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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30:1-38、瑪1:11-2:7:事奉心態的省察

「安息日研經坊」(2022-9-1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0:1-38、瑪1:11-2:7(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0:1-38)提及香壇、贖罪的銀子、洗濯盆、聖膏油以及香的做法,它們對於祭司在會幕中的事奉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作為事奉者來說又有甚麼提醒?

 

30:1-38分段大綱

1. 香壇(30:1-10)

2. 贖罪的銀子(30:11-16)

3. 洗濯盆(30:17-21)

4. 聖膏油(30:22-33)

5. 香的做法(30:34-38)

 

引言:為何到今章才提及香壇與洗濯盆?

若從會幕中各樣器具的位置來看,或許我們會疑問,為何要到今章才提到香壇和洗濯盆?為甚麼香壇不與金燈台、供桌的段落放在一塊兒(它們同樣是放在會幕聖所裏的物件),而洗濯盆又不與院子的祭壇一併提及呢?在《出埃及記》的大綱分段中,28至30章可視為一個段落,當中的內容是有關祭司的事奉,並與他們職責相關的一些指示。[1]拉比Nahmanides在今章中也觀察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經文「刻意推遲提及,直至對會幕、當中的器具,以及有關獻祭的描述結束時,上帝說『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29:43-45)此後才提及香壇,因為當上帝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才有需要為到上主的同在去建造燒香的祭壇。」[2]可以說,《聖經》並非純粹按擺放位置去列出一份帳幕裏的物件清單,而是有目的地按它們的功能和應用去記載。同樣地,除了香壇,今章有關洗濯盆的描述中也提到祭司在靠近上帝前需要注意的事情,並且今章很多內容都與祭司的職責與他們事奉時要留心的事項相關,因此今章的內容被置於有關祭司聖職禮的吩咐之後交代也是可以理解的。

 

香壇(30:1-10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30:2 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譯:金牙邊】。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5 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這幾節說明了香壇的尺寸和做法,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一肘約46 厘米,因此香壇的整體面積並不算大。香壇的外觀和院子的銅壇近似,兩者都是正方形,也同樣有四個翹角。不同的是,院子裏的祭壇的外層是包銅的,而香壇則是包上純金,並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金邊亦可譯作「金牙邊」,就是在壇頂四圍的裝飾邊,拉比Rashi認為壇四圍的金邊是象徵著大祭司的冠冕。[3]另外,院子的銅壇是中空的,這也跟香壇不同,因為經文在第3節提到「壇的上面」,所以香壇的頂是密封的,供祭司在上面燒香。而香壇與大多數的會幕器具一樣,都有環和用來抬壇的槓,讓以色列民在曠野中前行時可作搬運之用。

在提到香壇的位置時,經文說「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櫃蓋」(30:6),香壇需要被置於正中,正正對著約櫃和施恩座。經文屢次提及法櫃,也就是強調香壇十分接近那代表上帝寶座以及祂同在的法櫃,而燒香則是象徵與榮耀的上帝相遇[4]。祭司要在每早晨整理燈,以及黃昏點燈的時候燒香[5](30:7-8),正如燈要經常點著,會幕的聖所裏都要經常被香的香氣所充滿。而每年一次,就是在贖罪日的時候,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祭牲的血灑在壇的角上,為壇贖罪[6]。經文形容「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30:10),「神聖」是指「分別出來」,這壇是至聖的,意思是除了燒香,這壇不能用作別的用途,也不能在其上燒別樣的香。

香壇在古近東向來是宗教禮儀的標準器具,香在燃燒時會散發香氣,將貴重的香獻給上帝被視為是尊崇上帝、討祂喜悅的敬拜方式。《聖經》中也有將燒香視為上帝子民禱告的象徵,例如大衛在《詩篇》141:2中說:「願我的禱告像香一樣呈到你面前」,而《啟示錄》8:3-4也描述了一幅類似的圖畫:「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香的煙霧向上升,與人的禱告達至上帝面前有著相似的象徵形象。另外,燒香也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遮蓋保護那些進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例如《利未記》16:13提及到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贖罪的銀子(30:11-16

出30: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2「你數點以色列人,計算人頭時,被數的每一個人要把他生命的贖價獻給耶和華,免得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

出30:13 每一個被數的人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付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出30:14 每一個被數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出30:15 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都要獻半舍客勒給耶和華,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出30:16 你要向以色列人收這贖罪的銀子,用在會幕的事工。這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首先,這裏所說的數點跟《民數記》1章所記載的數點未必指著同一件事。按38:25-28,會中被數的人所獻的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也用作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也就是在會幕建造當中一些需要用銀的地方。而《民數記》1章的數點是在會幕完工之後發生的,因為按民1:1-3所記,上帝是在會幕裏吩咐摩西去數點百姓。

顯然,這裏提到數點人口可能會招致耶和華不悅(見30:12),因為這也許反映出對上帝缺乏完全的信任而想自己掌握實況(參撒下24章),或將上帝的子民看為是自己的,並將他們納為己用(正如人一般只會數點屬於自己的東西)。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屬於上帝的,被數的人需要將生命的贖價獻給上帝,以避免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這半舍客勒的銀子主要有兩個目的:為每個人贖罪和支持會幕的事工。贖罪銀表明人需要被贖,必須有某種東西代替,以遮蓋人在上帝眼中的不聖潔。「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所有人必須支付相同的金額強調了人在上帝面前的基本價值。半舍客勒是一個小數目[7],可說是屬於象徵式的,顯示出在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同等。銀子收集起來,會用作會幕的事工,每個人平等地作出一個標準的貢獻,既不超過也不減少,象徵著不論人的財富地位,會幕也是平等地屬於每一個以色列人,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同樣自豪地知道自己在會幕的建造上有所貢獻。

 

洗濯盆(30:17-21

出30: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

出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洗濯盆是院子的器具,位於會幕和祭壇的中間,它的位置充分闡明了它的用途,就是讓祭司在進入會幕事奉、或接近祭壇獻祭進行聖禮儀式之前用來清潔手腳,使祭司可以在一個潔淨的狀態下前去事奉。其實上帝對於祭司洗濯的規定並不複雜,它既不需甚麼事前的準備工夫,也沒有很多步驟要遵守,就只是單單用水洗手洗腳,但經文分別兩次提到祭司事奉前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30:20、21),可見這項規定雖然簡單,卻是需要非常嚴格地執行。

關於洗濯盆的做法只有一節經文(18節),當中說明了它所用的物料、功用和位置。另按38:8所記,洗濯盆和盆座所用的銅是由一些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成的。特別的是,整段有關洗濯盆的經文竟完全沒有提到它的尺寸,到底為甚麼上帝對洗濯盆的大小沒有任何實質的規定呢?據《巴比倫塔木德》所記,洗濯盆必須可以容納足夠清洗四名祭司的水[8]。當然,這只是猶太聖賢的推斷,但它無疑指出了一個重點──「足夠的水」。銅盆有多大,其實是視乎有多少事奉的祭司,因此經文對銅盆的大小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當以色列人做銅盆的時候,就要確保它所盛載的水量必須足夠讓所有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

