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聖經》綜覽《約伯記》:懂得謙卑是我們生命的智慧

《希伯來聖經》綜覽《約伯記》:懂得謙卑是我們生命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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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1-9-18)《希伯來聖經》綜覽:《約伯記》(筆者:Ada LUI

圖為約伯與他的三個朋友,James Jacques Joseph Tissot (French, 1836-1902) and Followers c.1896-1902

《約伯記》藉著探討「義人受苦是否上帝不公義」帶出人對上帝的認識有限,從而教導人要怎樣在苦難中得著智慧。

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耶書亞(耶穌)的一些比喻或教導,是針對人只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原則去解釋人的禍福遭遇,又或是人以自己對公義的標準去質疑上帝的公義。我們可以怎樣從耶書亞的話語中得著智慧?


《約伯記》簡介

1. 書名:《約伯記》的希伯來書名來自1: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約伯」的希伯來文是 אִיּ֣וֹב(Yiyov),有人從它的字根 אָיַב 引出「敵人、敵意」的意思。烏斯地在阿拉伯沙漠的邊界,靠近以東,而從文本中提及的示巴人(1:15)和迦勒底人(1:17)都仍然是游牧民族推斷,約伯應屬公元前2000至1000年的一個古近東游牧民族。約伯這名字也出現在《以西結書》14:14「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在那裏,他們只能因自己的義救自己的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 體裁:《約伯記》屬於《希伯來聖經》的第三部分《著作》,歸類為「詩歌智慧書」[1]。不論是信徒或非信徒,都對這卷書有極高的評價[2]。故事取材相信來自民間故事,由敘事文體(前言和後記)與詩歌體(中間的人物對話)兩部分組成。散文部分所用的神的名字是以色列人對神的獨有稱呼──耶和華;而詩歌部分所用的神的名字則是當時近東民族普遍對神的稱呼── אֱלֹ֣(伊勒)或 שַׁדַּ֗י(全能的上帝)。根據學者Robert Alter 的看法,這書屬於古代近東國際之間的著作,但它以一個較普世的觀點出發,當中沒有提及以色列的人物,雖然所有發言的人都是一神論者,但它沒有提及以色列的立約歷史,也沒有提及以色列國。《約伯記》被視為與智慧文學有關是因為它探討了「神義論」[3]這課題。義人受苦是個叫人困擾的現象,在米索不達米亞和埃及也有類似但較粗略的著作,然而沒有證據顯示《約伯記》受到那些著作的影響。[4]

3. 作者:身分不詳,但相信多於一位(不排除也包括約伯自己),而在這書的流傳及抄寫過程中或有部分文本遺失,有人曾作過增補或修訂。例如:在約伯與朋友對話的第三個回合裏(22至31章),沒有了瑣法的發言,取而代之的是約伯的一段獨白(27至31章),當中又加插了敘述者的一篇歌頌智慧之詩(28章);此外,在第32章出現的以利戶這個人物在前言並沒有提及,而在他發言之後,約伯也沒有回應,所以估計第32至37章是由後人所加。

4. 成書日期:約伯雖然屬於公元前2000至1000年的人物,但猶太拉比從約伯身上看到很多在以色列歷史裏不同時期都出現過的主題和對白,於是估計這書的成書日期可能在亞伯拉罕至波斯王亞哈隨魯[5]時期。而從這書的語文反映作者熟悉亞蘭文,大部分學者推斷這書可能是在公元前六世紀後期至五世紀成書,屬被擄後期的作品。

5. 大綱:《約伯記》共有42章,大綱如下[6]

一. 前言(1:1-2:13)

A. 約伯的生命(1:1-5)

B. 天上的集會(1:6-12)

C. 約伯的生命出現災禍(1:13-22)

D. 天上的集會(2:1-6)

E. 約伯經歷更多苦難(2:7-13)

二. 言論和回應(3:1-42:6)

A. 約伯的哀慟(3:1-26)

B. 第一回合的言論(4:1-14:22)

C. 第二回合的言論(15:1-21:34)

D. 第三回合的言論(22:1-31:40)

E. 以利戶發言(38:1-41:34)

F. 上主說話(38:1-41:34)

G. 約伯降服(42:1-6)

三. 後記(42:7-17)

