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 文章分享

《新約聖經》綜覽《約翰一、二、三書》: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

 

《約翰一書》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書名

約翰一書,希臘文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ΠΡΩΤΗ,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一)」

約翰二書,希臘文 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ΔΕΥΤΕΡΑ,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二)」

約翰三書,希臘文 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ΤΡΙΤΗ ,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三)」

作者

這三封書信都沒有指明作者的身分。《約翰一書》是完全匿名的,而在《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中,作者自稱為「長老」(見約二1;約三1)。教會傳統認為這三封書信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是主耶書亞(主耶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之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兄弟;而近代學者中有人認為這些書信可能是由約翰的門徒根據約翰(從聖靈默示而來)的教導寫下的。

寫作對象

主要是小亞細亞一帶的教會

「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約二1;或指教會並會中的信眾)

該猶(約三1)

書信性質

傳閱的牧函

可能是與《約翰一書》一同傳閱的書信

給該猶的私人書信

寫作地點

以弗所

成書日期

約公元一世紀末

 

書信的寫作目的

《約翰一書》的內容像是一篇教牧文章,目的是為要闡明基督信仰,以及讓信徒確信只要他們有上帝的兒子就有永生,並警告和指導信徒讀者有關否認耶穌基督以肉身降臨的錯誤教導(2:26;3:7;4:2-3)。當時有假先知(4:1、4;也可理解為「假教師」)認為神聖的上帝不可能取了人類邪惡敗壞的肉身來到世上,這種錯誤的教導在早期基督教歷史中廣為人知,被稱為「幻影說」(Docetism,來自希臘語 δοκέω dokeō,意思是「似乎」或「顯現」),這種教義認為基督只是顯現為人,在世上只是像個幻影般存在,而非真正的道成肉身。[1]《約翰二書》旨在吩咐弟兄姊妹要彼此相愛,並警告教會不要接待假教師。而《約翰三書》是一封寫給該猶的私人信件,請求他接待低米丟和他的同工,並指出一位教會領袖丟特腓的惡行。作者呼籲該猶不要效法惡,而要效法善。

書信之間的關聯

大多數學者都同意,這三封書信是由同一位作者所寫。《約翰一書》在主題、風格和詞彙選擇上都與《約翰二書》十分相似,它們也是《新約聖經》中唯一使用「敵基督」(ἀντίχριστος antichristos)一詞的書卷(見約一2:18、22,4:3;約二7);而從《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的內容所見,它們均由一位長老所寫(見約二1;約三1),這兩封書信的寫作風格、主題與結構亦非常近似(詳見下表),並同樣提及有關接待的主題。儘管《約翰一書》傳統上被視為一封書信,但它缺乏了典型書信的特徵(例如作者與收信人的身分,開首問安以及結束問候),有學者推斷《約翰二書》是《約翰一書》的附帶信件,並在小亞細亞的教會中一起流傳。早期教父如愛任紐,就在他的著作中同時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好像它們是屬於同一個來源。[2]《約翰二書》的收信人在信中被隱喻為「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應是指使徒約翰所監督的基督信仰群體,這個措詞可能是作者刻意使用的暗語,特別是在宗教迫害的情況下,用作保護信徒免受潛在的危險。

《約翰二書》與《約翰三書》在主題與結構上的相似之處: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真理和愛(1-3節)

出於真理的愛(1節)

遵行真理(4節)

按真理而行(2-4節)

彼此相愛(5-6節)

因愛接待弟兄(5-8節)

有人不持守真理(7-9節)

有人不接待/不愛弟兄(9-10節)

不要與惡有份(10-11節)

不要效法惡(11-12節)

結束問安(12-13節)

結束問安(13-15節)

 

《約翰一書》大綱[3]

I. 在光中行走

A. 問候(1:1-4)

B. 認自己的罪(1:5-2:2)

C. 遵行上帝的話(2:3-17)

D. 提防假教師(2:18-19)

E. 與主聯合(2:20-29)

II. 在愛中行走

A. 愛上帝(3:1-10)

B. 彼此相愛(3:11-24)

III. 在真理中行走(4:1-21)

IV. 在信心中行走(5:1-21)

 

《約翰一書》綜覽

這封書信對於當代信徒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在新約歷史的這段時期,隨著越來越多外邦信徒加入教會並接受耶書亞(耶穌)為彌賽亞,他們也帶來了許多源自希羅哲學的思想,他們當中有些人開始教導一些以前沒有人聽過的東西,挑戰使徒約翰在傳道之初所教導的內容,而其中一些想法更扭曲了耶穌基督的本質。因此約翰在信中一再重複使用這句話——要把你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所聽見的道存在心裏(2:7,24;3:11)。隨著使徒們的殉道與離世,教會已逐漸由非使徒身分的第二代信徒所領導,他們沒有見過在世的主耶穌。也就是說,在越來越少與主有第一身接觸和生活的見證人、異端學說在教會中流傳、新約正典還未形成之間的夾縫時間裏,約翰的書信有著呼籲信徒要持守使徒所宣揚有關主耶穌的正統觀念與基督信仰的核心的重要作用。當中所提及的主題仍然與當今的教會與信徒群體密切相關。

《約翰一書》的結構與保羅書信不同,保羅書信通常是以線性論證的,即保羅對於他想闡述的不同論點會有系統地以邏輯推論的方式去作出表述。而《約翰一書》則更側重主題,而由於不同主題當中存在關聯,因此作者是以循環式的思維去表達他的論述。這種不斷重複並強調幾個重要主題的手法,能透過累積的效果,讓讀者的焦點和記憶集中在作者想要闡述的數個交織的主題上。

《約翰一書》的整體內容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四個主題:

1. 應對假教導

這封書信的開首把重點放在「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並他所傳的福音,上帝要把永生賜給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約翰強調這「生命之道」是使徒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並所宣揚的(1:1-3)。他在信中對這一點的重複強調(4:2,5:6-8)是為了駁斥假教師所主張的一些當時流行的錯誤教導,他們認為神聖的基督並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2:22-23,4:3)。他們相信,上帝是完美和神聖的,肉體和物質世界則是敗壞的,因此上帝與人所處的這個受造的世界是分開的。這與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相違背。耶穌基督降生為人,是要為世人的罪作為贖罪祭(見2:2;3:5,16;4:10),就是用他的血洗淨人一切的罪(1:7),由此顯明上帝對人的愛,並毀滅魔鬼的作為(3:8)。那些假教師否認道成肉身的真實性,抵觸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因為若然基督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樣式,那麼他就不能擔當我們的罪,他所獻的贖罪祭也就不會有效了。因此約翰必須駁斥這種幻影論,以及由此萌生的不道德行為以及對罪的錯誤觀念,因為這種二元的觀念致使他們認為人的靈與肉身是分開的,他們相信即使肉身犯罪,也不會影響靈魂的得救。故此,約翰希望藉這封信讓他的信徒讀者相信耶書亞(耶穌)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以肉身降臨,並且他不是單單藉著水來的,也是藉著血來的[4](5:6-8);約翰同時也斥責這些假教師的不道德行為,以及糾正他們所傳這種錯謬的觀念,這就是為甚麼他在信中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8)若一個人說自己與上帝有交通,與上帝親近,卻仍然在黑暗中行走,在行事為人上仍舊得罪上帝、得罪人,只體貼一己的私慾,這只是自欺欺人,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1:6)。

2. 罪的嚴重性

除了應對假教導之外,《約翰一書》中也強調罪的嚴重性。約翰說:「凡住在他(基督)裏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3:6)「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3:9)乍看之下,信徒也許會心生恐懼,因為我們必須承認,即使只是偶爾,基督徒也是會犯罪的。這些經文看來跟我們真實的屬靈經驗不符。然而,如上一點所述,約翰這樣說一方面是要駁斥那些假教師的說法;但另一方面,也是要指出信徒犯罪並非出於我們在主裏的新生命。因為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1:5),我們宣稱自己屬於上帝,但同時在黑暗中行走就是說謊的,然而我們沒有必要假裝自己完美無瑕,並要承認我們都曾犯罪,得罪了上帝。正因基督徒仍偶爾會犯罪,便很容易忽視罪的嚴重性,並容許自己在同一件事上重覆地得罪上帝。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9)他勸戒信徒:「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我們若犯了罪,就必須認罪,並靠主的力量去克服罪。當我們與上帝的生命和性情有份,就會竭力離開罪,從上帝所生的不會對罪感到麻木、甚或享受罪中之樂,因為這與上帝聖潔的屬性不符,我們不會再安於活在罪中的生活。當我們還活在世上的日子,仍是會經歷聖靈和肉體的不斷相爭。這也是信徒成聖的過程。我們或許會偶爾犯罪跌倒,但我們生命的傾向並不是持續地犯罪,而是要懂得遠離罪惡並走向上帝。這可以從信徒是否活出已悔改的生活、他們對其他信徒的愛、以及他們在治死生命中的罪的過程中,是否不斷在個人的聖潔上取得進步便可見。因此,在成聖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自己愈來愈少被罪所捆綁,並愈來愈多活出對人的愛。這樣,我們便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兒女,並與天父上帝與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共享團契。

3. 得救的確據

《約翰一書》一直在回答一個問題,就是信徒如何得知自己已經得救呢?其實這封書信有一個非常主要的目的,就正如在5:13所寫的:「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希望讓那些信奉主耶穌基督的信徒讀者可以放心,因為他們已經得救並且有永生。在這封信中,約翰運用了很多不同的對比去讓讀者判別自己得救的確據。他對比那些行在光明中的人與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1:6-7)、對比那些自稱無罪的人與那些承認自己的罪的人(1:8-10);然後他對比遵守上帝誡命的人和不遵守上帝誡命的人(2:3-6)、對比愛弟兄的人和恨弟兄的人(2:9-11;3:11-15;4:7-21);接著他又對比愛世界的人和不愛世界的人(2:15-17)、對比行義的人和犯罪的人(3:1-10);最後,他對比那些信上帝的人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以及那些擁有上帝兒子的人和那些沒有上帝兒子的人(5:10-12)。透過對比的方式,約翰也解釋了信徒如何辨別假教師或「敵基督者」。「敵基督者」是那些否認耶穌是基督的人,與那些宣認耶穌是基督的人形成鮮明對比(2:22-23);「敵基督者」也是那些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人,與承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人相反(4:2-3)。約翰說這些人已經從他們中間出去,不再與他們同在(2:18-19)。在這一系列的對比中,約翰一再強調「從此我們就知道了」(2:3;3:16;3:24;4:6,13;5:2),他的目的是為了讓信徒讀者能按照他所說的,去辨別假教師和正確判斷自己的信仰,並知道與確信自己有永生。

4. 彼此相愛的命令

《約翰一書》另一個重要的主題是愛,這在第 3-4 章中特別強調,而這主題也貫穿著整封書信。約翰說,遵守主道的人,愛上帝的心在他裏面達到完全(2:5);住在光明中的人愛弟兄(2:10)。約翰堅持愛天父與愛世界是不兼容的(2:15)。此外,由於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3:1)。彼此相愛是基督徒的特徵,也是上帝住在我們裏面之證據(3:11-24)。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4:7)。約翰告訴他的信徒讀者,他們的愛是建立在上帝的愛之上。上帝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以此彰顯祂對我們的愛(4:8-10);因為祂是如此愛我們,所以我們也要彼此相愛(4:11-12)。住在愛裏面就是住在上帝裏面,因為上帝就是愛(4:16)。最後,約翰解釋說,對上帝的愛與彼此的仇恨是不相容的,愛上帝的人也必須愛他的弟兄,因為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4:20-21)。一個人可以聲稱自己愛上帝,但卻沒有愛的舉止,約翰完全拒絕這種自欺的信仰觀。因為重要的不僅是口裏說「愛上帝」,而是我們有否以實際的方式去活出上帝的愛。上帝就是愛,凡有愛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而生的(4:7,5:1)。我們對他人的愛,就是我們愛上帝的記號,也是我們從上帝所生的明證。

 

《約翰二書》大綱[5]

I. 問候(1-3)

II. 上帝的命令(4-6)

III. 防備假教師(7-11)

IV. 結語(12-13)

 

《約翰二書》綜覽

這封信是由一位長老寫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從字眼上來看,收信人可能是一位基督徒女士,然而,信中的內容更適合教會的會眾,而不是個別的信徒婦女,因此更大可能是指向教會以及其中的會眾。在希臘文中,「教會」(ἐκκλησία ekklésia)一字是一個陰性名詞,因此當作者試圖將教會擬人地表達時,很自然地就會把教會擬人化為一位女士(「夫人」的希臘文κυρίᾳ kuria有「女戶主」的意思,或可理解為基督的新婦)。雖然我們目前尚未能確定作者的意圖是否因教會面臨迫害時的一種掩飾,但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而當我們將這個開頭與第13節的結尾「你那蒙揀選的姊妹的兒女」進行比對時,那裏同樣沒有提及任何個人名字,以致「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以及她那「蒙揀選的姊妹的兒女」更傾向被理解為指身處不同地方的信徒群體的隱喻。

《約翰二書》延續了與《約翰一書》兩個相同的主題——彼此相愛(4-6節)與防備假教師(7-11節)。《約翰二書》不像《約翰一書》那樣詳細地闡述有關愛的主題,但它特別強調一點,就是「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5節;另見約一2:7)作者在這裏是要提醒信徒讀者,他要求他們所作的並非一些新的事,而是「從起初就有的」命令,他提醒信徒要謹守耶穌基督對門徒的命令,而這個命令跟《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中的教導也是一致的(參約13:34;利19:18)。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作者跟敵基督所傳講的完全相反,那些敵基督正正就是在信徒間傳講一些新的概念,他們可能宣稱自己有來自聖靈的啟示,然後向他們傳講一些新的思想和教導;然而,那些教導並沒有任何的根基,既沒有《希伯來聖經》的支持,也不符合耶穌基督與使徒們所教導的。因此,作者強調,「凡越過基督的教導而不持守的,就沒有上帝;凡持守這教導的,就有父又有子」(9節),任何聲稱來自上帝的啟示都不可能與基督的教導相違背。

我們從這封信得以瞥見一些早期教會的情況,不同的教師會到不同的地方宣教或宣講上帝的信息,因此當地的信徒群體需要知道他們可以信任誰、可以接待誰。從教會早期開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就受到了攻擊,那些敵基督「不宣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7節)。在約翰的教導中,我們應該彼此相愛,特別是看見弟兄姊妹有需要的時候,就應該盡力去幫助他們,為他們提供食物、住所或其他任何的需要(見約一3:17-18)。但基督徒是否需要接待所有自稱基督徒或屬靈教師的人呢?

上文提到,《約翰二書》很可能是《約翰一書》的一封附帶信件,它提供了《約翰一書》所缺乏的個人講話,並延續了《約翰一書》中的一些重要主題。此外,《約翰二書》禁止教會接待那些離開了作者教會的假教師(敵基督者;見約一2:19、4:6及約二10)。因此,這封信的目的是透過向假教師關閉接待之門,阻止他們在基督教群體中繼續散播假教導和製造混亂,從而保護教會免受一些違反聖經真理教導的侵害。

「真理」是整封信的一個重點,在頭4節便出現了5次之多[6]。作者著緊他的信徒讀者要認識真理、真理要住在他們裏面、他們要遵行真理。愛固然重要,然而從經文所見,約翰所說的愛並不脫離真理而獨立存在的,在1節中,作者指收信人是他「真心所愛的」,其原文ἀγαπῶ ἐν ἀληθείᾳ所指的是「在真理中所愛的」(love in truth;另見約三1),並且那從父上帝和他兒子耶穌基督而來的恩惠、憐憫、平安是「在真理和愛中」與信徒同在的(3節)。因此,「真理」和「愛」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兩者密不可分。在約翰的書信中,「真理」和「愛」甚至可以說是存在一種彼此定義的關係,例如:遵行真理就是愛上帝(約一2:4-5);愛弟兄就是出於真理(約一3:18-19);這就是愛,就是照祂的命令行事(約二6)。因此,這封簡短的書信提醒信徒,任何缺乏真理的愛都不是真正的愛。在愛的前題下,信徒還需要明白並持守真理。信徒在強調愛之餘,也需要擁有屬靈的分辨力;基督徒不只是待人友善的人,我們的愛也不是盲目的,而是從真理出發的,所以我們必須認識上帝,熟悉祂的話語,明白祂的屬性、性情、喜惡、並祂對信徒的吩咐和期望,並且永遠不要以犧牲真理作為代價去愛人,縱容了罪惡和傷害其他弟兄姊妹的惡行,更不要無知地為假教師提供平台或任何形式上的支持,因為這會為信徒群體帶來禍害。

 

《約翰三書》大綱[7]

I. 問候(1)

II. 該猶(2-8)

III. 丟特腓與低米丟(9-12)

IV. 結語(13-15)

 

《約翰三書》綜覽

這是《新約聖經》中最短的書卷,只有不到二百個希臘字,它也是唯一沒有直接提到耶穌的新約書卷。《約翰三書》是一封請求收信人該猶接待低米丟的信。《約翰三書》跟《約翰二書》相似的是,兩者都跟接待相關,並且都提及真理與愛的主題。希羅世界的人在出門時需要依賴那些願意敞開家門的人的接待。因此,客旅通常會攜帶可信賴人士的介紹信,將客旅介紹給目的地的親友或熟人,使他們能夠安心地接待那些對他們來說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人。同樣,隨著教會在不同的城鎮和村莊中擴展,加上周圍文化對基督徒的敵意越來越大,作為教師或那些需要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服事的基督徒能夠得到弟兄姊妹的信任與接待是十分重要的。

《約翰三書》是寫給該猶的,從信中看,他似乎是會眾中的一位領袖。作者在信首稱讚他對真理的忠誠,因為他按著真理而行(3節),作者這樣說是基於那些作客旅的弟兄為該猶所做的見證,該猶曾經在他們有需要時向他們提供款待,弟兄們就在教會面前證實了該猶的愛(5-6節)。事實上,這封短信至少有兩個目的。首先,這是一封給低米丟的推薦信,低米丟是一位被差派出去的基督的工人,他在該地區工作期間需要當地信徒的接待。其次,作者顯然是嘗試撥亂反正,減低丟特腓對教會產生的負面影響。丟特腓是一位信徒領袖,作者譴責他好作領袖,喜歡主張自己的權力,拒絕接受使徒的權威,又散播關於作者的虛假謠言,並且拒絕接待作者所支持或差派的那些真正的信徒同工,甚至將那些願意接待的人逐出教會(9-10節)[8]。相反,作者讚揚低米丟行善,並且他得到許多人的認可,就是「眾人」、「真理」和「我們」都給他作見證[9]。事實上,在丟特腓拒絕接待弟兄的事件發生後,低米丟以及他的同工願意被差遣,為「基督的名出外」(7節),到一個不知自己會否被接納的地方實在不容易。因此作者讚揚低米丟行善,並且勉勵該猶「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11節),他期望該猶能抵住丟特腓所帶來的壓力去作出正確的決定,以對得起上帝的方式為低米丟並他的同工送行(6節)。而「對得起上帝」,所指的就是要效法上帝的仁慈,以及祂對人的慷慨。

剛才提到這封信同樣涉及有關愛與真理的主題,就如該猶按真理而行去接待弟兄就證實了他的愛。然而,即使是信徒,也很可能被現代社會對於愛的定義所誤導,而將之視為一種情感,是一個抽象且模糊的概念。然而,符合《聖經》的愛不是一種情感,而是一種正確對待他人的態度,並以行動積極回應別人的需要。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0章就曾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去教導甚麼是愛鄰如己,因此基督徒的愛並不限於主內的弟兄姊妹或所愛的人,也延伸至一切有需要的陌生人,甚至是那些被我們定義為敵人的人。簡而言之,愛就是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看見自己的責任。而丟特腓的行為就成為了一個反面的例子,這個人好作領袖、喜歡為首,從他所作的事,可見他是一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他自恃在教會所得的權位,不但用惡言攻擊主的僕人,而且也不接受任何與自己持相反意見的人,他運用自己的職權去排除異己,攻擊那些正在活出愛與真理的人。而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其實正正跟耶穌基督為人捨己的那份愛背道而馳。主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如果在《約翰二書》中,作者擔心信徒愛得太廣,甚至會包容假教師;這裏作者所指出的是有些人不懂得愛,他們即使在教會中位高權重或擁有再多的屬靈知識也不是出於真理,因為他們的生命中沒有活出耶書亞的生命榜樣,特別是祂對人那份捨己的愛。

 

結語: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作為新約正典的權威書籍,它們的主題是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正確信仰、對罪的正確態度、對上帝和對他人的愛。對於今天的教會和基督徒來說,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這三封書信都各自有其重點;另一方面,它們也有許多相似的地方。《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均強烈反對錯誤的教導,並呼籲信徒之間要彼此相愛,《約翰一書》在很大程度上是敦促信徒要真正認識上帝的愛,並對永生有充分的把握;至於《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則同樣地從接待的主題帶出真理與愛的關係。

真理和愛的主題貫穿著這三封書信,這兩者密不可分。我們要謹慎,不要本著愛的名義去作不合乎真理的事情,也不要以真理的名義去滿足一己私心,而不懂得去愛人如己。我們要不是同時站在真理和愛的一邊,就是兩邊都偏離。真理和愛不但是我們信仰的重要根基,也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所彰顯的生命榜樣,主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主捨身為世人的罪釘身在十字架上,將上帝的愛向我們顯明。盼望主這份在真理中的愛繼續激勵我們,使我們懂得定睛於主,效法祂,在真理中彼此相愛,以活出基督生命的樣式去敬拜這位愛我們的上帝!阿們。


[1] R.C. Sproul, eds.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30596.

[2] 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的著作《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約公元180年),其中三段文字直接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反異端》1.16.3 引述《約翰二書》11 節,其中愛任紐補充說,這封信是由主的門徒約翰所寫的,他也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反異端》3.16.5引自《約翰一書》2:18-19,21-22,《反異端》3.16.8引自《約翰二書》7-8,內容與《約翰一書》4:1-3和5:1相近。這都是愛任紐反對諾斯底教派論點的部分內容。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69.

[4] 耶穌的身分是透過祂的洗禮(「水」)和受難(「血」)來判別的。有些假教師否認耶穌的本質是神性的。根據這種觀點,耶穌只是個普通人,在洗禮時接受了基督的靈和特殊的恩賜,但他仍然是個凡人,死在十字架上的並不是真正的聖子,而是一個在許多方面展現出上帝的人。約翰不同意這種觀點。耶穌的神聖地位不僅僅是在祂受洗時所授予的,而是從一開始,他就源於上帝,他與上帝的關係是獨一無二的,儘管他降生成為了完全的人。因此,耶穌降臨,是體現並揭示了上帝的臨在,不僅在他領受聖靈的洗禮時,而且在他死在十字架上時也是如此。上帝藉祂的兒子承擔了人類罪惡的懲罰。這就是聖靈所見證的福音真理(5:6)。參Robert Yarbrough, “1 John,” in Hebrews to Revelation, vol. 4 of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205.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76.

[6] 「真理」(ἀλήθεια alétheia)出現在約二1(x2;有譯作「真心」)、2、3、4。

[7]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78.

[8] 關於丟特腓有一點要留意的是,在經文中作者沒有將他形容為「敵基督者」,甚至沒有提過丟特腓曾經接待假教師,若然丟特腓在任何形式上與那些敵基督有關連的話,作者不可能在信中隻字不提。因此,丟特腓的問題應與《約翰一書》與《約翰二書》所提到的假教師不同。至於為何他不接納作者以及他的同工,經文沒有給予我們更多資訊,然而從他好作領袖的特質可推斷,他並不認同作者的使徒權威,並想在教會中展示其個人領導權。

[9] 這裏反映了書信的猶太元素,因為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三個證人才作準。見申19:15;太18:16:林後13:1;提前5:19等。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希伯來文文章:זָכַר Zakhar 記念

今日是受苦節,是信徒記念主在二千年前來到世上為我們犧牲、贖罪與拯救的日子。過去Herbert老師曾寫過一篇文章解釋希伯來文「記念」的意思和屬靈意義,盼望這文章能助你更好從希伯來的角度反思和記念主!

זָכַר zakhar 這個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記念」(remember),指的不單是在腦海裏浮現了某件事或某個人…(按此繼續閱讀)

《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後書》:信徒應當要怎樣預備主的再來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後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聖彼得大教堂前的聖彼得雕像 – 羅馬,義大利 – 梵蒂岡城(來自 Yayimages)

簡介《彼得後書》

書名:彼得後書,希臘文ΠΕΤΡΟΥ ΕΠΙΣΤΟΛΗ ΔΕΥΤΕΡΑ,意思是「彼得的書信(第二)」[1]

作者:使徒西門.彼得;但有不少意見認為作者不是他本人,因為前書和後書在主題、希臘文的用詞、寫作風格、引用經文的手法上都不太一致。然而由於代筆在古代書信中很普遍(例如:羅16:22),加上彼得可能用了不同的代筆去寫下前書和後書,甚至過程或許不是按照彼得的口述逐字地謄寫,而是代筆透過彼得提供的主題及要點寫成,之後再讓他過目修改,所以雖然兩封書信在用詞和風格上未必一致,但也不能否定它們都是聖靈感動使徒彼得去向當時信徒發出的信息。

對象:第一世紀的外邦信徒,並像前書那樣主要寫給散居在現今土耳其北部一帶的外邦信徒。[2]

成書日期、地點:約公元60-65年間;寫於前書和彼得殉道之間。前書的成書日期在公元60年前後(見《彼得前書》的摘要簡介[3]),雖然後書跟前書一樣未有反映尼祿對基督徒的嚴峻迫害,但彼得在後書中暗示自己將要離世(見1:13-15),而彼得約在公元65-67年間殉道,所以估計這書大概寫於公元60-65年間。寫作地點與前書一樣,仍舊在羅馬。

寫作背景:上一封書信《彼得前書》主要教導信徒如何面對和克服信仰上的逼迫,而隨著基督徒所受到的逼迫不斷增加,但主再來的應許仍未出現,以致有假教師和好譏誚的聲音出現,提出了一些與使徒和《希伯來聖經》不符、否定主再來施行審判等的教導,故此作者再寫第二封書信去作出回應。另外,由於作者預計自己快將離世,所以他也盼望對信徒作出最後的教導和勸勉。

寫作目的:提醒外邦信徒讀者要讓自己的靈命不斷成長,建立出應有的屬靈品格和美德,並要明辨真理,作者也指出一些假教師和好譏誚的人在教導上的謬誤,澄清主再來和末世審判的真確性。

寫作特色:

1. 這信可算是彼得殉道離世前對信徒的遺言(1:13-15);

2. 內容強調使徒的權柄(3:2);

3. 這信與《猶大書》的主題和內容接近,尤其是第二章的內容與《猶大書》出現不少平行的地方,可以說這信在撇除了《猶大書》對經外文獻的引用及猶太釋經的部分之後,餘下的信息和用詞上大致相同。故此有說法指《猶大書》的作者是根據《彼得後書》的內容而寫成的,理由是使徒彼得較知名、是信徒熟悉的大人物;不過,近代學者則較多認為情況剛好相反,是使徒彼得運用了《猶大書》的內容而寫成《彼得後書》的,理由是對當代的信徒來說,《猶大書》的作者猶大是耶書亞(耶穌)的親兄弟,他在早期教會的地位可與小雅各(主的另一個親兄弟)相約,在當時更為信徒所認識和敬重。無論如何,我們可從兩封書信的平行,理解到當代信徒的處境以及他們正在面對的困難和挑戰;

4. 這信沒有像《彼得前書》那樣用「經上說」去引用《希伯來聖經》、解釋耶書亞的身分、資格以及他怎樣成就經文之類,而是直接用片語去帶出《希伯來聖經》的記載,例如:「太古憑上帝的話有了天,並由水而出和藉著水而成的地」(3:5)、「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3:8);

5. 比《彼得前書》更多與希臘世界的觀念平行,例如:1:6-7所列出的品格並非信徒所獨有,也是希臘世界所重視的一些美德。

 

全書大綱

I. 信仰的確據

1. 問候(1:1-2)

2. 在信心上要長出的品格(1:3-11)

3. 他榮美的見證人(1:12-21)

II. 要小心假教師(2:1-22)

III. 主的日子

1. 末世的譏誚者(3:1-10)

2. 新天新地(3:11-18)


I. 信仰的確據

1. 問候(1:1-2

彼後1:1 耶穌基督的僕人(δοῦλος bond-servant)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彼後1:2 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上帝和我們的主耶穌,多多加給你們!

彼前1: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些被揀選,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人,

1:1-2是這封書信的問候語,也是全書的前言,說明了作者自己和收信對象的身分。相比彼前1:1,彼後1:1加入了「僕人」的描述和使用全名「西門.彼得」去介紹作者自己,這與書中假教師的不實身分形成對比,突顯作者才是基督的真正僕人,同時強調自己作為使徒的身分資格。另外,可能因為這信也算是作者臨離世前對信徒的遺言(1:13-15),所以內容情詞迫切,並要清楚交代自己的身分,以防備任何誤以為作者不是他本人的情況。當中1:1作者用這句話「因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去描述收信的信徒,一方面說明作者當時之所以能夠有信心,所靠的其實跟收信的外邦信徒一樣,全是建基於上帝和主基督的義(而不是他自己的身分或本事),可見作者放下自己的使徒身段,顯出一份與平信徒看齊的謙卑。而1:2的祝福,是提醒信徒在信主之後,仍然必須透過繼續認識上帝和與主建立更深的關係,好得著從上而來更多的恩惠和平安!

2. 在信心上要長出的品格(1:3-11

1:3-11主要指出上帝已經給予信徒充足的屬靈能力和應許,能有離惡行善的能力,因此信徒應該要有目標地在屬靈的品格上不斷叫自己成長和進步!

彼後1:5 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努力。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

彼後1:6 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

彼後1:7 有了虔敬,又要加上(φιλαδελφία philadelphia)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ἀγάπη agape)眾人的心。

當中的1:5-7列出從有信心起始,屬靈品格將可以怎樣持續地進步的每一個階段[4],最終達至「愛弟兄的心」和「愛眾人的心」,這裏的原文其實是用了兩個不同的「愛」字(中文直譯為「有了愛,再加上愛」),其中前者的「愛」 φιλαδελφία philadelphia 的確可理解為「愛弟兄」,而後者的「愛」 ἀγάπη agape 則指一份願意犧牲、無條件的愛(也就是主基督對我們的愛)。如果從福音書的記載回顧彼得的生平,這份 ἀγάπη agape 的愛正好是主在復活之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參約21:15-17)當中首兩次向彼得提問和期望他要有的那份「愛」,而彼得也期盼信徒同樣要以生發出這種「愛」為目標。1:8-11用了正反的說法多次強調信徒必須要有「這幾樣(就是1:5-7所列的屬靈品格)」,好讓我們不至於懶散不結果子,懂得真正從過去的罪中得潔淨,使自己的蒙召和被選堅定不移,豐豐富富地進入「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度」裏。也就是說,我們信主雖然是單靠「恩典」和「信心」而不是靠行為,但我們必須刻意地讓自己的靈命持續不斷地成長,直至活出像基督那份願意犧牲的愛為止,否則就有可能動搖我們的屬靈身分和召命!可惜基督教的群體容易高舉「因信稱義」而看輕生命因信心而必須要有的改變,情況就如擁有15年免費教育的香港學生,他們無須靠好成績(好行為)才得以繼續有書讀,但這不等於可以放任自己不溫習、不做功課、不考試升班,因為這樣等同失去了學生本身的身分和使命。同樣地,我們既然有了信徒的身分,就必須要致力朝著靈命成長和進步的方向邁進。

3. 他榮美的見證人(1:12-21

1:12-15指即使信徒讀者已經知道了這些事(上文列出的屬靈品格和不斷成長的需要),作者認為仍然必須常常提醒他們,甚至因著他快將離世(「脫離這帳棚」;見1:13-15),所以更要盡心竭力地強調這些事的重要性。他在教導靈命要成長的信息之後,在1:16-21強調使徒和先知都是這些事的見證人,也就是指他們的信息可靠,信徒讀者必須看重這些來自上帝的話!

首先,作者作為使徒的一分子,他親眼見證過主基督的威榮,當中1:17-18所指的這份「榮耀」應該就是福音書中「登山變像」的經歷(見太17:5及其平行經文),所以他自己是有力的見證人。

彼後1:19 我們有先知更確實(βεβαιότερον completely reliable 完全可靠)的信息,你們要好好地留意這信息,如同留意照耀在暗處的明燈,直等到天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升起的時候。

接著的1:19-21再指出另一種有力的見證人——舊約的先知。其中1:19「如同留意照耀在暗處的明燈,直等到天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升起的時候」這句話,往往被誤以為與民24:17「有星出於雅各」的彌賽亞應許有關。但其實這裏的晨星只是一個例子用來比喻要注視明燈在漆黑中出現的時刻,重點在於「你們要好好地留意這信息」所指的一種心態和期待。也就是說,信徒要像留意在漆黑中晨星何時會出現那樣,去等候先知的信息所提及的時機將在何時應驗。其中絕大部分先知都強調「耶和華的日子」這個上帝審判的時刻(例如珥1:15、俄15等),所以作者看來是要讀者留意「主再來的日子」的出現。可以說,這是把《希伯來聖經》(或《舊約聖經》)中所提及主耶和華的日子與主基督再來的日子作平行對照,讓信徒從《聖經》的先知啟示想到,正如先知預言耶和華的日子那樣,基督將來也必定會再來。1:20-21強調《希伯來聖經》上所記的預言(先知所說的話)不能隨自己的意思解釋,因為這些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來的上帝的話。換言之,只有使徒和先知等見證人才有資格解說(從現今的角度來看就是《新約聖經》與《舊約聖經》一同為主所作的見證),作者之所以要這樣鋪陳,無非是為了對比接著下文所提及的假先知和假教師,表示他們的教導都與《聖經》中上帝透過先知所發的信息不符,信徒要認清誰才是上帝的真正僕人,和哪些才是真正來自上帝的教導。

 

II. 要小心假教師(2:1-22

第二章開始指出假教師的問題,這是全書中十分突出的主題,並與《猶大書》有不少平行之處(兩者的平行對照會留待《猶大書》的查經摘要再討論)。首先,2:1提及從前(舊約時代)有「假先知」的出現,而當時則有「假教師」的出現,這記述的次序跟上文所記的「使徒」和「先知」成了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和對比:

A. 1:16-18 使徒(不是隨從一些捏造出來的無稽傳說;見1:16)

B. 1:19-21 舊約先知

B’. 2:1a 假先知

A’. 2:1b-3 假教師(要用捏造的言語;見2:3)

作者指出,這些假教師的特徵是行事不光明正大、不忠誠和貪心(2:1-3),信徒要留意這些並防範他們對真理之道的毀謗。而接著的2:4-8,作者用了三個《聖經》的例子去指出假教師的錯謬:a)上帝沒有寬容犯了罪的天使[5];b)上帝沒有寬容上古的世界所以用了洪水來毀滅;c)上帝判決了所多瑪和蛾摩拉。作者嘗試用這些例子去證明上帝的審判必然會出現(正如上帝在歷史裏的作為),強調上帝必然會審判不義,同時在祂的審判中拯救義人(例如拯救洪水時代的挪亞和在滅所多瑪時拯救羅得;2:6 // 猶15)。因此,我們可以估計當時假教師的教導否定了:上帝審判的必然性、上帝也會追究信徒的不義、信徒不應放縱自己等的真理之道。接著,作者再次強調上帝必然會審判不義的人(2:9),尤其是這些膽大任性、無懼地毀謗眾尊榮者的假教師,就連天使那麼有能力也不會像他們那樣膽敢說毀謗的話(2:10-11 // 猶8、9、16、18)。然後,作者比喻這些假教師為沒有理性的牲畜、跟生來就要被捉拿宰殺的一樣,不但無知,而且是敗壞別人和自己、喜歡受不義的工錢、喜愛白晝狂歡、引誘心不堅定的人、習慣性貪婪等等,而他們所走的正是假先知巴蘭之路(2:12-17 // 猶10-13)。讀者們要知道,巴蘭在《聖經》傳統中和當時猶太人的觀念裏是個不義的假先知,上帝不會聽他的禱告(參申23:5、書24:10、猶11、啟2:14)。他明知上帝已經吩咐了他不要按照當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所要求的去做(咒詛出埃及不久的以色列民),但卻仍然期望上帝或會改變心意,去讓自己可從這份受聘的差事中獲利(參民22章)。不但如此,巴蘭並沒有從這次的錯誤中悔改,他後來為摩押王巴勒獻計,在毗珥的事上透過婦女的誘惑讓以色列民陷在罪裏得罪上帝,以致上帝要用瘟疫來對付以色列民(見民31:16)。也就是說,他明知上帝的原則和行事作風,但卻想要借上帝的手去達到自己的個人目的!而作者在2:12-19中用巴蘭作為例子,除了提醒信徒不要沾染貪愛不義之財、好宴樂、滿眼淫色、習慣貪婪這些不斷滿足自我慾望的問題(2:13-15),同時也提醒信徒不要聽信假教師而犯下「明知故犯」的罪。

作者在上文提及舊約時代中既有耶和華先知為上帝說話的同時,也會有假先知的出現(用巴蘭作為例子),那麼當時的信徒同樣會有來自使徒們的教導,但也會有一些假教師的教導。所以信徒必須明辨!接著作者繼續描述這些假教師對信徒的影響:用肉體的情慾和淫蕩的事引誘那些剛信主、脫離了錯謬人生的信徒,讓他們回復昔日未信主的舊我生活,致使他們繼續活在罪中得罪上帝,又應許信徒有放縱情慾、貪婪、滿足自己利益的自由,但其實這些是叫人成了腐敗的罪的奴隸。(2:18-19)作者指出,信徒既然認識了主、知道義路和恩典,但卻選擇不努力去行的話,就會走向背棄上帝、後果不堪設想的景況。(2:20-22)簡而言之,作者提醒信徒讀者,當時假教師的教導只強調上帝的恩典,而無視祂對信徒的聖潔要求和祂會施行公義的審判,以致已信基督和經歷過主恩的信徒,有機會離棄真理之道,明知故犯地作主所憎惡的事,成為持續地得罪主、驕傲和自我的人,最終只會與假教師一起沉淪。


III. 主的日子

1. 末世的譏誚者(3:1-10

彼後3:1 親愛的,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在這兩封信裏,我都提醒你們,激發你們真誠的心,

彼後3:2 要你們記得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

彼後3:3 第一要緊的,你們要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

彼後3:4 說:「他要來臨的應許在哪裏呢?因為從列祖長眠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啊!」

3:1讓我們知道這是作者的第二封信(所以被稱為《彼得後書》),並且兩封信的目的都是為要提醒信徒讀者,激發他們真誠的心。其中「激發(διεγείρω diegeiro)」一詞在原文有「攪動」的意思,也就是要讓信徒讀者從信中感到扎心、靈命有所覺悟。3:2再次提醒信徒讀者,必須謹記《聖經》的話(上帝透過先知所作的啟示),這也是領受了救主的命令的使徒所傳給他們的信息。可以說,舊約的先知與新約使徒的信息是相符並且一致的(兩者對現今的信徒來說可理解為《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教導一致)。接著,作者提醒讀者有關末世要注意的事項,當中第一要緊的是要注意有好譏誚的人出現,他們會否定主的再來和末日的審判,也就是說他們的聲音與假教師不謀而合,是鼓勵人放縱私慾、多行不義、相信犯罪也不會有後果。而他們的理由是從列祖長眠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並沒有改變。(3:4)然而,作者按照他們所說的邏輯,表明起初創造的時候旱地的確是藉著水分開而成,但挪亞時代洪水滅世的事件就還原了這個創造的秩序(這是在反駁好譏誚的人的邏輯),並表明歷史上已經有審判世界的先例。因此,正確的邏輯是,審判暫時未出現並不等於日後不會出現,因為天地的存留是按照上帝的話和時間表,但當到了不敬虔的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就會用火焚燒。(3:5-6)作者引用詩90:4提醒讀者:「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3:8)意思是上帝對時間的看法與人不一樣,所以即使人在一生的日子中沒有看見審判的出現,也不等於上帝不打算施行審判!故此,我們要懂得敬畏上帝,並知道因著祂憐憫的心腸,願意人人都有悔改回轉的機會,祂對審判的延遲其實是出於祂的寬容。(3:9)但信徒要留意,主來的時候要像賊一樣,是我們不能預知的(另參太24:32),所以信徒必須警醒和為這個日子的到來作好準備。

2. 新天新地(3:11-18

作者在第三章的起首提到,「上帝的日子」將會來臨,而在審判過後將會有「新天新地」的出現。留意「上帝的日子」和「新天新地」對信徒讀者而言並非全新的觀念,而是與舊約先知書中常提及的「耶和華的日子」以及《以賽亞書》65:17、66:22所記載的「新天新地」平行,所指向的就是上帝的審判和審判之後的彌賽亞國度。可以說,昔日耶和華上帝怎樣透過對以色列民和列國施行審判以帶來新的景象,祂也會同樣在主基督再來的日子時叫這些情況出現。而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只要致力以聖潔、敬虔度日,就能在經歷「主的日子」之後與「新天新地」永遠長存。(3:11-13)

接著的3:14-18是整封書信的結束,作者最後力勸信徒讀者:

1)既然你們等候這些事(大概是指上文所提及的末世必然會出現的主再來、審判的事),就要竭力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責,與主有著一份平安和好的關係(3:14);

2)要謹慎地研讀使徒保羅的書信,因為無學問而又不小心曲解的話,結果會自取滅亡(3:15-16;也許作者是暗示信徒不要偏頗地看因信稱義、曲解了上帝恩典,導致跟隨了假教師的教導);

3)既然你們預先知道這事(指當時有假教師、好譏誚的人出現),就當防備,免得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從自己穩定的立場上墜落。(3:17)

作者繼3:8之後,再兩度重複地用「親愛的」來稱呼信徒讀者(3:14、17),可見作者在臨離世前像父母擔心子女一樣,他擔心當時信徒的屬靈生命會出現偏差!他最後以「你們倒要在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之日。阿們!」(3:18)來作結,反映全書的首尾呼應,作者提醒信徒要注重自身靈命的成長,好防備末世假教導的氾濫。


結語:信徒應當要怎樣預備主的再來

《彼得後書》共有三章,並以「知識」和「認識」貫穿全書(1:5、6、8,2:20,3:18),提醒信徒要在正確地認識主、明白《聖經》、明辨真理上持續不斷地成長,懂得選擇走正確的屬靈道路,以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進入新天新地。第一章作者強調屬靈生命成長、成熟的進程,提醒我們要檢視自己的靈命,留意屬靈的品格有否成長、成熟,是否越來越像基督,是否與我們的屬靈身分和召命匹配。

第二章作者指正假教師的問題,提醒信徒正如舊約時代有真先知和假先知的出現,當時也有使徒的純正教導和假教師的教導,所以信徒必須明辨。他提醒信徒不要懷緬未信主前舊我的景況,因為活在貪婪、追求宴樂和滿足自我慾望的心態中,就會很容易被假教師所誘惑,而墮入明知故犯、持續地得罪上帝的景況裏。這提醒了我們,有否不斷提升自己屬靈的分辨力,包括在信仰中是否建立一種願意捨己、愛主愛人的心態,還是自我中心地只想藉上帝聽禱告去滿足自己,導致逐漸離開了真理?

最後第三章作者引用《希伯來聖經》反駁一些好譏誚的人的謬誤,力證主必然會再來施行審判和成就新天新地的應許,提醒信徒應當好好預備自己迎見主面,以聖潔、敬虔、無可指責為目標去度世上的日子。這提醒我們是否深信主必再來,並為此而準備自己見主的面。事實上,作為上帝的兒女我們只是說自己信主是不夠的(《雅各書》2:19也提醒我們鬼魔也信,且怕得發抖),所以我們要問自己怎樣過世上的日子和預備迎接主的再來,包括:我是否肯定主認識我?我信主後有好好為主努力去成長、學習愛祂、活出像主的生命嗎?我的人生在追求地上的成就和快樂,還是追求成為上帝所喜愛的兒女,靈命能持續成長,以致不斷被主使用去建立祂的國度?