 

聖膏油(30:22-33

膏油以及香的製作都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香料,事實上,在25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時,就有一個建造會幕的原材料清單,當中已提及到要有「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只是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所要的是哪幾種香料。在古代,香料可算是一些較為貴重和罕有的物品,在35:27-28就提到這些香料是由以色列當中的眾官長所獻上的。這聖膏油是橄欖油與四種上等的香料複合而成,而這幾節經文就非常仔細地描述每種香料的份量:

出30:23「你要取上等的香料,就是五百舍客勒流質的沒藥、二百五十香肉桂、二百五十香菖蒲,

出30:24 和五百桂皮,都按照聖所的舍客勒;再取一欣橄欖油,

出30:25 以做香的方法調和製成聖膏油,它就成為聖膏油。

「五百舍客勒」約5.67公斤,而香料的總用量是150舍客勒,則約17公斤,而「一欣」橄欖油約為3.5公升。也就是說,大約17公斤的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在比例上來看,這配方是要萃取大量香料的香味去製成很少的膏油,所有香味都被濃縮在橄欖油中。

上帝吩咐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也要用油膏亞倫和他的兒子。(30:26-30)不論是會幕器具或是祭司,當他們被聖膏油所膏,都是被分別為聖,歸上帝之用。而「凡觸摸它們的都成為聖」(29節;whatever touches them shall be consecrated【JPS譯本】),就是指到觸摸這些器具的人,他們整個生命都是獻給上帝的,因此人必須先分別為聖才有資格去觸摸這些器具,其他人不應該隨意觸碰,以免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價。

出30:3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世世代代以這油為我的聖膏油。

出30:32 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

出30:33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除上帝所指定的人外,這聖膏油不可用於其他人身上,人亦不可隨意按這配方去配製同樣的膏油。以色列人要尊重聖膏油,以它為聖,而違背上帝吩咐的後果,就是要從百姓中剪除。

 

香的做法(30:34-38

出30:3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 נָטָ֤ףnataf;stacte)、施喜列( שְׁחֵ֙לֶת֙ shechelet;onycha)、喜利比拿( חֶלְבְּנָ֔הchelbenah ;galbanum),這些香料再加純乳香,每樣都要相同的分量。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又神聖的香。

出30:36 要取一點這香,搗成細的粉,放在會幕中的法櫃前,就是我和你相會的地方。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30:37 你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

出30:38 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都是原文的譯音,「拿他弗」的原文字根有「滴落」之意,有人認為它是蘇合香,即一種從沒藥萃取的精華;「施喜列」可能是一種指甲型的海螺所提煉出來的香料, 而「喜利比拿」估計為白松香,是一種從植物提取的樹脂。[9]這三種都是罕見的香料,其製作方法經已失傳。乳香與上述三種香料不同,它可以單獨使用,而它被稱為「乳香」的原因,是因為燃燒時會散發出白煙,亦有指到在香中添加鹽(35節),可以提高燃燒的速度。就像聖膏油一樣,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任何人如果將香用作其他用途,同樣要從百姓中剪除。

 

《先知書選段》瑪1:11-2:7與出30:1-38的關聯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瑪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書中共有六次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爭論[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第二次爭論(瑪1:6-2:9),內容是有關上帝指責祭司的罪。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瑪1:13 你們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瑪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群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首節經文,上帝強調祂的名必被尊為大,人要奉祂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接著就是上帝對當時祭司的指控,指責他們竟認為上帝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並嫌棄祭司的工作煩瑣。可見他們的事奉心態十分隨便,覺得祭司的工作是令人厭煩的。上帝說祂的名應當要被尊為大,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褻瀆和藐視祂的名。因此上帝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1:13-14)上帝明言祂不會悅納這些祭司所獻的祭物,因他們根本不願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只是敷衍了事,獻上的祭物固然不合標準,然而事奉心態上的偏差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源。

瑪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這段提及若然祭司不肯聽警告的話,上帝會對他們作出審判(瑪2:1-9),他們的福分會變為詛咒,並且被免職,與上帝再沒有關係。可見祭司藐視耶和華的名的結果是,他們會在眾人面前被上帝藐視和貶低。瑪2:7指「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祭司理應是上帝的使者,應該作為上帝知識的守護者和指導者。但是瑪拉基時代的祭司不再與上帝同行,他們偏離了正道,不再使許多人脫離罪孽。相反,他們使許多人因他們的指導或缺乏指導而跌倒,破壞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都提及到祭司以及他們的工作,今次選段的首節提到「燒香」,這跟今章《妥拉》一開始的香壇是一個明顯的平行。而雖然今段《妥拉》提及的是一些與祭司相關的指示,而《瑪拉基書》則有關上帝責備祭司的罪,但兩者同樣表達出上帝對於祭司是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祭司要聽上帝的說話,要將祂的誡命放在心上,並按著上帝的心意事奉。而這兩段經文同樣帶出當祭司藐視上帝的誡命時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之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字眼上的平行去作為兩者的聯繫(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瑪1:11-2:7

《妥拉》(出30:1-38

燒 [香] (מֻקְטָ֥ר muqtar / מִקְטַ֣ר miqtar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מֻקְטָ֥ר muqtar;burn incense, make smoke),(מֻגָּ֛שׁ muggash;brought here, offered)潔淨的(טְהוֹרָ֑ה tehorah;pure)供物(מִנְחָ֣ה minchah;offering),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מִקְטַ֣ר miqtar;burn, place of burning)香的壇,

獻 / 走近 (נָגַשׁ nagash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בְגִשְׁתָּ֤ם begishtam;when they draw near)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潔淨 / 純淨 (טָה֗וֹר tahor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טָה֗וֹר tahor;pure)金……。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טָה֥וֹר tahor;pure)又神聖的香。

供物 / 素祭(מִנְחָ֣ה minchah

出30:9 在這壇上不可燒別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מִנְחָ֣ה minchah;grain offering),也不可獻澆酒祭。

供桌(שֻׁלְחָן shulchan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出30:27 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

後裔(זֶ֣רַע zera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נָשָׂא nasa)出去,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抬(נָשָׂא nasa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壇。

出30:12「你數點תִשָּׂ֞א אֶת־רֹ֥אשׁ tissa et rosh;you take a census)以色列人……。

 

今段《妥拉》經文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以及對事奉者的提醒

《出埃及記》由28章開始到30章,都是上帝對於祭司的一些相關指示。而今段經文(30章)承接上一章的祭司就職禮,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有關祭司就職後的一些補充說明,是上帝要求事奉祂的祭司要留心注意的一些事項。以下筆者嘗試從今章經文的分段去和大家思考每個部分對於祭司在會幕中事奉的重要性,並藉此去反思這對今天我們作為事奉上帝的人來說的屬靈提醒。