A. 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42:7-9)

B. 上帝恢復約伯(42:10-17)


《約伯記》的內容重點


一. 前言(1:1-2:13

這部分是以敘事文體寫成,大概可分為兩個段落:1)約伯的生命;2)兩次天上的集會 。

1) 約伯的生命

經文一開始就形容約伯是一個「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1:1)的人,這個評價之後再由耶和華親口說了兩次(1:8,2:3),可見約伯在上帝眼中是一個完全無可指責的人。接著描述他所擁有的子女和財產也是完全的,他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又有七千隻羊,三千匹駱駝,五百對牛,五百匹母驢,而「七」和「十」都是代表「完全」的數字。不但如此,約伯的兒子會輪流設宴請三個姊妹赴席,約伯又會在宴席後替兒子獻燔祭,免得他們犯罪背棄神,這都反映出約伯有一個完美和敬虔的生命,而這些背景也為之後撒但攻擊他留下了伏筆。

2) 兩次天上的集會

接著描述兩次天上的集會,兩次的背景都相似,都是有上帝的眾使者侍立在上帝面前,撒但也在其中。兩次都是由上帝主動向撒但發問:「你從哪裏來?」撒但就回答:「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在那裏往返。」(1:7,2:2)當中「往返」(הִתְהַלֵּ֖ךְ hithallekh)一詞是動詞「行走」(הָלַךְ hālakh)的關身語態,可以指漫無目的地來回行走,而這個動詞的關身語態也同樣出現在創3:8「天起了涼風,那人和他妻子聽見耶和華上帝在園中來回行走(מִתְהַלֵּ֥ךְ mithallekh)的聲音,……。」作者是否想讓讀者聯想撒但是在模仿上帝在伊甸園曾有的舉動,我們不能肯定,但從這一幕以至接續發生的事卻與《創世記》1-3章的一些情節有相似之處。撒但說自己漫無目的在地上往返,但從上帝接著問撒但:「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那樣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1:8)就可見撒但其實是在察看地上的人,好找出他們的過犯並在上帝面前作控告(參啟12:10)。上帝稱呼約伯為「我的僕人」是一個極高的評價,但撒但不以為然,牠認為約伯之所以敬畏上帝全然是因為上帝給了他很多福氣,言下之意,牠是在指控約伯與上帝的關係只不過是一場物質的交易。而為了證明這個指控並不成立,耶和華對撒但說:「看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1:12)對於上帝容許撒但去攻擊約伯,我們或許不表認同,但這裏的重點是要指出撒但的能力是由上帝所賦予,牠的能力不但受上帝的限制,也要聽命於上帝方能行事。記著這一點會幫助我們理解這卷書的信息。

接著撒但對約伯作出一連串的攻擊,包括:i) 示巴人把約伯的牲畜擄去,又殺了他的僕人;ii) 有火從天降下來,把約伯的羊群和僕人都吞滅了;iii) 迦勒底人把駱駝擄去,又殺了他的僕人;iv) 狂風從曠野颳來,襲擊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約伯的子女身上,他們就都死了。這些接二連三的天災人禍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並不是尋常的事,一瞬間就把約伯所擁有的全部奪去,然而他的性命並沒有受害,就正如上帝對撒但所吩咐的。對於這突如其來的苦難,約伯的反應是「撕裂外袍,剃了頭,俯伏在地敬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0-21)即使失去了所有,約伯仍然敬拜耶和華,甘心接受上帝對他的賜予或收回。經文接著說:「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沒有犯罪,也不以上帝為狂妄。」(1:22)可見約伯與上帝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一份交易上,撒但對約伯的指控並不成立,然而事情沒有以此作結。

接著是第二次天上的集會,上帝再次向撒但說話,除了同樣對約伯作出極高的評價之外,也直指撒但對約伯的攻擊絲毫沒有影響約伯在上帝面前的純正。然而撒但仍不退讓,對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來保全性命。但你若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背棄你。」(2:4-5)這裏「以皮代皮」最直接的意思可理解為撒但指控約伯只是以身外之物去換性命,要是他的身體受損,約伯就不再敬畏上帝了。但也可以有另一個更深層的意思,「皮」是人的外表(或包裝),當人的外表被揭開,他裏面的真實情況就會表露無遺。言下之意,撒但這次對約伯的攻擊會把他內心最真實的狀況表明出來。那麼,撒但這次的指控是否會同樣不成立?這就必須待約伯經歷過這考驗,我們才能知道。經文記載耶和華對撒但說:「看哪,他在你手中,只要留下他的性命。」(2:6)讀者讀到這裏可能已經對撒但恨得牙癢癢,並且對上帝竟然批准撒但加害約伯更是難以接受,然而這裏再次要強調的是,撒但必須得到上帝的批准才能行動,而且牠的權力是受到上帝限制的。

