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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筆者:Ada Lui

圖為法老承受第十災;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是關於上帝向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並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當中敘述了「逾越節的條例」(出 12:43-49)。試討論: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殺長子之災 12:29-32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בְּכוֹרbekhor,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原文是「法老的長子」(בְּכוֹר】,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בְּכוֹר,以及一切頭生的(בְּכוֹר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到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因著這災,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 12:29譯作「頭生的」或「長子」( בְּכוֹרbekhor)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這節共出現了四次,非常顯眼。在古代近東社會,長子在家中有著重要地位,他是眾兄弟之首,又是家庭的繼承人(承受兩份產業),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所以擊殺長子是對整個家庭的致命打擊。這災發生在半夜,上至最高位的法老,下至最卑微的囚犯,其長子都無一倖免,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埃及人在夜間起來(有突然之意),無不因這突如其來的災禍而哀哭呼號。

這災使人聯想到法老之前曾兩次下令要殺死希伯來人的男孩(1:16、22),現在上帝像是要追討他的罪而作出懲罰。此外,上帝也是藉這災去擊打埃及的偶像,因為祂曾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12:12)埃及的神明眾多[1],甚至連法老的長子也被視為神明。這兩節經文反映出,不管是人是動物,是尊是卑,其生命存留或終結的時間,都在那掌權生命的上帝手裏。上帝向埃及施行的十災以殺長子之災為終點,而人從這十災中可得出的結論是,只有上帝是那位掌管萬有的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只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其他那些人奉為神明的實屬虛無,人在祂面前要懂得謙卑和敬畏。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就在當夜,法老終於知道自己根本沒有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召了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起來!」(有催迫之意),他願意無條件地「照你們所說的」(說了兩次),也就是「讓所有以色列民帶著他們的牲畜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獻祭」(5:3,8:27),法老要求他們:「為我祝福」,指的是當他們在曠野向上帝獻祭時,要為他祝福,這與法老之前曾說要放他們走,並要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的要求相似(8:28,9:28)。由此可見,直到目前為止,法老都只是讓他們往曠野去向上帝獻祭,並沒有打算要放他們永遠離開埃及。而以色列民真真正正的「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是在過了紅海之後,這在第14章時才提及。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3-39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 חָזַקchazaq)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揉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以及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接著場景轉移到埃及的平民百姓那裏,他們催促( חָזַקchazaq)以色列民趕快離開。有趣的是,「催促」這個字與之前形容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2]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都關乎強烈的意欲。也就是說,之前法老堅持不讓以色列民走,現在埃及人堅持要以色列民走。而且當以色列民向他們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時,埃及人都照做了,就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發生(3:22,11:2)。經文說這是因為「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意味著以色列民不是以一副卑躬屈膝,乞求討好的樣子離開,而且經文說「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掠奪」這字讓人想到當爭戰結束時,勝方會把敗方的財物掠奪一空的情景(就如大衛戰勝非利士人,就奪走他們的一切財物。撒上30:17-20)。而上帝與法老之戰,始於當上帝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對他說「放我的百姓走」(5:1)被拒之後,上帝就向埃及施行了九個災,法老雖然連連敗陣,卻仍不肯服從這個命令,直到殺長子之災臨到,法老才終於承認自己不敵上帝,不得不放以色列民走。上帝既戰勝了法老,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走分給祂的子民。

經文又特別提到「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12:34),「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12:39)強調以色列民由於被催促離開埃及,沒有帶走任何食物,更來不及把生麵發酵做餅,只帶走了還沒有發酵的生麵,在路上把它烤成無酵餅作食物,這就成為他們上路時惟一的食物。這與上帝吩咐他們在逾越節之後要守無酵節(一連七日要吃無酵餅;12:14-20)相符。在聖經的觀念裏,「酵」往往代表「罪」[3],但這裏的「酵」可寓意指以色列民從前受埃及文化影響而有的思維,上帝不要子民帶著「舊有的思想和價值觀」(舊酵),而是要像一團沒有發酵的新麵團,由上帝重新捏造,意味著一個全新的、只屬於上帝的民族將要從他們離開埃及那刻誕生。

一直以來,學者就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人數作過不少討論,其中一個論點是關於「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12:37)所提的「六十萬」是否實數,要是以這個數目去推算,連同婦女和孩童,當時的人數約有二百萬左右,但以色列民聚居的歌珊地是否能容納得下這麼多人實在叫人存疑,所以有一些看法認為當時的人口其實只有數千或數萬[4];另一個論點是關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12:40)所提的「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方法[5],猶太拉比Rashi 指由雅各全家下埃及至摩西的年期只有二百一十年[6],人數也不會有二百萬那麼多。然而按《民數記》所載,第一次的人口普查,不包括利未人,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民1:46),這應該是個準確的紀錄,更何況上帝祝福以色列,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另參 1:12)。所以,「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也是一個可以接納的數目。

 

以色列民出埃及(12:40-4212:50-51)以及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在12:40-51 有一個A-B-A’的結構: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頭尾(A 和A’)是對以色列民出埃及這事件作總結,中間的「逾越節的條例」像是一個插段,因為如果把它抽掉,也不會影響經文的脈絡和完整性。至於作者為甚麼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裏,下文再作討論。現在先論述這兩個總結。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的夜,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的夜。

……

出 12:50 以色列眾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這裏兩次提到「四百三十年」[7],都讓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了(創15:13),至於以色列民是在哪一年出埃及,學者有不少討論,在此不作詳述,過去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前十五世紀,但近年也有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8]。無論如何,這裏經文兩次描述到在日子滿了的那一天,以色列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地出來(12:41、51),可見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不是落荒而逃的喪家之犬,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軍隊,在上帝的帥領下昂首闊步地離開。接著兩次提到那是以色列民「要向耶和華守的夜」,指的大概是子民以後都要遵照上帝對逾越節條例的吩咐而去守節。

 

《妥拉》出12:29-51與《先知書選段》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的關聯

《以賽亞書》 21:11-22:415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 שָׁמַרshamar)的啊,夜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賽 21:13 論阿拉伯的默示。底但的旅行商隊啊,你們在阿拉伯的樹林中住宿。

賽 21:14 提瑪地的居民哪,提水來迎接口渴的人,帶餅來迎接難民。

賽 21:15 他們躲避刀劍和出了鞘的刀,躲避上了弦的弓與戰爭的重災。

賽 21:16 主對我這樣說:「一年之內,按照雇工年數的算法,基達一切的繁華必歸無有。

賽 21:17 基達人中強壯弓箭手剩下的數目甚為稀少,這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的。」

賽 22:1 論異象谷的默示。甚麼事使你們上去,全都上到屋頂呢?

