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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時代巴勒斯坦猶太人的教育

【上圖是公元前10世紀的基色曆(Gezer calendar),把一年中的各個月份,記載農業日期的排列,顯示文字在相當早期已在猶太社會中使用。】

新約時代巴勒斯坦猶太人的教育(作者:蔡錦圖)

在尋找資料時發現,關於專門討論新約時代巴勒斯坦猶太人的教育著作,大多只見於論文。其中William H.U. Anderson的論文Jewish Education Around the Time of the New Testament (100 bce‐100 ce),將拉比文獻與新約材料進行比較,有助理解新約時代的教育。這篇文章駁斥了新約人物是「無知小民」(simple folk)以及耶穌是「未受過教育」的觀點。通過馬太和司提反的例子,證明他們接受了猶太傳統經學訓練。此外,本文展示了《使徒行傳》中保羅的生平與公元1世紀的猶太教育相符合。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有趣的課題。我按一些零碎的資料,整合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將來有機會更多討論。

新約時代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教育系統,主要圍繞著宗教教育,尤其是《聖經》的學習和猶太教的傳統。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教育被視為極為重要的事,因為它不僅是傳授知識,更是維護信仰和文化身份的方式。

(1) 家庭教育:猶太人第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教育的首要責任在家庭,特別是父親。他們有責任教導孩子認識《摩西五經》(Torah,以下按音譯「《妥拉》」),並且每天會在家中重複誦讀。這些基本的宗教教導包括律法、禱告、節期和猶太歷史。

在家庭中,母親負責孩子早年的道德和倫理教育,教導基本的家庭生活技能和信仰規範。在當時,正規教育主要針對男孩,而女孩則主要在家中接受基本的宗教教育和家庭技能培訓。然而,也有一些知識淵博的女性在家庭中學習並教授宗教知識。在希臘化影響較強的地區,一些女性甚至能夠閱讀和寫作。這些教育使她們能夠參與社會和宗教生活,也讓她們能在家庭和社區中發揮重要作用。

(2) 猶太學校:新約時代的猶太學校分開兩大類別—Bet Sefer(בית ספר) 和 Bet Midrash(בית מדרש)。

猶太人大約從 5 歲開始,男孩會被送到當地會堂附設的學校(Bet Sefer),學習《妥拉》的基礎內容。他們學習如何誦讀和背誦《摩西五經》,特別是《申命記》中的重要經文。教育方式多是口傳教學,老師會朗讀經文,學生跟著背誦。學生主要學習閱讀、寫作和背誦經文,並通過教師的引導來理解律法的意義和應用。猶太教育強調「聽」與「記憶」,經文的誦讀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當完成 Bet Sefer 的基礎教育後,有些學生(大約 12-13 歲)會繼續進入 Bet Midrash,進行更高層次的學習。在這裡,學生專注於研究經文、解釋律法,並參與辯論和討論。在這類學校中,通常由學識淵博的拉比主持,學生會在他的引導下學習《妥拉》、先知書和智慧書。教師的角色不僅僅是傳授知識,而是通過提問和解釋來引導學生深入思考。

(3) 教育的宗教性質:對於猶太人而言,學習《妥拉》和律法是教育的核心。猶太人認為,了解和遵守律法是所有信仰和生活的基礎。因此,教育不僅僅是為了個人知識的提升,更是為了更好地事奉神。

除了學習經文,學生們還學習如何正確地祈禱、參與安息日的敬拜以及各種節期儀式的正確做法,讓每一個猶太孩子都能熟練掌握他們民族的信仰生活。

(4) 口傳律法與經文詮釋:猶太人在學校中所學習的,不僅是猶太聖經的內容,也包括「口傳律法」(Torah Shebe’al Peh)。儘管在新約時代,猶太不同教派對「口傳律法」的理解有所不同,但在公元2世紀之後,以法利賽教派為主要傳統,建立理解律法的取向。

「口傳律法」是一種對書面律法的詮釋和補充。這些解釋和規範後來被記錄成為《米示拿》(Mishnah)和《他勒目》(Talmud)。學生不僅學習經文,還會學習這些傳統的詮釋方法。

有趣的是,猶太人在學習經文詮釋的過程中,並不是「填鴨式」教育,只是單方向的提供知識,而是學生需要參與辯論。這種教育方法,讓學生學會思考、推理和在複雜的問題中找到答案。這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訓練,讓他們可以靈活地應用律法於日常生活。

(5) 成人教育:猶太人在成年之後,仍然有宗教教育,其中最重要的是在會堂(Synagogue)中的學習。成年猶太人繼續在會堂中學習,會堂也是當時的主要教育中心之一。拉比會在安息日和其他節日期間講解經文,成年人也可以參與討論。

猶太人認為,教育並不僅限於課堂,而是在家庭、會堂、社區的每一處角落進行。成人經常在日常活動中向年輕人傳遞信仰和知識。

以上只是很粗淺的討論。新約時代的猶太教育是一個深深扎根於宗教信仰的系統,其目的是確保每個猶太人都能閱讀和理解律法,並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教育的強調點在於口傳、記憶和討論,這使得學生能夠更深刻地理解和應用律法的教導。這種教育文化也幫助猶太民族在困難時期中保持了強烈的信仰和文化認同。

(圖片及原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大和撒那日(Hosanna Rabbah)的屬靈意義:主賜我們聖靈湧流的生命

大和撒那日(Hosanna Rabbah)的屬靈意義:主賜我們聖靈湧流的生命(作者:Herbert Chan)

(上圖為位於現今耶路撒冷大衛城南端的西羅亞池以及相關的考古點牆壁上的插圖
 

按照猶太曆法,農曆七月(即提斯利月)的21日就是住棚節的最後一日,也是最大之日,一般稱為「大和撒那日」(הוֹשַׁעְנָא רַבָּא Hosanna Rabbah;字面意思是「那位偉大的!求你拯救!」[1])。這名稱相信是引自詩篇118:25「耶和華啊,求你拯救!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順利!  」並在這日祈求上主會幫助祂的子民、施行拯救。

根據猶太文獻《米示拿》(m.Sukk. 4:9)和《塔木德》(b.Sukkah 53a)的記載,在耶穌時期的祭司會在這日從西羅亞池用金瓶子取水(西羅亞池位於當時耶路撒冷城的極低處),然後帶上聖殿山(當時三大節期上聖殿的朝聖階梯,見上圖右下角的插圖),在聖殿中祭壇位置進行奠水的儀式,祈求上主在未來的雨季為他們賜下雨水(猶太人看這為「活水」的一種[2])、供應他們耕種和生活上的需要。

約7:37 節期的最後一天,就是最隆重的一天,耶穌站著,喊著說:「人若渴了,到我這裏來喝!

約7:38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將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約7:39 耶穌這話是指信他的人要受聖靈說的;⋯⋯

根據《約翰福音》7章的記載,耶穌就是在這日站起來高聲宣告,應許所有信靠他的人都必會得著「活水江河」,也就是聖靈(見約7:39)!可以說,主耶穌所賜的不單只是要滿足人在地上的肉身需要(雨水、生活),更加是要滿足人在屬靈上的需要!

耶2:13   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  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  又為自己鑿出水池,  卻是破裂不能儲水的池子。」 

賽 12:3  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當提到「池子」和「取水」的經文,耶2:13和賽 12:3這兩段突出的經文都分別用「池子」來比喻耶和華自己才是祂子民的真正池子和活水泉源,子民必須倚靠祂、歸向祂,才能真正得著拯救!當中賽12:3的「救恩」原文 הַיְשׁוּעָֽה HaYeshuah正包含著「ישוע Yeshua耶書亞(耶穌)」的名字。但很可惜,不單止在昔日先知書時期的上帝子民曾離棄上帝,為自己鑿出破裂而不能儲水的池子,到了耶穌時期,當時有許多猶太宗教領袖也同樣地拒絕了上帝所揀選的活水泉源——耶穌,不信他就是從天父而來的拯救者。

約9:6 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了泥抹在盲人的眼睛上,

約9:7 對他說:「你到西羅亞池子裏去洗。」 (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 。)於是他去,洗了,回來就看見了。

《約翰福音》8章記載在住棚節最大之日(大和撒那日)之後的第二天(參約8: 2 ),耶穌赦免了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有關這段經文的論述,可參考筆者的另一篇文章[3]),然後在第9章記載耶穌醫治了一個天生瞎眼的人。經文指耶穌特意要這人去「西羅亞池」去洗一洗才可看見,而不是直接地醫好他。作者特意要在約9:7解釋「西羅亞」的意思是「奉差遣的」,強調耶穌是刻意安排這個天生瞎眼的人必須先從「那奉差遣的」的池子那裏得到醫治和拯救!這讓當時不肯接受耶穌是來自天父的猶太領袖們,不得不因為這個神蹟而要認真思考耶穌的真實身分。當時的人如果不被宗教的傳統弄至屬靈上瞎眼的話,其實很容易就可以看得見耶穌就是那位「奉差遣而來的」拯救者,他成就了「西羅亞池」意思,他就是從耶和華而來的救恩泉源!

 

結語:主賜我們聖靈湧流的生命

「大和撒那日」提醒我們每一個信徒主是我們的拯救,並且昔日主耶穌最先在這一天應許賜下聖靈(見約7:37-39,另參他後來的應許:約14:26、16:13、20:22)。這應許在他復活升天之後的首個五旬節果然實現了(參徒2章),聖靈不但降在當時的使徒身上,後來也降在信靠主的外邦人身上(參徒10章)。以至今天,我們每一個經歷過救恩、信靠主耶穌的人,都能得著聖靈的導引和提醒,這真是值得我們記念和感恩的日子!因為主不單單從肉身的需要上拯救我們,祂更要從我們的屬靈生命上拯救和幫助我們,免得我們自行建造一些不能儲水的池子,離棄了上帝的道路,或在屬靈上瞎了眼,以為自己在依靠上帝,但其實只靠著一些像與當時猶太宗教領袖無異的宗教傳統、教會文化和習俗。很感恩我們今天可以有著聖靈的導引、可以靠著聖靈而行。求賜下活水江河的主源源不絕地加給我們聖靈的力量和幫助,讓我們能夠常常依靠著聖靈去行事為人,活出主的吩咐,讓聖靈帶領我們進入救恩,並活出這份救恩!願主在這個節期裏,祝福我們每一個裏面都時刻有著聖靈的活水江河在湧流,直湧到永生!阿們。


[1] 「和撒那」 是 הוֹשַׁעְנָא  Hosanna的音譯,意思是「求你拯救!」。

[2] 猶太人看所有從天降下或自然流動而來的水為「活水」,這包括雨水、 露水、泉水、河水等,這除了用於他們日常生活上的需要,他們行潔淨禮儀用的浸池也是規定要用「活水」的。

[3] 按此前往節期文章:〈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利 8:1-36;撒上2:28-31、3:5-20:成為上帝喜悅的祭司

「安息日研經坊」(2024-09-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8:1-36;撒上2:28-313:5-20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膏抹亞倫的情況(參利8:12)圖片來按此

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記載有關祭司的聖職禮,試討論:

1.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上帝對祭司的事奉有甚麼要求?

2.  今段《妥拉》經文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

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記載有關祭司的聖職禮,這是繼起首關於獻祭條例的七章經文之後的一個新段落,而按照全書的大綱這是第二部分的開始(見以下全書大綱倒影結構中的 B):

A.  獻祭的條例(1-7)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一件死亡事件(8-10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8)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愛人如己的吩咐(19)

E’.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20)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21-22)

C’. 各種節期的條例(23)

B’. 金燈台與陳設餅的運作,以及一件死亡事件(24)

A’. 安息年、禧年、祝福與詛咒、贖回的條例(25-27)

利8章所記載的祭司聖職禮,其儀式的吩咐和頒布其實早已在出29:1-37提及(另參出28:1-3、40-43;30:23-33;40:9-16),所以今次的《妥拉》查經主要是討論當日聖職禮的儀式是怎樣進行和完成。而在整個利8章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或近似的說法[1])合共出現了七次,反映這次的聖職禮是完完全全地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最後亞倫和他的兒子順利地完成了聖職禮。我們按這句話出現的地方可把全章經文分為七個段落,當中呈現一個倒影結構如下:

A.  祭司與會眾到會幕門口,開始承接聖職(8:1-4)

B.  祭司經過水禮,穿上祭司聖服(8:5-9)

C.  膏抹會幕、會幕的器具與祭司(8:10-13)

X.  贖罪祭:抹血在祭壇,其餘的帶到營外(8:14-17)

C’. 再次灑血在壇的周圍,然後獻上燔祭(8:18-21)

B’. 蘸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獻素祭、搖祭(8:22-29)

A’. 祭司七天承接聖職,不可出會幕的門口(8:30-36)

 

A. 祭司與會眾到會幕門口,開始承接聖職(8:1-4

利8: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8:2 「你領亞倫和他兒子前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頭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一同帶來;

利8:3 又要召集全會眾到會幕的門口。」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的門口。

8:1-4記載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的儀式開始,他們和全會眾都要來到會幕門口。有猶太拉比指全會眾的參與是為了見證這個重要的儀式,上帝藉此要讓他們建立對亞倫和他兒子作祭司身分的一份尊重。不過拉比們更多的討論,是關乎會幕門口怎能容得下出埃及的六十多萬人(男丁)[2]?對此拉比們甚至會提出天馬行空、極具想像力的提議(例如:會幕會神奇地變大之類以致能容下以色列的全會眾)。筆者認為經文的重點並非在於此,因為經文並無交代事情是怎樣辦成的,而且只需要每個支派都派代表到會幕門口,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更重要和應該問的問題是:為甚麼不把這段祭司上任的記載放在吩咐祭司要怎樣獻祭的條例之前?因為一般人在上任新工作前不可能會被告知詳細的工作細節和步驟,而只會交代工作範圍之類,然而經文卻先把獻祭的條例仔細羅列(1-7章),然後才記載祭司的入職禮!筆者認為這問題背後或涉及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個是因為聖職禮的儀式中包含許多獻祭的程序,所以要先行講解獻祭的步驟,讓讀者知道摩西當時的確是按照著上帝吩咐的獻祭條例去進行按立亞倫及其兒子為祭司的聖職禮;至於第二個原因,筆者容後會再說明。而第一段經文的結束提及「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說明聖職禮的每一步都正按照著上帝的心意去開展和進行。

 

B. 祭司經過水禮,穿上祭司聖服(8:5-9

利8:5 摩西對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當做的事。」

利8:6 摩西領了亞倫和他兒子前來,用水洗他們

利8:7 他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套上外袍,加上以弗得,再束上精緻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利8:8 他又給亞倫戴上胸袋,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袋內。

利8:9 他把禮冠戴在亞倫的頭上,禮冠前面安上金牌,成為聖冕,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5-9記載祭司到達會幕後第一個聖職禮的程序,就是經過水洗的潔淨禮儀,然後穿上聖服。當中8:6提到「用水洗他們」的原文 וַיִּרְחַ֥ץ אֹתָ֖ם בַּמָּֽיִם 直譯為「在水裏洗他們」,情況像現今的浸禮,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透過潔淨自己進入一個新的身分,並穿上祭司的聖衣。這一方面是確立他們新的祭司身分,另一方面也提醒他們和會眾,生命必須經過潔淨、成聖,才配得上祭司的身分去事奉上帝。最後這段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指摩西按照上帝的心意去潔淨眾祭司。

 

C. 膏抹會幕、會幕的器具與祭司(8:10-13

利8:10 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們成為聖。(參出30:23-29;40:9-11的吩咐)

利8:11 他又用膏油在祭壇上彈了七次,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以及洗濯盆和盆座,使它們成為聖。

利8:12 他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為聖。

利8:13 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0-13記載祭司在水洗和穿上祭司的服飾衣服後,要再透過膏抹的程序,去分別為聖讓祭司單單歸給上帝。而祭司衣服的顏色是跟會幕帳篷和幔子的顏色一致,反映他們也成為了會幕的一部分,這時他們再與其他會幕的器具一同經過膏抹的儀式去分別為聖(另可參詩133篇對亞倫受膏的描述),可以說,祭司與會幕(以及往後的聖殿)其實密不可分,是相連的一部分。所以祭司的屬靈生命狀態如何,跟會幕和聖殿能否有效地發揮其功能是息息相關的(參考福音書中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最後,這段經文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證明摩西完全地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也代表著亞倫和他兒子完全地順服遵行,願意領受祭司的職事。

 

X. 贖罪祭:抹血在祭壇,其餘的帶到營外(8:14-17

利8:14 他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

利8:16 摩西把內臟所有的脂肪和肝上的網油,以及兩個腎與腎上的脂肪取出,都燒在壇上。

利8:17 至於公牛,連皮帶肉和糞,他都用火燒在營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4-17記載亞倫和他兒子在聖職禮中最先要獻的就是贖罪祭。我們按照早前利4章的記載,可以得知祭司的贖罪祭應該是要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的聖所裏去灑的,但這裏並無提及,摩西只要把公牛連皮帶肉和糞帶到營外用火燒掉就已經足夠。筆者估計這裏是個例外的情況,因為祭司並非真的犯了罪,以致需要像利4章所教導的要把血帶進會幕去灑的潔淨之禮,而只需像其他贖罪祭的情況那樣,把血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和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便可。另外,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8:14),提醒他們本來要獻上的是他們自己的性命,而現在是公牛頂替了他們,這讓他們先從中明白祭牲流血犧牲和代贖的觀念,就是上帝透過犧牲無辜生命去救贖的這份恩典。最後,這段同樣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說明上帝要透過摩西使祂對祭司的旨意和期望得以繼續實現。

 

C’. 再次灑血在壇的周圍,然後獻上燔祭(8:18-21

利8:18 他把燔祭的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8:19 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利8:20 把羊切成塊,把頭和肉塊,以及脂肪拿去燒,

利8:21 他用水洗了內臟和腿之後,就把全羊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8-21(C’)對應著之前經文結構(C)的部分有關用油膏抹器具和祭司的記述,這裏主要記載祭司獻上燔祭的過程。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把那代表他們自己的公綿羊全然獻給上帝,這反映祭司的生命必須先經過潔淨、分別為聖和贖罪之後,才能像現在獻燔祭那樣全然地獻上,成為馨香、討上帝喜悅的燔祭。可以說,祭司的職事所要求的就正如燔祭一樣,是要全然地獻呈自己,不能為自己有任何的保留,為的是單單討上帝的喜悅。最後經文再次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指出上帝的旨意繼續在祭司聖職禮中進一步地成全。

 

B’. 蘸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獻素祭、搖祭(8:22-29

利8:22 他又牽來第二隻公綿羊,就是聖職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8:23 就宰了羊。摩西把一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

利8:24 他領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一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摩西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8:25 他把脂肪,肥尾巴、內臟所有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取下,

利8:26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把這些放在脂肪和右腿上。

利8:27 他把這一切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利8:28 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把這些祭物拿來,放在壇的燔祭上燒,這就是聖職禮中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利8:29 摩西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是聖職禮的羊歸給摩西的一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22-29記載獻上聖職禮的羊以及素祭和搖祭的經過,其中較為特別的一個步驟,是要蘸羔羊的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由於右邊普遍是人較有力的一邊,在《聖經》中也往往用作代表「上帝施展的能力」(例如:出15:6「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和詩118:5-6中多次出現「耶和華的右手施展大能」)。因此,我們可理解這個儀式是象徵性地把血抹在祭司右邊的身體部位,就已經代表了祭司的全人。而蘸血抹「耳朵」的儀式我們可象徵性地理解為在「聽從上」需要得潔淨;而手腳的「大拇指」是用來拿東西和走路前行的關鍵部位,我們可象徵地理解為「手所作的」和「腳所行的」一切事,都要被血去潔淨和遮蓋,祭司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另外,手腳的「大拇指」除了是手腳的力量所在,也位於人體伸展後的末端位置,這與會幕中一些傢具(例如:香壇、燔祭壇)的「角」成了平行,就是祭司與會幕中有角的傢具都要一同被血去潔淨和遮蓋後才算分別為聖被上帝所用。另一方面,值得留意的是8:27所指的「他把這一切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按照《米示拿》(m. Menahot 5:6)所記,搖祭是要把祭物舉高,在耶和華面搖一搖,目的是要將祭物向上帝展示,以求祂的接納。這節經文的中文翻譯,表面上看似是亞倫和他兒子在用他們的手去施行搖祭(因為祭物在他們的手中),但我們透過仔細檢查這節經文的原文,可發現全節的動詞其實都是以陽性第三身單數呈現的,意思是這裏所有獻祭的動作其實全部都是由摩西(他)一個人所做的(如果是亞倫和他的兒子施行的話,這裏的動詞就理應為複數)。所以,這裏經文的意思其實是指當摩西把8:25-26的祭物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手上,他是把祭司們連同祭物一併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也就是說,摩西當時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也當作是搖祭祭物的一部分去處理!而後來摩西自己取得搖祭的羊胸(8:29),也同樣反映出他是當時擔當獻祭工作的那位祭司,而並非亞倫或他的兒子。故此,這聖職禮是名副其實的「獻上活祭」,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都成為祭物去獻呈給上帝!難怪經文先記載1-7章有關祭牲的獻祭然後才記載祭司的聖職禮,因為第8章這裏只不過是獻祭條例的延續,只不過這次的「祭物」是祭司本人而已!從這個明白可見,對應著經文結構(B)關於穿上祭司服飾的身分轉變,這裏(B’)也表達出祭司已成了活祭的這個事奉身分上的轉變。最後,這段經文同樣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繼續強調上帝的心意是怎樣成全在祭司的聖職禮和祭司自己的身上。

