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30:1-38、瑪1:11-2:7:事奉心態的省察

出30:1-38、瑪1:11-2:7:事奉心態的省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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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2-9-1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0:1-38、瑪1:11-2:7(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0:1-38)提及香壇、贖罪的銀子、洗濯盆、聖膏油以及香的做法,它們對於祭司在會幕中的事奉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作為事奉者來說又有甚麼提醒?

 

30:1-38分段大綱

1. 香壇(30:1-10)

2. 贖罪的銀子(30:11-16)

3. 洗濯盆(30:17-21)

4. 聖膏油(30:22-33)

5. 香的做法(30:34-38)

 

引言:為何到今章才提及香壇與洗濯盆?

若從會幕中各樣器具的位置來看,或許我們會疑問,為何要到今章才提到香壇和洗濯盆?為甚麼香壇不與金燈台、供桌的段落放在一塊兒(它們同樣是放在會幕聖所裏的物件),而洗濯盆又不與院子的祭壇一併提及呢?在《出埃及記》的大綱分段中,28至30章可視為一個段落,當中的內容是有關祭司的事奉,並與他們職責相關的一些指示。[1]拉比Nahmanides在今章中也觀察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經文「刻意推遲提及,直至對會幕、當中的器具,以及有關獻祭的描述結束時,上帝說『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29:43-45)此後才提及香壇,因為當上帝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才有需要為到上主的同在去建造燒香的祭壇。」[2]可以說,《聖經》並非純粹按擺放位置去列出一份帳幕裏的物件清單,而是有目的地按它們的功能和應用去記載。同樣地,除了香壇,今章有關洗濯盆的描述中也提到祭司在靠近上帝前需要注意的事情,並且今章很多內容都與祭司的職責與他們事奉時要留心的事項相關,因此今章的內容被置於有關祭司聖職禮的吩咐之後交代也是可以理解的。

 

香壇(30:1-10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30:2 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譯:金牙邊】。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5 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這幾節說明了香壇的尺寸和做法,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一肘約46 厘米,因此香壇的整體面積並不算大。香壇的外觀和院子的銅壇近似,兩者都是正方形,也同樣有四個翹角。不同的是,院子裏的祭壇的外層是包銅的,而香壇則是包上純金,並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金邊亦可譯作「金牙邊」,就是在壇頂四圍的裝飾邊,拉比Rashi認為壇四圍的金邊是象徵著大祭司的冠冕。[3]另外,院子的銅壇是中空的,這也跟香壇不同,因為經文在第3節提到「壇的上面」,所以香壇的頂是密封的,供祭司在上面燒香。而香壇與大多數的會幕器具一樣,都有環和用來抬壇的槓,讓以色列民在曠野中前行時可作搬運之用。

在提到香壇的位置時,經文說「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櫃蓋」(30:6),香壇需要被置於正中,正正對著約櫃和施恩座。經文屢次提及法櫃,也就是強調香壇十分接近那代表上帝寶座以及祂同在的法櫃,而燒香則是象徵與榮耀的上帝相遇[4]。祭司要在每早晨整理燈,以及黃昏點燈的時候燒香[5](30:7-8),正如燈要經常點著,會幕的聖所裏都要經常被香的香氣所充滿。而每年一次,就是在贖罪日的時候,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祭牲的血灑在壇的角上,為壇贖罪[6]。經文形容「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30:10),「神聖」是指「分別出來」,這壇是至聖的,意思是除了燒香,這壇不能用作別的用途,也不能在其上燒別樣的香。

香壇在古近東向來是宗教禮儀的標準器具,香在燃燒時會散發香氣,將貴重的香獻給上帝被視為是尊崇上帝、討祂喜悅的敬拜方式。《聖經》中也有將燒香視為上帝子民禱告的象徵,例如大衛在《詩篇》141:2中說:「願我的禱告像香一樣呈到你面前」,而《啟示錄》8:3-4也描述了一幅類似的圖畫:「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香的煙霧向上升,與人的禱告達至上帝面前有著相似的象徵形象。另外,燒香也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遮蓋保護那些進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例如《利未記》16:13提及到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贖罪的銀子(30:11-16