這次撒但直接擊打約伯的身體,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坐在灰燼中,拿瓦片刮身體。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背棄上帝,死了吧!」(2:6)約伯妻子的對白讓我們想起伊甸園的那一幕,夏娃因受蛇的引誘,就叫亞當也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同的是,亞當聽了夏娃的話,違背了上帝的吩咐,但約伯並沒有聽從妻子,他說:「你說話,正如愚頑的婦人。唉!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2:10)到目前為止,「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沒有以口犯罪。」之後就出現約伯的三位朋友,他們分別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7],他們聽到約伯的災禍就相約而來,看見約伯的苦難就都撕裂外袍,又把塵土撒向空中落在自己的頭上,與約伯同坐在地上,他們來的目的是為約伯悲傷和安慰他,然而接著他們對約伯的言論卻與這個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二. 言論和回應(3:1-42:6

這部分是以詩歌體裁寫成,大概可分為四個段落:1) 約伯詛咒自己的生日;2) 約伯與三位朋友的對話;3) 以利戶的發言;4) 上主兩次與約伯對話。

1) 約伯詛咒自己的生日

約伯經過七天七夜的靜坐之後,就開口詛咒自己出生的那日,當中有很多字眼都跟黑暗和夜有關(參3:1-7),又提到一種海獸Leviathan,中文音譯「力威亞探」(或譯作「鱷魚」,但這到底是甚麼動物則不得而知)。如上文所述,這段落有一些情節與《創世記》1-3章類似。例如:i) 約伯提到黑暗、夜、海【獸】正是上帝開始創造時的情景:「深淵上面一片黑暗」(創1:2);ii) 上帝開口說話去創造天地,又賜福給被造的萬物,但約伯開口說話就是詛咒自己的出生(被造),他彷彿落入了一個上帝還未開始創造時那個混沌空虛的境況,又或者說,是一個被逆轉了的世界,因為他的生命本來是和諧、豐盛、完整和美好的,現在卻跌進貧乏、痛苦、無光和絕望中,他寧願自己從沒有出生過,他沒有安息,享受不到生命的任何意義。

2) 約伯與三位朋友的對話

當約伯說話之後,他的三位朋友就輪流發言,按次序是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估計以利法是當中最年長的一位,所以首先發言(參32:6)。在每個人發言之後,約伯都會作出回應,如是者,共有三個回合,而在第三個回合裏,瑣法沒有發言,約伯則有一段很長的獨白,中間有一篇歌頌智慧之詩,現列出當中的結構:

1) 第一回合(4:1-14:22):

1.1 以利法說話(4:1-5:27)及約伯的回應(6:1-7:21)

1.2 比勒達說話(8:1-22)及約伯的回應(9:1-10:22)

1.3 瑣法說話(11:1-20)及約伯的回應(12:1-14:22)

2) 第二回合(15:1-21:34):

2.1 以利法說話(15:1-35)及約伯的回應(16:1-17:16)

2.2 比勒達說話(18:1-21)及約伯的回應(19:1-29)

2.3 瑣法說話(20:1-29)及約伯的回應(21:1-34)

3) 第三回合(22:1-31:40):

3.1 以利法說話(22:1-30)及約伯的回應 (23:1-24:25)

3.2 比勒達說話(25:1-6)及約伯的回應(26:1-14)

3.3 約伯的獨白(27:1-31:40)【28:1-28 歌頌智慧之詩】

約伯三位朋友的言論其實全都是在指責約伯,而他們的理據大致可歸納為以下三個,筆者嘗試整理當中的重點,指出謬誤所在,並舉例說明這些與真實情況不符的誤判:

謬誤一:把人的禍福遭遇簡化成一條原則:「義人得福,惡人受禍」。

例如:【以利法】「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何處被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的,種毒害的,照樣收割。」(4:7-8)

誤判:由於認定約伯遭災必定是因為他犯罪,於是把一連串的罪名加在他身上。而讀者都知道約伯受苦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犯罪,因此能肯定他們對約伯的指責全屬誣陷。

例如:【以利法】「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不是沒有窮盡嗎?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抵押,剝去赤身者的衣服。疲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22:5-7)