 

A’. 祭司七天承接聖職,不可出會幕的門口(8:30-36

利 8:30 摩西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使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

利 8:31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在會幕的門口把肉煮了,在那裏吃這肉和聖職禮中籃子裏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這是亞倫和他兒子當吃的。』

利 8:32 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

利 8:33 這七天,你們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直等到你們聖職禮的日子滿了,因為授予你們聖職需要七天。

利 8:34 今天所做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要做的,好為你們贖罪。

利 8:35 這七天,你們要晝夜留在會幕門內,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利 8:36 於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就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8:30-36是整個聖職禮儀式的最後一部分,記載祭司們要在會幕門內逗留七天,學習煮祭肉和吃祭物等步驟(這就如立約的儀式中人要在上帝面前吃喝一樣),期間他們要學習等候、忍耐、完全順服,並要離開以色列民的群體(包括暫別自己的家人、不能與妻子同房),操練怎樣分別為聖地為上帝過這聖職禮的七天。對應著經文結構(A)有關祭司們來到耶和華會幕的門口,這裏(A’)又再重提會幕的門口(8:31、33、35),並強調他們在聖職禮的七天內都不可出這會幕的門,他們要學習保持著一個完全聖潔的狀態去擔當祭司的職事。拉比們對這段經文的討論中,有說法指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每天都重複今章七個段落裏提及的所有步驟,甚至更有拉比指連會幕也要每天拆掉然後再重新搭建一次[3]。經文其實沒有清楚交代實情是否這樣,但如果祭司是要熟悉整個會幕的運作和獻祭的步驟,他們要反覆地操作練習其實也不足為奇。無論如何,雖然我們無法知道他們每天重複了哪些步驟,但在這個聖職禮的最後段落,繼續記載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都得以實現了,然而之前全部都是由摩西負責的,現在最後已經交由亞倫和他的兒子等祭司們負責(8:36),他們從摩西的手中承接了祭司的職事,讓耶和華對祭司體制的心意在地上得以彰顯和實現。

 

《先知書選段》(撒上2:28-313:5-20)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撒上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上我的祭壇,燒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

撒上2: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

撒上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確實說過,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但現在耶和華卻說,我絕不會這樣做。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撒上2:31 看哪,日子將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祖宗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

撒上3:5 他跑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沒有叫你,回去睡吧。」他就回去睡了。

撒上3:6 耶和華又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兒,我沒有叫你,回去睡吧。」

撒上3:7 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耶和華的話也未曾向他啟示。

撒上3:8 耶和華第三次再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才明白是耶和華呼喚這小孩。

撒上3:9 以利對撒母耳說:「你回去睡吧。他若再叫你,你就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母耳就回去,仍睡在原處。

撒上3:10 耶和華來站著,像前幾次呼喚:「撒母耳!撒母耳!」撒母耳說:「請說,僕人敬聽!」

撒上3:11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看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凡聽見的人都必雙耳齊鳴。

撒上3:12 我指著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必從頭到尾應驗在以利身上。

撒上3:13 我曾告訴他,我必永遠懲罰他的家,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兒子作惡,褻瀆上帝,卻不禁止他們。

撒上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就是獻祭物和供物,也永不得贖。』

撒上3:15 撒母耳睡到天亮,就開了耶和華殿的門。撒母耳害怕,不敢將異象告訴以利。

撒上3:16 以利呼喚撒母耳說:「我兒撒母耳!」 撒母耳說:「我在這裏!」

撒上3:17 以利說:「他對你說了甚麼話,你不要向我隱瞞。你若將他對你所說的話向我隱瞞一句,願上帝重重懲罰你。」

撒上3:18 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他是耶和華,願他照他看為好的去做。」

撒上3:19 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

撒上3:20 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來自《撒母耳記上》第二和三章的經文。當中描述以利家作為祭司的家族卻褻瀆了上帝,其中以利的兩個兒子把上帝百姓所獻的美好祭物拿去養肥自己,而作為父親的祭司以利,知道兒子的問題卻不加以阻止,以致當時的祭司體制以至會幕的運作出現了一個藐視上帝、不尊重祂的惡況。對比之下,撒母耳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你們要聽從上帝![4]」,而經文多次記載他怎樣聽見並跟隨上帝的聲音,最終長大後有耶和華的同在,祂使撒母耳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這些情況都沒有在祭司以利和他兒子的身上出現,說明與以利家相比,撒母耳更能貼近上帝和可被上帝使用。諷刺的是,以利一家雖然穿著祭司的服飾,但卻沒有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旨意和期望,相反本來不在祭司體制內的撒母耳,卻在當時充當了祭司的角色與功能,成為上帝大大使用的僕人。這與今段《妥拉》所記的祭司聖職禮成了平行,提醒讀者祭司最重要的並非表面上有了祭司的名銜,而是實質上有否活出順服和尊崇上帝的生命!另外,兩段經文在原文裏有不少平行用詞,可讓拉比把它們連繫起來(下表列出部分):

《妥拉》(利8:1-36

《先知書選段》(撒上2:28-313:5-20

利8:7 他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套上外袍,加上以弗得(אֵפוֹד,再束上精緻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מִזְבֵּחַ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מִזְבֵּחַ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מִזְבֵּחַ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

利8:16 摩西把內臟所有的脂肪和肝上的網油,以及兩個腎與腎上的脂肪取出,都燒(קָטַר在壇上。

撒上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上我的祭壇(מִזְבֵּחַ燒(קָטַר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אֵפ֖וֹד嗎?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צָוָה做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的門口。

利8:5 摩西對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צָוָה當做的事。」

撒上2: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צָוָה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כָּפַר

撒上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就是獻祭物和供物,也永不得贖(כָּפַר。』」

 

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對祭司的事奉有甚麼要求?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

利8: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13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17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21 ……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2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 8:36 ……亞倫和他的兒子就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今段《妥拉》經文的祭司聖職禮七次提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或類似的表達;見以上所列的經文和註1),強調作為上帝的祭司,最重要的首要條件是要懂得完全地順服聽從上帝的吩咐、尊崇祂、敬畏祂!這是由起初願意來到耶和華面前、讓生命得以潔淨、穿上祭司的服飾、受膏(分別為聖)、贖罪,再學習甘願全然擺上自己,最後學會為聖職而忍耐、等候和堅持,讓自己保持在聖潔的狀態中持續得蒙上帝的悅納和使用。而在整個過程中,祭司明白到要為百姓獻祭和處理祭物的話,他們就先要甘願成為活祭(放下自我),才有資格去擔當起祭司的職事(教導別人順服、處理別人的獻祭)。上帝對祭司所要求的順服和聽從,是包括他們要知道自己是百姓的榜樣、要敏銳和體貼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期望等等。祭司甚至不單止是「祭物」,他們也是「祭壇」!他們的身體也像祭壇的翹角那樣要被塗血,反映他們的生命要與會幕融為一體(他們的服飾也跟會幕的顏色一致),發揮會幕的功能:一同成為子民親近上帝的途徑,並讓子民看見上帝與他們同在。可以說,祭司要像會幕那樣被建成、行事為人都要分別為聖,順服地完全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這樣才能有效地像「祭壇」一樣供人前來獻呈祭物,讓人能透過其生命得以親近上帝,維繫上帝和子民的關係!

另外,筆者發現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特別之處,就是整個利8章的「祭司聖職禮」的記載中,竟然一次也沒有提及「祭司」一詞!(經文只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反映祭司之所以能成為祭司,最重要的其實並非這個銜頭、穿著的服飾這些外在的東西,而是生命是否真正順服上帝、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期望和祂對聖潔的要求!情況就如《先知書選段》所記的撒母耳那樣,他雖然並非來自祭司的家族,但他的行動和一生順服的生命,使他成為了上帝重用的僕人,成就了祭司的職事。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在萬民中的「君尊祭司[5]」,最需要追求的並非甚麼名銜,而是學習讓自己變得更順服上帝和活出祭司的功能、有意識地自潔、分別為聖、為人代求、努力讓自己的心思意念維持在上帝喜悅的聖潔中!而如果我們甘願放下自己的旨意,願意成為活祭去事奉主,深信最終每一個信徒也能成為「祭壇」一樣,讓未認識主的世人也可透過自己的生命去認識主和親近祂!

 

結語:成為上帝喜悅的祭司

今次的《妥拉》查經,讓我們看見《利未記》8章所記有關祭司的聖職禮儀式,是怎樣根據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要求而一一實現。當中亞倫和他的兒子按照著上帝的心意、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期望、在上帝所喜悅的聖潔狀態中被確立成為了第一代的祭司。這讓往後歷世歷代的祭司可以以此作為參考的榜樣,明白上帝對祭司的要求和期望,知道怎樣才能真正成為祂喜悅的祭司。這包括要懂得完全順服上帝的心意、讓自己的生命得潔淨,和甘願獻呈自己給上帝去使用!而摩西作為當時的祭司,他先把亞倫和他的兒子獻為活祭,讓他們成為祭物和會幕的一部分,得蒙上帝的悅納,以致可成為稱職的祭司,甚至像祭壇一樣可以讓子民透過他們的生命去親近祂。這反映出作為祭司,其順服的心志甚至是要甘願犧牲放下自己的生命、為上帝擺上成為活祭,才能成為上帝可以真正使用的祭司!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就是我們最完全的祭司榜樣,他正如昔日摩西那樣,在亞倫的祭司體制以外作了大祭司,摩西怎樣把亞倫和他兒子獻上為活祭,照樣主耶書亞也希望把我們每一位有著「君尊祭司」身分的信徒,都在上帝面前擺上成為活祭!他帶領我們親近上帝、事奉上帝,他不但是我們的榜樣,也是成就我們作為祭司身分的關鍵!最後,「祭司」一詞竟然在整段《妥拉》經文中一次也沒有出現過,這提醒我們每一位想要事奉上帝的「君尊祭司」,不要只在乎外表上的銜頭、資格、身分和地位,而是更看重自己有否在功能上真正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期望和要求,發揮祭司應有的功能和影響力,讓上帝的子民能夠透過我們的生命去真正看見祂、認識祂、親近祂、經歷祂的同在。求聖靈幫助我們每一個,都能在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和屬靈群體(例如:教會、團契)中有效地活出祭司的職分,成為祂喜悅和重用的「君尊祭司」!阿們。


[1] 按照和修版翻譯,利8章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出現了五次(第9、13、17、22、29節),另外有兩次是近似的說法,出現在全章的首尾,分別是「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8:4)和「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8:36),以致全章可分為七段經文,每段都以這句話來作結。

[2] Rabbi Moshe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Bnei Yakov Publications 2021), 59-61.

[3]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Vayikra, 62.

[4] 撒母耳的原文 שְׁמוּאֵל shᵉmûʾēl可理解為動詞命令句「你們要聽!(שִׁמְעוּ)」和「神(אֵל)」合併而成的意思。

[5] 參考引用出19:5-6的彼前2:9,主期望每一位信徒(包括猶太和外邦的信徒)都有君尊祭司的身分,詳細解釋可參考上一次利6:8(6:1)-7:38的查經摘要:〈「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兩約中間時期猶太人對大先知書的理解

(上圖是在以色列死海古卷博物館中的《以賽亞書》藏本,它的複印版本曾在香港展出)

兩約中間時期猶太人對大先知書的理解(作者:蔡錦圖)

從兩約中間時代(約公元前 5 世紀到公元 1 世紀)開始,猶太人對舊約大先知書的理解深受當時的歷史處境、文化影響以及宗教演變的影響。這一時期,猶太人在波斯、希臘和羅馬帝國的統治下生活,面臨著外來勢力的壓迫和文化衝擊。他們對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的理解逐漸演變,以應對當時的困境和尋找屬靈的指引。

(1). 期盼彌賽亞的拯救
兩約中間時代,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期待越來越強烈。由於遭受巴比倫流亡、波斯統治、希臘化時期的壓迫(特別是安提阿古四世對猶太教的逼迫),以及後來羅馬帝國的統治,猶太人強烈渴望一位救贖者來解救他們脫離外邦的壓制。他們在大先知書中尋找有關彌賽亞的預言,特別是以賽亞書中提到的「受膏者」(如賽9:6-7、11:1-9),以及「神的僕人」(賽53 章),這些經文被理解為他們當時自身的處境,也同時預示未來的彌賽亞王國,期望彌賽亞來臨能夠建立一個和平與公義的時代。
這種期待在馬加比起義時期(約公元前 167-160 年)尤為明顯。雖然馬加比家族在起義後建立了哈斯蒙尼王朝,但這王朝後來的權鬥和腐敗,並未帶來猶太人所期望的永久和平和救贖。猶太人仍然期待著彌賽亞的出現,來實現先知書中所預言的理想王國。

(2). 對民族命運和悔改的強調
大先知書的另一個主要信息是對猶大和以色列命運的描述,以及強調悔改和神的審判。在兩約中間時期,猶太人從流亡歸回後,仍然感受到被外邦勢力控制的壓力。他們理解到,先知書中對過去審判和毀滅的預言,不僅是一種歷史事實的紀錄,更是提醒他們要悔改並持守與神的約,以免再次遭遇審判。
關於猶太民族的未來,莫過於耶利米先知的提醒,對猶太人深具影響。在《耶利米書》中提到的對猶大罪惡的譴責和被擄的警告(如耶7:1-15),被視為猶太人應當悔改和回到神的誡命之下的提醒。而耶利米對被擄之後歸回的預言(如耶29:10-14,這一段被擄七十年的預言,對猶太人如何理解先知信息極具影響)也成為他們繼續盼望的根基。

(3). 對重建聖殿和神同在的渴望
《以西結書》對聖殿的描述(結40-48 章),在兩約時代具有特別的意義(我在最近撰寫的一部關於大先知書的著作中,置放了相當多篇幅在這一段經文的討論)。雖然猶太人在波斯帝國的允許下建造了第二聖殿,但這座聖殿無法與所羅門的聖殿相比,且神的榮耀是否回到了聖殿在猶太人心中,仍然是一個疑問。《以西結書》對聖殿恢復和神榮耀回歸的異象,成為猶太人對未來神再次親臨他們中的盼望。
這種對神同在的渴望,表現在第二聖殿時期的宗教活動中,包括嚴格遵守律法、擴展猶太會堂的作用,以及對聖殿禮儀的重視。此外,一些猶太教派如愛色尼派(Essenes)認為當前的聖殿不純潔,他們選擇離開耶路撒冷,居於曠野之中,期待一個更純潔的祭司秩序和未來榮耀的聖殿。

(4). 對外邦和未來審判的理解
兩約中間時期,猶太人也深刻地思考先知書中有關外邦的預言。例如,《以賽亞書》和《以西結書》對外邦列國的審判預言(如賽13-23 章;結25-32 章),被理解為神最終會審判那些敵對祂子民的國家,並在末世建立祂的國度。這成為猶太人對未來的希望,即使面對外邦勢力的強大和壓迫(尤其是在公元前2世紀和公元70年的猶太獨立運動),他們仍相信神最終會伸張正義。
在此期間,末世論的思想開始盛行,認為世界將進入一個末世性的轉折點,神會派遣祂的使者來執行審判,並建立一個新天新地的和平國度。這種思想反映在以後的一些猶太經典作品中,如《以諾書》等。

(5). 預言與示文學的興起
由於希臘化時期和羅馬時期的文化影響,猶太人對先知書的理解不僅局限於字面解釋,還包括更多的象徵和啟示性理解。例如,大先知書中的異象,如《以賽亞書》的「新天新地」(賽65:17),《以西結書》的「枯骨復活」(結37:1-14),在兩約時期被理解為末世的預兆,指向猶太民族在終末時代的復興。這種啟示性理解,進一步促成了啟示文學的興起,這類作品通過象徵性和隱喻性的語言描繪末世,對大先知書中的信息進行了延伸和再詮釋。

儘管兩約中間時期的猶太人宗教有不同派別,但他們對先知書的理解,逐漸成為他們的信仰重點。在公元前2世紀的《死海古卷》中,發現了多卷有關大先知書的抄本,顯示了先知書在第二聖殿時期的角色。其中《以賽亞書》擁有一卷完整的抄本,發現於昆蘭洞穴 1 中,是《死海古卷》中保存最完整的經卷之一(上圖是在以色列死海古卷博物館中的藏本,它的複印版本曾在香港展出)。這卷經文約寫於公元前 2 世紀,提供了非常接近我們現有的希伯來聖經的文本,顯示出當時以賽亞書的流傳情況。在昆蘭的第 4 洞中發現了幾份《耶利米書》的抄本片段,存在一些版本差異,尤其是在耶利米書的長度和結構上,顯示當時有不同的版本傳統。至於《以西結書》的抄本,尤其是從昆蘭第 4 洞中出土的片段,雖然不像《以賽亞書》那樣完整,但也幫助學者研究以西結書的文本傳統。除了以上的抄本片段,昆蘭還出土了一些非正典的文本,這些文本引用了大先知書的內容或進行了解釋,反映了大先知書的影響力。

(圖片及原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利 6:8-7:38;彌 6:6及其後;瑪 3:4-12:「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安息日研經坊」(2024-08-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6:86:1*-7:38;彌6:6及其後;瑪3:4-12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撒瑪利亞人逾越節中的祭司獻祭(Photo credits: Kobby Dagan)

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再次重複記載之前提過的五種獻祭,試討論:

1.  為甚麼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記載的獻祭次序跟之前(利1:1-6:7)的記載不同?

2.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出上帝對祂的祭司和子民有甚麼期望?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

《利未記》是會幕被建成後上帝給予子民的吩咐,內容關乎會幕的運作、子民應怎樣與上帝、與人維持一份合乎上帝心意的關係,而當中首七章全是關於獻祭的條例。我們在之前三段《妥拉》經文(1:1-6:8;原文章節為1:1-5:26)的查經摘要中,已經討論過上帝的子民應當怎樣透過五種不同的獻祭去親近上帝和與祂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而今段《妥拉》經文(6:8-7:38;原文章節為6:1-7:38[1])則重述這五種獻祭,但不同的是,經文的內容和鋪排是從祭司的角度作為考量,指出上帝期望祭司應當怎樣處理祭物。如果我們像之前那樣,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作為經文段落的起首句(6:8、19、24,7:22、28),那麼今段《妥拉》經文則可分為以下五個段落:

A.  從祭司的角度看「燔祭」和「素祭」(6:8-18)

B.  祭司受膏時所獻的「素祭」(6:19-23)

C.  從祭司的角度看「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6:24-7:21)

D.  不可吃脂肪和血(7:22-27)

E.  從祭司的角度看他們當得的份(7:28-38)

 

A.  從祭司的角度看「燔祭」和「素祭」(6:8-18

利6: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底盤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

利6:10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在壇上燒剩的燔祭灰收起來,放在壇的旁邊。

利6:11 然後,他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

利6:12 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不可熄滅。每日早晨,祭司要在壇上燒柴,把燔祭擺在壇上,並燒平安祭牲的脂肪。

利6:13 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不可熄滅。」

6:8-13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燔祭的條例。首先,「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這句話重複了三次,反映上帝希望祂的子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毫無攔阻地來到會幕去獻上燔祭。可以說,在上帝而言,祂隨時歡迎我們去親近祂,祂從來不會因太忙、太累或要顧及私人空間以致不便或不想接待子民、未能與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接著,6:10-11指祭司不能穿著祭司的衣服離開會幕院子的範圍,而為了讓祭壇能無間斷地運作,祭師需要不時清理祭壇和倒灰,他要先換掉祭司的衣服才能把灰帶到營外去。情況就如我們在出去扔垃圾之前,要先換上另一套衣服才把垃圾帶出屋外,然後在入屋後又再換回原本的衣服,這是多麼麻煩的一件事!故此我們可從這吩咐可見,上帝期望祭司活出以會幕為中心的聖俗觀念(不同的位置對聖潔程度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即使是倒灰那樣細微、瑣碎的工作也適用。換言之,祭司的事奉必須忠心地謹守遵行上帝對聖俗的要求,不能因為覺得「麻煩、不順暢」就貿然違反上帝所定的規矩。不但如此,由於燔祭壇的火是從早到晚都要不停地燒著,故此從晚上到早晨這段沒有人注視的期間,祭司仍然需要忠心堅守上帝的吩咐。也就是說,祭司的事奉並非為要做給人看,所以即使無人看管下,也要時刻保持一份尊崇上帝、順服祂的吩咐的心志。雖然從人的角度來看是麻煩、沒有必要的,但在上帝眼中,時刻持守著聖潔的生命才能得蒙祂的悅納去真正地作成會幕的事奉工作!