1. 香壇

香壇是會幕聖所裏最接近約櫃的器具,而獻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事奉,除祭司外,人不能隨隨便便地到上帝面前燒香。[11]上文提及香的煙雲有遮蓋保護的作用,以免人因為太靠近上帝的榮耀而有生命危險,今段提到香壇的時候就特別提及,一年一次大祭司需要在贖罪日的時候為壇贖罪(30:10),按《利未記》16:17所記,當大祭司進聖所贖罪的時候,任何人包括祭司都不可以進入會幕,直至大祭司為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由此可見,在一般情況下,祭司雖然可以在靠近上帝約櫃的金香壇上燒香,但同時他們亦需要謹記這並非必然,他們要清楚知道自己之於上帝的聖潔原是不配的。

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有著祭司的位分(彼前2:5),而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討主喜悅、尊崇上帝的敬拜,我們得以藉著讚美去尊崇、藉著禱告去親近上帝,其實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著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主耶書亞(耶穌),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實上,銅祭壇和金香壇同樣指向耶書亞的工作。院子裏的祭壇指向基督在地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洗淨我們的罪;金壇則指向耶書亞被高舉,就好像香壇上的金牙邊所象徵的冠冕,他成為了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且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7:25)因此,「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來10:21-22)就正如今段《瑪拉基書》所說,我們的上帝是大君王,所以當我們前去事奉時,必須要保持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出聖潔,而既知自己原是不配,就要時刻以敬畏和謹慎的心去事奉和敬拜主。

2. 贖罪的銀子

贖罪銀對於會幕事奉當中的重要性是,上帝吩咐所收的銀子要用在會幕的事工;而被數的人,都是被上帝所贖的子民,是屬於上帝的,他們和這些銀子一樣,都是被用於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當祭司站在會幕中事奉的時候,他們雖然身穿代表著尊貴華美的聖衣,但祭司並非高人一等:首先,經文強調「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象徵每一個人都是平等地被上帝記念;其次,祭司所事奉的地方,就是會幕,是由以色列民奉獻的基礎所建成的,祭司的工作可能比其他人辛苦與煩瑣(就像《瑪拉基書》中的祭司所認為的),但他們不應只看見自己的付出,也要看見其他人的付出,因為儘管不同人的出身、地位、才能都有所分別,然而他們對會幕的建造都有所付出,而他們的生命都是同等地被上帝記念。

這裏對於我們作為事奉者的提醒是,倘若我們作為一個帶領者,不論事奉範圍的大小(是帶領大批會眾的牧者傳道,抑或是小組組長),我們都需要看見每一位信徒都是屬於上帝的,他們並不是屬於某個機構、某個事工,更不是屬於自己。上帝的子民不是可給人用來建立自己的王國,而是建立上帝的國度,上帝對於每一個屬祂的人都有祂的計劃,都有他們在建立上帝的國度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即便我們事奉的工作有多辛苦和煩瑣,都千萬不可自高,因為每一次的事奉都絕非一個人的功勞,而是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的參與和幫忙才能成就的。

3. 洗濯盆

上帝吩咐當祭司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這個吩咐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十分明顯,就是讓他們先潔淨自己再到上帝面前事奉。上文提及經文沒有特別訂明洗濯盆的大小,但是洗濯盆所盛載的水必須足夠讓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而經文兩次提到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可見忽視這個要求的嚴重性。因此祭司要明白的是,單單在場履行事奉的職責是不足夠的,為了履行事奉的職責而做好準備,先潔淨自己是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洗濯盆是一個讓人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相關器具,它的存在提醒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在親近上帝的事情上不可粗心大意,必須先潔淨自己方可上前事奉。

洗濯盆的水象徵主的道,例如《約翰福音》15:3,主耶書亞跟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而在《以弗所書》5:25-27就提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我們有時候會否太趕急地衝到會幕中或祭壇前呢?作為信徒,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要事奉上帝的,然而我們要記得上帝所吩咐的次序。先到洗濯盆潔淨自己,這是祭司在事奉前先要做好的事情。因此,我們需要注重內心的潔淨,要曉得我們的生命要先被上帝的話語改變、更新、充滿。洗濯盆是用銅做的,婦女們將她們的銅鏡獻上去製作洗濯盆,鏡子顯出污垢,其實上帝的話語也是一面鏡子,在上帝的道面前,我們的罪就暴露出來了。我們都需要認罪,需要被潔淨。除非我們被主的話洗淨,否則上帝不會悅納我們的敬拜和事奉,因此我們要記得先讓主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才近前獻上上帝悅納的祭。

4. 聖膏油

被聖膏油所膏抹的就代表著分別為聖,為主所用。它之於祭司的重要性是,它好像一個印記,證明他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上帝警告:「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30:32-33)將油倒在別人身上,是代表著一種與上帝聖潔不匹配的情況。單單有膏油的香氣,只是表面上的,上帝的揀選不是由人去決定,聖膏油是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製造的,它只能夠用於上帝所訂明的目的,就是將上帝所要的,不論是人或物件都分別出來歸祂所用。

這對事奉者的提醒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雖然沒有被聖膏油所抹,但我們都是被聖靈所膏抹的,就如《以弗所書》1:13 所言:「在基督裏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既然我們的生命是被分別為聖,就要活出合乎上帝要求、匹配祭司身分的聖潔生命,以致我們能夠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見提後2:21)

5. 香

香是由貴重的香料所製成的,它和點燈的油一樣,屬於每日的消耗品,也就是意味著,祭司需要每天為所燒的香預備,天天帶著上帝指定的香,到香壇面前去敬拜上帝、與祂相近。上帝吩咐人「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指的是所有做出來的香都是屬於上帝,不可以私自留下一些給自己。他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而如果有人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就是將本應單單屬於上帝的東西用來取悅自己,上帝特別去指出這個問題,或可說是預先對人作出警告,就知道這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試探。

這對於事奉者的反思是,香壇象徵著到上帝面前的敬拜,若然上帝對香有指定的要求,上帝對敬拜亦同樣,在《約翰福音》4:23-24,耶書亞對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他。」人不可以試圖用香來取悅自己或他人,敬拜也是同樣,我們要用心靈、透過真理去敬拜上帝,不能因為想吸引人去教會而嘗試使敬拜成為取悅人的工具。敬拜上主亦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崇拜後的吃喝玩樂、或認識新朋友等而參與崇拜;帶領敬拜的人更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的口才、美妙的歌喉等而站在人前事奉。敬拜從來都不是討好自己的行為,我們不要落入這些試探當中。上帝要求的香必須是純淨的,最輕微的污染都會令到香有雜質,我們都要好好檢視自己敬拜的心,是不是單單為了與上帝親近,並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

 

結語:事奉心態的省察

今章的內容包括與會幕建造及其儀式有關的補充說明,它被編排在有關祭司聖職禮後出現,是因著今章內容與祭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可說是上帝對祭司在承接聖職後,即正式事奉之先的一些重要的提醒。基於上帝聖潔的本質,祂很看重祭司必須以合乎上帝聖潔標準的方式去親近和事奉祂,在這一切的吩咐中或許我們會看見上帝的嚴厲,但當換個角度,我們也同樣看見上帝對事奉祂的人的著緊:祭司在會幕聖所中事奉,稍一不慎就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上帝一再的提醒,就是希望確保一切能按祂的標準而行,以免事奉祂的祭司因犯錯而死亡。