筆者很感恩曾在過去工作多年的公司中建立過一個查經團契,後來離職時收到了同事的感謝卡,並看到上面寫著一句「從你身上讓我看見了主」的話。當然,對方不知道筆者的屬靈生命其實也有許多不足和軟弱,但這句話到今天仍然成為筆者的鼓勵,叫我深信努力順服聖靈、活出主的樣式、讓人從自己的言行與真理的教導上去認識主和看見主,正是迎見主面時可獻上最好的一份禮物!求主幫助、求主使用、求主悅納我們每個信徒雖不配但願意努力為主而活的擺上!阿們。



[1] 參彼後3:1「親愛的,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

[2] 如果這是彼得的第二封書信,那麼收信對象也是相同,按前書的描述,例如:「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彼前1:18)、「從前隨從外邦人【新譯:教外人】的心意,生活在淫蕩、情慾、醉酒、荒宴、狂飲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彼前4:3)可估計他們並非猶太基督徒,而是外邦信徒。詳情可參前書的摘要簡介。

[3] 見筆者上一篇文章:《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前書》:信徒要學會如何面對受苦

[4] 有學者指除了首尾的「信心」和「愛」是基督徒對上帝獨有之外,其餘的屬靈特質在希羅世界中也有類似的美德。

[5] 「犯了罪的天使」一般可理解為創6:2所指的「上帝的兒子們」,他們與人的女子結合而犯罪,讓當時的世代充滿強暴。其中兩約之間的經外文獻例如《以諾一書》10:11-15提及到他們要被審判和囚禁直至世代的末了。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前書》:信徒要學會如何面對受苦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前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彼得被倒釘十字架殉道」,攝於羅馬城外的聖保祿大殿;©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彼得前書》

書名:彼得前書,希臘文ΠΕΤΡΟΥ ΕΠΙΣΤΟΛΗ ΠΡΩΤΗ,意思是「彼得的書信(前)」。

作者:使徒彼得,雖然有意見指未必一定是他本人的手筆,但也沒有充分的理據可否定彼得是這書信的作者。[1]

對象:散居於現今土耳其北部的外邦信徒[2](參1:1)。

成書日期、地點:估計約在公元 60-65 年間,寫於羅馬[3]

寫作背景:隨著基督徒外邦化,在現今土耳其北部一帶的外邦信徒於信主後在生活上都要面對不同類型的迫害,包括因為要堅守基督信仰的價值觀、拒絕敬拜羅馬皇帝等,而在社會上被邊緣化、承受教外人對基督徒的敵意,以致這些信徒對基督信仰容易失去盼望和信心。

寫作目的:教導信徒讀者其重要的屬靈身分、在主裏的盼望,並提醒他們將來要面對的審判,從而鼓勵他們要以主耶書亞(耶穌)為榜樣,學習在逼迫中堅忍、過聖潔的生活、在試煉中有喜樂。

 

全書大綱

I. 透過上帝恩典而來的榮耀

A. 問候(1:1-2)

B. 拯救的應許(1:3-21)

C. 為耶書亞(耶穌)而活(1:22-2:3)

D. 耶書亞是房角石(2:4-10)

II. 追隨耶書亞的榜樣

A. 順服政權的榜樣(2:11-25)

B. 婚姻中順服的拯救(3:1-7)

C. 愛的榜樣(3:8-22)

D. 受苦的榜樣(4:1-19)

III. 在受逼迫的日子中得安慰(5:1-11)

IV. 彼得的最後問安(5:12-14)

 

I. 透過上帝恩典而來的榮耀(1:1-2:10

A. 問候(1:1-2

彼前1: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些被揀選,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人,

彼前1:2 就是照父上帝的預知,藉著聖靈得以成聖,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賜給你們!

1:1-2是全卷書信的前言,內容提及作者、收信對象和指出這群信徒的屬靈身分。他們除了是散居多個羅馬行省的外邦信徒,更加是「被揀選」、「父上帝所預知」、「靠聖靈成聖」以致有能力「順服基督」、「蒙基督的血所灑」的上帝兒女。1:2除了是反映「三一神」觀念的經典經文,也指出了信徒擁有重要的屬靈身分,他們是得蒙主的血所灑(被拯救及分別為聖)的人,所以要以成聖和順服基督作為信仰的目標。

B. 拯救的應許(1:3-21

1:3-2:3可看為一個大段落,並以「重生」作為首尾呼應的主題(見1:3及1:23),去詳細講述信徒在「重生得救」後的身分和特質。這段落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1:3-21)說明重生得救的信徒將要得著各種的應許,例如:復活的盼望(1:3)、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4)、獲得上帝在末世顯現的救恩(1:5)。因此,他們雖然活在百般試煉中,也要明白這些困難所帶來的憂愁只是短暫的,他們作為信徒,就要有永恆的目光,為到日後的這些應許而有喜樂、盼望和信心。作者指他們的信心是需要經過考驗的,這樣就會比金子更為寶貴,可以在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作者又提醒讀者,基督透過受苦為信徒所帶來的救恩,其實老早已被舊約時代的眾先知詳細地查考過,是真實的應許,並已經傳給信徒了。(1:10-12)所以信徒必須好好預備自己去迎接基督的到來,因為基督在過去怎樣信實地到來(受苦、得榮耀;1:11),他日後也必會同樣信實地再來,帶給信徒恩惠(1:13)!因此,信徒謹記要作順服的兒女,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也就是不要再像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種放縱私慾的樣子,現在信徒不應再偏待人,而是要對上帝有信心和盼望。(1:14-21)可以說,作者提醒信徒讀者要在生命的表現上,與不信的教外人有明顯的不同(分別為聖),即使因為信主而要受苦,也不要因受苦就在生活中放縱自己,像那些不信主的人那樣。

C. 為耶書亞(耶穌)而活(1:22-2:3

1:3-2:3的第二部分(1:22-2:3)主要提醒信徒在重生後要渴慕上帝的話,就是那不會朽壞、永活常存的道,正如初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因為這樣才能讓靈命真正成長,以致得救(2:2)。這也提醒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有否讓《聖經》成為我們每日的靈糧?我們正在用甚麼來餵養自己和別人的屬靈生命,是用世俗的資訊和虛談,還是用上帝的道?

D. 耶書亞是房角石(2:4-10

2:4-10從信徒個人轉到信徒群體的層面,讓信徒看見自己在基督群體裏的角色,藉此進一步堅固他們的信心。作者以「石頭」作為鑰詞(留意這正是彼得名字的意思),密集式地串連多段《希伯來聖經》的經文去建立他的論述(這是其中一種猶太拉比常用的釋經手法)。作者首先指出基督是活石,而信徒也是活石,每個信徒都靠著基督得以聯合,被建造成屬靈的殿,成為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蒙上帝悅納的屬靈祭物(2:5;另參徒4:11)。這屬靈的聖殿建基於基督這塊房角石(房角石是古時建房子時最先放置和最關鍵的首塊石頭),他是可靠的,且為信靠他的人帶來盼望(2:6引用賽28:16)、是人意想不到的拯救(2:7引用詩118:22)、同時是上帝的拯救和審判(2:8引用賽8:14),而所有的信徒都因基督這塊活石而成了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2:9引用出19:5-6)。這些描述本來只屬於被拯救出埃及的以色列民族,但作者認為這身分現已同樣適用於外邦信徒的讀者們了,並引用《何西阿書》「你們從前不是子民,現在卻成了上帝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憫,現在卻蒙了憐憫。」(2:10引用何1:10)去指出外邦信徒就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蒙了上帝憐憫。作者密集地引用《聖經》,目的是為要論證外邦信徒因上帝的憐憫也成為了上帝子民的一份子,並擁有尊貴和聖潔的身分,所以他們更加要好好去活出與這個身分匹配的生命。

 

II. 追隨耶書亞的榜樣

A. 順服政權的榜樣(2:11-25

由2:11開始,作者從講論信徒的身分和內在特質,轉移到談及屬靈生命應有的外在行為。作者特別提醒信徒要禁戒肉體的情慾(2:11)、在教外人中要品行端正,好歸榮耀給上帝(2:12)。這包括順服地上人的一切制度、君王、君王所派懲惡賞善的官員,甚至包括乖僻的制度與吩咐。(2:13-14、18)不過,我們要留意這並非指我們要一味地盲目順服地上的一切制度,當我們參考彼得和約翰在《使徒行傳》為主作見證但卻被毀謗時回應的榜樣:「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我們不能不說。」(徒4:19-20)就能更整全地結合兩段經文的意思,明白順服地上一切制度之中也有一種例外的情況,就是當地上的制度明顯地有違我們順從上帝的旨意之時,我們就只能予以拒絕(例如:涉及不可再傳福音、不可為主作見證、否認與主有關係等逼迫基督信仰的情況)。作者進一步強調順服的原則,是以基督為榜樣,並指出如果我們因行善而受苦和忍耐,這在上帝眼中看來是可讚許的(2:20)。作者引用賽53:4-6、9有關受苦僕人的經文,說明基督也是這樣忍耐地上的一切苦難去順服上帝的心意,就是被連番辱罵也不還口和忍耐到底,這正好就是信徒的榜樣(2:19-25)。我們可以想像,昔日作者(彼得)在得知主耶書亞(耶穌)要上耶路撒冷受苦被殺時,曾極力阻止他,甚至被主指責為「不體貼上帝的心意,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1-23),但現在的他已經徹底更新了,深明主當時堅持去受苦的意義和價值,並知道自己作為門徒,也有機會要在面對受苦、信仰的逼迫時效法主那樣,活出堅忍的見證。

B. 婚姻中順服的拯救(3:1-7

3:1-7轉到提及信徒的夫妻關係,並延續講論「順服」的主題。作者特別提到,即使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但也會因信主妻子的品行,而被感化過來。作者指出這種順服丈夫的做法,比起外觀上的裝飾更為美麗,可成為「撒拉的女兒」(就是像撒拉順服亞伯拉罕那樣順服自己的丈夫)[4]。(3:1-6)從這書信的背景來看,這是信徒在社會上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時仍然要順服地上制度的一個縮影。事實上,在當時羅馬帝國的世界中,一個家庭的健全和安穩會被視為帝國穩定的基礎,所以信徒不應該因為信主的緣故就隨即不再順從地上的制度,為社會帶來不必要的動盪和混亂。相反,信徒要在受苦中仍然堅持活出真理和愛,作美好的見證,就如信主的妻子在不信主的丈夫面前順服一樣(這樣或有一天她也可感化丈夫信主)。另一方面,作信主丈夫的,也必須合理地與妻子共同生活,照顧她們。(3:7)這節提到「女性是比較軟弱的器皿」大概可指女性在勞動力上不及男性般有力量,或可理解她們在社會上比男性更為脆弱,需要依靠男性才能生存,所以信主的丈夫必須好好地照顧妻子,體恤她的需要。整體而言,作者就有關夫妻當中「順服」的教導,一方面是要讓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在對待配偶上活出美好的見證,另一方面也從信徒怎樣在家庭中活出順服的見證,去表達出信徒在更闊的社會層面上,同樣要在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時學習忍耐,堅持去順服主以及地上的制度。

C. 愛的榜樣(3:8-22

3:8-22繼續是關於一些信徒在外在言行上的應用。作者教導信徒應活出「愛上帝」和「愛別人」的生命見證,包括:不要以惡報惡(3:9)、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和詭詐的話(3:10)、棄惡行善和一心與人尋求和睦(3:11),因為主看顧義人和聽他們的祈禱,但向行惡的人變臉(3:12)。作者特別提到面對苦難時,信徒有幾方面要留心、注意:

1)不要怕人的威嚇(3:14);

2)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理由,要隨時準備好怎樣答覆。(3:15)因為不信主的人可能會奇怪為何信徒可以如此包容忍耐,並因產生好奇心而想去更多認識基督的信仰;

3)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3:16)因為每當我們面對不公平的待遇時,從信仰而來的一份愛主愛人、平靜的態度正好可以見證我們所信的上帝;

4)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使那些凌辱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3:16)也就是說,我們在受苦中的忍耐可讓不信的人受良心責備而悔改。

總的來說,作為屬靈的人,信徒要害怕的是上帝,而不是人以及人的制度,同時信徒要更多包容和體恤教外人,忍耐未信主的人所作的惡行和所作所為,並用愛去感化他們,效法主基督去作美好的見證,為要讓未信主的人有機會信主得救。

彼前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上帝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彼前3:19 他藉這靈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獄裏的靈傳道(κηρύσσω kerusso),

彼前3:20 就是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彼前3:21 這水所預表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你們,不是除掉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懇求有無虧的良心。

彼前3:22 耶穌已經到天上去,在上帝的右邊,眾天使、有權柄的、有權能的都服從了他。

3:18-22可說是整本《新約聖經》中其中一段最難理解的經文,筆者嘗試在這裏較詳細地闡述這段經文的意思。3:18講述基督雖然肉身死了,但他的靈卻活著,這明顯是指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三天後的復活,但3:19「他藉這靈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獄裏的靈傳道」這句話則十分難以理解。據學者所說,歷來主要有三種解釋:

1)早期教父普遍把「監獄裏的靈」理解為死了的人,所以把這句解作耶書亞(耶穌)死後傳福音給舊約時代那些已死的人;

2)由於神學上難以認同死人也能聽信福音(仍有悔改信主的機會),於是發展出耶書亞在未道成肉身之前的靈,透過挪亞向當時洪水時代的人傳道的說法,這理解雖然較為貼近上下文,但則與全書的信息不符;

3)最後是較多現代學者採納的解釋,就是耶書亞在復活高升在上帝右邊後,他曾向挪亞時代的墮落天使宣佈祂已得勝。這個理解除了貼近上下文有關挪亞的論述之外,也能更符合全書的信息。首先,3:19「傳道」一詞的原文 κηρύσσω kerusso 與「傳福音」慣常所用的 εὐαγγέλιον evaggelion 並不相同,這裏「傳道」一詞其實並沒有指定的內容,意思只是宣講、宣佈、發佈等行動,所以不一定指傳福音,因此不應隨意解說這是指耶書亞在死後降在陰間的這段期間所做的福音佈道工作(留意上文3:18是一次過論述他的死和復活,而3:19其實也沒有指這是發生在他的死和復活之間)。另外由於兩約之間有經外文獻提及「挪亞洪水時代天使與人的女子生子後將要一同死亡,然後被囚等候世代的末了」(見《以諾一書》10:11-15對創6章的講解)、「宣佈死人復活」(《西卜神諭》1:378、8:310)等記載,表示3:19可能是呼應著當代一些坊間既有的想法和觀念。事實上,耶書亞在復活後除了向門徒顯現,也向靈體宣佈他的得勝的這個說法,十分吻合下文3:22指「耶穌已經到天上去,在上帝的右邊,眾天使、有權柄的、有權能的都服從了他」的論述。再加上,這理解符合全書的信息,提醒信徒讀者耶書亞已經復活得勝一切,包括信徒讀者在當時地上遇到的逼迫背後所操控的一切靈界和黑暗的勢力(參弗6:12「因為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對抗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對抗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也就是說,信徒讀者必須要有信心和有盼望地面對眼前的苦難,因為他們所信的基督已經得勝一切(包括屬地和屬靈上),信徒要確信自己已經與基督同站在得勝的陣營裏。

D. 受苦的榜樣(4:1-19

彼前4:1 既然基督在肉身受苦,你們也該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已經與罪斷絕了,

彼前4:2 使你們從今以後不再隨從人的情慾,只順從上帝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4:1-19繼續教導信徒讀者應如何面對眼前的逼迫。首先,他們要以基督的受苦為榜樣(4:1),「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已經與罪斷絕了」的意思大概不是指人在受苦後就不會再犯罪,而是我們若在受苦上與基督一致,我們就必得著基督使人與罪斷絕的這份救恩。4:2是往後經文的主旨,勸告信徒不要再隨從人的情慾而活,而是要順從上帝的旨意去完成在世的人生。4:3-4進一步提醒信徒讀者不要再回到未信主之前那種放蕩、迷失、混亂、可憎的拜偶像生活中,因為這樣的人生並不能走向上帝那裏,而且信徒要知道自己有一天將要向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賬(4:5)。就是現在已經死了的信徒,因生前有福音傳給他們,就使他們的肉身雖然受審判(指肉身的死亡,或因受迫害而死),他們的靈卻可在審判中靠著上帝而存活。(4:6)之後,作者又提醒讀者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此切實相愛,不發怨言,也就是在受苦中仍然要發揮上帝所給的恩賜彼此服事,因為信徒最終的目的,是為要讓耶書亞(耶穌)基督得著榮耀!(4:7-11)而因為基督正是在受苦後才得榮耀的,所以信徒讀者也要效法他那樣在受苦中仍要堅忍,以致日後能與主一同得榮耀。只是信徒讀者要留心自己是為了甚麼緣故而受苦,他們必須不是為了自己所行的惡事(例如: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等),而是單單為了基督的名。(4:12-16)作者提醒信徒,上帝的審判將會從上帝的家開始,並唯有審判那壓制人的邪惡,拯救才能得以全面實現,所以信徒們要好好預備自己,一心行善(上帝眼中的美善),迎接這審判的來臨,好把自己的靈魂交給那位信實的造物主手中。(4:17-19)

 

III. 在受逼迫的日子中得安慰(5:1-11

5:1-11主要是作者對不同類別的信徒作出有關牧養和屬靈上的提醒與鼓勵,他自己也是在受苦中寫這書信,而不是在安逸中教導他們的(5:1)。他首先向信徒長老說話,指他們要帶著正確的動機去牧養信徒,要甘心樂意,不要為了貪財,也不要轄制信徒,並且要有好牧人的榜樣,就正如耶書亞(耶穌)自己也是這樣。如此,到了大牧人顯現的時候(這大牧人就是主耶書亞;見2:25),這些長老牧者必定會得到那永不衰殘、榮耀的冠冕。(5:4)作者又提醒較年輕的信徒要懂得謙卑(5:6),和「務要謹慎、要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咆哮的獅子,走來走去,尋找可吞吃的人。」(5:8)這嚇人的圖像讓人不寒而慄,因為仇敵的攻擊是可以致死的(這也許可平行羅馬皇帝尼祿在不久之後把拒絕否認主的基督徒餵給獅子一樣),而其中「魔鬼」一詞的原文 διάβολος diabolos 更好的翻譯為「誹謗者」,因此仇敵的攻擊可能是一些對基督徒的惡言、謊言、誣衊的話等等(當時尼祿就是把羅馬城大火的責任推卸給基督徒而展開一連串的迫害,導致彼得和保羅也是在尼祿手下殉道)。面對逼迫的來臨,作者鼓勵信徒讀者「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正在經歷這樣的苦難。」因為主已經得勝,祂也會堅固信徒,賜他們力量和建立他們。(5:9-10)

IV. 彼得的最後問安(5:12-14

最後5:12-14是結束整卷書信的問安,當中提及彼得的同工西拉,估計他同樣是保羅的同工(徒15:22-40、16:19-18:5;林後1:19;帖前1:1;帖後1:1),他是早期使徒們所熟悉的信徒領袖之一。我們從這段問安中,也可推斷彼得當時應身在羅馬(用巴比倫來暗示;見5:13和註3),並與西拉一同事奉主。

 

結語:信徒要學會如何面對受苦

《彼得前書》共有五章,是《聖經》中被看為是使徒彼得所寫的兩封書信中的其中一封(另外《馬可福音》的內容也可能是來自使徒彼得[5]),內容主要是提醒和教導外邦信徒如何面對因持守基督信仰而來的逼迫,並可總結為以下這五個重點:

  1. 信徒要明白自己有了重要的屬靈身分,是已經得蒙主的血所灑(被拯救及分別為聖)的人,這是個尊貴和聖潔的身分,所以要以成聖和順服基督作為信仰的目標,不要因為受苦就放縱自己,活像不信的人那樣。

  2. 信徒在面對逼迫時也應當盡量配合地上的制度,不要因為受苦就失去忍耐和見證主的能力,作者提醒信徒要因行善而受苦,而不要因為自己的罪和惡行而受苦、受罰,因為為主而受的苦才是在上帝眼中看為可讚許的。

  3. 信徒在當時面對的苦難所活出的生命見證,也包括在家庭和夫妻關係中,就是有不信的配偶,也要活出順服的生命見證,好叫對方也有機會從信徒的身上認識主,以致最終得救。

  4. 信徒跟隨基督,也就包括了效法基督受苦的榜樣!他正是在受苦後才得榮耀的,所以信徒讀者也要效法他那樣在受苦中仍要堅忍,以致日後也能與主一同得榮耀。

  5. 每個信徒都靠著基督而被建立成為上帝所居住的屬靈的聖殿(2:5),為要榮耀基督。所以不論是信主較久的信徒長老,還是信主不久的年輕信徒也有其職分和責任。長老要效法主那樣甘心樂意地牧養,而年輕信徒則要懂得謙卑行事,最重要是活出彼此切實相愛的生命見證。

作者透過上述五點去提醒當代信徒如何面對信仰上的試煉和逼迫,這其實同樣適用於今天的我們。雖然我們未必感受到像昔日的信徒那樣受逼迫,但相同的是,今日的信徒並非社會的主流群體,當我們認真堅守真理而活的話,必然容易被不信主的教外人(包括家人、朋友、鄰居、同事、同學等)邊緣化、標籤、扣帽子、誤解,被看為軟弱無力(所以才信主)等等。然而,主在二千年前透過彼得的教導已經提醒我們祂已得勝一切(包括地上人的權勢和天上的屬靈勢力),所以我們不應懼怕地上的勢力和壓迫,要靠著主去持守祂賜給我們的這個尊貴和聖潔的身分,不要因受苦就輕易犯罪或失見證,而是要活出有盼望的人生,並把這份永生的盼望透過患難中堅忍受苦的心志向那些未信的人作見證。要知道,基督在世的生命是上帝給每一個基督追隨者的藍本,當我們明白他甘願受苦的背後是因為有著重要的意義和價值(包括成就上帝的救贖計劃、代我們承受罪的苦果、體恤信徒在世的苦難等等),我們也要從受苦的層面效法他,在我們自身所面對的受苦中明白當中的屬靈意義和價值(包括:為了上帝和為了別人的好處),像基督那樣被塑造成為合神心意的兒女,與祂一同得榮耀。求主喜悅和加力給我們當中努力為主而活的信徒,特別是那些為主而要受苦的信徒!阿們。

 


[1] 參Karen H. Jobes, Letters to the Church: A Survey of Hebrews and the General Epistles (Zondervan, 2011),提及《彼得前書》的作者未必是使徒彼得的原因有好幾個,筆者列出其中三個:1)這書信的希臘文出色,但彼得只是來自加利利的漁夫,難以相信他能寫出這樣水平的希臘文,但其中原因可能是他找了代筆(例如他的同工西拉,見5:12),而代筆的做法即使高學歷的保羅也會採用(見羅16:22);2)書信中所指的迫害情況估計要到彼得殉道後才出現在當時土耳其北部的教會,然而彼得如果是從羅馬寫信,他有可能因看見在羅馬的基督徒已經出現被迫害的情況,以致他要預先寫信提醒及鼓勵收信人當地的教會。事實上,我們難以從書信中描述的受逼迫情況就能確定書信的年代,所以這個質疑也站不住腳;3)有聲音指書信的部分內容與保羅的教導相同(《羅馬書》、《以弗所書》),所以《彼得前書》的成書日期必定遲於這兩封保羅書信,並有可能是匿名的作者借用了保羅的材料然後偽冒彼得之名而寫的)。不過保羅的書信主要引自《希伯來聖經》,並且當中的教導也可以是來自早期使徒對基督信仰的共同理解,我們不能因著主題或個別相同的字眼就認定《彼得前書》是參照保羅的書信所寫成。

[2] 從信中對收信對象的描述,例如:「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1:18)、「從前隨從外邦人【新譯:教外人】的心意,生活在淫蕩、情慾、醉酒、荒宴、狂飲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4:3)可估計他們並非猶太基督徒,而是外邦信徒。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徒2章),大批信了主的猶太人返回散居地,外邦信徒的出現可能是加入了這些信主猶太人所建立的教會,但也有可能是彼得曾在當地傳道而建立的信徒,只是未有在《使徒行傳》記載。無論如何,即使不是使徒彼得所傳福音建立的信徒群體,他也很可能曾經到訪當地,以致寫信提醒和預備他們應怎樣面對信仰迫害。

[3] 5:13指作者當時在巴比倫,而巴比倫早已被波斯所滅,在新約書卷中學者一般都認為巴比倫所指的是羅馬。

[4] 《聖經》中用「某某的子孫」或「某某的女兒」許多時都是指效法其生命的榜樣,例如:約8:39「他們回答耶穌:『我們的父是亞伯拉罕。』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女,就會做亞伯拉罕所做的事。』」

[5] 參本機構的《馬可福音》查經摘要文章:〈馬可福音1:1-13摘要(1)耶書亞──上帝的兒子〉。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雅各書》: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雅各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耶穌評論寡婦奉獻的場景,而雅1:27提醒我們真正的虔誠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簡介《雅各書》

書名:雅各書,希臘文ΙΑΚΩΒΟΥ ΕΠΙΣΤΟΛΗ(意思是:雅各的書信)。

作者:雅各(1:1),教會傳統相信作者為主耶書亞(主耶穌)的兄弟,他是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

對象:主要是散居各地的信主猶太人(1:1)。

成書日期:約公元 46-60 年間。

寫作目的:作為生活在耶路撒冷以外的猶太基督徒(1:1),《雅各書》的讀者面臨壓迫和反基督教的情緒。結果,他們陷入貧困,被富有的地主欺騙(5:1-6),被迫害者送上法庭(2:6),甚至受到其他信徒的歧視(2:1-6),並且常常缺乏足夠的食物或衣服(2:15-16)。這種困難的情況導致教會內出現了一些重大的分歧和誹謗。由於要面對各樣的艱難,他們變得以自我為中心,在行為上難以活出應有的信仰,也不關心教會中的其他人(2:14-26),而雅各寫這封信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1]

書信特色:

1. 內容非常實用,每部分都討論與信徒日常生活相關的問題。信中有關道德勸誡的比例比其他新約書卷都要高,強調信徒要活出福音的真理。

2. 對隱喻的豐富運用使讀者容易記憶,以強而有力的文字圖畫引發讀者的想像。

3. 沒有嚴謹的結構,信中大部分內容為主題式的表述。

4. 與舊約智慧文學有許多共同的特徵,使許多人稱《雅各書》為「新約箴言」。

5. 具有明顯的猶太風格,並經常引用《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信中常見與猶太來源共同的主題,例如:《妥拉》的誡命(利18;出20.13-14 || 雅2.8-11)、以色列先祖的敘事(創15.6 || 雅2.23)以及智慧傳統(箴 3.34 || 雅4.6)等。

6.《雅各書》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關注較少。馬丁路德認為《雅各書》的福音性非常弱,他將之看為屬於禾楷類別的著作。

7. 另一方面,《雅各書》卻有許多與主耶穌的教導(特別是太5-7章的「登山寶訓」;見下表)及其他新約著作相呼應的內容(例如有關主再來的主題)。

 

《雅各書》與《馬太福音》「登山寶訓」(太5-7章)的平行

《馬太福音》5-7章(登山寶訓)

《雅各書》

5:3-11 ……有福了

1:12;1:2;2:5 ……有福了

5: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4: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

5: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2:13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5: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5:11-12 「人若因我……迫害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

5:10 ……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5: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5:21-30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 的,也說「不可殺人」……

5:22 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

1: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

5:28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1:14-15 但每一個人被誘惑是因自己的私慾牽引而被誘惑的。……

5:34-37 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不可指著地起誓……

5:12 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

1:4 你們能又完全又完整……

6:13 不叫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

1:13 人被誘惑,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誘惑」……他也不誘惑人。

6:19-21 不要為自己在地上積蓄財寶;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洞來偷。……

5:2-3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這銹要證明你們的不是……你們在這末世只知道積蓄錢財。

6:24 ……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瑪門。」

4:4 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

7:1-2 ……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

2:13;4:11 評斷弟兄的人,就是……評斷律法……

7:7-11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1:5-6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

7:7-8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

4:2-3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7: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

1:17 各樣美善的恩澤和各樣完美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

7:16 豈能在荊棘上摘葡萄呢?豈能在蒺藜裏摘無花果呢?

3:11-12 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

7:24 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

1:22 但是,你們要作行道的人,不要只作聽道的人……

 

全書大綱

I. 對信徒的鼓勵(1章)

II. 給信徒的建議(2-5章)

A. 愛人如己與偏待人(2:1-13)

B. 信心和行為(2:14-26)

C. 舌頭的控制(3:1-12)

D. 屬天與屬地的智慧(3:13-4:12)

E. 財富的問題(4:13-5:6)

F. 忍耐與禱告(5:7-20)

 

《雅各書》綜覽

I. 對信徒的鼓勵:書信開首(1章)

《雅各書》第1章是整卷書的基礎,當中的正文(1:2-27)觸及整封信所包含的不同主題,包括:信心、禱告、智慧、忍耐與考驗(1:2-8 || 5:7-18);富足與卑微(1:9-11 || 2:1-6;4:13-5:6);忍受試煉、人的私慾與上帝的恩賜(1:12-18 || 3:13-4:10);舌頭的運用(1:19-21 || 3:1-12;4:11-12);信心與行為、聽道與行道(1:22-27 || 2:5-26)。第1章所談及的各類型主題會在接下來的各章中展開,當中指出上帝是一切美好的賜予者和源頭,並帶出信徒應如何以屬靈的眼光看待這世界,以及該怎樣在世上行事為人。

雅各在信中首要提到的是信徒在面對試煉時的態度:「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考驗,就生忍耐。但要讓忍耐發揮完全的功用,使你們能又完全又完整,一無所缺。」(1:2-4)事實上,雅各大部分的讀者都因持守信仰而經歷一段十分艱難的時期,當時對信徒而言最大的試煉是宗教迫害,而貧困的情況在信徒群體中亦很常見,因此雅各首先勉勵他們要明白上帝讓他們經歷這些考驗的目的。考驗能有助塑造信徒的屬靈品格,使他們的信心得以完全,並且在忍耐中學會愈發依靠上帝,若信徒能改變以往看試煉的眼光,就能夠以此為大喜樂。雅各誠然明白信徒的難處,要以屬靈的眼光和智慧去面對試煉實在談何容易,於是他續指上帝是那位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他勉勵信徒不要三心二意,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上帝必將屬天的智慧賜給他們(1:5-8),並且只要堅忍到底,主會在他們通過一切考驗的時候,因著他們愛主的心把生命的冠冕賜給他們(1:12)。雅各所強調的是,對義人的考驗是末世的特徵,他提醒信徒必須尋求上帝的智慧,且不要動搖對主的信心(留意聖經對於信心的觀念也包括忠心、忠誠、堅定等意思),因為祂很快就會來為卑微的人伸冤。

雅各在這章的最後提到聽道和行道的重要性。猶太的智慧傳統總是將智慧與律法的實踐連結起來。雅各首先勸告信徒要追求完全,及後轉向實踐的部分。在1:19-27這個段落中,雅各作出一些很實際的勸告,例如:「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1:19)、「勒住自己的舌頭」(1:26)、「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等。於雅各而言,這些都是虔誠人的特徵。一個真心敬畏上帝的人,應該會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包括自己的言語,因為從言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是否真正虔誠。而當時的孤兒寡婦除了依靠別人的接濟外,並沒有其他謀生的渠道,因此接濟這類在艱難中有需要的人,並且避免自己沾染這個世界的敗壞風俗,是真心敬畏上帝的人應有的表現。

 

II. 給信徒的建議:各個主題(2-5章)

就像《箴言》和《傳道書》,以及其他體現古代希伯來智慧的著作一樣,《雅各書》給出了有關信徒如何活出上帝智慧的勸勉。而2-5章主要涵蓋以下幾個重要主題: 

A. 愛人如己與偏待人(2:1-13

雅各將 1:19-27有關「聽道和行道」 的一般原則應用到具體的情況中。雅各首先將「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作為「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條件(2:1),以強調接下來的內容的重要性。第2-3節提供了一個偏袒的例子:富人受到尊重,窮人受到侮辱。在古代,坐在特殊顯眼座位上的人通常比其他人優越(參太 23:6)。那些被告知要站立或坐在某人腳邊的人地位較低,有些甚至低如俘虜(參詩99:5,110:1;賽66:1)。[2] 雅各強調,真正虔誠的人不會歧視貧窮人,因為這種歧視違反了「愛鄰如己」這至尊的律法(2:8;另見利19:18;太22:37-40)。換句話說,偏袒者並沒有將所聽的道付諸實行。2:2所指的「會堂」(συναγωγή sunagōgē)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指的是猶太人學習和敬拜的場所(見太4:23;可1:21;路4:15;約6:59等),但「你們的會堂」這個特定詞更可能是指到基督徒的聚會。雅各警告讀者,教會當中絕不能存在對貧窮弟兄姊妹的歧視。偏愛富人和有權勢的人是任何社會的共同特徵,人們會給予富人榮譽和特權以換取他們的贊助和物質上的支持。雖然讀者剛被告知要「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但雅各所提出的這些具體事例表明,他們當中仍然有人接受甚至奉行差別對待貧窮人和富人的社會慣例。有時候富人會採取法庭訴訟的形式迫害基督徒,然而儘管信徒經歷過富人的壓迫,卻依然選擇學效那些壓迫者,去欺壓那些比自己更卑微的人,而不是效法他們的上帝去愛人!在2:5中,「貧窮」所指的是經濟上的缺乏。雅各提醒他的讀者,上帝樂意揀選那些在世界上無足輕重的人去承受上帝的國度與祝福。事實上,《雅各書》深受耶書亞(耶穌)教導的影響,因此雅各在寫作時很可能想起耶書亞在登山寶訓中所提及的八福,這也暗示了「貧窮」這個字的屬靈意義——上帝揀選了心靈貧窮(謙卑)的人去承受天國(見太5:3)。[3] 簡而言之,愛上帝與愛鄰如己是一切律法的總綱,違背愛的原則去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2:9)。作為上帝的兒女,信徒該學效的是上帝,而由於主並不偏待人(見徒10:34-35;弗6:9;西3:25等),所以信徒也就該按上帝愛人的原則去說話行事與待人。

B. 信心和行為(2:14-26

《雅各書》是一封非常著重基督徒行為的書信。雅各不單強調基督徒要有好的言行,他甚至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ἔργων ergōn;works),不是單因著信。」(2:24)雅各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來證明行為的必要性,這裏的「行為」一字是複數,而亞伯拉罕一生的許多行為都印證了他信心的真實。早期猶太文獻《米示拿》當中的《先賢篇》(Pirkei Avot)5:3說到,亞伯拉罕的一生經歷了十個不同的考驗[4],最後亦是最困難的一個考驗是把他所愛的獨子以撒綑綁獻在祭壇上(創22:1)。雅各把《創世記》22 章中獻以撒的敘事與先前15章的說法連結起來,即亞伯拉罕因他的信心被稱為義(創15:6),而行為是一個人信心的彰顯,獻以撒的行為顯示了亞伯拉罕信心的工作(來11:17)。雅各強調信心是與行為相輔並行,行為並不獨立於信心,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2:22;另見1:25)。

然而,雅各提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24),跟保羅所提出「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羅3:28;即「因信稱義」)兩者在字眼上的矛盾使許多人感到困擾。由於保羅相信唯有信心使人稱義,而 2:14-26 則以行為為中心,因此兩者被視為是對立的。事實上,若只就單節經文的字眼來判斷,而忽視了兩位作者書信的原意以及上下文的理解,會很容易引起這些常見的誤讀。

這段經文的首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2:14)當中的「這信心」,是有人聲稱自己擁有信心,卻是一種沒有行為的信心。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雅各並非質疑信心使人稱義,他指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2:17、16),意思是這些人所聲稱的信心根本不是真正的信心!這種空洞的信心連鬼魔也有(2:19;另見申6:4;純粹在認知上承認上帝是獨一的,卻沒有順服祂)。真正的信心必定伴隨著善行;這些善行將在末日時成為信徒信心的證據。

羅10:9 你若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羅10:10 因為,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

「信心」對保羅而言,是指著一個人承認「耶穌是主」,且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這不僅僅是關於相信上帝的陳述,也揭示了一種完全依靠耶穌的生活。當一個人承認耶穌基督作為生命的主,就意味著他對主的委身與完全的順服。在《加拉太書》5:5-6,保羅指出在基督裏,問題不是宗教禮儀(例如行割禮),而是透過「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對保羅來說,信心就是承認耶穌為生命的主,並且對他委身,從而活出愛人的生命。這跟《雅各書》2章的教導是一致的,「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要愛鄰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2:1、8)

另一方面,雅各與保羅所指的「行為」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雅各所指的行為是基督徒的善行,大都是基督徒於信主後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如對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2:15-16)、彼此認罪與代求(5:16)等;而保羅所指的是「律法的行為」(羅3:28),如行割禮、守聖日、猶太飲食條例等,保羅強調這些「律法的行為」(或理解為守律法)不能夠作為稱義的手段。正如保羅對「信心」的使用與雅各不同,他們對「行為」的使用亦按他們說話的目的而帶有不同的意思。換句話說,保羅從來沒有反對善行,亦不否認基督徒有行善的必要(提後3:15-17)。

所以很明顯,雅各與保羅所說的根本不在同一條線上,單從字眼去判斷兩者是對立的,是過度簡化經文並扭曲了作者的原意。因著雅各與保羅在不同的信徒群體中工作,他們透過書信去處理不同的問題。保羅是要外邦信徒明白,他們不需要皈依猶太教與守律法也能因著他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稱義;雅各則是幫助散居的猶太信徒不要被外邦人同化而放縱,並且在困難中仍要繼續以好的行為活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所以保羅的意思是,光是守律法不能使你得救,只有信心能使你得救;而雅各的意思是,信心必須付諸於行動,不要單單只說不做,因為一個人一生中所做的善行可以作為他信心的證據。這兩者之間沒有矛盾。可以說,信心是稱義之因,而行為是信心之果,兩者缺一不可。

看到雅各和保羅的教導之間的連續性是至關重要的。很多時候,對雅各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教導的錯誤理解,會導致讀者認為他們二人對信心的作用和行為的功能持有截然相反的觀點。所有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包括信主猶太人,其實都將聖經誡命的履行視為源自於對上帝的信心,而不是其對立面。在猶太人看來,履行聖經誡命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將來可上天堂。遵守誡命是他們與上帝保持著一份立約關係的結果,而不是為了贏得關係。[5]

C. 舌頭的控制(3:1-12

雅各在關注個人言語習慣方面呼應了舊約智慧的教導,他強調對言論的控制是信徒特別需要注意的行為。在這段落的開始,雅各提到「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3:1)很明顯,教師的話比一般信徒更有影響力,若教師濫用他們的職位所賦予的發言權,將會為信徒群體帶來極大的傷害。雅各這樣說是提醒教師要承擔更嚴格的責任,他們要為影響他人而負責,所以作教師的務必要仔細斟酌自己的言辭。雖然教師無疑更需注意控制自己的舌頭,但這些提醒同時也適用於所有信徒。

雅各指出,舌頭雖然很小,卻是身體中最難完全順服主的部分。要避免言語上的過錯是很困難的,就如《便西拉智訓》19:16所言:「誰沒有用舌頭犯過罪呢?」這段經文指出言論上的過失會造成巨大的傷害,就如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並且不能被制伏(3:5-8),這些過失包括虛偽的話、苦毒的怨言、對人的詛咒等等(3:9-12)。然而,雅各並非希望所有信徒都害怕說話,而是強調要好好控制舌頭(3:3-4),因為言語雖能傷人,但同時也能造就人,恰當地使用言語將會彰顯出巨大的力量,為他人帶來安慰、鼓勵與祝福。

事實上,言語是一個人靈魂的外在標記。雅各以泉源與發出的水,以及樹木與所生的果子來作比喻,指出一個人所說的話能夠揭示他的內心,某程度上也是他與上帝關係的真實呈現,因為「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有關言語的指引,雅各在1章提到:「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1:19-20)如果我們願意仔細傾聽別人的意見,真正把別人的說話聽進耳朵,說話前三思而後行,慢一點開始教導、論斷、給意見,並在真正合理和罕見的情況下才發怒的話,我們將能大大避免在言語上的過失。

D. 屬天與屬地的智慧(3:13-4:12

另一個主題是有關兩種智慧的對比:一種是屬地上的;另一種是從上頭來的智慧。在這段落的起首,雅各問:「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這教導似乎是特別針對一些自以為有智慧、有見識,可能是在信徒群體中較為突出的信徒。雅各在這裏回到了這封信一開始對智慧的討論,他挑戰那些自認為明智的人去評估自己:

雅3:14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雅3: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雅3:16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雅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雅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要建立上帝的教會的確需要很多不同的恩賜,其中一種是聰明智慧。只是,假若一個人懷著嫉妒和自私,所做的事都以自我為中心,甚麼都想要勝過或壓倒別人,並以抬高自己為目標,最終只會為群體帶來紛爭、混亂與分裂。這一種智慧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而一個有從上頭來的智慧的人,他會有清潔的心,並且謙卑溫柔;屬天的智慧能幫助人勝過試煉,順服並活出上帝的旨意,生命結出屬靈的果子,這是一種以上帝和他人為中心的智慧,能為教會帶來持久的益處。事實上,信徒常犯的錯誤之一,是將自己的議程與上帝的議程混淆了。而一個有屬天智慧的人,必能看見其中的差異。

《雅各書》這部分集中關注信徒之間發生的爭執和衝突。嫉妒、自私、貪婪、野心和缺乏謙卑是信徒起衝突的根源(3:14、16,4:2)。當信徒嘗試詆毀或評斷其他人時,衝突會透過言語表達出來(4:11),而評斷他人是一種傲慢的表現,因為能審判的只有上帝一位(4:12)。事實上,爭執和衝突的發生,說明了信徒與上帝的關係並不牢固。另一方面,那些依靠上帝的人將靠著上帝的恩典來克服世俗的一切私慾(4:8),當人明白到上帝高舉卑微的人,使驕傲的人降卑,就會漸漸消除以往那種嫉妒和自私的心態(4:10)。

E. 財富的問題(4:13-5:6

認識到上帝掌管著人類的生活是謙卑的基本要素,那些缺乏謙卑的人總是自以為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並將他們的成功視為個人成就,卻不知道人的生命「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4:13-17)。雖然這封信的大部分內容是針對基督徒讀者,但這裏對富足人的尖銳譴責(5:1-6)並不是針對基督徒,而是針對那些不義的教外人,他們要為義人的死而負責(5:6)。5:1-6提到富足人幾個主要的問題:第一是拼命地為自己積蓄錢財,他們不懂得知足,即使擁有再多也不會感到真正的滿足(5:2-3);第二是剝削其他人的利益,喜歡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歸為己有,有這種心態的人會在即使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都仍只關心要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5:4);第三是只顧享樂,這些人把大部分的心機和時間都投放在宴樂和個人享受,經文說他們「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5:5)。但是我們要明白,其實《聖經》並非譴責財富本身,因為人的富足有時也會被視為上帝的祝福(見箴10:22)。只是,富足人作為社會階級的上層,當中有些人會犯下剝削和壓迫窮人的罪行,並且生活得好像沒有上帝一樣(4:13-17),而上帝對這些人保留了嚴厲的審判。

F. 忍耐與禱告(5:7-20

上一個段落提到富足人的審判就在眼前。現在,雅各再次轉向基督徒讀者,勸告他們要忍耐,直到主再來(5:7)。這個建議讓人想起書信起初的告誡:要在試煉中忍耐(1:2-4)。正如沒有人能知道自己一年後會在哪裏(4:15),也沒有人能知道主再來的時間。然而,雅各向信徒保證,主來審判的日子近了(5:8-9),上帝的審判將會帶來真正的公義。

在試煉中受苦的信徒或許會埋怨主來得太慢了,甚至開始懷疑上帝的良善與信實。雅各以農夫耐心等候著地裏寶貴的出產作為例子(5:7),當農夫耐心地等到田地得了秋霖春雨,他們就能安心,因為他們知道所撒的種最終必定會有收成。忍耐的人雖然在百般的試煉中,但他們只要從上帝過去怎樣對待那些忍耐的人,就能預知自己的結局。約伯是在苦難中忍耐的典範,雅各舉了約伯的例子來增強信徒堅定持守信仰的決心,他們需要堅心相信主是充滿憐憫和慈悲的(5:11),祂絕不會離棄那些為祂受苦並且一直等候祂的人。

禱告是這個段落其中一個中心主題。雅各勸勉信徒要依靠上帝,不要靠自己的能力,而要把一切的情況都交托給上主。這裏所指的不單是個人的禱告,而是關乎教會領袖為有需要的肢體禱告(5:14),以至整個信徒群體之間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5:16)。雅各用以利亞作為例子,指出義人禱告的力量可以為現狀帶來改變。

「你們中間若有人受苦,他該禱告;有人喜樂,他該歌頌。」(5:13)雅各在這一節提到受苦和喜樂。事實上,人生難免會經歷痛苦,但也會經歷幸福。然而,我們在這兩種情況中都會遇上試煉:痛苦會使我們放棄對上帝的信心;安逸和富裕則會導致自滿和懶惰,使我們忘記上帝。試煉是貫穿整封書信的主題,雅各希望幫助信徒獲得真正從上而來的智慧,去應對生命中的困難與抵擋私慾的誘惑。

這封信的結尾以呼籲信徒要挽回那些偏離真理的弟兄姊妹,將他們的靈魂從死亡中救回來(5:19-20),去作為對散居的十二支派的提醒。這封信的總體結論,是勸告那些迷失真理的人恢復對上帝的信心,並在生活中活出真正的智慧,很多受苦和犯罪都發生在教會的群體當中,而其中所有信徒都有責任在人生的考驗中互相幫助與守望。

 

是甚麼攔阻我們行出上帝的道?

