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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4:33-57;賽5:8-16:不要建立發霉的房子

「安息日研經坊」(2025-2-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4:33-57;賽5:8-16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4:33-57)主要記載房屋的痲瘋/發霉,以及其潔淨的條例。為何是關於房屋?今段《妥拉》經文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4:33-57

今段《妥拉》經文(利14:33-57)屬於11-15章中有關「痲瘋的潔淨條例」(利13-14章)的最後部分,記載有關將來進入迦南地之後子民要遵守的「房屋發霉條例」(發霉也是痲瘋的一種,見下文)。最後,經文為全部與痲瘋(及發霉)有關的潔淨條例作結。以下是13-14章的大綱:

1.  痲瘋的潔淨條例(皮膚病的分辨)(13:1-46)

a.  嚴重/急性的痲瘋(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c.  皮膚長了瘡的條例(13:18-23)

d.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e.  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疥瘡、皮膚出斑點的條例(13:29-46)

2.  痲瘋的潔淨條例(衣服發霉的分辨)(13:47-59)

3.  痲瘋的潔淨條例(得潔淨、獻祭的禮儀)(14:1-32)

4.  痲瘋的潔淨條例(將來的房屋發霉)(14:33-53

5.  總結(14:54-57

從這大綱可見,13-14章的內容包括各類型的痲瘋以至發霉,就是從內到外、從現在到將來,涵蓋子民日常生活的不同層面。而今次的《妥拉》經文更涉及將來子民進入迦南地得地為業之後才生效的吩咐,反映上帝對子民的聖潔要求並非局部性或暫時性,而是有著持久性、延續性和全面性的,而且不只針對子民的身體和衣服,更包括他們所居住和建立的房子與家業。

 

將來房屋懷疑發霉(痲瘋)的情況14:33-36

利 14:33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利 14:34 「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

利 14:35 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災病。』

利14:36 祭司進去檢查這霉之前,要吩咐把屋內的東西全部搬走,免得屋子裏所有的東西成為不潔淨。然後,祭司要進去檢查房屋。

筆者在過去幾篇《利未記》查經摘要中已多次論述《聖經》所指的痲瘋並非現今的痲瘋病[1],我們從房屋也可以患上「痲瘋」的災病再次印證了這個論點。留意「發霉」在原文上與「痲瘋」相同(都是 צָרַעַת),故此當經文提及死物(例如:衣服、房屋)「患痲瘋」時,一些中文聖經譯本會直接翻譯為「發霉」(例如:新譯本、和合本修訂版;之前的查經也曾論述有關衣服的痲瘋[2]),因此當我們看見中文聖經出現「發霉」的字眼時,必須要用「痲瘋」的觀念來理解。

這房屋發霉的條例是將來子民進入迦南地之後才生效的(14:34),因為當時以色列民在曠野期間仍然住在帳棚或帳篷裏而並非房屋裏。這一方面反映出上帝對子民要過聖潔生活的要求並非屬於短暫性的吩咐,而是自從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的死後,上帝認為祂的子民必須在生命中長遠地落實的,所以即使進入了應許的迦南地,他們也不能降低對聖潔的意識及標準,這條例向他們提供了一個清晰可見的目標,就是上帝對他們生命的期望!另一方面,這條例也間接地成為當時以色列民將必得迦南地為業的一個確據(因為若是不確定或有條件性的話,上帝就無需預先頒下這條例),說明上帝對子民的承諾和帶領是信實的。

進入這條例的內容,這裏所指的房屋,除了可指迦南人曾住過而留下來的房子,也可指以色列民在得地為業之後自行興建的房子。無論是哪一種,基本上都是子民因著上帝的施恩,並也付出一定的代價(參與爭戰或工程)而得的,是以色列民的居所和產業。然而,當屋主覺得自己的屋子發霉不潔淨,即使只在懷疑的階段,也要採取一定的行動。他先要大費周章地搬走屋內的所有東西(14:36),以防其他東西被傳染,然後他要找祭司檢查。單單這項要求其實已經殊不簡單,因為上帝期望子民時刻保持著一種對聖潔著緊的態度,懂得積極主動去找祭司核實自己的房子是潔還是不潔,就是在屋子未被確認為不潔以先也不要怕勞師動眾,這反映上帝對子民以及他們的產業的聖潔有極高的要求。另外,這條例說明上帝所關心的不止是祂子民的皮膚、頭髮等身體上的健康、潔淨,還包括他們所擁有的、所建立的安居之處是否處於聖潔的狀態,是涉及子民整個人的生命以至其人生、所建立的家庭等其他層面。而拉比對於為何上帝要求屋主先把屋子內的所有東西搬出來才對屋子進行檢查,提供了以下幾個有趣的解釋[3]

1.  因為屋主為人吝嗇,不肯借出物品去幫助人,所以這樣可讓他把所有物品在人前展現,讓別人知道其為人之餘,也有機會借取他的東西。

2.  屋主偷了別人的東西,所以這樣可把不屬於他本人的物品顯露出來,揭發其偷竊的問題。

3.  因為屋主自恃家境富裕而驕傲自誇,所以這做法可讓屋主謙卑下來,知道自己有可能會失去所有。

上述這些解釋雖然只不過是拉比們用豐富的想像力所得出的看法,但這些解釋所反映的共同點是房子發霉的問題與屋主本人的屬靈生命、行事為人等出了問題有關!這讓我們看見房屋發霉的條例背後跟痲瘋條例的原則一致:房屋之所以會發霉(患痲瘋),其實跟人患痲瘋的問題一樣都是由於人的生命裏頭有了某些罪污、惡行或惡念,以致上帝要透過一個外在的「痲瘋(或發霉)」標記去顯露那人的內在問題(見註1)。這種痲瘋(或發霉)的標記可提醒那人正處於不潔淨的屬靈狀態,他的生命中有一些不蒙上帝悅納之處、暫時不宜親近上帝,並提醒那人要盡快謙卑悔改,尋求上帝的醫治,好讓自己可以早日重新潔淨過來,得蒙上帝的悅納。而針對上帝透過「屋子發霉」想要指出人的屬靈生命出了哪些問題,下文「屬靈提醒和應用」的部分會再詳述。

 

屋子發霉(痲瘋)的檢查和處理14:37-47

利14:37 他要檢查這霉,看哪,若屋子牆上的霉有發綠或發紅凹入的斑紋,其現象深入牆內,

利14:38 祭司就要出到屋子的門外,把屋子封鎖七天。

利14:39 第七天,祭司要再去檢查,看哪,霉若在屋子的牆上擴散,

利14:40 祭司要吩咐把發霉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利14:41 他也要叫人刮屋內的四圍,把刮出來的灰泥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利14:42 他們要用別的石頭取代挖出來的石頭,用別的灰泥塗抹屋子。

利14:43 「他挖出石頭,刮了屋子,塗抹以後,霉若又在屋子裏出現,

利14:44 祭司就要進去檢查,看哪,霉若在屋子裏擴散,那就是有侵蝕性的霉在屋子裏,是不潔淨的。

利14:45 他要拆毀屋子,把石頭、木料和所有的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

利14:46 屋子封鎖的任何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4:47 在屋子裏躺臥的人必須把衣服洗淨,在屋子裏吃飯的人也必須把衣服洗淨。

14:37-47主要記載祭司在檢查屋子時確認發霉的步驟,過程跟其他痲瘋的處理大致相同,就是先把屋子封鎖七天[4](期間等候上帝的修復;就如痲瘋患者要到營外隔離七天那樣),之後再覆檢,看看發霉的問題是否經已復原。期間屋主一家都不適宜居住屋內,否則也會變成不潔(14:46),所以按理屋主全家都要遷出該屋子,找別的地方暫住,而已搬出的家當也自然無法搬回屋中而先要暫時存放於別的地方,直至屋子發霉的問題解決,稱為潔淨、可蒙上帝悅納的居所。這個過程可算相當麻煩,假如今天我們房屋的牆壁上發了霉,一般只會直接清潔就算,如果要完全按照這裏的程序來處理(假設仍有祭司的制度),那將會是難以想像般麻煩、費時和累人的程序。然而,這正是《聖經》的價值觀所在,指出房屋的發霉不潔問題遠較我們想像般嚴重,這再次說明上帝不但要求子民的生命要聖潔,就連子民所住、所建、所擁有的房屋產業也一樣要聖潔。

接著,就如之前痲瘋的潔淨條例所指,患了痲瘋的人要被隔離七天去等候上帝的醫治那樣[5],屋子發霉也要被封鎖七天,等待上帝神蹟般的修復,假如七天之後發霉的問題仍然存在(代表上帝並沒有修復),那麼屋子中發霉的石頭就要被移除到城外的野地,情況就如在曠野期間患痲瘋的人要遷到以色列民的營地以外的不潔淨之處,不同的是石頭不能再用,但人卻可以在潔淨後歸回。然後,被移除的發霉石頭需要用沒有發霉的潔淨石頭補上,這裏經文並無交代補上新的石頭之後要等多久才再讓祭司進行覆檢,也沒有提及是否需要封鎖七天之類。無論如何,經文強調的是,假如在補上新石頭之後又再次發霉,證明災病經已深入(背後反映著屋主的屬靈問題仍未有改善,以致上帝並沒有出手修復屋子的發霉問題),那麼屋子已經失去本來上帝所賜為業的原意和功能,要被徹底地拆掉,然後屋子的全部石頭都要被搬到城外的不潔淨之處。可以說,這是一個悲慘的結局,不但屋主的產業會全部損失(total loss),更要重新作出居住的安排等等。這惡果提醒屋主必須及早正視自己生命裏的屬靈問題,免得問題嚴重到無法挽回、不能逆轉的地步!

 

屋子不再發霉後得潔淨的條例14:48-53

利14:48 「屋子塗抹了之後,祭司若進去檢查,看哪,霉沒有在屋內擴散,就要宣佈這房屋為潔淨,因為霉已經消除了。

利14:49 他要為潔淨房屋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紗,以及牛膝草,

利14:50 用瓦器盛清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利14:51 他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紗和那一隻活鳥,都蘸在被宰的鳥血和清水中,用來彈屋子七次。

利14:52 他要用鳥血、清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和朱紅色紗潔淨那房屋。

利14:53 他要把活鳥在城外野地裏放走。他要為房屋贖罪,房屋就潔淨了。」

14:48-53主要記載當屋子的發霉石頭已被移除和補上潔淨的石頭之後,屋子發霉的情況已沒有再復發的時候(反映上帝已出手修復了屋子)屋主需要作的一個潔淨禮儀。這禮儀與之前利14章所記載的痲瘋痊癒者的潔淨禮儀相約(對照14:3-7),包括要預備兩隻鳥和一些潔淨禮儀用的物品,一隻鳥要被宰流血並與清水一同在屋子上彈七次,然後該鳥要作為贖罪祭被獻上,而另一隻鳥要在野地放走。[6]然後子民可以重新遷入已經潔淨的屋子裏居住,恢復上帝讓他們在應許地得地為業和安居的境況。

 

痲瘋(和發霉)條例的總結(14:54-57

利14:54 這條例是為痲瘋災病和疥瘡,

利14:55 衣服和房屋發霉,

利14:56 以及皮膚腫脹、發疹、有斑點等,

利14:57 用以分辨何時潔淨,何時不潔淨。這是痲瘋病的條例。

14:54-57是整段13-14章有關痲瘋條例的總結,最後的一節14:57道出了痲瘋條例的目的是「用以分辨何時潔淨,何時不潔淨。」這句話的原文  בְּי֥וֹם הַטָּמֵ֖א וּבְי֣וֹם הַטָּהֹ֑ר 按字面意思是「以教導不潔的日子和潔淨的日子」,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除了要懂得分辨何謂物件上的潔淨和不潔,也要分辨自己的屬靈生命是否處於潔淨的狀態、是否合適去親近上帝、是否正在得蒙祂的喜悅。

 

《先知書選段》(賽5:8-16)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賽5:8 禍哉!你們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賽5:9 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許多房屋必然荒廢,宏偉華麗,無人居住。

賽5:10 十畝的葡萄園只釀出一罷特的酒,一賀梅珥的穀種只結一伊法糧食。」

賽5:11 禍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尋烈酒,因酒狂熱,流連到深夜的人,

賽5:12 他們在宴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留意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做的。

賽5:13 所以,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尊貴的人甚是飢餓,平民也極其乾渴。

賽5:14 因此,陰間胃口大開,張開無限量的口;令耶路撒冷的貴族與平民、狂歡的與作樂的人都掉落其中。

賽5:15 人為之屈膝,人就降為卑;高傲的眼目也降為卑。

賽5:16 惟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顯為崇高,神聖的上帝因公義顯為聖。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經文(賽5:8-16)屬於《第一以賽亞》的部分(1-39章)[7],其背景包括亞述帝國的威脅、北國的覆亡等。而賽5章的內容主要是上帝藉著一首「葡萄園之歌」的比喻,指出當時祂對子民十分失望,因為他們只顧建立自己的財富(賽5:8-9)、追求享樂的人生(賽5:11-12、14),不去留意祂的作為(賽5:13),最終只能透過被管教、亡國被擄和荒廢家業等的經歷,去學會謙卑悔改、重新依靠上帝。明顯地,房子與土地都變成荒廢和子民會被擄的圖像,都與今段《妥拉》經文中屋子發霉不潔以致最終要被拆毀棄於野地的惡況是個平行,都是有違上帝讓子民在迦南地得地為業、安居樂業的原意。而在原文的用詞上,兩者也有一些共通之處(見下表):

《妥拉》(利14:33-57

《先知書選段》(賽5:8-16

利14:34 「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אֶ֣רֶץ,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אֶ֣רֶץ房屋(בְּבֵ֖ית發霉,利14:40 祭司要吩咐把發霉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מָק֖וֹם。利14:53 他要把活鳥在城外野地(הַשָּׂדֶ֑ה裏放走。他要為房屋(הַבַּ֖יִת贖罪,房屋就潔淨了。」

賽5:8 禍哉!你們以房(בַ֙יִת֙)接房(בְּבַ֔יִת,以地(שָׂדֶ֥ה)連地(בְשָׂדֶ֖ה,以致不留餘地(מָק֔וֹם,只顧自己獨居境內(הָאָֽרֶץ。⋯⋯

 

今段《妥拉》經文(利14:33-57)為何是關於房屋?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筆者認為今段《妥拉》經文最少可以有以下三方面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1.  人生所建立的成就、家庭、事業、信念是否上帝所喜悅?

賽 5:8 禍哉!你們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詩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撒下7:2 王對拿單先知說:「你看,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上帝的約櫃卻停在幔子裏。」

《聖經》中「房屋」(בַּיִת)在原文的意思很闊,可包括:房屋、殿宇、家庭、家族、王朝,我們在翻譯或理解時必須按照上下文來判斷其意思。就如今次《先知書選段》的賽5:8,意思是指人所建立的住房和財富;而詩127:1的「房屋」與「城池」平行,指的更是人渴望建立的穩妥生活和安全感;至於撒上7:2則指大衛的王宮,是他的人生成就和安逸舒適的居所。可以說,「房屋」(בַּיִת)在《聖經》的觀念往往跟人的安全感、成就感以及安身立命之處有關。而今段《妥拉》關乎屋子發霉(代表著背後有屬靈的問題),可理解為人所建立的安逸居所、穩妥生活、安全感、個人成就等出了問題,不蒙上帝的悅納!就像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賽5:5-8)所指出的問題,人只管一味追求自己的人生成就、家庭、事業和生意上的成功,甚或透過偶像或一些自以為是的小聰明去建立自己的安穩人生,而不是像賽5:12和詩127:1的提醒那樣,將自己的人生建基於上帝、依靠祂的教導和心意而活。

太7:24 「所以,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太7:25 風吹,雨打,水沖,撞擊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太7:26 凡聽了我這些話而不去做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太7:27 風吹,雨打,水沖,撞擊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厲害。」

上帝期望祂的子民可以在應許地得地為業、承受地土、安然居住,這意味著我們人生的穩妥、安全感與成就等等,都必須建立在上帝的心意之上。祂透過主耶書亞(主耶穌)提醒我們,作為主的門徒就必須按照他的話而行,才能真正地建立穩妥、永恆的「房子」,在人生的困難和風雨中可以站立得住。

2.  隨著生活環境的轉變(就算入了迦南地),子民仍要繼續遵守上帝的吩咐和聖潔的原則!

按照今段《妥拉》的吩咐,即使子民進入了迦南地,他們仍然要謹守遵行上帝對聖潔的教導和原則。這提醒我們不要因為環境轉變就為自己找藉口去離棄上帝的吩咐。當我們因為轉工、調職、移民等原因而進入一個新環境之後,我們會否為了討好上司、同事、身邊的人而失見證,行事為人不自覺地違背了聖經的真理原則?或是會否因為經濟環境改善了,日子變得安穩、富裕和順境,於是就離棄依靠上帝、不遵守祂的話、不留心祂的作為等等?相反地,當我們的日子轉差、經濟不景以致生活變得艱難時,會否就埋怨上帝、離棄聖經的真理、認為上帝已經不再可靠?按照這個適用於新環境的條例,我們必須學會無論環境如何轉變或遇上怎樣的境況,都不應對罪惡妥協或離棄上帝以及聖經的教導。

3.  能夠保持與上帝的關係更為重要,就算處理不潔多麼麻煩也不要緊

正如人皮膚上的痲瘋問題,房屋發霉(患痲瘋)背後也反映著人的屬靈問題,今段《妥拉》指就算子民要按條例去搬出所有家具、主動找祭司檢查、七天不能返家並要另作安排、要拆掉發霉的石頭然後補上等等,就是要經歷一個十分麻煩痛苦的過程也好,但這總比屋子有機會要被拆毁,不能再使用去成就上帝要人得地為業的心意來得好!這提醒我們不要對自己小小的屬靈毛病視而不見,即使解決問題是需要大費周章、勞師動眾、十分麻煩,甚至可能很丟臉、要拆毀之前所付出的一切重頭再來,但更重要的是確保自己的生命是蒙上帝喜悅,並在我們人生中成就上主的心意和計劃!原來如果能讓我們的人生所建立的一切有永恆的價值、不是徒然虛度、有分成就上帝的應許與心意的話,我們所付出的一切代價和麻煩其實都是值得的。

太24:2 耶穌回應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一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這裏將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

可12:10 [10-11] 『匠人所丟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奇妙。』這經文你們沒有念過嗎?」

彼前2:5 你們作為活石,要被建造成屬靈的殿,成為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蒙上帝悅納的屬靈祭物。

正如上文(第一點)已論述過「房屋」有廣泛的意思,而當用於指上帝的房子時就可理解為「殿宇」或「神的家」,所以「房屋發霉」的問題也適用於聖殿和教會!太24:2提醒我們上帝可以因為殿已不潔而拆毀它,容讓它被荒廢,就如賽5章所說子民被擄和房屋荒廢的結局;可12:10-11又提醒我們「匠人所丟棄的石頭」(引用詩118;意指主基督被當時的人厭棄)卻被上帝大大使用,可用來重新建造上帝喜悅的屬靈「殿宇」;而彼前2:5則指出我們也能成為這屬靈「殿宇」的一塊石頭。所以,我們一生所建立的「房子」,包括人生的成就、安舒、安全感,以至上帝的家、屬靈的群體,都必須聖潔、悔改、得蒙上帝的喜悅!而倘若不潔、有違上帝心意的話,不但住在其中的也會變成不潔,最終更可能要慘遭拆毀、荒廢和棄絕。

 

結語:不要建立發霉的房子

今段《妥拉》經文(14:33-57)是13-14章有關痲瘋潔淨條例的最後部分,記載日後在迦南地得地為業時房屋發霉的處理程序和潔淨條例。而房屋發霉其實等同人患痲瘋一樣,是上帝透過一個外在、具體可見的標記,去顯示人生命裏頭出現了屬靈問題、不蒙祂悅納的情況。在《聖經》中「房屋」既是人所居住的地方,也包含人所建立的穩妥人生、安全感,亦引伸至人的成就、財富和家業等意思,甚至更可寓意為屬靈的群體如教會。所以,當「房屋」出現發霉的情況(痲瘋的標記),我們可理解為屋主正致力建立自己穩妥安舒的生活、安全感、成就、安身立命之所在,但同時生命卻在得罪上帝、不蒙祂的悅納。而如果我們看「房屋」為教會或信仰群體時,「房屋發霉」則可理解為信徒之間生出了上帝不喜悅的罪惡。這提醒我們無論是在建立自己的人生,甚或是教會這個屬靈的群體,我們都同樣需要建基於上帝的心意、祂的話語和教導而行。

林前3:9 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同工,而你們是上帝的田地、上帝的房屋

林前3:10 我照上帝所給我的恩典,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林前3:11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林前3:12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林前3:13 各人的工程必將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顯明,有火把它暴露出來,這火要試煉各人的工程怎樣。

林前3: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能保得住,他將要得賞賜。

林前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將損失,雖然他自己將得救,卻要像從火裏經過一樣。

如林前3:9-15所指,我們的工程都要經得起考驗,就是連信仰上的成就、屬靈的聖殿,我們要建立的並不是借上帝之名來使自己得榮耀、滿足自己所建立的一切,因為我們若忽略了上帝的期望和心意,這些都只是發霉的房屋,不悔改的話最終每一塊石頭都可能要被拆毀和棄絕。要知道,世界的一切終有一天都要歸於無有,我們人生最重要的是我們在天上的財寶、是永恆的產業、是我們的上帝以至祂與我們的關係!盼望我們在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建立事業與家庭、穩妥的生活以至基督信仰的同時,我們都要明白自己其實正在建立在甚麼根基之上,是否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是否得蒙祂的悅納?是否在永恆中與祂的國有分?求聖靈幫助我們,能夠敏銳主的聲音、按照祂的心意和時間去建立我們手所作的一切。阿們。


[1] 例如參〈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裏「2.  痲瘋的潔淨條例(13:1-17)」那段的論述。

[2] 見經文利13:47及其後,和相關的查經摘要〈頭上與下巴長痲瘋和衣服發霉的屬靈意義〉。

[3]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164.

[4] 「七天」是上帝創造以至完成作工的週期,詳細討論見〈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5]  痲瘋患者和衣服發霉,也有類似的安排,參利13:3-4、26-27、31-34、50-54等。

[6] 參上一篇利14:1-32的查經摘要〈痲瘋痊癒者得潔淨條例的屬靈意義〉和之後16章的贖罪日對兩隻羊的處理。

[7] 有關《以賽亞書》分段的情況和命名,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4:1-32;賽57:17及其後、王下7:3及其後、耶30:17及其後:痲瘋痊癒者得潔淨條例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5-2-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4:1-32;賽57:17及其後、王下7:3及其後、耶30:1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4:1-32)主要記載患痲瘋的人在痊癒後要守的潔淨條例。你會怎樣形容這些條例(有哪些特點)?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嗎?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4:1-32

利13-14章屬於11-15章有關痲瘋的潔淨條例中痲瘋痊癒者得潔淨的部分(更多11-15章的背景可參考之前查經摘要的簡介部分[1])。以下是13-14章的大綱以及今段《妥拉》(14:1-32)的位置:

1.  痲瘋的潔淨條例(皮膚病的分辨)(13:1-46)

a.  嚴重/急性的痲瘋(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c.  皮膚長了瘡的條例(13:18-23)

d.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e.  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疥瘡、皮膚出斑點的條例(13:29-46)

2.  痲瘋的潔淨條例(衣服發霉的分辨)(13:47-59)

3.  痲瘋的潔淨條例(得潔淨、獻祭的禮儀)(14:1-32

4.  痲瘋的潔淨條例(將來房子發霉)(14:33-53)

5.  總結(14:54-57)

從上述的大綱可見,13章記載不同類型的痲瘋,包括身體上、頭上、下巴、衣服上等等和其他出疹和斑點的問題,並教導祭司在不同的情況下要怎樣判斷、患者要怎樣被隔離,等待上帝的醫治等等。而今段《妥拉》(14:1-32)就是當這種種痲瘋情況得到痊癒之後如何按照上帝的吩咐得潔淨、回到聖潔的狀態,這個主題記載在14:2:

利14: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14:2 「這是患痲瘋病的人得潔淨時的條例:要帶他到祭司那裏,

利14:3 祭司要出到營外,檢查那患痲瘋病的人,看哪,他的痲瘋災病已經痊癒了,

筆者在過去幾篇查經摘要中已多次論述《利未記》所指的痲瘋並不等同於現今的痲瘋病,而是可看為上帝給人的一個不潔淨的標記,就是透過外在、具體的痲瘋病症去反映患者的生命正處於一種不蒙上帝喜悅、不適合親近祂的狀況。這其實也是猶太拉比對患痲瘋的看法,有拉比的解經指出14:2「患痲瘋病的人」的原文(מוצרע)正是「帶出惡名」(מוציא שם רע)這句話的「首字母縮寫詞(acrostic)」[2],以致可理解為猶太人常稱為「邪惡的舌頭(לשון הרע lashon hara)」的問題,意思是在別人背後說對方壞話的罪惡[3]。拉比指出「邪惡的舌頭」在《聖經》的一個經典例子就是米利暗因為不服摩西的領袖位置,而用他娶古實女子為妻一事去攻擊他的名聲。最後耶和華讓米利暗患上痲瘋,說明她的生命出了問題(參民12章),結果她只能謙卑自己,並有摩西為她求情之後,上帝才使她得痊癒;但由於患痲瘋病得潔淨的程序需時,當時以色列民前往應許地的行程就因此事而耽延了。這事說明痲瘋痊癒後要得潔淨是需要經歷一個過程和為此付上代價的,而今段《妥拉》經文就給我們詳細說明了痲瘋痊癒者得潔淨的過程和條例:當人長了痲瘋,就要在營外接受隔離,以七天作為週期(上帝創世完工的週期[4]),之後讓祭司檢查。過去的查經摘要已指出過,痲瘋患者之所以能夠痊癒,全然是出於上帝手所作的醫治大能,祭司所能做的就只有檢查和判別而已。而當祭司到營外檢查,確認患者已經從痲瘋中得痊癒,就可以開始一系列的潔淨程序,好讓患者能恢復其上帝子民原本的聖潔身分,重返以色列民的營,得以親近上帝和與人接觸。整個痲瘋痊癒者得潔淨的程序可分為七個步驟,以下逐一略述。

 

痲瘋痊癒者求潔淨的條例(七個步驟;14:4-20

步驟一(14:4-7

利14:4 祭司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人帶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紗,以及牛膝草來。

利14:5 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清水,把第一隻鳥宰在上面。

利14:6 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牠和香柏木、朱紅色紗,及牛膝草,一同蘸在宰於清水上的鳥血中。

利14:7 他要向那從痲瘋病中得潔淨的人身上彈血七次,宣佈他為潔淨,然後把那活鳥在野地裏放走。

痲瘋痊癒者希望得潔淨,首先是要祭司用兩隻潔淨的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紗、牛膝草、盛著清水的瓦器去進行一個潔淨的儀式。這些提及的材料在後來《民數記》有關製作「除污穢的水」的記載中也有提及(其中也會加入紅母牛的灰),目的是為了「除罪用」(民19:6-9),反映這裏提及的這些材料也有讓人除罪的含義。其中兩隻鳥的一隻要被宰,而另一隻要在野地裏放走,情況與16章贖罪日條例的禮儀十分相似,那被宰的鳥可寓意除罪是必須透過流血(生命的犧牲)才能成就的,另一方面透過具體地放走一隻活鳥到野外去,則可寓意著要帶走痲瘋痊癒者的不潔和罪污,具體地讓人看見要讓罪惡全然遠離痲瘋的痊癒者。

步驟二(14:8-9

利14:8 求潔淨的人要洗衣服,剃去所有的毛髮,用水洗澡,他就潔淨了。然後,他可以進營,不過仍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

利14:9 到了第七天,他要剃所有的毛髮,頭髮、鬍鬚、眼睛的眉毛,他全身的毛都剃了;然後,他要洗衣服,用水洗身,才潔淨了。

接著的14:8-9是一段十分奇怪的要求,痲瘋痊癒者要剃去自己全身的毛髮,並要用水洗澡和洗衣服。可以說,這寓意著痲瘋痊癒者是一個新造的人,要脫胎換骨地全然更新自己的生命去重拾上帝子民的身分。期間那人又要留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這安排一方面讓那人產生一種想盡快回家、過回正常上帝子民生活的渴望;另一方面,其觸目的外表也可能讓當事人十分尷尬(甚至羞恥),這讓當事人明白即使讓周圍的鄰舍看見自己奇怪的外貌,但相比自己能夠得蒙上帝的醫治和接納,再次返回上帝子民的中間,這是算不得甚麼的。無論如何,這是人生中一個十分深刻的經歷,讓痲瘋痊癒者謹記不要再次得罪上帝去讓自己患上痲瘋病。

步驟三(14:10-11)和步驟四(14:12-13

利14:10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小公羊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母羊,以及作為素祭的十分之三伊法調了油的細麵和一羅革的油。

利14:11 宣佈潔淨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連同這些東西,安置在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

利14:12 祭司要取一隻小公羊獻為贖愆祭,又取一羅革的油,把它們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利14:13 再把小公羊宰於聖處,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贖愆祭要歸給祭司,與贖罪祭一樣,是至聖的。

14:10的「(原文有:在)第八天」(בַיּ֖וֹם הַשְּׁמִינִ֑י)正是早前祭司的七天聖職禮完成後,經文記載他們在第八天進入新的階段,可以開始聖職事奉的用語(見9:1)。也就是說,正如祭司經過了七天的聖職禮去分別為聖、提升了身分上的聖潔度那樣,痲瘋痊癒者也過了首兩個步驟的七天分別為聖之期,好讓他們在第八天有著身分上的更新改變、聖潔度的提升。這時,祭司要宣告痲瘋痊癒者已得潔淨,已恢復上帝子民原來的聖潔身分,可以去到會幕面前獻祭、親近上帝(14:11),並正式以具體的獻祭行動去表明這個轉變,透過獻搖祭、贖愆祭和燔祭等去確立痲瘋痊癒者這個「已經重生」的身分(14:12-13)。

步驟五(14:14-15)和步驟六(14:16-18

利14:14 祭司要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

利14:15 祭司要從那一羅革的油中,取一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

利14:16 祭司要用右手指蘸在他左手掌的油裏,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彈七次。

利14:17 祭司要把手掌裏剩下的油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在贖愆祭牲之血抹過的上面。

利14:18 祭司手掌裏剩下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頭上,祭司就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餘下的潔淨程序主要是有關執行上述的獻祭,其中第五個步驟是要求痲瘋痊癒者要像祭司聖職禮的儀式那樣,他的耳垂、大拇指和大腳趾上都要被抹上贖愆祭牲的血,寓意著他們要在「聽從神、所作的工、所走的路」上重新被潔淨(他們的生命也彷彿要像祭司那樣去成為活祭、事奉上帝)。而緊接著的第六個步驟也跟祭司聖職禮中的受膏步驟相若,痲瘋痊癒者要在耶和華面前,讓之前被抹血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再被膏油所抹,寓意他們在「聽從神、所作的工、所走的路」都要分別為聖被上帝使用。可以說,痲瘋痊癒者要明白他們就如祭司承接聖職那樣,他們都帶著新的身分、新的使命和責任去見證和事奉上帝、為上帝而活(另參出19:6)。

步驟七(14:19-20

利14:19 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從不潔淨中得潔淨的人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

利14:20 祭司要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潔淨程序的最後步驟,主要是獻上贖罪祭、燔祭和素祭。按照之前1-5章的獻祭條例,痲瘋痊癒者要自己主動把祭牲帶到祭司面前去進行獻祭,而燔祭和素祭本來也是自願性的獻祭,獻祭者不能從獻祭中取回祭肉(寓意著毫無利益可言),所以這純粹是獻祭者單單為了想親近上帝、只想討祂喜悅而作的。而這裏要求痲瘋痊癒者這樣行,說明他們必須要有渴慕親近上帝的心,並願意表明耶和華是自己生命中的上帝、在自己之上、是配得自己不求回報去事奉和敬拜的!可以說,痲瘋痊癒者如果真的要得潔淨返回營中、恢復其原本的上帝子民身分、確立自己與上帝的關係,也就必須經過這七個繁複、 令人尷尬、 麻煩的步驟了。

 

手頭財力不及而求潔淨的人的條例(14:21-32

利14:21 「他若貧窮,手頭財力不及,就要取一隻小公羊作贖愆祭,作搖祭為他贖罪。他也要把作為素祭的十分之一伊法調了油的細麵,和一羅革的油,一同取來。

利14:22 他又要照手頭財力所及,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利14:23 第八天,為了使自己潔淨,他要把這些祭物帶到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

利14:24 祭司要把贖愆祭的羔羊和那一羅革的油一同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利14:25 祭司要宰贖愆祭的羔羊,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

利14:26 祭司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

利14:27 祭司要用右手指,把他左手掌裏的油在耶和華面前彈七次。

利14:28 祭司要把手掌裏的油抹一些在那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在贖愆祭牲之血抹過之處的上面。

利14:29 祭司手掌裏剩下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的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利14:30 那人又要照他手頭財力所及,獻上斑鳩中的一隻或雛鴿中的一隻,

利14:31 照他手頭財力所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與素祭一同獻上。祭司就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利14:32 這是為患痲瘋災病,手頭財力不及而求潔淨的人所定的條例。」

餘下的14:21-32其實是專為一些貧窮,經濟能力不足的痲瘋痊癒者而設的條例,內容主要是重述之前七個潔淨程序步驟中的第三至七個步驟。當中主要指出獻祭的羊羔可按痲瘋痊癒者的能力改為只需調了油的細麵、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等成本極低的祭物,好讓他們可透過一個較低的門檻去滿足痲瘋痊癒後得潔淨的要求。這條例一方面說明,他們跟經濟能力較充足的痲瘋痊癒者雖然能力不同,但最終也可同等地得回潔淨的狀態、恢復其上帝子民的身分,上帝並不像世人那樣按能力去看人;另一方面,得潔淨儀式的七個步驟或程序其實並沒有因為他們的能力不足而減省或簡化了,所以這段經文是如此重複地記載所需的每一個繁瑣的步驟,包括抹血和膏油的細節等。可以說,上帝並非按經濟能力去看人與祂的關係,雖然人所獻的祭物成本降低了,但所要求的所有潔淨步驟也是不變的,就是不論貧富,痲瘋痊癒者也必須按照上帝的要求才可以恢復其聖潔子民的身分、修復他們在患痲瘋之前本來與上帝曾有過的親密關係。可以說,上帝讓人人可平等的同時,也對其聖潔的要求一視同仁,每一個要得潔淨的人,都同樣必須經過如此繁複的條例和步驟才能真正得到潔淨。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王下7:3及其後、耶30:1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賽57:17 我因人貪婪的罪孽,發怒擊打他;我轉臉向他發怒,他卻仍隨意背道而行。

賽57:18 我看見他的行為,要醫治他,引導他,使他和與他一同哀傷的人都得安慰。

賽57:19 我要醫治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賽57:17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主題包括:上帝帶領子民回歸、重建聖殿、新天新地及彌賽亞時代),早前的摘要已曾使用過這段[5],其上下文是從賽56:9至59:15,而57:17及其後在這裏的重點在於提醒上帝的子民不單止要讓肉身上回歸以色列地,他們的生命也必須歸向上帝、離開不義,好讓子民能與上帝維持真正平安和好的關係,而這幅可與上帝和好的圖畫,也是今段《妥拉》經文有關痲瘋痊癒者得潔淨條例的目的。換言之,《利未記》運用痲瘋去表達出人在屬靈上出問題、犯罪的情況是極需要上帝的醫治才可變回潔淨和進行獻祭的,而這需要跟賽57所指出的一致,對留在耶路撒冷廢墟中和被擄回歸的人而言,他們都需要在屬靈上被上帝醫治、得潔淨、重建聖殿的獻祭,修復其上帝子民的身分和可親近上帝的屬靈狀態。

王下 7:3 在城門口有四個長痲瘋的人,他們彼此說:「我們為何坐在這裏等死呢?

王下 7:4 我們若說要進城去,城裏有饑荒,我們必死在那裏。若我們在這裏坐著不動,也必死。現在,來吧,我們去向亞蘭人的軍隊投降。若他們饒我們的命,我們就活著;若殺我們,我們就死吧!」

王下 7:5 黃昏的時候,他們起來往亞蘭人的軍營去;到了營邊,看哪,沒有一人在那裏。

王下 7:6 因為主使亞蘭人的軍隊聽見戰車戰馬的聲音,大軍的聲音,他們就彼此說:「看哪,這必是以色列王雇用赫人諸王和埃及諸王來攻擊我們。」

……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列王紀下》第7章,其背景是亞蘭王便‧哈達召集他的全軍上來圍困撒瑪利亞(王下6:24)。以色列民因此出現嚴重飢荒,而先知以利沙預言這威脅很快可解除,結果上帝真的神蹟地讓亞蘭的大軍落荒而逃。本來四個在城外的痲瘋患者在毫無盼望中等死的情況下,唯有嘗試向亞蘭軍投誠以換取存活的機會,但到達時結果卻發現軍營中空無一人,只留下財物和食物,所以他們回到城門口通報,結果他們不但拯救了自己,也解救了以色列的糧食危機。當中痲瘋患者在營外經歷的神蹟和拯救以及回到城門口的圖畫,也可算跟今段《妥拉》中痲瘋患者經歷上帝的神蹟醫治,並在痊癒後返回營裏恢復其身分的記載是個平行。

耶30:17 我必使你痊癒,醫好你的傷痕,都因人稱你為被趕散的,這是錫安,是無人來探望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0:1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廢墟上,宮殿也必照樣有人居住。

耶30:19 必有感謝和歡樂的聲音從其中發出,我使他們增多,不致減少;使他們尊榮,不致卑微。

耶30:20 他們的兒女必如往昔;他們的會眾堅立在我面前;凡欺壓他們的,我必懲罰。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耶利米書》第30章,其背景大概關於被擄即將要發生(或部分已發生了),當時耶利米指出猶大人要被懲罰、被擄到巴比倫,是因為他們不服從上帝的惡果,但同時耶利米也預言他們最終將被釋放、回歸並重建家園。經文中的「我」指耶和華,而「你」則指猶大人,但並無提及「痲瘋」或「營」等字眼。這段經文在主題上能夠跟今段《妥拉》平行,主要是因為兩者也關乎在屬靈上要被醫治(過去已提過痲瘋的出現是具體地反映屬靈上出了問題的外在特徵,就是用外在的不潔去反映內在的不潔,不適宜親近上帝)。

上述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除了在主題和內容上可與今段的《妥拉》經文平行,猶太拉比一般主要是基於在它們的用詞能夠與今段的《妥拉》平行,以致選擇了這三段經文來作為相關的《先知書選段》,下表嘗試列出在原文用詞上兩者的主要平行:

《妥拉》(利14:1-32

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利14:3 祭司要出到營外,檢查那患痲瘋病的人,看哪(וְרָאָה֙,他的痲瘋災病已經痊癒了(נִרְפָּ֥א;被醫治)

賽57:17 我因人貪婪的罪孽,發怒擊打他;我轉臉向他發怒,他卻仍隨意背道而行。

賽57:18 我看見(רָאִ֖יתִי他的行為,要醫治(וְאֶרְפָּא他,引導他,使他和與他一同哀傷的人都得安慰。

賽57:19 我要醫治(וּרְפָאתִֽי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利14:2 「這是患痲瘋病的人(הַמְּצֹרָ֔ע得潔淨時的條例:要帶他到祭司那裏,

利14:3 祭司要出到營(מַּחֲנֶ֑ה外,檢查那患痲瘋病的人(הַצָּרֽוּעַ,看哪,他的痲瘋災病已經痊癒了,

利14:8 求潔淨的人要洗衣服,剃去所有的毛髮,用水洗澡,他就潔淨了。然後,他可以進營(הַֽמַּחֲנֶ֑ה,不過仍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יָשַׁ֛ב七天。

王下7:3 在城門口(פֶּ֣תַח有四個長痲瘋(מְצֹרָעִ֖ים的人,他們彼此說:「我們為何坐(יֹשְׁבִ֥ים在這裏等死呢?

王下7:4 我們若說要進城去,城裏有饑荒,我們必死在那裏。若我們在這裏坐著(יָשַׁ֥בְנוּ不動,也必死。現在,來吧,我們去向亞蘭人的軍隊מַחֲנֵ֣ה 軍營)投降。若他們饒我們的命,我們就活著;若殺我們,我們就死吧!」

利14:3 祭司要出到營外,檢查那患痲瘋病的人,看哪,他的痲瘋災病已經痊癒了(נִרְפָּ֥א;被醫治)

利14:8 求潔淨的人要洗衣服,剃去所有的毛髮,用水洗澡,他就潔淨了。然後,他可以進營,不過仍要在自己的帳棚(לְאָהֳל֖וֹ外居住七天。

利14:11 宣佈潔淨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連同這些東西,安置在耶和華面前,會幕(אֹ֥הֶל的門口。

耶30:17 我必使你痊癒(אֶרְפָּא,醫好你的傷痕,都因人稱你為被趕散的,這是錫安,是無人來探望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0:1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אָהֳלֵ֣י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廢墟上,宮殿也必照樣有人居住。

 

今段《妥拉》經文(利14:1-32)的條例有哪些特點?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嗎?

今段《妥拉》經文(利14:1-32)主要詳述痲瘋痊癒者得潔淨、返回營裏的七個步驟,筆者認為

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1.  麻煩的過程:經文所記載的潔淨條例,涉及七個步驟,每個都不簡單,例如第一個步驟要祭司運用多種材料,並透過宰殺和放逐兩隻鳥去具體顯示流血赦罪與遠離罪惡的圖畫,情況就如16章的贖罪日條例那樣,但這裏的儀式並非像贖罪日那樣一年才出現一次,而是每一個要得潔淨的痲瘋患者都需要經過的程序!當中所涉及的祭司工作量、人力物力等都殊不簡單;而第二個步驟更要痲瘋痊癒者兩次(第一天和第七天)剃掉全身所有的毛髮、洗衣服和洗澡等,又要七天待在自己的帳篷外無法入內,痲瘋痊癒者不但身心靈上都要付上極大的代價,而且要在曠野地方執行步驟,本身也是十分麻煩礙事的(例如曠野之地日夜溫差很大,七天要留在帳篷外又是另一個艱巨的挑戰);至於其餘第三至七個步驟的要求像祭司的聖職禮那樣嚴格和繁複,並涉及祭司的跟進和多種獻祭的程序⋯⋯可以說,如果要用一個形容詞去總括今次的潔淨條例,「極之麻煩」可算是最貼切的用詞了!而與之相比,今天我們只需一個幾分鐘的簡單決志信主禱告,就能滿足屬靈上得救和等同上述這些繁複條例所達致的結果:得著上帝子民的身分和可以親近上帝了!甚至與之相比,一個決志禱告是無須任何祭物的成本可言,不但完全免費,也十分方便,是個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不過!這正好提醒我們,這個本來「極之麻煩」的要求並沒有因為我們的能力而簡化或減省掉,而是因為這是由主耶書亞(主耶穌)來為我們承擔了!他一生走十架路所成就的救恩,正是代替了你和我去付上的沉重代價!其實嚴格來說,我們作為外邦人,本來是無法與上帝親近的,就是連合資格去經歷這個「極之麻煩」的門檻也達不到。因此,這段《妥拉》經文提醒我們去反思,今天自己為了親近上帝能付上多大的代價?假如我們沒有愛上帝的心,其實在寒冷的早上要返聚會、要事奉主、要學習原文、預備查經、禁食禱告等等,甚至簡單到開聲禱告也可以是十分麻煩的一件事!然而,作為上帝的子民,每次當我們感到這些信仰事很麻煩但仍然願意去做的時候,這就正好反映出上帝是何等偉大的、祂是何等配得我們去尊崇、渴慕和事奉的!

2.  努力的必要性:第二個提醒建基於上述的「麻煩」(14:1-20)和上帝要讓不同經濟能力的人都同樣能透過這條例去恢復他們作為上帝子民的聖潔身分(14:21-32)。正正是不論貧富,上帝都要求每一個想得潔淨的人去經歷這個「麻煩」的程序,反映出不論貧富,當時所有痲瘋痊癒者都要按自己的能力去竭力完成這七個步驟,必須盡其能力去親近上帝。也就是說,為了能得潔淨、恢復子民的身分,每個人都必須十分盡力和竭力才行!這提醒今天的我們,為了親近上帝、使自己得潔淨(得蒙祂的悅納),我們真的已盡力了嗎?你可以為上帝做到有幾盡?你嘗試多努力去防範自己免於得罪上帝、不沾染不潔?你有盡力去想辦法讓自己遠離試探、避免得罪上帝嗎?並在親近主的事上,有盡力讓自己更專心、委身和火熱嗎?

3.  平民也可經歷祭司的聖職禮:第三個提醒,是建基於這條條例中與祭司聖職禮的多個平行。今次條例的用語(例如:「(在)第八天」)、抹血和抹油等的步驟、獻祭的要求等,都提醒我們當時上帝的子民也能夠經歷一個像祭司聖職禮一樣的儀式,去提升其聖潔的程度。不同的只是,祭司透過這個儀式去讓自己開始進入會幕裏事奉,而平民則透過痲瘋痊癒者得潔淨的儀式去讓自己返回營裏獻祭給上帝,但其實兩者都關乎聖潔度的提升、新身分的確立。可以說,平民也要經歷祭司聖職禮的那種分別為聖,反映所有上帝的子民本身其實也擁有君尊祭司的身分去代表上帝、向萬民作見證、成為他們與上帝之間的橋樑。因此,我們也必須看重這個尊貴的「祭司」身分,不要看輕信徒的位分和自己的能力,要知道這是需要用很麻煩的程序才能恢復的一個聖潔的身分和資格,是我們要好好珍惜和認真活出的!

 

結語:痲瘋痊癒者得潔淨條例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14:1-32)主要記載痲瘋患者在經歷上帝醫治,得以痊癒之後要如何進行得潔淨的條例,去使自己重返以色列民的營地、恢復其原本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資格,可以透過獻祭去親近上帝。條例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指出痲瘋痊癒者得潔淨的條例細節,可分為七個步驟,當中每個步驟都十分講究,所要求的細節和手續都很繁複,遠比今天我們決志信主、成為上帝兒女的過程麻煩得多。第二部分重述第一部分的個別步驟,但降低了獻祭的成本,好讓經濟能力不足的痲瘋痊癒者也能得潔淨、恢復其上帝子民的身分。不過,上帝並沒有降低祂對聖潔的要求,而得潔淨的繁瑣程度並沒有因為子民的能力不足而可以簡化或減省,因此,上帝透過今段《妥拉》的兩條條例重申了祂的聖潔本質,並可帶出以下三個屬靈的提醒和應用:

1)麻煩更顯出其重要性:整個痲瘋痊癒者得潔淨的條例涉及七個繁複的步驟,可以用「極之麻煩」來形容,這一方面反映主拯救我們、使我們得到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蒙祂的悅納等等,本來都是相當麻煩、棘手的事!然而,即使再麻煩與棘手,我們的主已經為我們付上了沉重的代價,去讓我們白白地承受恩典,而他的榜樣叫我們知道無論有多麻煩,我們也要盡力去維繫與上帝的關係,並知道就是麻煩才更顯上帝的偉大和配得我們的付出與擺上!

2)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是信徒的本分:不論能力多少,上帝都期望祂的子民著緊與祂的關係,即使是繁複的程序,也願意去得潔淨、返回上帝子民的營地。這提醒我們每一個信徒,是否都已經盡了力去親近上帝、討祂的喜悅?我們都要為了著緊與上帝的關係而懂得盡力去追求聖潔、遠離惡事和主不喜悅的罪,讓自己常常為主而活、可被祂使用!

3)每個子民也其聖職:透過今段《妥拉》的條例與早前利8-9章祭司聖職禮的平行,提醒所有上帝的子民也有著祭司的身分和功能。今天我們每一個信徒,既然是上帝的子民,也就擁有這個神聖的身分,並且應重視和珍惜這身分,願意為上帝作君尊的祭司、作美好的見證。

求聖靈幫助我們,不要因為麻煩而不去親近主、不去事奉祂,也不要因為容易就犯罪和放縱自己,反而正正因為愛上帝,即使有多麻煩我們仍甘願為主擺上的話,這能更好叫世人看見我們生命中的主是何等偉大和可敬可畏!而不管我們的能力是多是少,相信只有盡了力,上帝都看在眼裏(參林前8:3、約一2:5),因為祂期望我們每一個都嘗試盡力去活出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願意努力成為祂君尊的祭司,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榮耀祂的名!阿們。


[1] 參《利未記》查經摘要:〈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的簡介部分

[2]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145.

[3] 「邪惡的舌頭」(在背後說人壞話)這問題之所以十分嚴重,不但是由於受害人有機會是被抹黑和陷害,更加是因為受害人毫無自辯的機會而聲譽被毀,破壞了別人對其的信任及與其的關係,致使受害人在人前失去見證上帝的功能。

[4]利12:1-13:17的查經摘要〈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5]前一篇利13:18-28的查經摘要〈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3:29-59;賽7:20及其後:頭上與下巴長痲瘋和衣服發霉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5-1-2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3:29-59;賽7:20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3:29-59)主要記載頭上和下巴(或鬍子)長痲瘋及衣服發霉的潔淨條例。這些情況有甚麼共通之處?今段《妥拉》經文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3:29-59

自從利10章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之後,11-15章全是關於潔淨的條例,為要塑造以色列人成為聖潔、與上帝匹配的子民,可以親近祂和享受祂的同在。當中13-14章集中記載痲瘋的潔淨條例(更多有關11-15章的介紹,可參考之前的查經摘要[1]),以下是這兩章經文的大綱:

1.  痲瘋的潔淨條例(皮膚病的分辨)(13:1-46)

a.  嚴重/急性的痲瘋(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c.  皮膚長了瘡的條例(13:18-23)

d.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e.  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疥瘡、皮膚出斑點的條例(13:29-46

2.  痲瘋的潔淨條例(衣服發霉的分辨)(13:47-59

3.  痲瘋的潔淨條例(得潔淨、獻祭的禮儀)(14:1-32)

4.  痲瘋的潔淨條例(將來房子發霉)(14:33-53)

5.  總結(14:54-57)

今段《妥拉》經文(利13:29-59;大綱中的 1e 和 2)承接著上一段有關皮膚長瘡和被火燒傷的潔淨條例,繼續論述頭上、下巴(或鬍子)長痲瘋的潔淨條例,另外也提及衣服發霉的條例。

 

1.  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疥瘡、皮膚出斑點的條例(13:29-46

利13:29 「無論男女,若在頭上下巴有災病,

利13:30 祭司就要檢查這災病,(1)看哪,若災病的現象深入皮膚內,其上有黃色的細毛,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這是疥瘡,是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

利13:31 祭司要檢查這疥瘡的災病,(2)看哪,現象若未深入皮膚內,其上也沒有黑毛,祭司就要將長疥瘡的人隔離七天。

利13:32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這災病,(3)看哪,若疥瘡沒有擴散,其上沒有黃色的毛,疥瘡的現象也沒有深入皮膚內,

利13:33 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不可剃長疥瘡之處。祭司要將那長疥瘡的人,再隔離七天。

利13:34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疥瘡,看哪,疥瘡若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現象也未深入在皮膚內,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利13:35 但他被宣佈為潔淨後,疥瘡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

利13:36 祭司就要檢查他。看哪,疥瘡若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不必找黃色的毛,這人是不潔淨了。

利13:37 若疥瘡在祭司眼前止住了,其上長了黑毛,疥瘡就已痊癒了,那人是潔淨的,祭司要宣佈他為潔淨。

13:29-37主要記載頭上或下巴長痲瘋時的症狀,其中「下巴」的原文 זָקָֽן zaqan 在《聖經》中較常譯作「鬍鬚」或「鬍子」,但由於13:29指著「無論男女」而言,所以〈和修版聖經〉可能因此把這字譯作「下巴」。無論如何,頭上和下巴都是人的臉上長毛髮的地方,是十分影響一個人的外貌、形象和別人對其的觀感。另外,13:30「疥瘡」的原文 נֶ֣תֶק neteq 也可翻譯為「癩痢」(指頭上或下巴本應有毛髮的地方缺了一小撮或當中的皮膚與毛髮出現異狀)。而跟之前長瘡和被燒傷的條例相若,祭司同樣需要從三方面去判斷患者是否出現痲瘋不潔淨的情況:

【1】:確認皮膚上是否出現了黃毛的疥瘡症狀(是的話就要定為痲瘋、宣佈不潔淨);

【2】:確認第一種情況是否未深入皮膚、也沒有黑毛,是的話患者可在隔離七天後再次檢查確認(經文沒有提及否定的情況,但相信可理解為要繼續隔離,等到皮膚的情況好轉,才給祭司檢查是否只需再隔離七天,便有機會透過覆檢確認已經變回潔淨的狀態);

【3】:經過七天等候的日子之後,要再次確認第一種情況【1】的疥瘡是否有擴散至其他皮膚部位(13:36提及如果是的話,患者就屬於不潔,連黃毛也不必再找,祭司可直接判斷那人為痲瘋不潔淨的情況;之後,估計那人仍要繼續隔離,直到情況好轉後再給祭司檢查,然後再進行七天的隔離和覆檢等等,看看是否已復原和變回潔淨)。

筆者在之前幾篇查經摘要中已經論述過,「七天」的隔離週期可代表著等候上帝介入作工、醫治患者的一個完整週期(七天是上帝創世完工的週期)[2]。而如果在隔離七天後,患者的疥瘡並沒有深入,也沒有擴散,其上也沒有黃毛,患者則要剃去患疥瘡位置周圍的鬚髮,然後再經歷第二個七天的隔離(13:33),以確保痲瘋的情況已真正地好轉。這做法跟之前長瘡和被燒傷的情況略有不同,這裏是要求患者自己主動讓祭司查看患處。過去我們討論過痲瘋可以是上帝給予人的一個標記,反映出那人生命中有不潔、有罪孽的情況(也就是用具體、外在的標記去反映抽象、隱藏的罪的問題;見註1)。而疥瘡的痲瘋處於頭上和下巴這些會影響外觀的地方,反映相關的罪的問題看來是涉及人的面子、榮譽等層面,是要患者正視的,所以才特意要求他們主動顯露問題所在(下文再述)。而經過兩個七天的觀察期(13:31、33),患者的疥瘡如沒有深入皮膚或擴散的話(可理解為經歷了上帝的醫治),祭司就可以宣佈患者為潔淨,並著他/她為自己洗衣服,去表達一種願意分別為聖、自潔的心志(參出19:10、14;利13:6等)。不過,經文續指假如出現一些反覆的情況,就是患者被宣佈為潔淨後疥瘡若在皮膚上再次大大擴散的話,祭司就連黃毛也不用找,直接可再宣佈那人為不潔淨。但如果疥瘡在祭司眼前止住了,其上長了黑毛(估計是癩痢之處再長出正常的毛髮),可視為疥瘡痊癒了,祭司可再一次宣佈那人為潔淨(13:35-37)。可以估計,疥瘡的痲瘋問題較容易反覆,所以經文才特意這樣提及。

利13:38 「無論男女,身上的皮膚若有斑點,是白色的斑點,

利13:39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若皮膚的斑點是暗白色的,這是皮膚長了斑;那人是潔淨的。

利13:40 「人的頭髮若掉了,變成禿頭,他是潔淨的。

利13:41 他頭頂的前面若掉了頭髮,以致頂門光禿,他是潔淨的。

利13:42 頭禿處或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痲瘋長在他的頭禿處或頂門禿處。

利13:43 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頭禿處或頂門禿處的災病腫塊白中帶紅,像身上皮膚痲瘋病的現象一樣,

利13:44 那人就是患了痲瘋病,是不潔淨的。祭司要宣佈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生在頭上。

利13:45 「患有痲瘋災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遮住上唇,喊著說:『不潔淨!不潔淨!』

利13:46 災病還在他身上的時候,他就是不潔淨的;既然不潔淨,他就要獨居,住在營外。

13:38-46主要記載身上的皮膚出現白色斑點的條例。經文強調皮膚長了斑、掉了頭髮、變成禿頭、頂門光禿等情況那人仍屬潔淨(13:39-41),只是當禿處有災病,出現腫塊、白中帶紅才算是長了痲瘋(13:42-44)。可以說,長斑、禿頭和頂門光禿等外表上的不雅觀,在上帝眼中並不算是甚麼問題,唯獨長出痲瘋才是問題。最後,13:43-46是整段的總結,當中要求患了痲瘋的上帝子民(包括整個13章所提到的其他情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遮住上唇,並叫喊著「不潔淨!不潔淨!」去讓別人知道自己正處於不潔當中,讓人懂得避開自己、以免沾染不潔。而要這樣做的話,患者必須極具勇氣,勇於面對自己的不潔,且要為別人以至整個群體的好處著想。可以說,今段《妥拉》特別強調患者要主動面對自己不潔淨的問題,並為免其他上帝的子民也沾染不潔而主動公開自己的問題,明白不要因為自己的問題而導致更多人成為不潔。與此同時,患者也要尋求上帝的醫治,希望最終可變回潔淨,返回上帝子民的群體之中。我們要留意,患者並非孤單地自行離開上帝的子民群體,而是要讓其他人知道,好叫別人可以關心自己的狀況,成為自己的支援和幫助(經文禁止痲瘋病人進入以色列民的營,但沒有禁止以色列民到達營外探望和幫助他們,事實上,祭司也要到營外檢查,才能確認患者是否已經得潔淨或情況有所好轉)。

 

2.  痲瘋的潔淨條例(衣服發霉的分辨)(13:47-59

利13:47 「衣服若發霉了,無論是羊毛衣服、麻布衣服,

利13:48 無論是經線、緯線,是麻布的、羊毛的,是皮革,或是任何皮製的物件;

利13:49 若是衣服、皮革、經線、緯線,或是任何皮製的物件呈現綠色或紅色,這就是發霉,必須給祭司檢查。

利13:50 祭司要檢查這霉,把發霉的物件隔離七天。

利13:51 第七天,他要檢查這霉。若霉在衣服上,無論是經線、緯線,或任何用途的皮製物件上擴散,這是侵蝕性的霉,是不潔淨的。

利13:52 發霉的衣服,無論在經線、緯線,羊毛的、麻布的,或是任何皮製物件,都要把它燒掉;因為這是侵蝕性的霉,必須用火焚燒。

利13:53 祭司檢查,看哪,霉若在衣服上,無論是經線、緯線,或在任何的皮製物件上沒有擴散,

利13:54 祭司就要吩咐人把發霉的物件洗了,再隔離七天。

利13:55 洗過之後,祭司要檢查,看哪,若那霉在他眼前沒有變色,霉雖沒有擴散,也是不潔淨的。這是侵蝕性的災病,無論是在正面或反面,都要用火焚燒那物件。

利13:56 祭司若檢查,看哪,那霉在洗過之後已經褪色,他就要從衣服,皮革,或經線、緯線,把發霉的部分撕去。

利13:57 若霉再出現在衣服上,無論是經線、緯線、或在任何皮製物件上,這就是舊霉復發,必須用火將那發霉的物件焚燒。

利13:58 洗過的衣服,或是經線,緯線,或是任何皮製的物件,若霉已經消失了,仍要再洗,這衣服就潔淨了。」

利13:59 這就是衣服發霉的條例。無論是羊毛衣服,麻布衣服,或是經線、緯線,或任何皮製的物件,都按照這條例宣佈為潔淨或不潔淨。

13:47-59從人的痲瘋轉而論述衣服和皮革等物品發霉的潔淨條例。經文強調這包括所有不同質料的衣物(其中「經線、緯線」在〈新譯本〉的翻譯為:編結物、紡織物)。今天,我們的衣服發霉一般都是呈現黃色或白色的,並且我們一般會馬上進行清潔,嘗試除掉霉菌,如果無法清潔最終也可能會直接扔掉,但是這裏經文所要求的是把發霉的物件隔離七天看看是否有擴散的跡象!(13:50-51)而且這裏物件發霉是指呈現綠色或紅色的現象(13:49),所以看來並非我們一般因天氣潮濕而遇到的那種物件發霉問題,而是也跟人長痲瘋的情況相若,是上帝所給予的一個標記,指出該物件不適合用於與祂相關的事情上,甚或反映該物件的主人有某些隱藏而未處理的罪孽[3]。事實上,痲瘋和發霉的原文相同(צָרַעַת tsaraʿat),明顯說明《聖經》中的「痲瘋」觀念不等同於我們現今所理解的痲瘋疾病,而是像我們在過去幾篇查經摘要中一直論述的概念,就是上帝在人或物件上所給予的一個與祂的聖潔本質不匹配的標記,為要指出那人或那物件的狀況屬不潔淨,暫時不能蒙祂的悅納,不適合去親近上帝或用於獻祭和承載祭物等與上帝有關的用途上。而經文指出,物件的主人有責任把物件帶給祭司察看和判斷,而祭司也要像檢查人的痲瘋那樣小心檢查發霉的物件,確保在上帝所居住的以色列民群體中,沒有任何因痲瘋而導致不潔的人或物件。

檢查和處理發霉衣物的情況跟檢查及處理人長痲瘋的情況相似,也是要隔離七天後再覆檢,看看是否有出現擴散或侵蝕性(已深入物件)的情況;而不同的是,人的持續不潔淨只需繼續在營外接受隔離就行,但物件的話最終只能被燒毀!可以說,上帝對人不潔時的包容和憐憫比起對物件的包容程度大得多!因人仍有機會從罪孽中回轉悔改或耐心等候上帝的醫治去移除痲瘋的問題,但物件則只有兩個七天的機會而已(我們要明白物件不及人的生命寶貴,因此比起珍惜一些身外物,我們應當給予身邊的人更大的憐憫和包容)。接著在13:56-59,經文指出霉若沒有在物件上擴散,便要把它洗了再隔離七天,該物件在被洗過後如果褪色,就把曾發霉的部分撕去,就是情願外表不完整,也不要讓上帝所不接受的那些不潔淨的東西繼續存留。另外,發霉也像人長痲瘋一樣有痊癒後再復發的可能(13:57),而當舊霉復發時,則不能再保留該物件而必須把它燒掉。這種被火燒毀的情況仿如《聖經》中所指的審判,同樣是被火燒毀,在人而言甚至是一種痛苦的刑罰,並且永遠不能再親近上帝。而這種情願物件外表不完整也不能存留的邏輯,就如《馬太福音》5:29-30中所指的那樣:「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可以說,物件發霉的情況務必謹慎處理,否則其結局就如被火燒毀的審判那樣,不會再在上帝和人的面前存留。最後,就算曾發霉的物件經過洗淨,經文也強調要再洗一遍,這反映上帝十分重視聖潔的狀態,就如上帝不能包容罪在人的生命中存留一樣,物件都必須得到徹底的潔淨才可蒙上帝的悅納。

 

《先知書選段》(賽7:20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賽7:20 「那時(בַּיּ֣וֹם הַה֡וּא;在那日),主必用大河外雇來的剃刀,就是亞述王,剃去你的頭髮和腳毛,並要剃淨你的鬍鬚。

賽7:21 「那時,每一個人要養活一頭母牛犢和兩隻母羊;

賽7:22 因為奶量充足,他就有乳酪可吃,國內剩餘的人也都能吃乳酪與蜂蜜。

賽7:23 「那時,凡種一千棵葡萄樹、價值一千銀子的地方,必長出荊棘和蒺藜。

……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賽7:20及其後,屬於《第一以賽亞》的部分[4],內容主題涉及亞述帝國威脅南北國的歷史背景。賽7章屬這背景的早期,並且是有關我們較熟悉的「以馬內利」經文,當時亞蘭和以色列聯合攻擊猶大,亞哈斯王卻不肯向耶和華求一個兆頭,指自己不想試探耶和華(賽7:12),但其實他的說法只是裝作屬靈,表面上表現出自己仍很不錯、並無問題,但自負和虛假的背後反映他根本就信不過上帝的能力,或不信祂會眷顧保護自己,所以才想另覓出路,不願依靠祂。而賽7:20的上下文指出,即使亞哈斯不求耶和華,祂也照樣會給一個「以馬內利」的兆頭,去表明短期內亞蘭和以色列的威脅必被解除。經文指那時主必用大河外雇來的剃刀(用作比喻主會使用亞述王)去平息猶大的危機。在意思上,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與今段《妥拉》的經文並無明顯的直接關係,筆者只能想到兩個隱若的關聯:1)「痲瘋、發霉」和「以馬內利」都是上帝給予人的一個標記,表明是出於上帝的作為;2)長痲瘋的病人和亞哈斯一樣,都需要依靠上帝才真正有出路(得醫治/得到解救)。而至於在用詞上,賽7:20這節有幾個詞語明顯在原文上可聯繫今段的《妥拉》(見下表)。

《妥拉》(利13:29-59

《先知書選段》(賽7:20及其後)

利13:30 祭司就要檢查這災病,看哪,若災病的現象深入皮膚內,其上有黃色的細毛(שֵׂעָ֥ר,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這是疥瘡,是頭上(הָרֹ֛אשׁ或下巴的痲瘋病。

利13:32 第七天(בַּיּ֣וֹם,祭司要檢查這災病,看哪,若疥瘡沒有擴散,其上沒有黃色的毛,疥瘡的現象也沒有深入皮膚內,

利13:33 那人就要剃去(גָּלַח鬚髮,但不可剃(גָּלַח長疥瘡之處。祭司要將那長疥瘡的人,再隔離七天。

賽7:20 「那時(בַּיּ֣וֹם;日),主必用大河外雇來的剃刀,就是亞述王,剃去(גָּלַח你的頭(הָרֹ֖אשׁ髮和腳毛(שַׂ֣עַר,並要剃淨你的鬍鬚。

 

頭上和下巴(或鬍子)長痲瘋和衣服發霉的情況有甚麼共通之處?今段《妥拉》經文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筆者認為頭上和下巴(或鬍子)長痲瘋和衣服發霉的情況有三個共通之處,以下先論述兩個:

1.  頭上、下巴(或鬍子)和衣服都屬於外在、表面的,是不可長期隱藏而不被人看見的(跟身體上的痲瘋不同),而且這些都是一個人的特徵,可代表著那人的尊容、榮美和階級等等。

2.  頭上、下巴(或鬍子)其實是自己看不見或最不容易察覺的,但同時卻是別人看得最清楚、讓人最先留意到一個人的地方!而穿上的衣服也是,別人總會比自己看得更清楚!尤其是古代人並不像現代人那樣可隨時照鏡子、或透過玻璃的倒影和手機影像等去檢查自己的外表與儀容,所以頭上、下巴(或鬍子)以及衣服都是當事人自己不易察覺,但別人卻最容易注意到的地方。

結合上述兩者的明白,如果痲瘋和發霉都是上帝因人有罪孽而給予的標記,那麼如果有人身體上有痲瘋而被衣服遮蓋,上帝也可以在人的頭上、下巴和衣服上顯露出來,就是即使人自己不自覺、不以為意或刻意想隱瞞罪惡也不能再繼續遮掩下去。這些罪孽的問題包括:

a.  要在人前炫耀自己(這時自己不會覺得有問題的,因為當事人正正渴望想別人更多注意到自己的存在和價值!)

b.  為了面子而說謊、掩飾、不肯坦白認錯(自己以為別人不知道、可以瞞天過海才會掩飾,但結果可能是所有人都已經看穿自己的問題,只是懶得拆穿自己而選擇不作聲而已)。

c.  假冒為善、虛假(表面上想讓人以為自己是個好人、看自己為敬虔和真誠等,但其待人處事與作風很容易暴露出自己的虛假、別有動機而並非真心真意等等)。而今次《先知書選段》中亞哈斯王剛好也有這種虛假的表現,指自己不想試探耶和華所以才不求兆頭,但實情卻是他根本就信不過上帝、不是真心去依靠祂得幫助。

很難[就像這樣],這聖者,祂是當被稱頌的,去懲罰這個人。那麼祂怎麼做呢?首先祂警告他,然後祂懲罰他的房子,正如所說,我會在你們的產業中放置房子的痲瘋。”3 首先祂懲罰他的房子,如果他悔改,一切都很好。如果不,祂就懲罰他的衣服,正如所說,當一件衣服裡有痲瘋的病灶。”4 如果他悔改,一切都很好,但如果不,痲瘋就攻擊他的身體,正如所說,當一個人在他肉體的皮膚上有,等等。[5]

上述引文來自一段猶太拉比的米大示解經,內容指:人的房子、衣服和身體都可以長痲瘋(房子和衣服的情況可理解為「發霉」),假如那人犯罪,會先懲罰房子,人若仍不悔改就懲罰衣服,繼而是那人的身體⋯⋯有其他拉比問為何經文是先提及人的身體,然後才是衣服,繼而房子。為何這裏論述的次序與經文的次序相反[6]?首先,我們未必需要全盤接受拉比的解釋,但我們卻可從這些解釋中得知,猶太人也同樣會看痲瘋為上帝給予人的一個不潔淨的標記,為要指出人有罪孽的問題!而且我們可用類似的邏輯去推論為何經文記載痲瘋的次序是身體(較隱藏之處)、頭上和下巴(或鬍子;身體較外露之處或人的特徵)、衣服、房子(另見註6):假如上帝讓一個人的身體長痲瘋後那人仍不悔改,甚至想用衣服覆蓋著去掩飾,上帝可進一步讓那人的頭、下巴(或鬍子)甚或衣服上也長出痲瘋和發霉,去使人看見其問題!但如果那人仍繼續不肯悔改,不願意面對甚至躲藏在自己房子裏不出門的話,上帝也可使那人房子的牆上也發霉(參14:34-48),讓人無法繼續掩飾和逃避悔改!我們可能感到上帝顯露人的罪惡的方式很咄咄逼人,但其實這是上帝為了要救人離開罪惡的做法。因為顯露人的罪惡、使其外表上難看、蒙羞而不能得人的榮耀等其實不算甚麼(畢竟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但如果人因為罪惡而不潔淨,最終與上帝隔絕、甚至被火焚燒審判、不得翻身的話,其後果才是更嚴重的損失、更恐怖的結局!而如果皮膚上長痲瘋的標記,足已讓人懂得謙卑自己去面對自己生命中隱藏的罪孽的話,上帝根本就無需要進一步在一個人的頭上、下巴、衣服等處長痲瘋和發霉,去刻意揭露人的罪惡,帶來更大的警告和羞辱。故此,這段《妥拉》提醒我們當意識到自己得罪上帝或得罪人的時候,就應當及早認罪、回轉悔改,不要容讓罪惡持續發酵、不要讓罪惡的雪球越滾越大才不得已去正視,因為正如發霉的衣物不會被人長久容忍、當作沒事一樣穿在身上,上帝也不會長久容忍自己的百姓在罪惡中不知悔改、在屬靈上毫無寸進!另一方面,臉上長斑、禿頭、頂門光禿等或多或少雖然會令人感到尷尬,但外表的尷尬其實問題不大,因為上帝仍看這些情況為潔淨,反之,更要緊的問題是痲瘋的不潔!因為背後反映的是步向死亡的問題、是導致被火燒毀的問題、是在永恆中與上帝隔絕的問題!求主幫助我們在罪中及早回轉悔改,及早從罪孽中得潔淨和醫治。

 

結語:頭上與下巴長痲瘋和衣服發霉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屬於利13章中有關痲瘋潔淨條例的最後一部分,主要涉及頭上、下巴(或鬍子)長痲瘋及衣物發霉等問題。當中痲瘋和發霉的原文相同,證明《聖經》中的痲瘋並非現今所指的痲瘋病,而且之前的《妥拉》經文、今段的《妥拉》經文,以至拉比的解經也都指出,痲瘋(或發霉)可以理解為上帝給予人的一個標記,指出人的生命中有隱藏著而未解決的罪孽問題!而雖然今段《妥拉》跟之前幾段經文有關處理痲瘋的情況大同小異,但如果按照整個利13章的痲瘋潔淨條例的次序來看,作者的鋪排是先從一開始記載身體上較為不明顯的皮膚痲瘋病,到上一段《妥拉》有關皮膚上長瘡、燒傷的痲瘋問題,然後再到今段《妥拉》關於頭上、下巴和衣服上的外在問題,就是從一個本來可能只有自己看見(別人看不見)的身上長痲瘋,漸漸論述到一些別人比自己看得更清楚的痲瘋問題,也就是今段中所記載有關頭上、下巴和衣服等位置出現痲瘋或發霉的情況。上帝要這樣把人內在的問題明明地顯露出來,為的是讓人不能再掩飾下去!(情況就如主耶穌揭露法利賽人看重外表上的潔淨,但內心卻污穢不潔的問題[7])為要拯救人及早離開罪孽和扭曲的思想,尤其是一些自己不察覺但別人卻看在眼裏的罪,包括:愛炫耀自誇、為面子而說謊、不肯認錯、假冒為善等等。求主幫助我們、醫治我們,敏銳主不喜悅的罪惡,以致願意離開這些問題,並懂得在上帝「幫我們逐步公開」之前就已經懂得知錯悔改,明白審判的死亡以及與上帝隔絕的惡果,遠比自己失去面子、因為犯錯而蒙羞更為嚴重得多!作為信徒,讓我們早日學會讓主光照自己的黑暗,讓我們的生命能得蒙天父的悅納、學會從軟弱變成剛強,漸漸成為祂真實的見證人。阿們。


[1]上一篇利13:18-28的查經摘要〈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

[2]利12:1-13:17的查經摘要〈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3] 「罪孽」一詞的意思,在過去論述痲瘋可作為罪孽的標記的摘要中(見註1),已指出可關乎扭曲的思想和不正的觀念。這包括與人建立不正當的關係或遐想、扭曲的價值觀或觀念等等,以致不能行出上帝的心意。

[4] 有關《以賽亞書》分段的情況和命名,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

[5] AI 翻譯自 “Tazria” in Midrash Tanhuma Vayikra: 258.

[6] 利13-14章最先提及人的身體長痲瘋,後來到今段《妥拉》(13章結尾)才提及衣服的痲瘋(發霉),最後才是房子(在利14章才提及)。

[7] 參太15:6-7、11-20及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3:18-28;賽57:17及其後: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

「安息日研經坊」(2024-12-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3:18-28;賽57:1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3:18-28)繼續記載痲瘋的潔淨條例中有關皮膚長了瘡和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這與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有何關聯?這關聯可引伸出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3:18-28

自從利10章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之後,過去兩段《妥拉》經文、以至今段以及往後幾段經文(11-15章),都是有關上帝要祭司與以色列民明白上帝的聖潔本質和遵守祂對聖潔的要求。透過祭司教導子民一起遵守多項潔淨的條例,讓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上帝的兒女、聖潔的國度、屬祂的子民。其中13-14章全是有關「痲瘋的潔淨條例」,當中涉及痲瘋的不同類型和情況。這兩章經文的詳細大綱如下:

1.  痲瘋的潔淨條例(皮膚病的分辨)(13:1-46)

a.  嚴重/急性的痲瘋(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c.  皮膚長了瘡的條例(13:18-23

d.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e.  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疥瘡、皮膚出斑點的條例(13:29-46)

2.  痲瘋的潔淨條例(衣服發霉的分辨)(13:47-59)

3.  痲瘋的潔淨條例(得潔淨、獻祭的禮儀)(14:1-32)

4.  痲瘋的潔淨條例(將來房子發霉)(14:33-53)

5.  總結(14:54-57)

今段《妥拉》經文(13:18-28;大綱中的 c 和 d )承接著上一段有關急性和慢性痲瘋的條例,論述人的皮膚長瘡與被火燒傷這兩種局部性長痲瘋的情況。

 

1.  皮膚長瘡的條例(13:18-23

利13:18 「人身上的皮膚若長了瘡(שְׁחִ֑ין,卻已經好了(רָפָא 醫好)

利13:19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1,就要給祭司檢查。

利13:20 祭司要檢查,看哪,若災病的現象已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變白了【2,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有痲瘋的災病生在瘡中。

利13:21 祭司若檢查,看哪,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

利13:22 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3,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這是災病。

利13:23 斑點若留在原處,沒有擴散這就是瘡的疤痕,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

13:18-23指假如有以色列民發現自己的皮膚在過去曾長瘡但痊癒後有復發的跡象(就是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那人就要主動給祭司檢查清楚,好確認並作出適當的處理(確認是痲瘋的話就要隔離等候康復)。而祭司就要扮演像現今皮膚科醫生的角色,肩負診斷和分辨患者的皮膚問題是否真的屬於痲瘋的不潔問題。而正如上次查經摘要所指,祭司其實無法提供任何治療,他們只能讓患者隔離七天,等候上帝的醫治(七天是上帝創世完工的週期)[1]。過程中祭司需要從以下三方面判斷是否痲瘋不潔淨的情況:

【1】:確認皮膚是否出現了痲瘋先兆的情況(變白或白中帶紅的斑點);

【2】: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已深入皮膚、毛也變白(是的話就要定為痲瘋、宣布不潔淨);如災病沒有深入皮膚,患者則要接受七天隔離,然後再次檢查確認;

【3】:經過七天等候的日子之後,要再次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有擴散至其他的皮膚部位(是的話就要確認為痲瘋、宣布不潔淨;否則就可直接宣布為潔淨、不是痲瘋問題)。

有關長瘡(שְׁחִ֑ין shechin的問題,這裏並非《聖經》中首次出現,之前在上帝擊打埃及的時候,上帝降下的十災中就包括了瘡災:

出9:9 這灰要在埃及全地變成塵土,使埃及全地的人和牲畜身上起泡生瘡。」

出9:10 摩西和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把它撒在空中,人和牲畜的身上就起泡生瘡了。

出9:11 因為這,術士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術士和所有埃及人的身上都生了瘡。

當時的以色列民全然無恙,他們並沒有在十災中受任何的災(包括瘡災)。可以說,他們是被上帝分別出來屬於祂的子民,故此上帝沒有讓他們也跟埃及人一樣受災。因此,的出現對當時的人來說可以被理解為一種「上帝的作為」,甚至是一種「審判」,是上帝要加在法老與埃及人身上的記號,指出他們得罪了上帝,警告他們不要繼續攔阻上帝去成就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他們必須盡快謙卑自己、尊崇耶和華、讓屬上帝的子民可以離開埃及地去事奉祂。由此可見,的出現某程度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個警告和記號,提醒他們可能已得罪了上帝、步向被審判的景況,並指出假如瘡復發起來(深入皮膚、擴散等),他們就會成為不潔,將要被隔離,暫時不能親近上帝。

 

2.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利13:24 「人身上的皮膚若被火(אֵשׁ)燒傷,傷口新長的肉有了斑點,無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1】,

利13:25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斑點上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入皮膚內【2,這就是痲瘋長在燒傷處;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痲瘋的災病。

利13:26 若祭司檢查,看哪,斑點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

利13:27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斑點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3,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患了痲瘋的災病。

利13:28 斑點若留在原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並減輕了,它只是燒傷的腫塊,祭司要宣佈他為潔淨,這不過是燒傷後的疤痕。

13:24-28所記載的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跟剛剛皮膚長瘡的條例內容十分相似,祭司同樣要在三方面作檢查和分辨:

【1】確認皮膚被火燒傷的位置是否有變白或白中帶紅的斑點;

【2】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已深入皮膚、毛也變白(是的話祭司就要定為痲瘋、宣布患者為不潔淨);如情況沒有深入皮膚,患者則要接受七天隔離,然後再被檢查;

【3】經過七天等候的日子之後,要再次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有擴散至其他的皮膚部位(是的話祭司就要定為痲瘋、宣布患者為不潔淨;否則就可直接宣布他為潔淨、不是痲瘋問題)。

除了上述三方面的檢查事項跟之前長瘡的情況幾乎完全相同,皮膚被火燒傷的情況另外也跟皮膚長瘡一樣,都有機會要被隔離七天等候上帝的醫治(見註1有關上一篇查經摘要的論述),兩者的出現也同樣可以理解為上帝的作為,甚至是來自上帝的審判:因為「皮膚被火燒傷」與「火(אֵשׁ ʾesh)」有關,而我們可以在之前《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的多處記載,分別發現「降火」的現象往往也是上帝的作為和記號,有時甚至同時是一種祂施行審判的方式!

創15:17 日落天黑的時候,看哪,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創19:24 當時,耶和華把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裏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出3:2 耶和華的使者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摩西觀看,看哪,荊棘在火中焚燒,卻沒有燒燬。

出9:23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華就打雷下雹,有火降到地上;耶和華下雹在埃及地上。

上述這些提及「火」的情況都明顯是上帝的作為、神蹟的記號(創15:17、出3:2),而且當中上帝降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創19:24),以及十災中的第七災「降冰雹與火」(出9:23),都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情況,這跟《利未記》10章有關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後有火從上帝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死一樣,最終都成了悲慘的結局。而我們可以由此理解「皮膚被火燒傷」雖然不致於死,但其實已經是審判來臨前的一個重要警號和跡象!難怪它跟皮膚長瘡一樣,也屬於十災審判中的一種、是步向大痲瘋、不潔淨、不能親近上帝的一種先兆。可以說,長瘡和皮膚被火燒傷都是患者必須小心注意、不能輕忽,並希望情況不要會惡化、演變成大痲瘋的問題!

筆者嘗試用下表總結今段《妥拉》(利13:18-28)中皮膚長瘡和被火燒傷這兩條條例的平行對照:

皮膚長瘡的條例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

利13:19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就要給祭司檢查

利13:24 「人身上的皮膚若被火燒傷,傷口新長的肉有了斑點,無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

利13:20 祭司要檢查,看哪,若災病的現象已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變白了,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有痲瘋的災病生在瘡中。

利13:25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斑點上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入皮膚內,這就是痲瘋長在燒傷處;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痲瘋的災病。

利13:21 祭司若檢查,看哪,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利13:22 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這是災病。

利13:26 若祭司檢查,看哪,斑點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利13:27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斑點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患了痲瘋的災病。

小結:皮膚長了瘡、被火燒傷本身不一定是問題(不一定代表人犯了罪,參伯2章約伯長瘡、約9章天生瞎眼的人等例子可見),但病情怎樣發展下去才是關鍵所在!而即使情況仍未深入皮膚也不能掉以輕心,因為要再等七天看看是否不會擴散才能確認和宣布為潔淨。另外,它們兩者的成因都不明(經文沒有明確交代),但兩者都可以代表是上帝的作為[2],是神蹟或上帝作工的記號,甚至也是審判來臨前的先兆,最終有可能演變成大痲瘋、不潔淨、與上帝隔絕。故此,我們可以理解兩者的出現(或復發)都是上帝給予人的一種警號或提醒,要患者必須小心留意皮膚的變化、懂得謙卑懇求上帝的醫治,並祈求皮膚的情況不會繼續惡化下去。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賽57:17 我因人貪婪的罪孽(עָוֹן,發怒擊打他;我轉臉向他發怒,他卻仍隨意背道而行。

賽57:18 我看見他的行為,要醫治他,引導他,使他和與他一同哀傷的人都得安慰。

賽57:19 我要醫治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57:20 但是惡人好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

賽57:21 我的上帝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賽57:17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主題包括:上帝帶領子民回歸、重建聖殿、新天新地及彌賽亞時代),其上下文是從賽56:9至59:15,論述以色列民在被擄回歸時,一些當時留在耶路撒冷的牧人領袖的屬靈問題和惡行。其中57:17的罪孽(原文 עָוֹן ʿavon )的意思包含一些彎曲悖謬的行徑、扭曲的思想[3],而貪婪(原文 בֶּצַע betsaʿ)涉及想佔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正是一種扭曲思想或行為的罪。然而賽57:17指即使上帝發怒,他們卻仍不當一回事。不過當上帝看見他們這樣的行為時,祂真的很想去醫治他們,期望可以讓平安臨到祂的子民中。只可惜惡人並不願意,所以上帝斷言:「惡人必不得平安!」(賽57:21)

如要提到這段《先知書選段》經文跟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首先跟以往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一樣,兩者都在原文用詞上有共通平行之處(請見下表):

《妥拉》(利13:18-28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

利13:18 「人身上的皮膚若長了瘡,卻已經好了(נִרְפָּֽא

利13:19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就要給祭司檢查(נִרְאָ֖ה

利13:20 祭司要檢查(רָאָ֣ה,看哪,……

利13:21 祭司若檢查(יִרְא,看哪,⋯⋯

利13:25 祭司就要檢查(רָאָ֣ה,看哪,……

利13:26 若祭司檢查(יִרְא,看哪,⋯⋯

利13:27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רָא他。……

賽57:18 我看見(רָאִ֖יתִי他的行為,要醫治(וְאֶרְפָּא他,引導他,使他和與他一同哀傷的人都得安慰。

賽57:19 我要醫治(וּרְפָאתִֽי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從上表可見,兩者都提及以下兩個主題:

1.  上帝的醫治:利13:18中「好了」的原文就是動詞「醫治」的被動型,指人的皮膚問題曾被醫治過(上一段查經已經論述過痲瘋問題只有上帝能醫治[4]);而賽57:18、19兩次提及「醫治」則是用主動的方式,表達上帝要醫治有問題的領袖和子民。

2.  看見:今段《妥拉》經文出現了六次有關祭司要對患者作「檢查」,而「檢查」的原文其實正是「看見」,這與賽57:18「上帝看見」平行,同樣指到人的問題使他們得不到平安,需要上帝親自的介入和醫治。

拉比透過希伯來原文的用詞把皮膚的問題與人的罪孽相提並論,建立兩段經文的關聯,說明兩者所提及的對象(病人和罪人)同樣需要被察看、醫治,才能最終得著平安,他們的皮膚問題和罪孽問題都需要被「檢查/看見」和接受「上帝的醫治」,才算在上帝眼中看為潔淨、可以親近祂。不但如此,罪是可以很抽象、表面上未必能被看見或發現,並涉及屬靈的層面;而皮膚的問題卻是具體、在外表上清晰可見,涉及的是肉身的層面。故此兩者的平行關聯,正好可讓我們從具體的皮膚問題更深入了解較抽象的罪孽問題:上文在討論今段《妥拉》經文時提到,「長瘡」和「被火燒傷」本身並非即時就判定為不潔、不能親近上帝,但它們卻是長痲瘋的先兆,其發展結果十分關鍵,因此上帝的子民其實可把它們看為一種步向被審判的警告,提醒患者必須留心注意,謙卑尋求上帝的醫治,不要出現「深入」或「擴散」的惡化情況,否則就會演變成痲瘋的問題!這情況跟今次《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形容有罪孽的情況相仿,賽57:17先指出雖然上帝已經發怒,但惡人仍肆無忌憚,之後的賽57:20-21續指他們不肯悔改,並用「翻騰的海」和「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比喻他們持續不斷地湧現惡念和行惡,以致他們無法得到平安(暗示上帝的審判終必臨到)。可以說,正如皮膚的問題有機會惡化而導致痲瘋與不潔淨,罪孽在人的屬靈生命中也可以不斷「深入」和「擴散」(不斷加劇惡化、生根發展),最後成為終日思想盡都是惡、無法停止犯罪的惡況。下表嘗試總結皮膚的問題和罪的問題之間的平行對照:

《妥拉》(利13:18-28)皮膚的問題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罪的問題

皮膚(具體、外表、肉身層面)

屬靈生命(抽象、內裏、屬靈層面)

皮膚的長瘡或被火燒傷的問題出現、復發

罪人讓上帝發怒、不滿

皮膚問題持續「深入」、不斷「擴散」的話,最終演變成痲瘋

不肯悔改,讓罪孽持續發展,就會像翻騰的海,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最終不得平安!

痲瘋的不潔淨讓人與上帝隔絕

罪的不潔會讓人承受審判、與上帝隔絕

在《聖經》中,罪惡像皮膚問題演變為痲瘋那樣最終叫人與上帝隔絕的例子也有不少。例如,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被上帝揭發時,他們都各自推卸責任,並無悔意,即使故事結束時他們也沒有承認自己的過錯(參創3章)。假如當日他們願意馬上認罪、回轉悔改,不讓罪惡繼續發展下去的話,《聖經》也有可能會被改寫,只可惜他們並沒有自省,並堅持他們那些錯誤的歪理,以為推卸責任就真的能解決問題,最終他們被趕離伊甸園、離開上帝與人同在的園子;另一個例子,就是他們的兒子該隱殺死自己兄弟亞伯的事件。上帝其實有提醒該隱要控制怒氣的,但他卻不肯聽從或謙卑尋求上帝的幫助,反而更讓自己的情緒爆發,最後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地步,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弟弟。然而問題是之後他仍毫無悔意,甚至指上帝對他的刑罰過重,最終他要離開當地(本來可獻祭給上帝、與祂同在的地方),流離飄蕩在地上(參創4章)。總的來說,雖然人生病的原因不一定是人的罪惡所致[5],但皮膚長瘡、被火燒傷的問題,可與罪孽、惡念出現的情況平行對照,提醒我們不要讓惡念或一時之錯的罪發展至不可收拾的地步。馬丁‧路德就曾說過:「你不能阻止飛鳥在你頭上飛過,但你能阻止牠們在你的頭上築巢。」我們雖無法避免自己因軟弱而犯罪跌倒,但我們可以阻止罪孽、不合真理的思維和惡念持續停留在我們的腦海裏不斷滋生、發酵,我們可以控制不讓一次的罪過演變成慣性犯罪、持續行惡,與痲瘋的問題一樣最終與上帝隔絕!

另外,從上文的論述可見,我們要感恩的是上帝定人的罪往往都並非根據人一兩次的過失、或因一時大意、在壓力或誘惑之下不小心犯罪跌倒等情況,而是一些毫無悔意、變本加厲、有恃無恐,甚至可能是公然褻瀆上帝等的情況,也就是一些已經發展到無藥可救、死不悔改的程度,以致當上帝要施行審判時,這必然是公平公正、讓人無可抵賴、無法推諉的。因此,我們必須謹記,在我們仍然有機會回轉悔改的時候,就要救自己避免跌入不可挽救的深淵裏,就如《箴言》教導我們「不要讓你的眼睛睡覺,不可容你的眼皮打盹。要救自己,如羚羊脫離獵人的手,如鳥脫離捕鳥人的手。」(箴6:4-5)我們不要以為犯罪並無後果,而是必須及早不讓自己陷入得罪上帝、與上帝隔絕的惡況中。

 

結語: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

今段《妥拉》經文屬於利13-14章中有關痲瘋潔淨條例的其中一部分,主要涉及皮膚長瘡和被火燒傷這兩種情況。經文強調祭司要反覆檢查、患者要等候七天等,去確認問題並沒有演變成「深入」皮膚和「擴散」的情況。而透過拉比提供的《先知書選段》的平行經文,我們可找到皮膚問題與罪孽的平行對照,讓我們從較為具體和明顯的皮膚問題和症狀,去理解較為抽象的罪孽問題和先兆!藉此更深認識到罪的問題也可以同樣跟皮膚長瘡和被燒傷一樣,會有「深入」和「擴散」的可能,好叫我們懂得防範於未然、不要讓一小步的失誤(mistake)演變成不可挽回的大錯(error),最終導致與上帝隔絕!在應用上舉例:一位已婚的弟兄在工作上因加班而要與美貌又善解人意的女同事朝夕共處,就必須有意識地提高警覺、加以防範,包括盡量避免單獨相處、共進晚飯、更要常與太太溝通和更刻意去維繫夫妻關係、甚至想辦法轉換環境去避開一些誘惑等,好攔阻自己步向日久生情、產生歪念,一步步跌進導致婚姻破碎的陷阱中。而對於任何其他可能破壞我們與上帝關係的問題亦然,我們也必須要有意識地去識破是甚麼正在攔阻或阻隔著我們與上帝建立進一步更親密的關係,是被手機控制了自己的時間以致沒有時間靈修?還是我們只想要上帝的保守祝福而從不刻意想要去活出上帝的心意去討祂喜悅?相信每個信徒的情況和問題都不一樣,但我們自己必定是最清楚知道的。

在迎向新一年的時候,祈願我們都檢視自己過去一年的屬靈生命、為明年立志、定下目標,在新一年裏學會及早意識自己的屬靈健康是否已經出了症狀或警號(許多時上帝會提醒我們的),並要懂得及早離惡行善!就是當我們的心思意念和做法跟《聖經》的真理出現偏差時,求主幫助我們有意識地及早讓自己不去犯罪得罪主、懂得馬上停止行惡、拒絕誘惑、在犯罪的邊緣中救回自己,不叫聖靈持續擔憂和失望;而另一方面,我們同時也要深信即使我們偶然犯罪跌倒,耶和華仍然是那位滿有豐盛的慈愛、願意接納我們回轉悔改的天父上帝,祂不會因為我們一時跌倒就馬上責打審判,而是願意給予我們足夠回轉悔改的機會,並期望我們漸漸學會刻意追求聖潔、有意識地及早離罪,使自己的靈命不斷更新成長,成為渴慕時刻與祂親近的兒女。阿們。


[1]上一篇利12:1-13:17的查經摘要〈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2] 瘡的出現不是患者可以自行控制的(可能由於身體抵抗力降低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而被火燒傷很大機會是因為意外,不是患者預先安排計劃的,而因為兩者都與十災相關,可說是十災的「迷你版」,故此也可說是上帝的作為與記號,或是祂容許出現的皮膚問題。

[3] 參TLOT、TWOT等希伯來文神學詞典。

[4] 見註1。

[5] 例如:伯2章約伯的例子、約9章天生瞎眼的人的例子(詳見上一篇查經摘要的論述)。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2:1-13:17;賽9:6(5*)及其後、賽66:7及其後: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安息日研經坊」(2024-11-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2:1-13:17;賽9:6(原文9:5)及其後、賽66: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上圖為生育後母親抱著嬰兒(圖片來自 yayimages.com)

今段《妥拉》經文(利12:1-13:17)主要記載「生育的潔淨條例」和「痲瘋的潔淨條例」,它們兩者之間有甚麼共通之處?這些條例對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2:1-13:17

自利10章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以後,耶和華提醒祭司必須懂得分辨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並把聖潔的觀念教導給以色列民(10:10-11)。接著利11-15章就記載了上帝給子民有關生活上各方面的潔淨條例,包括:飲食、生育、痲瘋、漏症等情況,好讓祭司教導他們分辨潔淨與不潔淨,並致力持守聖潔。上一段《妥拉》(利11:1-47)主要關乎「食物的潔淨條例」,今段的《妥拉》(利12:1-13:17)則開始記載有關人的潔淨條例。這個次序可說是按照上帝創世時造物的次序,先動物後是人(參創1章);從另一個角度看則是「由外到內」,先從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動物)、再到生小孩、人體表面的皮膚、最後是有關體內的血液或體液漏出而導致的不潔,可以說,這次序本身也有上帝的心意,涵蓋人在生活中會遇到的不同範疇上的不潔情況。

A.  生育的潔淨條例(利12)

X.  痲瘋的潔淨條例(利13-14)

A’. 漏症之類的潔淨條例(利15)

留意利12-15章的經文有一個倒影結構(如上),12章的生育條例(A)與15章的漏症條例(A’)平行對照,兩者都有提及月經的不潔(見12:2、15:19-25),也跟流血有關(12:3、5;15:26、28),而結構中間的13-14章則全是與痲瘋有關的。所以,今段的《妥拉》經文(12:1-13:17)涵蓋了生育及部分有關痲瘋的潔淨條例。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內容大綱:

1.  婦人產後的潔淨條例(12:1-8)

a.  生男孩的條例(12:1-4)

b.  生女孩的條例(12:5)

c.  生男孩或女孩都相關的條例(12:6-8)

2.  痲瘋的潔淨條例(13:1-17)

a.  嚴重/急性的痲瘋(或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或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1.  婦人產後的潔淨條例(12:1-8

利12: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2:4 婦人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經期中一樣。她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六十六天。

12:1-5分別記載了生男孩和生女孩的不同潔淨條例和潔淨期,當中最難解的是為何生男孩的婦人是不潔淨七天,但生女孩的話則是雙倍的十四天,之後更要分別家居三十三天和六十六天?我們要知道,其實生育條例像大部分的潔淨條例一樣,經文並沒有交代背後的理念或原因,因此我們只能作合理推論和詮釋,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尊重經文有時會作出解釋,但也有沉默無言之處,甚至有可能表面上存在矛盾的地方卻正正是經文的信息所在!今段經文就是一個例子,不過筆者會先論述生男孩和生女孩的潔淨條例有哪些不同,然後在本文稍後才分享兩者為何不同的箇中意義。

首先,經文提及的潔淨時間,本身在《聖經》中有其典故。例如:「七天」是創世的時間,是上帝完成造物的工並安息的一個完滿週期,故此以七天定為一個完滿的潔淨期可算合理,何況生育本身也是上帝的工作,自古以來人都無法控制或安排生男孩或生女孩,也無法掌握孩子將會在哪天出生(就算剖腹生子孩子也有可能提早出生)。至於家居三十三天,則估計是刻意在七天之後,把整個不潔淨期延長至四十天,因為「四十天」在《聖經》也曾在多處出現過,也是另一個完滿的週期。例如:挪亞時代上帝降雨整整四十天(參創7:4、12、17),代表著一個完滿的審判時間;摩西上西奈山四十天領受律法(參出24:18、34:28),同時以色列民要在山下默默等候,也代表著一個鍛鍊人等候上帝降下旨意的完滿時間;另外以色列民本來只需經歷四十天的曠野試煉就可進入迦南地,但可惜由於他們叛逆不肯前進(參民13-14章),導致一天罰一年而成了曠野飄蕩的四十年(參民14:34),還有歌利亞罵陣四十天(參撒上17:16)、尼尼微城四十天後要傾覆(拿3:4)等,可以說,「四十天」是一個完滿的試煉或訓練週期,要人謙卑、依靠上帝,而經過這個艱苦的週期後,人將可進入一個新的境況,就如主耶書亞(主耶穌)在曠野四十天受魔鬼試探後(參太4:2)正式開始他的公開傳道一樣。另一方面,在上帝的創造裏,婦人在生孩子後不潔淨並要家居一段時間本身也有其實際的需要,因為婦人在生產過後需時排淨體內的惡露與類似月經時所流的分泌和血,而婦人在家居期間不能外出打水、買賣、作工等,甚至因為不潔的狀態而需要減少接觸其他物品,也就是說,婦人在產後有機會真正地休息下來,不用勞苦做工。因此,四十天的不潔淨期,同時也可理解為一個婦人在經歷了艱苦的生產過程後俗稱「坐月」的身體休養期,好作產後的調理,為讓身體完全康復過來。而第八天要為男孩進行割禮,這一方面表明所生的男孩在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裏有份,另一方面代表著男孩經過了七天(創世的週期)後確認為可存活、健康的孩子,是可獻上給上帝的兒子[1];至於生女孩的不潔淨期為何是生男孩的雙倍,有拉比估計這是因為生女孩的話她日後也會同樣有月經或因生育而帶來雙倍的不潔,這解釋看似合理,但筆者認為這種不潔本是上帝創造的定律和安排,並非因人的罪過所致,所以更合理的理解可能是,如果我們看四十天為婦人休養的產假、不用勞動的一種福利的話,那麼生女孩子可得雙倍或許是為要補償所生的女孩不能像男孩那樣可以行割禮,以及不能在產業上像男孩那樣有繼承權,也就是說,這是對婦人作出的一份體貼的補償和安慰。無論如何,經文沒有明說的地方,我們不宜過多揣測,而這段的經文重點所在會於稍後說明。

利12:6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

利12:7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

利12:8 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12:6-8指出婦人在不潔後可以透過獻祭再次親近上帝,我們的主耶書亞(主耶穌)在出生時他的父母馬利亞和約瑟也曾這樣按條例上耶路撒冷獻祭(參路2:21-24),當時他們獻的是兩隻鳥,反映上帝選擇讓他在平民百姓的階層出生,雖然家境、能力不足,但卻可以十分敬虔(參12:8)。另外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夫妻的生育並不涉及犯罪,甚至更可說是有份參與成就上帝在《創世記》所定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心意(參創1:28、9:1)。所以,我們要知道這裏所指的「贖罪祭」、「為她贖罪」等描述其實並非真的指要除掉罪惡,而是禮儀上除掉不潔的動作而已。事實上,「贖罪」的原文意思很闊,除了贖罪,也包括遮蓋、頂替等意思,在這裏可理解為讓祭牲承擔了獻祭者的不潔,好讓獻祭者再次成為潔淨,得以親近上帝。

 

2.  痲瘋的潔淨條例(13:1-17

利13:1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說:

利13:2 「人身上的皮膚若腫脹,或發疹,或有斑點,可能成為痲瘋的災病,就要把他帶到亞倫祭司或亞倫的一個作祭司的子孫那裏。

利13:3 祭司要檢查(רָאָה;意思:見、see他身上皮膚的患處,若患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入身上皮膚內,這就是痲瘋的災病。祭司檢查後,要宣佈他為不潔淨。

利13:4 若這人身上的皮膚有白斑,看起來並沒有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這病人隔離七天。

利13:5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災病在祭司眼前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擴散,要將他再隔離七天。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利13:7 他給祭司檢查宣佈為潔淨後,疹子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他就要再給祭司檢查

利13:8 祭司要檢查,看哪,疹子若在皮膚上擴散了,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痲瘋病。

13-14章是關於「痲瘋的潔淨條例」,大部分學者都認為《聖經》裏的「痲瘋(צָרַע tsaraʿ)」與現今的痲瘋病(Hansen’s disease)並不相同,現今的痲瘋病問題在於皮膚的神經線失去知覺,但《利未記》13-14章所指的「痲瘋」涉及更廣泛的皮膚病問題,甚至後來的經文更指「痲瘋」會出現在衣服和房屋上(這當然與神經無關)。無論如何,為方便討論,文章仍源用「痲瘋」一詞。而按照另外兩段有關「痲瘋」的經文,我們可以對「痲瘋」有更清晰和立體的理解:

出4:5 為了要使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曾向你顯現了。」

出4:6 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進懷裏。」他就把手放進懷裏。當他把手抽出來,看哪,手竟然長了痲瘋,像雪一樣白。

出4:7 耶和華說:「把手放回懷裏——他就把手放回懷裏。當他把手從懷裏再抽出來,看哪,手復原了,與全身的肉一樣——

出4:8 倘若他們不信你,也不聽第一個神蹟的聲音,他們會信第二個神蹟的聲音。

出4:5-8的背景是有關耶和華差遣摩西到埃及去見法老的吩咐,而摩西因為怕自己不被人認受所以上帝就賜予他行神蹟的能力。第一個神蹟是手中的杖可以變蛇然後再變回原狀,而第二個神蹟就是讓他的手長出像雪一樣白的痲瘋之後,再馬上復原。患痲瘋後又能醫好既然能作為一個神蹟,說明痲瘋在古代人的觀念中是無人能醫的一種疾病,只有上帝才有能力使患者得醫治。因此「痲瘋」可代表著一個上帝出手作工的記號或證據。

民12:9 耶和華向他們怒氣發作,就離開了。

民12:10 當雲彩從帳幕上離開時,看哪,米利暗長了痲瘋,像雪那麼白。亞倫轉向米利暗,看哪,她長了痲瘋。

民12:11 亞倫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因我們犯罪,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民12:12 求你不要使她像那一出母腹、肉已侵蝕了一半的死胎。」

民12:13 於是摩西哀求耶和華說:「上帝啊,求你醫治她!」

民12:14 耶和華對摩西說:「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嗎?現在要把她隔離在營外七天,然後才領她回來。」

民12:9-14的背景是摩西的兄姊米利暗和亞倫想要挑戰摩西的權威而指控他娶了古實女子為妻這件事。當中上帝因為米利暗攻擊摩西而降下痲瘋的災病給她,最後摩西為她求情,她才得以痊癒。因此「痲瘋」在這段經文同樣代表著上帝行事作工的一個明證,甚至是以一種審判的方式去指出米利暗的生命出現了問題、犯了罪、提醒她要馬上謙卑悔改的一個記號。此外,經文指「像那一出母腹、肉已侵蝕了一半的死胎」(12:12)進一步說明「痲瘋」這種皮膚病問題可導致人的皮肉潰爛,也就是一種步向死亡的情況。總括而言,「患痲瘋」和「痲瘋得醫治」都只能是上帝的作為,只有祂才能辦到,所以這是上帝給人的一個記號,分別用來指出人的生命出現了問題,和人已經得蒙祂的寬恕及再次接納[2]。而痲瘋使人不潔,是不可親近上帝的,但醫治後就再次得潔淨可返回上帝和子民的中間。另外,類似米利暗的情況也出現在以利沙的故事中他的僕人基哈西身上。基哈西因為暗自向乃縵索求禮物而得了本來在乃縵身上的痲瘋(王下5:21-27),相反乃縵因著他的謙卑而認識耶和華,從痲瘋中得了醫治,他更悔改、立志單單敬拜上帝。(王下5:10-18)

回到今段的《妥拉》經文,13:1-8一開始記載有關較嚴重(或急性)的痲瘋病情況,而接著的13:9-17是較輕微(或稱慢性)的情況。首先我們看13:1-8,並留意當中「檢查」一詞的原文(רָאָה ra’ah)在這八節中合共出現了七次,其意思是「看見」,反映祭司可以做的其實很有限,就是只能作出判斷和宣告,他並沒有能力去醫治人的痲瘋病或左右患者何時痊癒的結果。這些都是上帝的工作,祭司只能按照上帝吩咐的條例,透過檢查患者是否仍有痲瘋的記號去判斷是否已得潔淨、是否合適去親近上帝、或要遷到營外隔離等(所以當主耶書亞【主耶穌】在四福音書中能夠醫好痲瘋病人,證明他必然就是上帝自己,因為他能夠做到只有上帝才能做到的事)。而祭司和患者在檢查的過程中,每次都要等上七天的時間(上文已說明這寓意著一個上帝完工的週期)。這不及今天我們如果患上新冠肺炎後可每天自行檢測那樣方便,而是需要人有耐性地等候七天的週期完結再進行檢查的,無人能確實知道患者在七天後的情況,人只能謙卑地依靠和等候上帝的幫助。

利13:9 「人若得了痲瘋的災病,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那裏。

利13:10 祭司要檢查,看哪,若皮膚有白色腫塊,使毛變白,腫塊裏有嫩的新長的肉,

利13:11 這就是他身上皮膚慢性的痲瘋病。祭司要宣佈他為不潔淨,不必將他隔離,因為他已是不潔淨了。【1

利13:12 若痲瘋在皮膚四處擴散,長滿在患災病之人的皮膚上,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利13:13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若這病人全身已長滿了痲瘋,就要宣佈他為潔淨;他全身都變白了,他是潔淨的。【2

利13:14 但他身上一旦出現新長的肉,就不潔淨了。

利13:15 祭司一見新長的肉,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新長的肉是不潔淨的,這就是痲瘋病。【3

利13:16 新長的肉若變白了,他就要到祭司那裏。

利13:17 祭司要檢查,看哪,患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宣佈那患災病的人為潔淨,他就潔淨了。【4

13:9-17記載有關較輕微或稱慢性的痲瘋病,是過去已確診但再復發的情況。而祭司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判斷是否真的再次出現痲瘋病,並靠上述括號【】內的四個準則(或理解為上帝所給的記號)去判斷。主要的原則關乎是否有擴散跡象,生出了跟本來不同顏色的皮膚,有的話就等於皮膚病的情況再度出現而需要定為痲瘋病、不潔淨。而其中最令人費解的就是第二種情況【2】:「若這病人全身已長滿了痲瘋,就要宣佈他為潔淨;他全身都變白了,他是潔淨的。」可以說,絕大部分的痲瘋情況都屬不潔(皮膚出現了不同顏色),但唯獨全身都患了痲瘋卻又可看為潔淨!這是一種獨特的情況,可理解為因為全白(皮膚沒有出現不同顏色)而失去了原本可用作判斷為不潔的痲瘋記號。這種特殊的情況或許可讓我們明白一個屬靈意義,就是上帝從沒有放棄患痲瘋的人,即使全身大部分皮膚都已患了痲瘋,但上帝仍然給予人一絲盼望、讓人仍有出路(情況就如罪惡滔天的人上帝仍然給他們存留一個回轉悔改的希望)。可是,只要一旦出現「新長的肉」(13:14),也就是皮膚顏色的不同(記號再次出現),患者則變回不潔淨的狀態。這叫患者既不要輕易因為痲瘋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而自暴自棄、放棄依靠上帝,同時也不要因為一時的潔淨就馬上驕傲自滿,因為不潔淨的情況或會隨時再次臨到,人沒有能隨時隨地親近上帝的絕對把握,只能在主前謙卑自己,等候得潔淨、能再次親近主的日子。

 

《先知書選段》(賽9:6原文9:5】及其後、賽66: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

賽9:7 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賽9:8 主向雅各家發出言語,主的話臨到以色列家。

今次第一段《先知書選段》中賽9:6是信徒十分熟悉的聖誕節聖經金句,預言彌賽亞的降生。筆者過去曾寫過一篇釋經文章解釋信徒普遍對這節經文的錯誤理解,釐清誰才是經文中的「永在的父」,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又是如何成就這個彌賽亞的預言,故此筆者不在此重複分享,讀者有興趣可以閱讀該文[3]。而這段先知書經文在主題上明顯跟「生孩子」有關,因此拉比可把它與今段《妥拉》經文建立關聯。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賽66:7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和《以賽亞書》的最後一章,背景與聖殿敬拜的恢復、新天新地、彌賽亞時代來臨有關,指出在上帝沒有難成的事,祂必然會按自己的意旨重新再「生出」祂的國和子民,祂的計劃與心意必然能成就。因此,66:7-9的主題同樣也跟「生孩子」有關,可跟今段《妥拉》經文建立關聯。而在原文用詞上,兩段《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平行關聯請見下表:

《妥拉》(利12:1-13:17

《先知書選段》(賽9:6及其後、66:7及其後)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יָלְדָ֖ה)男孩(זָכָ֑ר,就不潔淨七天⋯⋯

利12:5 她若生(תֵלֵ֔ד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經期中一樣。她產後流血的潔淨⋯⋯

利12:6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בֵן֮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בֶּן־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בְּנֵ֣י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

利12:7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יֹּלֶ֔דֶת男或女之婦人的條例。

利12:8 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בְּנֵ֣י鴿⋯⋯

利13:2 「人身上的皮膚若腫脹,或發疹,或有斑點,可能成為痲瘋 的災病,就要把他帶到亞倫祭司或亞倫的一個作祭司的子孫(בָּנָ֖י那裏。

賽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יֻלַּד有一子(בֵּ֚ן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יָלָ֑דָה,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זָכָֽר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יִוָּ֥לֵֽד?民豈能一時而產(יָלְדָ֥ה?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בָּנֶֽי,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אוֹלִ֖יד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הַמּוֹלִ֛יד,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生育的潔淨條例」和「痲瘋的潔淨條例」之間有甚麼共通之處?這些條例對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筆者認為這兩段條例的經文主要有三個共通點,而這些共通點正包含著經文的屬靈意義和對我們的提醒:

1.  兩者都跟「醫療、身體要時間康復」有關,要隔離七天或七天的倍數!

生育

痲瘋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3:4 若這人身上的皮膚有白斑,看起來並沒有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這病人隔離七天。利13:5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災病在祭司眼前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擴散,要將他再隔離七天

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兩段經文都關乎「醫療、身體需要時間去康復」,反映出人類脆弱的本質。也就是說,人非上帝,也非聖人,無論貧富高低,我們每個人也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沾染不潔,或因身體軟弱而生病。故此,我們必須謙卑,不可自高或自以為是!即使「生孩子」是按照上帝要人「生養眾多」的旨意而行,但原來在執行上帝心意的過程中,人也有可能導致自己沾染不潔!這提醒我們,即使自己正在事奉主、作聖工,也必須謙卑自己,不可輕看軟弱的人和貧窮人,也不要因自覺做得不錯就不可一世,以為自己沒有軟弱、得罪上帝的時刻。要明白人本來就不完美、不配得上帝的救恩,是無用的僕人(參路17:10);另外,「痲瘋」是上帝在聖經時代給予人的一種記號,提醒人正處於不宜親近上帝,需要祈求祂的醫治、赦免或幫助的情況。這提醒現今的我們,上帝也可能會用我們明白的方式提醒我們、給予我們一些記號,為要指出我們的不是、提醒和引領我們重新謙卑自己去依靠祂和善待他人,好叫自己的生命最終能得蒙祂的悅納(在祂眼中看為潔淨)!

2.  兩者都是上帝的工作,都與「人生無常、不受自己控制、人的有限、要等候上帝」有關!

生育

痲瘋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見15:19-25)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2:4 婦人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三十三天。

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

像經期中一樣。她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六十六天。

利13:4 若這人身上的皮膚有白斑,看起來並沒有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這病人隔離七天。

利13:5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災病在祭司眼前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擴散,要將他再隔離七天。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生孩子本來就是上帝的工作,生男、生女、何時出生等,就是到了科技發達的今天也不是我們可以完全掌控的,所以孩子未出生前根本沒有人可準確預計不潔淨日子的長短(經文不去交代為何生男和生女的不潔日子不同,筆者認為正正因為那不是重點所在,重點是要突顯人無法控制掌握人生)。同樣,「得了痲瘋和痲瘋能得醫治」也是上帝的作為(祭司只能檢查和宣布結果),是人所無法控制的,不潔淨的時間長短跟生育的情況一樣,同樣是人不能預先知道或掌控的,患者要經過多少個七天後才能被定為潔淨,這完全是上帝的決定和旨意。可以說,這讓聖經時代的人知道自己無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和將來,所以必須學會放手、依靠上帝、等候上帝。這同樣提醒我們,能夠控制人生的就只有上帝,而不是我們自己。我們必須明白人生不一定可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發展和成就,我們不能要求事事完美、凡事都必須根據我們的計劃和旨意去成就。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和看重上帝的旨意和計劃,好好配合,懂得仰望上帝、感恩和依靠祂,趁著我們還有機會的時候(像仍潔淨時可親近上帝那樣)就要好好地活出上帝的心意、事奉祂、親近祂!

3.  兩者都使人出現不潔淨的時期,讓人惦記和珍惜可親近上帝的日子,並知道將有一天可變回潔淨的狀態,仍可到上帝面前獻祭、親近祂!

生育

痲瘋

利12:6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

利12:7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

利12:8 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利13:17 祭司要檢查(רָאָה,看哪,患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宣佈那患災病的人為潔淨,他就潔淨了。

利14:10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小公羊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母羊,以及作為素祭的十分之三伊法調了油的細麵和一羅革的油。

利14:11 宣佈潔淨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連同這些東西,安置在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

雖然13:1-17未有提及痲瘋得潔淨之後患者可如何再次親近上帝(這將在之後的14章提及),但生育和痲瘋都使人處於不潔淨、不能親近上帝的境況裏,這情況就如人犯罪後與上帝隔絕,會出現悔疚自責的感受,一方面讓人萌生記掛從前前往會幕親近上帝的日子,另一方面同時也提醒上帝的子民要有盼望,確信終有一天可以再次到達上帝的面前親近祂。這讓我們明白,主耶書亞(主耶穌)一次過所成就的贖罪祭,不但洗淨我們生命中的罪污,也一併除掉我們的不潔,讓我們在他的聖潔中有分,能夠藉著他進到父神面前,得蒙悅納,他是我們因為犯罪而感到歉疚自責時唯一的盼望和出路!同時,這提醒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致力追求聖潔、活出討上帝喜悅的生命。事實上,當以色列民遵守潔淨的條例時,本身就是把一個「自己是否適合去親近上帝」的問題或考慮深深植入到他們的生命中,讓他們無時無刻都要留意和提醒自己要珍惜潔淨、可以親近上帝的日子。所以這也提醒我們,上帝是期望我們時刻注意自己是否處於聖潔的狀態中去討祂的喜悅,我們要學會留心不去放縱自己,不讓自己沾染不潔,而是常常努力保持在聖潔的狀態中,珍惜與上帝的親密關係!

 

結語: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上帝吩咐以色列民要遵守的生育潔淨條例和部分痲瘋的潔淨條例。這些雖然表面上是與現今信徒風馬牛不相及的記載,甚至許多是理由含糊、讓人難以理解的做法,但背後反映出上帝其實是要在祂子民的生命中植入三個重要的提醒:

1)我們並非上帝、也非聖人,每個人都有不潔和不配親近上帝的時刻,這提醒我們必須謙卑自己、不可自高去輕看別人;

2)沒有人能掌控自己的人生,我們必須學會放手、不再執著要成就自己的旨意,而是懂得依靠上帝、感恩和珍惜人生,把握機會去配合和參與在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中;

3)我們應當盡力保持自己處於聖潔、得蒙主喜悅的狀態中,並以能否維持或會否影響自己與主的關係來作為行事為人和作決定的指標。

綜合上述三點,潔淨的條例提醒我們要意識到自己的限制和不足,所以就要懂得著緊上帝所期望的聖潔,要趁著自己仍有機會的時候,就要珍惜和持守聖潔、過敬虔度日、常常事主的生命。就如以下幾節新約經文的提醒:

路9:60 耶穌對他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講上帝的國。」

約9:4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差我來的那位的工;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來3:13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腸剛硬了。

求主幫助我們珍惜祂所賜的救恩和聖潔的生命,學習更多從能否討主喜悅、能否有助建立與主的關係、能夠保持自己的聖潔狀態等作為我們每天行事為人和做人生決定的考量。當我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和人生並非自己可以掌控時,就更要在自己仍有能力的範圍內,在有健康、精神和時間的時候,好好努力報答上帝的厚恩,趁著我們衰敗的日子仍未來臨之前,追求聖潔的生活、努力維繫與主的關係、把最好的自己獻上給主去事奉主、傳揚福音、建立天國、討主的喜悅!阿們。


[1] Rabbi Moshe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Bnei Yakov Publications 2021), 116.

[2] 「人生病是犯罪的一種結果或暗示人曾犯罪的一個記號」這個觀念普遍是《聖經》裏人對災病的理解,例如:約伯的三個朋友對他的誤解、門徒問耶穌天生瞎眼的人是由於他犯罪還是他父母犯罪等等也能說明這個普遍的理解。

[3] 本機構研經及釋經文章:〈誰是「永在的父」?〉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1:1-47;賽40:16及其後:基督徒可怎樣應用聖經中的食物潔淨條例?

「安息日研經坊」(2024-11-0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1:1-47;賽40:16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上圖為不潔淨動物的佳餚(圖片來自 yayimages.com)

今段《妥拉》經文(利11:1-47)主要記載的是「飲食上動物的潔淨條例」(以下簡稱:「食物的潔淨條例」),可是現今主流基督教是無須遵守這些條例來限制信徒飲食的,那麼這些條例對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11:1-47

上一段《妥拉》記載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之後,耶和華提醒祭司要懂得分辨和教導以色列民有關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的觀念,以及亞倫因為著緊何謂耶和華看為美的事,而決定不吃贖罪祭的公山羊,最終得到摩西(也代表上帝)的認同和悅納。這個要懂得「分辨聖俗及潔與不潔」的主題,在今段《妥拉》繼續提及並一直延伸至《利未記》15章以及往後幾段《妥拉》經文[1]。這成為繼祭司要學會著緊上帝的心意和聖潔之後,輪到其他上帝的子民也要學習著緊祂的心意和聖潔,好讓他們也成為聖潔,讓聖潔的上帝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今段的《妥拉》經文(11:1-47)所記有關「食物的潔淨條例」,是所有潔淨條例之首,所以必然有其獨特性及重要意義。不過,按照《使徒行傳》15章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我們作為外邦基督徒是無須遵守這些飲食條例也能得救的。我們已因信稱義成為上帝的子民,並有聖靈作為憑據,以致一般信徒都對這些條例容易走了兩個極端:一是置之不理,認為這些條例已經過時或與自己毫無關係;或是嘗試嚴守這些飲食條例(這屬少數),然而卻因此容易走向律法主義、與其他信徒不合一甚或產生了錯誤的救恩觀。筆者認為但凡要了解律法條例的本質,我們不能單按字面去解讀和應用,而是必須先理解條例背後的屬靈原則和意義,才能恰當地應用於我們的信仰和處境中。以今段《妥拉》經文為例,以下筆者會先按其大綱論述整段利11章的基本意思和相關的《先知書選段》經文(賽40:16及其後),然後嘗試好像猶太釋經中常用的四層解經手法那樣(Peshat, Remez, Derash, Sod;簡稱 PaRDeS)去分享我們從今段《妥拉》可得出的四層屬靈意義,以及如何讓現今的基督徒也可以應用出來。

首先,我們要知道今段《妥拉》經文(11:1-47)所談及「動物是否潔淨」的觀念,其實早在挪亞的時代已經存在(見創7:2-9),並相信在古近東的不同文化中也有類似的觀念。所以經文在這裏的記載有可能只是反映(或說是詳細列出)當時以色列民的既有觀念,並進一步提供了上帝定為潔淨和不潔淨的具體條件,以便祭司和子民去分辨,不過經文由此至終也沒有清楚交代上帝將動物定為潔與不潔的背後原因,所以我們在推論的時候需要份外謹慎。另外,《申命記》14:3-21是今段《妥拉》的平行經文,作為摩西對今段經文的重述或教導,不過由於那是簡化版,內容上也分別不大,筆者暫不詳細討論,會留待日後查考《申命記》的時候再論述。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建議分段大綱(為方便理解和討論,每個分段的句首均加入了單字作為主題):

A.  地:地上一切的走獸中可吃的動物(11:1-8)

B.  水:水中可吃的動物(11:9-12)

C.  天:飛鳥中可憎的動物(11:13-19)

D.  天:凡有翅膀卻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動物都是可憎的(11:20-25)

F.  地、死:其餘地上不潔的動物;強調屍體帶來不潔淨(11:26-28)

F.  地、死:在地上成群不潔淨的群聚動物,死後也不潔淨(11:29-31)

G.  死:不潔淨的群聚動物屍體所帶來的影響及處理(11:32-38)

H.  死:可吃的動物屍體,暫時不潔淨到晚上(11:39-40)

I.  地、死:凡在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都是可憎,不可吃的(11:41-43)

J.  結論:要因為耶和華上帝而分別為聖,並懂得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11:44-47)

 

A.  地:地上一切的走獸中可吃的動物(11:1-8

利11:1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對他們說:

利11:2 「你們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地上一切的走獸中可吃的動物是這些:

利11:3 凡蹄分兩瓣,分趾蹄而又反芻食物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利11:4 但那反芻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駱駝,反芻卻不分蹄,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利11:5 石獾,反芻卻不分蹄,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利11:6 兔子,反芻卻不分蹄,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利11:7 豬,蹄分兩瓣,分趾蹄卻不反芻,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利11: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牠們的屍體,你們也不可摸,對你們都是不潔淨的。

11:1-8記載「食物的潔淨條例」中有關地上可吃走獸的條例。當中「走獸」一詞(11:2)的原文 בְּהֵמָה behēmāh 也可譯作有人飼養的牲畜(見11:46),而上帝以這些動物是否反芻和分蹄來作為分類的條件。經文先提及「凡蹄分兩瓣,分趾蹄而又反芻食物的走獸」為子民可以吃的主流類別,然後再提及「反芻卻不分蹄或分趾蹄卻不反芻」為子民不可以吃的種類,藉此教導以色列民明白這些對他們來說並不潔淨,就是死了的屍體也不可摸(留意這裏並沒有提到潔淨動物的屍體是否可以摸)。

 

B.  水:水中可吃的動物(11:9-12

利11:9 「水中可吃的是這些:凡在水裏,無論是海或河,有鰭有鱗的,都可以吃。

利11:10 凡在海裏、河裏和水裏滋生的動物,就是在水裏所有的動物,無鰭無鱗的,對你們是可憎的。

利11:11 牠們對你們都是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們的肉;牠們的屍體,也當以為可憎。

利11:12 凡在水裏無鰭無鱗的,對你們是可憎的。

11:9-12記載「食物的潔淨條例」中水中可吃動物的條例。這次上帝以是否有鰭有鱗來作為分類條件,當中「有鰭有鱗的」為子民可以吃的主流類別,而「無鰭無鱗的」則是不可以吃的種類。有拉比解釋指這條件是因為無鰭無鱗的動物多在海床生活,不會浮上水面接觸陽光,所以對子民並不健康[2]。不過筆者認為我們不應該把「潔淨與不潔淨」與「是否健康」扣上必然的關係,因為經文本身沒有提及,而且在上一段的《妥拉》查經摘要中,筆者也指出「潔淨與不潔淨」在其他情況中更是與聖俗的程度是否匹配有關[3]。例如,利12章提及生孩子的情況也會帶來不潔(甚至不潔日子的長短更視乎是生男還是生女),反映問題的關鍵其實主要是建基於「這是上帝所定的規矩:上帝認為是潔淨就是潔淨,祂認為是不潔就是不潔」。無論如何,這裏經文指他們不但不可以吃不潔淨的動物,更要看為可憎,就連牠們的屍體也當以為可憎。換句話說,上帝是在教導子民祂眼中的喜惡,向子民灌輸祂的價值觀,讓他們學習跟隨,以致生命被塑造。

 

C.  天:飛鳥中可憎的動物(11:13-19

利11:13 「飛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且可憎的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利11:14 鷂鷹、小鷹的類群,

利11:15 所有烏鴉的類群,

利11:16 鴕鳥、夜鷹、魚鷹、鷹的類群,

利11: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利11:18 角鴟、鵜鶘、禿鵰,

利11:19 鸛、鷺鷥的類群,戴鵀與蝙蝠。

11:13-19記載「食物的潔淨條例」中有關可吃的飛鳥的條例,留意「飛鳥」的原文עוֹף ʿôph 在往後的經文也包括其他有翅膀的生物(見11:19、20、23)。這次經文並沒有指出動物的分類條件,所以基本上大部分飛鳥都是可以吃的主流類別,而不能吃的就是經文所列出的個別種類。這些被定為「不可以吃」同時也要被視為「可憎」,當中經文繼續沒有交代背後的原因。筆者認為這也許是與牠們的本性較為火爆、會進行獵殺、有毒、會吃腐肉等有關,或屬於一些特別的種類,以蝙蝠為例,牠像鳥一樣會飛但卻屬哺乳類,而鸛和鷺鷥的類群則擁有較一般鳥類為長和巨型的嘴去吞吃食物,並且同樣也是會捕獵、吞吃魚類的種類。

 

D.  天:凡有翅膀卻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動物都是可憎的(11:20-25

利11:20 「凡有翅膀卻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動物,對你們是可憎的。

利11:21 只是有翅膀卻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動物中,足上有腿(有小腿、能屈膝;參【環聖】註腳)在地上跳的,你們還可以吃;

利11:22 其中你們可以吃的有蝗蟲的類群,螞蚱的類群,蟋蟀的類群和蚱蜢的類群。

利11:23 其餘有翅膀有四足的群聚動物,對你們都是可憎的。

利11:24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牠們屍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1:25 任何人搬動了牠們的屍體,要把衣服洗淨,必不潔淨到晚上。

承接上文有關可吃的飛鳥的條例,11:20-25主要關乎一些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動物。而有別於上一段的飛鳥類型,這段經文中並沒有為會飛的群聚動物列出分類條件去決定是否可以吃,而是所有「凡有翅膀卻用四足爬行的群聚動物」都為不可以吃的主要類別,然後只列出部分可以吃的例外種類(11:22)!這有別於之前三次論述的次序(先主流、後例外),反映這些「食物的潔淨條例」中對動物的分類和論述的先後次序其實並沒有一定的規律或原因,而是上帝純粹透過最簡短和清晰的吩咐,去叫子民知道如何分辨祂所定為喜悅和不喜悅子民吃的食物。可以說,子民其實只需忠心地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已經可以了,即使有時未必明白條例背後的原因,也無阻他們遵守上帝的話、成為順服上帝的兒女!這提醒我們即使有時遇到不明白的情況,我們仍然要學習忠心順服主的教導。另外,11:1-25涵蓋了地上、水中、天上的動物,就如上帝在創造時充滿所有空間那樣,子民順服聽從祂的話,是沒有一個空間可存有例外的!最後,留意11:24-25開始更多提及動物死後的情況(這在下文將會漸漸成為主題),我們也許可以理解,這是因為「群聚動物」較為容易出現在家居環境中,所以也會對子民造成較大影響,使他們成為不潔,以致經文要用較多篇幅去記述,包括子民如何處理不潔的情況,要怎樣做才能變回潔淨等等。

 

E.  地、死:其餘地上不潔的動物;強調屍體帶來不潔淨(11:26-11:28

利11:26 凡蹄分兩瓣卻不分趾或不反芻食物的走獸(בְּהֵמָה;也可以翻譯作「牲畜」;參11:3),對你們是不潔淨的;誰摸了牠們就不潔淨。

利11:27 凡用腳掌行走,四足行走的動物,對你們是不潔淨的;凡摸牠們屍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1:28 誰搬動了牠們的屍體,要把衣服洗淨,必不潔淨到晚上。這些對你們是不潔淨的。

11:26-28表面上重複了一開始有關是否分蹄和兩瓣的走獸,但其實重點已經從是否可以吃這些動物,轉移至牠們是不潔淨、不可以摸,並連屍體也是不潔淨、也不可以摸的重點了!而11:27再補充記載另一類用腳掌行走的動物,也就是沒有蹄,只用腳掌行走的四足行走動物(例如:貓、狗、獅子、熊等等)。當中經文再沒有提及是否可吃,更沒有提及例外,只強調牠們全部都為不潔淨,而如果接觸到的話,子民應當如何變回潔淨的狀態。可以說,經文在這裏已經把重點轉移至如何避免和處理不潔淨、如何變回潔淨的條例了。

 

F.  地、死:在地上成群不潔淨的群聚動物,死後也不潔淨(11:29-31

利11:29 「在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中,對你們不潔淨的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的類群,

利11:30 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利11:31 這些群聚動物對你們都是不潔淨的。在牠們死後,凡摸了牠們屍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11:29-31列出一些不潔淨的「在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並強調牠們的屍體會對子民帶來不潔的影響。當中這些動物,部分會出現「斷掉尾巴」的情況,筆者認為也許可以理解這為身體出現殘缺、流血的狀況,也就是步向死亡的一個階段,難怪牠們要被定為不潔淨的動物。

 

G.  死:不潔淨的群聚動物屍體所帶來的影響及處理11:32-38

利11:32 其中死了的,若掉在任何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革、麻袋,或是任何工作需用的器皿,都要泡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然後才是潔淨的。

利11:33 若有一點掉在瓦器裏,裏面的任何東西就不潔淨了;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

利11:34 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到那水的就不潔淨;器皿裏可喝的東西,也必不潔淨。

利11:35 牠們(這些群聚動物;見11:31)的屍體,只要有一點掉在任何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無論是烤爐或爐灶,都要打碎;它們不潔淨,而且對你們也不潔淨。

利11:36 但是水泉或池子,就是聚水的地方,仍是潔淨的;凡摸這些屍體的才不潔淨。

利11:37 若牠們的屍體有一點掉在要播的種子上,種子仍是潔淨的;

利11:38 若水已經澆在種子上,牠們的屍體有一點掉在上面,這種子對你們就是不潔淨的了。

11:32-38明顯不是記載動物的類別,而是怎樣分辨動物屍體可能導致其他東西的不潔。因為11:29-31提及的群聚動物一般都容易在家居地方出現,以致其屍體較容易使家中物件成為不潔。經文指這些動物屍體所接觸過的東西,基本上都要泡水到晚上才能變回潔淨(11:32)。可是,受沾染的瓦器則要直接被打破、不能再用(11:33),這相信是由於不潔之物容易滲透在瓦器中而不能輕易透過泡水去洗淨,所以唯有打破它們,讓它們不可再用(用現今的例子,情況就如煲中藥用的瓦煲在洗淨後仍然會散發出中藥味道一樣,這是因為中藥的液體已經滲進瓦器那些細微的縫隙中而難以被徹底清除)。11:36指水泉或池子等一般會流動的水則不會沾染不潔,這估計是因為不潔淨的情況本是可被水帶走的。而11:37記載種子本身不會沾染不潔,但如果被澆過水後則也會不潔,這相信是因為種子在澆水後有機會破壁發芽,或因表面濕了而讓不潔之物容易滲進種子裏。可以說,這裏帶出不潔淨是有傳染性、二次傳播性、滲透性等問題,這會影響子民的日常起居生活。

 

H.  死:可吃的動物屍體,暫時不潔淨到晚上(11:39-40

利11:39 「你們可吃的走獸中若有死了的,誰摸了牠的屍體,就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1:40 人若吃了那已死的走獸,要把衣服洗淨,必不潔淨到晚上。人若搬動了那已死的牲畜,要把衣服洗淨,必不潔淨到晚上。

11:39-40再重提之前提及過的「走獸」,並加以說明他們的屍體會帶來不潔,人不應該吃或接觸以致沾染不潔。筆者想澄清一點,這裏所指的走獸屍體其實是指自然老死、受傷而死或病死等情況,而不適用於屠宰牠們來用作獻祭的情況,因為獻祭用的祭牲在被帶到祭司面前時都是活的,而且是健康、完好和潔淨的。而經文多次強調「要洗衣服」、「必不潔淨到晚上」等,讓人明白其實在日常生活中人也有許多不同的情況出現(例如:因為意外)而無意間接觸了動物的死屍導致不潔,以致需要處理(如洗衣服)。也就是說,不潔未必是人刻意沾染而引致的,而是本身也可在生活中自然引起的。無論如何,當人遇到不潔的時候,上帝給予了正確的方法和機會去讓人走出不潔的境況,使人可以再次恢復潔淨的狀態,得以再次去親近上帝。

 

I.  地、死:凡在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都是可憎,不可吃的(11:41-43

利11:41 「凡在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都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11:42 凡用肚子爬行或用四腳爬行,或是用多足的,地上一切群聚的動物,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利11:43 你們不可因任何群聚的動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牠們成為不潔淨,染了污穢。

11:41-43說明全部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和凡用肚子爬行或用四腳爬行的都是可憎的,並無例外;可是,之前11:29-31所列出的只是個別地上成群的群聚動物中不潔的動物例子(即不是全部)。這表面上看似矛盾,但其實仔細一看,11:41這裏指的是牠們全都不可吃,但之前11:29-31並沒有提及是否可以吃,所以那裏列出的個別不潔淨的例子並不關乎飲食,而是關乎他們本身的不潔是會容易傳染,和造成其他物件不潔的問題。無論如何,11:41-43提醒我們一個屬靈的原則,就是不要輕易使自己沾染不潔、成為上帝眼中可憎的!

 

J.  結論:要因為耶和華上帝而分別為聖,並懂得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11:44-47

利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要成為聖,因為我是神聖的。你們不可因地上爬行的群聚動物使自己(נַפְשֹׁ֣תֵיכֶ֔ם nefshotekhem;你們的性命/靈)不潔淨。

利11: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是神聖的。」

利11:46 這是牲畜、飛鳥、水中一切游動的生物和地上一切爬行的動物的條例,

利11:47 為要使你們能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動物。

11:44-47是整段飲食及動物的潔淨條例的總結,經文指出這些條例的主要目的,是上帝要使祂的子民成為聖潔,像祂一樣!作者強調耶和華上帝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和祂有聖潔的身分,因此以色列民既然經歷過上帝的救恩,就要分別為聖,懂得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動物。可以說,自上一段《妥拉》記載作領袖的亞倫和摩西已學會著緊甚麼才是上帝眼中看為美的時候(見10:16-20),利11章的主要目的,是要子民透過聽從上帝定為是否可吃,和甚麼對上帝來說是可憎的,去學習著緊、看重和跟隨何謂上帝眼中看為美、潔淨的和祂悅納的安排。

 

《先知書選段》(賽40:16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0:1 你們的上帝說:「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

賽40:2 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向它宣告,它的戰爭已結束,它的罪孽已赦免;它為自己一切的罪,已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

賽40:3 有聲音呼喊著:「要在曠野為耶和華預備道路,在沙漠為我們的上帝修直大道。

……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賽40:16及其後)屬於《第二以賽亞》的部分,經文從賽40章開始,主要講述上帝安慰及應許帶領以色列民從被擄中回歸(賽40:1-4)。而子民在亡國後竟然可以歸回本地,這對他們來說可能是匪夷所思、難以置信的,然而「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我們上帝的話永遠立定。」(賽40:8),表達上帝的應許必會成真。今次《先知書選段》的經文「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賽40:16)則進一步以圖像去比喻子民不但會回歸,而且聖殿也將恢復獻祭和敬拜,甚至出現「香火鼎盛」的情況!列國和一切轄制上帝子民的外邦都成為微不足道,因為沒有力量可媲美上帝的大能,可以攔阻上帝應許的實現。可以說,上帝的全能本身是獨一無二、與別不同的特質,這使祂分別為聖,從被造的世界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這主題可算是與今段《妥拉》平行。另外,賽40:16中「走獸」二字的原文也跟今次的《妥拉》經文明顯是個平行(留意兩者的中文翻譯並不相同,我們只能靠原文找出來;見下表)。

《妥拉》(利11:1-47

《先知書選段》(賽40:16及其後)

利11:2 「你們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地上一切的走獸中可吃的動物(חֲיָה是這些:

利11:10 凡在海裏、河裏和水裏滋生的動物(חֲיָה,就是在水裏所有的動物,無鰭無鱗的,對你們是可憎的。

利11:27 凡用腳掌行走,四足行走的動物(חֲיָה,對你們是不潔淨的;凡摸牠們屍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1:46 這是牲畜、飛鳥、水中一切游動的生物和地上一切爬行的動物(חֲיָה的條例,

利11:47 為要使你們能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動物 חֲיָה和不可吃的動物(חֲיָה

賽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חֲיָה也不夠作燔祭。

 

「食物的潔淨條例」是現今主流基督教無須遵守的,那麼這些條例對作為外邦基督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天我們無需按字面嚴守「食物的潔淨條例」也能得救、得蒙天父的喜悅和被聖靈充滿(參弗2:8-9、徒15章等),可是由於律法本身並非已過去、廢掉或毫無用處和意義的(參太5:17-19),所以我們必須不單單按字面的表面意思去理解,而是需要進一步發掘其屬靈意義、原則和可以怎樣讓信徒去應用和實踐。以下筆者嘗試借用猶太拉比的四層釋經手法(‎Peshat, Remez, Derash, Sod)[4]去深入探討利11章的條例可帶出的四層屬靈意義,以至對我們外邦基督徒也適用的屬靈應用:

Peshatפְּשָׁט;簡單、直接按字面意思的理解):利11章的「食物的潔淨條例」規範以色列民怎樣在日常的起居飲食上學習順服上帝、聽從祂的吩咐。在功能上這讓所有屬上帝的子民透過每日都會進行幾次的「用餐、飲食」,去表達他們願意時刻聽從上帝的話和旨意,作順命的兒女。透過這樣實質地遵行上帝的吩咐,以色列民就可以明顯地把自己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歸給上帝!而其中經文並無清楚交代條例裏可吃與不可吃的原因或理由,這進一步提醒子民,聽從上帝的吩咐是可以純粹基於單單一個原因: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所以我們就去聽從祂!

約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牠們也跟從我。

這原則其實同時也適用在我們外邦基督徒的身上,因為我們也要透過聽從主耶書亞(主耶穌)的聲音、跟從祂,去把自己從世人中分別出來,表明自己的生命屬於主基督,一同歸給上帝,得祂的喜悅!而且即使有時我們還未能完全理解或掌握上帝的心意及經文的意思(例如:以色列家何時會全然得救、末日何時到來等等),這其實也不攔阻我們去聽從主的教導和心意,作順服的兒女!

Remezרֶמֶז;暗示、寓意的理解):自從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獻上凡火,得罪了上帝而被擊殺後(10:1-3),「分辨聖與俗和潔淨與不潔淨」就成了十分重要的議題(見利10:8-11)。而利11章的「食物的潔淨條例」是利11-15章的眾多聖與俗和潔淨與不潔淨的條例中最首要的條例,因此明顯有其獨特的重要性!事實上,《聖經》首次提及有關「吃的規管(有關動詞『吃』原文 אָכַלʾakal 的命令)」並非在利11章,而是在《創世記》中最初亞當和夏娃所犯的罪,就正正是違反了上帝吩咐不可以吃的知善惡樹的果子!(創2:17、3:6)當時人把自己的想法放高於上帝的吩咐而得罪祂,所以上帝在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祂既要他們成為聖潔的國度、屬上帝的子民,就透過「嗎哪」去訓練他們要學會「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吃」,也就是帶領他們不再像亞當和夏娃那樣叛逆上帝、違背祂的吩咐!事實上,「吃」是人最基本的一種慾望,所以當以色列民遵守「食物的潔淨條例」時,這就表明他們每天都謹記,不要再像昔日的先祖那樣因著要滿足個人的慾望而去得罪上帝。可以說,要作上帝的聖潔子民,就要學會不再常常以滿足自己的慾望為念,而是懂得常常把上帝的旨意放高於自己的慾望和需要。我們從上一章結束時亞倫因為著緊何謂耶和華看為美的事而不吃贖罪祭的公山羊(10:19),就是一個美好的榜樣,說明人是可以為了討上帝喜悅的緣故而選擇不吃(為了屬靈的需要而放棄自己的慾望、利益等,做法與禁食相仿)。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約4:32 耶穌對他們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約4:33 門徒就彼此說:「難道有人拿甚麼給他吃了嗎?」

約4:34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

對於我們外邦基督徒而言,主耶書亞(主耶穌)成就了律法的教導(申8:3來、太4:4),並以自己為榜樣,教導我們要學會在受試探時把上帝的話放高於我們的肉身需要。另外,當主耶書亞向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傳道時,也教導門徒他有的食物是門徒所不知道的(就如「嗎哪」的意思[5]),那就是「遵行上帝的心意」,這是基督在地上最大的滿足和飽足(參約4:32-34),也讓我們每一個追隨基督的門徒學習要認定這為我們人生最大的滿足和喜樂所在!

Derashדְּרַשׁ尋索、查考經文的意思):利11章的「食物的潔淨條例」中除了記載甚麼是上帝子民可以「吃」,甚麼是他們不可以「吃」的之外,也多次提及那些不潔的動物是以色列民要看為可憎的!這讓上帝眼中的喜惡和價值觀注入祂子民的生命中,讓他們明白聖潔的上帝有其喜歡和討厭的東西。而利11章中「吃」這個很關鍵的動詞,它的希伯來原文 אָכַלʾakal 其實一直串連著之前第9章和第10章兩段十分重要的經文,只是中文的聖經翻譯讓讀者未必容易察覺:

利9: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焚燒了(原文 אָכַלʾakal「吃」)壇上的燔祭和脂肪;全體百姓一看見,就都歡呼,臉伏於地。

利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原文 אָכַלʾakal「吃」),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9:24和10:2刻意地同時用「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和「吃」去表達,表明前者的祭物是上帝喜悅所「吃」的,而後者是因為上帝不喜悅拿答和亞比戶所獻的凡火,所以才改為「吃」了他們二人當作贖罪祭的祭牲[6]。換句話說,耶和華的聖潔反映祂是一位有要求、有喜惡的上帝,有祂喜歡「吃」的祭物,也有不喜歡「吃」的,我們不可以隨便拿上帝討厭的祭物到祂面前來強行要祂「吞下」,因為這是對上帝極度的不尊重(這正是拿答和亞比戶的問題所在)。因此,當上帝要教導祂的子民去認識祂是有喜惡、有要求的一位神,子民必須尊重祂,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頒下「食物的潔淨條例」!好讓子民思考、分辨甚麼才是上帝喜悅他們所吃的,從而也體會和知道上帝對「吃」是有要求和喜惡的,子民必須只獻上祂所喜悅的祭物。

這明白對我們外邦基督徒而言同樣適用,我們不應罔顧上帝的感受,把次等的東西和資源帶回教會奉獻給上帝!事實上,上帝把自己最愛的兒子獻給了我們,我們既然蒙恩得救,也好應該把自己最好的獻上給主!故此,我們不應把不在狀態的自己獻上給主、到有空檔沒事幹的時候才勉強去靈修、讀經、親近主,或是忙碌一生過後才把自己的殘生獻上給主去使用等等。求主幫助我們學懂把最好的自己獻上,包括我們的時間、物資、才幹和生命,好叫主得榮耀和喜悅我們!

Sodסוֹד隱秘、朋友之間的密語):筆者在研讀和查考利11章的時候,聖靈提醒我一個要特別留意的地方,就是經文除了提及甚麼是子民可以吃或不可以吃的動物之外,也有不少篇幅是教導子民明白當動物死後會引致不潔淨的後果。而且不同類別的動物所引起的不潔淨程度也有所不同,例如:11:1-28關乎海、陸、空中的動物都只有部分是不可以吃的;但11:29-43記載的「群聚動物」則全部都是「可憎的」、「都不可吃」。11:32-38甚至更進一步詳細描述這類「群聚動物」的屍體會怎樣把不潔傳染開去,而11:43在經文作結時再一次強調:「你們不可因任何群聚的動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牠們成為不潔淨,染了污穢。」筆者自己的領受是,這提醒我們生命並非像世人所理解那樣「死了就一了百了」,生命本身是否為上帝所憎惡的不潔類別,其實到死後也會持續帶來影響!也就是說,一個生命是否在生前為上帝所喜悅,這生命在死後是有分別的,所帶來的影響也不一樣!我們應當趁著現在仍在生的日子就要好好地成為上帝眼中所喜悅、潔淨的人,而不要成為祂看為可憎、不潔的人。這明白對以色列民來說如是,對我們外邦基督徒來說也如是。盼望我們都能就像基督那樣,在地上活的一生都得蒙天父的喜悅,到了他的死也可被天父大大使用,成為萬民的祝福。

 

結語:食物的潔淨條例對基督徒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上帝吩咐以色列民要遵守食物的潔淨條例,這表面上對我們外邦基督徒來說可能看似毫無意義或用處,但透過仔細的查考、按照原文、上下文、猶太解經PaRDeS等不同的角度,我們無須再糾結於是否守律法或律法主義的問題上,而是可進深去理解經文所蘊含豐富的屬靈意義。筆者總結上文論述的四個屬靈意義和應用,它們本身互不矛盾、彼此兼容,並可讓我們豐富地認識何謂一個分別為聖、聽從上帝和著緊祂心意的屬靈生命!它們包括:

1.  食物的潔淨條例提醒上帝的子民每日都要按照上帝的心意和價值觀去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即使有時未必清楚背後的原因;如此,我們作為外邦基督徒也應當按這原則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活出主的吩咐和價值觀,透過我們聖潔的言行和品格,把榮耀歸給主!

2.  所有經歷過上帝的拯救、屬祂的子民,都要去表明自己活著不再是跟隨先祖在伊甸園中那種叛逆和違背上帝的生命,而是努力效法主基督,學習常常把上帝的旨意放高於自己的慾望和需要!

3.  我們要知道耶和華是一位聖潔、有喜惡、有要求、有所謂的上帝,祂讓祂的子民遵行食物的潔淨條例去明白這點。所以,我們也要學會尊重和著緊上帝的喜惡,不要把一些次等的資源、時間和自己衰殘的生命獻給上帝,甚至還以為已經是多給了,而是學會把最好的自己、時間和資源獻上給上帝,希望能討祂的喜悅!

4.  我們從利11章的條例中明白動物的生命並非死了就一了百了,不潔和可憎的生命會在死後帶來更深遠的影響。這提醒我們還活著的時候不要輕易地沾染不潔和犯罪、不要讓自己成為上帝眼中可憎的人,而是要好好努力地讓自己在世的時候就成為祂眼中所喜悅和潔淨的人!

求主不但讓我們經歷蒙恩得救的生命,也讓祂的聖靈時刻提醒和幫助我們活出聖潔、著緊主的心意和喜惡,常常把最好的自己獻上給祂!願主喜悅每一位追求活出聖潔生命的信徒,並特別賜福那些願意立志一生都為主而活,努力分別為聖去全然獻呈自己給主使用的人!阿們。


[1] 這個主題一直延伸至利15章,因為16:1-2仍然提及「亞倫的兩個兒子靠近耶和華面前,死了」、「不可隨時進入聖所的幔子內、到櫃蓋前,免得他死亡」,然後就是教導大祭司怎樣在贖罪日進入聖所親近上帝的吩咐。

[2] Yaakov Ben Yitzchak Ashkenazi, Jacob Ben Isaac Ashkenazi, et al., The Weekly Midrash: Tz’Enah Ur’Enah-The Classic Anthology of Torah Lore and Midrashic Commentary (Artscroll Judaica Classics), 2:584.

[3] 參考上一篇《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0:8-20章的查經摘要文章〈信徒應如何辨別主的心意?〉

[4] 猶太釋經的四個層次(‎Peshat, Remez, Derash, Sod)發展自早期猶太拉比,一直至中世紀的神秘主義,當中涉及運用經文中的希伯來原文字詞和字母去串連經文和帶出意思。筆者在此只借用當中的部分手法和原則,並不等於推崇這是最好的解經方法。

[5] 「嗎哪」的意思是「這是甚麼?」(參出16:15)它是當時以色列民出埃及後上帝從天降下來的不知名食物,然而這卻是透過每天遵行上帝的話而獲取的食物。所以,這跟約4:32-34也是個平行,提醒我們可以遵行上帝話去得飽足!

[6] 那不是馨香的燔祭,因為上帝並沒有全然燒掉他們,他們的屍體後來是被人抬到營外,情況就如贖罪祭的祭牲。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 10:8-20;結 44:21-27、46:3:信徒應如何辨別主的心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4-10-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0:8-20;結44:21-2746:3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上圖為查經錄影的畫面,講解聖與俗、潔與不潔的關係和觀念,指出彼此之間需要匹配(參註腳3

今段《妥拉》經文(利10:8-20)主要記載在亞倫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被擊殺後,耶和華對祭司作出了一些提醒(或吩咐)。試討論這些提醒(或吩咐)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10:8-20

上一段《妥拉》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完成了七天的聖職禮後,在第八天正式開始事奉上帝。他們首先為自己獻上祭物,然後再為以色列民獻祭,可是拿答和亞比戶卻因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當時本應是全民一同敬拜上帝、興高采烈的時刻,但卻因他們二人的過失和死亡帶來祭司事奉的危機。今段《妥拉》經文(利10:8-20)承接這件死亡事件和他們二人的身後事安排(10:1-7),記載上帝頒佈了一些祂對祭司的提醒(或吩咐),以及另一件有關祭司未有按條例吃祭物的事件,並主要分為兩段:A)上帝對祭司的提醒和吩咐(10:8-15)和 B)亞倫等祭司沒有吃贖罪祭的公山羊(10:16-20)。

 

A.  上帝對祭司的提醒和吩咐(10:8-15

利10:8 耶和華吩咐亞倫說:

利10: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上一段《妥拉》記載拿答和亞比戶因獻上凡火而被耶和華擊殺,當時耶和華曾吩咐亞倫和他的另外兩個兒子不可以舉哀(10:6-7),這是針對當時耶和華的膏油仍然在他們身上而作出的一次性吩咐;而今段《妥拉》所記載耶和華對祭司的提醒和吩咐,則是一些普遍性的條例,適用於往後所有世代的祭司。首先,耶和華要求祭司進入會幕時(包括預備事奉和事奉期間),不可以喝任何類型的酒(清酒和烈酒是涵蓋性表達手法;10:8-9)。從上帝擊殺祭司到祂對祭司的這些限制,我們或許會認為祂的要求過分嚴厲,但留意10:9中「免得你們死亡」的原文 וְלֹ֣א תָמֻ֑תוּ welo tamutu,它的字面意思其實是在吩咐祭司「你們不要死!」也就是說,這並非威嚇或警告,而是可理解為上帝基於著緊祭司的性命、擔心他們會再次因不小心犯錯導致死亡而作出的一種關切性的提醒!而吩咐祭司在事奉時不可喝酒的背後原因,有可能跟拿答和亞比戶喝了酒,以致貿然獻上凡火得罪耶和華有關。經文雖然沒有明說他們曾喝過酒,但這也是一個合理的推斷,而事實上我們難以理解為何他們二人在經過七天聖職禮,學會了完全地順服上帝的吩咐之後,卻突然未能判斷獻凡火是得罪耶和華的舉動。在一些拉比的討論中提到,飲酒會導致人昏昏欲睡、過度自信、頭腦不清晰等,所以酒後不宜事奉。[1] 事實上,祭司不應該在酒精的影響下事奉,就正如現今社會要求不可酒後駕駛或操作重型機器一樣,以免帶來危險。而我們可由此進一步引伸的應用是:事奉人員必須保持自己處於最佳的狀態去事奉上帝,因為事奉者本身就是活祭,我們好應該把自己最好的獻呈給永生的上帝、偉大的君王才對!所以我們務必不能被酒精,以至任何其他的人事物對我們的靈命和事奉帶來阻礙或不良的影響。

利10:10 你們必須分辨聖的俗的(בֵּ֥ין הַקֹּ֖דֶשׁ וּבֵ֣ין הַחֹ֑ל潔淨的不潔淨的(וּבֵ֥ין הַטָּמֵ֖א וּבֵ֥ין הַטָּהֽוֹר

利10:11 也要將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導(וּלְהוֹרֹ֖ת他們。」

10:10-11說明祭司的其中一個重要職能就是分辨聖與俗,和潔淨與不潔淨,這進一步補充為何祭司在進入會幕時不可飲酒,因為飲酒或多或少也會降低其判斷力,影響在耶和華面前的事奉。而這裏「分辨」的原文 וּֽלֲהַבְדִּ֔יל ulehavdil 其實包含「分開」和「辨別」兩個意思,即除了頭腦上有分辨力,也實際上要作出「分開、分隔」的行動[2]。也就是說,祭司不但要對這些觀念有頭腦上的認知,更加要在言行上都活出「聖」、「潔」的生命,並且他們也要把這些觀念教導以色列民,所以上帝對他們的分辨力有一定的要求,不能受酒精的影響。

另外,對於中文「聖潔」一詞,「聖」和「潔」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向度,聖俗的觀念和潔淨與不潔淨是兩個截然不同的觀念,而我們往往很容易把兩者混淆。首先,我們不要錯謬地以為「聖」等於「潔」、「俗」等於「不潔」,或「俗」和「不潔」也是得罪上帝的情況。這兩個向度的正確理解應該是,它們是否處於匹配的情況![3]意思是假如不匹配的話就是違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旨意,出現不尊重上帝的情況。筆者嘗試用會幕和以色列民的營作為例子,具體說明「聖、俗」的觀念以及其與「潔淨、不潔淨」觀念之間的關係:1)會幕裏的「至聖所」是最神聖的空間(受膏的大祭司只能一年進入一次);2)其次是「聖所」(只有普通祭司可進入);3)再其次是「會幕的院子」(以色列的男子可以進入,但婦女卻不一定可以,例如處於月經或生孩子後的不潔則不可);4)接著就是「以色列民的營」(這是全部以色列民日常生活之處,但外邦人則不可);5)最後就是「營外」(這是供那些不潔的人,如大痲瘋的病人或外邦人逗留的地方)。綜合上述的情況而論,不同的人是按照其身分和自身的潔淨狀況而決定是否可以進入和處於某個神聖的空間。而只要是根據上帝的吩咐能夠達至匹配的狀況就不會有問題,例如:受傷流血或患血漏的人只要留在營中而不是進到聖所,就不至於得罪上帝(參12:2-5);但如果出現不匹配的情況就會變成得罪上帝了,例如:祭司向上帝獻上殘疾的祭牲,就是把「不潔」之物帶到「神聖」的空間,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也屬這種情況;另一方面,患有大痲瘋的人因為處於不潔淨而必須離開以色列民的營,到營外暫住,直到大痲瘋痊癒後方可返回以色列民的營,恢復之前的正常生活;另外,已獻過給上帝的祭物因為是至聖的,所以不能被帶到聖所以外食用;而祭司在到營外倒灰前也要先換衣服(脫去祭司的服飾)等等,這些都關乎聖俗程度和潔淨程度是否匹配的問題。而作為事奉上帝的祭司,他們必須清楚明白耶和華是聖潔(或神聖)的上帝,所以他們必須在事奉前檢視自己是否正處於恰當的潔淨狀態才好進到上帝面前事奉祂!另外,祭師除了要知道和行出這些觀念,也要教導上帝的子民認識和遵守有關聖潔的觀念和條例,好讓上帝聖潔的屬性能透過祂的子民活現出來,讓世人可從他們身上認識上帝。

利10: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吃這無酵餅,因為它是至聖的。

利10:13 你們要在聖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和你兒子當得的份;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利10:14 這搖祭的胸和這舉祭的腿,你要在潔淨的地方和你的兒女一同吃,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歸給你,作為你和你兒子當得的份。

利10:15 他們要把舉祭的腿、搖祭的胸和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些要歸給你和你兒子,作永遠當得的份,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10:12-15主要記載祭司透過事奉而獲取當得的份,這包括他們從獻祭的祭物中可取得作為食物的素祭,以及平安祭中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他們都必須按照耶和華的吩咐,在聖處吃素祭,並在潔淨的地方和兒女一同吃平安祭。這些記載簡單來說是在說明兩件事:

1)上帝並非要惡待祭司,隨意擊殺他們,而是會顧及他們的需要和福利:拿答和亞比戶被擊殺的事件容易讓當時的祭司或讀者(我們)誤以為拿答和亞比戶所事奉的上帝是冷酷又嚴苛的,事奉祂的祭司必然是吃力不討好或時刻處於危險之中,可能稍有不慎就會隨時招致殺身之禍。但這裏關乎他們福利的記載,則讓我們知道上帝並非只有嚴厲的一面,祂也十分顧念祭司的需要,並樂意供應他們、 慰勞他們的事奉和和賞賜他們所作的服侍!

2)祭司在「獲取祭物」一事上,也要學習全然順服上帝,按照祂的旨意而行:這段經文雖然關乎祭司的福利,就是他們透過獻祭的服侍,可從中得到一些祭肉作為回報,但他們也必須在聖所裏吃。也就是說,祭司不只是在事奉的過程中才順服上帝,而是連「獲取祭物(取得其福利)」一事上也要順從上帝的旨意,不可隨意放任、自把自為地享用上帝所賜的祭物!這跟現代人打工取得薪金後可以自己話事,想怎樣花費就怎樣花費的情況截然不同。所以,這也提醒作為「君尊祭司」的我們,上帝對事奉者的要求並不止於事奉的過程和事務上,就是連因著事奉而獲得的一切好處、權益等,也必須按照祂的心意、符合祂對聖潔的要求、得蒙祂的喜悅!可以說,祭司的事奉與世人的工作有很大的分別,後者是純粹為了自己的利益,但前者卻是以上帝和祂的榮耀為中心的,就是活出聖潔的生命、時刻對上帝尊崇順服、把上帝的旨意放在個人利益之上的一種心態和見證!所以,祭司的工作並不是純粹按本子辦事或遵守工作守則那麼簡單,而是在工作上體現敬拜的生命,當中流露著祭司的信仰和對上帝的敬畏、著緊和愛。

 

B.  亞倫等祭司沒有吃贖罪祭的公山羊(10:16-20

利10:16 那時,摩西急切地尋找(דָּרֹ֥שׁ דָּרַ֛שׁ那隻贖罪祭的公山羊,看哪,牠已經燒掉了。他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說:

利10:17 「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這贖罪祭呢?它是至聖的,是耶和華給你們的,為了除掉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利10:18 看哪,這祭牲的血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應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

利10:19 亞倫對摩西說:「看哪,他們今天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但是我卻遭遇這樣的災難。我若今天吃這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

利10:20 摩西聽了,就看為美。

10:16-20表面上看似是一段祭司首日事奉的小插曲,關乎他們沒有按獻祭條例去吃贖罪祭的公山羊,不過這段敘事其實殊不簡單,是繼拿答和亞比戶被擊殺後不久就再度出現的一次祭司危機!當時,摩西急切地尋找百姓所獻上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參9:3、9:15),並責怪為何亞倫和他剩下的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沒有按照贖罪祭的條例去吃祭肉(10:16-18)。這是由於祭牲的血沒有被帶進會幕裏去灑和抹的話,負責獻祭的祭司就理應吃掉該贖罪祭的祭肉(參6:26、30)。因為祭司吃贖罪祭的祭肉代表著該贖罪祭已按照上帝的吩咐完成,某程度上也象徵贖罪祭已得蒙上帝的悅納。可是,當時亞倫和他的兒子明顯沒有按照這贖罪祭的條例而行,難怪作為教導獻祭的老師摩西惶恐不已,生怕祭司的死亡事件會再次發生。不過,按照10:19-20所記,亞倫的回答和摩西看為美的結論(原文直譯是「在摩西眼中看為好」),反映當時亞倫及其兒子雖然沒有吃該贖罪祭的祭肉,但他們這樣做的決定其實更蒙上帝的悅納!從經文看亞倫的解釋雖然有點含糊,但從上帝悅納的結果來看,我們可理解亞倫在10:19的邏輯為:他們(包括已死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今天在耶和華面前獻上贖罪祭和燔祭,但兩位祭司卻因為犯錯而死,所以嚴格來說,當時的祭司並未有做好該做的獻祭工作,理應不能取得從獻祭而來的利益(吃祭物的福利和報酬)!而拿答和亞比戶雖然像活祭般已經死在耶和華的面前,但亞倫的回應反映他與剩餘的兒子們仍對此感到虧欠,所以認為不吃祭物才是在上帝面前合宜的表現、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另一方面,也可理解其情況就如祭司在犯罪後為自己獻贖罪祭那樣,其祭肉是祭司自己不可吃的。無論如何,我們可以想像摩西當時應該十分擔心亞倫及其兒子會重蹈拿答和亞比戶的覆轍(因此經文指他「急切地尋找」那羊),但結果原來剛好相反,亞倫及其兒子的回應顯出他們當時的處理十分恰當,他們是著緊上帝的心意和祂對聖潔的要求的情況下,認為自己並不配吃贖罪祭的祭肉。這反映出祭司們並非不假思索、純粹按規矩辦事地事奉上帝,而是懂得從中反思和辨別上帝的心意,留心謹慎自己所做的能否真正得蒙祂的喜悅!可以說,當時的亞倫和他的兒子,並沒有因喪子和喪兄之痛而失職,他們忠心地做好了祭司的聖職。另外,筆者要在此一提,10:16中「急切地尋找」的原文是由兩個相同字根的字 דָּרֹ֥שׁ דָּרַ֛שׁ darosh darash 所組成,這兩個字按原文逐字計算正正位於整卷《妥拉》(《摩西五經》)最中心的位置!其共同的字根和動詞 דָרַשׁ drash(意指:尋找)正是猶太釋經 מִדְרָשׁ midrash 一詞的來源,跟「尋找上帝的心意」有關[4],而剛好這段經文也記載了摩西和亞倫怎樣著緊上帝的心意,因此可以說這段經文的內容其實很有意思,值得我們看重和反思!

 

《先知書選段》(結44:21-2746: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結44:21 祭司進內院時不可喝酒

結44: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祭司的寡婦。

結44:23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聖與俗,使他們知道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

結44: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審判,按我的典章審判。他們要在我的節期守我的律法和條例,也當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結44:25 祭司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和未出嫁的姊妹使自己不潔淨。

結44:26 他潔淨之後,他們必須再為他計算七天。

結44:27 當他進內院,入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結46:3 安息日和初一,這地的百姓要在這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敬拜。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結44:21-27、46:3)是來自《以西結書》40-48章有關末後彌賽亞聖殿的記載。而結44:21-27這段經文其實重疊了上一次的《先知書選段》(結43:27-44:30)。拉比特別選擇這段經文,明顯是因為當中的主題和用詞跟今段的《妥拉》經文有著明顯的平行,例如:不可喝酒、教導子民分辨聖與俗和潔淨與不潔淨、贖罪祭、在耶和華面前等等都在短短幾節經文中一同出現了。筆者嘗試在下表列舉部分的平行用詞:

《妥拉》(利10:8-20

《先知書選段》(結44:21-2746:3

利10:9 「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יַ֣יִן)烈酒都不可喝(אַל־תֵּ֣שְׁתְּ),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結44:21 祭司進內院時不可喝(לֹֽא־יִשְׁתּ֖וּ)酒(יַ֥יִן

利10:10 你們必須分辨聖的俗的(בֵּ֥ין הַקֹּ֖דֶשׁ וּבֵ֣ין הַחֹ֑ל),潔淨的和不潔淨的(וּבֵ֥ין הַטָּמֵ֖א וּבֵ֥ין הַטָּהֽוֹר),利10:11 也要將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導(וּלְהוֹרֹ֖ת他們。」

結44:23 他們要教導(יוֹר֔וּ我的子民分辨聖與俗(בֵּ֥ין קֹ֖דֶשׁ לְחֹ֑ל),使他們知道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וּבֵין־טָמֵ֥א לְטָה֖וֹר)。

利10:17 「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בִּמְק֣וֹם הַקֹּ֔דֶשׁ吃這贖罪祭(הַֽחַטָּאת֙呢?它是至聖的,是耶和華給你們的,為了除掉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利10:18 看哪,這祭牲的血沒有拿到聖所裏去(אֶל־הַקֹּ֖דֶשׁ!你們應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

結44:27 當他進內院,入聖所(אֶל־הַקֹּ֜דֶשׁ在聖所中(בַּקֹּ֔דֶשׁ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חַטָּא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利10:15 他們要把舉祭的腿、搖祭的胸和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在耶和華面前(לִפְנֵ֣י יְהוָ֑ה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些要歸給你和你兒子,作永遠當得的份,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結46:3 安息日和初一,這地的百姓要在這門口,在耶和華面前(לִפְנֵ֖י יְהוָֽה敬拜。

 

在亞倫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被擊殺後,耶和華對祭司作出了一些提醒(或吩咐)。試討論這些提醒(或吩咐)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記載在耶和華擊殺了拿答和亞比戶之後,祂對往後歷世歷代的祭司作出了一些重要的提醒(或吩咐),主要為三方面:

1.  祭司不可喝酒進聖所(10:8-9):祭司不可酒後進入聖所,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在事奉上帝時不會出現一些隨意按自己的意思而行、不在狀態、缺乏能力分辨上帝心意等的惡況(像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那樣)!也就是說,祭司必須時刻讓自己處於最佳的狀態,盡力擺上最好的自己,好讓自己盡量成為完美的活祭去討上帝的喜悅。而由於我們作為外邦信徒也有「君尊的祭司」的身分(見彼前2:9),所以也理應從這項要求中學習,把最好的自己擺上、使自己更好地服侍上帝,而不會輕看了事奉主的聖職。

林前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加5:21 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過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做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弗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要被聖靈充滿。

彼前4:3 因為你們從前隨從外邦人的心意,生活在淫蕩、情慾、醉酒荒宴狂飲

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時候已經夠了。

啟17:2 地上的君王都曾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也喝醉了她淫亂的酒。

上述多段來自《新約聖經》的經文提醒信徒「醉酒」是會出問題的,所以我們應當努力避免!(這並非等於信徒完全不能喝酒,因為就是聖餐也可能會出現喝酒的情況。)而經文更提醒我們要追求被聖靈充滿、承受上帝的國度,不要讓自己在醉酒中放縱行事、失去判斷主是否喜悅的能力。其中啟17:2特別提醒我們要小心「喝醉了她淫亂的酒」,從上下文理解這個「她」所指的就是「大淫婦」,意指當時羅馬帝國在信仰、文化和日常生活中對信徒的逼迫和誘惑,這包括整個社會對偶像和君王的崇拜、娛樂文化、使人敗壞的思潮和價值觀等等[5]。換句話說,從應用的角度來看,但凡有任何一種東西(不論是潮流文化、物件或習慣)讓我們不能為上帝擺上最好的自己、攔阻我們把主放在生命的首位的話,就必須要遠離或改變,好使我們能夠使自己常常以最好的狀態去事奉主,討祂的喜悅!

2.  能分辨和教導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10:10-11):這可算是上帝對祭司最重要和最清晰的要求和吩咐,就是祭司必須在事奉中分辨甚麼是上帝所悅納和不悅納的,而並非行禮如儀,像機器一樣執行上帝藉摩西所吩咐的條例和步驟(亞倫在10:19對摩西的回應是個好例子,他當時是經過深思熟慮怎麼行才是討主的喜悅,才決定不按常規去不吃祭肉)!可以說,祭司一方面要時刻都處於順從上帝的謹慎狀態中,另一方面也要懂得考究上帝的條例和變通,學會如何才能作上帝最喜悅的事奉。而我們作為「君尊的祭司」,也可從中學習更好去分辨怎樣才能得主的喜悅。我們不可像福音書中所記的法利賽人那樣,盲目地遵守了人的傳統但卻廢掉了上帝律法的本意(例如懂得參與崇拜和做十一奉獻,但平日的行事為人卻輕看上帝和聖經、看見有需要的人又毫無憐憫等等),我們必須努力學會分辨主的心意,習慣真正地常常討主的喜悅!

約7:17 人若立志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會知道這教導究竟是出於上帝,還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羅2:18 知道上帝的旨意,從律法受了教導而能分辨是非

弗5:17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腓1:10 使你們能分辨是非,在基督的日子作真誠無可指責的人,

來5:14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因練習而靈活,能分辨善惡了。

帖前3:13 好堅固你們的心,使你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臨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成為聖潔,無可指責。阿們!

帖前4:3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帖前4:4 要你們各人知道怎樣用聖潔、尊貴控制自己的身體 ,

帖前4:7 上帝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而是要我們聖潔

上述多段《新約聖經》的經文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必須懂得分辨是非、明白主的旨意,學會判斷甚麼才在主的眼中是看為好的。尤其約7:17其實很實用和關鍵,教導我們想明辨主的心意就必須先要立志想行出主的心意!因為唯有這樣才會幫助我們有效去判斷和著緊主的心意!另外,帖前4章也提醒我們要好好保持自己的聖潔,這包括懂得為了自己靈命的健康著想而選擇遠避淫行、控制自己的身體、不去沾染污穢等!可以說,我們雖然已經因耶穌基督而成聖,得蒙上帝的悅納,但這不代表我們可以放縱自己去玷污這個聖潔的身分。我們作為主的門徒,內心必須努力保持著主賜予我們的聖潔生命,持守上帝對聖潔的原則,從心裏看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並從我們的言行、選擇和判斷中彰顯主的聖潔。留意,我們之所以追求聖潔,並非因為自己的行為真的能聖化自己,而是因為我們願意效法基督的心志,可讓我們能在祂的聖潔中有分!

3.  祭司在獲得祭物一事上也要按照上帝的心意、得蒙祂的喜悅(10:12-15):祭司除了在執行獻祭、處理祭物上要全然順服上帝,他們也要按照著上帝的吩咐去取得祭物和吃祭物。這代表他們在勞苦的事奉中所獲得的祭肉(代表事奉中的回報、得益)也必須按照上帝的心意去運用,而並非自行決定想怎樣就怎樣地滿足自己。而作為「君尊的祭司」,這原則同樣提醒我們應當如何運用上帝賜予我們的資源、福利和權益,就是懂得按祂的心意把我們所得的用在祂喜悅的事情上,而不是與世人沒有兩樣地,單純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和慾望。

太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太13:22 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憂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結不出果實。

路12:21 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提前3:8 同樣,執事也必須莊重,不一口兩舌,不好酒,不貪不義之財;

彼前5:2 務要牧養在你們當中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的旨意照顧他們,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而是出於樂意。

約一3: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缺乏,卻關閉了惻隱的心,上帝的愛怎能住在他裏面呢?

上述的《新約聖經》經文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就應當善用上帝所賜予的財富和資源。我們要明白,雖然錢財和享受本身也是上帝所賜予我們的份,也是美好的,然而我們必須帶著感恩的心去領受,懷著討主喜悅的心去享用,而不要愛主的祝福過於主自己,以致變成利欲熏心、被錢財迷惑、行不出上帝的心意等。求主賜我們智慧和能力活出美好的見證,好好管理祂所賜的資源和財富,以討主喜悅的心去領受和享用,同時懂得運用在有永恆價值的天國聖工和屬靈的事上。

 

結語:信徒應如何辨別主的心意?

今段《妥拉》經文在耶和華擊殺了拿答和亞比戶的陰霾下,祂對祭司作出了一些提醒(或吩咐),主要包括三點:1)不可在進聖所時喝酒、2)要懂得分辨聖與俗和潔淨與不潔淨並教導以色列民、3)祭司在獲得祭物一事上也要按照祂的心意。其中「懂得分辨聖與俗和潔淨與不潔淨並教導以色列民」至為重要,因為它不但涉及往後幾章《利未記》經文的條例和教導,而且在整個利10章的大綱結構中,它也是置於全章最重要的中心位置:

A.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漠視上帝對聖潔的要求、未能判斷所行的是否討上帝喜悅,導致死在耶和華面前。(10:1-7)

B.  祭司不可在進聖所時喝酒,以致未能分辨上帝的心意,是否得罪上帝。(10:8-9)

C. 祭司要懂得如何分辨聖俗和潔與不潔,並要教導子民去分辨。(10:10-11

B’. 祭司要留在聖所吃祭物,在收取利益上也按照上帝的心意,討祂的喜悅。(10:12-15)

A’. 亞倫和他的兒子在不吃贖罪祭一事上反映他們心裏更為著緊上帝對聖潔的要求,能夠判斷所行的是否討上帝喜悅,他們的事奉在耶和華面前被看為美。(10:16-20)

耶和華是聖潔的上帝,聖潔是祂最獨特的屬性之一,所以祂要求祭司和子民懂得分辨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實在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人非聖潔就不能見主」(參來12:14),而若有人要行出主的心意,也必須先懂得分辨甚麼是祂所喜悅的!而今段《妥拉》的教導正正提醒我們要處於最佳的狀態去事奉祂,並學像亞倫在10:19的回應那樣,不只是純粹為了滿足宗教的條例而活,更要立志不斷讓自己處於一種著緊上帝心意的狀態中去事奉祂、親近祂,好叫我們能夠有分辨祂旨意的能力(參約7:17),能真正討祂的喜悅!雖然我們無人可靠著自己做到完美無瑕,但感恩我們的主耶書亞(主耶穌)已經使我們成聖,得蒙上帝的悅納,他不單單讓我們在他的救恩中有分,更透過他所賜的道和聖靈讓我們在他的聖潔中有分[6],使我們有能力效法基督的樣式、遵行聖經的教導、有能力不去隨從自己的慾望或放縱肉體,懂得立志過聖潔的生活,讓自己常常處於可被聖靈引導的聖潔狀態中,有能力辨別主的心意!就讓我們時刻懷著渴慕主旨意的心,懇求厚賜百物予人的主幫助我們,賜下聖靈的能力和對上帝話語的明白,幫助我們活出遵行主道的生命,越來越明白聖經和有能力辨別主的心意!阿們。


[1] Rabbi Moshe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Bnei Yakov Publications, 2021), 89.

[2] 參BDB,留意《創世記》記載上帝在「分開」光、暗等動作時,也是用同一個動詞。

[3] 參此書有關聖與俗和潔與不潔之間需要匹配的觀念:Matthew Thiessen, Jesus and the Forces of Death: The Gospels’ Portrayal of Ritual Impurity within First-Century Judaism (Baker Academic 2020), 10.