賽 22:2 你這四處吶喊、大聲喧嘩的城、歡樂的邑啊,你被殺的並非被刀所殺,也不是因打仗陣亡。

賽 22:3 你所有的官長一同奔逃,不用弓箭就被捆綁;你們即使逃往遠方,也要被找到,一同被捆綁。

賽 22:4 因此我說:「不要看我,讓我痛哭吧!不要因我百姓的毀滅竭力安慰我。」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前的部分,屬亞述入侵的歷史背景,而內容較多關乎人的過犯會招致上帝的審判。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21:11-17)是對幾個在以色列東面的地方(度瑪、西珥【即以東】、阿拉伯、底但、提瑪、基達)作出警告和預言,作者一方面以諷刺的口吻指出他們即使有守望者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對於迫在眉睫的災難漠不關心,另一方面以哀憐的口吻描繪他們因戰爭臨到而倉皇逃難的情況,結局是那本來商旅興旺和繁華的地方都要歸於無有。第二部分(22:11-4、15)是對異象谷(即耶路撒冷)的默示,預示了當戰爭臨到時,人們將四處躲避,但卻逃不過被捆綁和刀殺,以及城被毀滅的命運,這是預言到猶大國終被巴比倫覆亡的事。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這些地方對於將有災禍臨到的警告置若罔聞,以至當災禍真的臨到時,他們才四處躲避,已是為時已晚;這就好比法老對於上帝藉摩西向他所作出的多次警告都輕忽處理,而接二連三的災禍縱然已證實上帝的警告所言非虛,法老卻依然硬著心,不肯謙卑向上帝順服,以至當殺長子之災臨到時,法老悔之已晚。

 

《列王紀下》 19:35及其後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王下 19:37 一日,他在他的神明尼斯洛廟裏叩拜,他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色用刀殺了他,然後逃到亞拉臘地;他兒子以撒‧哈頓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北國已亡於亞述,南國猶大獨存。當時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亞述王西拿基立攻取了猶大的一些堅固城後,又圍困耶路撒冷,以威嚇和羞辱的話勸希西家不要作無謂的反抗,更不要以為耶和華能拯救猶大脫離他的手。希西家於是進入聖殿禱告,求上帝拯救耶路撒冷,他的禱告蒙上帝應允,結果上帝在一夜之間擊殺了亞述軍兵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見狀就在翌日清早拔營回亞述,耶路撒冷因此脫險。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上帝對亞述軍兵的擊殺是忽然臨到的,而且是在夜間,就如同殺長子之災也是在夜間忽然臨到埃及,整個埃及地都受災,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

 

《撒迦利亞書》14:7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這《先知書選段》只選了一節,它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很明顯是要強調上帝一早已經預知將會有「那一日」的出現,而殺長子之災同樣是上帝一早所預示過的(見4:23)。那天的夜間祂擊殺埃及地所有長子及頭生的牲畜,與此同時,在那一日祂拯救了以色列民出埃及。

而今段《妥拉》與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這也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2:29-51

 21:11-22:415

王下 19:35及其後;亞 14:7

לַיְלָה laylah

 

מוּת mut

 

守望

שָׁמַרshamar

出 12:29 到了半夜לַיְלָה,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לַיְלָה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מוּת人的。

出 12:31 夜間לַיְלָה,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מוּת。」

出12:42 這是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לַיְלָה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王下 19:35 當לַיְלָה,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מוּת屍了。

נָכָה nakah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נָכָה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נָכָה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了。

起程

נָסַע nasaʿ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נָסַע,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נָסַע回去,住在尼尼微。

軍隊

 צִבְא֥וֹת tzivʾot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יוֹם yom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יוֹם,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יוֹם,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יוֹם,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殺長子之災 (12:29-30)

2.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1-39)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從結構上看,第一部分記載殺長子之災,之後就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而逾越節的條例就加插在兩個總結之間。值得留意的是,第一部分的頭一節和第二部分的兩個總結都特別記載了事件發生的時間:

1.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 ,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2A.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2A.’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殺長子之災發生在半夜,而就在那一夜一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埃及人經歷了上帝的審判,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的拯救。那夜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全都死亡,而就在那日的早上,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全數離開了為奴多年的埃及地。這樣的死與生之別,關鍵就在於人是否遵行上帝這個吩咐:「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12:13)

我們從這段記載得知,當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臨到,祂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然而,在上帝審判之先,祂已預先為人提供了一個得拯救的途徑,就是要人去守逾越節的條例,那些遵守逾越節條例的人才能得著拯救。這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逾越節,不但關乎當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也關乎以後世世代代的人,它反映出上帝對人的拯救心意,把「逾越節的條例」記載在這裏,是要人謹記它的屬靈意義。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出12:4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4 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

出12: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出12:46 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環繞著那隻逾越節的羔羊,並說明兩點: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要留意,離開埃及的除了以色列人,還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見12:38)。而要區別這兩類人,不是憑他們是否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憑他們有否受割禮。現把兩類人列出:

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

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

1.     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他們跟亞伯拉罕雖然無血緣關係,但已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有一份如同是親屬的關係。