上述2-5章談及到很多不同的主題,如偏袒、言論、信徒群體間的衝突、財富的問題、忍耐與禱告等,雅各在這封書信當中給出了很實在的勸告,讓信徒明白該怎樣活出基督徒的生命。縱使如此,不少信徒的生命卻仍然無法活得更像基督,生命彰顯不到上帝福音的大能。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呢?其實雅各在信中已給了答案。《雅各書》主要是勸勉信徒即使在各樣的考驗之中,都要堅定去行出上帝的道。而雅各在信中提出了一個重點,一種攔阻人行道的特質:

雅1:8 三心二意(δίψυχος;double-souled, of two minds)的人 ,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搖擺不定。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δίψυχοι)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1:8和4:8兩節經文同樣提到「三心二意」(或譯「心懷二意」,在原文是同一個希臘詞),意思是指一個人有兩個靈魂、兩種思想,就是一個人不斷在兩種思想之間游移、搖擺不定。而信徒的三心二意,就正如4:4所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我們常說基督徒是在世而不屬世,事實上,我們每天都活在世界之中,被世俗的人事物所圍繞。因此,一個信徒若非專一跟從上帝,就會在上帝與世俗之間遊走,有時會靠近上帝一些,有時則更靠近世界。而三心二意是一個嚴重而且普遍的問題,因為這代表一個人對上帝並沒有完全的忠誠,他的注意力是分散的,有時他會專注於上帝,可是在另一些時候,他也會專注於世界;特別是在遇到困難和考驗的時候,就會在對上帝的信任和對地上處境的妥協之間沒有定見,因為「三心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搖擺不定。」(1:8)

要行出上帝的道,單靠一己的意志是絕對行不通的,我們需要來自上帝的恩典和智慧,上帝的話給了我們寶貴的應許:「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1:5-6)《雅各書》最重要的主題之一就是在試煉中堅持。基督徒的信仰會不斷受到攻擊,雅各鼓勵信徒要立場堅定,不要三心二意,而是需要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忠於上帝,並要在忍耐中堅守信仰(5:7-11)。只要一心一意地專注於上帝,不與世俗為友(4:4),我們就能靠上帝所賜的智慧去遵循祂的話語而行,活出敬虔的生命。

 

結語: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

《雅各書》是我們很喜愛的書卷,當中很多的金句相信多數信徒都能琅琅上口。然而,這封書信帶給信徒的挑戰是知易行難,就是我們明白經文的意思,但很多時候卻活不出來。這卷書的教導碰觸我們的人性,拆穿人虛假的表象,並牽扯出一些隱藏在內心的真實想法,像一面鏡子那樣赤裸地反照出我們屬靈生命的實況。這篇文章跟大家探討了信心與行為、聽道與行道的重要性,也帶出了三心二意的危險。三心二意的背後是疑惑,是面對考驗的恐懼,以及世俗的誘惑。事實上,三心二意的基督徒都認為自己是愛上帝的,只是,他們的信心是有條件的,並沒有持續的行為表現,因此當考驗臨到的時候,信心就會軟弱和後退了。可是,我們不能同時服事上帝和愛世界,我們需要的是一心一意將生命的焦點專注於主,不要搖擺不定,才能夠靠主有能力去跨過不同的考驗,在信仰的路上愈走愈穩。最後盼望以以下兩段經文跟弟兄姊妹彼此互勉:

太21:28「有一件事,你們的意見如何?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孩子,今天到葡萄園裏做工去。』

太21:29 他回答:『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太21:30 他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父親大人,我去』,卻不去。

太21:31 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照著父親的意願做了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上帝的國。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願我們對上帝話語的學習不要只停留在聽道與研道的知識層面,而是懂得以真理的道這面鏡子去反照自己的本相,持續被上帝的話語更新和塑造我們的生命。盼望我們都一同專心求那厚賜眾人的主去賜給我們從上而來的智慧,去抵擋一切的誘惑和私慾,又求祂給我們面對困難的勇氣和信心,讓我們得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真正活出主耶穌的教導,不再三心二意,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阿們!


[1] Grant R. Osborne, “James,” in James 1–2 Peter Jude Revelation, vol. 18 of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11), 6.

[2] Pheme Perkins, First and Second Peter, James, and Jude,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5), 110.

[3] Douglas J. Moo, “James,” in Hebrews to Revelation, vol. 4 of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98.

[4] 按照猶太的傳統,亞伯拉罕一生經歷了十個考驗,其中《猶太聖傳·民刑卷·先賢篇》(Pirkei Avot)5:3所記載的十個考驗分別是:1)離開家鄉和家人;2)在迦南地遇上饑荒;3)撒拉被法老帶走;4)與四王之戰;5)撒拉不育,亞伯拉罕娶夏甲;6)行割禮;7)撒拉被亞比米勒帶走;8)夏甲出走;9)趕走以實瑪利;10)綑綁以撒獻在祭壇。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50.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希伯來書》: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希伯來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簡介「一般書信」

《新約聖經》中排在福音書、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之後的就是「一般書信」(又稱「普通書信」或「大公書信」),這包括《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和《猶大書》。這些書卷大多都是公元一世紀後半成書,而它們之所以被冠以「一般」或「普通」的稱號,並非因為他們的內容很一般、太普通,或較其他聖經書卷的屬靈價值和意義為低,而是因為在公元一世紀下半開始,福音的廣傳已經讓基督教的發展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的以色列地區(地中海東岸),一直傳至今日的土耳其、希臘和羅馬等地(整個地中海的沿岸一帶),以致這些「一般書信」的作者雖然心目中已有其特定的寫作對象,但基本上已不像保羅書信那樣,只針對個別的外邦城市或地區教會(例如哥林多、以弗所、加拉太),而是已經擴展至更廣泛地區的教會和信徒受眾。因此,我們難以從「一般書信」中找到類似保羅書信中單獨處理個別教會問題的針對性教導,但卻可找到在當時世代的處境下更多「一般性」和「普遍性」情況都能適用的屬靈教導。另外,「一般書信」未必像保羅書信般具備希羅時期的標準書信格式,它們當中未必會在開首中說明寫信的作者、收信的對象、寫給哪個地方教會或要問候哪些人之類,而是更像一篇講章那樣,為當代的信徒帶來屬靈上的提醒和幫助,教導他們如何面對信仰上的困難和逼迫。

 

簡介《希伯來書》

書名:希伯來書,希臘文ΠΡΟΣ ΕΒΡΑΙΟΥΣ,意思是「致希伯來的(信徒)」。

作者:不詳,但估計是保羅的宣教團隊成員之一,而且是受過教育的一位流散猶太裔信徒[1]

對象:流散的猶太裔基督徒(估計較大機會是位於意大利羅馬教會的[2]),他們已經信主有一段年日(5:12),但正面對逼迫(10:32、12:4)並某程度上對基督信仰已開始失去信心(2:1)。

成書日期:估計約在公元60年前後,學者們較多的爭議是關乎這書是寫於公元70年(聖殿被毀的時間)之前還是之後。認為是在70年後的主要是因為全書只提及會幕的圖像而沒有提及聖殿,但由於內容提及「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10:11)以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因為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至聖所作贖罪祭……」(13:10-11),所以聖殿和聖殿的獻祭理應在成書時仍未中斷,所以更可能是在70年之前成書。至於為何只提及會幕而不提及聖殿,筆者估計這主要是因為書中特意要用摩西是按照西奈山上指示的樣式造會幕來說明天上有另一個真正的會幕,所以用會幕而不是聖殿來論述,才可有效地指出主耶書亞(耶穌)所進入的是天上會幕的真像。再者,《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及「上帝的家」(有聖殿的含義)時所指的是信徒群體(見3:6「我們就是他的家了」;另參10:21),所以「上帝的家」已經用作一個屬靈聖殿的觀念,而並非指著公元70年被毀的聖殿,作者沒有必要提及獻祭等經文時又提及「上帝的家」和「聖殿」來混淆讀者的理解。另一方面,因為內容提及提摩太已經成為傳道同工之一,所以估計當時應該約在公元50多年間,而且內容提及信徒受到逼害,但仍未到流血(殉道)的地步(12:4),這讓許多學者估計,成書時間可能是羅馬皇帝尼祿執政的初至中期(約公元60年前後),當時的政權仍未對基督徒造成逼迫至死的情況。

寫作背景:在第一世紀的羅馬帝國時期,基督教並未合法,但猶太教卻是合法的宗教信仰,而從寫作對象估計是猶太裔基督徒,並且信徒正面對著逼迫(10:32、12:4),和信中提及他們可能會流失來推測(2:1),當時有部分猶太裔基督徒可能為了免受政治上的逼迫而想要放棄基督信仰,返回昔日的猶太教。畢竟他們會遊說自己會堂的聚會也同樣是敬拜上帝,表面上也跟教會的聚會差不多,但卻更為安全,生活也更有保障。然而作者卻警告走這條路的後果十分嚴重(2:3、10:29),並力勸這些信徒要堅守基督信仰,不要因受苦就離開主。

書信特色:

1)這書頻繁地引用《希伯來聖經》去解釋耶書亞(耶穌)的身分、事奉和他的工作如何成就經上所說的話。

2)透過希臘式的邏輯性論述、情感上的遊說、文學修辭技巧,結合早期的猶太釋經手法(例如:「輕與重」)、用大量舊約的圖像和希伯來式的平行句等等去傳達意思。

3)書中沒有提及作者、收信人,也沒有使用問候語,而格式和修辭技巧也不像書信,更像是講章。

4)按一些學者的見解,它所用的希臘文是《新約聖經》中最貼近古典希臘文(Classical Greek)的書卷。而由於古典希臘文的文法比新約時期的通用希臘文(Koine Greek)的文法更為精準和講究,可理解為較學術和高階的希臘文,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必然是一位擁有頗高教育水平的信徒領袖。

5)內容講解舊約與新約的關聯,書中指出舊約的猶太教只是影兒、是屬地的,基督所成就的才是真像、是屬天的,在地上的猶太教世界中的一切都指向更美的、屬天的基督的身分和他所成就的事。他作的是更美的職事、成就了更美的獻祭,而他作為完全的人,他的死帶來贖罪、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讓信徒得以親近上帝等等,為其餘的「一般書信」奠定了重要的基督信仰觀和救贖觀。

寫作原因/目的:

公元第一世紀中後期的基督徒因要承受羅馬皇帝的逼迫而極度艱難,因此估計有部分猶太裔基督徒想離開基督的信仰返回猶太教,以逃避宗教迫害(見上方的「寫作背景」)。作者透過指出耶書亞(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彌賽亞(基督)和天上的大祭司,身分比先知、天使、摩西、約書亞、舊約的祭司體制、地上的猶太教更加超然,而且他是新約的中保,已成就了《希伯來聖經》中的應許和上帝的救贖計劃,一次過為信徒完美地完成了永恆的贖罪,所以力勸當時的信徒讀者千萬不要放棄基督的信仰去走回頭路,反而要堅持到底、忠心信靠主基督,帶著盼望去克服眼前所受的苦難和逼迫。

全書大綱(參照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I.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無上(卓越)的(1:1-7:28)

A. 神的兒子高於先知(1:1-3)

B. 耶書亞優於天使(1:4-2:18)

C. 漂流的危險【第一段勸誡】(2:1-4)

D. 耶書亞優於摩西和約書亞(3:1-4:16)

E. 不信/不忠心的危險【第二段勸誡】(3:7-4:16)

F. 那位偉大的大祭司高於亞倫和眾祭司(5:1-7:28)

G.發展遲緩的危險【第三段勸誡】(5:11-6:20)

II. 耶書亞(耶穌)的工作是卓越的(8:1-10:39)

A. 他提供卓越的事奉(8:1-13)

B. 他在卓越的聖所事奉(9:1-28)

C. 他獻上了更卓越的祭物,實現了通往上帝更卓越的道路(10:1-39)

D. 故意不服從的危險【第四段勸誡】(10:25-39)

III. 我們走的路必須是卓越的(11:1-13:25)

A. 跟隨忠心信徒的腳步(11:1-40)

B. 忠心地貫徹執行(12:1-29)

C. 忽視的危險【第五段勸誡】(12:14-29)

D. 最後的註腳(13:1-25)

 

I.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無上(卓越)的(1:1-7:28

A. 神的兒子高於先知(1:1-3

來1:1 1)古時候,上帝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向列祖說話,

來1:2 2)末世,藉著他兒子向我們說話,又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藉著他創造宇宙。

來1:3 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大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1:1-3是這書的前言,作者把歷史分為兩個世代:(1)古時候和(2)末世[3],並且比較兩者,指出前者只有上帝的眾先知代表上帝[4],但後者卻有上帝的兒子親自到來彰顯祂自己。他是承受萬有的兒子、上帝藉他創造了宇宙(這與「智慧」平行[5])、是上帝榮耀的同在(猶太人稱之為:שְׁכִינָה shikhinah[6]),也就是說他不單單只是上帝的代言人,更是上帝自己親身出現的真像,並且他拯救了許多人,最後高升掌權,坐在至大者的右邊。可以說,這書一開始就帶出聖子耶書亞(耶穌)的神性、超然性,他本來的身分與影響力等都是昔日上帝的眾先知不能同日而語的,這也為之後解說基督替人犧牲後為何可高升坐在上帝的右邊作出鋪墊。

B. 耶書亞(耶穌)優於天使(1:4-2:18)、C. 漂流的危險(2:1-4

1:4-14是獨立的段落,當中「上帝曾對哪一個天使說」這句話分別在1:4-5和1:13-14出現,是首尾呼應的修辭手法[7]。而在這個獨立段落的整段經文中,作者用了猶太拉比的串珠式釋經手法,密集地引用多段《希伯來聖經》經文(包括詩2:7、撒下7:14、詩97:7、申32:43、詩104:4、詩45:6-7、詩102:25-27、詩110:1等),說明耶書亞的身分地位遠高於天使,例如:他是上帝的兒子(1:5)、天使都要敬拜他(1:6)、他是受膏的(1:9)、他創天造地(1:10)、他掌管了消滅天地的權柄,並且存到永遠、永不改變(1:11-12),最後上帝親自賜予他坐在自己右邊的位分,使他的仇敵作他的腳凳(1:13;引用《詩篇》110:1),也就是比天使作僕役的身分更加尊貴(1:14)。

接著的2:1-4是這書的「第一段勸誡」(全書合共有五段勸誡;見大綱),當中作者利用古代猶太人一直非常看重天使的傳統觀念作為他論證的基礎(原因是天使在傳統上被認為是上帝的使者和代言人,不聽從天使所傳的話之人都會有報應),然後作者用了早期猶太釋經中「輕與重」的手法[8],去突顯出既然天使所傳的,人尚且要聽,更何況是比天使更大的耶書亞(耶穌),他所傳的信息信徒豈不是更應該順服和聽從!

接著的2:5-9,作者繼續他嚴謹精密的論述,並改為引用詩8:4-5去解釋耶書亞本來的身分地位雖然遠高於地上和天上的上帝眾僕人(先知、天使),但他卻甘願放下這個高高在上的身分而成為人的樣式去經歷死亡,所為的就是要成就上帝的拯救計劃。作者這樣釋經的原因,是因為詩8:4「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當中的「世人」在原文其實是「人子(בֶן־אָ֝דָ֗ם ben-adam)」這個詞,所以作者就巧妙地用這一節來指向主耶書亞成就了《詩篇》8:4中的「人子(בֶן־אָ֝דָ֗ם ben-adam)」(按福音書的記載他在世時常常自稱為「人子」),並帶出他從高天降卑為人(詩8:5)。作者在2:10-18繼續解釋耶書亞要受苦的目的,是為要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裏(2:10),他要親自成為血肉之軀,跟我們一樣看齊,藉此帶領只有血肉之軀、沒有任何屬靈能力的我們,透過他勝過死亡的事實得釋放,因他已代表我們去敗壞那掌管死權的魔鬼。(2:14-15)他甚至稱信徒為弟兄,願意降卑與我們建立一份同等的關係,好讓我們也一同成了上帝的兒女(2:11-13、17),在他為了我們所獻上的贖罪祭上有份。

D. 耶書亞(耶穌)優於摩西和約書亞(3:1-4:16)、E. 不信/不忠心的危險(3:7-4:16

來3:3 他比摩西配得更多的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人比房屋更尊榮;

來3:4 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是上帝。

來3:5 摩西作為僕人,向上帝的全家盡忠,為將來要談論的事作證;

來3:6 但是基督作為兒子,治理上帝的家。我們若堅持因盼望而有的膽量和誇耀,我們就是他的家了。

3:1-6繼續沿用1-2章中「僕人」和「兒子」的對比,來解釋摩西和基督在身分上的差別,好說明耶書亞比摩西更優越。由於摩西可算是猶太人在傳統上最崇高的地上領袖,而作者指耶書亞和摩西一樣盡忠(3:2),則可提升耶書亞在信徒讀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不但如此,作者續指摩西其實只不過是僕人、是上帝家的管家、是房屋的一部分而已;可是,基督作為上帝的兒子,他更加是這個房屋的建造者(3:3-4、6)!可以說,作者在這裏並非要貶低摩西,而是同時利用早期猶太釋經中「輕與重」的手法,和摩西在猶太傳統中崇高的地位作為台階,來進一步抬高基督的地位,襯托出耶書亞的超然位分。他是人生命的建造者,所以信徒更應當忠心於他,使自己能夠成為上帝家裏的一分子。

3:7-4:16是「第二段勸誡」,當中作者以「安息日」為主題把詩95篇、創2:2兩段經文串連起來(這又是另一種猶太釋經的方法)並直接套用在當時的讀者身上。作者解釋上帝期望在作完祂的一切工作之後,能停下來進入安息(參創1-2章),但昔日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因為不順服(不被上帝的話在他們的生命中完工),以致未能進入上帝為他們預備的安息裏(和上帝一同進入安息),所以作者解釋為甚麼在詩95:11中,詩人大衛指出上帝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即其實還有另一個安息存留,並指出這安息正是基督所要成就、為上帝的子民所預備的安息(另參太11:28-29)。所以,作者鼓勵信徒讀者不要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不信、不忠,並要知道上帝的道比兩刃的劍更鋒利,都能刺入、剖開,辨明人道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清楚知道讀者的內心是否真的想順服祂、有否叛逆的心思意念和難處在哪裏等等,因此信徒讀者應該順服上帝,讓祂的道在我們的內心和身上作成祂的工(另參約4:34),好讓自己得以與上帝一同進入永恆的安息裏。 

F. 那位偉大的大祭司高於亞倫和眾祭司(5:1-7:28

作者在談論先知、天使、摩西之後,在5-7章便開始論述基督如何比亞倫和地上的眾祭司更卓越。其中5:1-3提及「人間揀選的大祭司」也會被軟弱所困(5:2)、要為自己和百姓獻贖罪祭(5:3)。另一方面,這段的結束經文7:26-28也有類似的表達,指出「律法所立的大祭司」每日都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和百姓的罪獻祭(7:27)、祭司本身也有弱點(7:28)。可以說,5:1-3和7:26-28又是一個首尾呼應的情況,把5-7章包裹起來,一同指向上帝的兒子耶書亞(耶穌)的大祭司身分比地上不足的祭司制度為之更美、更卓越。隨著這首尾呼應的兩段經文,5-7章本身也反映出一個倒影的經文結構:

A. 人間揀選的大祭司並不完美(5:1-3)

B. 基督由上帝而生,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作大祭司(5:4-10)

X. 第三段勸戒:發展遲緩的危險(5:11-6:20)

B’. 基督按照麥基洗德體系作大祭司比利未支派的亞倫體系更美(7:1-25)

A’.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並不完美(7:26-28)

上文已經談過首尾呼應的A和A’,而在5:4-10(B)裏,作者首先指出基督像亞倫的祭司一樣沒有擅自取得大祭司的尊榮,而是上帝授予的,這跟地上的祭司制度相符。而由於地上的祭司必須為亞倫的後裔(要看其出生去決定是否符合祭司的資格),所以作者巧妙地同時引用兩段彌賽亞詩篇的經文:「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詩2:7)、「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永遠為祭司」(詩110:4)去表明基督是從上帝而生的(5:5),並且他像麥基洗德那樣有著超然的大祭司身分(5:6-7)。這平行了7:1-25(B’)所指,無論是基督的地位和資格,都要較亞倫的後裔作祭司的為高。當中作者所用的邏輯是:1)亞倫祭司屬利未支派本身的地位比其他支派的子民為高,因為其他支派都要向利未支派作十一奉獻(而且利未支派中的亞倫後裔作為祭司,是會為子民祝福的);2)可是利未也只不過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昔日亞伯拉罕救回姪兒羅得時,亞伯拉罕也曾向麥基洗德作十一奉獻(並得到麥基洗德的祝福),而因為當時利未仍在亞伯拉罕的腹中,所以他也有份參與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所作的十一奉獻和接受祝福;3)而由於從來也是位分高的接受別人的十一奉獻和祝福別人,因此麥基洗德的位分肯定高於亞伯拉罕,於是由此推論,基督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或體系,其位分也就高於亞伯拉罕腹中的子孫利未和利未支派中亞倫後裔的祭司體系了。

至於中間部分的5:11-6:20是這書的「第三段勸誡」,作者主要提醒信徒讀者既然已信主有一段日子,就好應該進到更成熟的地步,並早該作教師而不是仍然需要由別人來不停教授一些基本的信仰道理。他們應當具備屬靈的分辨能力,知道甚麼是上帝所喜悅和憎惡的事。這反映有部分初期教會的信徒在靈命上並不長進,他們沒有離開基督信仰的基礎,竭力進到成熟的地步。而這種仍在「吃奶」而未能成長的屬靈生命,很容易在逼迫和困難來到之時生出背棄基督返回猶太教的想法。當中作者特別勸誡這種信徒千萬不要在嚐過主恩的滋味後卻毅然撇棄基督信仰,他用田地吸收過雨水卻生出荊棘和蒺藜來作比喻,警告這樣做將必被廢棄,近於詛咒,結局就是被焚燒,後果將會不堪設想、無法挽回。(6:7-8)可以說,作者用了正反的論述和情感上的表達,來力勸信徒不要離開基督信仰,而且接受彌賽亞不只關乎信主決志的一刻,更是信徒整個人生中每時每刻都要努力不懈和不斷堅持地作出的決定,就是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都仍然要懂得信靠基督和順服他。當然,這需要信徒透過不斷的磨練和成長,生命才能漸趨成熟和忠心。

 

小結:1-7章主要論述跟隨耶書亞(耶穌)基督的信仰比昔日的猶太教信仰更超然,因為基督比眾先知、天使、摩西、亞倫和眾祭司等更大、更值得信徒去順服和跟隨。這提醒當時的信徒讀者要認清離開基督信仰的後果將會極為嚴重和更加悲慘。相反,堅守基督信仰,緊緊跟隨基督的才是站在屬靈上得勝的一方,才能真正進入上帝為人預備的安息裏。

 

II. 耶書亞的工作是卓越的(8:1-10:39

A. 他提供卓越的事奉(8:1-13

8:1-13主要論述基督升天後進入的是天上的帳幕,他所作的獻祭必然比地上祭司所作的更美。作者利用出25:40「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記載上帝讓摩西在西奈山上看見天上的帳幕(或稱會幕[9]),並指示他要以此為藍本在地上照樣建造,以證明以色列民在地上給上帝所造的帳幕只是影兒,而真實和更美的帳幕其實是在天上。(8:5)作者續指,如果基督進入的聖所是更美的話,他達成的獻祭和事奉也就更優越,他藉此成就的約也會更美!接著,作者在8:8-11引用耶31:31-34,指「主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而現在基督所成就的正是這個「新的約」。我們要留意,作者用「新的約」並非指「舊的約」因此而變得無效或已被取替,或信徒不再需要讀《舊約聖經》,又或變相鼓勵了「反猶主義」或「取代主義」等等。因為「新約」本身並非在《新約聖經》才首次出現,它在《舊約聖經》(或稱《希伯來聖經》)中早已被提及。而且「新約」是與猶大家、以色列家所立的(不是外邦人),並且與舊的約目標一致[10],所以這新約是建基於舊有的約,兩者是相符的(見註10),並隨著以色列民歷史的進程和發展,新的約才進一步逐漸實現,而基督的到來正是要用他的血確立這新的約,讓人有能力開始從心裏順服上帝(參結11:19-20)。

B. 他在卓越的聖所事奉(9:1-28

9:1-28主要記載基督的犧牲如何成就了猶太人每年在地上的會幕進行一次的贖罪日儀式(參利16章)。作者指出地上祭司平時只能在聖所(第一層帳幕)裏事奉而不能進入至聖所(第二層帳幕),他們只能按上帝的吩咐每年在贖罪日那天才能進去,並獻上公牛的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這種每年都必需重複獻上動物的血和為自身贖罪的做法,反映地上的贖罪儀式並不能真正除罪、贖罪,是不完全的,所以只能作為一個預表(9:9)。而與這對比的是,基督作為更美的大祭司,他進入了天上更大、更全備的帳幕,就是非人手所造,也不是屬這世界的聖所裏(9:11),而且他只需進入一次,就透過自己的血無瑕疵地把自己獻給上帝(9:14),完美地成就了永遠的贖罪需要。作者再次用早期猶太釋經中的「輕與重」指出,假如地上重複地進行的贖罪儀式中所用動物的血和灰,尚且能使人成聖和潔淨,那麼更何況是基督在天上聖所所進行的、一次性、永遠有效的、透過自己的血所成就的贖罪!(9:13-14)作者再進一步指出,基督要成就這屬天的贖罪日儀式,其目的是為要成為上述新約的中保,他的血就是立約的記號(9:15-20),他藉著自己的犧牲擔當了許多人的罪,讓人能夠與天父可以真正地復和。而他將來會第二次再次顯現降臨,則與罪無關,而是為了拯救熱切等候他的人。(9:28)可以說,作者一方面論述基督的作為和怎樣成就《希伯來聖經》,另一方面透過這論述提醒信靠基督的人要耐心等候。

C. 他獻上了更卓越的祭物,實現了通往上帝更卓越的道路(10:1-39)、D. 故意不服從的危險(10:25-39

10:1-39主要解釋基督用自己作為祭物為甚麼是更美和更有效的。作者的論證主要建基於詩40:7-9所指有關「照上帝的旨意行較獻祭物更蒙上帝悅納」的教導,這首大衛的詩篇與撒母耳提醒掃羅「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的教導一致,指出上帝所要的並非祭物本身,而是獻祭者的順服!我們從其他新約書卷中不難明白基督在世所活的人生一直在致力遵行天父的旨意(參路22:42;約4:34、5:30、6:38),讓上帝的旨意成就在地,如同成就在天!(參太6:10)可以說,基督所成就的真正獻祭是他代表了我們每個信徒的生命,甘心樂意地擺上自己的生命,順服上帝的旨意以至於死,且極為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上(腓2:8),為要擔當我們本應要承受的。這為我們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他自己的身體就是那幔子,領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進到上帝的同在裏。(10:19-20)而因著基督所成就的一切並管理著上帝的家(屬靈的聖殿),作者鼓勵信徒讀者更應當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並要堅守所宣認的指望,毫不動搖,因為應許我們的那位是信實的。(10:22-24)也就是說,主既然成就了他贖罪的工,帶領我們得以親近上帝,我們作為上帝家的一分子,就不應當再懼怕,而是可確信這個家將要屹立不倒、存到永遠,並因此而應當更好地實踐信仰、彼此相顧守望、作上帝所喜悅的工!

上述的10:21-24是較為正面的鼓勵,而接著的10:25-39則較為負面,是這書的「第四段勸誡」。當中作者引用多段經文(包括申17:2-3、32:35和哈2:3-4)指出信徒讀者應順服等候主的日子,否則後果嚴重。作者再次使用早期猶太釋經的「輕與重」手法去指出「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尚且,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更何況踐踏上帝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10:28-29)而因為上帝是信實的,祂必定讓信徒得勝的同時,也必定對祂的百姓施行公義的審判。(10:30)作者續指,上帝喜悅信徒在困難中仍然堅持信靠祂,祂並不喜歡信徒退縮畏懼(10:38),因為信徒讀者和作者自己都是「因著信心以致得著生命的人」(10:39)。這說法或許是作者以假定的修辭技巧,嘗試鼓勵信徒讀者認同他的說法,讓自己維持在作者對讀者的期望中,繼續堅持信靠基督,丟棄那些想要放棄基督信仰的念頭。

 

小結:8-10章主要論述耶書亞(耶穌)基督的犧牲如何成就了新的約,他用自己的血所作的獻祭和救贖是更美的,比地上猶太教重複地進行的贖罪日儀式更完全。而因為基督的犧牲代表著所有跟隨他的信徒,這讓我們能夠得以親近上帝,成為上帝家裏的一員,得蒙救贖和上帝的悅納。

 

III. 我們走的路必須是卓越的(11:1-13:25

A. 跟隨忠心信徒的腳步(11:1-40

整個11章是信心偉人的一張清單,也是一段「信心的歷史」,說明信徒讀者並不孤單,因為歷世歷代上帝的子民都曾受苦或被害,但他們從受苦中看見信仰的價值,所以情願受苦也堅持繼續信靠上帝。作者解釋了這些歷代偉人信心的由來,他們在地上只是客旅、寄居的(11:13),他們的盼望都不在今生今世,而是天上更美的家鄉(11:14-16),這「家鄉」可理解為他們的身分並非屬於這個地上的世界而是屬天的,他們都真實地經歷過上帝介入和參與在他們的人生中,以致他們也期待有一天與上帝永遠同住。因此11:17-29所指出的多個例子,都是關乎這些信心偉人(甚至他們的父母[11])在面對死亡威脅時如何有信心去面對,這鼓勵當時的信徒讀者就算面對死亡的威脅也要有屬天的盼望。11:30-40(尤其是11:35-38)指出這些信心偉人如何在不同的逼迫和苦難中活出了他們的信心,從而指出信心是需要人透過忍耐和等候去彰顯的,他們在困境中所活出的信心正是信徒讀者的榜樣,好叫他們也跟自己一樣活出信心,以致有份成就上帝對祂子民的計劃!

B. 忠心地貫徹執行12:1-29)、C. 忽視的危險(12:14-29

12:1-29主要是鼓勵和勸誡信徒讀者如何在信仰上活出忠心。12:1首先指出11章所羅列的信心偉人見證了他們的信仰是何等有價值,值得他們在受苦中堅忍到底。其中最偉大的「見證人」莫過於主耶書亞(耶穌)自己,他是信徒「信心的創始成終者」,這句話的意思是他忠心地完成上帝所給予的在世使命,好讓信徒的信心不但能夠「開始」也能夠「最終完成」!其中「你們就不致心灰意懶了」(12:3)大概反映當時部分信徒讀者的屬靈狀態。而作者用基督至死忠心之後被上帝高升(引用詩110:1)作為例子,鼓勵信徒讀者要忍受苦難到底,像基督那樣貫徹地執行上帝的旨意,因為當時他們所承受的仍未到流血(暗示死亡)的地步(12:4)。而其中有一些受苦也可能是出於上帝的管教,但作者的目的是藉此來表明上帝對信徒的愛,原因是天父只會管教那些真正屬祂的兒女(12:5-8;引用箴3:11-12)。然後作者再用猶太釋經的「輕與重」手法,指出地上肉身的父親尚且因為管教我們而值得我們敬重,更何況是信徒在天上的靈性之父(12:9),並指出接受管教時並不快樂,但卻能為那些經過鍛鍊的人結出平安、公義的果子。(12:11)無論如何,作者的說法是要讓正在受苦的信徒得到安慰和鼓勵,肯定他們在受苦中仍然與上帝有著一份親密的關係,並且要明白上帝在他們所承受的痛苦中仍然愛著他們,因此信徒要學會振作、修直自己的信仰之路,讓自己在跌倒中可以再次痊癒,站起來行走(12:12-13)。

12:14-29是這書的「第五段勸誡」,教導信徒讀者要活出信仰中應有的聖潔,否則不能見主的面,當中作者引用申29:18提醒信徒不要失去上帝的恩典,並講解創27:34-41提醒信徒不可像以掃那樣輕看了屬靈的福份,指這種過失將會導致無法挽救的後果。(12:14-17)另外,作者又指出過去以色列民在西奈山所經歷的(暗示以摩西為中心的耶和華信仰)最終只讓人感到恐懼,未能讓人真正親近上帝(12:18-21);相比之下,現在的信徒讀者能夠到達天上的耶路撒冷[12]。(12:22-23)而作者指基督的血比亞伯的更美(12:24),因為亞伯的死並沒有讓公義得到彰顯,為人帶來拯救和盼望,但基督的死卻帶來了人的救贖、審判與盼望。接著,作者繼續運用猶太釋經的「輕與重」手法指出「那些拒絕了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來提醒信徒不要抗拒基督的教導。(12:25)作者又引用該2:6-7指基督所建立的國度就是這個「不能震動的國」!意思是,基督的信仰是個屬天的國度,她將不會像地上的國度那樣在審判中衰落和站立不住,而是可堅固到底、存到永遠,信徒應當站在這永恆國度的一方。

D. 最後的註腳(13:1-25

13:1-25是全書的結束經文,作者在此提醒信徒讀者要怎樣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基督的信仰,活出應有的信心和忠心,這包括:要用愛心接待人(13:1-2)、尊重夫妻之間在婚姻裏的立約關係(13:3-4)、不過分倚重地上的財富和懂得知足、感恩度日等(13:5),而且要懂得靠主而活、敬畏主、不再懼怕人(13:6)。之後,作者又提醒信徒要記念傳道給他們的人,效法他們的信心,不要被種種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13:9),不要把信心建基於宗教的外表,因為基督也是像贖罪祭的祭牲被帶到營外那樣,他曾被帶到城門外受苦。這對比著地上輝煌的聖殿制度所作的獻祭,基督受苦被帶到城外受辱,才是真正在上帝眼中所悅納的獻祭!(13:10-14)這對信徒而言,宣認基督、像他那樣為信仰忍受苦難、以行善、分享的順服行動作為祭物,遠比參與地上聖殿的獻祭儀式更得蒙上帝的喜悅。(13:15-16)最後,作者提醒信徒讀者要順服那些引導他們信心的人,不要辜負他們的期望(13:17),他分享了自己的代禱需要,又祝福和問候他們(13:18-25)。從中我們可推斷信徒對象較大機會是位於意大利的信徒(參13:24),並反映作者大概是保羅的團隊中人,和提摩太同工。而且作者自己並非在舒適的景況中勸誡當時的信徒讀者,而是自己也正處於受苦和逼迫中(13:18)。可以說,作者自己先活出了一個甘願為主受苦和忠心的榜樣,再勸信徒讀者要在受苦中堅守信仰、對主有盼望!

 

結語: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

《希伯來書》共有十三章,是「一般書信」中最長的一封,也是論述基督身分以及他所成就的獻祭最細緻的新約書卷。雖然作者是以希臘文寫作,但他對《希伯來聖經》的頻繁引用、對彌賽亞相關經文的敏銳度和精密的論證、對猶太釋經方法的純熟運用等等,讓這書成為猶太味道濃厚,同時展示《希伯來聖經》如何預表基督的新約書卷。可以說,這書緊緊地貫徹整本《新舊約聖經》的主題,神學信息非常豐富,對信徒認識基督信仰極為重要。不但如此,作者在論述基督的同時,也展現出這些明白如何對當代信徒的內在生命和信心帶來勸誡和鼓勵,加上他對信徒的關切、對福音和生命見證的著緊等,都是令人敬佩的。筆者認為單單從這書的這些本質,就足已提醒我們要好好努力忠心於自己的信仰,並在聖經上下苦功,好掌握和更深明白上帝藏在《希伯來聖經》裏有關基督的真理,且由明白上帝的心意中漸漸生出更大的信心、對主的忠心、願意為主受苦的心志。

英文版原圖來自:Guthrie, George H.. Hebrews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Book 15, Zondervan), 30.

說到這書的內容,1-10章主要透過妥拉(摩西五經)、先知書和多篇彌賽亞詩篇的經文去論證基督的身分與作為(參上圖):他本有上帝兒子的身分(詩2)、他的謙卑降世(詩8)、他要帶信徒進入上帝的安息(詩95)、他超然的大祭司身分與事奉(詩110:4)、他以順服至死作為更美的獻祭(詩40)、他的流血犧牲成就救贖(利16、賽53)、他的高升掌權(詩110:1)、將來要再來施行審判和拯救等候他的人(詩2、賽25:9)。地上的上帝僕人、安息日、帳幕、獻祭制度等都只是天上真像的影兒,真像卻是基督,他雖然降世為人,但其實比眾先知、天使、猶太人心目中地位最崇高的領袖摩西、亞倫與他的祭司子孫、地上的帳幕以至獻祭的血和祭物都更優越。他透過自己的受苦犧牲,一次過完成了永遠的救贖,成就了屬天的祭司職事,帶領上帝子民進到天上的帳幕聖所裏,得以親近上帝,而作者的論證就是要勸誡信徒讀者要堅定所信的基督信仰,千萬別放棄基督的信仰返回昔日的猶太教當中;而11-13章,作者用歷代的信心偉人作為忠於信仰的見證者,鼓勵信徒讀者要學會堅持所信的基督信仰,因為基督信仰所建立的是不能震動的國。作者又警告信徒讀者離棄的後果極為嚴重,近乎詛咒,並同時勉勵他們基督信仰的價值是值得他們堅持到底的,因為真正的信心是必須經過受苦和考驗,也必須用生命和行動活現出來的。可以說,作者用心良苦地用了正反兩方面去鼓勵和勸誡信徒去繼續追隨基督。

總的來說,作者以多個「更美」的論述貫穿全書,帶出基督信仰如何比地上的猶太教更優越,就是對昔日的猶太信徒讀者而言,基督比他們所認知的一切都更美。這教導同樣也對今天的我們說話,我們也應當確信基督的信仰比我們人生的其餘一切都更優越、更可靠、更美,我們應當讓基督在我們人生的優先次序中永居首位!雖然《希伯來書》的第一批讀者所身處的困境與今天我們所經歷的處境不同,但全書對信心的表達和提醒在今天仍然適用:信心並非只是頭腦上的觀念,更是需要實踐出來的,就是像基督那樣,透過犧牲、付代價和在逼迫受苦中選擇至死忠心去彰顯出來的!事實上,我們的人生必然會經歷大大小小的風浪和試探,然而我們要學會看這些為煉淨對主的信心、表達對主的愛和忠心、討主喜悅的機會。今天,不論我們在何等困境中,都要知道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但願聖靈幫助我們能把下垂的手舉起來,發酸的腿挺直,修直自己跟隨主基督所要走的信仰之路,用忠誠和堅毅的心志去跟隨這位又真又活又願意犧牲自己去愛我們的主!阿們。


[1] 早期教父多認為《希伯來書》的作者是使徒保羅(包括:革利免、俄利根、奧古斯丁、耶柔米等),而且它也出現在公元二世紀的保羅書信主要手抄本P46中(排在《羅馬書》之後);可是近代學者則普遍認為作者並非保羅,主要原因是這書有好幾方面都跟保羅的書信截然不同:1)用詞、書信格式與所用的圖像;2)引用《希伯來聖經》的手法和風格(保羅書信多用「經上」,但這書卻較多用「有一處說、上帝說」等);3)這書沒有提及作者就是保羅自己;4)作者信主的經歷並不像保羅書信所指的,是他自己親身經歷主,有著主的呼召和授權去作使徒,反而指「這拯救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2:3)另一方面,歷史上提議過這些人有可能是這書的作者,包括:亞波羅、路加、革利免、西拉、腓力、司提反、猶大、提摩太、百基拉等,特土良則認為是巴拿巴(因為書中有大量的會幕圖像,而巴拿巴是利未人;見徒4:36),但這只是純粹推測,而俄利根則認為只有上帝才知道作者是誰。筆者認為作者雖然看來不是保羅,但很有可能是保羅團隊中的一位同工,因為他認識提摩太並與他同工(13:22-23),他對《希伯來聖經》和猶太拉比解經的熟練,善用希臘文的表達能力(見下文的書信特色),加上能言善辯的邏輯思維,甚至可能包含接近柏拉圖思維方式的屬天和永恆等抽象觀念,他很有機會是一名曾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受過高等教育的流散猶太裔信徒領袖,其中是亞波羅的機會較大(參徒18:24、28)。

[2] 由於內容大量引用《希伯來聖經》和使用猶太拉比式的解經,首批讀者(寫作對象)應該十分熟悉聖經和猶太的解釋手法,所以估計是猶太裔的基督徒。而13:24指有「從意大利來的人也向你們問安。」所以學者多數估計這書的寫作對象是位於意大利的猶太信徒,因為早年羅馬皇帝克勞第曾命令所有的猶太人離開羅馬,所以有機會是那些曾被逼離開羅馬(就如早年的百基拉和亞居拉),仍居留在外地未有返回羅馬的猶太基督徒問候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

[3] 「末世」一般被理解為基督復活升天後到他再來的這段期間,這包括作者當時和我們現在所身處的世代。

[4] 留意這裏所指的眾先知不單單指後來王國時期才出現的眾先知(例如:以利亞、以賽亞、耶利米等),而是也包括更早的亞伯拉罕、摩西,甚至大衛等(參創20:7、申18:15、徒2:30)。

[5] 「藉著他上帝創造了宇宙」的說法,與猶太人對「智慧」的傳統觀念相同,都是在創造宇宙以先已存在並藉此創造和建立世界(參箴8:22-23、耶10:12、51:15等)。

[6] 「上帝榮耀的同在」 שְׁכִינָה‎ shikhinah 與以色列民出埃及後所建的「帳幕」(或稱「會幕」) מִשְׁכָּן mishkan 同樣是來自希伯來文動詞 שָׁכַן Shakan,兩者都帶有居住、安設、同在的意思。

[7] 古代人因為以聽(而不是閱讀)信息為主,所以首尾呼應和重複出現的修辭手法能讓信徒聽眾知道這是個段落。

[8] 「輕與重」(Kal veHomer)的釋經邏輯是:既然較「輕」的情況尚且如此,更何況較「重」的情況。

[9] 有關帳幕、會幕、聖所等在《聖經》裏的觀念和異同,可參考本機構網站上的「會幕圖解」

[10] 舊的約雖然寫在石版上,但其目標與新的約一樣,都是希望讓人能認識上帝的心意和順服祂,與祂建立正確的關係。可惜從聖經的歷史可見,以色列民未能從舊的約中學會真正順服上帝和認識祂,並造成了許多的不義和罪惡。

[11] 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例子,除了考驗父親的信心,也考驗要面對死亡的以撒(猶太傳統上看以撒當時大概30歲,這跟耶書亞被釘十字架的年歲相約);另外摩西的出生則是考驗他父母的信心,因他們違抗當時法老的命令而把剛出生的摩西藏起來。

[12] 耶路撒冷是聖殿的所在,象徵上帝與人同在,所以「天上的耶路撒冷」可理解為子民因著以基督為中心的耶和華信仰,而得以在天上永遠與上帝同在,這對比著子民在地上的西奈山或地上耶路撒冷的聖殿所經歷的不足。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專題信息錄影:淺談《漢謨拉比法典》與《出埃及記》約書的異同

過去 Florence 老師曾在「安息日研經坊」時段為我們分享專題信息:「淺談《漢謨拉比法典》與《出埃及記》約書的異同」,錄影已經上載至「會員專區」,歡迎大家按一下連結登入瀏覽學習和重溫(如仍未成為我們的會員,可按此免費申請)。
觀看錄音連結:

研經及釋經文章:誰是「永在的父」?

誰是「永在的父」?(作者:Herbert Chan

賽9:6[1]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賽9:6是聖誕節常被引用的經文,並一般被理解為與「主耶穌」有關(這位嬰孩就是預表著他);作為信徒,這個理解並無不妥,然而下半節中指他會被稱為「永在的父」則讓人難以理解!因為如果這是在預表「主耶穌」,那麼他應該是「聖子」而不是「聖父」,為何「聖子」突然會變成「永在的父」,我們應該如何解讀這一節的意思呢?

首先,賽9章的上下文的背景是關於公元前八世紀亞述大軍對南國猶大的威脅,這是上主對子民的管教,好讓上帝的子民學會倚靠「祂的同在」(「以馬內利」),並真正敬畏上帝而不是害怕地上的危難(參賽8:7-8、13)。而第9章是描述上帝子民在面臨敵人的大軍壓境、戰雲密佈時,作為猶大國的王、大衛的子孫應宣告上帝才是子民的盼望,祂才是真正的拯救者!

而賽9:6中「為⋯⋯而生」所用的動詞其實是「被動式」(Passive),所以這節的主語(subject)是「一嬰孩」,意思是「有一嬰孩要被生下來」(參賽7:14有關「以馬內利」的應許)。而下半節「他名稱為」的原文 וַיִּקְרָ֨א שְׁמ֜וֹ 其實包含了兩個「他」,第一個是動詞(男性第三身單數),意思是「(他)稱」וַיִּקְרָ֨א,第二個是名詞「他名」שְׁמ֜וֹ詞尾的物主代詞(possessive pronoun)「他」,其中最關鍵的動詞「(他)稱」וַיִּקְרָ֨א 並非「被動式」,所以這句的正確翻譯應為「的名為⋯⋯」[2]而不是「他名稱為」!也就是說,「祂稱」這個動詞是承接著上半節的主語(subject)「嬰孩」,這嬰孩(耶穌)將要稱「祂的名(指天父的名)」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所以筆者估計,把「有一嬰孩」理解為預表主耶穌並無問題,問題是翻譯者可能有強烈的個人意願自動認定了下半節必然是指著「主耶穌」,並習慣以希臘式思維[3],用靜態的描述去列出受膏者的銜頭。假如我們用希伯來式思維[4]去解讀的話,就會更著眼於「受膏者的行動」,並嚴謹地按照希伯來文的文法去翻譯,就能領悟出作者是在描述「受膏者將要稱呼膏立他的那位為『父』」的這個行動!