出30: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2「你數點以色列人,計算人頭時,被數的每一個人要把他生命的贖價獻給耶和華,免得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

出30:13 每一個被數的人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付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出30:14 每一個被數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出30:15 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都要獻半舍客勒給耶和華,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出30:16 你要向以色列人收這贖罪的銀子,用在會幕的事工。這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首先,這裏所說的數點跟《民數記》1章所記載的數點未必指著同一件事。按38:25-28,會中被數的人所獻的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也用作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也就是在會幕建造當中一些需要用銀的地方。而《民數記》1章的數點是在會幕完工之後發生的,因為按民1:1-3所記,上帝是在會幕裏吩咐摩西去數點百姓。

顯然,這裏提到數點人口可能會招致耶和華不悅(見30:12),因為這也許反映出對上帝缺乏完全的信任而想自己掌握實況(參撒下24章),或將上帝的子民看為是自己的,並將他們納為己用(正如人一般只會數點屬於自己的東西)。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屬於上帝的,被數的人需要將生命的贖價獻給上帝,以避免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這半舍客勒的銀子主要有兩個目的:為每個人贖罪和支持會幕的事工。贖罪銀表明人需要被贖,必須有某種東西代替,以遮蓋人在上帝眼中的不聖潔。「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所有人必須支付相同的金額強調了人在上帝面前的基本價值。半舍客勒是一個小數目[7],可說是屬於象徵式的,顯示出在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同等。銀子收集起來,會用作會幕的事工,每個人平等地作出一個標準的貢獻,既不超過也不減少,象徵著不論人的財富地位,會幕也是平等地屬於每一個以色列人,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同樣自豪地知道自己在會幕的建造上有所貢獻。

 

洗濯盆(30:17-21

出30: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

出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洗濯盆是院子的器具,位於會幕和祭壇的中間,它的位置充分闡明了它的用途,就是讓祭司在進入會幕事奉、或接近祭壇獻祭進行聖禮儀式之前用來清潔手腳,使祭司可以在一個潔淨的狀態下前去事奉。其實上帝對於祭司洗濯的規定並不複雜,它既不需甚麼事前的準備工夫,也沒有很多步驟要遵守,就只是單單用水洗手洗腳,但經文分別兩次提到祭司事奉前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30:20、21),可見這項規定雖然簡單,卻是需要非常嚴格地執行。

關於洗濯盆的做法只有一節經文(18節),當中說明了它所用的物料、功用和位置。另按38:8所記,洗濯盆和盆座所用的銅是由一些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成的。特別的是,整段有關洗濯盆的經文竟完全沒有提到它的尺寸,到底為甚麼上帝對洗濯盆的大小沒有任何實質的規定呢?據《巴比倫塔木德》所記,洗濯盆必須可以容納足夠清洗四名祭司的水[8]。當然,這只是猶太聖賢的推斷,但它無疑指出了一個重點──「足夠的水」。銅盆有多大,其實是視乎有多少事奉的祭司,因此經文對銅盆的大小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當以色列人做銅盆的時候,就要確保它所盛載的水量必須足夠讓所有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

 

聖膏油(30:22-33

膏油以及香的製作都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香料,事實上,在25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時,就有一個建造會幕的原材料清單,當中已提及到要有「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只是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所要的是哪幾種香料。在古代,香料可算是一些較為貴重和罕有的物品,在35:27-28就提到這些香料是由以色列當中的眾官長所獻上的。這聖膏油是橄欖油與四種上等的香料複合而成,而這幾節經文就非常仔細地描述每種香料的份量:

出30:23「你要取上等的香料,就是五百舍客勒流質的沒藥、二百五十香肉桂、二百五十香菖蒲,

出30:24 和五百桂皮,都按照聖所的舍客勒;再取一欣橄欖油,

出30:25 以做香的方法調和製成聖膏油,它就成為聖膏油。

「五百舍客勒」約5.67公斤,而香料的總用量是150舍客勒,則約17公斤,而「一欣」橄欖油約為3.5公升。也就是說,大約17公斤的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在比例上來看,這配方是要萃取大量香料的香味去製成很少的膏油,所有香味都被濃縮在橄欖油中。

