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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30:1-38、瑪1:11-2:7:事奉心態的省察

「安息日研經坊」(2022-9-1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0:1-38、瑪1:11-2:7(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0:1-38)提及香壇、贖罪的銀子、洗濯盆、聖膏油以及香的做法,它們對於祭司在會幕中的事奉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作為事奉者來說又有甚麼提醒?

 

30:1-38分段大綱

1. 香壇(30:1-10)

2. 贖罪的銀子(30:11-16)

3. 洗濯盆(30:17-21)

4. 聖膏油(30:22-33)

5. 香的做法(30:34-38)

 

引言:為何到今章才提及香壇與洗濯盆?

若從會幕中各樣器具的位置來看,或許我們會疑問,為何要到今章才提到香壇和洗濯盆?為甚麼香壇不與金燈台、供桌的段落放在一塊兒(它們同樣是放在會幕聖所裏的物件),而洗濯盆又不與院子的祭壇一併提及呢?在《出埃及記》的大綱分段中,28至30章可視為一個段落,當中的內容是有關祭司的事奉,並與他們職責相關的一些指示。[1]拉比Nahmanides在今章中也觀察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經文「刻意推遲提及,直至對會幕、當中的器具,以及有關獻祭的描述結束時,上帝說『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29:43-45)此後才提及香壇,因為當上帝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才有需要為到上主的同在去建造燒香的祭壇。」[2]可以說,《聖經》並非純粹按擺放位置去列出一份帳幕裏的物件清單,而是有目的地按它們的功能和應用去記載。同樣地,除了香壇,今章有關洗濯盆的描述中也提到祭司在靠近上帝前需要注意的事情,並且今章很多內容都與祭司的職責與他們事奉時要留心的事項相關,因此今章的內容被置於有關祭司聖職禮的吩咐之後交代也是可以理解的。

 

香壇(30:1-10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30:2 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譯:金牙邊】。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5 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這幾節說明了香壇的尺寸和做法,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一肘約46 厘米,因此香壇的整體面積並不算大。香壇的外觀和院子的銅壇近似,兩者都是正方形,也同樣有四個翹角。不同的是,院子裏的祭壇的外層是包銅的,而香壇則是包上純金,並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金邊亦可譯作「金牙邊」,就是在壇頂四圍的裝飾邊,拉比Rashi認為壇四圍的金邊是象徵著大祭司的冠冕。[3]另外,院子的銅壇是中空的,這也跟香壇不同,因為經文在第3節提到「壇的上面」,所以香壇的頂是密封的,供祭司在上面燒香。而香壇與大多數的會幕器具一樣,都有環和用來抬壇的槓,讓以色列民在曠野中前行時可作搬運之用。

在提到香壇的位置時,經文說「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櫃蓋」(30:6),香壇需要被置於正中,正正對著約櫃和施恩座。經文屢次提及法櫃,也就是強調香壇十分接近那代表上帝寶座以及祂同在的法櫃,而燒香則是象徵與榮耀的上帝相遇[4]。祭司要在每早晨整理燈,以及黃昏點燈的時候燒香[5](30:7-8),正如燈要經常點著,會幕的聖所裏都要經常被香的香氣所充滿。而每年一次,就是在贖罪日的時候,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祭牲的血灑在壇的角上,為壇贖罪[6]。經文形容「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30:10),「神聖」是指「分別出來」,這壇是至聖的,意思是除了燒香,這壇不能用作別的用途,也不能在其上燒別樣的香。

香壇在古近東向來是宗教禮儀的標準器具,香在燃燒時會散發香氣,將貴重的香獻給上帝被視為是尊崇上帝、討祂喜悅的敬拜方式。《聖經》中也有將燒香視為上帝子民禱告的象徵,例如大衛在《詩篇》141:2中說:「願我的禱告像香一樣呈到你面前」,而《啟示錄》8:3-4也描述了一幅類似的圖畫:「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香的煙霧向上升,與人的禱告達至上帝面前有著相似的象徵形象。另外,燒香也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遮蓋保護那些進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例如《利未記》16:13提及到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贖罪的銀子(30:11-16

出30: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2「你數點以色列人,計算人頭時,被數的每一個人要把他生命的贖價獻給耶和華,免得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

出30:13 每一個被數的人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付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出30:14 每一個被數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出30:15 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都要獻半舍客勒給耶和華,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出30:16 你要向以色列人收這贖罪的銀子,用在會幕的事工。這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首先,這裏所說的數點跟《民數記》1章所記載的數點未必指著同一件事。按38:25-28,會中被數的人所獻的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也用作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也就是在會幕建造當中一些需要用銀的地方。而《民數記》1章的數點是在會幕完工之後發生的,因為按民1:1-3所記,上帝是在會幕裏吩咐摩西去數點百姓。

顯然,這裏提到數點人口可能會招致耶和華不悅(見30:12),因為這也許反映出對上帝缺乏完全的信任而想自己掌握實況(參撒下24章),或將上帝的子民看為是自己的,並將他們納為己用(正如人一般只會數點屬於自己的東西)。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屬於上帝的,被數的人需要將生命的贖價獻給上帝,以避免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這半舍客勒的銀子主要有兩個目的:為每個人贖罪和支持會幕的事工。贖罪銀表明人需要被贖,必須有某種東西代替,以遮蓋人在上帝眼中的不聖潔。「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所有人必須支付相同的金額強調了人在上帝面前的基本價值。半舍客勒是一個小數目[7],可說是屬於象徵式的,顯示出在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同等。銀子收集起來,會用作會幕的事工,每個人平等地作出一個標準的貢獻,既不超過也不減少,象徵著不論人的財富地位,會幕也是平等地屬於每一個以色列人,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同樣自豪地知道自己在會幕的建造上有所貢獻。

 

洗濯盆(30:17-21

出30: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

出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洗濯盆是院子的器具,位於會幕和祭壇的中間,它的位置充分闡明了它的用途,就是讓祭司在進入會幕事奉、或接近祭壇獻祭進行聖禮儀式之前用來清潔手腳,使祭司可以在一個潔淨的狀態下前去事奉。其實上帝對於祭司洗濯的規定並不複雜,它既不需甚麼事前的準備工夫,也沒有很多步驟要遵守,就只是單單用水洗手洗腳,但經文分別兩次提到祭司事奉前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30:20、21),可見這項規定雖然簡單,卻是需要非常嚴格地執行。

關於洗濯盆的做法只有一節經文(18節),當中說明了它所用的物料、功用和位置。另按38:8所記,洗濯盆和盆座所用的銅是由一些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成的。特別的是,整段有關洗濯盆的經文竟完全沒有提到它的尺寸,到底為甚麼上帝對洗濯盆的大小沒有任何實質的規定呢?據《巴比倫塔木德》所記,洗濯盆必須可以容納足夠清洗四名祭司的水[8]。當然,這只是猶太聖賢的推斷,但它無疑指出了一個重點──「足夠的水」。銅盆有多大,其實是視乎有多少事奉的祭司,因此經文對銅盆的大小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當以色列人做銅盆的時候,就要確保它所盛載的水量必須足夠讓所有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

 

聖膏油(30:22-33

膏油以及香的製作都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香料,事實上,在25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時,就有一個建造會幕的原材料清單,當中已提及到要有「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只是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所要的是哪幾種香料。在古代,香料可算是一些較為貴重和罕有的物品,在35:27-28就提到這些香料是由以色列當中的眾官長所獻上的。這聖膏油是橄欖油與四種上等的香料複合而成,而這幾節經文就非常仔細地描述每種香料的份量:

出30:23「你要取上等的香料,就是五百舍客勒流質的沒藥、二百五十香肉桂、二百五十香菖蒲,

出30:24 和五百桂皮,都按照聖所的舍客勒;再取一欣橄欖油,

出30:25 以做香的方法調和製成聖膏油,它就成為聖膏油。

「五百舍客勒」約5.67公斤,而香料的總用量是150舍客勒,則約17公斤,而「一欣」橄欖油約為3.5公升。也就是說,大約17公斤的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在比例上來看,這配方是要萃取大量香料的香味去製成很少的膏油,所有香味都被濃縮在橄欖油中。

上帝吩咐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也要用油膏亞倫和他的兒子。(30:26-30)不論是會幕器具或是祭司,當他們被聖膏油所膏,都是被分別為聖,歸上帝之用。而「凡觸摸它們的都成為聖」(29節;whatever touches them shall be consecrated【JPS譯本】),就是指到觸摸這些器具的人,他們整個生命都是獻給上帝的,因此人必須先分別為聖才有資格去觸摸這些器具,其他人不應該隨意觸碰,以免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價。

出30:3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世世代代以這油為我的聖膏油。

出30:32 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

出30:33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除上帝所指定的人外,這聖膏油不可用於其他人身上,人亦不可隨意按這配方去配製同樣的膏油。以色列人要尊重聖膏油,以它為聖,而違背上帝吩咐的後果,就是要從百姓中剪除。

 

香的做法(30:34-38

出30:3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 נָטָ֤ףnataf;stacte)、施喜列( שְׁחֵ֙לֶת֙ shechelet;onycha)、喜利比拿( חֶלְבְּנָ֔הchelbenah ;galbanum),這些香料再加純乳香,每樣都要相同的分量。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又神聖的香。

出30:36 要取一點這香,搗成細的粉,放在會幕中的法櫃前,就是我和你相會的地方。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30:37 你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

出30:38 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都是原文的譯音,「拿他弗」的原文字根有「滴落」之意,有人認為它是蘇合香,即一種從沒藥萃取的精華;「施喜列」可能是一種指甲型的海螺所提煉出來的香料, 而「喜利比拿」估計為白松香,是一種從植物提取的樹脂。[9]這三種都是罕見的香料,其製作方法經已失傳。乳香與上述三種香料不同,它可以單獨使用,而它被稱為「乳香」的原因,是因為燃燒時會散發出白煙,亦有指到在香中添加鹽(35節),可以提高燃燒的速度。就像聖膏油一樣,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任何人如果將香用作其他用途,同樣要從百姓中剪除。

 

《先知書選段》瑪1:11-2:7與出30:1-38的關聯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瑪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書中共有六次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爭論[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第二次爭論(瑪1:6-2:9),內容是有關上帝指責祭司的罪。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瑪1:13 你們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瑪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群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首節經文,上帝強調祂的名必被尊為大,人要奉祂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接著就是上帝對當時祭司的指控,指責他們竟認為上帝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並嫌棄祭司的工作煩瑣。可見他們的事奉心態十分隨便,覺得祭司的工作是令人厭煩的。上帝說祂的名應當要被尊為大,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褻瀆和藐視祂的名。因此上帝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1:13-14)上帝明言祂不會悅納這些祭司所獻的祭物,因他們根本不願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只是敷衍了事,獻上的祭物固然不合標準,然而事奉心態上的偏差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源。

瑪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這段提及若然祭司不肯聽警告的話,上帝會對他們作出審判(瑪2:1-9),他們的福分會變為詛咒,並且被免職,與上帝再沒有關係。可見祭司藐視耶和華的名的結果是,他們會在眾人面前被上帝藐視和貶低。瑪2:7指「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祭司理應是上帝的使者,應該作為上帝知識的守護者和指導者。但是瑪拉基時代的祭司不再與上帝同行,他們偏離了正道,不再使許多人脫離罪孽。相反,他們使許多人因他們的指導或缺乏指導而跌倒,破壞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都提及到祭司以及他們的工作,今次選段的首節提到「燒香」,這跟今章《妥拉》一開始的香壇是一個明顯的平行。而雖然今段《妥拉》提及的是一些與祭司相關的指示,而《瑪拉基書》則有關上帝責備祭司的罪,但兩者同樣表達出上帝對於祭司是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祭司要聽上帝的說話,要將祂的誡命放在心上,並按著上帝的心意事奉。而這兩段經文同樣帶出當祭司藐視上帝的誡命時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之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字眼上的平行去作為兩者的聯繫(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瑪1:11-2:7

《妥拉》(出30:1-38

燒 [香] (מֻקְטָ֥ר muqtar / מִקְטַ֣ר miqtar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מֻקְטָ֥ר muqtar;burn incense, make smoke),(מֻגָּ֛שׁ muggash;brought here, offered)潔淨的(טְהוֹרָ֑ה tehorah;pure)供物(מִנְחָ֣ה minchah;offering),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מִקְטַ֣ר miqtar;burn, place of burning)香的壇,

獻 / 走近 (נָגַשׁ nagash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בְגִשְׁתָּ֤ם begishtam;when they draw near)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潔淨 / 純淨 (טָה֗וֹר tahor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טָה֗וֹר tahor;pure)金……。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טָה֥וֹר tahor;pure)又神聖的香。

供物 / 素祭(מִנְחָ֣ה minchah

出30:9 在這壇上不可燒別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מִנְחָ֣ה minchah;grain offering),也不可獻澆酒祭。

供桌(שֻׁלְחָן shulchan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出30:27 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

後裔(זֶ֣רַע zera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נָשָׂא nasa)出去,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抬(נָשָׂא nasa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壇。

出30:12「你數點תִשָּׂ֞א אֶת־רֹ֥אשׁ tissa et rosh;you take a census)以色列人……。

 

今段《妥拉》經文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以及對事奉者的提醒

《出埃及記》由28章開始到30章,都是上帝對於祭司的一些相關指示。而今段經文(30章)承接上一章的祭司就職禮,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有關祭司就職後的一些補充說明,是上帝要求事奉祂的祭司要留心注意的一些事項。以下筆者嘗試從今章經文的分段去和大家思考每個部分對於祭司在會幕中事奉的重要性,並藉此去反思這對今天我們作為事奉上帝的人來說的屬靈提醒。

1. 香壇

香壇是會幕聖所裏最接近約櫃的器具,而獻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事奉,除祭司外,人不能隨隨便便地到上帝面前燒香。[11]上文提及香的煙雲有遮蓋保護的作用,以免人因為太靠近上帝的榮耀而有生命危險,今段提到香壇的時候就特別提及,一年一次大祭司需要在贖罪日的時候為壇贖罪(30:10),按《利未記》16:17所記,當大祭司進聖所贖罪的時候,任何人包括祭司都不可以進入會幕,直至大祭司為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由此可見,在一般情況下,祭司雖然可以在靠近上帝約櫃的金香壇上燒香,但同時他們亦需要謹記這並非必然,他們要清楚知道自己之於上帝的聖潔原是不配的。

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有著祭司的位分(彼前2:5),而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討主喜悅、尊崇上帝的敬拜,我們得以藉著讚美去尊崇、藉著禱告去親近上帝,其實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著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主耶書亞(耶穌),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實上,銅祭壇和金香壇同樣指向耶書亞的工作。院子裏的祭壇指向基督在地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洗淨我們的罪;金壇則指向耶書亞被高舉,就好像香壇上的金牙邊所象徵的冠冕,他成為了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且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7:25)因此,「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來10:21-22)就正如今段《瑪拉基書》所說,我們的上帝是大君王,所以當我們前去事奉時,必須要保持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出聖潔,而既知自己原是不配,就要時刻以敬畏和謹慎的心去事奉和敬拜主。

2. 贖罪的銀子

贖罪銀對於會幕事奉當中的重要性是,上帝吩咐所收的銀子要用在會幕的事工;而被數的人,都是被上帝所贖的子民,是屬於上帝的,他們和這些銀子一樣,都是被用於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當祭司站在會幕中事奉的時候,他們雖然身穿代表著尊貴華美的聖衣,但祭司並非高人一等:首先,經文強調「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象徵每一個人都是平等地被上帝記念;其次,祭司所事奉的地方,就是會幕,是由以色列民奉獻的基礎所建成的,祭司的工作可能比其他人辛苦與煩瑣(就像《瑪拉基書》中的祭司所認為的),但他們不應只看見自己的付出,也要看見其他人的付出,因為儘管不同人的出身、地位、才能都有所分別,然而他們對會幕的建造都有所付出,而他們的生命都是同等地被上帝記念。

這裏對於我們作為事奉者的提醒是,倘若我們作為一個帶領者,不論事奉範圍的大小(是帶領大批會眾的牧者傳道,抑或是小組組長),我們都需要看見每一位信徒都是屬於上帝的,他們並不是屬於某個機構、某個事工,更不是屬於自己。上帝的子民不是可給人用來建立自己的王國,而是建立上帝的國度,上帝對於每一個屬祂的人都有祂的計劃,都有他們在建立上帝的國度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即便我們事奉的工作有多辛苦和煩瑣,都千萬不可自高,因為每一次的事奉都絕非一個人的功勞,而是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的參與和幫忙才能成就的。

3. 洗濯盆

上帝吩咐當祭司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這個吩咐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十分明顯,就是讓他們先潔淨自己再到上帝面前事奉。上文提及經文沒有特別訂明洗濯盆的大小,但是洗濯盆所盛載的水必須足夠讓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而經文兩次提到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可見忽視這個要求的嚴重性。因此祭司要明白的是,單單在場履行事奉的職責是不足夠的,為了履行事奉的職責而做好準備,先潔淨自己是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洗濯盆是一個讓人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相關器具,它的存在提醒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在親近上帝的事情上不可粗心大意,必須先潔淨自己方可上前事奉。

洗濯盆的水象徵主的道,例如《約翰福音》15:3,主耶書亞跟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而在《以弗所書》5:25-27就提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我們有時候會否太趕急地衝到會幕中或祭壇前呢?作為信徒,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要事奉上帝的,然而我們要記得上帝所吩咐的次序。先到洗濯盆潔淨自己,這是祭司在事奉前先要做好的事情。因此,我們需要注重內心的潔淨,要曉得我們的生命要先被上帝的話語改變、更新、充滿。洗濯盆是用銅做的,婦女們將她們的銅鏡獻上去製作洗濯盆,鏡子顯出污垢,其實上帝的話語也是一面鏡子,在上帝的道面前,我們的罪就暴露出來了。我們都需要認罪,需要被潔淨。除非我們被主的話洗淨,否則上帝不會悅納我們的敬拜和事奉,因此我們要記得先讓主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才近前獻上上帝悅納的祭。

4. 聖膏油

被聖膏油所膏抹的就代表著分別為聖,為主所用。它之於祭司的重要性是,它好像一個印記,證明他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上帝警告:「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30:32-33)將油倒在別人身上,是代表著一種與上帝聖潔不匹配的情況。單單有膏油的香氣,只是表面上的,上帝的揀選不是由人去決定,聖膏油是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製造的,它只能夠用於上帝所訂明的目的,就是將上帝所要的,不論是人或物件都分別出來歸祂所用。

這對事奉者的提醒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雖然沒有被聖膏油所抹,但我們都是被聖靈所膏抹的,就如《以弗所書》1:13 所言:「在基督裏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既然我們的生命是被分別為聖,就要活出合乎上帝要求、匹配祭司身分的聖潔生命,以致我們能夠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見提後2:21)

5. 香

香是由貴重的香料所製成的,它和點燈的油一樣,屬於每日的消耗品,也就是意味著,祭司需要每天為所燒的香預備,天天帶著上帝指定的香,到香壇面前去敬拜上帝、與祂相近。上帝吩咐人「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指的是所有做出來的香都是屬於上帝,不可以私自留下一些給自己。他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而如果有人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就是將本應單單屬於上帝的東西用來取悅自己,上帝特別去指出這個問題,或可說是預先對人作出警告,就知道這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試探。

這對於事奉者的反思是,香壇象徵著到上帝面前的敬拜,若然上帝對香有指定的要求,上帝對敬拜亦同樣,在《約翰福音》4:23-24,耶書亞對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他。」人不可以試圖用香來取悅自己或他人,敬拜也是同樣,我們要用心靈、透過真理去敬拜上帝,不能因為想吸引人去教會而嘗試使敬拜成為取悅人的工具。敬拜上主亦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崇拜後的吃喝玩樂、或認識新朋友等而參與崇拜;帶領敬拜的人更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的口才、美妙的歌喉等而站在人前事奉。敬拜從來都不是討好自己的行為,我們不要落入這些試探當中。上帝要求的香必須是純淨的,最輕微的污染都會令到香有雜質,我們都要好好檢視自己敬拜的心,是不是單單為了與上帝親近,並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

 

結語:事奉心態的省察

今章的內容包括與會幕建造及其儀式有關的補充說明,它被編排在有關祭司聖職禮後出現,是因著今章內容與祭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可說是上帝對祭司在承接聖職後,即正式事奉之先的一些重要的提醒。基於上帝聖潔的本質,祂很看重祭司必須以合乎上帝聖潔標準的方式去親近和事奉祂,在這一切的吩咐中或許我們會看見上帝的嚴厲,但當換個角度,我們也同樣看見上帝對事奉祂的人的著緊:祭司在會幕聖所中事奉,稍一不慎就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上帝一再的提醒,就是希望確保一切能按祂的標準而行,以免事奉祂的祭司因犯錯而死亡。

雖說「信徒皆祭司」,但在今天教會當中,事奉的人往往會存著不同的心態,當中有很多竭力忠心於上帝的人,也有一些與上帝的聖潔標準有很大落差的事奉者。我們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我想重要的是,我們的眼目不應專注在其他人身上,也不應以其他人的行為表現去作為自己的指標,因為不是你與某人相同就等於好,或不比某人差就等於達標,真正的標準總是在上帝那裏的。我們有耶書亞(耶穌)作為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又藉著他的道得以潔淨,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奉,已經是很大的福份。在今段《瑪拉基書》當中,上帝說祭司是祂的使者,祂期待他們懂得教導別人敬拜上帝,並引導人與上帝和好。盼望今章經文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藉此去檢視和省察自己的事奉心態,願我們懂得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帝的僕人和使者,並在上帝面前所獻上的祭都蒙主悅納。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779.

[2] 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4992.

[3]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paragraph 4997.

[4] 同註2。

[5] 出30:7-8這兩節經文從表面上看好像指定了亞倫負責燒香,然而事實上一般祭司也照管燒香的工作(正如點燈工作是由亞倫和他的兒子負責;27:21;另見代上6:49),這裏只提及亞倫,或者是指首次燒香的工作是由他負責,而往後則由他和他的子孫共同承擔。

[6] 在《利未記》16章提及到贖罪日的時候,經文說:「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利16:16)大祭司「亞倫每年一次要為壇的四個翹角贖罪。他每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的血為壇贖罪,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出30:10)。因著會幕是在以色列人當中,而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會使會幕不潔,因此一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要用血將會幕的約櫃、香壇和祭壇等進行潔淨禮儀,以致可以重新將潔淨的壇奉獻給上主。(參利16:14-18)。

[7] 舍客勒(shekel)和季拉(gerah)均為重量單位,而季拉是最細的單位。如經文所說,一舍客勒等如二十季拉。季拉大概是0.6克,半舍客勒就是十季拉,即約6克,大概是當時的人一日的工資。

[8]B. Zevachim 19b

[9]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199.

[10] 參本機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瑪拉基書》的查經摘要〈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11] 《利未記》10:1-2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按耶和華的吩咐燒香而擅自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而在《歷代志下》26:16-21,猶大王烏西雅因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敗壞,他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耶和華就降災於他,使他的額頭長出痲瘋,烏西雅患痲瘋直到死的那日,一生住在隔離的行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研經及釋經文章:深信

研經及釋經文章:深信(作者:瞬霧)

羅8: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者,是現在的事,是未來的事,

羅8:39是權勢,是高處,是深淵,還是別的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新漢》)

句首的「我深信」領著兩節長句;句末是基督的愛。「我深信」和「基督的愛」一頭一尾,籠罩中間的一切,包括掌權者等等,前後包抄,完全勝利!「基督的愛」多麼有威力,而「我深信」又多麼重要!中間的那些是甚麼東西?怎樣有可能影響我們對神的看法,以致不覺得神愛我們?

  • 死亡──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肉身生命終止,不能再工作、事奉、發揮所長,追求或享受任何友誼、任何東西。

  • 生、生活、現在的事──忙碌疲累,漫長忍耐,活著會經歷的種種失敗,家庭問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 天使──例如撒但的差役攻擊保羅(林後12:7)。

  • 掌權者、權勢──可能指靈界或地上的[1]。靈界的掌權者會攻擊我們,煩擾我們,導致我們要跟牠們鬥爭,不得安寧(弗6:12)。

  • 未來的事──看不透的將來。覺得前途灰暗,未來不會有自己理想中的日子。難以鋪路走向想要的未來。環境、道德等種種怵目驚心的趨勢,可能使人覺得未來很可怕。世界未來的災難。

  • 高處、深淵、別的任何受造物──「高處、深淵」的意思是「從空間的角度涵蓋整個受造世界」(《環球聖經譯本》註)。蝙蝠、病毒、作惡的人,任何會害慘我們的受造物,以及所導致的蝴蝶效應、深遠傷害,都有可能影響我們對神的感受和看法。

以上涵蓋了人生大部分煎熬折磨。而「我確信」和「基督的愛」包圍這一切,擊敗這一切!這一切都不能使神停止愛我們,不能取消神藉基督對我們顯出的愛!(另參羅8:35)


[1] Ben Witherington III,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出29:1-46、賽61:6-62:5: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9:1-46、賽61:6-62:5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授聖職給亞倫 “Moses Calls Aaron to the Ministry,” by Harry Anderson

今段《妥拉》經文(出 29:1-46)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試討論:

1.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

2. 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29:1-46大綱

第25至28章記載關於上帝對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而今段《妥拉》經文則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反映在他們進入會幕供職之前,上帝對他們的要求,這與他們日後在運作和照管會幕時要具備的心態是息息相關的。經文內容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2.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3.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4.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這部分是今段《妥拉》經文中最長的一段,描述整個授職禮的過程,當中著墨最多的是獻祭事宜。

出29:1 「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קָדַשׁ qadash,作事奉我的祭司時要做的事:取一頭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出29:2 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這些餅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出29:3 這些餅要裝在一個籃子裏,用籃子帶來(קָרַב qarav,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出29:4 要亞倫和他兒子到(קָרַב qarav會幕的門口,用水洗他們。

出29:5 要拿服裝,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以及以弗得,又帶上胸袋,束上以弗得精緻的帶子。

出29:6 要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將聖冕加在禮冠上,

出29:7 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מָשַׁח mashach他。

出29:8 要他的兒子來(קָרַב qarav,給他們穿上內袍。

出 29:9 要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祭司的職分。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1]

經文一開始就說明了這個授職禮的目的,就是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為聖」(לְקַדֵּ֥שׁ;to set apart),好作事奉上帝的祭司。要怎樣把他們分別為聖?包括首先要獻上上帝所指定的祭。29:1-3是關於授職禮要準備的祭物,包括:三隻祭牲,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參29:14)和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作為燔祭,一隻作為平安祭;參29:18、28);三種無酵餅(作為搖祭,參29:24):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要放在一個籃子裏(雖然是三種餅,卻同在一個籃子裏)。要把所有祭牲和無酵餅都「帶來」(תַּקְרִיב taq’riv),也就是要使牠們來到會幕前準備被獻上,接著就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也同樣要被「帶來」」(תַּקְרִיב taq’riv),意味著他們也將要像祭物那樣被獻上。事實上,在整個獻祭的儀式裏,很多處理祭物的程序是與處理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程序是類似的,而負責授職禮的人就是摩西。

出 29:4-9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授職前的準備。第一,要用水把全身都洗淨,這是一個潔淨禮儀,與他們日後在會幕事奉時要用洗濯盆的水洗手和腳是不同的(參出40:31-32);第二,要穿上衣服,亞倫和他的兒子都要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但亞倫作為大祭司,還要穿上外袍、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胸袋,而頭上要戴著有聖冕的禮冠,就是要有那個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出28:36-37)。要知道,頭是人最重要的部位,支配著他整個人,在頭上戴著這個「我是屬於上帝的」標記,既表明他是上帝的代表或僕人,也表明他會絕對服從上帝;第三,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去膏他,在《希伯來聖經》裏,只有三種聖職是人需要被膏抹才能承接的,就是大祭司,君王和先知[2]。膏油代表的是由上而來的能力,意味著受膏的人有上帝的同在和能力,能使那人完成所託付的職事,而「受膏者」這個詞在原文的音譯,其實就是我們較熟悉的「彌賽亞」(מָשִׁ֣יחַ mashiach;anointed one)[3]。接著的29:9強調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祭司這職份是出於上帝的命定,其職份在受膏後就已被確立,要成為永遠的定例,不能更改。

出29:10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出29: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宰這公牛。

出29:12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把其餘的血全倒在壇的底座上。

出29:13 要把所有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都燒在壇上。

出29:14 只是公牛的肉、皮、糞都要在營外用火焚燒;這牛是贖罪祭。

出29:10-28是描述三隻祭牲被獻上的過程,其共通點是,祭牲在被宰殺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牠們的頭上(29:10、15、19),按手這動作大概可理解為「代表自己」,表示他認同這隻動物代替他自己,意味著本來要獻上的是他本人,但現在這隻將要被獻上的祭牲就是代替他而要被獻上。在授職禮中第一個要被獻上的祭就是贖罪祭,要把公牛宰殺,牠的血要抹在壇的四角,剩下的血要倒在壇腳。血有潔淨的功能(29:36,另參結 43:20),這個壇由上至下整個都被血所潔淨(就如同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水把全身潔淨),代表這壇已被分別出來,成為會幕裏一件屬於上帝的器具,可以供上帝使用[4]。牛的脂油(被視為是動物最好的部分)和腎(是內臟中最重的)要全燒在壇上,至於牛的肉、皮、糞(被玷污的部分)則要燒在營外。《利未記》1-5章詳細記載了五個祭的條例及功能。簡單而言,贖罪祭的功能是以祭牲替獻祭者贖罪,反映出祭司在進入事奉之前,先要解決的問題是他的罪,他的罪被祭牲的血所贖以致蒙上帝赦免之後,他才能為上帝所用。

出29:15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16 你要宰這羊,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出29:17 再把羊切成肉塊,洗淨內臟和腿,連肉塊和頭放在一處。

出29: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עֹלָה ʿolah,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第二個祭是把公綿羊獻為燔祭,牠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周圍,羊的血和內臟要全燒在壇上。事實上,「燔祭」(עֹלָה ʿol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那幅圖畫就是當整個祭物被放在壇上焚燒淨盡,就會化為一縷縷輕烟向上升,象徵全然地、毫無保留地獻呈給上帝,而燔祭是上帝看為馨香的(原文有使人舒暢之意),是祂所喜悅的。

出29:19 「你要把第二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20 你要宰這羊,取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上,然後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出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了。

出29:22 「你要取這羊的脂肪,肥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這是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

出29:23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

出29:24 把它們都放在亞倫的手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出29:25 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燔祭上,一起燒在壇上,作為耶和華面前馨香之氣;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出29:26 「你要取亞倫聖職禮所獻公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份就是你的。

出29: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聖職禮獻公綿羊時所搖的、所舉的,你要使它們分別為聖,是歸給亞倫和他兒子的。

出29:28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因為這是舉祭,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第三個祭是把另一隻公綿羊獻為平安祭,這隻公綿羊的血要抹在亞倫和他兒子身上的三個部位: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腳趾,這是他們穿上祭司衣服之後外露的三個部位[5],右耳垂代表要聽從上帝的話,右手大拇指代表要做上帝吩咐的事,右腳大腳趾代表要行上帝指示的路,其餘的血則要灑在壇的周圍。另外,他們的衣服也要彈上一些膏油和壇上的血,使衣服也都成為聖,象徵他們整個人由上而下都被膏油和血所「遮蓋」,他們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要按著祂的吩咐去事奉。

之前那隻被獻為燔祭的公綿羊,與這隻被獻為平安祭的公綿羊,兩者在處理方面有所不同,前者要全燒在壇上,單單歸於上帝,後者的肉和脂肪在燒之前,某些指定的部分是會分給祭司的,這些指定部分在燒之前要經過一個搖祭或舉祭的儀式[6],代表祭牲本是獻給上帝的,但上帝悅納了那祭物之後,再把它的某些指定部分賜給人。由於這個授職禮在完成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還未能用祭司的身分去供職,所以那本來是分給祭司的部分:胸和右腿(胸要經過搖祭、右腿要經過舉祭)就分給承擔起今次授職禮的祭司工作的摩西,日後當亞倫和他的兒子成為祭司,就可分得祭司那應得的部分。此外,之前在29:2所提的那三種無酵餅,要各取一個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手上,其意義跟他們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相似(也是表示「代表自己」),之後要把它們與祭牲的脂肪、腎放在壇上與燔祭一同焚燒。

出29:29 「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出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聖衣七天。

出29:31 「你要拿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在聖處煮牠的肉。

出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29:33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出29:34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若有剩餘留到早晨,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因為這是聖物。

這一段是為祭司的授職禮作補充,29:29-30交代整套大祭司的衣服的傳承,往後亞倫的子孫在承接大祭司的職份時也要穿上這套衣服,並要在會幕裏供職時穿這衣服七天。29:31-34是交代那些分給祭司的食物的規定,公綿羊的肉要在聖處裏煮,要與籃子裏的無酵餅在會幕的門口吃,既不可分給別人,也不可留到早晨,原因是這些食物都是至聖的,是特別為授職禮而獻的,不能把它們視作一般的食物,所以只能在聖處及只有祭司才可以吃。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出 29: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授聖職禮七天。

出 29:36 為了贖罪,每天要獻一頭公牛為贖罪祭。你要為祭壇贖罪,使壇潔淨,並要用膏抹壇,使壇成為聖。

出 29:37 要為壇贖罪七天,使壇成為聖,壇就成為至聖。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

除上述的三個祭之外,在授職禮的七天裏,每天都要獻一頭公牛作為贖罪祭,要用牛的血和油去抹壇,把壇潔淨並使它成聖(就像在 29:21 亞倫和他的兒子也要彈上膏油和壇上的血,好使他們被潔淨和成聖)。最後的那一句「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容易使人覺得「成聖」像是會因觸摸而被「傳染」(就如同人觸摸了不潔之物就變成不潔那樣),但這似乎太「輕易」,跟成聖的高要求有點不吻合。學者 S. R. Driver的看法筆者認為可供讀者參考,他指出這一句的意思是「任何接觸到壇的物件就成聖,必要留在聖所內為耶和華所用。任何接觸到壇的人同樣成聖,不能回到世俗,他要被獻予神,任憑神處置。」[7]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出29:38 「這是你要獻在壇上的:每天不可間斷地獻兩隻一歲的羔羊;

出29:39 早晨獻第一隻羔羊,黃昏獻第二隻羔羊。

出29:40 獻第一隻羔羊時,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一伊法(2公升)細麵,調和四分之一欣(1公升)搗成的油,再獻四分之一欣(1公升)酒作澆酒祭。

出29:41 黃昏你獻第二隻羔羊,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澆酒祭獻上,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這一段列出祭司每天要獻的祭,他們要在每天的早晨及黃昏各獻一隻羔羊,要與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上,這兩個祭的目的是要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也就是單單為要討上帝喜悅而獻的祭。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出29:42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作為你們世世代代經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說話。

出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出29:44 我要使會幕和祭壇分別為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

出29: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當記載完祭司的授職禮之後,這一段再次敘述會幕的功能,就是人可以藉著獻祭去到上帝那裏去親近祂,而上帝要在會幕那裏與人相會並要向人說話,會幕因著有上帝榮耀的臨在而成為聖。這正重申了為甚麼上帝要使會幕和祭壇、以及在裏面供職的祭司成聖的原因,因為上帝是聖潔的,凡屬於祂的和事奉祂的,也都要成為聖潔,好與上帝的聖潔匹配。而今段《妥拉》經文以29:45-46作為結束實在饒有深意,這兩節經文指出了由《出埃及記》一開始記載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一直到上帝吩咐他們造會幕,又設立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把會幕和祭司分別為聖,這一切都是為了這一個目的,就是上帝要住在他們中間,祂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

 

《先知書選段》賽61:6-62:5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 ʾakal ; eat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kavodglory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kavod。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賽62:5 年輕人怎樣娶童女,你的百姓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因新娘而喜樂,你的上帝也要如此以你為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主題是上帝應許要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又應許子民必能回歸聖城,他們要因此而歡欣喜樂。賽61章是關於彌賽亞的來臨和工作,以及他將會帶來的景象。賽61:6-11提到當彌賽亞的時代來臨,上帝的百姓要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雖然今段《妥拉》經文講述只有亞倫和他的子孫可以作祭司,但這與出19:6提到上帝要以色列民成為「祭司的國度」是吻合的。賽61:6又提到當上帝的百姓都成為祭司時,他們將能「享用」(原文意思是「吃」)列邦向上帝獻呈的財富,也能承受他們的「財富」(原文意思是「榮耀」),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能從獻給上帝的祭物中分到某些指定可吃的部分,是一個聯繫。

賽61:7-11提到將來以色列會得到雙倍的產業(意味著在列邦中,以色列就如同是上帝的長子,可得到長子的雙分祝福),那時萬民都要承認以色列是蒙耶和華賜福的。賽 61:10 以衣服去比喻上帝的拯救和公義,人要像穿衣服那樣「穿上(意思是經歷到)」上帝的拯救和公義,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要穿上上帝所指定的衣服去承接聖職又是一個聯繫。賽62:1-5是關於上帝要讓列邦看見祂的公義和榮耀,並且祂要帶來更新和改變,包括:以色列會有一個新的名字,從前被撇棄的、荒蕪的,上帝要重新悅納她,使她再次歸於上帝,上帝也要像新郎喜悅新娘那樣喜悅以色列,並要與以色列同住。這與今段《妥拉》最後提到上帝要藉會幕住在子民的中間,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又是一個聯繫。

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相同字眼

29:1-46

61:6-62:5

祭司

כֹּהֵן kohen

 

 

 

 

 

אָכַל ʾakal

出 29:1「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時要做的事:……

出 29:44 ……,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

出 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כֹּהֵן的,……。

出 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אָכַל 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 29:33 他們要吃(אָכַל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外人不可吃(אָכַל,……。

出 29:34 ……,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אָכַל,因為這是聖物。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ן)」,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בֶּגֶד beged

 

 

מְעִיל  mʿiyl

出 29:5 要拿服裝(בֶּגֶד,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מְעִיל,……。

出 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上;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都成為聖了。

出 29:29「亞倫的聖衣(בֶּגֶד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賽 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榮耀

כָּבוֹד  kavod

出 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כָּבוֹד成為聖。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賽 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今段經文的首尾都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要被分別為聖,為的是要作事奉上帝的祭司(29:1、44),這正說明了授職禮的目的是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專屬上帝所用,就如同是會幕裏那些器具一樣,好叫整個會幕能按著上帝的心意去運作。而在授職禮的過程裏的一些重點讓我們看見,作為一個事奉上帝的祭司,一方面要保持自己能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履行職務。筆者嘗試把當中的一些重點及屬靈提醒概述為以下四點。

1. 以水洗身,被油膏抹

在承接聖職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先用水把自己洗淨。這是一個外在的潔淨禮儀,但指向的卻是內心的潔淨,也就是要把那些污穢的、上帝所不喜悅的心思意念除去。而作大祭司的就要被膏油所抹,這是代表他身上有一份上帝特別的同在與能力[8],為要使他能完成上帝給他的使命──帶領眾祭司和子民藉著獻祭親近上帝。「以水洗身」這個潔淨禮儀與「浸禮」的意義相似,在《新約聖經》有更具體的含意:當一個人察覺自己的生命有罪,不蒙上帝悅納,而他願意悔改回轉,就會主動進行浸禮去表明他決定離開罪,藉此盼望生命能被更新,並能蒙上帝悅納,《聖經》稱這個舉動為「悔罪的洗禮」(例如可1:4)[9]。主耶書亞(耶穌)的教導也常常指出上帝所要求的潔淨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心的(太23:25,路11:39),而能洗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得到潔淨的,就惟有靠聽從上帝的道(約15:3)。這是祭司進入事奉前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帶著清潔的內心進入事奉,這值得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有常常檢視自己的心思意念是否與上帝所教導的一致?又是否常常以上帝的話語去改變及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好叫我們能以一個無虧欠的內心去親近祂?此外,在《聖經》裏,「被油膏抹」往往寓意上帝的靈臨到一個人(賽61:1-2),使那個人得著能力去做上帝的工作(士3:10,14:19,15:14)。主耶書亞在升天之前也吩咐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臨到他們,使他們得著能力,好作他的見證人(徒1:8)。今天我們也同樣領受了聖靈,要被上帝差派去做祂所託付的事,既然如此,我們在事奉時就要緊緊跟隨聖靈的引導,也要倚靠祂的能力行事,好叫我們所做的都合乎主的心意。

2. 穿上聖衣,謙卑為僕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穿上祭司的衣服,這衣服代表了他們的身分,這身分不是他們自取的,更不是由別人推舉的,而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上帝在眾支派中獨獨選了利未支派在會幕中事奉,更命定了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祭司的身分無疑是獨特和尊貴的(尤其是大祭司的衣服只有一件),是「為榮耀、為華美」(28:2、40),然而祭司穿上的這身衣服不是要炫耀自己的與別不同,而是要記著自己是上帝的僕人,是屬於上帝的,要以謙卑的心去服事,好叫自己的行事為人要與這身衣服相稱。一般的祭司在會幕裏供職的年歲是由30到50歲(參民4:3,8:24),但大祭司則沒有明確的事奉年期,似乎是終生的,例如亞倫,他是到死時才把大祭司的職份傳給兒子以利亞撒(申10:6)。而作為被上帝所揀選在會幕裏供職的僕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全按著上帝的心意去事奉,盼望透過我們的事奉,上帝的名能被人高舉和尊崇。

3. 獻上所有,為討主悅

整個授職禮的過程共要獻上的祭包括: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除了贖罪祭之外,其他祭在描述到結尾時都會指出這個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表明了每一個祭雖然有不同的意義和功能,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為要使祂悅納那個祭。如果說被獻上的祭牲其實是代表著那個獻祭者,那麼當人向上帝獻祭時(包括自己的時間、才幹和能力),就只能帶著一個動機,就是單單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只有當上帝悅納那個祭,那些被獻上的祭物才是真正發揮它被獻上的意義。

4. 被血潔淨,作主器皿

在授職禮的過程中,會幕的壇要被血所潔淨,好把它分別出來為主所用,同樣地,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也同樣要被血所塗抹,就如同是祭壇那樣被分別出來,為主所用。經文特別強調祭司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都要被血所塗抹,這是一幅很形象化的圖畫,指出祭司被血潔淨後的耳朵、手和腳都要被主所用,意味著他要絕對服從上帝的吩咐,專心作上帝的工作,成為一個專屬於上帝的僕人,行事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上帝的意思。

 

結語: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彼前 2:9 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祭司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份,因著上帝特別的揀選,他們要在會幕裏供職,當祭司承擔了這個職份,既要以潔淨的心去進入事奉,生命也要像被擺在祭壇上的祭牲那樣全然獻給主,按著上帝的吩咐去照管會幕及獻祭的事,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並能為祂所使用。

而在今段經文的背景下,我們再讀《彼得前書》2:9的經文,可能會有更具體的領悟。這節經文裏用了四個形容詞去形容上帝的信徒群體:「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我們每一位都是被呼召、被揀選去作上帝的僕人,是要在上帝的國度裏去事奉,這是一個何等尊貴的身分和神聖的呼召!然而更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那一節:「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被呼召去承接這個尊貴的職分,是有一個神聖的責任,就是要去傳揚上帝的美善,使別人也能認識上帝、看見上帝、經歷上帝,能得著上帝的救恩和與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以致生命從此不再活在黑暗裏,能與我們一起成為上帝國度裏的子民(和祭司),明白到上帝的拯救是為要與我們同在,並使我們成為屬祂國度的祭司。上帝昔日揀選了利未人當中的亞倫子孫去承擔祭司這個職分,但祂的心意是要使每一個屬於祂的人都能承擔這個職分,甚願我們都以生命去回應這個祭司的呼召,忠心於這個職分,為要叫上帝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實現。阿們。


[1] 「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這一句的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是很形象化地描繪出在整個授職禮的過程中所獻上的祭牲,都要先由亞倫和他兒子按手,而其他祭物也都要先放在他們手上。

[2] 用膏油膏抺君王的經文的例子:撒上 9:16, 王上 1:45,王下9:3;而膏抺先知的經文的例子:王上19:16。

[3] 彌賽亞是希伯來文 מָשִׁ֣יחַ (mashiach;Messiah)的音譯,而譯作希臘文的話就是 Χρίστος (Christos),其中文的音譯就是基督。

[4] 會幕裏的器具要被血潔淨,其中一個理解是因為那些器具的物料是由人所獻,也是由人手做的,所以要經過一個以血洗淨的潔淨禮,被分別出來,歸上帝所用。

[5] 在《利未記》也有記載到當患上大痲瘋的人在痊癒之後,要經過一個潔淨的儀式,就是「祭司要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利14:14)這儀式都是以這三個部分去代表他的全人,已被潔淨,蒙主悅納。

[6] 搖祭和舉祭這兩個字在原文的意思不太明顯,一般認為搖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水平方向,往左右或前後四個方向移動,表示祭物的部分是「拿來後歸我也歸人」。而舉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垂直上下方向移動,代表「上帝的賞賜從上賜下,再由下呈上奉獻給祂」。

[7]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漢語聖經協會,香港,2015)出29:35之註解,引自S. R. Driver, Exodus 325, 168。

[8] 撒上 9:16,16:13;賽61:1-2。

[9] 主耶書亞沒有犯罪,本不用進行這個悔罪的洗禮,然而他也到施洗約翰那裏進行浸禮,當施洗約翰嘗試阻止他時,耶書亞的回覆說:「因為我們理當這樣履行全部的義(或譯「禮」)。」(太 3:15)我們或可理解為耶書亞的意思是指,這個禮儀對於他來說,不是為了悔罪,而是他也要像祭司承接聖職時那樣,先進行潔淨的禮儀。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7:20-28:43及其先知書選段:常常點燈與祭司服飾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7:20-28:43;何14:6-8;珥1:1-14;耶11:16-12:215:15-16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祭司服飾的相片攝於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的會幕模型,來源:Bibleplaces.com

1.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祭司的衣服及其在會幕裏的供職,這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27:20-28:43簡介

承接過去幾段《妥拉》經文有關建造會幕及其器具的描述,今段《妥拉》經文開始記述會幕的其他細節,主要包括點燈用的油以及祭司的服飾。以下是經文的大綱:

1. 純橄欖油(27:20-21)

2. 大祭司的服飾(28:1-5)

3. 以弗得的製作(28:6-14)

4. 胸袋的製作(28:15-30)

5. 外袍的製作(28:31-35)

6. 禮冠、內袍和腰帶的製作(28:36-39)

7. 其餘祭司的服飾(28:40-43)

 

純橄欖油(27:20-21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7:20-21指摩西要吩咐以色列民向會幕供應「搗成的(כָּתִית kāthı̂th;意思:壓榨出來的)」純橄欖油,好用作會幕的點燈之用。這是自從25章一開始上帝吩咐子民奉獻建造會幕的物資後,再度呼籲子民要為會幕作出奉獻。而兩者不同的是,前者是一次性的奉獻,後者是長期的供應,以色列民必須為了讓會幕能長期運作下去而定期地向會幕供油。祭司要從晚上到早晨[1],常常點燈。而由於金燈檯是會幕裏唯一的光源,讓祭司得以看見而事奉。可以說,會幕的營運和祭司能否有效地事奉,並非單純是祭司或利未人的職責,以色列民也有責任和參與的職分。他們對會幕的看重、對上帝同在和親近上帝的渴慕、著緊祭司能在光中事奉以致被驅使定期為會幕供應橄欖油,是直接促成會幕的營運和祭司是否能有效地事奉。可以說,上帝是否會持續地透過會幕與子民同在,既是上帝的選擇,也必須要有以色列民和祭司的努力付出與配合才能成事。

 

大祭司的服飾(28:1-5

出28: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叫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親近你,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2 你要為你哥哥亞倫做聖衣,以示尊嚴(לְכָב֖וֹד)和華美(וּלְתִפְאָֽרֶת)。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人,為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4 所要做的是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他們要(עָשׂ֨וּ)為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做聖衣,使他們作祭司事奉我。

出28:5 要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去縫製。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的哥哥亞倫以及其家族要分別為聖,成為事奉上帝的祭司。當中亞倫作為大祭司這個事奉上帝的尊貴身分,他要穿上有尊嚴(原文是「被人尊敬、敬重」的意思)和外表上華麗、美觀的服飾。而子民中有智慧的人才可參與製作大祭司的服飾,就是能夠按照上帝的指示造出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等服飾。而所用的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等物料,也就是會幕的幔子所用的顏色和物料(見25:4、26:1等),反映他們的事奉與建造會幕的目的一致,為的是要讓子民經歷上帝的同在、與上帝得以親近。

 

以弗得的製作28:6–14

出28:6 「他們要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做以弗得(הָאֵפֹ֑ד haʾēphōdh

出28: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端,使它相連。

出28:8 以弗得的精緻帶子,要以一樣的手藝,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與以弗得接連在一起。

出28:9 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出28:10 六個名字在一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另一塊寶石上,都按照他們出生的次序。

出28:11 要以雕刻寶石的手藝,如同刻印章,把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在這兩塊寶石上,並把寶石鑲在金槽裏。

出28:12 要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זִכָּרֹ֖ן)石。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帶在兩肩上,作為紀念(לְזִכָּרֹֽן

出28:13 要用金子做兩個槽,

出28:14 再用純金打兩條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把這編成的金鏈扣在槽上。」

這段經文是有關大祭司服飾獨有的以弗得(中文「以弗得」是原文的音譯,源自動詞 אָפֵד,帶有「束緊、束上」的意思),其製作的用料反映著會幕的顏色和物料,也就是強調上帝與子民同在的重要性。另外,它要連於兩條肩帶,肩帶上各有一塊寶石,寶石上各寫著以色列兒子的名字,每塊六個名字,都是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而寫上的。它們被放在大祭司的肩頭上,上面要刻上以色列十二個兒子(十二支派)的名字,反映大祭司的事奉和職責是要肩負著上帝的子民來到上帝面前。28:10記載所刻上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是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根據《創世記》29-30章有關利亞和拉結爭競生子的記述,整個過程都是由上帝全然掌管著,控制著誰可以生子和何時生子的,甚至創30:2更記載「雅各對拉結生氣,說:『是我代替上帝使你生不出孩子的嗎?』」說明連故事裏的人物也清楚知道上帝是掌管著雅各兒子的出生次序和出自哪位母親,兒子們的出生次序全然是上帝的安排。因此,當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都要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去放在大祭司的肩頭上,看來就是要強調大祭司是肩負著讓以色列民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活這個重任。

 

胸袋的製作28:15–30

出28:15 「你要以刺繡的手藝做一個決斷的胸袋,和做以弗得的方法一樣,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

出28:16 胸袋是正方形的,疊成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出28:17 要在上面鑲四行寶石: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出28:18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剛石;

出28: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出28: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些都要鑲在金槽中。

出28:21 這些寶石要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出28:22 要在胸袋上用純金打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

出28:23 要為胸袋做兩個金環,把這兩個環安在胸袋的兩端。

出28:24 要把那兩條編成的金鏈繫在胸袋兩端的兩個環上。

出28:25 又要把鏈子的另外兩端扣在兩個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

出28:26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袋的兩端,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出28:27 再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接縫處,在以弗得精緻帶子的上面。

出28:28 要用藍色的帶子把胸袋的環與以弗得(הָאֵפֹד֙的環繫住,使胸袋綁在以弗得(הָאֵפ֑וֹד的精緻帶子上,不致鬆脫。

出28:29 亞倫進聖所(הַקֹּ֑דֶשׁ的時候,要把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決斷胸袋帶著,放在心上,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出28:30 又要將烏陵(הָאוּרִים֙lights)和土明(הַתֻּמִּ֔יםperfection放在決斷(הַמִּשְׁפָּ֗ט胸袋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放在心上。這樣,亞倫在耶和華面前要把以色列人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常常帶著,放在心上。」

除了肩帶,以弗得之上要繫上一個正方形,長闊各一虎口(約23釐米)大小的胸袋。這胸袋的做法與以弗得一樣,用上會幕的顏色和物料,但要疊成兩層形成一個袋子,並以刺繡的手藝編織而成,名為「決斷的胸袋」。這胸袋的上方鑲有十二顆寶石,每顆都刻有一位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2]。一般來說,石頭在《聖經》裏常用作紀念的意義,而這裏經文強調祭司來到上帝的面前是要記念以色列民,反映祭司的事奉是要常常把十二支派放在心上去記念和眷顧他們,帶著他們去親近上帝,代表著他們去事奉上帝。而如果參考《以西結書》28:13的記載「你在伊甸——上帝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剛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你的寶石有黃金的底座,手工精巧,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的。」胸袋上的寶石與這些寶石十分相近,並且經文暗示這些寶石其實是出現在伊甸園裏的,加上創2:12和啟21:18對伊甸園和新聖城耶路撒冷的描述中均提到有寶石的出現,我們就可理解這些寶石是寓意著「要放在伊甸園裏」,象徵祭司的內心是要渴想能把十二支派帶回伊甸園,與上帝建立一份親密和同在的寶貴關係。

28:22-29主要描述如何用金鏈、金環、藍色的帶子把「決斷的胸袋」緊緊地繫在以弗得上面,好叫祭司在進到耶和華面前事奉時,要時刻提醒自己其事奉的目標和目的,就是要帶領子民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至於28:30指「決斷的胸袋」裏藏有烏陵(הָאוּרִים֙;字面意思是「光明」、the lights)和土明(הַתֻּמִּ֔ים;字面意思是「完美」、the perfection[3],它們是用作求問上帝心意的物件,因此胸袋的功能和目的其實也包括了求問和彰顯上帝的心意。也就是說,祭司胸前的十二顆寶石,其實有三個意義:1)代表十二支派在上帝和祭司心目中十分寶貴;2)反映大祭司的事奉目標是要帶領子民回歸到祂在起初創造的伊甸園;3)代表著尋求上帝心意和作出決定背後的原則,是能否帶領上帝的子民返回伊甸園。也就是說,能否帶領子民與上帝建立一份毫無阻隔的親密關係,是上帝子民作決定和判斷時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

 

外袍的製作(28:31–35

出28:31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

出28:32 袍上方的中間要留一個領口,領口周圍的領邊要以手藝編織而成,好像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出28:33 袍子下襬,就是下襬的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

紗做石榴,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出28: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下襬的周圍。

出28: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他進入聖所(הַקֹּ֜דֶשׁ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鈴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וְלֹ֥א יָמֽוּתhe shall not die  / he is not dead

除了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肩帶、胸袋等,藍色的外袍也是大祭司所獨有的服飾。經文指外袍的領口必須像鎧甲一樣整齊,以致不會破裂,以免造成不雅(這反映一般古代人的服飾領口未必有修邊,不像現代人要求那樣的講究和整齊)。而袍子的下擺繼續要有會幕用的顏色和物料做成金鈴鐺和石榴的裝飾。金鈴鐺發出的響聲在古代人的理解裏可能有驅邪的作用,但《聖經》這裏要指出的是,它們所發生的響聲讓人知道大祭司正在聖所裏事奉並仍然存活,沒有被上帝擊殺(這裏的聖所在原文帶有定冠詞,大概是指至聖所;見28:35,另參利10:1-7、16:1-2有關拿答和亞比戶的死)[4]。這代表著大祭司得蒙上帝的悅納,而按照猶太人的觀念石榴是寓意「生養眾多」的植物,反映大祭司的事奉能帶領和代表子民進到上帝的面前蒙祂的喜悅、成就上帝對「生養眾多」的心意、建立祂的國度。

 

禮冠、內袍和腰帶的製作(28:36–39

出28:36 「你要用純金做一面牌,如同刻印章,在上面刻『歸耶和華為聖』

出28:37 要用藍色的帶子把牌繫在禮冠上,在禮冠的正前面。

出28:38 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

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出28:39 要用細麻編織內袍,用細麻做禮冠,又以刺繡的手藝做腰帶。

在大祭司的服飾中,最後要製作的是禮冠、內袍和腰帶。其中禮冠至為重要,因為它是大祭司獨有的服飾之一。禮冠上要有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並帶在大祭司前額的正前方,公開表明大祭司自己的生命是全然屬於上帝,也就是說他不再是屬於自己,必須放下自我的一切,捨棄所有的個人意願、慾望和主權,付上自己的性命和整個人生去事奉上帝。而大祭司這樣的擺上和犧牲,是能夠為以色列民承擔他們干犯聖物的罪孽。可以說,這裏帶出一個代贖的觀念,就是大祭司既代表著以色列民歸耶和華為聖,他付上了自己的性命能換來代贖罪孽的功能。

 

其餘祭司的服飾(28:40–43

出28:40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頭巾,以示尊嚴(כָב֖וֹד)和華美(תִפְאָֽרֶת)。

出28:41 要把這些給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授予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42 要用細麻布給他們做褲子來遮掩下體,從腰間直到大腿。

出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上褲子,免得擔當罪孽而死。這要成為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其餘的祭司(就是亞倫的兒子們)也有相應的服飾,並跟大祭司一樣同樣有尊貴的事奉身分。雖然他們的服飾沒有大祭司那麼多,但經文的描述也是為了反映其尊嚴(原文是「被人尊敬、敬重」的意思)和外表上華麗、美觀,也就是說他們也同樣地要在自己的崗位中表達其事奉身分的尊貴。他們跟大祭司一樣要使自己分別為聖去事奉上帝。而祭司因為不像大祭司那樣有外袍,所以28:42-43特別提醒他們要用褲子遮掩下體,就像早前20:26所記的「你不可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那樣,在尊貴的事奉中不可容許有任何羞辱上帝的情況出現。他們既分別為聖代表以色列民去事奉和親近上帝,就必須十分小心,知道干犯了上帝的聖潔是可導致死亡的(我們從後來《利未記》10章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一事可看見這個死亡的例子)。

 

《先知書選段》何14:6-8 [原文7-9];珥1:1-14;耶11:16-12:215:15-16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今次的查經有多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經文,它們各自的歷史背景、上下文的主題、主旨等都與今段《妥拉》的經文沒有直接的關係,而它們之所以被猶太拉比連繫今段的《妥拉》經文,主要是建基於在原文裏經文出現了一些獨特而又共同的詞彙,讓讀者能夠透過這些詞彙直接聯想到今段《妥拉》經文的內容。這其實是早期猶太解經常用的其中一種方法,過去我們也曾介紹過,只是今次多段經文都明顯與《妥拉》經文的主題無關,則讓純粹倚靠相關的詞彙來聯繫的解經手法更為明顯。不過,這些詞彙在今段《妥拉》的經文裏著實有重要的意義,例如:橄欖、智慧、祭司、事奉、石榴、以色列、判斷、承擔、心腸等,在在都能提醒讀者有關今段《妥拉》經文中祭司的一身服飾以及其事奉的重點(包括其心志、責任、用性命去承擔子民等等)。筆者現以下列三個圖表列出這些詞彙如何連繫著今次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何14:7[6]及其後

橄欖

זַּ֖יִת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何14:6[7] 他的嫩枝必延伸,他的榮華如橄欖樹(זַּ֖יִת,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智慧的

חָכַם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חַכְמֵי靈所充滿的人,為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何14:9 智慧人(חָכָם֙必明白這些事,聰明人必知道這一切。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行在其中,罪人卻在其上跌倒。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珥1:1-14

給兒子;

後代;

祭司

出28:4 所要做的是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他們要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לְבָנָ֖י做聖衣,使他們作祭司(כָּהַן事奉我。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לְדֹ֣רֹתָ֔ם永遠的定例。」

珥1:3 你們要將這事傳與子(לִבְנֵי子(וּבְנֵי傳與孫(לִבְנֵי孫(בְנֵי傳與後代(לְד֥וֹר

珥1:9 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素祭和澆酒祭,事奉耶和華的祭司(כֹּ֣הֲנִ֔ים都悲哀。

供職、事奉

שָׁרַת

出28:35 亞倫供職(שָׁרֵ֑ת的時候要穿這袍。他進入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鈴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

出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在聖所供職(שָׁרֵ֣ת的時候要穿上褲子,免得擔當罪孽而死。這要成為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珥1:9 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素祭和澆酒祭,事奉(מְשָׁרְתֵ֖י耶和華的祭司都悲哀。

石榴 רִמּוֹן

出28:33 袍子下襬,就是下襬的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做石榴(רִמֹּנֵי֙,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出28: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רִמּ֔וֹן,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רִמּ֑וֹן,在袍子下襬的周圍。

珥1:12 葡萄樹枯乾,無花果樹衰殘,石榴樹(רִמּ֞וֹן、棕樹、蘋果樹,田野一切的樹木都枯乾;眾人的喜樂盡都消逝。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耶11:16-12:215:15-16

橄欖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8: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鈴聲(ק֠וֹל必被聽見⋯⋯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זַ֤יִת;這字原文在全句的起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ק֣וֹל巨響點火在其上⋯⋯

以色列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יִשְׂרָאֵ֗ל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8:1 「你要從以色列(יִשְׂרָאֵ֖ל人中,叫你的哥哥⋯⋯

耶11: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יִשְׂרָאֵ֜ל家和猶大家行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判斷、判決、理論;

心、

心腸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לֵ֔ב中有智慧的⋯⋯

出28:15   「你要以刺繡的手藝做一個決斷(מִשְׁפָּט֙的胸袋⋯⋯

出28:29-30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把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帶著,放在心(לִבּ上,在耶和華面前常⋯⋯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מִּשְׁפָּ֗ט胸袋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放在心(לֵ֣ב上。⋯⋯把以色列人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常常帶著,放在心(לִבּ上。」

耶11:20 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לֵ֑ב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得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耶12:1 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總是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מִשְׁפָּטִים֙ אֲדַבֵּ֣ר: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

取、拿來;

承擔、帶上、承受;名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לָקַח⋯⋯

出28:9 要取(לָקַח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שֵׁם

出28:12 要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נָשָׂא,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שֵׁם肩上,作為紀念。

耶15:15 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求你記念我,眷顧我 ⋯⋯不要把我取去(לָקַח,因你不輕易發怒,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נָשָׂא凌辱。

耶15:16 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啊,我得著你的話就把它們吃了,你的話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  因我是稱為你名下(שֵׁם的人。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祭司的衣服及其會幕裏的供職,這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雖然只是有關供應橄欖油給祭司點燈以及祭司的服飾,但背後所反映的以色列民與祭司的職責和關係,都包含著對現今信徒的屬靈提醒,筆者嘗試列出以下三個:

1. 上帝的子民不是作消費者而是供應者:會幕代表著上帝的同在,但其運作和祭司在當中的事奉並非單純是祭司的責任,以色列民也有其關鍵的責任,因為所有以色列民都務必要常常供應橄欖油給祭司去點燈,好讓祭司能在光明中事奉。而子民當中有智慧的人又要負責製作祭司的衣服,成就他們的事奉身分,彰顯事奉上帝的身分是何等尊貴。可以說,以色列民的供應和協助,反映出他們對會幕的重視(就是對上帝同在的渴慕、對親近上帝的看重)、是否願意犧牲付出去關注和支持會幕的運作,以及是否著緊祭司有足夠的油去事奉。同樣地,今天教會和信仰群體能否持續地營運、傳道同工是否有效地事奉等,同樣不是單純地建基於個別事奉者的個人領受或付出,而是必須建基於群體裏弟兄姊妹對上帝的渴慕、對事奉者的信任、支持、尊敬和關注。可以說,上帝不要祂的子民像消費者那樣去使用會幕,這對現今的弟兄姊妹來說,就是不應只想透過參與一些教會、機構或事工上的活動去獲取個人所需、滿足個人的慾望(例如:擴大自己的社交網絡、受洗加入教會去為選校加分等),而是有責任去配合、支持和尊敬群體中每一位的事奉者以至事工上的發展、有責任去造就基督的身體、與其他人一同配合去榮耀上主。

2. 以返回伊甸園為最大的目標和目的:其實不論祭司以及以色列民,都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和旨意去建造和營運會幕。按上文的論述,當中大祭司和祭司的服飾尤其反映出事奉者的身分與其相應的責任和目標,也就是要帶領子民回到伊甸園,讓子民經歷上帝的同在和與上帝的親密,並以此為準繩去事奉、做判斷和作決定。他們分別為聖去事奉,為的是要成就上帝的旨意而不是滿足自己個人或其他人的喜好和利益。同樣地,今天教會和機構的領導人(牧師、堂主任、執事等)都應該以能否有效地建立弟兄姊妹與上帝的關係為最大的考量和原則,去作出行政和屬靈上的判斷和決定,這包括計劃事工的發展、處理資源的分配等等。屬靈的事工必不能純粹以某某領導的話為依歸、以討好某些弟兄姊妹為目標、以滿足領導的個人慾望等不正確的動機去營運和發展。甚至可以說,與帶領弟兄姊妹能夠親近上帝相比,事奉的目標也不應是為了維護堂會與機構事工的自身利益和能否繼續營運下去!因為堂會和機構的存在和發展本應就是為了弟兄姊妹的好處,而不是犧牲弟兄姊妹的好處去為了堂會或機構的營運和利益。假如有一事工長期地不能帶領弟兄姊妹親近上帝或這已經不再是這事工的目標,那麼這事工其實已失去其存在的意義而可以關閉,以免浪費上帝所賜的時間和資源。

3. 「常常點燈」的重要性:上帝吩咐祭司要在會幕裏從早到晚都要常常點燈,這讓他們能常常在光明中有效地事奉上帝。也就是說,祭司們在會幕裏的事奉雖然不會被以色列民看見,但他們也必須被光照和在光明中行事。這對今天的傳道牧者而言固然重要,提醒在沒有人鑒察的情況下仍然要忠心敬虔地事奉主,並行事為人要光明正大、光明磊落。而正因為是帶著分別為聖的聖職身分去事奉上帝,祭司們就更要常常被聖靈和上帝的話語光照、提醒和引導,與外表尊嚴和華美的服飾相稱。而每位信徒其實皆是祭司(參彼前2:9),那麼這教導對我們每個人而言都同樣有效!就是我們都有祭司的身分,因著主耶書亞(耶穌)的緣故得以和上帝和好和得以親近祂,像在會幕裏事奉一樣有分見證主和事奉主,同時我們要「常常點燈」,讓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在光明中,在不被人看見時仍然被聖靈和主的話去光照和引導,好讓我們的生命能為主發光和討祂的喜悅。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今段《妥拉》一開始強調祭司們要在會幕裏常常點燈,代表著他們時刻都要確保自己在光照下事奉,而耶書亞(耶穌)不但要光照那些活在黑暗中的人(參路1:79、約8:12),他的生命更是人的光(參約1:4),能光照我們的生命(參約1:9、弗5:14、來6:4及10:32、啟22:5)。透過他的救恩、他對門徒的教導和他所活的生命榜樣,能讓我們懂得在光明中行走(參約12:35、弗5:8、羅13:12、約一1:7),能活出上帝所喜悅的生命,按著祂心意去事奉和見證,成為光明之子(參約12:36、帖前5:5)。

另外,祭司服飾所用的顏色和物料跟會幕相同,反映著上帝要與人同在的心意,而耶書亞(耶穌)作為受膏的祭司也成就著今段與祭司服侍有關的四方面描述:

1)祭司的服飾顏色和物料跟會幕一樣,他們就像可移動的會幕,其角色代表著領人歸回伊甸園。而耶書亞在世的使命以至他的死,也是要帶領我們離開罪惡的權勢,像返回伊甸園那樣去經歷上帝的同在和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

2)就如大祭司額上禮冠的金牌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那樣,耶書亞的生命也是全然為了上帝而活,他犧牲捨己去成就救恩,更完全和完美地為子民的罪代贖,讓子民能成聖和得蒙天父悅納;

3)耶書亞在《新約聖經》裏被看為是新的摩西(參太1-5章與摩西事蹟的平行、約1:17等),帶領和承擔著十二支派以至十二使徒,他是以色列民的救主,這成就了以弗得的肩帶和胸袋上的寶石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所反映的大祭司的職責,像大祭司那樣承擔和肩負著上帝子民的生命。

4)肩帶的寶石上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都是按照其出生次序而排列的,反映著「上帝的旨意」。而決斷的胸袋裏所藏的烏陵和土明,是用作彰顯「上帝的旨意」。所以兩者都是表明上帝的心意要被放在子民身上。而我們可以從耶書亞一生所宣告的話中看見他那份敬虔、高舉天父的旨意(例如主禱文)、凡事以天父的事為念的立場,成就了大祭司的這些服飾和物件。

以下列表嘗試把上述四點相關的經文列出:

祭司的衣服

耶書亞(耶穌)的成就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

(會幕代表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

寶石和黃金(伊甸園、天上的耶路撒冷)

太1: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

約1:18 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獨一的兒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6:68 西門.彼得回答他:「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禮冠上的金牌寫著「歸耶和華為聖」(有捨己歸與上帝和為子民贖罪的意義)

彼前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 ,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上帝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來9: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肩帶上和胸牌上刻有十二支派名字的寶石

(為以色列民承擔)

太8:17 這是要應驗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話:「他代替了(ἔλαβεν elaben נָשָׂא  nasa’我們的軟弱,擔當(βαστάζω bastazō נָשָׂא nasa’了我們的疾病。」

太15:24 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徒10:36 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把這道傳給以色列人

徒13:23 從這人的後裔中,上帝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救主,就是耶穌。

按照十二支派的出生次序、決斷的胸袋

(強調以天父的旨意為重、單單事奉主)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太4:10 耶穌說:「撒但,退去!因為經上記著:『要拜主你的上帝,  惟獨事奉他。』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太7:21「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可14:36 他說: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結語:常常點燈與祭司服飾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的經文主要記載供應橄欖油到會幕讓祭司可以點燈,以及有關製作大祭司和祭司的服飾。這些經文像之前的其他描述會幕的經文一樣,表面上平平無奇甚至難以應用,但其實每段經文背後都蘊含着重要的屬靈意義和原則,並且像影兒一樣可從主耶書亞(耶穌)身上看見他所成就的更美的圖畫。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記載祭司要在會幕裏常常點燈,這提醒我們有關以色列民要為會幕供應橄欖油的責任,以致我們要學會不作屬靈群體的消費者,而是要作供應者!另外,祭司要「常常點燈」也提醒我們每一個信徒(信徒皆祭司)要讓自己的生命、行事為人和事奉都要時刻被聖靈和上帝的話光照、提醒和引導,好讓我們能活出上帝的心意和作出緊貼祂心意的事奉。而透過對祭司服飾的論述,更讓我們明白到事奉的動機和心志必須要純正,絕不能為了一己的私利、為了討好別人、會眾,或盲目地依從某領導人的指示,而是為了成就上帝要帶領祂的子民回歸伊甸園這個目的,讓子民能經歷上帝的同在和嚐到與祂建立親密關係的好處!求聖靈幫助我們在這個黑暗的時代中要有智慧走在光明的屬靈道路上,專心去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活和事奉,為要討主的喜悅和成就上帝對祂子民的美好心意。阿們。


[1] 「從晚上到早晨」或暗示其取自《創世記》的一日的循環,也就是完整一天的意思。

[2] 刻在寶石上的名字是哪十二個,在猶太傳統中有不同的說法,一個說法是把約瑟分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的名字而沒有了利未(因為是祭司的支派),也有說是沒有了但的支派。但另一個較貼近經文意思的說法,則原用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就是刻上的名字包括有利未、但和約瑟,卻沒有以法蓮和瑪拿西。

[3] 烏陵和土明這兩個詞在原文都是複數,估計它們並非只有一枚,而是各自都有好幾枚的。

[4] 筆者曾聽過有一個流行的教導指耶穌死後聖殿的大祭司每年都要更換一個,因為每位都在贖罪日進到至聖所時,他們外袍下擺的金鈴鐺就再沒有發出聲響,反映他們在上帝面前死掉,而他們的腳上被繫上了繩子所以他們才能被拖出至聖所。然而,這說法並無聖經的根據或古代猶太文獻的支持(包括:約瑟夫、米示拿、塔木德等),所以我們不應採納。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6:31-27:19、結16:10-19: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安息日研經坊」(2022-8-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26:31-27:19、結16:10-19(作者:Florence Tsang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你認為今段《妥拉》最突出的主題是甚麼?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31-27:19分段大綱

1. 幔子與門簾(26:31-37)

2. 祭壇(27:1-8)

3. 院子(27:9-19)

 

幔子與門簾(26:31-37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פָרֹ֗כֶת parokhet;veil),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金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銀座上。

出26:33 要把幔子垂掛在鉤子上,把法櫃抬進幔子內;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

出26:34 又要把櫃蓋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

出26:35 把供桌安在幔子的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帳幕的南面,和供桌相對。

今段經文的頭五節是有關幔子的做法,幔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所織成,並要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這裏幔子的原文 פָרֹ֗כֶת parokhet 是一個特定的名詞,僅用於描述至聖所前的幔子,從經文所述,它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33節),而中世紀拉比Rashi就指到這幔子是一個區隔,將上帝與這個世界分隔開來。[1]

早前在25章提及到約櫃與施恩座、供桌和燈臺的做法,而這裏就交代了這幾件器具在會幕裏的位置,當中以幔子作為一個參照點:法櫃和施恩座是在幔子裏面,而供桌和燈臺則位於幔子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南面,兩者的位置相對。

出26:36「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金鉤,又為柱子鑄造五個帶卯眼的銅座。」

這兩節描述會幕聖所入口的門簾,它的製作物料與幔子所用的相同,同樣是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成,不同的是門簾上沒有繡上基路伯。不論是幔子或門簾,上帝都吩咐要掛在包金的柱子上,柱子上同樣有金鉤,然而掛幔子的柱子是安在銀座上,而掛門簾的柱子則要安在銅座上。

 

祭壇(27:1-8

祭壇高三肘(約1.4米),長和寬都是五肘(約2.3米),壇是正方形的,在壇的四角要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整個壇是以金合歡木包銅所製成。(27:1-2)祭壇的高度雖不至於過高,但仍會使祭司在工作時構成一定困難,而由於上帝禁止人用臺階上祂的壇(見20:26),估計當時祭壇旁邊會有一道土坡,以方便祭司獻祭。[2]而祭壇的四個翹角並非裝飾之用,而是具有禮儀功能,例如獻贖罪祭時,祭司會將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參利4:25)。「角」一般被理解為力量的象徵,《聖經》中亦記載到人會緊緊抓住祭壇的角去尋求庇護,以壇作為避難所,去祈求上帝的干預和保護(參王上1:50-51、2:28),然而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典章中就提到,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上帝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見21:14)

出27:3 要做桶子(סִּֽירֹתָיו֙;its pots)來盛壇上的灰,又要做鏟子(יָעָיו֙;its shovels)、盤子(מִזְרְקֹתָ֔יו;its basins)、肉叉(מִזְלְגֹתָ֖יו;its forks)和火盆(מַחְתֹּתָ֑יו;its firepans);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4 要為壇做一個銅網,在網的四角做四個銅環,

出27:5 把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使網垂到壇的半腰。

27:3描述了很多與祭壇相關的不同器具,當中有盛灰的桶子,也有用作鏟灰的鏟子,盤子則是用來盛載祭物的血,祭司會將血灑在祭壇上,還有肉叉和盛炭的火盆,這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在原文中這些祭壇的器具直譯為「它的桶子」、「它的鏟子」、「它的盤子」、「它的肉叉」和「它的火盆」,意思是它們全是「祭壇的附屬物品」,是屬於祭壇的一部分,並且原文中這些器具都是複數詞,雖則經文沒有實質說明各樣器具的數量,但至少我們明白到各樣器具的數目都不止一個。而在祭壇中間有一個銅網,銅網要放置在壇的半腰,這樣,當祭牲放在銅網上燒的時候,空氣可以在祭牲下方流通,而灰燼亦會通過銅網落在地上。

由於祭壇是敬拜儀式中不可或缺的物件,它在會幕中出現可以說是理所當然。事實上,在還未建造會幕的時候,以色列的先祖會在不同的地方築壇敬拜耶和華上帝,特別是當上帝在某個地方向他們顯現和作出啟示,他們就在那兒築壇敬拜祂。在《出埃及記》此前的章節,就曾兩次記載摩西築壇(見17:15;24:4-5)。會幕當中的祭壇所代表的是,上帝從偶爾的顯現,轉變為在祂子民中持續地臨在,人可以透過不間斷的獻祭到主面前、與祂親近。

 

院子(27:9-19

整個院子是一個長方形的結構,院子的南邊和北邊長100肘(約46米),兩邊的做法完全一樣,就是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要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並要用銀做柱子的鉤和箍。而院子的西邊和東邊,各長50肘(約23米),是南北兩邊一半的長度。西邊的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而東邊的中間有一個長20肘的簾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所織成,製作方法和帳幕入口的簾子相同,簾子左右兩邊的帷幔各15肘,各有三根柱子,和三個帶卯眼的座。除了東邊的簾子之外,整個院子都被掛起的帷幔所覆蓋。帷幔要用銅做的橛子和繩索固定。 

在研讀有關建造會幕的經文時,我們往往會將重點放在至聖所裏的約櫃和施恩座,並會幕內外的各樣器具,反而容易忽略了有關院子的用處和重要性。院子雖位於整個會幕的最外圍,然而我們不應忘記,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並且一年只可在贖罪日時進入一次,而聖所則是只有祭司方可以進入事奉的地方,但院子卻不同,它是大部以色列民唯一可以前來親近上帝之處,他們可以將要獻給上帝的祭物帶到院子裏,因此院子作為以色列民敬拜的地方可謂十分重要。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與出26:31-27:19的關聯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

結16:11 我用首飾打扮你: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項鏈在你頸上,

結16:12 我也把環子戴在你鼻上,耳環在你耳上,華冠在你頭上。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吃的是細麵、蜂蜜和油。你也極其美貌,配登王后之位。

結16: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到列國,因我加給你榮華,使你完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6:15「只是你仗著自己美貌,又憑著你的名聲行淫。你向路人縱情淫亂,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這樣的事本不該有,以後也不該發生。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結16:19 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事情就是這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西結書》16章,經文背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前,上帝吩咐以西結先知宣講對猶大的預言,當中大部分是屬於審判的信息(結4-24章)。結16章是有關耶和華對一個不忠的妻子作出論述,事實上,在前後一連幾章經文,上帝對猶大作出了一連串的責備,當中先知以不同的比喻去宣講上帝審判的信息。而今段選段敍述了一個愛情故事,描述一個王如何將一切華美都賜給他的王后,為她準備精緻衣料,又用珍貴的首飾給她裝飾,使原來無人顧惜的女孩躍升為美麗絕倫的王后,她美貌的名聲甚至傳到列國。可是後來這個王后卻背叛了王,經文形容她「向路人縱情淫亂」,甚至將王送給她的禮物拿去造偶像。上帝藉這比喻去責備耶路撒冷(代表著南國猶大、祂的百姓)就如一個背夫行淫的妻子,耶路撒冷本是一座聖城,卻竟放棄她對耶和華的敬拜,忘記了上帝的拯救之恩,轉而敬拜外邦的神明偶像,原本尊貴的王后淪落為與妓女無異。

這個選段的頭幾節經文用了不少篇幅去描述王后的衣裳和首飾,並仔細提到它們的用料,當中不同物料的字眼都讓人很容易聯繫到今段的《妥拉》經文(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

《妥拉》(出26:31-27:19

細麻(שֵׁשׁ shesh

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刺繡
( רֹקֵֽם roqem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variegated stuff, embroidered cloth),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6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 רֹקֵֽם roqem;variegate, made by a weaver)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7:9 ……要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

出27:16 院子的門要有二十肘長的簾子,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以刺繡( רֹקֵֽם roqem)的手藝織成……

金(זָהָב  zahav

銀(כֶּסֶף kesef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座上。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鉤……。」

出27:17 院子四圍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銀子箍著,要用做柱子的鉤子,用銅做帶卯眼的座。

器具(כְּלִי keli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כְּלִי keli),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7:3 ……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19 帳幕中各樣用途的器具,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銅做。」

造(עָשָׂה ʿasah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וְעָשִׂ֣יתָ veʿasita;and you shall make)幔子……。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וְעָשִׂ֣יתָ veʿasita)五根柱子,包上金子……。

出27:1「你要用金合歡木(וְעָשִׂ֣יתָ veʿasita)祭壇,長五肘,寬五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從上表最後一列所見,兩段經文同樣出現「造」(עָשָׂה ʿasah)這字眼,然而兩者所描述的情況卻有天淵之別。兩段經文都提及到很多珍貴的物料,例如金、銀、細麻、錦繡衣裳等,在《以西結書》的選段,是描述耶路撒冷這個王后將王所贈的華美衣飾拿去做彩色丘壇,又製造偶像;相反,在今段《妥拉》當出現「造」這個字,卻都是講述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如何按照祂的心意去做會幕當中的不同部件,以致祂能住在他們中間。上帝的心意是要與祂的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不論是《以西結書》16章中比喻的王與王后,或在《出埃及記》上帝與以色列人訂立好比婚盟的西奈之約),這兩段經文本就有著相同的屬靈原則和上帝的心意,同樣表達出上帝因著對以色列人的愛,就賜給他們尊貴的位分,祂期望這些與祂立約的子民能夠按照祂所指示的樣式去敬拜和事奉祂,把所擁有的(也是上帝所賜予的)甘心樂意地為主擺上(以致祂住在他們中間),而不是把主所賜的豐盛用於祂所不喜悅的事情上(以致祂離棄他們)。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和當中的屬靈意義

今段經文提到有關幔子、門簾、院子的描述,而它們的主要功能都非常近似。如經文所說,幔子主要是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26:33);其次,帳幕的門簾也起了類似的功用,它是整個帳幕與外面的院子的一個分隔;而從經文細看有關院子的記述,事實上大部分都是與帷幔相關的經文,就是如何在東南西北四邊架起長長的帷幔,以致能夠劃分一個空間,將裏面稱之為「院子」的地方(以至整個會幕的組合結構),與外面以色列民的營分隔開來。因此非常明顯,今段經文最突出的主題是有關分隔,就是為到會幕裏不同的空間去定出界限。

這些界限向以色列人說明了兩件事:首先,上帝是聖潔的(或稱為神聖的)。這一層層的限制,正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至聖所更是難以進入(除了每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可以進入)。其實這一點,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建造會幕時對不同金屬的使用就能看見:院子裏支撐帷幔的柱子是以銅作為底座,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是用銅做,在院子裏的祭壇,以及壇的器具,均是銅做或要包上銅;在會幕聖所的入口,柱子要包金,但由於與院子接連,因此底座是銅做的;而在至聖所前,同樣要用包金的柱子,但就要用銀作為底座(在聖所和至聖所的範圍很常用金和銀,例如整個帳幕的木板和橫木都是包金的,板底下是銀座;參26:18-29);最後在至聖所裏面,那象徵著上帝寶座的約櫃和施恩座,都要以純金製成,當中不同的配件都要用純金或包金。由此可見,會幕不同地方的聖潔度(或神聖程度),某程度上可說是用了不同金屬的珍貴程度去表達。簡而言之,愈靠近約櫃和它所在的至聖所,所用的金屬就愈珍貴。

從《創世記》所見,上帝與人之間的分隔是源於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吩咐而被逐出伊甸園後,罪就成為了一道將人類與上帝隔開的屏障。人再不能像在伊甸園時那樣靠近上帝,與祂親密同在。今段《妥拉》所記載的一道道屏障,除了為祭司們履行職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隱私,也是保護整個會幕免受意外或故意的褻瀆,以及保護有意無意地誤闖會幕者的性命。這些界限的存在不斷提醒著以色列人,他們不可隨意闖到至高者的面前,因為那位在他們中間的上帝是聖潔的。

另一邊廂,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25:8)可見上帝的心意是要與人同住。「分隔」與「同住」彷彿是兩個互相矛盾的概念,然而會幕的存在與它的重重界限正正象徵著,以色列人雖然不配,但聖潔的上帝仍然願意住在他們中間,上帝願意進到祂的子民當中,與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在今段《妥拉》經文,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造祭壇,祭壇是以色列民進到院子後首先看見的東西,它所在的位置是要讓子民清楚明白,人需要透過獻祭,透過祭牲的流血犧牲,才得以接近那位聖潔的主。

總結第一條問題,今段經文當中很多描述都與分隔、定界限有關,強調的是上帝的聖潔,但同時亦讓人看見上帝對祂子民的愛,人的而且確是不配與上帝同住的,但這是上帝的心意,並且祂向祂的百姓提供了親近祂的途徑,讓他們能夠以合乎聖潔的原則去親近祂。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1)院子的門

院子的入口處只有一道簾子(מָסָךְ֙ masakh;a screen),經文將它稱之為「院子的門」(שַׁ֨עַר הֶֽחָצֵ֜ר shaʿar hechatzer;gate of the courtyard;見27:16)。整個院子的外圍全被細麻所做的帷幔所覆蓋,唯有院子的門(簾子),是要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織成,它作為一個明顯的標示,讓人知道那裏就是院子的入口處,而院子的門就是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唯一途徑。按《約翰福音》10:7-10所記:

約10:7 於是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約10:8 所有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羊卻不聽從他們。

約10:9 我就是門,如果有人藉著我進來,就必定得救,並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場。

約10:10 賊來了,不過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使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耶書亞表明他自己就是通往生命的「門」,是人「得生命/得拯救」的唯一途徑(約10:9;另見 約6:53;8:24;14:6)。所有尋求上帝的人必須靠他來到上帝面前,靠著他去與上帝親近,得以進到上帝的同在裏面。

2)祭壇

祭壇的主要功能是獻祭,藉此讓人維繫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利未記》詳細記載了上帝吩咐的各種不同獻祭,其中贖罪祭就是讓人在犯罪後仍可透過獻祭去修補與上帝的關係。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耶書亞就是上帝所設立的贖罪祭,他為人的罪獻上自己的生命,就像祭牲被獻在壇上,而憑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就得稱為義。(參羅3:23-26)這贖罪祭與普通祭司所獻的不同,如《希伯來書》所說:「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邊。」(來10:10-12)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在《希伯來書》13章更提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來13:10-12),這裏「祭壇」所指的是主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贖罪祭。而祭壇代表著接近上帝的途徑,所以耶書亞在十架上的獻祭成就了會幕裏祭壇的功能,他將生命擺上成就了所有的獻祭(例如他全然無私奉獻和擺上就成就了燔祭),而他所獻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是以他的血遮蓋那些信他的人,讓人得以親近上帝。

3)幔子

幔子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按《馬可福音》15章所記,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的一刻,聖殿中那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7-38;另見太27:50-51、路23:45)

來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幔子作為耶書亞身體的象徵,從前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耶書亞與象徵他身體的幔子在他被釘死在十字架的一刻裂為兩半,至此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通往至聖所的道路。藉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可以通過幔子,坦然進入至聖所,毫無攔阻地進到上帝的同在裏。

在《創世記》中,當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經文形容:「耶和華上帝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自此罪進入了人的生命,人與上帝便有了隔閡。而在會幕的建造指示中,院子的門(簾子)、帳幕的門簾,以及幔子,它們同樣是面向東邊,並都以精美的物料製成,就像一個標記一樣,指往上帝寶座的方向。而在幔子上所繡的基路伯,與伊甸園入口的基路伯相呼應,讓人明白這是一條重返伊甸園的道路,一個上帝與人親密同在的地方。

 

結語: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從今段《妥拉》描述有關院子的門、會幕聖所的門簾、以至分隔至聖所的幔子,我們所看見的是重重的分隔、是界限,代表人不能隨意親近那位聖潔的主,但我們卻亦看見上帝定意要與人同住的心意怎樣透過這些分隔和界限得以實現。也就是說,這些分隔既表達出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也同時指明了祂的所在,向人指示那條通往祂同在的道路。

上文簡述了主耶書亞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他是我們進到主面前的唯一途徑,因著耶書亞擺上自己的生命為人贖罪,從前分隔的道路得以重新被開通。在《約翰福音》14章,耶書亞說: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7 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就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了。」

這條道路如《希伯來書》所言,是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來10:20)。今天我們和昔日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方式不再一樣,我們不再需要以牛羊祭牲去親近主,方式雖然不同,但上帝仍然要求我們同樣要以敬畏的心去親近祂。既知道上帝是聖潔的,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要以輕率的態度來到上帝面前。而我們縱然不配,上帝因愛我們,就差派祂的兒子耶書亞作贖罪祭。主為我們擺上自己,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但我們要知道這條恩典之路並非一條捷徑,當我們行在其上,就意味著我們是與主聯合,並效法他去行在一條願意為主擺上和捨己、過聖潔生活的道路上。

盼望我們藉著今段經文可以更深切地明白到能與聖潔的上帝同住,是何等大的恩典!生活上很多事情當習慣了,就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但有主的同在實在不是我們配得的,我們必須珍惜每天可與上帝親近的時光、記念主耶書亞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明白一切都是出於祂豐盛的憐憫、慈愛和恩典而並非必然!深願我們時刻都懂得敬畏這位聖潔的上帝,並懂得怎樣以聖潔的生命去回應祂的愛。阿們。


[1] 參 《巴比倫塔木德》〈論祝福〉bt.Berakhot 18b。

[2] 《利未記》9:22記載亞倫在獻祭後「下來」,故此祭司在獻祭時應是從壇旁上去。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新增「文章朗讀功能」

現時老師們所寫的查經摘要、釋經文章等篇幅都算長(通常每篇起碼有七、八千字甚至過萬字以上),單是閱讀也可能要用上20-30分鐘,我們明白這對部分弟兄姊妹來說是感到很吃力的。有見及此,我們嘗試計畫把部分的文章加入「朗讀功能」(有粵語版本和普通話版本),供弟兄姊妹可以聆聽文章,讓眼睛可以休息一下。希望這樣更有效幫助大家使用BMY網站上的學習資源,在上班途中希望聆聽或其他不便閱讀的弟兄姊妹,帶來一個新的體驗。大家可按此瀏覽已經加入「朗讀功能」的文章。大家不妨試聽,並歡迎提供寶貴意見!😃

出26:1-30、賽66:1-11: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

「安息日研經坊」(2022-8-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6:1-30、賽66:1-1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有關做帳幕的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這些物件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1-30簡介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談及上帝的子民要建造聖所(מִקְדָּשׁ miqdāsh並詳細記載了其中四件器具的製作內容,今段《妥拉》經文繼續講述會幕的其他建造細節。而在談論之先,筆者認為讀者必須釐清以下幾個詞彙所包含的不同觀念:

1)這裏所指的「聖所」(מִקְדָּשׁ miqdāsh;參25:8)在原文和概念上都跟會幕裏的兩間房間,也被稱為「聖所」(中文翻譯為「聖所」和「至聖所」)完全不同[1]。前者純粹指那一個上帝要子民建造的整個「聖潔的居所」,而後者則是指特定的兩個房間,我們不可混淆;

2)信徒也容易籠統地將「會幕」理解為整個要建造的聖所(מִקְדָּשׁ miqdāsh,但其實「會幕」一詞在經文中指的是當中立起來的那個「帳幕」;

3)當經文要記載這個「帳幕」的時候,它在一些中文《聖經》的譯本(例如:《和合本》、《和合本修訂版》)裏會小心地根據其原文而有時譯作帳幕(מִשְׁכָּן mishkān,有時譯作會幕(אֹֽהֶל־מוֹעֵד ’ohel mo‘ed。兩者所指的其實是同一樣東西!但前者源於動詞 שָׁכַן shākhan(意思:居住、安頓),突顯著「上帝與人同在」的意義,而後者則源於名詞 מוֹעֵד môꜥēdh (意思:約會、會面、節期)[2],強調其功能是「我(上帝)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參29:42);不過也有些中文譯本(例如:《新譯本》),則無論原文是מִשְׁכָּן mishkān 還是 אֹֽהֶל־מוֹעֵד ’ohel mo‘ed 都一致翻譯為「會幕」,這讓讀者以為兩者是一樣的,這樣讀經的時候會較為前後一致,容易理解,但就難以分辨它在不同經文中所用的原文其實並不相同。無論如何,帳幕(מִשְׁכָּן mishkān一詞在今段《妥拉》經文的短短30節中就已經出現了16次,其次數之頻密是整卷《出埃及記》中最高的一章[3]

 

帳幕和幔子(26:1-6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עָשָׂה ꜥāsāh)帳幕(מִשְׁכָּן mishkān。這些幔子要用搓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織成,並且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2 每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全部的幔子尺寸都要一樣。

出26:3 這五幅幔子要彼此相連;那五幅也彼此相連。

出26:4 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要縫藍色的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要照樣做。

出26:5 這幅幔子上要縫五十個鈕環,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縫五十個鈕環,環環相對。

出26:6 要做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幔子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幕。

「帳幕(亦即會幕)」的頂部和兩旁共用四層的物料作為遮蓋。26:1-6描述最底的一層是由十幅幔子所織成,每幅大小約13米x 1.8米。幔子除了用白色的細麻,也要用上藍、紫、朱紅等顏色的紗。這些顏色在古代都是最難製造、最貴重的顏色,反映著會幕的珍貴,而上面印著的基路伯圖案,就與至聖所約櫃上的基路伯一樣,也代表著這是要引領人回歸伊甸園之路(參創3:24),為要讓人得以親近上帝,經歷祂的同在。而每幅幔子都要縫上藍色的鈕環,並要做五十個金鉤讓它們彼此相連,緊扣在一起,這對遷移帳幕時要拆卸和重新組裝來說,會較為便利。

 

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26:7-14

出26:7 「你要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來作帳幕的罩棚(אֹהֶלʾōhel;帳棚 tent

出26:8 每幅幔子要長三十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十一幅幔子的尺寸都要一樣。

出26:9 要把五幅幔子連成一幅,又把六幅幔子連成一幅,這第六幅幔子要在罩棚的前面摺上去。

出26:10 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要縫五十個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縫五十個鈕環。

出26:11 要做五十個銅鉤,鉤在鈕環中,使罩棚相連成為一個。

出26:12 罩棚幔子餘下垂著的,那餘下的半幅要垂在帳幕的背面。

出26:13 罩棚的幔子兩旁所餘下的,這邊一肘,那邊一肘,要垂在帳幕的兩邊,蓋住帳幕。

出26:14 要用染紅的公羊皮做罩棚的蓋,再用精美皮料做外層的蓋。

26:7-14記載第二層物料用十一幅山羊毛織的幔子作成,每幅大小約13.8米x 1.8米,整體面積比第一層的幔子略大一點,同樣用五十個鈕環和五十個銅鉤讓每幅可以相連,形成一個罩棚。而上面的第三層和第四層則分別用公羊皮和精美皮料(《新譯本》翻譯為「海狗皮」)做成。雖然經文沒有交代尺寸,但這兩層較粗糙,相信可起保護甚至防水的作用,所以估計這兩層與下面兩層的大小應該相約,可覆蓋在其上。這四層的物料讓我們看見帳幕是必須用不同性質的物料彼此配合和連繫起來才能建造而成的。

 

木板和銀座(26:15-30

出26:15「你要用金合歡木做豎立帳幕的木板

出26:16 木板要長十肘,每塊板寬一肘半,

出26:17 每塊板有兩個榫頭可以彼此銜接。帳幕一切的都要這樣做。

出26:18 你要做帳幕的木板: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邊,要做二十塊

出26:19 在這二十塊底下要做四十個帶卯眼的銀座;兩個卯眼接連這塊上的兩個榫頭,另外兩個卯眼接連那塊上的兩個榫頭。

出26:20 帳幕的第二邊,就是北面,也要做二十塊

出26:21 和四十個帶卯眼的銀座;這塊底下有兩個卯眼,那塊底下也有兩個卯眼。

出26:22 帳幕的後面,就是西面,要做六塊板。

出26:23 帳幕後面的角落要做兩塊板。

出26:24 下端的板是成雙的,上端要連在一起,直到頂端的第一個環子;兩塊板都要這樣,做成兩個角落。

出26:25 一共有八塊板和十六個帶卯眼的銀座;這塊板底下有兩個卯眼,那塊板底下也有兩個卯眼。

出26:26   「你要用金合歡木做橫木:為帳幕這面的板做五根橫木

出26:27 為帳幕那面的板做五根橫木,又為帳幕後面,就是朝西的板做五根橫木

出26:28 板腰間的橫木,要從一頭通到另一頭。

出26:29 板要包上金子,又要做板上的金環來套橫木;橫木也要包上金子。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最後一段的經文26:15-30記載用作支撐起四層帳幕的木板、木板的基座,以及連繫木板的橫木的製作細節。首先,經文指帳幕的南邊和北邊都要做二十塊木板,每塊大小相同(約4.6米x 69厘米),並指出每塊都有兩個榫頭,配合四十個用銀造的帶卯眼的基座,讓木板可以穩固地豎立起來。而帳幕後面(西面)同樣要做類似的木板,並特別把帳幕後面的角落用兩塊木板去加固,而上端也要連著頂端帳幕的環子不讓中間有任何空隙。最後南北兩面的二十塊木板與木板之間,均需各用五根橫木把木板連在一起,這就讓帳幕的所有部件都緊緊相連,扣在一起,穩固堅定。而今段最後一節經文提醒我們,上述這些製作的細節,全是出於上帝要向人啟示的心意,目的是要讓祂的「帳幕/會幕」可以穩固地豎立起來。

 

《先知書選段》賽66:1-11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  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賽66:10 「你們所有愛慕耶路撒冷的啊,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賽66:11 使你們在她安慰的懷中吃奶得飽,盡情吸取她豐盛的榮耀,滿心喜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是《以賽亞書》的最後一章,屬於全書的第三部分(56-66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要帶領他們回歸,重建聖殿和屬靈的群體。經文一開始的賽66:1-2說明耶和華自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所以那真正建造聖殿的是祂而不是回歸的人,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有關建造帳幕/會幕的主題平行。接著的賽66:3-8指出有一些不看好子民能夠重建其耶和華信仰的聲音,這可能來自沒有經歷被擄而留在以色列地的餘民甚或外邦人,這些人的信仰敗壞,輕看上帝要在子民中實現的應許,所以上帝在賽66:9-11回應,祂能夠叫婦人生產,就如昔日是祂讓亞伯拉罕的妻撒拉、以撒的妻利百加、雅各的妻拉結能夠從不育變成可以生育,以致以色列國得以被建立,祂絕對有能力重新建造以色列民成為祂想要成就的屬靈群體,並表明那些與祂站在同一立場的(愛慕耶路撒冷的)人,必然會一同高興歡喜,也就是必定能經歷上帝的應許成真,從被擄的痛苦中再次感受到安慰和喜樂!可以說,透過建造聖殿的主題,上帝其實在述說屬靈群體的建造。祂表明自己可用大能去重新建造信靠祂和順服祂的屬靈子民群體,並會與這些與祂同心的人同在,讓他們經歷祂所賜的喜樂和滿足。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6:1-30

《先知書選段》賽66:1-11

做、造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עָשָׂהāsāh帳幕⋯⋯

出26:6 要做(עָשָׂהāsāh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幔子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幕。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עָשָׂהāsāh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עָשָׂהāsāh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帳幕/會幕、殿宇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帳幕(הַמִּשְׁכָּ֥ןHaMishkan。這些幔子要用搓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織成⋯⋯。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בַ֙יִת֙ bayit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הֵיכָ֑ל heykhol裏⋯⋯。

每個、

一切、

所有

出26:2 每(כָל khol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全部的幔子尺寸都要一樣。

出26:17 每(כֹ֖ל khol塊板有兩個榫頭可以彼此銜接。帳幕一切的板都要這樣做。

賽66:2 這一切(כָּל kol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כָל khol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  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0 「你們所有(כָּל־ kol愛慕耶路撒冷的啊,  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כָּל kol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指示、

看見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הָרְאֵ֖יתָ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好讓我們看見(נִרְאֶ֥ה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רָאָה֙呢?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有關做帳幕的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這些物件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關乎「帳幕/會幕」的建造,當中的基路伯是個標記,提醒子民這是回歸伊甸園的路,就是子民再次經歷親近上帝並與祂同在的地方,而隨着以色列的歷史發展,「帳幕/會幕」的功能被聖殿所取替,包括所羅門的殿和回歸後重建的第二聖殿(及後大希律再擴建),然而聖殿的重點並非在於建築物本身,而是在於敬拜耶和華的信仰群體,在於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對上帝的信靠和順服。按《約翰福音》2:19所記,耶書亞(耶穌)在地上要拆毀當時的聖殿並他要在三日內重建,所指的並非人手所造的殿,而是指跟從他的人要被建造成屬靈的殿(參林前3:16、弗2等)。在末後新天新地的日子,他們要成為新耶路撒冷,有上帝的帳幕在其中,表明祂要成就與子民永遠同在的應許(參啟21:1-3)。所以「帳幕/會幕」的建造在《聖經》裏其實常比喻為屬靈群體的建造(例如:弗2:22、林後6:16、彼前2:5等),兩者是個平行,都是建基於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被建造,好讓上帝能住在子民中間,成就祂與子民同在的這個目的。因此,帳幕的各個部件,包括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就能比喻為每一個信徒的生命,它們屬不同的物料,就如信徒都各自有不同的特質、性格、專長和恩賜。有些物料較貴重、較柔弱,而有些較粗糙、較剛強,它們雖然非常不同,但卻要彼此配合、緊扣相連,按照上帝的吩咐連成一體,會幕才能被建立起來。同樣地,每個信徒雖然都各有不同,但也必須按照上帝的心意合而為一、彼此順服、緊扣相連才能成就一個榮耀上帝、有祂住在其中的屬靈聖殿。我們從今段《妥拉》經文中多次重複和強調的字眼:「相連」、「連成一幅」、「彼此銜接」、「接連」等,可以看到這個合一的屬靈意義就是建造上帝「帳幕/會幕」的關鍵。事實上,「相連」的原文動詞 חָבַר  chāvar,其字根可以引伸出「朋友(friend)」、「同伴(companion)」、「連繫(connection)」等希伯來文詞語。當中同伴(companion;חֲבֵרִים chāvarim)在第二聖殿時期更會被理解為一同研讀和遵行上帝話語的同行者。這讓我們重新明白何謂「團契」的意義。真正的「團契」關係,並非建基於吃喝玩樂、以參與者是否開心滿足為目的,而是以同心彼此配搭、順服上帝、建造讓上帝同在的群體為目的。這讓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正在建立這樣的一種「團契」,是否立志要去成為這種「團契」的一員,並試圖去修正偏離了這個目標的「團契」,讓大家在跟從上帝和順服上帝的真理上彼此合一和相愛。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希臘文:ἐσκήνωσεν;希伯來文:וַיִּשְׁכֹּן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主耶書亞(耶穌)的降生,「住在」人的中間,本身就已經成就了「帳幕/會幕」的目的和意義(參約1:14的希臘原文或其在《七十士譯本》所對應的希伯來文,正正就是動詞 שָׁכַן shākhan【意思是居住、安頓】或支搭 אֹהֶל ʾōhel【意思是帳幕/帳棚】[5]),代表他的降生是要成就上帝與人同在的意思,就如他的另一個稱號:「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見賽7:14、太1:23)。而耶書亞除了自己成就今段《妥拉》經文的「帳幕/會幕」,他更延伸這個應許的成就至所有屬他的人。上文已經論述,耶書亞到來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要重新建造屬靈的聖殿,就是一群屬於上帝的信仰群體、立志每天跟隨他並順服他的門徒。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約13:35 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7: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約17:23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讓世人知道是你差我來的,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弗4:31 一切苦毒、憤怒、惱恨、嚷鬧、毀謗,和一切的惡毒都要從你們中間除掉

弗4:32 要仁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西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而從上述引用的多段經文所見,主對門徒的吩咐是要他們彼此切實相愛,他要一群立志順服建造上帝居所的門徒,懂得彼此接納、體諒對方的軟弱和不足,除掉當中的一切苦毒、憤怒、惱恨等,雖然別人與自己不同,但也要尊重對方和愛對方,這包括了彼此饒恕,和肯定對方同樣屬上帝,也有著建立屬靈聖殿某個位置的身分。我們可以想像,當帳幕/會幕的木板的榫頭和銀座的卯眼不能配合時,所建的帳幕就會搖晃不定,不能立穩,而要做到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建成一個堅固的帳幕/會幕,彼此就必須為配合對方而削掉多餘的部份,不容許有任何的罅隙,而這正是每個信徒畢生都要學習的功課。感謝上主!透過《先知書選段》的提醒,建造殿宇並非單靠人的能力,只要我們讓上帝在我們的身上動工,祂的大能必可成就這事!

 

結語: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

今次的《妥拉》經文關乎建造「帳幕/會幕」的幔子和木板等部件,表面上平平無奇,信徒甚至可能認為是沉悶乏味、與自己無關、已經不能應用(因為今天我們無需動手去建造一個會幕的建築物),在靈修時會迅速略過的經文。然而,這想法就會讓我們錯過今段經文的寶貴和美麗。雖然今段經文看來只關乎建造「帳幕/會幕」上的更多細節,但其實背後卻有著極深的屬靈意義和重要的屬靈原則。透過今次的查經,信徒能夠從「帳幕/會幕」的不同物料、組件之間的相連和配合,明白到自己的屬靈生命也必須願意被雕琢,與其他跟自己很不同的信徒學習互相連繫、彼此配搭、緊扣在一起,才能有分成為上帝所要建造的帳幕裏的其中一員,以致最終能按照上帝在天上的心意建成祂喜悅的屬靈居所,永遠地與祂同在。而這個過程,意味著我們要不斷努力被上帝塑造、提醒、立志改變,去學習接納跟自己不同、甚至得罪過自己的弟兄姊妹。也就是說,我們必須除掉心中對其他人的任何惡毒或埋怨、學懂原諒對方(如主饒恕和接納了自己一樣),才可一同彼此配搭去建造上帝喜悅的居所。

《聖經》裏不論是帳幕/會幕、聖殿的建築物還是屬靈的群體,從來都沒有人能單靠自己一個就能建造出來的,雖然現時是網絡的年代,但我們也必須透過不同的方式去彼此建立團契的關係和生活、一同實踐信仰,以致我們能真正成為上帝居所的一員,按著祂的心意去經歷祂的同在!但願我們都不是「獨行俠(Maverick)」,而是可以找到同心跟隨上帝的屬靈同伴,一同建立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就是一個上帝喜悅的屬靈群體。假如你目前沒有團契的生活,BMY歡迎你參與我們的「安息日研經坊」,一同學習聖經、學習順服基督、彼此接納、同走天路。我們的弟兄姊妹均來自不同教會,我們也希望你有機會再次融入健康的教會生活及團契中,一同參與建立基督的身體,有力量去見證主,為主而活,經歷祂的同在。阿們。

 


[1] 會幕內的「聖所」和「至聖所」原文分別是  הַקֹּ֔דֶשׁ 和 קֹ֥דֶשׁ הַקֳּדָשִֽׁים,這與25:8的「聖所」 מִקְדָּשׁ 並不相同。

[2]《出埃及記》裏其實出現過兩個不同的「會幕」,在上帝吩咐要建的「帳幕/會幕」仍未完成之前,摩西就曾在營外支搭帳棚,並稱其為「會幕」(原文同樣是 אֹֽהֶל־מוֹעֵד),用作求問上帝(見33:7-8)。可以估計,當上帝吩咐要建的「帳幕/會幕」完工後,摩西就沒有再用自己所建的那個「會幕」了,而是改用上帝吩咐要建的那個「帳幕/會幕」。這讓我們更加肯定,「會幕」的名稱是按照其功能,而並非其外表的大小或形狀,這正好符合猶太人的思維模式。

[3] 帳幕(מִשְׁכָּן mishkān在整卷《出埃及記》出現共58次,出現最多的是在40章,共有17次,但論頻密度,則26章最高。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參《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文譯本DHNT及MHNT,均用上שָׁכַן shākhan,而ἐσκήνωσεν在《七十士譯本》裏則翻譯為שָׁכַן shākhan(例如:士5:17、8:11)或 אֹהֶל ʾōhel相關的動詞(例如:創13:12)。、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5:1-40、賽60:17-61:6、該2:8-9:耶書亞成就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心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2-7-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5:1-40、賽60:17-61:6、該2:8-9(筆者:Ada Lui

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裏的器具,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今段《妥拉》經文(出 25:1-40)是關於上帝吩咐子民要為祂造聖所,並指示會幕裏四件器具的樣式,包括:約櫃、櫃蓋、供桌、燈臺。試討論:

1. 這四件器具的功能是甚麼?

2. 主耶書亞(耶穌)怎樣成就它們的功能?

 

25:1-40的大綱

上一段《妥拉》經文的結尾是上帝與子民正式立約之後,就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律法和誡命,好去教導子民,於是摩西上山,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夜。由25章到31章就是上帝把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告訴摩西。今段《妥拉》經文就記載到會幕裏的其中四件器具,內容大致可分為五個部分:

1. 建造會幕的指示(25:1-9)

2. 約櫃(25:10-16)

3. 櫃蓋(25:17-22)

4. 供桌(25:23-30)

5. 燈臺(25:31-40)

 

建造會幕的指示(25:1-9

出25: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25: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給我。凡甘心樂意獻給我的禮物(תְּרוּמָה terumah),你們都可以收下。

出25:3 要從他們收的禮物是:金、銀、銅,

出25:4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

出25:5 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的皮料,金合歡木,

出25:6 點燈的油,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出25:7 紅瑪瑙與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袋上。

出25:8 他們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

出25:9 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

在給予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之前,上帝先提到所需要的物料,這是祂要子民獻給祂的禮物,強調是要子民甘心樂意獻上的。「禮物」(תְּרוּמָה terumah)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解作「供物,舉祭」,這與上帝規定子民要做的什一奉獻不同,是要子民自己甘願把東西分別出來,獻給上帝作為建造聖所之用。這裏列出的物料有七類,分別是金屬、紗線、毛皮、木材、油、香料、寶石,都是一些貴重並且難得的物料(例如:紅瑪瑙是很珍貴的石,染色的紗必需先從貝類或蟲提煉出染料[1],金合歡木是一種堅硬和貴重的木材)。可見上帝要人獻上的,不是平凡無用之物,而是有價值、有用途的物品,這才能顯出人向上帝獻上禮物是出於對祂的愛和尊敬。

「聖所」( מִקְדָּשׁmiqdash)這個字包含著「聖潔」(קָדַשׁ)這個希伯來文,指的是一處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聖潔地方。上帝要人為祂造聖所,但目的卻是要住在子民的中間,而不是那個聖所裏面。也就是說,人若遵照上帝的吩咐去為祂建造一個代表著祂同在的地方,那麼上帝就會住在那些人的中間,而關鍵是人必需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做,所以接著上帝就對摩西說,要按祂所指示的樣式去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這一句話在之後的經文重複了兩次(見26:30,27:8),給人的感覺是在天上已經有一個帳幕,而當時上帝就讓摩西在山上看見那個在天上的樣式,然後吩咐他照著這個樣式去做,這個理解在《新約聖經》也有提及[2]

 

約櫃(25:10-16

出25:10「他們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25:11 你要把它裏裏外外包上純金,四圍要鑲上金邊。

出25:12 要鑄造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

出25:13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金子。

出25:14 要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出25:15 這槓要留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出25:16 要把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聖所」( מִקְדָּשׁmiqdash)裏主要有七件器具,分別是祭壇、洗濯盆、供桌、燈台、香爐、約櫃和櫃蓋(又稱施恩座),而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的四件器具,都是放在會幕的至聖所和聖所裏的。其中最先提到的是約櫃(也就是從最神聖的至聖所裏的器具開始記載),約櫃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用金合歡木所做,裏外包上純金(也就是不能有雜質),在櫃子的四腳上鑄造四個金環,給兩根同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又包上金子的槓所穿過,用作抬櫃,兩根槓要留在環內,不可抽出來。其原因大概是為免祭司在抬約櫃時觸碰到約櫃而被上帝撃殺 (參撒下6:6-7)。而在這個約櫃裏,要放上帝所賜的法版,上面所寫的是上帝與人立約的內容,是祂對子民的要求和期望。

 

櫃蓋(25:17-22

出25:17 要用純金做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25:18 要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

出25:19 這端錘出一個基路伯,那端錘出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

出25:20 二基路伯的翅膀要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要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要朝向櫃蓋。

出25:21 要把櫃蓋安在櫃的上邊,又要把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出25:22 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並要從法版之櫃的櫃蓋上,兩個基路伯的中間,將我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告訴你。」

「櫃蓋」(כַפֹּ֖רֶת kapporet;也譯作「施恩座」,取其上帝親臨赦罪施恩之意)在原文有「覆蓋、遮蓋」的意思,是放在約櫃之上的一個蓋子,兩件器具上下放在一起合成為一個密封的櫃。櫃蓋用純金所做,兩端各錘出一個基路伯,翅膀向上張開,遮住櫃蓋,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彼此相對,形成一副俯伏敬拜和侍立兩旁的姿態,兩個基路伯的中間位置代表著上帝的寶座,上帝說祂要在那裏與摩西相會,把祂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告訴他。這裏兩次提到櫃蓋(施恩座)是放在約櫃之上,像是要強調在上帝的律法之上有祂的恩典。

 

供桌(25:23-30

出25:23「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25:24 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

出25:25 供桌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邊緣,邊緣周圍要鑲上金邊。

出25:26 要為供桌做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

出25:27 環要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

出25:28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

出25:29 要用純金做桌上的盤、碟,以及澆酒祭的壺和杯。

出25:30 要把供餅擺在桌上,常在我面前。」

供桌是會幕聖所裏的器具,它跟約櫃一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再包上純金,桌的四邊也要做四個金環,給兩根同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又包上金子的槓所穿過,用作抬桌之用(跟約櫃不同,這裏沒有說槓要留在環內不能抽出來)。桌上要常放供餅,「供餅」(לֶ֥חֶם פָּנִ֖ים lechem panim)的原文直譯是「面餅」(Bread of the Faces),或譯作「陳設餅」、「同在餅」(Bread of the Presence),強調的是在上帝的面前或在上帝的同在裏。

 

燈臺(25:31-40

出25:31「你要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要和燈臺接連一塊。

出25:32 燈臺兩旁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

出25:33 這邊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25:34 燈臺本身要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

出25:35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25:36 花萼和枝子都要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出25:37 要做燈臺的七盞燈,燈要點燃,照亮前面。

出25:38 要用純金做燈剪和燈盤。

出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他連得純金。

出25:40 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另一件在會幕聖所裏的器具是燈臺(מְנוֹרָה menorah),它是用純金錘出來的一個一幹七枝的燈臺。它的形狀像是一棵樹,而它的樣式也有很多植物的形狀,例如:枝子、花萼、花瓣等。每一根枝子要有一個杯用作點燈,照亮前面,這裏強調的是七根枝子都連於一個幹。它的功能是照亮聖所,讓供職的祭司們在光中事奉。最後的一節,則是再次強調一切的器具都必需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先知書選段》60:17-61:6、該2:8-9與《妥拉》出25:1-40的關聯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代替銅,賞賜銀子代替鐵,銅代替木頭,鐵代替石頭。我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

賽60:18 你的地不再聽聞殘暴的事,境內不再聽見破壞與毀滅。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

賽60:19 白晝太陽不再作你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的上帝要成為你的榮耀。

賽60:20 你的太陽不再落下,月亮也不消失;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定要結束。

賽60:21 你的居民全是義人,永遠得地為業;他們是我栽的苗,是我手的工作,為了彰顯我的榮耀。

賽60:22 稀少的要成為大族,弱小的要變為強國。我──耶和華到了時候必速速成就這事。

賽61: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報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捆綁的得自由;

賽61:2 宣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的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

賽61: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油代替悲哀,讚美為衣代替憂傷的靈;稱他們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植的,為要彰顯他的榮耀。

賽61:4 他們必修造久已荒涼的廢墟,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賽61:5 那時,陌生人要伺候、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為你們耕種田地,修整你們的葡萄園。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這次的《先知書選段》有兩段經文,第一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當時的背景是上帝應許以色列民被擄後將要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和聖城,而今段經文的主題是那重建的聖殿和聖城要比之前的更好。

賽60:17-18先提到建殿的材料,包括:金子、銅、鐵、木頭、石頭,上帝要用更好的去「代替」(出現了4次)沒那麼好的。同樣地,祂也要用和平與公義去代替那些作官長和監督的,言下之意,之前的官長和監督並沒有在子民當中締造出和平與公義,以致招來上帝的審判,把耶城毀滅。這節提到上帝要用祂所揀選的物料去建造祂的聖殿,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描述上帝要子民為祂建造會幕,並要獻上所需的物料作為給祂的禮物,是一個很明顯的平行。

賽60:19-22提到上帝要光照祂的子民,這不是由太陽或月亮所發出的光,而是上帝要親自作子民的光,也要成為他們的榮耀。當上帝成就這件事時,住在城裏的都必是義人,他們都能得這地為業。這裏提到人要被上帝的光所照,這與聖所裏的燈臺的功能又是另一個平行。

賽61:1-4提到一個被上帝的靈所膏的人,他一般被認為是指以色列所期待的彌賽亞。這位彌賽亞要去到那些貧窮的、傷心的、被擄的人那裏,使他們能脫離困境和捆綁,他同樣要做一些「代替」的工作:華冠將代替灰燼,喜樂油將代替悲哀,讚美衣將代替憂傷的靈,一個理想的國度將要代替之前那荒涼的國度,目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和祂的公義。

賽61:5-6提到上帝藉著彌賽亞所建立的國度也包括了列國的人,他們也會事奉上帝並向祂獻祭,以致以色列能享用他們所獻的財物。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9 這後來的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在《哈該書》第2章,其背景是當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第一批猶大人在所羅巴伯和約書亞的帶領下,回歸猶大開始重建聖殿,聖殿的基石於是立定,但建殿的工程卻因敵人的惡計阻撓而被迫停止足有十六年之久,直到公元前520年,上帝藉哈該先知吩咐百姓重啟建殿工程。而今段經文2:8-9 就是關於上帝指出這後來的殿將要比之前的殿更有榮耀。而從《聖經》的歷史來看,這不是指當時人手重建的第二聖殿、及後在公元前一世紀被大希律改建的那個宏偉的殿,因耶書亞(耶穌)曾斥責它已變成了賊窩(太21:13,可11:17,路19:46),而它也於公元70年被羅馬人所毀,所以這裏指的那個真正能彰顯上帝榮耀的殿,是指由耶書亞所建立的那所屬靈的上帝的殿(參約2:19)。這兩節經文提到建造聖殿的材料,與今段《妥拉》經文裏上帝提到要子民為祂獻上建造會幕所需的物料相同,都包括了金子和銀子,這成為了兩段經文之間的一個平行。

除了上述的平行之外,今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也有一些相同字詞,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詞

25:1-40

60:17-61:6

2:8-9

(זָהָב zahav

出25:11 你要把它裏裏外外包上純זָהָב,四圍要鑲上זָהָב邊。

出25:12 要鑄造四個זָהָב環,……。

出25:13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זָהָב子。

出25:17 要用純זָהָב做一個櫃蓋,……。

出25:18 要造兩個用金子זָהָב錘出的基路伯,……。

出25:24 把它包上純זָהָב,四圍鑲上זָהָב邊。

出25:25 供桌……,邊緣周圍要鑲上זָהָב邊。

出25:26 要為供桌做四個זָהָב環,……。

出25:28 做兩根槓,包上זָהָב子,……。

出25:29 要用純זָהָב做桌上的盤、碟,……。

出25:31「……用純זָהָב錘出的燈臺。……。

出25:36 ……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זָהָב錘出來的。

出25:38 要用純זָהָב做燈剪和燈盤。

出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他連得純זָהָב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זָהָב代替銅,……。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זָהָב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שֶׁמֶן shemen

出 25:6 點燈的שֶׁמֶן,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賽61: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שֶׁמֶן代替悲哀,……。

 

會幕裏四件器具(約櫃、櫃蓋、供桌、燈臺)的功能是甚麼?主耶書亞(耶穌)怎樣成就它們的功能?

今段經文裏出現了一節在《出埃及記》裏很重要的經文:「他們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25:8),說明了建造會幕的目的是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而上帝吩咐摩西,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必需按著祂所指示的樣式去造,這就意味著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是關乎「上帝要住在子民中間」的這個目的。在《約翰福音》1:14,使徒約翰說耶書亞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當中「住」(ἐσκήνωσεν)這個字在原文就有「在帳棚中居住」的意思,這給我們看見一個平行:會幕的目的是要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而耶書亞的到來也成就了當中的這些目的,因此,既然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關乎這個目的,那麼主耶書亞的生命也必然具備了那些器具的功能。筆者試就今段經文裏提及的四樣器具作論述。

1. 約櫃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是一個載體,它的功能就是要放上帝所賜的法版,這法版是上帝用指頭所寫(出31:18),正面背面都寫滿了字(出32:15),表明法版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人能複制,也沒有人能在上面再寫其他字,法版上所寫的十誡(或作「十件事」)就是上帝最著緊的事,是祂與子民立約的條款。這個櫃子一般被稱為「約櫃」(אֲרֹ֣ן בְּרִית;ark of covenant ; 參民10:33),然而它在今段經文出現時是被稱為「法版之櫃」(אֲרֹ֣ן הָעֵדֻ֑ת;ark of the testimony,參出25:22;中文翻譯也簡稱為「法櫃」,見26:33),直譯是「見證之櫃」,指出法版有「見證」的功能。而按著《聖經》吩咐,作見證的人至少要兩至三個(申19:15),這或許與法版有兩塊是有關聯。如上文所述,法版上所寫的是上帝對子民的要求和期望,這法版既見證了上帝與子民有立約的關係,也見證著子民承諾會遵行約裏的內容。

耶書亞「道成了肉身」,成為一個承載著上帝的道的載體。他在世時把上帝的道向人講解(太5-7章),他宣告自己是奉父的名而來,照著父所講的去講(約12:49-50),也照著父所做的去做(約5:19),完全活出一個按照天父心意而活的生命,可以說,他的生命如同是法版那樣向人展示出上帝對人的要求和期望。耶書亞又為了成就天父的救贖計劃而甘願犧牲,死於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血與人立新約,好讓那些信他又聽從他的人能成為天國的子民。

2. 櫃蓋放在約櫃之上,使這兩件器具合而成為一個。櫃蓋兩端各有一個基路伯,中間位置就是上帝臨在的地方,是整個會幕裏最聖潔和神聖的地方。只有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大祭司帶著贖罪公牛的血才可以進至聖所,祭司要取一些公牛的血,用手指彈在櫃蓋的前面七次(利16:14),為子民贖罪。正如之前所述,法版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要見證子民是否有活出上帝所要求的生命。當上帝臨到約櫃之上,上帝理應按照法版上所寫的誡命並就著人是否有持守與上帝的約而作出審判。然而因著櫃蓋上沾有贖罪祭牲的血,上帝願意赦免子民的罪。櫃蓋與約櫃讓我們看見的是審判與憐憫相遇的地方,這裏本是上帝要追討人的罪的地方,但也成為一個向人施恩的地方,上帝的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

主耶書亞成為那個贖罪的祭牲(羅3:25,來9:12),他用自己的血塗抹我們的過犯,洗淨了我們的罪,上帝因著耶書亞所成就的贖罪祭,赦免人的罪,向人施恩。耶書亞成就了櫃蓋的功能,我們因他得以逃過將來上帝審判世人時要降下的懲罰。

3. 供桌上放有供餅,意思是「面餅」或「同在餅」,強調的是在上帝的面前或在祂的同在裏。這餅是至聖的,每個安息日,亞倫要把餅不間斷地供在上帝面前,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這餅(利24:9-8)。此外,在桌上也放有壺和杯,是與喝有關的物件,可以說,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他們的生命由上帝的糧食所餵養,並同樣代表著子民也是上帝所餵養的。而供桌讓他們在上帝的面前吃與喝,也象徵著一起共進筵席,並代表著子民是在一份立約的關係中,在建立一份長久與上帝同在的親密與和諧。

耶書亞的生命完美地活出上帝的道,父在他裏面,他也在父裏面(約14:11),耶書亞宣告他就是生命的糧,他呼籲人要吃他這生命的糧,就永遠不饑餓,並要永遠活著(約6:35、51),耶書亞說他對人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他的話要餵飽的不是人肉身的生命,而是屬靈的生命,人如果把他的話如同是糧食那樣吃進去,屬靈的生命就得著餵養,並能得著永恆的生命。耶書亞成就了供桌的功能,他叫人的屬靈生命有糧食可吃,並能與上帝有著一份和好的關係(羅5:1)。此外,《新約聖經》又記載了耶書亞與門徒吃的最後晚餐(太26:17-28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逾越節筵席,耶書亞與門徒一同吃喝,更在這次筵席裏與門徒立新約(路22:20),確立彼此的立約關係。

4. 燈臺最主要的功能是照亮聖所,使裏面供職的祭司能在光明中事奉,照管著會幕裏的工作。

耶書亞說在他裏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凡跟從他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指的是他的話語能引導人走在一條光明的、上帝所喜悅的、能得著永生的道路,而不是黑暗的、上帝所不喜悅的、終致滅亡的道路。耶書亞的生命就像燈臺那樣照在人前,活在他的光中,人就能按著上帝的心意而行事為人,生命也能反照出耶書亞的生命樣式,叫人看見就把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太6:16)。

 

結語:耶書亞成就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心意

上帝是那位創天造地的上帝,整個宇宙穹蒼都是祂所造,然而祂卻要住在人中間,更吩咐人要為祂造聖所,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這件不可思議的事在按照上帝的指示下是能夠成就的,然而有兩個關鍵的條件:第一,人要甘心樂意為上帝的聖所獻上祂指定的禮物,就是人必須愛上帝、渴慕祂、尊敬祂;第二,會幕以及裏面的一切器具,都必需要按著上帝所指示的樣式去建造,就是人必須聽從祂、順服祂、遵行祂的吩咐。

今段經文記載到在至聖所及聖所裏的四件器具的樣式及功能,而耶書亞的生命正一一成就了它們的功能,使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成就。

約 14:23 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耶書亞的到來成就了會幕所代表的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但他的身分本來就是上帝自己。我們從約14:23可以看到,他自己也像天父那樣渴望要與人同在,於是來到我們的中間,然而他也同樣提出了上述兩項關鍵的條件:1)人要愛他;2)要遵他的話而行。耶書亞應許說,人若這樣行,不單天父也會愛那人,並且他和天父會一同與那人同在,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啊!我們從《聖經》裏看到耶書亞自己就是這樣經歷過天父的同在,而他的生命也作了我們的榜樣:他是上帝要建造的居所的房角石(弗2:20),我們靠他就能被建造成為上帝的聖所。求聖靈幫助我們,讓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今天就應驗在我們當中。阿們!