詩89:26 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上帝,是拯救我的磐石。』

事實上,如果我們參考詩89這篇彌賽亞詩篇,會發現賽9:6的情況也在這裏出現。詩89:20-27記載上帝要膏立大衛的子孫成為受膏者,而這位受膏者要稱呼膏立他的上帝為「父」、「上帝」與「磐石」(詩89:26)。

過去我們一直把「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理所當然地直接認定是指主耶穌的銜頭,忽略了這是主耶穌稱呼天父的行動!而這稱呼的行動表明了主耶穌就是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他才是那位真正能在人的危難和困苦中帶來拯救的「大衛的子孫」!事實上,我們不難在福音書中找到耶穌稱呼天父為「我父」的經文(例如:太7:21、12:50、15:13),這正是賽9:6和詩89:26等預表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大衛子孫)的應有表現和行動的相關經文。盼望透過學習希伯來式思維以及相關的猶太文化背景,我們能離開一些對金句經文的誤解,更好明白和掌握經文的真意。

 


[1] 賽9:6在《希伯來聖經》是賽9:5。

[2] 類似賽9:6的原文格式和文法在《聖經》中都會翻譯為「(某人)稱(某某)為……」或「(某人)叫(某某)的名為⋯⋯」,例如:創4:17、16:11、25:25,出17:5、賽7:14等等。

[3] 希臘式思維著重靜態的描述、屬性,講求哲學定義、分類、系統化和單一理解,較為刻板和冰冷;相比之下,希伯來式思維則著重動態的描述、功能性,情感的表達較豐富,鼓勵多元性和兼容性。兩者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而是不同的思維模式和處理手法,但《聖經》本身是猶太人的著作,希伯來式思維對解經有其一定的重要性。

[4] 見註腳3。更多有關「希伯來式思維」的明白,可參考本機構2023年的「基督教信仰的希伯來根源」講座內容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克里特島

 

簡介《提多書》

書名:提多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ΤΟΝ,意思是「致提多」。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多(1:4)。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在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期間他有機會進行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因此兩封書信的成書日期相近,估計《提多書》的成書日期約為公元 63-65 年間。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哥林多。保羅這封書信看來是在他把提多留在克里特之後不久,可能是在馬其頓寫成,也可能是在前往尼哥坡里[1]期間,途經哥林多時所寫,其時西納律師和亞波羅或許也在那裏(3:13;另參林前16:12)並正要前往克里特,於是保羅寫了這信託他們帶給提多,並約提多到尼哥坡里見面(3:12-13)。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吩咐提多要在克里特各城的教會設立長老,提醒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要成為信徒的好榜樣。保羅也給予提多權威性的支持去執行他的職責,最後交代要為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並在亞提馬或推基古來到克里特時,趕緊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多指引,教導會眾過敬虔的生活,特別注重信徒要以和平及溫柔待人,在教會內外都要避免虛妄無益的爭辯,且要學習熱心行善。

 

保羅與提多的關係

提多是希臘人,是保羅最早帶領信主的人之一。《使徒行傳》裏並沒有提到提多,但他的名字在保羅書信中多次出現,讓我們從中可以認識他。保羅稱提多是在共同信仰上作他的真兒子(多1:4)、是他的弟兄(林後2:13)、夥伴,並為服事哥林多信徒作他的同工(林後8:23)、與自己同感一靈,有同一步伐(林後12:18)、是其他信徒的榜樣(多2:7)。提多曾隨保羅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他雖然信主卻沒有受割禮,成為了保羅論證外邦人信主不需先受割禮,而是因信稱義的重要例子(見加2:3-5)。當哥林多教會發生嚴重問題時,提多受保羅差派帶了一封嚴厲的信前往,後來他將哥林多教會悔改的好消息帶回給保羅,使保羅得到很大的安慰(林後7:5-8、13-14);他亦曾自願協助保羅所推動為耶路撒冷聖徒的募捐行動(林後8:6),並將捐贈的事情辦妥。估計保羅在羅馬被囚獲釋後,與提多一同到克里特島傳教並建立教會,保羅後來把提多留在克里特幫助管理那裏的教會,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估計提多之後按照保羅所吩咐,在尼哥坡里與他會面(多3:12)。而在保羅最後的日子,經文記載提多在撻馬太[2]

 

全書大綱

《提多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3]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

A. 問候(1:1-4)

B. 作教會領袖的資格(1:5-16)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

A. 順服執政掌權的(3:1-8)

B. 遠避愚拙的辯論(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提多書》綜覽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1:1-16

在信的開首,保羅清楚提到他作為上帝的僕人以及耶穌基督的使徒,有責任使上帝的選民信從與認識合乎敬虔的真理(1:1)。「信從真理」與「敬虔」可以說是一體兩面,因為當一個信徒信從了真理,就自然會生發敬虔的生命,並透過他的言行表現出來。這也是整封書信的一個重要主題。

多1:5 我從前把你留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多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受約束,就可以設立。

多1:7 監督既然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自負、不暴躁、不酗酒、不好鬥、不貪財;

多1:8 卻要樂意接待外人、好善、克己、正直、聖潔、節制,

多1:9 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克里特是位於地中海的一個大島,在愛琴海南面,它目前是屬於希臘的海島,但在保羅的時代,它是由羅馬帝國所管轄。徒27章提到保羅在凱撒利亞被押解到羅馬的途中,就曾路經此島(徒27:13-26),但沒有久留。當保羅在羅馬被釋放以後,估計他與提多來到克里特傳道,並在各城建立教會。及後保羅離開克里特,就把提多留在那裏,吩咐他要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在各城設立長老。在1:6-9,保羅列明了作長老/監督的條件,在《新約聖經》中,「長老」和「監督」的職責相同,因此二詞有時會互換使用[4]。這裏列明的條件跟《提摩太前書》3章基本上一致,同樣有關於道德上的要求,也要善於教導,就是把健全的教導去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說到克里特人的特質,保羅引用了一個本地的先知所說的話:「克里特人常說謊話,是惡獸,貪吃懶做。」[5](1:12)又說這見證是真的,保羅提醒提多要因著克里特人這些與上帝信實無偽的屬性(1:2指上帝是「無謊言的上帝」)並與真道違背的特質,而去嚴厲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信仰上健全(1:13)。至於他們需要健全教導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在克里特有些信主的猶太人鼓吹外邦信徒必先要奉行割禮和遵行一些猶太教禮儀才能得救(1:10;另參加2:4),也有人傳播無稽的傳說神話(1:14),或強調從律法而來的義或家譜等(3:9),保羅認為「這些人的口必須堵住,因為他們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事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1:11)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對比那些敗壞人的假教師,保羅希望提多可以成為信徒的榜樣,不但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也要凡事處處顯出自己是好行為的榜樣(2:1、7)。保羅吩咐提多要針對不同年齡、性別和社會地位的信徒,包括:老年人、年長的婦女、年輕的婦女、年輕人和僕人,在不同的範疇對他們作出相關的勸勉。隨著信徒的年齡與性別的不同,以及社會地位的高低,他們所面對的問題與挑戰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教會中需要區別不同的群體去作出相對應的教導與關懷。

多2:11 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多2:12 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

多2:13 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多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多2:15 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

由於克里特的信徒群體在充滿謊言、敗壞的世俗環境下被建立起來,因此信徒特別需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2:12),保羅清楚說明克里特的信徒該這樣行的原因,是因為上帝救贖的恩典,以及等候主再來的盼望;這盼望是超越今生的,能叫人在已然與未然之間,輕看短暫的世俗情慾,靠著主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中清醒地生活,等候我們所盼望的福樂和主再來時榮耀的顯現。

保羅囑咐提多「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2:15)勸勉和責備是兩個互補的面向,提多需要以健全的教導作為信徒言行的基礎,同時也伴隨著更困難的任務,即運用職權進行責備,以糾正信徒一些錯誤的行為。保羅特別提醒提多不要讓人輕看他,事實上,克里特教會的情況對提多來說確實特別不容易,尤其是那裏有一些奉行割禮的假教師在教會中興風作浪,而提多並沒有受割禮,因此保羅希望鼓勵他,讓他有信心去完成所交托給他的使命。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3:1-11

多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要服從,預備行各樣善事。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吵,要和氣,對眾人總要顯出溫柔。

保羅吩咐提多要提醒克里特人去順服執政掌權的。在當時,克里特島人以叛逆而聞名,保羅認為有需要特別提醒他們,這樣福音就不會被用作滿足任何政治目的之工具;而那些執政的、掌權的都在上帝的掌管之內,最後他們也將因行義或不義而受審判[6]。事實上,對保羅來說,順服絕非一種消極的生活方式,而是帶有目的性,就是要信徒在這樣的環境中「預備行各樣善事」(3:1),並且對眾人顯出溫柔;只是,倘若這順服是與上帝的教導相違背,信徒必先順從上帝而不是順從人(參徒5:29)。

3:3-8保羅重述人在得到上帝的救恩前活在罪中的困境,就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然而上帝將祂的恩慈和慈愛向世人顯明,藉著重生的洗拯救了我們,洗淨了人的罪孽,並在聖靈中使我們得著新生命,成為應許的繼承人,這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靠著祂自己的憐憫。故此,整個信徒群體,就是那些被聖靈更新、委身於上帝的人都應積極地行善——這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3:8)至於那些以不必要的爭論導致分裂和擾亂教會的人,保羅首先提醒提多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而那些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後就要拒絕跟他們來往。(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在書信的最後,保羅敦促提多要盡一切努力前往尼哥坡里與他一起過冬。保羅可能利用冬天的時間重新整合他的宣教事工。他的計劃是派亞提馬(《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或推基古(曾被保羅差派到以弗所和歌羅西;見弗6:21-22;西4:7-8)代替提多到克里特,而提多則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保羅也吩咐提多要給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讓他們沒有缺乏,他們都是保羅重要的同工,提多要接待他們並提供資源,使他們為之後的旅程作好裝備。透過接待的行為,克里特的信徒也可以學習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主多結果子,在教會所領受的使命中發揮一己功用。

 

《提多書》的主題與思考

  1. 為真道作見證:《提多書》第一章的主要內容是有關在克里特各城設立長老和監督,其一是為了教會的管理和運作,其二,經文提到設立長老和監督的迫切性,是由於克里特的會眾當中有些假教師去擾亂信徒對真理的明白。而教會領袖其中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要捍衛真理,並抵擋異端邪說,以免錯誤的教導滲入教會以致影響整個信仰群體。保羅特別指明所設立的人要「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因此從第一章的經文,可見為真道作見證的重要性。在《提多書》的背景,克里特教會的信徒於教會內外都面對不少挑戰,對內有假教師錯謬的教義,對外亦有文化惡習的污染,而正正因為克里特的信徒在這種墮落的文化環境下被建立,作為教會領袖,也就是作為上帝的管家的,除了要透過健全的教導去幫助弟兄姊妹明白上帝的心意,也要留心文化環境之於信徒的影響,從而教導他們如何在身處的環境中活出一個合上帝心意的生命。此外,對於作教會領袖的資格,固之然要明白且堅守真理(1:9),然而,比此更先提及的是一個人的生命質素與品行,甚至在一開始就提到他必須要無可指責(1:6-8),也就是作領袖的,必先要有好的生命見證,方可承托和見證所傳講的真理,以作為其他人的榜樣。今時今日在教會當中,我們對傳道同工和教會的領袖、長執有甚麼期望呢?我們會認為更重要的是他們致力傳揚和捍衛真道,還是我們更著緊他們要有領袖的個人魅力、管理能力、學歷專業或社會經驗?我們會否更為重視教會的外在發展(建築物擴建、人數增長等),多於真理的傳遞以及弟兄姊妹的生命建立和成長?這都是我們值得去深思的。

  2. 用生命作見證:在第二章一開始,保羅對提多說:「至於你,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健全的教導。」(2:1)意思是提多所講的,必須是要與純正教義一致的教導。而保羅在接下來的2:2-10,他沒有選擇吩咐信徒要讀經和祈禱之類的靈性操練(這些固然十分重要),反而開始提及不同的人,包括男女老幼,也包括僕人,並指到他們要如何在自己的身份與家庭崗位上,也就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去活出一個好的見證。事實上,健全的教導所帶出的敬虔的生命,所指向的不是每星期一次的崇拜或團契活動,而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那裏才是信仰真正的試驗場。其實為主作好的見證,或說聖潔生活的操練,可以有兩方面的作用:第一就是信徒要做好自己的本份,讓他人看見基督徒與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以致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而第二方面,是同樣重要的另一個面向,就是2:5、8所說的,「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讓人說不出我們有甚麼不好而自覺羞愧」。因著敬虔並不能與日常生活分割開來,我們該思考的是,我們有沒有把所聽的道活現在我們的生活中,而非「聽道是一回事,生活又是一另回事」。在《提多書》第二章,保羅刻意提及僕人也有其責任,在當時的羅馬社會中,僕人是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他們甚至只被視為其主人的財產,而倘若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也有能力去裝飾福音,就是連最不自由的人也能在主裏自由地以敬虔的生活去榮耀上帝的時候;那麼,每一個信徒也不能逃避見證上帝的責任,因為上帝呼召每一個聽信福音的人,都要透過自己每天的言行去實踐上帝的道,反映出上帝的良善。除此之外,信徒也要留神,我們除了要有好的見證外,也要致力避免落入一些失見證的處境,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把還沒認識上帝的人攔在教會的大門之外。

  3. 向世界作見證:第三章的重點,是教會如何回應身處的社會以至這個世界,也就是如何跟社會與非信徒互動相處,這不單單關乎個人,更是整個基督徒群體在社會當中的見證。在3:1-2,保羅吩咐信徒要順服執政的、掌權的,也要與人和睦,不要爭吵,總要對眾人顯出溫柔。簡單的兩節經文卻談何容易?它困難的地方在於,這個世界往往充斥著許多的不公不義,我們周遭的人,大部分也是專愛自己,心裏沒有上帝,面對這種種我們如何時刻保持良善呢?這裏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另見弗2:3)今天,當我們對別人作出批判時,往往忘記了我們從前也是如此無知與悖逆,只是耶書亞(耶穌)照他的憐憫拯救了我們,使我們獲得聖靈的澆灌成為上帝的後嗣。所以,基督徒放棄自己的權益,選擇溫柔待人背後的原因,既是在效法基督,也是理解到自己原沒有比其他人善良,我們也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既然上帝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洗淨我們的罪,又藉聖靈更新我們,賜我們新生命,我們該做的不是看不起他人,而是要學效上帝那份憐憫人的心腸,熱心行善,把愛帶到軟弱和有需要的人當中,以愛去回應這份救贖之恩。第三章的重點是行善、接待並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棄絕一切無謂的辯論,在教會內外都不要與人爭吵。以世俗的眼光看,總要與人和氣,聽上去好像是一種逃避或怯懦的表現;然而,保羅這樣吩咐,其實是叫信徒將氣力放在正確的地方,很多時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爭辯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除非關乎基督信仰的核心真理,否則我們應當先專注在更重要的事情,例如供應宣教所需,多一點支持前線宣教的工作,好使福音能夠順利被廣傳開去。

 

結語: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提多書》2:11-13可以說是帶出了這封書信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這封書信強調信徒要有好行為,要過敬虔的生活,也要熱心行善,這都是建基於上帝救贖的恩典。基督的福音不是一套理論,不是人靠言語就能完美闡述的,而是生命之道,是人的整個生命藉著聖靈的重生與塑造,以致我們可以用行為去尊崇和活現上主的真道。因此,《提多書》不單是有關牧會的教導,而是更為根本的東西,也就是為主作見證——這是信徒的責任,也是教會在地上的角色:1)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竭力捍衛真道,抵擋異端邪說,並教導人健全的道理,建立主的門徒;2)活出生命見證,在日常生活中讓人看見上帝的良善;3)教會群體在身處的社會以至世界中,熱心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社區帶來祝福,讓更多人被吸引去認識那位美善的上帝。

在末世的日子,人會專愛自己,不愛上帝,人的愛心也會漸漸冷淡,然而,在黑暗中豈不是更需要光;在這樣的世代中豈不是更需要我們去為主作見證嗎?因上帝救贖的恩典,並主再來的盼望,願我們都堅守並傳揚真道,在每天生活中作好見證,也熱心回應社會,用真理和愛關顧人身心靈的需要,讓未信的人在教會、在我們身上看得見福音的美,以致我們得以凡事顯出完美的忠誠,好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阿們。


[1] 尼哥玻里(Nicopolis;《和合本》譯「尼哥波立」)是希臘亞該亞省西邊亞底亞岸邊(Adriatic coast)的一座小城。

[2] 撻馬太(另見提後4:10)就是利哩古省(羅15:18),現克羅埃西亞。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1.

[4] 參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註10。

[5] 引文的來源有爭議。有認為是出自克諾索斯(Knossos)詩人卡利馬科斯(Callimachus)所寫的一首讚美宙斯的詩,但由於卡利馬科斯引用了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的詩,埃庇米尼得斯是公元前六世紀的克里特詩人和宗教人物,相傳有預言的能力,故此有認為保羅所說的先知應為埃庇米尼得斯。在他的詩中,他指責「克里特人是常說謊者,惡獸,閒著的肚子」(The Cretans, always liars, evil beasts, idle bellies),因為他們編造了一個神話說宙斯已死並為他建造了一座墳墓。卡利馬科斯甚至更將克里特人說宙斯死在克里特島的這個謊言再加以擴展,聲稱他出生在島上而不是阿卡迪亞大陸(mainland in Arcadia),這使克里特人在希臘人中臭名昭著,並形成克里特人就是騙子這個刻板形象。參 Hutson R. Christopher,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9), 220-222.

[6] Thomas C. Oden,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IBC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89), 86-87.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保羅羅在獄中完成書信交給推基古(弗6:21-23;另見提後4:12、西4:7);原圖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後書》

書名:提摩太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B,意思是「致提摩太(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摩太(1:2)。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這三封書信被稱為「教牧書信」(成書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原因是它們的主要內容都是關於教會的牧養和管理。而《提摩太後書》是三封書信中最後寫成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6-67年。

寫作背景: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公元62-63年),期間他有機會作了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他後來在尼哥坡里(馬其頓省)被捕,被關進監裏。被捕的原因不詳,可能是因馬其頓政府不願意基督教會擴大發展,所以把他拘捕,也可能是銅匠亞歷山大製造偶像的行業因曾受保羅的事工影響而陷害保羅(提後4:14;徒19:33),也有指這個亞歷山大就是被保羅逐出以弗所教會的人(提前1:20)。保羅第二次被關在羅馬是在地牢裏(公元 66-67年),戴上手銬腳鏈,朋友遠離他,同工幾乎找不到他(提後1:17),而保羅寫這書時自知即將離世,這書寫後不久保羅就被處決,為主殉道。[1]

寫作目的:

1. 對提摩太作出最後的教導、勉勵和安慰:a)忠於自己所領受的職事,守住所託付的真理,專心傳道和教導;b)也要忠於基督的福音,不要以為主作見證為恥,要為福音的緣故作耶書亞(耶穌)的精兵,與保羅同受苦難;c)聖潔自守,抵擋假教導,完成福音的使命。

2. 保羅的盼望:a)渴望再見到提摩太,要他盡快來(1:4,4:10、12、20);b)也帶同馬可一起來(4:11);c)帶他的物品來,包括:外衣、書籍、羊皮卷(4:13)。

提摩太的個性:有關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以及他的個性,請參《提摩太前書》的文章摘要[2]

全書大綱

《提摩太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問候及建議(1:1-18)

二.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

A. 忍受一切(2:1-18)

B. 根基是堅固的(2:19-26)

C. 將來的艱難日子(3:1-9)

三.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

A. 相信聖經(3:10-17)

B. 傳道(4:1-8)

四. 最後的話(4:9-22)

 

. 問候及建議(1:1-18

保羅在問候語中稱自己為使徒,並指出他的使徒身份是建基於「奉上帝旨意」以及「按照基督耶穌裏所應許的生命」(1:1),而這兩樣也都是福音的重要元素:福音是上帝的拯救計劃,藉著耶書亞(耶穌)成就,要把生命賜給接受福音的人。保羅稱提摩太為親愛的兒子,並對他作出三重(恩惠、憐憫、平安)祝福,這都與他在《提摩太前書》(1:2)中的問候言辭相似。

一如保羅其他書信的風格,在問候語之後就是向上帝獻上感謝,他先提到自己「接續祖先用純潔的良心」(1:3)去事奉上帝,保羅在其他地方提到他的祖先時,往往強調他們對上帝的熱心事奉(徒22:3,羅10:2),這裏所說純潔的良心,是指他按著良心對上帝的認識而對上帝作出回應,是清白而沒有虛假的[3]。保羅傳承了祖先對上帝事奉的熱心,而提摩太(雖然他的先祖不是純猶太人)則傳承了來自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妮基的信心,保羅為此而感謝上帝。保羅說他晝夜不停地想念提摩太,每想到他的眼淚時,就急切的想要見他(1:3-4),這裏指提摩太的眼淚,大概不是因為他在事奉上遇上挫折而傷心流淚,而應該是指之前提摩太因要與保羅分開而流下不捨的眼淚,時間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羅馬被囚獲釋之後,作了第四次的宣教旅程,期間他往馬其頓去而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時候(提前1:3)。保羅想見提摩太的原因不難明白,一是知道提摩太在以弗所的事奉上面對很多艱難,所以想給予他當面的鼓勵;二是保羅知道自己離世的日子快到,所以想要在離世前見提摩太一面。在書信的結尾部分,保羅就把他的這份想念化為行動,吩咐提摩太要盡快到他那裏(4:9)。

但在提摩太來到之前,保羅也想對他作出勸勉,首先他提醒提摩太要把上帝藉著保羅的按手所給他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1:6)。在提前 4:14 保羅也有提到提摩太曾藉著眾長老的按手而領受恩賜,或許保羅與眾長老是在同一個場合一起為提摩太按手,但保羅在這裏則強調他與保羅有一份直接傳承的關係,而「如火挑旺」可理解為要「積極的去運用」,原因是:「因為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而是剛強、仁愛、自制的心。」(1:7)這句或會讓我們理解為有兩個靈,一個是膽怯的,一個是剛強的,上帝就把後者賜給了提摩太,但這一節其實更貼切的翻譯是:「上帝所賜的靈不會使我們膽怯,而會使我們剛強」(《現修》)。事實上,剛強和有膽量正是聖靈的特徵之一,在《使徒行傳》中就有不少記載是信徒靠著聖靈的能力而放膽傳講上帝的道(徒4:31, 9:28,14:3)。

接著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也正是與傳講上帝的福音有關,保羅說:「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靠著上帝的大能,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1:8)由此我們得知保羅正身在牢獄之中,而他被囚的原因不是犯了罪,而是因為傳福音而被捕,當中「為恥」可以理解為「不承認,放棄」(參來2:11);事實上,保羅之前也曾因傳福音而被囚,他也同樣地說沒有以福音為恥(西 4:4),沒有因著為福音受苦而不承認他的使命或放棄傳福音,反之,他願意為此而受苦,更勸勉提摩太也要有這受苦的心志。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福音的堅定信念,指出福音是上帝早在萬古之先,就定意要在基督耶穌裏把生命賜給我們,現在已藉著耶穌的死而復活把這不朽的生命彰顯了出來,這福音雖然已藉著耶穌成就,但卻需要有人去傳揚,而保羅就是為此而被上帝奉派作傳道、作使徒、作教師,所以他即使要為傳福音而受苦,也堅定地繼續他的使命,直到完成為止。「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1:12),「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他能保全他所託付給我的【福音】」或「他能保全我所交託給他的【性命】」,兩個意思似乎都說得通。

然後保羅就囑咐提摩太要把他從保羅聽到的健全言論,用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又要靠著聖靈,牢牢守住所交託給他那美好的事(1:13-14)。健全的言論就是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是合乎敬虔的教導(提前6:3),可見儘管提摩太傳承了保羅那來自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但不代表他不需付出任何努力,反之,他必需靠著內裏的聖靈,牢牢的守住所領受的真理,以此對抗那些錯謬的教導,而這也是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反覆吩咐提摩太要做的事(提前6:20)。

保羅提到他因著福音被囚而引起信徒的兩種反應,有人怕受累而離棄他,當中提到的兩個名字:腓吉路和黑摩其尼(1:15)可能是在亞細亞教會中的代表人物,但也有人不顧一切的要到羅馬尋找保羅,屢次的使保羅欣慰(或許是指向保羅提供在獄中所需的物資),他們就是曾在以弗所服事過保羅的阿尼色弗一家的人(1:16),意味著他們是提摩太所認識的,保羅以這一正一反的例子,去提醒提摩太在面對保羅被囚的事上,知道應作何選擇。

 

.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2:1-3:9

接著的 2:1-7 是保羅勉勵提摩太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2:1),更要把他從保羅那裏所聽見的教導,交託給那忠心而又能教導別人的人,好讓福音的真道能繼續被傳承,保羅以三種職業去闡述傳承這使命的人應有的心態:1)士兵,不讓世務(為生計而勞碌的事情)纏身;2)運動員,按規則比賽;3)農夫,辛勤務農;總的來說,就是要專心、堅持,為的是要得主的喜悅和他的賞賜。此外,也要以主耶穌基督為榜樣,他雖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卻也要經過死亡,之後才復活,成就了福音。保羅為傳這福音而受苦、被捆綁,然而福音卻不會被捆綁(2:9),且會一直傳揚下去,這份信念在保羅之前被囚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表明了出來:「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腓1:12),是以保羅願意為上帝的選民事事忍耐,為要使他們能得到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保羅在提到永遠的榮耀時,往往是要把它與當下短暫的苦難作對比(參林後4:17),保羅因著有這永遠的榮耀為盼望,就不以為福音受苦為恥,即使要為基督而死,他也確信自己必與基督同活,將來與他一同作王(「作王」也有「管理」的意思),他所持的這份信念不是基於自己的信實,而是基於主的信實,因為主基督是可信的,即使人會失信於他,但主基督永不會失信,因為他不能失信於自己(2:13;羅3:3)。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份堅定的信心去提醒眾人,要「竭力在上帝面前作一個經得起考驗、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2:15)「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的意思可理解為「引導真理的話走直路」或「使真理的話能筆直平坦」,這是要對抗當時假教師的那些世俗的空談(2:15),當中點名提到的有許米乃(這名字曾在提前 1:20 出現)和腓理徒,他們說復活的事已過去(2:17-18),使人偏離真理。這教導大概是受到當時希臘思想的影響,認為人的肉體只會朽壞而不會復活,這與保羅的教導完全背道而馳(林前15:53,腓3:21)。

面對假教師的挑戰,保羅給提摩太的建議是不可在言詞上與他們爭辯,而要在「上帝堅固的根基屹立不移」(2:19),又要知道「主認得他自己的人」,這裏是引用了《民數記》16:5提到可拉一黨的人企圖攻擊摩西那來自上主的權柄,但上主知道「誰是屬祂的」,最後主親自作出裁決把那不屬於祂的人消滅。而我們既然屬於主,當做的就是離開不義,把自己分別出來。保羅用了大戶人家有各樣的器皿這圖畫(2:20),去比喻信徒就像是上帝家的器皿,要是信徒「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必成為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2:21)保羅更提醒提摩太要「逃避年輕人的私慾」,指的除了是情慾方面的試探,也可能是年輕人的那份好勝逞強的心,容易陷入試探要與那些假教師作辯論(2:23),並吩咐提摩太要逃避任何屬乎血氣的心思,反而要與那些以純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起追求公義、信實、仁愛、和平(2:22)。保羅反覆地囑咐提摩太不要與人陷入無益的辯論中,而要切實地去活出一個聖潔敬虔的生命,這或許與提摩太的性格有關,很明顯提摩太不是一個善辯的人,保羅並沒有勉強他像自己那樣要成為一個雄辯滔滔的人(徒15:2,17:2、17,18:4、19,19:9),而是按著提摩太的性格去引導和栽培他。

至於那些受到假教導迷惑的人,保羅要提摩太用溫柔的心去勸導他們,也許上帝會給他們悔改的心,以致能明白真理,並從那些魔鬼的詭計中醒悟過來。可見保羅讓提摩太與假教師對抗的方式,並不是與他們進行激烈的交鋒,反而是用溫柔的心去教導信徒,恆心忍耐,讓上主在人的內心工作,這才是擊退敵人的最好方法。

保羅接著就提到在末世的日子,提摩太會在事奉上所遇到的挑戰,首先提到的是人心的敗壞,保羅一連提了十九項人心的敗壞之處(3:2-4),而首尾兩樣正是「專愛自己,不愛上帝」,這完全違背了《聖經》裏最大的兩條誡命:「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申6:5)和「愛鄰如己」(利19:18),保羅又指出這些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棄了敬虔的實質」(3:5),後面的一句也可譯作「背棄了使他們敬虔的能力」(《新普》),意思是他們拒絕了聖靈使人活出敬虔的能力。可見這些人並不是非信徒,而是教會內的人,對於這些人,保羅對提摩太的建議是要避開他們。

保羅說他們當中有人(也就是假教師)使人偏離真道,所使用的技倆是潛入人的家裏(不是光明正大地在教會中傳假教導),目標是那些無知的婦女,她們「被罪惡壓制」,這句可解作是被積累的罪所壓制,再加上受到自己的私慾所誘,儘管她們常常聽道,也是無法明白真理。這讓我們看見假教師的技倆之所以成功,其實也是因為人不願意離開罪惡以及放縱自己的私慾所致,這兩種罪性在當時或許是以婦女較為普遍(因女性所受的教育一般不及男性),但到今天,我們知道容易受假教導迷惑的人並不限於婦女,而是那些耽於罪和私慾的人。保羅又指出這些騙人的技倆終久會在眾人面前顯露,就如當日抵擋摩西的雅尼和佯庇一樣。這兩個名字並沒有在其他《聖經》經文出現,但相信可能是《出埃及記》中提及的那些術士(出 7:11,8:18,9:11),在上帝施行十災期間,他們嘗試以法術抵擋摩西,但最終不成功,保羅除了以此指出這些假教師最終會被揭發而「不能往前進了」(3:9《呂》)之外,也是要指出這些抵擋上帝工作的人其實從古已有之。

 

.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3:10-4:8)

保羅在提出提摩太在事奉上會遇到的挑戰之後,就指出提摩太應有的心志,與之前所述那十九種人心的敗壞相比,提摩太追隨的卻是保羅的「教導、行為、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這七樣美好的品行,保羅又特別提到他曾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遭遇過迫害和苦難,但主都把他救了出來(3:11)。保羅在這三個地方所受的迫害是發生在他第一次宣教旅程期間(提摩太應該是在那時候信主的),當時提摩太還未加入他的宣教行列,那麼為甚麼保羅要特別提到提摩太成為他同工之前所發生的事?或許我們從下一節經文可以得到提示:「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將受迫害。」(3:12)這意味著提摩太是在知道保羅因著宣教而受迫害的情況下,都願意加入保羅的宣教行列,這代表他曾經立志,願意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預料可能因此而受迫害,保羅在這裏正是要提醒提摩太當日所立的心志。

除了有這份心志,提摩太也必須要努力的在《聖經》上學習,也就是他從小就學習的「聖經」(3:15;也有譯作「聖典」,指的應該是《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因為它「能使你憑著信仰基督耶穌而有智慧,以至於得救的。」(參《呂》)指的是《聖經》蘊藏著得救的智慧,最終能使人因相信基督耶穌而得救。接著的下一句是「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指出其最終目的是「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3:17)。

4:1-8 的這一部分可以說是保羅的臨終之言,當他對提摩太說完了他在事奉上要面對的挑戰和需要持守的信念之後,保羅就以一個非常嚴肅的語氣說道:「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鄭重地勸戒你」(4:1),而這個勸戒就是「務要傳道」(4:2)。在末世的各樣艱難的日子當前,保羅要提摩太秉持的心志是:「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導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4:2)保羅沒有低估要完成這個傳道使命所要抗衡的外在艱難,因為「那時人會厭煩健全的教導,耳朵發癢」,「掩耳不聽真理」(4:3),並只會隨一己之意,聽那些想聽的教師所講的無稽的傳說(4:3-4)。儘管如此,保羅對提摩太的最後囑咐是「凡事要謹慎,忍受苦難,做傳福音的工作,盡你的職分。」(4:5)然後是保羅在臨離世之前,怎樣看自己的事奉的一番表白,當中盡見他對主的赤誠以及對死後的盼望:

提後4:6 至於我,我已經被澆獻,離世的時候到了。

提後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提後4: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保羅用了奠祭(參民 15:5)這幅圖畫去比喻自己的生命就像酒一樣快要傾倒而盡,又用了跑步的圖畫去比喻自己一直在奮力的跑步,他已快跑到盡頭了,去表明自己無負主的託付。最後的一句「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是把自己的榜樣留給提摩太,以此勉勵他也同樣要奮力地持守主的託付。

 

. 最後的話 4:9-22

最後的這一部分是保羅吩咐提摩太要趕緊到他那裏(4:5),並作的一些安排。保羅在這部分提到很多同工的名字(有些曾在他的其他書信提及),但當中好些人都不在他那裏,這使保羅更希望提摩太能來到他身邊,其中一個不在他身邊的人是底馬(西4:14,門24),他是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而離開保羅,指的也許是他以世俗的事務為念,或者是怕被保羅牽累而離棄他;有些則是被保羅差派去了其他地方,例如:革勒士去了加拉太;提多去了撻馬太(即以利哩古;羅15:19);以拉都在哥林多,特羅非摩因病而留在米利都(4:20);推基古(西4:7)去了以弗所,相信是要接手提摩太的事奉,好讓提摩太能前往保羅那裏,而當時在保羅身邊的就只有路加(西4:14,門24)。

保羅又特別吩咐提摩太要與馬可一起來,原因是「他在服事上於我有益」(4:11),馬可就是保羅和巴拿巴在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後來他因中途離開了宣教團隊(徒15:36-39),以致保羅再沒有與他一同宣教,但從《歌羅西書》4:10 可見,他與保羅曾再一起事奉,馬可甚至被使徒彼得稱呼為兒子(彼前5:13),後來更寫了《馬可福音》,是一個被上主所重用的僕人[4]。至於保羅為甚麼要提摩太與馬可一同來,筆者曾在一次課堂裏聽過一位學者[5]的分享,也想在這裏與大家分享:那位學者認為這可能與馬可曾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離開的事件有關,《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馬可為甚麼中途離開,很可能與他個人的性格或因外在的環境不順心而後退,然而因得到巴拿巴的勸導和栽培而重新走在事奉的路上,保羅或許是想提摩太從馬可的經歷中得到一些啟發,而這對於保羅來說,是對他的事工有益處的。

然後保羅就著提摩太的前來,作出一些交代的事項,包括:把他在特羅亞留給加布(可能曾經接待過保羅)的那件外衣,一些書和幾卷羊皮的書帶來(4:13),又要特別防備銅匠亞歷山大(4:14),因他曾多次害保羅,這個亞歷山大可能就是被保羅逐出信徒群體而懷恨在心的那個人(見提前 1:20),也有可能就是在以弗所製造亞底米偶像的人(見徒19:33),他的生意因保羅的傳道事工而大受影響,故向保羅報復。

保羅提到在他初次上訴時[6],沒有人來幫助他,竟都離棄了他,但他沒有怪責他們,反而為他們禱告,希望這罪不歸在他們身上(4:16),反映出保羅這第二次被囚確實讓很多信徒因怕受牽連而不敢與他聯繫,而保羅的反應就如同司提反一樣(見徒7:30),願意在離世前饒恕那些無心得罪自己的人。

保羅回想到他之前被囚時,有主站在他身邊加給他力量(見徒23:11),以致他能繼續把福音傳開,讓所有的外邦人都聽見,他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4:17),這份信念在他在獄中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有提及(腓1:12-13,18),有學者討論到「從獅子口裏救出來」是指羅馬政府刑罰犯人的方式,就是把他們扔在鬥獸場與獅子搏鬥,但也有學者認為保羅只是以獅子比喻他所受到的危險(參林前15:32),無論是哪一種,保羅是想強調主的能力以及祂要讓外邦人得聞福音的旨意必定成就。即使他現在身處獄中,他對主的信心也沒有絲毫減退,他相信主必救他脫離一切的兇惡,將來也必救他進天上的國度(4:18)。保羅的信心是跨越今世的,他相信不論是生是死,他的生命都掌管在主的手裏。

最後是保羅向以弗所教會的人致上問候,當中包括百基拉和亞居拉這對夫婦(4:19),自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哥林多認識他們之後,他們就一直是保羅的忠實同工,這裏把百基拉的名字寫在她丈夫亞居拉的名字之前,或許是反映出百基拉在事工上較亞居拉活躍。此外,保羅又叮囑提摩太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去到保羅那裏(4:21),原因可能有三個:1)因為冬天的船會停航,影響到提摩太前往羅馬;2)因為在冬天來到之前,保羅急需提摩太為他帶來禦寒的外衣;3)因為保羅預計自己可能在冬天前被定罪甚或處決。在這種種的可能性之上,也或者是保羅迫切的想要見提摩太,要把他給提摩太的指示親自對他說。這書信最後是保羅的祝願:「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惠與你們同在!」(4:22)當中第一句是對提摩太個人,第二句是對會眾的話,可見這封書信也有可能在教會中公開誦讀。

 

結語: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臨終前在獄中寫給提摩太的最後一封書信,書中盡見保羅迫切的想要把他認為是重要的勸戒留給提摩太,先是提到提摩太要忠於所領受的託付,包括:他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從祖母和母親所傳承的信心,以及從保羅所領受的教導。保羅期望提摩太既傳承了這許多的屬靈美好的事,就要牢牢地守住,也要靠著主的恩典剛強起來,作主的精兵。保羅又慎重地對提摩太說在這末世的日子,他在事奉上必然會遇上的挑戰,人心會越發敗壞,假教師也會以錯謬的教導誘惑人偏離真道。保羅給提摩太的指示是,一方面他要以溫柔和忍耐的心去教導各人,又要有受苦的心志,不論得時不得時,都務要傳道,要守住所託付的使命。保羅給了提摩太三個非常重要的信念:第一個是持守從保羅那裏所聽到的真道,也要在聖經上努力學習;第二是要以保羅為榜樣,要與他一樣有為福音受苦的心志;第三個是愛慕主耶書亞(耶穌)的顯現,以他的再來和國度為念。

從這封書信我們看見保羅要他的屬靈兒子提摩太傳承下去的,不單是他從主耶書亞所領受的純正教導,更是他那份為主盡心、盡意、盡力擺上的心志,保羅是這樣走完他的一生,他也深信當主再來時,他要從主那裏得著賞賜,而作為同樣是領受了主的託付的我們,是否也是以這樣的心志去跑我們在世的道路,去守住我們所信的真道?祈願當日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也成為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勸勉。阿們!

 


[1] 參《聖經‧啟導本》(香港,海天書樓,2015),頁1839。

[2] 參本機構網頁的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3] 參馮蔭坤著《提摩太後書註釋》(香港,基道, 2021),頁55。

[4] 參本機構網頁之「新約綜覽:《馬可福音》」之文章摘要有關作者部分。

[5] Professor Claire Pfann,The University of the Holy Land 創辦人。

[6] 這裏的初次上訴到底是在保羅的第一次被囚,還是第二次被囚時?根據《使徒行傳》所載,保羅曾有五次申訴:1)耶路撒冷:在祭司長和公會面前(徒23:1-10);2)凱撒利亞:在巡撫腓力斯面前(徒24:1-21);3)凱撒利亞:在巡撫非斯都面前(徒25:6-12);4)凱撒利亞:在亞基帕王和非斯都面前(徒26:1-13);5)羅馬:第一次坐牢時提出申訴(徒28:17-22,30-31)。但經文說當時的羅馬士兵寬容對待保羅,沒有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徒24:23);及至在羅馬時,「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都接待」(徒28:30);所以不像是這裏所描述的情況,是以估計這是指保羅第二次被囚時的初次上訴。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從《巴勒斯坦回憶錄》一書反思「愛仇敵」

作者:Caleb

最近看了一本書名叫《巴勒斯坦回憶錄》,作者是一個巴勒斯坦人,內容是他將近數十年其對家族及個人的所見所聞所歷所思所想記錄下來。雖然筆者未能全部認同書中的說法和立場,但也希望和大家分享當中所得著的點滴,特別是對「愛仇敵」的反思。

從書內第一部份關於作者母親的基督徒家族、生平和原生家庭經歷的描述,可充份看見作者對母親的尊敬、讚美和感恩之情,以及一個作為巴勒斯坦原居民的基督信徒,對過去幾十年以巴衝突的回應及自處。

由於有基督信仰,其母經歷戰亂、貧乏、受壓迫和摯愛親人不幸被殺,仍然活出愛的生命,這成為遇到她的人和家族的祝福。喪夫的她在傷痛、打擊、流淚中,仍選擇花盡餘生全力去保護她的七個孩子,在他們面前拒絕將丈夫的死歸咎任何人,為的不只是要孩子們免受飢餓和貧窮,更重要的是要保護他們一生免被仇恨和報復的惡念所纏。這位母親用其一生去堅守她的信念,保持良善對待身邊任何一個人,包括那些欺負她一家的士兵及可能是殺害他丈夫的猶太人。她一家也感恩遇到不少願意祝福幫助她一家的人,而七個孩子最終也如她所願在充滿基督的愛中長大成人,成家立室,兒孫滿堂。

除此之外,書內也分享這個巴勒斯坦基督徒母親靠著神的保守一次又一次地跨過多個難關,例如:在戰亂期間,以色列人曾多次以不同手段,去恐嚇當時在伯利恆居住的巴勒斯坦原居民,他們大多因恐懼放棄家園,逃往約旦或其他地方,被以色列人白白霸佔了其家園。但當中也有基督信徒因默想主話而得著信心,於是安心留在伯利恆家園,沒有中詭計。又有一次一家被誤會是猶太人,一家人已經橫列成一排面向牆壁等待被槍斃,這位母親在生死邊緣之際,鼓起勇氣轉身,面向那用槍頭指向自己的士兵,以流利的阿拉伯語背出一句《可蘭經》的經文,救了整家人免被槍斃。她在多次生與死的艱難抉擇中,一次又一次的選擇了合神心意的道路。

一位寂寂無名的母親,卻是一家人的救命恩人和令人一生敬重的家族長輩,靠著神活出不一樣的豐盛人生,以生命影響生命,成為自己家族成員和多人的祝福,歸榮耀給天父上帝。

至於書內第二部份是作者作為一位巴勒斯坦退休牧者,以個人經歷、所見所聞、歷史、政治、傳媒報導、神學信仰等不同角度去分析及分享,務求讓讀者更深入了解一些鮮為人知的實況,為巴勒斯坦人多年被欺壓、歧視、標籤和肆意作虛構之報導作澄清,也為讓人了解以色列國並非完全單純無辜,但其實作者只是單方面指責以色列的不是,卻未有持平地檢討巴勒斯坦一方的自身問題,無論如何,作者盼望大家能夠對雙方人民都產生憐憫之心,為聖地早日結束多年衝突代求,成為神在地上所使用的和平之子,使人和睦的人。

「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 5:43-48 )

「各位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但如此,「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 12:19-21 )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3:16-17 )

筆者從該書和上述的經文所作的反思是:論到愛仇敵,為迫害我們的禱告,對於心中無神屬血氣的人來說,就算看到了如雲彩一樣多的美好見證,也讀過聽過聖經裏耶穌的教導,也是不明白、不順從、不相信這是從神而來給世人的屬天智慧和祝福。即使他們不是受逼害的第一身當事人,而只是作為旁觀者,看見或聽聞有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也已經挑起了他們的仇恨和暴力的罪性了,那種最原始靠暴力去回應和解決問題的天性,促使他們加入了互相攻擊報復的惡性循環陣營裏,陷入互相傷害的邪惡中,致使更多無辜的人受痛苦。人只有謙卑順服向神禱告,平伏怒氣和創傷,才有可能尋求更合神心意的出路,活出美好見證,聖靈也可以在人心工作去除人內心的惡念⋯⋯況且現今世代邪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只有神才能識透,旁觀者若屬血氣衝動回應,更易被那詭詐者利用作傷害無辜者的打手,製造更多的不公不義。

在《新約聖經》裏,不難看到使徒們時常彼此勸勉,這可作為我們的榜樣,他們被惡待時,仍能為仇敵代求(例如:徒7:59-60、提後4:16等),求神不要將罪歸在他們身上,因為使徒很清楚明白,人多行不義,必咎由自取,神不偏待人,所以,使徒有憐憫世人的生命,明白到對於這些得罪他們的人,他們需要有義人為其禱告,祈求他們早日回轉悔改,獲赦罪的平安和永生的盼望(路1:77-79),否則,日子愈久只有造成人間更大的傷害和邪惡,沒完沒了。

我們都沒有可以完全改變別人的能力,每個人只有自己願意,生命才能被神徹底更新改變,然後活出愛仇敵的教導。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願意被神更新改變你的心思意念嗎?你願意有耶穌基督那份憐憫世人的心腸嗎?你願意成聖變得完全以致有能力行各樣善事,成為自己和別人的祝福嗎?你願意成為如雲彩般的見證人之一嗎?願神保守你和你一家在這個紛亂多變的世代中,仍然安穩在神的恩典和美好的旨意當中,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其他「分享園地」的文章: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提摩太的雕像,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 The Saint Timothy Church in The Villages,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前書》

書名:提摩太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Ά,意思是「致提摩太(一)」。

作者:使徒保羅(1:1)[1]