上帝吩咐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也要用油膏亞倫和他的兒子。(30:26-30)不論是會幕器具或是祭司,當他們被聖膏油所膏,都是被分別為聖,歸上帝之用。而「凡觸摸它們的都成為聖」(29節;whatever touches them shall be consecrated【JPS譯本】),就是指到觸摸這些器具的人,他們整個生命都是獻給上帝的,因此人必須先分別為聖才有資格去觸摸這些器具,其他人不應該隨意觸碰,以免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價。

出30:3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世世代代以這油為我的聖膏油。

出30:32 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

出30:33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除上帝所指定的人外,這聖膏油不可用於其他人身上,人亦不可隨意按這配方去配製同樣的膏油。以色列人要尊重聖膏油,以它為聖,而違背上帝吩咐的後果,就是要從百姓中剪除。

 

香的做法(30:34-38

出30:3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 נָטָ֤ףnataf;stacte)、施喜列( שְׁחֵ֙לֶת֙ shechelet;onycha)、喜利比拿( חֶלְבְּנָ֔הchelbenah ;galbanum),這些香料再加純乳香,每樣都要相同的分量。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又神聖的香。

出30:36 要取一點這香,搗成細的粉,放在會幕中的法櫃前,就是我和你相會的地方。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30:37 你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

出30:38 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都是原文的譯音,「拿他弗」的原文字根有「滴落」之意,有人認為它是蘇合香,即一種從沒藥萃取的精華;「施喜列」可能是一種指甲型的海螺所提煉出來的香料, 而「喜利比拿」估計為白松香,是一種從植物提取的樹脂。[9]這三種都是罕見的香料,其製作方法經已失傳。乳香與上述三種香料不同,它可以單獨使用,而它被稱為「乳香」的原因,是因為燃燒時會散發出白煙,亦有指到在香中添加鹽(35節),可以提高燃燒的速度。就像聖膏油一樣,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任何人如果將香用作其他用途,同樣要從百姓中剪除。

 

《先知書選段》瑪1:11-2:7與出30:1-38的關聯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瑪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書中共有六次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爭論[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第二次爭論(瑪1:6-2:9),內容是有關上帝指責祭司的罪。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瑪1:13 你們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瑪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群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首節經文,上帝強調祂的名必被尊為大,人要奉祂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接著就是上帝對當時祭司的指控,指責他們竟認為上帝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並嫌棄祭司的工作煩瑣。可見他們的事奉心態十分隨便,覺得祭司的工作是令人厭煩的。上帝說祂的名應當要被尊為大,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褻瀆和藐視祂的名。因此上帝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1:13-14)上帝明言祂不會悅納這些祭司所獻的祭物,因他們根本不願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只是敷衍了事,獻上的祭物固然不合標準,然而事奉心態上的偏差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源。

瑪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這段提及若然祭司不肯聽警告的話,上帝會對他們作出審判(瑪2:1-9),他們的福分會變為詛咒,並且被免職,與上帝再沒有關係。可見祭司藐視耶和華的名的結果是,他們會在眾人面前被上帝藐視和貶低。瑪2:7指「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祭司理應是上帝的使者,應該作為上帝知識的守護者和指導者。但是瑪拉基時代的祭司不再與上帝同行,他們偏離了正道,不再使許多人脫離罪孽。相反,他們使許多人因他們的指導或缺乏指導而跌倒,破壞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都提及到祭司以及他們的工作,今次選段的首節提到「燒香」,這跟今章《妥拉》一開始的香壇是一個明顯的平行。而雖然今段《妥拉》提及的是一些與祭司相關的指示,而《瑪拉基書》則有關上帝責備祭司的罪,但兩者同樣表達出上帝對於祭司是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祭司要聽上帝的說話,要將祂的誡命放在心上,並按著上帝的心意事奉。而這兩段經文同樣帶出當祭司藐視上帝的誡命時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之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字眼上的平行去作為兩者的聯繫(見下表):

