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聖經》綜覽《士師記》:脫離犯罪的循環

《希伯來聖經》綜覽《士師記》:脫離犯罪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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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1-3-6)《希伯來聖經》綜覽:《士師記》(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參孫掙斷繩子,士16:9」by James Tissot(1862-1902), The Jewish Museum at New York

今次我們會綜覽《士師記》,並思想以下問題:

  1.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和完全士師的角色與功能?

  2. 參孫的生命對我們有甚麼提醒?(參士13-16章)

 

簡介《士師記

1. 書名:《士師記》在《希伯來聖經》中屬《前先知書》的第二卷,它的書名是 שֹֽׁפְטִ֑ים shofetim,意思是「審判者」(或「審判官」)【複數】,這卷書的名字源自約書亞死後和以色列進入君王體制期間的十二位士師的事蹟[1]。士師在原文的意思雖然是審判者,但他們並不等同現今的法官,我們不宜從現代的司法層面去解讀,因為從《士師記》的內容所見,士師包含各式各樣的領袖,他們大多數屬於軍事領袖,例如俄陀聶、以笏、基甸、耶弗他,他們會帶領百姓爭戰,但也有些是單打獨鬥的戰士,例如珊迦和參孫,亦有女先知底波拉,她會為以色列人作審判的工作。「士師」這個字在這卷書中首次出現在2:16「耶和華興起士師(שֹֽׁפְטִ֑ים shofetim),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之人的手。」因此雖然君王時期前士師的角色相當多元化,但這節交代了上帝興起士師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將以色列民從敵人的壓迫中拯救出來。

2. 作者和成書日期:作者不詳,猶太傳統上認為是撒母耳[2]。成書日期估計於大衛在希伯崙作猶大王的時期(約主前1011至1004年)[3]

3.《士師記》年期:《士師記》所覆蓋的年期未能確定。按王上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起至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開始建造耶和華的殿期間共四百八十年,若由此推斷,士師時期(不包括《撒母耳記》所載的以利、撒母耳及其兒子)大概只涵蓋三百年左右[4],然而若把《士師記》中所列包括以色列人在敵人手中的年期、地得太平以及不同士師作士師的年期加起來卻多於四百年。事實上,在約書亞分地後,不同支派居於各自的屬地,並需要各自為未得之地而爭戰和對付外敵,因此,在《士師記》中有關不同士師事蹟的記載應是屬區域性的記載,它們在時間上有重疊的部分,而非按時間逐個記述。

4. 大綱:《士師記》共有21章,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

1. 前言:以色列人的妥協(1:1-3:4)

2. 士師的事蹟與六個循環(3:5-16:31)

3. 後記:以色列人的敗壞(17:1-21:25)

 

士師記》的主題和中心思想

1. 以色列人的妥協(1:1-3:4):妥協是敗壞的開始

前言的部分交代士師興起的背景,主要敘述在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沒有按上帝的吩咐趕出迦南人,以致迦南人住在他們中間,經文更形容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區,不准他們下到平原(1:34),可見以色列人不但沒有全然制伏迦南人,反而是他們的影響力在迦南人當中愈來愈小。在2:1-5,耶和華的使者在波金向以色列人顯現,責備他們與迦南人立約,沒有遵守上帝的吩咐拆毀他們的祭壇(參申7:1-5),因此上帝不會再從他們面前趕出迦南人,以色列人將要受到迦南人的壓迫,而他們的神明亦會成為以色列人的圈套。以色列人之所以不能擊敗迦南人並非因為軍事力量不足,而是沒有服從耶和華的命令,因耶和華的使者清楚說明由於他們對上帝吩咐的妥協,所以上帝不會在他們面前趕出迦南人。

2:11-19講述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因離棄上帝去拜偶像而發生的事情,這段基本上就是這卷書第二部分關於士師事蹟的一個預覽,而當中有一個故事發展的模式。2:1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一句關鍵句,往後這句句子會不斷出現,上帝因著以色列人隨從別神,就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及後當以色列人回轉向他呼求時,他就興起士師拯救他們。2:20-3:4說明上帝不再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列國,祂留下那些國家是要考驗以色列人是否願意謹守遵行祂的道。這說明了以色列人是否遵行上帝的道,並維持他們與上帝之間那份約的關係,與他們的遭遇有著密切的關連。也就是說,他們遵行誡命就蒙福,違反誡命就遭禍,這個從《申命記》所延伸的祝福與咒詛的觀念在《士師記》可謂相當突出[5]