雖說「信徒皆祭司」,但在今天教會當中,事奉的人往往會存著不同的心態,當中有很多竭力忠心於上帝的人,也有一些與上帝的聖潔標準有很大落差的事奉者。我們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我想重要的是,我們的眼目不應專注在其他人身上,也不應以其他人的行為表現去作為自己的指標,因為不是你與某人相同就等於好,或不比某人差就等於達標,真正的標準總是在上帝那裏的。我們有耶書亞(耶穌)作為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又藉著他的道得以潔淨,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奉,已經是很大的福份。在今段《瑪拉基書》當中,上帝說祭司是祂的使者,祂期待他們懂得教導別人敬拜上帝,並引導人與上帝和好。盼望今章經文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藉此去檢視和省察自己的事奉心態,願我們懂得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帝的僕人和使者,並在上帝面前所獻上的祭都蒙主悅納。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779.

[2] 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4992.

[3]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paragraph 4997.

[4] 同註2。

[5] 出30:7-8這兩節經文從表面上看好像指定了亞倫負責燒香,然而事實上一般祭司也照管燒香的工作(正如點燈工作是由亞倫和他的兒子負責;27:21;另見代上6:49),這裏只提及亞倫,或者是指首次燒香的工作是由他負責,而往後則由他和他的子孫共同承擔。

[6] 在《利未記》16章提及到贖罪日的時候,經文說:「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利16:16)大祭司「亞倫每年一次要為壇的四個翹角贖罪。他每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的血為壇贖罪,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出30:10)。因著會幕是在以色列人當中,而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會使會幕不潔,因此一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要用血將會幕的約櫃、香壇和祭壇等進行潔淨禮儀,以致可以重新將潔淨的壇奉獻給上主。(參利16:14-18)。

[7] 舍客勒(shekel)和季拉(gerah)均為重量單位,而季拉是最細的單位。如經文所說,一舍客勒等如二十季拉。季拉大概是0.6克,半舍客勒就是十季拉,即約6克,大概是當時的人一日的工資。

[8]B. Zevachim 19b

[9]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199.

[10] 參本機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瑪拉基書》的查經摘要〈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11] 《利未記》10:1-2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按耶和華的吩咐燒香而擅自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而在《歷代志下》26:16-21,猶大王烏西雅因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敗壞,他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耶和華就降災於他,使他的額頭長出痲瘋,烏西雅患痲瘋直到死的那日,一生住在隔離的行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瑪拉基書》: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安息日研經坊」(2021-8-21)《希伯來聖經》綜覽:《瑪拉基書》(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施洗約翰從遠處看見耶書亞(耶穌),他是《瑪拉基書》應許要來的以利亞(4:5),為耶書亞預備道路的「我的使者」(見太11:10-14);by James Tissot,Brooklyn Museum

這次我們會綜覽《瑪拉基書》,並思想以下問題:

1.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瑪拉基書》中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2. 當時的百姓最主要的問題是甚麼?當中有甚麼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

 

簡介《瑪拉基書

1. 書名:《瑪拉基書》的希伯來書名 מַלְאָכִֽי malʾakhi(Malachi)來自1:1「耶和華的話,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

2. 作者:這卷書的作者是瑪拉基,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我的使者」。由於這個詞在3:1的預言中出現時應翻譯為「我的使者」而不是瑪拉基,而且先知和祭司都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見2:7;另見該1:13),有些人認為「瑪拉基」只是傳統賦予作者的一個稱號而非作者的名字。這一觀點得到《七十士譯本》的支持,該譯本將1:1中的「瑪拉基」按其字面意思翻譯為「他的使者」,而亞蘭文譯本《約拿單的他爾根》(Targum of Jonathan)則在1:1添加了註解,指到這位主的使者就是以斯拉文士。此外,反對將瑪拉基視為先知個人名字的主要論據,是由於經文當中沒有提及任何關於先知的個人資料,例如出生地和家庭背景等。然而這些都不足以成為拒絕瑪拉基作為先知名字的充分理由。事實上,不是每卷《先知書》都提及有關先知的背景,而且很可能瑪拉基實際上就是作者的名字。

3. 成書日期:《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因此《瑪拉基書》的成書日期後於《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兩書均包含鼓勵子民重建聖殿的信息)。《瑪拉基書》的時期約為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時代,書卷對律法的強調(4:4),某程度上也表明成書日期應是在以斯拉返回耶路撒冷教導猶太人遵行上帝的律法(參拉7:14、25-26;尼 8:18),和尼希米返到耶路撒冷推行宗教改革之間,即約公元前458-445年間。亦有人認為《瑪拉基書》的成書日期是在尼希米兩次返回耶路撒冷之間的時期,即約公元前 433 年[1]

4. 書卷特色:書中有一系列的先知性辯論,記載了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的六次爭論。當中有一個類似的模式,就是先由耶和華發表一個聲明開始,之後百姓通常會以反問形式去表達他們不認同上帝或先知的指責,然後上帝會再為此作出回應或宣告。從這一系列的爭論可見當時以色列人普遍對上帝的態度。事實上,類似這些辯論式的預言在先知書中並非首次出現,但《瑪拉基書》的獨特之處,是在於它幾乎整卷書都以這種風格寫成。而另一個特色,就是上帝在這卷書中說話的比例非常高,在全書55節的經文當中,有47節都是上帝親口說的話。

5. 大綱:《瑪拉基書》共四章(在《希伯來聖經》只分為三章,我們常用的中英文譯本中的4:1-6為《希伯來聖經》的3:19-24),大綱如下:

1. 標題(1:1)

2. 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的六次爭論(1:2-4:3)

i. 第一次爭論:上帝對子民的愛(1:2-5)

ii. 第二次爭論:祭司的罪(1:6-2:9)

iii. 第三次爭論:休妻和與異族女子通婚(2:10-16)

iv. 第四次爭論:上帝的公義(2:17-3:6)

v. 第五次爭論:什一奉獻(3:7-12)

vi. 第六次爭論:事奉上帝的意義(3:13-4:3)

3. 結語(4:4-6)

 

瑪拉基書》的內容重點

耶和華與以色列人的六次爭論(1:2-4:3

1. 第一次爭論:上帝對子民的愛(1:2-5

耶和華在書卷的起首說:「我曾愛你們。」但以色列人卻反問:「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1:2)當時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巴比倫歸回耶路撒冷已約100年,雖然他們在上帝的保守下得以重建聖殿,然而這殿與所羅門王所建的實在不能相比,而當時猶大只是隸屬波斯帝國的一個省,在他們中間也沒有王,加上面對生活上的種種困難與農作物失收等問題,不禁令他們質疑上帝是否真的如祂所說的愛他們。過往在不同先知的預言中都提及上帝要使以色列人歸回,祂會復興以色列,使他們在列國中為大,可是他們已歸回了一段頗長的時間,卻仍然沒有看見以色列復興那個榮耀的景象,耶路撒冷依然荒涼,而以色列人亦在其中掙扎求存。