謬誤二:把傳統或列祖的觀念作為權威。

例如:【以利法】「我們這裏有白髮的和年老的,比你父親還年長。」(15:10)「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傳講而不隱瞞的事。」(15:18)【瑣法】「你豈不知道嗎?亙古以來,自從人被安置在地,」(20:4)

誤判:只用傳統或列祖的觀念去判斷事情,忽視了人的遭遇各有其獨特的處境,有時可能出現例外、甚至原因不明的情況,所以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妄下判斷。

例如:【比勒達】「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這就是不認識上帝之人的下場。」(18:21)

謬誤三:以個人的主觀屬靈經驗來嘗試加強自己論證的說服力。

例如:【以利法】「有話暗中傳遞給我,耳朵聽其微小的聲音。」(4:12)「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豎立。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形像在我眼前。我在靜默中聽見有聲音:」(4:15-16)

誤判:一些神秘或屬靈的經歷是很個人的,既無從驗證那些經歷是出於上帝還是出於撒但,所以不應自己解讀那些經歷後就把那意思套在別人的處境上。難怪約伯對此作出反駁:

例如:「你向誰發出言語?誰的靈從你而出?……看哪,這不過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們聽見他的話,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他大能的雷聲誰能明白呢?」(26:4、14)

基於以上三個錯謬的理據,這三位朋友對約伯的勸告是:上帝是公義的,約伯受苦必定是因為約伯不義,所以約伯要悔改,接受上帝的懲治,不要再犯罪。他們結論的判語包括:「看哪,上帝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5:17)「你若遠遠脫離你手中的罪孽,不容許不義住在你帳棚之中;這樣,你必仰起臉來,毫無瑕疵;你也必安穩,無所懼怕。」(11:14-15)

從這三人的發言中,我們或許都會感到驚訝,他們不是約伯的朋友嗎?為甚麼他們對約伯的為人好像全無認識?他們不是來安慰朋友的嗎?為甚麼輪流對約伯作出這許多尖銳的責備和又失實的指控?諷刺的是,他們都不是不認識耶和華的人,他們對耶和華的屬性和能力都能侃侃而談,但面對一個極度悲傷的心靈,他們不是以憐憫的心腸去聆聽,而是以自己的信仰知識妄自為約伯提供答案。結果是,約伯不但沒有得到安慰,反因這些言論而愁苦加增。從約伯的回應中可見他不斷為自己申辯,當中大概有三個重點:

1. 堅持自己所受的苦難不是因為他犯罪,他是無辜受苦的。

例如:「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歡躍。」(6:10)「請你們指教我,我就不作聲;我在何事上有錯,請使我明白。」(6:24)「我的手中卻沒有暴力,我的祈禱也是純潔的。」(16:17)

2. 堅信他的苦難是出於上帝擊打他。

例如:「上帝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咬牙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瞪我。他們向我大大張口,打我的耳光羞辱我,聚在一起攻擊我。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16:9-11)

3. 以現實的情況去反駁「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原則的必然性,指出有時惡人未必有惡果,義人與惡人的結局都相同。

例如:「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順安逸;他的肚腹充滿奶汁,他的骨髓滋潤。有人至死心中痛苦,從未嘗過福樂的滋味;他們同樣躺臥於塵土,蟲子覆蓋他們。」(21:23-26)

約伯給自己的出路是,即使他在生時得不到申訴,也盼望在死後可以到上帝面前陳情,反映出約伯有永生的觀念,他認為生命不會因死亡而結束,而是會在另一個境界接受上帝的審問。

例如:「這樣,我的盼望在哪裏呢?我所盼望的,誰能看見呢?這盼望要下到陰間的門閂嗎?要一起在塵土中安息嗎?」(17:15-16)「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後他必站在塵土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19:25-26)「惟願我知道哪裏可以尋見上帝,能到他的臺前,我就在他面前陳明我的案件,滿口辯訴。」(23:3-4)

接著是約伯的獨白,當中第28章是一篇歌頌智慧之詩,是在回答「智慧從何處來?」內容大致是指出人憑聰明可以找到藏寶石之處,但沒有人能找到智慧的道路;因為智慧在上帝那裏,尋找上帝就能得到智慧。當中28:28「他對人說:『看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事就是聰明。』」[8](28:28)可謂是點題之句。