2. 士師的事蹟與六個循環(3:5-16:31):上帝的管教與憐憫

這部分提及十二位士師的事蹟,當中所載不同人物的篇幅各有長短,例如參孫就佔了四章經文,但有些士師卻是幾節經文就輕輕帶過,因此十二個士師當中又可分為六個大士師(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參孫)和六個小士師(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讚、以倫、押頓)。這部分有六節經文均以「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3:7、3:12、4:1、6:1、10:6、13:1)來作為故事敍述的開始,因而把這部分分為六個大段落,也可以說以色列人落入了六個循環,六個循環是隨著六個大士師的故事開展,而他們所面對的敵人亦不盡相同,參下列簡表:

六個循環

敵人

1.   俄陀聶(3:7-11)

美索不達米亞人

2.   以笏、珊迦(3:12-31)

摩押人

3.   底波拉(4:1-5:31)

迦南人

4.   基甸、陀拉、睚珥(6:1-10:5)

米甸人

5.   耶弗他(10:6-12:7)

亞捫人

6.   參孫(13:1-16:31)

非利士人

每一個循環都跟第二章所提到的模式一致:1)以色列人離棄上帝隨從別神;2)上帝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裏;3)以色列人向上帝呼求;4)上帝興起士師施行拯救。可見以色列人的遭遇與他們是否遵行上帝的誡命相連,那些壓迫他們的仇敵是上帝用作管教子民的工具,而士師也是上帝所揀選和興起用作拯救子民的領袖,這彰顯出上帝的主權和大能,祂才是這一切事情背後的那位審判者(參11:27; יְהוָ֤ה הַשֹּׁפֵט֙ Adonai ha-shofet;Lord, the Judge)和拯救者。

而在這六個循環之中其實有很多事情都非常相似,當我們把這些事情一一列出,就能看見當中有一個倒影結構,這個結構告訴我們這不單是一個又一個的循環,更是一個向下的循環:

A. 俄陀聶:他的妻子押撒催促他向迦勒要一塊田(1:14)

B. 以笏:在約旦河的渡口殺了約一萬摩押人(3:28-29)

C. 底波拉:婦人雅億以橛子殺了西西拉(4:21)

X.  基甸:先拆毀了巴力的壇,後來卻造了一個以弗得(6:32、8:27)

C’. 亞比米勒:婦人以一塊磨石打破了亞比米勒的頭蓋骨(9:53)

B’. 耶弗他:在約旦河的渡口殺了四萬二千以法蓮人(12:5-6)

A’. 參孫: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說出制伏他的方法(16:16)

俄陀聶作為第一位士師,經文沒有任何關於他的負面記載,他好像士師的一個模範,然而隨著往後每個循環的開展,以色列人的屬靈情況每況愈下,由殺敵到自相殘殺、由拆毀偶像的祭壇到造偶像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究其原因,是當以色列人選擇住在迦南人中間和與他們通婚,隨著時間的流逝,以色列人開始被迦南人同化,跟隨了他們的思維和行事方式,漸漸遠離上帝。

3. 以色列人的敗壞(17:1-21:25):期盼公義的王來臨

在這個後記部分主要講述了兩件事,就是有關米迦的偶像(17-18章)以及一個利未人和他的妾(19-21章)的記載。在這兩件事當中,經文分別提到摩西的孫子約拿單(18:30)和亞倫的孫子非尼哈(20:28),這二人應是跟約書亞同年代的人,因此這部分雖被放在《士師記》的結尾,然而在時序上應是屬早期發生的事情。

在17章,米迦的母親造神像給他的兒子米迦,米迦派了他的一個兒子作祭司,後來他以每年十塊銀子聘請了一個猶大族的利未人作他的私人祭司,他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恩待我,因為我有利未人作我的祭司。」(17:13)雖然米迦口中提到耶和華,但是他的行徑卻跟異教敬拜無異。在原文中,米迦在17:1的名字是 מִיכָֽיְהוּ Mikhayehu,意思是「誰像耶和華」,而當米迦的母親將神像安置在米迦的房子裏後,在17:5米迦的名字就改為 מִיכָ֔ה Mikhah,反映上帝名字的縮寫從原本的名字中消失了,就像耶和華根本不在他的生命裏面。在18章,但支派因為不能趕走亞摩利人還在覓地居住,他們前往攻打拉億城途中就搶走了米迦的偶像,又帶走了利未人作他們支派的祭司。