[4] 猶太釋經  מדרשmidrash 一詞正是由介詞 מ mi 和動詞 דרש drash 組合而成,其字面意思是「從尋找出來的」,反映猶太釋經的精隨是用心尋找經文中上帝所要表達的心意。

[5] 參筆者的《啟示錄》綜覽摘要文章〈讓主的再來成為我們一生的盼望〉

[6] 參約17:17-19,徒20:32,林前6:11,來10:10、10:14、13:12,彼前1:2等等。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 9:1-10:7;結 43:27-44:30:從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反思敬拜和事奉中的創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4-09-2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9:1-10:7;結43:27-44:30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上圖為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而死(修圖自 James Tissot’s Two Priests are Destroyed, ca1896-1902, Wikimedia common)

今段《妥拉》經文(利9:1-10:7)記載祭司首次正式開始事奉,但亞倫的兒子因錯誤獻上凡火而導致死亡。試根據今段《妥拉》經文討論上帝對祭司最重要的要求是甚麼?對我們有甚麼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9:1-10:7

今段《妥拉》經文(利9:1-10:7)屬於《利未記》全書的第二個大段落(8-10章),承接上一段有關亞倫和他兒子的聖職禮(8章),今段經文主要記載兩件事:A)亞倫的首次獻祭(9:1-24)和 B)亞倫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的死(10:1-7)。

 

A.  亞倫的首次獻祭(9:1-24

利9:1 到了第八天(הַשְּׁמִינִ֔י,摩西召亞倫和他兒子,以及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利9:2 對亞倫說:你當取一頭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利9:3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再取一頭牛犢和一隻小綿羊,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

利9:4 又當取一頭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宰殺獻在耶和華面前,再加上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利9:5 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利9:6 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當做的事,耶和華的榮光(כְּב֥וֹד יְהוָֽה)要向你們顯現。」

9:1 所指的「第八天(הַשְּׁמִינִ֔י)」是從祭司聖職禮的第一天開始計算的,因此這裏記載的是緊接著七天聖職禮完成後所發生的事。當時亞倫和他的兒子可算是剛「畢業」並正式開始履行祭司的職務,他們承接摩西在過去一直所作的獻祭工作,亦首次按照上帝的吩咐去獻祭。第9章一開始記載,摩西(作為上帝的代表)怎樣吩咐亞倫(9:2),亞倫就要怎樣吩咐以色列民(9:3),摩西不直接吩咐百姓,好讓亞倫承擔起祭司的職責,教導子民並幫他們獻祭給耶和華上帝。耶和華應許當這一切的獻祭和安排都按照祂的吩咐而行,祂就會向子民顯現(9:4-6),情況就如《出埃及記》40章的記載一樣,當整個會幕都按照著上帝的心意而建造和豎起,祂的榮光就在子民中顯現。其中9:6「榮光」一詞的原文 כְּב֥וֹד k’vod,字面意思是「被看重」,這正正是上帝要向全體百姓顯現時想要達到的目的:讓全民都對祂充滿著一份極大的敬畏和尊崇!

利9:7 摩西對亞倫說:「你靠近祭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再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利9:8 於是,亞倫靠近壇前,宰了那頭為自己贖罪的牛犢。

利9:9 亞倫的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

利9:10 他把贖罪祭的脂肪和腎,以及肝上的網油,燒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9:11 他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

利9:12 亞倫把燔祭牲宰了,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9:13 他們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連頭遞給他,他就燒在壇上。

利9:14 他又洗了內臟和腿,放在壇的燔祭上燒。

利9:15 然後,他奉上百姓的供物。他牽來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牠宰了,獻為贖罪祭,和先前的一樣。

利9:16 他也奉上燔祭,按照條例獻上。

利9:17 除了早晨的燔祭以外,他又獻上素祭,用手取了滿滿的一把,燒在壇上。

利9:18 亞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9:19 他們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肪、肥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腎和肝上的網油,都遞給他。

利9:20 他們把脂肪放在祭牲的胸上,他就把脂肪燒在壇上。

利9:21 亞倫把祭牲的胸和右腿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9:7-14 記載亞倫和他兒子首次執行獻祭的過程。當中亞倫先為自己贖罪(9:8),然後才獻上燔祭(9:12)以及百姓的贖罪祭和其他的祭(9:15-18),這讓我們知道一個重要的屬靈原則:我們的生命先要得蒙主的喜悅,其餘我們所作的和所擺上的一切才也能得蒙主的悅納!也就是對上帝來說,在獻祭的祭物或禮儀之先,首先重要的是事奉者或獻祭者的生命本身是否處於一個上帝喜悅的狀況,這包括是否聖潔、願意聽從祂的吩咐、帶著謙卑和恭敬的態度去親近祂等等。其中在亞倫要獻的贖罪祭中,留意經文並沒有提及這贖罪祭是要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裏灑在幔子和抹在香壇上,而只需要把贖罪祭牲帶到營外(這有別於早前提及祭司的贖罪祭;參4:3-12),所以這裏反映亞倫並非因為使百姓陷在罪裏[1],以致要用血去潔淨會幕,而他只須在儀式上把贖罪祭牲帶到營外,然後就可以開始處理其他的獻祭了(其重點是在於獻贖罪祭先於獻其他的祭)。另外,留意這裏經文對亞倫的獻祭作出詳盡的記載,然而這只不過是一次性的歷史記錄,對歷世歷代的讀者(包括我們)而言都未必有很大的感受,但是在第一次獻祭中,祭司所展現對上帝的完全順服和聽從(9:7、10、21),相信對上帝來說是有一定的紀念價值和重要性,就如《出埃及記》也用了冗長的篇幅去仔細記載會幕和其中的各樣物件是怎樣按照著上帝的吩咐一一被建造出來一樣(參出25-31章記載有關建造會幕的吩咐,而出34-40章則記載會幕的建造過程)。

利9:22 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利9:23 摩西和亞倫進了會幕。他們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כְבוֹד־יְהוָ֖ה)向全體百姓顯現。

利9: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焚燒了(וַתֹּ֙אכַל֙ vato’khal)壇上的燔祭和脂肪;全體百姓一看見,就都歡呼,臉伏於地。

9:22-24 主要記載亞倫完成了首次的獻祭(贖罪祭、燔祭、平安祭)之後,他和摩西分別向百姓祝福以及上帝的顯現。雖然我們不確定當時亞倫和摩西的祝福是否就是《民數記》6:24-26的內容,但最重要的是接著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焚燒了壇上的燔祭和脂肪,反映當亞倫按照著上帝的吩咐而事奉,上帝不但喜悅他的事奉,祂也悅納百姓所獻上的全部祭物。其中「焚燒」的原文 וַתֹּ֙אכַל֙ vato’khal 就是「祂吃了、祂吞噬了」的意思,當時全體百姓一同經歷耶和華榮光的顯現,就正如之前祂所應許的一樣,經文指他們既感到高興,同時臉伏於地,也就是對上帝充滿感恩和崇敬。

 

B.  亞倫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的死(10:1-7

利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把火放在爐裏,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אֵ֣שׁ זָרָ֔ה),是(אֲשֶׁ֧ר;關係代詞)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וַתֹּ֙אכַל֙ vato’khal),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利1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說:『我在那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全體百姓面前,我要得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

《利未記》大部分的經文都是律法和條例,而只有兩則敘事,其中一則就是10:1-7這裏所記有關亞倫兩個兒子的死。當中經文沒有明確交代他們的死因,只記載了事件的經過,這讓拉比和學者們都對此作出各種不同的揣測和解釋,甚至有討論指是否可在敬拜中加入創新的元素等等(筆者會在本文最後論述這點)。而就著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致死的這件事,筆者嘗試用三個角度去探討他們的問題和死因。

第一個角度,就是先要了解10:1中「凡火」的意思,因為這明顯是其中一個最關鍵的線索。我們對「凡火」最直接的理解就是下半節所指的「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因為在原文中其實有一個關係代詞 אֲשֶׁ֧ר asher(意思像英文的which、that),意指「就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凡火」。另外,「凡火」中「凡」的原文 זָרָ֔ה zarah 在《希伯來聖經》中共出現39次,大多數被翻譯為「外人」[2](例如:出29:33,利22:10、12、13,民1:51),其次是「別樣的、別人身上的」(例如:出30:9、33);另外,「簸箕」、動詞「篩」(耶15:7)和「分散」(結5:10)等的原文也和「凡」的原文 זָרָ֔ה zarah 擁有相同的字根,可理解為「被移除、驅逐、排除在外」的意思。因此簡單來說,「凡火」的意思就是不符合上帝的旨意、吩咐、要求和不在祂規定範圍以內的火,是上帝所拒要、不喜歡、不悅納的火。然而拿答和亞比戶經過了七天的祭司聖職禮後,理應已經學習了怎樣做順服上帝的祭司,但他們卻完全沒有意識到獻上凡火是藐視上帝的做法!而且當時正值耶和華降火燒毀祭壇上的祭物、全民都俯伏敬拜祂的時候,但他們卻帶著相反的不敬態度去對待上帝,難怪會迎來上帝對他們的擊殺。事實上,他們即使出於無知,也應該先跟摩西和亞倫商量才行事,所以看來他們當時是貿然越過了摩西和亞倫,沒有得到他們的同意就自行給上帝獻上「凡火」,反映他們本身就對上帝和上帝所揀選的僕人(摩西和亞倫)並不尊重。我們可由此推論,他們選擇在耶和華的榮光顯現、降火燒掉祭物、全民都俯伏敬畏祂的時候獻上凡火,彷彿是想要在上帝得榮耀和尊崇的時刻「分一杯羹」,藉著別人對上帝的尊崇去取得從人而來的尊榮!換句話說,「獻凡火」的做法反映出他們對上帝的不尊重,甚至是想要搶奪上帝的榮耀,所以不但是他們所獻上的凡火,他們二人本身的生命表現也不蒙上帝的悅納。

第二個角度,是根據上帝在10:3的回應「我在那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全體百姓面前,我要得著榮耀。」這句話去理解二人的死因。從技術上來說,他們是因為把不符合上帝對聖潔要求的「凡火」帶到完全聖潔的上帝面前而招致殺身之禍(下一段的《妥拉》查經會詳細講解這個不匹配的問題),而這節經文說明耶和華要重申祂對聖潔的嚴格要求,祂之前透過降火燒掉祭物去達致讓人敬畏祂的目的,所以現在祂也同樣地以降火的方式去燒掉他們二人,以繼續維持祭司和子民對祂的敬畏(甚至要帶來更大的敬畏)。假如上帝沒有降火燒死他們,就會讓其他祭司誤以為上帝所定的吩咐和對聖潔的規矩是可有可無,他們根本無須嚴謹地完全順服祂的旨意,這就相反了過去七天聖職禮中上帝要讓全部祭司都學會完全順服和敬畏祂的功課了[3]。事實上,祭司理應比其他上帝的子民更懂得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順服上帝的重要性,然而拿答和亞比戶不但沒有給以色列民做好榜樣,反而以身試法去強行獻上凡火。耶和華為了維持祂對聖潔的嚴謹要求以及上帝子民對祂的敬畏,所以不能悅納他們所獻的凡火,而只能無奈地要用火燒死二人。

第三個角度,是關於上帝要把拿答和亞比戶當作祭物一樣燒掉。事實上,9:24這句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焚燒了(וַתֵּ֤צֵא אֵשׁ֙ מִלִּפְנֵ֣י יְהוָ֔ה וַתֹּ֙אכַל֙)」和10:2這句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וַתֵּ֥צֵא אֵ֛שׁ מִלִּפְנֵ֥י יְהוָ֖ה וַתֹּ֣אכַל)」在原文上是完全相同的!只是在上帝燒毀祭物時中文聖經翻譯為「焚燒了」,但在上帝燒死拿答和亞比戶時中文聖經則翻譯為「吞滅」(參註2),但兩者所用的動詞在原文其實同樣是 וַתֹּ֙אכַל֙(意思是「她吃了、吞噬了、燒耗了」;用「她」是因為「火」的原文屬陰性)。因此,這角度的理解是聖潔的上帝既然不接納拿答和亞比戶所獻的凡火,於是唯有把他們進前來獻凡火一事,看為他們獻上的不是凡火,而是自己的性命!所以,經文跟之前燒掉祭物所用的字眼一模一樣:上帝怎樣降火燒了祭物,祂也把拿答和亞比戶的生命當作祭壇上的祭物一樣用火燒了。不過,他們的生命並非像燔祭那樣在耶和華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因為他們並沒有全然被燒在壇上,他們只是被燒死,其屍體之後是被抬走的,而且被「抬到營外」。這描述與處理「贖罪祭」祭物的情況相似,所以我們也許可以看他們獻上凡火這件得罪上帝的事,被上帝當作他們是獻上自己為贖罪祭去處理他們獻凡火的罪,而這也是他們最後一次獻的贖罪祭,但當中的祭牲並非公牛,而是他們自己的性命。

總結以上三個角度,它們各自都有其根據和合理之處,而且三者之間並無衝突,可以是同時成立及作為互補的理解。這豐富了我們對整件事的明白,並提醒我們:上帝是配得所有人的俯伏敬拜,祂是輕慢不得和聖潔的那位,我們如果要事奉祂,那就必須帶著順服的態度、忠心、聖潔、謹慎和敬畏的心!

利10:4 摩西召亞倫的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前來,對他們說:「過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利10:5 於是,二人過來把屍體連袍子一起抬到營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利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免得耶和華向全會眾發怒。但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發出的火哀哭。

利10:7 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遵照摩西的話去做了。

10:4-7 記載如何處理拿答和亞比戶的身後事,以及上帝透過摩西提醒祭司要小心留意的地方。作為拿答和亞比戶的父親和家人,我們可以理解當時亞倫和他另外兩個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的內心必然十分難過,然而由於亞倫作為受膏的大祭司,而他們兩個兒子雖然只是普通祭司,但在剛完成七天聖職禮的第八天,他們的身上仍然帶著在聖職禮中被膏抹的膏油(參8:30),故此他們整家人也不能處理自己親人的屍體[4],而需要由亞倫叔父的兒子代勞去抬走拿答和亞比戶的遺體。他們不但不可離開會幕的門口,經文指他們「不可蓬頭散髮」、「不可撕裂衣服」、「不可出會幕門口(去處理遺體和道別)」,也就是禁止他們作出任何舉哀的表現。這表面上好像很不近人情,但這樣的安排其實是對他們的體諒以及為要保住他們的性命,以免他們在哀悼時泛起任何不滿上帝審判拿答和亞比戶的想法而得罪上帝和影響以色列民的獻祭。另外,這記載也是要讓日後所有事奉上帝的祭司明白,在親人與上帝之間他們必須站在上帝的一方。也就是說,祭司受膏在上帝面前事奉的這個聖潔身分是極為尊貴的(在百姓面前他們代表著上帝),其重要性超越祭司在世的其他身分角色以至與其他人的關係(包括親人),「受膏事奉上帝的聖職」是沒有任何其他事情可以超越和媲美的,包括家人去世也未必能暫時離開事奉的崗位(後來21章上帝只豁免了普通的祭司)。而在這事件中感恩的是,大祭司亞倫和他其餘的兩個祭司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都遵照了摩西的吩咐而行,保持著上帝期望祭司應有的聖潔以及對祂的尊敬與順從。

 

《先知書選段》(結43:27-44:30)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結43:27 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44:1 他又帶我回到聖所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

結44:2 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

結44:3 至於君王,他必按君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走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結44:4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看哪,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臉伏於地。

結44:5 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一切的條例和律法,你要留心,用眼看,用耳聽,要留心殿的入口和聖所一切的出口。

結44:6 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夠了吧!

結44:7 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肪和血獻上的時候,竟把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玷污我的殿;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違背了我的約。

結44:8 你們未盡看守我聖物的職責,竟派別人在我的聖所替你們盡看守之責。

結44:9 「主耶和華如此說:所有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就是住在以色列中間的任何外邦人,都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結44:10 「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利未人遠離我,隨從他們的偶像走迷離開我,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結44:11 他們必在我的聖所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裏伺候;他們要為百姓宰殺燔祭牲和其他祭牲,站在百姓面前伺候他們。

結44:12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他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44:13 他們不可親近我,作事奉我的祭司,也不可挨近我任何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結44:14 我要指派他們在殿裏看守,辦理殿中一切事務,做一切當做的工。」

結44:15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子孫仍然盡看守我聖所的職責;因此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把脂肪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44:16 只有他們可以進我的聖所,來到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吩咐的職責。

結44:17 他們進內院的門要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時不可穿羊毛衣服。

結44:18 他們要頭戴細麻布的頭巾,腰穿細麻布的褲子;不可穿容易出汗的衣服。

結44:19 他們出到外院,到外院百姓那裏,要脫下供職所穿的衣服,放在聖的房間內,換上別的衣服,免得因他們的衣服使百姓成為聖。

結44:20 他們不可剃頭,也不可留長髮,頭髮一定要修剪。

結44:21 祭司進內院時不可喝酒。

結44:22 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祭司的寡婦。

結44:23 他們要教導我的子民分辨聖與俗,使他們知道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

結44:24 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審判,按我的典章審判。他們要在我的節期守我的律法和條例,也當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結44:25 祭司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和未出嫁的姊妹使自己不潔淨。

結44:26 他潔淨之後,他們必須再為他計算七天。

結44:27 當他進內院,入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44:28 「祭司必有產業,我就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就是他們的基業。

結44: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祭物都歸他們。

結44:30 各樣上好的初熟之物和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祭司。你們也要將最先的麵團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結43:27-44:30)來自《以西結書》40-48章有關末後彌賽亞聖殿記載的一部分。拉比特別選擇從結43:27開始,明顯是要用「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去讓讀者想起《利未記》8-9章的記載,並平行今段《妥拉》所記載有關祭司完成七天聖職禮後第八天所發生的事。另外其他的平行還包括: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聖殿,先知臉伏於地(結44:4)平行耶和華的榮光向全體百姓彰顯,子民臉伏於地(利9:23-24);玷污聖殿的描述(結44:7)平行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得罪上帝(利10:1-2);另外,「祭司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結44:25)也跟亞倫和兩個兒子不能抬走拿答和亞比戶的屍體是個平行(利10:4-7)。當然,《妥拉》和《先知書選段》還有其他字眼上的平行,例如:「在耶和華面前」和動詞「吃」,筆者在下表列出部分平行供參考(其餘像各種獻祭名稱上的平行,筆者就不詳列了)。

《妥拉》(利9:1-10:7

《先知書選段》(結43:27-44:30

利9:1 到了第八天(בַּיּ֣וֹם הַשְּׁמִינִ֔י,摩西召亞倫和他兒子,以及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利9:13 他們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連頭遞給他,他就燒在壇上(עַל־הַמִּזְבֵּֽחַ

結43:27 滿了七日,自八日(בַיּ֨וֹם הַשְּׁמִינִ֜י以後,祭司要在壇上(עַל־הַמִּזְבֵּ֙חַ֙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利9:23 摩西和亞倫進了會幕。他們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כְבוֹד־יְהוָ֖ה向全體百姓顯現。利9: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לִּפְנֵ֣י יְהוָ֔ה出來,焚燒了(אָכַל壇上的燔祭和脂肪;全體百姓一看見,就都歡呼,臉伏於地(וַֽיִּפְּל֖וּ עַל־פְּנֵיהֶֽם。利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אָכַל,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結44:3 至於君王,他必按君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לִפְנֵ֣י יְהוָ֑ה)吃(אָכַל餅。他必由這門的走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結44:4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看哪,耶和華的榮光(כְבוֹד־יְהוָ֖ה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臉伏於地(וָאֶפֹּ֖ל אֶל־פָּנָֽי

結44:29 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אָכַל,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祭物都歸他們。

利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免得耶和華向全會眾發怒。但你們的弟兄以色列全家(כָּל־בֵּ֣ית יִשְׂרָאֵ֔ל卻要為耶和華發出的火哀哭。

結44:6 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בֵּ֣ית יִשְׂרָאֵ֔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בֵּ֥ית יִשְׂרָאֵֽל啊,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夠了吧!

 

試根據今段《妥拉》經文討論上帝對祭司最重要的要求是甚麼?對我們有甚麼提醒?

今段最突出的主題就是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而招致死亡,這事件繼續與往後幾段《妥拉》的經文息息相關,而這對我們作為「君尊的祭司」來說,也帶來十分重要的提醒,以下列舉三點:

1.  要留心聽命、謙卑順服、尊上帝為最大、為聖:祭司不可獻上「凡火」,提醒我們在事奉上帝時必須時刻體貼祂的心意、順服祂的心意而行,並要不時檢視自己是否不夠認識神、不夠聽從神的吩咐、不夠著緊神的心意。只要我們認為自己不夠好,自然就不會自滿和會更謹慎地事奉祂。事實上,聽命和保持對上帝的尊崇,是上帝對祂每一個子民的心意和要求,也是作為上帝子民、就是每位事奉者應有的生命特質!(參出19:5-6、彼前2:9)而

2.  要彰顯上帝的榮耀、讓人尊崇上帝:在9:23-24和10:1-3記載上帝兩次降火,不論是「吞噬了」百姓的祭物或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都是為了讓上帝在其中顯為聖、得榮耀。這提醒我們不應藉著事奉去抬高自己、要得人的榮耀、搶奪人對上帝的尊敬。也就是說,當時的祭司以至今天的我們事奉的目的,都是要把榮耀歸給上主,因為人俯伏敬拜的對象是上主,而並非事奉的人。

3.  要成為以色列民的榜樣,並讓以色列民也成為外邦人的榜樣:作為祭司,就要小心留意自己的言行和榜樣,是否正在帶領子民去尊崇上帝、過聖潔的生活,讓其他上帝的百姓也能從自己的身上認識到上帝的聖潔、明白上帝是何等配得我們尊重和俯伏敬拜。作為事奉者,我們必須把這份對上帝的尊崇和敬畏的態度毫無保留地活現出來並傳承給後代,在上帝的子民和未認識上帝的人面前活出美好的見證。假如我們這群認識上帝和事奉祂的人也不懂得尊重和敬畏上帝、不著緊祂的心意,我們怎能期望未認識上帝的人能夠聽從主、尊祂為聖、為大?我們必須在信徒的群體中活出敬虔的生命,才能有機會教化和感染更多的信徒,讓他們也在自己的生活圈子中活出對上帝的敬虔和渴慕,好吸引更多未認識上帝的人去敬拜祂。

 

結語:從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反思敬拜和事奉中的創意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了祭司們在完成聖職禮之後首次事奉的過程中,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為自行獻上凡火,以致得罪了上帝而被擊殺。這是《利未記》全書一個很重要的記載,影響著之後的記述,同時也提醒著歷世歷代的祭司以至今天我們每一位帶著「君尊的祭司」這個身分的信徒,都要學會順服主、聽從主、尊主為大、為聖,常存敬畏的心去事奉祂!我們千萬不能把敬拜和信仰的場合用作滿足自己、讓自己得人的榮耀等違背上帝心意的情況。因為事奉主的目的就是為了榮耀上帝,成為世人和後人的榜樣,讓更多人也能認識上帝、尊崇和敬拜祂。而當現今的教會與機構期望可利用一些噱頭和創意去吸引新朋友加入自己的群體時,我們就必須從拿答和亞比戶這種貿然獻上凡火的「創意」中對敬拜和事奉上帝作出反思,就是從他們的失敗去提醒自己,任何的「創意」都不比人對上帝的順服和尊崇來得更重要!我們不能在發揮「創意」的同時高舉自己,和減少其他人對上帝的聽從和崇敬。事實上,創造世界的主給予人類「創意」本是一件美事(例如:祂讓亞當幫動物起名),但這份「創意」必須是為了上帝的榮耀、作成祂的工!就如上帝吩咐摩西安排人為祭司做聖衣那樣:「你要為你哥哥亞倫做聖衣,以示尊嚴和華美。」(出28:2)當中上帝在整個《出埃及記》28章只提出了祂要求聖服上要有的東西(例如:以弗得、袍子等),但當中許多製作的細節,例如該怎樣剪裁、怎樣打結或挑花裝飾等等,都是靠人運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和「創意」去完成的,目的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榮耀,為了「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出28:3)也就是說,創意的目的並非為了人的榮耀或自身的享受與滿足,而是為要讓上帝得著人對祂的尊崇和敬拜!「獻凡火」之所以不蒙上帝悅納,原因是這行動背後反映著兩位祭司對上帝的輕藐,違背了上帝說「我在那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全體百姓面前,我要得著榮耀。」(利10:3)的這份心意。所以,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能活出順服主、敬畏主和效法主的聖潔生命,好讓我們所獻上的事奉在上帝的眼中都不是「凡火」,而是祂所期望和喜悅的馨香火祭。又願主賜下智慧的靈教導我們懂得怎樣去活出「君尊祭司」的事奉,運用祂所賜的創意和智慧,在勇於創新的同時,不減我們對主的順服、敬畏和尊崇,甚至可讓更多人加入俯伏敬拜主和事奉主的行列!阿們。


[1] 雖然有意見指這裏的贖罪祭是為了金牛犢事件中,亞倫縱容了百姓所犯的罪(參出32章),然而筆者認為上帝在該事件中並沒有怪罪亞倫,並且已再次接納以色列民和帶領他們繼續前行(參出33-34章),所以這說法難以成立。

[2] 除非特別註明,本機構一般引用的中文聖經譯本是《和修版》,所以這裏所指的翻譯也是以《和修版》為例。

[3] 參考上一篇《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8章的查經摘要文章〈成為上帝喜悅的祭司〉

[4] 參考後來第21章的經文,本應只有大祭司是連自己家人的屍體也不能處理,而祭司是可以的。不過,由於聖職禮剛完成不久,膏油仍然在祭司的身上,他們仍處於分別為聖的特殊情況中,所以上帝不容他們處理自己家人的屍體。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 8:1-36;撒上2:28-31、3:5-20:成為上帝喜悅的祭司

「安息日研經坊」(2024-09-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8:1-36;撒上2:28-313:5-20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膏抹亞倫的情況(參利8:12)圖片來按此

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記載有關祭司的聖職禮,試討論:

1.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上帝對祭司的事奉有甚麼要求?

2.  今段《妥拉》經文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

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記載有關祭司的聖職禮,這是繼起首關於獻祭條例的七章經文之後的一個新段落,而按照全書的大綱這是第二部分的開始(見以下全書大綱倒影結構中的 B):

A.  獻祭的條例(1-7)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一件死亡事件(8-10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8)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愛人如己的吩咐(19)

E’.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20)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21-22)

C’. 各種節期的條例(23)

B’. 金燈台與陳設餅的運作,以及一件死亡事件(24)

A’. 安息年、禧年、祝福與詛咒、贖回的條例(25-27)

利8章所記載的祭司聖職禮,其儀式的吩咐和頒布其實早已在出29:1-37提及(另參出28:1-3、40-43;30:23-33;40:9-16),所以今次的《妥拉》查經主要是討論當日聖職禮的儀式是怎樣進行和完成。而在整個利8章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或近似的說法[1])合共出現了七次,反映這次的聖職禮是完完全全地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最後亞倫和他的兒子順利地完成了聖職禮。我們按這句話出現的地方可把全章經文分為七個段落,當中呈現一個倒影結構如下:

A.  祭司與會眾到會幕門口,開始承接聖職(8:1-4)

B.  祭司經過水禮,穿上祭司聖服(8:5-9)

C.  膏抹會幕、會幕的器具與祭司(8:10-13)

X.  贖罪祭:抹血在祭壇,其餘的帶到營外(8:14-17)

C’. 再次灑血在壇的周圍,然後獻上燔祭(8:18-21)

B’. 蘸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獻素祭、搖祭(8:22-29)

A’. 祭司七天承接聖職,不可出會幕的門口(8:30-36)

 

A. 祭司與會眾到會幕門口,開始承接聖職(8:1-4

利8: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8:2 「你領亞倫和他兒子前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頭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一同帶來;

利8:3 又要召集全會眾到會幕的門口。」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的門口。

8:1-4記載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的儀式開始,他們和全會眾都要來到會幕門口。有猶太拉比指全會眾的參與是為了見證這個重要的儀式,上帝藉此要讓他們建立對亞倫和他兒子作祭司身分的一份尊重。不過拉比們更多的討論,是關乎會幕門口怎能容得下出埃及的六十多萬人(男丁)[2]?對此拉比們甚至會提出天馬行空、極具想像力的提議(例如:會幕會神奇地變大之類以致能容下以色列的全會眾)。筆者認為經文的重點並非在於此,因為經文並無交代事情是怎樣辦成的,而且只需要每個支派都派代表到會幕門口,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更重要和應該問的問題是:為甚麼不把這段祭司上任的記載放在吩咐祭司要怎樣獻祭的條例之前?因為一般人在上任新工作前不可能會被告知詳細的工作細節和步驟,而只會交代工作範圍之類,然而經文卻先把獻祭的條例仔細羅列(1-7章),然後才記載祭司的入職禮!筆者認為這問題背後或涉及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個是因為聖職禮的儀式中包含許多獻祭的程序,所以要先行講解獻祭的步驟,讓讀者知道摩西當時的確是按照著上帝吩咐的獻祭條例去進行按立亞倫及其兒子為祭司的聖職禮;至於第二個原因,筆者容後會再說明。而第一段經文的結束提及「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說明聖職禮的每一步都正按照著上帝的心意去開展和進行。

 

B. 祭司經過水禮,穿上祭司聖服(8:5-9

利8:5 摩西對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當做的事。」

利8:6 摩西領了亞倫和他兒子前來,用水洗他們

利8:7 他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套上外袍,加上以弗得,再束上精緻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利8:8 他又給亞倫戴上胸袋,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袋內。

利8:9 他把禮冠戴在亞倫的頭上,禮冠前面安上金牌,成為聖冕,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5-9記載祭司到達會幕後第一個聖職禮的程序,就是經過水洗的潔淨禮儀,然後穿上聖服。當中8:6提到「用水洗他們」的原文 וַיִּרְחַ֥ץ אֹתָ֖ם בַּמָּֽיִם 直譯為「在水裏洗他們」,情況像現今的浸禮,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透過潔淨自己進入一個新的身分,並穿上祭司的聖衣。這一方面是確立他們新的祭司身分,另一方面也提醒他們和會眾,生命必須經過潔淨、成聖,才配得上祭司的身分去事奉上帝。最後這段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指摩西按照上帝的心意去潔淨眾祭司。

 

C. 膏抹會幕、會幕的器具與祭司(8:10-13

利8:10 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們成為聖。(參出30:23-29;40:9-11的吩咐)

利8:11 他又用膏油在祭壇上彈了七次,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以及洗濯盆和盆座,使它們成為聖。

利8:12 他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為聖。

利8:13 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0-13記載祭司在水洗和穿上祭司的服飾衣服後,要再透過膏抹的程序,去分別為聖讓祭司單單歸給上帝。而祭司衣服的顏色是跟會幕帳篷和幔子的顏色一致,反映他們也成為了會幕的一部分,這時他們再與其他會幕的器具一同經過膏抹的儀式去分別為聖(另可參詩133篇對亞倫受膏的描述),可以說,祭司與會幕(以及往後的聖殿)其實密不可分,是相連的一部分。所以祭司的屬靈生命狀態如何,跟會幕和聖殿能否有效地發揮其功能是息息相關的(參考福音書中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最後,這段經文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證明摩西完全地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也代表著亞倫和他兒子完全地順服遵行,願意領受祭司的職事。

 

X. 贖罪祭:抹血在祭壇,其餘的帶到營外(8:14-17

利8:14 他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

利8:16 摩西把內臟所有的脂肪和肝上的網油,以及兩個腎與腎上的脂肪取出,都燒在壇上。

利8:17 至於公牛,連皮帶肉和糞,他都用火燒在營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4-17記載亞倫和他兒子在聖職禮中最先要獻的就是贖罪祭。我們按照早前利4章的記載,可以得知祭司的贖罪祭應該是要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的聖所裏去灑的,但這裏並無提及,摩西只要把公牛連皮帶肉和糞帶到營外用火燒掉就已經足夠。筆者估計這裏是個例外的情況,因為祭司並非真的犯了罪,以致需要像利4章所教導的要把血帶進會幕去灑的潔淨之禮,而只需像其他贖罪祭的情況那樣,把血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和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便可。另外,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8:14),提醒他們本來要獻上的是他們自己的性命,而現在是公牛頂替了他們,這讓他們先從中明白祭牲流血犧牲和代贖的觀念,就是上帝透過犧牲無辜生命去救贖的這份恩典。最後,這段同樣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說明上帝要透過摩西使祂對祭司的旨意和期望得以繼續實現。

 

C’. 再次灑血在壇的周圍,然後獻上燔祭(8:18-21

利8:18 他把燔祭的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8:19 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利8:20 把羊切成塊,把頭和肉塊,以及脂肪拿去燒,

利8:21 他用水洗了內臟和腿之後,就把全羊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8-21(C’)對應著之前經文結構(C)的部分有關用油膏抹器具和祭司的記述,這裏主要記載祭司獻上燔祭的過程。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把那代表他們自己的公綿羊全然獻給上帝,這反映祭司的生命必須先經過潔淨、分別為聖和贖罪之後,才能像現在獻燔祭那樣全然地獻上,成為馨香、討上帝喜悅的燔祭。可以說,祭司的職事所要求的就正如燔祭一樣,是要全然地獻呈自己,不能為自己有任何的保留,為的是單單討上帝的喜悅。最後經文再次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指出上帝的旨意繼續在祭司聖職禮中進一步地成全。

 

B’. 蘸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獻素祭、搖祭(8:22-29

利8:22 他又牽來第二隻公綿羊,就是聖職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8:23 就宰了羊。摩西把一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

利8:24 他領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一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摩西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8:25 他把脂肪,肥尾巴、內臟所有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取下,

利8:26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把這些放在脂肪和右腿上。

利8:27 他把這一切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利8:28 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把這些祭物拿來,放在壇的燔祭上燒,這就是聖職禮中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利8:29 摩西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是聖職禮的羊歸給摩西的一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22-29記載獻上聖職禮的羊以及素祭和搖祭的經過,其中較為特別的一個步驟,是要蘸羔羊的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由於右邊普遍是人較有力的一邊,在《聖經》中也往往用作代表「上帝施展的能力」(例如:出15:6「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和詩118:5-6中多次出現「耶和華的右手施展大能」)。因此,我們可理解這個儀式是象徵性地把血抹在祭司右邊的身體部位,就已經代表了祭司的全人。而蘸血抹「耳朵」的儀式我們可象徵性地理解為在「聽從上」需要得潔淨;而手腳的「大拇指」是用來拿東西和走路前行的關鍵部位,我們可象徵地理解為「手所作的」和「腳所行的」一切事,都要被血去潔淨和遮蓋,祭司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另外,手腳的「大拇指」除了是手腳的力量所在,也位於人體伸展後的末端位置,這與會幕中一些傢具(例如:香壇、燔祭壇)的「角」成了平行,就是祭司與會幕中有角的傢具都要一同被血去潔淨和遮蓋後才算分別為聖被上帝所用。另一方面,值得留意的是8:27所指的「他把這一切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按照《米示拿》(m. Menahot 5:6)所記,搖祭是要把祭物舉高,在耶和華面搖一搖,目的是要將祭物向上帝展示,以求祂的接納。這節經文的中文翻譯,表面上看似是亞倫和他兒子在用他們的手去施行搖祭(因為祭物在他們的手中),但我們透過仔細檢查這節經文的原文,可發現全節的動詞其實都是以陽性第三身單數呈現的,意思是這裏所有獻祭的動作其實全部都是由摩西(他)一個人所做的(如果是亞倫和他的兒子施行的話,這裏的動詞就理應為複數)。所以,這裏經文的意思其實是指當摩西把8:25-26的祭物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手上,他是把祭司們連同祭物一併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也就是說,摩西當時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也當作是搖祭祭物的一部分去處理!而後來摩西自己取得搖祭的羊胸(8:29),也同樣反映出他是當時擔當獻祭工作的那位祭司,而並非亞倫或他的兒子。故此,這聖職禮是名副其實的「獻上活祭」,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都成為祭物去獻呈給上帝!難怪經文先記載1-7章有關祭牲的獻祭然後才記載祭司的聖職禮,因為第8章這裏只不過是獻祭條例的延續,只不過這次的「祭物」是祭司本人而已!從這個明白可見,對應著經文結構(B)關於穿上祭司服飾的身分轉變,這裏(B’)也表達出祭司已成了活祭的這個事奉身分上的轉變。最後,這段經文同樣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繼續強調上帝的心意是怎樣成全在祭司的聖職禮和祭司自己的身上。

 

A’. 祭司七天承接聖職,不可出會幕的門口(8:30-36

利 8:30 摩西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使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

利 8:31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在會幕的門口把肉煮了,在那裏吃這肉和聖職禮中籃子裏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這是亞倫和他兒子當吃的。』

利 8:32 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

利 8:33 這七天,你們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直等到你們聖職禮的日子滿了,因為授予你們聖職需要七天。

利 8:34 今天所做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要做的,好為你們贖罪。

利 8:35 這七天,你們要晝夜留在會幕門內,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利 8:36 於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就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8:30-36是整個聖職禮儀式的最後一部分,記載祭司們要在會幕門內逗留七天,學習煮祭肉和吃祭物等步驟(這就如立約的儀式中人要在上帝面前吃喝一樣),期間他們要學習等候、忍耐、完全順服,並要離開以色列民的群體(包括暫別自己的家人、不能與妻子同房),操練怎樣分別為聖地為上帝過這聖職禮的七天。對應著經文結構(A)有關祭司們來到耶和華會幕的門口,這裏(A’)又再重提會幕的門口(8:31、33、35),並強調他們在聖職禮的七天內都不可出這會幕的門,他們要學習保持著一個完全聖潔的狀態去擔當祭司的職事。拉比們對這段經文的討論中,有說法指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每天都重複今章七個段落裏提及的所有步驟,甚至更有拉比指連會幕也要每天拆掉然後再重新搭建一次[3]。經文其實沒有清楚交代實情是否這樣,但如果祭司是要熟悉整個會幕的運作和獻祭的步驟,他們要反覆地操作練習其實也不足為奇。無論如何,雖然我們無法知道他們每天重複了哪些步驟,但在這個聖職禮的最後段落,繼續記載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都得以實現了,然而之前全部都是由摩西負責的,現在最後已經交由亞倫和他的兒子等祭司們負責(8:36),他們從摩西的手中承接了祭司的職事,讓耶和華對祭司體制的心意在地上得以彰顯和實現。

 

《先知書選段》(撒上2:28-313:5-20)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撒上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上我的祭壇,燒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

撒上2: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

撒上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確實說過,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但現在耶和華卻說,我絕不會這樣做。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撒上2:31 看哪,日子將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祖宗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

撒上3:5 他跑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沒有叫你,回去睡吧。」他就回去睡了。

撒上3:6 耶和華又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兒,我沒有叫你,回去睡吧。」

撒上3:7 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耶和華的話也未曾向他啟示。

撒上3:8 耶和華第三次再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才明白是耶和華呼喚這小孩。

撒上3:9 以利對撒母耳說:「你回去睡吧。他若再叫你,你就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母耳就回去,仍睡在原處。

撒上3:10 耶和華來站著,像前幾次呼喚:「撒母耳!撒母耳!」撒母耳說:「請說,僕人敬聽!」

撒上3:11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看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凡聽見的人都必雙耳齊鳴。

撒上3:12 我指著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必從頭到尾應驗在以利身上。

撒上3:13 我曾告訴他,我必永遠懲罰他的家,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兒子作惡,褻瀆上帝,卻不禁止他們。

撒上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就是獻祭物和供物,也永不得贖。』

撒上3:15 撒母耳睡到天亮,就開了耶和華殿的門。撒母耳害怕,不敢將異象告訴以利。

撒上3:16 以利呼喚撒母耳說:「我兒撒母耳!」 撒母耳說:「我在這裏!」

撒上3:17 以利說:「他對你說了甚麼話,你不要向我隱瞞。你若將他對你所說的話向我隱瞞一句,願上帝重重懲罰你。」

撒上3:18 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他是耶和華,願他照他看為好的去做。」

撒上3:19 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

撒上3:20 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來自《撒母耳記上》第二和三章的經文。當中描述以利家作為祭司的家族卻褻瀆了上帝,其中以利的兩個兒子把上帝百姓所獻的美好祭物拿去養肥自己,而作為父親的祭司以利,知道兒子的問題卻不加以阻止,以致當時的祭司體制以至會幕的運作出現了一個藐視上帝、不尊重祂的惡況。對比之下,撒母耳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你們要聽從上帝![4]」,而經文多次記載他怎樣聽見並跟隨上帝的聲音,最終長大後有耶和華的同在,祂使撒母耳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這些情況都沒有在祭司以利和他兒子的身上出現,說明與以利家相比,撒母耳更能貼近上帝和可被上帝使用。諷刺的是,以利一家雖然穿著祭司的服飾,但卻沒有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旨意和期望,相反本來不在祭司體制內的撒母耳,卻在當時充當了祭司的角色與功能,成為上帝大大使用的僕人。這與今段《妥拉》所記的祭司聖職禮成了平行,提醒讀者祭司最重要的並非表面上有了祭司的名銜,而是實質上有否活出順服和尊崇上帝的生命!另外,兩段經文在原文裏有不少平行用詞,可讓拉比把它們連繫起來(下表列出部分):

《妥拉》(利8:1-36

《先知書選段》(撒上2:28-313:5-20

利8:7 他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套上外袍,加上以弗得(אֵפוֹד,再束上精緻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מִזְבֵּחַ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מִזְבֵּחַ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מִזְבֵּחַ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

利8:16 摩西把內臟所有的脂肪和肝上的網油,以及兩個腎與腎上的脂肪取出,都燒(קָטַר在壇上。

撒上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上我的祭壇(מִזְבֵּחַ燒(קָטַר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אֵפ֖וֹד嗎?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צָוָה做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的門口。

利8:5 摩西對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צָוָה當做的事。」

撒上2: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צָוָה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כָּפַר

撒上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就是獻祭物和供物,也永不得贖(כָּפַר。』」

 

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對祭司的事奉有甚麼要求?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

利8: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13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17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21 ……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2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 8:36 ……亞倫和他的兒子就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今段《妥拉》經文的祭司聖職禮七次提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或類似的表達;見以上所列的經文和註1),強調作為上帝的祭司,最重要的首要條件是要懂得完全地順服聽從上帝的吩咐、尊崇祂、敬畏祂!這是由起初願意來到耶和華面前、讓生命得以潔淨、穿上祭司的服飾、受膏(分別為聖)、贖罪,再學習甘願全然擺上自己,最後學會為聖職而忍耐、等候和堅持,讓自己保持在聖潔的狀態中持續得蒙上帝的悅納和使用。而在整個過程中,祭司明白到要為百姓獻祭和處理祭物的話,他們就先要甘願成為活祭(放下自我),才有資格去擔當起祭司的職事(教導別人順服、處理別人的獻祭)。上帝對祭司所要求的順服和聽從,是包括他們要知道自己是百姓的榜樣、要敏銳和體貼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期望等等。祭司甚至不單止是「祭物」,他們也是「祭壇」!他們的身體也像祭壇的翹角那樣要被塗血,反映他們的生命要與會幕融為一體(他們的服飾也跟會幕的顏色一致),發揮會幕的功能:一同成為子民親近上帝的途徑,並讓子民看見上帝與他們同在。可以說,祭司要像會幕那樣被建成、行事為人都要分別為聖,順服地完全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這樣才能有效地像「祭壇」一樣供人前來獻呈祭物,讓人能透過其生命得以親近上帝,維繫上帝和子民的關係!

另外,筆者發現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特別之處,就是整個利8章的「祭司聖職禮」的記載中,竟然一次也沒有提及「祭司」一詞!(經文只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反映祭司之所以能成為祭司,最重要的其實並非這個銜頭、穿著的服飾這些外在的東西,而是生命是否真正順服上帝、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期望和祂對聖潔的要求!情況就如《先知書選段》所記的撒母耳那樣,他雖然並非來自祭司的家族,但他的行動和一生順服的生命,使他成為了上帝重用的僕人,成就了祭司的職事。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在萬民中的「君尊祭司[5]」,最需要追求的並非甚麼名銜,而是學習讓自己變得更順服上帝和活出祭司的功能、有意識地自潔、分別為聖、為人代求、努力讓自己的心思意念維持在上帝喜悅的聖潔中!而如果我們甘願放下自己的旨意,願意成為活祭去事奉主,深信最終每一個信徒也能成為「祭壇」一樣,讓未認識主的世人也可透過自己的生命去認識主和親近祂!

 

結語:成為上帝喜悅的祭司

今次的《妥拉》查經,讓我們看見《利未記》8章所記有關祭司的聖職禮儀式,是怎樣根據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要求而一一實現。當中亞倫和他的兒子按照著上帝的心意、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期望、在上帝所喜悅的聖潔狀態中被確立成為了第一代的祭司。這讓往後歷世歷代的祭司可以以此作為參考的榜樣,明白上帝對祭司的要求和期望,知道怎樣才能真正成為祂喜悅的祭司。這包括要懂得完全順服上帝的心意、讓自己的生命得潔淨,和甘願獻呈自己給上帝去使用!而摩西作為當時的祭司,他先把亞倫和他的兒子獻為活祭,讓他們成為祭物和會幕的一部分,得蒙上帝的悅納,以致可成為稱職的祭司,甚至像祭壇一樣可以讓子民透過他們的生命去親近祂。這反映出作為祭司,其順服的心志甚至是要甘願犧牲放下自己的生命、為上帝擺上成為活祭,才能成為上帝可以真正使用的祭司!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就是我們最完全的祭司榜樣,他正如昔日摩西那樣,在亞倫的祭司體制以外作了大祭司,摩西怎樣把亞倫和他兒子獻上為活祭,照樣主耶書亞也希望把我們每一位有著「君尊祭司」身分的信徒,都在上帝面前擺上成為活祭!他帶領我們親近上帝、事奉上帝,他不但是我們的榜樣,也是成就我們作為祭司身分的關鍵!最後,「祭司」一詞竟然在整段《妥拉》經文中一次也沒有出現過,這提醒我們每一位想要事奉上帝的「君尊祭司」,不要只在乎外表上的銜頭、資格、身分和地位,而是更看重自己有否在功能上真正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期望和要求,發揮祭司應有的功能和影響力,讓上帝的子民能夠透過我們的生命去真正看見祂、認識祂、親近祂、經歷祂的同在。求聖靈幫助我們每一個,都能在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和屬靈群體(例如:教會、團契)中有效地活出祭司的職分,成為祂喜悅和重用的「君尊祭司」!阿們。


[1] 按照和修版翻譯,利8章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出現了五次(第9、13、17、22、29節),另外有兩次是近似的說法,出現在全章的首尾,分別是「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8:4)和「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8:36),以致全章可分為七段經文,每段都以這句話來作結。

[2] Rabbi Moshe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Bnei Yakov Publications 2021), 59-61.

[3]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Vayikra, 62.

[4] 撒母耳的原文 שְׁמוּאֵל shᵉmûʾēl可理解為動詞命令句「你們要聽!(שִׁמְעוּ)」和「神(אֵל)」合併而成的意思。

[5] 參考引用出19:5-6的彼前2:9,主期望每一位信徒(包括猶太和外邦的信徒)都有君尊祭司的身分,詳細解釋可參考上一次利6:8(6:1)-7:38的查經摘要:〈「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 6:8-7:38;彌 6:6及其後;瑪 3:4-12:「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安息日研經坊」(2024-08-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6:86:1*-7:38;彌6:6及其後;瑪3:4-12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撒瑪利亞人逾越節中的祭司獻祭(Photo credits: Kobby Dagan)

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再次重複記載之前提過的五種獻祭,試討論:

1.  為甚麼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記載的獻祭次序跟之前(利1:1-6:7)的記載不同?

2.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出上帝對祂的祭司和子民有甚麼期望?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

《利未記》是會幕被建成後上帝給予子民的吩咐,內容關乎會幕的運作、子民應怎樣與上帝、與人維持一份合乎上帝心意的關係,而當中首七章全是關於獻祭的條例。我們在之前三段《妥拉》經文(1:1-6:8;原文章節為1:1-5:26)的查經摘要中,已經討論過上帝的子民應當怎樣透過五種不同的獻祭去親近上帝和與祂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而今段《妥拉》經文(6:8-7:38;原文章節為6:1-7:38[1])則重述這五種獻祭,但不同的是,經文的內容和鋪排是從祭司的角度作為考量,指出上帝期望祭司應當怎樣處理祭物。如果我們像之前那樣,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作為經文段落的起首句(6:8、19、24,7:22、28),那麼今段《妥拉》經文則可分為以下五個段落:

A.  從祭司的角度看「燔祭」和「素祭」(6:8-18)

B.  祭司受膏時所獻的「素祭」(6:19-23)

C.  從祭司的角度看「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6:24-7:21)

D.  不可吃脂肪和血(7:22-27)

E.  從祭司的角度看他們當得的份(7:28-38)

 

A.  從祭司的角度看「燔祭」和「素祭」(6:8-18

利6: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底盤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

利6:10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在壇上燒剩的燔祭灰收起來,放在壇的旁邊。

利6:11 然後,他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

利6:12 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不可熄滅。每日早晨,祭司要在壇上燒柴,把燔祭擺在壇上,並燒平安祭牲的脂肪。

利6:13 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不可熄滅。」

6:8-13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燔祭的條例。首先,「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這句話重複了三次,反映上帝希望祂的子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毫無攔阻地來到會幕去獻上燔祭。可以說,在上帝而言,祂隨時歡迎我們去親近祂,祂從來不會因太忙、太累或要顧及私人空間以致不便或不想接待子民、未能與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接著,6:10-11指祭司不能穿著祭司的衣服離開會幕院子的範圍,而為了讓祭壇能無間斷地運作,祭師需要不時清理祭壇和倒灰,他要先換掉祭司的衣服才能把灰帶到營外去。情況就如我們在出去扔垃圾之前,要先換上另一套衣服才把垃圾帶出屋外,然後在入屋後又再換回原本的衣服,這是多麼麻煩的一件事!故此我們可從這吩咐可見,上帝期望祭司活出以會幕為中心的聖俗觀念(不同的位置對聖潔程度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即使是倒灰那樣細微、瑣碎的工作也適用。換言之,祭司的事奉必須忠心地謹守遵行上帝對聖俗的要求,不能因為覺得「麻煩、不順暢」就貿然違反上帝所定的規矩。不但如此,由於燔祭壇的火是從早到晚都要不停地燒著,故此從晚上到早晨這段沒有人注視的期間,祭司仍然需要忠心堅守上帝的吩咐。也就是說,祭司的事奉並非為要做給人看,所以即使無人看管下,也要時刻保持一份尊崇上帝、順服祂的吩咐的心志。雖然從人的角度來看是麻煩、沒有必要的,但在上帝眼中,時刻持守著聖潔的生命才能得蒙祂的悅納去真正地作成會幕的事奉工作!

利6:14 「素祭的條例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

利6:15 祭司要從素祭中的細麵取出一把,再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把這些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利6:16 亞倫和他子孫要吃素祭剩下的;要在聖處吃這無酵餅,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利6:17 烤餅不可加酵。這是從獻給我的火祭中歸給他們的一份;如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這份是至聖的(קֹ֤דֶשׁ קָֽדָשִׁים֙ Holy of Holies

利6:18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因為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他們永遠應得的份。凡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6:14-18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素祭的條例,主要的內容為祭司要在聖處吃祭物,經文強調這是「至聖的(קֹ֤דֶשׁ קָֽדָשִׁים֙ Holy of Holies)」,反映祭司所吃的素祭本屬乎上帝,是百姓獻呈給上帝的部分,因此祭司和百姓都要清楚知道,百姓並非祭司的「主人」或「米飯班主」,他們真正的主人和供應者只有耶和華上帝!這提醒我們不應把現今教會中的長執和會友與教牧同工之間的關係視為僱主與僱員、股東與受託管理人,甚或顧客與商家之間的關係,這是嚴重地扭曲了聖職的事奉。留意 6:18 中「永遠應得的份」的原文 חָק־עוֹלָם֙ chaq-olam 直譯是「永遠的定例」(之後再在6:22、7:34、7:36出現),而「凡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予人一種看似有神奇功效的情況,然而如果把其原文 כֹּ֛ל אֲשֶׁר־יִגַּ֥ע בָּהֶ֖ם יִקְדָּֽשׁ  重新翻譯為「凡摸這些祭物的都必須是聖潔的」就會較為吻合全段的上下文意思(有關上帝對祭司的聖潔要求)[2],就是聖潔的祭司才合資格去接觸聖物,而沾染了不潔的祭司就不可以吃或處理聖物了。

 

B.  祭司受膏時所獻的「素祭」(6:19-23

利6:19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0 「這是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的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十分之一伊法細麵,如他們經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利6:21 要在鐵盤上用油調和,調勻後,就拿去烤。素祭烤熟了要分成小塊,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祭。

利6:22 亞倫子孫中接續他受膏為祭司的,要把這素祭獻上,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חָק־עוֹלָ֕ם chaq-olam)。

利6:23 祭司一切的素祭要全部燒了,不可以吃。」

6:19-23記載當亞倫以及往後他的子孫接續他受膏作大祭司時所獻的素祭需要有特別的安排。這時大祭司與其他祭司都要獻上素祭,而其祭物要全燒,並不能吃。這反映祭司作為上帝的僕人也需要透過獻祭去親近上帝。可以說,在維繫與上帝的關係上,祭司與其他普通的百姓無異,他們的生命同樣需要得到上帝的悅納,祭司並沒有特權可以不用著緊和維繫與上帝的關係。而他們不能吃祭物,更反映出一個價值觀:吃素祭的祭物本是祭司事奉上的福利,但有人合資格受膏作大祭司則比有祭物吃更為重要,也就是說,情願更多人加入服侍上帝的行列,這遠比獲得個人的利益更重要。

 

C.  從祭司的角度看「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6:24-7:21)

利6:2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5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利6:26 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利6:27 凡摸這祭肉的都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濺在衣服上,你要在聖處洗淨那濺到血的衣服。

利6:28 煮這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祭物是在銅器裏煮,要把這銅器擦淨,用水沖洗。

利6:29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利6:30 若將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為要在聖所贖罪,那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

6:24-30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贖罪祭的條例。他們只能在會幕的院子裏吃祭物,因為那本是歸於上帝、是至聖的(6:25)。而其中「凡摸這祭肉的都要成為聖」(6:27),讀者可參考上文對 6:18 的討論,將這句話理解為「凡摸這祭肉的都必須是聖潔的」。接著「這祭牲的血若濺在衣服上,你要在聖處洗淨那濺到血的衣服。」這要求其實跟祭司只能在院子裏吃祭肉的吩咐一致,就是不要把「聖」的東西帶到「俗」的地方去,造成聖潔禮儀上出現不匹配的情況。至於「煮這祭物的瓦器要打碎」(6:28),是因為瓦器的物料本身容易在煮祭物的過程中出現滲透的情況,所以要打碎瓦器去確保不會把它帶離會幕的範圍,繼而有意無意地違反了上帝對聖俗的要求。至於銅器則沒有物料滲透的問題,所以只需在煮祭肉後清洗就行。最後6:30的「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所指的就是《利未記》第四章所記四種贖罪祭中首兩種的情況[3],均涉及全會眾陷在罪裏得罪了上帝,屬較為嚴重的情況,以致祭司必須拿血進入會幕去灑在幔子和塗在香壇的四角和壇腳上等等,並且祭司不能吃這贖罪祭的祭肉。從祭司能否吃祭肉的角度來看,祭司不應在全會眾都犯了罪而需要處理的時候收取任何利益,這提醒他們即使沒有利益,也必須處理全民陷在罪裏的問題,這反映了讓子民能再次親近上帝,遠比自己的得益更為重要。可以說,無論是之前的燔祭、素祭或這裏的贖罪祭,祭司都必須謹慎地判斷和處理祭物,並帶著敬畏和謹慎的心看待祭物和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他們的事奉是要時刻把子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放在自己的個人利益之上。

利7:1 「贖愆祭的條例是這樣:這祭是至聖的。

利7:2 人在哪裏宰燔祭牲,也要在哪裏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利7:3 祭司要獻上牠所有的脂肪,把肥尾巴和包著內臟的脂肪,

利7:4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

利7:5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為火祭,作為贖愆祭。

利7:6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這是至聖的。

利7:7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都有一樣的條例,用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7:1-7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贖愆祭的條例。基本上其處理的原則跟處理贖罪祭的情況相同,經文尤其強調不能吃祭物的脂肪,要把它們全然獻給上帝,這跟現代人對健康或衛生的觀念無關,而是由於對古代人來說,吃肉是較奢侈的享受,脂肪更是最肥美、上好的食物,所以這裏的意思是指要把最好的部分獻給上帝。其中7:4多次提及「腎」,筆者在之前的查經中已解釋過其意思在《聖經》中往往代表著人最內心的想法和動機,寓意祭司要把獻祭者那份悔改的心獻呈給上帝。[4] 而贖愆祭當中有關祭肉的處理跟之前贖罪祭的情況原則上是一致的(7:7),祭司在處理和吃祭肉時同樣需要十分謹慎,並且不能把祭肉帶離開會幕院子的範圍。

利7:8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獻,所獻燔祭牲的皮要歸給那祭司,那是他的。

利7:9 任何素祭,無論是在爐中烤的,用煎鍋或鐵盤做成的,都要歸給獻祭的祭司。

利7:10 任何素祭,無論是用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另外,由於贖愆祭牽涉賠償,可同時包含獻上贖罪祭及燔祭(或按能力改為素祭;參5:7-11),故此7:8-10額外補充了一些有關祭司從處理燔祭和素祭中可獲得的福利。7:8提及「獻燔祭牲的皮要歸給那祭司」,我們可從往後的經文得悉祭司可用祭牲的皮製作用來事奉的容器(參利11:32中「……無論是木器、衣服、皮革、麻袋,或是任何工作需用的器皿……」這句話;另參民31:20)。而7:9-10指出已煮熟的素祭,只能給該次負責獻祭的祭司食用,但仍未煮的素祭因為是乾的,可以和其他祭司均分,其背後原因大概是由於已煮熟的素祭比較難以儲存和分享,所以只能直接由負責獻祭的祭司享用,而乾的素祭則易於儲存和方便祭司作進一步分享之用。

利7:11 「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

利7:12 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的無酵薄餅,和用油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利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那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利7:14 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7:15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

利7:16 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7:17 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

利7:18 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所獻的也不算為祭;這祭物是不潔淨的,凡吃這祭物的,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7:19 「沾了不潔淨之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其他的肉,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這肉;

利7:20 但不潔淨的人若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1 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無論是人體的不潔淨,或是不潔的牲畜,或是不潔的可憎之物,再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7:11-21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平安祭的條例,當中祭司需要按獻祭者的意圖來進一步分類處理。假如是獻感謝祭(沒有特別條件或要求,單純為要感謝上帝),可以獻加上油的無酵餅並把其中一個餅給予祭司(7:12-14);如果獻的是牲口,祭肉只能當天吃而不能留到第二天早上(7:15);而假如平安祭的性質是還願祭(禱告得蒙應允)或甘心祭(立志作出某種擺上),祭肉則可以留到第二天才吃也沒問題(7:16),但就不能等到第三天,否則就要擔當罪孽(7:17-18)。筆者估計祭肉可食用時限的不同,可能是由於還願祭和甘心祭涉及滿足獻祭者的個人期望或利益,以致其聖潔程度不及純粹為感恩而獻的感謝祭般高,故此吃其祭肉的要求也相對地沒有那麼嚴謹。也就是說,上帝是看重人前來親近祂的原因和動機,祂知道我們內心的想法,並會按此而給出不同的指引。這再一次說明上帝最關心的並非獻祭的儀式是否有做好和做足,而是獻祭者的內心動機、對上帝的尊崇,以及是否符合祂對聖潔的要求!而且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假如祭肉沾染了不潔,就必須燒毀而不能再吃;而如果有人處於不潔的話,他就不應吃至聖的祭肉,否則就要從民中被剪除(7:20-21)。可以說,上帝要祂的子民明白,是否符合聖潔的要求比人是否有肉吃(個人的利益)更為重要!

 

D.  不可吃脂肪和血(7:22-27

利7:22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7:2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牛、綿羊、山羊的脂肪,你們都不可吃。

利7:24 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脂肪可以作別的用途,你們卻萬不可吃。

利7:25 任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作火祭祭牲的脂肪,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或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利7:27 無論誰吃了血,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7:22-27承接著7:20-21對聖潔的要求,指出除了不潔的情況之外,脂肪和血也是不可吃的,否則那人必從民中被剪除(7:25、27)。經文雖然沒有清楚交代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因,但我們可推斷,肥美的脂肪是動物最上好的部份,子民應當把最好的獻給上帝;而血在《聖經》的觀念中代表著生命(見17:11、14、申12:23;古人常看見人和動物的死是流血所致,所以會理解血裏帶著生命,而流血則會帶來生命的流逝),所以《聖經》要人禁戒血,為的是按照當時人對血的明白去學會尊重生命,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源於上帝,都是祂所賜予的,這是尊重上帝的應有表現。另外,血也可能跟拜偶像的異教文化有關,因為一些對偶像的敬拜會涉及吃血或流血的情況(參17:10-12、王上18:28)。無論如何,謹守自己不吃脂肪和血,或是努力遵行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兩者所為的都是表達一份對上帝的敬畏和尊崇。

 

E.  從祭司的角度看他們當得的份(7:28-38

利7:2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7:29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他的平安祭中取些供物來獻給耶和華。

利7:30 他要親手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要把脂肪和胸帶來,把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תְּנוּפָ֖ה

利7:31 祭司要把脂肪燒在壇上,但胸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

利7:32 你們要從平安祭牲中把右腿作為舉祭(תְרוּמָ֖ה,送給祭司。

利7:33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的血和脂肪的,要得這右腿,作為他當得的份。

利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把這搖祭的胸和這舉祭的腿給亞倫祭司和他子孫,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永遠當得的份(חָק־עוֹלָ֔ם chaq-olam。」

利7:35 這是從耶和華的火祭中取出,作為亞倫和他子孫受膏的份,就是摩西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那一天開始的。

利7:36 這是在摩西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給他們的,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世世代代永遠當得的份(חֻקַּ֥ת עוֹלָ֖ם chuqqat-olam

利7:37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聖職禮和平安祭的條例,

利7:38 都是耶和華在西奈山上吩咐摩西的,也是他在西奈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的日子所說的。

最後7:28-38延續上文7:11-21有關祭司應當怎樣處理平安祭祭物的條例,並在記載不可吃不潔之物以及7:22-27有關不可吃脂肪和血之後,指出其中一些平安祭祭物可以吃的情況。平安祭的祭肉中作搖祭的(祭牲的胸)和作舉祭的(祭牲的腿),都歸祭司作他們食用的份(這意味著其餘的祭肉則供獻祭者食用),因為這是耶和華永遠供給他們的份。這再次反映,上帝是祭司最大的供應者和保障,隨著他們忠心的事奉,為上帝分別為聖,他們也會獲得上帝所賜予的份,就是上帝從子民給祂的祭物中分別為聖給他們的份。

 

《先知書選段》(彌6:6及其後;瑪3:4-12)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彌6: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難道獻一歲的牛犢(בַּעֲגָלִ֖ים;複數)為燔祭(בְעוֹל֔וֹת;複數)來朝見他嗎?

彌6: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自己的罪惡獻我所親生的嗎?」(可參王下3:24-27)

彌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今次《先知書選段》的第一段經文(彌6:6及其後)主要是用了反諷的文學手法,指出當時的社會充滿了罪惡,並沒有公義、沒有憐憫,也沒有謙卑地與上帝同行(彌6:8),以致所作的一切宗教儀式(獻祭)也是徒然。可以想像,當時祭司的教導和獻祭工作都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情況與今段《妥拉》經文中強調看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遠比自己的利益更為重要的教導完全相反,未能反映人對上帝應有的敬畏和尊崇。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

瑪3:6 「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

瑪3:7 從你們祖先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我的律例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如何轉向呢?』

瑪3:8 人豈可搶奪上帝呢?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你呢?』其實就是在你們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上。

瑪3:9 因你們全國上下都搶奪我的供物,詛咒就臨到你們身上。

瑪3:10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3:11 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果實未熟以先也不會掉落。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3:12 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必成為喜樂之地。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瑪3:4-12)同樣指出當代被擄回歸後的子民存在極大的屬靈問題。他們讓社會上充滿各種不公義的情況(瑪3:5-6),又不遵行上帝的吩咐(瑪3:7),甚至搶奪了上帝的供物(瑪3:8-9),以致上帝用諷刺的手法(瑪3:10-12)指出他們只顧自己的益處而不顧念上帝的家,並強調他們的問題和將會受詛咒的情況(瑪3:9)。[5]這些描述跟彌6:6及其後的情況相若,徹底相反了今段《妥拉》經文的教導。另外,這兩段先知書經文在原文用詞上都可與今段《妥拉》經文作出平行,以致拉比可用這兩段先知書去聯繫今段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6:8-7:38

《先知書選段》(彌6:6及其後;瑪3:4-12

利6: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עֹלָ֑ה的條例是這樣:燔祭(עֹלָ֡ה要放在壇的底盤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

彌6:6 ⋯⋯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難道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עוֹל֔וֹת來朝見他嗎?

利6:15 祭司要從素祭中的細麵取出一把,再取些油(שֶׁמֶן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

利7:12 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שֶׁמֶן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שֶׁמֶן的無酵薄餅,和用油(שֶׁמֶן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

利7:18 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יֵרָצֶה֒,所獻的⋯⋯

彌6:7 耶和華豈喜悅(יִרְצֶ֤ה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שָׁ֑מֶן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自己的罪惡獻我所親生的嗎?」

利6:18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因為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他們永遠應得的份(חָק־עוֹלָם֙⋯⋯

利6:22 亞倫子孫中接續他受膏為祭司的,要把這素祭獻上,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חָק־עוֹלָ֕ם

利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把這搖祭的胸和這舉祭的腿給亞倫祭司和他子孫,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永遠當得的份(חָק־עוֹלָ֔ם。」

利7:36 ⋯⋯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世世代代永遠當得的份(חֻקַּ֥ת עוֹלָ֖ם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עוֹלָ֔ם之日、上古之年。

瑪3:7 從你們祖先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我的律例(חֹק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如何轉向呢?』

利7:14 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תְּרוּמָ֖ה,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瑪3:8 ⋯⋯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你呢?』⋯⋯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הַתְּרוּמָֽה上。

 

1.  為甚麼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記載的獻祭次序跟之前(利1:1-6:7)的記載不同?[6]

次序

會眾的獻祭(按利1:1-6:7

祭司處理獻祭的祭物(按利6:8-7:38

1

燔祭(自願性;祭司、子民都不可吃)

燔祭(祭司、子民都不可吃)

2

素祭(自願性;祭司可吃、子民不可吃)

素祭(子民不可吃、祭司大部分情況可吃)

3

平安祭(自願性;祭司子民都可吃)

贖罪祭(子民不可吃、祭司部分情況可吃)

4

贖罪祭(強制性;子民不可吃、祭司部分情況可吃)

贖愆祭(子民不可吃、祭司可吃)

5

贖愆祭(強制性;子民不可吃、祭司可吃)

平安祭(祭司子民都可吃)

從上表可見,平安祭從之前1:1-6:7中排第三的位置移至第五的位置,這是因為1:1-6:7的記載是按照上帝喜悅會眾獻祭的角度來吩咐,故此獻祭的次序是從自願性到強制性,然後再從子民不能吃祭物(親近上帝不為任何利益),到可以吃的獻祭。對比之下,今次的《妥拉》經文6:8-7:38是按照上帝喜悅祭司處理祭物的角度來排序,所以獻祭的次序是先從祭司不能吃祭物去開始(燔祭;反映事奉不為任何利益),到只供祭司吃(素祭、贖罪祭、贖愆祭),而最後才是祭司和獻祭者都能吃(平安祭)。而我們要知道,這種用兩段經文去記載同一件事情的情況在《聖經》中並不罕見(例如:創1-2章的兩個創世記載、出14-15章過紅海的經歷、出20章與申5章有關十誡的記載等),反映屬靈的事情可用不同的角度,按其目的和實際需要等去理解。假如上帝只想人正確地做足獻祭的禮儀,祂就不用這樣以兩個不同的角度去記載(因為只需一次清晰指出每個禮儀的步驟),所以今次用祭司的角度再重述一次五種獻祭,明顯是要教導祭司怎樣的事奉才能稱得上是得蒙上帝的喜悅、符合祂對祭司的期望以及對聖潔的要求。

 

2.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出上帝對祂的祭司和子民有甚麼期望?

按照上文對祭司怎樣處理五種獻祭的討論,我們可以從中明白上帝對祭司的期望(見下表):

獻祭

祭司的工作、祭物的處理

上帝對祭司的期望

燔祭

1. 讓祭壇常常燒著;

2. 燔祭不能吃,對祭司沒有利益;

3. 從晚上到早晨都時刻預備好事奉上帝(就算沒有人看著也如是),包括處理麻煩、厭惡、瑣碎或複雜的事!

1. 忠心事奉、常作準備,為著上帝與人的關係和人可親近上帝而努力事奉!

2. 事奉不可謀求私利!

3. 不求人的榮耀,即使無人看著也持守聖潔,並時刻保持謹慎和忍耐的事奉態度!

素祭

1. 祭司要吃素祭(至聖的);

2. 祭司自己也要獻素祭;

3. 所有素祭都能吃,但膏立大祭司的素祭就不能吃。

1. 上帝是祭司的供應者!

2. 祭司要常存敬畏、謹慎去分辨和處理祭物,同時自己也要親近上帝!

3. 有份事奉比個人利益更重要!

贖罪祭

1. 要留心自己有否讓百姓陷在罪裏,分辨贖罪祭的種類和合適的處理手法,不是所有贖罪祭都能吃!

2. 要份外留心上帝對聖潔的要求!

1. 祭司本身要聖潔,並敏銳上帝對聖潔的要求,要有分辨能力!

2. 祭司和整體百姓的生命是否討上帝喜悅,比個人得益更重要!

贖愆祭

1. 祭司要按贖愆祭條例處理獻祭和賠償,解決人的虧欠問題!

2. 祭司同樣要像贖罪祭那樣留意和分辨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以及甚麼才是上帝喜悅的事!

1. 祭司既有包容和饒恕人的心,也要著重、彰顯公平與公義!

2. 祭司要敏銳上帝的教導、要求和規矩,對上帝所定的聖潔要求要有準確的分辨能力!

平安祭

1. 祭司要分辨子民獻祭的原因、按其聖俗度而用不同的方法處理祭物。

2. 按照聖俗程度,當祭物過期、有污穢物、不潔等就不能吃。

1. 留意子民獻祭的動機,懂得分辨聖俗、按上帝的喜悅程度而用恰當的方式處理祭物!

2. 不要奪取百姓感謝上帝的心意,而變成滿足自己利益的渠道!

從上表所述,上帝期望祂的祭司要完全忠心於上帝、敬畏祂和努力持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而祭司所活出的價值觀,同時也是所有子民的榜樣。事實上,「『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6)這句話是先關乎昔日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期望,然後在新約時期才延伸至所有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彼前2:9引用這節也包括外邦信徒)。故此,在《利未記》中上帝對祭司的要求和期望,其實同樣適用於所有屬祂的子民,也是現今信徒在事奉上帝、獻上自己為活祭時的重要參考。

 

結語:「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引用了出19:6,並強調作為信徒的我們,有著「君尊的祭司」這個重要的身分,而這也建基於昔日以色列民和祭司應當怎樣事奉上帝才能得蒙祂的喜悅。透過今次的《妥拉》查經,我們看見《利未記》6-7章所記有關上帝對祭司應當怎樣處理獻祭祭物的教導,反映出祂對祭司的期望和心意,同時這也是祂對現今事奉者的期望和心意,包括:即使在事奉中感到沉悶、麻煩和太瑣碎,但仍然要時刻保持著對上主的忠心、不求自己的私利、不求人的榮耀、敏銳能否得蒙上帝的喜悅、不奪取別人對上帝的感謝等等。另外,事奉並非為要作給人看,就是在無人看著的時候,事奉者也應當保持著聖潔的狀態,懷著謹慎和忍耐的心去行事,所為的單單是要讓人可完完全全地與上帝親近!事實上,燔祭壇的火要常常燒著,這提醒我們上帝樂意祂的子民隨時去親近祂,祂從來沒有不便或不想我們親近祂的時候,所以我們不要諸多藉口去拒絕親近上帝,常常為自己不參與聚會去找藉口;另一方面,這也提醒我們,上帝樂見我們不停地為著祂的國度而努力事奉,喜悅我們致力為其他人能夠透過我們的生命而進到祂的跟前去認識祂、經歷祂的同在!最後,昔日的祭司在他們的事奉過程中其實要不斷地面對著大量牲口的屍體、流血和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並深深體會到因著生命的流逝才能讓子民與上帝的關係得以維繫和親近。這生命流逝的景象其實是對祭司(同樣也是對我們)的提醒和教導,叫我們也要懂得為上帝和子民而不斷地作出犧牲、擺上自己的生命,好讓子民能夠成為聖潔,得蒙上帝的喜悅。求聖靈幫助我們,明白上帝對祭司的期望也同樣是祂對每一位事奉者的期望,讓我們都能效法主耶書亞(主耶穌)這位大祭司那份無私犧牲、為上帝努力擺上自己的榜樣,好好忠心地事奉主和榮耀主,有份去建立上帝和人之間的關係!阿們。


[1] 在經文的章節上,《利未記》第五章在許多聖經譯本中都較希伯來原文少了七節,所以會結束於5:19,但原文則結束於5:26,因此翻譯本的6:8其實是原文的6:1。故此,今段《妥拉》在原文中其實是整個《利未記》第六和第七章。

[2] 原文 יִקְדָּֽשׁ 一詞屬未完成式,本身理解作「將來(成為聖)」或「現在(是聖潔)」的意思,但理解為「讓人聖化」並不符合上下文條例中所提出對聖潔狀態的要求,所以翻譯為「現時必須是聖潔的」是較準確的理解。

[3] 見利4章所記有關一個人或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第一種情況)和全會眾犯罪(第二種情況)時所要獻的贖罪祭。

[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利4:1-35;結18:4-17:信徒要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5] 留意瑪3:10「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可看為「假定句」而譯作「若你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經文以反諷的手法去指出當時的人並沒有這樣奉獻和尊崇上帝的心,而瑪3:10-12都是為補充瑪3:9而說的。

[6] 希伯來原文的章節分別為利6:1-7:38以及利1:1-5:26,文中顯示的是普遍中英文翻譯本的章節。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5:1-6:7;亞5:3-6:14: 信徒要活出誠實、無虧欠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4-08-1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5:1-6:7;亞5:3-6:14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5:1-6:7)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利4:1-35)繼續記載《利未記》五個祭當中的贖罪祭條例,以及記載最後的贖愆祭條例。以下是今次查經的討論問題:

1)贖罪祭和贖愆祭兩者有甚麼分別?

2)今段《妥拉》經文對你帶來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5:1-6:7)

早期拉比會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來為《利未記》分段,而根據這句話的出現之處,我們可將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經文再細分為I、II兩個小段[1],在上次的《妥拉》查經中我們已經討論了「贖罪祭條例 I」(4:1-35),所以今次我們會從「贖罪祭條例 II」(5:1-13)接續討論。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如下:

A.  贖罪祭條例 II(5:1-13)

B. 贖愆祭條例 I(5:14-19)

C. 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為5:20-26[2]

 

A.  贖罪祭條例的延續(5:1-13

利5:1 「若有人犯了罪(תֶחֱטָ֗א,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נָשָׂא他的罪孽(עָוֹן

利5:2 若有人摸了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野獸的不潔屍體,家畜的不潔屍體,或是群聚動物的不潔屍體,他雖不察覺,也是不潔淨,就有罪(אָשֵֽׁם了。

利5:3 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潔之物,就是任何使人成為不潔的不潔之物,他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有罪(אָשֵֽׁם了。

利5:4 若有人隨口發誓,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אָשֵׁ֖ם了。

利5:5 當他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אָשֵׁם ʾāshēm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חָטָ֖א

利5:6 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אָשַׁם ʾasham,就是羊群中的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的罪贖了他。

上一段《妥拉》記載的「贖罪祭條例 I」(4:1-35)基本上是以社會階層及其影響程度去把贖罪祭分為四種情況:1)祭司、2)全會眾、3)官長、4)平民百姓;而今次「贖罪祭條例 II」(5:1-13)則是以「案例」來給予指引。當中頭四節經文就有三個案例(全部以「若有人」作句首;5:1、2、4),透過分析這三個案例的特質(按犯罪者的意圖,帶來的影響)可得出下表的結論:

主要的影響

蓄意的、有意圖的

無意的、隨意的

上帝/禮儀上

【沒有例子】

摸了任何不潔之物(5:2);隨口、隨意發誓(5:4;sin of commission)

鄰舍/道德上

不把看見、聽見的說出來作見證(5:1;sin of omission)

隨口、隨意發誓(5:4;sin of commission)

從表中不同類型的案例可見,「犯罪」在本質上可以用多個不同角度來理解和對照,包括:

1)「蓄意的、有意圖的」(deliberate)或「無意的、隨意的」(unintended);

2)「禮儀上」(得罪上帝)或「道德上」(得罪鄰舍);

3)「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犯罪(sin of commission)或是「知其應為而不為」的犯罪(sin of omission)等等。

雖然不論哪種犯罪的情況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有罪,但上帝會根據犯罪的不同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吩咐。若是「無意或隨意」的犯罪,可以透過贖罪祭去除掉罪惡,讓無心之失的錯誤不會成為子民再次親近上帝的攔阻,能夠讓子民與上帝和與鄰舍和好。可是,「蓄意或有意圖」地得罪上帝和得罪人的情況均不能透過贖罪祭去解決!基本上,蓄意得罪上帝是無法被赦免和接納的,刻意犯罪的人必須承擔其後果(5:1;下文會提及這情況的解決方法)。

另一方面,在這三個例子中,除了一個是關乎禮儀上潔淨的例子(5:2),其餘兩個案例都是關於道德層面、是影響鄰舍的,這反映上帝十分看重我們怎樣與人相處,例如是否待人友善、公平,行事是否有公義和憐憫,上帝不容許得罪人的情況存在於祂的子民中間。可以說,聖潔的上帝要求子民也要聖潔,這不單單關乎子民遵行了生活上的潔淨禮儀,更包括道德和生活上的層面,就是我們的言行、待人處事、行事的動機、內心的想法等是否也符合愛上帝和愛人的原則。福音書中主耶書亞(主耶穌)就曾在門徒洗手一事上斥責一些看似敬虔的宗教領袖只洗淨了外表,但內心卻是污穢,他們即使做足了潔淨的禮儀,其生命也不能真正得蒙上帝的悅納。(參可7:20)

最後,筆者不能不提的是,「罪」除了涉及「犯了罪、無犯罪」這個「是、否」或「對、錯」的層面,同時也包含是否有「罪責、虧欠、賠償」的觀念。我們可嘗試從第一個案例理解這個觀念:有人明知真相而不發聲,這人表面上雖然甚麼都沒有做,但就等同犯了罪!我們要理解,在古代世界上並沒有監控鏡頭或科學鑑證等技術,因此只能靠人的見證和證物等來舉證,而本應可以作證卻沒有作、或是作假見證的話,很容易造成讓犯罪者逍遙法外,甚或冤枉好人的局面,這種惡行會為上帝的子民群體帶來極大的不公義、增添仇恨、醞釀復仇等的情況出現,故此經文強調這種刻意犯罪的人必不能透過贖罪祭獲得赦免,他們必須承擔其罪責!(5:1)當中所指「罪責」是甚麼意思?我們要留意在這些案例中,經文除了提及犯了「罪(חָטָא chāṯāʾ)」,也多次在條例結尾時記載「有罪(אָשֵׁם ʾāshēm)」(5:2、3、4、5)。由於中文翻譯同時用了「罪」這個字,讀者往往難以察覺兩者的分別。兩者的希伯來原文其實是兩個不同的詞語,也帶著不同的觀念:前者正是「贖罪祭(חַטָּאת chaṯṯāʾth)」的用詞,而後者則是「贖愆祭(אָשָׁם āshām)」的用語,代表有罪責要承擔、需要賠償、賠罪的意思。也就是說,「罪」導致我們與上帝分隔,並牽涉兩個層面需要解決:1)犯了錯(得罪神、人)、不潔(得罪神),而解決方法是透過遵行贖罪祭條例;2)罪責、虧欠、賠償 (得罪神、人),而解決方法是透過遵行贖愆祭條例,恰當地處理賠償和虧欠,還清罪債。所以5:1案例中的「罪責」可以理解為一個人因沒有作證所造成的惡果,是需要犯罪者去承擔的。總的來說,「罪」有兩方面是需要處理的:1)承認犯了罪;2)承擔因犯罪而造成的惡果。

利5:7 「若他的力量不夠獻一隻綿羊,就要為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獻給耶和華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利5:8 他要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先把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扭斷牠的頭,但不把鳥撕斷。

利5:9 祭司要把一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祭壇的邊上,其餘的血要倒在壇的底座上;這是贖罪祭。

利5:10 他要依照條例獻第二隻鳥為燔祭。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贖了他,他就蒙赦免。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利5:12 他要把細麵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取出滿滿的一把,作為紀念,按照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條例把它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利5: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任何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就蒙赦免。剩下的都歸給祭司,和素祭一樣。」

5:7-13記載的正是贖罪祭條例中有關在上帝面前有了罪責、需要向上帝賠罪的問題。5:7記載贖罪祭條例中怎樣包含了贖愆祭的情況,就是如果獻祭者不夠能力承擔獻綿羊為贖罪祭的話,就可以用兩隻鳥去代替,一方面承認犯了罪(所以獻其中一鳥為贖罪祭),另一方面也要為其虧欠作出補償(要獻另一鳥為燔祭),好讓其罪得赦免。而5:11進一步指出,假如連兩隻鳥的代價也難以承擔的話,獻祭者可以用不加上油和乳香的細麵來代替兩隻鳥當作贖罪祭[3]。換句話說,上帝容許犯了罪的人去按照自己的能力來作出賠償的程度,也就是「盡力而為」地向上帝認罪、表達「賠不是」的精神,可見上帝希望所有屬祂的子民都不要因為犯了罪但無力承擔其罪責、有了愧疚或罪疚感而選擇不去親近祂!祂希望我們正確處理愧疚和虧欠,而這正是贖愆祭的目的和意義所在。

 

B.  贖愆祭條例 I5:14-19

利5:1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5:15 「若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無意中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獻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依聖所的舍客勒所估定的銀子,作為贖愆祭。

利5:16 他要為在聖物上的疏忽賠償,另外加五分之一,把這些都交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

利5: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5:18 他要牽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要為他贖他因不知道而無意中所犯的罪,他就蒙赦免。

利5:19 這是贖愆祭;因他確實得罪了耶和華。」

上一段的贖罪祭條例中我們已經討論過有關「贖罪」所包含的虧欠、罪責和作出賠償,而接著的「贖愆祭條例 I」(5:14-19)就是以案例去處理有關「無意、不察覺」(5:15、17)地得罪了上帝時,子民應當怎樣為造成的虧損作出合理的賠償。當中上帝所定的原則,是要為造成的損失額外付出五分之一的代價(即合共120%),以作補償。這樣的安排再一次反映,上帝不希望人和祂的關係中帶有虧欠、歉疚而導致人不敢面對祂、不願意親近祂等的情況出現。上帝希望祂的子民都能夠堂堂正正、沒有虧欠地來到祂的面前!

 

C.  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為5:20-26

利6: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 「若有人犯罪,得罪了耶和華,就是在鄰舍寄託他的東西或抵押品上行詭詐,或搶奪,或欺壓鄰舍,

利6:3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誓,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

利6: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別人寄託他的,或是他所撿到的失物,

利6:5 或是起假誓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就要立刻賠還給原主。

利6:6 他要獻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

利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做了甚麼事,以致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在處理完有關對上帝有所虧欠、需要賠償的問題之後,「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5:20-26,見註2)則緊接處理有關對人、對鄰舍有虧欠、需要賠償等的問題。條例 I 和 II 的分別,主要是條例 II 包括了怎樣處理「蓄意、有意」得罪人的情況(參考 6:2-3所指的罪惡:行詭詐、搶奪、欺壓鄰舍、起假誓,都不可能是不小心、或無意間犯的罪)。而賠償的方法跟條例 I 的情況相約,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即合共120%;見6:5)。換言之,在上帝子民的群體中,上帝同樣不希望人與人之間出現虧欠人、被虧欠、或被不公平對待等的情況,以致關係被破壞,或人與人之間有嫌隙,畢竟從上帝的角度來看,所有屬祂的子民彼此都是上帝家裏的人、是屬靈的親人。

 

《先知書選段》亞5:3-6:14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亞5:3-6:14)涉及《撒迦利亞書》首八章中記載的第六至八個天啓異象和接著有關大祭司約書亞受膏的經文。《撒迦利亞書》的背景關乎南國猶大亡國被擄回歸後上帝子民的處境。有關《撒迦利亞書》的更詳細講解,可參考筆者另一篇查經摘要文章[4],以下筆者嘗試從該文中撮要部份相關的內容以討論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亞5:3 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

亞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著我名起假誓者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亞5:3-4(以及之前的5:1-2)所記載的是《撒迦利亞書》中第六個天啓異象「飛行的書卷」(書中共有八個天啓異象)。這「飛行的書卷」記錄了審判的宣告,表達上帝要審判子民偷竊和起假誓等刻意犯的罪,就是不道德、不義的惡行,而經文強調他們必遭受審判。這異象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可提醒他們應當回應參與重建聖殿的呼召,活出與上帝領他們回歸的恩典以及與上帝子民身分相稱的生命見證,而不要刻意行惡去得罪祂和鄰舍。當中對罪的審判(偷竊、起假誓等罪)正正與今段《妥拉》中「贖愆祭條例 II」所記載有關處理刻意對鄰舍犯罪,有了虧欠、需要賠償等情況相關,兩者的主題和用詞都有著明顯的平行。

亞5:5 與我說話的天使前來,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看那出現的是甚麼。」

亞5:6 我問:「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現的是量器。」又說:「是他們的眼目,遍行全地。

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中。

亞5:8 天使說:「這是罪惡。」他就把婦人推進量器裏,把鉛蓋壓在量器的口上。

亞5:9 於是我舉目觀看,看哪,有兩個婦人前來,她們的翅膀中有風,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她們把量器抬起來,懸在天地之間。

亞5:10 我問那與我說話的天使:「她們要把量器抬到哪裏去呢?」

亞5:11 他對我說:「要抬到示拿地去,為它建造房屋;等預備妥當,就把它安放在自己的臺座上。」

亞5:5-11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第七個天啓異象「量器中的婦人」。當中的圖像強調上帝察看、衡量和要「遮蓋(救贖)」子民的罪,並要最終把這量器中的婦人抬回示拿地(昔日建造巴別塔之地,也是當時子民曾被擄到的巴比倫一帶;參創11:2)。這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可提醒他們要除掉過去被擄到巴比倫期間所沾染的罪行和惡習:他們除了自己回歸,也要讓罪惡「歸回當地」。可以說,上帝要被擄回歸的人重建聖殿(為了再次親近祂),不但需要他們在外表上恢復敬拜的禮儀,更要把他們內心的污穢和惡念「退還」給巴比倫。這跟今段《妥拉》中提及的贖罪祭條例和贖愆祭條例強調要贖罪、處理賠償等吩咐可作平行。

亞6:1 我又舉目觀看,看哪,有四輛馬車從兩座山的中間出來;那兩座山是銅山。

亞6:2 第一輛車套著紅馬,第二輛車套著黑馬,

亞6:3 第三輛車套著白馬,第四輛車套著帶斑點的馬,都是強壯的。

亞6:4 我就回應與我說話的天使說:「主啊,這是甚麼意思?」

亞6:5 天使回答,對我說:「這是天的四風,是從全地之主面前出來的。

亞6:6 套著黑馬的車往北方之地去,白馬跟隨在後;有斑點的馬往南方之地去;

亞6:7 那些壯馬出來,急著要在地上巡邏。天使說:「你們只管在地上巡邏。」牠們就在地上巡邏。

亞6:8 他又呼叫我,告訴我說:「你看,往北方地去的已在北方之地使我放心。」

亞6:1-8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第八個天啓異象「四輛馬車」。馬車在《聖經》中的圖像多跟戰爭和審判有關,而由於這些馬車都是從上帝而來的,因此可理解為上帝所安排或容許的爭戰、對子民或列國的審判等。至於當中「往北方地去的」這句話如果理解為被擄回歸的猶太人所走的路徑(在巴比倫的北方正是沿著幼發拉底河上游而行的回歸路線),那麼這些爭戰和審判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子民向著上帝的方向回歸(從肉身層面到靈性層面的回歸)。

亞6:9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亞6:10 「你要拿從巴比倫歸來的被擄之人黑玳、多比雅、耶大雅所獻的,當日就要進到西番雅的兒子約西亞的家裏,

亞6:11 拿這金銀做冠冕,戴在約撒答的兒子約書亞大祭司的頭上;

亞6:12 對他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要在本處生長,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亞6:13 就是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承受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有一位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兩職之間籌劃和平。

亞6:14 這冠冕要歸希連、多比雅、耶大雅,和西番雅的兒子賢,放在耶和華的殿裏作為紀念。』」

亞6:9-14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全部八個天啓異象之後「約書亞大祭司加冕」的場景。從上帝對回歸的猶太人所帶著的期望來看,回歸的重點是在於子民能否重建其屬靈生命、與上帝的關係,並透過具體地參與重建聖殿的工程來彰顯他們對上帝的渴慕、一份集體敬拜上帝的心志!而這圖像同時也寓意大衛的苗裔(受膏者)的出現(可稱為「彌賽亞的預言」),預表了最終的「聖殿敬拜」將會實現在所有上帝的子民(包括信主猶太人與外邦的信徒)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敬拜上。這明白跟今段《妥拉》中提及的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所要處理的罪惡和賠償等吩咐也是個平行,因為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最終目的,正是讓子民能夠從罪和虧欠中修復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是透過獻祭去刻意再次親近祂和經歷祂的同在(像在聖殿中的敬拜那樣)。

而除了《撒迦利亞書》當中有關子民回歸及重建聖殿的主題可跟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息息相關之外,這段《先知書選段》在希伯來原文上,也跟今次的《妥拉》經文有多個平行(下表列出部分)。

《妥拉》(利5:1-6:7

《先知書選段》(亞5:3-6:14

利5:1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נָשָׂ֥א他的罪孽。利5: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נָשָׂ֥א自己的罪孽。

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נִשֵּׂ֑את,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中。亞6:13 就是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承受(יִשָּׂ֣א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有一位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兩職之間籌劃和平。

利5:4 若有人隨口發誓(תִשָּׁבַע֩,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שְׁבֻעָ֖ה,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利6:3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שָׁ֑קֶר)誓(נִשְׁבַּ֣ע,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利6:5 或是起假(שֶּׁקֶר֒)誓(יִשָּׁבַ֣ע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

亞5:3 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誓的(הַנִּ֨שְׁבָּ֔ע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亞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著我名起假(שָׁ֑קֶר)誓者(הַנִּשְׁבָּ֥ע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הָאֵפָ֛ה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亞5:6 我問:「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現的是量器(הָֽאֵיפָה֙。」又說:「是他們的眼目,遍行全地。」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הָאֵיפָֽה中。

 

贖罪祭和贖愆祭兩者有甚麼分別?

對比之前屬自願性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卻是上帝對子民的強制性要求,是每一個上帝子民都必須嚴格遵守的條例,而且這兩個祭的目的都是為要處理人因為犯罪而不能親近上帝,和與人的關係有了阻隔等的問題。然而,這兩個祭的性質和要處理的層面並不相同,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分別:

1.  處理「罪」引致的不同後果:贖罪祭要處理的是人因為犯錯(得罪神、人)或違背了聖潔的要求(得罪神)而產生的後果,這關乎「有罪、不潔」和「無罪、潔淨」的狀態問題;而贖愆祭要處理的是因為犯罪而帶來的罪責、虧欠和賠償 (包括得罪神、人)等後果,涉及損害程度的問題。也就是說,贖愆祭要處理的並非「有罪」和「不潔」的問題,而是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符合公平和公義。情況就如發生了撞車之類的交通事故,除了肇事者承認有過失、接納被扣分之外,也可能要為受害者(或政府)所造成的損失、對別人物品和破壞的公物等作出相應的賠償與補償。如果比喻前者(承認有過失)為可透過贖罪祭的條例解決的話,那麼後者(賠償的部分)則要透過獻贖愆祭的條例去解決了,我們另外或可用一些案件同時包含了刑事成分(政府要控告市民)和民事成分(其他市民要提出索償的訴訟)來理解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分別。

2.  不同角度的考量和處罰程度:根據上一段《妥拉》經文的討論,贖罪祭的條例可按社會階層、對社會的影響而分為四大類,而在今段的《妥拉》經文中,則進一步參考涉及有意或無意、對上帝和對鄰舍、禮儀上和道德上等案例去處理。而對於平民情況的贖罪祭條例,可以按人的力量而寬減,讓每一個得罪上帝或得罪人的人都能承擔起祭牲的代價,確保所有人都必定有能力獻贖罪祭;但贖愆祭的情況則不能討價還價了,因為這是從受害者一方來衡量,涉及到賠償的程度是否合理和足夠、有否製造了不公平和不公義的情況,所以這不能按犯罪者的社會階層、對社會的影響力來看,而是要按實質上讓對方所遭受的損失程度來衡量。故此無論是任何人、是否有意圖,其補償都定為損失價值的120%。換句話說,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第二個分別是賠償程度和考量角度的不同,贖罪祭是按犯罪者能力的角度而言,而贖愆祭則是從受害者遭受損害的角度而言。

3.  有意和無意的動機問題:贖罪祭只適用於解決人因為無意、不小心而對上帝或對人所犯下的罪。假如是蓄意、有意圖犯罪的話,贖罪祭是不蒙悅納的,犯罪者必須先謙卑自己、認罪悔改,重新承認自己當時只因一時之過、一念之差,實在是無心之失、並非有意犯罪,才有機會得蒙悅納而不從上帝子民的群體中被除掉;而由於贖愆祭處理的主要是虧欠和賠償,所以無論是蓄意或無意地得罪了鄰舍、是否覺得自己有錯,都必須對對方作出賠償,以保障社會上的公平和公義,修補與鄰舍之間的關係,並在上帝面前沒有虧欠地面對祂和神家裏的其他子民。

 

今段《妥拉》經文的屬靈提醒

透過上述對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討論和對照,筆者希望讀者不但能夠從《利未記》看見兩種獻祭的分別,並且可更深入地認識「罪」的複雜本質、多重層面、上帝設立贖罪祭和贖愆祭背後的目的,以至更明白主耶書亞(主耶穌)怎樣成就了更美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以除掉我們的罪和我們因為犯罪而欠下的罪債。以下是從贖罪祭條例和贖愆祭條例可得出的三個屬靈提醒:

1.  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勇於面對、承擔和解決罪的問題,不能逃避: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目的都是要幫助人解決因犯罪而不能親近上帝的問題。兩個祭的條例都屬強制性,並涵蓋每一個屬上帝的子民,反映聖潔的上帝期望所有祂的子民都必須解決罪、不潔、虧欠神或人的問題。子民不應逃避罪責、對罪惡視而不見、不了了之。而上帝為了解決我們犯罪的問題,甚至讓祂的愛子主耶書亞(主耶穌)代替了我們成了完美的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一次就永遠地為我們完成了贖罪,還清了所有的虧欠、應當賠償的罪債(參來9:12-15、10:12-14)。這完全是由於上帝著緊和我們的關係,不希望我們因為罪或虧欠而遠離祂、失去祂的同在。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不要因為自己犯了罪、對上帝有所虧欠,或因為對人有虧欠和歉疚等,便反過來誤以為自己已經無可救藥,以致離開上帝、放縱自己或放棄自己的屬靈身分,不再靈修、讀經或禱告、停止出席聚會等。(來10:24-25)只可惜,今天有些信徒選擇完全地離開信徒群體,就如福音書的「浪子比喻」(路15:11-32)中小兒子起初因為誤以為自我放縱和任性是更好的人生選擇而離開了父家一樣,結果使自己的生命在歲月中不斷流逝和錯過了更美好的人生。感恩的是比喻中他最終醒悟和謙卑自己、願意回到父親的身邊,只是現實中有許多選擇離開信仰群體的人沒有「小兒子」那種謙卑、勇氣和智慧去選擇悔改回轉的路⋯⋯求主幫助我們和身邊的信徒都不要被仇敵欺騙而走進了沒有上帝的死胡同中,在黑暗中行走,以致失去了上帝兒女的身分,錯過了與主同工、作鹽作光的機會。其實,這問題也正正是昔日亞當在伊甸園吃了禁果後,選擇了逃避上帝、不去坦誠承認自己有罪的相同情況(參創3:8-23)。最終亞當被逐出上帝的伊甸園,離開了祂的親密同在,所以罪的問題並不單單因著他偷吃了禁果,更加是因為犯錯後選擇了逃避、不肯認罪承擔過錯而導致進一步破壞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提醒我們千萬不要再重蹈亞當的覆轍,要明白基督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已經替我們死,已經赦免了我們,挽回了我們有罪的生命和付清了罪債,我們只要接納和確信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贖罪祭和贖愆祭,並願意離惡行善、謙卑悔改、重新立志為主而活,就能重新恢復與祂的親密關係!(參羅5:8、弗1:6-8、彼前3:18)

2.  作為上帝的聖潔子民,我們不單單只在禮儀上要聖潔,也必須在道德、言行、動機上聖潔:《利未記》的條例以及五經中的其他條例,都有著塑造子民屬靈生命的特質和價值觀的作用,教導和引導子民如何成為上帝所期望的聖潔子民。在今段《妥拉》的贖愆祭條例中,不但涉及對待聖物的潔淨禮儀條例,也涉及行事為人等道德層面的規範。例如,子民不應有意或無意去損害別人的利益卻不願賠償,或做出虧欠別人、佔人家便宜等有問題的行為。

可7:20 耶穌又說:「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

雅1:27 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事實上,《新約聖經》中多處也有類似的教導,提醒信徒不應只著重信仰的外表,也要著重怎樣處事待人、在行為上的表現以及所持的動機是否純正。例如:《馬可福音》7章有關主怎樣教訓宗教領袖,指出潔淨與否並非在於有否進行洗手的禮儀,而是人的內心是否真正存著愛上帝和愛人的想法,因為「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可7:20)。另外,《雅各書》1:27也提醒我們真正的虔誠是關乎具體地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也就是一些無力自救、不能為我們的施予而作出任何回報的人。故此,我們既然要成為上帝的聖潔子民,就不應只是在信仰上做好自己,而是更要在處事待人上得蒙主的喜悅,包括:不逃避罪責、不作虧負人的事、不說謊、不作假見證、不為社會帶來不公不義等等。而假如信徒不論有心或無意地對別人造成了虧負或損失的話,都應當主動作出合理的賠償,就如福音書中撒該因著要迎接主耶書亞(主耶穌),而活出一種悔改自潔的生命,就是主動透過行動去作出超過合理的賠償(他把自己身家的一半拿去賙濟窮人,並四倍償還過去曾勒索、虧負過的人;見路19:8)。

3.  上帝看重子民是否誠實無偽,上帝的子民必須作真實的見證:上文討論5:1的案例時已提過,作假見證對古代社會造成的禍害尤其嚴重,因為這會為社會造成難以補救的不公義和冤情。可見上帝期望祂的子民需要特別著重自己的生命是否正在為真理作見證,還是相反地經常作出了失實的假見證!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子民,也就是祂的見證人,所以作為信徒的我們,必須比世人更加真誠地待人、更加誠實無偽才對,而不是假冒為善、弄虛作假、做出不實的見證等。就如《馬太福音》5:37所提及「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另外《雅各書》5:12也有類似的提醒「⋯⋯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結語:信徒要活出誠實、無虧欠的生命

作為現今的信徒,我們容易傾向掩飾自己的過失、不善於坦承地認錯或主動去承擔罪責,甚至有時比起世人反而更不願意作出合理的賠償,這是由於我們:1)無需實質地遵行贖罪祭和贖愆祭的條例(因為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我們只需透過向上帝禱告、認罪悔改等相對簡單和便利的手法就能解決罪的問題,以致我們面對自己的過失時往往過於粗疏地處理;2)受著「因信稱義」的觀念影響,我們容易輕看了好行為、要努力活出真理的重要性,以致忽視了用行動主動為自己的過失作出賠償或補償的重要性;3)信徒本身容易有「已經得救」和「信仰正確」等的光環和優越感,甚至如果再自恃信主年日久遠、有屬靈地位等,那就更不容易謙卑自己和承認過失(參加2:11-12)。不錯,我們必須清楚知道主耶書亞(主耶穌)已成就救恩,還清了所有信徒因罪而帶來的虧欠和需要賠償的罪債,所以我們一方面既無需再因為自己的過失或罪疚感而遠離上帝、停止參與聚會;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知道自己跟世人同樣是個罪人,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參羅3:10、3:23)。而福音雖然是一份白白的禮物,但它背後的代價其實極大,包含著主為我們每一個人所承擔來自罪的刑罰和要賠償的罪債!所以我們應當常存一顆感恩和報恩的心,學會真誠地面對上帝和別人!讓我們的行事為人都對得起主、能好好地活祂為我們贖回的生命、預備好有一天能夠坦然無懼、不帶著虧欠地見主面。求聖靈幫助我們,將上帝不希望人因罪或罪咎感而遠離祂的心意傳揚出去,讓人得著福音的好處,修復與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叫更多人都可以因著主所成就的贖罪祭和贖愆祭而得以親近祂!阿們。


[1] 根據「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在經文中出現之處(1:1、4:1、5:14、6:1、6:8⋯⋯),我們可把贖愆祭條例再分為 I 和 II ,情況就如贖罪祭條例那樣(留意1:1的「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說」雖然略有不同,但其原文基本上跟往後出現的「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相差無幾,只是先加入了「呼叫」的動作和吩咐摩西的地點而已)。

[2] 在《希伯來聖經》裏,《利未記》第五章共有26節,也就是說許多聖經翻譯本的6:1其實等於原文的5:20,如此類推,6:7等於原文聖經的5:26,也就是說今段《妥拉》在原文中其實是整個《利未記》第五章。

[3] 如果在獻上的細麵加了油和乳香的話就會跟素祭無異,但這裏是為了代替鳥去獻上贖罪祭,而並非獻素祭。

[4] 〈《希伯來聖經》綜覽《撒迦利亞書》:讓上帝成為我們生命中的獨一無二〉。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4:1-35;結18:4-17:信徒要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安息日研經坊」(2024-07-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4:1-35;結18:4-17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左圖為會幕畫像,來自網上;右圖為會幕立體圖,來自 Leen Ritmeyer, The Quest revealing the Temple Mount in Jerusalem。

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主要記載《利未記》五個祭當中的贖罪祭條例,以下今次查經的討論問題:

試分享今次的《妥拉》有關贖罪祭的經文(利4:1-35)及《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結18:4-17)帶給你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

在《利未記》一開始記載的獻祭條例中,繼上次討論過[1]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之後就是贖罪祭(4:1-5:13)。今次的《妥拉》查經我們會先查考部分贖罪祭的經文(4:1-35),經文大綱如下:

A.  受膏祭司的贖罪祭(4:1-12)

B.  全會眾的贖罪祭(4:13-21)

C.  官長的贖罪祭(4:22-26)

D.  百姓的贖罪祭(4:27-35)

 

A.  受膏祭司的贖罪祭(4:1-12

利4: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無意中犯罪(תֶחֱטָ֤א,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

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יֶחֱטָ֖א,使百姓陷在罪裏,就當為自己所犯(חָטָ֜א)的罪(חַטָּאתוֹ֩,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חַטָּאָה

自從「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說」(1:1)之後,這裏記載耶和華再次「吩咐摩西說」(4:1),代表著一個新段落的開始(難怪早期拉比以此來把《妥拉》的經文分段)。第四章一開始記載的是贖罪祭的條例,其性質的確有別於之前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最不同的是,以色列民必須「強制性」地執行有關的條例,而不像之前三種自願性的獻祭。換言之,除非你不是上帝的子民,否則子民是沒有自行選擇的餘地!留意4:2-3其中多次重複出現罪(חָטָא chataʾ這個字,它在希伯來原文的意思和觀念是指「不中目標」,就是跟「律法(或譯:妥拉)תֹּרָה torah是要使人命中上帝心意的意思剛好相反。「罪」帶領人離開上帝的計劃、違背祂的旨意,讓人與祂疏遠和產生隔閡。而正正因為犯罪的結果會導致人遠離上帝、不能親近祂,所以上帝必須讓祂的子民嚴肅處理,以修補和祂之間的立約關係,而方法就是透過獻贖罪祭。

利4:4 他要把公牛牽到會幕的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

利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那裏。

利4:6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利4:7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公牛其餘的血全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底座上;

利4:8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

利4:9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一起取下,

利4:10 正如從平安祭的牛身上所取的,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壇上。

利4:11 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以及頭、腿、內臟、糞,

利4: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放在柴上用火焚燒。

贖罪祭可分為四種情況,而上述4:4-12記載的是第一種,就是當有一個人或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4:2-3)。這是所有犯罪的情況中最嚴重的一種,因為單單因一人的罪就已經使全會眾陷在罪裏(這樣的情況在《聖經》中最先出現就是不久之後的「拿答和亞比戶事件」,見10:1-5)。而在這種情況下,贖罪祭的條例要求犯罪的人宰殺一頭無殘疾的公牛來代贖全會眾的罪污,其獻祭的條例主要可分三部分執行:

1.  宰公牛,用血去潔淨會幕裏的幔子、香壇,並會幕外的燔祭壇(4:5-7

首先,獻祭的祭牲是一頭無殘疾的公牛。從之前我們查考燔祭的經文時已討論過,公牛是代價最大、要求最高的獻祭祭牲[2], 而「無殘疾」更加是所有獻祭祭牲的基本要求,因為人必須把最好的獻給上帝,否則就是對上帝的不敬。至於為甚麼要灑血,並且要在會幕裏面?「灑血」在人的角度來看是難以理解的,因為這會讓上帝的居所(會幕)變得骯髒和腥臭(正如不會有人想塗污自己的家居,或使之發出惡臭⋯⋯),但如果我們反過來看或會更易明白:假如祭司或全會眾得罪上帝,但卻不灑血獻贖罪祭的話會有甚麼後果?那就是當有祭司親近上帝的時候,那祭司必定因為不潔而被上帝擊殺而死亡[3],結果會幕同樣要遭血灑!故此,獻祭者必須按手在贖罪祭的祭牲上,就是透過牲口的流血犧牲去代替獻祭者自己本來要付上的生命代價[4]。換言之,犯罪使人不潔,不能親近聖潔的上帝,所以上帝必須讓人透過贖罪祭、代贖牲口的犧牲去換來可再次親近上帝的機會,也就是使人從罪的不潔中得以重新進入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狀態。當中幔子、香壇、燔祭壇在會幕中都是讓人親近或靠近上帝的途徑(見下表):

會幕物件

功能(為何與親近上帝有關)

潔淨的方法

幔子

大祭司踏入至聖所必須穿過幔子,這是面見上帝之最後一道門。

用祭牲的血彈幔子七次(七有完全的意思,寓意著完全的潔淨)。

香壇

在進入至聖所時大祭司必須燒香讓煙雲遮蓋自己,免被上帝擊殺。(參16:13)

把一些血抹在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寓意整個香壇都被潔淨)。

燔祭壇

燔祭壇是燒祭物之處,藉此把祭牲、祭物獻給上帝。

把公牛其餘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寓意整個燔祭壇都被潔淨)。

2.  在燔祭壇獻上公牛的兩個腎和附近的脂肪(4:8-10

4:9 兩次提及要把「腎」獻上給上帝,這在中文的理解上實在是無從稽考,但按照《聖經》所記載的古代猶太文化觀念,其意思是清晰可見的。

耶17:9 「人心(הַלֵּ֛ב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לֵ֖ב,考驗人肺腑的(כְּלָי֑וֹת,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詩26:2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考驗我,熬煉我的肺腑(כִלְיוֹת)心腸(וְלִבִּֽי

詩139:13 我的肺腑(כִלְיֹת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編織我。

《利未記》中「腎」的希伯來原文 כִּלְיָה kilyah 在其他經文中往往被翻譯為「肺腑」,並且經常與「心/心腸」(לֵב leb)一詞平行,兩者同樣是用來比喻人的心思意念、最深層的內心想法和動機。所以筆者估計,在贖罪祭中經文特別重複指要獻上「腎/肺腑」就是寓意人要在上帝面前獻呈一顆謙卑、回轉悔改的心,因為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參詩51:17)。

3.  把公牛的其餘部分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焚燒(4:11-12

接著,公牛的其餘所有部分都不能在燔祭壇獻上給上帝又或是供祭司食用,它們必須被帶到營外一個清潔的倒灰之處焚燒。「營外的倒灰之處」是以色列民在生活中離開以會幕為中心最遠的地方,寓意著那是被棄絕、與上帝隔絕的意思。可以說,這寓意著贖罪祭牲的公牛代替了獻祭者去承擔所有的罪污,並要從上帝和祂的子民的關係中被除掉和棄絕。

 

B.  全會眾的贖罪祭(4:13-21

利4:13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利4:14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

利4: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利4: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利4:17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

利4:18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

利4: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

利4:20 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利4:21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贖罪祭的第二種情況名為「會眾的贖罪祭」(4:21),關乎全會眾一起犯罪得罪了上帝的情況,這僅次於因一人就使全會眾犯罪的第一種情況,但其影響和結果跟第一種情況是類同的,都涉及全民犯罪,不能親近上帝(這樣的情況在《聖經》中例如有「什亭行淫」的事件,見民25:1)。

由於這第二種情況的贖罪祭與第一種情況的影響性相同(全會眾犯了罪),所以其條例所要求的做法基本上跟第一類的情況完全一致,同樣是以無殘疾的公牛為祭牲,並按照上述提及過的三個程序來處理。(另參民15:22-29)

 

C.  官長的贖罪祭(4:22-26

利4:22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利4: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利4:24 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利4:25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

利4: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贖罪祭的第三種情況關乎官長的個人犯罪,然而由於官長作為民中的領袖,其罪也可能會對部分以色列民造成一定的影響,也有可能使其他人犯罪,故此這種情況的贖罪祭按次序是排在第一和第二種情況之後(全民性影響),並在接著第四類關乎平民犯罪的情況之前。這第三種情況的贖罪祭,其條例所要求的做法並無之前第一種和第二種條例那樣嚴苛,主要只包括以下兩部分:

1.  宰公山羊,用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4:25):首先祭物的要求從最昂貴的公牛降低為公山羊(但仍然是要無殘疾的;4:23),並且不用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去潔淨幔子或香壇,只需要潔淨燔祭壇就已足夠。

2.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4:26):不光是祭牲的「腎」和附近部位的脂油,就是整頭祭牲的所有脂油也要獻在燔祭壇上,而且這裏指要像平安祭那樣處理,意思就是祭肉是可以食用,而不需被帶到營外倒灰之處全部焚燒。不過按往後的條例可見,這情況的贖罪祭的祭肉只能供祭司食用,獻祭者是不能吃的。(6:26、29)

 

D.  百姓的贖罪祭(4:27-35

利4: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利4: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利4:29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利4:30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利4: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利4: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利4:33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利4:34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利4: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最後第四種情況的贖罪祭是關乎一般以色列平民的犯罪,這是四種得罪上帝的情況中程度最輕的一種,其贖罪祭條例所要求的做法大致上跟第三種情況(官長的贖罪祭)相約,同樣不用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也不用把祭牲的多個部位帶到營外倒灰之處焚燒。而兩者主要的不同只在對祭牲的要求上,平民的贖罪祭祭牲可降低要求為無殘疾的母山羊(4:28)或母綿羊(4:32)。

可以說,從當時社會上最高階層、影響力最大的祭司,到最低階層的一般平民百姓,上帝都不希望與他們隔絕,就是要透過贖罪祭的條例,讓每一個上帝的子民都能有機會修補與祂的關係,能夠從罪中得以潔淨而可再次親近祂!

 

《先知書選段》結18:4-17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結18:4 看哪,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הַחֹטֵ֖את,他必定死。

結18:5「人若是公義,行公平公義的事: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

結18:7 未曾虧負人,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結18:8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結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要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8:10 [10-11] 「他若生了兒子,兒子作強盜,流人的血,作父親的雖然未犯此過,兒子卻對弟兄行了以上所說的惡,在山上吃祭物,污辱鄰舍的妻;

結18:12 虧負困苦和貧窮的人,搶奪別人的物件,不歸還抵押品,卻向偶像舉目,做可憎的事;

結18:13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這人豈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

結18:14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

結18: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

結18:16 也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抵押品,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結18:17 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以西結書》的背景關乎南國猶大的亡國被擄,而今次的《先知書選段》(結18:4-17)主要指出上帝不會叫孩子承受父親的罪責,而是按一個人本身的行為去作判斷,意思就是指每一個人所犯的罪,上帝都會公義地讓當事人自己承擔!這對被擄之後的第二代子民而言是個安慰和鼓勵,因為他們並不用擔心要承受因上一代子民犯罪而要繼續承受他們所帶來的刑責,上帝會公平地按照他們的行為來作出公義的審判和保障,變相鼓勵他們只要立志悔改,活出美好的行為和見證,就能修復與上帝的關係。當中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是兩者都關乎「除掉罪惡、與上帝和好、再次親近祂」的主題,並且兩段經文在希伯來原文的用詞上都有著明顯的平行(見下表)。

《妥拉》(利4:1-35

《先知書選段》(結18:4-17

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נֶ֗פֶשׁ nephesh;性命)無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יֶחֱטָ֖א,使百姓陷在罪(חַטָּאת裏,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חָטָ֜א,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חַטָּֽאת

結18:4 看哪,所有的生命(הַנְּפָשׁוֹת֙【複數】)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נֶפֶשׁ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נֶפֶשׁ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הַחֹטֵ֖את⋯⋯結18:14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חַטֹּ֥א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

利4:3 ⋯⋯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הִקְרִ֡יב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4:14 他們一知道犯了罪,就要獻(הִקְרִ֨יבוּ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牽牠到會幕前。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יִקְרָֽב她;

利4:8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מְכַסֶּ֣ה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

結18:16 ⋯⋯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כִּסָּה

利4:13「以色列全會眾若犯了錯,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會眾看(עֵינֵ֖י不出這隱藏的事;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עֵינָי;⋯⋯

結18: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עֵינָי,⋯⋯

 

 

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結18:4-17)所帶出的屬靈提醒

雖然表面上《利未記》的獻祭條例看似冗長乏味,與我們外邦信徒無關,但其背後所反映的屬靈意義十分豐富,並可讓我們更深刻認識和體會基督的救贖恩典。以下筆者嘗試列出七個今段經文所帶出的屬靈提醒:

1.  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面對和處理自己的罪,不能逃避。這不是自願性,而是強制性的。

設立贖罪祭的原意是為要讓屬上帝的子民不會因為無意的犯罪而破壞了和上帝的立約關係,就是當人犯罪和不潔的時候,不能走到聖潔和公義的上帝面前親近祂(因為在罪中走近祂的結果就是死亡;參10:1-2),但現在子民只要順服遵行贖罪祭的條例,就可以解決犯罪的問題,再一次親近上帝了。而贖罪祭的條例屬強制性,反映上帝十分看重子民的聖潔狀態,不容許屬祂的子民對罪惡置之不理、得罪了上帝仍然視而不見。這提醒我們既然有上帝子民的身分,就不能輕看任何得罪上帝、違背上帝心意的情況,無視罪惡或對得罪上帝不以為意等等。我們必須認真面對自身和所屬群體所犯的罪,學習快快認罪、悔改、為罪人代求,並有智慧地懂得遠離容易讓自己跌倒犯罪的誘惑和陷阱,時刻致力追求聖潔,樂於與上帝時刻保持一份和好與親密的關係,讓自己常處於一種討上帝喜悅、無愧地親近祂的屬靈狀態。

2.  贖罪祭只處理無意的犯罪:上帝不饒恕刻意得罪祂、放縱行惡的人!

經文多處指出贖罪祭所處理的全是無意、是誤犯的罪(4:2、14、22、27),也就是說,贖罪祭的條例並不適用於刻意得罪上帝的情況。換言之,明知故犯的人是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或接納,祂並無提供任何簡便可行的方法去解決蓄意犯罪的問題,以致容讓祂的子民肆意得罪祂或得罪鄰舍(子民只能透過謙卑悔改,承認自己其實是一時之錯,才有機會得到上帝的接納與寬恕[5])。這提醒我們不要刻意犯罪得罪上帝、不要放縱自己、不要測試上帝願意饒恕人的底線⋯⋯雖然我們各人都有機會偶然因軟弱而被過犯所勝、因無知或在壓力底下而犯錯、不小心失腳跌倒等等,但我們切記,不要以為反正都已經犯了錯,於是索性對生命中的罪置之不理、乾脆繼續活在罪中,而不嘗試悔改回轉去尋求主的寬恕,像第一任以色列王掃羅那樣,最終被罪和惡念完全吞噬,失去了上帝的同在。盼望我們靠著聖靈的帶領和提醒,不去刻意得罪上帝,讓聖靈擔憂,而要為著愛上帝和愛鄰舍的緣故努力不去犯罪。

3.  同樣是犯罪,屬靈的領袖比地上的領袖所帶來的影響更為嚴重!

從祭牲以及贖罪祭條例的要求來看,四種贖罪祭的情況是按照其影響力來排序的。祭司作為屬靈的領袖,其犯罪的影響性自然比地上作行政或管理的官長更為嚴重。這提醒我們越高的崗位、越大的權力就會帶來越大的責任!一方面我們必須更多為在上位的人禱告,尤其是守望屬靈群體的領袖(包括牧者、傳道人、宣教士等),另一方面也要提醒我們自己,事奉主的人是要按崗位承受更大的責任、問責和罪責,我們必須認真留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白從事奉崗位而獲得的權責以及其影響性。我們要知道自己所犯的錯很可能不單單影響了自身,也會影響其他的主內肢體(例如錯誤的言行榜樣、與真理不符的教導和價值觀,會很容易教壞下一代的信徒)。所以,作屬靈領袖的,就更不可以犯罪,並要活出應有的、美好的生命見證!

4.  群眾的犯罪比個人的犯罪更為嚴重!

如上所述,四種贖罪祭的情況是按照影響力來排序的,全體犯罪的嚴重程度和影響性遠比個人犯罪的影響程度更大。然而,現今信徒受世界的個人主義和後現代的多元包容文化影響,往往缺乏群體一同得蒙上帝悅納的觀念,就是在屬靈上我們容易往往只顧做好自己,很少理會其他信徒或其他堂會與機構。事實上,上帝看重整體信徒是否聖潔遠較我們是否獨善其身地蒙主悅納更為重要,因此我們不要只顧保全自己,覺得其他信徒的事與自己無關,其實我們都需要彼此守望和看顧(林前12:25、來10:24),學習為軟弱的人分擔痛苦和需要(林後1:7、加6:2)。我們應當更多關心信仰群體的整體屬靈情況、學習關心自己教會以外的基督教圈子、為整體信徒的問題認罪代求。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多留意自己的言行,注意會否因自己個人的罪和對人缺乏愛等等而影響了整個信徒群體,或是受多元包容的文化影響而不去指出信仰中的歪理,以致包容了其他得罪上帝的聲音和立場。求主幫助我們既要有愛群體的心,也要有智慧、真理和勇氣去判別,能對不同的情況作出適切的回應。

5.  贖罪必須透過犧牲生命才能達成,因此我們必須感謝主為我們犧牲祂自己的性命,為要救贖我們和除掉罪對我們的影響力!

無論是哪一類情況的贖罪祭,都必須透過獻上一頭無殘疾的祭牲,就是要犧牲無辜的去代替有罪的人才能達致贖罪的果效。而主耶書亞(主耶穌)的犧牲,正正就是以自己無罪的生命代替了我們有罪的生命,因此我們必須為此十分感恩,並明白主的犧牲所帶來與上帝和好的原則,是建基於贖罪祭的條例。不但如此,主耶書亞本是上帝的兒子,是更美的祭司和更美的祭物,祂的一次犧牲和獻上,就已經足以代替我們成就了這個永恆和完美的贖罪祭,以致我們能夠因著他而永遠得以親近上帝!(參來7:27、9:11-14、12:24)

6.  贖罪祭中對祭物的處理步驟,寓意我們向上帝認罪、痛悔,並以行動去表明願意棄絕罪惡!

全部四類的贖罪祭,除了都要獻上「腎」(寓意「謙卑悔改的心」),也會在會幕的物件上留下血跡,也就是每一次當有人犯罪就會留下一個記號!尤其是灑在幔子上的血,如果是祭司自己所犯的罪所致,相信每一次祭司進入會幕事奉、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面見上帝之前,都會從幔子的血跡看見、想起過去的罪污而愧疚。這提醒我們不要再犯罪,別讓這些記號越記越多、越記越深,即使上帝已饒恕和不再追究,我們也應當不去留下更多得罪祂、使祂難過的痕跡。另外,獻公牛的贖罪祭需要把全公牛帶到營外倒灰之處,這也提醒我們要棄絕、戒除所有得罪上帝、使上帝難過的事物、言行和習慣,並要用實質的行動去證明自己已悔改回轉的心。

7.  如果連祭司的罪都可以獲得上帝的赦免,更何況是平民百姓,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

今段《妥拉》經文列出了贖罪祭的四種情況,當中涵蓋所有不同社會階層的以色列民(祭司、官長、平民)和不同程度的影響性(一個人讓全體犯罪、全體一起犯罪、個人的犯罪),好讓不同的人所犯不同情況的罪(不包括蓄意的犯罪)都能透過贖罪祭得以解決,而且經文多次重複指出「必蒙赦免」(4:20、26、31、35),就是要說明上帝所定的贖罪祭條例是有效的,並涵蓋所有階層的人和處境,所以不論我們是甚麼身分、犯了甚麼程度的罪,千萬不要以為在上帝面前已經沒有出路,我們不應因為犯了罪就逃避祂、遠離祂,出現不再參與聚會等的情況。只要我們願意謙卑、認罪、悔改,上帝必定能饒恕和重新接納我們再次去親近祂的!畢竟我們主基督的贖罪祭比牲口的獻祭更美,是一次就永恆有效的。而如果連祭司犯罪尚且能得蒙上帝的寬恕,更何況是平民百姓,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因此,我們必須深信上帝所定的條例是為著子民的好處,我們只要肯認罪悔改,無論過去我們犯了多少罪和多大的罪,也沒有一樣是基督的血所不能潔淨和代贖的,我們不要再因為自己過去曾犯的罪而繼續自怨自艾,被魔鬼欺騙以為我們不能再與上帝親近!

 

結語:信徒要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今段《妥拉》的經文列出了贖罪祭的四種情況,各種情況的條例背後加起來可反映出上帝設立贖罪祭的心意和當中的多個屬靈意義,筆者在上文列出了其中七點:1)不可對罪置之不理、視而不見,讓罪蠶食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2)不可刻意犯罪得罪上帝,因為蓄意犯罪是無法用贖罪祭來得蒙寬恕的;3)更多守望屬靈領袖並明白上帝對事奉者的要求與問責,常常帶著敬畏的心謹慎地事奉;4)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顧及其他人和整個信仰群體可一同蒙主悅納;5)要常常為主透過犧牲自己成了我們的贖罪祭牲而感恩;6)要立志棄絕、遠離和戒掉得罪上帝的習慣和東西;7)要確信主赦罪的大能和所成就的贖罪祭,只要我們肯謙卑認罪、立志悔改回轉,沒有罪是主基督所不能代贖的。這些明白都能豐富我們對上帝心意和對基督犧牲救贖我們的認識。但最重要的,是我們不單單在頭腦上認識這些,而是既明白到贖罪祭的屬靈意義和涵蓋性反映了上帝不想人犯罪、不想我們因為罪而與祂有了阻隔的話,那麼我們也必須盡我們的努力去維持這份立約的關係,不去犯罪!求聖靈提醒我們,在我們軟弱被過犯所勝的時候,知道只要存謙卑痛悔的心去求主寬恕和立志悔改回轉,主必不輕看,但同時我們也要靠著聖靈的能力,努力過聖潔不犯罪的生活、不去放縱自己得罪祂、不去試探主愛我們的底線、不把自己放在有機會得罪主的處境裏(學習有智慧地離開)。因為我們既然作為信徒,就必須要珍惜與主的關係、學習顧及主的感受、為著愛上帝和愛鄰舍的緣故,謹言慎行,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1]《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2] 同上。

[3] 參利10:1-2以及有猶太傳統指公元30年起(耶穌死後)所有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都全部被上帝擊殺了。

[4] 見註1的文章中在解釋燔祭的經文時討論有關「按手」背後所代表的「遮蓋」的含意。

[5] 參Jacob Milgrom, Anchor Bible Commentary, Leviticus 1-16, 319(另參50、368頁)。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4-07-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是《利未記》的起首經文,許多信徒往往覺得《利未記》的內容乏味和艱澀難明,容易在靈修或研讀這書的途中放棄,因此筆者會先簡介一下這書的重要性,然後再帶讀者進入今次查經經文的內容,並討論以下兩條問題:

1.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與《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之間有甚麼關聯?

2.  試分享今段《妥拉》的三個獻祭(及/或《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帶給我們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利未記》的重要性

《利未記》是《妥拉》(《摩西五經》)的第三卷書,是位於《妥拉》中間的核心書卷,也是猶太人出生以後最先接觸的《聖經》書卷,因為其內容涵蓋了猶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條例,包括飲食、節期和聖潔等;而對基督徒來說,這書讓我們更明白基督如何成就獻祭,他怎樣透過十字架上的犧牲代贖了世人的生命,並教導人明白上帝獨特的聖潔本質。從宏觀的角度看,《摩西五經》的脈絡主要是記載人犯罪後,上帝要透過祂對亞伯拉罕有關子孫和迦南地這兩個應許將要怎樣一步步的應驗去成就祂的心意(尤其是前者),這是一個建立天國的藍圖,而《利未記》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有關上帝要怎樣塑造和建立祂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條例和吩咐!故此雖然其內容表面上看似沉悶和艱澀難明,但當中所包含的屬靈原則以至所反映的上帝本質和期盼,其實正是全本《聖經》中的屬靈瑰寶和精髓!從全書的內容來看,《利未記》緊接著《出埃及記》第40章的結束,記述在以色列民建成和豎立了會幕,並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之後,所有與會幕運作相關的條例和背後上帝對子民與祭司的要求,當中包括子民應當怎樣透過會幕與耶和華相處、怎樣與圍繞著會幕的其他上帝子民相處、怎樣明白聖潔的時間和空間的觀念、怎樣在地上活出上帝子民這個分別為聖的身分等等。可以說,如果《出埃及記》記載了會幕的「硬件」,那麼《利未記》記載的則是會幕的「軟件」,它教導上帝的子民在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和立約之後,應如何正確地維繫與上帝之間的立約關係、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去討祂的喜悅。更多有關《利未記》全書的介紹,可參考筆者另一篇綜覽《利未記》的摘要文章[1]

 

簡介利1:1-3:17

利1:1-3:17記載《利未記》中五個主要獻祭的其中三個,按以下的全書大綱是屬於第一個部分(A)「獻祭的條例」: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獻上凡火的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吃聖物情況(21-22章)

C’. 各個節期的條例(23章)

B’. 供應橄欖油與陳設餅給亞倫,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許願和獻頭生的條例(25-27章)

第一個部分(1-7章)的獻祭條例可細分為兩組經文,每組用了不同的角度記載上帝對獻祭的要求(第一組是從以色列民獻祭的角度,而第二組則是從祭司處理獻祭的角度):

I.  第一組獻祭的條例(1:1-6:7

1. 燔祭(1:1-17

2. 素祭(2:1-16

3. 平安祭(3:1-17

4. 贖罪祭(4:1-5:13)

5. 贖愆祭(5:14-6:7)

II.  第二組獻祭的條例(6:8-7:38)

1. 燔祭(6:8-13)

2. 素祭(6:14-23)

3. 贖罪祭(6:24-30)

4. 贖愆祭(7:1-10)

5. 平安祭(7:11-36)

6. 總結(7:37-38)

 

燔祭(1:1-17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吩咐他說: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供物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לִרְצֹנ֖וֹ לִפְנֵ֥י יְהוָֽה 原文重譯:為了在祂面前蒙悅納)。

「呼叫(וַיִּקְרָ֖א Vayikra)」是1:1原文中第一個詞語,也是《利未記》的希伯來書名,代表上帝要命令摩西去傳達有關運作會幕的吩咐,其中最首要的是獻祭的條例。在1:2-3的原文中,動詞「獻」和名詞「供物」高密度地出現共七次,而兩者的字根相同,意指「親近」[2],可以說,獻祭所強調的是使人能親近上帝!獻祭條例中為首的是燔祭(עֹלָ֤ה Olah,其原文的意思是「上升」,代表要把整隻祭牲全然獻上給天上的主。在燔祭的條例中,「你要吩咐以色列人」(1:2)表示這裏的對象是以色列民(後來6:8再提及燔祭條例時的對象是祭司);而「若有人」(1:2)則反映燔祭是一種「自願性」的獻祭,是完全按照獻祭者的意願,並非強制每一個子民都必須遵行的吩咐。也就是說,上帝讓祂的子民有自由去選擇是否為祂付出(或擺上)一個「代價」,為要去親近祂。另外,燔祭的條例要求獻祭者可以從自己的牲口中自行選擇,但必須是無殘疾的一頭公牛、公羊或鳥,其中1:3-9是有關獻公牛(獻祭者的貴重財產之一)作為燔祭的步驟,其中獻祭者在參與獻祭的過程中有著重要的角色和位置。

利1:4 他(單數,指:獻祭者)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贖罪(לְכַפֵּ֥ר to cover/ransom 遮蓋、代贖、代替、代表)就蒙悅納(וְנִרְצָ֥ה ל֖וֹ 或譯:好被祂悅納)

利1:5 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犢;亞倫子孫(複數)祭司(複數)的要獻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利1:6 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

利1:7 亞倫祭司的子孫(複數)要在壇上生火,把柴擺在火上。

利1:8 亞倫子孫作祭司(複數)的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9 燔祭牲的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רֵֽיחַ־נִיח֖וֹחַ 喜悅的香氣)

1:4-9記述獻燔祭的仔細步驟,就是如何把整頭公牛獻上給上帝,包括所有的肉和脂肪,為要得上帝的喜悅。而我們必須知道,肉和脂肪對古代人而言是最美味的食物,因此把整隻牛全然燒了,從人的角度來看像是有點可惜的,因為祭司和獻祭者都不可從這獻祭中留下一些給自己,然而從屬靈的角度來看,燔祭是單單為了討上帝喜悅而全然付上的獻祭!而在整個獻祭的過程中,獻祭者參與的步驟甚多,包括要親自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把牠屠宰、剝皮、切成塊等(祭司主要是協助放血、預備祭壇燒祭物等)。其中尤為重要的是「按手」這個儀式(1:4),中文翻譯指獻祭者要為自己「贖罪」,然而這翻譯未能把其原文 לְכַפֵּ֥ר lekhaper 的正確意思帶出,這個詞在本質上其實是指「遮蓋、頂替」,所以衍生出「代贖」或「贖罪」等含義。也就是說,燔祭並不關乎贖罪,這頭公牛所代表的是「遮蓋、頂替」獻祭者的意思,就是獻祭者如果想把自己獻上去親近上帝的話,按條例他現可以用一頭祭牲來代替自己去獻呈給上帝!這個重要的觀念是解讀其他經文的關鍵,因為這意味著上帝所吩咐的每一個獻祭的細節,本來都是針對著獻祭者自己的生命而言,是上帝對祂子民作為獻祭者的要求,如果我們用寓意的方式去解讀的話,便可從上帝對祭物的要求去理解當中所反映,祂對獻祭者的期望和心意(見下表):

對祭物的要求:

寓意上帝對獻祭者(本來的祭物)的期望:

1. 無殘疾的(1:3)

聖潔、沒有罪污或惡念的

2. 被屠宰(1:5)

甘願為上帝擺上自己的性命

3. 被剝皮(1:6)

除掉看似敬虔的宗教外表

4. 被切成塊(1:6)

除掉肉體、破碎自我中心的生命

5. 被全然獻上(1:7-8)

不留下任何的好處給自己、單單為了上帝而不為自己的利益

6. 內臟要用水洗淨(1:9)

內心的意念、動機都是潔淨的、純全的

7. 小腿要用水洗淨(1:9)

外在的行為都是潔淨、無可指責的

利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1:11 他要在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宰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1:12 他要把燔祭牲切成塊,祭司就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13 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獻上,全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接著1:10-13是有關子民獻羊為燔祭的條例,就是獻祭者除了獻公牛外,也可獻公綿羊或山羊。獻羊的條例大致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並且必須獻無殘疾的,以及要全然燒給上帝,不可保留一點祭肉供祭司或獻祭者自己食用。對比獻公牛的條例,獻公羊的條例中額外提及了宰殺羊的位置要在壇的北面,筆者估計這大概是考慮到獻祭的數量和祭牲的體型大小等實際考量而言的[3]。而由於獻公羊為燔祭的要求和步驟都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我們可以看兩者的屬靈意義和原則為一致,就是無論是獻公牛或公羊,也同樣在耶和華的眼中被看為「馨香的火祭」,是上帝眼中看為可喜悅的獻祭。

利1:14 「人獻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雛鴿為他的供物。

利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斷牠的頭,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1:16 又要把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丟在壇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1:17 他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祭司要把牠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最後1:14-17記載獻燔祭的另一個選項是獻鳥,並且跟獻牛、羊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和全然獻呈的,步驟也大致相同。其中「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1:16)與洗淨公牛、公羊的內臟是個平行(1:9、13),較為不同的只是要「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1:17)。有猶太拉比對此解釋,由於獻祭的祭壇甚大(見上圖),假如把燔祭的鳥像牛、羊那樣切成塊的話就會變得太過零碎而不好看,甚至在實際操作上鳥的碎肉由於體積太小,會難以留在祭壇上被火燒,碎肉很可能會掉進柴火中成了祭壇的燃料,所以拉比認為只須撕開鳥的身體就已符合把生命破碎的原則。無論如何,獻鳥為燔祭的屬靈意義和原則跟獻牛、羊是一致的,並且都在上帝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1:17)然而,獻鳥的成本遠比獻牛、羊的為低(因為鳥甚至可靠捕獲而得;參民11:32),所以我們可以由此推論,上帝希望就算子民中經濟能力較低的人(參5:7、11),只要他想獻燔祭去親近祂的話,這人也絕不會被上帝拒諸於門外。可以說,不論上帝的子民能為祂擺上的能力和財力是多是少、他們是屬於哪一個社會階層,只要他們是單單為了親近上帝、不是為自己謀求任何的益處,那麼他們懷著正確的動機而作的全然呈獻,都能得蒙上帝的悅納。

 

素祭(2:1-16

利2:1「若有人(נֶ֗פֶשׁ nephesh;意思:性命)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利2: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滿滿的一把,又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把這些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4 「若獻爐中烤的素祭為供物,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抹了油的無酵薄餅。

利2:5 若以鐵盤上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

利2:6 分成小塊,澆上油;這是素祭。

利2:7 若以煎鍋煎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利2:8 要把這樣做成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拿給祭司,祭司要帶到壇前。

利2: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因為你們不可把任何的酵或蜜燒了,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12 你們可以把這些獻給耶和華當作初熟的供物但是不可獻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祭。

利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中,不可缺少你與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加鹽獻上。

利2:14 「你若獻初熟之物給耶和華為素祭,就要獻在火中烘過的新麥穗,就是磨碎的新穀物,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2:15 你要加上油和乳香;這是素祭。

利2:16 祭司要把供物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磨碎的新穀物和一些油,以及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素祭(מִנְחָה֙ Minchah條例(2:1-16)的對象同樣是以色列民,並且是自願性的。當中主要的供物「細麵」,意思是指十分幼細的麵粉。子民可以隨心意獻未煮過的(但要加上油和乳香混合;2:1-3)、爐中烤的(2:4)、以鐵盤上的(2:5-6)、以煎鍋煎的(2:7)素祭給上帝。而無論是哪一種烹調方法,祭司都只需把素祭的一部分作為紀念,用火燒在祭壇上獻呈給上帝,其餘剩下則全部留給祭司食用。經文強調這是至聖的(2:3、10),反映素祭像燔祭一樣完全歸於上帝,是子民不可用作自己食用的,必須全然獻上。所以,獻素祭對子民來說像燔祭一樣同樣沒有任何利益或好處可言,但對祭司而言,這是供應他們日常飲食所需的途徑之一。可以說,子民給上帝的擺上供養了事奉祂的僕人,以維持會幕的運作。這原則就如現今信徒奉獻給上帝,讓祂的家有糧,好供應教牧同工的需要,讓他們得以專注事奉上帝(另參尼13:10-11;林前9:13-14)。

留意上帝對素祭的要求,是要無酵和不帶蜜的細麵(2:11)。猶太拉比對此有幾個解釋,包括:加添酵或蜜可能會影響細麵的品質、本身細麵裏帶酵或蜜則可能代表原材料已開始腐爛,也有說法指這可能跟獻祭給偶像的供物有關。筆者認為除了這些解釋之外,本身有酵和帶蜜的東西不利於保存,甚至可能與祭司的聖潔要求有關,不適合給祭司作為食物(10:10-13),故此不宜用素祭的名義獻給上帝。無論如何,獻細麵本身成本極低,每一個以色列民只要願意就可辦到,但上帝卻對此有要求,子民應當尊重和順服而行,就是在最小的事上也要討上帝的喜悅。經文又指,萬一細麵帶了酵或蜜,子民雖然不能用作素祭用火燒給上帝,但仍可作為初熟的供物來獻呈給上帝(2:12、14-16;另參23:14)。另外,素祭的細麵必須用鹽調和,經文提到這是子民與上帝「立約的鹽」(2:13),而從往後的經文可見,鹽在《聖經》中寓意著與上帝立約的永恆性(參民18:19、代後13:3),表示子民願意透過素祭去和上帝建立和維繫一份恆久的關係。另外由於剩餘的素祭是供祭司食用的,所以筆者認為在素祭裏加入鹽作調味和保質也是合適的(另參太5:13)。最後,只要子民按照素祭的條例去親近上帝,這在上帝的眼中也跟燔祭一樣被看為「馨香的火祭」,能得蒙祂的喜悅。

 

平安祭(3:1-9

利3:1 「人獻平安祭為供物,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5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著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3:6 「人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為供物,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

利3:7 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16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肪都是耶和華的。

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平安祭(זֶ֥בַח שְׁלָמִ֖ים Zevach Shelamim的原文是由兩個字合成的,意思分別是「祭牲(זֶ֥בַח Zevach)」和「平安(שְׁלָמִ֖ים Shelamim)」,寓意透過一頭祭牲與上帝保持一份完好的關係。它跟燔祭和素祭一樣,也是自願性的(3:1、5、7)。獻平安祭的條例要求和步驟(3:1-17),跟獻燔祭的情況相約,當中只有三個明顯的不同:1)公或母的牛、綿羊或山羊,獻祭者也可以獻上;2)不能像燔祭那樣獻鳥[4];3)內臟和脂肪像燔祭那樣要獻給上帝,但祭牲的肉則可以留給祭司和獻祭者食用(3:16-17)。這在猶太人的觀念裏,就如立約後雙方共同吃喝一樣,代表著彼此間有和好的關係(另參出24:11),所以平安祭代表著子民與上帝共享祭物,記念透過立約所建立的一份完好的關係。而獻平安祭跟獻燔祭和素祭一樣,只要按照條例的吩咐而行,則同樣可在耶和華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3:5、16)。

總括而言,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都是自願性的,是上帝提供給子民可怎樣親近祂的渠道。只要子民按照當中的條例去獻祭,無論是不求回報地全然獻上最貴重的公牛、其次的公羊、或較低成本的鳥等作為燔祭,還是更便宜的細麵為素祭,甚或是希望透過獻祭同時得肉可吃的平安祭,只要獻祭者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所獻的祭就能被上帝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

 

《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與《妥拉》利1:1-3:17的關聯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有三段經文,以下筆者會嘗試從每段的主題和原文用詞上找出一些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1. 彌6:9-7:8

彌6:9-7:8緊接著我們熟悉的金句「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8下),內容是指責當時南國猶大在亡國被擄之前充滿罪惡的景況。當時的社會充滿不公不義、殘暴、謊言和詭詐(彌6:10-12),甚至有流人血和出賣自己兄弟的事件(彌6:16、7:2),而當權者善於作惡和以權謀私(彌7:3),導致連自己的密友和家裏的人都變得不可信(彌7:5-6)。整個社會都處於崩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碎的景況,以致上帝要向他們發出怒氣和施行審判。這與今段《妥拉》經文南轅北轍,如果用對照的角度來看,當中所描述有關上帝子民的惡行和怎樣引發上帝怒氣的圖畫,則剛好相反了《妥拉》所描述有關上帝的子民可如何親近上帝、討上帝喜悅的圖畫。而《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之間更明顯的關聯,看來主要在於兩者在原文所用的字眼(這也是早期拉比經常使用的解經手法)。以這段為例,兩段經文的內容和主題雖然看似無關,但原文中共同出現的重要字眼卻不少,而且《先知書選段》起首的一節也包括了《利未記》 經文起首所用的動詞 וַיִּקְרָ֖א Vayikra。下表是兩段經文在原文上幾個主要的關聯: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6:9-7:8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彌6:9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יִקְרָ֔א⋯⋯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תֹאכֵֽל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彌6:14 你要吃(תֹאכַל֙,卻吃不飽,你的肚子(בְּקִרְבֶּ֑ךָ;字根קרב仍是空空。你必被挪去,不得逃脫;如有逃脫的,我必交給刀劍。

利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שֶׁ֔מֶן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彌6:15 你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שֶׁ֔מֶן抹身;⋯⋯

利1:2 「⋯⋯你們中間若有人(אָדָ֗ם要獻⋯⋯利1:5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獻上血(דָּ֔ם),血(דָּ֤ם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彌7:2 地上的虔誠人滅盡了,人世(אָדָ֖ם間已無正直的人;他們都埋伏,為要流人的血(דָמִ֣ים⋯⋯

2. 賽48:12-49:3

賽48:12-49:3位於「第二以賽亞」[5](賽40-55章)的部份,就是南國猶大已經亡國,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之後,他們身處當地而領受從上帝而來的安慰與盼望的信息。這段經文記載上帝選召祂的子民(賽48:12、13、15;49:1)、要與他們接近(賽48:26)、重新肯定他們是自己僕人的身分(賽48:20、49:3)。明顯地,《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主題(獻祭與回歸)都關乎上帝的子民得以親近祂,同樣是十分正面的圖畫。而這兩段經文在原文中出現的共同字眼也可作為關聯,詳見下表: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מְקֹרָא)⋯⋯賽48:13 ⋯⋯我一召喚(קֹרֵ֥א),天地就⋯⋯賽48:15 ⋯⋯我選召(קְרָאתִ֑י)他,領他來⋯⋯賽49:1 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קְרָא)我⋯⋯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48:12-49:3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

賽48:16 你們要接近(קִרְב֧וּ;字根קר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

利1:3 ⋯⋯耶和華面前(לִפְנֵ֥י)蒙悅納。

賽48:19 ⋯⋯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לְּפָנָֽי⋯⋯

3. 賽43:21及其後

賽43:21及其後的經文,同樣是位於「第二以賽亞」(賽40-55章)的部份,預言日後上帝要饒恕和接納祂的子民,並指他們即使未有獻祭(賽43:23),上帝亦已經接納了他們。即使他們未有為祂獻祭,祂為了自己的緣故(忠於與子民的立約關係)而主動饒恕了子民的罪惡(賽43:25),情況就如父母無條件地饒恕得罪了自己的兒女,重新接納他們一樣。可以說,從主題上《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都關乎上帝對子民的悅納和親近,而且這段《先知書選段》經文的原文用詞明顯與燔祭、素祭和平安祭有關,詳見下表: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43:21及其後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賽43: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קָרָ֖אתָ⋯⋯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הָעֹלָ֑ה,⋯⋯利2:1 「若有人獻素祭מִנְחָה֙)為供物給⋯⋯利3:1 「人獻平安祭(זֶ֥בַח為供物,⋯⋯

賽43:23 你並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獻給我做燔祭(עָלָה,也沒有用牲祭(זָבַח尊敬我;我未曾因素祭(מִנְחָה使你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結語: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在會幕建成後,上帝教導以色列民可怎樣按照祂的心意,透過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這三種獻祭去親近祂。這三個祭都屬自願性質,是以色列民完全有自由可選擇性地獻上的。不過,有關這三種獻祭的要求和吩咐略有不同,也代表著不同的屬靈意義(見下表):

獻祭(經文)

性質

處理及結果

屬靈意義

燔祭(公牛、公羊、鳥)(利1:1-17)

自願性

全然獻上,不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全然獻上自己,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單單希望討上帝的喜悅,這樣的話,無論獻祭者的能力以致所獻上的是多是少,都同樣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等地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素祭(細麵:未煮的、已煮的都可)(利2:1-16)

自願性

部分獻上,祭司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細麵為供物,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並希望祝福上帝的僕人,使他們得吃,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平安祭(牛、羊)(利3:1-17)

自願性

部分獻上,祭司及獻祭者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平安祭的供物,為要保持與上帝完好的立約關係,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並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按照本文對這三種獻祭的論述,筆者建議有以下幾個屬靈的提醒可作參考:

1. 獻祭的條例是上帝在會幕建成後最首先的吩咐,其重點在於「親近祂」,是關乎子民可怎樣到上帝面前經歷祂的同在、與祂建立和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然而,今天我們願意花時間去親近主嗎?我們放在祂身上的時間反映著祂對我們的重要性。雖然這是自願性的吩咐,但上帝既然最先提出這些吩咐,自然是希望我們願意付代價、把我們的時間分別為聖去親近祂!事實上,獻祭的條例是具體的、需要用行動去表明的,就如任何一段親密關係都必須用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建立和維繫一樣。既然我們所信的上帝是真實的、祂也是拯救我們的主,我們就應當付出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親近祂,甚至是關掉手機和放下一切影響著這份關係的東西和習慣等,為要表明我們看重與上帝的關係,願意努力去建立和維繫這份關係,討祂的喜悅。

2. 從燔祭和素祭的不同供物種類可見,不同的經濟能力、各個社會階層的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和能力付代價去親近上帝。所以,只要是甘心樂意,願意順服上帝,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能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祂渴望和我們每一個人親近,建立親密的關係!

3. 從燔祭條例的按手儀式可見,獻祭原本所要擺上的是獻祭者自己的生命,條例中對祭牲的要求和步驟,本來就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期望。所以,正如燔祭中祭牲是要無殘疾、除掉外皮、肉體被破碎、內臟和腿要被洗淨那樣,上帝也期望我們以純全的動機、破碎自我和肉體私慾的心志、以潔淨的內心和言行來到上帝面前親近祂,為要討祂的喜悅!可惜,筆者過去曾聽過有信徒想把家中不要的、自己嫌棄的東西送給教會使用,以為不要浪費,這在資源短缺的國家或許還說得過去,但我們要小心這種思維背後所反映的理念,就是只想把最好的留給自己,而不是真正愛上帝,想把最好的獻給祂。這種表面上樂於捐獻的「獻祭」但實際上只愛自己的想法,就如《瑪拉基書》提及一些祭司的問題,當時他們把有殘疾的獻給上帝(瑪1:8),讓主感到被藐視和厭惡。所以,盼望我們都願意盡力把自己最好的擺上給主,就是把我們整個生命,包括我們的才幹、資源和時間都獻給主用,千萬不要等到自己年老,把大半生的精神心力都消耗在自己身上後,才說願意事奉主。總而言之,燔祭的條例提醒我們來到主的面前,不應只想上帝像神燈一樣滿足自己的需要、成就自己的禱告;相反,我們如果能夠帶著單單討上帝喜悅的動機和想法去敬拜祂、親近祂,深信主必喜悅。

4. 從獻燔祭的要求和步驟可見,親近上帝的條件是必須透過流血和犧牲無殘疾的完美生命才能達成,而祭牲本是代表獻祭者自己的,但獻祭者本就無法靠自己或祭牲而變得完美無瑕,所以地上的這些獻祭只是短暫的影兒,好讓我們明白基督為何要代我們去犧牲自己的性命,以及祂為何可以一次過地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來10:1、14),把我們完完全全地帶到上帝跟前,得以真正地與祂親近,直到永遠。我們必須為此感恩,並用具體的行動去回應!

羅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誠如《羅馬書》11:36-12:1的提醒,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的好處本就來自上帝,基督也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把我們帶到上帝的面前,而他所留下的美好榜樣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就是甘願擺上自己的生命去親近上帝、事奉祂,這本是上帝對我們的期望、是我們的本分和可讓祂感到喜悅的事!求聖靈幫助我們願意更多擺上自己去事奉祂、見證祂、成為祂所喜悅的活祭!

5. 獻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一個主要的不同在於結果是誰可以吃祭物:燔祭是全然只給上帝、素祭的話是給上帝和祭司、平安祭的話則是上帝、祭司和獻祭者三方都有份。不知我們最想獻的祭是哪一種呢?可能我們當中有人最想獻的祭就是平安祭,因為它使我們在屬靈上可親近上帝的同時,物質上又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實質好處!但獻祭的次序提醒我們,燔祭排在首位可代表著上帝最喜悅的祭,因為它代表獻祭者和祭司所做的都不為求任何的回報。我們應該更多學習獻燔祭,就是親近上帝的過程(例如禱告、靈修讀經、參加聚會、參與事奉等)並不是為求任何的回報和好處,而是單單希望與主親近,討祂的喜悅。

6. 承接上述第5點,由於三個獻祭都是自願性的,所以獻祭者的而且確可以只獻平安祭去透過每次的獻祭以獲取一些可吃肉的好處。從次序上來看,這雖然可能不及燔祭和素祭般討上帝喜悅,但經文告訴我們,即便如此上帝仍然會看這為「馨香的火祭」(3:5),也就是說,上帝明知我們有私心、帶著為自己利益的動機去親近祂,祂也願意接納我們!筆者在研經的時候看到這裏不禁被聖靈感動而流淚,因為想到過去的自己和許多弟兄姊妹的屬靈景況:那種為了滿足自己的動機而去參與聚會、去事奉、希望在人前得榮耀的想法⋯⋯然而主知道這樣的我們,仍然無條件地接納了我們,容讓我們去親近祂、事奉祂,就如第三段《先知書選段》賽43:5中提到即使子民沒有為祂獻上甚麼,然而祂因著自己的信實就無條件地接納了祂的百姓。求主幫助我們,縱然我們昔日曾帶著不純全的動機去事奉祂、親近祂,但今後我們要知道主最喜悅的獻祭,是我們不再為自己的利益和好處所獻的祭,就是我們親近主、為主擺上禱告、奉獻和事奉,都不是為要在人前得人的讚賞和榮耀(另參太6:1及其後),而是學習單單討主的喜悅!

7. 最後,我們要知道,世人不會敬拜上帝或向上帝獻祭,只有上帝的子民才會,所以向上帝獻祭(親近主、事奉祂)是我們與世人一個明顯的分別,也是我們怎樣使自己分別為聖的表現和見證。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更多的用時間和行動去親近祂、事奉祂、表明我們有多想親近主、願意看重與主的關係,在世上活出愛慕和敬畏上帝的生命見證!阿們。

 


[1] 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2] 留意經文一開始(1:2-3)高密度地出現七個字根均為קרב  qarav 的詞語:「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יַקְרִ֥יב)供物(קָרְבָּ֖ן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他的供物(קָרְבָּנוֹ֙若以牛為燔祭,要獻(יַקְרִיבֶ֑נּוּ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יַקְרִ֣יב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 祭壇的東邊要用作倒灰(1:16)、西邊有洗濯盆(出30:18)、南邊有上祭壇的斜坡,所以北邊是處理羊的最合理位置,而且由於獻公牛為燔祭的成本較大,估計獻羊的情況比例較多,所以指名地點也合理。

[4] 另外的不同是,燔祭可以獻鳥但平安祭則不可,這可能是由於鳥的體積太小,不適合供祭司和獻祭者分吃。

[5] 賽40-66章的歷史背景為巴比倫和波斯帝國時期,學者一般相信這是以賽亞的門徒被上帝的靈感動後(參8:16-18、50:4),按照以賽亞的教導、之前1-39章留下的信息、以及以賽亞的神學用詞和主題而寫下和編輯而成的。而由於40-66章沒有留下作者的資料,所以作者普遍被稱為「第二以賽亞」。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專題信息錄影:淺談《漢謨拉比法典》與《出埃及記》約書的異同

過去 Florence 老師曾在「安息日研經坊」時段為我們分享專題信息:「淺談《漢謨拉比法典》與《出埃及記》約書的異同」,錄影已經上載至「會員專區」,歡迎大家按一下連結登入瀏覽學習和重溫(如仍未成為我們的會員,可按此免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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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39:33-40:38;賽33:20-34:8:我們是否在建造上帝所喜悅的工程?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9:33-40:38;賽33:20-34:8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caption: 雲彩在會幕的帳幕上;修改自creative common會幕圖

今段《妥拉》經文(出39:33-40:38)主要記載製作會幕及其物品的工序已經全部完成,並進入最後的組裝及分別為聖被上帝使用的階段,最終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試討論:

1. 今段《妥拉》經文與《創世記》1-2章的創造記述有哪些平行之處?

2. 出40:34-38記載耶和華的榮光(或作榮耀)充滿會幕,這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39:33-40:38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是《出埃及記》的最後一段,記載當所有關於會幕及其器具的製作均已完成後,以色列民就把所有會幕的部件都帶到摩西面前分別為聖、開始組裝,而在完成組裝後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這在《出埃及記》24-40章的文學倒影結構中屬於B’和A’的部分: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 (35:1-3)

D’. 獻禮物給會幕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製作祭司的衣服(36:18-39:3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3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以色列人把帳幕運到摩西那裏(39:33-43

出39:33 他們把帳幕運到摩西那裏,帳幕和帳幕的一切器具,就是鉤、板、橫木、柱子、帶卯眼的座,

出39:34 染紅公羊皮的蓋、精美皮料的蓋、遮掩的幔子,

出39:35 法櫃、櫃的槓、櫃蓋,

出39:36 供桌、供桌的一切器具、供餅,

出39:37 純金的燈臺、擺列的燈、燈臺的一切器具、點燈的油,

出39:38 金壇、膏油、芬芳的香、帳幕的門簾,

出39:39 銅壇、壇的銅網、壇的槓、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出39:40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院子的門簾、繩子、橛子,帳幕,就是會幕使用的一切器具,

出39:41 以及聖所事奉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供祭司職分用。

出39:42 這一切工作都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做的。

出39:43 摩西看見這一切的工,看哪,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就照樣做了,摩西就為他們祝福。

這段記載以色列民完成製作會幕及其器具後,就逐一把每件會幕的物件運到摩西面前。經文詳細而重複地提及每件部件,彷彿上帝在數算著子民用心的製作和擺上,享受著子民對祂順服的成果。39:42再次強調這一切工作都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做的(之前39:32已經記載過),表明這次的建造工程跟造金牛犢截然不同,是完全出於子民對上帝的聽從和順服、他們對摩西的謙卑和尊敬,以及認定他作為上帝的代表去帶領子民的領袖身分。而摩西看見這一切,也認同和接納他們為上帝所作的付出,因而祝福他們所作的工,看為是可蒙耶和華悅納的。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40:1-15

出40: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40:2 「正月初一,你要立起會幕的帳幕,

出40:3 把法櫃安放在裏面,用幔子將櫃遮掩。

出40:4 把供桌搬進去,擺設桌上的器具。又把燈臺搬進去,點上燈。

出40:5 把金香壇安在法櫃前,掛上帳幕的門簾。

出40:6 把燔祭壇安在會幕的帳幕門前。

出40:7 把洗濯盆安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裏盛水。

出40:8 又要在院子周圍支起帷幔,把院子的門簾掛上。

40:9 你要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帳幕和一切器具分別為聖,就都成為聖。

40:10 又要抹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使壇分別為聖,壇就成為至聖。

40:11 要抹洗濯盆和盆座,使盆分別為聖。

40:12 你要帶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用水洗身。

40:13 要給亞倫穿上聖衣,又膏他,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40:14 又要帶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出40:15 你怎樣膏他們的父親,也要照樣膏他們,使他們成為事奉我的祭司。他們受了膏,就必世世代代永遠得祭司的職分。」

這段經文記載的正好是當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第二年的正月初一,那時耶和華吩咐摩西要把會幕的帳幕立起來。我們可從經文刻意提及「正月初一」而聯想這句片語的首次出現,正是昔日挪亞六百歲那年洪水降臨後,他六百零一歲正月初一的時候地上的水都乾了[1]。這意味著一切都將會有一個新的開始,因此會幕的建成也寓意著子民與上帝的關係將要進入一個新階段,這包括之後《利未記》所要記載的獻祭和守節等敬拜的信仰生活。而當會幕在組裝後就要從內到外,把所有的物件和器具都一一以抹膏油的方式來分別為聖(40:9-11),與此同時,在會幕裏事奉的祭司(亞倫及其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亦同樣要分別為聖去為上帝所用。而祭司的職分也從這裏開始被確立為亞倫的後裔去負責。這一切的安排,都是為要成就耶和華藉會幕與子民同在的心意。(參出25:8)

 

會幕完工被立起40:16-34

出40:16 摩西這樣做了;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照樣做了。

出40:17   第二年正月初一,帳幕就立起來。

出40:18 摩西支起帳幕,安上帶卯眼的座,安上板,穿上橫木,立起柱子。

出40:19 他在帳幕的上面搭上罩棚,把罩棚外層的蓋子蓋在其上,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40:20 他把法版放在櫃裏,把槓穿在櫃的兩旁,把櫃蓋安在櫃上。

出40:21 把櫃抬進帳幕,掛上遮掩櫃的幔子,把法櫃遮蓋了,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2 他把供桌安在會幕內,在帳幕的北邊,幔子的外面。

出40:23 把餅擺設在供桌上,在耶和華面前,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4 他把燈臺安在會幕內,在帳幕的南邊,供桌的對面,

出40:25 並在耶和華面前點燈,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6 他把金壇安在會幕內,幔子的前面,

出40:27 又在壇上燒芬芳的香,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8 他又掛上帳幕的門簾。

出40:29 在會幕的帳幕門口安設燔祭壇,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30 他又把洗濯盆安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以便洗濯。

出40:31 摩西和亞倫,以及亞倫的兒子用這盆洗手洗腳。(摩西先洗,祭司們則在按立之後)

出40:32 他們進會幕或走近壇的時候,就都洗濯,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33 他在帳幕和祭壇的四圍支起院子的帷幔,把院子的門簾掛上。這樣,摩西就做完了工。

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כָּבוֹד;或作榮耀)充滿了帳幕。

承接著上一段有關耶和華吩咐摩西怎樣立起會幕和分別為聖,這段經文則說明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摩西也都照樣做了。當中經文再次仔細地記載會幕的各個物件都是按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被擺放在會幕的適當位置。可見上帝不但看重子民的順服,也十分看重領袖對祂的順服。如果之前25-38章的重點是「耶和華怎樣吩咐以色列民去建造會幕以色列民就怎樣按照祂的吩咐去遵行」,那麼39-40章這裏的重點則是「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去立起會幕摩西就怎樣按照祂的吩咐去遵行了」。可以說,整個會幕的工程得以順利完成,讓上帝得以住在子民中間,所靠的不單單是子民或領袖摩西個人的努力或成功,而是雙方都同樣要順服上帝。上帝心目中的「成功」,並非領袖個人或個別子民的成功(這與英雄主義剛好相反),而是全體所有人的成功,就是一同順服並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一同去成就祂的心意!也唯有這樣,才能讓上帝的榮耀得以大大彰顯。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出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40:35 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40:36 每逢雲彩從帳幕升上去,以色列人就起程前行;

出40:37 雲彩若不升上去,他們就不起程,直等到雲彩升上去。

出40:38 在他們所行的路上,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白天,耶和華的雲彩在帳幕上,黑夜,有火在雲彩中。

這段經文記載雲彩遮蓋著會幕,耶和華彰顯祂的榮耀。這個情境之前也曾出現過,當時雲彩遮蓋著西奈山,耶和華的榮耀駐於山上(24:15-18),祂呼叫摩西上山,摩西進入雲中四十晝夜,領受有關建造會幕的吩咐。可以說,現在耶和華的榮耀再次出現,並且是已經從西奈山上轉移到地上的會幕。這幅上帝榮耀降臨的圖畫,平行了主耶書亞(耶穌)的降世(下文再述)。從耶和華的榮耀充滿會幕來看,可見上帝悅納了子民和他們對祂的敬拜和事奉!因為這一切是建基於上帝的心意,是照著上帝的吩咐而建成(這對比早前他們造金牛犢時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或期望而把上帝投影出來的)。最後按40:36-38所記,會幕的建成並非為了讓以色列民長駐在西奈山的山腳而無須再前進,相反,會幕的建成開展了上帝和子民關係的新一頁,往後子民仍要繼續恆常地仰望著上帝雲彩的帶領、按照耶和華的吩咐而行、以祂為中心去敬拜和事奉,在前路上不斷學習與上帝同行和與祂同步,在面對艱難中學會依靠祂的帶領、看顧和同在!

 

《先知書選段》賽33:20-34:8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成為不挪移的帳幕,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賽33:21 在那裏,威嚴的耶和華對我們是寬闊的江河,其中必沒有搖槳的小船來往,也沒有巨大的船舶經過。

賽33:22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他必拯救我們。

賽33:23 船上的繩索鬆開,不能穩住桅杆,也無法揚起船帆。那時許多擄物被瓜分,連瘸腿的也能奪走掠物。

賽33:24 城內的居民無人說:「我病了」;城裏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蒙赦免。

賽34:1 列國啊,要近前來聽!萬民哪,要側耳而聽!全地和其上所充滿的,世界和其中所出的,都應當聽!

賽34:2 因為耶和華向列國發怒,向他們的全軍發烈怒,要將他們滅盡,任人殺戮。

賽34:3 被殺的人必被拋棄,屍首臭氣上騰,諸山為他們的血所融化。

賽34:4 天上萬象都要朽壞,天被捲起,有如書卷,其上的萬象盡都衰殘;如葡萄樹的葉子凋落,又如無花果樹枯萎一樣。

賽34:5因為我的刀在天上將要顯現;看哪,這刀臨到以東和我所詛咒的民,要施行審判。

賽34:6 耶和華的刀沾滿了血,是用油脂和羔羊、公山羊的血,並公綿羊腎上的油脂滋潤的;  因為在波斯拉有祭物獻給耶和華,在以東地有大屠殺。

賽34:7 野牛與他們一起倒下,牛犢和壯牛也一同倒下。他們的地被血染遍,他們的塵土因油脂肥潤。

賽34:8 這是耶和華報仇之日,為錫安伸冤的報應之年。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2],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的前半部分,內容較多提及人的過犯而招致上帝的審判。賽33-34章的內容是關於耶和華要審判錫安和對列國發烈怒,但也會看顧當中謙卑敬虔的居民。這段經文的內容和歷史背景其實都與今段《妥拉》沒有明顯關係,但相同的是上帝在兩段經文裏都作出了激烈的反應和行動:在賽33-34記載耶和華要執行祂的審判,祂的刀要大大殺戮和報仇;而出39-40章這裏則記載上帝的榮光從西奈山上轉移到會幕。雖然兩段經文的意思和氣氛大相逕庭,但同樣地都說明了上帝的性情,並且在原文中有一些相同的字眼可把兩者聯繫起來的(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39:33-40:38

《先知書選段》賽33:20-34:8

繩、橛子、帳幕/會幕

出39:40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院子的門簾、繩子(מֵיתָרָ֖יו橛子(יתֵדֹתֶ֑יהָ帳幕(הַמִּשְׁכָּ֖ן,就是會幕(אֹ֥הֶל מוֹעֵֽד使用的一切器具ﺀ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מֽוֹעֲד的城! 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נָוֶ֣ה,成為不挪移的帳幕(אֹ֤הֶל橛子(יְתֵֽדֹתָיו֙永不拔出,繩索(חֲבָלָ֖יו一根也不折斷。

搭上、揚起(spread

出40:19 他在帳幕的上面搭上(פָּרַשׂ罩棚,把罩棚外層的蓋子蓋在其上,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賽33:23 船上的繩索鬆開,不能穩住桅杆,也無法揚起(פָּרַשׂ船帆。那時許多擄物被瓜分,連瘸腿的也能奪走掠物。

充滿了、沾滿了

出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מָלֵ֖א帳幕。

出40:35 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מָלֵ֖א帳幕。

賽34:6 耶和華的刀沾滿了(מָלְאָ֥ה血,是用油脂和羔羊、公山羊的血,並公綿羊腎上的油脂滋潤的;因為在波斯拉有祭物獻給耶和華,在以東地有大屠殺。

 

今段《妥拉》經文與《創世記》1-2章的創造記述有哪些平行之處?

兩段經文其實有許多平行之處,但筆者認為以下四個是最突出和重要的(見下表):

平行

《創世記》1-2章有關創世的記述

今段《妥拉》出39:33-40:38

祝福

上帝賜福:創1:22 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要繁殖增多,充滿在海的水裏;飛鳥也要在地上增多。」

摩西祝福:出39:43 摩西看見這一切的工,看哪,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就照樣做了,摩西就為他們祝福。

上帝說話,事就這樣成了!

創1:3 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9 上帝說:「天下面的水要聚集在一處,使乾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創1:30 至於地上一切的走獸、天空一切的飛鳥⋯⋯有生命的動物,我把綠色植物賜給牠們作食物。」 事就這樣成了。

出39:43 摩西看見這一切的工,看哪,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就照樣做了,摩西就為他們祝福。出40:16 摩西這樣做了;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照樣做了。

分別為聖

時間:創2:3 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將它分別為聖,因為在這日,上帝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創造的工。

地方/空間/祭司:出40:9 你要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帳幕和一切器具分別為聖,就都成為聖。出40:13 要給亞倫穿上聖衣,又膏他,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上帝的臨在/與人的同在

上帝在伊甸園與人同在:創2:8 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創3:8 天起了涼風,那人和他妻子聽見耶和華上帝在園中來回行走的聲音⋯⋯

上帝用雲彩遮蓋會幕並降臨其中:出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從上表可見,伊甸園和會幕本身關係密切,建造會幕的目的本是讓上帝能與祂的子民同在,這跟伊甸園作為一處上帝與人親密無間的地方的情況相同。因此可以說,會幕的建成和立起,是代表著人正在向著回歸伊甸園、恢復上帝在創世時與人有美好親密關係的方向邁進。

 

40:34-38記載耶和華的榮光(或作榮耀)充滿會幕,這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從上文對會幕及伊甸園的比較和論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

  1. 「會幕」是「伊甸園」的投影,會幕的出現是繼伊甸園之後首個讓上帝從天上臨到地上與人同在的地方,代表著人可以再次與上帝親近。它的建成代表著「回歸伊甸園」在望!

  2. 「會幕」和「伊甸園」不同的是:「伊甸園」是上帝所建的,而「會幕」(和之後的「聖殿」、「屬靈的殿」)卻是有子民和領袖參與共建,並建基於他們對上帝的順服和聽從,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建造「祂的居所」,所以會幕和聖殿會有上帝榮光的彰顯[3],代表祂悅納了人為祂而建的這個居所,並會藉此與人同住!

  3. 上帝的榮光(或作榮耀)彰顯,是建基於上帝原先的心意和計劃(帶領人到上帝跟前,認識祂和順服祂,與上帝建立關係),我們絕不能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或滿足個人的利益而去開拓某某事工,然後宣揚自己有著上帝的同在和可藉此榮耀上帝云云。我們必須透過順服和聽從上帝的心意來作成上帝的工作!

主耶書亞(耶穌)到來的目的本就跟會幕是個平行,同樣地是讓人能夠經歷上帝與人的親密和同在[4],並為要領人回歸最初上帝設立伊甸園的心意,就是祂要與人毫無攔阻地永遠在一起。不但如此,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上帝的榮耀從西奈山轉移至山腳的會幕,這個從「天上」降在「地上」的圖像,也可具體地從耶書亞的身上看見: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耶書亞的降生與上帝的榮光從西奈山降在會幕一樣,都反映著祂這份甘願放下自己的謙卑心志,為要與子民同在。耶書亞的到來為要讓人都能親近天父,而他自己的生命本就是上帝所喜悅和通往天父的唯一道路(參約14:6)。另外,耶書亞同時也跟今段《妥拉》經文的摩西有著平行。按照多處《新約聖經》的經文所記,耶書亞自己就常常以天父的旨意為念(例如:太7:21、12:50;路2:49或主禱文所表達對天父國度的看重等等),這與今段《妥拉》所強調凡摩西所作的每件事「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出40:16-33)也是一個平行。摩西作為上帝子民的領袖必須要完全地順服上帝的生命來帶領百姓,而我們也可藉著耶書亞對天父的順服(例如:他在客西馬尼的禱告、在保羅書信和《希伯來書》中也提及他的順服[5])明白如何成就上帝的心意和計劃。可以說,耶書亞不但成就了會幕的功能,也活出了順服的榜樣,讓我們知道應當以順服的生命去與上帝同行,而作為屬靈的領袖,順服則更為重要。

 

結語:我們是否在建造上帝所喜悅的工程?

今段《妥拉》的經文(出39:33-40:38)主要記載會幕的建成,上帝的榮光充滿會幕。我們可從中明白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能夠達成、上帝的榮耀得以彰顯,有幾點十分重要:

  • 當會幕的一切都全然按照上帝的心意而做,上帝就會十分喜悅和願意彰顯祂的榮耀!

  • 這不單建基於子民的順服,也建基於領袖摩西的順服!

  • 會幕的建成和分別為聖來用作敬拜,都是按照伊甸園的設計,符合上帝起初的心意!

  • 建會幕只是一個開始,子民仍要繼續不斷順服上帝來經歷祂的看顧、帶領、同在和同行!

透過會幕的建造、立起、上帝榮耀的充滿(祂的悅納與同在),讓我們反思自己手所作的工、所建造的工程、所建立的成就和榮耀是否都符合上帝的心意?我們如果希望能得主的悅納、有祂的同在、能彰顯出祂的榮耀,我們就必須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更多以天父的旨意為念、持著一種時刻都去順服和聽從祂的心志,正如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就讓我們活著不再是為建立自己的成就和榮耀,而是為要建立天父喜悅的居所,讓更多的人能透過我們的生命看見主自己、可以親近主和經歷主!但願耶書亞(耶穌)昔日常常「以天父的旨意為念」的想法、「先求天父的國度降臨」的禱告、「不要照自己的意思而要照天父的意思成全」的心志,透過祂所賜的聖靈常常提醒和幫助我們,好叫我們的生命以至我們手所作的工,都能得蒙天父的喜悅,有分成就祂的計劃和心意。阿們!

 


[1] 參創7:6、8:13。

[2]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3]伊甸園沒有上帝的榮光彰顯,因為它本就由上帝所建,是讓祂自己與人毫無攔阻地同在的地方,祂無需透過彰顯榮光來表明祂在那裏或那裏是否祂所悅納(伊甸園在原文的意思就是「喜悅的園子」)。

[4] 《聖經》中多處經文指耶書亞是要讓人看見天父、認識天父、親近天父,例如:約5:19、14:6、14:9、羅5:8等。

[5] 例如:腓2:8、來5:8等。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8:21-39:32;耶30:18-31:8:為主擺上好讓人能與主同在並榮耀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8:21-39:32;耶30:18-31:8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今段《妥拉》經文描述到祭司的聖衣是怎樣製造出來的(39:1-32),當中七次提到「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39:1、5、7、21、26、29、31)。試討論:

1. 在製造祭司的聖衣的過程中,這句話不斷出現是要帶出甚麼信息?

2. 這給我們甚麼屬靈功課?