2.     寄居的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他們跟亞伯拉罕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以色列民的奴僕,但他們自願受割禮,也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1.        外邦人

2.        寄居的

3.        雇工

4.        未受割禮的

這四類人的共通點是,都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或許有過短暫的關係(鄰舍、僱主僱員、生意往來),但不算是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他的吩咐(創17:9-14),凡是屬亞伯拉罕的,都必須在肉身上有這個立約的記號,代表他是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的,以及他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所以,這條例的重點之一是:能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必須是已經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也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重點之二是:「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每一個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除了是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之外,他們都有共同的經歷,就是他們都因宴席上這隻被宰殺羔羊的血所遮蓋而生命得以存留,以至他們能在家中與人共同分吃一隻完整的逾越節羔羊。這羊的另一個功能就是將他們招聚在一起共享宴席(這往往意味著彼此有一份和諧的關係),而這個共同的經歷也成為了他們合一的基礎。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這條例讓我們看見上帝並非單單只拯救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也包括一切願意憑信心領受割禮而出埃及的外邦人,所以上帝早已經把拯救外邦人的計劃放在逾越節的條例裏。而我們從後來的《聖經》經文知道,割禮的重點其實並不在乎肉身或外表的禮儀,而是在乎心裏願意謙卑認罪悔改(參申10:16、30:6;耶4:4、9:25;徒7:51;羅2:29等)。

《新約聖經》向我們揭示主耶書亞(耶穌)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隻逾越節的羔羊(參約1:29,林前5:7,彼前1:19)[10]。他如同是一個贖罪祭牲被獻給上帝,他的血遮蓋了世人的罪,包括了我們這些「心裏行了割禮」、願意悔改回轉的外邦人,使我們也跟猶太的信徒一樣得蒙上帝的赦免,不致被上帝追討罪孽,又因著信主耶書亞而同成為上帝的後嗣,與以色列民一樣有子女的名分,在上帝的國裏有分。

 

結語: 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上帝在祂所定的日子,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作為記號,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因藏身於有記號的屋子內,就避過了長子被殺之災,更因此被拯救出埃及,從此不再活在法老的權勢下,受欺壓和迫害。從逾越節的條例可見,那隻被殺的羔羊還有後續,因為上帝吩咐子民以後每年在守逾越節時,都要有一場以吃那隻羊為主要食物的家宴,只有那些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才可以吃,而當坐席的人共同分享那隻完整的羊時,可會思想到他們之所以被上帝免去死亡、並且得到自由的生命,都是因為眼前這隻無辜犧牲的羊?

主耶書亞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與門徒進行逾越節宴席時,預言了自己即將犧牲,但他要帶出的信息不止於此,他吩咐門徒要分享他的生命(以吃餅寓意要領受他被擘開的身體,以喝葡萄汁寓意要領受他流血所立的約;參太26:26-29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要在他的生(照上帝的心意而擺上生命)和他的死(他死而復活的生命)上都有分。

主耶書亞在世時把生命的榜樣留給我們去效法,離世前又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他,而他從死裏復活就成為了我們得救的憑據,而當他再來的時候,我們必能得著終極的救贖,可以在天父的國裏與他共享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願意我們都堅心持守與耶書亞所立的約,也保守自己與他的生命有分,無論是生是死,總叫主耶書亞在我們的身上照常顯大(腓1:20),又願意我們這班同有救贖盼望的人,在屬上帝的群體裏,學習合一和相愛,同心等候主的再來。阿們!


[1] 據歷史資料,在古代埃及的神明多達1,500個,參ZIBBCOT, Vol 1, 196。

[2] 出7:13、22,8:19,9:12、35,10:20、27, 11:10。

[3] 參林前5:7-8, 林後5:21。

[4] 這個看法主要是針對「六十萬」這個翻譯,這個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 שֵׁשׁ־מֵא֨וֹת אֶ֧לֶף (即「六/百/」),譯作「千」的 אֶ֧לֶף (ʾelef)在聖經其他地方曾譯作「部隊」(民1:16)、「家」(士6:15)、「宗族」(撒上10:19),所以「六十萬」其實可以是「六百個部隊/家庭 /宗族」,那麼,由此推算出當時的人口約有幾千至幾萬。

[5] 一般《聖經》版本的出12:40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的版本卻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與迦南共四百三十年 」,這是由以撒出生(迦南地)開始計算至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的年期。但不論是哪個版本,都讓人想起上帝曾對亞伯蘭說:「……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筆者參考CNET Bible對出12:40的註釋,「四百年」不一定是年期的實數,因為「四」這個數字可以是一個敘事手法,正如接著上帝對亞伯蘭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創15:16)也不一定是指只有四代。因為由利未到摩西其實不是四代,而可能是十代。原因之一,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四個族的人數共有8,600人,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人,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就生出二千多人。原因之二,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由利未到摩西也可能有八至十代。學者K. A. Kitchen 在其著作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對出 6:14-25所載的利未家譜的看法是,當中提到的四個名字「利未、哥轄、暗蘭、亞倫」並不是相連的四代,而是作者用的一個敘事手法,選擇性地記載這「四代」去指:支派(利未)、宗族(哥轄)、家庭(暗蘭)、個人(亞倫和摩西)。

如果以色列民住在埃及地約有十代的話,正常來說,一個男子在20至25歲就會娶妻生子,生出下一代,那麼推算去第十代就大概是200至250年左右。在聖經的觀念裏,「四十」是一個特別的數字(參創7:4,出6:35、24:18),象徵上帝所定的一個期限,而「四百年」也有可能是「四十年」乘「十代」。總的而言,我們無法就怎樣計算四百年作出一個較肯定的答案,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聖經作者有時會以數字作為一個敘事手法去帶出一個信息,所以有些數字或許不一定反映出一個實質數目。另外,我們肯定的是,上帝正按照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去逐步實現。