[1] 藍色紫色來自骨螺,紅色來自胭脂蟲。

[2] 來8:5,啟21:3。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3:20-24:18、瑪3:1-6:一生付代價去持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安息日研經坊」(2022-7-1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3:20-24:18、瑪3:1-6(筆者:Ada Lui

圖:宰羊羔的一刻;Background photo from yayimages.com

今段《妥拉》(出23:20-24:18)經文記載到上帝與子民確立約書的過程。試討論:

1. 在立約儀式(出24:1-11)裏有哪些重要元素?

2. 當中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有甚麼平行?

 

23:20-24:18的大綱

承接上兩段《妥拉》經文是關於上帝在與子民立約之前,藉摩西頒佈祂的誡命和典章,今段《妥拉》經文就進入立約的敘事,內容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

1. 應許與警告(23:20-33)

2. 立約儀式(24:1-11)

3. 上帝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24:12-18)

 

應許與警告(23:20-33

出23:20「看哪,我要差遣使者(מַלְאָךְ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

出23:21 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שָׁמַע他的話。不可抗拒他,否則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我的名在他身上。

出23:22「你若真的聽從(שָׁמַע他的話,照我一切所說的去做,我就以你的仇敵為仇敵,以你的敵人為敵人。

出23:23「我的使者(מַלְאָךְ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

這裏兩次提到上帝會差祂的使者走在子民前面,帶領他們到上帝所預備的地方,然後兩次提到子民必需聽從這位使者的話,因他身上有上帝的名,若子民抗拒他就是得罪上帝,這位使者會帶領子民除滅那地的人。前者是上帝對子民的應許:祂要差使者領他們到迦南地;後者則是這個應許的條件:子民要聽從這位使者的吩咐。這裏說的使者是否就是之後帶領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的約書亞?然而在《約書亞記》5:13-15 記載到當子民進入迦南地之後,在將要攻打第一個地方耶利哥城時,有一個人出現在約書亞面前並對他說,他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說:「我主有甚麼話,請吩咐僕人吧!」接著的第六章就記載到子民怎樣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做,最後耶利哥城牆神蹟地倒塌,子民攻陷了這座堅固的城。這段敘事正好說明了上帝按著祂的應許派使者走在子民前面,而當子民遵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能戰勝那地的人。

出23:24 你不可跪拜事奉他們的神明,也不可隨從他們的習俗,卻要徹底廢除,完全打碎他們的柱像。

出23: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必賜福給你的糧食和水,也必從你中間除去疾病。

出23:26 你境內必沒有流產的、不生育的。我要使你享滿你年日的數目。

這裏描述的是上帝對子民的警告,當上帝帶領子民除滅迦南人,使他們住在那地時,子民不可隨從那地方的習俗去跪拜事奉他們的神明,子民不要以為那些神明能賜他們糧食和水,或能除去他們的疾病,上帝指出那位賜他們糧食和水,除去他們疾病的是上帝,只要他們專心事奉祂,上帝應許他們必能在那地享平安和長壽,但條件是他們必不能事奉那地的神明。

出23: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裏的眾百姓在你面前驚慌失措,又要使你所有的仇敵轉身逃跑。

出23:28 我要派瘟疫在你的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從你面前趕出去。

出23:29 我不在一年之內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恐怕地會荒廢,野地的走獸增多危害你。

出23:30 我要逐漸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直到你的人數增多,承受那地為業。

出23:31 我要定你的疆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把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

出23:32 不可跟他們和他們的神明立約。

出23: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免得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明,必成為你的圈套。」

在應許和警告過後,上帝又再一次強調祂必定讓子民進到應許之地。祂表明祂不會在一年之內把所有住在迦南地的人趕走,又解釋了為甚麼是一年,這是因為如果把所有迦南人都即時趕走而子民當時的人數又不足以佔用所有地方時,那麼野獸就會住在沒有人的地方,並且會繁殖增多,危害他們的安全。此外,上帝又已定出他們所得之地的疆界。這些論到得著應許地之後的細節,在在都是保證上帝必會按祂所定的時間和計劃成就祂對子民的應許。然後經文又再強調這個應許要實現的條件是,子民不可跟迦南的人或偶像有任何關係,不可跟他們立約。事實上,這個條件是重申十誡裏極為重要的誡命,就是子民除了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正是上帝與子民立約之前再三強調的,子民必需對上帝忠誠,在一份立約的關係裏,不可有第三者。

 

立約儀式(24:1-11

出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出24:2 只有摩西可以接近耶和華,其他的人卻不可接近;百姓也不可和他一同上來。」

這一段記載了整個立約的儀式,頭兩節先提到立約的人物,也就是第19章所描述的,當上帝降臨西奈山時,上帝按著祂對聖潔的要求而把子民分為三個可接近祂的距離,最近的是摩西,之後是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再之後是百姓。當中只有摩西一人可以接近上帝,可以上到山上領受上帝的吩咐,而亞倫,即後來的大祭司,以及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則只能遠遠地下拜,其餘的百姓更是不可以接近。

出24:3 摩西下山,向百姓陳述耶和華一切的命令和典章。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

出24:4 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他清早起來,在山腳築了一座壇,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出24:5 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

出24:6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

出 24:7 然後,他拿起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摩西作為上帝與子民雙方的代表,帶領著子民與上帝立約。摩西先把上帝的命令(דָּבָר davar典章( מִּשְׁפָּטִ֑ים mishpatim讀給百姓聽,這裏用「命令」和「典章」形容上帝的一切吩咐,前者大概可以理解為是第20章所載的十誡,後者可以理解為是第21至23章所列的律例典章,這些上帝的話都是約的內容,子民在聽清楚了之後,都同聲回應說願意遵行約裏的一切內容。

就一般的約而言,立約方如作出了口頭承諾,就已經具有約束力,但這不是一般的約,而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民所立的約,之後一連串的儀式正反映出這約的神性和莊嚴。接著摩西把上帝的一切命令都寫下來,成為「約書」,然後築了一座壇作為獻祭之用,其建築應該是按著之前上帝的指示,用未被鑿過的石頭而建(20:25),那時還未設立祭司制度,是由年輕人負責獻祭(大概因為獻祭是花力氣的工作,故由年青人去做)。在壇上獻上的是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是把整個祭牲燒盡,代表全然呈獻給上帝,單是為了討祂的喜悅;而平安祭的祭牲的肉,獻祭者是可以吃的,代表他與上帝一份完好與和諧的關係。血代表生命,以祭牲所流的血去立約,象徵雙方是以生命去堅立這個約,血的一半被灑在壇上,這壇代表的是上帝,另一半要灑在百姓身上,但在灑血之前,摩西再把約書的內容念給百姓聽,百姓也再次同聲說他們必會遵行,於是摩西才把血灑在他們身上並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還有十二根石柱去代表十二個支派,這些石柱就如同是立約的見證人(參創31:51-52),這樣,立約儀式才正式完成。

出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出24:10 看見了(רָאָה saw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的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道,明淨如天。

出24:11 他不把手伸在以色列領袖的身上。他們瞻仰(חָזָה gazed上帝,又吃又喝。

在立約之後,那些本來只能遠遠下拜的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現在可以與摩西一同上去,經文描述他們「看見」上帝,又「瞻仰」上帝,反映出他們現在與上帝的距離已不像之前那麼遙遠,他們現在甚至可以在上帝面前吃喝。在古代近東社會,當立約雙方確立了彼此有立約的關係之後,會共同坐席,代表一份和平友好的關係(參創31:54)。

 

上帝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24:12-18

出24: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裏來,就在那裏,我要將石版,就是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導他們。」

出24:13 摩西和他的助手約書亞站起來;摩西上了上帝的山。

出24:14 摩西對長老們說:「你們在這裏等我們,直到我們再回到你們這裏。看哪,亞倫和戶珥與你們同在。誰有訴訟,可以去找他們。」

出24:15 摩西上山,有雲彩把山遮蓋。

出24:16 耶和華的榮耀駐在西奈山,雲彩遮蓋了山六天,第七天他從雲中呼叫摩西。

出24:17 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吞噬的火。

出24:18 摩西進入雲中,登上了山。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

立約儀式完成之後,上帝再命令摩西上山,祂要把律法和誡命寫在石版上賜給摩西,好使他能教導子民,這讓我們知道立約的結束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就是子民要開始學習怎樣去奉上帝為他們獨一的上帝,以及學習履行在約裏的責任。摩西帶了他的助手約書亞一同上山,臨上山前吩咐眾長老們,如有訴訟可以找亞倫和戶珥,於是就進入了上帝的同在足有四十晝夜。在這四十天裏,摩西像是被隱藏了起來,但經文強調上帝的榮耀在山頂上,就在以色列人的眼前,是他們可以看見的,上帝的同在依然在子民中間。從之後的經文我們知道這四十天就是上帝把會幕的樣式指示摩西,祂吩咐子民要為祂建造聖所,為要住在子民的中間(出25:8)。立約奠定了上帝與子民的關係,是一份如同是新郎和新娘在定下婚約之後要住在一起的親密關係。

 

《先知書選段》3:1-6與今段《妥拉》出23:20-24:18的關聯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 מַלְאָכִ֔י malʾakhi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瑪3:2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匠的火,如漂洗者的鹼。

瑪3:3 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人,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

瑪3:6「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統治時期,波斯王居魯士因著被上帝激動而下詔書讓被擄的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然而當聖殿恢復了獻祭禮儀之後的一段日子,子民已失去了當時重建聖殿的熱忱,現在聖殿雖然有獻祭活動,也有祭司在供職,但子民其實已失去了對上帝的尊崇,不但在宗教上存著虛假,社會上也沒有彰顯上帝所要的公平和公義。這卷書記載了上帝藉先知瑪拉基與以色列民進行了六次爭論,指出祭司和百姓的罪,斥責他們蔑視上帝,欺壓貧窮。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屬於上帝與子民的第四次爭論(2:17-3:6),主題是關於上帝要差遣祂的使者去恢復公義。

經文的開始是上帝說祂要差遣使者在祂的前面預備道路,這很明顯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同樣提到上帝要差遣使者在子民前面,保護及引領他們到祂所預備的地方(出23:20)是一個平行的關聯。瑪 3:1先提到上帝那位「我的使者」會在上帝前面預備道路,之後又提到有位「立約的使者」,到底這兩位使者是同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在《新約聖經》裏,主耶書亞(耶穌)也曾引用《瑪拉基書》 3:1去指出施洗約翰就是那位走在前面預備道路的使者(參太11:10,可1:2,路7:27),而施洗約翰自己說將來有一位比他更大的要來到,他就是給那位解鞋帶也是不配,指的就是主耶書亞;言下之意,那位立約使者就是耶書亞了。不論瑪3:1裏所指的使者是同一人還是兩個人,他或他們的工作就是呼籲那些已違反了與上帝所立的約的子民,要重返到約裏去履行他們對上帝的尊崇以及執行社會公義,子民應該遵守上帝在約裏所吩咐的一切話,就是今段《妥拉》的重要主題,這也成為兩段經文的另一個平行的關聯。

瑪3:2-4接著描述上帝的使者要做的工作,他要像煉金的工匠那樣把利未人煉淨,好叫他們「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祭物之所以蒙悅納,與那祭物必需是按著上帝對供物的聖潔要求而獻上固然有關,但如果負責獻祭的祭司藐視上帝,生命中沒有上帝所要求的聖潔,那麼他們所獻上的也不會蒙悅納,一切的獻祭活動都只會徒勞。瑪3:5是上帝呼籲子民要悔改,否則祂的審判很快會臨到,但最後的一節瑪3:6就表明了上帝的心意並非要人滅亡,而是希望人能聽從祂的警告而悔改回轉。

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一些相同的字眼也成為它們之間的關聯,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出23:20-24:18

瑪3:1-6

差遣

(‎שָׁלַח shalach

使者

(מַלְאָךְ malʾak

出23:20「看哪,我要差遣(‎שָׁלַח)使者(מַלְאָךְ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

出23:23「我的使者(מַלְאָךְ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שָׁלַח我的使者(מַלְאָךְ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מַלְאָךְ,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 בְּרִיתberit

出24:7 然後,他拿起約(בְּרִית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בְּרִית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בְּרִית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立約儀式(出24:1-11)裏有哪些重要元素?它們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有甚麼平行?

出 24:1-11詳細記載了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過程,這一部分我們在上文已作重點論述,現就這一段的每一節所描述的立約元素以及它們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平行,用以下列表詳細論述:

經文

立約元素

與主耶書亞的立約平行

出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出24:2 只有摩西可以接近耶和華,其他的人卻不可接近;百姓也不可和他一同上來。」

立約的雙方:上帝,百姓;

立約的中間人:摩西

立約的中間人由上帝揀選,並為百姓所接納,只有這個中間人能代表百姓去接近上帝。耶書亞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人,上帝要藉耶書亞與所有信靠他的人立新約。(路9:35,約14:6)

出24:3a 摩西下山,向百姓陳述耶和華一切的命令和典章。……

中間人的角色:他既代表百姓也代表上帝。他要到上帝那裏領受上帝的命令和典章,然後把上帝的一切命令和典章陳述給百姓聽。

耶書亞說他對以色列民所說的話都不是來自他自己,而是來自那差他的天父,天父叫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約12:49-50)

出24:3b……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

當百姓聽完了上帝的命令和典章之後,同聲承諾會遵行祂的一切吩咐,表示願意進入立約的關係裏。

耶書亞把天國的道向人傳講,人若願意聽從,就表示願意進入上帝的國裏,有天國子民的身分,是屬於上帝的了。

出24:4a 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

約的內容被寫在石版上(見24:12),成為「約書」。

信徒就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上帝的靈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要用生命去見證自己是已經與主立約的。(林後 3:3)

出24:4 b 他清早起來,在山腳築了一座壇,……

壇:是一個獻祭的地方,藉此讓子民親近上帝,並透過把祭牲的生命獻上,立約雙方都以自己的生命去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

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把自己如同是祭物那樣獻給上帝,讓我們得以親近祂(弗2:13),而我們也應該把身體當作是一個活祭獻給上帝。(羅12:1)

出24:4c 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立石柱:石有長久立定之意,可作為約的見證人,代表這約是長久有效的。

信徒有主耶書亞的同在,也有聖靈的內住,見證我們是與耶書亞立了約的。(羅8:16)

出24:5 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

立約所獻祭的是燔祭和平安祭,前者是把祭牲整個燒盡,代表全然呈獻給上帝,單單為了討祂的喜悅,後者代表人與上帝一份完好和諧的關係。

耶書亞的捨己犧牲,成為一個完美的祭,蒙上帝所悅納,藉著他所成就的救贖我們得以與上帝和好,而我們各人也應當完完全全地把自己獻上。(西1:22)

出24:6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

血代表生命:這個約是以生命被獻上而確立的,把立約的血分為兩半,一半灑在壇上(壇代表上帝)

我們的生命被耶書亞所流出的血所買贖,他是用自己的血與我們確立新約。

出24:7 然後,他拿起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把另一半的血灑在百姓身上之前,百姓要再一次聽約書的內容,也再次重申會遵守這約,就像是一個誓言。

這好比在婚禮時,新郎和新娘聽證婚人宣讀盟約之後,就作出誓言,承諾會履行丈夫和妻子的責任。今天我們既有天國子民的身分,也應立志履行天國子民的責任。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百姓身上帶著立約的憑據,他們是被血所潔淨的群體,在身分上正式被確立為上帝的子民,蒙祂所悅納。

信徒被耶書亞的血所潔淨,過犯被赦免,得以被稱為義,而在身分上也被確立為上帝的子民,蒙祂所悅納。(來 9:22)

出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出 24:10 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的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道,明淨如天。

立約儀式後,雙方見面,上帝讓子民中的領袖們看見祂的尊貴,卻看不見祂的形象。

耶書亞是上帝形像的完美彰顯,信徒的肉眼雖然未曾親眼見過他,但相信當主再來時,我們必得見主面。

出24:11 他不把手伸在以色列領袖的身上。他們瞻仰上帝,又吃又喝

立約儀式後的筵席:子民中的領袖們在上帝面前吃喝,享有一份與上帝和平的關係。

那些與上帝有約又忠心於祂的人,將來要赴那羔羊的筵席,享受與主永遠同在的福氣。(啟19:9)

 

結語:一生付代價去持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上帝以大能的手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然後帶領他們到曠野,在西奈山降臨顯現,為的是要與他們立約,也就是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而在立約之前,上帝藉摩西把祂的律例誡命典章告訴他們,讓他們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以及祂對子民有哪些期望和要求。上帝做了這一切一切,現在就期待著子民的意向和回應,他們是否真的願意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裏?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在立約儀式裏,子民兩次承諾會遵行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話,又以祭牲的血沾在身上作為立約的憑據,代表自己願意以付上生命去持守這個約。立約儀式裏的每個元素都反映出這個神與人所立的約是何等的莊嚴和鄭重,表明這約既已確立,立約者就要忠心於這約,矢志履行約裏的內容。

今天信徒與主耶書亞同樣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我們雖然未必能經歷過像當日西奈山那一連串立約儀式的具體儀式,但我們同樣會透過決志的禱告、洗禮的見證、委身事奉主等去回應耶書亞的捨身救贖和他對我們的呼召,並立下志向要一生跟隨他。耶書亞在世時對那些要跟隨他的人作過提醒,要他們計算跟隨他的代價,就像是人在蓋一座樓之前要「坐下來計算費用」(路14:28),而跟隨耶書亞的代價就是要像他那樣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為他擺上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們與上帝所立的是一生的約,是願意用我們整個人生去遵行祂的吩咐的承諾,我們的主耶書亞已向我們展示了祂對上帝的忠誠,他為要完成上帝的計劃而擺上自己的生命,藉著流出寶血與我們立約,但願我們也以忠誠去回應他,一生緊緊跟隨他,每天都盡心盡力去持守與他的約,求主幫助我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客西馬尼

(圖為現今位於耶路撒冷橄欖山腳傳統上認為是客西馬尼的園子;©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朗讀(粵語):

朗讀(普通話):

客西馬尼  (作者:小種子)

客西馬尼(希臘語Γεθσημανι Gethsēmani;希伯來語:גת שמנים Gat Shmanim,גת 解作「酒醡」; שמנים 解作「各種油」)位於橄欖山下的汲淪谷,是耶路撒冷一個種植了很多橄欖樹的果園,它在希伯來文的意思為「榨油器」(「油」指橄欖油),也就是把橄欖榨出油的地方。現今有兩處地方都被視為是它的故址。一是屬於天主教方濟會的萬國堂,在堂內壇前有一塊大石,相傳是耶穌禱告的地方,在堂外左邊有一個花園,園中有三棵千年以上的橄欖樹,按照史學家約瑟夫的說法,在公元70年羅馬人攻下耶路撒冷前已經把樹砍光了,可是橄欖樹的枝子砍下後又變成主幹、在同一棵母樹上再長成樹,有人認為這花園就是客西馬尼園。另一地方是在其北面,那裏有一座希臘東正教聖母墓的大教堂,在其大門右方有一條窄巷,可通往一個洞窟。窟內存有一套榨橄欖油用的榨油器具和一座水井,因此亦有人認為這地方才是真正的客西馬尼園。

《馬太福音》及《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到客西馬尼禱告(太26:36,可14:32);而《約翰福音》就將它稱為「一個園子」(約18:1),是主與門徒屢次聚集的地方(約18:2)。這裏也是耶穌被賣遭拘捕之前,最後一晚和他的門徒禱告的地方,路22:44記載當時「耶穌非常痛苦焦慮,禱告更加懇切,汗如大血點滴在地上。」橄欖須要受沉重的壓力才能壓出油,耶穌就好像橄欖要成為橄欖油,必須先被破碎,承受身心靈的煎熬,最後他選擇的不是照自己的意思,而是成全父的旨意(太26:42,可14:36,路22:42)。

「客西馬尼」對我們最大的提醒,就是耶穌願意把天父的旨意放在自己的心意之上,以致他肯承受艱難中的壓力和痛苦。今天我們願意先求天父的國和天父所要的義嗎?求主幫助我們,讓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也成為我們的禱告。

出22:25[*24]-23:19、賽48:10-49:3: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7-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2:25[*24]-23:19、賽48:10-49:3(筆者:Herbert Chan

圖:活出像十字架的生命; background photo by Christian spiri from yayimage.com

1. 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2:25-23:19)和上一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1:1-22:24),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是甚麼?

2. 今段《妥拉》經文提及了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包括:不要欺壓別人、咒罵上帝和領袖、散佈謠言、要獻頭生、公平審判、守節期等等。它們之間有沒有一個共通的主題?

 

22:25-23:19簡介

承接上帝在西奈山頒佈十誡(十件事[1])以至上一段《妥拉》經文所記的許多典章,今段經文繼續記述一些關乎以色列民群體中應有的條例和守則,好讓他們懂得如何正確地相處、在群體中處理衝突和紛爭,活出上帝所期望的生命質素,成為與上帝屬性匹配的一群子民。

 

恩待困苦人(22:25-27

出22:25 「我的子民(עַמִּ֗י ꜥamimy people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שַׂלְמָה salmāh 長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今段的條例一開始上帝就強調以色列民是「我的子民」,也就是不單讓以色列民看見自己是「屬上帝」的這個身分,也同時明白到身邊的每一個以色列民同樣都屬於上帝,大家都有同一位主在天上,因此就算要犧牲一定的自身利益,也不能欺壓在子民當中有需要的人。22:26指日落前要歸還鄰舍的外衣,這是因為曠野以至以色列地的日夜溫差都很大,晚上寒冷時必須有外衣才能保暖。其實整段22:25-27都關乎恩待困苦、有缺乏的鄰舍,而22:27更解釋其原因是「因為上帝是有恩惠的」!也就是說,以色列民既然屬於上帝,他們在待人處事時就必須反映上帝憐憫恩待人的性情,見證上帝對人的愛。

 

尊敬上帝(22:28-31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出22:30 你的牛羊也要照樣做:七天當跟著牠母親,第八天你要把牠歸給我

出22:31 「你們要分別為聖歸給我。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你們不可吃,要把它丟給狗。」

22:28指「不可毀謗上帝」,但其實「上帝」的原文 אֱלֹהִ֖ים Elohim 也常譯作「審判官(judges)[2]」,從文學上來看,這理解與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更是一個平行!而無論如何,以色列民中間的審判官和領袖同樣都是事奉上帝的人(上帝是以色列民的終極審判官和領袖),所以某程度上他們是由上帝授權去擔當審判和領導的角色,當以色列民對他們不敬其實也是反映他們對上帝不敬(參撒上8:7),故此兩個不同的翻譯也可帶出相似的警告。而這吩咐是為要在上帝的子民中建立出司法和行政的權威,讓所有以色列民都尊重上帝的律法和他們當中的領袖。22:30要求頭生的牛羊在出生後七天都跟著母親,第八天就要歸給上帝。七天的時間正好提醒以色列民上帝創造的主權,生命的出現全在乎上帝,所以要將頭生的歸給祂。這跟以色列男孩要在第八天行割禮一樣(表明自己是屬亞伯拉罕的後裔),同樣表明生命是屬於上帝,因而要歸給祂。22:29-31的條例是提醒以色列民有關如何把本身就屬於上帝的人、收成、頭生的動物(甚至自己)都應按時分別為聖去歸給上帝,不可耽延。可以說,這些條例的實行(按時謹慎地遵行祂的話),可讓以色列民表明一種發自內心真正尊重上帝是他們的主、著緊上帝想法的心態

 

公平、公義和去除仇恨的吩咐(23:1-5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出23:3 也不可在訴訟中偏袒貧寒人。

出23: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務必牽回來交給他。

出23:5 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被壓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他一同卸下驢的重馱

23:1-3說明上帝期望祂的子民能彰顯公平和公義,不要製造邪惡和不義,甚至要主動地去除仇恨!當中經文指出了一些容易造成不義的情況(例如:在訴訟中容易偏袒了貧寒人)作為提醒,教導我們要持平去作判斷。另外,23:4-5教導人應當如何處理與仇敵的關係,就是當仇敵有困難或需要時也不可不顧,更要主動出手相助。可見上帝不喜悅邪惡和仇恨的加增,祂期望子民能實踐「愛鄰如己」,甚至要「愛仇敵」,明白上帝看顧所有人,包括他們所愛和不愛的人。可以說,在上帝的眼中,我們其實要放下內心對別人的仇恨和敵意,甚至放棄所有可以報復的機會!上帝期望我們不要「有仇必報」,不要在上帝的國裏做出祂所厭惡的事。可以說,「愛仇敵」其實並非新約才出現的耶穌教導,而是早在《希伯來聖經》已有的教導,讓子民除去放下自我、不想尊敬上帝為主的想法,就是自私自利的惡念。

 

善待貧窮人,主張公平公正(23:6-11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אֲבְיוֹן ʾăvyôn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דְּבַר־שֶׁ֖קֶר devar-sheqer;或譯作「謊言、虛假的事/話」)。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出23: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集地的出產。

出23:11 只是第七年你要讓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百姓中的貧窮人(אֲבְיוֹןʾăvyôn有吃的;他們吃剩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接著23:6-11主要吩咐以色列民要善待貧窮人,不能因為對方貧窮無力而剝奪了他為自己平反的機會,或是基於對自己有利而去陷害別人、製造虛假的事情或流言蜚語。他們要因著自身曾作過寄居者(在埃及地作奴僕)而懂得恩待和體恤在他們當中的寄居者。23:10-11表面上是關乎安息年的吩咐,但實際上指出了守安息年的原因(停止耕種田地),是為要讓貧窮人甚至動物也可從地裏的出產免費獲得食物充飢,就是要田地的擁有者犧牲自己本來可以得到更豐富的收成,去讓別人感受到上帝透過地的出產去供應和看顧他們。可以說,這些條例教導上帝的子民有義務放下個人的利益去憐憫和看顧貧窮人、寄居者以至那些缺乏食物供應的人和野獸,以此表明上帝是自己的主、全地的主和生命的主。

 

向上帝守安息日和守節(23:12-17

出23: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也讓你使女的兒子和寄居的可以恢復精力。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出23: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חֹ֣דֶשׁ הָֽאָבִ֔יב the month of spring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出23:16 你要守收割節,收田間所種、勞碌所得初熟之物。你年底收藏田間勞碌所得時,要守收藏節。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23:12-17關乎節期的吩咐,但跟之前有關安息年的情況一樣,重點並非要子民死守條例,而是旨在讓所有人和牲口可以歇息,不用勞苦擔重擔地過活。換句話說,以色列民不可叫自己成了其他人的主宰去奴役他們,因為他們真正的主宰是上帝。而以色列民也不可提別神的名,像是它們有甚麼能力可保守上帝的子民,這同樣是見證上帝是以色列民獨一的主。23:14-17指以色列民要一年三次向上帝守節,就是當他們在農耕豐收的日子:除酵節(就是春天的亞筆月、逾越節期間)是收取大麥的時候、收割節(後來稱為七七節或五旬節)是小麥豐收的時間、年底的收藏節(後來稱為住棚節)是其他水果、橄欖和蜜(椰棗)等豐收之時。這一方面讓以色列民懂得感謝上帝在一年裏的各種供應,也讓他們學習放下自己的收成去朝見上帝,讓每星期,以至全年都以上帝為中心去過活。

出23:18 「(1)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2)也不可將我節期(חַגִּ֖י My feast中祭牲的脂肪留到早晨。

出23:19 「(3)要把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帶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今段的最後兩節經文仍然關乎上帝的節期,可看為是有關守節的附加條例(另參34:25-26),關乎獻祭或獻上禮物時要注意的四項事情(見引文的括號):1)不可將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給上帝,因為血寓意著生命,但酵則象徵步向腐爛敗壞的情況,我們不應在獻上生命之時容許加入朽壞的元素;2)祭牲的脂肪不可留到早晨,因為脂肪是祭牲最肥美的部分,應當毫無耽延、不予以保留、欣然地獻給上帝;3)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是應當獻給上帝而不應留給自己,藉此表示對上帝的尊敬和看重;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有解經書指拜偶像的外邦人會把肉和奶一起煮,然後倒在樹根上讓樹木生長得更快和祈求豐收[3],故此上帝吩咐祂的子民不得效法這種拜偶像的行為。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

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啊,當聽從我: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賽48:13 我親手立了地的根基,以右手鋪張諸天;我一召喚,天地就都立定。 

賽48:14 你們都當聚集而聽,偶像之中誰曾說明這些事?耶和華愛他,他必向巴比倫成就耶和華的旨意,耶和華的膀臂也要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賽48:15 我,惟有我曾說過,我選召他,領他來,他的道路必亨通。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賽48:17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教導你,使你得益處,指引你當走的路。

賽48:18 甚願你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會如河水,你的公義如海浪,

賽48:19 你的後裔必多如海沙,你腹中所生的必多如沙粒。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剪除,也不滅絕。」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賽48:21 他引導他們經過沙漠,他們卻未嘗乾渴;他為他們使水從磐石流出,磐石裂開,水就湧出。

賽48:22 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我的名。

賽49:2 他使我的口如快刀,把我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我成為磨利的箭,把我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49:3 對我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  我必因你得榮耀。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42-55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48:10-14解釋以色列民亡國被擄所受的苦是出於這位要熬煉他們的上帝!祂是以色列人的主、是全能的創造主、是獨一的真神,所以子民雖然受苦,也應當聽從祂(48:12)。48:15-20繼續解釋既然祂能讓以色列民被擄,祂就有能力帶領他們離開巴比倫、回歸以色列地並且復興,因為上帝是救贖主,是教導人的主,也是賜予應許和祝福的那位。最後48:21-49:3表明上帝會供應祂的子民,為他們施行公義和公平,會審判惡人來為他們平反,並應許會再次使用他們,透過他們去得榮耀!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目的是要鼓勵子民從沮喪和失意的流亡狀態中恢復對上帝的聽從和敬拜,願意跟隨上帝的帶領,回歸重建耶路撒冷。在主題上,這段經文強調「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而今段《妥拉》經文中表明子民應該如何愛鄰如己、圍繞上帝而活,同樣也是建基於「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這個主題上。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2:25-23:19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

錢、銀子

出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כֶּ֣סֶף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כָ֑סֶף;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別神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אֱלֹהִ֤ים אֲחֵרִים֙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לְאַחֵ֥ר;原文雖沒有「神」字,但卻暗示了這個意思

離開、出來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יָצָ֣אתָ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הוֹצִיא֖וּהָ,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耶和華是主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הָאָדֹ֥ן ׀ יְהוָֽה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אֲדֹנָ֧י יְהוִ֛ה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提及、稱呼、記念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תַזְכִּ֔ירוּ,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הִזְכִּ֥יר我的名。

 

今段(出22:25-23:19)和上一段(出21:1-22:24)《妥拉》經文的條例最大的不同之處

上帝在頒佈十誡(上帝與子民立約所關注的十件事[5])之後,從上一段到今段《妥拉》(出21-23章)賜下各種條例、典章和教導,這些都關乎如何把上帝所看重的十誡(十件事)落實執行到以色列民群體的生活中。可以說,這是兩段《妥拉》經文的共通之處,至於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下文繼續論述。

出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出21:12 「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

出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

出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

出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

出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我們先看上一段的《妥拉》經文(21:1-22:24),當中主要記載上帝頒佈的一些典章和案例,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的罪行和情況去作出公平公義的判斷和判決,好叫上帝的子民能展現上帝期望的公平和公義,並藉此施行憐憫和恩典。當中的典章和案例是十誡的延伸,例如21章提到以色列民在對待奴僕時不能欺壓他們,就是在不同情況下都要善待他們,否則就要賠償,這是因為第一誡上帝所表明的身分和作為,祂也曾把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曾善待過他們;又例如以色列民中許多有關打死了人、打傷了人、偷了牛羊的案例,都跟第六誡「不可殺人」(或譯「不可謀殺」)和第八誡「不可偷盜」有關。這些典章和案例都關乎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責任、社會上的秩序和公平公義,如有人未履行則要作出賠償或被罰,可見這些條例的目的是要警告子民不可以違反,是帶警惕性、懲罰性的條例、是他們要嚴守的!相反,今段《妥拉》經文(出22:25-23:19)則完全沒有提及任何刑罰或賠償:

出22:25「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從以上所引今段《妥拉》的經文可見,條例中雖然出現了有許多的「不可⋯…」,但都沒有提及若沒有履行這些條例時會招致的懲罰或賠償(情況就如早前十誡的內容一樣)。換句話說,今段《妥拉》的經文不包含任何刑罰,可看為是上帝在傳達祂對子民的吩咐、期望和提醒,就是上帝並非要以色列民只懂得嚴守誡命!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23:7,就連「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也沒有附帶任何刑罰或賠償的後果,但經文中卻提到子民要遵行這些條例的原因,例如:「因為我是有恩惠的」(22:27)、「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23:9)等等。可以說,今段的《妥拉》經文是要從另一個層面去教導和引導子民,去培養和塑造以色列民的生命質素。從這些沒有帶刑罰或賠償的吩咐和條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四方面的明白:

1. 子民不應只為了免責、免罰才聽從上帝的話,更應該出於愛(就是愛上帝和愛別人)!

2. 子民要明白上帝的心腸、性情和行事原則,祂並非一心只想懲罰人,祂不是個只想抓人把柄的主控官或是學校裏嚴厲的訓導主任。祂懲罰原是為了彰顯公平和公義,但祂更愛施行憐憫和恩典,就如20:5-6所指,祂更想向人施慈愛直到千代,祂希望我們學會自願去聽從和順服祂!

3. 子民應當效法上帝的性情,就是懂得如何對人施行公義和憐憫,甚至包括憐憫和恩待自己的仇敵!而這樣做的結果,就表明了上帝是所有人的主,而他們自己是無權去惡待或報應別人。

4. 這些條例在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規範他們每星期以至一年間的生活是應該如何安排和渡過(例如守安息日、安息年、一年三次守節等等),讓他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

 

今段《妥拉》經文中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之間的共通主題

今段《妥拉》經文所涵蓋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不可做的」(sin of commission的情況;例如不可散佈謠言)和「應該做的」(sin of omission的情況;例如一年三次守節)的條例。當中有些內容也像重複了之前提及過的典章,例如「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23:7)其實跟「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21:12)一樣,都關乎第六誡的「不可殺人(不可謀殺)」,只是今段《妥拉》的經文嘗試從另一個角度去教導以色列民,讓他們明白到聽從上帝的吩咐、順服祂的原因和動機並不應因為怕受罰或擔心會為自己帶來損失,而是要建基於愛上帝和愛鄰舍。其實怕受罰或擔心自己損失等,都是自我為中心(Ego-centric)的表現!但上帝要子民遵行祂的話,不應建基於恐懼,而是要建基於愛,也就是以上帝為中心(Theo-centric),樂於去活現出上帝的心腸、彰顯祂的性情!以色列民與列國不同,他們要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明白上帝不單是自己的主,也是所有人的主,因此上帝的子民必須善待其他人、愛鄰舍甚至是仇敵,看見他們有需要時仍然要伸出援手,就是用犧牲的愛去表明與世人的做法明顯不同。另外,今段中一些條例提及「頭生的要歸給上帝」(22:29-30)、「子民自己也要分別為聖歸給上帝」(22:31)也正正就是要表明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和一切生命的主。至於23:14-17有關男子要一年三次守節的經文,則更明顯地教導以色列民放下自己從農耕而來的利益,學習先去感謝上帝的供應,帶著初熟的供物朝見上帝。可以說,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範疇雖然十分廣泛,但都有著一個共同點,就是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並且子民之所以聽從和順服上帝,以及愛鄰如己,全因為他們愛上帝以致甘願作出捨己和犧牲!

 

結語: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今段的《妥拉》經文承接上一段的典章和條例,繼續帶出十誡(十件事)在以色列民群體中的應用層面,被上帝塑造成為祂喜悅的子民,見證與祂有一份立約的關係。而今段經文的特別之處是各樣表面看似雜亂的條例,原來有其共通之處,就是與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有關,而且這些條例也像「十誡(十件事)」那樣沒有帶著任何刑罰或賠償。從上文的論述,這是為要教導上帝的子民在聽從祂的話語、愛鄰舍、守節等的動機上,都是因為愛上帝和敬畏祂,而不是為了逃避刑罰、怕受苦或對自己不利。上帝希望祂的子民不被恐懼和怕受罰去支配著自己的行事為人,因為這是「自我中心」的表現!祂希望祂的子民聽從和順服祂的原因是出於愛,一份願意犧牲捨己的愛,當中並沒有摻雜任何自私自利的元素,也不是出於對刑罰的憂慮和恐懼(參約一4:18),而唯有這樣,上帝的子民才能真正地愛祂、愛鄰舍,甚至有能力愛敵人,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在地上成為上帝的有力見證。

從出20章的十誡(十件事)開始,上帝已表明自己要與以色列民立約,建立猶如婚姻的親密關係。既然是婚姻關係,丈夫對妻子的愛就甚至會願意為妻子捨己、犧牲自己性命(參弗5:25),所以主耶書亞(耶穌)為了得著我們而甘願犧牲自己性命。至於我們(教會)作為妻子的,就要去順服丈夫(主基督),這不應是出於懼怕,而是全因著愛。上帝既然透過主耶書亞(耶穌)和我們建立一份立約的親密關係,就並非要我們帶著怕受罰的擔憂去勉強地聽從和順服祂,而是期望我們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效法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去愛上帝和愛別人。當世人都是自私自利、只顧及自身利益時,我們應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從今次查經所見,當我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不以自己利益為先、願意為主和為別人犧牲捨己的生命時,世人就能從我們這種不一樣的言行、價值觀和待人處事,看得見上帝的獨一和真實!求聖靈幫助我們!阿們。


[1] 「十誡」在原文可理解為「十件事」,就是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所關注、看重和期望的十件事情。詳見之前的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2] אֱלֹהִ֖ים Elohim 除了可翻譯為「上帝」,也可翻譯為「神明」(例如出32:1)或「審判官」(例如出22:8-9)。

[3] Rabbi Nosson Scherman, Rabbi Meir Zlotowitz, “Misphatim” in The Weekly Midrash, 1:407.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見註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1:1-22:24;賽56:1-9、57:19、1:26:被上帝的話語所塑造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2-6-2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1:1-22:24;賽56:1-957:191:26(筆者:Ada Lui

圖為在憐憫中彰顯公平和公義

今段《妥拉》經文(出 21:1-22:24)記載了上帝的一些典章,內容是就不同罪行或不同處境的爭訟作判決。試討論這些典章怎樣建立出屬上帝群體的生命質素?

 

21:1-22:24 經文大綱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到上帝向以色列民頒布「十誡」,也就是祂所關心的「十件事」,透露出上帝期望子民能按著祂所著緊的事去與祂進入約的關係。接著的21:1-23:19是上帝定下的一連串「典章」(מִּשְׁפָּטִ֔ים mishpatim ; judgment、判斷、判決),有學者稱這段經文的內容為「約書」(引自出 24:7),當中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判例法」(或稱「決疑法」)(21:2-22:24);第二部分是命令法(22:25-23:19)。而今段《妥拉》經文是屬於第一部分的「判例法」(21:2-22:24),當中有一個倒影結構[1]

A. 以仁慈對待僕人(21:2-11)

B. 可判死刑的罪(21:12-17)

C. 不至於死罪的傷害他人身體(21:18-27)

D. 動物使人死亡或受傷(21:28-32)

E. 因意外而損失財物(21:33-36)

E’. 因偷竊而損失財物(22:1-9)

D’. 人使他人的動物死亡、受傷或失掉(22:10-15)

C’. 不至於死罪的侵犯他人身體:引誘處女(22:16-17)

B’. 可判死刑的罪(22:18-20)

A’. 以仁慈對待寄居的人、孤兒寡婦(22:21-24)

讀這段經文時有兩點要留意,第一,這些條例有很多是關於日後子民在迦南地生活時(已有田地房屋,也有農耕工商等活動)會發生的情況,反映出這些條例可能是他們在迦南地定居後,在不同時期編輯而成的,至於期間是否有參考過附近地區的一些法典[2],學者有很多討論,由於沒有一致的說法,所以在本文不作詳述。第二,這些條例有很多是用「若」(原文有時是 כִּ֤י ki,有時是אִם  im [3])去描述當出現某些處境、條件或情況時,「就著這樣的情況……,就要這樣判決……」,也就是在作判決時要考慮各條件和因素,特別是事件的後果以及涉事者的動機,到底是蓄意還是疏忽,然後定出涉事者要承擔的責任,到底是刑罰還是賠償,總的而言,要看見在這些條例背後的判決原則,而不是案例的表面情況,要知道古代社會的生活雖然與我們現今的生活完全不同,但其實當中的原則在今時今日仍然適用。現就大綱裏各個段落的重點原則略述如下。

 

以仁慈對待僕人(21:2-11

上帝立下的典章,一開始就是關於奴僕的條例,「奴僕」( עֶ֫בֶדʾeved)這個字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7次,可見其重要性;而提到「奴僕」,以色列民肯定不會陌生,因為他們過去曾長時間以這個身份在埃及地寄居,並且在一個嚴苛的主人(法老)之下受盡欺壓,全因著上帝大能的拯救他們才得以脫離這奴役的軛。這段關於奴僕的條例可分為兩部分,21:2-6是關於男僕,而21:7-11是關於女僕。

出 21: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離去。

出 21:3 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他若是有妻子的,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

出 21:4 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離去。

出 21:5 倘若奴僕聲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離去。』

出 21: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前,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

在古代社會,僕人是主人的財產,一般來說,主人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財產」(正如法老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一樣),但上帝卻為僕人的服事時間定下期限,當僕人服事主人六年之後,在第七年主人要讓奴僕恢復自由,反映出這份主僕關係純然掛鈎於一份工作,期限一到就各不相干。然而這份主僕關係是可以出現一個轉變的。如果僕人為主人工作期間,主人為他安排娶妻,他也生下了兒女,到了第七年,僕人本可以自由地離去(但不能帶走妻子兒女,因為那是屬於主人的財產);但如果他因為愛主人和妻子兒女,而願意放棄這個能得到自由的機會,選擇留在主人家,就要永遠服侍他的主人。這個意願要經過一個儀式,就是主人要把他帶到家的門框那裏,用錐子穿透他的耳朵,代表這個僕人永遠聽從主人,可以想像的是,他耳朵的血被印在這個家的門框上,像是個記號代表他從此是家的一份子。

出 21: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那樣離去。

出 21:8 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後來看不順眼,就要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對她失信,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

出 21:9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

出 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 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女僕不像男僕那樣有一個工作的年期,這裏強調主人要為女僕安排婚姻:主人可以自己娶她為妻(或作妾),也可讓兒子娶她為妻,婚後不能把她轉賣給別人,也要照顧好她的婚姻權利(飲食、衣服和房事),否則要讓她白白離開,意味著主人會失去了這個「財產」。從這段關於主人要怎樣對待奴僕的條例,我們看見上帝期望主人要以仁慈對待他的僕人,最理想的情況是主人能永遠得著他的僕人,使他們成為家裏的一份子,這份主僕關係能由原來只是短暫的基於工作的,被提升至一份永遠的、以愛為基礎的關係。

 

可判死刑的罪(21:12-17

出 21:12「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出 21:13 他若不是出於預謀,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設立一個地方,讓他可以逃到那裏。

出 21:14 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 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

這裏列出了五項要被處死的罪,包括:有預謀地打人致死、蓄意用詭計殺人、打父母、誘拐人口、咒罵父母。前兩項強調行兇者是出於預謀和蓄意,如果不是,他就可免於死罪,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中「以命抵命」(參21:23)這原則,也可以視它為「不可殺人」(第六誡)所引伸的謀殺例子和懲罰;第三項是打父母,即使父母沒有被打致死,懲罰也與謀殺罪相同,可見上帝要求人必須要「孝敬父母」(第五誡),要是有人出手打或出口咒罵那賜他生命的父母,上帝就要把那人的生命奪去;前四項都是以行動所犯的惡,後一項則是以言語所犯的惡,原來上帝視人在行為上的惡與言語上的惡是同等的,因為當人的內心有惡念,就會宣之於口,繼而付諸行動,正如主耶書亞(耶穌)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

 

不至於死罪的傷害他人身體(21:18-27

出 21:18 「人若彼此爭吵,一個用石頭或拳頭打另一個,被打的人沒有死去,卻要躺臥在床,

出 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出 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當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報應。

出 21:21 若能撐過一兩天,主人就不必受懲罰,因為那是他的財產。

出 21:22 「人若彼此打鬥,傷害有孕的婦人,以致胎兒掉了出來,隨後卻無別的傷害,那傷害她的人,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提出的,照審判官所裁定的賠償。

這段列出一些傷害人身要怎樣判決的案例。如果人直接出手或以武器(石頭、棍子)打傷人,那傷人的要支付傷者的所有損失,傷勢越嚴重,要承擔的賠償就越大,如果是主人把僕人打傷致死,那他不只損失了自己的財產,還要受罰。如果人在打鬥時,間接使第三者受傷甚至再間接地引致有人死亡(例如:孕婦受傷,胎兒掉落),那傷人的就要支付第三者所提出的賠償。這裏強調的是打傷人最終可演變成殺人罪的嚴重後果,而即使對方沒有死去,其賠償也可能很巨大,其用意很明顯就是要警告人不要輕易與人爭吵打鬥!

出 21:23 若有別的傷害,就要以命抵命,

出 21: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 21:25 以灼傷還灼傷,以損傷還損傷,以鞭打還鞭打。

出 21:26 「人若打奴僕或婢女的眼睛,毀了一隻,就要因他的眼讓他自由離去。

出 21:27 若打掉了奴僕或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讓他自由離去。」

雖說傷人的賠償額可能很大,但那必須是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這裏「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就是要把賠償額限制在一個與受傷程度對等的範圍內,免得受害人出於報復心而過度苛索(最佳的例子莫過於雅各的兒子因妹妹被示劍強姦就使計殺了全示劍城的人;參創34章)。值得留意的是,如果是主人打掉僕人(不論是男僕或女僕)的一隻眼或一顆牙,他要作的賠償是要讓僕人自由離去,這看似是「不對等」,但其實是要以此阻止主人視僕人為財產就肆意傷害他們,可見上帝視僕人為活生生的人,而不僅僅是主人的財物,因此他們也應該得到人身保障。

 

動物使人死亡或受傷(21:28-32

出 21:28 「牛若牴死男人或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免處刑。

出 21:29 倘若那牛向來是牴人的,牛的主人雖然受過警告,仍不把牠拴好,以致把男人或女人牴死,牛要用石頭打死,主人也要被處死。

出 21:30 若罰他付贖命的賠款,他就要照所罰的數目贖他的命。

出 21:31 牛若牴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這條例處理。

出 21:32 牛若牴了奴僕或婢女,就要把三十舍客勒銀子給奴僕的主人,牛要用石頭打死。

這段列出當一頭牛牴死人時其主人應負的責任,判決時要衡量主人是否做過一些防止牛牴人的措施(例如:把牠拴好),如果有,他要付出贖命的賠款,如果沒有,他就要以命抵命,而那頭牛也要用石頭打死。上帝向人追討流人血的罪,即使那流人血的是頭動物,上帝同樣要替死者追討這流血的債(參創 9:5-6)。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所造,不論男女、孩童或僕人,上帝都看他們的生命為寶貴,我們也應該像上帝那樣看重人的生命,一方面不能奪去別人的生命,另一方面也有責任去保障別人的生命安全。

 

因意外而損失財物(21:33-36

出 21:33「人若敞開井口,或挖井不蓋住它,有牛或驢掉進井裏,

出 21:34 井的主人要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出 21:35 「人的牛若牴死鄰舍的牛,他們就要賣了那活牛,平分價錢;也要平分死牛。

出 21:36 若這牛向來是以好牴人出名的,主人竟不把牛拴好,他必要以牛賠牛,死牛卻歸自己。」

這裏指出如有牛驢牲畜掉進井裏而死,又或是被別人畜養的牛牴死,那井或那牴死人的牛的主人都要作出賠償,而賠償的程度要以井或牛的主人是否做過一些防預的措施(例如:把井蓋住、把牛拴好)為衡量,承接上一段指出人要為保障別人的生命安全而負責任,這段則把這份責任延伸至保障別人的財產安全,一個群體裏要是人人都有這份推己及人的心,就能成為一個不自私自利的群體。

 

因偷竊而損失財物(22:1-9

出 22:1「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出 22:2 賊挖洞,若被發現而被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

出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賊總要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來還他所偷的東西。

出 22:4 若發現他所偷的,無論是牛、驢,或羊,在他手中還活著,他就要加倍賠償。

這段是關於偷竊行為要作的賠償,當中提及因偷竊而引起打人致死的情況,判決時要衡量打人者是否出於自衛(「賊挖洞」是在晚上,家主在黑暗中把那賊打死屬於自衛)還是蓄意殺人(在白天賊人的容貌能被認出,家主可向他追討賠償而沒必要把他打死)。這裏讓我們看見犯了「不可偷盜」(第八誡)的例子,其懲罰或後果都可能很重的,那賊要作出幾倍的賠償,甚至要賠上自己的自由(被賣)或性命(被打死)。

出 22:5「人若在田間或葡萄園裏牧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田裏去吃,他就要拿自己田間和葡萄園裏上好的賠償。

出 22:6「若火冒出,延燒到荊棘,以致將堆積的禾捆,直立的莊稼,或田地,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償。

出 22:7「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東西從這人的家中被偷去,若找到了賊,賊要加倍賠償;

出 22:8 若找不到賊,這家的主人就要到審判官那裏,聲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物件。

出 22:9「關於任何侵害的案件,無論是為牛、驢、羊、衣服,或任何失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雙方就要將案件帶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償給他的鄰舍。

這段提到的財物損失是間接性或由人為疏忽所致,案例包括:人在牧放牲畜時,牲畜到了別人的田裏去吃農作物;人點火,火勢蔓延,燒盡了別人的禾捆莊稼;受託管的銀錢或物件被賊偷去;這類情況同樣是要按損失的程度去定出賠償,至於一些沒有證據的財物損失,那些案件就是交由審判官判決。當中強調的是人要為自己的過失負責,也要讓蒙受損失者得到賠償,如財物損失是被人順手牽羊所致,就要交由審判官斷案,同樣是要給雙方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不叫當中有人受虧損。

 

人使他人的動物死亡、受傷或失掉(22:10-15

出 22:10「人將驢、牛、羊,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若牲畜死亡,受了傷,或被搶走,無人看見,

出 22:11 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受託人要表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東西,原主要接受誓言,受託人不必賠償。

出 22:12 牲畜若從受託人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償原主;

出 22:13 若被野獸撕碎,受託人要帶回來作證據,被撕碎的就不必賠償。

出 22:14 「人若向鄰舍借牲畜,所借的或傷或死,原主沒有在場,借的人總要賠償。

出 22:15 若原主在場,借的人不必賠償;若是租用的,只要付租金。」

這裏提及的案例都是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財物損失,「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意味著人要誠實地說出財物損失的因由,在作出賠償的判決時,要視乎損失程度(牲畜是死是傷),也要衡量蒙受損失者自己要付的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受託者如能證明那損失是出於自然災害(例如:牲畜被野獸撕碎),那麼物主就不應該要受託者賠償,可以說,這是一個保障僱工的條例,免得僱工因為要替僱主工作反蒙受損失。這讓筆者想起雅各為拉班牧羊時,拉班不分青紅皂白,都要求雅各賠償他的損失,使雅各在二十年間嚐盡不平等的對待:「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償的。無論是白日被偷的,或是黑夜被偷的,你都從我手中索取。」(創 31:39)這些關於賠償的判決,所牽涉的情況和要考慮的因素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要作出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其實也需要涉事者有著一份誠信和同理心。

 

不至於死罪的侵犯他人身體:引誘處女(22:16-17

出 22:16 「人若引誘沒有訂婚的處女,與她同寢,他就必須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出 22:17 若女子的父親堅決不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著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這裏提到的「損失」是指還未訂婚的處女失了貞操,這會使父親很難為女兒安排婚姻(在古時的社會觀念中,擁有女兒等同擁有財產,因為可憑著出嫁而為家庭帶來收益),所以那引誘女子的人必須交出聘禮作為賠償,也要娶這女子為妻;這條例的特別之處是,父親有權不把女子給那人為妻,但那人仍要為奪了處女的貞操而付出聘禮作為代價。這是要讓人知道不要以為只要肯付聘禮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賠償額之大有時並非自己可以預計的,為要勸告人不可隨意犯錯,否則招損的反而是自己。

 

可判死刑的罪(22:18-20

出 22:18「行邪術的女人,不可讓她存活。

出 22:19「凡與獸交合的,必被處死。

出 22:20「向別神獻祭,不單單獻給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如上文所述,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倒影結構,之前21:12-17(B)跟這裏22:18-20(B’)是一個對照。如果21:12-17(B)是要指出人被判死罪是因為那人消滅或貶低別人身上那上帝的形像,行為包括:謀殺、拐賣人口、咒罵父母;那麼22:18-20(B’)就是指出人被判死罪是因為那人消滅或貶低自己身上那上帝的形像,行為包括:行邪術、與獸交合、向別神獻祭。人之所以與別的動物不同,是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所以人比別的受造物尊貴,也在牠們之上,所以人不可自貶身上那上帝的形像去與獸交合(肉體的連結);上帝把祂的氣吹進人裏面,為的是要人在靈裏與祂契合,所以人不能行邪術或向別神獻祭(靈裏的連結)。

 

以仁慈對待寄居的人、孤兒寡婦(22:21-24

出 22:21「不可虧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出 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 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 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這裏的對象「你們」是指所有以色列人,上帝警告他們不可苛待或欺壓寄居者和寡婦孤兒,否則上帝要親自執行懲罰,殺死他們,當中提到上帝必會垂聽受欺壓者的哀聲,這與祂之前聽見以色列民因受法老欺壓而發出的哀聲所用的字眼相同(出 3:7),很明顯是要提醒他們自己也曾作過寄居者,受過法老的苛待和欺壓,理應明白受欺壓者的苦情,也應該學效上帝那樣以憐憫之心向這些人伸出援手,而不是學效法老那樣以勢欺壓他們。今段《妥拉》經文以22:21-24(A’)作為結尾,在結構上與開首的21:2-11(A)是一個對照,主題都是要子民以仁慈對待人,在在都反映出上帝期望子民因經歷過上帝的恩典也懂得以恩典待人,把從上帝所受的恩施與那些同樣需要被恩待的人身上。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關聯

賽 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 56:2 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賽 56: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賽 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 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 56: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賽 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 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賽 56:9 野地的走獸,你們都來吞吃吧!林中的野獸,你們也來吞吃!

賽 57:19 我要醫治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 1:26 我必回復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回復你的謀士,如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主要在《以賽亞書》的第三個部分(56-66章),背景是南國亡於巴比倫,子民被擄流散,上帝藉先知向子民應許拯救必臨,祂要讓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賽56:1是上帝宣告「我的救恩」和「我的公義」要臨到,這「救恩」應該是指上帝要興起波斯王,使他下詔書讓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接著經文就提到那時上帝要悅納外邦人(56:3、6),甚至是太監也能在上帝的殿中有份(56:3、5)。上帝又宣告說祂的殿要成為「萬民禱告的殿」(56:7),這裏大概的意思是當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流散於各地居住,期間有不少外邦人因此而認識耶和華並敬拜服事祂,現在上帝預言祂要使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那些信奉耶和華的外邦人或許會擔心他們將無份於上帝的家,然而上帝在這裏作出應許:「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56:6-7)這裏說明了上帝所悅納的群體既有猶太人,也包括有外邦人,重要的是他們都尊崇上帝(愛祂的名),謹守祂的安息日(遵行祂的誡命),事奉祂(作祂的僕人),活出上帝對與祂立約的人的期望。這個重點信息也與今段《妥拉》經文要傳遞的一致,就是上帝要以祂的典章律例讓子民知道應該怎樣作出正確的判斷和判決,以致子民能展現上帝所要求的公義和憐憫,從而塑造出他們的生命質素,讓整個群體能夠蒙上帝悅納,藉此維繫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此外,在賽 57:19 提到的「平安,平安」,是要在一個真正有仁慈和公平的群體裏,人才能享有的東西,而在賽 1:26 提到的「審判官」,其角色就是要為各類訴訟作出公平和合理的判斷,好叫人能活在一個有公義的環境裏;這兩樣也都成為與今段《妥拉》重要聯繫。

而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也出現了一些相同的字眼作為兩段經文的聯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21:1-22:23

56:1-9

典章(מִּשְׁפָּטִ֔ים mishpatim

條例,公平

(מִשְׁפָּ֖ט mishpat

出21: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מִּשְׁפָּטִ֔ים是這樣:

出21:31 牛若牴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這條例(מִשְׁפָּ֖ט處理。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מִשְׁפָּ֖ט,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拴好,謹守,

保管,看管

(שָׁמַר shamar

出21:29 ……牛的主人雖然受過警告,仍不把牠拴好(שָׁמַר……。

出21:36 ……,主人竟不把牛拴好(שָׁמַר,……。」

出22:7「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שָׁמַר,……;

出22:10「人將驢、牛、羊,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שָׁמַר,…..

賽56:2 謹守(שָׁמַר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שָׁמַר己手不作惡,……

賽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שָׁמַר我的安息日,……,

賽56:6「……,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שָׁמַר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奴僕
( עֶ֫בֶדʾeved


(אָהֵב ʾahav

出21: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עֶ֫בֶד,……

出21:5 倘若奴僕(עֶ֫בֶד聲明:『我愛(אָהֵב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

出21: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עֶ֫בֶד……

出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עֶ֫בֶד或婢女,……。

出21:26 「人若打奴僕(עֶ֫בֶד或婢女的眼睛,……。

出21:27 若打掉了奴僕(עֶ֫בֶד或婢女的一顆牙,……。

出21:32 牛若牴了奴僕(עֶ֫בֶד或婢女,……。

賽56: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אָהֵב他名,作他僕人(עֶ֫בֶד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今段《妥拉》經文(出 21:1-22:24)所記載的典章怎樣建立出屬上帝群體的生命質素?

今段經文所列的典章有很多是一些案例,要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罪行或不同處境的爭訟作出合乎上帝心意的判決。筆者在上文按著大綱的十個段落論述了在各條例背後的一些重要原則,而當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實踐這些原則時,就能夠展現出上帝所要求的公平、公義和憐憫,並讓整個民族能建立出一些生命質素或性情,得蒙上帝所悅納的。現嘗試把上文的論述歸納為以下四項。

1. 有上帝那份仁慈憐憫的

這個群體曾親身經歷過上帝的恩典,那時他們還在埃及作奴僕和寄居者,上帝垂聽他們的哀求,憐憫他們的苦情,以大能的手拯救他們,上帝期望這個群體能效法祂這份對人的憐憫,特別是那些在上位有權柄的人,要恩待對那些在他們之下的人,而善待及照顧孤苦無依的人,不叫他們陷於絕望中,則是整個群體的責任,屬於上帝的群體有責任把上帝那份恩慈憐憫的性情以行動表現出來。

2. 有上帝那份公平公正

上帝是一位公義、有罪必罰的上帝,人要是犯了該被處死的罪,即使逃到上帝的壇也不會因此獲庇蔭,但上帝是會按著罪行的嚴重程度以及涉事者的意圖而作出相應的懲罰,這些準則都反映在今段經文一連串的典章裏,當子民和審判官都按著上帝的指引去作出判決時,就能建立出一個守法和公平公義的群體。如果要讓群體中有愛,就必然要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衝突出現時,人就會各不相讓。

3. 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

今段經文有很多案例是屬於日常生活中會出現的一些事故,要就那些事故所引起的損失作出賠償的判決,有一些事故可能是蓄意,也可能純屬意外,但有一些事故其實是可以避免的。要是人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也視那人的財產為上帝所賜給他的,就不致生出奪取或傷害別人生命和財產的惡念,又願意盡力保護別人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這樣一種基於對上帝的敬畏而實踐出尊重別人的行動,必能建立出一個良善和正直的群體。

4. 建立一個承擔責任和互不虧欠的群體

在判決涉事者需要負的懲罰或賠償時,必須審視他的動機是蓄意還是無心,但即使是出於無心,也不等於那人可以免除所有責任,他仍要為自己的過失而向受損方作出應有的賠償,在遇上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案件時,涉事者則要在審判官面前作聲明,或到耶和華面前起誓,誠實地交代事情的原委,目的都是要為受損方取回他應得的賠償,免致受虧損;事實上,一個合理的判決不單為受損方取得公平,也讓涉事者因付上了自己應負的責任而對上帝和對人不再感到虧欠。在群體生活裏,免不了會出現爭執糾紛,要為這些訴訟作出判決,涉事者需要有一份勇於承擔責任,不叫別人受虧損的心,那麼這個群體才能有公平以及和諧。

 

結語:被上帝的話語塑造的群體

今段經文所列出的一連串典章,看似繁複瑣碎,當中列舉的案例與現今的社會情況已大相逕庭,難免讓人覺得這些條例已過時,未必能付諸實行,但當我們明白到上帝其實是要藉這些典章去教導子民在作判決時要衡量甚麼因素,從而領略到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則,就能明白到上帝要建立一個怎樣的群體。原來上帝要塑造祂的子民成為一個與祂性情匹配的群體,要懂得愛鄰如己,要本著上帝那份行公義、好憐憫的性情去尊重別人,以別人的好處和需要為己任。這樣一個以上帝為中心,與人友愛的群體,必須建基於子民切實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施行公平公義的判斷,在信仰及生活的各個層面都去展現出一個屬上帝群體應有的質素。

昔日上帝要藉著祂的典章去建立一群能反映出祂屬性的子民,今天我們的生命也同樣可以因著活出上帝的話語而被建立成一群反映上帝屬性的群體,真實活出在上帝的約裏的真義。昔日上帝以大能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向他們顯示自己的心意,今天耶書亞(耶穌)的寶血同樣拯救了我們,也透過他的教導和生命的榜樣向我們顯明了上帝的心意。願意我們這群被歸在主名下的群體,都能謹守遵行主耶書亞的一切吩咐,生命被建立為滿有基督的樣式,在地上彰顯上帝的美善和恩慈,叫人藉我們的生命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參David A. Dorsey, The Literary Struc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USA, Baker Publishing Group,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99. 【多爾西著,周俞雲譯《約中之鑰:舊約文學結構》,(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p126】。

[2] 在古代西亞地區(兩河流域、地中海東岸、小亞細亞、伊朗高原)也有一些文明的習慣法,例如:公元前 2060年的《烏爾納姆(Ur-Nammu)法典》,公元前 2000年的《伊希盧納(Eshnunna)法典》,公元前 19世紀的《黑辟以示塔(Lipit Ishtar)法典》,公元前 1700年的《漢謨拉比(Hammurabi)法典》,公元前 12世紀的《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一世(Tiglath-Pileser I)法典》。

[3]「若」在原文用 כִּ֤י ki (例如:21:1;主要意思是「當/when」、「因為/because」)或 אִם im(例如:21:4;主要意思是「如果/if」)。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型.到爆燈

作者:牛半生

 

最能破壞關係的事,想必莫過於「出賣」這行為。跟「出賣」相反的行為是甚麼呢?筆者才疏學淺,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來。最近卻有一點領會:

《馬太福音》26章1至16節,記載了大祭司和長老想要殺害耶穌,又怕群眾,所以不敢在節日時下手。加略人猶大,在這時候成為了他們的救星,用三十塊銀錢出賣耶穌,讓他們可以在沒有大班群眾的情況下捉拿他。

大祭司和猶大都是奸角,然而誰更加討厭,也不用多說吧!

耶穌每天都要面對猶大這個將來要出賣他的人,那種假裝尊敬和愛戴的嘴臉,實在不明白耶穌怎樣能熬得過去。然而在這段耶穌被出賣的高潮中(1-16節),夾在中間的7至12節,卻無端端記載了一個女人所做的事情。以為馬太要在高潮中來一個反高潮,卻是絕美夾在絕醜中。

馬利亞是筆者最喜歡的聖經人物(幾乎沒有之一)。大概因為自己是九型人格中4號仔的關係吧,「眾人皆醉我獨醒」是我們覺得最型的事情。

這個顛覆當時文化的女人,前科是不好好幫忙煮飯(見路10:40),一個女人混在男人堆中,不成體統地聆聽耶穌說話。現在又無端端用超昂貴的香膏來膏耶穌。

如果捨棄一瓶價值一年工資的真哪噠香膏都視作等閒的話,那麼被所有朋友和至親覺得浪費、愚蠢,那又如何呢?

不做別人都覺得錯誤的事,不太困難;

做別人都覺得對的事,需要一些動力;

做別人都覺得錯誤的事,若沒有十足的把握,恐怕也不會做吧!

馬利亞背負了所有人對她的誤解,甚至覺得不需要解釋,因為她知道自己所做的事值得,因為耶穌值得!

《聖經》中沒有多少人能獲得耶穌的讚賞,馬利亞卻不單被耶穌形容為「選擇了上好的福分」(路10:42),還在這裏有耶穌為她辯護。做基督徒做到這樣的境界,真是夫復何求!

《聖經》沒有說明馬利亞的動機是不是為耶穌安葬作的,可能她只是覺得心中的耶穌遠遠超過這瓶珍貴香膏的價值。但也有可能是為耶穌安葬作的,一個自己最愛的人將要赴死,她因理解和尊重他的計劃,不去阻止反而盡力送上最後的祝福,那種情操直將彼得和眾門徒遠遠比下去!

怪不得耶穌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馬利亞所作的這件事。

如果「出賣」是為了利益而看輕或甚至放棄與某人的關係,那麼,馬利亞這種因為看重耶穌而完全擺上自己,完全摸到耶穌的心意,便剛好是「出賣」的相反了。

別人笑她太瘋癲,主笑他人看不穿……

型.到爆燈。

(P.S.:BMY的三位老師,噢!還有Judy,在我心目中,也是這類 「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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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9:6-20:26、賽61:6-62:4(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十誡的希伯來文縮寫

今次的《妥拉》經文(出19:6-20:26)是有關上帝頒佈十誡給祂的子民,試討論:

1. 根據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試描述上帝希望子民和祂建立一份怎樣的關係?上帝期望子民怎樣對待祂?

2.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有甚麼特別之處?

 

19:6-20:26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第三個月到達了西奈的曠野(19:1),他們會在此停留至《民數記》10章才再起行,期間上帝向他們頒布誡命、律例、典章,與他們立約,又教導他們有關建會幕、獻祭、聖潔生活、守節及安營等條例。而今段經文主要記載上帝給以色列民頒布十誡的經過,當中經文大綱有以下的倒影結構:

A. 子民要自潔和分別為聖,不可越過或觸摸山的邊界(19:6-13)

B.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以色列民敬畏,上帝藉摩西警告他們要小心免被擊殺(19:14-25)

X. 上帝讓全以色列民聽到十誡的內容(20:1-17)

B’.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子民敬畏,以色列民因為害怕而要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20:18-21)

A’. 子民要築壇獻祭給上帝,但有小心注意之處(20:22-26)

 

子民要自潔和分別為聖,不可越過或觸摸山的邊界(19:6-13

出19:4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קֹלִ֔י qolimy voice 我的聲音),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出19:7 摩西去召了百姓中的長老來,將耶和華吩咐他的話當面告訴他們。

出19:8 百姓都同聲回答:「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一定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

在上一段《妥拉》經文的結束(19:4-5),上帝說如果子民願意聽祂的(原文作「聲音」)、遵守祂的約,就在萬民中作屬祂的子民,今段《妥拉》一開始就接續說他們要歸上帝成為祭司的國度,也就是在列國與上帝之間作橋樑,讓世人認識上帝。因此,上帝接下來就是要讓以色列民聽見祂的聲音並與祂立約,確立他們為自己的子民的這個身分。當中經文不厭其煩地描述摩西穿梭在上帝與子民之間作代言人,這好像一個訂婚的情境,就是上帝讓摩西作媒為祂迎娶以色列民[1]。當雙方都同意時,彼此就可以開始進入「結婚」一樣的立約儀式。

出19:9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裏,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就可以永遠相信你了。」於是,摩西將百姓的話稟告耶和華。

出19:1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往百姓那裏去,使他們今天明天分別為聖,又叫他們洗衣服。

出19:11 第三天要預備好,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奈山。

出19:12 你要在山的周圍給百姓劃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被處死。

出19:13 不可用手碰他,要用石頭打死,或射死;無論是人是牲畜,都不可活。』到角聲拉長的時候,他們才可到山腳來。」

上帝說明儀式的進行是祂將會在密雲中臨到子民,向他們說話,好讓他們能相信上帝的話不是出自摩西自己,不是他虛構出來,而是要明白他是上帝的代言人,是上帝所立和授權的。而子民方面,他們要用三天的時間潔淨自己,分別為聖,預備進入這個莊嚴的立約儀式。留意傳統上猶太人的婚禮儀式是在一個帳幕下進行的(這傳統可從《詩篇》19篇看見[2]),因此當經文刻意指出上帝要「在密雲中(בְּעַ֣ב הֶֽעָנָן֒ thick cloud)」降臨,那麼雲彩就必然同時遮蓋了自己和地上的子民,像是雙方一同在一個「帳幕」下進行婚禮儀式一樣;另外,上帝要摩西在山的周圍劃定界線,免得他們因為輕率走近上帝而死亡,可見上帝非常看重這個儀式,祂要子民十分謹慎、存著敬畏的心,去預備自己進入這份親密的立約關係裏。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以色列民敬畏,他們要小心免被擊殺(19:14-25

出19:14 摩西下山到百姓那裏去,使他們分別為聖,他們就洗衣服。

出19:15 他對百姓說:「第三天要預備好;不可親近女人。」

出19:16到了第三天早晨,山上有雷轟(קֹלֹ֨ת qolotvoices/sound 眾聲音複數、閃電和密雲,並且角(שֹׁפָ֖ר shophar)聲(קֹ֥ל qol單數非常響亮,營中的百姓盡都戰抖。

出19:17 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見上帝,都站在山下。

出19:18 西奈山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臨山上。山的煙霧上騰,彷彿燒窯,整座山劇烈震動。

出19:19 角(הַשּׁוֹפָ֔ר hashophar)聲(ק֣וֹל qol單數越來越響,摩西說話,上帝以聲音(קֽוֹל qol單數回答他。

出19:20 耶和華降臨在西奈山頂上,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了。

出19: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警告百姓,免得他們闖過來看耶和華,就會有許多人死亡。

出19:22 那些親近耶和華的祭司也要把自己分別為聖,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יִפְרֹ֥ץ;拆毀、毀壞)他們。」

出19:23 摩西對耶和華說:「百姓不能上西奈山,因為你已經警告我們說:『要在山的周圍劃定界限,使山成聖。』」

出19:24 耶和華對他說:「下去吧,你要和亞倫一起上來;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上來到耶和華這裏,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יִפְרָץ他們。」

出19:25 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裏告訴他們。

這段經文繼續描述上帝要求子民要以聖潔和敬畏的心預備三天後迎見祂。當時上帝臨在的場面十分震撼,有雷轟、角聲,整座山有火、煙及震動,可以想像當時在場的每一個以色列民都是從聽覺、視覺、嗅覺、觸覺等各感官上深深體會到上帝的臨在。其中原文「聲音(קֹ֥ל qol)」這個詞在這裏多次出現,並可分為兩種:雷轟(原文其實是「聲音」的複數)和「角聲」(「聲」在原文是單數)。筆者估計前者「眾聲音」是代表上帝的聲音,而後者的「角聲」用了單數所以是不同的聲音,估計可能是天使發出的吹角聲[3]。不過我們要留意,這些感官上震撼的經歷並非上帝自己的本體!可以說這次上帝選擇用這方式來彰顯自己,不像之前祂探訪亞伯拉罕時(見創18),可以像人一樣出現,情景也十分平靜,沒有風雲變色;另外,以利亞曾因被追殺而來到何烈山(西奈山的另一個名字),經文指當時雖然在耶和華面前有烈風大作,山崩石裂,但耶和華卻不在風中,也不在風後的地震裏(見王上19:11-12)。而上帝安排如此震撼的場面去讓在西奈山聚集的以色列民經歷,相信一方面是要子民懂得謙卑敬畏祂,另一方面是要讓他們有一個刻骨銘心的屬靈經歷,甚至可回憶起早前上帝怎樣在埃及降十災去拯救他們。19:22-24重複提及「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表面上讓人感到十分可怕,但其實這警告同時表達出一份上帝對子民的愛和著緊,祂不希望子民因為未能與自己的聖潔匹配而死亡。事實上,這些嚴厲的吩咐反映上帝十分看重與子民立約一事,祂同時期望子民要知道這是他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必須十分認真謹慎,而不應存有半點懷疑、輕率或不敬的態度。

 

上帝讓全以色列民聽到十誡的內容(20:1-17

出20: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出20:2 1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3 2「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民16:25-55、書7:24-26)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出20:7 3「不可妄(לַשָּׁ֑וְא 錯誤、白費、徒勞)稱(נָשָׂא 提起、拿起、背負)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8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出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出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20:12 5「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20:13 6「不可殺人(תִּֿרְצָ֖ח 謀殺)

出20:14 7「不可姦淫。

出20:15 8「不可偷盜。

出20:16 9「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出20:17 10「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上帝在西奈山降臨與子民立約,而內容就是以我們熟悉的「十誡」來開始。其實「十誡」這個詞首次出現並不是在這裏的出20章,而是後來的出34章,用來描述20章這裏所提及的內容。基督徒普遍認為「十誡」是上帝要人遵守的誡命,但其實十誡(עֲשֶׂ֖רֶת הַדְּבָרִֽים 中「誡」的原文 דָּבַר dāvar是「字」或「事情」的意思,也就是指「十個字」或「十件事」!所以更好的理解應該是指上帝因為要和以色列民立約而想帶出「十樣祂看為很重要的事情」,想和子民分享、傾訴。這看法可以從「十誡」並沒有像其他法律條文般會附加任何的懲罰或賠償細節而得到支持。故此,筆者認為我們應把「十誡」理解為上帝對與祂立約的人的期望和關注的事,就是作為屬祂的子民所應持的立場、價值觀和行事為人的原則。

另外,要留意猶太人看十誡,是以20:2「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作為第一誡開始的(這跟基督新教、天主教或東正教都不同[4]),並且會把十誡分為兩組:首五誡至「孝敬父母」為止(見上述引文中括號裏的編號)屬於一組,而後五誡從「不可殺人(原文 תִּֿרְצָ֖ח 其實是『謀殺』[5]」到「不可貪戀」則屬於第二組,這是因為第一組(1-5誡)均提及耶和華的名字,而第二組(6-10誡)則沒有。這兩組分別表達出「愛上帝」和「愛鄰如己」的主題[6],而兩組各五誡均有其平行的共通之處[7],見下表:

第一至五誡

第六至十誡

共通之處

一.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這是對上帝身分的宣認)

六.不可殺人(謀殺)

謀殺是消滅了上帝在地上的形象和樣式,同樣帶有否定耶和華的意思!

二.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或事奉那些像

七.不可姦淫

姦淫與拜偶像同樣屬於不忠的情況,否定了忠誠的婚約和立約關係!

三.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就是藐視或輕率地用上帝的名字)

八.不可偷盜

上帝的名字代表了祂的性情和屬性(例如「耶和華」這名字反映其永恆不變、自有永有的屬性),所以妄稱上帝的名等於偷換了上帝的本質、心意和性情!而偷盜也反映人不滿足於上帝對自己的供應和看顧,屬於藐視上帝的情況。

四.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學習放下自己,要為上帝而停下自己的工作,為主而活)

九.不可做假見證

在古代一星期七天的時間表未必是以色列獨有的(古埃及人是一星期十天),然而安息日是以色列民獨有的,他們持守安息日就是把自己與萬民分別出來,向列國見證上帝,所以他們不守安息日的話就等同失見證!

五.當孝敬父母

十.不可貪戀

父母並非自己可以選擇的,所以不孝敬父母或貪戀別人所擁有的其實同樣反映出一種不滿上帝對自己的安排和命定!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子民敬畏和害怕,並要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20:18-21

出20:18 眾百姓見雷轟(הַקּוֹלֹ֜ת haqolot;the voices 那聲音【複數】)、閃電、角(הַשֹּׁפָ֔ר the horn)聲(ק֣וֹל qol;voice/sound【單數】)、山上冒煙,百姓看見就都戰抖,遠遠站著。

出20:19 他們對摩西說:「請你向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讓上帝向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亡。」

出20:20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害怕;因為上帝降臨是要考驗你們,要你們敬畏他(יִרְאָת֛וֹ  yirʾāhto),不致犯罪。」

出20:21 於是百姓遠遠站著,但摩西卻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中。

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面對雷轟、角聲、山上冒煙就戰抖,以致不敢靠近,並對應著全段的倒影結構中頒佈十誡前西奈山出現風雲變色的現象。他們雖然希望聽從上帝的話,但由於害怕會因走近而死亡,於是請摩西代表他們回覆上帝。由此可見,摩西作為上帝和子民之間的中間人,並非單單是他個人的意願或耶和華的揀選,同時也有著子民的認同和委託。摩西為他們解釋這些現象和震撼的場面,是上帝要考驗他們,要他們懂得敬畏祂,謹慎去預備自己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讓他們懂得為了與上帝親近,而選擇不放縱自己、不犯罪得罪上帝。

 

子民要築壇獻祭給上帝,但要小心留意(20:22-26

出20: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親自看見我從天上向你們說話了。

出20:23 你們不可為我製造偶像,不可為自己造任何金銀的神像。

出20:24 你要為我築一座土壇,在上面獻牛羊為燔祭和平安祭。凡在我叫你記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

出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過的石頭,因為你在石頭上動了工具,就使壇污穢了。

出20:26 你不可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今次最後一段的經文表明當時以色列民是親身經歷上帝對自己說話的整個過程,他們親耳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感受上帝對這份彼此立約關係的看重和祂最重視的「十件事」。接著,上帝繼續告訴子民祂所關注的敬拜模式(留意這裏跟十誡一樣沒有提及任何刑罰),當中有三個重點:1)他們不可為上帝製造偶像,就是指他們不可表面上說自己敬拜上帝,但實際上卻做出只想滿足自我的拜偶像行為;2)要為上帝築壇,就是設立一些記念上帝的地點。上帝會吩咐子民要記念祂名的地方,並賜下祝福,可以說,這是十分正面和有鼓勵性的條例,子民理應期望上帝吩咐在多個地點記念祂,因為這代表他們能更多得著從上帝而來的祝福;3)築壇的原料可以是土或沒有被鑿過的石頭。明顯地上帝的審美觀並不像人那樣,祂認為最重要的是人不要加入自己的喜好和想法去敬拜祂(因為這變成了滿足人自己而不是上帝!),祂更希望的是子民謹守遵行祂的吩咐,順服尊重祂的意旨。而最後不用臺階步上壇,免得露出「下體」(原文 עֶרְוָתְךָ֖ 是指露出自己的赤身),也就是不要在敬拜獻祭的事奉中出現一些羞辱上帝、可恥、對上帝不敬的情況。筆者要再次強調,這些有關敬拜獻祭的條例和吩咐同樣沒有附帶任何刑罰,可以說,這一切都是上帝繼續在表達祂的想法和對子民的期望,就是陳明祂在這份立約關係中所關心和著緊的事情。

 

《先知書選段》賽61:6-62:4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接近《以賽亞書》的結尾部分,賽61章的開始是為人熟悉的彌賽亞應許,就是禧年來臨以致一切會重新開始,上帝要安慰人、重新修造錫安,讓她從悲哀扭轉為喜樂、得蒙悅納的日子(參賽61:1-5)。這情況在賽61:6-9繼續描述,祂會為子民平反,賜下永遠的喜樂和與他們立永約,讓列國和後人都知道上帝的眷顧和賜福。賽61:10更用婚禮的圖像去比喻上帝與子民的關係,這節之前所描述上帝對子民的應許和眷顧就如新郎對新娘的疼愛,而61:10-11就是彌賽亞對新娘表達的愛,表明主耶和華會怎樣悉心經營這段關係。最後的62:1-4再次表明上帝怎樣喜悅錫安(這裏象徵著耶路撒冷、聖殿,以致敬拜和親近上帝的一群子民),祂不會再撇棄這地。當中62:4再次用上婚姻的字詞例如「有歸屬的」,其原文 בְּעוּלָ֑ה Be‘ulah 就是婚姻的意思,而「必歸屬於他」的原文 תִּבָּעֵֽל 也有她將要結婚的意思。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上帝應許以色列民回歸的時候彌賽亞將帶來禧年,好讓祂與子民的關係像要結婚一樣親密和甜美。我們知道主耶書亞(耶穌)就是這位彌賽亞,他也是那位迎娶上帝子民的新郎。而這種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所要建立的親密關係,其實是始於今段《妥拉》所記載的西奈山立約。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19:6-20:26

《先知書選段》賽61:6-62:4

作上帝的祭司、國民/列國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כֹּהֲנִ֖ים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ג֣וֹי pl.。』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נֵ֤י」,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גּוֹיִם֙ pl.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上帝的喜惡

出20:5-6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אָהֵב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אָהֵב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אֹהֵ֣ב公平,恨惡(שֹׂנֵ֥א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上帝賜福

出20:24 你要為我築一座土壇,在上面獻牛羊為燔祭和平安祭。凡在我叫你記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בֵּרַ֧ךְ給你。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בֵּרַ֥ךְ的後裔。

上帝發聲、火與閃電

出20: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לַּפִּידִ֗ם、角聲、山上冒煙,百姓看見就都戰抖,遠遠站著。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כְּלַפִּ֥יד把燃燒。

 

根據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試描述上帝希望子民和祂建立一份怎樣的關係?上帝期望子民怎樣對待祂?

首先,上帝在西奈山降臨與子民立約,所建立的關係就像結婚一樣是立約的關係,而上帝對子民最基本的要求是,他們要懂得對上帝心存敬畏和尊重,並活出聖潔的生命。從上帝吩咐子民要自潔三天和不可隨便越過山的界線,反映祂要子民十分謹慎和認真地看待這份關係的建立,其嚴重程度是關乎子民的生死,而這也是古代人對立約所看重的程度。

然後,我們從「十誡」所表達的「十件事」看見上帝認為這段立約關係中最重要的事,這包括:確立祂是子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一誡)、祂是子民生命中獨一的主(第二誡)、子民要對祂常存敬畏和尊重(第三誡)、子民要透過守安息日去按照祂的時間和心意而活(第四誡)、孝敬父母背後所代表著要尊重祂在子民生命中的安排和命定(第五誡)。這些事情都與「愛上帝」有關(有關孝敬父母屬於「愛上帝」的情況,另見註腳6);此外,上帝也著緊那些和祂有立約關係的子民彼此之間是否懂得「愛鄰如己」,這就是第六至十誡的內容總綱。而由於十誡並不帶著任何刑罰,在本質上屬於上帝的期望、指引和教導。我們由此看見,上帝不認為子民只需嚴守某些規定或條例就可以繼續過著自我滿足的人生或任性放蕩的生活,上帝所要的並不是要子民不犯法、不違反規矩而已,而是要他們明白、看重和著緊上帝所看重的事!

今段最後有關築壇的經文,說明了上帝希望人去記念祂、按祂的旨意獻祭去親近祂,而不是按自己的喜好和想法去敬拜和事奉。這些吩咐跟「十件事」同樣都不帶任何刑罰,表明上帝並不是要作一位嚴厲的「訓導主任」,或是全心要捉拿人的把柄,然後急於施行懲罰、樂見人受苦的神明,祂也不是一位強逼人去獻祭、要人死守宗教條例的上帝,更不是只要人不犯法就可讓人過著自我滿足和放蕩生活的上帝。總的而言,祂跟子民分享自己最著緊和看重的事,就如結婚前丈夫對妻子表達他認為婚後他所著緊和看重的事一樣,上帝所關心的其實是子民是否著緊祂和祂所關注的事,是否真正想作祂的子民、是否認真想與祂建立一份委身的立約關係!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有甚麼特別之處?

出20:17「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與之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明顯有別,首先這句話在經文中出現了兩次以突顯其重要性。另外如果真的把「不貪戀」看為一條誡命來看的話,那麼為何要有第六至八誡?因為只要人「不貪戀」就不會為了利益而殺人,也不會為了滿足私慾而犯姦淫和偷盜,「十誡」就可簡化為「七誡」了。但正如上文的論述,「十誡」並非真的等於十條上帝要子民死守的誡命。我們從猶太人的角度明白他們看第一誡是關乎子民認定上帝在子民生命中的地位,是「十誡」其餘內容的根基,也就是上帝與子民關係的根本。而如果「第一誡」是「十誡」的一個開場白,那麼第十誡的「不可貪戀」就是「十誡」的一個總結,把上帝對人的要求從外在的行為推至內心!事實上,對現今的社會來說,貪心本身並不犯法,唯有當人把貪心付諸行動才算違法,因此「不可貪戀」這種只關乎內心的意念和動機是難以在現實中被定罪的,但正如上文重複強調,「十誡」其實是上帝就著祂與子民的立約關係去表達祂最關心和著緊的「十件事」,因此這最後的誡命就總結出上帝十分著緊我們的內心,而並非純粹只想我們有外在的行為而已。

太5: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太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

太5: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

太6:1 「你們要謹慎,不可故意在人面前表現虔誠,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事實上,主耶書亞(耶穌)在地上也是這樣教導門徒的,他在解釋律法時把重點從外在的行為移向內心,表明天父的心意並不是要人滿足宗教上的條例和人的傳統,然後讓內心維持著各種不愛上帝、不愛鄰舍、滿足一己利益和私慾、藐視上帝等邪惡的情況。他多次在與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對話中,表明不是人要去滿足宗教的禮儀和條例,例如「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不是為安息日而活(參考可2章以及其平行經文),又例如洗手不洗手並非問題的關鍵,更重要的是從口所出發自內心的意念(參太15章)、假冒為善(參太6、23章)的問題等等。因此可以說,「不可貪戀……」作為「十誡」的結束,它總結了上帝對子民的期望和心意,就是不要單單滿足宗教上的外在要求,而是必須時刻著緊與上帝所建立的關係和祂的感受!

 

結語: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今段經文是其中一段大部分基督徒都熟悉的關於「十誡」的經文,然而從普遍的信徒生命所見,不少信徒大概並不認真看重十誡的意義和教導,也不認識「十誡」其實是上帝向子民提出、表達、甚至是傾訴祂最著緊和看重的「十件事」!這十件事以及接著有關築壇的條例都不具刑罰性,反映這是上帝對與祂立約之人的要求和期望,是祂心中認為重要和所關切的事。而上帝十分看重立約的關係,也期望與祂立約的人也同樣認真謹慎去看待和進入這份關係裏,以致之前特別吩咐子民要自潔和不要隨便靠近祂。要知道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已經因著主耶書亞與我們立約的緣故,以致今天我們可以和天父有一份極為親密的立約關係。但也因此,我們也必須像上帝期望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同樣看重與上帝所建立的這份立約關係,看重上帝所關心和著緊的事情、看重祂的感受,並以這樣的態度和心志去活出十誡所反映的愛上帝和愛別人的生命。盼望透過這次查經,能再次提醒我們有否認真看待與上帝的這份立約關係?是否時常得罪祂、輕看了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和吩咐?另外,我們是否以為信仰只是一些教會或宗教所定的條例,只要我們遵守了就可以放任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人生然後隨便找個位置把上帝放在其中?要知道上帝看重的不是外表,而是我們的內心、對祂的態度、行事為人的動機(是否出於愛上帝和愛人)。我們是否認真地委身於上帝、著緊祂的感受、渴慕得祂的喜悅?求聖靈幫助我們學懂不再過一些行禮如儀、只滿足宗教上別人對自己的要求和期望,而是懂得著緊與上帝的關係、看重祂的想法、著緊祂的喜惡、體貼祂的心意、認同及欣賞祂的作為,以及順服祂的命定。願主從我們對祂的愛中得著更大的尊崇(Honor)和喜悅。阿們! 


[1] 上帝在西奈山和以色列民立約,情況像婚約一樣,這在上一段的查經有關上帝與子民的婚姻關係就已埋下伏線,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8:1-19:5、賽33:13-22文章摘要: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2] 猶太人在一個帳幕下進行婚禮儀式的這個傳統可從《詩篇》19篇看見,當中19:15a「太陽如同新郎步出洞房」這句話裏「步出洞房」在原文其實是「步出帳幕」,就是剛完成婚禮儀式的意思,而有別於中國人所理解的洞房。

[3]《聖經》中記載耶和華在地上顯現時,往往會提及祂有使者隨同,例如創18-19章記載上帝和兩位使者一同探訪亞伯拉罕,其後亞伯拉罕向耶和華求情,而另外兩位使者則前往所多瑪城施行審判;又例如耶和華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說話,同時也有耶和華的使者在火中顯現(參出3:2-4)。

[4] 猶太教、基督新教、天主教和東正教對十誡每一誡的內容和次序都略有不同,本文則參考猶太教的看法。

[5] 殺人與謀殺並不相同:殺人是中性的,未必一定不對,例如為了保護平民免受傷害而殺死入侵者或犧牲自己性命可以是逼於無奈甚或是偉大的;但謀殺則是設計去陷害一個人,用詭計把對方置於死地,這不是上帝所容許的。

[6] 第五誡雖然是關於父母,與人際關係有關,但其實第六至十誡指的是沒有特定性質的其他人或鄰舍,而父母是特定的,是上帝所安排給自己的家人,加上父母的地位在其孩子之上,對他們擁有一定的權威,因此第五誡並不屬於第六至十誡所反映的「愛鄰如己」類別。

[7] 部分內容參考She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Shemot, 2:150-15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對「《出埃及記》十誡」的屬靈得著

作者:小黑

圖為摩西與十誡;Image by Prawny from Pixabay

基督徒對於「十誡」大概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而我從BMY最近一次週六查經班(2022年6月18日)的教導中[1],對十誡有了新的體會。「十誡」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原來是「十個字」或「十件事」,是指向上帝關心的事,可以說是當祂與以色列民在西奈山立約時的心底話,就如同在新婚之夜,新郎盼望擁有一段充滿愛和圓滿的婚姻,於是告訴新娘他在乎些甚麼。

我們可以從不同層面去理解十誡,它大致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前五條誡命,論到上帝與我們的關係,第二部分是後五條誡命,是處理人應如何與他的鄰舍相處。此外,它也有一個倒置的結構:首兩誡界定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接著的三誡是關於我們要怎樣榮耀上帝;然後又是三誡,是關於人要怎樣管理或克制自己;最後的兩誡是界定我們與鄰舍的關係。而它的總綱,可以由耶穌這句話來概括:「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太22:37-40)。而我對十誡的屬靈得著,是從它的兩個部分反思而來的,現整理出以下重點跟大家分享。

前五條誡命奠定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而在此基礎上,上帝向人提出祂的要求與期望。

誡命

經文

個人得著

出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上帝把他們從奴役中拯救出來,因此,上帝是他們的君王,他們是上帝的臣僕。「君王與百姓」是他們這份關係的基礎。

出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上帝要求祂的百姓對祂忠誠。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或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5上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們;

上帝創造一切。祂是無限的,所有受造物都是有限的,都與祂不同,人不可將上帝與任何受造物比擬,祂不像任何我們能想像的東西。以受造物來代表上帝使上帝變得普通,是褻瀆祂,使祂蒙羞。上帝是聖潔的,人就當以祂為聖潔的,不可褻瀆祂。

出20:5下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從父及及子,直到三、四代。

上帝是信實的上帝,祂希望我們也信實,對祂忠心。人與上帝的關係就像夫妻一般,不能容忍第三者的介入。正如先知耶利米所說:「豈有一國換了它的神明嗎?」(耶2:11)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上帝是我們的君王,也賜給我們誡命,順服祂是我們在這份關係裏所必須做的。(賽33:22)上帝與我們的親密關係如同是丈夫與妻子,彼此之間要有愛。(耶31:32)我們通過順服上帝來表達對祂的愛,而上帝向我們的回應是無限的愛。(約14:15、21、23-24;申6:24-25)上帝希望我們把祂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不順服上帝代表你「不愛祂」(或作「恨祂」),不接受祂作你的君王、丈夫。(申6:5;路14:26-27、33,16:13)上帝是公正的,祂不會有罪不罰,但祂的慈愛遠遠超過祂的忿怒。(出34:6-7)

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的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人既被稱為是上帝的子民,就不可因自己的惡行使上帝的名蒙羞,要活出一個與上帝的子民這身份相稱的生命。要藉著我們的生命去榮耀上帝。正如上帝所說:「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45,19:2;彼前1:15-16)

出20:8 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出20:10上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的安息日;

這條誡命的目的是甚麼?難道睡一整天,完全不工作,就算是守了安息日嗎?上帝的心意到底是甚麼?耶穌時期的法利賽人顯然不明白何謂守安息日(路6:6-11),那麼我們明白嗎?

出20:10下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裡寄居的客旅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

安息日不是個人獨享的。這裏所列的人與你的關係是甚麼?他們都在你的權柄之下!安息日是一個集體命令,是關乎所有生物的,是上帝賜給受造物的一份禮物。每週一天的休假,你要讓為你工作的人和牲畜休息。在希伯來文中,工作與敬拜是同一個字。六天的工作,然後一天的敬拜上帝。你用上帝所賦予你的一切能力來工作並榮耀上帝。在安息日,你放下工作並與上帝相交。所以,上帝想我們在安息日「做」甚麼?就是把這一天分別出來與上帝相交,藉此與祂建立關係。(賽58:13-14)我們與上帝有兩種主要的關係:1)   父親和孩子。我們樂於與天父在一起,並想親近祂(愛上帝);2)   國王和子民。我們應尊敬我們的國王,跟祂有尊卑的距離(敬畏上帝)。要愛上帝,同時又要敬畏祂,這兩者之間存在著一份張力,但這份張力是健康的。我們會以上帝為樂,而不僅僅以祂的賞賜為樂。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在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守安息日的原因:記念上帝是我們的創造者,我們的主。(太12:5-8)

出20:12 要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是唯一一條誡命帶有具體應許,就是能夠長久存留在地上(利18:24-28),反映出當中的重要性。父母給我們生命,所以我們應該尊敬他們。上帝賜我們生命,我們更應尊敬上帝。但我們要怎樣榮耀上帝?就是尋求並遵行祂的旨意。(賽58:6-12)

後五條誡命講論我們與鄰舍(「鄰舍」共出現4次)的關係以及怎樣管理我們的生命。人類自墮落後就變得貪婪(「貪婪」共出現2次)與狡猾,內心充滿慾望和邪念。人因貪婪而殺人、犯姦淫、偷盜和作假見證,可以說,慾望及貪婪是一切破壞人際關係的根源(雅4:1-2)。所以,要慎防一切的貪心,耶穌說:豐盛的人生不在於家道豐富(路12:15),而是來自常與他保持連結(約6:35、40,10:10)。我們要滿足於上帝給我們各人的份(提前6:6-10)。

十誡只談論我們的行為(除了第十誡),但耶穌在登山寶訓則指出,我們不僅僅只遵守字面的規定,而是要活出上帝的心意。法利賽人一絲不苟地遵守律法,耶穌卻告訴他的門徒,要做到比法利賽人更高的標準,意思是他們必須活出上帝在律法背後的心意。(太5:20)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對待我們的鄰舍?全部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裏面成全了(加5:14),愛並不是空談,而是要表現在行為上(約一3:16-18,4:20-21)。耶穌更把「愛鄰舍」擴展到「愛仇敵」(太5:43-45),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太7:12)。

誡命

經文

個人得著

出20:13 不可殺人。

不僅不可殺人,還要克制你的憤怒和舌頭(話語)。語言的暴力其實等同謀殺,耶穌的教導指出弟兄修復關係比獻祭更重要。(太5:21-26;雅1:19-20,3:6-10;利19:17-18)

出20:14 不可姦淫。

不但不可姦淫,更要克制自己的慾念(太5:27-30)。上帝視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為婚約,祂希望子民對祂保持忠貞(耶31:32)。上帝恨惡休妻,所以要珍惜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瑪2:13-16)

出20:15 不可偷盜。

不但不可偷盜,更不可欺騙,不可彼此說謊,要做個誠實人。(利19:11、35-36)偷(拐帶)人者要被處死。(出21:16)

出20:16 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誣告你的鄰舍等於陷害他的性命。當罪進入世界後,人就變得狡猾,所以要做個正直人,不可歪曲事實,要公正處事。(出23:1-3、6-8;利19:16)

出20:17 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後五條誡命處理人類墮落後的邪惡傾向。儘管所有人原本都是兄弟姐妹,但我們卻彼此仇恨。我們覬覦、甚至奪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更想要管轄別人。這些罪性在《創世記》裏就已出現不少例子,都是犯了後五條誡命:I)殺人:該隱殺死亞伯;在挪亞的世代、地上充滿了暴力。II)   姦淫:上帝的兒子隨意娶人為妻;含的兒子迦南侵犯挪亞。III)偷盜:雅各偷了以掃的祝福;約瑟被他的兄弟們拐賣(偷走)。IV)作假見證:撒但對亞當、夏娃說:「你一定不會死」;亞當、夏娃變得狡猾,不承認犯罪,亞當把責任推卸給上帝及夏娃,夏娃把責任推卸給蛇。波提乏的妻子誣告約瑟。V)貪戀:亞當和夏娃想要如上帝一樣。住在示拿地的人想建一座通天的塔,並為自己立名。

這是我對十誡的領受和得著,盼望也能成為大家的祝福!


[1] 見本機構查經摘要文章〈《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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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8:1-19:5、賽33:13-22: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1)《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8:1-19:5、賽33:13-22(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傳統上從利非訂進入西奈山所經之地;Edited copy, original from Adobe Stock

1. 在上帝於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前,今段經文特別記述摩西岳父葉特羅的到訪,當中有何用意?

2. 葉特羅給摩西提出的建議(見出18:13-27)帶給我們甚麼反思?

 

18:1-19:5分段大綱

1. 葉特羅的探視(18:1-12)

2.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3.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葉特羅的探視(出18:1-12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出18:2 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西坡拉,就是摩西先前送回家的妻子[1]

出18:3 又帶著她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因為摩西說:「我在外地作了寄居者」;

出18:4 另一個名叫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因為他說:「我父親的上帝幫助我,救我脫離法老的刀。」

在一連幾章有關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的敘述後,出18章突然把焦點放在一個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聽過的人物──摩西的岳父葉特羅身上。經文告訴我們,他因為「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18:1),就帶著他的女兒西坡拉(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孫子(即摩西的兩個兒子)革舜和以利以謝從米甸來找摩西。到目前為止,經文都著重記載以色列人的經歷,這裏卻話鋒一轉再一次談及摩西的家庭,當中強調他兩個兒子的名字,而這兩個名字的意思正好反映了摩西的個人經歷和轉變。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這個名字提醒讀者,從前摩西認為自己只可以永遠留在米甸當一個寄居者,然而那位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的上帝改寫了他的一生;而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很可能是指到從前那位要殺摩西的法老已經死了(見4:19),現在看來,當摩西回到埃及,上帝使他代表自己站在法老面前,藉他在埃及施行十災、帶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以至上帝在曠野的一切供應等,上帝在方方面面都展示出祂就是「幫助」摩西和以色列百姓的那一位。

第5節描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來到上帝的山,就是摩西在曠野安營的地方。」這節帶出了一個有關時序上的問題:在上一章,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的爭戰發生在利非訂(見17:8),今章就提到摩西與以色列人安營在上帝的山,而在接下來19章的開首卻說「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19:2)這樣看來,17章的經文若直接連接到19章似乎更為通順一點,再者,18章幾次提及摩西教導以色列人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6、20),而《申命記》1章在記述選立百姓的領袖之後,就緊接記載他們離開何烈山(即上帝的山/西奈山;參申1:13-19),因此不少拉比和學者都傾向認為18章是發生在上帝頒布律法之後,也就是他們離開西奈山前不久所發生的事情。那麼為甚麼18章要被編在這裏呢?這個問題會於下文再述。

出18:7 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親他,彼此問安,然後進入帳棚。

出18:8 摩西將耶和華為以色列的緣故向法老和埃及人所行的一切事,他們在路上遭遇的一切艱難,以及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的岳父聽。

此前經文描述葉特羅聽見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事蹟,而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後,就將更多的經歷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聽。摩西除了述說他們所遇到的困難(如法老的追擊、沒水喝、沒有食物、以及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也提及耶和華在這一切艱難之中如何搭救他們。「述說」這個動詞的原文 סָפַר 除了有「告知、陳述」的意思,有時也用於表達「傳揚、傳遞」的意思(見9:16、10:2)。可以說,今章透過摩西的「述說」讓一個來自米甸的祭司認識了上帝的名,而他對以色列所展現的友好態度以及對上帝的尊重,跟上一章的亞瑪力人形成了十分強烈的對比。

葉特羅對於摩西的見證可謂十分正面,他因耶和華待以色列的一切恩惠,因著上帝對他們的拯救,就非常喜樂,並且稱謝耶和華。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現在,從埃及人狂傲地對待以色列人這件事上,我知道耶和華比萬神更大。」[2](18:11)接著葉特羅向上帝獻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和他在上帝面前吃飯。(18:12)在古代近東,很多條約和協定都是由雙方在一個莊嚴的宴會當中達成的[3]。因此,這看起來更像是彼此所立的一個和約,去避免將來兩族之間發生衝突。當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在場(並且強調是在上帝面前)就足以證明這頓飯的重要性。我們不能肯定葉特羅這位米甸祭司是否從此就單單敬拜耶和華,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當時的葉特羅是一個尊敬上帝的人,他會因著上帝拯救的作為而非常喜樂,亦讚嘆上帝的大能。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第二天,葉特羅觀察到一個讓他大惑不解的情況:摩西整天獨自坐著,而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他的旁邊。當葉特羅問他在做甚麼,摩西解釋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上帝。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裏來,我就在雙方之間作判決;我又叫他們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5-16)摩西要讓百姓明白上帝所規定的事,以及上帝在這些事情的心意、教導和指引。不同的律例在應用上應該如何詮釋,若不同的人看法不一致,甚至發生爭執時,到底誰才是正確,這一切的問題,不論大小,都擺在摩西的面前。面對這麼多的百姓和需求,所有的重擔都到了摩西那兒,但經文卻形容摩西只是「獨自一人坐著」(18:14),摩西正在獨自服事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很明顯,這不是一個可持續的情況,甚至可以說是群體中一個潛在的危機,因為這意味著很多百姓的事情都還沒有得到解決。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在了解摩西所面對的處境後,就對他說:「你這樣做不好。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 נָבֹ֣ל תִּבֹּ֔ל navol tibbol;surely wear out, wither, sink),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7-18)葉特羅建議摩西去建立一個可以幫助承擔責任的審判制度,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4]( חַ֭יִלchayil;strength, army)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這些審判官可以幫助處理一些常規的問題,而最棘手的案件仍要提交給摩西。葉特羅表示摩西要繼續在上帝面前作為以色列民的代表,將難斷的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同時他亦要作為上帝的代表,以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使他們明白當行的道和當做的事,就是向以色列人表明上帝的要求,並且幫助他們將律例應用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當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當百姓的官長的,如上所說,他們必須是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葉特羅認為擁有這些質素的人可以幫忙去分擔摩西的擔子,而當被揀選的人足夠多的時候,他們就可以隨時審判百姓,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和爭論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被解決與消除,百姓就可以和睦地( בְשָׁלֽוֹם beshalom;in peace)回到自己的地方,「和睦」所指的除了紛爭得到解決外,也指向人與人之間可以回復完好的關係。

葉特羅在提出建議後,就謹慎地將決定權交給上帝和摩西。接住經文記載「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他就從以色列人中選出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為百姓的領袖。這一章的結尾記載摩西給他的岳父送行,葉特羅就回到本地去了。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出19: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三個月的初一,就在那一天他們來到了西奈的曠野。

出19:2 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

出19:3 摩西到上帝那裏,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對以色列人說:

出19: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סְגֻלָּה֙ segullah;special treasure, valued property),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這是一段我們相當熟悉,亦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是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一個前言。以色列人經歷了不少的艱難才得以離開埃及,而出埃及後亦在曠野面對很多不同的考驗,如今他們終於到達了西奈的曠野,他們將在這裏停留約十一個月的時間(參見民 10:11)。以上的經文表達了幾個重點:

1)上帝因著看顧以色列人,就以神蹟奇事去擊打埃及人,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這個為奴之家領出來。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證明了上帝的信實,而這一切以色列民都已經親眼看見了。上帝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美麗的圖象,祂形容自己就好像鷹照顧雛鷹一樣[5],將以色列背在翅膀上去保護他們,讓他們可以正式歸屬於祂。

2)上帝拯救以色列,是為了將以色列人帶到自己面前,使他們成為屬祂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屬於上帝的。「屬我的子民」原文是「我寶貴的產業/貴重的財產」,以色列人被上帝看為寶貴,當上帝說「全地都是我的」,就是指到全地的一切都是屬於主的,包括列國的百姓,然而上帝單單揀選以色列,讓他們在上帝的計劃中有著一個最特別和重要的角色。上帝曾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並且萬國都要因他而得福,可以說現在以色列民來到西奈山是見證著這個應許的初步應驗,上帝定意要透過建立以色列來祝福萬國。(見創12:1-3、18:18)

3)上帝賜予以色列一個特別的身分和地位,而這身分是附帶著一個條件的,就是以色列必須真的聽從上帝的話,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事實上,若然我們嘗試去感受這幾節經文的內容,你會發現這裏其實是上帝的一個自白。從上帝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經歷,帶他們離開埃及,在曠野中引領、考驗、供應他們,直到他們到達了西奈山。上帝再一次陳明自己為以色列所做的事情,以及祂對以色列的愛,從而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

 

《先知書選段》賽33:13-22與出18:1-19:5的關聯

賽33:13 你們遠方的人,當(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

賽33:14 錫安的罪人都懼怕,戰兢抓住不敬虔的人。我們中間有誰能與吞噬的火同住?我們中間有誰能與不滅的火共存呢?

賽33:15 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的,

賽33:16 這人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堡壘,必有糧食賜給他,飲水也不致斷絕。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33章,經文背景是關於亞述要攻擊猶大(賽28-39章)。在賽33章,當時猶大已走投無路,先知向上帝禱告,祈求上帝審判那些壓迫和想要毀滅猶大的敵人。14-16節是針對猶大的話,14和15節中分別提到了罪人和義人,兩者成為了一個對比。先知呼籲猶大人,雖然上帝會審判欺壓他們的人,然而他們當中的罪人都需要回轉,因為上帝在外會滅絕仇敵,然而在內,同樣會對付那些不忠不信的百姓。先知呼籲所有猶大人都要過聖潔的生活,因為上帝是義人的保障。

這幾節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可謂十分明顯,事實上,單單第13節,基本上就可以說是概括了出18章的內容。這一節提及「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做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在出18章的前半部分,葉特羅從米甸來,他就好像一個「遠方的人」去聽上帝所做的事;而18章的後半部分,則是有關以色列民去求問上帝,尋求明白上帝的律例和法度,他們就如那些「近處的人」,去承認上帝的大能。而這一節亦找到與今段《妥拉》在原文字眼上的平行,這一節當中的「(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和「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也同樣出現在今段《妥拉》的第一節經文: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 יִּשְׁמַ֞ע yishmaʿ;heard)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 עָשָׂ֤ה ʿasah;had done)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另外,賽33:15形容義人「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今段《妥拉》提到選立百姓領袖時,也提到一些與之相似的質素,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這也是用以連繫兩段經文的平行之處。

賽33:17 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看見遼闊之地。

賽33:18 你的心必回想那些恐怖的事:「那數算的人在哪裏?秤重的人在哪裏?數點城樓的又在哪裏呢?」

賽33:19 你必不再看見那兇暴的民,他們嘴唇說艱澀的言語,難以理解;舌頭結巴,說無意義的話。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成為不挪移的帳幕,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賽33:21 在那裏,威嚴的耶和華對我們是寬闊的江河,其中必沒有搖槳的小船來往,也沒有巨大的船舶經過。

賽33:22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他必拯救我們。

在這幾節經文,先知指出剛才所說那些蒙上帝拯救的義人,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而那些兇暴的民他們必不再見了。從前那些恐怖的日子,就是那些人的生命財產都備受壓榨,沒有任何保障的日子,當他們回過頭來,那些事情已經過去了,猶大也不再受外族統治。20-22節是一個充滿盼望的場景,人們會前往耶路撒冷去守節,耶路撒冷會再次成為一個安靜的居所,一個永不挪移的帳幕。她之所以可以永遠堅立,是因為上主在當中作王,耶和華就好像一條寬闊的江河,將耶路撒冷與她的敵人分隔開。而耶和華就是這地的審判官、立法者、君王,以及祂子民的拯救者。

17節提到「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就是平行上帝降臨西奈山並藉摩西向以色列民說話的場景。而最後一節,經文說「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賽33:22),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就提到摩西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去判斷,並且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指示他們。(18:19-20)顯示耶和華是最終審判子民的那一位,並且上帝的律法和教訓是以色列法律的源頭。經文續指「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事實上,在最後的這一節,經文不斷反覆提及「耶和華」和「我們」,強調耶和華和以色列之間是有著一份關係。在出19章的頭幾節經文,正正就提到上帝要與以色列人立約,上帝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19:5)。上帝要與以色列人建立一份立約的關係,上帝要在祂的子民中作王,這就是貫穿今次《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經文的主題。

 

上帝與以色列立約前記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到訪的用意

出18章可以說是摩西的岳父葉特羅的一個彙編,它不像之前的篇章一樣高潮迭起,甚至有可能不是按時序記載的。而就在上帝於西奈山頒布律法這個重要的事件之前,記述了整章跟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有關的故事,這樣的編排到底有甚麼用意呢?

首先,18章就好像一個重要的樞紐一樣,將過去所發生的事,與即將發生的事連接起來。意思是,在18章的前半部分,藉著摩西對他岳父所說的話對以色列從出埃及,及至他們到達西奈山的整個經歷作出一個總結,承認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並祂在沿途的供應。而18章的後半部分,就提及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令,也就是連接著之後上帝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的記載。

事實上,當我們仔細去讀今章經文的時候,會發現18章不單單只是作為一個連接,今章內的很多細節與較早前所發生的一段記載竟出乎意料地相似。這一章的焦點由以色列民回歸到摩西的家庭,他的妻兒再次出現在讀者的眼前,特別的是,作者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葉特羅是摩西的岳父,而在今章合共27節的經文中,「岳父」一詞竟出現了13次之多![6] 經文十分強調摩西與葉特羅之間的姻親關係,而這個關係是源於《出埃及記》起初所發生的一件事件: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出2:16 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給父親的羊群喝水。

出2:17 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取水給她們的羊群喝。

出2:18 她們回到父親流珥那裏;他說:「今日你們為何這麼快就回來了呢?」

出2:19 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他甚至打水給我們的羊群喝。」

出2:20 他對女兒們說:「那人在哪裏?你們為甚麼撇下他呢?去請他來吃飯吧!」 

當細心比對的時候,我們會留意到出2章所記載的這一個故事,與18章有著不少的共通之處:

共通之處

《出埃及記》2

《出埃及記》18

米甸祭司聽了一個故事

米甸祭司的女兒們告訴父親(米甸祭司)她們所經歷的事

摩西告訴他的岳父(米甸祭司)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事

述說被拯救的故事

「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הִצִּילָ֖נוּ hitzilanu;delivered us)脫離牧羊人的手……。」(2:19 )

「……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יַּצִּלֵ֖ם yatzilem;delivered them),都述說給他的岳父聽。」(18:8)

「……他了你們脫離埃及人和法老的手,將這百姓從埃及人的手裏出來。」(18:10)

拯救者的供應 

摩西取水給羊群喝(2:17)

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供應,與水有關的包括:在瑪拉使苦水變甜、以琳的十二股水泉、在米利巴使磐石出水。(見15-17章的記載)

拯救者在席 

摩西被請去吃(לָֽחֶם lachem;2:20)

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與摩西的岳父在上帝面前(לֶ֛חֶם lechem;18:12)。

 在《出埃及記》2章,當米甸祭司聽到摩西拯救他的女兒脫離了牧羊人的手,就責備女兒們為甚麼撇下他,吩咐她們要回去找摩西,請他來吃飯,然而故事還沒有完結,因為隨後一節記載:「摩西願意和那人同住,那人就把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2:21)這裏帶出了一個拯救者與被拯救者訂立婚盟的故事。而在猶太傳統上,會將上帝降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看為上帝與以色列的婚盟。在18章,就在葉特羅跟亞倫與以色列的眾長老在上帝面前吃飯後,出現了摩西審判以色列百姓的一個段落,當時摩西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上帝。」(18:15)「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在原文也有「尋找」之意,摩西指百姓來求問上帝,他們都在尋找上帝。上帝是超然的,而人是世俗的存在,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透過祂的律法,他們想知道上帝怎樣看待他們的糾紛以及希望他們如何處理,所以,學習並遵守上帝的律法是一個讓人去了解上帝,並將上帝帶入自己的生活當中的途徑。

出3:1記述「摩西牧放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當時上帝在山上向他顯現,並且對他說:「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的確,在今段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後來到了西奈的曠野,摩西這次帶著的不再是他岳父的羊群,而是上帝的羊群──以色列民。在18章,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尋求上帝,接著上帝邀請以色列人與自己立約,成為在萬民中屬於祂的寶貴產業。

因此,18章讓我們看見,摩西與他妻子的故事,就好像上帝和以色列的縮影一樣。之前是摩西作為拯救者,而這裏,是上帝作為拯救者,所以這一章除了作為前後故事的一個連接,亦預示接下來以色列將與拯救他們的耶和華上帝進入一份有如婚盟一樣的立約關係。

 

我們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見出18:13-27)的反思

1)要以上帝為中心,非依賴任何領袖

當葉特羅得知摩西整天都坐著審判百姓,而百姓從早到晚站在摩西的旁邊,他就對摩西說:「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8;另見18:14)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的限制,即便是摩西這個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也會因應付不了百姓大量的需求而疲憊,而等候的百姓也同樣疲憊。葉特羅建議摩西的工作要由其他人去分擔,因為他獨自一人是承擔不了那麼重的事,一個人是永遠背負不了所有人的。在摩西對岳父的回答中,他兩次提及「百姓到我這裏來」(18:15-16),摩西解釋他沒有辦法,因為百姓都來找他。事實上,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卻描述了另一幅圖畫,與剛才所形容的完全相反。在19:4,上帝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鷹是獨行的鳥類,上帝以鷹將雛鷹背在翅膀上的圖畫,去表達是祂獨自背著所有以色列人,祂不會像摩西那樣「疲憊」(原文有下沉之意),反是背負著自己的百姓展翅上騰,將他們帶到自己那裏。從經文的細節,我們可以明白所有事情如果都圍繞著一個人的話,其實並非上帝的心意。因此作為信徒領袖,必須明白自己並非信徒的焦點,他所要做的事,是將人帶到上帝面前,像施洗約翰那樣將人指向主耶書亞(耶穌)。(參太3:11、約1:26-27)事實上,所有信徒包括領袖自己,都應該以上帝為中心,而所謂事奉就是要將人帶到上帝跟前,因為每個蒙上帝拯救的人,都是上帝親自背負去歸給祂自己的。而換個角度,若然我們不是一個帶領者的身分,也要謹記不要錯誤地將目光的焦點或信心都放在一些充滿魅力的領袖身上(這不論是對自己或領袖都並非好事),要記得單單仰望的永遠是我們的主耶書亞,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中心。

2)要建立事奉群體,非獨力事奉

葉特羅建議摩西:「你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又要用律例和法度警戒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做的事。你也要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的人,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18:19-21)葉特羅提醒摩西要專注在重要的事情上面。摩西的角色是要帶領以色列人,而他帶領的方式是作為上帝與以色列民的中間人,他一方面要代表上帝向人傳達上帝的律例誡命,另一方面也代表以色列民將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尋求上帝的判斷。倘若摩西試圖去滿足每一個前來找他的人的需求,他只會被龐大的工作量不斷消耗自己的精力,更嚴重的問題是,在這個情況下,他根本沒有時間去做好上帝指派他去做的事情。葉特羅提醒摩西不要再用一對一的方式去處理所有問題,而是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教導整個群體,因為當他們明白了當行的道、當做的事,就能夠學會去應用,也自然可以減少他們之間所引起的紛爭。因此,上帝國度的建立,並非一個人去服事所有人或完成所有事情,而是要讓更多人去參與其中一起服事,讓整個群體被建立成為一個服事上帝的群體,並在其中學會彼此分擔、彼此建立。

3)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非因崗位而異

從葉特羅的建議,我們看見有分為四個層次的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他吩咐摩西要選一些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去擔任這些崗位。而在他的建議中對於擔任這些不同崗位的人的要求並沒有任何區別,不是因為他只擔任十夫長而不是千夫長,就可以相應降低對其屬靈的要求。而今天在教會中有著各式各樣的事奉崗位,有些在人眼中看來是較為重要的,有些則需要處理一些較為瑣碎或後勤的事情,然而當我們從今段經文所見,作為一個事奉者,不論擔當的是甚麼崗位,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我們同樣需要敬畏上帝、遵行祂的教導、堅守真理、裏外一致、做事不為滿足自己的私利等。無論我們擔任哪一個事奉崗位,都要明白每一個在上帝的家裏事奉的人,上帝對我們的屬靈生命都同樣有要求,因為上帝對於祂的家、祂的國度,哪怕是最微細的事情,都會認真地鑒察。

 

結語: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在今段《妥拉》經文,葉特羅就摩西的處境向他提出了一些建議,他對摩西說:「現在,聽我的話(שְׁמַ֤ע בְּקֹלִי֙ obey my voice),我給你出個主意……」(18:19)而我們看見他所提出的,都是從摩西以至以色列民整個群體的好處去作為考量。及後「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而上帝對以色列民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שָׁמ֤וֹעַ תִּשְׁמְעוּ֙ בְּקֹלִ֔י indeed obey my voice),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19:5)倘若葉特羅,一個外族的祭司都可以為著以色列的好處去提供一些好的指引給摩西和以色列人,更何況上帝這位全地的主呢?若然摩西願意去聽從葉特羅的建議,照他所吩咐的一切去行,那麼以色列民豈不是更應該聽從上帝的話,照祂所吩咐的一切去行呢?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這個約就好比婚約一樣,是一個委身的約,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群體所訂立的。今天我們每一個被主耶書亞所救贖,每一個真正跟從他的人,都與上帝有一份約的關係,上帝也期望我們同樣地委身於祂,而這也是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的目的。

福音是免費的、白白的,而決志信主接納救恩也可以是一瞬間的意念和決定而已,但是對上主的委身與擺上乃是一生之久,並須擺上我們整個人生作為代價,因為主也是這樣付出,給我們作了一個委身的榜樣!我們每一個信徒其實都需要在一生中不斷學習與更新自己的生命,要完全地委身於主的婚約關係,而或許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可以讓我們檢視自己此刻的事奉以及與上主的關係:

  • 首先,我們生命的焦點是否時刻都對準上帝,而不是像起初祭司的女兒把摩西撇下那樣,將我們的救贖主閒置在一處呢?

  • 倘若我們認為自己的眼目是對準上帝的,那麼我們對整個信徒群體又有沒有委身的心?是否知道自己的生命需要被建立?而在有能力的時候是否懂得去幫助和有意識地建立他人,以致弟兄姊妹可以彼此去分擔上帝家裏的工作呢?

  • 又如果我們撫心自問是樂於服侍的人,也樂意去承擔上帝家裏的工作,那麼我們有沒有著緊自己不論事奉的崗位大小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以致上帝喜悅又堅立我們手中的工作呢?