上帝就此把雅各和以掃作比對去表述祂對以色列的愛,祂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1:2b-3)上帝表明雅各是祂所揀選的,雅各代表以色列,而以掃則代表以東(有時也象徵所有列國)。從歷史上我們看見雅各和以掃的後代彼此為敵,在《俄巴底亞書》中,上帝曾說祂要與以東爭戰,將它從高處拉下來(俄1、4),上帝審判以東的原因是出於它的驕傲,也因著他們在猶大遭難被擄時落井下石去攻擊他們的弟兄,因此上帝說以掃家必無倖存者,而雅各卻要得回原有的產業(俄17-18)。上帝要以色列人留意他們跟以東的結局是多麼的不同,就是要提醒他們,以色列是上帝所揀選的,他們不要單憑眼前的景況去否定上帝的愛,而是要記得他們與上帝之間是有立約的關係,以色列雖因背約而遭審判,經歷亡國被擄,但上帝是守約的上帝,因此以色列跟以東和列國都不一樣,上帝不會丟棄他們,祂應許以色列仍然有將來,這就表明了上帝對以色列那種不離不棄的愛。

2. 第二次爭論:祭司的罪(1:6-2:9

瑪1:6 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孝敬(יְכַבֵּ֥ד yekhabbed;to be heavy, honored)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孝敬我的( כְבוֹדִ֡יkhevodi;My honor)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 מוֹרָאִ֜יmoraʾi;My fear)在哪裏呢?你們這些藐視我名的祭司啊!」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

第二次爭論提及到祭司的罪。上帝首先斥責祭司們藐視祂的名,將不潔淨的食物獻在祭壇上,將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獻為祭物。上帝沒有把重點放在他們違反了獻祭的條例,就是所獻的祭牲必須沒有殘疾(參利1:3、10、3:1等),而是祭司們對上帝的藐視,例如他們暗中說:「耶和華的供桌是可藐視的。」(1:7)他們褻瀆主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1:12-13)上帝責備說若然他們把次等的東西獻給省長,省長也不會接納,更不會抬舉他們,事實上獻的人甚至要冒著受懲罰的風險,既然他們尚且知道省長不會接受次等的供物,那麼這些供物就更不應用作獻給萬軍之耶和華!上帝形容自己為「父親」和「主人」,而以色列為「兒子」和「僕人」,經文說「兒子孝敬(יְכַבֵּ֥ד yekhabbed)父親,僕人敬畏主人」,「孝敬」在原文所用的字是 כָּבַד kavad,有「看重、榮耀」之意,上帝的意思是,他們不單明明地違反律法,還要看重人過於看重上帝。從這段的爭論中可見祭司對上帝完全不是一個僕人對待主人的心態,反而更像一個悖逆的兒子對待父親那樣,不懂得尊崇和敬畏祂。

在被擄回歸後,原以為以色列已經歸回上帝,他們拜偶像的惡習經已止息,但祭司竟把自己的職責與獻祭的事奉視作等閒,只勉強維持著聖殿的運作,內裏卻沒有真正對上帝的敬畏與重視,更遑論要帶領眾百姓敬拜上帝。上帝責備眾祭司破壞了祂與利未人所立的約,就是生命與平安的約(2:4-5、8),有關這約可參考《民數記》3:45、18:21和《申命記》10:8、33:8-10等提及上帝與利未支派有獨特關係的記載,其中《民數記》25:10-13更提及上帝賜「平安的約」給利未支派中亞倫的子孫非尼哈和他的後裔:

民25:10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民25:11「亞倫祭司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的憤怒轉離以色列人,因為在他們中間,他以我的妒忌為他的妒忌,使我不在妒忌中毀滅以色列人。

民25:12 因此,你要說:『看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民25:13 這是他和他的後裔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了上帝而妒忌,他為以色列人贖罪。』」

巴蘭曾以詭計陷害以色列人,他將摩押和米甸女子送到以色列人那裏,使他們行淫和拜偶像,以致上帝使用瘟疫去擊殺以色列人。當時西緬支派中的領袖帶了一個米甸女子進了帳棚,亞倫的孫子非尼哈馬上從會眾當中起來,用槍將二人殺死,瘟疫就平息了,上帝將平安的約賜給他和他的後裔,就是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可見上帝和利未人所立的約,就是上帝應許將平安賜給利未人,然而,他們要好像非尼哈一樣,以上帝的妒忌為自己的妒忌,著緊上帝所著緊的事,非尼哈為以色列人贖罪,令瘟疫平息,為以色列帶來拯救,使上帝不致因妒忌而毀滅以色列人。著緊上帝所著緊的事和為以色列人贖罪,是祭司的職分,上帝論到祭司時說到「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2:6-7)然而在瑪拉基的日子,祭司破壞了他們和上帝的這個約,他們不但沒有使百姓回轉離開罪孽,甚至自己也身陷罪孽之中。

3. 第三次爭論:休妻和與異族女子通婚(2:10-16

這段主要是關於休妻和娶外邦女子的問題,其中的特別之處,是先知說「我們豈不都有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上帝創造了我們嗎?」他形容以色列人有同一位父,他們是由同一位上帝所創造的,而對比著上帝作為他們的父親,先知形容異族女子是「外邦神明的女子(原文בַּת bat或作「女兒」)」。(參2:10-11)這再一次強調上帝與以色列之間那份親密的關係,是不容外邦偶像介入(就是外邦妻子會將偶像敬拜帶入以色列家庭以至群體之中)。以色列人休妻另娶外邦女子,除了出於私慾,亦有可能是涉及經濟上(甚至政治上)的考慮,因為當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時,與異族通婚就成了他們融入當地商業社會的一個最快捷便利的方式[2]。然而上帝重視婚約,祂恨惡人背棄自己年輕時所娶的誓約的妻(因為上帝也是信實地對待以色列民,他們的生命也應該流露和反映上帝的那份信實),因此吩咐他們要謹守自己的心,不可行詭詐。

4. 第四次爭論:上帝的公義(2:17-3:6

耶和華斥責猶太人用言語使祂厭煩,因他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看為善,並且喜愛他們;」又說:「公平的上帝在哪裏呢?」(2:17)他們批評上帝不公,因祂沒有賞善罰惡,既然如此,違反律法又有甚麼不對呢?雖然子民使上帝厭煩,但上帝依然對他們的質問作出回應: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3]。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瑪3:2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匠的火,如漂洗者的鹼。

瑪3:3 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人,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