在19-21章,有一個從以法蓮山區來的利未人帶著他的妾留宿在便雅憫支派的基比亞城,城中的無賴要求屋的主人將利未人帶出來,讓他們與他交合,後來利未人將他的妾交給他們,他們就整夜凌辱她,直到第二日早晨。整件事不期然令我們聯想到在《創世記》19章當中所多瑪的罪行,兩件事在很多細節上都異常地相似,不同的只是這件事竟是發生在上帝的子民中間。後來利未人的妾死了,他就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分送到以色列全地。於是以色列各個支派就聯合起來攻打便雅憫,引發了以色列的第一次內戰,這場內戰中死了很多人,整個便雅憫支派亦幾乎被滅絕。

從米迦的偶像的事件,我們首先看見一個家庭的敗壞,後來卻看見一整個支派的敗壞,從以色列人在宗教上的敗壞,可見他們根本不像他們的主耶和華,他們的生命一點都彰顯不了上帝的屬性,更遑論要他們在迦南地為上帝作見證。而在利未人的妾的事件中,從一個支派的邪惡到整個以色列發生內戰,亦讓我們看見以色列人不但不像上帝,他們更是與上帝昔日所毀滅的所多瑪人非常相似。而利未人同時出現在這兩個故事中,作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屬耶和華的聖職人員都敗壞了,以色列在持守上帝的道上看來已全然失敗,這群上帝的子民需要再一次被拯救。

在《士師記》的結束部分,以色列人籠罩在宗教與道德敗壞的氛圍,甚至陷入內戰的混亂中,經文重複提到「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17:6、21:25)事實上,以色列不是沒有王,而是他們沒有尊耶和華為王;但與此同時,這也暗示當沒有王去帶領百姓行出耶和華的標準,每個人就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因此這也是作為以色列將進入君王制度的鋪墊,尤其指向往後當大衛來臨時,他能帶領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對的事。

 

耶書亞如何成就和完全士師的角色與功能?

士2:16 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之人的手

士2:17 然而,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別神而行淫,向它們叩拜。他們列祖所行的道,所聽從耶和華的命令,他們都速速偏離了,並不照樣遵行。

2:16概括地描述了士師的工作就是要作為一個拯救者(מוֹשִׁ֛יעַ moshia;參3:9、15),他要為上帝的百姓爭戰,使他們從敵人的欺壓和奴役中得釋放。而2:17也暗示了士師理應也有一個屬靈帶領者的身分,他在子民中間要成為一個榜樣,帶領上帝的百姓成為一個敬拜和事奉上帝的群體,並且引導他們行出上帝的道。

耶書亞作為拯救者:耶書亞的希伯來名字יֵשׁוּעַ Yeshua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在他降生以先,主的使者在約瑟夢中向他顯現時說:「她(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在《士師記》中,士師作為拯救者,他們所帶來的拯救並不完全,他們針對迦南地局部受仇敵壓迫的地方,拯救那地的上帝子民,以致他們可以得到短暫太平的日子;而耶書亞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拯救世人,他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2:14-15),把人從罪和死亡中得釋放,使人可以藉著主耶書亞得勝仇敵(林前15:57),耶書亞所帶來的是屬乎全地的救恩,以致信靠他的人能夠得著永遠的生命與拯救(約3:16)。