[6] Rashi 根據創15:13提到的「四百年」去計算的,並由以撒的出生開始計,他是在60歲生雅各的,而雅各下埃及時大約是130歲,那麼,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大約是210年(400年減去190年)。

[7] 有關創15:13的「四百年」與出12:40的「四百三十年」之間的三十年差距,猶太拉比解釋創15:13是在以撒出生前的三十年說的,所以四百三十年是指由上帝對亞伯拉罕作出約的應許的開始至實現的年期去計算。

[8] 參考王上 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第四年是公元前968年(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p668),如果以此推算,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8年,但正如註腳5所述,「四百八十年」也不一定是個實數,而可能是一個敘述手法,為要指出「四十年」乘「十二代」。但如果用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有十代去計算,出埃及大約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10] 另參本機構文章: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民數記》:在曠野磨練出上帝的精兵

「安息日研經坊」(2021-1-30)《希伯來聖經》綜覽:《民數記》(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次我們會簡介《民數記》,並思想以下問題:

1. 《民數記》與耶書亞(耶穌)和《新約聖經》有甚麼關聯?

2. 在「曠野」這個主題上,《民數記》對我們有甚麼提醒?(請先閱讀民13-14章)

 

簡介《民數記

1. 書名:《民數記》在《希伯來聖經》中的書名是 בְּמִדְבַּ֥ר Bemidbar,意思是「在曠野」,這是以民1:1的原文第五個字命名的,帶出了這卷書的主題是關於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期間所發生的事情。《民數記》(Numbers)的中英文書名是譯自《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書名Ἀριθμοί Arithmoi,意思是「數字」,此書在耶柔米(Jerome)所譯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Vulgate)中稱為Numeri,而猶太文獻《塔木德》就把這書稱為 הַפְּקוּדִים happequddim[1],意指這是《摩西五經》中一卷記錄人口數點的書。民1章與26章分別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兩次數點,而這個翻譯突出了「數點」的主題,或許有人認為「數點」在整卷書當中只佔了很少篇幅,因此以「數點」作為書名並未能全面表達這卷書的主題,然而透過兩次數點,也帶出了出埃及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以色列人之間的轉變與成長。

2. 作者和成書日期:《民數記》是《摩西五經》的第四卷,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2]

3. 內容大綱:《民數記》共36章,是《出埃及記》與《利未記》的延續,當中有一些事件和律例跟前兩卷書有重複記述,如摩西豎立會幕、子民發怨言、獻祭條例等。《民數記》主要記載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的第二年到四十年間,上帝信實地帶領子民走曠野的路(西奈曠野、尋的曠野、汛的曠野、巴蘭曠野),但以色列人卻不斷悖逆上帝,並在十二探子的事件中被上帝審判,以致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之外,一整代人都死在曠野。出埃及四十年後,上帝帶領第二代以色列人重新出發,把他們領到摩押平原,就是進迦南地前的最後一站。《民數記》的體裁非常多元,由數點人口和羅列各類清單(例如族長的奉獻、分戰利品、分地的領袖等)、故事敘述、律法條例等看似不相關的片段集合而成,並且它們在書中交替地出現(例如不同的條例會穿插在不同的故事敘述之中),雖然細看的話可見當中的關聯,但整體而言,這卷書在結構上的複雜性會讓我們較難掌握當中的脈絡。我們可以首先從這卷書的四個地理標記,就是按以色列民在曠野中的路程分段作為框架去入手理解[3]

1. 西奈曠野(1:1-10:10

i. 第一次數點,安營與行軍次序(1:1-2:34)

ii. 職責與條例(3:1-10:10)

2. 從西奈曠野到加底斯(10:11-19:22

i. 發怨言與悖逆(10:11-16:50)

ii. 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與條例(17:1-19:22)

3. 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20:1-22:4

4. 摩押平原(22:5-36:13

i. 巴蘭和巴勒(22:5-25:18)

ii. 第二次數點(26:1-65)

iii. 律例與提示(27:1-30:16)

iv. 征服米甸人(31:1-54)

v. 分地(32:1-36:13)

 

民數記》四個分段的中心思想

1. 西奈曠野(1:1-10:10):建立以上帝為中心的秩序

這卷書一開始就記載了第一次數點,當時以色列人安營在西奈曠野,耶和華吩咐摩西要數點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由此我們知道數點的目的是為了預備子民爭戰,而在這次數點中,二十歲以上的男丁之總人數為603,550人。有兩點我們必須留意,首先,民1:1清楚記載那是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然而,在民7:1記述摩西豎立帳幕的時候,那時是第二年正月初一(見出40:17),而民9:1-3記載子民守逾越節時是第二年正月十四日,由此可見,作者是刻意將較後發生的數點事件放在書卷的開首;第二,民1:2中上帝吩咐「要數點(⋯⋯שְׂא֗וּ אֶת־רֹאשׁ֙)」在原文的意思直譯作「把……的頭抬起」,代表上帝要子民脫離以往埃及奴隸的身分,並重新授予他們一個要為上帝爭戰的身分(1:20),從而突出《民數記》中最重要的主題,就是上帝期望在祂所建立的國度裏(參創12:2),子民的身分(和使命)就是要成為一支軍隊去為祂爭戰。

除了數點外,上帝亦安排了以色列各支派的安營與行軍次序,上帝安排每三個支派為一營,分別安營在會幕的四方,而利未人的營則位於十二支派與會幕的中間,也是分別安營在四方,摩西與亞倫的位置在東邊,即會幕的入口處。這個安營次序突顯了上帝要在曠野這個沒有限制和秩序的地方,在祂的子民當中創造秩序,是一個以會幕(上帝)為中心的秩序。而這部分也包含利未人的數點和職責、有關營內潔淨的條例等,因此以色列人不單在外讓人看來不再是一盤散沙,而是有秩序的耶和華軍隊,在內有關會幕的運作,利未各子孫所負責的崗位,以及營內潔淨的要求等,都叫人曉得上帝要求祂的子民不論內外,從個人到整個群體都要按祂的指示而行,就像行軍者要聽從長官的命令一樣。