第29至31章是約伯的總結,他懷念從前上帝保護他的日子,因他現在成為人的笑談,被人厭惡,他的心極其悲傷,認定是上帝使他落入這困苦中。他又起誓自己沒有犯過任何罪,包括:姦淫、貪財、幸災樂禍、不顧念孤兒寡婦、不接待旅客、遮掩自己的過犯等等,他的獨白以這句作結:「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我的記號,願全能者回答我!願那與我爭訟的寫下狀詞!」(31:35)或許有人會認為約伯過於自以為義(就如他三位朋友對他的看法),但正如在簡介裏所述,猶太拉比從約伯身上看到很多以色列歷史裏不同時期都出現過的主題和對白,這意味著約伯所代表的不單是他個人的經歷,也代表著上帝子民在苦難中那份熱切地尋找上帝的心情,以及在黑暗中對信仰的執著和堅持。在現實的生活中,每個人都有機會經歷生命中痛苦和無望的時候,把自己最真實的哀慟表達出來,而尋求上帝的介入才是人的出路,這遠勝於用一些有偏差的觀念去解釋人生中那些複雜難明、不合理或不公義的遭遇。

3) 以利戶的發言

以利戶( אֱלִיהוּʾeliyhû ;意思是「祂是我的神」)這個人並沒有出現在書卷的前言,經文介紹他是「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根據《創世記》所載,烏斯與布西是兄弟,因此估計以利戶是約伯的親戚[9]。以利戶說自己現在才發言是因為他年輕,不敢陳述意見,但當他聽到他們無一人能折服約伯時,就向約伯發怒,因為約伯自以為義(32:2)。

以利戶的言論與約伯的三位朋友相似,他重申上帝是公義的,所以約伯的苦難必然是因他有不義之處,例如:「……上帝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不義。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34:10-11)以利戶提出一個新的見解,就是約伯的苦難是上帝對他的考驗,但他認為約伯堅持自己是無辜受苦而向上帝強辯是一件惡事。例如:「願約伯被考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引起疑惑,用許多言語輕慢上帝。」(34:36-37)

在尾段以利戶述說上帝創造的偉大,指出約伯的知識有限,無法測透上帝的能力和智慧,以此勸約伯要敬畏上帝,不要說虛妄的話,例如:「又有誰能明白密雲如何鋪張,和上帝行宮的雷聲呢?」(36:29)「你知道上帝如何安排這些,如何使雲中的閃電照耀嗎?你知道雲彩如何浮於空中,知識全備者奇妙的作為嗎?」(37:15-16)這裏用了很多反問句都跟之後上帝向約伯的提問相似,學者都認為以利戶的發言是後加之作,但起了承先(補充約伯三位朋友的論點不足之處)和啟後(上帝與約伯的對話)的作用。

4) 上主兩次與約伯對話

來到這卷書的高潮部分,就是上帝兩次直接與約伯對話,兩次都是耶和華在旋風中向約伯說話。「旋風」(סַעַר saʿar;storm)這個字在原文可解作「風暴」,在古代近東社會的觀念裏,當一個神明在風暴中出現時,就代表祂是一個戰士[10],上帝以戰士的身分出現,又叫約伯要如勇士束腰(38:3,40:7),這姿態就像是對約伯說:「來,我們較量一下。」

上帝親自與約伯兩次對話,其實都是在向約伯挑戰,第一個挑戰記載在38至39章,上帝問約伯:「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你若明白事理,只管說吧!」(38:4)然後向約伯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先是關於天上的景象,包括:約伯是否知道上帝怎樣定出宇宙萬象的定律;怎樣定出地的尺度和海的界線,怎樣定出光明和黑暗的居所,怎樣帶領天上的星宿(38:5-36);然後是關於地上的生物,包括:上帝怎樣定出地上各種動物走獸的獨特生態環境以及其獨特的能力,這些動物走獸有獅子、烏鴉、野山羊、野驢、牛、鴕鳥、馬、鷹雀、大鷹。牠們的受造與人類不同,不會受人馴服,卻會聽命於上帝。

上帝要約伯知道,是祂以權柄和智慧決定天地萬物的界限,也決定受造物的存在角色和意義,當中的秩序和奧妙超出約伯的知識所能明白。上帝對約伯的第一個挑戰,約伯完全無話可答,他說:「看哪,我是卑賤的!我用甚麼回答你呢?我只好用手摀住我的口。我說了一次,就不回答;說了兩次,不再說了。」(40:4-5)