 

點算幕所用的金屬(出38:21-31

出38:21 這是帳幕,就是法櫃帳幕中物件的總數(פְקוּדֵ֤י pequdey),是照摩西的吩咐,亞倫祭司的兒子以他瑪經手,利未人數點的(פֻּקַּ֖ד puqqad )。

出38:22 凡耶和華吩咐摩西的,都是由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去做的;

出38:23 與他同工的有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他是雕刻師,也是設計師,又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的刺繡師。

這裏記載當帳幕建造後,摩西吩咐亞倫的兒子以他瑪和利未人去數點帳幕中物件的總數,「數點」這個動詞的原文字典型是פָּקַד paqad,字義很廣,可以解作:眷顧、到訪、集合、任命、懲罰等[1],這個字在今段經文出現了好幾次,有時用作動詞,解作「數點」或「被數的」,有時用作名詞,解作「總數」。猶太拉比認為摩西要人數點物件的總數,目的不是懷疑有人在建造帳幕的過程中侵吞了物資,而是為了提高透明度,為領袖立下榜樣,要給所有人都知道每一樣奉獻出來的物料都用在建造帳幕上,並且沒有絲毫的物料是被視為無用的。這裏再次提到被上帝揀選去負責建造會幕的人是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又特別強調亞何利亞伯是雕刻師、設計師、刺繡師,這三樣手藝對製造祭司的聖衣尤其重要。

出38:24 為聖所一切工作用的金子,就是所奉獻的金子,按聖所的舍客勒,一共是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

出38:25 會中被數的( פְּקוּדֵ֥יpequdey)人所獻的銀子,按聖所的舍客勒,一共是一百他連得,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

出38:26 凡曾被數的(הַפְּקֻדִ֗ים hapedudim),就是二十歲以上的人,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按聖所的舍客勒,每人半舍客勒,就是一比加。

出38:27 一百他連得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用一百他連得鑄造一百個帶卯眼的座,每個帶卯眼的座一他連得。

出38:28 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是用來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

這是一份數點的清單,首先記載的是金子,也就是由最貴重的金屬開始,金子的數目是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一他連得等於三千舍客勒),是用於製造至聖所和聖所內的器具。接著記載的是銀子,數目是一百他連得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這些銀子是由指定的奉獻(屬「贖罪銀」,參出30:11-16)而來[2],是向每一個二十歲以上的人,各收取半舍客勒的銀子;這些銀子用於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總共一百個,每個重一他連得),以及鑄造柱子的鉤,用作包柱頂和箍著柱子。

這份數點帳幕的清單裏面包含了數點以色列民的數目,很巧妙地把那些要被用於建造聖所的物料與全體以色列民聯繫起來,意味著那些物料代表著以色列民的付出和參與。當中的一個例子是,以色列民所獻的銀與銀座的聯繫,一個銀座有兩個卯眼(即凹槽;參26:19),用途是讓豎板下的兩個榫插進去,使豎板能直立並其他豎板連成一幅牆;一百個銀座共用了一百個他連得的銀,即三十萬舍客勒,來自六十萬人各獻上的半個舍客勒;而銀鉤則用於包柱頂和箍柱子,用途是固定並與其他柱子並排連接,銀鉤共用了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來自三千五百五十人各獻上的半個舍客勒。可見子民所獻的銀子現在都成為建造帳幕的重要銜接組件,讓各組件能支搭出一個立體的建築物。這裏三次強調金子和銀子的重量都必需「按聖所的舍客勒」(不能按各人自己的重量標準),為要確保每個人所獻上的重量都是一致的、同等的,不會出現誰比誰所獻的重些或輕些。

出38:29 所奉獻的銅共有七十他連得,二千四百舍客勒。

出38:30 這些銅是用來做會幕門口帶卯眼的座,銅壇、壇的銅網和壇的一切器具,

出38:31 院子四圍帶卯眼的座和院子門口帶卯眼的座,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所有的橛子。

最後記載的是銅的數目,共有七十他連得二千四百舍客勒,銅是用在製造會幕的外圍部分,也就是會幕門口和院子的物件,包括:銅座、銅壇、壇的銅網、壇的一切器具和橛子等。這份數點的清單詳細地列出以色列民所奉獻的金屬數量,而最重要的是,也列出了它們的用途,讓子民知道他們所奉獻的物料現在已成為帳幕的一部分。

 

製造祭司的聖衣(出39:1-32

出39:1 他們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縫製精緻的禮服,在聖所用以供職;他們為亞倫做聖衣,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這裏先提到一件用三種顏色,即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縫製的禮服(בִגְדֵי־שְׂרָ֖ד bigdey serad),猶太拉比Rashi認為這應該不是指祭司的聖衣,因為祭司的聖衣是有五種顏色的(必定有金子的成分),而是應該指當約櫃要搬運時,用作覆蓋約櫃的那幅布(參民4:8)。然後就提到要為亞倫做聖衣(בִּגְדֵ֤י הַקֹּ֨דֶשׁ֙ bigdey haqodesh),這段關於製造祭司的聖衣與出28:1-43的記載相似,比較兩段經文後能找出當中的一些不同之處[3],而最明顯的是,「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七次[4]。「七」在《聖經》裏是個完整的數字,代表上帝的工作,也讓人聯想到上帝用六日創造了這個世界,第七日安息,為的是要讓人在祂的創造中安息,也享受與祂的同在;現在祂要人為祭司製造聖衣,則是要讓祭司穿上,當中七次出現這句說話,似乎也是一個記號,要讓人知道這也是上帝在工作,而且是與人能跟上帝同在有關(有關這一點,下文再詳細論述)。

出39:2 以弗得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做的。

出39:3 他們把金子錘成薄片,剪成細線,與藍色、紫色、朱紅色紗,以刺繡的手藝織在一起。

出39:4 他們又為以弗得做兩條相連的肩帶,接連在以弗得的兩端。

出39:5 以弗得的精緻帶子以一樣的手藝,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與以弗得接連在一起,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39:6 他們琢出兩塊紅瑪瑙,鑲在金槽裏,如同刻印章,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出39:7 他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祭司的聖衣有兩個部分,分別是以弗得和胸袋,這裏先提到「以弗得」(הָאֵפֹ֑ד),這個希伯來文字來自一個動詞  אָפֵד (ʾāphēdh ),意思是「穿上、綁定、穩固」。以弗得是由五種顏色,即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白色)所織成的一幅布,金色是來自把金子錘成薄片,剪成細線而成,又要用相同的五種物料做出兩條肩帶和一條帶子(類似腰帶)與以弗得相連。接著提到要用兩塊紅瑪瑙,上面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作紀念,然後把它們各鑲在一個金槽裏,放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

出 39:8 胸袋是以刺繡的手藝,如同以弗得的做法,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

出39:9 胸袋是正方形的,他們把它做成兩層,這兩層各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出39:10 他們在上面鑲四行寶石: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出39:11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剛石;

出39:12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出39:13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些都鑲在金槽中。

出39:14 這些寶石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這段記載到胸袋的製造,其做法跟以弗得相同,也是由五種顏色的線織成一幅布,要有兩層(裏面放烏陵和土明;參28:30),經文強調胸袋是正方形的,上面要鑲四行寶石,每行有三顆寶石,共十二顆,每顆刻上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胸袋的設計與至聖所有些相似,因至聖所也是正方形的(10肘乘10肘),而四行寶石又跟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四根柱子的設計相似(在柱子掛上幔子用作隔開聖所與至聖所;出26:32)。

出39:15 他們在胸袋上用純金打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

出39:16 他們又做了兩個金槽和兩個金環,把這兩個環安在胸袋的兩端。

出39:17 他們把那兩條編成的金鏈繫在胸袋兩端的兩個環上,

出39:18 又把鏈子的另外兩端扣在兩個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

出39:19 他們做了兩個金環,安在胸袋的兩端,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出39:20 又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接縫處,在精緻帶子的上面。

出39:21 他們用藍色的帶子把胸袋的環與以弗得的環繫住,使胸袋綁在以弗得精緻的帶子上,不致鬆脫,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這段是關於怎樣把胸袋與以弗得接連起來,這些接連的組件包括:金鏈、金槽、金環、藍色帶子;胸袋上面兩端各有金環,要用金鏈繫上,接連以弗得肩帶的兩個金槽;胸袋下面兩端也各有金環,要用藍色帶子繫在以弗得的帶子上的金環,這樣胸袋就綁上了以弗得,「不致鬆脫」(39:21),以弗得和胸袋這兩個部分現在緊緊地連在一起,成為一件可供祭司穿上的衣服。

出39:22 以弗得的外袍是以編織的手藝做的,顏色全是藍的。

出39:23 袍上方的中間留了一個領口,領口的周圍織出領邊,好像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出39:24 他們在袍子下襬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做石榴,

出39:25 又用純金鑄了鈴鐺,把鈴鐺釘在石榴中間,袍子下襬周圍的石榴中間:

出39:26 一個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下襬的周圍,用以供職,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接著提到的是外袍,它是編織而成的,顏色是全藍色,領口要像鎧甲,不致破裂,下襬要有四種顏色,即藍色、紫色、朱紅色紗、搓的細麻做成的石榴,另有金色的鈴鐺(由純金所鑄),石榴與鈴鐺一對一對的在外袍的下襬。

出39:27 他們用編織的工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做細麻布內袍、

出39:28 細麻布禮冠、細麻布精緻頭巾,和搓的細麻布褲子,

出39:29 又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做腰帶,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之後是一般祭司的內袍,是用細麻布編織而成,另用細麻布製造出禮冠、頭巾和褲子,可見一般祭司的衣服是白色的,只有腰帶有四種顏色,即藍色、紫色、朱紅色紗、搓的細麻刺繡而成(沒有金子的成分)。很明顯,大祭司的聖衣比一般祭司的衣服要華美和尊貴得多。

出39:30 他們用純金做一面聖冠上的牌,如同刻印章,在上面寫著「歸耶和華為聖」,

出39:31 又用藍色的帶子把牌繫在禮冠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至於大祭司的聖冠,就要用純金做一塊牌子,上面刻有「歸耶和華為聖」,再用藍色帶子把牌子繫在禮冠上,給大祭司戴在頭上。最後,今段經文以這一節結束:「會幕的帳幕一切的工程就這樣做完了。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做了。」(39:32)指出整個建造會幕的工程,包括在裏面供職的祭司的穿戴,都全部製造完成,並再一次強調全部物件都是照著上帝所吩咐摩西的話而做出來的。

 

《先知書選段》耶30:18-31:8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耶利米書》全書共有52章,大概可分為四部分,其主題分別是:一. 預言審判來臨(1-33章);二. 審判臨到(34-45章);三. 論列國的信息(46-51章);四. 附錄:耶路撒冷淪陷(52章)。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耶30:18-31:8)在第一部分的最後一段,是關於上帝宣告祂在施行審判之後,將會有復興臨到以色列。現把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分為三個小段作論述。

耶30:1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אָהֳלֵ֣י ʾohel)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 (מִשְׁכְּנֹתָ֖י mishkenotay)。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廢墟上,宮殿也必照樣有人居住。

耶30:19 必有感謝和歡樂的聲音從其中發出,我使他們增多,不致減少;使他們尊榮,不致卑微。

耶30:20 他們的兒女必如往昔;他們的會眾堅立在我面前;凡欺壓他們的,我必懲罰(פָ֣קַדְתִּ֔י paqadtiy)。

耶30:21 他們的君王是他們自己的人,掌權的必出自他們。我要使他接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敢放膽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0:22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上帝藉耶利米預言南國必亡於巴比倫,耶路撒冷城會被摧毀,子民則會被擄走,但上帝也預言當審判過後,祂要讓子民回歸,重建聖城,那時子民必感謝和歡樂,上帝隨之會懲罰那些曾欺壓子民的人,祂也應許子民將有自己的王,而上帝最終的心意就是要以色列民作祂的子民,祂要作他們的上帝。

耶30:23 看哪,耶和華的憤怒如暴風已經發出;是掃滅的暴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

耶30:24 耶和華的烈怒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定的成就了,實現了;末後的日子你們就會明白。

耶31:1 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上帝,他們必作我的子民。」

耶31:2 耶和華如此說:「從刀劍生還的百姓在曠野蒙恩;以色列尋找安歇之處。」

耶31:3 耶和華從遠方向我顯現:「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耶31:4 少女以色列啊,我要再建立你,你就得以建立;你必再拿起手鼓,隨著歡樂的舞者而出。

耶31:5 你必在撒瑪利亞的山上栽葡萄園,栽種的人栽種,而且享用。

這一段描述到上帝向惡人發烈怒,祂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祂的心意完全成就;上帝又宣告祂要以永遠的愛愛以色列,並要建立她;當以色列被建立時,子民就要歡樂跳舞,並明白到上帝並沒有撇棄他們。

耶31:6 日子將到,守望的人必在以法蓮山上呼叫:「起來吧!我們要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那裏去。」

耶31:7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為雅各歡樂歌唱,為萬國中為首的歡呼。當傳揚,頌讚說:『耶和華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以色列的餘民。』

耶31:8 看哪,我必將他們從北方之地領來,從地極召集而來;同他們來的有盲人、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群結隊回到這裏。

這一段是描述當上帝所定的日子來臨,祂就要施行拯救,既要拯救祂的百姓,也要從地極召集人來歸祂,使那些分散的、軟弱的,甚至是盲人、瘸子、孕婦都要歸到上帝的耶路撒冷城,那時萬民必歡呼,頌讚上帝的偉大。

從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可見,以色列民雖然曾因犯罪離棄上帝,以致招來上帝的審判,但上帝對子民的愛是不變的,祂在審判之後,必要重新接納子民並要重建他們,並要再次作他們的上帝,而子民也要回歸聖城,再次作上帝的子民。這與今段《妥拉》經文(出38:21-39:31)的聯繫就是,子民也曾因為犯了拜金牛犢的罪而招致上帝的憤怒,甚至要滅絕他們,不再與他們同行,最後因著摩西的求情,上帝才再次接納子民,也讓他們為祂建造帳幕,於是就有了今段《妥拉》經文所見的結果,就是建造帳幕的工程全部完成,象徵著上帝將要住在子民中間,祂要作他們的上帝,而以色列民則要作上帝的子民,這正是兩段經文的共同主題。

此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的字詞,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38:21-39:32

30:18-31:8

帳幕

מִּשְׁכָּן֙ mishkan

會幕

 אֹ֣הֶל מוֹעֵ֔ד ʾohel moʿed

出38:21 這是帳幕(מִּשְׁכָּן֙,就是法櫃帳幕(מִשְׁכַּ֣ן中物件的總數,……。

出38:30 這些銅是用來做會幕(אֹ֣הֶל מוֹעֵ֔ד門口帶卯眼的座,……,

出38:31 ……,以及帳幕(מִּשְׁכָּן֙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所有的橛子。

出39:32 會幕的帳幕(מִשְׁכַּ֖ן אֹ֣הֶל מוֹעֵ֑ד一切的工程就這樣做完了……。

耶30:1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אָהֳלֵ֣י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מִשְׁכְּנֹתָ֖י。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廢墟上,宮殿也必照樣有人居住。

以色列

יִשְׂרָאֵֽל

出39:6 他們琢出兩塊紅瑪瑙,鑲在金槽裏,如同刻印章,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出39:7 ……他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

出39:14 這些寶石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耶31:1 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上帝,他們必作我的子民。」

耶31:2 耶和華如此說:「從刀劍生還的百姓在曠野蒙恩;以色列尋找安歇之處。」

耶31:4 少女以色列啊,我要再建立你……。

耶31:7 耶和華如此說:「……當傳揚,頌讚說:『耶和華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以色列的餘民。』

 

在製造祭司的聖衣的過程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不斷出現所要帶出的信息和當中的屬靈功課

今段經文詳細地描述各樣物料是怎樣經過加工,然後與其他物料連接,過程中最主要有兩個步驟,物料先是要被錘剪、琢刻、編織(視乎物料屬於甚麼性質),成為一件可用的小組件,之後要與其他小組件連接起來,成為六個大組件。筆者把它分為六個大組件,是因為在每個大組件製造完成後,都出現像這一句話「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仿佛是個劃分的標記。現把祭司的聖衣的製造過程的各個步驟,以下表列出重點:

 

組件

物料

錘剪、琢刻、編織/配搭

接連

1

 

以弗得

肩帶

帶子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把五種線織在一起

ž 把兩條肩帶接連以弗得

ž 把精緻帶子與以弗得接在一起

 

ž 把金子錘成薄片

ž 剪成細線

 

39:5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2

 

兩塊

紅瑪瑙

紅瑪瑙

ž 琢出兩塊紅瑪瑙

ž 在紅瑪瑙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ž 鑲在兩個金槽裏

ž 把兩塊紅瑪瑙安在以弗得兩條肩帶上

 

ž 做成金槽

 
 

39:7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

 

 

 

胸袋

(兩層)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把五種線織在一起

ž 兩條金鏈(上下兩端)

ž 繫在以弗得兩條肩帶的兩個金槽

ž 繫在胸袋左右的兩個金環

十二塊寶石

寶石

ž 在十二塊寶石上各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ž  鑲在金槽裏(四行)

兩條金鏈

兩個金槽

六個金環

藍色帶子

  

ž 藍色的帶子(上下兩端)

ž 繫在胸袋左右的兩個金環

ž 繫在以弗得精緻帶子兩邊的兩個金環

 

ž 把金子錘成薄片

ž 剪成細線

ž 編成鏈

ž 做成金槽

ž 做成金環

 
 

39:21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4

 

 

外袍

藍色

ž 編織外袍

ž 織出領邊

 

石榴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把四種線織在一起

ž 把鈴鐺釘在石榴中間

ž 袍子下襬周圍的石榴中間

鈴鐺

ž 鑄

 
 

39:26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5

 

內袍

禮冠

頭巾

褲子

細麻布

ž 編織內袍

ž 搓(細麻)

 

腰帶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刺繡

 
 

39:2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6

 

聖冠

ž 刻上「歸耶和華為聖」

 

藍色帶子

  

ž 把牌繫在禮冠上

 

39:31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祭司的聖衣所需的物料包括:金子(金屬),紗線(染成藍色、紫色、朱紅色)和細麻,和貴重的石頭,都是以色列民甘心樂意獻給上帝的禮物(出25:2)。它們不論價值多少,都同樣蒙上帝悅納,然而這些物料其實只能算是「原始物料」(raw materials),未能馬上就用得上,必需要經過加工和配搭,才能成為一件合乎上帝心意的祭司衣服,當中的關鍵就是要由一些被上帝的靈所充滿的人去負責設計和製造,他們就是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上帝使他們「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出31:3)。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祭司的聖衣的整個製造過程大概是怎樣的,設計師首先要有一幅製造藍圖,而那幅藍圖已由上帝親自指示了摩西,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包括祭司的聖衣,都必需按著上帝的指示而做(出 25:9)。在面對一大批從以色列民奉獻而來的物料,負責製造的人要知道物料要用在哪個部分,要被製成一個怎樣的組件,也要因應不同物料的特質,用合適的工具去加工(錘剪、琢刻、編織、刺繡),使它成為合用的尺寸和形狀,也要計算不同顏色的比例和分佈,在過程中,製造的人固然要運用個人的手藝,但更重要的是要靠上帝的靈去引導,以致他所做的每一個組件都是按照著上帝的要求,也反映出上帝的心意。而當每一個大組件製造完成後,經文都出現「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意味著上帝的靈正在與人同工,以致人能把上帝的意念變為實物,以致一件「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祭司聖衣能製造完成。

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包括祭司的聖衣都是按著上帝的指示而造成的,當中我們不難發現帳幕和祭司的聖衣的設計有些相似之處:祭司的聖衣是由以弗得和胸袋這兩個部分連接而成的一件衣服,而帳幕也是由聖所和至聖所這兩個部分所組成的。上帝吩咐子民為祂造聖所,為要住在他們中間(出25:8),而代表著上帝同在的帳幕,當中最神聖、最尊貴的部分就是至聖所,但這部分是被隔開和隱藏的,子民既不能看見也不能直接靠近(連大祭司也只是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才能進入至聖所),然而藉著在聖所裏供職的大祭司,上帝的這個心意就可以實現。

聖衣的每一個組件都有金子的成分,是要人看見它的「尊嚴和華美」(出 28:2),而最觸目的就是祭司的禮冠,上面的金牌刻有「歸耶和華為聖」,這叫所有人知道,穿上了祭司的聖衣的大祭司,他的這份尊嚴和華美並不屬於他本人,而是屬於他所事奉的耶和華,而當祭司按照上帝的吩咐,代表以色列民把禮物獻給上帝,子民就能藉著祭司的事奉親近上帝,也與上帝保持著一份關係。可以說,當帳幕和祭司的聖衣都按著上帝吩咐的樣式製造完成後,上帝要住在子民中間的這心意終於落實了。

 

結語:為主擺上好讓人能與主同在並榮耀祂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祭司的聖衣是怎樣製造出來的,先要有子民甘心樂意的奉獻,然後有一些被上帝的靈所充滿的巧匠,他們會把那些代表著子民的物料,按照著上帝所指示的樣式,去作成上帝要他們做的事,過程中他們既要按照上帝已吩咐的話,也要隨時受聖靈的引導去把每一個物料加工和連接,以致一件合乎上帝心意的聖衣能製造完成,供大祭司供職所用,也使會幕的功能可以開展。

今天我們不用去製造祭司的聖衣,卻能從它的製造過程中學習到寶貴的屬靈功課。祭司的聖衣的製造過程所反映的是,上帝的心意是透過子民的甘心獻上,並由上帝的靈與人同工而成就的,目的是要讓上帝可以住在子中間並得榮耀(這個上帝的榮耀充滿聖所的場景,在下一段經文將會呈現)。而我們都是一群被耶書亞(耶穌)所拯救,有著天國子民身分的人,上帝的心意是要把我們建立成為一個屬於祂的群體,以致祂能住在我們中間,並藉著我們的生命彰顯祂的美善和信實,好叫人能把榮耀歸給祂,並也被吸引成為耶書亞的跟隨者,使上帝的國度不斷擴展。然而,說我們要被建立成為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生命能彰顯祂的屬性,我們就要甘心樂意獻上自己的生命,心思意念和行為都要被耶書亞的話語所潔淨和修剪(參約15:2-3),好成為一件合乎主用的器皿(參提後2:20)。聖靈會按著祂所賜予各人的恩賜(參羅12:4-6),把我們放在不同的崗位,學習與其他信徒彼此服事,在事奉的過程中,我們都要受聖靈的引導,要為著與肢體有更好的配搭而放下那些不符合群體益處的意念,好叫基督的身體能漸漸增長(弗 4:16),讓天父因此而得榮耀(約15:3)。

我們查考《出埃及記》已近尾聲,也看見上帝向人顯明祂要住在人的中間這心意一直不變,現在是我們回應的時候了。我們是否願意以生命去回應上帝的這份心意?是否願意學效主耶書亞的生命樣式,甘心獻上生命,按著上帝的心意而活,為的是要讓我們手所作的工也能像主耶書亞所作的那樣,讓更多人經歷上帝的同在,也讓更多人一同把榮耀歸給祂!求上帝的國度能透過我們的擺上早日降臨於地上。阿們!


[1] 參考本機構網上文章〈希伯來文(3)פָּקַד Paqad 因著緊而有所行動〉

[2] 1他連得等如3,000舍客勒,是建基於出38:25-26記載建造會幕的銀子總數(100他連得、1,775舍客勒,即共301,775舍客勒﹝100他連得x 3000﹞+1,775舍客勒),這銀子的總數正是被數的人數(603,550人)的一半。這裏記載「被數的」的人數603,550正與民1:46所載第一次普查的數目相同。

[3] 把兩段經文(出 28:1-43和 39:1-32)比較後得出的一些異同如下:1)出 28 沒有序言,出 39:1 是序言;2)39章的敘述焦點是聖衣製造的順序,而不是用途,39:3也補充了做金線的資料;3)出 28 多次提到「決斷的胸袋」及其功用,但出 39 並沒有提到;4)出 28 亞倫的名字出現了16次,出 39 亞倫的名字只出現了 3次;5)出 28 摩西的名字沒有出現,出 39 摩西的名字出現多次。

[4] 出39:1、5、 7、21、26、29、 3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7:1-38:20、王上8:9-22:從上帝的角度看會幕的建造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7:1-38:20;王上8:9-22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1:1實體會幕的手機「打卡」相片;©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妥拉》經文(出37:1-38:20)繼續記載以色列民建造會幕的工程,主要內容為會幕的各個物件、物料和部件,而這些內容其實在之前的出25-31章已經詳細記載過,那麼為何經文又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當中的細節?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參考答案可在標題「為何今段經文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會幕的細節?」及結論找到

 

37:1-38:20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承接著上一段有關建造會幕及收集物資的經文,講述會幕裏各樣物件、器具的製作過程,並與早前25-31章內容平行,見以下《出埃及記》24-40章的倒影結構: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5:1-3)

D’. 獻禮物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製作祭司的衣服(36:8-39:3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3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結構中兩段經文(25-31、35-40章)雖然彼此平行、內容相仿,但兩者所記的性質其實並不一樣。如對比25-31章和35-40章,會明顯發現之前是上帝對摩西的吩咐,而後來的複述是有關製作的過程以至完成後的紀錄。雖然這對讀者來說仍會感到枯燥乏悶,但要知道對上帝刻意地仔細重複記載就必定有其道理。

首先,兩段經文所記的會幕物件次序並不相同(見下表):

25-31

35-40

約櫃

帳幕(會幕)、幔子、門簾

供桌

約櫃

燈臺

供桌

帳幕(會幕)、幔子、門簾

燈臺

燔祭壇

香壇

院子、簾子、帷幔

燔祭壇

祭司的服飾

洗濯盆

香壇

院子、簾子、帷幔

洗濯盆

祭司的服飾

當中25-31章的次序主要從重要性(聖潔程度)及功能性來告訴摩西,例如:先吩咐造最重要的約櫃,而最後吩咐做香壇和洗濯盆,則是按功能地提醒祭司要特別留心先潔淨後事奉的重要性,以免不潔地親近上帝而招致死亡;至於35-40章,則加入實際製作時的考量,例如:先造帳幕才造約櫃及其他物件,好讓完成約櫃及其他物件時已經可放在帳幕內而不會隨便擺放,情況就如建屋後才移進家具一樣,所以次序跟吩咐的時候不一樣。而今段《妥拉》經文主要的製作內容包括從約櫃到院子、簾子、帷幔,筆者在下文會個別討論這些物件以及與早前吩咐的對照。

 

約櫃製作完成(37:1-9

出37:1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或稱「約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37:2 裏裏外外包上金子,四圍鑲上金邊。出37:3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

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

出37:4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

出37:5 又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出37:6 他用純金做了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37:7 他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

出37:8 這端一個基路伯,那端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

出37:9 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

這段經文記載約櫃按照早前25:10-22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基本上內容一致,主要的不同在於25:10是吩咐以色列民去做,而37:1則指約櫃是由他們當中有上帝的靈充滿的比撒列所造(有拉比解釋由於約櫃十分重要,所以比撒列沒有讓其他以色列民一同參與)。另外,在25章中交代了約櫃的用途、目的等(25:21-22),而37章則沒有提及,只說約櫃、櫃蓋及上面的二基路伯都已造成。留意約櫃代表著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關係,上帝不但要在其中與子民相會,而且櫃蓋的施恩座以及櫃內的法版分別反映出上帝的憐憫和審判,也就是說上帝與子民同在,同時彰顯祂的恩典和公義。

 

供桌製作完成(37:10-16

出37:10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37:11 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

出37:12 供桌的四圍各做了一掌寬的邊緣,邊緣鑲上金邊。

出37:13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

出37:14 環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

出37:15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

出37:16 他又用純金做了桌上的器具,就是盤、碟,以及澆酒祭的杯和壺。

這段經文記載供桌按照早前25:23-30的吩咐而作成,而兩段經文內容幾乎完全一致,主要的不同只在於25:30的吩咐指出供桌要常放在耶和華面前。不少人會將供桌稱為「陳設餅桌」,不過其實供桌上不單只有陳設餅,也有盛酒的杯和壺,這反映要在上帝面前吃和喝,表示與上帝一份立約的關係。另外,陳設餅和酒是來自上帝供應給以色列民的糧食和出產,所以放上陳設餅和酒也表明了上帝信實的供應。

 

金燈臺製作完成(37:17-24

出37:17 他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和燈臺接連一塊。

出37:18 燈臺兩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

出37:19 這邊的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的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37:20 燈臺本身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

出37:21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37:22 花萼和枝子都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出37:23 他用純金做燈臺的七盞燈,以及燈剪和燈盤。

出37:24 他用一他連得的純金做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

這段經文記載金燈臺按照早前25:31-39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的內容大致相同,而兩者都沒有清楚交代金燈臺的尺寸大小,只說要用一他連得的純金造成。兩段經文的主要分別在於功能上的記述,在25章加入了「照在前面」(25:37),表明它要有效地光照在人前,以及提醒「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25:40),就是強調金燈臺雖然沒有列明尺寸,它卻是按照上帝的心意所做成的。我們要留意,會幕裏的環境漆黑一片,只有金燈臺能發光讓祭司得以在裏面事奉,會幕作為日後聖殿的藍圖,而上帝的子民是主耶書亞(耶穌)所建的屬靈的殿,所以金燈臺除了在會幕裏有照明的作用,它本身發光的特質,也寓意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要為上帝發光[1]。由於金燈臺是用一塊純金錘出來的,寓意著我們的生命必須經過雕琢才能合乎主用,就像金燈臺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被打造出特定的枝子、花和杯的數目那樣,我們的生命也要順服地被塑造成為可被主使用,為主發光的器具。

 

香壇製作完成(37:25-29

出37:25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7:26 他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

出37:27 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7:28 他又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出37:29 他按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聖膏油和芬芳的純香。

這段經文記載香壇按照早前30:1-10的吩咐而作成,但兩段經文在內容與篇幅上的分別頗大,早前的30:6-10記載了香壇要如何擺放、其用途和不能使用別樣的香等吩咐,另外37:29所製作的聖膏油和香,在之前的30:22-38有著詳細的要求,表明它們不能為了滿足自己而隨便地製作出來。這是往後較為恆常性的吩咐和運作,但今段《妥拉》裏,則主要強調這是一次性的會幕硬件製作。香壇所發出的香代表著人向上帝的禱告,而香也代表著討上帝喜悅。這提醒我們,若我們渴望親近上帝、與祂同在,我們的心思意念都必須要討主的喜悅,以致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祂的跟前。

 

燔祭壇製作完成(38:1-7

出38:1 他用金合歡木做燔祭壇,長五肘,寬五肘,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出38:2 在壇的四角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把壇包上銅。

出38:3 他做壇的一切器具,就是桶子、鏟子、盤子、肉叉和火盆;這一切器具都是用銅做的。

出38:4 他又為壇做一個銅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垂到壇的半腰。

出38:5 他在銅網的四角上鑄了四個環,用來穿槓。

出38:6 他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銅,

出38:7 把槓穿過壇兩旁的環子,用來抬壇。他用板做壇,壇的中心是空的。

這段經文開始記載帳幕外的器具,首先的是燔祭壇,它按照早前27:1-8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內容差異不大,主要分別只是27:8所加入的「都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做」這句話。這提醒以色列民地上的燔祭壇要完全按照上帝的啟示作成,反映出上帝對燔祭壇的看重。事實上,燔祭壇的外型巨大,使用頻密程度也高,它不單單為獻燔祭而設,也會用作其他獻祭用途(雖然燔祭是眾多獻祭中上帝最喜悅的[2])。事實上,不但祭司和利未人可以接觸到燔祭壇,所有以色列的男子也可以觸及到的,他們可為了親近上帝而帶著牲口前來,透過燔祭壇將祭物獻給上帝,這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表明人要透過生命的犧牲才能親近上帝,並表明代贖的觀念(用牲口代表人將生命獻上),這對我們明白主耶書亞(耶穌)的犧牲和救贖十分重要。

 

洗濯盆和盆座製作完成(38:8

出38:8 他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是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的。

這節經文記載洗濯盆和盆座按照早前30:17-21的吩咐而作成。之前30:17-21的吩咐篇幅較多,主要交代祭司事奉前要注意洗手洗腳。雖然這次只用了一節經文交代,但卻特別提到它們是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的」,由於婦人不能進入院子的範圍,所以她們最多也只能走近會幕去親近上帝,而她們不但走近會幕,更願意犧牲自己用作裝扮的銅鏡(在古代裏這代價就如今天有女子願意奉獻所有美容化妝用品及梳妝臺),可見這裏是要表達出當時以色列婦女們的敬虔,並對比早前金牛犢事件中她們所奉上的耳環首飾,這次她們更加願意奉獻自己所擁有的東西,讓自己有分參與建造會幕的工程。

 

院子製作完成(38:9-20

出38:9他又做院子,在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邊,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一百肘。

出38:10 帷幔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1 北面的帷幔一百肘。帷幔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2 西面的帷幔五十肘。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3 院子的東面,就是面向東方的那一邊,五十肘。

出38:14 一邊的帷幔有十五肘,有三根柱子,三個帶卯眼的座。

出38:15 另一邊也一樣,院子門口左右的帷幔也有十五肘,有三根柱子,三個帶卯眼的座。

出38:16 院子四面的帷幔都是用搓的細麻做的。

出38:17 柱子帶卯眼的座是銅的,柱子的鉤和箍是銀的,柱頂是用銀包的。院子一切的柱子都是用銀子箍著的。

出38:18 院子的門簾是以刺繡的手藝,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的,長二十肘,寬也就是高五肘,與院子帷幔的高度相同。

出38:19 門簾有四根柱子,四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上的鉤和箍是銀的,柱頂是用銀包的。

出38:20 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的橛子都是銅的。

這段經文記載整個院子按照早前27:9-19的吩咐而作成,包括當中的柱子、帷幔、門簾。院子和它們的功能,主要在於分別為聖,就是劃分一個神聖的空間,將外邦人與婦女,和在會幕事奉的祭司利未人和前往獻祭的以色列男子分隔開來。而兩段經文的描述也大致相同,主要分別在於今段《妥拉》經文加強了建成後的描述,例如:院子四面的帷幔都是用搓的細麻做的(38:16)、院子的門簾與院子帷幔的高度相同(38:18)、門簾有四根柱子,四個帶卯眼的銅座(38:19)等,這些加入的細節,或許強調了這個分別為聖的院子已經製作完成。也就是說,上帝所看重的分別為聖的觀念,得以在會幕的完成上彰顯。

 

《先知書選段》王上8:9-22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

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王上8:12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要住在幽暗之處。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地方。」

王上8:14 王轉過臉來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以色列全會眾都站立。

王上8:15 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他曾說:

王上8:16 『自從那日我領我百姓以色列出埃及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一城,在那裏為我的名建造殿宇,但我揀選大衛治理我的百姓以色列。』

王上8:17 我父大衛的心意是要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殿。

王上8:18 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有心為我的名建殿,這心意是好的;

王上8:19 但你不可建殿,惟有你親生的兒子才可為我的名建殿。』

王上8:20 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

王上8:21 我也在那裏為約櫃預備一處。約櫃那裏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

王上8章主要記載以色列王大衛的子孫所羅門建成聖殿後的情境(王上8:9開始的經文也是早前另一段《妥拉》經文所對應的《先知書選段》[3]),它與今段《妥拉》的關聯主要是同樣以「約櫃」來作開始,並且提及耶和華的壇(王上8:21-22),以下是兩段經文在原文字眼上的聯繫:

關聯

《妥拉》出37:1-38:20

《先知書選段》王上8:9-22

約櫃(אָר֔וֹן

出37:1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הָאָרֹ֖ן,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37:5 又把槓穿過旁的環,以便抬

王上8:9 約櫃(בָּֽאָר֔וֹן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21 我也在那裏為約櫃(לָֽאָר֔וֹן預備一處。約櫃那裏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壇(מִזְבֵּחַ

出37:25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מִזְבֵּחַ,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8:1 他用金合歡木做燔祭壇(מִזְבֵּחַ,長五肘,寬五肘,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מִזְבֵּחַ前,向天舉手,

張開、伸展、舉手(פָּרַשׂ

出37:9 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פֹּרְשֵׂ֨י,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וַיִּפְרֹ֥שׂ

屋(בִּית

出37:2 裏裏(בַּ֣יִת外外包上金子,四圍鑲上金邊。

出37:14 環靠近邊緣,以便穿(בָּתִּים֙槓抬供桌。

出37:27 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בָתִּ֣ים槓抬壇。

出38:5 他在銅網的四角上鑄了四個環,用來穿槓。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בִּית

王上8:20 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בִּית

 

為何今段經文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會幕的細節?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出27:8 要用板做壇,壇的中心是空的,都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做。」

來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他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來8:2 在聖所,就是在真帳幕裏作僕役;這帳幕是主所支搭的,不是人所支搭的。

來8:3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上。

來8:4 他若在地上,就不用作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了。

來8:5 他們所供奉的本是天上之事的樣式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上帝警戒他,說:「要謹慎,一切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今段《妥拉》經文雖然重述之前《出埃及記》25-30章的經文,但其實當中所闡述的會幕製作過程,卻表明了凡耶和華所吩咐的,子民都按著來遵行,使上帝在西奈山上啟示的旨意最終能夠實現在地上。《希伯來書》更解釋這為子民把天上主所支搭的帳幕實現在人間。可見雖然經文看來純粹是在重複,但其實是上帝旨意的實現和成全,這在上帝眼中看為十分寶貴,代表了子民對祂的順服、敬畏、謹慎和付出,這些子民的表現都是上帝所看重的!與此同時,對比著早前金牛犢的事件,這也是他們悔改的明證,表明他們敬拜獨一的真神耶和華,而不是其他偶像或是自己,他們已經重新順服上帝、修補了與上帝的關係,而上帝因為喜歡紀念子民作祂眼中這些看為「善」的事,因此經文的篇幅才會如此冗長。可以說,每一句有關子民順服和為著要得到上帝同在而努力製作會幕的記載,都對上帝來說是個重要的紀念,情況就如我們在人生的各個美好時刻中要拍照(打卡)留念!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ἐσκήνωσενto pitch a tent)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事實上,會幕的製作和建造就是「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而這也是主耶書亞(耶穌)道成肉身所帶出的信息,他要「住在」我們中間,其希臘文ἐσκήνωσεν對應的希伯來文動詞 וַיִּשְׁכֹּן  其實與《出埃及記》裏「帳幕」מִשְׁכַּן 的字根相同,表明與人同在的意思。而「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也是主耶書亞在世常常顧念和期盼的事,以致當門徒問他應當怎樣禱告時,耶書亞的回應首先就是盼望著上帝的國度臨到,並願天父的旨意能毫無攔阻地完全行在地上!(參太6:10;「主禱文」)

 

結語:從上帝的角度看會幕的建造

今段《妥拉》的經文表面上是重複記載早前上帝吩咐摩西有關建造會幕的描述和細節,這對今天無需動手製造的我們來說,或會感到這種「重複」是沒有需要的,甚至認為整段經文其實可以用一句「凡耶和華所吩咐有關會幕的建造,子民都遵行了」來代替,但作者卻非常詳細地記載每件會幕器具的製作過程和完工。因此,作為讀者的我們,必須思考為甚麼上帝看重會幕的製作過程以致要用如此長的篇幅去重複地記載。而假如我們嘗試從上帝的角度和感受作為出發點去看的話,感覺就完全不同了,因為這樣重複和篇幅冗長的記載,正正表明了子民如何仔細地按照上帝的啟示而順服地遵行,反映出他們對上帝同在的渴慕,以致積極地參與成就上帝要與子民同在的計劃,讓會幕得以按照上帝的心意而建成。對比早前金牛犢的製造是按照子民自己的意思、用作滿足自己的敬拜和付出,這些冗長的記載反而成為了他們悔改的明證,並且也在上帝的眼中看為寶貴,是值得被記念的生命表現!這提醒我們:是否著緊上帝想與人同在的心意而付諸行動?是否積極地為著上帝的旨意能夠在地上實現而參與事奉?我們是否透過仔細的順服聽命來表明我們已經悔改回轉?但願我們每個信徒都能更多體貼上主的心腸和感受,明白祂十分看重我們每一次的回轉悔改、敬畏順服、願意為主而活的立志和擺上。求聖靈幫助我們,能為上帝與更多人同在的目標而努力去見證主和事奉主!阿們。

 


[1] 耶書亞(耶穌)本是世界的光(參約8:12),但同時信徒也是世上的光,要在世人面前為主作見證(參太5:14)。

[2] 對比《利未記》1-7章所記的五種獻祭,燔祭是祭司和子民都不能吃,在人而言是毫無利益的,所以獻上的原因單單只是為了討上帝的喜悅,另外燔祭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意思是讓祭物全然成為馨香的祭物,如煙上升給上帝。

[3] 之前出34:1-26的那段《妥拉》經文就是用王上8:9及其後來作為對應的《先知書選段》經文。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5:1-36:38、賽58:13及其後:為上帝的同在而竭力擺上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5:1-36:38、賽58:13及其後(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會幕建造工程以及製作的器具 by 1728 Gerard Hoe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出35:1-36:38)記載以色列民為建造會幕奉獻禮物及展開工程。35-40章這大段落跟之前25-31章上帝指示如何建造會幕有不少重複的記述。試從35-36章跟之前篇章的一些相同與不同之處,思考我們從中有何看見和學習。

 

35:1-36:38分段大綱

1.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35:1-3)

2. 造會幕所需的禮物與製造的物件清單(35:4-19)

3. 以色列人為會幕奉獻禮物(35:20-29)

4. 造會幕的技工(35:30-36:7)

5. 造帳幕(36:8-38)

由出35章開始到40章,是《出埃及記》最後一個段落,描述以色列民同心建造會幕的工程,以至最終上帝住在子民中間,並使祂的榮耀充滿整個會幕。這個段落中不少內容都與25-31章所記的相似和平行。當中不同的是,之前是上帝指示摩西如何建造會幕,而35-40章則是子民把上帝的吩咐實行出來,而《出埃及記》24:15-40:38有一個很清晰的倒影結構:

A. 雲彩:耶和華的榮耀停駐在西奈山(24:15-18)

B. 會幕: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建造會幕(25:1-31:11)

C. 安息日: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31:12-17)

X. 金牛犢: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山腳建造並敬拜金牛犢(32-34章)

C’. 安息日:摩西重申耶和華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命令(35:1-3)

B’. 會幕:以色列人建造會幕(35:4-40:33)

A’. 雲彩:耶和華的榮耀停駐在會幕(40:34-38)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35:1-3

出35:1 摩西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遵行的事:

出35:2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奉為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的安息聖日。凡在這日做工的,要被處死。

出35:3 在安息日這一天,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

《出埃及記》35-40 章詳細描述了以色列民如何執行先前在25-31章中上帝給摩西的命令。之前的記事以安息日為結尾,本段以守安息日的吩咐開始,也就是從先前(因金牛犢事件)被打斷的地方繼續敘述,因此這時提及守安息日的命令起了一個橋樑的作用,將25-31章 與35-40章重新聯繫在一起,這意味著上帝向背道的以色列人展示祂的恩典和憐憫,因此會幕的建造得以開展,上帝亦仍然願意住在子民中間(參見 25:8;29:45)。這裏增添了禁止在安息日於住處生火的命令,很可能是指到在安息日也不可生火煮食(見16:23),而上帝在頒布十誡時就已提及守安息日的吩咐:「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20:10),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因著守安息日,而去迫使其他人為到自己的需要而工作。

 

造會幕所需的禮物與製造的物件清單(35:4-19

出35:4 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話,說:

出35:5 要從你們當中拿禮物獻給耶和華;凡甘心樂意的,可以把耶和華的禮物拿來,就是金、銀、銅,

出35:6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

出35:7 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的皮料,金合歡木,

出35:8 點燈的油,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出35:9 紅瑪瑙與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袋上。」

出35:10 「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

出35:11 就是帳幕、帳幕的罩棚、帳幕的蓋、鉤子、豎板、橫木、柱子和帶卯眼的座,

出35:12 櫃子、櫃子的槓、櫃蓋和遮掩的幔子,

出35:13 供桌、供桌的槓、供桌一切的器具和供餅,

出35:14 燈臺、燈臺的器具、燈和點燈的油,

出35:15 香壇、壇的槓、膏油和芬芳的香,帳幕門口的門簾,

出35:16 燔祭壇、壇的銅網、壇的槓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出35:17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和院子的門簾,

出35:18 帳幕的橛子、院子的橛子和繩子,

出35:19 以及聖所事奉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供祭司職分用。」

摩西在交代有關建造會幕的指示之前,先告訴以色列人建造會幕所需的物料清單。35:4-9所列出的禮物清單基本上與25:1-7所記的無異,摩西忠心地將上帝的吩咐傳遞給百姓。摩西強調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凡甘心樂意的人都可以獻上。他沒有要求每個人必須要獻上最低限度的禮物,而是按上帝的指示,讓以色列民可以透過自發性的表達,去表明他們願意為會幕的建造去付出與承擔。

35:10-19這個清單內所列各樣需要製造的物件在之前的篇章亦曾提及,25-31章曾非常仔細地描述每件物件的製作細節,包括物件的大小、所用的物料、做法等等。反觀這裏摩西首先對以色列民說:「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35:10),及後一次列出要製作的所有物件,並單獨列出每件物品及其部件,以便以色列的會眾明白接下來他們將要做的是甚麼,而他們每個人亦可邊聽邊衡量在這麼龐大的工程當中,哪些部分是自己有能力回應、有感動可以去參與的。

 

以色列人為會幕奉獻禮物(35:20-29

出35:20 以色列全會眾從摩西的面前出去。

出35:21 凡心受感動(נְשָׂא֣וֹ לִבּ֑וֹ;hearts stirred, lifted him),靈被驅策(נָדְבָ֨ה רוּח֜וֹ;spirit was willing, moved)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當摩西把上帝的旨意完全地傳達給以色列民後,他們便按照所收到的指示行事。他們先退回自己的帳篷,而當再次回來時,手裏已拿著給耶和華的禮物。20-21節之間沒有多餘的描述,反映出子民並沒有甚麼顧慮或拖延,他們在聽到吩咐後便立時回應。經文形容那些「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他們的心仿似被提起、攪動,他們的靈也樂意,並推動他們作出回應,這表明子民所做的事都是發自內心,他們不但心裏樂意作出貢獻,亦馬上付諸行動。

出35:22 凡甘心樂意的,連男帶女都來了,各將金器,就是胸針、耳環、打印的戒指,和項鏈帶來,搖著金器的搖祭獻給耶和華。

出35:23 凡有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皮料的,都拿了來;

出35:24 凡願意獻銀和銅作禮物的,都拿禮物來獻給耶和華;凡有金合歡木可做各種用途的也都拿了來。

出35:25 凡心中有智慧,可以親手紡織的婦女,也把所紡的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都拿了來。

出35:26 凡有智慧,心裏受感動的婦女都來紡山羊毛。

出35:27 眾官長把紅瑪瑙和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與胸袋上的,都拿了來,

出35:28 又拿做香,做膏油,和點燈所需的香料和油來。

出35:29 以色列人,無論男女,凡心裏受感動的,都帶甘心祭來獻給耶和華,為要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

假若我們將23-28節所列出這些以色列民獻上的禮物,與4-9節的禮物清單去比對的時候,會發現當中並沒有任何遺漏,也就是說,造會幕所需的每一樣物品都齊備了,並且經文十分強調這些都是以色列民甘心樂意獻上的。值得留意的地方是,這裏特別記載到婦女的參與(22、25、26、29節),這也是首次提及婦女奉獻和準備建造會幕的材料。經文形容她們是「心中有智慧的」,她們不但捐獻,也動手參與紡織的工作。古時是男權社會,女性多是從屬於男性,經文強調婦女的參與,帶出了不論男女,都可以親自按個人的能力去回應上帝的吩咐,並為到會幕的建造作出貢獻。在會幕的建造中需要用到相當多的布料,因此婦女的紡織能力對建造會幕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造會幕的技工(35:30-36:7

出35:30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看,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耶和華已經題名召他,

出35:31 又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出35:32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

出35:33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精巧的工。

出35:34 耶和華又賜給他和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能教導人的心。

出35:35 耶和華使他們的心滿有智慧,能做各樣的工,無論是雕刻的工,圖案設計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作刺繡的工,以及編織的工,他們都能勝任,也能設計圖案。」

在建造會幕的物料都準備就緒後,摩西便照耶和華的吩咐題名召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בְּצַלְאֵ֛ל  bᵉtsalʾēl;in the shadow or image of God[1]),以及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 אָהֳלִיאָ֞בʾaholı̂ʾāv;the tent of [divine] father)作他的同工。上帝要以祂的靈充滿比撒列,「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精巧的工。」(35:31-33)可見上帝會特別揀選一些合適的人去做帶領的工作,以色列人中不少人雖擁有不同的技能,但既然會幕是要按著上帝在山上所指示的模式去建造,帶領者唯有被上帝的靈所充滿,才可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去行,以及有能力去完成這個重任。而今段特別提到,上帝要賜給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能教導人的心(35:34),就是讓這兩個人成為其他人的教師去監督著整項建造會幕的工程,好讓會幕能精確地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完成。許多以色列人可能具有藝術才能和精湛的工藝,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教導別人,有能力傳授所擁有的技能也是一種上帝所賜的恩賜。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不但肩負起整個工程的帶領工作,也藉著教導來讓更多以色列人能夠按著上帝的心意去參與建造會幕。

出36:1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以及一切心裏有智慧,蒙耶和華賜智慧和聰明,懂得做聖所各樣用途之工的人,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

出36:2 摩西把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以及那些蒙耶和華賜他心裏有智慧,心受感動願意前來做工的人都召來。

出36:3 這些人就從摩西收了以色列人為建造聖所,以及聖所各用途之工而奉獻的禮物。每天早晨,百姓繼續把甘心祭(תְּרוּמָה terumah;gift, offering)拿來。

出36:4 凡有智慧能做聖所一切工的人,都各自離開他們原本的工作前來

出36:5 對摩西說:「百姓送來的禮物很多,已經超過耶和華吩咐建造之工所需要的了。

出36:6 摩西吩咐,他們就在營中傳令說:「無論男女,不必再為聖所的禮物做任何的工。」這樣才使百姓停止,不再拿禮物來,

出36:7 他們所有的材料已經足夠整個工程之用,而且有餘。

進到36章就是有關會幕的實際建造。造會幕的物資已齊備,工匠也有了,除了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還有那些蒙耶和華賜他心裏有智慧,心受感動願意前來做工的人都來了。他們從摩西手裏收了會眾奉獻的禮物,就開始製作和建造的工作。36:3-7記載了一個片段:由於子民將材料日復一日地送來,遠遠超出了建造工程的所需,以致工匠不得不停下他們的工作並通知摩西。於是,摩西通過在營中傳令,讓男女都停止捐贈,並停止生產建造聖所的原料——這巧妙地展示了以色列民對耶和華的吩咐所作出的回應是如此積極,以至即使摩西下令讓百姓不再拿禮物來之後,已收集的材料仍然綽綽有餘。

 

造帳幕(36:8-38

最後這部分是有關製作帳幕的細節,當中包括帳幕的罩棚、帳幕的蓋、鉤子、豎板、橫木、柱子、帶卯眼的座、以及至聖所前的幔子、幔子前的金柱、以及會幕聖所前的門簾。這部分的內容大致上與26:1-37完全相同,連細節也複述得鉅細無遺。帳幕的製作在35-40章是首先提及的,這跟25章不同,因為在上帝對摩西的吩咐中,首先提及的是約櫃的製作。前段先提及約櫃,因為25-31章是以上帝角度出發,約櫃象徵上帝的同在,到了最後才提到香壇、洗濯盆,整個記述就好像是一個人如何得以靠近上帝的過程。而在這裏,先建造帳幕,是出於一個實際的建造過程,也就是要先立起帳幕,才把其他會幕的傢俱放置在其中。

 

《先知書選段》賽58:13及其後與出35:1-36:38的關聯

《以賽亞書》58章的背景是波斯帝國統治時期,賽56-66章的主題主要是圍繞重建耶路撒冷的應許,雖然《以賽亞書》最後這幾章經文主要是帶出盼望的信息,但今段《先知書選段》的段落卻是有關上帝對子民的責備: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在58章的開首,上帝吩咐先知要「向我的百姓宣告他們的過犯,向雅各家陳述他們的罪惡。」(賽58:1)表面上,子民像是十分敬虔,經文形容「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義的國家,未離棄它的上帝的典章;他們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詞,喜悅親近上帝。」(賽58:2)然而百姓禁食,上帝卻不理會。箇中的原因是,百姓在禁食的時候仍然追求私利,剝削那些為他們做苦工的人,並且起紛爭,用兇惡的拳頭打人。子民抱怨上帝冷漠待他們,卻看不見自己的問題,他們徒有一個敬虔的外表,但並沒有確實地遵行上帝的吩咐。在這樣的情況下,上帝吩咐百姓首要做的,是要以安息日為可喜樂、可尊重的,反映當時回歸的以色列民並不看重安息日的吩咐。他們需要回歸基本步,就是回轉他們的腳步,尊重安息聖日。

今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開首同樣提及到「安息日」,而兩段經文同樣強調守安息日對上帝子民的重要性。另外,《以賽亞書》58 章主要呼籲子民悔改,不要單做表面的事,而是要恢復真實的敬拜;而在今段《妥拉》中,就描述以色列民在經歷金牛犢事件之後悔改,並且重新行出上帝的吩咐去建造會幕。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今段《先知書選段》在字眼上與《妥拉》的平行也十分突出,由賽58:13-59:21,當中不少字眼都同樣出現在今段的《妥拉》經文以作為兩者的聯繫(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賽58:13及其後)

《妥拉》(出35:1-36:38

安息日(שַׁבָּת shabbat

 

聖(קָדוֹשׁ qadosh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出35:2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奉為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安息聖日。凡在這日做工的,要被處死。

出35:3 在安息日這一天,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

話/事(דָבָר davar

 

賽59:21 耶和華說:「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

出35:1 摩西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遵行的

出35:4 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說:

嘴唇/邊緣(שָׂפָה safah

賽59:3 因你們的手掌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出36:11 他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縫了藍色的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照樣做。

出36:17 他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縫了五十個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縫了五十個鈕環。

編織(אָרַג arag

 

思想/圖案(מַחֲשָׁבָה machashavah

賽59:5 他們孵毒蛇蛋,蜘蛛網。凡吃這蛋的必死,蛋一打破,就孵出蛇來。

賽59: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急速流無辜者的血;他們的思想全是惡,走過的路盡是破壞與毀滅。

出35:35 耶和華使他們的心滿有智慧,能做各樣的工,無論是雕刻的工,圖案設計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作刺繡的工,以及編織的工,他們都能勝任,也能設計圖案(מַחֲשָׁבֹֽת machashavot;artistic works)。」

衣服(בֶּגֶד beged

賽59:6 所結的網不能當衣服,無法掩蓋自己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全是邪惡,手所做的盡都殘暴。

出35:21 凡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

耶和華/上帝的靈(יְהוָ֖ה רוּחַ ruach YHWH or אֱלֹהִ֑ים רוּחַ ruach Elohim

 

靈(רוּחַ ruach

賽59:19 ……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賽59:21 耶和華說:「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

出35:21 凡心受感動,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出35:31 又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今段《妥拉》經文(35-36章)與之前篇章(25-31章)的異同與反思

1. 相同之處

25-31章是上帝吩咐摩西有關建造聖所的指示,而由今段《妥拉》開始,則描繪以色列民如何按著上帝的吩咐去開始建造會幕的工程。在這兩章經文中有不少重複的部分,例如上帝要以色列人所獻的禮物清單、上帝提名召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的記述等,在在都看見摩西作為上帝旨意的傳遞者,他忠心的將上帝的指示原原本本地傳達給以色列民。

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當中最為突出而又最冗長的重複記述,必定是36:1-38所載有關造帳幕的部分。這31節經文的記述,跟26:1-37的內容幾乎完全一致[2],反映出子民對上帝話語的順從,以及上帝旨意的實現。經文並非以簡潔的記述方式,而是希望藉著一字一句的重複,向讀者展示當時以色列的百姓以最嚴謹的態度去履行上帝話語的一點一滴,就是完全按照上帝所指示的每一個細緻的步驟去執行出來。它的重要性在於,先前以色列民因為造金牛犢而差點被上帝除滅,而若然沒有摩西的代求,上帝險些就不與子民同往迦南地,又若然上帝不願意住在子民當中,他們也就沒有需要去為上帝去造會幕。後來上帝因著摩西的代求改變了心意,願意繼續與子民同去。因此,從這一段長篇的重複記載讓我們明白到,子民的完全順服,是作為經歷過上帝恩典之後的回應,他們不是像從前那樣單單口說要遵行上帝的吩咐,實際上卻背道而馳,而是實實在在地以謹慎和誠懇的心去按照上帝吩咐的每一個細節去行出來,這也是上帝要向每一個屬祂的人所展示和要他們知道的。

2. 不同之處

a)安息日

在25-31章,有關安息日的吩咐出現在整個段落的結束(31:12-17),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則在子民為會幕奉獻和正式建造會幕之前,先提及了有關守安息日的吩咐。31章提及安息日是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是一個永遠的記號(31:13、17),倘若法版是象徵著上帝和子民立約的婚書,安息日就是代表著雙方關係的婚戒那樣,它作為一個標記,標誌著以色列人是屬於上帝的子民。而35章提及守安息日的吩咐,是要叫以色列人知道是耶和華使他們分別為聖,並要將他們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歸給自己。這個吩咐在建造會幕之前被強調、被重述,是要讓以色列民知道,即便是為上帝而開展的會幕工程,也不能凌駕安息日的吩咐,到了安息日的時候,他們也必須停下手上的工,要尊重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主權,並知道自己是屬於上帝的。

這也提醒我們,在事奉之先,首先最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有否真正分別為聖去為主而活,知道耶和華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生命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祂的!而我們同時亦要懂得按祂的心意去劃分一個獨留給上帝的時間,因著祂是我們的主,我們就必須停下自己手中的工作,分別為聖單單去親近和敬拜祂。

b)召集會幕的工人

對比25-31章,35:10-19是新增的內容,當中提及摩西召集做會幕的工匠,並列明他們要製作的各樣物件。這段經文出現在以色列人要獻上的禮物清單(35:4-9)之後,35:10記載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在建造會幕的事情上,上帝所要求的並不止是物資的奉獻,事實上,每一個願意去付出自己才能的人,不論是會幕的工匠,或每一位為到會幕的任何一件傢俱、部件去擺上自己的人,哪怕只是織繩子也好,其實同樣也是一種奉獻。

從這個段落可見,奉獻其實是指向全人的奉獻,當中包括人願意擺上的資源,亦包括人所擁有的才能、時間等等。因此要參與建造一個上帝與人同在的地方,除了一些實際的物資或財物的供應,其實我們能夠親身參與其中亦同樣重要。而其實重要的並不是我們先天所擁有的是甚麼,擁有的是多或少,而是怎樣去運用上主賜予我們的資源、才能和時間,去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c)以色列民的回應

至於另外一個先前篇章沒有的描述,就是35:22-29所記有關百姓回應摩西呼籲的描述。前文提及這段經文十分強調婦女的參與,分別在首尾部分兩次提到以色列民當中連男帶女都來了(22、29節),他們甘心樂意將禮物帶來,為要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25-26節經文記載那些心中有智慧的婦女,都一同來參與紡織的工作,而特別的是,緊接這兩節經文是有關眾官長為上帝獻上很多珍貴禮物的描述。在以色列整個群體當中,官長與婦女的身分地位十分懸殊,但官長的奉獻並不是比婦女所作出的奉獻更為重要,這段經文所帶出的重點是,不論地位的高低,所有以色列民都可以按感動為到會幕的建造而盡力擺上自己的一分,反映出會幕的建造是讓全民各階層都能有分參與。

建造會幕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物料,而上帝對於建造會幕的要求,其實在某程度上間接讓很多不同階層的人也有機會去參與,並且需要他們在過程中彼此配搭,彼此看見大家對會幕的參與和回應。例如官長所獻的紅瑪瑙、寶石以及其他珍貴的物品,可能大部分的以色列民都沒有,但另一邊廂,婦女的紡織能力,也是其他人不能取代的。因此,從百姓的回應,可見這項讓上帝可以住在祂子民中間的會幕建造工程,除了上述所提及的全人奉獻,也需要全民各按各職地奉獻其資源和才能,就是透過整個群體的通力合作和配搭方能成就的。

d)摩西呼籲百姓停止送禮物

36:3-7描述當那些參與造會幕的工人從摩西那裏收了以色列人為建造聖所,以及聖所各用途之工而奉獻的禮物後所發生的一段小插曲,就是百姓依然每天將禮物送來,以致摩西不得不呼籲他們停止把禮物拿來。這短短幾節的記載,讓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由上至下都有一份無私的心。首先,百姓日復日奉獻會幕的物資,他們奉獻的程度,以至渴望滿足會幕需要的心是令人震撼的。一次性的奉獻也許不太困難,但是持續不斷的奉獻,卻並非人人都能做到。至於負責造會幕的工匠,亦都本著誠實的心去作會幕的工,他們對摩西說:「百姓送來的禮物很多,已經超過耶和華吩咐建造之工所需要的了。」(36:5)可見他們所著緊的,只是百姓送來的禮物是否足夠應付會幕的工程,並沒有一人貪圖自己手中那些會眾所獻上的貴重物品。而以色列民的領袖摩西亦同樣正直且能當機立斷,他在收到工匠的匯報後就立即在營中傳令叫百姓不用再將聖所的禮物拿來。

這幾節看似簡單的描述,但其實只要任何一方存有私心,例如百姓送來的根本不足應付會幕工程的所需,又或做工的人眼見物資過剩卻不上報而將物品據為己有,甚或領袖有絲毫的貪念,就會為會幕的工程造成重重的障礙。因此從這裏的描述,可以看見以色列全會眾的目標非常清晰一致,當中並無滲雜任何的私心,他們上下一心,所為的並不是別的,就只是單單要按上帝的吩咐去建造聖所,以致上帝能夠住在他們中間。也許今天當我們渴望建造一個人能遇見上帝的事工、教會或機構,每個人甘心樂意的奉獻,以及整個群體純粹為著同一目標而共同協作努力,正正就是我們需要學習的地方。

 

結語:為上帝的同在而竭力擺上

在今段《妥拉》經文,以色列民終於開展了建造會幕的工作,而綜合35-36章與之前篇章的比對,可見以色列民要聽上帝的吩咐守安息日,並且要謹慎地完全行出上帝的吩咐,是基於他們是與上帝立約的子民。他們既為上帝的子民,渴望有上帝的同在和帶領,自然在建造會幕的這事上有著一個奉獻者和參與者的身分。奉獻,除了是全人的奉獻,亦是以色列全會眾的責任,而奉獻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著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為著上帝的榮耀可以在他們當中彰顯。35-36章描繪了一幅非常美麗的圖畫,就是百姓為上帝住在他們中間而甘心樂意地奉獻與竭力擺上。

事實上,子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上帝的。正如今段經文所言,會幕的總工程師比撒列,以及亞何利亞伯的聰明智慧、他們的手藝、設計的能力、教導人的心,以至所有前來做工的以色列民所擁有的智慧聰明,都是上帝所賜的。因此,即使人覺得自己為上帝付出再多,都要知道人所擁有的一切其實都是源於上帝,上帝才是那位最慷慨的給予者。「比撒列」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有上帝的影子」(或解作「有上帝的形象」),上帝樂意將一切豐盛賜給祂的子民,因此要讓上帝住在我們中間,我們除了需要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也要學效上帝無私給予的性情,懂得積極主動、甘心樂意、且沒有私心地將我們的全人奉獻,因為一個甘心樂意擺上自己、無私奉獻的人的生命本就反映著主耶書亞(耶穌)道成肉身的生命,是與上帝相近的。

在今次查經中,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為建造聖所而大發熱心地奉獻和擺上,今日我們作為上帝教會的一份子,是否也響應上帝的託付,在聖靈的感動下團結起來支持和參與主的工作?我們各人走在信仰的路上想必都曾經歷過上帝的恩典與賜予,而為著建立上帝的家、為著上帝榮耀的彰顯,盼望我們的生命都能帶著感恩的心為主奉上更多,映照出上帝的形象與性情,成為一個甘心樂意地給予和分享的人!


[1] 「影子」的希伯來文 צֵל(tsel)與「形象」的希伯來文 צֶ֥לֶם(tselem)相近。事實上,影子所反映的正是一個人的形象。

[2] 兩段經文之間只有細微的差距,例如26:33-35有三節提及到會幕傢俱擺放的位置在36章並沒有出現,因為後者是以會幕的建造工程作為主軸。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4:27-35、耶31:32-39: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以至人能認識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2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4:27-35、耶31:32-39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今段《妥拉》經文(出 34:27-35)是關於摩西重新領受法版,回到子民中把上帝的話傳給他們。試討論今段經文有關摩西的描述跟耶書亞(耶穌)有哪些平行之處?

 

34:27-35大綱

1. 上帝藉摩西重寫法版,再次立約(34:27-28)

2. 摩西臉上的皮膚發光(34:29-30)

3. 摩西跟會眾說話(34:31-33)

4. 摩西的面紗(34:34-35)

 

上帝藉摩西重寫法版,再次立約(34:27-28

出34:2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הַדְּבָרִ֣ים hadevarim)寫上,因為我按這話(הַדְּבָרִ֣ים hadevarim)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出34:28 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他把這約的話,那十條誡命(עֲשֶׂ֖רֶת הַדְּבָרִֽים ʿaseret hadevarim),寫在版上。

這段一開始的焦點就是法版,這裏說是上帝吩咐摩西把祂的話寫在版上,於是摩西就把約的話寫在版上,這表達就像之前「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24:4),然而34:1卻說是由上帝去寫:「我要把你摔碎的那版上先前所寫的字,寫在這版上。」(34:1)這表達就像上帝第一次把法版交給摩西時,指出「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31:18)當上帝再次賜下法版時,上面的字到底是由上帝親自寫還是由摩西寫,經文的描述則顯得有點含糊,但能確定的是這樣的描述突顯了在上帝與子民再次立約的事上,摩西的角色舉足輕重。此外,經文又描述到摩西在上帝那裏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這期間他與上帝同在,領受上帝的話並把它寫下來,肉身的需要似乎已不再是一回事,而事實上,這已是《聖經》第三次提到摩西四十晝夜禁食[1],在在都顯出摩西的屬靈生命被提升至一個新的高度,而當讀者接著讀到摩西的臉竟能反照出上帝的榮光就會覺得順理成章了。

在這短短的兩節裏,中文譯作「這些話」、「這話」、「誡命」在原文其實都是 הַדְּבָרִ֣ים (hadevarim)這個字,並指出法版上的字都是出自上帝,是上帝要藉這些話與以色列立約。值得留意的是,「十誡」(עֲשֶׂ֖רֶת הַדְּבָרִֽים ʿaseret hadevarim ; the ten words/things;原文是「十句話」或「十件事」)在《聖經》裏第一次出現就是34:28,而我們一般較熟悉的十誡經文是在出20章,但那裏其實沒有用「十誡」這個詞,而是用「這一切的話」(הַדְּבָרִ֥ים הָאֵ֖לֶּה hadevarim haʾelleh;these words/things)(20:1)。那麼現在寫在法版上的是否就是出20章所指的那十誡?然而34:27是緊接著上一段記載到上帝要再與子民立約,而34:11-26就是一連串的誡命,當中的重點是警戒子民不可拜偶像、要守節期以及關於獻祭的一些規定[2],都是針對子民在犯了拜金牛犢的罪之後,上帝要子民謹守的事,這些誡命與出20章所列的十誡不盡相同。無論如何,這次在法版上重寫的內容,就是上帝與子民再次立約的憑據,與第一次立約時的意義一樣,並無二致。

 

摩西臉上的皮膚發光(34:29-30

出34:29 摩西下西奈山。摩西從山上下來的時候,手裏拿著兩塊法版。摩西不知道自己臉上的皮膚因耶和華和他說話而發光(קָרַ֛ן qaran)。

出34:30 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看哪,他臉上的皮膚發光(קָרַ֛ן qaran),他們就怕靠近他。

這裏描述摩西拿著兩塊法版從山上下來時,他臉上的皮膚發光,經文說明這是因為「耶和華和他說話」所致,「發光」(קָרַ֛ן qaran)這個字的原文與另一個譯作「角」(קֶרֶן qeren[3]的字是可互通的,所以也可理解為摩西臉上的光像角一樣地照射出來[4]。這似乎是要表明摩西在經歷了與上帝的親密共處後,在他臉上留下了一個從上帝而來的印記,以致摩西提升為一個有著神性的人(而從米索不達米亞的藝術作品中也可看見,「角」普遍象徵著神性)。而這也能解釋之前兩節看似是矛盾的經文: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11 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

正如經文所述,沒有人能有像摩西那樣的經歷而仍然能存活,摩西像是一個被上帝「轉化」了的人,他臉上所發的光正是他「神性」的記號。[5]可以肯定的是,摩西在子民中不但是一個全民的領袖,也是一個能反照出上帝榮光的人,拉比更形容「摩西的相貌如太陽的光輝,又如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6],這叫看見摩西臉光的亞倫和以色列眾人都害怕,之前經文提到子民害怕是當上帝在西奈山降臨時(20:18),經文像是要把子民害怕摩西與他們害怕上帝的記述去作為一個平行。

 

摩西跟會眾說話(34:31-33

出34:31 摩西叫他們來,亞倫和會眾的官長回到他那裏,摩西就跟他們說話。

出34:32 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

出34:33 摩西跟他們說完了話,就用面紗蒙上臉。

經文說摩西並不知道自己的臉發光,他或許是看見子民不敢靠近自己才知道。摩西下山的首要責任就是要把上帝的一切話傳給他們,於是他把子民叫來,先是向亞倫和會眾的官長,然後是以色列眾人。當摩西傳達完了上帝的話,就去處理自己臉上發光的問題,他用面紗把臉蒙上,把自己的榮光遮蔽,以免子民不敢靠近他。

 

摩西的面紗(34:34-35

出34:34 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的時候,就把面紗(מַסְוֶֽה)揭下,直到出來。摩西出來,將所吩咐他的話告訴以色列人。

出34:35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臉,他臉上的皮膚發光(ֹקָרַ֔ן ע֖ור)。摩西就用面紗(מַסְוֶֽה)蒙上臉,直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才揭下。

自此,摩西與以色列人說話時,就用面紗蒙面,遮蔽自己臉上的光,但當他與上帝說話時,就會揭下面紗。可見自金牛犢事件後,摩西與子民之間的距離遠了,但卻與上帝更親密,甚至摩西的臉上能反照出上帝的榮光,可見摩西的生命越來越像上帝,能反映祂的屬性。現在上帝藉著摩西把祂的話傳達給子民,只是子民在領受這些話時,是要隔著一層面紗。有學者認為這面紗使人聯想到在聖所裏,那幅把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26:33),在幔子後面就是約櫃和施恩座,也就是上帝臨在與子民會面的地方。[7]上帝把自己隱藏在幔子的後面,藉這樣的方式住在子民的中間。現在,摩西同樣是以這樣的方式,把自己臉上的榮光隱藏在面紗的後面,藉此子民就能走近自己,而他就能把上帝的話傳給他們。

 

《先知書選段》耶31:32-39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耶31:31「看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2 這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3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5 耶和華使太陽白晝發光,按定例使月亮和星辰照耀黑夜,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澎湃,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耶31:36「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才會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7 耶和華如此說:「若有人能測量上面的天,探索下面地的根基,我才會因以色列後裔所做的一切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8 看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而造,從哈楠業樓(「神已眷顧」)直到角門。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9 丈量的繩子要往外拉出,直到迦立山,又轉到歌亞;

《耶利米書》主要提出三個議題,都是針對當代猶大君王和子民的屬靈問題,包括:1)拜偶像、依靠別國的勢力而不依靠上帝;2)社會上有不公義、欺壓孤兒寡婦、流無辜人的血、以權謀私和貪污等情況;3)利用宗教的外表去掩飾內裏邪惡的虛假行徑。而耶利米就著這些問題所作的信息也有三個重點:1)警告:猶大已經毀約,必須馬上悔改;2)審判:如不悔改就會招致審判,上帝會使用列邦施行審判;3)盼望:在審判過後仍有盼望,猶大日後將復興及得以重建[8]

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就是關乎盼望的信息,上帝應許祂「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耶31:31)。「新約」這個詞首次在《聖經》出現時,它的立約對象不是外邦信徒,而是猶太人,而約的內容仍然是上帝的律法,只是書寫的方式有不同,上帝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31:33)當這個新約啟動時,會帶來一連串復興的景象,包括:子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上帝,上帝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會棄絕以色列民,祂更要建立以色列國,重建耶路撒冷城。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三個較為突出的共同主題。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主題

34:27-35

31:32-39

與以色列民更新所立的約

出34:2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耶31:33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皮膚」(ע֥וֹרʿor)與「光」(א֑וֹר ʾor)在原文的讀音相同;「發光」(קָרַ֛ן qaran

出34:29 ……。摩西不知道自己臉上的皮膚(ע֥וֹר因耶和華和他說話而發光(קָרַ֛ן

出34:30 ……他臉上的皮膚(ע֥וֹר)發光(קָרַ֛ן,他們就怕靠近他。

出34:35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臉,他臉上的皮膚(ע֥וֹר)發光(קָרַ֛ן。……

耶31:35 耶和華使太陽白晝發光(א֑וֹר,按定例使月亮和星辰照耀(א֑וֹר黑夜,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澎湃,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此外,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字眼,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相同字眼

34:27-35

31:32-39

כָּתַב katav

בְּרִית berit

出34:2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כָּתַב上,因為我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בְּרִית。」

出34:28 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他把這約(בְּרִית的話,那十條誡命,寫(כָּתַב在版上。

耶31:32 這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בְּרִית。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בְּרִית。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3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בְּרִית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כָּתַב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知道/認識

יָדַע yadaʿ

出34:29 摩西下西奈山。摩西從山上下來的時候,手裏拿著兩塊法版。摩西不知道(יָדַע自己臉上的皮膚因耶和華和他說話而發光。

耶31: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弟兄說:『你該認識(יָדַע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יָדַע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經文有關摩西的描述跟耶書亞(耶穌)有哪些平行之處?

在《新約聖經》裏,我們不難找到耶書亞(耶穌)與摩西的生平和事蹟的一些平行之處,耶書亞往往被描繪為是一個「新摩西」,又或者耶書亞就是摩西所預言的那位將來要被興起像他一樣的先知(申18:18),而單是在今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看見四個有關兩者的平行之處。

1. 登山變像,帶著上帝的榮光

摩西從山上下來之後,他的臉因上帝和他說話而發光(34:29),而耶書亞在山上,也是「變了形像,他的臉明亮如太陽,衣裳潔白如光」(太 17:2)。所不同的是,摩西臉上的榮光是他透過親近上帝而沾染的,會「逐漸褪色」(林後3:7),但耶書亞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約1:14),是來自他本身就是上帝的身分,是永恆的,不會消退(啟1:16)。

2. 上帝藉著他與子民立約

上帝再賜下法版,要按著法版上的話與摩西和以色列人立約(34:27),而耶書亞與門徒在逾越節的筵席上,也以自己的血與門徒立新約。所不同的是,摩西所領受那立約的話是寫在石版上,而耶書亞與人所立的約的話是寫在人的心版上 (林後3:3),這約「不是文字上的約,而是聖靈的約;因為文字使人死,聖靈能使人活」(林後3:6)。聖靈住在人的心裏,使人能明白耶書亞的教導(約14:26),讓人能夠從心裏去遵行他的話。

3. 上帝藉著他對子民說話

摩西從山上下來,把上帝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以色列民;而耶書亞來到地上,也是把上帝要說的話對以色列人說,他並應許父要因他的名差聖靈來,把他對門徒所說的一切話教導他們(約14:26)。所不同的是,摩西隔著面紗與子民說話,意味著子民不能直接看見上帝的榮光,而如果面紗的阻隔可比喻為阻隔著上帝和人的聖殿幔子的話,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時,「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15:38),幔子的裂開就如耶書亞的身體已獻為祭,以致這條阻隔子民直接進入上帝的路得以開通(來10:20)。也就是說,復活的耶書亞已經打破了阻隔,讓上帝可以透過聖靈在我們的內心直接與我們說話。

4. 第二次再來

摩西帶著上帝與子民立約的法版,下山回到子民當中的這個情境已是第二次出現。摩西第一次帶著法版下山時,因見子民拜金牛犢就把手上的法版摔碎,今段經文描述摩西再次帶著上帝與子民立約的法版,回到子民的當中。耶書亞也預言他會再來,而且是「駕著天上的雲來臨」(太26:64)。耶書亞第一次來到地上時,他傳講救恩,當時他在十字架上捨身,成就了救恩。他雖然死了,卻已復活過來,將來他也必會再來,到時他就要執掌王權,審判全地,並要建立一個永恆的國度,直到永永遠遠。

 

結語: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以至人能認識祂

由上帝呼召摩西開始,上帝一直使用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帶領以色列民,當以色列民離開了埃及去到曠野,上帝降臨西奈山要與子民立約,這時摩西就成為上帝與子民之間的立約中保,上帝藉摩西把立約的話語賜給子民。然而,當子民拜金牛犢背棄了上帝的約,導致上帝與子民的關係破裂,這時摩西就成為子民的代求者,他認識上帝的慈愛和信實,也明白上帝憐惜百姓的心腸,以致他的代求最後能蒙上帝悅納。事實上,我們從摩西在這種種事情上的表現,可以看見他已不只是一位出色的領袖,他越來越認識上帝,有著一份與上帝一樣的心腸,他盼望上帝能作子民的上帝,也盼望子民能作上帝的子民。

今段經文描述到摩西與上帝的關係更為親密,上帝會隨時臨到他那裏與他說話,摩西則可以面對面與上帝說話而安然無恙,他甚至因與上帝說話而在臉上反照出上帝的榮光。雖然摩西下山時用面紗把臉蒙上,隱藏了這份榮光,讓百姓能走近他去聽上帝要藉摩西傳給他們的話,但毫無疑問,百姓必能從摩西身上看見屬於上帝的「神性」,而上帝就是這樣藉著摩西在子民中作帶領。上帝要透過摩西成就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民。摩西預表了耶書亞(耶穌)的出現:耶書亞是上帝的獨生兒子,他與天父本為一,有著親密無間的關係,他更「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3),然而當他降卑來到世上時,卻是取了人的樣式,走在以色列民的中間,要把上帝的話語教導他們,指引他們建立上帝的國,他又捨身成為贖罪祭,為人的罪付上贖價。今天,我們已被他買贖過來屬於他,得著永恆的生命,成為上帝的子民,然而我們的生命是否越來越像我們的天父?

摩西和耶書亞都與上帝都有著親密的關係,他們的生命都被祂的話語所充滿,也都按著祂的心意把話語教導祂的子民,讓人看見他們就如同看見上帝一樣,這是透過他們日積月累親近天父而建立出來的。今天我們既然已蒙了耶書亞的拯救,是否也在學效他們,常常保持著與上帝的親密關係?每天都讓上帝的話語光照及塑造我們,以致我們的心思意念、行事為人,都能展現出耶書亞的樣式?但願我們的生命能發出上帝的光,叫人被吸引去進一步認識祂,好讓更多人也能走在這條得救之路上,一同成為天國的子民,讓上帝得到祂當得的榮耀和稱頌。最後,願以《詩篇》67:1-3與弟兄姊妹互勉。

詩 67:1 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給我們,使他的臉向我們發光,

詩 67:2 好讓全地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

詩 67:3 上帝啊,願萬民稱謝你!願萬民都稱謝你!


[1] 從《出埃及記》及《申命記》綜合出摩西曾有三次的四十晝夜禁食,第一次是他上山領受法版時(出24:18),第二次是當子民犯了拜金牛犢的罪,他為子民代求時 (申9:9),第三次是他再次上山領受法版時(出34:28)。

[2] 參上篇文章摘要〈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3]  參創22:13「亞伯拉罕舉目觀看,看哪,一隻公綿羊兩角(קֶרֶן qeren纏在灌木叢中。亞伯拉罕就去牽了那隻公綿羊,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另參哈 3:4「他的輝煌如同日光,從他手裏發出光芒(קֶרֶן qeren,那裏隱藏他的能力。」

[4] 希臘文的《亞居拉譯本》(Aquila)和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Vulgate)把這個字直譯為「生出了角」,以致有些藝術品會把摩西描繪為頭上長出了角,最著名的就是米高安哲羅(Michelangelo)所雕塑的摩西像。

[5] 參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 (Grand Rapids, Michigan) p.263。

[6]Deuteronomy Rabbah 11:10

[7] 參Robert Alter,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 W.W. Norton & Co. , New York, 2004),  513。

[8] 參本機構文章摘要《希伯來聖經》綜覽:《耶利米書》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4:1-26;王上8:9及其後: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4:1-26;王上8:9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1. 出34:10提及上帝會行「奇妙的事」,這是指甚麼?

2. 今段《妥拉》經文當中出34:10-26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34:1-26簡介

在金牛犢事件後,今段《妥拉》經文承接上一段經文的結束,繼續記載有關摩西為以色列民向耶和華代求,最終耶和華立約表明祂會重新帶領以色列民。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耶和華命摩西再造石版(34:1-4)

2. 耶和華宣告祂的名(34:5-9)

3. 耶和華宣告要和子民立約並行奇事(34:10-26)

a. 不可與上帝要趕出的人立約或為自己鑄造神像(34:11-17)

b. 要守除酵節並讓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34:18-20)

c. 要守安息日以及其他吩咐(34:21-26)

 

耶和華命摩西再造石版(34:1-4

出3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我要把你摔碎的那版上先前所寫的字,寫在這版上。

出34:2 明日早晨,你要預備好了,上西奈山,在山頂那裏站在我面前。

出34:3 誰也不可和你上去,整座山都不可見到人,也不可有羊群牛群在山下吃草。」

出34:4 摩西就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他清晨起來,遵照耶和華吩咐他的,上西奈山去,手裏拿著兩塊石版。

34章一開始記載耶和華吩咐摩西要再造法版,代表祂願意饒恕之前以色列民在金牛犢事件所犯的罪,並要完成「西奈山之約」餘下的最後環節:領受立約的法版。當時摩西仍然是在營外他自己所建的會幕裏向上帝求情的,而最終上帝應允了摩西,吩咐他第二天要再次帶著法版上山讓祂重新寫上之前摔碎了的法版上所寫過的字。這些描述意味著,上帝與子民的立約及其內容都將會維持不變。34:3提到上帝吩咐這次誰也不准和摩西上山,這比早前19章和24章上帝降臨西奈山時的要求更為嚴謹[1]。而值得留意的是,法版是在摔碎後第三天再造的(參32:30及34:2),換句話說,除了主耶書亞(耶穌)是死後第三天復活之外,法版也是經歷了「死後第三天復活」的情況(另參約拿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的經歷;拿1:17),這是上帝重新帶領祂子民的一個新開始!

 

耶和華宣告祂的名34:5-9

出34:5 耶和華在雲中降臨,與摩西一同站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名。

出34:6 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有憐憫,有恩惠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חֶ֥סֶד וֶאֱמֶֽת Chesed VeEmet;『信實』的原文作『真理』)

出34:7 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懲罰人的罪,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34:8 摩西急忙俯伏在地敬拜,

出34:9 說:「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主在我們中間同行。雖然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接納我們為你的產業。」

34:5記載耶和華在雲中降臨,情況與19:19-20和20:18、21描述「全山冒煙」的情況平行,是一種令人戰慄和敬畏的場境。34:6-7記載耶和華宣告自己的名(包含祂的本質和屬性),祂既有豐盛的「慈愛」(在立約關係中一份堅定不移的愛和忠貞)和「真理」(真確、正確的本質),同時也是公平公義、不偏不倚、 勢必為罪追究到底的審判官。當中上帝所選的用詞例如「慈愛」、「懲罰」、「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等,都與之前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有關,反映上帝是因應子民在金牛犢事件上拜偶像的罪來說的。當時,子民宣告自己所造的金牛犢就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那位耶和華,現在上帝親自宣告自己的名,也就是說祂才是真正拯救以色列民和帶領他們的那位!另外,我們要留意,這段經文是在回應之前33:18-19記載摩西求上帝彰顯祂的榮耀一事。「榮耀」一詞在原文包含著「被看重、被尊崇」的意思,而上帝指「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33:19),就彰顯出上帝那份至高無上的主權。所以摩西懇求若自己能在上帝面前蒙恩,希望祂能再次赦免他和百姓,接納他們為上帝的產業。可以說,現在上帝宣告自己的名,也就應允了摩西,表明祂已經饒恕了以色列民在金牛犢事件上所犯 的罪。所以當摩西聽見上帝宣告自己的名時,就急忙俯伏在地敬拜,表明對上帝的尊崇,感謝祂的帶領。不過,饒恕和接納子民,不等於金牛犢事件就可以當作從沒發生過,上帝現在特意提醒子民有關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的吩咐,就是要他們明白日後要怎樣繼續與祂同行。

 

耶和華宣告要和子民立約並行奇事(34:10-26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要在你眾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34:10表明耶和華要與子民立約,意思自然是表明祂將會帶領子民和接納他們,然而上帝這時仍指以色列民為「你(摩西)的百姓」而不是「我(耶和華)的百姓」,這表述跟之前摩西求情時說「我和你(上帝)的百姓」(33:16)仍不一樣,上帝在用詞上好像仍未接納百姓。筆者估計這個矛盾,反映出上帝既接納了百姓又同時指百姓不屬自己而是摩西的,就是要摩西作「中保」的角色去代表上帝帶領子民,意思是「子民若屬摩西,他們也就屬上帝了」的意思。而上帝再次接納子民,與他們再次立約的時候,特別重提了一些祂認為最重要的事。

a. 不可與上帝要趕出的人立約或為自己鑄造神像(34:11-17

出34:11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看哪,我要從你面前趕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出34:12 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要去那地的居民立約,免得他們成為你中間的圈套。

出34:13 你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斷他們的亞舍拉。

出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上帝,他的名是忌邪者。

出34:15 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因為他們隨從自己的神明行淫;祭他們神明的時候,有人邀請你參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

出34:16 你為你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因著隨從她們的神明行淫,就引誘你的兒子也隨從她們的神明行淫。

出34:17 「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34:11-17表明耶和華要以色列民與那些在應許地的人完全分別出來,免得沾染他們拜偶像的風氣、以致對祂不忠、惹祂發怒。這比之前頒布十誡時更清楚地羅列一些不可拜偶像所指的細節,包括要主動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不可參加他們祭神明的活動等,反映上帝知道子民有多容易落入這些圈套,不想他們日後會在金牛犢的事件上重蹈覆轍。

b. 要守除酵節並讓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34:18-20

出34:18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亞筆月內出了埃及。

出34:19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無論是牛是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都要分別出來。

出34:20 頭生的驢可以用羔羊代贖。若不贖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沒有人可以空手來朝見我。」

34:18-20再次提醒子民要守除酵節、吃無酵餅,並指這是源自他們被救贖出埃及一事,因此他們的生命要分別為聖歸於上帝。上帝在眾多節日中,特別提及除酵節是因為這節關乎要檢視和除淨自己和家庭中的「酵」,反映子民既然被拯救出埃及,他們就要明白自己的生命已經被上帝所贖,是屬於祂的,他們的行事為人、所持的觀念,都要與「被救贖」的身分相稱。以色列民若屬上帝、是祂的產業,他們就必須透過守除酵節(包括吃無酵餅)去紀念離開埃及時要作的自潔行動,並要把頭生的獻上,好表明自己的生命來自上帝、是要分別為聖、歸在祂的名下!

c. 要守安息日以及其他吩咐(34:21-26

出34:21「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即使在耕種或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

出34:22 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要守七七節,又要在年底守收藏節。

出34:23 你所有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出34:24 我要從你面前趕走列國,擴張你的疆界。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見耶和華——你上帝的時候,必沒有人貪圖你的地。

出34:25 「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牲也不可留到早晨。

出34:26 土地裏上好的初熟之物要奉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34:21重提守安息日的吩咐,因為這是上帝與子民在西奈山立約的記號(31:15-17)。另外,以色列中所有的男子不但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上帝更提醒他們不要因為要朝見祂而擔心自己的地土,這本應是進入迦南地之後才需要執行的吩咐和可能出現的顧慮,但上帝看來想預早讓子民知道祂的心意和安排,這可能是因為之前在金牛犢事件中,子民因為等不到摩西下山而自把自為去造牛犢,在憂慮中完全把上帝的吩咐拋諸腦後,所以上帝透過這些吩咐可讓以色列民知道:1)他們必定能得著應許地;2)他們需要毫無顧慮、毫無保留地謹守遵行上帝的吩咐,過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一年三次朝見祂。至於34:25-26當中都是有關守節和敬拜上帝時要注意的一些要點:

1) 不可把血、有酵之物獻上,就是不要跟隨這些敬拜外邦偶像的行徑。

2) 逾越節的祭牲不可留到早晨,就是在紀念上帝拯救他們出埃及時,羔羊的完全犧牲是為要買贖他們的生命,他們不可把這視為滿足自己肚腹的機會。

3) 要把土地所出上好的初熟之物奉給上帝,表明上帝是看顧子民的供應者,子民要先懂得感謝上帝,並把最好的獻給祂,表明上帝是在自己的生命中居於首位。

4) 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這吩咐較難理解,現今的猶太人引伸其應用為不可一同吃或一同處理肉類和奶類的食物。但有拉比估計這做法原先是外邦人依靠偶像的行徑,藉此增加種植的出產,所以按此理解的話,這吩咐是表明上帝是供應者,子民應當信靠上帝,而不應因為擔心出產便效法了外邦拜偶像的行徑去增加農作物的出產。

總結34:11-26的立約內容:34:11-17主要關乎「不可拜偶像」,34:12-20主要關乎「明白生命屬誰」,而34:21-26則主要關乎「要以上帝為中心去度日和生活」。這些吩咐都是針對著子民之前拜金牛犢的問題而作出,是上帝願意再次帶領子民和接納他們成為自己產業時,祂對子民的重要提醒。

 

《先知書選段》王上8:9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

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王上8:12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要住在幽暗之處。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地方。」

王上8:14 王轉過臉來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以色列全會眾都站立。

王上8章主要記載以色列王大衛的子孫所羅門建成聖殿之後的情境。其中8:9以「法版」為題開始談及當時聖殿建造完成時,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上帝的榮光充滿聖殿,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形容「耶和華在雲中降臨」(34:5),以及子民在今段《妥拉》與上帝重新立約後,最終建成會幕以致上帝的榮光充滿平行。而字眼上,王上8:9-14明顯跟今段《妥拉》經文有不少重複出現的詞彙,詳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34:1-26

《先知書選段》王上8:9及其後

兩塊石版(שְׁנֵי לֻחֹת אֲבָנִים)、摩西(מֹשֶׁה)、西奈山/何烈山、出埃及地

出34:1 耶和華對摩西(מֹשֶׁ֔ה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שְׁנֵֽי־לֻחֹ֥ת אֲבָנִ֖ים,和先前的一樣;我要把你摔碎的那版上先前所寫的字,寫在這版上。出34:4 摩西(מֹשֶׁ֤ה就鑿出兩塊石版(שְׁנֵֽי־לֻחֹ֨ת אֲבָנִ֜ים,和先前的一樣。他清晨起來,遵照耶和華吩咐他的,上西奈山去,手裏拿著兩塊石版(שְׁנֵ֖י לֻחֹ֥ת אֲבָנִֽים。出34:8 摩西(מֹשֶׁ֑ה急忙俯伏在地敬拜,出34:18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亞筆月內出了埃及(יָצָ֖אתָ מִמִּצְרָֽיִם)。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שְׁנֵי֙ לֻח֣וֹת הָאֲבָנִ֔ים,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בְּצֵאתָ֖ם מֵאֶ֥רֶץ מִצְרָֽיִם,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מֹשֶׁ֖ה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雲、雲彩(ֶעָנָן

出34:5 耶和華在雲(עָנָ֔ן中降臨,與摩西一同站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名。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עָנָ֥ן充滿耶和華的殿,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עָנָ֑ן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立約( כֹּרֵת בְּרִית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 כֹּרֵ֣ת ְרִית֒ ,要在你眾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כָּרַ֤ת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耶和華的殿(בֵּית יְהוָה

出34:26 土地裏上好的初熟之物要奉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בֵּ֖ית יְהוָ֣ה。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בֵּ֥ית יְהוָֽה,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בֵּ֥ית יְהוָֽה)。

同在、居住(יָשַׁב

出34:12 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要去那地的居民(יוֹשֵׁ֣ב הָאָ֔רֶץ)立約,免得他們成為你中間的圈套。出34:15 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יוֹשֵׁ֣ב הָאָ֑רֶץ立約,因為他們隨從自己的神明行淫;祭他們神明的時候,有人邀請你參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לְשִׁבְתְּךָ֖地方。」

 

34:10提及上帝會行「奇妙的事」,這是指甚麼?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要在你眾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נִפְלָאֹ֔ת nifla’ot,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出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נִפְלֵ֙ינוּ֙ nifleinu嗎?」

對於34:10所指的「奇妙的事」,猶太拉比Rashi及Rashbam注意到這個詞在原文跟33:16提到與萬民「有分別」(兩個詞發音相似)是個迴響(echo),並指「奇妙的事」就是上帝把子民從地上的萬民中分別出來![2] 我們現嘗試把這個明白放在上下文中來檢視:

出34:8 摩西急忙俯伏在地敬拜,

出34:9 說:「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1)求主在我們中間同行。雖然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2)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3)接納我們為你的產業。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要在你眾百姓(כָּֽל־עַמְּךָ֙ 意指所有屬於摩西的人)面前奇妙的事(נִפְלָאֹ֔ת pl.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出34:11「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看哪,我要從你面前趕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從34:10的上文34:8-9可見,當時上帝答應了摩西的請求,並要透過立約來堅定自己再次帶領以色列民的意願,饒恕他們和接納他們為自己的子民(按照本文先前的論述,這是藉著摩西作為中保去接納了他們),也就是從萬民中揀選了以色列民成為祂的產業(34:9;另參19:5)讓以色列民分別為聖歸給祂;而從34:10的下文34:11可見,上帝表明自己要趕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34:11之後的經文上帝繼續吩咐他們不可與這些被趕出來的人立約,可見上帝一方面會把以色列民從迦南地的人中分別出來,另一方面祂也要求以色列民自己要懂得分別為聖,把自己的生命歸給上帝!這就正如整段34:10-26的立約內容所指的,他們的生命是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於上帝,所以被提醒去為上帝守節、一年三次朝見上帝、把頭生和初熟的奉給上帝、不效法或沾染外邦人的拜偶像行徑及習俗等等。可以說,拉比對34:10「奇妙的事」的理解符合經文上下文的脈絡。一位聖潔的上帝竟然願意拯救一班不潔的子民,樂意與他們同在並帶領他們,這本身就是一件「奇妙的事」!這讓我們明白到雖然耶和華是那位滿有大能和主權的上帝,但祂原來很樂意施慈愛和接納祂的子民,並因著摩西這個中保的緣故,饒恕了子民所犯的金牛犢的罪,重新立約和再次帶領他們,接納他們為自己的產業。

 

今段《妥拉》經文當中出34:10-26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34:10-26主要記載上帝答應了摩西的請求,並與子民立約再次帶領他們。我們可從中找到以下幾個屬靈意義:

1. 中保的重要性:上帝應允了摩西的請求,祂會與子民同行、赦免他們的罪孽、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子民。這讓我們明白到即使我們犯罪得罪了上帝,也並非絕望而沒有出路的。昔日上帝透過摩西這個中保去饒恕和再次接納以色列民成為自己的產業;同樣地,今天我們也能藉著主耶書亞作為我們和天父之間的中保,好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去到祂的面前[3]

2. 立約的重要性:昔日上帝重新帶領子民和接納他們為自己的產業,是透過立約這個極為重要的儀式(當時是以安息日為記號),藉此確立自己與子民之間的關係;而我們的中保主耶書亞同樣用他的血來與信靠他的人立約,好讓我們藉著他的犧牲而肯定自己的罪得到赦免[4],成為被救贖的上帝子民。

3. 恢復上帝的計劃:上帝與子民立約,並宣告自己的名去再次帶領他們,是意味著祂要繼續進行之前所應許的計劃,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我的使者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見23:23);而我們作為主耶書亞的信徒,也必須明白自己有份參與在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中。上帝可以使用我們,像祂使用摩西和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去完成祂的計劃。

4. 奇妙的事(נִפְלָאֹ֔ת):從上文的論述,我們明白到奇妙的事是關乎上帝要使子民「分別為聖」歸給祂,祂沒有嫌棄子民,並願意施慈愛去接納他們。不過奇妙的事並非單方面上帝的作為,這同時也是上帝要子民參與達成的事,也就是子民既然要跟從上帝、成為屬祂的子民,就要活出應有的分別為聖的生命,就是順服聖靈、效法基督的生命,而不是按照世俗的價值觀和手法去行事為人。我們並要留意經文中「奇妙的事」(נִפְלָאֹ֔ת nifla’ot)在原文是複數的,也就是說,「分別為聖」並非一次性的,在主拯救了我們之後,我們是需要在一生中不斷去重複活現這個「分別為聖」的生命!

 

結語: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今段《妥拉》經文是上一段在金牛犢事件後摩西為以色列民求情的延續,上帝讓摩西再造法版,並答應摩西會饒恕子民。祂要與子民立約,好叫祂再次帶領他們和接納他們為自己的產業的決定不會改變,而摩西就要在他們之間作中保去代表上帝帶領他們。可以說,今段經文裏中保的觀念十分突出,而對基督徒來說,耶書亞就如摩西是以色列民的中保一樣,他成了我們的中保,讓我們從罪惡和過犯中得以被上帝接納和帶領,成為上帝的產業。我們雖然有主基督作我們的中保,但我們作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並非一個靜態的描述,而是一個活出「與地上萬民有分別的」身分!昔日上帝要在子民中行「奇妙的事」,把他們分別為聖歸於祂,並針對著他們拜金牛犢的過犯吩咐他們日後要怎樣活出分別為聖、與上帝子民相稱的身分。換句話說,「分別為聖」並非單方面是上帝的工作,也是屬祂子民的責任和義務。事實上,「奇妙的事」(分別為聖的工作)並非單數而是複數的,這提醒我們經歷主的拯救、被分別為聖屬於祂,這並非一次性就能完成的工作,我們必須時刻警醒、立志努力去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不再只用屬世的想法來行事、要以聖經的教導和屬靈的價值觀來作決定等等。這「奇妙的事」既是上帝的作為,也是我們信靠主時應有的生命表現、配合主的心意而活的人生道路,好讓世人能夠從我們的不配但又奇妙的生命中去認識上帝、看見祂的榮耀!求聖靈提醒我們應當如何度日,如何分配時間和好好珍惜在世的日子去為主而活,立志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但願我們每個信徒都願意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出「奇妙的事」,真正成為上帝的子民和產業,最終可承受祂所賜給我們的應許地!阿們。

 


[1] 19:24記載當時亞倫也一起上來,而24:9則記載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2]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Philadelphia), 217.

[3] 有關「到天父那裏」的經文可參約14:6、來4:16、10:19-23;而有關「耶書亞(耶穌)是中保」的經文可參提前2:5、來7:22、8:6、9:15、12:24、約一2:1等。

[4] 參太26:28、可14:24、路22:20、林前11:25、來9:15、20、12:24。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2:15-33:23、撒下22:10-33: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1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2:15-33:23、撒下22:10-33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摔碎法版 by James Tissot (1836 – 1902) in 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出32:15-33:23)是關於摩西懲罰拜金牛犢的子民,以及求上帝親自帶領子民往應許之地。試討論:

1. 摩西怎樣以他與上帝的關係,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2. 上帝對摩西的回應讓我們看見上帝悅納怎樣的代求?

 

32:15-33:23大綱

承接上一段記載摩西在山上領受上帝的法版時,山下的子民卻造了金牛犢及敬拜它,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上帝本欲把子民除滅,另外興起摩西成為大國取而代之,但因著摩西的求情而沒有即時降災給子民,但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已破壞。今段經文就記載摩西下山處理金牛犢事件所引起的後果,經文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摩西摔碎法版及殺拜偶像者(32:15-35)

2. 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離開西奈山(33:1-6)

3. 摩西的會幕(33:7-11)

4. 摩西要求上帝同行(33:12-23)

 

摩西摔碎法版及殺拜偶像者(32:15-35

出32:15 摩西轉身下山,手裏拿著兩塊法版。這版的兩面都寫著字,正面背面都有字。

出32:16 版是上帝的工作,字是上帝寫的字,刻在版上。

出32:17 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裏有戰爭的聲音。」

出32:18 摩西說:「這不是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打敗仗的聲音,我聽見的是歌唱的聲音。」

出32:19 摩西走近營前,看見牛犢,又看見人在跳舞,就發烈怒,把兩塊版從手中扔到山下摔碎了。

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焦點就是那兩塊法版,它的正面和背面都寫著字,意味著它已經寫滿了字,沒有人能再在上面寫字,又強調它是「上帝的工作,是上帝寫的字」,都是要指出它完全來自上帝,是神聖的、獨一的。法版所寫的是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是祂與子民立約的內容,是上帝吩咐摩西要去教導子民遵守的(24:12)。當摩西下山看見子民在拜金牛犢時,就確定他們已經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因為不論他們造金牛犢出來是把它當作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又或是把它當作別的偶像,都是違背了十誡的第一和第二誡 (20:20-24),而摩西把兩塊版摔碎就如同是現今的人把契約撕碎,代表上帝與子民之間所立的約已毀掉。

出32:20 他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出32:21 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做了甚麼呢?你竟使他們陷入大罪中!」

出32:22 亞倫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

出32:23 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

出32:24 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就出來了。」

出32:25 摩西見百姓放肆,因亞倫縱容他們,使這事成了敵人的笑柄,

摩西首先要找出罪魁禍首並作懲罰,他命令人去做四個動作:「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得粉碎,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32:20)在《申命記》關於這事的平行經文裏,提到摩西「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申9:21)指出金牛犢的灰塵是撒在溪水裏,意味著所有以色列人都要喝。《塔木德》經(b.Abodah Zarah 44a)認為這做法跟《民數記》5:12-31的〈疑妻行淫〉條例相似,原因之一是當中有很多元素是相同的(在水中混和一些被詛咒過的灰,要那可能對丈夫不忠的妻子喝),原因之二是兩者都是針對姦淫的罪(在《聖經》裏,拜偶像往往比喻作犯姦淫)[1]。這條例的特別之處是上帝會親自作審判,並向人顯明喝「苦水」的人是否有犯姦淫。而從之後的經文說有三千人因這事而被殺(32:28)也支持《塔木德》經對此的看法,大概是那三千人在喝了水之後有不尋常的反應,以致摩西知道他們犯了拜偶像甚至是淫亂的罪[2]

接著摩西向亞倫興師問罪,但亞倫並不承認自己有錯,反而把責任推卸在百姓身上,他說百姓是向惡的,他只不過說了一句:「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然後把百姓交給他的金環扔在火中,那牛犢就出來了(32:24)。讀者從上一段經文就知道亞倫在這事上的參與又豈止這些,他做了一個模子,把百姓交出來的金環鑄成一頭牛犢,又在牛犢面前築壇,並且宣告:「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32:4-5)這就等同是把那牛犢當作是耶和華。經文雖然沒有記載摩西對亞倫這番言辭的反應,只說「摩西見百姓放肆,因亞倫縱容他們……」(32:25)但足以說明亞倫在這事上責無旁貸(另參申9:20)。亞倫這番言辭除了反映他為了自保而不惜扭曲事實之外,他更把自己與百姓劃清界線,完全沒有作為領袖的那份承擔,這與之後摩西把自己與百姓連在一起,多番在上帝面前為百姓代求,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

出32:26 就站在營門前,說:「凡屬耶和華的人,都到我這裏來!」於是利未人都聚集到他那裏。

出32:27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佩在腰間,從這門到那門,來回走遍全營,各人要殺自己的弟兄、鄰舍和親人。』」

出32:28 利未人遵照摩西的話做了。那一天百姓中倒下的約有三千人。

出32:29 摩西說:「今天你們要奉獻自己來事奉耶和華,因為各人犧牲自己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今天賜福給你們。」

這段描述摩西要殺掉那些犯了拜偶像的罪的人,他在營門前呼召,說:「凡屬耶和華的人,都到我這裏來!」但只有利未人(也就是摩西和亞倫所屬的支派)聚集到他那裏。於是摩西吩咐他們去執行這個任務,特別強調即使那些是他們的摯親,都不能放過,這是一個不容易的任務,需要他們在履行職責時,不能有半點私心或包庇,否則就會影響整個群體的利益,而最後他們都做到了,當日被殺的有三千人,而這事也確立了利未人的祭司職份。摩西的這句話:「今天你們要奉獻自己來事奉耶和華,……」(32:29)當中「你們要奉獻自己」在原文的直譯是「放在你們手中」(參NET Bible 註釋),描繪出他們手裏放有祭物的圖畫,這跟之前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授職禮時的用語相似:「……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29:9;原文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這段經文既指出祭司是一班被分別出來、專為上帝服役的群體,也是一份需要放下自我、付上代價的職份。

出32:30 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裏去,或許可以為你們贖罪。」

出32:31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造了金的神明。

出32:32 現在,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

出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出32: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出32:35 耶和華降災與百姓,因為他們和亞倫一起造了牛犢。

上一段記載到摩西在山上為子民求情,僅僅阻止了上帝把所有子民即時除滅,現在縱然摩西把當中拜偶像的三千人殺掉,也並不代表上帝會赦免子民造金牛犢的罪並再次悅納他們,故此摩西為這事著急,決定再回到上帝那裏,希望能為子民贖罪。他對上帝說:「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32:32)[3]在古代近東,特別是美索不達米亞一帶的社會,都存在著一種觀念,就是神明會把人類的行為記錄在冊子上,這冊子一般分為兩類,分別是「命運冊」或「生命冊」[4],摩西這裏指的應該是後者。言下之意,摩西願意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但上帝的回覆是:「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32:33)指出人若得罪了上帝,那後果就只能由他本人來承擔,沒有人能以自己的性命去贖別人的性命,即使摩西是一位被上帝所重用的人也不能。

接著32:34-35記載上帝吩咐摩西起行,帶領百姓到祂所指示的地方,祂會派使者在他們前面引路。上帝之前也曾提到祂要差遣使者在子民前面(23:20-22),但在那裏提到這位使者時,是說他要保護子民並為子民打敗敵人,但這裏再次提到使者,則是帶著上帝要懲罰子民的意思,因為上帝將不會親自帶領子民。言下之意,上帝本來要子民建造會幕,好讓祂住在子民中間的這計劃也不用進行了,原因之一,當法版已被摔碎,那用作放法版的約櫃已無物可放,而上帝也不會臨到約櫃上面的施恩座與子民說話,所以整個會幕已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原因之二,上帝仍未赦免子民造金牛犢的罪(32:34),這罪使上帝與子民之間有阻隔,以致上帝不會藉著會幕住在他們中間。上帝之所以不再親自帶領子民前行,可以說是在回應子民決意造一個神明在他們前面引路(32:1),之前是子民拒絕了上帝作他們的帶領,現在上帝就「順應」他們的心意,不再帶領他們了。這讓我們看見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已經破壞,而接著的經文就讓我們看見摩西怎樣為修補這關係而努力。

 

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離開西奈山(33:1-6

出3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去,離開這裏,你和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百姓要上到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之地去;我曾對他們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出33:2 我要差遣使者在你前面,把迦南人、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趕出

出33:3 那流奶與蜜之地。但我不與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免得我在路上把你們滅絕。」

出33:4 百姓一聽見這壞的信息,他們就悲哀,沒有人佩戴首飾。

出33: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對以色列人說:『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在你們中間一起上去,只一瞬間,就必把你們滅絕。現在把你們身上的首飾摘下來,我好知道該怎樣處置你們。』」

出33:6 以色列人離開何烈山以後,就把身上的首飾摘下來。

以色列民造金牛犢這事,很明顯是違背了他們與上帝所立的約,本不配再承受約裏的那應許之地,但上帝因著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仍把那地賜給他們的後裔。上帝現在吩咐摩西離開西奈山前往迦南地,祂會差遣使者在他們前面把那地的人趕走,自己卻不會與他們同去。如上所述,原因是子民的罪破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但這裏再敘述了另一個原因,上帝兩次說子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33:3、5),祂不與子民同去其實是免得祂在路上時,會一瞬間把他們滅絕,言下之意,上帝顧念他們,不想親手滅絕他們。當子民知道上帝不與他們同去就悲哀,不再佩戴首飾,這應該是與他們曾用首飾(耳環)來造金牛犢有關,而上帝也是這樣吩咐他們把首飾摘下。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這邊廂是上帝仍然信實於祂與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民,那邊廂是子民為造金牛犢的罪而悔過,那麼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是否已無法修補?接著的經文給了我們答案,當中關鍵的人物就是摩西。

 

摩西的會幕(33:7-11

出33:7 摩西拿一個帳棚(אֹ֜הֶל ’ohel)支搭在營外,離營有一段距離,他稱這帳棚為會幕(א֣הֶל מוֹעֵ֑ד’ohel mo‘ed)。凡求問耶和華的,就到營外的會幕那裏去。

出33:8 當摩西出營到會幕去的時候,百姓就都起來,各人站在自己帳棚的門口,望著摩西,直到他進了會幕。

出33:9 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就降下來,停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就與摩西說話。

出33:10 眾百姓看見雲柱停在會幕的門前,就都起來,各人在自己帳棚的門口下拜。

出33:11 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摩西回到營裏去,他的年輕助手嫩的兒子約書亞卻沒有離開會幕。

造金牛犢的罪造成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阻隔,以致上帝不再親臨子民的營中,於是摩西在營外搭了一個帳棚(הָאֹ֜הֶל ’ohel),稱之為「會幕」(א֣הֶל מוֹעֵ֑ד’ohel mo‘ed),這會幕有別於後來以色列民為上帝建造的那個「帳幕」(מִּשְׁכָּ֔ן mishkān )(25:9)。每當摩西出營往這會幕時,百姓就各在自己的帳棚門口站立,當摩西進會幕時,上帝的雲柱就降在會幕門前,與摩西說話,這時百姓就各在自己的帳棚門口下拜。這段經文一方面突顯出上帝不直接在子民中間,而以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傳話給子民,另一方面又突顯出摩西那非一般的地位,因為按照古代近東的觀念,沒有人可以看見神的面而又能存活(參3:6),然而摩西卻不單能與上帝面對面說話,其親密程度更有如是朋友在說話。這段的最後一節提到當摩西回到營裏去時,約書亞(而不是祭司)就會守著會幕,大概是防範有人誤闖,為自己招禍。摩西這個在營外的「會幕」看似取代了那個本來要建造在營中的上帝的「帳幕」,上帝現在接納以這種間接的方式「帶領子民」往應許之地,但摩西知道這其實並不是上帝本來的心意,而接著的經文就是關於摩西怎樣為百姓代求,希望上帝能回心轉意。

 

摩西要求上帝同行(33:12-23

出33:12 摩西對耶和華說:「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יָדַע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

出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יָדַע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出33:14 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

出33:15 摩西說:「你若不親自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裏領上去。

出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出33:1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摩西先引述上帝說過的話:「將這百姓領上去」,然後說上帝還未說明祂要差派誰,其實是在暗示:「既然祢還未決定差派誰,可否由祢親自去?」之後摩西再引述上帝曾說過:「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既然如此,摩西現在就求上帝親自把祂的道指示他,而不是由那個使者,最後摩西求上帝顧念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對於摩西的請求,上帝應允說:「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33:14)但上帝說這是因著摩西的緣故,對以色列民隻字不提。摩西知道上帝仍未赦免子民,於是把自己與百姓連在一起,兩次用「我和你的百姓」(33:16)去請求上帝讓百姓也能在上帝眼前蒙恩,而唯一的途徑就是上帝親自與他們同去,好叫人得知以色列民與地上的萬民是有分別的(33:16)。上帝再次應允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意味著上帝會因摩西的緣故,讓以色列民在祂眼前蒙恩,上帝會與子民同去。

出33:18 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出33:19 耶和華說:「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טוּבִי֙),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21 耶和華說:「看哪,靠近我這裏有個地方,你可以站在這磐石上。

出33:22 當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掌遮掩你,等我過去,

出33:23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可以看見我的背,卻看不到我的面。」

摩西請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既是想更深的認識上帝,也是希望知道怎樣去榮耀上帝,把上帝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上帝的回答是:「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33:19)上帝說祂要顯示祂的「美善」(טוּב tuv),猶太學者指出這個詞語與立約有關,因為在古代近東的條約,在結尾時都會用「美善」(טוּב tuv)這個法律術語,寓意立約雙方有著一份友好和睦的關係。[5]而接著上帝說祂要在摩西面前「經過」,也使人聯想到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也是從「肉塊中經過」(創15:17),這些都是在暗示上帝會與子民再次立約。而上帝說祂要在摩西面前宣告祂的名,正因為這名字包含著祂那憐憫和公義的屬性(34:6;在下一段經文有更多敘述),也與摩西請求祂赦免百姓是有關的。上帝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是在說明祂會按著祂的性情及主權去恩待和憐憫以色列民,也意味著祂答允了摩西的請求,讓百姓也能在祂的眼前蒙恩。上帝又願意向摩西顯出祂的榮耀,但說明摩西不能見祂的面,否則不能存活。上帝會讓摩西看見祂部分的榮耀,而不是全部,但這已反映出摩西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再被提升,這與上帝之後藉著摩西再與子民立約以及讓子民建會幕是息息相關的。

 

《先知書選段》撒下22:10-3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撒下22:10 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黑雲在他腳下。

撒下22:11 他乘坐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密雲為四圍的行宮。

撒下22:13 因他發出光輝,火炭都燒著了。

撒下22:14 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撒下22:15 他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發出閃電,擊潰他們。

撒下22:16 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顯現,大地的根基也暴露。

撒下22:17 他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撒下22:18 他救我脫離我的強敵,脫離那些恨我的人,因為他們比我強盛。

撒下22:19 我遭遇災難的日子,他們來攻擊我;但耶和華是我的倚靠。

撒下22:20 他領我到寬闊之處,他救拔我,因他喜愛我。

撒下22:21 耶和華必按我的公義報答我,按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

撒下22:22 因為我遵守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撒下22:23 他的一切典章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

撒下22:24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持守自己遠離罪孽。

撒下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在他眼前按我的清潔賞賜我。

撒下22:26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善待他;

撒下22:27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歪曲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撒下22:28 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但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們降卑。

撒下22:29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燈;耶和華必照明我的黑暗。

撒下22:30 我藉著你衝入敵軍,藉著我的上帝跳過城牆。

撒下22:31 至於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純淨的。凡投靠他的,他就作他們的盾牌。

撒下22:32 除了耶和華,誰是上帝呢?除了我們的上帝,誰是磐石呢?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堅固的保障,他為我開完全的路。

今段經文是在《撒母耳記下》大綱裏的最後一段(21-24章)[6],是大衛當政時的一個附錄,當中包含一個倒影結構:

A. 饑荒

B. 勇士名單

C. 大衛頌歌及最後之言

B’. 勇士名單

A’. 瘟疫

這結構的中間部分(C)就是今段經文的所在,是大衛的一篇頌歌,這首頌歌的第一節是它的標題:「當耶和華救大衛脫離所有仇敵和掃羅之手的日子,他用這詩的歌詞向耶和華說話。」說明了大衛經歷過耶和華的拯救之後而向上帝感恩。今段經文大致可分作三段,當中的重點如下:

1. 上帝的怒氣發動,祂親自降臨,風雲為祂的僕役,天地都要震動(撒下22:10-16)

2. 上帝以大能施行拯救,按義人當得的去賞賜他(撒下22:17-25 )

3. 人要認識上帝的性情,祂會按人的行為去報應人,呼籲人要倚靠上帝(撒下22:26-33)

 

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兩個較為突出的共同主題,分別是:上帝的臨在以及祂會按人所當得的去對待人,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32:15-33:23

撒下22:10-33

1.     上帝親自降臨,經文用擬人法去描述祂的行動,情境是可敬可畏的: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22 當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掌遮掩你,等我過去,

出33:23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可以看見我的背,卻看不到我的面。」

撒下22:10 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黑雲在他腳下。

撒下22:11 他乘坐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密雲為四圍的行宮

撒下22:13 因他發出光輝,火炭都燒著了

撒下22:14 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撒下22:15 他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發出閃電,擊潰他們。

撒下22:16 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顯現,大地的根基也暴露

2.     上帝按人所當得的去對待人,祂以自己的主權去向人作懲罰或施憐憫

出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出32: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出33:19 耶和華說:「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撒下22:26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善待他

撒下22:27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歪曲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此外,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字眼,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共同字眼

32:15-33:23

撒下22:10-33

路/道

דֶּרֶךְ derekh

出33:3 那流奶與蜜之地。但我不與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免得我在路(דֶּרֶךְ上把你們滅絕。」

出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דֶּרֶךְ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撒下22:22 因為我遵守耶和華的道(דֶּרֶךְ,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撒下22:31 至於上帝,他的道(דֶּרֶךְ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純淨的。凡投靠他的,他就作他們的盾牌。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堅固的保障,他為我開完全的路(דֶּרֶךְ

在~眼前

עֵינַיִם בְּ

出 33:12 摩西對耶和華說:「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

出 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出 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出 33:1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撒下 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在他眼前按我的清潔賞賜我。

 

摩西怎樣以他與上帝的關係,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今段經文描述摩西為子民向上帝作出三次請求,我們會從他請求的內容和上帝的回應,去看看摩西怎樣站在子民的前面,請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以色列民造金牛犢這事大大的得罪了上帝,以致上帝發怒甚至要把他們全部滅絕,另興起摩西成為大國取而代之,只是因著摩西的求情而沒有執行,可見摩西的屬靈生命以至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都遠高於百姓,他在上帝眼前是蒙恩的,但摩西卻沒有以這特別的身份去為自己謀好處,而是代子民到上帝面前請求,希望能修復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讓上帝再次與子民同行。

摩西首先請求上帝赦免子民的罪,他願意付上自己的性命為代價去贖子民的罪,但上帝說祂會追討人自己所犯的罪,別人不能代贖,上帝會在祂所定的時候,向犯罪的人施行懲罰。上帝既沒有取走摩西的性命,也沒有即時懲罰子民,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寬容,這也給了摩西機會繼續代求。

然後摩西請求上帝親自帶領子民,而不是差派一個使者帶領他們,他又求上帝能顧念以色列民是祂的百姓。摩西以自己在上帝眼前蒙恩的這個「優勢」去求上帝,這就好比一個家庭中有兩兄弟,弟弟因為頑劣闖下彌天大禍,父母生氣至極,打算不再管他,找個長輩代替自己照顧他便罷了,當父母在盛怒之際,只有哥哥能去到父母面前為弟弟求情,哥哥請求父母看在自己與弟弟有骨肉之情的份上,原諒弟弟,並接納弟弟如同接納他一樣,畢竟弟弟也是父母的親兒子啊。摩西這個請求上帝答應了,上帝說祂會親自去,而不是差派使者代替祂,上帝雖然沒有提到祂已完全赦免子民,但這已經是邁向修復上帝與子民之間關係的重要一步。

最後摩西請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表面上看這像是他個人的請求,但從經文的脈絡去理解,摩西應該仍然是在為子民求上帝的赦免,他仍然以自己在上帝眼前蒙恩的這個特殊位置,去代表子民向上帝請求。承接著他之前求上帝:1)將祂的指示他;2)使他可以認識祂;現在再求上帝 3)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都是希望為子民造金牛犢這事上所犯的罪作補救,因為當子民在山下造金牛犢時,上帝對他們的責備是:「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不行上帝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不認識上帝),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歸給祂)』」(32:8)也就是說,摩西雖然都是在用「我」去求,其實這些請求都是為了子民,希望子民以後不要重蹈覆轍,能走在上帝所吩咐的道上,能更深認識上帝,也能知道怎樣去榮耀上帝,這些請求都是最正面和最有效的途徑讓子民不再犯拜偶像的罪,要讓子民保守自己分別為聖、屬於上帝的這身份,以至上帝喜悅住在他們的中間。

 

上帝對摩西的回應讓我們看見上帝悅納怎樣的代求?

雖然摩西請求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被上帝拒絕,但摩西求上帝親自與子同去卻是蒙上帝應允。箇中的原因大概可以歸納為:

1) 摩西是一個忠於上帝,也忠於子民的領袖,就如《希伯來書》3:2所說:「他向指派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向上帝的全家盡忠一樣。」上帝讓摩西在祂的眼前蒙恩,是要藉著他去帶領子民進入祂的應許之地。當子民得罪上帝,幾乎失去了上帝的應許,摩西就站在子民的前面,到上帝那裏為他們代求,他不但願意以自己性命換取上帝赦免子民,又把自己與子民連在一起,請求上帝讓子民在祂眼前蒙恩,就如同他在上帝眼前蒙恩一樣。而上帝也說明祂願意親自與子民同去的確是因為摩西在祂的眼前蒙恩。

2) 摩西是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摩西之前在山上四十晝夜,從上帝那裏領受建造會幕的指示,他很清楚知道上帝的心意是要住在子民中間,所以他是按著上帝的心意請求上帝親自與他們同去,因為只有上帝在他們中間,才能真的使人知道以色列民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這也正是上帝的心意(19:5)。當摩西的請求與上帝的心意一致時,上帝就願意應允。

 

結語: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

從《出埃及記》第3章記載上帝呼召摩西到今段經文,摩西一直是子民中的重要領袖,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作子民與上帝立約的中保,又肩負把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教導他們的責任,今段經文更讓我們看見摩西是子民的代求者,他不惜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就如同是一個牧人為保護自己的羊群而不惜冒生命危險,這與昔日上帝呼召摩西去帶領子民出埃及時,他那份諸多推搪的表現已不可同日而語。雖然上帝拒絕摩西以性命為子民贖罪,但摩西這份希望上帝赦免子民的罪的迫切心腸,使我們聯想到主耶書亞(耶穌)曾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主耶書亞也是因著愛人而願意犧牲自己去為世人贖罪,只有他能以無罪的生命去背負世人的罪,成為一個完美的贖罪祭為上帝悅納,叫每一個信他的人得以從罪的捆綁中得著拯救。

以色列民雖然已經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又與上帝立了約,但他們的心思意念仍未擺脫埃及人那種拜偶像的文化,以致造了金牛犢,把它當作上帝來跪拜,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褻瀆了上帝的名,玷污了自己屬於上帝的聖潔身份,以致上帝不願意在子民中間。摩西知道上帝顧念這班子民,也信實於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子民,於是摩西情詞迫切的代求,請求上帝回心轉意,再次與子民同在,可見摩西作為立約的中保,他的角色並不是終止在立約儀式完結的那一刻,而是繼續擔當著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他非常著緊子民與上帝的關係,所以當子民犯罪,導致他們與上帝有阻隔,摩西就請求上帝施憐憫,重新接納子民。而主耶書亞復活升天之後,現今已在上帝的右邊,也同樣成為信徒的代求者(羅8:34),就像他在受難前為彼得禱告一樣(路22:32),要叫他的信徒不致於因軟弱而跌倒,能在信仰的路上站穩,得著上帝呼召我們時要賜給我們的屬靈產業。

《聖經》裏有很多上帝所使用的僕人,例如:以斯拉(拉10:6)、耶利米(耶9:1)、但以理(但9:2-4),都是子民的代禱者,當子民因犯罪而與上帝有阻隔時,他們就懇切地為子民禱告。這值得我們反思,自己是否著緊信仰群體與上帝的關係,當看見有肢體因軟弱而跌倒,甚至是犯罪沉淪時,會否有摩西和耶書亞一樣的心腸,為他們在上帝面前禱告代求,求上主施恩憐憫,叫他們不致在信仰上繼續失腳,能回轉悔改,以致在主裏再次蒙上帝悅納?盼望今段經文成為我們的提醒,要知道我們各人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既是互為肢體,就好應彼此建立扶持,也為有需要的肢體代求,好叫我們每一個的生命都蒙主悅納,叫上帝能得著祂當得的榮耀。最後,以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26 的教導,彼此勸勉。

林前12:26「假如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假如一個肢體得光榮,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Exodus. (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Philadelphia, 1991), 207。

[2] 出32:6 的「吃喝」指狂歡作樂(32:19),「玩耍」原文可指性事,暗示當時可能出現淫亂的行為。當日異教儀式大都滲有淫褻敗德之事,埃及人的祭祀儀式也不例外,以色列人加以模仿。(參出32:6註腳,《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

[3] 在《申命記》9:17-25記載關於這事的平行經文裏,有提及摩西因為子民惹上帝發怒,於是「就像從前一樣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沒有喝水。」(申9:25)這四十晝夜的禁食估計是摩西在營外自己所支搭的帳棚裏進行的,他在那裏禁食,向上帝作出這個禱告。參 Depths of the Torah (FFOZ, USA, 2017), 792。

[4]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261.

[5]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 Exodus. 214。

[6] 參本機構網上文章《撒母耳記下》:〈讓主耶書亞作我們一生的王〉https://bmy.org.hk/?p=16958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1:1-32:14;賽43:7-21:你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9-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1:1-32:14;賽43:7-2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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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而以色列民就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試比較兩者的不同。

2. 上帝在金牛犢事件中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見出32:9),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是指以色列民哪方面的問題)?

 

31:1-32:14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以建立會幕的工匠是如何被上帝使用,去結束過去幾段有關建造會幕、其器具及相關用品的描述,最後以安息日作為立約記號結束整個西奈山的立約儀式,可是摩西將要預備下山之時,以色列民就在山下造了金牛犢來敬拜,惹上帝發怒,幸得摩西立時為百姓求情,上帝才不致即時降災滅絕他們。從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金牛犢事件引發出往後好幾段《妥拉》經文有關摩西怎樣處理這事的記載,是餘下《出埃及記》經文的重要背景。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31:1-11)

2. 以「守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31:12-18)

3. 造金牛犢(32:1-6)

4. 耶和華要發怒,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32:7-14)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31:1–11

出3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1:2 「你看,我已經題名召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

出31:3 我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出31:4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

出31:5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的工。

出31:6 看哪,我委派(נָתַ֣תִּי I put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

出31:7 就是會幕、法櫃和其上的櫃蓋、會幕中一切的器具、

出31:8 供桌和供桌的器具、純金的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香壇、

出31:9 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與盆座、

出31:10 供祭司職分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

出31:11 以及膏油和聖所用的芬芳的香。他們都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去做。

31:1-11主要介紹負責建造會幕的工匠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怎樣被上帝使用去建造會幕的工程。比撒列屬猶大支派,他的爺爺戶珥(原文的意思可能解作「白色」[1])就是在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中,與亞倫一同托著摩西的手的重要領袖(17:12),之後在摩西上了西奈山時他又與亞倫一同為長老處理訴訟(24:14),可算是當時摩西的助手之一。而比撒列的父親名叫烏利(原文的意思是「我的光」),比撒列的名字原文 בְּצַלְאֵ֛ל  bᵉtsalʾēl 則可解作in the shadow of God、「有上帝的影子」、「在上帝蔭庇之下」等意思,可見經文對比撒列的介紹十分正面。上帝要用祂的靈充滿他,讓他能夠有智慧、聰明、知識和能力按照上帝的心意去設計會幕的物件、用品和衣服,以致實現上帝要在子民中間建立會幕的心意。他的同工亞何利亞伯屬但支派,他的名字原文 אָהֳלִיאָ֞ב ʾoh-lı̂ʾāv 可解作the tent of [divine] father或作「天父的帳棚」,而亞何利亞伯的父親亞希撒抹,其名字原文 אֲחִֽיסָמָךְ֙ ʾăchı̂s̱āmākh可解作「一位支持我的弟兄」,同樣也是十分正面的介紹,經文甚至說他已經很有智慧,而耶和華要再加添給他(31:6)。31:11強調他們都要照耶和華吩咐的一切去作成會幕的工作,可見人被上帝的靈充滿(「聖靈充滿」),最正確的理解是那人能夠有智慧去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作成祂的工!也就是說,「聖靈充滿」並非關乎一些神秘奇幻的經歷或感覺,而是當人願意完全地順服上帝的旨意、渴望上帝得滿足,以至被上帝使用,有能力做到靠自己未必能成的事,最終叫上帝的心意能成就。我們從聖經歷史中也見到不少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物是這樣的(例如:約瑟、七十個長老、多位士師和先知、司提反等等),因此我們不要誤以為「聖靈充滿」是關乎滿足人的肉身需要或個人慾望。另外,值得讀者留意的是「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31:6)這句話,它不但支持上述對「上帝的靈充滿」或「聖靈充滿」的解釋,更指出人若有智慧(就是人敬畏、順服上帝以致被祂的靈充滿),上帝就會越發賜智慧和能力給這人,可見這是一個叫人的屬靈生命不斷提升的循環和進程,並以人先願意順服、樂意聽從上帝的話去行事作為起步點。事實上,主耶書亞(耶穌)也曾說過類似的教導:「凡有的,還要給他,讓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13:12),他在這天國的比喻中所指的,正是關乎人若願意順服上帝的道、渴慕上帝的旨意實現,那人就必能更明白上帝的心意。總的而言,聖靈充滿的原則是人先要有智慧,意思是敬畏上帝、願意順服祂、被上帝的靈引導去「作成祂的工作」,然後那人就能更大經歷上帝的靈的充滿、帶領和使用,以致屬靈生命不斷提升!這是建造會幕工程的原則,上帝要使用那些願意順服祂並有智慧的人去作成祂的工和心意。

 

以「守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31:12–18

出31:12 耶和華對摩西說:

出31:1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שַׁבָּת,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

出31:14 你們要守安息日(שַׁבָּת,以它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被處死;凡在這日做工的,那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出31:15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שַׁבָּת֛וֹן安息(שַׁבָּת)聖日。凡在安息日(שַׁבָּת做工的,必被處死。』

出31:16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שַׁבָּת,世世代代守安息日(שַׁבָּת為永遠的約。

出31:17 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記號,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就安息(שָׁבַ֖ת舒暢。」

出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31:12-18再次記載安息日的條例(之前已經在16、20、23章都分別提過),並強調這是耶和華與子民世世代代的立約記號,好叫遵守的子民能夠從萬民中分別出來[2]。違反安息日的後果十分嚴重,那人要從百姓中被剪除,意思是百姓要用石頭打死那人。而31:17特別重提安息日的典故源自上帝的創造,筆者認為這是要提醒子民兩方面:1)他們要像上帝創造時那樣第七天安息,也就是必須按照上帝所定的時間來行事,跟隨上帝的步伐去作工和停工;2)人若不願意在安息日停工安息,某程度反映那人以為能夠成功或成事,都是靠賴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不明白一切事情最終能成事、在上帝眼中被看為美、且有永恆的意義和價值,其實全在於那位創造天地萬有的上帝而不在於人自己!筆者的意思並非提議人無須努力工作,而是在盡力作工之餘,也必須知道誰在掌權、確立和衡量我們手所作的工。透過守安息日的吩咐,我們能學習與上帝同步,跟隨祂的時間和心意而行,這並非叫人死守律法地單單守著工作和停工的時間,而是要懂得體貼和順服上帝的旨意和步伐,知道與上帝同步和同工的重要性!而對以色列民來說,這更加是他們與上帝立約的記號,不尊重安息日就等於藐視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造金牛犢(32:1–6

出32:1 百姓見摩西遲遲不下山,就聚集到亞倫那裏,對他說:「起來!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

出32:2 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

出32:3 眾百姓就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

出32:4 亞倫從他們手裏接過來,用模子塑造它,把它鑄成一頭牛犢。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出32:5 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亞倫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32:6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樂。

32:1-6記載金牛犢事件的起因源於以色列民未及等到摩西回來,就要自行建造一個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明,作為他們可以敬拜的對象,而亞倫就為他們安排明天用金牛犢「敬拜耶和華」、「向耶和華守節」,當時百姓又獻祭又吃喝玩樂,不亦樂乎。雖然鑄造金牛犢名義上同樣是記念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的耶和華,但這違反早前上帝對以色列民頒布的十誡(十件事)中不可拜偶像、為自己雕刻偶像的第二誡(第二件事)[3],當時上帝頒布十誡後更重複有關不可為祂製造偶像的吩咐(20:22-23)。他們看來早已把多次向耶和華恭敬地承諾的話「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19:8、24:3、24:7) 忘記得一乾二淨,像是從來也沒有經歷和上帝在西奈山立過約一樣。不過,整件事最讓人費解的,莫過於亞倫不但沒有勸阻以色列民自立神明的惡行,反而像是積極地配合他們的想法,去滿足他們想造金牛犢的需要。猶太拉比們對此為亞倫作出多個辯解,主要關乎他因為未能阻止百姓,就唯有盡量減低事情的影響,他盡辦法拖延,希望能趕及摩西回來平息事件。拉比為他說的好話包括:(1)他為子民造金牛犢而不讓子民自己建造(他負責的話就可以慢慢地進行);(2)他吩咐百姓要從他們的妻子及兒女收集金銀(這做法可能會遭到他們的妻子和兒女的不滿和阻撓,導致造金牛犢的延誤);(3)即使造了金牛犢仍不立時慶祝而刻意延至明天才守節(盡量拖延多一天)等等。拉比Rashi更指出經文往後因為已再沒有提及戶珥(比撒列的爺爺)的出現,所以估計當時戶珥因曾極力勸阻百姓而被他們殺掉,亞倫見狀於是馬上想辦法拖延自救,盼望能等到摩西回來以平息洶湧的民情[4]。這些拉比的見解雖然像是在經文沒有記載之處「加油加醋」,但這些看法並非毫無根據,因為後來當亞倫向摩西解釋「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32:22),那時摩西並沒有否認百姓的確有這問題,加上耶和華由此至終並沒有責怪亞倫,甚至祂告訴摩西山下發生了金牛犢事件時也是說「百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32:8),也就是說上帝明白金牛犢並非為亞倫所鑄造。當然,我們不能把拉比的解釋看為經文的一部分,但他們豐富的想像力確實能為經文加添色彩,為亞倫當時莫名其妙的表現作出了合理的解釋,讓我們對當時的情況有更深入的思考。

最後32:6指以色列民違背了耶和華的吩咐卻仍然十分快樂滿足,可見他們要造金牛犢,本身最想達到的目的並非敬拜耶和華上帝,而是透過金牛犢為自己帶來安全感、滿足自己想有一個領袖可跟隨的這個需要。他們不理會真正的領袖是誰、也不介意他們敬拜的對象是否正確,更不用說他們會否關心耶和華的想法和感受。他們最終要敬拜的其實是自己,金牛犢純粹是他們滿足自己的一種途徑和工具而已。可以說,以色列民其實未真正預備好與耶和華立約,讓自己作祂的子民、讓耶和華作他們的上帝,與他們同在和帶領他們前往應許地。

值得一提的是,從上帝在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以至上帝的榮光充滿建成的會幕(24:15-40:38),整段記載的大綱有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見下方)。結構的首尾部份都是關乎建造會幕,而中間的核心部份就是從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金牛犢事件,以及所引發的摩西為子民代求、耶和華寬恕他們並再度帶領他們等記載。明白這個文學結構,能幫助我們掌握作者對事情的鋪排和記載,理解造會幕和造金牛犢兩件事在整卷《出埃及記》裏的位置及其信息。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5:1-3)

D’. 獻禮物給會幕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製作祭司的衣服(36:8-39:2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2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耶和華要發怒,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32:7–14

出32:7 耶和華吩咐摩西:「下去吧,因為你從埃及領上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

出32:8 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出32:9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看哪,他們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出32:10 現在,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滅絕他們,但我要使你成為大國。

出32:11 摩西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1)這百姓是你用大能大力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32:12 2)為甚麼讓埃及人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災禍給他們,在山中把他們殺了,將他們從地上除滅』呢?求你回心轉意,不發你的烈怒,不降災禍給你的百姓。

出32: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3)你曾向他們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要將所應許的這全地賜給你們的後裔,讓他們永遠承受為業。』」

出32:14 於是耶和華改變心意,不把所說的災禍降給他的百姓。

32:7-14記載耶和華告知摩西百姓鑄牛犢來跪拜並對此發怒。耶和華與摩西分享自己的感受,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也就是說金牛犢是他們明知故犯的罪,而並非不小心或無意的過失!耶和華本想滅絕他們,但摩西為百姓求情,以致上帝改變心意,沒有立即降災給他們。摩西在求情時說出三個原因,當中所包含的邏輯如下:1)百姓是上帝用大能帶上來的,言下之意是上帝既然降災懲罰埃及讓他們可離開埃及,現在降災給他們豈不表示「出埃及」一事是上帝的失誤?上帝沒有理由與自己過去所行的自相矛盾;2)降災的話就會在埃及人面前失去本來對上帝的敬重和明白,因為他們會因此誤以為上帝對自己和百姓其實沒有兩樣,分別只是在埃及地祂對付埃及人,離開埃及後祂就對付以色列民,甚至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被滅絕,下場比埃及人更坎坷,所以上帝不應降災;3)上帝曾指著自己向以色列民起誓應許他們能得迦南地,並且後裔繁多,就是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會落空,所以如今降災殺害以色列民豈不是有違上帝的誓言和信實嗎?可以說,摩西的求情並非因為以色列民不值得懲罰,而是上帝不值得因為懲罰子民而失信、失去別人對祂的認識和敬畏。摩西的求情十分成功,因為他是站在上帝的角度、用上帝除公義以外的憐憫性情、並為著上帝的名和榮耀而說的。

 

《先知書選段》賽43:7-21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3: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 

賽43:8 你要將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

賽43: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萬民會合。他們當中誰能說明,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讓他們帶來見證,顯明他們有理,看是否聽見的人會說:「果然是真的。」

賽43:10 你們是我的見證,是我所揀選的僕人,為了要使你們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任何被造的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3:11 我,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賽43: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沒有外族的神明在你們中間。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是上帝。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3:13 自有日子以來,我就是上帝,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的手。我要行事,誰能逆轉呢?

賽43:14 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你們的緣故,我已派遣人到巴比倫去;要使迦勒底人都如難民,坐自己素來宴樂的船下來。

賽43:1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賽43:16 [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使他們仆倒,不再起來,使他們滅沒,好像熄滅之燈火的耶和華如此說:

賽43:18 「你們不要追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賽43:19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賽43:20 野地的走獸要尊敬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尊敬我。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賽43:21 這百姓是我為自己造的,為要述說我的美德。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賽42-55章)[5],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而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主要說明上帝要扭轉子民的景況,他們從前是眼瞎耳聾之民(賽43:8),但耶和華要重新賦予他們新的身分與職能、意義和價值!因為耶和華是那位為了自己的榮耀而樂意創造、塑造和成事的上帝(賽43:7),祂必定拯救以色列民從被擄中回歸,成為那位創造他們的上帝的見證人(賽43:12)。賽43:16-19像回想昔日過紅海出埃及擊敗法老軍兵的記述,表明上帝同樣能以大能拯救以色列民,不但如此,上帝甚至要做一件新事(賽43:19),就是「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像沒有可能的情況都因著上帝的大能而得以實現。祂要帶領百姓脫離被擄的景況(身體與屬靈上),成為上帝親自再造的子民,能夠述說祂的美德。(賽43:21)總的而言,整段《先知書選段》關乎上帝會重新建造和塑造這群被擄回歸的百姓,讓他們有新的使命,就是能見證祂和榮耀祂。下表嘗試列出一些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在原文字眼上平行的關聯:

關聯

《妥拉》出31:1-32:14

《先知書選段》賽43:7-21

做、造(עָשָׂה āsāh

出31:4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לַעֲשׂ֛וֹת各物,

出31:5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לַעֲשׂ֖וֹת各樣的工。

賽43: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עֲשִׂיתִֽי。」

出來

יָצָא yātsāʾ

出32:11 摩西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能大力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הוֹצֵ֙אתָ֙

出32:12 為甚麼讓埃及人說:『他領他們出去(הֽוֹצִיא,是要降災禍給他們,在山中把他們殺了,將他們從地上除滅』呢?求你回心轉意,不發你的烈怒,不降災禍給你的百姓。

賽43:8 你要將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הוֹצִ֥יא

賽43: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מּוֹצִ֥יא,使他們仆倒,不再起來,使他們滅沒,好像熄滅之燈火的耶和華如此說:

道、道路(דֶּרֶךְ derekh

出32:8 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הַדֶּ֙רֶךְ֙,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賽43: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הַדֶּ֙רֶךְ֙,在大水中開路,  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 ⋯⋯

賽43:19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דֶּ֔רֶךְ,在沙漠開江河。

給、賜下、委派(נָתַן nāthan

出31:6 看哪,我委派(נָתַ֣תִּי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נָתַ֣תִּי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

出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וַיִּתֵּ֣ן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出32: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要將所應許的這全地賜給(אֶתֵּן֙你們的後裔,讓他們永遠承受為業。』」

賽43: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萬民會合。他們當中誰能說明,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讓他們帶來(יִתְּנ֤וּ見證,顯明他們有理,⋯⋯

賽43:16 [16-17] 在滄海中開(נּוֹתֵ֥ן道,在大水中開路, 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

賽43:20 野地的走獸要尊敬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尊敬我。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נָתַ֨תִּי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而以色列民就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試比較兩者的不同。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和以色列民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兩者同樣關乎建造,然而明顯地前者是按照著上帝的心意、為祂所喜悅,而後者則是違背上帝、得罪祂、為祂所討厭和震怒的工程。下表嘗試列出兩者的不同:

對照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出31

以色列民委派亞倫(出32

上帝 vs. 以色列民

上帝:要人全然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祂的居所,為要住在子民中間

以色列民: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慾望去建造一個代替上帝的形象,讓自己得滿足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 vs. 亞倫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順服上帝,讓上帝的靈充滿,以致有聰明智慧明白上帝的心意,能全部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會幕及所有的物件

亞倫:在群眾的壓力下,被百姓追求滿足自己的想法和慾望所逼使而成,不但沒有上帝眼中的智慧或聰明,更是違背上帝的心意(十誡或十件事)

會幕 vs. 金牛犢

會幕(和所有的物件):「上帝的同在」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而作成,反映著順服上帝和尊敬祂的心

金牛犢:反映上帝的吩咐和感受可被無視,最重要的並非祂是否喜悅或真正地同在,而是能夠過著開心滿足的信仰生活

獻禮物 vs. 獻金環

獻禮物(見出25:2):按上帝的吩咐去甘心樂意奉獻

收集金環:帶著自己的動機、滿足自己的目的去獻上耳上的金環

透過比較兩者,我們可反省自己是怎樣經營與上帝的關係?我們參與的宗教活動、在當中事奉、所花上的時間、精神以至所建立的人際關係等等,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和慾望嗎?就像金牛犢那樣表面上是敬拜上帝,但實質我們並非想順服祂而只是在利用上帝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我們想建立的是按照上帝心意而造成的會幕,而不是像金牛犢那樣的假耶和華宗教信仰(筆者曾寫過另一篇相關的文章論述金牛犢事件為「仿耶和華信仰」[6]),我們就要學習不再常常求上帝滿足我們的需要,而是在生活中不斷學習為主而活、調整自己的動機和目的去敬拜上帝、以順服祂的教導和帶領為首要,而不是看滿足自己的需要為首要(正如主耶書亞教導門徒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一樣;見太6:33)、時刻願意活出討祂喜悅的生命!造會幕和造金牛犢最終的分別是前者能被上帝大大使用並讓人經歷上帝的同在(這才應該是我們最大的滿足和喜樂);而後者則只是建立一個沒有永恆價值的宗教生活習慣(雖然表明上像可滿足自己的慾望),這不但得罪上帝、惹祂的怒氣,更不能經歷到上帝的同在,甚至隨時面臨上帝的降災,成為可咒詛的人。

 

上帝在金牛犢事件中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見出32:9),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是指以色列民哪方面的問題)?

「硬著頸項」在整卷《出埃及記》裏共出現四次(32:9、33:3、33:5、34:9),全部都環繞著今次的金牛犢事件!CBL原文詞典指這句片語包含了重複地拒絕順服上帝的意思[7]

尼9:16 「『但我們的祖先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徒7:41 那時,他們造了一個牛犢,又拿祭物獻給那像,為自己手所做的工作歡躍。

徒7:51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哪,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徒7:52 先知中有哪一個不是受你們祖宗的迫害呢?他們把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成了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兇手了。

尼希米後來在其書中解釋「硬著頸項」,指這包含了人的自大驕傲(尼9:16)、背叛(尼9:17)和拒絕聽從上帝(尼9:29)等元素。而《使徒行傳》對金牛犢事件的解釋(徒7:41-53),也表示他們不單止是不願意去跟從,更是要「對抗上帝的心意」!也就是明知故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而人之所以會如此堅持要敵擋上帝,筆者認為是因為人心裏有了自己的議程(Agenda)和慾望想要達成,而當這些議程和慾望高過人對上帝的敬畏和順服,人就會不惜得罪上帝也要設法滿足自己。可以說,「硬著頸項」的描述說明當時以色列民沒有真正地讓上帝作上帝,並真心地願意被上帝塑造去成為祂心目中想要的子民。

 

結語:你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

今段《妥拉》的經文結構簡單明快,並明顯地顯示了兩種截然不同、彼此對立的建造工程:一個是被上帝的靈充滿去建造會幕以及當中的物品和器具的人物例子,另一個則是被自己的慾望和惶恐所佔據,一心只想透過造金牛犢去滿足自己需要的工程。雖然上帝期望與祂的子民立約(以安息日為記),但他們看來只有少部分人(例如今次提及的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敬畏和順服上帝,願意被祂使用,被祂的話和聖靈去引導和塑造成為上帝所喜悅的子民。而大部分的以色列民其實仍未準備好進入與上帝立約的關係,以致自行造了金牛犢和節期去進行敬拜,表面上說是敬拜上帝,但實質上與拜偶像無異,他們是在塑造一個自己想要的上帝去滿足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隨著自己的慾望敬拜自己。幸得當時摩西為他們向耶和華求情,才不致上帝立時降災毀滅他們,然而這事件就引發之後好幾章經文有關摩西請求上帝再次帶領他們的記載。金牛犢事件是《出埃及記》後半部記載的一個重要轉捩點,也是《出埃及記》中以色列民的一個最大的污點。當我們比較會幕的建造與金牛犢的建造,不禁提醒我們正在與上帝建立一種怎樣的信仰關係,到底我們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上帝的存在是為要滿足我們的需要,還是我們的存在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榮耀?求聖靈幫助和提醒我們甘願被上帝去塑造我們的生命,為祂建造正確的工程,好讓我們在信仰上所作的一切,都能被上帝使用、有永恆價值、可蒙上帝喜悅,讓更多人也經歷上帝的同在。阿們。

 


[1] 參但7:9;斯1:6、8:15。

[2] 一星期七天的循環未必是以色列民獨有,但守安息日的做法就沒有任何其他民族會如此,所以這能把子民從萬民中分別為聖出來歸於上帝。

[3] 有關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的吩咐,是上帝在西奈山降臨向著以色列民宣講的,見出20:4-6。而對於以色列民造金牛犢來敬拜耶和華是否拜偶像,保羅的話「也不要拜偶像(εἰδωλολάτραι idolaters),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拜過。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樂。』」(林前10:7)清楚說明了造金牛犢是拜偶像的行徑。

[4] Sh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An In-depth Journey into the Weekly Parsha-Shmot (Gefen, Jerusalem 2008), 278-281.

[5]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6] 參本機構的文章 五旬節:從「金牛犢」事件反思現今的基督教信仰

[7]Complete Biblical Library (Hebrew dictionary) entry עֹ֖רֶף ꜥōreph「頸項」一詞的用法解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0:1-38、瑪1:11-2:7:事奉心態的省察

「安息日研經坊」(2022-9-1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0:1-38、瑪1:11-2:7(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0:1-38)提及香壇、贖罪的銀子、洗濯盆、聖膏油以及香的做法,它們對於祭司在會幕中的事奉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作為事奉者來說又有甚麼提醒?

 

30:1-38分段大綱

1. 香壇(30:1-10)

2. 贖罪的銀子(30:11-16)

3. 洗濯盆(30:17-21)

4. 聖膏油(30:22-33)

5. 香的做法(30:34-38)

 

引言:為何到今章才提及香壇與洗濯盆?

若從會幕中各樣器具的位置來看,或許我們會疑問,為何要到今章才提到香壇和洗濯盆?為甚麼香壇不與金燈台、供桌的段落放在一塊兒(它們同樣是放在會幕聖所裏的物件),而洗濯盆又不與院子的祭壇一併提及呢?在《出埃及記》的大綱分段中,28至30章可視為一個段落,當中的內容是有關祭司的事奉,並與他們職責相關的一些指示。[1]拉比Nahmanides在今章中也觀察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經文「刻意推遲提及,直至對會幕、當中的器具,以及有關獻祭的描述結束時,上帝說『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29:43-45)此後才提及香壇,因為當上帝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才有需要為到上主的同在去建造燒香的祭壇。」[2]可以說,《聖經》並非純粹按擺放位置去列出一份帳幕裏的物件清單,而是有目的地按它們的功能和應用去記載。同樣地,除了香壇,今章有關洗濯盆的描述中也提到祭司在靠近上帝前需要注意的事情,並且今章很多內容都與祭司的職責與他們事奉時要留心的事項相關,因此今章的內容被置於有關祭司聖職禮的吩咐之後交代也是可以理解的。

 

香壇(30:1-10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30:2 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譯:金牙邊】。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5 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這幾節說明了香壇的尺寸和做法,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一肘約46 厘米,因此香壇的整體面積並不算大。香壇的外觀和院子的銅壇近似,兩者都是正方形,也同樣有四個翹角。不同的是,院子裏的祭壇的外層是包銅的,而香壇則是包上純金,並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金邊亦可譯作「金牙邊」,就是在壇頂四圍的裝飾邊,拉比Rashi認為壇四圍的金邊是象徵著大祭司的冠冕。[3]另外,院子的銅壇是中空的,這也跟香壇不同,因為經文在第3節提到「壇的上面」,所以香壇的頂是密封的,供祭司在上面燒香。而香壇與大多數的會幕器具一樣,都有環和用來抬壇的槓,讓以色列民在曠野中前行時可作搬運之用。

在提到香壇的位置時,經文說「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櫃蓋」(30:6),香壇需要被置於正中,正正對著約櫃和施恩座。經文屢次提及法櫃,也就是強調香壇十分接近那代表上帝寶座以及祂同在的法櫃,而燒香則是象徵與榮耀的上帝相遇[4]。祭司要在每早晨整理燈,以及黃昏點燈的時候燒香[5](30:7-8),正如燈要經常點著,會幕的聖所裏都要經常被香的香氣所充滿。而每年一次,就是在贖罪日的時候,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祭牲的血灑在壇的角上,為壇贖罪[6]。經文形容「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30:10),「神聖」是指「分別出來」,這壇是至聖的,意思是除了燒香,這壇不能用作別的用途,也不能在其上燒別樣的香。

香壇在古近東向來是宗教禮儀的標準器具,香在燃燒時會散發香氣,將貴重的香獻給上帝被視為是尊崇上帝、討祂喜悅的敬拜方式。《聖經》中也有將燒香視為上帝子民禱告的象徵,例如大衛在《詩篇》141:2中說:「願我的禱告像香一樣呈到你面前」,而《啟示錄》8:3-4也描述了一幅類似的圖畫:「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香的煙霧向上升,與人的禱告達至上帝面前有著相似的象徵形象。另外,燒香也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遮蓋保護那些進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例如《利未記》16:13提及到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贖罪的銀子(30:11-16

出30: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2「你數點以色列人,計算人頭時,被數的每一個人要把他生命的贖價獻給耶和華,免得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

出30:13 每一個被數的人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付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出30:14 每一個被數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出30:15 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都要獻半舍客勒給耶和華,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出30:16 你要向以色列人收這贖罪的銀子,用在會幕的事工。這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首先,這裏所說的數點跟《民數記》1章所記載的數點未必指著同一件事。按38:25-28,會中被數的人所獻的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也用作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也就是在會幕建造當中一些需要用銀的地方。而《民數記》1章的數點是在會幕完工之後發生的,因為按民1:1-3所記,上帝是在會幕裏吩咐摩西去數點百姓。

顯然,這裏提到數點人口可能會招致耶和華不悅(見30:12),因為這也許反映出對上帝缺乏完全的信任而想自己掌握實況(參撒下24章),或將上帝的子民看為是自己的,並將他們納為己用(正如人一般只會數點屬於自己的東西)。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屬於上帝的,被數的人需要將生命的贖價獻給上帝,以避免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這半舍客勒的銀子主要有兩個目的:為每個人贖罪和支持會幕的事工。贖罪銀表明人需要被贖,必須有某種東西代替,以遮蓋人在上帝眼中的不聖潔。「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所有人必須支付相同的金額強調了人在上帝面前的基本價值。半舍客勒是一個小數目[7],可說是屬於象徵式的,顯示出在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同等。銀子收集起來,會用作會幕的事工,每個人平等地作出一個標準的貢獻,既不超過也不減少,象徵著不論人的財富地位,會幕也是平等地屬於每一個以色列人,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同樣自豪地知道自己在會幕的建造上有所貢獻。

 

洗濯盆(30:17-21

出30: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

出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洗濯盆是院子的器具,位於會幕和祭壇的中間,它的位置充分闡明了它的用途,就是讓祭司在進入會幕事奉、或接近祭壇獻祭進行聖禮儀式之前用來清潔手腳,使祭司可以在一個潔淨的狀態下前去事奉。其實上帝對於祭司洗濯的規定並不複雜,它既不需甚麼事前的準備工夫,也沒有很多步驟要遵守,就只是單單用水洗手洗腳,但經文分別兩次提到祭司事奉前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30:20、21),可見這項規定雖然簡單,卻是需要非常嚴格地執行。

關於洗濯盆的做法只有一節經文(18節),當中說明了它所用的物料、功用和位置。另按38:8所記,洗濯盆和盆座所用的銅是由一些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成的。特別的是,整段有關洗濯盆的經文竟完全沒有提到它的尺寸,到底為甚麼上帝對洗濯盆的大小沒有任何實質的規定呢?據《巴比倫塔木德》所記,洗濯盆必須可以容納足夠清洗四名祭司的水[8]。當然,這只是猶太聖賢的推斷,但它無疑指出了一個重點──「足夠的水」。銅盆有多大,其實是視乎有多少事奉的祭司,因此經文對銅盆的大小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當以色列人做銅盆的時候,就要確保它所盛載的水量必須足夠讓所有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

 

聖膏油(30:22-33

膏油以及香的製作都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香料,事實上,在25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時,就有一個建造會幕的原材料清單,當中已提及到要有「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只是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所要的是哪幾種香料。在古代,香料可算是一些較為貴重和罕有的物品,在35:27-28就提到這些香料是由以色列當中的眾官長所獻上的。這聖膏油是橄欖油與四種上等的香料複合而成,而這幾節經文就非常仔細地描述每種香料的份量:

出30:23「你要取上等的香料,就是五百舍客勒流質的沒藥、二百五十香肉桂、二百五十香菖蒲,

出30:24 和五百桂皮,都按照聖所的舍客勒;再取一欣橄欖油,

出30:25 以做香的方法調和製成聖膏油,它就成為聖膏油。

「五百舍客勒」約5.67公斤,而香料的總用量是150舍客勒,則約17公斤,而「一欣」橄欖油約為3.5公升。也就是說,大約17公斤的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在比例上來看,這配方是要萃取大量香料的香味去製成很少的膏油,所有香味都被濃縮在橄欖油中。

上帝吩咐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也要用油膏亞倫和他的兒子。(30:26-30)不論是會幕器具或是祭司,當他們被聖膏油所膏,都是被分別為聖,歸上帝之用。而「凡觸摸它們的都成為聖」(29節;whatever touches them shall be consecrated【JPS譯本】),就是指到觸摸這些器具的人,他們整個生命都是獻給上帝的,因此人必須先分別為聖才有資格去觸摸這些器具,其他人不應該隨意觸碰,以免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價。

出30:3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世世代代以這油為我的聖膏油。

出30:32 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

出30:33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除上帝所指定的人外,這聖膏油不可用於其他人身上,人亦不可隨意按這配方去配製同樣的膏油。以色列人要尊重聖膏油,以它為聖,而違背上帝吩咐的後果,就是要從百姓中剪除。

 

香的做法(30:34-38

出30:3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 נָטָ֤ףnataf;stacte)、施喜列( שְׁחֵ֙לֶת֙ shechelet;onycha)、喜利比拿( חֶלְבְּנָ֔הchelbenah ;galbanum),這些香料再加純乳香,每樣都要相同的分量。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又神聖的香。

出30:36 要取一點這香,搗成細的粉,放在會幕中的法櫃前,就是我和你相會的地方。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30:37 你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

出30:38 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都是原文的譯音,「拿他弗」的原文字根有「滴落」之意,有人認為它是蘇合香,即一種從沒藥萃取的精華;「施喜列」可能是一種指甲型的海螺所提煉出來的香料, 而「喜利比拿」估計為白松香,是一種從植物提取的樹脂。[9]這三種都是罕見的香料,其製作方法經已失傳。乳香與上述三種香料不同,它可以單獨使用,而它被稱為「乳香」的原因,是因為燃燒時會散發出白煙,亦有指到在香中添加鹽(35節),可以提高燃燒的速度。就像聖膏油一樣,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任何人如果將香用作其他用途,同樣要從百姓中剪除。

 

《先知書選段》瑪1:11-2:7與出30:1-38的關聯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瑪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書中共有六次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爭論[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第二次爭論(瑪1:6-2:9),內容是有關上帝指責祭司的罪。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瑪1:13 你們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瑪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群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首節經文,上帝強調祂的名必被尊為大,人要奉祂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接著就是上帝對當時祭司的指控,指責他們竟認為上帝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並嫌棄祭司的工作煩瑣。可見他們的事奉心態十分隨便,覺得祭司的工作是令人厭煩的。上帝說祂的名應當要被尊為大,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褻瀆和藐視祂的名。因此上帝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1:13-14)上帝明言祂不會悅納這些祭司所獻的祭物,因他們根本不願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只是敷衍了事,獻上的祭物固然不合標準,然而事奉心態上的偏差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源。

瑪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這段提及若然祭司不肯聽警告的話,上帝會對他們作出審判(瑪2:1-9),他們的福分會變為詛咒,並且被免職,與上帝再沒有關係。可見祭司藐視耶和華的名的結果是,他們會在眾人面前被上帝藐視和貶低。瑪2:7指「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祭司理應是上帝的使者,應該作為上帝知識的守護者和指導者。但是瑪拉基時代的祭司不再與上帝同行,他們偏離了正道,不再使許多人脫離罪孽。相反,他們使許多人因他們的指導或缺乏指導而跌倒,破壞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都提及到祭司以及他們的工作,今次選段的首節提到「燒香」,這跟今章《妥拉》一開始的香壇是一個明顯的平行。而雖然今段《妥拉》提及的是一些與祭司相關的指示,而《瑪拉基書》則有關上帝責備祭司的罪,但兩者同樣表達出上帝對於祭司是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祭司要聽上帝的說話,要將祂的誡命放在心上,並按著上帝的心意事奉。而這兩段經文同樣帶出當祭司藐視上帝的誡命時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之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字眼上的平行去作為兩者的聯繫(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瑪1:11-2:7

《妥拉》(出30:1-38

燒 [香] (מֻקְטָ֥ר muqtar / מִקְטַ֣ר miqtar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מֻקְטָ֥ר muqtar;burn incense, make smoke),(מֻגָּ֛שׁ muggash;brought here, offered)潔淨的(טְהוֹרָ֑ה tehorah;pure)供物(מִנְחָ֣ה minchah;offering),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מִקְטַ֣ר miqtar;burn, place of burning)香的壇,

獻 / 走近 (נָגַשׁ nagash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בְגִשְׁתָּ֤ם begishtam;when they draw near)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潔淨 / 純淨 (טָה֗וֹר tahor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טָה֗וֹר tahor;pure)金……。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טָה֥וֹר tahor;pure)又神聖的香。

供物 / 素祭(מִנְחָ֣ה minchah

出30:9 在這壇上不可燒別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מִנְחָ֣ה minchah;grain offering),也不可獻澆酒祭。

供桌(שֻׁלְחָן shulchan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出30:27 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

後裔(זֶ֣רַע zera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נָשָׂא nasa)出去,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抬(נָשָׂא nasa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壇。

出30:12「你數點תִשָּׂ֞א אֶת־רֹ֥אשׁ tissa et rosh;you take a census)以色列人……。

 

今段《妥拉》經文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以及對事奉者的提醒

《出埃及記》由28章開始到30章,都是上帝對於祭司的一些相關指示。而今段經文(30章)承接上一章的祭司就職禮,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有關祭司就職後的一些補充說明,是上帝要求事奉祂的祭司要留心注意的一些事項。以下筆者嘗試從今章經文的分段去和大家思考每個部分對於祭司在會幕中事奉的重要性,並藉此去反思這對今天我們作為事奉上帝的人來說的屬靈提醒。

1. 香壇

香壇是會幕聖所裏最接近約櫃的器具,而獻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事奉,除祭司外,人不能隨隨便便地到上帝面前燒香。[11]上文提及香的煙雲有遮蓋保護的作用,以免人因為太靠近上帝的榮耀而有生命危險,今段提到香壇的時候就特別提及,一年一次大祭司需要在贖罪日的時候為壇贖罪(30:10),按《利未記》16:17所記,當大祭司進聖所贖罪的時候,任何人包括祭司都不可以進入會幕,直至大祭司為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由此可見,在一般情況下,祭司雖然可以在靠近上帝約櫃的金香壇上燒香,但同時他們亦需要謹記這並非必然,他們要清楚知道自己之於上帝的聖潔原是不配的。

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有著祭司的位分(彼前2:5),而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討主喜悅、尊崇上帝的敬拜,我們得以藉著讚美去尊崇、藉著禱告去親近上帝,其實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著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主耶書亞(耶穌),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實上,銅祭壇和金香壇同樣指向耶書亞的工作。院子裏的祭壇指向基督在地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洗淨我們的罪;金壇則指向耶書亞被高舉,就好像香壇上的金牙邊所象徵的冠冕,他成為了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且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7:25)因此,「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來10:21-22)就正如今段《瑪拉基書》所說,我們的上帝是大君王,所以當我們前去事奉時,必須要保持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出聖潔,而既知自己原是不配,就要時刻以敬畏和謹慎的心去事奉和敬拜主。

2. 贖罪的銀子

贖罪銀對於會幕事奉當中的重要性是,上帝吩咐所收的銀子要用在會幕的事工;而被數的人,都是被上帝所贖的子民,是屬於上帝的,他們和這些銀子一樣,都是被用於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當祭司站在會幕中事奉的時候,他們雖然身穿代表著尊貴華美的聖衣,但祭司並非高人一等:首先,經文強調「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象徵每一個人都是平等地被上帝記念;其次,祭司所事奉的地方,就是會幕,是由以色列民奉獻的基礎所建成的,祭司的工作可能比其他人辛苦與煩瑣(就像《瑪拉基書》中的祭司所認為的),但他們不應只看見自己的付出,也要看見其他人的付出,因為儘管不同人的出身、地位、才能都有所分別,然而他們對會幕的建造都有所付出,而他們的生命都是同等地被上帝記念。

這裏對於我們作為事奉者的提醒是,倘若我們作為一個帶領者,不論事奉範圍的大小(是帶領大批會眾的牧者傳道,抑或是小組組長),我們都需要看見每一位信徒都是屬於上帝的,他們並不是屬於某個機構、某個事工,更不是屬於自己。上帝的子民不是可給人用來建立自己的王國,而是建立上帝的國度,上帝對於每一個屬祂的人都有祂的計劃,都有他們在建立上帝的國度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即便我們事奉的工作有多辛苦和煩瑣,都千萬不可自高,因為每一次的事奉都絕非一個人的功勞,而是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的參與和幫忙才能成就的。

3. 洗濯盆

上帝吩咐當祭司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這個吩咐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十分明顯,就是讓他們先潔淨自己再到上帝面前事奉。上文提及經文沒有特別訂明洗濯盆的大小,但是洗濯盆所盛載的水必須足夠讓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而經文兩次提到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可見忽視這個要求的嚴重性。因此祭司要明白的是,單單在場履行事奉的職責是不足夠的,為了履行事奉的職責而做好準備,先潔淨自己是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洗濯盆是一個讓人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相關器具,它的存在提醒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在親近上帝的事情上不可粗心大意,必須先潔淨自己方可上前事奉。

洗濯盆的水象徵主的道,例如《約翰福音》15:3,主耶書亞跟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而在《以弗所書》5:25-27就提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我們有時候會否太趕急地衝到會幕中或祭壇前呢?作為信徒,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要事奉上帝的,然而我們要記得上帝所吩咐的次序。先到洗濯盆潔淨自己,這是祭司在事奉前先要做好的事情。因此,我們需要注重內心的潔淨,要曉得我們的生命要先被上帝的話語改變、更新、充滿。洗濯盆是用銅做的,婦女們將她們的銅鏡獻上去製作洗濯盆,鏡子顯出污垢,其實上帝的話語也是一面鏡子,在上帝的道面前,我們的罪就暴露出來了。我們都需要認罪,需要被潔淨。除非我們被主的話洗淨,否則上帝不會悅納我們的敬拜和事奉,因此我們要記得先讓主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才近前獻上上帝悅納的祭。

4. 聖膏油

被聖膏油所膏抹的就代表著分別為聖,為主所用。它之於祭司的重要性是,它好像一個印記,證明他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上帝警告:「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30:32-33)將油倒在別人身上,是代表著一種與上帝聖潔不匹配的情況。單單有膏油的香氣,只是表面上的,上帝的揀選不是由人去決定,聖膏油是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製造的,它只能夠用於上帝所訂明的目的,就是將上帝所要的,不論是人或物件都分別出來歸祂所用。

這對事奉者的提醒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雖然沒有被聖膏油所抹,但我們都是被聖靈所膏抹的,就如《以弗所書》1:13 所言:「在基督裏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既然我們的生命是被分別為聖,就要活出合乎上帝要求、匹配祭司身分的聖潔生命,以致我們能夠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見提後2:21)

5. 香

香是由貴重的香料所製成的,它和點燈的油一樣,屬於每日的消耗品,也就是意味著,祭司需要每天為所燒的香預備,天天帶著上帝指定的香,到香壇面前去敬拜上帝、與祂相近。上帝吩咐人「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指的是所有做出來的香都是屬於上帝,不可以私自留下一些給自己。他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而如果有人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就是將本應單單屬於上帝的東西用來取悅自己,上帝特別去指出這個問題,或可說是預先對人作出警告,就知道這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試探。

這對於事奉者的反思是,香壇象徵著到上帝面前的敬拜,若然上帝對香有指定的要求,上帝對敬拜亦同樣,在《約翰福音》4:23-24,耶書亞對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他。」人不可以試圖用香來取悅自己或他人,敬拜也是同樣,我們要用心靈、透過真理去敬拜上帝,不能因為想吸引人去教會而嘗試使敬拜成為取悅人的工具。敬拜上主亦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崇拜後的吃喝玩樂、或認識新朋友等而參與崇拜;帶領敬拜的人更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的口才、美妙的歌喉等而站在人前事奉。敬拜從來都不是討好自己的行為,我們不要落入這些試探當中。上帝要求的香必須是純淨的,最輕微的污染都會令到香有雜質,我們都要好好檢視自己敬拜的心,是不是單單為了與上帝親近,並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

 

結語:事奉心態的省察

今章的內容包括與會幕建造及其儀式有關的補充說明,它被編排在有關祭司聖職禮後出現,是因著今章內容與祭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可說是上帝對祭司在承接聖職後,即正式事奉之先的一些重要的提醒。基於上帝聖潔的本質,祂很看重祭司必須以合乎上帝聖潔標準的方式去親近和事奉祂,在這一切的吩咐中或許我們會看見上帝的嚴厲,但當換個角度,我們也同樣看見上帝對事奉祂的人的著緊:祭司在會幕聖所中事奉,稍一不慎就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上帝一再的提醒,就是希望確保一切能按祂的標準而行,以免事奉祂的祭司因犯錯而死亡。

雖說「信徒皆祭司」,但在今天教會當中,事奉的人往往會存著不同的心態,當中有很多竭力忠心於上帝的人,也有一些與上帝的聖潔標準有很大落差的事奉者。我們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我想重要的是,我們的眼目不應專注在其他人身上,也不應以其他人的行為表現去作為自己的指標,因為不是你與某人相同就等於好,或不比某人差就等於達標,真正的標準總是在上帝那裏的。我們有耶書亞(耶穌)作為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又藉著他的道得以潔淨,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奉,已經是很大的福份。在今段《瑪拉基書》當中,上帝說祭司是祂的使者,祂期待他們懂得教導別人敬拜上帝,並引導人與上帝和好。盼望今章經文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藉此去檢視和省察自己的事奉心態,願我們懂得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帝的僕人和使者,並在上帝面前所獻上的祭都蒙主悅納。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779.

[2] 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4992.

[3]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paragraph 4997.

[4] 同註2。

[5] 出30:7-8這兩節經文從表面上看好像指定了亞倫負責燒香,然而事實上一般祭司也照管燒香的工作(正如點燈工作是由亞倫和他的兒子負責;27:21;另見代上6:49),這裏只提及亞倫,或者是指首次燒香的工作是由他負責,而往後則由他和他的子孫共同承擔。

[6] 在《利未記》16章提及到贖罪日的時候,經文說:「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利16:16)大祭司「亞倫每年一次要為壇的四個翹角贖罪。他每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的血為壇贖罪,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出30:10)。因著會幕是在以色列人當中,而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會使會幕不潔,因此一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要用血將會幕的約櫃、香壇和祭壇等進行潔淨禮儀,以致可以重新將潔淨的壇奉獻給上主。(參利16:14-18)。

[7] 舍客勒(shekel)和季拉(gerah)均為重量單位,而季拉是最細的單位。如經文所說,一舍客勒等如二十季拉。季拉大概是0.6克,半舍客勒就是十季拉,即約6克,大概是當時的人一日的工資。

[8]B. Zevachim 19b

[9]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199.