利6:14 「素祭的條例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

利6:15 祭司要從素祭中的細麵取出一把,再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把這些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利6:16 亞倫和他子孫要吃素祭剩下的;要在聖處吃這無酵餅,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利6:17 烤餅不可加酵。這是從獻給我的火祭中歸給他們的一份;如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這份是至聖的(קֹ֤דֶשׁ קָֽדָשִׁים֙ Holy of Holies

利6:18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因為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他們永遠應得的份。凡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6:14-18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素祭的條例,主要的內容為祭司要在聖處吃祭物,經文強調這是「至聖的(קֹ֤דֶשׁ קָֽדָשִׁים֙ Holy of Holies)」,反映祭司所吃的素祭本屬乎上帝,是百姓獻呈給上帝的部分,因此祭司和百姓都要清楚知道,百姓並非祭司的「主人」或「米飯班主」,他們真正的主人和供應者只有耶和華上帝!這提醒我們不應把現今教會中的長執和會友與教牧同工之間的關係視為僱主與僱員、股東與受託管理人,甚或顧客與商家之間的關係,這是嚴重地扭曲了聖職的事奉。留意 6:18 中「永遠應得的份」的原文 חָק־עוֹלָם֙ chaq-olam 直譯是「永遠的定例」(之後再在6:22、7:34、7:36出現),而「凡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予人一種看似有神奇功效的情況,然而如果把其原文 כֹּ֛ל אֲשֶׁר־יִגַּ֥ע בָּהֶ֖ם יִקְדָּֽשׁ  重新翻譯為「凡摸這些祭物的都必須是聖潔的」就會較為吻合全段的上下文意思(有關上帝對祭司的聖潔要求)[2],就是聖潔的祭司才合資格去接觸聖物,而沾染了不潔的祭司就不可以吃或處理聖物了。

 

B.  祭司受膏時所獻的「素祭」(6:19-23

利6:19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0 「這是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的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十分之一伊法細麵,如他們經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利6:21 要在鐵盤上用油調和,調勻後,就拿去烤。素祭烤熟了要分成小塊,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祭。

利6:22 亞倫子孫中接續他受膏為祭司的,要把這素祭獻上,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חָק־עוֹלָ֕ם chaq-olam)。

利6:23 祭司一切的素祭要全部燒了,不可以吃。」

6:19-23記載當亞倫以及往後他的子孫接續他受膏作大祭司時所獻的素祭需要有特別的安排。這時大祭司與其他祭司都要獻上素祭,而其祭物要全燒,並不能吃。這反映祭司作為上帝的僕人也需要透過獻祭去親近上帝。可以說,在維繫與上帝的關係上,祭司與其他普通的百姓無異,他們的生命同樣需要得到上帝的悅納,祭司並沒有特權可以不用著緊和維繫與上帝的關係。而他們不能吃祭物,更反映出一個價值觀:吃素祭的祭物本是祭司事奉上的福利,但有人合資格受膏作大祭司則比有祭物吃更為重要,也就是說,情願更多人加入服侍上帝的行列,這遠比獲得個人的利益更重要。

 

C.  從祭司的角度看「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6:24-7:21)

利6:2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5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利6:26 獻贖罪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利6:27 凡摸這祭肉的都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濺在衣服上,你要在聖處洗淨那濺到血的衣服。

利6:28 煮這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祭物是在銅器裏煮,要把這銅器擦淨,用水沖洗。

利6:29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利6:30 若將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為要在聖所贖罪,那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

6:24-30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贖罪祭的條例。他們只能在會幕的院子裏吃祭物,因為那本是歸於上帝、是至聖的(6:25)。而其中「凡摸這祭肉的都要成為聖」(6:27),讀者可參考上文對 6:18 的討論,將這句話理解為「凡摸這祭肉的都必須是聖潔的」。接著「這祭牲的血若濺在衣服上,你要在聖處洗淨那濺到血的衣服。」這要求其實跟祭司只能在院子裏吃祭肉的吩咐一致,就是不要把「聖」的東西帶到「俗」的地方去,造成聖潔禮儀上出現不匹配的情況。至於「煮這祭物的瓦器要打碎」(6:28),是因為瓦器的物料本身容易在煮祭物的過程中出現滲透的情況,所以要打碎瓦器去確保不會把它帶離會幕的範圍,繼而有意無意地違反了上帝對聖俗的要求。至於銅器則沒有物料滲透的問題,所以只需在煮祭肉後清洗就行。最後6:30的「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所指的就是《利未記》第四章所記四種贖罪祭中首兩種的情況[3],均涉及全會眾陷在罪裏得罪了上帝,屬較為嚴重的情況,以致祭司必須拿血進入會幕去灑在幔子和塗在香壇的四角和壇腳上等等,並且祭司不能吃這贖罪祭的祭肉。從祭司能否吃祭肉的角度來看,祭司不應在全會眾都犯了罪而需要處理的時候收取任何利益,這提醒他們即使沒有利益,也必須處理全民陷在罪裏的問題,這反映了讓子民能再次親近上帝,遠比自己的得益更為重要。可以說,無論是之前的燔祭、素祭或這裏的贖罪祭,祭司都必須謹慎地判斷和處理祭物,並帶著敬畏和謹慎的心看待祭物和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他們的事奉是要時刻把子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放在自己的個人利益之上。

利7:1 「贖愆祭的條例是這樣:這祭是至聖的。

利7:2 人在哪裏宰燔祭牲,也要在哪裏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利7:3 祭司要獻上牠所有的脂肪,把肥尾巴和包著內臟的脂肪,

利7:4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

利7:5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為火祭,作為贖愆祭。

利7:6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這是至聖的。

利7:7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都有一樣的條例,用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7:1-7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贖愆祭的條例。基本上其處理的原則跟處理贖罪祭的情況相同,經文尤其強調不能吃祭物的脂肪,要把它們全然獻給上帝,這跟現代人對健康或衛生的觀念無關,而是由於對古代人來說,吃肉是較奢侈的享受,脂肪更是最肥美、上好的食物,所以這裏的意思是指要把最好的部分獻給上帝。其中7:4多次提及「腎」,筆者在之前的查經中已解釋過其意思在《聖經》中往往代表著人最內心的想法和動機,寓意祭司要把獻祭者那份悔改的心獻呈給上帝。[4] 而贖愆祭當中有關祭肉的處理跟之前贖罪祭的情況原則上是一致的(7:7),祭司在處理和吃祭肉時同樣需要十分謹慎,並且不能把祭肉帶離開會幕院子的範圍。

利7:8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獻,所獻燔祭牲的皮要歸給那祭司,那是他的。

利7:9 任何素祭,無論是在爐中烤的,用煎鍋或鐵盤做成的,都要歸給獻祭的祭司。

利7:10 任何素祭,無論是用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另外,由於贖愆祭牽涉賠償,可同時包含獻上贖罪祭及燔祭(或按能力改為素祭;參5:7-11),故此7:8-10額外補充了一些有關祭司從處理燔祭和素祭中可獲得的福利。7:8提及「獻燔祭牲的皮要歸給那祭司」,我們可從往後的經文得悉祭司可用祭牲的皮製作用來事奉的容器(參利11:32中「……無論是木器、衣服、皮革、麻袋,或是任何工作需用的器皿……」這句話;另參民31:20)。而7:9-10指出已煮熟的素祭,只能給該次負責獻祭的祭司食用,但仍未煮的素祭因為是乾的,可以和其他祭司均分,其背後原因大概是由於已煮熟的素祭比較難以儲存和分享,所以只能直接由負責獻祭的祭司享用,而乾的素祭則易於儲存和方便祭司作進一步分享之用。

利7:11 「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

利7:12 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的無酵薄餅,和用油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利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那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利7:14 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7:15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

利7:16 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7:17 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

利7:18 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所獻的也不算為祭;這祭物是不潔淨的,凡吃這祭物的,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7:19 「沾了不潔淨之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其他的肉,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這肉;

利7:20 但不潔淨的人若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1 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無論是人體的不潔淨,或是不潔的牲畜,或是不潔的可憎之物,再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7:11-21是有關祭司要怎樣處理平安祭的條例,當中祭司需要按獻祭者的意圖來進一步分類處理。假如是獻感謝祭(沒有特別條件或要求,單純為要感謝上帝),可以獻加上油的無酵餅並把其中一個餅給予祭司(7:12-14);如果獻的是牲口,祭肉只能當天吃而不能留到第二天早上(7:15);而假如平安祭的性質是還願祭(禱告得蒙應允)或甘心祭(立志作出某種擺上),祭肉則可以留到第二天才吃也沒問題(7:16),但就不能等到第三天,否則就要擔當罪孽(7:17-18)。筆者估計祭肉可食用時限的不同,可能是由於還願祭和甘心祭涉及滿足獻祭者的個人期望或利益,以致其聖潔程度不及純粹為感恩而獻的感謝祭般高,故此吃其祭肉的要求也相對地沒有那麼嚴謹。也就是說,上帝是看重人前來親近祂的原因和動機,祂知道我們內心的想法,並會按此而給出不同的指引。這再一次說明上帝最關心的並非獻祭的儀式是否有做好和做足,而是獻祭者的內心動機、對上帝的尊崇,以及是否符合祂對聖潔的要求!而且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假如祭肉沾染了不潔,就必須燒毀而不能再吃;而如果有人處於不潔的話,他就不應吃至聖的祭肉,否則就要從民中被剪除(7:20-21)。可以說,上帝要祂的子民明白,是否符合聖潔的要求比人是否有肉吃(個人的利益)更為重要!

 

D.  不可吃脂肪和血(7:22-27

利7:22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7:2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牛、綿羊、山羊的脂肪,你們都不可吃。

利7:24 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脂肪可以作別的用途,你們卻萬不可吃。

利7:25 任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作火祭祭牲的脂肪,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或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利7:27 無論誰吃了血,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7:22-27承接著7:20-21對聖潔的要求,指出除了不潔的情況之外,脂肪和血也是不可吃的,否則那人必從民中被剪除(7:25、27)。經文雖然沒有清楚交代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因,但我們可推斷,肥美的脂肪是動物最上好的部份,子民應當把最好的獻給上帝;而血在《聖經》的觀念中代表著生命(見17:11、14、申12:23;古人常看見人和動物的死是流血所致,所以會理解血裏帶著生命,而流血則會帶來生命的流逝),所以《聖經》要人禁戒血,為的是按照當時人對血的明白去學會尊重生命,知道所有的生命都源於上帝,都是祂所賜予的,這是尊重上帝的應有表現。另外,血也可能跟拜偶像的異教文化有關,因為一些對偶像的敬拜會涉及吃血或流血的情況(參17:10-12、王上18:28)。無論如何,謹守自己不吃脂肪和血,或是努力遵行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兩者所為的都是表達一份對上帝的敬畏和尊崇。

 

E.  從祭司的角度看他們當得的份(7:28-38

利7:2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7:29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他的平安祭中取些供物來獻給耶和華。

利7:30 他要親手把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帶來,要把脂肪和胸帶來,把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תְּנוּפָ֖ה

利7:31 祭司要把脂肪燒在壇上,但胸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

利7:32 你們要從平安祭牲中把右腿作為舉祭(תְרוּמָ֖ה,送給祭司。

利7:33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的血和脂肪的,要得這右腿,作為他當得的份。

利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把這搖祭的胸和這舉祭的腿給亞倫祭司和他子孫,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永遠當得的份(חָק־עוֹלָ֔ם chaq-olam。」

利7:35 這是從耶和華的火祭中取出,作為亞倫和他子孫受膏的份,就是摩西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那一天開始的。

利7:36 這是在摩西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給他們的,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世世代代永遠當得的份(חֻקַּ֥ת עוֹלָ֖ם chuqqat-olam

利7:37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聖職禮和平安祭的條例,

利7:38 都是耶和華在西奈山上吩咐摩西的,也是他在西奈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的日子所說的。

最後7:28-38延續上文7:11-21有關祭司應當怎樣處理平安祭祭物的條例,並在記載不可吃不潔之物以及7:22-27有關不可吃脂肪和血之後,指出其中一些平安祭祭物可以吃的情況。平安祭的祭肉中作搖祭的(祭牲的胸)和作舉祭的(祭牲的腿),都歸祭司作他們食用的份(這意味著其餘的祭肉則供獻祭者食用),因為這是耶和華永遠供給他們的份。這再次反映,上帝是祭司最大的供應者和保障,隨著他們忠心的事奉,為上帝分別為聖,他們也會獲得上帝所賜予的份,就是上帝從子民給祂的祭物中分別為聖給他們的份。

 

《先知書選段》(彌6:6及其後;瑪3:4-12)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彌6:6 「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難道獻一歲的牛犢(בַּעֲגָלִ֖ים;複數)為燔祭(בְעוֹל֔וֹת;複數)來朝見他嗎?

彌6: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自己的罪惡獻我所親生的嗎?」(可參王下3:24-27)

彌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今次《先知書選段》的第一段經文(彌6:6及其後)主要是用了反諷的文學手法,指出當時的社會充滿了罪惡,並沒有公義、沒有憐憫,也沒有謙卑地與上帝同行(彌6:8),以致所作的一切宗教儀式(獻祭)也是徒然。可以想像,當時祭司的教導和獻祭工作都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情況與今段《妥拉》經文中強調看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遠比自己的利益更為重要的教導完全相反,未能反映人對上帝應有的敬畏和尊崇。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

瑪3:6 「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

瑪3:7 從你們祖先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我的律例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如何轉向呢?』

瑪3:8 人豈可搶奪上帝呢?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你呢?』其實就是在你們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上。

瑪3:9 因你們全國上下都搶奪我的供物,詛咒就臨到你們身上。

瑪3:10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3:11 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果實未熟以先也不會掉落。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3:12 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必成為喜樂之地。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瑪3:4-12)同樣指出當代被擄回歸後的子民存在極大的屬靈問題。他們讓社會上充滿各種不公義的情況(瑪3:5-6),又不遵行上帝的吩咐(瑪3:7),甚至搶奪了上帝的供物(瑪3:8-9),以致上帝用諷刺的手法(瑪3:10-12)指出他們只顧自己的益處而不顧念上帝的家,並強調他們的問題和將會受詛咒的情況(瑪3:9)。[5]這些描述跟彌6:6及其後的情況相若,徹底相反了今段《妥拉》經文的教導。另外,這兩段先知書經文在原文用詞上都可與今段《妥拉》經文作出平行,以致拉比可用這兩段先知書去聯繫今段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6:8-7:38

《先知書選段》(彌6:6及其後;瑪3:4-12

利6: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עֹלָ֑ה的條例是這樣:燔祭(עֹלָ֡ה要放在壇的底盤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燒著。

彌6:6 ⋯⋯上帝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難道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עוֹל֔וֹת來朝見他嗎?

利6:15 祭司要從素祭中的細麵取出一把,再取些油(שֶׁמֶן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

利7:12 若有人為感謝獻祭,就要把用油(שֶׁמֶן調和的無酵餅、抹了油(שֶׁמֶן的無酵薄餅,和用油(שֶׁמֶן調勻細麵做成的餅,與感謝祭⋯⋯

利7:18 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יֵרָצֶה֒,所獻的⋯⋯

彌6:7 耶和華豈喜悅(יִרְצֶ֤ה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שָׁ֑מֶן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過犯獻我的長子,為自己的罪惡獻我所親生的嗎?」

利6:18 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因為這是你們世世代代從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他們永遠應得的份(חָק־עוֹלָם֙⋯⋯

利6:22 亞倫子孫中接續他受膏為祭司的,要把這素祭獻上,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חָק־עוֹלָ֕ם

利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把這搖祭的胸和這舉祭的腿給亞倫祭司和他子孫,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永遠當得的份(חָק־עוֹלָ֔ם。」

利7:36 ⋯⋯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世世代代永遠當得的份(חֻקַּ֥ת עוֹלָ֖ם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עוֹלָ֔ם之日、上古之年。

瑪3:7 從你們祖先的日子以來,你們就偏離我的律例(חֹק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卻說:『我們如何轉向呢?』

利7:14 他要從每一種供物中拿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תְּרוּמָ֖ה,是要歸給那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瑪3:8 ⋯⋯你們竟搶奪我!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搶奪你呢?』⋯⋯當納的十分之一奉獻和當獻的供物(הַתְּרוּמָֽה上。

 

1.  為甚麼今段《妥拉》經文(利6:8-7:38)記載的獻祭次序跟之前(利1:1-6:7)的記載不同?[6]

次序

會眾的獻祭(按利1:1-6:7

祭司處理獻祭的祭物(按利6:8-7:38

1

燔祭(自願性;祭司、子民都不可吃)

燔祭(祭司、子民都不可吃)

2

素祭(自願性;祭司可吃、子民不可吃)

素祭(子民不可吃、祭司大部分情況可吃)

3

平安祭(自願性;祭司子民都可吃)

贖罪祭(子民不可吃、祭司部分情況可吃)

4

贖罪祭(強制性;子民不可吃、祭司部分情況可吃)

贖愆祭(子民不可吃、祭司可吃)

5

贖愆祭(強制性;子民不可吃、祭司可吃)

平安祭(祭司子民都可吃)

從上表可見,平安祭從之前1:1-6:7中排第三的位置移至第五的位置,這是因為1:1-6:7的記載是按照上帝喜悅會眾獻祭的角度來吩咐,故此獻祭的次序是從自願性到強制性,然後再從子民不能吃祭物(親近上帝不為任何利益),到可以吃的獻祭。對比之下,今次的《妥拉》經文6:8-7:38是按照上帝喜悅祭司處理祭物的角度來排序,所以獻祭的次序是先從祭司不能吃祭物去開始(燔祭;反映事奉不為任何利益),到只供祭司吃(素祭、贖罪祭、贖愆祭),而最後才是祭司和獻祭者都能吃(平安祭)。而我們要知道,這種用兩段經文去記載同一件事情的情況在《聖經》中並不罕見(例如:創1-2章的兩個創世記載、出14-15章過紅海的經歷、出20章與申5章有關十誡的記載等),反映屬靈的事情可用不同的角度,按其目的和實際需要等去理解。假如上帝只想人正確地做足獻祭的禮儀,祂就不用這樣以兩個不同的角度去記載(因為只需一次清晰指出每個禮儀的步驟),所以今次用祭司的角度再重述一次五種獻祭,明顯是要教導祭司怎樣的事奉才能稱得上是得蒙上帝的喜悅、符合祂對祭司的期望以及對聖潔的要求。

 

2.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出上帝對祂的祭司和子民有甚麼期望?

按照上文對祭司怎樣處理五種獻祭的討論,我們可以從中明白上帝對祭司的期望(見下表):

獻祭

祭司的工作、祭物的處理

上帝對祭司的期望

燔祭

1. 讓祭壇常常燒著;

2. 燔祭不能吃,對祭司沒有利益;

3. 從晚上到早晨都時刻預備好事奉上帝(就算沒有人看著也如是),包括處理麻煩、厭惡、瑣碎或複雜的事!

1. 忠心事奉、常作準備,為著上帝與人的關係和人可親近上帝而努力事奉!

2. 事奉不可謀求私利!

3. 不求人的榮耀,即使無人看著也持守聖潔,並時刻保持謹慎和忍耐的事奉態度!

素祭

1. 祭司要吃素祭(至聖的);

2. 祭司自己也要獻素祭;

3. 所有素祭都能吃,但膏立大祭司的素祭就不能吃。

1. 上帝是祭司的供應者!

2. 祭司要常存敬畏、謹慎去分辨和處理祭物,同時自己也要親近上帝!

3. 有份事奉比個人利益更重要!

贖罪祭

1. 要留心自己有否讓百姓陷在罪裏,分辨贖罪祭的種類和合適的處理手法,不是所有贖罪祭都能吃!

2. 要份外留心上帝對聖潔的要求!

1. 祭司本身要聖潔,並敏銳上帝對聖潔的要求,要有分辨能力!

2. 祭司和整體百姓的生命是否討上帝喜悅,比個人得益更重要!

贖愆祭

1. 祭司要按贖愆祭條例處理獻祭和賠償,解決人的虧欠問題!

2. 祭司同樣要像贖罪祭那樣留意和分辨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以及甚麼才是上帝喜悅的事!

1. 祭司既有包容和饒恕人的心,也要著重、彰顯公平與公義!

2. 祭司要敏銳上帝的教導、要求和規矩,對上帝所定的聖潔要求要有準確的分辨能力!