第二個挑戰是記載在40至42章,上帝對約伯說:「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40:8)然後在上帝的提問裏主要是關於兩個海獸,一個是河馬(בְ֭הֵמוֹת behemoth;40:15),一個是力威亞探(或譯「鱷魚」;41:1),經文詳細描述牠們的體形是多麼的精奇,力量是多麼的堅不可摧,性情又是多麼的兇猛,例如:河馬是「在上帝所造之物中為首」(40:19),力威亞探是「塵世上沒有像牠那樣的受造物,一無所懼,……牠在一切狂傲的野獸中作王。」(41:33)在古代近東的神話裏,這兩個海獸都是邪惡勢力的代表[11],沒有人敢惹牠們。然而,上帝能制伏牠們,因為是上帝把牠們創造出來的,並說:「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誰能與我對質,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41:10-11)

上帝要約伯知道,萬物由上帝統管,上帝既造約伯,也造出人無法與之抗衡的兇惡之物,但上帝有能力可以駕馭牠們。上帝對約伯的第二個挑戰,約伯完全降服,他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計劃不能攔阻。誰無知使你的旨意隱藏呢?因此我說的,我不明白;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讓我知道。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撤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2-6)

表面上,上帝好像沒有回答約伯的問題:「苦難從何而來?」「義人為甚麼受苦?」但其實上帝已回應了他所需要知道的,就是──上帝以祂的能力和智慧行事,天下萬物的秩序和彼此之間的關係都由祂決定,包括:善與惡,福與禍;上帝既有權力定出它們之間的界線,就有能力按著祂的計劃去執行,既是這樣,約伯怎麼知道他的受苦不是上帝執行祂計劃的一個環節?又怎麼知道這甚或是藉著他的受苦而去完成上帝的計劃?人的知識根本無法識透上帝的作為,但人可以選擇仍然去敬畏上帝,謙卑自己,認定所有事情都由上帝掌管,祂必按著自己的美善和公義的屬性去成就祂對這個世界的計劃。

上帝與約伯的這段對話與前言的部分有一個很明顯的首尾呼應之處,就是天上的兩次集會是上帝與撒但對話,地上則有兩次上帝與約伯的對話;在天上所發生的事讓我們看見,撒但雖然是惡者的代表,但牠的權柄其實來自上帝,所以牠的行動受到上帝所限制,牠只能做上帝容許的事情,我們未必能明白上帝為甚麼讓惡者行動,但必然能看出當中「上帝的旨意行在天上」這個重點[12]。天上所發生的事情,約伯雖然不知道,及後上帝親自向他說明受造之物都服在祂的權柄之下,即使是人看為是邪惡的動物,上帝也給了牠們各自的活動範圍(撒但也有其活動範圍),上帝有能力管轄祂所造之物。上帝以祂的權能和智慧去成就祂的旨意,在天上如是,在地上也如是。


三. 後記(42:7-17

這部分是以敘事文體寫成,可分為兩個段落:1)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2)上帝恢復約伯。

1)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

上帝責備約伯的三位朋友,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正確。」(42:7、8)上帝並沒有責備約伯在痛苦中向祂作出的抗辯,反指責他三位朋友的議論是愚妄的,而且上帝仍然以「我的僕人」去稱呼約伯,更吩咐他的三個朋友要找約伯為他們禱告和獻祭,可見上帝悅納約伯,也悅納他為別人獻上的祭。

2)上帝恢復約伯

最後是上帝恢復約伯的人生,包括:「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中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他有一萬四千隻羊,六千匹駱駝,一千對牛,一千匹母驢。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四代兒孫。」(42:10、12、16)「七」和「十」這些代表「完全」的數字再次出現,約伯再次擁有一個完美的生命,不但他的財富是雙倍的完美,他自己也是活到日子滿足而死。

或許有人會認為約伯現在雖然同樣擁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但不能彌補之前他所失去的那些子女,這是錯看了這段經文的重點。這裏不是要讀者去衡量約伯現在擁有的是否可以彌補過去所失去的,而是要強調上帝是賜福的那位,約伯雖然經歷過苦難,但上帝有權決定甚麼時候停止他的苦難,也有能力把雙倍的福分賜給他。禍福都是由上帝掌管,也只會按著祂的心意而發生,所以人要認清,禍福不是由我們的信仰觀念所掌管,更不是由我們判斷應該在甚麼時候發生。《約伯記》向我們展示的是一位完全掌權、隨己意行事的上帝,我們或許不知道苦難為甚麼發生,但我們可以選擇以謙卑的心去敬畏上帝!當苦難臨到自己身上,或者不公義的事情充斥時,也要確信上帝掌管萬有,也掌管著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要專心信靠祂,不要被逆境或苦難所絆倒而失去信心,這或許就是《約伯記》要我們學習的智慧。