盼望以上的問題能夠幫助我們去反思自己與主的關係,提升我們為主所作的任何事奉。願我們時刻也聽主的說話,遵行祂的教導,委身於上帝,以致我們整個信徒群體、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上帝眼中都是祂寶貴的產業。


[1] 從出4:19-20,我們明確地知道當上帝吩咐摩西回埃及地時,摩西是帶著他的妻兒同去的,而後來經文卻沒有出現摩西將他們送返米甸的記述。拉比Rashi引用了一份《出埃及記》的早期猶太解經Mechilta去解釋摩西決定將他的妻兒送回米甸的決定,當中提及當亞倫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迎接摩西時,亞倫因看見摩西帶著妻兒回來就對他說,他們已經為著那些在埃及受奴役的人感到悲痛,他勸說摩西不要再增加在埃及受苦的人數了。於是亞倫說服了摩西,摩西就吩咐西坡拉帶著兒子回到父家那裏去。雖然這並非《聖經》所記,但也是一個合理的推算,摩西的確有可能為了妻兒的安全而在那個時候將他們送回米甸。

[2] 這裏的意思是埃及人因著他們對以色列的詭計所遭受的災難,就足以證明耶和華的神聖與超然。埃及人起初殺害了希伯來的男嬰,把他們丟進河裏淹死,最終埃及的大軍卻在紅海被水淹沒,他們對以色列的狂傲和詭詐最終上帝都報應在他們身上。而埃及即使有眾多神明,卻無任何一個埃及人所敬拜的偶像能保護他們脫離上帝的審判。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948.

[3] 另見創26:26-30;31:51-55。

[4] 「才能」的原文  חַ֭יִלchayil可以指到能力、軍隊、財富等,事實上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所包含的意思較中文闊,例如《箴言》31章所描述的才德婦人(אֵֽשֶׁת־חַ֭יִל ʾeshet chayil),當中「才德」在原文所用的就是這一個字,而在箴31章可見這名婦人的才德是有很多不同方面的,例如善於管理、敬畏上帝、勤勞、可靠等。而在《路得記》當中亦曾以這個字去形容路得,指到她是一個「賢德」(חַ֭יִל chayil)的女子(得3:11)。因此才能並非單單指到一個人的能力,亦包括一個人的品德和敬虔等。

[5] 另見申32:11-12。

[6] 見出18:1、2、5、6、7、8、12(x2)、14、15、17、24、27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耕牛必有其軛

作者:牛半生

 

「耕牛必有其軛」,我想大家都同意吧?

但有人說:「世人各有其軛」。不信?我就是活了半生才發現自己所背負的軛。

四十多歲,離婚已數年。會關心的朋友已經關心過了,願意陪伴的弟兄也已經陪伴過了。剩下來就是一些空頭支票:「遲些約你傾偈好嗎?幾時得閒我打電話給你?」起初還會真的看看甚麼時候最適合。後來才知道這只是「Hi and Bye」而已──像大排檔夥計叫你靚仔時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真的英俊。

一天晚上,一位不太熟絡的弟兄打電話給我。那時我沒有參與教會聚會已經數月了。一方面很感動有人會打電話來關心,另一方面又覺得很奇怪。這位弟兄平時只會誇口自己的聖經知識多麼高超,為教會多麼盡心盡力,難道私底下的他也會關心別人嗎?

「最近好嗎?工作忙嗎?」只是一些連我自己也不太關心的事情。心想,不是應該問「很久不見你聚會了,發生甚麼事情嗎?最近的心情怎樣?」

戲肉終於來了:「執事會最近開會,談到你的婚姻狀況。我們的議決是你暫時不可以擔任一些帶領性的事奉,我是代表執事會來通知你的。」

「嗯,知道了。謝謝。」

「再見。」

有甚麼所謂呢?反正我也不打算再參加聚會了,能不能事奉有甚麼分別呢?以為這通電話對自己沒有甚麼影響,但好戲卻在後頭……

接下來的好幾個星期,每到睡覺的時候,思緒就來了……

「判斷我的時候他們有先來關心一下我的情況嗎?」

「我這幾年對挽回婚姻的努力和掙扎他們知道嗎?」

「前妻已經決定再婚了,難道還要糾纏下去?」

「我已經決定不再參加聚會了,還要追加這個無謂的標籤嗎?」

「要不要改天約牧師討論一下?」

「很睏,可以停嗎?明天還要上班呢!」

轉身向左,轉身向右,換了幾十個姿勢也無法擺脫這些思緒。

星期天,到家附近的教會聚會。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甚麼?得安息?!怎樣得安息???──坐直腰背,抖擻精神,這可能是聽道幾十年來最小心的一次,生怕漏了甚麼重點。

「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崇拜後回家,我反覆思量著這幾句句子。

我是背著主耶穌的軛嗎?不是,原來我是背著教會期望的軛啊!主的樣式是怎樣的呢?柔和謙卑。對!柔和謙卑不就是重點嗎?神的兒子被判死刑時有竭力爭辯嗎?反而我被判一個無實質影響的標籤還需要甚麼澄清?我是誰?

從沒睡得像那天晚上那麼甜。原來耶穌的軛真是如此輕省的!

 

後記:幾星期之後,因為借了某弟兄的書本要還,就往舊教會跑一趟。崇拜後執事會主席走過來搭著我的肩膊說:「執事會開過會,知道你前妻已經再婚,所以解除了你不可作帶領性事奉的這個身份……」

感謝神──當然不是為了這個身份;而是祂悉心的安排。讓我認識祂的軛是何等的輕省;柔和謙卑是何等大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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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6:28-17:16、賽58:13-59:20:為永恆的生命而堅定地信靠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2-5-2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6:28-17:16,賽58:13-59:20(筆者:Ada Lui

圖為爭戰時摩西在山上舉手; original by James Tissot in pub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經歷的三件事:嗎哪與安息日、磐石出水、擊敗亞瑪力人。試討論這三個敘事有甚麼相同的重點?當中的屬靈意義是甚麼?

 

今段《妥拉》(出16:28-17:16)的分段大綱

1. 嗎哪與安息日(16:28-36)

2. 磐石出水(17:1-7)

3. 擊敗亞瑪力人(17:8-16)

 

嗎哪與安息日(16:28-36

出16:2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遵守我的誡令和教導,要到幾時呢?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然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就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

出16:30 於是百姓在第七天安息了。

承接第16章1-27節記載關於上帝賜下嗎哪給子民作食物以及祂對子民的吩咐,包括:每天拾取的時間、每人拾取的份量、嗎哪的保存期等。當中最重要的吩咐是,要在第六日拾取兩日的份量,在安息日不可外出拾取嗎哪,學習向上帝守安息日。而今段經文的開始,就是上帝責備子民不肯遵守祂的「誡令」(מִצְוֹתַ֖)和「教導」(תוֹרֹתָֽ),這兩個字在原文都是複數,指的除了是子民不聽上帝的吩咐,在第七天出外拾取嗎哪之外(16:27),也可以指自上帝帶領子民到曠野到現在,他們一直不肯遵守祂的誡令[1],而上帝責備子民所用的字眼「要到幾時呢?」與祂責備法老的相同(10:3),反映出子民即使經歷過上帝以大能拯救他們出埃及,又親眼見證過上帝分開紅海的神蹟,他們的心卻跟法老一樣剛硬,沒有順服上帝的誡令和教導,以至被上帝責備。

然後上帝指出子民要在安息日「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2],因為上帝要把安息日像是禮物那樣賜給子民,在這天子民不用為食物而勞動,而上帝在第六日會把兩日的食物也像禮物那樣賜給他們。這讓我們看見安息日有別於其他日子,當中的屬靈意義下文再述。

出16:31 以色列家給這食物取名叫嗎哪,它的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吃起來像和蜜的薄餅。

出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

出16: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做,把嗎哪存留作見證。

出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吃嗎哪,直到迦南地的邊境。

出16:36 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這幾節是補述一些與嗎哪相關的資料,好讓以後的以色列民知道在曠野時子民所吃的嗎哪是怎樣的。經文先交代以色列家(即以後的以色列人)給這食物取名「嗎哪」,然後是亞倫(之後被按立為首位大祭司)按照上帝的吩咐,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也就是把嗎哪放在之後建成的會幕的至聖所裏,目的是要「把嗎哪存留作見證」,好讓子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這是要見證以色列民在曠野的這四十年,上帝按時供應嗎哪給他們作食物,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可以吃地裏的出產為止(見書5:12),然而這也意味著,即使以色列民在曠野時多次悖逆上帝,不聽從祂的吩咐,上帝卻仍然是信實地供應食物給子民,沒有停止過。

 

磐石出水(17:1-7

出17:1 以色列全會眾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從汛的曠野一段一段地往前行。他們在利非訂安營,但百姓沒有水喝。

出17:2 百姓就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與我爭鬧呢?你們為甚麼試探耶和華呢?」

出17:3 百姓在那裏口渴要喝水,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以及牲畜都渴死呢?」

出17:4 摩西就呼求耶和華說:「我要怎樣對待這百姓呢?他們差一點就要拿石頭打死我了。」

這段一開始就強調以色列民是遵照著上帝的吩咐,從汛的曠野一段一段地往前行[3],最後在利非訂安營,但當發現沒有水喝時,他們就向摩西爭鬧,摩西的回應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其實不是與他爭鬧,而是在試探上帝,因為他們明知道是上帝帶領他們到利非訂的。我們由此可理解「試探上帝」的意思是,人明明知道那是出於上帝的吩咐及帶領,卻不肯順服,甚至懷疑祂的心意。在《民數記》14:22 有與「試探上帝」相關的記載,上帝責備子民說:「這些人雖然都看過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這十次試探(נָסָה nâsâh我,不聽從我的話。」這十次試探包括了子民在利非訂埋怨沒有水喝。這已是子民第三次向摩西發怨言,都是關於沒有水喝、沒有食物吃,三個敘事形成一個A-B-A’的倒影結構:

A. 15:24 在瑪拉埋怨沒水喝

B. 16:2 在汛的曠野埋怨沒食物吃

A’. 17:3 在利非訂埋怨沒水喝

摩西沒法平息百姓的爭鬧,百姓甚至想用石頭把他打死,摩西於是向上帝呼求。

出 17: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手裏拿著你先前擊打尼羅河的杖,去吧!

出 17:6 看哪,我要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水就會從磐石流出來,給百姓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做了。

上帝的回應是要摩西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要他們見證磐石出水的神蹟。經文強調那根用來擊打磐石的杖就是之前擊打尼羅河的那根,在上帝的權柄下,同一根杖既可以帶來死亡,也可以帶來生命,結果全在乎那掌管生死的上帝。這磐石的位置是在何烈,那正是上帝呼召摩西,命令他帶領子民、並應許要與他同在的地方(見3:12)。上帝對摩西說祂要在磐石那裏,站在他的面前[4],當摩西遵照上帝的吩咐用杖擊打磐石,磐石就流出水來,給百姓喝,整件事就發生在幾個長老的眼前,上帝賦予摩西行神蹟的能力,為的是要子民知道祂與摩西同在,藉此確立摩西在百姓中間的領袖地位。

出 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 מַסָּהMassah,又叫米利巴( מְרִיבָ֑ה Meribah,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裏爭鬧(רִיב riv,並且試探(נָסָה nâsâh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這節是磐石出水事件的後記,交代了利非訂後來被起名為「瑪撒」及「米利巴」,這在原文含有兩個雙關語,分別是:「瑪撒」( מַסָּהMassah)與「試探」(נָסָה nâsâh)雙關,而「米利巴」(  מְרִיבָ֑ה Meribah)則與「爭鬧」(רִיב riv)雙關。這兩個名字其實是在諷刺子民曾經因為沒有水喝而懷疑「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他們甚至與上帝所立的領袖爭鬧並試探上帝,而上帝以磐石出水這個神蹟去證明祂就在子民中間,可以說這兩個名字都見證著他們的小信。

 

擊敗亞瑪力人(17:8-16

出17:8 那時,亞瑪力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爭戰。

出17:9 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爭戰。明天我要站在山頂上,手(יָד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17:10 於是,約書亞照著摩西對他所說的話去做,和亞瑪力爭戰。摩西、亞倫和戶珥都上了山頂。

這個敘事同樣是發生在利非訂,提到亞瑪力前來要與以色列爭戰,經文沒有交代他們來攻擊以色列的原因。亞瑪力(或稱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36:12),居住在迦南地曠野一帶,他們攻擊以色列民可能是出於他們的祖先以掃對雅各的仇恨,也可能是以色列民來到曠野對他們造成威脅。不論是何原因,他們帶著惡意而來,在申25:18記載他們趁以色列民疲乏困倦時,在他們後面擊殺所有軟弱的人。這是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的第一場爭戰(之前耶和華在紅海擊敗埃及的追兵時,以色列民未有真正參與戰事),經文沒有記載上帝是否有給予他們應戰的策略,就直接描述摩西差派約書亞去選人出戰[5],而他自己就拿著上帝的杖,與亞倫和戶珥上山。那根代表著上帝權柄的杖再次出現,暗示著上帝的能力依然與摩西同在。

出17:11 摩西何時舉手(יָד,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手(יָד,亞瑪力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יָד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יָד,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יָד就穩住,直到日落。

出17:13 約書亞用刀打敗了亞瑪力和他的百姓。

這一段關於爭戰的描述圍繞著摩西那雙手,而「手」這個字在原文共出現了七次[6]。摩西高舉雙手的這個姿勢,或許是在禱告,或許是在高舉手中的杖。經文把在山上的摩西與山下的戰況連繫起來:「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就得勝。」這叫我們看見摩西雖然是上帝所立的領袖,但他也會因肉身的軟弱或疲倦而無法長期高舉雙手,需要他的兩位同伴亞倫和戶珥各扶著他的一隻手,他的雙手才得以一直「穩住」( אֱמוּנָ֖הʾemun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信心、忠心、信實」,其字根與  ‎אָמַן  ʾaman 「真實,實在」 相同)直到日落,好讓山下的約書亞最終能打敗亞瑪力。這幅「穩住」的圖畫讓我們思想到,原來爭戰得勝的秘訣不是單靠在前方打仗的士兵,在後方以忠心和堅定的信心去禱告支援作戰的士兵也極為重要,而關鍵就在於前方和後方的人都要同心,彼此扶持,讓大家都站穩在上帝裏面,倚靠祂去為子民戰勝敵人。

出17: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

出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נֵס nês)」(「耶和華是我旌旗」)。

出17:16 他說:「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上帝吩咐摩西「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正是要後代的人永遠記念這場戰爭的得勝關鍵是子民要在主裏穩住信心,不要動搖。經文結束時兩次強調那為子民爭戰的是上帝:「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正好與這個分段開首「那時,亞瑪力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爭戰」形成一個首尾呼應,開首是亞瑪力來要與以色列爭戰,結尾是上帝起誓說要與亞瑪力爭戰。接著提到摩西為所築的壇起名「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這句與 「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在原文又是一個雙關語,因「尼西」(נֵס nês)與「寶座」(כֵּ֣ס kes)的讀音相似[7]。這裏反覆強調這祭壇的名字(「上帝的旌旗」)以及祂要與亞瑪力人爭戰,都是要子民記住上帝會帥領他們與敵人爭戰,只要子民堅定的信靠祂,就必定能得勝。

「磐石出水」和「擊敗亞瑪力人」這兩個敘事都發生在利非訂,前者是負面的,記載了子民對上帝的不信,後者是正面的,記載了子民對上帝的信靠。這樣一負一正的記載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成了以色列民世世代代寶貴的教材,讓他們從中學習對上帝要有信心的這門功課。

 

《妥拉》出16:28-17:16與《先知書選段》58:13-59:20的關聯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賽59:1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 יָדyad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賽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轉臉不聽你們。

賽59:3 因你們的手掌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賽59:4 無人按公義控訴,也無人憑誠實( אֱמוּנָ֖הʾemunah辯白;卻倚靠虛妄,口說謊言,懷毒害,生罪孽。

賽59:5 他們孵毒蛇蛋,結蜘蛛網。凡吃這蛋的必死,蛋一打破,就孵出蛇來。

賽59:6 所結的網不能當衣服,無法掩蓋自己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全是邪惡,手所做的盡都殘暴。

賽59: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急速流無辜者的血;他們的思想全是惡念,走過的路盡是破壞與毀滅。

賽59:8 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無一公平。他們為自己修築彎曲的路,凡走這路的都不得平安。

賽59:9 因此,公平離我們甚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看哪,卻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在幽暗中。

賽59:10 我們用手摸牆,好像盲人,四處摸索,如同失明的人;中午時我們絆倒,如在黃昏一樣,在強壯的人中,我們好像死人一般。

賽59:11 我們全都咆哮如熊,哀鳴如鴿子;指望公平,卻得不著;指望救恩,它卻遠離。

賽59:12 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加,罪惡作證控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

賽59:13 就是悖逆,否認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上帝,口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賽59:14 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仆倒在廣場上,正直不得進入;

賽59:15 誠實少見,離棄邪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見沒有公平,就不喜悅。

賽59:16 他見無人,竟無一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拯救他,以公義扶持他。

賽59:17 他穿上公義為鎧甲,戴上救恩為頭盔,穿上報復為衣服,披戴熱心為外袍。

賽59:18 他必按人的行為報應,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

賽59:19 在日落之處,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在日出之地,人必敬畏他的榮耀。他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賽59:20 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來到雅各族中離棄過犯的人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在《以賽亞書》這卷書的大綱裏屬第三個部分(56-66章)[8],背景是南國亡於巴比倫被擄之後,上帝興起波斯把巴比倫毀滅,祂藉先知向子民應許拯救必臨,子民要回歸並重建耶路撒冷。而賽58:13-59:20主要是關於上帝對子民的責備,指出他們徒有宗教的行為,卻沒有活出真實敬拜上帝和公平公義的生命,上帝呼籲他們要回轉,也應許祂要施行拯救。在賽58:13-59:20的分段中,當中有四個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共同重點,現簡述如下:

共同重點

58:13-59:20的分段重點

16:28-17:16對照的經文重點

尊重安息日

賽58:13-14的重點是呼籲子民要尊敬安息日視之為「可喜樂的」「可尊重的」,在安息日不做自己的事,而要以耶和華為樂。

 出16:29-30 的重點是上帝重申祂對子民的吩咐,就是在安息日子民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可外出。

人遇上困境時就會懷疑上帝是否有能力施行拯救

賽59:1-4的重點是,子民以為上帝不施行拯救是因為祂沒能力,但上帝指出這其實是因為「你們」(多次重複)沒有誠實和公義,不肯轉離自己的罪,以致上帝與他們隔絕。

出17:1-2、7的重點是百姓來到利非訂,發現沒有水喝,於是與摩西爭鬧,試探上帝,不相信上帝對他們的帶領,更懷疑上帝是否在他們中間。

人因自己的惡行而自招毀滅,沒有平安

賽59:5-8 的重點是「他們」(多次重複)因為自己的惡行而招致破壞與毀滅,得不到平安。

出17:3 百姓因為沒有水喝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他們和他們的兒女以及牲畜都必會渴死,他們與摩西爭鬧,甚至想用石頭打死他。

人因為知道自己的過犯而認罪

賽59:9-13 的重點是「我們」(多次重複)對上帝作出回應,他們知道自己活在黑暗裏全無指望,承認自己犯了罪,沒有跟隨上帝。

(沒有與之對照的經文)

上帝自己要親自施行拯救,祂要與敵人爭戰,並要得榮耀

賽59:14-20的重點是上帝在子民中看不見有公平和誠實就不喜悅,祂要以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穿上全副武裝與敵人爭戰,祂所差的救贖主會來到,全地的人都要敬畏祂。

出17:14、16的重點是上帝說祂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又說祂要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也成為它們之間的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16:28-17:16

 58:13-59:20

安息

( שַׁבָּת Shabbat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然將安息日שַׁבָּת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就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

出 16:30 於是百姓在第七天安息שָׁבַת了。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שַׁבָּת,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שַׁבָּת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אָכַל ʾakal

出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אָכַל的食物。』」

出 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אָכַל嗎哪,直到迦南地的邊境。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或譯「我必使你אָכַל你祖雅各的產業」);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手/膀臂

( יָדyad

出17: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יָד裏拿著你先前擊打尼羅河的杖,去吧!

出17:9 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爭戰。明天我要站在山頂上,יָד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17:11 摩西何時舉יָד,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יָד,亞瑪力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雙יָד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יָד,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יָד就穩住,直到日落。

賽59:1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יָד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穩住/誠實

( אֱמוּנָ֖הʾemunah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 ,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אֱמוּנָ֖ה,直到日落。

賽59:4 無人按公義控訴,也無人憑誠實אֱמוּנָ֖ה辯白;卻倚靠虛妄,口說謊言,懷毒害,生罪孽。

( שֶׁ֖מֶשׁshemesh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שֶׁ֖מֶשׁ落。

賽59:19 在日落之處,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在שֶׁ֖מֶשׁ出之地,人必敬畏他的榮耀。他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這三個敘事嗎哪與安息日、磐石出水、擊敗亞瑪力人)的相同重點和屬靈意義

這三個敘事有兩個相同的重點,第一,都有起名這個動作;第二,起名的目的都是要讓後世的子民永遠記念他們的先祖在曠野時,曾經歷過上帝神蹟的供應和戰勝敵人來證明祂與子民同在,現把當中的相同的重點以下表列出:

嗎哪與安息日

磐石出水

擊敗亞瑪力人

16:31 給這食物取名叫嗎哪,它的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吃起來像和蜜的薄餅。

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

16: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

出 16: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做,把嗎哪存留作見證

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又叫米利巴,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裏爭鬧,並且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17: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

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

出 17:16 他說:「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在嗎哪與安息日這個敘事(包括16章1-27節)裏,值得我們思想的是嗎哪的出處、保存期以及它與安息日的關係。取名為「嗎哪」的這東西,是子民在曠野時,上帝按時供應給他們的食物,這東西從天而降,既不是地裏的出產,也不用人手耕作,子民只需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在第一至第六日每天外出拾取就能有食物,肉身得著飽足。而在安息日他們不用外出拾取就可以吃在第六日所存留的嗎哪,反映出安息日有別於其他日子,上帝要把安息日作為禮物那樣賜給子民,子民在這一天是不用為食物而勞碌或憂慮的。這讓子民經歷到創世時上帝的安排,就是在創造人的時候,上帝早就為人預備了食物。那時食物從地裏而出,人不用耕種就可以有東西吃,這跟在曠野降嗎哪的情況一樣,上帝供應食物給人而人不用為食物而勞苦!然而所不同的是,嗎哪不是從地裏而出,而是從天而降,子民必須按照上帝供應嗎哪的時間去拾取才有食物可吃,也就是說,這是要鍛煉子民遵行上帝話語的心,也要學習信靠上主適時的供應。而安息日的意義是我們不用為肉身所需的食物而勞碌,因為上帝早已預備了,祂要我們信靠祂,但祂也另外為人預備了安息日這禮物,在這日人能進入上帝的安息,享受祂的同在並要以此為樂。

上帝藉摩西吩咐亞倫要用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放在日後建成的會幕的至聖所內,讓以後世代的人都記念子民在曠野的四十年,從沒有缺乏過食物,因為上帝信實地把食物供應給他們。這罐子裏的嗎哪能作為見證,就意味著它在罐子內一直沒有變壞,保存期很長,這叫我們思想到嗎哪的保存期是會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而定的:以色列民平日在曠野所吃的嗎哪可保存一天,為安息日而保存的嗎哪則可保存兩天,並且在子民進入迦南時就停止了;但那被留作紀念的嗎哪,是被隱藏在至聖所裏的,它可以一直被保存下來而不會變壞,要作為以後世代子民的一個見證。而藉著主耶書亞(耶穌)的宣告,我們知道那個被隱藏作為見證的嗎哪原來是在預表耶書亞自己。因為主耶書亞說:「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約6:51-58)耶書亞是上帝的兒子,他像嗎哪那樣從天上降下,他要把永生之道教導人,人如果信他的話,又遵照他的話語而行,像是食物那樣把他的教導吃進去,按照上帝的旨意這能讓人得著不能朽壞、永遠的生命。更多有關主耶書亞怎樣成就了嗎哪的屬靈意義,請參上一篇文章摘要[9]

在磐石出水這個敘事裏,我們看見上帝怎樣奇蹟地供應人的另一個生命所需──水。在一般自然環境下,人可以從雨水或是江河得到水,但在曠野之地,這兩樣都非常缺乏。當子民按著上帝的帶領去到利非訂,因經歷沒有水喝而向摩西發怨言時,上帝這次不是讓雨水從天降下,或是讓他們像之前在以琳那樣找到水泉,而是奇蹟地讓他們看見水竟是從磐石流出。可見上帝是不受任何環境的限制,祂帶領子民去到利非訂是要考驗他們的信心,當人因所身處的環境可能有性命之危,以致懷疑上帝是否與自己同在時,或在人以為不可能的情況下,上帝可以用大能施行拯救和供應祂的子民。我們或許會問,當日在何烈的那磐石被擊打後流出水來,使子民有水喝,但子民在曠野的四十年,他們喝的水又是從何而來?按著猶太傳統,當日那塊被擊打的磐石一直伴隨著以色列民,以致子民在曠野期間,一直有水可喝,而保羅採納了這個傳統,並指出那磐石就是主基督:「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 10:4)磐石的水源源不絕的流出,供應了子民在曠野時的所需,而耶書亞說:「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我們的屬靈生命也要喝耶書亞所賜下的活水,生命才得到滋潤,結出果子,不至枯乾(參詩1:3、耶17:8、結19:10)。

在擊敗亞瑪力人這個敘事裏,我們看見這場戰爭得勝的關鍵是因為摩西的手穩住,沒有動搖。這件事之後,摩西為所築的一座壇起名「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為要子民知道那使他們得勝的是上帝,而子民要做的就是要靠主站立得穩,也要同心奮勇而戰。上帝吩咐摩西「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讓我們聯想到日後帶領子民進入迦南地的正是約書亞,而上帝對約書亞的應許是祂必要與他同在,要帶領他戰勝迦南地的人,但約書亞必需謹守遵行上帝的一切律法(書1:7-8),也就是讓他傳承「站穩在主的話語裏去得勝」的觀念,讓後來的子民也學會謹守遵行祂的話語,好讓他們能在進入迦南時經歷上帝帶領,在爭戰中靠主得勝。

 

結語:為永恆的生命而堅定地信靠主

以色列民的曠野之旅由上帝親自帶領,上帝以雲柱和火柱作為祂與子民同在的標記。然而在這趟旅程期間,子民著實遇上不少困難,既有糧食和水源的缺乏,又有敵人來攻擊他們。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子民在這一切的艱難中怎樣經歷上帝供應他們食物和水,見證著上帝是那位創造主,祂能供應子民的生命所需,叫他們有食物可吃和有水可喝,完全不用勞苦或憂慮,子民又經歷到上帝是為他們爭戰的那位,祂會帶領子民戰勝敵人。

子民在曠野經歷的這三件事雖然已成為了歷史,但當中所展示上帝信實的把食物和水供應給子民,以及祂得勝的作為,都在耶書亞身上全然成就,並成為每一個跟隨主的人要記念的事。主耶書亞宣告說:

約 6:57 永生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怎樣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約 6:58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

約 4:14 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約 16:33 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使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要有勇氣,我已經勝過世界

昔日以色列民在曠野時所吃那從天而降的嗎哪、所喝那從磐石而出的水、以及所遇上的敵人亞瑪力,都已不再存在,是短暫的,如同是個影兒,而上帝藉這三件事要指向耶書亞來時要成就的事就是那個實體,能存到永遠的。主耶書亞就是天父所賜給我們屬靈的食物和水,叫我們吃了喝了可以永遠活著,而當我們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能有平安及能力可以勝過世上一切的挑戰和困難。願意我們的生命都有主所賜的靈糧和活水,也懂得在主裏站立得穩,持著這永生的應許,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12:1),阿們!


[1] 當子民過了紅海到達曠野,上帝就已經吩咐他們要遵守祂的誡令、律例、典章。「……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חֹק)、典章(מִשְׁפָּ֖ט),在那裏考驗他們。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מִצְוֹתַ֖,遵守我一切的律例(חֹק),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出15:25-26)

[2] 猶太人為要遵守這節經文的吩咐,嘗試釐定「自己的地方」所指的範圍到底是多少。他們以《民數記》量度利未人的城作為指引,「你們要往東量二千肘,往南量二千肘,往西量二千肘,往北量二千肘為邊界,以城為中心;這城鎮的郊外要歸給他們。」(民10:3)認為安息日不可越過的距離是二千肘,約1000米。

[3] 「一段一段地」的直譯是「按著站口」,詳細的地點名可參民 33:15-49。

[4] 「我要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17:6)直譯是「我會站在你面前的磐石上,在何烈 」,換言之,當摩西擊打磐石時,就如同是在擊打上帝。而有關摩西擊打磐石的事件有另一個版本,記載在民20:11-13,提到摩西擊打磐石兩次,以致上帝因此不准他進入迦南地。到底這兩個敘事是兩件發生在不同時間的事呢?還是同一件事有兩個不同的敘事角度呢?學者們未有一致意見。

[5] 這段經文是約書亞首次出場,但經文沒有介紹他的背景,我們從民13:8、16得知他來自以法蓮支派,是十二探子之一,本來的名字是何西阿(הוֹשֵׁ֥עַ   Hosea,可以是Hoshaiah 的縮寫,意思是「上主拯救」),後來被摩西改名為「約書亞」(יְהוֹשֻֽׁעַ   Joshua,意思是「祂是拯救」)。而耶書亞正是「耶穌」這名字在希伯文的音譯。

[6] 「手」共出現了七次:出17:9(1次)、11(2次)、12(3次)、16(1次)。17:16「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在原文有「手」這個字,RSV Bible 的譯本這一句是:「把放在耶和華的旌旗上」。

[7] 也有學者認為「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這句的「寶座」(כֵּ֣ס kes )可能是「尼西」(נֵס nês)的手抄之誤,因為兩個字在原文很似。所以有譯本會把這句的「寶座」那個字譯為「旌旗」,例如:RSV: 「把手放在耶和華的旌旗上」,CNET Bible: 「我的手在耶的旌旗上」,馮象《摩西五經》 「舉起耶和華的大旗」。

[8] 參《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內兩篇〈以賽亞書〉的摘要文章。

[9] 《出埃及記》16:4-27文章摘要〈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https://bmy.org.hk/?p=24300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2022.7.2《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

2022年7月2日(六)的安息日研經坊,將會安排特別分享聚會,主題是「《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詳情按此

出16:4-27、賽49:11-23、書24:7: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安息日研經坊」(2022-5-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6:4-27、賽49:11-23、書24:7(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嗎哪的收集(見出16:16-18) 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次的《妥拉》經文是記載上帝賜下嗎哪和有關拾取嗎哪的吩咐,試討論:

1. 上帝透過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2.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嗎哪?

 

16:4-27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過了紅海後,來到以琳和西奈之間的汛的曠野。他們在那裏因為饑餓而埋怨上帝和摩西,情願死在埃及。這時上帝為子民供應嗎哪,並給予收取嗎哪的指示。

 

以色列民發怨言並經歷上帝的看顧(出16:4-12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出16:5 到第六天,他們預備食物,所收集的分量要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16:7 早晨,你們要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因為耶和華聽見你們向他所發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我們算甚麼,你們竟然向我們發怨言(לוּן【動詞】)呢?」

出16:8 摩西又說:「耶和華晚上必給你們肉吃,早晨必給你們食物得飽,因為耶和華已經聽見你們向他所發【怨言】(לוּן【動詞】)怨言(תְּלֻנּוֹת【名詞】)。我們算甚麼呢?你們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不是向我們發的,而是向耶和華發的。」

出16:9   摩西對亞倫說:「你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來到耶和華面前,因為他已經聽見你們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

出16: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向曠野,看哪,耶和華的榮光在雲中顯現。

出16: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6: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你要對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也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上帝帶領以色列民過了紅海後在曠野繼續帶領他們,根據16:4所記,上帝刻意安排他們這次饑餓的經歷,為的是要訓練和考驗他們要學習遵行祂的指示而活。從16:7至16:12短短幾節經文中,「怨言」這個詞的原文就出現了七次之多(見上述引文),表明作者要讀者特意留意當時以色列民的情況。而上帝並沒有怪責他們,而是要幫助他們解決這個問題,讓他們更好地「知道」耶和華(16:6、12)。「知道(יָדַע yada)」這個動詞在希伯來的觀念裏不單是指向頭腦上的認知,更是指一些透過經驗而得的理解(就如學習游泳、駕駛一樣),從體驗中掌握其要領。也就是說,上帝要透過考驗,使他們更深認識祂和明白上帝要怎樣帶領他們,並對他們的期望是甚麼。另外,經文提到耶和華的「榮耀」和耶和華的「榮光」,這兩個中文詞語在原文其實是同一個詞 כְּב֣וֹד kevod,代表著上帝彰顯祂自己,以致人懂得敬重和尊崇祂。所以,上帝在帶領他們出埃及之後,是要子民知道自己仍一直與他們同在,當他們遇到種種困難的時候就親自彰顯、看顧和供應他們的需要,好讓他們親身經歷到祂真實的同在,在處於曠野艱難的生活與上帝同在之間的一份張力中,能學習憑信心和順服上帝去克服生活上的艱難。

 

嗎哪的安排和教導(出16:13-21

出16:13 到了晚上,有鵪鶉上來,遮滿營地;早晨,營地周圍有一層露水。

出16:14 那一層露水蒸發之後,看哪,曠野的表面出現了小圓物,好像地上的薄霜一樣。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了,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說:「這是甚麼?」(מָ֣ן ה֔וּאwhat is it?摩西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各人要為帳棚裏的人收集,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

出16:17 以色列人就照樣去做;有的收多,有的收少。

出16:18 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都按著自己的食量收集。

出16:19 摩西對他們說:「任何人都不可以把所收的留到早晨。」

出16:20 然而他們不聽從摩西,當中有人把食物留到早晨,食物就生蟲發臭了。摩西就向他們發怒。

出16:21 他們每日早晨按著各人的食量收集;太陽一發熱,食物就融化了。

上帝為以色列民解決饑餓的問題,先是晚上供應鵪鶉讓他們充飢,再表示早上會供應嗎哪給他們當作食物。「嗎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這名字源自以色列民問「這是甚麼?(מָ֣ן ה֔וּא man huʾ)」強調以色列民不知道這是甚麼。經文十分詳細地交代拾取嗎哪的方法,雖然這只適用於昔日在曠野的百姓,但經文仍要記載給讀者知道,因此當中必然包含十分重要的屬靈意義和教導,可反映出上帝的心意。16:16指「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但又說「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這兩句話表面上好像有矛盾之處:到底應該按照食量收集?還是規定了每人只能收集一俄梅珥的嗎哪份量?如果我們仔細看經文的話,就會知道這其實並非矛盾,而是指出去收集的人(估計以男人為主,而婦女就留在帳幕裏照顧小孩和長者)是可按食量去收集的(因為勞動量各人有異),但他們同時要為帳幕裏的人收集,而份量則要按人頭來計算,每人一俄梅珥(約兩公升)。可以說,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有能力、手腳敏捷的人自然會多收而出現剩餘,但動作遲緩、乏力的人卻因為收得不足而導致有缺乏的情況,造成社會上的不公平、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因此,上帝對嗎哪的吩咐如此仔細,讓我們明白祂背後的心意,首先是不要單顧自己,也要顧及別人,就是帳棚裏的人、身邊鄰舍的需要等,以致「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就是每個人都能得到足夠的食物而不致缺乏,同時也不會造成浪費食物的情況。而第二個我們可從嗎哪的供應而理解的教導,是來自16:19「任何人都不可以把所收的留到早晨。」這教導讓人不能為明天而多收嗎哪以防不時之需,因為這會讓人儲存超過一日所需的食物,而不是每天依靠上帝的供應。因此,這安排是要讓以色列民學會每一天都必須依靠上帝的供應而活,並且是每天都遵行上帝的吩咐去收集嗎哪才能得以存活和飽足。只可惜,子民中有人不聽從這話而把嗎哪留到明天,結果就生蟲發臭了。而16:21指「太陽一發熱,食物就融化了。」則帶出第三方面的教導,就是以色列民要學會珍惜和看上帝所給的食物為寶貴,一清早就要去拾取而不要耽延。這訓練子民養成習慣,每天都看重上帝所給的食物,每清早都以遵行祂的話語去開始一天的生活!

 

安息日的嗎哪安排(出16:22-27

出16:22 到第六天,他們收集了雙倍的食物,每個人二俄梅珥。會眾的官長來告訴摩西,

出16:23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吩咐:『明天是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要煮的就煮,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出16:24 他們就照摩西的吩咐把剩下的留到早晨,這些食物既不發臭,裏頭也沒有生蟲。

出16:25 摩西說:「你們今天就吃這些吧!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野外必找不著食物了。

出16:26 六天可以收集,第七天是安息日,這一天甚麼也沒有了。」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

上帝為了讓子民明白安息日的意義,於是就不在第七天的安息日降下嗎哪,而是安排第六天讓子民可以收取雙倍的份量,並可隨己意烹調好,留待第七天的安息日食用。目的是要讓子民在安息日不用為收集嗎哪而操勞,而是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上帝。這樣,平時本來只能存放一天,必須即日食用否則就會生蟲發臭的嗎哪,在安息日就變成可多放一天也不會變壞,可以說這跟嗎哪的本質無關,而是上帝按祂吩咐而成的神蹟,讓嗎哪按照著上帝的話和旨意而存留!而以色列民經歷這神蹟,理應感到上帝奇妙的作為,並明白人活著其實不是依靠食物,而是必須依靠上帝的話!這是有關嗎哪的安排上帶給我們的第四個教導。只可惜,當時有些子民對上帝的話存疑,在安息日仍如常到外邊去想要收取嗎哪,結果當然找不著,但這反映上帝的子民中不是全部都願意順服聽命,不是全都接受上帝對他們的試驗,反而想要試驗上帝。

而最後第五個可從嗎哪明白的屬靈教導,就是上帝透過六天降下嗎哪和第七天安息日不供應嗎哪,去讓子民恢復上帝創世時一星期是七天的秩序而活(這有別於古代埃及一星期十天的日曆)。上帝讓他們學習按照自己所定的時間來行事和過地上的日子,學會守安息日去記念上帝的作為。這安排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基礎式的訓練,可為日後賜下十誡時必須守安息日作為立約的記號作預備,並藉此在日後能進一步掌握《利未記》23章所提及的節期,就是上帝給子民每年循環的時間表。

 

《先知書選段》賽49:11-23、書24:7的關聯

賽49:11 我必在眾山開闢路徑,大道也要填高。

賽49:12 看哪,他們從遠方來;有些從北方來,有些從西方來,有些從色弗尼地來。」

賽49:13 諸天哪,應當歡呼!大地啊,應當快樂!眾山哪,應當揚聲歌唱!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他要憐憫他的困苦之民。(主題:宣告上帝看顧子民!)

賽49: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

賽49:15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憫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賽49:16 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城牆常在我眼前。

賽49:17 建立你的勝過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而去。

賽49:18 你舉目向四圍觀看,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裏。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定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帶著他們,像新娘一樣(參啟21:2。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9:19 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並你被毀壞之地,如今居民必嫌太窄,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

賽49:20 你要再聽見喪失子女後所生的兒女說:「這地方我居住太窄,請你給我地方居住。」

賽49:21 那時你心裏必說:「我既喪子不育,被擄,飄流在外,誰給我生了這些?誰將他們養大呢?看哪,我被撇下獨自一人時,他們都在哪裏呢?」

賽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向列國舉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兒子抱在懷中帶來,將你的女兒背在肩上扛來。

賽49: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以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書24:7 你們的祖宗哀求耶和華,他就用黑暗把你們和埃及人隔開了,又使海水衝向埃及人,淹沒他們。我在埃及所做的,你們都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住了很多日子。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40-55章的大段落,其歷史背景是以色列民在亡國被擄後上帝安慰他們並應許再次帶領他們、鼓勵他們回歸耶路撒冷和重拾對祂的信靠。留意多段《出埃及記》的經文所對應的《先知書選段》均有這個背景,因為離開埃及前往迦南地的旅途和離開巴比倫地回歸耶路撒冷的旅程兩者本身就有不少的平行之處,包括兩者都是從寄居之地前往應許地、讓上帝帶領他們、讓以色列民從被壓制的情況重新恢復其上帝子民的身分等。而賽49章則明顯有著這個主題背景,當中最有意思的是,賽49:12提及的「色弗尼」在整本《聖經》只出現一次,其原文 סִינִֽים sinim可理解為遠東、遠南之地,但在現代希伯來文裏的意思其實是「中國人」(複數)。賽49:14-15像對話一樣,表明上帝體會被擄子民的心情,他們認為上帝已經放棄他們了,於是上帝就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並強調自己不會忘記他們。而賽49:18更進一步用娶新娘的圖畫來表明上帝對以色列民堅定的盟誓和忠誠的愛。賽49:19-20指「地方不夠用」,這表面上像是嫌棄或投訴的話,但其實是暗示日後將會生出更多的兒女,就是後裔增多以致不夠地方居住,因此這其實是十分正面的表達。賽49:23表明上帝必再次帶領他們,甚至更要提升他們的地位。總的來說,上帝用了許多安慰的話,和指著自己的永生起誓,去表明祂對子民的帶領是出於好意的,希望他們能相信祂的安排,祂必定會信實地帶領他們,讓他們走出困境,並迎接美好的將來。而另一段《先知書選段》是《約書亞記》24:7,內容主要是重述出埃及過紅海時上帝怎樣聽見以色列民的哀求就對付埃及人,用海水淹沒他們等。當中的圖畫與今次的《妥拉》經文平行。而除了上述的主題和圖像上的平行之外,下表也列出了兩段經文之間一些用詞上的平行關聯:

關聯

《妥拉》出16:4-27

《先知書選段》賽49:11-23、書24:7

埃及、

曠野、

看哪!


(代表著上帝在這過程中要行神蹟)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我)哪(הִנְנִ֨י hineni,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מִצְרָֽיִם mitzrayim領出來的。

出16: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向曠野(מִדְבָּר  midbar看哪(וְהִנֵּה֙  vehinneh,耶和華的榮光在雲中顯現。

出16:14 那一層露水蒸發之後,看哪(וְהִנֵּ֞ה vehinneh曠野(מִּדְבָּר֙ midbar的表面出現了小圓物,好像地上的薄霜一樣。

賽49:12 看哪(הִנֵּה hinneh,他們從遠方來;有些從北方來,(看哪)有些(וְהִֽנֵּה־אֵ֙לֶּה֙從西方來,有些從色弗尼地來。」

賽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הִנֵּה hinneh,我必向列國舉手, 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兒子抱在懷中帶來,將你的女兒背在肩上扛來。

書24:7 你們的祖宗哀求耶和華,他就用黑暗把你們和埃及人隔開了,又使海水衝向埃及人,淹沒他們。我在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所做的,你們都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מִדְבָּר midbar住了很多日子。

/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וִֽידַעְתֶּ֕ם כִּ֧י יְהוָ֛ה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16: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了。你要對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也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你們的上帝。』」

賽49: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以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וְיָדַ֙עַתְּ֙ כִּֽי־אֲנִ֣י יְהוָ֔ה,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上帝透過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帶出的屬靈意義

上文已論述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對子民的屬靈生命極為重要,因為是藉此教導子民怎樣過出埃及後的新生活,就是怎樣學會留心聽從上帝的話,活出上帝對他們的期望。當中筆者已提過有五方面的教導,現再綜合為以下三個經文主要想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1. 塑造成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成為每天都認識上帝、順服上帝、看重上帝的人!

上帝在六日為以色列民供應嗎哪,到第七天讓他們守安息日,是帶領他們回到起初創世的七天時間表,使他們徹底離開埃及的生活習慣,真正成為上帝的子民。這不但讓以色列民學習去按上帝的時間而行事,更要學習忍耐等候、珍惜上帝的供應和看重上帝的話,懂得著緊去執行祂的吩咐,讓聽命成為每天生活的習慣!子民因此明白每天能夠得以存活,所靠的其實不是食物,而是全憑遵行上帝的吩咐以及信靠上帝的帶領(另參申8:2-3),這正好可預備他們的思維和靈命,去迎接和明白日後上帝要在西奈山上賜下給他們更全備的誡命、律例、典章(見出20-24章)。

2. 上帝會在子民的路程上一直同在和看顧,但同時過程中並不是沒有艱難,這讓子民學會在張力中成長,學會真正地信靠上帝、跟隨上帝!

上帝的子民要明白,跟從上帝也是會遇到艱難困苦的,但重要的是上帝的同在和看顧並沒有因此而離開。可以說,上帝是刻意讓祂的子民同時活在一種生活與信仰的張力中去為祂作見證!學會即使在困難和壓力下,也不發怨言,而是懂得為了愛上帝和尊崇祂,選擇繼續去跟從祂、認定祂的帶領、培養堅毅和忠誠的生命。這是上帝給得救離開埃及的子民所要走的屬靈訓練之旅,為的是要讓子民的屬靈生命得以成長和成熟,可真正活出屬上帝子民應有的生命質素!

3. 學習在困難中彼此看顧、分享和忍耐,一同憑信心依靠上帝過每一天。

上帝給子民收取嗎哪的安排,讓以色列社會上各人都能夠得到照顧,讓人學習為別人付出和努力。因此上帝透過嗎哪的吩咐,可訓練子民不要在面對艱難和有壓力時只單顧自己,而是必須看顧身邊其他有需要的人,學會在自己不足之時仍然能夠為別人的生命承擔,不要因為憂慮自己明天的需要而不去分享自己所擁有的資源。另外,當上帝一直忍耐著子民的怨言,卻又不厭其煩地看顧和供應他們,那麼子民也應當學像上帝一樣忍耐,以致可謙卑自己,不再時常亂發怨言,反而更懂得忍耐、體諒別人,看顧別人的需要!最終以色列民明白到自己能夠幫助別人,並非因為自己已經擁有許多,而是因為有幫助和看顧自己的上帝的同在,就是讓所有人(包括自己)也都學習憑信心依靠上帝去過每一天!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嗎哪?

約6:4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約6: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約6: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約6: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使人吃了就不死。

約6:51 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

耶書亞(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他的降生本身就已經像嗎哪一樣是從天上降下。而當他說自己是真正的糧(約6:32),就更顯明嗎哪只能讓人充飢,食用它只能滿足地上生命的需要,但耶書亞的到來是要賜人永生(約6:47-51)。意思就是當人信納他和聽從他的教導而活,就能得到屬靈生命的食物和屬靈的生命,成為天國的一部分,能夠到天父那裏去。

另外,以色列民和主耶書亞(耶穌)同樣被上帝稱為自己的兒子(見出4:22-23、耶31:9、太3:17、可9:7、徒13:33、彼後1:17等),而以色列民的經歷和失敗,對比主耶書亞的得勝和教導,可讓我們再進一步明白耶書亞怎樣成就嗎哪,以及他在地上的職事和上帝兒子的身分:

以色列民

主耶書亞(耶穌)

主耶書亞的得勝、和教導和成就: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 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

出16:20 然而他們不聽從摩西,當中有人把食物留到早晨,食物就生蟲發臭了。摩西就向他們發怒。

……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

太4:1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πειράζω peirazōנָסָה nasah test, prove

……

太4:3 那試探者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叫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吧。」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引用申8:2-3;在約旦河受洗時被上帝稱為「我的愛子」,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

耶書亞(耶穌)通過了上帝給子民的考驗:就是要靠上帝的話而活!也就是說,雖然有子民不聽從上帝的吩咐,但耶書亞卻完全地聽從和得勝,成就了上帝藉著賜嗎哪去考驗子民的目的。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

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 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了,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說:「這是甚麼?」(מָ֣ן ה֔וּא摩西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約4:32 耶穌對他們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約4:33 門徒就彼此說:「難道有人拿甚麼給他吃了嗎?」

約4:34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

……

約6:35 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絕不飢餓;信我的,永不乾渴。

……

約6:52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耶書亞(耶穌)成就了「嗎哪」在表面不為人所理解和明白的特質,而即使其他人未必能明白和理解,他仍以遵行上帝的指示為食物、為滿足!另外,當他指自己就是從天降下來真正的「生命的糧」並叫人要吃他的時候,當時許多猶太人都不明白他說這話的意思。

出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各人要為帳棚裏的人收集,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

出16:17 以色列人就照樣去做;有的收多,有的收少。

出16:18 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都按著自己的食量收集。

太5: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路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太25: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

(上文:主禱文……)太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上文: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4 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拾取嗎哪的訓練能塑造子民的生命,例如教導子民要看顧別人、帶來社會公義、每天都學習依靠上帝等等。而耶書亞(耶穌)也教導門徒要渴慕上帝的義、愛鄰舍如同自己,看顧身邊的人,並要學習不為明天憂慮,每天都憑信心依靠上帝而活!

從上表可見,上帝昔日希望以色列民透過有關嗎哪的吩咐而培養出的生命質素,以至當中所帶出的屬靈教導,都能從耶書亞身上一一看見。他不但是真正的「嗎哪」讓人得著永生,更透過在世的生命和教導成就昔日上帝賜嗎哪所要達到的目的。其實,嗎哪是甚麼物質並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屬上帝的子民是否有藉著嗎哪的吩咐和教導而被塑造出上帝喜悅的生命質素!感謝主,我們有耶書亞作為我們的榜樣、有聖靈的幫助和提醒,好讓我們能夠因信耶書亞和跟隨他的教導而進入永生,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

 

結語: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以色列民雖然肉身上離開了埃及,也擺脫了埃及的追兵,但上帝要他們成為怎樣的子民?嗎哪的供應不但解決了子民在世的需要,有關嗎哪的吩咐和教導更表明了上帝的心意和祂對子民的期望。上帝透過訓練子民收集嗎哪,塑造他們成為祂所喜悅的生命,鍛鍊出上帝子民應有的屬靈質素!就是每天憑信心依靠上帝而活,一清早起來就以留心聽從上帝的話、遵行祂的吩咐去開始每一天的生活。而即使遇到艱難、壓力和缺乏,也懂得不單顧自己,也看顧別人的需要,和別人一同依靠上帝每天的供應和帶領。這讓我們不得不讚嘆上帝奇妙的作為,以及祂充滿智慧和巧思的吩咐,祂不但沒有因子民的軟弱和埋怨而責怪他們,更為了子民屬靈生命的好處,按照他們的需要作出適切的教導和指引,幫助他們成長。但願我們也能從嗎哪的吩咐和教導中學會每天憑信心依靠主的話而活,不再只為地上的生活而勞碌,而是學習每天清早起來都存著定意要留心跟從主、聽從祂吩咐的心去開始每一天。而即使面對著艱難與壓力,也要知道上帝沒有離開我們,學會在這份張力中也不輕易埋怨和放棄,在鍛鍊的過程中生出更大的信心、忍耐和盼望(參羅5:3-5)。求主幫助我們學會嗎哪的吩咐和訓練,成為祂喜悅的兒女,活出屬上帝子民身分應有的屬靈生命質素。阿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4:15-16:3、賽65:24-66:10:如何被上帝醫治自己的屬靈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2-4-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4:15-16:3、賽65:24-66:10(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傳統上出埃及的路線和相關地點的相片

今段《妥拉》經文(出14:15-16:3)顯示人的哪些問題和軟弱? 我們可從中得到甚麼提醒?

 

14:15-16:3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走到紅海邊[1],那時追趕以色列民的法老軍隊已經逼近,這讓以色列民十分徬徨及驚恐,不知如何是好,便向摩西埋怨。而摩西的回應是叫以色列民不要怕,只需要看耶和華的拯救,祂必會為他們爭戰。今段經文接著記載上帝怎樣神蹟地把面前的海分開,讓以色列民經歷祂的拯救,就正如摩西所說的。以色列民為此唱歌跳舞感謝上帝,之後被上帝帶到曠野,經歷祂的試煉。這是從上一段到今段經文的倒影結構:

A. 面對法老的追兵,子民埋怨不應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14:10-14)

B. 摩西哀求上帝,上帝就把紅海分開,拯救子民和擊潰法老全軍。(14:15-31)

C. 摩西之歌:耶和華大大得勝,將法老的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15:1-13)

X. 歌唱萬民聽見就會顫抖,耶和華作王直到永遠。(15:14-18)

C’. 米利暗回應:耶和華大大得勝,將法老的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15:19-21)

B’. 摩西呼求上帝,上帝就把苦水變甜,作醫治他們的並領他們去以琳。(15:22-27)

A’. 面對饑餓,子民埋怨不應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16:1-3)

從這個結構可見,雖然以色列民為他們所經歷的神蹟而唱歌、跳舞、讚美上帝,但經文在他們的口發出讚美聲音的不久之前和幾天之後,都記載了他們對跟從上帝的不滿而口出怨言。

 

以色列民過紅海(出14:15-31

出14:1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甚麼向我哀求(צָעַק 大聲呼喊)呢?你吩咐(דַּבֵּ֥ר 說話)以色列人往前走(נָסַע 要起程!)。

出14:16 你舉手向海伸杖,把水分開。以色列人要下到海中,走在乾地上。

出14:17 看哪,我要任憑埃及人的心剛硬(再次使法老堅固自己的想法和意欲,好讓這神蹟能夠出現),他們就跟著下去。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戰車、戰車長身上得榮耀(וְאִכָּבְדָ֤ה

出14:18 我在法老和他的戰車、戰車長身上得榮耀(בְּהִכָּבְדִ֣י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出14:19 在以色列營前行走的上帝的使者移動,走到他們後面;雲也從他們的前面移動,站在他們後面。

出14:20 它來到埃及營和以色列營的中間:一邊有雲和黑暗,另一邊它照亮夜晚,整夜彼此不得接近。

出14:21 摩西向海伸手,耶和華就用強勁的東風,使海水在一夜間退去,海就成了乾地;水分開了。

出14:22 以色列人下到海中,走在乾地上,水在他們左右成了牆壁。

出14:23 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和戰車長都跟著下到海中。

出14:24 破曉時分,耶和華從雲柱、火柱中瞭望埃及的軍兵,使埃及的軍兵混亂。

出14:25 他使他們的車輪脫落,難以(בִּכְבֵדֻ֑ת前行,埃及人說:「我們從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吧!因耶和華為他們作戰,攻擊埃及了。」

從耶和華對摩西的回應可見,祂期望以色列民對祂有信心,應該繼續向前行而不是大聲呼喊。因為祂一直都帶領著他們,用雲柱和火柱引領著他們前行。上帝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後,便吩咐摩西要像之前舉起手杖降十災那樣向海伸杖,藉此行神蹟,在法老和他的全軍上得榮耀。「得榮耀」在原文是「變重」的意思,這詞的原文在14:17、18、25都有出現,算是這裏的重點之一,代表上帝要徹底扭轉埃及人原本輕看祂和祂百姓的態度,要他們懂得向祂心存敬畏和謙卑。於是摩西就向海伸杖,而上帝就用東風把海水左右分開,成了牆壁,讓以色列民走在乾地上逃離埃及的追兵。雖然埃及人追趕他們和跟著下到海中,但上帝主動保護子民,使埃及的軍兵混亂,拖延著他們前行,直至他們終於知道上帝為以色列民攻擊他們,並喊叫著要逃跑。這情況猶如創世的第三日,上帝用祂的話讓水要聚在一處,露出乾地,然後上帝叫地裏生出有種子的植物。希伯來文「種子」一詞與「後裔」相同。可以說,以色列民走過紅海行乾地的圖像就如創世時那樣,只是今次海水左右分開,露出乾地後,所長出的不是植物的種子,而是屬上帝的亞伯拉罕後裔以色列民,他們都將要因這神蹟而對上帝生出更堅定的信心,正如摩西之前所說的(14:13-14、31)。

出14:2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海伸手,使水回流到埃及人,他們的戰車和戰車長身上。」

出14:27 摩西就向海伸手,到了天亮的時候,海恢復原狀。埃及人逃避水的時候,耶和華

把他們推入海中。

出14:28 海水回流,淹沒了戰車和戰車長,以及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到海中的法老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

出14:29 以色列人卻在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成了牆壁。

出14:30 那一日,耶和華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人的手。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死在海邊。

出14:31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百姓就敬畏耶和華,並且信服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

雖然埃及人已經打算放棄追趕以色列民,但上帝並沒有放過他們,祂叫摩西向海伸手讓海水回流淹沒埃及全軍。耶和華把埃及人推入海中讓他們溺斃,表面上看似殘忍,但我們要記得從前埃及王法老下令要殺害所有出生的以色列男嬰,而當接生婆沒有殺他們時,埃及的眾百姓就出手把以色列人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1:16-22)因此,上帝在這裏只是施行公義的審判,讓殺害以色列人的罪報應在埃及人自己身上,而以色列的子民像昔日的男嬰摩西一樣從水裏被救出來,經歷上帝的帶領到了曠野。我們可以想像,以上帝的能力根本無需要和法老討價還價就可以一早徹底敗壞埃及,救出自己的子民,無須讓埃及留有任何兵力去追趕以色列民,但上帝既然是公義與慈愛的那位,就一直嘗試用最低的傷害去降災,為要讓所有人認識祂和在祂面前謙卑自己。可以說,祂並沒有過分惡待埃及人,而是公義地作出審判和報應。而另一方面,上帝透過分開紅海和對付了以色列民所懼怕的埃及追兵,讓他們從此敬畏祂、信服祂和摩西。不過從14:31的表達可見,在上帝行神蹟前,他們的信心本是十分軟弱的,對上帝的尊重和敬畏也未如理想。而他們的信心透過眼所見的神蹟才漸漸地有所增加。

 

摩西之歌(出15:1-18

出15:1 那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這歌,說:「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得勝,  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出15:2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上帝,我要讚美他;我父親的上帝,我要尊崇他。

出15:3 耶和華是戰士;耶和華是他的名。

出15:4 「法老的戰車、軍兵,他已拋在海中;法老精選的軍官都沉於紅海。

出15:5 深水淹沒他們;他們好像石頭墜到深處。

出15:6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

出15:7 你大發威嚴,摧毀了你的敵人;你發出烈怒,吞滅他們如同碎秸。

出15:8 因你鼻中的氣(i.e. anger,水就聚成堆,大水豎立如壘,海的中心深水凝結。

出15:9 仇敵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在他們身上滿足我的心願,我要拔刀,親手毀滅他們。』

出15:10 你用風一吹,海水就淹沒他們;他們像鉛沉在大水之中。

出15:11 「耶和華啊,眾神明中,誰能像你? 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出15:12 你伸出右手,地就吞滅他們。

出15:13 「你以慈愛(חֶסֶד chesed: NASB: faithfulness, JPS: love引領你所救贖的百姓;你以能力引導他們到你的聖所。

出15:14 萬民聽見就戰抖;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按照進入迦南地的次序:)

出15:15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摩押的英雄被戰兢抓住,迦南所有的居民都融化。

出15:16 驚駭恐懼臨到他們;耶和華啊,因你膀臂的大能,他們如石頭寂靜不動,等候你百姓過去,等候你所贖的百姓過去。

出15:17 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在你產業的山上,耶和華啊,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

出15:18 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摩西之歌所表達的是上帝怎樣彰顯大能去拯救以色列人。15:4所指的法老戰車,根據之前14:7所記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而每輛都有軍官,可以說這在當時的世界可算是極強大的軍隊。難怪15:9指埃及人胸有成竹,認為自己必能追上以色列並毀滅他們,可分得擄物去滿足自己的心願。然而摩西之歌所表達的是,這個地上最強的權勢其實絕不能與上帝匹敵,埃及的軍隊在祂面前根本就不堪一擊,甚至沒有神明可與祂相比。而上帝的偉大在於雖然祂有極大的能力,但卻用慈愛眷顧和引導一群無力和卑微的以色列民!15:13指上帝引導他們所到的聖所,估計是指西奈山以及所建立的會幕(見15:17、詩78:52),而接著記載萬民顫抖,非利士、以東、摩押、迦南所有的居民等都驚惶慌張,這事在當時還未發生,以色列民也不可能預先知道這些人的實際反應,所以大概是後來才補上的資料,又或是一種誇張的手法,內容大概只是出於以色列民的想像和推斷。不過,在文學上把這些信心十足的話放在當時剛經歷完過紅海的以色列民的口中,則表明他們當時已經從毫無信心、懼怕埃及追兵的狀態,轉眼間成了自信心膨脹,看自己為無人能敵、所向披靡的民族了。當時他們口中宣告「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5:18)應該是真誠地發自內心的表達,他們當時大概是由衷地相信上帝會以大能領他們到祂所建立的住處和聖所。(15:17)但正如上文的倒影結構所提及,從他們往後表現出對上帝的不信和埋怨,這宣告也可能純粹是一時情緒高漲而喊出來的口號,他們對上帝的信心其實並沒有增加。如此看來,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信服和敬畏都是出於過紅海的震撼,那些充滿信心的宣告只是一時的,他們對上帝其實並未真正達至持久的信靠,也還未生出能夠在困難中站穩的信心。

 

米利暗回應(出15:19-21

出15:19 法老的馬匹、戰車和戰車長下到海中,耶和華使海水回流到他們身上;以色列人卻走在海中的乾地上。

出15:20 那時,米利暗女先知,亞倫的姊姊,手裏拿著鈴鼓;眾婦女也跟她出去打鼓跳舞。

出15:21 米利暗回應他們:「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得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這段再次記載上帝戰勝法老的軍隊的一刻,並指出當時除了有摩西帶領子民唱歌讚頌上帝的大能,米利暗也帶領婦女擊鼓跳舞,回應摩西之歌(經文只記載了首句,但歌詞跟15:1其實完全相同)。學者們會討論摩西之歌和米利暗之歌到底是否同時間進行的,或者內容是否完全一致。不論如何,重要的可能是這裏突然記載「米利暗女先知,亞倫的姊姊」的原因,像是要刻意指出在摩西以外,他的哥哥亞倫和姊姊米利暗也有其帶領的角色。甚至對比摩西,米利暗帶領婦女擊鼓跳舞,興高采烈的情況比摩西之歌有過之而無不及!不過當繼續看緊接下來經文記載有關以色列信心軟弱的問題,所得出的對照只會更突顯出以色列民信心的落差,因他們讚美和埋怨的話都出自同一張嘴。

 

從紅海到書珥的曠野(出15:22-26

出15:22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起程(נָסַע,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到水。

出15:23 到了瑪拉他們不能喝瑪拉的水,因為水是苦的;所以那地名叫瑪拉。

出15:24 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甚麼呢?」

出15:25 摩西呼求(צָעַק;見14:15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考驗他們。

出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אֲנִ֥י יְהוָ֖ה רֹפְאֶֽךָ ani Adonai rophecha)。」

15:22表明摩西要領以色列人從紅海「起程」,有猶太拉比指這反映他們不太願意動身起程,暗示他們仍在懷緬剛經歷的過紅海神蹟。接著經文記載他們在書珥的曠野三天也找不到水,到了瑪拉就因為水苦不能喝而向摩西發怨言。可見,經歷了過紅海這樣的大神蹟其實也算不得甚麼,以色列民只要生活上遇上困難,就會輕易失去耐性和信心。上帝繼續體諒和憐憫他們,指示摩西把一棵樹放在水中就讓苦水變甜。祂說要為他們定律例、典章,在那裏考驗他們,而從這神蹟可見,重點並非是哪一棵樹,而是摩西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水就變甜了!所以經文雖然沒有記載這些律例、典章的內容,但我們可以理解的是,經歷神蹟在信仰中並非真的那麼重要,相反能否在困難中經得起考驗,是否仍然信靠上帝,緊守遵行祂的吩咐和教導才是重要的信仰成長關鍵。而15:26指上帝要以色列民留心聽從祂的話,就不讓祂加在埃及人身上的病臨到他們身上,帶出的是同一個信息和教導。雖然「不加災病給子民就等於醫治他們」這話難以理解,但筆者認為也許應看這為屬靈上的醫治:上帝希望子民明白,當他們留心聽從祂的話時,他們就能把生命裏的苦都變成甜,就如祂醫治了瑪拉的苦水一樣,讓人在困難中有水可喝;然而如果以色列民像埃及人那樣自高去敵擋上帝,為要滿足自我的慾望,就會像埃及人那樣得災病。所以要醫治子民的屬靈生命,其良方是關乎他們是否願意先留心聽從上帝的話,對上帝有信心和懂得謙卑,而不讓自己的困難和情緒蓋過自己對上帝的認識,並推倒以往所經歷過的上帝的信實。

 

從以琳到汛的曠野(出15:27-16:3

出15:27 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裏的水邊安營。

出16:1 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程,在出埃及之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

出16:2 以色列全會眾在曠野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

出16:3 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們寧願在埃及地死在耶和華手中!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吃餅得飽。你們卻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

接著以色列民來到以琳,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תְּמָרִ֑ים;椰棗樹),表示他們得到充足的水和食物的供應。而十二和七十這兩個數目可讓我們想起十二支派、下埃及的雅各家七十人(1:5),甚或後來以色列民中的七十位長老(24:1)。無論如何,這兩個數值在在都表明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將會得到飽足。因此,上帝的帶領並非必然全部都是苦不堪言的經歷,祂會按時看顧和供應子民的需要。而這次「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程」跟之前「摩西領他們起程」明顯有別(15:22),表示他們已經比之前有所進步,這次不會留戀著以琳不願意起程,而懂得自己繼續向前走。不過,在以琳的記載很短,沒有提及他們有任何像之前他們過紅海後唱歌、擊鼓、跳舞的表現,雖然沒有記載他們埋怨,但也沒有記載他們發出感恩的話,或多或少反映他們未有因為以琳的經歷而特別雀躍或感恩。而由於曠野的路的確艱苦,他們自離開埃及的一個月之後,就開始想念埃及有肉鍋、有餅吃的生活,甚至說情願死在當地。可以說,以色列民的屬靈生命和信心的成長,亦非一蹴而就,他們不能因一兩次的神蹟經歷,就可讓信心突飛猛進、讓靈命茁壯成長。他們必須學會長時間地在艱苦的考驗中透過留心聽從上帝的話,一步步生出對上帝的信心和信靠,學會無論順境逆境,都順服和敬畏祂。

 

《先知書選段》賽65:24-66:10的關聯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  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賽66:10 「你們所有愛慕耶路撒冷的啊,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結束部分,其歷史背景是以色列民被擄後回歸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而這裏經文所描繪的是更美的一個新天新地的情景。賽65:24-25對應早前賽11章描述過的彌賽亞國度,表明上帝國度完全成就、充滿平安的景象,賽66:1-2表明真正成就這事、建立祂聖所的是上帝自己而不是靠人的能力,賽66:3-4則說明上帝在成就祂國度的過程中要審判那些選擇邪惡的人,而那些因上帝話語而戰兢的人,會被惡人所輕蔑(賽66:5),但賽66:6-10提醒他們最終上帝必然會報應惡人,成就耶路撒冷的重建。當中因上帝的話語而戰兢的人是重點所在(賽66:5),他們愛慕耶路撒冷,渴慕上帝建立祂的國度、掌權和帶領他們,這些人在過去的悲哀將會被轉化為歡喜快樂(賽66:10)。他們就像《出埃及記》中剛過紅海的以色列民一樣,關鍵是在於肯聽從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就能經歷上帝的醫治,把生命中的苦都變成甜!而除了這個主題之外,下表也列出兩段經文之間一些用詞上的平行關聯:

關聯

《妥拉》出14:15-16:3

《先知書選段》賽65:24-66:10

求、吩咐 說話

出14:1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甚麼向我哀求(צָעַק呢?你吩咐(דָּבַר以色列人往前走。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קָרָא,我就應允;正說話(דָּבַר的時候,我就垂聽。

聖所殿宇聖山

出15:11 ⋯⋯誰能像你,至聖(קֹדֶשׁ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出15:13 「你以慈愛引領你所救贖的百姓;你以能力引導他們到你的聖(קֹדֶשׁ)所(נָוֶה
出15:17 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在你產業的山(הַ֣ר上,耶和華啊,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מִקְדָּשׁ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קֹדֶשׁ)山(הַר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בַ֙יִת֙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因耶和華的話而敬畏 戰兢、

信服聽從

出14:31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百姓就敬畏耶和華,並且信服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
出15:14 萬民聽見就戰抖(רָגַז⋯⋯
出15:15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בָּהַל,摩押的英雄被戰兢(רַעַד抓住,迦南所有的居民都融化。

出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שָׁמַע)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שָׁמַע)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戰兢(חָרַד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חָרַד的人哪,當聽(שָׁמַע他的話: 「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 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耶和華向仇敵報應,他們憑己意而行

出15:6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אָיַב

出15:9 仇敵(אָיַב)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在他們身上滿足我的心願,我要拔刀,親手毀滅他們。』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אָיַב)施行報應的聲音!

 

今段《妥拉》經文(出14:15-16:3)顯示人的哪些問題和軟弱?

1.  沒有從過去的經歷中建立對上帝更大的信心

雖然以色列民曾經歷過十災,但對上帝並沒有生出更大的信心,當一看見法老的追兵就馬上認為自己不敵,不會想到上帝既然可以帶領他們出埃及,就必定能從埃及人的手中拯救他們到底。可以說,他們的信心只建基於眼見的現實,而未有從過去的經歷甚至今次過紅海的大神蹟中生出應有的信心。他們必須學會相信上帝的話和應許,認識上帝的信實,信心才能有所突破。

2.  法老和埃及人的驕傲

另一方面,法老和埃及人自恃擁有強大的軍隊和能力,便驕傲自大,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戰無不勝,不但可追上以色列民,更可分得擄物,滿足自己的心願。他們沒有看上帝在眼內,並沒有從過去的十災中學會謙卑和敬畏上帝。他們同樣都是以眼見的現實而誤以為自己是無敵的。

3.  以色列民的驕傲自滿

從摩西之歌的內容可見,以色列民雖經歷了上帝帶領他們過紅海的神蹟,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但在上帝仍未有出手或帶領他們到達之前,就一早預言萬民都必戰兢、列國都將必定驚惶失措。其實比起萬民與列國的反應,他們更應該明白的是上帝對他們的期望和要先學好順服忠心的功課,而不是因一時的興奮和情緒高漲就驕傲自滿地以為往後必會戰無不勝。與其因著經歷了神蹟和勝利就洋洋得意,他們更應該把這些經歷轉化為對上帝的信心和困難中站穩的能力。

4.  以色列民不明白上帝,而只想追求自我滿足

在過紅海前,以色列民因為眼見法老的追兵就認為問題太大,他們並沒有能力解決,於是就哀求上帝,但上帝叫他們不應哀求,而是前進。反映他們不明白上帝的心意、計劃和對他們的期望。上文提過當過了紅海和戰勝埃及人後,以色列民可能仍陶醉於過紅海的神蹟而不願前行,以致摩西要領他們起程(15:22)。另外,他們可以歌唱讚頌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遠,但當他們到了書珥的曠野和汛的曠野就分別為口渴和肚餓就輕易埋怨摩西和上帝,並因為埃及地有肉鍋和餅可吃,就甚至情願死在埃及。這表明他們不願意為了上帝而嚐一點苦頭,未能因為有上帝的同在和帶領而學會忍耐與等候。其實從他們的嘴巴可時而發出讚美,時而發出怨言,就反應他們純粹以經歷和情緒來主導自己的信仰和信心,這是一種自我中心、以自我滿足為生命首要的表現,如果他們仍不改善,就不能榮耀上帝,所以上帝說要他們留心聽從祂的話,好讓他們經歷上帝對他們的醫治。

 

總結:如何被上帝醫治自己的屬靈生命?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因為眼前所遇到的困難(埃及的追兵),當看見別人(埃及人)比自己強大就自卑、缺乏自信、埋怨上帝和摩西,忘了上帝曾怎樣以大能施行十災拯救他們。及後當上帝帶領他們經歷過紅海的神蹟,當他們一經歷到成功和得勝,就馬上興高采烈地唱歌讚美上帝,甚至口裏宣告上帝要作王直到永遠。然而只需幾天,他們就像忘了上帝的大神蹟一樣多次埋怨上帝和摩西。可以說,過紅海的神蹟經歷和唱歌跳舞的慶祝都沒有為他們增加多少信心或讓他們的靈命變得成熟!雖然以色列民已經離開了埃及地,但他們的屬靈生命仍十分幼嫩,很容易因為眼見所見的困難(法老的追兵、苦水等)而不知所措,他們在紅海前不懂得繼續前行,而過了紅海後又懷緬著神蹟的經歷、埃及地的肉鍋、情願死在埃及也不要被上帝帶到曠野受苦等等,這些表現都反映他們的信仰仍然是十分自我中心,並不明白上帝想要考驗和提升他們的信心,就是要懂得留心聽從上帝的吩咐,知道上帝絕對有能力解決他們眼前的所有問題,甚至只要學會順服聽從上帝,按照祂的吩咐而行,就能夠經歷祂的醫治,讓生命裏的所有苦都轉變成甜!

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會否也像昔日的以色列民一樣,只要眼前出現困難就會埋怨、遇到別人在表面上比自己強就自卑;但當經歷了上帝的幫助就沾沾自喜、自我感覺良好,屬靈生命長期停留在原處,而不明白上帝期望我們從中學習和成長等等?如果我們時常有這些反應,或是嘴巴裏時而發出讚美,時而發出怨言,我們就要知道自己的生命就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不成熟,必須被主改變和有所突破。我們必須從他們身上學會不單單只想追求屬靈上的快感、更多的神蹟、滿足自我的信仰經歷等[2],因為這些都不能真正提升我們的信心。上帝已經表明,祂的子民必須學會留心聽從祂的吩咐和帶領,因為這就是祂對子民的醫治方法!因此,我們要把每一次的艱苦經歷轉化為我們學習更多信靠上帝的機會和挑戰,最終可鍛煉出在困難中靠主站立得穩的能力(參羅5:3-5)。求主幫助和醫治我們的生命,讓我們不再在信仰上只想不停地追求(get)更多的自我滿足,而是要持續留心聽從主的話,在困難中學習生出(give)更大的信心和忍耐,並因為有祂的同在而活出有盼望與喜樂的人生!阿們。


[1] 紅海的原文是 יַם־סֽוּף,意思是蘆葦海。

[2] 另參主耶書亞(耶穌)教訓眾人指,在邪惡的世代求神蹟的話,那麼除了約拿的神蹟,再沒有別的神蹟給他們。(見太12:39、16:4;路11:29)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3:17-14:14、賽45:13及其後:跟隨主的帶領走屬天的路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3:17-14:14,賽45:13及其後(筆者:Ada Lui

圖為 「古代埃及的軍兵與戰車」, 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經文(出13:17-14:14)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到紅海邊,在那裏被埃及的軍兵追上。試討論: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今段《妥拉》(出13:17-14:14)的分段大綱

1.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2.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3.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4.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5.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6.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上一段《妥拉》經文第12章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第13章的開始則關於除酵節和獻頭生的條例(13:1-16),而今段《妥拉》經文是接續記載子民出了埃及之後的事。

出13:17法老放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路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出13:18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開始的這句「法老( שָׁלַחshalach)百姓走」可謂來之不易,最初上帝要求法老「(שָׁלַח shalach)我的百姓走」(5:1)被拒,接著上帝向埃及降下十災,並以最後一災的殺長子之災使這個要求最終實現,子民被放走後隨即開始了他們的曠野之旅,而這個旅程將由上帝親自帶領。上一章記載子民由蘭塞起程,行到疏割(12:37)。事實上,要進入迦南地最快的路線是沿著地中海岸而行,經文稱這條路線為「非利士人之地」[1],步行時間約需八至十天,但這條路沿途有多個埃及駐兵的堡壘,要是以色列民走這條路,就必然會受到埃及的軍兵或那地居民的攻擊,而結局也必然如上帝所說的:「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可以說,上帝顧念到百姓的信心軟弱而帶領他們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2]。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都「帶著兵器」(חֲמֻשִׁ֛ים chamushim),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譯作「列陣、五十人一隊」,強調的是他們步行的陣形如同是軍隊,也間接反映出那帶領著他們的上帝是軍隊的元帥。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出13:19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人鄭重地起誓,對他們說:「上帝必定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一起帶上去。」

這裏差不多是一字不漏地引述約瑟臨終時要以色列子孫所起的誓(創50:25),其重要性有二:第一,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是履行了以色列民對約瑟的承諾,表明約瑟相信上帝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一事必不落空。事實上,當上帝呼召摩西時就已經吩咐他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祂要眷顧以色列民(3:16),而「眷顧」指的就是救他們出埃及,並領他們到祂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創50:24);第二,雅各在臨終前立了約瑟為他的長子(創48章),而這副「以色列長子」的骸骨由這時開始一直伴隨著他們,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把骸骨安葬在示劍(書24:32),可以說,約瑟的骸骨就像是上帝應許他們進入迦南地的一個眼見的憑證。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出13:20他們從疏割起程,在曠野邊上的以倘安營。

出13:21耶和華走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出13:22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這段描述上帝怎樣在曠野引領以色列民的路,祂日間用雲柱(在炎熱的氣溫下提供遮蔭)、夜間則用火柱(在寒冷時為他們提供溫暖)走在他們的前面,雲柱和火柱代表著上帝的臨在[3],讓他們清楚感受到上帝真實的同在。而這裏提及的兩個地方名:「疏割」( סֻכּוֹתsukkot)在原文的意思是「棚、蔭庇」,而「以倘」(אֵתָ֔ם Etham)在原文的意思是「碉堡、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在前頭開路)」,也像是指出上帝在路途上對子民的保護和無微不至。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出14: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4:2「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

出14:3以色列人這樣做,法老必說:『他們在此地迷了路,曠野把他們困住了。』

出14:4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照樣做了。

這段是描述上帝運用了軍事策略要使法老的追兵全然潰敗,祂指示子民不要繼續往東面的曠野走,而是要轉向北面,並要在巴力‧洗分前面,靠近海邊的位置安營。之前摩西曾對法老說他們要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獻祭(見8:27),這樣的轉折必然會使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時間超過三天,而上帝也預言當法老知悉後,會以為以色列民仍未走到曠野是因為迷了路,正是追趕他們的大好機會。經文說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就是上帝要讓法老隨己意採取軍事行動,為的是要「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這指的正是之後上帝將要行神蹟把紅海的水分開,使子民行乾地,又要使海水回流,使法老的軍兵戰車被淹沒(14:26-31),表明祂有能力看顧和帶領自己的百姓安全離開,並預示了上帝將在這場與法老的爭戰中大獲全勝[4]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出14:5有人報告埃及王說:「百姓逃跑了!」法老和他的臣僕對百姓改變了心意,說:「我們放以色列人走,不再服事我們,我們怎麼會做這種事呢?」

出14:6法老就預備戰車,帶領他的軍兵同去,

出14:7他帶了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

出14:8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 「以舉起的手」)出去了。

出14:9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戰車長,與軍兵就在海邊上,靠近比‧哈希錄,在巴力‧洗分的前面,在他們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從法老的反應可見,即使經歷了上帝所降的十災,他仍然不承認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而不是屬於他,仍然視以色列民為自己的奴隸,並為要取回這些免費的勞工而不惜再與上帝正面交鋒,這次他親自率兵出戰,仗著的是他擁有當時最精銳的軍備,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5]」,他以為這樣的軍力必定得勝無疑。而當法老的馬匹、戰車、戰車長,在巴力‧洗分追上以色列民時,以色列民是「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原文直譯是「以舉起的手」),仍然是出埃及時那副沒有懼怕的神態,當然也沒有絲毫作戰的準備,這様懸殊的形勢叫人不期然屏息以待,要知道事情的發展將會怎樣。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出14:10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

出14:11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

出14:12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

出14:13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怕,要站穩,看( רָאָהraʾah)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רָאָה)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רָאָה)了。

出14:14 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

當以色列民看見法老的追兵逼近,就非常懼怕,向上帝哀求。以色列民上一次向上帝哀求是他們在埃及做苦工時(2:23),現在哀求則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將命喪於法老之手,然而他們的懼怕和向上帝的哀求,很快就變成對摩西的埋怨。從他們的話語中反映出他們曾向摩西表示他們寧願留在埃及繼續當奴隸,也不想要得到自由離開埃及。雖然之前的經文沒有記載他們曾這樣對摩西說(參5:21,6:9),但我們由此得知他們視離開埃及這事是出於摩西的意思,甚至是由摩西所成就的,對於上帝怎樣用大能的手向埃及施行十災並最終拯救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忘記得一乾二淨。

同樣是面對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危急關頭,摩西卻沒有因此而懼怕,雖然被子民無理地埋怨,他卻能臨危不亂,並以信心的宣告去穩住以色列民的心。他對子民所說的話裏一共三次提到「看」( רָאָהraʾah)這個字,正是要子民不要只看眼前法老追兵的逼近,而是要看上帝將要怎樣施行拯救,雖然眼前法老的軍力好像很強大,但是上帝的能力更大,上帝必要為他們爭戰,所以他們不用懼怕,要安靜等候上帝的工作。我們從摩西身上看見他對上帝的信心,摩西知道雖然上帝已拯救他們離開埃及,但他們在進入迦南地的旅途上仍然需要繼續仰望上帝的拯救。摩西這樣的勸告將是以色列民在往後的曠野之旅一直要學習的功課。

 

《妥拉》出13:17-14:14與《先知書選段》45:13及其後的關聯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陰性詞,指「耶路撒冷」】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賽 45:15 救主──以色列的上帝啊,你誠然是隱藏自己的上帝。

賽 45:16 製造偶像的都要抱愧蒙羞,他們要一同歸於慚愧。

賽 45:17 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

賽 45:18 耶和華如此說,他創造諸天,他是上帝;他造了地,形成它,堅固它,並非創造它為荒涼,而是要給人居住:「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的。

賽 45:19 我不在隱密黑暗之地說話,也沒有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華所講的是公義,所說的是正直。」

今段《先知書選段》我們會看賽45:13-19,經文的背景是當時南國已亡於巴比倫,猶大子民被擄走,上帝藉先知應許子民祂會興起波斯王居魯士,說:「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 שָׁלַחshalach)我被擄的民。」這件事在猶大人被擄七十年之後果然應驗,那時波斯把巴比倫滅了之後,波斯王居魯士下詔讓猶大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拉1:1-2)。先知又預言說當這件事成就,人就會知道上帝真的是在以色列民的中間,只有祂能向以色列施行拯救,其他一切人所倚靠的偶像全然無用。經文又強調上帝是創天造地的那位,祂沒有把自己隱藏起來,人能藉祂所說的話語尋見祂。

這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有兩個明顯的平行。第一,昔日上帝以大能的手把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地的埃及釋放出來,現在上帝要興起波斯王居魯士,把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釋放,讓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第二,昔日上帝藉著把紅海分開這神蹟,讓人知道祂是那位掌管萬有的上帝,祂以大能拯救以色列脫離法老的威脅,現在上帝也要向猶大人施行拯救,使他們回到祂的應許之地。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很多相同的字眼,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13:17-14:14

 45:13及其後

放( שָׁלַח shalach)、

路(דֶּרֶךְ derekh

出 13:17 法老( שָׁלַח shalach)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דֶּרֶךְ derekh)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דֶּרֶךְ derekh)。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שָׁלַח shalach)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

出 13:18 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地,都帶著兵器上去。另參出 13:17,14:4-5,7-13。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走(הָלַךְ halak

出 13:21 耶和華(הָלַךְ halakh

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הָלַךְ halakh)。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הָלַךְ halakh)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今段經文有很多敘事都讓我們看見,上帝是怎樣帶領子民走那條進入迦南的道路,從中也讓我們看見子民要學習的功課。現把有關這方面的敘述經文和當中的反思以列點簡述如下:

一. 上帝對子民的帶領

1. 「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13:17

上帝知道子民在路上會遇到甚麼困難,更知道他們是否能承受那些困難,所以有時祂不一定帶子民走最便捷的路,而是帶他們走祂認為好的路,為的是要他們能繼續向前走,不致因困難而後退。

2. 「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13:22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彰顯祂自己,讓子民親眼看見祂的同在,知道祂一直走在他們的前面作引領著,這也代表著不論白日或黑夜,或是路途有多艱險,上帝都會作他們的盾牌和保護。

3. 「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14:2

上帝帶領子民走的每一個地點,背後都有祂的計劃和美意,祂之所以不讓子民直接走向目的地,而要在一些地方停留(有些地方甚至是以偶像命名),是要開展祂奇妙的救贖計劃,過程中也要讓子民經歷到祂智慧的帶領和大能的拯救,在每個地點有所經歷,成為有上帝同行的回憶。

4. 「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 ,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3

上帝不一定把祂將要做的事全盤告知子民甚或是領袖,為的是要試驗出他們真實的心思意念,更重要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要他們以信靠的心去等待上帝的工作,學習屬靈的功課。

5. 「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4

上帝與敵人爭戰,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要從敵人手中把子民拯救出來,另一方面也是為要使自己得榮耀,也就是要叫所有人,不論是祂的子民或敵人,都知道祂的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沒有一個權力能與之匹敵,以致懂得在祂面前存敬畏謙卑的心。

二. 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1. 「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出去了。」14:8

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沒有阻止他出兵去追趕以色列人,上帝既是萬軍之耶和華,祂的子民也就是軍隊,只是子民所靠的不是精銳的武器,而是以軍隊的陣形去聽命於上帝。

2. 「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14:11-12

上帝既拯救子民離開為奴之地,又給予他們上帝子民的身分,子民就不應留戀以前的身分和生活,更不可因眼前的困難而埋怨,以為過往的生活會比上帝所應許的好,子民要學習擺脫舊有的為奴心態,並要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一心一意的信靠上帝,跟隨祂的帶領。

3. 「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013-14

子民要學習以屬靈的眼睛看事情,不要因眼前敵人的強大而懼怕,要記住上帝曾以大能的手擊敗法老,拯救他們脫離了法老的轄制,現在上帝也必定會救他們脫離法老的威脅,子民要堅信上帝的心意是拯救他們而不是要他們滅亡,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懼怕凌駕在上帝的心意之上,要學習在危難中以信靠的心仰望上帝的拯救。

 

結語:跟隨主的帶領走屬天的路

自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那一刻開始,上帝就親自帶領著他們,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把他們領進祂應許的迦南地,然而這條路不是一天就能走完的,更不會是平坦易行,反而是崎嶇不平,路上更會遇到許多艱難和考驗,但上帝是他們的元帥,會把他們漸漸訓練成祂的軍隊去靠著祂得勝在世上的困難和挑戰。上帝沒有把路上所有障礙都移除(雖然祂能夠這樣做),而是要子民去面對這些挑戰,為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也讓他們在艱難中見證祂的大能並經歷到祂的同在和保護。

當子民在埃及為奴時,他們沒有自由去服事上帝,現在他們已不再是法老的奴隸,他們有了一個新的身分,就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他們要以這個身分去以敬拜和服事上帝,也要學習以這個身分去跟隨祂和靠祂在世上過得勝的生活。而上帝要帶領他們走的,不是一條屬世的道路,這就意味著他們不能再以舊有的那套屬世思想去走這條路,而必須要在凡事仰望上帝的指引和適時的幫助。同樣,今天我們既蒙了主的救贖,就要相信上帝必會親自引領我們走這條屬天的道路,也必然拯救我們到底,並會帶領我們前進和訓練我們。我們不一定需要知道上帝將要做的事的每一個細節,因為上帝已把最重要的──「祂的同在」(聖靈保惠師)永遠給了我們(參約14:16),這比一切我們所見所知的更可靠!就是「祂的同在」讓我們能夠有信心面對可見或未知的困難,學習在風浪中學會平靜安穩地入睡(參可4:38),有勇氣去宣揚祂已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參彼前2:9)。最後,願以主耶書亞(耶穌)的一段教導與讀者互勉:

約 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我們蒙主耶書亞拯救之後,就要服事他、效法他。他要求那些服事他的人要跟隨他,無論他在哪裏,我們也在哪裏,謹遵他的吩咐而行,好叫我們時刻都不偏離他的腳蹤。求聖靈時刻提醒我們,把主耶書亞的這個吩咐放在心上,每天跟隨他的帶領去走這條屬天的道路。阿們。


[1] 這是一條由埃及的三角洲進入迦南地的軍用道路,是穿越新月沃土到巴比倫的古代主要道路,被稱為Ways of Horus(荷魯斯之路)或 Via Maris(沿海之路),可能是在法老塞提一世(Seti I;公元前1312-1289)和蘭塞二世(Rameses II;公元前1290-1224)時代已築好,沿途有多個堡壘,由埃及軍隊守衛。經文稱這條路為「非利士人之地」或許是一個「時代錯置」(Anachronism),即把後來才有的名稱寫在早於它出現之前。非利士人估計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紀由革哩底(克里特島)來到這裏居住而學者估計以色列民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或十五世紀出埃及。大概以色列民出埃及時居住在那裏的不一定是非利士人而可能是其他民族的人。

[2] 「红海」在原文是  יַם־ס֑וּף(yam suf),意思是「蘆葦海」,有學者認為以色列民所過的「海」可能是蘇伊士灣(Isthmus of Suez)流向地中海所經的其中一個在埃及三角洲附近的湖泊或沼澤,因長滿蘆葦或蒲草而被名為「蘆葦海」。當時過海的以色列民人數眾多,如果用一日的時間過一個湖會比過紅海較為合理,然而那個湖的深度是否足以淹沒後來法老的軍兵戰車也叫人存疑。而對於以色列民過海的位置到底是在「蘆葦海」還是「红海」,學者至今沒有一致定論。

[3] 在《出埃及記》裏,上帝常以火和雲彰顯祂的臨在。上帝以火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3:2,19:18,24:17,40:38;上帝以雲或雲柱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19:9、16,24:15-18,33:9-10,40:34-38。

[4] 值得留意的是,這裏提到的幾個地方名,都是與軍事或偶像有關。「比‧哈希錄」(Pi-Hahiroth)的意思是「哈特拉之廟」或「運河的出口」;「密奪」(Migdol)的意思是「守望塔」;「巴力‧洗分」(Baal-Zephon)的意思是「北山之主」。上帝故意要子民經過這些地方,其用意或許是要子民知道,在面對軍事或偶像的勢力,上帝都有足夠的能力保護他們,而且上帝要粉碎這些權勢,因為祂的能力遠比任何軍事或偶像的勢力大。

[5] 「每輛都有軍官」也可譯作「每輛都有第三人」,當時的戰車一般只能站兩人,一個人負責駕馭馬車,另一個則負責作戰,如果能站三個人,那就表示車上有兩個人能作戰,可見這六百輛戰車的戰鬥力有多強。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安息日研經坊」網上實體同步查經 6月4日開始!

因應防疫限制放寬,「安息日研經坊」將於6月4日恢復實體聚會(網上Zoom同步進行),地點是香港基督教會活石堂(九龍堂)(旺角道50-56新旺樓3樓),時間是下午5至7時。首次出席實體聚會必須報名(請按此https://forms.gle/nCR7DMAv42Fx9NBV8,而進入宗教處所需要使用疫苗通行證,敬請弟兄姊妹留意。按照猶太月曆,當日(6月4日)黃昏開始就是五旬節,屆時Herbert 老師會分享有關五旬節的特別信息,希望到時見到大家。不論是實體或網上,我們都歡迎大家參與,一同討論和學習聖經,也求主賜我們有美好的相交!有關更多的查經聚會的詳情及安排,請按此

操練敬虔

作者:貝詩

抱著低音結他,戴上耳筒,拍子機「嘀㗳嘀㗳」的聲音傳到耳中,左右手隨即跟著節拍按壓和撥動弦線,即使只是四個小節,在來來回回彈了數十遍後,似乎仍無寸進。指頭已經酸軟,心頭更是氣餒。深呼吸一口,把拍子機調到極慢的速度,再重新一句、一句的再彈,然後一丁點、一丁點的加快……

因為已經報了考試,沒有退路,才迫使我硬著頭皮對抗重複和沉悶,日復一日在看似沒有進展的泥沼中掙扎……然後不知哪天,我發現自己的指頭磨出了繭,彈奏時雙手的動作變靈活了!拍子機也不經不覺越調越快!更奇怪的是,練習似乎不再是重擔,而是每天期待的日程。雖然彈奏的與理想的效果還有好一段距離,但這還是頭一趟我經驗到一點一滴的累積所帶來的蛻變!千錘百鍊的道理無人不懂,但原來惟有投放足夠的時間去親身經歷,才會真正開竅。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操練敬虔,凡事有益,享有今生和來世的應許。」(提前4:8)而我想不到從練習樂器的「操練」,也能帶來屬靈生命的頓悟。

這陣子我覺得自己跟上帝的關係有時更像工作伙伴:我盡責地作好上帝給我的崗位,卻無法感受與衪的親近。自知不太對勁,在一次教會退修活動中,我默默地向上帝呼求:「我們可以有一段更新的關係嗎?」聖靈卻借助我練習樂器的經驗,提醒我更新要從操練出來。

操練不是一蹴而成,而是逐漸蛻變;操練不是明白,而是內化;操練不是一次得著,而是持續擁有;操練不是只求達標,而是追求更好;操練不是拾級而上,而是逆水行舟。這種種明白,都提醒我日後要怎樣操練敬虔,去更新自己與上帝的關係。

決定操練敬虔是一刻的事,但操練之路卻需要一輩子去努力。以往我也有過不少信誓旦旦的立志,或是因為忙碌,或是因為沉悶,或是因為未看見果效,最終都隨著時間而消逝。聖靈比我自己更了解我,也明知這些情況還是會出現,所以這次的提醒,也包括如何面對失敗:既然樂器因有考試的目標不得不練,即使中間停止過,甚至退步了,重新上路追回就是了!

我知道只要在敬虔上操練,只要與上帝親近,生命才能自然而然的結出果子。在一切還未發生之前,願以此記下期待,盼望有一天我再檢視自己的生命時,能發現像指頭的繭、靈活的手、期待練習的心一樣的蛻變。最終在主面前的那場考試,比現在我所報考的一切都真實和重要,在這前提下,我們的操練都必須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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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3:1-16、賽46:3-13: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責任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3:1-16、賽46:3-13(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猶太人用的經匣(Tefillin),見出13:9、16;Re-worked Adobe Stock photo

今段《妥拉》(出13:1-16)所記載的條例對以色列人來說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又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13:1-16簡介

在經歷殺長子之災後,法老終於放棄抵抗,把以色列人趕離埃及地。以色列人一離開埃及,上帝就吩咐他們要將所有的長子分別為聖歸給祂,又吩咐將來當他們進入迦南地時,要每年守除酵節,在七天內將所有的酵從他們的生活中完全除去,又要把頭生的獻給上帝。每年在這時候,以色列人要將上帝救贖他們的故事向他們的孩子講述。這些條例要在他們手上作記號,在額上作紀念,以提醒他們要永遠記得耶和華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以及他們對上帝的承諾。

 

頭生的分別為聖(出13:1-2

出1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3:2「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

上一段《妥拉》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今段有關頭生的要分別為聖的吩咐,就是緊接著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記載,因此這個吩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以及逾越節是密切相關的。對比著「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在上一章上帝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12:12,另見12:29)。在逾越節的晚上,以色列人聽了上帝的吩咐去宰羔羊,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因此上帝擊打埃及地的時候,就逾越了他們所在的房子,沒有在他們身上施行毀滅,由於以色列的頭生得以存活,自此他們的生命要歸給那位逾越他們的上帝。「凡頭生的」在原文是指「打開每一個子宮的頭生」,也就是所有從母腹中頭胎所生的,不論是人是牲畜,都是屬於上帝的。

 

除酵節的條例(出13:3-10

出13:3 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בֵּ֣ית עֲבָדִ֔ים beit ʿavadim;house of slavery)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領出來。有酵之物都不可吃。

出13:4 亞筆月的這一日你們走出來了。

出13:5 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祖宗起誓應許給你的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 עֲבֹדָ֥הʿavodah;service)。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當他們進入應許地的時候,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特別的地方是,對上帝守的「禮儀」(עֲבֹדָ֥ה ʿavodah;5節)與服侍法老而「為奴」(עֲבָדִ֔ים ʿavadim;3節)在原文所用的都源自同一個動詞 עָבַד ʿavad,意思是事奉、服侍、工作、敬拜。由此可見,重點並不在於以色列人是否要服侍,而是他們服侍的對象是誰!上帝將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為的是要使他們不再作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讓他們可以事奉自己。上帝在以色列人甫離開埃及就跟他們提到將來在迦南地的日子,像是在給他們信心,強調自己必會信實地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

第6節提到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他們要在亞筆月守這禮儀,吃無酵餅七日。有關為甚麼要吃七天這個問題,猶太聖賢在拉比文獻《出埃及記詳解》Shemot Rabbah 19:7指到這是對應著以色列人從出埃及的那一日,直到他們過紅海的日子。儘管以色列人在逾越節的頭一天離開埃及,但他們後來被埃及人追趕,直到七天後過紅海、埃及的全軍被海淹沒後,他們才徹底脫離了埃及的權勢。於是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每年要吃無酵餅七日作為記念。

事實上,有關除酵節的吩咐在上一章已提及:「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12:15)雖然13章跟12章看似是重複的記述,但這裏也提供了新的細節,在第8節,經文說:「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樣做是因為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做的事。』」以色列人被指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並守這禮儀的時候,要向他們的兒子解釋這麼做的原因,也就是要向他們的下一代去重述出埃及的故事。上帝吩咐「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בֵּ֣ין עֵינֶ֔יךָ ben ʿenekha;意思是「兩眼之間」)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條例。」(13:9-10)

 

頭生的獻給上帝(出13:11-16

出13:11「當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把那地賜給你的時候,

出13:12 你要將一切頭生的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耶和華;你牲畜中頭生的,公的都歸耶和華。

出13:13 然而,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羔羊贖回( פָדָה padah;redeem);若不( פָדָה padah)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你兒子中的長子都要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4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13:15 那時法老固執,不肯放我們走,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卻將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6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12節所用「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一字在原文一般理解為「越過、經過」,跟12:23「逾越」的原文相同,那裏提及當耶和華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就必逾越(וְעָבַ֣ר veʿavar;pass over)那門,不進入以色列人的家施行擊殺。因此就好像滅命者逾越以色列的長子一樣,當以色列進到上帝所賜的迦南地,他們就要將他們的長子,包括牲畜當中的頭生,都「獻給(pass over to)」耶和華。而12和13節就指明這個吩咐只限公的牲畜,以及頭生的兒子。

這個小段出現了四次「贖回」或「贖出來」的字眼(原文同為  פָדָה padah),「贖」的概念在古代近東主要涉及欠債人向債權人償還所欠的款項。而這個概念在出 13章明顯是跟第十災相關,意思是當耶和華殺死了埃及所有的長子,包括人和牲畜,並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以色列人頭生的兒子和牲畜的擁有權就被轉移給上帝。驢子因不能用作獻祭,以色列人就要從上帝那裏把牠贖回[1]。以色列人也要將他們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這裏並沒有指明贖回長子的方式,然而在《民數記》18:16,就訂明人要付五舍客勒銀子將長子贖回。

今段《妥拉》的最後一節經文提到「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因此這裏有關獻頭生的吩咐,連同之前除酵節的吩咐,就成為了以色列人手上的記號,以及他們眼中的紀念和提醒,所指的是上帝的吩咐和教導要好像寫在手上和額上一樣,是一個深刻且永久的提醒[2]。以色列人在被擄時期後漸漸發展出一個傳統,他們會將 תְּפִלִּין tefillin(即兩個皮製的經匣),一個綁在左手(較接近心臟的位置),另一個綁在額頭上,兩個經匣都分別放了以下四段經文,包括:出13:1-10、13:11-16、申6:4-9以及申11:13-21。傳統上成年的猶太男子會在工作日的晨禱時佩戴。而猶太人透過這個外在的儀式,去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記念,提醒自己與上主的連繫,因此要在自己的所思所想,以及所做的事情上都致力去事奉上帝。

 

《先知書選段》賽46:3-13與出13:1-16的關聯

賽46:3 雅各家,以色列家所有的餘民哪,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抱,自出母胎(רָֽחַם racham;womb)便由我來背,你們都要聽從我。

賽46:4 直到你們年老,我不改變;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扶持。我已造你,就必背你;我必抱你,也必拯救

賽46:5 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相等,將誰與我相較,使我們相似呢?

賽46:6 他們從錢囊中倒出金子,用天平秤出銀子,雇銀匠造成神像,他們又俯伏,又叩拜。

賽46:7 他們抬起神像,扛在肩上,安置在定處,使它站立,不離本位;人呼求它,它卻不回答,也無法救人脫離災難。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第一節出現「母胎」(רָֽחַם racham;直譯作「子宮」) 一字,這字的原文在今段《妥拉》一開始提及「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時候就已出現,是兩段經文當中一個非常明顯的關聯。

在賽46:3-5,上帝闡述自己與巴比倫的偶像的不同之處。偶像需要人去抬,又成為牲畜的重馱,上帝跟這些偶像不一樣,祂不需要人抬,也不需要人去背負,祂表明自己才是一直背著以色列的那一位,並且是自他們出母胎,直到年老髮白,祂都一直保護與眷顧。6-7節指出人們用金銀造神像,對它們俯伏叩拜,可以得到甚麼呢?到頭來當人遭遇患難,這些假神根本不能夠回答人的呼求,更沒有能力救人脫離災難。《以賽亞書》這幾節透過上帝與偶像的對比,去突出耶和華是滿有大能的上帝,它跟今段《妥拉》的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表述上帝以祂的大能去拯救那些屬祂的子民,正如今段《妥拉》多次強調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賽46:8 你們當記得(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事,立定心意。叛逆的人哪,要留心思想。

賽46:9 要追念(זִכְרוּ zikhru;remember)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的;我是上帝,沒有能與我相比的。

賽46:10 我從起初就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便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賽46:11 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就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做成。

賽46:12 你們這些心中頑固、遠離公義的人,要聽從我。

賽46:13 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它已不遠。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

在賽46:8-13,上帝提醒以色列的餘民要記得上帝是懷抱他們的那一位,當他們回顧歷史,就會知道祂是上帝,上帝明言有關以色列民的前景,以及對巴比倫的計劃和籌算都必成就。11節的鷙鳥所指的應是波斯王古列(或譯「塞魯士」/「居魯士」),這裏經文表達出上帝的審判和公義經已臨近,以色列家可以展望將來,就是上帝應許向以色列民彰顯榮耀、施拯救的日子。

這幾節跟今段《妥拉》的關聯亦相當明顯,因為兩段經文的其中一個重要主題都是「記念」。賽46:8-9分別提到「記得」和「追念」(在原文皆為 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字在今段《妥拉》亦兩次出現,分別是出13:3提到摩西吩咐百姓要記念(זָכ֞וֹר zakhor;remember)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和出13:9提及除酵節的條例時亦說這要「在你額上作紀念( זִכָּרוֹן֙zikkaron)」。

這段《以賽亞書》表達上帝是獨一的,沒有甚麼能與祂相比。上帝超越巴比倫,祂要使用古列去征服他們,從而釋放祂的子民,因此以色列人要對上帝所應許的將來有盼望。這跟《出埃及記》的平行之處,在於上帝超越埃及,祂使用十災去擊打埃及地,因此在出13章,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終於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而上帝亦同樣要他們去展望將來進入迦南地的日子。因此其實兩段經文除了同樣提到要記念上帝所做的事,亦表達出上帝的權柄和能力超越一切世上的勢力,祂能使這些地上權勢釋放自己的子民,使他們對未來存有盼望。

 

除酵與獻頭生的條例對以色列人的重要性

1. 身分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上帝說:「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13:2)就是宣告祂對以色列所有頭生的擁有權。而這個吩咐跟殺長子之災有直接的關聯,因為上帝擊殺了埃及一切頭生的,包括人和牲畜,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的房屋。因此藉著將頭生的分別出來歸給上帝,是要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記得第十災所發生的事,並且知道就像今段經文所強調的,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出4:22『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

從一開始,上帝已清楚表明祂要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要在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的目的,是因為祂視以色列為祂的兒子,祂的長子,上帝要帶他們離開埃及,使他們可以事奉自己。而早於十災開始以先,上帝曾吩咐摩西對以色列的百姓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6:7)因此,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的第一個重要性,是有關他們的身分。當他們離開埃及之後,就能真正地事奉上帝,重新恢復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他們不再是埃及人的奴隸,而是被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群體,他們所事奉的就單單只有耶和華──那位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

2. 責任

今段《妥拉》所記的條例,表明了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就是表明當以色列人脫離舊有的身分、成為屬上帝的子民後應盡的責任。

i)除酵

出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13:7 這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在你的全境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並且在全境之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除酵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是以色列人的責任,他們要在逾越節之後七日除去他們生活中所有的酵。酵母是用來使麵團發酵的物質,很少的酵已可令到整個麵團膨脹,因此無酵餅是象徵當以色列人離開的時候,他們不可以帶走埃及的文化、生活模式、特別是異教風俗,他們不可再被埃及拜偶像的風俗文化所污染和影響;另外,製作無酵餅是無需等候麵團膨脹的,就好像他們離開埃及時一樣,需要迅速地離開,不可耽延,更不可眷戀。他們要從一切舊有的生活方式中去分別出來,將自己歸給上帝。

出13:9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當以色列人從舊有的生命分別出來後,耶和華的教導要常在他們口中,也就是說當以色列人脫離了舊有那種不討上帝喜悅的生命,就要以上帝的教導作為行事為人和生活的準則,他們的生命要被上帝的教導、指引和吩咐所充滿。這原則泛指所有上帝的教導,包括當時出埃及的相關吩咐以及日後在西奈山祂要頒佈給子民的誡命。

ii)獻頭生

因著上帝撃殺長子的時候逾越了以色列各家的門,以致他們的長子得以存活,並且所有以色列人都得以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地。因此他們透過將頭生獻上,去表明自己將生命的主權歸給上帝。在猶太拉比文獻Sefer HaChinukhBook of Education)18:2中,當提及到獻頭生的誡命時,就指到這個誡命是要讓人記得上帝殺死埃及的頭生,並且將以色列拯救出來的偉大神蹟,從而知道自己所有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除了上帝以祂的慈愛所賜給我們的一切,人在世上一無所有。而當一個人看見另一個人付出那麼多的努力,卻在獲得頭生的一刻,清空了自己對頭生的擁有權,將他所愛、所珍重的交到創造者的手裏,他就能夠明白原來一切都是屬於造物主的。這個理解闡述了這條誡命的重點,就是表明上帝對於以色列人的主權,以色列人要知道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其實並不屬於自己。以色列人藉著將頭生、這個首個出生的新生命獻給上帝,就是要藉著這個禮儀去表明上帝是生命的賜予者,並且承認上帝在以色列人身上、以至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有絕對的擁有權。

iii)記念

不論是除酵節或獻頭生的條例,上帝都吩咐他們要將這些禮儀「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經匣」(13:9、16),因此當他們記念並行出上帝吩咐的時候,就好像一個記號那樣,表明並提醒他們是一個聖潔並且屬上帝的群體。而今段經文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是上帝很多時都提及將來,祂指明以色列人要向他們的兒子講解這些禮儀背後的意義,也就是要他們再一次去複述出埃及的故事,解說是禮儀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即使他們的兒子問或不問,他們都有責任去指導他們去明白,這亦是上帝在埃及施行十災的其中一個目的:

出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事實上,吃無酵餅與獻頭生,都跟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那一個晚上直接相關:從吃無酵餅,以色列人會記得當時他們離開埃及的匆忙;從獻頭生,他們也就記得自己現在得以自由事奉上帝,是因著上帝殺死了埃及的長子。因此上帝的吩咐,就好像要他們每年將出埃及的情景重演一次。而這兩個吩咐同樣牽涉到以色列的新一代,上帝的目的是要讓祂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不止停留在這一代,記念的吩咐除了是以色列人去提醒自己之外,他們亦有責任將其成為一種跨代的救贖經歷,小朋友參與在每個儀式的時候,就是將新一代融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場景之中。上帝所關心的不是單純一個禮儀上的責任,而是要確保救贖的經歷對每個時代的每個以色列人來說都是一個活生生的事實,是與他們有關,與他們有分。

 

今段經文對我們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長子(或「頭生」)是今段的一個重點,長子有著獨特的身分,因他是眾兄弟之首,也擁有家族的繼承權,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以色列作為上帝的長子,他們被分別出來,就有責任去繼承上帝的教導和吩咐,並且不斷續地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至於今段經文對我們的意義,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長子」與耶書亞(耶穌)的關聯。《新約聖經》形容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希伯來書》也提到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他為長子,是上帝引領他進入世界的(參來1:3-6)。作為長子,他活出一個完全聖潔的生命,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7:26),同時他將自己的生命完全獻上,為要成就上帝的旨意,正如《提摩太前書》2:6所說:「他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在適當的時候這事已經證實了。」

羅8:28 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8:29 因為他所預知的人,他也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榜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我們每一個被主所贖、在主裏面蒙揀選、被呼召的人,都是被呼召去效法耶書亞這位長子的榜樣。因此我們雖作為外邦信徒,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的屬靈意義上,上帝對一切屬祂的子民的要求是一致的。當我們擁有屬上帝子民的身分,就同樣伴隨著以下的責任:

1. 成為聖潔的群體:上帝對於除酵的要求非常嚴謹,並且「凡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12:19)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也就跟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樣,需要離開舊有那種得罪上帝的生活方式,將自己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酵」普遍被認為代表罪惡,因此除酵的吩咐也提醒了我們要常常檢視生命中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在《新約聖經》中,當以除酵作為比喻時更多是指著聖徒群體中的問題,例如:《馬太福音》16:11-12記載耶書亞教導門徒要「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所指的是一些不正確的教訓;而在《哥林多前書》5:7提到「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當時保羅指責教會中有人犯了淫亂,要把邪惡的人趕出去。事實上,所有屬上帝的人就像一個麵團,是一體的,弟兄姊妹之間需要彼此負責,亦會互相影響,所以除了個人生命的檢視,我們也要著緊整個群體的聖潔,例如要防備一些不正確的教導,不要容讓它像麵團中的酵那樣在教會中存留、發酵,以致引誘人偏離上帝的教導,而信徒群體中若有人行了得罪上帝的事,亦千萬不要忽視問題的存在,要有智慧地認真處理。我們既然被呼召成為聖潔的群體,當看見問題時就要盡一切努力去幫助弟兄姊妹改正,而自己就更不可知而不改,甚至明知故犯,去做出損害教會聖潔的事情,以致成為上帝恨不得從教會中除去的酵!雖然主已經赦免了那些信靠祂的人的罪,但不代表我們仍可繼續犯罪得罪上帝,因此我們作為信徒真的不可以掉以輕心,而是要清楚明白上帝對祂子民的要求,必須在聖靈的幫助下將我們的生命以及群體中的酵除去,不斷成聖,得蒙上帝的喜悅。

2. 獻上自己,為主而活:上帝擊殺埃及的長子,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那些以血作為記號的房子,上帝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目的是為要將他們歸給自己。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就是蒙耶書亞的血所灑的人(彼前1:2),我們藉著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我們是上帝以重價買來的,因此當我們接受耶書亞作為生命的主的那一刻,我們生命的主權就不再在我們手中。我們既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的生命就是屬於上帝的,因此「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羅14:8)耶書亞體貼上帝的旨意,將自己完全獻上去成就上帝的計劃,我們若效法他的生命,就同樣要把自己的生命獻上,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活祭,每天都為主而活。(參羅12:1-2)

3. 記念主的救贖與傳承: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記念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而除酵以及獻頭生的條例,都是再一次去重塑當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個晚上,上帝吩咐他們要將這個救贖的經歷去傳承給他們的下一代。耶書亞在受害以先,在逾越節筵席當中設立聖餐,吩咐門徒要記念他捨棄了自己的身體,並且以他的血與人立新約。現在當我們每一次守聖餐時,都彷彿將我們帶回昔日主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的場景,聖餐成為了信徒群體的一個共同經歷和記憶,昔日主成就的救恩時至今天也與每一個願意信靠和跟隨他的人有分。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將出埃及的經歷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而當日主設立聖餐,傳給他的門徒,門徒又傳給初期教會,再傳承至一代又一代的信徒,直到今天。因此我們不應讓上帝的救恩只停留在自己的層面就滿足,而是需要殷勤地去教導我們的下一代去認識上帝,每一位信徒都需要為到天國的擴展而努力,引領更多未認識上帝的人去認識上主,讓主救贖我們的事成為更多人的共同經歷,讓上帝的群體可以一代又一代地傳承下去,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結語: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責任

從獻頭生以及除酵節的條例,可見以色列人隨著離開埃及而恢復真正作為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並且肩負伴隨著這個身分而來的責任。當我們從這段經文去反思的時候,會發現當中所提及的其實就是我們信仰的基礎:屬上帝兒女這個身分,代表著我們的生命是屬於主的,我們被分別出來為的是要事奉上帝,而不是再作罪的奴僕。上帝確實對屬祂的子民有所要求,就是要我們將酵除去,不再體貼肉體,在個人和群體的層面上都要活出聖潔!而耶書亞既代贖了我們,他也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我們就要效法他,活出聖潔的生命,將自己擺上成為活祭,又要永遠記念上主的拯救,並且將這個吩咐傳承下去。

以色列人將上帝對他們的這些吩咐放在手上作記號,放在額上作記念。今天我們又有否同樣在我們的所思所想、一言一行去遵行上帝的教導,讓祂的話語時刻充滿我們?弗4:1指到「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當有人在基督裏面,他就是從罪的奴役中被呼召出來成為上帝聖約中的子民,他的行為理應要反映出他的身分。盼望我們都能真正活出與這個身分相稱的生命,行事為人都蒙主喜悅!

 


[1] 驢在當時的家庭中是很普遍會擁有的動物,牠會被用作騎乘工具,又可以用作運載物品和農產品。因驢不能被獻為祭,於是驢的頭生,以色列人需要用一隻羔羊去贖回。如果驢的主人不願意贖回,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一般的做法是使用斧頭從驢的後方擊打,而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避免流血以致好像將不潔淨的動物作為祭牲的模樣。驢的主人不願意將驢贖回的原因,有可能是驢生下來的時候較為瘦弱,或是那個家庭不需要多一頭驢,又或是因為羔羊對家庭來說比驢更有價值。總而言之,雖然驢的主人可以自行決定贖或不贖,但他們最終的決定都要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完成。

[2] 這吩咐類似《箴言》6:20-21:「要遵守你父親的命令,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要常掛在你心上,繫在你頸項上。」又如《雅歌》8:6:「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036.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2022.5.7《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

2022年5月7日(六)的安息日研經坊,將會安排特別分享聚會,主題是「《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詳情按此

出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筆者:Ada Lui

圖為法老承受第十災;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是關於上帝向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並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當中敘述了「逾越節的條例」(出 12:43-49)。試討論: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殺長子之災 12:29-32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בְּכוֹרbekhor,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原文是「法老的長子」(בְּכוֹר】,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בְּכוֹר,以及一切頭生的(בְּכוֹר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到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因著這災,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 12:29譯作「頭生的」或「長子」( בְּכוֹרbekhor)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這節共出現了四次,非常顯眼。在古代近東社會,長子在家中有著重要地位,他是眾兄弟之首,又是家庭的繼承人(承受兩份產業),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所以擊殺長子是對整個家庭的致命打擊。這災發生在半夜,上至最高位的法老,下至最卑微的囚犯,其長子都無一倖免,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埃及人在夜間起來(有突然之意),無不因這突如其來的災禍而哀哭呼號。

這災使人聯想到法老之前曾兩次下令要殺死希伯來人的男孩(1:16、22),現在上帝像是要追討他的罪而作出懲罰。此外,上帝也是藉這災去擊打埃及的偶像,因為祂曾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12:12)埃及的神明眾多[1],甚至連法老的長子也被視為神明。這兩節經文反映出,不管是人是動物,是尊是卑,其生命存留或終結的時間,都在那掌權生命的上帝手裏。上帝向埃及施行的十災以殺長子之災為終點,而人從這十災中可得出的結論是,只有上帝是那位掌管萬有的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只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其他那些人奉為神明的實屬虛無,人在祂面前要懂得謙卑和敬畏。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就在當夜,法老終於知道自己根本沒有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召了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起來!」(有催迫之意),他願意無條件地「照你們所說的」(說了兩次),也就是「讓所有以色列民帶著他們的牲畜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獻祭」(5:3,8:27),法老要求他們:「為我祝福」,指的是當他們在曠野向上帝獻祭時,要為他祝福,這與法老之前曾說要放他們走,並要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的要求相似(8:28,9:28)。由此可見,直到目前為止,法老都只是讓他們往曠野去向上帝獻祭,並沒有打算要放他們永遠離開埃及。而以色列民真真正正的「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是在過了紅海之後,這在第14章時才提及。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3-39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 חָזַקchazaq)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揉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以及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接著場景轉移到埃及的平民百姓那裏,他們催促( חָזַקchazaq)以色列民趕快離開。有趣的是,「催促」這個字與之前形容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2]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都關乎強烈的意欲。也就是說,之前法老堅持不讓以色列民走,現在埃及人堅持要以色列民走。而且當以色列民向他們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時,埃及人都照做了,就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發生(3:22,11:2)。經文說這是因為「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意味著以色列民不是以一副卑躬屈膝,乞求討好的樣子離開,而且經文說「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掠奪」這字讓人想到當爭戰結束時,勝方會把敗方的財物掠奪一空的情景(就如大衛戰勝非利士人,就奪走他們的一切財物。撒上30:17-20)。而上帝與法老之戰,始於當上帝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對他說「放我的百姓走」(5:1)被拒之後,上帝就向埃及施行了九個災,法老雖然連連敗陣,卻仍不肯服從這個命令,直到殺長子之災臨到,法老才終於承認自己不敵上帝,不得不放以色列民走。上帝既戰勝了法老,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走分給祂的子民。

經文又特別提到「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12:34),「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12:39)強調以色列民由於被催促離開埃及,沒有帶走任何食物,更來不及把生麵發酵做餅,只帶走了還沒有發酵的生麵,在路上把它烤成無酵餅作食物,這就成為他們上路時惟一的食物。這與上帝吩咐他們在逾越節之後要守無酵節(一連七日要吃無酵餅;12:14-20)相符。在聖經的觀念裏,「酵」往往代表「罪」[3],但這裏的「酵」可寓意指以色列民從前受埃及文化影響而有的思維,上帝不要子民帶著「舊有的思想和價值觀」(舊酵),而是要像一團沒有發酵的新麵團,由上帝重新捏造,意味著一個全新的、只屬於上帝的民族將要從他們離開埃及那刻誕生。

一直以來,學者就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人數作過不少討論,其中一個論點是關於「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12:37)所提的「六十萬」是否實數,要是以這個數目去推算,連同婦女和孩童,當時的人數約有二百萬左右,但以色列民聚居的歌珊地是否能容納得下這麼多人實在叫人存疑,所以有一些看法認為當時的人口其實只有數千或數萬[4];另一個論點是關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12:40)所提的「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方法[5],猶太拉比Rashi 指由雅各全家下埃及至摩西的年期只有二百一十年[6],人數也不會有二百萬那麼多。然而按《民數記》所載,第一次的人口普查,不包括利未人,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民1:46),這應該是個準確的紀錄,更何況上帝祝福以色列,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另參 1:12)。所以,「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也是一個可以接納的數目。

 

以色列民出埃及(12:40-4212:50-51)以及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在12:40-51 有一個A-B-A’的結構: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頭尾(A 和A’)是對以色列民出埃及這事件作總結,中間的「逾越節的條例」像是一個插段,因為如果把它抽掉,也不會影響經文的脈絡和完整性。至於作者為甚麼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裏,下文再作討論。現在先論述這兩個總結。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的夜,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的夜。

……

出 12:50 以色列眾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這裏兩次提到「四百三十年」[7],都讓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了(創15:13),至於以色列民是在哪一年出埃及,學者有不少討論,在此不作詳述,過去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前十五世紀,但近年也有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8]。無論如何,這裏經文兩次描述到在日子滿了的那一天,以色列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地出來(12:41、51),可見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不是落荒而逃的喪家之犬,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軍隊,在上帝的帥領下昂首闊步地離開。接著兩次提到那是以色列民「要向耶和華守的夜」,指的大概是子民以後都要遵照上帝對逾越節條例的吩咐而去守節。

 

《妥拉》出12:29-51與《先知書選段》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的關聯

《以賽亞書》 21:11-22:415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 שָׁמַרshamar)的啊,夜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賽 21:13 論阿拉伯的默示。底但的旅行商隊啊,你們在阿拉伯的樹林中住宿。

賽 21:14 提瑪地的居民哪,提水來迎接口渴的人,帶餅來迎接難民。

賽 21:15 他們躲避刀劍和出了鞘的刀,躲避上了弦的弓與戰爭的重災。

賽 21:16 主對我這樣說:「一年之內,按照雇工年數的算法,基達一切的繁華必歸無有。

賽 21:17 基達人中強壯弓箭手剩下的數目甚為稀少,這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的。」

賽 22:1 論異象谷的默示。甚麼事使你們上去,全都上到屋頂呢?