瑪3:6「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

面對百姓的指控,上帝反駁並且應許會施行公義。頭三次的爭論中比較著重有關「約」的部分,而進到第四次爭論,焦點就開始轉去「耶和華審判的日子」,當那日子忽然臨到時,沒有人能夠「當得起」和「立得住」。主來到時會做煉淨和潔淨的工作,祂會潔淨利未人,利未人就憑公義獻供物,而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都必蒙耶和華悅納。這裏是指審判之後會帶來純淨的敬拜,是上帝所悅納的。然而,在這個審判的日子之前,上帝會差遣祂的使者在祂前面預備道路(3:1),而這亦指向子民所盼望的彌賽亞的來臨(例如參太11:10、可1:2、路7:27等引用3:1以及賽40:3)。

5. 第五次爭論:什一奉獻(3:7-12

耶和華責備以色列人常常偏離祂的律例而不遵守,並吩咐他們要轉向祂,祂就轉向他們,但以色列人卻反問:「我們如何轉向呢?」(3:7)上帝進而說他們全國上下都搶奪祂的供物,就是沒有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獻上。從3:11所見,以色列人當時經歷蝗災與旱災,以致他們的土產被毀壞,果實未熟以先就掉落,百姓因農作物失收而苦不堪言。上帝勉勵他們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3:10)「敞開天上的窗戶」是指著上帝會降雨給他們,使他們能有收成,就如申28:12所說,他們若留心聽從上帝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耶和華必為你敞開天上的寶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他必賜福你手裏所做的一切。」上帝吩咐子民要悔改,不要再只顧自己的事而忽略了上帝的家,也不要再以自己的方法去謀求福祉,而是應轉去謹守遵行上帝的律法(參民18:21、利27:30、申14:22-29),以致他們能再次經歷從上而來的賜福。

6. 第六次爭論:事奉上帝的意義(3:13-4:3

最後這次爭論跟第四次爭論的內容有些相似,兩者均提及行惡的人沒有得到應得的報應,早前先知責備以色列人用言語使耶和華厭煩,這裏上帝就責備以色列人「你們用話頂撞我」(3:13),因為在他們眼裏行義行惡都無甚差別,就說:「事奉上帝是枉然,我們遵守上帝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哀痛而行,有甚麼益處呢?現在,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並且行惡的人得以建立;他們雖然試探上帝,卻得以逃脫。」(3:14-15)當時惡人當道的情況令以色列人覺得失望,但難道他們認為事奉上帝必須有益處就是對的麼?難道當上帝臨到施行審判時,不論以色列人對待上帝的態度如何,上帝也一定會站在他們那邊麼?

瑪3:16 那時,敬畏耶和華的人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

瑪3:17 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是我寶貴的產業。我必憐憫他們,如同人憐憫那服侍他的兒子。

瑪3:18 那時你們必再一次看出義人和惡人,事奉上帝和不事奉上帝的人有何差別。」

事情現在或許不如他們所期望的發生,然而上帝應許當「耶和華的日子」臨到,他們必定能看出義人和惡人的分別(指他們將來不同的結局):凡狂傲的和行惡的都如碎秸,在那日被燒盡,根與枝條無一存留;而對敬畏上帝的名的人,必有公義的太陽出現,其光線有醫治的能力,他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裏的牛犢。(見4:1-2)

經過六次的爭論,在3:16形容有一群人,經文稱之為「敬畏耶和華的人」,他們就先知的信息,就上帝的責備和吩咐在彼此談論,而經文形容上帝側耳聽他們的談論,又記下每一個聽到祂的話後會思想,並且轉回去遵行的人,上帝將他們的名字記錄在紀念冊[4]上。這不是單單討論義人與惡人及其結局,也帶出上帝重視祂與以色列的關係,祂說那些敬畏祂的人是屬祂的,是祂寶貴的產業,他們就如忠心服侍父親的兒子一樣,上帝會憐憫他們,向他們施恩。

耶和華的日子(4:4-6

瑪4:4「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瑪4:5「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要差遣以利亞先知到你們那裏去。

瑪4:6 他必使父親( אָבוֹת֙ʾavot;fathers)的心轉向(שׁוּב shuv;return, restore)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 אֲבוֹתָ֑םʾavotam;their fathers),免得我來詛咒這地。」

這最後三節是《瑪拉基書》的結語,亦是先知對子民的最後勸勉。在之前六次爭論之中,先知首先專注在子民背約的問題,及後就提到耶和華的日子,也就是審判之日,並警誡子民要回轉悔改。而這三節正正就是《瑪拉基書》的一個總結,經文首先提及「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何烈山,也就是西奈山,是以色列人領受上帝律法的地方,先知提醒他們要記念上帝的誡命,信守與上帝所立的約。最後亦預言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臨到以前,上帝要差遣先知以利亞來,使人心改變,免得遍地受咒詛。留意最後一節提到「他必使父親( אָבוֹת֙ʾavot;fathers)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 אֲבוֹתָ֑םʾavotam;their fathers)」,在原文中,兩次出現「父親」這個詞都是複數,而「轉回」的原文是指到轉向或修復的意思。在瑪拉基的時代,以色列人因休妻另娶外邦女子,帶來了很多家庭關係的破裂,因此從字面上看,這似乎是指向家庭關係的復和。從另一個角度看,父親和兒女的關係本應是非常親密的,但現在兩者卻是疏離,彼此的心都不在對方身上。從廣義的層面看,或許這可以指到普遍關係的修補,就是從破裂回到原先親密的狀態。而在《瑪拉基書》當中,這一種本來親密卻破裂的關係,除了指到人與人,亦同樣可以指到上帝與以色列百姓之間的關係。而當以利亞先知來到時,就是要扭轉這一種情況。

 

《瑪拉基書》的主題

1. 耶和華對以色列不變的愛

《瑪拉基書》一開始就帶出耶和華對以色列那一份不變的愛,事實上從上帝帶領猶大百姓從被擄之地回歸耶路撒冷,就能看見上帝一直看顧著祂的百姓,從沒有丟棄他們。面對子民的不順服,上帝依然不斷地呼籲他們回轉,從而繼續賜福給他們。

2. 強調守約的重要性和指責以色列人背約

《瑪拉基書》強調約的觀念,例如經文提到上帝和利未所立的平安之約(2:5-9)、上帝和以色列先祖的約(2:10)、夫妻的婚約(2:14),亦提到一位立約的使者(3:1)。在先知的信息中非常強調守約的重要性,因此他在多方面對以色列人種種背約的問題去作出指責。

3. 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以先,將差派以利亞先知到來並預言彌賽亞的來臨

《瑪拉基書》作為先知書的最後一卷,預言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來臨之前,上主會差派以利亞先知來繼續上帝的救贖計劃,並且預言彌賽亞的來臨。雖然以色列人經已從被擄當中歸回,聖殿亦已重建,然而上帝對以色列的救贖工作尚未完成。在上帝所定的日子,主會忽然回到祂的聖殿,去完成祂對子民的拯救工作。而在主來臨之前祂會差派祂的使者,他會像先知以利亞一樣帶來審判和盼望的信息,呼籲子民悔改回轉,使敬畏上帝的百姓得以預備好自己去等候審判之日來臨。