平安祭

1. 祭司要分辨子民獻祭的原因、按其聖俗度而用不同的方法處理祭物。

2. 按照聖俗程度,當祭物過期、有污穢物、不潔等就不能吃。

1. 留意子民獻祭的動機,懂得分辨聖俗、按上帝的喜悅程度而用恰當的方式處理祭物!

2. 不要奪取百姓感謝上帝的心意,而變成滿足自己利益的渠道!

從上表所述,上帝期望祂的祭司要完全忠心於上帝、敬畏祂和努力持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而祭司所活出的價值觀,同時也是所有子民的榜樣。事實上,「『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6)這句話是先關乎昔日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期望,然後在新約時期才延伸至所有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彼前2:9引用這節也包括外邦信徒)。故此,在《利未記》中上帝對祭司的要求和期望,其實同樣適用於所有屬祂的子民,也是現今信徒在事奉上帝、獻上自己為活祭時的重要參考。

 

結語:「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引用了出19:6,並強調作為信徒的我們,有著「君尊的祭司」這個重要的身分,而這也建基於昔日以色列民和祭司應當怎樣事奉上帝才能得蒙祂的喜悅。透過今次的《妥拉》查經,我們看見《利未記》6-7章所記有關上帝對祭司應當怎樣處理獻祭祭物的教導,反映出祂對祭司的期望和心意,同時這也是祂對現今事奉者的期望和心意,包括:即使在事奉中感到沉悶、麻煩和太瑣碎,但仍然要時刻保持著對上主的忠心、不求自己的私利、不求人的榮耀、敏銳能否得蒙上帝的喜悅、不奪取別人對上帝的感謝等等。另外,事奉並非為要作給人看,就是在無人看著的時候,事奉者也應當保持著聖潔的狀態,懷著謹慎和忍耐的心去行事,所為的單單是要讓人可完完全全地與上帝親近!事實上,燔祭壇的火要常常燒著,這提醒我們上帝樂意祂的子民隨時去親近祂,祂從來沒有不便或不想我們親近祂的時候,所以我們不要諸多藉口去拒絕親近上帝,常常為自己不參與聚會去找藉口;另一方面,這也提醒我們,上帝樂見我們不停地為著祂的國度而努力事奉,喜悅我們致力為其他人能夠透過我們的生命而進到祂的跟前去認識祂、經歷祂的同在!最後,昔日的祭司在他們的事奉過程中其實要不斷地面對著大量牲口的屍體、流血和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並深深體會到因著生命的流逝才能讓子民與上帝的關係得以維繫和親近。這生命流逝的景象其實是對祭司(同樣也是對我們)的提醒和教導,叫我們也要懂得為上帝和子民而不斷地作出犧牲、擺上自己的生命,好讓子民能夠成為聖潔,得蒙上帝的喜悅。求聖靈幫助我們,明白上帝對祭司的期望也同樣是祂對每一位事奉者的期望,讓我們都能效法主耶書亞(主耶穌)這位大祭司那份無私犧牲、為上帝努力擺上自己的榜樣,好好忠心地事奉主和榮耀主,有份去建立上帝和人之間的關係!阿們。


[1] 在經文的章節上,《利未記》第五章在許多聖經譯本中都較希伯來原文少了七節,所以會結束於5:19,但原文則結束於5:26,因此翻譯本的6:8其實是原文的6:1。故此,今段《妥拉》在原文中其實是整個《利未記》第六和第七章。

[2] 原文 יִקְדָּֽשׁ 一詞屬未完成式,本身理解作「將來(成為聖)」或「現在(是聖潔)」的意思,但理解為「讓人聖化」並不符合上下文條例中所提出對聖潔狀態的要求,所以翻譯為「現時必須是聖潔的」是較準確的理解。

[3] 見利4章所記有關一個人或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第一種情況)和全會眾犯罪(第二種情況)時所要獻的贖罪祭。

[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利4:1-35;結18:4-17:信徒要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5] 留意瑪3:10「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可看為「假定句」而譯作「若你們將當納的十分之一……」,經文以反諷的手法去指出當時的人並沒有這樣奉獻和尊崇上帝的心,而瑪3:10-12都是為補充瑪3:9而說的。

[6] 希伯來原文的章節分別為利6:1-7:38以及利1:1-5:26,文中顯示的是普遍中英文翻譯本的章節。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聖地考古學的歷史

上圖是約旦南部的法伊南河谷,展示了新石器時代連續階段的三個遺址:WF16(前陶器新石器時代A,公元前9750–8550年)、Ghuwyer 1(前陶器新石器時代B,公元前8550–6300年)和Tell Wadi Feinan(陶器新石器時代和銅器時代,公元前6300–3500年)。

聖地考古學的歷史(作者:蔡錦圖)

聖經考古學(Biblical Archaeology)的發展,可以遠溯至4世紀羅馬帝國寬容基督教,經歷了數個階段的演變,至今成為一個重要的學科,不僅幫助考古學家和神學家更好地理解聖經,還為大眾提供了更具體的歷史背景,以加深對聖經記載的理解。

公元4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宣佈寬容基督教,基督教逐漸合法化,並在這世紀末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隨著基督教地位的上升,朝聖活動開始興起。許多人前往聖地(今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地區)探察聖經提到的地方,這標誌著早期聖經考古學的起步。當時的探索主要是宗教性質,許多古跡、建築和地標被認為與聖經中的人物和事件相關。

君士坦丁的母親(Helena, 248-330)對基督教信仰很有興趣,對聖地進行了深入的探查,特別是在耶路撒冷。她在耶路撒冷發現了傳說中的「真十字架」,並且推動修建了一些著名的基督教建築,包括聖墓教堂(Church of the Holy Sepulchre),以標記耶穌基督受難、埋葬和復活的地點。君士坦丁也在伯利恆修建了主基督誕生教堂(主誕堂),據信是耶穌出生的地方。這些宗教建築既是信仰的象徵,也是早期對聖地進行實地調查的結果,為後來的考古活動奠定了基礎。從這時候開始,許多人開始尋找並標記與耶穌和使徒時代相關的地點。

在4世紀末,一位名為埃格利亞(Egeria)的西班牙修女在381/2至384年進行了一次聖地朝聖,並詳細記錄了她的旅程。她的《朝聖記》(Itinerarium Egeriae)為後人提供了有關聖地景點的寶貴資料,描述了她所參觀的宗教地點、當地的儀式和風俗。她的記錄雖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考古,但提供了地點和歷史背景的參考。

對於同時代的猶太人來說,他們也開始研究公元1世紀的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對猶太戰爭的記錄,提供了有關耶路撒冷第二聖殿的詳細描述,尤其是對當時聖殿的地理和建築構造的解釋。

在7世紀,當阿拉伯帝國征服耶路撒冷和其他聖地時,穆斯林領袖哈里發修建了圓頂清真寺(Dome of the Rock)和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這些建築不僅是宗教場所,也是考古學家研究聖地遺址的重要地標,因為它們建在古代猶太聖殿山的位置上。

不過,對於聖地影響深遠的是中世紀十字軍東征時期(11-13世紀)。當時歐洲的騎士和朝聖者湧向耶路撒冷,建立了許多堡壘、教堂和城堡,這些建築至今仍保留在聖地,往往標示被認為是聖經某些事情的地點(儘管中間有些是錯誤的),成為中世紀時期的考古遺址。

隨著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的興起,歐洲的學術界開始對古代文獻和考古學感興趣。對於聖地的考古,開始從純粹的宗教性質轉向學術研究。旅行者、學者和探險家開始對聖經時代的物質遺產進行系統性探索。這些探險家試圖通過挖掘古老城市、古代遺址和墓地,來證實聖經的歷史記載。雖然這個時期的研究和挖掘方法並不科學,很多發現依賴於文字記載和當地傳統,但為日後更科學的考古學研究鋪平了道路。

聖經考古學作為一門科學學科的誕生,可以追溯到19世紀。這個時期,西方考古學家開始在中東地區進行更為系統化和科學的考古發掘。英國考古學家奧斯丁·亨利·萊亞德(Austen Henry Layard, 1817-1894)在挖掘尼尼微和巴比倫遺址時,發現了亞述帝國和巴比倫帝國的遺蹟,這些與《聖經》中的記載有密切的關聯。查爾斯·沃倫(Charles Warren, 1840-1927)研究耶路撒冷城牆和水道,對於耶路撒冷歷史研究有廣泛的影響。威廉·弗林德斯·佩特里(William Flinders Petrie, 1853-1942)是埃及學家,在考古學和文物保存方面首創了成體系的方法。他在挖掘中首次使用地層學(stratigraphy)的概念,確立了考古遺址年代的科學方法。隨後對巴勒斯坦許多遺址的研究,都是建基於佩特里的方法學。

20世紀是聖經考古學飛速發展的時期。從上半世紀開始,約翰·加斯唐(John Gartang, 1876-1956)以近代科學方法研究中東地區和聖地考古,尤其是用大量的攝影記錄詳細記錄了他的發掘工作,開啟了另一個新的時代。加斯唐對耶利哥和亞實基倫的研究,也建立了往後對聖地考古的基礎。

1947年,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的發現是聖經考古學史上的一大里程碑。這些古卷包含了大量舊約聖經的抄本,證實了聖經文本的古老性和準確性。威廉·奧勃萊(William F. Albright, 1891-1971)對死海古卷的研究,以及大量在考古上證明聖經記載真實的研究,正式奠立了「聖經考古學」(Biblical Archaeology)作為專門獨立學科的基礎。跟著下來的女考古學者凱斯琳·肯楊(Kathleen Kenyon, 1906-1978)被譽為是「地層學女士」(mistress of stratigrpahy),強調對聖地的地層研究,廣泛地探索耶利哥、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等地。此外,埃及、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各個聖經時期遺址被陸續發掘出土,為聖經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考古證據。例如耶利哥城的遺跡、拉吉(Lachish)信件以及以色列、摩押等地的石碑,都有重要貢獻。

到了20世紀中後期,聖經考古學進一步擴展到城市發展、經濟活動和宗教實踐的研究,這有助於更全面地理解聖經中的歷史背景。

進入21世紀,聖經考古學繼續蓬勃發展,考古學家利用現代科技如3D掃描、衛星成像和地球物理探測,對聖經遺址進行更為精確的分析與發掘。考古學家不僅關注物質文化的遺跡,還深入研究當時的經濟、社會和宗教生活,以重建聖經時代的整體歷史背景。

聖經考古學對理解聖經有著重要的意義,不僅可以驗證聖經中的歷史事件,還可以提供有關當時社會、文化和宗教實踐的具體證據。聖經考古學使學者和信徒能夠更深入地了解聖經文本背後的世界,對於聖經的理解十分有助。

只要不是把聖地研究變成揚名或籌款的工具,這門學科是很有意義的。盼望華人教會有更多學者投身其中,若神許可,我也期待可以以後有多年的時間,認識這門學科更多。

[在此舉一個考古研究有助理解聖經的例子。《創世記》4:22提到:「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器鐵器的工匠。」在考古學上,關於土八‧該隱這個人物沒有直接的發現或證據,但這節經文提到,他是掌握銅鐵加工技術的早期人物。事實上,聖經提到的銅鐵加工技術,確實有考古學支持。在今日的以色列和約旦,發現了一些古代銅礦冶煉場地,這些遺址揭示了當時金屬工具和武器的生產情況,尤其是在約旦的法伊南河谷(Wadi Faynan)遺址。這些銅礦地區表明,在相當早期的人類已經開始掌握金屬加工技術,這與土八‧該隱的技術背景相吻合。聖經的半句話,已經有許多值得探索的地方。]

(圖片及原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聖經背景的研究趨勢

聖經背景的研究趨勢(作者:蔡錦圖)

關於聖經背景的研究,差不多是近期買書最多的題目。我年少時看的入門書是滕慕理 (Merrill C. Tenney) 的《新約綜覽》,仍然有售,奠下很好的基礙。然而,21世紀之後的聖經背景研究趨勢,實在變化極多,教牧同工宜有留意。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趨勢:

1. 跨學科研究
• 考古學與聖經研究的結合,提供新的見解。例如,在耶路撒冷和其他聖經相關地點的考古發現,有助於理解聖經時代的文化、社會結構和歷史背景。
• 社會科學的應用:社會學、人類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被引入聖經研究,幫助研究者理解古代以色列和早期基督教社會的結構、家庭生活、經濟系統等。跨學科研究,肯定是21世紀的大趨勢。

2. 新歷史學派
• 20世紀的歷史研究方法,在21世紀之後廣泛受到挑戰,出現了更複雜和多元的模式。這些方法考慮了文本的多重來源、編輯過程以及歷史與神學敘事的關係。我認為,這方面比20世紀的批判方式,更為合理(所以神學院老師別只教或只罵以前的聖經批判方式,而要多留意近二十年的發展)。
• 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的重視:研究者更加關注第二聖殿時期(尤其是約公元前530年到公元70年)的猶太教,探索它對新約形成的影響,並重新評估早期基督教與猶太教的關係。有些華人同工,在這方面放了許多努力,希望繼續努力。

3. 文獻學和古語言學的進展
• 新的文本和手稿研究:這是我在過去用了最多時間的題目之一,但仍然是基本入門的認識。隨著死海古卷、亞蘭語文獻、烏加列文獻等的發現,研究者對聖經文本的理解得到了進一步的豐富,特別是在語言學和詞彙學方面。今天對聖經希伯來文的掌握,比半世紀之前好得多,也有助澄清許多聖經問題。
• 數位人文與聖經研究:電腦技術的發展使得大規模文本分析成為可能,研究者可以通過數位化工具對聖經文本進行詳細的語言和文本分析。在這一方面,chatgpt幫了許多忙。

4. 文化研究、全球化與多元視角
• 非西方聖經研究的興起:全球化使得非西方學者的聲音在聖經研究中越來越重要。他們帶來了不同的文化視角,豐富了對聖經文本的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解讀開始互相影響,形成了一種更加多元、包容的聖經解釋學。
• 後殖民批評與聖經解讀:這是近二十年聖經研究的一個微妙趨勢,其中涉及後殖民批評關注聖經文本中的權力關係、帝國主義的影響以及如何解讀聖經中的殖民和被殖民敘事。這方面尤其是拉丁美洲或非洲學者(我見過印度學者也有這方面的文章)研究者重新評估了西方解讀傳統,並引入了多元文化的解讀方式。我不知是否這不是華人的問題,對這方面的探討,幾乎不見於華語的論著(或只是重覆外語著作的論調)。

5. 聖經背景研究與教會牧養的關係
• 聖經中的倫理教導,尤其是在當代倫理困境中,如何運用聖經原則來應對社會問題,如環境保護、經濟不公、種族問題等,其實都是教會要思考的問題。然而,這個問題要回到聖經出現的時代,它所出現的背景和方式,顯示神的話語如何向第一代的讀者說話,從而反省對當代讀者的意義。期待這一方面,要見到更多成果。
• 教牧同工在牧養信徒的事工,主要是建基於神的話語,故此對聖經的掌握是極為重要的。我期待,可以協助教牧和信徒,如同第一代讀者般理解神的心意。聖經背景的研究並不是可有可無的項目,而是要有助我們更多明白聖經的信息。
期待大家一起努力,認識聖經,也活出聖經。

(圖片及原文節錄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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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5:1-6:7;亞5:3-6:14: 信徒要活出誠實、無虧欠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4-08-1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5:1-6:7;亞5:3-6:14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5:1-6:7)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利4:1-35)繼續記載《利未記》五個祭當中的贖罪祭條例,以及記載最後的贖愆祭條例。以下是今次查經的討論問題:

1)贖罪祭和贖愆祭兩者有甚麼分別?

2)今段《妥拉》經文對你帶來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5:1-6:7)

早期拉比會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來為《利未記》分段,而根據這句話的出現之處,我們可將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經文再細分為I、II兩個小段[1],在上次的《妥拉》查經中我們已經討論了「贖罪祭條例 I」(4:1-35),所以今次我們會從「贖罪祭條例 II」(5:1-13)接續討論。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如下:

A.  贖罪祭條例 II(5:1-13)

B. 贖愆祭條例 I(5:14-19)

C. 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為5:20-26[2]

 

A.  贖罪祭條例的延續(5:1-13

利5:1 「若有人犯了罪(תֶחֱטָ֗א,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נָשָׂא他的罪孽(עָוֹן

利5:2 若有人摸了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野獸的不潔屍體,家畜的不潔屍體,或是群聚動物的不潔屍體,他雖不察覺,也是不潔淨,就有罪(אָשֵֽׁם了。

利5:3 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潔之物,就是任何使人成為不潔的不潔之物,他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有罪(אָשֵֽׁם了。

利5:4 若有人隨口發誓,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אָשֵׁ֖ם了。

利5:5 當他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אָשֵׁם ʾāshēm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חָטָ֖א

利5:6 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אָשַׁם ʾasham,就是羊群中的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的罪贖了他。

上一段《妥拉》記載的「贖罪祭條例 I」(4:1-35)基本上是以社會階層及其影響程度去把贖罪祭分為四種情況:1)祭司、2)全會眾、3)官長、4)平民百姓;而今次「贖罪祭條例 II」(5:1-13)則是以「案例」來給予指引。當中頭四節經文就有三個案例(全部以「若有人」作句首;5:1、2、4),透過分析這三個案例的特質(按犯罪者的意圖,帶來的影響)可得出下表的結論:

主要的影響

蓄意的、有意圖的

無意的、隨意的

上帝/禮儀上

【沒有例子】

摸了任何不潔之物(5:2);隨口、隨意發誓(5:4;sin of commission)

鄰舍/道德上

不把看見、聽見的說出來作見證(5:1;sin of omission)

隨口、隨意發誓(5:4;sin of commission)

從表中不同類型的案例可見,「犯罪」在本質上可以用多個不同角度來理解和對照,包括:

1)「蓄意的、有意圖的」(deliberate)或「無意的、隨意的」(unintended);

2)「禮儀上」(得罪上帝)或「道德上」(得罪鄰舍);

3)「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犯罪(sin of commission)或是「知其應為而不為」的犯罪(sin of omission)等等。

雖然不論哪種犯罪的情況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有罪,但上帝會根據犯罪的不同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吩咐。若是「無意或隨意」的犯罪,可以透過贖罪祭去除掉罪惡,讓無心之失的錯誤不會成為子民再次親近上帝的攔阻,能夠讓子民與上帝和與鄰舍和好。可是,「蓄意或有意圖」地得罪上帝和得罪人的情況均不能透過贖罪祭去解決!基本上,蓄意得罪上帝是無法被赦免和接納的,刻意犯罪的人必須承擔其後果(5:1;下文會提及這情況的解決方法)。

另一方面,在這三個例子中,除了一個是關乎禮儀上潔淨的例子(5:2),其餘兩個案例都是關於道德層面、是影響鄰舍的,這反映上帝十分看重我們怎樣與人相處,例如是否待人友善、公平,行事是否有公義和憐憫,上帝不容許得罪人的情況存在於祂的子民中間。可以說,聖潔的上帝要求子民也要聖潔,這不單單關乎子民遵行了生活上的潔淨禮儀,更包括道德和生活上的層面,就是我們的言行、待人處事、行事的動機、內心的想法等是否也符合愛上帝和愛人的原則。福音書中主耶書亞(主耶穌)就曾在門徒洗手一事上斥責一些看似敬虔的宗教領袖只洗淨了外表,但內心卻是污穢,他們即使做足了潔淨的禮儀,其生命也不能真正得蒙上帝的悅納。(參可7:20)

最後,筆者不能不提的是,「罪」除了涉及「犯了罪、無犯罪」這個「是、否」或「對、錯」的層面,同時也包含是否有「罪責、虧欠、賠償」的觀念。我們可嘗試從第一個案例理解這個觀念:有人明知真相而不發聲,這人表面上雖然甚麼都沒有做,但就等同犯了罪!我們要理解,在古代世界上並沒有監控鏡頭或科學鑑證等技術,因此只能靠人的見證和證物等來舉證,而本應可以作證卻沒有作、或是作假見證的話,很容易造成讓犯罪者逍遙法外,甚或冤枉好人的局面,這種惡行會為上帝的子民群體帶來極大的不公義、增添仇恨、醞釀復仇等的情況出現,故此經文強調這種刻意犯罪的人必不能透過贖罪祭獲得赦免,他們必須承擔其罪責!(5:1)當中所指「罪責」是甚麼意思?我們要留意在這些案例中,經文除了提及犯了「罪(חָטָא chāṯāʾ)」,也多次在條例結尾時記載「有罪(אָשֵׁם ʾāshēm)」(5:2、3、4、5)。由於中文翻譯同時用了「罪」這個字,讀者往往難以察覺兩者的分別。兩者的希伯來原文其實是兩個不同的詞語,也帶著不同的觀念:前者正是「贖罪祭(חַטָּאת chaṯṯāʾth)」的用詞,而後者則是「贖愆祭(אָשָׁם āshām)」的用語,代表有罪責要承擔、需要賠償、賠罪的意思。也就是說,「罪」導致我們與上帝分隔,並牽涉兩個層面需要解決:1)犯了錯(得罪神、人)、不潔(得罪神),而解決方法是透過遵行贖罪祭條例;2)罪責、虧欠、賠償 (得罪神、人),而解決方法是透過遵行贖愆祭條例,恰當地處理賠償和虧欠,還清罪債。所以5:1案例中的「罪責」可以理解為一個人因沒有作證所造成的惡果,是需要犯罪者去承擔的。總的來說,「罪」有兩方面是需要處理的:1)承認犯了罪;2)承擔因犯罪而造成的惡果。