賽 22:2 你這四處吶喊、大聲喧嘩的城、歡樂的邑啊,你被殺的並非被刀所殺,也不是因打仗陣亡。

賽 22:3 你所有的官長一同奔逃,不用弓箭就被捆綁;你們即使逃往遠方,也要被找到,一同被捆綁。

賽 22:4 因此我說:「不要看我,讓我痛哭吧!不要因我百姓的毀滅竭力安慰我。」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前的部分,屬亞述入侵的歷史背景,而內容較多關乎人的過犯會招致上帝的審判。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21:11-17)是對幾個在以色列東面的地方(度瑪、西珥【即以東】、阿拉伯、底但、提瑪、基達)作出警告和預言,作者一方面以諷刺的口吻指出他們即使有守望者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對於迫在眉睫的災難漠不關心,另一方面以哀憐的口吻描繪他們因戰爭臨到而倉皇逃難的情況,結局是那本來商旅興旺和繁華的地方都要歸於無有。第二部分(22:11-4、15)是對異象谷(即耶路撒冷)的默示,預示了當戰爭臨到時,人們將四處躲避,但卻逃不過被捆綁和刀殺,以及城被毀滅的命運,這是預言到猶大國終被巴比倫覆亡的事。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這些地方對於將有災禍臨到的警告置若罔聞,以至當災禍真的臨到時,他們才四處躲避,已是為時已晚;這就好比法老對於上帝藉摩西向他所作出的多次警告都輕忽處理,而接二連三的災禍縱然已證實上帝的警告所言非虛,法老卻依然硬著心,不肯謙卑向上帝順服,以至當殺長子之災臨到時,法老悔之已晚。

 

《列王紀下》 19:35及其後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王下 19:37 一日,他在他的神明尼斯洛廟裏叩拜,他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色用刀殺了他,然後逃到亞拉臘地;他兒子以撒‧哈頓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北國已亡於亞述,南國猶大獨存。當時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亞述王西拿基立攻取了猶大的一些堅固城後,又圍困耶路撒冷,以威嚇和羞辱的話勸希西家不要作無謂的反抗,更不要以為耶和華能拯救猶大脫離他的手。希西家於是進入聖殿禱告,求上帝拯救耶路撒冷,他的禱告蒙上帝應允,結果上帝在一夜之間擊殺了亞述軍兵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見狀就在翌日清早拔營回亞述,耶路撒冷因此脫險。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上帝對亞述軍兵的擊殺是忽然臨到的,而且是在夜間,就如同殺長子之災也是在夜間忽然臨到埃及,整個埃及地都受災,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

 

《撒迦利亞書》14:7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這《先知書選段》只選了一節,它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很明顯是要強調上帝一早已經預知將會有「那一日」的出現,而殺長子之災同樣是上帝一早所預示過的(見4:23)。那天的夜間祂擊殺埃及地所有長子及頭生的牲畜,與此同時,在那一日祂拯救了以色列民出埃及。

而今段《妥拉》與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這也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2:29-51

 21:11-22:415

王下 19:35及其後;亞 14:7

לַיְלָה laylah

 

מוּת mut

 

守望

שָׁמַרshamar

出 12:29 到了半夜לַיְלָה,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לַיְלָה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מוּת人的。

出 12:31 夜間לַיְלָה,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מוּת。」

出12:42 這是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לַיְלָה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王下 19:35 當לַיְלָה,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מוּת屍了。

נָכָה nakah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נָכָה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נָכָה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了。

起程

נָסַע nasaʿ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נָסַע,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נָסַע回去,住在尼尼微。

軍隊

 צִבְא֥וֹת tzivʾot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יוֹם yom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יוֹם,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יוֹם,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יוֹם,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殺長子之災 (12:29-30)

2.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1-39)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從結構上看,第一部分記載殺長子之災,之後就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而逾越節的條例就加插在兩個總結之間。值得留意的是,第一部分的頭一節和第二部分的兩個總結都特別記載了事件發生的時間:

1.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 ,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2A.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2A.’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殺長子之災發生在半夜,而就在那一夜一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埃及人經歷了上帝的審判,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的拯救。那夜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全都死亡,而就在那日的早上,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全數離開了為奴多年的埃及地。這樣的死與生之別,關鍵就在於人是否遵行上帝這個吩咐:「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12:13)

我們從這段記載得知,當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臨到,祂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然而,在上帝審判之先,祂已預先為人提供了一個得拯救的途徑,就是要人去守逾越節的條例,那些遵守逾越節條例的人才能得著拯救。這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逾越節,不但關乎當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也關乎以後世世代代的人,它反映出上帝對人的拯救心意,把「逾越節的條例」記載在這裏,是要人謹記它的屬靈意義。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出12:4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4 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

出12: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出12:46 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環繞著那隻逾越節的羔羊,並說明兩點: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要留意,離開埃及的除了以色列人,還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見12:38)。而要區別這兩類人,不是憑他們是否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憑他們有否受割禮。現把兩類人列出:

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

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

1.     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他們跟亞伯拉罕雖然無血緣關係,但已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有一份如同是親屬的關係。

2.     寄居的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他們跟亞伯拉罕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以色列民的奴僕,但他們自願受割禮,也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1.        外邦人

2.        寄居的

3.        雇工

4.        未受割禮的

這四類人的共通點是,都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或許有過短暫的關係(鄰舍、僱主僱員、生意往來),但不算是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他的吩咐(創17:9-14),凡是屬亞伯拉罕的,都必須在肉身上有這個立約的記號,代表他是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的,以及他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所以,這條例的重點之一是:能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必須是已經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也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重點之二是:「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每一個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除了是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之外,他們都有共同的經歷,就是他們都因宴席上這隻被宰殺羔羊的血所遮蓋而生命得以存留,以至他們能在家中與人共同分吃一隻完整的逾越節羔羊。這羊的另一個功能就是將他們招聚在一起共享宴席(這往往意味著彼此有一份和諧的關係),而這個共同的經歷也成為了他們合一的基礎。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這條例讓我們看見上帝並非單單只拯救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也包括一切願意憑信心領受割禮而出埃及的外邦人,所以上帝早已經把拯救外邦人的計劃放在逾越節的條例裏。而我們從後來的《聖經》經文知道,割禮的重點其實並不在乎肉身或外表的禮儀,而是在乎心裏願意謙卑認罪悔改(參申10:16、30:6;耶4:4、9:25;徒7:51;羅2:29等)。

《新約聖經》向我們揭示主耶書亞(耶穌)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隻逾越節的羔羊(參約1:29,林前5:7,彼前1:19)[10]。他如同是一個贖罪祭牲被獻給上帝,他的血遮蓋了世人的罪,包括了我們這些「心裏行了割禮」、願意悔改回轉的外邦人,使我們也跟猶太的信徒一樣得蒙上帝的赦免,不致被上帝追討罪孽,又因著信主耶書亞而同成為上帝的後嗣,與以色列民一樣有子女的名分,在上帝的國裏有分。

 

結語: 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上帝在祂所定的日子,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作為記號,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因藏身於有記號的屋子內,就避過了長子被殺之災,更因此被拯救出埃及,從此不再活在法老的權勢下,受欺壓和迫害。從逾越節的條例可見,那隻被殺的羔羊還有後續,因為上帝吩咐子民以後每年在守逾越節時,都要有一場以吃那隻羊為主要食物的家宴,只有那些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才可以吃,而當坐席的人共同分享那隻完整的羊時,可會思想到他們之所以被上帝免去死亡、並且得到自由的生命,都是因為眼前這隻無辜犧牲的羊?

主耶書亞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與門徒進行逾越節宴席時,預言了自己即將犧牲,但他要帶出的信息不止於此,他吩咐門徒要分享他的生命(以吃餅寓意要領受他被擘開的身體,以喝葡萄汁寓意要領受他流血所立的約;參太26:26-29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要在他的生(照上帝的心意而擺上生命)和他的死(他死而復活的生命)上都有分。

主耶書亞在世時把生命的榜樣留給我們去效法,離世前又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他,而他從死裏復活就成為了我們得救的憑據,而當他再來的時候,我們必能得著終極的救贖,可以在天父的國裏與他共享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願意我們都堅心持守與耶書亞所立的約,也保守自己與他的生命有分,無論是生是死,總叫主耶書亞在我們的身上照常顯大(腓1:20),又願意我們這班同有救贖盼望的人,在屬上帝的群體裏,學習合一和相愛,同心等候主的再來。阿們!


[1] 據歷史資料,在古代埃及的神明多達1,500個,參ZIBBCOT, Vol 1, 196。

[2] 出7:13、22,8:19,9:12、35,10:20、27, 11:10。

[3] 參林前5:7-8, 林後5:21。

[4] 這個看法主要是針對「六十萬」這個翻譯,這個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 שֵׁשׁ־מֵא֨וֹת אֶ֧לֶף (即「六/百/」),譯作「千」的 אֶ֧לֶף (ʾelef)在聖經其他地方曾譯作「部隊」(民1:16)、「家」(士6:15)、「宗族」(撒上10:19),所以「六十萬」其實可以是「六百個部隊/家庭 /宗族」,那麼,由此推算出當時的人口約有幾千至幾萬。

[5] 一般《聖經》版本的出12:40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的版本卻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與迦南共四百三十年 」,這是由以撒出生(迦南地)開始計算至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的年期。但不論是哪個版本,都讓人想起上帝曾對亞伯蘭說:「……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筆者參考CNET Bible對出12:40的註釋,「四百年」不一定是年期的實數,因為「四」這個數字可以是一個敘事手法,正如接著上帝對亞伯蘭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創15:16)也不一定是指只有四代。因為由利未到摩西其實不是四代,而可能是十代。原因之一,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四個族的人數共有8,600人,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人,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就生出二千多人。原因之二,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由利未到摩西也可能有八至十代。學者K. A. Kitchen 在其著作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對出 6:14-25所載的利未家譜的看法是,當中提到的四個名字「利未、哥轄、暗蘭、亞倫」並不是相連的四代,而是作者用的一個敘事手法,選擇性地記載這「四代」去指:支派(利未)、宗族(哥轄)、家庭(暗蘭)、個人(亞倫和摩西)。

如果以色列民住在埃及地約有十代的話,正常來說,一個男子在20至25歲就會娶妻生子,生出下一代,那麼推算去第十代就大概是200至250年左右。在聖經的觀念裏,「四十」是一個特別的數字(參創7:4,出6:35、24:18),象徵上帝所定的一個期限,而「四百年」也有可能是「四十年」乘「十代」。總的而言,我們無法就怎樣計算四百年作出一個較肯定的答案,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聖經作者有時會以數字作為一個敘事手法去帶出一個信息,所以有些數字或許不一定反映出一個實質數目。另外,我們肯定的是,上帝正按照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去逐步實現。

[6] Rashi 根據創15:13提到的「四百年」去計算的,並由以撒的出生開始計,他是在60歲生雅各的,而雅各下埃及時大約是130歲,那麼,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大約是210年(400年減去190年)。

[7] 有關創15:13的「四百年」與出12:40的「四百三十年」之間的三十年差距,猶太拉比解釋創15:13是在以撒出生前的三十年說的,所以四百三十年是指由上帝對亞伯拉罕作出約的應許的開始至實現的年期去計算。

[8] 參考王上 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第四年是公元前968年(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p668),如果以此推算,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8年,但正如註腳5所述,「四百八十年」也不一定是個實數,而可能是一個敘述手法,為要指出「四十年」乘「十二代」。但如果用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有十代去計算,出埃及大約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10] 另參本機構文章: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1:1-12:28及其先知書選段:用十個行動去回應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1:1-12:28,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及其後(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caption:  The Signs on the Door, by James Tissot,  (1896-1902) in public domain

第十災與之前九災明顯不同,以色列民需要有多項行動,包括要向埃及人索取金、銀和衣服、宰殺羊羔、在門楣和門框上塗血等等。這讓我們明白出埃及的拯救包含了甚麼屬靈意義?

 

向法老宣告將要降第十災(出11:1-10

出11:1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再降一個災禍給法老和埃及,然後他必讓你們離開這裏。他放你們走的時候,一定會趕你們全都離開這裏。

出11:2 你要傳於百姓耳中,叫他們男的女的各向鄰舍索取金器銀器。

出11:3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並且摩西在埃及地,在法老臣僕和百姓眼中看為偉大。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有關上帝用第八和第九災擊打埃及,法老仍然不肯謙卑自己放以色列民離開,摩西就離開法老而去(參10:29、11:8)。之後耶和華向摩西表明祂將會再降一個災,法老就必定會放以色列民離開,並提醒他謹記要以色列民在臨走前向埃及人取些金器和銀器(11:2)。這索取的吩咐原文直譯是「男的要向鄰舍索取、女的要向鄰舍索取」。我們可能會奇怪為甚麼上帝要以色列民在出埃及時,向埃及人索取金器和銀器呢?在埃及的家家戶戶都因長子被殺而哀聲連連之時向他們索取財物,這豈不像是「趁火打劫」?但其實我們要記得早前法老曾打壓以色列民,強逼他們當奴隸,並且要滅絕他們剛出生不久的男嬰(見第1章)。所以現在上帝所作的是為以色列民討回公道,不單止要帶領他們出埃及,更要他們得到補償,以此審判法老和埃及人對他們行過的不義。而要索取金器和銀器(以及衣裳;見12:35)的原因,是因為在古埃及地,不同階層的人的衣裝和所配戴的首飾、物品也有不同,從考古的發現我們可估計這些金器和銀器指的應該就是所配戴的首飾、耳環(後來他們取了這些去造金牛犢;見32:3-4)。以色列民是上帝的長子,卻被法老奪去了身分而成了埃及人的奴隸,所以他們的身分必須被提升。所以11:3解釋以色列民離開的時候,透過他們當中男的和女的都分別向鄰舍索取金器和銀器,讓他們在埃及人的眼中被看得起。也就是說,透過第十災,以色列民的身分被抬舉,他們並非以奴隸的身分離開埃及,因此他們在經歷拯救的同時,更要明白到他們不再是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而是一群事奉上帝的百姓,埃及人甚至要向他們俯首稱臣!

出11:4 摩西說:「耶和華如此說:『約到半夜,我必出去走遍埃及。

出11:5 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

出11:6 埃及全地必有大大的哀號,這將是空前絕後的。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出11:8 你所有的這些臣僕都要下到我這裏,向我下拜說:『請你和跟從你的百姓都離開吧!』然後我才離開。」 於是,摩西氣憤憤地離開法老出去了。

摩西提醒法老上帝將要在當晚施行殺長子之災,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甚至所有頭生的牲畜都要被殺。(11:4-5)這災前所未有,全面涵蓋所有埃及的家庭,令全埃及地都發出大大的哀號(11:6)。上帝要藉此把以色列民分別出來,以色列民會安然無恙,無論是人是牲畜也不敢向他們吠叫(11:7),而法老的臣僕則要向代表著上帝的摩西下拜,請求他帶著以色列民離開。總的來說,這些描述在在想強調摩西及以色列民都必被高升和尊崇。然而法老硬著心,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於是耶和華也就繼續使他的心剛硬,正如早前祂所預言的(4:21),好讓災難可完全地降下,向埃及施行審判。

 

宣告降第十災之前對以色列民的吩咐(出12:1-10

面對第十災將要來臨,以色列民跟之前九個災的處境截然不同,之前他們無需作出任何行動,情況就如今天在看大災難的電影一樣,他們只是觀看上帝對法老和埃及人的審判。而這次第十災關乎他們要離開埃及地,上帝有一系列的吩咐要子民必須遵行。

出12:1 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和亞倫說:

出12:2 「你們(לָכֶ֖ם)要以本月為正月,【對你們來說(לָכֶ֔ם)】為一年之首。

首先以色列民要做的是改用上帝吩咐的新月曆(12:2),以當日為正月(也就是一年之首)。在古埃及人用的日曆,一個月只有三個星期,一個星期有十日,主要根據太陽和星的運轉週期;而上帝所給予的月曆則讓他們跟隨上帝創世的秩序,一個星期有七日,並根據月亮的運轉週期以初一的新月為首。這新的命令極為重要,而且是很聰明的做法,因為轉用新的月曆能有效幫助以色列民即時與埃及人的日常生活「脫鈎」,不再按照埃及人圍繞著當地紀念偶像的日子而過活,改為以記念上帝的說話和作為而活!

出12:3 你們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各人要按著家庭取羔羊,一家一隻羔羊。

出12:4 若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羔羊,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

出12:5 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羔羊,

出12:6 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

出12:7 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出12:8 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

出12:9 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

出12:10 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

出12:11 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

出12:12 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

出12:13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按照上帝所定的行事曆,以色列民需要在本月初十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留到本月十四,然後全會眾都要宰來吃,經歷上帝的逾越(12:13)。當中以色列民吃羔羊的過程和塗羊血的步驟,最基本可以讓以色列民明白以下四方面:

1) 要選擇作上帝的子民:他們改用新的月曆,本身已表明不再過埃及地的舊有生活,而是立志按照上帝的吩咐和時間而行。而且殺羊這個行動本身,也是埃及人所厭惡的(因為羊在古埃及人眼中是當地其中一個神明[1];另參創46:34、出8:26),只有相信上帝的人才會殺羊。所以當以色列民要殺羊來吃,就已經表明自己下決心只敬拜和聽從上帝而不是埃及人的偶像。

2) 救贖的含義:上帝對他們的拯救是跟犧牲一隻完美無瑕、無辜的小羔羊有關。而羊羔的血要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去讓他們免受殺長子之災的審判。

3) 要懂得珍惜和記念:首先吃這隻羔羊並非為了享樂,因為他們必須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吃不完就要與隔壁的鄰舍同分,仍然吃不完就要把剩下的燒掉,不能留到明天繼續享用或帶在路上。而且他們要把羔羊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無酵餅和苦菜明顯不是可口美味的),再加上他們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在在都說明吃的時候要感受到一定的狼狽。也就是說,這經歷要讓他們明白當晚與其他晚上的不同,為要懂得珍惜和記念這次拯救,記著留在埃及地未能事奉上帝,是一種勞役和痛苦的人生,所以要趕快離開,真正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去事奉祂。

4) 不要留戀埃及:除了他們要快快地吃這次逾越節的筵席,表明他們要趕緊離開,不應留戀當地。而他們也要把羔羊燒來吃,這做法跟脫離埃及人的飲食文化有關,他們後來在曠野回憶起埃及地的肉鍋,就埋怨上帝的帶領(16:3),說明這時要他們把羔羊燒來吃,以至吃無酵餅和苦菜等,就是想子民不再掛念在埃及地的飲食。

 

吩咐子民記念逾越節和除酵節(出12:14-20

出12:14 「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

出12:15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出12:16 第一日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

出12:18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出12:19 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出12:20 任何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吃無酵餅。」

以色列民不但要執行上帝的吩咐,也要在日後記念這次出埃及的拯救。上帝吩咐他們要記念這救贖的日子,並守除酵節七日,吃無酵餅七日和在各家中除掉所有的有酵之物。「酵」(粵音可讀「教」或「烤」)傳統上被認為代表罪惡(另外猶太人也會用酵比喻為對埃及的留戀),所以當每次以色列民記念出埃及的拯救時,都要用除酵的儀節來提醒並檢視自己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像留在埃及不能敬拜上帝的情況),以至對罪的留戀(像對埃及地生活的眷戀)等都要除掉。而新約時期耶書亞(耶穌)來到世上犧牲自己去救贖我們,他就作了逾越節的羔羊成就了出埃及的救贖(見林前5:7),因此我們每次記念他的拯救時,也應該好好檢視自己的生命有沒有犯罪得罪主以及處於仍然留戀罪惡的境況。他透過逾越節的筵席與門徒立約(我們今天稱之為聖餐),也就提醒我們既然已經與主立約作他救贖的子民,就應該把舊酵除淨(見林前5:7),就是求主對付我們的舊我、罪和對罪的依戀等。

 

子民用牛膝草來塗血和把逾越節條例傳給兒女(出12:21-28

出12:21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為家人取羔羊,把逾越的羔羊宰了。

出12:22 要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裏的血,把盆裏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直到早晨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家裏的門。

出12:23 因為耶和華要走遍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施行擊殺。

出12:24 你們要守這命令,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出12:25 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儀。

出12:26 你們的兒女對你們說:『這禮儀是甚麼意思呢?』

出12:27 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物。當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他逾越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 於是百姓低頭敬拜。

出12:28 以色列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之前的經文是上帝對摩西就殺長子的安排和吩咐,這時經文緊接著講述摩西對以色列民的吩咐。他們要用牛膝草蘸盆裏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然後一家人要藏在家裏不可出去,好讓上帝一見門上的血,就逾越他們,不會像擊殺埃及人的長子那樣擊殺他們。牛膝草在《聖經》往往被喻為最卑微的植物,而且根部的穿透力極強以致會抓緊泥土,故此以色列民必須用利刀割斷牛膝草才能拿去塗血,這讓以色列民從牛膝草看到自己的情況,同樣是卑微和牢牢地抓著埃及地,他們要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就必須與埃及地的生活和文化一刀兩斷,不再依戀過去服侍法老和拜偶像的日子[2]。另一方面,上帝要子民把這命令傳給子孫。12:24的「這命令」在原文是單數,可籠統指整個有關逾越節的吩咐,但12:25提及「守這禮儀(הָעֲבֹדָ֥ה ha’avaodah)」在原文的意思是「這項工作」,同樣是單數,則較大機會指著上文有關用牛膝草來塗血的吩咐,因為下文也的確表明當中的意思是有關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他逾越了以色列民的家庭。無論如何,子民不但自己要經歷這次救恩,也被吩咐要傳揚給自己的子孫,教導他們明白上帝救贖的經過和當中的意義。可以說,以色列民在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跟之前所經歷的九個災有著極大的分別,他們必須有所行動去表明自己信靠和聽從上帝的吩咐,明白上帝逾越他們、拯救他們的意義,以及有責任去傳承給下一代。

 

《妥拉》出11:1-12:28與《先知書選段》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的關聯

彌7:15 我要顯奇事給他們看,好像出埃及地的時候一樣

彌7:16 列國看見,雖大有勢力仍覺慚愧;他們必用手摀口,掩耳不聽。

彌7:17 他們要舔土如蛇,又如地上爬行的動物,戰戰兢兢離開他們的營寨;他們必畏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也必因你而害怕。 

彌7:18 有哪一個神明像你,赦免罪孽,饒恕(עֹבֵ֣ר;越過或穿過)他產業中餘民的罪過?  他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彌7:19 他必轉回憐憫我們,把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你必將他們一切的罪投於深海。

彌7:20 你必按古時向我們列祖起誓的話,以信實待雅各,向亞伯拉罕施慈愛。

《彌迦書》是公元前八世紀上帝透過彌迦提醒南國猶大要早日回轉悔改歸向上帝的信息。其中這段關於他們在被擄回歸的時候,將會好像子民出埃及時,埃及會震驚和被審判,當時的列國也必畏懼和謙卑。而被擄回歸的子民會經歷上帝的憐憫和寬恕,正如今段《妥拉》的記載一樣,上帝將要透過殺長子之災把以色列民分別出來,透過羔羊的血拯救他們的性命,並帶領他們脫離法老的轄制和奴隸的身分。

鴻1: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識那些投靠他的人;

《那鴻書》是關於上帝宣告尼尼微將被審判和滅亡,這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種安慰(就如先知那鴻這名字代表著「安慰」的意思)。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平行,因為上帝也就是要透過殺長子之災來審判法老和埃及人,同時以色列民要透過這次殺長子的經過去表明自己信靠上帝,遵行祂對於逾越節的吩咐,就能得到生命的保障。

該2: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些時候,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乾地。

該2: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9 這後來的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10 大流士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哈該先知,說:

該2:11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祭司請教律法,說:

該2:12 『看哪,若有人用衣服的邊兜聖肉,這衣服的邊接觸了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這些是否成為聖呢?』」 祭司回答說:「不。」

該2:13 哈該又說:「若有人因摸屍體染了不潔淨,然後接觸任何東西,這東西就變為不潔淨嗎?」 祭司回答說:「必不潔淨。」

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在我面前這民如此,這國也是如此;他們手裏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那裏所獻的都不潔淨。

該2:15 「現在,你們心裏要想一想,從今日起,耶和華的殿還沒有一塊石頭放在石頭上的情況。

該2:23 萬軍之耶和華說:撒拉鐵的兒子我僕人所羅巴伯啊,這是耶和華說的,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哈該書》的信息是要鼓勵被擄歸回的百姓重建聖殿,完成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的使命。該2:7特別提及「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這跟今段《妥拉》以色列民要向埃及人取金器和銀器一事平行。而《哈該書》所強調的建造聖殿,寓意著上帝的同在和子民對祂的敬拜和事奉,這跟今段《妥拉》中以色列民要選擇作上帝的子民去敬拜、事奉祂,經歷祂的帶領和同在呼應。而該2:11、14則教導以色列民對律法的實踐,離開不潔的景況,這跟今段《妥拉》中以色列民要遵行上帝有關逾越節的吩咐、除酵和與埃及地一刀兩斷平行。

賽6:13 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然而如同大樹與橡樹,雖被砍伐,殘幹卻仍存留,聖潔的苗裔是它的殘幹。」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是《以賽亞書》6:13及其後。《以賽亞書》第六章講述上帝呼召以賽亞傳道,但子民並不聽從以致必遭審判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當時「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也就是到了慘絕人寰的苦況,不過最後「聖潔的苗裔是它的殘幹」則說明仍有一絲希望。這情況或可理解為上帝審判埃及地,殺他們的長子,讓埃及地發出大大的哀號,沒有一家不死人的情況。而盼望只能透過上帝的僕人摩西找到,也就是有關對以色列民要如何渡過逾越節的吩咐。

而除了上述各《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經文在意思上的平行,兩者之間在一些用詞和主題上也有關聯之處,以致猶太拉比會把它們串連起來。(見下表)

關聯之處

《妥拉》(11:1-12:28

《先知書選段》(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及其後)

離開埃及地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הַיּ֣וֹם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מֵאֶ֣רֶץ מִצְרָ֑יִם)領出來(הוֹצֵ֥אתִי。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

彌7:15 我要顯奇事給他們看,好像出(צֵאת)埃及地(מֵאֶ֣רֶץ מִצְרָ֑יִם的時候一樣(כִּימֵ֥י;like the days of)。

走遍、逾越

出12:12 因為那夜我要走遍(וְעָבַרְתִּ֣י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

出12:23 因為耶和華要走遍(וְעָבַ֣ר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וּפָסַ֤ח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

彌7:18 有哪一個神明像你,赦免罪孽,饒恕(וְעֹבֵ֣ר他產業中餘民的罪過?他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知道、認識耶和華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תֵּֽדְע֔וּן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鴻1: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識(וְיֹדֵ֖עַ那些投靠他的人;

上帝的軍隊;

帶走金、銀、珍寶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צִבְאוֹתֵיכֶ֖ם從埃及地領出來⋯⋯

出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該2:6 萬軍(צְבָא֔וֹת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些時候,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乾地。

該2: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著緊潔淨、

聖潔的重要性

出12:16 第一日當有聖(קֹ֔דֶשׁ會,第七日也當有聖(קֹ֔דֶשׁ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在我面前這民如此,這國也是如此;他們手裏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那裏所獻的都不潔淨(טָמֵ֥א。」

賽6:13 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然而如同大樹與橡樹,雖被砍伐,殘幹卻仍存留,聖潔(קֹ֖דֶשׁ的苗裔是它的殘幹。」

 

結語:用十個行動去回應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今次上帝宣告的第十災殺長子之災,一方面既是要實現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見創15:13),另一方面也是要落實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計劃。而以色列民跟先前九個災截然不同,他們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才能經歷這次的拯救。上帝期望透過他們的行動,不單帶領他們在肉身上離開埃及,也在靈性上幫助他們離開埃及舊有的生活習慣、文化和思維。當中每個吩咐都有相關的屬靈意義,有助他們離開在埃及為奴的身分,成為事奉上帝的子民:

1) 透過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作為賠償(3:22、11:3),他們用具體的行動去表明自己和兒女的身分本是屬於上帝,所以要取回在埃及地作苦工的工價。這意味著他們可藉此否定過去作為埃及人奴隸的身分。

2) 透過新的月曆學會脫離舊有的埃及生活,改為跟隨上帝的時間和按照上帝的吩咐來行事,並從此要守耶和華的節期去記念上帝的作為,就是按照這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和時間表去確立自己是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

3) 透過殺羔羊明白必須有無辜的生命作出犧牲才能帶來拯救和新的生命,他們要為此感恩。同時,因為羊是埃及的偶像,殺羔羊的舉動也宣告自己已經背棄埃及人的生活,改為聽從上帝,就是用具體的行動去把自己與埃及人分別出來,單單敬拜上帝。

4) 透過估算人數和食量,與鄰舍分享羔羊,表明救恩並非只顧自己的事情,而是也要顧念鄰舍一同得救,彼此分享。

5) 透過吃羔羊的安排明白要懂得珍惜上帝的救恩,這並非為了自己的享樂(不把羔羊留到第二日享用),明白埃及地是勞苦之地(吃無酵餅和苦菜),不應留戀舊有的生活,必須趕快離開(快快地吃)。

6) 透過用牛膝草在門楣和門框塗羊血明白經歷這次拯救的同時,明白自己也必須與埃及地一刀兩斷,不再緊緊地依附著埃及地。

7) 透過吃無酵餅和除酵的吩咐,以色列民要學會除掉舊有的埃及地生活,就是他們的舊我。

8) 透過緊緊跟從上帝的吩咐,留在家裏到天亮,有分參與這次第十災殺長子的過程,明白與上帝同工和聽從祂吩咐的重要性。

9) 透過守逾越節和除酵節,有聖會和不可做工,以色列民要放下自我,記念上帝的作為。

10) 透過深刻體會整個過程並教導下一代,明白要把這次的拯救並隨之而來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傳承下去給自己後代的重要性。

可以說,上帝用十災的行動讓以色列民經歷出埃及的救恩,與此同時,祂也期望祂的子民可用像上述的十個行動去宣告自己選擇離開舊有的生活,表明自己是信靠上帝、屬於上帝、要事奉上帝,並且把拯救背後的屬靈意義和上帝子民的身分傳承給下一代。而這些教導和屬靈意義也提醒我們,既然經歷了主耶書亞(耶穌)的救恩,就應該用更多具體的行動去把自己從世界和舊我的生活模式中分別出來,離開不能敬拜事奉上帝的屬靈景況,好好活出見證主的生命!就是要學會按照上帝的時間和吩咐來行事、珍惜和感激祂對我們的拯救和吩咐(祂的話語)、不再留戀舊我和罪惡、懂得為上帝而活、記念和傳揚上帝的作為、傳承屬靈的身分和教導給下一代等等,活出真正敬拜和事奉上帝的生命。主啊!感謝祢昔日曾用聖靈和神蹟拯救我們離開黑暗,能夠認信祢是我們的救主,懇求祢也透過聖靈的感動,給我們每一個都有力量用更多的行動去活出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努力在世人面前見證祢的作為!阿們。


[1]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eiden and Grand Rapid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29.

[2] 參作者另一篇文章〈逾越節:從牛膝草看拯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最「甘」的金句

作者:Eni

「神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兒子給……哎呀!唔記得咗啦!」電話的那邊傳來調皮帶笑的聲音,雖是十多年前的聲音,但卻常常縈繞在我的腦海中!

當年,媽媽已七十六歲了,是她信主的第一年,栽培員鼓勵她背金句,她沒有上過學,也不看書,背金句對她而言實在太難了!為了鼓勵她,我每天都在電話中和她練習,每次見到她都反覆測試她,而她亦奮力的一字一句牢記著(當然亦加了許多個人創作),熟唸了前半節,又忘了後半節,最後,我也忘了過了多久,她終於勉強成功了!想著,想著,眼眶不由得濕潤起來,因它標誌著神在我家所行的神蹟!

媽媽能背誦金句是神蹟嗎?當然不是!對我而言,媽媽能信主才是最大的神蹟。

媽媽生於內地,幼年時,外袓父篤信風水及拜神之說,家中長年養著一位風水先生,以保佑家宅平安,其後家道中落,舉家移居香港。外祖父有感以往誠心拜神,仍然弄至逃難收場,故毅然引領全家歸信基督,找尋生命最可靠的保障,當時眾兄弟姐妹中,媽媽是唯一拒絕接受基督的,因她認為人只需靠自己,她「行得正,企得正」,絕非一個罪人,她亦不信鬼神之說,認為人死如燈滅,所以覺得基督教的教訓及救恩與她無關,只有「傻瓜」才會信耶穌。不幸地,在她三十九歲時,爸爸便因病辭世了,當時她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生活的壓力,令她更確定人必須靠自己。她會跟著傳統祭祀爸爸,在我信主的初年,因為我不參與爸爸的祭祀儀式,她單方面跟我冷戰了一年多!我只好不斷為她祈禱,小心翼翼的作好見證,生怕觸碰到她的忌諱,以期改變她對教會的誤解。漸漸地,神軟化了她的心,她開始肯跟著我參與教會的特別聚會,亦接受弟兄姊妹的探訪,我一直等著等著,誰知有一天,她跟我說:「我知道你想我跟你信耶穌,但你爸爸沒有信便走了,如果我信了,他日便不能與他重聚了!」那時,我語塞了,我如何能勝過她對爸爸的思念呢?

感謝主!「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神的眷顧從未離開她,在為她信主禱告了二十年後的一天,她突然又說:「我想過了,我還是跟你們信耶穌罷!」我真不敢相信我所聽見的,不是在佈道會,不是在牧者的帶領中,更不是在病床上,媽媽竟然突然說要信耶穌了,她從只信自己,「苦害」作為基督徒的我,變成每天跟我念金句,這豈不是神的工作嗎!是神的愛與看顧,動搖了她的自恃,軟化了她的硬心,讓她認清神是她最可靠的保障,毅然決定捨棄拜了七十多年的偶像,投到造物主的懷抱!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此金句對我而言是最甘甜的,因它不單是神最寶貴的應許,還包含著神對我家的看顧,並我對媽媽的思念!我深信她已在神的懷中安穩,得著最好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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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0:1-29、撒上6:6-14:從法老明白何謂真正地認罪悔改

「安息日研經坊」(2022-2-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0:1-29,撒上6:6-14(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伸杖施行第八災蝗災;by Jame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當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和第八災之後,法老曾分別兩次向上帝認罪並求饒恕(出9:27-28,10:16-17),從經文的描述我們可以怎樣解讀他的認罪?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第八災:蝗災(出10:1-20

承接上一個《妥拉》分段的結尾記載到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災的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法老的反應是認罪並向摩西求情,但當上帝止住了雷和雹之後,法老的心又再次剛硬( חָזַקchazaq ; strong)。今段《妥拉》經文就記載到上帝接著施行的兩個災,分別是第八災的蝗災(10:1-20)以及第九災的黑暗之災(10:21-29)。如之前的文章摘要提及十災裏有一個結構[1],第八和第九災是第三個循環裏的最後兩個災,第八災蝗災與之前的第二災蛙災、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上帝每次都會吩咐摩西去見法老,要求法老放祂的子民離開;而第九災黑暗之災則與第三災虱災(或譯作「蚊災」)、第六災瘡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每次上帝都不會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就直接降災。所以,今段的開頭描述到上帝在施行蝗災之前吩咐摩西去見法老,所給的警吿也是這三個循環裏的最後一次。

出 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כָּבַד kaved ; heavy)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 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上帝吩咐摩西去見法老,預先說明祂會使法老和他臣僕的心剛硬,意味著祂已不會再給法老悔改的機會,會把接下來的災執行到底,上帝為祂將要做的事說明兩個原因:一是祂要施行神蹟;二是祂要以色列民把這些神蹟傳於子孫的耳中,好叫他們知道祂是耶和華。「神蹟」(‎אֹתֹתַ֥ ; 也可譯作「記號」)在原文是複數,所以指的不單是上帝接著要行的第八災神蹟,也包括之後上帝為拯救子民離開埃及而行的更多神蹟(例如:第九災、第十災、過紅海等等)。第二個原因與之前上帝指出祂做的事是為要讓以色列民和他們世世代代的子孫都知道祂是耶和華(10:2),曾為當時的以色列民除去勞役、救贖他們、以他們為子民等(參出6:6-7),並指出每一代人都有責任把上帝的一切拯救作為對下一代述說[2]。而上帝說祂會做「嚴厲對付埃及的事」( עָלַלʿalal ; glean)在原文可解作「愚弄埃及人的事」,意思是上帝要藉祂所做的事去挖苦埃及人,使他們成為笑柄。預示了上帝將要做的事會使埃及周圍的人感到震驚並會嗤笑他們。

上帝藉摩西對法老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這樣說:『你在我面前不肯謙卑要到幾時呢?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10:3)這正解釋了法老的心一直剛硬的原因,即使已經被七個災折騰了這麼久,而且一個災比一個災嚴重,法老仍然不肯承認自己和埃及偶像的能力都不能跟上帝相比,他不肯聽從上帝的吩咐放以色列民走,反而想繼續與上帝對抗,要操控以色列民的去留。上帝這次要使蝗蟲[3]進入埃及的境內,對於埃及和近東一帶的人來說,蝗災是常有的事,牠們繁殖迅速,從原生的產地成群飛來,吃盡田間所有農作物,帶來極大的災害。但這次將比一般蝗災為禍更甚,因這次蝗蟲數量之多足以「遮滿地面,甚至地也看不見了」(10:5)。「地面」的「面」在原文是עַיִן(ʿayin ; 眼睛),所以這句直譯的意思是「蝗災要遮蓋這地的眼睛,以致地不能看見。」這是一幅地被蝗蟲完全覆蓋、全地漆黑一片的景象。而後果就是蝗蟲「要吃那冰雹後所剩,就是留給你們的;並且要吃那生長在田間的一切樹木。」(10:5)這裏描述的田間樹木可以是指之前在冰雹與火攙雜之災破壞後殘留的農作物,現在被完全吞噬淨盡[4],也可以是指冰雹與火攙雜之災過後一段時間,再次有幼芽生出在地上,但都會被這次的蝗災吞滅。換言之,降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時上帝其實已手下留情,但現在這個蝗災將會是對農作物一個徹底性的毀滅。

經文不單描述蝗蟲的破壞力,更描述到蝗蟲的「攻勢」,牠們不是單去農田,也會進入人的居所,但不是先去一般平民百姓的房屋,而是先去佔領法老的宮殿,然後是他眾臣僕的房屋,最後才去埃及人的房屋,這的確是匪夷所思的事!蝗蟲像是一支有人在背後指揮著的軍隊,懂得先向最重要的目標作出致命的攻擊。事實上,蝗蟲在《聖經》裏往往比喻強大的軍隊[5],因為兩者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陣容龐大、攻擊迅速、殺傷力強、叫人無法抵擋。這次的蝗災將是埃及人前所未見的,以致摩西對法老說:「你祖宗和你祖宗的祖宗在世以來,直到今日都沒有見過。」(10:6)而「祖宗和你祖宗的祖宗」這字眼正好跟之前上帝吩咐子民要把祂的作為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成為一個對照。

摩西留下的這個警告讓法老的臣僕知道大事不妙,他們想勸法老讓步,於是對法老說:「這傢伙成為我們的羅網要到幾時呢?讓這些人去事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吧!埃及快要滅亡了,你還不知道嗎?」(10:7)他們不敢責怪法老,只能把責任推到摩西身上,稱摩西為「這傢伙」,而「要到幾時呢?」這字眼與之前上帝指責法老不肯在祂面前謙卑「要到幾時呢?」是個對照。因著臣僕的勸告,法老就把摩西和亞倫召來,要在上帝所提出的要求上作出限制,法老問摩西要去的是哪些人,但其實摩西之前已清楚對他說要走的是百姓(עַם ʿam ; people;參10:3),即所有人,但為要讓法老不再含糊,摩西重申說明:「我們要帶著年老的和年少的同去,要帶著我們的兒子和女兒,以及我們的羊群牛群一起去,因為我們要向耶和華守節。」(10:9)對於法老來說,所有人都去是不合理的,是他不能接受的,要是單純是去守節的話,只要壯年人( גְּבָרִים֙gevarim)去就足夠了,根本不需要連年老的、年少的、兒子、女兒都去,所以,他認為如果所有人都去,其目的必然是要逃之夭夭。於是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我若讓你們帶著你們的孩子同去,看[6],災禍( רָעָ֖הraʿah)就在你們面前!不可都去!你們壯年人去事奉耶和華吧,因為這是你們所求的。」(10:10-11)

法老這個回答好像前後矛盾,他的第一句話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表面上看似是一個祝福句,然而從他後面的那一句:「災禍就在你們面前!不可都去!」並最後把摩西和亞倫趕出去,我們就知道法老其實是在怒氣之下對摩西的要求作出拒絕。其實第一句話並非是一個祝福語,而是一個反諷句,法老認為以色列民不懷好意,以致他要以災禍將臨而對他們作警告。筆者參考了馮象博士的《摩西五經》就這兩節的翻譯,把法老的語氣演繹了出來,或許讓讀者較易明白當中的意思:

出 10:10 原來是要寡人把婦孺也放了!法老叫起來:這就叫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居心叵測呀!

出 10:11 不行!只准男人去拜耶和華,你們原本就是這個要求。說罷,命人把他們趕出王宮。

正如上帝早已說的,法老依然硬著心,不肯按照上帝的要求放所有以色列民走。於是上帝吩咐摩西向埃及地伸出手,摩西就照著做。上帝使東風颳在埃及地上,整整一晝一夜,東風把蝗蟲都颳了來,整個埃及都佈滿蝗蟲,地上一片黑暗。經文強調這場蝗災是「空前絕後的」,「牠們吃盡了地上一切的植物和冰雹過後所剩樹上的果子。埃及全地,無論是樹木,是田間的植物,連一點綠的也沒有留下。」(10:15)這場蝗災既是直接摧毀埃及地的農作物,也可以說是攻擊了埃及人所膜拜的那些農作物的守護神[7],讓埃及人知道那些偶像根本無能力守護他們的耕作。可以想像這樣沉重的打擊必為埃及帶來一場嚴重的糧食危機,而可笑的是埃及因尼羅河谷有種植的優勢,故在古代是著名的糧倉(參創12:10,41章)。於是,法老不得不急忙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又得罪了你們。現在求你,就這一次,饒恕我的罪,祈求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救我脫離這次的死亡。」(10:16-17)

我們都會質疑法老這番認罪之辭是否真誠,但無論如何,摩西的回應是離開法老去祈求上帝。上帝就使強勁的西風吹來,把蝗蟲颳起吹入紅海( יַם־סוּף; 或譯「蘆葦海」Reed Sea),以致在埃及全境連一隻也沒有留下。這個災的敘述就結束於「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 chazaq;strong),不放以色列人走。」(10:20)他又再一次反口覆舌。事實上,這已是法老第二次藉摩西向上帝認罪並求饒,第一次是在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之後,他也有認罪並承諾會放以色列民走,但很明顯他並沒有履行承諾,所以才會有這第八災蝗災的發生。這使讀者不得不問,法老這兩次認罪求饒要帶出甚麼信息?我們在稍後會詳細論述。

 

第九災:黑暗之災(出10:21-29

接著的這一災,上帝沒有向法老作出警告,就直接對摩西說:「你向天伸出你的手,使黑暗籠罩埃及地;這黑暗甚至可以摸得到。」(10:21)這次上帝不是吩咐摩西用杖而只是伸手,是否因為摩西以杖伸向天這舉動是對天的不敬畏?我們未能肯定。而當摩西向天伸手,濃密的黑暗就籠罩了埃及全地三天之久。學者推測這黑暗之災其實是一場沙塵暴,是由於之前上帝用大風把蝗蟲吹走而帶來了大量的沙塵,以致全埃及地都籠罩在沙塵之下,出現了濃密的黑暗。經文特別描述「這黑暗甚至可以摸得到」(10:20),像是有實質、有重量的東西。這黑暗維持了三天之久,所以不像是一般的日蝕現象,而且表面上這災好像沒有帶來甚麼實質的傷害或損失,經文描述「三天內,人人彼此看不見,誰也不敢起身離開原地」(10:23),猶太拉比的釋經指這黑暗之災意味著埃及人被拘禁在黑暗裏,他們都動彈不得,沒有了自由,而與之相對的是:「所有以色列人住的地方卻有光」,這就意味著,表面上是以色列人被困在埃及地,是一群沒有自由的奴隸,但其實他們才是有自由的一群,因為有光在他們當中[8]。這個黑暗之災的另一個理解也可以是針對當時埃及所敬拜的太陽神[9],在古代埃及人的明白裏,太陽神每天都會從黑暗中死裏復活,破曉而生,而這三天的黑暗足以證明這個太陽神根本不能掌管光明,甚至是已死。在上帝面前,所有偶像都是虛無,只有上帝是掌管天地的那一位。

法老又把摩西召來,說:「去,事奉耶和華吧!只是你們的羊群牛群要留下來。你們的孩子可以和你們同去。」(10:24)法老願意放行所有人,卻要留下他們的羊群牛群,原因可能是要以牲畜作抵押,好確保他們回來,也可能是出於實際需要,因為在蝗災之後,埃及的經濟已受到重創,那些牲畜能補糧食及經濟所需,又或者是他的驕傲和尊嚴讓他不容許自己完全妥協。但摩西沒有退讓,說:「你必須把祭物和燔祭牲交在我們手中,讓我們可以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我們的牲畜也要與我們同去,連一蹄也不留下,因為我們要從牲畜中挑選來事奉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未到那裏之前,我們還不知道要用甚麼來事奉耶和華。」(10:25-26)摩西要法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他(在原文是「法老,你要提供祭物」),這句話叫人不解,難道他要為法老獻祭嗎?猶太拉比認為上帝不可能會悅納法老的祭物。而從敘述手法的角度看,摩西並不是真是要法老交出祭物,而是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調侃法老之前那句不敬的話:「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10:10)意思是,摩西大概在這裏也反唇相譏,嘲弄法老說:「不但我們要向上帝獻祭,連法老你本人都得罪了上帝,也應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我們,好讓我們代你獻祭呢! 」

摩西再重申他們要帶走所有牲畜,因為他們還不知道上帝喜悅的祭牲是哪些,所以要全數帶走,再聽從上帝的指示。經文接著說「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חָזַק chazaq),法老不肯放他們走。」(10:27)這次會面的結果是,法老對摩西說:「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再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10:28)毫無疑問,法老被摩西的話激怒,又兩次提到「他的面」,這與之前上帝藉摩西對法老說:「你在我面前不肯謙卑要到幾時呢?」(10:3)又是一個對照。在古代社會的觀念裏,人不能見神的面,人若然見神的面,就會招致殺身之禍(參出3:6)。由此可見,法老說摩西若再見他的面就必死,他其實是在自比為神,對於他這種驕傲自大,目中無上帝的態度,摩西的回覆是:「就照你說的,我也不要再見你的面了!」(10:29)而這第九災就結束在摩西拂袖而去這畫面上。

如之前的文章摘要所述[10],十災裏有一個結構,而九災中的每三個災是一個循環,每個循環都有共通點,除了看見災的出現模式之外,也看見在每個災之後,或許是法老自己的心剛硬,又或許是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簡單而言,在每一個災之後,上帝都會給法老機會去悔改,只是所給的機會在逐漸遞減,到了今段經文的第八和第九災,上帝已不再給法老悔改的機會了,這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屬靈提醒,上帝固然願意人人都悔改(參彼後3:9),但機會不是無止境的,當人不趁著還有機會時就馬上悔改,人的心只會越來越剛硬,到了上帝所定的時候,人就再沒有機會回轉,也就只有承受上帝按其惡行而施行懲罰了。

 

《妥拉》出10:1-29與《先知書選段》撒上 6:6-14的關聯

撒上 6:6 你們為何硬著(כָּבַד kaved)心,像埃及人和法老硬著(כָּבַד kaved)心一樣呢?上帝豈不是嚴厲對付( עָלַלʿalal ; glean)埃及,使埃及人釋放以色列人,他們就走了嗎?

撒上 6:7 現在你們應當造一輛新車,把兩頭未曾負軛,還在哺乳的母牛套在車上,趕牛犢離開母牛,回家去。

撒上 6:8 你們要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把所獻賠罪的金器裝在匣子裏,放在櫃旁,送走櫃子,讓它去。

撒上 6:9 你們要觀察:車若直行過以色列的邊界,上到伯‧示麥去,這大災禍( רָעָ֖הraʿah)就是耶和華降在我們身上的;若不然,我們就知道,這不是他的手擊打我們,而是我們偶然遭遇的。」

撒上 6:10 非利士人就照樣做了。他們取了兩頭哺乳的母牛套在車上,把牛犢關在家裏,

撒上 6:11 把耶和華的約櫃和裝金老鼠以及金痔瘡像的匣子都放在車上。

撒上 6:12 牛直行大路,在往伯‧示麥的一條大道上,一面走一面叫,不偏左右。非利士的領袖跟在後面,直到伯‧示麥的地界。

撒上 6:13 那時,伯‧示麥人正在平原收割麥子,舉目看見約櫃,就歡歡喜喜地迎見它。

撒上 6:14 車到了伯‧示麥人約書亞的田間,就在那裏停了。在那裏有一塊大磐石,他們把車的木頭劈了,把兩頭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עֹלָהʿolah )。

《撒母耳記上》記載的是以色列民由士師時期進入王國時期的事,而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背景是士師時期,那時以色列民的宗教和道德情況都非常敗壞。上帝的會幕在示羅,在裏面供職的是祭司以利,他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都是祭司,卻是不認識上帝又行惡的人。在一場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爭戰中,何弗尼和非尼哈把上帝的約櫃抬到戰場,以為這樣就必能得勝,誰知結局是以色列人大敗,他們二人死在戰場,約櫃更被非尼士人擄走,而以利當聽到這個消息也因驚慌倒下而亡。非利士人為了炫耀自己的神明打敗了以色列的神,就把約櫃放在他們的大袞廟裏,誰知大袞的肢幹折斷,於是他們不再把約櫃放在廟裏,而把它送到其他非利士的城市,但所到之處,無不使非利士人受禍,使他們叫苦連天,於是他們打算把約櫃送回給以色列人。

而這段經文就是關於非利士人的術士在商討怎樣送回約櫃,他們提到昔日法老因硬著心而不放以色列人,以致上帝嚴厲地對付他們,所以現在他們不要重蹈法老的覆轍,要把約櫃送回。但為了證明他們這次災禍是出於上帝而不是出於偶然,他們把兩頭哺乳的母牛套在一部新車上,把約櫃放在上面,然後把牛犢關在家裏,在正常情況下,兩頭哺乳的母牛會因著不願離開初生的牛犢而不肯前行,但奇怪的是兩頭母牛筆直地走在大道上,不偏左右,一直走到以色列與非利士最接近的地方伯‧示麥。於是那裏的人歡歡喜喜地迎見約櫃,也即時把車的木頭劈了,又把兩頭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從上述所見,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在意思上都是有關外邦人在受災後要把屬於上帝的人或物件送走,不再強留。另外,這兩段經文也有很多相同的字眼,這就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0:129

撒上 6:6-14

硬著
(כָּבַד kaved ; heavy)

嚴厲對付
( עָלַלʿalal ; glean)

出 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כָּבַד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 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עָלַל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撒上 6:6 你們為何硬著כָּבַד心,像埃及人和法老硬著כָּבַד心一樣呢?上帝豈不是嚴厲對付עָלַל埃及,使埃及人釋放以色列人,他們就走了嗎?

 放

(שָׁלַח shalach

send)

出 10:3 ……:『你在我面前不肯謙卑要到幾時呢?שָׁלַח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 10:4 你若不肯שָׁלַח我的百姓走,……

出 10:7 ……讓這些人שָׁלַח事奉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吧!……

出 10:20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不שָׁלַח以色列人走。

出 10:27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法老不肯שָׁלַח他們走。

撒上 6:6 你們為何硬著心,像埃及人和法老硬著心一樣呢?上帝豈不是嚴厲對付 埃及,使埃及人釋放שָׁלַח以色列人,他們就走了嗎?

撒上 6:8 你們要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把所獻賠罪的金器裝在匣子裏,放在櫃旁,送走שָׁלַח櫃子,讓它去。

災禍

( רָעָ֖ה raʿah ;evil)

出 10:10 法老對他們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我若讓你們帶著你們的孩子同去,看,災禍רָעָ֖ה就在你們面前!

撒上 6:9 你們要觀察:車若直行過以色列的邊界,上到伯‧示麥去,這大災禍רָעָ֖ה就是耶和華降在我們身上的;若不然,我們就知道,這不是他的手擊打我們,而是我們偶然遭遇的。」

燔祭

(עֹלָהʿolah

出 10:25 摩西說:「你必須把祭物和燔祭牲עֹלָה交在我們手中,讓我們可以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

撒上 6:14 車到了伯‧示麥人約書亞的田間,就在那裏停了。在那裏有一塊大磐石,他們把車的木頭劈了,把兩頭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עֹלָה

 

當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和第八災之後,法老曾分別兩次向上帝認罪並求饒恕(出 9:27-2810:16-17),從經文的描述我們可以怎樣解讀他的認罪?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當摩西第一次去見法老,對他說要讓上帝的子民離開,法老的回應是:「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5:2)按照這個邏輯,如果他認識耶和華,他就會放以色列人走,然而從之後的事件可見,即使上帝藉每一個災向法老彰顯祂的能力,而每次法老也都因招架不住而要藉摩西求上帝收回那些災禍,但由始至終,法老都沒有因著見識過上帝的大能就願意遵照上帝的要求放以色列人走。由此可見,即使是親眼見識過上帝的能力,又有多次被上帝的能力擊倒,法老都未肯順服上帝,他對上帝的認識可能只是視上帝為眾多神明中的一位,事實上法老視自己也是一位神明,他恃著自己的地位而不肯在上帝面前降卑。惟獨有兩次,經文描述法老向上帝認罪求饒,然而當災禍消失後,他的心又再一次剛硬,法老這兩次認罪最終沒有改變他本人,也沒有改變他和埃及人受上帝懲罰的這結局,那麼我們可以從中得著甚麼提醒?

第一次法老認罪是在上一段《妥拉》經文,當上帝向埃及施行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那是一個非比尋常的災,冰與火是兩樣不能並存的物質,現在卻同時出現,為埃及帶來極嚴重的禍害,這個認知使法老不得不作出認罪和求饒,甚至承諾願意放以色列人走,好叫災禍盡快消失。他對摩西和亞倫說:「這一次我犯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請你們祈求耶和華,因上帝的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我要放你們走,你們不用再留下來了。」(9:27-28)但從經文的描述,摩西雖然同意為他祈求上帝叫冰雹止住,好使他知道地是屬於上帝,但當時摩西已察覺他這番話並不會帶來真實的果效,所以摩西說:「至於你和你的臣僕,我知道你們仍然不敬畏耶和華上帝。」(9:30)可見摩西知道,就正如之前每次當上帝把災禍終止之後,法老並不是真的生發出對上帝敬畏的心,他的心依然是剛硬的,這次也會把自己的承諾棄之如敝屣。但值得留意的是,當法老向上帝認罪後來卻又食言之後,上帝就再沒有給法老悔改的機會了。

第二次法老認罪是在今段經文的第八災蝗災之後,法老對摩西和亞倫說:「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又得罪了你們。現在求你,就這一次,饒恕我的罪,祈求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救我脫離這次的死亡。」(10:16-17)但是當上帝按摩西所求把蝗災消除之後,法老的心再次剛硬,不放以色列人走,又是一個緩兵之計。而從他與摩西的對話中反映出,他一直沒有打算要遵照上帝的要求,放行所有以色列人,每次他都把自己的控制權凌駕在上帝的要求之上,如能通得過自己的盤算,就會考慮答應部分要求,如不能通過的,就直接拒絕。簡而言之,法老認為自己對以色列民的去留掌有操控之權,他仍以自己是以色列民的王自居,不承認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的,既沒有把上帝放在眼裏,更遑論會在上帝面前謙卑自己,順服於上帝的話語。而在第九災黑暗之災後,他對摩西說不要再見他的面,否則摩西必會死。他那份自比為神的心高氣傲,盡顯無遺。由始至終,法老一直坐在自己的寶座上與上帝對峙,沒有打算承認上帝的權柄在自己之上,也沒有打算從王位上下來,交出自己的權柄,這樣沒有以行動去證明自己真的知道自己的行為得罪了上帝,那樣的認罪只是廉價的巧語之辭,一點實質意義都沒有。或許能欺瞞自己,但豈能騙得過上帝呢?

 

結語:從法老明白何謂真正地認罪悔改

法老的認罪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反面教材,讓我們知道何謂真實的認罪,他認罪的動機是基於要解決當前所遇到的危難,而為了達到目的,他會向那位有能力解決這危難的上帝,承認自己犯了罪,甚至作出承諾願意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行,然而這個認罪既是建基於危難的出現,也必然會在危難除去時就消失。這樣的認罪是短暫的,既沒有一份出自內心對上帝的敬畏,也就不會有隨之而來的順服和改過行動,當面前的危難一過,就會故態復萌,做回自己的王,行事為人也只會隨從自己內心的那個自我。

值得我們作為借鑑的,除了是法老沒有以行動去證明他的認罪之外,也是他不斷在濫用上帝給他悔改的機會。當他第一次向上帝認罪求饒,上帝收回災禍之後,他又再次硬著心,不履行對上帝的承諾。上帝似乎沒有立即追討他的言而無信,所以在第八災蝗災之後,他又故技重施,再一次以認罪求饒去換取災禍的挪去,以為這一次也會像之前那樣,無須履行承諾也不會被上帝追討他的罪。但正如上文所言,上帝樂意給人機會去悔改,也願意饒恕那些願意悔改的人,但人要以行動去證明他的悔改是真實的,不能試圖以表面的認罪、屈服去敷衍上帝,要知道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參加6:7),因為上帝知道人的心思意念,祂不一定會即時施行懲罰,但到了祂所定的時間,祂必會按各人的行為去審判各人。

真實的認罪是出於一份深切的看見自己的罪性,知道自己無力自救,而向上帝承認過犯並祈求上帝的饒恕。基於這份對自己和對上帝的認識,人會祈求上帝並希望祂介入自己的生命,好讓祂在自己的生命中作改變和帶領的工作,以致自己不會再得罪上帝,生命能蒙祂喜悅。這樣一份深切的認知,必然會帶來相應的行動,就是願意把自己的主權交給上帝,並以祂的旨意為自己的人生方向。可以說,承認自己犯罪得罪上帝只是一個起始點,重要的是接著的行動必須要與這個認罪的屬靈狀態接軌,以致往後生命的每時每刻都緊靠祂、順服祂,致力與祂保持一份親密的關係。

昔日上帝藉摩西帶領子民離開埃及,早就清楚向他們揭示自己的心意,就是當上帝拯救他們之後,他們就不再在法老的管轄之下,而是要由上帝掌管帶領。他們不用再做法老的奴僕,而是改為做上帝的百姓和僕人,從此用生命去事奉祂(出3:12,10:3,10:26)。

弗 4:1 我為主作囚徒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

徒 26:20 我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從前的我們因著不認識上帝而偏行己路,心思意念和行事為人都與上帝的心意相違背,現在我們既得蒙主耶書亞(耶穌)的拯救,生命也就屬於他,並要以他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王,可以說,我們是踏上了一條把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他,活一個與蒙恩相稱的生命之旅。求聖靈幫助我們能夠以一份謙卑而順服的心跟隨上帝,以行動去回應上帝的吩咐和帶領,與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以事奉這位至高者為我們生命中最大的福氣。阿們!


[1] 參本機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7:8-8:19、珥2:30-3:16(或18)文章摘要:〈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

[2] 猶太人遵從這個吩咐,到今天在守逾越節時會在筵席期間重述他們的祖先出埃及的故事,藉此記念上帝拯救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讓他們可以真正地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整個筵席的程序和儀式會按照一份名為《哈加達》(הַגָּדָה‎‎Haggadah,意思是「述說」)的文本來進行,裏面除了記載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故事,也寫有逾越節筵席的各項儀式、每種食物的意義及相關的頌禱詞。

[3] 蝗蟲(אַרְבֶּ֖ה ʾarbeh)這字在原文的意思是眾多,可能取其與蝗蟲出現時數目也是眾多之意。

[4] 第七災冰雹之災提到「……因為大麥已經吐穗,亞麻也開了花。」(出9:31)時間大概是在二月至三月之間,而蝗災應該是在三月左右,距離逾越節的日子很近。

[5] 例如:《約珥書》也用蝗災來比喻亞述強大的軍隊要來到北國並要把它毀滅。參珥1:4-6,2:4-5。

[6] 《和合本》在這裏的翻譯是「你們要謹慎」,也註釋說這可譯作「你們存著惡意」。

[7] 古埃及的一位神明 Osiris,被視為是使穀物有豐收的神明。

[8] Nosson Scherman, The Stone Edition: The Chumash , (Mesorah Publication Ltd, Brooklyn, N.Y. 1998), 344.

[9] 在埃及還有好幾個太陽神,除了Re太陽神之外還有Horus、Nut、Hathor。

[10]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之註4以及上一段的查經摘要文章〈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8:20-9:35、賽34:11-35:4: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2-2-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8:20-9:35、賽34:11-35:4(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第五災的蠅災的情境;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十災中多次提及法老的「心剛硬」(例如:出9:35)、「硬著心」(例如8:32、9:7、9:34),所以不放以色列民離開。然而經文也提及「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出9:12;原文是「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如果上帝定意讓法老的心剛硬,那麼法老豈不是沒有自由意志去行事,上帝的降災豈不是對他不公平,不讓他有悔改的機會嗎?我們可以怎樣理解這情況,我們可從中明白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前言:十災並非單純打擊偶像,而是針對法老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十災的首三災,今段繼續記載第四至七災(蠅災、牲畜瘟疫之災、瘡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的經過。上帝施行十災的目的表面上似是針對埃及地的偶像(12:12),但這理解其實並不完全。因為埃及地的偶像眾多,數目不只十個,而且許多災只維持一段短時間(像颱風一樣來去急速),也非毀滅性的徹底破壞,所以如果是為了打擊偶像的話這些情況並不合理。另一方面,學者都認為偶像與災之間沒有清晰的關聯[1],例如:水變血之災就可牽涉多位神明,包括牛神Hapi(或稱Apis)的尼羅河神明、尼羅河的女神Isis、羊神或稱為尼羅河的守護神Khnum等。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閱讀整段有關十災的經文,會發現每一個災主要是圍繞著耶和華藉摩西所作的行動怎樣為法老帶來不同程度的威脅以及法老的回應,而並非在強調打擊某個偶像。因此,我們的重點應放在經文怎樣描述法老的問題、他對上帝的態度和回應,和上帝針對法老的回應而作出的行動等。

 

第四災:蠅災(出8:20-32

出8:2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看哪,法老來到水邊,你就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Let My people go,好事奉我。

出8:21 你若不放我的百姓走,看哪,我要派(שָׁלַח shalach成群的蒼蠅到你、你臣僕和你百姓身上,進你的宮殿;埃及人的房屋和他們所住的地都要滿了成群的蒼蠅。

出8:22 那一日,我必把我百姓所住的歌珊地分別出來,使那裏沒有成群的蒼蠅,好叫你知道我——耶和華是在全地之中。

出8:23 我要施行救贖,區隔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明天必有這神蹟。』」

出8:24 耶和華就這樣做了。大群的蒼蠅進入法老的宮殿和他臣僕的房屋;在埃及全地,地就因這成群的蒼蠅毀壞了。

三災過後,耶和華再次吩咐摩西去見法老,要求他放以色列民離開,否則就降下第四災的蠅災。這描述跟第一災相仿,同樣是摩西在清早警告法老,反映出十災並非隨意,而是有計劃並精心安排的循環,表明上帝在反覆地給予法老警告和刑罰。這一災出現了上帝著名的一句命令:「我的百姓走(Let My people go)!」(8:20;原文在8:16),當中所用的動詞 שָׁלַח shalach 與祂要「派(שָׁלַח shalach」成群的蒼蠅到埃及的動詞是相同的。這讓我們看見,上帝「放」蠅災,是對應著法老的「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上帝表明祂必定能把祂的百姓分別出來,祂要使埃及地遭受成群蒼蠅的毀壞,但以色列民那裏卻平安無事。(8:24)也就是說,即使法老不肯讓上帝的子民跟埃及地「分開」,上帝也能就地作出這項「分開」的工作,要向法老表明上帝有能力掌管全地,包括法老以為在掌管的埃及地。假如法老繼續不肯「分開」以色列民和埃及地,在上帝的掌權下,祂就會敗壞以色列民所住周圍的埃及地去拯救自己的子民,這後果對法老來說,相信會比他放以色列民離開更差。

出8:25 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去,在此地向你們的上帝獻祭。」

出8:26 摩西說:「這樣做是不妥的,因為我們要獻給耶和華——我們上帝的祭物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看哪,我們在埃及人眼前獻他們所厭惡的,他們豈不拿石頭打死我們嗎?

出8:27 我們要遵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我們的,往曠野去,走三天路程,向他獻祭。」

出8:28 法老說:「我可以放你們走,在曠野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獻祭,只是不可走得太遠。你們要為我祈禱。」

出8:29 摩西說:「看哪,我要從你這裏出去祈求耶和華,使成群的蒼蠅明天離開法老、法老的臣僕和法老的百姓;法老卻不可再欺騙,不讓百姓去向耶和華獻祭。」

出8:30 於是摩西離開法老,去祈求耶和華。

出8:31 耶和華就照摩西的請求去做,使成群的蒼蠅離開法老、他的臣僕和他的百姓,一隻也沒有留下。

出8:32 但這一次法老又硬著(כָּבֵד kavedHiph: made heavy, honored心,不放百姓走。

法老的回應是他批准以色列民在埃及地獻祭給他們的上帝(8:25),可見他沒有完全按照上帝的要求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反映出他不接受上帝擁有全地的主權,仍以為自己有能力在埃及掌權,某程度上也是在試探耶和華的底線,認為自己未必一定要完全地順服上帝所有的要求。而摩西的回答指出百姓獻給上帝的祭物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甚至會用石頭打死他們(8:26)。這大概是由於百姓所要獻的祭物主要為牛和羊,而這些卻是埃及人所奉為神明的偶像[2]。這提供了其中一個上帝要求以色列民必須離開埃及而不能讓百姓在那裏敬拜祂的原因,因為敬拜上帝與埃及人的信仰互相抵觸,兩者不能兼容。最後法老表面上批准他們可以離開,但卻說「只是不可走得太遠。你們要為我祈禱。」(8:28)這繼續反映法老並不是完全地妥協或謙卑,他仍然想堅持自己的某些意思而行。摩西又提醒法老不可再欺騙,也反映法老一向是出爾反爾,言而無信。果然,當耶和華按照摩西的請求去使蒼蠅徹底地離開後,法老又硬著心不放百姓走。(8:31-32)其中「硬著(כָּבֵד kaved」跟之前7:13提及「法老心裏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並非完全一樣的。那裏「剛硬(חָזַק chazaq」一詞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堅定不移,表明法老不會改變主意;而這裏「硬著(כָּבֵד kaved心」的動詞在原文是使役型,意指「使內心變得沉重和榮耀」,而由於古代人的觀念往往認為人是用心去思考(而不是用腦袋),所以這話可理解為,法老堅持要看重自己的想法和榮耀,以致不願作出改變!這把之前「心裏剛硬」進一步加以解釋了法老不聽從耶和華的原因,雖然他經歷過上帝擊打的災,但仍不願意改變。可以說,法老對上帝的頑梗和對抗已變得越來越嚴重了。

 

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9:1-7

出9: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9:2 你若不肯放他們走,仍要強留他們,

出9:3 看哪,耶和華的手必以嚴重的瘟疫加在你田間的牲畜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和羊群的身上。

出9:4 耶和華卻要分別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凡屬以色列人的,一隻都不死。』」

出9:5 耶和華就設定時間,說:「明天耶和華必在此地行這事。」

出9:6 第二天,耶和華行了這事。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一隻都沒有死。

出9:7 法老派人去,看哪,以色列人的牲畜連一隻都沒有死。可是法老硬著心,不放百姓走。

這次上帝施行第五災的牲畜瘟疫之災,再次要求法老放祂的子民離開。這災跟第二災一樣也是吩咐摩西要進到法老那裏作出警告和提出要求,並且這災只發生在埃及人的牲畜身上,而以色列人則再次安然無恙。這反映上帝繼續向法老表明祂有能力分開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就是即使法老不肯讓祂的子民離開埃及,上帝也能就地進行拯救的工作,透過單單審判埃及人去救出自己的子民。而這災的最特別之處,在於經文描述法老看來不太相信災情竟然只選擇性地擊殺埃及人的牲畜而以色列人的牲畜卻會安然無恙(9:7),所以就派人去察看。這反映比起第四災法老無須安排人去察看,這次他更感受到上帝的災所帶來的痛苦,以及埃及人與以色列人的確是有分別的。當法老察看過後發現事情果真如此,但仍卻像第四災時那樣繼續「硬著(כָּבֵד kaved心」不肯在上帝面前謙卑,也就說明,就算法老看到實情也仍不悔改,反映他的心越來越剛硬,並堅持要敵擋上帝的旨意。

 

第六災:瘡災(9:8-12

出9:8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你們從爐裏滿滿捧出爐灰,摩西要在法老眼前把它撒在空中。

出9:9 這灰要在埃及全地變成塵土,使埃及全地的人和牲畜身上起泡生瘡。」

出9:10摩西和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把它撒在空中,人和牲畜的身上就起泡生瘡了。

出9:11 因為這瘡,術士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術士和所有埃及人的身上都生了瘡。

出9:12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正如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

接著經文記載上帝吩咐摩西施行第六災的瘡災,跟之前第三災的情況相仿,上帝並沒有向法老發出任何警告或要求就直接降災。而今次這災比起之前的更為嚴重,因為已經不單止影響牲畜,更禍及人的身體,甚至這災連埃及的術士和所有埃及人也站立不住。不過,這次經文不再指法老心裏剛硬或硬著心,而是指「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這是《和修本》的翻譯,但原文的意思的確是「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3])這句話在神學上十分難以理解,因為如果是上帝刻意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他不聽從摩西和亞倫提出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要求,那麼責任豈不是不在法老身上,而是在使他的心剛硬的耶和華?如果我們單看這句話的確看似可引伸出這個想法,但其實這句話並非在《出埃及記》中首次出現,也並非最後一次。所以,還是先讓我們了解今段的餘下經文,然後才再作討論。

 

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出9:13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9:14 因為這一次我要使一切的災禍臨到你自己,你臣僕和你百姓的身上,為要叫你知道在全地沒有像我的。

出9:15 現在,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就會從地上除滅了。

出9:16 然而,我讓你存活,是為了要使你看見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全地。

出9:17 可是你仍然向我的百姓自高自大,不放他們走。

出9:18 看哪,明天大約這時候,我必使大量的冰雹降下,這是從埃及立國直到如今沒有出現過的。

出9:19 現在,你要派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帶去躲避;任何在田間,無論是人是牲畜沒有回到屋內的,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

出9:20 法老的臣僕中,懼怕耶和華這話的,就讓他的奴僕和牲畜逃進屋裏。

出9:21 但那不把耶和華這話放在心上的,就把他的奴僕和牲畜留在田裏。

出9: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出你的手,使冰雹降在埃及全地,降在埃及地的人和牲畜身上,以及田間各樣菜蔬上。」

出9:23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華就打雷下雹,有火降到地上;耶和華下雹在埃及地上。

出9:24 那時,有雹,也有火在雹中閃爍,極其嚴重;自從埃及立國以來,全地沒有像這樣的。

出9:25 在埃及全地,冰雹擊打田間所有的人和牲畜,擊打一切的菜蔬,也打壞了田間一切的樹木。

出9:26 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

出9:27 法老差派人去召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

出9:28 請你們祈求耶和華,因上帝的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我要放你們走,你們不用再留下來了。」

出9:29 摩西對他說:「我一出城就向耶和華舉起雙手;雷必止住,也不再有冰雹,叫你知道地是屬於耶和華的。

出9:30 至於你和你的臣僕,我知道你們仍然不敬畏耶和華上帝。」

出9:31 那時,亞麻和大麥被摧毀了,因為大麥已經吐穗,亞麻也開了花。

出9:32 只是小麥和粗麥沒有被摧毀,因為它們還沒有長成。

出9:33 摩西離開法老出了城,向耶和華舉起雙手,雷和雹就止住,雨也不再下在地上了。

出9:34 法老見雨、雹、雷止住,又再犯罪;他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

出9:35 法老的心剛硬,不放以色列人走,正如耶和華藉著摩西所說的。

第七災的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是十災中經文描述得最為詳細的,多達23節。它跟第一災和第四災一樣是有關摩西在清早對法老提出要求和災難的警告,而9:14表明這災要使一切的災禍(כָּל־מַגֵּפֹתַי֙)臨到法老、他的臣僕和他的百姓身上,為要叫法老知道在全地也沒有像耶和華的,表明這災的威力和禍害極為嚴重,是自埃及立國以來全地也從沒有試過的。的確,這災所打擊的不單單關乎植物或動物,而是同時針對了所有植物、動物和人等多個層面。程度上也由過去只影響環境、叫動物死去、埃及人身上長瘡等表面上的傷害程度,提升至首次使埃及人死亡。可見第七災跟以往的六個災明顯不同,擊打的範圍和程度都更為嚴厲,並為之後上帝殺長子的第十災作出了某程度的預示和警告。雖然這災的災情十分嚴重,不過9:15「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就會從地上除滅了」則指出,耶和華其實已經對法老和埃及人存有恩慈,並不是想把他們完全毀滅 。

除了災情特別嚴重之外,這災還有另外兩個特別之處。首先是冰雹中會有火閃爍,反映這並非一般可解釋的極端天氣現象,而是上帝的親自作為,神蹟地把冰雹與火兩樣並不相容(甚至是完全對立)的現象放在一起,這災就像留下了自己的簽署(signature)一樣,只可能是出自上帝的手!而把兩樣不相容的情況放在一起,也彷彿在暗示這正正是法老不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情況,法老和埃及人其實跟敬拜上帝的人並不匹配,堅持要把敬拜上帝的人留在埃及,結果只會招致埃及地的嚴重敗壞;第二個特別之處,是這次上帝從降災中提出了一條出路,就是所有留心聽從上帝的警告,留在室內的人與牲畜其實可以避過一劫,讓災難只降在不敬畏上帝的人身上。這是之前六個災所沒有的,而且所破壞的農作物中,經文刻意指出災情未有波及小麥和粗麥(9:32),也就是說在災禍中上帝仍然給予一線生機。因此這災要帶出的信息是,不聽從上帝的結果極為嚴重,甚至是生與死的分別!但如果有埃及人肯謙卑聽從上帝的吩咐,其實仍有出路。這在某程度上預示日後殺長子之災的吩咐中,肯聽從耶和華的人其實或有機會逃過一劫。

 

《先知書選段》:賽34:11-54與出8:20-9:35的關聯

賽34:11 鵜鶘、豪豬要得它為業,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石垂線,拉在以東之上

賽34:12 人必宣稱那裏沒有王國,它的貴族和所有領袖都歸於無有。

賽34:13 以東的宮殿要長出荊棘,城堡要生長蒺藜和刺草;成為野狗的住處,鴕鳥的居所。

賽34:14 野獸要和土狼相遇,山羊鬼魔要與同伴對唱,莉莉絲必在那裏棲身,為自己尋找安歇之處。

賽34:15 箭頭蛇要在那裏做窩,下蛋,孵蛋,並招聚幼蛇在其保護之下;鷂鷹也與伴侶聚集在那裏。

賽34:16 你們要查考並誦讀耶和華的書;這些現象必然存在, 沒有一樣動物缺少伴侶。因為是他,藉著我的口吩咐,他的靈將牠們聚集。

賽34:17 他為牠們抽籤,親手用準繩為牠們分地;直到牠們永遠得地為業,世世代代住在其間。

賽35:1 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沙漠也必快樂;又如玫瑰綻放,

賽35:2 朵朵繁茂,其樂融融,而且歡呼。黎巴嫩的榮耀,並迦密與沙崙的華美,必賜給它。  人要看見耶和華的榮耀,看見我們上帝的榮美。

賽35:3 你們要使軟弱的手強壯,  使無力的膝蓋穩固;

賽35:4 對心裏焦急的人說:  「要剛強,不要懼怕。  看哪,你們的上帝要來施報,  要施行極大的報應,  他必來拯救你們。」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4],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的前半部分,內容較多提及人的過犯怎樣招致上帝的審判。賽34:11指出上帝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石垂線(大概是用於量度)拉在以東身上,代表著上帝要從她身上計算她的空虛和混沌的程度而進行審判。以東是以掃的後代,有著屬血氣、屬世的象徵意義,而且她喜歡建立自己的王國,不愛追求屬靈的事。上帝說要讓她的住處成了那些被上帝定為不潔淨的動物的棲身之地,賽34:12-15又繼續描述以東會怎樣失去其領袖地位和變成荒廢,賽34:16-17再用上「永遠得地為業」諷刺地表達以東要世世代代活在自己的王國中,不斷地過著沒有上帝的荒廢生活;反之,賽35:1-4完全換了另一幅圖畫,十分正面地描述以色列民怎樣因為有上帝的帶領而喜樂地回歸,把本來的曠野和乾旱之地都變成了美麗的花園!結果是上帝的子民能夠看見祂的榮美、得力和強壯起來,而且有上帝安慰和應許給他們報復和拯救。換句話說,以色列和以東將會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有上帝的同在和沒有祂同在的情況是天淵之別。

猶太拉比選了這段先知書的經文與今段的《妥拉》平行,最明顯的是在處境上,上帝審判以東可以與《出埃及記》中上帝使法老和埃及人受災作平行,而這裏以色列人喜樂地回歸、蒙上帝悅納,則與十災中以色列民的安然無恙,有著上帝的拯救和眷顧也是一個平行。另外,在字眼上也出現不少平行之處(詳見下表),反映拉比對《先知書選段》的精心挑選:

(可點擊放大下表)

 

應如何理解「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和這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1. 猶太拉比的解釋:

「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表面上是讓法老失去了自由意志去行善,這在神學上的確不容易解釋,而過去猶太的拉比早已討論過這問題,並有以下幾個相當有見地的看法:

a)法老和埃及人欺壓以色列民的罪其實必須先被審判和受罰,才算得上合理和公義。故此耶和華必須剛硬法老的心,讓他承受十災所帶來的所有審判,這對被迫害了四百年的以色列民來說才算為真正的公平。(拉比Abravanel)

b)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其實是要讓法老更有「自由意志去抵抗上帝」,因為如果法老純粹只是因為怕受罰或承受不了災難,而決定放以色列民離開的話,那麼他就不是真誠地悔改、真正謙卑自己去順服上帝了。故此,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是要讓他有能力去堅持抵受十災的打擊,以致他能不單單因為受災才放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拉比Sforno)

c)法老持續不悔改的情況可導致他漸漸失去悔改的機會。也就是說,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反映當上帝已經多次勸喻和警告他無效之後,就會讓他再沒悔改的機會,只能承受因犯罪而來的刑罰。(拉比Shimon ben Lakish)另一個接近的說法,是當有人犯了極其嚴重或大量的過犯後,上帝是可以不給予他悔改離開邪惡的機會。(拉比Rambam)

2. 從文學的角度理解:

除了參考拉比的理解,我們也可從十災的文學解構和上下文的角度去解釋「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在過去的查經中我們已經提出過下表的十災循環[5],而這次我們再加入「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的出現情況。就讓我們先理解十災的循環,並以此作為背景去理解這問題。

 

第一個循環:

一、二、三災

第二個循環:

四、五、六災

第三個循環:

七、八、九災

共通點

循環的首災:一、四、七災

第一災:水變血(7:14-25)

第四災:蠅災(8:20-32)

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警告的時間:早上(7:15-16、8:20、9:13);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7:16、8:21、9:13)

循環的次災:二、五、八災

第二災:蛙災(8:1-15)

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9:1-7)

第八災:蝗災(10:1-20)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警告的情景:進去見法老……(8:1、9:1、10:1)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8:1、9:1、10:3-4)

循環的第三災:三、六、九災

第三災:虱災/蚊災(8:16-19)

第六災:瘡災(9:8-12)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第九災:黑暗之災(10:21-29)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警告:沒有警告

要求:沒有要求

每個循環都各自有其共通點

藉亞倫伸杖(7:20;8:6、17)

沒有藉任何物件,直接降災 (8:24;9:6、10)

藉摩西伸杖(9:23;10:13、22)

 

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沒有,這代表法老有三次悔改的機會。

一次,這代表法老有兩次悔改的機會。

兩次,這代表法老有一次悔改的機會。

 

透過圖表中的循環和每個循環的首災、次災和第三個災之間的共同之處,我們可以發現十災其實發出了以下的信息:

1) 上帝的行事並不混亂,而是合理和有序的!

2) 每一個災其實都代表著上帝一次又一次地給予法老機會去認識上帝和謙卑悔改!

3) 上帝的降災大多數都非即時性,這讓法老有充分時間去思考和悔改聽從上帝!

4) 上帝嘗試在不同時間(循環中的首災均發生在早上,其餘的可能在下午及傍晚)、用各種方式(亞倫伸杖、直接降災、摩西伸杖)去喚醒法老,要他在自己面前謙卑和完全地聽命!

5) 十災的嚴重程度是漸漸增加的,到了第七災才首次出現有埃及人死亡的情況,反映上帝正在一步步勸喻和教導法老,不及早回轉悔改的話,是會遭遇比之前更嚴重的後果。

6) 從十災中法老多次使自己的心剛硬,反映上帝給予法老真正的自由和選擇機會,甚至容忍著法老出爾反爾、三番四次地進行欺騙(8:29)!

7) 時間上明顯是法老先多次使自己的心剛硬或硬著心,才招致上帝要多次使他的心剛硬。

當我們以上述十災的結構、循環和豐富的信息作為背景,並加入拉比的解釋,就可更好地理解「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以及其應用了:

1) 這並非一次性的偶然動作,而是早在十災之前已經給摩西預言將會出現的情況(4:21)。所以我們不應斷章取義地單單讀這一句話來理解,而是必須放在原先上帝表明要拯救以色列民的原因和背景裏。加上拉比的見解,反映這公義的彰顯,平反之前以色列民被欺壓和殺害的不義,讓我們明白伸冤在主,主必報應的觀念(參結25:12、羅12:19、來10:30等)。

2) 這在整個十災的過程中有系統地多次重複出現,因此這並非不理性的作為,而是經過上帝精心鋪排,並可用理性和有系統地理解,讓人認識上帝的行事原則。

3) 這並非出於上帝因法老不服而一時衝動或意氣用事的行為,而是十分有條理和可預計的結果。可以說,上帝有些時候像是要刻意讓人知道是祂的作為,只是法老不肯承認上帝是全地的主這個身分而已!

4) 上帝施行十災的主要目的,本身就並非為了打擊埃及,而是要把屬上帝的人分別出來(8:23)。所以上帝雖然打擊埃及,但卻沒有一次性地滅絕全部的農作物,讓當地仍有出產糧食的機會(9:32)。而且第七災又讓敬畏聽從祂的人可以逃過一劫,可以說,這種種的情況反映出上帝其實在施行十災打擊法老和埃及的同時,也不斷地對他們施憐憫!「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其實不是上帝無情的作為,而是在充滿憐憫和在顧念人的背景下進行的。假如創天造地的上帝真的要滅絕法老和所有埃及人去讓自己的子民離開,祂其實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而無須一直拖延和忍耐,讓法老有回轉悔改的機會(9:15)。

5) 對於拉比指上帝會因應人犯罪的情況而減少讓人可悔改的機會,我們的確可從十災的循環中看到:在首三災的第一個循環中,耶和華並沒有使法老的心剛硬,他仍然有三次悔改的機會;到了第二個循環(第四、五、六災),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一次,代表法老悔改的機會只有兩次;而到了第三個循環(第七、八、九災),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了兩次,所以法老悔改的機會就只餘下一次;到了第十災的時候上帝就不再給予機會,而是直接殺了他的長子和所有埃及人的長子。事實上,期望上帝對人的罪惡無動於衷,人隨時都可選擇悔改與否,這想法並不合理。我們反而要透過上帝原來是可以按祂的心意去使法老的心剛硬、減少他悔改的機會,而明白我們不應以為永遠都擁有無限的機會可以回轉悔改,從而學會珍惜和把握每一次上帝饒恕自己的機會,為祂而活!

 

結語: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今段查經的經文多次提及法老硬著心不讓上帝的子民離去,導致上帝要親自出手去分開他們。所以我們從今段經文可得出的第一個屬靈提醒是:在我們的生命中是否仍有一些明知上帝不喜悅但卻不想放棄、遠離、分開的人、事、物?昔日以色列民不能留在埃及地敬拜,今天我們經歷過上帝拯救的人同樣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犯罪境況中敬拜上帝,因為兩者並不相容。求主幫助我們懂得對祂所不喜悅的情況作出「斷、捨、離」,學會「分別為聖」的功課!

另外,如果我們單從表面看十災的自然災害,或會認為上帝十分殘忍和暴力(尤其在今段的《妥拉》經文所記載的第七災會導致人命傷亡的結果)。但從今段經文的開始,我們就已經可意識到十災的主要目的並非為要打擊埃及,而是要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分開!而經過了上述對十災的結構、當中的循環、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出現情況等詳細探討,我們更進一步發現十災所帶來的大自然災害,其實是要反映上帝是那位滿有能力的創造主,但同時祂也是滿有憐憫的大能者!因為在十災的過程中祂不斷對法老和埃及人忍耐和留手,而且並不是一次性地擊倒反抗祂旨意的人,而是給予了法老多次的機會,精心安排用不同的方式去讓他認識自己的大能,以致有機會能學會謙卑和敬畏祂。只可惜,法老的驕傲讓他並沒有因為上帝的神蹟和越來越嚴重的災情而謙卑下來,反而心裏剛硬地敵擋上帝,最終連悔改的機會都不斷地減少了。而從以上對「上帝剛硬了法老的心」的論述,我們明白到人其實並不可以隨時隨地隨己意掌握每一個悔改的機會,所以我們必須珍惜上帝給我們赦罪的恩典,把握每一次仍可回轉悔改的時機,好好地學會忠心聽命於上帝,順服聖靈。求主不但拯救我們,更幫助我們學會順服祂的功課,這不是由於我們害怕或想逃避主的刑罰,而是全因為我們對主的愛和敬畏,祂是我們的拯救主和大能者!阿們。


[1] Bruce Wells,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97.

[2]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eiden and Grand Rapid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71.

[3]《和修本》的翻譯某程度上是想帶出:是法老先要把自己的心剛硬,然後上帝才容讓他維持狀態的這個先後次序,以致在神學上並不會引伸出是上帝先主動使法老犯罪的問題,而可解讀為純屬是法老個人的錯。但其實按照希伯來文的文法來看,耶和華的確是行使「剛硬」的主語而法老的心就是直接的受詞,加上動詞「剛硬(וַיְחַזֵּ֤ק)」的詞幹屬Piel,則更帶有強烈或刻意的意思,因此這句其實更應該翻譯為「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或維持像《和合本》那樣用「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

[4]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5]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以及上一段的查經摘要文章〈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對十災的簡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7:8-8:19、珥2:30-3:16(或18):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

「安息日研經坊」(2022-2-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7:8-8:19、珥2:30-3:16(或18 (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亞倫的杖吞了埃及術士的杖,參出7:12;Phillip Medhurst presents James Tissot Bible c 1899

今段《妥拉》經文(出7:8-8:19)描述耶和華藉摩西和亞倫在埃及施行了三個災(水變血、蛙災、蚊災),然而法老仍然心裏剛硬,不肯放以色列人離開。那麼,耶和華施行這三災的目的是甚麼?

 

簡介十災

由今段《妥拉》經文開始,《出埃及記》的故事會進入我們稱為「十災」的敘述。《詩篇》78:12、43提及十災的場景在瑣安田,它位於下埃及(Lower Egypt)尼羅河三角洲東部、蘭塞地的北邊。十災中的頭九災明顯呈現出一個結構,順次序每三個災為一個循環,每個循環都有共通點,而每個循環裏的首災、次災和第三災也有共通點,詳見下表[1]

 

第一個循環

(一、二、三)

第二個循環

(四、五、六)

第三個循環

(七、八、九)

共通點

循環的首災

(一、四、七)

第一災:

水變血(7:14-25)

第四災:

蠅災(8:20-32)

第七災:

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警告的時間:早上(7:15-16、8:20、9:13)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7:16、8:21、9:13)

循環的次災(二、五、八)

第二災:

蛙災(8:1-15)

第五災:

牲畜瘟疫之災(9:1-7)

第八災:

蝗災(10:1-20)

警告的情景:進去見法老……(8:1、9:1、10:1)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8:1、9:1、10:3-4)

循環的第三災(三、六、九)

第三災:

虱災/蚊災(8:16-19)

第六災:

瘡災(9:8-12)

第九災:

黑暗之災(10:21-29)

警告:沒有警告

要求:沒有要求

每個循環都各自有其共通點

藉亞倫伸杖(7:20;8:6、17

沒有藉任何物件,直接降災 8:249:610

藉摩西伸杖(9:23;10:13、22

 

頭九個災既按照上帝所定的模式發生,人就能清晰知道這些災禍並非隨機發生的自然災害。另外,十災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埃及的打擊是一直往上遞增的,最後第十災殺長子之災就是最致命的一撃,其後法老直接放所有以色列人走,甚至埃及人也催促他們離開那地。十災無疑是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方法,然而,對於上帝來說,單單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根本用不著施行十災的,祂大可一開始就以殺長子之災來迫使法老降服。而從經文所記,上帝施行十災是為要達致以下幾個主要目的:1)向埃及和以色列表明耶和華超乎萬神和人類(7:5;9:14-16;10:2;15:11),讓上帝的名傳遍全地(9:16);2)區隔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展示上帝以大能保護祂的子民(8:22-23;9:3-4;10:22-23;12:12-13);3)對埃及的審判,以此說服法老讓以色列人離開(8:2、21;11:1;12:12、31-33;另參民33:4);4)為要作以色列人的上帝,使他們將上帝救贖他們的事蹟傳給子孫後代,使以色列世世代代都認識和跟隨耶和華(6:7;10:2;12:42)。

 

亞倫在法老面前使杖變成蛇(出7:8-13

上一個分段的結尾7:1-7提及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進到法老面前,叫他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然而,上帝也說,法老必不聽從他們,而上帝會嚴厲地懲罰埃及,在其中多行神蹟奇事。到了今段,摩西和亞倫到了法老那裏,法老就要求他們行一件奇事作為證據,以證明他們確實是耶和華的使者。事實上,這一事件是接下來上帝降災的序幕,它有著跟最初幾災相似的模式:上帝的奇事(7:10),埃及術士複製亞倫所行的(7:11-12),以及法老的心剛硬(7:13)。

亞倫在法老面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杖丟在法老面前,杖就變成了蛇。接著法老也召了智慧人和行邪術的人來,這些埃及術士也用邪術(בְּלַהֲטֵיהֶ֖ם belahateihem;by their spells / secret arts)照樣做。(7:10-11)「邪術」的希伯來文字根l-w-t有「包裹、遮蓋」的意思,這個名詞的意思是「保密的東西」,有可能是暗示術士所行的是靠一些類似掩眼法的技巧[2]。「邪術」的使用跟亞倫動作的簡單性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倫並沒有使用任何邪術,他只單單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將杖丟在法老面前。而經文的重點並不是杖的變化,而是亞倫的杖吞了(בָּלַע bala;swallow)術士的杖。「吞了」的原文בָּלַע bala,在《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兩次,另一次是出現在15章的摩西之歌:「耶和華啊,眾神明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你伸出右手,地就吞滅(בָּלַע bala)他們。」(15:11-12)這裏說到上帝伸出右手,埃及的軍隊就被吞滅。因此雖然接下來的十災表面上看來好像是上帝與法老的一場拉鋸戰,但其實7:12的經文已經暗示了在十災之先,埃及敗仗的大局已定。埃及重要的蛇神瓦吉特(Wadjit)是下埃及的保護神,她通常被描繪成一條豎立準備發動攻擊的眼鏡蛇──稱為Uraeus。蛇又往往是埃及皇室的象徵,裝飾在埃及法老的頭飾上方,對於古埃及人來說,蛇的形象可保護國王,亦彰顯法老的力量和威脅性。[3]因此亞倫的杖吞了術士的杖(蛇),就是要讓法老明白耶和華的主權在他之上,但是他心裏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話,於是上帝開始以災禍去擊打埃及。

 

第一災:水變血(出7:14-25

上帝告訴摩西明天早晨法老會到水邊,吩咐摩西到尼羅河邊去迎見他,並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差派我到你這裏,說:放我的百姓走,到曠野事奉我。看哪,到如今你還是不聽。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用我手裏的杖擊打尼羅河中的水,水就變成(דָּ֣ם dam;blood);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河裏的魚必死,河也要發臭,埃及人就厭惡(נִלְא֣וּ nilʾu;will loathe, will not be able)喝這河裏的水。」(7:16-18)在這之前,摩西已經兩次去見法老,然而法老依然心硬,不肯聽上帝藉摩西和亞倫所傳講的信息,亦不肯放以色列人走,於是今次上帝差派摩西直接宣告降災,而第一災更是與法老當時身處的尼羅河有關。

17節「血」的希伯來文名詞 דָּ֣ם dam其實亦可解作血紅色,如《約珥書》2:31,當中提到「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דָּ֣ם dam)」,這裏並非照字面所指月亮會變為血,而是指到月亮的顏色會變成像血一樣紅。關於水變血,有學者推斷尼羅河可能因著從河的源頭沖刷而來的紅土沉積物以及當中的一些藻類植物而令到河水變色,這些物質亦擾亂了河水的氧氣平衡,以致魚類因缺氧而大量死亡[4]。不過,即使水變血有可能是指到尼羅河的污染,也不能夠否定這是上帝的作為,因為不論在時間上(隨著亞倫舉杖而發生)、污染的強度和所影響的範圍,都表明了這是出於上帝的超自然作為。因著上帝擊打尼羅河,水被嚴重污染,河裏的魚死了,河也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喝河裏的水。

從古至今,尼羅河一直是埃及的命脈。在古代或現代,埃及都十分依賴其水源,每年尼羅河氾濫的日子,河水的水位上升會為周圍的田地提供肥沃的土壤和重要的水源。沒有尼羅河,繁華的埃及地將與附近的沙漠一樣貧瘠。因此埃及有很多的神明都跟尼羅河有關。7:21特別提到「河也臭了」,這是值得留意的。在古埃及文學中,就有一首讚頌尼羅河的頌歌(Hymn to the Nile),其中提到尼羅河是「食物的供應者、有豐足的供給、是一切美好的創造者、威嚴之主、帶著芬芳的甜美」[5],可以想像當埃及人看到他們所稱頌的美麗的尼羅河,這條生命之源竟然變成了血紅色的河流、河中滿佈魚的屍體、並充滿惡臭,心中必然泛起一份恐懼與震撼。

然而,經文形容埃及的術士也用邪術照樣做了,而當法老看見術士照樣做的時候,就轉身回宮,並不把這事放在心上。(7:22-23)不過,埃及百姓可不像法老那麼輕鬆,他們「沿著尼羅河邊挖掘,要找水喝,因為他們不能喝河裏的水」(7:24)。由此可見法老不但性格高傲,並且只要事情對自己沒有切身的影響,他根本不放在心上,亦不關心自己百姓的困苦。

 

第二災:蛙災(出8:1-15

到了第8章,耶和華吩咐摩西去警告法老:「看哪,我必以青蛙之災擊打你的疆土。尼羅河要滋生青蛙;這青蛙要上來進你的宮殿你的臥房,上你的床榻,進你臣僕的房屋,上你百姓的身上,進你的爐灶你的揉麵盆。這些青蛙要跳上你、你百姓和你眾臣僕的身上。」(8:2-4)上帝吩咐摩西說的這番話,當中所有人和物件都是以「你的」來形容,意即這些人和物都是與法老相關的,上帝甚至說青蛙會跳到法老身上,因此他不能再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亞倫按上帝藉摩西所吩咐的,伸出手裏的杖在江、河、池塘上,把青蛙帶上埃及地,以致青蛙遮滿了地面。亞倫所做的動作其實與上一災無異,他同樣是伸出杖在眾水之上,而這個動作所帶來的是甚麼災害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和旨意。這次術士亦照樣用他們的邪術將青蛙從水中帶上來。在埃及的眾神明中有一位有著青蛙頭人身的女神赫克特(Heqet),她被視為復活和生育的象徵。人們還認為赫克特會幫助婦女順利分娩。青蛙在古埃及是被膜拜的偶像,是埃及人不能隨意殺死的神聖動物之一。[6]

蛙災嚴重地影響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包括法老在內,所以即使術士能照樣行,法老亦因青蛙的攪擾而召摩西和亞倫來,說:「請你們祈求耶和華使這些青蛙離開我和我的百姓,我就讓這百姓去向耶和華獻祭。」(8:8)摩西回答法老:「悉聽尊便[7],告訴我何時為你、你臣僕和你的百姓祈求,使青蛙被剪除,離開你和你的宮殿,只留在尼羅河裏。」(8:9)奇怪的是,法老選擇的時間是「明天」而並非「現在」,對此經文沒有提供確切的解釋,多數學者認為「明天」意味著「盡快」,認為法老不相信摩西能在短時間內讓覆蓋整個埃及地的青蛙在短時間內自行消失。[8]然而,這看來也像是在測試摩西的話的準確性,以及摩西所代表的耶和華的真實性。[9]耶和華聽了摩西的請求,就在所定的時間讓那些遍滿埃及地的青蛙都死了。可是法老見到災禍舒緩,便又再硬著心,背棄自己的諾言,不肯放以色列人走。

 

第三災:蚊災(出8:16-19

出8:1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伸出你的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在埃及全地變成蚊子(כִנִּ֖ם khinnim;gnats)。』」

出8:17 他們就照樣做了。亞倫伸出他手裏的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人和牲畜身上就有了蚊子;埃及全地的塵土都變成蚊子了

出8:18 術士也用邪術要照樣產生蚊子,卻做不成。於是人和牲畜的身上都有了蚊子。

出8:19 術士對法老說:「這是上帝的手指。」法老心裏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當法老違背他的承諾後,第三災毫無預警地臨到埃及。這災在《和修本》被譯為「蚊災」,亦有其他中文譯本譯為「虱災」(如《和合本》、《新譯本》)。從原文上未能肯定所指的昆蟲品種,有學者指這可能是指一種體積非常細小的蚊,它會叮咬人的皮膚造成刺痛,甚至會爬進眼睛和鼻子[10]。經文說全地的塵土都變成蚊子,這是一個驚人的數量,蚊子與塵埃一樣,既細小又能充滿整個空間,讓埃及人避無可避。在上一災青蛙入侵了埃及人的家園,到了這一災,蚊子則折磨他們的身體。埃及術士的邪術在此再起不了作用,即使之前他們表面上看似能複製亞倫所做的事情,然而他們不能將塵土變成蚊子。他們對法老說:「這是上帝的手指。」意味著他們曉得這事是源於在人之上的神聖力量,並非他們所靠的邪術或神秘的技倆所能行的。而因著術士的失敗,在往後的災禍之中,法老再沒有召喚他們。過了三災後,法老的心仍然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話,亦不肯放以色列人走。然而這個結果上帝早已預示,經文已明言這一切就「正如耶和華所說的」。(8:19)

 

《先知書選段》珥2:30-3:16(或18)與出7:8-8:19的關聯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約珥書》,約珥是南國猶大的先知,有學者估計他可能是在約阿施作猶大王時期(主前835-796)的先知。這書的主題包括:耶和華的日子、以色列民要回歸等[11]

珥2:30「我要在天上地下顯出奇事(מֽוֹפְתִ֔ים mophetim;wonders),有血(דָּ֣ם dam;blood),有火,有煙柱。

珥2:31 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דָּ֣ם dam;blood),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其中一個常見的關聯是兩者在字眼上的平行,這幾節經文提及耶和華的日子[12]臨到前的徵兆。珥2:30一開始說上帝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又提及「月亮要變為血」(珥2:31),從頭幾節已能明顯地看見它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平行,因為今段《妥拉》一開始就提及耶和華跟摩西和亞倫說,法老會吩咐他們行一件奇事(מוֹפֵ֑ת mophet),並且第一災正正就是水變(דָּ֣ם dam;見7:17、19、20、21)。因此《約珥書》這段經文和今段《妥拉》的第一個聯繫就是兩者所採用的一些共通詞彙(例如:奇事、血),並且兩者都與上帝要施行奇事有關。

珥3:1「看哪,在那些日子,到那個時候,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珥3:2 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עֵ֖מֶק יְהֽוֹשָׁפָ֑ט ʿemeq Jehoshaphat;「約沙法」在原文的意思是「耶和華審判」)去,在那裏我要為我百姓,我產業以色列的緣故,向萬民施行審判(שָׁפַט shaphat;judge);因為他們把我的百姓分散到列國,瓜分了我的土地,

珥3:3 為我的百姓抽籤,以男孩換取妓女,為喝酒賣掉女孩。

……

珥3:6 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疆界

珥3:7 看哪,我必激發他們離開你們把他們賣去的地方,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頭上

「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珥3:1)在原文可譯作「從苦境中轉回」,所指的並非以色列從巴比倫歸回,而是最終上帝審判列國,以色列得贖的日子。而「約沙法」在原文有「耶和華審判」之意,上帝要因著祂的百姓以色列的緣故,聚集萬民到約沙法谷去施行審判,因為以色列的仇敵用極不人道的方式去對待以色列民,他們將上帝的子民當成物品,把他們賣了以換取自己的享樂(以男孩換取妓女,為喝酒賣掉女孩)。

而上帝把祂子民的事看為自己的事,即便以色列的仇敵把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疆界,但上帝必定會激發他們離開被賣到的地方,又使報應歸到以色列的仇敵頭上。這個畫面跟《出埃及記》十分相似,因法老和埃及人同樣以不人道的方式去勞役以色列人,並且不容許他們離開埃及這個不屬他們之地。從今段《妥拉》所記的三災,可見上帝開始了祂對埃及的審判,為要使祂的百姓能夠離開埃及。因此這個選段和今段《妥拉》的第二個關聯,就是兩者同樣指到上帝要透過施行審判去為子民討回公道,又要使他們離開不屬於自己的疆界,並且從苦境中轉回。

珥3:9 當在列國中宣告:預備打仗,激發勇士,使所有戰士上前來。

……

珥3:12 列國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עֵ֖מֶק יְהֽוֹשָׁפָ֑ט ʿemeq Jehoshaphat);因為我必坐在那裏,審判(שָׁפַט shaphat;judge)四圍的列國。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4 在斷定谷( מֶק הֶֽחָר֑וּץ ʿemeq hecharutz;valley of decision)有許多許多的人,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 מֶק הֶֽחָר֑וּץ ʿemeq hecharutz)了。

3:9-14描述到一場激烈的戰事,這是列國與上帝作戰的畫面。13節經文所提到的「莊稼熟了」、「醡酒池滿了」,均指到審判的時候到了,因為敵人的罪已經滿溢。而「約沙法谷」、「審判」這些字眼再次出現,「斷定谷」的意思亦與之相近,指到上帝要作出判決。從《出埃及記》的經文,我們看見經過幾次的談判,法老依然心硬,於是在今段經文上帝開始降災,自然界的力量就好像上帝的軍隊一樣,去對埃及的罪作出審判。因此第三個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帶出上帝要作戰,因審判的時候已到,上帝要宣判並執行祂的判決。

珥3: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珥3:16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出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珥3:17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 אֱלֹ֣הֵיכֶ֔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最後這幾節經文提及在上帝審判之日,日月昏暗,星宿無光,天地都要震動。然而,上帝要保守祂的子民,作他們的避難所和保障。如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 אֱלֹ֣הֵיכֶ֔ם)。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亦有類似的片語,例如7:17「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תֵּדַ֔ע כִּ֖י אֲנִ֣י יְהוָ֑ה),以及8:10「為要叫你知道沒有像耶和華我們上帝的」(תֵּדַ֔ע כִּי־אֵ֖ין כַּיהוָ֥ה אֱלֹהֵֽינוּ)。事實上,今段經文選自《約珥書》,而約珥   יוֹאֵלYoʾel在原文的意思,正正就是「耶和華是神」。因此兩段經文的最後一個關聯,就是兩者同樣指到上帝要在審判中彰顯自己,讓人知道祂是上帝。

 

首三災的目的

1. 叫法老和術士承認耶和華上帝的存在

認識上帝的第一步,首先是要承認祂的存在。在出5章,當摩西和亞倫第一次見法老,並藉上帝的名要求他放以色列人去曠野守節的時候,法老當時的回應是:「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5:2)埃及是一個信奉多神的國家,各式各樣的神明法老都聽聞過,就是沒有聽過耶和華,也不知道祂是否真的存在,後來他加重以色列人的苦工,正因為他認為摩西提出的要求只不過是以色列人偷懶的藉口。在蛙災的記述中,法老請摩西和亞倫向耶和華祈求,使青蛙離開他和他百姓(8:8),這是法老首次承認耶和華的存在。而當上帝以蚊災擊打埃及,術士說:「這是上帝的手指。」(8:19)在經歷頭兩災後,即使摩西和亞倫沒有對蚊災作出警告,術士也察覺並認知到埃及當時所經歷的災難,是出自上帝的手。

2. 彰顯上帝是創造主

尼羅河在埃及被視為生命之源,而青蛙是生命和生育的象徵。「尼羅河要滋生(שָׁרַ֣ץ sharatz;swarm, multiply)青蛙」(8:3)中「滋生」一詞在《聖經》中首次出現是在《創世記》1:20,那裏提及「水要滋生(יִּשְׁרְצ֛וּ yishrtzu;swarm)眾多有生命之物……」,那是一幅上帝創世時的圖象。因此頭兩災表明了不論是尼羅河豐富的天然資源,或是青蛙驚人的繁衍能力,兩者本身都不是生命的給予者,唯有耶和華上帝才是那位賜予生命、使生命繁衍的創造主。到了第三災,上帝吩咐摩西讓亞倫「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עָפָר֙ ʿaphar;dust)在埃及全地變成蚊子。」這再一次將讀者帶回《創世記》,創2:7描述「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עָפָר֙ ʿaphar)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事實上,在頭兩災,埃及術士表面上好像可以複製亞倫所行的奇事,然而第一災只是形態上的轉換(水變血),而第二災就是將青蛙從水中帶上來,但第三災的性質完全不同,因為第三災是將地上的塵土變成活物,不論術士所用的是甚麼邪術,都清楚顯示他們沒有從塵土創造生命的力量。因此,藉著這三災,耶和華上帝表明自己是宇宙中唯一的生命賜予者,世上一切萬物,不論是人、動植物,一切生命都源於祂。

3. 顯明上帝掌管萬有,祂的能力在法老、術士並埃及眾神明之上

表面看來,這三災只是為埃及人帶來了一些不便與不適,並沒有很大的破壞性,甚至在頭兩災的描述中,術士也可以照樣行,彷彿上帝的能力在第三災才真正顯明。然而,事實絕非如此,在頭兩災術士所做的實際上並沒有展現他們的能力,相反,只是顯出他們的無能,他們為埃及地帶來更多的血和青蛙而不是把情況逆轉,豈非只是加重埃及人所承受的災害麼?他們若要對抗上帝,就應該將血變回水、將青蛙趕回尼羅河,然而他們卻沒有將埃及從災難中拯救出來的能力。因此從第一災開始,就可見他們並沒有能力去抵擋耶和華對埃及的攻擊。而從法老的請求與讓步,可見他清晰知道能夠使青蛙離開的就只有耶和華。另外,每個埃及神明所管轄的範圍是特定和有限的,天空有天空的神,地有地的神,每個範疇都由一個或多個神明所掌管。而水變血、蛙災、蚊災,分別涉及生態系統的三個部分:水、地和空氣(地上的空間),因此單單從頭三災,就可見上帝對於每個範疇和空間的主權,祂的能力是埃及眾神明不能比擬的,就正如摩西所言,「沒有像耶和華我們上帝的」(8:10)。

 

首三災對以色列人的意義

如上所述,上帝透過頭三災去彰顯祂的屬性和能力,然而或許我們仍有疑問,為何上帝不選擇一些埃及術士複製不了的災害,這不是更能彰顯祂的能力嗎?水變血作為上帝選定的第一災,這對以色列人而言應該並不陌生,因為在摩西見以色列長老之先,上帝給摩西權能去行三個神蹟,當中最後一個正正就是水變血:「倘若他們不信這兩個神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尼羅河裏取些水,倒在乾的地上。你從尼羅河裏所取的水必在乾地上變成血。」(4:9)水變血到底有甚麼意義,以致以色列人即使不信前兩個神蹟,也能因它而信耶和華的確眷顧以色列人,並鑒察他們的困苦呢?(見4:31)在《出埃及記》1章,提到因以色列人愈發增多,埃及人就因他們愁煩,於是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1:22)因此尼羅河對於以色列來說,並非像埃及人所相信的生命之源,而是以色列整個民族所遭受的無理對待,是他們那些被無故謀殺的嬰孩所埋葬之處。而埃及人謀殺的罪證都被尼羅河所掩蓋了。在《次經》《所羅門智訓》11:6-7提到:「敵人到常流的河中取水,卻取了濃血而驚惶萬分。敵人因下令殺戮嬰兒而受懲罰……」這裏解釋水變血並非單單為要擊打埃及神明和彰顯上帝的能力,它亦代表著上帝真正知道以色列人內心所承受的痛苦,並且就像今段《先知書選段》的信息,上帝要開始祂的審判,為祂的子民討回公道。

事實上,第二災亦相仿,「尼羅河要滋生(שָׁרַ֣ץ sharatz)青蛙」(8:3)中「滋生」一詞的原文在《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兩次,它正好與1:7提到以色列人繁衍(יִּשְׁרְצ֛וּ yishrtzu)一詞相同,起了平行對照的作用。以色列人的繁衍昌盛原是上帝的賜福,然而法老竟因他們人數眾多,就在以色列人並沒有對埃及造成任何實質威脅的情況下,竟然派監工管轄和勞役他們。可以說,上帝刻意降下蛙災,正是因為青蛙是生育、繁衍的象徵,而這理解可再一次提醒當時的人和讀者,法老早前下令當希伯來婦人臨盆時要殺死男嬰,把他們丟在尼羅河裏肆意殺害,而停止他們繼續繁衍在上帝的眼中是嚴重的惡行。也就是說,上帝透過祂所行的災,去回應以色列民被害的苦難。

因此埃及的術士雖然能複製頭兩災,但它們所傳遞的信息,除了展示上帝的大能,亦帶出了上帝是那位眷顧祂子民的上帝,上帝與法老不同,祂不會眼白白看著自己的子民受苦而置身事外,上帝確實知道子民的痛苦,並且會追討埃及壓迫和殺害以色列人的罪行,為以色列人平反,讓他們能夠對上帝生出更大的信心。

 

結語: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

十災對於我們理解上帝如何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十分重要,因為上帝往往透過祂的作為彰顯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上帝藉著頭三災讓法老和術士不得不承認祂的存在,祂也藉這些災去彰顯自己是那位創造主,並顯明祂統管萬有,祂的權能在法老、術士並埃及的眾神明之上。而這位超然的上帝,雖然是高高在上、滿有大能,但卻同時是一位眷顧自己百姓、會用大能為他們討回公道的主。正如上帝在荊棘裏的火焰中向摩西顯現的時候,祂說自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因著上帝的信實,以及祂和子民那一份立約的關係,祂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遭遇,以大能的手將祂的子民從埃及的困苦中拯救出來。事實上,當時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識仍十分有限,對祂的信心也很薄弱,而上帝就透過祂的作為讓祂的子民能夠更深認識自己,知道祂是那位自有永有、信實可靠的上帝。

縱然我們今天沒有經歷當時以色列人所面對的困苦,但面對現今世界的種種我們也難免容易有憂心、惶恐和無力的時候,或許也會有看不清上帝作為的感覺,然而今段經文的信息正正邀請我們再一次去確信上帝是我們可以全然信靠的那一位,即使出埃及的故事離我們很遙遠,但上帝的拯救工作並沒有改變,祂在過去、今天、將來都是一樣的,祂仍是那位大能的創造主,祂有能力改變一切,同時又眷顧我們每一位屬祂的子民,與我們同行。盼望我們都能更多尋求認識祂,在艱難的日子中更多信靠和仰望祂,相信祂必能引領我們走出人生的每一個幽谷。

 


[1]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

[2] 時至今天,弄蛇術仍然存在,而這種技藝在古埃及相當普遍。弄蛇術的表演者會於蛇頭下方的神經位置施加強大的壓力,以致蛇出現緊張性僵硬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蛇會呈現出棒狀的外觀,甚至可以被其他人觸摸,而當它被丟在地時,所受到的震動就會讓牠重新回復正常的狀態。參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37.

[3] Bruce Wells,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88.

[4]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38-39.

[5] James B. Pritchard, e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272.

[6] Davis, John J.,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1), 100.

[7] 「悉聽尊便」(הִתְפָּאֵ֣ר עָלַי֒ hitppaʾer ʿalay)原文直譯的意思是「在我身上你可以有這樣的榮耀」,即是對於除去青蛙的時間,摩西會聽從法老的決定。事實上,這也反映出摩西對上帝的信心,雖然他的回答並非出於上帝的指示,但他相信上帝會聽他的祈求,以顯示這是真正來自上帝的神蹟。

[8] John N. Oswalt,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vol. 1 of CBC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8), 343.

[9] 法老顯然很在意摩西的話的準確性,像是在往後第五災瘟災之後,當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法老第一時間做的不是差派人去視察埃及的災情,而是派人去看以色列人的牲畜是否一隻都沒有死(參9:7),彷彿只要死了一隻屬以色列人的牲畜,就能否定耶和華的存在或其能力。

[10] Keil and Delitzsch. The Pentateu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483.

[11] 有關《約珥書》的簡介,可參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約珥書》的文章摘要〈在末世中信徒要持守的品行〉

[12] 「耶和華的日子」在《約珥書》共出現了五次(珥1:15,2:1,2:11,2:31,3:14),是書中一個重要的主題。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前的其中一個徵兆是天象的變異──「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珥2:31),這個描述和《啟示錄》6章所描述的相似,因此這個日子所指的很可能是《啟示錄》作者所形容的末世大災難,解釋這現象為上帝向人作最後審判前所出現的徵兆。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6:2-7:7;賽42:8-21、52:6及其後:憑信心遵行上帝的吩咐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6:2-7:7,賽42:8-2152:6及其後(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與亞倫向以色列民講話(參出6:9);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敘述了上帝對摩西的幾次吩咐,當中反映出摩西在面對甚麼考驗?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上帝要子民認識祂的名(出6:2-9

上一個《妥拉》分段敘述摩西按著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要法老放子民去曠野向上帝守節,結局是法老非但不答應,反而加重了以色列民的苦工,以致子民抱怨摩西和亞倫。摩西於是到上帝那裏訴苦。今段經文一開始就是上帝給摩西的回答:「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至於我的名耶和華,我未曾讓他們知道(יָדַע yada)。」(6:2-3)אֵ֣ל שַׁדָּ֑י El Shaddai這個名字的確實意思不能肯定,中譯本多數譯作「全能的上帝」,這翻譯算合理。有學者指 שַׁדָּ֑י Shaddai的字根代表女性乳房,與生育有關,而生育在古代人眼中是人不能掌握的事情,只能靠神明保佑。因為先祖們的妻子都有不育的問題,上帝卻扭轉了她們不育的情況,甚至使他們的後代蒙福成為大國,就反映出上帝大能的作為。另外,如果這個字是強調上帝對先祖們在約裏的賜福[1],尤其是要使他們生養眾多,那麼 אֵ֣ל שַׁדָּ֑י El Shaddai亦可譯作「全福的上帝」。

至於耶和華這個名字在《創世記》也出現過,上帝也曾以這個名字向列祖說話[2],所以,上帝說列祖未曾「知道」這名字,並不是指他們未曾聽過,而是他們還未真正明白這名字的含義(「知道」的希伯來文 יָדַע yad‘a 可指一份在經驗過後的認識)。也就是說,列祖未曾經歷過耶和華這名字所代表的能力和屬性:上帝與列祖所立的約裏有關地和後裔的應許都要在將來才應驗,所以必需等到上帝履行祂對列祖的應許時,祂才能讓他們的後裔經歷到耶和華這名字所代表的能力和屬性[3]。至於耶和華這名字的詳細論述可參考之前的文章摘要[4]

出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除去(וְהוֹצֵאתִי vehotzeti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我要】救(וְהִצַּלְתִּי vehitzalti你們脫離他們的奴役。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藉嚴厲的懲罰救贖(וְגָאַלְתִּי  vegaalti你們。

出6:7 我要以(וְלָקַחְתִּ֨י velaqachti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ידַעְתֶּ֗ם ydaʿtem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出6:8 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地,我要領你們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

至於上帝要以色列民怎樣經歷祂的名字,上帝接著就說出祂要做的四個動作,都是以祂自己為主語去執行的,包括:1)祂要除去他們的勞役,2)拯救他們脫離奴役,3)救贖他們,4)以他們為自己的子民。全都是關於上帝要拯救子民離開法老的壓制,並預示祂將要與子民立約。而當子民經歷過這一切之後,他們就會知道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祂就是那位曾與他們的列祖立約的耶和華,現在要按著約裏的應許把他們帶進迦南地。然而當摩西把上帝要做的事告訴以色列人,他們卻因苦工心裏愁煩而不肯聽摩西的話(6:9;另參出5:19-21)。

 

摩西對上帝說自己是不會講話的(出6:10-30

這一段經文有三個部分,頭尾分別是上帝與摩西的對話,中間的一個插段是關於亞倫的家譜,而整段敘事又有一個倒影結構在當中:

A. 摩西(6:10-12

出6:10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6:12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 「 ……我這不會講話的……

B. 摩西和亞倫(6:13

出6:13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

X. 家譜(6:14-26

出6:14 以色列人族長的名字如下:

出6:26 這就是曾聽見耶和華說……的亞倫和摩西

B’. 摩西和亞倫(6:27

出6:27 ……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也是這摩西和亞倫

A.’ 摩西(6:28-30

出6:28 當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說話的時候,

出6:30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 ……我是不會講話的……

頭尾(A和A’)是摩西與上帝的兩段對話,都是關於當上帝吩咐摩西要對法老說祂所吩咐的話和摩西的回應說自己是不會講話的,在中間(B和B’)則是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的話,而核心部分(X)則是一個插段,記載了以色列人族長的族譜,但並非全部十二支派,只記載了雅各的大兒子呂便,二兒子西緬和三兒子利未這三個支派,所以重點是帶出利未家族的記載,即亞倫和摩西的家族,當中又以記載大祭司亞倫的家譜最為詳盡。而貫穿這個結構的是耶和華對他們兩個人的吩咐:要去對法老說上帝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6:13,26,27)。摩西對於這個吩咐的回應是兩次說:「我是不會講話的」(6:12,30),而亞倫之所以出現正是與摩西這個回應有關。

「不會講話的」在原文直譯是「未受割禮的嘴唇」[5],這跟之前上帝呼召摩西時,摩西推辭說自己是「拙口笨舌」(原文直譯是「重口重舌」;出4:10)的不同,之前是指他認為自己不善辭令,是能力上的不足。現在摩西說自己的嘴唇「未受割禮」,所指的大概不是肉身的能力,而是思想上或心理上看自己不夠資格,認為自己根本不能說服法老和子民去聽他,也有學者認為摩西覺得自己的嘴唇是不潔淨的,根本不配作上帝話語的出口[6]。由於摩西對自己沒有信心,上帝於是揀選他的哥哥亞倫去協助他,後來亞倫成為了以色列的大祭司,中間的插段就記載了大祭司的家譜,當中特別提到一些資料:1)利未、哥轄、暗蘭這三代人的歲數,暗蘭是亞倫和摩西的父親,意味著亞倫和摩西是第四代,這使人想起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曾提到他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四百年,直到第四代就必回到迦南地(創15:13-16)[7];2)記載暗蘭亞倫以利亞撒的妻子的身分和來歷[8],反映以色列對大祭司的婚姻有嚴格的要求。這部分的敘事給我們看見,摩西因著法老和子民都不肯聽他而失去信心,認為自己已不能再代表上帝到法老面前說話,上帝對此並沒有責備他,反而揀選了亞倫去協助他,可見上帝體恤人的小信,祂會堅立祂所呼召的人,為他預備協助者,好讓那人能完成上帝所託付的使命。

 

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去見法老(出7:1-7

上部分是上帝使摩西和亞倫共同肩負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責任,而這一段則是關於上帝界定他們二人的角色和分工。上帝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像上帝(אֱלֹהִ֖ים ʾelohim)一樣,你的哥哥亞倫是你的代言人( נָבִיאnaviʾ;prophet)。」(7:1)。這個表述是與法老自視為神明作了一個對比,假如法老是神,那麼摩西在他面前就如同上帝一樣,而在摩西之下就是他的代言人亞倫,就正如在法老之下有他的臣僕一樣。這個陣勢就如同是兩軍現在要正式上陣對決,上帝現在派摩西和亞倫上戰場,上帝自己在背後帥領他們,祂要摩西做的是:「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讓以色列人離開他的地。」(7:2)接著上帝又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固執,我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法老必不聽從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צִבְאֹתַ֜,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我伸手攻擊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3-5)上帝在這場爭戰開始之前,就已經把法老的反應、祂將要怎樣對付他、以及最終的結果,都一一預先告訴了摩西。而重點是這場戰事的結局是上帝必定能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而子民也必因此而知道祂就是耶和華。

如果說上一次摩西去見法老是上帝先以和平的方式勸對方投降的話,那麼現在就因著法老的拒絕,上帝要正式與法老開戰!而上帝用軍隊(צִבְאֹתַ֜這個字去形容以色列民,更進一步突顯出祂現在就像是王那樣帶領子民去打這一場仗。這部分的結束是「摩西和亞倫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的去做了。」(7:6)表示摩西和亞倫現在就領受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這也為上帝開始攻擊埃及和拯救以色列民揭開序幕。

 

《先知書選段》賽42:8-2152:6及其後與出6:2-7:7的關聯

賽42: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賽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尚未發生的事。

賽42:10 航海的人和海中一切所有的,眾海島和其中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

賽42: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鎮,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大聲呼喊。

賽42:12 願他們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頌讚他的話。

賽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他的敵人。

賽42:14 我許久閉口不言,沉默不語;現在我要像臨產的婦人,大聲喊叫,呼吸急促而喘氣。

賽42:15 我要使大小山岡變為荒蕪,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沙洲,使水池盡都乾涸。

賽42:16 我要引導盲人行他們所不認識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的路; 我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

賽42:17 但那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明」;這種人要退後,大大蒙羞。

賽42: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得以看見!

賽42:19 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所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獻身給我的人?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賽42:20 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不見。

賽42:21 耶和華因自己的公義,樂意使律法為大為尊。

……

賽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出埃及記》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今段《先知書選段》的內容是關於在猶大亡國被擄之後,上帝向子民應許祂必有拯救的作為,祂應許要作新事,那時不論在曠野或海島的人都要認識祂是耶和華,也必把榮耀頌讚歸給祂。上帝要如勇士爭戰,把敵人擊敗,祂要彰顯能力,使人知道雕刻的偶像是虛浮的,那些倚靠人手鑄造的偶像的人必要羞愧。上帝要開通祂僕人的耳,讓他們能聽見,也要開他們的眼,使他們能看見,上帝要引導他們行所不認識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的路,為的是要使祂的公義和律法被尊為大。

拉比選了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來對應《妥拉》的經文,大概是因為兩段經文之間有著一些關聯的重要字眼(見下表):

連繫

 6:2-7:7

 42:8-2152:6及其後

我是耶和華

אֲנִ֥י יְהוָֽה

出6:2 上帝吩咐摩西,對他說:「我是耶和華

אֲנִ֥י יְהוָֽה。……

出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אֲנִ֥י יְהוָֽה);……

「我是耶和華」共出現六次(6:2、6、7、8、29,7:5)

賽42:8 我是耶和華אֲנִ֥י יְהוָֽה),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知道

認識(יָדַע

出6:3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至於我的名耶和華,我未曾讓他們知道(יָדַע

出 6:7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יָדַע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出 7:5 我伸手攻擊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יָדַע我是耶和華。」

賽42:16 我要引導盲人行他們所不認識(יָדַע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יָדַע的路;我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

賽 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יָדַע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שָׁמַע

出 6:5 我聽見(שָׁמַע以色列人被埃及人奴役的哀聲,我就記念我的約。

出 6:9 摩西把這話告訴以色列人,但是他們因心裏愁煩,又因苦工,就不肯聽(שָׁמַע摩西的話。

出 6:12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以色列人尚且不聽(שָׁמַע我,法老怎麼會聽(שָׁמַע我這不會講話的人呢?」

出 6:30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我是不會講話的人,法老怎麼會聽(שָׁמַע我呢?」

出 7:4 法老必不聽從(שָׁמַע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賽 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聽】(שָׁמַע尚未發生的事。

賽 42: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שָׁמַע!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得以看見!

賽 42:20 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שָׁמַע不見。

「戰爭」

的場景

出 6:26 這就是曾聽見耶和華說「把以色列人按著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亞倫和摩西,

出 7:4 法老必不聽從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צִבְאֹתַ֜,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出 7:5 我伸手攻擊(עַל ; over, against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賽 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עַל他的敵人。

 

今段經文敘述了上帝對摩西的幾次吩咐,當中反映出摩西在面對甚麼考驗?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今段經文共敘述了四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第一次記載在6:2-9,在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裏,兩次強調「我是耶和華」,上帝告訴摩西祂要讓子民知道這名字的意思,就是要他們經歷祂的能力和屬性,然後就吩咐摩西去見子民,說上帝要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並要以他們為自己的子民,也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把他們領進應許之地。然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向子民說話,子民因法老所加諸的苦工而不肯聽。我們可以想像摩西有多麼的灰心喪志,他處於上帝與子民之間,這邊廂是他領受了上帝的吩咐要向子民說話,那邊廂是子民根本不肯聽他代上帝所說的話。面對這個局面,他要怎樣才能繼續他的使命呢?