[10] 參本機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瑪拉基書》的查經摘要〈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11] 《利未記》10:1-2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按耶和華的吩咐燒香而擅自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而在《歷代志下》26:16-21,猶大王烏西雅因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敗壞,他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耶和華就降災於他,使他的額頭長出痲瘋,烏西雅患痲瘋直到死的那日,一生住在隔離的行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9:1-46、賽61:6-62:5: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9:1-46、賽61:6-62:5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授聖職給亞倫 “Moses Calls Aaron to the Ministry,” by Harry Anderson

今段《妥拉》經文(出 29:1-46)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試討論:

1.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

2. 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29:1-46大綱

第25至28章記載關於上帝對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而今段《妥拉》經文則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反映在他們進入會幕供職之前,上帝對他們的要求,這與他們日後在運作和照管會幕時要具備的心態是息息相關的。經文內容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2.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3.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4.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這部分是今段《妥拉》經文中最長的一段,描述整個授職禮的過程,當中著墨最多的是獻祭事宜。

出29:1 「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קָדַשׁ qadash,作事奉我的祭司時要做的事:取一頭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出29:2 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這些餅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出29:3 這些餅要裝在一個籃子裏,用籃子帶來(קָרַב qarav,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出29:4 要亞倫和他兒子到(קָרַב qarav會幕的門口,用水洗他們。

出29:5 要拿服裝,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以及以弗得,又帶上胸袋,束上以弗得精緻的帶子。

出29:6 要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將聖冕加在禮冠上,

出29:7 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מָשַׁח mashach他。

出29:8 要他的兒子來(קָרַב qarav,給他們穿上內袍。

出 29:9 要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祭司的職分。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1]

經文一開始就說明了這個授職禮的目的,就是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為聖」(לְקַדֵּ֥שׁ;to set apart),好作事奉上帝的祭司。要怎樣把他們分別為聖?包括首先要獻上上帝所指定的祭。29:1-3是關於授職禮要準備的祭物,包括:三隻祭牲,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參29:14)和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作為燔祭,一隻作為平安祭;參29:18、28);三種無酵餅(作為搖祭,參29:24):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要放在一個籃子裏(雖然是三種餅,卻同在一個籃子裏)。要把所有祭牲和無酵餅都「帶來」(תַּקְרִיב taq’riv),也就是要使牠們來到會幕前準備被獻上,接著就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也同樣要被「帶來」」(תַּקְרִיב taq’riv),意味著他們也將要像祭物那樣被獻上。事實上,在整個獻祭的儀式裏,很多處理祭物的程序是與處理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程序是類似的,而負責授職禮的人就是摩西。

出 29:4-9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授職前的準備。第一,要用水把全身都洗淨,這是一個潔淨禮儀,與他們日後在會幕事奉時要用洗濯盆的水洗手和腳是不同的(參出40:31-32);第二,要穿上衣服,亞倫和他的兒子都要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但亞倫作為大祭司,還要穿上外袍、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胸袋,而頭上要戴著有聖冕的禮冠,就是要有那個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出28:36-37)。要知道,頭是人最重要的部位,支配著他整個人,在頭上戴著這個「我是屬於上帝的」標記,既表明他是上帝的代表或僕人,也表明他會絕對服從上帝;第三,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去膏他,在《希伯來聖經》裏,只有三種聖職是人需要被膏抹才能承接的,就是大祭司,君王和先知[2]。膏油代表的是由上而來的能力,意味著受膏的人有上帝的同在和能力,能使那人完成所託付的職事,而「受膏者」這個詞在原文的音譯,其實就是我們較熟悉的「彌賽亞」(מָשִׁ֣יחַ mashiach;anointed one)[3]。接著的29:9強調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祭司這職份是出於上帝的命定,其職份在受膏後就已被確立,要成為永遠的定例,不能更改。

出29:10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出29: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宰這公牛。

出29:12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把其餘的血全倒在壇的底座上。

出29:13 要把所有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都燒在壇上。

出29:14 只是公牛的肉、皮、糞都要在營外用火焚燒;這牛是贖罪祭。

出29:10-28是描述三隻祭牲被獻上的過程,其共通點是,祭牲在被宰殺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牠們的頭上(29:10、15、19),按手這動作大概可理解為「代表自己」,表示他認同這隻動物代替他自己,意味著本來要獻上的是他本人,但現在這隻將要被獻上的祭牲就是代替他而要被獻上。在授職禮中第一個要被獻上的祭就是贖罪祭,要把公牛宰殺,牠的血要抹在壇的四角,剩下的血要倒在壇腳。血有潔淨的功能(29:36,另參結 43:20),這個壇由上至下整個都被血所潔淨(就如同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水把全身潔淨),代表這壇已被分別出來,成為會幕裏一件屬於上帝的器具,可以供上帝使用[4]。牛的脂油(被視為是動物最好的部分)和腎(是內臟中最重的)要全燒在壇上,至於牛的肉、皮、糞(被玷污的部分)則要燒在營外。《利未記》1-5章詳細記載了五個祭的條例及功能。簡單而言,贖罪祭的功能是以祭牲替獻祭者贖罪,反映出祭司在進入事奉之前,先要解決的問題是他的罪,他的罪被祭牲的血所贖以致蒙上帝赦免之後,他才能為上帝所用。

出29:15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16 你要宰這羊,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出29:17 再把羊切成肉塊,洗淨內臟和腿,連肉塊和頭放在一處。

出29: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עֹלָה ʿolah,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第二個祭是把公綿羊獻為燔祭,牠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周圍,羊的血和內臟要全燒在壇上。事實上,「燔祭」(עֹלָה ʿol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那幅圖畫就是當整個祭物被放在壇上焚燒淨盡,就會化為一縷縷輕烟向上升,象徵全然地、毫無保留地獻呈給上帝,而燔祭是上帝看為馨香的(原文有使人舒暢之意),是祂所喜悅的。

出29:19 「你要把第二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20 你要宰這羊,取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上,然後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出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了。

出29:22 「你要取這羊的脂肪,肥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這是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

出29:23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

出29:24 把它們都放在亞倫的手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出29:25 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燔祭上,一起燒在壇上,作為耶和華面前馨香之氣;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出29:26 「你要取亞倫聖職禮所獻公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份就是你的。

出29: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聖職禮獻公綿羊時所搖的、所舉的,你要使它們分別為聖,是歸給亞倫和他兒子的。

出29:28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因為這是舉祭,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第三個祭是把另一隻公綿羊獻為平安祭,這隻公綿羊的血要抹在亞倫和他兒子身上的三個部位: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腳趾,這是他們穿上祭司衣服之後外露的三個部位[5],右耳垂代表要聽從上帝的話,右手大拇指代表要做上帝吩咐的事,右腳大腳趾代表要行上帝指示的路,其餘的血則要灑在壇的周圍。另外,他們的衣服也要彈上一些膏油和壇上的血,使衣服也都成為聖,象徵他們整個人由上而下都被膏油和血所「遮蓋」,他們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要按著祂的吩咐去事奉。

之前那隻被獻為燔祭的公綿羊,與這隻被獻為平安祭的公綿羊,兩者在處理方面有所不同,前者要全燒在壇上,單單歸於上帝,後者的肉和脂肪在燒之前,某些指定的部分是會分給祭司的,這些指定部分在燒之前要經過一個搖祭或舉祭的儀式[6],代表祭牲本是獻給上帝的,但上帝悅納了那祭物之後,再把它的某些指定部分賜給人。由於這個授職禮在完成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還未能用祭司的身分去供職,所以那本來是分給祭司的部分:胸和右腿(胸要經過搖祭、右腿要經過舉祭)就分給承擔起今次授職禮的祭司工作的摩西,日後當亞倫和他的兒子成為祭司,就可分得祭司那應得的部分。此外,之前在29:2所提的那三種無酵餅,要各取一個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手上,其意義跟他們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相似(也是表示「代表自己」),之後要把它們與祭牲的脂肪、腎放在壇上與燔祭一同焚燒。

出29:29 「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出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聖衣七天。

出29:31 「你要拿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在聖處煮牠的肉。

出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29:33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出29:34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若有剩餘留到早晨,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因為這是聖物。

這一段是為祭司的授職禮作補充,29:29-30交代整套大祭司的衣服的傳承,往後亞倫的子孫在承接大祭司的職份時也要穿上這套衣服,並要在會幕裏供職時穿這衣服七天。29:31-34是交代那些分給祭司的食物的規定,公綿羊的肉要在聖處裏煮,要與籃子裏的無酵餅在會幕的門口吃,既不可分給別人,也不可留到早晨,原因是這些食物都是至聖的,是特別為授職禮而獻的,不能把它們視作一般的食物,所以只能在聖處及只有祭司才可以吃。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出 29: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授聖職禮七天。

出 29:36 為了贖罪,每天要獻一頭公牛為贖罪祭。你要為祭壇贖罪,使壇潔淨,並要用膏抹壇,使壇成為聖。

出 29:37 要為壇贖罪七天,使壇成為聖,壇就成為至聖。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

除上述的三個祭之外,在授職禮的七天裏,每天都要獻一頭公牛作為贖罪祭,要用牛的血和油去抹壇,把壇潔淨並使它成聖(就像在 29:21 亞倫和他的兒子也要彈上膏油和壇上的血,好使他們被潔淨和成聖)。最後的那一句「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容易使人覺得「成聖」像是會因觸摸而被「傳染」(就如同人觸摸了不潔之物就變成不潔那樣),但這似乎太「輕易」,跟成聖的高要求有點不吻合。學者 S. R. Driver的看法筆者認為可供讀者參考,他指出這一句的意思是「任何接觸到壇的物件就成聖,必要留在聖所內為耶和華所用。任何接觸到壇的人同樣成聖,不能回到世俗,他要被獻予神,任憑神處置。」[7]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出29:38 「這是你要獻在壇上的:每天不可間斷地獻兩隻一歲的羔羊;

出29:39 早晨獻第一隻羔羊,黃昏獻第二隻羔羊。

出29:40 獻第一隻羔羊時,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一伊法(2公升)細麵,調和四分之一欣(1公升)搗成的油,再獻四分之一欣(1公升)酒作澆酒祭。

出29:41 黃昏你獻第二隻羔羊,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澆酒祭獻上,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這一段列出祭司每天要獻的祭,他們要在每天的早晨及黃昏各獻一隻羔羊,要與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上,這兩個祭的目的是要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也就是單單為要討上帝喜悅而獻的祭。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出29:42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作為你們世世代代經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說話。

出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出29:44 我要使會幕和祭壇分別為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

出29: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當記載完祭司的授職禮之後,這一段再次敘述會幕的功能,就是人可以藉著獻祭去到上帝那裏去親近祂,而上帝要在會幕那裏與人相會並要向人說話,會幕因著有上帝榮耀的臨在而成為聖。這正重申了為甚麼上帝要使會幕和祭壇、以及在裏面供職的祭司成聖的原因,因為上帝是聖潔的,凡屬於祂的和事奉祂的,也都要成為聖潔,好與上帝的聖潔匹配。而今段《妥拉》經文以29:45-46作為結束實在饒有深意,這兩節經文指出了由《出埃及記》一開始記載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一直到上帝吩咐他們造會幕,又設立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把會幕和祭司分別為聖,這一切都是為了這一個目的,就是上帝要住在他們中間,祂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

 

《先知書選段》賽61:6-62:5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 ʾakal ; eat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kavodglory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kavod。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賽62:5 年輕人怎樣娶童女,你的百姓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因新娘而喜樂,你的上帝也要如此以你為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主題是上帝應許要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又應許子民必能回歸聖城,他們要因此而歡欣喜樂。賽61章是關於彌賽亞的來臨和工作,以及他將會帶來的景象。賽61:6-11提到當彌賽亞的時代來臨,上帝的百姓要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雖然今段《妥拉》經文講述只有亞倫和他的子孫可以作祭司,但這與出19:6提到上帝要以色列民成為「祭司的國度」是吻合的。賽61:6又提到當上帝的百姓都成為祭司時,他們將能「享用」(原文意思是「吃」)列邦向上帝獻呈的財富,也能承受他們的「財富」(原文意思是「榮耀」),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能從獻給上帝的祭物中分到某些指定可吃的部分,是一個聯繫。

賽61:7-11提到將來以色列會得到雙倍的產業(意味著在列邦中,以色列就如同是上帝的長子,可得到長子的雙分祝福),那時萬民都要承認以色列是蒙耶和華賜福的。賽 61:10 以衣服去比喻上帝的拯救和公義,人要像穿衣服那樣「穿上(意思是經歷到)」上帝的拯救和公義,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要穿上上帝所指定的衣服去承接聖職又是一個聯繫。賽62:1-5是關於上帝要讓列邦看見祂的公義和榮耀,並且祂要帶來更新和改變,包括:以色列會有一個新的名字,從前被撇棄的、荒蕪的,上帝要重新悅納她,使她再次歸於上帝,上帝也要像新郎喜悅新娘那樣喜悅以色列,並要與以色列同住。這與今段《妥拉》最後提到上帝要藉會幕住在子民的中間,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又是一個聯繫。

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相同字眼

29:1-46

61:6-62:5

祭司

כֹּהֵן kohen

 

 

 

 

 

אָכַל ʾakal

出 29:1「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時要做的事:……

出 29:44 ……,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

出 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כֹּהֵן的,……。

出 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אָכַל 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 29:33 他們要吃(אָכַל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外人不可吃(אָכַל,……。

出 29:34 ……,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אָכַל,因為這是聖物。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ן)」,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בֶּגֶד beged

 

 

מְעִיל  mʿiyl

出 29:5 要拿服裝(בֶּגֶד,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מְעִיל,……。

出 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上;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都成為聖了。

出 29:29「亞倫的聖衣(בֶּגֶד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賽 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榮耀

כָּבוֹד  kavod

出 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כָּבוֹד成為聖。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賽 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今段經文的首尾都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要被分別為聖,為的是要作事奉上帝的祭司(29:1、44),這正說明了授職禮的目的是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專屬上帝所用,就如同是會幕裏那些器具一樣,好叫整個會幕能按著上帝的心意去運作。而在授職禮的過程裏的一些重點讓我們看見,作為一個事奉上帝的祭司,一方面要保持自己能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履行職務。筆者嘗試把當中的一些重點及屬靈提醒概述為以下四點。

1. 以水洗身,被油膏抹

在承接聖職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先用水把自己洗淨。這是一個外在的潔淨禮儀,但指向的卻是內心的潔淨,也就是要把那些污穢的、上帝所不喜悅的心思意念除去。而作大祭司的就要被膏油所抹,這是代表他身上有一份上帝特別的同在與能力[8],為要使他能完成上帝給他的使命──帶領眾祭司和子民藉著獻祭親近上帝。「以水洗身」這個潔淨禮儀與「浸禮」的意義相似,在《新約聖經》有更具體的含意:當一個人察覺自己的生命有罪,不蒙上帝悅納,而他願意悔改回轉,就會主動進行浸禮去表明他決定離開罪,藉此盼望生命能被更新,並能蒙上帝悅納,《聖經》稱這個舉動為「悔罪的洗禮」(例如可1:4)[9]。主耶書亞(耶穌)的教導也常常指出上帝所要求的潔淨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心的(太23:25,路11:39),而能洗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得到潔淨的,就惟有靠聽從上帝的道(約15:3)。這是祭司進入事奉前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帶著清潔的內心進入事奉,這值得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有常常檢視自己的心思意念是否與上帝所教導的一致?又是否常常以上帝的話語去改變及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好叫我們能以一個無虧欠的內心去親近祂?此外,在《聖經》裏,「被油膏抹」往往寓意上帝的靈臨到一個人(賽61:1-2),使那個人得著能力去做上帝的工作(士3:10,14:19,15:14)。主耶書亞在升天之前也吩咐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臨到他們,使他們得著能力,好作他的見證人(徒1:8)。今天我們也同樣領受了聖靈,要被上帝差派去做祂所託付的事,既然如此,我們在事奉時就要緊緊跟隨聖靈的引導,也要倚靠祂的能力行事,好叫我們所做的都合乎主的心意。

2. 穿上聖衣,謙卑為僕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穿上祭司的衣服,這衣服代表了他們的身分,這身分不是他們自取的,更不是由別人推舉的,而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上帝在眾支派中獨獨選了利未支派在會幕中事奉,更命定了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祭司的身分無疑是獨特和尊貴的(尤其是大祭司的衣服只有一件),是「為榮耀、為華美」(28:2、40),然而祭司穿上的這身衣服不是要炫耀自己的與別不同,而是要記著自己是上帝的僕人,是屬於上帝的,要以謙卑的心去服事,好叫自己的行事為人要與這身衣服相稱。一般的祭司在會幕裏供職的年歲是由30到50歲(參民4:3,8:24),但大祭司則沒有明確的事奉年期,似乎是終生的,例如亞倫,他是到死時才把大祭司的職份傳給兒子以利亞撒(申10:6)。而作為被上帝所揀選在會幕裏供職的僕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全按著上帝的心意去事奉,盼望透過我們的事奉,上帝的名能被人高舉和尊崇。

3. 獻上所有,為討主悅

整個授職禮的過程共要獻上的祭包括: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除了贖罪祭之外,其他祭在描述到結尾時都會指出這個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表明了每一個祭雖然有不同的意義和功能,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為要使祂悅納那個祭。如果說被獻上的祭牲其實是代表著那個獻祭者,那麼當人向上帝獻祭時(包括自己的時間、才幹和能力),就只能帶著一個動機,就是單單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只有當上帝悅納那個祭,那些被獻上的祭物才是真正發揮它被獻上的意義。

4. 被血潔淨,作主器皿

在授職禮的過程中,會幕的壇要被血所潔淨,好把它分別出來為主所用,同樣地,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也同樣要被血所塗抹,就如同是祭壇那樣被分別出來,為主所用。經文特別強調祭司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都要被血所塗抹,這是一幅很形象化的圖畫,指出祭司被血潔淨後的耳朵、手和腳都要被主所用,意味著他要絕對服從上帝的吩咐,專心作上帝的工作,成為一個專屬於上帝的僕人,行事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上帝的意思。

 

結語: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彼前 2:9 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祭司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份,因著上帝特別的揀選,他們要在會幕裏供職,當祭司承擔了這個職份,既要以潔淨的心去進入事奉,生命也要像被擺在祭壇上的祭牲那樣全然獻給主,按著上帝的吩咐去照管會幕及獻祭的事,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並能為祂所使用。

而在今段經文的背景下,我們再讀《彼得前書》2:9的經文,可能會有更具體的領悟。這節經文裏用了四個形容詞去形容上帝的信徒群體:「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我們每一位都是被呼召、被揀選去作上帝的僕人,是要在上帝的國度裏去事奉,這是一個何等尊貴的身分和神聖的呼召!然而更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那一節:「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被呼召去承接這個尊貴的職分,是有一個神聖的責任,就是要去傳揚上帝的美善,使別人也能認識上帝、看見上帝、經歷上帝,能得著上帝的救恩和與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以致生命從此不再活在黑暗裏,能與我們一起成為上帝國度裏的子民(和祭司),明白到上帝的拯救是為要與我們同在,並使我們成為屬祂國度的祭司。上帝昔日揀選了利未人當中的亞倫子孫去承擔祭司這個職分,但祂的心意是要使每一個屬於祂的人都能承擔這個職分,甚願我們都以生命去回應這個祭司的呼召,忠心於這個職分,為要叫上帝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實現。阿們。


[1] 「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這一句的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是很形象化地描繪出在整個授職禮的過程中所獻上的祭牲,都要先由亞倫和他兒子按手,而其他祭物也都要先放在他們手上。

[2] 用膏油膏抺君王的經文的例子:撒上 9:16, 王上 1:45,王下9:3;而膏抺先知的經文的例子:王上19:16。

[3] 彌賽亞是希伯來文 מָשִׁ֣יחַ (mashiach;Messiah)的音譯,而譯作希臘文的話就是 Χρίστος (Christos),其中文的音譯就是基督。

[4] 會幕裏的器具要被血潔淨,其中一個理解是因為那些器具的物料是由人所獻,也是由人手做的,所以要經過一個以血洗淨的潔淨禮,被分別出來,歸上帝所用。

[5] 在《利未記》也有記載到當患上大痲瘋的人在痊癒之後,要經過一個潔淨的儀式,就是「祭司要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利14:14)這儀式都是以這三個部分去代表他的全人,已被潔淨,蒙主悅納。

[6] 搖祭和舉祭這兩個字在原文的意思不太明顯,一般認為搖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水平方向,往左右或前後四個方向移動,表示祭物的部分是「拿來後歸我也歸人」。而舉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垂直上下方向移動,代表「上帝的賞賜從上賜下,再由下呈上奉獻給祂」。

[7]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漢語聖經協會,香港,2015)出29:35之註解,引自S. R. Driver, Exodus 325, 168。

[8] 撒上 9:16,16:13;賽61:1-2。

[9] 主耶書亞沒有犯罪,本不用進行這個悔罪的洗禮,然而他也到施洗約翰那裏進行浸禮,當施洗約翰嘗試阻止他時,耶書亞的回覆說:「因為我們理當這樣履行全部的義(或譯「禮」)。」(太 3:15)我們或可理解為耶書亞的意思是指,這個禮儀對於他來說,不是為了悔罪,而是他也要像祭司承接聖職時那樣,先進行潔淨的禮儀。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7:20-28:43;何14:6-8;珥1:1-14;耶11:16-12:2,15:15-16:常常點燈與祭司服飾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7:20-28:43;何14:6-8;珥1:1-14;耶11:16-12:215:15-16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祭司服飾的相片攝於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的會幕模型,來源:Bibleplaces.com

1.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祭司的衣服及其在會幕裏的供職,這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27:20-28:43簡介

承接過去幾段《妥拉》經文有關建造會幕及其器具的描述,今段《妥拉》經文開始記述會幕的其他細節,主要包括點燈用的油以及祭司的服飾。以下是經文的大綱:

1. 純橄欖油(27:20-21)

2. 大祭司的服飾(28:1-5)

3. 以弗得的製作(28:6-14)

4. 胸袋的製作(28:15-30)

5. 外袍的製作(28:31-35)

6. 禮冠、內袍和腰帶的製作(28:36-39)

7. 其餘祭司的服飾(28:40-43)

 

純橄欖油(27:20-21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7:20-21指摩西要吩咐以色列民向會幕供應「搗成的(כָּתִית kāthı̂th;意思:壓榨出來的)」純橄欖油,好用作會幕的點燈之用。這是自從25章一開始上帝吩咐子民奉獻建造會幕的物資後,再度呼籲子民要為會幕作出奉獻。而兩者不同的是,前者是一次性的奉獻,後者是長期的供應,以色列民必須為了讓會幕能長期運作下去而定期地向會幕供油。祭司要從晚上到早晨[1],常常點燈。而由於金燈檯是會幕裏唯一的光源,讓祭司得以看見而事奉。可以說,會幕的營運和祭司能否有效地事奉,並非單純是祭司或利未人的職責,以色列民也有責任和參與的職分。他們對會幕的看重、對上帝同在和親近上帝的渴慕、著緊祭司能在光中事奉以致被驅使定期為會幕供應橄欖油,是直接促成會幕的營運和祭司是否能有效地事奉。可以說,上帝是否會持續地透過會幕與子民同在,既是上帝的選擇,也必須要有以色列民和祭司的努力付出與配合才能成事。

 

大祭司的服飾(28:1-5

出28: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叫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親近你,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2 你要為你哥哥亞倫做聖衣,以示尊嚴(לְכָב֖וֹד)和華美(וּלְתִפְאָֽרֶת)。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人,為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4 所要做的是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他們要(עָשׂ֨וּ)為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做聖衣,使他們作祭司事奉我。

出28:5 要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去縫製。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的哥哥亞倫以及其家族要分別為聖,成為事奉上帝的祭司。當中亞倫作為大祭司這個事奉上帝的尊貴身分,他要穿上有尊嚴(原文是「被人尊敬、敬重」的意思)和外表上華麗、美觀的服飾。而子民中有智慧的人才可參與製作大祭司的服飾,就是能夠按照上帝的指示造出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等服飾。而所用的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等物料,也就是會幕的幔子所用的顏色和物料(見25:4、26:1等),反映他們的事奉與建造會幕的目的一致,為的是要讓子民經歷上帝的同在、與上帝得以親近。

 

以弗得的製作28:6–14

出28:6 「他們要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做以弗得(הָאֵפֹ֑ד haʾēphōdh

出28: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端,使它相連。

出28:8 以弗得的精緻帶子,要以一樣的手藝,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與以弗得接連在一起。

出28:9 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出28:10 六個名字在一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另一塊寶石上,都按照他們出生的次序。

出28:11 要以雕刻寶石的手藝,如同刻印章,把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在這兩塊寶石上,並把寶石鑲在金槽裏。

出28:12 要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זִכָּרֹ֖ן)石。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帶在兩肩上,作為紀念(לְזִכָּרֹֽן

出28:13 要用金子做兩個槽,

出28:14 再用純金打兩條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把這編成的金鏈扣在槽上。」

這段經文是有關大祭司服飾獨有的以弗得(中文「以弗得」是原文的音譯,源自動詞 אָפֵד,帶有「束緊、束上」的意思),其製作的用料反映著會幕的顏色和物料,也就是強調上帝與子民同在的重要性。另外,它要連於兩條肩帶,肩帶上各有一塊寶石,寶石上各寫著以色列兒子的名字,每塊六個名字,都是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而寫上的。它們被放在大祭司的肩頭上,上面要刻上以色列十二個兒子(十二支派)的名字,反映大祭司的事奉和職責是要肩負著上帝的子民來到上帝面前。28:10記載所刻上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是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根據《創世記》29-30章有關利亞和拉結爭競生子的記述,整個過程都是由上帝全然掌管著,控制著誰可以生子和何時生子的,甚至創30:2更記載「雅各對拉結生氣,說:『是我代替上帝使你生不出孩子的嗎?』」說明連故事裏的人物也清楚知道上帝是掌管著雅各兒子的出生次序和出自哪位母親,兒子們的出生次序全然是上帝的安排。因此,當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都要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去放在大祭司的肩頭上,看來就是要強調大祭司是肩負著讓以色列民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活這個重任。

 

胸袋的製作28:15–30

出28:15 「你要以刺繡的手藝做一個決斷的胸袋,和做以弗得的方法一樣,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

出28:16 胸袋是正方形的,疊成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出28:17 要在上面鑲四行寶石: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出28:18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剛石;

出28: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出28: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些都要鑲在金槽中。

出28:21 這些寶石要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出28:22 要在胸袋上用純金打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

出28:23 要為胸袋做兩個金環,把這兩個環安在胸袋的兩端。

出28:24 要把那兩條編成的金鏈繫在胸袋兩端的兩個環上。

出28:25 又要把鏈子的另外兩端扣在兩個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

出28:26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袋的兩端,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出28:27 再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接縫處,在以弗得精緻帶子的上面。

出28:28 要用藍色的帶子把胸袋的環與以弗得(הָאֵפֹד֙的環繫住,使胸袋綁在以弗得(הָאֵפ֑וֹד的精緻帶子上,不致鬆脫。

出28:29 亞倫進聖所(הַקֹּ֑דֶשׁ的時候,要把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決斷胸袋帶著,放在心上,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出28:30 又要將烏陵(הָאוּרִים֙lights)和土明(הַתֻּמִּ֔יםperfection放在決斷(הַמִּשְׁפָּ֗ט胸袋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放在心上。這樣,亞倫在耶和華面前要把以色列人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常常帶著,放在心上。」

除了肩帶,以弗得之上要繫上一個正方形,長闊各一虎口(約23釐米)大小的胸袋。這胸袋的做法與以弗得一樣,用上會幕的顏色和物料,但要疊成兩層形成一個袋子,並以刺繡的手藝編織而成,名為「決斷的胸袋」。這胸袋的上方鑲有十二顆寶石,每顆都刻有一位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2]。一般來說,石頭在《聖經》裏常用作紀念的意義,而這裏經文強調祭司來到上帝的面前是要記念以色列民,反映祭司的事奉是要常常把十二支派放在心上去記念和眷顧他們,帶著他們去親近上帝,代表著他們去事奉上帝。而如果參考《以西結書》28:13的記載「你在伊甸——上帝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剛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你的寶石有黃金的底座,手工精巧,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的。」胸袋上的寶石與這些寶石十分相近,並且經文暗示這些寶石其實是出現在伊甸園裏的,加上創2:12和啟21:18對伊甸園和新聖城耶路撒冷的描述中均提到有寶石的出現,我們就可理解這些寶石是寓意著「要放在伊甸園裏」,象徵祭司的內心是要渴想能把十二支派帶回伊甸園,與上帝建立一份親密和同在的寶貴關係。

28:22-29主要描述如何用金鏈、金環、藍色的帶子把「決斷的胸袋」緊緊地繫在以弗得上面,好叫祭司在進到耶和華面前事奉時,要時刻提醒自己其事奉的目標和目的,就是要帶領子民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至於28:30指「決斷的胸袋」裏藏有烏陵(הָאוּרִים֙;字面意思是「光明」、the lights)和土明(הַתֻּמִּ֔ים;字面意思是「完美」、the perfection[3],它們是用作求問上帝心意的物件,因此胸袋的功能和目的其實也包括了求問和彰顯上帝的心意。也就是說,祭司胸前的十二顆寶石,其實有三個意義:1)代表十二支派在上帝和祭司心目中十分寶貴;2)反映大祭司的事奉目標是要帶領子民回歸到祂在起初創造的伊甸園;3)代表著尋求上帝心意和作出決定背後的原則,是能否帶領上帝的子民返回伊甸園。也就是說,能否帶領子民與上帝建立一份毫無阻隔的親密關係,是上帝子民作決定和判斷時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

 

外袍的製作(28:31–35

出28:31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

出28:32 袍上方的中間要留一個領口,領口周圍的領邊要以手藝編織而成,好像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出28:33 袍子下襬,就是下襬的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

紗做石榴,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出28: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下襬的周圍。

出28: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他進入聖所(הַקֹּ֜דֶשׁ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鈴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וְלֹ֥א יָמֽוּתhe shall not die  / he is not dead

除了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肩帶、胸袋等,藍色的外袍也是大祭司所獨有的服飾。經文指外袍的領口必須像鎧甲一樣整齊,以致不會破裂,以免造成不雅(這反映一般古代人的服飾領口未必有修邊,不像現代人要求那樣的講究和整齊)。而袍子的下擺繼續要有會幕用的顏色和物料做成金鈴鐺和石榴的裝飾。金鈴鐺發出的響聲在古代人的理解裏可能有驅邪的作用,但《聖經》這裏要指出的是,它們所發生的響聲讓人知道大祭司正在聖所裏事奉並仍然存活,沒有被上帝擊殺(這裏的聖所在原文帶有定冠詞,大概是指至聖所;見28:35,另參利10:1-7、16:1-2有關拿答和亞比戶的死)[4]。這代表著大祭司得蒙上帝的悅納,而按照猶太人的觀念石榴是寓意「生養眾多」的植物,反映大祭司的事奉能帶領和代表子民進到上帝的面前蒙祂的喜悅、成就上帝對「生養眾多」的心意、建立祂的國度。

 

禮冠、內袍和腰帶的製作(28:36–39

出28:36 「你要用純金做一面牌,如同刻印章,在上面刻『歸耶和華為聖』

出28:37 要用藍色的帶子把牌繫在禮冠上,在禮冠的正前面。

出28:38 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

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出28:39 要用細麻編織內袍,用細麻做禮冠,又以刺繡的手藝做腰帶。

在大祭司的服飾中,最後要製作的是禮冠、內袍和腰帶。其中禮冠至為重要,因為它是大祭司獨有的服飾之一。禮冠上要有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並帶在大祭司前額的正前方,公開表明大祭司自己的生命是全然屬於上帝,也就是說他不再是屬於自己,必須放下自我的一切,捨棄所有的個人意願、慾望和主權,付上自己的性命和整個人生去事奉上帝。而大祭司這樣的擺上和犧牲,是能夠為以色列民承擔他們干犯聖物的罪孽。可以說,這裏帶出一個代贖的觀念,就是大祭司既代表著以色列民歸耶和華為聖,他付上了自己的性命能換來代贖罪孽的功能。

 

其餘祭司的服飾(28:40–43

出28:40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頭巾,以示尊嚴(כָב֖וֹד)和華美(תִפְאָֽרֶת)。

出28:41 要把這些給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授予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42 要用細麻布給他們做褲子來遮掩下體,從腰間直到大腿。

出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上褲子,免得擔當罪孽而死。這要成為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其餘的祭司(就是亞倫的兒子們)也有相應的服飾,並跟大祭司一樣同樣有尊貴的事奉身分。雖然他們的服飾沒有大祭司那麼多,但經文的描述也是為了反映其尊嚴(原文是「被人尊敬、敬重」的意思)和外表上華麗、美觀,也就是說他們也同樣地要在自己的崗位中表達其事奉身分的尊貴。他們跟大祭司一樣要使自己分別為聖去事奉上帝。而祭司因為不像大祭司那樣有外袍,所以28:42-43特別提醒他們要用褲子遮掩下體,就像早前20:26所記的「你不可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那樣,在尊貴的事奉中不可容許有任何羞辱上帝的情況出現。他們既分別為聖代表以色列民去事奉和親近上帝,就必須十分小心,知道干犯了上帝的聖潔是可導致死亡的(我們從後來《利未記》10章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一事可看見這個死亡的例子)。

 

《先知書選段》何14:6-8 [原文7-9];珥1:1-14;耶11:16-12:215:15-16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今次的查經有多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經文,它們各自的歷史背景、上下文的主題、主旨等都與今段《妥拉》的經文沒有直接的關係,而它們之所以被猶太拉比連繫今段的《妥拉》經文,主要是建基於在原文裏經文出現了一些獨特而又共同的詞彙,讓讀者能夠透過這些詞彙直接聯想到今段《妥拉》經文的內容。這其實是早期猶太解經常用的其中一種方法,過去我們也曾介紹過,只是今次多段經文都明顯與《妥拉》經文的主題無關,則讓純粹倚靠相關的詞彙來聯繫的解經手法更為明顯。不過,這些詞彙在今段《妥拉》的經文裏著實有重要的意義,例如:橄欖、智慧、祭司、事奉、石榴、以色列、判斷、承擔、心腸等,在在都能提醒讀者有關今段《妥拉》經文中祭司的一身服飾以及其事奉的重點(包括其心志、責任、用性命去承擔子民等等)。筆者現以下列三個圖表列出這些詞彙如何連繫著今次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何14:7[6]及其後

橄欖

זַּ֖יִת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何14:6[7] 他的嫩枝必延伸,他的榮華如橄欖樹(זַּ֖יִת,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智慧的

חָכַם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חַכְמֵי靈所充滿的人,為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何14:9 智慧人(חָכָם֙必明白這些事,聰明人必知道這一切。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行在其中,罪人卻在其上跌倒。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珥1:1-14

給兒子;

後代;

祭司

出28:4 所要做的是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他們要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לְבָנָ֖י做聖衣,使他們作祭司(כָּהַן事奉我。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לְדֹ֣רֹתָ֔ם永遠的定例。」

珥1:3 你們要將這事傳與子(לִבְנֵי子(וּבְנֵי傳與孫(לִבְנֵי孫(בְנֵי傳與後代(לְד֥וֹר

珥1:9 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素祭和澆酒祭,事奉耶和華的祭司(כֹּ֣הֲנִ֔ים都悲哀。

供職、事奉

שָׁרַת

出28:35 亞倫供職(שָׁרֵ֑ת的時候要穿這袍。他進入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鈴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

出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在聖所供職(שָׁרֵ֣ת的時候要穿上褲子,免得擔當罪孽而死。這要成為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珥1:9 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素祭和澆酒祭,事奉(מְשָׁרְתֵ֖י耶和華的祭司都悲哀。

石榴 רִמּוֹן

出28:33 袍子下襬,就是下襬的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做石榴(רִמֹּנֵי֙,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出28: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רִמּ֔וֹן,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רִמּ֑וֹן,在袍子下襬的周圍。

珥1:12 葡萄樹枯乾,無花果樹衰殘,石榴樹(רִמּ֞וֹן、棕樹、蘋果樹,田野一切的樹木都枯乾;眾人的喜樂盡都消逝。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耶11:16-12:215:15-16

橄欖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8: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鈴聲(ק֠וֹל必被聽見⋯⋯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זַ֤יִת;這字原文在全句的起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ק֣וֹל巨響點火在其上⋯⋯

以色列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יִשְׂרָאֵ֗ל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8:1 「你要從以色列(יִשְׂרָאֵ֖ל人中,叫你的哥哥⋯⋯

耶11: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יִשְׂרָאֵ֜ל家和猶大家行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判斷、判決、理論;

心、

心腸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לֵ֔ב中有智慧的⋯⋯

出28:15   「你要以刺繡的手藝做一個決斷(מִשְׁפָּט֙的胸袋⋯⋯

出28:29-30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把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帶著,放在心(לִבּ上,在耶和華面前常⋯⋯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מִּשְׁפָּ֗ט胸袋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放在心(לֵ֣ב上。⋯⋯把以色列人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常常帶著,放在心(לִבּ上。」

耶11:20 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לֵ֑ב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得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耶12:1 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總是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מִשְׁפָּטִים֙ אֲדַבֵּ֣ר: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

取、拿來;

承擔、帶上、承受;名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לָקַח⋯⋯

出28:9 要取(לָקַח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שֵׁם

出28:12 要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נָשָׂא,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שֵׁם肩上,作為紀念。

耶15:15 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求你記念我,眷顧我 ⋯⋯不要把我取去(לָקַח,因你不輕易發怒,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נָשָׂא凌辱。

耶15:16 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啊,我得著你的話就把它們吃了,你的話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  因我是稱為你名下(שֵׁם的人。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祭司的衣服及其會幕裏的供職,這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雖然只是有關供應橄欖油給祭司點燈以及祭司的服飾,但背後所反映的以色列民與祭司的職責和關係,都包含著對現今信徒的屬靈提醒,筆者嘗試列出以下三個:

1. 上帝的子民不是作消費者而是供應者:會幕代表著上帝的同在,但其運作和祭司在當中的事奉並非單純是祭司的責任,以色列民也有其關鍵的責任,因為所有以色列民都務必要常常供應橄欖油給祭司去點燈,好讓祭司能在光明中事奉。而子民當中有智慧的人又要負責製作祭司的衣服,成就他們的事奉身分,彰顯事奉上帝的身分是何等尊貴。可以說,以色列民的供應和協助,反映出他們對會幕的重視(就是對上帝同在的渴慕、對親近上帝的看重)、是否願意犧牲付出去關注和支持會幕的運作,以及是否著緊祭司有足夠的油去事奉。同樣地,今天教會和信仰群體能否持續地營運、傳道同工是否有效地事奉等,同樣不是單純地建基於個別事奉者的個人領受或付出,而是必須建基於群體裏弟兄姊妹對上帝的渴慕、對事奉者的信任、支持、尊敬和關注。可以說,上帝不要祂的子民像消費者那樣去使用會幕,這對現今的弟兄姊妹來說,就是不應只想透過參與一些教會、機構或事工上的活動去獲取個人所需、滿足個人的慾望(例如:擴大自己的社交網絡、受洗加入教會去為選校加分等),而是有責任去配合、支持和尊敬群體中每一位的事奉者以至事工上的發展、有責任去造就基督的身體、與其他人一同配合去榮耀上主。

2. 以返回伊甸園為最大的目標和目的:其實不論祭司以及以色列民,都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和旨意去建造和營運會幕。按上文的論述,當中大祭司和祭司的服飾尤其反映出事奉者的身分與其相應的責任和目標,也就是要帶領子民回到伊甸園,讓子民經歷上帝的同在和與上帝的親密,並以此為準繩去事奉、做判斷和作決定。他們分別為聖去事奉,為的是要成就上帝的旨意而不是滿足自己個人或其他人的喜好和利益。同樣地,今天教會和機構的領導人(牧師、堂主任、執事等)都應該以能否有效地建立弟兄姊妹與上帝的關係為最大的考量和原則,去作出行政和屬靈上的判斷和決定,這包括計劃事工的發展、處理資源的分配等等。屬靈的事工必不能純粹以某某領導的話為依歸、以討好某些弟兄姊妹為目標、以滿足領導的個人慾望等不正確的動機去營運和發展。甚至可以說,與帶領弟兄姊妹能夠親近上帝相比,事奉的目標也不應是為了維護堂會與機構事工的自身利益和能否繼續營運下去!因為堂會和機構的存在和發展本應就是為了弟兄姊妹的好處,而不是犧牲弟兄姊妹的好處去為了堂會或機構的營運和利益。假如有一事工長期地不能帶領弟兄姊妹親近上帝或這已經不再是這事工的目標,那麼這事工其實已失去其存在的意義而可以關閉,以免浪費上帝所賜的時間和資源。

3. 「常常點燈」的重要性:上帝吩咐祭司要在會幕裏從早到晚都要常常點燈,這讓他們能常常在光明中有效地事奉上帝。也就是說,祭司們在會幕裏的事奉雖然不會被以色列民看見,但他們也必須被光照和在光明中行事。這對今天的傳道牧者而言固然重要,提醒在沒有人鑒察的情況下仍然要忠心敬虔地事奉主,並行事為人要光明正大、光明磊落。而正因為是帶著分別為聖的聖職身分去事奉上帝,祭司們就更要常常被聖靈和上帝的話語光照、提醒和引導,與外表尊嚴和華美的服飾相稱。而每位信徒其實皆是祭司(參彼前2:9),那麼這教導對我們每個人而言都同樣有效!就是我們都有祭司的身分,因著主耶書亞(耶穌)的緣故得以和上帝和好和得以親近祂,像在會幕裏事奉一樣有分見證主和事奉主,同時我們要「常常點燈」,讓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在光明中,在不被人看見時仍然被聖靈和主的話去光照和引導,好讓我們的生命能為主發光和討祂的喜悅。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今段《妥拉》一開始強調祭司們要在會幕裏常常點燈,代表著他們時刻都要確保自己在光照下事奉,而耶書亞(耶穌)不但要光照那些活在黑暗中的人(參路1:79、約8:12),他的生命更是人的光(參約1:4),能光照我們的生命(參約1:9、弗5:14、來6:4及10:32、啟22:5)。透過他的救恩、他對門徒的教導和他所活的生命榜樣,能讓我們懂得在光明中行走(參約12:35、弗5:8、羅13:12、約一1:7),能活出上帝所喜悅的生命,按著祂心意去事奉和見證,成為光明之子(參約12:36、帖前5:5)。

另外,祭司服飾所用的顏色和物料跟會幕相同,反映著上帝要與人同在的心意,而耶書亞(耶穌)作為受膏的祭司也成就著今段與祭司服侍有關的四方面描述:

1)祭司的服飾顏色和物料跟會幕一樣,他們就像可移動的會幕,其角色代表著領人歸回伊甸園。而耶書亞在世的使命以至他的死,也是要帶領我們離開罪惡的權勢,像返回伊甸園那樣去經歷上帝的同在和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

2)就如大祭司額上禮冠的金牌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那樣,耶書亞的生命也是全然為了上帝而活,他犧牲捨己去成就救恩,更完全和完美地為子民的罪代贖,讓子民能成聖和得蒙天父悅納;

3)耶書亞在《新約聖經》裏被看為是新的摩西(參太1-5章與摩西事蹟的平行、約1:17等),帶領和承擔著十二支派以至十二使徒,他是以色列民的救主,這成就了以弗得的肩帶和胸袋上的寶石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所反映的大祭司的職責,像大祭司那樣承擔和肩負著上帝子民的生命。

4)肩帶的寶石上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都是按照其出生次序而排列的,反映著「上帝的旨意」。而決斷的胸袋裏所藏的烏陵和土明,是用作彰顯「上帝的旨意」。所以兩者都是表明上帝的心意要被放在子民身上。而我們可以從耶書亞一生所宣告的話中看見他那份敬虔、高舉天父的旨意(例如主禱文)、凡事以天父的事為念的立場,成就了大祭司的這些服飾和物件。

以下列表嘗試把上述四點相關的經文列出:

祭司的衣服

耶書亞(耶穌)的成就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

(會幕代表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

寶石和黃金(伊甸園、天上的耶路撒冷)

太1: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

約1:18 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獨一的兒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6:68 西門.彼得回答他:「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禮冠上的金牌寫著「歸耶和華為聖」(有捨己歸與上帝和為子民贖罪的意義)

彼前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 ,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上帝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來9: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肩帶上和胸牌上刻有十二支派名字的寶石

(為以色列民承擔)

太8:17 這是要應驗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話:「他代替了(ἔλαβεν elaben נָשָׂא  nasa’我們的軟弱,擔當(βαστάζω bastazō נָשָׂא nasa’了我們的疾病。」

太15:24 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徒10:36 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把這道傳給以色列人

徒13:23 從這人的後裔中,上帝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救主,就是耶穌。

按照十二支派的出生次序、決斷的胸袋

(強調以天父的旨意為重、單單事奉主)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太4:10 耶穌說:「撒但,退去!因為經上記著:『要拜主你的上帝,  惟獨事奉他。』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太7:21「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可14:36 他說: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結語:常常點燈與祭司服飾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的經文主要記載供應橄欖油到會幕讓祭司可以點燈,以及有關製作大祭司和祭司的服飾。這些經文像之前的其他描述會幕的經文一樣,表面上平平無奇甚至難以應用,但其實每段經文背後都蘊含着重要的屬靈意義和原則,並且像影兒一樣可從主耶書亞(耶穌)身上看見他所成就的更美的圖畫。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記載祭司要在會幕裏常常點燈,這提醒我們有關以色列民要為會幕供應橄欖油的責任,以致我們要學會不作屬靈群體的消費者,而是要作供應者!另外,祭司要「常常點燈」也提醒我們每一個信徒(信徒皆祭司)要讓自己的生命、行事為人和事奉都要時刻被聖靈和上帝的話光照、提醒和引導,好讓我們能活出上帝的心意和作出緊貼祂心意的事奉。而透過對祭司服飾的論述,更讓我們明白到事奉的動機和心志必須要純正,絕不能為了一己的私利、為了討好別人、會眾,或盲目地依從某領導人的指示,而是為了成就上帝要帶領祂的子民回歸伊甸園這個目的,讓子民能經歷上帝的同在和嚐到與祂建立親密關係的好處!求聖靈幫助我們在這個黑暗的時代中要有智慧走在光明的屬靈道路上,專心去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活和事奉,為要討主的喜悅和成就上帝對祂子民的美好心意。阿們。


[1] 「從晚上到早晨」或暗示其取自《創世記》的一日的循環,也就是完整一天的意思。

[2] 刻在寶石上的名字是哪十二個,在猶太傳統中有不同的說法,一個說法是把約瑟分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的名字而沒有了利未(因為是祭司的支派),也有說是沒有了但的支派。但另一個較貼近經文意思的說法,則原用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就是刻上的名字包括有利未、但和約瑟,卻沒有以法蓮和瑪拿西。

[3] 烏陵和土明這兩個詞在原文都是複數,估計它們並非只有一枚,而是各自都有好幾枚的。

[4] 筆者曾聽過有一個流行的教導指耶穌死後聖殿的大祭司每年都要更換一個,因為每位都在贖罪日進到至聖所時,他們外袍下擺的金鈴鐺就再沒有發出聲響,反映他們在上帝面前死掉,而他們的腳上被繫上了繩子所以他們才能被拖出至聖所。然而,這說法並無聖經的根據或古代猶太文獻的支持(包括:約瑟夫、米示拿、塔木德等),所以我們不應採納。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6:31-27:19、結16:10-19: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安息日研經坊」(2022-8-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26:31-27:19、結16:10-19(作者:Florence Tsang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你認為今段《妥拉》最突出的主題是甚麼?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31-27:19分段大綱

1. 幔子與門簾(26:31-37)

2. 祭壇(27:1-8)

3. 院子(27:9-19)

 

幔子與門簾(26:31-37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פָרֹ֗כֶת parokhet;veil),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金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銀座上。

出26:33 要把幔子垂掛在鉤子上,把法櫃抬進幔子內;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

出26:34 又要把櫃蓋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

出26:35 把供桌安在幔子的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帳幕的南面,和供桌相對。

今段經文的頭五節是有關幔子的做法,幔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所織成,並要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這裏幔子的原文 פָרֹ֗כֶת parokhet 是一個特定的名詞,僅用於描述至聖所前的幔子,從經文所述,它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33節),而中世紀拉比Rashi就指到這幔子是一個區隔,將上帝與這個世界分隔開來。[1]

早前在25章提及到約櫃與施恩座、供桌和燈臺的做法,而這裏就交代了這幾件器具在會幕裏的位置,當中以幔子作為一個參照點:法櫃和施恩座是在幔子裏面,而供桌和燈臺則位於幔子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南面,兩者的位置相對。

出26:36「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金鉤,又為柱子鑄造五個帶卯眼的銅座。」

這兩節描述會幕聖所入口的門簾,它的製作物料與幔子所用的相同,同樣是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成,不同的是門簾上沒有繡上基路伯。不論是幔子或門簾,上帝都吩咐要掛在包金的柱子上,柱子上同樣有金鉤,然而掛幔子的柱子是安在銀座上,而掛門簾的柱子則要安在銅座上。

 

祭壇(27:1-8

祭壇高三肘(約1.4米),長和寬都是五肘(約2.3米),壇是正方形的,在壇的四角要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整個壇是以金合歡木包銅所製成。(27:1-2)祭壇的高度雖不至於過高,但仍會使祭司在工作時構成一定困難,而由於上帝禁止人用臺階上祂的壇(見20:26),估計當時祭壇旁邊會有一道土坡,以方便祭司獻祭。[2]而祭壇的四個翹角並非裝飾之用,而是具有禮儀功能,例如獻贖罪祭時,祭司會將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參利4:25)。「角」一般被理解為力量的象徵,《聖經》中亦記載到人會緊緊抓住祭壇的角去尋求庇護,以壇作為避難所,去祈求上帝的干預和保護(參王上1:50-51、2:28),然而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典章中就提到,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上帝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見21:14)

出27:3 要做桶子(סִּֽירֹתָיו֙;its pots)來盛壇上的灰,又要做鏟子(יָעָיו֙;its shovels)、盤子(מִזְרְקֹתָ֔יו;its basins)、肉叉(מִזְלְגֹתָ֖יו;its forks)和火盆(מַחְתֹּתָ֑יו;its firepans);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4 要為壇做一個銅網,在網的四角做四個銅環,

出27:5 把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使網垂到壇的半腰。

27:3描述了很多與祭壇相關的不同器具,當中有盛灰的桶子,也有用作鏟灰的鏟子,盤子則是用來盛載祭物的血,祭司會將血灑在祭壇上,還有肉叉和盛炭的火盆,這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在原文中這些祭壇的器具直譯為「它的桶子」、「它的鏟子」、「它的盤子」、「它的肉叉」和「它的火盆」,意思是它們全是「祭壇的附屬物品」,是屬於祭壇的一部分,並且原文中這些器具都是複數詞,雖則經文沒有實質說明各樣器具的數量,但至少我們明白到各樣器具的數目都不止一個。而在祭壇中間有一個銅網,銅網要放置在壇的半腰,這樣,當祭牲放在銅網上燒的時候,空氣可以在祭牲下方流通,而灰燼亦會通過銅網落在地上。

由於祭壇是敬拜儀式中不可或缺的物件,它在會幕中出現可以說是理所當然。事實上,在還未建造會幕的時候,以色列的先祖會在不同的地方築壇敬拜耶和華上帝,特別是當上帝在某個地方向他們顯現和作出啟示,他們就在那兒築壇敬拜祂。在《出埃及記》此前的章節,就曾兩次記載摩西築壇(見17:15;24:4-5)。會幕當中的祭壇所代表的是,上帝從偶爾的顯現,轉變為在祂子民中持續地臨在,人可以透過不間斷的獻祭到主面前、與祂親近。

 

院子(27:9-19

整個院子是一個長方形的結構,院子的南邊和北邊長100肘(約46米),兩邊的做法完全一樣,就是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要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並要用銀做柱子的鉤和箍。而院子的西邊和東邊,各長50肘(約23米),是南北兩邊一半的長度。西邊的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而東邊的中間有一個長20肘的簾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所織成,製作方法和帳幕入口的簾子相同,簾子左右兩邊的帷幔各15肘,各有三根柱子,和三個帶卯眼的座。除了東邊的簾子之外,整個院子都被掛起的帷幔所覆蓋。帷幔要用銅做的橛子和繩索固定。 

在研讀有關建造會幕的經文時,我們往往會將重點放在至聖所裏的約櫃和施恩座,並會幕內外的各樣器具,反而容易忽略了有關院子的用處和重要性。院子雖位於整個會幕的最外圍,然而我們不應忘記,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並且一年只可在贖罪日時進入一次,而聖所則是只有祭司方可以進入事奉的地方,但院子卻不同,它是大部以色列民唯一可以前來親近上帝之處,他們可以將要獻給上帝的祭物帶到院子裏,因此院子作為以色列民敬拜的地方可謂十分重要。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與出26:31-27:19的關聯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

結16:11 我用首飾打扮你: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項鏈在你頸上,

結16:12 我也把環子戴在你鼻上,耳環在你耳上,華冠在你頭上。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吃的是細麵、蜂蜜和油。你也極其美貌,配登王后之位。

結16: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到列國,因我加給你榮華,使你完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6:15「只是你仗著自己美貌,又憑著你的名聲行淫。你向路人縱情淫亂,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這樣的事本不該有,以後也不該發生。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結16:19 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事情就是這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西結書》16章,經文背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前,上帝吩咐以西結先知宣講對猶大的預言,當中大部分是屬於審判的信息(結4-24章)。結16章是有關耶和華對一個不忠的妻子作出論述,事實上,在前後一連幾章經文,上帝對猶大作出了一連串的責備,當中先知以不同的比喻去宣講上帝審判的信息。而今段選段敍述了一個愛情故事,描述一個王如何將一切華美都賜給他的王后,為她準備精緻衣料,又用珍貴的首飾給她裝飾,使原來無人顧惜的女孩躍升為美麗絕倫的王后,她美貌的名聲甚至傳到列國。可是後來這個王后卻背叛了王,經文形容她「向路人縱情淫亂」,甚至將王送給她的禮物拿去造偶像。上帝藉這比喻去責備耶路撒冷(代表著南國猶大、祂的百姓)就如一個背夫行淫的妻子,耶路撒冷本是一座聖城,卻竟放棄她對耶和華的敬拜,忘記了上帝的拯救之恩,轉而敬拜外邦的神明偶像,原本尊貴的王后淪落為與妓女無異。

這個選段的頭幾節經文用了不少篇幅去描述王后的衣裳和首飾,並仔細提到它們的用料,當中不同物料的字眼都讓人很容易聯繫到今段的《妥拉》經文(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

《妥拉》(出26:31-27:19

細麻(שֵׁשׁ shesh

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刺繡
( רֹקֵֽם roqem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variegated stuff, embroidered cloth),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6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 רֹקֵֽם roqem;variegate, made by a weaver)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7:9 ……要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

出27:16 院子的門要有二十肘長的簾子,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以刺繡( רֹקֵֽם roqem)的手藝織成……

金(זָהָב  zahav

銀(כֶּסֶף kesef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座上。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鉤……。」

出27:17 院子四圍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銀子箍著,要用做柱子的鉤子,用銅做帶卯眼的座。

器具(כְּלִי keli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כְּלִי keli),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7:3 ……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19 帳幕中各樣用途的器具,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銅做。」

造(עָשָׂה ʿasah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וְעָשִׂ֣יתָ veʿasita;and you shall make)幔子……。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וְעָשִׂ֣יתָ veʿasita)五根柱子,包上金子……。

出27:1「你要用金合歡木(וְעָשִׂ֣יתָ veʿasita)祭壇,長五肘,寬五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從上表最後一列所見,兩段經文同樣出現「造」(עָשָׂה ʿasah)這字眼,然而兩者所描述的情況卻有天淵之別。兩段經文都提及到很多珍貴的物料,例如金、銀、細麻、錦繡衣裳等,在《以西結書》的選段,是描述耶路撒冷這個王后將王所贈的華美衣飾拿去做彩色丘壇,又製造偶像;相反,在今段《妥拉》當出現「造」這個字,卻都是講述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如何按照祂的心意去做會幕當中的不同部件,以致祂能住在他們中間。上帝的心意是要與祂的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不論是《以西結書》16章中比喻的王與王后,或在《出埃及記》上帝與以色列人訂立好比婚盟的西奈之約),這兩段經文本就有著相同的屬靈原則和上帝的心意,同樣表達出上帝因著對以色列人的愛,就賜給他們尊貴的位分,祂期望這些與祂立約的子民能夠按照祂所指示的樣式去敬拜和事奉祂,把所擁有的(也是上帝所賜予的)甘心樂意地為主擺上(以致祂住在他們中間),而不是把主所賜的豐盛用於祂所不喜悅的事情上(以致祂離棄他們)。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和當中的屬靈意義

今段經文提到有關幔子、門簾、院子的描述,而它們的主要功能都非常近似。如經文所說,幔子主要是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26:33);其次,帳幕的門簾也起了類似的功用,它是整個帳幕與外面的院子的一個分隔;而從經文細看有關院子的記述,事實上大部分都是與帷幔相關的經文,就是如何在東南西北四邊架起長長的帷幔,以致能夠劃分一個空間,將裏面稱之為「院子」的地方(以至整個會幕的組合結構),與外面以色列民的營分隔開來。因此非常明顯,今段經文最突出的主題是有關分隔,就是為到會幕裏不同的空間去定出界限。

這些界限向以色列人說明了兩件事:首先,上帝是聖潔的(或稱為神聖的)。這一層層的限制,正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至聖所更是難以進入(除了每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可以進入)。其實這一點,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建造會幕時對不同金屬的使用就能看見:院子裏支撐帷幔的柱子是以銅作為底座,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是用銅做,在院子裏的祭壇,以及壇的器具,均是銅做或要包上銅;在會幕聖所的入口,柱子要包金,但由於與院子接連,因此底座是銅做的;而在至聖所前,同樣要用包金的柱子,但就要用銀作為底座(在聖所和至聖所的範圍很常用金和銀,例如整個帳幕的木板和橫木都是包金的,板底下是銀座;參26:18-29);最後在至聖所裏面,那象徵著上帝寶座的約櫃和施恩座,都要以純金製成,當中不同的配件都要用純金或包金。由此可見,會幕不同地方的聖潔度(或神聖程度),某程度上可說是用了不同金屬的珍貴程度去表達。簡而言之,愈靠近約櫃和它所在的至聖所,所用的金屬就愈珍貴。

從《創世記》所見,上帝與人之間的分隔是源於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吩咐而被逐出伊甸園後,罪就成為了一道將人類與上帝隔開的屏障。人再不能像在伊甸園時那樣靠近上帝,與祂親密同在。今段《妥拉》所記載的一道道屏障,除了為祭司們履行職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隱私,也是保護整個會幕免受意外或故意的褻瀆,以及保護有意無意地誤闖會幕者的性命。這些界限的存在不斷提醒著以色列人,他們不可隨意闖到至高者的面前,因為那位在他們中間的上帝是聖潔的。

另一邊廂,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25:8)可見上帝的心意是要與人同住。「分隔」與「同住」彷彿是兩個互相矛盾的概念,然而會幕的存在與它的重重界限正正象徵著,以色列人雖然不配,但聖潔的上帝仍然願意住在他們中間,上帝願意進到祂的子民當中,與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在今段《妥拉》經文,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造祭壇,祭壇是以色列民進到院子後首先看見的東西,它所在的位置是要讓子民清楚明白,人需要透過獻祭,透過祭牲的流血犧牲,才得以接近那位聖潔的主。

總結第一條問題,今段經文當中很多描述都與分隔、定界限有關,強調的是上帝的聖潔,但同時亦讓人看見上帝對祂子民的愛,人的而且確是不配與上帝同住的,但這是上帝的心意,並且祂向祂的百姓提供了親近祂的途徑,讓他們能夠以合乎聖潔的原則去親近祂。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1)院子的門

院子的入口處只有一道簾子(מָסָךְ֙ masakh;a screen),經文將它稱之為「院子的門」(שַׁ֨עַר הֶֽחָצֵ֜ר shaʿar hechatzer;gate of the courtyard;見27:16)。整個院子的外圍全被細麻所做的帷幔所覆蓋,唯有院子的門(簾子),是要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織成,它作為一個明顯的標示,讓人知道那裏就是院子的入口處,而院子的門就是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唯一途徑。按《約翰福音》10:7-10所記:

約10:7 於是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約10:8 所有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羊卻不聽從他們。

約10:9 我就是門,如果有人藉著我進來,就必定得救,並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場。

約10:10 賊來了,不過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使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耶書亞表明他自己就是通往生命的「門」,是人「得生命/得拯救」的唯一途徑(約10:9;另見 約6:53;8:24;14:6)。所有尋求上帝的人必須靠他來到上帝面前,靠著他去與上帝親近,得以進到上帝的同在裏面。

2)祭壇

祭壇的主要功能是獻祭,藉此讓人維繫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利未記》詳細記載了上帝吩咐的各種不同獻祭,其中贖罪祭就是讓人在犯罪後仍可透過獻祭去修補與上帝的關係。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耶書亞就是上帝所設立的贖罪祭,他為人的罪獻上自己的生命,就像祭牲被獻在壇上,而憑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就得稱為義。(參羅3:23-26)這贖罪祭與普通祭司所獻的不同,如《希伯來書》所說:「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邊。」(來10:10-12)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在《希伯來書》13章更提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來13:10-12),這裏「祭壇」所指的是主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贖罪祭。而祭壇代表著接近上帝的途徑,所以耶書亞在十架上的獻祭成就了會幕裏祭壇的功能,他將生命擺上成就了所有的獻祭(例如他全然無私奉獻和擺上就成就了燔祭),而他所獻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是以他的血遮蓋那些信他的人,讓人得以親近上帝。

3)幔子

幔子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按《馬可福音》15章所記,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的一刻,聖殿中那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7-38;另見太27:50-51、路23:45)

來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幔子作為耶書亞身體的象徵,從前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耶書亞與象徵他身體的幔子在他被釘死在十字架的一刻裂為兩半,至此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通往至聖所的道路。藉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可以通過幔子,坦然進入至聖所,毫無攔阻地進到上帝的同在裏。

在《創世記》中,當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經文形容:「耶和華上帝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自此罪進入了人的生命,人與上帝便有了隔閡。而在會幕的建造指示中,院子的門(簾子)、帳幕的門簾,以及幔子,它們同樣是面向東邊,並都以精美的物料製成,就像一個標記一樣,指往上帝寶座的方向。而在幔子上所繡的基路伯,與伊甸園入口的基路伯相呼應,讓人明白這是一條重返伊甸園的道路,一個上帝與人親密同在的地方。

 

結語: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從今段《妥拉》描述有關院子的門、會幕聖所的門簾、以至分隔至聖所的幔子,我們所看見的是重重的分隔、是界限,代表人不能隨意親近那位聖潔的主,但我們卻亦看見上帝定意要與人同住的心意怎樣透過這些分隔和界限得以實現。也就是說,這些分隔既表達出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也同時指明了祂的所在,向人指示那條通往祂同在的道路。

上文簡述了主耶書亞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他是我們進到主面前的唯一途徑,因著耶書亞擺上自己的生命為人贖罪,從前分隔的道路得以重新被開通。在《約翰福音》14章,耶書亞說: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7 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就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了。」

這條道路如《希伯來書》所言,是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來10:20)。今天我們和昔日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方式不再一樣,我們不再需要以牛羊祭牲去親近主,方式雖然不同,但上帝仍然要求我們同樣要以敬畏的心去親近祂。既知道上帝是聖潔的,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要以輕率的態度來到上帝面前。而我們縱然不配,上帝因愛我們,就差派祂的兒子耶書亞作贖罪祭。主為我們擺上自己,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但我們要知道這條恩典之路並非一條捷徑,當我們行在其上,就意味著我們是與主聯合,並效法他去行在一條願意為主擺上和捨己、過聖潔生活的道路上。

盼望我們藉著今段經文可以更深切地明白到能與聖潔的上帝同住,是何等大的恩典!生活上很多事情當習慣了,就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但有主的同在實在不是我們配得的,我們必須珍惜每天可與上帝親近的時光、記念主耶書亞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明白一切都是出於祂豐盛的憐憫、慈愛和恩典而並非必然!深願我們時刻都懂得敬畏這位聖潔的上帝,並懂得怎樣以聖潔的生命去回應祂的愛。阿們。


[1] 參 《巴比倫塔木德》〈論祝福〉bt.Berakhot 18b。

[2] 《利未記》9:22記載亞倫在獻祭後「下來」,故此祭司在獻祭時應是從壇旁上去。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6:1-30、賽66:1-11: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

「安息日研經坊」(2022-8-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6:1-30、賽66:1-1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有關做帳幕的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這些物件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1-30簡介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談及上帝的子民要建造聖所(מִקְדָּשׁ miqdāsh並詳細記載了其中四件器具的製作內容,今段《妥拉》經文繼續講述會幕的其他建造細節。而在談論之先,筆者認為讀者必須釐清以下幾個詞彙所包含的不同觀念:

1)這裏所指的「聖所」(מִקְדָּשׁ miqdāsh;參25:8)在原文和概念上都跟會幕裏的兩間房間,也被稱為「聖所」(中文翻譯為「聖所」和「至聖所」)完全不同[1]。前者純粹指那一個上帝要子民建造的整個「聖潔的居所」,而後者則是指特定的兩個房間,我們不可混淆;

2)信徒也容易籠統地將「會幕」理解為整個要建造的聖所(מִקְדָּשׁ miqdāsh,但其實「會幕」一詞在經文中指的是當中立起來的那個「帳幕」;

3)當經文要記載這個「帳幕」的時候,它在一些中文《聖經》的譯本(例如:《和合本》、《和合本修訂版》)裏會小心地根據其原文而有時譯作帳幕(מִשְׁכָּן mishkān,有時譯作會幕(אֹֽהֶל־מוֹעֵד ’ohel mo‘ed。兩者所指的其實是同一樣東西!但前者源於動詞 שָׁכַן shākhan(意思:居住、安頓),突顯著「上帝與人同在」的意義,而後者則源於名詞 מוֹעֵד môꜥēdh (意思:約會、會面、節期)[2],強調其功能是「我(上帝)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參29:42);不過也有些中文譯本(例如:《新譯本》),則無論原文是מִשְׁכָּן mishkān 還是 אֹֽהֶל־מוֹעֵד ’ohel mo‘ed 都一致翻譯為「會幕」,這讓讀者以為兩者是一樣的,這樣讀經的時候會較為前後一致,容易理解,但就難以分辨它在不同經文中所用的原文其實並不相同。無論如何,帳幕(מִשְׁכָּן mishkān一詞在今段《妥拉》經文的短短30節中就已經出現了16次,其次數之頻密是整卷《出埃及記》中最高的一章[3]

 

帳幕和幔子(26:1-6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עָשָׂה ꜥāsāh)帳幕(מִשְׁכָּן mishkān。這些幔子要用搓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織成,並且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2 每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全部的幔子尺寸都要一樣。

出26:3 這五幅幔子要彼此相連;那五幅也彼此相連。

出26:4 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要縫藍色的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要照樣做。

出26:5 這幅幔子上要縫五十個鈕環,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縫五十個鈕環,環環相對。

出26:6 要做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幔子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幕。

「帳幕(亦即會幕)」的頂部和兩旁共用四層的物料作為遮蓋。26:1-6描述最底的一層是由十幅幔子所織成,每幅大小約13米x 1.8米。幔子除了用白色的細麻,也要用上藍、紫、朱紅等顏色的紗。這些顏色在古代都是最難製造、最貴重的顏色,反映著會幕的珍貴,而上面印著的基路伯圖案,就與至聖所約櫃上的基路伯一樣,也代表著這是要引領人回歸伊甸園之路(參創3:24),為要讓人得以親近上帝,經歷祂的同在。而每幅幔子都要縫上藍色的鈕環,並要做五十個金鉤讓它們彼此相連,緊扣在一起,這對遷移帳幕時要拆卸和重新組裝來說,會較為便利。

 

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26:7-14

出26:7 「你要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來作帳幕的罩棚(אֹהֶלʾōhel;帳棚 tent

出26:8 每幅幔子要長三十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十一幅幔子的尺寸都要一樣。

出26:9 要把五幅幔子連成一幅,又把六幅幔子連成一幅,這第六幅幔子要在罩棚的前面摺上去。

出26:10 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要縫五十個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縫五十個鈕環。

出26:11 要做五十個銅鉤,鉤在鈕環中,使罩棚相連成為一個。

出26:12 罩棚幔子餘下垂著的,那餘下的半幅要垂在帳幕的背面。

出26:13 罩棚的幔子兩旁所餘下的,這邊一肘,那邊一肘,要垂在帳幕的兩邊,蓋住帳幕。

出26:14 要用染紅的公羊皮做罩棚的蓋,再用精美皮料做外層的蓋。

26:7-14記載第二層物料用十一幅山羊毛織的幔子作成,每幅大小約13.8米x 1.8米,整體面積比第一層的幔子略大一點,同樣用五十個鈕環和五十個銅鉤讓每幅可以相連,形成一個罩棚。而上面的第三層和第四層則分別用公羊皮和精美皮料(《新譯本》翻譯為「海狗皮」)做成。雖然經文沒有交代尺寸,但這兩層較粗糙,相信可起保護甚至防水的作用,所以估計這兩層與下面兩層的大小應該相約,可覆蓋在其上。這四層的物料讓我們看見帳幕是必須用不同性質的物料彼此配合和連繫起來才能建造而成的。

 

木板和銀座(26:15-30

出26:15「你要用金合歡木做豎立帳幕的木板

出26:16 木板要長十肘,每塊板寬一肘半,

出26:17 每塊板有兩個榫頭可以彼此銜接。帳幕一切的都要這樣做。

出26:18 你要做帳幕的木板: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邊,要做二十塊

出26:19 在這二十塊底下要做四十個帶卯眼的銀座;兩個卯眼接連這塊上的兩個榫頭,另外兩個卯眼接連那塊上的兩個榫頭。

出26:20 帳幕的第二邊,就是北面,也要做二十塊

出26:21 和四十個帶卯眼的銀座;這塊底下有兩個卯眼,那塊底下也有兩個卯眼。

出26:22 帳幕的後面,就是西面,要做六塊板。

出26:23 帳幕後面的角落要做兩塊板。

出26:24 下端的板是成雙的,上端要連在一起,直到頂端的第一個環子;兩塊板都要這樣,做成兩個角落。

出26:25 一共有八塊板和十六個帶卯眼的銀座;這塊板底下有兩個卯眼,那塊板底下也有兩個卯眼。

出26:26   「你要用金合歡木做橫木:為帳幕這面的板做五根橫木

出26:27 為帳幕那面的板做五根橫木,又為帳幕後面,就是朝西的板做五根橫木

出26:28 板腰間的橫木,要從一頭通到另一頭。

出26:29 板要包上金子,又要做板上的金環來套橫木;橫木也要包上金子。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最後一段的經文26:15-30記載用作支撐起四層帳幕的木板、木板的基座,以及連繫木板的橫木的製作細節。首先,經文指帳幕的南邊和北邊都要做二十塊木板,每塊大小相同(約4.6米x 69厘米),並指出每塊都有兩個榫頭,配合四十個用銀造的帶卯眼的基座,讓木板可以穩固地豎立起來。而帳幕後面(西面)同樣要做類似的木板,並特別把帳幕後面的角落用兩塊木板去加固,而上端也要連著頂端帳幕的環子不讓中間有任何空隙。最後南北兩面的二十塊木板與木板之間,均需各用五根橫木把木板連在一起,這就讓帳幕的所有部件都緊緊相連,扣在一起,穩固堅定。而今段最後一節經文提醒我們,上述這些製作的細節,全是出於上帝要向人啟示的心意,目的是要讓祂的「帳幕/會幕」可以穩固地豎立起來。

 

《先知書選段》賽66:1-11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  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賽66:10 「你們所有愛慕耶路撒冷的啊,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賽66:11 使你們在她安慰的懷中吃奶得飽,盡情吸取她豐盛的榮耀,滿心喜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是《以賽亞書》的最後一章,屬於全書的第三部分(56-66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要帶領他們回歸,重建聖殿和屬靈的群體。經文一開始的賽66:1-2說明耶和華自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所以那真正建造聖殿的是祂而不是回歸的人,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有關建造帳幕/會幕的主題平行。接著的賽66:3-8指出有一些不看好子民能夠重建其耶和華信仰的聲音,這可能來自沒有經歷被擄而留在以色列地的餘民甚或外邦人,這些人的信仰敗壞,輕看上帝要在子民中實現的應許,所以上帝在賽66:9-11回應,祂能夠叫婦人生產,就如昔日是祂讓亞伯拉罕的妻撒拉、以撒的妻利百加、雅各的妻拉結能夠從不育變成可以生育,以致以色列國得以被建立,祂絕對有能力重新建造以色列民成為祂想要成就的屬靈群體,並表明那些與祂站在同一立場的(愛慕耶路撒冷的)人,必然會一同高興歡喜,也就是必定能經歷上帝的應許成真,從被擄的痛苦中再次感受到安慰和喜樂!可以說,透過建造聖殿的主題,上帝其實在述說屬靈群體的建造。祂表明自己可用大能去重新建造信靠祂和順服祂的屬靈子民群體,並會與這些與祂同心的人同在,讓他們經歷祂所賜的喜樂和滿足。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6:1-30

《先知書選段》賽66:1-11

做、造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עָשָׂהāsāh帳幕⋯⋯

出26:6 要做(עָשָׂהāsāh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幔子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幕。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עָשָׂהāsāh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עָשָׂהāsāh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帳幕/會幕、殿宇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帳幕(הַמִּשְׁכָּ֥ןHaMishkan。這些幔子要用搓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織成⋯⋯。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בַ֙יִת֙ bayit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הֵיכָ֑ל heykhol裏⋯⋯。

每個、

一切、

所有

出26:2 每(כָל khol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全部的幔子尺寸都要一樣。

出26:17 每(כֹ֖ל khol塊板有兩個榫頭可以彼此銜接。帳幕一切的板都要這樣做。

賽66:2 這一切(כָּל kol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כָל khol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  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0 「你們所有(כָּל־ kol愛慕耶路撒冷的啊,  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כָּל kol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指示、

看見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הָרְאֵ֖יתָ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好讓我們看見(נִרְאֶ֥ה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רָאָה֙呢?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有關做帳幕的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這些物件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關乎「帳幕/會幕」的建造,當中的基路伯是個標記,提醒子民這是回歸伊甸園的路,就是子民再次經歷親近上帝並與祂同在的地方,而隨着以色列的歷史發展,「帳幕/會幕」的功能被聖殿所取替,包括所羅門的殿和回歸後重建的第二聖殿(及後大希律再擴建),然而聖殿的重點並非在於建築物本身,而是在於敬拜耶和華的信仰群體,在於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對上帝的信靠和順服。按《約翰福音》2:19所記,耶書亞(耶穌)在地上要拆毀當時的聖殿並他要在三日內重建,所指的並非人手所造的殿,而是指跟從他的人要被建造成屬靈的殿(參林前3:16、弗2等)。在末後新天新地的日子,他們要成為新耶路撒冷,有上帝的帳幕在其中,表明祂要成就與子民永遠同在的應許(參啟21:1-3)。所以「帳幕/會幕」的建造在《聖經》裏其實常比喻為屬靈群體的建造(例如:弗2:22、林後6:16、彼前2:5等),兩者是個平行,都是建基於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被建造,好讓上帝能住在子民中間,成就祂與子民同在的這個目的。因此,帳幕的各個部件,包括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就能比喻為每一個信徒的生命,它們屬不同的物料,就如信徒都各自有不同的特質、性格、專長和恩賜。有些物料較貴重、較柔弱,而有些較粗糙、較剛強,它們雖然非常不同,但卻要彼此配合、緊扣相連,按照上帝的吩咐連成一體,會幕才能被建立起來。同樣地,每個信徒雖然都各有不同,但也必須按照上帝的心意合而為一、彼此順服、緊扣相連才能成就一個榮耀上帝、有祂住在其中的屬靈聖殿。我們從今段《妥拉》經文中多次重複和強調的字眼:「相連」、「連成一幅」、「彼此銜接」、「接連」等,可以看到這個合一的屬靈意義就是建造上帝「帳幕/會幕」的關鍵。事實上,「相連」的原文動詞 חָבַר  chāvar,其字根可以引伸出「朋友(friend)」、「同伴(companion)」、「連繫(connection)」等希伯來文詞語。當中同伴(companion;חֲבֵרִים chāvarim)在第二聖殿時期更會被理解為一同研讀和遵行上帝話語的同行者。這讓我們重新明白何謂「團契」的意義。真正的「團契」關係,並非建基於吃喝玩樂、以參與者是否開心滿足為目的,而是以同心彼此配搭、順服上帝、建造讓上帝同在的群體為目的。這讓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正在建立這樣的一種「團契」,是否立志要去成為這種「團契」的一員,並試圖去修正偏離了這個目標的「團契」,讓大家在跟從上帝和順服上帝的真理上彼此合一和相愛。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希臘文:ἐσκήνωσεν;希伯來文:וַיִּשְׁכֹּן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主耶書亞(耶穌)的降生,「住在」人的中間,本身就已經成就了「帳幕/會幕」的目的和意義(參約1:14的希臘原文或其在《七十士譯本》所對應的希伯來文,正正就是動詞 שָׁכַן shākhan【意思是居住、安頓】或支搭 אֹהֶל ʾōhel【意思是帳幕/帳棚】[5]),代表他的降生是要成就上帝與人同在的意思,就如他的另一個稱號:「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見賽7:14、太1:23)。而耶書亞除了自己成就今段《妥拉》經文的「帳幕/會幕」,他更延伸這個應許的成就至所有屬他的人。上文已經論述,耶書亞到來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要重新建造屬靈的聖殿,就是一群屬於上帝的信仰群體、立志每天跟隨他並順服他的門徒。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約13:35 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7: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約17:23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讓世人知道是你差我來的,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弗4:31 一切苦毒、憤怒、惱恨、嚷鬧、毀謗,和一切的惡毒都要從你們中間除掉

弗4:32 要仁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西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而從上述引用的多段經文所見,主對門徒的吩咐是要他們彼此切實相愛,他要一群立志順服建造上帝居所的門徒,懂得彼此接納、體諒對方的軟弱和不足,除掉當中的一切苦毒、憤怒、惱恨等,雖然別人與自己不同,但也要尊重對方和愛對方,這包括了彼此饒恕,和肯定對方同樣屬上帝,也有著建立屬靈聖殿某個位置的身分。我們可以想像,當帳幕/會幕的木板的榫頭和銀座的卯眼不能配合時,所建的帳幕就會搖晃不定,不能立穩,而要做到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建成一個堅固的帳幕/會幕,彼此就必須為配合對方而削掉多餘的部份,不容許有任何的罅隙,而這正是每個信徒畢生都要學習的功課。感謝上主!透過《先知書選段》的提醒,建造殿宇並非單靠人的能力,只要我們讓上帝在我們的身上動工,祂的大能必可成就這事!

 

結語: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

今次的《妥拉》經文關乎建造「帳幕/會幕」的幔子和木板等部件,表面上平平無奇,信徒甚至可能認為是沉悶乏味、與自己無關、已經不能應用(因為今天我們無需動手去建造一個會幕的建築物),在靈修時會迅速略過的經文。然而,這想法就會讓我們錯過今段經文的寶貴和美麗。雖然今段經文看來只關乎建造「帳幕/會幕」上的更多細節,但其實背後卻有著極深的屬靈意義和重要的屬靈原則。透過今次的查經,信徒能夠從「帳幕/會幕」的不同物料、組件之間的相連和配合,明白到自己的屬靈生命也必須願意被雕琢,與其他跟自己很不同的信徒學習互相連繫、彼此配搭、緊扣在一起,才能有分成為上帝所要建造的帳幕裏的其中一員,以致最終能按照上帝在天上的心意建成祂喜悅的屬靈居所,永遠地與祂同在。而這個過程,意味著我們要不斷努力被上帝塑造、提醒、立志改變,去學習接納跟自己不同、甚至得罪過自己的弟兄姊妹。也就是說,我們必須除掉心中對其他人的任何惡毒或埋怨、學懂原諒對方(如主饒恕和接納了自己一樣),才可一同彼此配搭去建造上帝喜悅的居所。

《聖經》裏不論是帳幕/會幕、聖殿的建築物還是屬靈的群體,從來都沒有人能單靠自己一個就能建造出來的,雖然現時是網絡的年代,但我們也必須透過不同的方式去彼此建立團契的關係和生活、一同實踐信仰,以致我們能真正成為上帝居所的一員,按著祂的心意去經歷祂的同在!但願我們都不是「獨行俠(Maverick)」,而是可以找到同心跟隨上帝的屬靈同伴,一同建立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就是一個上帝喜悅的屬靈群體。假如你目前沒有團契的生活,BMY歡迎你參與我們的「安息日研經坊」,一同學習聖經、學習順服基督、彼此接納、同走天路。我們的弟兄姊妹均來自不同教會,我們也希望你有機會再次融入健康的教會生活及團契中,一同參與建立基督的身體,有力量去見證主,為主而活,經歷祂的同在。阿們。

 


[1] 會幕內的「聖所」和「至聖所」原文分別是  הַקֹּ֔דֶשׁ 和 קֹ֥דֶשׁ הַקֳּדָשִֽׁים,這與25:8的「聖所」 מִקְדָּשׁ 並不相同。

[2]《出埃及記》裏其實出現過兩個不同的「會幕」,在上帝吩咐要建的「帳幕/會幕」仍未完成之前,摩西就曾在營外支搭帳棚,並稱其為「會幕」(原文同樣是 אֹֽהֶל־מוֹעֵד),用作求問上帝(見33:7-8)。可以估計,當上帝吩咐要建的「帳幕/會幕」完工後,摩西就沒有再用自己所建的那個「會幕」了,而是改用上帝吩咐要建的那個「帳幕/會幕」。這讓我們更加肯定,「會幕」的名稱是按照其功能,而並非其外表的大小或形狀,這正好符合猶太人的思維模式。

[3] 帳幕(מִשְׁכָּן mishkān在整卷《出埃及記》出現共58次,出現最多的是在40章,共有17次,但論頻密度,則26章最高。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參《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文譯本DHNT及MHNT,均用上שָׁכַן shākhan,而ἐσκήνωσεν在《七十士譯本》裏則翻譯為שָׁכַן shākhan(例如:士5:17、8:11)或 אֹהֶל ʾōhel相關的動詞(例如:創13:12)。、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5:1-40、賽60:17-61:6、該2:8-9:耶書亞成就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心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2-7-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5:1-40、賽60:17-61:6、該2:8-9(筆者:Ada Lui

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裏的器具,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今段《妥拉》經文(出 25:1-40)是關於上帝吩咐子民要為祂造聖所,並指示會幕裏四件器具的樣式,包括:約櫃、櫃蓋、供桌、燈臺。試討論:

1. 這四件器具的功能是甚麼?

2. 主耶書亞(耶穌)怎樣成就它們的功能?

 

25:1-40的大綱

上一段《妥拉》經文的結尾是上帝與子民正式立約之後,就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律法和誡命,好去教導子民,於是摩西上山,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夜。由25章到31章就是上帝把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告訴摩西。今段《妥拉》經文就記載到會幕裏的其中四件器具,內容大致可分為五個部分:

1. 建造會幕的指示(25:1-9)

2. 約櫃(25:10-16)

3. 櫃蓋(25:17-22)

4. 供桌(25:23-30)

5. 燈臺(25:31-40)

 

建造會幕的指示(25:1-9

出25: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25: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給我。凡甘心樂意獻給我的禮物(תְּרוּמָה terumah),你們都可以收下。

出25:3 要從他們收的禮物是:金、銀、銅,

出25:4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

出25:5 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的皮料,金合歡木,

出25:6 點燈的油,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出25:7 紅瑪瑙與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袋上。

出25:8 他們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

出25:9 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

在給予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之前,上帝先提到所需要的物料,這是祂要子民獻給祂的禮物,強調是要子民甘心樂意獻上的。「禮物」(תְּרוּמָה terumah)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解作「供物,舉祭」,這與上帝規定子民要做的什一奉獻不同,是要子民自己甘願把東西分別出來,獻給上帝作為建造聖所之用。這裏列出的物料有七類,分別是金屬、紗線、毛皮、木材、油、香料、寶石,都是一些貴重並且難得的物料(例如:紅瑪瑙是很珍貴的石,染色的紗必需先從貝類或蟲提煉出染料[1],金合歡木是一種堅硬和貴重的木材)。可見上帝要人獻上的,不是平凡無用之物,而是有價值、有用途的物品,這才能顯出人向上帝獻上禮物是出於對祂的愛和尊敬。

「聖所」( מִקְדָּשׁmiqdash)這個字包含著「聖潔」(קָדַשׁ)這個希伯來文,指的是一處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聖潔地方。上帝要人為祂造聖所,但目的卻是要住在子民的中間,而不是那個聖所裏面。也就是說,人若遵照上帝的吩咐去為祂建造一個代表著祂同在的地方,那麼上帝就會住在那些人的中間,而關鍵是人必需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做,所以接著上帝就對摩西說,要按祂所指示的樣式去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這一句話在之後的經文重複了兩次(見26:30,27:8),給人的感覺是在天上已經有一個帳幕,而當時上帝就讓摩西在山上看見那個在天上的樣式,然後吩咐他照著這個樣式去做,這個理解在《新約聖經》也有提及[2]

 

約櫃(25:10-16

出25:10「他們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25:11 你要把它裏裏外外包上純金,四圍要鑲上金邊。

出25:12 要鑄造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

出25:13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金子。

出25:14 要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出25:15 這槓要留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出25:16 要把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聖所」( מִקְדָּשׁmiqdash)裏主要有七件器具,分別是祭壇、洗濯盆、供桌、燈台、香爐、約櫃和櫃蓋(又稱施恩座),而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的四件器具,都是放在會幕的至聖所和聖所裏的。其中最先提到的是約櫃(也就是從最神聖的至聖所裏的器具開始記載),約櫃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用金合歡木所做,裏外包上純金(也就是不能有雜質),在櫃子的四腳上鑄造四個金環,給兩根同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又包上金子的槓所穿過,用作抬櫃,兩根槓要留在環內,不可抽出來。其原因大概是為免祭司在抬約櫃時觸碰到約櫃而被上帝撃殺 (參撒下6:6-7)。而在這個約櫃裏,要放上帝所賜的法版,上面所寫的是上帝與人立約的內容,是祂對子民的要求和期望。

 

櫃蓋(25:17-22

出25:17 要用純金做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25:18 要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

出25:19 這端錘出一個基路伯,那端錘出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

出25:20 二基路伯的翅膀要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要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要朝向櫃蓋。

出25:21 要把櫃蓋安在櫃的上邊,又要把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出25:22 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並要從法版之櫃的櫃蓋上,兩個基路伯的中間,將我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告訴你。」

「櫃蓋」(כַפֹּ֖רֶת kapporet;也譯作「施恩座」,取其上帝親臨赦罪施恩之意)在原文有「覆蓋、遮蓋」的意思,是放在約櫃之上的一個蓋子,兩件器具上下放在一起合成為一個密封的櫃。櫃蓋用純金所做,兩端各錘出一個基路伯,翅膀向上張開,遮住櫃蓋,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彼此相對,形成一副俯伏敬拜和侍立兩旁的姿態,兩個基路伯的中間位置代表著上帝的寶座,上帝說祂要在那裏與摩西相會,把祂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告訴他。這裏兩次提到櫃蓋(施恩座)是放在約櫃之上,像是要強調在上帝的律法之上有祂的恩典。

 

供桌(25:23-30

出25:23「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25:24 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

出25:25 供桌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邊緣,邊緣周圍要鑲上金邊。

出25:26 要為供桌做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

出25:27 環要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

出25:28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

出25:29 要用純金做桌上的盤、碟,以及澆酒祭的壺和杯。

出25:30 要把供餅擺在桌上,常在我面前。」

供桌是會幕聖所裏的器具,它跟約櫃一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再包上純金,桌的四邊也要做四個金環,給兩根同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又包上金子的槓所穿過,用作抬桌之用(跟約櫃不同,這裏沒有說槓要留在環內不能抽出來)。桌上要常放供餅,「供餅」(לֶ֥חֶם פָּנִ֖ים lechem panim)的原文直譯是「面餅」(Bread of the Faces),或譯作「陳設餅」、「同在餅」(Bread of the Presence),強調的是在上帝的面前或在上帝的同在裏。

 

燈臺(25:31-40

出25:31「你要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要和燈臺接連一塊。

出25:32 燈臺兩旁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

出25:33 這邊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25:34 燈臺本身要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

出25:35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25:36 花萼和枝子都要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出25:37 要做燈臺的七盞燈,燈要點燃,照亮前面。

出25:38 要用純金做燈剪和燈盤。

出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他連得純金。

出25:40 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另一件在會幕聖所裏的器具是燈臺(מְנוֹרָה menorah),它是用純金錘出來的一個一幹七枝的燈臺。它的形狀像是一棵樹,而它的樣式也有很多植物的形狀,例如:枝子、花萼、花瓣等。每一根枝子要有一個杯用作點燈,照亮前面,這裏強調的是七根枝子都連於一個幹。它的功能是照亮聖所,讓供職的祭司們在光中事奉。最後的一節,則是再次強調一切的器具都必需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先知書選段》60:17-61:6、該2:8-9與《妥拉》出25:1-40的關聯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代替銅,賞賜銀子代替鐵,銅代替木頭,鐵代替石頭。我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

賽60:18 你的地不再聽聞殘暴的事,境內不再聽見破壞與毀滅。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

賽60:19 白晝太陽不再作你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的上帝要成為你的榮耀。

賽60:20 你的太陽不再落下,月亮也不消失;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定要結束。

賽60:21 你的居民全是義人,永遠得地為業;他們是我栽的苗,是我手的工作,為了彰顯我的榮耀。

賽60:22 稀少的要成為大族,弱小的要變為強國。我──耶和華到了時候必速速成就這事。

賽61: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報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捆綁的得自由;

賽61:2 宣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的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

賽61: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油代替悲哀,讚美為衣代替憂傷的靈;稱他們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植的,為要彰顯他的榮耀。

賽61:4 他們必修造久已荒涼的廢墟,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賽61:5 那時,陌生人要伺候、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為你們耕種田地,修整你們的葡萄園。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這次的《先知書選段》有兩段經文,第一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當時的背景是上帝應許以色列民被擄後將要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和聖城,而今段經文的主題是那重建的聖殿和聖城要比之前的更好。

賽60:17-18先提到建殿的材料,包括:金子、銅、鐵、木頭、石頭,上帝要用更好的去「代替」(出現了4次)沒那麼好的。同樣地,祂也要用和平與公義去代替那些作官長和監督的,言下之意,之前的官長和監督並沒有在子民當中締造出和平與公義,以致招來上帝的審判,把耶城毀滅。這節提到上帝要用祂所揀選的物料去建造祂的聖殿,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描述上帝要子民為祂建造會幕,並要獻上所需的物料作為給祂的禮物,是一個很明顯的平行。

賽60:19-22提到上帝要光照祂的子民,這不是由太陽或月亮所發出的光,而是上帝要親自作子民的光,也要成為他們的榮耀。當上帝成就這件事時,住在城裏的都必是義人,他們都能得這地為業。這裏提到人要被上帝的光所照,這與聖所裏的燈臺的功能又是另一個平行。

賽61:1-4提到一個被上帝的靈所膏的人,他一般被認為是指以色列所期待的彌賽亞。這位彌賽亞要去到那些貧窮的、傷心的、被擄的人那裏,使他們能脫離困境和捆綁,他同樣要做一些「代替」的工作:華冠將代替灰燼,喜樂油將代替悲哀,讚美衣將代替憂傷的靈,一個理想的國度將要代替之前那荒涼的國度,目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和祂的公義。

賽61:5-6提到上帝藉著彌賽亞所建立的國度也包括了列國的人,他們也會事奉上帝並向祂獻祭,以致以色列能享用他們所獻的財物。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9 這後來的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在《哈該書》第2章,其背景是當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第一批猶大人在所羅巴伯和約書亞的帶領下,回歸猶大開始重建聖殿,聖殿的基石於是立定,但建殿的工程卻因敵人的惡計阻撓而被迫停止足有十六年之久,直到公元前520年,上帝藉哈該先知吩咐百姓重啟建殿工程。而今段經文2:8-9 就是關於上帝指出這後來的殿將要比之前的殿更有榮耀。而從《聖經》的歷史來看,這不是指當時人手重建的第二聖殿、及後在公元前一世紀被大希律改建的那個宏偉的殿,因耶書亞(耶穌)曾斥責它已變成了賊窩(太21:13,可11:17,路19:46),而它也於公元70年被羅馬人所毀,所以這裏指的那個真正能彰顯上帝榮耀的殿,是指由耶書亞所建立的那所屬靈的上帝的殿(參約2:19)。這兩節經文提到建造聖殿的材料,與今段《妥拉》經文裏上帝提到要子民為祂獻上建造會幕所需的物料相同,都包括了金子和銀子,這成為了兩段經文之間的一個平行。

除了上述的平行之外,今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也有一些相同字詞,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詞

25:1-40

60:17-61:6

2:8-9

(זָהָב zahav

出25:11 你要把它裏裏外外包上純זָהָב,四圍要鑲上זָהָב邊。

出25:12 要鑄造四個זָהָב環,……。

出25:13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זָהָב子。

出25:17 要用純זָהָב做一個櫃蓋,……。

出25:18 要造兩個用金子זָהָב錘出的基路伯,……。

出25:24 把它包上純זָהָב,四圍鑲上זָהָב邊。

出25:25 供桌……,邊緣周圍要鑲上זָהָב邊。

出25:26 要為供桌做四個זָהָב環,……。

出25:28 做兩根槓,包上זָהָב子,……。

出25:29 要用純זָהָב做桌上的盤、碟,……。

出25:31「……用純זָהָב錘出的燈臺。……。

出25:36 ……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זָהָב錘出來的。

出25:38 要用純זָהָב做燈剪和燈盤。

出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他連得純זָהָב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זָהָב代替銅,……。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זָהָב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שֶׁמֶן shemen

出 25:6 點燈的שֶׁמֶן,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賽61: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שֶׁמֶן代替悲哀,……。

 

會幕裏四件器具(約櫃、櫃蓋、供桌、燈臺)的功能是甚麼?主耶書亞(耶穌)怎樣成就它們的功能?

今段經文裏出現了一節在《出埃及記》裏很重要的經文:「他們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25:8),說明了建造會幕的目的是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而上帝吩咐摩西,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必需按著祂所指示的樣式去造,這就意味著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是關乎「上帝要住在子民中間」的這個目的。在《約翰福音》1:14,使徒約翰說耶書亞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當中「住」(ἐσκήνωσεν)這個字在原文就有「在帳棚中居住」的意思,這給我們看見一個平行:會幕的目的是要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而耶書亞的到來也成就了當中的這些目的,因此,既然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關乎這個目的,那麼主耶書亞的生命也必然具備了那些器具的功能。筆者試就今段經文裏提及的四樣器具作論述。

1. 約櫃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是一個載體,它的功能就是要放上帝所賜的法版,這法版是上帝用指頭所寫(出31:18),正面背面都寫滿了字(出32:15),表明法版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人能複制,也沒有人能在上面再寫其他字,法版上所寫的十誡(或作「十件事」)就是上帝最著緊的事,是祂與子民立約的條款。這個櫃子一般被稱為「約櫃」(אֲרֹ֣ן בְּרִית;ark of covenant ; 參民10:33),然而它在今段經文出現時是被稱為「法版之櫃」(אֲרֹ֣ן הָעֵדֻ֑ת;ark of the testimony,參出25:22;中文翻譯也簡稱為「法櫃」,見26:33),直譯是「見證之櫃」,指出法版有「見證」的功能。而按著《聖經》吩咐,作見證的人至少要兩至三個(申19:15),這或許與法版有兩塊是有關聯。如上文所述,法版上所寫的是上帝對子民的要求和期望,這法版既見證了上帝與子民有立約的關係,也見證著子民承諾會遵行約裏的內容。

耶書亞「道成了肉身」,成為一個承載著上帝的道的載體。他在世時把上帝的道向人講解(太5-7章),他宣告自己是奉父的名而來,照著父所講的去講(約12:49-50),也照著父所做的去做(約5:19),完全活出一個按照天父心意而活的生命,可以說,他的生命如同是法版那樣向人展示出上帝對人的要求和期望。耶書亞又為了成就天父的救贖計劃而甘願犧牲,死於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血與人立新約,好讓那些信他又聽從他的人能成為天國的子民。

2. 櫃蓋放在約櫃之上,使這兩件器具合而成為一個。櫃蓋兩端各有一個基路伯,中間位置就是上帝臨在的地方,是整個會幕裏最聖潔和神聖的地方。只有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大祭司帶著贖罪公牛的血才可以進至聖所,祭司要取一些公牛的血,用手指彈在櫃蓋的前面七次(利16:14),為子民贖罪。正如之前所述,法版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要見證子民是否有活出上帝所要求的生命。當上帝臨到約櫃之上,上帝理應按照法版上所寫的誡命並就著人是否有持守與上帝的約而作出審判。然而因著櫃蓋上沾有贖罪祭牲的血,上帝願意赦免子民的罪。櫃蓋與約櫃讓我們看見的是審判與憐憫相遇的地方,這裏本是上帝要追討人的罪的地方,但也成為一個向人施恩的地方,上帝的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

主耶書亞成為那個贖罪的祭牲(羅3:25,來9:12),他用自己的血塗抹我們的過犯,洗淨了我們的罪,上帝因著耶書亞所成就的贖罪祭,赦免人的罪,向人施恩。耶書亞成就了櫃蓋的功能,我們因他得以逃過將來上帝審判世人時要降下的懲罰。

3. 供桌上放有供餅,意思是「面餅」或「同在餅」,強調的是在上帝的面前或在祂的同在裏。這餅是至聖的,每個安息日,亞倫要把餅不間斷地供在上帝面前,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這餅(利24:9-8)。此外,在桌上也放有壺和杯,是與喝有關的物件,可以說,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他們的生命由上帝的糧食所餵養,並同樣代表著子民也是上帝所餵養的。而供桌讓他們在上帝的面前吃與喝,也象徵著一起共進筵席,並代表著子民是在一份立約的關係中,在建立一份長久與上帝同在的親密與和諧。

耶書亞的生命完美地活出上帝的道,父在他裏面,他也在父裏面(約14:11),耶書亞宣告他就是生命的糧,他呼籲人要吃他這生命的糧,就永遠不饑餓,並要永遠活著(約6:35、51),耶書亞說他對人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他的話要餵飽的不是人肉身的生命,而是屬靈的生命,人如果把他的話如同是糧食那樣吃進去,屬靈的生命就得著餵養,並能得著永恆的生命。耶書亞成就了供桌的功能,他叫人的屬靈生命有糧食可吃,並能與上帝有著一份和好的關係(羅5:1)。此外,《新約聖經》又記載了耶書亞與門徒吃的最後晚餐(太26:17-28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逾越節筵席,耶書亞與門徒一同吃喝,更在這次筵席裏與門徒立新約(路22:20),確立彼此的立約關係。

4. 燈臺最主要的功能是照亮聖所,使裏面供職的祭司能在光明中事奉,照管著會幕裏的工作。

耶書亞說在他裏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凡跟從他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指的是他的話語能引導人走在一條光明的、上帝所喜悅的、能得著永生的道路,而不是黑暗的、上帝所不喜悅的、終致滅亡的道路。耶書亞的生命就像燈臺那樣照在人前,活在他的光中,人就能按著上帝的心意而行事為人,生命也能反照出耶書亞的生命樣式,叫人看見就把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太6:16)。

 

結語:耶書亞成就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心意

上帝是那位創天造地的上帝,整個宇宙穹蒼都是祂所造,然而祂卻要住在人中間,更吩咐人要為祂造聖所,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這件不可思議的事在按照上帝的指示下是能夠成就的,然而有兩個關鍵的條件:第一,人要甘心樂意為上帝的聖所獻上祂指定的禮物,就是人必須愛上帝、渴慕祂、尊敬祂;第二,會幕以及裏面的一切器具,都必需要按著上帝所指示的樣式去建造,就是人必須聽從祂、順服祂、遵行祂的吩咐。

今段經文記載到在至聖所及聖所裏的四件器具的樣式及功能,而耶書亞的生命正一一成就了它們的功能,使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成就。

約 14:23 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耶書亞的到來成就了會幕所代表的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但他的身分本來就是上帝自己。我們從約14:23可以看到,他自己也像天父那樣渴望要與人同在,於是來到我們的中間,然而他也同樣提出了上述兩項關鍵的條件:1)人要愛他;2)要遵他的話而行。耶書亞應許說,人若這樣行,不單天父也會愛那人,並且他和天父會一同與那人同在,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啊!我們從《聖經》裏看到耶書亞自己就是這樣經歷過天父的同在,而他的生命也作了我們的榜樣:他是上帝要建造的居所的房角石(弗2:20),我們靠他就能被建造成為上帝的聖所。求聖靈幫助我們,讓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今天就應驗在我們當中。阿們!


[1] 藍色紫色來自骨螺,紅色來自胭脂蟲。

[2] 來8:5,啟21:3。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3:20-24:18、瑪3:1-6:一生付代價去持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安息日研經坊」(2022-7-1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3:20-24:18、瑪3:1-6(筆者:Ada Lui

圖:宰羊羔的一刻;Background photo from yayimages.com

今段《妥拉》(出23:20-24:18)經文記載到上帝與子民確立約書的過程。試討論:

1. 在立約儀式(出24:1-11)裏有哪些重要元素?

2. 當中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有甚麼平行?

 

23:20-24:18的大綱

承接上兩段《妥拉》經文是關於上帝在與子民立約之前,藉摩西頒佈祂的誡命和典章,今段《妥拉》經文就進入立約的敘事,內容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

1. 應許與警告(23:20-33)

2. 立約儀式(24:1-11)

3. 上帝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24:12-18)

 

應許與警告(23:20-33

出23:20「看哪,我要差遣使者(מַלְאָךְ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

出23:21 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שָׁמַע他的話。不可抗拒他,否則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我的名在他身上。

出23:22「你若真的聽從(שָׁמַע他的話,照我一切所說的去做,我就以你的仇敵為仇敵,以你的敵人為敵人。

出23:23「我的使者(מַלְאָךְ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

這裏兩次提到上帝會差祂的使者走在子民前面,帶領他們到上帝所預備的地方,然後兩次提到子民必需聽從這位使者的話,因他身上有上帝的名,若子民抗拒他就是得罪上帝,這位使者會帶領子民除滅那地的人。前者是上帝對子民的應許:祂要差使者領他們到迦南地;後者則是這個應許的條件:子民要聽從這位使者的吩咐。這裏說的使者是否就是之後帶領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的約書亞?然而在《約書亞記》5:13-15 記載到當子民進入迦南地之後,在將要攻打第一個地方耶利哥城時,有一個人出現在約書亞面前並對他說,他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說:「我主有甚麼話,請吩咐僕人吧!」接著的第六章就記載到子民怎樣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做,最後耶利哥城牆神蹟地倒塌,子民攻陷了這座堅固的城。這段敘事正好說明了上帝按著祂的應許派使者走在子民前面,而當子民遵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能戰勝那地的人。

出23:24 你不可跪拜事奉他們的神明,也不可隨從他們的習俗,卻要徹底廢除,完全打碎他們的柱像。

出23: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必賜福給你的糧食和水,也必從你中間除去疾病。

出23:26 你境內必沒有流產的、不生育的。我要使你享滿你年日的數目。

這裏描述的是上帝對子民的警告,當上帝帶領子民除滅迦南人,使他們住在那地時,子民不可隨從那地方的習俗去跪拜事奉他們的神明,子民不要以為那些神明能賜他們糧食和水,或能除去他們的疾病,上帝指出那位賜他們糧食和水,除去他們疾病的是上帝,只要他們專心事奉祂,上帝應許他們必能在那地享平安和長壽,但條件是他們必不能事奉那地的神明。

出23: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裏的眾百姓在你面前驚慌失措,又要使你所有的仇敵轉身逃跑。

出23:28 我要派瘟疫在你的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從你面前趕出去。

出23:29 我不在一年之內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恐怕地會荒廢,野地的走獸增多危害你。

出23:30 我要逐漸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直到你的人數增多,承受那地為業。

出23:31 我要定你的疆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把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

出23:32 不可跟他們和他們的神明立約。

出23: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免得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明,必成為你的圈套。」

在應許和警告過後,上帝又再一次強調祂必定讓子民進到應許之地。祂表明祂不會在一年之內把所有住在迦南地的人趕走,又解釋了為甚麼是一年,這是因為如果把所有迦南人都即時趕走而子民當時的人數又不足以佔用所有地方時,那麼野獸就會住在沒有人的地方,並且會繁殖增多,危害他們的安全。此外,上帝又已定出他們所得之地的疆界。這些論到得著應許地之後的細節,在在都是保證上帝必會按祂所定的時間和計劃成就祂對子民的應許。然後經文又再強調這個應許要實現的條件是,子民不可跟迦南的人或偶像有任何關係,不可跟他們立約。事實上,這個條件是重申十誡裏極為重要的誡命,就是子民除了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正是上帝與子民立約之前再三強調的,子民必需對上帝忠誠,在一份立約的關係裏,不可有第三者。

 

立約儀式(24:1-11

出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出24:2 只有摩西可以接近耶和華,其他的人卻不可接近;百姓也不可和他一同上來。」

這一段記載了整個立約的儀式,頭兩節先提到立約的人物,也就是第19章所描述的,當上帝降臨西奈山時,上帝按著祂對聖潔的要求而把子民分為三個可接近祂的距離,最近的是摩西,之後是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再之後是百姓。當中只有摩西一人可以接近上帝,可以上到山上領受上帝的吩咐,而亞倫,即後來的大祭司,以及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則只能遠遠地下拜,其餘的百姓更是不可以接近。

出24:3 摩西下山,向百姓陳述耶和華一切的命令和典章。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

出24:4 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他清早起來,在山腳築了一座壇,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出24:5 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

出24:6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

出 24:7 然後,他拿起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摩西作為上帝與子民雙方的代表,帶領著子民與上帝立約。摩西先把上帝的命令(דָּבָר davar典章( מִּשְׁפָּטִ֑ים mishpatim讀給百姓聽,這裏用「命令」和「典章」形容上帝的一切吩咐,前者大概可以理解為是第20章所載的十誡,後者可以理解為是第21至23章所列的律例典章,這些上帝的話都是約的內容,子民在聽清楚了之後,都同聲回應說願意遵行約裏的一切內容。

就一般的約而言,立約方如作出了口頭承諾,就已經具有約束力,但這不是一般的約,而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民所立的約,之後一連串的儀式正反映出這約的神性和莊嚴。接著摩西把上帝的一切命令都寫下來,成為「約書」,然後築了一座壇作為獻祭之用,其建築應該是按著之前上帝的指示,用未被鑿過的石頭而建(20:25),那時還未設立祭司制度,是由年輕人負責獻祭(大概因為獻祭是花力氣的工作,故由年青人去做)。在壇上獻上的是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是把整個祭牲燒盡,代表全然呈獻給上帝,單是為了討祂的喜悅;而平安祭的祭牲的肉,獻祭者是可以吃的,代表他與上帝一份完好與和諧的關係。血代表生命,以祭牲所流的血去立約,象徵雙方是以生命去堅立這個約,血的一半被灑在壇上,這壇代表的是上帝,另一半要灑在百姓身上,但在灑血之前,摩西再把約書的內容念給百姓聽,百姓也再次同聲說他們必會遵行,於是摩西才把血灑在他們身上並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還有十二根石柱去代表十二個支派,這些石柱就如同是立約的見證人(參創31:51-52),這樣,立約儀式才正式完成。

出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出24:10 看見了(רָאָה saw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的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道,明淨如天。

出24:11 他不把手伸在以色列領袖的身上。他們瞻仰(חָזָה gazed上帝,又吃又喝。

在立約之後,那些本來只能遠遠下拜的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現在可以與摩西一同上去,經文描述他們「看見」上帝,又「瞻仰」上帝,反映出他們現在與上帝的距離已不像之前那麼遙遠,他們現在甚至可以在上帝面前吃喝。在古代近東社會,當立約雙方確立了彼此有立約的關係之後,會共同坐席,代表一份和平友好的關係(參創31:54)。

 

上帝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24:12-18

出24: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裏來,就在那裏,我要將石版,就是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導他們。」

出24:13 摩西和他的助手約書亞站起來;摩西上了上帝的山。

出24:14 摩西對長老們說:「你們在這裏等我們,直到我們再回到你們這裏。看哪,亞倫和戶珥與你們同在。誰有訴訟,可以去找他們。」

出24:15 摩西上山,有雲彩把山遮蓋。

出24:16 耶和華的榮耀駐在西奈山,雲彩遮蓋了山六天,第七天他從雲中呼叫摩西。

出24:17 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吞噬的火。

出24:18 摩西進入雲中,登上了山。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

立約儀式完成之後,上帝再命令摩西上山,祂要把律法和誡命寫在石版上賜給摩西,好使他能教導子民,這讓我們知道立約的結束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就是子民要開始學習怎樣去奉上帝為他們獨一的上帝,以及學習履行在約裏的責任。摩西帶了他的助手約書亞一同上山,臨上山前吩咐眾長老們,如有訴訟可以找亞倫和戶珥,於是就進入了上帝的同在足有四十晝夜。在這四十天裏,摩西像是被隱藏了起來,但經文強調上帝的榮耀在山頂上,就在以色列人的眼前,是他們可以看見的,上帝的同在依然在子民中間。從之後的經文我們知道這四十天就是上帝把會幕的樣式指示摩西,祂吩咐子民要為祂建造聖所,為要住在子民的中間(出25:8)。立約奠定了上帝與子民的關係,是一份如同是新郎和新娘在定下婚約之後要住在一起的親密關係。

 

《先知書選段》3:1-6與今段《妥拉》出23:20-24:18的關聯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 מַלְאָכִ֔י malʾakhi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瑪3:2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匠的火,如漂洗者的鹼。

瑪3:3 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人,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

瑪3:6「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統治時期,波斯王居魯士因著被上帝激動而下詔書讓被擄的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然而當聖殿恢復了獻祭禮儀之後的一段日子,子民已失去了當時重建聖殿的熱忱,現在聖殿雖然有獻祭活動,也有祭司在供職,但子民其實已失去了對上帝的尊崇,不但在宗教上存著虛假,社會上也沒有彰顯上帝所要的公平和公義。這卷書記載了上帝藉先知瑪拉基與以色列民進行了六次爭論,指出祭司和百姓的罪,斥責他們蔑視上帝,欺壓貧窮。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屬於上帝與子民的第四次爭論(2:17-3:6),主題是關於上帝要差遣祂的使者去恢復公義。

經文的開始是上帝說祂要差遣使者在祂的前面預備道路,這很明顯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同樣提到上帝要差遣使者在子民前面,保護及引領他們到祂所預備的地方(出23:20)是一個平行的關聯。瑪 3:1先提到上帝那位「我的使者」會在上帝前面預備道路,之後又提到有位「立約的使者」,到底這兩位使者是同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在《新約聖經》裏,主耶書亞(耶穌)也曾引用《瑪拉基書》 3:1去指出施洗約翰就是那位走在前面預備道路的使者(參太11:10,可1:2,路7:27),而施洗約翰自己說將來有一位比他更大的要來到,他就是給那位解鞋帶也是不配,指的就是主耶書亞;言下之意,那位立約使者就是耶書亞了。不論瑪3:1裏所指的使者是同一人還是兩個人,他或他們的工作就是呼籲那些已違反了與上帝所立的約的子民,要重返到約裏去履行他們對上帝的尊崇以及執行社會公義,子民應該遵守上帝在約裏所吩咐的一切話,就是今段《妥拉》的重要主題,這也成為兩段經文的另一個平行的關聯。

瑪3:2-4接著描述上帝的使者要做的工作,他要像煉金的工匠那樣把利未人煉淨,好叫他們「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祭物之所以蒙悅納,與那祭物必需是按著上帝對供物的聖潔要求而獻上固然有關,但如果負責獻祭的祭司藐視上帝,生命中沒有上帝所要求的聖潔,那麼他們所獻上的也不會蒙悅納,一切的獻祭活動都只會徒勞。瑪3:5是上帝呼籲子民要悔改,否則祂的審判很快會臨到,但最後的一節瑪3:6就表明了上帝的心意並非要人滅亡,而是希望人能聽從祂的警告而悔改回轉。

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一些相同的字眼也成為它們之間的關聯,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出23:20-24:18

瑪3:1-6

差遣

(‎שָׁלַח shalach

使者

(מַלְאָךְ malʾak

出23:20「看哪,我要差遣(‎שָׁלַח)使者(מַלְאָךְ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

出23:23「我的使者(מַלְאָךְ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שָׁלַח我的使者(מַלְאָךְ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מַלְאָךְ,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 בְּרִיתberit

出24:7 然後,他拿起約(בְּרִית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בְּרִית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בְּרִית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立約儀式(出24:1-11)裏有哪些重要元素?它們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有甚麼平行?

出 24:1-11詳細記載了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過程,這一部分我們在上文已作重點論述,現就這一段的每一節所描述的立約元素以及它們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平行,用以下列表詳細論述:

經文

立約元素

與主耶書亞的立約平行

出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出24:2 只有摩西可以接近耶和華,其他的人卻不可接近;百姓也不可和他一同上來。」

立約的雙方:上帝,百姓;

立約的中間人:摩西

立約的中間人由上帝揀選,並為百姓所接納,只有這個中間人能代表百姓去接近上帝。耶書亞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人,上帝要藉耶書亞與所有信靠他的人立新約。(路9:35,約14:6)

出24:3a 摩西下山,向百姓陳述耶和華一切的命令和典章。……

中間人的角色:他既代表百姓也代表上帝。他要到上帝那裏領受上帝的命令和典章,然後把上帝的一切命令和典章陳述給百姓聽。

耶書亞說他對以色列民所說的話都不是來自他自己,而是來自那差他的天父,天父叫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約12:49-50)

出24:3b……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

當百姓聽完了上帝的命令和典章之後,同聲承諾會遵行祂的一切吩咐,表示願意進入立約的關係裏。

耶書亞把天國的道向人傳講,人若願意聽從,就表示願意進入上帝的國裏,有天國子民的身分,是屬於上帝的了。

出24:4a 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

約的內容被寫在石版上(見24:12),成為「約書」。

信徒就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上帝的靈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要用生命去見證自己是已經與主立約的。(林後 3:3)

出24:4 b 他清早起來,在山腳築了一座壇,……

壇:是一個獻祭的地方,藉此讓子民親近上帝,並透過把祭牲的生命獻上,立約雙方都以自己的生命去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

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把自己如同是祭物那樣獻給上帝,讓我們得以親近祂(弗2:13),而我們也應該把身體當作是一個活祭獻給上帝。(羅12:1)

出24:4c 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立石柱:石有長久立定之意,可作為約的見證人,代表這約是長久有效的。

信徒有主耶書亞的同在,也有聖靈的內住,見證我們是與耶書亞立了約的。(羅8:16)

出24:5 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

立約所獻祭的是燔祭和平安祭,前者是把祭牲整個燒盡,代表全然呈獻給上帝,單單為了討祂的喜悅,後者代表人與上帝一份完好和諧的關係。

耶書亞的捨己犧牲,成為一個完美的祭,蒙上帝所悅納,藉著他所成就的救贖我們得以與上帝和好,而我們各人也應當完完全全地把自己獻上。(西1:22)

出24:6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

血代表生命:這個約是以生命被獻上而確立的,把立約的血分為兩半,一半灑在壇上(壇代表上帝)

我們的生命被耶書亞所流出的血所買贖,他是用自己的血與我們確立新約。

出24:7 然後,他拿起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把另一半的血灑在百姓身上之前,百姓要再一次聽約書的內容,也再次重申會遵守這約,就像是一個誓言。

這好比在婚禮時,新郎和新娘聽證婚人宣讀盟約之後,就作出誓言,承諾會履行丈夫和妻子的責任。今天我們既有天國子民的身分,也應立志履行天國子民的責任。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百姓身上帶著立約的憑據,他們是被血所潔淨的群體,在身分上正式被確立為上帝的子民,蒙祂所悅納。

信徒被耶書亞的血所潔淨,過犯被赦免,得以被稱為義,而在身分上也被確立為上帝的子民,蒙祂所悅納。(來 9:22)

出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出 24:10 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的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道,明淨如天。

立約儀式後,雙方見面,上帝讓子民中的領袖們看見祂的尊貴,卻看不見祂的形象。

耶書亞是上帝形像的完美彰顯,信徒的肉眼雖然未曾親眼見過他,但相信當主再來時,我們必得見主面。

出24:11 他不把手伸在以色列領袖的身上。他們瞻仰上帝,又吃又喝

立約儀式後的筵席:子民中的領袖們在上帝面前吃喝,享有一份與上帝和平的關係。

那些與上帝有約又忠心於祂的人,將來要赴那羔羊的筵席,享受與主永遠同在的福氣。(啟19:9)

 

結語:一生付代價去持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上帝以大能的手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然後帶領他們到曠野,在西奈山降臨顯現,為的是要與他們立約,也就是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而在立約之前,上帝藉摩西把祂的律例誡命典章告訴他們,讓他們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以及祂對子民有哪些期望和要求。上帝做了這一切一切,現在就期待著子民的意向和回應,他們是否真的願意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裏?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在立約儀式裏,子民兩次承諾會遵行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話,又以祭牲的血沾在身上作為立約的憑據,代表自己願意以付上生命去持守這個約。立約儀式裏的每個元素都反映出這個神與人所立的約是何等的莊嚴和鄭重,表明這約既已確立,立約者就要忠心於這約,矢志履行約裏的內容。

今天信徒與主耶書亞同樣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我們雖然未必能經歷過像當日西奈山那一連串立約儀式的具體儀式,但我們同樣會透過決志的禱告、洗禮的見證、委身事奉主等去回應耶書亞的捨身救贖和他對我們的呼召,並立下志向要一生跟隨他。耶書亞在世時對那些要跟隨他的人作過提醒,要他們計算跟隨他的代價,就像是人在蓋一座樓之前要「坐下來計算費用」(路14:28),而跟隨耶書亞的代價就是要像他那樣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為他擺上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們與上帝所立的是一生的約,是願意用我們整個人生去遵行祂的吩咐的承諾,我們的主耶書亞已向我們展示了祂對上帝的忠誠,他為要完成上帝的計劃而擺上自己的生命,藉著流出寶血與我們立約,但願我們也以忠誠去回應他,一生緊緊跟隨他,每天都盡心盡力去持守與他的約,求主幫助我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2:25[*24]-23:19、賽48:10-49:3: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7-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2:25[*24]-23:19、賽48:10-49:3(筆者:Herbert Chan

圖:活出像十字架的生命; background photo by Christian spiri from yayimage.com

1. 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2:25-23:19)和上一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1:1-22:24),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是甚麼?

2. 今段《妥拉》經文提及了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包括:不要欺壓別人、咒罵上帝和領袖、散佈謠言、要獻頭生、公平審判、守節期等等。它們之間有沒有一個共通的主題?

 

22:25-23:19簡介

承接上帝在西奈山頒佈十誡(十件事[1])以至上一段《妥拉》經文所記的許多典章,今段經文繼續記述一些關乎以色列民群體中應有的條例和守則,好讓他們懂得如何正確地相處、在群體中處理衝突和紛爭,活出上帝所期望的生命質素,成為與上帝屬性匹配的一群子民。

 

恩待困苦人(22:25-27

出22:25 「我的子民(עַמִּ֗י ꜥamimy people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שַׂלְמָה salmāh 長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今段的條例一開始上帝就強調以色列民是「我的子民」,也就是不單讓以色列民看見自己是「屬上帝」的這個身分,也同時明白到身邊的每一個以色列民同樣都屬於上帝,大家都有同一位主在天上,因此就算要犧牲一定的自身利益,也不能欺壓在子民當中有需要的人。22:26指日落前要歸還鄰舍的外衣,這是因為曠野以至以色列地的日夜溫差都很大,晚上寒冷時必須有外衣才能保暖。其實整段22:25-27都關乎恩待困苦、有缺乏的鄰舍,而22:27更解釋其原因是「因為上帝是有恩惠的」!也就是說,以色列民既然屬於上帝,他們在待人處事時就必須反映上帝憐憫恩待人的性情,見證上帝對人的愛。

 

尊敬上帝(22:28-31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出22:30 你的牛羊也要照樣做:七天當跟著牠母親,第八天你要把牠歸給我

出22:31 「你們要分別為聖歸給我。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你們不可吃,要把它丟給狗。」

22:28指「不可毀謗上帝」,但其實「上帝」的原文 אֱלֹהִ֖ים Elohim 也常譯作「審判官(judges)[2]」,從文學上來看,這理解與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更是一個平行!而無論如何,以色列民中間的審判官和領袖同樣都是事奉上帝的人(上帝是以色列民的終極審判官和領袖),所以某程度上他們是由上帝授權去擔當審判和領導的角色,當以色列民對他們不敬其實也是反映他們對上帝不敬(參撒上8:7),故此兩個不同的翻譯也可帶出相似的警告。而這吩咐是為要在上帝的子民中建立出司法和行政的權威,讓所有以色列民都尊重上帝的律法和他們當中的領袖。22:30要求頭生的牛羊在出生後七天都跟著母親,第八天就要歸給上帝。七天的時間正好提醒以色列民上帝創造的主權,生命的出現全在乎上帝,所以要將頭生的歸給祂。這跟以色列男孩要在第八天行割禮一樣(表明自己是屬亞伯拉罕的後裔),同樣表明生命是屬於上帝,因而要歸給祂。22:29-31的條例是提醒以色列民有關如何把本身就屬於上帝的人、收成、頭生的動物(甚至自己)都應按時分別為聖去歸給上帝,不可耽延。可以說,這些條例的實行(按時謹慎地遵行祂的話),可讓以色列民表明一種發自內心真正尊重上帝是他們的主、著緊上帝想法的心態

 

公平、公義和去除仇恨的吩咐(23:1-5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出23:3 也不可在訴訟中偏袒貧寒人。

出23: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務必牽回來交給他。

出23:5 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被壓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他一同卸下驢的重馱

23:1-3說明上帝期望祂的子民能彰顯公平和公義,不要製造邪惡和不義,甚至要主動地去除仇恨!當中經文指出了一些容易造成不義的情況(例如:在訴訟中容易偏袒了貧寒人)作為提醒,教導我們要持平去作判斷。另外,23:4-5教導人應當如何處理與仇敵的關係,就是當仇敵有困難或需要時也不可不顧,更要主動出手相助。可見上帝不喜悅邪惡和仇恨的加增,祂期望子民能實踐「愛鄰如己」,甚至要「愛仇敵」,明白上帝看顧所有人,包括他們所愛和不愛的人。可以說,在上帝的眼中,我們其實要放下內心對別人的仇恨和敵意,甚至放棄所有可以報復的機會!上帝期望我們不要「有仇必報」,不要在上帝的國裏做出祂所厭惡的事。可以說,「愛仇敵」其實並非新約才出現的耶穌教導,而是早在《希伯來聖經》已有的教導,讓子民除去放下自我、不想尊敬上帝為主的想法,就是自私自利的惡念。

 

善待貧窮人,主張公平公正(23:6-11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אֲבְיוֹן ʾăvyôn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דְּבַר־שֶׁ֖קֶר devar-sheqer;或譯作「謊言、虛假的事/話」)。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出23: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集地的出產。

出23:11 只是第七年你要讓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百姓中的貧窮人(אֲבְיוֹןʾăvyôn有吃的;他們吃剩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接著23:6-11主要吩咐以色列民要善待貧窮人,不能因為對方貧窮無力而剝奪了他為自己平反的機會,或是基於對自己有利而去陷害別人、製造虛假的事情或流言蜚語。他們要因著自身曾作過寄居者(在埃及地作奴僕)而懂得恩待和體恤在他們當中的寄居者。23:10-11表面上是關乎安息年的吩咐,但實際上指出了守安息年的原因(停止耕種田地),是為要讓貧窮人甚至動物也可從地裏的出產免費獲得食物充飢,就是要田地的擁有者犧牲自己本來可以得到更豐富的收成,去讓別人感受到上帝透過地的出產去供應和看顧他們。可以說,這些條例教導上帝的子民有義務放下個人的利益去憐憫和看顧貧窮人、寄居者以至那些缺乏食物供應的人和野獸,以此表明上帝是自己的主、全地的主和生命的主。

 

向上帝守安息日和守節(23:12-17

出23: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也讓你使女的兒子和寄居的可以恢復精力。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出23: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חֹ֣דֶשׁ הָֽאָבִ֔יב the month of spring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出23:16 你要守收割節,收田間所種、勞碌所得初熟之物。你年底收藏田間勞碌所得時,要守收藏節。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23:12-17關乎節期的吩咐,但跟之前有關安息年的情況一樣,重點並非要子民死守條例,而是旨在讓所有人和牲口可以歇息,不用勞苦擔重擔地過活。換句話說,以色列民不可叫自己成了其他人的主宰去奴役他們,因為他們真正的主宰是上帝。而以色列民也不可提別神的名,像是它們有甚麼能力可保守上帝的子民,這同樣是見證上帝是以色列民獨一的主。23:14-17指以色列民要一年三次向上帝守節,就是當他們在農耕豐收的日子:除酵節(就是春天的亞筆月、逾越節期間)是收取大麥的時候、收割節(後來稱為七七節或五旬節)是小麥豐收的時間、年底的收藏節(後來稱為住棚節)是其他水果、橄欖和蜜(椰棗)等豐收之時。這一方面讓以色列民懂得感謝上帝在一年裏的各種供應,也讓他們學習放下自己的收成去朝見上帝,讓每星期,以至全年都以上帝為中心去過活。

出23:18 「(1)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2)也不可將我節期(חַגִּ֖י My feast中祭牲的脂肪留到早晨。

出23:19 「(3)要把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帶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今段的最後兩節經文仍然關乎上帝的節期,可看為是有關守節的附加條例(另參34:25-26),關乎獻祭或獻上禮物時要注意的四項事情(見引文的括號):1)不可將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給上帝,因為血寓意著生命,但酵則象徵步向腐爛敗壞的情況,我們不應在獻上生命之時容許加入朽壞的元素;2)祭牲的脂肪不可留到早晨,因為脂肪是祭牲最肥美的部分,應當毫無耽延、不予以保留、欣然地獻給上帝;3)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是應當獻給上帝而不應留給自己,藉此表示對上帝的尊敬和看重;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有解經書指拜偶像的外邦人會把肉和奶一起煮,然後倒在樹根上讓樹木生長得更快和祈求豐收[3],故此上帝吩咐祂的子民不得效法這種拜偶像的行為。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

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啊,當聽從我: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賽48:13 我親手立了地的根基,以右手鋪張諸天;我一召喚,天地就都立定。 

賽48:14 你們都當聚集而聽,偶像之中誰曾說明這些事?耶和華愛他,他必向巴比倫成就耶和華的旨意,耶和華的膀臂也要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賽48:15 我,惟有我曾說過,我選召他,領他來,他的道路必亨通。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賽48:17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教導你,使你得益處,指引你當走的路。

賽48:18 甚願你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會如河水,你的公義如海浪,

賽48:19 你的後裔必多如海沙,你腹中所生的必多如沙粒。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剪除,也不滅絕。」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賽48:21 他引導他們經過沙漠,他們卻未嘗乾渴;他為他們使水從磐石流出,磐石裂開,水就湧出。

賽48:22 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我的名。

賽49:2 他使我的口如快刀,把我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我成為磨利的箭,把我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49:3 對我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  我必因你得榮耀。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42-55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48:10-14解釋以色列民亡國被擄所受的苦是出於這位要熬煉他們的上帝!祂是以色列人的主、是全能的創造主、是獨一的真神,所以子民雖然受苦,也應當聽從祂(48:12)。48:15-20繼續解釋既然祂能讓以色列民被擄,祂就有能力帶領他們離開巴比倫、回歸以色列地並且復興,因為上帝是救贖主,是教導人的主,也是賜予應許和祝福的那位。最後48:21-49:3表明上帝會供應祂的子民,為他們施行公義和公平,會審判惡人來為他們平反,並應許會再次使用他們,透過他們去得榮耀!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目的是要鼓勵子民從沮喪和失意的流亡狀態中恢復對上帝的聽從和敬拜,願意跟隨上帝的帶領,回歸重建耶路撒冷。在主題上,這段經文強調「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而今段《妥拉》經文中表明子民應該如何愛鄰如己、圍繞上帝而活,同樣也是建基於「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這個主題上。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2:25-23:19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

錢、銀子

出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כֶּ֣סֶף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כָ֑סֶף;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別神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אֱלֹהִ֤ים אֲחֵרִים֙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לְאַחֵ֥ר;原文雖沒有「神」字,但卻暗示了這個意思

離開、出來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יָצָ֣אתָ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הוֹצִיא֖וּהָ,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耶和華是主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הָאָדֹ֥ן ׀ יְהוָֽה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אֲדֹנָ֧י יְהוִ֛ה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提及、稱呼、記念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תַזְכִּ֔ירוּ,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הִזְכִּ֥יר我的名。

 

今段(出22:25-23:19)和上一段(出21:1-22:24)《妥拉》經文的條例最大的不同之處

上帝在頒佈十誡(上帝與子民立約所關注的十件事[5])之後,從上一段到今段《妥拉》(出21-23章)賜下各種條例、典章和教導,這些都關乎如何把上帝所看重的十誡(十件事)落實執行到以色列民群體的生活中。可以說,這是兩段《妥拉》經文的共通之處,至於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下文繼續論述。

出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出21:12 「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

出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

出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

出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

出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我們先看上一段的《妥拉》經文(21:1-22:24),當中主要記載上帝頒佈的一些典章和案例,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的罪行和情況去作出公平公義的判斷和判決,好叫上帝的子民能展現上帝期望的公平和公義,並藉此施行憐憫和恩典。當中的典章和案例是十誡的延伸,例如21章提到以色列民在對待奴僕時不能欺壓他們,就是在不同情況下都要善待他們,否則就要賠償,這是因為第一誡上帝所表明的身分和作為,祂也曾把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曾善待過他們;又例如以色列民中許多有關打死了人、打傷了人、偷了牛羊的案例,都跟第六誡「不可殺人」(或譯「不可謀殺」)和第八誡「不可偷盜」有關。這些典章和案例都關乎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責任、社會上的秩序和公平公義,如有人未履行則要作出賠償或被罰,可見這些條例的目的是要警告子民不可以違反,是帶警惕性、懲罰性的條例、是他們要嚴守的!相反,今段《妥拉》經文(出22:25-23:19)則完全沒有提及任何刑罰或賠償:

出22:25「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從以上所引今段《妥拉》的經文可見,條例中雖然出現了有許多的「不可⋯…」,但都沒有提及若沒有履行這些條例時會招致的懲罰或賠償(情況就如早前十誡的內容一樣)。換句話說,今段《妥拉》的經文不包含任何刑罰,可看為是上帝在傳達祂對子民的吩咐、期望和提醒,就是上帝並非要以色列民只懂得嚴守誡命!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23:7,就連「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也沒有附帶任何刑罰或賠償的後果,但經文中卻提到子民要遵行這些條例的原因,例如:「因為我是有恩惠的」(22:27)、「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23:9)等等。可以說,今段的《妥拉》經文是要從另一個層面去教導和引導子民,去培養和塑造以色列民的生命質素。從這些沒有帶刑罰或賠償的吩咐和條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四方面的明白:

1. 子民不應只為了免責、免罰才聽從上帝的話,更應該出於愛(就是愛上帝和愛別人)!

2. 子民要明白上帝的心腸、性情和行事原則,祂並非一心只想懲罰人,祂不是個只想抓人把柄的主控官或是學校裏嚴厲的訓導主任。祂懲罰原是為了彰顯公平和公義,但祂更愛施行憐憫和恩典,就如20:5-6所指,祂更想向人施慈愛直到千代,祂希望我們學會自願去聽從和順服祂!

3. 子民應當效法上帝的性情,就是懂得如何對人施行公義和憐憫,甚至包括憐憫和恩待自己的仇敵!而這樣做的結果,就表明了上帝是所有人的主,而他們自己是無權去惡待或報應別人。

4. 這些條例在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規範他們每星期以至一年間的生活是應該如何安排和渡過(例如守安息日、安息年、一年三次守節等等),讓他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

 

今段《妥拉》經文中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之間的共通主題

今段《妥拉》經文所涵蓋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不可做的」(sin of commission的情況;例如不可散佈謠言)和「應該做的」(sin of omission的情況;例如一年三次守節)的條例。當中有些內容也像重複了之前提及過的典章,例如「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23:7)其實跟「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21:12)一樣,都關乎第六誡的「不可殺人(不可謀殺)」,只是今段《妥拉》的經文嘗試從另一個角度去教導以色列民,讓他們明白到聽從上帝的吩咐、順服祂的原因和動機並不應因為怕受罰或擔心會為自己帶來損失,而是要建基於愛上帝和愛鄰舍。其實怕受罰或擔心自己損失等,都是自我為中心(Ego-centric)的表現!但上帝要子民遵行祂的話,不應建基於恐懼,而是要建基於愛,也就是以上帝為中心(Theo-centric),樂於去活現出上帝的心腸、彰顯祂的性情!以色列民與列國不同,他們要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明白上帝不單是自己的主,也是所有人的主,因此上帝的子民必須善待其他人、愛鄰舍甚至是仇敵,看見他們有需要時仍然要伸出援手,就是用犧牲的愛去表明與世人的做法明顯不同。另外,今段中一些條例提及「頭生的要歸給上帝」(22:29-30)、「子民自己也要分別為聖歸給上帝」(22:31)也正正就是要表明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和一切生命的主。至於23:14-17有關男子要一年三次守節的經文,則更明顯地教導以色列民放下自己從農耕而來的利益,學習先去感謝上帝的供應,帶著初熟的供物朝見上帝。可以說,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範疇雖然十分廣泛,但都有著一個共同點,就是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並且子民之所以聽從和順服上帝,以及愛鄰如己,全因為他們愛上帝以致甘願作出捨己和犧牲!

 

結語: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今段的《妥拉》經文承接上一段的典章和條例,繼續帶出十誡(十件事)在以色列民群體中的應用層面,被上帝塑造成為祂喜悅的子民,見證與祂有一份立約的關係。而今段經文的特別之處是各樣表面看似雜亂的條例,原來有其共通之處,就是與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有關,而且這些條例也像「十誡(十件事)」那樣沒有帶著任何刑罰或賠償。從上文的論述,這是為要教導上帝的子民在聽從祂的話語、愛鄰舍、守節等的動機上,都是因為愛上帝和敬畏祂,而不是為了逃避刑罰、怕受苦或對自己不利。上帝希望祂的子民不被恐懼和怕受罰去支配著自己的行事為人,因為這是「自我中心」的表現!祂希望祂的子民聽從和順服祂的原因是出於愛,一份願意犧牲捨己的愛,當中並沒有摻雜任何自私自利的元素,也不是出於對刑罰的憂慮和恐懼(參約一4:18),而唯有這樣,上帝的子民才能真正地愛祂、愛鄰舍,甚至有能力愛敵人,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在地上成為上帝的有力見證。

從出20章的十誡(十件事)開始,上帝已表明自己要與以色列民立約,建立猶如婚姻的親密關係。既然是婚姻關係,丈夫對妻子的愛就甚至會願意為妻子捨己、犧牲自己性命(參弗5:25),所以主耶書亞(耶穌)為了得著我們而甘願犧牲自己性命。至於我們(教會)作為妻子的,就要去順服丈夫(主基督),這不應是出於懼怕,而是全因著愛。上帝既然透過主耶書亞(耶穌)和我們建立一份立約的親密關係,就並非要我們帶著怕受罰的擔憂去勉強地聽從和順服祂,而是期望我們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效法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去愛上帝和愛別人。當世人都是自私自利、只顧及自身利益時,我們應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從今次查經所見,當我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不以自己利益為先、願意為主和為別人犧牲捨己的生命時,世人就能從我們這種不一樣的言行、價值觀和待人處事,看得見上帝的獨一和真實!求聖靈幫助我們!阿們。

 


[1] 「十誡」在原文可理解為「十件事」,就是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所關注、看重和期望的十件事情。詳見之前的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2] אֱלֹהִ֖ים Elohim 除了可翻譯為「上帝」,也可翻譯為「神明」(例如出32:1)或「審判官」(例如出22:8-9)。

[3] Rabbi Nosson Scherman, Rabbi Meir Zlotowitz, “Misphatim” in The Weekly Midrash, 1:407.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見註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1:1-22:24;賽56:1-9、57:19、1:26:被上帝的話語所塑造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2-6-2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1:1-22:24;賽56:1-957:191:26(筆者:Ada Lui

圖為在憐憫中彰顯公平和公義

今段《妥拉》經文(出 21:1-22:24)記載了上帝的一些典章,內容是就不同罪行或不同處境的爭訟作判決。試討論這些典章怎樣建立出屬上帝群體的生命質素?

 

21:1-22:24 經文大綱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到上帝向以色列民頒布「十誡」,也就是祂所關心的「十件事」,透露出上帝期望子民能按著祂所著緊的事去與祂進入約的關係。接著的21:1-23:19是上帝定下的一連串「典章」(מִּשְׁפָּטִ֔ים mishpatim ; judgment、判斷、判決),有學者稱這段經文的內容為「約書」(引自出 24:7),當中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判例法」(或稱「決疑法」)(21:2-22:24);第二部分是命令法(22:25-23:19)。而今段《妥拉》經文是屬於第一部分的「判例法」(21:2-22:24),當中有一個倒影結構[1]

A. 以仁慈對待僕人(21:2-11)

B. 可判死刑的罪(21:12-17)

C. 不至於死罪的傷害他人身體(21:18-27)

D. 動物使人死亡或受傷(21:28-32)

E. 因意外而損失財物(21:33-36)

E’. 因偷竊而損失財物(22:1-9)

D’. 人使他人的動物死亡、受傷或失掉(22:10-15)

C’. 不至於死罪的侵犯他人身體:引誘處女(22:16-17)

B’. 可判死刑的罪(22:18-20)

A’. 以仁慈對待寄居的人、孤兒寡婦(22:21-24)

讀這段經文時有兩點要留意,第一,這些條例有很多是關於日後子民在迦南地生活時(已有田地房屋,也有農耕工商等活動)會發生的情況,反映出這些條例可能是他們在迦南地定居後,在不同時期編輯而成的,至於期間是否有參考過附近地區的一些法典[2],學者有很多討論,由於沒有一致的說法,所以在本文不作詳述。第二,這些條例有很多是用「若」(原文有時是 כִּ֤י ki,有時是אִם  im [3])去描述當出現某些處境、條件或情況時,「就著這樣的情況……,就要這樣判決……」,也就是在作判決時要考慮各條件和因素,特別是事件的後果以及涉事者的動機,到底是蓄意還是疏忽,然後定出涉事者要承擔的責任,到底是刑罰還是賠償,總的而言,要看見在這些條例背後的判決原則,而不是案例的表面情況,要知道古代社會的生活雖然與我們現今的生活完全不同,但其實當中的原則在今時今日仍然適用。現就大綱裏各個段落的重點原則略述如下。

 

以仁慈對待僕人(21:2-11

上帝立下的典章,一開始就是關於奴僕的條例,「奴僕」( עֶ֫בֶדʾeved)這個字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7次,可見其重要性;而提到「奴僕」,以色列民肯定不會陌生,因為他們過去曾長時間以這個身份在埃及地寄居,並且在一個嚴苛的主人(法老)之下受盡欺壓,全因著上帝大能的拯救他們才得以脫離這奴役的軛。這段關於奴僕的條例可分為兩部分,21:2-6是關於男僕,而21:7-11是關於女僕。

出 21: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離去。

出 21:3 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他若是有妻子的,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

出 21:4 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離去。

出 21:5 倘若奴僕聲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離去。』

出 21: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前,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

在古代社會,僕人是主人的財產,一般來說,主人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財產」(正如法老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一樣),但上帝卻為僕人的服事時間定下期限,當僕人服事主人六年之後,在第七年主人要讓奴僕恢復自由,反映出這份主僕關係純然掛鈎於一份工作,期限一到就各不相干。然而這份主僕關係是可以出現一個轉變的。如果僕人為主人工作期間,主人為他安排娶妻,他也生下了兒女,到了第七年,僕人本可以自由地離去(但不能帶走妻子兒女,因為那是屬於主人的財產);但如果他因為愛主人和妻子兒女,而願意放棄這個能得到自由的機會,選擇留在主人家,就要永遠服侍他的主人。這個意願要經過一個儀式,就是主人要把他帶到家的門框那裏,用錐子穿透他的耳朵,代表這個僕人永遠聽從主人,可以想像的是,他耳朵的血被印在這個家的門框上,像是個記號代表他從此是家的一份子。

出 21: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那樣離去。

出 21:8 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後來看不順眼,就要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對她失信,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

出 21:9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

出 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 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女僕不像男僕那樣有一個工作的年期,這裏強調主人要為女僕安排婚姻:主人可以自己娶她為妻(或作妾),也可讓兒子娶她為妻,婚後不能把她轉賣給別人,也要照顧好她的婚姻權利(飲食、衣服和房事),否則要讓她白白離開,意味著主人會失去了這個「財產」。從這段關於主人要怎樣對待奴僕的條例,我們看見上帝期望主人要以仁慈對待他的僕人,最理想的情況是主人能永遠得著他的僕人,使他們成為家裏的一份子,這份主僕關係能由原來只是短暫的基於工作的,被提升至一份永遠的、以愛為基礎的關係。

 

可判死刑的罪(21:12-17

出 21:12「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出 21:13 他若不是出於預謀,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設立一個地方,讓他可以逃到那裏。

出 21:14 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 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

這裏列出了五項要被處死的罪,包括:有預謀地打人致死、蓄意用詭計殺人、打父母、誘拐人口、咒罵父母。前兩項強調行兇者是出於預謀和蓄意,如果不是,他就可免於死罪,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中「以命抵命」(參21:23)這原則,也可以視它為「不可殺人」(第六誡)所引伸的謀殺例子和懲罰;第三項是打父母,即使父母沒有被打致死,懲罰也與謀殺罪相同,可見上帝要求人必須要「孝敬父母」(第五誡),要是有人出手打或出口咒罵那賜他生命的父母,上帝就要把那人的生命奪去;前四項都是以行動所犯的惡,後一項則是以言語所犯的惡,原來上帝視人在行為上的惡與言語上的惡是同等的,因為當人的內心有惡念,就會宣之於口,繼而付諸行動,正如主耶書亞(耶穌)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

 

不至於死罪的傷害他人身體(21:18-27

出 21:18 「人若彼此爭吵,一個用石頭或拳頭打另一個,被打的人沒有死去,卻要躺臥在床,

出 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出 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當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報應。

出 21:21 若能撐過一兩天,主人就不必受懲罰,因為那是他的財產。

出 21:22 「人若彼此打鬥,傷害有孕的婦人,以致胎兒掉了出來,隨後卻無別的傷害,那傷害她的人,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提出的,照審判官所裁定的賠償。

這段列出一些傷害人身要怎樣判決的案例。如果人直接出手或以武器(石頭、棍子)打傷人,那傷人的要支付傷者的所有損失,傷勢越嚴重,要承擔的賠償就越大,如果是主人把僕人打傷致死,那他不只損失了自己的財產,還要受罰。如果人在打鬥時,間接使第三者受傷甚至再間接地引致有人死亡(例如:孕婦受傷,胎兒掉落),那傷人的就要支付第三者所提出的賠償。這裏強調的是打傷人最終可演變成殺人罪的嚴重後果,而即使對方沒有死去,其賠償也可能很巨大,其用意很明顯就是要警告人不要輕易與人爭吵打鬥!

出 21:23 若有別的傷害,就要以命抵命,

出 21: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 21:25 以灼傷還灼傷,以損傷還損傷,以鞭打還鞭打。

出 21:26 「人若打奴僕或婢女的眼睛,毀了一隻,就要因他的眼讓他自由離去。

出 21:27 若打掉了奴僕或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讓他自由離去。」

雖說傷人的賠償額可能很大,但那必須是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這裏「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就是要把賠償額限制在一個與受傷程度對等的範圍內,免得受害人出於報復心而過度苛索(最佳的例子莫過於雅各的兒子因妹妹被示劍強姦就使計殺了全示劍城的人;參創34章)。值得留意的是,如果是主人打掉僕人(不論是男僕或女僕)的一隻眼或一顆牙,他要作的賠償是要讓僕人自由離去,這看似是「不對等」,但其實是要以此阻止主人視僕人為財產就肆意傷害他們,可見上帝視僕人為活生生的人,而不僅僅是主人的財物,因此他們也應該得到人身保障。

 

動物使人死亡或受傷(21:28-32

出 21:28 「牛若牴死男人或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免處刑。

出 21:29 倘若那牛向來是牴人的,牛的主人雖然受過警告,仍不把牠拴好,以致把男人或女人牴死,牛要用石頭打死,主人也要被處死。

出 21:30 若罰他付贖命的賠款,他就要照所罰的數目贖他的命。

出 21:31 牛若牴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這條例處理。

出 21:32 牛若牴了奴僕或婢女,就要把三十舍客勒銀子給奴僕的主人,牛要用石頭打死。

這段列出當一頭牛牴死人時其主人應負的責任,判決時要衡量主人是否做過一些防止牛牴人的措施(例如:把牠拴好),如果有,他要付出贖命的賠款,如果沒有,他就要以命抵命,而那頭牛也要用石頭打死。上帝向人追討流人血的罪,即使那流人血的是頭動物,上帝同樣要替死者追討這流血的債(參創 9:5-6)。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所造,不論男女、孩童或僕人,上帝都看他們的生命為寶貴,我們也應該像上帝那樣看重人的生命,一方面不能奪去別人的生命,另一方面也有責任去保障別人的生命安全。

 

因意外而損失財物(21:33-36

出 21:33「人若敞開井口,或挖井不蓋住它,有牛或驢掉進井裏,

出 21:34 井的主人要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出 21:35 「人的牛若牴死鄰舍的牛,他們就要賣了那活牛,平分價錢;也要平分死牛。

出 21:36 若這牛向來是以好牴人出名的,主人竟不把牛拴好,他必要以牛賠牛,死牛卻歸自己。」

這裏指出如有牛驢牲畜掉進井裏而死,又或是被別人畜養的牛牴死,那井或那牴死人的牛的主人都要作出賠償,而賠償的程度要以井或牛的主人是否做過一些防預的措施(例如:把井蓋住、把牛拴好)為衡量,承接上一段指出人要為保障別人的生命安全而負責任,這段則把這份責任延伸至保障別人的財產安全,一個群體裏要是人人都有這份推己及人的心,就能成為一個不自私自利的群體。

 

因偷竊而損失財物(22:1-9

出 22:1「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出 22:2 賊挖洞,若被發現而被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

出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賊總要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來還他所偷的東西。

出 22:4 若發現他所偷的,無論是牛、驢,或羊,在他手中還活著,他就要加倍賠償。

這段是關於偷竊行為要作的賠償,當中提及因偷竊而引起打人致死的情況,判決時要衡量打人者是否出於自衛(「賊挖洞」是在晚上,家主在黑暗中把那賊打死屬於自衛)還是蓄意殺人(在白天賊人的容貌能被認出,家主可向他追討賠償而沒必要把他打死)。這裏讓我們看見犯了「不可偷盜」(第八誡)的例子,其懲罰或後果都可能很重的,那賊要作出幾倍的賠償,甚至要賠上自己的自由(被賣)或性命(被打死)。

出 22:5「人若在田間或葡萄園裏牧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田裏去吃,他就要拿自己田間和葡萄園裏上好的賠償。

出 22:6「若火冒出,延燒到荊棘,以致將堆積的禾捆,直立的莊稼,或田地,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償。

出 22:7「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東西從這人的家中被偷去,若找到了賊,賊要加倍賠償;

出 22:8 若找不到賊,這家的主人就要到審判官那裏,聲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物件。

出 22:9「關於任何侵害的案件,無論是為牛、驢、羊、衣服,或任何失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雙方就要將案件帶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償給他的鄰舍。

這段提到的財物損失是間接性或由人為疏忽所致,案例包括:人在牧放牲畜時,牲畜到了別人的田裏去吃農作物;人點火,火勢蔓延,燒盡了別人的禾捆莊稼;受託管的銀錢或物件被賊偷去;這類情況同樣是要按損失的程度去定出賠償,至於一些沒有證據的財物損失,那些案件就是交由審判官判決。當中強調的是人要為自己的過失負責,也要讓蒙受損失者得到賠償,如財物損失是被人順手牽羊所致,就要交由審判官斷案,同樣是要給雙方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不叫當中有人受虧損。

 

人使他人的動物死亡、受傷或失掉(22:10-15

出 22:10「人將驢、牛、羊,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若牲畜死亡,受了傷,或被搶走,無人看見,

出 22:11 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受託人要表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東西,原主要接受誓言,受託人不必賠償。

出 22:12 牲畜若從受託人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償原主;

出 22:13 若被野獸撕碎,受託人要帶回來作證據,被撕碎的就不必賠償。

出 22:14 「人若向鄰舍借牲畜,所借的或傷或死,原主沒有在場,借的人總要賠償。

出 22:15 若原主在場,借的人不必賠償;若是租用的,只要付租金。」

這裏提及的案例都是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財物損失,「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意味著人要誠實地說出財物損失的因由,在作出賠償的判決時,要視乎損失程度(牲畜是死是傷),也要衡量蒙受損失者自己要付的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受託者如能證明那損失是出於自然災害(例如:牲畜被野獸撕碎),那麼物主就不應該要受託者賠償,可以說,這是一個保障僱工的條例,免得僱工因為要替僱主工作反蒙受損失。這讓筆者想起雅各為拉班牧羊時,拉班不分青紅皂白,都要求雅各賠償他的損失,使雅各在二十年間嚐盡不平等的對待:「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償的。無論是白日被偷的,或是黑夜被偷的,你都從我手中索取。」(創 31:39)這些關於賠償的判決,所牽涉的情況和要考慮的因素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要作出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其實也需要涉事者有著一份誠信和同理心。

 

不至於死罪的侵犯他人身體:引誘處女(22:16-17

出 22:16 「人若引誘沒有訂婚的處女,與她同寢,他就必須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出 22:17 若女子的父親堅決不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著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這裏提到的「損失」是指還未訂婚的處女失了貞操,這會使父親很難為女兒安排婚姻(在古時的社會觀念中,擁有女兒等同擁有財產,因為可憑著出嫁而為家庭帶來收益),所以那引誘女子的人必須交出聘禮作為賠償,也要娶這女子為妻;這條例的特別之處是,父親有權不把女子給那人為妻,但那人仍要為奪了處女的貞操而付出聘禮作為代價。這是要讓人知道不要以為只要肯付聘禮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賠償額之大有時並非自己可以預計的,為要勸告人不可隨意犯錯,否則招損的反而是自己。

 

可判死刑的罪(22:18-20

出 22:18「行邪術的女人,不可讓她存活。

出 22:19「凡與獸交合的,必被處死。

出 22:20「向別神獻祭,不單單獻給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如上文所述,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倒影結構,之前21:12-17(B)跟這裏22:18-20(B’)是一個對照。如果21:12-17(B)是要指出人被判死罪是因為那人消滅或貶低別人身上那上帝的形像,行為包括:謀殺、拐賣人口、咒罵父母;那麼22:18-20(B’)就是指出人被判死罪是因為那人消滅或貶低自己身上那上帝的形像,行為包括:行邪術、與獸交合、向別神獻祭。人之所以與別的動物不同,是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所以人比別的受造物尊貴,也在牠們之上,所以人不可自貶身上那上帝的形像去與獸交合(肉體的連結);上帝把祂的氣吹進人裏面,為的是要人在靈裏與祂契合,所以人不能行邪術或向別神獻祭(靈裏的連結)。

 

以仁慈對待寄居的人、孤兒寡婦(22:21-24

出 22:21「不可虧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出 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 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 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這裏的對象「你們」是指所有以色列人,上帝警告他們不可苛待或欺壓寄居者和寡婦孤兒,否則上帝要親自執行懲罰,殺死他們,當中提到上帝必會垂聽受欺壓者的哀聲,這與祂之前聽見以色列民因受法老欺壓而發出的哀聲所用的字眼相同(出 3:7),很明顯是要提醒他們自己也曾作過寄居者,受過法老的苛待和欺壓,理應明白受欺壓者的苦情,也應該學效上帝那樣以憐憫之心向這些人伸出援手,而不是學效法老那樣以勢欺壓他們。今段《妥拉》經文以22:21-24(A’)作為結尾,在結構上與開首的21:2-11(A)是一個對照,主題都是要子民以仁慈對待人,在在都反映出上帝期望子民因經歷過上帝的恩典也懂得以恩典待人,把從上帝所受的恩施與那些同樣需要被恩待的人身上。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關聯

賽 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 56:2 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賽 56: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賽 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 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 56: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賽 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 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賽 56:9 野地的走獸,你們都來吞吃吧!林中的野獸,你們也來吞吃!

賽 57:19 我要醫治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 1:26 我必回復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回復你的謀士,如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主要在《以賽亞書》的第三個部分(56-66章),背景是南國亡於巴比倫,子民被擄流散,上帝藉先知向子民應許拯救必臨,祂要讓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賽56:1是上帝宣告「我的救恩」和「我的公義」要臨到,這「救恩」應該是指上帝要興起波斯王,使他下詔書讓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接著經文就提到那時上帝要悅納外邦人(56:3、6),甚至是太監也能在上帝的殿中有份(56:3、5)。上帝又宣告說祂的殿要成為「萬民禱告的殿」(56:7),這裏大概的意思是當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流散於各地居住,期間有不少外邦人因此而認識耶和華並敬拜服事祂,現在上帝預言祂要使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那些信奉耶和華的外邦人或許會擔心他們將無份於上帝的家,然而上帝在這裏作出應許:「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56:6-7)這裏說明了上帝所悅納的群體既有猶太人,也包括有外邦人,重要的是他們都尊崇上帝(愛祂的名),謹守祂的安息日(遵行祂的誡命),事奉祂(作祂的僕人),活出上帝對與祂立約的人的期望。這個重點信息也與今段《妥拉》經文要傳遞的一致,就是上帝要以祂的典章律例讓子民知道應該怎樣作出正確的判斷和判決,以致子民能展現上帝所要求的公義和憐憫,從而塑造出他們的生命質素,讓整個群體能夠蒙上帝悅納,藉此維繫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此外,在賽 57:19 提到的「平安,平安」,是要在一個真正有仁慈和公平的群體裏,人才能享有的東西,而在賽 1:26 提到的「審判官」,其角色就是要為各類訴訟作出公平和合理的判斷,好叫人能活在一個有公義的環境裏;這兩樣也都成為與今段《妥拉》重要聯繫。

而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也出現了一些相同的字眼作為兩段經文的聯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21:1-22:23

56:1-9

典章(מִּשְׁפָּטִ֔ים mishpatim

條例,公平

(מִשְׁפָּ֖ט mishpat

出21: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מִּשְׁפָּטִ֔ים是這樣:

出21:31 牛若牴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這條例(מִשְׁפָּ֖ט處理。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מִשְׁפָּ֖ט,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拴好,謹守,

保管,看管

(שָׁמַר shamar

出21:29 ……牛的主人雖然受過警告,仍不把牠拴好(שָׁמַר……。

出21:36 ……,主人竟不把牛拴好(שָׁמַר,……。」

出22:7「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שָׁמַר,……;

出22:10「人將驢、牛、羊,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שָׁמַר,…..

賽56:2 謹守(שָׁמַר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שָׁמַר己手不作惡,……

賽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שָׁמַר我的安息日,……,

賽56:6「……,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שָׁמַר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奴僕
( עֶ֫בֶדʾeved


(אָהֵב ʾahav

出21: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עֶ֫בֶד,……

出21:5 倘若奴僕(עֶ֫בֶד聲明:『我愛(אָהֵב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

出21: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עֶ֫בֶד……

出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עֶ֫בֶד或婢女,……。

出21:26 「人若打奴僕(עֶ֫בֶד或婢女的眼睛,……。

出21:27 若打掉了奴僕(עֶ֫בֶד或婢女的一顆牙,……。

出21:32 牛若牴了奴僕(עֶ֫בֶד或婢女,……。

賽56: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אָהֵב他名,作他僕人(עֶ֫בֶד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今段《妥拉》經文(出 21:1-22:24)所記載的典章怎樣建立出屬上帝群體的生命質素?

今段經文所列的典章有很多是一些案例,要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罪行或不同處境的爭訟作出合乎上帝心意的判決。筆者在上文按著大綱的十個段落論述了在各條例背後的一些重要原則,而當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實踐這些原則時,就能夠展現出上帝所要求的公平、公義和憐憫,並讓整個民族能建立出一些生命質素或性情,得蒙上帝所悅納的。現嘗試把上文的論述歸納為以下四項。

1. 有上帝那份仁慈憐憫的

這個群體曾親身經歷過上帝的恩典,那時他們還在埃及作奴僕和寄居者,上帝垂聽他們的哀求,憐憫他們的苦情,以大能的手拯救他們,上帝期望這個群體能效法祂這份對人的憐憫,特別是那些在上位有權柄的人,要恩待對那些在他們之下的人,而善待及照顧孤苦無依的人,不叫他們陷於絕望中,則是整個群體的責任,屬於上帝的群體有責任把上帝那份恩慈憐憫的性情以行動表現出來。

2. 有上帝那份公平公正

上帝是一位公義、有罪必罰的上帝,人要是犯了該被處死的罪,即使逃到上帝的壇也不會因此獲庇蔭,但上帝是會按著罪行的嚴重程度以及涉事者的意圖而作出相應的懲罰,這些準則都反映在今段經文一連串的典章裏,當子民和審判官都按著上帝的指引去作出判決時,就能建立出一個守法和公平公義的群體。如果要讓群體中有愛,就必然要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衝突出現時,人就會各不相讓。

3. 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

今段經文有很多案例是屬於日常生活中會出現的一些事故,要就那些事故所引起的損失作出賠償的判決,有一些事故可能是蓄意,也可能純屬意外,但有一些事故其實是可以避免的。要是人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也視那人的財產為上帝所賜給他的,就不致生出奪取或傷害別人生命和財產的惡念,又願意盡力保護別人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這樣一種基於對上帝的敬畏而實踐出尊重別人的行動,必能建立出一個良善和正直的群體。

4. 建立一個承擔責任和互不虧欠的群體

在判決涉事者需要負的懲罰或賠償時,必須審視他的動機是蓄意還是無心,但即使是出於無心,也不等於那人可以免除所有責任,他仍要為自己的過失而向受損方作出應有的賠償,在遇上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案件時,涉事者則要在審判官面前作聲明,或到耶和華面前起誓,誠實地交代事情的原委,目的都是要為受損方取回他應得的賠償,免致受虧損;事實上,一個合理的判決不單為受損方取得公平,也讓涉事者因付上了自己應負的責任而對上帝和對人不再感到虧欠。在群體生活裏,免不了會出現爭執糾紛,要為這些訴訟作出判決,涉事者需要有一份勇於承擔責任,不叫別人受虧損的心,那麼這個群體才能有公平以及和諧。

 

結語:被上帝的話語塑造的群體

今段經文所列出的一連串典章,看似繁複瑣碎,當中列舉的案例與現今的社會情況已大相逕庭,難免讓人覺得這些條例已過時,未必能付諸實行,但當我們明白到上帝其實是要藉這些典章去教導子民在作判決時要衡量甚麼因素,從而領略到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則,就能明白到上帝要建立一個怎樣的群體。原來上帝要塑造祂的子民成為一個與祂性情匹配的群體,要懂得愛鄰如己,要本著上帝那份行公義、好憐憫的性情去尊重別人,以別人的好處和需要為己任。這樣一個以上帝為中心,與人友愛的群體,必須建基於子民切實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施行公平公義的判斷,在信仰及生活的各個層面都去展現出一個屬上帝群體應有的質素。

昔日上帝要藉著祂的典章去建立一群能反映出祂屬性的子民,今天我們的生命也同樣可以因著活出上帝的話語而被建立成一群反映上帝屬性的群體,真實活出在上帝的約裏的真義。昔日上帝以大能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向他們顯示自己的心意,今天耶書亞(耶穌)的寶血同樣拯救了我們,也透過他的教導和生命的榜樣向我們顯明了上帝的心意。願意我們這群被歸在主名下的群體,都能謹守遵行主耶書亞的一切吩咐,生命被建立為滿有基督的樣式,在地上彰顯上帝的美善和恩慈,叫人藉我們的生命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參David A. Dorsey, The Literary Struc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USA, Baker Publishing Group,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99. 【多爾西著,周俞雲譯《約中之鑰:舊約文學結構》,(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p126】。

[2] 在古代西亞地區(兩河流域、地中海東岸、小亞細亞、伊朗高原)也有一些文明的習慣法,例如:公元前 2060年的《烏爾納姆(Ur-Nammu)法典》,公元前 2000年的《伊希盧納(Eshnunna)法典》,公元前 19世紀的《黑辟以示塔(Lipit Ishtar)法典》,公元前 1700年的《漢謨拉比(Hammurabi)法典》,公元前 12世紀的《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一世(Tiglath-Pileser I)法典》。

[3]「若」在原文用 כִּ֤י ki (例如:21:1;主要意思是「當/when」、「因為/because」)或 אִם im(例如:21:4;主要意思是「如果/if」)。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9:6-20:26、賽61:6-62:4(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十誡的希伯來文縮寫

今次的《妥拉》經文(出19:6-20:26)是有關上帝頒佈十誡給祂的子民,試討論:

1. 根據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試描述上帝希望子民和祂建立一份怎樣的關係?上帝期望子民怎樣對待祂?

2.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有甚麼特別之處?

 

19:6-20:26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第三個月到達了西奈的曠野(19:1),他們會在此停留至《民數記》10章才再起行,期間上帝向他們頒布誡命、律例、典章,與他們立約,又教導他們有關建會幕、獻祭、聖潔生活、守節及安營等條例。而今段經文主要記載上帝給以色列民頒布十誡的經過,當中經文大綱有以下的倒影結構:

A. 子民要自潔和分別為聖,不可越過或觸摸山的邊界(19:6-13)

B.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以色列民敬畏,上帝藉摩西警告他們要小心免被擊殺(19:14-25)

X. 上帝讓全以色列民聽到十誡的內容(20:1-17)

B’.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子民敬畏,以色列民因為害怕而要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20:18-21)

A’. 子民要築壇獻祭給上帝,但有小心注意之處(20:22-26)

 

子民要自潔和分別為聖,不可越過或觸摸山的邊界(19:6-13

出19:4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קֹלִ֔י qolimy voice 我的聲音),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出19:7 摩西去召了百姓中的長老來,將耶和華吩咐他的話當面告訴他們。

出19:8 百姓都同聲回答:「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一定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

在上一段《妥拉》經文的結束(19:4-5),上帝說如果子民願意聽祂的(原文作「聲音」)、遵守祂的約,就在萬民中作屬祂的子民,今段《妥拉》一開始就接續說他們要歸上帝成為祭司的國度,也就是在列國與上帝之間作橋樑,讓世人認識上帝。因此,上帝接下來就是要讓以色列民聽見祂的聲音並與祂立約,確立他們為自己的子民的這個身分。當中經文不厭其煩地描述摩西穿梭在上帝與子民之間作代言人,這好像一個訂婚的情境,就是上帝讓摩西作媒為祂迎娶以色列民[1]。當雙方都同意時,彼此就可以開始進入「結婚」一樣的立約儀式。

出19:9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裏,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就可以永遠相信你了。」於是,摩西將百姓的話稟告耶和華。

出19:1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往百姓那裏去,使他們今天明天分別為聖,又叫他們洗衣服。

出19:11 第三天要預備好,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奈山。

出19:12 你要在山的周圍給百姓劃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被處死。

出19:13 不可用手碰他,要用石頭打死,或射死;無論是人是牲畜,都不可活。』到角聲拉長的時候,他們才可到山腳來。」

上帝說明儀式的進行是祂將會在密雲中臨到子民,向他們說話,好讓他們能相信上帝的話不是出自摩西自己,不是他虛構出來,而是要明白他是上帝的代言人,是上帝所立和授權的。而子民方面,他們要用三天的時間潔淨自己,分別為聖,預備進入這個莊嚴的立約儀式。留意傳統上猶太人的婚禮儀式是在一個帳幕下進行的(這傳統可從《詩篇》19篇看見[2]),因此當經文刻意指出上帝要「在密雲中(בְּעַ֣ב הֶֽעָנָן֒ thick cloud)」降臨,那麼雲彩就必然同時遮蓋了自己和地上的子民,像是雙方一同在一個「帳幕」下進行婚禮儀式一樣;另外,上帝要摩西在山的周圍劃定界線,免得他們因為輕率走近上帝而死亡,可見上帝非常看重這個儀式,祂要子民十分謹慎、存著敬畏的心,去預備自己進入這份親密的立約關係裏。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以色列民敬畏,他們要小心免被擊殺(19:14-25

出19:14 摩西下山到百姓那裏去,使他們分別為聖,他們就洗衣服。

出19:15 他對百姓說:「第三天要預備好;不可親近女人。」

出19:16到了第三天早晨,山上有雷轟(קֹלֹ֨ת qolotvoices/sound 眾聲音複數、閃電和密雲,並且角(שֹׁפָ֖ר shophar)聲(קֹ֥ל qol單數非常響亮,營中的百姓盡都戰抖。

出19:17 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見上帝,都站在山下。

出19:18 西奈山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臨山上。山的煙霧上騰,彷彿燒窯,整座山劇烈震動。

出19:19 角(הַשּׁוֹפָ֔ר hashophar)聲(ק֣וֹל qol單數越來越響,摩西說話,上帝以聲音(קֽוֹל qol單數回答他。

出19:20 耶和華降臨在西奈山頂上,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了。

出19: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警告百姓,免得他們闖過來看耶和華,就會有許多人死亡。

出19:22 那些親近耶和華的祭司也要把自己分別為聖,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יִפְרֹ֥ץ;拆毀、毀壞)他們。」

出19:23 摩西對耶和華說:「百姓不能上西奈山,因為你已經警告我們說:『要在山的周圍劃定界限,使山成聖。』」

出19:24 耶和華對他說:「下去吧,你要和亞倫一起上來;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上來到耶和華這裏,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יִפְרָץ他們。」

出19:25 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裏告訴他們。

這段經文繼續描述上帝要求子民要以聖潔和敬畏的心預備三天後迎見祂。當時上帝臨在的場面十分震撼,有雷轟、角聲,整座山有火、煙及震動,可以想像當時在場的每一個以色列民都是從聽覺、視覺、嗅覺、觸覺等各感官上深深體會到上帝的臨在。其中原文「聲音(קֹ֥ל qol)」這個詞在這裏多次出現,並可分為兩種:雷轟(原文其實是「聲音」的複數)和「角聲」(「聲」在原文是單數)。筆者估計前者「眾聲音」是代表上帝的聲音,而後者的「角聲」用了單數所以是不同的聲音,估計可能是天使發出的吹角聲[3]。不過我們要留意,這些感官上震撼的經歷並非上帝自己的本體!可以說這次上帝選擇用這方式來彰顯自己,不像之前祂探訪亞伯拉罕時(見創18),可以像人一樣出現,情景也十分平靜,沒有風雲變色;另外,以利亞曾因被追殺而來到何烈山(西奈山的另一個名字),經文指當時雖然在耶和華面前有烈風大作,山崩石裂,但耶和華卻不在風中,也不在風後的地震裏(見王上19:11-12)。而上帝安排如此震撼的場面去讓在西奈山聚集的以色列民經歷,相信一方面是要子民懂得謙卑敬畏祂,另一方面是要讓他們有一個刻骨銘心的屬靈經歷,甚至可回憶起早前上帝怎樣在埃及降十災去拯救他們。19:22-24重複提及「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表面上讓人感到十分可怕,但其實這警告同時表達出一份上帝對子民的愛和著緊,祂不希望子民因為未能與自己的聖潔匹配而死亡。事實上,這些嚴厲的吩咐反映上帝十分看重與子民立約一事,祂同時期望子民要知道這是他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必須十分認真謹慎,而不應存有半點懷疑、輕率或不敬的態度。

 

上帝讓全以色列民聽到十誡的內容(20:1-17

出20: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出20:2 1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3 2「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民16:25-55、書7:24-26)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出20:7 3「不可妄(לַשָּׁ֑וְא 錯誤、白費、徒勞)稱(נָשָׂא 提起、拿起、背負)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8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出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出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20:12 5「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20:13 6「不可殺人(תִּֿרְצָ֖ח 謀殺)

出20:14 7「不可姦淫。

出20:15 8「不可偷盜。

出20:16 9「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出20:17 10「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上帝在西奈山降臨與子民立約,而內容就是以我們熟悉的「十誡」來開始。其實「十誡」這個詞首次出現並不是在這裏的出20章,而是後來的出34章,用來描述20章這裏所提及的內容。基督徒普遍認為「十誡」是上帝要人遵守的誡命,但其實十誡(עֲשֶׂ֖רֶת הַדְּבָרִֽים 中「誡」的原文 דָּבַר dāvar是「字」或「事情」的意思,也就是指「十個字」或「十件事」!所以更好的理解應該是指上帝因為要和以色列民立約而想帶出「十樣祂看為很重要的事情」,想和子民分享、傾訴。這看法可以從「十誡」並沒有像其他法律條文般會附加任何的懲罰或賠償細節而得到支持。故此,筆者認為我們應把「十誡」理解為上帝對與祂立約的人的期望和關注的事,就是作為屬祂的子民所應持的立場、價值觀和行事為人的原則。

另外,要留意猶太人看十誡,是以20:2「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作為第一誡開始的(這跟基督新教、天主教或東正教都不同[4]),並且會把十誡分為兩組:首五誡至「孝敬父母」為止(見上述引文中括號裏的編號)屬於一組,而後五誡從「不可殺人(原文 תִּֿרְצָ֖ח 其實是『謀殺』[5]」到「不可貪戀」則屬於第二組,這是因為第一組(1-5誡)均提及耶和華的名字,而第二組(6-10誡)則沒有。這兩組分別表達出「愛上帝」和「愛鄰如己」的主題[6],而兩組各五誡均有其平行的共通之處[7],見下表:

第一至五誡

第六至十誡

共通之處

一.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這是對上帝身分的宣認)

六.不可殺人(謀殺)

謀殺是消滅了上帝在地上的形象和樣式,同樣帶有否定耶和華的意思!

二.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或事奉那些像

七.不可姦淫

姦淫與拜偶像同樣屬於不忠的情況,否定了忠誠的婚約和立約關係!

三.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就是藐視或輕率地用上帝的名字)

八.不可偷盜

上帝的名字代表了祂的性情和屬性(例如「耶和華」這名字反映其永恆不變、自有永有的屬性),所以妄稱上帝的名等於偷換了上帝的本質、心意和性情!而偷盜也反映人不滿足於上帝對自己的供應和看顧,屬於藐視上帝的情況。

四.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學習放下自己,要為上帝而停下自己的工作,為主而活)

九.不可做假見證

在古代一星期七天的時間表未必是以色列獨有的(古埃及人是一星期十天),然而安息日是以色列民獨有的,他們持守安息日就是把自己與萬民分別出來,向列國見證上帝,所以他們不守安息日的話就等同失見證!

五.當孝敬父母

十.不可貪戀

父母並非自己可以選擇的,所以不孝敬父母或貪戀別人所擁有的其實同樣反映出一種不滿上帝對自己的安排和命定!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子民敬畏和害怕,並要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20:18-21

出20:18 眾百姓見雷轟(הַקּוֹלֹ֜ת haqolot;the voices 那聲音【複數】)、閃電、角(הַשֹּׁפָ֔ר the horn)聲(ק֣וֹל qol;voice/sound【單數】)、山上冒煙,百姓看見就都戰抖,遠遠站著。

出20:19 他們對摩西說:「請你向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讓上帝向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亡。」

出20:20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害怕;因為上帝降臨是要考驗你們,要你們敬畏他(יִרְאָת֛וֹ  yirʾāhto),不致犯罪。」

出20:21 於是百姓遠遠站著,但摩西卻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中。

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面對雷轟、角聲、山上冒煙就戰抖,以致不敢靠近,並對應著全段的倒影結構中頒佈十誡前西奈山出現風雲變色的現象。他們雖然希望聽從上帝的話,但由於害怕會因走近而死亡,於是請摩西代表他們回覆上帝。由此可見,摩西作為上帝和子民之間的中間人,並非單單是他個人的意願或耶和華的揀選,同時也有著子民的認同和委託。摩西為他們解釋這些現象和震撼的場面,是上帝要考驗他們,要他們懂得敬畏祂,謹慎去預備自己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讓他們懂得為了與上帝親近,而選擇不放縱自己、不犯罪得罪上帝。

 

子民要築壇獻祭給上帝,但要小心留意(20:22-26

出20: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親自看見我從天上向你們說話了。

出20:23 你們不可為我製造偶像,不可為自己造任何金銀的神像。

出20:24 你要為我築一座土壇,在上面獻牛羊為燔祭和平安祭。凡在我叫你記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

出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過的石頭,因為你在石頭上動了工具,就使壇污穢了。

出20:26 你不可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今次最後一段的經文表明當時以色列民是親身經歷上帝對自己說話的整個過程,他們親耳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感受上帝對這份彼此立約關係的看重和祂最重視的「十件事」。接著,上帝繼續告訴子民祂所關注的敬拜模式(留意這裏跟十誡一樣沒有提及任何刑罰),當中有三個重點:1)他們不可為上帝製造偶像,就是指他們不可表面上說自己敬拜上帝,但實際上卻做出只想滿足自我的拜偶像行為;2)要為上帝築壇,就是設立一些記念上帝的地點。上帝會吩咐子民要記念祂名的地方,並賜下祝福,可以說,這是十分正面和有鼓勵性的條例,子民理應期望上帝吩咐在多個地點記念祂,因為這代表他們能更多得著從上帝而來的祝福;3)築壇的原料可以是土或沒有被鑿過的石頭。明顯地上帝的審美觀並不像人那樣,祂認為最重要的是人不要加入自己的喜好和想法去敬拜祂(因為這變成了滿足人自己而不是上帝!),祂更希望的是子民謹守遵行祂的吩咐,順服尊重祂的意旨。而最後不用臺階步上壇,免得露出「下體」(原文 עֶרְוָתְךָ֖ 是指露出自己的赤身),也就是不要在敬拜獻祭的事奉中出現一些羞辱上帝、可恥、對上帝不敬的情況。筆者要再次強調,這些有關敬拜獻祭的條例和吩咐同樣沒有附帶任何刑罰,可以說,這一切都是上帝繼續在表達祂的想法和對子民的期望,就是陳明祂在這份立約關係中所關心和著緊的事情。

 

《先知書選段》賽61:6-62:4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接近《以賽亞書》的結尾部分,賽61章的開始是為人熟悉的彌賽亞應許,就是禧年來臨以致一切會重新開始,上帝要安慰人、重新修造錫安,讓她從悲哀扭轉為喜樂、得蒙悅納的日子(參賽61:1-5)。這情況在賽61:6-9繼續描述,祂會為子民平反,賜下永遠的喜樂和與他們立永約,讓列國和後人都知道上帝的眷顧和賜福。賽61:10更用婚禮的圖像去比喻上帝與子民的關係,這節之前所描述上帝對子民的應許和眷顧就如新郎對新娘的疼愛,而61:10-11就是彌賽亞對新娘表達的愛,表明主耶和華會怎樣悉心經營這段關係。最後的62:1-4再次表明上帝怎樣喜悅錫安(這裏象徵著耶路撒冷、聖殿,以致敬拜和親近上帝的一群子民),祂不會再撇棄這地。當中62:4再次用上婚姻的字詞例如「有歸屬的」,其原文 בְּעוּלָ֑ה Be‘ulah 就是婚姻的意思,而「必歸屬於他」的原文 תִּבָּעֵֽל 也有她將要結婚的意思。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上帝應許以色列民回歸的時候彌賽亞將帶來禧年,好讓祂與子民的關係像要結婚一樣親密和甜美。我們知道主耶書亞(耶穌)就是這位彌賽亞,他也是那位迎娶上帝子民的新郎。而這種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所要建立的親密關係,其實是始於今段《妥拉》所記載的西奈山立約。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19:6-20:26

《先知書選段》賽61:6-62:4

作上帝的祭司、國民/列國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כֹּהֲנִ֖ים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ג֣וֹי pl.。』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נֵ֤י」,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גּוֹיִם֙ pl.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上帝的喜惡

出20:5-6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אָהֵב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אָהֵב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אֹהֵ֣ב公平,恨惡(שֹׂנֵ֥א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上帝賜福

出20:24 你要為我築一座土壇,在上面獻牛羊為燔祭和平安祭。凡在我叫你記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בֵּרַ֧ךְ給你。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בֵּרַ֥ךְ的後裔。

上帝發聲、火與閃電

出20: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לַּפִּידִ֗ם、角聲、山上冒煙,百姓看見就都戰抖,遠遠站著。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כְּלַפִּ֥יד把燃燒。

 

根據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試描述上帝希望子民和祂建立一份怎樣的關係?上帝期望子民怎樣對待祂?

首先,上帝在西奈山降臨與子民立約,所建立的關係就像結婚一樣是立約的關係,而上帝對子民最基本的要求是,他們要懂得對上帝心存敬畏和尊重,並活出聖潔的生命。從上帝吩咐子民要自潔三天和不可隨便越過山的界線,反映祂要子民十分謹慎和認真地看待這份關係的建立,其嚴重程度是關乎子民的生死,而這也是古代人對立約所看重的程度。

然後,我們從「十誡」所表達的「十件事」看見上帝認為這段立約關係中最重要的事,這包括:確立祂是子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一誡)、祂是子民生命中獨一的主(第二誡)、子民要對祂常存敬畏和尊重(第三誡)、子民要透過守安息日去按照祂的時間和心意而活(第四誡)、孝敬父母背後所代表著要尊重祂在子民生命中的安排和命定(第五誡)。這些事情都與「愛上帝」有關(有關孝敬父母屬於「愛上帝」的情況,另見註腳6);此外,上帝也著緊那些和祂有立約關係的子民彼此之間是否懂得「愛鄰如己」,這就是第六至十誡的內容總綱。而由於十誡並不帶著任何刑罰,在本質上屬於上帝的期望、指引和教導。我們由此看見,上帝不認為子民只需嚴守某些規定或條例就可以繼續過著自我滿足的人生或任性放蕩的生活,上帝所要的並不是要子民不犯法、不違反規矩而已,而是要他們明白、看重和著緊上帝所看重的事!

今段最後有關築壇的經文,說明了上帝希望人去記念祂、按祂的旨意獻祭去親近祂,而不是按自己的喜好和想法去敬拜和事奉。這些吩咐跟「十件事」同樣都不帶任何刑罰,表明上帝並不是要作一位嚴厲的「訓導主任」,或是全心要捉拿人的把柄,然後急於施行懲罰、樂見人受苦的神明,祂也不是一位強逼人去獻祭、要人死守宗教條例的上帝,更不是只要人不犯法就可讓人過著自我滿足和放蕩生活的上帝。總的而言,祂跟子民分享自己最著緊和看重的事,就如結婚前丈夫對妻子表達他認為婚後他所著緊和看重的事一樣,上帝所關心的其實是子民是否著緊祂和祂所關注的事,是否真正想作祂的子民、是否認真想與祂建立一份委身的立約關係!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有甚麼特別之處?

出20:17「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與之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明顯有別,首先這句話在經文中出現了兩次以突顯其重要性。另外如果真的把「不貪戀」看為一條誡命來看的話,那麼為何要有第六至八誡?因為只要人「不貪戀」就不會為了利益而殺人,也不會為了滿足私慾而犯姦淫和偷盜,「十誡」就可簡化為「七誡」了。但正如上文的論述,「十誡」並非真的等於十條上帝要子民死守的誡命。我們從猶太人的角度明白他們看第一誡是關乎子民認定上帝在子民生命中的地位,是「十誡」其餘內容的根基,也就是上帝與子民關係的根本。而如果「第一誡」是「十誡」的一個開場白,那麼第十誡的「不可貪戀」就是「十誡」的一個總結,把上帝對人的要求從外在的行為推至內心!事實上,對現今的社會來說,貪心本身並不犯法,唯有當人把貪心付諸行動才算違法,因此「不可貪戀」這種只關乎內心的意念和動機是難以在現實中被定罪的,但正如上文重複強調,「十誡」其實是上帝就著祂與子民的立約關係去表達祂最關心和著緊的「十件事」,因此這最後的誡命就總結出上帝十分著緊我們的內心,而並非純粹只想我們有外在的行為而已。

太5: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太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

太5: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

太6:1 「你們要謹慎,不可故意在人面前表現虔誠,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事實上,主耶書亞(耶穌)在地上也是這樣教導門徒的,他在解釋律法時把重點從外在的行為移向內心,表明天父的心意並不是要人滿足宗教上的條例和人的傳統,然後讓內心維持著各種不愛上帝、不愛鄰舍、滿足一己利益和私慾、藐視上帝等邪惡的情況。他多次在與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對話中,表明不是人要去滿足宗教的禮儀和條例,例如「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不是為安息日而活(參考可2章以及其平行經文),又例如洗手不洗手並非問題的關鍵,更重要的是從口所出發自內心的意念(參太15章)、假冒為善(參太6、23章)的問題等等。因此可以說,「不可貪戀……」作為「十誡」的結束,它總結了上帝對子民的期望和心意,就是不要單單滿足宗教上的外在要求,而是必須時刻著緊與上帝所建立的關係和祂的感受!

 

結語: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今段經文是其中一段大部分基督徒都熟悉的關於「十誡」的經文,然而從普遍的信徒生命所見,不少信徒大概並不認真看重十誡的意義和教導,也不認識「十誡」其實是上帝向子民提出、表達、甚至是傾訴祂最著緊和看重的「十件事」!這十件事以及接著有關築壇的條例都不具刑罰性,反映這是上帝對與祂立約之人的要求和期望,是祂心中認為重要和所關切的事。而上帝十分看重立約的關係,也期望與祂立約的人也同樣認真謹慎去看待和進入這份關係裏,以致之前特別吩咐子民要自潔和不要隨便靠近祂。要知道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已經因著主耶書亞與我們立約的緣故,以致今天我們可以和天父有一份極為親密的立約關係。但也因此,我們也必須像上帝期望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同樣看重與上帝所建立的這份立約關係,看重上帝所關心和著緊的事情、看重祂的感受,並以這樣的態度和心志去活出十誡所反映的愛上帝和愛別人的生命。盼望透過這次查經,能再次提醒我們有否認真看待與上帝的這份立約關係?是否時常得罪祂、輕看了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和吩咐?另外,我們是否以為信仰只是一些教會或宗教所定的條例,只要我們遵守了就可以放任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人生然後隨便找個位置把上帝放在其中?要知道上帝看重的不是外表,而是我們的內心、對祂的態度、行事為人的動機(是否出於愛上帝和愛人)。我們是否認真地委身於上帝、著緊祂的感受、渴慕得祂的喜悅?求聖靈幫助我們學懂不再過一些行禮如儀、只滿足宗教上別人對自己的要求和期望,而是懂得著緊與上帝的關係、看重祂的想法、著緊祂的喜惡、體貼祂的心意、認同及欣賞祂的作為,以及順服祂的命定。願主從我們對祂的愛中得著更大的尊崇(Honor)和喜悅。阿們! 