利5:7 「若他的力量不夠獻一隻綿羊,就要為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獻給耶和華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利5:8 他要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先把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扭斷牠的頭,但不把鳥撕斷。

利5:9 祭司要把一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祭壇的邊上,其餘的血要倒在壇的底座上;這是贖罪祭。

利5:10 他要依照條例獻第二隻鳥為燔祭。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贖了他,他就蒙赦免。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利5:12 他要把細麵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取出滿滿的一把,作為紀念,按照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條例把它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利5: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任何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就蒙赦免。剩下的都歸給祭司,和素祭一樣。」

5:7-13記載的正是贖罪祭條例中有關在上帝面前有了罪責、需要向上帝賠罪的問題。5:7記載贖罪祭條例中怎樣包含了贖愆祭的情況,就是如果獻祭者不夠能力承擔獻綿羊為贖罪祭的話,就可以用兩隻鳥去代替,一方面承認犯了罪(所以獻其中一鳥為贖罪祭),另一方面也要為其虧欠作出補償(要獻另一鳥為燔祭),好讓其罪得赦免。而5:11進一步指出,假如連兩隻鳥的代價也難以承擔的話,獻祭者可以用不加上油和乳香的細麵來代替兩隻鳥當作贖罪祭[3]。換句話說,上帝容許犯了罪的人去按照自己的能力來作出賠償的程度,也就是「盡力而為」地向上帝認罪、表達「賠不是」的精神,可見上帝希望所有屬祂的子民都不要因為犯了罪但無力承擔其罪責、有了愧疚或罪疚感而選擇不去親近祂!祂希望我們正確處理愧疚和虧欠,而這正是贖愆祭的目的和意義所在。

 

B.  贖愆祭條例 I5:14-19

利5:1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5:15 「若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無意中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獻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依聖所的舍客勒所估定的銀子,作為贖愆祭。

利5:16 他要為在聖物上的疏忽賠償,另外加五分之一,把這些都交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

利5: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5:18 他要牽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要為他贖他因不知道而無意中所犯的罪,他就蒙赦免。

利5:19 這是贖愆祭;因他確實得罪了耶和華。」

上一段的贖罪祭條例中我們已經討論過有關「贖罪」所包含的虧欠、罪責和作出賠償,而接著的「贖愆祭條例 I」(5:14-19)就是以案例去處理有關「無意、不察覺」(5:15、17)地得罪了上帝時,子民應當怎樣為造成的虧損作出合理的賠償。當中上帝所定的原則,是要為造成的損失額外付出五分之一的代價(即合共120%),以作補償。這樣的安排再一次反映,上帝不希望人和祂的關係中帶有虧欠、歉疚而導致人不敢面對祂、不願意親近祂等的情況出現。上帝希望祂的子民都能夠堂堂正正、沒有虧欠地來到祂的面前!

 

C.  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為5:20-26

利6: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 「若有人犯罪,得罪了耶和華,就是在鄰舍寄託他的東西或抵押品上行詭詐,或搶奪,或欺壓鄰舍,

利6:3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誓,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

利6: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別人寄託他的,或是他所撿到的失物,

利6:5 或是起假誓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就要立刻賠還給原主。

利6:6 他要獻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

利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做了甚麼事,以致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在處理完有關對上帝有所虧欠、需要賠償的問題之後,「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5:20-26,見註2)則緊接處理有關對人、對鄰舍有虧欠、需要賠償等的問題。條例 I 和 II 的分別,主要是條例 II 包括了怎樣處理「蓄意、有意」得罪人的情況(參考 6:2-3所指的罪惡:行詭詐、搶奪、欺壓鄰舍、起假誓,都不可能是不小心、或無意間犯的罪)。而賠償的方法跟條例 I 的情況相約,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即合共120%;見6:5)。換言之,在上帝子民的群體中,上帝同樣不希望人與人之間出現虧欠人、被虧欠、或被不公平對待等的情況,以致關係被破壞,或人與人之間有嫌隙,畢竟從上帝的角度來看,所有屬祂的子民彼此都是上帝家裏的人、是屬靈的親人。

 

《先知書選段》亞5:3-6:14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亞5:3-6:14)涉及《撒迦利亞書》首八章中記載的第六至八個天啓異象和接著有關大祭司約書亞受膏的經文。《撒迦利亞書》的背景關乎南國猶大亡國被擄回歸後上帝子民的處境。有關《撒迦利亞書》的更詳細講解,可參考筆者另一篇查經摘要文章[4],以下筆者嘗試從該文中撮要部份相關的內容以討論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亞5:3 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

亞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著我名起假誓者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亞5:3-4(以及之前的5:1-2)所記載的是《撒迦利亞書》中第六個天啓異象「飛行的書卷」(書中共有八個天啓異象)。這「飛行的書卷」記錄了審判的宣告,表達上帝要審判子民偷竊和起假誓等刻意犯的罪,就是不道德、不義的惡行,而經文強調他們必遭受審判。這異象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可提醒他們應當回應參與重建聖殿的呼召,活出與上帝領他們回歸的恩典以及與上帝子民身分相稱的生命見證,而不要刻意行惡去得罪祂和鄰舍。當中對罪的審判(偷竊、起假誓等罪)正正與今段《妥拉》中「贖愆祭條例 II」所記載有關處理刻意對鄰舍犯罪,有了虧欠、需要賠償等情況相關,兩者的主題和用詞都有著明顯的平行。

亞5:5 與我說話的天使前來,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看那出現的是甚麼。」

亞5:6 我問:「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現的是量器。」又說:「是他們的眼目,遍行全地。

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中。

亞5:8 天使說:「這是罪惡。」他就把婦人推進量器裏,把鉛蓋壓在量器的口上。

亞5:9 於是我舉目觀看,看哪,有兩個婦人前來,她們的翅膀中有風,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她們把量器抬起來,懸在天地之間。

亞5:10 我問那與我說話的天使:「她們要把量器抬到哪裏去呢?」

亞5:11 他對我說:「要抬到示拿地去,為它建造房屋;等預備妥當,就把它安放在自己的臺座上。」

亞5:5-11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第七個天啓異象「量器中的婦人」。當中的圖像強調上帝察看、衡量和要「遮蓋(救贖)」子民的罪,並要最終把這量器中的婦人抬回示拿地(昔日建造巴別塔之地,也是當時子民曾被擄到的巴比倫一帶;參創11:2)。這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可提醒他們要除掉過去被擄到巴比倫期間所沾染的罪行和惡習:他們除了自己回歸,也要讓罪惡「歸回當地」。可以說,上帝要被擄回歸的人重建聖殿(為了再次親近祂),不但需要他們在外表上恢復敬拜的禮儀,更要把他們內心的污穢和惡念「退還」給巴比倫。這跟今段《妥拉》中提及的贖罪祭條例和贖愆祭條例強調要贖罪、處理賠償等吩咐可作平行。

亞6:1 我又舉目觀看,看哪,有四輛馬車從兩座山的中間出來;那兩座山是銅山。

亞6:2 第一輛車套著紅馬,第二輛車套著黑馬,

亞6:3 第三輛車套著白馬,第四輛車套著帶斑點的馬,都是強壯的。

亞6:4 我就回應與我說話的天使說:「主啊,這是甚麼意思?」

亞6:5 天使回答,對我說:「這是天的四風,是從全地之主面前出來的。

亞6:6 套著黑馬的車往北方之地去,白馬跟隨在後;有斑點的馬往南方之地去;

亞6:7 那些壯馬出來,急著要在地上巡邏。天使說:「你們只管在地上巡邏。」牠們就在地上巡邏。

亞6:8 他又呼叫我,告訴我說:「你看,往北方地去的已在北方之地使我放心。」

亞6:1-8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第八個天啓異象「四輛馬車」。馬車在《聖經》中的圖像多跟戰爭和審判有關,而由於這些馬車都是從上帝而來的,因此可理解為上帝所安排或容許的爭戰、對子民或列國的審判等。至於當中「往北方地去的」這句話如果理解為被擄回歸的猶太人所走的路徑(在巴比倫的北方正是沿著幼發拉底河上游而行的回歸路線),那麼這些爭戰和審判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子民向著上帝的方向回歸(從肉身層面到靈性層面的回歸)。

亞6:9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亞6:10 「你要拿從巴比倫歸來的被擄之人黑玳、多比雅、耶大雅所獻的,當日就要進到西番雅的兒子約西亞的家裏,

亞6:11 拿這金銀做冠冕,戴在約撒答的兒子約書亞大祭司的頭上;

亞6:12 對他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要在本處生長,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亞6:13 就是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承受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有一位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兩職之間籌劃和平。

亞6:14 這冠冕要歸希連、多比雅、耶大雅,和西番雅的兒子賢,放在耶和華的殿裏作為紀念。』」

亞6:9-14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全部八個天啓異象之後「約書亞大祭司加冕」的場景。從上帝對回歸的猶太人所帶著的期望來看,回歸的重點是在於子民能否重建其屬靈生命、與上帝的關係,並透過具體地參與重建聖殿的工程來彰顯他們對上帝的渴慕、一份集體敬拜上帝的心志!而這圖像同時也寓意大衛的苗裔(受膏者)的出現(可稱為「彌賽亞的預言」),預表了最終的「聖殿敬拜」將會實現在所有上帝的子民(包括信主猶太人與外邦的信徒)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敬拜上。這明白跟今段《妥拉》中提及的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所要處理的罪惡和賠償等吩咐也是個平行,因為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最終目的,正是讓子民能夠從罪和虧欠中修復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是透過獻祭去刻意再次親近祂和經歷祂的同在(像在聖殿中的敬拜那樣)。

而除了《撒迦利亞書》當中有關子民回歸及重建聖殿的主題可跟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息息相關之外,這段《先知書選段》在希伯來原文上,也跟今次的《妥拉》經文有多個平行(下表列出部分)。

《妥拉》(利5:1-6:7

《先知書選段》(亞5:3-6:14

利5:1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נָשָׂ֥א他的罪孽。利5: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נָשָׂ֥א自己的罪孽。

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נִשֵּׂ֑את,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中。亞6:13 就是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承受(יִשָּׂ֣א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有一位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兩職之間籌劃和平。

利5:4 若有人隨口發誓(תִשָּׁבַע֩,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שְׁבֻעָ֖ה,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利6:3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שָׁ֑קֶר)誓(נִשְׁבַּ֣ע,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利6:5 或是起假(שֶּׁקֶר֒)誓(יִשָּׁבַ֣ע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

亞5:3 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誓的(הַנִּ֨שְׁבָּ֔ע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亞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著我名起假(שָׁ֑קֶר)誓者(הַנִּשְׁבָּ֥ע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הָאֵפָ֛ה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亞5:6 我問:「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現的是量器(הָֽאֵיפָה֙。」又說:「是他們的眼目,遍行全地。」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הָאֵיפָֽה中。

 

贖罪祭和贖愆祭兩者有甚麼分別?

對比之前屬自願性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卻是上帝對子民的強制性要求,是每一個上帝子民都必須嚴格遵守的條例,而且這兩個祭的目的都是為要處理人因為犯罪而不能親近上帝,和與人的關係有了阻隔等的問題。然而,這兩個祭的性質和要處理的層面並不相同,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分別:

1.  處理「罪」引致的不同後果:贖罪祭要處理的是人因為犯錯(得罪神、人)或違背了聖潔的要求(得罪神)而產生的後果,這關乎「有罪、不潔」和「無罪、潔淨」的狀態問題;而贖愆祭要處理的是因為犯罪而帶來的罪責、虧欠和賠償 (包括得罪神、人)等後果,涉及損害程度的問題。也就是說,贖愆祭要處理的並非「有罪」和「不潔」的問題,而是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符合公平和公義。情況就如發生了撞車之類的交通事故,除了肇事者承認有過失、接納被扣分之外,也可能要為受害者(或政府)所造成的損失、對別人物品和破壞的公物等作出相應的賠償與補償。如果比喻前者(承認有過失)為可透過贖罪祭的條例解決的話,那麼後者(賠償的部分)則要透過獻贖愆祭的條例去解決了,我們另外或可用一些案件同時包含了刑事成分(政府要控告市民)和民事成分(其他市民要提出索償的訴訟)來理解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分別。

2.  不同角度的考量和處罰程度:根據上一段《妥拉》經文的討論,贖罪祭的條例可按社會階層、對社會的影響而分為四大類,而在今段的《妥拉》經文中,則進一步參考涉及有意或無意、對上帝和對鄰舍、禮儀上和道德上等案例去處理。而對於平民情況的贖罪祭條例,可以按人的力量而寬減,讓每一個得罪上帝或得罪人的人都能承擔起祭牲的代價,確保所有人都必定有能力獻贖罪祭;但贖愆祭的情況則不能討價還價了,因為這是從受害者一方來衡量,涉及到賠償的程度是否合理和足夠、有否製造了不公平和不公義的情況,所以這不能按犯罪者的社會階層、對社會的影響力來看,而是要按實質上讓對方所遭受的損失程度來衡量。故此無論是任何人、是否有意圖,其補償都定為損失價值的120%。換句話說,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第二個分別是賠償程度和考量角度的不同,贖罪祭是按犯罪者能力的角度而言,而贖愆祭則是從受害者遭受損害的角度而言。

3.  有意和無意的動機問題:贖罪祭只適用於解決人因為無意、不小心而對上帝或對人所犯下的罪。假如是蓄意、有意圖犯罪的話,贖罪祭是不蒙悅納的,犯罪者必須先謙卑自己、認罪悔改,重新承認自己當時只因一時之過、一念之差,實在是無心之失、並非有意犯罪,才有機會得蒙悅納而不從上帝子民的群體中被除掉;而由於贖愆祭處理的主要是虧欠和賠償,所以無論是蓄意或無意地得罪了鄰舍、是否覺得自己有錯,都必須對對方作出賠償,以保障社會上的公平和公義,修補與鄰舍之間的關係,並在上帝面前沒有虧欠地面對祂和神家裏的其他子民。

 

今段《妥拉》經文的屬靈提醒

透過上述對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討論和對照,筆者希望讀者不但能夠從《利未記》看見兩種獻祭的分別,並且可更深入地認識「罪」的複雜本質、多重層面、上帝設立贖罪祭和贖愆祭背後的目的,以至更明白主耶書亞(主耶穌)怎樣成就了更美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以除掉我們的罪和我們因為犯罪而欠下的罪債。以下是從贖罪祭條例和贖愆祭條例可得出的三個屬靈提醒:

1.  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勇於面對、承擔和解決罪的問題,不能逃避: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目的都是要幫助人解決因犯罪而不能親近上帝的問題。兩個祭的條例都屬強制性,並涵蓋每一個屬上帝的子民,反映聖潔的上帝期望所有祂的子民都必須解決罪、不潔、虧欠神或人的問題。子民不應逃避罪責、對罪惡視而不見、不了了之。而上帝為了解決我們犯罪的問題,甚至讓祂的愛子主耶書亞(主耶穌)代替了我們成了完美的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一次就永遠地為我們完成了贖罪,還清了所有的虧欠、應當賠償的罪債(參來9:12-15、10:12-14)。這完全是由於上帝著緊和我們的關係,不希望我們因為罪或虧欠而遠離祂、失去祂的同在。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不要因為自己犯了罪、對上帝有所虧欠,或因為對人有虧欠和歉疚等,便反過來誤以為自己已經無可救藥,以致離開上帝、放縱自己或放棄自己的屬靈身分,不再靈修、讀經或禱告、停止出席聚會等。(來10:24-25)只可惜,今天有些信徒選擇完全地離開信徒群體,就如福音書的「浪子比喻」(路15:11-32)中小兒子起初因為誤以為自我放縱和任性是更好的人生選擇而離開了父家一樣,結果使自己的生命在歲月中不斷流逝和錯過了更美好的人生。感恩的是比喻中他最終醒悟和謙卑自己、願意回到父親的身邊,只是現實中有許多選擇離開信仰群體的人沒有「小兒子」那種謙卑、勇氣和智慧去選擇悔改回轉的路⋯⋯求主幫助我們和身邊的信徒都不要被仇敵欺騙而走進了沒有上帝的死胡同中,在黑暗中行走,以致失去了上帝兒女的身分,錯過了與主同工、作鹽作光的機會。其實,這問題也正正是昔日亞當在伊甸園吃了禁果後,選擇了逃避上帝、不去坦誠承認自己有罪的相同情況(參創3:8-23)。最終亞當被逐出上帝的伊甸園,離開了祂的親密同在,所以罪的問題並不單單因著他偷吃了禁果,更加是因為犯錯後選擇了逃避、不肯認罪承擔過錯而導致進一步破壞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提醒我們千萬不要再重蹈亞當的覆轍,要明白基督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已經替我們死,已經赦免了我們,挽回了我們有罪的生命和付清了罪債,我們只要接納和確信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贖罪祭和贖愆祭,並願意離惡行善、謙卑悔改、重新立志為主而活,就能重新恢復與祂的親密關係!(參羅5:8、弗1:6-8、彼前3:18)

2.  作為上帝的聖潔子民,我們不單單只在禮儀上要聖潔,也必須在道德、言行、動機上聖潔:《利未記》的條例以及五經中的其他條例,都有著塑造子民屬靈生命的特質和價值觀的作用,教導和引導子民如何成為上帝所期望的聖潔子民。在今段《妥拉》的贖愆祭條例中,不但涉及對待聖物的潔淨禮儀條例,也涉及行事為人等道德層面的規範。例如,子民不應有意或無意去損害別人的利益卻不願賠償,或做出虧欠別人、佔人家便宜等有問題的行為。

可7:20 耶穌又說:「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

雅1:27 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事實上,《新約聖經》中多處也有類似的教導,提醒信徒不應只著重信仰的外表,也要著重怎樣處事待人、在行為上的表現以及所持的動機是否純正。例如:《馬可福音》7章有關主怎樣教訓宗教領袖,指出潔淨與否並非在於有否進行洗手的禮儀,而是人的內心是否真正存著愛上帝和愛人的想法,因為「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可7:20)。另外,《雅各書》1:27也提醒我們真正的虔誠是關乎具體地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也就是一些無力自救、不能為我們的施予而作出任何回報的人。故此,我們既然要成為上帝的聖潔子民,就不應只是在信仰上做好自己,而是更要在處事待人上得蒙主的喜悅,包括:不逃避罪責、不作虧負人的事、不說謊、不作假見證、不為社會帶來不公不義等等。而假如信徒不論有心或無意地對別人造成了虧負或損失的話,都應當主動作出合理的賠償,就如福音書中撒該因著要迎接主耶書亞(主耶穌),而活出一種悔改自潔的生命,就是主動透過行動去作出超過合理的賠償(他把自己身家的一半拿去賙濟窮人,並四倍償還過去曾勒索、虧負過的人;見路19:8)。

3.  上帝看重子民是否誠實無偽,上帝的子民必須作真實的見證:上文討論5:1的案例時已提過,作假見證對古代社會造成的禍害尤其嚴重,因為這會為社會造成難以補救的不公義和冤情。可見上帝期望祂的子民需要特別著重自己的生命是否正在為真理作見證,還是相反地經常作出了失實的假見證!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子民,也就是祂的見證人,所以作為信徒的我們,必須比世人更加真誠地待人、更加誠實無偽才對,而不是假冒為善、弄虛作假、做出不實的見證等。就如《馬太福音》5:37所提及「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另外《雅各書》5:12也有類似的提醒「⋯⋯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結語:信徒要活出誠實、無虧欠的生命

作為現今的信徒,我們容易傾向掩飾自己的過失、不善於坦承地認錯或主動去承擔罪責,甚至有時比起世人反而更不願意作出合理的賠償,這是由於我們:1)無需實質地遵行贖罪祭和贖愆祭的條例(因為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我們只需透過向上帝禱告、認罪悔改等相對簡單和便利的手法就能解決罪的問題,以致我們面對自己的過失時往往過於粗疏地處理;2)受著「因信稱義」的觀念影響,我們容易輕看了好行為、要努力活出真理的重要性,以致忽視了用行動主動為自己的過失作出賠償或補償的重要性;3)信徒本身容易有「已經得救」和「信仰正確」等的光環和優越感,甚至如果再自恃信主年日久遠、有屬靈地位等,那就更不容易謙卑自己和承認過失(參加2:11-12)。不錯,我們必須清楚知道主耶書亞(主耶穌)已成就救恩,還清了所有信徒因罪而帶來的虧欠和需要賠償的罪債,所以我們一方面既無需再因為自己的過失或罪疚感而遠離上帝、停止參與聚會;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知道自己跟世人同樣是個罪人,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參羅3:10、3:23)。而福音雖然是一份白白的禮物,但它背後的代價其實極大,包含著主為我們每一個人所承擔來自罪的刑罰和要賠償的罪債!所以我們應當常存一顆感恩和報恩的心,學會真誠地面對上帝和別人!讓我們的行事為人都對得起主、能好好地活祂為我們贖回的生命、預備好有一天能夠坦然無懼、不帶著虧欠地見主面。求聖靈幫助我們,將上帝不希望人因罪或罪咎感而遠離祂的心意傳揚出去,讓人得著福音的好處,修復與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叫更多人都可以因著主所成就的贖罪祭和贖愆祭而得以親近祂!阿們。