第二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記載在6:10-12。這個吩咐是上帝再次要摩西向法老說要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摩西的回應是以色列人尚且不肯聽他,更何況是法老呢?摩西說自己是個不會講話的人,反映出摩西因著過去的挫敗,就不敢相信自己有能力(口才)可以代表上帝向法老說話。第三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記載在6:28-30,這次吩咐與第二次相似,都是上帝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對法老說上帝要說的一切話。摩西的反應同樣是說自己不是一個會講話的人,他不相信法老會聽自己所說的話。

對於摩西認為自己沒有能力使法老聽他,上帝並沒有反駁,反映某程度上上帝也認同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法老的而且確不會聽他。可是,這不代表由於法老不聽他,上帝就不用摩西再去碰壁,上帝依然要摩西去見法老,只是揀選了他的哥哥亞倫去協助他,讓他們兩個人一同去見法老。第四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記載在7:1-6,這次上帝給摩西的吩咐仍然是要他代表自己去見法老,向法老說上帝所吩咐的話,而亞倫則會成為摩西的代言人,而這次摩西再沒有以自己的口才不足為由而推辭,而是照著上帝的吩咐去做。

由上帝在西奈山呼召摩西,那時他多番推辭,到他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和向子民說話卻無功而回,以致對自己沒有信心而不願承擔使命,直到後來順服於上帝的吩咐,摩西其實是經歷了一次被考驗的過程,這考驗是要他放下對自己能力的衡量和對外在勝算的判斷,把信心放在上帝的身上,而不是法老的回應上,他要單單因著這是出於上帝的吩咐就順服遵行。畢竟,上帝正正是使用了法老對摩西的拒絕,去證明了法老的固執以及祂對法老施行審判的理據。可見,事情的不如意,也可以是成就上帝的心意和上帝拯救計劃的一部分。

 

結語:憑信心遵行上帝的吩咐

當一個被上帝呼召的人,按著上帝的吩咐向人說話,得到的結果卻是無人肯聽,的確會叫人感到氣餒,也自必然沒有信心再繼續做上帝所吩咐的事。但事實上,這樣的例子在先知中屢見不鮮。而我們較為熟悉的有耶利米和以賽亞。當上帝呼召耶利米時,耶利米說:「我不知道怎麼說,因為我年輕。」(耶 1:6)但上帝並沒有因此收回祂對耶利米的呼召,祂對耶利米說:「不要說『我年輕』,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裏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甚麼話,你都要說。」(耶 1:7)可見上帝對一個人作出呼召是出於祂主權的揀選,由不得人拒絕,即使那人自覺能力不足,上帝都不會撤回祂的呼召,最終耶利米都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說話,至於是否有人肯聽他,與他的被召沒有必然的關係,因為上帝的吩咐是一回事,事情的結果又是另一回事。

用以賽亞為例,上帝在呼召他時,甚至已預先告訴他,他所說的話不會有人肯聽:「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了又聽,卻不明白;看了又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油脂,耳朵發沉,眼睛昏花;恐怕他們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就得醫治。」(賽 6:9-10)主耶書亞(耶穌)也曾引用這節經文去指責他那個時代的人就與以賽亞時代的人一樣,即使聽到有人在傳來自上帝的信息,也不願意回轉接受上帝所指示的那條路。可見,上帝要先知忠於他們的呼召,卻並沒有保證他們的事奉必然有預期的果效。

我們或許會問:既然人不肯聽,上帝為甚麼仍然要派先知去對人說話呢?這是以結果作為前題,去斷定是否值得向人說上帝所吩咐的話。然而,這不是《聖經》給我們的教導,相反,我們從《聖經》所見到的卻是:雖然人不肯聽,上帝仍然堅持差派先知到子民中間代表祂說話,我們可有看出上帝的心腸?這就好比為人父母的,知道子女有頑劣的行徑,就必然會開聲勸導,即使他們未必願意聽,父母也不會停止勸說的工作,總盼望子女們能把自己的話語聽進去。

事實上,我們作為主耶書亞的門徒,也同樣是被主差派,去到人群當中,把主所吩咐我們的,都教導別人遵守(太 28:20)。我們大可以有心理準備,昔日在先知和主耶書亞的時代發生的事,在今天也會發生,就是人依然會拒絕來自上帝的話語,人的心因著不認識上帝,耳朵和眼睛向上帝都是關閉的。我們同樣會遇上摩西當時的考驗,會因著別人不聽自己代上帝所說的話而灰心,甚至質疑自己的呼召。然而,今段經文給我們的提醒是,上帝要差遣祂的僕人代表祂去傳講祂的話語,我們這群蒙差遣的人都需要經得起考驗,要學習當我們傳揚真道時,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和口才,而是要靠我們裏面的聖靈,她會讓我們有力量去遵行上帝的吩咐,即使人的反應或外在環境會叫我們氣餒,情況可能就像摩西被法老拒絕一樣,我們要記住這叫人難受的經歷其實是成就上帝計劃的一個關鍵部分,最終能促成上帝對埃及的審判和對以色列民的拯救,情況又如主耶書亞被人拒絕、被釘在十字架一樣,過程雖然要受苦,但由於耶書亞的忠心、忍耐和順服,卻成就了上帝對人的救恩!求主幫助我們堅定於上帝的託付,不論事情是否順利都忠心地憑著信心去遵行祂吩咐,為的是要讓人都得知上帝拯救的大能和祂對人的愛和憐憫。阿們。


[1] 參創17:1-2,28:3,35:11。

[2] 參創15:7,28:13。

[3]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Exodus (JPS Society, New York, 1991), 31。

[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5] 「割禮」本是指那些屬亞伯拉罕的男性子孫在生殖器上作一個記號,以此表明他們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創17章),而「未受割禮」則是指那些不在約裏的外邦人。在聖經也有用「未受割禮」來指人的心和耳,指的是他們沒有聽從和遵行上帝的誡命。(耶6:10,9:26)

[6]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186。把「未受割禮的嘴唇」的意思看為是嘴唇不潔,這使人想起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上帝時,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賽6:5),指的是當人來到上帝的面前,自然會看見自己的不堪,也不配被上帝使用。

[7] 但也有學者對這第四代的算法質疑,認為由利未到摩西和亞倫之間至少有十代,理據是,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這四個族的總人數是8600,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生出二千多人。此外,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而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很可能由利未到摩西至少有八至十代。

[8] 暗蘭娶的是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也是來自利未支派;亞倫娶的是亞米拿達的女兒,拿順的妹妹以利沙巴,她是來自猶大支派的(參民1:7)。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娶的是普鐵的一個女兒,普鐵的支派則不詳。

[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2022.3.5《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

20223月5日的安息日研經坊,將會安排特別分享聚會,主題是「《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詳情按此

出4:18-6:1;賽55:12-56:7(或8):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4:18-6:1、賽55:12-56:7(或8 (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對法老說話(參出5:1);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為甚麼當摩西願意順服上帝返回埃及帶領子民離開,但事情卻很快就變得不順利(法老拒絕他、以色列民埋怨他)?這會否跟他只向法老要求讓以色列民去守節、他們只須走三天路程去獻祭(出5:1、3)等疑似的謊話有關?

 

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叫摩西平平安安地去(出4:18-23

出4:18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對他說:「請你讓我回埃及我同胞אַחַ֣י;原文是『我的兄弟們』)那裏,看他們還在不在。」葉特羅對摩西說:「平平安安地לְשָׁלֽוֹם leshalom;在原文『平安』其實只出現一次)去吧!」

出4:19 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那些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

出4:20 摩西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讓他們騎上驢,回埃及地去。摩西手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4: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去的時候,要留意將我交在你手中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見註3),他必不放百姓走。

出4:22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בְּנִ֥י;[單數]),我的長子בְכֹרִ֖י;[單數])。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בְּנִי֙;[單數])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בִּנְךָ֖ בְּכֹרֶֽךָ你的兒子,你的長子;[單數])。』」

上一個《妥拉》分段(Torah Portion)交代了摩西的蒙召經過,並且最終願意回應上帝返回埃及地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今段經文承接上文,記載摩西辭別岳父葉特羅[1],希望得到許可讓自己離開。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要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但摩西對岳父所說的話只簡化成一句「看他們還在不在」,這讓葉特羅放心讓他上路(4:18)。上帝又在米甸提示摩西,那些尋索他命的人都死了(4:19),所以當時摩西就安心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出發(一個兒子是之前已記載過的革舜,見2:22;另一個是後來才提及的以利以謝,見18:4)。於是摩西帶著象徵上帝的權柄和同在的杖出發(4:20),這一切的描述,在在都表示摩西十分順利地離開了米甸地,啟程返回埃及地。

不過,這時上帝向摩西表明此行必不順利,即使摩西在法老面前行出上帝藉他的手所行的一切奇事(就是上一段經文提及的三個神蹟標記[2]),法老的心將會剛硬[3],不讓以色列民離開。上帝宣告「以色列是我的兒子בְּנִי֙ beni),是我的長子(בְכֹרִ֖י bekori)」,這表明了以色列民在上帝眼中的重要地位和身分。而上帝指示摩西向法老說「放我的兒子בְּנִי֙;兒子在原文是單數)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בִּנְךָ֖ בְּכֹרֶֽךָ你的兒子,你的長子;兩者同樣是單數)。」則說明了事奉上帝的重要性。如果用「以牙還牙」的對等原則來理解的話,攔阻上帝的兒子去事奉祂,後果等同要賠上自己兒子的性命。可見,上帝眼中看自己的兒子未能事奉祂其實與死了無異!反映出上帝期望祂的兒女事奉祂,也只有樂意事奉上帝的人才配得稱為祂真正的兒女。「上帝的兒女」並非只是一個稱呼或角色,更代表著人願意活出一個事奉上帝的生命!

 

摩西被上帝追殺(出4:26-26

出4:24 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摩西,想要殺他。

出4:25 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她兒子的包皮,碰觸摩西的腳,說:「你真是我血的新郎了。」

出4:26 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那時,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的新郎了」 。

這段經文十分難以理解,因為當摩西終於願意順服上帝回埃及時,這時上帝竟然在路上想要殺他,在道理上說不過去。如果這段經文出現在之前摩西推搪上帝之時,或許較為合理。筆者過去曾聽過有教導指,這是以上帝想殺摩西這件事跟法老欺壓以色列民的處境作為平行,並用西坡拉與摩西有婚約關係,去平行以色列民與上帝有立約關係,目的是要把摩西放在以色列當時受欺壓和渴望被拯救的位置中,讓他體會以色列民被法老欺壓的苦況,並生出渴望妻子西坡拉拯救自己的心情,就如以色列民渴望上帝拯救他們那樣(見下圖)。

這是利用經文的元素去帶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本已不錯,但筆者在今次查考中再發現這解釋仍有不足之處。主要是這解釋未有反映經文本身所突顯有關「割禮」和「新郎」的意義(這兩個詞語在短短三節經文中各出現了兩次),而且摩西並非不能體恤他同胞的苦況,他向岳父表明自己此行的目的就是去看望他們(見4:18,當中「同胞」一詞原文作「兄弟」)。過去他也曾多次表現出一種為被欺壓的人抱打不平的個性[4],因此如果說這段記載的目的是為了要把摩西放在以色列民被欺壓的位置去體恤他們的話似乎說服力不足。

筆者從一些拉比的討論中發現,他們主要從西坡拉的回應來理解,並指出摩西未有為其兒子行割禮是耶和華想要殺他的主因[5]。而從這個觀點入手的話,筆者認為可以有一個更合理的解釋:的確,作者在短短三節經文中指出當西坡拉一知道上帝想殺摩西時,就有能力立即解決這場危機,反映出她完全知道問題的關鍵就是「摩西未有為兒子行割禮!」當中「兒子」(4:25)一詞在原文是單數,可以推斷摩西之前大概有為大兒子革舜行割禮,但當小兒子以利以謝出生時就未有為他進行割禮。也就是說,摩西在米甸日子久了,漸漸忽略了割禮記號背後是象徵上帝與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的立約關係。我們要留意割禮其實並非以色列民獨有,在埃及和古近東本已普遍,摩西不可能對割禮毫不知情,甚至應該明白其重要性,但他竟然沒有為小兒子行割禮,於是他的妻子西坡拉即時為摩西彌補過失,為小兒子行割禮(她大概從摩西得知割禮對以色列民的意義),以致上帝放過摩西。而當她割下兒子的包皮並放在摩西腳前,是宣告摩西是自己血的新郎(代表與自己有一種生死相連的婚約關係),向上帝表明了她看重摩西與自己的立約關係,也代表摩西表明他們一家是看重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立約關係,以致當上帝看見她的悔改和為摩西的代求就止息了怒氣。換句話說,摩西並非對割禮一無所知,卻是輕看了它在上帝眼中的重要性!他需要像西坡拉那樣悔改並再次看重子民與上帝的立約記號,才能勝任去作為上帝的代表去拯救及帶領以色列民。我們必須理解,當上帝派遣摩西帶領自己的子民出埃及,並介紹自己為「他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見3:16),祂是在宣揚自己與以色列民的先祖以至他們的後代之間有一份立約的關係,這同時是保證摩西必定能夠成功帶領子民出埃及的根本性原因。祂是那個會堅定在自己的約裏,並信實地成就祂所應許的耶和華上帝[6]。而摩西作為上帝的代表,肩負著帶領子民出埃及的重大使命,他須要說服以色列民、法老、埃及人甚至首先是他自己有關上帝看重對約的應許。所以當他出發返回埃及卻仍然不察覺自己的問題時,其實是輕看上帝所看重的與子民立約的關係[7],這在上帝眼中完全不能接受。可以說,摩西雖然蒙上帝召命,但他必須努力讓自己與這呼召相符!而這段經文就是摩西返回埃及地所遇到的第一個困難,而困難的出現是由於他沒有體貼耶和華的心意,只看見自己是笨口拙舌的,卻未有看重讓他完成使命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並建基於祂與子民的立約關係上。

 

百姓聽見摩西和亞倫的話,看見神蹟就信了,並低頭敬拜(出4:27-31

出4:27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 他就去,在上帝的山遇見摩西,就親他。

出4:28 摩西將耶和華差派他所說的話和吩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出4:29 摩西和亞倫就去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

出4:30 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出4:31 百姓就信了。他們聽見耶和華眷顧以色列人,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敬拜。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已經抵達埃及面對以色列民,在途中他遇到哥哥亞倫。當時亞倫估計在埃及地一聽到上帝的召命就立刻上路前往曠野去迎接摩西,這一方面對照出摩西起初回應上帝的呼召時的那份遲疑,另一方面也讓摩西(以及讀者)看見上帝會安排人手和資源去作成祂的工。這非單靠摩西的個人能力可以開展的,而且上帝是按照著摩西的需要去配合和幫助他,反映上帝的信實、對事奉者的體恤和看顧。摩西將上帝對他所說的話告訴亞倫,經文就記載亞倫按照摩西的吩咐而行,這繼續強調了亞倫對上帝以至對弟弟摩西的順服和信任!他們在百姓面前述說了上帝要眷顧他們的話,又行了上帝所吩咐的神蹟,經文說百姓就這樣信了,並且低頭下拜(情況有點像今天有新朋友在福音聚會上聽過見證後,明白了上帝對人的愛和所行的奇事,就願意相信上帝一樣)。而這樣的信心可以說是薄弱的,並主要建基於自己被愛的良好感覺和符合自己利益的情況。我們在不久的下文裏,很快就會看見以色列民因為遭遇艱難就馬上埋怨摩西,質疑他是否來自上帝。可以說,這時百姓對上帝的信心和認識仍然非常有限,下文再詳述。

 

法老表明不認識耶和華,不放以色列人離開(出5:1-3

出5:1 後來,摩西和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放我的百姓走,好讓他們在曠野向我守節。』」

出5:2 法老說:「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和亞倫與法老的首次會面和交手。值得留意的是摩西向法老提出的請求,竟然降格為單單帶以色列民到曠野去守節、獻祭,彷彿只是讓以色列民從奴隸的生活中休假三天,而並非真的向法老要求讓他帶領百姓全然離去(“Let My people go!”)。這做法是否代表摩西存心欺騙法老,甚或是他的信心不足以致不敢提出本來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要求?

猶太拉比對此問題也有不少討論[8]。有些拉比指摩西不是說謊,而是要證明和突顯法老的頑固;也有另一些拉比指上帝原本的吩咐的確是要摩西向法老要求讓子民走三天的路程去獻祭(參3:18),所以在十災過後,法老讓以色列民離開時也一直以為他們只是暫時離去,直至有人向法老匯報說他們逃跑了才恍然大悟去追趕他們(參14:5-6),這說法指對付法老這種人即使上帝欺騙他也不為過;最後也有拉比提出,這說法是從百姓的角度來考量,擔心他們未能接受這突如其來的徹底改變,所以只說到曠野三天,不是要求他們即時全然地改變生活習慣和模式。參考這些拉比的講法後,筆者建議另一個新的理解:首先正如有些拉比所言,摩西只是按上帝的吩咐而說,並非向法老說謊,而上帝早知道法老不會答應(4:21-23),所以用更低的要求去突顯他的頑固!而這其實是猶太人常用的一種稱為「Qal Va’Homer(輕與重)」的解經方法,主耶書亞(耶穌)也常用[9],若然法老連這麼低的一個要求都不願意應允,就足以證明要法老放以色列民全然離去根本是天方夜譚,並突顯之後上帝審判法老、向埃及地施行十災的合理性。與此同時,筆者認為以色列民和摩西都誤以為上帝遲遲不出手(參5:21-23),表面上像是容讓法老去加重苦工惡待百姓,但如果從上帝顧念以色列民的角度來看,祂其實就是顧及了百姓的信心與受苦的情況才指示摩西提出一個較為簡單的要求。意思是:假如摩西提出的要求是要以色列民全然離去的話,法老不但不會答應,亦會再對以色列民加重苦工,大概會比不給他們草但又要他們交足數造磚這個刑罰更為嚴厲!也就是說,以色列民在出埃及之前的日子將會更艱辛,這樣他們對上帝和摩西就更沒有信心了。無論如何,摩西並非存心欺騙法老,但提出更低的要求既是要顯明法老的心硬,證明審判他有合理依據,也為了確保以色列民不致承受法老更重的苦待。因此,摩西所遇上的不順利,完全跟是否欺騙法老無關,而是由於法老不認識耶和華(5:2),他的心剛硬讓摩西不順利,但卻促成上帝用十災去介紹自己讓世人認識祂的大能和法老的無能。

 

法老命令加重以色列民的苦工,懲罰他們的懶惰(出5:4-9

出5:4 埃及王對他們說:「摩西、亞倫!你們為甚麼叫百姓不做工呢?去,服你們的勞役吧!」

出5:5 他又說:「看哪,這地的以色列人如今這麼多,你們竟然叫他們歇下勞役!」

出5:6 當天,法老吩咐監工和工頭說:

出5:7 「你們不可照以前一樣提供草給百姓做磚,要叫他們自己去撿草。

出5:8 他們平時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才呼求說:『讓我們去向我們的上帝獻祭。』

出5:9 你們要把更重的工作加在這些人身上,使他們在其中勞碌,不去理會謊言。」

因著法老對上帝的不認識,他不但拒絕了摩西的要求,更命令監工和工頭加重他們的苦工(仍舊要他們造出磚的相同數量,但卻不提供草;見5:7-8)。他指控以色列民去向上帝獻祭只是個藉口,為的是偷懶(5:8),這反映他不但對人毫無憐憫可言,更認為上帝沒有能力動搖他的霸權管治。其實古代人一般都懼怕神明會帶來刑罰,所以一般都採取「寧可信其有」的妥協態度,但法老卻完全無視摩西向他作出上帝會降災的警告(「⋯⋯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見5:3),也不理會不提供草的結果可能最終導致減少磚的產量(受損的其實是埃及的利益),加上經文詳細描述法老安排人加倍惡待以色列民的過程和對話,在在就是要突顯出他毫不尊重上帝,反映他說「我不認識耶和華是誰」這句話所表示的意思,就是他的的確確不把上帝放在眼內,他看自己比上帝更大和更有能力。

 

以色列人的工頭指責摩西和亞倫害了他們(出5:10-21

出5:10 監工和工頭出來對百姓說:「法老這樣說:『我不給你們草,

出5:11 你們自己在哪裏能找到草,就往哪裏去找吧!但你們的工作一點也不可減少。』」

出5:12 於是,百姓分散在埃及全地,撿碎秸當草用。

出5:13 監工催逼他們,說:「你們每天要做完一天的工,與先前有草一樣。」

出5:14 法老的監工擊打他們所派的以色列工頭,說:「為甚麼昨天和今天你們沒有按照以前做磚的數目,完成你們的工作呢?」

出5:15 以色列人的工頭來哀求法老說:「為甚麼這樣待你的僕人呢?

出5:16 監工不把草給僕人,並且對我們說:『做磚吧!』看哪,你僕人挨了打,其實是你百姓的錯。」

出5:17 法老卻說:「懶惰,你們真是懶惰!所以你們說:『讓我們去向耶和華獻祭吧。』

出5:18 現在,去做工吧!草是不會給你們,磚卻要如數交納。」

出5:19 以色列人的工頭聽見「你們每天做磚的工作一點也不可減少」 ,就知道惹上禍了。

出5:20 他們離開法老出來,正遇見摩西和亞倫站在那裏等候他們,

出5:21 就向他們說:「願耶和華鑒察你們,施行判斷,因為你們使我們在法老和他臣僕面前有了臭名,把刀遞在他們手中來殺我們。」

這段經文主要記載以色列人得悉法老要加重他們的苦工後的反應。雖然他們之前聽到摩西和亞倫的話和看過他們的神蹟後就信了上帝甚至低頭敬拜,但明顯地他們並不明白信上帝是甚麼一回事,以致這時他們屈服於法老,分散在埃及全地撿碎秸當草用,對法老的惡待逆來順受,不察覺同時敬拜上帝和順服法老是個嚴重的失信。事實上,上帝本來就吩咐摩西和百姓的長老一同前往向法老要求離去的(3:18),但摩西見法老的時候卻不見百姓的長老或其他以色列人的工頭出現,某程度上經文已在暗示他們不想違抗法老的旨意。而他們並不是沒有向法老說話的渠道,因為接著他們向法老哀求,但只是表明自己樂意繼續服侍他,表明自己的忠誠和無辜(5:15-16)。這反映出只要情況還能應付得過去,當時的以色列民仍然甘於服侍法老,甚至當法老指出他們要求向耶和華獻祭是他們受苦的因由,他們的反應是反過來指責摩西和亞倫,認為他們所代表的上帝是不應讓他們在法老面前受苦,以色列民並沒有向法老和摩西表明與上帝的關係。這反映出他們並不知道敬拜耶和華比服侍法老重要,某程度上他們在上帝和法老兩者中選擇了後者,認為這是最容易解決面前艱難的方法,讓自己的生活可以好過一些。明顯地,以色列民並未真正認識上帝以及何謂相信祂和敬拜祂,他們不知道與上帝有立約關係,是等於自己也必須把上帝放在一切之上,好去維繫這段關係,單單事奉上帝。

 

摩西抱怨耶和華一點也沒有拯救祂的百姓(出5:22-6:1

出5:22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主啊,你為甚麼苦待這百姓呢?為甚麼差派我呢?

出5:23 自從我到法老那裏,奉你的名說話,他就苦待這百姓,你卻一點也沒有拯救你的百姓。」(摩西抱怨上帝差派自己、抱怨上帝沒有讓他經歷順利……)

出6:1 耶和華對摩西說:「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放以色列人走,因我大能的手把他們趕出他的地。」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返回上帝那裏,抱怨他已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但一切都並不順利,反映他以為事奉上帝、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一切都會盡如人意,然而其實上帝一早已經向他預告過會經歷不順利(4:21)。從上文所見,摩西不順利的原因其實主要是由於法老和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不認識、不順服,甚至是不同程度的藐視和敵擋!但從這段和之前上帝想要殺他的記載可見,其實摩西自己也同樣,他在經歷上帝的顯現、蒙召和神蹟後,也仍然對上帝沒有充分的認識,並因為所遇到的挫折而抱怨上帝不出手,不明白上帝的作為和問題的所在,可以說,連摩西也必須要更深地認識上帝。

 

《先知書選段》賽55:12-56:7(或8)與出4:18-6:1的關聯

賽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為甚麼要這樣宣告??)出來(תֵצֵ֔אוּ平平安安(וּבְשָׁל֖וֹם蒙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賽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以證明離開巴比倫地 “the Babylonian Exodus”是美好的!)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56:2 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賽56: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賽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יָ֣ד וָשֵׁ֔ם Yad VaShem,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56:6 「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後的部分,與以色列民離開巴比倫地回歸耶路撒冷的吩咐和應許有關。讀者要知道猶太人被擄回歸的記載與出埃及的記載必然會有某些平行之處(都是離開異邦回到上帝所賜的應許地),因此相關的先知書經文常被用作研讀《妥拉》的經文。而拉比特別選了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來對應《妥拉》的經文,大概就是因為兩段經文之間有著一些關聯的重要字眼(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4:18-6:1

《先知書選段》賽55:12-56:8

平平安安地離去/出去的平行

出4:18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對他說:「請你讓我回埃及我同胞那裏,看他們還在不在。」葉特羅對摩西說:「平平安安(לְשָׁלֽוֹם去吧!(לֵ֥ךְ

賽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出來(תֵצֵ֔אוּ平平安安(וּבְשָׁל֖וֹם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上帝的記號(神蹟/證據)

出4:28 摩西將耶和華差派他所說的話和吩咐他所行的神蹟(אֹתֹ֖ת都告訴了亞倫。

出4:30 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אֹתֹ֖ת

賽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א֥וֹת

向上帝獻祭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נִזְבְּחָה֙,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出5:8 他們平時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才呼求說:『讓我們去向我們的上帝獻祭(נִזְבְּחָ֥ה。』

出5:17 法老卻說:「懶惰,你們真是懶惰!所以你們說:『讓我們去向耶和華獻祭(נִזְבְּחָ֥ה吧。』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וְזִבְחֵיהֶ֛ם,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結語: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摩西願意事奉上帝後返回埃及地所遇上的波折。他首先經歷上帝想要殺他,接著是法老拒絕了他帶領子民到曠野去獻祭給耶和華的請求,法老更因而加重以色列民的苦工導致以色列民也埋怨他。這不禁讓我們發問「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為甚麼上帝的命令和吩咐不能像祂創造時那樣全然成就?」而今段經文就透過摩西所經歷的不順利去回答了這個問題。首先,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但仍然不順利,反映出即使上帝的旨意要在地上執行,過程中都會出現許多攔阻,參與其中的事奉者甚至會遇到極大的挫敗、痛苦和壓力。而這些不順利和攔阻背後的原因,包括:摩西自己對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關係的不看重、法老在摩西面前(在上帝面前)的自高自大、以色列民不明白何謂真正信奉上帝等等。換句話說,世人(包括我們自己)對上帝的不認識、不順服和藐視,正是攔阻上帝的旨意成就、祂事工的開展和天國的實現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讓上帝的國度實現、祂的旨意要成就,世人和我們都必須不斷認識上帝,學會順服祂和尊崇祂。而今段經文的記述可讓我們更多認識上帝的地方包括:

1)在上帝眼中不事奉祂的人與死了無異,所以只有樂意事奉上帝的人才配得稱為祂的兒女;

2)上帝拯救我們,是建基於祂與我們的立約關係。我們不能只要求祂拯救我們、事事順著我們的要求、一切以滿足自己為依歸,而不去努力維繫這段關係;

3)我們的信心不能單單只停留在相信上帝是否真實存在,而必須不斷進深去認識祂,並要滿足於與祂維繫著一份親密的關係、一份立約的委身關係,這是一種每天都把祂放在自己生命中首位的生活模式;

4)我們既有了上帝的呼召和吩咐,就要付出努力和回應,讓自己稱職地配得上蒙召的崗位;

5)不要再單單根據事情是否順利,去判斷上帝是否真實、是否出於上帝的心意,反而更要反思自己是否有真正認識上帝、體貼上帝的心意和順服祂的旨意;

6)雖然事奉上帝的過程絕不容易,但上帝仍在全然掌權,並會按時看顧和供應事奉者的需要;

7)拯救所帶來的「自由」不是為了讓我們自己作主,想怎樣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想法去生活就怎樣過活,認為對自己有利時才選擇去順服上帝、聽從祂的旨意;而是讓我們有能力和自由去順服上帝,即使面對艱難和壓迫也可以堅持活出真理,選擇不被世界和罪去轄制、攔阻我們去敬拜主和事奉祂。

求聖靈幫助我們不斷更深認識主,並學習從自己做起,努力順服上帝,尊主為大,做好生命見證,傳揚主道,讓世人認識祂,最終讓祂的旨意和國度能透過你和我的生命毫無攔阻地實現在這個世代中!阿們。


[1] 葉特羅並非之前提及過的流珥,他才是摩西的真正岳父。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註3。

[2]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3] 「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原文 וַאֲנִי֙ אֲחַזֵּ֣ק אֶת־לִבּ֔וֹ 甚至應翻譯為「但我將會使他心硬」。我們可理解為上帝要透過使法老的心剛硬去讓他堅定在自己的決定中,好讓他能經歷全部十災,真正地認識祂的大能和自己的卑微。

[4] 參2:11-14、16-17等。

[5] Sh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An In-depth Journey into the Weekly Parsha- Shmot (Gefen, Jerusalem 2008), 32

[6] 參上一篇查經摘要。當中有解釋上帝稱自己為「我是自有永有」,是代表著祂信實長存,永恆不變的本質。因此祂會堅立祂與子民所立的約,並實現祂的應許。

[7] 上帝要施行拯救是因為記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見2:24。

[8]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21-25.

[9] 例如「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嗎?」(太7:11)就是「輕與重」的表達,這是主耶書亞常用來突顯問題所在的講解手法(另見太6:26、路12:26等)。

[10]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1-4:17;賽40:11-19、31: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2)(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與燒不著的荊棘;by Phillip Medhursts in public domain

從上帝向摩西顯現及差遣他的敘事裏,反映出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上帝向摩西顯現並要差遣他3:1-10

經文的開首是介紹摩西的身分,他是為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牧羊的牧羊人,這樣的開場白似是在預示他的身分將從今段開始改變,摩西將變成一個為他列祖的上帝耶和華牧養以色列民的領袖。這個改變發生在某一天,當摩西領著羊群往曠野,去到上帝的山,也就是何烈山[1],耶和華的使者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荊棘在火中並沒有被燒燬,這吸引了摩西的注意,當他轉過身去觀看時,上帝從荊棘[2]裏呼叫他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3](3:4)上帝叫摩西不要靠近,並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所站的地方是聖地。

上帝對摩西介紹自己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4](3:6)摩西因為怕看上帝就蒙上臉。然後上帝就說出他向摩西顯現的原因:「我確實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監工苦待所發的哀聲;我確實知道他們的痛苦。」(3:7)上帝稱以色列民為祂的百姓,又強調祂看見、聽見、知道他們的痛苦,這些字眼跟2:24-25所描述的相似,當中2:24 就提到上帝因著他們所受的痛苦而將會採取行動,而那行動就是祂「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3:8)這意味著上帝要執行祂與以色列三位列祖所立的約,當中的兩個重點是: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受虐之地,並要領他們到迦南地,就是祂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的地(參創15:13-21)。而上帝的拯救計劃就是差遣摩西到埃及:「現在,你去,我要差派你到法老那裏,把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3:10)

 

摩西對上帝的差遣作出推辭3:11-4:17

當摩西聽到上帝要給他這個任務,他一連作出五次推辭,而上帝也逐次作出回應。這五段對話既反映出摩西心裏所想的和他的掙扎,也表明了上帝非常認識摩西,認定摩西是祂所要差派並必定會完成任務的人。現就摩西的五次推辭逐一論述:

1. 第一次推辭:

出 3:11 摩西對上帝說:「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上帝要摩西回到埃及,自然會使他想起自己離開埃及的原因。那時他為救同胞而打死一個埃及人,又調停兩個正在打架的同胞,他本以為以色列民必明白是上帝藉他搭救他們(參徒7:25),誰知換來的卻是同胞的拒絕甚至告發他:「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一樣嗎?」(出2:14)這使摩西知道以色列民並不認同他的身分及好意(更不用說法老和那埃及人死者的家屬會追殺他;參2:15、4:19),以致他決定逃命到米甸,而這多年來在曠野的生活也可能使他認為其實以色列民並未準備好(或配得)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

上帝對摩西說:「我必與你同在。」(3:12上)這是要指出重要的不是摩西是誰,而是他是由誰所差派,上帝應許與他同在,這是要肯定摩西現在已被上帝立為祂的代表,被差到子民當中。上帝給摩西的另一個憑據[5]──「你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下)這話則是在確保他這次必能把子民帶領出來,並會在這山上事奉祂,這或許是要回應摩西懷疑以色列民是否已準備好被上帝拯救的想法。這個憑據所指向的,是上帝命定要做的事,這與以色列民是否準備好(或是否配得)沒有必然關係。

2. 第二次推辭:

出 3:13 摩西對上帝說:「看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對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摩西既然要代表上帝到子民中間,但他除了知道上帝是自己父親的上帝,是以色列民列祖的上帝之外,就對上帝一無所知,所以他希望知道上帝的名字。而在古代社會,一個神明的名字往往可代表那位神的屬性和能力,所以當摩西問上帝的名字時,其實是想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3:14),《和修》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 eheyeh asher eheyeh)的這個名字,在原文是三個希伯來文字,第一個和第三個字都是 אֶֽהְיֶ֖ה eheyeh ,這是動詞 הַיָּה hayah(「是,存有」;to be)未完成式的第一身單數,意思是「我是」或「我將是」(I AMI WILL BE)。而第二個字 אֲשֶׁ֣ר asher是一個指示代詞,意思是「就是那個」(thatwhich),所以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eheyeh asher eheyeh 的直譯是「我是那我是我將會是那我將會是的」(I AM who I AMI WILL BE what I WILL BE)。所以「我是」或「我將是」並不是一個名字(「耶和華」才是),上帝是在說明祂是那位信實長存、永不改變的,祂在過去、現在、將來都如是,祂的作為與祂的屬性一致,也就是說,人能從祂過去的作為去知道祂是誰、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或祂的名字是甚麼)。

接著上帝就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יְהוָֹה YHVH)──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3:15)可以說,אֶֽהְיֶ֖ה eheyeh(我是我將是)是在解釋「耶和華」這名字的含意,這兩個字在原文都與 היה 相關,可算是雙關語(wordplay),古代的希伯來人必然會留意到兩者之間的聯繫[6]。這名字就成為上帝獨一無二的名字,猶太人因著敬畏上帝而不會隨意唸上帝的名字(為遵守十誡的第四誡,參出20:7),所以每次看到這個名字時,都會讀Adonai(「上主」又或是HaShem「那名字」,有些英文譯本會以LORD表示)。這名字要強調的是上帝是信實不變的,祂與以色列的三位列祖立了約,就必會按著約的內容去拯救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並把應許之地賜給他們。

接著上帝吩咐摩西去召集以色列的長老,並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פָּקֹ֤ד פָּקַ֙דְתִּי֙ paqod paqadti,眷顧你們在埃及的遭遇。」(3:16)上帝又說:「他們必聽你的話」(3:18上)。有學者推測這番話之所以能對以色列的長老起作用,是因為這會使他們想起約瑟臨終前所說的話:「上帝必定眷顧你們(פָּקֹ֨ד יִפְקֹ֤ד paqod yifqod,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帶上去。」(創50:25)所以當摩西帶著這個信息來到他們當中時,就會叫他們相信現在是上帝「眷顧」他們的時候了。

上帝又吩咐摩西要和以色列的長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向我們顯現,現在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3:18下)這個要求明顯與上帝要拯救以色列民永久離開埃及的心意不符,那麼上帝為甚麼要摩西這樣對法老說呢?我們或許可以從接著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推測出原因:「我知道若不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不會放你們走」(3:19),意味著即使是這個不算過份的要求,法老也不會答應。上帝又告訴摩西:「我必伸出我的手,在埃及施行我一切的神蹟,擊打這地,然後,他才放你們走。」(3:20)這是指上帝之後要在埃及施行十災,好懲罰他們苦待以色列民;上帝也把最後的結果告訴摩西:「我必使埃及人看得起你們,你們離開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每一個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以及寄居在她家裏的女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掠奪了埃及人。」(3:21-22)這也是上帝曾對亞伯拉罕預言過的(參創15:14)。

3. 第三次推辭:

出 4:1 摩西回答說:「看哪!他們不會信我,也不會聽我的話,因為他們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摩西認為以色列的長老和法老都不會相信上帝要藉他所說的那些話,甚至他們會認為上帝根本沒有向他顯現。於是上帝給摩西行神蹟的能力,好使他能向人證明上帝的確向他顯現過,上帝讓摩西有能力行三個神蹟。第一個神蹟是摩西手裏的杖當丟在地上時,杖就變成一條蛇,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拿住蛇的尾巴時,牠就在摩西的手中變回杖(4:2-5)。第二個神蹟是當摩西把手放進懷裏然後抽出來時,他的手就長了痲瘋,像雪一樣白。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把手放回懷裏再抽出來時,手就復原了,與全身的肉一樣(4:6-7)。第三個神蹟沒有即時行出來,因為上帝說當摩西行完了第一和第二個神蹟後,他們都還不信,也不聽他的話,摩西就要從尼羅河裏取些水倒在乾的地上,所取的水在乾地上會變成血(4:8-9)。所以,這個神蹟要在埃及才能施行。

這三個神蹟其實都跟之後摩西與亞倫去見法老時所行的神蹟相關,第一個神蹟是使杖變蛇,埃及的術士用邪術也能照做,「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成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7:12),這就證明上帝的能力比法老的術士大。第二個神蹟與痲瘋有關,我們從《利未記》13-14章所記載的痲瘋病條例得知,這病其實是上帝放在人肉身上的一個外在標記,使人得知自己當時的狀態不蒙上帝喜悅,必需趕緊按上帝指示的方法處理,所以,這標記的作用是要使人知道自己是否蒙上帝悅納。而之後當上帝藉摩西向埃及施行十災,大部分的災都只是發生在埃及人或他們的牲畜上[7],以色列民則沒有受災,可見這些災就像痲瘋一樣,能叫人分辨出誰是蒙上帝悅納的,誰是不蒙上帝悅納的。而第三個神蹟是使尼羅河的水變血,尼羅河被埃及人視為是生命之河,也就成為他們膜拜的偶像之一,而使尼羅河的水變血是上帝直接擊打埃及所信奉的神明。總的來說,上帝要藉摩西向法老所行的神蹟都是要證明祂的能力在法老之上。

4. 第四次推辭:

出 4:10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求求你,我並不是一個能言善道的人,以前這樣,就是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因為我是拙口笨舌的。」

當之前的三個推辭都被上帝駁回之後,摩西轉而說自己是「拙口笨舌的」(原文直譯是「重口重舌),意思是他的口才不足,但上帝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應當說的。」(4:11-12)人的口才是來自上帝,不單是口才,就連其他能力其實都出於上帝,上帝說祂會賜摩西口才,指教他應當說的,上帝指出祂有能力克服摩西的不足。

5. 第五次推辭:

出 4:13 摩西說:「主啊,求求你,你要藉著誰的手,就差派誰去吧!」

摩西最後的推辭就是直接說自己不願意被差派,求上帝差派其他人。上帝這次的回應是帶著怒氣地說:「你不是有一個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個能言善道的人。看哪,他正出來迎接你。他一見到你,心裏就歡喜。你要跟他說話,把話放在他的口裏,我要賜你口才,也要賜他口才,又要教你們做當做的事。他要替你向百姓說話;他要當你的口,你要當他的上帝。」(參4:14-16)學者從上帝的回覆中推測,上帝知道摩西認為自己的哥哥亞倫比他更適合,原因可能是:

1)當時亞倫已身在埃及,甚至可能已經是以色列民中的一位領袖,以至當摩西回埃及後,亞倫就與他一起去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參4:27、29);

2)亞倫的口才比摩西好,而上帝也說亞倫是個能言善道的人;

3)亞倫是摩西的哥哥,輩分比他高,要是上帝立摩西作上帝的代表,地位在亞倫之上,恐怕亞倫會生氣。但上帝回答說亞倫不但不會生氣,反而是「心裏就歡喜」。

現在上帝要讓亞倫成為摩西的幫助(關於上帝對亞倫的呼召記載,見4:27),又定下了他們二人的角色:摩西從上帝領受話語並向亞倫說話,而亞倫則把從摩西所聽到的話,告訴百姓。今段經文是以上帝對摩西的一個吩咐作結:「你手裏要拿這杖,用它來行神蹟。」(4:17)這樣,上帝正式否決了摩西的推辭,摩西也開啟了他被差派的使命,這根杖將作為他被上帝賦予權柄的象徵。

 

《先知書選段》賽40:11-1931與出3:1-4:17的關聯

賽 40:11 他要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胸懷,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

賽 40:12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稱岡陵呢?

賽 40:1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賽 40:14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以公平的路指示他,將知識傳授與他,又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

賽 40:15 看哪,列國都像水桶裏的一滴,又如天平上的微塵;看哪,他舉起眾海島,好像舉起極微小之物。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賽 40:19 至於偶像,匠人鑄造它,銀匠用金子包裹它,又為它鑄造銀鏈。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概和主題信息可參考上一篇文章摘要[8]。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選段》經文的連繫以下表列出:

《妥拉》出3:1-4:17

《先知書選段40:11-1931

出 3:1 摩西牧放(רֹעֶ֛ה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

賽 40:11 他要像牧人(רֹעֶה֙ )牧養(יִרְעֶ֔ה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胸懷,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

連繫 1):同樣出現「牧放」(רֹעֶ֛ה ro‘eh)這個字。

當摩西被上帝呼召時,他是為岳父牧羊的人,之後變成為上帝牧養以色列民的領袖,代表著上帝去帶領他們,又以上帝的話語教導他們。賽 40:11 也提到上帝自己如同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那樣,去招聚祂的子民,並要憐恤和引領他們。

出 3:14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

出 3:15 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

賽 40:12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

賽 40:1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

賽 40:14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

賽 40:15 看哪,列國都像水桶裏的一滴,……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賽 40:19 至於偶像,匠人鑄造它,銀匠用金子包裹它,又為它鑄造銀鏈。

連繫 2):同樣指到上帝是無可比擬的,祂的知識和能力超乎萬有。

出 3:14-15出現了上帝那獨有的名字「耶和華」,這名字代表著祂信實長存、永不改變的屬性,是祂使一切事物存有,無一人或事物能與祂相比。賽40:12-19共用了四個問句去強調上帝的知識和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列國和偶像在祂面前如同無有,上帝是至高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與祂相比。

出 3: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連繫 3):上帝要帶領子民往上,到那美好與寬闊之地。

出 3:8提到上帝要「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這是一幅以色列民要往上、去到更好、更闊之境的圖畫,這與賽40:31以鷹展翅向上,到遼闊的天空的圖畫相似。事實上,上帝也是用鷹那高飛的姿態去比喻自己把子民帶離埃及:「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出19:4)或許是這幅相似的圖畫使賽40:31聯繫上今段經文。

 

從上帝向摩西顯現及差遣他的敘事裏,反映出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由上帝向摩西顯現、對摩西說祂要差遣他去見法老,為要把以色列民帶離埃及到應許之地,到上帝一一回應摩西的推託之辭,都讓我們看見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現用以下列點略述。

1. 上帝是信實的。祂按照自己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把以色列民帶離埃及,要領他們到祂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的迦南地(3:8)

2. 上帝會認同人的痛苦並作出拯救。祂視以色列人為自己的百姓,祂看見他們所受的困苦,聽見他們所發的哀聲,也知道他們的痛苦(3:7),因此祂要眷顧他們並採取行動(3:16)。

3. 上帝會差派人去成就祂的拯救計劃。祂差派摩西到法老那裏,讓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3:10)

4. 上帝認識祂要差派的人。祂知道要被差派的人內心的想法和掙扎,也就會幫助那所差的人去勝過自己的軟弱,應許會與他同在,賦予他能力去完成使命,並會派人去協助他。(3:12-4:16)

5. 上帝的能力在法老之上。上帝知道法老不會輕易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所以上帝要以祂的手擊打埃及,然後法老就會放他們走。(3:20)

6. 上帝要抬舉祂的子民並補償他們曾受的勞苦。上帝不但要使埃及人看得起以色列民,更要使子民在離開前向從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3:21-22)

7. 上帝要與祂的百姓建立關係。上帝按著祂與以色列三位列祖所立的約把子民從埃及地拯救出來,目的是要他們事奉祂。(3:12)

 

結語: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摩西被呼召時是一位為岳父牧放羊群的牧羊人,他不像雅各那樣以雇工的身分為岳父拉班牧羊,當積累了自己的家產後就另立門戶;摩西一直牧養屬於岳父的羊群,並沒有自己的家產。當上帝差遣他回埃及見法老,把屬於上帝的子民拯救出來並帶領他們到應許之地,從此摩西就成了一個為上帝牧養子民的牧者,他把子民帶到上帝面前與上帝立約,又把上帝藉他所賜下的話語教導子民,然而他在領受這個差事時並非像亞倫那樣歡歡喜喜地馬上就接受,而是諸多推搪,只看見自己的不足,不明白差遣自己的那位是「自有永有」的大能者,他必須依靠的是上帝而並非自己的本事!賽40:11又表明上帝像牧人那樣牧養自己的百姓,而我們知道祂像差派摩西那樣,最終差派了自己的愛子主耶書亞(耶穌)降世為人,擔當為上帝牧養子民的角色:

約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10:12 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群逃跑;狼抓住羊,把牠們趕散。

約10:13 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

約10: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約10: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約10:16 我另外有羊,不屬這圈裏的,我必須領牠們來,牠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

約10:17 為此,我父愛我,因為我把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約10:18 沒有人奪去我的命,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再取回。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約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牠們也跟從我。

約10:28 並且,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主耶書亞這番話正說明他並非一名雇工,而是那位愛人的牧者,他會不惜以性命去愛護他的羊群。他又提到自己與羊群互相認識,這份親密的關係是以羊群既會聽他的聲音,又會跟從他作為標記的。留意約10:16指「既有圈內的羊,也有圈外的羊」可理解為屬於主的,不單只有猶太人,也有我們這群外邦的信徒。主耶書亞要引領屬他的羊群得永生,叫他們永不滅亡。而主耶書亞是怎樣引領他的羊群的呢?可 6:34給了我們提示:

可 6:34 耶穌出來,見有一大群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始教導他們許多事

正如當日摩西以上帝的話語去引領以色列民,今天主耶書亞同樣是以上帝的話語去教導我們,使我們走在一條通往天父的道路上(參約 14:6)。兩者所不同的是,今段經文中的摩西對於上帝的差遣顯得相當不情願,而耶書亞則打從一開始就甘願犧牲自己去愛要拯救的人。我們既有主耶書亞作為我們靈魂的牧人(彼前2:25),豈不是應該聽從他的聲音,跟從他的教導,而不是偏行己路,如同迷路的羊?求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都全心全意地跟從耶書亞,不只是聽他的教導,更樂意以他順服的榜樣去事奉上帝,體驗主要賜給我們永恆和豐盛的生命。阿們。


[1] 「何烈」(Horeb)在原文的意思是「曠野、荒地」,而何烈山後來被稱為西奈山(何烈山可能是指一條山脈,而西奈山則是指一座山)。何烈山這裏被稱為是「上帝的山」大概是因為當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到了曠野,上帝再次降臨在這座山與子民立約,因而被這樣稱呼。當摩西初次去到何烈山時,那時它並不是甚麼神聖之地,然而因著上帝曾在那裏降臨,它在以色列人的歷史裏就成了一處神聖之地。而上帝在火中顯現,在往後也有類似的描述。例如:上帝在火中降臨西奈山(出 19:18);當以色列民在曠野時,祂日間以火柱引領他們(出13:21-22)。

[2] 「荊棘」( סְנֶה; seneh)這字的希伯來文讀音與「西奈」( סִינָ֑י; Sinai)的希伯來文讀音相似,可能是一個雙關語(wordplay)。

[3] 亞伯拉罕和雅各之前也曾以「我在這裏(הִנֵּֽנִי;hinneni)」來回應上帝的呼喚(參創 22:1,31:11)。

[4] 「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個稱呼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四次(出3:6、15、16,4:5),而這個對上帝的稱呼在往後的經文裏也多處被使用,反映出上帝與以色列人的三位列祖有一份獨特的關係,尤其指立約的關係。

[5]「憑據」(אוֹת ; 也可譯作「記號」)一般是指一個已出現的、可見的物件或現象,如果以這個定義去理解,上帝這裏所說的憑據或許是指摩西所看見的那棵沒有被燒燬的荊棘這異象,這異象似在寓意不論法老怎樣苦待以色列民,甚至要滅絕他們,都沒有成功,因為上帝在他們水深火熱時保守著他們。但從3:12 這句所示,在「憑據」這個字後面的是:「你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所以,這個「憑據」更可能是指一個還未發生、但快將發生的事──以色列民被成功地拯救出埃及,並要被帶到西奈山與上帝立約。

[6]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176.

[7] 例如:蛙災、蚊災、蠅災、瘟災、瘡災、雹災、蝗災、黑暗之災。參出8-10章。

[8]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1-2:25;賽27:6-13: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

「安息日研經坊」(2022-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1-2:25、賽27:6-13 (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保護葉特羅的女兒; by Jacques Joseph Tissot (French, 1836–1902) and followers, c. 1896–1902; Jewish Museum, New York

試討論有甚麼主題可串連《出埃及記》的第1章和第2章?

 

簡介《出埃及記》1:1-2:25

猶太人傳統上稱《出埃及記》的書名為 שְׁמוֹת֙ Shemot,這是根據1:1出現了「名字」(שְׁמוֹת֙ Shemot)這詞。同時,猶太人把《妥拉》(摩西五經)分段來研讀的時候,也是用Shemot這名稱來代表以出1:1為起首的這段經文。《摩西五經》原是一卷,所以《出埃及記》是緊接著《創世記》的結束去記載。當時以色列人已經在埃及地寄居,他們生養眾多,新的埃及王法老欺壓他們,甚至殺害他們的男嬰。摩西在出生後神蹟地被藏了三個月,及後被法老的女兒從尼羅河救起,先交由摩西的母親乳養,之後返回法老的女兒身邊作她的兒子。所以他沒有像其他希伯來人那樣做苦工,但有一天當他看見自己的同胞被埃及人欺負時,就出手殺了一名埃及人。他為此逃亡至米甸地並認識了西坡拉,之後娶她並生子,寄居在當地。本段的結束記載耶和華垂聽了以色列人因苦工所發的哀聲,祂看顧和知道他們的苦況。

 

上帝的預言應驗(出1:1-14

出1:1 以色列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שְׁמוֹת֙ shemotnames【複數】)如下:

出1:2 呂便、西緬、利未、猶大、

出1:3 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

出1:4 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出1:5 凡從雅各生的,共有七十人。那時,約瑟已經在埃及。

出1:6 約瑟和他所有的兄弟,以及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出1:7 然而,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

1:1-6指雅各和他十一個兒子並他們的家眷,連同已經在埃及的約瑟,共有七十個後裔已經下了埃及。70這個數目,可讓讀者想起創十章所記挪亞和三個兒子共有70個後裔,所以在猶太傳統上,70代表著全地的所有國度。而以色列在埃及的子孫共70人,則可能暗示上帝對亞伯拉罕要作「多國之父」的應許(創17:5)正在一步步地實現。1:6-7表示雖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世代已經過去,但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這重複的描述,首先說明這是出於上帝的賜福(參《創世記》最起初上帝對受造物所說賜福的話,見創1:22、28),繼而表明了上帝昔日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你向天觀看,去數星星,你能數得清嗎?』 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另參17:6)也將應驗[1]。也就是說,上帝的確信實地在成就祂對先祖的應許,並且在子民所寄居的埃及地看顧他們,使他們繁盛。

1:8指有一個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也就是說這王沒有記念昔日約瑟以至他所信奉的耶和華曾怎樣拯救埃及以至當時的全地而懂得感恩和崇敬。他反而因為看見以色列人數眾多而且強盛,於是就害怕起來。1:10經文刻意透露他的擔憂:「恐怕他們增多起來,將來若有戰爭,他們就聯合我們的仇敵來攻擊我們,然後離開這地去了。」不過埃及其實是當時古代世界的一大強國,他的想法可能有點杞人憂天,而且他沒有想過要和以色列人合作,讓他們成為埃及的幫助,相反卻無中生有地產生一股敵意,為保自己的地位就欺壓他們,安排用勞役苦待他們,可以說,這是史上最先出現的「反猶主義」。不過,1:12表示「可是越苦待他們,他們就越發增多,更加繁衍,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顯示上帝的恩典和賜福神蹟地不斷臨到祂的子民,祂的應許並不會因為法老用政策惡待以色列民而失去。換句話說,祂讓自己百姓生養眾多的旨意並沒有因為地上權勢的攔阻而告終,反而更是堅定,這暗示了耶和華與埃及王法老之間的角力正在開始。

 

敬畏上帝的接生婆(出1:15-22

出1:15 埃及王又對希伯來的接生婆,一個名叫施弗拉,另一個名叫普阿的說:

出1:16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接生,臨盆的時候要注意,若是男的,就把他殺了,若是女的,就讓她活。」

出1:17 但是接生婆敬畏上帝(וַתִּירֶ֤אןָ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 在這卷書中首次提及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去做,卻讓男孩活著。

出1:18 埃及王召了接生婆來,對她們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讓男孩活著呢?」

出1:19 接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健壯,接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出1:20 上帝恩待接生婆;以色列人增多起來,極其強盛。

出1:21 接生婆因為敬畏上帝(וַיְהִ֕י כִּֽי־יָֽרְא֥וּ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上帝就叫她們成立家室。

出1:22 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

埃及王見惡待以色列民不能遏止他們生養眾多的情況,於是命令兩個希伯來的接生婆把出生的男嬰殺掉[2]。細心一想的話這安排可能有點不智,因為站在埃及利益的角度而言,他理應保留男的去為自己做奴隸而殺掉女嬰才對,這不但能有效降低以色列民的生育率,同時確保了埃及有足夠的勞動力以至經濟發展。

另外,讀者必須留意的是經文對兩名接生婆的重視。這書的起首提及「名字」一詞,但到之後第二章為止,作者似乎是刻意地一直沒有提及那些更應該出現的名字(例如:法老、法老的女兒、摩西的姊姊和父母等),反而記載了接生婆的名字為施弗拉(שִׁפְרָה ; 意思是:美麗、清澈)和普阿(פּוּעָה;意思不詳,可能是法老 פַּרְעֹה 的雙關語,因為兩者的子音【字母】完全相同),可見她們在經文中的重要性!她們的名字或許是暗諷當時法老的計劃愚蠢,看不清屬靈的實況。而經文之所以要記載這兩個接生婆的名字,是因為她們敬畏上帝(經文兩次重複提及,見1:17、21)。她們在面對地上君王的壓迫也能處變不驚,用智慧的回應確保了以色列民和自己的性命(參1:18-19),結果上帝恩待她們,讓她們可以成立家室,這可以理解為因為她們順應了上帝要子民生養眾多的旨意,並抗拒了埃及王的命令,以致上帝特意眷顧和獎勵她們。(1:20-21)不過,法老並未就此罷休,他吩咐他的眾百姓把以色列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1:22)法老這些想要殺掉以色列男嬰的手段,日後將要在第十災(殺長子之災)中被上帝報應。

 

摩西的出生(出2:1-10

出2:1 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

出2:2 那女人懷孕,生了一個兒子,(וַתֵּ֤רֶא;and she saw)他俊美(ט֣וֹב tov;good, kind, beautiful),就把他藏了三個月,

出2:3 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תֵּבָה tevah),抹上柏油和樹脂,將孩子放在裏面,把箱子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葦中。

出2:4 孩子的姊姊遠遠站著,要知道他究竟會怎樣。

在以色列男嬰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經文交代摩西的出生,指他來自以色列的利未支派。經文說他出生時他母親見他「俊美」,這個詞在原文的意思是「好」(ט֣וֹב tov),由於之前的動詞是「看見」,難怪中譯本會把它翻譯為外表上「好看」。但這會出現一個問題,因為如果他母親把他藏起來的原因只是因為他外表俊美的話,那麼假如這嬰孩的外表不俊美,那豈不是代表她會放棄摩西?所以,有猶太學者解釋摩西的母親見他為「好」的意思,並非指其外表,而是他十分乖巧,懂得在適當的時候安靜下來,不會發出哭聲,以致容易被收藏,所以他母親才可把他藏了三個月。直到他實在難以繼續收藏時,就把他放在蒲草箱,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葦中,而他的姊姊就遠遠站著,要知道將會有甚麼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弟弟身上。

「蒲草箱」一詞的原文是 תֵּבָה tevah,跟挪亞所造的「方舟」的原文相同,這詞在整本《聖經》中只出現在這兩件事件,所以它在這裏再次出現自然會讓人想起方舟的拯救功能,因而可預計嬰孩摩西在 תֵּבָה tevah裏最終必然會經歷得救。果然,當法老的女兒在尼羅河洗澡時發現了這箱,便命令她的侍女把箱拿過來給她。這時,摩西就哭了起來(當中哭的原文動詞 בֹּכֶ֑ה bokheh以分詞的時態出現,可以指持續不停地哭的意思),以致法老的女兒頓生憐憫之心,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2:6)經文沒有交代法老的女兒是否知道父王要殺死所有希伯來的男嬰,但即使她知道,也可以理解為她知道已經有大量的希伯來男嬰被殺,而面前卻剛好有一個活生生哭著的希伯來男嬰餘下,便難以下手,反而憐憫了他。無論如何,摩西的姊姊立刻出現並建議找一個希伯來的婦人來作奶媽,替她乳養這孩子,而法老的女兒也馬上同意,甚至願意給工錢,反映她對摩西的憐愛。就這樣,摩西神蹟地藉著法老女兒的手被救起了,而且被他的姊姊奇妙地帶回與他的母親團聚。這記載再一次諷刺法老的計劃何等失敗,並反映上帝在以色列民陷入困境中仍然掌權和可以施行拯救。當摩西長大後,他母親就把他送回法老女兒那裏,讓他成了她的兒子,而法老的女兒因為從水裏拾起他,於是便給他起名為摩西。(2:10)因此,摩西應該是一個埃及名字,意指從水裏「拉上來」,這也預示了日後上帝將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原文作蘆葦海)。

 

摩西殺人和逃離埃及(出2:11-15

這段記載摩西在長大後知道了自己的希伯來血統並自己的同胞怎樣被埃及人苦待。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正在打一個希伯來人,他因為看不過眼,就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出手打死了那個埃及人。他原以為這事沒有人知道,怎料第二天他在調停兩個希伯來人打架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殺人一事經已曝光,而他因為怕被法老追殺,於是就離開埃及,逃到米甸地去。讀者要留意經文刻意記載摩西看見那兩個希伯來人打架時,主動向「較凶惡的」那個說話,顯示他已經是第二次主動想去維護被欺壓的希伯來同胞。也就是說,他對拯救被欺壓的同胞有著一份使命感!可是,由於他只用了自己的方法,憑血氣行事,結果闖了禍而逃離埃及,以致未能真正為同胞做到甚麼。最後,摩西來到米甸的井旁,這使讀者聯想起《創世記》中以色列先祖一些在井旁的經歷,例如利百加在井旁為亞伯拉罕的僕人及其駱駝打水、雅各在井旁為拉結打水等等,可以說「井旁」的場景,預示了摩西將要娶得妻子,並建立家庭。 

 

摩西在米甸寄居,上帝對以色列民的記念(出2:16-25

摩西來到米甸地的一個井旁,他抱打不平的個性再度展現。當時有米甸的祭司的七個女兒正在讓父親的羊喝水,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就馬上出手幫助她們,取水給他們的羊群喝。(2:16-17)因著這事,她們的父親流珥[3]說要留著摩西,而經文刻意讓那些女兒重述摩西對她們的幫助,強調摩西「救了她們脫離了牧羊人的手」。(2:18-20)最終,摩西願意留下,並娶了流珥的其中一個女兒西坡拉為妻,又生了一個孩子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原文的字面意思可指「住在那裏」),摩西稱自己「在外地作了寄居者」(2:21-22),或暗示他仍然心繫著埃及的同胞。

出2:23 過了許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嘆息哀求;他們因苦工所發出的哀聲達於上帝。

出2:24 上帝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זָכַר zakhar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出2:25 上帝看顧רָאָה;原文的動詞常譯作「看見」)以色列人,上帝是知道的。

最後,這段經文以當年的法老死去作為背景(2:23),暗示了一個轉機的出現,就是摩西不用再害怕返回埃及地。而以色列人仍然在做苦工,以致上帝記念祂與先祖的約,當中「記念」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並非指靜態的「想起」或「想念」等意思,而是帶有「因顧念而有所行動」的動態信息[4],這預示上帝會因著顧念而有所行動,祂將要出手拯救以色列民。而經文重複地用上帝看顧自己的子民、知道他們的苦情作結(2:24-25),也強調了上帝在以色列民身上行事。當中「看顧」的原文是看見,並可理解為因看見而有所行動,就如昔日「耶和華以勒」的典故(以勒在原文是「看見」的意思,代表上帝因為「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而為他預備了一頭燔祭的山羊去代替以撒;見創22:11-14)。所以,如果用猶太拉比常用的「輕與重」解經手法,我們可以明白:就連摩西一個只靠自己能力行事的罪犯,都願意出手拯救被欺壓的人,更何況那位聖潔無瑕、充滿慈愛,並曾與以色列民的先祖立約的上帝,祂豈不會出手拯救自己的子民?可以說,總括這兩章而言,作者不但介紹了摩西的出場,也表達出上帝是那位祝福和顧念自己子民的神,祂在法老欺壓自己的子民中成就了祂的旨意和對摩西的拯救,而祂也將要繼續對自己被苦待的子民施行拯救。

 

《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

賽27:6 將來雅各(יַֽעֲקֹ֔ב)(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扎根,以色列(יִשְׂרָאֵ֑ל)要發芽開花,果實遍滿(וּמָלְא֥וּ)地面。

賽27:7 耶和華擊打以色列,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們的人嗎?以色列被殺戮,豈像其他人所遭遇的殺戮嗎?

賽27:8 你驅趕他們,放逐他們,與他們相爭。在颳東風的日子,他以暴風趕逐他們。

賽27:9 所以,雅各的罪孽藉此得赦免,除罪的效果盡在乎此;他使祭壇的石頭變為粉碎的石灰,使亞舍拉和香壇不再立起。

賽27:10 因為堅固的城變為荒涼,成了被撇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牛犢在那裏吃草,在那裏躺臥,吃盡其中的樹枝。

賽27:11 它的枝條一枯乾,就被折斷,婦女用以點火燃燒。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所以,造他們的必不憐憫他們,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給他們。

賽27:12 到那日,以色列人哪,耶和華必像人打樹拾果一般,從大河的支流,直到埃及的溪谷,將你們一一收集。

賽27:13 當那日,號角大響;在亞述地將亡的,與被趕散至埃及地的,都要前來,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以賽亞書》有66章之多,內容背景跨越北國以色列和亞蘭國對南國猶大的威脅、北國覆亡、亞述對猶大的威脅、南國猶大亡國被擄後來自上帝的安慰,以致上帝應許以色列民回歸重建耶路撒冷等。當中第27章以「到那日」來開始,預示著未來的景況,經文的內容主要預告審判,但也包含一些盼望的經節。賽27:6表達了上帝期待雅各日後將要開花結果、遍滿地面的圖畫。賽27:7-9繼續說明上帝豈會像以色列的敵人那樣去擊打她,祂雖然驅趕她,但最終必會赦免罪責。不過這說明了以色列必須經歷審判和刑罰。而在北國覆亡的陰霾下,賽27:10所指的堅固城表面上看似指撒馬利亞,但由於下文賽27:13指向被擄回歸返回耶路撒冷敬拜上帝,所以也可能是指南國耶路撒冷,就是被毀後將會得到上帝的眷顧,祂的子民從亞述地到埃及地一一被收集起來,回到聖山敬拜的預言。(賽27:10-13)猶太拉比之所以用賽27:6-13作為《先知書選段》去平行出1-2章的《妥拉》經文,主要因為兩段經文在原文上明顯找到不少共同出現和意思平行的用字和圖像(見下表)。這種串連手法是早期猶太釋經中常用的一種重要手法。

連繫

《妥拉》出1:1-2:25

《先知書選段27:6-13

共同出現的詞彙,相同的對象和圖像

出1:1 以色列(יִשְׂרָאֵ֔ל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יַעֲקֹ֔ב)一同來到(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埃及,他們的名字如下:

出1:7 然而,以色列(יִשְׂרָאֵ֗ל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וַתִּמָּלֵ֥א那地。

賽27:6 將來雅各(יַֽעֲקֹ֔ב)要扎(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根,以色列(יִשְׂרָאֵ֑ל要發芽開花,果實遍滿(וּמָלְא֥וּ地面。

共同出現的詞彙,但對象和情況不同

出2:11 過了一段日子,摩西長大了,他出去到他同胞那裏,看見他們的勞役。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打(נָכָה他的同胞,一個希伯來人。

出2:12 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נָכָה死了,藏在沙土裏。

出2:13 第二天他出去,看哪,有兩個希伯來人在打架,他就對那兇惡的人說:「你為甚麼打(נָכָה你同族的人呢?」

出2:14 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הָרַג我,像殺(הָרַג那埃及人一樣嗎?」 摩西就懼怕,說:「這事一定是讓人知道了。」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הָרַג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賽27:7 耶和華擊打(נָכָה以色列,豈像擊打(נָכָה那些擊打(נָכָה他們的人嗎?以色列被殺戮(הָרַג,豈像其他人所遭遇的殺戮(הָרַג嗎?

 

串連《出埃及記》第1章和第2章的主題

在現場的查經討論中,弟兄姊妹提出了不少有關《出埃及記》第1和2章的有趣聯繫。例如,兩章都出現不同的「女人」作為關鍵的人物:第一章有接生婆,而第二章有法老的女兒、摩西的姊姊和母親等。不過作者只提及了接生婆的名字,卻沒有提及摩西的姊姊和母親的名字。而且第1章也提及了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第2章又提及了西坡拉的父親流珥的名字,他們也不算是無關痛癢的,所以用「女人」為主題的話,關聯性不算太強。另外一個建議是「水」:第1章法老嘗試把以色列男嬰丟到尼羅河裏去,而第2章則有摩西被放在蒲草箱裏擱在尼羅河的蘆葦中,並接著有摩西在井旁為打水的米甸女子抱不平的記述,因此以「水」作為串連兩章的主題也是說得通的,甚至「成立家室」亦然(第1章關乎接生婆,而第2章關乎摩西),不過筆者想有另外一些建議。

第一章在開始時記載上帝祝福眷顧以色列民,讓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而結束時則提及祂記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祂看顧和知道以色列民的苦況和需要,這可算是本段的一個首尾呼應。當中上帝祝福接生婆,讓她們可以建立家室,同時也看顧摩西,讓他神蹟地經歷拯救,在在都反映出上帝對人的一份「看顧和愛」;而摩西也是這樣,他為了救被欺壓的希伯來同胞而殺了一個埃及人,並嘗試介入調停兩個正在打架的同胞。即使逃到米甸地,他也會為素未謀面的米甸女子抱打不平,出手幫助;另外,甚至法老的女兒也因為摩西不斷地哭而施憐憫,反映出她對希伯來嬰孩的一份「看顧和愛」。可見「看顧和愛」這個主題充滿著這兩章的經文,不論是上帝和人,都是因著顧念人的需要而作出幫助、施恩憐憫。

另外,筆者認為「害怕、敬畏、恐懼」是另一個串聯這兩章經文的重要主題。首先,法老之所以欺壓以色列民,全因為他沒有安全感,才對以色列民的人數激增和強盛感到害怕;而接生婆則因為敬畏上帝過於害怕法老,所以上帝祝福她們;另外就是摩西,他恐怕被人知道自己犯罪,所以「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2:12)以為這樣可以掩人耳目。怎料他殺人的行為被揭發,他就因為懼怕被法老追殺而逃到米甸地。其實,法老的恐懼沒有為他帶來平安,而摩西怕所犯的罪被人知道,以及他畏罪潛逃等,都是不健康的恐懼心態,這與真理不符。但另一方面,接生婆對上帝的敬畏,卻是一份害怕自己會得罪上帝、不想自己攔阻上帝心意的一份愛上帝的心情,這是健康,並且蒙上帝悅納與賜福的想法!所以筆者認為最能串連這兩章經文的,就是「看顧和愛」和「害怕、敬畏、恐懼」這兩個主題,它們促成了不同人物作出不同的選擇、行動和回應,帶出了《出埃及記》首兩章的故事發展。

 

結語: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

《出埃及記》第一章緊接著《創世記》的記載,見證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應許的實現。祂讓以色列的後裔大大增多,即使他們被法老苦待和殺害,上帝仍然看顧並記念與先祖所立的約。而第二章記載上帝神蹟地拯救了嬰孩摩西,預備了他的生命去成就祂對以色列民的拯救計劃,他長大後分別為自己的同胞,以致不認識的米甸女子抱打不平。摩西有著一份要對被欺壓的人出手相助的心志,而且他在埃及法老宮中長大,對埃及十分認識,又因為逃亡而有過一次出埃及的經歷,並在米甸的曠野生活了一段日子,他所經歷的種種正好預備了他成為日後以色列民的拯救者和領袖。

而《出埃及記》首兩章經文中,都充滿著上帝和不同人物所表達對人的一份「看顧和愛」,這並非靜態的一個想法或意念,而是會付諸行動的。與此同時,這兩章經文又記載不同人因為「恐懼、敬畏、害怕」而作出的行動和回應。這兩個主題在今段經文中交織出現,而它們仍然催使現今的我們去反思:是甚麼主導著我們今天所做的每一個決定和行動?我們是像法老一樣缺乏安全感,被無形的恐懼(例如對疫情或將來的擔憂)去主導著自己的生活?我們像摩西那樣怕被人知道自己的過犯,又或是害怕被上帝懲罰自己?還是我們會因為對上帝心存敬畏和著緊,願意時刻因著愛上帝而憐憫和看顧有需要的人?

林後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

來13:6 所以,我們可以勇敢地說:「主是我的幫助,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彼前5:7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

盼望我們都懂得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明白是甚麼在推動著自己的行事為人,作出每天的決定。就如上述引用的經文,健康的屬靈生命應該是被基督的愛激勵著而活的生命(參林後5:14)!而我們所作的決定和行事為人,都不應是出於懼怕人或面前的環境、對將來的擔憂等等(參來13:6、彼前5:7;另參太6:34、腓4:6),而是建基於我們想更多敬畏上帝、對祂的愛並對別人的看顧和憐憫。求聖靈提醒和幫助我們,以愛上帝和愛人去成為我們行事為人背後的動機和動力!阿們。


[1] 讀者要記得之前在《創世記》所有先祖都有生育上的困難,他們都是因著上帝才有後裔的,而古代人亦看生育為整個民族的頭等大事,雖然人不能控制,但相信神明在背後掌管。

[2] 拉比間有討論到兩個接生婆怎能為全以色列民安排接生的問題,而有拉比解釋,二人大概是全以色列接生婆的兩位領袖,代表著其他接生婆。當然,這純粹是拉比的想像,經文並沒有交代,而人數也並非這段經文的重點所在。

[3] 留意這裏指她們的父親名字是「流珥」,但之後又再提及摩西的岳父名字是「葉特羅」。拉比Rashi解釋,其實「父親」一詞在原文可以理解為「祖父」甚至「曾祖父」等而未必一定指父親,所以應該葉特羅才是她們的父親,而流珥大概是她們的祖父。

[4] 參本機構聖經原文學習文章〈希伯來文(2)זָכַר  Zakhar 記念〉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歷代志下》:活出有形有實的信仰

「安息日研經坊」(2021-12-18)《希伯來聖經》綜覽:《歷代志下》 (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所羅門建造的聖殿(參代下2:1);圖片來自 public domain(經修改)

這次我們會綜覽《歷代志下》並討論以下問題:

1. 試從《歷代志下》29-33章比較希西家與瑪拿西。

2. 以上的比較帶給我們甚麼屬靈反思?

 

簡介《歷代志下

1. 書名、作者、成書日期、寫作對象和目的:參上一篇《歷代志上》摘要文章[1]

2. 書卷涵蓋的歷史時期:《歷代志下》延續《歷代志上》的故事,它涵蓋與《列王紀》相同的歷史時期。書卷開始時記述所羅門接續大衛作以色列王,由所羅門的統治(公元前971-931年)至王國分裂時期(公元前930-586年),中間橫跨三百多年歷史。在所羅門死後,以色列分裂為北國(稱為「以色列」,由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十個支派組成)和南國(稱為「猶大」,包括猶大支派以及便雅憫支派和西緬支派的一部分)。書卷最後以波斯王居魯士於公元前536年下詔重建聖殿作結(36:22-23;與拉1:1-3相同)。

3. 特色:與追溯南北兩國歷史的《列王紀》不同,《歷代志下》只集中在猶大(南國)的記事,作者主要想突出大衛的直系子孫,並且強調耶路撒冷是唯一真正的敬拜場所,而以色列(北國)只有在與猶大互動時才被提及。此書可算是對《列王紀》的註解或聖經重述(re-written Bible),它對猶大列王有較正面的描述,會淡化或省略一些王的過失,也增補一些王的善行。作者對行得好的君王會較詳細地記述,行惡的王則佔較短篇幅,說明這書更關注那些忠於上帝及其旨意的君王[2],某程度是為了要向讀者展現一個美好的猶大王國並大衛王朝復興的願景。在王國分裂後的26章經文中,約有一半的材料是《歷代志下》所獨有的,作者試圖為他敘述的事件提供神學解釋,就是上帝會按照王所行在祂眼中看為正或惡的事而賜福或管教,因此上帝賞善罰惡的形象在《歷代志下》尤其突出,也表明以色列(包括列國)的興衰全然在上帝的掌管之中。雖然作者在記述時明顯對選用的原始資料有所篩選,然而這並非等同篡改歷史,而是作者假設他的聽眾經已熟悉列王的記載並對《先知書》有所明白,以致可以理解他要藉著這書對當時的世代想要傳遞的信息和教導。

4. 對北國以色列的態度:作者在以色列王國分裂後將焦點集中在南國猶大,強調猶大家才是上帝所揀選,是大衛的子孫,特別在亞比雅與耶羅波安一戰中,亞比雅指責北國離棄耶和華,沒有遵從正確的敬拜條例(參13章)。書中常形容那些行惡的猶大王「行以色列諸王的道」(例如21:6、28:2),亦屢次斥責與以色列王結盟的猶大王(見19:1-2、20:35、21:6-13、22:3-4、25:5-7等)。然而,書中不同的記述都表明猶大對那些願意歸向上帝和在耶路撒冷敬拜的以色列人表示歡迎,例如:在王國分裂後,全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四方來歸羅波安,當時以色列各支派當中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的,都隨從利未人來到耶路撒冷獻祭(11:13-17);亞撒作王時,有許多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加入猶大(15:9);希西家在位期間,亞設人、瑪拿西人、西布倫人悔改,來到耶路撒冷守節(30:11);約西亞將宗教改革帶到瑪拿西、以法蓮,甚至拿弗他利(34:6)。也許作者希望透過這些記述,去邀請耶路撒冷以外的上帝子民悔改歸向上帝,並且返回耶路撒冷參與聖殿的建設和敬拜。

5. 大綱:全書共36章,大綱如下[3]

I. 所羅門的統治(1:1-9:31)

II. 南國猶大的歷史(10:1-36:23)

A. 從羅波安到亞哈斯(10:1-28:27)

B. 希西家恢復聖殿敬拜(29:1-31:21)

C. 從希西家到亞們(32:1-33:25)

D. 約西亞和上帝的律法書(34:1-35:27)

E. 猶大最後那些王(36:1-16)

F. 被擄到巴比倫與聖殿被毀(36:17-21)

G. 重建聖殿的諭旨(36:22-23)

 

歷代志下》的內容要點

1. 所羅門的統治(1-9章)

1-9章是有關所羅門的記述,當中呈現一個倒影結構[4]

A. 所羅門的財富和智慧(1:1-17)

B. 外邦人的認可/與希蘭的互動(2:1-16)

C. 建殿/外邦勞力(2:17-5:1)

D. 獻殿(5:2-7:10)

D.’ 上帝的回應(7:11-22)

C.’ 其他建築工程/外邦勞力(8:1-16)

B.’ 外邦人的認可/與希蘭的互動(8:17-9:12)

A.’ 所羅門的財富和智慧(9:13-28)

書中記載所羅門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率領以色列全會眾到基遍敬拜耶和華。此前大衛已將約櫃帶到耶路撒冷,但位於基遍的會幕仍是合法的敬拜場所,當時所羅門上到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銅壇那裏,在壇上獻一千祭牲為燔祭。(1:2-6)這強調所羅門關注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的關係,他致力使以色列人能夠敬拜及親近上帝。所羅門跟他的父親大衛一樣,是個專心尋求和跟隨耶和華的人。然而,《歷代志》的作者刪減了在《列王紀上》3:1-3有關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以及他在丘壇獻祭燒香的事件。這使《歷代志下》所呈現的所羅門,更接近那位應許的理想君王(大衛的子孫彌賽亞),一個生命沒有被罪所玷污,忠誠地事奉上帝,並且尊崇祂高於自己的王。所羅門在基遍獻祭後,經文記載上帝在夜間向所羅門顯現,所羅門向上帝求智慧聰明,使他可以判斷上帝的百姓。上帝因喜悅他的心意,就應承他所求,賜他智慧聰明,亦賜他資財、豐富、尊榮,是在他以前的列王未曾有過,在他以後也不會再有。(參1:7-12)

整個段落的首尾部分A(1:14-17)和A’( 9:13-28)均提及所羅門的財富和兵力。更廣泛來說,它強調所羅門的統治,就是他由「治理以色列」(1:13)到「統管諸王,從大河到非利士人的地,直到埃及的邊界」(9:26)。所羅門王朝的強盛無疑跟「所羅門王的財寶與智慧勝過地上的眾王」(9:22)有關,從而帶出他的智慧聰明、資財、豐富、尊榮,並非出於他個人的能力,乃是上帝因喜悅他謙卑的心而賜予他的。

接著在B(2:1-16)和B’(8:17-9:12)的部分,作者以推羅王希蘭作為這兩段記述的平行。雖然作者對所羅門建殿的材料有著仔細的描述,但比這更重要的是所羅門和推羅王希蘭之間的交流。所羅門寫給希蘭的信(2:3-10)表明他真誠地渴望榮耀上帝,而希蘭的回信(2:11-16)則表明,在所羅門的時代,以色列正使外邦人認識耶和華。這是上帝對以色列的旨意的一部分,也是作為一個理想的大衛子孫將要完成的事情(參亞 8:22-23)。在B’部分雖然再次提到希蘭,但作者對示巴女王拜訪所羅門的記述更為詳盡,而希蘭與示巴女王的聯繫,是在於他們同樣表明上帝之所以立所羅門作王,是出於祂對以色列的愛(見2:11,9:8)。

至於C(2:17-5:1)和C’(8:1-16)的部分就圍繞著所羅門建殿與其他建築工程,兩者同樣提及他使用外邦的勞力(2:17-18,8:7-10)。大量的建築工程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強盛,而作者常以建築工程來象徵上帝對以色列的祝福。事實上,所羅門在《歷代志下》除了被描繪為一個理想的君王,更重要的是,他是聖殿的建造者,從作者的角度來看,這是所羅門的主要成就。從以上的倒影結構可見,有關所羅門的記述是以建造聖殿作為主軸,當中聖殿的獻呈與上帝的回應更是整個段落的中心。

5:2-7:10是屬於獻殿的部分,當中的記述包括:接約櫃入聖殿、所羅門向百姓講話、所羅門的祈禱,以及人民的慶祝活動。接約櫃是七月節期的時候,大概是住棚節的日子,王與聚集的以色列全會眾都在約櫃前獻牛羊為祭。祭司將耶和華的約櫃接進內殿,就是至聖所。當時吹號的祭司、歌唱的利未人都合一地齊聲讚美稱謝耶和華。耶和華的殿充滿了雲彩,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上帝的殿,這表明了上帝的同在,亦表明上帝悅納所羅門所建造的這殿。

所羅門的禱告記載在6:12-42,上帝住在聖殿裏是象徵祂與子民同在,而因著祂的同在,所羅門請求上帝看顧祂的子民,亦為子民施行公義的審判。在6:22-39,所羅門具體說明了他求主垂聽並回應禱告的七種具體情況:(1)人在聖殿裏起誓(22-23節);(2)以色列被敵人打敗後歸回上帝(24-25節);(3)天不降雨(26-27節);(4)子民經歷疾病或其他災難(28-31節);(5)外邦人來向聖殿祈禱(32-33節);(6)以色列與仇敵爭戰(34-35 節);(7)以色列因罪被擄(36-39節)。所羅門請求上帝,當以色列民向祂所選的耶路撒冷、向著聖殿禱告的時候,求上帝從天上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赦免百姓向祂所犯的罪,為他們伸張正義。當所羅門祈禱完畢,就有火從天降下來,燒盡一切的燔祭和祭物,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接著上帝再一次向所羅門顯現,並且應允他的禱告。上帝說:「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謙卑自己,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7:14)而在7:17-20,上帝續說:

代下7:17 你若行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

代下7:18 我就必堅固你國度的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有人治理以色列。』

代下7:19「倘若你們轉去,離棄我擺在你們面前的律例誡命,去事奉別神,敬拜它們,

代下7:20 我就必把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連根拔起,也必從我面前捨棄那為我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使它在萬民中成為笑柄,被人譏誚。

上帝對所羅門的回應可以說是構成了隨後以色列歷史的「憲章」。在王國分裂後的每一位猶大王,上帝都按照當中的原則去行事及對待列王,而到最後當猶大不斷犯罪得罪上帝的時候,上帝也就按著祂對所羅門的回應,捨棄那為上帝的名分別為聖的殿,又讓以色列人經歷被擄。作者以大衛之約(代上17章)、所羅門的祈禱以及上帝的回應(代下6-7章)來讓受眾理解國家的歷史事件,就是遵守聖約會帶來上帝的祝福,而對聖約的不忠則經歷上帝的懲罰。當王和他的子民面臨危險時,若他們在禱告中尋求耶和華並謙卑回轉,可以獲得上帝的寬恕和幫助(參12:6-12;32:26;33:12;34:26-28等)。

在9章結尾提到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全以色列的王四十年之後,就與他祖先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的城裏,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作者省略了《列王紀上》11:9-13當中上帝責備所羅門的話,亦沒有提及是所羅門的背道而導致王國分裂。作者選擇只呈現所羅門美好的一面,就是一個因信靠和順服上帝而被上帝祝福的正面例子。作者希望以所羅門作為榜樣來激勵當時被擄回歸的百姓,並建立百姓對將來彌賽亞君王的盼望,而不是再為過去而感到遺憾。

2. 南國猶大的歷史(10:1-36:23

在所羅門死後,以色列分裂為南北兩國,自此作者將焦點投放在大衛的直系子孫,即南國猶大的列王身上。書卷的第二部分(10-36章)記載了由羅波安到西底家,二十位[5]猶大王共三百多年的歷史。羅波安在猶大延續了大衛和所羅門的敬拜形式,全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四方來歸順羅波安,而利未人放棄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事奉耶和華。(11:13-14)而耶羅波安則在以色列另建一種新的敬拜模式,他為丘壇,為山羊鬼魔,為自己所造的牛犢設立祭司。(11:15)經文提及猶大得以鞏固,以及羅波安的強盛,是因他們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11:17)然而,羅波安在強盛的時候離棄了耶和華的律法,因著他們背叛耶和華,及後埃及王示撒就上來攻打耶路撒冷。(12:1-2)

代下12:5 那時,猶大的領袖因為示撒的緣故聚集在耶路撒冷,有先知示瑪雅去見羅波安和眾領袖,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離棄了我,所以我也離棄你們,把你們交在示撒手裏。』」

代下12:6 於是以色列的領袖和王都謙卑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代下12:7 耶和華見他們謙卑,耶和華的話就臨到示瑪雅,說:「他們既謙卑,我必不滅絕他們;我要使他們暫時得拯救,不藉著示撒的手將我的怒氣倒在耶路撒冷。

《列王紀》中沒有記述先知的警告,也沒有記述王與眾領袖的謙卑以致耶和華使他們得拯救,這就突顯了《歷代志》的作者想透過這段記載而傳遞的信息,就是猶大的命運與興衰,是完全取決於猶大王與百姓是否忠於耶和華。在《歷代志下》,上帝經常被描繪為一位會因猶大王與百姓的行為而作出干預的上帝:若他們離棄上帝,上帝就離棄他們,將他們交在外邦人手中;若他們謙卑,上帝就為他們帶來拯救。這主旨在猶大列王的記載當中不斷被強調,其中亦重複出現當猶大王依靠上帝,便在爭戰中經歷神蹟的拯救與得勝的記述。(見13:14-18;14:11-12;18:31;20:21-30;32:20-22)

《歷代志下》的另一個重點是聖殿。從第一部分有關所羅門的記載,可見聖殿的建造是整段記述的中心,到了第二部分依然延續聖殿這個主題。猶大沒有像北國以色列那樣隨自己的方式去敬拜上帝,他們維持著耶路撒冷聖殿的敬拜,然而,猶大仍然經歷很大程度的屬靈低谷和民族衰落。因為隨後聖殿敬拜漸漸演變為純粹一種儀式,甚至有王藐視聖殿的情況出現,如烏西雅強行在殿中的壇上燒香(26:16)、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裏取財寶送給亞述王(28:21)、打碎上帝殿裏的器皿並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28:24)、瑪拿西在耶和華殿中拜偶像(33:3-9)等,這也導致人們越來越忽視聖殿作為上帝同在與管治的象徵,而形式化的敬拜則突顯出猶大的真正問題是背道。如上所述,《歷代志下》的記載明顯更側重於大部分忠於上帝及其旨意的君王,例如:亞撒(14-15章)、約沙法(17-20章)、約阿施(24章)、希西家(29-32章)和約西亞(34-35章)。以上五個王於任內均在猶大施行不同程度的宗教改革,而當中大部分的改革是始於聖殿。亞撒重新修築耶和華的壇(15:8)、約沙法除掉猶大境內的一切丘壇和亞舍拉,又差遣使者帶著耶和華的律法書,走遍各城去教導百姓(17:6-9)、約阿施重修耶和華的殿(24:4)、希西家把他父親亞哈斯封鎖的耶和華殿的門重新打開並整修聖殿(28:24、29:3)、約西亞整修耶和華的殿並按希勒家祭司所發現的律法書帶領子民與上帝重新立約(34:8、29-32)。因此,王對聖殿的態度、對恰當敬拜的著緊程度、除掉偶像的政策等,某程度上亦反映出他們是否忠於上帝,是否定意跟從和事奉祂。

北國以色列於公元前722年被亞述所滅,當時正值南國猶大王亞哈斯統治(約公元前735-719年)的尾聲。亞哈斯沒有效法他的先祖大衛王,他的心和北國列王一樣離上帝很遠。在亞哈斯的統治下,猶大陷入了屬靈的低谷,必需有一個像大衛那樣的王出現方能扭轉猶大的惡況。接續亞哈斯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他在《歷代志下》中是一個值得關注的人物,在作者的筆下,是希西家帶領猶大在王國分裂後重回屬靈的高峰。而《列王紀》的作者似乎較看重約西亞以及他的宗教改革。(見王上13:2,王下23章)《列王紀》對希西家的記載僅簡要地提及他的宗教改革(王下18:3-7),而更集中於他與亞述人的對抗(王下18:8-19:37;參賽36-37章)、他的疾病以及巴比倫王的使節來訪的情況(王下20章;參賽38-39章)。《歷代志下》則有所不同,它記載得最詳細的是有關希西家的改革(29-31章),相反,作者對亞述的入侵(32:1-23)、巴比倫使節的來訪(32:31)和希西家患病(32:24-26)的記述均較簡潔。

隨著北國以色列的陷落(大量的難民湧入南國猶大),希西家被描繪為將南北兩國合一的君王,因此自大衛和所羅門以後,以色列再次成為一個統一的國家。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先大衛一切所行的,他潔淨並重新奉獻聖殿(29章)、從別是巴直到但通告全以色列,吩咐百姓都來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逾越節(30:5)、又分派祭司和利未人按班次事奉(31:2)。作者以大衛和所羅門的形象去映照出希西家符合作為帶領以色列重回合一敬拜的大衛子孫。其次,當希西家呼籲那些「脫離亞述諸王之手的餘民」(30:6)要轉向耶和華時,這也同樣成為了對當時被擄歸回的百姓的呼籲,希西家積極的改革與子民的響應成為了一個模範,作者盼望藉由希西家的成功例子,能給那些對以色列的復興抱有盼望的百姓帶來動力。

在希西家後猶大也經歷了失敗的時期,如瑪拿西和亞們的背道(33章),但瑪拿西的謙卑禱告和復興(33:11-17)與約西亞的改革(34:3-35:19)說明了上帝仍然信實地對待那些願意悔改的子民,向他們施憐憫,賜福給他們。這一系列的事件表明了以色列的復興在於上帝的子民是否願意謙卑地轉向耶和華,並且忠心於祂。

《歷代志下》的最後一章記載了被擄前最後幾位猶大王(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西底家;見36章),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那時大衛王朝對猶大的統治經已名存實亡。隨著約西亞的死,猶大落入了外邦勢力的控制之下,首先是埃及,接著是巴比倫,上帝使用強大的外邦勢力來懲罰祂子民的背道。因著他們的種種惡行,經文記述「耶和華向他的百姓大發烈怒,甚至無法可救」(36:16),「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把所有的人都交在他手裏。」(36:17)在公元前586年,迦勒底人焚燒了上帝的殿,擄掠殿裏大小的器皿及財寶,帶回巴比倫,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城裏所有的宮殿,毀壞了城裏一切寶貴的器皿。凡脫離刀劍的倖存者,迦勒底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帝國興起。聖殿被毀,象徵著上帝不再在祂賜給以色列人的土地上與他們同在,耶路撒冷的陷落意味著以色列人失去了他們生活的三根支柱:聖殿、君王、土地。作者強調這事是出於上帝的旨意:「這就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的口所說的話:地得享安息;在荒涼的日子,地就守安息,直到滿了七十年。」(36:21)表明聖殿被毀和猶大國的覆亡都全然在上帝的掌握和容許中發生的。

代下36:22 波斯王居魯士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的口所說的話,就激發波斯王居魯士的心,使他下詔書通告全國,說:

代下36:23「波斯王居魯士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已將地上萬國賜給我,又委派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 יָֽעַל yaʿal;let him go up),願耶和華──他的上帝與他同在。」

書卷的最後兩節經文反映了《歷代志》並非以人的失敗告終,而是將注意力集中在上帝的信實上。居魯士的詔書,為當時被擄回歸的子民帶來了盼望。上帝掌管波斯王的心,正如他掌管巴比倫、以及以色列歷世歷代的王一樣。儘管巴比倫的軍隊已將耶和華的聖殿夷為平地,但它仍會再次被建造起來。在希伯來原文中,全書的最後一個字,並非中文翻譯的「同在」,而是「讓他上去」(יָֽעַל yaʿal),意思是上到耶路撒冷。這裏雖是整卷書的結尾,但卻不是一個結束,反倒像是一個新的開始。作者呼籲那些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對耶路撒冷聖殿的建造,以及復興聖殿的敬拜存有盼望,並且仰望上帝所應許那位大衛子孫的來臨。而對於歷世歷代的信徒而言,這裏作為整本《希伯來聖經》的結尾亦帶出對耶和華聖殿和國度的期盼,指向將來上帝與子民永遠同在的美好願景,這跟《希伯來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中的伊甸園形成了首尾呼應。而在《新約聖經》開首的耶穌家譜(太1章),就為那位以色列人所仰望的彌賽亞(大衛子孫)的身分給予了答案。

 

希西家與瑪拿西的不同之處

希西家和瑪拿西這兩父子可謂處於猶大列王中好壞的兩極,是次綜覽雖未能涵蓋《歷代志下》所有的課題,然而我們仍可透過這兩個王的比對,去帶出書卷中一些重要的中心思想,以及從中有所反思。從書中的記述,二人所做的事可以說是正好相反:

  • 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先大衛一切所行的(29:2);瑪拿西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列國那些可憎的事(33:2)。

  • 希西家不但帶領猶大百姓一同守節敬拜上帝,他還呼籲以色列人要轉向耶和華(30:1、9);瑪拿西卻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嚴重(33:9)。

  • 希西家雖心裏驕傲,但他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卻願意一同謙卑,以致耶和華的憤怒在希西家的日子沒有臨到他們(32:26);相反,當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不聽(33:10)。

  • 希西家和瑪拿西同樣面對亞述大軍,希西家和以賽亞先知為此禱告,向天呼求,上帝就差遣一個使者進入亞述王的營中將敵人殺滅,讓他們經歷神蹟的拯救(32:20-21);相反,上帝不但沒有幫助瑪拿西,經文還提到是耶和華自己使亞述王的將領去攻擊他們(33:11)。

除了以上所列的比較之外,二人最大的分別其實是在於他們對聖殿的態度:

在有關希西家的記述中,作者第一樣提到的是,他開了耶和華殿的門,重新整修。他又潔淨聖殿,除去一切可憎之物,將聖殿分別為聖,重新獻殿並在其中獻祭,就像回到所羅門獻殿時那樣。而他所實施的宗教改革亦跟聖殿相關,他重新分派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按各自的職分在耶和華殿的門內事奉。(見29:3、20-21;31:2)而作者記述他的兒子瑪拿西所做的第一件事,卻是重新建築他父親希西家所拆毀的丘壇,為諸巴力築壇,造亞舍拉,又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它們。不但如此,他甚至在耶和華殿中以及聖殿的兩個院子為天上的萬象築壇,並在上帝殿內立雕刻的偶像。(見33:3-7)

聖殿象徵的是上帝的同在。因此,王對聖殿的態度正正反映了他們對上帝的心。希西家重視上帝,因此重視聖殿,上帝祝福他,使他所做的事情亨通;而瑪拿西無視上帝,因此肆意褻瀆聖殿,把聖殿弄得一塌糊塗,上帝就興起仇敵攻擊他。同一所聖殿,因著希西家和瑪拿西對聖殿的不同態度,帶來了不一樣的結果。可見上帝重視的,不只是那個有形的殿,祂更看重人的內心,就是人是否著緊祂的吩咐、看重祂的同在和願意遵行祂的道。在《歷代志下》的記述中,人對上帝的心明顯可從他對聖殿的態度反映出來。

二人的共通之處

希西家和瑪拿西雖然大不相同,然而他們仍有一個共通的地方。在有關希西家的記載中,記述了他幾次向上帝禱告:當他為從北國來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卻未自潔就吃逾越節羔羊的百姓代求時,上帝應允他,醫治了百姓(30:18-20);當他面對亞述大軍的威脅而向上帝禱告時,上帝差派使者助他殺滅敵方大軍(32:20-21);當他病得要死而向耶和華禱告時,耶和華就應允他,並賜他一個預兆(32:24);最後當希西家心裏驕傲,及後與百姓一同謙卑的時候,主的憤怒在希西家的日子就沒有臨到他們(32:26)。上帝垂聽並應允希西家的禱告,我們大概會很容易理解,因為我們知道他效法大衛(29:2、34:2),真誠地面對自己的信仰,立志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

另一方面,之前瑪拿西一直不聽上帝的警戒,直到經歷被擄的審判,他在急難的時候終於懇求耶和華,就是在他列祖的上帝面前極其謙卑。結果耶和華同樣地應允他,垂聽了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王位。(33:12-13)如此作惡多端的人,上帝為何不任由他滅亡,為何仍應允他的禱告呢?事實上,在猶大列王之中,並沒有一位是完美的,希西家再好,最終亦有失腳。瑪拿西雖然惡事做盡,但他最後也在主前極其謙卑並且悔改。他們二人,當悔改歸向上帝的時候,上帝同樣垂聽,因為祂曾經應允所羅門:「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謙卑自己,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7:14)

《歷代志下》雖然側重那些忠於上帝的君王,然而它亦提及那些背棄上帝的王以及他們為猶大帶來的惡果。即便如此,大衛的子孫仍然沒有斷絕,特別透過瑪拿西的記述,讓當時被擄回歸的百姓明白因著主的信實,立約的子民即使如瑪拿西一樣因背棄上帝而被擄到巴比倫(參33:11),但他們只要願意謙卑自己,禱告尋求上帝,真心悔改並轉離自己的惡行,上帝仍然是可信可靠的,他們仍可扭轉當時惡劣的景況,再次回到蒙上帝祝福的道路上。

定意尋求耶和華

「定意尋求耶和華」這個主題在《歷代志下》中多次出現(見11:16、12:14、15:2-4、15:12-13、15:15、16:12、17:4、19:3、20:3-4、22:9、25:15、26:5、30:19、31:21、34:3、34:27等),是書中一個重要的信息。當人得罪上帝的時候,上帝所要求的,並非先要百姓獻上多少祭牲,而是首先謙卑自己,向聖殿禱告,尋求上帝的面,並且轉離他們的惡行。也就是說,人要從他們原來所行的道路上,回頭轉向上帝,重回一個正確的方向,去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儘管《歷代志》原為一卷書,並且是連續的記述,但上、下兩冊的側重點略有不同。《歷代志上》強調聖殿在以色列民信仰生活中的重要性,讓在外邦統治底下的上帝子民能認清民族的根及其個人身分,激勵他們找回自己在建立上帝聖殿和國度中的崗位,並且為此盡力擺上。《歷代志下》則延續《歷代志上》的主題,帶出聖殿的建造和敬拜不可以只停留在表面形式上,而是所有稱為上帝名下的人,他們的內心也要回轉歸向上帝,與祂恢復一份親密的關係,他們在所行的路上都要定意尋求上帝,全心依靠祂,而這樣有形有實的敬拜才能得蒙上帝悅納和賜福。

從以上比較所得的屬靈反思

聖殿一直是猶太人信仰上的盼望和敬拜的中心,《歷代志》的作者鼓勵被擄回歸的以色列人參與聖殿的重建與恢復敬拜,然而從歷史上我們看見當日被擄回歸的百姓同心建造的第二聖殿已在公元70年被毀。在《約翰福音》2:19,耶書亞(耶穌)潔淨聖殿的時候曾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天內會建造起來。」他所說的殿是指他的身體。今天一個物質的殿雖不復存在,然而主以他的身體建造了一個由彌賽亞信徒與我們外邦信徒群體組成的屬靈的殿(林前3:16;彼前2:5)。因此《歷代志下》的信息仍然對今天的我們有所提醒,用希西家和瑪拿西為例,我們可有以下的反思:

1. 要以耶書亞作為我們敬拜的中心:希西家與瑪拿西對聖殿敬拜的態度反映他們對上帝的心,以及他們是否願意遵行上帝的吩咐。當耶書亞道成肉身,並以自己的身體為殿,就是犧牲了自己的性命來買贖我們,他就成了我們的主,也就是我們敬拜的焦點。這值得我們反思今天我們對敬拜主的態度如何?我們的敬拜是否真的以耶書亞為中心,抑或已經偏離、甚至以人作為焦點,利用宗教去滿足個人的需要呢?我們又有沒有承認耶書亞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並真正按他所吩咐的而行?另外,我們的敬拜與團契不應只是行禮如儀,更非勉強地維持基本的運作去做做樣子,這樣有形而無實的敬拜活動只會徒費心思,我們要對那些恆常所做的事有所反思,並確保它朝著一個上帝喜悅的方向前進。

2. 定意尋求上帝,行在主喜悅的道路上:我們現代人的日常生活總是異常忙碌,可是這種種忙碌,是好像希西家一樣對準上帝的敬拜和侍奉,並且隨時都預備好面對自己的信仰,真誠地來到上帝面前;還是內裏好像瑪拿西那樣為自己設立不同的偶像,被上帝多次警戒仍不願回轉悔改,直到大難臨頭時才懂得謙卑自己呢?我們要留心不要被繁忙的生活牽著鼻子走,以致不知不覺間敬拜了上帝以外的偶像,而是該常常省察自己的內心與行事的動機,並且在所行的路上專心定意尋求上帝,時刻留心聖靈的督責和提醒,懂得及早回轉悔改,返回上帝喜悅的道路上。

3. 在不同的屬靈光景中,都要真誠地面對自己的罪,謙卑悔改:希西家和瑪拿西的生命雖然看似南轅北轍,但二人同樣有需要在主前謙卑悔改的時候。因此不論看上去多麼屬靈的人,都總有失腳和需要悔改的地方;而同樣地無論一個人再屬世,也仍能有回轉悔改的機會,這是上帝的恩典,因為上帝不輕看痛悔的心靈。事實上,毀滅一個人的並不是罪,而是對罪的縱容和不願悔改,因此我們必須真誠地面對自己的罪和信仰上的缺失,勇於認罪悔改,學習坦然無懼地來到主的施恩寶座前,為要得祂的憐恤、恩惠和幫助(參來4:16),這樣才能與上帝持續地維持一份完好的關係。

 

結語:活出有形有實的信仰

《歷代志》跨越從亞當到被擄回歸時期,並聚焦在大衛和所羅門的統治來敍述以色列的歷史,旨在表明上帝對大衛的揀選以及祂對大衛家的應許之確定。《歷代志下》記錄從所羅門至猶大諸王的記載,強調大衛王朝的延續,並闡明上帝賜福所有忠於祂和定意尋求祂的大衛子孫。

猶大最後雖因背道而被擄,聖殿也被毀,但耶和華已預定了一天,正如祂所說:「在那日,我必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修補其中的缺口;我必建立那遭破壞的,重新修造,如古時一般。」(摩9:11)《歷代志》所描寫的大衛和所羅門不僅僅是指歷史裏的大衛和所羅門,更是跨越時代和有象徵意義的。作者透過敘述他們的輝煌事蹟以至以色列臣服於外邦列國的時代,為要讓讀者期盼大衛王朝的復興,以色列終有一天會恢復像大衛和所羅門時代那樣的統治,而讀者尤其能夠從所羅門的事蹟明白和看清他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大衛的統治預表著即將到來的彌賽亞君王的國度,他將會完全順服並執行上帝的旨意,實現大衛之約的應許。今天我們曉得那位大衛的子孫就是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他以自己的身體建造了屬靈的殿(約2:21),上帝透過耶書亞去實踐祂的永恆計劃,使人重新與自己建立關係。而《歷代志下》提醒我們,上帝是信實的,祂的應許必定成就,書卷結尾中波斯王居魯士的詔書中清楚提到,所有凡作上帝子民的都可以上耶路撒冷去建造殿宇。這同樣是對我們的呼籲,我們凡作上帝子民的都一同被呼召去建造上帝的殿,就是造就耶書亞的信徒群體。然而這書同時強調上帝的子民要定意尋求耶和華,專心仰賴祂,因此參與建造聖殿與其中的敬拜不單只是有形(進行宗教的儀式),亦必須有實(真誠地面對信仰,努力討上帝喜悅的心志)。這不但用以衡量每一位王,也是衡量每一位主的門徒的指標,是我們是否有分於上帝國度的決定性因素。深願我們都從此書的信息得著提醒,懂得時刻定睛於主,以他為我們生命的焦點,定意尋求他並從罪中轉回,與上帝維持一份完好的關係,以致我們可以活出一個有形有實,真正敬拜上帝的生命!


[1] 參《希伯來聖經》綜覽《歷代志上》查經摘要〈成為建造上帝國度的參與者〉

[2] 作者保留了對約蘭(21:4-20)、亞哈謝(22:1-9)、亞哈斯(28:1-27)、亞們(33:21-25)、約哈斯(36:2-4)、約雅敬(36:5-8)、約雅斤(36:9-10)和西底家(36:11-14)的負面描述。雖然他也保留了對亞撒(14:2-16:14)和約沙法(17:1-21:3)褒貶不一的評價,但他對其他君王的評價比《列王紀》更為正面,如:羅波安(10:1-12:16)、約阿施(22:10-24:27)、亞瑪謝(25:1-28)、烏西雅(26:1-33)、約西亞(34:1-36:1)和瑪拿西(33:1-20),他省略他們的失敗並提供《列王紀》中沒有提及的正面記述。他以非常正面的方式去描繪亞比雅(13:1-14:1)、約坦(27:1-9)和希西家(29:1-32:33),部分是為了讓讀者期盼彌賽亞君王的來臨,他將實現作者對這些王的正面描繪所呈現的理想面向。參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8167.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336.

[4] Raymond B. Dillard, 2 Chronicles, WBC 15;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87), 5.

[5] 若不把亞她利雅計算在內則共十九位猶大王,當亞哈謝死後,亞她利雅開始剿滅猶大王室所有的後裔並治理以色列。在第七年,祭司耶何耶大推翻亞她利雅並擁立大衛的子孫約阿施作王。《列王紀》和《歷代志》在形容亞她利雅統治時只描述「亞她利雅治理這地的時候」(王下11:3,代下22:12),而沒有採取公式的寫法,說明兩卷書的作者並不認可亞她利雅作為猶大合法的統治者。

《希伯來聖經》綜覽《歷代志上》:成為建造上帝國度的參與者

「安息日研經坊」(2021-12-11)《希伯來聖經》綜覽:《歷代志上》 (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樂意事奉上帝的祭司(參代上28:21);圖片來自 depositphotos(經修改)

1. 《歷代志上》的作者用大量的篇幅記載家譜、大衛的王朝、祭司利未人的體制、營運聖殿的人手和體制,又解釋《撒母耳記》一些難解的經文,其用意何在?

2. 《歷代志上》對作為耶書亞(耶穌)信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或提醒?

 

簡介《歷代志》

1. 書名:《歷代志》的希伯來書名是 דִּבְרֵי הַיָּמִים Divrei HaYamim,字面的意思是「這些日子的事或字(複數)」,可翻譯為「歷史」、「記事」、「史冊」等。這組詞在書卷裏出現得最多的其實是《列王紀》,在《以斯帖記》裏也能找到(王睡不著時所看的「歷史」),而《歷代志》裏則只有一次(代上27:24「《大衛王記》」的「記」在原文就是這組詞)。

2. 書卷的位置和性質:基督教傳統把它歸類為歷史書,放在《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之後,並且跟《七十士譯本》一樣分為上、下冊(Παραλειπ Α´和Β´);而《希伯來聖經》則看《歷代志上》和《歷代志下》為一卷書,放在《著作》部分的最後,並且看《歷代志》為《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前先知書》)某些部分的重寫、演繹和解釋。不過,《歷代志》沒有被放在《先知書選段》(Haftarah)裏作為會堂的讀經傳統之用[1]。《歷代志》對猶太人來說並非單純的歷史記載,它帶著前瞻性的教導和神學性的目的。由於《歷代志》內容篇幅頗多,所以我們會分開上、下卷來綜覽。

3. 作者:被擄回歸的一位猶太人;而猶太拉比的傳統認為是以斯拉所寫[2]

4. 成書時間:公元前538-331年(參《歷代志下》的結束,以及從書中沒有任何希臘等元素而推斷),而主題較符合公元前515-400年,並且較大機會在公元前460後寫成[3]

5. 寫作對象和目的:給當時被擄回歸的猶太人,鼓勵他們克服回歸後所要面對的種種問題,確立他們要帶著上帝子民這個身分,去仰望上帝的國度、聖殿的重建和期盼彌賽亞的來臨。

6. 語言:普遍認為是「後期的聖經希伯來文」(Late Biblical Hebrew),這跟《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古典聖經希伯來文(Classical Biblical Hebrew)略有不同。

7. 資料來源:《歷代志》引用的資料廣泛,包括來自《撒母耳記》、《列王紀》、其他《聖經》書卷和以下提及的資料(有部分也應該是《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原始資料):

代上9:1 以色列眾人按家譜登記,看哪,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猶大人因背叛被擄到巴比倫。

代上27:24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開始數點,卻還沒有數完。為了這事,烈怒臨到以色列,數點的數目也沒有寫在《大衛王記》上。

代上29:29 大衛王自始至終的事蹟,看哪,都寫在撒母耳先見的書上、拿單先知的書上和迦得先見的書上

代下9:29 所羅門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拿單先知的書上和示羅人亞希雅的《預言書》上,以及易多先見論尼八兒子耶羅波安的《默示書》上嗎?

代下12:15 羅波安的事蹟,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示瑪雅先知和易多先見的《史記》上嗎?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交戰。

代下13:22 亞比雅其餘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寫在易多先知的評傳上。

代下16:11 亞撒自始至終的事蹟,看哪,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

代下24:27 至於他的兒子們和他所受的眾多警戒,以及他重修上帝殿的事,看哪,都寫在《列王評傳》上。他的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代下26:22 烏西雅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先知都記錄下來

代下32:32 希西家其餘的事和他的善行,看哪,都寫在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先知的《默示書》上和《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

8. 《歷代志上》的大綱[4],以及文學上經文所呈現的倒影結構:

I. 以色列各家的家譜(1:1-9:44)

II. 聯合王國時期以色列的君王

A. 掃羅的死(10:1-14)

B. 大衛作王

1. 戰爭和戰士(11:1-12:40)

2. 運送約櫃(13:1-17:27)

3. 更多的戰爭和戰士(18:1-21:30)

4. 大衛安排建造聖殿(22:1-29:30)

留意《歷代志上》的內容雖然有許多歷史資料,然而其編排並非完全按歷史時序,而是同時按照一些主題,也就是一些作者認為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是重要和他們要留意的內容。當中主要是交代大衛的子孫的歷史根據,和祭司利未人的聖殿體制的歷史根據,而這兩者都源於大衛想為上帝建造聖殿一事!而按照主題來看,經文可呈現一個工整的文學倒影結構:

A. 以色列各家的家譜(1:1-9:44)

B. 掃羅的死:大衛作以色列的王(10:1-14)

C. 大衛作王:戰爭和戰士(11:1-12:40)

X. 大衛作王:運送約櫃、讚美上帝、記念祂的約和應許(13:1-17:27)

          C’. 大衛作王:更多的戰爭和戰士(18:1-21:30)

B’. 大衛安排建造聖殿:所羅門作以色列的王(22:1-23:13)

A’. 大衛安排建造聖殿:摩西、亞倫、利未指派的後裔(23:14-29:30)

 

《歷代志上》的內容重點

1. 以色列各家的家譜(1:1-9:44

第1章開始記載亞當的家譜,但作者跳過了該隱和亞伯,直接從塞特開始記載,情況就如創5章一樣記述上帝所看重,關乎後裔發展的那條線,就是從亞當、塞特到挪亞,再發展到亞伯拉罕。接著,經文詳細地記載亞伯拉罕的多個後裔,當中最重要就是以撒、以及他的兒子以掃和雅各。第2章從以色列(即雅各)的十二個兒子開始,一直到大衛。第3章特意記載大衛作王,數算他所生的兒子。大衛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合共四十年。當中並沒有像《撒母耳記》那樣提及大衛因拔示巴而對烏利亞所行過的惡,這反映作者只想正面地高舉大衛以及他的王朝,就是南國猶大的列王,當中沒有提及他們的一些惡行,也沒有提及北國以色列的王。可以說,《歷代志上》並非要記載一段客觀、準確和全面的以色列歷史,而是只記載上帝所揀選和使用,祂希望回歸的子民能夠惦記著,在歷史中重要的人物。他們主要有先祖、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大衛和這王朝歷代的王,直到被擄後帶領子民回歸的所羅巴伯及其後裔。

第4章又回到十二支派中的猶大,然後再仔細地記載其後裔,但今次特別提到雅比斯這個人物(4:9-10)。經文沒有提供太多關於他的背景,但從經文的脈絡可見,估計他屬猶大支派。而「雅比斯」的意思是「我生他甚是痛苦。」以致他向上帝禱告「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疆界,你的手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4:10)雖然這是信徒喜歡的一節金句,但按上下文來看,這其實是一段受苦中的禱文,而並非供信徒以此作為日常「求興旺」的禱告範例。雅比斯被放在這段猶大支派的家譜裏,可對當時回歸以色列地的猶太人帶來一定的安慰,提醒他們可以在自己身處的艱苦和困境中仰望上帝、向祂禱告。接著在猶大之後,經文簡述其他支派的家譜,而當中最突出的就是利未支派。

在第6章開始記載利未的後裔,主要是摩西、亞倫以及其後裔等祭司人物,他們當中有些人在所羅門建造的耶路撒冷殿中擔任過祭司的職分,直到祭司也隨著猶大亡國而被擄為止。而6:16則再次從利未開始記述(因此6:1和6:16是完全相同的經文),交代其餘利未支派的後裔。當中不但提及撒母耳,也提及在會幕前負責歌唱事奉的利未人,及至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建造了耶和華的殿,於是他們就按著班次供職的事蹟。到6:49,經文又返回記述亞倫、他的後裔和利未人,但這次是關乎他們的分地,直到6:72才繼續簡述其他支派。可以說,經文不單是按時序來記載,而是按照事奉者的職能,就是按主題來記載的。之後8:28到9:44主要記載被擄回歸後「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包括一些族長、領袖(8:28、9:34)、四個支派的人(9:3),並且有祭司和利未人。經文特意記載他們的職能,例如管理上帝的殿、作守衛看門口、看守上帝殿的房間和寶庫、管理器具和聖所的一切器皿、歌唱等,而且他們晝夜供職,不做別樣的工,即專心事奉上帝。而第9章就用掃羅和他後裔的記載作結。可以說,首九章的家譜為回歸的猶太人提供了過去上帝所使用的領袖的名單,表揚這些歷史偉人過去怎樣為上帝的國度和聖殿而努力並得到了輝煌的成績,當中上帝尤其大大使用的是君王和祭司利未人,這讓回歸的猶太人明白自己既然也有上帝的子民這身分,也就連於大衛的王朝、所羅門所建聖殿的敬拜和宗教信仰,如此《歷代志》的作者確立了他們的自我形象和屬上帝子民的身分,讓他們對以色列的復國、大衛王朝的復興等觀念,有了深刻的歷史根據,對上帝將要成就對大衛的應許、彌賽亞的國度,有了一個具體的藍本。

2. 掃羅的死:大衛作以色列的王(10:1-14

這段主要交代掃羅的死以至以色列的王國給了耶西的兒子大衛。當中描述掃羅怎樣在非利士人的攻擊下壯烈犧牲,表現英勇。對於《撒母耳記》詳細記載有關他不聽從上帝、干犯耶和華和招魂等問題,《歷代志》則輕描淡寫地用了10:13和10:14的上半節就簡單交代了過去,然後結束在王國給了大衛這句話上。因此,作者對大衛和掃羅的描述非常正面,讓讀者對掃羅和大衛都留下美好的印象,這讓回歸的子民對自身的過去和日後上帝所要成就對大衛的應許都有著正面的憧憬。

3. 大衛作王:戰爭和戰士(11:1-12:40

這段主要記載大衛是如何得到人心,並且耶和華與他同在。11章一開始記述以色列人聚集推舉大衛作他們的王,他成功攻佔耶布斯人的堡壘並建造了大衛城,有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他作元帥。他日漸強大,有著耶和華的同在和幫助,於是越來越多驍勇善戰的勇士都樂意跟隨他。經文尤其多次指他在不同的情況和階段中,都分別有「三個勇士」願意捨命去幫助他。而且經文不時提及一些勇士能一次過殺掉三百個敵人,又細緻地描寫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怎樣在下雪時殺了一隻獅子,並殺了一個身高五肘、手裏拿著槍桿粗如織布機軸的埃及人。(11:22-25)雖然這人的戰鬥力有著少年大衛打敗歌利亞的影子,可是經文說他仍不及前三個勇士!反映在大衛的領導下,他的家是怎樣人強馬壯、人才輩出。接著經文記載各個支派都分別有多個不同的勇士和領袖前來投奔大衛,當中甚至包括利未支派和亞倫家的領袖(12:26-27)。這段經文以大衛不但做了全以色列的王,更說明了他的國度強大穩固來作結,當中突顯出大衛王朝有著十二支派的參與和支持,大衛家的興旺是全以色列同心去支持建立的成果!

4. 大衛作王:運送約櫃、讚美上帝、記念祂的約和應許(13:1-17:27

這段主要集中記載大衛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並以「大衛的約」和應許作結。經文首先記載大衛希望把約櫃接到大衛城的過程(13:1-15:15),當中作者嘗試處理《撒母耳記》中烏撒因用手扶了約櫃而被殺的這個聖經難題。《歷代志》解釋烏撒之所以會死的背後原因,是關乎運送的過程並沒有按上帝的吩咐讓利未人來抬,當時的以色列民用了牛車(就如拜偶像的非利士怎樣運送約櫃回以色列地一樣;參撒上6章)。所以接著14-15章記載大衛怎樣經常求問上帝,看重上帝的心意,他透過細心地安排利未人去負責抬約櫃,著緊他們是否有分別為聖等等,以致最終成功接回約櫃。之後,經文記載大衛安排負責歌唱的利未人參與事奉(15:16-29),並且描述大衛對上帝的獻祭和讚美(16:1-13)。在大衛讚美上帝的禱文中,他提及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約(16:14-43),及至他渴望為上帝建造聖殿的想法等(17:1-6)。不過,最終上帝透過拿單先知告訴大衛,祂的聖殿必須待他的兒子來興建。不過上帝同時向大衛應許,指他的王位必會堅定,直到永遠!(17:7-14)而這也成了全書的核心要點,讓回歸的猶太人對彌賽亞的國度、以色列的復興都帶著正面的憧憬和期盼。

5. 大衛作王:更多的戰爭和戰士(18:1-21:30

這段主要交代大衛作王後的成功。他在爭戰中得勝以東、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等鄰近的敵人,並奪取了器皿、金銀等獻給耶和華(18:11)。他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他作全以色列的王,又向眾百姓秉公行義。對內勤政愛民,對外連連得勝敵國,其版圖擴大至以色列北邊的亞蘭,東邊的以東、摩押和亞捫等地,而西南邊非利士人也被他制伏了。(18:1-20:4)

另外,這段經文也嘗試解釋另外兩個在《撒母耳記》的聖經難題。第一個是誰殺死了歌利亞?我們一般的答案都認為是大衛,而這是建基於我們較為熟悉的撒上17章,可是其實撒下21:19也清楚指到是伯利恆人雅雷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經文刻意描述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機的軸,暗示他與撒上17章的迦特人歌利亞是同一個人。就著兩段互相抵觸的經文,或許有說法指真的是伊勒哈難殺了歌利亞,只是在記載上歸功於大衛王而已(因為歷史往往是由勝利的掌權者寫下的,所以自然會頌讚並高舉在位的君王)。就此說法,《歷代志》的作者就嘗試在20:5-8解釋清楚,伊勒哈難所殺的其實並非迦特人歌利亞本人,而是歌利亞的兄弟名叫拉哈米。所以,可以說《歷代志》的作者維護了大衛殺死巨人歌利亞這個傳統。第二個聖經難題是有關撒下24章提及大衛數點以色列人一事,當中經文指「耶和華的怒氣又向以色列發作,於是激起大衛來對付他們」,也就是說上帝竟然容讓大衛去犯罪,以數點人口來自傲一番,而藉此懲罰以色列民,使他們遭受瘟疫的災難。這個說法的疑難是把上帝說成行事帶惡意、不講道理、沒有慈愛。而《歷代志》的作者就嘗試在21:1-2解釋,要攻擊以色列的其實並非上帝而是撒但,是牠而不是上帝激起大衛去數點以色列人的。由此可見,《歷代志》的作者透過釐清《聖經》的一些難題,尤其是那些對大衛王朝不利的說法,好讓回歸以色列地的猶太人能毫無疑惑地看待過去自身歷史的真實性,增加他們對上帝話語以至對《聖經》應許的大衛王朝要存復興的信心!最後,這段經文以大衛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壇獻祭,有火從天降下,悅納了他所獻的燔祭和平安祭來作結。

6. 大衛安排建造聖殿:所羅門作以色列的王(22:1-29:30

這段主要記載上帝不要大衛去為自己建造聖殿,而是要讓他的兒子所羅門去建造,不過大衛仍然努力地預備了無數的材料及人手,為建殿工程的所需而盡心竭力。他又召集以色列的眾領袖、祭司和利未人,數點他們和安排班次及編制去管理耶和華殿的事務,當中包括有官長、審判官、門口的守衛和負責頌讚的等等。到了大衛臨終前,他表明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已經使祂的百姓得享安寧,祂將要永遠住在耶路撒冷,因此利未人不必再抬帳幕和其中所使用的一切器皿了,而是在耶和華的殿中事奉,幫助亞倫的祭司後裔去辦理上帝殿的事務。最後29章像書卷開頭的家譜那樣,重點記載參與聖殿事奉的名單和人數,就是由大衛和事奉團隊的眾領袖分派的亞薩、希幔,以及耶杜頓的子孫等人,他們負責唱歌,並以彈琴、鼓瑟、敲鈸伴奏。而守門方面就按著父系抽籤分守各門,又有以色列人的族長、千夫長、百夫長和官長都分配班次,每班二萬四千人,整年按月輪流出入,按班次服事王。

最後,《歷代志上》在結束時總括了大衛成功作以色列王四十年,他死的時候年紀老邁,日子滿足,享盡榮華富貴,而他的兒子(大衛的子孫)所羅門就接續他作王。耶和華使所羅門在以色列眾人眼前非常尊大,賜他君王的威嚴,勝過他以前任何一位以色列王。可以說,《歷代志》透過記載昔日大衛王的卓越領導、大衛王朝的輝煌建立歷史、以色列國版圖的擴展、大衛的王位曾怎樣成功地透過他的子孫延續下去等等,讓回歸的猶太人明白上帝對大衛的約必定會落實,當代的子民應選擇積極回應參與上帝復興以色列國的計劃,有分去實現上帝對大衛王朝的應許。

 

《歷代志上》的作者用大量的篇幅記載家譜、大衛的王朝、祭司利未人的體制、營運聖殿的人手和體制,又解釋《撒母耳記》一些難解的經文,其用意何在?這對我們來說的屬靈意義或提醒?