耶書亞作為帶領者:耶書亞是上帝的愛子,是祂所喜悅的,上帝吩咐人要聽從耶書亞(太17:5),上帝的子民透過聽從耶書亞的吩咐,就可以明白以至行出上帝的心意。在《約翰福音》10章,耶書亞將自己比喻為好牧人(約10:11、14),當他把自己的羊都放出來,就走在前面,羊也跟著他,因為牠們認得他的聲音。(約10:4)耶書亞以生命去活出他的教導,就是成為門徒的榜樣,使跟從他的人都照著他所行的去行。(約13:14-15、約14:12、路22:19)事實上,耶書亞不單只是走在前面作帶領者的角色,在《約翰福音》15章,當他提到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時,就強調門徒要常在他裏面,他也要常在門徒裏面,這裏所說的是一種連結和合一,當人與主連結,就能多結果子,榮耀父上帝。在《士師記》當中我們看見士師的生命都有瑕疵,他們大多數不能發揮好作為一個屬靈帶領者的角色,有些更帶領子民偏離上帝的道路。然而耶書亞的生命是完全的、是上帝所喜愛的,因此當他作為我們的屬靈帶領者,他就像一個牧人一樣走在前面帶領上帝的羊群,並且以自己的生命作為榜樣讓人去跟從,使人透過與自己連結而多結果子,從而建立一個合一、榮耀天父的群體。

耶書亞是王:《士師記》以「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21:25)作結,當時子民陷入一個敗壞的境況,他們需要再次被拯救,而一個公義的王出現可以帶領他們走出不斷犯罪、得罪上帝的循環。在《士師記》的首尾部分分別提及當子民求問上帝哪個支派要先出去爭戰的時候,耶和華兩次的回應都是「猶大先上去」(1:2、20:18),而《士師記》中第一個士師俄陀聶也是出於猶大支派,這再次強調猶大在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領導地位。後來來自猶大支派的大衛作王時,以色列的確有回轉歸向上帝,並且因著蒙上帝賜福而變得非常強盛,然而最終那位出自猶大支派、執掌王權的大衛子孫是耶書亞。在《路加福音》1章,天使向馬利亞預言,她將要生的兒子「要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先大衛的王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沒有窮盡。」(路1:32-33)主耶書亞也曾親口承認他是王,他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約18:37)他要使人不再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而是按真理而行,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從而使人歸回上帝,建立一個屬於上帝、一個沒有窮盡的國度。

 

參孫的生命對我們的提醒

在參孫的故事中,我們看見他的生命跟以色列人一樣,落入一個又一個得罪上帝的循環裏,他的生命一而再,再而三被個人情慾所牽制。參孫的故事中出現過四個女人:瑪挪亞的妻子、亭拿的女子、迦薩的妓女、以及大利拉,而在這四個女人之中,唯有大利拉的名字被記載下來,作者似乎是刻意想讀者專注在大利拉身上。大利拉出場時,經文形容參孫愛上了大利拉(16:4),參孫的名字 שִׁמְשׁ֖וֹן shimshon在原文中跟太陽 שֶּׁ֖מֶשׁ shemesh相似(尤其是古代希伯來文並沒有子音,即分別為shmshnshmsh),而大利拉的名字 דְּלִילָֽה deliylah在原文中和晚上לַיְלָה  laylah這個字接近(沒有子音的話就是dlylhlylh),所以很有意思,因為他們好像一個代表日頭,一個代表晚上,這彷彿寓意著事情的發展正從光明進入到黑暗中。大利拉四次催逼參孫說出捆綁他的方法,而參孫亦四次回答大利拉。頭兩次參孫沒有說出真正的答案,到了第三次,參孫開始提及他頭上的七條髮綹,可見他已經慢慢向大利拉作出妥協,他所說的已經愈來愈接近真正的答案,果真到了第四次,參孫不但將他拿細耳人的身分告訴大利拉,還跟她說只要剃了他的頭髮,他的力氣就會離開他。參孫的生命和以色列人一樣,都陷入了一個向下的循環,由亭拿的非利士女子開始,參孫每次都被情慾所絆倒,最後在他跟大利拉的故事裏面,其實大利拉由首次問參孫,已經說明她要知道制伏他的方法,而參孫明知大利拉想要捆綁他,卻容讓她一直在自己身邊,最後讓大利拉有機可乘,將他的髮綹,就是參孫作為拿細耳人的象徵剃掉。之後經文形容「大利拉開始制伏參孫」,就好像代表著黑夜制伏了光明一樣,最終參孫落在仇敵的手中。