[1] 根據「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在經文中出現之處(1:1、4:1、5:14、6:1、6:8⋯⋯),我們可把贖愆祭條例再分為 I 和 II ,情況就如贖罪祭條例那樣(留意1:1的「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說」雖然略有不同,但其原文基本上跟往後出現的「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相差無幾,只是先加入了「呼叫」的動作和吩咐摩西的地點而已)。

[2] 在《希伯來聖經》裏,《利未記》第五章共有26節,也就是說許多聖經翻譯本的6:1其實等於原文的5:20,如此類推,6:7等於原文聖經的5:26,也就是說今段《妥拉》在原文中其實是整個《利未記》第五章。

[3] 如果在獻上的細麵加了油和乳香的話就會跟素祭無異,但這裏是為了代替鳥去獻上贖罪祭,而並非獻素祭。

[4] 〈《希伯來聖經》綜覽《撒迦利亞書》:讓上帝成為我們生命中的獨一無二〉。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4:1-35;結18:4-17:信徒要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安息日研經坊」(2024-07-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4:1-35;結18:4-17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左圖為會幕畫像,來自網上;右圖為會幕立體圖,來自 Leen Ritmeyer, The Quest revealing the Temple Mount in Jerusalem。

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主要記載《利未記》五個祭當中的贖罪祭條例,以下今次查經的討論問題:

試分享今次的《妥拉》有關贖罪祭的經文(利4:1-35)及《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結18:4-17)帶給你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

在《利未記》一開始記載的獻祭條例中,繼上次討論過[1]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之後就是贖罪祭(4:1-5:13)。今次的《妥拉》查經我們會先查考部分贖罪祭的經文(4:1-35),經文大綱如下:

A.  受膏祭司的贖罪祭(4:1-12)

B.  全會眾的贖罪祭(4:13-21)

C.  官長的贖罪祭(4:22-26)

D.  百姓的贖罪祭(4:27-35)

 

A.  受膏祭司的贖罪祭(4:1-12

利4: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無意中犯罪(תֶחֱטָ֤א,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

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יֶחֱטָ֖א,使百姓陷在罪裏,就當為自己所犯(חָטָ֜א)的罪(חַטָּאתוֹ֩,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חַטָּאָה

自從「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說」(1:1)之後,這裏記載耶和華再次「吩咐摩西說」(4:1),代表著一個新段落的開始(難怪早期拉比以此來把《妥拉》的經文分段)。第四章一開始記載的是贖罪祭的條例,其性質的確有別於之前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最不同的是,以色列民必須「強制性」地執行有關的條例,而不像之前三種自願性的獻祭。換言之,除非你不是上帝的子民,否則子民是沒有自行選擇的餘地!留意4:2-3其中多次重複出現罪(חָטָא chataʾ這個字,它在希伯來原文的意思和觀念是指「不中目標」,就是跟「律法(或譯:妥拉)תֹּרָה torah是要使人命中上帝心意的意思剛好相反。「罪」帶領人離開上帝的計劃、違背祂的旨意,讓人與祂疏遠和產生隔閡。而正正因為犯罪的結果會導致人遠離上帝、不能親近祂,所以上帝必須讓祂的子民嚴肅處理,以修補和祂之間的立約關係,而方法就是透過獻贖罪祭。

利4:4 他要把公牛牽到會幕的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

利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那裏。

利4:6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利4:7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公牛其餘的血全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底座上;

利4:8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

利4:9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一起取下,

利4:10 正如從平安祭的牛身上所取的,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壇上。

利4:11 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以及頭、腿、內臟、糞,

利4: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放在柴上用火焚燒。

贖罪祭可分為四種情況,而上述4:4-12記載的是第一種,就是當有一個人或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4:2-3)。這是所有犯罪的情況中最嚴重的一種,因為單單因一人的罪就已經使全會眾陷在罪裏(這樣的情況在《聖經》中最先出現就是不久之後的「拿答和亞比戶事件」,見10:1-5)。而在這種情況下,贖罪祭的條例要求犯罪的人宰殺一頭無殘疾的公牛來代贖全會眾的罪污,其獻祭的條例主要可分三部分執行:

1.  宰公牛,用血去潔淨會幕裏的幔子、香壇,並會幕外的燔祭壇(4:5-7

首先,獻祭的祭牲是一頭無殘疾的公牛。從之前我們查考燔祭的經文時已討論過,公牛是代價最大、要求最高的獻祭祭牲[2], 而「無殘疾」更加是所有獻祭祭牲的基本要求,因為人必須把最好的獻給上帝,否則就是對上帝的不敬。至於為甚麼要灑血,並且要在會幕裏面?「灑血」在人的角度來看是難以理解的,因為這會讓上帝的居所(會幕)變得骯髒和腥臭(正如不會有人想塗污自己的家居,或使之發出惡臭⋯⋯),但如果我們反過來看或會更易明白:假如祭司或全會眾得罪上帝,但卻不灑血獻贖罪祭的話會有甚麼後果?那就是當有祭司親近上帝的時候,那祭司必定因為不潔而被上帝擊殺而死亡[3],結果會幕同樣要遭血灑!故此,獻祭者必須按手在贖罪祭的祭牲上,就是透過牲口的流血犧牲去代替獻祭者自己本來要付上的生命代價[4]。換言之,犯罪使人不潔,不能親近聖潔的上帝,所以上帝必須讓人透過贖罪祭、代贖牲口的犧牲去換來可再次親近上帝的機會,也就是使人從罪的不潔中得以重新進入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狀態。當中幔子、香壇、燔祭壇在會幕中都是讓人親近或靠近上帝的途徑(見下表):

會幕物件

功能(為何與親近上帝有關)

潔淨的方法

幔子

大祭司踏入至聖所必須穿過幔子,這是面見上帝之最後一道門。

用祭牲的血彈幔子七次(七有完全的意思,寓意著完全的潔淨)。

香壇

在進入至聖所時大祭司必須燒香讓煙雲遮蓋自己,免被上帝擊殺。(參16:13)

把一些血抹在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寓意整個香壇都被潔淨)。

燔祭壇

燔祭壇是燒祭物之處,藉此把祭牲、祭物獻給上帝。

把公牛其餘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寓意整個燔祭壇都被潔淨)。

2.  在燔祭壇獻上公牛的兩個腎和附近的脂肪(4:8-10

4:9 兩次提及要把「腎」獻上給上帝,這在中文的理解上實在是無從稽考,但按照《聖經》所記載的古代猶太文化觀念,其意思是清晰可見的。

耶17:9 「人心(הַלֵּ֛ב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לֵ֖ב,考驗人肺腑的(כְּלָי֑וֹת,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詩26:2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考驗我,熬煉我的肺腑(כִלְיוֹת)心腸(וְלִבִּֽי

詩139:13 我的肺腑(כִלְיֹת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編織我。

《利未記》中「腎」的希伯來原文 כִּלְיָה kilyah 在其他經文中往往被翻譯為「肺腑」,並且經常與「心/心腸」(לֵב leb)一詞平行,兩者同樣是用來比喻人的心思意念、最深層的內心想法和動機。所以筆者估計,在贖罪祭中經文特別重複指要獻上「腎/肺腑」就是寓意人要在上帝面前獻呈一顆謙卑、回轉悔改的心,因為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參詩51:17)。

3.  把公牛的其餘部分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焚燒(4:11-12

接著,公牛的其餘所有部分都不能在燔祭壇獻上給上帝又或是供祭司食用,它們必須被帶到營外一個清潔的倒灰之處焚燒。「營外的倒灰之處」是以色列民在生活中離開以會幕為中心最遠的地方,寓意著那是被棄絕、與上帝隔絕的意思。可以說,這寓意著贖罪祭牲的公牛代替了獻祭者去承擔所有的罪污,並要從上帝和祂的子民的關係中被除掉和棄絕。

 

B.  全會眾的贖罪祭(4:13-21

利4:13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利4:14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

利4: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利4: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利4:17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

利4:18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

利4: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

利4:20 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利4:21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贖罪祭的第二種情況名為「會眾的贖罪祭」(4:21),關乎全會眾一起犯罪得罪了上帝的情況,這僅次於因一人就使全會眾犯罪的第一種情況,但其影響和結果跟第一種情況是類同的,都涉及全民犯罪,不能親近上帝(這樣的情況在《聖經》中例如有「什亭行淫」的事件,見民25:1)。

由於這第二種情況的贖罪祭與第一種情況的影響性相同(全會眾犯了罪),所以其條例所要求的做法基本上跟第一類的情況完全一致,同樣是以無殘疾的公牛為祭牲,並按照上述提及過的三個程序來處理。(另參民15:22-29)

 

C.  官長的贖罪祭(4:22-26

利4:22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利4: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利4:24 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利4:25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

利4: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贖罪祭的第三種情況關乎官長的個人犯罪,然而由於官長作為民中的領袖,其罪也可能會對部分以色列民造成一定的影響,也有可能使其他人犯罪,故此這種情況的贖罪祭按次序是排在第一和第二種情況之後(全民性影響),並在接著第四類關乎平民犯罪的情況之前。這第三種情況的贖罪祭,其條例所要求的做法並無之前第一種和第二種條例那樣嚴苛,主要只包括以下兩部分:

1.  宰公山羊,用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4:25):首先祭物的要求從最昂貴的公牛降低為公山羊(但仍然是要無殘疾的;4:23),並且不用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去潔淨幔子或香壇,只需要潔淨燔祭壇就已足夠。

2.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4:26):不光是祭牲的「腎」和附近部位的脂油,就是整頭祭牲的所有脂油也要獻在燔祭壇上,而且這裏指要像平安祭那樣處理,意思就是祭肉是可以食用,而不需被帶到營外倒灰之處全部焚燒。不過按往後的條例可見,這情況的贖罪祭的祭肉只能供祭司食用,獻祭者是不能吃的。(6:26、29)

 

D.  百姓的贖罪祭(4:27-35

利4: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利4: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利4:29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利4:30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利4: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利4: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利4:33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利4:34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利4: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最後第四種情況的贖罪祭是關乎一般以色列平民的犯罪,這是四種得罪上帝的情況中程度最輕的一種,其贖罪祭條例所要求的做法大致上跟第三種情況(官長的贖罪祭)相約,同樣不用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也不用把祭牲的多個部位帶到營外倒灰之處焚燒。而兩者主要的不同只在對祭牲的要求上,平民的贖罪祭祭牲可降低要求為無殘疾的母山羊(4:28)或母綿羊(4:32)。

可以說,從當時社會上最高階層、影響力最大的祭司,到最低階層的一般平民百姓,上帝都不希望與他們隔絕,就是要透過贖罪祭的條例,讓每一個上帝的子民都能有機會修補與祂的關係,能夠從罪中得以潔淨而可再次親近祂!

 

《先知書選段》結18:4-17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結18:4 看哪,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הַחֹטֵ֖את,他必定死。

結18:5「人若是公義,行公平公義的事: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

結18:7 未曾虧負人,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結18:8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結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要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8:10 [10-11] 「他若生了兒子,兒子作強盜,流人的血,作父親的雖然未犯此過,兒子卻對弟兄行了以上所說的惡,在山上吃祭物,污辱鄰舍的妻;

結18:12 虧負困苦和貧窮的人,搶奪別人的物件,不歸還抵押品,卻向偶像舉目,做可憎的事;

結18:13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這人豈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

結18:14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

結18: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

結18:16 也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抵押品,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結18:17 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以西結書》的背景關乎南國猶大的亡國被擄,而今次的《先知書選段》(結18:4-17)主要指出上帝不會叫孩子承受父親的罪責,而是按一個人本身的行為去作判斷,意思就是指每一個人所犯的罪,上帝都會公義地讓當事人自己承擔!這對被擄之後的第二代子民而言是個安慰和鼓勵,因為他們並不用擔心要承受因上一代子民犯罪而要繼續承受他們所帶來的刑責,上帝會公平地按照他們的行為來作出公義的審判和保障,變相鼓勵他們只要立志悔改,活出美好的行為和見證,就能修復與上帝的關係。當中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是兩者都關乎「除掉罪惡、與上帝和好、再次親近祂」的主題,並且兩段經文在希伯來原文的用詞上都有著明顯的平行(見下表)。

《妥拉》(利4:1-35

《先知書選段》(結18:4-17

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נֶ֗פֶשׁ nephesh;性命)無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יֶחֱטָ֖א,使百姓陷在罪(חַטָּאת裏,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חָטָ֜א,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חַטָּֽאת

結18:4 看哪,所有的生命(הַנְּפָשׁוֹת֙【複數】)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נֶפֶשׁ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נֶפֶשׁ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הַחֹטֵ֖את⋯⋯結18:14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חַטֹּ֥א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

利4:3 ⋯⋯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הִקְרִ֡יב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4:14 他們一知道犯了罪,就要獻(הִקְרִ֨יבוּ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牽牠到會幕前。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יִקְרָֽב她;

利4:8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מְכַסֶּ֣ה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

結18:16 ⋯⋯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כִּסָּה

利4:13「以色列全會眾若犯了錯,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會眾看(עֵינֵ֖י不出這隱藏的事;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עֵינָי;⋯⋯

結18: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עֵינָי,⋯⋯

 

 

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結18:4-17)所帶出的屬靈提醒

雖然表面上《利未記》的獻祭條例看似冗長乏味,與我們外邦信徒無關,但其背後所反映的屬靈意義十分豐富,並可讓我們更深刻認識和體會基督的救贖恩典。以下筆者嘗試列出七個今段經文所帶出的屬靈提醒:

1.  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面對和處理自己的罪,不能逃避。這不是自願性,而是強制性的。

設立贖罪祭的原意是為要讓屬上帝的子民不會因為無意的犯罪而破壞了和上帝的立約關係,就是當人犯罪和不潔的時候,不能走到聖潔和公義的上帝面前親近祂(因為在罪中走近祂的結果就是死亡;參10:1-2),但現在子民只要順服遵行贖罪祭的條例,就可以解決犯罪的問題,再一次親近上帝了。而贖罪祭的條例屬強制性,反映上帝十分看重子民的聖潔狀態,不容許屬祂的子民對罪惡置之不理、得罪了上帝仍然視而不見。這提醒我們既然有上帝子民的身分,就不能輕看任何得罪上帝、違背上帝心意的情況,無視罪惡或對得罪上帝不以為意等等。我們必須認真面對自身和所屬群體所犯的罪,學習快快認罪、悔改、為罪人代求,並有智慧地懂得遠離容易讓自己跌倒犯罪的誘惑和陷阱,時刻致力追求聖潔,樂於與上帝時刻保持一份和好與親密的關係,讓自己常處於一種討上帝喜悅、無愧地親近祂的屬靈狀態。

2.  贖罪祭只處理無意的犯罪:上帝不饒恕刻意得罪祂、放縱行惡的人!

經文多處指出贖罪祭所處理的全是無意、是誤犯的罪(4:2、14、22、27),也就是說,贖罪祭的條例並不適用於刻意得罪上帝的情況。換言之,明知故犯的人是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或接納,祂並無提供任何簡便可行的方法去解決蓄意犯罪的問題,以致容讓祂的子民肆意得罪祂或得罪鄰舍(子民只能透過謙卑悔改,承認自己其實是一時之錯,才有機會得到上帝的接納與寬恕[5])。這提醒我們不要刻意犯罪得罪上帝、不要放縱自己、不要測試上帝願意饒恕人的底線⋯⋯雖然我們各人都有機會偶然因軟弱而被過犯所勝、因無知或在壓力底下而犯錯、不小心失腳跌倒等等,但我們切記,不要以為反正都已經犯了錯,於是索性對生命中的罪置之不理、乾脆繼續活在罪中,而不嘗試悔改回轉去尋求主的寬恕,像第一任以色列王掃羅那樣,最終被罪和惡念完全吞噬,失去了上帝的同在。盼望我們靠著聖靈的帶領和提醒,不去刻意得罪上帝,讓聖靈擔憂,而要為著愛上帝和愛鄰舍的緣故努力不去犯罪。

3.  同樣是犯罪,屬靈的領袖比地上的領袖所帶來的影響更為嚴重!

從祭牲以及贖罪祭條例的要求來看,四種贖罪祭的情況是按照其影響力來排序的。祭司作為屬靈的領袖,其犯罪的影響性自然比地上作行政或管理的官長更為嚴重。這提醒我們越高的崗位、越大的權力就會帶來越大的責任!一方面我們必須更多為在上位的人禱告,尤其是守望屬靈群體的領袖(包括牧者、傳道人、宣教士等),另一方面也要提醒我們自己,事奉主的人是要按崗位承受更大的責任、問責和罪責,我們必須認真留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白從事奉崗位而獲得的權責以及其影響性。我們要知道自己所犯的錯很可能不單單影響了自身,也會影響其他的主內肢體(例如錯誤的言行榜樣、與真理不符的教導和價值觀,會很容易教壞下一代的信徒)。所以,作屬靈領袖的,就更不可以犯罪,並要活出應有的、美好的生命見證!

4.  群眾的犯罪比個人的犯罪更為嚴重!

如上所述,四種贖罪祭的情況是按照影響力來排序的,全體犯罪的嚴重程度和影響性遠比個人犯罪的影響程度更大。然而,現今信徒受世界的個人主義和後現代的多元包容文化影響,往往缺乏群體一同得蒙上帝悅納的觀念,就是在屬靈上我們容易往往只顧做好自己,很少理會其他信徒或其他堂會與機構。事實上,上帝看重整體信徒是否聖潔遠較我們是否獨善其身地蒙主悅納更為重要,因此我們不要只顧保全自己,覺得其他信徒的事與自己無關,其實我們都需要彼此守望和看顧(林前12:25、來10:24),學習為軟弱的人分擔痛苦和需要(林後1:7、加6:2)。我們應當更多關心信仰群體的整體屬靈情況、學習關心自己教會以外的基督教圈子、為整體信徒的問題認罪代求。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多留意自己的言行,注意會否因自己個人的罪和對人缺乏愛等等而影響了整個信徒群體,或是受多元包容的文化影響而不去指出信仰中的歪理,以致包容了其他得罪上帝的聲音和立場。求主幫助我們既要有愛群體的心,也要有智慧、真理和勇氣去判別,能對不同的情況作出適切的回應。

5.  贖罪必須透過犧牲生命才能達成,因此我們必須感謝主為我們犧牲祂自己的性命,為要救贖我們和除掉罪對我們的影響力!

無論是哪一類情況的贖罪祭,都必須透過獻上一頭無殘疾的祭牲,就是要犧牲無辜的去代替有罪的人才能達致贖罪的果效。而主耶書亞(主耶穌)的犧牲,正正就是以自己無罪的生命代替了我們有罪的生命,因此我們必須為此十分感恩,並明白主的犧牲所帶來與上帝和好的原則,是建基於贖罪祭的條例。不但如此,主耶書亞本是上帝的兒子,是更美的祭司和更美的祭物,祂的一次犧牲和獻上,就已經足以代替我們成就了這個永恆和完美的贖罪祭,以致我們能夠因著他而永遠得以親近上帝!(參來7:27、9:11-14、12:24)

6.  贖罪祭中對祭物的處理步驟,寓意我們向上帝認罪、痛悔,並以行動去表明願意棄絕罪惡!