[1] 上帝在西奈山和以色列民立約,情況像婚約一樣,這在上一段的查經有關上帝與子民的婚姻關係就已埋下伏線,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8:1-19:5、賽33:13-22文章摘要: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2] 猶太人在一個帳幕下進行婚禮儀式的這個傳統可從《詩篇》19篇看見,當中19:15a「太陽如同新郎步出洞房」這句話裏「步出洞房」在原文其實是「步出帳幕」,就是剛完成婚禮儀式的意思,而有別於中國人所理解的洞房。

[3]《聖經》中記載耶和華在地上顯現時,往往會提及祂有使者隨同,例如創18-19章記載上帝和兩位使者一同探訪亞伯拉罕,其後亞伯拉罕向耶和華求情,而另外兩位使者則前往所多瑪城施行審判;又例如耶和華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說話,同時也有耶和華的使者在火中顯現(參出3:2-4)。

[4] 猶太教、基督新教、天主教和東正教對十誡每一誡的內容和次序都略有不同,本文則參考猶太教的看法。

[5] 殺人與謀殺並不相同:殺人是中性的,未必一定不對,例如為了保護平民免受傷害而殺死入侵者或犧牲自己性命可以是逼於無奈甚或是偉大的;但謀殺則是設計去陷害一個人,用詭計把對方置於死地,這不是上帝所容許的。

[6] 第五誡雖然是關於父母,與人際關係有關,但其實第六至十誡指的是沒有特定性質的其他人或鄰舍,而父母是特定的,是上帝所安排給自己的家人,加上父母的地位在其孩子之上,對他們擁有一定的權威,因此第五誡並不屬於第六至十誡所反映的「愛鄰如己」類別。

[7] 部分內容參考She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Shemot, 2:150-15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8:1-19:5、賽33:13-22: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1)《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8:1-19:5、賽33:13-22(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傳統上從利非訂進入西奈山所經之地;Edited copy, original from Adobe Stock

1. 在上帝於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前,今段經文特別記述摩西岳父葉特羅的到訪,當中有何用意?

2. 葉特羅給摩西提出的建議(見出18:13-27)帶給我們甚麼反思?

 

18:1-19:5分段大綱

1. 葉特羅的探視(18:1-12)

2.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3.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葉特羅的探視(出18:1-12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出18:2 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西坡拉,就是摩西先前送回家的妻子[1]

出18:3 又帶著她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因為摩西說:「我在外地作了寄居者」;

出18:4 另一個名叫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因為他說:「我父親的上帝幫助我,救我脫離法老的刀。」

在一連幾章有關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的敘述後,出18章突然把焦點放在一個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聽過的人物──摩西的岳父葉特羅身上。經文告訴我們,他因為「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18:1),就帶著他的女兒西坡拉(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孫子(即摩西的兩個兒子)革舜和以利以謝從米甸來找摩西。到目前為止,經文都著重記載以色列人的經歷,這裏卻話鋒一轉再一次談及摩西的家庭,當中強調他兩個兒子的名字,而這兩個名字的意思正好反映了摩西的個人經歷和轉變。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這個名字提醒讀者,從前摩西認為自己只可以永遠留在米甸當一個寄居者,然而那位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的上帝改寫了他的一生;而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很可能是指到從前那位要殺摩西的法老已經死了(見4:19),現在看來,當摩西回到埃及,上帝使他代表自己站在法老面前,藉他在埃及施行十災、帶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以至上帝在曠野的一切供應等,上帝在方方面面都展示出祂就是「幫助」摩西和以色列百姓的那一位。

第5節描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來到上帝的山,就是摩西在曠野安營的地方。」這節帶出了一個有關時序上的問題:在上一章,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的爭戰發生在利非訂(見17:8),今章就提到摩西與以色列人安營在上帝的山,而在接下來19章的開首卻說「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19:2)這樣看來,17章的經文若直接連接到19章似乎更為通順一點,再者,18章幾次提及摩西教導以色列人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6、20),而《申命記》1章在記述選立百姓的領袖之後,就緊接記載他們離開何烈山(即上帝的山/西奈山;參申1:13-19),因此不少拉比和學者都傾向認為18章是發生在上帝頒布律法之後,也就是他們離開西奈山前不久所發生的事情。那麼為甚麼18章要被編在這裏呢?這個問題會於下文再述。

出18:7 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親他,彼此問安,然後進入帳棚。

出18:8 摩西將耶和華為以色列的緣故向法老和埃及人所行的一切事,他們在路上遭遇的一切艱難,以及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的岳父聽。

此前經文描述葉特羅聽見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事蹟,而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後,就將更多的經歷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聽。摩西除了述說他們所遇到的困難(如法老的追擊、沒水喝、沒有食物、以及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也提及耶和華在這一切艱難之中如何搭救他們。「述說」這個動詞的原文 סָפַר 除了有「告知、陳述」的意思,有時也用於表達「傳揚、傳遞」的意思(見9:16、10:2)。可以說,今章透過摩西的「述說」讓一個來自米甸的祭司認識了上帝的名,而他對以色列所展現的友好態度以及對上帝的尊重,跟上一章的亞瑪力人形成了十分強烈的對比。

葉特羅對於摩西的見證可謂十分正面,他因耶和華待以色列的一切恩惠,因著上帝對他們的拯救,就非常喜樂,並且稱謝耶和華。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現在,從埃及人狂傲地對待以色列人這件事上,我知道耶和華比萬神更大。」[2](18:11)接著葉特羅向上帝獻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和他在上帝面前吃飯。(18:12)在古代近東,很多條約和協定都是由雙方在一個莊嚴的宴會當中達成的[3]。因此,這看起來更像是彼此所立的一個和約,去避免將來兩族之間發生衝突。當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在場(並且強調是在上帝面前)就足以證明這頓飯的重要性。我們不能肯定葉特羅這位米甸祭司是否從此就單單敬拜耶和華,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當時的葉特羅是一個尊敬上帝的人,他會因著上帝拯救的作為而非常喜樂,亦讚嘆上帝的大能。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第二天,葉特羅觀察到一個讓他大惑不解的情況:摩西整天獨自坐著,而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他的旁邊。當葉特羅問他在做甚麼,摩西解釋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上帝。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裏來,我就在雙方之間作判決;我又叫他們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5-16)摩西要讓百姓明白上帝所規定的事,以及上帝在這些事情的心意、教導和指引。不同的律例在應用上應該如何詮釋,若不同的人看法不一致,甚至發生爭執時,到底誰才是正確,這一切的問題,不論大小,都擺在摩西的面前。面對這麼多的百姓和需求,所有的重擔都到了摩西那兒,但經文卻形容摩西只是「獨自一人坐著」(18:14),摩西正在獨自服事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很明顯,這不是一個可持續的情況,甚至可以說是群體中一個潛在的危機,因為這意味著很多百姓的事情都還沒有得到解決。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在了解摩西所面對的處境後,就對他說:「你這樣做不好。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 נָבֹ֣ל תִּבֹּ֔ל navol tibbol;surely wear out, wither, sink),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7-18)葉特羅建議摩西去建立一個可以幫助承擔責任的審判制度,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4]( חַ֭יִלchayil;strength, army)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這些審判官可以幫助處理一些常規的問題,而最棘手的案件仍要提交給摩西。葉特羅表示摩西要繼續在上帝面前作為以色列民的代表,將難斷的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同時他亦要作為上帝的代表,以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使他們明白當行的道和當做的事,就是向以色列人表明上帝的要求,並且幫助他們將律例應用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當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當百姓的官長的,如上所說,他們必須是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葉特羅認為擁有這些質素的人可以幫忙去分擔摩西的擔子,而當被揀選的人足夠多的時候,他們就可以隨時審判百姓,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和爭論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被解決與消除,百姓就可以和睦地( בְשָׁלֽוֹם beshalom;in peace)回到自己的地方,「和睦」所指的除了紛爭得到解決外,也指向人與人之間可以回復完好的關係。

葉特羅在提出建議後,就謹慎地將決定權交給上帝和摩西。接住經文記載「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他就從以色列人中選出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為百姓的領袖。這一章的結尾記載摩西給他的岳父送行,葉特羅就回到本地去了。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出19: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三個月的初一,就在那一天他們來到了西奈的曠野。

出19:2 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

出19:3 摩西到上帝那裏,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對以色列人說:

出19: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סְגֻלָּה֙ segullah;special treasure, valued property),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這是一段我們相當熟悉,亦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是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一個前言。以色列人經歷了不少的艱難才得以離開埃及,而出埃及後亦在曠野面對很多不同的考驗,如今他們終於到達了西奈的曠野,他們將在這裏停留約十一個月的時間(參見民 10:11)。以上的經文表達了幾個重點:

1)上帝因著看顧以色列人,就以神蹟奇事去擊打埃及人,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這個為奴之家領出來。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證明了上帝的信實,而這一切以色列民都已經親眼看見了。上帝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美麗的圖象,祂形容自己就好像鷹照顧雛鷹一樣[5],將以色列背在翅膀上去保護他們,讓他們可以正式歸屬於祂。

2)上帝拯救以色列,是為了將以色列人帶到自己面前,使他們成為屬祂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屬於上帝的。「屬我的子民」原文是「我寶貴的產業/貴重的財產」,以色列人被上帝看為寶貴,當上帝說「全地都是我的」,就是指到全地的一切都是屬於主的,包括列國的百姓,然而上帝單單揀選以色列,讓他們在上帝的計劃中有著一個最特別和重要的角色。上帝曾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並且萬國都要因他而得福,可以說現在以色列民來到西奈山是見證著這個應許的初步應驗,上帝定意要透過建立以色列來祝福萬國。(見創12:1-3、18:18)

3)上帝賜予以色列一個特別的身分和地位,而這身分是附帶著一個條件的,就是以色列必須真的聽從上帝的話,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事實上,若然我們嘗試去感受這幾節經文的內容,你會發現這裏其實是上帝的一個自白。從上帝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經歷,帶他們離開埃及,在曠野中引領、考驗、供應他們,直到他們到達了西奈山。上帝再一次陳明自己為以色列所做的事情,以及祂對以色列的愛,從而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

 

《先知書選段》賽33:13-22與出18:1-19:5的關聯

賽33:13 你們遠方的人,當(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

賽33:14 錫安的罪人都懼怕,戰兢抓住不敬虔的人。我們中間有誰能與吞噬的火同住?我們中間有誰能與不滅的火共存呢?

賽33:15 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的,

賽33:16 這人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堡壘,必有糧食賜給他,飲水也不致斷絕。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33章,經文背景是關於亞述要攻擊猶大(賽28-39章)。在賽33章,當時猶大已走投無路,先知向上帝禱告,祈求上帝審判那些壓迫和想要毀滅猶大的敵人。14-16節是針對猶大的話,14和15節中分別提到了罪人和義人,兩者成為了一個對比。先知呼籲猶大人,雖然上帝會審判欺壓他們的人,然而他們當中的罪人都需要回轉,因為上帝在外會滅絕仇敵,然而在內,同樣會對付那些不忠不信的百姓。先知呼籲所有猶大人都要過聖潔的生活,因為上帝是義人的保障。

這幾節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可謂十分明顯,事實上,單單第13節,基本上就可以說是概括了出18章的內容。這一節提及「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做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在出18章的前半部分,葉特羅從米甸來,他就好像一個「遠方的人」去聽上帝所做的事;而18章的後半部分,則是有關以色列民去求問上帝,尋求明白上帝的律例和法度,他們就如那些「近處的人」,去承認上帝的大能。而這一節亦找到與今段《妥拉》在原文字眼上的平行,這一節當中的「(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和「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也同樣出現在今段《妥拉》的第一節經文: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 יִּשְׁמַ֞ע yishmaʿ;heard)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 עָשָׂ֤ה ʿasah;had done)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另外,賽33:15形容義人「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今段《妥拉》提到選立百姓領袖時,也提到一些與之相似的質素,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這也是用以連繫兩段經文的平行之處。

賽33:17 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看見遼闊之地。

賽33:18 你的心必回想那些恐怖的事:「那數算的人在哪裏?秤重的人在哪裏?數點城樓的又在哪裏呢?」

賽33:19 你必不再看見那兇暴的民,他們嘴唇說艱澀的言語,難以理解;舌頭結巴,說無意義的話。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成為不挪移的帳幕,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賽33:21 在那裏,威嚴的耶和華對我們是寬闊的江河,其中必沒有搖槳的小船來往,也沒有巨大的船舶經過。

賽33:22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他必拯救我們。

在這幾節經文,先知指出剛才所說那些蒙上帝拯救的義人,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而那些兇暴的民他們必不再見了。從前那些恐怖的日子,就是那些人的生命財產都備受壓榨,沒有任何保障的日子,當他們回過頭來,那些事情已經過去了,猶大也不再受外族統治。20-22節是一個充滿盼望的場景,人們會前往耶路撒冷去守節,耶路撒冷會再次成為一個安靜的居所,一個永不挪移的帳幕。她之所以可以永遠堅立,是因為上主在當中作王,耶和華就好像一條寬闊的江河,將耶路撒冷與她的敵人分隔開。而耶和華就是這地的審判官、立法者、君王,以及祂子民的拯救者。

17節提到「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就是平行上帝降臨西奈山並藉摩西向以色列民說話的場景。而最後一節,經文說「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賽33:22),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就提到摩西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去判斷,並且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指示他們。(18:19-20)顯示耶和華是最終審判子民的那一位,並且上帝的律法和教訓是以色列法律的源頭。經文續指「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事實上,在最後的這一節,經文不斷反覆提及「耶和華」和「我們」,強調耶和華和以色列之間是有著一份關係。在出19章的頭幾節經文,正正就提到上帝要與以色列人立約,上帝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19:5)。上帝要與以色列人建立一份立約的關係,上帝要在祂的子民中作王,這就是貫穿今次《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經文的主題。

 

上帝與以色列立約前記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到訪的用意

出18章可以說是摩西的岳父葉特羅的一個彙編,它不像之前的篇章一樣高潮迭起,甚至有可能不是按時序記載的。而就在上帝於西奈山頒布律法這個重要的事件之前,記述了整章跟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有關的故事,這樣的編排到底有甚麼用意呢?

首先,18章就好像一個重要的樞紐一樣,將過去所發生的事,與即將發生的事連接起來。意思是,在18章的前半部分,藉著摩西對他岳父所說的話對以色列從出埃及,及至他們到達西奈山的整個經歷作出一個總結,承認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並祂在沿途的供應。而18章的後半部分,就提及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令,也就是連接著之後上帝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的記載。

事實上,當我們仔細去讀今章經文的時候,會發現18章不單單只是作為一個連接,今章內的很多細節與較早前所發生的一段記載竟出乎意料地相似。這一章的焦點由以色列民回歸到摩西的家庭,他的妻兒再次出現在讀者的眼前,特別的是,作者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葉特羅是摩西的岳父,而在今章合共27節的經文中,「岳父」一詞竟出現了13次之多![6] 經文十分強調摩西與葉特羅之間的姻親關係,而這個關係是源於《出埃及記》起初所發生的一件事件: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出2:16 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給父親的羊群喝水。

出2:17 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取水給她們的羊群喝。

出2:18 她們回到父親流珥那裏;他說:「今日你們為何這麼快就回來了呢?」

出2:19 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他甚至打水給我們的羊群喝。」

出2:20 他對女兒們說:「那人在哪裏?你們為甚麼撇下他呢?去請他來吃飯吧!」 

當細心比對的時候,我們會留意到出2章所記載的這一個故事,與18章有著不少的共通之處:

共通之處

《出埃及記》2

《出埃及記》18

米甸祭司聽了一個故事

米甸祭司的女兒們告訴父親(米甸祭司)她們所經歷的事

摩西告訴他的岳父(米甸祭司)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事

述說被拯救的故事

「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הִצִּילָ֖נוּ hitzilanu;delivered us)脫離牧羊人的手……。」(2:19 )

「……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יַּצִּלֵ֖ם yatzilem;delivered them),都述說給他的岳父聽。」(18:8)

「……他了你們脫離埃及人和法老的手,將這百姓從埃及人的手裏出來。」(18:10)

拯救者的供應 

摩西取水給羊群喝(2:17)

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供應,與水有關的包括:在瑪拉使苦水變甜、以琳的十二股水泉、在米利巴使磐石出水。(見15-17章的記載)

拯救者在席 

摩西被請去吃(לָֽחֶם lachem;2:20)

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與摩西的岳父在上帝面前(לֶ֛חֶם lechem;18:12)。

 在《出埃及記》2章,當米甸祭司聽到摩西拯救他的女兒脫離了牧羊人的手,就責備女兒們為甚麼撇下他,吩咐她們要回去找摩西,請他來吃飯,然而故事還沒有完結,因為隨後一節記載:「摩西願意和那人同住,那人就把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2:21)這裏帶出了一個拯救者與被拯救者訂立婚盟的故事。而在猶太傳統上,會將上帝降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看為上帝與以色列的婚盟。在18章,就在葉特羅跟亞倫與以色列的眾長老在上帝面前吃飯後,出現了摩西審判以色列百姓的一個段落,當時摩西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上帝。」(18:15)「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在原文也有「尋找」之意,摩西指百姓來求問上帝,他們都在尋找上帝。上帝是超然的,而人是世俗的存在,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透過祂的律法,他們想知道上帝怎樣看待他們的糾紛以及希望他們如何處理,所以,學習並遵守上帝的律法是一個讓人去了解上帝,並將上帝帶入自己的生活當中的途徑。

出3:1記述「摩西牧放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當時上帝在山上向他顯現,並且對他說:「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的確,在今段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後來到了西奈的曠野,摩西這次帶著的不再是他岳父的羊群,而是上帝的羊群──以色列民。在18章,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尋求上帝,接著上帝邀請以色列人與自己立約,成為在萬民中屬於祂的寶貴產業。

因此,18章讓我們看見,摩西與他妻子的故事,就好像上帝和以色列的縮影一樣。之前是摩西作為拯救者,而這裏,是上帝作為拯救者,所以這一章除了作為前後故事的一個連接,亦預示接下來以色列將與拯救他們的耶和華上帝進入一份有如婚盟一樣的立約關係。

 

我們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見出18:13-27)的反思

1)要以上帝為中心,非依賴任何領袖

當葉特羅得知摩西整天都坐著審判百姓,而百姓從早到晚站在摩西的旁邊,他就對摩西說:「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8;另見18:14)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的限制,即便是摩西這個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也會因應付不了百姓大量的需求而疲憊,而等候的百姓也同樣疲憊。葉特羅建議摩西的工作要由其他人去分擔,因為他獨自一人是承擔不了那麼重的事,一個人是永遠背負不了所有人的。在摩西對岳父的回答中,他兩次提及「百姓到我這裏來」(18:15-16),摩西解釋他沒有辦法,因為百姓都來找他。事實上,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卻描述了另一幅圖畫,與剛才所形容的完全相反。在19:4,上帝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鷹是獨行的鳥類,上帝以鷹將雛鷹背在翅膀上的圖畫,去表達是祂獨自背著所有以色列人,祂不會像摩西那樣「疲憊」(原文有下沉之意),反是背負著自己的百姓展翅上騰,將他們帶到自己那裏。從經文的細節,我們可以明白所有事情如果都圍繞著一個人的話,其實並非上帝的心意。因此作為信徒領袖,必須明白自己並非信徒的焦點,他所要做的事,是將人帶到上帝面前,像施洗約翰那樣將人指向主耶書亞(耶穌)。(參太3:11、約1:26-27)事實上,所有信徒包括領袖自己,都應該以上帝為中心,而所謂事奉就是要將人帶到上帝跟前,因為每個蒙上帝拯救的人,都是上帝親自背負去歸給祂自己的。而換個角度,若然我們不是一個帶領者的身分,也要謹記不要錯誤地將目光的焦點或信心都放在一些充滿魅力的領袖身上(這不論是對自己或領袖都並非好事),要記得單單仰望的永遠是我們的主耶書亞,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中心。

2)要建立事奉群體,非獨力事奉

葉特羅建議摩西:「你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又要用律例和法度警戒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做的事。你也要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的人,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18:19-21)葉特羅提醒摩西要專注在重要的事情上面。摩西的角色是要帶領以色列人,而他帶領的方式是作為上帝與以色列民的中間人,他一方面要代表上帝向人傳達上帝的律例誡命,另一方面也代表以色列民將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尋求上帝的判斷。倘若摩西試圖去滿足每一個前來找他的人的需求,他只會被龐大的工作量不斷消耗自己的精力,更嚴重的問題是,在這個情況下,他根本沒有時間去做好上帝指派他去做的事情。葉特羅提醒摩西不要再用一對一的方式去處理所有問題,而是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教導整個群體,因為當他們明白了當行的道、當做的事,就能夠學會去應用,也自然可以減少他們之間所引起的紛爭。因此,上帝國度的建立,並非一個人去服事所有人或完成所有事情,而是要讓更多人去參與其中一起服事,讓整個群體被建立成為一個服事上帝的群體,並在其中學會彼此分擔、彼此建立。

3)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非因崗位而異

從葉特羅的建議,我們看見有分為四個層次的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他吩咐摩西要選一些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去擔任這些崗位。而在他的建議中對於擔任這些不同崗位的人的要求並沒有任何區別,不是因為他只擔任十夫長而不是千夫長,就可以相應降低對其屬靈的要求。而今天在教會中有著各式各樣的事奉崗位,有些在人眼中看來是較為重要的,有些則需要處理一些較為瑣碎或後勤的事情,然而當我們從今段經文所見,作為一個事奉者,不論擔當的是甚麼崗位,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我們同樣需要敬畏上帝、遵行祂的教導、堅守真理、裏外一致、做事不為滿足自己的私利等。無論我們擔任哪一個事奉崗位,都要明白每一個在上帝的家裏事奉的人,上帝對我們的屬靈生命都同樣有要求,因為上帝對於祂的家、祂的國度,哪怕是最微細的事情,都會認真地鑒察。

 

結語: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在今段《妥拉》經文,葉特羅就摩西的處境向他提出了一些建議,他對摩西說:「現在,聽我的話(שְׁמַ֤ע בְּקֹלִי֙ obey my voice),我給你出個主意……」(18:19)而我們看見他所提出的,都是從摩西以至以色列民整個群體的好處去作為考量。及後「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而上帝對以色列民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שָׁמ֤וֹעַ תִּשְׁמְעוּ֙ בְּקֹלִ֔י indeed obey my voice),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19:5)倘若葉特羅,一個外族的祭司都可以為著以色列的好處去提供一些好的指引給摩西和以色列人,更何況上帝這位全地的主呢?若然摩西願意去聽從葉特羅的建議,照他所吩咐的一切去行,那麼以色列民豈不是更應該聽從上帝的話,照祂所吩咐的一切去行呢?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這個約就好比婚約一樣,是一個委身的約,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群體所訂立的。今天我們每一個被主耶書亞所救贖,每一個真正跟從他的人,都與上帝有一份約的關係,上帝也期望我們同樣地委身於祂,而這也是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的目的。

福音是免費的、白白的,而決志信主接納救恩也可以是一瞬間的意念和決定而已,但是對上主的委身與擺上乃是一生之久,並須擺上我們整個人生作為代價,因為主也是這樣付出,給我們作了一個委身的榜樣!我們每一個信徒其實都需要在一生中不斷學習與更新自己的生命,要完全地委身於主的婚約關係,而或許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可以讓我們檢視自己此刻的事奉以及與上主的關係:

  • 首先,我們生命的焦點是否時刻都對準上帝,而不是像起初祭司的女兒把摩西撇下那樣,將我們的救贖主閒置在一處呢?

  • 倘若我們認為自己的眼目是對準上帝的,那麼我們對整個信徒群體又有沒有委身的心?是否知道自己的生命需要被建立?而在有能力的時候是否懂得去幫助和有意識地建立他人,以致弟兄姊妹可以彼此去分擔上帝家裏的工作呢?

  • 又如果我們撫心自問是樂於服侍的人,也樂意去承擔上帝家裏的工作,那麼我們有沒有著緊自己不論事奉的崗位大小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以致上帝喜悅又堅立我們手中的工作呢?

盼望以上的問題能夠幫助我們去反思自己與主的關係,提升我們為主所作的任何事奉。願我們時刻也聽主的說話,遵行祂的教導,委身於上帝,以致我們整個信徒群體、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上帝眼中都是祂寶貴的產業。


[1] 從出4:19-20,我們明確地知道當上帝吩咐摩西回埃及地時,摩西是帶著他的妻兒同去的,而後來經文卻沒有出現摩西將他們送返米甸的記述。拉比Rashi引用了一份《出埃及記》的早期猶太解經Mechilta去解釋摩西決定將他的妻兒送回米甸的決定,當中提及當亞倫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迎接摩西時,亞倫因看見摩西帶著妻兒回來就對他說,他們已經為著那些在埃及受奴役的人感到悲痛,他勸說摩西不要再增加在埃及受苦的人數了。於是亞倫說服了摩西,摩西就吩咐西坡拉帶著兒子回到父家那裏去。雖然這並非《聖經》所記,但也是一個合理的推算,摩西的確有可能為了妻兒的安全而在那個時候將他們送回米甸。

[2] 這裏的意思是埃及人因著他們對以色列的詭計所遭受的災難,就足以證明耶和華的神聖與超然。埃及人起初殺害了希伯來的男嬰,把他們丟進河裏淹死,最終埃及的大軍卻在紅海被水淹沒,他們對以色列的狂傲和詭詐最終上帝都報應在他們身上。而埃及即使有眾多神明,卻無任何一個埃及人所敬拜的偶像能保護他們脫離上帝的審判。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948.

[3] 另見創26:26-30;31:51-55。

[4] 「才能」的原文  חַ֭יִלchayil可以指到能力、軍隊、財富等,事實上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所包含的意思較中文闊,例如《箴言》31章所描述的才德婦人(אֵֽשֶׁת־חַ֭יִל ʾeshet chayil),當中「才德」在原文所用的就是這一個字,而在箴31章可見這名婦人的才德是有很多不同方面的,例如善於管理、敬畏上帝、勤勞、可靠等。而在《路得記》當中亦曾以這個字去形容路得,指到她是一個「賢德」(חַ֭יִל chayil)的女子(得3:11)。因此才能並非單單指到一個人的能力,亦包括一個人的品德和敬虔等。

[5] 另見申32:11-12。

[6] 見出18:1、2、5、6、7、8、12(x2)、14、15、17、24、27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6:28-17:16、賽58:13-59:20:為永恆的生命而堅定地信靠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2-5-2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6:28-17:16,賽58:13-59:20(筆者:Ada Lui

圖為爭戰時摩西在山上舉手; original by James Tissot in pub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經歷的三件事:嗎哪與安息日、磐石出水、擊敗亞瑪力人。試討論這三個敘事有甚麼相同的重點?當中的屬靈意義是甚麼?

 

今段《妥拉》(出16:28-17:16)的分段大綱

1. 嗎哪與安息日(16:28-36)

2. 磐石出水(17:1-7)

3. 擊敗亞瑪力人(17:8-16)

 

嗎哪與安息日(16:28-36

出16:2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遵守我的誡令和教導,要到幾時呢?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然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就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

出16:30 於是百姓在第七天安息了。

承接第16章1-27節記載關於上帝賜下嗎哪給子民作食物以及祂對子民的吩咐,包括:每天拾取的時間、每人拾取的份量、嗎哪的保存期等。當中最重要的吩咐是,要在第六日拾取兩日的份量,在安息日不可外出拾取嗎哪,學習向上帝守安息日。而今段經文的開始,就是上帝責備子民不肯遵守祂的「誡令」(מִצְוֹתַ֖)和「教導」(תוֹרֹתָֽ),這兩個字在原文都是複數,指的除了是子民不聽上帝的吩咐,在第七天出外拾取嗎哪之外(16:27),也可以指自上帝帶領子民到曠野到現在,他們一直不肯遵守祂的誡令[1],而上帝責備子民所用的字眼「要到幾時呢?」與祂責備法老的相同(10:3),反映出子民即使經歷過上帝以大能拯救他們出埃及,又親眼見證過上帝分開紅海的神蹟,他們的心卻跟法老一樣剛硬,沒有順服上帝的誡令和教導,以至被上帝責備。

然後上帝指出子民要在安息日「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2],因為上帝要把安息日像是禮物那樣賜給子民,在這天子民不用為食物而勞動,而上帝在第六日會把兩日的食物也像禮物那樣賜給他們。這讓我們看見安息日有別於其他日子,當中的屬靈意義下文再述。

出16:31 以色列家給這食物取名叫嗎哪,它的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吃起來像和蜜的薄餅。

出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

出16: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做,把嗎哪存留作見證。

出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吃嗎哪,直到迦南地的邊境。

出16:36 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這幾節是補述一些與嗎哪相關的資料,好讓以後的以色列民知道在曠野時子民所吃的嗎哪是怎樣的。經文先交代以色列家(即以後的以色列人)給這食物取名「嗎哪」,然後是亞倫(之後被按立為首位大祭司)按照上帝的吩咐,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也就是把嗎哪放在之後建成的會幕的至聖所裏,目的是要「把嗎哪存留作見證」,好讓子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這是要見證以色列民在曠野的這四十年,上帝按時供應嗎哪給他們作食物,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可以吃地裏的出產為止(見書5:12),然而這也意味著,即使以色列民在曠野時多次悖逆上帝,不聽從祂的吩咐,上帝卻仍然是信實地供應食物給子民,沒有停止過。

 

磐石出水(17:1-7

出17:1 以色列全會眾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從汛的曠野一段一段地往前行。他們在利非訂安營,但百姓沒有水喝。

出17:2 百姓就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與我爭鬧呢?你們為甚麼試探耶和華呢?」

出17:3 百姓在那裏口渴要喝水,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以及牲畜都渴死呢?」

出17:4 摩西就呼求耶和華說:「我要怎樣對待這百姓呢?他們差一點就要拿石頭打死我了。」

這段一開始就強調以色列民是遵照著上帝的吩咐,從汛的曠野一段一段地往前行[3],最後在利非訂安營,但當發現沒有水喝時,他們就向摩西爭鬧,摩西的回應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其實不是與他爭鬧,而是在試探上帝,因為他們明知道是上帝帶領他們到利非訂的。我們由此可理解「試探上帝」的意思是,人明明知道那是出於上帝的吩咐及帶領,卻不肯順服,甚至懷疑祂的心意。在《民數記》14:22 有與「試探上帝」相關的記載,上帝責備子民說:「這些人雖然都看過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這十次試探(נָסָה nâsâh我,不聽從我的話。」這十次試探包括了子民在利非訂埋怨沒有水喝。這已是子民第三次向摩西發怨言,都是關於沒有水喝、沒有食物吃,三個敘事形成一個A-B-A’的倒影結構:

A. 15:24 在瑪拉埋怨沒水喝

B. 16:2 在汛的曠野埋怨沒食物吃

A’. 17:3 在利非訂埋怨沒水喝

摩西沒法平息百姓的爭鬧,百姓甚至想用石頭把他打死,摩西於是向上帝呼求。

出 17: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手裏拿著你先前擊打尼羅河的杖,去吧!

出 17:6 看哪,我要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水就會從磐石流出來,給百姓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做了。

上帝的回應是要摩西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要他們見證磐石出水的神蹟。經文強調那根用來擊打磐石的杖就是之前擊打尼羅河的那根,在上帝的權柄下,同一根杖既可以帶來死亡,也可以帶來生命,結果全在乎那掌管生死的上帝。這磐石的位置是在何烈,那正是上帝呼召摩西,命令他帶領子民、並應許要與他同在的地方(見3:12)。上帝對摩西說祂要在磐石那裏,站在他的面前[4],當摩西遵照上帝的吩咐用杖擊打磐石,磐石就流出水來,給百姓喝,整件事就發生在幾個長老的眼前,上帝賦予摩西行神蹟的能力,為的是要子民知道祂與摩西同在,藉此確立摩西在百姓中間的領袖地位。

出 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 מַסָּהMassah,又叫米利巴( מְרִיבָ֑ה Meribah,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裏爭鬧(רִיב riv,並且試探(נָסָה nâsâh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這節是磐石出水事件的後記,交代了利非訂後來被起名為「瑪撒」及「米利巴」,這在原文含有兩個雙關語,分別是:「瑪撒」( מַסָּהMassah)與「試探」(נָסָה nâsâh)雙關,而「米利巴」(  מְרִיבָ֑ה Meribah)則與「爭鬧」(רִיב riv)雙關。這兩個名字其實是在諷刺子民曾經因為沒有水喝而懷疑「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他們甚至與上帝所立的領袖爭鬧並試探上帝,而上帝以磐石出水這個神蹟去證明祂就在子民中間,可以說這兩個名字都見證著他們的小信。

 

擊敗亞瑪力人(17:8-16

出17:8 那時,亞瑪力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爭戰。

出17:9 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爭戰。明天我要站在山頂上,手(יָד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17:10 於是,約書亞照著摩西對他所說的話去做,和亞瑪力爭戰。摩西、亞倫和戶珥都上了山頂。

這個敘事同樣是發生在利非訂,提到亞瑪力前來要與以色列爭戰,經文沒有交代他們來攻擊以色列的原因。亞瑪力(或稱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36:12),居住在迦南地曠野一帶,他們攻擊以色列民可能是出於他們的祖先以掃對雅各的仇恨,也可能是以色列民來到曠野對他們造成威脅。不論是何原因,他們帶著惡意而來,在申25:18記載他們趁以色列民疲乏困倦時,在他們後面擊殺所有軟弱的人。這是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的第一場爭戰(之前耶和華在紅海擊敗埃及的追兵時,以色列民未有真正參與戰事),經文沒有記載上帝是否有給予他們應戰的策略,就直接描述摩西差派約書亞去選人出戰[5],而他自己就拿著上帝的杖,與亞倫和戶珥上山。那根代表著上帝權柄的杖再次出現,暗示著上帝的能力依然與摩西同在。

出17:11 摩西何時舉手(יָד,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手(יָד,亞瑪力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יָד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יָד,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יָד就穩住,直到日落。

出17:13 約書亞用刀打敗了亞瑪力和他的百姓。

這一段關於爭戰的描述圍繞著摩西那雙手,而「手」這個字在原文共出現了七次[6]。摩西高舉雙手的這個姿勢,或許是在禱告,或許是在高舉手中的杖。經文把在山上的摩西與山下的戰況連繫起來:「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就得勝。」這叫我們看見摩西雖然是上帝所立的領袖,但他也會因肉身的軟弱或疲倦而無法長期高舉雙手,需要他的兩位同伴亞倫和戶珥各扶著他的一隻手,他的雙手才得以一直「穩住」( אֱמוּנָ֖הʾemun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信心、忠心、信實」,其字根與  ‎אָמַן  ʾaman 「真實,實在」 相同)直到日落,好讓山下的約書亞最終能打敗亞瑪力。這幅「穩住」的圖畫讓我們思想到,原來爭戰得勝的秘訣不是單靠在前方打仗的士兵,在後方以忠心和堅定的信心去禱告支援作戰的士兵也極為重要,而關鍵就在於前方和後方的人都要同心,彼此扶持,讓大家都站穩在上帝裏面,倚靠祂去為子民戰勝敵人。

出17: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

出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נֵס nês)」(「耶和華是我旌旗」)。

出17:16 他說:「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上帝吩咐摩西「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正是要後代的人永遠記念這場戰爭的得勝關鍵是子民要在主裏穩住信心,不要動搖。經文結束時兩次強調那為子民爭戰的是上帝:「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正好與這個分段開首「那時,亞瑪力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爭戰」形成一個首尾呼應,開首是亞瑪力來要與以色列爭戰,結尾是上帝起誓說要與亞瑪力爭戰。接著提到摩西為所築的壇起名「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這句與 「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在原文又是一個雙關語,因「尼西」(נֵס nês)與「寶座」(כֵּ֣ס kes)的讀音相似[7]。這裏反覆強調這祭壇的名字(「上帝的旌旗」)以及祂要與亞瑪力人爭戰,都是要子民記住上帝會帥領他們與敵人爭戰,只要子民堅定的信靠祂,就必定能得勝。

「磐石出水」和「擊敗亞瑪力人」這兩個敘事都發生在利非訂,前者是負面的,記載了子民對上帝的不信,後者是正面的,記載了子民對上帝的信靠。這樣一負一正的記載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成了以色列民世世代代寶貴的教材,讓他們從中學習對上帝要有信心的這門功課。

 

《妥拉》出16:28-17:16與《先知書選段》58:13-59:20的關聯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賽59:1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 יָדyad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賽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轉臉不聽你們。

賽59:3 因你們的手掌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賽59:4 無人按公義控訴,也無人憑誠實( אֱמוּנָ֖הʾemunah辯白;卻倚靠虛妄,口說謊言,懷毒害,生罪孽。

賽59:5 他們孵毒蛇蛋,結蜘蛛網。凡吃這蛋的必死,蛋一打破,就孵出蛇來。

賽59:6 所結的網不能當衣服,無法掩蓋自己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全是邪惡,手所做的盡都殘暴。

賽59: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急速流無辜者的血;他們的思想全是惡念,走過的路盡是破壞與毀滅。

賽59:8 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無一公平。他們為自己修築彎曲的路,凡走這路的都不得平安。

賽59:9 因此,公平離我們甚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看哪,卻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在幽暗中。

賽59:10 我們用手摸牆,好像盲人,四處摸索,如同失明的人;中午時我們絆倒,如在黃昏一樣,在強壯的人中,我們好像死人一般。

賽59:11 我們全都咆哮如熊,哀鳴如鴿子;指望公平,卻得不著;指望救恩,它卻遠離。

賽59:12 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加,罪惡作證控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

賽59:13 就是悖逆,否認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上帝,口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賽59:14 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仆倒在廣場上,正直不得進入;

賽59:15 誠實少見,離棄邪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見沒有公平,就不喜悅。

賽59:16 他見無人,竟無一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拯救他,以公義扶持他。

賽59:17 他穿上公義為鎧甲,戴上救恩為頭盔,穿上報復為衣服,披戴熱心為外袍。

賽59:18 他必按人的行為報應,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

賽59:19 在日落之處,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在日出之地,人必敬畏他的榮耀。他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賽59:20 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來到雅各族中離棄過犯的人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在《以賽亞書》這卷書的大綱裏屬第三個部分(56-66章)[8],背景是南國亡於巴比倫被擄之後,上帝興起波斯把巴比倫毀滅,祂藉先知向子民應許拯救必臨,子民要回歸並重建耶路撒冷。而賽58:13-59:20主要是關於上帝對子民的責備,指出他們徒有宗教的行為,卻沒有活出真實敬拜上帝和公平公義的生命,上帝呼籲他們要回轉,也應許祂要施行拯救。在賽58:13-59:20的分段中,當中有四個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共同重點,現簡述如下:

共同重點

58:13-59:20的分段重點

16:28-17:16對照的經文重點

尊重安息日

賽58:13-14的重點是呼籲子民要尊敬安息日視之為「可喜樂的」「可尊重的」,在安息日不做自己的事,而要以耶和華為樂。

 出16:29-30 的重點是上帝重申祂對子民的吩咐,就是在安息日子民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可外出。

人遇上困境時就會懷疑上帝是否有能力施行拯救

賽59:1-4的重點是,子民以為上帝不施行拯救是因為祂沒能力,但上帝指出這其實是因為「你們」(多次重複)沒有誠實和公義,不肯轉離自己的罪,以致上帝與他們隔絕。

出17:1-2、7的重點是百姓來到利非訂,發現沒有水喝,於是與摩西爭鬧,試探上帝,不相信上帝對他們的帶領,更懷疑上帝是否在他們中間。

人因自己的惡行而自招毀滅,沒有平安

賽59:5-8 的重點是「他們」(多次重複)因為自己的惡行而招致破壞與毀滅,得不到平安。

出17:3 百姓因為沒有水喝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他們和他們的兒女以及牲畜都必會渴死,他們與摩西爭鬧,甚至想用石頭打死他。

人因為知道自己的過犯而認罪

賽59:9-13 的重點是「我們」(多次重複)對上帝作出回應,他們知道自己活在黑暗裏全無指望,承認自己犯了罪,沒有跟隨上帝。

(沒有與之對照的經文)

上帝自己要親自施行拯救,祂要與敵人爭戰,並要得榮耀

賽59:14-20的重點是上帝在子民中看不見有公平和誠實就不喜悅,祂要以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穿上全副武裝與敵人爭戰,祂所差的救贖主會來到,全地的人都要敬畏祂。

出17:14、16的重點是上帝說祂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又說祂要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也成為它們之間的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16:28-17:16

 58:13-59:20

安息

( שַׁבָּת Shabbat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然將安息日שַׁבָּת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就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

出 16:30 於是百姓在第七天安息שָׁבַת了。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שַׁבָּת,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שַׁבָּת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אָכַל ʾakal

出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אָכַל的食物。』」

出 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אָכַל嗎哪,直到迦南地的邊境。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或譯「我必使你אָכַל你祖雅各的產業」);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手/膀臂

( יָדyad

出17: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יָד裏拿著你先前擊打尼羅河的杖,去吧!

出17:9 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爭戰。明天我要站在山頂上,יָד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17:11 摩西何時舉יָד,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יָד,亞瑪力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雙יָד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יָד,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יָד就穩住,直到日落。

賽59:1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יָד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穩住/誠實

( אֱמוּנָ֖הʾemunah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 ,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אֱמוּנָ֖ה,直到日落。

賽59:4 無人按公義控訴,也無人憑誠實אֱמוּנָ֖ה辯白;卻倚靠虛妄,口說謊言,懷毒害,生罪孽。

( שֶׁ֖מֶשׁshemesh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שֶׁ֖מֶשׁ落。

賽59:19 在日落之處,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在שֶׁ֖מֶשׁ出之地,人必敬畏他的榮耀。他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這三個敘事嗎哪與安息日、磐石出水、擊敗亞瑪力人)的相同重點和屬靈意義

這三個敘事有兩個相同的重點,第一,都有起名這個動作;第二,起名的目的都是要讓後世的子民永遠記念他們的先祖在曠野時,曾經歷過上帝神蹟的供應和戰勝敵人來證明祂與子民同在,現把當中的相同的重點以下表列出:

嗎哪與安息日

磐石出水

擊敗亞瑪力人

16:31 給這食物取名叫嗎哪,它的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吃起來像和蜜的薄餅。

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

16: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

出 16: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做,把嗎哪存留作見證

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又叫米利巴,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裏爭鬧,並且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17: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

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

出 17:16 他說:「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在嗎哪與安息日這個敘事(包括16章1-27節)裏,值得我們思想的是嗎哪的出處、保存期以及它與安息日的關係。取名為「嗎哪」的這東西,是子民在曠野時,上帝按時供應給他們的食物,這東西從天而降,既不是地裏的出產,也不用人手耕作,子民只需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在第一至第六日每天外出拾取就能有食物,肉身得著飽足。而在安息日他們不用外出拾取就可以吃在第六日所存留的嗎哪,反映出安息日有別於其他日子,上帝要把安息日作為禮物那樣賜給子民,子民在這一天是不用為食物而勞碌或憂慮的。這讓子民經歷到創世時上帝的安排,就是在創造人的時候,上帝早就為人預備了食物。那時食物從地裏而出,人不用耕種就可以有東西吃,這跟在曠野降嗎哪的情況一樣,上帝供應食物給人而人不用為食物而勞苦!然而所不同的是,嗎哪不是從地裏而出,而是從天而降,子民必須按照上帝供應嗎哪的時間去拾取才有食物可吃,也就是說,這是要鍛煉子民遵行上帝話語的心,也要學習信靠上主適時的供應。而安息日的意義是我們不用為肉身所需的食物而勞碌,因為上帝早已預備了,祂要我們信靠祂,但祂也另外為人預備了安息日這禮物,在這日人能進入上帝的安息,享受祂的同在並要以此為樂。

上帝藉摩西吩咐亞倫要用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放在日後建成的會幕的至聖所內,讓以後世代的人都記念子民在曠野的四十年,從沒有缺乏過食物,因為上帝信實地把食物供應給他們。這罐子裏的嗎哪能作為見證,就意味著它在罐子內一直沒有變壞,保存期很長,這叫我們思想到嗎哪的保存期是會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而定的:以色列民平日在曠野所吃的嗎哪可保存一天,為安息日而保存的嗎哪則可保存兩天,並且在子民進入迦南時就停止了;但那被留作紀念的嗎哪,是被隱藏在至聖所裏的,它可以一直被保存下來而不會變壞,要作為以後世代子民的一個見證。而藉著主耶書亞(耶穌)的宣告,我們知道那個被隱藏作為見證的嗎哪原來是在預表耶書亞自己。因為主耶書亞說:「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約6:51-58)耶書亞是上帝的兒子,他像嗎哪那樣從天上降下,他要把永生之道教導人,人如果信他的話,又遵照他的話語而行,像是食物那樣把他的教導吃進去,按照上帝的旨意這能讓人得著不能朽壞、永遠的生命。更多有關主耶書亞怎樣成就了嗎哪的屬靈意義,請參上一篇文章摘要[9]

在磐石出水這個敘事裏,我們看見上帝怎樣奇蹟地供應人的另一個生命所需──水。在一般自然環境下,人可以從雨水或是江河得到水,但在曠野之地,這兩樣都非常缺乏。當子民按著上帝的帶領去到利非訂,因經歷沒有水喝而向摩西發怨言時,上帝這次不是讓雨水從天降下,或是讓他們像之前在以琳那樣找到水泉,而是奇蹟地讓他們看見水竟是從磐石流出。可見上帝是不受任何環境的限制,祂帶領子民去到利非訂是要考驗他們的信心,當人因所身處的環境可能有性命之危,以致懷疑上帝是否與自己同在時,或在人以為不可能的情況下,上帝可以用大能施行拯救和供應祂的子民。我們或許會問,當日在何烈的那磐石被擊打後流出水來,使子民有水喝,但子民在曠野的四十年,他們喝的水又是從何而來?按著猶太傳統,當日那塊被擊打的磐石一直伴隨著以色列民,以致子民在曠野期間,一直有水可喝,而保羅採納了這個傳統,並指出那磐石就是主基督:「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 10:4)磐石的水源源不絕的流出,供應了子民在曠野時的所需,而耶書亞說:「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我們的屬靈生命也要喝耶書亞所賜下的活水,生命才得到滋潤,結出果子,不至枯乾(參詩1:3、耶17:8、結19:10)。

在擊敗亞瑪力人這個敘事裏,我們看見這場戰爭得勝的關鍵是因為摩西的手穩住,沒有動搖。這件事之後,摩西為所築的一座壇起名「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為要子民知道那使他們得勝的是上帝,而子民要做的就是要靠主站立得穩,也要同心奮勇而戰。上帝吩咐摩西「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讓我們聯想到日後帶領子民進入迦南地的正是約書亞,而上帝對約書亞的應許是祂必要與他同在,要帶領他戰勝迦南地的人,但約書亞必需謹守遵行上帝的一切律法(書1:7-8),也就是讓他傳承「站穩在主的話語裏去得勝」的觀念,讓後來的子民也學會謹守遵行祂的話語,好讓他們能在進入迦南時經歷上帝帶領,在爭戰中靠主得勝。

 

結語:為永恆的生命而堅定地信靠主

以色列民的曠野之旅由上帝親自帶領,上帝以雲柱和火柱作為祂與子民同在的標記。然而在這趟旅程期間,子民著實遇上不少困難,既有糧食和水源的缺乏,又有敵人來攻擊他們。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子民在這一切的艱難中怎樣經歷上帝供應他們食物和水,見證著上帝是那位創造主,祂能供應子民的生命所需,叫他們有食物可吃和有水可喝,完全不用勞苦或憂慮,子民又經歷到上帝是為他們爭戰的那位,祂會帶領子民戰勝敵人。

子民在曠野經歷的這三件事雖然已成為了歷史,但當中所展示上帝信實的把食物和水供應給子民,以及祂得勝的作為,都在耶書亞身上全然成就,並成為每一個跟隨主的人要記念的事。主耶書亞宣告說:

約 6:57 永生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怎樣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約 6:58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

約 4:14 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約 16:33 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使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要有勇氣,我已經勝過世界

昔日以色列民在曠野時所吃那從天而降的嗎哪、所喝那從磐石而出的水、以及所遇上的敵人亞瑪力,都已不再存在,是短暫的,如同是個影兒,而上帝藉這三件事要指向耶書亞來時要成就的事就是那個實體,能存到永遠的。主耶書亞就是天父所賜給我們屬靈的食物和水,叫我們吃了喝了可以永遠活著,而當我們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能有平安及能力可以勝過世上一切的挑戰和困難。願意我們的生命都有主所賜的靈糧和活水,也懂得在主裏站立得穩,持著這永生的應許,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12:1),阿們!


[1] 當子民過了紅海到達曠野,上帝就已經吩咐他們要遵守祂的誡令、律例、典章。「……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חֹק)、典章(מִשְׁפָּ֖ט),在那裏考驗他們。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מִצְוֹתַ֖,遵守我一切的律例(חֹק),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出15:25-26)

[2] 猶太人為要遵守這節經文的吩咐,嘗試釐定「自己的地方」所指的範圍到底是多少。他們以《民數記》量度利未人的城作為指引,「你們要往東量二千肘,往南量二千肘,往西量二千肘,往北量二千肘為邊界,以城為中心;這城鎮的郊外要歸給他們。」(民10:3)認為安息日不可越過的距離是二千肘,約1000米。

[3] 「一段一段地」的直譯是「按著站口」,詳細的地點名可參民 33:15-49。

[4] 「我要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17:6)直譯是「我會站在你面前的磐石上,在何烈 」,換言之,當摩西擊打磐石時,就如同是在擊打上帝。而有關摩西擊打磐石的事件有另一個版本,記載在民20:11-13,提到摩西擊打磐石兩次,以致上帝因此不准他進入迦南地。到底這兩個敘事是兩件發生在不同時間的事呢?還是同一件事有兩個不同的敘事角度呢?學者們未有一致意見。

[5] 這段經文是約書亞首次出場,但經文沒有介紹他的背景,我們從民13:8、16得知他來自以法蓮支派,是十二探子之一,本來的名字是何西阿(הוֹשֵׁ֥עַ   Hosea,可以是Hoshaiah 的縮寫,意思是「上主拯救」),後來被摩西改名為「約書亞」(יְהוֹשֻֽׁעַ   Joshua,意思是「祂是拯救」)。而耶書亞正是「耶穌」這名字在希伯文的音譯。

[6] 「手」共出現了七次:出17:9(1次)、11(2次)、12(3次)、16(1次)。17:16「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在原文有「手」這個字,RSV Bible 的譯本這一句是:「把放在耶和華的旌旗上」。

[7] 也有學者認為「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這句的「寶座」(כֵּ֣ס kes )可能是「尼西」(נֵס nês)的手抄之誤,因為兩個字在原文很似。所以有譯本會把這句的「寶座」那個字譯為「旌旗」,例如:RSV: 「把手放在耶和華的旌旗上」,CNET Bible: 「我的手在耶的旌旗上」,馮象《摩西五經》 「舉起耶和華的大旗」。

[8] 參《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內兩篇〈以賽亞書〉的摘要文章。

[9] 《出埃及記》16:4-27文章摘要〈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https://bmy.org.hk/?p=24300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6:4-27、賽49:11-23、書24:7: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安息日研經坊」(2022-5-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6:4-27、賽49:11-23、書24:7(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嗎哪的收集(見出16:16-18) 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次的《妥拉》經文是記載上帝賜下嗎哪和有關拾取嗎哪的吩咐,試討論:

1. 上帝透過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2.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嗎哪?

 

16:4-27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過了紅海後,來到以琳和西奈之間的汛的曠野。他們在那裏因為饑餓而埋怨上帝和摩西,情願死在埃及。這時上帝為子民供應嗎哪,並給予收取嗎哪的指示。

 

以色列民發怨言並經歷上帝的看顧(出16:4-12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出16:5 到第六天,他們預備食物,所收集的分量要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16:7 早晨,你們要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因為耶和華聽見你們向他所發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我們算甚麼,你們竟然向我們發怨言(לוּן【動詞】)呢?」

出16:8 摩西又說:「耶和華晚上必給你們肉吃,早晨必給你們食物得飽,因為耶和華已經聽見你們向他所發【怨言】(לוּן【動詞】)怨言(תְּלֻנּוֹת【名詞】)。我們算甚麼呢?你們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不是向我們發的,而是向耶和華發的。」

出16:9   摩西對亞倫說:「你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來到耶和華面前,因為他已經聽見你們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

出16: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向曠野,看哪,耶和華的榮光在雲中顯現。

出16: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6: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你要對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也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上帝帶領以色列民過了紅海後在曠野繼續帶領他們,根據16:4所記,上帝刻意安排他們這次饑餓的經歷,為的是要訓練和考驗他們要學習遵行祂的指示而活。從16:7至16:12短短幾節經文中,「怨言」這個詞的原文就出現了七次之多(見上述引文),表明作者要讀者特意留意當時以色列民的情況。而上帝並沒有怪責他們,而是要幫助他們解決這個問題,讓他們更好地「知道」耶和華(16:6、12)。「知道(יָדַע yada)」這個動詞在希伯來的觀念裏不單是指向頭腦上的認知,更是指一些透過經驗而得的理解(就如學習游泳、駕駛一樣),從體驗中掌握其要領。也就是說,上帝要透過考驗,使他們更深認識祂和明白上帝要怎樣帶領他們,並對他們的期望是甚麼。另外,經文提到耶和華的「榮耀」和耶和華的「榮光」,這兩個中文詞語在原文其實是同一個詞 כְּב֣וֹד kevod,代表著上帝彰顯祂自己,以致人懂得敬重和尊崇祂。所以,上帝在帶領他們出埃及之後,是要子民知道自己仍一直與他們同在,當他們遇到種種困難的時候就親自彰顯、看顧和供應他們的需要,好讓他們親身經歷到祂真實的同在,在處於曠野艱難的生活與上帝同在之間的一份張力中,能學習憑信心和順服上帝去克服生活上的艱難。

 

嗎哪的安排和教導(出16:13-21

出16:13 到了晚上,有鵪鶉上來,遮滿營地;早晨,營地周圍有一層露水。

出16:14 那一層露水蒸發之後,看哪,曠野的表面出現了小圓物,好像地上的薄霜一樣。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了,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說:「這是甚麼?」(מָ֣ן ה֔וּאwhat is it?摩西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各人要為帳棚裏的人收集,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

出16:17 以色列人就照樣去做;有的收多,有的收少。

出16:18 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都按著自己的食量收集。

出16:19 摩西對他們說:「任何人都不可以把所收的留到早晨。」

出16:20 然而他們不聽從摩西,當中有人把食物留到早晨,食物就生蟲發臭了。摩西就向他們發怒。

出16:21 他們每日早晨按著各人的食量收集;太陽一發熱,食物就融化了。

上帝為以色列民解決饑餓的問題,先是晚上供應鵪鶉讓他們充飢,再表示早上會供應嗎哪給他們當作食物。「嗎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這名字源自以色列民問「這是甚麼?(מָ֣ן ה֔וּא man huʾ)」強調以色列民不知道這是甚麼。經文十分詳細地交代拾取嗎哪的方法,雖然這只適用於昔日在曠野的百姓,但經文仍要記載給讀者知道,因此當中必然包含十分重要的屬靈意義和教導,可反映出上帝的心意。16:16指「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但又說「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這兩句話表面上好像有矛盾之處:到底應該按照食量收集?還是規定了每人只能收集一俄梅珥的嗎哪份量?如果我們仔細看經文的話,就會知道這其實並非矛盾,而是指出去收集的人(估計以男人為主,而婦女就留在帳幕裏照顧小孩和長者)是可按食量去收集的(因為勞動量各人有異),但他們同時要為帳幕裏的人收集,而份量則要按人頭來計算,每人一俄梅珥(約兩公升)。可以說,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有能力、手腳敏捷的人自然會多收而出現剩餘,但動作遲緩、乏力的人卻因為收得不足而導致有缺乏的情況,造成社會上的不公平、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因此,上帝對嗎哪的吩咐如此仔細,讓我們明白祂背後的心意,首先是不要單顧自己,也要顧及別人,就是帳棚裏的人、身邊鄰舍的需要等,以致「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就是每個人都能得到足夠的食物而不致缺乏,同時也不會造成浪費食物的情況。而第二個我們可從嗎哪的供應而理解的教導,是來自16:19「任何人都不可以把所收的留到早晨。」這教導讓人不能為明天而多收嗎哪以防不時之需,因為這會讓人儲存超過一日所需的食物,而不是每天依靠上帝的供應。因此,這安排是要讓以色列民學會每一天都必須依靠上帝的供應而活,並且是每天都遵行上帝的吩咐去收集嗎哪才能得以存活和飽足。只可惜,子民中有人不聽從這話而把嗎哪留到明天,結果就生蟲發臭了。而16:21指「太陽一發熱,食物就融化了。」則帶出第三方面的教導,就是以色列民要學會珍惜和看上帝所給的食物為寶貴,一清早就要去拾取而不要耽延。這訓練子民養成習慣,每天都看重上帝所給的食物,每清早都以遵行祂的話語去開始一天的生活!

 

安息日的嗎哪安排(出16:22-27

出16:22 到第六天,他們收集了雙倍的食物,每個人二俄梅珥。會眾的官長來告訴摩西,

出16:23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吩咐:『明天是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要煮的就煮,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出16:24 他們就照摩西的吩咐把剩下的留到早晨,這些食物既不發臭,裏頭也沒有生蟲。

出16:25 摩西說:「你們今天就吃這些吧!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野外必找不著食物了。

出16:26 六天可以收集,第七天是安息日,這一天甚麼也沒有了。」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

上帝為了讓子民明白安息日的意義,於是就不在第七天的安息日降下嗎哪,而是安排第六天讓子民可以收取雙倍的份量,並可隨己意烹調好,留待第七天的安息日食用。目的是要讓子民在安息日不用為收集嗎哪而操勞,而是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上帝。這樣,平時本來只能存放一天,必須即日食用否則就會生蟲發臭的嗎哪,在安息日就變成可多放一天也不會變壞,可以說這跟嗎哪的本質無關,而是上帝按祂吩咐而成的神蹟,讓嗎哪按照著上帝的話和旨意而存留!而以色列民經歷這神蹟,理應感到上帝奇妙的作為,並明白人活著其實不是依靠食物,而是必須依靠上帝的話!這是有關嗎哪的安排上帶給我們的第四個教導。只可惜,當時有些子民對上帝的話存疑,在安息日仍如常到外邊去想要收取嗎哪,結果當然找不著,但這反映上帝的子民中不是全部都願意順服聽命,不是全都接受上帝對他們的試驗,反而想要試驗上帝。

而最後第五個可從嗎哪明白的屬靈教導,就是上帝透過六天降下嗎哪和第七天安息日不供應嗎哪,去讓子民恢復上帝創世時一星期是七天的秩序而活(這有別於古代埃及一星期十天的日曆)。上帝讓他們學習按照自己所定的時間來行事和過地上的日子,學會守安息日去記念上帝的作為。這安排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基礎式的訓練,可為日後賜下十誡時必須守安息日作為立約的記號作預備,並藉此在日後能進一步掌握《利未記》23章所提及的節期,就是上帝給子民每年循環的時間表。

 

《先知書選段》賽49:11-23、書24:7的關聯

賽49:11 我必在眾山開闢路徑,大道也要填高。

賽49:12 看哪,他們從遠方來;有些從北方來,有些從西方來,有些從色弗尼地來。」

賽49:13 諸天哪,應當歡呼!大地啊,應當快樂!眾山哪,應當揚聲歌唱!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他要憐憫他的困苦之民。(主題:宣告上帝看顧子民!)

賽49: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

賽49:15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憫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賽49:16 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城牆常在我眼前。

賽49:17 建立你的勝過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而去。

賽49:18 你舉目向四圍觀看,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裏。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定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帶著他們,像新娘一樣(參啟21:2。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9:19 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並你被毀壞之地,如今居民必嫌太窄,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

賽49:20 你要再聽見喪失子女後所生的兒女說:「這地方我居住太窄,請你給我地方居住。」

賽49:21 那時你心裏必說:「我既喪子不育,被擄,飄流在外,誰給我生了這些?誰將他們養大呢?看哪,我被撇下獨自一人時,他們都在哪裏呢?」

賽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向列國舉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兒子抱在懷中帶來,將你的女兒背在肩上扛來。

賽49: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以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書24:7 你們的祖宗哀求耶和華,他就用黑暗把你們和埃及人隔開了,又使海水衝向埃及人,淹沒他們。我在埃及所做的,你們都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住了很多日子。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40-55章的大段落,其歷史背景是以色列民在亡國被擄後上帝安慰他們並應許再次帶領他們、鼓勵他們回歸耶路撒冷和重拾對祂的信靠。留意多段《出埃及記》的經文所對應的《先知書選段》均有這個背景,因為離開埃及前往迦南地的旅途和離開巴比倫地回歸耶路撒冷的旅程兩者本身就有不少的平行之處,包括兩者都是從寄居之地前往應許地、讓上帝帶領他們、讓以色列民從被壓制的情況重新恢復其上帝子民的身分等。而賽49章則明顯有著這個主題背景,當中最有意思的是,賽49:12提及的「色弗尼」在整本《聖經》只出現一次,其原文 סִינִֽים sinim可理解為遠東、遠南之地,但在現代希伯來文裏的意思其實是「中國人」(複數)。賽49:14-15像對話一樣,表明上帝體會被擄子民的心情,他們認為上帝已經放棄他們了,於是上帝就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並強調自己不會忘記他們。而賽49:18更進一步用娶新娘的圖畫來表明上帝對以色列民堅定的盟誓和忠誠的愛。賽49:19-20指「地方不夠用」,這表面上像是嫌棄或投訴的話,但其實是暗示日後將會生出更多的兒女,就是後裔增多以致不夠地方居住,因此這其實是十分正面的表達。賽49:23表明上帝必再次帶領他們,甚至更要提升他們的地位。總的來說,上帝用了許多安慰的話,和指著自己的永生起誓,去表明祂對子民的帶領是出於好意的,希望他們能相信祂的安排,祂必定會信實地帶領他們,讓他們走出困境,並迎接美好的將來。而另一段《先知書選段》是《約書亞記》24:7,內容主要是重述出埃及過紅海時上帝怎樣聽見以色列民的哀求就對付埃及人,用海水淹沒他們等。當中的圖畫與今次的《妥拉》經文平行。而除了上述的主題和圖像上的平行之外,下表也列出了兩段經文之間一些用詞上的平行關聯:

關聯

《妥拉》出16:4-27

《先知書選段》賽49:11-23、書24:7

埃及、

曠野、

看哪!


(代表著上帝在這過程中要行神蹟)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我)哪(הִנְנִ֨י hineni,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מִצְרָֽיִם mitzrayim領出來的。

出16: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向曠野(מִדְבָּר  midbar看哪(וְהִנֵּה֙  vehinneh,耶和華的榮光在雲中顯現。

出16:14 那一層露水蒸發之後,看哪(וְהִנֵּ֞ה vehinneh曠野(מִּדְבָּר֙ midbar的表面出現了小圓物,好像地上的薄霜一樣。

賽49:12 看哪(הִנֵּה hinneh,他們從遠方來;有些從北方來,(看哪)有些(וְהִֽנֵּה־אֵ֙לֶּה֙從西方來,有些從色弗尼地來。」

賽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הִנֵּה hinneh,我必向列國舉手, 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兒子抱在懷中帶來,將你的女兒背在肩上扛來。

書24:7 你們的祖宗哀求耶和華,他就用黑暗把你們和埃及人隔開了,又使海水衝向埃及人,淹沒他們。我在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所做的,你們都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מִדְבָּר midbar住了很多日子。

/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וִֽידַעְתֶּ֕ם כִּ֧י יְהוָ֛ה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16: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了。你要對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也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你們的上帝。』」

賽49: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以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וְיָדַ֙עַתְּ֙ כִּֽי־אֲנִ֣י יְהוָ֔ה,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上帝透過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帶出的屬靈意義

上文已論述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對子民的屬靈生命極為重要,因為是藉此教導子民怎樣過出埃及後的新生活,就是怎樣學會留心聽從上帝的話,活出上帝對他們的期望。當中筆者已提過有五方面的教導,現再綜合為以下三個經文主要想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1. 塑造成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成為每天都認識上帝、順服上帝、看重上帝的人!

上帝在六日為以色列民供應嗎哪,到第七天讓他們守安息日,是帶領他們回到起初創世的七天時間表,使他們徹底離開埃及的生活習慣,真正成為上帝的子民。這不但讓以色列民學習去按上帝的時間而行事,更要學習忍耐等候、珍惜上帝的供應和看重上帝的話,懂得著緊去執行祂的吩咐,讓聽命成為每天生活的習慣!子民因此明白每天能夠得以存活,所靠的其實不是食物,而是全憑遵行上帝的吩咐以及信靠上帝的帶領(另參申8:2-3),這正好可預備他們的思維和靈命,去迎接和明白日後上帝要在西奈山上賜下給他們更全備的誡命、律例、典章(見出20-24章)。

2. 上帝會在子民的路程上一直同在和看顧,但同時過程中並不是沒有艱難,這讓子民學會在張力中成長,學會真正地信靠上帝、跟隨上帝!

上帝的子民要明白,跟從上帝也是會遇到艱難困苦的,但重要的是上帝的同在和看顧並沒有因此而離開。可以說,上帝是刻意讓祂的子民同時活在一種生活與信仰的張力中去為祂作見證!學會即使在困難和壓力下,也不發怨言,而是懂得為了愛上帝和尊崇祂,選擇繼續去跟從祂、認定祂的帶領、培養堅毅和忠誠的生命。這是上帝給得救離開埃及的子民所要走的屬靈訓練之旅,為的是要讓子民的屬靈生命得以成長和成熟,可真正活出屬上帝子民應有的生命質素!

3. 學習在困難中彼此看顧、分享和忍耐,一同憑信心依靠上帝過每一天。

上帝給子民收取嗎哪的安排,讓以色列社會上各人都能夠得到照顧,讓人學習為別人付出和努力。因此上帝透過嗎哪的吩咐,可訓練子民不要在面對艱難和有壓力時只單顧自己,而是必須看顧身邊其他有需要的人,學會在自己不足之時仍然能夠為別人的生命承擔,不要因為憂慮自己明天的需要而不去分享自己所擁有的資源。另外,當上帝一直忍耐著子民的怨言,卻又不厭其煩地看顧和供應他們,那麼子民也應當學像上帝一樣忍耐,以致可謙卑自己,不再時常亂發怨言,反而更懂得忍耐、體諒別人,看顧別人的需要!最終以色列民明白到自己能夠幫助別人,並非因為自己已經擁有許多,而是因為有幫助和看顧自己的上帝的同在,就是讓所有人(包括自己)也都學習憑信心依靠上帝去過每一天!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嗎哪?

約6:4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約6: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約6: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約6: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使人吃了就不死。

約6:51 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

耶書亞(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他的降生本身就已經像嗎哪一樣是從天上降下。而當他說自己是真正的糧(約6:32),就更顯明嗎哪只能讓人充飢,食用它只能滿足地上生命的需要,但耶書亞的到來是要賜人永生(約6:47-51)。意思就是當人信納他和聽從他的教導而活,就能得到屬靈生命的食物和屬靈的生命,成為天國的一部分,能夠到天父那裏去。

另外,以色列民和主耶書亞(耶穌)同樣被上帝稱為自己的兒子(見出4:22-23、耶31:9、太3:17、可9:7、徒13:33、彼後1:17等),而以色列民的經歷和失敗,對比主耶書亞的得勝和教導,可讓我們再進一步明白耶書亞怎樣成就嗎哪,以及他在地上的職事和上帝兒子的身分:

以色列民

主耶書亞(耶穌)

主耶書亞的得勝、和教導和成就: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 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

出16:20 然而他們不聽從摩西,當中有人把食物留到早晨,食物就生蟲發臭了。摩西就向他們發怒。

……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

太4:1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πειράζω peirazōנָסָה nasah test, prove

……

太4:3 那試探者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叫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吧。」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引用申8:2-3;在約旦河受洗時被上帝稱為「我的愛子」,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

耶書亞(耶穌)通過了上帝給子民的考驗:就是要靠上帝的話而活!也就是說,雖然有子民不聽從上帝的吩咐,但耶書亞卻完全地聽從和得勝,成就了上帝藉著賜嗎哪去考驗子民的目的。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

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 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了,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說:「這是甚麼?」(מָ֣ן ה֔וּא摩西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約4:32 耶穌對他們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約4:33 門徒就彼此說:「難道有人拿甚麼給他吃了嗎?」

約4:34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

……

約6:35 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絕不飢餓;信我的,永不乾渴。

……

約6:52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耶書亞(耶穌)成就了「嗎哪」在表面不為人所理解和明白的特質,而即使其他人未必能明白和理解,他仍以遵行上帝的指示為食物、為滿足!另外,當他指自己就是從天降下來真正的「生命的糧」並叫人要吃他的時候,當時許多猶太人都不明白他說這話的意思。

出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各人要為帳棚裏的人收集,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

出16:17 以色列人就照樣去做;有的收多,有的收少。

出16:18 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都按著自己的食量收集。

太5: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路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太25: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

(上文:主禱文……)太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上文: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4 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拾取嗎哪的訓練能塑造子民的生命,例如教導子民要看顧別人、帶來社會公義、每天都學習依靠上帝等等。而耶書亞(耶穌)也教導門徒要渴慕上帝的義、愛鄰舍如同自己,看顧身邊的人,並要學習不為明天憂慮,每天都憑信心依靠上帝而活!

從上表可見,上帝昔日希望以色列民透過有關嗎哪的吩咐而培養出的生命質素,以至當中所帶出的屬靈教導,都能從耶書亞身上一一看見。他不但是真正的「嗎哪」讓人得著永生,更透過在世的生命和教導成就昔日上帝賜嗎哪所要達到的目的。其實,嗎哪是甚麼物質並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屬上帝的子民是否有藉著嗎哪的吩咐和教導而被塑造出上帝喜悅的生命質素!感謝主,我們有耶書亞作為我們的榜樣、有聖靈的幫助和提醒,好讓我們能夠因信耶書亞和跟隨他的教導而進入永生,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

 

結語: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以色列民雖然肉身上離開了埃及,也擺脫了埃及的追兵,但上帝要他們成為怎樣的子民?嗎哪的供應不但解決了子民在世的需要,有關嗎哪的吩咐和教導更表明了上帝的心意和祂對子民的期望。上帝透過訓練子民收集嗎哪,塑造他們成為祂所喜悅的生命,鍛鍊出上帝子民應有的屬靈質素!就是每天憑信心依靠上帝而活,一清早起來就以留心聽從上帝的話、遵行祂的吩咐去開始每一天的生活。而即使遇到艱難、壓力和缺乏,也懂得不單顧自己,也看顧別人的需要,和別人一同依靠上帝每天的供應和帶領。這讓我們不得不讚嘆上帝奇妙的作為,以及祂充滿智慧和巧思的吩咐,祂不但沒有因子民的軟弱和埋怨而責怪他們,更為了子民屬靈生命的好處,按照他們的需要作出適切的教導和指引,幫助他們成長。但願我們也能從嗎哪的吩咐和教導中學會每天憑信心依靠主的話而活,不再只為地上的生活而勞碌,而是學習每天清早起來都存著定意要留心跟從主、聽從祂吩咐的心去開始每一天。而即使面對著艱難與壓力,也要知道上帝沒有離開我們,學會在這份張力中也不輕易埋怨和放棄,在鍛鍊的過程中生出更大的信心、忍耐和盼望(參羅5:3-5)。求主幫助我們學會嗎哪的吩咐和訓練,成為祂喜悅的兒女,活出屬上帝子民身分應有的屬靈生命質素。阿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4:15-16:3、賽65:24-66:10:如何被上帝醫治自己的屬靈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2-4-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4:15-16:3、賽65:24-66:10(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傳統上出埃及的路線和相關地點的相片

今段《妥拉》經文(出14:15-16:3)顯示人的哪些問題和軟弱? 我們可從中得到甚麼提醒?

 

14:15-16:3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走到紅海邊[1],那時追趕以色列民的法老軍隊已經逼近,這讓以色列民十分徬徨及驚恐,不知如何是好,便向摩西埋怨。而摩西的回應是叫以色列民不要怕,只需要看耶和華的拯救,祂必會為他們爭戰。今段經文接著記載上帝怎樣神蹟地把面前的海分開,讓以色列民經歷祂的拯救,就正如摩西所說的。以色列民為此唱歌跳舞感謝上帝,之後被上帝帶到曠野,經歷祂的試煉。這是從上一段到今段經文的倒影結構:

A. 面對法老的追兵,子民埋怨不應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14:10-14)

B. 摩西哀求上帝,上帝就把紅海分開,拯救子民和擊潰法老全軍。(14:15-31)

C. 摩西之歌:耶和華大大得勝,將法老的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15:1-13)

X. 歌唱萬民聽見就會顫抖,耶和華作王直到永遠。(15:14-18)

C’. 米利暗回應:耶和華大大得勝,將法老的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15:19-21)

B’. 摩西呼求上帝,上帝就把苦水變甜,作醫治他們的並領他們去以琳。(15:22-27)

A’. 面對饑餓,子民埋怨不應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16:1-3)

從這個結構可見,雖然以色列民為他們所經歷的神蹟而唱歌、跳舞、讚美上帝,但經文在他們的口發出讚美聲音的不久之前和幾天之後,都記載了他們對跟從上帝的不滿而口出怨言。

 

以色列民過紅海(出14:15-31

出14:1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甚麼向我哀求(צָעַק 大聲呼喊)呢?你吩咐(דַּבֵּ֥ר 說話)以色列人往前走(נָסַע 要起程!)。

出14:16 你舉手向海伸杖,把水分開。以色列人要下到海中,走在乾地上。

出14:17 看哪,我要任憑埃及人的心剛硬(再次使法老堅固自己的想法和意欲,好讓這神蹟能夠出現),他們就跟著下去。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戰車、戰車長身上得榮耀(וְאִכָּבְדָ֤ה

出14:18 我在法老和他的戰車、戰車長身上得榮耀(בְּהִכָּבְדִ֣י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出14:19 在以色列營前行走的上帝的使者移動,走到他們後面;雲也從他們的前面移動,站在他們後面。

出14:20 它來到埃及營和以色列營的中間:一邊有雲和黑暗,另一邊它照亮夜晚,整夜彼此不得接近。

出14:21 摩西向海伸手,耶和華就用強勁的東風,使海水在一夜間退去,海就成了乾地;水分開了。

出14:22 以色列人下到海中,走在乾地上,水在他們左右成了牆壁。

出14:23 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和戰車長都跟著下到海中。

出14:24 破曉時分,耶和華從雲柱、火柱中瞭望埃及的軍兵,使埃及的軍兵混亂。

出14:25 他使他們的車輪脫落,難以(בִּכְבֵדֻ֑ת前行,埃及人說:「我們從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吧!因耶和華為他們作戰,攻擊埃及了。」

從耶和華對摩西的回應可見,祂期望以色列民對祂有信心,應該繼續向前行而不是大聲呼喊。因為祂一直都帶領著他們,用雲柱和火柱引領著他們前行。上帝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後,便吩咐摩西要像之前舉起手杖降十災那樣向海伸杖,藉此行神蹟,在法老和他的全軍上得榮耀。「得榮耀」在原文是「變重」的意思,這詞的原文在14:17、18、25都有出現,算是這裏的重點之一,代表上帝要徹底扭轉埃及人原本輕看祂和祂百姓的態度,要他們懂得向祂心存敬畏和謙卑。於是摩西就向海伸杖,而上帝就用東風把海水左右分開,成了牆壁,讓以色列民走在乾地上逃離埃及的追兵。雖然埃及人追趕他們和跟著下到海中,但上帝主動保護子民,使埃及的軍兵混亂,拖延著他們前行,直至他們終於知道上帝為以色列民攻擊他們,並喊叫著要逃跑。這情況猶如創世的第三日,上帝用祂的話讓水要聚在一處,露出乾地,然後上帝叫地裏生出有種子的植物。希伯來文「種子」一詞與「後裔」相同。可以說,以色列民走過紅海行乾地的圖像就如創世時那樣,只是今次海水左右分開,露出乾地後,所長出的不是植物的種子,而是屬上帝的亞伯拉罕後裔以色列民,他們都將要因這神蹟而對上帝生出更堅定的信心,正如摩西之前所說的(14:13-14、31)。

出14:2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海伸手,使水回流到埃及人,他們的戰車和戰車長身上。」

出14:27 摩西就向海伸手,到了天亮的時候,海恢復原狀。埃及人逃避水的時候,耶和華

把他們推入海中。

出14:28 海水回流,淹沒了戰車和戰車長,以及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到海中的法老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

出14:29 以色列人卻在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成了牆壁。

出14:30 那一日,耶和華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人的手。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死在海邊。

出14:31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百姓就敬畏耶和華,並且信服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

雖然埃及人已經打算放棄追趕以色列民,但上帝並沒有放過他們,祂叫摩西向海伸手讓海水回流淹沒埃及全軍。耶和華把埃及人推入海中讓他們溺斃,表面上看似殘忍,但我們要記得從前埃及王法老下令要殺害所有出生的以色列男嬰,而當接生婆沒有殺他們時,埃及的眾百姓就出手把以色列人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1:16-22)因此,上帝在這裏只是施行公義的審判,讓殺害以色列人的罪報應在埃及人自己身上,而以色列的子民像昔日的男嬰摩西一樣從水裏被救出來,經歷上帝的帶領到了曠野。我們可以想像,以上帝的能力根本無需要和法老討價還價就可以一早徹底敗壞埃及,救出自己的子民,無須讓埃及留有任何兵力去追趕以色列民,但上帝既然是公義與慈愛的那位,就一直嘗試用最低的傷害去降災,為要讓所有人認識祂和在祂面前謙卑自己。可以說,祂並沒有過分惡待埃及人,而是公義地作出審判和報應。而另一方面,上帝透過分開紅海和對付了以色列民所懼怕的埃及追兵,讓他們從此敬畏祂、信服祂和摩西。不過從14:31的表達可見,在上帝行神蹟前,他們的信心本是十分軟弱的,對上帝的尊重和敬畏也未如理想。而他們的信心透過眼所見的神蹟才漸漸地有所增加。

 

摩西之歌(出15:1-18

出15:1 那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這歌,說:「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得勝,  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出15:2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上帝,我要讚美他;我父親的上帝,我要尊崇他。

出15:3 耶和華是戰士;耶和華是他的名。

出15:4 「法老的戰車、軍兵,他已拋在海中;法老精選的軍官都沉於紅海。

出15:5 深水淹沒他們;他們好像石頭墜到深處。

出15:6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

出15:7 你大發威嚴,摧毀了你的敵人;你發出烈怒,吞滅他們如同碎秸。

出15:8 因你鼻中的氣(i.e. anger,水就聚成堆,大水豎立如壘,海的中心深水凝結。

出15:9 仇敵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在他們身上滿足我的心願,我要拔刀,親手毀滅他們。』

出15:10 你用風一吹,海水就淹沒他們;他們像鉛沉在大水之中。

出15:11 「耶和華啊,眾神明中,誰能像你? 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出15:12 你伸出右手,地就吞滅他們。

出15:13 「你以慈愛(חֶסֶד chesed: NASB: faithfulness, JPS: love引領你所救贖的百姓;你以能力引導他們到你的聖所。

出15:14 萬民聽見就戰抖;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按照進入迦南地的次序:)

出15:15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摩押的英雄被戰兢抓住,迦南所有的居民都融化。

出15:16 驚駭恐懼臨到他們;耶和華啊,因你膀臂的大能,他們如石頭寂靜不動,等候你百姓過去,等候你所贖的百姓過去。

出15:17 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在你產業的山上,耶和華啊,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

出15:18 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摩西之歌所表達的是上帝怎樣彰顯大能去拯救以色列人。15:4所指的法老戰車,根據之前14:7所記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而每輛都有軍官,可以說這在當時的世界可算是極強大的軍隊。難怪15:9指埃及人胸有成竹,認為自己必能追上以色列並毀滅他們,可分得擄物去滿足自己的心願。然而摩西之歌所表達的是,這個地上最強的權勢其實絕不能與上帝匹敵,埃及的軍隊在祂面前根本就不堪一擊,甚至沒有神明可與祂相比。而上帝的偉大在於雖然祂有極大的能力,但卻用慈愛眷顧和引導一群無力和卑微的以色列民!15:13指上帝引導他們所到的聖所,估計是指西奈山以及所建立的會幕(見15:17、詩78:52),而接著記載萬民顫抖,非利士、以東、摩押、迦南所有的居民等都驚惶慌張,這事在當時還未發生,以色列民也不可能預先知道這些人的實際反應,所以大概是後來才補上的資料,又或是一種誇張的手法,內容大概只是出於以色列民的想像和推斷。不過,在文學上把這些信心十足的話放在當時剛經歷完過紅海的以色列民的口中,則表明他們當時已經從毫無信心、懼怕埃及追兵的狀態,轉眼間成了自信心膨脹,看自己為無人能敵、所向披靡的民族了。當時他們口中宣告「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5:18)應該是真誠地發自內心的表達,他們當時大概是由衷地相信上帝會以大能領他們到祂所建立的住處和聖所。(15:17)但正如上文的倒影結構所提及,從他們往後表現出對上帝的不信和埋怨,這宣告也可能純粹是一時情緒高漲而喊出來的口號,他們對上帝的信心其實並沒有增加。如此看來,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信服和敬畏都是出於過紅海的震撼,那些充滿信心的宣告只是一時的,他們對上帝其實並未真正達至持久的信靠,也還未生出能夠在困難中站穩的信心。

 

米利暗回應(出15:19-21

出15:19 法老的馬匹、戰車和戰車長下到海中,耶和華使海水回流到他們身上;以色列人卻走在海中的乾地上。

出15:20 那時,米利暗女先知,亞倫的姊姊,手裏拿著鈴鼓;眾婦女也跟她出去打鼓跳舞。

出15:21 米利暗回應他們:「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得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這段再次記載上帝戰勝法老的軍隊的一刻,並指出當時除了有摩西帶領子民唱歌讚頌上帝的大能,米利暗也帶領婦女擊鼓跳舞,回應摩西之歌(經文只記載了首句,但歌詞跟15:1其實完全相同)。學者們會討論摩西之歌和米利暗之歌到底是否同時間進行的,或者內容是否完全一致。不論如何,重要的可能是這裏突然記載「米利暗女先知,亞倫的姊姊」的原因,像是要刻意指出在摩西以外,他的哥哥亞倫和姊姊米利暗也有其帶領的角色。甚至對比摩西,米利暗帶領婦女擊鼓跳舞,興高采烈的情況比摩西之歌有過之而無不及!不過當繼續看緊接下來經文記載有關以色列信心軟弱的問題,所得出的對照只會更突顯出以色列民信心的落差,因他們讚美和埋怨的話都出自同一張嘴。

 

從紅海到書珥的曠野(出15:22-26

出15:22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起程(נָסַע,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到水。

出15:23 到了瑪拉他們不能喝瑪拉的水,因為水是苦的;所以那地名叫瑪拉。

出15:24 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甚麼呢?」

出15:25 摩西呼求(צָעַק;見14:15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考驗他們。

出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אֲנִ֥י יְהוָ֖ה רֹפְאֶֽךָ ani Adonai rophecha)。」

15:22表明摩西要領以色列人從紅海「起程」,有猶太拉比指這反映他們不太願意動身起程,暗示他們仍在懷緬剛經歷的過紅海神蹟。接著經文記載他們在書珥的曠野三天也找不到水,到了瑪拉就因為水苦不能喝而向摩西發怨言。可見,經歷了過紅海這樣的大神蹟其實也算不得甚麼,以色列民只要生活上遇上困難,就會輕易失去耐性和信心。上帝繼續體諒和憐憫他們,指示摩西把一棵樹放在水中就讓苦水變甜。祂說要為他們定律例、典章,在那裏考驗他們,而從這神蹟可見,重點並非是哪一棵樹,而是摩西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水就變甜了!所以經文雖然沒有記載這些律例、典章的內容,但我們可以理解的是,經歷神蹟在信仰中並非真的那麼重要,相反能否在困難中經得起考驗,是否仍然信靠上帝,緊守遵行祂的吩咐和教導才是重要的信仰成長關鍵。而15:26指上帝要以色列民留心聽從祂的話,就不讓祂加在埃及人身上的病臨到他們身上,帶出的是同一個信息和教導。雖然「不加災病給子民就等於醫治他們」這話難以理解,但筆者認為也許應看這為屬靈上的醫治:上帝希望子民明白,當他們留心聽從祂的話時,他們就能把生命裏的苦都變成甜,就如祂醫治了瑪拉的苦水一樣,讓人在困難中有水可喝;然而如果以色列民像埃及人那樣自高去敵擋上帝,為要滿足自我的慾望,就會像埃及人那樣得災病。所以要醫治子民的屬靈生命,其良方是關乎他們是否願意先留心聽從上帝的話,對上帝有信心和懂得謙卑,而不讓自己的困難和情緒蓋過自己對上帝的認識,並推倒以往所經歷過的上帝的信實。

 

從以琳到汛的曠野(出15:27-16:3

出15:27 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裏的水邊安營。

出16:1 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程,在出埃及之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

出16:2 以色列全會眾在曠野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

出16:3 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們寧願在埃及地死在耶和華手中!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吃餅得飽。你們卻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

接著以色列民來到以琳,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תְּמָרִ֑ים;椰棗樹),表示他們得到充足的水和食物的供應。而十二和七十這兩個數目可讓我們想起十二支派、下埃及的雅各家七十人(1:5),甚或後來以色列民中的七十位長老(24:1)。無論如何,這兩個數值在在都表明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將會得到飽足。因此,上帝的帶領並非必然全部都是苦不堪言的經歷,祂會按時看顧和供應子民的需要。而這次「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程」跟之前「摩西領他們起程」明顯有別(15:22),表示他們已經比之前有所進步,這次不會留戀著以琳不願意起程,而懂得自己繼續向前走。不過,在以琳的記載很短,沒有提及他們有任何像之前他們過紅海後唱歌、擊鼓、跳舞的表現,雖然沒有記載他們埋怨,但也沒有記載他們發出感恩的話,或多或少反映他們未有因為以琳的經歷而特別雀躍或感恩。而由於曠野的路的確艱苦,他們自離開埃及的一個月之後,就開始想念埃及有肉鍋、有餅吃的生活,甚至說情願死在當地。可以說,以色列民的屬靈生命和信心的成長,亦非一蹴而就,他們不能因一兩次的神蹟經歷,就可讓信心突飛猛進、讓靈命茁壯成長。他們必須學會長時間地在艱苦的考驗中透過留心聽從上帝的話,一步步生出對上帝的信心和信靠,學會無論順境逆境,都順服和敬畏祂。

 

《先知書選段》賽65:24-66:10的關聯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  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賽66:10 「你們所有愛慕耶路撒冷的啊,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結束部分,其歷史背景是以色列民被擄後回歸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而這裏經文所描繪的是更美的一個新天新地的情景。賽65:24-25對應早前賽11章描述過的彌賽亞國度,表明上帝國度完全成就、充滿平安的景象,賽66:1-2表明真正成就這事、建立祂聖所的是上帝自己而不是靠人的能力,賽66:3-4則說明上帝在成就祂國度的過程中要審判那些選擇邪惡的人,而那些因上帝話語而戰兢的人,會被惡人所輕蔑(賽66:5),但賽66:6-10提醒他們最終上帝必然會報應惡人,成就耶路撒冷的重建。當中因上帝的話語而戰兢的人是重點所在(賽66:5),他們愛慕耶路撒冷,渴慕上帝建立祂的國度、掌權和帶領他們,這些人在過去的悲哀將會被轉化為歡喜快樂(賽66:10)。他們就像《出埃及記》中剛過紅海的以色列民一樣,關鍵是在於肯聽從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就能經歷上帝的醫治,把生命中的苦都變成甜!而除了這個主題之外,下表也列出兩段經文之間一些用詞上的平行關聯:

關聯

《妥拉》出14:15-16:3

《先知書選段》賽65:24-66:10

求、吩咐 說話

出14:1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甚麼向我哀求(צָעַק呢?你吩咐(דָּבַר以色列人往前走。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קָרָא,我就應允;正說話(דָּבַר的時候,我就垂聽。

聖所殿宇聖山

出15:11 ⋯⋯誰能像你,至聖(קֹדֶשׁ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出15:13 「你以慈愛引領你所救贖的百姓;你以能力引導他們到你的聖(קֹדֶשׁ)所(נָוֶה
出15:17 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在你產業的山(הַ֣ר上,耶和華啊,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מִקְדָּשׁ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קֹדֶשׁ)山(הַר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בַ֙יִת֙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因耶和華的話而敬畏 戰兢、

信服聽從

出14:31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百姓就敬畏耶和華,並且信服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
出15:14 萬民聽見就戰抖(רָגַז⋯⋯
出15:15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בָּהַל,摩押的英雄被戰兢(רַעַד抓住,迦南所有的居民都融化。

出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שָׁמַע)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שָׁמַע)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戰兢(חָרַד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חָרַד的人哪,當聽(שָׁמַע他的話: 「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 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耶和華向仇敵報應,他們憑己意而行

出15:6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אָיַב

出15:9 仇敵(אָיַב)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在他們身上滿足我的心願,我要拔刀,親手毀滅他們。』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אָיַב)施行報應的聲音!

 

今段《妥拉》經文(出14:15-16:3)顯示人的哪些問題和軟弱?

1.  沒有從過去的經歷中建立對上帝更大的信心

雖然以色列民曾經歷過十災,但對上帝並沒有生出更大的信心,當一看見法老的追兵就馬上認為自己不敵,不會想到上帝既然可以帶領他們出埃及,就必定能從埃及人的手中拯救他們到底。可以說,他們的信心只建基於眼見的現實,而未有從過去的經歷甚至今次過紅海的大神蹟中生出應有的信心。他們必須學會相信上帝的話和應許,認識上帝的信實,信心才能有所突破。

2.  法老和埃及人的驕傲

另一方面,法老和埃及人自恃擁有強大的軍隊和能力,便驕傲自大,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戰無不勝,不但可追上以色列民,更可分得擄物,滿足自己的心願。他們沒有看上帝在眼內,並沒有從過去的十災中學會謙卑和敬畏上帝。他們同樣都是以眼見的現實而誤以為自己是無敵的。

3.  以色列民的驕傲自滿

從摩西之歌的內容可見,以色列民雖經歷了上帝帶領他們過紅海的神蹟,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但在上帝仍未有出手或帶領他們到達之前,就一早預言萬民都必戰兢、列國都將必定驚惶失措。其實比起萬民與列國的反應,他們更應該明白的是上帝對他們的期望和要先學好順服忠心的功課,而不是因一時的興奮和情緒高漲就驕傲自滿地以為往後必會戰無不勝。與其因著經歷了神蹟和勝利就洋洋得意,他們更應該把這些經歷轉化為對上帝的信心和困難中站穩的能力。

4.  以色列民不明白上帝,而只想追求自我滿足

在過紅海前,以色列民因為眼見法老的追兵就認為問題太大,他們並沒有能力解決,於是就哀求上帝,但上帝叫他們不應哀求,而是前進。反映他們不明白上帝的心意、計劃和對他們的期望。上文提過當過了紅海和戰勝埃及人後,以色列民可能仍陶醉於過紅海的神蹟而不願前行,以致摩西要領他們起程(15:22)。另外,他們可以歌唱讚頌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遠,但當他們到了書珥的曠野和汛的曠野就分別為口渴和肚餓就輕易埋怨摩西和上帝,並因為埃及地有肉鍋和餅可吃,就甚至情願死在埃及。這表明他們不願意為了上帝而嚐一點苦頭,未能因為有上帝的同在和帶領而學會忍耐與等候。其實從他們的嘴巴可時而發出讚美,時而發出怨言,就反應他們純粹以經歷和情緒來主導自己的信仰和信心,這是一種自我中心、以自我滿足為生命首要的表現,如果他們仍不改善,就不能榮耀上帝,所以上帝說要他們留心聽從祂的話,好讓他們經歷上帝對他們的醫治。

 

總結:如何被上帝醫治自己的屬靈生命?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因為眼前所遇到的困難(埃及的追兵),當看見別人(埃及人)比自己強大就自卑、缺乏自信、埋怨上帝和摩西,忘了上帝曾怎樣以大能施行十災拯救他們。及後當上帝帶領他們經歷過紅海的神蹟,當他們一經歷到成功和得勝,就馬上興高采烈地唱歌讚美上帝,甚至口裏宣告上帝要作王直到永遠。然而只需幾天,他們就像忘了上帝的大神蹟一樣多次埋怨上帝和摩西。可以說,過紅海的神蹟經歷和唱歌跳舞的慶祝都沒有為他們增加多少信心或讓他們的靈命變得成熟!雖然以色列民已經離開了埃及地,但他們的屬靈生命仍十分幼嫩,很容易因為眼見所見的困難(法老的追兵、苦水等)而不知所措,他們在紅海前不懂得繼續前行,而過了紅海後又懷緬著神蹟的經歷、埃及地的肉鍋、情願死在埃及也不要被上帝帶到曠野受苦等等,這些表現都反映他們的信仰仍然是十分自我中心,並不明白上帝想要考驗和提升他們的信心,就是要懂得留心聽從上帝的吩咐,知道上帝絕對有能力解決他們眼前的所有問題,甚至只要學會順服聽從上帝,按照祂的吩咐而行,就能夠經歷祂的醫治,讓生命裏的所有苦都轉變成甜!

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會否也像昔日的以色列民一樣,只要眼前出現困難就會埋怨、遇到別人在表面上比自己強就自卑;但當經歷了上帝的幫助就沾沾自喜、自我感覺良好,屬靈生命長期停留在原處,而不明白上帝期望我們從中學習和成長等等?如果我們時常有這些反應,或是嘴巴裏時而發出讚美,時而發出怨言,我們就要知道自己的生命就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不成熟,必須被主改變和有所突破。我們必須從他們身上學會不單單只想追求屬靈上的快感、更多的神蹟、滿足自我的信仰經歷等[2],因為這些都不能真正提升我們的信心。上帝已經表明,祂的子民必須學會留心聽從祂的吩咐和帶領,因為這就是祂對子民的醫治方法!因此,我們要把每一次的艱苦經歷轉化為我們學習更多信靠上帝的機會和挑戰,最終可鍛煉出在困難中靠主站立得穩的能力(參羅5:3-5)。求主幫助和醫治我們的生命,讓我們不再在信仰上只想不停地追求(get)更多的自我滿足,而是要持續留心聽從主的話,在困難中學習生出(give)更大的信心和忍耐,並因為有祂的同在而活出有盼望與喜樂的人生!阿們。


[1] 紅海的原文是 יַם־סֽוּף,意思是蘆葦海。

[2] 另參主耶書亞(耶穌)教訓眾人指,在邪惡的世代求神蹟的話,那麼除了約拿的神蹟,再沒有別的神蹟給他們。(見太12:39、16:4;路11:29)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3:17-14:14、賽45:13及其後:跟隨主的帶領走屬天的路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3:17-14:14,賽45:13及其後(筆者:Ada Lui

圖為 「古代埃及的軍兵與戰車」, 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經文(出13:17-14:14)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到紅海邊,在那裏被埃及的軍兵追上。試討論: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今段《妥拉》(出13:17-14:14)的分段大綱

1.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2.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3.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4.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5.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6.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上一段《妥拉》經文第12章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第13章的開始則關於除酵節和獻頭生的條例(13:1-16),而今段《妥拉》經文是接續記載子民出了埃及之後的事。

出13:17法老放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路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出13:18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開始的這句「法老( שָׁלַחshalach)百姓走」可謂來之不易,最初上帝要求法老「(שָׁלַח shalach)我的百姓走」(5:1)被拒,接著上帝向埃及降下十災,並以最後一災的殺長子之災使這個要求最終實現,子民被放走後隨即開始了他們的曠野之旅,而這個旅程將由上帝親自帶領。上一章記載子民由蘭塞起程,行到疏割(12:37)。事實上,要進入迦南地最快的路線是沿著地中海岸而行,經文稱這條路線為「非利士人之地」[1],步行時間約需八至十天,但這條路沿途有多個埃及駐兵的堡壘,要是以色列民走這條路,就必然會受到埃及的軍兵或那地居民的攻擊,而結局也必然如上帝所說的:「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可以說,上帝顧念到百姓的信心軟弱而帶領他們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2]。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都「帶著兵器」(חֲמֻשִׁ֛ים chamushim),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譯作「列陣、五十人一隊」,強調的是他們步行的陣形如同是軍隊,也間接反映出那帶領著他們的上帝是軍隊的元帥。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出13:19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人鄭重地起誓,對他們說:「上帝必定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一起帶上去。」

這裏差不多是一字不漏地引述約瑟臨終時要以色列子孫所起的誓(創50:25),其重要性有二:第一,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是履行了以色列民對約瑟的承諾,表明約瑟相信上帝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一事必不落空。事實上,當上帝呼召摩西時就已經吩咐他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祂要眷顧以色列民(3:16),而「眷顧」指的就是救他們出埃及,並領他們到祂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創50:24);第二,雅各在臨終前立了約瑟為他的長子(創48章),而這副「以色列長子」的骸骨由這時開始一直伴隨著他們,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把骸骨安葬在示劍(書24:32),可以說,約瑟的骸骨就像是上帝應許他們進入迦南地的一個眼見的憑證。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出13:20他們從疏割起程,在曠野邊上的以倘安營。

出13:21耶和華走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出13:22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這段描述上帝怎樣在曠野引領以色列民的路,祂日間用雲柱(在炎熱的氣溫下提供遮蔭)、夜間則用火柱(在寒冷時為他們提供溫暖)走在他們的前面,雲柱和火柱代表著上帝的臨在[3],讓他們清楚感受到上帝真實的同在。而這裏提及的兩個地方名:「疏割」( סֻכּוֹתsukkot)在原文的意思是「棚、蔭庇」,而「以倘」(אֵתָ֔ם Etham)在原文的意思是「碉堡、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在前頭開路)」,也像是指出上帝在路途上對子民的保護和無微不至。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出14: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4:2「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

出14:3以色列人這樣做,法老必說:『他們在此地迷了路,曠野把他們困住了。』

出14:4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照樣做了。

這段是描述上帝運用了軍事策略要使法老的追兵全然潰敗,祂指示子民不要繼續往東面的曠野走,而是要轉向北面,並要在巴力‧洗分前面,靠近海邊的位置安營。之前摩西曾對法老說他們要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獻祭(見8:27),這樣的轉折必然會使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時間超過三天,而上帝也預言當法老知悉後,會以為以色列民仍未走到曠野是因為迷了路,正是追趕他們的大好機會。經文說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就是上帝要讓法老隨己意採取軍事行動,為的是要「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這指的正是之後上帝將要行神蹟把紅海的水分開,使子民行乾地,又要使海水回流,使法老的軍兵戰車被淹沒(14:26-31),表明祂有能力看顧和帶領自己的百姓安全離開,並預示了上帝將在這場與法老的爭戰中大獲全勝[4]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出14:5有人報告埃及王說:「百姓逃跑了!」法老和他的臣僕對百姓改變了心意,說:「我們放以色列人走,不再服事我們,我們怎麼會做這種事呢?」

出14:6法老就預備戰車,帶領他的軍兵同去,

出14:7他帶了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

出14:8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 「以舉起的手」)出去了。

出14:9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戰車長,與軍兵就在海邊上,靠近比‧哈希錄,在巴力‧洗分的前面,在他們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從法老的反應可見,即使經歷了上帝所降的十災,他仍然不承認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而不是屬於他,仍然視以色列民為自己的奴隸,並為要取回這些免費的勞工而不惜再與上帝正面交鋒,這次他親自率兵出戰,仗著的是他擁有當時最精銳的軍備,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5]」,他以為這樣的軍力必定得勝無疑。而當法老的馬匹、戰車、戰車長,在巴力‧洗分追上以色列民時,以色列民是「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原文直譯是「以舉起的手」),仍然是出埃及時那副沒有懼怕的神態,當然也沒有絲毫作戰的準備,這様懸殊的形勢叫人不期然屏息以待,要知道事情的發展將會怎樣。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出14:10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

出14:11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

出14:12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

出14:13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怕,要站穩,看( רָאָהraʾah)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רָאָה)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רָאָה)了。

出14:14 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

當以色列民看見法老的追兵逼近,就非常懼怕,向上帝哀求。以色列民上一次向上帝哀求是他們在埃及做苦工時(2:23),現在哀求則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將命喪於法老之手,然而他們的懼怕和向上帝的哀求,很快就變成對摩西的埋怨。從他們的話語中反映出他們曾向摩西表示他們寧願留在埃及繼續當奴隸,也不想要得到自由離開埃及。雖然之前的經文沒有記載他們曾這樣對摩西說(參5:21,6:9),但我們由此得知他們視離開埃及這事是出於摩西的意思,甚至是由摩西所成就的,對於上帝怎樣用大能的手向埃及施行十災並最終拯救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忘記得一乾二淨。

同樣是面對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危急關頭,摩西卻沒有因此而懼怕,雖然被子民無理地埋怨,他卻能臨危不亂,並以信心的宣告去穩住以色列民的心。他對子民所說的話裏一共三次提到「看」( רָאָהraʾah)這個字,正是要子民不要只看眼前法老追兵的逼近,而是要看上帝將要怎樣施行拯救,雖然眼前法老的軍力好像很強大,但是上帝的能力更大,上帝必要為他們爭戰,所以他們不用懼怕,要安靜等候上帝的工作。我們從摩西身上看見他對上帝的信心,摩西知道雖然上帝已拯救他們離開埃及,但他們在進入迦南地的旅途上仍然需要繼續仰望上帝的拯救。摩西這樣的勸告將是以色列民在往後的曠野之旅一直要學習的功課。

 

《妥拉》出13:17-14:14與《先知書選段》45:13及其後的關聯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陰性詞,指「耶路撒冷」】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賽 45:15 救主──以色列的上帝啊,你誠然是隱藏自己的上帝。

賽 45:16 製造偶像的都要抱愧蒙羞,他們要一同歸於慚愧。

賽 45:17 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

賽 45:18 耶和華如此說,他創造諸天,他是上帝;他造了地,形成它,堅固它,並非創造它為荒涼,而是要給人居住:「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的。

賽 45:19 我不在隱密黑暗之地說話,也沒有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華所講的是公義,所說的是正直。」

今段《先知書選段》我們會看賽45:13-19,經文的背景是當時南國已亡於巴比倫,猶大子民被擄走,上帝藉先知應許子民祂會興起波斯王居魯士,說:「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 שָׁלַחshalach)我被擄的民。」這件事在猶大人被擄七十年之後果然應驗,那時波斯把巴比倫滅了之後,波斯王居魯士下詔讓猶大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拉1:1-2)。先知又預言說當這件事成就,人就會知道上帝真的是在以色列民的中間,只有祂能向以色列施行拯救,其他一切人所倚靠的偶像全然無用。經文又強調上帝是創天造地的那位,祂沒有把自己隱藏起來,人能藉祂所說的話語尋見祂。

這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有兩個明顯的平行。第一,昔日上帝以大能的手把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地的埃及釋放出來,現在上帝要興起波斯王居魯士,把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釋放,讓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第二,昔日上帝藉著把紅海分開這神蹟,讓人知道祂是那位掌管萬有的上帝,祂以大能拯救以色列脫離法老的威脅,現在上帝也要向猶大人施行拯救,使他們回到祂的應許之地。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很多相同的字眼,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13:17-14:14

 45:13及其後

放( שָׁלַח shalach)、

路(דֶּרֶךְ derekh

出 13:17 法老( שָׁלַח shalach)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דֶּרֶךְ derekh)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דֶּרֶךְ derekh)。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שָׁלַח shalach)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

出 13:18 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地,都帶著兵器上去。另參出 13:17,14:4-5,7-13。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走(הָלַךְ halak

出 13:21 耶和華(הָלַךְ halakh

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הָלַךְ halakh)。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הָלַךְ halakh)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今段經文有很多敘事都讓我們看見,上帝是怎樣帶領子民走那條進入迦南的道路,從中也讓我們看見子民要學習的功課。現把有關這方面的敘述經文和當中的反思以列點簡述如下:

一. 上帝對子民的帶領

1. 「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13:17

上帝知道子民在路上會遇到甚麼困難,更知道他們是否能承受那些困難,所以有時祂不一定帶子民走最便捷的路,而是帶他們走祂認為好的路,為的是要他們能繼續向前走,不致因困難而後退。

2. 「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13:22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彰顯祂自己,讓子民親眼看見祂的同在,知道祂一直走在他們的前面作引領著,這也代表著不論白日或黑夜,或是路途有多艱險,上帝都會作他們的盾牌和保護。

3. 「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14:2

上帝帶領子民走的每一個地點,背後都有祂的計劃和美意,祂之所以不讓子民直接走向目的地,而要在一些地方停留(有些地方甚至是以偶像命名),是要開展祂奇妙的救贖計劃,過程中也要讓子民經歷到祂智慧的帶領和大能的拯救,在每個地點有所經歷,成為有上帝同行的回憶。

4. 「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 ,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3

上帝不一定把祂將要做的事全盤告知子民甚或是領袖,為的是要試驗出他們真實的心思意念,更重要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要他們以信靠的心去等待上帝的工作,學習屬靈的功課。

5. 「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4

上帝與敵人爭戰,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要從敵人手中把子民拯救出來,另一方面也是為要使自己得榮耀,也就是要叫所有人,不論是祂的子民或敵人,都知道祂的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沒有一個權力能與之匹敵,以致懂得在祂面前存敬畏謙卑的心。

二. 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1. 「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出去了。」14:8

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沒有阻止他出兵去追趕以色列人,上帝既是萬軍之耶和華,祂的子民也就是軍隊,只是子民所靠的不是精銳的武器,而是以軍隊的陣形去聽命於上帝。

2. 「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14:11-12

上帝既拯救子民離開為奴之地,又給予他們上帝子民的身分,子民就不應留戀以前的身分和生活,更不可因眼前的困難而埋怨,以為過往的生活會比上帝所應許的好,子民要學習擺脫舊有的為奴心態,並要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一心一意的信靠上帝,跟隨祂的帶領。

3. 「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013-14

子民要學習以屬靈的眼睛看事情,不要因眼前敵人的強大而懼怕,要記住上帝曾以大能的手擊敗法老,拯救他們脫離了法老的轄制,現在上帝也必定會救他們脫離法老的威脅,子民要堅信上帝的心意是拯救他們而不是要他們滅亡,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懼怕凌駕在上帝的心意之上,要學習在危難中以信靠的心仰望上帝的拯救。

 

結語:跟隨主的帶領走屬天的路

自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那一刻開始,上帝就親自帶領著他們,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把他們領進祂應許的迦南地,然而這條路不是一天就能走完的,更不會是平坦易行,反而是崎嶇不平,路上更會遇到許多艱難和考驗,但上帝是他們的元帥,會把他們漸漸訓練成祂的軍隊去靠著祂得勝在世上的困難和挑戰。上帝沒有把路上所有障礙都移除(雖然祂能夠這樣做),而是要子民去面對這些挑戰,為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也讓他們在艱難中見證祂的大能並經歷到祂的同在和保護。

當子民在埃及為奴時,他們沒有自由去服事上帝,現在他們已不再是法老的奴隸,他們有了一個新的身分,就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他們要以這個身分去以敬拜和服事上帝,也要學習以這個身分去跟隨祂和靠祂在世上過得勝的生活。而上帝要帶領他們走的,不是一條屬世的道路,這就意味著他們不能再以舊有的那套屬世思想去走這條路,而必須要在凡事仰望上帝的指引和適時的幫助。同樣,今天我們既蒙了主的救贖,就要相信上帝必會親自引領我們走這條屬天的道路,也必然拯救我們到底,並會帶領我們前進和訓練我們。我們不一定需要知道上帝將要做的事的每一個細節,因為上帝已把最重要的──「祂的同在」(聖靈保惠師)永遠給了我們(參約14:16),這比一切我們所見所知的更可靠!就是「祂的同在」讓我們能夠有信心面對可見或未知的困難,學習在風浪中學會平靜安穩地入睡(參可4:38),有勇氣去宣揚祂已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參彼前2:9)。最後,願以主耶書亞(耶穌)的一段教導與讀者互勉:

約 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我們蒙主耶書亞拯救之後,就要服事他、效法他。他要求那些服事他的人要跟隨他,無論他在哪裏,我們也在哪裏,謹遵他的吩咐而行,好叫我們時刻都不偏離他的腳蹤。求聖靈時刻提醒我們,把主耶書亞的這個吩咐放在心上,每天跟隨他的帶領去走這條屬天的道路。阿們。


[1] 這是一條由埃及的三角洲進入迦南地的軍用道路,是穿越新月沃土到巴比倫的古代主要道路,被稱為Ways of Horus(荷魯斯之路)或 Via Maris(沿海之路),可能是在法老塞提一世(Seti I;公元前1312-1289)和蘭塞二世(Rameses II;公元前1290-1224)時代已築好,沿途有多個堡壘,由埃及軍隊守衛。經文稱這條路為「非利士人之地」或許是一個「時代錯置」(Anachronism),即把後來才有的名稱寫在早於它出現之前。非利士人估計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紀由革哩底(克里特島)來到這裏居住而學者估計以色列民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或十五世紀出埃及。大概以色列民出埃及時居住在那裏的不一定是非利士人而可能是其他民族的人。

[2] 「红海」在原文是  יַם־ס֑וּף(yam suf),意思是「蘆葦海」,有學者認為以色列民所過的「海」可能是蘇伊士灣(Isthmus of Suez)流向地中海所經的其中一個在埃及三角洲附近的湖泊或沼澤,因長滿蘆葦或蒲草而被名為「蘆葦海」。當時過海的以色列民人數眾多,如果用一日的時間過一個湖會比過紅海較為合理,然而那個湖的深度是否足以淹沒後來法老的軍兵戰車也叫人存疑。而對於以色列民過海的位置到底是在「蘆葦海」還是「红海」,學者至今沒有一致定論。

[3] 在《出埃及記》裏,上帝常以火和雲彰顯祂的臨在。上帝以火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3:2,19:18,24:17,40:38;上帝以雲或雲柱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19:9、16,24:15-18,33:9-10,40:34-38。

[4] 值得留意的是,這裏提到的幾個地方名,都是與軍事或偶像有關。「比‧哈希錄」(Pi-Hahiroth)的意思是「哈特拉之廟」或「運河的出口」;「密奪」(Migdol)的意思是「守望塔」;「巴力‧洗分」(Baal-Zephon)的意思是「北山之主」。上帝故意要子民經過這些地方,其用意或許是要子民知道,在面對軍事或偶像的勢力,上帝都有足夠的能力保護他們,而且上帝要粉碎這些權勢,因為祂的能力遠比任何軍事或偶像的勢力大。

[5] 「每輛都有軍官」也可譯作「每輛都有第三人」,當時的戰車一般只能站兩人,一個人負責駕馭馬車,另一個則負責作戰,如果能站三個人,那就表示車上有兩個人能作戰,可見這六百輛戰車的戰鬥力有多強。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3:1-16、賽46:3-13: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責任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3:1-16、賽46:3-13(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猶太人用的經匣(Tefillin),見出13:9、16;Re-worked Adobe Stock photo

今段《妥拉》(出13:1-16)所記載的條例對以色列人來說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又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13:1-16簡介

在經歷殺長子之災後,法老終於放棄抵抗,把以色列人趕離埃及地。以色列人一離開埃及,上帝就吩咐他們要將所有的長子分別為聖歸給祂,又吩咐將來當他們進入迦南地時,要每年守除酵節,在七天內將所有的酵從他們的生活中完全除去,又要把頭生的獻給上帝。每年在這時候,以色列人要將上帝救贖他們的故事向他們的孩子講述。這些條例要在他們手上作記號,在額上作紀念,以提醒他們要永遠記得耶和華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以及他們對上帝的承諾。

 

頭生的分別為聖(出13:1-2

出1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3:2「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

上一段《妥拉》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今段有關頭生的要分別為聖的吩咐,就是緊接著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記載,因此這個吩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以及逾越節是密切相關的。對比著「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在上一章上帝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12:12,另見12:29)。在逾越節的晚上,以色列人聽了上帝的吩咐去宰羔羊,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因此上帝擊打埃及地的時候,就逾越了他們所在的房子,沒有在他們身上施行毀滅,由於以色列的頭生得以存活,自此他們的生命要歸給那位逾越他們的上帝。「凡頭生的」在原文是指「打開每一個子宮的頭生」,也就是所有從母腹中頭胎所生的,不論是人是牲畜,都是屬於上帝的。

 

除酵節的條例(出13:3-10

出13:3 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בֵּ֣ית עֲבָדִ֔ים beit ʿavadim;house of slavery)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領出來。有酵之物都不可吃。

出13:4 亞筆月的這一日你們走出來了。

出13:5 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祖宗起誓應許給你的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 עֲבֹדָ֥הʿavodah;service)。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當他們進入應許地的時候,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特別的地方是,對上帝守的「禮儀」(עֲבֹדָ֥ה ʿavodah;5節)與服侍法老而「為奴」(עֲבָדִ֔ים ʿavadim;3節)在原文所用的都源自同一個動詞 עָבַד ʿavad,意思是事奉、服侍、工作、敬拜。由此可見,重點並不在於以色列人是否要服侍,而是他們服侍的對象是誰!上帝將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為的是要使他們不再作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讓他們可以事奉自己。上帝在以色列人甫離開埃及就跟他們提到將來在迦南地的日子,像是在給他們信心,強調自己必會信實地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

第6節提到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他們要在亞筆月守這禮儀,吃無酵餅七日。有關為甚麼要吃七天這個問題,猶太聖賢在拉比文獻《出埃及記詳解》Shemot Rabbah 19:7指到這是對應著以色列人從出埃及的那一日,直到他們過紅海的日子。儘管以色列人在逾越節的頭一天離開埃及,但他們後來被埃及人追趕,直到七天後過紅海、埃及的全軍被海淹沒後,他們才徹底脫離了埃及的權勢。於是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每年要吃無酵餅七日作為記念。

事實上,有關除酵節的吩咐在上一章已提及:「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12:15)雖然13章跟12章看似是重複的記述,但這裏也提供了新的細節,在第8節,經文說:「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樣做是因為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做的事。』」以色列人被指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並守這禮儀的時候,要向他們的兒子解釋這麼做的原因,也就是要向他們的下一代去重述出埃及的故事。上帝吩咐「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בֵּ֣ין עֵינֶ֔יךָ ben ʿenekha;意思是「兩眼之間」)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條例。」(13:9-10)

 

頭生的獻給上帝(出13:11-16

出13:11「當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把那地賜給你的時候,

出13:12 你要將一切頭生的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耶和華;你牲畜中頭生的,公的都歸耶和華。

出13:13 然而,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羔羊贖回( פָדָה padah;redeem);若不( פָדָה padah)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你兒子中的長子都要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4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13:15 那時法老固執,不肯放我們走,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卻將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6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12節所用「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一字在原文一般理解為「越過、經過」,跟12:23「逾越」的原文相同,那裏提及當耶和華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就必逾越(וְעָבַ֣ר veʿavar;pass over)那門,不進入以色列人的家施行擊殺。因此就好像滅命者逾越以色列的長子一樣,當以色列進到上帝所賜的迦南地,他們就要將他們的長子,包括牲畜當中的頭生,都「獻給(pass over to)」耶和華。而12和13節就指明這個吩咐只限公的牲畜,以及頭生的兒子。

這個小段出現了四次「贖回」或「贖出來」的字眼(原文同為  פָדָה padah),「贖」的概念在古代近東主要涉及欠債人向債權人償還所欠的款項。而這個概念在出 13章明顯是跟第十災相關,意思是當耶和華殺死了埃及所有的長子,包括人和牲畜,並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以色列人頭生的兒子和牲畜的擁有權就被轉移給上帝。驢子因不能用作獻祭,以色列人就要從上帝那裏把牠贖回[1]。以色列人也要將他們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這裏並沒有指明贖回長子的方式,然而在《民數記》18:16,就訂明人要付五舍客勒銀子將長子贖回。

今段《妥拉》的最後一節經文提到「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因此這裏有關獻頭生的吩咐,連同之前除酵節的吩咐,就成為了以色列人手上的記號,以及他們眼中的紀念和提醒,所指的是上帝的吩咐和教導要好像寫在手上和額上一樣,是一個深刻且永久的提醒[2]。以色列人在被擄時期後漸漸發展出一個傳統,他們會將 תְּפִלִּין tefillin(即兩個皮製的經匣),一個綁在左手(較接近心臟的位置),另一個綁在額頭上,兩個經匣都分別放了以下四段經文,包括:出13:1-10、13:11-16、申6:4-9以及申11:13-21。傳統上成年的猶太男子會在工作日的晨禱時佩戴。而猶太人透過這個外在的儀式,去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記念,提醒自己與上主的連繫,因此要在自己的所思所想,以及所做的事情上都致力去事奉上帝。

 

《先知書選段》賽46:3-13與出13:1-16的關聯

賽46:3 雅各家,以色列家所有的餘民哪,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抱,自出母胎(רָֽחַם racham;womb)便由我來背,你們都要聽從我。

賽46:4 直到你們年老,我不改變;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扶持。我已造你,就必背你;我必抱你,也必拯救

賽46:5 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相等,將誰與我相較,使我們相似呢?

賽46:6 他們從錢囊中倒出金子,用天平秤出銀子,雇銀匠造成神像,他們又俯伏,又叩拜。

賽46:7 他們抬起神像,扛在肩上,安置在定處,使它站立,不離本位;人呼求它,它卻不回答,也無法救人脫離災難。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第一節出現「母胎」(רָֽחַם racham;直譯作「子宮」) 一字,這字的原文在今段《妥拉》一開始提及「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時候就已出現,是兩段經文當中一個非常明顯的關聯。

在賽46:3-5,上帝闡述自己與巴比倫的偶像的不同之處。偶像需要人去抬,又成為牲畜的重馱,上帝跟這些偶像不一樣,祂不需要人抬,也不需要人去背負,祂表明自己才是一直背著以色列的那一位,並且是自他們出母胎,直到年老髮白,祂都一直保護與眷顧。6-7節指出人們用金銀造神像,對它們俯伏叩拜,可以得到甚麼呢?到頭來當人遭遇患難,這些假神根本不能夠回答人的呼求,更沒有能力救人脫離災難。《以賽亞書》這幾節透過上帝與偶像的對比,去突出耶和華是滿有大能的上帝,它跟今段《妥拉》的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表述上帝以祂的大能去拯救那些屬祂的子民,正如今段《妥拉》多次強調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賽46:8 你們當記得(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事,立定心意。叛逆的人哪,要留心思想。

賽46:9 要追念(זִכְרוּ zikhru;remember)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的;我是上帝,沒有能與我相比的。

賽46:10 我從起初就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便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賽46:11 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就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做成。

賽46:12 你們這些心中頑固、遠離公義的人,要聽從我。

賽46:13 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它已不遠。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

在賽46:8-13,上帝提醒以色列的餘民要記得上帝是懷抱他們的那一位,當他們回顧歷史,就會知道祂是上帝,上帝明言有關以色列民的前景,以及對巴比倫的計劃和籌算都必成就。11節的鷙鳥所指的應是波斯王古列(或譯「塞魯士」/「居魯士」),這裏經文表達出上帝的審判和公義經已臨近,以色列家可以展望將來,就是上帝應許向以色列民彰顯榮耀、施拯救的日子。

這幾節跟今段《妥拉》的關聯亦相當明顯,因為兩段經文的其中一個重要主題都是「記念」。賽46:8-9分別提到「記得」和「追念」(在原文皆為 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字在今段《妥拉》亦兩次出現,分別是出13:3提到摩西吩咐百姓要記念(זָכ֞וֹר zakhor;remember)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和出13:9提及除酵節的條例時亦說這要「在你額上作紀念( זִכָּרוֹן֙zikkaron)」。

這段《以賽亞書》表達上帝是獨一的,沒有甚麼能與祂相比。上帝超越巴比倫,祂要使用古列去征服他們,從而釋放祂的子民,因此以色列人要對上帝所應許的將來有盼望。這跟《出埃及記》的平行之處,在於上帝超越埃及,祂使用十災去擊打埃及地,因此在出13章,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終於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而上帝亦同樣要他們去展望將來進入迦南地的日子。因此其實兩段經文除了同樣提到要記念上帝所做的事,亦表達出上帝的權柄和能力超越一切世上的勢力,祂能使這些地上權勢釋放自己的子民,使他們對未來存有盼望。

 

除酵與獻頭生的條例對以色列人的重要性

1. 身分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上帝說:「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13:2)就是宣告祂對以色列所有頭生的擁有權。而這個吩咐跟殺長子之災有直接的關聯,因為上帝擊殺了埃及一切頭生的,包括人和牲畜,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的房屋。因此藉著將頭生的分別出來歸給上帝,是要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記得第十災所發生的事,並且知道就像今段經文所強調的,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出4:22『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

從一開始,上帝已清楚表明祂要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要在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的目的,是因為祂視以色列為祂的兒子,祂的長子,上帝要帶他們離開埃及,使他們可以事奉自己。而早於十災開始以先,上帝曾吩咐摩西對以色列的百姓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6:7)因此,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的第一個重要性,是有關他們的身分。當他們離開埃及之後,就能真正地事奉上帝,重新恢復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他們不再是埃及人的奴隸,而是被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群體,他們所事奉的就單單只有耶和華──那位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

2. 責任

今段《妥拉》所記的條例,表明了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就是表明當以色列人脫離舊有的身分、成為屬上帝的子民後應盡的責任。

i)除酵

出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13:7 這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在你的全境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並且在全境之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除酵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是以色列人的責任,他們要在逾越節之後七日除去他們生活中所有的酵。酵母是用來使麵團發酵的物質,很少的酵已可令到整個麵團膨脹,因此無酵餅是象徵當以色列人離開的時候,他們不可以帶走埃及的文化、生活模式、特別是異教風俗,他們不可再被埃及拜偶像的風俗文化所污染和影響;另外,製作無酵餅是無需等候麵團膨脹的,就好像他們離開埃及時一樣,需要迅速地離開,不可耽延,更不可眷戀。他們要從一切舊有的生活方式中去分別出來,將自己歸給上帝。

出13:9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當以色列人從舊有的生命分別出來後,耶和華的教導要常在他們口中,也就是說當以色列人脫離了舊有那種不討上帝喜悅的生命,就要以上帝的教導作為行事為人和生活的準則,他們的生命要被上帝的教導、指引和吩咐所充滿。這原則泛指所有上帝的教導,包括當時出埃及的相關吩咐以及日後在西奈山祂要頒佈給子民的誡命。

ii)獻頭生

因著上帝撃殺長子的時候逾越了以色列各家的門,以致他們的長子得以存活,並且所有以色列人都得以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地。因此他們透過將頭生獻上,去表明自己將生命的主權歸給上帝。在猶太拉比文獻Sefer HaChinukhBook of Education)18:2中,當提及到獻頭生的誡命時,就指到這個誡命是要讓人記得上帝殺死埃及的頭生,並且將以色列拯救出來的偉大神蹟,從而知道自己所有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除了上帝以祂的慈愛所賜給我們的一切,人在世上一無所有。而當一個人看見另一個人付出那麼多的努力,卻在獲得頭生的一刻,清空了自己對頭生的擁有權,將他所愛、所珍重的交到創造者的手裏,他就能夠明白原來一切都是屬於造物主的。這個理解闡述了這條誡命的重點,就是表明上帝對於以色列人的主權,以色列人要知道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其實並不屬於自己。以色列人藉著將頭生、這個首個出生的新生命獻給上帝,就是要藉著這個禮儀去表明上帝是生命的賜予者,並且承認上帝在以色列人身上、以至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有絕對的擁有權。

iii)記念

不論是除酵節或獻頭生的條例,上帝都吩咐他們要將這些禮儀「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經匣」(13:9、16),因此當他們記念並行出上帝吩咐的時候,就好像一個記號那樣,表明並提醒他們是一個聖潔並且屬上帝的群體。而今段經文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是上帝很多時都提及將來,祂指明以色列人要向他們的兒子講解這些禮儀背後的意義,也就是要他們再一次去複述出埃及的故事,解說是禮儀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即使他們的兒子問或不問,他們都有責任去指導他們去明白,這亦是上帝在埃及施行十災的其中一個目的:

出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事實上,吃無酵餅與獻頭生,都跟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那一個晚上直接相關:從吃無酵餅,以色列人會記得當時他們離開埃及的匆忙;從獻頭生,他們也就記得自己現在得以自由事奉上帝,是因著上帝殺死了埃及的長子。因此上帝的吩咐,就好像要他們每年將出埃及的情景重演一次。而這兩個吩咐同樣牽涉到以色列的新一代,上帝的目的是要讓祂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不止停留在這一代,記念的吩咐除了是以色列人去提醒自己之外,他們亦有責任將其成為一種跨代的救贖經歷,小朋友參與在每個儀式的時候,就是將新一代融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場景之中。上帝所關心的不是單純一個禮儀上的責任,而是要確保救贖的經歷對每個時代的每個以色列人來說都是一個活生生的事實,是與他們有關,與他們有分。

 

今段經文對我們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長子(或「頭生」)是今段的一個重點,長子有著獨特的身分,因他是眾兄弟之首,也擁有家族的繼承權,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以色列作為上帝的長子,他們被分別出來,就有責任去繼承上帝的教導和吩咐,並且不斷續地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至於今段經文對我們的意義,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長子」與耶書亞(耶穌)的關聯。《新約聖經》形容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希伯來書》也提到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他為長子,是上帝引領他進入世界的(參來1:3-6)。作為長子,他活出一個完全聖潔的生命,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7:26),同時他將自己的生命完全獻上,為要成就上帝的旨意,正如《提摩太前書》2:6所說:「他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在適當的時候這事已經證實了。」

羅8:28 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8:29 因為他所預知的人,他也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榜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我們每一個被主所贖、在主裏面蒙揀選、被呼召的人,都是被呼召去效法耶書亞這位長子的榜樣。因此我們雖作為外邦信徒,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的屬靈意義上,上帝對一切屬祂的子民的要求是一致的。當我們擁有屬上帝子民的身分,就同樣伴隨著以下的責任:

1. 成為聖潔的群體:上帝對於除酵的要求非常嚴謹,並且「凡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12:19)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也就跟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樣,需要離開舊有那種得罪上帝的生活方式,將自己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酵」普遍被認為代表罪惡,因此除酵的吩咐也提醒了我們要常常檢視生命中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在《新約聖經》中,當以除酵作為比喻時更多是指著聖徒群體中的問題,例如:《馬太福音》16:11-12記載耶書亞教導門徒要「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所指的是一些不正確的教訓;而在《哥林多前書》5:7提到「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當時保羅指責教會中有人犯了淫亂,要把邪惡的人趕出去。事實上,所有屬上帝的人就像一個麵團,是一體的,弟兄姊妹之間需要彼此負責,亦會互相影響,所以除了個人生命的檢視,我們也要著緊整個群體的聖潔,例如要防備一些不正確的教導,不要容讓它像麵團中的酵那樣在教會中存留、發酵,以致引誘人偏離上帝的教導,而信徒群體中若有人行了得罪上帝的事,亦千萬不要忽視問題的存在,要有智慧地認真處理。我們既然被呼召成為聖潔的群體,當看見問題時就要盡一切努力去幫助弟兄姊妹改正,而自己就更不可知而不改,甚至明知故犯,去做出損害教會聖潔的事情,以致成為上帝恨不得從教會中除去的酵!雖然主已經赦免了那些信靠祂的人的罪,但不代表我們仍可繼續犯罪得罪上帝,因此我們作為信徒真的不可以掉以輕心,而是要清楚明白上帝對祂子民的要求,必須在聖靈的幫助下將我們的生命以及群體中的酵除去,不斷成聖,得蒙上帝的喜悅。

2. 獻上自己,為主而活:上帝擊殺埃及的長子,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那些以血作為記號的房子,上帝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目的是為要將他們歸給自己。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就是蒙耶書亞的血所灑的人(彼前1:2),我們藉著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我們是上帝以重價買來的,因此當我們接受耶書亞作為生命的主的那一刻,我們生命的主權就不再在我們手中。我們既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的生命就是屬於上帝的,因此「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羅14:8)耶書亞體貼上帝的旨意,將自己完全獻上去成就上帝的計劃,我們若效法他的生命,就同樣要把自己的生命獻上,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活祭,每天都為主而活。(參羅12:1-2)

3. 記念主的救贖與傳承: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記念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而除酵以及獻頭生的條例,都是再一次去重塑當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個晚上,上帝吩咐他們要將這個救贖的經歷去傳承給他們的下一代。耶書亞在受害以先,在逾越節筵席當中設立聖餐,吩咐門徒要記念他捨棄了自己的身體,並且以他的血與人立新約。現在當我們每一次守聖餐時,都彷彿將我們帶回昔日主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的場景,聖餐成為了信徒群體的一個共同經歷和記憶,昔日主成就的救恩時至今天也與每一個願意信靠和跟隨他的人有分。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將出埃及的經歷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而當日主設立聖餐,傳給他的門徒,門徒又傳給初期教會,再傳承至一代又一代的信徒,直到今天。因此我們不應讓上帝的救恩只停留在自己的層面就滿足,而是需要殷勤地去教導我們的下一代去認識上帝,每一位信徒都需要為到天國的擴展而努力,引領更多未認識上帝的人去認識上主,讓主救贖我們的事成為更多人的共同經歷,讓上帝的群體可以一代又一代地傳承下去,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結語: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責任

從獻頭生以及除酵節的條例,可見以色列人隨著離開埃及而恢復真正作為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並且肩負伴隨著這個身分而來的責任。當我們從這段經文去反思的時候,會發現當中所提及的其實就是我們信仰的基礎:屬上帝兒女這個身分,代表著我們的生命是屬於主的,我們被分別出來為的是要事奉上帝,而不是再作罪的奴僕。上帝確實對屬祂的子民有所要求,就是要我們將酵除去,不再體貼肉體,在個人和群體的層面上都要活出聖潔!而耶書亞既代贖了我們,他也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我們就要效法他,活出聖潔的生命,將自己擺上成為活祭,又要永遠記念上主的拯救,並且將這個吩咐傳承下去。

以色列人將上帝對他們的這些吩咐放在手上作記號,放在額上作記念。今天我們又有否同樣在我們的所思所想、一言一行去遵行上帝的教導,讓祂的話語時刻充滿我們?弗4:1指到「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當有人在基督裏面,他就是從罪的奴役中被呼召出來成為上帝聖約中的子民,他的行為理應要反映出他的身分。盼望我們都能真正活出與這個身分相稱的生命,行事為人都蒙主喜悅!

 


[1] 驢在當時的家庭中是很普遍會擁有的動物,牠會被用作騎乘工具,又可以用作運載物品和農產品。因驢不能被獻為祭,於是驢的頭生,以色列人需要用一隻羔羊去贖回。如果驢的主人不願意贖回,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一般的做法是使用斧頭從驢的後方擊打,而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避免流血以致好像將不潔淨的動物作為祭牲的模樣。驢的主人不願意將驢贖回的原因,有可能是驢生下來的時候較為瘦弱,或是那個家庭不需要多一頭驢,又或是因為羔羊對家庭來說比驢更有價值。總而言之,雖然驢的主人可以自行決定贖或不贖,但他們最終的決定都要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完成。

[2] 這吩咐類似《箴言》6:20-21:「要遵守你父親的命令,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要常掛在你心上,繫在你頸項上。」又如《雅歌》8:6:「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036.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筆者:Ada Lui

圖為法老承受第十災;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是關於上帝向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並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當中敘述了「逾越節的條例」(出 12:43-49)。試討論: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殺長子之災 12:29-32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בְּכוֹרbekhor,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原文是「法老的長子」(בְּכוֹר】,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בְּכוֹר,以及一切頭生的(בְּכוֹר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到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因著這災,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 12:29譯作「頭生的」或「長子」( בְּכוֹרbekhor)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這節共出現了四次,非常顯眼。在古代近東社會,長子在家中有著重要地位,他是眾兄弟之首,又是家庭的繼承人(承受兩份產業),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所以擊殺長子是對整個家庭的致命打擊。這災發生在半夜,上至最高位的法老,下至最卑微的囚犯,其長子都無一倖免,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埃及人在夜間起來(有突然之意),無不因這突如其來的災禍而哀哭呼號。

這災使人聯想到法老之前曾兩次下令要殺死希伯來人的男孩(1:16、22),現在上帝像是要追討他的罪而作出懲罰。此外,上帝也是藉這災去擊打埃及的偶像,因為祂曾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12:12)埃及的神明眾多[1],甚至連法老的長子也被視為神明。這兩節經文反映出,不管是人是動物,是尊是卑,其生命存留或終結的時間,都在那掌權生命的上帝手裏。上帝向埃及施行的十災以殺長子之災為終點,而人從這十災中可得出的結論是,只有上帝是那位掌管萬有的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只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其他那些人奉為神明的實屬虛無,人在祂面前要懂得謙卑和敬畏。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就在當夜,法老終於知道自己根本沒有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召了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起來!」(有催迫之意),他願意無條件地「照你們所說的」(說了兩次),也就是「讓所有以色列民帶著他們的牲畜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獻祭」(5:3,8:27),法老要求他們:「為我祝福」,指的是當他們在曠野向上帝獻祭時,要為他祝福,這與法老之前曾說要放他們走,並要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的要求相似(8:28,9:28)。由此可見,直到目前為止,法老都只是讓他們往曠野去向上帝獻祭,並沒有打算要放他們永遠離開埃及。而以色列民真真正正的「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是在過了紅海之後,這在第14章時才提及。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3-39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 חָזַקchazaq)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揉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以及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接著場景轉移到埃及的平民百姓那裏,他們催促( חָזַקchazaq)以色列民趕快離開。有趣的是,「催促」這個字與之前形容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2]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都關乎強烈的意欲。也就是說,之前法老堅持不讓以色列民走,現在埃及人堅持要以色列民走。而且當以色列民向他們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時,埃及人都照做了,就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發生(3:22,11:2)。經文說這是因為「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意味著以色列民不是以一副卑躬屈膝,乞求討好的樣子離開,而且經文說「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掠奪」這字讓人想到當爭戰結束時,勝方會把敗方的財物掠奪一空的情景(就如大衛戰勝非利士人,就奪走他們的一切財物。撒上30:17-20)。而上帝與法老之戰,始於當上帝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對他說「放我的百姓走」(5:1)被拒之後,上帝就向埃及施行了九個災,法老雖然連連敗陣,卻仍不肯服從這個命令,直到殺長子之災臨到,法老才終於承認自己不敵上帝,不得不放以色列民走。上帝既戰勝了法老,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走分給祂的子民。

經文又特別提到「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12:34),「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12:39)強調以色列民由於被催促離開埃及,沒有帶走任何食物,更來不及把生麵發酵做餅,只帶走了還沒有發酵的生麵,在路上把它烤成無酵餅作食物,這就成為他們上路時惟一的食物。這與上帝吩咐他們在逾越節之後要守無酵節(一連七日要吃無酵餅;12:14-20)相符。在聖經的觀念裏,「酵」往往代表「罪」[3],但這裏的「酵」可寓意指以色列民從前受埃及文化影響而有的思維,上帝不要子民帶著「舊有的思想和價值觀」(舊酵),而是要像一團沒有發酵的新麵團,由上帝重新捏造,意味著一個全新的、只屬於上帝的民族將要從他們離開埃及那刻誕生。

一直以來,學者就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人數作過不少討論,其中一個論點是關於「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12:37)所提的「六十萬」是否實數,要是以這個數目去推算,連同婦女和孩童,當時的人數約有二百萬左右,但以色列民聚居的歌珊地是否能容納得下這麼多人實在叫人存疑,所以有一些看法認為當時的人口其實只有數千或數萬[4];另一個論點是關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12:40)所提的「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方法[5],猶太拉比Rashi 指由雅各全家下埃及至摩西的年期只有二百一十年[6],人數也不會有二百萬那麼多。然而按《民數記》所載,第一次的人口普查,不包括利未人,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民1:46),這應該是個準確的紀錄,更何況上帝祝福以色列,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另參 1:12)。所以,「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也是一個可以接納的數目。

 

以色列民出埃及(12:40-4212:50-51)以及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在12:40-51 有一個A-B-A’的結構: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頭尾(A 和A’)是對以色列民出埃及這事件作總結,中間的「逾越節的條例」像是一個插段,因為如果把它抽掉,也不會影響經文的脈絡和完整性。至於作者為甚麼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裏,下文再作討論。現在先論述這兩個總結。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的夜,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的夜。

……

出 12:50 以色列眾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這裏兩次提到「四百三十年」[7],都讓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了(創15:13),至於以色列民是在哪一年出埃及,學者有不少討論,在此不作詳述,過去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前十五世紀,但近年也有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8]。無論如何,這裏經文兩次描述到在日子滿了的那一天,以色列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地出來(12:41、51),可見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不是落荒而逃的喪家之犬,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軍隊,在上帝的帥領下昂首闊步地離開。接著兩次提到那是以色列民「要向耶和華守的夜」,指的大概是子民以後都要遵照上帝對逾越節條例的吩咐而去守節。

 

《妥拉》出12:29-51與《先知書選段》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的關聯

《以賽亞書》 21:11-22:415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 שָׁמַרshamar)的啊,夜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賽 21:13 論阿拉伯的默示。底但的旅行商隊啊,你們在阿拉伯的樹林中住宿。

賽 21:14 提瑪地的居民哪,提水來迎接口渴的人,帶餅來迎接難民。

賽 21:15 他們躲避刀劍和出了鞘的刀,躲避上了弦的弓與戰爭的重災。

賽 21:16 主對我這樣說:「一年之內,按照雇工年數的算法,基達一切的繁華必歸無有。

賽 21:17 基達人中強壯弓箭手剩下的數目甚為稀少,這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的。」

賽 22:1 論異象谷的默示。甚麼事使你們上去,全都上到屋頂呢?

賽 22:2 你這四處吶喊、大聲喧嘩的城、歡樂的邑啊,你被殺的並非被刀所殺,也不是因打仗陣亡。

賽 22:3 你所有的官長一同奔逃,不用弓箭就被捆綁;你們即使逃往遠方,也要被找到,一同被捆綁。

賽 22:4 因此我說:「不要看我,讓我痛哭吧!不要因我百姓的毀滅竭力安慰我。」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前的部分,屬亞述入侵的歷史背景,而內容較多關乎人的過犯會招致上帝的審判。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21:11-17)是對幾個在以色列東面的地方(度瑪、西珥【即以東】、阿拉伯、底但、提瑪、基達)作出警告和預言,作者一方面以諷刺的口吻指出他們即使有守望者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對於迫在眉睫的災難漠不關心,另一方面以哀憐的口吻描繪他們因戰爭臨到而倉皇逃難的情況,結局是那本來商旅興旺和繁華的地方都要歸於無有。第二部分(22:11-4、15)是對異象谷(即耶路撒冷)的默示,預示了當戰爭臨到時,人們將四處躲避,但卻逃不過被捆綁和刀殺,以及城被毀滅的命運,這是預言到猶大國終被巴比倫覆亡的事。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這些地方對於將有災禍臨到的警告置若罔聞,以至當災禍真的臨到時,他們才四處躲避,已是為時已晚;這就好比法老對於上帝藉摩西向他所作出的多次警告都輕忽處理,而接二連三的災禍縱然已證實上帝的警告所言非虛,法老卻依然硬著心,不肯謙卑向上帝順服,以至當殺長子之災臨到時,法老悔之已晚。

 

《列王紀下》 19:35及其後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王下 19:37 一日,他在他的神明尼斯洛廟裏叩拜,他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色用刀殺了他,然後逃到亞拉臘地;他兒子以撒‧哈頓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北國已亡於亞述,南國猶大獨存。當時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亞述王西拿基立攻取了猶大的一些堅固城後,又圍困耶路撒冷,以威嚇和羞辱的話勸希西家不要作無謂的反抗,更不要以為耶和華能拯救猶大脫離他的手。希西家於是進入聖殿禱告,求上帝拯救耶路撒冷,他的禱告蒙上帝應允,結果上帝在一夜之間擊殺了亞述軍兵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見狀就在翌日清早拔營回亞述,耶路撒冷因此脫險。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上帝對亞述軍兵的擊殺是忽然臨到的,而且是在夜間,就如同殺長子之災也是在夜間忽然臨到埃及,整個埃及地都受災,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

 

《撒迦利亞書》14:7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這《先知書選段》只選了一節,它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很明顯是要強調上帝一早已經預知將會有「那一日」的出現,而殺長子之災同樣是上帝一早所預示過的(見4:23)。那天的夜間祂擊殺埃及地所有長子及頭生的牲畜,與此同時,在那一日祂拯救了以色列民出埃及。

而今段《妥拉》與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這也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2:29-51

 21:11-22:415

王下 19:35及其後;亞 14:7

לַיְלָה laylah

 

מוּת mut

 

守望

שָׁמַרshamar

出 12:29 到了半夜לַיְלָה,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לַיְלָה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מוּת人的。

出 12:31 夜間לַיְלָה,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מוּת。」

出12:42 這是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לַיְלָה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王下 19:35 當לַיְלָה,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מוּת屍了。

נָכָה nakah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נָכָה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נָכָה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了。

起程

נָסַע nasaʿ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נָסַע,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נָסַע回去,住在尼尼微。

軍隊

 צִבְא֥וֹת tzivʾot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יוֹם yom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יוֹם,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יוֹם,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יוֹם,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殺長子之災 (12:29-30)

2.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1-39)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從結構上看,第一部分記載殺長子之災,之後就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而逾越節的條例就加插在兩個總結之間。值得留意的是,第一部分的頭一節和第二部分的兩個總結都特別記載了事件發生的時間:

1.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 ,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2A.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2A.’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殺長子之災發生在半夜,而就在那一夜一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埃及人經歷了上帝的審判,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的拯救。那夜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全都死亡,而就在那日的早上,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全數離開了為奴多年的埃及地。這樣的死與生之別,關鍵就在於人是否遵行上帝這個吩咐:「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12:13)

我們從這段記載得知,當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臨到,祂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然而,在上帝審判之先,祂已預先為人提供了一個得拯救的途徑,就是要人去守逾越節的條例,那些遵守逾越節條例的人才能得著拯救。這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逾越節,不但關乎當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也關乎以後世世代代的人,它反映出上帝對人的拯救心意,把「逾越節的條例」記載在這裏,是要人謹記它的屬靈意義。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出12:4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4 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

出12: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出12:46 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環繞著那隻逾越節的羔羊,並說明兩點: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要留意,離開埃及的除了以色列人,還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見12:38)。而要區別這兩類人,不是憑他們是否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憑他們有否受割禮。現把兩類人列出:

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

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

1.     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他們跟亞伯拉罕雖然無血緣關係,但已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有一份如同是親屬的關係。

2.     寄居的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他們跟亞伯拉罕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以色列民的奴僕,但他們自願受割禮,也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1.        外邦人

2.        寄居的

3.        雇工

4.        未受割禮的

這四類人的共通點是,都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或許有過短暫的關係(鄰舍、僱主僱員、生意往來),但不算是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他的吩咐(創17:9-14),凡是屬亞伯拉罕的,都必須在肉身上有這個立約的記號,代表他是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的,以及他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所以,這條例的重點之一是:能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必須是已經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也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重點之二是:「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每一個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除了是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之外,他們都有共同的經歷,就是他們都因宴席上這隻被宰殺羔羊的血所遮蓋而生命得以存留,以至他們能在家中與人共同分吃一隻完整的逾越節羔羊。這羊的另一個功能就是將他們招聚在一起共享宴席(這往往意味著彼此有一份和諧的關係),而這個共同的經歷也成為了他們合一的基礎。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這條例讓我們看見上帝並非單單只拯救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也包括一切願意憑信心領受割禮而出埃及的外邦人,所以上帝早已經把拯救外邦人的計劃放在逾越節的條例裏。而我們從後來的《聖經》經文知道,割禮的重點其實並不在乎肉身或外表的禮儀,而是在乎心裏願意謙卑認罪悔改(參申10:16、30:6;耶4:4、9:25;徒7:51;羅2:29等)。

《新約聖經》向我們揭示主耶書亞(耶穌)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隻逾越節的羔羊(參約1:29,林前5:7,彼前1:19)[10]。他如同是一個贖罪祭牲被獻給上帝,他的血遮蓋了世人的罪,包括了我們這些「心裏行了割禮」、願意悔改回轉的外邦人,使我們也跟猶太的信徒一樣得蒙上帝的赦免,不致被上帝追討罪孽,又因著信主耶書亞而同成為上帝的後嗣,與以色列民一樣有子女的名分,在上帝的國裏有分。

 

結語: 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上帝在祂所定的日子,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作為記號,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因藏身於有記號的屋子內,就避過了長子被殺之災,更因此被拯救出埃及,從此不再活在法老的權勢下,受欺壓和迫害。從逾越節的條例可見,那隻被殺的羔羊還有後續,因為上帝吩咐子民以後每年在守逾越節時,都要有一場以吃那隻羊為主要食物的家宴,只有那些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才可以吃,而當坐席的人共同分享那隻完整的羊時,可會思想到他們之所以被上帝免去死亡、並且得到自由的生命,都是因為眼前這隻無辜犧牲的羊?

主耶書亞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與門徒進行逾越節宴席時,預言了自己即將犧牲,但他要帶出的信息不止於此,他吩咐門徒要分享他的生命(以吃餅寓意要領受他被擘開的身體,以喝葡萄汁寓意要領受他流血所立的約;參太26:26-29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要在他的生(照上帝的心意而擺上生命)和他的死(他死而復活的生命)上都有分。

主耶書亞在世時把生命的榜樣留給我們去效法,離世前又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他,而他從死裏復活就成為了我們得救的憑據,而當他再來的時候,我們必能得著終極的救贖,可以在天父的國裏與他共享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願意我們都堅心持守與耶書亞所立的約,也保守自己與他的生命有分,無論是生是死,總叫主耶書亞在我們的身上照常顯大(腓1:20),又願意我們這班同有救贖盼望的人,在屬上帝的群體裏,學習合一和相愛,同心等候主的再來。阿們!


[1] 據歷史資料,在古代埃及的神明多達1,500個,參ZIBBCOT, Vol 1, 196。

[2] 出7:13、22,8:19,9:12、35,10:20、27, 11:10。

[3] 參林前5:7-8, 林後5:21。

[4] 這個看法主要是針對「六十萬」這個翻譯,這個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 שֵׁשׁ־מֵא֨וֹת אֶ֧לֶף (即「六/百/」),譯作「千」的 אֶ֧לֶף (ʾelef)在聖經其他地方曾譯作「部隊」(民1:16)、「家」(士6:15)、「宗族」(撒上10:19),所以「六十萬」其實可以是「六百個部隊/家庭 /宗族」,那麼,由此推算出當時的人口約有幾千至幾萬。

[5] 一般《聖經》版本的出12:40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的版本卻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與迦南共四百三十年 」,這是由以撒出生(迦南地)開始計算至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的年期。但不論是哪個版本,都讓人想起上帝曾對亞伯蘭說:「……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筆者參考CNET Bible對出12:40的註釋,「四百年」不一定是年期的實數,因為「四」這個數字可以是一個敘事手法,正如接著上帝對亞伯蘭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創15:16)也不一定是指只有四代。因為由利未到摩西其實不是四代,而可能是十代。原因之一,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四個族的人數共有8,600人,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人,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就生出二千多人。原因之二,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由利未到摩西也可能有八至十代。學者K. A. Kitchen 在其著作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對出 6:14-25所載的利未家譜的看法是,當中提到的四個名字「利未、哥轄、暗蘭、亞倫」並不是相連的四代,而是作者用的一個敘事手法,選擇性地記載這「四代」去指:支派(利未)、宗族(哥轄)、家庭(暗蘭)、個人(亞倫和摩西)。

如果以色列民住在埃及地約有十代的話,正常來說,一個男子在20至25歲就會娶妻生子,生出下一代,那麼推算去第十代就大概是200至250年左右。在聖經的觀念裏,「四十」是一個特別的數字(參創7:4,出6:35、24:18),象徵上帝所定的一個期限,而「四百年」也有可能是「四十年」乘「十代」。總的而言,我們無法就怎樣計算四百年作出一個較肯定的答案,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聖經作者有時會以數字作為一個敘事手法去帶出一個信息,所以有些數字或許不一定反映出一個實質數目。另外,我們肯定的是,上帝正按照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去逐步實現。

[6] Rashi 根據創15:13提到的「四百年」去計算的,並由以撒的出生開始計,他是在60歲生雅各的,而雅各下埃及時大約是130歲,那麼,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大約是210年(400年減去190年)。

[7] 有關創15:13的「四百年」與出12:40的「四百三十年」之間的三十年差距,猶太拉比解釋創15:13是在以撒出生前的三十年說的,所以四百三十年是指由上帝對亞伯拉罕作出約的應許的開始至實現的年期去計算。

[8] 參考王上 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第四年是公元前968年(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p668),如果以此推算,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8年,但正如註腳5所述,「四百八十年」也不一定是個實數,而可能是一個敘述手法,為要指出「四十年」乘「十二代」。但如果用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有十代去計算,出埃及大約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10] 另參本機構文章: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1:1-12:28、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ff:用十個行動去回應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1:1-12:28,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及其後(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caption:  The Signs on the Door, by James Tissot,  (1896-1902) in public domain

第十災與之前九災明顯不同,以色列民需要有多項行動,包括要向埃及人索取金、銀和衣服、宰殺羊羔、在門楣和門框上塗血等等。這讓我們明白出埃及的拯救包含了甚麼屬靈意義?

 

向法老宣告將要降第十災(出11:1-10

出11:1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再降一個災禍給法老和埃及,然後他必讓你們離開這裏。他放你們走的時候,一定會趕你們全都離開這裏。

出11:2 你要傳於百姓耳中,叫他們男的女的各向鄰舍索取金器銀器。

出11:3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並且摩西在埃及地,在法老臣僕和百姓眼中看為偉大。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有關上帝用第八和第九災擊打埃及,法老仍然不肯謙卑自己放以色列民離開,摩西就離開法老而去(參10:29、11:8)。之後耶和華向摩西表明祂將會再降一個災,法老就必定會放以色列民離開,並提醒他謹記要以色列民在臨走前向埃及人取些金器和銀器(11:2)。這索取的吩咐原文直譯是「男的要向鄰舍索取、女的要向鄰舍索取」。我們可能會奇怪為甚麼上帝要以色列民在出埃及時,向埃及人索取金器和銀器呢?在埃及的家家戶戶都因長子被殺而哀聲連連之時向他們索取財物,這豈不像是「趁火打劫」?但其實我們要記得早前法老曾打壓以色列民,強逼他們當奴隸,並且要滅絕他們剛出生不久的男嬰(見第1章)。所以現在上帝所作的是為以色列民討回公道,不單止要帶領他們出埃及,更要他們得到補償,以此審判法老和埃及人對他們行過的不義。而要索取金器和銀器(以及衣裳;見12:35)的原因,是因為在古埃及地,不同階層的人的衣裝和所配戴的首飾、物品也有不同,從考古的發現我們可估計這些金器和銀器指的應該就是所配戴的首飾、耳環(後來他們取了這些去造金牛犢;見32:3-4)。以色列民是上帝的長子,卻被法老奪去了身分而成了埃及人的奴隸,所以他們的身分必須被提升。所以11:3解釋以色列民離開的時候,透過他們當中男的和女的都分別向鄰舍索取金器和銀器,讓他們在埃及人的眼中被看得起。也就是說,透過第十災,以色列民的身分被抬舉,他們並非以奴隸的身分離開埃及,因此他們在經歷拯救的同時,更要明白到他們不再是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而是一群事奉上帝的百姓,埃及人甚至要向他們俯首稱臣!

出11:4 摩西說:「耶和華如此說:『約到半夜,我必出去走遍埃及。

出11:5 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

出11:6 埃及全地必有大大的哀號,這將是空前絕後的。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出11:8 你所有的這些臣僕都要下到我這裏,向我下拜說:『請你和跟從你的百姓都離開吧!』然後我才離開。」 於是,摩西氣憤憤地離開法老出去了。

摩西提醒法老上帝將要在當晚施行殺長子之災,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甚至所有頭生的牲畜都要被殺。(11:4-5)這災前所未有,全面涵蓋所有埃及的家庭,令全埃及地都發出大大的哀號(11:6)。上帝要藉此把以色列民分別出來,以色列民會安然無恙,無論是人是牲畜也不敢向他們吠叫(11:7),而法老的臣僕則要向代表著上帝的摩西下拜,請求他帶著以色列民離開。總的來說,這些描述在在想強調摩西及以色列民都必被高升和尊崇。然而法老硬著心,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於是耶和華也就繼續使他的心剛硬,正如早前祂所預言的(4:21),好讓災難可完全地降下,向埃及施行審判。

 

宣告降第十災之前對以色列民的吩咐(出12:1-10

面對第十災將要來臨,以色列民跟之前九個災的處境截然不同,之前他們無需作出任何行動,情況就如今天在看大災難的電影一樣,他們只是觀看上帝對法老和埃及人的審判。而這次第十災關乎他們要離開埃及地,上帝有一系列的吩咐要子民必須遵行。

出12:1 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和亞倫說:

出12:2 「你們(לָכֶ֖ם)要以本月為正月,【對你們來說(לָכֶ֔ם)】為一年之首。

首先以色列民要做的是改用上帝吩咐的新月曆(12:2),以當日為正月(也就是一年之首)。在古埃及人用的日曆,一個月只有三個星期,一個星期有十日,主要根據太陽和星的運轉週期;而上帝所給予的月曆則讓他們跟隨上帝創世的秩序,一個星期有七日,並根據月亮的運轉週期以初一的新月為首。這新的命令極為重要,而且是很聰明的做法,因為轉用新的月曆能有效幫助以色列民即時與埃及人的日常生活「脫鈎」,不再按照埃及人圍繞著當地紀念偶像的日子而過活,改為以記念上帝的說話和作為而活!

出12:3 你們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各人要按著家庭取羔羊,一家一隻羔羊。

出12:4 若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羔羊,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

出12:5 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羔羊,

出12:6 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

出12:7 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出12:8 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

出12:9 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

出12:10 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

出12:11 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

出12:12 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

出12:13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按照上帝所定的行事曆,以色列民需要在本月初十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留到本月十四,然後全會眾都要宰來吃,經歷上帝的逾越(12:13)。當中以色列民吃羔羊的過程和塗羊血的步驟,最基本可以讓以色列民明白以下四方面:

1) 要選擇作上帝的子民:他們改用新的月曆,本身已表明不再過埃及地的舊有生活,而是立志按照上帝的吩咐和時間而行。而且殺羊這個行動本身,也是埃及人所厭惡的(因為羊在古埃及人眼中是當地其中一個神明[1];另參創46:34、出8:26),只有相信上帝的人才會殺羊。所以當以色列民要殺羊來吃,就已經表明自己下決心只敬拜和聽從上帝而不是埃及人的偶像。

2) 救贖的含義:上帝對他們的拯救是跟犧牲一隻完美無瑕、無辜的小羔羊有關。而羊羔的血要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去讓他們免受殺長子之災的審判。

3) 要懂得珍惜和記念:首先吃這隻羔羊並非為了享樂,因為他們必須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吃不完就要與隔壁的鄰舍同分,仍然吃不完就要把剩下的燒掉,不能留到明天繼續享用或帶在路上。而且他們要把羔羊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無酵餅和苦菜明顯不是可口美味的),再加上他們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在在都說明吃的時候要感受到一定的狼狽。也就是說,這經歷要讓他們明白當晚與其他晚上的不同,為要懂得珍惜和記念這次拯救,記著留在埃及地未能事奉上帝,是一種勞役和痛苦的人生,所以要趕快離開,真正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去事奉祂。

4) 不要留戀埃及:除了他們要快快地吃這次逾越節的筵席,表明他們要趕緊離開,不應留戀當地。而他們也要把羔羊燒來吃,這做法跟脫離埃及人的飲食文化有關,他們後來在曠野回憶起埃及地的肉鍋,就埋怨上帝的帶領(16:3),說明這時要他們把羔羊燒來吃,以至吃無酵餅和苦菜等,就是想子民不再掛念在埃及地的飲食。

 

吩咐子民記念逾越節和除酵節(出12:14-20

出12:14 「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

出12:15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出12:16 第一日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

出12:18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出12:19 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出12:20 任何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吃無酵餅。」

以色列民不但要執行上帝的吩咐,也要在日後記念這次出埃及的拯救。上帝吩咐他們要記念這救贖的日子,並守除酵節七日,吃無酵餅七日和在各家中除掉所有的有酵之物。「酵」(粵音可讀「教」或「烤」)傳統上被認為代表罪惡(另外猶太人也會用酵比喻為對埃及的留戀),所以當每次以色列民記念出埃及的拯救時,都要用除酵的儀節來提醒並檢視自己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像留在埃及不能敬拜上帝的情況),以至對罪的留戀(像對埃及地生活的眷戀)等都要除掉。而新約時期耶書亞(耶穌)來到世上犧牲自己去救贖我們,他就作了逾越節的羔羊成就了出埃及的救贖(見林前5:7),因此我們每次記念他的拯救時,也應該好好檢視自己的生命有沒有犯罪得罪主以及處於仍然留戀罪惡的境況。他透過逾越節的筵席與門徒立約(我們今天稱之為聖餐),也就提醒我們既然已經與主立約作他救贖的子民,就應該把舊酵除淨(見林前5:7),就是求主對付我們的舊我、罪和對罪的依戀等。

 

子民用牛膝草來塗血和把逾越節條例傳給兒女(出12:21-28

出12:21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為家人取羔羊,把逾越的羔羊宰了。

出12:22 要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裏的血,把盆裏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直到早晨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家裏的門。

出12:23 因為耶和華要走遍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施行擊殺。

出12:24 你們要守這命令,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出12:25 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儀。

出12:26 你們的兒女對你們說:『這禮儀是甚麼意思呢?』

出12:27 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物。當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他逾越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 於是百姓低頭敬拜。

出12:28 以色列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之前的經文是上帝對摩西就殺長子的安排和吩咐,這時經文緊接著講述摩西對以色列民的吩咐。他們要用牛膝草蘸盆裏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然後一家人要藏在家裏不可出去,好讓上帝一見門上的血,就逾越他們,不會像擊殺埃及人的長子那樣擊殺他們。牛膝草在《聖經》往往被喻為最卑微的植物,而且根部的穿透力極強以致會抓緊泥土,故此以色列民必須用利刀割斷牛膝草才能拿去塗血,這讓以色列民從牛膝草看到自己的情況,同樣是卑微和牢牢地抓著埃及地,他們要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就必須與埃及地的生活和文化一刀兩斷,不再依戀過去服侍法老和拜偶像的日子[2]。另一方面,上帝要子民把這命令傳給子孫。12:24的「這命令」在原文是單數,可籠統指整個有關逾越節的吩咐,但12:25提及「守這禮儀(הָעֲבֹדָ֥ה ha’avaodah)」在原文的意思是「這項工作」,同樣是單數,則較大機會指著上文有關用牛膝草來塗血的吩咐,因為下文也的確表明當中的意思是有關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他逾越了以色列民的家庭。無論如何,子民不但自己要經歷這次救恩,也被吩咐要傳揚給自己的子孫,教導他們明白上帝救贖的經過和當中的意義。可以說,以色列民在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跟之前所經歷的九個災有著極大的分別,他們必須有所行動去表明自己信靠和聽從上帝的吩咐,明白上帝逾越他們、拯救他們的意義,以及有責任去傳承給下一代。

 

《妥拉》出11:1-12:28與《先知書選段》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的關聯

彌7:15 我要顯奇事給他們看,好像出埃及地的時候一樣

彌7:16 列國看見,雖大有勢力仍覺慚愧;他們必用手摀口,掩耳不聽。

彌7:17 他們要舔土如蛇,又如地上爬行的動物,戰戰兢兢離開他們的營寨;他們必畏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也必因你而害怕。 

彌7:18 有哪一個神明像你,赦免罪孽,饒恕(עֹבֵ֣ר;越過或穿過)他產業中餘民的罪過?  他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彌7:19 他必轉回憐憫我們,把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你必將他們一切的罪投於深海。

彌7:20 你必按古時向我們列祖起誓的話,以信實待雅各,向亞伯拉罕施慈愛。

《彌迦書》是公元前八世紀上帝透過彌迦提醒南國猶大要早日回轉悔改歸向上帝的信息。其中這段關於他們在被擄回歸的時候,將會好像子民出埃及時,埃及會震驚和被審判,當時的列國也必畏懼和謙卑。而被擄回歸的子民會經歷上帝的憐憫和寬恕,正如今段《妥拉》的記載一樣,上帝將要透過殺長子之災把以色列民分別出來,透過羔羊的血拯救他們的性命,並帶領他們脫離法老的轄制和奴隸的身分。

鴻1: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識那些投靠他的人;

《那鴻書》是關於上帝宣告尼尼微將被審判和滅亡,這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種安慰(就如先知那鴻這名字代表著「安慰」的意思)。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平行,因為上帝也就是要透過殺長子之災來審判法老和埃及人,同時以色列民要透過這次殺長子的經過去表明自己信靠上帝,遵行祂對於逾越節的吩咐,就能得到生命的保障。

該2: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些時候,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乾地。

該2: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9 這後來的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10 大流士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哈該先知,說:

該2:11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祭司請教律法,說:

該2:12 『看哪,若有人用衣服的邊兜聖肉,這衣服的邊接觸了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這些是否成為聖呢?』」 祭司回答說:「不。」

該2:13 哈該又說:「若有人因摸屍體染了不潔淨,然後接觸任何東西,這東西就變為不潔淨嗎?」 祭司回答說:「必不潔淨。」

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在我面前這民如此,這國也是如此;他們手裏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那裏所獻的都不潔淨。

該2:15 「現在,你們心裏要想一想,從今日起,耶和華的殿還沒有一塊石頭放在石頭上的情況。

該2:23 萬軍之耶和華說:撒拉鐵的兒子我僕人所羅巴伯啊,這是耶和華說的,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哈該書》的信息是要鼓勵被擄歸回的百姓重建聖殿,完成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的使命。該2:7特別提及「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這跟今段《妥拉》以色列民要向埃及人取金器和銀器一事平行。而《哈該書》所強調的建造聖殿,寓意著上帝的同在和子民對祂的敬拜和事奉,這跟今段《妥拉》中以色列民要選擇作上帝的子民去敬拜、事奉祂,經歷祂的帶領和同在呼應。而該2:11、14則教導以色列民對律法的實踐,離開不潔的景況,這跟今段《妥拉》中以色列民要遵行上帝有關逾越節的吩咐、除酵和與埃及地一刀兩斷平行。

賽6:13 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然而如同大樹與橡樹,雖被砍伐,殘幹卻仍存留,聖潔的苗裔是它的殘幹。」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是《以賽亞書》6:13及其後。《以賽亞書》第六章講述上帝呼召以賽亞傳道,但子民並不聽從以致必遭審判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當時「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也就是到了慘絕人寰的苦況,不過最後「聖潔的苗裔是它的殘幹」則說明仍有一絲希望。這情況或可理解為上帝審判埃及地,殺他們的長子,讓埃及地發出大大的哀號,沒有一家不死人的情況。而盼望只能透過上帝的僕人摩西找到,也就是有關對以色列民要如何渡過逾越節的吩咐。

而除了上述各《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經文在意思上的平行,兩者之間在一些用詞和主題上也有關聯之處,以致猶太拉比會把它們串連起來。(見下表)

關聯之處

《妥拉》(11:1-12:28

《先知書選段》(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及其後)

離開埃及地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הַיּ֣וֹם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מֵאֶ֣רֶץ מִצְרָ֑יִם)領出來(הוֹצֵ֥אתִי。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

彌7:15 我要顯奇事給他們看,好像出(צֵאת)埃及地(מֵאֶ֣רֶץ מִצְרָ֑יִם的時候一樣(כִּימֵ֥י;like the days of)。

走遍、逾越

出12:12 因為那夜我要走遍(וְעָבַרְתִּ֣י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

出12:23 因為耶和華要走遍(וְעָבַ֣ר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וּפָסַ֤ח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

彌7:18 有哪一個神明像你,赦免罪孽,饒恕(וְעֹבֵ֣ר他產業中餘民的罪過?他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知道、認識耶和華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תֵּֽדְע֔וּן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鴻1: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識(וְיֹדֵ֖עַ那些投靠他的人;

上帝的軍隊;

帶走金、銀、珍寶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צִבְאוֹתֵיכֶ֖ם從埃及地領出來⋯⋯

出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該2:6 萬軍(צְבָא֔וֹת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些時候,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乾地。

該2: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著緊潔淨、

聖潔的重要性

出12:16 第一日當有聖(קֹ֔דֶשׁ會,第七日也當有聖(קֹ֔דֶשׁ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在我面前這民如此,這國也是如此;他們手裏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那裏所獻的都不潔淨(טָמֵ֥א。」

賽6:13 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然而如同大樹與橡樹,雖被砍伐,殘幹卻仍存留,聖潔(קֹ֖דֶשׁ的苗裔是它的殘幹。」

 

結語:用十個行動去回應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今次上帝宣告的第十災殺長子之災,一方面既是要實現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見創15:13),另一方面也是要落實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計劃。而以色列民跟先前九個災截然不同,他們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才能經歷這次的拯救。上帝期望透過他們的行動,不單帶領他們在肉身上離開埃及,也在靈性上幫助他們離開埃及舊有的生活習慣、文化和思維。當中每個吩咐都有相關的屬靈意義,有助他們離開在埃及為奴的身分,成為事奉上帝的子民:

1) 透過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作為賠償(3:22、11:3),他們用具體的行動去表明自己和兒女的身分本是屬於上帝,所以要取回在埃及地作苦工的工價。這意味著他們可藉此否定過去作為埃及人奴隸的身分。

2) 透過新的月曆學會脫離舊有的埃及生活,改為跟隨上帝的時間和按照上帝的吩咐來行事,並從此要守耶和華的節期去記念上帝的作為,就是按照這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和時間表去確立自己是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

3) 透過殺羔羊明白必須有無辜的生命作出犧牲才能帶來拯救和新的生命,他們要為此感恩。同時,因為羊是埃及的偶像,殺羔羊的舉動也宣告自己已經背棄埃及人的生活,改為聽從上帝,就是用具體的行動去把自己與埃及人分別出來,單單敬拜上帝。

4) 透過估算人數和食量,與鄰舍分享羔羊,表明救恩並非只顧自己的事情,而是也要顧念鄰舍一同得救,彼此分享。

5) 透過吃羔羊的安排明白要懂得珍惜上帝的救恩,這並非為了自己的享樂(不把羔羊留到第二日享用),明白埃及地是勞苦之地(吃無酵餅和苦菜),不應留戀舊有的生活,必須趕快離開(快快地吃)。

6) 透過用牛膝草在門楣和門框塗羊血明白經歷這次拯救的同時,明白自己也必須與埃及地一刀兩斷,不再緊緊地依附著埃及地。

7) 透過吃無酵餅和除酵的吩咐,以色列民要學會除掉舊有的埃及地生活,就是他們的舊我。

8) 透過緊緊跟從上帝的吩咐,留在家裏到天亮,有分參與這次第十災殺長子的過程,明白與上帝同工和聽從祂吩咐的重要性。

9) 透過守逾越節和除酵節,有聖會和不可做工,以色列民要放下自我,記念上帝的作為。

10) 透過深刻體會整個過程並教導下一代,明白要把這次的拯救並隨之而來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傳承下去給自己後代的重要性。

可以說,上帝用十災的行動讓以色列民經歷出埃及的救恩,與此同時,祂也期望祂的子民可用像上述的十個行動去宣告自己選擇離開舊有的生活,表明自己是信靠上帝、屬於上帝、要事奉上帝,並且把拯救背後的屬靈意義和上帝子民的身分傳承給下一代。而這些教導和屬靈意義也提醒我們,既然經歷了主耶書亞(耶穌)的救恩,就應該用更多具體的行動去把自己從世界和舊我的生活模式中分別出來,離開不能敬拜事奉上帝的屬靈景況,好好活出見證主的生命!就是要學會按照上帝的時間和吩咐來行事、珍惜和感激祂對我們的拯救和吩咐(祂的話語)、不再留戀舊我和罪惡、懂得為上帝而活、記念和傳揚上帝的作為、傳承屬靈的身分和教導給下一代等等,活出真正敬拜和事奉上帝的生命。主啊!感謝祢昔日曾用聖靈和神蹟拯救我們離開黑暗,能夠認信祢是我們的救主,懇求祢也透過聖靈的感動,給我們每一個都有力量用更多的行動去活出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努力在世人面前見證祢的作為!阿們。


[1]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eiden and Grand Rapid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29.

[2] 參作者另一篇文章〈逾越節:從牛膝草看拯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0:1-29、撒上6:6-14:從法老明白何謂真正地認罪悔改

「安息日研經坊」(2022-2-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0:1-29,撒上6:6-14(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伸杖施行第八災蝗災;by Jame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當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和第八災之後,法老曾分別兩次向上帝認罪並求饒恕(出9:27-28,10:16-17),從經文的描述我們可以怎樣解讀他的認罪?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第八災:蝗災(出10:1-20

承接上一個《妥拉》分段的結尾記載到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災的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法老的反應是認罪並向摩西求情,但當上帝止住了雷和雹之後,法老的心又再次剛硬( חָזַקchazaq ; strong)。今段《妥拉》經文就記載到上帝接著施行的兩個災,分別是第八災的蝗災(10:1-20)以及第九災的黑暗之災(10:21-29)。如之前的文章摘要提及十災裏有一個結構[1],第八和第九災是第三個循環裏的最後兩個災,第八災蝗災與之前的第二災蛙災、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上帝每次都會吩咐摩西去見法老,要求法老放祂的子民離開;而第九災黑暗之災則與第三災虱災(或譯作「蚊災」)、第六災瘡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每次上帝都不會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就直接降災。所以,今段的開頭描述到上帝在施行蝗災之前吩咐摩西去見法老,所給的警吿也是這三個循環裏的最後一次。

出 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כָּבַד kaved ; heavy)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 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上帝吩咐摩西去見法老,預先說明祂會使法老和他臣僕的心剛硬,意味著祂已不會再給法老悔改的機會,會把接下來的災執行到底,上帝為祂將要做的事說明兩個原因:一是祂要施行神蹟;二是祂要以色列民把這些神蹟傳於子孫的耳中,好叫他們知道祂是耶和華。「神蹟」(‎אֹתֹתַ֥ ; 也可譯作「記號」)在原文是複數,所以指的不單是上帝接著要行的第八災神蹟,也包括之後上帝為拯救子民離開埃及而行的更多神蹟(例如:第九災、第十災、過紅海等等)。第二個原因與之前上帝指出祂做的事是為要讓以色列民和他們世世代代的子孫都知道祂是耶和華(10:2),曾為當時的以色列民除去勞役、救贖他們、以他們為子民等(參出6:6-7),並指出每一代人都有責任把上帝的一切拯救作為對下一代述說[2]。而上帝說祂會做「嚴厲對付埃及的事」( עָלַלʿalal ; glean)在原文可解作「愚弄埃及人的事」,意思是上帝要藉祂所做的事去挖苦埃及人,使他們成為笑柄。預示了上帝將要做的事會使埃及周圍的人感到震驚並會嗤笑他們。

上帝藉摩西對法老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這樣說:『你在我面前不肯謙卑要到幾時呢?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10:3)這正解釋了法老的心一直剛硬的原因,即使已經被七個災折騰了這麼久,而且一個災比一個災嚴重,法老仍然不肯承認自己和埃及偶像的能力都不能跟上帝相比,他不肯聽從上帝的吩咐放以色列民走,反而想繼續與上帝對抗,要操控以色列民的去留。上帝這次要使蝗蟲[3]進入埃及的境內,對於埃及和近東一帶的人來說,蝗災是常有的事,牠們繁殖迅速,從原生的產地成群飛來,吃盡田間所有農作物,帶來極大的災害。但這次將比一般蝗災為禍更甚,因這次蝗蟲數量之多足以「遮滿地面,甚至地也看不見了」(10:5)。「地面」的「面」在原文是עַיִן(ʿayin ; 眼睛),所以這句直譯的意思是「蝗災要遮蓋這地的眼睛,以致地不能看見。」這是一幅地被蝗蟲完全覆蓋、全地漆黑一片的景象。而後果就是蝗蟲「要吃那冰雹後所剩,就是留給你們的;並且要吃那生長在田間的一切樹木。」(10:5)這裏描述的田間樹木可以是指之前在冰雹與火攙雜之災破壞後殘留的農作物,現在被完全吞噬淨盡[4],也可以是指冰雹與火攙雜之災過後一段時間,再次有幼芽生出在地上,但都會被這次的蝗災吞滅。換言之,降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時上帝其實已手下留情,但現在這個蝗災將會是對農作物一個徹底性的毀滅。

經文不單描述蝗蟲的破壞力,更描述到蝗蟲的「攻勢」,牠們不是單去農田,也會進入人的居所,但不是先去一般平民百姓的房屋,而是先去佔領法老的宮殿,然後是他眾臣僕的房屋,最後才去埃及人的房屋,這的確是匪夷所思的事!蝗蟲像是一支有人在背後指揮著的軍隊,懂得先向最重要的目標作出致命的攻擊。事實上,蝗蟲在《聖經》裏往往比喻強大的軍隊[5],因為兩者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陣容龐大、攻擊迅速、殺傷力強、叫人無法抵擋。這次的蝗災將是埃及人前所未見的,以致摩西對法老說:「你祖宗和你祖宗的祖宗在世以來,直到今日都沒有見過。」(10:6)而「祖宗和你祖宗的祖宗」這字眼正好跟之前上帝吩咐子民要把祂的作為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成為一個對照。

摩西留下的這個警告讓法老的臣僕知道大事不妙,他們想勸法老讓步,於是對法老說:「這傢伙成為我們的羅網要到幾時呢?讓這些人去事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吧!埃及快要滅亡了,你還不知道嗎?」(10:7)他們不敢責怪法老,只能把責任推到摩西身上,稱摩西為「這傢伙」,而「要到幾時呢?」這字眼與之前上帝指責法老不肯在祂面前謙卑「要到幾時呢?」是個對照。因著臣僕的勸告,法老就把摩西和亞倫召來,要在上帝所提出的要求上作出限制,法老問摩西要去的是哪些人,但其實摩西之前已清楚對他說要走的是百姓(עַם ʿam ; people;參10:3),即所有人,但為要讓法老不再含糊,摩西重申說明:「我們要帶著年老的和年少的同去,要帶著我們的兒子和女兒,以及我們的羊群牛群一起去,因為我們要向耶和華守節。」(10:9)對於法老來說,所有人都去是不合理的,是他不能接受的,要是單純是去守節的話,只要壯年人( גְּבָרִים֙gevarim)去就足夠了,根本不需要連年老的、年少的、兒子、女兒都去,所以,他認為如果所有人都去,其目的必然是要逃之夭夭。於是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我若讓你們帶著你們的孩子同去,看[6],災禍( רָעָ֖הraʿah)就在你們面前!不可都去!你們壯年人去事奉耶和華吧,因為這是你們所求的。」(10:10-11)

法老這個回答好像前後矛盾,他的第一句話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表面上看似是一個祝福句,然而從他後面的那一句:「災禍就在你們面前!不可都去!」並最後把摩西和亞倫趕出去,我們就知道法老其實是在怒氣之下對摩西的要求作出拒絕。其實第一句話並非是一個祝福語,而是一個反諷句,法老認為以色列民不懷好意,以致他要以災禍將臨而對他們作警告。筆者參考了馮象博士的《摩西五經》就這兩節的翻譯,把法老的語氣演繹了出來,或許讓讀者較易明白當中的意思:

出 10:10 原來是要寡人把婦孺也放了!法老叫起來:這就叫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居心叵測呀!