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一些耶書亞(耶穌)的比喻或教導,是針對人只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原則去解釋人的福禍遭遇,又或是人以自己對公義的標準去質疑上帝的公義。我們可以怎樣從耶書亞的話語中得著智慧?現列舉以下三段經文作論述:

1. 耶書亞治好生來失明的人(約9:1-43

經文強調這是一個生來就失明的人,他失明不是人為的意外。門徒問耶穌:「拉比,這人生來失明,是誰犯了罪?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呢?」(9:2)反映出當時的人普遍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個原則去解釋人的禍福遭遇,以致認為這人的失明必然是犯罪的結果,要不是他犯罪,就是他的父母犯罪。但耶書亞(耶穌)回答說:「既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9:3)耶書亞否定了這個人的失明是由罪所致,更指出這「禍」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上帝要在這人身上工作。接著就記載耶書亞怎樣開了這個失明的人的眼睛,之後就有人查問這是由誰人所作。當法利賽人知道是耶書亞開了他的眼睛之後,就拒絕接受這是由耶書亞所行的神蹟(因為他們認定他不守安息日,所以是個罪人,9:16,另參太12:10-14;路6:2),又否定那個被開了眼睛的人所作的見證,反責備他說:「你完全是生在罪中的,還要來教訓我們嗎?」(9:34)這些法利賽人固守一些既定的宗教觀念,並以此判斷誰有罪、誰沒有罪,完全否定在那些宗教觀念以外的任何「例外」,以致對一個擺在眼前的神蹟──一個只有上帝才能把一個人的禍轉為福的神蹟──都視而不見,把自己的宗教觀念的權威凌駕在上帝的工作之上。最後,耶書亞對他們說:「你們若是失明的,就沒有罪了;但現在你們說『我們能看見』,你們的罪還在。」(9:41)我們從這件事可以得著的智慧是,人會被自己的宗教觀念所蒙蔽,以致看不見上帝在人當中的工作,甚至會把上帝所使用的人定為罪人,這是我們切實要避免的罪。

2. 認為滅亡的人比自己更有罪(路13:1-5

這段經文提到當時有人把「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13:1)告訴耶書亞,他就以此教導人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其他的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同樣要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壓死了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照樣要滅亡!」(路13:1-5)從耶書亞對他們作出的警告可見,當時的人認為那些滅亡的人是罪有應得的,自己沒有遭此災禍,必然是因為自己沒有罪。但耶書亞提醒他們,他們與那些遭災禍的人其實沒有分別,都是有罪和需要悔改的人,要是他們不從罪中悔改,他們的結局同樣都是滅亡。我們可以從中得著的智慧是,耶書亞把人對滅亡的理解指向屬靈的層面,在屬靈的層面上,滅亡不是指人的肉身死亡(可能是出於意外、患病或被人謀害等),而是指人因不悔改而將在末世受上帝審判時承受滅亡的結局。

3. 在葡萄園做工的比喻(太20:1-16

這個比喻裏的葡萄園主人,分別在清早、上午九點鐘、正午、下午三點鐘、下午五點鐘,出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主人跟清早雇用的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到了發工錢的時候,主人向不同時間開始工作的人所發的工錢都是一個銀幣。這使那些清早就工作的人對主人發怨言:「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些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待他們和我們一樣嗎?」(20:12)他們的埋怨看似是合理的,因為一般人都會認同「多勞多得」這個原則,現在主人沒有執行這個原則,豈不是不公義嗎?但在這個比喻裏,主人的回答卻是:「朋友,我沒虧待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個銀幣嗎?拿你的錢走吧!我樂意給那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難道我的東西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眼紅了嗎?」(20:13-15)耶書亞用這個比喻帶給我們的智慧是,我們不可以把自己期望出現的公義強加在上帝身上,甚至要上帝照著我們對公義的標準去執行。相反,我們要認識上帝的權柄,只有祂有權柄決定每個人應得的分,更有權柄向人施憐憫(羅9:15)。所以,我們不應該跟別人比較誰得到上帝的恩典更多,又或者當有人得到似乎是他不配得的恩典時,我們也不應論斷說那人沒有資格,甚至以此質疑上帝不公義。因我們各人領受的,都是上帝量給我們的分,我們都應存感恩的心,歡喜地領受。