全部四類的贖罪祭,除了都要獻上「腎」(寓意「謙卑悔改的心」),也會在會幕的物件上留下血跡,也就是每一次當有人犯罪就會留下一個記號!尤其是灑在幔子上的血,如果是祭司自己所犯的罪所致,相信每一次祭司進入會幕事奉、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面見上帝之前,都會從幔子的血跡看見、想起過去的罪污而愧疚。這提醒我們不要再犯罪,別讓這些記號越記越多、越記越深,即使上帝已饒恕和不再追究,我們也應當不去留下更多得罪祂、使祂難過的痕跡。另外,獻公牛的贖罪祭需要把全公牛帶到營外倒灰之處,這也提醒我們要棄絕、戒除所有得罪上帝、使上帝難過的事物、言行和習慣,並要用實質的行動去證明自己已悔改回轉的心。

7.  如果連祭司的罪都可以獲得上帝的赦免,更何況是平民百姓,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

今段《妥拉》經文列出了贖罪祭的四種情況,當中涵蓋所有不同社會階層的以色列民(祭司、官長、平民)和不同程度的影響性(一個人讓全體犯罪、全體一起犯罪、個人的犯罪),好讓不同的人所犯不同情況的罪(不包括蓄意的犯罪)都能透過贖罪祭得以解決,而且經文多次重複指出「必蒙赦免」(4:20、26、31、35),就是要說明上帝所定的贖罪祭條例是有效的,並涵蓋所有階層的人和處境,所以不論我們是甚麼身分、犯了甚麼程度的罪,千萬不要以為在上帝面前已經沒有出路,我們不應因為犯了罪就逃避祂、遠離祂,出現不再參與聚會等的情況。只要我們願意謙卑、認罪、悔改,上帝必定能饒恕和重新接納我們再次去親近祂的!畢竟我們主基督的贖罪祭比牲口的獻祭更美,是一次就永恆有效的。而如果連祭司犯罪尚且能得蒙上帝的寬恕,更何況是平民百姓,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因此,我們必須深信上帝所定的條例是為著子民的好處,我們只要肯認罪悔改,無論過去我們犯了多少罪和多大的罪,也沒有一樣是基督的血所不能潔淨和代贖的,我們不要再因為自己過去曾犯的罪而繼續自怨自艾,被魔鬼欺騙以為我們不能再與上帝親近!

 

結語:信徒要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今段《妥拉》的經文列出了贖罪祭的四種情況,各種情況的條例背後加起來可反映出上帝設立贖罪祭的心意和當中的多個屬靈意義,筆者在上文列出了其中七點:1)不可對罪置之不理、視而不見,讓罪蠶食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2)不可刻意犯罪得罪上帝,因為蓄意犯罪是無法用贖罪祭來得蒙寬恕的;3)更多守望屬靈領袖並明白上帝對事奉者的要求與問責,常常帶著敬畏的心謹慎地事奉;4)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顧及其他人和整個信仰群體可一同蒙主悅納;5)要常常為主透過犧牲自己成了我們的贖罪祭牲而感恩;6)要立志棄絕、遠離和戒掉得罪上帝的習慣和東西;7)要確信主赦罪的大能和所成就的贖罪祭,只要我們肯謙卑認罪、立志悔改回轉,沒有罪是主基督所不能代贖的。這些明白都能豐富我們對上帝心意和對基督犧牲救贖我們的認識。但最重要的,是我們不單單在頭腦上認識這些,而是既明白到贖罪祭的屬靈意義和涵蓋性反映了上帝不想人犯罪、不想我們因為罪而與祂有了阻隔的話,那麼我們也必須盡我們的努力去維持這份立約的關係,不去犯罪!求聖靈提醒我們,在我們軟弱被過犯所勝的時候,知道只要存謙卑痛悔的心去求主寬恕和立志悔改回轉,主必不輕看,但同時我們也要靠著聖靈的能力,努力過聖潔不犯罪的生活、不去放縱自己得罪祂、不去試探主愛我們的底線、不把自己放在有機會得罪主的處境裏(學習有智慧地離開)。因為我們既然作為信徒,就必須要珍惜與主的關係、學習顧及主的感受、為著愛上帝和愛鄰舍的緣故,謹言慎行,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1]《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2] 同上。

[3] 參利10:1-2以及有猶太傳統指公元30年起(耶穌死後)所有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都全部被上帝擊殺了。

[4] 見註1的文章中在解釋燔祭的經文時討論有關「按手」背後所代表的「遮蓋」的含意。

[5] 參Jacob Milgrom, Anchor Bible Commentary, Leviticus 1-16, 319(另參50、368頁)。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Tisha B’Av(聖殿被毀日)的屬靈意義:拆毀是為了建造

Tisha B’Av(聖殿被毀日)的屬靈意義:拆毀是為了建造(作者:Herbert Chan)

Tisha B’Av (תִּשְׁעָה בְּאָב)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猶太曆埃波月(即五月)九日」(一般在西曆七至八月間),這日又被稱為「聖殿被毀日」。雖然《聖經》並沒有指出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期,但其背景與《聖經》的事件和歷史息息相關。按照早期猶太傳統(參《米示拿》〈Taanit〉 4章6節),歷史上以色列人曾多次在這一日經歷極度悲慘的事件[1],包括:

1. 子民不能進入應許地:在「十二探子」的事件中(見民13-14章),由於當時大部分從埃及出來的以色列民人都反對進入迦南地,所以最終上帝在這日判罰第一代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在曠野漂流40年,不能進入迦南地。直到整個以色列民的這一個世代都逝世後,迦勒、約書亞二人和第二代的以色列民才能進入迦南地。

2. 第一個聖殿被毀:因著南國猶大拜偶像、社會上的不公義、不信靠上帝等惡行,上帝在公元前586年的這日的前後,容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入耶路撒冷,焚燒聖殿(所羅門的聖殿),使南國猶大覆亡(參王下25章8節、耶52章10節

3. 第二個聖殿被毀:因著猶太人對羅馬帝國管治的仇恨、在自己人中的分化等,在公元70年這日,羅馬帝國的提多將軍攻入耶路撒冷,焚燒聖殿(大希律的聖殿),並勞役和放逐猶太人。(見可13章2節及符類福音平行經文)

4. 鎮壓巴柯巴(Bar Kokhba)的起義:在公元135年的這日,羅馬帝國平定了由猶太首領巴柯巴所帶領的猶太人起義,屠殺了超過500,000名猶太人。當時有許多未信主的猶太人看巴柯巴為彌賽亞,以為上帝會藉他帶領猶太人推翻羅馬政權,然而這次的起義以失敗告終,猶太人陷入了更大的苦難。

5. 耶路撒冷被夷為平地:在公元二世紀的「哈德良(Hadrian)之戰」後,有一位羅馬將領為要追殺猶太革命餘黨,策動在這日把耶路撒冷聖殿的地基翻起、將耶路撒冷夷為平地。最終耶路撒冷遭重建,並曾被改名為艾莉亞·卡皮托利娜(Aelia Capitolina)

Tisha B’Av (聖殿被毀日)是猶太人在全年中最哀傷的日子。猶太人在傳統上會在這日讀《耶利米哀歌》、禁食等。雖然作為外邦信徒的我們在過去未必看重這個日子,但發生在這日的猶太人歷史及其傳統,卻能讓我們更認識上帝。祂有憐憫子民的時候,也有嚴厲管教子民的一面,所以我們在信靠主、感謝祂和愛祂的同時,也必須存著一顆敬畏的心。

在這日,我們可透過研讀《耶利米哀歌》(以至《民數記》13-14章)[2],去反思違背上帝心意的嚴重後果,檢視自己的生命,立志悔改回轉,並記念為何主耶穌曾說要拆毀當時的聖殿,然後要用自己的性命在三日內重建(參《約翰福音》2章13-22節)。我們要知道,上帝是那位會拆毀和建造的上帝,就如《耶利米書》1章10節 記載「祂要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上帝拆毀聖殿的目的是為了再建造,而這原則同樣適用於我們的屬靈生命和信仰群體!但願我們都帶著敬畏的心,主動去順服聖靈和《聖經》的提醒,讓主拆毀和除去我們生命中不合乎祂心意的部分,而不是等到上帝嚴厲審判之日才去悔改,且要早日成為順服的兒女,被修造成上帝所喜悅的屬靈聖殿(參林後6章16-18節、弗2章19-22節、彼前2章3-5節等),時刻有著祂的同在,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1] 《米示拿》(Mishnah)約在公元200年成書,是第一份拉比文獻,屬早期猶太文獻之一。這文獻記載了許多早期猶太傳統,包括口傳傳統(口傳的《妥拉》),以及對《希伯來聖經》的解釋和日常生活上的應用。

[2]  《希伯來聖經》綜覽《耶利米哀歌》:上帝的信實是我們惟一的出路,另參「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摘要:〈子民的悖逆與耶書亞的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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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耶和華節期、猶太節期、《聖經》中節期的相關文章:

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4-07-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是《利未記》的起首經文,許多信徒往往覺得《利未記》的內容乏味和艱澀難明,容易在靈修或研讀這書的途中放棄,因此筆者會先簡介一下這書的重要性,然後再帶讀者進入今次查經經文的內容,並討論以下兩條問題:

1.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與《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之間有甚麼關聯?

2.  試分享今段《妥拉》的三個獻祭(及/或《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帶給我們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利未記》的重要性

《利未記》是《妥拉》(《摩西五經》)的第三卷書,是位於《妥拉》中間的核心書卷,也是猶太人出生以後最先接觸的《聖經》書卷,因為其內容涵蓋了猶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條例,包括飲食、節期和聖潔等;而對基督徒來說,這書讓我們更明白基督如何成就獻祭,他怎樣透過十字架上的犧牲代贖了世人的生命,並教導人明白上帝獨特的聖潔本質。從宏觀的角度看,《摩西五經》的脈絡主要是記載人犯罪後,上帝要透過祂對亞伯拉罕有關子孫和迦南地這兩個應許將要怎樣一步步的應驗去成就祂的心意(尤其是前者),這是一個建立天國的藍圖,而《利未記》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有關上帝要怎樣塑造和建立祂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條例和吩咐!故此雖然其內容表面上看似沉悶和艱澀難明,但當中所包含的屬靈原則以至所反映的上帝本質和期盼,其實正是全本《聖經》中的屬靈瑰寶和精髓!從全書的內容來看,《利未記》緊接著《出埃及記》第40章的結束,記述在以色列民建成和豎立了會幕,並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之後,所有與會幕運作相關的條例和背後上帝對子民與祭司的要求,當中包括子民應當怎樣透過會幕與耶和華相處、怎樣與圍繞著會幕的其他上帝子民相處、怎樣明白聖潔的時間和空間的觀念、怎樣在地上活出上帝子民這個分別為聖的身分等等。可以說,如果《出埃及記》記載了會幕的「硬件」,那麼《利未記》記載的則是會幕的「軟件」,它教導上帝的子民在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和立約之後,應如何正確地維繫與上帝之間的立約關係、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去討祂的喜悅。更多有關《利未記》全書的介紹,可參考筆者另一篇綜覽《利未記》的摘要文章[1]

 

簡介利1:1-3:17

利1:1-3:17記載《利未記》中五個主要獻祭的其中三個,按以下的全書大綱是屬於第一個部分(A)「獻祭的條例」: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獻上凡火的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吃聖物情況(21-22章)

C’. 各個節期的條例(23章)

B’. 供應橄欖油與陳設餅給亞倫,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許願和獻頭生的條例(25-27章)

第一個部分(1-7章)的獻祭條例可細分為兩組經文,每組用了不同的角度記載上帝對獻祭的要求(第一組是從以色列民獻祭的角度,而第二組則是從祭司處理獻祭的角度):

I.  第一組獻祭的條例(1:1-6:7

1. 燔祭(1:1-17

2. 素祭(2:1-16

3. 平安祭(3:1-17

4. 贖罪祭(4:1-5:13)

5. 贖愆祭(5:14-6:7)

II.  第二組獻祭的條例(6:8-7:38)

1. 燔祭(6:8-13)

2. 素祭(6:14-23)

3. 贖罪祭(6:24-30)

4. 贖愆祭(7:1-10)

5. 平安祭(7:11-36)

6. 總結(7:37-38)

 

燔祭(1:1-17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吩咐他說: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供物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לִרְצֹנ֖וֹ לִפְנֵ֥י יְהוָֽה 原文重譯:為了在祂面前蒙悅納)。

「呼叫(וַיִּקְרָ֖א Vayikra)」是1:1原文中第一個詞語,也是《利未記》的希伯來書名,代表上帝要命令摩西去傳達有關運作會幕的吩咐,其中最首要的是獻祭的條例。在1:2-3的原文中,動詞「獻」和名詞「供物」高密度地出現共七次,而兩者的字根相同,意指「親近」[2],可以說,獻祭所強調的是使人能親近上帝!獻祭條例中為首的是燔祭(עֹלָ֤ה Olah,其原文的意思是「上升」,代表要把整隻祭牲全然獻上給天上的主。在燔祭的條例中,「你要吩咐以色列人」(1:2)表示這裏的對象是以色列民(後來6:8再提及燔祭條例時的對象是祭司);而「若有人」(1:2)則反映燔祭是一種「自願性」的獻祭,是完全按照獻祭者的意願,並非強制每一個子民都必須遵行的吩咐。也就是說,上帝讓祂的子民有自由去選擇是否為祂付出(或擺上)一個「代價」,為要去親近祂。另外,燔祭的條例要求獻祭者可以從自己的牲口中自行選擇,但必須是無殘疾的一頭公牛、公羊或鳥,其中1:3-9是有關獻公牛(獻祭者的貴重財產之一)作為燔祭的步驟,其中獻祭者在參與獻祭的過程中有著重要的角色和位置。

利1:4 他(單數,指:獻祭者)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贖罪(לְכַפֵּ֥ר to cover/ransom 遮蓋、代贖、代替、代表)就蒙悅納(וְנִרְצָ֥ה ל֖וֹ 或譯:好被祂悅納)

利1:5 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犢;亞倫子孫(複數)祭司(複數)的要獻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利1:6 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

利1:7 亞倫祭司的子孫(複數)要在壇上生火,把柴擺在火上。

利1:8 亞倫子孫作祭司(複數)的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9 燔祭牲的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רֵֽיחַ־נִיח֖וֹחַ 喜悅的香氣)

1:4-9記述獻燔祭的仔細步驟,就是如何把整頭公牛獻上給上帝,包括所有的肉和脂肪,為要得上帝的喜悅。而我們必須知道,肉和脂肪對古代人而言是最美味的食物,因此把整隻牛全然燒了,從人的角度來看像是有點可惜的,因為祭司和獻祭者都不可從這獻祭中留下一些給自己,然而從屬靈的角度來看,燔祭是單單為了討上帝喜悅而全然付上的獻祭!而在整個獻祭的過程中,獻祭者參與的步驟甚多,包括要親自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把牠屠宰、剝皮、切成塊等(祭司主要是協助放血、預備祭壇燒祭物等)。其中尤為重要的是「按手」這個儀式(1:4),中文翻譯指獻祭者要為自己「贖罪」,然而這翻譯未能把其原文 לְכַפֵּ֥ר lekhaper 的正確意思帶出,這個詞在本質上其實是指「遮蓋、頂替」,所以衍生出「代贖」或「贖罪」等含義。也就是說,燔祭並不關乎贖罪,這頭公牛所代表的是「遮蓋、頂替」獻祭者的意思,就是獻祭者如果想把自己獻上去親近上帝的話,按條例他現可以用一頭祭牲來代替自己去獻呈給上帝!這個重要的觀念是解讀其他經文的關鍵,因為這意味著上帝所吩咐的每一個獻祭的細節,本來都是針對著獻祭者自己的生命而言,是上帝對祂子民作為獻祭者的要求,如果我們用寓意的方式去解讀的話,便可從上帝對祭物的要求去理解當中所反映,祂對獻祭者的期望和心意(見下表):

對祭物的要求:

寓意上帝對獻祭者(本來的祭物)的期望:

1. 無殘疾的(1:3)

聖潔、沒有罪污或惡念的

2. 被屠宰(1:5)

甘願為上帝擺上自己的性命

3. 被剝皮(1:6)

除掉看似敬虔的宗教外表

4. 被切成塊(1:6)

除掉肉體、破碎自我中心的生命

5. 被全然獻上(1:7-8)

不留下任何的好處給自己、單單為了上帝而不為自己的利益

6. 內臟要用水洗淨(1:9)

內心的意念、動機都是潔淨的、純全的

7. 小腿要用水洗淨(1:9)

外在的行為都是潔淨、無可指責的

利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1:11 他要在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宰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1:12 他要把燔祭牲切成塊,祭司就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13 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獻上,全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接著1:10-13是有關子民獻羊為燔祭的條例,就是獻祭者除了獻公牛外,也可獻公綿羊或山羊。獻羊的條例大致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並且必須獻無殘疾的,以及要全然燒給上帝,不可保留一點祭肉供祭司或獻祭者自己食用。對比獻公牛的條例,獻公羊的條例中額外提及了宰殺羊的位置要在壇的北面,筆者估計這大概是考慮到獻祭的數量和祭牲的體型大小等實際考量而言的[3]。而由於獻公羊為燔祭的要求和步驟都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我們可以看兩者的屬靈意義和原則為一致,就是無論是獻公牛或公羊,也同樣在耶和華的眼中被看為「馨香的火祭」,是上帝眼中看為可喜悅的獻祭。

利1:14 「人獻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雛鴿為他的供物。

利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斷牠的頭,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1:16 又要把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丟在壇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1:17 他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祭司要把牠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最後1:14-17記載獻燔祭的另一個選項是獻鳥,並且跟獻牛、羊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和全然獻呈的,步驟也大致相同。其中「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1:16)與洗淨公牛、公羊的內臟是個平行(1:9、13),較為不同的只是要「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1:17)。有猶太拉比對此解釋,由於獻祭的祭壇甚大(見上圖),假如把燔祭的鳥像牛、羊那樣切成塊的話就會變得太過零碎而不好看,甚至在實際操作上鳥的碎肉由於體積太小,會難以留在祭壇上被火燒,碎肉很可能會掉進柴火中成了祭壇的燃料,所以拉比認為只須撕開鳥的身體就已符合把生命破碎的原則。無論如何,獻鳥為燔祭的屬靈意義和原則跟獻牛、羊是一致的,並且都在上帝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1:17)然而,獻鳥的成本遠比獻牛、羊的為低(因為鳥甚至可靠捕獲而得;參民11:32),所以我們可以由此推論,上帝希望就算子民中經濟能力較低的人(參5:7、11),只要他想獻燔祭去親近祂的話,這人也絕不會被上帝拒諸於門外。可以說,不論上帝的子民能為祂擺上的能力和財力是多是少、他們是屬於哪一個社會階層,只要他們是單單為了親近上帝、不是為自己謀求任何的益處,那麼他們懷著正確的動機而作的全然呈獻,都能得蒙上帝的悅納。

 

素祭(2:1-16

利2:1「若有人(נֶ֗פֶשׁ nephesh;意思:性命)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利2: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滿滿的一把,又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把這些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4 「若獻爐中烤的素祭為供物,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抹了油的無酵薄餅。

利2:5 若以鐵盤上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

利2:6 分成小塊,澆上油;這是素祭。

利2:7 若以煎鍋煎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利2:8 要把這樣做成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拿給祭司,祭司要帶到壇前。

利2: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因為你們不可把任何的酵或蜜燒了,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12 你們可以把這些獻給耶和華當作初熟的供物但是不可獻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祭。

利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中,不可缺少你與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加鹽獻上。

利2:14 「你若獻初熟之物給耶和華為素祭,就要獻在火中烘過的新麥穗,就是磨碎的新穀物,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2:15 你要加上油和乳香;這是素祭。

利2:16 祭司要把供物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磨碎的新穀物和一些油,以及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素祭(מִנְחָה֙ Minchah條例(2:1-16)的對象同樣是以色列民,並且是自願性的。當中主要的供物「細麵」,意思是指十分幼細的麵粉。子民可以隨心意獻未煮過的(但要加上油和乳香混合;2:1-3)、爐中烤的(2:4)、以鐵盤上的(2:5-6)、以煎鍋煎的(2:7)素祭給上帝。而無論是哪一種烹調方法,祭司都只需把素祭的一部分作為紀念,用火燒在祭壇上獻呈給上帝,其餘剩下則全部留給祭司食用。經文強調這是至聖的(2:3、10),反映素祭像燔祭一樣完全歸於上帝,是子民不可用作自己食用的,必須全然獻上。所以,獻素祭對子民來說像燔祭一樣同樣沒有任何利益或好處可言,但對祭司而言,這是供應他們日常飲食所需的途徑之一。可以說,子民給上帝的擺上供養了事奉祂的僕人,以維持會幕的運作。這原則就如現今信徒奉獻給上帝,讓祂的家有糧,好供應教牧同工的需要,讓他們得以專注事奉上帝(另參尼13:10-11;林前9:13-14)。