出 10:11 不行!只准男人去拜耶和華,你們原本就是這個要求。說罷,命人把他們趕出王宮。

正如上帝早已說的,法老依然硬著心,不肯按照上帝的要求放所有以色列民走。於是上帝吩咐摩西向埃及地伸出手,摩西就照著做。上帝使東風颳在埃及地上,整整一晝一夜,東風把蝗蟲都颳了來,整個埃及都佈滿蝗蟲,地上一片黑暗。經文強調這場蝗災是「空前絕後的」,「牠們吃盡了地上一切的植物和冰雹過後所剩樹上的果子。埃及全地,無論是樹木,是田間的植物,連一點綠的也沒有留下。」(10:15)這場蝗災既是直接摧毀埃及地的農作物,也可以說是攻擊了埃及人所膜拜的那些農作物的守護神[7],讓埃及人知道那些偶像根本無能力守護他們的耕作。可以想像這樣沉重的打擊必為埃及帶來一場嚴重的糧食危機,而可笑的是埃及因尼羅河谷有種植的優勢,故在古代是著名的糧倉(參創12:10,41章)。於是,法老不得不急忙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又得罪了你們。現在求你,就這一次,饒恕我的罪,祈求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救我脫離這次的死亡。」(10:16-17)

我們都會質疑法老這番認罪之辭是否真誠,但無論如何,摩西的回應是離開法老去祈求上帝。上帝就使強勁的西風吹來,把蝗蟲颳起吹入紅海( יַם־סוּף; 或譯「蘆葦海」Reed Sea),以致在埃及全境連一隻也沒有留下。這個災的敘述就結束於「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 chazaq;strong),不放以色列人走。」(10:20)他又再一次反口覆舌。事實上,這已是法老第二次藉摩西向上帝認罪並求饒,第一次是在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之後,他也有認罪並承諾會放以色列民走,但很明顯他並沒有履行承諾,所以才會有這第八災蝗災的發生。這使讀者不得不問,法老這兩次認罪求饒要帶出甚麼信息?我們在稍後會詳細論述。

 

第九災:黑暗之災(出10:21-29

接著的這一災,上帝沒有向法老作出警告,就直接對摩西說:「你向天伸出你的手,使黑暗籠罩埃及地;這黑暗甚至可以摸得到。」(10:21)這次上帝不是吩咐摩西用杖而只是伸手,是否因為摩西以杖伸向天這舉動是對天的不敬畏?我們未能肯定。而當摩西向天伸手,濃密的黑暗就籠罩了埃及全地三天之久。學者推測這黑暗之災其實是一場沙塵暴,是由於之前上帝用大風把蝗蟲吹走而帶來了大量的沙塵,以致全埃及地都籠罩在沙塵之下,出現了濃密的黑暗。經文特別描述「這黑暗甚至可以摸得到」(10:20),像是有實質、有重量的東西。這黑暗維持了三天之久,所以不像是一般的日蝕現象,而且表面上這災好像沒有帶來甚麼實質的傷害或損失,經文描述「三天內,人人彼此看不見,誰也不敢起身離開原地」(10:23),猶太拉比的釋經指這黑暗之災意味著埃及人被拘禁在黑暗裏,他們都動彈不得,沒有了自由,而與之相對的是:「所有以色列人住的地方卻有光」,這就意味著,表面上是以色列人被困在埃及地,是一群沒有自由的奴隸,但其實他們才是有自由的一群,因為有光在他們當中[8]。這個黑暗之災的另一個理解也可以是針對當時埃及所敬拜的太陽神[9],在古代埃及人的明白裏,太陽神每天都會從黑暗中死裏復活,破曉而生,而這三天的黑暗足以證明這個太陽神根本不能掌管光明,甚至是已死。在上帝面前,所有偶像都是虛無,只有上帝是掌管天地的那一位。

法老又把摩西召來,說:「去,事奉耶和華吧!只是你們的羊群牛群要留下來。你們的孩子可以和你們同去。」(10:24)法老願意放行所有人,卻要留下他們的羊群牛群,原因可能是要以牲畜作抵押,好確保他們回來,也可能是出於實際需要,因為在蝗災之後,埃及的經濟已受到重創,那些牲畜能補糧食及經濟所需,又或者是他的驕傲和尊嚴讓他不容許自己完全妥協。但摩西沒有退讓,說:「你必須把祭物和燔祭牲交在我們手中,讓我們可以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我們的牲畜也要與我們同去,連一蹄也不留下,因為我們要從牲畜中挑選來事奉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未到那裏之前,我們還不知道要用甚麼來事奉耶和華。」(10:25-26)摩西要法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他(在原文是「法老,你要提供祭物」),這句話叫人不解,難道他要為法老獻祭嗎?猶太拉比認為上帝不可能會悅納法老的祭物。而從敘述手法的角度看,摩西並不是真是要法老交出祭物,而是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調侃法老之前那句不敬的話:「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10:10)意思是,摩西大概在這裏也反唇相譏,嘲弄法老說:「不但我們要向上帝獻祭,連法老你本人都得罪了上帝,也應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我們,好讓我們代你獻祭呢! 」

摩西再重申他們要帶走所有牲畜,因為他們還不知道上帝喜悅的祭牲是哪些,所以要全數帶走,再聽從上帝的指示。經文接著說「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חָזַק chazaq),法老不肯放他們走。」(10:27)這次會面的結果是,法老對摩西說:「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再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10:28)毫無疑問,法老被摩西的話激怒,又兩次提到「他的面」,這與之前上帝藉摩西對法老說:「你在我面前不肯謙卑要到幾時呢?」(10:3)又是一個對照。在古代社會的觀念裏,人不能見神的面,人若然見神的面,就會招致殺身之禍(參出3:6)。由此可見,法老說摩西若再見他的面就必死,他其實是在自比為神,對於他這種驕傲自大,目中無上帝的態度,摩西的回覆是:「就照你說的,我也不要再見你的面了!」(10:29)而這第九災就結束在摩西拂袖而去這畫面上。

如之前的文章摘要所述[10],十災裏有一個結構,而九災中的每三個災是一個循環,每個循環都有共通點,除了看見災的出現模式之外,也看見在每個災之後,或許是法老自己的心剛硬,又或許是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簡單而言,在每一個災之後,上帝都會給法老機會去悔改,只是所給的機會在逐漸遞減,到了今段經文的第八和第九災,上帝已不再給法老悔改的機會了,這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屬靈提醒,上帝固然願意人人都悔改(參彼後3:9),但機會不是無止境的,當人不趁著還有機會時就馬上悔改,人的心只會越來越剛硬,到了上帝所定的時候,人就再沒有機會回轉,也就只有承受上帝按其惡行而施行懲罰了。

 

《妥拉》出10:1-29與《先知書選段》撒上 6:6-14的關聯

撒上 6:6 你們為何硬著(כָּבַד kaved)心,像埃及人和法老硬著(כָּבַד kaved)心一樣呢?上帝豈不是嚴厲對付( עָלַלʿalal ; glean)埃及,使埃及人釋放以色列人,他們就走了嗎?

撒上 6:7 現在你們應當造一輛新車,把兩頭未曾負軛,還在哺乳的母牛套在車上,趕牛犢離開母牛,回家去。

撒上 6:8 你們要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把所獻賠罪的金器裝在匣子裏,放在櫃旁,送走櫃子,讓它去。

撒上 6:9 你們要觀察:車若直行過以色列的邊界,上到伯‧示麥去,這大災禍( רָעָ֖הraʿah)就是耶和華降在我們身上的;若不然,我們就知道,這不是他的手擊打我們,而是我們偶然遭遇的。」

撒上 6:10 非利士人就照樣做了。他們取了兩頭哺乳的母牛套在車上,把牛犢關在家裏,

撒上 6:11 把耶和華的約櫃和裝金老鼠以及金痔瘡像的匣子都放在車上。

撒上 6:12 牛直行大路,在往伯‧示麥的一條大道上,一面走一面叫,不偏左右。非利士的領袖跟在後面,直到伯‧示麥的地界。

撒上 6:13 那時,伯‧示麥人正在平原收割麥子,舉目看見約櫃,就歡歡喜喜地迎見它。

撒上 6:14 車到了伯‧示麥人約書亞的田間,就在那裏停了。在那裏有一塊大磐石,他們把車的木頭劈了,把兩頭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עֹלָהʿolah )。

《撒母耳記上》記載的是以色列民由士師時期進入王國時期的事,而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背景是士師時期,那時以色列民的宗教和道德情況都非常敗壞。上帝的會幕在示羅,在裏面供職的是祭司以利,他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都是祭司,卻是不認識上帝又行惡的人。在一場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爭戰中,何弗尼和非尼哈把上帝的約櫃抬到戰場,以為這樣就必能得勝,誰知結局是以色列人大敗,他們二人死在戰場,約櫃更被非尼士人擄走,而以利當聽到這個消息也因驚慌倒下而亡。非利士人為了炫耀自己的神明打敗了以色列的神,就把約櫃放在他們的大袞廟裏,誰知大袞的肢幹折斷,於是他們不再把約櫃放在廟裏,而把它送到其他非利士的城市,但所到之處,無不使非利士人受禍,使他們叫苦連天,於是他們打算把約櫃送回給以色列人。

而這段經文就是關於非利士人的術士在商討怎樣送回約櫃,他們提到昔日法老因硬著心而不放以色列人,以致上帝嚴厲地對付他們,所以現在他們不要重蹈法老的覆轍,要把約櫃送回。但為了證明他們這次災禍是出於上帝而不是出於偶然,他們把兩頭哺乳的母牛套在一部新車上,把約櫃放在上面,然後把牛犢關在家裏,在正常情況下,兩頭哺乳的母牛會因著不願離開初生的牛犢而不肯前行,但奇怪的是兩頭母牛筆直地走在大道上,不偏左右,一直走到以色列與非利士最接近的地方伯‧示麥。於是那裏的人歡歡喜喜地迎見約櫃,也即時把車的木頭劈了,又把兩頭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從上述所見,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在意思上都是有關外邦人在受災後要把屬於上帝的人或物件送走,不再強留。另外,這兩段經文也有很多相同的字眼,這就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0:129

撒上 6:6-14

硬著
(כָּבַד kaved ; heavy)

嚴厲對付
( עָלַלʿalal ; glean)

出 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כָּבַד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 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עָלַל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撒上 6:6 你們為何硬著כָּבַד心,像埃及人和法老硬著כָּבַד心一樣呢?上帝豈不是嚴厲對付עָלַל埃及,使埃及人釋放以色列人,他們就走了嗎?

 放

(שָׁלַח shalach

send)

出 10:3 ……:『你在我面前不肯謙卑要到幾時呢?שָׁלַח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 10:4 你若不肯שָׁלַח我的百姓走,……

出 10:7 ……讓這些人שָׁלַח事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吧!……

出 10:20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不שָׁלַח以色列人走。

出 10:27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法老不肯שָׁלַח他們走。

撒上 6:6 你們為何硬著心,像埃及人和法老硬著心一樣呢?上帝豈不是嚴厲對付 埃及,使埃及人釋放שָׁלַח以色列人,他們就走了嗎?

撒上 6:8 你們要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把所獻賠罪的金器裝在匣子裏,放在櫃旁,送走שָׁלַח櫃子,讓它去。

災禍

( רָעָ֖ה raʿah ;evil)

出 10:10 法老對他們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我若讓你們帶著你們的孩子同去,看,災禍רָעָ֖ה就在你們面前!

撒上 6:9 你們要觀察:車若直行過以色列的邊界,上到伯‧示麥去,這大災禍רָעָ֖ה就是耶和華降在我們身上的;若不然,我們就知道,這不是他的手擊打我們,而是我們偶然遭遇的。」

燔祭

(עֹלָהʿolah

出 10:25 摩西說:「你必須把祭物和燔祭牲עֹלָה交在我們手中,讓我們可以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

撒上 6:14 車到了伯‧示麥人約書亞的田間,就在那裏停了。在那裏有一塊大磐石,他們把車的木頭劈了,把兩頭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עֹלָה

 

當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和第八災之後,法老曾分別兩次向上帝認罪並求饒恕(出 9:27-2810:16-17),從經文的描述我們可以怎樣解讀他的認罪?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當摩西第一次去見法老,對他說要讓上帝的子民離開,法老的回應是:「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5:2)按照這個邏輯,如果他認識耶和華,他就會放以色列人走,然而從之後的事件可見,即使上帝藉每一個災向法老彰顯祂的能力,而每次法老也都因招架不住而要藉摩西求上帝收回那些災禍,但由始至終,法老都沒有因著見識過上帝的大能就願意遵照上帝的要求放以色列人走。由此可見,即使是親眼見識過上帝的能力,又有多次被上帝的能力擊倒,法老都未肯順服上帝,他對上帝的認識可能只是視上帝為眾多神明中的一位,事實上法老視自己也是一位神明,他恃著自己的地位而不肯在上帝面前降卑。惟獨有兩次,經文描述法老向上帝認罪求饒,然而當災禍消失後,他的心又再一次剛硬,法老這兩次認罪最終沒有改變他本人,也沒有改變他和埃及人受上帝懲罰的這結局,那麼我們可以從中得著甚麼提醒?

第一次法老認罪是在上一段《妥拉》經文,當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那是一個非比尋常的災,冰與火是兩樣不能並存的物質,現在卻同時出現,為埃及帶來極嚴重的禍害,這個認知使法老不得不作出認罪和求饒,甚至承諾願意放以色列人走,好叫災禍盡快消失。他對摩西和亞倫說:「這一次我犯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請你們祈求耶和華,因上帝的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我要放你們走,你們不用再留下來了。」(9:27-28)但從經文的描述,摩西雖然同意為他祈求上帝叫冰雹止住,好使他知道地是屬於上帝,但當時摩西已察覺他這番話並不會帶來真實的果效,所以摩西說:「至於你和你的臣僕,我知道你們仍然不敬畏耶和華上帝。」(9:30)可見摩西知道,就正如之前每次當上帝把災禍終止之後,法老並不是真的生發出對上帝敬畏的心,他的心依然是剛硬的,這次也會把自己的承諾棄之如敝屣。但值得留意的是,當法老向上帝認罪後來卻又食言之後,上帝就再沒有給法老悔改的機會了。

第二次法老認罪是在今段經文的第八災蝗災之後,法老對摩西和亞倫說:「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又得罪了你們。現在求你,就這一次,饒恕我的罪,祈求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救我脫離這次的死亡。」(10:16-17)但是當上帝按摩西所求把蝗災消除之後,法老的心再次剛硬,不放以色列人走,又是一個緩兵之計。而從他與摩西的對話中反映出,他一直沒有打算要遵照上帝的要求,放行所有以色列人,每次他都把自己的控制權凌駕在上帝的要求之上,如能通得過自己的盤算,就會考慮答應部分要求,如不能通過的,就直接拒絕。簡而言之,法老認為自己對以色列民的去留掌有操控之權,他仍以自己是以色列民的王自居,不承認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的,既沒有把上帝放在眼裏,更遑論會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順服於上帝的話語。而在第九災黑暗之災後,他對摩西說不要再見他的面,否則摩西必會死。他那份自比為神的心高氣傲,盡顯無遺。由始至終,法老一直坐在自己的寶座上與上帝對峙,沒有打算承認上帝的權柄在自己之上,也沒有打算從王位上下來,交出自己的權柄,這樣沒有以行動去證明自己真的知道自己的行為得罪了上帝,那樣的認罪只是廉價的巧語之辭,一點實質意義都沒有。或許能欺瞞自己,但豈能騙得過上帝呢?

 

結語:從法老明白何謂真正地認罪悔改

法老的認罪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反面教材,讓我們知道何謂真實的認罪,他認罪的動機是基於要解決當前所遇到的危難,而為了達到目的,他會向那位有能力解決這危難的上帝,承認自己犯了罪,甚至作出承諾願意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行,然而這個認罪既是建基於危難的出現,也必然會在危難除去時就消失。這樣的認罪是短暫的,既沒有一份出自內心對上帝的敬畏,也就不會有隨之而來的順服和改過行動,當面前的危難一過,就會故態復萌,做回自己的王,行事為人也只會隨從自己內心的那個自我。

值得我們作為借鑑的,除了是法老沒有以行動去證明他的認罪之外,也是他不斷在濫用上帝給他悔改的機會。當他第一次向上帝認罪求饒,上帝收回災禍之後,他又再次硬著心,不履行對上帝的承諾。上帝似乎沒有立即追討他的言而無信,所以在第八災蝗災之後,他又故技重施,再一次以認罪求饒去換取災禍的挪去,以為這一次也會像之前那樣,無須履行承諾也不會被上帝追討他的罪。但正如上文所言,上帝樂意給人機會去悔改,也願意饒恕那些願意悔改的人,但人要以行動去證明他的悔改是真實的,不能試圖以表面的認罪、屈服去敷衍上帝,要知道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參加6:7),因為上帝知道人的心思意念,祂不一定會即時施行懲罰,但到了祂所定的時間,祂必會按各人的行為去審判各人。

真實的認罪是出於一份深切的看見自己的罪性,知道自己無力自救,而向上帝承認過犯並祈求上帝的饒恕。基於這份對自己和對上帝的認識,人會祈求上帝並希望祂介入自己的生命,好讓祂在自己的生命中作改變和帶領的工作,以致自己不會再得罪上帝,生命能蒙祂喜悅。這樣一份深切的認知,必然會帶來相應的行動,就是願意把自己的主權交給上帝,並以祂的旨意為自己的人生方向。可以說,承認自己犯罪得罪上帝只是一個起始點,重要的是接著的行動必須要與這個認罪的屬靈狀態接軌,以致往後生命的每時每刻都緊靠祂、順服祂,致力與祂保持一份親密的關係。

昔日上帝藉摩西帶領子民離開埃及,早就清楚向他們揭示自己的心意,就是當上帝拯救他們之後,他們就不再在法老的管轄之下,而是要由上帝掌管帶領。他們不用再做法老的奴僕,而是改為做上帝的百姓和僕人,從此用生命去事奉祂(出3:12,10:3,10:26)。

弗 4:1 我為主作囚徒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

徒 26:20 我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從前的我們因著不認識上帝而偏行己路,心思意念和行事為人都與上帝的心意相違背,現在我們既得蒙主耶書亞(耶穌)的拯救,生命也就屬於他,並要以他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王,可以說,我們是踏上了一條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他,活一個與蒙恩相稱的生命之旅。求聖靈幫助我們能夠以一份謙卑而順服的心跟隨上帝,以行動去回應上帝的吩咐和帶領,與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以事奉這位至高者為我們生命中最大的福氣。阿們!


[1] 參本機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7:8-8:19、珥2:30-3:16(或18)文章摘要:〈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

[2] 猶太人遵從這個吩咐,到今天在守逾越節時會在筵席期間重述他們的祖先出埃及的故事,藉此記念上帝拯救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讓他們可以真正地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整個筵席的程序和儀式會按照一份名為《哈加達》(הַגָּדָה‎‎Haggadah,意思是「述說」)的文本來進行,裏面除了記載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故事,也寫有逾越節筵席的各項儀式、每種食物的意義及相關的頌禱詞。

[3] 蝗蟲(אַרְבֶּ֖ה ʾarbeh)這字在原文的意思是眾多,可能取其與蝗蟲出現時數目也是眾多之意。

[4] 第七災冰雹之災提到「……因為大麥已經吐穗,亞麻也開了花。」(出9:31)時間大概是在二月至三月之間,而蝗災應該是在三月左右,距離逾越節的日子很近。

[5] 例如:《約珥書》也用蝗災來比喻亞述強大的軍隊要來到北國並要把它毀滅。參珥1:4-6,2:4-5。

[6] 《和合本》在這裏的翻譯是「你們要謹慎」,也註釋說這可譯作「你們存著惡意」。

[7] 古埃及的一位神明 Osiris,被視為是使穀物有豐收的神明。

[8] Nosson Scherman, The Stone Edition: The Chumash , (Mesorah Publication Ltd, Brooklyn, N.Y. 1998), 344.

[9] 在埃及還有好幾個太陽神,除了Re太陽神之外還有Horus、Nut、Hathor。

[10]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之註4以及上一段的查經摘要文章〈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8:20-9:35、賽34:11-35:4: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2-2-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8:20-9:35、賽34:11-35:4(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第五災的蠅災的情境;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十災中多次提及法老的「心剛硬」(例如:出9:35)、「硬著心」(例如8:32、9:7、9:34),所以不放以色列民離開。然而經文也提及「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出9:12;原文是「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如果上帝定意讓法老的心剛硬,那麼法老豈不是沒有自由意志去行事,上帝的降災豈不是對他不公平,不讓他有悔改的機會嗎?我們可以怎樣理解這情況,我們可從中明白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前言:十災並非單純打擊偶像,而是針對法老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十災的首三災,今段繼續記載第四至七災(蠅災、牲畜瘟疫之災、瘡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的經過。上帝施行十災的目的表面上似是針對埃及地的偶像(12:12),但這理解其實並不完全。因為埃及地的偶像眾多,數目不只十個,而且許多災只維持一段短時間(像颱風一樣來去急速),也非毀滅性的徹底破壞,所以如果是為了打擊偶像的話這些情況並不合理。另一方面,學者都認為偶像與災之間沒有清晰的關聯[1],例如:水變血之災就可牽涉多位神明,包括牛神Hapi(或稱Apis)的尼羅河神明、尼羅河的女神Isis、羊神或稱為尼羅河的守護神Khnum等。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閱讀整段有關十災的經文,會發現每一個災主要是圍繞著耶和華藉摩西所作的行動怎樣為法老帶來不同程度的威脅以及法老的回應,而並非在強調打擊某個偶像。因此,我們的重點應放在經文怎樣描述法老的問題、他對上帝的態度和回應,和上帝針對法老的回應而作出的行動等。

 

第四災:蠅災(出8:20-32

出8:2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看哪,法老來到水邊,你就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Let My people go,好事奉我。

出8:21 你若不放我的百姓走,看哪,我要派(שָׁלַח shalach成群的蒼蠅到你、你臣僕和你百姓身上,進你的宮殿;埃及人的房屋和他們所住的地都要滿了成群的蒼蠅。

出8:22 那一日,我必把我百姓所住的歌珊地分別出來,使那裏沒有成群的蒼蠅,好叫你知道我——耶和華是在全地之中。

出8:23 我要施行救贖,區隔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明天必有這神蹟。』」

出8:24 耶和華就這樣做了。大群的蒼蠅進入法老的宮殿和他臣僕的房屋;在埃及全地,地就因這成群的蒼蠅毀壞了。

三災過後,耶和華再次吩咐摩西去見法老,要求他放以色列民離開,否則就降下第四災的蠅災。這描述跟第一災相仿,同樣是摩西在清早警告法老,反映出十災並非隨意,而是有計劃並精心安排的循環,表明上帝在反覆地給予法老警告和刑罰。這一災出現了上帝著名的一句命令:「我的百姓走(Let My people go)!」(8:20;原文在8:16),當中所用的動詞 שָׁלַח shalach 與祂要「派(שָׁלַח shalach」成群的蒼蠅到埃及的動詞是相同的。這讓我們看見,上帝「放」蠅災,是對應著法老的「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上帝表明祂必定能把祂的百姓分別出來,祂要使埃及地遭受成群蒼蠅的毀壞,但以色列民那裏卻平安無事。(8:24)也就是說,即使法老不肯讓上帝的子民跟埃及地「分開」,上帝也能就地作出這項「分開」的工作,要向法老表明上帝有能力掌管全地,包括法老以為在掌管的埃及地。假如法老繼續不肯「分開」以色列民和埃及地,在上帝的掌權下,祂就會敗壞以色列民所住周圍的埃及地去拯救自己的子民,這後果對法老來說,相信會比他放以色列民離開更差。

出8:25 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去,在此地向你們的上帝獻祭。」

出8:26 摩西說:「這樣做是不妥的,因為我們要獻給耶和華——我們上帝的祭物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看哪,我們在埃及人眼前獻他們所厭惡的,他們豈不拿石頭打死我們嗎?

出8:27 我們要遵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我們的,往曠野去,走三天路程,向他獻祭。」

出8:28 法老說:「我可以放你們走,在曠野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獻祭,只是不可走得太遠。你們要為我祈禱。」

出8:29 摩西說:「看哪,我要從你這裏出去祈求耶和華,使成群的蒼蠅明天離開法老、法老的臣僕和法老的百姓;法老卻不可再欺騙,不讓百姓去向耶和華獻祭。」

出8:30 於是摩西離開法老,去祈求耶和華。

出8:31 耶和華就照摩西的請求去做,使成群的蒼蠅離開法老、他的臣僕和他的百姓,一隻也沒有留下。

出8:32 但這一次法老又硬著(כָּבֵד kavedHiph: made heavy, honored心,不放百姓走。

法老的回應是他批准以色列民在埃及地獻祭給他們的上帝(8:25),可見他沒有完全按照上帝的要求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反映出他不接受上帝擁有全地的主權,仍以為自己有能力在埃及掌權,某程度上也是在試探耶和華的底線,認為自己未必一定要完全地順服上帝所有的要求。而摩西的回答指出百姓獻給上帝的祭物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甚至會用石頭打死他們(8:26)。這大概是由於百姓所要獻的祭物主要為牛和羊,而這些卻是埃及人所奉為神明的偶像[2]。這提供了其中一個上帝要求以色列民必須離開埃及而不能讓百姓在那裏敬拜祂的原因,因為敬拜上帝與埃及人的信仰互相抵觸,兩者不能兼容。最後法老表面上批准他們可以離開,但卻說「只是不可走得太遠。你們要為我祈禱。」(8:28)這繼續反映法老並不是完全地妥協或謙卑,他仍然想堅持自己的某些意思而行。摩西又提醒法老不可再欺騙,也反映法老一向是出爾反爾,言而無信。果然,當耶和華按照摩西的請求去使蒼蠅徹底地離開後,法老又硬著心不放百姓走。(8:31-32)其中「硬著(כָּבֵד kaved」跟之前7:13提及「法老心裏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並非完全一樣的。那裏「剛硬(חָזַק chazaq」一詞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堅定不移,表明法老不會改變主意;而這裏「硬著(כָּבֵד kaved心」的動詞在原文是使役型,意指「使內心變得沉重和榮耀」,而由於古代人的觀念往往認為人是用心去思考(而不是用腦袋),所以這話可理解為,法老堅持要看重自己的想法和榮耀,以致不願作出改變!這把之前「心裏剛硬」進一步加以解釋了法老不聽從耶和華的原因,雖然他經歷過上帝擊打的災,但仍不願意改變。可以說,法老對上帝的頑梗和對抗已變得越來越嚴重了。

 

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9:1-7

出9: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9:2 你若不肯放他們走,仍要強留他們,

出9:3 看哪,耶和華的手必以嚴重的瘟疫加在你田間的牲畜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和羊群的身上。

出9:4 耶和華卻要分別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凡屬以色列人的,一隻都不死。』」

出9:5 耶和華就設定時間,說:「明天耶和華必在此地行這事。」

出9:6 第二天,耶和華行了這事。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一隻都沒有死。

出9:7 法老派人去,看哪,以色列人的牲畜連一隻都沒有死。可是法老硬著心,不放百姓走。

這次上帝施行第五災的牲畜瘟疫之災,再次要求法老放祂的子民離開。這災跟第二災一樣也是吩咐摩西要進到法老那裏作出警告和提出要求,並且這災只發生在埃及人的牲畜身上,而以色列人則再次安然無恙。這反映上帝繼續向法老表明祂有能力分開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就是即使法老不肯讓祂的子民離開埃及,上帝也能就地進行拯救的工作,透過單單審判埃及人去救出自己的子民。而這災的最特別之處,在於經文描述法老看來不太相信災情竟然只選擇性地擊殺埃及人的牲畜而以色列人的牲畜卻會安然無恙(9:7),所以就派人去察看。這反映比起第四災法老無須安排人去察看,這次他更感受到上帝的災所帶來的痛苦,以及埃及人與以色列人的確是有分別的。當法老察看過後發現事情果真如此,但仍卻像第四災時那樣繼續「硬著(כָּבֵד kaved心」不肯在上帝面前謙卑,也就說明,就算法老看到實情也仍不悔改,反映他的心越來越剛硬,並堅持要敵擋上帝的旨意。

 

第六災:瘡災(9:8-12

出9:8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你們從爐裏滿滿捧出爐灰,摩西要在法老眼前把它撒在空中。

出9:9 這灰要在埃及全地變成塵土,使埃及全地的人和牲畜身上起泡生瘡。」

出9:10摩西和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把它撒在空中,人和牲畜的身上就起泡生瘡了。

出9:11 因為這瘡,術士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術士和所有埃及人的身上都生了瘡。

出9:12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正如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

接著經文記載上帝吩咐摩西施行第六災的瘡災,跟之前第三災的情況相仿,上帝並沒有向法老發出任何警告或要求就直接降災。而今次這災比起之前的更為嚴重,因為已經不單止影響牲畜,更禍及人的身體,甚至這災連埃及的術士和所有埃及人也站立不住。不過,這次經文不再指法老心裏剛硬或硬著心,而是指「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這是《和修本》的翻譯,但原文的意思的確是「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3])這句話在神學上十分難以理解,因為如果是上帝刻意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他不聽從摩西和亞倫提出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要求,那麼責任豈不是不在法老身上,而是在使他的心剛硬的耶和華?如果我們單看這句話的確看似可引伸出這個想法,但其實這句話並非在《出埃及記》中首次出現,也並非最後一次。所以,還是先讓我們了解今段的餘下經文,然後才再作討論。

 

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出9:13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9:14 因為這一次我要使一切的災禍臨到你自己,你臣僕和你百姓的身上,為要叫你知道在全地沒有像我的。

出9:15 現在,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就會從地上除滅了。

出9:16 然而,我讓你存活,是為了要使你看見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全地。

出9:17 可是你仍然向我的百姓自高自大,不放他們走。

出9:18 看哪,明天大約這時候,我必使大量的冰雹降下,這是從埃及立國直到如今沒有出現過的。

出9:19 現在,你要派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帶去躲避;任何在田間,無論是人是牲畜沒有回到屋內的,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

出9:20 法老的臣僕中,懼怕耶和華這話的,就讓他的奴僕和牲畜逃進屋裏。

出9:21 但那不把耶和華這話放在心上的,就把他的奴僕和牲畜留在田裏。

出9: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出你的手,使冰雹降在埃及全地,降在埃及地的人和牲畜身上,以及田間各樣菜蔬上。」

出9:23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華就打雷下雹,有火降到地上;耶和華下雹在埃及地上。

出9:24 那時,有雹,也有火在雹中閃爍,極其嚴重;自從埃及立國以來,全地沒有像這樣的。

出9:25 在埃及全地,冰雹擊打田間所有的人和牲畜,擊打一切的菜蔬,也打壞了田間一切的樹木。

出9:26 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

出9:27 法老差派人去召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

出9:28 請你們祈求耶和華,因上帝的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我要放你們走,你們不用再留下來了。」

出9:29 摩西對他說:「我一出城就向耶和華舉起雙手;雷必止住,也不再有冰雹,叫你知道地是屬於耶和華的。

出9:30 至於你和你的臣僕,我知道你們仍然不敬畏耶和華上帝。」

出9:31 那時,亞麻和大麥被摧毀了,因為大麥已經吐穗,亞麻也開了花。

出9:32 只是小麥和粗麥沒有被摧毀,因為它們還沒有長成。

出9:33 摩西離開法老出了城,向耶和華舉起雙手,雷和雹就止住,雨也不再下在地上了。

出9:34 法老見雨、雹、雷止住,又再犯罪;他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

出9:35 法老的心剛硬,不放以色列人走,正如耶和華藉著摩西所說的。

第七災的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是十災中經文描述得最為詳細的,多達23節。它跟第一災和第四災一樣是有關摩西在清早對法老提出要求和災難的警告,而9:14表明這災要使一切的災禍(כָּל־מַגֵּפֹתַי֙)臨到法老、他的臣僕和他的百姓身上,為要叫法老知道在全地也沒有像耶和華的,表明這災的威力和禍害極為嚴重,是自埃及立國以來全地也從沒有試過的。的確,這災所打擊的不單單關乎植物或動物,而是同時針對了所有植物、動物和人等多個層面。程度上也由過去只影響環境、叫動物死去、埃及人身上長瘡等表面上的傷害程度,提升至首次使埃及人死亡。可見第七災跟以往的六個災明顯不同,擊打的範圍和程度都更為嚴厲,並為之後上帝殺長子的第十災作出了某程度的預示和警告。雖然這災的災情十分嚴重,不過9:15「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就會從地上除滅了」則指出,耶和華其實已經對法老和埃及人存有恩慈,並不是想把他們完全毀滅 。

除了災情特別嚴重之外,這災還有另外兩個特別之處。首先是冰雹中會有火閃爍,反映這並非一般可解釋的極端天氣現象,而是上帝的親自作為,神蹟地把冰雹與火兩樣並不相容(甚至是完全對立)的現象放在一起,這災就像留下了自己的簽署(signature)一樣,只可能是出自上帝的手!而把兩樣不相容的情況放在一起,也彷彿在暗示這正正是法老不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情況,法老和埃及人其實跟敬拜上帝的人並不匹配,堅持要把敬拜上帝的人留在埃及,結果只會招致埃及地的嚴重敗壞;第二個特別之處,是這次上帝從降災中提出了一條出路,就是所有留心聽從上帝的警告,留在室內的人與牲畜其實可以避過一劫,讓災難只降在不敬畏上帝的人身上。這是之前六個災所沒有的,而且所破壞的農作物中,經文刻意指出災情未有波及小麥和粗麥(9:32),也就是說在災禍中上帝仍然給予一線生機。因此這災要帶出的信息是,不聽從上帝的結果極為嚴重,甚至是生與死的分別!但如果有埃及人肯謙卑聽從上帝的吩咐,其實仍有出路。這在某程度上預示日後殺長子之災的吩咐中,肯聽從耶和華的人其實或有機會逃過一劫。

 

《先知書選段》:賽34:11-54與出8:20-9:35的關聯

賽34:11 鵜鶘、豪豬要得它為業,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石垂線,拉在以東之上

賽34:12 人必宣稱那裏沒有王國,它的貴族和所有領袖都歸於無有。

賽34:13 以東的宮殿要長出荊棘,城堡要生長蒺藜和刺草;成為野狗的住處,鴕鳥的居所。

賽34:14 野獸要和土狼相遇,山羊鬼魔要與同伴對唱,莉莉絲必在那裏棲身,為自己尋找安歇之處。

賽34:15 箭頭蛇要在那裏做窩,下蛋,孵蛋,並招聚幼蛇在其保護之下;鷂鷹也與伴侶聚集在那裏。

賽34:16 你們要查考並誦讀耶和華的書;這些現象必然存在, 沒有一樣動物缺少伴侶。因為是他,藉著我的口吩咐,他的靈將牠們聚集。

賽34:17 他為牠們抽籤,親手用準繩為牠們分地;直到牠們永遠得地為業,世世代代住在其間。

賽35:1 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沙漠也必快樂;又如玫瑰綻放,

賽35:2 朵朵繁茂,其樂融融,而且歡呼。黎巴嫩的榮耀,並迦密與沙崙的華美,必賜給它。  人要看見耶和華的榮耀,看見我們上帝的榮美。

賽35:3 你們要使軟弱的手強壯,  使無力的膝蓋穩固;

賽35:4 對心裏焦急的人說:  「要剛強,不要懼怕。  看哪,你們的上帝要來施報,  要施行極大的報應,  他必來拯救你們。」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4],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的前半部分,內容較多提及人的過犯怎樣招致上帝的審判。賽34:11指出上帝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石垂線(大概是用於量度)拉在以東身上,代表著上帝要從她身上計算她的空虛和混沌的程度而進行審判。以東是以掃的後代,有著屬血氣、屬世的象徵意義,而且她喜歡建立自己的王國,不愛追求屬靈的事。上帝說要讓她的住處成了那些被上帝定為不潔淨的動物的棲身之地,賽34:12-15又繼續描述以東會怎樣失去其領袖地位和變成荒廢,賽34:16-17再用上「永遠得地為業」諷刺地表達以東要世世代代活在自己的王國中,不斷地過著沒有上帝的荒廢生活;反之,賽35:1-4完全換了另一幅圖畫,十分正面地描述以色列民怎樣因為有上帝的帶領而喜樂地回歸,把本來的曠野和乾旱之地都變成了美麗的花園!結果是上帝的子民能夠看見祂的榮美、得力和強壯起來,而且有上帝安慰和應許給他們報復和拯救。換句話說,以色列和以東將會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有上帝的同在和沒有祂同在的情況是天淵之別。

猶太拉比選了這段先知書的經文與今段的《妥拉》平行,最明顯的是在處境上,上帝審判以東可以與《出埃及記》中上帝使法老和埃及人受災作平行,而這裏以色列人喜樂地回歸、蒙上帝悅納,則與十災中以色列民的安然無恙,有著上帝的拯救和眷顧也是一個平行。另外,在字眼上也出現不少平行之處(詳見下表),反映拉比對《先知書選段》的精心挑選:

(可點擊放大下表)

 

應如何理解「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和這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1. 猶太拉比的解釋:

「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表面上是讓法老失去了自由意志去行善,這在神學上的確不容易解釋,而過去猶太的拉比早已討論過這問題,並有以下幾個相當有見地的看法:

a)法老和埃及人欺壓以色列民的罪其實必須先被審判和受罰,才算得上合理和公義。故此耶和華必須剛硬法老的心,讓他承受十災所帶來的所有審判,這對被迫害了四百年的以色列民來說才算為真正的公平。(拉比Abravanel)

b)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其實是要讓法老更有「自由意志去抵抗上帝」,因為如果法老純粹只是因為怕受罰或承受不了災難,而決定放以色列民離開的話,那麼他就不是真誠地悔改、真正謙卑自己去順服上帝了。故此,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是要讓他有能力去堅持抵受十災的打擊,以致他能不單單因為受災才放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拉比Sforno)

c)法老持續不悔改的情況可導致他漸漸失去悔改的機會。也就是說,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反映當上帝已經多次勸喻和警告他無效之後,就會讓他再沒悔改的機會,只能承受因犯罪而來的刑罰。(拉比Shimon ben Lakish)另一個接近的說法,是當有人犯了極其嚴重或大量的過犯後,上帝是可以不給予他悔改離開邪惡的機會。(拉比Rambam)

2. 從文學的角度理解:

除了參考拉比的理解,我們也可從十災的文學解構和上下文的角度去解釋「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在過去的查經中我們已經提出過下表的十災循環[5],而這次我們再加入「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的出現情況。就讓我們先理解十災的循環,並以此作為背景去理解這問題。

 

第一個循環:

一、二、三災

第二個循環:

四、五、六災

第三個循環:

七、八、九災

共通點

循環的首災:一、四、七災

第一災:水變血(7:14-25)

第四災:蠅災(8:20-32)

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警告的時間:早上(7:15-16、8:20、9:13);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7:16、8:21、9:13)

循環的次災:二、五、八災

第二災:蛙災(8:1-15)

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9:1-7)

第八災:蝗災(10:1-20)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警告的情景:進去見法老……(8:1、9:1、10:1)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8:1、9:1、10:3-4)

循環的第三災:三、六、九災

第三災:虱災/蚊災(8:16-19)

第六災:瘡災(9:8-12)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第九災:黑暗之災(10:21-29)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警告:沒有警告

要求:沒有要求

每個循環都各自有其共通點

藉亞倫伸杖(7:20;8:6、17)

沒有藉任何物件,直接降災 (8:24;9:6、10)

藉摩西伸杖(9:23;10:13、22)

 

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沒有,這代表法老有三次悔改的機會。

一次,這代表法老有兩次悔改的機會。

兩次,這代表法老有一次悔改的機會。

 

透過圖表中的循環和每個循環的首災、次災和第三個災之間的共同之處,我們可以發現十災其實發出了以下的信息:

1) 上帝的行事並不混亂,而是合理和有序的!

2) 每一個災其實都代表著上帝一次又一次地給予法老機會去認識上帝和謙卑悔改!

3) 上帝的降災大多數都非即時性,這讓法老有充分時間去思考和悔改聽從上帝!

4) 上帝嘗試在不同時間(循環中的首災均發生在早上,其餘的可能在下午及傍晚)、用各種方式(亞倫伸杖、直接降災、摩西伸杖)去喚醒法老,要他在自己面前謙卑和完全地聽命!

5) 十災的嚴重程度是漸漸增加的,到了第七災才首次出現有埃及人死亡的情況,反映上帝正在一步步勸喻和教導法老,不及早回轉悔改的話,是會遭遇比之前更嚴重的後果。

6) 從十災中法老多次使自己的心剛硬,反映上帝給予法老真正的自由和選擇機會,甚至容忍著法老出爾反爾、三番四次地進行欺騙(8:29)!

7) 時間上明顯是法老先多次使自己的心剛硬或硬著心,才招致上帝要多次使他的心剛硬。

當我們以上述十災的結構、循環和豐富的信息作為背景,並加入拉比的解釋,就可更好地理解「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以及其應用了:

1) 這並非一次性的偶然動作,而是早在十災之前已經給摩西預言將會出現的情況(4:21)。所以我們不應斷章取義地單單讀這一句話來理解,而是必須放在原先上帝表明要拯救以色列民的原因和背景裏。加上拉比的見解,反映這公義的彰顯,平反之前以色列民被欺壓和殺害的不義,讓我們明白伸冤在主,主必報應的觀念(參結25:12、羅12:19、來10:30等)。

2) 這在整個十災的過程中有系統地多次重複出現,因此這並非不理性的作為,而是經過上帝精心鋪排,並可用理性和有系統地理解,讓人認識上帝的行事原則。

3) 這並非出於上帝因法老不服而一時衝動或意氣用事的行為,而是十分有條理和可預計的結果。可以說,上帝有些時候像是要刻意讓人知道是祂的作為,只是法老不肯承認上帝是全地的主這個身分而已!

4) 上帝施行十災的主要目的,本身就並非為了打擊埃及,而是要把屬上帝的人分別出來(8:23)。所以上帝雖然打擊埃及,但卻沒有一次性地滅絕全部的農作物,讓當地仍有出產糧食的機會(9:32)。而且第七災又讓敬畏聽從祂的人可以逃過一劫,可以說,這種種的情況反映出上帝其實在施行十災打擊法老和埃及的同時,也不斷地對他們施憐憫!「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其實不是上帝無情的作為,而是在充滿憐憫和在顧念人的背景下進行的。假如創天造地的上帝真的要滅絕法老和所有埃及人去讓自己的子民離開,祂其實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而無須一直拖延和忍耐,讓法老有回轉悔改的機會(9:15)。

5) 對於拉比指上帝會因應人犯罪的情況而減少讓人可悔改的機會,我們的確可從十災的循環中看到:在首三災的第一個循環中,耶和華並沒有使法老的心剛硬,他仍然有三次悔改的機會;到了第二個循環(第四、五、六災),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一次,代表法老悔改的機會只有兩次;而到了第三個循環(第七、八、九災),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了兩次,所以法老悔改的機會就只餘下一次;到了第十災的時候上帝就不再給予機會,而是直接殺了他的長子和所有埃及人的長子。事實上,期望上帝對人的罪惡無動於衷,人隨時都可選擇悔改與否,這想法並不合理。我們反而要透過上帝原來是可以按祂的心意去使法老的心剛硬、減少他悔改的機會,而明白我們不應以為永遠都擁有無限的機會可以回轉悔改,從而學會珍惜和把握每一次上帝饒恕自己的機會,為祂而活!

 

結語: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今段查經的經文多次提及法老硬著心不讓上帝的子民離去,導致上帝要親自出手去分開他們。所以我們從今段經文可得出的第一個屬靈提醒是:在我們的生命中是否仍有一些明知上帝不喜悅但卻不想放棄、遠離、分開的人、事、物?昔日以色列民不能留在埃及地敬拜,今天我們經歷過上帝拯救的人同樣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犯罪境況中敬拜上帝,因為兩者並不相容。求主幫助我們懂得對祂所不喜悅的情況作出「斷、捨、離」,學會「分別為聖」的功課!

另外,如果我們單從表面看十災的自然災害,或會認為上帝十分殘忍和暴力(尤其在今段的《妥拉》經文所記載的第七災會導致人命傷亡的結果)。但從今段經文的開始,我們就已經可意識到十災的主要目的並非為要打擊埃及,而是要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分開!而經過了上述對十災的結構、當中的循環、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出現情況等詳細探討,我們更進一步發現十災所帶來的大自然災害,其實是要反映上帝是那位滿有能力的創造主,但同時祂也是滿有憐憫的大能者!因為在十災的過程中祂不斷對法老和埃及人忍耐和留手,而且並不是一次性地擊倒反抗祂旨意的人,而是給予了法老多次的機會,精心安排用不同的方式去讓他認識自己的大能,以致有機會能學會謙卑和敬畏祂。只可惜,法老的驕傲讓他並沒有因為上帝的神蹟和越來越嚴重的災情而謙卑下來,反而心裏剛硬地敵擋上帝,最終連悔改的機會都不斷地減少了。而從以上對「上帝剛硬了法老的心」的論述,我們明白到人其實並不可以隨時隨地隨己意掌握每一個悔改的機會,所以我們必須珍惜上帝給我們赦罪的恩典,把握每一次仍可回轉悔改的時機,好好地學會忠心聽命於上帝,順服聖靈。求主不但拯救我們,更幫助我們學會順服祂的功課,這不是由於我們害怕或想逃避主的刑罰,而是全因為我們對主的愛和敬畏,祂是我們的拯救主和大能者!阿們。


[1] Bruce Wells,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97.

[2]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eiden and Grand Rapid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71.

[3]《和修本》的翻譯某程度上是想帶出:是法老先要把自己的心剛硬,然後上帝才容讓他維持狀態的這個先後次序,以致在神學上並不會引伸出是上帝先主動使法老犯罪的問題,而可解讀為純屬是法老個人的錯。但其實按照希伯來文的文法來看,耶和華的確是行使「剛硬」的主語而法老的心就是直接的受詞,加上動詞「剛硬(וַיְחַזֵּ֤ק)」的詞幹屬Piel,則更帶有強烈或刻意的意思,因此這句其實更應該翻譯為「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或維持像《和合本》那樣用「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

[4]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5]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以及上一段的查經摘要文章〈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對十災的簡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7:8-8:19、珥2:30-3:16(或18):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

「安息日研經坊」(2022-2-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7:8-8:19、珥2:30-3:16(或18 (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亞倫的杖吞了埃及術士的杖,參出7:12;Phillip Medhurst presents James Tissot Bible c 1899

今段《妥拉》經文(出7:8-8:19)描述耶和華藉摩西和亞倫在埃及施行了三個災(水變血、蛙災、蚊災),然而法老仍然心裏剛硬,不肯放以色列人離開。那麼,耶和華施行這三災的目的是甚麼?

 

簡介十災

由今段《妥拉》經文開始,《出埃及記》的故事會進入我們稱為「十災」的敘述。《詩篇》78:12、43提及十災的場景在瑣安田,它位於下埃及(Lower Egypt)尼羅河三角洲東部、蘭塞地的北邊。十災中的頭九災明顯呈現出一個結構,順次序每三個災為一個循環,每個循環都有共通點,而每個循環裏的首災、次災和第三災也有共通點,詳見下表[1]

 

第一個循環

(一、二、三)

第二個循環

(四、五、六)

第三個循環

(七、八、九)

共通點

循環的首災

(一、四、七)

第一災:

水變血(7:14-25)

第四災:

蠅災(8:20-32)

第七災:

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警告的時間:早上(7:15-16、8:20、9:13)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7:16、8:21、9:13)

循環的次災(二、五、八)

第二災:

蛙災(8:1-15)

第五災:

牲畜瘟疫之災(9:1-7)

第八災:

蝗災(10:1-20)

警告的情景:進去見法老……(8:1、9:1、10:1)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8:1、9:1、10:3-4)

循環的第三災(三、六、九)

第三災:

虱災/蚊災(8:16-19)

第六災:

瘡災(9:8-12)

第九災:

黑暗之災(10:21-29)

警告:沒有警告

要求:沒有要求

每個循環都各自有其共通點

藉亞倫伸杖(7:20;8:6、17

沒有藉任何物件,直接降災 8:249:610

藉摩西伸杖(9:23;10:13、22

 

頭九個災既按照上帝所定的模式發生,人就能清晰知道這些災禍並非隨機發生的自然災害。另外,十災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埃及的打擊是一直往上遞增的,最後第十災殺長子之災就是最致命的一撃,其後法老直接放所有以色列人走,甚至埃及人也催促他們離開那地。十災無疑是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方法,然而,對於上帝來說,單單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根本用不著施行十災的,祂大可一開始就以殺長子之災來迫使法老降服。而從經文所記,上帝施行十災是為要達致以下幾個主要目的:1)向埃及和以色列表明耶和華超乎萬神和人類(7:5;9:14-16;10:2;15:11),讓上帝的名傳遍全地(9:16);2)區隔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展示上帝以大能保護祂的子民(8:22-23;9:3-4;10:22-23;12:12-13);3)對埃及的審判,以此說服法老讓以色列人離開(8:2、21;11:1;12:12、31-33;另參民33:4);4)為要作以色列人的上帝,使他們將上帝救贖他們的事蹟傳給子孫後代,使以色列世世代代都認識和跟隨耶和華(6:7;10:2;12:42)。

 

亞倫在法老面前使杖變成蛇(出7:8-13

上一個分段的結尾7:1-7提及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進到法老面前,叫他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然而,上帝也說,法老必不聽從他們,而上帝會嚴厲地懲罰埃及,在其中多行神蹟奇事。到了今段,摩西和亞倫到了法老那裏,法老就要求他們行一件奇事作為證據,以證明他們確實是耶和華的使者。事實上,這一事件是接下來上帝降災的序幕,它有著跟最初幾災相似的模式:上帝的奇事(7:10),埃及術士複製亞倫所行的(7:11-12),以及法老的心剛硬(7:13)。

亞倫在法老面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杖丟在法老面前,杖就變成了蛇。接著法老也召了智慧人和行邪術的人來,這些埃及術士也用邪術(בְּלַהֲטֵיהֶ֖ם belahateihem;by their spells / secret arts)照樣做。(7:10-11)「邪術」的希伯來文字根l-w-t有「包裹、遮蓋」的意思,這個名詞的意思是「保密的東西」,有可能是暗示術士所行的是靠一些類似掩眼法的技巧[2]。「邪術」的使用跟亞倫動作的簡單性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倫並沒有使用任何邪術,他只單單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將杖丟在法老面前。而經文的重點並不是杖的變化,而是亞倫的杖吞了(בָּלַע bala;swallow)術士的杖。「吞了」的原文בָּלַע bala,在《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兩次,另一次是出現在15章的摩西之歌:「耶和華啊,眾神明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你伸出右手,地就吞滅(בָּלַע bala)他們。」(15:11-12)這裏說到上帝伸出右手,埃及的軍隊就被吞滅。因此雖然接下來的十災表面上看來好像是上帝與法老的一場拉鋸戰,但其實7:12的經文已經暗示了在十災之先,埃及敗仗的大局已定。埃及重要的蛇神瓦吉特(Wadjit)是下埃及的保護神,她通常被描繪成一條豎立準備發動攻擊的眼鏡蛇──稱為Uraeus。蛇又往往是埃及皇室的象徵,裝飾在埃及法老的頭飾上方,對於古埃及人來說,蛇的形象可保護國王,亦彰顯法老的力量和威脅性。[3]因此亞倫的杖吞了術士的杖(蛇),就是要讓法老明白耶和華的主權在他之上,但是他心裏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話,於是上帝開始以災禍去擊打埃及。

 

第一災:水變血(出7:14-25

上帝告訴摩西明天早晨法老會到水邊,吩咐摩西到尼羅河邊去迎見他,並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差派我到你這裏,說:放我的百姓走,到曠野事奉我。看哪,到如今你還是不聽。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用我手裏的杖擊打尼羅河中的水,水就變成(דָּ֣ם dam;blood);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河裏的魚必死,河也要發臭,埃及人就厭惡(נִלְא֣וּ nilʾu;will loathe, will not be able)喝這河裏的水。」(7:16-18)在這之前,摩西已經兩次去見法老,然而法老依然心硬,不肯聽上帝藉摩西和亞倫所傳講的信息,亦不肯放以色列人走,於是今次上帝差派摩西直接宣告降災,而第一災更是與法老當時身處的尼羅河有關。

17節「血」的希伯來文名詞 דָּ֣ם dam其實亦可解作血紅色,如《約珥書》2:31,當中提到「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דָּ֣ם dam)」,這裏並非照字面所指月亮會變為血,而是指到月亮的顏色會變成像血一樣紅。關於水變血,有學者推斷尼羅河可能因著從河的源頭沖刷而來的紅土沉積物以及當中的一些藻類植物而令到河水變色,這些物質亦擾亂了河水的氧氣平衡,以致魚類因缺氧而大量死亡[4]。不過,即使水變血有可能是指到尼羅河的污染,也不能夠否定這是上帝的作為,因為不論在時間上(隨著亞倫舉杖而發生)、污染的強度和所影響的範圍,都表明了這是出於上帝的超自然作為。因著上帝擊打尼羅河,水被嚴重污染,河裏的魚死了,河也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喝河裏的水。

從古至今,尼羅河一直是埃及的命脈。在古代或現代,埃及都十分依賴其水源,每年尼羅河氾濫的日子,河水的水位上升會為周圍的田地提供肥沃的土壤和重要的水源。沒有尼羅河,繁華的埃及地將與附近的沙漠一樣貧瘠。因此埃及有很多的神明都跟尼羅河有關。7:21特別提到「河也臭了」,這是值得留意的。在古埃及文學中,就有一首讚頌尼羅河的頌歌(Hymn to the Nile),其中提到尼羅河是「食物的供應者、有豐足的供給、是一切美好的創造者、威嚴之主、帶著芬芳的甜美」[5],可以想像當埃及人看到他們所稱頌的美麗的尼羅河,這條生命之源竟然變成了血紅色的河流、河中滿佈魚的屍體、並充滿惡臭,心中必然泛起一份恐懼與震撼。

然而,經文形容埃及的術士也用邪術照樣做了,而當法老看見術士照樣做的時候,就轉身回宮,並不把這事放在心上。(7:22-23)不過,埃及百姓可不像法老那麼輕鬆,他們「沿著尼羅河邊挖掘,要找水喝,因為他們不能喝河裏的水」(7:24)。由此可見法老不但性格高傲,並且只要事情對自己沒有切身的影響,他根本不放在心上,亦不關心自己百姓的困苦。

 

第二災:蛙災(出8:1-15

到了第8章,耶和華吩咐摩西去警告法老:「看哪,我必以青蛙之災擊打你的疆土。尼羅河要滋生青蛙;這青蛙要上來進你的宮殿你的臥房,上你的床榻,進你臣僕的房屋,上你百姓的身上,進你的爐灶你的揉麵盆。這些青蛙要跳上你、你百姓和你眾臣僕的身上。」(8:2-4)上帝吩咐摩西說的這番話,當中所有人和物件都是以「你的」來形容,意即這些人和物都是與法老相關的,上帝甚至說青蛙會跳到法老身上,因此他不能再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亞倫按上帝藉摩西所吩咐的,伸出手裏的杖在江、河、池塘上,把青蛙帶上埃及地,以致青蛙遮滿了地面。亞倫所做的動作其實與上一災無異,他同樣是伸出杖在眾水之上,而這個動作所帶來的是甚麼災害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和旨意。這次術士亦照樣用他們的邪術將青蛙從水中帶上來。在埃及的眾神明中有一位有著青蛙頭人身的女神赫克特(Heqet),她被視為復活和生育的象徵。人們還認為赫克特會幫助婦女順利分娩。青蛙在古埃及是被膜拜的偶像,是埃及人不能隨意殺死的神聖動物之一。[6]

蛙災嚴重地影響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包括法老在內,所以即使術士能照樣行,法老亦因青蛙的攪擾而召摩西和亞倫來,說:「請你們祈求耶和華使這些青蛙離開我和我的百姓,我就讓這百姓去向耶和華獻祭。」(8:8)摩西回答法老:「悉聽尊便[7],告訴我何時為你、你臣僕和你的百姓祈求,使青蛙被剪除,離開你和你的宮殿,只留在尼羅河裏。」(8:9)奇怪的是,法老選擇的時間是「明天」而並非「現在」,對此經文沒有提供確切的解釋,多數學者認為「明天」意味著「盡快」,認為法老不相信摩西能在短時間內讓覆蓋整個埃及地的青蛙在短時間內自行消失。[8]然而,這看來也像是在測試摩西的話的準確性,以及摩西所代表的耶和華的真實性。[9]耶和華聽了摩西的請求,就在所定的時間讓那些遍滿埃及地的青蛙都死了。可是法老見到災禍舒緩,便又再硬著心,背棄自己的諾言,不肯放以色列人走。

 

第三災:蚊災(出8:16-19

出8:1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伸出你的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在埃及全地變成蚊子(כִנִּ֖ם khinnim;gnats)。』」

出8:17 他們就照樣做了。亞倫伸出他手裏的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人和牲畜身上就有了蚊子;埃及全地的塵土都變成蚊子了

出8:18 術士也用邪術要照樣產生蚊子,卻做不成。於是人和牲畜的身上都有了蚊子。

出8:19 術士對法老說:「這是上帝的手指。」法老心裏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當法老違背他的承諾後,第三災毫無預警地臨到埃及。這災在《和修本》被譯為「蚊災」,亦有其他中文譯本譯為「虱災」(如《和合本》、《新譯本》)。從原文上未能肯定所指的昆蟲品種,有學者指這可能是指一種體積非常細小的蚊,它會叮咬人的皮膚造成刺痛,甚至會爬進眼睛和鼻子[10]。經文說全地的塵土都變成蚊子,這是一個驚人的數量,蚊子與塵埃一樣,既細小又能充滿整個空間,讓埃及人避無可避。在上一災青蛙入侵了埃及人的家園,到了這一災,蚊子則折磨他們的身體。埃及術士的邪術在此再起不了作用,即使之前他們表面上看似能複製亞倫所做的事情,然而他們不能將塵土變成蚊子。他們對法老說:「這是上帝的手指。」意味著他們曉得這事是源於在人之上的神聖力量,並非他們所靠的邪術或神秘的技倆所能行的。而因著術士的失敗,在往後的災禍之中,法老再沒有召喚他們。過了三災後,法老的心仍然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話,亦不肯放以色列人走。然而這個結果上帝早已預示,經文已明言這一切就「正如耶和華所說的」。(8:19)

 

《先知書選段》珥2:30-3:16(或18)與出7:8-8:19的關聯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約珥書》,約珥是南國猶大的先知,有學者估計他可能是在約阿施作猶大王時期(主前835-796)的先知。這書的主題包括:耶和華的日子、以色列民要回歸等[11]

珥2:30「我要在天上地下顯出奇事(מֽוֹפְתִ֔ים mophetim;wonders),有血(דָּ֣ם dam;blood),有火,有煙柱。

珥2:31 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דָּ֣ם dam;blood),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其中一個常見的關聯是兩者在字眼上的平行,這幾節經文提及耶和華的日子[12]臨到前的徵兆。珥2:30一開始說上帝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又提及「月亮要變為血」(珥2:31),從頭幾節已能明顯地看見它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平行,因為今段《妥拉》一開始就提及耶和華跟摩西和亞倫說,法老會吩咐他們行一件奇事(מוֹפֵ֑ת mophet),並且第一災正正就是水變(דָּ֣ם dam;見7:17、19、20、21)。因此《約珥書》這段經文和今段《妥拉》的第一個聯繫就是兩者所採用的一些共通詞彙(例如:奇事、血),並且兩者都與上帝要施行奇事有關。

珥3:1「看哪,在那些日子,到那個時候,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珥3:2 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עֵ֖מֶק יְהֽוֹשָׁפָ֑ט ʿemeq Jehoshaphat;「約沙法」在原文的意思是「耶和華審判」)去,在那裏我要為我百姓,我產業以色列的緣故,向萬民施行審判(שָׁפַט shaphat;judge);因為他們把我的百姓分散到列國,瓜分了我的土地,

珥3:3 為我的百姓抽籤,以男孩換取妓女,為喝酒賣掉女孩。

……

珥3:6 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疆界

珥3:7 看哪,我必激發他們離開你們把他們賣去的地方,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頭上

「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珥3:1)在原文可譯作「從苦境中轉回」,所指的並非以色列從巴比倫歸回,而是最終上帝審判列國,以色列得贖的日子。而「約沙法」在原文有「耶和華審判」之意,上帝要因著祂的百姓以色列的緣故,聚集萬民到約沙法谷去施行審判,因為以色列的仇敵用極不人道的方式去對待以色列民,他們將上帝的子民當成物品,把他們賣了以換取自己的享樂(以男孩換取妓女,為喝酒賣掉女孩)。

而上帝把祂子民的事看為自己的事,即便以色列的仇敵把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疆界,但上帝必定會激發他們離開被賣到的地方,又使報應歸到以色列的仇敵頭上。這個畫面跟《出埃及記》十分相似,因法老和埃及人同樣以不人道的方式去勞役以色列人,並且不容許他們離開埃及這個不屬他們之地。從今段《妥拉》所記的三災,可見上帝開始了祂對埃及的審判,為要使祂的百姓能夠離開埃及。因此這個選段和今段《妥拉》的第二個關聯,就是兩者同樣指到上帝要透過施行審判去為子民討回公道,又要使他們離開不屬於自己的疆界,並且從苦境中轉回。

珥3:9 當在列國中宣告:預備打仗,激發勇士,使所有戰士上前來。

……

珥3:12 列國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עֵ֖מֶק יְהֽוֹשָׁפָ֑ט ʿemeq Jehoshaphat);因為我必坐在那裏,審判(שָׁפַט shaphat;judge)四圍的列國。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4 在斷定谷( מֶק הֶֽחָר֑וּץ ʿemeq hecharutz;valley of decision)有許多許多的人,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 מֶק הֶֽחָר֑וּץ ʿemeq hecharutz)了。

3:9-14描述到一場激烈的戰事,這是列國與上帝作戰的畫面。13節經文所提到的「莊稼熟了」、「醡酒池滿了」,均指到審判的時候到了,因為敵人的罪已經滿溢。而「約沙法谷」、「審判」這些字眼再次出現,「斷定谷」的意思亦與之相近,指到上帝要作出判決。從《出埃及記》的經文,我們看見經過幾次的談判,法老依然心硬,於是在今段經文上帝開始降災,自然界的力量就好像上帝的軍隊一樣,去對埃及的罪作出審判。因此第三個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帶出上帝要作戰,因審判的時候已到,上帝要宣判並執行祂的判決。

珥3: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珥3:16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出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珥3:17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 אֱלֹ֣הֵיכֶ֔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最後這幾節經文提及在上帝審判之日,日月昏暗,星宿無光,天地都要震動。然而,上帝要保守祂的子民,作他們的避難所和保障。如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 אֱלֹ֣הֵיכֶ֔ם)。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亦有類似的片語,例如7:17「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תֵּדַ֔ע כִּ֖י אֲנִ֣י יְהוָ֑ה),以及8:10「為要叫你知道沒有像耶和華我們上帝的」(תֵּדַ֔ע כִּי־אֵ֖ין כַּיהוָ֥ה אֱלֹהֵֽינוּ)。事實上,今段經文選自《約珥書》,而約珥   יוֹאֵלYoʾel在原文的意思,正正就是「耶和華是神」。因此兩段經文的最後一個關聯,就是兩者同樣指到上帝要在審判中彰顯自己,讓人知道祂是上帝。

 

首三災的目的

1. 叫法老和術士承認耶和華上帝的存在

認識上帝的第一步,首先是要承認祂的存在。在出5章,當摩西和亞倫第一次見法老,並藉上帝的名要求他放以色列人去曠野守節的時候,法老當時的回應是:「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5:2)埃及是一個信奉多神的國家,各式各樣的神明法老都聽聞過,就是沒有聽過耶和華,也不知道祂是否真的存在,後來他加重以色列人的苦工,正因為他認為摩西提出的要求只不過是以色列人偷懶的藉口。在蛙災的記述中,法老請摩西和亞倫向耶和華祈求,使青蛙離開他和他百姓(8:8),這是法老首次承認耶和華的存在。而當上帝以蚊災擊打埃及,術士說:「這是上帝的手指。」(8:19)在經歷頭兩災後,即使摩西和亞倫沒有對蚊災作出警告,術士也察覺並認知到埃及當時所經歷的災難,是出自上帝的手。

2. 彰顯上帝是創造主

尼羅河在埃及被視為生命之源,而青蛙是生命和生育的象徵。「尼羅河要滋生(שָׁרַ֣ץ sharatz;swarm, multiply)青蛙」(8:3)中「滋生」一詞在《聖經》中首次出現是在《創世記》1:20,那裏提及「水要滋生(יִּשְׁרְצ֛וּ yishrtzu;swarm)眾多有生命之物……」,那是一幅上帝創世時的圖象。因此頭兩災表明了不論是尼羅河豐富的天然資源,或是青蛙驚人的繁衍能力,兩者本身都不是生命的給予者,唯有耶和華上帝才是那位賜予生命、使生命繁衍的創造主。到了第三災,上帝吩咐摩西讓亞倫「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עָפָר֙ ʿaphar;dust)在埃及全地變成蚊子。」這再一次將讀者帶回《創世記》,創2:7描述「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עָפָר֙ ʿaphar)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事實上,在頭兩災,埃及術士表面上好像可以複製亞倫所行的奇事,然而第一災只是形態上的轉換(水變血),而第二災就是將青蛙從水中帶上來,但第三災的性質完全不同,因為第三災是將地上的塵土變成活物,不論術士所用的是甚麼邪術,都清楚顯示他們沒有從塵土創造生命的力量。因此,藉著這三災,耶和華上帝表明自己是宇宙中唯一的生命賜予者,世上一切萬物,不論是人、動植物,一切生命都源於祂。

3. 顯明上帝掌管萬有,祂的能力在法老、術士並埃及眾神明之上

表面看來,這三災只是為埃及人帶來了一些不便與不適,並沒有很大的破壞性,甚至在頭兩災的描述中,術士也可以照樣行,彷彿上帝的能力在第三災才真正顯明。然而,事實絕非如此,在頭兩災術士所做的實際上並沒有展現他們的能力,相反,只是顯出他們的無能,他們為埃及地帶來更多的血和青蛙而不是把情況逆轉,豈非只是加重埃及人所承受的災害麼?他們若要對抗上帝,就應該將血變回水、將青蛙趕回尼羅河,然而他們卻沒有將埃及從災難中拯救出來的能力。因此從第一災開始,就可見他們並沒有能力去抵擋耶和華對埃及的攻擊。而從法老的請求與讓步,可見他清晰知道能夠使青蛙離開的就只有耶和華。另外,每個埃及神明所管轄的範圍是特定和有限的,天空有天空的神,地有地的神,每個範疇都由一個或多個神明所掌管。而水變血、蛙災、蚊災,分別涉及生態系統的三個部分:水、地和空氣(地上的空間),因此單單從頭三災,就可見上帝對於每個範疇和空間的主權,祂的能力是埃及眾神明不能比擬的,就正如摩西所言,「沒有像耶和華我們上帝的」(8:10)。

 

首三災對以色列人的意義

如上所述,上帝透過頭三災去彰顯祂的屬性和能力,然而或許我們仍有疑問,為何上帝不選擇一些埃及術士複製不了的災害,這不是更能彰顯祂的能力嗎?水變血作為上帝選定的第一災,這對以色列人而言應該並不陌生,因為在摩西見以色列長老之先,上帝給摩西權能去行三個神蹟,當中最後一個正正就是水變血:「倘若他們不信這兩個神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尼羅河裏取些水,倒在乾的地上。你從尼羅河裏所取的水必在乾地上變成血。」(4:9)水變血到底有甚麼意義,以致以色列人即使不信前兩個神蹟,也能因它而信耶和華的確眷顧以色列人,並鑒察他們的困苦呢?(見4:31)在《出埃及記》1章,提到因以色列人愈發增多,埃及人就因他們愁煩,於是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1:22)因此尼羅河對於以色列來說,並非像埃及人所相信的生命之源,而是以色列整個民族所遭受的無理對待,是他們那些被無故謀殺的嬰孩所埋葬之處。而埃及人謀殺的罪證都被尼羅河所掩蓋了。在《次經》《所羅門智訓》11:6-7提到:「敵人到常流的河中取水,卻取了濃血而驚惶萬分。敵人因下令殺戮嬰兒而受懲罰……」這裏解釋水變血並非單單為要擊打埃及神明和彰顯上帝的能力,它亦代表著上帝真正知道以色列人內心所承受的痛苦,並且就像今段《先知書選段》的信息,上帝要開始祂的審判,為祂的子民討回公道。

事實上,第二災亦相仿,「尼羅河要滋生(שָׁרַ֣ץ sharatz)青蛙」(8:3)中「滋生」一詞的原文在《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兩次,它正好與1:7提到以色列人繁衍(יִּשְׁרְצ֛וּ yishrtzu)一詞相同,起了平行對照的作用。以色列人的繁衍昌盛原是上帝的賜福,然而法老竟因他們人數眾多,就在以色列人並沒有對埃及造成任何實質威脅的情況下,竟然派監工管轄和勞役他們。可以說,上帝刻意降下蛙災,正是因為青蛙是生育、繁衍的象徵,而這理解可再一次提醒當時的人和讀者,法老早前下令當希伯來婦人臨盆時要殺死男嬰,把他們丟在尼羅河裏肆意殺害,而停止他們繼續繁衍在上帝的眼中是嚴重的惡行。也就是說,上帝透過祂所行的災,去回應以色列民被害的苦難。

因此埃及的術士雖然能複製頭兩災,但它們所傳遞的信息,除了展示上帝的大能,亦帶出了上帝是那位眷顧祂子民的上帝,上帝與法老不同,祂不會眼白白看著自己的子民受苦而置身事外,上帝確實知道子民的痛苦,並且會追討埃及壓迫和殺害以色列人的罪行,為以色列人平反,讓他們能夠對上帝生出更大的信心。

 

結語: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

十災對於我們理解上帝如何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十分重要,因為上帝往往透過祂的作為彰顯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上帝藉著頭三災讓法老和術士不得不承認祂的存在,祂也藉這些災去彰顯自己是那位創造主,並顯明祂統管萬有,祂的權能在法老、術士並埃及的眾神明之上。而這位超然的上帝,雖然是高高在上、滿有大能,但卻同時是一位眷顧自己百姓、會用大能為他們討回公道的主。正如上帝在荊棘裏的火焰中向摩西顯現的時候,祂說自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因著上帝的信實,以及祂和子民那一份立約的關係,祂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遭遇,以大能的手將祂的子民從埃及的困苦中拯救出來。事實上,當時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識仍十分有限,對祂的信心也很薄弱,而上帝就透過祂的作為讓祂的子民能夠更深認識自己,知道祂是那位自有永有、信實可靠的上帝。

縱然我們今天沒有經歷當時以色列人所面對的困苦,但面對現今世界的種種我們也難免容易有憂心、惶恐和無力的時候,或許也會有看不清上帝作為的感覺,然而今段經文的信息正正邀請我們再一次去確信上帝是我們可以全然信靠的那一位,即使出埃及的故事離我們很遙遠,但上帝的拯救工作並沒有改變,祂在過去、今天、將來都是一樣的,祂仍是那位大能的創造主,祂有能力改變一切,同時又眷顧我們每一位屬祂的子民,與我們同行。盼望我們都能更多尋求認識祂,在艱難的日子中更多信靠和仰望祂,相信祂必能引領我們走出人生的每一個幽谷。

 


[1]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

[2] 時至今天,弄蛇術仍然存在,而這種技藝在古埃及相當普遍。弄蛇術的表演者會於蛇頭下方的神經位置施加強大的壓力,以致蛇出現緊張性僵硬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蛇會呈現出棒狀的外觀,甚至可以被其他人觸摸,而當它被丟在地時,所受到的震動就會讓牠重新回復正常的狀態。參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37.

[3] Bruce Wells,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88.

[4]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38-39.

[5] James B. Pritchard, e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272.

[6] Davis, John J.,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1), 100.

[7] 「悉聽尊便」(הִתְפָּאֵ֣ר עָלַי֒ hitppaʾer ʿalay)原文直譯的意思是「在我身上你可以有這樣的榮耀」,即是對於除去青蛙的時間,摩西會聽從法老的決定。事實上,這也反映出摩西對上帝的信心,雖然他的回答並非出於上帝的指示,但他相信上帝會聽他的祈求,以顯示這是真正來自上帝的神蹟。

[8] John N. Oswalt,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vol. 1 of CBC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8), 343.

[9] 法老顯然很在意摩西的話的準確性,像是在往後第五災瘟災之後,當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法老第一時間做的不是差派人去視察埃及的災情,而是派人去看以色列人的牲畜是否一隻都沒有死(參9:7),彷彿只要死了一隻屬以色列人的牲畜,就能否定耶和華的存在或其能力。

[10] Keil and Delitzsch. The Pentateu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483.

[11] 有關《約珥書》的簡介,可參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約珥書》的文章摘要〈在末世中信徒要持守的品行〉

[12] 「耶和華的日子」在《約珥書》共出現了五次(珥1:15,2:1,2:11,2:31,3:14),是書中一個重要的主題。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前的其中一個徵兆是天象的變異──「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珥2:31),這個描述和《啟示錄》6章所描述的相似,因此這個日子所指的很可能是《啟示錄》作者所形容的末世大災難,解釋這現象為上帝向人作最後審判前所出現的徵兆。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6:2-7:7;賽42:8-21、52:6及其後:憑信心遵行上帝的吩咐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6:2-7:7,賽42:8-2152:6及其後(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與亞倫向以色列民講話(參出6:9);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敘述了上帝對摩西的幾次吩咐,當中反映出摩西在面對甚麼考驗?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上帝要子民認識祂的名(出6:2-9

上一個《妥拉》分段敘述摩西按著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要法老放子民去曠野向上帝守節,結局是法老非但不答應,反而加重了以色列民的苦工,以致子民抱怨摩西和亞倫。摩西於是到上帝那裏訴苦。今段經文一開始就是上帝給摩西的回答:「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至於我的名耶和華,我未曾讓他們知道(יָדַע yada)。」(6:2-3)אֵ֣ל שַׁדָּ֑י El Shaddai這個名字的確實意思不能肯定,中譯本多數譯作「全能的上帝」,這翻譯算合理。有學者指 שַׁדָּ֑י Shaddai的字根代表女性乳房,與生育有關,而生育在古代人眼中是人不能掌握的事情,只能靠神明保佑。因為先祖們的妻子都有不育的問題,上帝卻扭轉了她們不育的情況,甚至使他們的後代蒙福成為大國,就反映出上帝大能的作為。另外,如果這個字是強調上帝對先祖們在約裏的賜福[1],尤其是要使他們生養眾多,那麼 אֵ֣ל שַׁדָּ֑י El Shaddai亦可譯作「全福的上帝」。

至於耶和華這個名字在《創世記》也出現過,上帝也曾以這個名字向列祖說話[2],所以,上帝說列祖未曾「知道」這名字,並不是指他們未曾聽過,而是他們還未真正明白這名字的含義(「知道」的希伯來文 יָדַע yad‘a 可指一份在經驗過後的認識)。也就是說,列祖未曾經歷過耶和華這名字所代表的能力和屬性:上帝與列祖所立的約裏有關地和後裔的應許都要在將來才應驗,所以必需等到上帝履行祂對列祖的應許時,祂才能讓他們的後裔經歷到耶和華這名字所代表的能力和屬性[3]。至於耶和華這名字的詳細論述可參考之前的文章摘要[4]

出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除去(וְהוֹצֵאתִי vehotzeti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我要】救(וְהִצַּלְתִּי vehitzalti你們脫離他們的奴役。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藉嚴厲的懲罰救贖(וְגָאַלְתִּי  vegaalti你們。

出6:7 我要以(וְלָקַחְתִּ֨י velaqachti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ידַעְתֶּ֗ם ydaʿtem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出6:8 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地,我要領你們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

至於上帝要以色列民怎樣經歷祂的名字,上帝接著就說出祂要做的四個動作,都是以祂自己為主語去執行的,包括:1)祂要除去他們的勞役,2)拯救他們脫離奴役,3)救贖他們,4)以他們為自己的子民。全都是關於上帝要拯救子民離開法老的壓制,並預示祂將要與子民立約。而當子民經歷過這一切之後,他們就會知道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祂就是那位曾與他們的列祖立約的耶和華,現在要按著約裏的應許把他們帶進迦南地。然而當摩西把上帝要做的事告訴以色列人,他們卻因苦工心裏愁煩而不肯聽摩西的話(6:9;另參出5:19-21)。

 

摩西對上帝說自己是不會講話的(出6:10-30

這一段經文有三個部分,頭尾分別是上帝與摩西的對話,中間的一個插段是關於亞倫的家譜,而整段敘事又有一個倒影結構在當中:

A. 摩西(6:10-12

出6:10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6:12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 「 ……我這不會講話的……

B. 摩西和亞倫(6:13

出6:13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

X. 家譜(6:14-26

出6:14 以色列人族長的名字如下:

出6:26 這就是曾聽見耶和華說……的亞倫和摩西

B’. 摩西和亞倫(6:27

出6:27 ……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也是這摩西和亞倫

A.’ 摩西(6:28-30

出6:28 當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說話的時候,

出6:30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 ……我是不會講話的……

頭尾(A和A’)是摩西與上帝的兩段對話,都是關於當上帝吩咐摩西要對法老說祂所吩咐的話和摩西的回應說自己是不會講話的,在中間(B和B’)則是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的話,而核心部分(X)則是一個插段,記載了以色列人族長的族譜,但並非全部十二支派,只記載了雅各的大兒子呂便,二兒子西緬和三兒子利未這三個支派,所以重點是帶出利未家族的記載,即亞倫和摩西的家族,當中又以記載大祭司亞倫的家譜最為詳盡。而貫穿這個結構的是耶和華對他們兩個人的吩咐:要去對法老說上帝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6:13,26,27)。摩西對於這個吩咐的回應是兩次說:「我是不會講話的」(6:12,30),而亞倫之所以出現正是與摩西這個回應有關。

「不會講話的」在原文直譯是「未受割禮的嘴唇」[5],這跟之前上帝呼召摩西時,摩西推辭說自己是「拙口笨舌」(原文直譯是「重口重舌」;出4:10)的不同,之前是指他認為自己不善辭令,是能力上的不足。現在摩西說自己的嘴唇「未受割禮」,所指的大概不是肉身的能力,而是思想上或心理上看自己不夠資格,認為自己根本不能說服法老和子民去聽他,也有學者認為摩西覺得自己的嘴唇是不潔淨的,根本不配作上帝話語的出口[6]。由於摩西對自己沒有信心,上帝於是揀選他的哥哥亞倫去協助他,後來亞倫成為了以色列的大祭司,中間的插段就記載了大祭司的家譜,當中特別提到一些資料:1)利未、哥轄、暗蘭這三代人的歲數,暗蘭是亞倫和摩西的父親,意味著亞倫和摩西是第四代,這使人想起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曾提到他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四百年,直到第四代就必回到迦南地(創15:13-16)[7];2)記載暗蘭亞倫以利亞撒的妻子的身分和來歷[8],反映以色列對大祭司的婚姻有嚴格的要求。這部分的敘事給我們看見,摩西因著法老和子民都不肯聽他而失去信心,認為自己已不能再代表上帝到法老面前說話,上帝對此並沒有責備他,反而揀選了亞倫去協助他,可見上帝體恤人的小信,祂會堅立祂所呼召的人,為他預備協助者,好讓那人能完成上帝所託付的使命。

 

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去見法老(出7:1-7

上部分是上帝使摩西和亞倫共同肩負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責任,而這一段則是關於上帝界定他們二人的角色和分工。上帝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像上帝(אֱלֹהִ֖ים ʾelohim)一樣,你的哥哥亞倫是你的代言人( נָבִיאnaviʾ;prophet)。」(7:1)。這個表述是與法老自視為神明作了一個對比,假如法老是神,那麼摩西在他面前就如同上帝一樣,而在摩西之下就是他的代言人亞倫,就正如在法老之下有他的臣僕一樣。這個陣勢就如同是兩軍現在要正式上陣對決,上帝現在派摩西和亞倫上戰場,上帝自己在背後帥領他們,祂要摩西做的是:「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讓以色列人離開他的地。」(7:2)接著上帝又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固執,我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法老必不聽從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צִבְאֹתַ֜,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我伸手攻擊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3-5)上帝在這場爭戰開始之前,就已經把法老的反應、祂將要怎樣對付他、以及最終的結果,都一一預先告訴了摩西。而重點是這場戰事的結局是上帝必定能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而子民也必因此而知道祂就是耶和華。

如果說上一次摩西去見法老是上帝先以和平的方式勸對方投降的話,那麼現在就因著法老的拒絕,上帝要正式與法老開戰!而上帝用軍隊(צִבְאֹתַ֜這個字去形容以色列民,更進一步突顯出祂現在就像是王那樣帶領子民去打這一場仗。這部分的結束是「摩西和亞倫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的去做了。」(7:6)表示摩西和亞倫現在就領受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這也為上帝開始攻擊埃及和拯救以色列民揭開序幕。

 

《先知書選段》賽42:8-2152:6及其後與出6:2-7:7的關聯

賽42: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賽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尚未發生的事。

賽42:10 航海的人和海中一切所有的,眾海島和其中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

賽42: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鎮,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大聲呼喊。

賽42:12 願他們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頌讚他的話。

賽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他的敵人。

賽42:14 我許久閉口不言,沉默不語;現在我要像臨產的婦人,大聲喊叫,呼吸急促而喘氣。

賽42:15 我要使大小山岡變為荒蕪,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沙洲,使水池盡都乾涸。

賽42:16 我要引導盲人行他們所不認識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的路; 我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

賽42:17 但那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明」;這種人要退後,大大蒙羞。

賽42: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得以看見!

賽42:19 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所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獻身給我的人?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賽42:20 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不見。

賽42:21 耶和華因自己的公義,樂意使律法為大為尊。

……

賽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出埃及記》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今段《先知書選段》的內容是關於在猶大亡國被擄之後,上帝向子民應許祂必有拯救的作為,祂應許要作新事,那時不論在曠野或海島的人都要認識祂是耶和華,也必把榮耀頌讚歸給祂。上帝要如勇士爭戰,把敵人擊敗,祂要彰顯能力,使人知道雕刻的偶像是虛浮的,那些倚靠人手鑄造的偶像的人必要羞愧。上帝要開通祂僕人的耳,讓他們能聽見,也要開他們的眼,使他們能看見,上帝要引導他們行所不認識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的路,為的是要使祂的公義和律法被尊為大。

拉比選了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來對應《妥拉》的經文,大概是因為兩段經文之間有著一些關聯的重要字眼(見下表):

連繫

 6:2-7:7

 42:8-2152:6及其後

我是耶和華

אֲנִ֥י יְהוָֽה

出6:2 上帝吩咐摩西,對他說:「我是耶和華

אֲנִ֥י יְהוָֽה。……

出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אֲנִ֥י יְהוָֽה);……

「我是耶和華」共出現六次(6:2、6、7、8、29,7:5)

賽42:8 我是耶和華אֲנִ֥י יְהוָֽה),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知道

認識(יָדַע

出6:3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至於我的名耶和華,我未曾讓他們知道(יָדַע

出 6:7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יָדַע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出 7:5 我伸手攻擊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יָדַע我是耶和華。」

賽42:16 我要引導盲人行他們所不認識(יָדַע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יָדַע的路;我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

賽 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יָדַע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שָׁמַע

出 6:5 我聽見(שָׁמַע以色列人被埃及人奴役的哀聲,我就記念我的約。

出 6:9 摩西把這話告訴以色列人,但是他們因心裏愁煩,又因苦工,就不肯聽(שָׁמַע摩西的話。

出 6:12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以色列人尚且不聽(שָׁמַע我,法老怎麼會聽(שָׁמַע我這不會講話的人呢?」

出 6:30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我是不會講話的人,法老怎麼會聽(שָׁמַע我呢?」

出 7:4 法老必不聽從(שָׁמַע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賽 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聽】(שָׁמַע尚未發生的事。

賽 42: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שָׁמַע!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得以看見!

賽 42:20 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שָׁמַע不見。

「戰爭」

的場景

出 6:26 這就是曾聽見耶和華說「把以色列人按著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亞倫和摩西,

出 7:4 法老必不聽從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צִבְאֹתַ֜,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出 7:5 我伸手攻擊(עַל ; over, against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賽 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עַל他的敵人。

 

今段經文敘述了上帝對摩西的幾次吩咐,當中反映出摩西在面對甚麼考驗?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今段經文共敘述了四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第一次記載在6:2-9,在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裏,兩次強調「我是耶和華」,上帝告訴摩西祂要讓子民知道這名字的意思,就是要他們經歷祂的能力和屬性,然後就吩咐摩西去見子民,說上帝要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並要以他們為自己的子民,也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把他們領進應許之地。然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向子民說話,子民因法老所加諸的苦工而不肯聽。我們可以想像摩西有多麼的灰心喪志,他處於上帝與子民之間,這邊廂是他領受了上帝的吩咐要向子民說話,那邊廂是子民根本不肯聽他代上帝所說的話。面對這個局面,他要怎樣才能繼續他的使命呢?

第二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記載在6:10-12。這個吩咐是上帝再次要摩西向法老說要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摩西的回應是以色列人尚且不肯聽他,更何況是法老呢?摩西說自己是個不會講話的人,反映出摩西因著過去的挫敗,就不敢相信自己有能力(口才)可以代表上帝向法老說話。第三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記載在6:28-30,這次吩咐與第二次相似,都是上帝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對法老說上帝要說的一切話。摩西的反應同樣是說自己不是一個會講話的人,他不相信法老會聽自己所說的話。

對於摩西認為自己沒有能力使法老聽他,上帝並沒有反駁,反映某程度上上帝也認同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法老的而且確不會聽他。可是,這不代表由於法老不聽他,上帝就不用摩西再去碰壁,上帝依然要摩西去見法老,只是揀選了他的哥哥亞倫去協助他,讓他們兩個人一同去見法老。第四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記載在7:1-6,這次上帝給摩西的吩咐仍然是要他代表自己去見法老,向法老說上帝所吩咐的話,而亞倫則會成為摩西的代言人,而這次摩西再沒有以自己的口才不足為由而推辭,而是照著上帝的吩咐去做。

由上帝在西奈山呼召摩西,那時他多番推辭,到他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和向子民說話卻無功而回,以致對自己沒有信心而不願承擔使命,直到後來順服於上帝的吩咐,摩西其實是經歷了一次被考驗的過程,這考驗是要他放下對自己能力的衡量和對外在勝算的判斷,把信心放在上帝的身上,而不是法老的回應上,他要單單因著這是出於上帝的吩咐就順服遵行。畢竟,上帝正正是使用了法老對摩西的拒絕,去證明了法老的固執以及祂對法老施行審判的理據。可見,事情的不如意,也可以是成就上帝的心意和上帝拯救計劃的一部分。

 

結語:憑信心遵行上帝的吩咐

當一個被上帝呼召的人,按著上帝的吩咐向人說話,得到的結果卻是無人肯聽,的確會叫人感到氣餒,也自必然沒有信心再繼續做上帝所吩咐的事。但事實上,這樣的例子在先知中屢見不鮮。而我們較為熟悉的有耶利米和以賽亞。當上帝呼召耶利米時,耶利米說:「我不知道怎麼說,因為我年輕。」(耶 1:6)但上帝並沒有因此收回祂對耶利米的呼召,祂對耶利米說:「不要說『我年輕』,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裏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甚麼話,你都要說。」(耶 1:7)可見上帝對一個人作出呼召是出於祂主權的揀選,由不得人拒絕,即使那人自覺能力不足,上帝都不會撤回祂的呼召,最終耶利米都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說話,至於是否有人肯聽他,與他的被召沒有必然的關係,因為上帝的吩咐是一回事,事情的結果又是另一回事。

用以賽亞為例,上帝在呼召他時,甚至已預先告訴他,他所說的話不會有人肯聽:「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了又聽,卻不明白;看了又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油脂,耳朵發沉,眼睛昏花;恐怕他們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就得醫治。」(賽 6:9-10)主耶書亞(耶穌)也曾引用這節經文去指責他那個時代的人就與以賽亞時代的人一樣,即使聽到有人在傳來自上帝的信息,也不願意回轉接受上帝所指示的那條路。可見,上帝要先知忠於他們的呼召,卻並沒有保證他們的事奉必然有預期的果效。

我們或許會問:既然人不肯聽,上帝為甚麼仍然要派先知去對人說話呢?這是以結果作為前題,去斷定是否值得向人說上帝所吩咐的話。然而,這不是《聖經》給我們的教導,相反,我們從《聖經》所見到的卻是:雖然人不肯聽,上帝仍然堅持差派先知到子民中間代表祂說話,我們可有看出上帝的心腸?這就好比為人父母的,知道子女有頑劣的行徑,就必然會開聲勸導,即使他們未必願意聽,父母也不會停止勸說的工作,總盼望子女們能把自己的話語聽進去。

事實上,我們作為主耶書亞的門徒,也同樣是被主差派,去到人群當中,把主所吩咐我們的,都教導別人遵守(太 28:20)。我們大可以有心理準備,昔日在先知和主耶書亞的時代發生的事,在今天也會發生,就是人依然會拒絕來自上帝的話語,人的心因著不認識上帝,耳朵和眼睛向上帝都是關閉的。我們同樣會遇上摩西當時的考驗,會因著別人不聽自己代上帝所說的話而灰心,甚至質疑自己的呼召。然而,今段經文給我們的提醒是,上帝要差遣祂的僕人代表祂去傳講祂的話語,我們這群蒙差遣的人都需要經得起考驗,要學習當我們傳揚真道時,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和口才,而是要靠我們裏面的聖靈,她會讓我們有力量去遵行上帝的吩咐,即使人的反應或外在環境會叫我們氣餒,情況可能就像摩西被法老拒絕一樣,我們要記住這叫人難受的經歷其實是成就上帝計劃的一個關鍵部分,最終能促成上帝對埃及的審判和對以色列民的拯救,情況又如主耶書亞被人拒絕、被釘在十字架一樣,過程雖然要受苦,但由於耶書亞的忠心、忍耐和順服,卻成就了上帝對人的救恩!求主幫助我們堅定於上帝的託付,不論事情是否順利都忠心地憑著信心去遵行祂吩咐,為的是要讓人都得知上帝拯救的大能和祂對人的愛和憐憫。阿們。


[1] 參創17:1-2,28:3,35:11。

[2] 參創15:7,28:13。

[3]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Exodus (JPS Society, New York, 1991), 31。

[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5] 「割禮」本是指那些屬亞伯拉罕的男性子孫在生殖器上作一個記號,以此表明他們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創17章),而「未受割禮」則是指那些不在約裏的外邦人。在聖經也有用「未受割禮」來指人的心和耳,指的是他們沒有聽從和遵行上帝的誡命。(耶6:10,9:26)

[6]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186。把「未受割禮的嘴唇」的意思看為是嘴唇不潔,這使人想起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上帝時,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賽6:5),指的是當人來到上帝的面前,自然會看見自己的不堪,也不配被上帝使用。

[7] 但也有學者對這第四代的算法質疑,認為由利未到摩西和亞倫之間至少有十代,理據是,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這四個族的總人數是8600,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生出二千多人。此外,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而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很可能由利未到摩西至少有八至十代。

[8] 暗蘭娶的是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也是來自利未支派;亞倫娶的是亞米拿達的女兒,拿順的妹妹以利沙巴,她是來自猶大支派的(參民1:7)。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娶的是普鐵的一個女兒,普鐵的支派則不詳。

[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4:18-6:1;賽55:12-56:7(或8):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4:18-6:1、賽55:12-56:7(或8 (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對法老說話(參出5:1);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為甚麼當摩西願意順服上帝返回埃及帶領子民離開,但事情卻很快就變得不順利(法老拒絕他、以色列民埋怨他)?這會否跟他只向法老要求讓以色列民去守節、他們只須走三天路程去獻祭(出5:1、3)等疑似的謊話有關?

 

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叫摩西平平安安地去(出4:18-23

出4:18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對他說:「請你讓我回埃及我同胞אַחַ֣י;原文是『我的兄弟們』)那裏,看他們還在不在。」葉特羅對摩西說:「平平安安地לְשָׁלֽוֹם leshalom;在原文『平安』其實只出現一次)去吧!」

出4:19 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那些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

出4:20 摩西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讓他們騎上驢,回埃及地去。摩西手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4: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去的時候,要留意將我交在你手中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見註3),他必不放百姓走。

出4:22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בְּנִ֥י;[單數]),我的長子בְכֹרִ֖י;[單數])。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בְּנִי֙;[單數])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בִּנְךָ֖ בְּכֹרֶֽךָ你的兒子,你的長子;[單數])。』」

上一個《妥拉》分段(Torah Portion)交代了摩西的蒙召經過,並且最終願意回應上帝返回埃及地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今段經文承接上文,記載摩西辭別岳父葉特羅[1],希望得到許可讓自己離開。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要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但摩西對岳父所說的話只簡化成一句「看他們還在不在」,這讓葉特羅放心讓他上路(4:18)。上帝又在米甸提示摩西,那些尋索他命的人都死了(4:19),所以當時摩西就安心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出發(一個兒子是之前已記載過的革舜,見2:22;另一個是後來才提及的以利以謝,見18:4)。於是摩西帶著象徵上帝的權柄和同在的杖出發(4:20),這一切的描述,在在都表示摩西十分順利地離開了米甸地,啟程返回埃及地。

不過,這時上帝向摩西表明此行必不順利,即使摩西在法老面前行出上帝藉他的手所行的一切奇事(就是上一段經文提及的三個神蹟標記[2]),法老的心將會剛硬[3],不讓以色列民離開。上帝宣告「以色列是我的兒子בְּנִי֙ beni),是我的長子(בְכֹרִ֖י bekori)」,這表明了以色列民在上帝眼中的重要地位和身分。而上帝指示摩西向法老說「放我的兒子בְּנִי֙;兒子在原文是單數)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בִּנְךָ֖ בְּכֹרֶֽךָ你的兒子,你的長子;兩者同樣是單數)。」則說明了事奉上帝的重要性。如果用「以牙還牙」的對等原則來理解的話,攔阻上帝的兒子去事奉祂,後果等同要賠上自己兒子的性命。可見,上帝眼中看自己的兒子未能事奉祂其實與死了無異!反映出上帝期望祂的兒女事奉祂,也只有樂意事奉上帝的人才配得稱為祂真正的兒女。「上帝的兒女」並非只是一個稱呼或角色,更代表著人願意活出一個事奉上帝的生命!

 

摩西被上帝追殺(出4:26-26

出4:24 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摩西,想要殺他。

出4:25 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她兒子的包皮,碰觸摩西的腳,說:「你真是我血的新郎了。」

出4:26 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那時,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的新郎了」 。

這段經文十分難以理解,因為當摩西終於願意順服上帝回埃及時,這時上帝竟然在路上想要殺他,在道理上說不過去。如果這段經文出現在之前摩西推搪上帝之時,或許較為合理。筆者過去曾聽過有教導指,這是以上帝想殺摩西這件事跟法老欺壓以色列民的處境作為平行,並用西坡拉與摩西有婚約關係,去平行以色列民與上帝有立約關係,目的是要把摩西放在以色列當時受欺壓和渴望被拯救的位置中,讓他體會以色列民被法老欺壓的苦況,並生出渴望妻子西坡拉拯救自己的心情,就如以色列民渴望上帝拯救他們那樣(見下圖)。

這是利用經文的元素去帶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本已不錯,但筆者在今次查考中再發現這解釋仍有不足之處。主要是這解釋未有反映經文本身所突顯有關「割禮」和「新郎」的意義(這兩個詞語在短短三節經文中各出現了兩次),而且摩西並非不能體恤他同胞的苦況,他向岳父表明自己此行的目的就是去看望他們(見4:18,當中「同胞」一詞原文作「兄弟」)。過去他也曾多次表現出一種為被欺壓的人抱打不平的個性[4],因此如果說這段記載的目的是為了要把摩西放在以色列民被欺壓的位置去體恤他們的話似乎說服力不足。

筆者從一些拉比的討論中發現,他們主要從西坡拉的回應來理解,並指出摩西未有為其兒子行割禮是耶和華想要殺他的主因[5]。而從這個觀點入手的話,筆者認為可以有一個更合理的解釋:的確,作者在短短三節經文中指出當西坡拉一知道上帝想殺摩西時,就有能力立即解決這場危機,反映出她完全知道問題的關鍵就是「摩西未有為兒子行割禮!」當中「兒子」(4:25)一詞在原文是單數,可以推斷摩西之前大概有為大兒子革舜行割禮,但當小兒子以利以謝出生時就未有為他進行割禮。也就是說,摩西在米甸日子久了,漸漸忽略了割禮記號背後是象徵上帝與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的立約關係。我們要留意割禮其實並非以色列民獨有,在埃及和古近東本已普遍,摩西不可能對割禮毫不知情,甚至應該明白其重要性,但他竟然沒有為小兒子行割禮,於是他的妻子西坡拉即時為摩西彌補過失,為小兒子行割禮(她大概從摩西得知割禮對以色列民的意義),以致上帝放過摩西。而當她割下兒子的包皮並放在摩西腳前,是宣告摩西是自己血的新郎(代表與自己有一種生死相連的婚約關係),向上帝表明了她看重摩西與自己的立約關係,也代表摩西表明他們一家是看重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立約關係,以致當上帝看見她的悔改和為摩西的代求就止息了怒氣。換句話說,摩西並非對割禮一無所知,卻是輕看了它在上帝眼中的重要性!他需要像西坡拉那樣悔改並再次看重子民與上帝的立約記號,才能勝任去作為上帝的代表去拯救及帶領以色列民。我們必須理解,當上帝派遣摩西帶領自己的子民出埃及,並介紹自己為「他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見3:16),祂是在宣揚自己與以色列民的先祖以至他們的後代之間有一份立約的關係,這同時是保證摩西必定能夠成功帶領子民出埃及的根本性原因。祂是那個會堅定在自己的約裏,並信實地成就祂所應許的耶和華上帝[6]。而摩西作為上帝的代表,肩負著帶領子民出埃及的重大使命,他須要說服以色列民、法老、埃及人甚至首先是他自己有關上帝看重對約的應許。所以當他出發返回埃及卻仍然不察覺自己的問題時,其實是輕看上帝所看重的與子民立約的關係[7],這在上帝眼中完全不能接受。可以說,摩西雖然蒙上帝召命,但他必須努力讓自己與這呼召相符!而這段經文就是摩西返回埃及地所遇到的第一個困難,而困難的出現是由於他沒有體貼耶和華的心意,只看見自己是笨口拙舌的,卻未有看重讓他完成使命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並建基於祂與子民的立約關係上。

 

百姓聽見摩西和亞倫的話,看見神蹟就信了,並低頭敬拜(出4:27-31

出4:27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 他就去,在上帝的山遇見摩西,就親他。

出4:28 摩西將耶和華差派他所說的話和吩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出4:29 摩西和亞倫就去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

出4:30 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出4:31 百姓就信了。他們聽見耶和華眷顧以色列人,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敬拜。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已經抵達埃及面對以色列民,在途中他遇到哥哥亞倫。當時亞倫估計在埃及地一聽到上帝的召命就立刻上路前往曠野去迎接摩西,這一方面對照出摩西起初回應上帝的呼召時的那份遲疑,另一方面也讓摩西(以及讀者)看見上帝會安排人手和資源去作成祂的工。這非單靠摩西的個人能力可以開展的,而且上帝是按照著摩西的需要去配合和幫助他,反映上帝的信實、對事奉者的體恤和看顧。摩西將上帝對他所說的話告訴亞倫,經文就記載亞倫按照摩西的吩咐而行,這繼續強調了亞倫對上帝以至對弟弟摩西的順服和信任!他們在百姓面前述說了上帝要眷顧他們的話,又行了上帝所吩咐的神蹟,經文說百姓就這樣信了,並且低頭下拜(情況有點像今天有新朋友在福音聚會上聽過見證後,明白了上帝對人的愛和所行的奇事,就願意相信上帝一樣)。而這樣的信心可以說是薄弱的,並主要建基於自己被愛的良好感覺和符合自己利益的情況。我們在不久的下文裏,很快就會看見以色列民因為遭遇艱難就馬上埋怨摩西,質疑他是否來自上帝。可以說,這時百姓對上帝的信心和認識仍然非常有限,下文再詳述。

 

法老表明不認識耶和華,不放以色列人離開(出5:1-3

出5:1 後來,摩西和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放我的百姓走,好讓他們在曠野向我守節。』」

出5:2 法老說:「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和亞倫與法老的首次會面和交手。值得留意的是摩西向法老提出的請求,竟然降格為單單帶以色列民到曠野去守節、獻祭,彷彿只是讓以色列民從奴隸的生活中休假三天,而並非真的向法老要求讓他帶領百姓全然離去(“Let My people go!”)。這做法是否代表摩西存心欺騙法老,甚或是他的信心不足以致不敢提出本來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要求?

猶太拉比對此問題也有不少討論[8]。有些拉比指摩西不是說謊,而是要證明和突顯法老的頑固;也有另一些拉比指上帝原本的吩咐的確是要摩西向法老要求讓子民走三天的路程去獻祭(參3:18),所以在十災過後,法老讓以色列民離開時也一直以為他們只是暫時離去,直至有人向法老匯報說他們逃跑了才恍然大悟去追趕他們(參14:5-6),這說法指對付法老這種人即使上帝欺騙他也不為過;最後也有拉比提出,這說法是從百姓的角度來考量,擔心他們未能接受這突如其來的徹底改變,所以只說到曠野三天,不是要求他們即時全然地改變生活習慣和模式。參考這些拉比的講法後,筆者建議另一個新的理解:首先正如有些拉比所言,摩西只是按上帝的吩咐而說,並非向法老說謊,而上帝早知道法老不會答應(4:21-23),所以用更低的要求去突顯他的頑固!而這其實是猶太人常用的一種稱為「Qal Va’Homer(輕與重)」的解經方法,主耶書亞(耶穌)也常用[9],若然法老連這麼低的一個要求都不願意應允,就足以證明要法老放以色列民全然離去根本是天方夜譚,並突顯之後上帝審判法老、向埃及地施行十災的合理性。與此同時,筆者認為以色列民和摩西都誤以為上帝遲遲不出手(參5:21-23),表面上像是容讓法老去加重苦工惡待百姓,但如果從上帝顧念以色列民的角度來看,祂其實就是顧及了百姓的信心與受苦的情況才指示摩西提出一個較為簡單的要求。意思是:假如摩西提出的要求是要以色列民全然離去的話,法老不但不會答應,亦會再對以色列民加重苦工,大概會比不給他們草但又要他們交足數造磚這個刑罰更為嚴厲!也就是說,以色列民在出埃及之前的日子將會更艱辛,這樣他們對上帝和摩西就更沒有信心了。無論如何,摩西並非存心欺騙法老,但提出更低的要求既是要顯明法老的心硬,證明審判他有合理依據,也為了確保以色列民不致承受法老更重的苦待。因此,摩西所遇上的不順利,完全跟是否欺騙法老無關,而是由於法老不認識耶和華(5:2),他的心剛硬讓摩西不順利,但卻促成上帝用十災去介紹自己讓世人認識祂的大能和法老的無能。

 

法老命令加重以色列民的苦工,懲罰他們的懶惰(出5:4-9

出5:4 埃及王對他們說:「摩西、亞倫!你們為甚麼叫百姓不做工呢?去,服你們的勞役吧!」

出5:5 他又說:「看哪,這地的以色列人如今這麼多,你們竟然叫他們歇下勞役!」

出5:6 當天,法老吩咐監工和工頭說:

出5:7 「你們不可照以前一樣提供草給百姓做磚,要叫他們自己去撿草。

出5:8 他們平時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才呼求說:『讓我們去向我們的上帝獻祭。』

出5:9 你們要把更重的工作加在這些人身上,使他們在其中勞碌,不去理會謊言。」

因著法老對上帝的不認識,他不但拒絕了摩西的要求,更命令監工和工頭加重他們的苦工(仍舊要他們造出磚的相同數量,但卻不提供草;見5:7-8)。他指控以色列民去向上帝獻祭只是個藉口,為的是偷懶(5:8),這反映他不但對人毫無憐憫可言,更認為上帝沒有能力動搖他的霸權管治。其實古代人一般都懼怕神明會帶來刑罰,所以一般都採取「寧可信其有」的妥協態度,但法老卻完全無視摩西向他作出上帝會降災的警告(「⋯⋯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見5:3),也不理會不提供草的結果可能最終導致減少磚的產量(受損的其實是埃及的利益),加上經文詳細描述法老安排人加倍惡待以色列民的過程和對話,在在就是要突顯出他毫不尊重上帝,反映他說「我不認識耶和華是誰」這句話所表示的意思,就是他的的確確不把上帝放在眼內,他看自己比上帝更大和更有能力。

 

以色列人的工頭指責摩西和亞倫害了他們(出5:10-21

出5:10 監工和工頭出來對百姓說:「法老這樣說:『我不給你們草,

出5:11 你們自己在哪裏能找到草,就往哪裏去找吧!但你們的工作一點也不可減少。』」

出5:12 於是,百姓分散在埃及全地,撿碎秸當草用。

出5:13 監工催逼他們,說:「你們每天要做完一天的工,與先前有草一樣。」

出5:14 法老的監工擊打他們所派的以色列工頭,說:「為甚麼昨天和今天你們沒有按照以前做磚的數目,完成你們的工作呢?」

出5:15 以色列人的工頭來哀求法老說:「為甚麼這樣待你的僕人呢?

出5:16 監工不把草給僕人,並且對我們說:『做磚吧!』看哪,你僕人挨了打,其實是你百姓的錯。」

出5:17 法老卻說:「懶惰,你們真是懶惰!所以你們說:『讓我們去向耶和華獻祭吧。』

出5:18 現在,去做工吧!草是不會給你們,磚卻要如數交納。」

出5:19 以色列人的工頭聽見「你們每天做磚的工作一點也不可減少」 ,就知道惹上禍了。

出5:20 他們離開法老出來,正遇見摩西和亞倫站在那裏等候他們,

出5:21 就向他們說:「願耶和華鑒察你們,施行判斷,因為你們使我們在法老和他臣僕面前有了臭名,把刀遞在他們手中來殺我們。」

這段經文主要記載以色列人得悉法老要加重他們的苦工後的反應。雖然他們之前聽到摩西和亞倫的話和看過他們的神蹟後就信了上帝甚至低頭敬拜,但明顯地他們並不明白信上帝是甚麼一回事,以致這時他們屈服於法老,分散在埃及全地撿碎秸當草用,對法老的惡待逆來順受,不察覺同時敬拜上帝和順服法老是個嚴重的失信。事實上,上帝本來就吩咐摩西和百姓的長老一同前往向法老要求離去的(3:18),但摩西見法老的時候卻不見百姓的長老或其他以色列人的工頭出現,某程度上經文已在暗示他們不想違抗法老的旨意。而他們並不是沒有向法老說話的渠道,因為接著他們向法老哀求,但只是表明自己樂意繼續服侍他,表明自己的忠誠和無辜(5:15-16)。這反映出只要情況還能應付得過去,當時的以色列民仍然甘於服侍法老,甚至當法老指出他們要求向耶和華獻祭是他們受苦的因由,他們的反應是反過來指責摩西和亞倫,認為他們所代表的上帝是不應讓他們在法老面前受苦,以色列民並沒有向法老和摩西表明與上帝的關係。這反映出他們並不知道敬拜耶和華比服侍法老重要,某程度上他們在上帝和法老兩者中選擇了後者,認為這是最容易解決面前艱難的方法,讓自己的生活可以好過一些。明顯地,以色列民並未真正認識上帝以及何謂相信祂和敬拜祂,他們不知道與上帝有立約關係,是等於自己也必須把上帝放在一切之上,好去維繫這段關係,單單事奉上帝。

 

摩西抱怨耶和華一點也沒有拯救祂的百姓(出5:22-6:1

出5:22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主啊,你為甚麼苦待這百姓呢?為甚麼差派我呢?

出5:23 自從我到法老那裏,奉你的名說話,他就苦待這百姓,你卻一點也沒有拯救你的百姓。」(摩西抱怨上帝差派自己、抱怨上帝沒有讓他經歷順利……)

出6:1 耶和華對摩西說:「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放以色列人走,因我大能的手把他們趕出他的地。」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返回上帝那裏,抱怨他已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但一切都並不順利,反映他以為事奉上帝、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一切都會盡如人意,然而其實上帝一早已經向他預告過會經歷不順利(4:21)。從上文所見,摩西不順利的原因其實主要是由於法老和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不認識、不順服,甚至是不同程度的藐視和敵擋!但從這段和之前上帝想要殺他的記載可見,其實摩西自己也同樣,他在經歷上帝的顯現、蒙召和神蹟後,也仍然對上帝沒有充分的認識,並因為所遇到的挫折而抱怨上帝不出手,不明白上帝的作為和問題的所在,可以說,連摩西也必須要更深地認識上帝。

 

《先知書選段》賽55:12-56:7(或8)與出4:18-6:1的關聯

賽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為甚麼要這樣宣告??)出來(תֵצֵ֔אוּ平平安安(וּבְשָׁל֖וֹם蒙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賽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以證明離開巴比倫地 “the Babylonian Exodus”是美好的!)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56:2 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賽56: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賽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יָ֣ד וָשֵׁ֔ם Yad VaShem,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56:6 「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後的部分,與以色列民離開巴比倫地回歸耶路撒冷的吩咐和應許有關。讀者要知道猶太人被擄回歸的記載與出埃及的記載必然會有某些平行之處(都是離開異邦回到上帝所賜的應許地),因此相關的先知書經文常被用作研讀《妥拉》的經文。而拉比特別選了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來對應《妥拉》的經文,大概就是因為兩段經文之間有著一些關聯的重要字眼(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4:18-6:1

《先知書選段》賽55:12-56:8

平平安安地離去/出去的平行

出4:18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對他說:「請你讓我回埃及我同胞那裏,看他們還在不在。」葉特羅對摩西說:「平平安安(לְשָׁלֽוֹם去吧!(לֵ֥ךְ

賽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出來(תֵצֵ֔אוּ平平安安(וּבְשָׁל֖וֹם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上帝的記號(神蹟/證據)

出4:28 摩西將耶和華差派他所說的話和吩咐他所行的神蹟(אֹתֹ֖ת都告訴了亞倫。

出4:30 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אֹתֹ֖ת

賽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א֥וֹת

向上帝獻祭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נִזְבְּחָה֙,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出5:8 他們平時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才呼求說:『讓我們去向我們的上帝獻祭(נִזְבְּחָ֥ה。』

出5:17 法老卻說:「懶惰,你們真是懶惰!所以你們說:『讓我們去向耶和華獻祭(נִזְבְּחָ֥ה吧。』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וְזִבְחֵיהֶ֛ם,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結語: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摩西願意事奉上帝後返回埃及地所遇上的波折。他首先經歷上帝想要殺他,接著是法老拒絕了他帶領子民到曠野去獻祭給耶和華的請求,法老更因而加重以色列民的苦工導致以色列民也埋怨他。這不禁讓我們發問「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為甚麼上帝的命令和吩咐不能像祂創造時那樣全然成就?」而今段經文就透過摩西所經歷的不順利去回答了這個問題。首先,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但仍然不順利,反映出即使上帝的旨意要在地上執行,過程中都會出現許多攔阻,參與其中的事奉者甚至會遇到極大的挫敗、痛苦和壓力。而這些不順利和攔阻背後的原因,包括:摩西自己對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關係的不看重、法老在摩西面前(在上帝面前)的自高自大、以色列民不明白何謂真正信奉上帝等等。換句話說,世人(包括我們自己)對上帝的不認識、不順服和藐視,正是攔阻上帝的旨意成就、祂事工的開展和天國的實現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讓上帝的國度實現、祂的旨意要成就,世人和我們都必須不斷認識上帝,學會順服祂和尊崇祂。而今段經文的記述可讓我們更多認識上帝的地方包括:

1)在上帝眼中不事奉祂的人與死了無異,所以只有樂意事奉上帝的人才配得稱為祂的兒女;

2)上帝拯救我們,是建基於祂與我們的立約關係。我們不能只要求祂拯救我們、事事順著我們的要求、一切以滿足自己為依歸,而不去努力維繫這段關係;

3)我們的信心不能單單只停留在相信上帝是否真實存在,而必須不斷進深去認識祂,並要滿足於與祂維繫著一份親密的關係、一份立約的委身關係,這是一種每天都把祂放在自己生命中首位的生活模式;

4)我們既有了上帝的呼召和吩咐,就要付出努力和回應,讓自己稱職地配得上蒙召的崗位;

5)不要再單單根據事情是否順利,去判斷上帝是否真實、是否出於上帝的心意,反而更要反思自己是否有真正認識上帝、體貼上帝的心意和順服祂的旨意;

6)雖然事奉上帝的過程絕不容易,但上帝仍在全然掌權,並會按時看顧和供應事奉者的需要;

7)拯救所帶來的「自由」不是為了讓我們自己作主,想怎樣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想法去生活就怎樣過活,認為對自己有利時才選擇去順服上帝、聽從祂的旨意;而是讓我們有能力和自由去順服上帝,即使面對艱難和壓迫也可以堅持活出真理,選擇不被世界和罪去轄制、攔阻我們去敬拜主和事奉祂。

求聖靈幫助我們不斷更深認識主,並學習從自己做起,努力順服上帝,尊主為大,做好生命見證,傳揚主道,讓世人認識祂,最終讓祂的旨意和國度能透過你和我的生命毫無攔阻地實現在這個世代中!阿們。


[1] 葉特羅並非之前提及過的流珥,他才是摩西的真正岳父。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註3。

[2]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3] 「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原文 וַאֲנִי֙ אֲחַזֵּ֣ק אֶת־לִבּ֔וֹ 甚至應翻譯為「但我將會使他心硬」。我們可理解為上帝要透過使法老的心剛硬去讓他堅定在自己的決定中,好讓他能經歷全部十災,真正地認識祂的大能和自己的卑微。

[4] 參2:11-14、16-17等。

[5] Sh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An In-depth Journey into the Weekly Parsha- Shmot (Gefen, Jerusalem 2008), 32

[6] 參上一篇查經摘要。當中有解釋上帝稱自己為「我是自有永有」,是代表著祂信實長存,永恆不變的本質。因此祂會堅立祂與子民所立的約,並實現祂的應許。

[7] 上帝要施行拯救是因為記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見2:24。

[8]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21-25.

[9] 例如「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嗎?」(太7:11)就是「輕與重」的表達,這是主耶書亞常用來突顯問題所在的講解手法(另見太6:26、路12:26等)。

[10]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1-4:17;賽40:11-19、31: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2)(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與燒不著的荊棘;by Phillip Medhursts in public domain

從上帝向摩西顯現及差遣他的敘事裏,反映出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上帝向摩西顯現並要差遣他3:1-10

經文的開首是介紹摩西的身分,他是為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牧羊的牧羊人,這樣的開場白似是在預示他的身分將從今段開始改變,摩西將變成一個為他列祖的上帝耶和華牧養以色列民的領袖。這個改變發生在某一天,當摩西領著羊群往曠野,去到上帝的山,也就是何烈山[1],耶和華的使者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荊棘在火中並沒有被燒燬,這吸引了摩西的注意,當他轉過身去觀看時,上帝從荊棘[2]裏呼叫他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3](3:4)上帝叫摩西不要靠近,並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所站的地方是聖地。

上帝對摩西介紹自己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4](3:6)摩西因為怕看上帝就蒙上臉。然後上帝就說出他向摩西顯現的原因:「我確實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監工苦待所發的哀聲;我確實知道他們的痛苦。」(3:7)上帝稱以色列民為祂的百姓,又強調祂看見、聽見、知道他們的痛苦,這些字眼跟2:24-25所描述的相似,當中2:24 就提到上帝因著他們所受的痛苦而將會採取行動,而那行動就是祂「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3:8)這意味著上帝要執行祂與以色列三位列祖所立的約,當中的兩個重點是: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受虐之地,並要領他們到迦南地,就是祂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的地(參創15:13-21)。而上帝的拯救計劃就是差遣摩西到埃及:「現在,你去,我要差派你到法老那裏,把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3:10)

 

摩西對上帝的差遣作出推辭3:11-4:17

當摩西聽到上帝要給他這個任務,他一連作出五次推辭,而上帝也逐次作出回應。這五段對話既反映出摩西心裏所想的和他的掙扎,也表明了上帝非常認識摩西,認定摩西是祂所要差派並必定會完成任務的人。現就摩西的五次推辭逐一論述:

1. 第一次推辭:

出 3:11 摩西對上帝說:「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上帝要摩西回到埃及,自然會使他想起自己離開埃及的原因。那時他為救同胞而打死一個埃及人,又調停兩個正在打架的同胞,他本以為以色列民必明白是上帝藉他搭救他們(參徒7:25),誰知換來的卻是同胞的拒絕甚至告發他:「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一樣嗎?」(出2:14)這使摩西知道以色列民並不認同他的身分及好意(更不用說法老和那埃及人死者的家屬會追殺他;參2:15、4:19),以致他決定逃命到米甸,而這多年來在曠野的生活也可能使他認為其實以色列民並未準備好(或配得)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

上帝對摩西說:「我必與你同在。」(3:12上)這是要指出重要的不是摩西是誰,而是他是由誰所差派,上帝應許與他同在,這是要肯定摩西現在已被上帝立為祂的代表,被差到子民當中。上帝給摩西的另一個憑據[5]──「你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下)這話則是在確保他這次必能把子民帶領出來,並會在這山上事奉祂,這或許是要回應摩西懷疑以色列民是否已準備好被上帝拯救的想法。這個憑據所指向的,是上帝命定要做的事,這與以色列民是否準備好(或是否配得)沒有必然關係。

2. 第二次推辭:

出 3:13 摩西對上帝說:「看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對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摩西既然要代表上帝到子民中間,但他除了知道上帝是自己父親的上帝,是以色列民列祖的上帝之外,就對上帝一無所知,所以他希望知道上帝的名字。而在古代社會,一個神明的名字往往可代表那位神的屬性和能力,所以當摩西問上帝的名字時,其實是想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3:14),《和修》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 eheyeh asher eheyeh)的這個名字,在原文是三個希伯來文字,第一個和第三個字都是 אֶֽהְיֶ֖ה eheyeh ,這是動詞 הַיָּה hayah(「是,存有」;to be)未完成式的第一身單數,意思是「我是」或「我將是」(I AMI WILL BE)。而第二個字 אֲשֶׁ֣ר asher是一個指示代詞,意思是「就是那個」(thatwhich),所以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eheyeh asher eheyeh 的直譯是「我是那我是我將會是那我將會是的」(I AM who I AMI WILL BE what I WILL BE)。所以「我是」或「我將是」並不是一個名字(「耶和華」才是),上帝是在說明祂是那位信實長存、永不改變的,祂在過去、現在、將來都如是,祂的作為與祂的屬性一致,也就是說,人能從祂過去的作為去知道祂是誰、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或祂的名字是甚麼)。

接著上帝就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יְהוָֹה YHVH)──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3:15)可以說,אֶֽהְיֶ֖ה eheyeh(我是我將是)是在解釋「耶和華」這名字的含意,這兩個字在原文都與 היה 相關,可算是雙關語(wordplay),古代的希伯來人必然會留意到兩者之間的聯繫[6]。這名字就成為上帝獨一無二的名字,猶太人因著敬畏上帝而不會隨意唸上帝的名字(為遵守十誡的第四誡,參出20:7),所以每次看到這個名字時,都會讀Adonai(「上主」又或是HaShem「那名字」,有些英文譯本會以LORD表示)。這名字要強調的是上帝是信實不變的,祂與以色列的三位列祖立了約,就必會按著約的內容去拯救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並把應許之地賜給他們。

接著上帝吩咐摩西去召集以色列的長老,並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פָּקֹ֤ד פָּקַ֙דְתִּי֙ paqod paqadti,眷顧你們在埃及的遭遇。」(3:16)上帝又說:「他們必聽你的話」(3:18上)。有學者推測這番話之所以能對以色列的長老起作用,是因為這會使他們想起約瑟臨終前所說的話:「上帝必定眷顧你們(פָּקֹ֨ד יִפְקֹ֤ד paqod yifqod,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帶上去。」(創50:25)所以當摩西帶著這個信息來到他們當中時,就會叫他們相信現在是上帝「眷顧」他們的時候了。

上帝又吩咐摩西要和以色列的長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向我們顯現,現在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3:18下)這個要求明顯與上帝要拯救以色列民永久離開埃及的心意不符,那麼上帝為甚麼要摩西這樣對法老說呢?我們或許可以從接著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推測出原因:「我知道若不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不會放你們走」(3:19),意味著即使是這個不算過份的要求,法老也不會答應。上帝又告訴摩西:「我必伸出我的手,在埃及施行我一切的神蹟,擊打這地,然後,他才放你們走。」(3:20)這是指上帝之後要在埃及施行十災,好懲罰他們苦待以色列民;上帝也把最後的結果告訴摩西:「我必使埃及人看得起你們,你們離開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每一個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以及寄居在她家裏的女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掠奪了埃及人。」(3:21-22)這也是上帝曾對亞伯拉罕預言過的(參創15:14)。

3. 第三次推辭:

出 4:1 摩西回答說:「看哪!他們不會信我,也不會聽我的話,因為他們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摩西認為以色列的長老和法老都不會相信上帝要藉他所說的那些話,甚至他們會認為上帝根本沒有向他顯現。於是上帝給摩西行神蹟的能力,好使他能向人證明上帝的確向他顯現過,上帝讓摩西有能力行三個神蹟。第一個神蹟是摩西手裏的杖當丟在地上時,杖就變成一條蛇,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拿住蛇的尾巴時,牠就在摩西的手中變回杖(4:2-5)。第二個神蹟是當摩西把手放進懷裏然後抽出來時,他的手就長了痲瘋,像雪一樣白。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把手放回懷裏再抽出來時,手就復原了,與全身的肉一樣(4:6-7)。第三個神蹟沒有即時行出來,因為上帝說當摩西行完了第一和第二個神蹟後,他們都還不信,也不聽他的話,摩西就要從尼羅河裏取些水倒在乾的地上,所取的水在乾地上會變成血(4:8-9)。所以,這個神蹟要在埃及才能施行。

這三個神蹟其實都跟之後摩西與亞倫去見法老時所行的神蹟相關,第一個神蹟是使杖變蛇,埃及的術士用邪術也能照做,「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成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7:12),這就證明上帝的能力比法老的術士大。第二個神蹟與痲瘋有關,我們從《利未記》13-14章所記載的痲瘋病條例得知,這病其實是上帝放在人肉身上的一個外在標記,使人得知自己當時的狀態不蒙上帝喜悅,必需趕緊按上帝指示的方法處理,所以,這標記的作用是要使人知道自己是否蒙上帝悅納。而之後當上帝藉摩西向埃及施行十災,大部分的災都只是發生在埃及人或他們的牲畜上[7],以色列民則沒有受災,可見這些災就像痲瘋一樣,能叫人分辨出誰是蒙上帝悅納的,誰是不蒙上帝悅納的。而第三個神蹟是使尼羅河的水變血,尼羅河被埃及人視為是生命之河,也就成為他們膜拜的偶像之一,而使尼羅河的水變血是上帝直接擊打埃及所信奉的神明。總的來說,上帝要藉摩西向法老所行的神蹟都是要證明祂的能力在法老之上。

4. 第四次推辭:

出 4:10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求求你,我並不是一個能言善道的人,以前這樣,就是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因為我是拙口笨舌的。」

當之前的三個推辭都被上帝駁回之後,摩西轉而說自己是「拙口笨舌的」(原文直譯是「重口重舌),意思是他的口才不足,但上帝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應當說的。」(4:11-12)人的口才是來自上帝,不單是口才,就連其他能力其實都出於上帝,上帝說祂會賜摩西口才,指教他應當說的,上帝指出祂有能力克服摩西的不足。

5. 第五次推辭:

出 4:13 摩西說:「主啊,求求你,你要藉著誰的手,就差派誰去吧!」

摩西最後的推辭就是直接說自己不願意被差派,求上帝差派其他人。上帝這次的回應是帶著怒氣地說:「你不是有一個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個能言善道的人。看哪,他正出來迎接你。他一見到你,心裏就歡喜。你要跟他說話,把話放在他的口裏,我要賜你口才,也要賜他口才,又要教你們做當做的事。他要替你向百姓說話;他要當你的口,你要當他的上帝。」(參4:14-16)學者從上帝的回覆中推測,上帝知道摩西認為自己的哥哥亞倫比他更適合,原因可能是:

1)當時亞倫已身在埃及,甚至可能已經是以色列民中的一位領袖,以至當摩西回埃及後,亞倫就與他一起去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參4:27、29);

2)亞倫的口才比摩西好,而上帝也說亞倫是個能言善道的人;

3)亞倫是摩西的哥哥,輩分比他高,要是上帝立摩西作上帝的代表,地位在亞倫之上,恐怕亞倫會生氣。但上帝回答說亞倫不但不會生氣,反而是「心裏就歡喜」。

現在上帝要讓亞倫成為摩西的幫助(關於上帝對亞倫的呼召記載,見4:27),又定下了他們二人的角色:摩西從上帝領受話語並向亞倫說話,而亞倫則把從摩西所聽到的話,告訴百姓。今段經文是以上帝對摩西的一個吩咐作結:「你手裏要拿這杖,用它來行神蹟。」(4:17)這樣,上帝正式否決了摩西的推辭,摩西也開啟了他被差派的使命,這根杖將作為他被上帝賦予權柄的象徵。

 

《先知書選段》賽40:11-1931與出3:1-4:17的關聯

賽 40:11 他要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胸懷,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

賽 40:12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稱岡陵呢?

賽 40:1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賽 40:14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以公平的路指示他,將知識傳授與他,又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

賽 40:15 看哪,列國都像水桶裏的一滴,又如天平上的微塵;看哪,他舉起眾海島,好像舉起極微小之物。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賽 40:19 至於偶像,匠人鑄造它,銀匠用金子包裹它,又為它鑄造銀鏈。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概和主題信息可參考上一篇文章摘要[8]。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選段》經文的連繫以下表列出:

《妥拉》出3:1-4:17

《先知書選段40:11-1931

出 3:1 摩西牧放(רֹעֶ֛ה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

賽 40:11 他要像牧人(רֹעֶה֙ )牧養(יִרְעֶ֔ה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胸懷,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

連繫 1):同樣出現「牧放」(רֹעֶ֛ה ro‘eh)這個字。

當摩西被上帝呼召時,他是為岳父牧羊的人,之後變成為上帝牧養以色列民的領袖,代表著上帝去帶領他們,又以上帝的話語教導他們。賽 40:11 也提到上帝自己如同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那樣,去招聚祂的子民,並要憐恤和引領他們。

出 3:14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

出 3:15 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

賽 40:12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

賽 40:1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

賽 40:14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

賽 40:15 看哪,列國都像水桶裏的一滴,……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賽 40:19 至於偶像,匠人鑄造它,銀匠用金子包裹它,又為它鑄造銀鏈。

連繫 2):同樣指到上帝是無可比擬的,祂的知識和能力超乎萬有。

出 3:14-15出現了上帝那獨有的名字「耶和華」,這名字代表著祂信實長存、永不改變的屬性,是祂使一切事物存有,無一人或事物能與祂相比。賽40:12-19共用了四個問句去強調上帝的知識和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列國和偶像在祂面前如同無有,上帝是至高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與祂相比。

出 3: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連繫 3):上帝要帶領子民往上,到那美好與寬闊之地。

出 3:8提到上帝要「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這是一幅以色列民要往上、去到更好、更闊之境的圖畫,這與賽40:31以鷹展翅向上,到遼闊的天空的圖畫相似。事實上,上帝也是用鷹那高飛的姿態去比喻自己把子民帶離埃及:「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出19:4)或許是這幅相似的圖畫使賽40:31聯繫上今段經文。

 

從上帝向摩西顯現及差遣他的敘事裏,反映出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由上帝向摩西顯現、對摩西說祂要差遣他去見法老,為要把以色列民帶離埃及到應許之地,到上帝一一回應摩西的推託之辭,都讓我們看見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現用以下列點略述。

1. 上帝是信實的。祂按照自己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把以色列民帶離埃及,要領他們到祂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的迦南地(3:8)

2. 上帝會認同人的痛苦並作出拯救。祂視以色列人為自己的百姓,祂看見他們所受的困苦,聽見他們所發的哀聲,也知道他們的痛苦(3:7),因此祂要眷顧他們並採取行動(3:16)。

3. 上帝會差派人去成就祂的拯救計劃。祂差派摩西到法老那裏,讓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3:10)

4. 上帝認識祂要差派的人。祂知道要被差派的人內心的想法和掙扎,也就會幫助那所差的人去勝過自己的軟弱,應許會與他同在,賦予他能力去完成使命,並會派人去協助他。(3:12-4:16)

5. 上帝的能力在法老之上。上帝知道法老不會輕易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所以上帝要以祂的手擊打埃及,然後法老就會放他們走。(3:20)

6. 上帝要抬舉祂的子民並補償他們曾受的勞苦。上帝不但要使埃及人看得起以色列民,更要使子民在離開前向從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3:21-22)

7. 上帝要與祂的百姓建立關係。上帝按著祂與以色列三位列祖所立的約把子民從埃及地拯救出來,目的是要他們事奉祂。(3:12)

 

結語: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摩西被呼召時是一位為岳父牧放羊群的牧羊人,他不像雅各那樣以雇工的身分為岳父拉班牧羊,當積累了自己的家產後就另立門戶;摩西一直牧養屬於岳父的羊群,並沒有自己的家產。當上帝差遣他回埃及見法老,把屬於上帝的子民拯救出來並帶領他們到應許之地,從此摩西就成了一個為上帝牧養子民的牧者,他把子民帶到上帝面前與上帝立約,又把上帝藉他所賜下的話語教導子民,然而他在領受這個差事時並非像亞倫那樣歡歡喜喜地馬上就接受,而是諸多推搪,只看見自己的不足,不明白差遣自己的那位是「自有永有」的大能者,他必須依靠的是上帝而並非自己的本事!賽40:11又表明上帝像牧人那樣牧養自己的百姓,而我們知道祂像差派摩西那樣,最終差派了自己的愛子主耶書亞(耶穌)降世為人,擔當為上帝牧養子民的角色:

約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10:12 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群逃跑;狼抓住羊,把牠們趕散。

約10:13 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

約10: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約10: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約10:16 我另外有羊,不屬這圈裏的,我必須領牠們來,牠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

約10:17 為此,我父愛我,因為我把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約10:18 沒有人奪去我的命,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再取回。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約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牠們也跟從我。

約10:28 並且,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主耶書亞這番話正說明他並非一名雇工,而是那位愛人的牧者,他會不惜以性命去愛護他的羊群。他又提到自己與羊群互相認識,這份親密的關係是以羊群既會聽他的聲音,又會跟從他作為標記的。留意約10:16指「既有圈內的羊,也有圈外的羊」可理解為屬於主的,不單只有猶太人,也有我們這群外邦的信徒。主耶書亞要引領屬他的羊群得永生,叫他們永不滅亡。而主耶書亞是怎樣引領他的羊群的呢?可 6:34給了我們提示:

可 6:34 耶穌出來,見有一大群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始教導他們許多事

正如當日摩西以上帝的話語去引領以色列民,今天主耶書亞同樣是以上帝的話語去教導我們,使我們走在一條通往天父的道路上(參約 14:6)。兩者所不同的是,今段經文中的摩西對於上帝的差遣顯得相當不情願,而耶書亞則打從一開始就甘願犧牲自己去愛要拯救的人。我們既有主耶書亞作為我們靈魂的牧人(彼前2:25),豈不是應該聽從他的聲音,跟從他的教導,而不是偏行己路,如同迷路的羊?求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都全心全意地跟從耶書亞,不只是聽他的教導,更樂意以他順服的榜樣去事奉上帝,體驗主要賜給我們永恆和豐盛的生命。阿們。


[1] 「何烈」(Horeb)在原文的意思是「曠野、荒地」,而何烈山後來被稱為西奈山(何烈山可能是指一條山脈,而西奈山則是指一座山)。何烈山這裏被稱為是「上帝的山」大概是因為當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到了曠野,上帝再次降臨在這座山與子民立約,因而被這樣稱呼。當摩西初次去到何烈山時,那時它並不是甚麼神聖之地,然而因著上帝曾在那裏降臨,它在以色列人的歷史裏就成了一處神聖之地。而上帝在火中顯現,在往後也有類似的描述。例如:上帝在火中降臨西奈山(出 19:18);當以色列民在曠野時,祂日間以火柱引領他們(出13:21-22)。

[2] 「荊棘」( סְנֶה; seneh)這字的希伯來文讀音與「西奈」( סִינָ֑י; Sinai)的希伯來文讀音相似,可能是一個雙關語(wordplay)。

[3] 亞伯拉罕和雅各之前也曾以「我在這裏(הִנֵּֽנִי;hinneni)」來回應上帝的呼喚(參創 22:1,31:11)。

[4] 「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個稱呼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四次(出3:6、15、16,4:5),而這個對上帝的稱呼在往後的經文裏也多處被使用,反映出上帝與以色列人的三位列祖有一份獨特的關係,尤其指立約的關係。

[5]「憑據」(אוֹת ; 也可譯作「記號」)一般是指一個已出現的、可見的物件或現象,如果以這個定義去理解,上帝這裏所說的憑據或許是指摩西所看見的那棵沒有被燒燬的荊棘這異象,這異象似在寓意不論法老怎樣苦待以色列民,甚至要滅絕他們,都沒有成功,因為上帝在他們水深火熱時保守著他們。但從3:12 這句所示,在「憑據」這個字後面的是:「你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所以,這個「憑據」更可能是指一個還未發生、但快將發生的事──以色列民被成功地拯救出埃及,並要被帶到西奈山與上帝立約。

[6]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176.

[7] 例如:蛙災、蚊災、蠅災、瘟災、瘡災、雹災、蝗災、黑暗之災。參出8-10章。

[8]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1-2:25;賽27:6-13: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

「安息日研經坊」(2022-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1-2:25、賽27:6-13 (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保護葉特羅的女兒; by Jacques Joseph Tissot (French, 1836–1902) and followers, c. 1896–1902; Jewish Museum, New York

試討論有甚麼主題可串連《出埃及記》的第1章和第2章?

 

簡介《出埃及記》1:1-2:25

猶太人傳統上稱《出埃及記》的書名為 שְׁמוֹת֙ Shemot,這是根據1:1出現了「名字」(שְׁמוֹת֙ Shemot)這詞。同時,猶太人把《妥拉》(摩西五經)分段來研讀的時候,也是用Shemot這名稱來代表以出1:1為起首的這段經文。《摩西五經》原是一卷,所以《出埃及記》是緊接著《創世記》的結束去記載。當時以色列人已經在埃及地寄居,他們生養眾多,新的埃及王法老欺壓他們,甚至殺害他們的男嬰。摩西在出生後神蹟地被藏了三個月,及後被法老的女兒從尼羅河救起,先交由摩西的母親乳養,之後返回法老的女兒身邊作她的兒子。所以他沒有像其他希伯來人那樣做苦工,但有一天當他看見自己的同胞被埃及人欺負時,就出手殺了一名埃及人。他為此逃亡至米甸地並認識了西坡拉,之後娶她並生子,寄居在當地。本段的結束記載耶和華垂聽了以色列人因苦工所發的哀聲,祂看顧和知道他們的苦況。

 

上帝的預言應驗(出1:1-14

出1:1 以色列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שְׁמוֹת֙ shemotnames【複數】)如下:

出1:2 呂便、西緬、利未、猶大、

出1:3 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

出1:4 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出1:5 凡從雅各生的,共有七十人。那時,約瑟已經在埃及。

出1:6 約瑟和他所有的兄弟,以及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出1:7 然而,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

1:1-6指雅各和他十一個兒子並他們的家眷,連同已經在埃及的約瑟,共有七十個後裔已經下了埃及。70這個數目,可讓讀者想起創十章所記挪亞和三個兒子共有70個後裔,所以在猶太傳統上,70代表著全地的所有國度。而以色列在埃及的子孫共70人,則可能暗示上帝對亞伯拉罕要作「多國之父」的應許(創17:5)正在一步步地實現。1:6-7表示雖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世代已經過去,但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這重複的描述,首先說明這是出於上帝的賜福(參《創世記》最起初上帝對受造物所說賜福的話,見創1:22、28),繼而表明了上帝昔日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你向天觀看,去數星星,你能數得清嗎?』 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另參17:6)也將應驗[1]。也就是說,上帝的確信實地在成就祂對先祖的應許,並且在子民所寄居的埃及地看顧他們,使他們繁盛。

1:8指有一個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也就是說這王沒有記念昔日約瑟以至他所信奉的耶和華曾怎樣拯救埃及以至當時的全地而懂得感恩和崇敬。他反而因為看見以色列人數眾多而且強盛,於是就害怕起來。1:10經文刻意透露他的擔憂:「恐怕他們增多起來,將來若有戰爭,他們就聯合我們的仇敵來攻擊我們,然後離開這地去了。」不過埃及其實是當時古代世界的一大強國,他的想法可能有點杞人憂天,而且他沒有想過要和以色列人合作,讓他們成為埃及的幫助,相反卻無中生有地產生一股敵意,為保自己的地位就欺壓他們,安排用勞役苦待他們,可以說,這是史上最先出現的「反猶主義」。不過,1:12表示「可是越苦待他們,他們就越發增多,更加繁衍,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顯示上帝的恩典和賜福神蹟地不斷臨到祂的子民,祂的應許並不會因為法老用政策惡待以色列民而失去。換句話說,祂讓自己百姓生養眾多的旨意並沒有因為地上權勢的攔阻而告終,反而更是堅定,這暗示了耶和華與埃及王法老之間的角力正在開始。

 

敬畏上帝的接生婆(出1:15-22

出1:15 埃及王又對希伯來的接生婆,一個名叫施弗拉,另一個名叫普阿的說:

出1:16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接生,臨盆的時候要注意,若是男的,就把他殺了,若是女的,就讓她活。」

出1:17 但是接生婆敬畏上帝(וַתִּירֶ֤אןָ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 在這卷書中首次提及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去做,卻讓男孩活著。

出1:18 埃及王召了接生婆來,對她們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讓男孩活著呢?」

出1:19 接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健壯,接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出1:20 上帝恩待接生婆;以色列人增多起來,極其強盛。

出1:21 接生婆因為敬畏上帝(וַיְהִ֕י כִּֽי־יָֽרְא֥וּ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上帝就叫她們成立家室。

出1:22 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

埃及王見惡待以色列民不能遏止他們生養眾多的情況,於是命令兩個希伯來的接生婆把出生的男嬰殺掉[2]。細心一想的話這安排可能有點不智,因為站在埃及利益的角度而言,他理應保留男的去為自己做奴隸而殺掉女嬰才對,這不但能有效降低以色列民的生育率,同時確保了埃及有足夠的勞動力以至經濟發展。

另外,讀者必須留意的是經文對兩名接生婆的重視。這書的起首提及「名字」一詞,但到之後第二章為止,作者似乎是刻意地一直沒有提及那些更應該出現的名字(例如:法老、法老的女兒、摩西的姊姊和父母等),反而記載了接生婆的名字為施弗拉(שִׁפְרָה ; 意思是:美麗、清澈)和普阿(פּוּעָה;意思不詳,可能是法老 פַּרְעֹה 的雙關語,因為兩者的子音【字母】完全相同),可見她們在經文中的重要性!她們的名字或許是暗諷當時法老的計劃愚蠢,看不清屬靈的實況。而經文之所以要記載這兩個接生婆的名字,是因為她們敬畏上帝(經文兩次重複提及,見1:17、21)。她們在面對地上君王的壓迫也能處變不驚,用智慧的回應確保了以色列民和自己的性命(參1:18-19),結果上帝恩待她們,讓她們可以成立家室,這可以理解為因為她們順應了上帝要子民生養眾多的旨意,並抗拒了埃及王的命令,以致上帝特意眷顧和獎勵她們。(1:20-21)不過,法老並未就此罷休,他吩咐他的眾百姓把以色列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1:22)法老這些想要殺掉以色列男嬰的手段,日後將要在第十災(殺長子之災)中被上帝報應。

 

摩西的出生(出2:1-10

出2:1 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

出2:2 那女人懷孕,生了一個兒子,(וַתֵּ֤רֶא;and she saw)他俊美(ט֣וֹב tov;good, kind, beautiful),就把他藏了三個月,

出2:3 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תֵּבָה tevah),抹上柏油和樹脂,將孩子放在裏面,把箱子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葦中。

出2:4 孩子的姊姊遠遠站著,要知道他究竟會怎樣。

在以色列男嬰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經文交代摩西的出生,指他來自以色列的利未支派。經文說他出生時他母親見他「俊美」,這個詞在原文的意思是「好」(ט֣וֹב tov),由於之前的動詞是「看見」,難怪中譯本會把它翻譯為外表上「好看」。但這會出現一個問題,因為如果他母親把他藏起來的原因只是因為他外表俊美的話,那麼假如這嬰孩的外表不俊美,那豈不是代表她會放棄摩西?所以,有猶太學者解釋摩西的母親見他為「好」的意思,並非指其外表,而是他十分乖巧,懂得在適當的時候安靜下來,不會發出哭聲,以致容易被收藏,所以他母親才可把他藏了三個月。直到他實在難以繼續收藏時,就把他放在蒲草箱,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葦中,而他的姊姊就遠遠站著,要知道將會有甚麼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弟弟身上。

「蒲草箱」一詞的原文是 תֵּבָה tevah,跟挪亞所造的「方舟」的原文相同,這詞在整本《聖經》中只出現在這兩件事件,所以它在這裏再次出現自然會讓人想起方舟的拯救功能,因而可預計嬰孩摩西在 תֵּבָה tevah裏最終必然會經歷得救。果然,當法老的女兒在尼羅河洗澡時發現了這箱,便命令她的侍女把箱拿過來給她。這時,摩西就哭了起來(當中哭的原文動詞 בֹּכֶ֑ה bokheh以分詞的時態出現,可以指持續不停地哭的意思),以致法老的女兒頓生憐憫之心,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2:6)經文沒有交代法老的女兒是否知道父王要殺死所有希伯來的男嬰,但即使她知道,也可以理解為她知道已經有大量的希伯來男嬰被殺,而面前卻剛好有一個活生生哭著的希伯來男嬰餘下,便難以下手,反而憐憫了他。無論如何,摩西的姊姊立刻出現並建議找一個希伯來的婦人來作奶媽,替她乳養這孩子,而法老的女兒也馬上同意,甚至願意給工錢,反映她對摩西的憐愛。就這樣,摩西神蹟地藉著法老女兒的手被救起了,而且被他的姊姊奇妙地帶回與他的母親團聚。這記載再一次諷刺法老的計劃何等失敗,並反映上帝在以色列民陷入困境中仍然掌權和可以施行拯救。當摩西長大後,他母親就把他送回法老女兒那裏,讓他成了她的兒子,而法老的女兒因為從水裏拾起他,於是便給他起名為摩西。(2:10)因此,摩西應該是一個埃及名字,意指從水裏「拉上來」,這也預示了日後上帝將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原文作蘆葦海)。

 

摩西殺人和逃離埃及(出2:11-15

這段記載摩西在長大後知道了自己的希伯來血統並自己的同胞怎樣被埃及人苦待。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正在打一個希伯來人,他因為看不過眼,就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出手打死了那個埃及人。他原以為這事沒有人知道,怎料第二天他在調停兩個希伯來人打架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殺人一事經已曝光,而他因為怕被法老追殺,於是就離開埃及,逃到米甸地去。讀者要留意經文刻意記載摩西看見那兩個希伯來人打架時,主動向「較凶惡的」那個說話,顯示他已經是第二次主動想去維護被欺壓的希伯來同胞。也就是說,他對拯救被欺壓的同胞有著一份使命感!可是,由於他只用了自己的方法,憑血氣行事,結果闖了禍而逃離埃及,以致未能真正為同胞做到甚麼。最後,摩西來到米甸的井旁,這使讀者聯想起《創世記》中以色列先祖一些在井旁的經歷,例如利百加在井旁為亞伯拉罕的僕人及其駱駝打水、雅各在井旁為拉結打水等等,可以說「井旁」的場景,預示了摩西將要娶得妻子,並建立家庭。 

 

摩西在米甸寄居,上帝對以色列民的記念(出2:16-25

摩西來到米甸地的一個井旁,他抱打不平的個性再度展現。當時有米甸的祭司的七個女兒正在讓父親的羊喝水,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就馬上出手幫助她們,取水給他們的羊群喝。(2:16-17)因著這事,她們的父親流珥[3]說要留著摩西,而經文刻意讓那些女兒重述摩西對她們的幫助,強調摩西「救了她們脫離了牧羊人的手」。(2:18-20)最終,摩西願意留下,並娶了流珥的其中一個女兒西坡拉為妻,又生了一個孩子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原文的字面意思可指「住在那裏」),摩西稱自己「在外地作了寄居者」(2:21-22),或暗示他仍然心繫著埃及的同胞。

出2:23 過了許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嘆息哀求;他們因苦工所發出的哀聲達於上帝。

出2:24 上帝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זָכַר zakhar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出2:25 上帝看顧רָאָה;原文的動詞常譯作「看見」)以色列人,上帝是知道的。

最後,這段經文以當年的法老死去作為背景(2:23),暗示了一個轉機的出現,就是摩西不用再害怕返回埃及地。而以色列人仍然在做苦工,以致上帝記念祂與先祖的約,當中「記念」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並非指靜態的「想起」或「想念」等意思,而是帶有「因顧念而有所行動」的動態信息[4],這預示上帝會因著顧念而有所行動,祂將要出手拯救以色列民。而經文重複地用上帝看顧自己的子民、知道他們的苦情作結(2:24-25),也強調了上帝在以色列民身上行事。當中「看顧」的原文是看見,並可理解為因看見而有所行動,就如昔日「耶和華以勒」的典故(以勒在原文是「看見」的意思,代表上帝因為「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而為他預備了一頭燔祭的山羊去代替以撒;見創22:11-14)。所以,如果用猶太拉比常用的「輕與重」解經手法,我們可以明白:就連摩西一個只靠自己能力行事的罪犯,都願意出手拯救被欺壓的人,更何況那位聖潔無瑕、充滿慈愛,並曾與以色列民的先祖立約的上帝,祂豈不會出手拯救自己的子民?可以說,總括這兩章而言,作者不但介紹了摩西的出場,也表達出上帝是那位祝福和顧念自己子民的神,祂在法老欺壓自己的子民中成就了祂的旨意和對摩西的拯救,而祂也將要繼續對自己被苦待的子民施行拯救。

 

《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

賽27:6 將來雅各(יַֽעֲקֹ֔ב)(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扎根,以色列(יִשְׂרָאֵ֑ל)要發芽開花,果實遍滿(וּמָלְא֥וּ)地面。

賽27:7 耶和華擊打以色列,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們的人嗎?以色列被殺戮,豈像其他人所遭遇的殺戮嗎?

賽27:8 你驅趕他們,放逐他們,與他們相爭。在颳東風的日子,他以暴風趕逐他們。

賽27:9 所以,雅各的罪孽藉此得赦免,除罪的效果盡在乎此;他使祭壇的石頭變為粉碎的石灰,使亞舍拉和香壇不再立起。

賽27:10 因為堅固的城變為荒涼,成了被撇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牛犢在那裏吃草,在那裏躺臥,吃盡其中的樹枝。

賽27:11 它的枝條一枯乾,就被折斷,婦女用以點火燃燒。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所以,造他們的必不憐憫他們,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給他們。

賽27:12 到那日,以色列人哪,耶和華必像人打樹拾果一般,從大河的支流,直到埃及的溪谷,將你們一一收集。

賽27:13 當那日,號角大響;在亞述地將亡的,與被趕散至埃及地的,都要前來,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以賽亞書》有66章之多,內容背景跨越北國以色列和亞蘭國對南國猶大的威脅、北國覆亡、亞述對猶大的威脅、南國猶大亡國被擄後來自上帝的安慰,以致上帝應許以色列民回歸重建耶路撒冷等。當中第27章以「到那日」來開始,預示著未來的景況,經文的內容主要預告審判,但也包含一些盼望的經節。賽27:6表達了上帝期待雅各日後將要開花結果、遍滿地面的圖畫。賽27:7-9繼續說明上帝豈會像以色列的敵人那樣去擊打她,祂雖然驅趕她,但最終必會赦免罪責。不過這說明了以色列必須經歷審判和刑罰。而在北國覆亡的陰霾下,賽27:10所指的堅固城表面上看似指撒馬利亞,但由於下文賽27:13指向被擄回歸返回耶路撒冷敬拜上帝,所以也可能是指南國耶路撒冷,就是被毀後將會得到上帝的眷顧,祂的子民從亞述地到埃及地一一被收集起來,回到聖山敬拜的預言。(賽27:10-13)猶太拉比之所以用賽27:6-13作為《先知書選段》去平行出1-2章的《妥拉》經文,主要因為兩段經文在原文上明顯找到不少共同出現和意思平行的用字和圖像(見下表)。這種串連手法是早期猶太釋經中常用的一種重要手法。

連繫

《妥拉》出1:1-2:25

《先知書選段27:6-13

共同出現的詞彙,相同的對象和圖像

出1:1 以色列(יִשְׂרָאֵ֔ל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יַעֲקֹ֔ב)一同來到(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埃及,他們的名字如下:

出1:7 然而,以色列(יִשְׂרָאֵ֗ל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וַתִּמָּלֵ֥א那地。

賽27:6 將來雅各(יַֽעֲקֹ֔ב)要扎(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根,以色列(יִשְׂרָאֵ֑ל要發芽開花,果實遍滿(וּמָלְא֥וּ地面。

共同出現的詞彙,但對象和情況不同

出2:11 過了一段日子,摩西長大了,他出去到他同胞那裏,看見他們的勞役。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打(נָכָה他的同胞,一個希伯來人。

出2:12 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נָכָה死了,藏在沙土裏。

出2:13 第二天他出去,看哪,有兩個希伯來人在打架,他就對那兇惡的人說:「你為甚麼打(נָכָה你同族的人呢?」

出2:14 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הָרַג我,像殺(הָרַג那埃及人一樣嗎?」 摩西就懼怕,說:「這事一定是讓人知道了。」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הָרַג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賽27:7 耶和華擊打(נָכָה以色列,豈像擊打(נָכָה那些擊打(נָכָה他們的人嗎?以色列被殺戮(הָרַג,豈像其他人所遭遇的殺戮(הָרַג嗎?

 

串連《出埃及記》第1章和第2章的主題

在現場的查經討論中,弟兄姊妹提出了不少有關《出埃及記》第1和2章的有趣聯繫。例如,兩章都出現不同的「女人」作為關鍵的人物:第一章有接生婆,而第二章有法老的女兒、摩西的姊姊和母親等。不過作者只提及了接生婆的名字,卻沒有提及摩西的姊姊和母親的名字。而且第1章也提及了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第2章又提及了西坡拉的父親流珥的名字,他們也不算是無關痛癢的,所以用「女人」為主題的話,關聯性不算太強。另外一個建議是「水」:第1章法老嘗試把以色列男嬰丟到尼羅河裏去,而第2章則有摩西被放在蒲草箱裏擱在尼羅河的蘆葦中,並接著有摩西在井旁為打水的米甸女子抱不平的記述,因此以「水」作為串連兩章的主題也是說得通的,甚至「成立家室」亦然(第1章關乎接生婆,而第2章關乎摩西),不過筆者想有另外一些建議。

第一章在開始時記載上帝祝福眷顧以色列民,讓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而結束時則提及祂記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祂看顧和知道以色列民的苦況和需要,這可算是本段的一個首尾呼應。當中上帝祝福接生婆,讓她們可以建立家室,同時也看顧摩西,讓他神蹟地經歷拯救,在在都反映出上帝對人的一份「看顧和愛」;而摩西也是這樣,他為了救被欺壓的希伯來同胞而殺了一個埃及人,並嘗試介入調停兩個正在打架的同胞。即使逃到米甸地,他也會為素未謀面的米甸女子抱打不平,出手幫助;另外,甚至法老的女兒也因為摩西不斷地哭而施憐憫,反映出她對希伯來嬰孩的一份「看顧和愛」。可見「看顧和愛」這個主題充滿著這兩章的經文,不論是上帝和人,都是因著顧念人的需要而作出幫助、施恩憐憫。

另外,筆者認為「害怕、敬畏、恐懼」是另一個串聯這兩章經文的重要主題。首先,法老之所以欺壓以色列民,全因為他沒有安全感,才對以色列民的人數激增和強盛感到害怕;而接生婆則因為敬畏上帝過於害怕法老,所以上帝祝福她們;另外就是摩西,他恐怕被人知道自己犯罪,所以「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2:12)以為這樣可以掩人耳目。怎料他殺人的行為被揭發,他就因為懼怕被法老追殺而逃到米甸地。其實,法老的恐懼沒有為他帶來平安,而摩西怕所犯的罪被人知道,以及他畏罪潛逃等,都是不健康的恐懼心態,這與真理不符。但另一方面,接生婆對上帝的敬畏,卻是一份害怕自己會得罪上帝、不想自己攔阻上帝心意的一份愛上帝的心情,這是健康,並且蒙上帝悅納與賜福的想法!所以筆者認為最能串連這兩章經文的,就是「看顧和愛」和「害怕、敬畏、恐懼」這兩個主題,它們促成了不同人物作出不同的選擇、行動和回應,帶出了《出埃及記》首兩章的故事發展。

 

結語: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

《出埃及記》第一章緊接著《創世記》的記載,見證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應許的實現。祂讓以色列的後裔大大增多,即使他們被法老苦待和殺害,上帝仍然看顧並記念與先祖所立的約。而第二章記載上帝神蹟地拯救了嬰孩摩西,預備了他的生命去成就祂對以色列民的拯救計劃,他長大後分別為自己的同胞,以致不認識的米甸女子抱打不平。摩西有著一份要對被欺壓的人出手相助的心志,而且他在埃及法老宮中長大,對埃及十分認識,又因為逃亡而有過一次出埃及的經歷,並在米甸的曠野生活了一段日子,他所經歷的種種正好預備了他成為日後以色列民的拯救者和領袖。

而《出埃及記》首兩章經文中,都充滿著上帝和不同人物所表達對人的一份「看顧和愛」,這並非靜態的一個想法或意念,而是會付諸行動的。與此同時,這兩章經文又記載不同人因為「恐懼、敬畏、害怕」而作出的行動和回應。這兩個主題在今段經文中交織出現,而它們仍然催使現今的我們去反思:是甚麼主導著我們今天所做的每一個決定和行動?我們是像法老一樣缺乏安全感,被無形的恐懼(例如對疫情或將來的擔憂)去主導著自己的生活?我們像摩西那樣怕被人知道自己的過犯,又或是害怕被上帝懲罰自己?還是我們會因為對上帝心存敬畏和著緊,願意時刻因著愛上帝而憐憫和看顧有需要的人?

林後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

來13:6 所以,我們可以勇敢地說:「主是我的幫助,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彼前5:7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

盼望我們都懂得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明白是甚麼在推動著自己的行事為人,作出每天的決定。就如上述引用的經文,健康的屬靈生命應該是被基督的愛激勵著而活的生命(參林後5:14)!而我們所作的決定和行事為人,都不應是出於懼怕人或面前的環境、對將來的擔憂等等(參來13:6、彼前5:7;另參太6:34、腓4:6),而是建基於我們想更多敬畏上帝、對祂的愛並對別人的看顧和憐憫。求聖靈提醒和幫助我們,以愛上帝和愛人去成為我們行事為人背後的動機和動力!阿們。


[1] 讀者要記得之前在《創世記》所有先祖都有生育上的困難,他們都是因著上帝才有後裔的,而古代人亦看生育為整個民族的頭等大事,雖然人不能控制,但相信神明在背後掌管。

[2] 拉比間有討論到兩個接生婆怎能為全以色列民安排接生的問題,而有拉比解釋,二人大概是全以色列接生婆的兩位領袖,代表著其他接生婆。當然,這純粹是拉比的想像,經文並沒有交代,而人數也並非這段經文的重點所在。

[3] 留意這裏指她們的父親名字是「流珥」,但之後又再提及摩西的岳父名字是「葉特羅」。拉比Rashi解釋,其實「父親」一詞在原文可以理解為「祖父」甚至「曾祖父」等而未必一定指父親,所以應該葉特羅才是她們的父親,而流珥大概是她們的祖父。

[4] 參本機構聖經原文學習文章〈希伯來文(2)זָכַר  Zakhar 記念〉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申命記》:愛與遵行的生命之路

「安息日研經坊」(2021-2-6)《希伯來聖經》綜覽:《申命記》(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眺望應許地, by James Tissot(1862-1902), The Jewish Museum at New York

在《申命記》裏,摩西多次勸告以色列民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並要謹守遵行祂所吩咐的一切話。試討論:耶書亞有哪些教導也指出,人如果愛上帝(耶書亞),就必會遵行上帝的話?

 

簡介《申命記

1. 書名:《申命記》在《希伯來聖經》的書名是 דְּבָרִ֗ים Davarim,這詞取自1:1在原文起首的第二個詞,意思是「話語」【複數】。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稱這書為 deuteronomion﹝由deuteros(第二)和nomos(律法)兩個字組成﹞,意思是「律法二讀」,中譯本以此取名為《申命記》。

2. 作者和成書日期:《申命記》是《摩西五經》的第五卷,也是最後的一部分,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而成書的日期估計約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1]

3. 內容大綱:《申命記》共有34章,內容主要記載摩西在離世前對第二代以色列民的講論,並可大致分為四個部分,筆者給各部分定了一個主題:

1. 摩西第一篇講論:引言及回顧(1-4章)

2. 摩西第二篇講論:愛與遵守(5-28章)

3. 摩西第三篇講論:在應許地作見證(29-30章)

4. 摩西的預言、祝福及離世(31-34章)

 

《申命記》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申命記》這卷書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首先,在眾多《舊約聖經》中,它是《新約聖經》引用得最多經文的其中一卷書(另外兩卷是《詩篇》和《以賽亞書》);此外,主耶書亞(耶穌)在曠野三次受魔鬼試探時,都是引用《申命記》的經文(參申6:13、16、8:3;太 4:4、7、10);而代表猶太人信仰核心的禱文「聽命誦」(Shema)共有三段,第一及第二段就是申6:4-9 和11:13-21(另外一段是民15:37-41)。

《申命記》的內容雖然大部分是摩西向第二代以色列民重申上帝的律法,但他並不是一字不漏地把上帝的律法重念一遍,而是為子民過去四十年在曠野所經歷的事作總結,並就當中的一些誡命作解釋及補充,為的是要子民不要重蹈覆轍,並勸導子民要在愛裏去遵守上帝的誡命,而這正是這卷書的主題和中心思想。

 

摩西第一篇講論:引言及回顧(1-4章)

第一章的1至8節記載了這卷書的一些背景資料,包括:

時間: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後的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1:3)

地點:約旦河東的曠野,這地是在擊敗了亞摩利王和巴珊王後被以色列民佔據了(1:1、4)

人物:摩西,以色列民(1:1;第二代以色列民)

目的:要子民現在起行去得地為業(1:6-8)

為要預備他們進入迦南地,摩西說了三篇講論,而在第一篇講論(1:9-3:22)中,他先提及以下這幾件事,都是跟上帝應許要賜給他們的那地有關:

1. 摩西按支派選出領袖處理訴訟(1:9-18)

2. 十二探子窺探迦南地後,百姓因懼怕不肯進去(1:19-33)

3. 上帝懲罰第一代子民不得進入應許之地,除了迦勒和約書亞(1:34-40)

4. 百姓不聽從上帝的阻止,強行攻進亞摩利人的地,終告失敗(1:41-46)

5. 三十八年後,上帝就「地」給子民指示,祂沒有賜給子民的是:西珥山(賜給以掃的子孫為業);亞珥和亞捫人的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2:4-23)

6. 祂賜給子民的是: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的地,巴珊王噩的地(2:24-3:11)

7. 從這兩王手上所得之地已分給呂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3:12-22)

由三十八年前第一代的以色列民不肯去得地為業,到後來第二代的以色列民得到約旦河東的地,在在都證明了為他們爭戰的是耶和華(3:22),摩西以此鼓勵子民不要怕,現在就要去得地為業。

然而,摩西告誡子民,他們如果要在上帝的帶領下戰勝迦南人,關鍵是要「聽我所教導你們的律例典章,要遵行,好使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4:1)這些律例典章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它們都是耶和華當日降臨西奈山時親自賜下的,那時子民只聽到聲音,沒看見任何形像,當時那聲音成了現在的律例典章,所以他們必須謹守遵行。摩西指出這些律例典章都是公義的,而當子民遵行時,就會使他們在萬民中成為有智慧的人,因而讓列國都能認識上帝(4:6-8)。

 

摩西第二篇講論:愛與遵守(5-28章)

這是三篇講論中篇幅最長的一篇,摩西把當日所領受而傳給第一代子民的律法,現在重新向第二代子民宣講,他除了覆述上帝的律例典章之外,也加入了他的解釋和補充。筆者就當中的重點分段論述:

一. 重申十誡(5:6-21

我們之前在綜覽《出埃及記》時提及過,「十誡」在原文更準確的翻譯是「十句話」或「十件事」,它的內容像是一份約章,奠定了立約雙方──上帝與子民的關係,而當摩西重述這「十誡」時,其中的第四誡和第十誡與《出埃及記》所載的稍有不同,現以下表論述:

《出埃及記》

《申命記》

【第四誡】出 20:8-11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申 5:12-15 當守安息日為聖日,正如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休息。你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從那裏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

【第十誡】出 20:17 不可貪戀(חָמַד chamad)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חָמַד chamad)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申 5:21 不可貪戀(חָמַד  chamad)你鄰舍的妻子;也不可貪圖(אוה avah你鄰舍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按照《出埃及記》的記載,守安息日的原因是上帝在六日之內創造天地萬物,第七日就安息,所以要記念上帝是創造主;而在《申命記》,守安息日的原因是上帝以大能把子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所以要記念上帝是他們的救贖主。這兩個原因雖然不同,但其實並不相悖,反而是互相補充,因為上帝既是天地萬物的創造主,也是救贖人,使人得安息的主。至於第十誡,按《出埃及記》的記載,先是不可貪戀鄰舍的房屋,然後才是不可貪戀鄰舍的妻子;而在《申命記》,則是先説不可貪戀鄰舍的妻子,然後才說不可貪圖鄰舍的房屋,而貪圖(אוה ’avah)這個字的意思比貪戀(חָמַד chamad)更強烈,不單指貪念,更指有打算佔據。由此可見,摩西在重申上帝的誡命時,是按著子民應該更謹慎的事情排序,以作強調。

 

二. 聽命誦(申6:4-9

申 6:4 以色列啊,你要聽( שְׁמַ֖עshema‘)!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 אֶחָד ’echad)的主。

申 6:5 你要盡心( לְבָבlevav;heart)、盡性( נַפְשְׁךָ֖nefesh ; soul)、盡力(מְאֹד me’od ; very, might)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申 6:6 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心上,

申 6:7 也要殷勤教導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走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吟誦。

申 6:8 要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經匣;

申 6: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和你的城門上。

6:4 在原文是以 שְׁמַ֖ע shema‘ 這個字作開頭的,直譯作「聽命!」,意思是「要聆聽並遵行」,再一次,摩西以子民在西奈山的經歷作前題,指出子民現在要聽的正是上帝在西奈山降臨時說話的聲音,而他們要遵行的正是由那聲音所頒下的律例誡命,這位上帝是獨一的,也是他們惟一的上帝,所以子民要以全部的心思意念、全部的性命、全部的力量和所擁有的東西去愛上帝。他們既要把上帝的話記在心上,也要在坐下、起來、出外、在家都吟誦,並且還要把上帝的話教導兒女,務求把順服上帝的心志傳承給下一代。而當子民這樣行時,他們就成為屬於上帝的一群神聖的子民,也就是上帝從萬民中所分別出來的,特作祂所寶貴的子民。

與上帝立了約,又有了上帝的話語,並不代表子民會凡事順利,反而他們四十年在曠野接受了一連串的考驗,上帝的目的「是要磨煉你,考驗你,為要知道你的心如何,是否願意遵守他的誡命。」(8:2)上帝在他們經歷飢餓時,把天上的嗎哪賜給他們作食物,為的是「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8:3)以致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時刻都遵行祂的道,也懂得敬畏祂。上帝管教他們如同父親管教兒女一樣,因為他們將來要得為業的應許地與他們現在所處的曠野大相逕庭,那地有河流泉源,也有豐盛的田產,包括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油和蜂蜜(8:7-8),然而那地卻是一個拜偶像的地方,他們會受試探,以為那地的富庶是由於人所拜的偶像所賜,因此他們要學會不偏離上帝,而摩西嚴嚴地囑咐他們切勿隨從外邦人拜偶像。

子民因拜偶像而得罪上帝是有例可尋的,在金牛犢的事件上,子民背棄與上帝所立的約,沒有以上帝為惟一的神,卻為自己造偶像,更妄稱那偶像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上帝本要滅絕他們,但因著摩西的代求而饒恕了他們,與子民重新立約,經過這件事之後,上帝把利未支派分別出來,讓他們在會幕裏事奉。上帝因為愛他們的列祖,所以依然信實地以他們作自己的子民。上帝既這樣專一的愛他們,子民也應該專一地去回應上帝,摩西勸子民要使自己的心受割禮,不可再硬著頸項(10:16)。割禮是一個以色列民在肉身上的立約記號,藉此表示他們與上帝立了約,現在摩西要子民在心上行割禮,意思是要他們專心愛上帝,不可憑己意而行,以免他們徒有立約的記號,卻沒有活出約的真義。

當子民專心謹守遵行上帝的話,上帝就會在他們所得的地上,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使地的出產能按時而出,好讓他們得飽足。換言之,他們要把從曠野所學的功課應用到將來所得的那地。在曠野時,上帝把他們所需的糧食從天而降,到了那地之後,他們仍要依靠上帝從天降下雨水,好叫他們的種植有收成;相反,要是他們不守約,轉而去拜別神,上帝就會使天閉塞不下雨,好叫子民知罪並回轉,可見他們在曠野生活的磨鍊,是為了他們將來在迦南地的生活作準備。摩西清晰地指出,守約帶來祝福,背約帶來詛咒,這是兩條截然不同的路,而為要子民謹記並懂得選擇,摩西吩咐他們到了應許之地,就要在基利心山上宣佈祝福,在以巴路山上宣佈詛咒[2]

 

. 上帝的居所,人的敬拜(申12:1-16:17

從上一段的內容我們可以看見,上帝的心意是讓人到祂的應許之地,祂要向人賜福,這早在創世時就已經向人顯明了,但人卻因違背上帝的話而失落了上帝的心意。我們可以從這一段看似是零碎的記載,找到一些與《創世記》2-4章的平行,就是在創世時人怎樣失落了上帝的心意,現在上帝又是怎樣針對人的背約而做的挽回工作(見下表)。

上帝的心意

人失落了上帝的心意(創2-4

上帝做的挽回工作(申12:1-16:17

上帝立一處讓人可以親近祂的地方

上帝在東方的伊甸園栽了一個園子,把人安置在園子裏(創2:8,15)。

上帝會在他們的支派中選擇一處作為立他名的居所,子民要在那裏求問上帝並獻祭。(申12:5-6)。

人要學習行上帝眼中看為好的事

上帝吩咐人: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可以隨意吃,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創2:16-17)

上帝吩咐人可以吃甚麼,不可吃甚麼,要他們學習不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而是必須照耶和華所吩咐和祂眼中看為正的事而行。(申12:14-25)

有聲音試探人偏離上帝的吩咐,這其實是上帝給人的考驗

在園子裏,有蛇的聲音引誘夏娃不去聽從上帝,而亞當又受妻子的聲音所試探(創3:1-6 )。

若有另一些聲音,不論是來自先知或是至親如妻兒子女,要引誘人去事奉所不認識的別神,人都不要跟隨,那其實是上帝給人的考驗(申13:1-6)

人要把自己屬血氣的慾念,放在上帝的吩咐之下

夏娃看那知善惡樹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那樹令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吃,又給亞當吃。(創3:6)

申14章把關於敬拜與飲食的條例並列,是要指出敬拜上帝的真義就是人要把自己屬血氣的傾向,都一一放在上帝的命令之下。

上帝告誡人別被惡念轄制而犯罪,因罪的極致會使人僭越上帝對生命的主權,奪取別人的性命

「罪」這個字第一次在聖經出現,是該隱在獻祭的事上生亞伯的氣,上帝於是告誡他:「你若做得不對,就伏在門前。它想要控制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上帝要該隱抑制怒氣,否則就會被惡念所支配而犯罪。然而該隱沒有聽從,把亞伯殺了,地把亞伯的血接收了,但亞伯的血仍能說話,上帝也聽到了。(創4:10-12)

申15章記載上帝對債的處理,祂為債設了一個期限,每七年一次要免債及釋奴。在聖經裏,債往往比喻為人的罪,上帝為人的負債定了一個期限,到第七年他要從債中(罪中)得釋放。

上帝宣告祂對生命有主權,牲畜中頭生的屬於他,這意味著所有動物都屬於祂。生命是屬於上帝的,即使動物死了,那代表著生命的血,人都不能吃,而是要把血倒在地裏。(申15:19-23)

人犯罪後,怎樣可再見上帝的面

當該隱殺了亞伯,上帝對他的懲罰是他要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說這意味著他不能見上帝的面。(創4:14,16)

申16:1-17是關於人可以去到上帝那裏見祂的面,上帝吩咐以色列民一年三次要到上帝所定的地方守節:逾越節,七七節,住棚節。

 

. 上帝給人權柄,人要以公義執行上帝的話(申16:18-18:22

上帝是權柄的至高者,祂賦予人權柄去代表祂在地上執行公義,當中以審判官和官長為首,上帝要求他們在判斷時要追求公正(צֶ֥דֶק צֶ֖דֶק; tzedeq tzedeq )(16:20),不可屈枉正直,也不可接受賄賂。其他在地上有權柄的人還有君王、祭司和先知,君王要以上帝的律法去治理百姓,並要抄寫一次律法,表明自己也與子民一樣看重和遵行上帝的話;祭司是沒有產業的,他們要在所居之地事奉上帝,而先知則要代表上帝說話。

 

. 不可殺人(19:1-21:9

當上帝在地上設立了一些職份去代表祂行公義之後,祂首先要人學習怎樣在處理殺人和有人被殺的事上施行公義,這段記載可看為是「不可殺人」(更應譯作「不可謀殺」)這條誡命的擴充版。

1. 設三座庇護城,讓那些不慎殺人的人可以逃避復仇者的追殺(19:1-13)

2. 當斷案時,要有兩三個人作見證才可定人的罪(19:15-21)

3. 與仇敵爭戰之前,要提出和平協議,對方拒絕才可攻打殺敵(20:1-20)

4. 如果有人被殺,要致力查找兇手,不讓流無辜人的血的罪歸到子民中間(21:1-9)

 

六.關於民生的誡命(21:10-25:19

若說上一段是關於不可殺人的誡命,我們大概可看這段經文所載的72條誡命[3]是關於另外的四條誡命:「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不可貪心」,所涉的層面包括人際關係(親人至鄰舍)及生活起居(住所財產到買賣交易)。這段經文用了很多 כִּי(Ki)和 אִם(’Im)這兩個連接詞[4],它們的意思是「當」和「如果」,意味著所列舉的都是一些例子,當人實踐時要以個別處境作衡量,從而揣摩當中的原則。猶太拉比把這72條誡命歸納出五個大原則[5],筆者根據其論述整理如下:

1. 因人有向惡及向善的兩個傾向,所以有些誡命是要人勒住向惡的傾向。例子:當人想把美貌的被擄女子娶為妻時,要遵守一連串的條例,目的是要人勒住淫念(21:10-14)。

2. 有些誡命是要起警惕的作用,而未必旨在要人執行。例子:把頑梗忤逆的兒子治死,好警誡人要孝敬父母(21:18-21)。

3. 對別人要有道德責任。例子:建造房屋時,要為別人的生命安全而在屋頂圍上欄杆(22:8)。

4. 要尊重生命,包括動物。例子:要先放走母鳥,才可把雛鳥或鳥蛋取走(22:6-7)。

5. 在判斷事情上,要以上帝的善惡標準作選擇。例子:要用公平的法碼和升斗(25:13-16)。

 

. 入迦南地後要作見證(申 26-28章)

這裏所載的都是他們到了迦南要做的一些宣告或儀式,藉以記念和見證上帝信實的作為,也就是說,藉著子民對上帝的順服和宣認,表明自己就是上帝的見證人,在列國面前作上帝的代表:

1. 當他們到了迦南地時,就要把各種初熟的土產帶到上帝的居所,宣告上帝把他們帶進迦南地(26:1-10)。

2. 每三年取十分一,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視這些為聖物並按上帝的吩咐給他們(26:11-15)。

3. 當他們過了約旦河,要豎立幾塊大石頭並要把律法寫在石頭上,也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石壇,在壇上獻祭(27:1-10)。

4. 此外,他們當中的六個支派要站在基利心山上宣告祝福,另外六個支派就要在以巴路山上宣告詛咒,而百姓都要同聲說阿們(27:11-26)。

這段的結束是摩西再次勸告子民要謹守遵行上帝的一切誡命,他們就會在一切事上都蒙福;相反,要是他們不去遵行上帝的誡命,他們就會在各樣事上招禍,不但農產失收,也會有瘟疫疾病,甚至被敵人攻擊及趕散至他們不認識的國去。

 

摩西第三篇講論:重新立約(29-30章)

摩西向這第二代的子民重申,當年上帝在西奈山與子民所立的約,現在也延伸至在場的每一位,包括領袖、族長、長老、官長、男子、他們的妻子兒女、寄居的,砍柴挑水的人,都在這約裏,所以他們都要遵守在約裏的一切話。要是他們日後因背約而遭禍,他們就要回想並回轉,上帝就必會憐憫他們。最後,摩西呼天喚地的再次警誡子民,指出他們在應許之地能否存活,是關乎他們守約與否:「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已經將生與死,祝福與詛咒,擺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30:19)

 

摩西的預言祝福及離世(31-34章)

這部分像是一個附錄,記載了摩西死前的幾件事:

1. 摩西之接班人(31章):摩西交代了約書亞將接替他,帶領子民進入應許之地;並且,摩西把律法書給了祭司和眾長老。

2. 摩西之歌(32章):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把他對子民的勸告寫成一首歌吟誦給子民聽,好讓他們世世代代能記住。

3. 摩西之祝福(33章):摩西對十二支派的祝福。

4. 摩西之死(34章):摩西登上尼波山,上帝讓他看見將來子民要得之地,之後他就死在摩押地,死時一百二十歲,上帝將他葬在摩押地,但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

 

《申命記》與主耶書亞和《新約聖經》的關聯

《申命記》是《摩西五經》的最後一卷,也可以說是前四卷的註釋,是摩西總結了以色列民在曠野的四十年經歷而整理出的講論、吩咐及提醒,為的是要教導那些將會進入應許地的第二代子民,怎樣與上帝維持一份立約的關係。當中他歸納出一道最重要的誡命,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 6:4-5)而主耶書亞也指出,這是律法中的第一條誡命,也是最大,最重要的誡命(太22:37-38)。其意思顯而易見,因為當人用盡他的全人去愛上帝時,那人就會細心地聆聽上帝的吩咐,也會謹守遵行上帝的吩咐。愛與遵行就像是一個銀子的兩面,不可以切割,有愛就必然會遵守,也惟有遵行才能真正表達人對上帝的愛。

事實上,耶書亞就是一個把「愛與遵行」完全實踐出來的生命,他這樣描述自己來世上的目的:

太 5: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

太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耶書亞說他要成全並實現律法,所指的並不是某一條律法,而是全部,他是怎樣做到的?讓我們先看「律法」這個字的意思,它的原文是תּוֹרָה  Torah,字根是ירה  yarah,意思是(向著一個目標)「投擲」,引伸出來的意思是「指引」或「教導」;也就是說,律法是上帝給人的指引和教導,而這些指引和教導所要命中的那個目標就是一個按著上帝話語而活的生命。

當耶書亞說他要成全並實現律法,意思是他的整個生命都是按照上帝在《聖經》所載的指引而行。他的生命人能看見,能觸摸,能讓人實際的知道要怎樣活出一個上帝所喜悅的生命。主耶書亞又教導人要聽從及跟隨他,因為人如果跟隨他那樣活,就是在實踐律法中最重要的誡命,在愛裏遵行上帝的話,而這人就必能得著生命。這個聽而遵行上帝話語的教導,就是耶書亞的生命之道,也正是《申命記》的核心信息。

摩西在臨別時多次勸告子民要謹守遵行上帝的律法,因為那些都是由上帝親自傳給他的,他又提到上帝會興起另一位先知像他,那時子民謹記要聽從他(申18:15、18)。到新約時期,摩西所指的另一位先知、那把人須要聽從的聲音終於出現了,就是當耶書亞登山變像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愛的。你們要聽從他!」(太17:5)事實上,耶書亞的登山寶訓,當中就有很多教導是他在摩西律法的基礎下,把律法中上帝的心意解說得更透徹,例如:[6]

太 5:21-22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但是我告訴你們:……

太 5:27-28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但是我告訴你們:……

當他把上帝的律法解明後,他要人照著他的話去行,他以一個建房子的比喻去指出,聽從與不聽從的人將有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

太 7:24 「所以,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太 7:25 風吹,雨打,水沖,撞擊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太 7:26 凡聽了我這些話而不去做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太 7:27 風吹,雨打,水沖,撞擊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厲害。」

說到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耶書亞其實也在教導相同的東西,只是他以另一個角度去闡明那份全人的愛,就是「捨己」:

太 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太 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著生命。

耶書亞為這份捨己的愛賦予一個形象化的圖畫,就是「背十字架」。從太16:23,我們明白到,背十字架就是去「體貼上帝的心意,而不去體貼人的意思」。主耶書亞要走的,就是一條背十字架的路,他把自己的性命都放下,為的是要遵行上帝的心意。然而,好消息是,這樣捨棄自己生命的人,反而會得著一個不一樣的生命,並且會在死後復活,就像主耶書亞向門徒所應許的。當我們再細想耶書亞的這個應許時,就明白到當日摩西對子民的勸告:「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申8:3)地上的食物只能讓人的肉身生命活著,但是有另一個生命,一個永恆的屬靈生命,則是要靠著遵行上帝的話才能存活,而這就是耶書亞向我們展示的生命之道。

 

愛與遵行的生命之路

「愛與遵行」是《申命記》的中心思想,也同樣是耶書亞的核心教導,他用生命為這教導作了一個完美示範。耶書亞呼籲人跟從他,並說人如果愛他,就會遵守他的命令:

約 14:15 你們若愛我,就會遵守我的命令。

約 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會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聖經》所說的愛是關乎犧牲的(另參創22),所以愛上帝是關乎人為上帝而放下自己,這既是我們遵行上帝話語的動力和表現,也是讓我們確實知道自己在上帝愛裏的明證。主耶書亞來到世上,不但要成就上帝救贖人的心意,更把律法所指向的那個上帝所喜悅的生命活出來,好讓我們都能跟隨他,凡事只以上帝的心意為念,致力以全人去活一個蒙上帝悅納的生命。昔日摩西向子民的呼籲,要他們選擇一條上帝所賜福的生命之路,同樣地,耶書亞也在呼籲他的門徒去走這條背十字架的路,是一條既要放下生命,又會得著生命的路。就讓我們都回應主的呼召,努力走上這條生命之路吧!