對象:提摩太(1:1)。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被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而《提摩太前書》是這三封信中最早寫成的,成書日期估計是在公元62-64年。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腓立比。學者估計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由羅馬向東而行,可能到訪過歌羅西教會(門1:22),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處理假教師的問題,他後來到訪馬其頓(提前1:3)和腓立比(腓 1:25,2:24),大概是在這時期寫了《提摩太前書》。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阻止假教師傳錯謬的教導;鼓勵他持守上帝的呼召和運用恩賜,維護使徒的教訓,追求和實踐敬虔的生命。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摩太指引,提示他要維持教會的紀律,教導會眾純正的道理,關顧各群體的需要,帶領會眾過敬虔端正的生活。

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

提摩太生於路司得,母親是信主的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路司得遇見提摩太,並由那時開始帶著他一同宣教。而為了方便向猶太人傳福音,保羅替他行了割禮(徒 16:1-3)。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提摩太自此成為保羅第二次和第三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徒16-20),他與保羅一同傳講福音(林後 1:19),又作為保羅的代表被差到教會處理問題(帖前 3:2,林前 4:17,腓 2:19),保羅完成第三次宣教旅程時與他一同上耶路撒冷。當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曾到訪小亞細亞的教會,他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教會事奉。從保羅的書信中反映出他們是非常親密的同工,保羅更稱他為兒子,感情更如同是父子。[2]

提摩太的個性

《使徒行傳》記載了提摩太怎樣成為保羅的同工並他們宣教的一些事蹟,至於提摩太的個性,我們從保羅的書信中可略知大概。他母親和外祖母是虔誠的信徒,提摩太自小就學習上帝的話語(提後 3:15),大家對他都稱讚有嘉(徒16:2);他遇見保羅時還很年輕(提前 4:12,提後2:22),估計不到二十歲,他的性格較為柔弱(提後 1:7,2:1),沒有自信(林前 16:10-11),身體不好(提前 5:23),從《希伯來書》13:23,我們得知他曾因傳福音而被囚 ,而根據歷史學家優西比烏(約公元260–340年)所載,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第一任主教(《教會史》3.4)。

 

全書大綱

《提摩太前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D. 領袖的資格(3:1-16)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在信的開首是保羅對提摩太的問候,保羅提到他的使徒身份是奉救主上帝和基督耶穌的命令,強調他的職份是真確的,也帶著權柄;他稱呼提摩太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除了表示他們的關係親如父子之外,也意味著在信仰上,他們有著傳承的關係。保羅稱上帝為「救主上帝」是教牧書信的特色之一,共出現了六次[3],就是強調上帝是這拯救計劃的源頭,是他藉耶書亞(耶穌)給人得救的盼望。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在進入正題的開始,保羅就說明他寫這信的主要目的,是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好囑咐某些人不可傳別的教義,保羅在這封信用「囑咐」這個詞共五次[4],有著「命令、指示」的意思,有些是他囑咐提摩太,有些是他要提摩太去囑咐別人。至於何謂「別的教義」可參考保羅之後在信中所說,凡是「不符合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以及「不合乎敬虔的教導」都是「別的教義」(6:3),可見當時以弗所教會有些假教師的教導偏離了主耶書亞的話語,而那些教導並不能栽培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就嚴重威脅到教會的本質以及信徒的信仰,是以保羅要提摩太阻止那些假教師;此外,保羅又提到當時有人喜歡談論一些無稽的傳說[5]和冗長的家譜(1:4),但這些都是空談,只會引起爭論,無助於上帝的「計劃」(οἰκοδομίαν oikodomian;在原文可解作「管理家務」或「上帝的安排」)。這計劃是要憑著信心才能明白,而不是憑著談論,而上帝的命令的目的是要人生出愛心,這愛心的背後應當是「清潔的心、無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1:5)。所以,保羅要提摩太避開這些徒勞無益的談論。

1:7-11 是針對那些假教師對律法的曲解,保羅指他們根本「不明白自己所講的是甚麼,也不知道所主張的是甚麼。」從保羅接著說「只要人善用律法,律法是好的」(1:7),估計那些假教師認為律法是不好的,是無用的,甚至是與福音相違背的,但保羅肯定律法的功用,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訂立的,而是為不法和叛逆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犯淫亂和親男色的,拐賣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任何違背健全教義的事訂立的。」(1:9-10),可見律法(以十誡為綱領)的作用既有防禦性,也有懲治性(參羅7:7),更有教育性(參加3:23),而保羅對律法的主張是照著上帝託付給他的福音說的,反映出律法與福音其實是一脈相承,事實上,這也跟主耶書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太 5:17)完全一致。

保羅接著提到自己得以事奉主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他說自己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上帝的人」(1:13),是「罪人中的罪魁」(1:15),卻蒙了上帝的憐憫,原因有兩個:第一,因為他在不信和不明白的時候迫害基督徒、侮慢上帝;第二,好讓基督耶穌在保羅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樣。這番話大概是針對那些假教師,指他們是在明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傳假教導以致褻瀆上帝,而假如他們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那麼他們就應該像保羅那樣回轉;而因著上帝有格外豐盛的恩典,祂不但沒有棄絕保羅,反而使用他去傳揚「基督耶穌到世上來是要拯救罪人」這福音信息,保羅說到這裏不禁要以一篇讚美詩(1:17)去頌讚上帝。

保羅把假教師和他自己(真教師)陳明在提摩太面前,是要勸提摩太傳承保羅從前指著他的預言所交託給他的命令,去打那美好的仗(1:18),保羅沒有說明那預言是甚麼,但估計是與他所領受的恩賜和事奉有關(參提前4:13-14),而這場仗指的就是要以純正的教導去抵擋那些假教師。保羅又指明有兩位假教師許米乃和亞歷山大已被他「交給撒但」(1:20),所指的應該是已把他們逐出信仰群體,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許米乃這個人在提後 2:17 曾提及,指他已「偏離了真理,說復活的事已過去,敗壞了好些人的信心。」保羅把自己曾怎樣抵擋假教師的做法告訴提摩太,讓他知所應付。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這一部分是關於教會的功能以及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的角色和規範。保羅指出教會在世界上的角色首要是「要為人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2:1),更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2:2);當時的信徒是在羅馬的政權下,在位的君王正是那位迫害信徒的尼祿(公元54-68年在位),這個吩咐叫人困惑,是以保羅道出箇中原因,因為這是為要讓信徒「能夠敬虔端正地過平穩寧靜的生活」(2:2),事實上,一個相對和平的環境才是有利於福音的傳播,接著保羅指出上帝「願意人人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2:4),又說耶書亞(耶穌)「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2:6),保羅強調福音是為所有人的,或許是要對抗當時一些早期的諾斯底主義思想,認為人要通過神秘的知識才可以得著救恩,只有一小撮菁英份子才可以得救;是以保羅斬釘截鐵的說人要得著救恩只有一個途徑,就是藉著耶書亞:「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2:5)

當論到在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應有的角色,保羅做了一個概括的指示:男信徒要負責禱告,他們要隨時禱告,但要以聖潔的手,不發怒,不爭論(2:8),這三樣都是讓禱告能達到上帝面前的條件(參詩24:3-4);女信徒的責任是在衣著上端莊,在頭髮飾物上要合乎體統,並且要有善行;至於誰可以教導,保羅帶著權柄說,他「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她管轄男人」(2:12),並提到亞當的受造先於夏娃,而他們之所以被逐出伊甸園正是因為女人沒有順服在這個次序之下,以致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保羅以這個詮釋作為論據,指示女人不可教導(這是指在公眾崇拜時,而不是泛指任何情況,例如:在家裏),只要事事順服地安靜學習(2:11、12)。

學者就這個指示有很多討論,最基本的討論就是,這個指引是否屬於信仰道德的層面,以致對於不同年代或不同社會文化的信徒都有絕對性的權威,而信徒應按著字面的意思去遵守;還是它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只適用於當時特定的文化處境,後來的信徒不需再按字面的意思遵守,但需要從中找出屬靈含意並實踐[6]。有學者認為這個指示是屬於後者,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女人可以禱告或講道,只是在禱告或講道時要蒙頭,作為服權柄的記號(林前 11:3-15),而保羅說「婦女應該閉口不言」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林前 14:34-35)是針對當時在公眾崇拜時說方言的問題,保羅的目的是不讓信徒受希臘偶像文化的影響,仿傚當時的靈媒(多數是女性)在領受了「神諭」後就隨意說話,以致混亂了崇拜的秩序[7],也就是說這兩句說話都有其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不一定能應用於今日的教會崇拜。但也有學者認為這個指引應該屬於前者,因為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關乎所有教會,而不是特定某一所教會或某一個文化處境。這兩種看法都各有其論點,筆者較認為學者斯托得的著作所論述的可供讀者參考,他認為當時負責教導的是在領袖的位置,所以保羅認為女人不應該佔據這樣重要的位置,不過斯托得也指:如果按著主耶書亞對作領袖的指示是「……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可10:43-44)「那麼說來,若有女人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志作領袖,又有甚麼不當呢?」 [8]

在「女人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之後的這一句「然而,女人若持守信心、愛心,又聖潔克制,就必藉著生產得救。」(2:15),但肯定兩者是相關的:大部分學者認同這裏的「得救」是指屬靈上的,而不是指婦女能順利分娩或在過程中免去了肉體上的痛楚;更不會是指婦女因生產而得著救恩,因為兩者沒有直接的關連(人是因著信而得救的),由於之前提到夏娃犯罪,這讓人聯想到夏娃犯罪之後,上帝應許人會因女人的後裔而得救,於是推測這是指人要藉耶書亞的出生而得救,但「生產」(τεκνογονίας teknogonias)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childbearing;生育」,指的是生產的「過程」,而不是「產物」,所以不是單單指有孩子「出生」,所以這推測未必能確立,筆者參考了CNET Bible 就這一節的註釋,較認同這裏指的可能是女人不應像男人那樣作教導,而是要履行女人的角色去生育,這樣就能脫離伊甸園內男女角色互換的後果,因而得救[9]

D. 領袖的資格(3:1-16

這一部分是關於怎樣甄選合資格的領袖,提到的分別是監督和執事。在新約時代,「監督」(ἐπίσκοπον episkopon)和「長老」(πρεσβυτέρος presbyteros)在職責上是相同的[10],這兩個稱呼的分別只是在於「長老」有著猶太的文化背景,而「監督」有著希臘的文化背景。保羅說若有人想作監督,這是一件好事(3:1),但要經過甄選,而條件是他「必須無可指責」,也就是要有好名聲,而「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所指的不一定是只結過一次婚(即離婚或再婚者都不合資格),而應該是指要對妻子(婚姻)忠誠,也就是不可同時有兩位或多位妻子。他也要有好品行和善於教導,沒有惡習,更要管理好自己的家(3:2-4),因為「人若不知道怎樣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3:5)他在教外也要有好名聲,「免得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羅網裏」(3:7),可見作監督的人就是上帝的管家,因此對他的要求是全方位的,無論是在家或在教會、在信徒或非信徒面前,都要以自己是監督這個職份為念,言語行為都要謹慎,免得使上帝的家蒙羞。正因為「監督」是這樣一個重要的位置,剛信主的不可擔此重任,因為「恐怕他自高自大,落在魔鬼所受的懲罰裏」(3:7);這裏提到「魔鬼的羅網」或「魔鬼所受的懲罰」是指當主再來時,他會對世人作終極的審判,那些不是屬於主的將受到魔鬼一樣的刑罰(參太 25:41)。保羅提出這樣嚴重的後果,是要讓提摩太在選擇監督的事上,千萬要慎重。

至於執事(διακόνους diakonous; 意思是「僕人」),對他的要求也與監督相似,要「沒有可責之處」(3:10),有良好的品行和在信仰上穩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如上所述,是指要對婚姻忠誠),並且管理好兒女和自己的家。而惟一與監督不同的是,保羅沒有要求執事要善於教導,因為執事的工作主要是行政方面,是監督的助手;此外,又提到女執事( γυναῖκας gunaikas[11],對她的要求是「莊重,不說閒話,有節制,凡事忠心。」(3:11)

保羅在交代完這些有關教會管理的指引後,或許擔心提摩太會感到壓力太大,於是說他會盡快到他那裏,如果他延誤了,提摩太也知道在上帝的家中該怎樣做(3:15)。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上帝的家的定義:「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3:15)所強調的是,教會是由真理所建築而成的,真理來自主耶書亞純正的話語,而負責持守真理就要靠一班教會的領袖去教導真理,杜絕假的教導,這與保羅在開始時針對假教師的問題是相呼應的。教會就是永生上帝的家,這其實是一個極偉大的奧祕,以至保羅不得不稱頌:「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3:16)這篇可能是當時已流傳的讚美詩,當中對主耶書亞的生平作了順序的描述,由他道成肉身,到聖靈藉他在地上事奉,以至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贖,從死裏復活,一直到升天,被接在榮耀裏,也強調他在每一個階段都是人、甚至是天使可作見證的事實。而教會作為上帝在地上的家,它的功能就像這首讚美詩那樣,是要向人傳揚和見證耶書亞所成就的事。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第4至6章是關於教會的牧養,而在論到怎樣牧養會眾之前,保羅先對提摩太說出在牧養上,他要面對的挑戰。第一,外在的牧養環境就是「聖靈明說,在末後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誘惑人的邪靈和鬼魔的教訓。」(4:1)「末後的時期」可以理解為由耶書亞成就救恩,開啟了彌賽亞的國度後,一直至他再來作王的這段時期,都無可避免地會有假教師的出現,事實上,主耶書亞也曾這樣預言過(太24:11)。保羅稱那些假教師為撒謊者,稱他們所傳的為「邪靈和鬼魔的教訓」(「教訓」在原文是複數),又特別指出當中的兩個假教導: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4:1),這兩樣其實都是上帝所造的,都是好的(4:4),結婚是可以的(創 2:24),各樣食物都是可以吃的(可7:19),信徒只要明白這真理又存著感恩的心領受,這兩樣就都成為聖潔了(「聖潔」在原文是被動式,即被【上帝】所潔淨),反映假教師在教導人要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才可成為聖潔(即透過基督以外的方法提升自己的聖潔程度)。這些都是違反真理的,但有些人的良心像被熱鐵烙了一般,像是失去了判別是非的心[12],就會聽信了這些教導。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些事(上面所說關於假教師的教導)提醒弟兄們,就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這裏的「執事」不是作某教會的執事,而是指每位信徒其實都是上帝的執事(僕人),就如保羅在林前 3:5 說:「我們都是上帝的執事,……照著主給各人的恩賜去做罷了。」提摩太既要在正確的教義上受栽培,也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4:7)。接著保羅勉勵提摩太要操練敬虔[13],他用了一個比喻「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4:8)在當時的希羅世界,運動和體育競賽是很普遍和受歡迎的活動,運動員為了操練身體應付賽事,都會努力不懈,更何況是信徒,豈不更應為信仰而努力不懈嗎?運動員操練好身體是為了短暫的獎賞,但信徒卻應當為「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這正是信徒勞苦所盼望的獎賞。

提摩太要面對的第二個挑戰就是他在年紀上的「不足」,所以保羅鼓勵他:「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4:12)他雖然年青,但可以在言語和行為上做好自己,不要讓年輕成為他事奉上的攔阻,他要以宣讀聖經,勸勉,教導為念(4:13)。在當時的公眾崇拜,聽道是最重要的一環(因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聖經經卷),而負責教導的人會先讀經文,然後教導和勸勉,保羅要提摩太按著上帝所給他的恩賜殷勤地去事奉,就必然會有長進,成為別人的榜樣,而當提摩太這樣去操練敬虔時,「既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4:16),指的並不是在提摩太那裏有救恩,而是指當提摩太這樣活出他的救恩,就能讓其他信徒效法他,也活出這份救恩。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這部分保羅開始就教會內各群體的牧養作出指引,首先是提摩太要對待信徒如同是自己的父母親和兄弟姊妹(5:1-2),但在對待年輕的婦女時,則要「清清潔潔地」(5:2),也就是不要心存歪念或有曖昧行為,要保持純潔的關係,可見保羅給提摩太的意見都是很實際的。接著有較多篇幅是講到寡婦,在那時代,男的往往因工作、生病或戰爭而早死,以致他們的妻子會頓失依靠,生活陷入困境,而照顧她們就成為教會的責任(參徒 6:1,雅 1:27),但在照顧寡婦這事上,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1)要分辨哪些才是真正守寡的婦人(5:5-6);2)要教導會眾去分擔照顧寡婦的責任(5:4、8),因為這既可減輕教會在經濟上的負擔,也能讓教會的資源用在真正無助的寡婦上(5:16)。

另外,保羅又指示有哪些寡婦才是合資格被登記在名冊上(估計這名冊紀錄了由教會長期照顧的寡婦),她要「年齡必須在六十歲以上,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收留外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5:9-10)這些條件都足以證明這些寡婦無論是年齡上和敬虔上,都是配得接受教會的照顧。但年輕的寡婦就不合資格,因為她們若情慾衝動,就會想嫁人,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大概是指在登記前要許願不再結婚),以致被定罪(5:11-12),所以保羅希望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免得她們懶惰,慣於挨家閒逛,好管閒事,說些不該說的話 (可能是指不正統的教導;參多1:11),甚至轉去隨從撒但(5:13-15)。

此外,也要保障長老的生計,尤其是那些勤勞講道去教導人的,因為他們是全時間事奉,沒有收入,保羅引用了《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5:18)和一句來自主耶書亞的教導:「工人得工資是應當的。」(參太 10:10)去指出長老應當得到加倍的敬奉(5:17),也就是應以報酬來敬重他們(另參林前 9:9,加6:6)。要謹慎處理控告長老的案件,要按照《申命記》17:6的原則,非有兩三個證人就不要受理(5:19),在審理案件時,要在眾人面前,以示公開公平,不可存成見或偏心(5:21);要保守自己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包括:不可急於給人行按手禮(5:22),保羅要提摩太「保守自己純潔」,接著就提到他的健康:「為了你的胃,又常患病,不要只喝水,要稍微喝點酒。」(5:23),估計這兩節的關連是提摩太在保守自己的純潔上非常謹慎,以致可能滴酒不沾(清酒、濃酒都不喝;參利 10:9),但保羅勸他可以稍微喝點酒,因酒有消毒作用,對他的腸胃有益,可見保羅對提摩太的關心,真的是如同父親對待兒子一樣。

按著提到的一群信徒是作奴隸的,對他們的牧養就是要教導他們尊敬自己的主人,即使他們的主人也是信主的,也不應該輕看他們,反更要好好地服侍他們,因為這對信徒自己也是有益處的(6:1-2;另參西 3:22)。關於牧養的指示,保羅又再次提到凡是「不符合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與合乎敬虔的教導」(6:3),都是別的教義(另參加1:6,林後 11:4),而那些假教師其實都是一些自高自大,專好爭辯的人,他們只會製造嫉妒、紛爭、毀謗、惡意猜疑,他們裝出敬虔的外表,但其實動機只是為了財利(6:4-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提到關於假教師的動機是為了財利,保羅以此叮囑提摩太,除了敬虔之外,也要有知足的心,只要有衣有食,就應該知足(6:8)。人若是貪財,就會陷入誘惑和慾望中,使自己沉淪和敗壞,甚至背離信仰(6:9-10),無怪乎保羅在此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這一部分是保羅給提摩太的個人囑咐,提醒他是「屬上帝的人」,指出他有屬天的身份,以此謹記他將來要向上帝交賬,所以他要逃避這些事(即假教師的行為和動機),「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6:11),也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直譯是「要奮力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可見保羅知道要讓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事奉,他要面對的挑戰的確不易,但保羅鼓勵提摩太要作美好的見證,他以主耶書亞也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過美好的見證去鼓勵提摩太(6:13):耶書亞曾對彼拉多說,他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他的國是將來那要來的天國,而他是天國的王,他的降生就是要為此作見證(參約18:36-37)。所以,保羅要提摩太守住這一切的命令,直到主耶穌基督顯現(6:14)。論到主的再來,保羅再次以一首讚美詩去稱頌他是獨一的權能者,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滿有尊貴和權能(6:15-16)。

最後的一段是對那些在今世富足的人的教導,提摩太要囑咐他們不要以財富自高,而要多行善事,樂於施捨,因為這是為自己的將來積存財富(6:17-18),而這才是他們真正的生命。最後保羅勸勉提摩太要持守託付,躲避世俗的空談和假冒知識的矛盾言論,並以祝福作結(6:20-21)。

 

結語: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提摩太前書》是一封關於怎樣管理和牧養教會的書信。教會是上帝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由一班信徒群體所組成,而作為領袖一方面要致力讓教會持定信仰,也就是持定主耶書亞(耶穌)純正的話語,另一方面要活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樣才有資格去好好牧養教會的各群體,讓每一個信徒都能活出蒙主悅納的生命。然而正如這書信提到,在末後的日子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些誘惑人的假教導,所以保羅勸提摩太要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和作美好的見證,直到主的再來,可見這是一場信徒必然要面對、而且要持續對抗的屬靈爭戰(或真理的競賽),保羅沒有低估當中的難度,是以他鼓勵提摩太在面對牧養上的真實困難時,既要持定信仰,也要持定永生,把眼目放在永生上帝的身上,因為祂就是我們勞苦服事的緣由和盼望。事實上,不論是保羅、提摩太、當時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以至現今我們每一個信徒,我們其實都是上帝的家的執事,同樣是被上帝託付了使命,當我們現在讀這封書信時,是否也同樣得著保羅對提摩太的提醒和鼓勵?知道我們要持定信仰,並在奮力持定信仰的同時,也要持定永生,以此為我們事奉的盼望。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這樣持守直到主的再來,也讓教會這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能屹立不動搖,叫人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有學者認為這信是他人的冒名之作,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書信中有很多「獨有」的字,並沒有出現過在保羅的其他書信,欠缺保羅慣常的用字特色;第二,書信中提到的教會結構和職位,要在第二世紀才出現;但學者對這兩個原因提出的反駁是,遣詞用字是會因應環境和收信對象的不同而有改變,而且保羅可能是口述而由他人代筆,所以不足為據;這信中提到的有關「監督」和「執事」其實早在《使徒行傳》中已有提及(徒 14:23,20:17、28),並不是要到第二世紀才出現。

[2] 從保羅的書信可見,他與提摩太有緊密的關係,例如:保羅與提摩太一同發信(帖前 1:1,帖後 1:1,林後 1:1,腓 1:1,西 1:1,門 1);又對提摩太用了一些不同的稱呼,例如:「弟兄」(帖前 3:2,林後 1:1,西 1:1,門 1 );「同工」(帖前 3:2,羅 16:21);甚至是「兒子」(林前 4:17,提前 1:2、18,提後 1:2,2:1,腓 2:22)。

[3] 提前 1:1,2:3,4:10;多 1:3,2:10,3:4。

[4] 提前1:3,4:11,5:7,6:13、17。

[5] 有學者認為有兩份古代的猶太文獻或許有助我們明白這裏所指的家譜是甚麼,一份是《禧年之書》(The Book of Jubilees;公元前135-105),另一份是《聖經古跡》(The Biblical Antiquities;公元前 70年),前者重述舊約故事,把從創世至上帝在西奈山頒授十誡的這段歷史分為各個禧年,當中提到許多名字,例如:亞當和夏娃的兒女,以諾的家庭,挪亞的祖先和後裔,以及那七十個下埃及的人的名字。後者敘述的舊約故事更詳盡,從亞當被造至掃羅王死亡為止,當中同樣加插了很多幻想式的細節。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台灣,校園,200 ),頁63。

[6] 另一個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的例子:主耶書亞吩咐門徒要彼此洗腳(約 13:14),就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為客人洗腳是當時普遍的文化(路 7:44),通常是由家主的僕人去做,是卑微的工作,耶書亞提出這個吩咐是要門徒以謙卑、作僕人的心態去彼此服事,所以,現今的信徒也不是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為信徒洗腳,而是要實踐當中的屬靈教導原則。

[7] 參新約綜覽系列之《哥林多前書》文章摘要〈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8] 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頁117。

[9]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15) 頁1873。

[10] 在《使徒行傳》14:23 所載保羅和巴拿巴「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presbyteros),禁食禱告後,把他們交託給他們所信的主。」,在徒 20:17 記載到「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presbyteros)來。」但當保羅對他們說話時,卻稱呼他們為「監督」,徒 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episkopoi),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11] 「女執事」這個字在原文是gunaikas;意思是「女人或作妻子」,是以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指執事的妻子,但由於之前提到監督時也沒有提及他們的妻子,所以難以理解為何特意要這裏在提到執事後又提到他們的妻子,況且當時也的確有女執事的例子,「我對你們推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diakonos)」(羅 16:1)。

[12] 有人認為這是指被魔鬼烙上了印記,是屬於魔鬼的。參啟14:9-11。

[13] 「敬虔」這個字在這封書信共出現了八次:提前2:1,3:16,4:7、8,6:3、5、6、11。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從接待猶太人到祈禱的反思

(圖為站在哭牆前面的一名女子)

朗讀(粵語):

朗讀(普通話):

從接待猶太人到祈禱的反思(作者:Caleb)

近日有機會接待一位到香港工幹的猶太女士,她分享到國家被恐怖襲擊,每日也擔心在以色列的親友因戰火受害,又因身邊認識的年輕人在還未真正活過人生的日子就已去世而難過,沮喪因政見不同而要失去交往多年的阿拉伯朋友,目睹自己的同胞被親巴勒斯坦人士的歧視、拒絕甚至受到生命的威脅而求救無援等。她感到好無助,不知道如何面對,每晚也睡不好……。

聖經裏不止一次提及以色列,也明示在上帝對世人的拯救計劃裏,猶太人有重要的位置,上帝的眼目和愛一直都沒有離開過猶太人。雖然該女士頭腦上明白也知道這事實,但她在這水深火熱的情況下,卻不懂如何透過祈禱去尋求上帝的心意和幫助。我們感恩當晚有機會讓她知道基督徒也會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禱告,並帶領她一起禱告,一起同心祈求上帝的幫助。甚願她能早日重新與上帝建立關係,成為她人生路上及時的幫助。而其實在基督徒中,也有不少人是從不或絕少向上帝祈禱的,他們往往也未能經歷上帝在他們生活裏的真實。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來4:16)

祈禱是人與上帝最直接的溝通方法,這可以是純分享、求助、感謝、讚美、求問、代求,但最重要的就是我們願意親近祂、依靠祂,坦誠地向祂傾心吐意。而心裏無上帝的人不會祈禱求助或感恩,因為他們相信人定勝天,他們靠自己的能力和方法去克服困境,捱不了或走歪了是常態,僥幸捱得過卻巳七勞八損,慘不忍睹,也不會去感謝上帝白白賜給他們的天賦能力去走過困境。他們不知道,憐憫世人的上帝往往在困境中會為人開一條出路,使人經歷上帝的拯救和恩典,也透過屬上帝的人去為他們代求和祝福,讓他們可經歷上帝的真實。事實上,人謙卑領受了耶穌基督賜下的聖靈後,即使人不懂得為自己祈求,聖靈也會觸動人心去祈禱,並親自以說不出的嘆息為人祈求(參羅8:26)。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愈親密,愈多交流分享,也愈認識對方的喜惡,愈想討對方的喜悦。因為愛上帝而自發向上帝祈禱的人,就是在邀請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中帶領我們,使自己經歷與上帝同在的體驗,也越來越明白上帝的心意,生命越來越榮神益人,成為美好的見證。說自己是信上帝但不常祈禱的人,則名存實亡,如夫妻冷戰或朋友鬧翻、拒絕對話導致彼此關係破裂,恍如未信主前的生活,其實是沒有讓上帝與他同行,以致靈命毫無長進。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一起為上帝賜給我們有祈禱的權柄而感恩,祈求我們戒掉用一種指示上帝,像是拜黃大仙式的禱告,學習坦然無懼地去到祂面前,以謙卑受教的心向天父發出心底裏的渴慕和呼求,以致能被上帝打開那屬天的眼界,學懂更貼近祂的心意,有上帝與我們同行走那永生的道路,從今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其他「分享園地」的文章:

《新約聖經》綜覽《腓利門書》: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利門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使徒保羅寫信的圖像 by Rembrandt van Rijn c.1657 in public domain

 

簡介《腓利門書》

書名:腓利門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ΗΜΟΝΑ,意思是「致腓利門」。

作者:使徒保羅(1節)。

對象:主要收信人是腓利門,也包括亞腓亞姊妹,亞基布,以及在腓利門家裏的教會(1-2節)。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第一次被囚期間所寫[1](見1、9、10、23節)。《腓利門書》中保羅所提到的許多人物,在《歌羅西書》中同樣被提及,例如:亞基布(2節;西4:17)、阿尼西謀(10節;西4:9)、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24節;西4:10、14)和以巴弗(23節;西1:7、4:12)。這封信很可能是與《歌羅西書》在差不多時期所寫並從同一地點發出,由阿尼西謀陪同推基古把書信帶回歌羅西(參西 4:9)。

書信特色與主題:《腓利門書》是保羅書信中最短的一封,希臘文只有 335 個字。這封信不像保羅其餘的書信,它沒有明顯的教義,而更像是寫給朋友的一封信,當中充滿了愛與個人感情,也展現出他與腓利門在主內的友好關係;但這封信同時又經過精心撰寫,以達到預期的目的。書信的主題是保羅就歌羅西一間家庭教會的主人腓利門與他的奴隸阿尼西謀之間的問題,去請求腓利門憐憫並饒恕阿尼西謀對他的冒犯,並請求他接納阿尼西謀,而且要因他是主內的弟兄而視他為珍貴的家庭成員。這信是由保羅親筆所寫(19節),它使我們更接近使徒保羅的心,使我們能夠實際感受到他深切渴望使基督的愛成為信徒行為的首要準則。雖然這封信是直接寫給個人的,但它某程度上也是一封公共信件,因為其收件人也包括「你〔腓利門〕家裏的教會」(2節)。它同時包含的私人和公共特徵在保羅的著作中是獨一無二的;它不僅涉及腓利門和阿尼西謀之間的事情,而且還向信徒群體傳達保羅的信念,即教會的所有信徒都應該彼此接納和相愛。

書信的處境:關於這封信的前因到底發生了甚麼事,阿尼西謀又是否從主人家逃跑的奴隸,這封書信的內容並沒有給我們留下具體清晰的線索,以致學者間也有許多不同的推測,當中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看法:

1)傳統上認為阿尼西謀因為惹事(有說法指他甚至偷了主人的財物;見18節)而逃跑,及後跑到羅馬遇上被囚的保羅,由保羅帶領歸信基督。保羅知悉阿尼西謀的身分,就決定差他回腓利門身邊,並寫了這封信給腓利門,勸他因為信仰的緣故接納阿尼西謀,並且應許會償還阿尼西謀所虧欠他的。在當時,倘若逃奴被逮,奴隸主可以採取措施逮捕並殘酷懲罰逃跑的奴隸,甚至可以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事實上,不僅奴隸會被遣返,窩藏他的人也會受到起訴,並且被追究責任。[2]在這信中保羅絲毫沒有提及阿尼西謀的悔改,他甚至表達自己原先想要把阿尼西謀(一個逃奴)留下,這削弱了這個推斷的可信性。

2)另一個觀點是,阿尼西謀可能在某件事上得罪了主人腓利門,或與主人出現矛盾,於是特地去羅馬找主人的朋友保羅去作為中間人協助調停,以消除主人的怒氣或化解誤會,使二人得以恢復正常的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奴隸暫時離開主人家便不算為逃奴。[3]期間保羅帶領阿尼西謀歸信基督,於是這封信除了是替阿尼西謀求情,也是希望腓利門能視阿尼西謀為主內的弟兄。

3)在當時一些熟練或受過教育的男性奴隸,會經常被派去執行主人所委託的任務。因此也有看法認為阿尼西謀是被腓利門所差派去服事保羅被囚時的起居飲食,期間阿尼西謀歸信基督,而保羅寫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腓利門能讓阿尼西謀成為他宣教的同工。[4]

事實上,我們實在無法確定阿尼西謀跟他的主人腓利門之間到底出了甚麼問題,但從整封信的語調與內容推測,阿尼西謀應是在某事上得罪了他的主人腓利門,以致保羅在這封信的重點就是為他說情。所以,雖然這三個主流說法都無從確定,但若然從這個觀點出發的話,第二個推測的可能性也許會更大一點。

 

全書大綱

《腓利門書》遵循第一世紀的書信慣例,包含標準的信件開頭(1-7節)、正文(8-21節)和結論(23-25節)。全書的分段如下[5]

I. 問安(1-3)

II.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III.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IV. 結束的祝福(22-25)

 

《腓利門書》綜覽

問安(1-3

門1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δέσμιος Χριστοῦ Ἰησοῦ;直譯為「基督耶穌的囚犯」)保羅,同弟兄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

門2 亞腓亞姊妹,和我們的戰友亞基布,以及在你家裏的教會。

門3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在書信開首的問安,保羅刻意避免使用「使徒」來稱呼自己,因為這頭銜帶有權威的意味;他選擇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囚犯」,因為他不希望用使徒的權柄迫使腓利門答應他的請求。保羅曾三次於其他書信使用這個頭銜(弗3:1、4:1;提後1:8),「基督耶穌的囚犯」一詞暗示保羅因為基督耶穌作見證而被囚禁,他沒有視自己為羅馬帝國的囚犯,因他被囚並非因為犯罪,而是由於他對基督耶穌的侍奉。這封信的主要收件人是保羅親愛的同工腓利門,此外還有亞腓亞姊妹(普遍被認為是腓利門的妻子)、亞基布(參西 4:17),也有更廣泛的受眾,因為腓利門家裏的教會也包括在內(2節),這些信徒住在弗呂家的歌羅西。由於保羅當時還未曾到訪歌羅西(西2:1),而以弗所距離歌羅西相對較近,腓利門和亞基布可能是在保羅留在以弗所的時候認識他(參徒19:10)。保羅與腓利門應有密切的關聯,因為之後保羅在信中暗示,是他帶領腓利門歸信基督的(19節)。腓利門後來回到了歌羅西,成為了一個家庭教會的主人和領袖(2節),並且在信徒間帶來很多正面的影響(7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他慷慨地支持教會與信徒——也就是說,他很可能是作為教會的贊助人或捐助者(patron)的角色。這封信表面上是一封寫給腓利門的個人書信,實際上更可能是在崇拜中向信徒宣讀的。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門4 我在禱告中記念你的時候,常為你感謝我的神,

門5 因聽說你對眾聖徒的愛心,和你對主耶穌的信心。

門6 願你與人分享(κοινωνία;fellowship, partnership)信心的時候,能產生功效,讓人知道我們所行的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7 弟兄啊,由於你的愛心,我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因為眾聖徒的心從你得到舒暢

在這幾節中,保羅提到自己為腓利門禱告,當中部分內容是祈禱,部分是對腓利門行事為人的肯定。保羅的感恩是由他一再收到的報告(也許是透過以巴弗或其他人)所觸發的,即腓利門對基督的信和對他人的愛,並將這種愛以慷慨的方式表達出來(6節)。保羅聽說腓利門出於愛心的行為,也聽到眾聖徒的心如何因他的愛心而受到鼓舞,他聽到的這些消息給他帶來了極大的喜樂和安慰(7節)。相信保羅應該十分了解腓利門的性格,也對他有相當的信心,才在接下來的書信內容繼續提出請求,將腓利門的愛心行動提升到新的境界。這裏所用的詞語稍後會重複出現,例如:愛(5、7、9、16節)、禱告(22節)、分享或夥伴(17節)、良善(14節)、心(12、20節)、舒暢(20節)和弟兄(20節)等。可以說,這個感恩禱告的段落,是保羅接下來向腓利門提出請求的鋪墊。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門8 雖然我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做該做的事,

門9 可是像我這上了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門10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Ὀνήσιμον;useful)求你。

門11 從前他與你沒有益處(ἄχρηστον;useless),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εὔχρηστον;useful)。

門12 我現在打發他回到你那裏去,他是我心肝(或作「我的心腸」)。

門13 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

門14 但不知道你的意見,我不願意這樣做,好使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

8-21節是這封信的中心,到了這裏保羅開始進入正題。儘管他可以利用自己作為使徒的權威,敦促腓利門根據他的信仰做出正確的事,就是寬大地接納阿尼西謀,但保羅選擇將自己的請求建立在愛之上。保羅說阿尼西謀是他「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這顯然是指「屬靈上的兒子」,即阿尼西謀是由保羅帶領信主的。特別的是,保羅在這裏以阿尼西謀的名字去作為一個雙關語,他說:「從前他與你沒有益處(ἄχρηστον;useless),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εὔχρηστον;useful)。」(11節)而「阿尼西謀」這名字的意思正正就是「有益處」或「有用」,這在奴隸中是相當普遍的名字。11節中的「沒有益處」和「有益處」所指的或許是從前阿尼西謀與主人腓利門之間的糾紛以致他對腓利門無益,然而在他信主後,能夠代替腓利門在福音的工作上與保羅同工;不過,這裏更可能只是透過對比來強調一個重點,因此它並非一定是指向阿尼西謀從前有多沒用或得罪主人,而是強調阿尼西謀在歸信基督之後有難以取替的價值,他在信主後經歷了徹底的轉變,以致他能夠在上帝的國度中真正活出自己名字的意思。保羅雖然十分希望把阿尼西謀留下來幫助自己,但在清晰表達自己的意願後,他將這個屬靈兒子差回他主人腓利門那裏,將決定權交回給腓利門。

門15 他暫時離開你,也許是要讓你永遠得著他,

門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

門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κοινωνία;fellowship, partnership) ,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門18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算在我的賬上吧,

門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甚至你自己也虧欠我呢!

門20 弟兄啊,希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益處,讓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

門21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做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在15節保羅暗示,也許阿尼西謀暫時離開腓利門,當中也有上帝的心意,因為阿尼西謀在保羅的帶領下信主,這樣他再回來時便可以與他的主人腓利門建立更永久的關係,並與他一同得享永生[6]。保羅說阿尼西謀「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16節),保羅期望腓利門在阿尼西謀回去後能夠以恩慈待他,並以另一種眼光去看這一位奴隸,要歡迎他就像歡迎一個弟兄那樣。事實上,這個要求對於腓利門來說是相當大的挑戰,因為在古時奴隸被認為是奴隸主的財產,他們之間是一個絕對的從屬關係;相反,主內的弟兄卻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因此保羅這個說法不但對腓利門,甚至對整間家庭教會的信徒都不易消化,因為這需要他們在觀念上有一個徹底的轉變和更新。保羅說阿尼西謀對他而言是一個親愛的弟兄,並且說「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16節),當中「肉身」指的是阿尼西謀的奴隸身分,「在主裏」則指到他是在基督裏的弟兄。保羅的觀點是,原先阿尼西謀作為奴隸,本就是屬於腓利門的人,現在他不但在肉身的身分上是屬於腓利門的,從屬靈的角度看,更是他永遠的弟兄!因為奴隸的地位只是暫時的,在主裏的弟兄卻是一份永恆的關係。然而,阿尼西謀過去的罪仍然不容忽視,接住保羅對腓利門說自己願意承擔阿尼西謀所虧欠他的,經文並沒有指明是甚麼,但無論如何,保羅希望能算清賬,他願意就阿尼西謀對腓利門的虧欠承擔全部責任,使他們之間的和好並不存在任何芥蒂與虧欠。保羅同時提及腓利門也是虧欠他,而腓利門欠保羅最大的恩惠,就是他在基督裏的新生命。保羅希望腓利門既受了他的恩,現在就將恩惠施予阿尼西謀。最後保羅深信腓利門必順服,並且相信他所行的必過於自己所說的。

如前文所言,這段保羅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與此前保羅為腓利門感恩禱告的段落(4-7),兩者的用詞有不少共通的地方: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門5 因聽說你對眾聖徒的愛心,和你對主耶穌的信心。

門7 弟兄啊,由於你的愛心,我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

門9 ……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門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

門6 願你與人分享(κοινωνία)信心的時候,能產生功效……

門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κοινωνία) ,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門6 ……讓人知道我們所行的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14 但不知道你的意見,我不願意這樣做,好使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

門7 ……因為眾聖徒的心從你得到舒暢

門12 我現在打發他回到你那裏去,他是我心肝(或作「我的心腸」)。

門20 ……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

保羅在前段讚揚了腓利門對其他信徒的慷慨,以及自己從他的愛心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眾聖徒的心也得到舒暢。當相同的用詞再次出現在後段的請求中,保羅的用意是希望腓利門對眾聖徒的愛心和善行能維持不變並延續到阿尼西謀的身上!保羅盼望腓利門能答應他的請求,這樣,他的心也就能像第7節的眾聖徒那樣從腓利門那裏得到舒暢(20節)。

結束的祝福(22-25

門22 此外,還請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著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回到你們那裏去。

門23 為基督耶穌與我一同坐監的以巴弗問候你。

門24 我的同工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候你。

門25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

保羅宣布他計劃在獲釋後到訪歌羅西,除了是探訪當地的信徒,也是希望可以看見腓利門的信心所產生的果效。在《歌羅西書》的結尾,我們看見保羅打發推基古到歌羅西(西4:7),並說:「我又打發一位親愛忠心的兄弟阿尼西謀同去;他也是你們那裏的人。他們要把這裏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西4:9)因此,《歌羅西書》很可能是連同《腓利門書》,由推基古(他一向是保羅的信差,參弗6:21)並在阿尼西謀的同行下,被帶到歌羅西教會與腓利門手中。縱使這封書信並沒有記錄腓利門的決定,但是從這封書信最終被保留並流傳下來,相信腓利門必然沒有辜負保羅的信任,去寬恕並接納阿尼西謀這個同屬基督的弟兄。

 

《腓利門書》所呈現的保羅

在《腓利門書》中,使徒保羅對自己有幾個不同的身分定位,也許我們可從這個切入點的幾個面向去看看信中呈現的保羅,以及思考我們可以從保羅身上學習的地方:

1. 作為屬靈長輩和領袖:保羅是初期教會的屬靈領袖,也是帶領腓利門信主的屬靈前輩。正如保羅自己所說,他可以靠著基督(他的屬靈輩份、權柄)放膽吩咐腓利門做該做的事,然而他卻對腓利門說:「寧可憑著愛心求你,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求你。」(9-10節)從這封信的結構用詞,都看見保羅是怎樣慢慢作出鋪墊、小心提出建議,希望引導腓利門作出一個正確合宜的決定。事實上,保羅要求腓利門所做的事,是需要腓利門去突破當時社會上奴隸制度的框架,並放棄自己的一些權利或利益,因此保羅並沒有選擇利用他使徒的權柄去要求或命令腓利門做任何事,他反而謙卑自己,尊重腓利門,以彼此信任的同伴關係出發、用愛心向他請求,鼓勵他在基督裏順服上帝的旨意。最終,他希望腓利門所作出的決定,他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14節)。

2. 作為代求者:保羅作為一個中保的角色,他不但為阿尼西謀向腓利門提出請求,並且願意替阿尼西謀償還他的虧欠,以恢復阿尼西謀與腓利門的關係,這正是基督工作的圖畫——罪人虧欠上帝,就如同阿尼西謀虧欠腓利門,他們都需要被寬恕和接納。保羅願意透過自己付出代價來實現他們之間的和解,這與耶穌在罪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同。保羅像基督一樣,願意為弱勢的人挺身而出,並且付出雙方和好的代價。即使當時保羅正被囚,然而他沒有因著自己的困難和身處的環境而攔阻他成為一個使人和平的人。而作為一個代求者,保羅自己的生命見證亦至關重要,這也是他這次代求的關鍵,因為一個能夠展現出上帝的愛和恩典的生命,他的代求才會有足夠的說服力,而並非只有空泛的屬靈言辭卻沒有實在的生命見證。

3. 作為弟兄:這信中有不少人名出現,保羅卻獨以「親愛的[同工/弟兄]」去形容腓利門和阿尼西謀,且同樣稱呼他們為自己的弟兄(7、16、20節)。阿尼西謀雖信主不久,保羅在信中卻對腓利門說,阿尼西謀「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16節)阿尼西謀雖然地位卑微,但保羅視他為「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10節)、「他的心肝」(12節),他希望腓利門可以和自己一樣,視阿尼西謀為主內的弟兄,可以接納他,像接納保羅一樣(17節)。也就是說,在主裏的身分打破了世俗層面中主奴關係的身分差距,因為凡受洗歸入基督的就「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3:28)一個在主裏同蒙主救贖恩典的群體中,人的身分地位、外在的條件環境,就不應再是衡量一個人價值的指標,因為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得救,既然如此,便沒有甚麼可自誇的,反要平等地看待所有主內的弟兄姊妹。因為教會是一個多元的群體,若主內肢體能夠既多元又有合一的團契,便能真正活出和見證基督福音的信息。

4. 作為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在這封信兩次提及自己為基督耶穌被囚(1、9節),他一直所做的福音工作,包括所受的捆鎖,都是為著基督的緣故。《腓利門書》與其他保羅書信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沒有提及耶穌基督的救恩,他的受死與復活,甚至也不像其他書信那樣有明顯的教義。雖然《腓利門書》表面看來只是使徒保羅所寫一封真摯的書信,然而它內裏所蘊藏的更像一部微型的福音書——保羅為阿尼西謀的付出,正正就是耶穌對保羅的付出!保羅原是熱心迫害教會的人,但耶穌基督接納他,為他擔起罪債,他悔改後就成為有益於上帝的人,是傳播福音最廣的初期教會領袖。而保羅作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就效法主,將主做在他身上的事做在別人身上。當保羅經歷過上帝的愛和恩典後,在信中我們看見,他把阿尼西謀帶到上帝面前,促使上帝與人和好;又盡力使腓利門與阿尼西謀復和,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好。在《腓利門書》,保羅雖然沒有選擇使用很多高深的言語,但他以自己的生命、以確切的行動去展現上帝和平的福音。

 

結語: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

《腓利門書》這封短小的書信藉著保羅為阿尼西謀向腓利門代求一事,向我們傳遞一個使人和好的信息。這封書信沒有甚麼高深的言語和教義,只有保羅懇切地為人作出的代求。從這卷書我們看見的是保羅對人的謙卑、愛與尊重,他願意付出代價去為人代求,亦看見他如何平等地看待所有在主裏面的弟兄姊妹。這也是今天對我們的呼召和提醒,我們其實也就如阿尼西謀一樣,我們虧欠上帝,本身對上帝毫無益處,耶穌基督卻為我們擔當罪債,讓我們能坦然無懼地回到天父上帝那裏去,重新成為一個對上帝有益處,對天國有用的人。盼望這封書信都成為我們的提醒,使我們不要只在嘴唇上親近上帝,把屬靈的知識只停留在腦袋裏面,而是必須要把所聽的道付諸實行,在生活中把福音活出來;在這個充滿紛爭的世界去盡我們的所能,甚至不惜付出代價也要成為一個和平之子,以生命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就是在未信者與上帝中間,並在信徒之間去締造和平!