在一系列的條例後(5:1-6:21),接著在民6:22-27是我們很熟悉的祭司的祝福,當中提到「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向你仰臉」,就是指願上帝喜悅以色列民的生命,從而賜福、施恩、保護他們、給他們平安。最後6:27提到「他們(亞倫和他兒子)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在原文的意思是「將上帝的名字放在以色列的眾子身上」,說明當以色列人按上帝的吩咐而行,他們不單是蒙上帝喜悅和賜福的一群,而且他們的身上會帶著上帝的名字,表明他們屬於上帝、分享上帝的性情,並且可以作為上帝的代表在地上見證祂。

總括而言,《民數記》第一部分大約十章的經文,講述以色列民雖然仍然停留在西奈曠野未開始前行,然而這部分的重要性是在於上帝如何在開始整個路程之前預備祂的百姓,為他們建立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秩序,教導他們在上帝的營中不論內外都要保持聖潔和順服,而上帝會在一路上引導和記念他們。

2. 從西奈曠野到加底斯(10:11-19:22):上帝的信實與子民的背信

《民數記》的第二部分記述子民離開西奈曠野到加底斯的路程。從民10:11可見他們出發的日子是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他們隨著上帝的雲彩離開西奈曠野。經文提到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面行了三天的路程,為他們尋找安歇的地方,並且日間有耶和華的雲彩在他們上面,可見上帝在路上一直引導和看顧祂的百姓。可是這部分所記錄的大多數事件都是關於以色列民的悖逆和失敗,當中不但子民犯罪(11章),亞倫和米利暗也因嫉妒摩西而犯罪(12章),以色列中的領袖更覬覦祭司的職分而帶頭叛亂,最終地開了裂口將可拉一黨吞噬(16章)。

民13-14章記載了一件非常關鍵的事件,當時百姓來到巴蘭曠野的加低斯,就是應許之地的入口,上帝吩咐每支派要派一個人去窺探迦南地。他們窺探四十天以後就回來,當中十個探子卻報惡信並且在會眾中散佈謠言,以致以色列全會眾都埋怨上帝為何要領他們出埃及,並說要另選一個領袖帶他們回埃及。十二探子當中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有信心能攻取那地,又不斷勸說百姓,然而他們卻聽不進去。因此上帝對他們作出非常嚴厲的懲罰,就是按他們窺探迦南地的四十日,一年抵一日,他們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四十年,直到他們全都在曠野中消滅,被數點的人之中惟有迦勒和約書亞得以存活。原本在四十天以後,他們就不用再在曠野生活,得以進到上帝要賜給他們的美地,然而上帝吩咐他們前行時他們卻不願意,上帝的雲彩也就停住了,不再領他們前行,於是他們一輩子就在曠野中飄流,直到死亡為止。而第一代以色列人在曠野度過的三十八年多之間,除了可拉一黨的叛變之外,沒有多少事被記載下來,可見上帝所不喜悅的那一代,他們的事蹟是如此乏善可陳,人因著對上帝的不信和藐視,就沒有了屬靈的價值,並從上帝的故事中消失。

3. 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20:1-22:4):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歷成長

到了民20章已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四十年[4], 因此20:1所說的「以色列全會眾」就有如一個轉捩點,代表新一代的以色列民準備出發進入迦南地。首先20章交代了領袖們的結局,米利暗死在加底斯、亞倫死在何珥山、摩西因在米利巴水的事件上沒有尊上帝為聖而被上帝懲罰不能進迦南地(用杖擊打磐石兩下代替吩咐磐石出水)。而這短短兩章經文多次記錄以色列人起行[5],他們從加底斯出發(20:22),最終到達摩押平原,在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安營(22:1)。驟眼看來一切像是很順利,沒有甚麼波折,然而事實卻是剛好相反,以色列人不但經歷了米利暗和亞倫的死,並且跟第一代以色列人一樣,他們因向上帝發怨言而被懲罰,上帝就派火蛇咬死了他們當中許多人。他們在前行時亦處處不順,以東王不讓他們過境、亞拉得王擄走了一些以色列人以致他們要爭戰、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同樣不讓以色列人過境,又召聚百姓去攻打他們,後來以色列人在兩場戰爭中都得勝並佔領了他們的地,可見他們在整趟路途中克服了不少困難。

第二代以色列人雖然同樣因著缺水和厭惡嗎哪而發怨言,但整體而言,他們跟第一代以色列人著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在對上帝和領袖的態度上,從亞倫死後他們為他舉哀三十天(20:29),可見亞倫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非常尊榮,並且他們雖仍會發怨言,但他們亦懂得向上帝和摩西認罪求寬恕(21:5-7);對比第一代以色列人經常違背上帝的指示,不是不肯前進就是擅作主張(見14:41-45),第二代的子民在跟以拉得王一戰中向上帝許願,懂得尋求並聽從上帝的指示(見21:2-3);而他們在作戰的態度上更明顯有別,第一代以色列人因看見敵人強悍就不願爭戰,寧願回埃及,第二代以色列人不論在對亞拉得王、亞摩利王和巴珊王的戰事當中都展現出勇氣,開始具備耶和華軍隊的質素。