特別的是,雖然參孫常常被血氣主導行事,但是在參孫的故事中,我們看見耶和華的靈四次感動參孫。或許我們會不解,參孫的屬靈生命那麼不濟,他喜歡非利士女子、違反拿細耳人的規定、做事又我行我素,為何上帝仍然使用他,為何上帝的靈仍與他同在呢?雖然在故事中我們看見參孫的確擊殺了很多非利士人,但是很多時都是出於他的衝動和憤怒,而其實參孫是知道上帝的旨意是要他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但他並沒有全心實踐上帝給他的使命。上帝對人有慈愛、忍耐和憐憫,參孫所不明白的是,上帝對他的包容是要他回轉,相反參孫卻存著一種僥倖的心態,當大利拉剃他的髮綹,參孫當下還想自己可以好像前幾次一樣脫身而去,他壓根兒沒有想過耶和華已經離開了他。參孫由起初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到最後讓敵人挖了他的眼睛,又用銅鏈鎖住他,叫他在監獄裏推磨,可見人最終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事實上,參孫的生命就像以色列人的縮影,下表為以色列人與參孫生命的比對:

共通之處

以色列人

參孫

分別出來歸給上帝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

士13:5 ……這孩子一出母胎就歸給上帝作拿細耳人。他必開始拯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與外邦人聯合,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

士3:5-6 以色列人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明。

士21:25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

士14:3 他父母對他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族所有的人中,難道沒有女子嗎?你何必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去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請你給我娶那女子,因為我喜歡她(הִ֖יא יָשְׁרָ֥ה בְעֵינָֽי;原文直譯為「她在我的眼中看為好」)。」

上帝聽見呼求就眷念

士2:18 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耶和華與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耶和華因他們受欺壓迫害所發出的哀聲,就憐憫他們

士15:18-19 參孫非常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現在我要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嗎?」上帝就使利希的窪地裂開,從中湧出水來。參孫喝了,精神恢復。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意思是「呼求者的水泉」),直到今日它仍在利希。

士16:28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上帝啊,就這一次,求你賜給我力量,使我向非利士人報那挖我雙眼的仇。」

不斷得罪上帝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2:11、3:7、3:12、4:1、6:1、10:6、13:1)

娶非利士女子(14:2);與迦薩的妓女親近(16:1);違反拿細耳人的規定,包括喝酒(14:10)、觸碰死屍(14:9、15:15)、將拿細耳人的身分告訴大利拉,讓她剃了他的頭髮(16:17-19)

失卻上帝揀選的身分,上帝使其落在仇敵手中

士2:13 他們離棄了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

士2:14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發作,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把他們交給四圍仇敵的手中,以致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也不能站立得住。

士16:19 大利拉哄參孫睡在她的膝上,叫一個人來剃掉參孫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開始制伏參孫,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

士16:20 大利拉說:「參孫,非利士人來捉你了!」參孫從睡中醒來,說:「我要像前幾次一樣脫身而去。」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

士16:21 非利士人逮住他,挖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鏈鎖住他,叫他在監獄裏推磨。

參孫是唯一一個擁有拿細耳人身分的士師,並且他要終身作拿細耳人,意味著他的一生本應要為上帝所用,然而他的血氣和軟弱卻主導著整個故事的發展,我們至少可從參孫的生命有以下兩個反思:

屬靈生命必須脫離犯罪的惡性循環:人性的軟弱是很真實的,我們或許也有類似的經驗,就是做了一些上帝不喜悅的事情得罪祂,及後一遇見困難時就只想尋求上帝的解救,而沒有想過自己要成長和進步,結果主憐憫了我們,幫助我們度過困境,但不久後我們卻又再次得罪上帝,重複地又再做上帝不喜悅的相同事情。我們知道主必不輕看一個真心痛悔的心靈,然而我們有否常常在同一些事情上重複地得罪上帝呢?若果我們的屬靈生命中的某些軟弱會將我們反覆拉入一個循環裏面,我們就要把這些東西挪開,不要容讓它不停將我們絆倒。我們既是活在上帝的光中,就不要給魔鬼留地步,不要讓黑暗的勢力有任何機會去制伏我們。