首先《歷代志上》的作者明顯不是隨意地記述以色列的家譜和歷史,而是有目的地刻意帶出其重點信息,因為:1)首九章的家譜多次重複,又用另一個角度去記載之前已經記載過的人物,反映作者是以主題來記述,主要交代大衛家、祭司、利未人的發展以及當中有貢獻的人物;2)接著記載的以色列歷史則刻意掩蓋或美化大衛個人和大衛家在《撒母耳記》及《列王紀》裏曾清楚記載的罪惡(例如大衛殺烏利亞、搶去拔示巴、數點百姓等);3)只提及大衛個人和大衛家的貢獻、有極多勇士跟隨他、他對內對外的功績、國泰民安、聖殿敬拜和獻祭的規模等。另外,由於作者選擇性重述及解釋《撒母耳記》中一些難解的經文,又強調雖然上帝不許大衛為祂建殿,但大衛臨終前仍然竭盡所能為興建聖殿的工程作全面準備。因此,綜合上述《歷代志上》的文學手法和取材,看來作者是希望教導和提醒被擄回歸的猶太人:

1. 明白自己的身分有根、大衛的應許仍有待實現、在聖殿供職的身分是在上帝眼中看為寶貴和值得記念的。因此可以說,作者的用意是在傳遞和建立屬靈的價值觀,要上帝的子民信靠上帝和祂的應許必會實現,並持守這信念來過活,克服眼前的艱難和現實生活上的問題。

2. 上帝的子民要從大衛王朝昔日的光輝和聖殿敬拜的規模來憧憬建殿後的復興景況,要積極成為勇士,參與復興以色列國、聖殿的敬拜等,明白只要他們蒙上帝的喜悅,上帝就會從施懲罰轉為對他們的祝福和看顧。

3. 上帝的話語是可靠、無謬誤的,而且上帝不再追究過去所犯的罪。換句話說,子民因自身以至國家的過犯導致亡國被擄的問題、《撒母耳記》及《列王紀》對大衛個人和大衛家所指證的罪行等,都不會再被上帝記念,而回歸的子民無須對上帝的話和應許感到疑惑和憂心。

4. 大衛即使不能參與建造聖殿的「硬件」(建築物),但他也盡力預備好一切聖殿的「軟件」(材料、人手和制度等)。這提醒回歸的子民可從大衛身上學習他那種盡力和積極的態度,就是在受限制的情況下,如何找出自己在上帝的國度和計劃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和可付出的貢獻。

對應上述四點,我們作為耶書亞(耶穌)的信徒則可有以下的屬靈反思和應用:

1. 我們是否明白被擄回歸(就是從罪中回轉、重新得救)的生命全出於上帝?我們有沒有在上帝國度和計劃裏找到自己可以承擔的崗位,明白參與建造上帝國度是有福的這個價值觀?

2. 我們是否著緊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大衛子孫)的國度?有否渴慕主(彌賽亞)早日再來?當福音傳遍天下的時候,末期才來到(參太24:14),那麼我們是否願意成為傳福音的勇士,知道主必賞賜和記念我們的努力?

3. 我們是否真正信靠上帝的話語和應許,憑信心而活?還是經常存疑,認為上帝的話語沒有能力?要留意《聖經》裏多處指出上帝的話語帶著能力:

賽40:8 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我們上帝的話永遠立定。 

賽55:11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絕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的旨意,達成我差它的目的。

太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4. 最後,大衛雖然不能參與建殿的工程,但他在限制中仍然盡力擺上一切去為建殿的事情而努力,直到臨終為止。今天我們撫心自問有多盡力去為上帝的國度而努力,有多盡力去建立耶書亞所建立的屬靈聖殿(他的信徒群體、教會)?

 

結語:成為建造上帝國度的參與者

《歷代志上》的作者以大衛王朝和聖殿的體制為主線去編寫以色列的家譜、大衛家過去顯赫的歷史、聖殿榮耀的敬拜和規模等等,讓回歸的猶太人明白民族過去的輝煌歷史與信仰根源、確立自己是上帝的子民這個身分、明白參與復興大衛家和聖殿運作的重要性等等。也就是說,《歷代志上》的內容起了鼓勵性的作用和果效,推動上帝的子民去確信祂對大衛的應許必會實現,日後大衛的子孫彌賽亞也必會到來復興以色列國。這對我們作為耶書亞的信徒來說,《新約聖經》所寫下有關耶書亞所建立的天國、他對門徒的吩咐、他會再來接我們到父家等應許,都成為我們的鼓勵,讓我們去憧憬上帝的應許的實現,並樂意參與在其中!

《歷代志上》的作者除了努力去帶出鼓勵上帝子民的信息,他筆下的大衛也給了我們重要的提醒。上帝不容讓大衛建殿而要留待「大衛的子孫」來完成可說是饒有深意,昔日他的兒子所羅門曾建立榮耀輝煌的實體聖殿,而耶書亞作為「大衛的子孫」則成就了這個預表,用自己的性命來建立了屬靈的聖殿(他的信徒群體、教會)。而大衛到臨終前仍竭盡所能為上帝努力而作的,也只不過是為到地上一個可被毀壞的實體聖殿而已,然而今天我們可以為上帝努力付出的,卻是祂兒子用寶貴的性命去買贖和建立的屬靈聖殿,這是何等大的價值!求主幫助我們找到上帝國度裏的屬靈位置,明白參與事奉是何等有福的,以致樂意盡心、盡性、盡力去為主而活,成為像昔日大衛的勇士那樣同心去跟隨大衛的子孫耶書亞,在上帝建造祂國度的過程中成為一個祂喜悅的參與者!


[1]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傳統,請參本機構網頁上的簡介:https://bmy.org.hk/?p=5662

[2] 參猶太拉比文獻《巴比倫塔木德》(b.B.Bat. 15a)。

[3]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590.

[4]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151.

《希伯來聖經》綜覽《尼希米記》:同心建造一個能榮耀上帝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1-11-27)《希伯來聖經》綜覽:《尼希米記》(作者:Ada LUI

圖為尼希米看見耶路撒冷的瓦礫;by James Tissot

《尼希米記》記載了回歸耶路撒冷的子民重建城牆及更新聖約的過程。試討論:

1. 領袖尼希米展現了上帝僕人哪些應有的屬靈質素?

2. 眾子民又是怎樣各盡其職?這給我們甚麼提醒?

 

簡介《尼希米記

1. 書名:《尼希米記》的書名來自1:1「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這個名字的希伯來文是 נְחֶמְיָ֖ה Nechemyah,意思是「耶和華已安慰」或「耶和華有憐憫」。對於尼希米的身分,我們除了知道他父親的名字是哈迦利亞之外,其他資料不詳。[1]在早期《聖經》的猶太正典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本為一卷,稱為《以斯拉記》。公元三世紀,教父俄利根把它分為兩卷,稱為《以斯拉記上、下》;公元四世紀,耶柔米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同樣把它分為兩卷;公元十五世紀,《希伯來聖經》定章節的時候,也跟隨《武加大譯本》的做法,把這書分為上、下兩卷,分別稱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放在《希伯來聖經》的《著作》部分,在《歷代志》之前。而基督新教的《舊約聖經》則把這兩卷書放在《歷代志下》之後。

2. 有關《尼希米》的作者、成書時間和背景資料,請參上一篇《以斯拉記》的文章摘要[2]

3. 大綱:《尼希米記》共有十三章,大概可分為兩部分,大綱如下[3]

I. 重建城牆

1. 尼希米回耶路撒冷之旅(1:1-2:20)

2. 分配工作(3:1-32)

3. 重建受阻(4:1-23,6:1-19)

4. 尼希米改革(5:1-19)

5. 城牆建成(7:1-73)

II. 重建子民

1. 誦讀妥拉(8:1-18)

2. 更新聖約(9:1-10:39)

3. 數點子民(11:1-12:26)

4. 獻城牆禮(12:27-47)

5. 潔淨聖殿和改革婚姻(13:1-31)

 

《尼希米記》的內容重點

1. 尼希米回耶路撒冷之旅(1:1-2:20

經文的開始是尼希米以第一人稱的敘事。那時是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公元前445年),尼希米在書珊城堡(波斯帝國的其中一個首都)裏當酒政,工作是為王試酒(確保王所飲的酒無毒),是王所信任的人才能當的職位(1:1、2:1)。當時耶路撒冷的建城工程在停頓的狀態[4],尼希米向剛從猶大回來的兄弟哈拿尼查問那裏的情況,得知「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餘民在猶大省那裏遭大難,受凌辱;耶路撒冷的城牆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1:3)他「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上帝面前禁食祈禱。」(1:4)故事就是由這位身在波斯王宮、心卻在耶路撒冷城的猶太人的禱告而揭開了序幕。

1:5-1:11是尼希米的一篇悔罪禱告,他跟以斯拉一樣(拉9:6-15),在禱文中用「我們」來把自己連於以色列民,代表著整個群體向上帝承認他們都犯了罪,沒有遵守摩西的誡命、律例、典章。他求上帝記念祂藉摩西所說的話:「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裏將他們召集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居所的地方。」(1:9;另參申30:4)又求上帝「使你僕人今日亨通,在這人面前蒙恩。」(1:11)「這人」指的就是亞達薛西王,他曾下王諭:「使這城不得建造,等到我再降旨。」(拉 4:21)現在尼希米求他能得亨通、蒙王恩,就等於是要王下旨改變自己之前的命令,這就只有上帝能做得到了。

四個月之後,上帝就讓尼希米所祈求的事情發生了。當時尼希米在亞達薛西王面前奉酒,王察覺他面帶愁容,就問他所為何事。尼希米回答說:「我祖先墳墓所在的那城荒涼,城門被火焚燒,我豈能面無愁容呢?」(2:3)王就問他:「你想求甚麼?」(2:4)這時尼希米向上帝祈禱,接著向王提出一連串的請求,包括:i)「求王差遣我往猶大,到我祖先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2:5);ii)「求王賜我詔書,通知河西的省長准我經過,直到猶大。」(2:7);iii)「又賜詔書,通知管理王園林的亞薩,叫他給我木材,作為殿的營樓之門、城牆,和我自己要住的房屋的橫梁。」(2:8)尼希米所求的都跟他要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有關,但他由始至終都沒有提及「耶路撒冷」這名字,以免惹起王的疑心,可見他是一個謹言慎行的人。王允准他的一切所求,更派軍官和騎兵護送他,足以讓人知道王之前的命令果然已改。然而,和倫人參巴拉(據伊里芬丁蒲紙所載,他是撒瑪利亞一帶的省長)和作臣僕的亞捫人多比雅,當「聽見有人來為以色列人爭取利益,就很惱怒。」(2:10)他們的勢力範圍主要是在撒瑪利亞區,但他們知道如果耶路撒冷城重建後就必有損他們的利益,在接著的幾章經文就是描述以參巴拉和多比雅為首的一夥人,怎樣多次圖謀破壞尼希米的工作,而每次經文都說當他們「聽見」消息就會採取行動(2:19,4:1、7、15,6:1)。事實上,早在《以斯拉記》第四章就已記載自第一批猶太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至重建城牆的過程中,敵人的攻擊一直未停止過,而我們從《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兩卷書就看見上帝的僕人是怎樣靠著上帝去勝過這些攻擊,以致上帝要做的事最終能夠成就。

尼希米到了耶路撒冷的頭三天,他都沒有即時把要做的事告訴人,而是騎著牲口,帶著幾個隨從在夜間巡查城牆的情況。2:13-16記載了他巡查的路線,主要是圍著城的南面走了一趟。之後,他對猶大人、祭司、貴族、官長和做工的人說:「我們所遭的難,耶路撒冷怎樣荒涼,城門被火焚燒,你們都看見了。來吧,讓我們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免得再受凌辱!」(2:17)又告訴他們上帝施恩的手怎樣幫助他,於是他們就一起建造。當參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聽見就嗤笑他們說:「你們所做的這事是甚麼呢?要背叛王嗎?」(2:19)這又是在重施故技,想指控他們背叛王而叫他們懼怕,但尼希米回答說:「天上的上帝必使我們亨通。我們作他僕人的,要起來建造;你們卻在耶路撒冷無份、無權、無名號。」(2:20)尼希米這番話是與這夥人劃清界線,宣告他們與屬上帝的子民以及屬上帝的耶路撒冷都無份無關。

2. 分配工作(3:1-32

這一段的開始是以利亞實大祭司和眾祭司開始建立城門,把門分別為聖,先從北面的羊門(估計這是人帶著羊進入聖殿的門)開始敘述,然後由北(有8個部分)、西(有10個部分)、南(有2個部分)、東(有21個部分)這次序詳細記載城牆每一面要修造的各部分工作,包括:立門、架橫梁、安門扇、裝閂和鎖、蓋門頂等。之後記載參與修造者的名單,先是聖殿服役的人,包括:大祭司以利亞實、祭司、利未人;然後是居住在不同地方的人,包括:耶利哥人、提哥亞人、基遍人、米斯巴人、撒挪亞的居民;也有不同職業的人,包括:銀匠、做香料的、商人、管理的;也有婦人。反映出這建牆的工程是一個全民參與的工作,各人都按著能力去做自己的那一份。經文又特別把那些不參與工作的人記載下來:「提哥亞貴族不用肩扛他們主人的工作。」(3:5)以作對比。此外,尼希米會安排人去修造對著他們自己房屋的那面牆的工作,這既是為方便,也增加了他們為保護家園而工作的動力。有一些人在修造完自己負責的那部分之後,會幫忙修造下一部分,可見在尼希米的帶領下,人人分工合作,各盡所能。值得留意的是,在第3至4章動詞 חָזַק chazaq 共出現了38次之多,絕大部分都以「使役形(Hifl)」來出現,意思是「抓緊,使堅強」(《和修》譯作「修造、拿(兵器)」),寓意著這工程既是使城牆堅固,其實也是要使修造的人剛強。

3. 重建受阻(4:1-236:1-19

這一段是參巴拉等人嘗試用種種方法去阻撓城牆的工程,他們先是嗤笑猶太人說:「這些軟弱的猶太人做甚麼呢?要為自己重建嗎?要獻祭嗎?要一日完工嗎?要使土堆裏火燒過的石頭再有用嗎?」(4:2)參巴拉以「火燒過的石頭」向猶太人重提耶路撒冷城曾被火焚燒這慘痛的經歷,多比雅則說:「他們所修造的石牆,就是狐狸上去也必崩裂。」(4:3)都是意在打擊猶太人建造的意志。尼希米沒有理會這些嘲諷,只禱告求上帝記念到他們被藐視,使毀謗的罪歸於敵人頭上。他們繼續修造城牆,「整個城牆就連接起來,到一半高,因為百姓一心做工。」(4:6)參巴拉和多比雅把阻撓行動升級,他們招聚更多的人,當中有阿拉伯人、亞捫人和亞實突人,同謀要來攻打耶路撒冷,要使城混亂,更恐嚇說要進到猶太人中間,殺死他們,使工作停止。於是尼希米派人站崗,晝夜防備他們。期間猶太人不無膽怯,也曾認為自己力氣衰弱,不可能建造城牆。那些靠近敵人居住的猶太人甚至因恐懼而十次從各處來到叫作工的人回去。

這時尼希米要他們以爭戰的心態作準備,他叫百姓站在城牆後邊低窪的空處,又使百姓各按宗族站著,拿刀、拿槍、拿弓。對那些貴族、官長和百姓說:「不要怕他們!當記得主是大而可畏的。你們要為你們的弟兄、兒女、妻子、家園爭戰。」(4:14)於是他們繼續建造城牆。從那日起,一半人做工,一半人拿槍、拿盾牌、拿弓、穿鎧甲,官長都站在猶大全家的後邊。而扛抬材料的人扛抬的時候,也是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各人腰間佩刀,尼希米又安排吹角的人在他旁邊,當人聽到吹角聲,不論遠近,都要聚集到他那裏,尼希米對百姓說如果敵人來襲,上帝必為他們爭戰。他們從天亮一直工作到星宿出現,為了在夜間守衛,索性在耶路撒冷過夜。而衛兵也不脫衣服,全程在戒備的狀態。可見城牆的建造不單是一個肉眼所見的建築工程,同時也是一場屬靈的爭戰:子民雙手既要勤勞作工,心態上也要警醒不倦。

按照大綱的分段,6:1-19(跳過5:1-19)也納入「重建受阻」這主題下。這一段提到參巴拉和多比雅等人見恐嚇無效之後,轉而對尼希米作出人身攻擊。他們四次派人到尼希米那裏,說要與他在村莊見面,但尼希米知道他們想害他,都一一拒絕,到第五次時他們給尼希米一封未封口的信(大概是想讓任何接觸到信的人都能讀到內容並傳講出去)。信的內容是說有風聲指猶太人謀反,要立尼希米為王,他們以此要求尼希米到他們那裏商議。這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但尼希米依然沒有因為這威嚇而應約,只回覆說這是捏造的事。

接著記載尼希米到了先知示瑪雅(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已聽見」)那裏,但他閉門不接見。原來他已被參巴拉和多比雅等人收買,要他對尼希米說有人要在夜裏殺他,指示尼希米要到殿中與示瑪雅會面,但這計謀也被尼希米識破,於是他拒絕了。原因是以尼希米的身分是不能到聖殿去的,而這計謀就是要讓他犯罪,好毀謗他。如是者,敵人的種種阻撓都失敗,城牆用了五十二天就修完了,這無疑是一個神蹟,以致四圍的列國都懼怕,因為知道這是出於上帝。經文最後補充說,其實猶大中有許多人與多比雅[5]結盟,多次向多比雅通報尼希米的消息,目的都是要使尼希米懼怕。這是再一次強調,敵人的攻擊來自四方八面,所以尼希米是處於內外受敵,但他沒有因為懼怕或想自保而放棄上帝要他做的工作,他一直帶領著百姓要在上帝裏心志堅定,以致他們最終能勝過敵人的一切惡計。

4. 尼希米改革(5:1-19

這一段是關於尼希米處理百姓中間的放債問題,事緣他們當中有人因貧窮而向富有的借錢買糧,以田地、葡萄園、房屋等作抵押,後因無力還債而被迫讓兒女作人奴婢。尼希米為此非常憤怒,就斥責貴族和官長竟然在借錢給弟兄時索取利息,違犯了借錢給弟兄不可向他取利息的這條誡命(見出 22:25、利25:36-37、申23:19)。尼希米以自己的榜樣為勸說,他盡力把那些被賣到列國的猶太人弟兄贖回來,為的就是要弟兄不致成為奴僕,尼希米訓誡子民要敬畏上帝,免得他們受列國仇敵毀謗,於是吩咐貴族、官員和百姓要免除利息並歸回抵押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已收取的利息(糧食、新酒和新油),他們都照做了。

而5:14-19則是描述尼希米做猶大地省長十二年之久,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也沒有向百姓索取糧食和酒,以及四十舍客勒銀子,這是出於他敬畏上帝,也是因為愛護百姓,他自己更身體力行,參與修造城牆。在招待四圍列國前來的人、猶太人、官長與自己同席時,他也不會索取省長的俸祿,以免增加百姓的勞役。這一段指出尼希米是一個敬畏上帝和愛護百姓的人,作者把這段加插在他被參巴拉和多比雅誣告想自立為王的指控之前,大概是要預先為尼希米這人的正直清廉做保證,強調他一切所做的都是出於敬畏上帝和愛護百姓,並無半點私心,以致當敵人作出這樣嚴重的毀謗時,尼希米都能夠不被動搖,而百姓也沒有對他失去信任。

5. 城牆建成(7:1-73

城牆建成之後,就是守城的工作。7:1開始記載尼希米安排門口的守衛、歌唱的和利未人,吩咐兄弟哈拿尼和官長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他們都是忠信及敬畏上帝的人。尼希米分派人各按班次看守耶路撒冷的城門。但他遇上了問題,就是「城又寬又大,城中的百姓卻稀少,房屋也還沒有建造。」(7:4)於是他召集貴族、官長和百姓,為要登記家譜。他找到第一批被擄回歸者的家譜。7:7-69就是一份回歸者的名單,這名單與之前拉2:1-67所載的相似(相隔93年)[6]。這一段的結束記載到以色列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裏,意味著耶路撒冷城已具規模,不再荒涼。也可以說,尼希米當時受感而渴望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心願已達成了。

6. 誦讀妥拉(8:1-18

這一段的開始說在七月時,「眾百姓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廣場,請以斯拉文士將耶和華吩咐以色列的摩西的律法書帶來。」(8:1)這次聚集是出於百姓的主動,似乎是他們在重要的日子就會做的事,所以,以斯拉也很自然地將律法書帶到他們那裏,讀給那些能聽得明白的人,眾百姓在廣場從清早到中午,都專注地聽。以斯拉站在為這事特製的木臺上,當他展開書卷時,百姓都站起來。以斯拉稱頌耶和華,百姓就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又低頭俯伏在地敬拜。以斯拉和宗教領袖把律法書的意思講明,好使百姓明白。

而百姓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尼希米、以斯拉和教導百姓的利未人就對眾百姓說:「今日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聖日,不要悲哀,也不要哭泣。」(8:9)尼希米要他們去吃喝,也要跟不能預備食物的人分享,於是眾百姓吃喝,大大喜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導他們的話。次日,眾百姓又聚集到以斯拉那裏要明白律法書上的話。當知道在七月的節期要住在棚裏守節,就都上山把各樣樹枝取來,在各人的房頂上、院子裏、上帝殿的院內、水門的廣場和以法蓮門的廣場搭棚。這是從被擄之地歸回的全會眾從未行過的,「從第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天天朗讀上帝的律法書。他們守節七日,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8:18)這一段指出子民對上帝話語的渴慕以及再次照律法所吩咐的去行,當子民都遵守上帝的律法,就表示他們回到與上帝立約的關係裏。

7. 更新聖約(9:1-10:39

這一段所記的是子民守贖罪日。在守過住棚節這個歡慶的日子後,就是一個要刻苦己心的日子,經文說到了七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披麻蒙灰。(9:1)他們與外邦人分別出來,站著承認自己的罪和祖先的罪孽。他們站著聽律法書六小時,又用了六小時來認罪及敬拜。9:4-37是一篇很長的認罪禱告,當中有一個倒影結構:

A. 讚美(9:5b)

B. 述說過去上帝的恩典不斷,但以色列民卻不斷悖逆(9:6-31)

X. 祈求:求上帝不要看他們自亡國後所遭遇的一切苦難為小事(9:32)

B.’ 承認現在的罪(9:33-35)

A.’ 哀哭(9:36-37)

尼希米與子民在上帝面前立約,當中的領袖、利未人和祭司都用印確立。10:1-27是一份在約上蓋印者的名單,先是尼希米和西底家,10:1-8是祭司名單;10:9-13是利未人名單;10:14-27是百姓中首領的名單;10:28-29記述「其餘的百姓、祭司、利未人、門口的守衛、歌唱的、殿役,所有與鄰邦民族分別出來、歸服上帝律法的,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都隨從他們貴族的弟兄發咒起誓,要遵行上帝藉他僕人摩西所賜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可見這是以色列民全體一致性的立約行動。10:30-38就詳細列明他們會遵守的事情,大致有三項:

一. 不與異族通婚。(10:30)

二.  守安息日,在安息日不作買賣,第七年不耕種,不討債。(10:31)

三. 要為聖殿的運作奉獻,需要獻上的東西包括:(10:32-38)

1. 每年各人捐獻三分之一舍客勒,作為殿稅

2. 殿裏的陳設餅、每日的獻祭,各節期所需的祭和聖物(參出 30:11-16)

3. 百姓抽籤每年奉獻木柴作聖殿之用(參利 6:12)

4. 獻初熟的土產、果子,頭生兒子、首生的牛羊(參民18:16)

5. 十一奉獻,把麵、果子、新酒、新油奉到庫房,土地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

6. 利未人也把所得的十分之一奉到聖殿的倉裏(參利27:30-33)

這一段的結束是他們重申誓言「我們絕不會不顧我們上帝的殿。」(10:39)聖殿作為耶路撒冷城的信仰核心,它象徵著上帝在子民的中間。事實上,建造聖殿是子民回歸以色列地的原意和首要任務,因為這關乎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所以子民既然因著上帝的信實和恩典而能歸回耶路撒冷,就有責任讓聖殿按著上帝的規定恢復運作,這是他們作為立約子民不可有違的。

8. 數點子民(11:1-12:26

這一段是承接7:4描述到關於城牆建好之後,由於城中的百姓稀少,房屋也還沒有建造而要安排的事:「百姓的領袖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抽籤,每十人中選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另外九人住在別的城鎮。凡甘心樂意住在耶路撒冷的,百姓都為他們祝福。」(11:1-2)接著經文記載了一份住在耶路撒冷的領袖的名單:11:4-6是猶大支派,有468人;11:7-9是便雅憫支派,有928人;11:10-14是祭司,有128人;11:15-18是利未人,有284人。11:19-22是在聖殿服役的人,包括:門口的守衛、殿役、歌唱者和輔助王管理百姓的人。11:25-31是一份住在村莊和屬猶大鄉鎮的人的名單,當中有一些猶大人所住的地區屬便雅憫。

接著的名單是第一批由所羅巴伯和耶書亞率領歸回的人,12:1-7是祭司的名單;12:8-9是利未人的名單;12:10-11是由耶書亞至押杜亞大祭司的名單[7];12:12-21 是在約雅金時代的祭司名單。這樣,由以利亞實作大祭司到押杜亞作大祭司,利未人的族長和祭司的名字也都記在冊上。

9. 獻城牆禮(12:27-47

這一段記載的是耶路撒冷城牆的奉獻禮。先是祭司和利未人潔淨自己,然後潔淨百姓、城門和城牆。這個奉獻禮的敘事當中也有一個倒影結構[8]

1. 預備歡樂的奉獻典禮(12:27-30)

2. 組織兩隊人(12:31a)

3. 一隊人往城牆右邊行(12:31b-37)

A. 何沙雅和猶大的一半領袖(12:32)

B. 七位拿號筒的祭司(12:33-35a)

C. 撒迦利亞和八位利未人樂器手(12:35b-36a)

X. 文士以斯拉引領(12:36b)

A.’ 尼希米和一半百姓/官長(12:38、40)

B.’ 七位拿號筒的祭司(12:41)

C.’ 伊斯拉希雅和八位利未人樂器手(12:42)

3.’ 一隊人往城牆左邊行(12:38-39)

2.’ 兩隊人相遇,站在上帝的殿中(12:40)

1.’ 進行歡樂的奉獻典禮(12:43)

奉獻禮完畢後,眾人獻上豐盛的祭物並且歡樂,因為上帝使他們大大歡樂,連婦女孩童也都歡樂,甚至從遠處都可聽到耶路撒冷的歡聲。他們就按照之前所承諾的,把舉祭、初熟之物,十一奉獻,以及要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都收在庫房裏,而祭司和利未人也遵守上帝所吩咐的守潔淨禮,歌唱的和門口的守衛則照著大衛和所羅門的規定而歌唱讚美。在所羅巴伯和尼希米的時代,所有在殿役服侍的人都有當得的份。這是一幅完美和諧的圖畫,展示出當城牆重建完成之後,子民都各按其職地去事奉上帝,可以說,這時的耶路撒冷城能讓周圍的人看見,一個屬於上帝的城所當有的樣式。

10. 潔淨聖殿和改革婚姻(13:1-31

但好景不常,這一段記載到子民再次違背了他們與上帝所立的約,沒有遵守在10:30-38所承諾的三件事:不與異族通婚,守安息日,什一奉獻。

先是以利亞實祭司因與多比雅有姻親關係,竟然在庫房為多比雅預備了一所大屋子,那本是用來收存素祭、乳香、器皿,和照例供給利未人、歌唱者、門口守衛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的。當時尼希米回到波斯王那裏幾日,並不在耶路撒冷,他回來後才知道這件惡事,就把那屋子裏屬於多比雅的東西都拋出去,把聖殿的器皿、素祭和乳香搬回那裏。尼希米之後又發現無人把利未人當得的份供給他們,以致利未人為生計的緣故而到田裏工作,尼希米就斥責官長,又把利未人召回崗位上供職。

13:12-22記載百姓沒有把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又沒有守安息日,在安息日如常地踹醡酒池,把貨物運入耶路撒冷,一些住在城裏的推羅人甚至在安息日把貨物賣給猶大人。尼希米於是也斥責他們,指出他們的祖先也因為干犯安息日,致使上帝的憤怒臨到以色列。他吩咐人在安息日把城門關閉,免得有人在那日挑擔子進城,又不准商人和販賣的人在耶路撒冷城外過夜,再吩咐利未人要潔淨自己來守城門,要使安息日分別為聖。

13:23-30記載猶太人娶了亞實突、亞捫和摩押的女子為妻,以致他們的兒女不會說猶大話。尼希米就斥責他們,詛咒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鬍鬚,叫他們指著上帝起誓不可與外族人通婚,要以所羅門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這事作為鑑戒。尼希米又把以利亞實大祭司的孫子趕出去,因他是參巴拉的女婿,因著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分就潔淨他們,免得他們違背祭司和利未人的約,又分派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按定期奉獻木柴和初熟的土產。尼希米這一連串撥亂反正的工作都是要確保子民與一切不合上帝心意的事情分別出來,又要確保聖殿能按照上帝的吩咐而運作,好叫子民能得蒙上帝的悅納。由始至終,尼希米的負擔都是希望屬上帝的群體不再受凌辱(1:3、17),而這與子民持守與上帝立約的關係是息息相關的。

 

領袖尼希米展現了上帝僕人哪些應有的屬靈質素?

我們從尼希米身上看見上帝怎樣把一件又大又難的事託付給他,而尼希米又是怎樣在重重艱難中完成上帝的託付,期間他展現出上帝僕人應有的一些屬靈質素,筆者嘗試把它分為三個向度,分別是:對上帝、對子民、對敵人,現以列點逐一簡述:

1. 對上帝:存敬畏的心和信心,甘願承擔使命

  • 他雖然在波斯作官,但心繫上帝的城和子民的福祉,為上帝的名受凌辱和子民的大難而哭泣,禁食,禱告

  • 他認識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也就為子民認罪代求,謙卑尋求上帝的恩典

  • 他耐心等候上帝在波斯王內心工作,當時機來臨時,勇敢地承擔重建城牆的使命,也得到王賜予幫助

  • 由開展工程至工程完畢,他都是按著上帝給他的感動來行事,把一切艱難的事放在禱告中,專心倚靠上帝的幫助去完成使命

2. 對子民:存服事的心,在政治上管治,在屬靈上領導,愛護與管教兼施

  • 他與子民分享上帝的心意,鼓勵他們共同承擔使命:建造城牆

  • 他組織及分配各人的工作,安排他們的住處

  • 他堅立子民的心,不受敵人威嚇,帶領子民在禱告中倚靠上帝

  • 他激勵子民為家園而爭戰,一手拿兵器,一手建造,沒有停工

  • 他活出一個正直公義的生命,放棄省長的俸祿,減輕百姓賦稅,以自己的金錢款待王族,得到百姓的信任,使他們都服在其帶領下

  • 他引導子民要持守上帝聖潔的要求,又謙卑地讓以斯拉作教導律法的領袖

  • 責備偏離上帝誡命的人,進行撥亂反正的工作

3. 對敵人:不懼怕,不退讓,一面倚靠上帝,一面警醒防備

  • 他不會因敵人的嘲笑及蔑視而失去信心

  • 他面對敵人的威嚇亦沒有自亂陣腳,反而組織子民同心防備

  • 當敵人設計謀害他,也不會退縮或妥協

  • 他有屬靈的辨別能力,能識破敵人的計謀

  • 他深信上帝會追討敵人的惡,並會記念他的擺上,所以他只專注做好自己的本分

  • 他深信上帝必為子民爭戰

 

眾子民又是怎樣各盡其職?這給我們甚麼提醒?

一個忠心於上帝,又愛護子民的領袖固然很重要,但子民的跟隨和配合才是上帝的群體得以建立的重要因素。《尼希米記》除了記載尼希米所展現的上帝僕人的質素之外,也記載了子民怎樣各盡其職,以致耶路撒冷城得以重建。筆者以列點逐一簡述:

順服上帝僕人的帶領,謙卑放下自己,重過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

  • 同心建造城牆,參與者來自各層面:祭司,利未人,官長,貴族,百姓,婦女,商人

  • 工程期間不受敵人的威嚇而停工,在禱告中倚靠上帝

  • 本書出現多份名單,可見上帝看重並記念每一個有分參與聖工的人

  • 主動及渴慕要聽從上帝的律法

  • 同心守節

  • 自願守約

  • 為上帝的殿的運作奉上當盡的分

 

結語:同心建造一個能榮耀上帝的群體

《尼希米記》是上一篇《以斯拉記》的延續,其重點也跟《以斯拉記》的相似。《以斯拉記》的核心信息是重建聖殿和聖民,而重建聖民所著重的是教導子民重過聖潔的生活。《尼希米記》的核心信息則是重建城牆和聖民,而這次重建聖民所著重的是教導子民要重守聖約,代表著他們不單止修造城牆,也「修造」與上帝的關係!

在重建城牆的整個過程中,我們看見不同身分或職業的子民在尼希米的帶領下,同心建造,他們一邊做好自己所負責的那部分工作,一邊拿起兵器抵擋敵人的一切攻擊和威嚇,即使生命受威脅也不退縮。最終耶路撒冷的城牆用了五十二天就完成了,這使仇敵閉口無言,不得不承認這事的成就是出於上帝,上帝的名不致蒙羞。

當日上帝既按著祂與以色列所立的約的應許,使被擄的子民得以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及聖城,而子民的責任就是要回應上帝的信實,重回與上帝所立的約的關係裏,竭力持守屬上帝的群體這個聖潔的身分。今天,我們作為耶書亞(耶穌)的信徒,藉著他的救贖恩典而能成為新約裏的子民,與那些信靠耶書亞為彌賽亞的以色列民「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為蒙應許的人。」(弗3:6)也都要被建立成為一個屬上帝子民的群體,我們就應當聖潔自守,以愛心行事,各盡其職,彼此建立和造就。正如保羅的教導:「靠著他全身都連接得緊湊,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使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 4:16)這是每位信徒一生都要持續地做的事!而雖然過程中必然會遇上各種的考驗和困難,但我們從尼希米身上看見的榜樣是,他不斷在禱告裏祈求上帝的垂顧和施恩,最終得勝。

要留意的是,這卷書是以尼希米的禱告來結束的:「……我的上帝啊,求你記念我,施恩於我。」(13:31)他深知道只有上帝能成就祂自己定意要作成的事,就正如上帝曾藉先知撒迦利亞所說的:「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 4:6)所以,不論是建造地上屬於上帝的建築物(聖殿及城牆,或說今天教會的建築物、群體聚會的安排等),或是建造人內心那座上帝的居所(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上帝都在提醒我們要專心倚靠祂、順服祂的帶領。願上帝的靈引導我們每一位信徒,以聖潔和謙卑的心去尋求上帝居住在我們中間,按照祂的心意而活,各盡其職,在地上建立一群屬上帝、能榮耀祂名的子民。阿們。


[1] 在尼3:16,7:7 和拉2:2 雖然出現尼希米這個名字,但他們是另外兩個人,並不是本書所記的主角。

[2] 〈《以斯拉記》綜覽查經摘要:以聖潔和順服的心去建造上帝的居所〉

[3] 參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279。

[4] 尼1:1的這位亞達薛西王應該就是在其作王的第七年(拉 7:7),允准以斯拉率領第二批猶太人回歸耶路撒冷的那一位,至於在拉 4:7-22 所述在亞達薛西年間,猶大的敵人曾上書奏告王指控猶太人,以致王下令「這城不得建造,等到我再降旨」(拉 4:21)這事應該發生在這十三年之間。但也有猶太拉比認為拉4:7所指的那位亞達薛西其實是在公元前486-465年作王的亞哈隨魯(或稱薛西/薛西斯),即《以斯帖記》裏的那位王。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2014), 1670。

[5] 多比雅娶了示迦尼的女兒(拉2:5),他的兒子娶了米書蘭的女兒(尼3:4),都是猶大的貴族,所以他會透過這些關係去設計謀害尼希米。

[6] 雖然兩份名單相似,但猶太學者認為以斯拉的那份名單要反映的是被擄子民從巴比倫的回歸,而《尼希米記》這份名單要反映的則是回歸是與是獻聖殿有關的。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1985), 1690。

[7] 這名單可視為代上 6:3-15名單的延續。

[8] 華爾基,俞明義著《華爾基舊約神學下冊》(香港,天道書樓,2014),頁974。

《希伯來聖經》綜覽《以斯拉記》:以聖潔和順服的心去建造上帝的居所

「安息日研經坊」(2021-11-13)《希伯來聖經》綜覽:《以斯拉記》 (作者:Ada LUI)
圖為公開讀律法書,參拉7:10、25;James Tissot, 1886-1894

1. 《以斯拉記》記載了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後重建聖殿及重過聖潔生活的經過,過程中他們遇到甚麼困難和考驗?領袖及百姓們又是怎樣克服這些困難和考驗?

2. 試從他們的這些經歷去討論何謂「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上帝」?

 

簡介《以斯拉記

1. 書名:《以斯拉記》的書名來自7:1「這些事以後,波斯王亞達薛西在位的時候,有個人叫以斯拉,……」這個名字的希伯來文是 עֶזְרָא ꜥEzraʾ,意思是「幫助」或「幫助者」。以斯拉是亞倫大祭司的後裔,有祭司的身分,同時他是一個文士,精通耶和華的律法(7:6)。在早期《聖經》的猶太正典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本為一卷,稱為《以斯拉記》。公元三世紀,教父俄利根把它分為兩卷,稱為《以斯拉記上、下》;公元四世紀,耶柔米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同樣把它分為兩卷;公元十五世紀,《希伯來聖經》根據《武加大譯本》的做法,把這書分為《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放在《希伯來聖經》的著作部分,次序在《歷代志》之前,而基督新教的《舊約聖經》則把這兩卷書放在《歷代志下》之後。

2. 作者:傳統認為《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作者是同一人,因當中有一些重覆或相同的記載,例如:代下36:22-23與拉1:1-3的敘事重覆,兩份回歸者的名單(拉2章,尼3章)也類同。作者採用的材料包括:以斯拉的自傳和尼希米的自傳,書中保留了他們二人以第一人稱的敘事,也收納了一些公函。另也有猶太傳統認為作者是以斯拉,寫作時採用了《尼希米回憶錄》的材料。

3. 成書時間:大概是公元前四世紀,年份可以收窄至在公元前330年時期,因在尼12:11提到「耶何耶大生約拿單,約拿單生押杜亞」,而押杜亞是在希臘亞歷山大大帝時期作大祭司的。

4. 背景資料:有關《以斯拉記》的歷史背景可參以下列表[1]

公元前

回歸與重建

經文內提及的波斯國王

586

猶大國滅亡

 

539

巴比倫亡於波斯

539-530古列(居魯士)

536

波斯王古列(居魯士)准擄民回歸

536

所羅巴伯、約書亞率隊歸回(第一次)

535

聖殿基石立定

535-520

聖殿怠工

520

哈該、撒迦利亞蒙召

522-486大利烏(或譯大流士)

516

聖殿重建完成

475

撒迦利亞事奉畢

458

以斯拉歸回(第二次)

465-424亞達薜西

445

尼希米歸回(第三次)

444

聖城牆重建完成

433

尼希米重回波斯

425

瑪拉基蒙召

 

5. 語言:大部分是希伯來文寫成;有少部分經文是亞蘭文(4:8-6:18及7:12-26),主要是關於王的御旨和書信等記載。《希伯來聖經》最主要的亞蘭文經文就是出現在《但以理書》和這書裏。

6. 大綱:《以斯拉記》共有十章,大概可分為兩部分,大綱如下:

I. 所羅巴伯回歸

1. 居魯士的宣詔(1:1-11)

2. 數點回歸之民(2:1-67)

3. 為聖殿獻祭(2:68-3:7)

4. 建造聖殿(3:8-6:22)

II. 以斯拉回歸

1. 亞達薛西的獻禮(7:1-28)

2. 數點回歸之民(8:1-14)

3. 耶路撒冷的旅程(8:15-36)

4. 廢除通婚(9:1-10:44)

 

《以斯拉記》內容重點

1. 居魯士的宣詔(1:1-11

經文開始是波斯王居魯士頒下的一封通告全國的詔書,時間是在他戰勝巴比倫的那一年,即公元前539年,經文說這是「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的口所說的話,就激發波斯王居魯士[2]的心,使他下詔書」(1:1),內容是「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去,重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殿,他是在耶路撒冷的上帝;願上帝與這人同在。」(1:3)上帝藉耶利米曾預言猶太人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期滿後上帝要懲罰巴比倫並讓猶太人回歸故土(參耶25:11-12,29:10)。這七十年的計算方法有兩種,一是指由猶太人第一次被擄直到回歸耶路撒冷,二是指由聖殿被毀直到重建[3],但其實也可以是同時指兩種,因為猶太人得以回歸耶路撒冷,既為重建聖殿,也是重建聖民,而這兩件事正是《以斯拉記》的核心信息。

回應詔書的有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族長、祭司、利未人,他們的心被上帝感動而願意上耶路撒冷建造聖殿,其他人也甘心把銀器、金子、財物、牲畜、珍寶獻上,支持他們回歸和建造聖殿,此外,居魯士王把從前尼布甲尼撒王從耶路撒冷所奪走的器皿[4]交給猶大領袖設巴薩[5],使他帶回耶路撒冷。經文詳細記載了這些器皿的數目,1:9-10記載的器皿數目共有2499件,而1:11所記載的數目則共有5400件,估計這是包括了所有大小器皿。這一段是要指出,回歸的子民不是空手而去,而是帶著建殿所需的物資和本來就屬於聖殿的器皿,反映出當上帝要子民完成祂所託付的事,就必也為子民供應所需的東西。[6]

2. 數點回歸之民(2:1-67

這一段詳細記載了第一批回歸子民的名單。當中的領袖有所羅巴伯和大祭司耶書亞,而百姓的名單就按著類別去記載他們的名字。2:3-19是各家族的名單,2:20-35是各城居民的名單,2:36-39是祭司的名單,共有4289人,2:40-58是在聖殿服役的利未人(歌唱的、門口的守衛、殿役)的名單,2:59-61則是族譜不明的人的名單。全會眾共有42360人,連同之後所載的僕婢和歌唱的男女7537人,這第一次回歸的人數共有49897人。值得留意的是,當中那些族譜不明的人要算為不潔,不得作祭司,他們也不可吃至聖的物,這反映出領袖對於祭司在身分上要聖潔有嚴謹的要求,而「聖潔」這主題成為這卷書的中心思想。

3. 為聖殿獻祭(2:68-3:7

當猶太人回歸耶路撒冷後就著手在聖殿原有的根基上建造,在工程開始之前,族長們為聖殿甘心獻上禮物,有金子、銀子和祭司的禮服。到了七月(七月的第一日是吹角節),以色列人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祭司耶書亞和所羅巴伯帶領著他們的兄弟築壇,並按照律法書所寫的在壇上獻上各樣的祭(每日當獻的燔祭、節期獻祭、甘心祭),並守住棚節(七月十五日),他們把銀子給石匠和木匠,又把糧食、酒、油給西頓人和推羅人,以換取他們把香柏樹從黎巴嫩以海運而來(如同當年所羅門建殿時的做法)。當時聖殿的根基尚未立定,子民就已按著摩西的律法築壇獻祭,這舉動大概是在效法當日約書亞帶領子民進入迦南地時,也築了一座壇向耶和華獻祭(參書8:30-31),以此宣告這地屬於上帝,並且是因著上帝的信實,子民才得以進到應許之地。這一段敘事是要強調他們現在要重建的這聖殿是之前那所聖殿的再版或延續。

4. 建造聖殿(3:8-6:22

在他們回歸耶路撒冷的第二年(公元前536年)二月,他們就開工建造,由二十歲以上的利未人監督建造。當工匠立殿的根基時,祭司穿禮服吹號,利未人敲鈸,站著讚美耶和華,彼此唱和,讚美稱謝耶和華,眾百姓也大聲呼喊。經文指:「然而有許多祭司、利未人和族長,就是見過先前那殿的老年人,現在親眼看見這殿立了根基,就大聲哭號,也有許多人大聲歡呼,百姓不能分辨歡呼的聲音或哭號的聲音,……。」(3:12-13)百姓因聖殿的根基立定而歡呼或哭泣,或許是有感於這殿的規模不及所羅門的殿(另參該2:3-9),但肯定他們也是有感於這殿得以重建,全是出於上帝的信實和恩典。

然而,聖殿的重建工程因敵人的攻擊而被逼停頓,這些敵人自稱「自從亞述王以撒‧哈頓帶我們上這地的日子以來,我們常向上帝獻祭。」(4:2)估計他們是自以撒‧哈頓(公元前681-669年)時期陸續被遷移到撒瑪利亞居住的外邦人,他們膜拜自己本族的偶像,卻也說自己常獻祭給耶和華,然而並不是真正敬拜獨一的耶和華上帝(參王下17:6,17:24-33)。[7]他們對猶太人的攻擊包括:

1. 假意向所羅巴伯和族長示好,說自己與猶太人一樣尋求上帝,又向上帝獻祭,希望與猶太人一同建造聖殿,但當遭到所羅巴伯、耶書亞和族長的拒絕後,他們就在百姓建造的時候,使百姓的手發軟,擾亂他們。(4:2-4)

2. 從居魯士在位至大流士在位的時候,他們賄賂謀士,要破壞建殿的計劃(建殿工程因此停了十六年)。

3. 當亞哈隨魯即位之初,也就是在聖殿建成後三十年,他們上書控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4. 當亞達薛西在位年間(也就是在以斯拉率領第二次回歸、尼希米率領第三次回歸的年間;參以上背景列表)他們又再上書奏告,4:8-16記載了奏文的內容,他們指控猶太人自古以來常有悖逆的事,現在城牆已經完成,如果讓猶太人繼續建城,猶太人就不會再進貢、納糧、繳稅,那麼王就會受虧損。4:17-22是王諭回覆說查明這城確曾有反叛的事,下令停止建造,等到王再降旨。於是敵人用勢力和強權叫猶太人停工。

這裏記載的事有些是發生在後來尼希米建城牆的時期,而把它們加插在這裏是要說明由重建聖殿、重建城牆、重建耶路撒冷城的過程中,敵人的攻擊一直未停止過。

第5章返回關於建殿的敘事,在大流士第二年(公元前520年,即工程停止十六年後),上帝差派兩個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向子民說預言,幫助他們重啟工程。於是所羅巴伯和耶書亞動工重建聖殿。此舉惹來河西總督的干涉,質詢是誰授權他們完成這建築。猶太人具實回答,河西總督奏文上告大流士請求示意,奏文的內容記載在5:7-17,在等待王降旨的期間,官員沒有叫猶太人停工,這是因為上帝的眼目看顧猶太人(5:5)。大流士的王諭回覆說證明居魯士曾降旨讓猶太人在耶路撒冷為上帝建殿,並歸還尼布甲尼撒所掠取的東西,這王諭更降旨:(1)不要攔阻建殿的工作;(2)從王的庫房支付工程所需;(3)供應獻祭所需用的牲畜;(4)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就把那人懸在他自己的屋梁上,又使他的房屋成為糞堆。這封詔書使建殿的工程不再受阻,得以順利完成。

在大流士王第六年(公元前516年),即用了四年,聖殿就建好了。以色列人為聖殿舉行奉獻禮,就如同所羅門建殿後也舉行奉獻禮一樣(王上8:63),他們獻上的公牛、公綿羊、小綿羊雖然不及所羅門那時的多,但也是盡了他們的能力,重要的是,他們都是按照摩西的律法而行,又派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事奉上帝;在正月十四日,百姓守逾越節,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所有被擄歸回的子民和那些歸附他們的,都除掉外邦人的污穢,同吃逾越節的羔羊。整個獻殿禮的結束是子民感到極大的歡喜快樂,經文解釋這是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6:22),可見上帝悅納這殿,也悅納這班子民。

5. 亞達薛西的獻禮(7:1-28

聖殿的重建完成後,接著要重建的就是聖民。關鍵人物是以斯拉,他是亞倫大祭司的後裔,並且「他是一位文士,精通耶和華──以色列上帝所賜摩西的律法。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因為耶和華──他上帝的手幫助他。」從7:10所記:「以斯拉立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導以色列人。」我們可推測以斯拉向王所求的,就是要返回耶路撒冷,好將律例、典章教導那裏的以色列人。亞達薛西王第七年(公元前458年),即聖殿建成後的五十八年,以斯拉率領第二批被擄的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他們在正月初一從巴比倫起程,五月初一就到了耶路撒冷,經文說是因為上帝施恩的手幫助他。由第七章開始,「上帝的手」[8]這個詞語經常出現,而學者說亞達薛西王有一徽號Longimanus,意思是「長臂者」,他應該是以手臂來象徵其權力所控的版圖既遠且廣。而作者則以「上帝的手」去強調,這事情的表面是亞達薛西王的手臂(權力)讓以斯拉得以回耶路撒冷,但其實背後是上帝的手在幫助祂的子民。猶太拉比有討論為甚麼以斯拉這麼遲才回歸耶路撒冷,他們的解釋是因為以斯拉要專心鑽研「妥拉」(可指摩西的律法,或所有來自耶和華的教導),並認為以斯拉這樣做是對的,因為遵守妥拉比建聖殿重要。[9]

7:11-20是亞達薛西王的一封詔命,內容是讓那些凡願意上耶路撒冷的以色列百姓、祭司、利未人都可以與以斯拉同去,王派了七個謀士同去,詔書列明王所賜的金銀以及百姓和祭司甘心獻給聖殿的禮物,並讓以斯拉帶同聖殿事奉所需用的器皿,聖殿裏所需用的經費可由王庫支取。7:21-28則是另一封給河西官員的王諭,內容是吩咐官員要供應以斯拉的一切所需,不可要求那些在聖殿服役的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門口的守衛和殿役)進貢、納糧和繳稅,更賦予以斯拉權柄:「指派所有明白你上帝律法的人作官長、審判官,治理河西所有的百姓,教導不明白上帝律法的人。凡不遵行你上帝律法和王命令的人,當速速定他的罪,或處死,或充軍,或抄家,或囚禁。」(7:25-26)可見這次的回歸得到王的實質支持,以致以斯拉不得不讚美上帝:「耶和華──我們列祖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使王起這心願,使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得榮耀。」(7:27)

6. 數點回歸之民(8:1-14

這裏記載的是第二次回歸的族長和他們的家譜,共有十五個家族的子孫,男丁有1496人,連同利未人40人,殿役220人,以及一些婦孺,這次的人數約有2000人。可見願意回歸的子民屬於少數,畢竟猶太人自從被擄至今已超過了一百二十多年,他們分散各地定居,而且在波斯帝國的管治下,他們的生活應該比在巴比倫統治時期的好。所以,這批願意回歸的猶太人實屬可貴。

7. 耶路撒冷的旅程(8:15-36

這一段記載的是以斯拉在抵達耶路撒冷之前所做的事,都是與他此行的目的有關,就是要為教導以色列民遵守摩西的律法作準備。以斯拉在亞哈瓦河邊紮營三日,要找出當中的利未人,大概是預計聖殿的運作需要一定的人手,並且他們或有助於以色列民活出律法的吩咐,而當他發現當中沒有利未人時,就派一些領袖往迦西斐雅(這大概是一個跟敬拜上帝有關的地方)去見領袖易多,要他為聖殿帶事奉的人來,最後找到四十個利未人和殿役二百二十人。然後,以斯拉在河邊宣告要百姓一同禁食,求上帝保護他們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有平安。當時以斯拉帶著許多金銀財物,而由巴比倫到耶路撒冷需時四個月,所以這趟旅程著實有危險,但以斯拉因不想上帝的名蒙羞而沒有求王派步兵和騎兵保護他們上路,他與百姓禁食,祈求上帝為他們抵擋路上的仇敵和埋伏之人的攻擊,眾人都同心在上帝面前刻苦己心,尋求上帝施恩的手幫助,而上帝也應允了他們所求,使他們平安抵達耶路撒冷。這反映出以斯拉在未到達耶路撒冷之前,就已經在屬靈方面帶領著子民依靠上帝。

接著是以斯拉分派十二位祭司長,把王和官員及以色列眾人所獻給聖殿的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給他們,吩咐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器皿也歸為聖;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的。你們要警醒看守,直到你們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以及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房內,把這些過了秤。」(8:28)以斯拉對屬於聖殿的器皿和在殿裏服役的人,都有嚴謹的聖潔要求,他也把這份嚴謹的態度傳給那些將要在聖殿裏事奉的人。他們到了耶路撒冷之後,8:33-36再次記錄他們把帶來的金銀和器皿都在聖殿過秤,重量全寫在冊上,就交到祭司手中,又為被擄歸回的人向上帝獻上燔祭和贖罪祭。這一段的記載是要指出那些回到耶路撒冷的子民和器皿都是聖潔的,是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也是蒙上帝所悅納的。

8. 廢除通婚(9:1-10:44

這一段是關於以斯拉處理猶太人與外族通婚的事,也是跟聖潔這主題有關。當時眾領袖對以斯拉說:「以色列百姓、祭司和利未人沒有棄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和亞摩利人等列邦民族所行可憎的事。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以致聖潔的種籽和列邦民族混雜,而且領袖和官長在這事上是罪魁。」(9:1-2)在以斯拉時期,除了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還在他們當中之外,其他外族人都已不存在了,這裏列出的外族人名單跟《申命記》7:1所列的相似,那份名單後所記的就是一條關於以色列民不可與這些外族通婚的誡命:「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的女兒。」(申7:3)原因是「因為他必使你的兒女離棄我,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迅速將你除滅。」(申7:4)以斯拉精通摩西的律法,他很清楚以色列之所以亡國被擄,就是因為子民隨從外邦人去跪拜那些人手所造的偶像,以致最終要承受上帝的懲罰。當以斯拉聽到以色列民又再違反這條誡命,陷入拜偶像的危機,甚至為首的竟然是領袖,就悲痛萬分。他「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惶地坐著。」(9:4)他的哀慟是因為他知道這罪將會為子民招致極大的禍患,而其他因為上帝的言語而戰兢的人也都聚集到以斯拉那裏。

在獻晚祭的時候,以斯拉穿著撕裂的衣服和外袍,雙膝跪下向上帝禱告。9:6-15是以斯拉一篇很長的悔罪禱告,以斯拉沒有獨善其身,他的禱文都是用「我們」來將自己和子民視為一個整體向上帝認罪,承認他們祖先一直悖逆上帝,以致上帝把他們交在鄰國諸王的手中,但上帝沒有丟棄他們,藉波斯諸王向他們施恩,使他們能重建聖殿及城牆。然而,現在以色列民再一次違背上帝的誡命,與外族結親,大大得罪上帝,所以他們實在無法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以斯拉禱告完畢後,俯伏在上帝殿前,而以色列中不論男女孩童都聚集到他那裏痛哭。

這時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娶了這地的外邦女子,干犯了我們的上帝,然而現在以色列人在這事上還有指望。現在,我們要與我們的上帝立約,送走所有的妻子和她們所生的,照著主和那些因我們上帝誡命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去行。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支持你,你當奮勇而行。」(10:2-4)於是以斯拉就叫祭司長、利未人和以色列眾人起誓,要照這話去做,之後通告所有人,叫他們在三日之內聚集在耶路撒冷。群眾如期到上帝殿前的廣場,那時是九月,既是冬天,又下大雨,以致群眾都戰抖。以斯拉站起來要群眾為著娶外邦女子這罪向上帝認罪,並要他們遵行上帝的旨意,離開那些外邦女子(也就是切斷與拜偶像有關的聯繫)。全會眾都同意要照著以斯拉的話去做,但因辦這事需時,於是另定了一個日期要辦好這事。由十月初一到正月初一,他們就查清了所有娶外邦女子的人數。10:18-44是一份娶了外邦女子的人的名單,共有111個名字:祭司17人,利未人6人,歌唱的1人,殿役3人,百姓84人。而這卷書是結束於他們為著自己所犯的罪獻上贖罪祭,並按照承諾把所娶的外邦妻子及所生的兒女都送走。

這段敘事或許會使讀者產生疑問,認為把妻子兒女送走是拆散家庭,不合乎道德人倫的標準,況且在《舊約聖經》裏也有一些上帝所重用的人物也同樣是娶了外邦女子(例如:亞伯拉罕娶了埃及人夏甲,約瑟娶了埃及祭司的女兒,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等等)。經文對此沒有作任何負面的批評,那為甚麼以斯拉在處理子民與異族通婚的事上要這麼「不近人情」呢?讀者要明白,表面上,剛才所列的那些人物與被擄回歸的子民所做沒有兩樣,都是娶了外邦女子,但其實在性質上是截然不同的。首先,前者所列舉的例子是出現在律法還未頒下之前(在《出埃及記》20章以前),而《申命記》7:3這律法是指明當子民到了迦南地之後,不可娶那地的外邦女子,以免沾上她們拜偶像的風俗。而從以色列的歷史可見,他們的國家之所以滅亡、子民被擄,正是因為子民事奉外邦神明,背棄了與上帝所立的約所致。現在因著上帝的信實和恩典,子民才得以從被擄的地方回歸上帝的應許之地,但要是他們再次與這地的外邦人通婚,就代表完全沒有從歷史中汲取過教訓,再次讓整個民族陷入一個信仰的危機中,而以斯拉現要做的,就是撥亂反正,帶領子民重回正軌,讓異族通婚的事不再存留在上帝的群體之中。而10:18-44所記載的這份名單固然是寫下子民在這事上犯了罪,但也寫下了他們為自己的罪付上代價,目的是為要讓整個群體持守著屬上帝的聖潔子民這身分,好讓他們能蒙上帝悅納。這份以上帝為至高的敬畏心態一直是《聖經》對我們的重要教導[10]

 

在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重過聖潔生活的過程中,他們遇到甚麼困難和考驗?領袖及百姓們又是怎樣克服這些困難和考驗?

《以斯拉記》讓我們看見被擄回歸的子民重建聖殿和重建屬靈生命的經過,要完成這個使命,不能單靠出色的領袖,而是要每一位子民與領袖同心,並各自盡上自己當擺上的那一分。筆者嘗試用以下列表略述他們在這過程中所遇上的困難和考驗,以及他們怎樣去克服這些困難和考驗。

 

經文

困難和考驗,領袖和百姓的回應,以及克服困難和考驗的經過

1

1:5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祭司、利未人,凡是心被上帝感動的人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

1:11 金銀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被擄的人從巴比倫上耶路撒冷的時候,設巴薩把這一切都帶了上來。

自願回歸的子民只有約五萬人,可以說他們都是經過考驗的,因為回歸耶路撒冷就表示他們已選擇放棄適應多年的生活,並立志面對未知的將來,以及承擔重建聖殿的責任。他們都是被上帝感動而願意踏上這條回歸之路的人,為的是要回應上帝藉先知耶利米對子民能回歸耶路撒冷建殿的應許。

2

2:62 這些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得作祭司。

2:63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會用烏陵和土明的祭司興起來。

領袖嚴守祭司必須是聖潔身分的這要求,於是規定那些族譜不明的人不可以作祭司,而百姓都順服於領袖的決定。

3

2:68 ……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要在原有的根基上重新建造。

3:1 ……那時他們如同一人,聚集在耶路撒冷。

3:2 ……都起來建築以色列上帝的壇,要照神人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在壇上獻燔祭

3:3 ……因為他們懼怕鄰邦民族,又在其上向耶和華早晚獻燔祭

3:4 ……守住棚節……

3:5 ……並在初一和耶和華一切分別為聖的節期獻祭,又向耶和華獻各人的甘心祭

3:9 ……都起來如同一人,監督那些在上帝殿裏做工的人。

回到耶路撒冷的這批人,與當地的人相比,無疑是屬於少數,由於鄰邦的民族都比他們強,所以他們會懼怕,但他們沒有因為懼怕而退縮,而是專心地做建殿的工作,期間他們甘心為上帝獻上禮物,在殿的根基未立好之前,築壇獻祭,並按照摩西的律法去獻祭和守節,同心建立聖殿的根基。

4

4:3 但所羅巴伯、耶書亞和其餘以色列的族長對他們說:「我們建造上帝的殿與你們無關,因為我們要照波斯王居魯士所吩咐的,自己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協力建造。」

當敵人假意示好,說要參與重建聖殿的工作時,領袖能辨識其動機,並堅定地拒絕與那些不是專一敬拜耶和華的人同工。

5

4:4 那地的人就在猶大百姓建造的時候,使他們的手發軟,擾亂他們

4:5 ……那些人賄賂謀士,要破壞他們的計劃

4:24 於是,在耶路撒冷上帝殿的工程就停止了……

由於敵人的諸多阻撓,以致百姓被逼停止建殿的工程。

6

5:1 那時,哈該先知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兩個先知奉以色列上帝的名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說預言。

5:5 但上帝的眼目看顧猶太人的長老,以致沒有人叫他們停工,……。

6:14 猶太人的長老因哈該先知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的預言,就建造這殿,凡事順利。……,建造完畢。

上帝知道他們的困難,所以差派兩位先知對他們作出責備和應許,於是他們回轉並依靠上帝,遵從先知的訓示,啟動未完的建殿工程。而因著上帝的幫助,敵人的阻撓最終不成功,建殿的工程在四年後順利完成。

 

試從他們的這些經歷去討論何謂「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上帝」?

聖殿是上帝在地上所立,唯一可以去敬拜祂的地方,而人往聖殿去向上帝獻祭的目的是要讓自己的生命能蒙上主悅納,能無虧欠地親近上主。在《福音書》的記載中,主耶書亞(耶穌)也曾教導人要怎樣去敬拜上帝:

約4:23 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pneúma;spirit, wind, breath)和誠實(alḗtheia;truth, faithfulness)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

約4:24 上帝是靈(pneúma),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pneúma)和誠實(alḗtheia)敬拜他。

主耶書亞指出真正對天父的敬拜,是人一種在心靈(pneúma)裏的活動,是由內心生發出對上帝的敬畏而降服於祂,於是願意按著上帝的話──真理(alḗtheia)而行事,這樣的敬拜是上帝所悅納的。《以斯拉記》記載了被擄回歸子民的建殿過程,以及他們學習過聖潔生活的經歷,期間展現出他們是怎樣「在心靈裏敬畏上帝」和「順服遵守上帝的律法」,現以下表簡述之。

 

「在心靈裏敬畏上帝」的經文例子

「順服遵守上帝的律法」的經文例子

1

1:5 ……凡是心被上帝感動的人,……

3:2 ……,要照神人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在壇上獻燔祭。

2

1:6 ……甘心獻上禮物

2:68 ……甘心獻上禮物……。

3:4 並照律法書上所寫的守住棚節 ,按數照例每日獻所當獻的燔祭

3

3:11 他們彼此唱和,讚美稱謝耶和華:……

6:18 他們派祭司按著班次,利未人也按著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上帝,正如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4

6:22 他們歡歡喜喜地守除酵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

7:10 以斯拉立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導以色列人

5

10:1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和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一個盛大的會,百姓無不痛哭

10:3現在,我們要與我們的上帝立約,送走所有的妻子和她們所生的,照著主和那些因我們上帝誡命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去行

事實上,當所羅門建殿完畢並舉行獻殿禮時,他在禱告裏已提到上帝的居所其實不是人手所建的殿:「上帝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容納你,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王上8:27)接著所羅門在禱告裏就提到,上帝真正喜悅的居所,是在一班對祂心存敬畏的人當中,他們或許會因軟弱、犯罪而被上帝懲罰,但只要他們懂得以謙卑的心尋求上帝,願意離開惡行,遵照上帝的話而行,就必蒙上帝的寬恕和接納,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那至高無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卻與心靈痛悔的謙卑人同住;要使謙卑的人心靈甦醒,使痛悔的人內心復甦。』」(賽57:15)。可以說,上帝真正看重的殿,其實是一班合乎祂心意的人,也就是懂得在上帝的話語上謹慎、敬畏,存謙卑的心事奉上帝的一群人!

 

結語:以聖潔和順服的心去建造上帝的居所

《以斯拉記》是由上帝應驗祂對子民的應許──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而揭開序幕的,上帝激動波斯王居魯士的心,使他下詔書容許那些願意回歸耶路撒冷的人為上帝建殿,這全是出於上帝的信實和恩典,然而,這事雖然是按著上帝的應許而發生,卻不代表子民的建殿過程無風無浪,相反,在建殿的過程中子民經歷了很多困難和考驗,他們甚至因敵人的攻擊而被逼停工,但靠著上帝的恩典和幫助、子民的順服,這建殿的工程終於完成。可以說,這條回歸和重建聖殿之路,是一條上帝的子民要不斷經歷考驗、不斷自潔、不惜代價,以及要一直仰望上帝的幫助而行的路。

此外,當聖殿在耶路撒冷重建完成之後,也不代表上帝在人內心要建造的居所已經完成了。從以斯拉立志要教導子民遵守上帝的話語可見,人要在內心為上帝預備居所的工程仍然要繼續,子民建殿時曾遇上敵人的攻擊而被逼停工,而人內心那上帝的居所同樣會因人偏離上帝的話而叫人的屬靈成長陷於停頓,情況就如同子民與異族通婚會使自己陷於罪中一樣。作為屬於上帝的子民,要保守聖潔身分的途徑只有一個,就是以上帝的話語作為生活的準繩,以此較正自己內心所有不符合上帝教導的心思意念,並立志行在上帝所指引的真理的路上。

彼前2:5你們作為活石,要被建造成屬靈的殿,成為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蒙上帝悅納的屬靈祭物。

今天,主耶書亞的門徒就是上主要居住的屬靈的殿,而這個屬靈的殿的建造工程將在我們的一生中不斷地進行!而《以斯拉記》給我們的提醒是:我們是否有好好地持守聖潔子民的這個身分?不讓它受屬世的做法或自己的私慾所玷污?我們是否有常常活出上帝的吩咐,以自己的生命作為一個祭物,並要讓這祭能蒙上帝悅納?求聖靈幫助我們,叫我們都能時刻活在上帝的話語裏,被祂的話語更新、改變和校正,好叫我們的內心能被建造成上帝喜悅的居所。阿們。

 


[1] 參馬有藻著《舊約概論》(香港。中國信徒佈道會,1985),頁344。

[2] 上帝曾藉先知以賽亞預言祂所膏的居魯士會下令建造上帝的殿和釋放被擄的子民(賽44:28,45:13),但這並不代表居魯士是一個認識上帝的人(賽45:1-5),只是上帝要使用他來成就自己所預言的事。

[3] 從猶大子民被擄(公元前606年)至回歸(公元前536年)去計算,共有七十年的時間,期間經歷三次被擄,第一次是約雅敬作王時(公元前606年),第二次是約雅斤作王時(公元前 597年),第三次是西底家作王時(公元前 586年);而從聖殿被毀(公元前586年)至重建(公元前516年)去計算,也大約有七十年的時間。

[4] 參王下24:13,25:14-15。

[5] 設巴薩(Sheshbazzar)可能就是代上3:18的示拿薩(Shenazar),他是猶大王約雅斤的兒子,也是所羅巴伯的叔父,參代上3:17-19。

[6] 這也讓我們想起當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也不是空手離開的,他們是帶著埃及人所給的金器、銀器和衣裳(出3:21,12:35),而那些物資也成了子民在曠野建造會幕的材料。

[7] 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 2014), 1669。

[8] 拉7:6、9、28;8:18、22。

[9] 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 2014), 1666。不過,由於猶太拉比的著作大多在第二聖殿被毀之後出現(公元二至六世紀),所以其神學思想往往是傾向強調研讀和遵行妥拉這個重要性過於不復存在的聖殿敬拜。

[10] 例如:申6: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這就是我們熟悉的最大誡命。而主耶書亞(耶穌)也同樣教導我們對上帝的愛要多於對妻子兒女的愛,例如:可10:37「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但要留意的是,主耶書亞並沒有叫人不要去愛自己的家人,而是在強調當兩者在信仰上出現衝突時,我們要知道其優先次序並要懂得怎樣回應。

《希伯來聖經》綜覽《但以理書》:上帝既作王掌權,我們就更要忠心地作見證

「安息日研經坊」(2021-11-6)《希伯來聖經》綜覽:《但以理書》 (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但以理在獅子坑內(但6:16-24);1896–1902 by James Tissot

這次我們會綜覽《但以理書》,試從書中分享一個你認為是最重要或最深刻的屬靈教導。

 

簡介《但以理書》

1. 書名:《但以理書》的希伯來書名 דָּנִיֵּאלDaniye’l來自1:6「他們中間有猶大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意思是「神是我的審判官」。

2. 成書時間:公元前603-538年,或公元前164年。

3. 作者:傳統上認為是但以理;近代學者因為成書的時間而認為作者較有可能是公元前二世紀一名匿名的猶太人;而拉比的傳統則認為是早期的大公會(Men of the Great Assembly)所寫[1]

4. 書卷的特色:

a. 前六章為敘事文體,用第三身記載但以理和他的朋友在被擄中的經歷。

b. 後六章為預言天啟文體,用第一身記載但以理所看見的歷史預言末後的異象。

c. 全書強調但以理滿有智慧,在被擄中展現出忠誠的見證和上帝的掌權(參《以西結書》14:14、28:3對他的提及);另外《以斯拉記》8:2也提及有一位但以理,他與以斯拉一同返回耶路撒冷,相信那是在《但以理書》約一百年後才出現的人物。

d. 與其他先知書不同,這書沒有警告和審判以色列民的罪的信息。由於猶太人看重書中但以理及其三位朋友怎樣在患難中忠於上帝並以智慧行事的美德,所以把這書放在《希伯來聖經》第三部分的《著作》裏,成為智慧傳統的一部分;而基督徒則較看重但以理的先知身分,就是他怎樣代表上帝發言,講述他看見的異象,特別是有關上帝國度的來臨、彌賽亞會被剪除、人子駕著雲而來等等一些與《福音書》有緊密聯繫的預言和天啟性內容。

e. 《但以理書》與《以斯帖記》均描述猶太人在被擄到外邦期間上帝在其中的工作。前者較為宏觀,牽涉帝國的轉變、君王的更替,以及在不同時期國與國之間的事件;而後者則較為微觀,主要講述波斯帝國期間書珊城裏猶太人的遭遇。

f. 使用了多種文學體裁:敘事、預言、天啟文學。

g. 使用了兩種《聖經》語言:希伯來文、亞蘭文(見以下大綱)。

5. 天啟文學的體裁:「天啟」一詞源自《啟示錄》的希臘文 apokalypsis,意思是把隱藏的天上奧秘透過天使啟示出來,包括上帝在天上的寶座、末後將要發生的事情等等。《聖經》的天啟文學,是為要從地上的角度以外,提供另一個從天上觀看的角度,好讓當代的讀者在面對外國政權的壓制、戰爭、逼迫和末世災難等無助和困苦的境況,仍然能夠從另一個屬靈的角度,去看見上帝在眼前的艱難中仍然坐著為王,祂最終會施行公義的審判與拯救,而這屬靈的啟示可為上帝的子民帶來盼望和鼓勵。其文學手法通常使用許多圖像、立體動感的描述、具象徵性的寓意和啟示,為要在有政治危險的環境中隱晦而又生動地傳遞來自上帝的信息(例如:作者可能不便直接宣告一些對當時政權不利的信息,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攻擊)。另外,有學者指《但以理書》的天啟文學手法仍未成熟,反映當時的天啟文學可能仍然在演進的階段,更有一些意見認為《但以理書》只是以天啟文學的手法來把已經發生的歷史寫成像預言將來的事情一樣,這主要是關乎作者和成書日期的爭議。

6. 研讀《但以理書》的一些困難:

a. 文學體裁的爭議:1-6章屬敘事文體,7-12章是先知性預言?還是天啟文學?

b. 兩種語言的爭議:經文的希伯來文(1:1-2:4a、8:1-12:13)和亞蘭文(2:4b-7:28)分段,跟文學體裁的分段(1-6章、7-12章)不同,為甚麼要用兩種語言來記載?

c. 作者、日期和手法的爭議:公元前六世紀的但以理?公元前二世紀的匿名猶太人?也就是說,是但以理把將來的異象寫下成書?公元前二世紀的作者收集但以理的資料成書?還是全出自公元前二世紀的匿名猶太人的手筆,並以天啟文學的手法寫出過去的歷史?

d. 寫作對象、歷史背景和寫作目的的爭議:寫給公元前六世紀被擄的猶太人?還是給公元前二世紀受苦中的猶太人?想要預告末世?還是想要鼓勵受苦中的猶太人?

e. 歷史資料的爭議:大流士是誰(6:1)?出令重建耶路撒冷是指哪一年(9:23)?

f. 經文解釋的爭議:例如:第二章和第七章提及的第四個國是指希臘還是羅馬?如何理解七十個七(9:25)?受膏者是否指耶穌(9:25-26)?

g. 不容易掌握的觀念:末世的觀念、人子的觀念、復活的觀念等。

h. 與其他《聖經》書卷的關聯(引用和被引用):常引用《耶利米書》;《四福音書》記載耶書亞(耶穌)指自己是「人子」;《啟示錄》提及的獸、角、遠古的日子、寶座和審判的異象,眾星墜落在地等等。

7. 大綱(「希」代表經文用希伯來文寫成,「亞」代表經文用亞蘭文寫成):

(希)簡介、王的食物、但以理與他的朋友(第一章)

A.(亞)尼布甲尼撒有關大像的夢(第二章:四個國要被第五個國擊敗)

B.(亞)但以理三個朋友進入火窯事件(第三章:被擄的子民在外邦忠心見證上帝)

C.(亞)尼布甲尼撒的大樹的夢(第四章:外邦君王驕傲自大招致自己的失敗)

C’. (亞)伯沙撒和牆上寫字的事件(第五章:外邦君王驕傲自大招致自己的失敗)

B’. (亞)但以理落在獅子坑(第六章:被擄的子民在外邦忠心見證上帝)

A’. (亞)四隻巨獸(第七章:四個國要被第五個國擊敗;天啟文體)

(希)公綿羊與公山羊(第八章;天啟文體)

(希)但以理的祈禱和七十個七(第九章;天啟文體)

(希)南方的王和北方的王(第十至十二章;天啟文體)

書卷的對象是猶太人,所以經文主要以希伯來文寫成,但中間2:4b至7:28約六章的經文則用亞蘭文寫成,這反映經文內容的地理位置轉變了。也就是說,2:4b-7:28是以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帝國和波斯帝國作為經文的歷史背景,而之後在第八章,經文的場景已經是回歸耶路撒冷之後[2],用以色列作為中心去看日後出現的北方王和南方王,這也是另一種以色列民活在外邦的統治下所面對的歷史處境。至於第一章因為是全書的簡介,所以沿用希伯來文。而讀者要留意第二章至第七章不單在語言上改用了亞蘭文,在文學上這部分也呈現出一個倒影結構。換句話說,作者(或編者)是精心設計並刻意使用亞蘭文去表達經文中的信息,同時讓第七章作為聯繫敘事文體與天啟文體的中心點。

 

第一章:簡介、王的食物、但以理與他的朋友

第一章經文一開始指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圍困耶路撒冷並把上帝殿中的器皿帶回他神明的庫房中(1:1-2)。表面上這是交代《但以理書》亡國被擄的背景,但經文刻意提及地上兩位君王和天上兩位神明,明顯是為要指出雖然猶大王表面上看似敗於巴比倫王,但其實這不代表上帝敗於巴比倫的神明(可能指Marduk),經文說明是上帝特意安排讓約雅敬和自己殿中的器皿一起被擄去。這並非因著尼布甲尼撒的能力,而是出於上帝的旨意,祂一直掌管著整個過程,包括地上君王和帝國的興衰!事實上,第一章的經文在原文中多次出現 נָתַן natan這個動詞(意思是「給予」)[3],其中1:2、1:9、17表明這是上帝的工作,是祂在「給予」、「供應」,看顧被擄中上帝子民的需要,是上帝在人以為是出了亂子的情況中仍然作王和掌管一切。

接著經文交代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哈拿尼雅、米沙利和亞撒利雅)怎樣在被擄的人中,因著他們的外貌、學問和聰明而被帶入巴比倫的王宮。(1:6)他們都被賦予巴比倫的名字(表面上是失去自己的猶太人身分),然而他們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並且請求只吃素菜。(1:7-8)一般的解釋多數指因為王提供的食物是祭過偶像以致是不潔的,然而在被擄的情況下其實任何食物(包括素菜)也難免會被祭過偶像或在處理的過程中沾染宗教上的不潔,可以說,在被擄中要持守聖潔談何容易。除了食物,經文刻意提及酒,所以他們的選擇性禁食,可能是要強調他們身處亡國被擄的處境而刻意避開飲酒宴樂和享受的場合,以表達自己對國家和上帝的忠誠和敬虔,並在被擄、無權的形勢下仍盡力堅守自己猶太人的身分。結果,他們十天吃素反而比享用王膳的少年更加俊美健壯(1:15),說明即使上帝的子民被擄,但仍然無阻上帝不斷在他們中間施恩、看顧和餵養![4] 不但如此,他們的智慧和聰明比全國所有的術士和巫師勝過十倍(1:20),也就是說,上帝的子民即使被擄,落在外邦人手中,仍可靠著以色列的上帝去勝過他們。

 

第二章:尼布甲尼撒有關大像的夢

第二章講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做了一個夢而沒有人能說出夢的內容和作出解釋,最終只有但以理可以完滿地解說。他說明這夢是來自上帝,為要指示給尼布甲尼撒知道將要發生有關帝國變遷的事。夢中的大像代表著先後出現的四個國,就是在巴比倫後會有另外三國出現,但這大像最終會被一塊石頭打碎,因為上帝將會另立一個永不敗壞的國度,而這個國度將會勝過地上所有人所建立的帝國。(2:44-45)尼布甲尼撒王聽到但以理的解說後,馬上臉伏於地,向但以理下拜,並且吩咐人給他奉上供物和香,並指但以理的上帝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是奧祕的啟示者。(2:47)表面上,尼布甲尼撒王從但以理的解夢得悉上帝的偉大,不過從之後的記載,我們知道他當時大概只是即興的門面話,而不是打從心底裏謙卑自己,認真地要認識和相信上帝。而第二章的四個地上的國將會與第七章的四獸平行,經文沒有清楚道出國家的名字,我們會在討論第七章的時候一併處理。

 

第三章:但以理三個朋友進入火窯的事件

第三章記載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非常高的金像,並要求他所有的官員和下屬當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要向金像俯伏下拜。然而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是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指他們不肯拜金像。於是,尼布甲尼撒再次吩咐他們說:「一聽見角、號、琴、瑟、三角琴、鼓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俯伏拜我所造的像,否則必立刻扔在烈火的窯中,有哪一個神明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3:15)這時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堅決表明不會下拜,指他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他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即或不然,也絕不事奉尼布甲尼撒王的神明,也不拜他所立的金像。於是他們被捆綁著扔進加熱至七倍高溫的烈火窯中,但火中竟然有一位像神的人站在他們中間。結果尼布甲尼撒靠近烈火窯門,說:「至高上帝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來吧!」(3:26)他們毫髮無傷地從火中出來,尼布甲尼撒看見就稱頌上帝,並降旨說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都不得毀謗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否則那人要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

這章故事的鋪排和結束,表面上指出尼布甲尼撒再次高舉上帝,卻其實說明了雖然尼布甲尼撒王清楚知道上帝是誰(因為他在2:26已經說出祂是至高的),但實際上他從沒有真正尊上帝為至高。他並沒有因著知道上帝的位置而謙卑自己,也沒有命人去敬拜上帝,反而要敬拜他造的像;到事件的結束,他也只是懲罰毀謗上帝的人而已,而不是命令全國人民改為敬拜耶和華上帝。可見,他只不過是經歷到無法推諉的神蹟時,才不得不承認上帝是真實存在,而並非由心而發地想高舉和敬拜祂。另一方面,作者從文學上不斷重複列出多個官員身分(3:2、3)和與拜金像有關的多種樂器聲(3:5、7、15),然而王的御旨卻不能應用在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身上,明顯地諷刺王的話常常重複但卻並不是真正有能力和權柄,上帝才是真正掌權和有能力的那位,祂可以毫無攔阻地眷顧自己的子民。因此,這章表明了地上君王的愚昧,並上帝子民怎樣在外邦的權勢下仍然堅守著對上帝的信靠,至死忠心地為上帝作見證。

 

第四章:尼布甲尼撒有關大樹的夢

第四章一開始提到尼布甲尼撒樂意宣揚至高上帝向他所行的神蹟奇事(4:2-3),當讀者猜想尼布甲尼撒是否已經歸向上帝的時候,這時經文記載尼布甲尼撒再次做夢,而同樣地這次也只有但以理一人可以完滿地講解他的夢,其他術士、巫師、迦勒底人、觀兆的人都不能。(4:6-8)經文明顯地在提示讀者,在第二章上帝也曾藉著夢向尼布甲尼撒啟示過,提醒他要懂得謙卑,敬畏上帝,明白祂的國度勝過地上所有的國度和權柄。這次的夢同樣是來自上帝,當中以一棵高大的樹和它可供應一切造物的偉大來比喻尼布甲尼撒的王國。(4:10-12、20-22)可是,夢中有一位從天而來的守望者,要砍斷這樹以致其殘幹,用鐵圈和銅圈套住它,使它和地上的走獸一同吃草,並經過七個時期,好叫世人知道上帝在人的國度中掌權,這預示尼布甲尼撒將要失去他的王國和能力,好叫他知道天(上帝)在掌權(4:10-16、24-26)。換句話說,這章一開始提及尼布甲尼撒說自己要高舉上帝,上帝因此按他的情況把這話確切地實現,就是讓他透過謙卑來高舉上帝。而但以理當時不但解夢,也曾向王進諫可怎樣行,以致他的平安或可延長。可是十二個月後,尼布甲尼撒仍然一心只想高舉自己,他在王宮頂上散步時說:「這大巴比倫豈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首都,要顯示我威嚴的榮耀嗎?」(4:29-30)於是,這夢就果然發生在他身上,上帝讓他謙卑下來,成就他曾說過要稱頌至高者的話。(4:34)而這章的最後一句話「那行事驕傲的,他能降為卑。」(4:37)正好反映上帝在尼布甲尼撒身上的作為。可以說,上帝再次透過夢和夢的應驗去提醒尼布甲尼撒要謙卑、榮耀上帝,而這正反映出他一直以來都沒有確切改變自己驕傲自大的問題,他口中說要尊崇上帝其實並非發自內心。當他以為是靠自己的能力建立起地上一個強大的帝國和自己的王位時,上帝就擊打他,以此讓人知道誰才是真正在掌權的!

 

第五章:伯沙撒和牆上寫字的事件

這章和第四章是個平行,同樣指出一個外邦君王的自高自大導致上帝要擊打他,使他謙卑下來。這次是尼布甲尼撒以後的伯沙撒王,他吩咐人將他父[5]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聖殿所擄掠的金銀器皿拿來,好使王與大臣、王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5:3)這反映他跟尼布甲尼撒犯了相同的惡,不懂得敬畏上帝,甚至沒有從先祖的事蹟中汲取教訓,反而在上帝面前自高,隨意使用本已歸於上帝的器皿,並用以高舉讚美金、銀、銅、鐵、木、石造等不配得的神明。上帝於是透過在牆上寫字,並再次只讓但以理一人可以解明,來指出伯沙撒驕傲的問題。他雖知道一切(尼布甲尼撒的自高和結局、上帝的偉大等等)卻仍不謙卑自己,反而羞辱上帝。最終他換來當晚就被殺害,整個國家被傾覆的下場。

 

第六章:但以理落在獅子坑

這章和第三章是個平行,同樣說明地上君王的愚昧和上帝子民的忠心見證。經文一開始提及大流士怎樣偉大,治理全國,而我們理解這位大流士為波斯帝國的開國君王古列(Cyrus;又稱居魯士)會更為合適[6]。但以理在這位波斯的大流士君王面前有卓越的靈性,超乎其餘的兩位總長和所有總督,於是王想立他治理全國。(6:3)總長和總督想對付他但因為他辦事忠心和精明而找不到任何把柄或過失,於是他們設計陷害他要王下旨,除了王以外就不可向別神或人有任何請求,否則要被扔在獅子坑中。結果但以理如常在家裏禱告上帝,他的敬虔就成了被人控告的把柄,而王因為已經簽署了禁令不能廢去,所以雖然他不情願看見但以理死,但也不能更改自己的禁令。結果,但以理像之前第三章他三個朋友在火窯中神蹟獲救一樣,他在獅子坑中毫髮無傷。當王擔心他而大清早趕往獅子坑觀看他的時候,但以理解釋指有上帝的使者封住了獅子的口,以致沒有傷害他。王為此高興,於是下令人要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戰兢畏懼,明白祂是永活的上帝,祂的國度永不敗壞,祂的權柄永存無極!(6:26)這再次提醒讀者,即使上帝的子民落在不同的外邦君王下,仍然可以忠心為主作見證並經歷主的同在!與此同時,經文又繼續諷刺地上的君王不能讓自己的旨意貫徹落實,甚至竟然反被自己的旨意和臣僕所戲弄;相反,天上的君王在人看為不可能挽救的逆境中,也能輕易地成就祂自己的心意,派使者去看顧獅子坑裏忠心的僕人。

 

第七章: 四隻巨獸

這章和第二章是個平行,同時進入被稱為是天啟文學或先知啟示的部分,所以當讀者以為1-6章和7-12章是按文體把《但以理書》分為上下兩部分來讀的時候,其實第七章正正把第二至七章的亞蘭文倒影結構,與第七至十二章的天啟性經文緊密地聯繫起來,使兩部分即使文體不同,也能達到連貫的效果。

第七章一開始記載但以理自己做夢,領受上帝的啟示,他夢見的四頭野獸代表著四個地上的帝國,它們跟第二章金像所預示的四個地上帝國是平行的記載。兩章經文同樣指出這四個國度表面上出現令人懼怕戰競的君王或權勢,但在上帝面前通通都是不堪一擊。而且7:13-14是十分重要的經文,當中提到有一位有神聖身分的人子,將擁有永遠的權柄和要審判地上的列國。地上的君王無論怎樣自誇,看似強大和有能力併吞全地(7:23),但最終都要被上帝審判和毀滅,只有屬上帝的聖民才能承受永遠的上帝國度。(7:27)這章和第二章一樣,經文沒有清楚交代四個國的名字,而學者間有不同的討論和看法(下表列出最普遍的三個不同看法)[7]

 

2

7

羅馬看法

希臘看法1

希臘看法2

第一國

獅子

巴比倫

巴比倫

尼布甲尼撒

第二國

膀臂

瑪代波斯

瑪代

瑪代

第三國

腹部和腰

希臘

波斯

波斯

  

四頭四翼

四位將軍

波斯的四王,四個方向擴展

波斯的四王

第四國

鐵腳鐵與泥

第四獸

羅馬

希臘

希臘

 

十根腳趾

十角

十個羅馬王帝(已成就將來成就)

西流基王朝的十個君王

十個管轄區

這些看法是建基於讀者怎樣理解往後第8-12章經文中的一些記載(例如:9:25、26的受膏君王和受膏者指的是誰),而希臘看法一和希臘看法二的分別主要依據怎樣理解十根腳趾或十角的意思。

 

第八章: 公綿羊與公山羊

第八章離開了第二至七章的文學倒影結構,語言上也轉回用希伯來文,並從第七章四隻獸的圖像轉為兩隻獸(公綿羊和公山羊)。經文一開始簡介了異象的處境,以倒敘的方式返回巴比倫王伯沙撒作王第三年的時期(8:1-2),接著是但以理對異象的講解:公綿羊、公山羊和一位聖者的出現(8:3-14)。但以理得到天使加百列的幫助明白異象的意思(8:15-19)和對異象內容的解說(8:20-26),說明雙角的公綿羊就是瑪代王和波斯王,而那公山羊就是希臘王,至於兩眼當中的大角就是第一個君王,也就是指亞歷山大了。這些清晰的解說有效地幫助讀者明白書中獸和角所分別代表的帝國和君王。其中8:22再提及四個角,應是指瓜分亞歷山大所建立的希臘帝國的四位將軍,他們分別管轄馬其頓和希臘、小亞細亞、敘利亞和埃及。當中與以色列民有關的就是在敘利亞的西流基王朝和埃及的多利買王朝,他們雙方不時對壘致使位於中間的以色列地淪為戰場。後來西流基王朝出現一位殘暴的君王安提阿古四世,他因為極力推崇希臘文化及偶像崇拜,而殘害一神信仰的猶太人(8:23-25;另外次經的《馬加比一、二書》更詳細記載當時猶太人殉道的情況)。全章最後用但以理為著異象中所看見的悲痛情景而昏倒、生病、感到驚駭和不解作結(8:27)。

 

第九章:但以理的祈禱和七十個七

第九章繼續以倒敘的方式記載,當中沒有提及帝國,只有但以理對《耶利米書》的反思、禱告和禱告中所看見的異象。一開始經文記載但以理根據《耶利米書》論及耶路撒冷要荒涼七十年這事快要期滿了(9:2;耶25:11-12、29:10),於是他為同胞以色列民禁食禱告,為他們認罪和懇求上帝的饒恕(9:3-20)。禱告中他看見先前異象中的加百列再次前來指教他異象的內容(9:21-27)。

但9:25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發出命令(1恢復並重建耶路撒冷,直到受膏的君(2出現,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3。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在艱難中恢復並重建。

但9: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4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百姓來毀滅這城和聖所,它的結局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末了,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但9:27 在一七之期(5,他必與許多人堅立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獻祭與供獻止息。那施行毀滅的可憎之物必立在聖殿裏,直到所定的結局傾倒在那行毀滅者的身上。」

其中9:25-27是極為難解的經文,因為經文多個用詞所指的意思(見上述引文的數字)本身都可以有多個不同的解釋,以致這些解釋的不同組合影響了整段經文的理解。例如:9:25的「命令」是指由古列發出的(公元前539年)、由耶和華發出的(公元前605年;參耶25:11-12),還是亞哈隨魯的兒子大流士發出的(公元前486-65之間;見9:1、拉4:6)?這會影響讀者如何理解9:25的「受膏的君」,那是指主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還是古列作為上帝的「受膏者」(賽45:1)?而9:25的「受膏的君」與9:26的「受膏者」又是否同一人?如認為當中的受膏者是指主耶書亞的話,那麼第二章和第七章所指向的第四國就是指羅馬帝國了(見上表的「羅馬看法」);另一方面,如果按一些猶太拉比的傳統[8],則傾向解釋9:25「受膏的君」為古列,而9:26的「受膏者」則可能是經過六十二個七的年期後馬加比家族起義讓猶太獨立期間的一位祭司(約公元前100年),而按此就得出第二章和第七章所指向的第四國就是希臘(見上表兩種「希臘看法1、2」)。在這摘要的有限篇幅下我們難以作詳細的討論,但筆者想指出,我們作為外邦信徒,容易直接把《聖經》中的受膏者直接指向耶書亞(耶穌),即採納「羅馬看法」;但如果按照上下文來看(包括第八章的波斯與希臘爭戰,以及之後十至十二章裏南方的王和北方的王分別指當時在埃及的多利買王朝和在敘利亞的西流基王朝),較配合經文脈絡的說法則應該採納「希臘看法」。但這不代表《但以理書》與耶書亞無關,因為正如其他先知書一樣,同一個情況或事件的模式(pattern),也可以在往後的日子再次出現和再次成就的(Typological fulfillment)。情況就如《以賽亞書》7:14所指的「以馬內利」是當時上帝給猶大王亞哈斯的一個標記,好讓他知道應該信靠上帝的同在和保守而不用去依靠自己或亞述;但同時「以馬內利」再次成就在耶書亞出生的世代,上帝要約瑟明白這是可信靠上帝的標記,因此他可以安心娶馬利亞為妻,相信上帝的同在、保守和旨意必在其中,這就是相同的情況往後可再次成就(Typological fulfillment)的意思。而事實上,9:25-26經文本身的含糊性,就容許我們作多種不同的解釋和推測。但無論如何,第九章讓讀者清楚看見的,是猶太人在巴比倫和波斯帝國下的遭遇仍未算最差,透過但以理看見的異象,上帝的子民在往後的日子原來還要面對比當時更大的逼害和更嚴峻的考驗!不過,上帝在第七章所應許的人子必定會在末後來審判和刑罰邪惡的權勢,讓上帝的子民得以平反。

 

第十至十二章:南方的王和北方的王

最後三章經文的大部分篇幅是關於南方的王和北方的王之間的互動和對壘,以及當中上帝子民的盼望。第十章主要記載但以理再次看見異象後,因為異象中的大爭戰而極度戰兢,但有從上帝而來的使者成為但以理的鼓勵和得力的泉源:

但10:5 舉目觀看,看哪,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的純金腰帶。

但10:6 他的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腳如明亮的銅,說話的聲音像眾人的聲音。

這位來自上帝的使者,彷如《啟示錄》1:13-15所描述的人子,也就是駕著雲來到的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見啟1:4-7)。但以理稱他為主(10:17),是他的話語和對但以理的觸摸讓但以理得著力量去克服戰競,得以傳遞這些上帝的啟示。

第十一章主要關乎南方的王的北方的王之間的爭戰,當中南方和北方是根據以色列地作為中心點來看,所以南方就是指埃及地,而北方就是指敘利亞以至現今的伊朗和伊拉克一帶,而且所涵蓋的時間可能超過第八章所說的希臘帝國後期。經文一開始講述異象的內容從波斯帝國的描述轉至希臘帝國,11:3-4明顯是指著亞歷山大而說,因為他所建立的希臘帝國版圖在他死後被四位將軍瓜分,而不是給了他的後裔。當中南方的王就是指當時在埃及地的多利買王朝的君王,而北方的王則是指位於敘利亞地的西流基王朝的君王。經文記載這兩個王朝多年以來的爭戰、多代君王之間互相攻擊,雙方曾嘗試結盟但又不成功(11:6、17),期間南方的多利買王曾一度佔上風(11:11-12),但之後不敵北方的西流基王(11:13-16)。後來北方的王出現一位邪惡和詭詐的王,按照經文的描述可推斷為歷史中的安提阿古四世。他勝過南方多利買的大軍(11:21-28),並在一次南下時褻瀆聖殿,並讓上帝的子民受盡逼迫,並要承受一段日子的熬煉(11:31-35;另參《馬加比一、二書》全書以及約瑟夫的《猶太古史》12章有關以色列民這段受苦的歷史記載)。可以說,上帝子民所受的逼迫和慘況比他們在被擄時期所受的更甚。最後一段11:36-39描述一位自高自大的王,他甚至超過所有的神明,又用荒謬的話攻擊萬神之神!他必行事亨通,直到主的憤怒結束。而因為歷史中外邦的君王一般都會敬拜多個他們的神明或偶像,所以我們難以從歷史中確定這王是誰,有說法指可能是一位在末後、現在仍未出現的敵基督,也有解經家(例如:耶柔米)認為這裏仍然是指安提亞古四世。無論如何,經文描述的是列國都處於戰亂和許多人被殺滅淨盡的情況(11:40-45),而且當中的邪惡勢力越來越大,上帝的子民的處境和艱難也越來越嚴峻。

第十二章承接第十一章的異象,指出在戰亂艱苦境況中上帝子民的出路與盼望,尤其是12:1-3有關上帝的百姓將會有死後復活的應許!在這章的異象中,但以理雖然看見地上有著無比的艱難,但他同時看見天上所發生的現實是,保佑上帝百姓的天使長米迦勒站起來,表明百姓中凡記錄在冊上的都必得拯救(12:1)。接著經文續指睡了的人要醒過來(意思指死了的人復活過來)!當中有人可以承受永生,也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12:2)。而智慧人和領人歸向義的(兩者在原文都是複數)均要發光,可理解為能夠見證上帝、蒙祂悅納使用的意思(12:3)。這些應許對艱難中的上帝子民是何等大的安慰!這為當時受外邦君王欺壓的上帝子民帶來了盼望和出路。經文的最後一段指出這些應許將要應驗,但確實的日子卻難以從經文得知,而事實上經文也表明這些話是「隱藏封閉,直到末時」(12:9)。當中的道理,沒有一個惡人會明白,惟獨智慧人能明白,如參考《箴言》的傳統,最大的智慧就是關乎是否對上帝心存敬畏了。結束時,上帝的使者向但以理說「你必安息,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12:13)這再次提示「死後復活」的應許不單只在但以理所看見的異象中出現,而且也將要個人地應驗在他自己本人身上!可以說,但以理有生之年經歷了上帝怎樣審判(但以理名字的意思)兩位外邦君王,而他忠心和盡力所作的見證,讓他承受上帝為他預備的復活和永生。所以即使往後上帝的子民將會繼續不斷受不同程度的苦,但要記起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信心榜樣,知道上帝的掌權超過這一切,祂同樣為那些至死忠心的子民預備了復活和永生的應許。

 

《但以理書》中筆者認為最重要或最深刻的屬靈教導

筆者想從兩個層面分享《但以理書》中最重要和最深刻的屬靈教導:1)《但以理書》書卷裏的屬靈教導,和2)《但以理書》對耶書亞(耶穌)的預表和基督教信仰的影響。

1.《但以理書》書卷裏的屬靈教導:預備上帝子民面對困難、地上的一切艱難中看見屬靈的真相和盼望,就是即使艱難和邪惡肆虐,但上帝仍在掌權,祂的審判和拯救終必會臨到!

上帝的子民雖然亡國被擄,流落外邦人手中,但屬靈的真相是,這全然是上帝的安排,是祂將自己的子民交在外邦君王的手中,一切都按照祂的旨意而行,祂仍在掌權,從不間斷(但1章)。上帝的國度勝過地上的一切君王、權勢和國度,祂的國存到永遠。祂最終會對付驕傲的外邦君王,讓人子駕著雲來審判列國(但2、7章)。至於上帝的子民,則可以因著祂的掌權和永恆的國度,而在患難和逼迫中學習忠心和委身於祂!即使被擄到外邦、面對外邦君王的權勢、限制、敵人的無理攪擾攻擊,上帝的子民仍要選擇活出忠心和美好的見證!(但3、6章)這對歷世歷代受盡逼迫的子民來說是個提醒:無論身處公元前六世紀的時代、公元前二世紀的時代,在今天以至將來,即使邪惡不斷張狂,或從人的角度來看情況只會不斷變差,甚至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受逼害和面對敵基督的出現(但8-11章)等等,上帝仍然在這一切之上作王掌權,祂的審判和拯救終必會臨到,屬祂的子民就算肉身死去,也必有永生復活、永存在祂的國度裏的盼望(但12章)!

2.《但以理書》對耶書亞(耶穌)的預表和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影響:對基督徒而言,《但以理書》的重要性尤其在於它預先清楚說明了上帝的掌權不只在歷史裏、猶太人被擄回歸的經歷中,也在將來末後的日子裏。祂的受膏者主耶書亞(耶穌)的犧牲、世上的國度在末後都站立不住、上帝的國度要永存、末後人子將要來審判、屬上帝的人要復活和承受永生等計劃和安排,都一一在上帝的掌握之中。下表嘗試列出三個《但以理書》對耶書亞的預表和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影響。

《但以理書》的經文

對耶書亞的預表和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影響

但9:25 你當知道,當明白,從發出命令恢復並重建耶路撒冷,直到受膏的君出現,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在艱難中恢復並重建。

但9: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百姓來毀滅這城和聖所,它的結局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末了,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上帝在完全掌權:上帝透過《但以理書》說明了受膏者彌賽亞基督何時出現、何時犧牲等一切都完全在祂的掌握之中!耶書亞作為上帝終極派來的受膏者和人子,他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被剪除),但上帝藉此成就祂的旨意和拯救計劃。

但2:44 當諸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上帝必另立一個永不敗壞的國度,這國度必不歸給其他百姓,卻要打碎滅絕所有的國度,存立到永遠。

但7:13 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上的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

但7:14 他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  他的國度必不敗壞。

但7:27 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眾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國,所有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

上帝的國度存到永遠:上帝已經計劃了祂永恆的國度,並將要透過祂的受膏者和人子(耶書亞)來成就!他降生來到上帝的子民中宣告天國近了,人要悔改歸向祂。他又得勝罪惡和死亡的權勢,讓人可以從罪惡和死亡中被拯救出來,為祂發光去做見證,成為祂國度的一分子,有份成就祂的旨意。而當我們知道上帝信實地讓子民被擄回歸、讓受膏者被剪除等等時,我們就可以相信上帝的旨意也必定按時去成就,而將來人子必來審判,完成建立上帝的永恆國度。

但12:1「那時,保佑你百姓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自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未曾有過這樣的事。那時,你的百姓凡記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

但12:2 睡在地裏塵埃中的必有多人醒過來;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

但12:3 智慧人要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領許多人歸於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上帝子民的復活和永生盼望:這書尤其帶出了肉身的死亡並非一切的完結這觀念,因為記在冊上的人會被拯救、義人會復活得永生,而惡人會被定罪,屬上帝的子民在祂的國裏存到永遠(另見啟20:12)。這就是主耶書亞曾到來所成就的天國計劃,並要再來完成的工作。

 

結語:上帝既作王掌權,我們就更要忠心地作見證

《但以理書》1-6章讓我們看到上帝在子民經歷亡國被擄的情況下仍然作王掌權,而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如何在異地裏活出忠心於上帝的信仰生活,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和聰明成為地上忠誠的臣僕和上帝的見證人,在祝福外邦的君王和國民的同時,不去抬高自己而是要讓人認識上帝!他們選擇敬虔度日並不代表生活上必然會風平浪靜,他們也曾被不懂敬畏上帝的仇敵置於死地,甚至上帝也沒有即時除去死亡的威脅,而是親自進入艱難中與他們同在!上帝可適時介入他們的處境,和施行神蹟的拯救,但正如但以理三個朋友所言,上帝的子民要有「即或不然」的信心,預備好怎樣面對因忠於上帝而來的各種挑戰。

與此同時,上帝雖然多番啟示讓地上的君王認識祂和提醒他們要懂得尊崇祂,但這些君王因著心高氣傲和自以為是,最終就要經歷審判和懲治。可以說,作者在首六章展示出上帝怎樣在歷史中全然掌權,鼓勵上帝的子民在被欺壓的日子中要有智慧行事和有堅定的信心,並以此來讓讀者進入之後的經文。7-12章繼續讓我們從更多宏觀的角度看見現實的艱難中其實存在另一個屬天的真相,那就是當地上的邪惡與日俱增時,上帝在天上仍然坐著為王,並按照祂的旨意和計劃而行。祂的國度存到永恆,超過地上的所有國度,祂掌管一切,包括所有帝國的興衰、君王的更替、歷史事件的進程和發展,事情都只會按照祂的心意一一成就,甚至包括受膏者被殺、子民所要面對的逼害、末後的審判和上帝子民將會復活進入永生的安排等等。就是全部人以為不穩妥和危難的日子,其實完全都在上帝的掌管之內!而祂這份大能的掌權、信實不變和祂對人的看顧,成了歷世歷代上帝子民在困難中的安慰和盼望。雖然邪惡的勢力和不法的事必定會不斷增多,但上帝既然按照祂的計劃讓主耶書亞這位受膏者已經來過,又按照祂的啟示讓地上的帝國一個一個的過去,我們可以相信祂的計劃必然會按時實現,祂所立的人子也必定會來實行審判和拯救,祂的國度也必將存到永遠。求主賜我們智慧和敬畏的心,不要被現實的無奈或肉眼所見的恐懼支配我們的心,明白到上帝過去既然一直作王掌權,我們就更要忠心地作好地上的見證,在人看來無出路的景況中仍然信靠祂,在每天的艱難生活中堅持仰望祂,因為主必會再來審判和拯救,讓我們可以永遠與祂同在。阿們。


[1] 參猶太拉比文獻《巴比倫塔木德》(b.B.Bat. 15a)。

[2] 不過但以理並沒有參與回歸耶路撒冷,他少年的時候被擄,現在70年後回歸時已經十分年老,而12:13也提及他可能快要安息離世。

[3] 原文 נָתַן natan在第一章被翻譯為中文的「交在」(1:2)、「使」(1:9)、「給」或「賜給」(1:12、16、17)等。

[4] 留意經文多次出現數目字「十」(參1:12、14、15、20),這或許暗示像十災、十誡那樣,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所經歷的一切,背後有著上帝的帶領和安排。

[5] 伯沙撒王並非尼布甲尼撒王的兒子,因為中間也有其他君王。但古代先王和後帝的關係常用父子來稱呼。

[6] 大流士這名稱為《聖經》學者和讀者帶來了一些混亂,因為以斯拉時期讓猶太人重新恢復建造聖殿的波斯君王被稱為大流士,而真正奪取迦勒底國的應該是古列。所以5:31提及「瑪代人大流士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並且6:1繼續提及這位大流士的偉大,理應指古列才合理。對於這個難題有不同的學說,其中筆者認為較可取的是有學者指經文沒有用古列的名字而用大流士,可能是因為《但以理書》經常引用《耶利米書》,而根據《耶利米書》的記載,是瑪代人滅巴比倫的(見耶51:11),另外古列的母親是瑪代人,父親是波斯人,他本身有瑪代人的身分,大流士或許是古列的瑪代名字或有關的稱號,所以《但以理書》就按《耶利米書》的說法強調了古列的瑪代人身分來記述。

[7] Wendy Widder, OT366 Book Study: Daniel and Its Literary and Historical Contexts (Logos Mobile Education;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 2017).

[8] 猶太拉比也持不同立場,9:25的「受膏的君」傾向指古列(居魯士;但也有指所羅巴伯等);而9:26的「受膏者」則指向祭司或大祭司(但也有指希律的後裔亞基帕王二世等)。參Rabbi Hersh Goldwurm, Daniel: A new translation with a commentary anthologized from Talmudic, Midrashic, and Rabbinic sources (Artscroll Tanach Series), 260-264.

「先是猶太人」後記:從「反猶主義」到「過分親猶」的危機

「先是猶太人」後記:從「反猶主義」到「過分親猶」的危機(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節期時的耶路撒冷舊城哭牆;Image by MoneyforCoffee from Pixabay)

「反猶主義」(Anti-Semitism)在人類的歷史中不斷出現,難得看見有部分基督徒漸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而開始接納和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既關心猶太宣教工作,也從猶太文化認識基督教信仰。但可惜的是,基督徒的取向往往容易走向兩極化,當一邊廂有很多基督徒不理會「先是猶太人」的教導甚至是「反猶」的時候,另一邊廂卻有基督徒過度崇尚猶太信仰文化,盲目地高舉猶太人,有些甚至為了能夠與猶太人和諧共融,而提出了猶太人不一定要接受耶穌才能得著救恩的說法等。其中一個值得關注的「過分親猶」例子就是2015年12月梵蒂岡發表的一篇有關天主教徒與猶太人之間的關係的言論。[1]

該言論大體上表達出一份對猶太人的深切尊重,並反思天主教過去歷史裏的「反猶」問題,當中的內容大部分符合「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這本來是可取和值得欣賞的。可是,在言論的第五部分第36段有關神學反思的申述中(見註1),卻提出了「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救恩」的說法,並認為這是一個合理、卻只是無法解釋的奧秘。這個說法對正統猶太教當然歡迎不過,因為這意味著基督徒應該停止向猶太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傳福音工作。[2]這套言論的邏輯是,基督徒雖然看救恩之路只有一條(也就是藉著相信耶穌為基督),但是猶太人即使不循著這條路也不會被排除在救恩之外,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而出的(約4:22),而且上帝也沒有放棄他們(羅9至11章),所以就得出「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的救恩」這種令人費解的結論。該言論引用《羅馬書》11:29「因為上帝的恩賜和選召是不會撤回的」,去表達上帝既然會信實地對待猶太人,那麼即使猶太人不承認耶穌為基督,最終也能得著救恩。它繼而引用《羅馬書》11:33「深哉,上帝的豐富、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作旁證,認為保羅也因著「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的救恩」這個奧秘而感歎。之後在第六部分第40段關於向猶太人宣教的指引裏,更吩咐信徒不要進行任何形式的猶太宣教工作或支持相關的機構,因為這是上帝自己的工作,加上我們不能以慣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方式帶領他們信主,所以作為信徒只需要在猶太人面前做好自己的見證就可以了。[3]

這樣的言論表面上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但其實混雜了極大的謬誤,並且走向另一個極端。筆者嘗試指出當中存在的一些謬誤,並藉此探討「過度崇猶」或「過分親猶」的問題。

 

1. 邏輯上的謬誤

雖然救恩的確是從猶太人而出(約4:22),上帝也確實沒有放棄他們(羅9至11章),但是這不足以得出「他們不相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的結論。原因之一是,上帝不放棄猶太人,也可以是指祂會用某種方法、在某個時間空間裏,信實地使猶太人接受耶穌為彌賽亞,而並非指他們不需要接受耶穌。其二,我們的確難以用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方式帶領猶太人信主,但也不等同於他們不需要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因為傳福音的方式不止一種,所以該言論單是在邏輯上已存有不少謬誤。

 

2. 釋經上的謬誤

該言論是從解釋《聖經》經文而得出「他們不相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的結論。然而,這個結論明顯有違其他《聖經》經文的教導,犯了釋經原則上的錯誤。

約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太 15:24 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約翰福音》14:6指出在耶穌道成肉身以後,人只有藉著他,才能真實地與天父建立關係,沒有其他途徑。尤其是,耶穌這句說話是對著他的「猶太裔」門徒說的,所以該言論認為猶太人不用相信耶穌也能到天父那裏去,簡直就是廢掉了耶穌的教導,把耶穌當做說謊的。該言論同時把《馬太福音》15:24記載到耶穌說自己是奉天父差遣到以色列家的這個立場給推翻了;相反的是,耶穌在《馬太福音》這一節所講的,正正是要在外邦人面前表明自己把向猶太人傳福音的工作放在一個優先的位置(筆者在〈先是猶太人〉(中)一文中已經解釋過這段經文[4])。如果耶穌的立場是要先向猶太人傳講天國福音的話,那麼也可以說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其實更需要主耶穌以及他的天國福音!因此,該言論從釋經所得的「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的救恩」這個結論,明顯地違背其他《聖經》經文的意思(甚至是徹底相反了主耶穌自己的教導和榜樣)!這並不符合以經解經的原則,是釋經上的一種謬誤。

不但如此,這個結論既與主耶穌自己的教導背道而馳,就會顯得耶穌並不信實,那麼該言論的釋經結論其實是推翻了它本身所建基於「上帝是信實的」這個立論基礎[5]

羅11:2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11:26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一切不虔不敬。」

……

羅 11:30 你們從前不順服上帝,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憫。

羅 11:31 同樣,他們現在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憫,現在也就蒙憐憫。

羅 11:32 因為上帝把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中,為的是要憐憫眾人。

羅 11:33 深哉,上帝的豐富、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此外,該言論又認為「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也能得著救恩」,就是保羅在《羅馬書》11:25所指並在11:33所頌讚的奧秘,這是另一個釋經上的謬誤。首先,雖然保羅的確是因為看見了上帝偉大的救贖計劃而發出讚歎,但是保羅所說的奧秘,從上下文來看明顯是指上帝竟然透過猶太人的不順服,來憐憫那些本來不順服的外邦人(羅11:30),讓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不順服中需要得到上帝的憐憫(羅11:31-32),而並非像該言論所指的「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也能得著救恩」(經文從來也沒有明示或暗示過)。第二,保羅在這裏之所以描述為一個奧秘,是因為上帝的救贖計劃現在已經清晰地被揭示出來了!這個計劃是偉大的,是令人讚歎的,而不是像「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救恩」的說法那樣是讓人無法理解的。第三,保羅所指的奧秘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樣需要上帝的憐憫,按《以弗所書》2章所說,耶穌基督「使雙方合而為一」(弗2:14),雙方藉著祂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因此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必須藉著主耶穌才得以進到父面前(弗2:16-18),而並非「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綜合以上各點,該「親猶」的言論在處理經文和釋經上都充滿謬誤,它所謂按《聖經》經文而得出的結論和教導,本身就違背了《聖經》的意思,甚至是相反了主耶穌自己的教導。

 

3. 相反主耶穌旨意的謬誤

除了上述《約翰福音》14:6和《馬太福音》15:24反映出該言論相反了耶穌的教導外,筆者想再用一段經文,去指出耶穌在世時對在他以後的猶太人有甚麼意願和旨意。

太23:37「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但是你們不願意。

太23:38 看吧,你們的家要被廢棄成為荒蕪。

太23:39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絕不會再見到我,直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馬太福音》23章這段經文提到耶穌當時因為渴望猶太人回轉歸向他,曾經多次招聚他們。他預言耶路撒冷被毀,並以母雞招聚小雞到翅膀底下的圖畫來比喻自己對他們的愛和關切,只是猶太人不願意接受他(太23:37)。然而即使猶太人拒絕了耶穌,耶穌對他們的期望並沒有因此而改變,他仍然希望他們能夠回轉歸向自己。《馬太福音》23:39「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句話在《馬太福音》21:9也出現過,這是當時以色列民引用《詩篇》118:25-26「耶和華啊,求你拯救!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順利!奉耶和華的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從耶和華的殿中為你們祝福!」去表達他們對耶穌這位彌賽亞進入耶路撒冷作王的一份歡迎和渴求[6]。《馬太福音》21:9他們向耶穌喊叫「和散那!」正是《詩篇》118:25「求你拯救!」的意思(原文 הוֹשִׁ֘יעָ֥ה נָּ֑א hoshi‘ah na’的音譯)。而「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是引用了《詩篇》118:26作為口號去表達他們對耶穌的渴求。所以耶穌指出,除非有一天猶太人再次歡迎他來到,並且向他發出呼求,否則他們是不會再見到主面的。所以「接受耶穌」(甚至是「呼求」耶穌的拯救)是猶太人與主耶穌再次相遇的必經階段。這是主耶穌親自定出的條件!我們絕不能(也沒有權)妄自把這個條件降低為猶太人可以對主耶穌抱著一種可有可無的態度。因此,該言論所指「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也能得著救恩」的說法是一廂情願的理論,這種主張實際上完全相反了主耶穌的旨意。

 

4. 宣教觀的謬誤

「先是猶太人」的教導意味著我們要特別尊敬和重視猶太民族,在宣教上需要看重他們的特殊身分和優先位置[7],而表面上該言論與「先是猶太人」所教導那份尊重猶太人的態度是一致的,可是它骨子裏卻沒有包含「先是猶太人」的教導中要看重猶太福音工作的元素!它提倡猶太人信主是上帝的工作,我們既然不能用慣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手法去傳福音給猶太人,就不應該繼續參與任何形式的猶太福音工作和支持相關的機構,並主張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的生命見證就足夠了。這是何等大的謬誤!

首先,尊重猶太人是基督徒的本分和應持的《聖經》立場,但盲目地高舉猶太人導致「過度崇猶」或「過分親猶」其實也是十分危險的。外邦信徒尊重猶太人,最重要是謙卑自己,不要以為自己比猶太人更配得上帝子民的身分,但我們不能走向極端,以致輕看了《聖經》的原則和主耶穌的吩咐。假如我們真的認為猶太人信主全然是上帝的工作(其實不論任何人信主,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信主本身都是上帝的工作,或稱為聖靈的工作),那麼我們就更應該尊重上帝自有祂的方法來帶領猶太人歸主,而不是靠我們扭曲《聖經》的教導去強行遷就猶太人,以迎合他們期望的方法去降低《聖經》對救恩的要求。我們也不應因為猶太人對基督教傳福音的手法反感,就發出一些猶太人不需接受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的信息,試圖使他們對基督教改觀或吸引他們的領袖伸出友誼之手。這種「過分親猶」的手段本身有違《聖經》真理也並不真誠,是犯了向猶太人作假見證的罪。

而且,雖然「我們不能用慣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手法去傳福音給猶太人」,但是這不代表我們從此以後就不再需要向猶太人傳福音。關鍵反而是我們有否因應猶太人的獨特身分而用獨特的方法來向他們傳福音!例如,即使我們未必可以主動地向他們派單張和傳講福音信息,我們卻可以主動地跟猶太人建立友誼,與他們建立一種互相尊重和信任的關係,再找機會跟他們分享自己經歷上帝的見證,甚至提醒他們在上帝眼中有獨特的身分,與他們一起討論《聖經》,為的是提供機會讓他們發問有關耶穌和彌賽亞的問題,從而進入討論福音的內容。另外,我們也可考慮前往以色列當地的宣教機構作義工,服侍有需要的猶太弱勢社群,探訪那些年老的大屠殺生還者。而在這一切的猶太福音工作的預備上,我們最好也能在希伯來語、《聖經》的整全明白、猶太人的歷史和傳統文化等各方面深入學習,不斷裝備自己,以致有一天當有猶太朋友問我們心裏盼望的緣由時,我們能夠準備好作出適切的回應,被上帝使用去向猶太人作見證。

另外,無論何時,我們都應當做好自己的生命見證,這本來就是基督徒被呼召當做的事。而做好自己的生命見證雖然也不是容易,但這都只不過是所有福音工作的基本要求。正如以上所述,耶穌對猶太的福音工作是放在優先位置的,筆者在另一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就曾指出耶穌在世時已經向猶太人傳福音了,這本來就是他事奉的一部分,是早在他復活後頒布大使命以先的(見註7的連結)。所以該言論提倡「不參與和支持任何猶太福音的工作」的說法明顯有違耶穌的吩咐和榜樣,否定了耶穌在世的事奉!或許我們認為自己在向猶太人傳福音的事上很難做到些甚麼,但是其實我們也可以先多了解信主猶太群體(Messianic Jews)的文化、神學思想以及他們的猶太福音工作,以作支持。畢竟猶太人向自己同胞傳福音,在語言、文化和思想上,都比我們這些「屬靈後輩」的外邦信徒優勝。

 

結語

「先是猶太人」的教導是要我們外邦基督徒尊重猶太人、不再反猶、主動關心他們的需要。然而,這並非是要我們好像梵蒂岡的言論那樣地「過分親猶」,以致認為猶太人不需要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這種說法謬誤重重,完全違反了《聖經》真理。我們不應該盲目地為了討好猶太人而提出這種違反《聖經》和基督教救恩觀的妥協方案。同時,我們也不應該跟隨該言論的建議,以為因著以往傳福音的方法不奏效或因為猶太人反感,就索性不再向他們傳福音。其實,「反猶」和這種「過分親猶」的情況同樣違反了「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這兩個極端都離開了《聖經》的真理、敵擋主耶穌希望猶太人歸向祂的旨意。前者往往是傳統福音派的現況,後者則較容易發生在比較開放的靈恩派教會裏。

耶書亞研經中心作為教導外邦基督徒回歸猶太信仰根源的事工,筆者和同工們當然不希望看見這兩個極端的出現。而兩者中較令人苦惱和擔心的,相信不是「反猶」情況的持續,而是看到「過分親猶」的極端現象在某些團體或教會中出現。因為猶太信仰是基督教的根源,它有著比基督教歷史更悠久的《聖經》教導、更豐富的神學討論和文化傳統。對於「反猶」的信徒,他們無論如何總不能否定認識猶太信仰文化有助他們更深入地明白《聖經》;但對於另一些缺乏辨識能力的信徒,他們先是受深厚的猶太信仰文化吸引,然後開始對猶太教產生濃厚的興趣,如果他們本身對主耶穌的信靠不夠堅定和對《聖經》不夠熟悉,就很容易變成這類「過分親猶」的信徒,完全向猶太信仰傾斜,最終認同猶太人不需要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甚或輕視基督教信仰和《新約聖經》,嚴重者甚至會離開基督教信仰,加入猶太教。這都是支持和教導「先是猶太人」的老師們最不想看到的,而這個潛在的危機也是「先是猶太人」這教導的困難所在,讓支持「反猶主義」的人士更固執地走另一個極端。但願主保守「先是猶太人」的教導能夠有效地改變現時教會普遍「反猶」的局面,同時又不至於讓信徒誤解「先是猶太人」的教導,以致從「反猶主義」的極端走向「過分親猶」的另一個極端!


[1] 相關言論的原稿於2015年在梵蒂岡網站公開發表,但現時已被改為登入後才可閱覽:https://www.vatican.va/roman_curia/pontifical_councils/chrstuni/relations-jews-docs/rc_pc_chrstuni_doc_20151210_ebraismo-nostra-aetate_en.html#5._The_universality_of_salvation_in_Jesus_Christ_and_God%92s_unrevoked_covenant_with_Israel;有其他網站文章或書籍也曾引用和討論該言論的內容,例如Vladimir Latinovic (ed.), Gerard Mannion(ed.), Jason Welle O.F.M. (ed.), Catholicism Engaging Other Faiths: Vatican II and its Impact (Pathways for Ecumenical and Interreligious Dialogue), (Palgrave Macmillan, 2018), 67.