4. 摩押平原(22:5-36:13):上帝著緊祂的子民,子民著緊上帝和整個群體

在最後這個大段落,以色列人安營在摩押平原,等待進入迦南地,若說第一個分段(1:1-10:10)是上帝為子民起行作預備,這段就是上帝為他們進入迦南地作最後準備。作者在這部分的開始把鏡頭一轉,從以色列人轉到以色列的敵人身上,並一連四章講述摩押王巴勒因懼怕以色列人,就聘請了一個名叫巴蘭的術士去詛咒他們(22:11)。當中耶和華的使者不但出現阻擋巴蘭,耶和華亦多次向巴蘭顯現,把話放在他口中,以致他所發出的全是祝福的說話,憑此種種可見上帝如此著緊以色列民,並且定意要向他們賜福(24:10)。事實上,摩押王聘請巴蘭詛咒以色列這件事以色列人是毫不知情的,由此可見上帝不單單是在會幕當中,也不僅是透過雲柱去帶領以色列人,祂是在他們的四圍去保護他們,就像父母保護兒女那樣周全。而以色列人卻不爭氣地中了巴蘭的詭計,與摩押和米甸的女子行淫並拜偶像,致使上帝以瘟疫懲罰他們,當中卻有一人得到上帝的稱許,非尼哈看見西緬支派中的領袖心利帶著一個米甸女子進入帳棚,就用槍刺穿了二人,瘟疫就止住了(25:8)。上帝因非尼哈為祂所發的熱心,就把平安的約賜給他,並讓他和他的後裔永遠得到祭司的職任(25:10-13)。

在巴蘭的事件後,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去為以色列人進行第二次數點,上帝再次預備祂的百姓進入迦南地,除了爭戰,這亦有助往後以色列人分配地業的安排。這次數點的總人數為601,730[6],較上次數點減少了1,820人,在《妥拉》中上帝的賜福往往跟生養眾多有關,然而過了四十年他們的人口卻沒有增多,這主要是因著以色列民的悖逆,以致一整代的人死在曠野。然而同時亦看見上帝的憐憫在其中,雖然子民悖逆上帝,但總人數卻沒有因此而大幅遞減。

在整卷《民數記》結束的部分(27:1-36:13)記載了很多不同元素的事件,當中很多是較實務性的安排和吩咐,例如上帝揀選約書亞作摩西的繼承人繼續帶領以色列人、約旦河東支派的安排、列出迦南的地界與選定將來分地的領袖等等,就是在子民即將過河之際,為著他們將來爭戰與分地等作最後準備。而在首尾部分都提及有關屬瑪拿西支派、西羅非哈女兒們的記載,27章指她們因擔心死去的父親沒有兒子繼承產業,他的名就會從族中除掉,因此請求摩西把產業分給她們。耶和華認為她們所說的有理,就吩咐摩西要把她們父親的產業傳給她們。其實西羅非哈女兒們的請求並不是為著自己個人的益處,而是希望父親的名得以在族中保存,而這個請求所說的是有關將來的事,所以亦表明了她們對上帝定必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的信心。及後在36章,瑪拿西的領袖去到摩西面前,指出若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其他支派的人,瑪拿西的產業就會因此而減少,耶和華同樣認為他們有理,於是規定所有繼承產業的女子必須嫁給同支派的人,使各支派得以守住各自的產業。而在書卷結束的時候,就記載了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了同宗族的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成為了子民的榜樣,並且在《民數記》的結尾帶出了一個正面的信息和盼望。

 

《民數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

《民數記》中有不少跟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以下會講述當中五個主要關聯,亦是從《民數記》可見有關耶書亞的預表。

 

《民數記》

主耶書亞的預表

1. 水與磐石

民20:2 會眾沒有水,就聚集反對摩西和亞倫。

民20:7-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召集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湧出水來,水就會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民20:11 摩西舉起手來,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

約4:13-14 耶穌回答,對她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約7:37-38 ……耶穌站著,喊著說:「人若渴了,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將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林前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兩者的關聯: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沒有水喝時,上帝吩咐摩西在會眾眼前吩咐磐石出水,及後有許多水從磐石流出來,讓百姓有水喝去維持他們的生命,讓他們不再乾渴。根據《約翰福音》記載,在耶書亞跟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及後在住棚節的時候,耶書亞指到自己就是活水的源頭,他是救恩的泉源,他所賜的水不但使人永遠不渴,更是直湧到永生。在《哥林多前書》,當保羅提及從前以色列民在曠野喝一樣的靈水時,更直指那磐石就是基督。

2. 被人反對、上帝所揀選的大祭司,為百姓贖罪

民16:1-3 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連同呂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帶了以色列人中的二百五十個領袖,就是有名望、從會眾中選出來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

民16:47 亞倫照摩西所說的拿了香爐,跑到會眾中。看哪,瘟疫已經在百姓中開始了。他就加上香,為百姓贖罪

民17:5 我所揀選的人,他的杖必發芽。……

民17:8 ……看哪,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芽,長了花苞,開了花,也結出熟的杏子!

可8:31 從此,他教導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三天後復活。

林前15:20 其實,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來2:17 所以,他凡事應當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

來5:4-5 沒有人可擅自取得大祭司的尊榮,惟有蒙上帝所選召的才可以,像亞倫一樣。同樣,基督也沒有自取作大祭司的榮耀,而是在乎向他說話的那一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

兩者的關聯:可拉與以色列的一眾領袖想僭越祭司的位分,就群起反對亞倫大祭司的身分,及後亞倫拿著香爐去為他們贖罪,上帝藉著亞倫發芽的杖再次確立亞倫的確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在福音書中,主耶書亞同樣被當時的宗教領袖棄絕,最後被殺,這卻成就了上帝的心意,讓主耶書亞為人的罪而作了贖罪祭的祭牲。亞倫的杖本來已沒有生命,但上帝叫它在一夜間恢復生命力,並且結出熟的杏子;而當主在死人中復活時,就成為了初熟的果子,祂的復活和亞倫的杖一樣,都是鐵一般的印證,證明祂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

3. 潔淨與除罪

民19:2-3 「耶和華所吩咐的律法中,其中一條律例這樣說: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頭健康、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牽到你這裏來,交給以利亞撒祭司。他要把牛牽到營外,人就在他面前把牛宰了。

民19:9 一個潔淨的人要收母牛的灰,存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留作除污穢的水之用。這是為除罪用的