結語:懂得謙卑是我們生命的智慧

約伯的三位朋友都是認識耶和華的人,但當他們嘗試解釋苦難為甚麼臨到約伯時,就只是以自己片面的信仰觀去斷定約伯是個罪人,讀者們因為知道天上的那一幕,所以能肯定約伯受苦並不是因為他犯了罪;而約伯對於自己一生行公義、好憐憫,卻無辜受苦而感到極大的痛苦和不解,他向上帝申訴,盼望能得到答案。上帝親自向約伯說話,內容全是關於祂的全能和全知,是祂創造這個世界,也掌管著當中的界限和運作,即使是人看為對立的事物(光與暗,善與惡,生與死),也是由上帝決定它們各自的角色。這番說話讓約伯完全降服,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屬靈的眼睛被打開,他看見自己的有限,也看見上帝的可敬可畏,約伯的生命在經歷過上帝所容許的苦難(和保守)之後,反而更完全,生命能承載上帝雙倍的福氣。

主耶書亞在地上時,把天國的信息帶給我們,凡接受他的信息就要把生命服在上帝的權柄下。他藉著教導和施行神蹟去打開人屬靈的眼睛,叫人不再以一些既定的信仰觀念或固有的傳統規條去看上帝的工作。事實上,上帝藉耶書亞所要成就的拯救計劃的確超出當時的人所能明白:耶書亞要先經歷死亡,為世人付上罪的代價,上帝的救贖恩典才能賜給那些接受耶書亞的人。我們這些已明白並接受了這救贖之恩的人,生命就理當交由耶書亞掌管和帶領,不再執著於自己舊有的價值觀和從世界而來的觀念,而是帶著新生命的樣式,行事為人都跟隨聖靈的指引,即使將要走的路並非我們所能完全理解,甚至有時候會讓我們付上受苦的代價,我們也要明白天父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我們必須學習謙卑順服地行在上帝的旨意裏。正如保羅對信徒的勸勉:

羅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約伯記》是一卷智慧之書,當中要傳遞的不是一些高超的知識,而是一種態度,就是要人懂得以謙卑敬畏的心去面對逆境或前境不明的境況!這態度與我們是否願意讓自己的心思意念常常被上帝更新息息相關,因為我們的生命被拯救,不是要等到末後主再來的時候,而是自我們接受主耶書亞開始,每一天都在發生:我們時刻都要定意活出一個被更新了的生命,行事不憑自己的意思,而是尋求上帝的心意。因確信上帝的心意是善良的、純全的、可喜悅的,有祂的帶領我們就必能得著勝過世界的智慧,並能靠著祂去克服人生的高低起跌,因祂是那位保守和賜福人的上帝。願頌讚榮耀都歸給全能的上帝,阿們!


[1] 《約伯記》屬《希伯來聖經》第三部分的《著作》,次序排在《詩篇》和《箴言》之後,而在我們較熟悉的《舊約聖經》裏,《約伯記》的次序則是排在《詩歌智慧書》的第一卷。

[2] 例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說它是「聖經中最宏偉,精心的作品」。而一位啟蒙時期的德國哲學家康德 (Immanuel Kant)則用約伯來闡釋他對於善惡報應的哲學分析。

[3] 「神義論」是基督教神學的一支,目的是為神辯護和證明神的美善,並處理在世界的種種罪惡、敗壞和苦難中,神如何是既善良又全能的問題。參《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3)頁509。

[4] Robert Alter, The Wisdom Books: Job, Proverbs, and Ecclesiastes, (W.W. Norton &Company, Inc, New York, 2010)¸ 4.

[5] 參 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4), 1492。

[6]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Massachusetts, 2016), 1118。

[7] 提幔在以東地;書亞在幼發拉底河;而拿瑪的位置則不詳。

[8] 這與《箴言》3:7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和9:10「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互相呼應。

[9] 創22:21「長子烏斯、他的兄弟布斯、亞蘭的父親基摩利」,這裏的「布斯」在原文與「布西」相同。

[10] 參 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4) , 1548。

[11] John H Walton, ZIBBC Vol 5 (Grand Rapids, 2009), 297-298.

[12] 即使上帝容讓惡的出現,但上帝的心意仍然可以成全的,情況就如人要釘死主耶書亞,但上帝卻藉此叫他從死裏復活,成就祂的救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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