 

耶書亞(耶穌)對《瑪拉基書》中彌賽亞預言的成就

為主預備道路的使者

在新約時期,當希律作猶太王的時候,有一位祭司叫撒迦利亞,他的妻子伊利莎白是不生育的。有一天當撒迦利亞在主的殿中燒香時,有天使向他顯現,對他說:「你的妻子伊利莎白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並且指到「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上帝。他將有以利亞的精神和能力[5],走在主的前面,叫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向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迎接他的百姓。」(見路1:13-17)當約翰出生後,撒迦利亞就預言約翰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他要走在主的前面,為主預備道路。(路1:76)天使的宣告就是確認約翰將要作彌賽亞的先驅,這成就了《瑪拉基書》的應許,約翰就是那位上帝所差來,要走在主的前面,為他預備道路的使者。

太11:13 眾先知和律法,直到約翰為止,都說了預言。

太11:14 如果你們願意接受,這人就是那要來的以利亞。

……

太17:11 耶穌回答:「以利亞的確要來,並要復興萬事;

太17:12 可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不認識他,反倒任意待他。人子也將這樣受他們的苦。」

太17:13 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施洗的約翰。

耶書亞也親自說明施洗約翰成就了那個來自《瑪拉基書》對「以利亞」的期盼。換言之,彌賽亞(耶書亞)已經隨著「以利亞」的出現而來到世上。當約翰看見耶書亞時,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約1:29)並且當他看到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留在耶書亞身上,就作見證說耶書亞是上帝的兒子(約1:32-34),是百姓所盼望的彌賽亞,而他自己只是奉差遣在他前面開路的(約3:28)。

除了藉著有關以利亞的預言去證明耶書亞就是彌賽亞之外,耶書亞亦成就了《瑪拉基書》當中一些指向彌賽亞的描述:

 

《瑪拉基書》

在《新約聖經》的相關經文

1. 立約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太26: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來9:15 為此,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因為他的死,贖了人在第一個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使蒙召的人能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瑪拉基書》是一卷預備上帝子民迎接那位「立約的使者」,也就是子民所期盼,所仰慕的彌賽亞來臨的書。而「立約的使者」這個稱呼說明他會來與子民立約,這跟先知耶利米的信息互相呼應。耶31:31-34提到上帝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祂要將祂的律法放在百姓裏面,寫在他們的心上,並且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耶書亞與門徒吃逾越節的筵席時曾說要以自己的血與人立約,使罪得赦。(太26:28)《希伯來書》9:15亦指出基督就是這新約的中保。

2. 潔淨與煉淨

瑪3:2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匠的火,如漂洗者的鹼

太3:1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子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火可以煉淨金屬的雜質,而鹼則用作潔淨,把衣服洗白,當彌賽亞來臨的時候,他會煉淨和潔淨上帝的子民,使他們得以成為聖潔。3:2這幅審判的圖畫要在彌賽亞第二次降臨時才會完全應驗,但當他第一次降臨時亦有在百姓身上作煉淨和潔淨的工作。施洗約翰是用水施洗,但那在他以後來的耶書亞,要用聖靈與火給人施洗。

3. 醫治

瑪4:2 但是,對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太陽出現,其光線(כָּנָף kanaf;作「翅膀」)有醫治的能力。……

可6:56 耶穌所到的地方,或村中、或城裏、或鄉間,他們都把病人放在街市上,求耶穌讓他們摸一摸他的衣裳繸子,摸著的人就都好了。

路8:44 她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經血立刻止住了。

「翅膀」這個詞在原文其實是 כָּנָף kanaf,也就是「邊角」的意思,當患血漏的婦人摸耶書亞的衣裳繸子而得痊癒時,瑪拉基的這個預言就應驗了。耶書亞在地時行了許多醫治的神蹟,然而他來主要是醫治人的內心,叫罪人悔改歸向上帝(太9:12-13),為人帶來救恩,就如路1:78-79所描述,他像「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和平的路上。」

4. 受苦與作王

瑪4:4「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

瑪4:5「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要差遣以利亞先知到你們那裏去。

太17:3-5 忽然,有摩西和以利亞向他們顯現,與耶穌說話。……忽然有一朵明亮的雲彩遮蓋他們,又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愛的。你們要聽從他!

啟11:3「我要賜權柄給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粗麻衣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啟11:6 這二人有權柄關閉天空,使他們說預言的日子不下雨;又有權柄使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大地

在《瑪拉基書》的結語同時強調遵守摩西律法的必要性並吩咐子民必須等候那將要來的彌賽亞,這預示了彌賽亞要成全律法並成就新約的工作[6]。在登山變像的事件中,摩西和以利亞的出現就好像兩個見證人一樣,見證耶書亞就是以色列人一直期盼那位上帝所興起像摩西的先知,是上帝命令百姓要聽從的那位(申18:15-19;太17:5),也是隨著「以利亞」(施洗約翰)之後來臨的彌賽亞,他同時成就了律法和先知的預言,這也是要在耶書亞受苦被害以先讓門徒認識他的神性,給他們信心去面對主的死。而在《啟示錄》11章,提及到在彌賽亞作王掌權之前,同樣會有兩個見證人的出現,當中描述到他們的權柄分別跟以利亞和摩西從前所行的神蹟相同,因此當他們二人的形像再次出現時,寓意耶書亞將會執掌大權作王。

 

在瑪拉基時代上帝子民的主要問題

從上文所見,以色列百姓的問題與得罪上帝的事實在多不勝數,他們將不潔淨的祭物獻在壇上、破壞了上帝與利未人所立的約、背棄誓約的妻去娶外邦神明的女子、不斷投訴上帝沒有施行公義、沒有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獻上、甚至認為事奉上帝是枉然的。但事實上,以上都並非當時百姓最主要的問題,從《瑪拉基書》中我們看見上帝認為有問題的事情,以色列人卻並不覺得是問題,因此他們主要的問題不單在於他們表面上的惡行,更加在於他們背後的叛逆心態。

當時以色列人被擄回歸已約100年,而聖殿重建後亦已過了數十載,他們仍然看不見先前先知所預言,就是上帝應許會復興以色列那一幅榮耀的圖象,相反,他們經歷乾旱、蝗災以致農作物失收,周遭繼續有人反對他們,社會中的惡人興旺……這一切客觀環境上的困難對他們的信仰造成了一種猛烈的衝擊,令他們灰心失望,以致認為保持敬虔都沒有甚麼作用,他們慢慢地失去了對上帝的敬畏,也逐漸對自己的職責敷衍了事。因此,他們敬拜獻祭的事情也只是行禮如儀,並開始用自己的方法去謀生,致力融入當地的社群,與外邦人結親,他們對上帝的愛亦逐漸變得冷淡。而這一種不再敬畏上帝、不再愛上帝的心態,從他們的外在行為就表露無遺。

瑪1:6 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孝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孝敬我的在哪裏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裏呢?……」