共通字眼《先知書選段》(瑪1:11-2:7《妥拉》(出30:1-38
燒 [香] (מֻקְטָ֥ר muqtar / מִקְטַ֣ר miqtar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מֻקְטָ֥ר muqtar;burn incense, make smoke),(מֻגָּ֛שׁ muggash;brought here, offered)潔淨的(טְהוֹרָ֑ה tehorah;pure)供物(מִנְחָ֣ה minchah;offering),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מִקְטַ֣ר miqtar;burn, place of burning)香的壇,
獻 / 走近 (נָגַשׁ nagash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בְגִשְׁתָּ֤ם begishtam;when they draw near)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潔淨 / 純淨 (טָה֗וֹר tahor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טָה֗וֹר tahor;pure)金……。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טָה֥וֹר tahor;pure)又神聖的香。
供物 / 素祭(מִנְחָ֣ה minchah出30:9 在這壇上不可燒別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מִנְחָ֣ה minchah;grain offering),也不可獻澆酒祭。
供桌(שֻׁלְחָן shulchan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出30:27 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
後裔(זֶ֣רַע zera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נָשָׂא nasa)出去,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抬(נָשָׂא nasa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壇。
出30:12「你數點תִשָּׂ֞א אֶת־רֹ֥אשׁ tissa et rosh;you take a census)以色列人……。

 

今段《妥拉》經文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以及對事奉者的提醒

《出埃及記》由28章開始到30章,都是上帝對於祭司的一些相關指示。而今段經文(30章)承接上一章的祭司就職禮,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有關祭司就職後的一些補充說明,是上帝要求事奉祂的祭司要留心注意的一些事項。以下筆者嘗試從今章經文的分段去和大家思考每個部分對於祭司在會幕中事奉的重要性,並藉此去反思這對今天我們作為事奉上帝的人來說的屬靈提醒。

1. 香壇

香壇是會幕聖所裏最接近約櫃的器具,而獻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事奉,除祭司外,人不能隨隨便便地到上帝面前燒香。[11]上文提及香的煙雲有遮蓋保護的作用,以免人因為太靠近上帝的榮耀而有生命危險,今段提到香壇的時候就特別提及,一年一次大祭司需要在贖罪日的時候為壇贖罪(30:10),按《利未記》16:17所記,當大祭司進聖所贖罪的時候,任何人包括祭司都不可以進入會幕,直至大祭司為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由此可見,在一般情況下,祭司雖然可以在靠近上帝約櫃的金香壇上燒香,但同時他們亦需要謹記這並非必然,他們要清楚知道自己之於上帝的聖潔原是不配的。

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有著祭司的位分(彼前2:5),而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討主喜悅、尊崇上帝的敬拜,我們得以藉著讚美去尊崇、藉著禱告去親近上帝,其實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著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主耶書亞(耶穌),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實上,銅祭壇和金香壇同樣指向耶書亞的工作。院子裏的祭壇指向基督在地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洗淨我們的罪;金壇則指向耶書亞被高舉,就好像香壇上的金牙邊所象徵的冠冕,他成為了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且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7:25)因此,「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來10:21-22)就正如今段《瑪拉基書》所說,我們的上帝是大君王,所以當我們前去事奉時,必須要保持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出聖潔,而既知自己原是不配,就要時刻以敬畏和謹慎的心去事奉和敬拜主。

2. 贖罪的銀子

贖罪銀對於會幕事奉當中的重要性是,上帝吩咐所收的銀子要用在會幕的事工;而被數的人,都是被上帝所贖的子民,是屬於上帝的,他們和這些銀子一樣,都是被用於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當祭司站在會幕中事奉的時候,他們雖然身穿代表著尊貴華美的聖衣,但祭司並非高人一等:首先,經文強調「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象徵每一個人都是平等地被上帝記念;其次,祭司所事奉的地方,就是會幕,是由以色列民奉獻的基礎所建成的,祭司的工作可能比其他人辛苦與煩瑣(就像《瑪拉基書》中的祭司所認為的),但他們不應只看見自己的付出,也要看見其他人的付出,因為儘管不同人的出身、地位、才能都有所分別,然而他們對會幕的建造都有所付出,而他們的生命都是同等地被上帝記念。