民19:11「摸了任何人死屍的,必不潔淨七天。

來9:13-14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上帝。

來13:12 所以,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

西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卻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兩者的關聯:耶和華吩咐人要將一頭無殘疾、毫無瑕疵的紅母牛牽到營外宰了,然後收集紅母牛的灰去調除污穢水,為除罪之用。除污穢水是用來潔淨那些摸了死屍、人的骨頭、墳墓、或進入有死屍的帳棚的人,所以這是跟死亡有關的潔淨禮儀。紅母牛不是在祭壇上宰的祭牲,是在營外宰的;而耶書亞亦在城門外受苦和被殺,他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就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除去致死的行為,得以脫離死亡的權勢。

4. 因信得生 

民21:6 耶和華派火蛇進入百姓當中去咬他們,於是以色列中死了許多百姓。

民21:9 摩西就造了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約3:14-15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

約12:32-33 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兩者的關聯:當耶書亞和尼哥底慕說到人必須重生時,就提及摩西在曠野舉蛇的事件,他說「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那是指著他要在十架上受死。在《民數記》中,當銅蛇被舉起來,那些被火蛇咬的人一望銅蛇就可以存活,事實上銅蛇並沒有特別的醫治能力,但卻提醒人所犯的罪,從而叫人懂得謙卑悔改,當人對上帝抱有單純的信心,相信祂的吩咐,一仰望上帝就能經歷拯救和醫治。火蛇本是上帝懲罰子民的工具,而銅蛇卻成了上帝醫治信靠祂的百姓的工具;同樣地,十字架原是刑具,而當耶書亞被釘在十字架後,這十架就被轉化成為救恩的標記,讓願意謙卑悔改的人,可以透過信靠耶書亞從罪中得救。

5. 彌賽亞/以色列王

民24:17-19 我看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見他,卻不在近處。有星出於雅各,有杖從以色列興起,必打破摩押的額頭,必毀壞所有的塞特人。以東將成為產業,西珥將成為它敵人的產業;但以色列卻要得勝有一位出於雅各的,必掌大權,他要除滅城中的倖存者。」

太2:1-2 在希律作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學之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

太2:6『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統治者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兩者的關聯:「星」和「杖」在古代近東有君王的象徵意義,但當時以色列人還未有君王制度,所以明顯在巴蘭的預言詩歌中所說的是指到將來的事,而傳統上認為這是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往後在大衛作王時,他帶領以色列擊敗四圍的列國,變得非常強盛,這強化了彌賽亞是君王的觀念。在《馬太福音》中,幾個博學之士從東方追隨他們看見的星來到耶路撒冷,要找猶太人的王,最後他們被那星一直引領到耶書亞所在的地方,他就是眾先知所記的統治者,是牧養上帝子民的彌賽亞,他帶著權柄來赦免人的罪和審判世界(太25:31-46、可2:10、約5:22-27)。

總括以上列表,我們從《民數記》可以明顯見到有關耶書亞的預表,指到他就是生命活水的泉源、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他要除去人的罪、潔淨人的內心、使人可以因信得生、並且他就是眾先知所記的彌賽亞,是那位帶領上帝子民得勝的君王。

 

從「曠野」反思《民數記》對我們的提醒

曠野是荒蕪之地,人很難在其中找到賴以為生的水源和糧食,它是一個人沒有辦法操控的環境,當中也存在著不少危險。《申命記》8:15就形容曠野是大而可怕的,並且當中有火蛇、蠍子、是乾旱無水之地,這正正就是《民數記》的故事所發生的場景。因此我們常以曠野來代表艱難和考驗,但同時,曠野的原文 מִדְבָּר midbar也跟「說話」的動詞 מְדַבֵּר medaber相近,因此曠野的另一面,亦代表著上帝與人說話、親近、以及同在之處。這理解讓我們明白為何眾多聖經人物(例如夏甲、摩西、大衛、以利亞等)都在曠野經歷上帝的說話,就連耶書亞也常退到曠野裏去禱告。可見,艱難和考驗在人來看是不好的,但卻能使人更加緊靠上帝、經歷上帝和願意依靠祂的話而活!

那些上帝從埃及拯救出來的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他們的事被記錄下來是為了警戒我們不要重蹈覆轍。(林前10:11)上帝懲罰他們要在曠野四十年,直到他們在曠野中消滅,是源自十二探子的事件。民13章記載十二探子按照上帝的吩咐去窺探迦南地,過了四十天,他們就回來向摩西、亞倫、以及以色列全會眾報告。當中提及了好的地方,就是那地確是流奶與蜜之地,探子們不但如實陳述(13:27-29),還把果子帶回來證明他們所言非虛,然而他們也提到一些不好的地方,就是那地的百姓強悍,城鎮堅固,還有很多不同族群的人住在那裏,這帶來兩種截然不同的反應:1)十個探子和以色列會眾只看到後者,以致前進是艱難和讓人恐懼的;2)迦勒和約書亞卻看重前者,並且這是上帝的吩咐、上帝的計劃和成就上帝的應許的時機。

迦南地是上帝給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但第一代的以色列人竟因懼怕而拒絕進入應許地。上帝懲罰他們,要他們全死在曠野,是因他們的不信,他們眼中所看見的全是困難,不但如此,他們還將困難誇大,他們不信那位一直帶領他們前行的上帝是慈愛(認為上帝領他們出來是要他們倒在刀下)、信實(不信上帝會履行祂的應許)、且有大能的(不信上帝能使他們勝過強悍的迦南人),他們也就不願意付代價往前行,情願走回頭路,回到昔日作奴隸的光景。而迦勒和約書亞之所以跟他們有完全不同的反應,不是因為他們天生樂觀,而是他們對上帝有信心,確信上帝的說話必然成就,他們看見那流奶與蜜之地,知道上帝的應許就在眼前,就聽從上帝的吩咐、毫不猶豫地行上帝所指示的道路,並且他們知道上帝的同在並不等於沒有任何困難,而是因上帝與他們同在,他們足能勝過眼前所有難關。

事實上,窺探迦南地是上帝的吩咐,祂必然知道這十二個探子會看見甚麼,上帝彷彿將應許地的美好與當中的困難都鋪陳在他們眼前,為的是要考驗他們,知道他們的心如何,是否願意遵守祂的誡命(參申8:2)。然而,一整代的人跌倒了,在第一次數點中的六十多萬人,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這二人通過了考驗。總括而言,十個探子和第一代子民雖然都是耶和華編制的軍隊,但他們都沒有打勝屬靈的爭戰,不相信上帝的話必然成就,也不相信只要有上帝的帶領就能成事,他們本來可以成為成就上帝計劃的一員,但他們腦中所想的並不是上帝的話語和國度,以致當看見眼前的艱難和可怕的現實就即時選擇放棄跟隨上帝!