[1] 詳解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2] 這兩座山位於示劍城的左右兩旁,在山頭上可彼此對望。而子民在進入迦南地後,就按照摩西在這裏的吩咐,在山上宣讀律法上祝福和詛咒的話(參書8:30-35)。

[3] 拉比從《摩西五經》裏歸納出613條誡命,當中有72條是關於十誡裏的這四誡。

[4] 在今段經文裏,כִּי Ki(因為、當、如果)和אִם Im(如果)分別出現了50次和8次。

[5] 參 Salkin, Jeffrey K., Parasha‘Ki Tetze’, The JPS B’nai Mitzvah Torah Commentary (JPS Study Bible),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6] 其他例子可參《馬太福音》第5章。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民數記》:在曠野磨練出上帝的精兵

「安息日研經坊」(2021-1-30)《希伯來聖經》綜覽:《民數記》(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次我們會簡介《民數記》,並思想以下問題:

1. 《民數記》與耶書亞(耶穌)和《新約聖經》有甚麼關聯?

2. 在「曠野」這個主題上,《民數記》對我們有甚麼提醒?(請先閱讀民13-14章)

 

簡介《民數記

1. 書名:《民數記》在《希伯來聖經》中的書名是 בְּמִדְבַּ֥ר Bemidbar,意思是「在曠野」,這是以民1:1的原文第五個字命名的,帶出了這卷書的主題是關於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期間所發生的事情。《民數記》(Numbers)的中英文書名是譯自《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書名Ἀριθμοί Arithmoi,意思是「數字」,此書在耶柔米(Jerome)所譯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Vulgate)中稱為Numeri,而猶太文獻《塔木德》就把這書稱為 הַפְּקוּדִים happequddim[1],意指這是《摩西五經》中一卷記錄人口數點的書。民1章與26章分別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兩次數點,而這個翻譯突出了「數點」的主題,或許有人認為「數點」在整卷書當中只佔了很少篇幅,因此以「數點」作為書名並未能全面表達這卷書的主題,然而透過兩次數點,也帶出了出埃及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以色列人之間的轉變與成長。

2. 作者和成書日期:《民數記》是《摩西五經》的第四卷,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2]

3. 內容大綱:《民數記》共36章,是《出埃及記》與《利未記》的延續,當中有一些事件和律例跟前兩卷書有重複記述,如摩西豎立會幕、子民發怨言、獻祭條例等。《民數記》主要記載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的第二年到四十年間,上帝信實地帶領子民走曠野的路(西奈曠野、尋的曠野、汛的曠野、巴蘭曠野),但以色列人卻不斷悖逆上帝,並在十二探子的事件中被上帝審判,以致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之外,一整代人都死在曠野。出埃及四十年後,上帝帶領第二代以色列人重新出發,把他們領到摩押平原,就是進迦南地前的最後一站。《民數記》的體裁非常多元,由數點人口和羅列各類清單(例如族長的奉獻、分戰利品、分地的領袖等)、故事敘述、律法條例等看似不相關的片段集合而成,並且它們在書中交替地出現(例如不同的條例會穿插在不同的故事敘述之中),雖然細看的話可見當中的關聯,但整體而言,這卷書在結構上的複雜性會讓我們較難掌握當中的脈絡。我們可以首先從這卷書的四個地理標記,就是按以色列民在曠野中的路程分段作為框架去入手理解[3]

1. 西奈曠野(1:1-10:10

i. 第一次數點,安營與行軍次序(1:1-2:34)

ii. 職責與條例(3:1-10:10)

2. 從西奈曠野到加底斯(10:11-19:22

i. 發怨言與悖逆(10:11-16:50)

ii. 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與條例(17:1-19:22)

3. 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20:1-22:4

4. 摩押平原(22:5-36:13

i. 巴蘭和巴勒(22:5-25:18)

ii. 第二次數點(26:1-65)

iii. 律例與提示(27:1-30:16)

iv. 征服米甸人(31:1-54)

v. 分地(32:1-36:13)

 

民數記》四個分段的中心思想

1. 西奈曠野(1:1-10:10):建立以上帝為中心的秩序

這卷書一開始就記載了第一次數點,當時以色列人安營在西奈曠野,耶和華吩咐摩西要數點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由此我們知道數點的目的是為了預備子民爭戰,而在這次數點中,二十歲以上的男丁之總人數為603,550人。有兩點我們必須留意,首先,民1:1清楚記載那是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然而,在民7:1記述摩西豎立帳幕的時候,那時是第二年正月初一(見出40:17),而民9:1-3記載子民守逾越節時是第二年正月十四日,由此可見,作者是刻意將較後發生的數點事件放在書卷的開首;第二,民1:2中上帝吩咐「要數點(⋯⋯שְׂא֗וּ אֶת־רֹאשׁ֙)」在原文的意思直譯作「把……的頭抬起」,代表上帝要子民脫離以往埃及奴隸的身分,並重新授予他們一個要為上帝爭戰的身分(1:20),從而突出《民數記》中最重要的主題,就是上帝期望在祂所建立的國度裏(參創12:2),子民的身分(和使命)就是要成為一支軍隊去為祂爭戰。

除了數點外,上帝亦安排了以色列各支派的安營與行軍次序,上帝安排每三個支派為一營,分別安營在會幕的四方,而利未人的營則位於十二支派與會幕的中間,也是分別安營在四方,摩西與亞倫的位置在東邊,即會幕的入口處。這個安營次序突顯了上帝要在曠野這個沒有限制和秩序的地方,在祂的子民當中創造秩序,是一個以會幕(上帝)為中心的秩序。而這部分也包含利未人的數點和職責、有關營內潔淨的條例等,因此以色列人不單在外讓人看來不再是一盤散沙,而是有秩序的耶和華軍隊,在內有關會幕的運作,利未各子孫所負責的崗位,以及營內潔淨的要求等,都叫人曉得上帝要求祂的子民不論內外,從個人到整個群體都要按祂的指示而行,就像行軍者要聽從長官的命令一樣。

在一系列的條例後(5:1-6:21),接著在民6:22-27是我們很熟悉的祭司的祝福,當中提到「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向你仰臉」,就是指願上帝喜悅以色列民的生命,從而賜福、施恩、保護他們、給他們平安。最後6:27提到「他們(亞倫和他兒子)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在原文的意思是「將上帝的名字放在以色列的眾子身上」,說明當以色列人按上帝的吩咐而行,他們不單是蒙上帝喜悅和賜福的一群,而且他們的身上會帶著上帝的名字,表明他們屬於上帝、分享上帝的性情,並且可以作為上帝的代表在地上見證祂。

總括而言,《民數記》第一部分大約十章的經文,講述以色列民雖然仍然停留在西奈曠野未開始前行,然而這部分的重要性是在於上帝如何在開始整個路程之前預備祂的百姓,為他們建立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秩序,教導他們在上帝的營中不論內外都要保持聖潔和順服,而上帝會在一路上引導和記念他們。

2. 從西奈曠野到加底斯(10:11-19:22):上帝的信實與子民的背信

《民數記》的第二部分記述子民離開西奈曠野到加底斯的路程。從民10:11可見他們出發的日子是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他們隨著上帝的雲彩離開西奈曠野。經文提到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面行了三天的路程,為他們尋找安歇的地方,並且日間有耶和華的雲彩在他們上面,可見上帝在路上一直引導和看顧祂的百姓。可是這部分所記錄的大多數事件都是關於以色列民的悖逆和失敗,當中不但子民犯罪(11章),亞倫和米利暗也因嫉妒摩西而犯罪(12章),以色列中的領袖更覬覦祭司的職分而帶頭叛亂,最終地開了裂口將可拉一黨吞噬(16章)。

民13-14章記載了一件非常關鍵的事件,當時百姓來到巴蘭曠野的加低斯,就是應許之地的入口,上帝吩咐每支派要派一個人去窺探迦南地。他們窺探四十天以後就回來,當中十個探子卻報惡信並且在會眾中散佈謠言,以致以色列全會眾都埋怨上帝為何要領他們出埃及,並說要另選一個領袖帶他們回埃及。十二探子當中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有信心能攻取那地,又不斷勸說百姓,然而他們卻聽不進去。因此上帝對他們作出非常嚴厲的懲罰,就是按他們窺探迦南地的四十日,一年抵一日,他們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四十年,直到他們全都在曠野中消滅,被數點的人之中惟有迦勒和約書亞得以存活。原本在四十天以後,他們就不用再在曠野生活,得以進到上帝要賜給他們的美地,然而上帝吩咐他們前行時他們卻不願意,上帝的雲彩也就停住了,不再領他們前行,於是他們一輩子就在曠野中飄流,直到死亡為止。而第一代以色列人在曠野度過的三十八年多之間,除了可拉一黨的叛變之外,沒有多少事被記載下來,可見上帝所不喜悅的那一代,他們的事蹟是如此乏善可陳,人因著對上帝的不信和藐視,就沒有了屬靈的價值,並從上帝的故事中消失。

3. 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20:1-22:4):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歷成長

到了民20章已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四十年[4], 因此20:1所說的「以色列全會眾」就有如一個轉捩點,代表新一代的以色列民準備出發進入迦南地。首先20章交代了領袖們的結局,米利暗死在加底斯、亞倫死在何珥山、摩西因在米利巴水的事件上沒有尊上帝為聖而被上帝懲罰不能進迦南地(用杖擊打磐石兩下代替吩咐磐石出水)。而這短短兩章經文多次記錄以色列人起行[5],他們從加底斯出發(20:22),最終到達摩押平原,在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安營(22:1)。驟眼看來一切像是很順利,沒有甚麼波折,然而事實卻是剛好相反,以色列人不但經歷了米利暗和亞倫的死,並且跟第一代以色列人一樣,他們因向上帝發怨言而被懲罰,上帝就派火蛇咬死了他們當中許多人。他們在前行時亦處處不順,以東王不讓他們過境、亞拉得王擄走了一些以色列人以致他們要爭戰、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同樣不讓以色列人過境,又召聚百姓去攻打他們,後來以色列人在兩場戰爭中都得勝並佔領了他們的地,可見他們在整趟路途中克服了不少困難。

第二代以色列人雖然同樣因著缺水和厭惡嗎哪而發怨言,但整體而言,他們跟第一代以色列人著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在對上帝和領袖的態度上,從亞倫死後他們為他舉哀三十天(20:29),可見亞倫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非常尊榮,並且他們雖仍會發怨言,但他們亦懂得向上帝和摩西認罪求寬恕(21:5-7);對比第一代以色列人經常違背上帝的指示,不是不肯前進就是擅作主張(見14:41-45),第二代的子民在跟以拉得王一戰中向上帝許願,懂得尋求並聽從上帝的指示(見21:2-3);而他們在作戰的態度上更明顯有別,第一代以色列人因看見敵人強悍就不願爭戰,寧願回埃及,第二代以色列人不論在對亞拉得王、亞摩利王和巴珊王的戰事當中都展現出勇氣,開始具備耶和華軍隊的質素。

4. 摩押平原(22:5-36:13):上帝著緊祂的子民,子民著緊上帝和整個群體

在最後這個大段落,以色列人安營在摩押平原,等待進入迦南地,若說第一個分段(1:1-10:10)是上帝為子民起行作預備,這段就是上帝為他們進入迦南地作最後準備。作者在這部分的開始把鏡頭一轉,從以色列人轉到以色列的敵人身上,並一連四章講述摩押王巴勒因懼怕以色列人,就聘請了一個名叫巴蘭的術士去詛咒他們(22:11)。當中耶和華的使者不但出現阻擋巴蘭,耶和華亦多次向巴蘭顯現,把話放在他口中,以致他所發出的全是祝福的說話,憑此種種可見上帝如此著緊以色列民,並且定意要向他們賜福(24:10)。事實上,摩押王聘請巴蘭詛咒以色列這件事以色列人是毫不知情的,由此可見上帝不單單是在會幕當中,也不僅是透過雲柱去帶領以色列人,祂是在他們的四圍去保護他們,就像父母保護兒女那樣周全。而以色列人卻不爭氣地中了巴蘭的詭計,與摩押和米甸的女子行淫並拜偶像,致使上帝以瘟疫懲罰他們,當中卻有一人得到上帝的稱許,非尼哈看見西緬支派中的領袖心利帶著一個米甸女子進入帳棚,就用槍刺穿了二人,瘟疫就止住了(25:8)。上帝因非尼哈為祂所發的熱心,就把平安的約賜給他,並讓他和他的後裔永遠得到祭司的職任(25:10-13)。

在巴蘭的事件後,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去為以色列人進行第二次數點,上帝再次預備祂的百姓進入迦南地,除了爭戰,這亦有助往後以色列人分配地業的安排。這次數點的總人數為601,730[6],較上次數點減少了1,820人,在《妥拉》中上帝的賜福往往跟生養眾多有關,然而過了四十年他們的人口卻沒有增多,這主要是因著以色列民的悖逆,以致一整代的人死在曠野。然而同時亦看見上帝的憐憫在其中,雖然子民悖逆上帝,但總人數卻沒有因此而大幅遞減。

在整卷《民數記》結束的部分(27:1-36:13)記載了很多不同元素的事件,當中很多是較實務性的安排和吩咐,例如上帝揀選約書亞作摩西的繼承人繼續帶領以色列人、約旦河東支派的安排、列出迦南的地界與選定將來分地的領袖等等,就是在子民即將過河之際,為著他們將來爭戰與分地等作最後準備。而在首尾部分都提及有關屬瑪拿西支派、西羅非哈女兒們的記載,27章指她們因擔心死去的父親沒有兒子繼承產業,他的名就會從族中除掉,因此請求摩西把產業分給她們。耶和華認為她們所說的有理,就吩咐摩西要把她們父親的產業傳給她們。其實西羅非哈女兒們的請求並不是為著自己個人的益處,而是希望父親的名得以在族中保存,而這個請求所說的是有關將來的事,所以亦表明了她們對上帝定必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的信心。及後在36章,瑪拿西的領袖去到摩西面前,指出若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其他支派的人,瑪拿西的產業就會因此而減少,耶和華同樣認為他們有理,於是規定所有繼承產業的女子必須嫁給同支派的人,使各支派得以守住各自的產業。而在書卷結束的時候,就記載了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了同宗族的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成為了子民的榜樣,並且在《民數記》的結尾帶出了一個正面的信息和盼望。

 

《民數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

《民數記》中有不少跟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以下會講述當中五個主要關聯,亦是從《民數記》可見有關耶書亞的預表。

 

《民數記》

主耶書亞的預表

1. 水與磐石

民20:2 會眾沒有水,就聚集反對摩西和亞倫。

民20:7-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召集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湧出水來,水就會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民20:11 摩西舉起手來,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

約4:13-14 耶穌回答,對她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約7:37-38 ……耶穌站著,喊著說:「人若渴了,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將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林前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兩者的關聯: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沒有水喝時,上帝吩咐摩西在會眾眼前吩咐磐石出水,及後有許多水從磐石流出來,讓百姓有水喝去維持他們的生命,讓他們不再乾渴。根據《約翰福音》記載,在耶書亞跟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及後在住棚節的時候,耶書亞指到自己就是活水的源頭,他是救恩的泉源,他所賜的水不但使人永遠不渴,更是直湧到永生。在《哥林多前書》,當保羅提及從前以色列民在曠野喝一樣的靈水時,更直指那磐石就是基督。

2. 被人反對、上帝所揀選的大祭司,為百姓贖罪

民16:1-3 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連同呂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帶了以色列人中的二百五十個領袖,就是有名望、從會眾中選出來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

民16:47 亞倫照摩西所說的拿了香爐,跑到會眾中。看哪,瘟疫已經在百姓中開始了。他就加上香,為百姓贖罪

民17:5 我所揀選的人,他的杖必發芽。……

民17:8 ……看哪,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芽,長了花苞,開了花,也結出熟的杏子!

可8:31 從此,他教導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三天後復活。

林前15:20 其實,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來2:17 所以,他凡事應當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

來5:4-5 沒有人可擅自取得大祭司的尊榮,惟有蒙上帝所選召的才可以,像亞倫一樣。同樣,基督也沒有自取作大祭司的榮耀,而是在乎向他說話的那一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

兩者的關聯:可拉與以色列的一眾領袖想僭越祭司的位分,就群起反對亞倫大祭司的身分,及後亞倫拿著香爐去為他們贖罪,上帝藉著亞倫發芽的杖再次確立亞倫的確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在福音書中,主耶書亞同樣被當時的宗教領袖棄絕,最後被殺,這卻成就了上帝的心意,讓主耶書亞為人的罪而作了贖罪祭的祭牲。亞倫的杖本來已沒有生命,但上帝叫它在一夜間恢復生命力,並且結出熟的杏子;而當主在死人中復活時,就成為了初熟的果子,祂的復活和亞倫的杖一樣,都是鐵一般的印證,證明祂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

3. 潔淨與除罪

民19:2-3 「耶和華所吩咐的律法中,其中一條律例這樣說: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頭健康、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牽到你這裏來,交給以利亞撒祭司。他要把牛牽到營外,人就在他面前把牛宰了。

民19:9 一個潔淨的人要收母牛的灰,存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留作除污穢的水之用。這是為除罪用的

民19:11「摸了任何人死屍的,必不潔淨七天。

來9:13-14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上帝。

來13:12 所以,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

西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卻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兩者的關聯:耶和華吩咐人要將一頭無殘疾、毫無瑕疵的紅母牛牽到營外宰了,然後收集紅母牛的灰去調除污穢水,為除罪之用。除污穢水是用來潔淨那些摸了死屍、人的骨頭、墳墓、或進入有死屍的帳棚的人,所以這是跟死亡有關的潔淨禮儀。紅母牛不是在祭壇上宰的祭牲,是在營外宰的;而耶書亞亦在城門外受苦和被殺,他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就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除去致死的行為,得以脫離死亡的權勢。

4. 因信得生 

民21:6 耶和華派火蛇進入百姓當中去咬他們,於是以色列中死了許多百姓。

民21:9 摩西就造了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約3:14-15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

約12:32-33 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兩者的關聯:當耶書亞和尼哥底慕說到人必須重生時,就提及摩西在曠野舉蛇的事件,他說「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那是指著他要在十架上受死。在《民數記》中,當銅蛇被舉起來,那些被火蛇咬的人一望銅蛇就可以存活,事實上銅蛇並沒有特別的醫治能力,但卻提醒人所犯的罪,從而叫人懂得謙卑悔改,當人對上帝抱有單純的信心,相信祂的吩咐,一仰望上帝就能經歷拯救和醫治。火蛇本是上帝懲罰子民的工具,而銅蛇卻成了上帝醫治信靠祂的百姓的工具;同樣地,十字架原是刑具,而當耶書亞被釘在十字架後,這十架就被轉化成為救恩的標記,讓願意謙卑悔改的人,可以透過信靠耶書亞從罪中得救。

5. 彌賽亞/以色列王

民24:17-19 我看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見他,卻不在近處。有星出於雅各,有杖從以色列興起,必打破摩押的額頭,必毀壞所有的塞特人。以東將成為產業,西珥將成為它敵人的產業;但以色列卻要得勝有一位出於雅各的,必掌大權,他要除滅城中的倖存者。」

太2:1-2 在希律作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學之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

太2:6『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統治者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兩者的關聯:「星」和「杖」在古代近東有君王的象徵意義,但當時以色列人還未有君王制度,所以明顯在巴蘭的預言詩歌中所說的是指到將來的事,而傳統上認為這是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往後在大衛作王時,他帶領以色列擊敗四圍的列國,變得非常強盛,這強化了彌賽亞是君王的觀念。在《馬太福音》中,幾個博學之士從東方追隨他們看見的星來到耶路撒冷,要找猶太人的王,最後他們被那星一直引領到耶書亞所在的地方,他就是眾先知所記的統治者,是牧養上帝子民的彌賽亞,他帶著權柄來赦免人的罪和審判世界(太25:31-46、可2:10、約5:22-27)。

總括以上列表,我們從《民數記》可以明顯見到有關耶書亞的預表,指到他就是生命活水的泉源、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他要除去人的罪、潔淨人的內心、使人可以因信得生、並且他就是眾先知所記的彌賽亞,是那位帶領上帝子民得勝的君王。

 

從「曠野」反思《民數記》對我們的提醒

曠野是荒蕪之地,人很難在其中找到賴以為生的水源和糧食,它是一個人沒有辦法操控的環境,當中也存在著不少危險。《申命記》8:15就形容曠野是大而可怕的,並且當中有火蛇、蠍子、是乾旱無水之地,這正正就是《民數記》的故事所發生的場景。因此我們常以曠野來代表艱難和考驗,但同時,曠野的原文 מִדְבָּר midbar也跟「說話」的動詞 מְדַבֵּר medaber相近,因此曠野的另一面,亦代表著上帝與人說話、親近、以及同在之處。這理解讓我們明白為何眾多聖經人物(例如夏甲、摩西、大衛、以利亞等)都在曠野經歷上帝的說話,就連耶書亞也常退到曠野裏去禱告。可見,艱難和考驗在人來看是不好的,但卻能使人更加緊靠上帝、經歷上帝和願意依靠祂的話而活!

那些上帝從埃及拯救出來的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他們的事被記錄下來是為了警戒我們不要重蹈覆轍。(林前10:11)上帝懲罰他們要在曠野四十年,直到他們在曠野中消滅,是源自十二探子的事件。民13章記載十二探子按照上帝的吩咐去窺探迦南地,過了四十天,他們就回來向摩西、亞倫、以及以色列全會眾報告。當中提及了好的地方,就是那地確是流奶與蜜之地,探子們不但如實陳述(13:27-29),還把果子帶回來證明他們所言非虛,然而他們也提到一些不好的地方,就是那地的百姓強悍,城鎮堅固,還有很多不同族群的人住在那裏,這帶來兩種截然不同的反應:1)十個探子和以色列會眾只看到後者,以致前進是艱難和讓人恐懼的;2)迦勒和約書亞卻看重前者,並且這是上帝的吩咐、上帝的計劃和成就上帝的應許的時機。

迦南地是上帝給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但第一代的以色列人竟因懼怕而拒絕進入應許地。上帝懲罰他們,要他們全死在曠野,是因他們的不信,他們眼中所看見的全是困難,不但如此,他們還將困難誇大,他們不信那位一直帶領他們前行的上帝是慈愛(認為上帝領他們出來是要他們倒在刀下)、信實(不信上帝會履行祂的應許)、且有大能的(不信上帝能使他們勝過強悍的迦南人),他們也就不願意付代價往前行,情願走回頭路,回到昔日作奴隸的光景。而迦勒和約書亞之所以跟他們有完全不同的反應,不是因為他們天生樂觀,而是他們對上帝有信心,確信上帝的說話必然成就,他們看見那流奶與蜜之地,知道上帝的應許就在眼前,就聽從上帝的吩咐、毫不猶豫地行上帝所指示的道路,並且他們知道上帝的同在並不等於沒有任何困難,而是因上帝與他們同在,他們足能勝過眼前所有難關。

事實上,窺探迦南地是上帝的吩咐,祂必然知道這十二個探子會看見甚麼,上帝彷彿將應許地的美好與當中的困難都鋪陳在他們眼前,為的是要考驗他們,知道他們的心如何,是否願意遵守祂的誡命(參申8:2)。然而,一整代的人跌倒了,在第一次數點中的六十多萬人,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這二人通過了考驗。總括而言,十個探子和第一代子民雖然都是耶和華編制的軍隊,但他們都沒有打勝屬靈的爭戰,不相信上帝的話必然成就,也不相信只要有上帝的帶領就能成事,他們本來可以成為成就上帝計劃的一員,但他們腦中所想的並不是上帝的話語和國度,以致當看見眼前的艱難和可怕的現實就即時選擇放棄跟隨上帝!

 

耶書亞在曠野四十天受試探

在耶書亞開始事奉之先,那時他在約旦河受了施洗約翰的洗後,就被聖靈引到曠野,四十日受魔鬼的試探。(見太4:1-11、可1:12-13、路4:1-13)魔鬼在曠野三次試探主:1)叫他把石頭變成食物;2)把天下萬國都指給他看,說若耶書亞在牠面前下拜,就把這一切權柄和榮華歸給他;3)最後更扭曲了《詩篇》91:11-12所記的話,叫他從聖殿頂跳下去,使上帝命令祂的使者托住他。當時耶書亞三次引用《妥拉》《申命記》的話去抵擋魔鬼的試探,他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申8:3)、「要拜主──你的上帝,惟獨事奉他」(申6:13)、以及「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申6:16)。

食物和試探主都是以色列民在曠野中經常跌倒的原因,而他們亦曾在曠野拜偶像事奉別神而大大得罪上帝。耶書亞作為上帝的兒子,他以上帝的道去抵擋仇敵一切的試探。從前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歷了許多失敗,在試探中屢次跌倒,而耶書亞在還未開始傳道時,先親身示範一個怎樣的生命是合乎上帝對祂子民的期待,是一個上帝可以使用去為祂爭戰的生命。主耶書亞的生命不但被上帝的話語所充滿,並且他將遵行上帝的吩咐放在自己的需要、利益、甚至是事奉果效之上。

總的來說,第一代以色列民的失敗(原本四十天的行程)都被主耶書亞扳回來了,他勝過了四十天的曠野試探,證明他有資格領人進入應許地、為上帝爭戰得勝,並能建立上帝的國度。而耶書亞的教導、榜樣和性情也叫我們作為跟隨他的門徒,知道自己同樣是有著屬上帝軍隊的身分,於上帝的國度和計劃中有份,並能同樣地過得勝的生活!

 

結語:在曠野磨練出上帝的精兵

《民數記》是一個叫人哀歎的故事,那些耶和華曾以祂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且被數點作上帝軍隊的人幾近全死在曠野。在曠野的各樣考驗就像是一個行軍的訓練,軍人需經過嚴格的訓練,能夠吃苦的精兵才可以打勝仗,而愈是精銳的部隊,訓練就愈嚴格,世人的軍訓過程尚且如此,更何況是作耶和華的軍隊呢?天國從來不是一張入場卷,讓人可以輕鬆地等進場,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在曠野中雖多有困難,但它同樣是上帝與祂的子民親近的地方;曠野可以叫我們跌倒,但亦可以磨練我們的靈命成長,叫我們更加經歷上帝和依靠祂。

教會是在地上事奉和見證主、傳揚祂奇妙作為的耶和華軍隊,並有主耶書亞作我們的元首,因此我們都要按上帝所給我們的崗位,各按各職,作好自己的本份,這樣我們的身上就帶著上帝的名字,能夠真正活出天國子民的身分,在地上見證上帝,為祂爭戰。

這卷書也讓我們同時看見上帝的恩慈和嚴厲,上帝一直在路上引導和保護祂的百姓,供應他們所需,而當子民背約時,祂就對他們施行嚴厲的管教。今天上帝依然不變,我們活在世界之中,就好像活在曠野一樣,整個大環境或許充斥著各樣艱難,而我們對上帝是否有信心,就視乎我們如何詮釋當前所面對的處境和以甚麼態度去應對。我們必須從以色列人過往的失敗中學習,不要重蹈覆轍,反要向迦勒和約書亞學習,對上帝的應許抱有一份堅定不移的信心,以免在世界這曠野中兜兜轉轉,最終不能進到上帝的應許之地。願聖靈幫助我們,不單單停留在得救的階段,更是要存著無偽的信心和勇氣去過得勝的生活,一同在這世界中作主的精兵,為主打那美好的仗!阿們。


[1] 參《米示拿》〈贖罪日〉(m.Yoma)7:1、〈素祭〉(m.Menahot)4:3。

[2] 詳解可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3]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1。

[4] 民20:1記載「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百姓住在加低斯。……」,而民20:28就提到「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裏」,及後在民33:38作者補充亞倫死時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十年的五月初一。由此推斷民20章的記事距離以色列人出埃及已有四十年了。

[5] 參民20:22、21:4、10、11、12、13、16、22:1。

[6] 在十二支派中,西緬支派的人數跌幅最大,由59,300跌至22,200。在26章的數點前,民25:14記載那個與米甸女子行淫而被刺死的就是西緬的領袖心利,而當領袖都如此犯罪去得罪上帝時,或許很多屬西緬支派的人都參與在行淫和拜偶像的事件中,所以遭受瘟疫而死亡的人可能多屬西緬支派。而瑪拿西在眾支派當中人口增長最多,由32,200增至52,700,之前經文並無特別提到瑪拿西支派做了甚麼討上帝喜悅的事,然而屬瑪拿西支派的西羅非哈的女兒們,以及後來瑪拿西支派的領袖均非常著緊自己父家和整個支派的益處而向摩西求問,反映他們不是單看自己的利益,他們亦看重上帝的旨意,或許這是上帝特別賜福給瑪拿西支派的原因。mcw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1-1-23)《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作者:Herbert Chan)

今次我們會簡介《利未記》,並就以下問題作討論:

1. 試列舉《利未記》與主耶書亞(主耶穌)和《新約聖經》的關聯。

2. 試用一句話去概括《利未記》的中心思想。

 

簡介《利未記》

1. 書名:《利未記》在《希伯來聖經》的書名是 וַיִּקְרָ֖א Vayiqra,這詞源自1:1原文起首的第一個詞,意思是「祂呼叫」(指耶和華呼叫摩西)。這個動詞以Vayiqtol 完成式出現,往往是用於連貫性的敘事(本身Va就常用作表達「和、與」的意思),表示這是上卷書《出埃及記》的延續。到了後來的拉比時期,《利未記》被稱為「torat kohanim」(意思是「祭司們的教導」)[1]。另外,由於祭司屬利未支派,所以這書在希臘文也被稱為「Levitikon,意指關乎利未人的事,而中英文翻譯亦因此有了《利未記》(Leviticus)這個書名。但是,這書的內容其實更多關乎祭司和以色列人的條例,而並非以利未人或雅各的兒子利未為重點的。

2. 作者和成書日期:《利未記》是《摩西五經》的一部分,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因此也可它的成書日期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左右[2],不過普遍近代的學者認為摩西五經是在被擄回歸後才成書,之前一直只是口傳,從摩西至約書亞,在傳給士師、撒母耳等等。

3. 內容大綱:《利未記》有27章,是五經中最短的書卷。《利未記》的開始就是緊接著《出埃及記》結束時會幕被立起,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帳幕的情景,可以說,在會幕的「硬件」已經按照耶和華的心意順利建造完成之後,現在《利未記》要說的是有關會幕的「軟件」,就是會幕的運作要如何按耶和華的心意來進行,好讓子民能知道怎樣與耶和華相處。這書可分為三個部分:1-17章是關乎個人的條例、18-20章是人與人相處的條例、21-27章是群體的條例。全書有一個倒影結構,而「愛鄰如己」這句金科玉律就位於整卷書的中心。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獻上凡火的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吃聖物情況(21-22章)

C’. 各個節期的條例(23章)

B’. 供應橄欖油與陳設餅給亞倫,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許願和獻頭生的條例(25-27章)

 

《利未記》 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利未記》的內容主要以律法條例為主,較為明顯的敘事只有兩件,都是關於得罪了耶和華而死亡的事件(第10章亞倫兩個兒子的死和第24章一個褻瀆聖名的人被處死),難怪一般信徒對《利未記》的印象都是較為沉悶乏味,加上一般外邦信徒認為當中的條例已經過時,無必要遵守,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又已經成全了律法,所以往往看不到這卷書的價值所在。其實《利未記》雖然是《妥拉》(又稱《摩西五經》或《律法書》)中的第三卷,但它卻是猶太人一生中最先接觸和應用的《聖經》書卷,因為猶太人從小就已經開始要遵守當中的飲食條例和節期等吩咐,所以這書對他們來說十分重要;而對基督徒來說,這書其實也極為重要,因為耶書亞替我們贖罪以至他作為大祭司的身分去成為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等觀念,都是建基於《利未記》的獻祭、祭司制度等條例和教導。而我們能夠成聖蒙上帝悅納,也同樣是建基在《利未記》中有關上帝是聖潔的觀念,以及子民必須過聖潔生活等信仰要求的基礎之上。可以說,不掌握《利未記》的話,我們就難以明白耶書亞如何滿足上帝對贖罪、聖潔和敬拜的要求,也不明白節期和禧年的重要性,更忽略了耶書亞教導門徒要愛人如己這誡命就是建基於《利未記》的教導。

1. 獻祭的觀念

《利未記》的起首記載獻祭的條例(1-5章介紹以色列人所獻的五個祭,而6-7章則是祭司在這些獻祭中的職責),當中所用的動詞「獻祭」(קָרַב qarav)和名詞「供物」(קָרְבָּן qorban),在原文裏都包含親近、接近的意思[3]。可以說,獻祭的目的就是人可以藉著祭牲或供物親近上帝。而當獻祭的人把一頭公牛帶到會幕門口並按手在其上,所象徵的意義是遮蓋和頂替[4],就是指那頭公牛代替了獻祭者自己,被獻在壇上歸給上帝。這觀念讓我們明白耶書亞是如何成了一頭祭牲,代替我們的生命獻給上帝,以及提醒我們同樣要把自己當作活祭獻給上帝(參羅12:1)。以下是五個獻祭的簡介:

種類

性質

祭物的處理

屬靈意義

燔祭

自願性

不可吃,全然燒在壇上

全然獻給上帝,單單為了討祂的喜悅

素祭

自願性

祭司可吃部分祭物

必須加上與上帝立約的鹽,表達一份恆久的關係

平安祭

自願性

祭司和獻祭者都可吃祭物

象徵與上帝一同進餐,表達一份完好與和諧的關係

贖罪祭

強制性

要被帶到營外獻上

處理無意而犯的罪,是由牲口代替獻祭者承擔罪責

贖愆祭

強制性

祭司可吃部分祭物

處理賠償、罪疚感的問題,讓人不要因為有虧欠和罪疚感而不能親近上帝

在眾多獻祭中,燔祭最蒙上帝喜悅,因為它是出於自願,而不是上帝強制性的要求,燔祭要把祭牲全然燒在壇上,意思是獻祭者和祭司都不能透過獻燔祭而有肉吃(在古代裏有肉吃是種享受),所以雙方均毫無利益回報可言,為的就只是全然獻給上帝,單單討上帝喜悅。對祭司而言,他們更加要從早到晚都確保祭壇的火常常燒著(6:9、12-13),為要讓人隨時都能親近上帝,把最好的獻給祂。他們甚至在晚上也要換衣服到營外倒灰(6:10-11),可見在沒有人注意的時候,祭司仍是要過著聖潔、敬虔和謹慎的事奉生活!

2. 拿答和亞比戶的死

8-9章主要講述祭司的聖職,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按照上帝的吩咐,分別為聖把自己像祭物一樣獻給上帝,擔起祭司的職務辦理會幕的事。當中整個程序盡顯「凡耶和華所吩咐的,他們都必遵行」的情況,反映著他們分別為聖去順服上帝的獨特身分。而上帝也十分喜悅他們把自己奉獻,以致最後上帝用火燒了祭物時,就像會幕被立起時那樣,祂的榮光向百姓顯現(9:23)。而這裏有關按立祭司供職的記載,不是單單指著現今全時間奉獻作傳道的信徒而言的,因為「眾民皆祭司」的觀念不但應用於當時的以色列民(出19:5),這對今天的平信徒來說一樣適用(彼前2:9)。

利9: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焚燒了壇上的燔祭和脂肪;全體百姓一看見,就都歡呼,臉伏於地。

利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把火放在爐裏,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אָכַל ʾākhal;「吃」的動詞),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然而,當一切都按照上帝的吩咐進行時,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竟然在這個神聖的時刻自行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上帝面前出來把他們燒了(10:2),情況就如上帝之前接納祭司所獻的祭一樣(9:24)。可以說,上帝沒有接納他們所獻的凡火,而是吞滅了他們的生命作為獻祭,並讓百姓明白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保持對祂的敬畏和順服的心。

3. 「聖俗」的觀念和「潔與不潔」的觀念

在聖潔的上帝而言,祂與被造之物不同,祂是聖潔的。同樣,以色列民是在萬民中被上帝揀選出來作為屬祂的子民,所以也必須像祂一樣帶著聖潔的本質,從世人當中分別為聖。而上帝的子民既然要親近上帝、和祂共處,就要明白聖潔的觀念和上帝對聖潔的要求,繼而活出聖潔子民的生命。藉著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上帝重申亞倫和他的兒子必須準確分辨「聖與俗」和「潔與不潔」(10:10)。而我們必須釐清這兩個完全不同向度的觀念,不能將其混為一談。

首先,「聖俗」的觀念是關乎空間、時間、人的身分和物件的本質,往往是不會改變的。例如:上帝六天創造,第七天安息並定為聖日,那麼創造的六天屬於「俗」的時間,而上帝讓第七天與前六天不同,是分別為「聖」的時間。另外,會幕本身的設計也反映著不同聖俗空間的觀念:最聖潔(或稱最神聖)的地方是至聖所,大祭司只能一年一次在贖罪日進入;其次聖潔的是聖所,是大祭司和祭司供職的地方,其他人都不能進入;接著是會幕的院子,是利未人(祭司所屬的支派)以及以色列的男丁可以進入和獻祭的地方;然後再其次是以色列人的營,是子民和外邦人生活的地方;最後就是營外的地方,是當子民或外人患了漏症或大痲瘋等不潔之時,必須前往隔離自己的地方。

「潔與不潔」的觀念,並非指衛生上的污穢,最基本的明白是指一種上帝看為與聖潔程度是否匹配的狀態。這狀態有可能按照時間和生活上的處境而有所改變,而且多數具傳染性。例如:12章提及生育後的婦人會有一段不潔的日子,期間她們要家居隔離,並在過了潔淨的日子後,按照上帝對潔淨禮儀的吩咐到會幕門口獻祭;同樣地,患漏症的人也必須等待康復,並經過潔淨的程序才能變回潔淨的狀態,以致可再次獻祭給上帝。患漏症和患大痲瘋的人因為不潔而必須到營外隔離,患大痲瘋的人要經過祭司的檢查,在確認已經完全沒有大痲瘋之後,才可變回潔淨的狀態,再次返回營中生活。

明白到「聖與俗」和「潔與不潔」是兩個不同的向度之後,我們就要知道兩者的關係,就是聖俗的程度和潔與不潔狀態必須匹配,才能符合上帝所定對聖潔的要求。例如,聖潔的祭司雖然可以進到會幕事奉,但如果沾染了不潔,他的不潔就使他不配繼續留在會幕裏事奉,而必須離開並在潔淨後才能返回會幕繼續事奉;同樣地,以色列民平日是住在營中,但在患了漏症和大痲瘋時就成為不潔,與營地的聖俗程度不配而須到營外隔離,在潔淨後才能返回。我們要留意,「聖」和「俗」的程度不是正義和邪惡(或對與錯)之別;而同樣地,「潔淨」與「不潔」也不是乾淨和污穢之分別,而是關乎狀態與聖潔的要求是否匹配,下表簡單說明當中的關係[5]

 

聖(Holy)

俗(Common/Profane)

潔淨(Pure)

匹配

不匹配

不潔(Impure)

不匹配

匹配

從上表可見,「潔淨(Pure)」的狀態與「聖(Holy)」匹配,而「不潔(Impure)」的狀態也與「俗(Common/Profane)」的程度匹配,兩個情況都合乎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否則就是違背上帝的指示,不能滿足祂對聖潔的要求。例如,不潔的人進入聖潔程度不合適的空間(情形就如患痲瘋的人仍留在營中),或聖潔的身分卻進入世俗的空間裏(情形就如大祭司沒有脫下聖衣就直接走到營外),這些不匹配的情況違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吩咐,屬得罪上帝的行為。而拿答和亞比戶就是因為行上帝所沒有吩咐的(獻上凡火),所以他們的祭司身分就因著不順服而變成不潔,然而他們卻要進入聖所(甚或想進入至聖所)裏,這就與上帝對聖潔程度的要求並不相配,以致他們死在耶和華和眾百姓面前。

最後,《利未記》把「不潔」分為幾個範疇:飲食(11章)、生育(12章)、患大痲瘋(13-14章)、患漏症(15章)、道德和拜偶像的不潔(18、20章)。首先,上帝在11章談到的是飲食條例,這正好對應著剛才提及上帝在亞倫的兒子獻凡火時吞滅(原文是「吃」)了他們。也就是說,人在每天的飲食上透過只吃上帝眼中看為潔淨的食物,就能更切身地體會上帝是一位有要求、有喜惡,並且對子民有主權的上帝,而子民亦不可隨便拿任何東西到上帝面前就要祂照單全收(「(以火)吞吃」),他們必須尊重和順服上帝,按照祂的吩咐來獻祭親近祂!有關飲食條例的另外一個理解,就是飲食關乎人的慾望,而當以色列人在飲食上謹守遵行上帝的吩咐,也就表明了他們學習每天把自己的慾望都放在上帝的旨意之下,因此子民既然與上帝同在,就不能因為吃不潔的種類或觸摸了死的動物等而讓自己沾染不潔。至於生育、患漏症或大痲瘋的,都涉及流血、流出體液、身體腐爛等,是處於邁向死亡或生命流逝的狀態,因此與賜生命的永生上帝在本質上不符,因而視為不潔;而有關道德和拜偶像的不潔,則明顯地要子民不可受迦南文化影響,因為上帝的子民必須分別為聖,不可做那些使自己與聖潔子民身分不符的事。

4. 「愛鄰如己」的觀念

18-20章記載了許多在上帝子民之間不可行的惡事,包括道德上和拜偶像的事。而19章是《利未記》的中心部分,當中這兩句話:A)「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和B)「我是耶和華」有形式地重複出現,把19章分成了四個部分(見下表)。

經文的關係和特質

個人層面(在自己家裏、對上帝)

公眾層面(對鄰舍、對外人)

內心想法、別人不容易知道的事

利 19:1-10

呈現A A A A形式

利 19:11-18

呈現B B B B形式

外在行為、別人較容易知道的事

利 19:19-31

呈現A B B A形式

利 19:32-37

呈現B A A B形式

筆者分析這四個部分的經文所得出的結論是:不論在個人或是公眾的層面,子民的內心與外在行為都必須聖潔,討上帝的悅納!而當中包含的「愛鄰如己」的教導(19:18、19:34)在原文的意思除了可作「怎樣愛自己也要怎樣愛鄰舍」,其實按原文文法更好的解釋是「要愛鄰舍,因為他如自己一樣(都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而這就是僅次於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之後的誡命。

5. 節期和群體聖潔的觀念

《利未記》的節期中,最先提及的是「贖罪日」的執行細節(16章),指一年一次大祭司可以在當日按照上帝的吩咐進入至聖所為全以色列民贖罪。當中詳細的安排估計仍是與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有關(16:1),為要表明上帝並非不願意子民(特別是祭司)前往親近祂,只是必須明白和尊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就是在祂的聖潔下,只能容許大祭司一人、按照祂所指定的時間(一年一天)和形式來進到祂面前。在23章,經文記載了一年裏七個耶和華的節期(原文מוֹעֵד moꜥed作「約會」),其意義都是環繞上帝在以色列民中的工作,讓子民記念祂的作為,包括出埃及的拯救、田產的供應、出埃及後住在棚內(除可指曠野中曾住帳篷,棚也可理解為上帝帶領子民的雲彩)生活等。在25章,安息年教導子民要在第七年不耕作而讓地自行出產,藉此讓子民明白真正的供應者是上帝,而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或才幹,另一方面讓子民淺嚐上主在起初創世時人怎樣在伊甸園不用工作也能得吃的美好生活,叫人知道把人帶回伊甸園不但是上帝的心意,而且上帝也有成就這事的能力。而禧年的吩咐特別讓那些賣掉了地業,甚至被迫要把自己賣給同胞作奴僕的子民,也能有一次翻身的機會,可返回上帝原先按照宗族所分配的地業,體會上帝原先在伊甸園裏讓人享有的一份自由和釋放的生命。總括而言,上帝透過各個節期,讓子民不但活出與世界不同的生活節奏、以上帝為中心、按照祂的心意和時間而活,而且更是子民群體的合一見證,透過集會和守節來表明自己是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聖潔身分。而子民能透過節期去記念耶和華在他們當中的作為、明白上帝渴慕與他們約會和親近的心、知道更多有關上帝的計劃和更多有關祂的性情等等。

另外,24章記載了一件褻瀆上帝聖名的事件,最終全體會眾都要出來一同用石頭處死那名褻瀆聖名的人。這事件反映的,是上帝不容許祂在自己的子民當中有一點兒被藐視或侮辱的情況出現,而所有人都必須看這種情況為頭等大事,每個人都有責任去除掉這惡,維持群體的聖潔和合一,而不能只獨善其身地按自己的想法去作上帝的子民,所以當時上帝要全民都參與處決那個褻瀆聖名的人。

6. 血的觀念和祭司的等次

17章教導子民不可吃血、血中有生命、血能贖罪等觀念,表明子民必須尊重生命,而贖罪也是藉著流血(生命的犧牲)來成全的(17:4、11)。另外,上帝把祭司分為大祭司和普通祭司,並對他們有不同程度的聖潔要求(20章)。簡單來說,大祭司有機會與上帝更加親近(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因此必須比普通祭司更加聖潔,遵守更嚴格的條例。例如,普通祭司不可沾染死人的不潔,除非是關乎自己的家人(也就是參與他們的喪禮),但大祭司因為要更加聖潔,以致就連自己父母的喪禮也不能參與等等,以符合上帝對大祭司的聖潔要求。

7. 參與會幕的營運、許願和奉獻首生的教導

24章記載以色列民必須把搗成的純橄欖油奉給亞倫祭司,好讓會幕的金燈台能夠持續地燃點,讓祭司可以工作(在聖所裏可照亮祭司的唯一光源就是金燈台[6])。另外,子民也要為祭司供應陳設餅,以致祭司可以在安息日時更換,並把換下來的餅作為食物。這表明上帝喜悅子民參與聖工,為會幕出一分力,共同承擔會幕的運作。另外除了獻祭,上帝也歡迎子民前來許願,不論年紀老幼和不同經濟能力的人,也能因著許願而經歷上帝聽禱告和答允等信仰體驗(27章)。最後上帝提醒子民要把初熟的出產、首生的人和牲口獻給上帝,表明他們所得的一切都源自上帝,本屬於上帝,而他們能夠後裔繁多、被拯救出埃及等等,也全然是上帝所賜予的恩典。

8. 祝福與禍患的勸勉

26章主要勸勉以色列民要順服和聽從上帝的吩咐,這樣會讓他們經歷從上帝而來的獎賞、肯定和賜福。然而,如果他們不順服上帝的吩咐,上帝就會管教他們,而且用盡各種不同的方法嘗試挽回他們,讓他們知錯和回轉悔改。經文用了特別多的篇幅提及如果子民仍不悔改,就會招致上帝更大的刑罰和管教,當中所牽涉如咒詛一樣的用語,一方面彰顯出盟約的重要性,以色列民不能背誓(他們曾在西奈山與上帝立約起誓,見出24章),另一方面也同時反映出上帝在強硬措詞背後有著一份父母的心腸,祂極希望子女能夠盡早回轉悔改,不致越來越叛逆而最終讓自己泥足深陷。

 

《利未記》與主耶書亞(主耶穌)和《新約聖經》 的關聯

《利未記》所教導的是敬拜和親近耶和華的基本原則和吩咐,當中包含許多重要的信仰觀念,例如:獻祭、祭司、贖罪和聖潔等等。因此這書與主耶書亞以及其他《新約聖經》的經文之間有著許多平行、引用甚至是成就經文的地方,筆者現把這些平行於下表列出供參考。

 

《利未記》

與主耶書亞(主耶穌)或《新約聖經》的關聯

燔祭

燔祭是全燒給耶和華的

耶書亞的全然擺上

素祭

素祭要加上立約的鹽

耶書亞的獻上確立了新約

平安祭

平安祭是獻上給上帝和供人食用

耶書亞的獻上讓人與上帝得以和好

贖罪祭

贖罪祭是為贖罪,並要獻在營外。

耶書亞為我們贖罪,被處死在城外。(來13:12)

贖愆祭

贖愆祭關乎賠償,以示沒有虧欠和清白的身分,除去歉疚。

耶書亞的赦罪使我們不致因虧欠而處於歉疚中,以致不能與天父親近。

祭司要獻祭,並把自己的生命也獻為祭

祭司不但處理祭物,他自己也成了祭物,分別為聖地獻給上帝和事奉祂。

耶書亞把自己獻上為祭(代替獻以撒的羊羔,參創22章)

來8:3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來 8:4 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羅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飲食條例

教導子民聖潔的上帝是不容許人隨便拿東西去親近祂,以為必蒙悅納。

真正能使人不潔的不是食物,而是人的內心!(可7:18-23及其平行經文、林前6:13)

生子後不潔

婦人生子後會不潔,需要經過潔淨的日子。

過了潔淨的日子,耶書亞被帶到聖殿獻上。(路2:22-24)

漏症的不潔

「人的潔淨條例」讓我們知道人是無可避免地會有不潔淨的狀態出現(例如:血漏)。

主耶書亞曾醫治患血漏的婦人,主耶書亞的救贖已經勝過一切致使我們不潔淨的因由。(太9:20-22以及其平行經文)

大痲瘋的不潔

祭司沒有能力醫治痲瘋病,只能為人作檢查和使之隔離,及協助人在潔淨後進行潔淨的禮儀和獻祭。

主耶書亞透過神蹟醫治痲瘋病人,表明了他就是上帝!他是我們親近上帝的唯一道路。(太8:1-4以及其平行經文)

不潔的後果

不能親近上帝和不能有好的信仰生活、社交生活、人際關係……

主耶書亞使我們得潔淨,被建造成屬靈的殿,又成為聖潔的祭司,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並與人建立美好的關係!(彼前2:5、2:9、來4:16)

贖罪日

利16:贖罪日的安排,是一年一次人能藉獻祭和悔改而罪得赦免,再次親近上帝,但每年都必須重新進行。

耶書亞一次獻上自己就永遠地完成了贖罪日的條例(來9-10章),讓人可以永遠經歷主的同在,而他賜下聖靈在信徒的生命內住也是一個明證。

血能贖罪

利17:血代表著生命,所以需要為上帝而流;而要除去罪和赦罪,就要流血(獻上生命)!

明白耶書亞的血能夠潔淨我們和除罪;明白生命是要為上帝而活的!(羅3:25-26;來9:22)

道德上的潔淨

利18、20:生命被潔淨得贖,不是讓以色列民繼續犯罪,而是為要讓他們活出與迦南人不同的生命,成為聖潔、見證上帝!

耶書亞的救恩不是為要讓我們可以繼續犯罪,而是為要讓我們活出與世人不同的生命,成為聖潔、見證上帝的群體!(參羅6:12-23)

「愛鄰如己」的教導

聖潔、能見證上帝、上帝所期望的生命,是透過「愛鄰如己」的實踐去彰顯出來。

我們不應只愛那些可愛的人,也要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太5:43-48);如果我們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約一4:20)

安息日及七個節期

上帝把時間分別為聖,並設立了最基本七個與人相遇的節期。

作為猶太人,耶書亞守安息日和節期,教導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並成就節期的屬靈意義(例如他是逾越節的羔羊)。

安息年

表明上帝是地的主人:祂有權把地給人耕種,也有權讓地自長食物,供應給有需要的人,經歷創世時原先上帝無需要人耕種也能得吃。

主耶書亞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他的神蹟(例:五餅二魚)也讓人經歷供應和得吃。

禧年

上帝是救贖主,讓人五十年一次能重新取回因罪(債)而失去的地業或身分,回復自由,也歸回上帝原本賜予的地土。

主耶書亞就是能赦免罪孽,為人贖罪(債)的那位。他的犧牲,換回我們的生命和自由,使我們歸回上帝原本與我們應有的和好關係。

眷顧和管教

子民是屬於上帝的,所以上帝會供應、眷顧,並同時管教,好讓他們真正成為祂的聖潔兒女。

主耶書亞把自己賜給我們,活出上帝喜悅的兒女應有的生命榜樣,並吩咐我們跟從和效法他。

許願

子民不論財富多少都可以到祭司那裏許願,經歷上帝!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

獻上頭生

子民必須把頭生的獻上,表明一切的供應都來自上帝!

主耶書亞作為長子,是初熟的果子,代表我們獻給上帝,讓我們跟他一同被上帝悅納。(羅8:29、來1:6)

 

總結: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利未記》講述了會幕如何運作,並透過各種獻祭、潔淨、贖罪、節期等條例,讓以色列民明白既然上帝住在他們中間,他們就要學習怎樣與上帝相處、怎樣與身邊的人相處、怎樣活出與世人不同的生命,就是一種與上帝聖潔的特質匹配的生命。故此,如果要用一句話概括《利未記》的中心思想的話,筆者會選「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另外,這書闡明上帝對贖罪、聖潔和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要求和準則,讓我們明白耶書亞(耶穌)怎樣用他的生命成就和滿足了這一切的要求,好使我們作為信徒,在經歷救恩之後(就如以色列民曾經歷出埃及的救恩),就要學習怎樣去親近上帝和活出一個祂期望的聖潔生活。盼望透過《利未記》的綜覽,能夠讓我們更深體會在許多繁瑣的條例背後,上帝那份著緊祂子民生命的心腸和心意,並明白保羅對信徒的教導,就是我們既然經歷過上帝的恩,就要好好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因為這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我們擺上自己去事奉主和為主而活是理所當然的!(羅12:1)就讓耶書亞在地上的生命成為我們的榜樣,讓我們學習每天都更努力去親近和順服上帝,立志要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願主耶書亞的恩典和聖靈不斷幫助我們,能活出一個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阿們。


[1] Adele Berlin and Marc Zvi Brettler, eds., The Jewish Study Bible: Second Editi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193.

[2] 詳解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3] 兩個詞在原文的字根都包含 קרב,也就是親近、接近的意思,見BDB。

[4] 1:4記載「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贖罪(לְכַפֵּ֥ר;意思是遮蓋,可引伸作代替、頂替的意思)」。

[5] 參考此書對聖俗和潔與不潔的表達:Matthew Thiessen, Jesus and the Forces of Death: The Gospels’ Portrayal of Ritual Impurity within First-Century Judaism (Baker Academic 2020), 10.

[6] 祭司自己的香爐或聖所裏的香壇雖然都是用火點燃,但點香的光源並不足以用作照明。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出埃及記》:蒙上帝拯救後,為祂建立居所

「安息日研經坊」(2021-1-16)《希伯來聖經》綜覽:《出埃及記》(筆者:Ada Lui)

試列舉《新約聖經》裏有哪些經文說明主耶書亞成就了《出埃及記》所記載的會幕功能及大祭司職份的相關經文?(參考經文主要來自《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

 

簡介《出埃及記

  1. 書名:《出埃及記》這中文書名譯自《七十士譯本》內這卷書的希臘文書名ἔξοδος ΑἰγύπτουExodos Aigyptou;簡稱Exodos),意思是「埃及的離開」(departure of Egypt),但在《希伯來聖經》裏,它的書名是שְׁמוֹת֙ Shemot,意思是「名字」【複數】,是以第一章第一節的第二個字所命名的:「出 1:1 以色列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שְׁמוֹת֙ )如下。」這卷書開首記載了雅各眾兒子的名字,而下埃及的雅各子孫共有七十人。
  2. 作者和成書日期:《出埃及記》是《摩西五經》的第二部分,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主前十五世紀或是十二世紀時期[1]
  3. 大綱:《出埃及記》共有四十章,可分為三部分[2]

一) 希伯來人受奴役(1:1-12:29)

    1. 被法老壓制(1:1-22)
    2. 上帝選召摩西去拯救祂的子民(2:1-4:31)
    3. 上帝向埃及施行十災(5:1-12:29)

二) 希伯來人起行往西奈曠野(12:30-18:27)

    1.  法老降服(12:30-42)
    2. 逾越節的條例(12:43-13:22)
    3. 過紅海(14:1-15:19)
    4. 上帝供應食物和水(15:20-16:36)
    5. 百姓埋怨,摩西向上帝求問(17:1-18:27)

三) 希伯來人於西奈山(19:1-40:38)

    1. 上帝賜下妥拉(19:1-23:33)
    2. 立約(24:1-11)
    3. 建造會幕的指示(24:12-31:18)
    4. 金牛犢事件(32:1-33:23)
    5. 上帝重新立約(34:1-35)
    6. 建造會幕(35:1-40:38)

 

出埃及記》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出埃及記》有兩大主題,分別是上帝施行拯救以及與子民立約。

這卷書一開始就交代雅各家下埃及時有七十人(1:5),之後他們在埃及「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1:7),從他們出埃及時的記載可見,他們的人口單是步行的男人就約有六十萬(12:37),這叫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要讓他「生養眾多」(創28:3),而這個人口的增長也代表他們已住在埃及四百年,因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但我要懲罰他們所服事的那國。」(創15:13-14)第一章就是講述法老怎樣虐待以色列人,由於以色列人數目眾多,法老覺得國家受威脅,於是要以色列人做苦工,及後更吩咐收生婆及百姓把希伯來婦女所生的男孩扔進河裏淹死,雖然如此,但以色列人仍然越發多起來。

就是在這個背景下,摩西出生了,他的父母都是利未人,她母親在他生下來後的第三個月,把他放在蒲草箱(תֵּבָה tevah[3],然後放在河裏,法老的女兒把他救起並為他起名為摩西,意思是「從水裏拉出來」(2:10)。在法老宮中長大的摩西,有一次看見一個埃及人打一個希伯來人,就把那埃及人打死,這事後來被法老知道,就想要殺摩西。摩西於是逃到米甸,在那裏娶妻生子並為岳父牧羊。而與此同時,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的哀聲達於上帝,上帝記念(זָכַר zakhar)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有一日當摩西牧羊到何烈山(即西奈山)時,上帝給他看見一個異象──一棵燒不著的荊棘(或許是以這卑微的植物去比喻以色列人,不論法老怎樣惡待他們,都不能把他們滅絕)。上帝對摩西說,祂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祂都看見、聽見和知道,現在祂要下來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到應許地,祂要打發摩西去見法老,要他將以色列民從埃及領出來。

摩西對上帝的呼召百般推辭,與上帝進行了一連串的對話,其中一個托詞就是他不知道上帝的名字,又怎樣對以色列人說是誰打發他呢?上帝對他說:「我是自有永有的」[4](3:14),又說「耶和華[5]是我的名」(3:15)。最後摩西按著上帝的指示,與哥哥亞倫一起去見法老,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但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5:1-2)於是上帝藉摩西向埃及施行十災,每一個災其實都是在擊打埃及的偶像,上帝像是透過這十災對法老所言的「耶和華是誰」作回應,彰顯出祂就是那位在眾神之上的上帝,祂掌管萬有,其他偶像無法跟祂比擬。有意思的是,第一災尼羅河水變血和第十災殺長子,正是上帝懲罰法老曾命令人把以色列男嬰扔進河裏,想要淹死他們的惡念。

上帝所施行的頭九個災,以色列民都只是旁觀的角色,但當上帝要施行殺長子之災前,上帝卻吩咐子民做一連串的事,包括:要以出埃及的那個月為正月,在第十日預備一隻無殘疾、一歲公羊羔,在第十四日的黃昏把牠宰了,羊的血要塗在門楣上,羊要用火烤,羊肉與苦菜和無酵餅同吃,吃的時候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12:11),並由那天開始吃無酵餅七天。十四日當夜上帝的滅命天使巡行埃及地,凡房屋上有羊血作記號的,上帝就越過( פֶּסַח peh´-sakh)那家人,這就是逾越節的由來,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要守的節期。

殺長子之災使法老不得不讓以色列民離開,但後來他又反悔,派士兵車馬去追以色列人,追近紅海時,上帝吩咐摩西向海伸仗,以色列人就下到海中行乾地,水在他們左右成了牆壁。以色列人看見追兵都被淹死在海裏,就敬畏耶和華,也信服摩西,這時他們已徹底地脫離了法老的權勢,摩西因著上帝施展大能去拯救子民而唱頌歌,說:「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5:18)於是,一個以上帝為王的國就這樣開展了。

但上帝的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的,因為以色列民雖然已離開埃及,不再是奴隸,有了一個新的身分,但畢竟他們在埃及已生活了四百年,心思意念還未被更新,也未懂得怎樣事奉上帝。在接著的幾章(15-17章)是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的經歷,這都是上帝給他們的考驗,好讓他們認識祂並懂得聽從祂。包括:在書珥的曠野,他們在瑪拉找不到水喝,因為水是苦的,上帝讓摩西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在汛的曠野,他們沒有食物吃,上帝讓食物(嗎哪)從天降下,要他們按量拾取;在利非訂時,他們沒水喝,上帝讓摩西擊打磐石,水從磐石流出來。及後有亞瑪力人來攻擊他們,約書亞在山下爭戰,摩西在山上禱告,亞倫和戶珥扶著他的手,最後就把亞瑪力人擊敗。藉著他們遇上的這些困難,上帝要鍛鍊他們的信心,為的是要他們專心倚靠祂,那麼他們就能從上帝那裏得到生活所需(水和食物),也能抵擋仇敵的攻擊。

當他們來到西奈曠野,上帝藉摩西告訴以色列民:「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19:4-6)上帝吩咐他們要自潔三天,三天後(約是出埃及的第五十天,也就是第一個五旬節),山上有雷轟、閃電、密雲和角聲,上帝降臨在西奈山,要與他們立約。祂吩咐摩西上山,要賜下祂的妥拉。傳統上我們稱為「十誡」的這個詞在原文是עֲשֶׂ֖רֶת הַדְּבָרִ֥ים (assert hadevarim ; the ten words or the ten things),更準確的翻譯是「十句話」或「十件事」。事實上,它的內容不只是誡命,第一句「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20:2)的用意就是奠定立約雙方的關係,讓子民知道他們與上帝是被拯救者與拯救者的關係,所以上帝有權要求他們遵守接著的九件事。可以說,這「十件事」其實是一份約章。

第21-23 章是上帝吩咐的各類條例,既有關乎個人的,也有關乎群體的,也有一些是宗教條例,全都反映出上帝的價值觀,當人去執行這些條例時,就能學習怎樣作一個屬上帝的聖潔國民。摩西領受了這些吩咐後下山向百姓陳述,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24:3、7)然後摩西築了一座壇,立了十二根石柱,獻燔祭並宰牛獻平安祭,他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把約書念給百姓聽,百姓再次說他們都必遵行,摩西就把血灑在百姓身上作為立約的憑據。那天他們瞻仰上帝,又吃又喝。這是一個人與上帝平安和諧的景象。

立約之後,上帝要摩西上山,把那由祂寫上律法和誡命的石版賜給摩西,使他教導子民。摩西在山上共四十晝夜,這期間上帝給摩西建造會幕的指示,祂要子民為祂造聖所,為的是「使我住在他們中間。」(25:8)而這會幕( מִשְׁכָּן mishkan;意思是「居所」)和其中一切器具,都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摩西的樣式去做,換言之,摩西當時在山上的確看見一個會幕,以致他能吩咐子民照樣去做。這會幕分為三部分:院子、聖所和至聖所。院子四周是帷幔,內裏有祭壇、洗濯盆和聖所;聖所內有陳設餅桌子、燈台、香壇和至聖所;聖所和至聖所之間有一幅幔子隔開,至聖所內有約櫃,櫃上有一個蓋(施恩座)。整個會幕的設計像是要把上帝隱藏起來,使祂既在子民中間,卻又與子民保持一段距離,藉這會幕子民得以親近上帝,又不至於因生命不潔而被擊殺。

上帝又給了摩西關於做祭司袍的指示,所用的物料很多都與造會幕所用的相同,兩者不同的是,會幕把上帝隱藏起來,但祭司袍使穿上的人有華美,這卻是外顯的。此外,會幕與祭司袍的共通點是,兩者都是流動的,會幕的設計是可以拆卸和組裝的,讓上帝可以隨己意在子民中間活動,而大祭司也能按上帝的心意,在子民與上帝之間作中保。

當上帝在山上給摩西指示時,山下的百姓卻是等摩西等得不耐煩,他們叫亞倫為他們造一個神明。亞倫就用他們交出來的金環鑄了一頭牛犢,百姓把那牛犢視為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在牛犢面前築壇、守節、獻燔祭和平安祭,吃喝玩樂。諷刺的是,這一連串的動作跟他們與上帝立約時的儀式相同。上帝知道這事就發烈怒,祂本要滅絕他們,使摩西取而代之,成為大國。但摩西為子民求情,求上帝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上帝才改變心意,不降災給百姓。

當摩西下山看見他們的情況,憤怒得把手中的兩塊版摔碎,把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成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又吩咐那願意站在他那邊的利未人,去把當中的三千人殺了。之後,摩西又回到耶和華那裏為百姓求情,摩西甚至願意自己的名從上帝的冊上被除,以換取上帝赦免他們的罪,因著他的求情,上帝本來說只派使者帶領他們,後來改變心意,願意親自帶領他們上去。可見這時的摩西已跟之前那蒙上帝呼召而多番推搪的摩西不同,現在的摩西深深明白上帝的心腸,也因此而成為百姓與上帝之間的一個忠信的中保和代求者。

於是上帝與子民再立約,祂吩咐摩西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再次上山,同樣也是四十晝夜,上帝把那十句話寫在版上。在接著幾章(35-40章)是摩西把建造會幕和祭司袍的指示告知以色列民,並委派上帝指定的兩位心裏有上帝的靈、聰明和智慧的人──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做製作會幕的帶領者。經文多次說其餘獻禮物或參與協助製作會幕的人,都要是心受感動和靈被驅策的去做上帝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最後會幕建成,在第二年的正月帳幕被立起,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這可以說是《出埃及記》的高峰,說明當人完全遵照上帝的吩咐行事,並且甘心樂意的獻上自己的所有,上帝就會住在子民中間。以色列民在曠野的日子裏,上帝藉著會幕在他們中間作帶領:白天,上帝的雲彩在帳幕上,黑夜,就有火在雲彩中。而當雲彩從帳幕升上去,以色列人就起程前行;雲彩若不升上去,他們就不起程。就是這樣,曠野的日子讓他們學習過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

綜合以上而言,《出埃及記》的中心思想是上帝拯救,為要使百姓成為祂的國民,建立一個祂與人同在的居所。這需要摩西的領導和子民的順服,就如主耶書亞在我們身上施行的拯救和帶領,而我們也要不斷地順服他。

 

《出埃及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

主耶書亞是新的摩西(主的拯救是新的出埃及)

《出埃及記》的主要領袖是摩西,他代表上帝施行十災、帶領子民離開埃及、頒佈十誡並與子民立約,讓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然後建立會幕,讓上帝可以住在他們中間。《新約聖經》中的耶書亞也同樣像摩西那樣(學者常稱「新摩西」)帶領十二門徒,在地上施行許多神蹟奇事,傳揚和建立上帝的國。他教導門徒的「登山寶訓」就如昔日摩西在西奈山所頒佈的十誡那樣。另外,摩西在西奈山上四十天之久以及他在曠野四十年等等的事蹟,也可以在耶書亞身上看見,耶書亞就是新的摩西,為信他的人帶來一個新的出埃及,為要脫離罪惡權勢,正如昔日以色列民要脫離法老的權勢一樣。

 

主耶書亞是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出埃及記》的一個重要主題是上帝拯救子民離開埃及,而當中描述得特別詳細的,就是逾越節的羔羊,上帝吩咐子民要把羔羊的血塗在門框作記號,那麼他們就能避過上帝的擊殺。換言之,子民是被羔羊的血所覆蓋,生命是被羔羊的血所贖回來的。

在《新約聖經》裏有多處經文記載主耶書亞就是那隻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是為了贖我們的罪而被殺的(參約1:29、林前 5:7、彼前1:19、啟5:6)。我們從《出埃及記》有關逾越節的記載以及在四福書裏有關耶書亞受難的記載,可以找出兩者的平行,現以下表列出:

 逾越節羔羊耶書亞的受難
1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出 12:3)耶書亞騎驢進入耶路撒冷,進入聖殿。(太 21:1-12;可 11:1-15;路 19:28-45;約 12:12-19)
2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出 12:5)受祭司長、長老、文士、彼拉多等人審問,找不出他有任何罪。(太 21:23,27:1-2、11-14、17-26;路 23:22)
3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出 12:6)耶書亞在十架上死時約是下午3時(逾越節前夕、黃昏前時段)(可 15:33-34)
4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 12:7)耶書亞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 14:24)
5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 12:8)在逾越節晚餐時,耶書亞祝謝後,擘開餅,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可 14:22)
6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出 12:10)耶書亞在逾越節前夕死,並隨即被安葬入墳墓。(可 15:43-46;詩 16:10)
7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裏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 12:46)「只是來到耶書亞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約 19:33;詩 34:20)

 

主耶書亞成就了會幕的功能及大祭司的職份

《出埃及記》的另一個主題,就是上帝要與人立約並要住在子民中間,而要達致這個目的,是透過會幕以及在裏面供職的祭司,當中大祭司就是那關鍵人物,只有他能代表百姓去到上帝的同在,也就是至聖所,約櫃的所在(參利16章)。在《新約聖經》裏,也有一些經文說明了主耶書亞成就了會幕的功能及大祭司的職份(參考的經文主要來自《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現把重點及相關經文列出:

《出埃及記》的主題《新約聖經》的經文主耶書亞所成就的
地上的會幕是天上會幕的影兒來 8:2 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來 8:5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主耶書亞在天上那真會幕裏供職,這帳幕不是由人支搭的,而是由主所支搭的。事實上,地上由人所建的會幕只是影兒,為要反映那在天上真正的會幕。
上帝與人的同在來 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 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約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主耶書亞為我們開通了進入至聖所的路,他把隔開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除去,藉著他,人可以直接去到上帝那裏,正如主自己宣告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 14:6)他成就了會幕的目的,就是上帝要住在子民的中間。
大祭司冠冕所代表的榮耀來 2:9 惟獨見那成為暫時比天使微小的耶穌,因為受了死的痛苦,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好使他因著上帝的恩,為人人經歷了死亡。
來 2:17 所以,他凡事應當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
主耶書亞為要作我們的大祭司,先成為一個與我們同有血肉之軀的人,為我們承受死亡的痛苦,之後得著尊貴榮耀為冠冕(參大祭司的冠冕;出28:36-38),他的事奉蒙上帝所悅納,成為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摩西是子民的中保來 8:6 如今耶穌已經得了更優越的事奉,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來 9: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主耶書亞以自己的血與我們立新約,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
西奈之約來 8:6 如今耶穌已經得了更優越的事奉,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約14:2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另參加4:22-26)
藉這更美之約,主耶書亞要賜我們更美的應許,這應許不是給我們地上的迦南地為業,而是賜給我們在天父那裏有永恆的居處。

此外,會幕的器具其實都是在反映耶書亞的生命特質。現列舉一些主要物件作例子並簡述:

會幕的物件主耶書亞所成就的
約櫃的施恩座(櫃子的櫃蓋; כַפֹּ֖רֶת)原文字根的意思是「遮蓋」。約櫃本是上帝與人相遇的地方,而主耶書亞就是我們通往天父唯一的道路(約14:6)。約櫃上的櫃蓋像是上帝的寶座,當人想到聖潔的上帝面前,他必需先解決自己的罪,而大祭司的職份就是要代表子民,一年一次把祭牲的血彈在櫃蓋上,為子民贖罪(參利16:14-15)。而耶書亞就是我們的大祭司,他是用自己的血為我們贖罪,使我們能進到父的同在裏。
約櫃內的法版(עֵדֻ֔ת),原文意思是「見證」。如上文所述,法版上所寫的「十件事」,是上帝與子民的約章,在這份立約的關係下,人要遵守上帝的吩咐。而當人活出上帝的話語,生命就會反映出上帝的屬性,成為祂在地上的見證人。主耶書亞成就了新約,他所領受的是從上而來的,並在地上為所領受的作見證,他是上帝的見證人,為真理作見證。(參約3:31-34、18:37)
約櫃內的嗎哪上帝吩咐摩西把一俄梅珥的嗎哪裝在罐子裏,作為上帝在曠野時賜給他們食物的見證,這罐後來放在約櫃裏。主耶書亞說他就是那從天上降下的真嗎哪,他是人生命的糧,使吃了的人永遠活著。(參約6:48-51)
香壇香在《聖經》裏往往寓意祈禱(詩141:2、路1:10、啟5:8、8:3-4),而主耶書亞復活後,他在上帝的右邊替信徒祈求。(羅8:34)
陳設餅桌子(供桌)在聖經裏,吃餅往往比喻「相交」以及「雙方有立約關係」(參創31:51-54;出24:11)。耶書亞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糧」(參約 6:48),他也以自己的血與我們立了新約,藉著他,我們得以與上帝相交,也得以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金燈臺聖所全被罩棚的幔子覆蓋,不透光,裏面的金燈臺成為惟一的光源,這金燈臺照亮聖所,要長期燃點,使祭司能在裏面供職。主耶書亞就是那真光,能照亮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光中事奉上帝。(參約1:1-4,8:12)
洗濯盆祭司進入會幕供職之前,要先用銅盆裏的水洗手和腳,以示他們是分別出來的,蒙上帝所使用。主耶書亞以他的道洗淨我們,使我們的心思意念被更新,不再體貼人的意思,而是體貼天父的意思,隨從上帝的心意去事奉。(參約13:5、15:3、17:17;弗5:26-27)
祭壇祭壇的功能是把祭物獻給上帝,也讓祭司可以吃,但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來13:10)。主耶書亞在城外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結語: 蒙上帝拯救後,為祂建立居所

《出埃及記》向我們展示的,是上帝要與人同在的心意,這份心意與祂在創世時把人放在伊甸園裏的目的相同。但因著先祖犯罪,人被逐出伊甸園,人從此與上帝隔開了。我們從《出埃及記》看見上帝怎樣延續祂的這心意。祂以大能把以色列人從為奴的埃及地拯救出來,給了他們一個新的身分和使命,就是要作上帝國度裏的祭司,是從全地分別出來,專屬於上帝的國民。然而,有了這個身分之後,子民就要甘心樂意建立一個上帝同在的居所(25:8),按照祂的吩咐,把天上的會幕建立在地上,而不是建立一個滿足自我的金牛犢敬拜。求主幫助我們學習這個順服的功課,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維持一份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我們既然因信主耶書亞,得以活在這份與上帝立約的關係裏,就不要忘記主救贖的恩典,要致力經營與上帝的關係,也就是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會幕」並在裏面供職,這包括學習敬畏上帝,遵照祂的話語而行,放下自己那些不蒙祂喜悅的心思意念,過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當人常存這份順服的心志,上帝就喜悅住在我們當中,作我們的帶領。阿們!


[1] 詳解可參上一篇《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70。

[3] 這字與上帝吩咐挪亞做的那艘「方舟」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參創6:14。

[4] 原文是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ehyeh asher ehyeh ; I shall be which I shall be),意思是「我就是我」(或稱「我是」),可解作「我是以前的我,我是現在的我,我是將來的我。」

[5] 耶和華(יְהוָֹה Yhwh)在原文是四個希伯來字母,猶太人為表對上帝的尊敬,不會直接讀出祂的名字,所以真正讀音已失傳,而當經文出現這個字時,他們會讀 Adonai (「上主」)或Hashem(「那名字」)。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上帝的三個重要屬性

「安息日研經坊」(2021-1-9)《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筆者:Herbert Chan)

今次我們會簡介《創世記》,而討論問題是:試列舉《創世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和《新約聖經》的關聯。

 

簡介《摩西五經》/《妥拉》(Torah

按照猶太人的傳統,《希伯來聖經》(Tanak)分為三大部分:《妥拉》、《先知書》和《著作》(或稱《聖卷》)。當中《妥拉》在這裏的意思是指《摩西五經》或稱《摩西的律法》[1],也就是今天我們《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這五卷書。不過,留意《摩西五經》原屬一卷,並分為多個分段用作研讀之用[2],只是後來被分為五卷。這每卷書也有它們各自的主題,而今次我們會分享第一卷:《創世記》。

 

簡介《創世記》

1. 書名:

《希伯來聖經》中每卷書的書名大部分是用該書起首的一個重要的詞語來命名的。而《創世記》的希伯來書名是 בְּרֵאשִׁית Bereshit,也就是中文翻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中「起初」這個詞。然而我們往往假設了 בְּרֵאשִׁית Bereshit是指時間的起點(英文是In the beginning,…),但其實按希伯來原文的文法(名詞construct), 起初是指創造工程的首階段,而並不是清楚地記錄時間的起點。所以1:1可看為是一句開場白「當起初上帝創造天地」(英文是In the beginning of…)!也就是說,以下的經文是在說明上帝怎樣開始祂的創造。這明白符合古代猶太人的創世觀,就是世界並非從無到有(留意水和地本已存在,見1:2),而是關乎上帝怎樣轉化當時的狀態[3],所以我們應把重點放在上帝如何創造、祂的性情和屬性等,而並非以被造物為焦點。另外,《創世記》的中文書名強調上帝對世界的創造,然而創世的記載只佔整個書卷的頭兩章,更多篇幅是關乎上帝要與人建立關係;至於英文書名Genesis則譯自拉丁文,源自希臘文γένεσις  genesis,這個字在《舊約聖經》希臘文七十士譯本(LXX)所對應的希伯來文就是 תּוֹלֵדוֹתtoledot(見於2:4、5:1、10:1等),意思是:根源、來歷、後代、世代。這個希伯來文在《創世記》多次出現,是當中一個重要的詞語,甚至可用作大綱(見下文);可以說,תּוֹלֵדוֹת toledot這個字提綱挈領地指出《創世記》解釋了一切人、事、物的根源、來歷、後代和世代。

2. 作者和成書日期:

《創世記》作為《摩西五經》的一部分,傳統上這書的作者就是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摩西。然而有學者批判《摩西五經》的成書日期應該是在被擄回歸後,所以作者並不是摩西。但由於「律法書是源自摩西」這個觀念本身也得到《舊約聖經》或《新約聖經》的經文支持(尤其來自主耶書亞的話;另外拉比猶太教也持相同立場)[4],所以即使《五經》未必完全是出自摩西的手筆(例如:申34章有關摩西的死),但其內容是來自摩西的這個傳統假設,本身也包含在《聖經》的啟示當中,因此把《摩西五經》看為是摩西所寫是符合聖經立場的。至於《創世記》的內容早於摩西出生以先,學者則認為那是透過先祖的口傳和泥板的記載(特別是洪水事件之前的事蹟)流傳至摩西,最終他把整個《摩西五經》的內容寫下給上帝的子民(另參出24:3-7頒佈律法和子民立約的記載)。而由於大部分學者認為摩西大概是主前15世紀或是12世紀時期的人物(主要根據出埃及的日子估計),所以這些年期也理所當然地成了《摩西五經》的成書日期。

3. 大綱:

《創世記》共有50章,一般分為1-11章和12-50章兩部分,以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到迦南地作分界線。第一部分主要記載從創造到洪水過後再創造的事蹟,而第二部分主要關乎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位先祖的故事以及其後代的經歷。當中我們看見上帝對人的應許一步步地實現,而上帝要建立的大國雛形也隨著整個雅各家下埃及而開始出現。最後經文以雅各祝福十二支派的先祖,與約瑟死在埃及地作結,這成了緊接著的《出埃及記》的背景。另外,《創世記》裏明確地有11次出現אֵ֣לֶּה תוֹלְד֧וֹת Eleh Toledot這個片語(英文意思是 “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5],以致《創世記》可被分為12個段落,我們也可以此來入手分段,理解每個「世代」的故事。而猶太人傳統以來會把《妥拉》分段(稱為Parasha 或複數Parashot)用作研讀,有關這方面更多的資料可參考本機構相關的網頁[6]

 

《創世記》 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創世記》第一部分(1-11章)主要講述上帝的創造、與人的關係、人的犯罪、上帝後悔造人以致要用洪水審判滅世、方舟的拯救、挪亞的七十個後裔(列國的觀念)和巴別塔所代表的人的驕傲自我,以及他拉的後裔亞伯拉罕這個人物的出現;而第二部分(12-50章)則主要講述上帝怎樣透過呼召亞伯拉罕前往迦南地,讓他活出一個與世人不一樣的信心生命,就是在面對現實的各樣艱難中仍然深信上帝的應許(包括地和子孫)都必定會實現。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將要成為大國,而他的每一個後裔都要學習這份信心的功課,同樣活出信靠上帝和跟從祂心意的生命。當中筆者認為這50章的經文中有一些中心思想和觀念是尤其重要的:

1. 對比古近東神話傳說中對創造世界的說法(例如:世界是要由多個神明創造出來、神明因為厭惡人類太嘈吵而想用洪水毀滅他們、對人沒有憐憫等),上帝才是那位真正大能的創造者!這些神話與《創世記》的對比可讓人明白上帝與其他所謂的神明之不同:上帝對人有愛和憐憫(例如祂勸該隱要克勝罪惡,在該隱殺人後仍用印記保護他的性命),祂會看顧人(例如夏甲的後代不是應許之子,但上帝也特意在曠野尋找和保守她),同時也是公義的上帝(例如用洪水的審判全地但同時用方舟拯救),祂的作為是為了人的好處而不是要欺壓人,強迫人降服。換句話說,上帝透過《創世記》的記載,首次介紹自己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祂有甚麼屬性、性情和心意。

2. 上帝創造的目的是希望與人建立美好的親密關係。祂用人能夠明白的圖像「伊甸園」(原文意思是「喜悅的園子」)來表達這份美好的關係,當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祂為人的罪惡提供的一條出路就是「應許的後裔」(3:15),讓人有得救和回到「伊甸園」的盼望。我們也可從《啟示錄》的經文一瞥「伊甸園」這個願景(見下表與《新約聖經》的平行)。

3. 由於上帝是真正的創造者和一切的來源,因此祂絕對有能力掌權、改變和成就。祂能預告將來、扭轉任何處境、施行審判和拯救、對付人的犯罪問題、審判邪惡,並再創造出一個美好的世界。上帝是全能的這個觀念極為重要,因為祂是絕對掌權的那位,所以能叫我們在面對任何困境,包括歷史中以色列民亡國被擄的絕境,以至今天我們面對地上不義的權勢和罪惡的網羅,都能確信祂可以徹底改變、扭轉和解決,可對祂的拯救常存盼望,並深信祂的心意最終必定能成就,我們有望回歸伊甸園,享受與祂永遠同住的美好境況。

4. 上帝決定創造秩序、定律、善惡,並且宣告了何謂祝福與咒詛,就是當人選擇聽從或違反上帝心意時所承受的不同結果。因此上帝會對世界施行審判和拯救,並且透過祂怎樣建立人的生命、家庭、國家民族和後代等,讓人明白上帝所定的價值觀、計劃和對人的期望。

5. 從先祖的故事反映上帝的揀選和立約的重要性,展現上帝信實的屬性!祂會堅定地達成祂的應許和對人的祝福,即使人受著各種限制或受惡人所影響(例如各先祖妻子的不育情況、約瑟的痛苦遭遇等),但祂的應許仍必不會落空。

6. 在人與上帝建立關係的過程中,人必須活出信心的生命。當中所指的信心,並非單單「相信上帝存在」,而是懂得「信靠祂的話」,包括祂的應許、吩咐和教導等。而當人按照上帝的話和心意而行,就能經歷到祂應許的實現、祂的看顧、拯救和祝福。

7. 明白何謂蒙福的人生:就是無論人處於甚麼境況,也選擇順服上帝的話並活出祂的心意,這能讓人有分參與在祂的計劃中,成為祂所喜悅和可以使用的人。

 

《創世記》與主耶書亞(耶穌)或《新約聖經》的關聯

《創世記》作為整本《聖經》的起首書卷,它包含了許多首次出現的觀念,例如:創造、夫妻關係、罪、立約、審判、拯救、應許、祝福等等。當中我們能夠找到一些《新約聖經》所引用、嘗試解釋,又或是平行對應、成就應許的經文。下表是一些較為重要的關聯:

主題

《創世記》

與主耶書亞或《新約聖經》的關聯

創造天地

創 1:1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啟 21:1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安息日

創 2:2 到第七日,上帝已經完成了造物之工,就在第七日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的工。

可 2:27 他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來 4:11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了不順從而跌倒了。

人有上帝的樣式

創 1:27 上帝就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人,照著上帝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另參5:1)

太 22:21 他們說:「是凱撒的。」 於是耶穌說:「這樣,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

路 6:36 你們要仁慈,像你們的父是仁慈的。」

亞當(起初的與末後的)

創 2:7 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林前 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生命的人」;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婚姻、夫妻關係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啟 21: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伊甸園、生命樹

創 2:8-9 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土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知善惡的樹。

啟 22: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應許的後裔

創 3:15 我要使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他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羅 16:20 那賜平安的上帝快要把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同在!

亞伯作為無辜義人的例子

創 4:25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塞特,說:「上帝給我立了另一個子嗣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太 23:35 如此,地上所有義人流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挪亞和他的日子、

上帝對世界的審判

創 7:1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看你在我面前是個義人。

創 9:15 我就記念我與你們,以及各樣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約:不再有洪水氾濫去毀滅一切有血肉的了。

太 24:37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來臨也要怎樣。

彼後 3:6 藉著水,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而消滅了。彼後 3:7 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上帝的話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麥基洗德(利未支派以外的祭司)

創 14:18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

創 14: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至高的上帝、天地的主賜福給亞伯蘭!

來 7:11 那麼,如果百姓藉著利未人的祭司職任能達到完全──因為百姓是在這職分下領受律法的──為甚麼還需要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另外興起一位祭司,而不按照亞倫的體系呢?

亞伯拉罕對上帝話語(約和應許)的信心:因信稱義

創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

羅 4:2-3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

加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 。

加 3:7 所以,你們知道:有信心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 3:29 既然你們屬於基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亞伯拉罕的約

創 17:4 「看哪,這就是我與你立的約,你要成為多國的父。

創 17:7 我要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為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加 3:17 我是這麼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

加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割禮
(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

創 17:9 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一定要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創 17:10 這就是我與你,以及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

羅 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 2:29 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上帝來的。

獻以撒(1):

亞伯拉罕的信心

創 22:2 上帝說:「你要帶你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獨子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創 22:10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來 11:17 因著信,亞伯拉罕被考驗的時候把以撒獻上,這就是那領受了應許的人甘心把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來 11:19 他認為上帝甚至能使人從死人中復活,意味著他得回了他的兒子。

獻以撒(2):

愛子的犧牲

創 22:16 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沒有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的獨子,我指著自己起誓:

創 22:17 我必多多賜福給你,我必使你的後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得仇敵的城門,

創 22:18 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羅8:32 上帝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來 9:15 為此,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因為他的死,贖了人在第一個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使蒙召的人能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來 9:28 同樣,基督既然一次獻上,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將來要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而是為了拯救熱切等候他的人。

(昔日亞伯拉罕願意犧牲愛子,最後被天使叫停了,但主耶穌在十架上的犧牲,天父卻沒有派天使叫停,為要成就祂對人的拯救,這份犧牲表達了祂對人最大的愛。)

以掃的問題

創 25:34 於是雅各把餅和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喝以後,起來走了。這樣,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

創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和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羅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來 12:16 免得有人淫亂,或不敬虔如以掃,他因一點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上帝的使者上去下來

創 28:12 他做夢,看哪,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頂端直伸到天;看哪,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

約 1:51 他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

以色列國是上帝應許建立國度的樣板

創 12:2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創 32:28 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上帝與人較力,都得了勝。」

徒 1:6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約瑟被賣、受苦下監、被高升,最後被上帝使用去拯救全地

創 37:28 那時,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裏經過,就把約瑟從坑裏拉上來。他們以二十塊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

創 39:20 約瑟的主人把他抓起來,關在監獄裏,就是王的囚犯被關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裏坐牢。創45:7 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在世上存留餘種,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性命。

太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出賣,釘在十字架上。」

徒 7:9 「先祖嫉妒約瑟,把他賣到埃及去,上帝卻與他同在,

羅 4:25 耶穌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他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

猶大是獅子

創49:9 猶大是隻小獅子;我兒啊,你捕獲了獵物就上去。他蹲伏,他躺臥,如公獅,又如母獅,誰敢惹他呢?

啟5:5 長老中有一位對我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個印。」

權杖必不離猶大

創 49:10 權杖必不離猶大,統治者的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要歸順他。

路 1:32 他將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先大衛的王位給他。

小驢拴在葡萄樹上

創 49:11 猶大把小驢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拴在佳美的葡萄樹上。他在葡萄酒中洗衣服,在葡萄汁中洗長袍。

可 11:2 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一進去的時候會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裏,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把牠解開,牽來。

 

結語:上帝的三個重要屬性

《創世記》是整本《聖經》的起首書卷,它介紹了上帝的屬性、展示了祂的作為、祂對人的心意和期望,也奠定了許多聖經觀念和價值觀,成為往後《聖經》書卷的依據、根基和歷史背景等。當中上帝有三個屬性筆者認為尤其重要:就是祂的美善、祂的大能和祂的信實。對上帝子民來說,這三者缺一不可,因為如果上帝並不美善,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變得毫無意義和盼望;而如果上帝的能力不足,那麼無論祂如何美善也未必能扭轉改變問題和困境;最後如果上帝並不信實,朝令夕改,那麼我們便會對祂日後是否仍像過去那樣對人存愛和美善毫無把握,不能活出有信心和盼望的生命。感謝上帝!祂透過《創世記》彰顯了自己是美善、大能和信實的那位,以致我們可以放心信靠祂和依靠祂的話而活,在任何困境中都能每天活出盼望的生命!上帝既掌管著萬有,同時著緊我們的生命,祂透過主耶書亞(耶穌)的犧牲帶領我們回歸「伊甸園」,與祂重建美好的關係。願主繼續透過祂的話帶領我們認識真理,又願我們各人都效法《創世記》裏的信心偉人(來11:1-22),去建立一份信靠祂和與祂同行的關係,經歷祂的美善、大能和信實!


[1] 這是對《妥拉》(Torah)的狹義明白;另外《妥拉》(Torah)一詞在原文有教導、指引的意思,其目標是為要引領人活出上主的心意,所以在廣義上,猶太人認為這是關乎所有猶太典籍的教導,包括《米示拿》(Mishnah)、《塔木德》(Talmud)等。參本機構聖經原文學習的文章: 〈希伯來文(4)torah-命中上帝的心意〉

[2] 參本機構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系列簡介

[3] 參本機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1):〈求上帝「創造」(轉化)我們的生命!〉

[4] 尼8:1、13:1、代下25:4、可12:26、路24:27、約5:46、7:19等。另參拉比文獻: 《米示拿》〈先賢集〉m.Avot 1:1 、〈贖罪日〉m.Yoma 3.8、4.2、6.2等。

[5] 11個אֵ֣לֶּה תוֹלְד֧וֹת  Eleh Toledot 分別出現在2:4、6:9、10:1、10:32、11:10、11:27、25:12、25:19、36:1、36:9、37:2。

[6]猶太人分段讀《妥拉》的傳統,分為三年制和一年制。三年制讀經的背景可參本機構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系列簡介;而有關一年制讀經的背景可參本機構的「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簡介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創49:27-50:26;撒上9:1-10;亞14:1-11查經摘要:約瑟的一生都為上帝所用

(作者:Ada Lui)

創49:27-50:26記載了雅各之死與約瑟之死,中間則記載雅各的安葬與約瑟饒恕哥哥們。試從今段經文的敘事去討論:

1) 約瑟怎樣在不同的位分上,都順服於上帝的心意和計劃?

2) 在今段的敘事裏,約瑟與耶書亞的生命有甚麼平行之處?

(圖為雅各的送葬隊伍;by James Tissot, Phillip Medhurst presents, Jewish Museum New York)

 

今段《妥拉》經文(創49:27-50:26)的大綱

今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49:27-28)是雅各對便雅憫的祝福,以此結束了他對十二個兒子的祝福;第二部分(49:29-50:26)是關於雅各之死與約瑟之死,中間是一些關於約瑟的敘事,這部分有一個倒影結構:

1. 雅各對便雅憫的祝福(49:27-28)

2. A. 雅各臨死前對兒子們的囑咐(49:29-33)

B. 約瑟為父親的死哀哭(50:1-3)

C. 約瑟請求法老允准他去安葬父親(50:4-6)

X. 雅各的兒子們安葬雅各(50:7-14)

C’. 約瑟的哥哥們請求約瑟饒恕(50:15-21)

B’. 約瑟看到自己的子孫出生(50:22-23)

     A’. 約瑟臨死前對兄弟們的囑咐(50:24-26)

 

雅各對便雅憫的祝福(49:27-28

創 49:27 便雅憫是隻抓撕掠物的狼,早晨要吃他的獵物,晚上要分(יְחַלֵּ֥ק yechalleq)他的擄物( שָׁלָלshalal )。」

創 49:28 這一切是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這是他們的父親對他們所說的話,他按照各人的福分為他們祝福。

承接上一段經文記載雅各臨終前對十一個兒子說的祝福語,今段的開始是他對最後的一個兒子所說的祝福:「便雅憫是隻抓撕掠物的狼,早晨要吃他的獵物,晚上要分他的擄物。」這裏用了狼來比喻便雅憫,說他抓撕掠物,早晚都要處理他的擄物,這與之前便雅憫給我們的印象完全不同。之前的經文描述他是父親最疼愛的小兒子,是約瑟鍾愛的親弟弟,也是一眾同父異母的哥哥們不惜以性命(做奴隸)去保護的弟弟,這都讓我們覺得便雅憫像是個很柔弱,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人;但正如49:28所述,雅各所說的這些話是指向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不是單指他十二個兒子),是預示著各支派的未來。因此,我們可以從便雅憫這支派之後所發生的事去理解這個祝福。

狼是一頭勇猛的動物,有很強的捕獵能力,喜歡單獨行動,這可比喻便雅憫這支派有很強的戰鬥力卻習慣獨斷獨行。雅各說的「早晨要吃他的獵物,晚上要分他的擄物」是個平行詩句,當中「分」與「吃」平行,意思並不是指與人分享,而是指要分得或獲取自己的分[1]。而從這支派而出的人物中,最為人所知的有士師以笏,他靠一人之力刺殺了摩押王伊磯倫,拯救了以色列民,(參士3:15-25);以及掃羅王,他多次行事和決策都擅作主張,屢犯大錯(參撒上13:12-13、14:24、15:15-23等)。另外,聖經也有記載關於這支派的一些負面事件,例如:便雅憫人在利未人之妾的死亡事件上犯了大罪,卻寧願與以色列眾支派爭戰都不肯悔改。(士20)

在上一篇的查經摘要曾論述[2],「祝福」在《創世記》裏所指的意思是關乎人可以有分於建立上帝的國度,這也就是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而雅各對眾兒子的祝福也圍繞著這個意思,就是要他們知道自己的屬靈問題,並提醒他們要怎樣才能有效地參與上帝的計劃。當我們以這個意思去理解雅各給便雅憫的祝福:便雅憫代表著那些勇猛進取,善於爭戰但獨斷獨行的人,他們只會維護自己所得的利益,卻沒有以整個民族的福祉為重,持這種心態的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事實上,49:28就是要強調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是一個整體,雖然他們各人所領受的祝福並不相同,但他們都出自同一位父親雅各,也都是以色列的一分子,所以,他們都應該以建立以色列國(上帝的國)為大前提。

 

雅各臨死前對兒子們的囑咐(49:29-33

創 49:29 他又吩咐他們說:「我快要歸到我祖先那裏。你們要將我葬在赫人以弗崙田間的洞裏,與我的祖先在一處,

創 49:30 就是在迦南地幔利對面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裏,那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作墳地的產業。

創 49:31 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葬在那裏;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也葬在那裏。我也在那裏葬了利亞。

創 49:32 那塊田和田間的洞是向赫人買的。」

創 49:33 雅各囑咐眾子完畢後,就把腳收在床上斷了氣,歸到他祖先那裏去了。

這一部分是雅各臨死前對眾子的囑咐,雅各要他們把他葬在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所買來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裏,又強調這是他們祖先買作墳地的產業,葬了兩位列祖亞伯拉罕、以撒和他們的妻子,雅各也在那裏葬了利亞。雅各的這個囑咐在之前已對約瑟說過,而且要他起誓必須要做到這件事(47:29-31),可見雅各很看重他的埋葬之地,為的是要提醒子孫們那是他們的祖業,他們的未來也是在迦南地而不是埃及。經文最後描述雅各「歸到他祖先那裏去了」,這個用語跟亞伯拉罕和以撒死時的描述相似,先是說他們「歸到他祖先那裏」,然後才說他們的身體被埋葬(參25:8、35:29)。

 

約瑟為父親的死哀哭(50:1-3 

創 50:1 約瑟伏在他父親的臉上,在他臉上哭,又親他。

創 50:2 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們用香料塗他父親,醫生就用香料塗了以色列。

創 50:3 四十天滿了,就是塗香料所規定的日子滿了。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

當雅各斷氣時,約瑟伏在他父親的臉上哭,這叫人想起約瑟與父親重遇時的場景「……他見到父親,就伏在父親的頸項上,在父親的頸項上哭了許久。」(46:29)雅各在年老時能與分開了多年的兒子重遇,臨終時,上帝又讓約瑟能親手合上雅各的眼睛(參46:4),這對雅各和約瑟都是一份莫大的安慰。

經文接著說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們用香料塗他父親,這很明顯是要告訴讀者,約瑟沒有跟隨埃及人一般的做法去處理屍體。埃及人保存屍體的文化歷史悠久,過程涉及他們的宗教信念(他們相信死人會返回屍身,所以在處理屍體的過程中會涉及咒語或符文),負責處理屍體的人多數是祭司,但這裏約瑟用的是醫生,方法也只是用香料去塗屍體,目的只是要讓屍體保存一段較長的時間,這個程序就用了四十天,經文記載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這都反映出雅各在埃及是受人尊敬的。

 

約瑟請求法老允准他去安葬父親(50:4-6

創 50:4 過了哀悼的日子,約瑟對法老家中的人說:「我若在你們眼前蒙恩,請你們對法老說:

創 50:5『我父親曾叫我起誓說:看哪,我快要死了,你要將我葬在迦南地,在我為自己所掘的墳墓裏。』現在求你准我上去葬我父親,然後我必回來。」

創 50:6 法老說:「你可以上去,照你父親叫你起的誓,將他安葬。」

當年雅各到埃及時,約瑟曾帶他到法老面前為法老祝福,這次他再對法老提到父親,就是關於雅各的安葬,我們不肯定這位法老是否當年接受雅各祝福的那位,經文也沒有說明約瑟為甚麼要透過法老家中的人向法老提出這個請求,但從經文的敘述我們得知,即使約瑟身在高位,也不是可以隨己意自行離開埃及。

約瑟對法老說他要按著父親的吩咐,把他葬在雅各為自己所掘的墳墓裏,這引發了一些學者討論,認為雅各其實是想葬在自己用一百可錫塔從示劍的父親哈抹的眾子手中所買的那塊地(33:19)[3],但經文後來的確說明雅各是葬在「幔利對面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裏;那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作墳地的產業。」(50:13)就這兩個記載的差別,學者們並沒有一個確實的說法,我們也無從考究。但無論如何,重要的是雅各在臨終前一刻,他所心繫和盼望的只有上帝的應許地,而約瑟信實地要執行父親的遺願,去向法老取得批准,反映出雅各對上帝的信心已傳給約瑟,因為他本來只打算在埃及地落地生根(41:50-52),但在臨終前他也同樣吩咐後人要帶自己的骸骨上去應許地(50:24-25)。

 

雅各的兒子們安葬雅各(50:7-14

創 50:7 於是約瑟上去葬他父親。與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的眾臣僕和法老家中的長老,以及埃及地所有的長老,

創 50:8 還有約瑟的全家和他的兄弟們,以及他父親的家屬;只留下他們的孩子和羊群牛群在歌珊地。

創 50:9 又有車輛和駕駛兵和他一同上去,隊伍非常龐大。

創 50:10 他們到了約旦河東亞達的禾場,就在那裏大大地號咷痛哭。約瑟為他父親哀哭了七天。

創 50:11 迦南的居民看見亞達禾場上的哀哭,就說:「這是埃及人一場極大的哀哭。」因此那地方名叫亞伯‧麥西,是在約旦河東。

創 50:12 雅各的兒子們遵照父親的吩咐去辦了,

創 50:13 他們把他送到迦南地,葬在幔利對面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裏;那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作墳地的產業。

創 50:14 約瑟葬了他父親以後,就和他的兄弟,以及所有同他上去葬他父親的人,都回埃及去了。

由約瑟所帶領的這個送葬隊伍,聲勢浩蕩,極盡尊榮,除了有約瑟全家和雅各家的人之外,還包括了法老的眾臣僕和法老家中的長老,甚至有車輛和駕駛兵。然而經文告訴我們,以色列家的孩子和羊群牛群在歌珊地,意味著這時還不是他們離開埃及的時候,事實上,上帝也早就對亞伯拉罕說過,他的後代要在埃及四百年(參15:13)。

這場送葬行程不但對約瑟全家和雅各家有深意,對埃及人也應該是印象深刻,甚至連迦南人也為之驚訝,當約瑟在約旦河東亞達的禾場為父親哀哭時,他們為那地方起了一個名字「亞伯‧麥西」,意思就是「哀哭」。對於約瑟來說,這次是他自十七歲離開迦南地後,再次踏足故鄉,然而他知道上帝並沒有讓他在這時離開埃及,他還有未完的責任要在埃及完成。對於一眾雅各子孫來說,這次送葬是一個集體回憶,像是讓他們預先嚐到上帝的應許,也就是,既然上帝能讓他們的祖先回到迦南地,上帝也必定會帶他們返回迦南地。事實上,這條路線跟日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線相似,也是從歌珊出發向東行,在進入迦南之前都曾在一個地方停留,這次他們到了約旦河東亞達的禾場時停留了七天,後來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卻因不信上帝而在曠野停留了四十年。

 

約瑟的哥哥們請求約瑟的饒恕(50:15-21

創 50:15 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也許約瑟仍然懷恨我們,會照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重重報復我們。」

創 50:16 他們就傳口信給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之前曾吩咐說:

創 50:17『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你要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現在求你饒恕你父親的上帝之僕人們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了這話,約瑟就哭了。

創 50:18 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看哪,我們是你的奴隸。」

創 50:19 約瑟對他們說:「不要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

創 50:20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

創 50:21 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孩子。」於是約瑟安慰他們,講了使他們安心的話。

這部分是關於約瑟哥哥們的憂慮,原來他們一直擔心當父親死後,約瑟會向他們報復,他們這種想法似乎是把約瑟想成是以掃那樣的人,那時雅各騙走了以掃長子的祝福,以掃打算待父親以撒死後就把雅各殺死(27:41)。在這份憂慮下,哥哥們託人向約瑟傳話,說:「你父親未死之前曾吩咐說:『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你要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現在求你饒恕你父親的上帝之僕人們的過犯。」之前的經文一直沒有交代雅各是否知道兒子們過去曾謀害約瑟,但筆者推測哥哥們或約瑟都沒有把當年所發生的事告訴雅各(在雅各對眾兒子的祝福裏,也沒有提到他知道這件事),現在哥哥們借父親之名說了這個謊話,可見他們也認為自己的惡行嚴重,不值得約瑟原諒,卻認為約瑟會因著父親的緣故而饒恕他們。經文說約瑟哭了,當年約瑟與哥哥們重遇及相認時也曾哭(42:24、45:14-15),那應該是因他看到哥哥們的改變而願意與他們復和,也有感於他多年來所受的委屈,終於有撥開雲霧見清天的一日,而現在約瑟之所以哭,筆者估計是他為著哥哥們仍然對自己有誤解(以為他會懷恨在心),也感觸於他們至今仍未知道上帝藉著他要成就的心意。

這裏說哥哥們向約瑟俯伏,願意作他的奴隸,這是約瑟的夢境再一次應驗。之前哥哥們因要買糧而向約瑟俯伏,當時他們並不知道所跪拜的人是約瑟(參43:26,44:14),現在他們清楚眼前的人是約瑟而向他下跪,也願意作他的奴隸,這次不是為要救便雅憫而不得不這樣提出(參44:16),而是真的看自己只配作約瑟的奴隸。我們從約瑟的回答就看見,他是怎樣看自己被賣至埃及並之後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他沒有否定哥哥們對他的惡意,但因著看見上帝的心意原來是好的,為要使多人得以存活,他也就體貼上帝的心意,為上帝所成就當下的好結局而甘願放下自己曾受過的苦難,不向哥哥們報復。約瑟不但不要哥哥們憂慮,更承諾要養活他們和他們的孩子,要他們因著上帝美好的旨意而在埃及過好的生活。

 

約瑟看到自己子孫的出生(50:22-23

創 50:22 約瑟和他父親的家屬都住在埃及。約瑟活了一百一十年。

創 50:23 約瑟看到以法蓮第三代的子孫。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出生時都放在約瑟的膝上。

創 50:24 約瑟對他的兄弟說:「我快要死了,但上帝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

創 50:25 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上帝必定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帶上去。」

創 50:26 約瑟死了,那時他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塗了他,把他收殮在棺材裏,停放在埃及。

這部分是描述約瑟臨終的事,經文兩次說約瑟活了一百一十歲,原來對於埃及人來說,一百一十歲是個完滿的壽數。約瑟不但壽數完滿,他的後裔也在繁衍,以法蓮有第三代子孫,正如約瑟為他所起的名的意思(以法蓮的意思是昌盛),而瑪拿西的孫子出生時都放在他膝上,給人的感覺是約瑟兒孫滿堂,安享晚年。來到最後,是約瑟對他兄弟的話,內容跟雅各對他所說的相似,他重申上帝對他們的應許:「上帝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而約瑟最後的託付也與雅各相似,也是要以色列的子孫起誓,當他們離開埃及返回迦南時,要把他的骸骨從埃及帶上去。在《創世記》的結束,就是記載約瑟死後,人用香料塗了他,把他收殮在棺材裏,停放在埃及,並沒有下葬。

 

《先知書選段》(撒上9:1-10)的內容大概

撒上 9:1 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基士,是便雅憫人亞斐亞的玄孫,比歌拉的曾孫,洗羅的孫子,亞別的兒子,是個大能的勇士。

撒上 9:2 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掃羅,又健壯、又英俊,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可以與他相比;他比眾百姓高出一個頭。

撒上 9:3 掃羅的父親基士丟了幾頭驢,他就吩咐兒子掃羅說:「你帶一個僕人去尋找驢。」

撒上 9:4 掃羅就走過以法蓮山地,又過沙利沙地,都沒有找著;又過沙琳地,驢也不在那裏;又過便雅憫地,還沒有找著。

撒上 9:5 到了蘇弗地,掃羅對跟隨他的僕人說:「我們不如回去,恐怕我父親不為驢掛心,反為我們擔憂。」

撒上 9:6 僕人說:「這城裏有一位神人,是眾人所尊重的,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我們不如往他那裏去,或者他能將我們當走的路指示我們。」

撒上 9:7 掃羅對僕人說:「我們若去,有甚麼可以送那人呢?我們囊中的食物都吃盡了,也沒有禮物可以送那神人,我們還有甚麼沒有?」

撒上 9:8 僕人回答掃羅說:「我手裏有銀子一舍客勒的四分之一,可以送那神人,請他指示我們當走的路。」

撒上 9:9 從前以色列中,若有人去問上帝,就說:「我們問先見去吧!」現在稱為「先知」的,從前稱為「先見」。

撒上 9:10 掃羅對僕人說:「你說的是,我們可以去。」於是他們往神人所住的城裏去了。

《撒母耳記上》首幾章仍是處於士師時期,這時期的政治和宗教都十分敗壞,《士師記》的結束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士21:25)於是上帝在這時興起撒母耳,藉他結束了士師時期並帶領以色列人進入君王時期。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以色列人希望像外邦人一樣,有君王為他們爭戰,好叫他們能抵禦外邦的欺壓,當時撒母耳對他們的要求甚為不悅,但上帝卻應許子民所求,要撒母耳膏立掃羅為王。這段經文就是掃羅的出場,他的父親基士來自便雅憫支派,「是個大能的勇士」,而掃羅的外形則非常出眾,「又健壯、又英俊,在以色列人中沒有一個可以與他相比;他比眾百姓高出一個頭」,可以說,他非常符合一般人心目中對王的印象。

然而,掃羅的屬靈生命卻並不如他的外表那樣超乎常人,從這段經文可見,掃羅對於撒母耳一無所知,當時撒母耳已經做了以色列的士師兼祭司多年,是國中廣為人知的一位上帝所重用的屬靈領袖,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去審判以色列人(撒上 7:17),以致連掃羅的僕人都知道在蘇弗附近有一位神人「是眾人所尊重的,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所以建議掃羅去找這位神人指示他們當走的路。從這些描述所反映的是,掃羅或許是個善戰的人,但他似乎只關心自己家的事,至於關乎以色列國的事則是不聞不問,這跟今段妥拉經文所載便雅憫這支派的祝福語內所指出的屬靈問題似乎是一致的。

 

《先知書選段》(亞14:1-11)的內容大概

亞 14:1 看哪,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你的財物必被搶掠( שָׁלָלshalal ),在你中間被瓜分(חֻלַּ֥ק chullaq)。

亞 14:2 我要招聚萬國與耶路撒冷爭戰;城必被攻取,房屋被搶奪,婦女被玷污,城中的一半被擄去;但其餘的百姓不會從城中被剪除。

亞 14:3 那時,耶和華要出去與那些國家打仗,如同從前戰爭的日子打仗一樣。

亞 14:4 那日,他的腳必站在橄欖山上,這山面向耶路撒冷的東邊。橄欖山必從中間裂開,自東至西成為極大的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

亞 14:5 你們要從我的山谷中逃跑,因為山谷必延到亞薩。你們要逃跑,如在猶大王烏西雅年間逃避大地震一樣。耶和華──我的上帝必降臨,所有的聖者與你同來。

亞 14:6 在那日,必沒有光,不會放晴,只有烏雲。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亞 14:8 在那日,必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出來,一半往東海流,一半往西海流;冬夏都是如此。

亞 14:9 耶和華要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無二,他的名也是獨一無二。

亞 14:10 從迦巴直到耶路撒冷南方的臨門,全地要變為曠野。耶路撒冷要矗立於本處,從便雅憫門到舊門,又到角門,並從哈楠業樓,直到王的酒池。

亞 14:11 人要住在其中,不再有詛咒;耶路撒冷必安然屹立。

撒迦利亞是被擄時期的先知,事奉的年份是公元前520至480年,當時的猶大地在波斯王的管治下,波斯王大利烏容許以色列人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撒迦利亞是跟隨所羅巴伯回耶路撒冷的第一批猶太人。這卷書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1至8章,是關於當下的信息,裏面有八個異象,第二部分是9至14章,是關於將來的信息,提到有一位彌賽亞的人物會來臨,但他遭人拒絕,但他會第二次來臨,要作全地的王。

這一段經文是關於彌賽亞第二次來臨時的景象,預示末後的日子。經文提到當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時,耶路撒冷會被搶掠和被瓜分,但上帝會跟列國爭戰,他會臨到橄欖山,那時大自然會有異常的現象,耶路撒冷有活水流出,耶路撒冷的四圍(14:10所記述的地方分布在耶路撒冷的東南西北面)都會受上帝的保護,它必安然屹立。這是在預示將來會發生的事,當上帝作王時,祂會審判耶路撒冷和列國,祂要作全地的王並要與人同在。這對於當時被擄回歸的人來說是一個盼望,讓他們看見上帝終必會作王掌權;而對於新約的信徒而言,我們知道這位彌賽亞指的正是耶書亞,在福音書裏也預言到耶書亞的再來並作王。(太26:64、參徒1:11)

 

《創世記》 49:27-50:26 與《撒母耳記上》9:1-10、《撒迦利亞書》14:1-11的聯繫

這三兩段經文有一些共同詞彙,現以下表列出:

共同詞彙

創49:27-50:26

撒上9:1-10

亞14:1-11

便雅憫、

分、

/ 搶掠

創 49:27 便雅憫是隻抓撕掠物的狼,早晨要吃他的獵物,晚上要(יְחַלֵּ֥ק yechalleq)他的擄物( שָׁלָל shalal )。」

撒上 9:1 有一個便雅憫人名叫基士,是便雅憫人亞斐亞的玄孫,比歌拉的曾孫,洗羅的孫子,亞別的兒子,是個大能的勇士。

亞 14:1 看哪,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你的財物必被搶掠( שָׁלָלshalal ),在你中間被瓜分(חֻלַּ֥ק chullaq)。

此外,從整體敘事角度看,《創世記》49:27-50:26 與《撒迦利亞書》14:1-11也有一些平行之處,現簡述如下:

整體敘事角度

創49:27-50:26

亞14:1-11

在書卷的最後

創49:27-50:26 是《創世記》的最後一段。

亞14章是《撒迦利亞書》 的最後一章。

提及將來上帝要做的事

雅各和約瑟在臨終前的話語都提到,上帝將來必會帶領以色列人返回迦南地。

先知提到上帝將要與列國爭戰,要降臨耶路撒冷並作全地的王。

 

約瑟在不同的位分上,都順服於上帝對他的心意和計劃

《創世記》的最後一章,像是為約瑟的一生做了一個回顧及評論。約瑟的一生傳奇跌宕,他是雅各最愛的妻子拉結所生的長子,自小被父親偏愛,卻也因此而被哥哥們排擠,年少時從上帝領受了兩個夢,預告他的地位將在雅各的眾子之上,這使哥哥們嫉妒至極;就在約瑟十七歲那年,他被父親差去尋找哥哥們,這成為他人生的轉捩點,他被哥哥們謀害而輾轉被賣至埃及為奴,從此離開了父家,在埃及歷經苦楚,先是作波提乏的管家時被主母誣陷而下監,在監中替司酒長解夢卻被忘記而仍要待在獄中。

然而,在上帝所定的日期(約瑟三十歲的時候),他因有解夢之能而被法老提升為埃及的宰相,在豐年時在埃及儲糧,在饑荒之年救助了全地來買糧的人,當中包括了他的哥哥們,期間約瑟對哥哥進行了一連串的考驗,最後與他們相認及和好,也應驗了上帝給他的那兩個夢。但上帝的心意不止於此,因著約瑟的緣故,雅各舉家遷移到埃及並定居在歌珊地。來到今章,經文記載約瑟在埃及所做的另外幾件事,都是跟雅各及以色列的子孫有關,也顯示出約瑟在不同的位分上,都順服於上帝的心意和計劃。而我們從約瑟對哥哥們說:「不要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50:19-20)就知道他是怎樣從上帝的角度去看自己所經歷的一切,他因著知道上帝的心意,就選擇順服在上帝的計劃之下。

在今章經文,我們從約瑟在不同位份上的表現,更能具體地看見上帝的心意怎樣主導著約瑟的行事為人,現以下列四點作論述:

1) 作為兒子,約瑟敬愛父親,也以父親的心願為念

約瑟與分開多年的父親重聚,在父親晚年時可以照顧他,也在父親臨終前領受他的祝福和託付。約瑟對父親的尊重,從他吩咐醫生們用香料塗父親的屍體可見(詳見上文),為要履行對父親的承諾,他先向法老請求批准離開埃及地,然後帶領著自己的全家,兄弟的家人,父親的家屬,到迦南地埋葬雅各。這次的送葬行程不單是一場安葬儀式,更是以色列子孫的一次集體回憶,讓他們記住列祖所葬之地,就是上帝要賜他們為業之地,這與雅各在臨終前對子孫的囑咐,當中的意義是一致的。

2) 作為臣僕,約瑟忠心於法老,也忠於他在地上事奉

他請求法老允准自己到迦南地埋葬父親,但承諾必會返回埃及,從法老批准他的請求可見,約瑟一直是個有誠信的僕人(正如約瑟之前作波提乏的管家時一樣)。值得我們留意的是,約瑟這次離開埃及的目的是要埋葬父親,而並不是要以色列全家趁此機會離開埃及返回迦南地,他們當初下埃及是要逃避饑荒,雖然全地的饑荒已過去,但這不等於上帝要他們在這時離開。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但我要懲罰他們所服事的那國,以後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15:13-14)在雅各和約瑟臨終前對以色列子孫的囑咐中,雖然沒有提及他們會在甚麼時候離開埃及,但約瑟選擇順服上帝的計劃,繼續留在埃及事奉,也深信上帝會眷顧以色列人,將來必領他們歸回迦南地。

3) 作為弟弟,他因知道上帝的心意而願意饒恕哥哥們的惡行,又把上帝的旨意向他們說明

當哥哥們請求約瑟饒恕時,約瑟哭了。他為甚麼哭呢?從他對哥哥說的一番話可見,他應該是為哥哥們至今仍未明白上帝的心意而難過,也為他們一直活在懼怕裏而傷心,於是向哥哥們說:「不要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約瑟說自己不能代替上帝,意思是他知道哥哥們對他的惡意,但這背後其實有上帝的美意,於是他就不介意,願意順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他不但饒恕哥哥們,更要把他們從害怕和憂慮中釋放出來,約瑟要哥哥知道上帝的心意並不是要他們在埃及地作奴隸,於是安慰他們並承諾要養活他們及他們的家人,使他們有平安。

4) 作為上帝的子民,約瑟把傳承自父親的那份對上帝應許的信心傳承給以色列的子孫

約瑟臨終前對他的兄弟說:「我快要死了,但上帝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這與雅各臨終前所展現的那份對上帝的信心相似(48:21),約瑟把這份信心傳承下去,為要他們站穩在上帝的應許中;約瑟又給了以色列的子孫一個託付,要他們起誓把自己的骸骨帶返迦南地,約瑟的骸骨就像是一件抵押品,會一直在埃及陪伴著以色列民,直到上帝成就祂對列祖的應許,他的骸骨才會入土為安。

 

在今段的敘事裏,約瑟與耶書亞的生命的平行之處

在《創世記》所記載有關約瑟的敘事,跟耶書亞的生命有很多平行之處[4],例如:他是父所愛的兒子、被自己的兄弟拒絕、被謀害下坑等等。而在本文我們會從今段經文有關約瑟的敘事,集中用以上四項去論述約瑟與耶書亞的生命的平行之處,並列舉一些關經文。

從今段經文約瑟所說:「不要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我們知道約瑟深知是上帝在掌管著這一切的事倩,他不能取代上帝的位置去左右事情的發展,所以選擇順服上帝的心意而行,而我們在福音書裏,也可以找到一處平行經文,是耶書亞深知道上帝差他來世上的目的,所以他在凡事上都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

太 20:28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1) 作為天父的兒子,耶書亞以天父的事為念,也做天父要他做的事:

路 2:49 耶穌對他們【父母】說:「為甚麼找我呢?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或可譯作「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約5:17 耶穌就回答他們【猶太人】:「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2) 耶書亞忠於他在地上的事奉,他要作成天父的工,不會體貼自己的意思,他也告訴門徒要順服於上帝所定的時候和日期

太16:23 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到我後邊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體會上帝的心意,而是體會人的意思。」

徒1:7 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和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

3) 耶書亞知道上帝要藉著他的死去成就救恩,所以他甘心捨命,也饒恕那些還未知道上帝的心意而謀害他的人,他也教導門徒要饒恕人:

約10:18 「沒有人奪去我的命,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再取回。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約23:34 這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士兵就抽籤分他的衣服。

路 17:4 「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頭,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4) 作為上帝所差來的人,耶書亞在離世前給門徒安慰,又把使命託付給他們:

約 14:16 「我要求父,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勸慰者」),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太 28: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太 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太 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代的終結。」

 

結語:約瑟的一生都為上帝所用

今段經文是《創世記》的結束,記載約瑟這個人物在世時的幾件敘事,讓我們看見他雖然經歷過許多苦難,但在上帝的手裏,他的生命祝福了許多人,他留下了一個美好的榜樣讓我們去效法。在《創世記》最後一節所留給我們的畫面,就只是約瑟的一副棺材:「約瑟死了,那時他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塗了他,把他收殮在棺材裏,停放在埃及。」(50:26)這個結尾跟《創世記》第一章的開頭,上帝創造時那種萬物初開、氣勢磅礡的景象相比,無疑是一個很大的對比。然而,兩者其實都有一個共通點,都是上帝工作的一個新的開始點。

當我們對約瑟的人生作了一番回顧之後,就知道上帝不但使用約瑟在世時的生命,上帝也用他的死去繼續工作。約瑟是帶著對上帝的信心而死的,他把這份信心傳承給以色列的子孫,他的棺材成了一個他們肉眼可見的憑證,時刻提醒他們上帝在所定的時候,必會成就祂對列祖的應許。

對於以色列民來說,約瑟的棺材成為他們信心的依據,讓他們知道他們必定能離開埃及,返到迦南地並承受應許之地為業。而對於耶書亞的門徒來說,主耶書亞那空墳墓也成為我們信心的依據:

路 24:1 七日的第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料來到墳墓那裏,

路 24:2 發現石頭已經從墳墓滾開了,

路 24:3 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路 24:4 正在為這事困惑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路 24:5 婦女們非常害怕,就俯伏在地上。那兩個人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路 24:6 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要記得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的,

路 24:7 他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

耶書亞的墳墓是空的,因上帝已把他復活過來,耶書亞應許在末日時,跟隨他的人也同樣會復活過來(約6:40),得著不朽壞的生命,在上帝的國度裏,永遠與主同在,這就是我們在世活著時的盼望。約瑟與耶書亞的生命的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平行之處,就是他們都順服於上帝的心意和計劃,以致上帝能藉他們去成就祂的拯救計劃,他們的一生都為上帝所用,並將「應許地」的盼望賜給上帝的百姓。盼望我們都對主的應許有信心,無論眼前的現實怎樣不似預期,仍然甘心樂意一生被主使用,確信上帝必定作王掌權。阿們!


[1] 也有學者從便雅憫支派之後所分之地的位置去理解這個祝福,由於便雅憫支派位於以法蓮和猶大之間的山區,也是當時以色列南北交通的重要路線,所以有人把「早晨要吃他的獵物,晚上要分他的擄物。」理解為是便雅憫支派會掠劫途經這路線的商旅;另外一個理解是,便雅憫支派所分的地是耶路撒冷的所在,也就是將來聖殿的位置,因此也有人認為「早晨要吃他的獵物,晚上要分他的擄物。」是指聖殿早晚都有祭物獻在壇上。

[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創49:1-26;賽43:22-44:2、5)查經摘要(44)題為:何謂得到上帝的祝福?

[3] 參Zakovitch, Yair. Jacob: Unexpected Patriarch (Jewish Lives). Yale University Press. Kindle 版本。

[4] 約瑟與耶書亞的平行之處非常多,我們在過去的查經系列裏就曾指出其中的25個,見《五經中的耶書亞》》(創37:1-40:23)查經摘要(9)題為:受苦的彌賽亞。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9:1-26;賽43:22-44:2、5查經摘要:何謂得到上帝的祝福?

(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創49:1-26)記述雅各臨終前對兒子們所說的遺言和祝福(參49:28「這一切是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這是他們的父親對他們所說的話,他按照各人的福分為他們祝福。」)可是,祝福的內容同時包括了正面與負面的評語。試討論在《創世記》裏,「祝福」是甚麼意思?為甚麼「祝福」也可包括負面的內容?

(圖為以色列十二支派圖像的馬賽克,圖像的含義主要來自創49、申33以及其他與支派相關的經文;Etz Yosef synagogue wall in Givat Mordechai, Jerusalem;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創49:1-26)的大綱和簡介

1. 雅各在死前祝福了約瑟的兒子後,再叫他的兒子前來領受他臨別的話(49:1-2)

2. 雅各對兒子呂便的祝福(49:3-4)

3. 雅各對兒子西緬利未的祝福(49:5-7)

4. 雅各對兒子猶大的祝福(49:8-12)

5. 雅各對兒子西布倫的祝福(49:13)

6. 雅各對兒子以薩迦的祝福(49:14-15)

7. 雅各對兒子的祝福和雅各一句感嘆的話(49:16-18)

8. 雅各對兒子迦得的祝福(49:19)

9. 雅各對兒子亞設的祝福(49:20)

10. 雅各對兒子拿弗他利的祝福(49:21)

11. 雅各對兒子約瑟的祝福(49:22-26)

在《創世記》接近尾聲的時候,經文記載雅各臨終前對兒子們的祝福。上一章的開始記述雅各病了,約瑟就帶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到雅各床前見他(48:1-3),之後雅各交叉手祝福了瑪拿西和以法蓮;到了今章,他繼續祝福他的十二個兒子(而他對便雅憫的祝福,將會在下一段《妥拉》查經的摘要文章才討論)。

創 49:1 雅各叫了他的兒子來,說:「你們都來聚集,讓我把你們日後要遇到的事(אֲשֶׁר־יִקְרָ֥א lit. which shall happen告訴你們。

創 49:2 雅各的兒子們,你們要聚集,要聆聽,聽你們父親以色列的話。

……

創 49:28 這一切是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這是他們的父親對他們所說的話,他按照各人的福分(כְּבִרְכָת֖וֹ為他們祝福(בֵּרַ֥ךְ

雖然這是雅各對他每個兒子的祝福(參49:28),但49:1則清楚指這是有關「日後要遇到的事」,也就是說,這與上帝將要怎樣在這班兒子身上成就祂的旨意有關!另一方面,從雅各祝福每個兒子的內容,可見他用了頗多篇幅去指出每個兒子過去所做過的事,或就當下的情況作出批評。可以說,雅各的祝福包含著過去、現在與未來他對兒子們的評語、肯定、提醒,甚至責備。那麼這裏所謂的「祝福」其實是甚麼意思?為何「祝福」可以包括這麼多負面的評語?

 

「祝福」在《創世記》裏的含義

祝福(בָּרַךְ   bārakh)是《聖經》裏一個重要的觀念,其字根在《希伯來聖經》出現共492次,主要出現在《創世記》和《詩篇》(分別是93次和85次)。這字根在大部分的經文都解作「祝福」,在其餘的經文也有「跪下」、「稱頌」(尤其在《詩篇》)等意思。因此,要理解《聖經》裏「祝福」的觀念就必須從《創世記》入手。以下筆者會簡單回顧一下過去「祝福」在《創世記》所指的意思。

1. 上帝對受造物、亞當、挪亞的祝福:

創 1:22 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要繁殖增多,充滿在海的水裏;飛鳥也要在地上增多。

創 1:28 上帝賜福給他們,上帝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治理它;要管理海裏的魚、天空的鳥和地上各樣活動的生物。」

創 2:3 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將它分別為聖,因為在這日,上帝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創造的工

創 9:1 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

從經文所見,上帝祝福祂的受造物、亞當和挪亞,就是給予他們一個要「生養眾多、遍滿整個空間」的使命。也就是說,上帝選擇不在起初創世時就一次創造足夠的數量,而是要讓所有的活物和人都有繁衍下一代的能力。由於他們是按照上帝的話語而被造、帶著祂的形象、樣式和心意,而這個繁衍的過程,就是要讓他們有分去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讓祂的旨意、性情和形象都充滿世界。因此,「祝福」在《創世記》起初的意思,就是指能夠有分去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2.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

創 12:2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要使別人得福。

創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創 14: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至高的上帝、天地的主賜福給亞伯蘭!

創 14:20 至高的上帝把敵人交在你手裏,他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有的拿出十分之一給他。

創 17:16 我必賜福給她,也要從她賜一個兒子給你。我必賜福給撒拉,她要興起多國;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

創 18:18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創 22:18 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在洪水後,上帝揀選了亞伯拉罕,要藉他去開始建立一個大國(也就是要建立上帝的國度),並使地上的萬國都因此而得福。但各個先祖都經歷過不育(例如:撒拉,見11:30),這明顯是上帝的安排,為要表明這個國度的重點不是人以自己的能力去生出大量的後裔,而是要帶出一個道理:這「後裔」必須是由上帝的應許而生(17:18-20)!所以「祝福」的意思除了是有分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也帶出了人在整個過程中必須信靠上帝,按照著祂的應許而活,全然順服祂的心意,並活出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3. 上帝對以撒的祝福:

創 26:3 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一切的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創 26:4 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又要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創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創 26:13 他就發達,日漸昌盛,成了大富翁。

創 26: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上帝。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也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增多。」

上帝對以撒的祝福,基本上與亞伯拉罕所承受的祝福無異,都是關乎人要透過信靠上帝,經歷祂應許的成就,從而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但過程中,上帝祝福以撒,讓他經歷豐富和昌盛(26:12-13)。因此,上帝在人信靠祂的應許、參與在建立祂國度的過程中,祂必然會看顧和供應人的所需,讓人在有需要的時候(例如:在懼怕時需要被鼓勵等),可以經歷到祂的喜悅、看顧和肯定。就著這個意思,我們要非常小心去理解,因為讓人擁有財富和成就本身不是上帝向人賜福的終極目標,因為不義的人也可以透過行惡或不法手段去獲取財富和成就。我們不能認為擁有財富和成就必然等同是上帝的喜悅和賜福的表徵,它們其實只是一個標記,讓人明白到上帝的同在和肯定,甚至是樂意提供資源去使人更有效地去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聖經》所指的祝福,重點仍然是關乎人有分參與在上帝的國度裏,而不是財富的多寡。

4. 上帝對雅各的祝福:

創 27:27 他就近前親吻父親。他父親一聞他衣服上的香氣,就為他祝福,說:「看,我兒的香氣  好像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

創 27:29 願萬民事奉你,萬族向你下拜。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下拜。詛咒你的,願他受詛咒;祝福你的,願他蒙祝福。

創 28:1 以撒叫了雅各來,為他祝福,並吩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創 28:14 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

創 30:27 拉班對他說:「願你看得起我,因我占卜得知,耶和華賜福給我是因你的緣故。

創 30:30 我未來以前,你擁有的很少,現在卻已大量增加,因為耶和華隨著我的腳步賜福給你。現在,我到甚麼時候才可以成家立業呢?」

創 32:29 雅各問他說:「請告訴我你的名字。」 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字呢?」 於是他在那裏為雅各祝福。

創 35:9 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上帝又向他顯現,賜福給他。

上帝對雅各的祝福,是承繼著上帝對先祖亞伯拉罕和以撒所賜的福,當中包括有後裔和地土的應許,讓他有份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然而在這個過程中,雅各因為一直用了人的方法去為自己爭取(以紅豆湯換長子名分、騙取長子的祝福等等),而不是信靠上帝和順從祂的心意來行事,以致他經歷了許多的不如意,最終回望一生時感慨自己的人生又短又苦(47:9)。因此,「祝福」的意思雖然仍然是關乎上帝的計劃,就是使人有分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但也帶出了一點,就是當人不願意順服上帝或偏行己路時,上帝的祝福也包括了要把人帶回正路時所給予的提醒和管教,最終為的是要使人有分和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並在過程中經歷祂的喜悅、看顧和肯定。

綜合上述對「祝福」在《創世記》裏的觀念和理解,現在我們再看49章雅各祝福他兒子的經文,就能明白為甚麼雅各竟然在對他孩子們的祝福中,會帶著責備、負面的評語和提醒。因為「祝福」的最終目的,是要讓這班兒子們都能真正有分和更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而且希望他們在過程中能夠與上帝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所以當雅各看見他們在過去做得不好,而當時已經是他臨終前最後可以和他們說話的機會,所以就透過批評和責備去提醒他們,為要使他們重回正軌,日後能再次被上帝使用。而在49:2「雅各提醒兒子們要聽他們的父親以色列的話」(這句話其實很不自然,因為雅各在自己的講話中不用「我」而用「以色列」[1]),他要他們明白所聽的不單單是雅各自己的話,而是在屬靈的層面上,怎樣去聽從上帝對他們的心意,而「以色列」正正就是之後上帝使用這班兒子在地上所要建立的國度,所以這裏的祝福,是與他們可以怎樣有效地參與去建立上帝的國度有關。

 

雅各對呂便的祝福(49:3-4

創 49:3 呂便(רְאוּבֵן֙啊,你是我的長子,我的力量,我壯年頭生之子,極有尊榮,權力超群。

創 49:4 你卻放縱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你上了我的榻,污辱了它!

明顯地,雅各重提在拉結死後,呂便去與他的妾辟拉同寢一事(35:22),表現出他放縱情慾以及對父親的不尊重。而較早前呂便在收割麥子的時候,在田裏找到曼陀羅草(《和合本》翻譯為「風茄」),然後拿給他的母親利亞(30:14)。由於這曼陀羅草大概有增進生育機會的神奇作用[2],可見,經文一早已經暗示呂便在性方面可能有過度的意欲,而由於他對情慾的放縱(雅各說「你卻放縱如水」),導致雅各不再視他為長子,就是指他不能承受長子的祝福,並且在弟兄中失去領導的地位(另參代上5:1-2)。可以說,雅各對呂便的祝福,其實是責備他放縱情慾,指出這問題導致他不能有效地參與上帝在雅各家的計劃裏。事實上,當我們回顧過去從37章至今,猶大和約瑟的表現確實取代了呂便作為長子應有的領導地位,他們二人比呂便更大地被上帝使用。

 

雅各對兒子西緬和利未的祝福(49:5-7

創 49:5 西緬(שִׁמְע֥וֹן利未(וְלֵוִ֖י是兄弟;他們的刀劍是殘暴的兵器。

創 49:6 願我的心(נַפְשִׁ֔י 原文也可解作「我的性命」)不與他們同謀,願我的靈(כְּבֹדִ֑י 原文可解作「我的榮耀」)不與他們合夥;因為他們在烈怒中殺人,任意割斷牛腿的筋。

創 49:7 他們火爆的烈怒可詛,他們兇殘的憤恨可咒!我要把他們分散在雅各中,使他們散居在以色列。

跟呂便的情況相似,雅各對西緬和利未的祝福,也像是回顧過去他們在妹妹底拿被示劍污辱的事件中,二人怎樣兇殘地報復示劍以及整個示劍城的人。當時他們把所有男丁都殺了,包括示劍以及他的父親哈抹(34:25-26)。而雅各也在祝福裏,表明自己與他們這種烈怒和兇殘的做法毫無瓜葛,甚至極之反對他們的所作所為。可以說,雅各對西緬和利未的祝福,是強烈地批評怒氣和衝動的做法,指出他們這些行徑並不為上帝所悅納,並導致他們不能有效地參與在上帝對雅各家以致當時全地的拯救計劃裏!

另外,雅各在祝福結束時指「我要把他們分散在雅各中,使他們散居在以色列。」(49:7)也預言了日後他們所要遇見的事。西緬支派在《民數記》第二次數點人口時對比第一次數點人數跌幅最大,只剩下22,200男丁(參民26:14,他們原本有59,300人,見民1:23)。而在《約書亞記》抽籤分地所得的地業是在猶大人地業的中間(書 19:1),所以從人數銳減和地理位置來看,他的後裔已被混入在猶大支派裏;而利未支派因為服侍耶和華(主要負責會幕的運作)而沒有抽籤分地,它是從各個支派中得到城邑,因此就散居在他各弟兄的支派之中(參民35:2)。某程度上,要分散他們也表明著上帝不喜悅他們二人同心地動怒和報復(另參雅1:20「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

 

雅各對兒子猶大的祝福(49:8-12

創 49:8 猶大(יְהוּדָ֗ה Yehudah啊,你的兄弟必讚美你(יוֹד֣וּךָ Yodukha,你的手必掐住仇敵的頸項,你父親的兒子要向你下拜。

創 49:9 猶大是隻小獅子(גּ֤וּר אַרְיֵה֙;我兒啊,你捕獲了獵物就上去。他蹲伏,他躺臥,如公獅,又如母獅(כָּרַ֨ע רָבַ֧ץ כְּאַרְיֵ֛ה וּכְלָבִ֖יא誰敢惹他呢(מִ֥י יְקִימֶֽנּוּ)?

創 49:10 權杖必不離猶大,統治者的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יָבֹ֣א שִׁילֹה),萬民都要歸順他。

雅各雖然對大部分兒子們的祝福都屬負面,而且非常簡短,但他對猶大和約瑟的祝福,其內容既正面,而且篇幅也明顯較長。一開始,雅各指猶大的兄弟們必讚美他,當中「猶大」和「讚美」二字在原文是雙關語(wordplay),又描述猶大能夠對付敵人,可以帶領眾兄弟(49:8)。接著49:9-10進一步以小獅子來形容猶大,指他的舉動像公獅和母獅。小獅子是獅子的雛形,獅子又普遍象徵著地上的君王(另參箴20:2),所以雅各的話可寓意猶大有著君王的雛形和特質。而接著「他蹲伏,他躺臥,如公獅,又如母獅,誰敢惹他呢?」這句話跟民24:9巴蘭先知口中形容當時以色列民的話用詞相仿,我們可從意思較為清晰的《民數記》24章來理解《創世記》49章的經文。

民 24:8 上帝領他出埃及,為他有如野牛的角。他要吞滅那敵對他的國(גּוֹיִ֣ם 是複數,應解作「列國」),壓碎他們的骨頭,用箭射透他們。

民 24:9 他蹲如公獅,臥如母獅(כָּרַ֨ע שָׁכַ֧ב כַּאֲרִ֛י וּכְלָבִ֖יא),誰敢惹他(מִ֣י יְקִימֶ֑נּוּ)?凡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凡詛咒你的,願他受詛咒。」

民24:8指以色列民蒙上帝揀選和帶領出了埃及,其能力遠勝敵國,而這時民24:9用「他蹲如公獅,臥如母獅,誰敢惹他?」的表達,來形容以色列民在上帝的引領下,能力超越列國。因此這可能是一句古代猶太人的慣用句,寓意「出眾和無人能及的領袖」之類。而我們從創37-50章雅各的世代中,也的確看見猶大的表現尤其出眾,他為救便雅憫竟然甘願犧牲自己,並分別說服了父親雅各和當時掌管埃及全地的約瑟,最終因著猶大的承擔和勇氣,促成了雅各和約瑟得以在埃及團聚、拯救了整個雅各家、讓兄弟之間可以復和、成就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15:13)等。這些記載在在都顯示出猶大被上帝興起和使用,而他對整個民族的承擔、領導能力和影響力,也無疑是反映出君王應有的特質,而如果從《聖經》後來的書卷來看,大衛、大衛的子孫(彌賽亞)、主耶穌(耶書亞)也的確是出自猶大支派(參啓5:5)。接著雅各在49:10所說,權柄(與「統治者的杖」平行)將從猶大的後裔而出(「他兩腳之間」),也是繼續與此有關。當中「細羅」的意思我們難以確定,這詞與猶大的兒子示拉相近,但這與上下文的意思並不相符。有猶太拉比發現按照字母數值計算(Gematria),「細羅來到(יָבֹ֣א שִׁילֹה)」這片語的數值是358,剛好跟「彌賽亞(מָשִׁיחַ)」的數值一致,以致認為兩者有關[3]

創 49:11 猶大把小驢(עַיִר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בְּנִ֣י אֲתֹנ֑וֹ拴在佳美的葡萄樹上。他在葡萄酒中洗衣服,在葡萄汁中洗長袍。

創 49:12 他的眼睛比酒紅潤,他的牙齒比奶潔白。

49:11-12繼續是以抽象的圖像來表達,由於上文對猶大的描述極為正面,所以我們用正面的意思來解讀這裏的意思會較為合適。經文多次提及葡萄,表明它的出產十分豐富(後來猶大支派的屬地也的確盛產葡萄,時至今天當地仍然有不少葡萄園和酒莊),而牙齒潔白或可理解為生活健康與豐盛的表達。至於「小驢(עַיִר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בְּנִ֣י אֲתֹנ֑וֹ拴在佳美的葡萄樹上」則與耶書亞吩咐門徒「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會立刻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裏,還有驢駒同在一處,解開牠們,牽到我這裏來。」(太21:2)的字眼和圖像相似。之後太21:5「要對錫安的兒女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謙和地騎著驢(חֲמוֹר,騎著小驢(עַיִר──驢的駒子(בֶּן־אֲתֹנוֹת。」就是成就亞9:9這節帶有彌賽亞色彩的經文,表明以色列的王要到來。總括而言,雅各用「小獅子」和「小驢」來形容猶大,都與君王彌賽亞有關,甚至可解讀為耶書亞在2000年前以謙卑的樣式來到地上(用小驢代表),以及他在末後要以君王的身分再來審判的情況(用獅子代表)。無論如何,雅各對猶大的祝福,主要是反映猶大因著過去所展現的君王特質(有勇氣承擔、為別人犧牲自己、領導能力等),以致他和他的後裔能夠被上帝大大使用,有分去參與成就祂的心意和國度。

 

雅各對兒子西布倫的祝福(49:13

創49:13 西布倫(זְבוּלֻ֕ן)必住在海邊,必成為停船的港口;他的疆界必延到西頓。

雅各對西布倫的祝福只有一句話,然而這跟當時雅各家、後來的以色列國,或後來西布倫的屬地沒有明顯關聯。因為以色列民主要住在山地,《聖經》往後的經卷除了提及過所羅門和約沙法曾有船隊運輸之外(參王上9:26-27、22:48),就再沒有與航運相關的記載。而西布倫的屬地是在內陸(位於地中海與加利利湖之間),根本就沒有海岸線,所以指他的疆界必延到西頓這個北方的港口城市,是有點匪夷所思。但由於西頓是迦南的長子,而迦南是受咒詛的,加上西布倫過去一直沒有甚麼突出的屬靈表現,因此筆者推斷雅各可能像之前他對呂便、西緬和利未的祝福那樣,用負面的話來指出為何西布倫一直未能被上帝使用!而從這句祝福的話來理解,問題就會是指那種一味只顧自己個人的發展,沒有理會上帝本來所賜與自己的位分,轉而只顧追求一些商業和世俗上的成就之類,這樣的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對兒子以薩迦的祝福(49:14-15

創 49:14 以薩迦(יִשָּׂשכָ֖ר Yissaskar是匹強壯的驢,臥在羊圈(הַֽמִּשְׁפְּתָֽיִם lit. two sheepfolds or two campfires之中(בֵּ֥ין 兩者之間)。

創 49:15 他看見居所安舒,土地肥美,就屈(נָטָה lit. stretch out肩負重,成為服勞役的僕人。

以薩迦(יִשָּׂשכָ֖ר Yissaskar的名字本身解作「工價、回報」,他原本是利亞用所得的曼陀羅草把雅各雇下(שָׂכַר sakhar一晚而生的,後來利亞解釋為「上帝給了我工價(שָׂכַר sakhar,因為我把婢女給了我的丈夫。」(30:18)。而雅各祝福以薩迦的圖像中,表達出他彷彿遊走在兩個不同陣營之間(49:14),當他看見「居所安舒、土地肥美」等好處,才會願意服苦和工作(其中「屈肩負重」在原文的意思其實是「伸出肩膊」)。這看來是在表達一種功利主義的心態,就是必須看到有利益才有所行動。這種功利主義的價值觀,當然不能使人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對兒子但的祝福和雅各一句感概的話(49:16-18

創 49:16 但(דָּ֖ן必為他的百姓伸冤(יָדִ֣ין作為(כְּ ke以色列支派之一。

創 49:17 但必作道旁的蛇,路邊的毒蛇,咬傷馬蹄,使騎馬的人向後墜落。

創 49:18 耶和華啊,我等候你的救恩。

但(דָּ֖ן這個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審判、伸冤」,而雅各的祝福提及「必為他的百姓伸冤(יָדִ֣ין」就是雙關語的表達。然而這可能是語帶諷刺的味道,因為但支派在後來《聖經》的經卷裏並沒有明顯提及他的支派或後裔有發揮為人伸冤或伸張正義的例子,而且接著的一句話「作為(כְּ ke;原文的意思其實指『像、如』)以色列支派之一」更暗示他只是「活像以色列的支派」而已,沒有真正活出以色列支派的身分!

事實上,他們後來在抽籤分地中得到的地業位於非利士人與其他以色列之間,然而他們沒有依靠上帝去抵抗非利士人,保護自己的民族,反而因為想逃避面對困難而自行遷往北部的拉億。他們用刀劍擊殺了當地平靜安居的人,又用火燒了那城,強行奪取那地成為自己安頓的地方(士18:27-29)。可以說,他們不但沒有承擔起上帝所賜與的位分,失卻了以色列支派本應佔有的位置,而且更偷襲別人來滿足自己的一己所欲,難怪雅各在祝福裏描述「但必作道旁的蛇,路邊的毒蛇,咬傷馬蹄,使騎馬的人向後墜落。」他所代表的這種「只活像以色列的支派」、「喜歡在別人不為意時偷襲的行為」,就是一種虛偽、欺善怕惡、喜歡以詭詐待人的卑劣行為,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以上所祝福的七個兒子中,除了猶大以外,其餘大部分都有著各種不同的屬靈問題,情況實在強差人意,他們不能被上帝使用在祂對雅各家的拯救計劃裏,難怪雅各在這時慨嘆地說:「耶和華啊,我等候你的救恩。」(49:18)以表達他對兒子們極之失望的心情,他渴慕上帝的救恩,就是祂能出手去扭轉這些兒子們在屬靈上的問題。

 

雅各對兒子迦得的祝福(49:19

創 49:19 迦得(גָּ֖ד Gad被襲擊者襲擊(גְּד֣וּד יְגוּדֶ֑נּוּ,他卻要襲擊(יָגֻ֥ד他們的腳跟。

雅各對迦得的祝福只有一節,當中「襲擊」的字眼出現多次,表示他既會被人襲擊,自己也會襲擊別人。從迦得支派的屬地來看,他們位於約旦河東岸,常受到摩押和亞們等鄰國的威脅和擾害,這符合雅各對他的描述。這裏指他被人襲擊時就會同樣去襲擊別人,則明顯地反映著一種報復和爭競的心態。迦得的名字意思是「真幸運」,是源自利亞與拉結在生育競賽中的一句話(參30:11),所以雅各對迦得的祝福,看來就是要指出迦得所代表著的爭競、好勝、報復等心態,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對兒子亞設的祝福(49:20

創 49:20  亞設(אָשֵׁ֖ר必出豐盛的糧食,要供應君王的佳肴。

雅各對亞設的祝福同樣只有一節,而亞設名字意思是「真有福、開心」,源自利亞與拉結的生育競賽中,利亞在得勝時說「我真有福啊,眾女子都要稱我有福。」(30:13)這一句語帶炫耀和自滿的話。而在雅各對亞設祝福的內容裏,重點是關乎豐富的糧食,甚至可供應作君王的佳肴。雖然其意思表面上很正面,代表著有美好的出產,但由於亞設的名字是來自利亞自誇的話,以及他過去在《創世記》裏並沒有甚麼突出的屬靈表現或貢獻,因此筆者認為更適合把雅各對亞設的祝福看為一種負面的評語和屬靈的提醒,就是用亞設來代表「追求享受滿足、講究美食、生活質素等享樂」的生活態度,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對兒子拿弗他利的祝福(49:21

創 49:21 拿弗他利(נַפְתָּלִ֖י;原文意思是「較力」)是被釋放的母鹿,他要生出可愛的小鹿

雅各對拿弗他利的祝福也是只有一節,拿弗他利的名字來自利亞與拉結生育競賽中的較力(30:8)。而「被釋放的母鹿」和「要生出可愛的小鹿」[4](也就是處於臨生育之前),一方面既是對將來(被釋放後、生產後)有所期盼,但同時也是處於一種對外界極度敏感、驚恐憂慮、完全沒有安全感的狀態裏。因此,我們或許可以把雅各對拿弗他利的祝福,理解為對將來過度擔心,在憂慮中耗盡精力,活在一種庸人自擾的景況裏。所以,這個祝福所帶出的屬靈提醒,或許是指當人常常活在對未來過分憂慮和不安(換言之是對上帝沒有信心)的景況中,也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對兒子約瑟的祝福(49:22-28

創 49:22 約瑟(יוֹסֵ֔ף是多結果子的樹枝,是泉旁多結果的枝子;他的枝條伸出牆外。

創 49:23弓箭手惡意攻擊他,敵對他,向他射箭。

創 49:24 但他的弓仍舊堅硬,他的手臂靈活敏捷,這是因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從那裏,他是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

創 49:25 你父親的上帝必幫助你;全能者必賜福給你:天上的福,深淵下面蘊藏的福,以及生育哺養的福。

創 49:26 你父親的福(意思是雅各所賜的福,而不是父親承受的福)勝過我祖先(הוֹרַ֔י mpl. 或更應該翻譯作「眾山嶺」,參NET Bible)的福(בִּרְכֹ֣ת fpl. blessings),直到永世山嶺的極限。這些福必降在約瑟的頭上,臨到那與兄弟有分別之人的頭頂上。

雅各對約瑟的祝福與猶大一樣篇幅較長和明顯地正面,反映上帝過去怎樣大大使用他和與他同在的情況。約瑟結果甚至伸出牆外,就是以圖像表達出他管理埃及一事,不但讓雅各家有糧食和經歷拯救,更成了雅各家以外,當時埃及甚至整個古代世界的拯救;「弓箭手惡意攻擊他(וַֽיְמָרֲרֻ֖הוּ)」在原文的意思直譯是「他使他受苦」,這反映過去約瑟所經歷的許多苦難,包括被自己的兄弟們惱恨和出賣、被波提乏的妻所害、在監中被司酒長遺忘等等,然而「他的弓仍舊堅硬,他的手臂靈活敏捷」則指約瑟沒有因為所面對的艱難而失掉信心,相反經歷到上帝(雅各的大能者)的同在和看顧。至於49:25-26則是以圖像化的手法去加倍表達願上帝對約瑟的賜福和供應,是史無前例的浩大[5]

 

《先知書選段》(43:22-44:25)與今段《妥拉》經文(49:1-26)的關聯

賽 43: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

賽 43:23 你並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獻給我做燔祭,也沒有用牲祭尊敬我;我未曾因素祭使你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賽 43:24 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香菖蒲,也沒有用祭物的油脂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操勞,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

賽 43:25 我,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去你的過犯,我也不再記得你的罪惡。

賽 43:26 你儘管提醒我,讓我們來辯論;儘管陳述,自顯為義。

賽 43:27 你的始祖犯罪,你的師傅違背我;

賽 43:28 因此,我要凌辱聖所的領袖,使雅各遭毀滅,使以色列受辱罵。」

賽 44:1 「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啊,現在你當聽。

賽 44:2 那位造你,使你在母腹中成形,並要幫助你的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耶書崙哪,不要害怕!

……

賽 44:5 這個要說:『我是屬耶和華的』,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又有一個在手上寫著:『歸耶和華』,並自稱為以色列。」

賽43:22-44:2、5是屬於整卷《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Second Isaiah),背景是有關以色列民經歷被擄亡國,在巴比倫地要回應上帝在審判中想要拯救他們的信息。一開始43:22-24指出他們昔日對上帝的態度問題,43:25-28則以反問的手法指出他們的自義問題(賽43:26),不認為自己有錯,而上帝因著對他們的看重以致要加倍地懲罰和管教他們(43:27-28)。最後,44:1-2、5表明耶和華其實是那位創造和揀選他們的上帝,祂不但非常明白他們的問題所在,更樂意幫助他們,而問題是這班被擄的子民是否清楚知道自己的問題所在,願意真正悔改去回歸上帝?而《先知書選段》的這個情況,就如雅各指出了眾兒子的評價和提醒,目的是希望他們明白自己的屬靈問題所在,並願意改正過來被上帝使用,有分去建立上帝的國度。

兩段經文除了在意思上有平行,當中也有一些共同的關鍵字眼(見下表):

相同字眼

《先知書選段》賽43:22-44:25

《妥拉》創49:1-26

雅各、呼叫、當聽

賽 43:22 「雅各(יַֽעֲקֹ֑ב啊,你並沒有求告(קָרָ֖אתָ我;以色列(יִשְׂרָאֵֽל啊,你倒厭煩我。

賽 44:1 「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啊,現在你當聽(שְׁמַ֖ע

創 49:1 雅各(יַעֲקֹ֖ב)叫了(וַיִּקְרָ֥א他的兒子來,說:「你們都來聚集,讓我把你們日後要遇到……

創 49:2 雅各的兒子們,你們要聚集,要聆聽(שִׁמְע֖וּ聽(שִׁמְע֖וּ你們父親以色列(יִשְׂרָאֵ֥ל的話。

操勞、勞役

賽 43:23 你並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獻給我做燔祭,也沒有用牲祭尊敬我;  我未曾因素祭使你操勞(הֶעֱבַדְתִּ֙י,  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賽 43:24 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香菖蒲,也沒有用祭物的油脂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惡操勞(הֶעֱבַדְתַּ֙,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

創 49:15 他看見居所安舒,土地肥美,就屈肩負重,成為服勞役的僕人(עֹבֵֽד

凌辱

賽 43:28 因此,我要凌辱(וַאֲחַלֵּ֖ל聖所的領袖,使雅各遭毀滅,使以色列受辱罵。」

創 49:4 你卻放縱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你上了我的榻,污辱了(חִלַּ֖לְתָּ它!

幫助你

賽 44:2 那位造你,使你在母腹中成形,並要幫助你(יַעְזְרֶ֑ךָּ的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耶書崙哪,不要害怕!

創 49:25 你父親的上帝必幫助你(יַעְזְר;全能者必賜福給你:天上的福,深淵下面蘊藏的福,以及生育哺養的福。 

 

結語:何謂得到上帝的祝福?

祝福是《創世記》裏一個極為突出和重要的觀念。透過上帝祝福祂的創造、亞當、挪亞以及先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我們明白到真正的祝福並非指人得到一些自認為對自己有益的東西、財富和成就,而是指人能夠有分並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大大被上帝使用。而在過程中,人能夠真正經歷上帝的同在、喜悅、供應和看顧,但同時也包括責備、提醒和管教,為的是要使人懂得悔改,並重回上帝的心意和計劃。這明白有助我們理解為何雅各在臨終前對兒子們的祝福會如此負面,原因是他在指出各人生命所代表的屬靈問題,解釋為何上帝未能使用他們,而只能使用猶大和約瑟去拯救雅各家(見下表),為的是要他們的子孫不要重蹈覆轍,而是要因著這些提醒而悔改,重新回轉過來歸向上帝,從而有分去參與成就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國。

 

雅各對每個兒子的「祝福」(創49:1-26

屬靈意義和提醒

呂便

創 49:4 你卻放縱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你上了我的榻,污辱了它!

放縱情慾」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西緬和利未

創 49:7他們火爆的烈怒可詛,他們兇殘的憤恨可咒!我要把他們分散在雅各中,使他們散居在以色列。

怒氣、衝動」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猶大

創 49:9 猶大是隻小獅子;我兒啊,你捕獲了獵物就上去。他蹲伏,他躺臥,如公獅,又如母獅,誰敢惹他呢?

要悔改和積極地活出像王(彌賽亞)一樣的生命!」這能使人重回上帝的道路,並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西布倫

創49:13 西布倫必住在海邊,必成為停船的港口;他的疆界必延到西頓。

只顧個人的發展」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以薩迦

創 49:15 他看見居所安舒,土地肥美,就屈(נָטָה;原文作「展開」)肩負重,成為服勞役的僕人。

功利主義」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創 49:16 但(דָּ֖ן)必為他的百姓伸冤(יָדִ֣ין),作為(כְּ ke;原文意思作『像、如』)以色列支派之一。

創 49:17 但必作道旁的蛇,路邊的毒蛇,咬傷馬蹄⋯⋯

虛偽、詭詐」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迦得

創 49:19 迦得(גָּ֖ד:真幸運,參30:11)必被襲擊者襲擊(גְּד֣וּד יְגוּדֶ֑נּוּ),他卻要襲擊(יָגֻ֥ד)他們的腳跟。

爭競、好勝」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亞設

創 49:20 亞設(אָשֵׁ֖ר:真有福、開心,參30:13)必出豐盛的糧食,要供應君王的佳肴。

自滿、只講究享受人生」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拿弗他利

創 49:21 拿弗他利(נַפְתָּלִ֖י :較力,參30:8)是被釋放的母鹿,他要生出可愛的小鹿。

對未來過分的憂慮、不安」讓人不能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約瑟

創 49:22 約瑟(יוֹסֵ֔ף)是多結果子的樹枝,是泉旁多結果的枝子;他的枝條伸出牆外。
創 49:23 弓箭手惡意攻擊他,敵對他,向他射箭。

創 49:24 但他的弓仍舊堅硬,他的手臂靈活敏捷,這是因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從那裏,他是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

願意為結出屬靈的果子,在困難中仍然忍耐、信靠上帝和謙卑」能使人有效地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雅各大多數的兒子,都被各類的屬靈問題攔阻了他們有效地被上帝使用,參與建立祂的國度。這對耶書亞的信徒而言是個重要的提醒,我們是否也有著一些同樣的屬靈問題:放縱情慾、怒氣、衝動、只顧個人的發展、功利主義、虛偽、詭詐、爭競、好勝、自滿、只講究享受人生、對未來過分的憂慮和不安,以致我們不能被上帝使用去建立祂的國度?不能有效地見證主和結出果子?

我們既然嚐過主恩的滋味,就應當深切反省和面對自己生命的軟弱和屬靈問題,立志不要再被這些問題纏繞著自己的屬靈生命,以致虧欠主的救恩(徒26:20、弗4:1)、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參林前6:9-10、加5:19-21)、不能結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果子(參太3:8及13章的撒種比喻)。求聖靈光照我們的屬靈生命,讓我們明白甚麼地方仍然是未被主得著、仍然不肯按照《聖經》的教導而行,以致可以像猶大那樣悔改回轉,被上帝使用,或像約瑟在困難中仍然堅持信靠主。但願眾信徒都能把下垂的手舉起來,把發酸的腿挺直(參來12:12),立志活一個不枉過的人生,定意叫自己成為一個被主使用、有分參與建立天國的子民,就是一個真正蒙上帝祝福,並經歷到祂的喜悅和同在的信徒!

 


[1] 在原文裏,這句話像詩歌體裁的平行句(「聆聽」與「聽」平行、「雅各」與「以色列」平行),按原文字序來直譯是「要聚集!要聆聽,雅各的兒子們!要聽你們父親以色列的話。」雅各強調兒子們要聆聽或聽從「以色列」,因為這與上帝的旨意有關,以色列是上帝給雅各的名字,而過去在《創世記》的經文,每當提及「以色列」時往往都與雅各順應上帝的旨意有關。

[2] 參之前《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創29:31-30:21)的查經摘要(28):〈我們可代替上帝嗎?〉註3。

[3] 猶太人在解經中有時會考慮到字母的數值,因為每個希伯來文字母都代表著一個數值(例如A=1、B=2、C=3,如此類推,不過希伯來文在10之後就是20,而100之後就是200等)。雖然這並非理想的釋經,但《聖經》裏的數值也的確不時包含某些含義而需要解讀,例如12、666、153等等,而將「細羅來到(יָבֹ֣א שִׁילֹה)」的每個原文數值加起來就等於358(10+2+1+300+10+30+5),而「彌賽亞(מָשִׁיחַ)」的原文數值同樣等於358(40+300+10+8),因此猶太拉比認為兩者有關聯的意思。

[4] 原文其實可以翻譯為「給予美麗的話」,但由於這翻譯與上下文的處境不太協調,而且在詩歌的平行體裁裏,「他要生出可愛的小鹿」較能在詞彙和意思上與「被釋放的母鹿」平行,所以建議用這個翻譯(另參NET Bible 的註腳)。

[5] 49:25-26以多個圖像來表示約瑟要承受極大的福氣。49:25首先用「天上的福, 深淵下面蘊藏的福」表達他承受的福包含從至高到至低,非常全面;而「生育哺養的福」(שָׁדַ֖יִם וָרָֽחַם lit. breast and womb)在原文的意思也是涵蓋了從生下來的到懷在胎中的福氣,意思也是全面的福氣;49:26則用超越眾山之巔的圖像來形容臨到約瑟的福氣之大。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8:1-22;王下13:14-23查經摘要:雅各在臨終前所展示的信心

(作者:Ada Lui)

創 48:1-22 是關於雅各收納約瑟的兩個兒子為自己的兒子,立次子以法蓮在長子瑪拿西之上並為他們祝福,又把長子應得的雙分產業賜給約瑟。

《希伯來書》11:21 說:「因著信,雅各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個別祝福,扶著枴杖敬拜上帝。」試討論雅各在祝福約瑟的兩個兒子這事上怎樣展示他的信心?

(圖為雅各祝福以法蓮和瑪拿西;by Benjamin West, 1766-68;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創48:1-22)的大綱

今章經文可分為七個部分,當中有一個倒影結構:

A. 約瑟得知父親病了,就帶兩個兒子到父親那裏,雅各於是起來見約瑟(48:1-2)

B. 雅各對約瑟述說上帝對他的祝福,之後說要把他的兩個兒子視為自己所生並提到拉結的死(48:3-7)

C. 約瑟把瑪拿西和以法蓮帶到父親跟前,要得雅各的祝福(48:8-11)

X. 約瑟向父親下拜(48:12)

C’. 雅各提升次子以法蓮在長子瑪拿西之上,並為他們二人祝福(48:13-16)

B’. 約瑟嘗試讓父親按著瑪拿西和以法蓮的長幼次序去祝福,但雅各拒絕(48:17-20)

A’. 雅各臨死前,把長子的雙分產業賜給約瑟(48:21-22)

 

約瑟帶兩個兒子到父親雅各那裏(48:1-2

創 48:1 這些事以後,有人告訴約瑟說:「看哪,你的父親病了。」他就帶著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同去。

創 48:2 有人告訴雅各說:「看哪,你的兒子約瑟到你這裏來了。」以色列就勉強在床上坐起來。

今段經文一開始提到雅各病了,這病應該不輕,以致約瑟知道後就甚為著緊,帶著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去見雅各。這應該是雅各臨死前所發生的事(參49:1、33),當時雅各約一百四十七歲(47:28),而瑪拿西和以法蓮估計介乎二十至二十五歲之間(他們是在豐年期間出生,也就是在雅各下埃及前的三至六年之間出生;參41:50、45:6)。經文沒有說明約瑟帶兒子們來看雅各的目的,大概是除了帶他們見祖父最後一面之外,也希望雅各能在死前為他們祝福。當雅各知道約瑟來到他那裏,就勉強「在床上坐起來」,這些字眼讓人聯想起從前以撒誤以為雅各是以掃而祝福他的那情境,當時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當雅各冒認哥哥以掃到父親那裏時,就對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吩咐我的做了。請起來坐著,吃我的野味,你好為我祝福。」(參27:1-19)可見以撒祝福雅各時,同樣也是起來坐著的。

 

雅各述說上帝對他的祝福,要把約瑟的兩個兒子視為己出並提到拉結的死(48:3-7

創 48:3 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ʾEl Shaddai)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給我,

創 48:4 對我說:『看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許多民族,又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

創 48:5 我未到埃及你那裏之前,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現在他們是我的,正如呂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

創 48:6 你在他們以後所生的後裔就是你的,這些後裔可以在自己兄弟的名下得產業。

創 48:7 至於我,我從巴旦回來的時候,拉結在我身旁死了,就是在往迦南地的路上,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我就把她葬在往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雅各對約瑟說的這番話可以分為三個部分,都是跟他所領受的祝福有關:

第一個部分(48:3-4):雅各述說上帝對他的祝福,當中包含兩個應許:(A)後裔和(B)地。雅各特別提到上帝向他顯現,賜福給他的地方是在迦南地的路斯,也就是他為要逃避哥哥而離開迦南地,踏上往巴旦‧亞蘭的旅途的開始點。當雅各述說當年的應許時,其內容更多像是以撒對他的祝福,至於上帝在路斯對他的應許,當中的字眼則跟上帝對他祖父亞伯拉罕的應許相似。現把雅各分別從父親所領受的祝福、上帝對他的應許,以及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以下表列出作為對照:

以撒給雅各的祝福

上帝在路斯對雅各的應許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創 28:1 以撒叫了雅各來,為他祝福,並吩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創 28:2 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父彼土利的家,從你舅父拉班的女兒中娶一位作你的妻子。

創 28:3 願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ʾEl Shaddai)賜福給你,A)使你生養眾多,成為許多民族,

創 28:4 B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地。

創 28:13 看哪,耶和華站在梯子上面  ,說:「我是耶和華──你祖父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B)你現在躺臥之地,我要將它賜給你和你的後裔

創 28:14 A)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

創 28:15 看哪,我必與你同在,無論你往哪裏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我總不離棄你,直到我實現了對你所說的話。」

創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A1)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創 13:14 羅得離開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從你所在的地方,A2)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

創 13:16 A3)我要使你的後裔好像地上的塵沙,人若能數地上的塵沙,才能數你的後裔。

從上表可見,雖然雅各述說上帝對自己的應許時沒有提及亞伯拉罕或以撒,但他從上帝所領受的應許其實是傳承自上帝對亞伯拉罕及以撒的應許。

第二個部分(48:5-6):雅各稱呼上帝為「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ʾEl Shaddai;48:3),這個名稱之前曾出現在創28:3和 35:11,都是強調上帝掌管著生育及其延續,祂是生命的源頭,又是使生命繁衍的那位,而這稱呼與上帝要使雅各生養眾多有關。現在雅各提出要把約瑟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視為是他所生的,當中可能有三個含意。第一,經文特別說這兩個兒子是約瑟在埃及地所生的,暗示約瑟不像以撒和雅各那樣娶父家親屬的女子為妻,他這兩個兒子的母親是埃及人,而雅各把他們當作是自己所生的,就能確保約瑟的後裔都能歸在雅各(以色列)名下;第二,當雅各把約瑟的兩個兒子提升為自己的兒子,就意味著當雅各的兒子們分產業時,約瑟所得的將是雙分,這也等於是奠定了約瑟長子的地位;第三,雅各因收納了以法蓮和瑪拿西而多了兩個兒子,在雅各的心目中,他的妻子只有拉結一位,而由拉結所生的只有約瑟和便雅憫,可以說,現在他由拉結而得的兒子由兩個變為四個。

第三個部分(48:7):雅各在這裏提及拉結的死,也應該跟他所領受的祝福有關。如上表所示,以撒為雅各祝福之前,特別提出了一個條件:「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父彼土利的家,從你舅父拉班的女兒中娶一位作你的妻子。」(28:1-2)也就是說,以撒這個祝福要成就的話,雅各必須在祖父的家中娶一個女子為妻。雅各一直視拉結為他的妻子,當他娶了拉結而拉結又生下了約瑟時,可以說他已經做到了這個祝福所需的條件,於是準備從巴旦‧亞蘭回迦南地,要得上帝所賜的地為業,但就在他回到迦南地之前,拉結就死了,這也等於是他不會再從這位妻子得後裔了。

 

約瑟把瑪拿西和以法蓮帶到父親跟前,要得雅各的祝福(48:8-11

創 48:8 以色列看見約瑟的兒子,就說:「這些是誰?」

創 48:9 約瑟對他父親說:「這是上帝在這裏賜給我的兒子。」以色列說:「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為他們祝福。」

創 48:10 以色列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約瑟領他們到他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吻,抱著他們。

創 48:11 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沒有想到能夠見你的面。看哪,上帝還讓我看見你的兒子。」

由這段開始,經文就不再用雅各而是用以色列這名字,相對於上部分雅各述說他從上帝領受祝福時的經歷,強調的是他個人的意向,現在改用以色列大概是強調雅各正在成就上帝的應許和計劃,他作為族長去為他的後裔祝福,而這些祝福將會關乎整個以色列國的建立和發展。

當雅各看見約瑟的兒子,就問:「這些是誰?」這給人的感覺像是雅各從沒有見過他們,又或者是認不出他們,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他們住的地方離雅各頗遠,所以不常見面,也可能是他們的外貌和衣著都埃及化,以致雅各不知道他們是誰,又或者是雅各年紀老邁,眼睛昏花,看不清楚等等。姑勿論是哪個原因,雅各的這個提問讓人聯想到當以撒想為以掃祝福時,經文也有兩處類似的描述,當年「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27:1),雅各冒認以掃來到父親那裏,以撒對他說:「我在這裏。我兒,你是誰?」(27:18)

此外,當約瑟領兒子們到雅各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吻,抱著他們」。當年雅各領受以撒的祝福時,雅各「就近前親吻父親」(27:27)。這些類似的情節會引發讀者在讀到雅各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之上的敘述時,提出這個疑問:當年以撒眼睛不能看見,就誤把雅各當作是長子而錯把長子的祝福給了雅各,現在雅各會否跟父親犯同樣的錯,歷史再度重演呢?