不要濫用上帝的慈愛和恩典,也不要輕忽上帝所給的恩賜和使命:參孫的生命給我們的另一個提醒,就是我們不要一邊不停犯相同的錯誤,另一邊卻期望上帝永遠不會離開我們的生命;更不要明明得知上帝在我們生命當中的心意,卻只是將上帝所給的恩賜運用在滿足自己私慾的事情上,而沒有將上帝的事情放在心上。從參孫的生命可見,一個人有上帝的靈同在、被上帝大大使用,並不等於他的生命必然蒙上帝喜悅,上帝不是一個善良的暴君,祂期望卻不強迫人行善,祂給予人自由意志去作出自己的選擇,人可以選擇祝福與生命,也可以選擇詛咒與死亡。上帝會使用軟弱的人,然而被上帝使用,不等於一個人的生命毫無瑕疵,上帝期望我們的屬靈生命不斷成長和進步,並且藉著主得以完全。今天我們也有上帝的靈在我們的生命當中,若然我們沒有好好運用上帝所給的恩賜去成就上帝給我們的使命,上帝不一定會立刻撇棄我們,但我們很可能會因為承受邪惡所帶來的一些惡果或影響,因此我們更加要把握機會悔改,而非繼續不聽上帝的吩咐去偏行己路。

 

結語:脫離犯罪的循環

我們常聽說「歷史總是不斷重演和循環」,這套用在《士師記》這卷書上看來亦非常貼切,以色列人由進入迦南地開始就在上帝的吩咐上作出妥協,以致偏離了上帝的道,落入了一個又一個得罪上帝的循環裏,他們本應成為一個祭司的國度,在應許地上見證上帝,然而見證不成,反而變得與迦南人無異。因著上帝對祂子民的憐恤,當他們被仇敵壓迫而呼求時,上帝就興起士師拯救他們,上帝揀選士師,上帝的靈與他們同在,他們就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仇敵的手。然而《聖經》非常誠實,它除了記錄士師的英勇,對士師的軟弱亦毫不掩飾,他們雖然能靠著上帝去對付以色列四圍的仇敵,但綜觀十二位士師,他們都未能為以色列帶來持久的屬靈復興。

今天上帝揀選了我們,祂的靈同樣住在我們當中,我們會像以色列人和參孫一樣落入一個得罪上帝的循環裏麼?事實上,我們要突破犯罪循環的唯一出路,就是耶穌基督,《希伯來書》12:1-2提醒我們:「既然我們有這許多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繞著我們,就該卸下各樣重擔和緊緊纏累的罪,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如今已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或許我們每天要面對的現實生活好像一種無止盡的循環,沒有出路,然而我們的屬靈生命決非如此,耶書亞拯救我們的生命,帶領我們繼續向前行,我們的君王可以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因此我們要憑信心不斷禱告前行,靠著聖靈的幫助卸下那些緊緊纏累我們的罪,走上屬靈的直路,活出一個與蒙召的恩相稱的生命!

 


[1] 《士師記》並不是包含所有士師的事蹟,因為按《撒母耳記》所載,在掃羅作王以前,以利、撒母耳和撒母耳的兩個兒子約珥和亞比亞都作以色列的士師。(參撒上4:18、7:15、8:1-2)

[2] 參《塔木德》〈論最後一道門〉(b.Bava Batra)14b。

[3] 士18:31提到「上帝的家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即暗示成書時上帝的會幕已不在示羅,在《撒母耳記上》4章,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打仗時約櫃被擄,之後約櫃一直沒有再回到示羅。在士17:6 說到「那時,以色列沒有王」,暗示成書時以色列應已進入君王時期。而士1:21「耶布斯人與便雅憫人同住在耶路撒冷,直到今日。」說明成書時大衛理應仍未作全以色列的王,因為大衛作以色列王的時候攻取了耶布斯人的地方,並且從希伯崙遷都至耶路撒冷(參撒下5:6-9)。

[4] 另外,以色列人住希實本和所屬的鄉鎮一帶至耶弗他時期已經有三百年了(11:26),減去之前《約書亞記》約七十年的時間(參書14:7、24:29),並加上耶弗他之後約六十多年的士師時期(士13:1、16:31),《士師記》的年期也是大概三百年;不過,若根據考古資料來推斷,迦南地山區最早有人定居是在主前十三世紀末的話,那麼《士師記》當中的記載所涵蓋的年期則有可能少於二百年。參Adele Berlin and Marc Zvi Brettler, eds., The Jewish Study Bible: Second E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497.

[5] 《士師記》屬於「申典歷史」(Deuteronomistic History)的一部分,它的內容建基於《申命記》的神學,特別強調上帝與子民之間那份約的關係,祝福與詛咒等觀念。參申28章和利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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