這裏對於我們作為事奉者的提醒是,倘若我們作為一個帶領者,不論事奉範圍的大小(是帶領大批會眾的牧者傳道,抑或是小組組長),我們都需要看見每一位信徒都是屬於上帝的,他們並不是屬於某個機構、某個事工,更不是屬於自己。上帝的子民不是可給人用來建立自己的王國,而是建立上帝的國度,上帝對於每一個屬祂的人都有祂的計劃,都有他們在建立上帝的國度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即便我們事奉的工作有多辛苦和煩瑣,都千萬不可自高,因為每一次的事奉都絕非一個人的功勞,而是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的參與和幫忙才能成就的。

3. 洗濯盆

上帝吩咐當祭司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這個吩咐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十分明顯,就是讓他們先潔淨自己再到上帝面前事奉。上文提及經文沒有特別訂明洗濯盆的大小,但是洗濯盆所盛載的水必須足夠讓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而經文兩次提到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可見忽視這個要求的嚴重性。因此祭司要明白的是,單單在場履行事奉的職責是不足夠的,為了履行事奉的職責而做好準備,先潔淨自己是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洗濯盆是一個讓人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相關器具,它的存在提醒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在親近上帝的事情上不可粗心大意,必須先潔淨自己方可上前事奉。

洗濯盆的水象徵主的道,例如《約翰福音》15:3,主耶書亞跟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而在《以弗所書》5:25-27就提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我們有時候會否太趕急地衝到會幕中或祭壇前呢?作為信徒,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要事奉上帝的,然而我們要記得上帝所吩咐的次序。先到洗濯盆潔淨自己,這是祭司在事奉前先要做好的事情。因此,我們需要注重內心的潔淨,要曉得我們的生命要先被上帝的話語改變、更新、充滿。洗濯盆是用銅做的,婦女們將她們的銅鏡獻上去製作洗濯盆,鏡子顯出污垢,其實上帝的話語也是一面鏡子,在上帝的道面前,我們的罪就暴露出來了。我們都需要認罪,需要被潔淨。除非我們被主的話洗淨,否則上帝不會悅納我們的敬拜和事奉,因此我們要記得先讓主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才近前獻上上帝悅納的祭。

4. 聖膏油

被聖膏油所膏抹的就代表著分別為聖,為主所用。它之於祭司的重要性是,它好像一個印記,證明他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上帝警告:「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30:32-33)將油倒在別人身上,是代表著一種與上帝聖潔不匹配的情況。單單有膏油的香氣,只是表面上的,上帝的揀選不是由人去決定,聖膏油是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製造的,它只能夠用於上帝所訂明的目的,就是將上帝所要的,不論是人或物件都分別出來歸祂所用。

這對事奉者的提醒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雖然沒有被聖膏油所抹,但我們都是被聖靈所膏抹的,就如《以弗所書》1:13 所言:「在基督裏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既然我們的生命是被分別為聖,就要活出合乎上帝要求、匹配祭司身分的聖潔生命,以致我們能夠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見提後2:21)

5. 香

香是由貴重的香料所製成的,它和點燈的油一樣,屬於每日的消耗品,也就是意味著,祭司需要每天為所燒的香預備,天天帶著上帝指定的香,到香壇面前去敬拜上帝、與祂相近。上帝吩咐人「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指的是所有做出來的香都是屬於上帝,不可以私自留下一些給自己。他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而如果有人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就是將本應單單屬於上帝的東西用來取悅自己,上帝特別去指出這個問題,或可說是預先對人作出警告,就知道這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試探。