[1] 《腓利門書》被普遍認為是保羅的四封「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在被囚期間所寫的。而寫作地點大多認為是羅馬,但也有其他學者(例如N. T. Wright)主張以弗所的可能性更大,而以弗所與歌羅西的距離亦較近。雖然寫作地點不能完全確定,但對我們理解這書信的影響不大。有關更多「監獄書信」寫作地點的資料討論,見《腓立比書》查經摘要註腳3《歌羅西書》查經摘要註腳1

[2] Ralph P. Martin, Ephes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IBC;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36-137.

[3] John Byron, Recent Research on Paul and Slavery (Sheffield: Sheffield Phoenix Press, 2008), 116-137.

[4] Sara C. Winter, “Paul’s Letter to Philemon”, NTS 33.1 (1987), 1-15.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5.

[6] Ralph P. Martin, Ephes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IBC;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44.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以弗所書》:讓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以弗所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伊斯坦堡考古博物館存放的一塊第二聖殿時期聖殿山出土的石牆(內容見註7),保羅可能用來寓意外邦人和猶太人之間的分隔(見2:14);來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以弗所書》

書名:以弗所書,希臘文ΠΡΟΣ ΕΦΕΣΙΟΥΣ,意思是「致以弗所(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1]

對象:以以弗所為首,並當時在小亞細亞一帶(多數以外邦信徒為主)的眾教會[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0 至 62 年間。

成書地點:羅馬[3](被囚中;參 3:1、4:1、6:20)。

寫作背景:以弗所是當時羅馬行省亞細亞的首府,位於東西、南北的兩條交通要道之上,並且有港口碼頭,是當時整個地中海地區三大城市之一,人口估計達25萬以上,是個商貿、學術、娛樂及偶像崇拜都十分蓬勃的城市。以弗所是早期教會的重鎮,所以保羅在當地傳道、勸戒信徒、與猶太人辯論、行神蹟和治病等達三年之久(徒19:10-12、20:3、31)。由於主的道在當地十分興旺,許多人願意脫離拜偶像的異教生活和邪術(徒19:17-20),嚴重影響了當地跟朝拜亞底米女神相關的行業(徒19:24-29)。可以想像,當時在短時間內以弗所和附近一帶地區有許多初信主的人加入教會,以致信徒的靈命和品格極為參差,信徒的行事為人和彼此之間的關係也有待改善,而這信可能就是保羅針對著當時這些信徒的情況和教會的處境而寫的。

書信特色:

1)作者和寫作對象都具爭議,寫作目的也不容易理解(下文再討論)。

2)跟其他保羅書信中指出教會問題的情況不同,這書信中幾乎沒有提及任何教會的問題,內容較多鼓勵和讚賞。

3)傳閱的書信:保羅曾有近三年時間在以弗所傳道,但信中沒有問候個別信徒,甚至暗示有寫作對像可能不認識他(3:2),而且內容無針對個別教會的情況,加上早期可靠的手抄本並沒有「在以弗所」(1:1)[4],因此學者大多認為這是教會之間傳閱的書信,並非單獨寫給以弗所的教會。

4)內容的脈絡和用詞跟《歌羅西書》有許多相似之處,學者估計有可能《以弗所書》是以《歌羅西書》作為寫作的框架,但無論如何,從兩封書信的內容和用詞可見,它們的寫作時間十分接近。

5)較多從屬天或屬靈的角度來指導和勸告,例如:提及創世以前(1:4)、空中的掌權者和邪靈(2:2)和屬靈爭戰的教導(6:11-12)。

6)較為宏觀的教會觀,例如第二章清楚指出教會是由外邦人和猶太人組成的,其中保羅用一個「新人」的圖像指向雙方的信徒,而不像林後5:17那樣用「新造的人」的圖像指向個人。

7)經文較多同時提及三一神,例如:1:17、4:4-6。

寫作原因/目的:基於《以弗所書》的內容和特色、《使徒行傳》相關的歷史背景,我們可推斷保羅寫這書信大概有以下幾個可能的原因:

1. 由於這書信的內容較多讚賞、少責備,相信是為要鼓勵以以弗所為首,在小亞細亞一帶的信徒。

2. 教導許多初信主的外邦信徒認識基督信仰的屬靈層面、自己的屬靈身分和要榮耀上帝的使命。

3. 教導外邦信徒要致力與其他信徒和猶太信徒合一,從宏觀的角度認識基督教會的組成。

4. 教導外邦信徒認識自己能加入神家其實原是不配的,信仰上的一切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5. 勸告信徒必須靠著主離棄過去的舊我和價值觀,意識到過去拜偶像的希羅文化背後有著邪靈和魔鬼勢力,並教導信徒讀者認識屬靈爭戰和應當怎樣面對。

全書大綱:

《以弗所書》跟一些其他保羅書信的結構相似[5],可分為上下兩半:1-3章和4-6章;而詳細的分段如下[6]

I. 在耶書亞(耶穌)裏的信徒:

A. 上帝在信徒裏的工作(1:1-14)

B. 保羅的禱告(1:15-23)

C. 在耶書亞裏得生(2:1-22)

II. 保羅的事工(3:1-21)

III. 在「身體」裏的信徒(4:1-32)

IV. 在世界裏的信徒:

A. 光明的兒女(5:1-20)

B. 對於各關係的意見(5:21-6:9)

C. 穿上上帝的軍裝(6:10-18)

V. 最後的問安(6:19-24)

 

I. 在耶書亞(耶穌)裏的信徒:

A. 上帝在信徒裏的工作(1:1-14

在這書信的問候語中(1:1-2),保羅介紹自己是奉上帝的旨意作使徒,並帶著鼓勵的口吻對以弗所一帶的信徒表達讚賞和肯定(見1:1「就是在基督耶穌裏忠心的人」)。然後保羅在1:3-14教導信徒讀者要對自己的屬靈生命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這包括好幾方面:

1)信徒所擁有的屬靈身分:上帝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預定我們會得著上帝兒子的名分(1:4-5)。

2)這個屬靈的身分的目的是為要讓我們歌頌上帝的恩典和彰顯祂的榮耀(1:6)。

3)信徒能藉著上帝愛子的血得蒙救贖,並在末後的日子裏和世上所有的一切都連於上帝所預備的彌賽亞(受膏者、基督),上帝是使用他去成就祂對世人的一切心意。

4)信徒能夠藉著基督成為上帝的產業。這產業源於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應許(申32:8-9),現在外邦信徒也透過基督加入成為上帝的子民,成為上帝的份(或產業)。留意1:11「得了基業」的原文其實是被動式,意思不是我們得了基業,而是我們被得為(上帝的)基業。

5)信徒在信主後按應許會有聖靈的內住為印記,表明我們是屬於上帝的(另參羅8:16)。

6)聖靈是信徒得基業的憑據(1:14)。這才是關乎信徒將要得的基業,而信主所領受的聖靈就是一個憑據,這就如首期一樣,讓信徒確信上帝必定會按照祂的應許去賜下其他的屬靈祝福和祂永遠的同在。(另參林前1:22、5:5)

B. 保羅的禱告(1:15-23

這段經文記載保羅為當地信徒的屬靈生命得以成長而禱告。他求上帝、榮耀的父啟示讓信徒對天父有更好、更充份的認識。當中「把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賜給你們」這句所指「靈」的含義在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有些會認為是指聖靈(原文跟聖靈的用詞一樣),但也有意見認為是指人的心靈、心思意念或悟性之類(理由是既然上文1:14已清楚指出信主的人有聖靈作為憑據, 1:17就理應不是繼續求上帝賜人聖靈)。但因為經文形容這是「啟示」的靈,故此筆者認為這理應指向聖靈,因為信徒在信主後雖然領受了聖靈,卻不等於完全順服於聖靈或被聖靈充滿,所以這裏理解為聖靈仍較為恰當。也就是說,保羅禱告希望信徒能讓聖靈在他們心裏發生果效,讓他們活出上帝的智慧,明白祂的啟示和心意,好順服在其中去達成上帝對信徒的心意,讓祂得著榮耀和頌讚。另外,保羅在1:19-23繼續教導信徒更多有關屬靈的事,提醒他們要認識上帝的大能。這大能已經讓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過來,並使他勝過一切地上的、天上的、今世和來世的能力和權勢,以及一切的名號(名號可能指羅馬皇帝凱撒的名字或一些著名偶像的名字,例如:亞底米,參徒19:28、34)。

C. 在耶書亞裏得生(2:1-22

保羅在這段經文主要是提醒外邦信徒(注意2:1-2指「你們」)過去一直都犯罪得罪上帝,並解釋表面上他們是隨從了世俗,但背後其實是人的內心順服了屬靈上邪惡的權勢,隨從自己的意思和放縱私慾等問題。(2:1-4)不過,感恩的是上帝豐富的憐憫和大愛,讓信徒可以藉基督從犯罪引致死亡的景況中活過來。保羅強調這一切是完全建基於上帝的恩典,並不在乎信徒的義行,是信徒本身所不配得的,所以信徒絕不能有任何的自誇!(2:5-8)保羅更提醒外邦的信徒讀者本來就是「沒有受割禮的」,意思是外邦人本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按理是無資格承受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而給予的祝福和應許,但現在因著基督流血犧牲的救贖,已經打破了這個隔閡,讓外邦信徒能夠與以色列民一同與上帝和好,與所有聖徒同為國民,成為上帝家裏的人。(2:9-19)當中「拆毀了中間隔絕的牆」(2:14)這句話所指的牆,我們可從聖殿範圍外的一道隔開外邦人進入的牆壁去理解(見上圖)[7],外邦人本來連聖殿的婦人院範圍也不能前往,但基督的犧牲卻讓所有信徒都能進到上帝的同在中。另外,「廢掉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2:15)在原文的意思其實並非「廢掉」了律法(妥拉),像否定了它的存在意義和價值,而是要指出基督現在「可停止」律法規條對「外邦信徒」不能親近天父的情況。這不能理解為「廢掉律法」,因為不信主的「非信徒外邦人」仍然是因著相關的律法規條而定為不潔,受限制地不能與天父親近的!可以說,相關律法的規條必須仍然確立,好表明未信主的外邦人不會無故因為律法的廢掉而突然變為聖潔和配得親近上帝,外邦人是必須透過信主,基於天父的恩典,藉基督而「獲得豁免」成為聖潔,得以親近天父的。經文強調外邦信徒其實得著了尊貴的身分,可以和猶太的信徒一同有份被建造成為上帝的殿宇、聖靈的居所。(2:20-22)可以說,保羅在第二章這裏帶出的立論和明白對解開全書來說十分關鍵,因為外邦信徒必須知道自己的不配,是怎樣蒙恩有了信徒的角色身分,以致得著可建造主基督身體的這個使命,然後才能更好地理解之後第四章所教導有關「合一」的主題。因為「合一」所需要的最首要是謙卑,這與我們是否覺得自己不配關係密切,如果我們看自己得救全是恩典,那麼我們就沒有資格不按上帝的吩咐和旨意去合一了(下文再述)。

 

II. 保羅的事工(3:1-21

保羅在這段先解釋上帝把傳這個「福音的奧祕」的職分託付了他。這「奧祕」的意思是外邦人竟然可藉著福音,在基督耶穌裏與以色列民一同成為上帝的後嗣,一同承受約中的應許。這「奧祕」對現今的信徒或許不感到怎樣,但要知道,昔日耶路撒冷聖殿仍在地上的時候,外邦人是活生生地被拒於聖殿的門外,不能親近天父,不能經歷聖靈的同在,不蒙天父垂聽其禱告,所以當時的外邦信徒應當因信主而十分感恩。而保羅說自己是「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他還賜我這恩典,讓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3:8),意思就是保羅認為自己很不配,所以十分感恩自己竟然有份被上帝使用去參與事奉,作傳福音給外邦人這個屬靈奧秘的職事(3:1-9)。筆者認為保羅是以自己作為例子,表達自己經歷過主恩之後應當怎樣回應上帝,藉此去鼓勵當時的外邦信徒,在經歷過上帝的恩典後同樣也當心存感恩地回應主,活出上帝對外邦信徒的期望,看看自己到底可以怎樣為主作見證,被主更大使用!

因此更有意思的是,這個「奧秘」不但關乎被棄絕的外邦人因著基督而得以親近上帝,而且可與猶太信徒一同成為教會被上帝使用,好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知道上帝百般的智慧!(3:10)也就是說,上帝竟然使用了那些原以為是最不配、不潔、在上帝的仇敵眼中看為已經被棄絕的外邦人,去有份成就祂的心意建立祂的國度,好顯明上帝的智慧和偉大!所以保羅勸我們作為外邦信徒,不要因眼前所受的患難而喪膽,因為能夠在苦難和壓迫中見證祂原是我們的光榮。(3:13)他又提醒信徒,既是上帝的恩典,所靠的就不是自己,而是要藉著聖靈使自己內心變得有力量和剛強起來。(3:16)留意「能夠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為要使你們充滿上帝一切的豐盛。」(3:18-19)這句話當中原文其實沒有「基督的愛」,因此所謂的「長、闊、高、深」其實也可指上帝的大能,甚至是上帝的智慧(尤其經文指這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無論如何,保羅告訴讀者,不要小看自己作為外邦信徒的這個身分,因為我們不但已經是上帝的後嗣,上帝也期望使用我們去彰顯祂的榮耀,這真的是超過我們所想所求的!(3:21)

 

III. 在「身體」裏的信徒(4:1-32

進入《以弗所書》的下半部分,保羅在第4章一改鼓勵和教導的口吻,轉為更多對信徒作出勸戒和提醒。他首先指出信徒在信主後的行事為人(περιπατῆσαι לְהִתְהַלֵּךְ要與所蒙的呼召相稱(4:1)。這個呼召可理解為信徒必須離開舊有生活習慣,活出信主後應有的生命見證,其中「行事為人」在4-6章出現多次,指屬靈上的更新轉變是由內而外,可讓人看見的生命表現和特質。對比著猶太教所注重的「哈拉卡 Halakha」律法規條,一種外在的生活規範(可藉此由外到內去塑造人的生命品格),接受了基督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更要從內心的認罪悔改,靠著主和聖靈去達致生命的更新改變(因為人不能完全靠自己的行為及其結果去賺得上帝的喜悅)。其中保羅強調信徒彼此之間要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去包容對方,竭力活出一份合一的關係。(4:2)這份關係是聖靈所賜的,因為信徒既是蒙恩得救的罪人(保羅在第二章所帶出的重點),我們就不可自誇,反而要謹記自己的不配,帶著感恩的心去領受天父所賜的屬靈身分,好與其他信徒合一。而說到底,信徒彼此的關係,本就是建基於大家有著同一樣的盼望、同一位主、同一樣的認信、同一樣的洗禮(從內心認信到外在的儀式)、同一位天父上帝。(4:3-6)假如我們認為無需努力合一,那其實是在敵對上帝對我們的心意,否定了主基督犧牲自己所要達成的目標。接著,保羅在4:7-16指出上帝賜各信徒不同的恩賜,所以彼此必然會有所不同,但仍必須在主裏合一,他在4:8引用《詩篇》68:18(配合全詩可理解為上帝滿有大能地擊敗以色列的所有仇敵,讓所有被俘的子民完全地擄回來屬於祂自己,祂的拯救可被稱頌),去提醒信徒基督已經成就了上帝要贖回那些被罪惡俘虜的人的旨意,就是透過基督的犧牲(他曾降到地底下[8])和復活升天(升上高天),叫本來被棄絕的都可全然歸屬於上帝。所以信徒應當稱頌主,帶著感恩的心去接納彼此之間的不同恩賜,學習合一。

弗4: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

弗4:12 為要裝備聖徒,做事奉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體,

4:11提到五重職事的恩賜: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者和教師,是上帝讓教會領袖要具備的恩賜,好讓他們能「裝備聖徒,做(εἰς into 進入)事奉的工作」(4:12)。讀者容易誤解這節的意思為擁有這些職事恩賜的信徒領袖才需要事奉,建立基督的身體,但其實原文的意思是裝備所有信徒「進入」事奉,一同建立起基督的身體!所以真正健康的教會和信仰群體,應當「全民皆兵」,不是讓所有工作都留待有恩賜的人做,而是未肯定自己有甚麼恩賜的信徒也需要參與,並順服於有恩賜的人的帶領,為的是要按上帝的心意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可以說,保羅在第四章提醒信徒要合一,不但為了叫信徒感謝上帝所賜的屬靈身分、對內要彼此融洽相處、對外要有好的見證,更加是為了要各盡其職、彼此配搭去同心事奉上帝,成為一個真正步向成熟、可被主使用的信徒群體。(4:13-16)要達至這地步,信徒必須被「在基督裏所學習的真理教導」去更新改變自己的生命,好讓自己懂得棄絕信主前的外邦拜偶像文化、放縱情慾和貪婪的情況。(4:17-21)

弗4:22 你們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這舊我是因私慾的迷惑而漸漸敗壞的。

弗4:23 你們要把自己的心志(πνεύματι 靈)更新(ἀνανεοῦσθαι pres.

保羅續指外邦信徒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因為這舊我會漸漸敗壞的,並要讓自己的心志更新。其中「心志」在原文其實是 πνεύματι「靈」,所以更好理解為我們的心思意念藉著聖靈得以更新,而「更新」在原文是現在式,可理解為「持續不斷地更新」的意思,這正好對比不刻意「脫去舊我」的話就會「漸漸敗壞」。也就是說,我們在信主後雖然不會即時變成一個完美的人,但最重要是有否進入一個持續不斷地更新進步的狀態,不再容讓信主前的「舊我」不斷地敗壞自己!能這樣成長的人,經文描述為會從舊有的說謊言習慣變成說誠實話,從以前不受控的憤怒變成生氣也不犯罪,從過去貪心偷竊的情況變成勤勞和待人慷慨,從昔日說壞話變成說造就人的好話等等。(4:25-29)其實信主後信徒按應許會有聖靈的內住,當我們持續犯罪敵擋上帝時聖靈未必會就此離開,但卻會因為我們的不積極、不願意改變和不長進而憂傷難過,所以保羅提醒信徒要努力地好好長進,又要有憐憫人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一樣。(4:30-32)

 

IV. 在世界裏的信徒

A. 光明的兒女(5:1-20

第五章一開始保羅勸告信徒要效法基督捨己的愛,為上帝獻上馨香的祭,也就是討上帝喜悅的付出和擺上,因為上帝對信徒有期望。(5:1-3)甚至提醒有一些罪(淫亂、拜偶像等)可讓信徒不能承受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的基業。也就是說,即使上帝預先揀選了信徒,並為信徒預備了最美好的計劃,但信徒仍然可因著自己的選擇離開上帝要祝福人的心意。(5:4-6)所以信徒必須有屬靈的分辨能力和洞察力,知道甚麼才是主喜悅的事(5:10),懂得刻意地選擇離棄那些暗昧無益的事情,甚至要有揭發惡行,活在上帝的光明中的勇氣。(5:9-14)接著,保羅繼續提醒信徒要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要為自己把握時機(原文直譯「買贖時間」),好讓我們不隨著世俗行惡;要被聖靈充滿而不是讓自己糊塗地度日;要養成時常用詩篇、靈歌等讚美主、向主感恩的習慣等。這對現今的信徒來說,尤其提醒我們更要刻意讓自己的眼、耳、心都更多專注於主和祂給我們的使命,而並非無意識地接受手提電話上來自世界的所有娛樂和資訊,浪費了主給我們的時間和精力。

B. 對於各關係的意見(5:21-6:9

談論完個人的層面後,保羅繼續教導和提醒信徒有關家庭和人際關係方面信徒可應用的屬靈原則。這包括妻子對丈夫的順服,要如同順服主那樣地甘心樂意(原文用 middle voice 反映出順服是要發自內心,而不是因為被要求所以才勉強地行),而丈夫要捨己地愛妻子,正如基督怎樣愛教會一樣。這種愛妻子的觀念在古代的希羅世界中並不存在,所以這教導對作丈夫的信徒來說是個很大的挑戰,然而正正透過這份犧牲的愛,把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活現出來,讓人從信徒身上看見基督。(5:21-33)第六章一開始繼續談到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6:2,另參十誡),而作父母的要按照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也就是說父母絕對有責任培育子女的屬靈生命,這是來自上帝對父母的召命。另外,作僕人的和主人的,都同時因著基督的信仰而要在心態和行事為人上有所改變:作僕人的要像服侍主那樣去誠實聽地上的主人(在現今來說也可指在職場中下屬與雇主、上司的情況),而作主人的則不可惡待僕人,因為真正的主人在天上,我們要效法祂那樣不去偏待人(6:5-9),簡單而言,從這些待人處事與家人相處中的改變,外邦信徒能因著基督信仰而從當時的世俗文化和價值觀中分別出來,見證基督的愛和順服,讓人認識上帝和榮耀祂。

C. 穿上上帝的軍裝(6:10-18

弗6:10 最後,你們要靠著主,依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弗6:11 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抵擋魔鬼的詭計。

保羅最後在這書信提醒信徒有關屬靈爭戰的指引。6:10-11是整段的要點,讓我們知道主既已得勝,我們就不用靠自己,而是可靠祂的大能大力,剛強勇敢地面對屬靈的攻擊,就是在魔鬼的詭計(包括:試探、攻擊、欺騙等等)面前仍能抵擋得住(原文 ἵστημι histemi 直譯為「站立得住」)。在當時,這些攻擊來自包括:執政的羅馬帝國、當時掌權的地方勢力、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力量,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等。(6:12)這些名詞在原文都是複數,讓我們明白屬靈的攻擊可以是來自多方面和多次出現的。而我們必須要做的是要懂得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邪惡的日子出現時能抵擋仇敵、在一切攻擊過後仍然站立得住。(6:13)有關「全副軍裝」,有些看法是因為保羅正在被囚,時常看到羅馬兵,所以用這圖畫來寓意。但其實6:14-18中提及的「全副軍裝」(共七樣:真理作帶子、公義作護心鏡、和平的福音作鞋、信德作盾牌、救恩作頭盔、聖靈的寶劍、禱告)並沒有全面包括羅馬士兵的裝備(例如還有長矛、護腳氈、弓箭等),而當中很重要的「禱告」並沒有連繫於某一種裝備,加上帖前5:8也有類似的「軍裝」經文,但提及的內容與這裏的並不一致,所以這段經文的重點並不是個別武器和裝備的含意,而是以整副「軍裝」的圖畫去寓意信徒要在屬靈上有作戰的準備。如果從猶太的角度來看,保羅其實是在引用《希伯來聖經》中的圖像:

賽11:5 公義必當他(耶西的殘幹)的腰帶,信實必作他脅下的帶子。

賽49:2 他使我(受苦僕人)的口如快刀,把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成為磨利的箭,把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59:17 他(耶和華)穿上公義為鎧甲,戴上救恩為頭盔,穿上報復為衣服,披戴熱心為外袍。

這幾節來自《以賽亞書》的經文關乎彌賽亞、受苦的僕人和上帝自己,會穿上「軍裝」去為百姓爭戰,意思是上帝和基督才是那位真正為信徒爭戰的,信徒必須緊緊靠著祂(剛才的6:10-11)才能站立得穩,而不應單靠自己的能力去勝過仇敵的詭計。

 

V. 最後的問安(6:19-24

在教導和勸告信徒過後,保羅最後吩咐信徒要為他的福音事工禱告,並指他親愛和忠心服事主的同工弟兄推基古(見徒20:4、西4:7、提後4:12、多3:12,會詳細把保羅的情況告訴他們和安慰他們,可見保羅是有著同樣為主擺上自己、愛弟兄姊妹的同工團隊一同服侍主。而保羅呼籲收信的信徒群體要為他的口才祈求,也反映出保羅是希望他們也能參與在他的團隊中,一同有分參與為上帝的國度而努力和付出。保羅為了福音的奧祕而成了帶鐵鏈(被囚)的上帝使者,而他和推基古事奉上帝的生命見證,正好回應了上帝的恩典,用愛擺上自己,成為信徒們的榜樣。

 

討論問題:保羅透過《以弗所書》要信徒對自己的屬靈生命有哪些認知和期望?

1. 屬靈的身分:要明白信主後上帝讓我們成為信徒的一份子,與猶太信徒一同成為了上帝的百姓,擁有神子民的身分(1:4-5、1:7-11、1:13)。故此我們要為此感恩,並努力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屬靈生命,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包括投身教會和信徒群體的事奉,讓榮耀歸主。(4:2-6、5:27)

2. 上帝的大能力:要明白上帝的大能遠超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統治的和一切有名號的,所以我們可放膽信靠祂、跟從祂、順服祂、見證祂,而不用恐懼人和地上的權勢!(見1:19-22)

3. 從新生命到成熟長進:要明白在屬靈上我們已經在今生得著新的生命,並有一天也要像基督那樣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一切是為要我們行出上帝看為美好的計劃,所以我們不要只顧念地上的事,就是今生的、眼前的、自己的事(2:5-10),並要致力脫去舊我,不斷讓聖靈更新自己,建立基督裏的新我,包括培養良好的品格、價值觀和生活習慣,在行事為人上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以此為馨香的祭獻給上帝。(4:17-32、5:1-3)另外,我們要立志作光明的兒女,建立屬靈的分辨和洞察力(4:14、5:6),不與行惡的人同夥,免得自己失去上帝為我們預備的基業(5:5-14)。明白我們的屬靈生命必須有根有基,不斷成長,在各方面向著基督長進,連於元首基督(3:17、4:7-16)。

4. 感恩和合一的見證:不可高傲自恃,以為自己有甚麼能力和優越的資格,要懂得存感恩的心,感謝上帝讓我們有份成為聖靈的居所,在上帝家裏有份,有著上帝的同在,而要懂得好好珍惜。(2:20-22)並且既知道自己的不配和無能力,不應嫌棄其他人,而是懂得謙卑和感恩去竭力與其他信徒(外邦的和猶太的)建立合一的關係,明白上帝在信徒群體中給了各人不同的恩賜和彼此雖然會有不同,但仍然可以在信仰上一同活出合一的見證,為的是要榮耀上帝。(2:15-16、4:1-6)

5. 剛強壯膽:要剛強壯膽為主所用!我們在不驕傲自大的同時,也不要小看自己,不要擔心自己不行,不怕去承擔信主後的身分、使命和上帝對我們的託付及期望,因為我們靠的是上帝,而上帝就是要使用軟弱、看似被隔絕的外邦信徒(你和我)去向仇敵說明祂的智慧和大能!(3:8-13)

6. 愛的見證:對上帝和與信徒之間的關係中應當活出愛(不是憑感覺的愛),這包括對人包容忍耐、不說人的壞話而只說造就人的話,效法基督捨己的愛去服侍人、為上帝擺上自己(3:17、4:2、15-16、29-32、5:1-4);而在家人的關係與工作上,信徒也應當因著信仰而活出美好的見證,讓人從我們的待人處事上看見主自己,透過我們的生命認識上帝,重現主與教會之間那份愛和順服的關係(5:21-27、6:1-9)。

7. 屬靈的爭戰:要靠主站立得穩,在遇到試探和艱難時也不致跌倒,所以要意識到我們在屬靈上必須成長和成熟到一個地步可以抵抗仇敵的攻擊,就是以靠主站立得穩為信仰的目標!(6:10-18)

 

結語:讓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

《以弗所書》雖然只有六章,但卻是保羅書信中其中一卷較難理解的書信,因為當中的內容較為抽象,並沒有像其他書信那樣透過指出教會的問題而帶出一些教導和提醒。不過,透過分析全書內容,每段所表達的重點,以及保羅在以弗所一帶讓主的道大大興旺的背景(參《使徒行傳》19-20章),我們可推斷當時信徒的數目激增和信徒之間的靈命程度會很參差,就是有許多初信主、過去深受希羅世界的拜偶像和社會文化影響的外邦信徒。他們需要對基督的信仰更深入的理解,在屬靈上有更確切的認知和方向,在行事為人上要知道怎樣活出聖徒應有的體統等,以致保羅要寫這書信去作出教導和勸戒。保羅透過《以弗所書》特別提醒外邦信徒(包括我們)在信主後有好幾方面要注意和反思的:

1)是否對自己的屬靈身分有正確的認知,明白自己已成為上帝家的一份子,可承受上帝本來只是立約應許給以色列民的祝福,並對屬靈和永恆事物有追求,願意承擔這屬靈身分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2)有否知道自己原是不配和無能力,全因上帝的恩典而被主悅納,以致懂得有感恩的心,願意順服和謙卑,和其他信徒合一,接納包容彼此的不同,願意同心合意去共建教會/屬靈的群體?

3)有否不斷讓自己的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就是對真理的掌握、屬靈的價值觀和品格、行事為人以至生活方式和習慣等由內到外,不斷地被聖靈去更新改變,讓自己漸漸脫離舊我,建立新我,甚至有能力去幫助其他信徒成長、變得成熟?

4)有否在待人處事、家庭關係、信徒群體的相交中實踐上帝的教導,甘心樂意地展現出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和順服?

5)在面對世俗的挑戰、仇敵的攻擊、試探和誘惑等,能否靠主站立得穩,並建立對屬靈爭戰的意識和恆常禱告的習慣?

總的來說,保羅透過《以弗所書》讓信徒明白在信主後要成為一個成熟、討主喜悅、有用的信徒,要明白主的心意並順服在其中,甚至可建立其他人的生命,建立基督的身體。求聖靈透過這文章摘要也同樣提醒我們,懂得不時去檢視自己的屬靈生命,明白上帝的心意和祂對我們有很大的期望,希望我們的屬靈生命願意不斷地成長和成熟,向世人見證上帝的愛和智慧,讓祂得著更大的榮耀和頌讚!阿們。

 


[1] 這書信的作者是否使徒保羅在學術上存在爭議,有學者認為真正的作者可能是保羅的門徒或其他冒名者寫的。

[2] 最早期和主要的手抄本(包括公元二世紀的保羅書信主要手抄本P46、公元四世紀的西奈抄本等)的1:1其實並沒有「在以弗所」的字眼,所以大部分學者認為這信並非單獨寫給以弗所教會,而是一封給當地一帶教會傳閱的書信(就算只是以弗所當地的教會也是家庭教會的模式,所以一定不止一間教會)。另外,有學者估計可能就是寫給老底嘉的那封信(見西4:16),但對此我們無法肯定。無論如何,歌羅西鄰近《啟示錄》的七教會,所以《以弗所書》是寫給以弗所一帶的眾教會也十分合理,或許後來的聖經抄本按照這個理解而補上了「在以弗所」的字眼。

[3] 《以弗所書》被普遍認為是保羅的四封「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在被囚期間所寫的。而寫作地點大多認為是羅馬,但也有其他學者(例如N. T. Wright)相信是以弗所,也有個別意見認為是凱撒利亞等。雖然寫作地點不能完全確定,但對我們理解這書信的影響不大。有關更多「監獄書信」寫作地點的資料討論,見《腓立比書》查經摘要註腳3《歌羅西書》查經摘要註腳1

[4] 見註腳2。

[5] 一些保羅書信是可分為上下兩大部分的,例如《羅馬書》可分為1-8章和9-16章,《帖撒羅尼迦前書》可分為1-3章和4-5章等。

[6]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p1678。

[7] 在考古上這道石牆的部份殘骸被發掘了出來,其中一塊石放在伊斯坦堡的考古博物館裏展示(見上圖),上面的內容寫著外邦人不能進入,否則死了要後果自負。

[8] 原文其實不太清楚指是地底下的,所以也有學者認為純粹指基督的降生而已,但筆者認為如果理解為從死裏復活的話,可更能配合「透過十字架擊敗仇敵」和「升上高天」的意思。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歌羅西書》: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歌羅西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歌羅西古城的土丘;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歌羅西書》

書名:歌羅西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ΛΟΣΣΑΕΙΣ,意思是「致歌羅西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1:1,4:18)。

對象:歌羅西教會(1:2)以及附近地區──老底嘉的信徒(4:16)。

成書日期:《歌羅西書》是保羅在被囚時所寫的(4:4、18),對於被囚的地點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傳統較主流的看法認為是在羅馬(徒 28:30),近年也有建議主張是在以弗所。[1]由於學者間各有論據,是以我們難以確定這書的成書地點,但這並不影響這書要傳遞的信息。

成書日期:如這信是寫於羅馬,成書日期大約是公元 60-62年;如這信是寫於以弗所,那麼成書日期大約是公元 53-55年。

保羅時期的歌羅西:歌羅西位於羅馬統治下的亞細亞省內的弗呂家地區,距離以弗所約 200公里。它與鄰近的老底嘉和希拉坡里(4:13)均位於里古斯河谷(Lycus Valley),水源充足。這城昔日處於撒狄和以弗所大道的交匯點,成為弗呂家的重鎮。但在新約時代,其重要性已被西邊的老底嘉和希拉坡里所取代。這裏的居民大多是弗呂家和希臘人,但也有猶太人,而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應以外邦人佔多數。(參1:21、27)

歌羅西教會的建立: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留在以弗所約有三年時間(徒 19:10),期間歌羅西人以巴弗歸主(1:7),把福音帶到歌羅西。這教會不是由保羅親自建立的,但他認識這教會的一些人,也從他們得知這教會正受到異端邪說的威脅,所以雖然這不是由保羅建立的教會,他也感到有責任要寫信去教導這教會的信徒,又讓他們把這信給附近老底嘉教會的信徒閱讀(4:16)。

寫作背景:書信的內容反映,歌羅西教會的信徒看來當時正受著一些異端邪說所影響,保羅沒有說明這些學說的詳情,但從字裏行間的敘述大概可歸納為兩類:1)追求神秘宗教和深奧的哲學,認為上帝的智慧和豐盛遍佈宇宙之間,祂藉天使及星宿控制人的命運,所以人需要敬拜天使和星宿才能得救,又認為萬物皆有靈,而耶書亞(耶穌)只是諸靈之一;2)提倡人要過禁慾克己的生活,以及嚴守(猶太的)禮儀、飲食和節期等規條,以獲得高超的屬靈體驗和豐盛生命。[2]

 

全書大綱

《歌羅西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

A. 為歌羅西信徒的信心而感恩(1:1-12)

B. 耶書亞所作成的事(1:13-29)

二. 在耶書亞裏站立得穩

A. 在他裏面行事(2:1-15)

B. 避開律法主義(2:16-23)

C. 活在彌賽亞耶書亞裏(3:1-4:6)

三. 個人信息(4:7-18)

 

歌羅西書》綜覽

一. 耶書亞是至高1:1-29

在開首的問候語,保羅稱讚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是聖徒,是在基督裏忠心的(1:2),並且為他們對基督耶穌的信心、對眾聖徒有的愛心而感謝父上帝,並指出他們之所以有這些屬靈的美德,是基於他們從前所聽見的福音。他強調這福音是真理的道,是自從他們聽見那日起,就已經真正知道了甚麼是上帝的恩惠。這福音是他們從以巴弗那裏學到的,而保羅和傳福音給他們的以巴弗都是基督的忠心僕役,也就是說他們都忠於上帝和這個福音的真理。整個引言(1:1-8)在在都是要提醒信徒,他們從前所聽見的福音才是真確的,才是真正來自基督的僕人的,這暗示其他與這福音不同的道理都是錯謬的,可見保羅在書信一開始就已在為他接著要指出的那些異端邪說問題鋪路。

接著保羅講到他為他們禱告的事,包括:「願你們滿有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真正知道上帝的旨意,好使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對上帝的認識更有長進。願你們從他榮耀的權能中,得以在一切事上力上加力,好使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1:9-11)這祈求的重點是希望他們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能真正知道上帝的旨意,對上帝有真正的認識,以致凡事蒙他喜悅,也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這說法反映出保羅恐怕他們受了一些假教導的迷惑,以致對上帝有錯誤的認識,生命既不蒙主喜悅(針對異端邪說的禍害),也失去了喜樂的心(針對盲目遵守規條的禍害)。

接著的一段,保羅把焦點由上帝轉到祂的兒子耶書亞(耶穌)。1:12-14 論到上帝藉耶書亞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移到祂愛子的國裏,我們在祂的愛子裏得蒙救贖,罪得赦免。「愛子的國」在《新約聖經》裏只在這裏出現過,可見保羅特別要強調耶書亞是上帝獨一的愛子,有著崇高及無可比擬的身分,而接著1:15-20 就是一篇基督讚美詩(The Christ Hymn),這詩相信在當時已經流傳,全詩在原文可分為兩段,分別是1:15-18上和1:18下-20,每段均有四節。

第一段先說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這讓我們想起上帝創造亞當時,也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去造的(創 1:26-27),但耶書亞不是上帝的創造[3],他是上帝本質的形像(參來 1:3),是上帝榮耀的彰顯,與上帝是同尊同榮的。而接著保羅提到他「是首生的」(或譯「長子」),可以理解為耶書亞是首先從上帝而出的,如同是上帝的長子,能繼承上帝的一切,在位份上他比一切受造物都大;之後保羅提到的是耶書亞與受造物的關係,原來整個受造的世界,包括那看不見的屬靈世界,「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權位的、統治的,或是執政的、掌權的」(1:16),都是「在他裏面造的」、「藉著他造的」、「為著他造的」(In him, through him and for him),而且萬有都是「靠他而存在的」,全都是要指出上帝藉著耶書亞創造萬有,耶書亞是萬有之首。

第二段的開始就提到「他是身體(教會)的頭,他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好讓他在萬有中居首位。」(1:18)這裏提到教會是他的身體,教會就是一群屬於上帝的信眾,而耶書亞就是這個群體的元首,這裏的「首生者」是指當耶書亞按著上帝的救贖計劃而受死,之後從死亡中復活,成為第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人,他戰勝了死亡,就為萬物展開(如同是創造)了一個新的世界,一個屬於上帝愛子的國度。上帝又「使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1:19),上帝「藉著他,使萬有與自己和好,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促成了和平」(1:20)。這首詩是以兩個不同的向度去描述耶書亞的所是和所作:第一段指出耶書亞是創造主,上帝藉著他創造萬物,他是萬有之首;第二段指出他是救贖主,上帝藉著他使萬有與自己和好,他在萬有中居首位。全詩高舉主耶書亞的地位過於宇宙的萬物,他也有著上帝一切的豐盛,而這兩點正是保羅要攻擊異端邪說的重要論據。

保羅希望藉這篇詩讓信徒知道基督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的地位遠超過一切在地上或天上的掌權者,然而保羅也知道要信徒完全明白這件事,會遇上一些攔阻,其中一個是因為他們在未信主之前「心思上與他【上帝】為敵,行為邪惡」(1:21)。而即使他們在信主後,仍然很容易受到過去舊有的心思和觀念所影響,所以保羅提醒信徒,他們現在已經藉基督與上帝和好,就應棄絕那些與上帝為敵的心思意念,讓自己「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無可指責。」(1:22)更要「持守信仰,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動搖」(1:23),免得離開了福音的盼望。

由於信徒在接受福音之後,心思意念仍然有待更新和成熟,在信仰的路上也會受到很多考驗和挑戰(包括假教導的威脅),所以保羅說他作為這福音的僕役,是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1:24)保羅指的並不是基督為成就救恩所受的苦難有不足之處,以致需要保羅在肉身上再多受一些苦難去補足,而是指他自己要按著上帝對他的呼召向人傳講福音,好使不論猶太或外邦人都能接受主耶書亞,認識福音。可是在當時外邦的世界裏,信徒在信主後仍然有機會受到錯誤的教導所迷惑,而為了引導信徒在正確的真理上成長,保羅就要把上帝的道傳得完滿,而他也因此而受到很多艱難和迫害,包括從猶太領袖、假信徒和政治上的攻擊,讓他飽受肉身之苦(參林後 11:23-28;徒9:15-16),而在保羅看來,他為傳講福音真理所盡上的努力和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他「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

保羅說他在傳揚上帝的道上不辭勞苦,為的是要把這道傳得完滿,這道以前一直是隱藏的奧祕,但現在已向聖徒顯明:「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得榮耀的盼望。」(1:27)保羅要把這道傳得完滿,不單是要讓人得以聽聞福音,也要讓人在接受福音之後,在生命裏滿有基督的樣式,也以基督為人生的盼望。然而這之間要做的傳道功夫可以說是艱鉅的,是以保羅為此盡心竭力,也目標清晰:「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獻上。」(1:28)

二. 在耶書亞裏站立得穩(2:1-4:6

對於一群不是由他親自建立、也沒有見過面的信徒,包括在歌羅西和老底嘉的信徒(2:1、5),保羅致力要教導他們「深知上帝的奧祕,就是基督,在他裏面蘊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2:2-3),免得他們被一些假教導所迷惑,保羅指出在他們當中「有人用花言巧語」(2:4),「有人用他的哲學和虛空的廢話」(2:8),有人「照人間的傳統和世上粗淺的學說」(2:8)企圖把信徒擄去。保羅沒有說明這些假教導的具體內容是甚麼,但相信是跟一些深奧的宇宙知識有關,而「粗淺的學說」的原文是στοιχεῖον stoicheion,可以指「宇宙的基本元素」、「自然界的靈體」、「世間的基礎原理」,大概是當時有人把宇宙的星宿或靈體高舉過於基督,又追求一些世俗的哲學或神秘的知識[4],以求提升個人的屬靈經歷或獲取豐盛的生命。針對這兩種假教導,保羅斬釘截鐵的說惟獨基督在一切之上,並且所有的豐盛都在他裏面,而信徒也早已在基督的豐盛裏面,「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他裏面也已經成為豐盛。他是所有執政掌權者的元首。」(2:9-10)

接著的一段保羅就指出,信徒對於怎樣才能獲取豐盛生命的一些謬誤,針對的是有人提倡要嚴守一些猶太的禮儀、節期和飲食規條,作為潔淨心靈和克制肉體情慾的途徑,甚至有人認為要參與對天使的敬拜(2:18)才是對上帝的敬拜。保羅指出其實信徒早已在基督裏「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而是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基督的割禮。」(2:11)這是指當信徒接受水禮的那一刻,他們就已經表明自己是與基督一同埋葬,從前那個未受割禮的肉體已經死了,而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拯救,上帝已經赦免了我們的過犯,也撤去在律例上那些束縛我們的「字據」(指的是那些人因違犯律法而要被定罪的懲罰)。所以信徒已無需再以嚴守飲食、節期或安息日,透過守律法去克制肉體的情慾。保羅指這些律例規條「原是未來的事的影子,真體卻是屬基督的」(2:17),而且那些人以自己能遵守這些律例規條(有更高超的屬靈生命)而自高自大,他們其實已經離開了元首基督;而信徒的生命要能成長並成熟,靠的不是這些外表上的「修行」,而是要靠連於元首基督,就是要與主建立一份正確和親密的關係,生命才能得到滋養並成長。所以,保羅教導信徒,不要追求世俗的學說和規條,像是未信主之前那樣生活在世俗中。因為那些世俗的規條只是人的命令和教導,「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毫無功效。」(2:23)

保羅在第一和第二章的重點是教導信徒要分辨真假信仰,既論述到基督的至高無上以及豐盛,又揭開假教導的虛偽和騙人的技倆,可以說是以一種被動的方式去抵擋異端邪說。而由第三章開始,保羅就教導信徒要在真道上「生根建造,信心堅固」(2:7),也就是要在生活中切實的活出基督復活的生命,可以說是以一種主動的方式去抵擋異端邪說。這些教導包括在心思意念上「要思考上面的(即屬靈的)事,不要思考地上的事」(3:2),在行為上要靠著基督「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3:5)「要棄絕這一切的事,就是惱恨、憤怒、惡毒、毀謗和口中污穢的言語。」(3:8)保羅要信徒除掉在未信主之前的那些敗壞的心思和行為,如同是脫去舊的衣服(「舊人」),也要穿上「新人」,因為「這新人照著造他的主的形像在知識上不斷地更新」(3:10)。

保羅先從信徒的個人生命需要被更新,進而談到整個信仰群體應有的信念和行為,首先談到的是這個信仰群體不再「分希臘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未開化的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3:11),也就是不要再以種族、文化或社會地位去區分主內的信徒,因為他們都一同是在基督之內,蒙召成為一個身體,成為「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這個屬於主的身體有著主的生命質素:「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3:12),而信徒之間相處應有的態度是: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以愛心行事,以基督所賜的和平在心裏作主,也要存感謝的心(3:13、15)。