上帝形容自己為父親,形容以色列為祂的兒子。作為一個父親,在書卷一開始上帝就說祂愛雅各,因為雅各家是祂所揀選的,並且上帝信實不變,因此以色列才不致滅亡。上帝對以色列就像父親對兒女的愛,祂有耐性,沒有即時施行審判,因此以色列人仍然可以回轉歸向上帝,上帝說「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一種雙向、互動的關係,只要以色列人願意悔改,上帝會隨時回應祂的兒女,然而上帝卻得不到一個父親應得的尊重與看重。另一方面,上帝同時形容自己為主人,以色列是祂的僕人。然而上帝不是一位普通的主人,這節經文一開始就提到祂是萬軍之耶和華,這亦是《瑪拉基書》當中不斷重覆的片語,「萬軍之耶和華」在這卷書中出現的次數極為頻密,整卷書共55節經文當中就出現了24次,可見這是上帝要以色列人留意的重點。上帝是那位統管天使天軍與天地萬有的主,因此子民必須懂得敬畏這位主人,並謹遵祂的吩咐。

 

我們的反思

當日百姓的經歷其實與今天的我們都有類似的地方,他們等待彌賽亞來復興以色列的日子,今天我們等候主耶書亞再來作王掌權的日子。在等待期間,子民面對很多客觀環境上的困難,面對惡人當道,社會上出現不公平的情況,因此他們變得灰心,今天我們所面對的可能都是大同小異。當然,我們不會跟他們犯一式一樣的錯誤,至少今天我們不用再獻上祭牲,然而,當失去了對上帝的敬畏和愛,不論在甚麼時代,行為上都會出現類似的問題特徵:

1. 流於表面的敬拜

上帝曾責備以色列人說:「甚願你們中間有人把殿的門關上,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我不喜歡你們,也不從你們手中悅納供物。」(1:10)可見上帝不悅納徒有形式的敬拜,因為這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在百姓中間雖然有實體的聖殿,但在其中卻沒有真正敬畏上帝的人;當中雖有祭司,卻沒有上帝的道。今天,我們也要慎防將信仰變成一種形式、傳統或習慣,不要想著只做了最基本的事,稍為花點時間敷衍一下上帝,祂就必然要悅納與賜福,因為唯有那些真心誠意敬畏祂的人,才能被上帝稱為祂寶貴的產業。

2. 生活漸趨世俗化

上帝要祂的子民謹守祂的律例典章,除了是叫他們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也是要將他們從世人當中分別出來。可是當時的百姓除了有一些例行的宗教活動之外,他們所做的事根本與世人無異,例如他們在律法上看人的情面、娶外邦女子、彼此行詭詐等。他們在安頓下來後就慢慢開始在生活與道德標準上都與當地的人融合。事實上,世俗化是一個過程,如果失去了對上帝的愛和敬畏,人必然會愈來愈以自我為中心,漸漸地所想的都只是為自己謀取最大的益處。因此我們都需要認真去反思,我們的一言一行,有沒有把我們從不信的人當中明顯地分別出來,而並非完美地融入世俗之中,多了的只是一件宗教的外袍?

3. 對上帝的應許沒有期望

當時以色列人對於上帝所應許以色列的復興與榮耀的盼望已不抱甚麼期望,他們覺得上帝不愛他們,對他們的遭遇與景況也漠不關心,這種感受大大衝擊了他們的信仰生活,以致對上帝心生抱怨,在上帝的責備下仍不斷反駁。「萬軍之耶和華」所代表著的是上帝的大能,上帝必定會按祂的時間去成就祂的應許。今天我們也要反問自己,我們對上帝是否有堅定不移的信心,以至可以跨越現世的眼光去看見上帝的作為?而主的再來又是否我們心底裏最期盼的事情呢?

 

結語: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瑪拉基書》作為《先知書》的最後一卷,它除了呼籲子民要記念摩西的律法,亦再次重申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必然臨到,而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也會隨著「以利亞」的出現而到來。這書處處點出以色列人背約、信仰形式化、自私自利與世俗化等問題,因他們眼中只看得見客觀環境的困難而看不見上帝,以致逐漸就失去了對上帝的敬畏、愛和信心。上帝既為父,祂因著愛必管教屬祂的人;上帝亦為主,祂是萬軍之耶和華,是吞滅的火(申4:24;來12:29),是輕慢不得的(加6:7)。祂配得我們的敬畏與看重,因此我們要以虔誠與敬畏的心去事奉祂。

事實上,今天我們的社會以至整個世界,每天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很多不公之事發生,就現實來看,的確我們未必能即時看見行義與行惡到底有何不同的結局。然而這書提醒我們,在萬軍之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一定能看見義人和惡人,事奉上帝和不事奉上帝的人最終之分別,這也成了每一位敬畏上帝的人的盼望。

在《瑪拉基書》中,上帝說:「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3:7)而不論是施洗約翰或是耶書亞,他們都在傳講回轉悔改的信息:「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太3:2、4:17)在等候主再來的日子,就讓我們都不被眼前無奈的現實和灰心所擊倒,倒要裝備好自己,守住敬畏上帝的心,保持對上帝的愛,堅持不被世俗同化,繼續真誠地敬拜和事奉上帝,那麼在主再來的日子,我們必如圈裏的牛犢出來跳躍那樣歡喜快樂。求聖靈鑒察我們眾人的心,教我們在得罪上帝的事情上馬上悔改回轉,以致我們的名字都被記錄在主的生命冊上,成為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阿們。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21919.

[2] Andrew E. Hill, “Malachi,” in The Minor Prophets, Job, Psalms, Proverbs, Ecclesiastes, Song of Songs, vol. 5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237.

[3] 參賽40:3-5。

[4] 這裏提到的紀念冊在《聖經》其他地方也有提到(見出32:32,詩56:8)。這冊子是由上帝保存的記錄,也就是猶太傳統理解的生命冊。從每年的猶太新年開始,生命冊被打開,在接下來的十天裏,人們有機會為過去一年的過錯認罪並悔改,以致自己的名能繼續被記在冊子上,而在贖罪日那天,生命冊會再度被密封一年。

[5] 施洗約翰和以利亞的經歷和事工都有很多相似之處,例如:衣著方面(王下1:8;太3:4)、在曠野中(王上19:4-8;約1:23)、直斥王的問題(王上18:17-18;太14:3-4)、面對死亡的威脅(王上19:2;太14:8)、帶領百姓悔改回轉(王上18:39、21:27;太3:5-6)等。總的而言,施洗約翰雖不是從死裏復活的以利亞,但以利亞的事工特別有助於描述約翰事工的特徵,並且二人對於不敬虔的人和事都會直接譴責。面對子民敬拜偶像的情況,以利亞向上帝的子民作出挑戰,而施洗約翰要履行類似的先知角色,去呼召上帝的子民悔改並歸回與上帝的約之中,預備迎接彌賽亞的來臨。

[6] Douglas Stuart, Malachi, The Minor Prophets: An Exegetical and Expository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Baker, 1998), 1256-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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