這對於事奉者的反思是,香壇象徵著到上帝面前的敬拜,若然上帝對香有指定的要求,上帝對敬拜亦同樣,在《約翰福音》4:23-24,耶書亞對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他。」人不可以試圖用香來取悅自己或他人,敬拜也是同樣,我們要用心靈、透過真理去敬拜上帝,不能因為想吸引人去教會而嘗試使敬拜成為取悅人的工具。敬拜上主亦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崇拜後的吃喝玩樂、或認識新朋友等而參與崇拜;帶領敬拜的人更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的口才、美妙的歌喉等而站在人前事奉。敬拜從來都不是討好自己的行為,我們不要落入這些試探當中。上帝要求的香必須是純淨的,最輕微的污染都會令到香有雜質,我們都要好好檢視自己敬拜的心,是不是單單為了與上帝親近,並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

 

結語:事奉心態的省察

今章的內容包括與會幕建造及其儀式有關的補充說明,它被編排在有關祭司聖職禮後出現,是因著今章內容與祭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可說是上帝對祭司在承接聖職後,即正式事奉之先的一些重要的提醒。基於上帝聖潔的本質,祂很看重祭司必須以合乎上帝聖潔標準的方式去親近和事奉祂,在這一切的吩咐中或許我們會看見上帝的嚴厲,但當換個角度,我們也同樣看見上帝對事奉祂的人的著緊:祭司在會幕聖所中事奉,稍一不慎就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上帝一再的提醒,就是希望確保一切能按祂的標準而行,以免事奉祂的祭司因犯錯而死亡。

雖說「信徒皆祭司」,但在今天教會當中,事奉的人往往會存著不同的心態,當中有很多竭力忠心於上帝的人,也有一些與上帝的聖潔標準有很大落差的事奉者。我們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我想重要的是,我們的眼目不應專注在其他人身上,也不應以其他人的行為表現去作為自己的指標,因為不是你與某人相同就等於好,或不比某人差就等於達標,真正的標準總是在上帝那裏的。我們有耶書亞(耶穌)作為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又藉著他的道得以潔淨,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奉,已經是很大的福份。在今段《瑪拉基書》當中,上帝說祭司是祂的使者,祂期待他們懂得教導別人敬拜上帝,並引導人與上帝和好。盼望今章經文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藉此去檢視和省察自己的事奉心態,願我們懂得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帝的僕人和使者,並在上帝面前所獻上的祭都蒙主悅納。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779.

[2] 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4992.

[3]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paragraph 4997.

[4] 同註2。

[5] 出30:7-8這兩節經文從表面上看好像指定了亞倫負責燒香,然而事實上一般祭司也照管燒香的工作(正如點燈工作是由亞倫和他的兒子負責;27:21;另見代上6:49),這裏只提及亞倫,或者是指首次燒香的工作是由他負責,而往後則由他和他的子孫共同承擔。

[6] 在《利未記》16章提及到贖罪日的時候,經文說:「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利16:16)大祭司「亞倫每年一次要為壇的四個翹角贖罪。他每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的血為壇贖罪,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出30:10)。因著會幕是在以色列人當中,而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會使會幕不潔,因此一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要用血將會幕的約櫃、香壇和祭壇等進行潔淨禮儀,以致可以重新將潔淨的壇奉獻給上主。(參利16:14-18)。

[7] 舍客勒(shekel)和季拉(gerah)均為重量單位,而季拉是最細的單位。如經文所說,一舍客勒等如二十季拉。季拉大概是0.6克,半舍客勒就是十季拉,即約6克,大概是當時的人一日的工資。

[8]B. Zevachim 19b

[9]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199.

[10] 參本機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瑪拉基書》的查經摘要〈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11] 《利未記》10:1-2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按耶和華的吩咐燒香而擅自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而在《歷代志下》26:16-21,猶大王烏西雅因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敗壞,他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耶和華就降災於他,使他的額頭長出痲瘋,烏西雅患痲瘋直到死的那日,一生住在隔離的行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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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ence Tsang 曾啟瑤 BMY 文字事工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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