至於信徒在公眾崇拜時的模式和原則,保羅給的指引是:「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以感恩的心歌頌上帝。你們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3:16-17)至於在信徒的人際關係上(家庭及工作),保羅給的指引是要在主裏做合宜和蒙主喜悅的事,例如: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作父親不要惹兒女生氣,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主人,要心存誠實敬畏主。總的而言,「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3:23);因為信徒不論在家庭中是甚麼位份,在職場中是主人或僕人,都要知道大家同屬一位主人,他就是在天上的主基督,他是公正的,也不偏待人,他必要按人自己所作的去賞賜或報應各人。可以說,信徒在信主之後有一套比遵守律例和禮儀更高的原則,就是要讓基督在我們生命中的各個範疇作主,以活出他的生命為我們盡力的目標。

當保羅作出了這一連串的教導及指引之後,他對信徒作出最後的提醒就是「你們要恆切禱告,在禱告中警醒感恩。」(4:2)因為信徒要活出一個蒙主喜悅的生命,靠的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要依靠主,藉著禱告,信徒常與主保持一份親密的關係,也會蒙主加力,心裏對主的感恩也會加增。保羅又希望信徒能為他禱告,求主能讓他繼續傳揚上帝的這奧祕(因為他正在被囚之中),事實上,記念為主傳道的人就是記念主的事工,所以保羅也希望信徒與他一同分擔這傳福音事工的需要。

至於與外人相處的態度,保羅勸勉信徒要把握時機,要用智慧與人交往,言談也要溫和(4:5-6)。這是在提醒信徒即使在未信主的人面前,他們同樣要隨時準備好做恰當的事和說恰當的話。也就是說,原來要活出基督的生命,不是在知識的層面靠知道多一些抽象或深奧的學說,而是在個人信仰方面要敬虔,以至到信徒群體方面怎樣待人處事,甚至到與非信徒接觸的方面,透過信徒的一言一行,切實地活出一個在主基督裏應有的生命見證。

三. 個人信息(4:7-18

在書信的末後,保羅提到與他一同忠心作主工的弟兄以及一些相關的安排。他先提到他會打發推基古和阿尼西謀到他們那裏,把保羅的情況告訴他們;之後他又提到三位猶太人,分別是與他一同坐牢的亞里達古,與他同工的馬可(他是巴拿巴的表弟,可見保羅已接納他,再沒有因他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期間離開而彼此有嫌隙)和耶數;接著他再提到三位外邦信徒,他們是以巴弗、醫生路加和底馬。這些記述反映出保羅的同工團隊也是一個不分種族、不分社會地位的一個群體,當中包括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也有曾為奴的阿尼西謀(參門16),有社會地位較高的醫生路加。最後保羅吩咐歌羅西的信徒,要「宣讀了這書信,也要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宣讀;你們也要宣讀從老底嘉轉來的書信。[5]」可見保羅雖然在獄中,但在傳揚上帝的道這事上,他沒有片刻停過下來,即使不是由他親自建立的教會,他也是那麼盡心的要把真道教導信徒,免得他們被異端迷惑。他又勸勉他們要在真道上信心堅固,行事為人都要以基督為中心,單是保羅對主的這份忠心,已深深值得我們每一個信徒去效法。

 

結語: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群體

《歌羅西書》的重點是教導信徒要分辨真假信仰,並要在真道上生根建造,凡事連於元首基督,當中的關鍵就是要對基督有真確的認識,透過1:15-20 的基督讚美詩,保羅指出上帝藉耶書亞創造萬物,也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使萬物與自己和好,反映出耶書亞有著無比尊榮的地位,上帝一切的豐盛也都在他裏面,所以基督是萬有之首,也是教會之首,這是我們的信仰核心,也是我們屬靈生命的根基,是我們要持守的真理,是以我們必須站穩在這個信念之上,就不致被異端邪說所搖動。

除了要對基督要有堅定不移的信心,信徒還需要活出一個與基督一同死亡和一同復活的生命,指的是我們要脫下舊有的那些敗壞的心思意念,並穿上新的屬於基督性情的心思意念,這些內在的生命質素是可以在實際的生活中表現出來的,包括在各種人際關係和處境上,信徒群體都應該讓人看見他們是一群被上帝分別出來的聖潔群體,而這正是上帝呼召我們的目的,要我們成為一體,以基督為我們的元首,這個群體包括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也不再以種族、文化、社會地位去區分,信徒在基督裏都同歸於一。

而「在基督裏」不單是信徒個人屬靈生命成長的根基,也是整個信仰群體蒙召的依歸,上帝藉耶書亞創造了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存在就彰顯出上帝的能力和榮美,而上帝藉耶書亞建立了他的身體(教會),這個身體的存在同樣要彰顯出上帝的能力和榮美,上帝願意把他的豐盛居於基督裏,而我們也因著在基督裏而同享了這份豐盛,這是何等尊榮的一份呼召!甚願每一個信徒對基督都有真正的認識,也因著對基督的認識,而能在基督裏活出一個榮耀上帝的生命。阿們。


[1] 認為這信是寫於羅馬的理據:原因是信中提到「……與我一同坐牢的亞里達古問候你們。」(4:10)而亞里達古正是與保羅一同去羅馬的其中一位同工(徒 27:2),此外,《歌羅西書》與《腓利門書》應該是同時期所寫,因信中提到的阿尼西謀(4:9)來自歌羅西,他本是腓利門的一個奴隸(門1:10),逃離後跟在獄中的保羅交往,估計保羅當時被軟禁在羅馬時,仍有自由可接待和牧養阿尼西謀。而認為這信是寫於以弗所的理據:雖然《使徒行傳》並沒有提到保羅在以弗所被囚,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曾提及他「在亞細亞遭遇苦難」(林後 1:8),以弗所是亞細亞省的首府,保羅曾在那裏宣教有三年多的時間(徒 19:10、20:31),期間他或有可能曾被囚禁,他也曾提過自己「坐過更多次監牢」(林後 11:23),而且亞里達古也是保羅在亞細亞宣教時的同工之一(徒 19:29)。此外,阿尼西謀離開歌羅西之後,他在羅馬那麼遠的地方遇見保羅的機會較低,所以也有可能是去較近的以弗所。

[2]  參《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頁1799。

[3] 學者認為當時歌羅西教會的信徒受到異端的威脅包括:貶低了耶書亞的屬性和位格,把他視為是諸靈之一,在上帝之下,這與在公元後四世紀初所出現的亞流主義(Arianism)的思想相似,這派根據「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主張基督是受造的,次於上帝。亞流主義最後被判為異端,教會也因此確立了基督與父上帝同尊同榮的三一教義,之後進一步帶來基督具有完全神性與完全人性的教義。

[4] 有學者估計保羅所指的假教導可能就是一些與初期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有關的思想,這派宣稱能提供關於神的神秘知識,認為聖經中的神──世界的創造主──是一位次等的神。物質世界本身就是邪惡的,因此其創造主屬較低級的神明。諾斯底主義中的救主,不是要來為人贖罪,而是要帶來有關人類「真正的」神性源頭的知識,把人從無知和物質世界的桎梏中解脫出來。(參《聖經•考古研讀版 — 大公書信及啓示錄》,67頁。)

[5] 有學者猜測這封由老底嘉轉來的書信可能就是《以弗所書》,但因為無法確定,讀者也只能視它為一封已失傳的信件。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作者:Herbert Chan

利23: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8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利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3:30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利23:31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贖罪日(יוֹם כִּפֻּר Yom Kippur;字面意思是「遮蓋之日」)是《利未記》23章記載的七個耶和華節期之一,對上帝的子民來說這是全年最嚴肅的一天,因為按猶太人的傳統這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日子。上帝吩咐子民在這日(從七月初九傍晚至初十傍晚)要「刻苦己心」(利23:27、29、32),這在猶太人的傳統中被理解為要禁食、自潔、禁戒房事等等,好讓自己的生命能通過審判,名字能被寫在生命冊上而不會被塗抹。他們甚至從七月初一的吹角節(猶太新年)開始,一連十天檢視自己生命裏的罪,並為過去一年得罪了上帝和得罪人的事而認罪悔改,以實際行動去作出賠償、與人修補關係,好讓自己能在贖罪日的審判中安然渡過,並可在之後的住棚節中大家一同歡慶[1]。可以說,在以色列民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之後(每年透過逾越節去記念這事),上帝仍然認為祂的子民需要每年有一個生命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處理對上帝及對人的虧欠,好讓他們最終能帶著無愧的心去慶祝與上帝同在。

另一方面,《利未記》16章記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都會進入至聖所為上帝的子民贖罪。《希伯來書》9:1-14解釋這為未完全的贖罪儀式,並指動物的祭只能讓人想起罪來,唯有透過基督的流血犧牲,才一次過完成了永遠的贖罪(來9:12)。這讓信徒知道,我們對自己屬靈生命的自省和悔改之所以能夠蒙上帝悅納,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可取之處去配得這份恩典,而全是因著基督無條件的愛和憐憫,以他自己的血遮蓋我們的罪,藉著他一次過永遠的贖罪,使我們的認罪悔改能夠真正經歷到一份有效的救恩。

《約翰福音》7-8章記載了主耶穌在地上過住棚節的事蹟,其中約8:1-11看來是一段加插的故事[2],當中記載了一段耶穌向人施憐憫,同時也給人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反思贖罪日的屬靈意義。

約8:1 耶穌卻到橄欖山去。

約8:2 清早,他又回到聖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約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8:4 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女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捉到的。

約8:5 摩西在律法書上命令我們把這樣的女人用石頭打死。那麼,你怎麼說呢?」

約8: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抓到控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約8:8 於是他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9 他們聽見這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都走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間的女人。

約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

約8:11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這故事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為要試探他。這些人指按照摩西的律法理應把婦人用石頭打死(參利20:10;申22:22、24),可是耶穌一直以來在地上的事工都並非要對人施行審判,而是對人施行憐憫和寬恕,讓人有機會回轉悔改歸向上帝,信靠他是上帝派來的彌賽亞(例如,第五章記載耶穌醫好了一個估計是瘸腿或癱瘓的人,然後第六章記載他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第九章則記載他醫好了一個天生瞎眼的人,到第十一章更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等等;另參太9:13)。所以,要是耶穌表示不審判這個婦人的話,就代表他違反摩西的律法,但如果他同意按摩西的律法去打死這個犯罪的婦人,他就有違自己過去一直以來憐憫人的處事手法,並且與試探他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沒有分別了。

表面上耶穌落入了兩難之間,但其實摩西的律法清楚說明犯了這罪是理應把那男人和女人一同治死的,而不是單單審判女人,而且既然有證有據,他們的做法應該立刻審理那個男人和女人,而不是特意把那個女人帶到耶穌面前問他該怎樣處理,可見這些人的目的根本不是要執行摩西的律法,而是心存詭詐,想要試探耶穌。而經文記載拉比耶穌有智慧地回應:「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這讓當時的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離開,沒有人敢定婦人的罪,而耶穌最終也饒恕了這個婦人,並吩咐她不要再犯罪。這做法反映出耶穌有非一般的智慧,他不但化解了一個被誣陷的危機,將一個強行要他定罪的個案交給現場所有人去審理,更在公義和憐憫中取了一個平衡:他一方面公允地認為摩西的律法並不應用於當時的情況(也就是說他並無違反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也提醒婦人不要再犯罪(他反對人犯罪),就是給了她一次悔改的機會,又同時提醒在場所有的人都要自省自己的生命,明白自己也有需要悔改和被憐憫!

其中作者兩次提到耶穌在「地上寫字」(約8:6、8),這是個令人費解的描述,讀者往往把焦點放在耶穌在地上到底寫了甚麼。有人或會建議說耶穌在地上寫十誡(例如:不可作假見證,用以提醒試探他的人),情況就如耶和華昔日把十誡寫在法版上一樣,不過由於經文並無交代他寫了甚麼,所以筆者認為讀者不宜自行猜測,反而關鍵更可能是「寫在地上」的這個動作。為了解開這段經文的意思,筆者找遍整本《希伯來聖經》,發現只有一處地方記載過這個動作,其上下文就是《耶利米書》17:9-13。

耶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考驗人肺腑的,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

耶17: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蒙羞。離我而去的,他們必被寫在地裏,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和修版》)

《耶利米書》這裏的記載指出,雖然當時猶大國的百姓心懷詭詐,但上帝鑒察和識透他們的內心,並會把他們「寫在地裏」(另參《新譯本》「寫在沙土上」)。筆者認為,《約翰福音》的作者特意兩次記載耶穌在地上寫字,可能是要使讀者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去聯想《耶利米書》17章的這段經文。當中「人心詭詐」的情況正好用來描述那些設局要試探耶穌的人,而「上帝鑒察人心」和「把他們寫在地上」,也正好顯示出主耶穌怎樣以智慧回應他們的試探,說明耶穌不但知道他們內心的詭計,提醒他們正在離棄「活水的泉源」[3],而且暗示他自己就是上帝!

結語:感恩我們的主耶穌成就了贖罪日,他沒有大義凜然地行使審判人的權柄,而是以愛和憐憫去替人贖罪,讓人與天父得以親近。所以贖罪日雖然是一個嚴肅的日子,提醒人要認真自省和認罪悔改,但同時也是一個讓我們記念主對人施憐憫和贖罪的日子。求聖靈特別透過這個節期提醒我們,在經歷過救恩之後也不要忘記主是鑒察人心的,謹記自省和認罪悔改的重要性,學會不要再犯罪得罪主,好叫我們在成聖的路上能夠活出與主基督的救恩相稱的生命。阿們。



[1] 參筆者在本網站的另一篇有關住棚節的文章〈「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2]雖然筆者相信約7:53-8:11是耶穌的一個真實故事,但這段經文在「文本鑑定」上存有爭議,主要是它並沒有出現在《約翰福音》最早期和最好的手抄本中,另外也有些手抄本把這段經文放在不同的位置,甚至是把它放在另一卷福音書裏。

[3] 「活水的泉源」在《希伯來聖經》中往往代表著耶和華自己(參耶2:13、7:13;詩36:9;賽12:3),而耶穌在住棚節最大之日,表明了他自己就是那個活水的泉源(見約7:37-38)。

奉獻支持我們的事奉:

機構的主要收入來源為弟兄姊妹的奉獻支持,若你有感動奉獻,這將會是對我們的鼓勵和支持!(本機構是獲豁免繳稅之慈善團體,奉獻金額HK$100或以上,可用奉獻收據作減免稅項)。

其他耶和華節期、猶太節期、《聖經》中節期的相關文章:

《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現時腓立比的遺跡;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腓立比書》

書名:腓立比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ΙΠΠΗΣΙΟΥΣ,意思是「致腓立比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見1:1)。

對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以及諸位監督和執事[1]」(1:1),他們主要為外邦信徒[2]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保羅在信中多次提及自己「在捆鎖中」(如1:7、13-14、17),大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被囚期間所寫的[3]

書信的目的:保羅寫這封信的部分原因是為了感謝腓立比信徒持續不斷的支持(見4:10-20)。他在信中亦交代將會差派提摩太到訪腓立比,好讓自己能知道他們的事而心裏得著安慰(2:19);此外,他也告訴腓立比信徒他必須差以巴弗提回去腓立比,並吩咐他們要尊重以巴弗提這樣的人,因他為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2:25-30)。而保羅在羅馬的監管下寫這封信時,也擔心腓立比教會很可能面臨進一步的迫害(1:30;有關保羅較早前在腓立比所受的迫害,參徒16:22-23;帖前 2:2),因此他敦促信徒要合一,以及繼續為福音共同努力(1:27;2:2、14),因為腓立比教會的信徒都愛保羅,但他們彼此之間並不和睦(4:2-3)。保羅還在信中警告要提防那些鼓吹他們受割禮的假教師(3:2-21),又鼓勵他們無論遭遇怎樣的事情,都要靠主喜樂(3:1;4:4)。

 

保羅時代的腓立比

腓立比是馬其頓的一座重要城市,位於從東部省份通往羅馬的主要公路——埃格納提亞大道(Via Egnatia)上,它的位置所在是其繁榮和具有政治重要性的主要原因。而作為馬其頓黃金產區的一座著名城市,腓立比有著令人自豪的歷史;這座城市最初以亞歷山大大帝的父親馬其頓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Macedon)的名字命名,公元前 42 年被建立為羅馬殖民地,後來易名為猶流·奧古斯都·腓立比殖民地(Colonia Julia Augusta Philippensis)。一些來自軍團的退伍軍人及其後裔定居在腓立比,致使腓立比發展成為一個享有尊嚴和特權的城市,它的最高榮譽之一是 ius Italicum,意味腓立比是受到羅馬法律而非地方法律所管轄,在這城市的公民享有與羅馬公民同等的權利和法律特權[4]

 

腓立比教會的建立

腓立比教會是由保羅和他的同工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按《使徒行傳》16章所記,保羅在特羅亞回應馬其頓的異象來到腓立比,並確信上帝呼召他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徒16:10)。在腓立比最先信主的是敬畏上帝的女商人呂底亞一家(徒16:13-15),後來保羅被囚時也把福音傳給一個羅馬獄警並他所有的家人(徒16:25-34)。顯然最初在腓立比信主的人數不是很多,而信中提及的革利免、友阿蝶和循都基是否在此時信主並不能確定。但重要的是,腓立比是保羅在歐洲佈道的首站,腓立比教會的建立標誌著保羅從有不少猶太人口的地方(例如小亞細亞的城市)開始把基督的福音帶到一些主要為外邦人和異教徒的城市。

 

全書大綱

以下是《腓立比書》的大綱,整封書信的脈絡呈現一個倒影結構,而位於全書的中心位置是以基督的榜樣作為主題的一首讚美詩:

A. 開首問安(1:1-2)

B. 感謝與代禱(1:3-11)

C. 保羅的榜樣(1:12-26)

D. 勉勵腓立比信徒(1:27-2:5)

X. 基督的榜樣(2:6-11)

D’. 勉勵腓立比信徒(2:12-18)

C’.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B’. 勸勉與感謝(4:1-20)

A’. 結束祝福(4:21-23)

 

《腓立比書》綜覽

問安與感謝(1:1-11

在書信的開首,保羅自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1:1),而往後的內容將帶出信徒該如何作主的僕人,這是整封書信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在1:3-11,保羅表達他的感恩(3-6節)、他對腓立比信徒的愛和想念(7-8節)以及他為腓立比教會的禱告(9-11節)。保羅每次為他們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的,因為自他把基督的福音傳給他們以來,他們就一直是他傳福音的伙伴(1:3-5)。而在保羅為腓立比信徒的禱告中,他期望看到他們在兩方面的成長:1)他們對基督和對彼此的愛;2)他們屬靈知識的增長,以致他們能分辨是非,在基督的日子作真誠無可指責的人。保羅深信那在腓立比信徒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1:6),保羅在這裏表明自己對上帝的信心,也藉此鼓勵腓立比的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穩,因為既然上帝已在他們的生命中開展了祂的工作,就必不撇下他們,上帝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最終會在基督再來的日子完成。(另見3:20-21)

保羅的榜樣(1:12-26

腓立比教會與保羅有著緊密的關係,當他們得知保羅被囚後便籌措金錢,並差派以巴弗提去供給保羅的需要。因此,保羅在表達感恩之後,便向關心他的腓立比信徒交代自己的情況。保羅在第12-18節首先報告了福音的進展,接著在第19-26節報告了他的個人狀況及其對腓立比教會的影響。雖說保羅是在交代自己的情況,但是他並沒有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反之,他唯一的關注點是自己被囚對福音和教會的影響。

腓1:12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advancement, progress),

腓1:13 以致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我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的;

腓1:14 而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都因我受的捆鎖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無所懼怕地傳道。

         ……

腓1:25 既然我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留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一起存留,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又喜樂,

保羅說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進一步推進了福音的傳播,不但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他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一些主內的弟兄更因保羅被囚而越發放膽傳道。這段以相同的關鍵詞作為開始和結束,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 這個詞在第12節中被翻譯為「興旺」,在第25節譯作「長進」;保羅報告了福音在他所到之處的進展,並預期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腓立比教會當中。在保羅的眼中,儘管他的個人自由受到束縛,但基督的福音卻不受攔阻。他的事奉態度在以下這一番話中盡顯無遺:「無論是生是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但是,我在肉身活著,若能有工作的成果,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1:20-22)保羅認為自己若死了就能夠與基督同在,這對他而言是好得無比的,可是繼續活著則能夠使他的工作有成果,這讓他處於兩難之中,可見不論生死,保羅的眼光始終專注在基督和教會身上,並不以自己的性命為念。他鼓勵腓立比的信徒效法他,就是即使身處患難中,非但不要後退,反要在推進福音和靈命上都要繼續取得進步。

保羅勸勉信徒要以基督為榜樣(1:27-2:18

2:6-11的讚美詩是這個段落甚或可謂是整封書信的中心。這首早期的詩歌提及到基督的永存和神性、他的道成肉身和死亡、以及他的崇高和主權。然而,這首詩明顯不是脫離整封書信的框架或上文下理而獨立存在的,那麼在整段經文中保羅想藉這首詩表達的重點是甚麼呢?從書信的脈絡來看,整個段落其實始於1:27,也就是這首詩出現的前題,當時保羅勸勉腓立比信徒:「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這段首先出現了一系列關於合一的勸告(1:27-2:4),然後保羅向他們展示了基督的榜樣(2:6-11);因此,信徒如何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並信徒合一的關鍵,就是要以基督的心為心,以他的態度與行動作為效法的對象。

這首被後人稱為「基督之歌」(The Christ Poem)的讚美詩可以簡單分為兩個部分:基督的降卑(6-8節)和基督的高升(9-11節)。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

腓2:7 反倒虛己(ἑαυτὸν ἐκένωσεν;emptied himself),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

腓2:8 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首詩的前半部分描述了上帝兒子的選擇與行動。他即使與上帝同等,卻不堅持抓住一切本屬於他的神聖特權,反而主動倒空了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自己、順服至死,最終被釘死在象徵羞辱的十字架上。這裏的描述與《以賽亞書》52:13-53:12所記一首有關受苦僕人的詩歌十分相似,在《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詩歌是以一個神諭開始,其中上主宣布他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他必被高升,高舉,升到至高之處」(賽52:13;與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平行),接著描述這位僕人為上帝百姓的罪而受苦,「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賽53:7-8;與基督謙卑、受苦至死的奴僕形象平行)因此,「基督之歌」與《以賽亞書》這首詩反映出相同的觀念——上帝的僕人本應處高位,卻因順服上帝的旨意落至極卑微的境地,他被不認識他的人貶低、蔑視、最終被殺害。而在《以賽亞書》這首詩的結束部分,就提到這位義僕最後因順服而被上帝高升,上帝宣告「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賽53:12)。而在「基督之歌」的後半部分,也同樣描述到基督的高升:

腓2:9 所以上帝把他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highly exalted),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2:10 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眾膝都要跪下,

腓2:11 眾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歸榮耀給父上帝。

2:6-8有關基督降卑的三節經文是上帝兒子的行動,而從第9節開始,天父上帝因著耶穌基督的順服而採取行動:因耶穌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捨去自己的性命,降到最卑微的地方,天父就把他升至最高、最榮耀之處,以此表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保羅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獨特的動詞來描述這種高升,「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 huperupsōsen)的意思是「超級提升」,它是一個被動詞,表明是天父對耶穌所做的。雖然經文沒有提及復活的字眼,但保羅用了這個非常有力的動詞,去全面描述基督耶穌的高升——就是從十字架到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配得一切頌讚、敬拜與尊榮!

在2:10-11,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45:23「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其中「我」所指的是主耶和華;而在賽45:20-25,耶和華宣告自己的獨特性,強調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神,那些人手所造的偶像完全不可與祂比擬。因此,當保羅將這段經文的觀念納入「基督之歌」並宣告「耶穌基督是主」,就表達了耶穌是上帝,他擁有榮耀的身分與地位,值得所有受造物的敬拜。這個表述同時是讓當時身處羅馬社會文化的基督徒明白他們需要確知的事實,因為羅馬帝國不時將統治者封神,於是凱撒就有了「神的兒子」(divi filius)之稱,是所有臣民的主;而「耶穌基督是主」就正正表明了凱撒並非真正的主,耶穌基督才是崇高的上帝之子,他的權柄凌駕於凱撒並地上一切的掌權者。

而在「基督之歌」之後,2:12-18是另一個勸勉的段落。這個簡短的部分總結了2:5-11的實際含義,並補充了從1:27開始的整個勸勉的段落。保羅勸勉腓立比的信徒要「恐懼戰兢完成你們自己得救的事」(2:12),所指的不是他們要靠自己得救,而是他們要謹慎自己如何在上帝的救恩中過活,就是必須緊記他們的召命,並細心思考該做的事情。若說此前的讚美詩是作上帝僕人的最高榜樣,這裏保羅期望腓立比的信徒按基督所展現的那份謙卑順服的生命而活,因為以基督的心為心不能只停留在心思意念的層面,也要竭力地將之實踐,讓整個信仰群體能夠因「以基督的心為心」而達致合一,並且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就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2:15-16),得以成就主的美意,使保羅和腓立比的信徒能夠一同喜樂。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接著保羅告訴腓立比教會,他計劃差派一位值得信賴的伙伴——提摩太作為他的代表到腓立比去。當時保羅正在監獄裏,將要面臨審判甚至可能會被處決,他說只要一看出自己的事怎樣了結,就會馬上差提摩太去(2:23),而提摩太會停留一段時間並為保羅帶來教會的消息。與此同時,保羅差派以巴弗提回腓立比,他原先被腓立比教會派去服事保羅,但期間卻病重至幾乎要死,保羅相信讓康復的以巴弗提歸回可以消除教會的憂慮。

而面對那些鼓吹外邦信徒行割禮的假教師,保羅雖然可靠肉體誇口,但他的價值觀和心態都已經因為基督而徹底改變,他說:「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3:8),他不像那些假教師那樣認為自己能靠行律法以至完全;反之,他沒有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而是仍要竭力追求,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見3:13-14)

在這個段落,保羅以提摩太、以巴弗提並自己的生命見證作為信徒的榜樣。他稱讚提摩太是「經得起考驗的」(2:22),又說以巴弗提「為做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幾乎至死」(2:30),而他自己則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3:8)。他們效法基督的生命,以基督的心為心,並確實地將基督順服捨己的生命實踐出來。在這個段落的結尾,保羅談到信徒要為主擺上自己的緣由與盼望:「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住在腓立比的居民都盼望羅馬皇帝來訪,而作為天上的國民,腓立比的信徒應比此更為盼望他們的王——耶穌基督的再來。

勸勉、感謝與祝福(4:1-23

保羅在提到基督的榜樣,以及提摩太、以巴弗提並他自己的榜樣後,在這最後一章,保羅呼籲腓立比信徒要靠主站立得穩,又對他們作出幾方面的勸勉:他勸友阿蝶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又吩咐腓立比信徒要幫助這兩位姊妹(4:2-3);要靠主常常喜樂(4:4);彼此謙讓(4:5);並效法保羅的榜樣去活出真正基督徒的生命(4:8-9)。

最後保羅再次感謝腓立比教會通過以巴弗提帶來的饋贈。保羅感謝他們的慷慨,並稱讚他們是唯一照顧他經濟需要的教會(4:15;另見林後11:8-9)。保羅提及自己雖有經歷卑賤與缺乏的時候,然而那些經歷都成為了他的老師,讓他學會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

在書信結束的祝福中,保羅刻意對腓立比信徒說「特別在凱撒家裏的人問候你們」(4:22;另見1:13),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福音並沒有因為保羅的入獄而受到阻礙,福音已經傳到了凱撒尼祿的府邸。在全書的最後一節,保羅祝福腓立比信徒「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這強調信徒需要在靈裏經歷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與同在,這是一切外在的患難所不能阻隔的!

 

《腓立比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謙卑作僕人

這封書信的中心是2:6-11的「基督之歌」裏所展現的基督的心:他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倒空自己、甘願放下自己的權利,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以至於死。主在世時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因為愛,他甘願謙卑作眾人的僕人,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吩咐信徒要對準和效法的就是耶穌基督這份謙卑作僕人的生命。事實上,謙卑在古羅馬文化中並非一種美德,他們重視的是個人的榮耀與名譽,因此「謙卑」會被當時的人視為軟弱的表現,是屬於社會底層的人以及奴隸的特質。而基督耶穌的心、他的意念,是一個僕人的意念。一個真正懂得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上帝面前謙卑作僕人的人,他的生命是與基督聯合,並且能夠和其他決心跟從主的人意志相同、愛心相同、有一致的心思、一致的想法。而惟有當耶穌的生命故事成為信徒自己的故事的時候,信徒之間一切的紛爭與敵對都能得到解決,從而成為一個真正同心合意的群體,他們會一同蒙恩,一同為福音受苦和爭戰,雖一同勞苦卻也一同喜樂(見1:7、29-30;2:18;4:3等)。

我們的文化跟古羅馬不同,謙卑在中國傳統是一種美德,以致很多人的直線思維會認為謙卑就是等於謙遜有禮、待人溫和、必恭必敬,諸如此類。但事實上,謙謙君子與謙卑的僕人是兩碼子的事情。有些信徒習慣在人前自貶,覺得自己甚麼都不配和不足,這也不是真正的謙卑。魯益師(C. S. Lewis)在他的書中曾說:「真正的謙卑不是輕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我們要思想,每當我們說要學效基督的謙卑,我們仍是以中國傳統的看法,還是我們從《聖經》的教導去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耶穌基督「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8),我們是否真的願意以基督的心為心,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去作僕人,甚至有為主和別人的益處而受苦的心志呢?

2. 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

腓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 ἐν οὐρανοῖς;citizenship in heavens),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腓1:27 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不過你們作公民、總要對得起基督的福音」,《呂振中譯本》),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

當保羅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公民;3:20)時,他特意使用了πολίτευμα(公民)這個詞,這跟1:27的「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公民生活)是同源詞,他這樣說並非要加增信徒對死後到天上去的期盼,而是強調在天上掌權的主耶穌基督有一天會從天上再來,我們今生都要為此竭力擺上,活出與這個身分和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如前文所說,腓立比是位於希臘地區的羅馬帝國殖民地,腓立比的居民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這是他們引以為傲的事情,作為羅馬帝國的殖民地,腓立比也是一個向其他地區展示羅馬價值的地方。而當耶穌基督的福音臨到,就向人揭示了一個真正不會朽壞的國度、那位擁有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的主、以及屬於他的國民。保羅提醒腓立比的信徒,比起他們的羅馬公民身分更寶貴的是天國公民的身分。因此,他們的行事為人、生活方式和態度,都應活出天國公民的樣式,無論如何都不要妥協對耶穌的忠誠,並做好準備去拒絕參加君王崇拜和其他異教的活動儀式,即使面對逼迫也要跟隨他們的彌賽亞走上受苦的道路;同時他們亦有責任積極地透過他們的生命與言行,去向其他人展示天國的價值觀,讓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事實上,伴隨著公民身分的,除了權利,還有公民責任。今天,當我們想起自己信徒的身分,會是滿腦子關於將來上天堂的期盼?還是我們重視今生在地上要怎樣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生命,盡我們的責任去向人傳遞天國的價值觀?

3. 靠主喜樂

在閱讀《腓立比書》時,不難發現整封書信都洋溢著喜樂和感恩之情,當時保羅身陷囹圄,他多次提及自己正受捆鎖(例如:1:7、13-14、17等),將迎來的審判也未知是生是死,這在世人的眼中根本沒有甚麼好喜樂的;而腓立比教會也正面對外在的逼迫,對內也有同工不和的情況(4:2-3),保羅仍勉勵他們要靠主喜樂(3:1;4:4),可見喜樂並不受外在環境所影響。那麼,這喜樂到底是怎樣的喜樂呢?或許我們可從保羅的個人生命見證看出一些端倪:保羅雖被囚,卻仍能在獄中繼續為主作見證,他就為基督被傳開而喜樂(1:12-18);保羅也為到自己能為主擺上而喜樂,因他最在乎的並非自己的生死(1:20-21),而是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白跑和徒勞,若他所做的能堅立信徒對主的信心,他就是被澆獻在其上也是喜樂(2:16-17);他的喜樂也來自於腓立比信徒同心興旺福音(1:4-5;2:2)、他們靈命的成長(1:25-26;4:1)、並他們對自己的關懷(4:10),可以說,腓立比的信徒對基督持續的忠心成為了保羅的喜樂,也是他辛勤工作的冠冕。由此可見,保羅的關注點從來不在自己,而真正的喜樂從來都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論保羅正處於怎樣的景況,他生命的焦點仍然沒有改變,就是基督的福音要被廣傳,以及教會弟兄姊妹的生命要得造就和成長。

最重要的是,信徒喜樂的源頭是來自與上帝的關係。「靠主喜樂」(χαίρετε ἐν κυρίῳ chairete en Kyriō)直譯為「在主裏喜樂」,喜樂不是一種表面上的快樂或愉悅,而是單單因著我們的生命「在主裏面」就能喜樂!保羅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並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得以在他裏面(3:8-9),值得深思的是,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到底是因著上帝的祝福和賜予而歡喜快樂?還是能夠單單因著認識那位創造天地萬物、又愛我們的主,並且得以在他裏面,生命就有滿足的喜樂呢?(參詩16:8-11)

 

結語: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腓立比書》是一封充滿喜樂與感恩的書信,我們從中能看見保羅與腓立比教會那份在主裏親密的團契,它也向我們展示了基督的生命榜樣,以及保羅、提摩太、以巴弗提的生命見證,他們都是以基督的心為心的明證,就是在一切的艱難中仍能抱持喜樂的心,為主、為他人謙卑地作僕人,完全地擺上自己。

謙卑作主的僕人、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靠主喜樂,都是這封書信給腓立比教會以至每一位信徒的重要提醒。面對前路生死未卜,保羅寫了這封書信去勉勵腓立比教會,希望幫助和鼓勵信徒在一切的患難與艱難的環境下仍能站立得穩,能夠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所以,不論我們今天面對的是順境或逆境,又或是面對世俗價值觀的挑戰和誘惑,都要堅定地這樣行事為人: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要有作僕人受苦的心志;認定自己是屬天上的國民,珍視這個身分並承擔起天上國民的身分和責任;即使在患難中仍能在主裏喜樂,展現基督徒那份帶有復活盼望的生命力量!求主幫助我們的行事為人能與祂恩典的福音相稱,讓我們也像保羅般深信,那在我們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阿們。


[1] 監督可以是指行省或地方官員,這裏應是指教會中的領導人,而執事是僕人的常用術語,在屬靈上意指事奉上帝的人。因此,這些人負責收集、管理和分配資金,腓立比教會中的某些人很可能以這種身份發揮作用。畢竟,腓立比教會一直對保羅的宣教使命給予支持,供給他的需用(4:10-20)。

[2] 保羅每逢到達一個新的城市總是先到猶太會堂向自己的同胞傳講福音,然而腓立比卻沒有足夠的猶太人來建立猶太會堂(徒16:12-13),因此腓立比教會的構成主要應為外邦信徒。

[3] 一些學者認為保羅的「監獄書信」(《以弗所書》、《腓利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可能是在以弗所或凱撒利亞被拘留期間所寫的。雖然1:13中翻譯為「御營全軍」的短語可能適用於總督的住所,但4:22中提到凱撒的家證實它更可能是指駐紮於羅馬周圍的禁衛軍(參徒28:16)。參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14.

[4] 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40.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位於羅馬的聖保羅教堂聖壇上的壁畫;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羅馬書》

書名:羅馬書,希臘文 ΠΡΟΣ ΡΩΜΑΙΟΥΣ,意思是「致羅馬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

對象:羅馬教會的信徒(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但估計以外邦信徒為主)。

成書日期:約公元56年冬天至57年春天期間[1]

成書地點:估計在哥林多(大概寫於保羅的第三次宣教之旅)。

寫作背景:第一世紀早期的羅馬教會已同時包括有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公元49年羅馬王克勞第(或譯革老丢;Claudius)下令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羅馬(徒18:2),到公元54年他死後上任的羅馬王尼祿才讓猶太人回流當地,這讓羅馬教會在這段期間變成由外邦信徒主導,回流後的猶太信徒自然變成教會裏的少數和弱勢。而隨著福音在外邦人中廣傳,猶太信徒在教會中的地位越見微小。故此,保羅在《羅馬書》當中特別強調了猶太人的重要地位和他們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角色(1:16-17、9-11章)。

特色和中心思想:保羅書信可分為兩大類:寫給教會(信徒群體)和寫給個人。其中寫給教會的書信,其收信對象往往都是由保羅親自建立,或曾到訪過然後再寫信去鼓勵、教導和提醒的。但《羅馬書》是個例外,因為保羅在寫這封書信時仍未到訪過當地,羅馬教會明顯並非保羅所建立的(學者大多認為是《使徒行傳》第2章所記載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事件中,有信主的猶太人把福音帶回羅馬而建立的)。然而,《羅馬書》是13封保羅書信中最長的一封,並且清楚記載保羅有用代筆去寫這封書信(16:22),反映保羅十分重視這封書信的內容信息和所要達到的效果。而學者普遍認為《羅馬書》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核心信息就是「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這個詞在《羅馬書》中出現了多達9次,是所有保羅書信當中最為明顯的,從書信一開始保羅就介紹自己作為使徒,是奉派傳上帝的福音(1:1),並指出這福音的本質和目的,它就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6)。然後,整封書信的內容都圍繞著福音的內容以及對信徒的屬靈意義作出詳細的講解,在書信結束的15-16章保羅更表明自己正計劃把福音傳到西班牙,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他的傳福音工作,可見福音這個主題貫徹整封書信。另外我們要留意的是,四福音書只記載了一些有關耶書亞(耶穌)的生平事蹟,包括他的出生、神蹟、教導、死亡、復活和升天等「福音」的歷史性資料,但為何這些資料是個「福音」,這是個怎樣的「福音」,它有甚麼重要的屬靈意義,為世人帶來甚麼深遠的影響,為何世人都需要這福音,耶書亞(耶穌)如何透過他的犧牲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而信徒在得救後應當如何自處等等,福音書都並沒有清楚地解釋出來,信徒是需要透過保羅書信(尤其是《羅馬書》)對福音的演繹和講解才能掌握和應用在信仰生活中。難怪《羅馬書》成為歷世歷代的教會與神學家非常看重和花上許多精力去鑽研及解釋的聖經書卷,事實上這封書信在歷史上對基督教信仰和神學觀有著舉足輕重和深遠的影響。不過,無論《羅馬書》的神學內容何等豐富,我們也必須知道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並非在寫教義或信條,而是在寫一封信給教會,因此我們在理解《羅馬書》時也必須從書信的本質去明白保羅的信息、他對教會的提醒及當中的屬靈意義。

寫作原因/目的:從《羅馬書》獨特的歷史背景、書信特色和福音性的中心思想,我們可推斷保羅寫《羅馬書》大概會有幾個可能的原因:

1. 保羅在過去宣教傳道的日子中屢次遭到不信主的猶太人攻擊,所以他有必要介紹自己,說明自己的信仰立場、正確的福音觀念等。

2. 保羅將要把外邦教會的捐獻帶到耶路撒冷去幫助猶太信徒,而他會否遭到不測或攔阻也是未知之數,所以他蒙召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盡責任把純正的福音信仰清楚地教導給他未能前往探望的羅馬教會。

3. 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已經在地中海東邊一帶傳道,他正計劃傳道至西班牙(當時外邦世界的盡頭),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有份支持和參與他的宣教事工。

4. 羅馬城是當時羅馬帝國的中心,是福音廣傳的重要樞紐,具有戰略性地位,所以保羅希望與羅馬教會加強聯繫,更好傳揚福音和聖經真理。

5. 當基督信仰越來越由外邦信徒所主導,教會越來越外邦化,外邦信徒有必要學懂尊重猶太人,認識以色列在上帝的計劃和祂心目中的位置,所以保羅要特別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觀念。

6. 隨著教會外邦化,加上猶太人曾因為克勞第的命令而離開了羅馬(徒18:2),所以猶太信徒在尼祿時期返回羅馬後可能成為教會裏弱勢的一群,因此保羅有必要強調「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

7. 保羅寫信給其他教會往往牽涉弟兄姊妹之間的不和與分黨分派的問題,而羅馬教會出現的情況可能更關乎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之間的關係,所以保羅有必要就雙方之間的應有關係作出講解。

全書的分段和大綱:《羅馬書》的內容十分豐富,既廣且深,需要同時從幾個層面去理解。首先是上文所述的福音性中心思想,然後可分為理解「福音」的兩大重點或向度:前部分1-8章主要關乎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縱向),而後部分9-16章則主要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橫向),並可分為四大段落(見下表),當中每一個段落都有其主題:

經文:

1-4章

5-8章

9-11章

12-16章

主題:

因信稱義

成聖的生命

不信主的以色列民

彼此相愛和造就

鑰句: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定會死;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就必存活。

羅8:14 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羅11:25-2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15:2 我們各人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

羅15:3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重點:

福音的個人性:與上帝的關係(縱向)

福音的普世性:與人的關係(橫向)

這四大段落可算是《羅馬書》全書的大綱,平均每三章為一個大段落。另外也有學者嘗試把《羅馬書》細分為八個小段[2],以下筆者就嘗試按這八個小段綜覽《羅馬書》。而讀者要掌握好這書的信息,必須在理解每個小段內容的同時,不忘所讀的經文是屬於兩大段落和四大分段的哪一個,好理解經文在福音的縱向和橫向以及四大主題中所起的作用:

I. 介紹(1:1-17)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VI. 為恩典辯護(6:1-7:25)

V. 聖靈的工作(8:1-39)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羅馬書》綜覽

I. 介紹(1:1-17

羅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蒙召為使徒,奉派傳上帝的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

羅1:2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羅1:3 [3-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神聖的靈說,因從死人中復活,用大能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

羅1:5 我們從他蒙恩受了使徒的職分,為他的名在萬國中使人因信而順服(ὑπακοὴν πίστεως obedience of faith

……

羅1:14 無論是希臘人、未開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羅1:15 所以願意盡我的力量把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一開始保羅介紹自己是使徒,為的是要傳上帝的「福音」(1:1),而如上文(特色和中心思想)所述,「解釋福音」是保羅《羅馬書》的寫作重點。讀者可能容易傾向以保羅書信的希羅世界背景去理解「福音」的意思(包括羅馬王帝繼任人的出生、羅馬王的登基、他在戰事中得勝等的消息),然而保羅解釋,他所表述的「福音」觀念主要是來自《希伯來聖經》中的應許(1:2),並關乎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1:3-4)!保羅又強調,他領受這使徒的職分就是為要讓萬民都能因為這福音而信以至順服(1:5)。可以說,「福音」並非只關乎今天在傳福音時人「決志」的一刻,而是從信主一刻開始直到信徒完全地順服主的整趟信仰旅程。耶書亞的犧牲並非為要得著我們的一個決志禱告,而是要讓我們可以一生跟隨他成為上帝的兒女。

接著保羅表明希望這福音也臨到羅馬的教會,並向當中的信徒問安,表達他希望前往當地探訪他們(1:6-13)。因為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認為自己未能前往當地講解福音是對他們的虧欠(1:14-15)。

羅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δικαιοσύνη dikaiosune本於信,以至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faithfulness, i.e. a process。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16-17是整卷《羅馬書》的重要鑰匙,概括了全書的信息,說明了「福音」的:1)普世性、2)猶太性、3)顯明了上帝的公義。保羅更引用《哈巴谷書》2:4指出「義人必因信得生」的真理去表明福音讓人可因信稱義是紮根於《希伯來聖經》的,並且「本於信,以至於信」反映這個福音並非只關乎決志的一刻(某個時間點),更是要讓人不斷更新改變,成為忠於上帝的人[3]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接著,《羅馬書》第一章餘下的部分主要是指出外邦人拜偶像的罪。雖然他們不像猶太人那樣有律法的指引,但上帝已經給了他們能力可從上帝創造的大自然和祂給予的良知中作出判斷(1:19-20)。而問題是,即使他們相信有耶和華神的存在,但他們往往同時敬拜其他神明和受造之物,並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單單歸於祂(1:21)。他們的這個情況不蒙上帝所悅納,未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無可指摘),故此他們都需要福音。在第二章,保羅轉用代名詞「你」,估計是指猶太人。保羅在此指出他們雖然已經認識耶和華,但卻靠著律法誇口,以至得罪上帝。這讓傳統上的基督教大多誤以為猶太人要靠著行律法得救,但其實他們並非這樣,他們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先祖已經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本來就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無須像外邦人那樣「要經歷得救,認識上帝」,所以他們一直以來只關注在得救後應當如何活出上帝的教導(律法,或稱「妥拉」Torah),並以此誇口。而保羅則要指出他們不能靠著律法所建立的宗教信仰去真正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猶太人根本不可能完全地靠自己去滿足律法的要求(2:23)。故此,保羅指他們的情況其實也像外邦人拜偶像一樣,不能討上帝的喜悅,因此並無資格評斷外邦人的問題。由此可見,保羅在第一、二章嘗試把所有人(外邦人、猶太人)都圈在罪中,指出他們都需要福音,因為他們不能從審判中自救,都需要從上帝而來的義!