[2] https://www.timesofisrael.com/catholic-theologians-say-jews-can-be-saved-without-converting/

[3] 參 第六部分第40段 https://www.vatican.va/roman_curia/pontifical_councils/chrstuni/relations-jews-docs/rc_pc_chrstuni_doc_20151210_ebraismo-nostra-aetate_en.html#6._The_Church%92s_mandate_to_evangelize_in_relation_to_Judaism

[4]〈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5] 除非該言論認為耶穌不是上帝,但這對天主教來說理應是不可能的。

[6] 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就是希臘文「基督」的意思。「彌賽亞」在當時的以色列人中主要被認為是「大衛的子孫」這個身分,也包含他們對「君王式彌賽亞」(Kingly Messiah)的期盼。而福音書(例如文中提及的《馬太福音》21章)把當時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情景,描述為好像大衛的子孫所羅門王登基時的場景,就是要表達耶穌是被當時的以色列人看為有「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身分。

[7] 筆者在〈先是猶太人〉(上)一文中已經闡述過這個先後次序,參 〈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探討「學習猶太文化、親以色列」的迷思

探討「學習猶太文化、親以色列」的迷思 (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耶路撒冷舊城哭牆前;©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聖經》的內容主要關乎以色列或猶太民族的信仰,上帝揀選了猶太人來傳遞《聖經》、啟示主耶穌(彌賽亞)和祂的救贖計劃(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1]),並且由於耶穌和早期的門徒也是猶太人,因此基督徒學習猶太文化傳統去明白《聖經》的經文和自身的基督教信仰,實在是無可厚非,甚至可以說是必須的[2]。不過,筆者曾聽過有弟兄姊妹說:「當基督徒想從猶太文化認識自己的信仰根源時,總不能對以色列現今的世俗政權漠不關心吧。」言下之意,學習猶太信仰根源是否就等於要親以色列國(pro-Israel),甚至把以色列政權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化?如果不是,那麼作為外邦基督徒,我們到底應該怎樣區分《聖經》裏的以色列(Biblical Israel)和現今的以色列國呢?我們學習猶太文化傳統時應該注意甚麼?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所有信徒都應了解,卻又不容易有答案的,所以甚少人會討論。筆者嘗試用以下三個角度去探討。

 

1. 現今的以色列是《聖經》中的以色列的延續

首先,《聖經》記載了以色列的歷史,但以色列的歷史並不止於《聖經》的啟示,現今的以色列仍然延續著《聖經》中的以色列,所以我們必須明白兩者既有相同,也有不同之處。這是由於兩者處於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體制、並在上主的計劃裏扮演著不同的角色。

《聖經》裏的以色列在上帝的救贖計劃和歷史裏,是上帝所主導的。祂揀選這個民族,特別使用他們,順理成章地他們的歷史和文化就構成了《聖經》的主要歷史和背景。所以,我們從猶太文化入手去理解《聖經》是必要的(另見註2)。而當我們說要從猶太文化認識《聖經》和自己的信仰根源時,所指的是要回到基督教的猶太根源——《聖經》裏面古代以色列人的耶和華信仰,透過他們的風土人情、文化習俗和歷史背景等等去明白《聖經》經文的意思,這樣才能更清楚地明白上主的心意,從而作信仰生命的反思和更新。

另一方面,現今的以色列政權則主要是由人所主導(當然上帝在萬事上都必然掌權),但同時我們不能否認現今的以色列國(以及散居海外的猶太人)某程度上是《聖經》中的以色列的延續[3],所以,按照《聖經》的教導[4]我們必須相信現今的以色列在上帝的計劃裏仍然有一個位置,現今的教會不能取代它,我們如果尊重《聖經》,也就需要對這點特別留意。不但如此,現今的以色列民族也傳承了很多古代的猶太文化和習俗,例如:禮儀和節期等,都是與《聖經》有關的,可以讓我們認識和體會何謂猶太文化。因此,學習《聖經》裏的猶太文化絕對有其好處,甚至對明白《聖經》和基督教的信仰根源可說是必須的,而現今的以色列保存了不少源自《聖經》時期的文化習俗(例如:逾越節的禮儀、猶太人的會堂傳統等),都是很有意思和值得信徒認識的。

 

2. 要辨別而不能對所有猶太文化傳統照單全收

當要學習猶太的文化傳統從而理解更多《聖經》背景時,我們必須把相關的猶太文化傳統與《聖經》的原則和教導作對照,辨別當中有哪些是與《聖經》相符和對屬靈生命有幫助,哪些是不符或會影響我們的屬靈生命。以下的三個問題可以有助我們辨別:

a)是否符合《聖經》和耶穌的教導?不論是《聖經》時期的以色列民還是現今的以色列民,他們的言行都不一定符合《聖經》的教導。例如:《聖經》裏的以色列王和子民的行為常常被上帝所差派的先知所指責,斥責他們拜偶像、不行公義、依靠別國勢力而不依靠耶和華等等。而主耶穌和早期的門徒雖然都是猶太人,但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曾多次引用經文指責當時的聖殿體制如同賊窩[5]。換言之,《聖經》本身和主耶穌的教導都沒有完全認同當時的政權或以色列民的一切行徑。耶穌作為猶太人並沒有對所有由猶太傳統建立的文化、習俗和吩咐照單全收(例如他雖然有參與猶太人的會堂聚會,但同時也指責法利賽人推行的傳統;見可7:1-23及其平行經文)。因此我們在理解和學效一些猶太文化或傳統習俗時,必須要有一個慎思明辨的過程,把它與《聖經》的原則、耶穌對門徒的吩咐和教導作對照,看是否符合《聖經》的真理,免得盲目跟從(其實這也適用於其他範疇,例如:是否應以教會的名義開辦太極班、瑜伽班等活動)。

b)是否真的適合外邦信徒?《聖經》給以色列民和外邦人的教導和要求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例如:耶路撒冷的會議[6]已經表明了外邦信徒要持守的律法原則,跟猶太信徒所要持守的不同。外邦信徒不需要行割禮來成為上帝的子民。所以,我們不會因行割禮或奉行其他的猶太習俗禮儀而使自己更加屬靈!(保羅在整本《加拉太書》主要針對的就是這類問題;見相關的文章)我們在理解和學效一些猶太的傳統習俗時,要先留意其做法是否適合外邦信徒去仿效,是否會絆倒一些對此不理解的信徒或未信主的人等等。學習猶太文化(或學習任何其他與信仰有關的東西),其最終目的是要幫助我們更愛上帝和更愛鄰舍,所以凡與這個原則背道而馳的就不應該跟隨或學效了。

c)是否為信徒帶來屬靈的益處?上帝揀選了猶太民族來讓世人認識上帝和《聖經》,以致《聖經》的內容都是以猶太人的歷史和文化為主,但是猶太文化習俗的發展比《聖經》歷時更長,跨越了《聖經》啟示的時代。例如:在拉比猶太教(Rabbinic Judaism)裏發展出不少關於處理結婚和離婚的條例和原則[7],都是基於當時拉比對《聖經》的詮釋和當下的實際環境需要。這並不關乎對或錯,而是這些條例和原則並不在《聖經》的正典範圍之內,也不是為外邦信徒定出來而要我們去奉行的!因此,我們在考慮是否跟隨某些做法或學效某些內容時,要辨別其做法是否有必要和能否帶來實質的益處(例如:筆者並不建議信徒採納猶太教的神祕主義)。相反,盲目地以為學習大量的猶太教內容就是好,有可能讓信徒變得自高自大,感覺自己比其他基督徒優越,更甚者會過度抬舉猶太教的教導而眨低基督教的教導,以致離開基督教的信仰去改信猶太教,這些例子也是筆者曾遇見過的。

總括而言,我們不應該隨便把所有猶太文化習俗都一概照單全收,不加辨識地把猶太民族的教導和條例變成基督徒所要追求或奉行的文化習俗或條例。反之,我們先要好好認識猶太的文化傳統,謹慎地分辨、衡量比較,並最好先把它們用作解釋《聖經》經文和反思信仰的工具。當我們透過猶太的文化傳統認識信仰根源的同時,不應該把那些教導和價值觀等同於《聖經》的真理,甚或以此為上主的心意而去追求和遵守。

 

3. 愛猶太文化並不等同於親以色列

雖然我們須要認識猶太文化來更深明白《聖經》和尊重以色列的獨特角色,但這不代表我們就一味地親以色列國,把這個地上政權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化、屬靈化。上文提過,古代的以色列國由上帝主導,然而以色列民尚且會犯錯得罪上帝,更何況現今地上由人主導的以色列政權呢?所以明顯地我們不應該因著熱愛猶太文化和以色列,就把信仰立場變成政治立場(也就是親以色列國)。我們在學習猶太文化和尊重以色列的同時,也要懂得辨識以色列國的決策是否符合《聖經》的原則(例如:未信主的猶太人也會讀經和禱告,他們對上帝的敬虔和對經文的深入分析是值得我們敬佩和欣賞的;但例如在特拉維夫盛行的同性戀文化活動,對信徒而言則應予以否定)。

 

結語:

上主揀選了以色列民族來開始祂對人類的啟示和救贖計劃,所以認識猶太文化肯定能夠幫助基督徒認識《聖經》和信仰的根源。然而,《聖經》裏的以色列民和現今的以色列民兩者雖然有密切關係,但也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一方面我們必須尊重和看重猶太人以及他們的文化傳統,但同時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慎思明辨,小心謹慎地學習和應用猶太的文化傳統。我們不能把所有來自猶太或以色列的文化傳統、教導、政治議題,甚至來自猶太人的意見和主張都不經過濾就照單全收。因為雖然《聖經》的本質猶太味道濃厚,但並非所有猶太文化傳統的教導和發展都合乎《聖經》!

而對外邦信徒而言更具體的應用是,我們可以接觸猶太人、跟他們建立友誼、參與猶宣事工、關心彌賽亞信徒的需要、前往以色列體驗、學習希伯來文、研讀猶太人的著作、探索以色列的文化和歷史等等,因為這些都肯定能對我們的屬靈生命帶來裨益。另外,當我們從《聖經》知道當以色列民偏離上主的心意時,上主仍然對他們有著一份鍾愛、忍耐和揀選,所以我們也需要尊重上主的揀選,並學效上主,不放棄或輕看現今的以色列民族。我們除了要對他們保持著一份特別的尊重,相信他們仍然蒙上主所愛,在上主的計劃裏仍然有一個特別的位置之外,也要隨時準備好自己能被主使用,能有份於讓他們歸向上主。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小心不要走向極端,我們對以色列的愛不應是不理性的,就是不要盲目地追求和接納所有猶太的文化和觀念,把我們的信仰變成律法化、猶太儀式化,以致變得自高自大或出現看重《舊約聖經》而看輕《新約聖經》等情況,而且我們也不應把現今以色列政權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化。事實上,在信仰的外表上加添一些猶太元素和色彩是很容易的,但如果要真正明白《聖經》經文、生命得到改變,就要下決心花時間用心學習和小心應用猶太的文化傳統,透過猶太民族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先去幫助我們明白聖經經文的意思。願我們在愛上主、愛猶太文化和愛以色列民的同時,也不要偏離《聖經》的真理。

 


[1] 這是《約翰福音》第四章所記,主耶穌在井旁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時所說的。

[2] 《聖經》的大部分內容發生在以色列地,關乎以色列的歷史,作者又絕大部分是猶太人(可能除了路加醫生),並且超過三分之二用希伯來文寫成,所以要掌握好《聖經》經文的意思,認識猶太的語言、文化、歷史背景等等是必須的。情況就如要理解中國的經典名著,就不能對中文、中華文化和中國歷史沒有認識一樣。

[3] 自亡國被擄時代開始,歷世歷代的猶太人雖然大部分時間都流離失所,活在不同帝國的統治下,可是他們並沒有從歷史中完全被滅絕。而受二次大戰的納粹大屠殺影響,更多的猶太人選擇返回以色列地並促成了現今以色列國的成立。

[4] 另參這系列的第一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5] 例如:《馬太福音》21:13。

[6] 《使徒行傳》15章。

[7] 《巴比倫塔木德》〈婚約〉。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耶路撒冷客西馬尼一個園子裏的橄欖樹;©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這系列的前兩篇文章已經分別從時間次序上的「先」和優先次序上的「先」這兩方面去解釋《聖經》裏「先是猶太人」的意思,以及它對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屬靈意義。可是,為甚麼我們一直以來對「先是猶太人」都普遍是不聞不問、拒絕接受、甚至反其道而行?背後的原因可以有許多,筆者希望透過本文探討一些主要的原因,並指出如果我們漠視「先是猶太人」的觀念而可能引致的後果。

 

原因一:窄的屬靈視野

第一個原因,筆者認為與現今信徒普遍視野狹窄有關。我們大多數人顧念的只是自身的需要、所屬堂會的需要,就算是熱心的信徒和教牧傳道極其量也只會關心本地基督教界的需要和屬靈情況,而不太理會外間世事,絕少去主動關心全球基督教的情況。不要說是猶太人,就連海外的外邦基督徒,例如:敘利亞的難民(當中有不少是基督徒)、在中東地區受迫害的基督徒,我們普遍是漠不關心,或視而不見。所以簡單來說,「先是猶太人」在我們外邦基督徒眼中會被視為一個「事不關己」的題目,以致我們普遍都不會察覺到這個《聖經》觀念的存在,也不會探究這個屬靈視野對我們到底有多重要。

 

原因二:提倡取代神學

第二個原因:取代神學(Replacement Theology)或替代主義(Supersessionism)提倡現今的教會已經取代了猶太人的位置,成為真正的上帝子民,這說法無疑讓外邦基督徒覺得自身的屬靈地位和形象是最正宗的,所以歷世歷代的基督徒普遍都樂意接受。而這種理論其實已經在基督教的傳統觀念裏存在了過千年[1],並且根深蒂固地影響著我們的神學思想和教會文化,以致今天信徒的意識形態和信仰實踐,都很自然地傾向輕看猶太人,甚至有「反猶」的言行。例如:我們會認為自己才是「真猶太人」或「屬靈的猶太人」,我們外邦人的信心才算是「真割禮」,才能成為「真正的亞伯拉罕後裔」等等。而當我們假設自己是「真猶太人」的話,自自然然就會在意識上把那些血統純正、但是未信主的猶太人標籤為「假猶太人」,從而帶著負面的眼光去看他們,下意識地貶低他們,抬高自己。

羅 2:28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 2:29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上帝來的。

不錯,《聖經》清楚教導人要作「真猶太人」而不是「假猶太人」。所以對那些想在表面上憑著肉身割禮[2],或透過守其他猶太條例,而讓自己變得更屬靈、更像猶太人、或信仰更正宗的外邦人而言,固然不對。[3]可是,保羅在《羅馬書》2:28至29節談及「真猶太人」的對象,並非指我們外邦基督徒,而是指猶太人本身!(所以才需要作出真假之分)從《羅馬書》2:17節「但是你,你既自稱為猶太人,倚靠律法,以上帝誇口……」開始到2:28至29節的上下文,可以看到保羅是單單向著猶太人說的。他勸導猶太的同胞不要只在乎肉身的身分和人的稱讚,更要留意自己是否真的行了「心裏的割禮」[4],就是打從心底裏真正悔改,為上帝而活。而猶太人需要行「心裏的割禮」這個觀念,事實上也並非《新約聖經》的作者最先提出的,這教導一早已經寫在《摩西五經》和《先知書》上[5],當中的對象當然不是指我們外邦基督徒,而是當時的猶太人(或以色列人)。所以,《聖經》裏「真猶太人」的意思,是指猶太人既然帶著肉身的割禮標記,就更加要行「心裏的割禮」,做一個真真正正的猶太人(情況就如我們外邦人做基督徒一樣,既是基督徒,就應該做一個真真正正的基督徒,從心裏悔改回轉,每天為主而活,被《聖經》的教導改變我們的內心,而不是單單行禮如儀,跟著基督教的文化思潮去修飾信仰的外表,徒有其表而無其實。)所以,保羅作為一個猶太人,從來沒有提出外邦基督徒才是「真猶太人」這個說法,更沒有說外邦信徒可以取代猶太人的位置,稱自己為「真猶太人」!

事實上,當我們外邦人信主之後,起初往往會以為自己手上的《聖經》是基督教獨有的,耶和華是我們基督教「擁有」的上帝,而我們就是耶和華的子民等等。這些理解從表面上來看來好像沒有甚麼錯處,可是它們並非事實的全部:例如:我們手上的《舊約聖經》,也就是耶穌所用的《聖經》[6],其實本身是猶太人的《聖經》(稱為《希伯來聖經》),我們只是採用了他們的《聖經》再加上《新約聖經》[7];而我們相信的耶和華上帝,就是猶太人信奉的上帝;另外,我們基督徒能蒙恩成為上帝子民這個身分,其實原本是猶太人獨有的。[8]也就是說,我們大部分信徒都沒有意識到,其實我們外邦基督徒是因信主耶穌,而加入了一個本來只有猶太人才信奉和敬拜的耶和華信仰裏。甚至嚴格來說,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本身其實是古代猶太教的其中一個分支,跟從耶穌的猶太門徒形成了早期的基督教,而不接納耶穌為彌賽亞的猶太人就演變為早期的拉比猶太教[9]。我們過去的神學和傳統一直以來都沒有把這些事實教給我們(甚至可以說是刻意地隱瞞,不希望信徒接觸基督教的猶太根源,認為這些並不重要)。背後的原因相信是受到取代神學影響的緣故,以致基督教自自然然把自己的身分和重要性,凌駕於《聖經》裏的猶太人和以色列。我們不知不覺把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定性為最合上帝心意、最正宗的信仰,無知地站在一塊信仰的高地上,把不信的猶太人和其他不信的外邦人看為同等,以為他們通通都在上帝的國裏無分,並以為猶太人惟有加入基督教,接受我們外邦信徒的信仰傳統,成為我們的一分子,才能得救云云。既然外邦信徒無須先成為猶太人就已經可被上帝接納的話,那麼要猶太人透過加入我們才能被上帝接納不是很荒謬嗎?其實只要他們肯悔改,相信耶穌為《希伯來聖經》所指向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就行了。[10]而奇妙地差不多在兩千年前,聖靈已經感動保羅去寫《羅馬書》,教導羅馬教會有關忽略「先是猶太人」以至「反猶」的問題,而這些教導至今仍然在向我們說話,甚至是切中基督教問題的要害。

羅 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戰戰兢兢。

羅 11:21上帝既然不顧惜原來的枝子,豈會顧惜你?

羅 11:22可見,上帝又恩慈又嚴厲:對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對你是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羅 11: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上帝能夠重新把他們接上去。

羅 11: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羅 11: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 11:26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

在《羅馬書》第十一章裏,保羅鄭重地提醒當時的羅馬教會,不信的猶太人還沒有被上帝所遺棄。他以「原本的枝子」與「野橄欖的枝子」的比喻來表達,猶太人(原本被折下來的枝子)在上帝的眼裏比我們外邦信徒其實更原本、更正宗、更容易被接到本樹上(23至24節)。而他們的不信只是時間上的問題,是暫時的,是有原因的,為要等到我們外邦信徒的數目添滿(25至26節)。因此,保羅強調我們外邦信徒(野橄欖)不要自高,卻倒要戰戰兢兢(20節)!猶太人在上帝的眼中有與別不同的身分,上帝自有方法使他們重新接上(24節),所以即使他們暫時不信,他們跟其他不信的外邦人也不可同日而語。我們不應把他們看為平庸,反而要用上帝的眼光去看他們、尊重他們獨特的身分,並且以基督的心為心,希望耶穌的猶太同胞能早日歸主。

 

原因三:「代入法」的讀經陋習

第三個原因,筆者稱它為一種「代入法」的讀經陋習。意思是當我們讀《聖經》以至應用經文時,會習以為常地把自己代入經文的角色或說話對象去理解,以為經文只是單單向我們說話,而沒有理會經文也適用於(甚至有時是只適用於)原本的對象猶太人身上[11],以致我們留意不到猶太人的獨特身分和「先是猶太人」這個觀念。不過,筆者首先要表明,「代入法」這個做法本身並非完全錯誤,因為我們外邦信徒的而且確在後來加入了猶太人的行列成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12],所以有時當我們把自己代入某些經文時,可以是合理和有益的,情況就好像我們看電影時讓自己代入主角的角色一樣,會看得更加投入。例如:把自己投入《詩篇》裏一些向耶和華頌讚的經文,會有助我們憑歌寄意,向上帝表達讚美。又例如:大使命的吩咐,我們相信耶穌不只是吩咐當時那些站在他面前的猶太門徒,而是也同樣吩咐今天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要承擔祂所託付的大使命。但「代入法」的癥結問題是,當我們習慣完全不理會經文裏原本的角色和對象,不假思索地直接把自己套進經文的角色去理解和應用時,就會養成一種陋習:潛移默化地以為《聖經》是單單為著我們外邦基督徒而寫的,沒有先理解它在歷史裏本來是指著當時的猶太人而說的。而這種「代入法」的陋習,剛好跟「取代神學」或「替代主義」的主張不謀而合,倡導外邦基督徒能取替猶太人在《聖經》和上帝眼中的位置。[13]而「代入法」最能體現在基督教的金句文化中,也就是把經文抽離其上下文和歷史背景去理解和應用,並選擇性地只會把自己代入一些祝福、應許和禱文等比較正面的經文裏,至於一些有關刑罰和詛咒的經文,我們則置之不理。[14]當我們容讓「代入法」的陋習和金句文化成為教會的文化和常規時,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會很容易偏差,變成十分自我中心,甚至出現離經背道的嚴重問題。[15]這種情況最容易發生在一些對《聖經》的認識貧乏、選擇性讀經、或帶著個人動機去解經卻沒有追求在解經上進深的信徒甚至教牧傳道身上。而當他們不去重視《聖經》經文原本想要表達的信息的時候,就不會有意識要去尊重猶太人在《聖經》當中的獨有地位與角色了。

 

原因四:立場上的誤解(一)

第四個原因,即使信徒或教牧傳道有留意到「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他們也害怕去宣揚和持守這個實實在在的《聖經》觀念。筆者估計其中一個主因是他們會誤以為(或怕別人誤會自己)持「先是猶太人」的立場就等於在政治立場上作出表態,以為「先是猶太人」就等同於「親以色列」(Pro-Israel)、支持現在的以色列政權、贊成現時以色列國的政策和做事手法等等。但其實「先是猶太人」和「親以色列」之間不是一個等號!(可參考筆者的另一篇文章,當中討論到古代以色列和現今以色列的分別,以至兩者跟我們外邦基督徒的關係。[16])在此筆者嘗試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去說明兩者的不同。例如:我們可以非常愛某個國家的人民、民族、文化和傳統,但是這不等於我們要大力支持該國的某個政黨或政策。可見,「先是猶太人」其實是一個信仰立場,而「親以色列」卻是一個政治立場,兩者並非必然等同,甚至有時可以是對立的。所以,我們可以愛猶太人,這不同時等於支持以色列政府的政策和處事手法。我們不應該混淆「先是猶太人」和「親以色列」的觀念,也不應該因為自己的某一種政治取向,而拒絕接受「先是猶太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重要觀念和提醒。

 

原因五:立場上的誤解(二)

第五個原因,筆者覺得有些人可能會以為主張「先是猶太人」的立場,就等同對穆斯林、巴勒斯坦人等產生歧視。事實上在這系列的上一篇文章[17]裏已經解釋過「先是猶太人」並不代表著上帝的偏愛,反而是更重的問責。「先是猶太人」代表著猶太人是外邦信徒的屬靈長輩,也意味著我們要對《聖經》真理和上帝的揀選持一份尊重和順服的態度,但我們對猶太人的額外尊敬和關心並不代表我們要放棄關愛信奉穆斯林的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更不等於我們要對其他種族和宗教作出歧視或仇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猶太人和穆斯林之間的關係並非一定要互相對立,他們其實也可以和諧共處的。筆者在希伯來大學念書時,在校園裏就可以看見猶太學生和穆斯林學生之間的互相尊重,和在課室裏共同學習的情況;另外也曾經有教授指出,在耶路撒冷裏,其實在同一個宗教內不同派系之間出現宗教衝突的次數,遠比起不同宗教之間的衝突來得要多,只是我們在新聞報導上多數只會看到不同宗教之間所發生的摩擦而已。而正如之前第四點所指,「先是猶太人」其實並非一個政治的問題,所以處理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衝突,政治的手段也只能帶來短暫的和平。惟有當雙方都願意謙卑自己去接受主耶穌、努力按《聖經》而活,才能達致真正恆久的和平、在主裏合一相愛。[18]所以,即使我們對穆斯林、巴勒斯坦人等特別有負擔,也不代表我們可以將「先是猶太人」這個《聖經》觀念置之不理,更不應敵視猶太人。

 

結語:基督徒不接受「先是猶太人」的嚴重後果和補救方法

因著上述的五個原因:不理外間世事的信仰文化、取代神學的根本性影響、代入法的陋習、誤以為「先是猶太人」帶政治取向、會衍生種族上的歧視問題等(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導致今天我們嚴重地忽視甚至否定「先是猶太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重要觀念。這些原因使我們外邦信徒缺乏了一份對猶太人的尊重,讓我們沒有額外地留意和關心他們,並且不願支持猶太的宣教事工,甚至使我們偏離了《聖經》的教導,出現了「反猶」的意識形態和極端運動[19]。假如我們容讓這個情況繼續惡化下去的話,會出現甚麼後果呢?早前就曾有報道指出[2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已經把多個猶太人傳統裏一些重要的遺址(例如:在希伯倫列祖亞伯拉罕和撒拉的墓、靠近伯利恆拉結的墓等等)定性為是屬於穆斯林的。這反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一些「反猶」的組織正在致力篡改猶太人的歷史,以及搶奪本來屬於他們的遺跡。該報道中有一位基督教領袖說:「基督徒應該在這事上跟猶太人一樣地不安!因為篡改猶太人的歷史和搶奪他們的遺跡,就等同是篡改了我們基督教的《聖經》,切掉了我們的屬靈根源!」該領袖進一步警告:「如果我們對這些事置之不理,假以時日,《聖經》裏有關我們主耶穌的記載也會同樣遭到竄改!事實上已經有一些巴勒斯坦人提出耶穌不是猶太人,他看來更像我們巴勒斯坦人的言論了……」單從這篇報導可知,如果我們外邦基督徒繼續對這類「反猶」的行動無動於衷,繼續不理會「先是猶太人」的話,最終我們也要負上沉重的代價,毀掉自己屬靈的根基,扭曲未來所有信徒對真理的理解。情況就好像眼見自己教會建築物的根基不斷遭人用斧頭鐵鎚去破壞而默不作聲、置之不理,甚至認為是恰當一樣,後果將會不堪設想。倘若按照《羅馬書》第十一章裏「原本的枝子」比「野橄欖的枝子」更容易接上本樹的邏輯,當橄欖樹的樹根被人砍斷時,我們這「野橄欖枝子」將會比「原本的枝子」猶太人更不堪一擊,更活不長久!因此,我們作為外邦基督徒,與猶太人一樣成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橄欖樹的一部分),無論如何我們也一定要認真面對和回應「先是猶太人」這個《聖經》觀念。而要扭轉這個局面,不單信徒要對「基督教的反猶問題」有意識和認識,傳道和教牧同工更是責無旁貸,必須要對基督教的傳統和神學中的反猶現象有深切的醒悟,接納「先是猶太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重要觀念(尤其基督新教既然看重「唯獨聖經」,就更應該讓《聖經》的教導時刻更新我們對上帝和自身信仰的理解,與上帝站在同一陣線),並要刻意致力從教會的教導和文化中擺脫「取代神學」根深蒂固的影響和「代入法」的讀經陋習,把「先是猶太人」的正確《聖經》觀念積極地引進教會和信徒的信仰生活裏(例如:支持和關心猶太的福音工作,在信徒面前發出要關心和尊重猶太人的信息等等)。畢竟,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是永恆不變、守約施慈愛的上帝。所以不論我們是否尊重猶太人,祂最終都必會信實地持守祂與猶太人之間所立的永約!但如果我們繼續高傲地無視「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以為上帝會站在我們這一方而不會忠於祂與猶太人之間的立約關係時,或許有一天我們就連自己作為外邦基督徒這「野橄欖」的身分也沒有把握可以保得住。


[1] 許多早期的教父著作都包含著反猶主義和取代主義的言論。例如,特土良(“An Answer to the Jews”)、游斯丁(“Dialogue with Trypho the Jew”)等。

[2] 肉身割禮是一種猶太人身分象徵的標記(參 創17:10-14及34:15)。

[3] 這是保羅在他其餘的書信裏,多次指責某些外邦人崇尚猶太人的另一個問題。參林前7:18-19;加5:2、5:6、6:15;腓3:2-3。

[4] 有些人會稱之為「真割禮」(true circumcision or real circumcision),這大概是在閱讀羅2:28-29和腓3:3時受到一些翻譯本(例如:和合本、和修、RSV、NASB等)的影響。然而在這些經文的希臘原文裏,其實並沒有「真」(true or real)這個字,那是翻譯本加上去的。所以嚴格來說,「真割禮」並非一個源自《聖經》文本的詞語和概念,而是翻譯者為了讀者更容易理解而加上的。

[5] 參 利26:41;耶4:4、9:25-26;結44:7-9。

[6] 參 路24:44-45。

[7] 基督新教的《舊約聖經》在內容上跟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並無分別,只是在書卷的編排上我們採用了《七十士譯本》的書卷次序。

[8] 參 羅9:25-26、11章;林後6:16;多2:14;彼前2:9-10。

[9] 也有其他非主流的猶太教分支,例如 Karaite Judaism,他們跟撒瑪利亞人一樣只接納《摩西五經》為《聖經》的正典。而拉比猶太教則看整本《希伯來聖經》為正典,但也高度重視口傳律法和其他拉比文獻。

[10] 所以今天信了主的猶太人會稱自己為「信彌賽亞的猶太人」(Messianic Jew),而不會稱自己為「基督徒」(Chrisitan),因為「基督徒」這稱號已經普遍被認為泛指外邦的信徒。

[11] 「代入法」對外邦信徒而言不能適用於每一段《聖經》經文上,尤其是《摩西五經》裏的律法條例。例如,守割禮的吩咐(創17:10-14),我們外邦信徒不需遵行、也不應隨便效法。(參《使徒行傳》15章使徒在耶路撒冷會議的議決,以及 註3。)又例如被稱為「娶寡嫂制」的安排(申 25:5-10),就是指當猶太人需要在其兄長過身後,履行迎娶兄長的妻子、照顧她以及為兄長生子留後的責任和義務。 我們只能就當時的社會背景來找出其合理的應用原則,不能按字面直接把自己代入和應用。這類經文只適用在猶太人身上,而不適用於我們外邦基督徒。

[12] 參 註8。

[13] 「代入法」的陋習跟「取代神學」的理念和實踐都很相似,也會隨「取代神學」的影響而加劇,但筆者認為在分類上「代入法」比較接近一種讀經習慣上的偏差,所以將它們分開討論。

[14] 例如,我們不會介意把自己代入《申命記》28章1-14節(關乎祝福的經文)裏上帝子民的角色來讀經,可是我們卻不會同時願意把自己也代入同一章的15-68節(有關詛咒的經文)裏。

[15]「代入法」的讀經有機會出現問題,因為它本身無需經過合理的釋經,就可以斷章取義地把自己代入一些個人喜歡的金句經文裏,好像把經文當咒語一樣按字面唸出來應用在自己身上,完全不理會上帝原本想透過該段經文要表達的意思和教導。嚴重者甚至扭曲真理,做法與異端邪說無異,但是因為這些解經謬誤的問題並非本文的重點,筆者暫不在此作更詳細的討論。

[16] 參本機構另一篇文章〈探討「學習猶太文化、親以色列」的迷思〉

[17]〈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18] 如果讀者有機會到訪以色列的教會,不難發現在一些聚會中,猶太信徒和阿拉伯信徒是絕對可以和平共處的,甚至一起事奉。例如在耶路撒冷舊城的基督堂 (Christ Church)裏。

[19] 歐洲多年以來對猶太人的杯葛運動、基督教的十字軍、二次大戰裏對600萬猶太人的種族屠殺等,都是一些外邦基督徒有分參與的「反猶」行動。

[20]https://unitedwithisrael.org/christian-group-challenges-unesco-classification-of-jewish-holy-sites-as-muslim/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希伯來聖經》綜覽《以斯帖記》:隱藏卻不缺席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1-10-30)《希伯來聖經》綜覽:《以斯帖記》 (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以斯帖與王的宴席(參斯7:1-2);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這次我們會綜覽《以斯帖記》,並討論以下問題:

1. 《以斯帖記》整卷書中未有提及上帝的名字,但讀者仍能明白當中充滿上帝的工作。試舉出書中能找到上帝蹤跡的地方。

2. 書中末底改和以斯帖的態度和行動,對我們有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以斯帖記

1. 書名:《以斯帖記》的書名是以書卷中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以斯帖去命名的,她的名字首次出現在2:7「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就是以斯帖( אֶסְתֵּר֙ʾester;Esther),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容貌美麗;她父母死了,末底改收她為自己的女兒。」以斯帖是一名猶太女子,在父母過身後由堂兄末底改所收養。哈大沙(הֲדַסָּ֗ה Hadassah)是她的希伯來名字,意思是桃金孃或番石榴,而以斯帖則是她的波斯名,這名字跟巴比倫神祇依什塔爾Ishtar相似,意思是星星,然而這個希伯來文的音譯,其意思十分重要,與全書有關,下文再述。

2. 作者:不詳,但根據書中所展現的民族情懷,加上作者對波斯習俗、書珊城以至宮廷事都瞭如指掌,估計作者很可能是一名居於波斯的猶太人。而拉比的傳統則認為是早期的大公會(Men of the Great Assembly)所寫[1]。另外,有建議指末底改為此書作者,因書中提及「末底改記錄這些事」(9:20;另見9:23、29-32)並且制定普珥日的條例。

3. 成書日期:約公元前460-331年間,因猶太人約在公元前470年前後逃過滅族的命運,而按9:19所記,成書時普珥節似乎已經約定俗成並慶祝了一段年日,因此最早的成書日期估計約公元前460年;而這書由希伯來文寫成,當中並無任何希臘字,所以理應在公元前331年,即波斯被希臘所滅前成書。[2]

4. 時代背景:《以斯帖記》的故事發生在波斯帝國亞哈隨魯的時代(公元前 486-464年),當時猶大為波斯帝國所管治。亞哈隨魯從印度直到古實統治一百二十七個省(1:1),可見波斯當時是一個非常強大的帝國。故事主要發生在書珊城,它是波斯的王都之一,亦是波斯王的冬宮。《以斯帖記》的故事在亞哈隨魯王在位第三年開始(1:3),即約公元前483年,當時是第一聖殿被毀後100年左右,而聖殿重建已約有30年的時間,然而耶路撒冷的城牆並未重建,所以這書的時間點應在《以斯拉記》6-7章之間。

5. 《五小卷》之一:《五小卷》是在節期時誦讀的書卷,而它的編排是按照猶太節期在月曆上出現的次序而發展出來,以便猶太人守節的時候在會堂裏誦讀。由於普珥節在亞達月,而亞達月是猶太暦的十二月,即最後一個月份,因此《以斯帖記》排在《五小卷》的最後一個部分。《以斯帖記》和普珥節密不可分,這書提供了普珥節起源的故事,並授權其每年的慶祝活動。普珥節是關於猶太人如何從他們的敵人手中得著拯救的故事,在本書後段末底改和以斯帖給猶太人寫信,吩咐他們要每年慶祝普珥節。傳統上,朗讀《以斯帖記》是普珥節的核心慶祝活動,節日前一天人們會禁食禱告,書卷會在普珥節前一晚和第二天早上公開誦讀,當讀到哈曼名字時所有人就會發出嘈音去掩蓋他的名字。普珥節是充滿歡樂的日子,節日期間人們會聚在一起吃喝,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普珥節雖然沒有被記在《五經》當中,但在《巴比倫塔木德》(b. Megillah 14a)一段拉比的討論中提到,若然猶太人記念出埃及,就是他們從奴役中被釋放時會唱誦讚美詩,那麼,去記念普珥節當中的奇蹟,記念上帝拯救他們出死入生,豈非更要誦讀《以斯帖記》的故事來歌頌上帝嗎?因此《以斯帖記》雖然沒有提及上帝的名字,然而它除了記述猶太人於被擄後在異國統治下的生活,也是記念上帝在祂子民身上所施行的拯救工作。

6. 大綱:全書共10章,大綱如下[3]

I. 陰謀的誕生

A. 以斯帖成為皇后(1:1-2:23)

B. 哈曼的陰謀(3:1-15)

II. 陰謀的揭露

A. 對以斯帖的請求(4:1-17)

B. 以斯帖進到王前(5:1-14)

C. 末底改被尊崇(6:1-14)

D. 哈曼被處決(7:1-10)

III. 陰謀的失敗

A. 王的命令(8:1-17)

B. 普珥節(9:1-32)

C. 末底改被提升(10:1-3)

 

以斯帖記》的內容要點

I. 陰謀的誕生(1-3章)

故事隨著亞哈隨魯王的宴席而展開,他在位第三年時(約公元前483年),為所有官員、臣僕、波斯和瑪代的權貴、各省的貴族與領袖擺設宴席,並把他榮耀國度的豐富和他偉大威嚴的尊貴給他們看了許多日子,共一百八十天。及後又為所有住書珊城堡的百姓,在御花園的院子裏擺設宴席七日。(1:3-5)事實上,在亞哈隨魯王在位初期,他分別平定了埃及和巴比倫的叛亂,因此這場盛大的宴席除了慶祝勝利外,相信最主要的原因是為著征服希臘的戰爭作準備,亞哈隨魯王要統治這麼巨大的版圖,他需要藉這些窮奢極侈的宴席去團結人心,並檢視國家的資源,讓波斯帝國上下都有信心去發動戰爭。而在多日飲宴歡樂的尾聲,卻發生了一件事,就是王后瓦實提拒絕王命,不肯到宴席中讓各民族和官員觀看她的美貌(這可能包括要展露她的身體,以致她斷然拒絕),這使王從「心中快樂」瞬間變成「非常憤怒,怒火中燒」(1:10、12),並聽從了大臣米慕干的提議不准瓦實提再到王的面前,且要把她王后的位分賜給比她更好的妃子。

在第2章提及王要選妃立為王后,代替瓦實提,之後介紹了猶太人末底改和以斯帖這兩個主要人物出場。經文特別提到有關末底改的家庭背景,他是便雅憫人基士的曾孫(2:5)。按撒上9:1-2所記,便雅憫人基士是掃羅的父親,因此末底改和以斯帖很可能是來自掃羅王的家族。2:7形容以斯帖容貌美麗,當官員招聚所有美貌的少女送入王宮的時候,以斯帖就因此亦被送進宮中。經文重複提到所有看見以斯帖的人都喜歡她,不單止掌管女院的希該,更重要是亞哈隨魯王愛以斯帖過於眾女子,於是在他在位第七年就將以斯帖立為王后,去代替瓦實提。(2:9、15-17)在以斯帖被立為王后的前後,經文兩次提及以斯帖遵照末底改的吩咐,沒有將自己的籍貫宗族告訴人,就是把自己的身分並她與末底改的關係都向人隱藏起來(2:10、20)[4],這也是後來以斯帖能夠阻止哈曼消滅猶太人的陰謀的重要因素。2:21-23記述了一段小插曲,當末底改坐在朝門時,意外地得悉有兩個守門的太監因惱怒王想要下手害他,他將這事告訴了以斯帖,以斯帖就以末底改的名向王報告,這事被記錄在史籍上。這幾節輕描淡寫的記述,將成為往後一個重要的轉捩點。

而故事的主要情節是從第3章開始。「亞哈隨魯王使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尊大,提升了他,叫他的爵位超過所有與他同朝的官長。在朝門,王所有的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但末底改不跪不拜。」(3:1-2)哈曼是亞甲人,即亞瑪力人亞甲的後代,經文強調末底改對哈曼不跪不拜,是因為他猶太人的身分(3:4),作者刻意提及末底改和哈曼的種族及父名似乎是要向讀者暗示以色列和亞瑪力長久以來有勢不兩立的敵對關係[5]。哈曼把自己與末底改之間的個人衝突升級至涉及所有猶太人的全國性衝突,他以猶太人的獨特性在王面前作出指控,誣衊他們不守王的律例,不忠於波斯帝國,所以容留他們對王無益;諷刺的是,末底改對王的忠誠早已在上一章得到了證明。在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尼散月),哈曼以抽普珥(普珥即籤)的方式,定了在十二月,即亞達月十三日,把所有的猶太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搶奪他們的財產。他以王的戒指下諭旨,以敕令的方式在各省頒佈。他對末底改拒絕下拜的反應,就像國王對瓦實提拒絕前來的反應一樣,誇張得遠遠超出合理的範圍;在某程度上,這彷彿是以色列與他們的仇敵亞瑪力之間的角力的延續。

II. 陰謀的揭露(4-7章)

第二部分主要描述末底改和以斯帖試圖逆轉哈曼以王的名所下那道滅絕猶太人的諭旨。這段的開場與第一部分開始宮廷宴席的奢華相反,末底改和所有猶太人都極其悲哀,禁食哭泣哀號,許多人躺在麻布和爐灰中。末底改傳話給以斯帖,囑咐她去向王懇求,為本族的人在王面前請命。但以斯帖沒有即時照他的吩咐而行,因為按定例,若未奉召見擅入內院見王的必被處死,除非王伸出金杖,否則不得存活。末底改託人對以斯帖說:「你不要自己以為在王宮裏強過任何猶太人,得以倖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太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4:13-14)以斯帖吩咐人回覆末底改說:「你當去召集書珊所有的猶太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去晉見王,我若死就死吧!」(4:15-16)

到了第三日,以斯帖進到王宮的內院,王不但向她伸出金杖,還對她說:「以斯帖王后啊,你要甚麼?無論你求甚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5:3)奇怪的是,以斯帖沒有抓緊這黃金時機即時提出她的要求,而是請王與哈曼赴她所預備的宴席。在宴席中,當王再次詢問以斯帖有甚麼要求時,她還是甚麼也沒說,只是請王和哈曼明日再赴她為他們預備的宴席。這裏可見以斯帖處事之謹慎,首先她沒有在王宮內院即時向王提出請求,因為當時應該有王的官員臣僕在場,王很可能會受他們影響,反而在私人宴會中以斯帖就能有多些把握去說服王。至於以斯帖為何要到第二次宴席才表明自己的請求?又為何要一再邀請哈曼赴宴呢?中世紀拉比Rashi提到以斯帖這個舉動可能是要挑起王的嫉妒,讓王誤以為哈曼對王后有非份之想繼而殺死他。事實上這個推斷可算合理,因哈曼指控猶太人不遵守王的律例,而以斯帖作為波斯王后,她的身分理應要從整體波斯帝國的益處去考量,如果她貿然表明自己猶太人的身分,並為那些被指控背叛王的猶太人求情,很大機會只是自取滅亡,所以她必須小心行事,看準機會才能絕地反擊。在第5章和第7章的兩次宴席,以斯帖比以往更顯出她的勇氣、聰明和主動性,她獨自策劃整個計劃,並作出恰到好處的鋪排去揭露哈曼的陰謀與破壞他的詭計。

雖然如此,但計劃的成敗並非掌握在以斯帖的手中。第6章是關鍵的一章,當中的情節是建立在巧合、誤解和逆轉之上。恰巧那夜王睡不著覺,就吩咐人把史籍念給他聽。當讀到末底改揭發兩個太監害王的陰謀時,王竟發現末底改還沒有得到賞賜,就想要尊崇他。恰巧哈曼為著要把末底改掛在木架上一事來見王,由於王與哈曼都不知道對方在想甚麼,因此對話中存在著巨大的誤解,當中最諷刺的是哈曼心裏說:「王所喜愛要賜尊榮的人,除了我,還有誰呢?」(6:6)於是他就毫不客氣地要王賜下他的王袍和御馬去在城的廣場巡行,以高舉自己,怎料他一心想得到的尊榮卻原來是要加在末底改的身上。最後哈曼非但未能除去末底改,更要親自在書珊城中公開地尊崇他。

斯7:3 以斯帖王后回答說:「王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王若以為好,我所要的,是王把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我的本族。

斯7:4 因為我和我的本族被出賣了,要被剪除,殺戮,滅絕。我們若被賣為奴為婢,我就閉口不言;但我們的痛苦比起王的損失,算不得甚麼。

斯7:5 亞哈隨魯王問以斯帖王后說:「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誰?這人在哪裏呢?」

斯7:6 以斯帖說:「仇人敵人就是這惡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非常驚惶。

斯7:7 王大怒,起來離開酒席往御花園去了。哈曼見王定意要加罪於他,就留下來求以斯帖王后救他的命。

本段最大的逆轉發生在第7章的宴席,以斯帖為執行拯救猶太人的使命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她先向王求自己的性命,接著才提到她的本族,她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並提出了合理的理據,言辭間處處以國家和王的利益為出發點,說明如果他們被賣為奴,也算是對國家有利益,然而他們是被剪除、殺戮、滅絕,這事就牽涉到王的損失,她就不能閉口不言了。而王的著眼點是竟然有人在他管治的國度下危及王后的性命。以斯帖於是趁機指出哈曼就是想殺害自己的人。值得留意的是,以斯帖至此其實都沒有表明自己是猶太人,王很可能也沒有即時把她所說的事,與哈曼先前要殺所有猶太人的法令聯繫在一起。當王從御花園回來時,竟恰巧看見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就誤以為哈曼在凌辱王后,於是下令將哈曼處死。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以斯帖指控哈曼想要殺自己,和亞哈隨魯稱哈曼要在他面前凌辱王后,都指向哈曼想要取代王的位置。這大概不是他滅絕猶太人的目的,但是,在第6章有關穿王袍和騎御馬的建議就能看出哈曼的確有想成為王的渴望,事實證明這導致了他最終的敗落與滅亡。最後他死在自己為末底改豎立的木架上,這是書中其中一個最明顯的逆轉。在這個部分,我們看到事情急劇轉變,而一切是由王睡不著覺開始,我們看見哈曼的敗落,以及末底改被提升。然而,猶太人被滅絕的危機並沒有因哈曼的死而解除。

III. 陰謀的失敗(8-10章)

哈曼的死並不是故事的結局,因為猶太人還沒有得救。以斯帖再次冒著性命危險向王懇求,她跪在他的腳下,在他面前哭泣,懇求王下諭旨,廢除哈曼殺滅各省猶太人所頒的詔書。然而奉王的名所寫、用王的戒指蓋印的諭旨是不能廢除的,因此必須用另一項同樣具有約束力的法令去抗衡。在王的批准下,以斯帖和末底改就以王的印戒下了一道新諭旨,「王准各城各鎮的猶太人在一日之內,在十二月,就是亞達月的十三日聚集,在亞哈隨魯王的各省保護自己的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太人的各省各族所有的軍隊,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產為掠物。」(8:11-12)這個法令可以讓猶太人在那個決定性的日子聚集起來保護自己。現在不但末底改得到尊榮,所有猶太人同樣有光榮,並且歡喜快樂去擺設宴席,甚至國中許多民族的人因懼怕猶太人,就自稱為猶太人。

到了亞達月十三日,猶太人的仇敵盼望制伏他們,但猶太人反倒制伏了恨他們的人,用刀擊殺所有的仇敵,包括哈曼的十個兒子。當一切結束時,波斯的猶太人在不同的日子休息和慶祝。在書珊以外的所有省份,亞達月十四日是勝利後休息和慶祝的日子。而在書珊的猶太人因和仇敵爭戰多一天,所以他們在亞達月十五日休息和慶祝。及後末底改寫信給所有的猶太人,吩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以這兩日為猶太人擺脫仇敵得享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並在這兩日設宴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他們的敵人曾密謀將他們殺死並且掠奪他們所有的財產,因此猶太人彼此餽送禮物和賙濟窮人,就是要提醒他們,若不是上帝對他們的眷顧,他們將會失去一切。而由於哈曼以抽普珥的方式去設計滅絕猶太人,猶太人就照著普珥這名字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事實上,這個名字還有更深層的意義,就是上帝子民的命運並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像哈曼這樣的人在他的神明面前抽籤就能夠決定,只有上帝能決定祂子民的命運。普珥日提醒著世世代代的猶太人,只有上帝才能決定世界上的事情如何發展,只有上帝才能決定祂子民的命運。及後以斯帖和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去堅立普珥日,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又加入禁食與哀求的條例,為的是要提醒猶太人有關普珥節的背景。

書卷的結尾提到亞哈隨魯王向國中和海島的人徵稅,以及末底改被提升,並他在猶太社區中的聲望和對人民的關心。這是將亞哈隨魯王和末底改去作為一個對比,前者向百姓徵稅,後者卻為本族的人爭取福利和謀求幸福。與此同時,亦表達出世界的政治結構繼續主宰上帝子民的生活,然而上帝仍然看顧著祂的百姓,即使有些時候祂的作為看來並不明顯。當猶太人被擄後,他們在流亡的不確定和危險的生活中掙扎求存。然而,《以斯帖記》表明,即使耶和華雖然看來像是隱藏了,然而祂仍然在歷史當中工作,以實現對祂子民的應許。普珥節背後所代表的是上帝對祂的子民的保護,以致即使在最黑暗的日子當中,仍然給他們帶來希望。

 

在《以斯帖記》中尋找上帝的蹤跡

1. 從以斯帖名字的暗示

這卷書以以斯帖的波斯名字(音譯為希伯來語אֶסְתֵּר֙ ʾester)命名,當她的波斯名字用希伯來語來理解的話,意思是「我被隱藏」(אֶסָּתֵר ʾessater)。隨著故事的開展,「隱藏」在《以斯帖記》是一個重要的主題。當瓦實提被廢,王要立新王后時,以斯帖隱藏了她猶太人的身份;當她邀請王與哈曼出席宴會時,又隱藏了自己的真實意圖。正如她的名字所暗示的一樣,她在這個故事中是一個隱藏自己的人。

然而,以斯帖的名字不單暗示她自己的隱藏,亦是向讀者暗示上帝同樣隱藏在這個故事中,事實上,從經文的蛛絲馬跡,無不叫人去想起上帝的存在。例如:當哈曼頒佈滅絕猶太人的諭旨後,4:3和16節分別兩次提及「禁食」,禁食和穿麻布的行為不僅是悲傷的表達,更體現了猶太人對上帝的信仰,如9:31所記,他們禁食是伴隨著哀求,是向上帝禱告,代表他們在上帝面前刻苦己心去尋求祂的幫助。而當末底改催迫以斯帖去為猶太人請命時所說的「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就暗示上帝是拯救的源頭,亦是上帝讓以斯帖得到王后的位份,為的就是要讓猶太人得救。還有,當王吩咐哈曼去尊榮末底改後,哈曼的妻子說:「你在末底改面前開始敗落;他既是猶太人,你必不能勝過他,終必在他面前敗落。」(6:13)為何末底改是猶太人,哈曼就不能勝過他呢?因為當中所暗示的並非哈曼不能勝過猶太人,他所不能勝過的,是猶太人的上帝。因此,從以斯帖名字的意思,作者暗示這一切事件的背後有上帝的同在和工作,上帝雖然隱藏,卻從沒有缺席。

2. 巧合與逆轉

在這卷書當中最明顯可以找到上帝蹤跡的地方,莫過於作者所採用的文學手法,特別是大量巧合和逆轉的情節。書中充滿了一連串巧合的情節,其中一些更對故事的結局帶來關鍵的影響,例如:

  • 末底改湊巧知道守門太監想害王的計謀(2:21-23)

  • 哈曼在首次宴席後湊巧碰見末底改,心裏惱怒想殺害他就吩咐人做了木架(5:9-14)

  • 湊巧睡不著覺,吩咐人念歷史書,湊巧讀到末底改救王的記錄,發現還未賞賜末底改(6:1-3)

  • 哈曼湊巧為殺害末底改的事進入王宮的外院被王召見(6:4-5)

  • 哈曼湊巧誤會王想尊崇的人是自己(6:6)

  • 哈曼伏在以斯帖的榻上湊巧被王看見,被王即時處決(7:8-10)

而《以斯帖記》的故事中除了巧合外,亦出現了很多逆轉的情節,當中大部分是關於哈曼和末底改二人命運的逆轉:

  • 王令哈曼的權勢超過同朝的官長(3:1-2)與王使末底改在朝中為大(9:3-4)

  • 王將他的戒指交給哈曼(3:10)與王將他的戒指交給末底改(8:2)

  • 末底改在悲痛中撕裂衣服(4:1)與末底改穿著朝服(8:15)

  • 哈曼的妻子建議哈曼為末底改架起木架(5:14)與哈曼的妻子告訴哈曼他必在末底改面前敗落(6:13-14)

  • 哈曼為末底改建造木架(5:14)與哈曼在他建造的木架上被處決(7:9-10)

  • 哈曼認為王想要榮耀他(6:6-9)與王告訴哈曼要榮耀末底改(6:11-12)

事實上從末底改和哈曼的背景,可以明白這二人所代表的不僅是他們自己,更是他們的族人(猶太人和他們仇敵亞瑪力人)之間的角力,因此書中亦有一些以猶太人為中心的逆轉:

  • 猶太人將被那些攻擊他們的人殺戮滅絕(3:13);猶太人被允許殺戮滅絕所有攻擊他們的人(8:11)

  • 信差奉王命急忙起行,將滅絕猶太人的敕令傳遍書珊城堡(3:15);信差奉王命急忙起行,將猶太人可以攻擊仇敵的敕令傳遍書珊城堡(8:14)

  • 猶太人極其悲哀,禁食哭泣哀號(4:3);猶太人歡喜快樂,擺設宴席(8:17)

《以斯帖記》的敘述充滿著不尋常的巧合和逆轉,一兩個巧合和逆轉的情節或許證實不了甚麼,但眾多巧合的累積就表明了上帝正在幕後確保事情正循某個方向發生,是上帝的手在背後引導,並且控制著全盤的局面,使猶太人最終得蒙拯救並且被提升,而他們的仇敵卻要敗落。這些非人手所能作的多次巧合和逆轉,成為了上帝在背後掌權和工作的明證,就是那位隱藏的上帝透過一連串的「巧合」去逆轉局勢,以拯救祂的百姓。

3. 與約瑟故事的平行

透過與《聖經》其他記述的平行,亦可看見上帝的蹤跡。以斯帖的故事與約瑟、摩西、但以理的故事都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他們都生活在外邦的宮廷裏,並且同樣因為著緊自己的民族而作出行動。事實上,以斯帖與約瑟的故事最為相近,當我們細心比對二人的故事,不難發現當中有不少平行的地方:

平行之處

約瑟

以斯帖

外邦宮廷

 

創39:1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波提乏,是法老的官員,是護衛長,他從那些帶約瑟下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中把約瑟買了去。

斯2:8 王的諭旨和敕令傳出之後,許多女子被招聚到書珊城堡,交給掌管女子的希該;以斯帖也被送入王宮,交給希該。

在人眼前蒙恩

 

創39:4 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

創39:21 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監獄長的眼前蒙恩

斯2:15 ……凡看見以斯帖的都喜歡她

被提拔

 

創41:42-43 法老就脫下手上帶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給他穿上細麻衣,把金鏈戴在他的頸項上,又給約瑟坐他的副座車,在他前面有人呼叫說:「跪下。」於是,法老委派他治理埃及全地

斯2:17 王愛以斯帖過於眾女子,她在王面前蒙寵愛勝過眾少女。王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頭上,立她為王后,代替瓦實提。

兩個人得罪王

 

創40:1 這些事以後,埃及王的司酒長和司膳長得罪了他們的主埃及王。

斯2:21-22 那時候,末底改坐在朝門,王有兩個守門的太監,辟探和提列,惱恨亞哈隨魯王,想要下手害他……。

跟王的睡眠有關

 

創41:1 過了兩年,法老做夢,看哪,自己站在尼羅河邊,

斯6:1 那夜王睡不著覺,吩咐人取歷史書,就是史籍,念給他聽,

隱藏身分

創42:7 約瑟看見他哥哥們,就認出他們,卻對他們裝作陌生人……

斯2:10 以斯帖未曾將自己的籍貫宗族告訴人,因為末底改囑咐她不可叫人知道。

宴席

創43:32 他們為約瑟單獨擺了一席,為那些人又擺了一席,也為和約瑟同吃飯的埃及人另擺了一席,因為埃及人不和希伯來人一同吃飯;那是埃及人所厭惡的。

斯5:4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好,請王帶著哈曼今日赴我為王預備的宴席。」

斯5:8 ……請王和哈曼再赴我為你們預備的宴席。明日我必照王的話去做。」

帶來拯救

創45:7 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在世上存留餘種,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性命

斯4:14 ……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創39:2 ……耶和華與他同在,他是一個通達的人。

創39:3 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裏所辦的事都順利,

創39:23 ……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都順利。

在約瑟的故事中,經文一而再地明確表明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都順利。由此讀者明白約瑟在外邦宮廷中得高位是上帝的意思,是上帝的工作,為的是要使用他去帶來拯救。而透過約瑟與以斯帖故事的平行之處,讀者可以聯想到上帝在這兩個故事中應是以類似的形式在背後工作,即便上帝沒有在《以斯帖記》中被提及,但上帝仍然參與在以斯帖的故事中,即使當時子民被波斯所管治,上帝仍然與他們同在,是祂在人看來是巧合的事情背後使以斯帖所做的盡都順利,從而為猶太人帶來拯救。

因此書中雖然沒有提及上帝的名字,但當中卻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去引導讀者,去看見那位表面上看似看不見,卻無處不在的上帝。

 

隱藏的上帝與耶書亞(耶穌)

在耶書亞(耶穌)身上,隱藏的上帝被啟示出來,他以人類可見的方式與人同在,住在我們中間。矛盾的是,這位被啟示的上帝卻同時間是隱藏的。這樣說的意思是,一方面,隱藏的上帝在肉身顯現,有天使宣布他的來臨,亦有神蹟標誌著他的事工,上帝通過他向人說話。在他身上,上帝以最震撼性的方式與人同在。因此,耶書亞是上帝最後和最大的啟示,是隱藏的上帝在其中顯現的那一位,也就是說,他代表上帝向人宣告:上帝與人同在。

然而,另一個角度看,在耶書亞裏面,上帝同時隱藏了自己。耶書亞在世界上,但經常不被人所承認,很多人未能認出或承認他的真實身份,甚至說:「他是被別西卜附身的」,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的。」(可 3:22)上帝就在他們中間,但他們不能輕易地看出這個事實。上帝取了人的樣式,更難想像的是,他在肉身中受苦,並且死在十字架上,這使他完全超出了我們理性的人類思維。道成肉身和釘身受死是上帝顯示自己一個最超越人類理性的表達。因此,上帝不僅藉耶書亞去揭示自己,卻同時隱藏了自己。也就是說,上帝以出乎意料的方式去揭示自己,任何不是憑信心去尋求祂的人都會被區隔開。

在《以斯帖記》中,以斯帖承擔了猶太人的困境,代表他們面臨生命的危險,並因著她的忠誠而拯救了整個民族,最後猶太人民用盛宴慶祝他們戰勝邪惡和死亡。事實上,在耶書亞身上也看到同樣的模式,他一個人承擔起眾人的罪債,他忠於上帝並擺上自己的性命使所有信的人可以得救,而他的復活就標誌著主已經得勝邪惡和死亡的權勢。

《以斯帖記》說明了信仰的一個面向,就是流亡的以色列人生活在一個上帝看似沒有明顯干預或啟示的時代,然而,末底改和以斯帖,以及整個猶太群體,他們仍然需要對上帝有信心,而這書帶出了上帝以隱藏的方式去看顧自己的百姓。今天,上帝的子民仍在等待基督的再來,大多數人生活在一個很像《以斯帖記》的世界,上帝看來對人的生活沒有明顯的工作,沒有奇蹟,也沒有明顯的超自然現象。從表面上看,上帝似乎隱藏在視線之外,事實上,現今大多數基督徒都處於一種確實相信上帝存在,但他們的世界好像沒有上帝明顯的干預和參與。因此,當我們仍在等候耶書亞回來,在上帝終極的救贖和逆轉來臨之前,在仍然艱難的現況中,我們或許可借鏡末底改和以斯帖,看看從他們身上有甚麼值得我們學習和反思的地方。

 

末底改和以斯帖的態度和行動對我們的屬靈提醒

1. 順從上帝勝於順從人王所有的臣僕都跪拜哈曼,但末底改不跪不拜。事實上,沒有律法規定猶太人不可拜外邦領袖,經文明確指出末底改不跪拜哈曼,是因為他猶太人的身分。哈曼是亞瑪力人亞甲的後裔,上帝曾表明祂要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出17:16),又吩咐以色列人「你要把亞瑪力的名從天下塗去;你不可忘記這事。」(申25:19)當末底改面對順從哈曼或順從上帝時,他保持對上帝的忠信,勇敢地拒絕在一個被認為是上帝和以色列的敵人面前屈膝,即使這使他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今天,若我們被迫要做出與基督信仰相違背的事,我們又會否向現實低頭,覺得一次半次沒甚麼大不了,還是像末底改一樣,在巨大的威脅面前仍然選擇作一個勇敢、忠誠的人,在信仰的立場上堅定不移?我們是要努力去取悅人,還是努力去成為一個上帝喜悅的人呢?

2. 不憑眼見的信心:經文記載人在哈曼面前抽普珥的日子是正月,即尼散月,在正月十三日,哈曼以王的名寫諭旨,下令要滅絕所有猶太人。尼散月是逾越節的月份,亦即是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月份。而尼散月十三日就是宰羔羊的前一天,面對這樣的巧合,猶太人到底有沒有信心,去相信上帝會像往昔一樣拯救他們呢?當末底改第一次叫以斯帖去見王的時候,以斯帖回覆說如果她貿然去見王是違反波斯的定例,而末底改聽到之後沒有將所有寄望放在以斯帖身上,他知道以斯帖不是猶太人唯一的希望(即便當時看來像是如此),因此他說:「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太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即使以斯帖選擇不作聲,末底改仍相信上帝會使用其他方法去拯救他們。同樣地,當我們面臨艱難的處境,我們又是否有信心去相信上帝的同在與拯救?

3. 為他人擺上自己:在以斯帖的情況,如果她堅持繼續隱藏自己的身分,不為猶太人向王請命,相信即使整個猶太民族被滅絕,以斯帖仍然可以存活,仍然可以在王宮中繼續當王后。然而她最終卻說「我若死就死吧」,可見以斯帖有甘願為自己的族人而冒死的決心,而她在哈曼死後亦再次冒死在王面前求情,流淚哀求他阻止亞甲人哈曼害猶太人的惡謀,因為她不忍看著自己本族的人受害,不忍看見同宗的人被滅。今天我們大部分的信徒未必會面對這樣生死攸關的景況,倘若退後一百步來看,讓我們撫心自問,在弟兄姊妹有需要的時候,我們願意為著其他人的益處去擺上自己嗎?我們是否每事都要權衡所有利弊,確定自己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才有空間去理會他人,或是即使有損自身的利益,也有勇氣為其他人挺身而出?

4. 人的主動性即使末底改相信上帝拯救,他也並非披麻蒙灰坐等神蹟出現,而是囑咐以斯帖去接近王,他對以斯帖說:「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他表明以斯帖被選為王后並非偶然,而是上帝的工作,為的是要藉著她去實現上帝拯救的計劃。在《聖經》的大部分故事中,上帝被描繪成干預歷史,並揀選人去完成祂的計劃。然而,在《以斯帖記》,末底改和以斯帖從沒有被形容為上帝揀選用作拯救的人物。《以斯帖記》的故事強調人的主動性,末底改和以斯帖都沒有預先知道上帝的拯救計劃,而他們的主動性對於將猶太人從滅絕的邊緣拯救出來有著絕對的關鍵性。我們有否想過,當上帝祝福我們的生命,或將我們安置於某個崗位,我們都需要有同樣的積極性,主動地為上帝的國、為教會發揮所長、堵塞破口。

 

結語:隱藏卻不缺席的上帝

《以斯帖記》表明了儘管散居的猶太人所生活的波斯帝國充滿了危險和不確定性,但耶和華還是使用了末底改和以斯帖,將哈曼對猶太人的法令完全逆轉,拯救祂的子民免於滅絕的威脅。當一系列無法解釋的逆轉開始發生時,就表明耶和華在幕後以隱藏的方式拯救祂的子民。因此,這書表明耶和華有能力、也願意將祂的子民從危險和不敬虔的世界中拯救出來。

我們曉得上帝沒有應許天色常藍,沒有應許信主後我們的生活就一帆風順,但即便世上有再多的困苦艱難,即便在我們平凡的生活中好像看不見上帝明顯的工作,我們仍要忠於上主,因為祂是信實的,祂不但能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祂也必再來並成就所應許的終極救贖與逆轉!上帝即使在人看似最缺席的時候也在場,就算沒有先知來解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情,甚至沒有任何明確來自上帝的說話。上帝作為我們的拯救者仍然會在暗中看顧保護屬祂的子民,讓他們永遠不受盲目的命運或邪惡力量的擺佈,因上帝仍然掌管世界的歷史,並以隱藏的方式去工作,以實現祂的永恆計劃和對祂子民的應許。深盼我們都從《以斯帖記》中學習,以信心的眼睛去看見那位隱藏卻從不缺席的上帝,並因著這份屬靈的看見,更積極主動地為上帝的國度擺上自己,願我們都更多被上帝使用,以成就祂在我們身上美好的旨意。阿們。


[1] 參猶太拉比文獻《巴比倫塔木德》(b.B.Bat. 15a)。

[2] 《中文聖經啟導本》增訂新版普及版,(海天書樓,2018),772。

[3]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228。

[4] 經文沒有解釋為何末底改要以斯帖隱瞞自己的身分,到底是否宮廷中有反猶太人的氛圍?但明顯公開猶太人的身分似乎會對以斯帖不利所以才有需要刻意隱瞞。在《以斯拉記》4:6就記載到,當亞哈隨魯在位,他的國度剛開始的時候,有一些討厭猶太人的人上書控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加上從之後的經文亦看見在波斯中的確有不少恨猶太人的人(參9:1、5),所以末底改的做法亦不無道理。

[5] 耶和華在出埃及後宣布祂將消滅攻擊以色列的亞瑪力人,又表明要世世代代都和亞瑪力爭戰(出17:8-16;申25:17-19)。後來,耶和華命令便雅憫人掃羅消滅亞瑪力人(撒上15)。但是,掃羅違背耶和華,他憐惜亞甲,沒有履行上帝的旨意將他們滅絕,耶和華就奪走了他的王權。這造成亞甲人(哈曼)和便雅憫人(末底改)之間的敵意。

《希伯來聖經》綜覽《傳道書》:智慧人從今生就為永恆而勞力

「安息日研經坊」(2021-10-23)《希伯來聖經》綜覽:《傳道書》(筆者:Ada LUI

圖為一塊刻著《傳道書》3:1 的紀念石 ;Photo by Riviera Pearls on Unsplash

《傳道書》藉探討人生的意義而帶出人在上帝面前當盡的分。

在《四福音書》裏,耶書亞(耶穌)曾以比喻或訓言去教導人不要只為今生短暫的事籌算,而要為有永恆價值的事而盡力,當中的一些信念跟《傳道書》所說的相似。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一些經文來說明。


傳道書》簡介

1. 書名:來自1:1「在耶路撒冷作王、大衛的兒子、傳道者的言語。」傳道者(קֹהֶ֣לֶת Qohelet)這個字的希伯來文字根 קָהַל(qahal)有「收集,招聚」的意思,既可指「收集智慧之言」這動作,也可指「招聚眾人去聽智慧之言的人」,英文書名Ecclesiastes 譯自《七十士譯本》的 Ἐκκλησιαστής(Ekklēsiastēs),意思是「招聚者」,即採納了後者的意思,中譯本沿用這個意思,譯作「傳道者」。

2. 作者:由於1:1 提及這位傳道者在耶路撒冷作王,是大衛的兒子,加上書內提到他「大有智慧,勝過在我以前所有統治耶路撒冷的人」(1:16,另參2:9),所以傳統一般認為作者是所羅門,但其實所羅門的名字並沒有在書中出現。事實上,「在耶路撒冷作王、大衛的兒子」可以指大衛其他作王的兒子,不一定是所羅門,有猶太傳統指作者是希西家[1]。此外,從書內一些屬於被擄時期的文字(下文再述)推測,這書的成書日期並不在所羅門時期,然而,在結尾12:9提到作者列舉出許多箴言,當中也可能包括了所羅門的箴言和其他智慧的話。

3. 成書日期:根據書內所用的一些用詞可推測這書的成書日期大約是在公元前六世紀至二世紀時期。這些用詞例如有:2:5「庭園」(pardes)和8:11「判罪」(pitgam),這兩個字是外來語,源自波斯文,所以估計這書的成書不會早於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Achaemenid Persian Empire;公元前六世紀之後)統治猶大和大部分遠東地區的時期。另一方面,死海古卷也發現《傳道書》的一些殘片,所以這書的成書日期不會遲於公元前二世紀,也有學者認為書內的思想可能受到希臘哲學思想的影響,估計這書的成書日期可能在希臘統治的早期,即公元前三世紀,但這看法無法確定。[2]

4. 《五小卷》之一:按猶太人的傳統,他們會在住棚節時誦讀《傳道書》。住棚節主要是慶祝秋季的收成,發展到後期也慶祝完成了一年循環的《妥拉》讀經。為工作完成而慶祝,既是表達喜樂,也是對過去的時光作出記念及反思,這與《傳道書》的主題呼應,或許就是這個原因,猶太人把這書與住棚節連在一起[3]

5. 大綱:《傳道書》共有12章,大綱如下[4]

一. 前言(1:1-11)

二. 人生體驗之考察

1. 充滿體驗的人生(1:12-2:26)

2. 對人生的觀察(3:1-4:6)

3. 明智的勸告(4:7-7:22)

4. 對智慧的渴求(7:23-9:18)

5. 當人生終結時(10:1-12:7)

三. 後記(12:8-14)


《傳道書》的敘事特點

《傳道書》是一本不容易理解的書,當中的主題很多,都是環繞人生不同的體驗,而論述的手法也多樣化,但由於主題不按次序,論述也穿插其中,像是沒有連貫性,甚至給人矛盾的感覺,讓人難以找出當中的脈絡,只能如大綱那樣基本上分為三部分,而中間的主要部分就包含著各類作者對人生體驗的考察[5]。筆者嘗試綜合當中一些論述的手法,希望能幫助讀者理解當中的重點信息。

1. 在一個特定的主題下,作者的論述會對某些事物作出否定,但這不代表他完全否定那些事物的意義。例如:智慧不能改變人生的遭遇,智慧人跟愚昧人的結局都相同,但這不代表智慧沒有用處,智慧仍然比愚昧好。

2. 作者從事物的一個層面去論述,為的是要引導讀者去看那事物的另一個層面。例如:

i. 從人生的虛空看上帝的主權

ii. 從不能擺脫的生命結局──死亡,看人怎樣在有生命之時應享受他的勞碌

iii. 從人的勞碌看上帝的賜予

3. 作者沒有提及上帝的救贖或以色列國,而只是強調上帝是創造主及萬物的主宰,所以讀者不宜把《聖經》其他書卷所提及的救贖觀套入這書來研讀。

4. 書中有一些關鍵詞反覆出現,對這些詞語有基本的概念會幫助我們理解作者的論述。例如:

i. 虛空(‎הֲבֵ֤ל hevel):意思是「一口氣」,共出現了38次,引伸的意思是「短暫易逝,捉摸不定,並無實質,不會長久」;

ii. 「虛空」與「捕風」(‎striving wind):這兩個詞語放在一起的次數共有‎6次,意思是人如果追求一些短暫易逝的東西,就如同是捕風捉影,注定是徒勞無功;

iii. 日光之下(under the sun):共出現了29次,相對於那個在日光之上、我們的感觀接觸不到的世界。「日光之下」是指我們能用感觀接觸及經驗到的這個世界裏涵蓋的一切人、事、物,也就是人生,作者把論述的範圍設定在人今生所處的世界,而不是來生的世界;

iv. 「報償」(חָלַק chalaq):共出現了7次,也可解作「分」(portion),即由上帝以主權決定屬於那人在世時可得的資源及能力。


《傳道書》的內容重點

一.  前言(1:1-11

經文開首傳道者介紹了自己的身分後,在1:2 就作出他對人生的一個觀察結果:「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全是虛空。」「虛空的虛空」(הֲבֵ֤ל הֲבָלִים֙;havel havalim;第一個字是單數,第二個字是複數)是用了比較級別(comparative)中最極致的級別來表達[6],也就是「極度虛空」的意思。這個觀察他在後記部分又再複述(12:8),而在兩次觀察的中間部分就是他對人生各個主題的論述,環繞著一個提問,也就是這書的核心主題:「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甚麼益處呢?」(1:3)[7]「勞碌」(עָמַל ʿamal;labour, toil)可指體力勞動(參詩127:1),也可指心力消耗[8],指的是人在他一生中所作出的努力。「益處」(יִתְרוֹן yitron;profit, advantage)這個字是一個與貿易有關的詞語,意思是以貿易換取的「回報」,而在這卷書裏,「益處」大概可以理解為人以勞碌能換來的「意義」。

1:4-9是作者對這個眼能見、耳能聽的世界作出觀察後得出的結論:人人都有期限,當人活過了他的一生後就會消失,由新一代人取替,就如同是太陽、風、江河一樣,被設定在一個有期限的軌道上,循環不斷,最後歸回原處。「已過的事,無人記念;將來的事,後來的人也不記念」(1:11),新的事會變成舊的事,舊的事會變成不曾發生過的事,一切事物都沒有存在價值。這反映出傳道者、或猶太人對「延續」和「記念」的看重,要是人生沒有了這兩樣,就真的沒甚麼意義。前言這部分當然不是作者的終極結論,否則不會有之後的十一章經文,作者是以一種「以反面說正面」的手法去引導讀者跟隨他去尋找「虛空的出路」,讓讀者一邊認同他對人生的考察,一邊聽進他的勸告。中間這篇幅最長的部分就是他對人生體驗之考察,大概可分為五個段落:

二、 人生體驗之考察

1. 充滿體驗的人生(1:12-2:26

傳道者以他擁有王的這身分和大有智慧的條件,開始「用智慧專心探尋、考察天下所發生的一切事」,結論是:「上帝給世人何等沉重的擔子,使他們在其中勞苦!」(1:13)他覺察到人一切的勞碌都是出於上帝的心意,所以人不能改變(參創3:17-19)。既然這是上帝的心意,那麼他就嘗試以智慧去探究「世人在天下短暫一生中,當行何事為美。」(2:3)「美」( ט֜וֹב tov)的原文多數譯作「好」,跟上帝看祂的創造是「好」的(參創1:4、10、12、18、21、25、31)是同一個字。上帝既然給人人都有期限,那麼人要怎樣行事才會算為「好」?

為要考察人生,作者以人的感觀享受去試驗人是否會因此而覺得有福樂,包括:建房屋、造園子、買僕婢、蓄牛羊、積金銀、集財寶、立妃嬪,嘗試視這些為他一生勞碌的報償(חָלַק chalaq;portion),但他發現自己並不以此為滿足,反而認為這是虛空。他的不滿足來自觀看智慧人與愚昧人的結局,發現原來都是一樣,智慧人所勞碌的終歸無有,更不知所勞碌的要歸給誰,那麼這是否值得他勞碌一生?但他從另一個層面得出這個結論:「難道一個人有吃有喝,且在勞碌中享福,不是福氣嗎?我看這也是出於上帝的手。論到吃用、享福,誰能勝過我呢?」(2:24-25)也就是說,他察覺到「人有吃有喝,且在勞碌中享福」就是「好」的。「上帝喜愛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上帝使他勞苦,將他所儲藏、所堆積的歸給上帝所喜愛的人。」(2:26)人能享受勞碌所得的分,就已經是在享受上帝的賜予,人其實不能控制自己能擁有多少,更不能預知那些曾經擁有的要留給誰,因為這都是在上帝的手裏,所以,人不要視物質豐饒為成就而滿足,要視自己所得的乃是上帝量給自己的分而滿足。

2. 對人生的觀察(3:1-4:6

這一段是傳道者對「定時」這命題的論述,他的觀察是「凡事都有定期,天下每一事務都有定時。」(3:1)接著的3:2-8 就列出了十四種事物的兩極情況:生與死、栽種與拔出、殺戮與醫治、拆毀與建造、哭與笑、哀慟與跳舞、丟石頭與撿石頭、懷抱與不抱、尋找與失落、保存與拋棄、撕裂與縫補、沉默與說話、喜愛與恨惡、戰爭與和平。這些事物都有出現與消失的時間,人沒法控制它們在甚麼時候發生或結束,一切全由上帝掌管,「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裏;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3:11)上帝對萬物定出期限其實是好的,只是人不能預知而已,人之所以對有限期的事物感覺虛空,其實也是出於上帝,因為祂把永恆放在人心裏,讓人知道「期限」與「永恆」之別。人雖然不能預知萬事的定期,卻可以在他有期限的一生享受上帝給他的分,「我知道,人除了終身喜樂納福,沒有一件幸福的事。並且人人吃喝,在他的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上帝的賞賜。我知道上帝所做的都必存到永遠;無所增添,無所減少。上帝這樣做,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3:12-14)人要認知萬物的定時由上帝掌管,以致人懂得對上帝有敬畏的心。

既說萬事都有定時,當然也包括:公平公義之事有時,奸惡欺壓之事有時,作者指出上帝會在祂所定的時間作審判(3:16-17),或在人活著時,或在人死之後,人不會知道他在上帝面前的結局會怎樣,就正如走獸不知道一樣,「誰知道人的氣息是往上升,走獸的氣息是下入地呢?」(2:21)「人能夠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是最好不過了」,死後的事沒有人知道(3:22),但人可以把握他在世時所經營的事,只要在當中得享喜樂就應以此為滿足。

3. 明智的勸告(4:7-7:22

這一段是論述人生在各樣的勞碌中怎樣才算是好,作者的手法往往是把兩樣事物作比較,較多用的字眼是「強如、勝於;比……好」。

(a)4:7-12論到有同伴比孤身好。「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4:9),有同伴的人既可與人同得勞碌的報償,也可在跌倒時互相扶持。4:13-16論到智慧比愚昧好,一個年輕的王即使貧寒但如果有智慧,就會有跟隨者,也能治理眾人,但當他年老變得不納諫時,就會變成愚昧,不得民心。

(b)5:1-9論到人對上帝要心存恭敬,謹言慎行。「你到上帝的殿要謹慎你的腳步;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不知道自己在作惡。在上帝面前你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的話語要少。」(5:1-2)人要是輕慢上帝,上帝必追討其作為。所以,即使你看見窮人受欺壓,公義公平被掠奪,看似上帝不干預,但要謹記「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在鑒察,在他們之上還有更高的。」(5:8)

(c)5:10-17論到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少都能滿足,這比富而不知足的人好。事實上,財富不能成為人的保障,因為他或會遭遇不幸,財產盡失,生了兒子,也會一無所有。「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5:15)財富帶給他的是「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病痛和怒氣」。(5:17)

(d)5:18-6:12論到真正的福樂和禍患(也是作者給讀者的勸告)。「看哪,我所見為善(ט֜וֹב tov;也可譯作『好』)為美的,就是人在上帝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應得的報償。而且,一個人蒙上帝賞賜財富與資產,又使他能享用,能獲取自己當有的報償,在他的勞碌中喜樂,這是上帝的賞賜。」(5:18-19)這才是真的福樂,相反,一個人如果蒙上帝賜他財富、資產和尊榮,但卻把他所有的賜給別人,使他不能享用,又或使這人長壽卻不知足,這才是真的禍患。所以人不要以為家財越多就是對自己越有益,因為人在世的遭遇他根本不會知道,更遑論他死後的情況。

(e)7:1-10論到人要思念死亡的日子,「因為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必將這事放在心上。」(7:2)智慧人能從遭喪之家領悟出怎樣珍惜地過在世的日子,但愚昧人卻只懂得在宴樂之家大聲歡笑,對自己的死期毫無所悟。

(f)7:11-18論到人要怎樣面對順境和逆境,人雖然不能控制事情的順逆,但智慧人在「順利時要喜樂;患難時當思考。上帝使這兩樣都發生,因此,人不知將會發生甚麼事。」(7:14)人要知道上帝掌管人的生死禍福,所以不要去做一些嘗試控制禍福的事,「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未到期而死呢?」(7:16-17)這是指不要以為多行義就能得福,或者行少許惡也不會招禍,正因為人的意念和行為上帝都必監察,所以,人不要越過自己應作的分,要敬畏上帝的主權,這才是對自己好的:「你持守這個,那個也不要鬆手才好。敬畏上帝的人,這一切都能兼得。」(7:18)

4. 對智慧的渴求(7:23-9:18

這一段是論到智慧之難尋,「萬事之理遙不可及,太深奧,誰能測透呢?」(7:24)接著作者把死亡與罪相提並論,「我發現有一種婦人比死還苦毒:她本身是陷阱,她的心是羅網,手是鎖鏈。凡蒙上帝喜愛的人必能躲開她;有罪的人卻被她纏住了。」(7:26)這裏以婦人比喻罪,指出罪對人的控制就如死亡對人的控制那樣堅牢,但蒙上帝喜愛的人能脫離罪的掌控。那麼誰是蒙上帝喜愛的人?作者提到有智慧的人即使覺得王的命令不合理,也不要急躁(8:4-5);即使看見惡人沒有即時受罰,也不要生作惡之念(8:11-12);即使測不透為甚麼「義人所遭遇的,反而照惡人所做的;惡人所遭遇的,反而照義人所做的。」都要學習凡事都有適當的時機和必經的過程(8:5),更要把一切事交給掌管萬事的上帝。「福樂必臨到敬畏上帝的人,就是在他面前心存敬畏的人。惡人卻不得福樂,他的日子好像影兒不得長久,因為他不敬畏上帝。」(8:12-13)對於人人都要面對死期,作者的勸告是,要珍惜活著的日子,「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8:12-13)所指的賞賜就是上帝賜予人勞碌的報償,人可以歡喜快樂地享用,人手上所當做的事應要盡力去做,要讓上帝悅納我們的作為。(9:7-10)接著作者論到有能力及智慧不一定能得著應有的成就,全在乎時機,「快跑的未必能贏,強壯的未必戰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聰明的未必得財富,有學問的未必得人喜悅,全在乎各人遇上的時候和機會。」(9:11)作者以一個例子說明智慧是有能力的,甚至可以拯救一座城,但智慧人不一定被人看重,因為罪人仍會選擇愚昧而不選擇智慧。這一個段落的開首說智慧之難尋,結尾卻說罪人不選擇智慧,中間則說蒙上帝喜愛的人能擺脫罪,可見人要尋得智慧,其實都是出於上帝的喜愛和保守,以致尋找智慧的人不至落入罪中。

5. 當人生終結時(10:1-12:7

面對有期限的人生,作者教導人怎樣以智慧處世,都是一些很積極的勸告。例如:「死蒼蠅使做香的膏油散發臭氣,同樣,一點愚昧也能壓倒智慧和尊榮。」(10:1)以死蒼蠅比喻愚昧,即使是最微小的愚昧也能敗壞事情,使人做錯決定,帶來不好、不合理的情況;例如:「就是愚昧人立在高位;有錢人卻坐在低位。我見僕人騎馬,王子像僕人在地上步行。」(10:6-7)所以,智慧人要謹慎不要讓自己有絲毫的愚昧,也要懂得在合適的時候做事,因為這樣才會有果效,例如:「鐵器鈍了,若不將刃磨快,就必多費力氣;但智慧的益處在於使人成功。」(10:10)智慧人要慎言,不要說詛咒的話(10:12、20),不要耽於宴樂飲酒,不要懶惰(10:16-19),即使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否有果效,也要勤勞工作,「早晨要撒種,晚上也不要歇手,因為你不知道哪一樣發旺;前者或後者,或兩者都一樣好。」(11:6)要以喜樂的心過世上的年日(11:8-9),與此同時,「卻要知道,為這一切,上帝必審問你。」(11:9)最後,12:2-6以一些圖像去描述人年老體力衰敗的情況,例如:眼睛昏花(12:2),身軀駝背(12:3),牙齒脫落(12:4),以此勸告人要珍惜自己年輕的日子,「你趁著年輕、衰老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悅的那些歲月來臨之前,當記念造你的主。」(12:1)結語是說當人走到上帝為他定的期限,原本上帝賜人的氣息也要歸回上帝那裏:「塵土仍歸於地,像原來一樣,氣息仍歸於賜氣息的上帝。」(12:7)

三.後記(12:8-14

作者再次提到他對人生的觀察:「虛空的虛空,全是虛空。」(12:8)總結出他以智慧「思量,考察,並列舉出許多箴言。」(12:9)表明這書所述的都是誠實可喜悅的話,要像刺棒那樣把人刺醒,又指出這些嘉言[9]其實「都是一個牧者所賜的。」(12:11)從上下文可理解這一個牧者其實就是上帝,作者既以此呼應自己的智慧是來自上帝,也為自己的論述增添說服力。作者給讀者的最後勸告是:「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12:13-14)由此可見,作者想藉這卷書傳遞的一份處世的智慧,就是人在其有限的一生中,要時刻以敬畏上帝並遵守祂的吩咐為己任,也要懂得珍惜上帝賜給自己的分,這才沒有虛度人生。

 

在《四福音書》裏,耶書亞(耶穌)曾以比喻或訓言去教導人不要只為今生短暫的事籌算,而要為有永恆價值的事而盡力,當中的一些信念跟《傳道書》所說的相似。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一些經文來說明。

《傳道書》用了很多篇幅論述人生命的期限以及人不能控制的許多事情,但它給人的出路是,要知道上帝掌管萬事,人其實可以在上帝所賜的分中享福樂。主耶書亞(耶穌)在世時,也時常教導人要信靠上帝的供應和保守,勸告人不要只為今生的事去籌算,而要為天國那有永恆價值的事而盡力。以下會列舉一些經文作論述:

一. 不要為明天憂慮(太 6:2531-34

太 6:25「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你們的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或為你們的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

……

太 6:31 所以,不要憂慮,說:『我們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

太 6:32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都知道。

太 6:33 你們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主耶書亞教導人不要為吃的、喝的、穿的去憂慮,這些其實都是生命的基本需要,很自然成為人想努力賺取的東西。他指出天父知道祂兒女的需要,相對於這些地上的東西,天父想把更好的東西給祂的兒女,所以人應該渴求跟天國有關的事,為自己能在天國裏有分而努力,而如果人渴求得著天國,就要以自己在今生能活出天國的義為目標,至於人所需的吃喝穿,天父必然會供應。這與《傳道書》所說,人之所以能享受勞碌的成果──有吃有喝,其實都是出於天父的賞賜(傳2:24,3:13,5:18,8:15)的意思是一致的,同樣是勸告人不要以追求吃喝為目標,因為人可得的分其實都是由天父掌管。

二. 地上的財寶,天上的財寶(太 6:19-2113:44-46

太 6:19「不要為自己在地上積蓄財寶;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洞來偷。

太 6:20 要在天上積蓄財寶;天上沒有蟲子咬,不會銹壞,也沒有賊挖洞來偷。

太 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太 13:44「天國好比寶貝藏在地裏,人發現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

太 13:45「天國又好比商人尋找好的珍珠,

太 13:46 發現一顆貴重的珍珠,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下這顆珍珠。」

耶書亞用兩個比喻說明天國的價值遠比地上最貴重的東西為高。第一個比喻是指天國才是人最值得努力的,因為人為天國所付出的能存到永恆(太6:19-21);第二個比喻是指出人如果要得著天國,就必需付上他認為最重要的東西,這是知道天國才是他最想要得著的(太13:44-46)。主耶書亞勸告人要用有限的一生去換取有永恆價值的東西,即使那代價多大都是值得的,相比於永恆的天國,地上一切最貴重的東西都微不足道。這與《傳道書》所說,人之所以不滿足於自己有的,是因為上帝把永恆放在人的心裏(傳3:11)的意思是一致的,人都會渴求永恆的東西,這是出於上帝的命定:只有永恆的東西才能滿足人的心。

三. 無知的財主(路 12:16-21

路 12:16 然後他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地出產豐富。

路 12:17 他自己心裏想:『我的出產沒有地方儲藏,怎麼辦呢?』

路 12:18 就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庫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儲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路 12:19 然後要對我自己說:你這個人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供多年享用,只管安安逸逸吃喝快樂吧!』

路 12:20 上帝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就要你的性命,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路 12:21 凡為自己積財,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這個比喻是關於一個只懂得在今生為自己積財的無知財主的結局,當上帝取走他的性命,他一生的積蓄頓時無所用之,這對那些以為能操控自己的成就甚至是生命的人是當頭棒喝。耶書亞指出人在世時就應自省自己在上帝面前是否富足,這富足包括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是否完好,以及自己是否活出一個討上帝喜悅的生命。耶書亞教導人不要像那個無知的財主,只為今生的物質而籌算卻沒有看見自己在屬靈上的貧乏。這比喻與《傳道書》所說,人以為擁有財富就是穩固和保障的意思是一致的,因為當禍患忽然臨到人時,就會把他一切財富都奪去(傳5:10-17)。

四. 按才受託的比喻(太 25:14-30

太 25: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出外遠行,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

太 25:15 他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出外遠行去了。

太 25:16 那領五千的立刻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

太 25: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

太 25: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

太 25:19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

太 25:20 那領五千的又帶著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請看,我又賺了五千。』

太 25:21 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

太 25:22 那領二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請看,我又賺了二千。』

太 25:23 主人說:『好,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

太 25:24 那領一千的也進前來,說:『主啊,我知道你,你是個嚴厲的人: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

太 25: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銀子在這裏。』

太 25:26 他的主人回答他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

太 25:27 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

太 25:28 把他這一千奪過來,給那有一萬的。

太 25:29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太 25:30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

耶書亞用這個比喻去闡述,作為受主人托管財富的僕人應有的心態,以及有忠心與沒有忠心的僕人的結局。第一,主人是按著各人的才幹作分配的,也就是說他深知各人的能力,也期待著他們會善用所賜的能力去為主人工作;第二,主人沒有指定他們要用甚麼方式去讓財富生利,而是讓他們在自己遠行的期間自行思考和盡情發揮;第三,主人必回來和僕人算賬。

那些忠心於主人以至有盡力運用主人托管的財富生利的僕人,就能享受主人為他們準備的喜樂,而那些覺得主人嚴厲而沒有履行責任的僕人,則只會原封不動地把主人所托管的交還主人,彷彿從來沒有受過主人的托付。這個比喻讓我們知道其實每個人都擁有天父所賜的才幹和能力,就如同僕人從主人那裏領受了他所賜的財富一樣,各人所領的才幹和能力雖有不同,但天父期待每個人能盡力去管理祂所托管的工作,以至能有倍增的利益。至於那些不以自己受托的身分去為主人工作的僕人,他們對主人其實沒有敬畏的心,他們的結局就只會受到主人的責備,也無分於主人那永恆的家業──天國。《傳道書》說上帝以祂的主權、按著祂所喜愛的把各人應得的分給予各人(參傳2:26,5:19),人要認知他所擁有的資源都是由上帝分配給他的,上帝喜悅人以敬畏祂的心去發揮自己的能力,也去享受自己勞碌所得的成果(參傳11:9),只是人必須謹慎怎樣運用上帝所賜的分,在他度過了一生之後,就要到上帝面前受審問(參傳12:13),情況近似比喻裏那些受托管的僕人最終要向主人交賬一樣,主人要以他們所行的作善惡判斷。


結語:智慧人從今生就為永恆而勞力

《傳道書》所說的雖然是日光之下的事,指出人在其短暫的一生中,所經歷的似乎都是不能控制或不能理解的事,都是虛空、沒有意義;但作者其實是在引導人從自己的限制中看到上帝的主權,並要以敬畏的心去經營上帝所賜給人的分,既知道永恆的事由上帝掌管,人就當謹慎怎樣在世過活,因為當人走完他的一生,他的氣息終歸要回到上帝那裏。可見,傳道者要向人傳遞的智慧,不是要去解答人生所有經驗的因由,而是要人在肉眼可見的事物中看見肉眼所看不見的永恆,勸告人要以一種積極的心態去過在世的日子,盡力按上帝所賜的分去活一個敬畏上帝的人生。

主耶書亞以比喻和教導去闡述天國,同樣也是在教導人要有一種超越今生看到永恆的視野。當人有這份屬靈的觸感,他的心就不會再以這個世界所以為是貴重的事物而滿足,他的心思意念會轉向那有永恆價值的事上。存這樣的心志去為天國擺上的人,必能得著天父為他們準備那將來的永恆福樂。這是一個人要在今生就做的抉擇,用我們這有限和會朽壞的生命去換取那永恆、不能朽壞的生命,所以,永恆不是在我們死後才開始的,而是在此時此刻!求主開我們的心眼,使我們有這份智慧,懂得為天國而擺上我們的才幹和時間,盡力去為主而活,以至我們將來見主的面時,不是一無所有,而是得到祂的稱讚和賞賜。阿們!


[1] 參猶太拉比文獻《塔木德》(b.B.Bat. 15a)。

[2]The Jewish Study Bible, 2nd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2004), 1601。

[3] 同上。

[4]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Massachusetts, 2016), 1211。

[5] 楊錫鏘牧師把《傳道書》的大綱分作三個部分,標題分別是:一. 前言:「虛空」(1:2);二.  五個結論:當中出現了一些重複的字眼,包括:「吃喝/喜樂/勞碌/上帝所賜/強如或勝過」(2:24-26,3:12-15,5:18-20,8:15,9:7-10);三. 後記:「虛空」(12:8)。參楊錫鏘《傳道書》講義2015:創造與傳道書。

[6] 正如《雅歌》的希伯來書名  שִׁ֥יר הַשִּׁירִ֖יםShir Hashirim(Song of Songs), שִׁ֥יר Shir的意思是歌,第一個是單數,第二個是複數,意思是「歌中之歌」,表示這歌是極致非凡的一首作品。

[7] 正如《約伯記》也有一個提問成為整卷書的核心主題:「義人受苦是否上帝不公義?」

[8]  詩25:18 把 עָמַל 譯作「艱難」。

[9] 「嘉言」原文作「這些言集的主人」(複數),與12:11起首的「智慧人」(複數)是個平行。

《希伯來聖經》綜覽《耶利米哀歌》:上帝的信實是我們惟一的出路

「安息日研經坊」(2021-10-16)《希伯來聖經》綜覽:《耶利米哀歌》 (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耶路撒冷哭牆的一塊紀念石;Image by LittleBoulder from Pixabay

這次我們會綜覽《耶利米哀歌》,並討論:《耶利米哀歌》與耶書亞(耶穌)有甚麼關聯?這書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耶利米哀歌》

1. 書名:《耶利米哀歌》的希伯來書名 אֵיכָ֣הEichah來自1:1「唉!先前人口稠密的城市,現在為何【אֵיכָ֣ה……(這字在2:1、4:1也再出現)」,意思是「唉⋯⋯為何?」或「何竟(會這樣)?」是一種在艱難和不如意中的悲嘆和提問語。而中文「耶利米哀歌」假定了作者是耶利米(於下文「作者」部分再詳述),當中「哀歌」(或英文書名:Lamentations)源自希臘文動詞所引伸的大聲哭號或嚎哭的意思。

2. 歷史背景:《耶利米哀歌》由五首哀歌組成,悼念耶路撒冷亡於巴比倫(公元前587/586年),見《耶利米書》39及52章、《列王紀下》24-25章、《歷代志下》36章等。

3. 哀歌的本質:哀歌的意思,就是以歌或禱告向上帝和其他人表達內心的悲鳴、不甘心、被惡待、遭受不公義,或在刑罰中經歷痛苦等,並渴望情況可扭轉和得以平反的感受。而在《耶利米哀歌》中,詩人為猶大亡國被擄這懲罰而哀哭、悲嘆和申訴。

4. 文學寫作手法:全書共五章,每章都是一首以希伯來詩歌體裁寫成的哀歌。首四首是離合詩(字母詩),而最後一首並非離合詩,因每節經文之間沒有明顯的秩序鋪排。

a. 第一、二、四首均有22節,每一節的起首字母都用一個希伯來文字母來開始,按希伯來文22個字母的順序排列,就如英文字母的順序 A、B、C、D、E……

b. 第三首有66節,每三節的起首字母用同一個希伯來文字母來開始,按希伯來文22個字母的順序排列,就如英文字母的AAA、BBB、CCC……

c. 第五首有22節,但並不再按希伯來文的22個字母順序來排列。這樣的鋪排或許反映在四首工整的哀歌後,詩人的哀悼情緒已經按捺不住要向上帝爆發,隨意地向祂傾吐和呼求。

5. 作者:不詳,全書五章均沒有提及耶利米的名字。不過猶太拉比的傳統認為是耶利米[1],而公元前三世紀的《七十士譯本》在書卷的起首加入了標題,指耶利米用這哀歌來哀悼耶路撒冷。另外《聖經》曾記載耶利米寫過哀歌,例如代下35:25提及耶利米為約西亞作哀歌,又指他把哀歌寫在《哀歌書》上,加上耶利米的歷史時代正是南國猶大傾覆之時,符合《耶利米哀歌》的歷史背景。另一方面,《耶利米書》與《耶利米哀歌》之間的共同點也是耶利米被認為是這書的作者的原因,例如:耶利米因著《耶利米書》的記載而被喻為淚眼先知(參耶9:1、14:17),這跟《耶利米哀歌》的內容多次提及詩人流淚是吻合的(見1:16、2:11、3:48-49),另外《耶利米書》32和37章記載耶利米被囚在監裏,這亦與《耶利米哀歌》第3章詩人描述自己遭遇的內容十分相近;而不認同耶利米是作者的意見,主要是因為第3和第5首哀歌與其餘的哀歌並不協調[2],所以推斷他可能只是部分《耶利米哀歌》的作者,而並非惟一的作者。無論如何,綜合以上各點,《耶利米哀歌》雖然沒有清楚說明作者是耶利米,但傳統上以耶利米作為這書的作者大致上算合理,而編者刻意不留下耶利米的名字,也許是不想讀者單單以這書為耶利米的個人感受,而是讓他們可以更容易代入經文去為耶路撒冷哀哭,禱告和記念。

6. 成書日期:明顯是在南國猶大亡國(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被傾覆之後不久而寫下的(見1:3、2:2、2:9)。而因為經文從未提及上帝的安慰臨到、回歸耶路撒冷或重建聖殿的字眼,所以估計在公元前六世紀前寫成[3]

7. 在《聖經》中的位置和猶太人的應用:《耶利米哀歌》在《希伯來聖經》裏是被放在《著作》部分的《五小卷》裏,在《雅歌》和《路德記》之後。這次序大概並非主耶書亞(耶穌)時期就有的,因為公元後六世紀的《塔木德》提到《著作》時所列出的書卷次序是:得、詩、伯、箴、傳、歌、哀( B. Bat. 14b)(即放在《雅歌》之後),另外在公元前三世紀的《七十士譯本》裏,《耶利米哀歌》則緊接著《耶利米書》和《巴錄書》。到後來基督新教的《舊約聖經》也相仿,《耶利米哀歌》是緊接著《耶利米書》的。因此,現時的《希伯來聖經》把《耶利米哀歌》放在《五小卷》的這個位置,主要是按照猶太人的曆法,聖殿被毀日(或稱耶城被毀日;Tisha b’Av,即農曆5月9日)是在春季的逾越節和五旬節之後和秋季的住棚節之前(在西曆7-8月間),而按照猶太人的傳統,他們會在聖殿被毀日誦讀這書,並且會以禁食來悼念(參亞7:3-5、8:19)。

8. 大綱:《耶利米哀歌》共5章,其大綱及文學上的倒影結構如下[4]

A. 一個城的悲哀(1:1-22)

B. 上帝的憤怒(2:1-22)

X. 絕望和憐憫(3:1-66)

B’. 耶路撒冷被包圍(4:1-22)

A’. 為修復而禱告(5:1-22)

一個城的悲哀(1:1-22

第一首哀歌的起首以אֵיכָ֣ה’Eichah表達對耶城受災的哀嘆,並問何竟耶路撒冷會從王后的身分淪落為一名寡婦,意思是指現時耶城的處境像被上帝離棄了一樣,十分荒涼,情況極其悲慘。(1:1)經文接著繼續用寡婦來作比喻,不但沒有人前來過節(1:4),她也在落入敵人手中而沒有人前來幫助(1:7),她遭人冷待,沒有任何人願意安慰她。整篇哀歌裏四次重複強調「無人安慰」(見1:2、1:9、1:17、1:21),可見這是這首哀歌的重點。詩人解釋這是因為「那安慰(מְנַחֵ֖ם我、使我重新得力的,離我甚遠。」(1:16)當中的動詞「安慰」,正是《以賽亞書》40:1「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當中所用的字眼,反映《耶利米哀歌》是在亡國被擄後不久寫下的,當時仍然未到《以賽亞書》40章提及上帝安慰他們和帶領百姓回歸的時間,可以說,上帝讓詩人為那些在處於亡國和被擄中受苦而仍然未有盼望、未得見光明的人發聲和哀哭[5]。這反映出,上帝雖然是慈愛和信實的,而且和以色列之間有盟約的關係,可是祂同時有公義和會管教子民的一面(1:18),可以說,祂對子民的愛和信實,不是子民一廂情願幻想出來而得出的歡欣或滿足感,而是包括從先知的多次勸告到最後要經歷亡國被擄的慘痛教訓,為的是要讓子民的屬靈生命有所成長,能真正地活出《聖經》的真理和祂所期望的質素。

另一方面,詩人在這哀歌中多次表明耶路撒冷的受苦,是出於耶和華的手而並非因為仇敵的能力(1:17、21)。在詩歌結束的時候,詩人轉而指向其他仇敵,強調他們的不是和也有行惡(1:21-22),所以祈求上帝也同樣以公義懲處他們。這可說是人性的顯露,就是在自己受罰的時候不希望別人仍能享受罪中之樂,認為其他行惡的人必須同樣受苦才突顯出上帝作為全地的主的公義。無論如何,詩人在痛苦中沒有離開上帝,而是繼續祈求上帝的介入。

總的而言,第一首哀歌一方面說明上帝會因人的罪惡而施行極重的刑罰,祂對子民的愛也包含公義的審判和嚴厲的管教;另一方面,詩人明白耶城的苦難是來自上帝的刑罰,他既然哀哭和祈求上帝工作,就代表他未有因為眼前的苦難而放棄信仰,他仍然信靠上帝,並向祂發出禱告和哀求。

上帝的憤怒(2:1-22

第二首哀歌的起首繼續以אֵיכָ֣ה’Eichah來表達哀嘆,問何竟主的發怒如此猛烈,並不顧念自己的腳蹬(2:1)。這是將錫安比喻為上帝的腳蹬,祂的立足點,也表示上帝本應站在錫安的一方去對付敵人,但現在上帝竟然反過來攻擊自己的百姓!接著2:2-9加以描述這荒謬的情況,就是祂竟然發怒破壞錫安,發烈怒砍斷以色列一切的角(角可理解為能力、權勢),在仇敵面前收回右手(不再用大能保護耶路撒冷),讓以色列被火焚燒。(2:2) 祂容讓以色列民被殺戮,厭棄所膏立的君王,撇棄自己的祭壇,憎惡自己的聖所⋯⋯拆毀錫安的城牆,定意毀滅耶路撒冷。(2:7-8)最終使耶路撒冷的君王和官長被擄去,不能活出律法的吩咐,而先知也不再從祂那裏領受異象。2:10-19描述耶路撒冷被毀後城中的苦況和詩人在流淚哀哭中的話。當時長老都披麻蒙灰地舉哀、孩童和吃奶的在城內最繁忙的廣場上昏厥、母親看見懷中的孩子喪命而無能為力,情況極為悲慘蒼涼,甚至路過的人和仇敵都拍掌和嗤笑他們。而詩人也沒有安慰的話可以告訴百姓(2:13),只能說這是上帝所命定要成就的(2:17),就是上帝和以色列民在西奈山所定立的盟約關係中一些因子民違背律法而要承受的咒詛(見利26:14-45、申28:15-68)。在詩歌結束的時候,詩人懇求上帝的看顧,並問「婦人豈可吃自己所生、所撫育的嬰孩嗎?祭司和先知豈可在主的聖所中被殺嗎?」(2:20)這一方面反映出慘況的嚴峻,但同時是再一次肯定這是上帝發怒的結果,因此他祈願上帝回心轉意,再次憐恤錫安。

總結而言,全首哀歌描述上帝在烈怒中刑罰耶路撒冷的情形,強調耶路撒冷的受災並非敵人的權能,而是上帝定意刑罰的結果。這表明了詩人確信上帝的掌權,惟有上帝轉而顧恤百姓,他們才有盼望。這讓讀者為耶路撒冷哀悼的同時,懂得反思己過和必須哀哭懇求上帝的憐憫。

絕望和憐憫(3:1-66

第三首哀歌某程度上破格,不再用 אֵיכָ֣ה’Eichah來開始,而且經文長達66節(見上文提及的文學寫作手法),並從前兩首哀歌所用的第三身「她」(指耶路撒冷)改為用第一身「我」。這個「我」的最直接理解是指詩人自己,但或可引伸去代表當時的耶路撒冷城、城中每一個居民,甚或是讀者,讓歷代唸誦這歌的人都可把自己代入經文中,借用經文來表達悲嘆和哀求。以下筆者會用詩人來代表這個「我」,就是詩人描述上帝怎樣惡待他,透過攻擊、折斷骨頭、用銅鏈關鎖等等。(3:1-8)儘管詩人哀求禱告,但也不蒙垂聽。不但如此,上帝如埋伏的熊,如在隱密處的獅子攻擊過路的人一樣毫無憐憫地對待詩人,讓他成為全體百姓的笑柄,受盡苦楚,飽食茵蔯。最終詩人指自己「力量衰敗,在耶和華那裏我毫無指望!」(3:18)以表達自己的困苦和失去盼望的憂悶(3:20)。

從3:21起,詩人有所領悟(也提示讀者同樣要有這領悟),就是既然上帝是如此信實地執行祂的公義和盟約中的詛咒,那麼祂的信實就是自己的出路,是一個錢幣的兩面!也就是說,上帝也必定會按照祂的信實和應許去施行慈愛和憐憫而不會永遠懷怒,因此詩人說:「每早晨,這些都是新的;你的信實極其廣大!」和「耶和華是我的福分,因此,我要仰望他。」(3:23-24)可見在痛苦的受罰中惟一的出路仍然在於上帝,因這是基於祂信實的本質。就如《耶利米書》29:7所指(當時是向著必定要經歷被擄的子民而言),當他們甘願為罪受罰,順應上帝要使他們被擄的安排,在其中為將要被擄到的城求平安,他們才能真正在受苦的痛悔中找到盼望和出路。因此,詩人繼續說:「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3:25)和「人仰望耶和華,安靜等候他的救恩,這是好的。人在年輕時負軛,這是好的。」(3:26-27)就是勸人要接納上帝使自己因罪而受罰的安排,並從中等候耶和華,相信長遠這安排是為自己好的。餘下的經文繼續表達怎樣從受罰中要有盼望,知道上帝雖然會使人憂愁,但也會照樣有豐盛的慈愛和憐憫,並勸喻人要懂得省察和檢討自己的行為,歸向上帝,因為刑罰仍未終結(3:29-47)。在詩歌結束的時候,詩人繼續不斷哀求禱告,他因為百姓所遭到的刑罰和痛苦而流淚哀哭,並表明要直到上帝垂聽禱告為止(3:48-50),他又表明自己已開始進入無故被攻擊的情況(不再是因過犯而受應得的刑罰;3:52),甚至快要喪掉生命(3:54),因此詩人不斷哀求上帝救贖自己、看見他的委屈、聽見敵人對他的辱罵和計謀、為他主持公義和伸冤、報應和除滅敵人等等。(3:55-66)

總括而言,第三首哀歌的中心對象不再是耶路撒冷,而是轉向詩人自己,讓受罰的人可以代入經文去親身表達自己的痛苦感受,同時帶領讀者從上帝的刑罰中看見祂的信實,指出這是每一個被上帝刑罰的人的惟一盼望!就是上帝怎樣信實地刑罰,祂也會信實地回心轉意和施慈愛憐憫。所以,詩人在痛苦中無須否定自己痛苦的感受,但也不要離棄上帝,而是要一直抓緊祂、為百姓哀哭禱告和懇求上帝的憐憫。這為歷世歷代得罪了上帝的人留下榜樣和出路,教導罪人應該怎樣反思自己的感受,同時學習回轉悔改,歸向上帝和依靠祂。而從全書的文學倒影解構來看,這就是全書的中心思想所在。

耶路撒冷被包圍(4:1-22

第四首哀歌的起首再次以אֵיכָ֣ה’Eichah來表達哀嘆,問何竟榮耀的耶路撒冷會面目全非,遭遇如此悲慘的下場。詩人用大量昔日耶路撒冷的繁華美好的景象,對比眼前的淒涼情況,突顯目前慘況的嚴重。例如,「昔日錫安寶貝的孩子雖然好比精金,但現在竟當作陶匠手所做的瓦瓶。」(4:2)「素來吃美好食物的,如今遭遺棄在街上;素來穿著朱紅衣裳長大的,如今卻擁抱糞堆。」(4:5)詩人用昔日所多瑪城因罪惡而被傾覆也只不過是一瞬間的痛苦,來對比現時耶路撒冷所受的刑罰和折磨既漫長又難受得多。(4:6)甚至表示被刀劍刺殺的勝過因飢餓而死的,因為當時的百姓所面對的饑荒使他們漸漸消瘦才步入死亡,連慈心的婦人也要親手烹煮自己的兒女為食物才能度日。(4:10)情況令人悲痛欲絕,不堪入目。

詩人在餘下的經文解釋這些慘況是上帝傾倒祂的烈怒的結果,表明百姓的身分猶如患了大痲瘋一樣,成了不潔而不得前往親近上帝,用《利未記》的講法就是不容許留在耶和華的會中而要到營外隔離,反映他們應該被擄而不是留在原地。(4:15;另見利13:45-46)可以說,當時耶路撒冷的百姓正處於被上帝棄絕的不潔淨中,就連耶和華的受膏者(留意這並非指主耶書亞耶穌,而是昔日的君王)也要被抓到仇敵的坑裏[6],完全無望,而百姓對上帝的仰望也是完全徒然。詩歌在結束的時候,詩人指錫安罪孽的懲罰已經結束,耶和華必不再使耶路撒冷的餘民被擄去,相反,惡待以色列的以東必要受罰[7]。這是對審判結束的宣告,也是在災難過後對未來的盼望。

總的而言,第四首哀歌與第二首哀歌是個平行,兩者同樣描寫耶路撒冷的慘況,指出這是由於耶和華的烈怒所帶來的惡果,提醒人得罪上帝的後果極其嚴重,情況可以十分悲慘。但無論情況何等惡劣,詩人的盼望和出路仍然在上帝那裏。

為修復而禱告(5:1-22

最後第五首哀歌,又是另一個破格,它雖然跟第一、二、四首哀歌一樣有22節經文,但卻不是離合詩,也沒有明顯的規律,而詩人由之前用的第三身(「她」)或第一身單數(「我」)改為以第一身複數「我們」來代表自己以及百姓的心聲,像是透過之前的幾首哀歌,成功勸喻其他人跟自己達致一樣的想法,一同向上帝發出哀求和禱告。當中詩人和其他人一同懇求上帝看顧他們所受的凌辱(5:1),表明自己所擔當的不單是自己的罪孽,更加上了先祖犯罪的後果(5:7),他們正為一切刀劍、饑荒、被奴僕欺壓(表示自己的身分比奴僕還要卑賤)、被逼作各類苦工等問題所折磨,以致內心只有悲哀和發昏。(5:8-17)詩歌在結束的時候,詩人表示他們清楚知道自己因所犯的罪而遭禍,但同時因為他們被上帝所罰,以致認定上帝滿有大能、掌權,並且是他們惟一的出路。因此,詩人高舉上帝:「耶和華啊,你治理直到永遠,你的寶座萬代長存。」(5:19)並像兒女懇求父親寬恕自己一樣,求問:「你為何全然忘記我們?為何長久離棄我們?」這些表達和求問都是有智慧地謙卑自己去哀求上帝,是否真的要那麼狠心去對自己,反映最終詩人在痛苦中仍然繼續不斷抓緊上帝和仰望祂。

《耶利米哀歌》全書的結束並未有提及上帝最終是否寬恕了以色列民,然而我們從《聖經》其他的書卷知道,上帝之後會安慰他們和再次帶領被擄的人回歸耶路撒冷。《耶利米哀歌》刻意結束在尚未看見上帝回心轉意之時,一方面反映這書裏的情景很可能發生在剛亡國被擄後不久的現實情況;另一方面也說明這書的重點並不在於上帝對子民的寬恕憐憫,而是要描述上帝子民在受罰中應有的信仰觀,就是懂得為自己的罪而哀痛,學習在痛苦中尋求上帝,確信祂是苦痛中的惟一拯救。

 

《耶利米哀歌》與耶書亞(耶穌)的關聯

1. 耶書亞(耶穌)曾因有城鎮拒絕天國的福音而宣告類似《耶利米哀歌》的咒詛:

《耶利米哀歌》

耶書亞(耶穌)

哀4:6 我百姓的罪孽比所多瑪的罪還大;所多瑪雖無人伸手攻擊,轉眼之間就被傾覆。

太10: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要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太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方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太11:21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2 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推羅和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太11:23 迦百農啊,  你以為要被舉到天上嗎?你要被推下陰間!因為在你那裏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留到今日。太11:24 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地方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另參平行經文:路10:10-15)

《耶利米哀歌》用所多瑪的罪惡和被傾覆的痛苦程度,來與耶路撒冷城所受的刑罰和咒詛作比較(參4:6;創19章),而按《福音書》的記載,耶書亞(耶穌)也曾用這個典故去指出拒絕天國福音的後果,是將要承受比所多瑪更重的刑罰。當中尤以耶書亞的傳道基地迦百農、哥拉汛和伯賽大等為甚,因耶書亞已經多次在那些城鎮行神蹟和教導,但他們仍然拒絕接受耶書亞的教導,就要承受更嚴厲的審判。

2. 耶書亞(耶穌)曾像《耶利米哀歌》那樣表達上帝厭棄耶路撒冷聖殿,指出其罪行和刑罰:

《耶利米哀歌》

耶書亞(耶穌)

哀2:7 耶和華撇棄自己的祭壇,憎惡自己的聖所,把宮殿的牆交給仇敵。他們在耶和華的殿中喧嚷,如在節慶之日一樣。 

太21:12 耶穌進了聖殿,趕出聖殿裏所有在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太21:13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我的殿要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另參考平行經文:可11:15-17;路19:45-47;耶書亞引用的是賽56:7和耶7:11)

約2:14 他看見聖殿裏有賣牛羊和鴿子的,還有兌換銀錢的人坐著,

約2:15 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所有的,包括牛羊都趕出聖殿,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約2: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走!不要把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哀2:14 你的先知為你看見虛假和粉飾的異象,並未揭露你的罪孽,使你被擄的歸回;卻傳給你虛假與誤導人的默示。

太23:1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當著人的面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

哀4:1 唉!黃金竟然無光!純金竟然變色!聖所的石頭散落在街上。

哀4:11 耶和華發盡他的憤怒,傾倒他的烈怒,用火焚燒錫安,燒燬錫安的根基。

哀4:13這都因她先知的罪惡和祭司的罪孽,他們在城中流了義人的血。

哀5:7 我們的祖先犯罪,而今他們不在了,我們卻擔當他們的罪孽。

太23:35 如此,地上所有義人流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太23:36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太23:37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但是你們不願意。

太23:38 看吧,你們的家要被廢棄成為荒蕪。

太24:2 耶穌回應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一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這裏將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

《耶利米哀歌》大部分的內容並不是要描述上帝審判的經過,而是耶路撒冷經歷過審判和刑罰之後,百姓的慘況和他們痛苦的感受。所以書中大多直接只提「罪」或「罪孽」的字眼,而不再像其他先知書那樣清晰羅列猶大的罪狀。例如2:7所反映的是上帝已經因為憎惡耶路撒冷的罪惡而決定要撇棄她。不過,偶爾也有經文重提耶路撒冷所犯的罪,例如2:14就指出當時的宗教領袖怎樣虛假和誤導人,而4:13又指出他們的另一個罪行就是流義人的血。整體而言,《耶利米哀歌》清楚表達了上帝對耶路撒冷的厭棄和憤怒,這跟耶書亞在四本《福音書》裏所記載有關他衝擊聖殿的運作、直接指出聖殿的罪行是一個平行,而《耶利米哀歌》指出宗教領袖的虛假,就更是與《馬太福音》23章的內容平行。他像昔日上帝憎厭耶路撒冷聖殿(第一聖殿)和領袖的虛假文化那樣,也厭棄和宣告要審判當時的耶路撒冷聖殿(第二聖殿)和宗教領袖。

3. 耶書亞(耶穌)肯定哀痛的人,他像《耶利米哀歌》裏的詩人一樣被人嘲笑和離棄、發出禱告、為耶路撒冷而憂愁和哀求、帶領人歸回上帝:

《耶利米哀歌》

耶書亞(耶穌)

哀2:11 我的眼睛流淚,以致失明;我的心腸煩亂,肝膽落地……
哀3:48 因我百姓遭毀滅,我的眼睛淚流成河。

哀3:22 因耶和華的慈愛,我們不致滅絕,因他的憐憫永不斷絕,
哀3:23 每早晨,這些都是新的;你的信實極其廣大!
哀3:24 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福分,因此,我要仰望他。」
哀3:25 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

太5: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哀3:8 儘管我哀號求救,他仍攔阻我的禱告。

哀3:14 我成了全體百姓的笑柄,成了他們終日的歌曲。

哀3:56 我的聲音你聽見了,求你不要掩耳不聽我的呼聲,我的求救。

路22:44 耶穌非常痛苦焦慮,禱告更加懇切,汗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太27:46 約在下午三點鐘,耶穌大聲高呼,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太27:39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笑他,搖著頭,

可15:31 眾祭司長和文士也這樣嘲笑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路23:35 百姓站在那裏觀看。官長也嘲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是上帝所揀選的,救救他自己吧!」

路23:39 同釘的犯人中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救救你自己和我們吧!」

哀5:1 耶和華啊,求你顧念我們所遭遇的,留意看我們所受的凌辱。

哀5:21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回轉歸向你,我們就得以回轉。求你更新我們的年日……

路23:34 〔這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 〕士兵就抽籤分他的衣服。

《耶利米哀歌》裏詩人對耶路撒冷的被毀的哀哭、呼求和禱告,反映的是上帝的僕人對祂百姓的愛和關切,連自己也跟百姓一同遭受困苦。而耶書亞同樣有著這份愛,他道成肉身體貼人的軟弱,並希望自己的同胞猶太人和上帝的關係能夠修復,甚至情願被人嘲笑、犧牲自己,即使經歷像被棄絕的痛苦也定意要走完天父的旨意,成就救贖。可以說,昔日詩人的哀痛為耶書亞所肯定,並成了對他的預表。

 

《耶利米哀歌》對基督徒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1. 上帝僕人的性情:不論是《耶利米哀歌》的詩人或是耶書亞(耶穌),他們都沒有因為百姓犯了罪而高高在上地責怪他們的不是或對他們發怒,相反,他們都帶著愛和願意為他們承擔罪責的心去事奉上帝、為他們禱告代求,甘願為上帝的百姓受苦和作出犧牲也在所不計。這提醒我們不要一知道身邊的弟兄姊妹犯了罪、得罪了上帝,就即時與他們割席、鄙視和放棄他們,或在某些位置想取代他們,以為自己比對方更屬靈、更有資格,甚至帶著高傲的眼光自以為自己是審判官那樣可以去定他們的罪,要知道其實我們在主的眼中本來也只不過是一個不配的罪人,而我們的恩賜也是來自主,自己根本就沒有甚麼優越之處。相反地,我們應該為這些得罪了上帝、影響了身邊的人的弟兄姊妹更多禱告代求,甚至為他們的罪而哀傷,因為罪的後果往往都帶來刑罰和悲慘的收場。

2. 犯罪的後果和管教:《耶利米哀歌》的內容和耶書亞(耶穌)的生命都指出耶路撒冷(和聖殿)要為所犯的罪而受災、被毀,而今天的信徒群體就是上帝的殿(參林前3:16、6:16;林後6:16;弗2:21等),假如我們的群體像昔日的聖殿那樣腐敗和得罪上帝,這個群體同樣也有可能被主管教,甚至被拆毀。另外,這提醒我們犯罪就會有惡果須要承擔,因為主是公義的。《耶利米哀歌》裏的百姓要為罪受罰,而我們的主耶書亞也同樣為罪受苦,只是他為的不是自己的過犯,而是為了世人(包括我們)的罪!(參賽53:4-6;太20:28、羅4:25、5:6;加1:4等)所以我們要時刻警醒不要犯罪得罪上帝,不要把主再次釘在十架上羞辱他(參來6:4),也不要常常讓祂出手管教(參來12:4-11),我們才懂得順服聽祂的話。

3. 上帝信實的審判才是我們的盼望和出路:《耶利米哀歌》的詩人指出上帝既然會信實地施行審判的刑罰,那麼祂也必會信實地施慈愛、憐憫和拯救。而上帝既然信實,祂就成為我們在痛苦中惟一真正的出路,所以我們必須悔改歸向祂!這提醒我們在任何的痛苦、艱難,甚至是受罰中,都要嘗試把感受用禱告帶到上帝的面前,讓上帝去轉化我們,讓祂自己成為我們的出路和盼望,而不是靠其他五花八門的方法和途徑,企圖讓自己的肉身上有短暫的快樂、滿足,因為這些對我們的屬靈生命和與上帝的關係都毫無幫助。

 

結語:上帝的信實是我們惟一的出路

《耶利米哀歌》所記載的是上帝子民在亡國被擄、失敗和受罰中的哀痛。上帝沒有掩飾這段痛苦的歷史,而是讓詩人把哀慟的感受寫下,一方面既表達上帝接納和看重人在痛苦中向祂的哭訴、哀求和禱告;另一方面也讓我們看見犯罪所帶來的惡果何等嚴重,以致我們要正視自己所犯的罪以及其惡果,不要重蹈覆轍去得罪上帝,懂得早日回轉悔改。透過這五章哀歌,詩人讓我們看見上帝的信實同時也是我們犯罪受罰中惟一的出路和盼望。祂既然信實地執行公義的審判和刑罰,也必會信實地按應許悅納和憐憫我們!因此,我們要從以色列的歷史中汲取教訓,要常常以犯罪所帶來的惡果為鑒戒,幫助我們立志過討上帝喜悅的聖潔生活。最後,既然上帝的信實是我們的惟一的出路,我們就要效法詩人和耶書亞(耶穌)的心志,為自己、教會和身邊的人的罪而哀痛代求,並讓身邊處於艱難和黑暗痛苦中的人能歸向上帝和依靠祂,經歷祂信實的愛和憐憫。

 


[1] 參猶太拉比文獻《塔木德》(b.B.Bat. 15a)。

[2] 例如人稱的改變、詩節的數目、是否離合詩的文學手法等。參 John Bowker, The Complete Bible Handbook: An Illustrated Companion (Barnes & Noble 2006), 310。

[3] 參Adele Berlin and Marc Zvi Brettler, eds., The Jewish Study Bible: Second Editi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1582。

[4]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062。

[5] 如果把《耶利米哀歌》放在《以賽亞書》的脈絡來看的話,詩人正是處於39章(猶大國仍未覆亡)與40章(上帝安慰接納被擄的子民)之間。不過上帝並沒有忘記這兩章經文之間的這段悲慘的歷史和教訓。

[6] 這裏可平行猶大王西底家被巴比倫的軍隊抓著成為俘虜的遭遇(見耶39:4-7)。

[7] 參結25:12-15、《俄巴底亞書》以及這查經系列的另一篇摘要文章〈《俄巴底亞書》綜覽〉

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by Matthew Angus on Unsplash)

上一篇文章提到「先是猶太人」裏的「先」原文是πρῶτον,這個詞可以有兩個理解:一)時間次序上的「先」;二)優先次序上的「先」。筆者已經分享過從時間次序上的「先」來理解「先是猶太人」對我們作為外邦基督徒的意義[1]。現在,讓我們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理解「先是猶太人」這句話,看看又會帶給我們甚麼啟迪?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

《羅馬書》一章16節裏的「先是猶太人」,從優先次序來看,等於是在傳福音、拯救靈魂的先後次序上,需要先著重猶太人這個群體,然後才輪到外邦人。而事實上,耶穌和保羅也持這個立場。

耶穌離開那裏,退到推羅、西頓境內。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之子,可憐我!我女兒被鬼纏得很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幫我!」他回答:「拿孩子的餅丟給小狗吃是不妥的。」婦人說:「主啊,不錯,可是小狗也吃牠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屑。」於是耶穌回答她說:「婦人,你的信心很大!照你所要的成全你吧。」從那時起,她的女兒就好了。(太15:21-26)

上一篇文章指出耶穌在頒布大使命之前,就已經向猶太人傳福音。不但這樣,耶穌在傳福音的時候,還帶著一個優先次序(Priority),就是「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耶穌的回答讓我們知道,「先是猶太人」這個優先次序,不只是他個人的意願,也是天父的心意。

另外,縱然使徒保羅稱自己為「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可是按《使徒行傳》的記載[2],他和他團隊的一貫作風都是每逢到達一個地方時,就馬上到當地猶太人的會堂裏去傳福音、辯論上帝的道,而並沒有刻意地走到只有外邦人聚集的異教神廟裏去傳。當然這跟他本身是猶太人的身分息息相關,但是這樣的安排也可以說是跟耶穌的做法相同,就是在傳福音的優先次序上把猶太人放在一個較優先的位置。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裏明確表示他甚至為了自己的同胞猶太人,而願意與基督分離(羅9:3;10:1)。所以猶太人在保羅心目中的優先位置是不容置疑的。

因此我們初步的結論是: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其首要的應用就是叫我們要看重猶太人,特別是在傳福音和宣教工作的優先次序上。我們不能只向外邦列國傳福音、差短宣隊,而不參與猶宣的工作。相反,我們應該把猶宣的工作放在外邦列國的福音工作之先,才符合《聖經》的原則。畢竟在聖經 ﹝甚至是猶太人的「口傳律法」(Oral Torah)﹞ 裏,沒有別的民族比猶太人更清晰地被點名記載是必然得救的。[3]如果我們要認真跟隨主耶穌、仿效基督的樣式、尊重上帝的計劃和心意,那麼我們愛猶太人的心志就必不可少。或許我們過去對猶太人未必生發過任何感情,但是我們需要漸漸地培養對猶太民族的興趣,好體貼上帝在這民族身上的心意。