 

耶書亞在曠野四十天受試探

在耶書亞開始事奉之先,那時他在約旦河受了施洗約翰的洗後,就被聖靈引到曠野,四十日受魔鬼的試探。(見太4:1-11、可1:12-13、路4:1-13)魔鬼在曠野三次試探主:1)叫他把石頭變成食物;2)把天下萬國都指給他看,說若耶書亞在牠面前下拜,就把這一切權柄和榮華歸給他;3)最後更扭曲了《詩篇》91:11-12所記的話,叫他從聖殿頂跳下去,使上帝命令祂的使者托住他。當時耶書亞三次引用《妥拉》《申命記》的話去抵擋魔鬼的試探,他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申8:3)、「要拜主──你的上帝,惟獨事奉他」(申6:13)、以及「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申6:16)。

食物和試探主都是以色列民在曠野中經常跌倒的原因,而他們亦曾在曠野拜偶像事奉別神而大大得罪上帝。耶書亞作為上帝的兒子,他以上帝的道去抵擋仇敵一切的試探。從前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歷了許多失敗,在試探中屢次跌倒,而耶書亞在還未開始傳道時,先親身示範一個怎樣的生命是合乎上帝對祂子民的期待,是一個上帝可以使用去為祂爭戰的生命。主耶書亞的生命不但被上帝的話語所充滿,並且他將遵行上帝的吩咐放在自己的需要、利益、甚至是事奉果效之上。

總的來說,第一代以色列民的失敗(原本四十天的行程)都被主耶書亞扳回來了,他勝過了四十天的曠野試探,證明他有資格領人進入應許地、為上帝爭戰得勝,並能建立上帝的國度。而耶書亞的教導、榜樣和性情也叫我們作為跟隨他的門徒,知道自己同樣是有著屬上帝軍隊的身分,於上帝的國度和計劃中有份,並能同樣地過得勝的生活!

 

結語:在曠野磨練出上帝的精兵

《民數記》是一個叫人哀歎的故事,那些耶和華曾以祂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且被數點作上帝軍隊的人幾近全死在曠野。在曠野的各樣考驗就像是一個行軍的訓練,軍人需經過嚴格的訓練,能夠吃苦的精兵才可以打勝仗,而愈是精銳的部隊,訓練就愈嚴格,世人的軍訓過程尚且如此,更何況是作耶和華的軍隊呢?天國從來不是一張入場卷,讓人可以輕鬆地等進場,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在曠野中雖多有困難,但它同樣是上帝與祂的子民親近的地方;曠野可以叫我們跌倒,但亦可以磨練我們的靈命成長,叫我們更加經歷上帝和依靠祂。

教會是在地上事奉和見證主、傳揚祂奇妙作為的耶和華軍隊,並有主耶書亞作我們的元首,因此我們都要按上帝所給我們的崗位,各按各職,作好自己的本份,這樣我們的身上就帶著上帝的名字,能夠真正活出天國子民的身分,在地上見證上帝,為祂爭戰。

這卷書也讓我們同時看見上帝的恩慈和嚴厲,上帝一直在路上引導和保護祂的百姓,供應他們所需,而當子民背約時,祂就對他們施行嚴厲的管教。今天上帝依然不變,我們活在世界之中,就好像活在曠野一樣,整個大環境或許充斥著各樣艱難,而我們對上帝是否有信心,就視乎我們如何詮釋當前所面對的處境和以甚麼態度去應對。我們必須從以色列人過往的失敗中學習,不要重蹈覆轍,反要向迦勒和約書亞學習,對上帝的應許抱有一份堅定不移的信心,以免在世界這曠野中兜兜轉轉,最終不能進到上帝的應許之地。願聖靈幫助我們,不單單停留在得救的階段,更是要存著無偽的信心和勇氣去過得勝的生活,一同在這世界中作主的精兵,為主打那美好的仗!阿們。


[1] 參《米示拿》〈贖罪日〉(m.Yoma)7:1、〈素祭〉(m.Menahot)4:3。

[2] 詳解可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3]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1。

[4] 民20:1記載「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百姓住在加低斯。……」,而民20:28就提到「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裏」,及後在民33:38作者補充亞倫死時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十年的五月初一。由此推斷民20章的記事距離以色列人出埃及已有四十年了。

[5] 參民20:22、21:4、10、11、12、13、16、22:1。

[6] 在十二支派中,西緬支派的人數跌幅最大,由59,300跌至22,200。在26章的數點前,民25:14記載那個與米甸女子行淫而被刺死的就是西緬的領袖心利,而當領袖都如此犯罪去得罪上帝時,或許很多屬西緬支派的人都參與在行淫和拜偶像的事件中,所以遭受瘟疫而死亡的人可能多屬西緬支派。而瑪拿西在眾支派當中人口增長最多,由32,200增至52,700,之前經文並無特別提到瑪拿西支派做了甚麼討上帝喜悅的事,然而屬瑪拿西支派的西羅非哈的女兒們,以及後來瑪拿西支派的領袖均非常著緊自己父家和整個支派的益處而向摩西求問,反映他們不是單看自己的利益,他們亦看重上帝的旨意,或許這是上帝特別賜福給瑪拿西支派的原因。m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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