羅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2:29 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

另外,2:28-29的中英文翻譯本大多都不準確,往往讓外邦信徒錯解以為自己信主就是屬靈的猶太人、真猶太人,而原本的猶太人靠肉身的割禮,則是假的。其實,2:28-29中原文從來都沒有「真」這個字出現,那只是翻譯者為了讓讀者容易理解才自行加入的,加上讀者往往以為自己的信仰就是最正宗的,所以可能就會出現肉身行割禮的猶太人是假猶太人的看法,並認為他們現在都已經被信主的外邦信徒所取代,以至在歷世歷代基督教信仰中重複出現反猶主義和取代主義[4]。如果我們把中英文聖經譯本中的「真、real、true」等形容詞全部移除並慢慢地仔細來讀經文,雖然字面意思不太通順,但會更清楚地看見保羅由始至終都單單在談論猶太人如何做一個真實和真真正正蒙上帝所悅納的猶太人,當中從無任何提及外邦人之處。所以,保羅在1:16-17、2:9-10先後多次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5],強調雖然福音在外邦地方比以色列地更為興旺,外邦信徒也成為了教會的主流群體,但上帝並沒有撇棄猶太人,反而特別揀選了他們去傳承祂的聖言(3:2),之後保羅在9-11章更詳細解釋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殊角色。無論如何,保羅要指出的是不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在罪惡之下(3:9),就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另見保羅所引用的詩5:9、10:7、14:2-4、53:2、4等),即使猶太人與外邦人相比下,猶太人有律法,但律法的作用只能叫人知罪(3:20),並不能使他們自救。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ἱλαστήριον place of sacrifice,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保羅其實在用一種「先指出問題,再提供解決方案」的手法在教導,所以在指出了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不能自救的問題之後,他就在第三章的結尾帶出了上帝所用的「因信稱義」解決方案。而雖然他指出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3:23),但感恩的是他也同時指出「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3:24)他解釋「上帝的義[6]」要從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這有《希伯來聖經》為證的(3:21),就是藉著上帝所應許要來的基督(彌賽亞)加給人(3:22)[7]!透過基督的犧牲去為人贖罪,使人有可能達至上帝所要求的公義,以至人只要信靠基督就能在上帝面前稱義(3:25)。按照這個結論,保羅繼而指出,因此其實沒有人可在上帝面前誇口,因為所有人都只能靠著耶書亞(耶穌)基督來稱義,這個使人稱義的「福音」不但對猶太人有效,也對外邦人有效(3:30)。

羅4:13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信而得的義。

保羅在第四章繼續用亞伯拉罕作為例子,表明這個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上帝在亞伯拉罕還未受割禮以先(創17章),祂已經因著亞伯拉罕的信而稱他為義(創15:8)。保羅的邏輯是以亞伯拉罕是上帝所定的先例和標準,既然先祖也不是靠律法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作為後人的我們,也必然不是靠著律法稱義,而是單單因信稱義。當中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是建基於他的信(創15章),然後這份信靠的關係是在後來透過割禮(創17章)的律法儀式去確立的,那麼行律法也只不過是確立人對上帝的信心,真正的稱義仍然是來自人對上帝的信靠。

羅5:1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

……

羅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

保羅在第五章進一步解釋何謂「稱義」,就是我們既在上帝面前蒙祂悅納,也就在關係上已經與上帝和好,不再像從前拜偶像,落在犯罪得罪上帝的境況中!保羅表明上帝讓我們能夠稱義,並沒有附加任何靠行為而得的外在條件,這是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已經白白地賜給我們的一份恩典(5:8)。保羅在5:9更暗示「因信稱義」的身分並不單單關乎信主一刻的改變,也關乎末後審判的日子中我們在上帝面前不被定罪。我們或可用「already but not yet」[8]的觀念來理解,就是在信主的一刻我們便開始「因信稱義、與上帝和好」,接著我們需要持續一生不斷地信靠著主去度日,一直等到有一天我們再見主的面。

羅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

保羅再進一步提醒我們,當我們還作上帝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以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ζωῇlife;生命)得救了(5:10)。他其實在用一個早期猶太釋經的原則「輕與重」(Kal wa-Homer)來作出教導,指主基督的死亡既然於我們有益,那麼主的生命豈不更是對我們帶來祝福?耶書亞一生所活的榜樣更值得我們去效法和跟隨,藉此我們能更貼近上帝自己,因而人生活得更滿足喜樂(5:11),而他死後會復活升天的生命甚至更是我們可永遠與上帝同在的盼望,以至就算要為真理受逼迫時我們仍能喜樂。可以說,假如有信徒今天並不喜樂,也許是我們只接受了主為我們死,但卻沒有認真追隨那位活著的主,以他的生命和教導為榜樣去生活,行在上帝的旨意中,與上帝建立甜蜜美好的關係,並可能對永生與上帝在永恆中的同在並沒有太大的嚮往或期盼。接著,保羅在第五章結尾用了亞當和耶書亞基督來作對比,解釋為何我們能因著主基督一個人就能稱義、與上帝和好,得著永生。保羅用亞當做例子,指出我們本來都像他那樣,是個罪人,都會像他那樣因著罪的緣故經歷肉身的死亡,毫無盼望;而既然我們會重複亞當的情況,那麼同樣地我們也會因信耶書亞(耶穌)基督而像重複他的生命那樣,能夠得以與天父親近!也就是說,我們必然可因信基督而成為蒙恩的人,並因著上帝的義而得著永生(5:15-21),這一切我們原本是不配得的,但感恩藉著主基督我們就得蒙天父的悅納和永生了。

IV. 為恩典辯護(6:1-7:25

羅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保羅在第六章更多講解信徒在接受了「因信稱義」的福音之後應當如何生活,就是要過成聖,不再繼續活在罪中的新生活!他指出我們信主後持續的犯罪並不會使主的恩典顯多(6:1)。我們在信主後應當看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6:6),所以要立志順服上帝,不再隨從自己的私慾而活。因為我們怎樣與主的死聯合,將來也必與主的復活聯合!(6:5)保羅解釋信徒在信主前是罪的奴僕,而信主後就成了義的奴僕、上帝的奴僕(6:19),所以我們要好好把自己這個新生命獻給主,以至成聖(因為上帝本是聖潔的)。他說明「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6:23)也就是說,犯罪其實與信主的生命並不匹配,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要致力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過成聖的新生活,預備將來要承受永生,並從信主開始就要好好地學習作上帝的奴僕去事奉祂。

羅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保羅在第七章特意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說話(7:1),幫助他們明白律法對人的約束已經因著信靠基督的緣故得以解除,情況就如婦人因丈夫離世而可以再嫁一樣。所以他們在信主後不應再想著可靠著行律法(妥拉)去得上帝的喜悅,而是只靠著基督!保羅解釋這並非否定了律法的重要性,更指律法其實是屬靈的、是聖的、是義的、是善的(7:12、14、16),但它的功用和角色並非要讓人稱義或成聖,而是要讓人知罪,明白自己是怎樣得罪了上帝,為何在基督以外不能得蒙上帝的喜悅,彰顯出人不能靠自己去達致和滿足上帝的目標,並最終知道罪的結果會帶來死亡(7:7-8)。其中保羅曾用自己作例子,指自己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的」(7:14)。而學者間對於保羅所指的這個狀態是說他在未信主前、信主初時還是在已信主一段時間後存有不同的意見。筆者傾向理解這為保羅在大馬色信主前的自己,因為保羅之後在7:25指出靠著主是可得勝屬肉體和罪的軟弱的。而當時未信主的保羅是個敬虔的猶太教徒,會致力行善,所以他指「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7:18),估計是指他當時未有能力完全活出上帝眼中的美善。不過,這對現今信徒來說,可能更多是反映在我們信主後的屬靈軟弱狀態,以至間中會未能立志行善,得罪了上帝。不過無論如何,保羅既然指要「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7:25)所以我們即使信主後也仍可求主幫助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去悔改重新過成聖的生活。

V. 聖靈的工作(8:1-39

保羅在第八章首先解釋聖靈在我們成聖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指出聖靈有三個功能:

1)聖靈使我們從「罪」和「死」的律法中釋放出來,讓妥拉要求的義能夠在我們身上實現出來!保羅指出有兩種人:隨從聖靈的人和屬肉體的人,前者是在耶穌基督裏的不被定罪(8:1),是被聖靈的律從罪和死的定律中釋放出來(8:2),真正實現律法(妥拉)所要求的義,會體貼聖靈、隨從聖靈行事(8:4-5);後者則是體貼肉體的,與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的妥拉,不能蒙上帝悅納(8:5-8)。而最終兩者的結局是生與死的分別!(8:6),所以聖靈是信主後繼續帶領我們活出真理,離開罪惡和死亡的幫助者。

2)保羅指聖靈就是那使主耶書亞(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的靈(8:11),而聖靈既使基督復活過來,也會同樣地使我們信靠基督的人並領受了聖靈的人在將來復活過來!(8:12-13)

3)保羅指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8:14),也就是說聖靈印證我們有「上帝兒女」這個重要的身分!

接著,保羅提醒讀者不但要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將來更可有極大的榮耀,以至即使現在作為信徒要受苦也不足介意。(8:18)他指出這是上帝所預定的、不能被改變的事實,而上帝既為了我們所有相信的人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甚至捨去,就更加會把萬物和祂的兒子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8:32)就是地上一切的困難、艱苦、逼迫甚至死亡,都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8:39)所以作為信徒、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不要為地上短暫的困苦而埋怨或失去信心,並要定睛仰望上帝,信得過祂既然在過去信實地成就了這一切,將來祂也必同樣信實地成就祂的應許。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第九章開始進入《羅馬書》的後半部分,關乎福音中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係和相處。保羅曾在書信的開始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觀念和教導,提醒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不可對猶太人自高,和要知道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別位置。可是,不信的猶太人又如何,外邦信徒應當怎樣看待他們呢?保羅在9-11章正是要處理這個獨特的問題。首先,保羅表達猶太人對主耶書亞(耶穌)的拒絕讓他自己極度難過,甚至他情願與基督分離也恨不得他們能夠認識主(9:2-3)(筆者認為如果他也那麼愛猶太人,那麼我們主耶書亞必然更甚;參太23:37-39),所以接著保羅指出猶太人的位置十分特別,上帝賜他們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的頒佈、敬拜的禮儀、應許甚至列祖和基督的血統也是從他們而出。(9:4-5)而由於他們的身分那麼特殊,所以即使他們不信主,上帝仍未有即時撇棄他們(就如昔日亡國被擄一樣,上帝也在日後安排回歸重返耶路撒冷)!另外,保羅指出不是所有猶太人都是應許作上帝兒子的,就如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才是應許的兒子一樣(9:8)。保羅在9:9-18引用多段《希伯來聖經》去解釋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去揀選誰是應許的後裔!其中較多引用自《摩西五經》[9],這讓較熟悉《摩西五經》的信徒可從中理解昔日上帝的本質和屬性,將會如何在祂的普世救贖計劃中同樣地彰顯:就是上帝掌管因果,並有絕對的主權去安排事情的發生,以及何時發生、怎樣發生,以至可合理地解釋為何上帝可使用猶太人的不信以至福音可臨到外邦人,為何祂可讓外邦人也得蒙憐憫,為何祂願意忍耐等候猶太人的回轉悔改,仍不完全拒絕不信主的猶太人等等。事實上,我們毫無資格去批評或論斷上帝行事的主權和安排,就如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把我造成這樣呢?」(9:20引用 賽29:16、45:9-11)而「這器皿也就是我們這些蒙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召來的。」就是9:24引用了賽64:8去清楚指出上帝如何憐憫猶太人和外邦人。而我們作為外邦信徒,本來不算是子民的,只是像領養一樣成了上帝子民的一份子[10],就應當感恩,不應輕看信主猶太信徒和其餘仍未信主的猶太人。

保羅繼續解釋猶太人未能得救是因為他們並非真正地信靠上帝。他們只顧著如何妥當地行出妥拉,所以雖然他們有熱心(就如未信主之前的保羅一樣),但卻未有正確地解讀妥拉的真意。而「律法的總結(τέλος endgoal就是基督」(10:4)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為「基督的到來」等同律法已經失效、過時或完結,但其實經文只是在說人不能靠律法稱義,而並非指律法有問題或失效!這誤解導致未信主的猶太人與認為妥拉已經不再重要的外邦信徒出現越來越大的鴻溝。無論如何,保羅指出昔日律法其實離那些出了埃及不久的以色列人不遠(意思是很容易遵行的),而這個情況同樣也適用於他們從信靠耶書亞而得來的義,他們不應以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因為一切都是憑信心,而不是靠他們自己的能力!(10:5-8引用利18:5、申30:11-14)。保羅在10:11-21繼續多次引用《先知書》和《詩篇》指出猶太人不信基督的問題,是源自於他們的自我、自高、不願思考、不認真追求上帝等等。然而,即使他們對主基督如此決絕,上帝卻使用了他們的不信去讓外邦人得著福音,藉此最終可激起他們嫉妒的心,為的仍然是要祝福他們!(11:1-11)

羅11:15 如果他們被丟棄,世界因而得以與上帝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就是從死人中復生嗎?

羅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保羅借用原生的橄欖枝如何被截後讓野橄欖枝得以插上的圖像去比喻:外邦人得以加入成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也就不應自高地輕看猶太人。他指這其實是個奧秘,就是當中仍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但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11:25-26)正如本文一開始指出「福音」有著縱向和橫向的角度,當保羅在3-8章用微觀的個人角度去解釋福音,那麼9-11章所涉及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討論,就是他用宏觀的普世角度去解釋福音和上帝的救贖計劃了。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11章的結束指出不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其實都蒙了上帝的憐憫,因為萬物本來就是屬於祂的,若不是上帝的允許,我們的生命本來就不存在,也不配得享用萬物,所以既然我們能夠成為上帝子民的一份子,就應當把自己的生命獻上,好好為上帝而活,就如一個「活的獻祭」那樣(12:1-2)!我們必須要留意自己的心思意念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錯誤地效法了世界的價值觀,所以我們必須刻意更新自己,好體會上帝美善的心意!(12:3)留意12-13章的內容是較為一般性(或普遍性)的教導,是給所有主內信徒的提醒,包括:信徒要彼此相愛(12:10)、在患難中要忍耐(12:12)、不要以惡報惡(12:17)、愛成全了律法(13:8-10)等,這些教導其實與主耶書亞在福音書所記載的教導和主題有共通性,難怪保羅最後提醒信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3:14;另參15:5、林前11:1),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叫我們外表上裝作基督的模樣,而是我們既帶著基督徒的身分,就要效法基督的生命,好讓別人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自己。

對比12-13章,14-15章的內容明顯較針對羅馬教會的情況和需要,當中特別提及要接納和看顧「信心軟弱的人」。從整卷書的上下文以及這段所涉及的飲食、守日子等問題來看(14:5-6),估計這裏的教導是關乎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之間的關係問題,彼此之間的不合一甚至紛爭!基本上保羅是教導信徒必須互相尊重,彼此都按照所領受的信心而行,因為自己要親自向主交代!(14:12;留意這信心並非指信主的心,而是關於衡量甚麼才是正確的信仰行為;例如一些禮儀上的形式、守主日與守安息日的安排)。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務要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14:19),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對方得益處,得造就(15:2)。筆者認為這教導至今仍然有效並且是十分重要的提醒,提醒我們不要對別人論斷而多於說一些造就別人的話!而對羅馬教會來說,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要彼此同心,一同效法基督,榮耀上帝和讚美祂,因為這一切本來就是上帝的計劃和心意!(15:5-9)到15章結束時,保羅指外邦信徒要感恩自己有份與猶太人一同讚美上帝(15:10-13),甚至保羅自己也為自己可服侍外邦人而感恩和滿足(15:16)。他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把福音傳到當時的地極西班牙。(而羅馬教會的合一,將有助於支持他的宣教事工!)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保羅在分享了他的傳道事工需要和要到西班牙的計劃之後,最後在16章問候了許多羅馬教會的信徒,當中約有二十多人。為首的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非比,學者一般估計是她替保羅把《羅馬書》帶給羅馬的教會,並強調她素來幫助許多人,包括保羅自己(16:1)。這表揚或有提醒羅馬教會之意,讓他們也留意要同樣地接待和幫助主內的同工,預備他們日後可支持和幫助保羅到西班牙宣教。而從這個問候的名單,我們可注意幾點:

1)保羅雖然在寫這信時仍未去過羅馬,但卻能問候許多人。當中有他在過去的宣教旅程中認識的一些相信是來自羅馬教會的信徒(例如:百基拉和亞居拉,見16:3、徒18:2),這印證和反映上文早前提及到猶太信徒被趕離羅馬後回流到當地的情況。

2)保羅提及「家中的教會」(16:5),反映羅馬的教會(和其他早期教會)是以「家庭教會」的模式來運作,並以家中作為信徒聚會點。

3)保羅在問候多人時並非一連串不間斷地提及他們的名字,而是一組一組地問候的,這或可反映各組名單有可能來自不同的家庭聚會點,甚至是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群組。

4)16:7提及一位女信徒的名字叫猶尼亞(Ἰουνίαν)。保羅稱她為使徒,但這當然不是說她的重要性可與我們所熟悉的十二使徒看齊,不過由於保羅最先提及了女執事非比(16:1),後來又提及了其他女信徒(16:15),反映女性在早期教會絕非少數,而且地位不低!這種女性自主的情況在古代的世界裏(不論是當時的羅馬帝國文化或猶太文化中)並不容易,反映基督信仰對男女地位和當時的社會價值觀都帶來顛覆性的影響,讓更多人的生命價值在上帝的教導中得以被提升。最後,也許這也是福音的一種果效,讓我們可藉此貫通全書中「福音」的這個中心思想。

 

《羅馬書》提醒我們在信主後多了哪些身分或角色?這些身分或角色代表著甚麼屬靈意義?

1. 義人、亞伯拉罕的後裔

《羅馬書》第四章(尤其是4:13、16-17)提醒我們既效法亞伯拉罕那樣相信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而我們既成了義人,就已經與上帝和好,得蒙祂的悅納了!這全然是上帝的恩典,因為我們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努力而得救,也不能透過守律法、宗教的行為、個人的優點或過人之處去賺取救恩。而我們既然是無力自救,就更要感恩上帝讓祂的愛子基督耶書亞(耶穌)幫助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使我們能夠因信稱義,得以親近上帝並蒙祂悅納。

2. 上帝的奴僕(或義的奴僕)

《羅馬書》第六章(尤其是6:16-22)提醒我們不要再隨從肉體、私慾、體貼人意和活在罪中,而是要學會順服上帝(就是作祂的奴僕),在祂和人前活出坦然無懼的生命,凡事都盡力按主的心意而活、討祂喜悅!記得「僕人的眼睛仰望主人的手而行事」(參詩123:2),我們的眼睛也應當如此仰望主,跟隨主的步伐和帶領,留心服侍主和聆聽主的聲音,不再偏行己路。

3. 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屬聖靈、屬基督的人

《羅馬書》第八章(尤其是8:1-2、38-39的首尾呼應)提醒我們是「在基督裏的人」,是屬於聖靈的、屬於基督的(8:9)。而我們的生命既然屬於主,罪和死的權勢就不能勝過我們了,我們已從罪和死的律(Torah 妥拉)中被釋放,不再受指控,並且不會與上帝的愛隔絕!(8:39)

4. 上帝的兒女、上帝的後嗣

《羅馬書》第八章另外又提醒我們,願意被上帝的靈引導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可稱呼祂為「阿爸,父!」(8:14-15)我們不但有上帝兒女的身分(8:16),更是和基督一同作上帝的後嗣。就是如果我們願意和他一同受苦,將來也必與他一同得榮耀。(另參9:25-26)

5. 我們是受造的、得榮耀的器皿

《羅馬書》第九章(尤其是9:19-24)提醒我們是受造的,保羅引用多處《希伯來聖經》的經文解釋我們是上帝所造的器皿,並沒有資格去批評上帝的計劃和安排,並提醒我們都是蒙上帝所召,為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9:23-24)

6. 野橄欖(接上去的枝子)、屬靈的後輩

《羅馬書》第十一章提醒我們作為外邦人只是插枝加入上帝子民的群體裏,本來就不屬於原有的橄欖枝。所以即使有猶太人未信主,我們也不可自誇,不可對「屬靈前輩(猶太人)」驕傲,要知道我們作為外邦信徒其實虧欠了猶太人,我們要知道自己只是後來因為他們的不信才能加入成為子民的群體,所以要明白到自己的不配,對他們而言是「屬靈的後輩」(這跟第一、二章的「先是猶太人」主題相關)。而假如上帝有一天全然接納他們,我們也應當為此而高興,一同頌讚祂。

7. 獻祭者(獻上自己為活祭!)

《羅馬書》第十一章的結束提醒一切本是屬於上帝、來自上帝的,所以我們要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何等渺小和不配。因此十二章一開始就提醒我們在信主後並不是在等待死後上天堂(像以為自己是主人一樣在等別人去服侍自己),而是應當為成為活祭,為上帝獻上自己的生命去事奉祂、按祂的旨意而行。換句話說,我們生命的用途,本不是為了滿足自己和別人的期望而存在,而是為了滿足上帝!我們按主的心意、聖經的真理而活,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希望有份去將榮耀歸給祂!

8. 主內的弟兄(姊妹)、別人的鄰舍

《羅馬書》第十二章除了開始勸喻信徒要獻上自己為活祭(愛上帝),也提醒我們要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殷勤款待(愛鄰舍)。又在十五章再次提醒我們要懂得分擔不堅強的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15:1-2)

9. 福音(傳道、宣教)的支持者

《羅馬書》第十五和十六章提醒羅馬教會日後要為保羅送行,支持他的傳道和宣教工作,又要接待他所差派的非比。也就是說,保羅在提醒信徒有責任參與支持福音的工作,可守望、幫助、接待傳天國福音的使者、為上帝國度正在努力的人。事實上,我們要懂得為有人把曾經把福音傳給我們而心存感恩,以至學會使自己在天國的事工上、在傳道的工作上有份!

 

結語: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保羅透過《羅馬書》向羅馬教會清晰講解了福音的內容、福音的作用以及作為信徒應當怎樣回應這個福音,活出與福音相稱的生命。《羅馬書》一至八章是關乎人如何能修補與上帝的關係,保羅從個人的角度說明每一個人(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得罪了上帝,都需要福音,並解釋了上帝如何透過基督為人贖罪,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透過信靠基督而與上帝和好,學習作上帝的僕人和成聖,被聖靈引導,得著永生以及上帝兒女的身分;而《羅馬書》九至十六章則教導人如何活出福音所修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先從宏觀普世的角度解說外邦信徒與猶太人的關係,如何一同在上帝的國度裏有份,所以作為外邦信徒,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未信主的猶太人、信主的猶太人以及其他外邦信徒。保羅又提醒我們要看重福音的工作,讓自己有份參與在福音的事工上。

透過《羅馬書》,保羅不但把福音的屬靈意義和果效清楚解釋出來,也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因信主而有了多個新的身分。這些身分包含著上帝對我們的期望和屬靈意義,例如:我們作「上帝的兒女」就要學會被上帝的靈引導而活,要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作「上帝的奴僕」就要學會不再隨從肉體的私慾、要學會忠心順服上帝;而作「獻祭者」就要明白我們的生命不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活的,而是為要滿足主、討上帝的喜悅。事實上,福音並非只關乎我們決志的一刻,而是關乎我們整個人生如何活出與上帝應有的關係,在信主後如何被福音感化和改變,活出福音所賦予的新身分和新生命,成為傳福音、為主作見證、榮耀主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不但因著福音與上帝和好,也樂意獻上自己的生命作活祭,學會心意更新而變化,明瞭上帝的心意,順服聖靈的引導,在天國的福音工作上有份,預備好自己要在永恆裏與主同在。阿們。

 


[1] 參曾思瀚著,吳瑩宜譯,《傳到地極: 羅馬書初探》,頁12。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604。

[3] 「信心」的觀念在《聖經》中並非頭腦上對某種觀念的相信,其希伯來文往往用作指一個人的忠心、堅定、站穩。

[4]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5]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兩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6] 「上帝的義」可指幾個意思,包括:上帝是公義的(形容上帝的屬性)、上帝的公義(屬於他的)、上帝帶給人的公義等等。

[7]「信耶穌基督」(3:22)的原文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按文法其實是直接翻譯為「耶穌基督的信實(忠信、忠心)」,不過大部分譯本和學者大多按上文下理而採用了objective genitive的理解,以至翻譯為「信耶穌基督」。

[8] 「already but not yet」的說法,一般在神學上用於指從基督死後升天開始,末世已經(already)開始了,但還未(not yet)完成或結束,要等到基督的再來才為末世帶來終結,而這個「開始了但仍在過程中未完成」的特性,筆者認為也適用於「因信稱義」的情況,因為保羅在5:9應許信徒在末後將會免受上帝憤怒的審判。

[9] 例如:9:9引用了創18:10;9:12-13引用了創25:23、瑪1:2;9:15引用了出33:19;9:17-18引用了出14:4等等。

[10] 「領養」在羅馬的文化中十分普遍,就是羅馬帝國時期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也是被領養才能得到其王位的資格。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後書》: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哥林多下城(背景為上城)。相片來源:Herbert Chan/ 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哥林多後書》

書名:哥林多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B’,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和全亞該亞的信徒(1: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57年。

成書地點:不確定,可能在馬其頓。

寫作背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他將到訪哥林多教會,並為此差了提摩太前去(林前 16:5-10)。而從《哥林多後書》所述,保羅的確到訪了哥林多教會,但那是一次「悲傷的探訪」(2:1),他也因此沒有如約再到訪哥林多教會,取而代之的,是含淚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信(2:4、9,7:8;這信現已失傳),並差派提多把信送去。後來,保羅想從提多那裏知道那信的果效,就到特羅亞想與提多見面,卻沒有遇上(2:12-13),於是他前往馬其頓去,最終與提多見了面,得知那封信收到了好的回應,便大得安慰。於是保羅再寫了這封《哥林多後書》,既為重整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要以此對抗那些挑戰他使徒職事的人。是以當中保羅較多描述到他的生平和事奉,並強調他的使徒職份和權柄,信中流露出豐富的情感,相比於他的其他書信,《哥林多後書》可以說是最具保羅個人特色的一封信,也可以說是保羅最不帶神學與教理的一封書信。

本書結構:有學者認為《哥林多後書》是一封拼湊的書信,主要原因是書信的內容缺乏統一性,例如:6:14-7:1像是來自另一封書信,插在6:1-13與7:2-4之間;而10:1-13:14可能就是保羅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但也有學者不同意,認為這是一封完整的書信,而雖然6:14-7:1 似乎與上下文不一致,但這正是保羅書信的特色之一,因他在敘述時往往會加插另一些論述,例如 2:14-7:4 就是關於使徒職份的論述;另外,這說法也認為10:1-13:14 並不像是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因為它沒有問候語,內容主要是關於保羅的個人經歷,沒有反映出他的「流淚憂愁」,而且它不是針對哥林多信徒,而是針對假使徒,更沒有提到那個需要被懲罰的人。

 

全書大綱

《哥林多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A. 彼此安慰(1:1-11)

B. 掃羅解釋並指引(1:12-2:17)

C. 掃羅的事奉特徵(3:1-7:16)

二.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三. 掃羅的權柄

A. 掃羅抵擋假教師(10:1-11:33)

B. 掃羅的異象和啟示(12:1-10)

C. 掃羅對群眾的願望(12:11-21)

D 掃羅的探訪計劃(13:1-14)

 

《哥林多後書》綜覽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在開首的問候語(1:1-3)之後,保羅首先讚頌上帝,因上帝在他們受患難時,賜下安慰,使他們能用祂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遭患難的人。這裏說的患難應該是指保羅因之前那次探訪而感到痛苦的事,及後收到提多帶來的好消息就得安慰,他得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保羅的痛苦而懊悔難過,於是他現在要再寫信給他們,好讓他們也得安慰(1:3-7)。保羅接著提到他與同工們從前在亞細亞時曾遭遇苦難[1],以為必死無疑,但上帝拯救了他們,現在保羅仍指望上帝繼續拯救他們。這意味著保羅知道不論是以前或將來,他仍會因福音的緣故而受苦難,他盼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在他受苦的事上與他分擔,也就是為他們祈禱,好使他們能得到上帝的恩賜。從這段引言可見,保羅沒有把他這次的苦難怪罪於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反倒將他們拉近自己,鼓勵他們與自己一同分擔這福音的苦難。

1:12-2:13 反映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因保羅沒有如期再訪而對他作出一些指控,包括:反覆不定、按著私慾、忽是忽非、又是又非(1:17-19);保羅先表示他是憑著上帝所賜的坦率和真誠行事,他的言語或信件也沒有隱晦難明的地方,他本來的意願是去馬其頓時先路過哥林多,然後當他從馬其頓回猶太時再多去一次哥林多(1:16),一共去兩次,為的是要他們「得加倍的益處」(1:15),但最後他只去了一次,這並不是他的本意。他又指出他與同工們所傳的耶穌基督,從沒有「又是又非」的,在基督只有一個「是」(ναί nai)的,上帝藉基督所賜的應許都是「是」的,上帝藉基督堅固他們,有聖靈在他們心裏作為憑據,所以保羅絕不是一個反覆不定的人,他之所以沒有再訪哥林多,「是為了要寬容你們」(1:23),正因為保羅之前的到訪是悲傷的,他就定意不再帶著悲傷到訪,而是憂心忡忡、眼淚汪汪地給他們寫信去解決當前的問題,那封信的目的不是要使他們悲傷,而是要考驗他們是否順從他的吩咐去責備「某人」(2:6、9;估計這就是質疑保羅使徒身份的人),保羅說如果他們赦免了那人,他也會赦免那人(2:7、10),免得撒但趁此機會破壞信徒之間的關係。

接著的 2:12-7:16 都跟保羅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有關,保羅先提到他在特羅亞時本有傳福音的機會,但因為還沒收到提多的消息就心裏不安,不再多留就往馬其頓去,保羅在 7:6 才交代他在馬其頓遇上提多,並得到安慰,中間的部分是論到他的使徒職事(2:14-5:21)以及他與哥林多教會關係的修復(6:1-7:16),反映出這兩個論述都與他要處理的問題有關,一是他們當中有人挑戰保羅的使徒職份,二是保羅要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

保羅論到他的職事之前,先論到每一位信徒都是基督馨香之氣,是獻給上帝的。而他的使徒職事則是由上帝親自任命,要在上帝面前憑著基督講道(2:17),所以保羅不像某些人要用人寫的推薦信介紹自己(暗示有人以這種方式向哥林多教會自薦),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就是他的推薦信。他們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保羅寫成,不是用筆寫,而是用上帝的靈寫,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3:3),照樣,保羅作為新約的執事,也不是按照文字上的約,而是按照聖靈的約。保羅接著講到「因為文字使人死,聖靈能使人活。」(3:6)指的是摩西從上帝那裏領受法版,下山後臉上反照著上帝的榮光,因以色列人怕看他的臉,他就用面紗把臉蒙上的這事。保羅把摩西的事奉與新約的事奉比較,指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事奉雖有榮光,卻會逐漸褪色,屬聖靈的事奉的榮光卻會長存。那屬死的、要定人罪的事奉尚且有榮光,那麽屬聖靈的、使人稱義的事奉豈不更有榮光了(3:7-11)。以色列人因心地剛硬,在讀《舊約聖經》時,那面紗還在他們心上,未被揭去,這面紗是要在基督裏才能被廢去的。「但他們的心何時歸向主,面紗就何時除去。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3:16-17)保羅藉此勸勉信徒,既然已揭去面紗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了與主有同樣的形像,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也應在這事奉上不喪膽,不行詭詐,不曲解上帝的道,要把真理顯揚,讓基督的光照進人的心裏,但那些滅亡的人因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就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但信徒要堅持事奉,因為「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為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4:7)在遭受患難或迫害時,都不要感到絕望或被撇棄,反之,「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4:11)信徒因著對基督的信心,就有復活的盼望,即使「我們外在的人日漸朽壞,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4:16)正因為信徒「不是顧念看得見的,而是顧念看不見的;原來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4:18)所以即使在等候主再來之前,死亡已經介入,信徒也能勇敢面對,因為「無論是住在身內或住在身外,我們都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5:9)而信徒之所以有這份心志,是因為被基督的愛所激勵,基督他「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所以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都是新造的人了。(5:17)上帝藉著基督使人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使命賜給信徒,這就是每一位信徒所領受的事奉。

保羅接著教導信徒不可白受上帝的恩典;在任何事上都不要給人留下毀謗的把柄,要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在各方面都要忍耐和誠實,尤其在人看來是逆境的事,在信徒看來都是能甘心承受的事。然後保羅就提到信主的與不信主的沒有相干,因為信徒是屬於上帝的子民,是永生上帝的殿,所以信徒要把自己從不信的人中間分別出來,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好蒙上帝悅納(6:17)。保羅由論述他的使徒職事,轉為勸勉每一位信徒都要堅守事奉,成為一個聖潔蒙上帝悅納的群體,這正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期望。

然後保羅回到他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那封信(7:8),那封信的措辭嚴厲,但保羅的目的不是要定他們的罪,事實上他們常在保羅的心裏,是他所牽掛的,他回想當他在馬其頓的時候,外有紛爭,內有懼怕,直到他從提多那裏得知哥林多信徒的哀慟,對他的思念和熱忱,就得安慰,也感到歡喜,那封信雖然使他們憂愁,但那是依著上帝的意思而憂愁,就生出沒有懊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這是叫保羅感到安慰的。這憂愁也衍生了一連串對他們有益的反應,包括:殷勤、辯白、憤慨、恐懼、渴望、熱忱、責罰(7:11),以至保羅可以說「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無可指責的。」這使保羅和同工們更加歡喜,他的信達到果效,而他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也修復了。

.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在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修好的基礎上,保羅現在提及關於收集奉獻的事。他先提到馬其頓眾教會的樂意捐獻,以此勸勉哥林多教會效法。馬其頓的眾教會包括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的教會,這些教會在患難中受考驗,在極度貧窮中時,仍然非常慷慨的捐獻;這些奉獻是要供給在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參林前 16:3,羅 15:26),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非常看重外邦信徒與耶路撒冷信徒群體的聯繫,常常勸勉外邦信徒要向耶路撒冷信徒作奉獻,他視外邦信徒在福音上欠了耶路撒冷信徒的債,外邦信徒既然分享耶路撒冷信徒在屬靈上的好處,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參羅 15:27)。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奉獻的方式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每人要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保留起來,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2)現在他打算差派提多把這事辦成。

保羅在提出捐獻的細節前,先提醒信徒要謹記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8:9)捐獻必需是出於真誠的愛心,才蒙悅納,保羅相信哥林多的信徒有樂捐的心,因為這意念早在一年前已經有了。奉獻的原則是「總要均勻」(8:13),也就是既不要使受助的人輕鬆,也不要使捐獻的人受累,當前是外邦信徒的富餘補耶路撒冷信徒的不足,將來耶路撒冷信徒的富餘也可以補外邦信徒的不足,正如經上所記:「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出 16:18)

除了提多,保羅還差派兩位弟兄和他同去,雖然沒提他們的名字,但強調他們的誠信都是獲得確認的,保羅在選派人收集捐款的事上非常慎重,免得被人挑剔。(8:18-23)保羅盼望哥林多的信徒務要在眾教會面前向他們顯明愛心,而保羅先差派這幾位弟兄到他們那裏,是希望他們在保羅來到之前,就把捐款預備妥當,好顯出他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9:5)。保羅不希望當他來到的時候(他或與馬其頓的人一同去),發現他們還沒有預備好,就會讓保羅對他們的誇獎落了空。

接著保羅教導關於樂捐的果效,他先引用經文「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 9:6;另參箴 11:24-25)然後教導說捐獻不是以「多」為標準,而是以「各人要隨心所願,不要為難,不要勉強,因為上帝愛樂捐的人」為標準,另外再引用經文「他施捨,賙濟貧窮;他的義行存到永遠。」(林後 9:9;另參詩112:9)指出當有人向別人施捨時,上帝回報那人是「仁義的果子」(不一定是物質或財富的加增),也就是上帝會記念他們樂捐的義行;所以我們奉獻時切勿抱持一種「投資」或「本小利大」之類的心態。最重要的是,當聖徒的缺乏得到補足時,就會對上帝有更多的感謝,因為知道這是上帝藉著信徒去供給他們,就會把榮耀歸給上帝。(9:12)

三. 掃羅的權柄

這部分保羅開始用他使徒的權柄,去抵擋在哥林多教會內有人對他的指控並作回應。有人認為保羅是憑著血氣行事,保羅的回應是「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因為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而是憑著上帝的能力,能夠攻破堅固的營壘。我們攻破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高壘,又奪回人心來順服基督。」(10:2-5)又有指控說保羅所寫的那封信是要恐嚇他們,又說「他信上的語氣既嚴厲又強硬,他本人卻軟弱無能,言語粗俗。」(10:10)保羅的回應是那些人自以為是屬基督的,但保羅教導信徒不要只看表面,如果有人說他是屬基督的,要思想保羅也是屬基督的,而且他有主所賜的權柄,為的是要造就信徒,所以不論是他在他們當中所說的話或是寫給他們的信都是一致的,他說的是怎樣,做的就是怎樣,那並不是恐嚇,而是為要造就信徒。保羅責備那些對他作指控的人是「自我推薦」,只是「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又在非由上帝所劃給他們的事工界限內誇口,指的是哥林多(亞該亞)是上帝劃給保羅的界限,他為此而勞碌,在那裏建立了教會,但他並沒有以此誇口,因為知道「要誇耀的,該誇耀主」(林後 10:17;另參耶 9:24),而且不是自己稱許的就蒙主悅納,乃是主所稱許的才蒙悅納。

這部分開始保羅像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去抵擋那些攻擊他的人,也就是那些攻擊他的人都在自誇自己是超級使徒,保羅指這樣自誇是愚蠢的,但為要讓信徒懂得分辨真假使徒,他被迫也要自誇一番,他希望哥林多信徒容忍他以這種「愚蠢」的方式作反擊。保羅表明自己的動機是出於愛他們,是以父親的心腸把他們如同貞潔的童女許配給一個丈夫──基督,所以他不容忍有人用詭詐誘惑他們,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致使他們的心偏邪,失去那對基督誠懇貞潔的心。保羅毫不含糊的說:「假如有人來,傳另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聖靈;或者接納另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接納過的」( 11:4),他們都不該容忍,但問題是他們居然容忍了!這是受了那些「超級使徒」的誘惑,那些超級使徒除了自誇之外,還以保羅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去攻擊保羅,指保羅此舉是代表不愛他們。對此保羅表白說,他把上帝的福音白白地傳給他們,從別的教會(馬其頓的教會)取了報酬而來效勞他們,他的心意是不要在自己的缺乏上連累他們[2],這全是因為保羅愛他們,而這是他認為可以自誇的地方,他絕不會因那些人的惡意攻擊而改變這份心意。保羅斥責那些攻擊他的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的使徒。」(11:14)如同撒但裝作光明的天使一樣,但他們的結局必然跟他們的行為相符。保羅提醒信徒要作聰明人,要識破那些人的詭計,要是「有人奴役你們,或侵吞你們,或壓榨你們,或侮辱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信徒千萬不可容忍。既然假使徒以肉體誇口,那麼現在保羅也要以這「愚蠢」的方式(肉體誇口)與他們比較。

保羅在11:22-33的表白其實是他的一份「履歷表」,列出了他的出生和他為福音所受過的苦難。假使徒以自己的身份自誇,說自己是希伯來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保羅說這些身份他全都有,至於他們說自己是基督的用人,保羅「自誇地說」他比他們來說更是基督的用人,因為他所受的苦比他們都多,包括:多次監牢,無數次的鞭打,被猶太人鞭打五次,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遭海難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掙扎,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人的危險,外族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勞碌困苦,常常失眠,又飢又渴,忍飢耐寒,赤身露體[3],還有為眾教會操心的事天天壓在他身上(11:23-28)。保羅的多災多難,在人看來都是不好的事,只會視之為是保羅的軟弱,不會視之為是可誇的,但保羅情願誇自己軟弱的事,而不是去誇自己有多優越,因這些「軟弱的事」正好證明他為基督所用。

接著保羅就提到一件算是值得可誇的事,就是他從主所得的異象和啟示:

林後 12:2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3 我認識的這樣的一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4 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即使這是他的個人經歷,但他是用第三身去描述的,原因他自己也說了:「恐怕有人把我看得太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太高深,就過於高抬自己,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來折磨我,免得我過於高抬自己。」(12:7)這裏沒有說明那「一根刺」是甚麼,有學者估計那可能是指身體的疾病又或者是保羅的敵人,我們不得而知。保羅因為這一根刺曾三次求主把這根刺挪開。(12:8)但主的回應是:「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12:9)以至保羅學會了不去誇自己的剛強,而情願誇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他。他也以那些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為可喜樂的事,「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12:10)可見保羅即使在「自誇」自己的超然經歷時,也深知道自己根本沒有甚麼可誇的地方,一切都是主的恩典在覆庇著他。

之後保羅總結說,自己一點都不在那些超級使徒以下,他在哥林多信徒中間,曾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他使徒的憑據,他只不過是不接受他們的報酬罷了,他以父母該為兒女積財,而不是兒女為父母積財,去說明他對哥林多教會有一份如同父親的愛。他盼望哥林多教會明白他的心腸,不要再被人蒙蔽,以為保羅是在施詭詐,用心計牢籠他們。(12:16)事實上,他或他的同工們從沒有佔過他們的便宜,他們的行事為人都是同一心靈,同一步伐的,所做的一切事都是為了造就他們。(12:17-18)最後保羅提到他要再訪哥林多教會,他希望他們能合符他的期望,在他們當中不要再有「紛爭、嫉妒、憤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動亂的事」,又或是仍有人「行污穢、淫亂、放蕩的事」而不肯悔改(12:20-21)。保羅期待教會能執行它應有的權柄,處理那些犯罪又不肯悔改的人,否則當保羅來到的時候,他絕不會寬容那些人。(13:2)他提醒信徒基督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著,既有基督在他們裏面,他們就不是軟弱的,而是大有能力的,在信仰上,他們要經得起考驗,保羅為他們的祈禱是他們能成為完全人。(13:9)保羅強調他是以主所給他的權柄去吩咐他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而不是為摧毀人。最後是保羅對信徒的問安和祝福,而祝福語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13:13)

 

結語: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抵擋在哥林多教會裏出現的一些假使徒,他們自恃是以色列人,靠著人寫的推薦信向哥林多這外邦教會自薦,一面憑著血氣自誇是超級使徒,一面質疑保羅的使徒職份,又以保羅沒有如期到訪哥林多而指控他又是又非,甚至以保羅沒有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而指控他對哥林多教會沒有愛。保羅在信中言明他的使徒職份是由上帝所任命,要向人傳講基督的道,是以當他論述他的使徒職份時,其核心總是基督:他靠著上帝的能力去爭戰,將人的心奪回順服基督;復活的基督成了他事奉的盼望,以至在傳揚福音的事上,他放膽無懼,把生死置之度外;基督那為人捨身的愛成為他事奉的動力,也激勵他要為基督而活。保羅一邊向哥林多教會辯明自己的使徒身份,一邊解釋他為甚麼沒有如期再訪哥林多教會,那完全是出於對他們的愛,即使沒有接受他們的報酬也完全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且保羅和同工們在他們中間的行事為人一向坦率和誠實,足以證明那些指控根本是誣蔑和歪曲事實。

保羅以這信去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藉此對信徒作教導,要分辨真假使徒,不要只看人的推薦信或輕信人的自我誇口,因為憑著血氣而有的事沒有甚麼可誇口的,反而是因著上帝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彰顯出來才值得誇口;不要容忍任何偏離福音的教導,務必持守對基督的忠心,要把一切不符合上帝心意的惡事和罪行除掉,好讓這信仰群體如同一個貞潔的童女呈獻給基督。

讀保羅的《哥林多後書》,如同在看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他的筆鋒銳利,處處攻擊敵人的要害,要揭開那些偽裝成超級使徒的假信徒的真面目,讓信徒不至落入他們的圈套而偏離真道;與此同時,這封信卻又充滿了保羅內心最真摯的剖白,字裏行間盡是他對基督忠心的愛和對信徒無私的愛。事實上,不論是抵擋假使徒或是要把信徒的心帶回基督的真道上,都不單單是保羅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信徒都有的責任,我們都應與保羅一同為要抵擋假信徒和把人的心歸向主而爭戰,雖然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遇到許多考驗,也可能要為信仰而受苦,甚至可能要付上性命為代價,但保羅提醒我們,不是憑著血氣去爭戰,而是靠著上帝的大能,他又以自己事奉的動力來勸勉信徒:

林後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林後 5: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願意以保羅是怎樣活出這兩節經文的實質與弟兄姊妹互勉,就讓基督的愛成為我們事奉的動力和心志,好使我們也能忠心於所領受的職事,又願我們的生命都散發著基督的馨香之氣,好呈獻給上帝成一個蒙悅納的祭。阿們。


[1]參考《使徒行傳》19章的記載,保羅提到的這次患難,可能是指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惹怒了那些以製造亞底米女神為營商的人,最後引致全城騷動,保羅被群眾抓住,最後有羅馬官員介入,事件才平息。

[2] 在林前9:12 保羅也有提到他本有權利從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得到養生的報酬,但他沒有用這權利,「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3] 在《使徒行傳》,路加沒有把保羅的這些經歷全記載下來,只記載了保羅在路司得時,有些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的猶太人,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保羅(徒 14:19),另外,在腓立比時,群眾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們吩咐撕開他們的衣裳,用棍子打;打了許多棍,又把他們下在監裏(徒 16:22-23)。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