另一方面,有些人(特別是一些鄙視猶太人的外邦信徒)單從字面來看「先是猶太人」,會以為「優先」的意思是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更優越、尊貴、蒙上帝所愛,一廂情願地以為上帝偏愛猶太人,所以就越發討厭他們,否定他們蒙揀選的身分。然而,《聖經》的講法並非如此。其實「先是猶太人」(Ἰουδαίῳ τε πρῶτον)這句話在《聖經》裏總共出現了三次,除了已經討論過的《羅馬書》一章16節外,另外兩次是在《羅馬書》的二章9節和10節。

羅2:6 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就有永生報償他們;

羅2:8 但是那些自私自利、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就有惱恨、憤怒報應他們。

羅2:9 他要把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2:10 卻把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2:11 因為上帝不偏待人。

從《羅馬書》2:9-10的上下文來看,保羅特別提醒我們一點,就是上帝並沒有偏愛猶太人!祂會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6),保羅又強調上帝是不偏待人的(2:11)。所以在種族上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更卓越、更尊貴、更蒙上帝所愛等等的想法,並不合乎《聖經》(另參羅3:9-12)。那麼「先是猶太人」在這裏是甚麼意思呢?從2:7-10可以看到猶太人屬優先,是指他們在接受獎賞和刑罰方面,要為上帝付上更大的代價去肩負一個比外邦人更重要的崗位和責任,所以在他們有機會得到更大獎賞的同時,也要承受更重的問責(Accountability)。就好像在一所學校裏,風紀和班長被授予特權管理其他學生的秩序,他們盡忠職守固然會得到老師的嘉許;但是如果他們明知故犯,不守規矩,就會罪加一等,承受更重的刑罰。而猶太人就好像這個比喻裏的「風紀」或「班長」的角色,他們在上帝的計劃裏被委派去擔任一個比外邦人更重要(即更大責任)的崗位,包括持守上帝的吩咐,叫世人知道普天下有一位獨一的真神[4],負責傳遞和保存上帝的話語(羅3:2),帶出彌賽亞主耶穌(羅9:5),以致我們外邦人都有機會認識上帝和祂的兒子而得著救恩,成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羅8:16-17)。因此,從優先次序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的話,第二個意思是指上帝對猶太人的要求和問責,比外邦人更嚴厲!這正正是由於猶太人是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屬靈長輩,所以理應受更嚴厲的問責。

我們中間有些人可能會很羨慕被揀選,以致渴望成為「上帝的選民」,然而不少猶太人卻寧願:「請不要選我」,這是因為他們清楚知道「上帝的選民」意味著更大的責任,而不是擁有甚麼特權和優待。由此可見,從優先次序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可以有另一個應用,就是明白何謂「蒙上帝揀選」。我們一想到「蒙上帝揀選」,很容易會傾向理解為「更蒙福、更蒙恩、更蒙上帝所愛」,卻忽略了其實這等於被委派了一個更重要的身分及隨之而來的責任和代價。很可惜這種偏差的想法已經在我們基督教裏帶來了不良影響。例如,某些基督徒信主(蒙上帝揀選)之後,並沒有想過自己作為「基督徒」,就有需要為這個身分而付上代價和承擔責任,甚至認為我們既然不是靠行為得救,那麼任何在信仰裏所作的人為努力都是不必要或可有可無的[5],以致不少基督徒在信主後就沒有認真付代價去成長,也沒有從困難中使自己變得更成熟,對教會也沒有承擔。更甚的是,有一些信主後參與事奉的人(不論是平信徒或全職的傳道同工),喜歡從事奉中滿足自己,追求更多的權力、名氣、滿足個人的慾望,或是只把事奉當作一份工作只為了賺錢謀生(參提前6:3-5;多1:10-11;彼後2:1-3),而沒有看重自身的事奉崗位所附帶的責任和影響力。這些人往往不願意向主、向會眾,或向其他同工團隊問責,及後東窗事發,事態已經極其嚴重,讓主的名蒙羞(從近年見報的眾多基督徒以至教牧的醜聞,就可以得知)。另外,這類不願向人問責的事奉者,往往在犯事後就會把自己的事奉往績一一羅列出來,為的是要求法官減刑,逃避刑罰,而不是承認自己既嚴重地得罪了上主、辜負了教內眾多弟兄姊妹的信任和期望,並傷害了基督的名,為自己罪行的影響比非信徒所犯的更深遠,以致心懷歉疚地要求法官加重刑罰,藉此展現基督徒事奉者應有的問責精神。其實,「蒙上帝揀選」背後是一分問責的精神,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二章9至10節裏「先是猶太人」所包含的意思!只可惜,在現今基督徒的圈子裏,問責精神彷彿已經蕩然無存了。

總結,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一方面反映出向猶太人宣教的重要性和優先次序,這是保羅、主耶穌和天父所持的一致立場,也是現今大部分教會在宣教事工上有待校正的立場。另一方面,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也反映出屬靈上「問責」的重要性。正因為猶太人是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屬靈前輩,所以需要承受更大的問責。當逃避問責、好高騖遠而又不願意承擔責任的文化瀰漫在我們外邦信徒圈子的時候,我們不但缺少了一份屬靈後輩對前輩「猶太人」應有的尊敬和關愛,就連自己的信仰恐怕也會頻頻失腳,讓主的名不斷蒙羞。(待續)

 


[1] 見上篇〈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2] 《使徒行傳》 13:5;14:1;17:1-2 等。

[3] 關於猶太人或以色列人得救的經文,參《以賽亞書》59:20-60:3、《詩篇》14:7、53:6、《羅馬書》11:26、《啟示錄》7:4-10、21:12,以及猶太人的口傳傳統《米示拿》〈公會〉10:1(m.Sanhedrin 10:1)。而《羅馬書》1:16「……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裏的「希臘人」在上一篇文章已經提過是普遍理解為外邦人,並不是單指希臘民族。

[4] 見《申命記》4:5-8、6:4-5。另外《申命記》在4:6-10和6:6-9繼續提及他們需要傳遞對上帝的敬畏給他們的下一代和身邊的人,包括要遵守和教導上帝的吩咐等。

[5] 《聖經》的教導並非如此,我們信主後是需要努力順服基督、按聖靈而行的,這是主耶穌和保羅的吩咐(參 太7:21-27、林後10:5、加5:16、弗5:24、西1:10、2:6等)。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希伯來聖經》綜覽《路得記》:以行動活出天父的愛和憐憫才配得賞賜

「安息日研經坊」(2021-10-9)《希伯來聖經》綜覽:《路得記》(筆者:Ada LUI

圖為路得在田裏撿麥穗(參路2:2-17);James Tissot, 1896, French

《路得記》記載路得、拿娥米和波阿斯這三人的恩慈行動,最終成就了一個關於得贖以及在上帝的計劃裏有分的故事。

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一些耶書亞(耶穌)的比喻或教導,是指出天父要祂的兒女們像祂那樣以愛和憐憫去對人,因為這與他們在天國裏是否有分是相關的。

《路得記》簡介

1. 書名:來自1:4「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一個名叫俄珥巴,第二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聖經》有不少書卷都是以人的名字命名,然而《路得記》不但以一個外邦人的名字命名,更是一個摩押女子。

2. 作者:身分不詳;如按猶太拉比的傳統,作者是撒母耳[1]

3. 成書日期:許多早期的學者認為這書是在公元前950至700年成書,也就是大衛王在位至北國亡於亞述的年間。但近期的學者傾向把成書日期定在南國被擄或是回歸時期,也就是公元前586至500 年之間[2]。按後者的推斷,這書是一個關乎回歸的故事,是應許那些被擄歸回的人會被祝福,他們的家庭能延續,就如拿娥米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所經歷的一樣。此外,這也為本書提及大衛的家譜賦予了意義,因為當時大衛王朝已終結,提及大衛的家譜會燃起以色列人對大衛王朝復興的盼望。如果這書是寫在被擄初期的話,也就是以斯拉、尼希米反對猶太人與外邦人通婚的那段時期,本書從正面的角度去敘述摩押女子路得歸信猶太群體的故事,是在強調猶太人只能接受外邦人的歸順,但不容許猶太人因通婚而受外邦信仰影響。

4. 《五小卷》之一:按猶太人的傳統,他們會在五旬節時誦讀《路得記》。這書與五旬節連在一起是合宜的,因為路得的故事發生在逾越節至五旬節期間,也就是由開始收割大麥至收割小麥的這七個星期內。自《聖經》成書的早期開始,學者就認為上帝藉摩西在西奈山賜下妥拉的那天是五旬節,這是守五旬節的一個重要元素,路得被視為是在五旬節接受了妥拉而進入猶太群體的,正如以色列人是在五旬節領受妥拉一樣[3]

5. 大綱:《路得記》共有4章,大綱如下[4]

  1. 以利米勒全家遷往摩押(1:1-5)

  2. 返回伯利恆(1:6-22)

  3. 在波阿斯的田拾麥穗(2:1-23)

  4. 贖業至親的決定(3:1-18)

  5. 贖業至親的行動(4:1-9)

  6. 路得與波阿斯結婚(4:10-16)

  7. 大衛的家譜(4:17-22)

 

《路得記》的內容重點

1. 以利米勒全家遷往摩押(1:1-5

書卷的開始記述「士師統治的時候,國中有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1:1)士師統治的時候是一個政治混亂、宗教和道德都極度敗壞的年代。「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士21:25)反映出那時的人都不遵守律法,是一個律法鬆弛、公義不彰(lawlessness)的年代。1:1提到兩個地方,分別是「伯利恆」(‎בֵּ֧ית לֶ֣חֶם Bet-lechem;「糧食之家」)和摩押地,稱為糧食之家的地方竟然諷刺地出現饑荒,而摩押地則使人想起關於淫亂或上帝不喜悅的事[5],這樣的開場白給人帶來一種負面的印象。

接著記載那一個人的家庭,他名叫以利米勒(אֱלִימֶלֶך ’Elimelech;「我的神是王」),妻子名叫拿娥米(נָעֳמִ֜י Naꜥomi;「甜、愉快的」),有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מַחְל֤וֹן Machlon;「病弱」),一個名叫基連(כִלְיוֹן֙ Khilyon;「憔悴」),兩個兒子都娶了摩押女子,一個名叫俄珥巴(עָרְפָּ֔ה ꜥOrpah;「頸背」) ,一個名叫路得(רוּת Rut;「朋友,同伴」)。我們或許會因這兩個兒子的名字而懷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但《聖經》的敘事往往不是要讀者去考究它是真實還是虛構,而是要讀者從這些文學手法去留意當中的信息(例如:兩個兒子的名字或許是要預告他們命不久矣)。以利米勒一家在摩押地由寄居到住了十年,直到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都死了,只剩下拿娥米和兩個媳婦,拿娥米才決定回伯利恆。《聖經》沒有交代以利米勒遷往摩押是否不蒙上帝喜悅以致招災,而是想突顯拿娥米的境況非常悲慘,因為在古代社會,女子不會外出謀生,也沒有田地或家產的繼承權,她們出嫁後的生活只能倚靠丈夫或兒子;現在這三位寡婦都失去了倚靠,生活陷入了困境。留意拿娥米的苦況剛好與她名字的原文意思成了強烈的對比,這也是一種文學手法,為要增加故事的張力,讓讀者繼續追看下去,看看到底這個不合理的局面會怎樣被逆轉。

2. 返回伯利恆(1:6-22

「拿娥米與兩個媳婦起身,要從摩押地回去,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1:6)「回去」(שׁוּב shuv)這個字既可指身體的回轉,也可指靈性上的回轉,也就是「悔改」之意,這個字在本書共出現了15次,可見是一個重點,而拿娥米回轉的原因是「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給他們。」(1:6下)拿娥米打算自己回去,就勸兩個媳婦留在摩押地,她祝願耶和華恩待兩個媳婦能在摩押地尋得夫家(1:8),這是當時作為寡婦的惟一出路。在《聖經》裏,「恩待」(חַסְד chesed)這個字主要用來表達在盟約關係裏上帝對子民的那份忠誠和慈愛[6],這個字也可翻譯作堅固的愛、堅貞等(參《呂振中譯本》)。它在本書裏共出現了3次,第一次是用在耶和華身上(1:8),第二次是用在波阿斯身上(2:20),第三次是用在路得身上(3:10;《和修》把它譯作「忠誠」)。

兩個媳婦本欲跟隨拿娥米回猶大,但拿娥米說:「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兒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我年紀老了,不能再有丈夫。就算我還有希望,今夜有丈夫,而且也生了兒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1:11-13)這番話的背景跟《申命記》25:5-6所載的一條律法(levirate marriage,中文譯作〈娶寡嫂制〉)有關,內容是說一個人娶妻後沒生下兒子就死了,他的兄弟要為這人盡本分娶那寡婦為妻,生下的長子要歸在那已死的人名下,這律法的目的是要「為兄弟建立家室」(申25:9),並同時為那寡婦提供生活的保障。而按這律法,要是拿娥米再有兒子就可以娶她們為妻,但這已是不可能發生了。

這番話成功把俄珥巴勸退,她吻別拿娥米就返回摩押地,而按拿娥米的說法,俄珥巴是「回她的百姓和她的神明(那神明就是「基抹」,參民21:29)那裏去了」(1:15),但路得卻不為所動,她緊跟著拿娥米,說:「不要勸我離開你,轉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哪裏去;你在哪裏住,我也在哪裏住;你的百姓就是我的百姓;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你死在哪裏,我也死在哪裏,葬在哪裏。只有死能使你我分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懲罰我!」(1:16-17)這裏反映出路得對拿娥米的愛和忠誠,並同時不願意離開耶和華的信仰,她願意照顧婆婆而放棄尋找夫家,為了表示決心,她甚至立下背誓的咒詛[7]。「拿娥米見路得決意要跟自己去,就不再對她說甚麼了。」(1:18)她們回到伯利恆引起全城騷動,婦女們都認不出拿娥米。拿娥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娥米,要叫我瑪拉( מָרָ֔אmara;「苦」),因為全能者使我受盡了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使我受苦,全能者降禍於我。你們為何還叫我拿娥米呢?」(1:20-21)這裏反映出拿娥米的痛苦和絕望,她認定是耶和華使她受苦,「滿滿地出去」是指她當時有丈夫和兩個兒子,現在「空空地回來」是指他們都死了,但她忘了她的身邊還有一個媳婦路得。經文接著說當她們回來時,「正是開始收割大麥的時候」(1:22),而故事就從收割麥子開展的。

3. 在波阿斯的田拾麥穗(2:1-23

在這部分出場的是以利米勒本族的一個親屬,名叫波阿斯(בֹּעַז Boʿaz;「在他裏面有力量),是個大財主(גִּבּוֹר gibbor ;也可解作「大有能力」)。路得對拿娥米說:「讓我到田裏去拾取麥穗,我在誰的眼中蒙恩,就跟在誰的身後。」(2:2)這又跟摩西的一條律法有關,記載在《利未記》19:9-10「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葡萄,也不可拾取葡萄園中掉落的葡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申命記》24:19-22重述這條律法時就更清楚地說明其目的:「你要記得你曾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遵行這事。」(申24:22)表明上帝要子民在經歷過祂的憐憫和恩典後,就要像祂那樣恩待那些困苦的人,特別是寄居者、孤兒和寡婦。而經文說路得「恰巧來到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讀者們自然能領悟這當然不是巧合,而是上帝引領路得去到波阿斯的田裏。

波阿斯從監督收割的僕人口中得知那個在田裏拾取麥穗的女子就是跟隨拿娥米從摩押地回來的路得,也聽到她那謙卑和勤勞的態度。波阿斯的僕人容許路得在收割的人身後撿取禾捆中掉落的麥,其實已遵行了上述那條律法。然而從2:8-16開始就描述到波阿斯怎樣親自恩待路得,在在都顯出他所做的已超出律法所要求的,包括:1)讓路得以後都在他的田裏拾取麥穗;2)讓路得緊跟著女僕們,吩咐僕人不可侵犯或責備她;3)容許她喝水缸裏僕人打來的水;4)給她餅吃,又讓她把餅蘸在醋裏(醋可解渴);5)把烘了的穗子給她吃,讓她吃飽,並且有餘;6)吩咐僕人即使路得在禾捆中拾取麥穗,也不可羞辱她;7)要僕人從捆裏抽一些出來留給她拾取。

路得非常感激波阿斯的恩待,自覺只是一個外邦女子,卻蒙他那樣的照顧和保護,波阿斯對她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以及你離開父母和你的出生地,到素不相識的百姓中,這些事人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報償你。你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報償。」(2:11-12)波阿斯對路得的稱讚差不多是把她跟亞伯拉罕相比,他們都離開了本地、本族而去到一個陌生之地(參創12:1)。這裏提到上帝的「翅膀」( כָּנָףkanaf)使人想起當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後,上帝說:「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כָּנָף kanaf)上,帶你們來歸我。」這是以翅膀去描述上帝對子民的憐愛、保護和供應。波阿斯說路得來投靠在上帝的翅膀下,願她滿得上帝的報償。現實是,路得現在來到波阿斯的田,為她提供憐愛、保護和供應的是波阿斯。

當晚路得帶著一伊法的大麥[8]回到拿娥米那裏,告訴拿娥米她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裏做工。拿娥米就說波阿斯在恩待(חַסְד chased)活人和死人(死人是指她死去的丈夫和兒子,活人是指她們二人),又說波阿斯是一個他們的「贖業至親」(גָּאַל gaʾal;kinsman redeemer)(2:20)。留意「贖業至親」又跟摩西的一條律法有關,這身分的責任包括:1)把至親因貧窮而賣去的產業贖回(利25:25);2)如至親因貧窮而將自己賣給外人或寄居的,要把他贖回(利25:47-48);3)如至親有可得的訴訟賠償卻未能交其本人,該賠償可歸贖業至親(民5:6-8);4)要替至親報血仇(民35:19)[9]。留意贖業至親的責任不包括要娶至親的遺孀,拿娥米這時指波阿斯是她們的贖業至親,或許只是想到第一項責任。而無論如何,拿娥米之後的計劃能否成功,全視乎波阿斯是否會忠誠地活出上帝對「贖業至親」這律法,以及會否對路得施憐憫。

4. 贖業至親的決定(3:1-18

路得遵照波阿斯和拿娥米的吩咐,緊跟著波阿斯的女僕身後拾取麥穗,直到大麥和小麥收割完畢。這時拿娥米對路得說:「女兒啊,我不該為你找個歸宿,使你享福嗎?」(3:1)這意味著她接下來要說的話都是跟路得的婚姻有關(留意在古代社會,婚姻的主要元素並不關乎愛情,而是要為家族延後和生活得保障)。拿娥米告訴路得波阿斯今夜將在禾場簸大麥[10],吩咐她「要沐浴抹膏,穿上外衣,下到禾場,一直到那人吃喝完了,都不要讓他認出你來。他躺下的時候,你看準他躺臥的地方,就進去掀露他的腳,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3:3-4)這些吩咐當中暗示著要與他有性行為,例如:「掀露他的腳」、三次提到「躺下躺臥」[11],這都叫人猜測拿娥米想路得效法她瑪當日因猶大而得子的舉動。同是寡婦的她瑪,因著公公猶大沒讓小兒子盡本分娶她,就脫去寡婦的衣裳,用面紗蒙著自己,坐在猶大會經過的路上,讓猶大以為她是妓女,就與她同寢,最後成孕並生下雙胞胎(參創38章)。拿娥米吩咐路得暗地裏去親近波阿斯,是希望她也能從波阿斯得子,那麼路得的婚姻就有希望了。

對於婆婆要求自己做這些大膽的舉動,路得都願意順從,她說:「凡你所吩咐我的,我必遵行。」(3:5)經文接著記載:「路得就下到禾場,照她婆婆吩咐她的一切去做。」(3:6)中世紀的一位猶太拉比Rashi認為路得是先下到禾場,然後才裝扮自己,免得路過的人以為她是妓女[12]。筆者的推測是受到她瑪的故事所啟發,覺得這先後次序的倒轉是指,她瑪是在懷孕之後猶大才知道她的身分,但按著故事的發展,波阿斯是知道了路得的身分後,才娶她並使她懷孕,路得比她瑪更為蒙福。

當波阿斯半夜醒來,見有個女子躺在他的腳旁,就驚慌的問是誰。路得回答說:「我是你的使女路得。請你用你衣服的邊來遮蓋你的使女,因為你是可以贖我產業的至親。」(3:9)衣服的「邊」( כָּנָףkanaf)跟2:12的「翅膀」在原文是同一個字,用「衣服的邊去遮蓋」寓意著婚姻的結合,《以西結書》也曾用這意象說上帝用祂衣服的「邊」( כָּנָףkanaf)去遮蓋以色列的赤體,向她起誓和立約,使以色列歸祂(結16:8)。波阿斯當然明白路得的意思,他讚賞她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後來的忠誠(חַסְד chesed)比先前的更美。因為無論貧富的年輕人,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為你做,因為我城裏的百姓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3:10-11)經文沒清楚交代波阿斯與路得是否發生了性行為,但大部分學者都傾向是沒有的。讀者或許會認為路得這舉動有違婦道,但經文多次強調波阿斯與路得有一份救贖者與被贖者的關係,作者又藉波阿斯對路得的稱讚讓讀者明白到,路得此舉不是出於情慾,而是出於她對拿娥米和夫家的忠誠(חַסְד chesed),要是路得只考慮自己的婚姻,她大可以選一個年輕的丈夫,但現在路得請求波阿斯娶她是關乎到夫家的產業是否能得贖。

波阿斯對路得說,有另一位贖業至親比他更有資格盡上至親的本分,他應許說「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至親的本分,很好,就由他吧!倘若他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上至親的本分。」(3:13)他讓路得躺到早晨,到早上就讓路得用所披的外衣,裝了六簸箕的大麥回去,路得回去後把一切發生的事都告訴了拿娥米,又告訴她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婆婆。」(3:17)那六簸箕的大麥對拿娥米來說就好像是信物一樣(就像她瑪也從猶大手中得到信物;參創38:17),讓她相信波阿斯必會辦妥這事。「簸箕」[13]到底是多少不能確定,但Rashi 認為「六」是指之後出現的六個公義的後人[14],雖然這純屬推測,但簸箕裏的麥粒其實就是麥子的後代,或許波阿斯要藉此給拿娥米的信息是:他已明白拿娥米希望路得能有後代的這盼望。而「不可空手」這一句在經文中不是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由路得所複述,作者像是要以此回應拿娥米從摩押地回來時說:「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1:21),現在情況將會被改變。

5. 贖業至親的行動(4:1-9

波阿斯一早就去到城門,在古代近東社會,城門是一個進行商議決策、交易和訴訟的地方。波阿斯請了本城的十個長老來,在城門遇上那一個贖業至親,就對他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娥米,現在要賣我們弟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我應該向你說清楚:你可以買那塊地,當著在座的眾人和我百姓的長老面前,你若要贖就贖吧!倘若你不贖就告訴我,讓我知道,因為除了你以外,沒有人可以先贖,在你之後才輪到我。」(4:3-4)那人說他要贖。但接著波阿斯說:「你從拿娥米和摩押女子路得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買死人的妻子,使死人在產業上留名。」(4:5)那人就回答說他不能贖了,因為這對他的產業有損,他願意把這個資格讓給波阿斯,並且以當時的交易方式(一方的鞋子要脫給另一方)去落實這決定(4:6-8)。於是波阿斯正式成為拿娥米的贖業至親,他說:「你們今日都是證人;凡屬以利米勒,以及基連和瑪倫的,我都從拿娥米手中買下來了。我也娶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好讓死人可以在產業上留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的城門中消失了。你們今日都是證人。」(4:9-10)如上文所述,贖業至親的律法責任其實不包括娶至親的寡婦,但波阿斯把那一條為死人留名的律法也一併的去盡上本分,這再一次讓我們看見波阿斯對拿娥米和路得的恩慈已超過了律法所要求的。

6. 路得與波阿斯結婚(4:10-16

他們這宗婚姻得到在場所有百姓和長老的祝福:「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有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年輕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樣。」(4:11-12)經文把路得這個摩押女子與以色列的先祖母拉結和利亞相提並論,又把她跟她瑪相比,祝福她能為波阿斯生下後裔;不論是拉結、利亞或她瑪,她們能有兒子都是上帝所賜的福氣。

波阿斯娶了路得後,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婦女們就對拿娥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今日沒有使你斷絕可以贖產業的至親。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振奮你的精神,奉養你的晚年,因為他是愛慕你的媳婦所生的。有這樣的媳婦,比有七個兒子更好!」(4:14-15)這段說話是要回應拿娥米之前曾認定是耶和華降禍於她,但現在就證明事情並非像她所以為的,是上帝藉著路得對拿娥米那份忠誠的愛,以及波阿斯的敬虔和對人的憐憫,使拿娥米不再是兩手空空,而是懷中抱有一個孩子,家庭得以延續。

7. 大衛的家譜(4:17-22

最後就記載大衛的家譜路得所生的孩子就是大衛的祖父,他的名字是俄備得( עוֹבֵ֔דOved;「服侍者」),「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是大衛的祖父。」(4:17)最後的家譜由法勒斯的後代開始列出:「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4:18-22)路得對拿娥米的忠誠與慈愛,使她不但成為猶太群體的一分子,更成為以色列國一位上帝所重用的王大衛的曾祖母,彌賽亞‧耶書亞(耶穌基督)也是由大衛而出。

當以色列處於一個黑暗的士師統治時期,那是一個各人都只會照自己眼中看為對的去做的時期,卻出現了一位外邦女子路得,她對拿娥米的忠誠與恩慈超過了一般媳婦對婆婆的愛,又出現了一位波阿斯,他對拿娥米和路得所做的恩慈行動,已超過了摩西的律法所要求的要顧念困苦的人。在這個故事裏,上帝似乎是隱藏的,但從作者的敘事手法我們就知道是上帝把他們三人連在一起,又使用他們成就了祂拯救以色列民的計劃。

 

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一些耶書亞(耶穌)的比喻或教導,是指出天父要祂的兒女們像祂那樣以愛和憐憫去對人,因為這與他們在天國裏是否有分是相關的。

《路得記》讓我們看見上帝喜悅人以忠誠和慈愛去對待別人,祂也會賞賜這些人,讓他們能在上帝的國度裏有分。事實上,忠誠和慈愛正是上帝自己的性情,《舊約聖經》往往以「慈愛(חַסְד chesed)和信實」去形容上帝:

創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以慈愛信實(חַסְדּ֛וֹ וַאֲמִתּ֖וֹ chasdo vaʾametto;『祂的慈愛和祂的信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一路引領我,直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出 34:6 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有憐憫,有恩惠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חֶ֥סֶד וֶאֱמֶֽת chesed veʾemet

而在《新約聖經》裏,當形容耶書亞的性情時,則提及「恩典和真理」這兩個詞組:

約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χάρις charis)有真理(ἀληθείας alētheia;truth, faithfulness),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χάρις(charis)這個希臘文在《新約聖經》裏,意思大多數是「恩惠,恩典」(grace),既是指上帝對人的恩典(路1:30;羅3:24),也是指耶書亞對人的恩惠(徒15:11;羅12:6)[15]

耶書亞是上帝完美的彰顯,他宣講天國的真理,又治病趕鬼把人從壓制中釋放出來,在在都帶著一份對人的憐憫和愛[16],他對人堅定的愛並非因為我們願意信他或先去愛他,而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他的愛就先向我們顯明了(羅5:8;約一4:19)。藉著耶書亞,人能與天父和好,成為天父的兒女(約 1:12),並且我們是主耶書亞用真道所生的(約1:12,雅1:18),所以我們的心思意念及行事為人,都要以他的教導為準繩,以致我們能活出一個與天國子民的身分相符的生命。

耶書亞向人傳講真理時,常常教導人要對上帝和他有忠誠的愛,例如:「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又引用《申命記》6:4-5來說明最大的誡命是關乎我們怎樣去愛上帝等等(另參太25:1-30以及其平行經文)。對人方面,耶書亞也往往會提到天國的價值觀和天父那憐憫和慈愛的心腸,為的是要教導天父的兒女們也要像天父那樣對人有愛和憐憫,這也是建基於我們對主的一份忠誠的愛。現從《四福音書》中列出一些耶書亞在這方面的比喻或教導作論述。

1. 不饒恕人的惡僕(太18:21-35

當彼得問主耶書亞當饒恕人幾次的時候,主耶書亞說了一個關於天國的比喻,當中有三個人物:王、王的僕人、僕人的同伴。王的僕人欠了王一萬他連得,但無力償還,王「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太18:27)但這僕人之後卻不肯寬容一個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把那同伴下在監裏,主人知道這事後就對僕人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像我憐憫你嗎?」(太18:32-33)於是把僕人交給司刑的,直到他還清了所欠的債。耶書亞對門徒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太18:35)在教導人要饒恕別人時,耶書亞先讓人醒悟到自己是一個蒙了天父饒恕的人,天父饒恕人是出於祂的憐憫,祂期望那些經歷過祂憐憫的人,也效法祂去憐憫人,其中一個實際的行動就是表現在饒恕別人對自己的虧欠。要留意的是,這不是一個選擇性的吩咐,因為天父對那些沒有憐憫心腸的人,是會追討他的過犯的。

2.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10:25-37

有一個律法師問耶書亞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這人從律法書上知道他必須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去愛主上帝,又要愛鄰如己,只是他不知道誰是他的鄰舍。耶書亞說了一個比喻,是關於一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他被剝去衣裳又被打得重傷,比喻裏只有撒瑪利亞人對他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路10:34-35)耶書亞說,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得到撒瑪利亞人的憐憫,所以撒瑪利亞人是那人的鄰舍。這個故事會使當時的人受到衝擊,因為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互不交往,甚至彼此為敵(參約4:9;路9:52-54),但現在耶書亞把要愛的「鄰舍」也包括了敵人。事實上,要愛你的仇敵這教導耶書亞在登山寶訓也有提及:

太5:44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

太5:45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天父要祂的兒女們去愛敵人,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正是天父在做的事,而作為祂的兒女,祂也要求他們跟祂做同樣的事。

3. 兩個兒子的比喻(路15:11-32

這個比喻我們都很熟悉,當中也有三個人物:父親、大兒子、小兒子。小兒子離家在外花光了父親的家財後,就後悔回家,父親為他動了慈心,不但沒有責備他,反倒為他回家而歡喜,大兒子對於父親接納這個弟弟甚為不悅,父親於是對大兒子說:「……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慶祝。」(路15:32)這就是父親的心腸,他對子女的憐憫之情遠遠大於要計算他們曾有的過犯,這番剖白是希望大兒子能體貼父親的愛子之心。而在這個比喻之前的兩個比喻──失羊和失錢的比喻,其實都是耶書亞用來向法利賽人和文士說明:「一個罪人悔改,上帝的使者也是這樣為他歡喜。」(參路15:7、10)上帝定意要拯救罪人,所以差了耶書亞來到地上為罪人成就救贖之恩,這也就意味著上帝的工作必然是在罪人中。這三個比喻的重點是在問天父的兒女們:是否能明白天父的心?是否也會為罪人的悔改而歡喜?甚至被推動去參與主耶書亞那拯救罪人的工作?

4. 把綿羊和山羊分開(太25:31-46

耶書亞在踏上十字架被釘死之路之前,門徒問他關於他要來臨和世代終結的預兆(太24:3),耶書亞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來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人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太24:31-33)接著指出誰是那些可以承受上帝自創世以來為人所預備的國的人(太24:34),他們因上帝的緣故而主動向有需要的人做出憐憫的行動而不求回報,包括:給那些人吃的、喝的、住的、穿的、以及看顧他們,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正是上帝要求祂的兒女們去做的事,至於那些沒有這樣做的人,就只配得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太24:41)可見這份對人有憐憫並有實際行動的,是天父的兒女們的一個標記,耶書亞要我們以這樣的認知去等待他的再來,也要確實地知道將來天父必以這樣的要求向祂的兒女們問責。

 

結語:以行動活出天父的愛和憐憫才配得賞賜

《路得記》記載了上帝藉路得、拿娥米和波阿斯各人對上帝和人的忠誠與慈愛(חֶ֥סֶד chesed),成就了祂對以色列民的拯救,為子民帶來一位偉大的君王大衛,而這更延伸至後來上帝對世人的拯救計劃,為世人帶來一位永恆的救贖主彌賽亞‧耶書亞(參太1)。人能得到上帝的最大福氣,莫過於能在上帝的國度裏有分,而這分福氣與我們是否有忠誠的愛和憐憫是息息相關的。

耶書亞的教導清楚指出,我們要對上帝和人有一份忠誠的愛(חֶ֥סֶד chesed,就是一份堅定和不求回報的愛。對人有愛和憐憫是上帝的性情,上帝也要使用祂的兒女們向人做出帶著愛和憐憫的行為,包括:饒恕人、愛仇敵、接納罪人、照顧那些困苦及有需要的人等等。這份對人的愛和憐憫不是來自我們,而是來自上帝的,祂讓我們自己親身經歷過,又要使用我們去讓別人都能經歷到祂的愛和憐憫。當我們樂意被祂所使用,在生活中切實活出這份屬上帝的性情,我們才配得被稱為是至高者的兒女,也能以信心去等待主耶書亞的再來,並盼望能得天父的賞賜(參路6:32-36)。最後,願以使徒約翰的話與弟兄姊妹互勉:

約一5:3 我們遵守上帝的命令,這就是愛他了,而且他的命令並不是難守的。

約一5:4 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約一5:5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就是那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嗎?


[1] 參猶太拉比文獻《塔木德》(b.B.Bat. 14b)。

[2] 其中一個原因是,雖然《路得記》的故事發生在士師年間,但經文的希伯來文明顯受到亞蘭文影響,所以從語文來看,理應是被擄回歸時期的作品。

[3]The Jewish Study Bible, 2nd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2004), 1574。

[4]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Massachusetts, 2016), 1189。

[5] 摩押的始祖是羅得之子,他是羅得與大女兒從亂倫而生的(參創19:36-37)。《民數記》22至25章記載,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聚居,摩押王巴勒因懼怕他們而欲雇先知巴蘭去咒詛他們,但因耶和華的阻攔而不成功,及後巴蘭用詭計使以色列人與摩押和米甸的女子行淫,惹上帝發怒,以致上帝把瘟疫降在以色列民中,死了二萬四千人。在《申命記》,上帝更說明:「亞捫人或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甚至到第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 23:3)

[6] 參出15:13、20:6、34:6-7;民14:18-19;申7:9、12。

[7] 猶太學者Rashi 視這番話為路得正式皈依猶太信仰的誓詞,路得是在拿娥米的指示下說的(Ruth Rabbah)。但這看法對後來的拉比猶太教而言有欠說服力,因外邦人正式皈依猶太信仰是拉比時期才出現的事。不過在古代猶太教時期,外邦人是可加入猶太人的群體,而路得就是一個例子。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1575。事實上,及後的經文每當提到路得的名字時,也仍是以摩押女子來稱呼她。

[8] 一伊法的分量大約是10 俄梅珥,而1 俄梅珥大約是一個人一天的食物分量。

[9] John H. Walton, ZIBBC Vol 2 (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257.

[10] 「禾場」也就是「打穀場」,多是在一塊堅硬的平地上。以色列人在收割後,會把禾捆聚集到打穀場,以便進行兩個工序,第一個工序是把禾捆鋪在地上,以「碾禾橇」碾過,好讓穀粒脫離麥稈,由於穀粒跟糠秕(即碎稈和穀殼)混在一起;第二個工序就是用揚穀叉(即「簸箕」)把穀粒拋在空中,讓輕的糠秕被風吹走,重的穀粒留下來;當所有處理好的穀粒仍在打穀場而還未存放入穀倉時,就需要有人日夜看守。估計波阿斯那天晚上是跟僕人吃喝,慶祝收割完畢,然後在打穀場睡覺,看守收成。參林梓鳳著,《聖經的詞裏人間》,頁2-12;黃天相著,《路得記:恩惠的故事》,頁136。

[11] 「腳」可以是男性生殖器的委婉語,參出4:25,而「掀露他的腳」就等同是「露其下體」,也是「跟他有性行為」的委婉語,參利18章。

[12] Rashi 更認為路得這些舉動是正式皈依猶太信仰,例如:她沐浴自己代表從之前拜偶像之身潔淨過來,她膏抹自己代表她接受了妥拉,她穿上外衣,代表她穿上了安息日的衣裳,象徵完全遵守安息日(Peʾah 8.7)。

[13] 六「簸箕」的總重量不明,如果是六「伊法」,就約有90-150千克,這太份量太重,路得無法扛得起,如果是六「俄梅珥」,則是路得一天拾取的量的10份之6,則太少,所以有可能是六「細亞」,即2 伊法。

[14] Rashi (Ruth Rab.) 認為「六」是指六個公義的後人:大衛、希西家、約西亞、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15] 這個字也可解作「得人的喜愛」(路2:52,徒2:47)、「恩慈的行為「(林後8:6)和「感謝「(路6:32-34)。

[16] 耶書亞對人滿有憐憫(例如:太9:36、20:34;可1:41、14:14,路7:13)和愛(例如:約11:35-36、13:1)。

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先是猶太人):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作者:Herbert Chan)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終結。」(太28:18-20)

我們作為外邦的基督徒,在推動宣教、向萬國萬民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會引用這段被喻為是「大使命」的經文作為支持。遵行「大使命」固然重要,但若然我們只把這「大使命」當作金句和口號來用,而沒有把它放回《馬太福音》的脈絡裏來看時,我們在傳福音的優先次序上便很容易將每一個國家和每一個民族都看為同等重要。這段「大使命」的經文記錄在《馬太福音》最後的部分,是耶穌在被釘死復活以後對門徒作出的吩咐,然而傳福音的使命卻並非從這一刻才開始的!

《馬太福音》4:23、9:35、11:5、24:14、26:13等以及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都指出耶穌在被釘死之先,已經在傳福音了。[1] 而當時耶穌傳福音的對象正是以色列民(即猶太人)。換句話說,今天我們在傳福音的對象上,往往會不經意地把猶太人與列國的外邦人看為同等,忽略了猶太人在《聖經》裏面是有一個獨特的優先位置。而使徒保羅就把「先是猶太人」這個重要的觀念寫在《羅馬書》裏,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要特別留意這點。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

「先是猶太人」的希臘原文是Ἰουδαίῳ τε πρῶτον。當中πρῶτον是「先」的意思。而「後是希臘人」的希臘原文καὶ Ἕλληνι 裏其實並沒有「後」的意思,那是中文的《聖經》翻譯把καὶ(意思是「和」、「以及」)翻譯成「後」去表達經文中「先後次序」的意思,這樣的翻譯把猶太人應有的「先」正確地強調出來。至於「希臘人」,就是代表著外邦人。那麼,「先是猶太人」是甚麼意思呢?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先」具有甚麼特別的意義呢?這正是筆者想要分享的。

πρῶτον這個詞在希臘文裏跟中文的「先」一樣,通常可被理解為兩個意思:一)表達時間次序的「先」。就是按照時間發生的先後次序,好像排隊一樣,先來的會排在前面;二)表達優先次序的「先」。這好比在銀行裏有為尊貴客戶專設的櫃位,即使遲來了,尊貴客戶也可以比先來的普通客戶優先得到服務。而這兩個不同的意思其實同樣可以用作理解《羅馬書》1:16所表達的概念。篇幅所限,筆者在這裏先討論「先是猶太人」的第一個「先」的意思(時間次序的「先」),而「先」的第二個意思(優先次序的「先」)會留在下一篇文章分享。

從時間次序來看「先是猶太人」,是指福音的廣傳是先從猶太人開始的。《使徒行傳》1:8「……並要在(1)耶路撒冷、(2)猶太全地和(3)撒馬利亞,(4)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就反映出福音本身是先從猶太人的信仰中心耶路撒冷開始,再一步步地傳到外邦,直到地極(從1到4)。另一方面,耶穌本身是猶太人,他揀選的十二個使徒也全都是猶太人。因此,傳福音當然是從猶太人開始的,而這班猶太人甚至是《馬太福音》28:18-20中耶穌把「大使命」所交托的對象。這意味著猶太人無論是在聽聞福音上,或是被上帝差遣去把福音傳開上,從時間次序來看都比我們外邦人更早,更「先」。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8)

保羅在《加拉太書》解釋耶和華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創12:2-3)時,甚至把傳福音在時間次序上的安排推前至《創世記》。意思是上帝從一開始已經把外邦人包括在祂的救贖計劃裏,只是時間次序上要「先」從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猶太人)開始,之「後」外邦人才透過因信稱義加入上帝的國。所以,簡單來說,猶太人其實是我們外邦信徒的屬靈長輩!事實上,從五經中可以看到耶和華一早已經要求以色列民向萬國為祂作見證(申4:6-8)。這比起保羅為主作見證早上千多年,更比今天我們為主作見證早了三千多年的時間。雖然從歷史書和先知書中可以知道以色列民為耶和華作見證不算稱職,但從時間次序來看他們始終是我們屬靈的長輩,而且他們的付出帶給我們一定的貢獻。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很多,各方面都有。首先,(1)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羅3:1-2)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2)兒子的名分、(3)榮耀、(4)諸約、(5)律法的頒布、(6)敬拜的禮儀、(7)應許都是給他們的。(8)列祖是他們的;(9)基督按肉體說也是從他們出來的。願在萬有之上的上帝被稱頌,直到永遠。阿們!(羅 9:4-5)

保羅在《羅馬書》進一步指出,猶太人不但是我們屬靈的長輩,更是我們屬靈的恩人,因為我們透過他們獲得了很多好處:

(1)上帝的話。猶太人忠心地抄寫和保存聖經,以致今天我們能夠有準確完整的聖經經文;

(2)兒子的名分,也就是猶太人跟我們分享了他們本來獨有的上帝兒女的名分;

(3)上帝榮耀的同在,猶太人稱之為Shekinah[2]

(4)上帝與人所立的諸約;[3]

(5)律法,在猶太人來看,廣義指上主所賜的生命指引和教導;

(6)禮儀,例如我們守的聖餐就是耶穌在被賣之前,以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來設立的;

(7)應許,例如耶和華應許給亞伯拉罕建立的大國和祝福(創12:2-3);

(8)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代表著我們被納為上帝所揀選的列祖的後裔;

(9)基督,就是猶太人的彌賽亞,拿撒勒人耶穌,我們的主。

除了以上保羅提出的這些由猶太人傳給我們外邦人的禮物,這兩千多年來基督教的神學研究、信仰觀念,甚至西方的文明,其實都源於猶太人領受了上主的話(例如:十誡,就是現今世界法律的參考基礎)。猶太人給我們的恩惠是實實在在的,然而我們有承認、感激和記念他們所付出的嗎?面對屬靈的長輩和恩人——猶太人,我們作為外邦人應該怎樣回應呢?

但如今我要到耶路撒冷去,供應聖徒的需要。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一些捐款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為外邦人既然分享了他們靈性上的好處,就當把肉體上的需用供給他們。(羅15:25-27)

保羅在《羅馬書》15:25-27身體力行地教導,外邦人既然從猶太人身上得著了屬靈上的好處,就應該向猶太人報恩,所以他致力把外邦信徒的捐款帶給在耶路撒冷有需要的猶太信徒。屬世的恩惠最多只帶給我們今生的益處,可是屬靈的恩惠是關乎到我們永恆的生命。古語有云「知恩圖報」、「飲水思源」,大概我們都會感謝領我們信主,或曾栽培我們、讓我們的屬靈生命成長的「屬靈長輩」,甚至我們會感謝和記念一些我們素未謀面的「屬靈長輩」,例如戴德生、馬禮遜等一眾祝福過華人信徒的人物。然而,我們中間卻很少信徒會同樣地向在屬靈上祝福過我們的猶太人存感恩、尊敬和虧欠的心。今天大部分的基督徒即使不仇視猶太人,也只是把他們與列國看齊,並沒有額外地敬重和關愛他們。即使有信徒群體或教會特別關愛猶太人,又有多少人會恆常禱告記念他們,為他們所受的不義發聲,甚至投放額外的資源在猶太的宣教事工上?我們腦裏一般都存有很多神學觀念和信念,例如「因信稱義」,「信徒死後會復活」等等,可是「先是猶太人」這個從《聖經》而來的觀念,卻很多時被我們外邦基督徒忽略了。

總括而言,「先是猶太人」其實是《聖經》裏一個實實在在的觀念。從時間次序的「先」來看,我們明白到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更「先」聽聞福音。甚至,猶太人在時間次序上走在我們之「先」,他們比我們外邦人更「先」認識耶和華,更「先」為上主作見證,更「先」參與傳福音的工作。換言之,猶太人是我們屬靈的前輩、長輩。保羅在《羅馬書》進一步指出,猶太人其實是我們的恩人,因為我們外邦人從他們身上獲得了很多屬靈的祝福,包括《聖經》和主耶穌等等。不信主的人也知道做人不應該忘恩負義,更何況是跟隨主的信徒呢?因此信徒不應忽視猶太人,反而更應對他們付出額外的關愛、尊重、禱告。這是現今大部分的信徒和教會所忽略的,有些信徒甚至會反其道而行去攻擊猶太人。其實《聖經》經文本身已經讓我們知道猶太人在上帝的心裏有一個獨特和重要的位置,只是過往我們甚少從這個層面去思考,或有所誤解而已。(待續)

 


[1] 耶穌所傳天國的福音,跟我們今天所傳的福音不盡相同。詳細的不同可以參考 Scot McKnight, “The King Jesus Gospel – The Original Good News Revisited”, Zondervan, Grand Rapids。事實上,「福音」或「好消息」(希伯來文 בְּשֹׂרָה)這個詞本身在《希伯來聖經》裏早已多次出現,例如撒下4:10、18:19、25-27;王上1:42;王下7:9;賽40:9、52:7、61:1等。

[2] Shekinah的例子,例如會幕被立起時上帝的榮光充滿會幕(出40:35);所羅門獻聖殿時上帝的榮光同樣充滿了聖殿(王上 8:11);使徒約翰也同樣地描述主耶穌與我們同在的榮光(約1:14)。

[3] 例如,耶和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 15:18;17:4–21);透過摩西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出 24:8;34:10;申 29:1)與大衛的約(撒下 23:5);《耶利米書》提到的新約(耶 31:31)等。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希伯來聖經》綜覽《雅歌》:從男女之情到更愛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1-10-2)《希伯來聖經》綜覽:《雅歌》(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以色列地的百合花(見歌2:1-2、16、4:5、5:13、6:2-3、7:2),攝於耶路撒冷聖經植物公園;©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雅歌》除了可按字面意思理解,猶太的傳統會把書中男女之情比喻為上帝和以色列之間的關係,而基督徒的傳統則理解為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如果我們也嘗試把《雅歌》中的男女關係理解為上帝和祂子民(包括外邦信徒)之間的關係:

1)這對我們來說可帶來甚麼屬靈的意義或提醒?

2)《新約聖經》裏有提及相關的教導嗎?

 

簡介《五小卷》

在綜覽《希伯來聖經》第三部分《著作》的《詩篇》、《箴言》和《約伯記》之後,按次序就是《五小卷》,所以我們會先簡介《五小卷》和綜覽《五小卷》的起首書卷:《雅歌》。這五卷書會在猶太月曆的主要節日裏誦讀。(見下表)

猶太的節日

按猶太傳統會讀的書卷

希伯來文書名

逾越節

雅歌

שִׁיר הַשִּׁירִים

五旬節

路得記

רוּת

耶城被毀日

耶利米哀歌

אֵיכָה

住棚節

傳道書

קֹהֶלֶת

普珥節

以斯帖記

אֶסְתֵּר

不過這猶太傳統並非耶書亞(耶穌)時期的傳統[1],而是後來的猶太人按照猶太節期在月曆上出現的次序而發展出來的,以便守節時在會堂裏誦讀。而每卷書所對應的節期都有其原因,我們會在綜覽每卷書的時候提及。

 

簡介《雅歌》

1. 書名:《雅歌》的希伯來書名 שִׁ֥יר הַשִּׁירִ֖יםShir Hashirim(Song of Songs)來自1:1「所羅門的雅歌。」希伯來文 שִׁ֥יר Shir的意思是歌,而  שִׁ֥יר הַשִּׁירִ֖יםShir Hashirim就是「歌中之歌」,這表達方式就如「萬王之王」、「至聖所」那樣,表示這歌是極致非凡的一首作品。

2. 《雅歌》的內容簡介和研讀上的困難:《雅歌》的主題表面上是表達對愛情的渴慕,用詩歌體裁寫出一對男女的相愛過程,以至進入婚姻當中的感受。女主角為農村女孩,而她的良人則為一位耶路撒冷的君王,詩歌的內容主要是描述二人的內心世界,也有一些對現實和夢境的描述,並不按照時序而寫。當中偶爾提及雙方的母親、兄弟、守衛和耶路撒冷的女子等人物。在所有《希伯來聖經》的書卷中,《雅歌》普遍是被忽略的,而要解讀這書也存在不少難題,例如:a)作者是否所羅門?b)內容露骨,難以公開教導;c)既難以直接按字面來讀和教,那麼應該如何理解經文的內容和想要表達的意思(按字面、寓意還是其他方法)?d)跟《以斯帖記》一樣,書卷內容在原文中並沒有提及上帝的名字[2],要怎樣理解這書的神學意義?e)關乎情愛的內容,為何可以列入《聖經》的正典?f)詩歌體裁的經文沒有交代內容的時間、地點、人物和背景資料等,也不按時序,以致難以準確解讀。

3. 作者:《雅歌》的作者在傳統上被認為是所羅門,但也有不支持這說法的。支持者的理據主要建基於:a)1:1的標題指向所羅門;b)《列王紀上》4:32指出他作箴言三千句,詩歌一千零五首,所以《雅歌》可能是他所寫的智慧文獻中的其中一首;c)按照經文的內容和描述,情歌本身較配合一些國泰民安(有農耕收成)和生活平靜的處境,這也符合所羅門王的時期;d)經文同時提及南北兩國的地點(例如:得撒和耶路撒冷),並沒有反映南北國之間有衝突,或已受到亞述或巴比倫帝國的威脅,亦不像亡國被擄或回歸的景況,因此也符合所羅門時期的理解。而不支持者的理據則主要是:a)《列王紀上》11:3提及所羅門娶了七百個公主,三百個妃嬪,但經文卻指向一男一女的專一關係;b)經文中出現所羅門的名字時是以第三身來記載而不是用較為合理的第一身;c)《雅歌》的希伯來文有受亞蘭文影響的跡象,所以不像以色列國早期的著作;d)標題1:1中「所羅門的」原文是 אֲשֶׁ֥ר לִשְׁלֹמֹֽה 也可理解為「歸給、屬於、為了」所羅門(就如「大衛的詩」也未必是指由大衛所寫),因而估計《雅歌》也未必一定出自所羅門之手,而可以是後人收集後歸在他名下。無論如何,我們無法絕對肯定作者是否所羅門,不過《雅歌》的內容反映男主角應該在耶路撒冷作王,而且經文提及雖然他有六十王后、八十妃嬪,並有無數的童女,但女主角才是他獨一的鴿子、是他完美的人兒(6:8-9),加上拉比傳統上較支持所羅門是作者的說法[3],所以即使我們無法肯定,但嘗試用所羅門來代入經文,可算是最理想的做法,並且也是編者以「所羅門的雅歌」為題的原因。

4. 成書日期:若按傳統觀點相信所羅門為《雅歌》的作者,這書的寫作日期就會是在他作王的時期(公元前十世紀左右)。而假使這書只是歸在所羅門的名下而並非由他所寫,按照經文反映的社會背景和牽涉的地理資料,也指向屬於以色列國較早期的作品[4]

5. 解經的方式:早期的猶太拉比已經討論是否應該按字面的意思來理解這書,其中著名的拉比 Akiba(公元後第一至二世紀)宣告,如果有人在宴會廳中唱《雅歌》並純粹當歌詞(按字面意思)來看,他就不能承受永生(T. Sanh. 12:10)。而猶太拉比在傳統上傾向用《雅歌》中男女之間的愛情比喻為上帝和以色列民之間的愛[5]。基督教的傳統則傾向理解為預表基督和教會之間的愛。可以說,過去兩者都認為按字面的意思較難直接應用,於是傾向以寓意或預表的方式來解讀《雅歌》。不過,也有現代學者認為《雅歌》應按字面理解,是純粹描寫人類對愛情和性的渴求的文學作品。筆者建議用猶太人兼容性的態度來面對,只要說法合理並能帶領我們更親近上帝,也就不妨同時參考多個不同層次的解釋(包括字面、寓意和預表),以豐富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和對祂話語的理解。

6. 神學信息:雖然《雅歌》的主題表面上是男女之間的愛,但其實也有其神學重要性,例如:

a)說明上帝關心人的所有,包括愛和被愛、對性的需要、戀愛的過程和感受。

b)愛情和性都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本是好的。可惜後來人扭曲愛和性的觀念(例如:創6:4-6),而《雅歌》卻教導和強調上帝子民中間正確的觀念和應用:i)一男一女的夫妻盟約關係是上帝所訂立和看重的(創2:24-25;箴2:15-18);ii)正確的性關係符合《妥拉》所教導的道德倫理(出20:14;利18和20章);iii)對抗古近東的異教、拜偶像中的廟妓文化(利19:29;申23:17-18;王下23:7;何4:14)。

c)帶出要明白《聖經》和上帝,不能單靠理性討論,也要從感性層面去體會的重要性。

d)《雅歌》中一男一女的親密關係,尤如返回人類犯罪前伊甸園的美好景況(創2:25),表明上帝希望領人回歸像伊甸園那時的人與人、上帝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

e)《雅歌》高舉「愛」,表明上帝喜悅「愛」、看重「愛」,甚至祂自己就是「愛」(約一4:16)!祂喜悅人建立彼此相愛的關係,包括愛祂、愛基督和愛鄰舍。

7. 文學手法:《雅歌》整卷書都是以希伯來詩歌體裁寫成,當中常用的修辭包括:

a)平行句,例如: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1:5);

b)重複句,例如:不要挑動愛情(2:7、3:5、8:4);我的良人屬我(2:16、6:3);我屬我的良人(6:3、7:10);

c)明喻及圖像,例如:……你的牙齒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淨之後走上來,它們成對,沒有一顆是單獨的。(4:2)

d)其他手法,例如:大量對話、描寫反應、感嘆、雙關語(pun, word play)的文學修辭技巧等等。

8. 大綱以及其文學結構:《雅歌》共有8章,1:1是標題,然後1:2-8:14的內容大綱並不是按時序來記載,而是用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去呈現男女之間的關係,首尾部分強調雙方對彼此的渴慕和期待,而中間的部分是二人結合的婚禮圖畫,充滿浪漫的意境:

A. 渴慕之歌(1:2-2:7)

B. 尋覓之歌(2:8-3:5)

X. 婚姻之歌(3:6-5:1)

B’. 委身之歌(5:2-8:4)

A’. 期待之歌(8:5-14)


渴慕之歌(1:2-2:7

第一段詩歌的主題是描述男女的互相渴慕。1:2-4描寫女主角渴望得到他良人的親吻和愛情,並重複用酒來比喻她在愛和思念中的陶醉(1:2、1:4)。從「王領我進入他的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思念你的愛情」(1:4)並之後提及的「耶路撒冷的女子」(1:5),反映她的良人在耶路撒冷作王。接著1:5-7描述她的內心世界和家庭背景,她為自己皮膚黝黑而自辯,說母親的兒子們都對她發怒,要她去看守他們的葡萄園,以致連自己的葡萄園也未能看守。這些話反映出她看自己為不配、因被人使喚而自憐,同時夾雜著內心對良人的一份思念──「你在何處牧羊?正午在何處使羊歇臥?」她雖看自己為卑微,良人卻稱讚她是最美麗的女子,又比喻她像法老戰車上的駿馬,因為埃及戰車的馬匹會配戴金銀的裝飾,所以這是指他要給她配戴華麗的裝飾,表達出對她的愛意和看重。(見1:9-11)

歌2:1 我是沙崙的玫瑰花,是谷中的百合花。

歌2:2 我的佳偶在女子中,好像荊棘裏的百合花。

1:12-2:2雙方繼續輪流稱讚對方的美麗和英俊。女主角說自己是「沙崙的玫瑰花,谷中的百合花。」沙崙是以色列北部沿海的平原,土地算肥沃和適合植物生長,所以「沙崙的玫瑰」是指自己十分平凡,只是花海中的一朵而已;同樣,在缺乏河流和水源的以色列地,山谷是最多雨水匯集流經之處,因此雨季過後乾旱的山谷也可生出較多的花草,所以「谷中百合花」是平行句,同樣指到自己不過是眾多百合花的其中一朵而已,她覺得自己如此平凡,根本配不上男主角。但是,她的良人卻回應:「我的佳偶在女子中,好像荊棘裏的百合花。」說明他心目中只有女主角一朵百合花,其他的女子都是荊棘,肯定了女方的獨一地位和重要性。餘下的經文繼續表達女主角對良人的心動和渴慕,甚至因愛成病,反映男女主角並非可以常常單獨相處見面,他們的相聚有時可能只在公開的宴會廳裏(參2:4)。這跟男主角作為以色列王,要「牧養」整個國家,國務繁重的背景吻合(王在古近東的文化中往往被比喻為牧羊人去保護國民和供應他們的需要)。

歌2:7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喚醒(תָּעִ֧ירוּ,不要挑動(תְּעֽוֹרְר֛וּ愛情,等它自發。

第一段詩歌以2:7作結,類似的句子也在3:5和8:4出現,估計是作為詩歌的停頓和分段之用。我們無法肯定說這話的人是誰,但按照上下文應該是女主角。當中「耶路撒冷的女子」估計是王身邊的眾多童女(參1:3),「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則可寓意為快速和戀慕的意思(參詩8:33;箴5:9、6:5),而「喚醒」和「挑動」在原文中其實相同,也就是在叮囑那些圍繞著王身邊的侍女,要讓她與王之間的關係自然發展,不要在王身邊代她說話或作任何催逼的行動。這提醒我們感情是不能勉強的(就如上帝恩待我們,不會勉強我們去愛祂、為祂付出),所以我們也不應只做一些表面工夫,試圖營造一份看似與上帝親密的關係,事實上我們若尊重祂的話就應該全心全意地切實去愛祂並順服地遵行祂的吩咐,這才是真正愛上帝的表現(參申6:4、約14:21)。另外,如果以女主角的思念去看的話,這或許是在表達女主角對王的體貼和尊重,她雖然十分渴慕見王,但同時又不希望打擾王處理國務,寧願等候王回來見自己的矛盾心情。可以說,第一段詩歌細緻地描寫了這對情侶對彼此的肯定、愛意、渴慕等心情,並他們互相體貼、顧及對方感受的心意。另外要留意,經文中多次提及「葡萄園」,這是彼此建立親密關係的圖畫,因為耶和華也曾用葡萄園來表達自己和以色列的親密關係(賽5章),難怪猶太拉比的寓意解經會把當中的男女關係比喻為上帝與子民之間的理想關係。


尋覓之歌(2:8-3:5

第二段詩歌的主題為「尋覓」,2:8-14描述男主角前來找女主角的經過,希望她會跟自己同去,並用冬天已過,春天已來比喻為適合見面的時機,讓他得見她的美貌,得聽她悅耳的聲音。

歌2:15 請為我們擒拿狐狸,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我們的葡萄正在開花。」

歌2:16 我的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他在百合花中放牧。

2:15再次提及葡萄園,並以二人的葡萄正在開花來表達彼此關係的穩步發展。不過,歌詞突然說要提防小狐狸毀壞葡萄園,就是指要防範任何破壞或影響他們二人關係的東西。如果按猶太拉比的寓意式解經,這是提醒以色列民要預防一些傷害或影響他們與上帝之間關係的事情,因為上帝和子民是彼此屬於對方的,不能容納第三者,這對當時古代的猶太人來說,特別提醒他們不可在敬拜上帝的同時,又去拜其他偶像(例如:巴力、亞舍拉)。而對基督徒而言,則提醒我們不可容讓任何東西傷害或影響我們與主耶書亞(耶穌)之間的關係,這與耶書亞在登山寶訓中「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的教導互相呼應。2:16的「我的良人屬我(דּוֹדִ֥י לִי֙ dodi li),我也屬他(וַאֲנִ֣י ל֔וֹ wa’ani lo)」表明彼此擁有對方和屬於對方,而「他在百合花中放牧」反映良人作為一位王,在身邊會有許多女子出現,但二人都單單屬於對方、彼此委身於對方。

2:17-3:5則描述女主角對雙方已經結成夫婦一起生活的憧憬或描述。她在黃昏的時候期望她的良人回家,並會在夜間突然睡醒而不見良人,於是便到城中尋找他。最終女子找到她的良人,就拉住他不再肯放他走,她說要「領他進入我母親的家,到懷我者的內室。」這是平行的詩句,表達出一種十分有安全感的處境,那是因為她的良人不能離開她。而這段詩歌的結束(3:5),再次用「耶路撒冷的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喚醒,不要挑動愛情,等它自發。」這句話,也許像之前2:7那樣是表達一種希望讓愛情自然發展的心聲,這正是女主角既不想良人離開自己,同時也不想勉強他去愛和委身於自己的情況。


婚姻之歌(3:6-5:1

第三段詩歌的主題描述男女主角進行婚禮、進入婚姻的親密關係,也是整篇《雅歌》的核心部分。3:6-11是女主角對所羅門王坐轎行婚禮的描述,婚禮進行的氣氛濃厚,並且經文兩次提及所羅門的名字(3:7、3:11);4:1-8則進一步描述他迎娶女主角的情境、在婚姻中親密的關係和對她的讚美,當中描述女主角在面紗後的美麗(4:1),王稱她為「我的新娘」(4:8),並且邀請她一同離開黎巴嫩。黎巴嫩可能是她原生家庭的所在或他們二人相識之地(留意所羅門時期的以色列國版圖北至推羅和西頓,所以當時的黎巴嫩也屬以色列境內)。這時,男主角要她離開和轉移視線(4:8),可能在提示二人的結合不但在身分上要有所轉變,他期望女主角要有新的視野,並且要離開過去父家的舊有生活方式,因著新的身分而作出改變。

4:9-5:1繼續表達男主角(新郎)對女主角(新娘)的愛意,其中4:12-16比喻女主角「是上鎖的園子,是禁閉的園子,是封閉的泉源」也就是她單單屬於她的良人(4:16-5:1)。當中出現樹、花、沒藥、沉香等香料等字眼,不禁讓人聯想起《箴言》7:14-21描述一個愚昧無知的青年怎樣被誘惑去靠近外邦女子,最終賠上自己的性命。這兩段經文成了對照,突顯出把親密關係建立在婚姻中才是真智慧!如果按猶太拉比寓意式的解經,這場婚禮和雙方的聯合可比喻為上帝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後在西奈山宣讀十誡、訂立盟約的情景。難怪猶太的傳統會在逾越節的時候誦讀《雅歌》,就是要記念以色列民出了埃及並與上帝聯合,就必須撇棄以往在埃及的舊有生活方式和思維,單單事奉上帝。


委身之歌(5:2-8:4

第四段詩歌的主題關乎雙方對對方的委身,與之前第二段對對方的尋覓是一個呼應(2:8-3:5)。一開始5:2-8記載女主角躺臥,但心卻醒,這時她的良人敲門要她開門,像是工作忙碌過後夜裏回家的情況。她初時因為已經洗淨了自己、脫了衣裳就寢就不想再起來開門,但當看見良人從門縫裏伸進他的手就想改變主意,在遲疑不決之間她最終也前往開門,然而她的良人已經轉身離開了,於是她就出去尋找。這時經文再次提及城中巡邏的守衛,這明顯在《雅歌》的文學倒影結構中與之前的3:1-4是個平行,然而這次女主角遇上他們後,竟然被打傷和被奪去了披肩!這情況是難以理解的,解經家大多解釋守衛誤以為她是個妓女[6],但筆者認為這可能是她做惡夢的夢境(5:2),又或者只是一個比喻,去對比之前3:4最後找到良人的美好結果。無論如何,這段結束在「耶路撒冷的女子啊,我囑咐你們:若遇見我的良人,要告訴他,我為愛而生病。」(5:8)這是女主角再次對「耶路撒冷的女子」說話,以表達她內心對良人渴慕的感受。而這段有關二人的若即若離,反映他們雖然已經結婚,但二人仍未能完全同步或建立出默契。按照猶太拉比的寓意式解經,這段可比喻為以色列民在西奈山立約後便隨即在山下拜金牛犢,以致上帝十分傷心,最終要由利未人殺害其他支派的同胞三千人以及摩西的代求才能平息事件(出32-33章)。另外也有猶太拉比把這段經文比喻為以色列民亡國被擄的慘痛經歷,因此他們思念上帝,希望祂出手救贖他們回歸耶路撒冷。

接著5:9女主角被提問「你這女子中最美麗的,你的良人有甚麼勝過別的良人呢?你的良人有甚麼勝過別的良人,你這樣囑咐我們?」引出一段女主角讚美和肯定她良人的話(5:10-16),接著她再被問到「你這女子中最美麗的,你的良人往何處去?你的良人轉向何處去了?我們好與你同去尋找他。」而她的回應就是「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中,到香花園,在園內放牧,採百合花。」(6:2)這回答對應之前第二段詩歌的起首2:8-2:16,表達二人有屬於他們倆的葡萄園,而6:3「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屬我;他在百合花中放牧。」在原文更與2:16幾乎完全相同,明顯是個平行對應,以表達雙方的關係是彼此單單屬於對方,這些提問根本不能動搖他們之間那種委身和忠誠的關係。另外,這也可對照伊甸園中蛇怎樣用說話來挑撥亞當、夏娃和上帝之間的關係,讓二人不聽從上帝的吩咐(創3:4-5),而《雅歌》則強調二人的關係不會因為別人的話而動搖。

6:4-13記述男主角對他佳偶的稱讚,當中「你美麗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6:4)是指著以色列南北兩個地區的重要城市(得撒和耶路撒拉冷分別是南北國分裂早期的兩國首都,後來北國的暗利把首都遷至撒瑪利亞;參王上16章)。得撒(תִּרְצָה Tirtzah)在原文的意思是「美麗」,也就是說,他用雙重的手法去表達女主角的重要性和美麗!不但如此,男主角更進一步強調雖然宮中有六十王后、八十妃嬪,和無數的童女,但在他眼中唯有女主角是完美和獨一的,就連王后和妃嬪見了她也要讚美她(6:8-10)。之後經文指他下到堅果園後又不知不覺坐在百姓高官的戰車中,可以說,他作為王的身分卻遇上最愛的人,生活忙碌於戀愛與國務之間,有點兒分身乏術,而6:13a(原文為7:1)指她們(估計是耶路撒冷的女子們)重複呼喊書拉密的女子(即女主角)要她回去、回去。當中書拉密這個名稱在原文帶著定冠詞,所以不是人名,這可能是北方某遊牧民族的名稱,也有可能是跟希伯來文字根shlm(「完美」的意思)有關,這名字甚至可以是「所羅門」在原文的陰性詞,暗示女主角是屬所羅門的女子[7]。無論如何,更重要的是這句話反映出她正在離開、遠去!可以推測,也許女主角仍未願意緊緊跟隨男主角的步伐,完全地放下自己與她的良人同心面對國務。在寓意的明白上,這提醒上帝的子民必須與上帝同心,願意為到祂的國而放下自己等等。而6:13b「你們為何要觀看書拉密的女子,像觀看兩隊人馬הַֽמַּחֲנָֽיִם;原文的意思是『兩個營』或『瑪哈念』;參32:2)在跳舞呢?」可能是對著所羅門的侍女,女主角帶點晦氣的回應,就是指她們為何要她回去,以顯露自己與王不協調的表現。無論如何,當中所表達的兩隊人馬或兩個陣營,正好吻合之前對女主角未能完全跟隨她良人步伐的推測。

接著,7:1-9a記載男主角對女主角的身體發出讚美的話。猶太拉比用寓意去理解這些經文,把腳和大腿比喻為上耶路撒冷朝聖的腳蹤,又把肚臍比喻為建立下一代的美德(因為肚臍是連於未出生的嬰孩,供應他們的養分),而兩乳則因為是用作乳養嬰孩而被寓意為教養孩子。因此這些表面上與性有關的含意也被看為是正面和值得稱讚的。接著經文記載女主角對男主角的回應,看來她期望返回昔日他們相聚的田野和村莊,並在葡萄園檢查種植的成果,她說在那裏要把愛情給他。當中提及她為良人預備了曼陀羅草和各樣佳美的果子,這些都與生育有關,昔日呂便曾在田野找到曼陀羅草而讓利亞從拉結手中取得與雅各同房的機會,及後因而多了幾位弟妹(創30:14-21)。這時女主角期望她的良人像自己的兄弟,那麼她就可以在公眾場合毫無顧忌地與他親吻(或許也表示她願意像服侍兄弟那樣為良人而付出和犧牲)。接著經文提及她帶男主角進入她母親的家,也就是她最有安全感的地方,這時她得著良人的擁抱,表明二人的契合和委身。這段最後再以「耶路撒冷的女子啊,我囑咐你們,不要喚醒、不要挑動愛情,等它自發。」作結,暗示二人的緊密關係是自然努力的成果。


期待之歌(8:5-14

最後一段詩歌以「期待」為題,當中8:5-7是女主角表達自己對愛情的看法,指出它的寶貴和激烈。

歌8:6 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熱戀如陰間之牢固,所發的光是火焰的光,是極其猛烈的火焰。

歌8:7 愛情,眾水不能熄滅,江河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 

留意8:6a的「心上如印記」並非單純指「心心相印」的意思,因為在古代「印」代表一個人的身分標記和權柄(參創38:18),當女主角希望良人心上和手臂上都有她為印記,意思除了求良人把她銘記在心,也包括希望良人屬她所擁有,希望自己有權對他提出要求,甚至他會為自己做事等等。換句話說,女主角渴望良人極為看重她的位置。而8:6b解釋為甚麼她有這個想法,經文同時用了平行和雙關語的修辭技巧,因為「愛情(אַהֲבָ֔ה ’ahavah)……堅強(עַזָּ֤ה ‘azah)」和「熱戀(קִנְאָ֑ה qin’ah)……牢固(קָשָׁ֥ה qashah)」本身已經是平行句(另外「死」和「陰間」也是平行),而且所用的四個詞語都是單數陰性詞尾的ah音,形成像中文的押韻現象,為要強調當中對愛情的表述,就是如死亡一樣十分堅固,因為沒有人能夠脫離死亡的人生結局!換句話說,愛情有能力超越死亡,是死亡也不能分離的。另外,愛情又是極其猛烈的火焰[8],寓意它的力量極大,甚至可以推動和改變一個人,但同時如果一不小心也就會對人造成極大破壞和傷害,因此要發展一段愛情就必須十分小心和謹慎。8:7繼續表達愛情之火連眾水都不能熄滅,其力量之大和堅定,並非金錢所能動搖和改變。換句話說,愛情能使人有力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的一切,並且是至死不渝、堅定不移!

全書的末段8:8-14明顯不是按時序的描述,而是為要帶出一個小女孩仍未長成卻有人來提親,以致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8:8)。經文強調的是無論如何也要盡力好好準備自己,並渴望讓自己的葡萄園有份獻給所羅門,可以得聽他的聲音(留意原文的「聽見」也可解作「聽從」)。最後,這段經文以「我的良人哪,求你快來!(בְּרַ֣ח  berach;flee, go away, hurry)像羚羊,像小鹿,在香草山上。」這句話作結,表達一份期望準備好自己,並期待良人可以盡快到來的心情。按猶太拉比的寓意式理解,就是以色列民希望自己準備好迎見上帝的面並期望上帝快來;對基督徒而言,我們明白主基督已經來過世上,現在我們要好好預備自己,等候祂的再來。


若看《雅歌》為上帝和祂子民之間的關係,當中的屬靈意義並它與《新約聖經》的關聯:

1. 忠誠和專一的關係:《雅歌》強調夫妻是一男一女的忠誠盟約關係(例如2:2、2:15-16、6:3、6:8-9)。這提醒我們首先要愛對對象,並且忠於對方,因此我們對上帝和配偶都要專一,並要留心防範一些可能破壞雙方關係的人、事、物。

而在《新約聖經》中提醒人要對主和對人忠誠的經文有以下例子:

太6:24「一個人不能服侍兩個主;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瑪門。」

約15:5 我就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腓3:19 他們的結局就是滅亡。他們的神明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光榮,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提前3:12 執事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要好好管兒女和自己的家。

多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監督)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受約束,就可以設立。

2. 上帝期望我們愛祂和委身於祂:《雅歌》帶出男女之間的期望、犧牲和委身,而上帝也期望我們愛祂、著緊祂、願意聽從祂和委身於祂!值得留意的是所羅門是大衛的子孫,這跟主耶書亞(耶穌)平行,如果這是關乎對所羅門的愛,也可平行我們對大衛的子孫耶書亞的愛。

《新約聖經》中相關的提醒:

太10:37 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路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約14:21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人,我父要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

約21:17 耶穌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 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無所不知,你知道我愛你。」

弗5:22-33 作妻子的,你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作丈夫的,你們要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這是極大的奧祕,而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每個人都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要敬重她的丈夫。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彼前2:4 要親近主,他是活石,雖然被人所丟棄,卻是上帝所揀選、所珍貴的。

約一4:16 我們知道並且深信上帝是愛我們的。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裏面。

3. 主是我們的快樂、滿足和渴望:《雅歌》中常常表達男女之間對對方的渴慕和欣賞,尤其用了許多五官感覺來描述對對方的愛和稱讚,這提醒我們要更多讚美上帝和配偶,而且視上帝和配偶為我們最大的滿足來源!今天我們最大的滿足來自甚麼?我們平常用甚麼來滿足我們五官的感覺?要知道上帝期望我們會尋求祂、渴慕祂、為祂大發熱心、因祂而滿足。

《新約聖經》中相關的提醒:

太7:7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找到;叩門,就給你們開門。[9]

路11:11-13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他豈不更要把聖靈賜給求他的人嗎?

約3:29 娶新娘的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在一旁聽,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因此,我這喜樂得以滿足了。

約15:11 「我已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讓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讓你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約16:24 直到現在,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使你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約20:20 說了這話,他把手和肋旁給他們看。門徒一看見主就喜樂了。

啟3:19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另參多2:14)

4. 渴望主快來:《雅歌》常常出現期望對方出現或得以相見的經文(1:7、2:17、3:2、5:6、8:13),這提醒我們是否時刻渴望都與主同行?生命的所有部分都讓祂介入?我們是否期望主的再來?我們會因看見自己像《雅歌》結尾的小妹那樣未充分預備好而不斷努力嗎?最終我們渴望回歸伊甸園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嗎?

《新約聖經》中相關的經文:

太22:8 於是王對僕人說:『喜宴已經齊備,只是所邀的人不配。

太25:5 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

路15:21 兒子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約14:3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哪裏。

帖前2:19 當我們的主耶穌再來,我們站在他面前的時候,我們的盼望、喜樂和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不正是你們嗎

啟19:7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的婚期到了,他的新娘也自己預備好了,

啟21: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娘打扮整齊,等候丈夫。

 

結語:從男女之情到更愛上帝

《雅歌》表面上是關乎男女之情,是容易被忽略的書卷,但其實這本書除了描寫人的情愛,也提醒我們可以怎樣更愛上帝。透過這次對《雅歌》的綜覽,筆者希望能讓讀者對這書有以下的認識和提醒:

1. 猶太的傳統會把《雅歌》中的男女之情比喻為上帝和以色列之間的關係,並看上帝和以色列的婚盟為在西奈山所立的約(所以拉比的傳統會在逾越節讀《雅歌》);而基督徒的傳統則理解這關係為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也就是新郎和新婦的關係)。這讓我們明白讀《聖經》可以有多個層次和角度,並且可同時地應用,活出願意委身去愛上帝和愛配偶的生命。

2. 雖然《雅歌》的內容按字面理解是有關男女之情,但這反映出上帝對愛情的看重,對性、對渴望有親密關係的肯定。這書帶出一男一女的夫妻關係是上帝的設計和心意,我們要好好維繫和經營與配偶之間的愛和感情,並要懂得去守護一份親密的關係,不容讓有破壞和傷害它的情況出現。而對於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同樣地我們也必須好好守護,提防自己不要得罪上帝,也不要輕易被來自別人或世界的話去動搖我們對上帝的信心。

3. 《雅歌》提醒我們不但要懂得更多去愛配偶、彼此讚美、肯定對方,更進一步提醒我們要懂得投放更多感情去愛上帝和讚美祂!既然我們與上帝有盟約的關係,就更要學習與上帝同心,不是只要求上帝按我們的想法來滿足我們,而是願意學習體貼上帝,願意更多為天國而付出、渴望主的再來和同在。

《雅歌》的末段為愛情作了定義,說明它的力量和影響力(8:6-7),但願我們都被基督那份犧牲捨己的愛而激勵(參路7:47;羅5:8;林後5:14;弗3:18-19、5:2),好讓我們也不斷嘗試用更多的愛去愛上帝和愛我們的配偶。



[1] 按照公元後六世紀的猶太拉比文獻《塔木德》對《著作》的記載,其次序是得、詩、伯、箴、傳、歌、哀(b. B. Bat. 14b)。而公元前二世紀的《七十士譯本》則把《雅歌》放在詩歌智慧書裏,順序是詩、瑪拿西的禱告、伯、箴、傳、歌,其後是所羅門智訓、便西拉智訓、所羅門的詩篇,可以說這些次序理應更貼近耶書亞時期的書卷次序。

[2] 《和合本》把8:6的結尾翻譯為「耶和華的烈焰」,但《和修》、《新譯》、《呂振中》等都翻譯作類似「極為強烈的火焰」,而不是「耶和華的火焰」。因為這句話的原文שַׁלְהֶ֥בֶתְיָֽה 裏,「火焰」這個字שַׁלְהֶ֫בֶת 在整本《希伯來聖經》中只出現在這裏,以致其意思和用法難以確定,至於結束於yah這個發音上除了可理解為耶和華,也可理解為「她的」(參《七十士譯本》),當中「她」指的應是前文「嫉恨」這個單陰名詞,並理解為極其強烈的意思。

[3] 猶太拉比R. Hiyya Rabba指所羅門年老的時候才寫《雅歌》,但也有另一位R. Yonatan則指他年輕時寫《雅歌》、中年時寫《箴言》、年老時寫《傳道書》。要留意的是,雖然拉比對《雅歌》的寫作時間有所爭議,但他們在所羅門為《雅歌》的作者這一點上都沒有爭議。

[4]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5054.

[5] 猶太拉比的解經可分四個層面(PaRDeS:Peshat, Derash, Remez, Sod),是字面的應用、引伸的教導、隱藏的意義和屬靈的謎語,其中以Derash層面理解《雅歌》,就是將當中的男女關係引伸至上帝和以色列民之間的關係。

[6]  Roland E. Murphy, The Song of Songs: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Canticles or The Song of Songs, Hermeneia 22; ed. S. Dean McBride Jr.;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0), 171.

[7] Graham S. Ogden and Lynell Zogbo, A Handbook on The Book of Song of Songs, UBS Translator’s Handbooks;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98), 192;另參G. Lloyd Carr, The Song of Solomon: An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TOTC 19; IVP/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84), 168。

[8]見註2。

[9] 留意《馬太福音》7:7其實在引用耶29:4-13「信上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對所有被擄的,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去的人如此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呼求我,向我禱告,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當中的意思並非指子民想要甚麼就求甚麼,而上帝必定聽從,而是透過耶利米帶出上帝的旨意中,子民必定會被擄去巴比倫,只要子民願意順服上帝的這個心意,他們就無論求甚麼都能經歷上帝的應允,以顯明這是上帝的帶領。所以太7:7的意思,是指門徒在聽從主的情況下求就能得著,而不是完全想怎樣滿足自己都可以。留意《路加福音》11:11-13是個平行的教導,當中指按上帝的旨意求聖靈的話,上帝必會垂聽。

《希伯來聖經》綜覽《約伯記》:懂得謙卑是我們生命的智慧

「安息日研經坊」(2021-9-18)《希伯來聖經》綜覽:《約伯記》(筆者:Ada LUI

圖為約伯與他的三個朋友,James Jacques Joseph Tissot (French, 1836-1902) and Followers c.1896-1902

《約伯記》藉著探討「義人受苦是否上帝不公義」帶出人對上帝的認識有限,從而教導人要怎樣在苦難中得著智慧。

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耶書亞(耶穌)的一些比喻或教導,是針對人只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原則去解釋人的禍福遭遇,又或是人以自己對公義的標準去質疑上帝的公義。我們可以怎樣從耶書亞的話語中得著智慧?


《約伯記》簡介

1. 書名:《約伯記》的希伯來書名來自1: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約伯」的希伯來文是 אִיּ֣וֹב(Yiyov),有人從它的字根 אָיַב 引出「敵人、敵意」的意思。烏斯地在阿拉伯沙漠的邊界,靠近以東,而從文本中提及的示巴人(1:15)和迦勒底人(1:17)都仍然是游牧民族推斷,約伯應屬公元前2000至1000年的一個古近東游牧民族。約伯這名字也出現在《以西結書》14:14「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在那裏,他們只能因自己的義救自己的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 體裁:《約伯記》屬於《希伯來聖經》的第三部分《著作》,歸類為「詩歌智慧書」[1]。不論是信徒或非信徒,都對這卷書有極高的評價[2]。故事取材相信來自民間故事,由敘事文體(前言和後記)與詩歌體(中間的人物對話)兩部分組成。散文部分所用的神的名字是以色列人對神的獨有稱呼──耶和華;而詩歌部分所用的神的名字則是當時近東民族普遍對神的稱呼── אֱלֹ֣(伊勒)或 שַׁדַּ֗י(全能的上帝)。根據學者Robert Alter 的看法,這書屬於古代近東國際之間的著作,但它以一個較普世的觀點出發,當中沒有提及以色列的人物,雖然所有發言的人都是一神論者,但它沒有提及以色列的立約歷史,也沒有提及以色列國。《約伯記》被視為與智慧文學有關是因為它探討了「神義論」[3]這課題。義人受苦是個叫人困擾的現象,在米索不達米亞和埃及也有類似但較粗略的著作,然而沒有證據顯示《約伯記》受到那些著作的影響。[4]

3. 作者:身分不詳,但相信多於一位(不排除也包括約伯自己),而在這書的流傳及抄寫過程中或有部分文本遺失,有人曾作過增補或修訂。例如:在約伯與朋友對話的第三個回合裏(22至31章),沒有了瑣法的發言,取而代之的是約伯的一段獨白(27至31章),當中又加插了敘述者的一篇歌頌智慧之詩(28章);此外,在第32章出現的以利戶這個人物在前言並沒有提及,而在他發言之後,約伯也沒有回應,所以估計第32至37章是由後人所加。

4. 成書日期:約伯雖然屬於公元前2000至1000年的人物,但猶太拉比從約伯身上看到很多在以色列歷史裏不同時期都出現過的主題和對白,於是估計這書的成書日期可能在亞伯拉罕至波斯王亞哈隨魯[5]時期。而從這書的語文反映作者熟悉亞蘭文,大部分學者推斷這書可能是在公元前六世紀後期至五世紀成書,屬被擄後期的作品。

5. 大綱:《約伯記》共有42章,大綱如下[6]

一. 前言(1:1-2:13)

A. 約伯的生命(1:1-5)

B. 天上的集會(1:6-12)

C. 約伯的生命出現災禍(1:13-22)

D. 天上的集會(2:1-6)

E. 約伯經歷更多苦難(2:7-13)

二. 言論和回應(3:1-42:6)

A. 約伯的哀慟(3:1-26)

B. 第一回合的言論(4:1-14:22)

C. 第二回合的言論(15:1-21:34)

D. 第三回合的言論(22:1-31:40)

E. 以利戶發言(38:1-41:34)

F. 上主說話(38:1-41:34)

G. 約伯降服(42:1-6)

三. 後記(42:7-17)

A. 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42:7-9)

B. 上帝恢復約伯(42:10-17)


《約伯記》的內容重點


一. 前言(1:1-2:13

這部分是以敘事文體寫成,大概可分為兩個段落:1)約伯的生命;2)兩次天上的集會 。

1) 約伯的生命

經文一開始就形容約伯是一個「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1:1)的人,這個評價之後再由耶和華親口說了兩次(1:8,2:3),可見約伯在上帝眼中是一個完全無可指責的人。接著描述他所擁有的子女和財產也是完全的,他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又有七千隻羊,三千匹駱駝,五百對牛,五百匹母驢,而「七」和「十」都是代表「完全」的數字。不但如此,約伯的兒子會輪流設宴請三個姊妹赴席,約伯又會在宴席後替兒子獻燔祭,免得他們犯罪背棄神,這都反映出約伯有一個完美和敬虔的生命,而這些背景也為之後撒但攻擊他留下了伏筆。

2) 兩次天上的集會

接著描述兩次天上的集會,兩次的背景都相似,都是有上帝的眾使者侍立在上帝面前,撒但也在其中。兩次都是由上帝主動向撒但發問:「你從哪裏來?」撒但就回答:「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在那裏往返。」(1:7,2:2)當中「往返」(הִתְהַלֵּ֖ךְ hithallekh)一詞是動詞「行走」(הָלַךְ hālakh)的關身語態,可以指漫無目的地來回行走,而這個動詞的關身語態也同樣出現在創3:8「天起了涼風,那人和他妻子聽見耶和華上帝在園中來回行走(מִתְהַלֵּ֥ךְ mithallekh)的聲音,……。」作者是否想讓讀者聯想撒但是在模仿上帝在伊甸園曾有的舉動,我們不能肯定,但從這一幕以至接續發生的事卻與《創世記》1-3章的一些情節有相似之處。撒但說自己漫無目的在地上往返,但從上帝接著問撒但:「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那樣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1:8)就可見撒但其實是在察看地上的人,好找出他們的過犯並在上帝面前作控告(參啟12:10)。上帝稱呼約伯為「我的僕人」是一個極高的評價,但撒但不以為然,牠認為約伯之所以敬畏上帝全然是因為上帝給了他很多福氣,言下之意,牠是在指控約伯與上帝的關係只不過是一場物質的交易。而為了證明這個指控並不成立,耶和華對撒但說:「看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1:12)對於上帝容許撒但去攻擊約伯,我們或許不表認同,但這裏的重點是要指出撒但的能力是由上帝所賦予,牠的能力不但受上帝的限制,也要聽命於上帝方能行事。記著這一點會幫助我們理解這卷書的信息。

接著撒但對約伯作出一連串的攻擊,包括:i) 示巴人把約伯的牲畜擄去,又殺了他的僕人;ii) 有火從天降下來,把約伯的羊群和僕人都吞滅了;iii) 迦勒底人把駱駝擄去,又殺了他的僕人;iv) 狂風從曠野颳來,襲擊房屋的四角,房屋倒塌在約伯的子女身上,他們就都死了。這些接二連三的天災人禍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並不是尋常的事,一瞬間就把約伯所擁有的全部奪去,然而他的性命並沒有受害,就正如上帝對撒但所吩咐的。對於這突如其來的苦難,約伯的反應是「撕裂外袍,剃了頭,俯伏在地敬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0-21)即使失去了所有,約伯仍然敬拜耶和華,甘心接受上帝對他的賜予或收回。經文接著說:「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沒有犯罪,也不以上帝為狂妄。」(1:22)可見約伯與上帝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一份交易上,撒但對約伯的指控並不成立,然而事情沒有以此作結。

接著是第二次天上的集會,上帝再次向撒但說話,除了同樣對約伯作出極高的評價之外,也直指撒但對約伯的攻擊絲毫沒有影響約伯在上帝面前的純正。然而撒但仍不退讓,對耶和華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來保全性命。但你若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背棄你。」(2:4-5)這裏「以皮代皮」最直接的意思可理解為撒但指控約伯只是以身外之物去換性命,要是他的身體受損,約伯就不再敬畏上帝了。但也可以有另一個更深層的意思,「皮」是人的外表(或包裝),當人的外表被揭開,他裏面的真實情況就會表露無遺。言下之意,撒但這次對約伯的攻擊會把他內心最真實的狀況表明出來。那麼,撒但這次的指控是否會同樣不成立?這就必須待約伯經歷過這考驗,我們才能知道。經文記載耶和華對撒但說:「看哪,他在你手中,只要留下他的性命。」(2:6)讀者讀到這裏可能已經對撒但恨得牙癢癢,並且對上帝竟然批准撒但加害約伯更是難以接受,然而這裏再次要強調的是,撒但必須得到上帝的批准才能行動,而且牠的權力是受到上帝限制的。

這次撒但直接擊打約伯的身體,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坐在灰燼中,拿瓦片刮身體。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背棄上帝,死了吧!」(2:6)約伯妻子的對白讓我們想起伊甸園的那一幕,夏娃因受蛇的引誘,就叫亞當也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同的是,亞當聽了夏娃的話,違背了上帝的吩咐,但約伯並沒有聽從妻子,他說:「你說話,正如愚頑的婦人。唉!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2:10)到目前為止,「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沒有以口犯罪。」之後就出現約伯的三位朋友,他們分別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7],他們聽到約伯的災禍就相約而來,看見約伯的苦難就都撕裂外袍,又把塵土撒向空中落在自己的頭上,與約伯同坐在地上,他們來的目的是為約伯悲傷和安慰他,然而接著他們對約伯的言論卻與這個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二. 言論和回應(3:1-42:6

這部分是以詩歌體裁寫成,大概可分為四個段落:1) 約伯詛咒自己的生日;2) 約伯與三位朋友的對話;3) 以利戶的發言;4) 上主兩次與約伯對話。

1) 約伯詛咒自己的生日

約伯經過七天七夜的靜坐之後,就開口詛咒自己出生的那日,當中有很多字眼都跟黑暗和夜有關(參3:1-7),又提到一種海獸Leviathan,中文音譯「力威亞探」(或譯作「鱷魚」,但這到底是甚麼動物則不得而知)。如上文所述,這段落有一些情節與《創世記》1-3章類似。例如:i) 約伯提到黑暗、夜、海【獸】正是上帝開始創造時的情景:「深淵上面一片黑暗」(創1:2);ii) 上帝開口說話去創造天地,又賜福給被造的萬物,但約伯開口說話就是詛咒自己的出生(被造),他彷彿落入了一個上帝還未開始創造時那個混沌空虛的境況,又或者說,是一個被逆轉了的世界,因為他的生命本來是和諧、豐盛、完整和美好的,現在卻跌進貧乏、痛苦、無光和絕望中,他寧願自己從沒有出生過,他沒有安息,享受不到生命的任何意義。

2) 約伯與三位朋友的對話

當約伯說話之後,他的三位朋友就輪流發言,按次序是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估計以利法是當中最年長的一位,所以首先發言(參32:6)。在每個人發言之後,約伯都會作出回應,如是者,共有三個回合,而在第三個回合裏,瑣法沒有發言,約伯則有一段很長的獨白,中間有一篇歌頌智慧之詩,現列出當中的結構:

1) 第一回合(4:1-14:22):

1.1 以利法說話(4:1-5:27)及約伯的回應(6:1-7:21)

1.2 比勒達說話(8:1-22)及約伯的回應(9:1-10:22)

1.3 瑣法說話(11:1-20)及約伯的回應(12:1-14:22)

2) 第二回合(15:1-21:34):

2.1 以利法說話(15:1-35)及約伯的回應(16:1-17:16)

2.2 比勒達說話(18:1-21)及約伯的回應(19:1-29)

2.3 瑣法說話(20:1-29)及約伯的回應(21:1-34)

3) 第三回合(22:1-31:40):

3.1 以利法說話(22:1-30)及約伯的回應 (23:1-24:25)

3.2 比勒達說話(25:1-6)及約伯的回應(26:1-14)

3.3 約伯的獨白(27:1-31:40)【28:1-28 歌頌智慧之詩】

約伯三位朋友的言論其實全都是在指責約伯,而他們的理據大致可歸納為以下三個,筆者嘗試整理當中的重點,指出謬誤所在,並舉例說明這些與真實情況不符的誤判:

謬誤一:把人的禍福遭遇簡化成一條原則:「義人得福,惡人受禍」。

例如:【以利法】「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何處被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的,種毒害的,照樣收割。」(4:7-8)

誤判:由於認定約伯遭災必定是因為他犯罪,於是把一連串的罪名加在他身上。而讀者都知道約伯受苦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犯罪,因此能肯定他們對約伯的指責全屬誣陷。

例如:【以利法】「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不是沒有窮盡嗎?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抵押,剝去赤身者的衣服。疲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22:5-7)

謬誤二:把傳統或列祖的觀念作為權威。

例如:【以利法】「我們這裏有白髮的和年老的,比你父親還年長。」(15:10)「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傳講而不隱瞞的事。」(15:18)【瑣法】「你豈不知道嗎?亙古以來,自從人被安置在地,」(20:4)

誤判:只用傳統或列祖的觀念去判斷事情,忽視了人的遭遇各有其獨特的處境,有時可能出現例外、甚至原因不明的情況,所以不能一概而論,更不能妄下判斷。

例如:【比勒達】「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這就是不認識上帝之人的下場。」(18:21)

謬誤三:以個人的主觀屬靈經驗來嘗試加強自己論證的說服力。

例如:【以利法】「有話暗中傳遞給我,耳朵聽其微小的聲音。」(4:12)「有靈從我面前經過,我身上的毫毛豎立。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形像在我眼前。我在靜默中聽見有聲音:」(4:15-16)

誤判:一些神秘或屬靈的經歷是很個人的,既無從驗證那些經歷是出於上帝還是出於撒但,所以不應自己解讀那些經歷後就把那意思套在別人的處境上。難怪約伯對此作出反駁:

例如:「你向誰發出言語?誰的靈從你而出?……看哪,這不過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們聽見他的話,是何等細微的聲音!他大能的雷聲誰能明白呢?」(26:4、14)

基於以上三個錯謬的理據,這三位朋友對約伯的勸告是:上帝是公義的,約伯受苦必定是因為約伯不義,所以約伯要悔改,接受上帝的懲治,不要再犯罪。他們結論的判語包括:「看哪,上帝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5:17)「你若遠遠脫離你手中的罪孽,不容許不義住在你帳棚之中;這樣,你必仰起臉來,毫無瑕疵;你也必安穩,無所懼怕。」(11:14-15)

從這三人的發言中,我們或許都會感到驚訝,他們不是約伯的朋友嗎?為甚麼他們對約伯的為人好像全無認識?他們不是來安慰朋友的嗎?為甚麼輪流對約伯作出這許多尖銳的責備和又失實的指控?諷刺的是,他們都不是不認識耶和華的人,他們對耶和華的屬性和能力都能侃侃而談,但面對一個極度悲傷的心靈,他們不是以憐憫的心腸去聆聽,而是以自己的信仰知識妄自為約伯提供答案。結果是,約伯不但沒有得到安慰,反因這些言論而愁苦加增。從約伯的回應中可見他不斷為自己申辯,當中大概有三個重點:

1. 堅持自己所受的苦難不是因為他犯罪,他是無辜受苦的。

例如:「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歡躍。」(6:10)「請你們指教我,我就不作聲;我在何事上有錯,請使我明白。」(6:24)「我的手中卻沒有暴力,我的祈禱也是純潔的。」(16:17)

2. 堅信他的苦難是出於上帝擊打他。

例如:「上帝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咬牙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瞪我。他們向我大大張口,打我的耳光羞辱我,聚在一起攻擊我。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16:9-11)

3. 以現實的情況去反駁「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原則的必然性,指出有時惡人未必有惡果,義人與惡人的結局都相同。

例如:「有人至死身體強壯,盡得平順安逸;他的肚腹充滿奶汁,他的骨髓滋潤。有人至死心中痛苦,從未嘗過福樂的滋味;他們同樣躺臥於塵土,蟲子覆蓋他們。」(21:23-26)

約伯給自己的出路是,即使他在生時得不到申訴,也盼望在死後可以到上帝面前陳情,反映出約伯有永生的觀念,他認為生命不會因死亡而結束,而是會在另一個境界接受上帝的審問。

例如:「這樣,我的盼望在哪裏呢?我所盼望的,誰能看見呢?這盼望要下到陰間的門閂嗎?要一起在塵土中安息嗎?」(17:15-16)「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後他必站在塵土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19:25-26)「惟願我知道哪裏可以尋見上帝,能到他的臺前,我就在他面前陳明我的案件,滿口辯訴。」(23:3-4)

接著是約伯的獨白,當中第28章是一篇歌頌智慧之詩,是在回答「智慧從何處來?」內容大致是指出人憑聰明可以找到藏寶石之處,但沒有人能找到智慧的道路;因為智慧在上帝那裏,尋找上帝就能得到智慧。當中28:28「他對人說:『看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事就是聰明。』」[8](28:28)可謂是點題之句。

第29至31章是約伯的總結,他懷念從前上帝保護他的日子,因他現在成為人的笑談,被人厭惡,他的心極其悲傷,認定是上帝使他落入這困苦中。他又起誓自己沒有犯過任何罪,包括:姦淫、貪財、幸災樂禍、不顧念孤兒寡婦、不接待旅客、遮掩自己的過犯等等,他的獨白以這句作結:「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我的記號,願全能者回答我!願那與我爭訟的寫下狀詞!」(31:35)或許有人會認為約伯過於自以為義(就如他三位朋友對他的看法),但正如在簡介裏所述,猶太拉比從約伯身上看到很多以色列歷史裏不同時期都出現過的主題和對白,這意味著約伯所代表的不單是他個人的經歷,也代表著上帝子民在苦難中那份熱切地尋找上帝的心情,以及在黑暗中對信仰的執著和堅持。在現實的生活中,每個人都有機會經歷生命中痛苦和無望的時候,把自己最真實的哀慟表達出來,而尋求上帝的介入才是人的出路,這遠勝於用一些有偏差的觀念去解釋人生中那些複雜難明、不合理或不公義的遭遇。

3) 以利戶的發言

以利戶( אֱלִיהוּʾeliyhû ;意思是「祂是我的神」)這個人並沒有出現在書卷的前言,經文介紹他是「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根據《創世記》所載,烏斯與布西是兄弟,因此估計以利戶是約伯的親戚[9]。以利戶說自己現在才發言是因為他年輕,不敢陳述意見,但當他聽到他們無一人能折服約伯時,就向約伯發怒,因為約伯自以為義(32:2)。

以利戶的言論與約伯的三位朋友相似,他重申上帝是公義的,所以約伯的苦難必然是因他有不義之處,例如:「……上帝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不義。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34:10-11)以利戶提出一個新的見解,就是約伯的苦難是上帝對他的考驗,但他認為約伯堅持自己是無辜受苦而向上帝強辯是一件惡事。例如:「願約伯被考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引起疑惑,用許多言語輕慢上帝。」(34:36-37)

在尾段以利戶述說上帝創造的偉大,指出約伯的知識有限,無法測透上帝的能力和智慧,以此勸約伯要敬畏上帝,不要說虛妄的話,例如:「又有誰能明白密雲如何鋪張,和上帝行宮的雷聲呢?」(36:29)「你知道上帝如何安排這些,如何使雲中的閃電照耀嗎?你知道雲彩如何浮於空中,知識全備者奇妙的作為嗎?」(37:15-16)這裏用了很多反問句都跟之後上帝向約伯的提問相似,學者都認為以利戶的發言是後加之作,但起了承先(補充約伯三位朋友的論點不足之處)和啟後(上帝與約伯的對話)的作用。

4) 上主兩次與約伯對話

來到這卷書的高潮部分,就是上帝兩次直接與約伯對話,兩次都是耶和華在旋風中向約伯說話。「旋風」(סַעַר saʿar;storm)這個字在原文可解作「風暴」,在古代近東社會的觀念裏,當一個神明在風暴中出現時,就代表祂是一個戰士[10],上帝以戰士的身分出現,又叫約伯要如勇士束腰(38:3,40:7),這姿態就像是對約伯說:「來,我們較量一下。」

上帝親自與約伯兩次對話,其實都是在向約伯挑戰,第一個挑戰記載在38至39章,上帝問約伯:「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你若明白事理,只管說吧!」(38:4)然後向約伯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先是關於天上的景象,包括:約伯是否知道上帝怎樣定出宇宙萬象的定律;怎樣定出地的尺度和海的界線,怎樣定出光明和黑暗的居所,怎樣帶領天上的星宿(38:5-36);然後是關於地上的生物,包括:上帝怎樣定出地上各種動物走獸的獨特生態環境以及其獨特的能力,這些動物走獸有獅子、烏鴉、野山羊、野驢、牛、鴕鳥、馬、鷹雀、大鷹。牠們的受造與人類不同,不會受人馴服,卻會聽命於上帝。

上帝要約伯知道,是祂以權柄和智慧決定天地萬物的界限,也決定受造物的存在角色和意義,當中的秩序和奧妙超出約伯的知識所能明白。上帝對約伯的第一個挑戰,約伯完全無話可答,他說:「看哪,我是卑賤的!我用甚麼回答你呢?我只好用手摀住我的口。我說了一次,就不回答;說了兩次,不再說了。」(40:4-5)

第二個挑戰是記載在40至42章,上帝對約伯說:「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40:8)然後在上帝的提問裏主要是關於兩個海獸,一個是河馬(בְ֭הֵמוֹת behemoth;40:15),一個是力威亞探(或譯「鱷魚」;41:1),經文詳細描述牠們的體形是多麼的精奇,力量是多麼的堅不可摧,性情又是多麼的兇猛,例如:河馬是「在上帝所造之物中為首」(40:19),力威亞探是「塵世上沒有像牠那樣的受造物,一無所懼,……牠在一切狂傲的野獸中作王。」(41:33)在古代近東的神話裏,這兩個海獸都是邪惡勢力的代表[11],沒有人敢惹牠們。然而,上帝能制伏牠們,因為是上帝把牠們創造出來的,並說:「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誰能與我對質,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41:10-11)

上帝要約伯知道,萬物由上帝統管,上帝既造約伯,也造出人無法與之抗衡的兇惡之物,但上帝有能力可以駕馭牠們。上帝對約伯的第二個挑戰,約伯完全降服,他說:「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計劃不能攔阻。誰無知使你的旨意隱藏呢?因此我說的,我不明白;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讓我知道。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撤回,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42:2-6)

表面上,上帝好像沒有回答約伯的問題:「苦難從何而來?」「義人為甚麼受苦?」但其實上帝已回應了他所需要知道的,就是──上帝以祂的能力和智慧行事,天下萬物的秩序和彼此之間的關係都由祂決定,包括:善與惡,福與禍;上帝既有權力定出它們之間的界線,就有能力按著祂的計劃去執行,既是這樣,約伯怎麼知道他的受苦不是上帝執行祂計劃的一個環節?又怎麼知道這甚或是藉著他的受苦而去完成上帝的計劃?人的知識根本無法識透上帝的作為,但人可以選擇仍然去敬畏上帝,謙卑自己,認定所有事情都由上帝掌管,祂必按著自己的美善和公義的屬性去成就祂對這個世界的計劃。

上帝與約伯的這段對話與前言的部分有一個很明顯的首尾呼應之處,就是天上的兩次集會是上帝與撒但對話,地上則有兩次上帝與約伯的對話;在天上所發生的事讓我們看見,撒但雖然是惡者的代表,但牠的權柄其實來自上帝,所以牠的行動受到上帝所限制,牠只能做上帝容許的事情,我們未必能明白上帝為甚麼讓惡者行動,但必然能看出當中「上帝的旨意行在天上」這個重點[12]。天上所發生的事情,約伯雖然不知道,及後上帝親自向他說明受造之物都服在祂的權柄之下,即使是人看為是邪惡的動物,上帝也給了牠們各自的活動範圍(撒但也有其活動範圍),上帝有能力管轄祂所造之物。上帝以祂的權能和智慧去成就祂的旨意,在天上如是,在地上也如是。


三. 後記(42:7-17

這部分是以敘事文體寫成,可分為兩個段落:1)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2)上帝恢復約伯。

1)約伯為他的朋友禱告

上帝責備約伯的三位朋友,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正確。」(42:7、8)上帝並沒有責備約伯在痛苦中向祂作出的抗辯,反指責他三位朋友的議論是愚妄的,而且上帝仍然以「我的僕人」去稱呼約伯,更吩咐他的三個朋友要找約伯為他們禱告和獻祭,可見上帝悅納約伯,也悅納他為別人獻上的祭。

2)上帝恢復約伯

最後是上帝恢復約伯的人生,包括:「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中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他有一萬四千隻羊,六千匹駱駝,一千對牛,一千匹母驢。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四代兒孫。」(42:10、12、16)「七」和「十」這些代表「完全」的數字再次出現,約伯再次擁有一個完美的生命,不但他的財富是雙倍的完美,他自己也是活到日子滿足而死。

或許有人會認為約伯現在雖然同樣擁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但不能彌補之前他所失去的那些子女,這是錯看了這段經文的重點。這裏不是要讀者去衡量約伯現在擁有的是否可以彌補過去所失去的,而是要強調上帝是賜福的那位,約伯雖然經歷過苦難,但上帝有權決定甚麼時候停止他的苦難,也有能力把雙倍的福分賜給他。禍福都是由上帝掌管,也只會按著祂的心意而發生,所以人要認清,禍福不是由我們的信仰觀念所掌管,更不是由我們判斷應該在甚麼時候發生。《約伯記》向我們展示的是一位完全掌權、隨己意行事的上帝,我們或許不知道苦難為甚麼發生,但我們可以選擇以謙卑的心去敬畏上帝!當苦難臨到自己身上,或者不公義的事情充斥時,也要確信上帝掌管萬有,也掌管著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要專心信靠祂,不要被逆境或苦難所絆倒而失去信心,這或許就是《約伯記》要我們學習的智慧。


試從《四福音書》中列舉一些耶書亞(耶穌)的比喻或教導,是針對人只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原則去解釋人的福禍遭遇,又或是人以自己對公義的標準去質疑上帝的公義。我們可以怎樣從耶書亞的話語中得著智慧?現列舉以下三段經文作論述:

1. 耶書亞治好生來失明的人(約9:1-43

經文強調這是一個生來就失明的人,他失明不是人為的意外。門徒問耶穌:「拉比,這人生來失明,是誰犯了罪?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呢?」(9:2)反映出當時的人普遍以「義人得福,惡人受禍」這個原則去解釋人的禍福遭遇,以致認為這人的失明必然是犯罪的結果,要不是他犯罪,就是他的父母犯罪。但耶書亞(耶穌)回答說:「既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9:3)耶書亞否定了這個人的失明是由罪所致,更指出這「禍」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上帝要在這人身上工作。接著就記載耶書亞怎樣開了這個失明的人的眼睛,之後就有人查問這是由誰人所作。當法利賽人知道是耶書亞開了他的眼睛之後,就拒絕接受這是由耶書亞所行的神蹟(因為他們認定他不守安息日,所以是個罪人,9:16,另參太12:10-14;路6:2),又否定那個被開了眼睛的人所作的見證,反責備他說:「你完全是生在罪中的,還要來教訓我們嗎?」(9:34)這些法利賽人固守一些既定的宗教觀念,並以此判斷誰有罪、誰沒有罪,完全否定在那些宗教觀念以外的任何「例外」,以致對一個擺在眼前的神蹟──一個只有上帝才能把一個人的禍轉為福的神蹟──都視而不見,把自己的宗教觀念的權威凌駕在上帝的工作之上。最後,耶書亞對他們說:「你們若是失明的,就沒有罪了;但現在你們說『我們能看見』,你們的罪還在。」(9:41)我們從這件事可以得著的智慧是,人會被自己的宗教觀念所蒙蔽,以致看不見上帝在人當中的工作,甚至會把上帝所使用的人定為罪人,這是我們切實要避免的罪。

2. 認為滅亡的人比自己更有罪(路13:1-5

這段經文提到當時有人把「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13:1)告訴耶書亞,他就以此教導人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其他的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同樣要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壓死了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照樣要滅亡!」(路13:1-5)從耶書亞對他們作出的警告可見,當時的人認為那些滅亡的人是罪有應得的,自己沒有遭此災禍,必然是因為自己沒有罪。但耶書亞提醒他們,他們與那些遭災禍的人其實沒有分別,都是有罪和需要悔改的人,要是他們不從罪中悔改,他們的結局同樣都是滅亡。我們可以從中得著的智慧是,耶書亞把人對滅亡的理解指向屬靈的層面,在屬靈的層面上,滅亡不是指人的肉身死亡(可能是出於意外、患病或被人謀害等),而是指人因不悔改而將在末世受上帝審判時承受滅亡的結局。

3. 在葡萄園做工的比喻(太20:1-16

這個比喻裏的葡萄園主人,分別在清早、上午九點鐘、正午、下午三點鐘、下午五點鐘,出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主人跟清早雇用的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到了發工錢的時候,主人向不同時間開始工作的人所發的工錢都是一個銀幣。這使那些清早就工作的人對主人發怨言:「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些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待他們和我們一樣嗎?」(20:12)他們的埋怨看似是合理的,因為一般人都會認同「多勞多得」這個原則,現在主人沒有執行這個原則,豈不是不公義嗎?但在這個比喻裏,主人的回答卻是:「朋友,我沒虧待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個銀幣嗎?拿你的錢走吧!我樂意給那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難道我的東西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眼紅了嗎?」(20:13-15)耶書亞用這個比喻帶給我們的智慧是,我們不可以把自己期望出現的公義強加在上帝身上,甚至要上帝照著我們對公義的標準去執行。相反,我們要認識上帝的權柄,只有祂有權柄決定每個人應得的分,更有權柄向人施憐憫(羅9:15)。所以,我們不應該跟別人比較誰得到上帝的恩典更多,又或者當有人得到似乎是他不配得的恩典時,我們也不應論斷說那人沒有資格,甚至以此質疑上帝不公義。因我們各人領受的,都是上帝量給我們的分,我們都應存感恩的心,歡喜地領受。


結語:懂得謙卑是我們生命的智慧

約伯的三位朋友都是認識耶和華的人,但當他們嘗試解釋苦難為甚麼臨到約伯時,就只是以自己片面的信仰觀去斷定約伯是個罪人,讀者們因為知道天上的那一幕,所以能肯定約伯受苦並不是因為他犯了罪;而約伯對於自己一生行公義、好憐憫,卻無辜受苦而感到極大的痛苦和不解,他向上帝申訴,盼望能得到答案。上帝親自向約伯說話,內容全是關於祂的全能和全知,是祂創造這個世界,也掌管著當中的界限和運作,即使是人看為對立的事物(光與暗,善與惡,生與死),也是由上帝決定它們各自的角色。這番說話讓約伯完全降服,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屬靈的眼睛被打開,他看見自己的有限,也看見上帝的可敬可畏,約伯的生命在經歷過上帝所容許的苦難(和保守)之後,反而更完全,生命能承載上帝雙倍的福氣。

主耶書亞在地上時,把天國的信息帶給我們,凡接受他的信息就要把生命服在上帝的權柄下。他藉著教導和施行神蹟去打開人屬靈的眼睛,叫人不再以一些既定的信仰觀念或固有的傳統規條去看上帝的工作。事實上,上帝藉耶書亞所要成就的拯救計劃的確超出當時的人所能明白:耶書亞要先經歷死亡,為世人付上罪的代價,上帝的救贖恩典才能賜給那些接受耶書亞的人。我們這些已明白並接受了這救贖之恩的人,生命就理當交由耶書亞掌管和帶領,不再執著於自己舊有的價值觀和從世界而來的觀念,而是帶著新生命的樣式,行事為人都跟隨聖靈的指引,即使將要走的路並非我們所能完全理解,甚至有時候會讓我們付上受苦的代價,我們也要明白天父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我們必須學習謙卑順服地行在上帝的旨意裏。正如保羅對信徒的勸勉:

羅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約伯記》是一卷智慧之書,當中要傳遞的不是一些高超的知識,而是一種態度,就是要人懂得以謙卑敬畏的心去面對逆境或前境不明的境況!這態度與我們是否願意讓自己的心思意念常常被上帝更新息息相關,因為我們的生命被拯救,不是要等到末後主再來的時候,而是自我們接受主耶書亞開始,每一天都在發生:我們時刻都要定意活出一個被更新了的生命,行事不憑自己的意思,而是尋求上帝的心意。因確信上帝的心意是善良的、純全的、可喜悅的,有祂的帶領我們就必能得著勝過世界的智慧,並能靠著祂去克服人生的高低起跌,因祂是那位保守和賜福人的上帝。願頌讚榮耀都歸給全能的上帝,阿們!


[1] 《約伯記》屬《希伯來聖經》第三部分的《著作》,次序排在《詩篇》和《箴言》之後,而在我們較熟悉的《舊約聖經》裏,《約伯記》的次序則是排在《詩歌智慧書》的第一卷。

[2] 例如: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說它是「聖經中最宏偉,精心的作品」。而一位啟蒙時期的德國哲學家康德 (Immanuel Kant)則用約伯來闡釋他對於善惡報應的哲學分析。

[3] 「神義論」是基督教神學的一支,目的是為神辯護和證明神的美善,並處理在世界的種種罪惡、敗壞和苦難中,神如何是既善良又全能的問題。參《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3)頁509。

[4] Robert Alter, The Wisdom Books: Job, Proverbs, and Ecclesiastes, (W.W. Norton &Company, Inc, New York, 2010)¸ 4.

[5] 參 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4), 1492。

[6]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Massachusetts, 2016), 1118。

[7] 提幔在以東地;書亞在幼發拉底河;而拿瑪的位置則不詳。

[8] 這與《箴言》3:7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和9:10「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互相呼應。

[9] 創22:21「長子烏斯、他的兄弟布斯、亞蘭的父親基摩利」,這裏的「布斯」在原文與「布西」相同。

[10] 參 The Jewish Study Bib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A, 2014) , 1548。

[11] John H Walton, ZIBBC Vol 5 (Grand Rapids, 2009), 297-298.

[12] 即使上帝容讓惡的出現,但上帝的心意仍然可以成全的,情況就如人要釘死主耶書亞,但上帝卻藉此叫他從死裏復活,成就祂的救贖計劃。

住棚節4「律法」(申31:9-13)

作者:瞬霧  (圖片來自yayimages)

摩西吩咐他們說:「每七年的最後一年,在豁免年指定的日期——在住棚節,全以色列來到耶和華你的神揀選的地方朝見祂的時候,你要在全以色列面前,在他們耳中宣讀這律法。你要召集人民,包括男人、女人、小孩,以及你城裡的寄居者,讓他們可以聽見和學習,好叫他們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恪守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申31:10-12(環)

七年一次,全體人民在住棚節一起聆聽和學習妥拉,藉此學習敬畏神。這個全民學妥拉的行動,大家帶著甚麼心情參加?神規定這要在「豁免年」舉行,就是「取消債務那一年」(現修)。「在每七年的末一年,你們要豁免債戶的債務。……因為上主親自宣布了債務的豁免。」(申15:1-2現修)主耶穌教我們求神「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和),把「免債」的意思延伸到指寬恕別人的得罪虧負。全民為主的緣故互相免了債,彼此饒恕了,無債一身輕,會非常快樂!信耶穌的人因為耶穌的犧牲贖罪而得到更大的無條件免除罪債,領受莫大的恩典;住棚節提醒我們要懷著這心情來聽律法!

在豁免年,奴隸也得釋放:「如果有以色列同胞,無論男女,賣身作你們的奴隸,已服事你們六年,到了第七年,你們必須釋放他,讓他自由。……你們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今天這樣命令你們。」(申15:12-15現修)剛脫離奴隸生涯的人,以久違了的自由身分來參與全民學妥拉,豈不是特別振奮!而我們的自由身分不是久違的,是信主後就常有的,不過仍要記著是主救了我們脫離罪,不再作罪的奴隸(羅6:6),我們也帶著這得救、自由的身分學習守律法、敬畏主。

住棚節還紀念神保護我們走過曠野,慶祝收藏物產,歡喜盼望末日後神完全掌權。

七年一次的隆重盛會裡,全民一起在多重特別歡暢興奮的心情之中聆聽學習主的訓誨,培養敬畏神的心,效果會怎樣?我不知道,因為沒試過!想來十分震撼!我們有生之年可以試到嗎?如果沒有人會真的按細節舉辦,我們可以用較小的規模嚐到和感受嗎?可以懷著這些免了債、得釋放、慶祝、盼望的心情來學習遵行主的吩咐嗎?


簡稱:

和=《和合本》

現修=《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環=《環球聖經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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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3「盡情歡樂」(申16:15)

作者:瞬霧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你要在耶和華揀選的地方,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天,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會在你一切土產上和你手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你就可以盡情歡樂。(環)

不慶祝住棚節會很可惜,因為是「盡情歡樂」的節期!《呂振中譯本》作「你就要痛痛快快地歡樂」;猶太出版社英譯本作「你應該要沒有別的,只有歡樂」[1]。原文是「只有歡樂」或「真的歡樂」。語氣可以解作「可以」或「應該要」。

第一層意義:原來因為神在我的出產和工作上賜福給我,我就可以盡情歡樂,就應該要完全快樂!不必計較有沒有人喜歡我、我是不是健康、生活順利。在住棚節,我點算過去一年的事奉成果,歡喜感謝神的賜福。此外,經文說「賜福給你」,而不是「賜福你做的事」。神藉著這些事奉賜福了我!

然而,過節時看新聞仍然看見到處有戰爭、暴力、不義、瘟疫……這樣,過住棚節時我可以無視別人的痛苦,單單因為自己今年的收成就完全歡樂嗎?談不上「完全」!

住棚節的第二層可能意義能解決這個問題。住棚節也許預表末世之後的完美結局[2],證據是:《撒迦利亞書》14:16預言將來「列國中所有剩下的人,要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和修);末日之後有「不可勝數的一大群人,他們來自所有的國家、部落、人民和語言群體,都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裡拿著棕棗樹枝」(啟7:9環);棕棗樹枝是慶祝住棚節用到的(利23:40)。末日之後基督完全作王的時日當然「只有歡樂」!「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 不再有死亡, 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痛苦。」(啟21:4和修)

那麼,我每年的出產和工作都應該貢獻於基督的王國;看見世上持續的災難,要對將來基督的王國有盼望;這樣我在世上住棚節的「盡情歡樂」才可以跟末日之後的「盡情歡樂」有聯繫,我在世上殘缺的年月裡慶祝住棚節的心情才可以沾染將來基督王國完全實現的完美住棚節歡欣。


簡稱:

和修=《和合本修訂版》

環=《環球聖經譯本》

[1]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Tanakh 1985: “you shall have nothing but joy.”

[2] David H. Stern, 1992, Jewish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larksville,  MD: Jewish New Testament Publications,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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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2「別人」(申16:13-14)

作者:瞬霧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你從碾禾場和榨池收藏了出產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天。你和你的兒女、男女奴僕,以及你城裡的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要在你這節期中歡樂。(環)

住棚節的一個意義是為全年的農作物收成感恩和慶祝,我們都知道。但是原來聖經要求有收成的人幫助沒有收成的人也能在這個節期歡樂七天!在上述經文裡,「你」擁有碾禾場和榨池。「碾禾」是「用牛拉著鑲了尖石的木板在硬地上繞圈走,把穀粒割離麥稈」(《環球聖經譯本》太3:12註),硬地就是碾禾場。榨池「通常指酒榨池,也可指油榨池」(《環球聖經譯本》民18:27註),放葡萄進去榨葡萄汁釀酒,放橄欖進去榨油。「你」在住棚節讓家人奴僕放假、感恩、吃喝慶祝。

上述經文裡的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都沒有耕地、葡萄園、橄欖園,到住棚節的時候沒有任何農產可以收藏。

利未人沒有農地:「因為以色列人應納的十分之一,……我賜給了利未人作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之中,他們不可有產業。」(民18:24環)「耶和華把利未支派區別出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侍奉祂,……所以利未人沒有和其他支派一起分得產業;耶和華自己就是他的產業。」(申10:8-9環)利未人也許對應今天只靠信徒的金錢奉獻來維生的事奉人員。

寄居者沒有農地,因為在以色列境內,只有以色列的子孫才按著支派分到地業。孤兒寡婦可能因為貧窮而把亡父或亡夫的地賣了(參利25:23-28)。這些人平日靠撿拾別人農地裡遺漏的禾捆、橄欖、葡萄維生(申24:19-21)。

住棚節,人人在棚子裡掛了七彩繽紛的水果,擺了滿桌麵包、葡萄酒,吃喝慶祝,事奉者、寄居者、孤兒寡婦、窮人只能旁觀嗎?神當然不會忽略他們!神吩咐了有農地的人為這些人設想,讓他們也歡樂七天。

明年的住棚節之前,我們可不可以預先籌劃怎樣跟資源較少的人同樂,分享我們從神得來的收成(金錢、食物)、歡樂(敬拜、聚會、宴會),也同時講解住棚節的意義,讓我們大家一同經歷住棚節的歡樂七天?


簡稱:

環=《環球聖經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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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1「棚子」(利23:42-43)

作者:瞬霧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你們要在棚裡住七天,所有以色列本族人都要住在棚裡,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經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環)

住棚節的「棚」用樹枝搭成:「律法上記載……要在七月的節期中,住在棚裡……把橄欖樹枝、油木樹枝、番石榴枝、棕樹枝和樹葉繁茂大樹的枝子帶回來,照著律法所寫的搭棚。』」(尼8:14-15新)然而以色列人在曠野住帳幕(ohel,例如見出33:8),不是棚子(sukkah);帳幕用布或動物皮搭成[1]。為甚麼神說祂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經使他們住在棚裡?我聽過不同的解釋,以下是其中一個,很有意思。

在曠野裡,神曾經使以色列人住在祂的雲彩裡,雲彩籠罩、包圍、保護他們;這節所說的「棚子」,其實比喻這雲彩。主後第二世紀的猶太傳統已經出現這個解釋[2]。可能的根據是甚麼?先要說明一下:我們大家常說,住棚節暫住棚子,是為了經歷不安全,倚靠神。樹枝搭的棚,無法抵擋火燒、水沖、風吹,門窗沒法上鎖,不能防禦野獸、盜賊!對城巿人來說簡直等於露宿街頭,很危險!但是很弔詭,希伯來文「棚子」也有引申義指保護!原因是古代人用樹枝搭棚子的「目的是保護人和動物免受雨打日曬」。因此,sukkah的一個引申義是「神給子民的保護」[3]。「耶和華會在錫安山整個地方之上、在錫安的各個聚會之上,日間造雲和煙,夜間造煌煌烈焰;的確,在每個榮耀者之上會有蔭庇,有一個棚子,日間讓人遮蔭抵禦炎熱,也作避難所和藏身處,讓人躲避狂風暴雨。」(賽4:5-6環)《以賽亞書》4:5說日間煙雲、夜間烈焰,分明引用神在曠野引領保護以色列人的典故。

雲是水氣,怎能保護人?真是跟用「棚子」來比喻保護一樣弔詭。這保護的真諦不在於銅牆鐵壁、金錢勢力,而在於「雲柱」所代表的:神同在(申31:15)、領路(出13:21)、對子民說話(詩99:7)。這些就是神的保護!耶穌同在、領路、說話,是保護我們的棚子和雲彩(太17:4-5)!


簡稱:

環=《環球聖經譯本》

新=《聖經新譯本》

[1] Reiner de Blois ed., 2000-2021,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 “אֹהֶל”. United Bible Societies. https://semanticdictionary.org/semdic.php?databaseType=SDBH&language=en

[2] Targum Onkelos Leviticus 23:43; Sifra, Emor 17:11; b.Sukkah 11b.

[3] de Blois ed.,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 “סֻכָּ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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