 

約瑟向父親下拜(48:12

創 48:12 約瑟把他們從以色列兩膝中間領出來,自己臉伏於地下拜。

這一節描述以法蓮和瑪拿西在雅各的兩膝中間,這似乎是一個有意義的動作,或許是代表著一個認養的儀式,而在這儀式之後,以法蓮和瑪拿西就算為是雅各的兒子了。接著約瑟把他們領出來,自己也向雅各下拜,準備與以法蓮和瑪拿西一同領受父親雅各的祝福。

 

雅各提升次子以法蓮在長子瑪拿西之上,並為他們二人祝福(48:13-16

創 48:13 然後,約瑟牽著他們兩個,帶到父親跟前,右手牽以法蓮到以色列的左邊,左手牽瑪拿西到以色列的右邊。

創 48:14 以色列卻伸出右手來,按在次子以法蓮的頭上,又交叉伸出左手來,按在長子瑪拿西的頭上。

創 48:15 他就為約瑟祝福說:「願我祖父亞伯拉罕和我父親以撒所事奉的上帝,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上帝,

創 48:16 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位使者,賜福給這兩個孩子。願我的名,我祖父亞伯拉罕和我父親以撒的名藉著他們得以流傳。又願他們在全地上多多繁衍。」

這裏仔細描述約瑟把長子瑪拿西放在雅各的右邊,把次子以法蓮放在雅各的左邊,很明顯是希望父親能按著他們的長幼次序去祝福;然而出乎讀者的意料,雅各竟交叉雙手,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把左手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然後為約瑟和他的兩個兒子祝福。

雅各先提到上帝是祖父亞伯拉罕和父親以撒所事奉的,又是牧養自己一生的那位。這是非常生動地形容了他與上帝的關係,雅各自己和兒子們都是牧羊人,當然知道牧羊人怎樣牧養羊群,既要供應牠們吃喝、保護牠們不受傷害,也要教導牠們跟隨自己,不偏行己路(參詩23,賽53:6),可見雅各把這祝福傳承下去的同時,更希望把自己與上帝的這份關係傳承下去,好叫他的後裔知道上帝會像牧養自己那樣去牧養他們。

接著他以自己的經歷去祝福這兩個孩子,他說自己經歷過上帝使者的救贖,而之前的經文曾三次提及上帝的使者向雅各顯現並幫助他脫離困境(參28:12、31:11、32:1),我們可以看這裏所提到的使者為是上帝自己或祂的代表。雅各提到自己的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名都要藉這兩個孩子流傳,名字代表著一個人的使命和性情,所以,當雅各先提及他們祖孫三人與上帝的關係,然後才說要流傳他們的名,就很有意思了,因為當人流傳他們的名就自然會傳揚上帝的名。最後,雅各對他們的祝福是「在全地上多多繁衍」。

 

約瑟嘗試讓父親按著瑪拿西和以法蓮的長幼次序去祝福,但雅各拒絕(48:17-20

創 48:17 約瑟見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他看為不好(רַע yeraʿ),就提起他父親的手,要從以法蓮的頭上移到瑪拿西的頭上。

創 48:18 約瑟對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個才是長子,請你把右手按在他頭上。」

創 48:19 他父親卻不肯,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他也要成為一族,也要強大。可是他的弟弟將來比他還要強大;他弟弟的後裔要成為許多國家。」

創 48:20 以色列就在當日為他們祝福,說:「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願上帝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於是他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之上。

如上文所言,約瑟希望父親能按照瑪拿西和以法蓮的長幼次序去祝福他們,但當他發覺父親把右手放在以法蓮的頭上就看為不好,他嘗試把雅各的右手移到瑪拿西頭上,但雅各拒絕了並說明他是故意這樣做的(他沒有像父親以撒那樣以為他是以掃,就錯把長子的祝福給了他),又清楚地指出他們兄弟二人將來的發展:「他【瑪拿西】也要成為一族,也要強大。可是他的弟弟【以法蓮】將來比他還要強大;他弟弟【以法蓮】的後裔要成為許多國家。」(48:19)到底雅各這番話是從上帝領受的?還是因著發生在以撒和自己身上的事而這樣確信?或兩者皆是?雖然不能肯定答案,但我們從這番話裏的確看見有一些字眼曾出現在以撒和雅各身上。

當以撒出生後,撒拉「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亞伯拉罕為這事非常憂愁,因為關乎他的兒子。」(21:10-11)這裏「憂愁」( וַיֵּ֧רַעwayeraʿ)與約瑟「看為不好」( וַיֵּ֣רַעwayeraʿ)在原文是同一個動詞,是造成不好或導致惡出現的意思。而這兩件事的共通點是:沒有按照兒子出生的長幼次序作安排,而是把次子的地位提升在長子之上。當亞伯拉罕為這事作難時,上帝對他說:「你不必為這孩子和你的使女憂愁( יֵרַ֤עyeraʿ)。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成為一國,因為他是你的後裔。」(21:12-13)上帝要亞伯拉罕聽從撒拉,因為祂所揀選的是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但上帝也告訴亞伯拉罕,以實瑪利將來也要成為一國,於是亞伯拉罕就順服上帝;現在同樣地,當雅各把他的意思說出來,約瑟也順服了。但留意,他對以法蓮和瑪拿西的祝福就只有一句:「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願上帝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可以說,雅各這樣說是為要表明日後的以色列民也將要延續他今天對他們二人的祝福。而雖然雅各把以法蓮立在瑪拿西之上(前者強於後者),但將來以色列人會視他們同樣為蒙上帝祝福的人。

 

雅各把長子的雙分產業賜給約瑟(48:21-22

創 48:21 以色列又對約瑟說:「看哪,我快要死了,但上帝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祖先之地。

創 48:22 從前我用刀用弓從亞摩利人手下奪取的那一份,我要把它賜給你,使你比你的兄弟多得一份(שְׁכֶ֥ם אַחַ֖ד shekhem ʾechad。」

這兩節是關於上帝賜給雅各的祝福裏關於他的後裔要得地為業的應許,雅各說他現在雖然會死在埃及地,但他相信上帝必會與他的後裔同在,並把他們領回迦南地。如上所述,雅各把約瑟視為長子,所以在臨終前把雙分的產業賜給他,他說要給約瑟的「一份」(שְׁכֶ֥ם אַחַ֖ד shekhem ʾechad)在原文的意思是「肩頭」或「頸背」(也有中文翻譯本把它理解為「山尖/山坡」[1]),它的原文其實跟「示劍」這個地方相同,所以雅各所指的這份產業也有可能是指示劍(或被後人理解為示劍),因當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他們的確把約瑟的骸骨葬在示劍(參書24:32);而且,雅各說那一份是他用刀用弓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的,亞摩利人是迦南地的一族,住在山區(示劍是在山區),而「用刀用弓」也應該是指雅各的兒子西緬和利未因妹妹底拿在示劍受辱而殺死全城男子,又掠奪他們的財物的那事件(創34章)。

 

《先知書選段》(王下13:14-23)的內容大概

王下 13:14 以利沙得了致命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和騎兵啊!」

王下 13:15 以利沙對他說:「把弓箭拿來。」王就拿了弓箭來。

王下 13:16 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你用手開弓。」王就用手開弓。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

王下 13:17 說:「打開朝東的窗戶。」他就打開。以利沙說:「射箭!」他就射箭。以利沙說:「這是耶和華得勝的箭,是戰勝亞蘭人的箭,因為你必在亞弗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他們。」

王下 13:18 以利沙又說:「拿幾枝箭來。」他就拿了來。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打地吧!」他打了三次,就停止了。

王下 13:19 神人向他發怒,說:「你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你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王下 13:20 以利沙死了,人把他埋葬了。新的一年,摩押人成群結隊入侵境內。

王下 13:21 有人正在埋葬死人,看哪,他們看見一群人來,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裏,逃跑了。死人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就活過來,用腳站了起來。

王下 13:22 約哈斯在位年間,亞蘭王哈薛屢次欺壓以色列。

王下 13:23 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憫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直到現在仍不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這段經文的頭一節有兩個人物出場,分別是以色列王約阿施和先知以利沙,他們二人都跟先知以利亞有淵緣。在亞哈作以色列王期間,作先知的是以利亞,上帝吩咐以利亞分別膏哈薛作亞蘭王、膏耶戶作以色列王,膏以利沙作先知接續他(王上19:15-16),而約阿施就是耶戶的孫子。當耶戶作王時,上帝應許讓他的子孫作王直到第四代,耶戶把國中的巴力偶像除掉,只是沒有使以色列人離開拜金牛犢的罪(王下10:28-31),以致上帝興起亞蘭人來攻擊以色列國,為要管教他們,要他們懂得從罪中回轉(王下13:3)。

今段經文發生在以利沙臨死之前,當時約阿施來看望他,稱他為父親,又說他是「以色列的戰車和騎兵」,這既是對先知的尊重,也讓人聯想起當以利亞升天時,以利沙也說了類似的話:「以利沙看見,就呼叫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騎兵啊!』」(王下 2:12)當時先知的地位非常崇高,每逢國家遭難時,王就要倚靠先知向上帝求問,祈求上帝替他們抵禦外敵,所以這裏以利沙被形容為國家打仗的兵器(戰車騎兵),而王下13:15-19正是記載以利沙在臨死前為約阿施抵抗亞蘭人一事。

以利沙叫約阿施做了一連串的動作,包括:用手開弓、打開朝東的窗戶、射箭、拿幾枝箭、用箭打地,約阿施都一一照做了,但當時約阿施只用箭打了地三次,以利沙就發怒,因為在約阿施用箭打地之前,他已說明:「這是耶和華得勝的箭,是戰勝亞蘭人的箭,因為你必在亞弗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他們。」(王下 13:17)但因為約阿施沒有盡力,只是打了三次,以利沙就此作預言說約阿施不能完全把亞蘭人滅盡,而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接著兩節(王下13:20-21)記載了以利沙死後的一件神蹟,就是「死人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就活過來,用腳站了起來。」把以利沙死前對約阿施作出的預言與他死後能使骸骨活過來的這兩件事接連記載,正是要達到一個對比的效果:如果以利沙死後的骸骨尚且有使死人活過來的能力,那麼他活著時所說的話豈不更是屹立不搖,必要應驗嗎?

而最後兩節提到約阿施的父親約哈斯在位年間,亞蘭王哈薛屢次欺壓以色列,這一方面意味著以色列人並沒有從他們的罪中回轉,以致上帝仍然使用亞蘭人,要讓以色列人懂得謙卑並依靠上帝。事實上,約哈斯也曾在上帝面前謙卑,於是上帝差派了一位拯救者救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但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仍然拜金牛犢,沒有從罪中回轉(王下13:5)。而今段經文的結尾則記載以色列人雖然屢次轉離上帝,但上帝因著與以色列的三位先祖所立的約就仍然憐恤和寬容他們:「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憫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直到現在仍不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先知書選段》(王下13:14-23)與今段《妥拉》經文(創48:1-22)的聯繫

這兩段經文有很多共同的元素,現以下表列出:

共同元素

妥拉(創 48:1-22

先知書選段(王下 13:14-23

父與子

創 48:18 約瑟對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個才是長子,請你把右手按在他頭上。」

王下 13:14 以利沙得了致命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和騎兵啊!」

病得快死

創 48:1 這些事以後,有人告訴約瑟說:「看哪,你的父親病了。」他就帶著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同去。

王下 13:14 以利沙得了致命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和騎兵啊!」

死前的祝福/吩咐

 

創 48:9 約瑟對他父親說:「這是上帝在這裏賜給我的兒子。」以色列說:「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為他們祝福。

王下 13:15 以利沙對他說:「把弓箭拿來。」……

王下 13:16 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你用手開弓。」……

王下 13:17 說:「打開朝東的窗戶。」……以利沙說:「射箭!」 ……

創 48:22 從前我用刀用從亞摩利人手下奪取的那一份,我要把它賜給你,使你比你的兄弟多得一份。」

王下 13:15 以利沙對他說:「把箭拿來。」王就拿了箭來。

王下 13:16 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你用手開。」王就用手開。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

按手

創 48:14 以色列卻伸出右手來,按在次子以法蓮的頭上,又交叉伸出左手來,按在長子瑪拿西的頭上。

王下 13:16 以利沙對以色列王說:「你用手開弓。」王就用手開弓。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

戰勝外邦人(亞摩利人/亞蘭人)

創 48:22 從前我用刀用弓從亞摩利人手下奪取的那一份,我要把它賜給你,使你比你的兄弟多得一份。」

王下 13:19 神人向他發怒,說:「你應當擊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亞蘭人直到滅盡;現在你只能打敗亞蘭人三次。」 

三位先祖的名字要被流傳/上帝記念與三位先祖的約

創 48:16 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位使者,賜福給這兩個孩子。願我的名,我祖父亞伯拉罕和我父親以撒的名藉著他們得以流傳。又願他們在全地上多多繁衍。」

王下 13:23 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憫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直到現在仍不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回到迦南地/留在應許地

創 48:21 以色列又對約瑟說:「看哪,我快要死了,但上帝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祖先之地。 

王下 13:23 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憫他們,眷顧他們,不肯滅盡他們,直到現在仍不趕逐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雅各在祝福約瑟的兩個兒子這事上彰顯他的信

《希伯來書》11章的第一節是我們很熟悉的金句:「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可以說,這是作者對「信心」的定義。簡而言之,信心是人處於一份張力時應有的態度,這份張力來自上帝對人的應許與人在現實中所經歷的存在著落差,當人處於這份張力時,應當怎樣抓緊上帝的應許以致不會灰心喪志?作者在這一章裏列舉出一眾聖經人物在世時所活出的態度去闡明何謂信心。他們的共通點是,在世時雖然仍未得著上帝所應許的,但對於上帝已應許了的事非常有把握,知道那是必會發生的事,縱使他們沒有親眼看見,但他們確信到一個地步如同是已經親眼看見了那應許的實現。

而作者列舉這些聖經人物之中,雅各是其中一位:「因著信,雅各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個別祝福,扶著枴杖敬拜上帝。」(來11:21)這裏強調的是雅各在臨終前所做的一件事,就是雅各把祖父亞伯拉罕和父親以撒從上帝所領受的,又傳給他的應許傳承下去。這應許的內容包括了「後裔要繁衍眾多」和「得迦南地永遠為業」,這也就是雅各祝福以法蓮和瑪拿西的內容。

在今段經文裏,我們看見雅各對約瑟的兩個兒子的祝福包括以下兩個行動,這兩個行動都緊繫於上帝的應許:

1. 雅各把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歸在雅各家名下

雅各此舉是要確保約瑟在埃及地所生(母親為埃及人)的兩個兒子也有分於上帝應許要賜給亞伯拉罕的產業,而日後以法蓮和瑪拿西也的確成為了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兩個支派,也各自分得地業(書16-17章)。

2. 雅各對以法蓮和瑪拿西的祝福

雅各把以法蓮立在瑪拿西之上,可能出於他自身的經歷以及先祖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經歷,也就是,在上帝的旨意裏,強的那個不一定是長子,而更可能是次子,因這是出於上帝的揀選而並非按著人的出生次序,就如以實瑪利是頭生的,以撒是後來生的,但上帝指定由以撒這從應許而生的得產業;又如以掃是頭生的,雅各是次生的,但上帝早在他們出生之前,已揀選了雅各而不是以掃(羅9:11)。值得留意的是,雅各給以法蓮和瑪拿西的祝福是相同的:「……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位使者,賜福給這兩個孩子。願我的名,我祖父亞伯拉罕和我父親以撒的名藉著他們得以流傳。又願他們在全地上多多繁衍。」「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願上帝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48:16、20)他們二人所領受的祝福是相同的,或許這也是雅各的心願,要親手結束長子與非長子之間的競爭。

 

結語:雅各在臨終前所展示的信心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雅各在臨終前怎樣把他從先祖和上帝所領受的祝福與應許傳承下去,當時他知道自己要死於埃及地,而他的子孫也不能在短時間內返回迦南地,上帝所說要賜給他有眾多後裔以及得迦南地永遠為業的應許,可以說是遙遙無期;當他死時,他家族的人數雖然不斷增多,但卻都只是埃及的寄居者,而他在迦南地所擁有的產業,也只不過是 「他用一百可錫塔從示劍的父親哈抹的眾子手中買了搭帳棚的那塊地」(33:19),以及他祖父亞伯拉罕從赫人手中所買的麥比拉田和田間的洞(參23:16-20)。然而他對於上帝的應許完全沒有半點疑惑,因為他所認識的上帝是「一生牧養他」和「救贖他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位,所以他相信即使他死去,上帝也必然會繼續與他的後裔同在。

雅各留給子孫們的除了是他從上帝所領受的祝福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對上帝的信心,而這份信心是他經歷過上帝在他生命中的工作和帶領而建立的。甚願我們的生命都有上帝的作為,讓祂成為我們的牧者,帶領我們像雅各一樣走一條信心的道路,直到我們見主面的那天。阿們!


[1] 參另一譯本就創 48:22的翻譯:「我給你一片山坡地,多於給你兄弟們的地;那是從前我用刀用弓從亞摩利人手中用奪來的 。(《環球聖經譯本》)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6:28-47:31;亞10:6-11:7查經摘要:蒙福的人要成為祝福

(作者:Florence Tsang)

  1. 經文為何要這樣仔細地描述約瑟在饑荒中的政策和埃及人的情況(創 47:13-26)?

  2. 今段經文如何成就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創 12:3)的這個應許?

(圖為約瑟讓雅各與法老會面;by James Tissot, Phillip Medhurst presents, Jewish Museum New York)

 

今段《妥拉》經文(創46:28-47:31)的大綱和簡介

  1. 約瑟上歌珊迎接父親雅各(46:28-30)

  2. 約瑟指導兄弟與法老會面時的應對(46:31-34)

  3. 約瑟的兄弟們覲見法老(47:1-6)

  4. 雅各與法老會面(47:7-10)

  5. 約瑟供養雅各家(47:11-12)

  6. 約瑟在饑荒中的行政措施和埃及人的情況(47:13-26)

  7. 雅各要約瑟起誓不要將他葬在埃及(47:27-31)

創46:1-27記載雅各在下埃及前到別是巴獻祭,夜間上帝在異象中向他顯現,應許必與他同去,也必帶他回來,並告訴他約瑟要親手合上他的眼睛。上帝這番話除了給予雅各下埃及的勇氣,也令他相信他兒子約瑟的確還活著。於是雅各便把他所有的子孫,和他在迦南地的一切牲畜和財物都帶到埃及,而到埃及的雅各全家共有七十人。今段《妥拉》(創46:28-47:31)主要記述雅各家在下埃及後所發生的一些事情,當中包括:雅各與約瑟重聚、約瑟的兄弟和雅各分別與法老會面、約瑟在饑荒中照顧他的父家,而聖經作者用了頗多的篇幅去描述約瑟在饑荒中的行政措施和埃及人的情況。今段經文橫跨十七年,最後講述雅各的死期近了,他吩咐約瑟不可將他葬在埃及,要將他帶回迦南地,葬在他列祖的地方。

 

約瑟上歌珊迎接父親雅各(46:28-30

創46:28 雅各派猶大先到約瑟那裏,請他先指示到歌珊去的路;於是他們來到了歌珊地。

創46:29 約瑟備好座車,上歌珊去迎接他的父親以色列。他見到父親,就伏在父親的頸項上,在父親的頸項上哭了許久。

創46:30 以色列對約瑟說:「我見了你的面,知道你還活著,現在我可以死了。」

今段經文一開始提及雅各在下埃及前派猶大先到約瑟那裏,請他指示到歌珊的路。這裏特別提到猶大在這事上擔當著一個領導的角色,事實上,從之前的經文都看見猶大在兄弟當中開始取代呂便去帶領眾兄弟,而在帶便雅憫下埃及見約瑟的事情上,更看見猶大能得到父親雅各的信任。值得留意的是,從前約瑟被賣到埃及,是源於猶大的提議,而在這裏,猶大卻成為了促成雅各再次見到約瑟的人,由此我們可以看見猶大的轉變。

從約瑟備好座車上歌珊迎接雅各,可見他對於這事的重視和想要盡快看見父親那種迫切的心情,最終二人在分隔多年後重遇。約瑟一見到父親,就伏在他的頸項上哭了許久,可見雖然他身在埃及,心裏卻一直想念父親。而雅各亦一直惦記著約瑟,能夠在有生之年再一次見到他所愛的兒子,可謂遂了他的心願,因此雅各認為哪怕自己現在就要死去亦再無遺憾。

 

約瑟指導兄弟與法老會面時的應對(46:31-34

在全雅各家都下到埃及後,約瑟最關切的就是如何在埃及地安置他的父家。雖然約瑟在上一章吩咐他的兄弟要將父親接來埃及,又說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地,與他相近(45:10),而法老亦吩咐約瑟要「請你們的父親和你們的家屬都到我這裏來」(45:18),可是法老卻從沒有提到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地,因此接下來約瑟的兄弟們與法老的會面可謂非常關鍵。

約瑟對兄弟們和法老的會面相當著緊,他事先告訴他們法老可能會作出的提問,接著又指導他們該怎樣回答。約瑟的策略是,他會先跟法老交代「他們是牧羊人,是牧放牲畜的人;他們把羊群牛群和一切所有的都帶來了」(46:32),意思就是要告訴法老自己不是想替他們在埃及謀求一官半職,而他們亦擁有自己的財產,因此不會成為埃及的負擔,這個說法同時亦是向法老暗示他們需要一個適合牧放牲畜的地方,而在約瑟的心目中最適合的地方當然就是歌珊地。然後約瑟指示他的兄弟,當法老問「你們是做甚麼的?」他們就要再一次強調自己是牧放牲畜的人,並且「從幼年直到現在,我們和我們的祖宗都是這樣」(46:33-34),因此他們來到埃及不是想要透過約瑟去佔甚麼便宜,而是會繼續他們一直以來所從事的牧放工作。

最後約瑟說如果他們這樣回答,就可以住在歌珊地,因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厭惡。(46:34)可是若然埃及人那麼討厭牧羊人,為何約瑟還要不斷強調他們這個身分呢?估計這是約瑟的一個策略,因著埃及人厭惡牧羊人[1],最合適的處理方法就是將整個雅各家安置在一個相對比較隔離的位置,而歌珊地位於尼羅河三角洲一處廣闊的草地,可供他們牧放之外,此外,因它位於埃及東邊的邊界,所以雅各家與埃及人不容易混合,較不會受到埃及的異教文化和習俗所影響,而從地理上看,歌珊地亦是一個比較接近迦南地的區域。

 

約瑟的兄弟們覲見法老(47:1-6

創47:1 約瑟進去告訴法老說:「我的父親和我的兄弟帶著羊群牛群,以及他們一切所有的,從迦南地來了。看哪,他們正在歌珊地。」

創47:2 約瑟從他所有兄弟中挑選五個人,引他們到法老面前。

創47:3 法老對約瑟的兄弟說:「你們是做甚麼的?」他們對法老說:「你僕人是牧羊的,我們和我們的祖宗都是這樣。」

創47:4 他們又對法老說:「1)迦南地的饑荒非常嚴重,僕人的羊群沒有牧草,(2)所以我們來到這地寄居。(3)現在求你准許僕人住在歌珊地。

創47:5 法老對約瑟說:「你的父親和你的兄弟到你這裏來了,

創47:6 埃及地都在你面前,只管讓你父親和你兄弟住在最好的地,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地。你若知道他們中間有能幹的人,就派他們看管( שַׂרsar;官員、王子)我的牲畜。」

如約瑟之前所說,他先跟法老提及他的父家已經從迦南地來到埃及。在47:1約瑟說「看哪,他們正在歌珊地」,他一開始就強調他們已在歌珊地,就是為接下來兄弟們與法老的對話先作鋪墊。約瑟從兄弟中揀選了五個人去見法老(沒有全數人同去可能是避免人多勢眾、容易節外生枝),而事情果然如約瑟所料,法老問及他們是做甚麼的,於是約瑟的兄弟回答:「你僕人是牧羊的,我們和我們的祖宗都是這樣。」(47:3)除了約瑟預先要他們說的標準答案之外,在47:4可以見到他們主動向法老提到幾件事:1)「迦南地的饑荒非常嚴重,僕人的羊群沒有牧草」:意思是他們是為了草地而來;2)「我們來到這地寄居:他們沒有打算長久在埃及地居住;3)「現在求你准許僕人住在歌珊地:他們直接向法老提出請求,希望法老准許他們住在歌珊地。雖然經文並沒有提到約瑟到底挑選了哪五個兄弟去跟法老見面,然而可見約瑟所做的是一個有智慧的揀選。最終是次會面非常順利,法老不但准許他們住在埃及最好的地,還讓約瑟派他兄弟中能幹的人去替自己看管牲畜,「看管」的原文  שַׂרsar可以指「官員」或「王子」,現在雅各家不但可以住在歌珊地,約瑟的兄弟還可以成為皇室官員去為法老辦事。

 

雅各與法老會面(47:7-10

創47:7 約瑟帶他父親雅各來,站在法老面前,雅各就為法老祝福( יְבָ֥רֶךְyevarekh;blessed)。

創47:8 法老對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

創47:9 雅各對法老說:「我在世寄居的年日是一百三十年,我一生的歲月又短又苦,比不上我祖先在世寄居的年日。

創47:10 雅各又為法老祝福( יְבָ֥רֶךְ yevarekh;blessed),就從法老面前退出去了。

雅各與法老的會面是獨立進行的,估計是因為之前約瑟的兄弟與法老的會面屬於事務性質,目的是要就怎樣在埃及安置雅各家一事而去尋求法老的批准。而在事情得到完滿解決後,約瑟才安排雅各去見法老。這次會面跟之前約瑟的兄弟覲見法老明顯不同,雅各沒有像他們那樣在法老面前稱呼自己為「你僕人」,而約瑟的兄弟主要是尋求法老的恩惠,以致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地,相反,這裏經文卻記述雅各為法老祝福。經文雖兩次提到雅各為法老祝福,但卻沒有記載祝福的內容。或者有人會認為,這裏所說的「祝福」也許只是單純地指雅各向法老請安,然而我們要細心思想,「祝福」是《創世記》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如果這裏的「祝福」只是指到請安,為何之前約瑟的兄弟和法老會面的時候卻沒有提及呢?為何「祝福」只出現在這次的會面?因此,雖然我們並不知道祝福的內容,但是我們需要將這一個場景緊扣在《創世記》有關祝福的主題上面。

法老見到雅各時對他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想必法老看到雅各年紀老邁而對他的年歲感到好奇(在古埃及人眼中,人若能活到110歲已是理想的壽數[2],而當時雅各已達130歲高齡)。從雅各對法老的回答,可見他強調自己和他的祖先一樣,都是在世寄居的,因為當時上帝對他們所作有關地的應許還沒有成就,而事實上雅各的一生都經歷過很多寄居的日子,他曾經在巴旦‧亞蘭,就是在拉班那裏寄居了20年,現在又因饑荒而要寄居在埃及。

雖然雅各已活到130歲,又與他最愛的兒子約瑟重聚,並且約瑟成了埃及的宰相,而法老亦答應將埃及的美地賜給他們居住,然而,雅各卻形容他一生的歲月又短又苦,比不上他祖先在世寄居的年日。雅各的祖父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175年(見25:7),而他父親以撒活了180年(參35:28)。可是當時雅各還沒有死,到底他這樣說是否只是指到自己不比他的祖先長壽呢?在雅各的人生中,的確經歷了不少艱苦的日子[3],包括一些是由他自己所造成的痛苦(例如:欺騙父親取得長子祝福並為此要逃避以掃而離開父家、沒有處理好妻子之間與兒子之間的矛盾等)。因此他說自己的一生「又短又苦」,指的除了生命的長短,或許也是指到他不像他的祖先亞伯拉罕和以撒那樣長時間地順從上帝、與上帝同行,他在跟隨上帝的路上不斷地與上帝和與人摔跤,一直以來都是在跌跌碰碰中成長,所經歷的苦亦多於樂。

 

約瑟供養雅各家(47:11-12

約瑟遵照法老的命令安頓他的父親和兄弟,把埃及境內最好的蘭塞地[4]給他們作為產業。而約瑟亦兌現他之前跟兄弟們所說要奉養全雅各家的承諾(參45:11),用糧食供給他的父親、兄弟,以及他父親全家的人。經文特別提到約瑟是「照扶養親屬的人口供給」(47:12),說明約瑟為人公正,他並沒有公器私用,將埃及的糧食多分給自己的家人,而是正常按照他們的人口供給。

 

約瑟在饑荒中的行政措施(47:13-26

在創47:13-26,聖經作者將焦點暫時轉離雅各家,用了一個頗長的篇幅去記述埃及人在饑荒中的情況,以及約瑟因應饑荒而實施的一些政策。「饑荒非常嚴重,全地都絕了糧,埃及地和迦南地都因饑荒耗損了。」(47:13) 這節經文特別提到迦南地都因饑荒耗損,也就是說如果雅各家在這時仍然留在迦南地,沒有到埃及的話,他們根本無法存活。而在全地都絕了糧的情況下,約瑟就是百姓唯一的希望,因他在豐年時將出產都積存在各城當中(參41:47-49)。

這個段落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在首個階段,埃及人和迦南人用他們的銀子去換糧食,而約瑟就收集所有人買糧的銀子,並將這些銀子全數帶到法老宮中,這反映約瑟在過程中沒有利用自己的職權而獲取任何利益,後來埃及人為了買糧食而花光他們所有的銀子(見47:14-15);第二個階段,約瑟向埃及百姓提議他們可以用牲畜去換糧食(因為銀子已花光),於是埃及人就將他們所有的牲畜都帶到約瑟那裏換糧食[5](見47:16-17);而在最後第三個階段,埃及人除了他們自己的身體和土地以外已經一無所剩,於是百姓將他們的田地賣給法老,並將自己賣給法老做奴隸[6]。約瑟吩咐他們將來有收成的時候,要將五分一交給法老,其餘五分四可以留給自己家庭作為種子和食物,這個政策亦成為了一個定例。而祭司因為可以從法老那裏領取薪俸,因此無須變賣自己的土地(47:18-26),這句話反映約瑟並非用詭計去騙取埃及人的一切,而是按各人的需要去施行援助。

在全地的饑荒下,埃及人一切的財產都變成國有,而埃及人亦成為了農奴。或許現代人一聽到奴隸都會帶著一個負面的感覺,然而在古代社會中,奴隸制度非常普遍,亦是古時社會的人在貧窮底下的一種生存方式。約瑟並非一個歛財或殘忍的管理者,他不但沒有從中得到任何收益,甚至整件事都是百姓為求生存而向約瑟提出的請求;相反,在本來足以毀滅全地的七個荒年之下,這一段正正展現了約瑟的智慧和公正,他不但使法老得益,更救活了全地人的性命,以致最後埃及人對約瑟說:「你救了我們的性命,願我們在我主眼前蒙恩,我們情願作法老的奴隸。」(47:25)可見他們非常感激約瑟為他們所作的事情,使他們的性命得以保全。

 

雅各要約瑟起誓不要將他葬在埃及(47:27-31

創47:27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境內的歌珊地。他們在那裏得了產業,並且生養眾多。

創47:28 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一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年。

創47:29 以色列的死期快到了,就叫了他兒子約瑟來,對他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把你的手放在我大腿底下,以慈愛和誠實向我承諾,必不將我葬在埃及。

創47:30 我與我祖先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把我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約瑟說:「我必遵照你的吩咐去做。」

創47:31 雅各說:「你向我起誓吧!」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敬拜。

在最後這一段經文,作者將焦點轉回雅各家。以色列人在埃及過了一段相對平穩的日子,他們不但得了產業,並且生養眾多。創47:28提到「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一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年。」這裏可見上帝的安排十分特別,因為當初約瑟被賣時正是十七歲(參37:2),亦即是雅各和約瑟曾相處了十七年,而在雅各的晚年,上帝亦恩待他,讓他可以跟約瑟再有十七年的時間相處。

當雅各意識到自己的死期將近的時候,他所關注的第一件事是他安葬的地方,他要約瑟承諾在他死後不可以將他葬在埃及,要將他葬在他祖先亞伯拉罕和父親以撒所葬的地方,亦即是希伯崙的麥比拉洞。雅各要約瑟將手放在他大腿底下對他承諾和起誓[7],可見他對這事的重視。而他選擇將這個重要任務交托給約瑟,除了因為約瑟是他所愛的兒子,也可能是因為約瑟是埃及的宰相,雅各相信他有能力去將這件事安排得妥當。

雖然以色列人已在埃及得到產業,但是雅各所揀選的始終是迦南地,是上帝應許要賜給他和他後裔的地,他堅信上帝會帶他們歸回,並深信雅各家的未來不在埃及。他心裏面所認定的產業,並非法老所賜的歌珊地,而是從前亞伯拉罕以四百個舍客勒從赫人以弗崙手中買來的麥比拉洞。在最後這一段經文,可見雖然雅各在世的年日的確未及他的先祖,但是雅各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所展現出那份對上帝應許的信心,是與亞伯拉罕和以撒一致的。

 

《先知書選段》(10:6-11:7)與今段《妥拉》經文(創46:28-47:31)的聯繫

撒迦利亞先知在巴比倫出生,他隨著被擄的猶太人一起返回耶路撒冷,先知鼓勵被擄歸回後的以色列人重建聖殿,並且預言未來上帝的拯救和彌賽亞國度的來臨。

亞10:6 我要堅固猶大家,拯救約瑟家我要領他們歸回,因我憐憫他們,他們必像我未曾棄絕他們一樣;都因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我必應允他們。

亞10:7 以法蓮人必如勇士,他們心中暢快如同喝酒;他們的兒女看見就歡喜,他們的心必因耶和華喜樂。

亞10:8 我要呼叫,聚集他們,因我已經救贖他們。他們的人數必增添,如從前增添一樣。

亞10:9 我要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中,他們必在遠方記得我;他們與兒女都必存活他們要歸回

亞10:10 我必使他們從埃及地歸回,從亞述召集他們,領他們到基列地和黎巴嫩;這些還不夠他們居住。

亞10:11 耶和華必經過苦海,擊打海浪。尼羅河的深處全都枯乾,亞述的驕傲必降卑,埃及的權杖必除去。

亞10:12 我要使他們倚靠耶和華,得以堅固,他們必奉他的名而行;這是耶和華說的。

亞10:6-12是有關彌賽亞時代來臨的預言。「猶大家」和「約瑟家」分別代表著南國和北國。雖然上帝將他們分散在列國當中,但是上帝因著憐憫他們,就重新招聚猶大和以色列的國民,使他們人數增加,並且可以歸回本地。第10節提到「我必使他們從埃及地歸回」,就是以出埃及的經歷來襯托上帝子民歸回時的景況。在11節說上帝會擊打海浪,情況就如當年過紅海一樣,雖然過程艱苦,然而上帝會好像當日一樣帶領他們平安渡過,上帝的子民會因著依靠耶和華而得以堅固。

這裏跟《創世記》有不少平行之處,例如提到重新招聚猶大家和約瑟家,使以色列不再分裂,就好像今段經文中雅各與約瑟重聚,以致雅各家得以完整。而亞10:8-9提到「人數會增添……我要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中,他們必在遠方記得我;他們與兒女都必存活」,在意思上可平行雅各家離開了迦南地,他們在埃及卻生養眾多,雖然全地的饑荒嚴重,然而他們的性命都得以保全。另外,在今段《先知書選段》,先知多次提及歸回,在預言當中又以埃及和尼羅河去作為比喻,而今段《創世記》經文正是講述整個雅各家下埃及後所發生的事情,這亦成為了將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背景,上帝應許將來必會領他們歸回迦南地。

亞11:1 黎巴嫩哪,敞開你的門,任火吞滅你的香柏樹。

亞11:2 哀號吧,松樹!因為香柏樹傾倒了,高大的樹毀壞了。哀號吧,巴珊的橡樹!因為茂盛的樹林倒下來了。

亞11:3 聽啊,有牧人在哀號,因他們的榮華敗落了;聽啊,有少壯獅子咆哮,因約旦河旁的叢林荒廢了。

亞11:4 耶和華──我的上帝如此說:「你要牧養這群將宰的羊。

亞11:5 買羊的宰了他們,卻不認為自己有罪;賣他們的也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我富足了。』牧養他們的並不憐憫他們。

亞11:6 我不再憐憫這地的居民。看哪,我要將這些人交在各人的鄰舍和君王手中;他們必毀滅這地,我卻不救任何一個脫離他們的手。這是耶和華說的。」

亞11:7 於是,我牧養這群將宰的羊,就是羊群中最困苦的;我拿著兩根杖,一根我稱為「恩惠」,一根稱為「聯合」。這樣,我就牧養這群羊。

亞11:1-3是一首短詩,先知以「香柏樹」、「松樹」、「橡樹」這些高大的樹去代表強大和驕傲的列國,而「牧人」和「少壯獅子」則象徵君王或首領,先知預言這些領袖們的勢力都要被摧毀。在亞11:4-7,上帝要撒迦利亞去牧養羊群,因為這些羊原來的牧人並沒有善待牠們,他們把羊賣了,任人屠宰。賣羊群的牧人可能就是指到當時的猶大首領。上帝說那些不信,又沒有善待羊群的牧人會被除滅,而沒有跟隨好牧人的百姓都要受到刑罰。先知充當牧人的角色,用「恩惠」和「聯合」去牧養羊群,「恩惠」就是代表著上帝對以色列的保護,而「聯合」即代表以色列將會再次聯合,不再分裂。

這幾節與《妥拉》最主要的平行,就是兩段經文都跟牧人有關。今段多次提到雅各家是牧羊人,特別在約瑟指導他的兄弟去應對法老的提問,以及他們和法老會面的時候,就多次提及他們牧羊人的身分。雖然今段《妥拉》經文沒有明確地提到上帝,但上帝就好像一個眷顧羊群的牧人一樣,一直以恩惠牧養著雅各家,透過法老的答允,讓他們住在埃及最美好的地上牧放。

除了意思上的平行外,這段《撒迦利亞書》還出現了很多和今段《妥拉》經文相同的重要字眼(見下表),以致早期的猶太拉比可把兩段經文聯繫。

相同字眼

《撒迦利亞書》10:6-11:7

《創世記》46:28-47:31

猶大、約瑟

亞10:6 我要堅固猶大家,拯救約瑟家……。

創46:28 雅各派猶大先到約瑟那裏,請他先指示到歌珊去的路;於是他們來到了歌珊地。

看見

亞10:7 以法蓮人必如勇士,他們心中暢快如同喝酒;他們的兒女看見就歡喜,他們的心必因耶和華喜樂。 

創46:29 約瑟備好座車,上歌珊去迎接他的父親以色列。他見到父親,就伏在父親的頸項上,在父親的頸項上哭了許久。

創46:30 以色列對約瑟說:「我了你的面,知道你還活著,現在我可以死了。」

增多

亞10:8 我要呼叫,聚集他們,因我已經救贖他們。他們的人數必增添,如從前增添一樣。

創47:27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境內的歌珊地。他們在那裏得了產業,並且生養眾多

存活

亞10:9 我要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中,他們必在遠方記得我;他們與兒女都必存活,他們要歸回。

創47:19 ……求你給我們種子,使我們可以存活,不致死亡,土地也不致荒蕪。」

埃及

亞10:10-11 我必使他們從埃及地歸回……埃及的權杖必除去。

創47:6 埃及地都在你面前,只管讓你父親和你兄弟住在最好的地,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地。你若知道他們中間有能幹的人,就派他們看管我的牲畜。」

牧人/牧養、羊

亞11:3 聽啊,有牧人在哀號……。

亞11:4 耶和華──我的上帝如此說:「你要牧養這群將宰的

創46:32 他們是牧羊人,是牧放牲畜的人;他們把羊群牛群和一切所有的都帶來了。』

買、賣

亞11:5 羊的宰了他們,卻不認為自己有罪;他們的也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我富足了。』牧養他們的並不憐憫他們。

創47:20 於是,約瑟為法老了埃及所有的土地,埃及人因饑荒所迫,都了自己的田地;那些地都歸給法老了。

祝福

亞11:5 買羊的宰了他們,卻不認為自己有罪;賣他們的也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בָּר֥וּךְ barukh;blessed be)的,因我富足了。』牧養他們的並不憐憫他們。

創47:7 約瑟帶他父親雅各來,站在法老面前,雅各就為法老祝福( יְבָ֥רֶךְyevarekh;blessed)。

創47:10 雅各又為法老祝福( יְבָ֥רֶךְ yevarekh;blessed),就從法老面前退出去了。

 

經文仔細描述約瑟在饑荒中的政策和埃及人的情況的用意

創47:13-26表面上好像是獨立出來的一段記載,跟前後經文沒有太大的關聯性,然而這是聖經作者一個刻意的編排,甚至可以說是開啟今段《妥拉》經文的一條鑰匙。事實上,這段記載的前後都是有關雅各家在埃及地的情況,而埃及人的情況跟雅各家在以下幾方面都恰好形成了一個對比(見下表):

 

埃及人

雅各家

兩者的對比

糧食

創47:15 埃及地和迦南地的銀子都花光了,埃及眾人到約瑟那裏,說:「我們的銀子都用完了,求你給我們糧食吧!我們為甚麼要死在你面前呢?」

創47:12 約瑟用糧食供給他父親和兄弟們,以及他父親全家的人,照扶養親屬的人口供給。

埃及人花光他們所有的銀子去買糧食;而另一邊廂,約瑟卻用糧食供養全雅各家。

牲畜

創47:17 於是他們把牲畜帶到約瑟那裏,約瑟就拿糧食換了他們的馬、羊、牛、驢;那一年他因換他們一切的牲畜,用糧食養活他們。

創47:1 約瑟進去告訴法老說:「我的父親和我的兄弟帶著羊群牛群,以及他們一切所有的,從迦南地來了。看哪,他們正在歌珊地。」

約瑟用糧食換了埃及人的一切牲畜;而雅各家帶著他們一切的羊群牛群來到埃及,並因著約瑟供養他們,以致他們無須以牲畜去換取糧食。

土地

創47:20 於是,約瑟為法老買了埃及所有的土地,埃及人因饑荒所迫,都賣了自己的田地;那些地都歸給法老了。

創47:4 他們又對法老說:「迦南地的饑荒非常嚴重,僕人的羊群沒有牧草,所以我們來到這地寄居。現在求你准許僕人住在歌珊地。」

創47:11 約瑟安頓他的父親和兄弟,遵照法老的命令,把埃及境內最好的地,就是蘭塞地,給他們作為產業

埃及人因為饑荒而賣了自己的田地,因此所有田地都歸法老;相反,雅各家本來只是來埃及寄居,但法老卻將蘭塞地賜給他們作為產業。

身分

創47:21 至於百姓,從埃及邊界的一端到另一端,約瑟使他們作奴隸

創46:34 ……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厭惡。」

創47:6 ……你若知道他們中間有能幹的人,就派他們看管( שַׂרsar;官員、王子)我的牲畜

埃及人因饑荒變得一無所剩,於是將自己賣給法老做奴隸;相反,雅各家本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牧羊人,但最後卻可以作法老的官員,替他看管牲畜。在埃及人的地位被降低的同時,雅各家的地位卻被提升。

從以上的比較可以看見,雖然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同樣都經歷饑荒,但是兩者在今段經文當中的情況卻是恰恰相反。不但如此,後來經文更形容「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境內的歌珊地。他們在那裏得了產業,並且生養眾多。」(47:27)雅各家在埃及地生養眾多,就如上帝所應許的(見17:1-6、35:11)。由此可見,一切外在的環境因素,不論是全地的饑荒,或是以色列人要寄居在埃及地,都不能攔阻上帝要成就在祂子民身上的旨意,就是上帝在人看來是艱難的環境中,仍然信實地按照祂的應許去賜福給以色列民,使上帝要從雅各家去建立的國度繼續增長。

這個段落除了將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的情況形成對比之外,作者亦透過描述約瑟在饑荒中所做的事,將從前和現在的約瑟形成了一個對比:

從前的約瑟

現在的約瑟

約瑟的轉變

創37:28 ……他們以二十塊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

創47:14 約瑟收集了埃及地和迦南地所有的銀子,就是眾人買糧的銀子,約瑟就把那些銀子都帶到法老的宮裏。

從前約瑟因哥哥們的謀害而輾轉被以實瑪利商人以二十塊銀子被賣到埃及(37:28),但在今段經文他卻收集了埃及地和迦南地所有的銀子。

創39:17 就用這樣的話對他說:「你帶到我們這裏來的那希伯來僕人進來要調戲我,

創47:21 至於百姓,從埃及邊界的一端到另一端,約瑟使他們作奴隸

約瑟被賣到埃及後,他的身分本來只是一個希伯來僕人,但在今段經文他卻使所有埃及人都作了奴隸。

創39:4 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主人派他管理家務……。

創39:21 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監獄長的眼前蒙恩

創47:25 他們說:「你救了我們的性命,願我們在我主眼前蒙恩,我們情願作法老的奴隸。」

從前經文形容約瑟在他主人波提乏的眼前蒙恩,後來也在監獄長的眼前蒙恩,而在今段經文中,埃及人都稱約瑟為主,盼望自己可以在約瑟的眼前蒙恩。

今段《妥拉》經文可以說是約瑟在埃及地事奉的高峰,而作者亦透過創47:13-26的描述令我們看見約瑟的人生被徹底地扭轉過來。約瑟的故事由37章他所做的兩個夢開始,而這兩個夢都指向上帝的旨意就是要約瑟高升。雖然約瑟在這兩個夢之後經歷被賣(見37:28)、被誣告(見39:20)、被忘記(見40:23),但是最後約瑟依然成為治理全埃及的宰相。因此,無論人做出多少與上帝旨意相違背的惡行,都不能夠阻止上帝定意要使約瑟高升的旨意,而最後他的哥哥們亦下到埃及向他下拜,上帝藉約瑟的夢所作出的啟示最終都能成就。可以說,對比過去經文大量描述約瑟所受的痛苦,創47:13-26的記載則見證著約瑟的生命怎樣被上帝扭轉和大大使用。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時就已對他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要使別人得福(וֶהְיֵ֖ה בְּרָכָֽה weheyeh berakhah;原文作「你要成為祝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12:2-3)當亞伯拉罕聽從上帝的吩咐獻以撒後,上帝再一次對他說「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22:18);上帝吩咐以撒要寄居在基拉耳的時候亦曾跟他說「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26:4);並且祂在雅各的夢中向他顯現的時候,亦同樣對雅各說「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28:14),可見上帝對亞伯拉罕以及他所有後裔這個關乎祝福與詛咒的心意不斷地傳承下去。而我們至少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去看見這個屬靈原則在今段經文中怎樣成就:

1. 上帝藉約瑟賜福給埃及人和法老

從前約瑟在埃及人波提乏家中作僕人時,經文提到「自從主人派約瑟管理家務和他一切所有的,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給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裏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39:5)可見波提乏恩待約瑟,最終讓他自己蒙福;另外,法老不但派約瑟治理全埃及(參41:41-43),亦以恩慈對待整個雅各家,他除了吩咐約瑟把他的父家都請來埃及地,還說要把埃及全地的美物都賜給他們(參45:17-20),而在今段經文中,法老更答應讓雅各家住在埃及最好的地,把地給他們作產業,並讓約瑟的兄弟可以看管他的牲畜。而結果是,約瑟應對饑荒的政策明顯為法老帶來了莫大好處,包括:把全地的銀子帶到法老的宮裏(47:14)、使埃及人和他們的地都為法老效力(47:19)、為法老買了埃及所有的土地,使土地都歸法老(47:20、23)、使埃及人作法老的奴隸(47:25),並且制定條例使土地出產的五分之一都歸法老(47:24、26)。因此我們看見當法老重用約瑟,又以恩慈去祝福雅各家的時候,上帝就藉著約瑟賜福給法老,使法老和埃及變得非常強盛。往後在《出埃及記》一開始時,說到有一位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去統治埃及(出1:8),他苦待以色列的百姓,以致上帝要介入去拯救他們並擊打埃及全地。

2. 上帝使用約瑟使全地的人存活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上帝所說的「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亦開始成就,就是上帝使用約瑟使全地的人在饑荒中都可以存活。在饑荒初期,雅各吩咐他的兒子到埃及買糧,以致他們「可以存活,不至於死」(42:2)。當猶大嘗試說服雅各讓他帶便雅憫去埃及見約瑟的時候,亦說若便雅憫與他同去,「我們和你,以及我們的孩子都得存活,不至於死。」(43:8)到了今段經文,在饑荒中「可以存活,不至於死」的,不止雅各家,也包括全埃及地的百姓。當時埃及人求約瑟給他們種子,使他們「可以存活,不致死亡」(47:19),他們又對約瑟說:「你救了我們的性命」(47:25)。因此,上帝差約瑟到埃及,不是單單要保全雅各家的性命(參45:5-8),亦保全了埃及以至當時全地的人的性命。因此,上帝真的透過約瑟使「地上的萬族都得福」,祂透過約瑟為全地帶來了拯救,使全地的人都可以在饑荒之中存活,不至於死。

3. 雅各為法老祝福

雅各和法老會面的時候兩次祝福法老,從表面上看,理應是法老祝福雅各才對,因為是法老使雅各家有糧食,又將歌珊地賜給他們作為產業,加上法老是當時全地上最有權勢的人,而雅各只是埃及人所厭惡的希伯來人和牧羊人,他憑甚麼可以去祝福法老呢?在《希伯來書》7:7提到「向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事實上,雅各為法老祝福,不是基於他個人的身分地位,而可能是因為他的年紀極高,不過先決條件必須是法老願意謙卑自己去接受別人的祝福。換句話說,他願意承認雅各所事奉的上帝在全埃及和自己之上,以致他與埃及地都能經歷耶和華上帝的賜福。而若然雅各代表著以色列國,法老代表著埃及這個當時的世界強國,這裏的重要性就是以色列作為上帝所揀選的一族人,雖然他們當時只有七十人,但以色列卻成了一個對外邦國家的祝福。回顧雅各的生命,他是一個從母腹已經抓住哥哥以掃腳跟的一個人,他用豆湯買了以掃長子的名分,後來又假冒以掃搶走了長子的祝福。經歷了一段長時間後,雅各終於由一個只懂得用自己的方法去抓緊祝福的人,變為一個可以被上帝使用去祝福別人的人。

 

結語:蒙福的人要成為祝福

在今段《妥拉》經文,自雅各全家下埃及後,《創世記》故事的場景就由迦南地轉到埃及地,約瑟活出了上帝差派他先到埃及的心意,他不但保全了雅各家的性命,亦在全地的饑荒中把糧食賣給全地的人,以致人的性命得以保存。今段經文所描述的約瑟,跟主耶書亞(耶穌)有一個明顯的平行之處,主曾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絕不饑餓;信我的,永不乾渴。」(約6:35)他從天上降下來,為要賜生命給世界。而在《腓立比書》2章,就提及主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也取了奴隸的形象,因著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於是上帝將他升為至高,使眾膝都要跪下,眾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參腓2:6-11)就如今段《創世記》當中所表達的,上帝要藉著主耶書亞將生命賜給世人的心意是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攔阻的,即使人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亦阻止不了上帝要成就將他升為至高這個旨意。而昔日約瑟在經歷過受苦被賣之後,最終成了當代世界的拯救者;同樣耶書亞在十架上的犧牲和受苦,也最終被上帝大大使用去救贖我們,好讓我們能得著復活和永恆的生命。

今天我們作為領受上帝所賜生命的糧,並領受上帝祝福的人,有幾件事值得我們藉今段經文去再一次提醒自己:

從今段經文,我們看見上帝使用約瑟和雅各去祝福法老和埃及人,所以當我們祈求上帝祝福的同時,亦要明白上帝的心意是要使用我們去祝福身邊的人,這不但包括我們身邊的弟兄姊妹,亦包括那些還未領受生命的糧的人。說祝福的話固然重要,但若然在我們能力範圍以內可以做到一些實際可祝福別人的事,我們千萬不要單單在禱告中丟給上帝,因為上帝的心意是要每一個被祂所揀選的人,都積極地參與在祂賜福的過程當中,就是要我們的生命能成為別人的祝福。

雖然我們未必經歷過類似全地饑荒的困景,然而年初開始的疫情,再加上整個社會和經濟環境都轉差的時候,或許也不難發現身邊的人或自己都比以往少了一些喜樂與動力。而在艱難的日子,當世人都專顧自己的時候,我們要好像住在歌珊地的以色列民被分別出來一樣,從世界當中分別為聖,明白到我們的行事為人不可以跟隨世人那種生活模式,單單為著自己的事去籌謀、去憂慮,而是必須去看顧我們的鄰舍(另參腓2:4)。因為外在的環境不比我們的上帝大,因此我們必須對上帝有信心,相信祂必定會看顧每一個為祂全然擺上,並且全心全意去活出祂旨意的人。

最後,雅各說自己是在世寄居的,他的生命又短又苦,今日我們在地上豈不同樣都是一個寄居者的身分,仰望著永生的應許嗎?其實生命的長短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不要再被罪和世務所纏累,懂得與上帝同行,順從聖靈的帶領,稱職地作為上帝在地上的代表,將更多的人帶到上帝面前!

 


[1] 關於埃及人厭惡牧羊人的原因,暫沒有一個確實的說法,因為在埃及的文獻中並沒有特別提到這一點,不過在埃及的壁畫中的確是鮮少見到牧羊人,參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0), 445. 這有可能是因為尼羅河為埃及提供了充足的水源,使他們的農業非常發達,而埃及在當時已是一個高度文明的國家,因著埃及人的生活富足,他們不需要像迦南人和雅各家那樣依賴畜牧為生,所以畜牧在埃及的社會裏估計是屬於低下的職業,或許是這個原因使埃及人看不起,甚至厭惡那些過著簡陋生活的牧羊人。

[2] Bochi, Patricia A. “Images of Time in Ancient Egyptian Art.” i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Research Center in Egypt, vol. 31, 1994, 56.

[3] 例如:雅各為逃避哥哥以掃而離開父家到巴旦‧亞蘭投靠拉班、被拉班欺騙而娶了利亞、被拉班十次更改工資、女兒底拿在示劍被污辱、最愛的妻子拉結離世、長子呂便與他的妾辟拉同寢、被眾子欺騙讓他以為最愛的兒子約瑟已死、因全地饑荒而要離開上帝應許要賜給他和他後裔的迦南地。

[4] 蘭塞地所指的應該就是之前所說的歌珊地,蘭塞是後來的名字,因一位稱為蘭塞二世的法老而得名。當時雅各家只有七十人到了埃及,因此法老可能只是將歌珊部分地方賜給他們居住。不過後來以色列人在當地生養眾多,變得非常強盛,在《出埃及記》12:37就說到「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5] 經文沒有清楚指明百姓到底是將牲畜交給約瑟換成糧食,還是只是將牠們抵押給約瑟。然而將牲畜作為抵押會是較實際的做法,因為要約瑟去收納並且管理全地的牲畜似乎並非一個可行或最合適的方法。參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0), 448.

[6] 「約瑟使他們作奴隸」(47:21)在《馬索拉文本》譯作「約瑟把他們遷到城市裏去」。而「約瑟使他們作奴隸」是按照《七十士譯本》、《撒瑪利亞五經》和其他古譯本的翻譯。兩個意思可謂南轅北轍,而「約瑟使他們作奴隸」這個理解會比較符合上下文,因為上文提及埃及人除了自己的身體和土地以外就一無所剩(47:18),而下文亦提及百姓說他們情願做法老的奴隸(47:25)。加上約瑟將他們遷到城市亦似乎不太合理,雖然他們將土地賣了(或將土地作為抵押),然而他們仍然需要耕種,因此他們所住的地方不應該距離所耕種的土地太遠,所以將百姓遷移對法老或埃及的百姓來說都毫無好處。

[7] 「將手放在大腿底下起誓」並非第一次出現,之前亞伯拉罕吩咐他的老僕人為以撒娶妻的時候就曾經叫他這樣起誓,不可為以撒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24:2-3)。而「大腿底下」與生殖器的位置接近,所以「將手放在大腿底下起誓」很可能是和割禮或後代的延續(上帝的應許)有關,而割禮就是上帝和祂子民立約的記號(17:10-11),所以就如24章所述,當亞伯拉罕叫老僕人將手放在他的大腿底下起誓,亦即是等同「指著耶和華──天和地的上帝起誓」(24:3)。而將雅各帶回迦南地,也關乎上帝賜地業的應許。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4:18-46:27;書14:6-15;王上18:36;摩9:13及其後查經摘要:為了上帝而懂得放下自我

(作者: 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創44:18-46:27)記述因著猶大的一番話,約瑟最終與哥哥們相認和復和,父親雅各全家前往埃及。試討論:

1. 約瑟和哥哥們最終能夠復和,其中包括甚麼關鍵的元素?今天我們可以怎樣應用在教會和社會裏去修補一些撕裂的關係?

2. 為甚麼要記載和數點當時下埃及的雅各家的人?

(圖為約瑟向哥哥們揭露自己是弟弟的身分;by James Tissot;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創44:18-46:27)的背景、大綱及結構

創44:18-46:27承接上文有關約瑟的哥哥們帶著便雅憫下埃及見約瑟,他們吃過飯後帶著糧食回迦南地,剛走不遠就被約瑟的管家追上並指控他們偷了約瑟的銀杯,因銀杯最終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搜出,以致便雅憫要面對留在埃及作奴隸的厄運(44:4-12)。當時所有哥哥們見狀都撕裂衣服,認為是昔日傷害過約瑟的罪責今天上帝要他們去承受(44:13-16)。於是他們都帶著悔疚的心返回埃及見約瑟,並願意與便雅憫一同做奴隸。然而約瑟拒絕了,只要求留下便雅憫(44:17),而接著就是今段經文的開始。以下是今段經文的大綱及倒影結構:

A. 猶大挨近約瑟求情,願意以自己擔保便雅憫,留在埃及代替他作奴隸(44:18-34)

B. 約瑟表露自己的身分,與哥哥們相認、復和並安慰他們不要為過去賣他而憂傷(45:1-8)

C. 約瑟吩咐哥哥們回迦南地講述他的情況,並帶父親雅各來埃及(45:9-15)

X. 法老樂見約瑟家人到來,並吩咐要用車輛接載整個雅各家下來埃及居住(45:16-23)

C’. 哥哥們回到迦南地想帶雅各下埃及,但他不信約瑟未死,後來看見車輛才信(45:24-28)

B’. 雅各在別是巴獻祭給上帝,上帝安慰雅各,讓他放心下埃及,然後雅各便起行(46:1-7)

A’. 記載雅各家下埃及的所有人的名字和人數,合共有七十人(46:8-27)

 

猶大感人的說詞最終打動了約瑟

創 44:18 猶大挨近(וַיִּגַּ֨שׁ Vayigash他,說:「我主(אָדוֹן啊,求求你,讓僕人 (עָבַד)說一句話給我主(אָדוֹן聽,不要向僕人(עָבַד發烈怒,因為你如同法老一樣。

創 44:19 我主(אָדוֹן曾問僕人עָבַד們說:『你們有父親、兄弟沒有?』

創 44:20 我們對我主(אָדוֹן說:『我們有父親,他已經年老,還有他老年所生的一個小兒子。他哥哥死了,他的母親只剩下他一個孩子,父親也疼愛他。』

創 44:21 你對僕人(עָבַד說:『把他帶下到我這裏來,讓我親眼看看他。』

創 44:22 我們對我主(אָדוֹן說:『這年輕人不能離開他父親,若是離開,父親就會死。』

創 44:23 你對僕人(עָבַד說:『你們最小的弟弟若不和你們一同下來,你們就不要來見我的面。』

創 44:24 我們上到你僕人(עָבַד,我們父親那裏,就把我主(אָדוֹן的話告訴了他。

創 44:25 後來,我們的父親說:『你們再去給我買些糧來。』

創 44:26 我們說:『我們不能下去。最小的弟弟若和我們同去,我們就可以下去。因為,最小的弟弟若不和我們同去,我們必不能見那人的面。』

創 44:27 你僕人(עָבַד,我父親對我們說:『你們知道我的妻子給我生了兩個兒子。

創 44:28 一個離開我走了,我說他必是被野獸撕碎了,直到如今我再沒有見過他;

創 44:29 現在你們又要把這個從我面前帶走。倘若他遭難,那麼你們就害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下陰間去了。』

創 44:30 如今我回到你僕人(עָבַד,我父親那裏,若沒有這年輕人和我們同去,我父親的命是與這年輕人的命相連的,

創 44:31 當我們的父親看見沒有了這年輕人,他就會死。這樣,【原文有「你僕人們」(עֲבָדֶ֜יךָ)】我們就害你僕人(עָבַד,我們的父親白髮蒼蒼、悲悲慘慘下陰間去了。

創 44:32 僕人(עָבַד曾向我父親為這年輕人擔保,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就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當這罪。』

創 44:33 現在,求你把僕人(עָבַד留下,代替這年輕人作我主(אָדוֹן奴隸(עָבַד,讓這年輕人和他哥哥們一同上去。

創 44:34 若這年輕人不和我一起,我怎能上到我父親那裏呢?恐怕我要看到災禍臨到我父親了。」

在原文裏今段經文開始的第一個詞就是「挨近(וַיִּגַּ֨שׁ Vayigash」這個動詞(原文往往把動詞放在句首),描述這時猶大開始要向約瑟求情(這詞往往用來描述發出請求時身體往前傾的姿勢,反映對所懇求的事十分著緊,例如:創18:23、43:19-20)。而猶大講話的篇幅長達17節,並最終感動和使約瑟改變主意,促成了雅各家一家團聚並得拯救。當中猶大多次以「主人」來稱呼約瑟、以「僕人」來稱呼自己及一眾兄弟,態度極其謙卑。在整段講話裏,猶大客觀地把實情講解給約瑟知道,就如之前他說服父親允許他們帶便雅憫下埃及一樣。他指出一方面父親很愛便雅憫,不能失去他,但因著約瑟嚴厲地要求要見便雅憫,這對他們和父親造成極大的壓力和艱難,但為了救雅各全家,他們不得不帶便雅憫下埃及見約瑟,以致要讓父親承受著害怕再次失去愛子的極度擔憂和哀傷。所以現在如果不能帶便雅憫回去見父親的話,父親必定會悲傷過度而死。猶大更坦言自己已經在父親面前承諾為便雅憫作擔保,所以希望約瑟能體恤他父親的軟弱,通融他留下自己作約瑟的奴隸來代替便雅憫。猶大的說話充滿對父親關切的愛,對比著他過去出賣父親愛子約瑟的心態,明顯地他已徹底改變,甚至願意犧牲自己來救父親的另一個愛子便雅憫。

約瑟聽到猶大的講話後大受感動,他大概這時才得悉哥哥們和父親在自己被賣下埃及後的心情,原來他們一直都以為約瑟已死[1],父親因為失去約瑟而十分悲傷,致使他更加疼愛和著緊拉結遺下的唯一兒子便雅憫,不容這兒子再失去。這讓約瑟明白到原來父親仍然想念自己,也很愛他與便雅憫,父親之所以沒有派人去尋找自己純粹因為他誤以為自己已經死了,而父親現正為可能再度失去自己的愛子而擔憂。這些客觀的事實,大概會讓約瑟憂慮假如自己只取回便雅憫的話就會讓父親更加難過,甚至喪命。與此同時,約瑟也應該深深感受到猶大的改變,他在說話中顯得極度看重父親(他的話中15次提及「父親」)」。而且他不單愛父親,也願意愛父親所愛的兒子便雅憫(即使是同父異母所生),甚至到一個地步願意付出自己的性命來贖回自己的弟弟,這讓約瑟感動不已。事實上,當約瑟跟哥哥們說他們可以返回父親那裏,而只須留下便雅憫就可了事的時候,猶大所表現出來對父親、便雅憫、以致整個雅各家的顧念和犧牲,豈不比當時的約瑟更加有情有義[2]?相信這逼使敬畏上帝的約瑟也不得不欣賞猶大和接受他的說詞,而猶大的道理更提醒自己理應看父親的需要和性命過於自己只想得回便雅憫這種自私自利的想法。

 

約瑟揭露自己的真正身分與哥哥們復和

創 45:1 約瑟在所有侍立在他旁邊的人面前情不自禁,就喊叫說:「每一個人都離開我,出去吧!」 約瑟和兄弟相認的時候沒有一人站在他那裏。

創 45:2 他放聲大哭,埃及人聽見了,法老家中的人也聽見了。

創 45:3 約瑟對他兄弟們說:「我就是約瑟。我的父親還在嗎?」 他兄弟們不敢回答他,因為他們在他面前都很驚惶。

創 45:4   約瑟又對他兄弟們說:「靠近我一點。」 他們就近前來。他說:「我是被你們賣到埃及的兄弟約瑟。

創 45:5 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裏而憂傷,對自己生氣,因為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性命。

創 45:6 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有五年不能耕種,沒有收成。

創 45:7 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在世上存留餘種,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性命。

創 45:8 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而是上帝。他又使我如同法老之父,作他全家之主,和埃及全地掌權的人。

約瑟被猶大的說詞打動,並體會到哥哥們對過去曾傷害自己的事已經悔改並有相稱的行動(約瑟和便雅憫雖然都是同父異母所生,但這次他們卻不介意父親愛便雅憫過於他們,是已經懂得為了父親的緣故而愛惜便雅憫,甚至甘願為他受苦),所以約瑟就下定決心再次接納這班昔日傷害過自己的哥哥們,向他們揭露自己的真正身分,願意和他們復和。當哥哥們知道面前的主人竟然就是約瑟時都驚惶失措,於是約瑟反過來安慰他們,勸他們不要為自己過去所犯的錯而自責,要他們明白到上帝的計劃和意念原是美好,為的是要向全地和雅各家施行拯救。可以說,約瑟和哥哥們之所以能夠復和,一方面是因著猶大和他所帶領的兄弟們都願意謙卑自己去愛父親和便雅憫,而且是愛他過於自己的生命;而另一方面,就是約瑟也同樣需要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學習饒恕哥哥們過去對自己的傷害,懂得看上帝的計劃過於自己的感受、意願和利益。也就是說,復和的出現是包括了約瑟和哥哥們雙方都同時不再以自我為中心、不再堅持以自己為先、彼此都在上帝面前謙卑,看到自己的渺小和不配!

 

約瑟和法老都吩咐要安排雅各舉家下到埃及

創 45:9 你們要趕緊上到我父親那裏,對他說:『你兒子約瑟這樣說:上帝已立我作全埃及之主,請你下到我這裏來,不要耽擱。

創 45:10 你和你的兒子孫子,羊群牛群,以及一切所有的,都可以住在歌珊地,與我相近。

創 45:11 我要在那裏奉養你,因為還有五年的饑荒,免得你和你的家屬,以及一切所有的,都陷入窮困中。』

創 45:12 看哪,你們的眼睛和我弟弟便雅憫的眼睛都看見,是我親口對你們說話。

創 45:13 你們要把我在埃及一切的尊榮和你們所有看見的事情都告訴我父親,也要趕緊請我父親下到這裏來。」

創 45:14 於是約瑟伏在他弟弟便雅憫的頸項上哭,便雅憫也在他的頸項上哭。

創 45:15 他又親眾兄弟,伏著他們哭。過後,他的兄弟就和他說話。

創 45:16 這消息傳到法老的宮裏,說:「約瑟的兄弟們來了。」 法老和他的臣僕眼中都看為好。

創 45:17 法老對約瑟說:「你要吩咐你的兄弟們說:『你們要這樣做:把馱子抬在牲口上,動身到迦南地去,

創 45:18 請你們的父親和你們的家屬都到我這裏來,我要把埃及地的美物賜給你們,你們也要吃這地肥美的出產。』

創 45:19 你要吩咐他們:『要這樣做:從埃及地帶著車輛去,把你們的孩子和妻子,以及你們的父親都接來。

創 45:20 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你們的家具,因為埃及全地的美物都是你們的。』」

創 45:21 以色列的兒子們就照樣做了。約瑟遵照法老的吩咐,給他們車輛和路上需用的食物。

創 45:22 他又給所有哥哥每人一套衣服,卻給便雅憫三百銀子,五套衣服。

創 45:23 他也送給父親十匹公驢,馱著埃及的美物,以及十匹母驢,馱著給他父親在路上需用的穀物、餅和糧食。

接著,約瑟吩咐哥哥們要返回父親雅各那裏為自己說見證,並接父親雅各下來埃及,讓他可以供養他,因為按照上帝給法老的夢,未來仍有五年的饑荒。約瑟的話中沒有再次提及自己過去怎樣受盡苦難的經歷,反映他不單真正原諒了哥哥們,更為他們設想以致沒有要他們向父親交代他們過去是怎樣害自己、將他掉在坑裏,後來被賣下埃及等真相。另一方面,法老和埃及的官員得悉約瑟的家人要來埃及也十分高興,這反映約瑟在埃及地的成功、能幹和懂得待人處世,他沒有使埃及人產生嫉妒或感到受威脅,反而得到他們的信任和尊重。這是約瑟為上帝在埃及地所作的美好見證,而他的見證也間接祝福到雅各家。法老提醒約瑟要用車來接載父親一家下來,這反映出法老的體貼和周到。而他說要把埃及的美物賜給他們,也可見他的慷慨和對雅各家的謙卑(可能有人會反過來用負面的角度去推測法老只不過是見約瑟的能力對自己有利,所以才希望接待其家人,為希望當中也有奇人異士可對他自己的王國有利,雖然這表面上像是很有道理,但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中並未有明示或暗示任何證據和線索可以支持這種假設性的說法)。

 

雅各的猶疑與上帝的肯定

創 45:24 於是約瑟送他的兄弟們回去,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在路上爭吵。」

創 45:25 他們從埃及上去,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雅各那裏,

創 45:26 告訴他說:「約瑟還活著,並且作了埃及全地掌權的人。」 雅各心裏冰涼,因為不信他們。

創 45:27 他們就把約瑟對他們所說一切的話都告訴了他。他看見約瑟派來接他的車輛,

他們父親雅各的靈就甦醒(原文 וַתְּחִ֕י 的意思指「活著、活過來」,反映他之前如活死人般)了。

創 45:28 以色列說:「夠了!我的兒子約瑟還活著,我要趁我未死之前去見他。」

創 46:1 以色列帶著一切所有的,起程到別是巴去,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上帝。

創 46:2 夜間,上帝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雅各!雅各!」 他說:「我在這裏。」

創 46:3 上帝說:「我是上帝,你父親的上帝。不要害怕下埃及去,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裏成為大國。

創 46:4 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要親手合上你的眼睛。」

創 46:5 雅各就從別是巴起行。以色列的兒子讓他們的父親雅各和他們的孩子、妻子都坐在法老為雅各派來的車上。

創 46:6 他們也帶著迦南地所得的牲畜和財物來到埃及。雅各和他所有的子孫都一同來了。

創 46:7 他把他的兒子、孫子、女兒、孫女,他所有的子孫一同帶到埃及。

約瑟叮囑哥哥們在返回迦南地的路上不要爭吵,是一個特別的提醒,這大概是反映了約瑟對哥哥們過去二十多年前的印象,就是他們容易在相處上出現分歧或兄弟相爭。而難得這次大家能夠和好,所以他期望哥哥們要好好珍惜,以免因為很小的事或個人利益而又壞了大事,讓父親雅各未能聽信他們的見證,又或耽誤了上帝要使雅各家下來得救的計劃。

哥哥們回到埃及後告訴父親雅各在當地的經過,但由於哥哥們過去的見證一直不太好(雅各從約瑟和哥哥們的事件中經歷了痛失愛子,後來他們下埃及去買糧又留下了西緬等等),加上雅各難以想像約瑟原來還活著,以致一時之間未能信納他們的話。甚至雅各心裏可能會問「如果約瑟仍然在生,為何他一直不回到自己的身邊或向他報自己的平安?」之類的問題,或可能覺得自己過去的經歷都是不如意居多,估計不應該再會有甚麼好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等負面想法(i.e. too good to be true),以致當時他心裏冰涼,無法接受哥哥們的話。不過,這時法老所吩咐要帶備的車子就起了作見證的果效,證明了哥哥們的話不假,以致雅各一看見所派來接他的車就相信約瑟的確還活著。可見,即使法老是外邦人,但他的謙卑和對約瑟父家的禮待,讓他這個局外人也有份被上主使用去參與在祂的計劃上!

雅各決定要起程去見約瑟,這不是因著約瑟的風光或自己需要買糧,而是他想在自己臨死前見約瑟一面,不至遺憾地渡過餘生。估計他當時是從希伯崙出發[3],舉家前往別是巴(在下埃及的途中)並在那裏獻祭給上帝。雅各已經年老其實不便遠行,加上要離開上帝給自己的應許之地(28:13),而之前上帝又曾叮囑過父親以撒不要下埃及(26:2),所以可能他想在離開迦南地前再次親近上帝。而上帝也的確回覆雅各,並讓他可以安心上路,表明約瑟會為他送終(情況就如之前他離開伯特利前往巴旦‧亞蘭時,上帝也讓他夢見天梯和對他作出應許讓他安心)。別是巴在《聖經》裏往往被視為迦南地的最南端,所以雅各離開別是巴後,就算是離開了迦南地,踏上前往埃及的路,也就是進入上帝拯救雅各家計劃的另一個階段。

 

雅各家下埃及的家譜

創 46:8 這些是來到埃及的以色列人,雅各和他子孫的名字:雅各的長子是呂便。

創 46:9 呂便的兒子是哈諾、法路、希斯倫、迦米。

創 46:10 西緬的兒子是耶母利、雅憫、阿轄、雅斤、瑣轄,還有迦南女子生的兒子掃羅。

創 46:11 利未的兒子是革順、哥轄、米拉利。

創 46:12 猶大的兒子是珥、俄南、示拉、法勒斯、謝拉;珥與俄南死在迦南地。法勒斯的兒子是希斯崙、哈母勒。

創 46:13 以薩迦的兒子是陀拉、普瓦、約伯、伸崙。

創 46:14 西布倫的兒子是西烈、以倫、雅利。

創 46:15 這是利亞在巴旦‧亞蘭為雅各所生的兒孫,還有女兒底拿,兒孫共三十三人。

……

創 46:26 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媳婦之外,凡從他生的共有六十六人。

創 46:27 還有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到埃及的雅各全家共有七十人。

這時,經文詳細地記載雅各家每一個下埃及的人名和數目,並且結束時經文兩度提及雅各全家的總人數,就是下去的人共有66人,而包括雅各、約瑟以及他的兩個兒子則有70人。筆者估計經文要這樣詳細地記載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1)詳細的名單就是為要指出每一個雅各的後裔都被計算在內。而分四房人來記載,亦清楚表明整個雅各家都下了埃及,也就是在強調雅各家「全家得救」的意思;

2)詳細數算雅各家下埃及的人,突顯了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15:3)」這個應許的成就;

3)按照46:27所指(另參出1:5),雅各家的總人數是70[4] [5],而70這個數目在《聖經》裏可代表全世界或萬國(創10章記載挪亞有70個後裔,就是洪水後全世界國家或種族的數目)。所以,這裏記載對雅各家的拯救和數算雅各家的數目,相信也可作為預表上帝對全世界的拯救,這一方面既指著當時全地饑荒以致都需要經歷約瑟的拯救,另一方面也預表了日後主耶書亞(耶穌)要成就對世界的終極拯救。

而當我們把之前的記載與這個家譜的意義串連,就能得出一個道理:因著猶大和約瑟都願意謙卑放下自己、為了父親和上帝而輕看自己甚至犧牲個人的性命,最終讓整個雅各家和全地都經歷拯救!而這正正是上帝要透過這段《妥拉》經文帶出拯救的法則及其屬靈意義,可以說,我們可以從今段猶大和約瑟的生命一瞥主耶書亞救恩的影兒,他日後也是照這個法則來成就永恆的救贖計劃,並以此為榜樣,教導門徒去學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用捨己的生命去成就上帝的心意!

 

《先知書選段》(14:6-15;王上18:36;摩9:13及其後)與《妥拉》經文(44:18-46:27)的關聯

書 14:6 猶大人(בְנֵֽי־יְהוּדָ֤ה)來到( נָגַשׁ nāghash;與《妥拉》起首的動詞「挨近 וַיִּגַּ֨שׁ Vayigash」相同)吉甲,約書亞那裏,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和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

書 14:7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差派我窺探這地的時候,我剛四十歲。我把心裏的話向他報告。

書 14:8 雖然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膽戰心驚,我仍然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

書 14:9 那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必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上帝。』

書 14:10 現在,看哪,耶和華照他所說的使我活了這四十五年。當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的時候,耶和華曾對摩西說了這話。現在,看哪,我已經八十五歲了。

書 14:11 現今我還很健壯,像摩西差派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戰爭,是出入,我現在的力量和那時的力量一樣。

書 14:12 請你將耶和華那日所說的這山區給我。那日你也曾聽說,這裏有亞衲族人,以及寬大堅固的城,或許耶和華會照他所說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書 14:13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把希伯崙給他為業。

書 14:14 所以希伯崙成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書 14:15 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最尊貴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戰爭了。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經文的開始是書14:6,當中「猶大」和「來到」這兩個字眼,在原文裏正正跟今段《妥拉》經文(創 44:18)起首所用的「猶大」和「挨近」相同,難怪拉比把這兩段經文聯繫起來。另外,從意思層面看,書14章的經文背景是有關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後分地的安排(書13-21章均與分地有關),當中14:6-15記載有關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分地安排,就是昔日因為他專心跟從上帝,所以上帝藉摩西應許賜他地業。這關乎之前《民數記》13-14章所記十二探子進入迦南地一事中,只有他和約書亞二人認定要上去得著上帝所賜的應許,力勸當時的以色列民不要害怕進入迦南地。可惜,當時十個探子都報惡信,導致整個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民都害怕進入迦南地,甚至要用石頭打死二人(民14:10)。所以,當時迦勒的「專心跟從」背後其實包含了排除萬難去堅持活出上帝的心意與計劃,就是情願受苦和願意付上自己的性命也要緊緊遵行上帝的吩咐,這與今段猶大和約瑟願意犧牲自己去成就更重要的上帝計劃,可說是一個平行。

王上 18:36 到了獻晚祭的時候,先知以利亞近前來(וַיִּגַּ֞שׁ Vayigash,說:「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上帝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上帝,我是你的僕人,我遵照你的話做這一切事。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只有一節,它在原文其實用了 וַיִּגַּ֞שׁ Vayigash 這個動詞,以致與今段《妥拉》起首的動詞完全一致。而意思上,以利亞當時正在與巴力的先知對決,他向上帝發出請求,這與創44章一開始猶大請求約瑟的講話平行。

摩 9:13 「看哪,日子將到,耕種的必接續(וְנִגַּ֤שׁ收割的,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的;大山要滴下甜酒,  小山也被漫過。」  這是耶和華說的。

摩 9:14 「我要使以色列被擄的子民歸回;他們要重修荒廢的城鎮,居住在其中;栽植葡萄園,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園,吃其中的果子。

摩 9:15 我要將他們栽植於本地,他們必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被拔出。」  這是耶和華──你的上帝說的。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位於《阿摩司書》的結束,而同樣因著摩9:13在原文裏用了 וַיִּגַּ֞שׁ Vayigash這個動詞,以致跟今段《妥拉》經文平行。而意思上,它關乎審判後的應許,指子民要歸回、重修、修造,不再被拔出的意思,則與今段《妥拉》經文的發展平行。就是最終約瑟和哥哥們的關係可以重修、復和,而雅各也得到上帝的同在和應許可以與約瑟重逢,以及日後將會返回迦南地等美好的結果,這些都跟《阿摩司書》這裏的主題信息平行。

 

結語:為了上帝而懂得放下自我

從今段猶大和約瑟的說話和表現可見,他們之所以能夠復和,讓上帝的拯救計劃得以繼續拓展,都源於雙方願意放下自我,去看重父親和上帝過於自己的意願。猶大實踐出愛父親和愛父親所愛的便雅憫,謙卑地擁抱父親所持的立場,不介意父親愛便雅憫比愛自己更多,甚至為了父親的緣故而犧牲自己也在所不計;而約瑟也要學習即使自己有一切可追討哥哥們的道理,也願意放棄追討他們過去傷害自己的罪責。他因為明白到上帝要透過自己拯救雅各家和全地的緣故,而懂得輕看自己過去所受的苦難,並看重上帝旨意的成就,讓主的心意凌駕自己的意思和感受。另外,約瑟從猶大對父親的看重以至捨己救便雅憫的表現中,體會到自己其實不應單單為了取回便雅憫就合理地容讓父親難過和受苦。可以說,他們倆最終都為了父親的緣故,學習放下自己的身段、為了更大的目標(父親的性命、上帝的拯救計劃)而甘願捨棄自己的權益與所秉持的道理。

這讓我們反思到現今在教會和社會上要修補撕裂關係的一些關鍵元素:對於修補信徒之間的關係,筆者認為雙方都必須先在主面前謙卑自己、明白到自己的渺小和不配、是蒙恩的罪人,彼此都沒有任何可自誇或比對方優越之處,以致在上帝眼中更配得祂的救恩。而過程中可能需要有中間人,提醒雙方都要學習不以在世的事為首要、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懂得看屬靈的事和永恆的上帝為首要,以致雙方都願意把自己個人的想法、認為很合理的道理和立場都摒棄,順服在上帝面前,為了上帝的緣故而接納對方,一同去建立上帝國度,在活出上帝心意和真理的前提下達至和好與合一。至於對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修補,原則上也是雙方都必須把更大的社會利益放在個人的權益和權力地位之上,也就是彼此都必須謙卑自己、看到自己的渺小,從而學習尊重對方和承認對方的權益和地位。當然,在這個充滿著深層次矛盾、自私自利、恃勢凌人的社會裏,就算有中間人的出現,要談復和其難度也近乎登天,然而作為信徒,我們應該要求自己比世人做得更好,因為「復和」本身就是我們所相信的福音的本質和大能!問題只是我們是否願意被基督的愛去徹底改變,以致承認自己的不配,願意為了上帝的緣故而放下自我,承認自己的道理其實並非絕對真理,放棄屬世的立場和權利,在擁抱上帝和真理中選擇去合一。

太 26: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如果可能,求你使這杯離開我。然而,不是照我所願的,而是照你所願的。」

林後 5:18 一切都是出於上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林後 5:19 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林後 5: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而作為完美沒有得罪天父的主耶書亞自己,其實他在上十字架的道路面前本來也就大有道理可以拒絕承受苦杯,然而他為了達成天父的旨意和救贖我們而願意犧牲自己,把自己的意願和合理權益都放在天父的旨意之下。他豈不是為了門徒和我們留下了「背十架」的榜樣和吩咐嗎(太16:24)?

保羅在林後5章已清楚指出,我們既然因著基督已經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自然要承擔起這個「和好的職事」,為主作福音的使者。就是當世人因為意見和立場不同而不和時,如果同樣的情況能在信徒群體中得以解決,彼此都因為愛上帝的緣故而放下地上的成見,這豈不是能為主作更大的見證,讓世人因此而認識天父、明白基督捨己的愛和能力,從而將榮耀歸給主!事實上,主曾教導過我們他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就要怎樣饒恕別人(太6:12、18:12-16),所以我們要致力做好「和好的職事」,好在向主交帳的時候能夠更坦然無懼。筆者尤其建議大家都在屬靈的群體中更多去傳達和活出願意為了上帝的緣故而甘願摒棄自己的想法和屬世的道理等教導和榜樣,為要表明信徒是願意因著愛天父的緣故而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和道理。求主賜智慧和能力給我們,願我們都樂意成為福音的使者,活出基督捨己犧牲的愛,以勝過那惡者在人與人之間所撒播的仇恨和詭計,好讓基督叫人「和好」的福音得以廣傳,讓世人從我們的身上看見主自己!阿們。


[1] 雖然當年哥哥們回到坑中發現約瑟失蹤之後將他的彩衣(或長衣)染上血來欺騙父親,讓他誤以為約瑟已死,但約瑟並不知道這些細節,而哥哥們和雅各多年以來看來已視「約瑟已死」為事實(參44:20)。

[2] 這或許解釋了上帝為何選擇讓彌賽亞從猶大的子孫而出,而不是從約瑟的後裔而出。彌賽亞主要被認定為大衛的子孫,所以必須是猶大的後裔,而福音書的作者就是特意要指出主耶書亞(耶穌)正符合猶大的後裔、大衛的子孫這個彌賽亞的身分(參太1章、路4章的耶穌家譜)。

[3] 參考之前雅各打發約瑟去找哥哥們時要離開希伯崙谷(34:14),所以估計他當時應該住在希伯崙。

[4] 留意利亞所生的有33人(46:15),但其實名單只有32人,除非將雅各也算進去才夠33人。但雅各當然不是利亞所生,所以這樣去計算是有點奇怪的,有猶太拉比指這可能是利未的女兒約基別(摩西和亞倫的母親;見民26:59)沒有被計算在內,她當時可能在胎中仍未出生。無論如何,這家譜大概是後來編者放在這裏的,為要得出70這個總數。

[5]《使徒行傳》7:14記載司提反的話中提及當時雅各家下埃及的人數是75人,與這裏的記載不同,那是由於它引用了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當中在46:20多了瑪拿西兩個兒子和以法蓮三個兒子的名字,所以46:27也寫總數有75人。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3:14-44:17;耶42:12-20查經摘要:從約瑟與哥哥們的故事反思認罪和悔改

(作者: Ada Lui)

創 43:14-44:17 是關於約瑟的哥哥們帶著便雅憫下埃及買糧,期間約瑟設宴款待他們,及後卻以計誣蔑便雅憫偷了他的銀杯,要把便雅憫留在埃及為奴。試討論:

1. 在今段經文裏約瑟對哥哥們作出一連串的計謀,其目的是甚麼?

2. 哥哥們的回應怎樣致使之後約瑟願意與他們復和?

(圖為約瑟在埃及再次與便雅憫見面,參創43:29;by James Tissot;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43:14-44:17)的大綱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裏有一個倒影結構:

A. 雅各允許便雅憫下埃及買糧(43:14)

B. 約瑟的哥哥們與便雅憫到了埃及,他們被帶到約瑟的家。約瑟的哥哥們說他們不知道之前那買糧的銀子為甚麼在他們那裏(43:15-25)

C. 約瑟設宴款待他們,而便雅憫的食物是哥哥們的五倍,他們與約瑟一起暢飲(43:26-34)

X. 約瑟吩咐管家把一個銀杯放在便雅憫的袋子裏,及後又吩咐管家為銀杯去追他們(44:1-5)

C’. 管家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搜出銀杯,哥哥們撕裂衣服(44:6-13)

B’. 約瑟的哥哥們與便雅憫再到約瑟的家,猶大說上帝已查出他們的罪孽(44:14-16)

A’. 約瑟要把便雅憫留在埃及作奴隸(44:17)

 

雅各允許約瑟的哥哥們帶著便雅憫下埃及買糧

創 43:14 願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ʾEl Shaddai)使你們在那人面前蒙憐憫,放你們另一個兄弟和便雅憫回來。我若要失喪兒子,就喪了吧!」

承接上一段結尾,猶大的一番說詞成功使雅各允許便雅憫下埃及買糧,於是雅各吩咐兒子們要帶著土產中最好的乳香、蜂蜜、香料、沒藥、堅果、杏仁給「那人」作禮物,又要帶雙倍的銀子去見「那人」(參43:11-13)。這個吩咐很微妙地把之前發生的兩件事串連起來,第一件事:雅各與哥哥以掃的復和。當時雅各見哥哥以掃之前也預備了禮物(參32:13),希望哥哥能原諒他取走其長子的名分及祝福的行為;而今次雅各要兒子們預備禮物去見的「那人」正是他們的弟弟約瑟,所預備的禮物又與約瑟被賣至埃及時的情節有關,那時把約瑟帶下埃及的一群以實瑪利人也是帶著香料、乳香、沒藥(37:25),這好像隱喻著哥哥們這次要尋求約瑟的原諒是因為他們曾加害於他,使他輾轉被賣到埃及。第二件事:以實瑪利人用了二十塊銀子把約瑟買走(37:28)。在約瑟的故事裏,銀子往往用於一個人的「身價」作為買賣(而銀子代表著「身價銀」這個意思在今段經文的後部分再次出現,那就是便雅憫因被指偷了銀杯而要留在埃及為奴);而今次雅各要兒子帶雙倍的銀子(上次被退還的和今次買糧的)去見那人,第一層的意思是用作買糧,但第二層的意思也可以是代表兩個人的身價,因為當時雅各正是有兩個兒子被留在埃及,那就是約瑟和西緬。可見雅各雖然不知道「那人」是約瑟,但聖經巧妙地把雅各的舉動跟發生在約瑟身上的事聯繫起來。

當雅各吩咐兒子們預備好禮物和銀子後,他最後做的就是向上帝禱告,他稱呼上帝為「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ʾEl Shaddai),這個稱呼他之前曾兩次聽過,對他別具意義,一次是他父親以撒打發他去找拉班前,就是以上帝的這個稱呼去祝福他:「願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ʾEl Shaddai)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許多民族。」(28:3)另一次是當他在示劍城因底拿事件而舉家去到伯特利時,上帝向他顯現時也是這樣自稱:「我是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ʾEl Shaddai);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國和許多的國從你而來,又有許多君王從你生出。」(35:11)在古代每個家庭都會視「後繼有人」為最頭等大事,但生育是人不能掌握的,所以這個稱呼強調上帝掌管著生育和其延續,祂就是生命的源頭,是使生命繁衍的那位。而雅各在這裏以אֵ֣ל שַׁדַּ֗י(ʾEl Shaddai)稱呼上帝,很明顯是祈求上帝能保存「另一個兄弟和便雅憫」的性命[1],然而,他似乎也準備好了接受一個相反的結果,因為他說:「我若要失喪兒子,就喪了吧!」

 

約瑟的哥哥們被帶到約瑟的家

創 43:15 於是,他們拿著那些禮物,手裏也帶雙倍的銀子,並且帶著便雅憫,動身下到埃及,站在約瑟面前。

創 43:16 約瑟見便雅憫和他們同來,就對管家說:「把這些人領到屋裏。要宰殺牲畜,預備宴席,因為中午這些人要跟我吃飯。」

創 43:17 那人就照約瑟所說的去做,領他們進約瑟的屋裏。

創 43:18 這些人因為被領到約瑟的屋裏,就害怕,說:「領我們到這裏來,必是因為當初退還在我們袋裏的銀子,要設計害我們,抓我們去當奴隸,搶奪我們的驢。」

創 43:19 他們就挨近約瑟的管家,在屋子門口和他說話,

創 43:20 說:「我主啊,求求你,我們當初下來,真的是要買糧食。

創 43:21 後來到了住宿的地方,我們打開袋子,看哪,各人的銀子還在自己的袋口上,銀子的分量一點不少。現在我們親手把它帶回來,

創 43:22 我們手裏又帶了另外的銀子來買糧食。我們不知道是誰把銀子放在我們袋裏的。」

創 43:23 他說:「你們平安!不要害怕,是你們的上帝和你們父親的上帝把財寶放在你們的袋裏。你們的銀子,我已經收了。」他就把西緬帶出來,交給他們。

創 43:24 那人領這些人進約瑟的屋裏,給他們水洗腳,又給他們飼料餵驢。

創 43:25 他們預備好禮物,等候約瑟中午來,因為他們聽說他們要在那裏吃飯。

當約瑟的哥哥們下到埃及,約瑟見便雅憫和他們同來,就對管家說:「把這些人領到屋裏。要宰殺牲畜,預備宴席,因為中午這些人要跟我吃飯。」(43:16)於是管家把他們領到約瑟的家,卻沒有告訴他們原因。他們都為此感到害怕,並且認為上一次約瑟指控他們是奸細,今次必然打算再次刁難他們,誣陷他們上次買糧時沒有放下銀子,於是他們猜測約瑟將要對他們所做的事,包括:「1)要設計害我們,2)抓我們去當奴隸,3)搶奪我們的驢。」(43:18)但諷刺的是,這三件事正是他們之前加害約瑟時所做過的,現把當時相關的經文列出如下:

1) 設計害……

創 37:18 他們遠遠看見他,趁他還沒有走近他們,就圖謀要殺死他

2)抓去當奴隸

創 37:27 來,我們把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要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弟弟,我們的骨肉。」他的兄弟們就聽從了他。

3) 搶奪……

創 37:23 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裏,他們就剝去他的外衣,就是他身上那件長袍。

為怕約瑟追究他們關於銀子的事,他們在門口(不敢進屋)就急於向管家解釋他們不知道為甚麼銀子會出現在他們的袋子裏,而為表誠實,他們把銀子帶回來了。但出乎他們意料,管家的回覆是:「你們平安!不要害怕,是你們的上帝和你們父親的上帝把財寶放在你們的袋裏。你們的銀子,我已經收了。」(43:23)這位管家應是埃及人,卻安慰他們說那些銀子之所以會出現在他們的袋子裏是「上帝和你們父親的上帝」的作為,並說已收下了銀子。到底是因為他早就知道是約瑟把他們的銀子退還在他們的袋子裏呢?還是約瑟為哥哥們所買的糧食支付了銀子給管家呢?我們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哥哥們第一次所得的糧食是白白得到的。

接著管家把西緬帶出來交給他們,又領他們進入屋裏,給他們水洗腳,又給他們飼料餵驢(43:24)。換言之,他們之前所擔心的那些情況並沒有發生,而且他們現在才知道他們來到約瑟的家是要跟他吃飯,他們總算是鬆了一口氣。

 

約瑟設宴款待他的兄弟

創 43:26 約瑟來到家裏,他們就把手中的禮物拿進屋裏給他,俯伏在地,向他下拜。

創 43:27 約瑟問他們安,又說:「你們的父親,就是你們所說的那位老人家平安嗎?他還在嗎?」

創 43:28 他們說:「你僕人,我們的父親平安,他還在。」於是他們低頭下拜。

創 43:29 約瑟舉目看見他同母的弟弟便雅憫,就說:「你們向我所說那最小的弟弟就是這位嗎?」又說:「我兒啊,願上帝賜恩給你!」

創 43:30 約瑟愛弟之情激動﹝ כְּמַרkemar「沸騰」; 「心急如焚」(王上 3:26 )﹞,就急忙找個地方去哭。他進入自己的房間,哭了一場。

創 43:31 他洗了臉出來,勉強忍住,就說:「開飯吧!」

創 43:32 他們為約瑟單獨擺了一席,為那些人又擺了一席,也為和約瑟同吃飯的埃及人另擺了一席,因為埃及人不和希伯來人一同吃飯;那是埃及人所厭惡的。

創 43:33 兄弟們被安排在約瑟面前坐席,都按著長幼的次序,這些人彼此感到詫異。

創 43:34 約瑟把他面前的食物分給他們,但便雅憫所得的比別人多五倍。他們就喝酒,和約瑟一同暢飲。

現在約瑟的十一個兄弟都在屋裏向他下拜,這就應驗了他所做的第二個夢──「十一顆星都向他下拜」(37:9),但約瑟仍然沒有向他們揭示自己的身分,而是先問及他們的父親是否安好,然後就對便雅憫說:「我兒啊,願上帝賜恩給你!」(43:29)經文刻意形容便雅憫是約瑟「同母的弟弟」,接著約瑟以「我兒」這個親暱的口吻去祝福便雅憫,在在都反映出約瑟的愛弟之情當時被牽動起來,經文這裏譯作「激動」( כְּמַרkemar)的這個詞在原文有「沸騰」的意思,而在《列王紀上》3:26,這個詞被譯作「心急如焚」,這份難以抑制的情感讓約瑟必需找個地方來大哭一場。然而,儘管他對便雅憫的愛弟之情這樣濃烈,他都沒有即時跟他相認,而是吩咐僕人開飯。看來,他還有一些事是要藉著這場宴席做的,而這些事比現在就跟便雅憫相認更為重要。

這場筵席的確有一些不尋常之處。第一,是擺席的安排,約瑟的十一個兄弟所坐的次序都是「按著長幼」(43:33),這叫他們感到詫異(他們不知道這長幼次序是由約瑟所示);第二,約瑟分給便雅憫的食物,竟然是他哥哥們所得的五倍(他們當然更想不到這主人就是便雅憫的親哥哥)。他們對於約瑟這種種安排縱然不知就裏,但都沒有不悅之情,因經文說「他們就喝酒,和約瑟一同暢飲。」(43:34)

這「一同暢飲」的情景跟上一次哥哥們坐下吃飯的情景有著天壤之別。那時約瑟遵從父親雅各的吩咐去找哥哥們,卻被他們抓住丟在坑裏,然後哥哥們就坐下吃飯。這邊廂是哥哥們一面吃飯,一面商討怎樣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37:24-27),那邊廂是在坑裏的約瑟不斷地向哥哥們哀求,但他們都置之不理。(參42:21)

 

約瑟吩咐管家把一個銀杯放在便雅憫的袋子裏

創 44:1 約瑟吩咐管家說:「按照他們的驢子所能馱的,把這些人的袋子裝滿糧食,再把各人的銀子放在各人的袋口上,

創 44:2 我的杯,就是那個銀杯,要和買糧的銀子一同放在最年輕的那個人的袋口上。」管家就照約瑟所說的話去做了。

創 44:3 天一亮,這些人和他們的驢子就被送走了。

創 44:4 他們出城走了不遠,約瑟對管家說:「起來,去追那些人,追上了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

創 44:5 這不是我主人用來飲酒,確實用它來占卜的嗎?你們這麼做是不對的!』」

原來筵席過後才是約瑟的終極計謀,他先吩咐管家把糧食裝滿各人的袋子,再把各人的銀子放回各人的袋子,然後把他的銀杯放在便雅憫的袋子裏。當他們出城走了不遠(大概是不讓他們有時間打開袋子),就吩咐管家去追趕他們並說:「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這不是我主人用來飲酒,確實用它來占卜的嗎?你們這麼做是不對的!」(44:4-5)古埃及的確有用杯子作占卜的做法,方法是在盛了水的杯子裏,滴下油或放一些東西(如石子),觀察其流動的方向或波紋,從而作預測或解謎[2]。約瑟未必真的是用這個杯作占卜,而是想給哥哥們一個印象,他能知道隱秘的事,好叫哥哥們不敢以謊話來含混過關。

有意思的是,約瑟用的這一招「去追趕離開了的人並指控有人偷了神明之物」我們似曾相識,所說的是他父親雅各當年離開拉班家時,拉班用了七天去追趕他們,責怪他們不辭而別,又指控他們偷了他家的神像,當時雅各並不知道拉結偷了父親拉班的神像,所以矢口否認並承諾:「你若在誰那裏搜出來,就不讓誰活。」(31:32)最後拉班並沒有搜出神像(因拉結把它藏在駱駝的鞍子裏,自己坐在上面並以自己有月事而不便起來為由,成功地避過了拉班的搜索)。現在這類似的情節再次上演,結果又是怎樣呢?

 

管家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搜出銀杯

創 44:6 管家追上他們,把這些話對他們說了。

創 44:7 他們對他說:「我主為甚麼說這樣的話呢?你僕人們絕不會做這樣的事。

創 44:8 看哪,我們從前在袋口上發現的銀子,尚且從迦南地帶來還你,我們又怎麼會從你主人家裏偷竊金銀呢?

創 44:9 你僕人中無論在誰那裏找到杯子,就叫他死,我們也要作我主的奴隸。」

創 44:10 管家說:「現在就照你們的話做吧!在誰那裏找到杯子,誰就作我的奴隸,其餘的人都沒有罪。」

創 44:11 於是他們各人急忙把袋子卸在地上,各人打開自己的袋子。

創 44:12 管家就搜查,從年長的開始到年幼的為止,那杯竟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找到了。

創 44:13 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

約瑟的哥哥們出城後都應該為這次任務能順利完成而歡喜,因為西緬已被釋放,他們兄弟十一人都平安離開,而且袋子也裝滿了糧食,豈料約瑟的管家竟追上來並指控他們偷了約瑟的銀杯,他們當然不知道銀杯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於是矢口否認並說:「你僕人中無論在誰那裏找到杯子,就叫他死,我們也要作我主的奴隸。」(44:9)這句說話就跟雅各當年所說的類似:「你若在誰那裏搜出來,就不讓誰活。」(31:32)這位知道箇中底蘊的管家直截了當地拒絕了他們這個承諾,只說:「在誰那裏找到杯子,誰就作我的奴隸,其餘的人都沒有罪。」(44:10)而結果那銀杯從便雅憫的袋子搜出來了,讀者可以想像哥哥們一定感到晴天霹靂,經文形容「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44:13)

今段經文的很多情節都可以聯繫到約瑟被賣至埃及的事件,而「撕裂衣服」正是當雅各看見約瑟的外衣,以為他已被惡獸撕碎而有的悲痛表現:「雅各就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哀傷了多日。」(37:34)現在撕裂衣服的是一眾哥哥們,這就好像報應他們那時的惡行,他們為了隱瞞自己加害約瑟的事實,就把約瑟的外衣染血,拿去欺騙父親,令他以為約瑟已遇害。而哥哥們撕裂衣服的這個舉動可以說是為今段敘事掀起了高潮,因為直到此時,讀者們才看到哥哥們對便雅憫的兄弟之情!因為按著管家所說,那隻銀杯從誰那裏找出來,誰就作他主人的奴隸,其餘的人都可以全身而退,但哥哥們全都沒有遺棄便雅憫,而是一起回到城裏去。

 

約瑟的哥哥們與便雅憫再到約瑟的家,約瑟要把便雅憫留在埃及作奴隸

創 44:14 猶大和他兄弟們來到約瑟的屋裏,約瑟還在那裏,他們就在他面前俯伏於地。

創 44:15 約瑟對他們說:「你們做的是甚麼事呢?你們豈不知像我這樣的人必懂得占卜嗎?」

創 44:16 猶大說:「我們對我主能說甚麼呢?還有甚麼話可說呢?我們還能為自己表白嗎?上帝已經查出你僕人的罪孽了。看哪,我們與那在他手中找到杯子的人都是我主的奴隸。」

創 44:17 約瑟說:「我絕不能做這樣的事!誰的手中找到杯子,誰就作我的奴隸。至於你們,可以平平安安上到你們父親那裏去。」

這部分描述約瑟的哥哥們再次來到約瑟的屋裏,這裏特別提及猶大,是要突顯出他在這事上的領袖角色,因為這事涉及便雅憫的安危,而正是猶大向父親保證他必會帶便雅憫平安地回到父家,所以由這裏開始是以猶大作為兄弟們的代表與約瑟對話。約瑟以一副料事如神的態度質問哥哥們,加上「證據確鑿」,哥哥們都百辭莫辯。猶大似乎也不打算辯解,而是準備一起承擔後果,他作為眾兄弟的代表,說:「上帝已經查出你僕人(עֲבָדֶ֔י ʿavade﹝複數﹞)的罪孽了。看哪,我們與那在他手中找到杯子的人都是我主的奴隸。」(44:16)這裏的「僕人」在原文是複數[3],譯作「僕人們」會較準確,也就是猶大不單是指自己一個,而是他們眾兄弟都有罪孽。但留意他並沒有承認他們偷了銀杯(因他們都絕對肯定自己並沒有偷過那杯),而是承認上帝已查出他們的罪孽,那麼這「罪孽」指的應該是他們過去曾一同謀害約瑟(創37章)。對於猶大這番回應,約瑟的判詞跟管家一樣,就是「誰的手中找到杯子,誰就作我的奴隸。至於你們,可以平平安安上到你們父親那裏去。」猶大和眾兄弟會否因此就遺棄便雅憫自己回去呢?我們知道答案是沒有,故事的發展是約瑟與眾兄弟相認並復和,詳情就要待下回分解了。

 

《先知書選段》(耶42:12-20)與《妥拉》經文(43:14-44:17)的關聯

耶 42:12 我要向你們施憐憫(רַחֲמִים֙  rachamim),他就憐憫你們,使你們歸回本地。』

耶 42:13 倘若你們說:『我們不留在這地』,不聽從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話,

耶 42:14 說:『我們不留在這地,卻要進入埃及地,在那裏我們看不見戰爭,聽不見角聲,也不致缺食挨餓;我們要住在那裏。』

耶 42:15 倖存的猶大人哪,你們現在要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你們若定意進入埃及,在那裏寄居,

耶 42:16 你們所懼怕(יָרֵא yareʾ)的刀劍在埃及地必追上你們,你們所懼怕的饑荒在埃及要緊緊跟隨你們,你們必死在那裏。

耶 42:17 凡定意進入埃及在那裏寄居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無一人存留,得以逃脫我所降與他們的災禍。』

耶 42:18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怎樣將我的怒氣和憤怒傾倒在耶路撒冷的居民身上,你們進入埃及的時候,我也必照樣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們身上,以致你們受辱罵、驚駭、詛咒、羞辱,並且不得再看見這地方。』

耶 42:19 倖存的猶大人哪,耶和華論到你們說:『不要進入埃及。』你們要確實知道,我今日已警戒你們了。

耶 42:20 你們行詭詐害自己;因為你們請我到耶和華──你們上帝那裏,說:『請你為我們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禱告,你把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說的一切告訴我們,我們就必遵行。』

耶利米是南國猶大的先知,他事奉的年份是公元前627至586年,而南國正是在公元前586年亡於巴比倫,可見耶利米是一位「末代先知」。當時的背景是北國以色列已於公元前722年亡於亞述,但是後來巴比倫興起,它在公元前609年擊敗亞述,並在公元前606年擊敗埃及後,就趁機攻擊猶大,從此猶大的王都在其控制底下。巴比倫多次攻打耶路撒冷,每次戰勝後都擄走一些猶大人。耶42:19所說的「倖存的猶大人」就是那些未被巴比倫擄走卻惶惶不可終日的人,他們打算到埃及避難,但在下埃及之前,要求耶利米向上帝尋求指示他們「當走的路,當做的事」(耶42:3),又承諾說:「他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耶42:6)。今段經文就是在他們求問之後十天,上帝藉耶利米給他們的回覆(耶42:7),內容大意如下:

  1. 上帝說要向猶大施憐憫,祂要使巴比倫憐憫猶大,使他們能歸回本地(耶42:12);

  2. 上帝要他們聽從祂的話留在本地,不要下埃及,不要以為在那裏就不會遇上戰爭和饑荒(耶42:13-14);

  3. 上帝說如果他們不聽從祂的話,定意下埃及,就必會遇上他們所懼怕的戰爭和饑荒(耶42:15-16);

  4. 上帝警告子民他們若下埃及,必會死在那裏;因為上帝會把祂傾倒在耶路撒冷居民身上的憤怒,照樣傾倒在他們身上,他們也就不能回歸本地(耶42:17-18);

  5. 接著是耶利米對他們的警告,要他們聽從上帝的吩咐,不要下埃及;與此同時,又指出他們是行詭詐的,因為他們嘴巴說要遵行上帝的吩咐,但其實並沒有遵行的心(耶42:19-20)。

猶大人向上帝尋求指引他們「當走的路」,上帝就清晰地藉耶利米告訴他們那條當走的路就是「留在本地,不要下埃及」,因為這是一條「活路」,上帝應許說祂要憐憫他們,即使巴比倫攻陷猶大,把他們擄走,上帝也必會使他們歸回本地;與此同時,上帝又切切地警告他們不要走另一條「死路」──下埃及,因為他們「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無一人存留」。上帝把這兩條路的結局都陳明給猶大人,就是要他們懂得選擇那當行的路。然而,上帝這番話對於當時的猶大人絕對是一個考驗,因為他們眼前的境況在表面上是,下埃及會比留在本地更安全。到底他們是相信並謙卑聽從上帝的話留在本地呢?還是不相信上帝的警告而堅持下埃及?答案讀者可以從接著的經文得知。

從今段《先知書選段》我們看見,上帝藉耶利米給了猶大人一個考驗,要試出他們會否謙卑聽從祂的話,還是違背祂的吩咐(並違背自己說會遵行上帝的話這承諾)。而今段《妥拉》經文也同樣有一個「考驗」的主題,那就是上帝藉約瑟去考驗哥哥們會否反思己過,謙卑地承認自己曾犯下的罪。此外,這段《先知書》的經文有以下詞彙與今段《妥拉》相同,現以下表列出。

共同詞彙

妥拉(創 43:14-44:17

《先知書選段》(耶 42:12-20

憐憫

創 43:14 願全能的上帝使你們在那人面前蒙憐憫(רַחֲמִים֙  rachamim,放你們另一個兄弟和便雅憫回來。我若要失喪兒子,就喪了吧!」

耶 42:12 我要向你們施憐憫(רַחֲמִים֙  rachamim,他就憐憫你們,使你們歸回本地。』

懼怕

創 43:18 這些人因為被領到約瑟的屋裏,就害怕(יָרֵא yareʾ,說:「領我們到這裏來,必是因為當初退還在我們袋裏的銀子,要設計害我們,抓我們去當奴隸,搶奪我們的驢。」

耶 42:16 你們所懼怕(יָרֵא yareʾ的刀劍在埃及地必追上你們,你們所懼怕的饑荒在埃及要緊緊跟隨你們,你們必死在那裏。

下埃及

創 43:15 於是,他們拿著那些禮物,手裏也帶雙倍的銀子,並且帶著便雅憫,動身下到埃及,站在約瑟面前。

耶 42:14 說:『我們不留在這地,卻要進入埃及地,在那裏我們看不見戰爭,聽不見角聲,也不致缺食挨餓;我們要住在那裏。』

 

約瑟對哥哥們作出計謀的目的以及哥哥們的回應

如上文所述,今段經文有很多情節都跟約瑟當年被賣到埃及的事件有聯繫,當中有一些情節更是約瑟刻意設計出來,為的是想知道哥哥們的生命是否已改變,當年他們因嫉妒約瑟是父親最愛的兒子就加害於他,那麼現在他們會否也對便雅憫、他們同父異母的弟弟,也有嫉妒之心而想趁機除掉他?所以,約瑟所設的計謀都跟便雅憫有關。然而這些計謀都不是出於惡意,而更像是約瑟給哥哥們的考驗,為要試出他們真實的意念以及他們兄弟之間的關係。現列出約瑟給哥哥們的考驗以及他們的回應:

 

約瑟給哥哥們的考驗

哥哥們的回應

1.

創 43:16 約瑟見便雅憫和他們同來,就對管家說:「把這些人領到屋裏。要宰殺牲畜,預備宴席,因為中午這些人要跟我吃飯。」

•      約瑟要他們到自己的屋裏,卻沒有透露原因,為要讓他們在不安中反思己過。

創 43:18 這些人因為被領到約瑟的屋裏,就害怕,說:「領我們到這裏來,必是因為當初退還在我們袋裏的銀子,要設計害我們,抓我們去當奴隸,搶奪我們的驢。」

•      哥哥們感到懼怕,以為約瑟要追究他們,於是反思自己可能犯過的罪。

2.

創 43:34 約瑟把他面前的食物分給他們,但便雅憫所得的比別人多五倍。他們就喝酒,和約瑟一同暢飲。

•      故意讓他們同父異母的弟弟得到豐厚的待遇,看他們是否會嫉妒。

創 43:34 約瑟把他面前的食物分給他們,但便雅憫所得的比別人多五倍。他們就喝酒,和約瑟一同暢飲

•      哥哥們既沒有因為便雅憫所得的待遇比他們豐厚而不悅,反而與約瑟一同暢飲。

3.

創 44:2 我的杯,就是那個銀杯,要和買糧的銀子一同放在最年輕的那個人的袋口上。」管家就照約瑟所說的話去做了。

•      設計讓便雅憫成為偷了銀杯的人,看他們會否幸災樂禍或趁機遺棄便雅憫。

創 44:12 管家就搜查,從年長的開始到年幼的為止,那杯竟在便雅憫的袋子裏找到了。

創 44:13 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

•      為弟弟遭難而哀慟,他們不但沒有遺棄弟弟,反而願意與弟弟共同面對這危難。

4.

創 44:15 約瑟對他們說:「你們做的是甚麼事呢?你們豈不知像我這樣的人必懂得占卜嗎?」

•      明言便雅憫的偷竊行為已證據確鑿而要定他的罪,看看哥哥們會否保護便雅憫。

創 44:16 猶大說:「我們對我主能說甚麼呢?還有甚麼話可說呢?我們還能為自己表白嗎?上帝已經查出你僕人的罪孽了。看哪,我們與那在他手中找到杯子的人都是我主的奴隸。」

•      猶大代表兄弟們承認他們在上帝面前有罪,他們都願意與便雅憫一同承擔懲罰。

今段經文記載到約瑟給哥哥們的一連串考驗,他們都通過了。換言之,在這二十年過後,哥哥們已不再因著同父異母的弟弟得寵而嫉妒他以致想他受禍,而這也成為後來約瑟最終願意與哥哥們復和的重要基礎,而我們從上表可以總結哥哥們的回應裏的四個要點:

  1. 反思自己曾否犯過的錯事

  2. 對別人不再心存惡念

  3. 不再只顧個人的利益,而是以群體的利益為大前題

  4. 願意以行動去承擔罪責

經文用了這許多篇幅去描述約瑟哥哥們的回應,正是要強調真正的悔改必然是從心底裏生出悔罪之情,然後勇於承認己過,並要以行動來表明自己悔改的決心。這份真誠的悔改想必約瑟也能看出來,以致在下一段經文才會有兄弟復和的場面出現。

 

結語:從約瑟與哥哥們的故事反思認罪和悔改

我們從約瑟的故事看到,人在得罪了人之後,若想與人復和,他尚且需要反思己過、認罪和承擔後果,更何況如果我們得罪的是上帝呢?使徒保羅和約翰都口徑一致地說: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約一1:8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我們都得承認,我們得罪了上帝,但上帝願意與人復和,祂樂意去拯救那些因罪而與祂分隔了的人。這份恩典是白白的,既不是我們賺取得來,也不是我們配得的,而接受這恩典的人都需要有一顆反思己過和認罪的心,並要在言行上都表現出真正的悔意。至於我們犯罪所需承擔的懲罰,上帝則讓祂的獨生子耶書亞(耶穌)擔當了,是耶書亞成了一個贖罪祭(羅3:25;約一2:2)使我們能與上帝復和。

認罪悔改固然是我們與上帝復和必需有的態度,但更重要的是,當我們與上帝復和之後,我們仍然要與上帝保持一份和好的關係,而這是需要我們時刻自省並持守一顆謙卑和立志悔改歸正的心,因為上帝樂意憐憫這樣的人,也會與他同住。

箴 28:13 遮掩自己過犯的,必不順利;承認且離棄過犯的,必蒙憐憫

賽 57:15 那至高無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卻與心靈痛悔的謙卑人同住;要使謙卑的人心靈甦醒,使痛悔的人內心復甦。

願主的話成為我們時刻的提醒。阿們!


[1] 這裏說「另一個兄弟」並沒有說出名字,讀者們很自然都會把這兄弟看為是西緬,但拉比卻認為這也可以是指約瑟,也就是說,雅各在不自知的情況下說出另一個事實,他兒子們的「另一個兄弟」約瑟其實也在之前下了埃及。

[2] 參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49530, 2009) 1:133。

[3] 《和修本》在這一節把עֲבָדֶ֔י ʿavade譯作「僕人」,但這字在原文是複數,所以譯作「僕人們」會較為準確。可參《新譯本》的翻譯:「……神已經查出你僕人們的罪孽了。看哪,我們和那在他手裏搜出杯來的,都是我主的奴僕了。」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2:18-43:13;賽50:10-51:11查經摘要:怎樣才能活出具說服力的生命?

(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創42:18-43:13)講述約瑟的哥哥們被囚三天後獲釋,約瑟讓他們帶著糧食回迦南地去解救家裏的饑荒,但為要證明他們不是奸細,就要把西緬留下,直到他們把弟弟便雅憫帶來埃及見他。而回到迦南地後,呂便和猶大分別嘗試說服父親雅各讓他們帶便雅憫到埃及,以致可再買糧,拯救雅各全家。試討論:

1. 約瑟先假設哥哥們是奸細,然後要他們證明自己是誠實人,做法是否恰當?這對約瑟的哥哥們帶來甚麼影響?

2. 從呂便和猶大的說詞和表現去討論為甚麼呂便未能說服雅各,但猶大卻能成功?這又給我們甚麼屬靈上的提醒?

(圖為:約瑟的哥哥們帶糧食回迦南地;參創42:25-26;Image: Depositphotos)

 

今段《妥拉》經文(42:18-43:13)的背景、大綱及結構

創42:18-43:13是《創世記》約瑟的故事中(創37-50)有關他被賣到埃及以致最終拯救全雅各家的其中一幕。上一段經文提及全地都有饑荒而只有埃及有糧,於是雅各打發約瑟的哥哥們前往當地買糧。他們看到約瑟卻不認得他,但約瑟卻認出他們;及後約瑟指控他們是奸細並把他們拉下監。以下是今段經文的大綱以及當中呈現的倒影結構:

A. 三天後約瑟讓他的哥哥們出監,但要留下一個,其餘的人可帶糧食回去,並要帶便雅憫來埃及見他。(42:18-20)

B. 他們後悔當年曾惡待約瑟,呂便責怪弟弟們過去的做法,約瑟聽到他們的對話後就離開他們去哭了一場,之後他回來並扣留了西緬。(42:21-24)

C. 約瑟給哥哥們糧食並暗中退還銀子,他們途中才發現銀子仍在他們的袋裏就感到戰兢。(42:25-28)

X. 約瑟的哥哥們回到雅各那裏,向他述說下埃及和見約瑟的經過。(42:29-34)

C’. 他們和雅各因為看見銀子就都害怕。(42:35)

B’. 雅各怪責他們的做法害自己接連失去兒子(約瑟、西緬);呂便請求雅各讓他們帶便雅憫下埃及,並用自己兩個兒子擔保,但遭到雅各拒絕。(42:36-38)

A’, 後來饑荒越見嚴重,雅各要他們再下埃及買糧,這次猶大請求讓他帶便雅憫去。雅各答應了,並吩咐他們要帶最好的禮物和雙倍的銀子去埃及見約瑟。(43:1-13)

 

約瑟改變了對哥哥們的安排

創 42:18 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上帝的,你們這麼做就可以活。

創 42:19 如果你們是誠實的人,留你們兄弟中的一個關在監牢裏,你們帶糧食回去,救你們家的饑荒,

創 42:20 再把你們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如此,你們的話就是真的了,你們也不至於死。」 他們就照樣做了。

創 42:21 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弟弟身上實在犯了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看見他的痛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

創 42:22 呂便回答他們說:「我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嗎?只是你們不肯聽,看哪,他的血在追討了。」

創 42:23 他們不知道約瑟在聽,因為在他們之間有傳譯官。

創 42:24 約瑟轉身離開他們,哭了一場,又回來對他們說話,就從他們中間抓了西緬,在他們眼前捆綁他。

正如上一篇查經摘要所指[1],約瑟在許多行事上都像是參照了一些自己過去的經歷,包括誣告哥哥們是奸細,把他們下監。這次他彷彿也參照了司酒長在做夢後三天可獲釋一樣,使哥哥們在三天後出監,一方面讓他們有機會反思自己是否誠實可信的人,另一方面也讓自己再想想怎樣處置他們。原本約瑟打算讓他的哥哥們只派一人回去把便雅憫帶來,而其餘的人都要繼續被關在監裏。但三天後約瑟改變了主意,表明自己因為「敬畏上帝」的緣故,現只須留下他們一人而讓其餘的人可以帶糧食回去救災。可見,約瑟心裏雖然未能完全接納或信任哥哥們,但卻顧念父家的需要,而他說自己是「敬畏上帝」的人,也就是願意自己的行事與決定,都反映出上帝那份以慈愛待人、予人悔改機會的特質。約瑟的這個新安排,讓哥哥們不禁想起過去自己曾怎樣惡待約瑟,把他掉在坑裏的罪。而呂便更重申當日不應傷害約瑟(雖然其動機大概只是出於自保,就是作為長子可向父親交代;37:29-30),約瑟聽見後再次憶起本來早已放下的過去(41:51),以致要痛哭一場才能平復其心情。他最後選擇扣留西緬,這明顯是按照長幼次序來問責,當他知道大哥呂便曾為自己求情後就轉而找二哥承擔罪責,讓其餘的哥哥們可帶糧食返回迦南地,並帶便雅憫過來。

 

約瑟先指控哥哥們是奸細,要他們證明自己清白是甚麼道理?

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會認為用「無罪假定」的原則去審判會比「有罪假定」來得公義,這看法本身沒錯。不過,筆者要指出這原則並不適用於約瑟先假設哥哥們是奸細的這個情況。我們可先問另一個問題就會較為容易理解箇中的原則:為甚麼約瑟不乾脆即時表露其真實身分,與哥哥們相認?答案很簡單,因為約瑟過去曾被哥哥們的惡行所害,導致彼此的關係已完全破裂,約瑟已不能輕易信任這班哥哥。況且多年後重逢,約瑟一方面既不肯定哥哥們是否仍對自己心存敵意,另一方面他對父家和便雅憫的情況也一無所知,所以貿然地表露自己的身分並非上策。接著,我們可繼續問:約瑟是否偏私,以自己現在的權柄和處境來公報私仇、報復哥哥們?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若然他要報復哥哥們,就不會只是關在牢裏三天,而是可以更嚴厲地苦待他們。相反,約瑟意識到父家的糧食需要而改變主意,只留下一人並讓其餘的哥哥們可以帶糧食(這樣可以帶更多)回迦南地去拯救雅各家。而約瑟表明自己這個決定是出於「敬畏上帝」,可見他本來的確可以惡待哥哥們,但他卻選擇了用上帝的憐憫和慈悲去對待他們,所以他並非想向哥哥們報復,而只是不能完全地信任他們而已。加上約瑟想念自己的親弟弟便雅憫,不知道弟弟會否也被哥哥們惡待,所以他作出這樣的安排為要能見便雅憫的面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約瑟先假設哥哥們是奸細,然後要他們證明自己是清白的這做法,並非一種普遍性的處事手法,而是約瑟因著哥哥們曾傷害自己而無法立時信任他們的一個獨特處境!因此,我們不應把「無罪假定」的普遍性原則,放入今段經文這個獨特的處境來評論。而約瑟不信任哥哥們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他用這個對策一方面為要更好地觀察他們的生命是否已有所改變,另一方面也確保自己有更大的機會與弟弟便雅憫見面。相反,如果他不探究竟就貿然相信他們、和他們相認,反而顯出約瑟行事的愚昧和魯莽。

另外,根據上一段經文記載,約瑟指控哥哥們是奸細,想窺探埃及地,是基於他當時想起自己從前所做的兩個夢(創42:9),也就是約瑟認為既然當時雅各和哥哥們對夢的理解是他們要向自己跪拜,現在卻欠了便雅憫,那麼最好的印證就是要求哥哥們把他帶來,這樣能配合上帝藉著夢給約瑟啟示的計劃。我們可以這樣推斷,是因為約瑟過去一直都順服上帝的帶領,這與今次他改變主意去恩待哥哥們時說是出於「敬畏上帝」之講法吻合。換句話說,先假設哥哥們是奸細的做法以致要求他們把便雅憫帶到埃及來證明自己清白的做法,某程度上包含著上帝對一班哥哥們的計劃,而這樣的安排事實上可讓他們面對自己過去的過犯,把自己的過去與現在的經歷也聯繫於上帝想要在雅各家成就的計劃,讓他們有機會反思自己應該怎樣從過犯中改過自新!

 

哥哥們返回父親那裏

創 42:28 他對兄弟們說:「我的銀子退回來了,看哪,還在我袋子裏!」他們戰戰兢兢,心都快跳出來了,彼此說:「上帝向我們做的是甚麼呢?」

約瑟吩咐人把哥哥們的器皿裝滿糧食,又把各人的銀子退還在各人的袋裏,再次顯示約瑟在恩待雅各家,顧念他們的需要(42:25)。但哥哥們為著西緬在埃及地被扣留,以及腦裏憶起自己昔日惡待約瑟而生的罪咎感,因而一看見買糧食的銀子仍在就變得極為戰兢(42:26-27)。正如他們自己所說,他們實在不明白上帝在自己身上的作為(42:28),而這與弟弟約瑟有解夢的能力、能夠明白上帝的計劃和心意,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可以說這些描述間接地反映出他們靈性情況的低落。

創 42:29 他們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雅各那裏,把所遭遇的事都告訴他,說:

創 42:30 「那地的主對我們說嚴厲的話,把我們當作窺探那地的奸細(מְרַגְּלִים meraggelim

創 42:31 我們對他說:『我們是誠實的人,並不是奸細(מְרַגְּלִים meraggelim

創 42:32 我們本是兄弟十二人,都是同一個父親的兒子,有一個不在了,最小的今日和我們父親在迦南地。』

創 42:33 那地的主對我們說:『只有這樣我才知道你們是誠實的人:留你們兄弟中的一個在我這裏,你們帶糧食回去,救你們家的饑荒,

創 42:34 再把你們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我就知道你們不是奸細(מְרַגְּלִים meraggelim,是誠實的人。然後,我就把你們的兄弟交還你們,你們也可以在此地做買賣。』」

創 42:35 後來他們倒空袋子,看哪,各人的銀囊都在袋子裏。他們和父親看見銀囊就都害怕。

經文其實沒有必要重複地記載他們回到父親雅各那裏所說的話(即42:30-34),而只需以「他們回到雅各那裏就把約瑟的要求告訴了父親」去概述就可以了,然而經文刻意詳細描述(留意這是今段《妥拉》經文大綱倒影結構的中心位置),反映當中有值得我們注意之處。筆者認為這段經文裏除了覆述他們在埃及地的經過,更突出了「奸細(מְרַגְּלִים meraggelim」和「誠實人(כֵּנִים kenim」這兩個對哥哥們的描述。前者在《創世記》一共出現七次,均在42章裏(42:9、11、14、16、30、31、34),其動詞 רָגַל ragal源於名詞 רֶגֶל regel(意思是「腳」),在這裏指哥哥們的言行是另有企圖,並非誠實可靠的人;而後者在《創世記》一共出現五次,同樣只在42章裏(42:11、19、31、33、34),其意思是正確、真誠,在這裏明顯是「奸細」的相反詞。而哥哥們被約瑟指控為奸細,其實正好表達了他們過去與現在的言行並不反映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和屬上帝子民的身分。事實上,哥哥們之前因為嫉妒約瑟的緣故,而拒絕接受從上帝而來的啟示(約瑟的兩個夢),他們撕破約瑟的彩衣(或長衣)再把他掉在坑裏等,更是以仇恨惡待自己的兄弟(雅各家後裔的一員)。這次他們在回程途中發現銀子仍在,就已經「戰戰兢兢,心都快跳出來了」(42:28),但後來「他們和父親看見銀囊就都害怕」(42:35),更反映出他們在父親面前有裝假之嫌,表現得像是現在才知道這事(留意「看見」和「害怕」在原文是雙關語[2])。最後,這兩個詞合共出現十二次(「奸細」七次和「誠實人」五次),或許正是對當時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屬靈情況的描述,就是「奸細」多於「誠實人」。無論如何,哥哥們雖然在這次面對約瑟時並沒有說謊,但約瑟的假設卻正好讓他們能面對和改善自己的虛假,使他們有機會重新整理自己的生命,成為真正誠實可靠的上帝的見證人。

 

呂便的請求與雅各的回應

創 42:36 他們的父親雅各對他們說:「你們害我喪失了我的兒子:約瑟不在了,西緬也不在了,你們還要帶走便雅憫!這些事都臨到我身上了עָלַ֖י ali)。」

創 42:37 呂便對他父親說:「我若不帶他回來給你,你可以殺我的兩個兒子。只管把他交在我手裏,我必帶他回來給你。」

創 42:38 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行走的路上遭難,你們就害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下陰間去了。」

父親雅各得悉銀子仍在,但西緬卻沒有了,自然會覺得這班哥哥們或許是賣了自己的兒子來換糧食,並憶起昔日他們怎樣使自己失去了約瑟。而現在他們更要求帶便雅憫下埃及,難怪雅各會憤慨地說「這些事都臨到我身上了עָלַ֖י ali)」。留意這句話中原文的介詞 עַלal 也常可解作「反對、違反」的意思,所以他這話更好的翻譯為「這些事都跟我作對!」就是所有事都像敵擋著自己、與自己的心意相反的意思,以致雅各認為如果讓便雅憫跟哥哥們上路的話,他們就等同取去自己的性命(42:38)。這些描述再一次反映哥哥們的生命難以取信於人,他們既得不到約瑟的信任,也得不到父親雅各的信任!不過,當雅各認為諸事都不如意的時候,我們作為讀者就知道上帝其實正在背後施行拯救,為要成就祂在雅各家的心意和計劃。

 

猶大的請求與雅各的回應

創 43:1 那地的饑荒非常嚴重。

創 43:2 他們從埃及帶來的糧食吃完了,父親對他們說:「你們再去給我們買些糧來。」

創 43:3 猶大對他說:「那人嚴厲地警告(הָעֵ֣ד הֵעִד֩ to testify, to surround, to warn我們說:『你們的弟弟若不和你們同來,你們就不要來見我的面。』

創 43:4 你若派我們的弟弟跟我們同去,我們就下去給你買糧;

創 43:5 你若不派他去,我們就不下去,因為那人對我們說:『你們的弟弟若不和你們同來,你們就不要來見我的面。』」

創 43:6 以色列說:「你們為甚麼這樣害我,告訴那人你們還有弟弟呢?」

創 43:7 他們說:「那人詳細問到我們和我們的家人,說:『你們的父親還在嗎?你們還有兄弟嗎?』我們就按著他的這些話告訴他,我們怎麼知道他會說:『把你們的弟弟帶下來』呢?」

創 43:8 猶大又對他父親以色列說:「請派這年輕人和我同去,我們就動身前去,好叫我們和你,以及我們的孩子都得存活,不至於死。

創 43:9 我為他擔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要人,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我就對你永遠(כָּל־הַיָּמִֽים  “all of the days”, i.e. my life or forever擔當這罪。

創 43:10 我們若沒有耽擱,現在第二趟都回來了。」

創 43:11 父親以色列對他們說:「如果必須如此,你們要這樣做:把本地土產中最好的乳香、蜂蜜、香料、沒藥、堅果、杏仁各取一點,放在器皿裏,帶下去送給那人作禮物。

創 43:12 手裏要帶雙倍的銀子,把退還在你們袋口的銀子親手帶回去;或許那是個失誤。

創 43:13 帶著你們的弟弟,動身再去見那人。

當饑荒仍然持續(法老的夢指這饑荒會長達七年),父親雅各就要求他們再去埃及買糧,而這時猶大率先回應。他客觀地指出要解決問題的關鍵取決於雅各而不是他們(43:3-5),並表明這決定會影響著整個雅各家的安危(43:8),而最難得(以致讓雅各感到信服的)莫過於猶大為便雅憫擔罪的一番話:「我為他擔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要人,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我就對你永遠擔當這罪。」這其實是一種對自己沒有設限的懲罰,任由雅各處置,反映出他甘願為便雅憫擔保,一力承擔失去他的後果。最後,猶大更讓父親憧憬一個美好結果,就是「我們若沒有耽擱,現在第二趟都回來了。」最終,猶大的說詞和承擔感動了雅各(這段經文用「以色列」來稱呼他[3]),讓他放心將便雅憫交托給他。而之前雅各將便雅憫形容為「我的兒子」(42:38),,現在這裏卻改為「你們的弟弟」,反映出猶大的說詞讓他一改過去的想法,重新相信這班哥哥們會真正看顧便雅憫的平安。可以說,當時猶大的表現是一個美好的生命見證,這正好與約瑟所指「嚴厲地警告」在原文的意思(הָעֵ֣ד הֵעִד֩ haed heid;也常解作「見證」;見43:3)有關,就是約瑟的話一方面既是一個對哥哥們的警告,同時另一方面也說明哥哥們能帶便雅憫下來的話,這將會是他們最好的見證,因為當中包含了他們得到父親雅各的信任,就如猶大這時有說服力的表現。

 

比較呂便與猶大的說詞與表現

呂便與猶大同樣請求父親雅各讓他們帶便雅憫下埃及見約瑟,但雅各拒絕呂便,卻信任猶大。這值得我們比較二人的分別,並從他們的成敗中學習。筆者會先回顧經文過去對他們二人的描述以及一些平行之處(見下表),然後再比較二人的說詞和表現。

呂便

猶大

結論:

創 37:21 呂便聽見了,要救約瑟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

創 37:22 呂便又對他們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曠野的坑裏,不可下手害他。」 呂便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把他還給他父親。

創 37:26 猶大對他的兄弟們說:「我們殺我們的弟弟,遮掩他的血有甚麼好處呢?

創 37:27 來,我們把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要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弟弟,我們的骨肉。」 他的兄弟們就聽從了他。

二人都曾建議說不要害約瑟,並且都得到兄弟們的認同。不過呂便的建議是把約瑟掉在無水的坑裏,這做法其實也在危害約瑟的性命,因為無水的坑在下雨時可以貯水,意味著約瑟有機會淹死,又或因一直沒有雨水而渴死。

創 37:29 呂便回到坑旁,看哪,約瑟不在坑裏,就撕裂自己的衣服,

創 37:30 回到他兄弟們那裏,說:「孩子不在了。我往哪裏去才好呢?」

創 38:1 那時,猶大離開他兄弟們下去,到一個名叫希拉的亞杜蘭人的家附近支搭帳棚。

二人都曾想逃避責任。不過呂便說想救約瑟而放他在坑裏,其實只因他作為長子首當其衝要向父親問責,但當發現約瑟不在,他真正所關心的是自己而不是約瑟。

創 35:22 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呂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這件事。  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創 38:15 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

創 38:16 猶大就轉到路邊她那裏,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 他並不知道她就是他的媳婦。她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

二人都曾在性方面有過失。不過呂便所傷害的是拉結家以及父親,而猶大卻是在喪妻和不知情下以為她瑪是妓女。

創 37:32 派人把長袍送到他們的父親那裏,說:「我們發現這個,請認一認,是不是你兒子的外衣?」

創 37:33 他認出來,就說:「這是我兒子的外衣,惡獸把他吃了,約瑟一定被撕碎了!」

創 37:34 雅各就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哀傷了多日。

創 37:35 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哀傷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裏。」 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

創 37:32 派人把長袍送到他們的父親那裏,說:「我們發現這個,請認一認,是不是你兒子的外衣?」

創 37:33 他認出來,就說:「這是我兒子的外衣,惡獸把他吃了,約瑟一定被撕碎了!」

創 37:34 雅各就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哀傷了多日。

創 37:35 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哀傷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裏。」 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

二人都存心隱瞞哥哥們的惡行,沒有告訴父親真相,讓他哀哭悲慘,失去對哥哥們的信任。而作為長子,呂便理應有更大的責任說出實情,帶領整班兄弟們向父親認錯。

創 42:33 那地的主對我們說:『只有這樣我才知道你們是誠實的人:留你們兄弟中的一個在我這裏,你們帶糧食回去,救你們家的饑荒,

創 42:34 再把你們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我就知道你們不是奸細,是誠實的人。然後,我就把你們的兄弟交還你們,你們也可以在此地做買賣。』」

創 42:33 那地的主對我們說:『只有這樣我才知道你們是誠實的人:留你們兄弟中的一個在我這裏,你們帶糧食回去,救你們家的饑荒,

創 42:34 再把你們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我就知道你們不是奸細,是誠實的人。然後,我就把你們的兄弟交還你們,你們也可以在此地做買賣。』」

當約瑟要求哥哥們其中一人留下作人質,最後從他們中間抓了西緬時,呂便作為長子,更應該要主動替弟弟西緬,但他卻沒有這樣做,所以他的表現相對更差。

從上表可見,呂便作為長子,在眾多事件中他其實有更大的責任,然而他的表現卻強差人意,不單沒有勇於頂替西緬,更以自己兩個兒子的性命作為帶走便雅憫的擔保,他不能領導弟弟們活出合乎上帝心意的生命,而是讓大家一同成為不可信的雅各後裔。而對照今段呂便和猶大的說詞,可明顯展示出二人在屬靈上和智慧上的差異。先論二人說話的時機,呂便選在雅各極度氣憤之時提出帶便雅憫下埃及的要求,而猶大則在面臨極大饑荒、雅各主動要求他們再去買糧時才說話。加上猶大能夠客觀地解釋那是對方(約瑟)的要求,並清晰地點出解決問題的關鍵取決於雅各而不是他們,他又能從雅各作為一家之主的角度指出這是關乎全族人安危的客觀需要,讓雅各必須放下只顧便雅憫的想法而懂得為大局著想。而二人最關鍵的分別,就是呂便以自己兩個兒子的性命作為懲罰,而這只是再次顯露他不願意承擔、寧願讓別人來承擔後果的處事手法。而且我們不要忘記,當呂便說可殺他的兩個兒子,其實這兩個兒子同時是雅各的孫兒,是雅各家的後嗣,所以他這有損整體雅各家的說法的確難以令人接受。甚至,呂便所用的「父親有錯導致兒子們受苦」的邏輯,更可能有暗示雅各兒子們的問題其實要怪罪於父親雅各,所以,呂便的說詞和表現都極不理想;相比之下,猶大甘願親自一力承擔,而且他沒有為自己所受的懲罰設限,更是令人動容,他最後說「我們若沒有耽擱,現在第二趟都回來了。」明顯地不把責任歸咎於雅各的遲疑不決,而是表明這是大家共同的責任,而且這句更可讓雅各憧憬他們其實可以成功歸來。這樣的說詞和結語顯出了猶大的智慧和承擔,難怪雅各不信任呂便而信任他,最終稱便雅憫為「你們的弟弟」而不是「我的兒子」,放心他們會看顧便雅憫的安危而讓他們帶著便雅憫前往埃及。可以說,猶大的智慧、犧牲自己的精神和勇於承擔的表現,徹底扭轉了當時雅各家的屬靈景況,使哥哥們由過去一直不被人信任的屬靈惡況,改變為可被信任和委託的誠實人。

 

《先知書選段》(50:10-51:11)與《妥拉》經文(42:18-43:13)的關聯

賽 50:10 你們當中有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他僕人(受苦的僕人,見40:4-9)的話語,卻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的,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仰賴自己的上帝。

賽 50:11 看哪,你們當中所有點火、以火把圍繞自己的人,當行走在你們的火焰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親手為你們定的:你們必躺臥在悲慘之中。

賽 51:1 追求公義、尋求耶和華的人哪,當聽從我!你們要追想自己是從哪塊磐石鑿出,從哪個巖穴挖掘而來;

賽 51:2 要追想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和生你們的撒拉;因為我選召亞伯拉罕時,他只有一個人,但我賜福給他,使他增多。

賽 51:3 耶和華已經安慰錫安,安慰了錫安一切的廢墟,使曠野如伊甸,使沙漠像耶和華的園子;其中必有歡喜、快樂、感謝,和歌唱的聲音。

賽 51:4 我的民哪,要留心聽我,我的國啊,要向我側耳;因為訓誨必從我而出,我必使我的公理成為萬民之光。

賽 51:5 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眾海島都要等候我,倚賴我的膀臂。

賽 51:6 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面的地;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破舊;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惟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

賽 51:7 知道公義、將我的訓誨存在心中的人哪,當聽從我!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因人的毀謗驚惶。

賽 51:8 因為他們必像衣服被蛀蟲蛀;像羊毛被蟲子咬。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

賽 51:9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像上古的世代一樣興起!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

賽 51:10 使海與深淵的水乾涸,在海的深處開路,使救贖的民走過的,不是你嗎?

賽 51:11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恆的喜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

《以賽亞書》40-55章的背景是以色列人在亡國被擄時上帝安慰他們的話,讓他們明白在審判中會出現拯救。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賽50:10-51:11)是開始於其中一首《以賽亞書》的「僕人之歌」的結尾部分。這樣從「僕人之歌」中途開始《先知書選段》的原因主要是「敬畏耶和華」這句話(賽50:10),正好可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創42:18)約瑟說自己是「敬畏上帝」串連,而且兩段經文也有其他共同的字眼可作平行(見下表)。

《先知書選段》賽50:10-51:11

《創世記》42:18-43:13

賽 50:10 你們當中有誰是敬畏(יָרֵא yārēʾ)耶和華,聽從他僕人的話語,卻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的,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仰賴自己的上帝。

創 42:18 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יָרֵא yārēʾ)上帝的,你們這麼做就可以活。

賽 50:10 你們當中有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שָׁמַע shāma他僕人的話語,卻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的,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仰賴自己的上帝。

賽 51:1 追求公義、尋求耶和華的人哪,當聽從(שָׁמַע shāma我!你們要追想自己是從哪塊磐石鑿出,從哪個巖穴挖掘而來;

賽 51:7 知道公義、將我的訓誨存在心中的人哪,當聽從(שָׁמַע shāma我!不要怕人的辱罵, 也不要因人的毀謗驚惶。

創 42:21 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弟弟身上實在犯了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看見他的痛苦,卻不肯聽(שָׁמַע shāma,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

創 42:22 呂便回答他們說:「我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嗎?只是你們不肯聽(שָׁמַע shāma,看哪,他的血在追討了。」

創 42:23 他們不知道約瑟在聽(שָׁמַע shāma,因為在他們之間有傳譯官。

賽 51:8 因為他們必像衣服被蛀蟲蛀(אֹכֶל ʾōkhel;像羊毛被蟲子咬(אֹכֶל ʾōkhel。惟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

創 43:2 他們從埃及帶來的糧食吃(אֹכֶל ʾōkhel完了,父親對他們說:「你們再去給我們買些糧來。」

賽 51:2 要追想你們的祖宗אָב ʾav)亞伯拉罕和生你們的撒拉;因為我選召亞伯拉罕時,他只有一個人,但我賜福給他,  使他增多。

創 42:29 他們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אָב ʾav)雅各那裏,把所遭遇的事都告訴他⋯⋯(另參42:32、35、36、37;43:2、7、8、11)

賽 51:1 追求公義、尋求(בָּקַשׁ bāqash耶和華的人哪,當聽從我!你們要追想自己是從哪塊磐石鑿出,從哪個巖穴挖掘而來;

創 43:9 我為他擔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要(בָּקַשׁ bāqash人,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我就對你永遠擔當這罪。

賽 51:6 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面的地;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破舊;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מוּת mût。惟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

創 42:20 再把你們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裏來。如此,你們的話就是真的了,你們也不至於死מוּת mût。」 ⋯⋯

創 42:37 呂便對他父親說:「我若不帶他回來給你,你可以殺מוּת mût我的兩個兒子⋯⋯

創 42:38 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מוּת mût⋯⋯

創 43:8 ⋯⋯好叫我們和你,以及我們的孩子都得存活,不至於死(מוּת mût

賽 51:11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恆的喜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יָגוֹן yāgôn嘆息盡都逃避。

創 42:38 雅各說:「⋯⋯他若在你們行走的路上遭難,你們就害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יָגוֹן yāgôn下陰間去了。」

兩段經文除了在字眼上有不少共同之處,其實在意思上雖然看似毫不相干,但也有一些微妙的平行之處。例如,這個受苦的僕人就如約瑟一樣先受過許多的苦才被上帝使用,而現在回歸的以色列民被吩咐去聽從這位受苦的僕人(賽50:10),情況就如哥哥們也必須聽從約瑟的吩咐以致帶來雅各家的拯救;另外,哥哥們由離開埃及到返回迦南地的整個過程都經歷痛苦和委屈(被指為奸細、要向父親交代為甚麼撇下西緬、請求父親准許他們帶便雅憫下埃及去等),情形就好像賽50:11所描述「以火把圍繞自己的人,當行走在你們的火焰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親手為你們定的:你們必躺臥在悲慘之中。」所象徵的一份壓迫感和受苦;賽51:2有關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後所要經歷的上帝應許和祝福這種「先苦後甜」的圖像,也反映著哥哥們的處境同樣必須要有「先苦後甜」的經歷;賽51:9-10有關出埃及、過紅海的圖像,也平行哥哥們當時要「出埃及」的情景;賽51:7有關上帝勸喻子民「當聽從我!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因人的毀謗驚惶。」則與哥哥們能夠從「奸細」成為「誠實的人」,以致可以不再懼怕人而能夠理直氣壯地站在人前作正直的見證人有所平行;最後,上帝會施行公義、拯救和安慰回歸的以色列民(賽51:3-8)和賜下歡喜快樂(賽51:11),則可與往後的約瑟故事發展平行,就是約瑟將與哥哥們和好,並能與父親雅各相見、讓雅各家得拯救等美滿的結局。

 

結語:怎樣才能活出具說服力的生命?

約瑟的哥哥們一直以來都予人不可信的感覺,不但被約瑟指控他們是奸細,就連他們的父親也不相信他們,不放心讓便雅憫跟他們下埃及。而呂便作為長子更是責無旁貸,他過去的表現和他這次對父親請求的說詞,在在都反映了整班兄弟們過去的確是不誠實和不可以被委以重任;相反,可能受過去她瑪為猶大家犧牲自己的精神所影響(見38章),猶大在今段經文的說詞和表現則開始流露出智慧、勇於承擔責任和自我犧牲的精神,最終成功說服了父親雅各,放心將便雅憫交托給他們帶下埃及見約瑟,促成往後上帝對雅各家的心意和救贖計劃。今段對哥哥們、呂便和猶大的描述,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就必須成為一個有說服力和可被人信任的人,這包括:

1. 立志做誠實人(坦承面對自己的過失,並改過自新),而不是做「奸細」(掩飾自己的罪行,沒有真誠悔改),活出真誠信實的生命!

2. 在面對問題時願意承擔責任和後果,而不是推卸責任,更不要刻意要別人替自己受苦。

3. 我們的言行要選在合適的時機,並且按事實和客觀的理據,從更全面的觀點角度來考量!

事實上,選擇推卸責任和掩飾自己的過犯,遠比承擔和甘願受罰容易得多,所以我們更要在說話行事上留心,刻意努力去做好生命的見證,隨時去承擔我們應有的責任。而當面對困境時,我們更要學習猶大那份願意犧牲捨己的精神。這不但能說服別人,更能見證上帝和為上帝的子民帶來屬靈上的突破和更新,所以當我們看見世人都在自私自利、把自己的利益凌駕於別人的生命之上、人與人之間失去信任、容讓不被問責、推卸責任之歪風盛行時,我們作為信徒就更要活出與這黑暗世代不一樣的生命,以基督那份犧牲捨己的大愛、為真理作見證的精神,在自己所身處的社會圈子、屬靈群體裏為主發光。求聖靈加給我們智慧、能力和勇氣去為主作誠實的見證人,成為可被祂可信任和委託的僕人,完成祂交給我們在世的使命。阿們。

 


[1] 約瑟自己也曾被誣告以致下在監裏(39:19-20)。另參上一篇查經摘要〈從約瑟的生命明白事奉〉。

[2] 他們和父親看見(וַיִּרְאוּ vayir’u)銀囊就都害怕(וַיִּירָאוּ vayira’u),當中「看見」和「害怕」(也常譯作「敬畏」)二字的字根接近,而由於兩者都是弱動詞,在動詞Vayiqtol的時式變化時更變得幾近相同,所以是雙關語(word-play)。

[3]在猶大說詞的這段經文裏,「雅各」的名字改用「以色列」,可能是作者想藉此表達這時的雅各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決定,這不單是他意願上有所改變,更反映屬靈上配合了上帝的計劃,就是猶大的生命能讓他信服,放心讓便雅憫離開,而這最終致使跟約瑟重逢,促成了上帝要拯救雅各家的計劃。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創41:38-42:17;賽11:2-16、55:1及其後查經摘要:從約瑟的生命明白事奉

(作者: Ada Lui)

創 41:38-42:17 是關於法老委派約瑟治理埃及和約瑟的哥哥們到埃及買糧。試討論:

由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直到他成為埃及的管治者,期間約瑟是怎樣經歷他的召命人生?這又給了我們甚麼啟迪?

(圖為約瑟管理全埃及;by James Tissot;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41:38-42:17)的大綱

1. 法老委派約瑟治理埃及(41:38-46)

2. 七個豐年裏,約瑟為埃及儲糧以及建立自己的家(41:47-52)

3. 七個荒年開始,全地都有饑荒(41:53-57)

4. 雅各差兒子們到埃及買糧(42:1-5)

5. 約瑟的哥哥們到了埃及,向約瑟下拜並表示要買糧,他們認不出約瑟(42:6-8)

6. 約瑟指控哥哥們是奸細,把他們關在監裏三天(42:9-17)

 

法老委派約瑟治理埃及

上一段《妥拉》的結尾部分記載約瑟為法老解夢後,隨即就夢的信息給法老建議,說:「現在,請法老選一個聰明(נָב֣וֹן navon)又有智慧(חָכָ֑ם chakham)的人,委派他治理埃及地。」(41:33)他的提議在法老和他眾臣僕眼中都覺得好。(41:37)今段經文一開始就記述「法老對臣僕說:『像這樣的人,有上帝的靈(ר֥וּחַ אֱלֹהִ֖ים ruach ʾelohim)在他裏面,我們豈能找得著呢?』」(41:38)這是聖經第一次描述「上帝的靈」在一個人裏面。[1]「上帝」(אֱלֹהִ֖ים ʾelohim)這個字在原文是複數,在《聖經》裏也常被譯作「眾神明」。而法老雖然未必認識上帝,但從約瑟為法老解夢時四次提到「上帝」﹝41:25、28、32(x2)﹞,我們可以肯定法老口中所說的「上帝」或「神明」其實是指約瑟所信奉的那位上帝[2]。接著,「法老對約瑟說:『上帝既指示你這一切事,就沒有人像你這樣聰明(נָב֣וֹן navon)又有智慧(חָכָם chakham)。你可以治理我的家;我的百姓都必服從你口中的命令。惟獨在寶座上,我比你大。』」(41:39-40)可見法老已看出約瑟正具備了他自己所說的治理埃及的條件,於是法老正式委派約瑟治理他的家(41:41),把約瑟的地位提升到只在法老一人之下。而這時的約瑟已三十歲,也就是由他被賣為奴至今已過了十三年。

創 41:42 法老就脫下手上帶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給他穿上細麻衣,把金鏈戴在他的頸項上,

創 41:43 又給約瑟坐他的副座車,在他前面有人呼叫說:「跪下。」 於是,法老委派他治理埃及全地。

創 41:44 法老對約瑟說:「我是法老,若沒有你的命令,埃及全地的人都不可擅自辦事。」

接著的三節經文(41:42-44)都是描述法老怎樣把權力賦予約瑟,包括:

1) 「法老就脫下手上帶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這戒指其實是法老的御璽,刻有他的名字和徽號,用作蓋詔書或文件;此舉代表約瑟有著跟法老一樣的管治埃及的權柄;

2) 「給他穿上細麻衣」:是上好的衣服,是皇室或宮廷人員,甚至是祭司才能穿的衣服;

3) 「把金鏈戴在他的頸項上」:表示約瑟尊貴的身分或是因他有功勳而獲得的賞賜;

4) 「又給約瑟坐他的副座車,在他前面有人呼叫說:『跪下。』」:副座車緊隨在法老的座車之後,代表約瑟的地位如同是法老,百姓必需向他下拜;

5) 「我是法老,若沒有你的命令,埃及全地的人都不可擅自辦事。」:當以上的授權儀式完畢,法老正式宣告他已把管治埃及的權柄授予約瑟。

就這樣在一天之內,約瑟的地位被法老提升為埃及的宰相,有著權柄、尊貴和榮耀。此外,「法老給約瑟起名叫撒發那特‧巴內亞,又將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他為妻。約瑟就出去治理埃及地。」(41:45)法老給約瑟一個埃及的名字,又把祭司的女兒給他為妻,可以說,約瑟從此有了一個全新而又尊貴的身分,是徹頭徹尾告別了他之前那個為奴及囚犯的身分。[3]

 

在七個豐年裏,約瑟為埃及儲糧以及建立自己的家

創 41:47 七個豐年之內,地的出產極其豐盛,

創 41:48 約瑟聚集埃及地七年一切的糧食,把糧食積存在各城裏,就是把各城周圍田地的糧食都積存在該城裏。

創 41:49 約瑟積存的五穀很多,如同海邊的沙,無法計算,數也數不清。

創 41:50 荒年未到以前,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為約瑟生了兩個兒子。

創 41:51 約瑟給長子起名叫瑪拿西,因為他說:「上帝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

創 41:52 他給次子起名叫以法蓮,因為他說:「上帝使我在受苦的地方興盛。」

這部分是在七個豐年裏有關約瑟的敘事。約瑟在七個豐年裏為埃及儲糧,所積存的糧食多如「海邊的沙」,這使人聯想到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兩者像是一個平行[4]。在上帝的祝福及約瑟的管治下,約瑟所儲的糧食不但足夠在往後的七個荒年裏供應埃及所需,更有餘可供給從各地來買糧食的人,反映出上帝藉著約瑟把祝福降臨到他所在的埃及以至全地。

在豐年之時,約瑟的妻為他生了兩個兒子,約瑟為這兩個兒子所起的希伯來文名字,寄託了他由被賣到埃及為奴到被提升為埃及宰相的內心感受。他的長子名叫「瑪拿西」,直譯是「他帶來忘懷」,代表著「上帝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41:51)次子名叫「以法蓮」,直譯是「雙重昌盛」,代表著「上帝使我在受苦的地方興盛。」(41:52)約瑟所說的「忘了」當然不是指在他的記憶裏,已不再有他父的全家,因為在下一章記載到當約瑟看見他的哥哥們,就馬上認出了他們,這裏所指的是他已不再介意他從前所受的苦,因為正是在他受苦的地方,上帝使他變得興盛,前者是過去式,後者是現在式。我們或可以把約瑟過去所受的困苦和他現在的興盛做一個對照,以反映當中的轉變:

轉變

過去的困苦

現在的興盛

地位

約瑟是雅各最愛的兒子,地位高於其他哥哥,卻因哥哥的嫉妒而被賣,十七歲就離開了父家。(37:2-4、28)

現在是法老的宰相,地位高於所有埃及的百姓,為法老治理他的家和埃及全地。(41:39-41)

尊貴(跟「衣服」相關)

父親給了他一件長袍(37:3),這長袍後來被兄長取走,用以欺騙父親約瑟已死。(37:31-32)

做波提乏的管家時,自己的衣服被波提乏的妻子取走,用以誣陷約瑟調戲她。(39:11-18)

法老把手上帶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給他穿上細麻衣,把金鏈戴在他的頸項上,又給約瑟坐他的副座車,眾人要向他下跪。(41:42-43)

家室

作波提乏的管家時,約瑟未有妻子,堅決拒絕波提乏妻子的引誘而無辜下監。(39:19-20)

法老將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他為妻,亞西納為約瑟生了兩個兒子。(41:45、50)

 

七個荒年開始,全地都有饑荒

創 41:56 當時饑荒遍滿了全地,約瑟就開了各處的糧倉,賣糧食給埃及人。埃及地的饑荒非常嚴重。

創 41:57 各地的人都去埃及,到約瑟那裏買糧食,因為全地的饑荒非常嚴重。

七個豐年過後,就是七個荒年的來臨,「各地都有饑荒,惟獨埃及全地有糧食。」(41:54)這饑荒發生在中東一帶,但經文多次描述這饑荒影響「全地」(41:55-57),大概是指當時已知的世界。「等到埃及全地也有了饑荒,眾百姓就向法老哀求糧食。法老對所有的埃及人說:『你們到約瑟那裏去,凡他所說的,你們都要做。』」(41:55)對比著全世界的饑荒,惟獨埃及有糧,而對比著埃及裏的所有人,只有約瑟一人掌管著糧食可以給誰,以至出現了一個場面:「各地的人都去埃及,到約瑟那裏買糧食」(41:57),因此誰想要得到糧食都得聽從約瑟的話,可以說,當時約瑟的權柄已延伸至全地。

 

雅各差兒子們到埃及買糧

創 42:1 雅各見埃及有糧,就對兒子們說:「你們為甚麼彼此對看呢?」

創 42:2 他又說:「看哪,我聽見埃及有糧,你們可以下到那裏,從那裏為我們買些糧來,我們就可以存活,不至於死。」

創 42:3 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下去,到埃及買糧食。

創 42:4 至於約瑟的弟弟便雅憫,雅各沒有派他和哥哥們同去,因為雅各說:「恐怕他遭難。」

創 42:5 以色列的兒子們來了,在前來的人當中,為要買糧食,因為迦南地也有饑荒。

創42章至45章是關於約瑟與兄弟們復和的故事,而創42:1-5則為這故事揭開了序幕。由於迦南地也受饑荒影響,所以雅各就差他的兒子們到埃及買糧。雅各這個決定很明顯跟他的祖先不同,他不像亞伯拉罕那樣在遇上饑荒時就舉家下埃及,這應該是出於他相信上帝要他留在應許地迦南。當然,這也可能是因為他已年老,不想再顛簸。當描述到雅各差他的兒子下埃及時,42:3所用的字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下去」,而不是「雅各的十個兒子都下去」,這使人想起之前雅各也曾差他的兒子去,當時是雅各差約瑟去找他的十個哥哥(37:14),現在是他的十個哥哥去找約瑟,當然他們那時並不知情,但就讓讀者為約瑟怎樣重遇他的十個哥哥感到好奇。而42:4又刻意提到「至於約瑟的弟弟便雅憫,雅各沒有派他和哥哥們同去,因為雅各說:『恐怕他遭難。』」這再次讓讀者想起那次雅各差約瑟去找哥哥們的結果是遭難(37:33),那麼今次他們兄弟重遇,結果是怎樣?而這次便雅憫沒有同下埃及,也為往後的事情發展鋪下了伏線。可見,作者在敘述關於約瑟怎樣與兄弟們復和的故事時,確是精心鋪排。

 

約瑟的哥哥們到了埃及,向約瑟下拜並表示要買糧,他們認不出約瑟

創 42:6 當時在埃及地掌權的人是約瑟,賣糧給各地眾百姓的就是他。約瑟的哥哥們來了,臉伏於地,向他下拜。

創 42:7 約瑟看見他哥哥們,就認出他們,卻對他們裝作陌生人,向他們說嚴厲的話,對他們說:「你們從哪裏來?」他們說:「我們從迦南地來買糧。」

創 42:8 約瑟認得他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

約瑟的十個哥哥下到埃及,卻都認不出約瑟來,只知道他是埃及的掌權者,就全都向他下拜。他們認不出約瑟也是情有可原的,因為這時的約瑟已經38或39歲,距離他們加害約瑟時已過了二十年,現時的約瑟不論是樣貌、衣著、裝束都已改變,而且是透過翻譯員跟他們對話(參42:23),況且他們怎麼會想到當年被掉在坑裏後來失蹤了的約瑟,現在竟然成了埃及地的主人?約瑟則認出哥哥們,但他沒有馬上跟他們相認,而是開始「刁難」他們。經文在這裏描述約瑟「向他們說嚴厲的話」(42:7),這跟之前約瑟的哥哥們因父親愛約瑟過於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友善(שָׁלוֹם shalom)的話」(37:4)是個對照。

 

約瑟指控哥哥們是奸細,把他們關在監裏三天

創 42:9 約瑟想起從前所做的那兩個夢,就對他們說:「你們是奸細,你們來是要窺探這地的虛實。」

創 42:10 他們對他說:「我主啊,不是的,僕人們是來買糧的。

創 42:11 我們都是同一個人的兒子,我們是誠實的人。僕人們並不是奸細。」

創 42:12 約瑟對他們說:「不,你們一定是窺探這地的虛實來的。」

創 42:13 他們說:「僕人們本是兄弟十二人,我們都是迦南地同一個人的兒子。看哪,最小的今日在我們父親那裏,有一個不在了。」

創 42:14 約瑟對他們說:「我剛才對你們說過了,你們是奸細!

創 42:15 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若是你們最小的弟弟不到這裏來,你們就不可以離開這裏;這樣你們就可以證實自己了。

創 42:16 要派你們當中的一個人去,把你們的弟弟帶來。至於你們,都要關在這裏,好證實你們的話是不是真的。若不是,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你們一定是奸細。」

創 42:17 於是約瑟把他們一起都關在監裏三天。

當時,約瑟的哥哥們都向他下跪,這讓約瑟想起了他從前所做的那兩個夢:第一個夢是「約瑟與哥哥們在田裏捆禾稼;約瑟的捆起來站著,哥哥們的捆圍著約瑟的捆下拜。」(參37:7)現在,這個夢果然應驗了,因為約瑟的哥哥們為著買糧(「禾捆」象徵糧食)都得向約瑟下拜。至於第二個夢,則是太陽、月亮和十一顆星都向約瑟下拜(參37:9),則似乎還未應驗,因為按雅各的解釋「十一顆星」是指約瑟的兄弟(37:10),當中包括便雅憫,但他並沒有到來[5]。接著我們就看見約瑟一連串的計劃都是跟便雅憫有關的。

首先,約瑟指控他的哥哥們是奸細,是來窺探埃及的虛實,這當然是一個誣告,他的哥哥們為表清白,於是說:「僕人們本是兄弟十二人,我們都是迦南地同一個人的兒子。看哪,最小的今日在我們父親那裏,有一個不在了。」(42:13)他們把自己的家庭成員和盤托出,正中了約瑟的下懷,約瑟隨即要求他們提出證據來證明他們所言屬實,也就是要把弟弟(便雅憫)帶來,否則會把他們當作是奸細。約瑟兩次誣告他的哥哥們是奸細(42:9、16),讓我們想起約瑟自己也曾兩次被波提乏的妻子誣告他調戲她(39:14、17),約瑟好像是「參考」之前曾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並套用在哥哥們身上。而他把哥哥們都關在監裏三天,又讓我們想起約瑟在監裏為司酒長和司膳長解夢時,也曾提及三天之後兩人將迎來截然不同的結局,前者是「官復原職」(40:13),「後者是「身首異處」(40:19)。約瑟這一招讓讀者摸不透他所想的,到底他的哥哥們在監裏三天之後的結果會是怎樣?是吉是凶?這則有待下回分解。

 

《先知書選段》(11:2-1655:1及其後)與《妥拉》經文(41:38-42:17)的關聯

賽 11:1 從耶西的殘幹必長出嫩枝,他的根所抽的枝子必結果實。

賽 11:2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賽 11:3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賽 11:4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寒人,以正直判斷地上的困苦人,以口中的棍擊打全地,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

賽 11:5 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作他脅下的帶子。

賽 11:6 野狼必與小綿羊同住,豹子與小山羊同臥;少壯獅子、牛犢和肥畜同群;孩童要牽引牠們。

賽 11:7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與小熊同臥;獅子與牛一樣吃草。

賽 11:8 吃奶的嬰孩在虺蛇的洞口玩耍,斷奶的幼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賽 11:9 在我聖山各處,牠們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遍滿全地,好像水充滿海洋一般。

賽 11: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列國的人必尋求他,他安歇之所大有榮耀。

賽 11:11 當那日,主必再度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剩餘的,就是在亞述、埃及、巴特羅、古實、以攔、示拿、哈馬,並眾海島所剩下的。

賽 11:12 他要向列國豎立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極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

賽 11:13 以法蓮的嫉妒必消散,苦待猶大的也被剪除;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猶大也不苦待以法蓮。

賽 11:14 他們要飛向西方,撲在非利士人的肩頭上,他們要一同擄掠東方人,他們的手伸到以東和摩押;亞捫人也必順服他們。

賽 11:15 耶和華必使埃及的海灣全然毀壞,他舉手在大河之上颳起了暴熱的風,擊打它,使它分成七條溪流,人穿鞋便可渡過。

賽 11:16 必有一條大道,為百姓中從亞述逃脫生還的餘民而開,如當日為以色列從埃及上來一樣。

賽11:2-16主要描述彌賽亞時代(Messianic Era)來臨時的美好景況。那時,賽11:1所指的「耶西的根」,也就是大衛的子孫(或大衛的苗裔[6])將會出現,他代表著上帝將差來的一位彌賽亞,這位彌賽亞將按著上帝的心意去拯救及掌管全地及其上的子民。這段經文的內容大意如下:

1. 他裏面有上帝的靈(賽11:2);

2. 他敬畏上帝,以公義和正直去審判(賽11:3-5);

3. 在他的管治底下,地上會出現一片安詳和諧的景象,而所描繪的畫面如同是返回伊甸園時的景況,那時兇猛的動物都能跟溫馴的動物共處,小孩也能駕馭各種動物(賽11:6-9);

4. 到了所定的日子,他會作上帝軍隊的元帥,戰勝眾仇敵,拯救上帝的子民,列國的人都會來尋求他(賽11:10-16)。

賽 55:1 來!你們所有乾渴的,都當來到水邊;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  不用銀錢,不付代價,  就可買酒和奶。

賽 55:2 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是食物的東西,用勞碌得來的買那無法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從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

賽 55:3 當側耳而聽,來到我這裏;要聽,就必存活。我要與你們立永約,就是應許給大衛那可靠的慈愛。

賽 55:4 看哪,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立他作萬民的君王和發令者。

賽 55:5 看哪,你要召集素不認識的國民,素不認識的國民要奔向你;這都因耶和華──你的上帝,因以色列的聖者已經榮耀了你。

賽 55:6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在他接近的時候求告他。

賽 55:7 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應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憫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他必廣行赦免。

賽 55:8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 55:9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賽 55:10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要滋潤土地,使地面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

賽 55:11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絕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的旨意,達成我差它的目的。

賽 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出來,平平安安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賽 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

另一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賽55:1-13,背景是猶大雖然亡國被擄,但上帝要賜下祂的話語,並要以祂的話語引導他們歸回應許之地。這段經文的內容大意如下:

1. 以色列民必因著上帝的話語而得飽足,上帝必堅立祂與大衛所立的永約(賽55:1-3);

2. 上帝已立了一位見證人作萬民的君王,所以,人要離開不義的道路,轉去尋找耶和華,就連那些本來不認識耶和華的人也要去尋找他(賽55:4-7);

3. 人雖然不能理解上帝那高超的意念,但上帝的話語終必應驗,人也必因此而歡喜快樂(賽55:8-13)。

這兩段《先知書》的經文在字眼上有一些與今段《妥拉》經文平行之處,現以下表列出。

平行之處

妥拉(創 41:38-42:17

《先知書選段》( 11:2-1655:1及其後)

一個有上帝的靈的人,他會有聰明和智慧

創 41:38 法老對臣僕說:「像這樣的人,有上帝的靈(ר֥וּחַ אֱלֹהִ֖ים在他裏面,我們豈能找得著呢?」

創 41:39 法老對約瑟說:「上帝既指示你這一切事,就沒有人像你這樣聰明(נָב֥וֹן navon又有智慧(חָכָם chakam

賽 11:2 耶和華的靈(ר֣וּחַ יְהוָ֑ה必住在他身上,就是智慧(חָכְמָה chokmah聰明(בִּינָה biynah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在他的治理下,地上會出現超乎平常的豐盛及和睦

創 41:48 約瑟聚集埃及地七年一切的糧食,把糧食積存在各城裏,就是把各城周圍田地的糧食都積存在該城裏。

創 41:49 約瑟積存的五穀很多,如同海邊的沙,無法計算,數也數不清。

賽 11:6 野狼必與小綿羊同住,豹子與小山羊同臥;少壯獅子、牛犢和肥畜同群;孩童要牽引牠們。

賽 11:7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與小熊同臥;獅子與牛一樣吃草。

賽 11:8 吃奶的嬰孩在虺蛇的洞口玩耍,斷奶的幼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各地的人都會到上帝所立的人那裏去,為要得糧食或聽從上帝的話

(這裏的平行是,糧食使人身體得飽足,但上帝的話使人靈裏得飽足)

創 41:56 當時饑荒遍滿了全地,約瑟就開了各處的糧倉,賣糧食給埃及人。埃及地的饑荒非常嚴重。
創 41:57 各地的人都去埃及,到約瑟那裏買糧食,因為全地的饑荒非常嚴重。

賽 11:10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列國的人必尋求他,他安歇之所大有榮耀。

賽 55:5 看哪,你要召集素不認識的國民,素不認識的國民要奔向你;這都因耶和華──你的上帝,因以色列的聖者已經榮耀了你。

賽 55:10 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要滋潤土地,使地面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

賽 55:11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絕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的旨意,達成我差它的目的。

 

約瑟從被賣到埃及為奴到成為埃及的管治者,他所經歷的召命人生可有甚麼啟迪?

約瑟的一生跟「夢」脫不了關係,而他的召命人生也是從做夢開始的,然而,由他領受召命(下文會解釋)直到他承接的職事,中間經歷了很多的起起跌跌。現論述由約瑟被賣到埃及為奴,到他成為埃及的管治者期間所經歷的,可以帶來甚麼啟迪。

1. 約瑟領受了從上帝而來的召命

雅各偏愛約瑟,這早就為他招來了哥哥們的嫉妒,再加上約瑟為人正直,把哥哥們的惡事報告給父親聽,這就更使他成為哥哥們的眼中釘,但約瑟對哥哥們好像毫無戒心。當他從上帝那裏領受了兩個夢,就直接告訴了哥哥們,雖然當時約瑟並沒有解夢,但哥哥們已急不及待的把夢解釋為「難道你真的要作我們的王嗎?難道你真的要統治我們嗎?」(37:8)這就使哥哥們對他的恨意到了頂點,也成為了他們加害約瑟的導火線。在某程度上,哥哥們對夢的解釋並沒有錯,上帝的確已立約瑟在雅各的眾子之上,但這不是馬上就成就的事,約瑟當時只是領受了從上帝而來的啟示,這也成了對他的召命,但在這事成就之前,約瑟必先要經過一連串的歷練。

2. 約瑟的召命不被人認同,他甚至因而受害

他的哥哥們不願意接受這位弟弟成為他們的管治者,也意味著他們是在拒絕接受上帝給約瑟的召命。他們試圖使約瑟的夢無法實現,於是趁父親不在場時,把約瑟扔在坑裏,本想把他殺死,但最後決定把他賣作為奴,但後來回到坑中卻找不到他,原因是在他們不知情下,約瑟已經被賣到埃及了(參37:19-28)。為了不讓父親知道他們想加害於約瑟的行為,他們唯有編一個謊言去欺騙父親說約瑟已死。約瑟從此離開了父家,輾轉被賣到埃及為奴,於是他由一個受父親寵愛的兒子,轉眼卻變成一個在異地的奴隸。

3. 約瑟被降卑為奴,卻仍忠心服事主人

約瑟的人生經歷了這樣的巨變,可以說是因他的召命所間接引起的。約瑟領受了上帝給他的召命,那就是他的地位將來要被提升至在眾兄弟之上。但現實是,哥哥們並不尊重他,而且他被賣到埃及,成了埃及的一個奴隸,身分卑微得可以。而約瑟雖知道上帝給他的召命,但他卻沒有因著自己目前低賤的身分而心有不甘或怨天尤人,相反,他順服上帝的帶領,在波提乏的家裏盡心地服事主人,即使得到波提乏的信任也沒有濫用職權或僭越位分,而且面對考驗時(被波提乏妻子的引誘;參39:1-9),也沒有犯罪背叛主人,仍然保持他的正直和忠誠。

4. 因忠心於主人及上帝而受苦,卻仍盡心服事有需要的人

約瑟的正直並沒有為他帶來獎勵,相反,他被波提乏的妻子誣陷而被關在監裏,成為一名囚犯,身分比奴隸更不如。但他沒有自暴自棄或質疑上帝的工作,而是繼續順服上帝的帶領,忠心地在監裏見證上帝。當他看見司酒長和司膳長面帶愁容(參40:7),就主動地想去幫助他們,當約瑟知道他們因為所做的夢而困擾,就為他們解夢,表明那是上帝的啟示。經文來到這裏,我們才看見約瑟有解夢的能力,用現在的術語就是「約瑟發揮他的恩賜去事奉」。換言之,即使是在受苦期間,約瑟仍是那麼敏銳於別人的需要,積極地要讓上帝使用自己去服事人,按著上帝所賜的能力去傳遞來自祂的信息。

5. 有著從上帝而來的恩賜卻不被記念

司酒長和司膳長兩人的結局,果然如約瑟為他們解夢的信息那樣發生(一個官復原職,一個身首異處),用今天的術語就是「約瑟的事奉非常有果效」,但是他的付出和努力並沒有被記念。司酒長完全忘記了約瑟的託付,沒有隨即在法老面前提及他,以致約瑟並沒有「即時」因他的事奉得到回報。但我們知道在兩年後,約瑟從監裏被提出來,正正是跟他曾為司酒長解夢這事有關,而在約瑟為法老解夢後,他因而被提升為埃及的宰相。可以說,這時約瑟才總算在承接召命後嘗到真正的成果!約瑟除了要在七個豐年期間為埃及儲糧之外,更重要的是,當七個荒年來臨時,他要拯救雅各一家,而這才是他事奉裏最需要達成的目的,也就是要成就上帝多年前賜與給他的那兩個夢。

 

結語:從約瑟的生命明白事奉

從約瑟領受兩個夢的召命直到他成為埃及的管治者,終於看見自己事奉上帝的成果,前後共經過十三年,期間他的際遇讓人覺得他距離上帝給他的召命好像越來越遠,他所經歷的包括:被親兄弟拒絕和加害,被人誣陷和辜負,在在都叫讀者們為他喊冤和不值,也對上帝怎樣應驗祂的計劃沒有絲毫頭緒。直至今章,我們看見約瑟被提升為治理埃及全地的宰相,集權柄、尊貴、榮耀於一身,我們才為約瑟之前所受的苦釋懷,也稍為領略上帝既是把呼召賜給人的那位,也是按著祂所定的日期去應驗祂話語的那位。這值得我們反思,當信徒說自己領受了上帝的呼召,這不代表他能即時嘗到事奉的成果和順利地開展他的事奉,而這中間的距離存在著一份張力,那就是一個領受了呼召的人,他無法得知何時才能真正完成上帝所給的召命!但從約瑟的經歷我們得到啟迪,原來最重要的,並不是我們要清楚地知道上帝甚麼時候才讓祂在我們身上的呼召應驗,而是我們會否一直忠心地事奉和見證祂,就是不論身處的崗位是高是低,不論所擺上的事奉是否得到賞識或記念,我們都務要忠心,因為知道我們所服事的主人是上帝,祂是信實的,祂必會按著祂美善的旨意和時間成就祂在我們身上的計劃。

約瑟是上帝所使用的僕人,他在地上服事的崗位是管家,先是波提乏的管家,接著是監獄的管家,最後是法老的管家。上帝讓他從卑微的職位開始,最後才給他高位,但不論在哪個崗位,約瑟給我們看見的是,他貫徹始終都是一個忠心的管家。這讓筆者想起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給我們的勸勉:

林前4:1 人應該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執事,為上帝的奧祕的管家。

林前 4:2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

約瑟被提升為治理埃及的管家,其地位固然尊貴,但按保羅這裏所說,我們的身分其實更尊貴,因為我們「為上帝的奧祕的管家」,而「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上帝對我們每一位都有呼召,而且都是按著祂所分給我們的才幹、位置和資源等,去讓我們在不同崗位中承擔著事奉和見證祂的職事,然而在過程中我們不要計較事奉崗位的高與低,只要我們在各自的職事上都忠心地服事,就能讓上帝完成祂要在我們身上達成的旨意,也能叫別人因著我們的事奉而經歷到上帝所預備的拯救和福氣。求主加能賜力給我們各人,同作忠心事奉祂的管家,好叫上帝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阿們。


[1] 《聖經》第一次出現「上帝的靈(ר֥וּחַ אֱלֹהִ֖ים ruach ʾelohim)」這組名詞是在創 1:2「地是空虛混沌,深淵上面一片黑暗;上帝的靈(ר֥וּחַ אֱלֹהִ֖ים ruach ʾelohim)運行在水面上。」當時是上帝的靈直接在工作;但上帝的靈在人裏頭,這裏是首次出現。

[2]「上帝的靈」這組名詞也出現在《但以理書》,但意思不是解作「上帝的靈」,而是「神明的靈」:「我聽說你裏頭有神明的靈(ר֥וּחַ אֱלָהִ֖ין ruach ʾelahin),心中有光,又有聰明和高超的智慧。」(但5:14)但以理跟約瑟一樣同樣有神的靈,他們都有聰明和智慧,而且都能解夢(參但4章)。

[3]「撒發那特‧巴內亞」的意思是「神說過:『他活著』」或「神說話並活著」,而安城估計是現今的希流波利(Heliopolis),意思是太陽之城;「波提‧非拉」可能解作「他是太陽神冉(Ra)所賜的」,而「亞西納」則可能解作「她屬於女神湼特(Neit)」,從這些名字的意思可見,埃及當時膜拜的偶像是太陽神。

[4] 「海邊的沙」出現在創22:17、32:12。參 “Torah Club, Depths of the Torah” (FFOZ, Marshfield 2017), 360.

[5] 至於「太陽和月亮」,筆記估計應該是分別指埃及和巴比倫。因埃及拜的是太陽神(如註腳3所述),而巴比倫拜的則是月亮神。

[6] 參耶23:5、33:15、亞3:8、6:12等。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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