留意上帝對素祭的要求,是要無酵和不帶蜜的細麵(2:11)。猶太拉比對此有幾個解釋,包括:加添酵或蜜可能會影響細麵的品質、本身細麵裏帶酵或蜜則可能代表原材料已開始腐爛,也有說法指這可能跟獻祭給偶像的供物有關。筆者認為除了這些解釋之外,本身有酵和帶蜜的東西不利於保存,甚至可能與祭司的聖潔要求有關,不適合給祭司作為食物(10:10-13),故此不宜用素祭的名義獻給上帝。無論如何,獻細麵本身成本極低,每一個以色列民只要願意就可辦到,但上帝卻對此有要求,子民應當尊重和順服而行,就是在最小的事上也要討上帝的喜悅。經文又指,萬一細麵帶了酵或蜜,子民雖然不能用作素祭用火燒給上帝,但仍可作為初熟的供物來獻呈給上帝(2:12、14-16;另參23:14)。另外,素祭的細麵必須用鹽調和,經文提到這是子民與上帝「立約的鹽」(2:13),而從往後的經文可見,鹽在《聖經》中寓意著與上帝立約的永恆性(參民18:19、代後13:3),表示子民願意透過素祭去和上帝建立和維繫一份恆久的關係。另外由於剩餘的素祭是供祭司食用的,所以筆者認為在素祭裏加入鹽作調味和保質也是合適的(另參太5:13)。最後,只要子民按照素祭的條例去親近上帝,這在上帝的眼中也跟燔祭一樣被看為「馨香的火祭」,能得蒙祂的喜悅。

 

平安祭(3:1-9

利3:1 「人獻平安祭為供物,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5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著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3:6 「人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為供物,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

利3:7 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16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肪都是耶和華的。

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平安祭(זֶ֥בַח שְׁלָמִ֖ים Zevach Shelamim的原文是由兩個字合成的,意思分別是「祭牲(זֶ֥בַח Zevach)」和「平安(שְׁלָמִ֖ים Shelamim)」,寓意透過一頭祭牲與上帝保持一份完好的關係。它跟燔祭和素祭一樣,也是自願性的(3:1、5、7)。獻平安祭的條例要求和步驟(3:1-17),跟獻燔祭的情況相約,當中只有三個明顯的不同:1)公或母的牛、綿羊或山羊,獻祭者也可以獻上;2)不能像燔祭那樣獻鳥[4];3)內臟和脂肪像燔祭那樣要獻給上帝,但祭牲的肉則可以留給祭司和獻祭者食用(3:16-17)。這在猶太人的觀念裏,就如立約後雙方共同吃喝一樣,代表著彼此間有和好的關係(另參出24:11),所以平安祭代表著子民與上帝共享祭物,記念透過立約所建立的一份完好的關係。而獻平安祭跟獻燔祭和素祭一樣,只要按照條例的吩咐而行,則同樣可在耶和華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3:5、16)。

總括而言,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都是自願性的,是上帝提供給子民可怎樣親近祂的渠道。只要子民按照當中的條例去獻祭,無論是不求回報地全然獻上最貴重的公牛、其次的公羊、或較低成本的鳥等作為燔祭,還是更便宜的細麵為素祭,甚或是希望透過獻祭同時得肉可吃的平安祭,只要獻祭者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所獻的祭就能被上帝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

 

《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與《妥拉》利1:1-3:17的關聯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有三段經文,以下筆者會嘗試從每段的主題和原文用詞上找出一些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1. 彌6:9-7:8

彌6:9-7:8緊接著我們熟悉的金句「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8下),內容是指責當時南國猶大在亡國被擄之前充滿罪惡的景況。當時的社會充滿不公不義、殘暴、謊言和詭詐(彌6:10-12),甚至有流人血和出賣自己兄弟的事件(彌6:16、7:2),而當權者善於作惡和以權謀私(彌7:3),導致連自己的密友和家裏的人都變得不可信(彌7:5-6)。整個社會都處於崩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碎的景況,以致上帝要向他們發出怒氣和施行審判。這與今段《妥拉》經文南轅北轍,如果用對照的角度來看,當中所描述有關上帝子民的惡行和怎樣引發上帝怒氣的圖畫,則剛好相反了《妥拉》所描述有關上帝的子民可如何親近上帝、討上帝喜悅的圖畫。而《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之間更明顯的關聯,看來主要在於兩者在原文所用的字眼(這也是早期拉比經常使用的解經手法)。以這段為例,兩段經文的內容和主題雖然看似無關,但原文中共同出現的重要字眼卻不少,而且《先知書選段》起首的一節也包括了《利未記》 經文起首所用的動詞 וַיִּקְרָ֖א Vayikra。下表是兩段經文在原文上幾個主要的關聯: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6:9-7:8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彌6:9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יִקְרָ֔א⋯⋯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תֹאכֵֽל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彌6:14 你要吃(תֹאכַל֙,卻吃不飽,你的肚子(בְּקִרְבֶּ֑ךָ;字根קרב仍是空空。你必被挪去,不得逃脫;如有逃脫的,我必交給刀劍。

利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שֶׁ֔מֶן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彌6:15 你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שֶׁ֔מֶן抹身;⋯⋯

利1:2 「⋯⋯你們中間若有人(אָדָ֗ם要獻⋯⋯利1:5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獻上血(דָּ֔ם),血(דָּ֤ם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彌7:2 地上的虔誠人滅盡了,人世(אָדָ֖ם間已無正直的人;他們都埋伏,為要流人的血(דָמִ֣ים⋯⋯

2. 賽48:12-49:3

賽48:12-49:3位於「第二以賽亞」[5](賽40-55章)的部份,就是南國猶大已經亡國,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之後,他們身處當地而領受從上帝而來的安慰與盼望的信息。這段經文記載上帝選召祂的子民(賽48:12、13、15;49:1)、要與他們接近(賽48:26)、重新肯定他們是自己僕人的身分(賽48:20、49:3)。明顯地,《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主題(獻祭與回歸)都關乎上帝的子民得以親近祂,同樣是十分正面的圖畫。而這兩段經文在原文中出現的共同字眼也可作為關聯,詳見下表: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מְקֹרָא)⋯⋯賽48:13 ⋯⋯我一召喚(קֹרֵ֥א),天地就⋯⋯賽48:15 ⋯⋯我選召(קְרָאתִ֑י)他,領他來⋯⋯賽49:1 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קְרָא)我⋯⋯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48:12-49:3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

賽48:16 你們要接近(קִרְב֧וּ;字根קר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

利1:3 ⋯⋯耶和華面前(לִפְנֵ֥י)蒙悅納。

賽48:19 ⋯⋯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לְּפָנָֽי⋯⋯

3. 賽43:21及其後

賽43:21及其後的經文,同樣是位於「第二以賽亞」(賽40-55章)的部份,預言日後上帝要饒恕和接納祂的子民,並指他們即使未有獻祭(賽43:23),上帝亦已經接納了他們。即使他們未有為祂獻祭,祂為了自己的緣故(忠於與子民的立約關係)而主動饒恕了子民的罪惡(賽43:25),情況就如父母無條件地饒恕得罪了自己的兒女,重新接納他們一樣。可以說,從主題上《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都關乎上帝對子民的悅納和親近,而且這段《先知書選段》經文的原文用詞明顯與燔祭、素祭和平安祭有關,詳見下表: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43:21及其後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賽43: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קָרָ֖אתָ⋯⋯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הָעֹלָ֑ה,⋯⋯利2:1 「若有人獻素祭מִנְחָה֙)為供物給⋯⋯利3:1 「人獻平安祭(זֶ֥בַח為供物,⋯⋯

賽43:23 你並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獻給我做燔祭(עָלָה,也沒有用牲祭(זָבַח尊敬我;我未曾因素祭(מִנְחָה使你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結語: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在會幕建成後,上帝教導以色列民可怎樣按照祂的心意,透過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這三種獻祭去親近祂。這三個祭都屬自願性質,是以色列民完全有自由可選擇性地獻上的。不過,有關這三種獻祭的要求和吩咐略有不同,也代表著不同的屬靈意義(見下表):

獻祭(經文)

性質

處理及結果

屬靈意義

燔祭(公牛、公羊、鳥)(利1:1-17)

自願性

全然獻上,不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全然獻上自己,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單單希望討上帝的喜悅,這樣的話,無論獻祭者的能力以致所獻上的是多是少,都同樣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等地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素祭(細麵:未煮的、已煮的都可)(利2:1-16)

自願性

部分獻上,祭司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細麵為供物,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並希望祝福上帝的僕人,使他們得吃,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平安祭(牛、羊)(利3:1-17)

自願性

部分獻上,祭司及獻祭者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平安祭的供物,為要保持與上帝完好的立約關係,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並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按照本文對這三種獻祭的論述,筆者建議有以下幾個屬靈的提醒可作參考:

1. 獻祭的條例是上帝在會幕建成後最首先的吩咐,其重點在於「親近祂」,是關乎子民可怎樣到上帝面前經歷祂的同在、與祂建立和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然而,今天我們願意花時間去親近主嗎?我們放在祂身上的時間反映著祂對我們的重要性。雖然這是自願性的吩咐,但上帝既然最先提出這些吩咐,自然是希望我們願意付代價、把我們的時間分別為聖去親近祂!事實上,獻祭的條例是具體的、需要用行動去表明的,就如任何一段親密關係都必須用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建立和維繫一樣。既然我們所信的上帝是真實的、祂也是拯救我們的主,我們就應當付出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親近祂,甚至是關掉手機和放下一切影響著這份關係的東西和習慣等,為要表明我們看重與上帝的關係,願意努力去建立和維繫這份關係,討祂的喜悅。

2. 從燔祭和素祭的不同供物種類可見,不同的經濟能力、各個社會階層的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和能力付代價去親近上帝。所以,只要是甘心樂意,願意順服上帝,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能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祂渴望和我們每一個人親近,建立親密的關係!

3. 從燔祭條例的按手儀式可見,獻祭原本所要擺上的是獻祭者自己的生命,條例中對祭牲的要求和步驟,本來就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期望。所以,正如燔祭中祭牲是要無殘疾、除掉外皮、肉體被破碎、內臟和腿要被洗淨那樣,上帝也期望我們以純全的動機、破碎自我和肉體私慾的心志、以潔淨的內心和言行來到上帝面前親近祂,為要討祂的喜悅!可惜,筆者過去曾聽過有信徒想把家中不要的、自己嫌棄的東西送給教會使用,以為不要浪費,這在資源短缺的國家或許還說得過去,但我們要小心這種思維背後所反映的理念,就是只想把最好的留給自己,而不是真正愛上帝,想把最好的獻給祂。這種表面上樂於捐獻的「獻祭」但實際上只愛自己的想法,就如《瑪拉基書》提及一些祭司的問題,當時他們把有殘疾的獻給上帝(瑪1:8),讓主感到被藐視和厭惡。所以,盼望我們都願意盡力把自己最好的擺上給主,就是把我們整個生命,包括我們的才幹、資源和時間都獻給主用,千萬不要等到自己年老,把大半生的精神心力都消耗在自己身上後,才說願意事奉主。總而言之,燔祭的條例提醒我們來到主的面前,不應只想上帝像神燈一樣滿足自己的需要、成就自己的禱告;相反,我們如果能夠帶著單單討上帝喜悅的動機和想法去敬拜祂、親近祂,深信主必喜悅。

4. 從獻燔祭的要求和步驟可見,親近上帝的條件是必須透過流血和犧牲無殘疾的完美生命才能達成,而祭牲本是代表獻祭者自己的,但獻祭者本就無法靠自己或祭牲而變得完美無瑕,所以地上的這些獻祭只是短暫的影兒,好讓我們明白基督為何要代我們去犧牲自己的性命,以及祂為何可以一次過地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來10:1、14),把我們完完全全地帶到上帝跟前,得以真正地與祂親近,直到永遠。我們必須為此感恩,並用具體的行動去回應!

羅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誠如《羅馬書》11:36-12:1的提醒,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的好處本就來自上帝,基督也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把我們帶到上帝的面前,而他所留下的美好榜樣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就是甘願擺上自己的生命去親近上帝、事奉祂,這本是上帝對我們的期望、是我們的本分和可讓祂感到喜悅的事!求聖靈幫助我們願意更多擺上自己去事奉祂、見證祂、成為祂所喜悅的活祭!

5. 獻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一個主要的不同在於結果是誰可以吃祭物:燔祭是全然只給上帝、素祭的話是給上帝和祭司、平安祭的話則是上帝、祭司和獻祭者三方都有份。不知我們最想獻的祭是哪一種呢?可能我們當中有人最想獻的祭就是平安祭,因為它使我們在屬靈上可親近上帝的同時,物質上又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實質好處!但獻祭的次序提醒我們,燔祭排在首位可代表著上帝最喜悅的祭,因為它代表獻祭者和祭司所做的都不為求任何的回報。我們應該更多學習獻燔祭,就是親近上帝的過程(例如禱告、靈修讀經、參加聚會、參與事奉等)並不是為求任何的回報和好處,而是單單希望與主親近,討祂的喜悅。

6. 承接上述第5點,由於三個獻祭都是自願性的,所以獻祭者的而且確可以只獻平安祭去透過每次的獻祭以獲取一些可吃肉的好處。從次序上來看,這雖然可能不及燔祭和素祭般討上帝喜悅,但經文告訴我們,即便如此上帝仍然會看這為「馨香的火祭」(3:5),也就是說,上帝明知我們有私心、帶著為自己利益的動機去親近祂,祂也願意接納我們!筆者在研經的時候看到這裏不禁被聖靈感動而流淚,因為想到過去的自己和許多弟兄姊妹的屬靈景況:那種為了滿足自己的動機而去參與聚會、去事奉、希望在人前得榮耀的想法⋯⋯然而主知道這樣的我們,仍然無條件地接納了我們,容讓我們去親近祂、事奉祂,就如第三段《先知書選段》賽43:5中提到即使子民沒有為祂獻上甚麼,然而祂因著自己的信實就無條件地接納了祂的百姓。求主幫助我們,縱然我們昔日曾帶著不純全的動機去事奉祂、親近祂,但今後我們要知道主最喜悅的獻祭,是我們不再為自己的利益和好處所獻的祭,就是我們親近主、為主擺上禱告、奉獻和事奉,都不是為要在人前得人的讚賞和榮耀(另參太6:1及其後),而是學習單單討主的喜悅!

7. 最後,我們要知道,世人不會敬拜上帝或向上帝獻祭,只有上帝的子民才會,所以向上帝獻祭(親近主、事奉祂)是我們與世人一個明顯的分別,也是我們怎樣使自己分別為聖的表現和見證。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更多的用時間和行動去親近祂、事奉祂、表明我們有多想親近主、願意看重與主的關係,在世上活出愛慕和敬畏上帝的生命見證!阿們。

 


[1] 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2] 留意經文一開始(1:2-3)高密度地出現七個字根均為קרב  qarav 的詞語:「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יַקְרִ֥יב)供物(קָרְבָּ֖ן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他的供物(קָרְבָּנוֹ֙若以牛為燔祭,要獻(יַקְרִיבֶ֑נּוּ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יַקְרִ֣יב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 祭壇的東邊要用作倒灰(1:16)、西邊有洗濯盆(出30:18)、南邊有上祭壇的斜坡,所以北邊是處理羊的最合理位置,而且由於獻公牛為燔祭的成本較大,估計獻羊的情況比例較多,所以指名地點也合理。

[4] 另外的不同是,燔祭可以獻鳥但平安祭則不可,這可能是由於鳥的體積太小,不適合供祭司和獻祭者分吃。

[5] 賽40-66章的歷史背景為巴比倫和波斯帝國時期,學者一般相信這是以賽亞的門徒被上帝的靈感動後(參8:16-18、50:4),按照以賽亞的教導、之前1-39章留下的信息、以及以賽亞的神學用詞和主題而寫下和編輯而成的。而由於40-66章沒有留下作者的資料,所以作者普遍被稱為「第二以賽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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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啟示錄》:讓主的再來成為我們一生的盼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啟示錄》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簡介《啟示錄》

書名:啟示錄,希臘文ΑΠΟΚΑΛΥΨΙΣ ΙΩΑΝΝΟΥ,意思是「約翰的啟示錄」。

作者:傳統上認為是使徒約翰[1],但經文本身沒有提及約翰使徒的身分,只提及他自己是僕人(1:1),這跟保羅書信中作者不但指自己是僕人,更多次指自己有使徒身分的情況截然不同[2]。另外學者也發現這書跟《約翰福音》的希臘文用詞和風格並不一致,因此認為兩卷書的作者並非同一人[3]。可是,由於在第一世紀有代筆的情況,而實際上也有機會是使徒約翰口傳給他的學生,再由學生甚或再經代筆寫下,我們其實難以單單從用詞和風格去判斷兩書的作者是否同一人。無論如何,最重要的是作者表明了這書的資料來源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上帝賜給他,要他將必須快要發生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差遣使者指明給他的僕人約翰」(1:1),書末又記載了不可在這書的預言上自行加添和刪減的詛咒(22:18-19),所以造假的可能性不高,而書中的內容必然是來自上帝的啟示。

對象:現今土耳其的七教會及當地一帶的教會[4](1:4、11),同時也是給所有的教會(2:7、11、17、29,3:6、13、22,22:16)和每一個信徒讀者(1:3,22:7、17)。

成書日期及地點: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指約翰在羅馬皇帝豆米仙(或譯「多米田」;Domitian)執政的後期(公元95年前後)看見異象而寫下的(參 Against Heresies 5.30.3)。不過也有學者認為這書是寫於尼祿時期(公元58-68年),但由於當時羅馬帝國對基督徒的迫害才剛開始,而且只涉及羅馬城,所以估計機會不大。另外,書中記載作者約翰得啟示的地點是在拔摩島(1:9)[5]

寫作背景[6]

1. 羅馬皇帝豆米仙(或譯「多米田」;Domitian)推崇對羅馬皇帝(即他自己)的敬拜,施政也傾向權力集中,希望將帝國打造成像奧古斯都年代那種受人尊榮的「新時代」。

2. 猶太人因為其一神的宗教信仰在政治上獲得一定程度的括免而無需拜偶像,但隨著信主的外邦人增多,大部分基督徒已經不再是猶太人而是外邦人,他們若拒絕敬拜皇帝就會遭受逼迫。學者估計在公元89-96年間,大約有40,000名基督徒因此而殉道或被放逐勞役,而約翰也是其中之一。

3. 如果這書寫於公元70年後,當時聖殿已經被毀,許多猶太人(及早期基督徒)在猶太人的革命後都被放逐或要離開以色列地。故此第一世紀在地中海一帶流散的猶太人數目遠比在以色列地本土的猶太人數目為多,他們許多都帶著離鄉別井、與耶路撒冷有距離、甚至被擄的感受。

4. 在當代世界的社會,普遍人都必須進行對神明偶像的敬拜,希望得到它們的庇佑以致社會穩定(pax Deorum),所以不拜偶像的基督徒會較難容入當時的社會文化。另外,基督徒守聖餐(吃基督的肉和飲他的血)容易被誤解為是一種吃人肉和喝人血的異端邪說,而基督徒稱非家族的親人為弟兄姊妹也容易被世人認為是縱慾和淫亂的情況,加上基督教當時不被羅馬政府所承認,故此基督徒普遍遭受歧視與迫害,因而容易受誘惑而跌倒,萌生離開基督信仰的念頭。

文學體裁、寫作特色及手法:《啟示錄》同時集書信、天啟文學、先知性預言(異象)三種體裁於一身。首先,全書含有書信格式的問候語、祝福的結語(1:4、5;22:21),並包含致七教會的書信;其次是書中大部分內容屬天啟文學的體裁(這體裁只見於早期猶太文獻,不存在於希羅文獻中),寫作手法生動,在表述中加入許多動感的圖像、符號、數字等去帶出多重的寓意,所以讀者在解讀時不能只看經文的字面意思,而必須找出其象徵意義。另外,寫下異象的過程跟聽到上帝的聲音而逐字記錄的情況不同,它必須透過作者按聖靈感動的理解把所見的異象加以詮釋和以文字描述出來;最後書中充滿類似《希伯來聖經》中先知書的預言和異象,例如:1:3;19:10;22:7、10、18、19,可平行對照舊約先知書的內容(例:但2、7-12章;結1章;亞1-8章等),所以內容未必按時序,而且大量引用先知書中被擄回歸的歷史背景、圖像和概念。我們要留意,由於當代的信徒讀者仍未有《新約聖經》,故此作者在寫作時普遍引用或暗示先知書中提及的被擄情況、子民悔改、應許回歸與復國的預言和異象(尤其是《但以理書》、《以賽亞書》、《以西結書》和《撒迦利亞書》),好讓當時《啟示錄》的信徒讀者在遭外邦人(羅馬帝國)欺壓和逼迫的苦況中,可從《聖經》裏找到上帝拯救、作王掌權、為他們平反的應許和盼望。

寫作目的:指出上帝在人類歷史中仍然工作,祂正在進行救贖,並強調在正邪善惡的鬥爭中,上帝滿有大能、榮耀、公義,祂必會施行公義的審判,為那些信主稱義卻受盡迫害的信徒作出平反,這是信徒的希望,信徒要有堅定的信心去等候上帝計劃的成就,學會至死忠心,讓自己成為上帝國度的祭司(1:6),預備迎接主的再來,在新天新地中與上帝永遠同在。

全書的主題重點:1)上帝的寶座:祂的掌權才是真正的現實!2)上帝的審判:祂的公義必定會為世界的不義帶來審判、對邪惡作出終極的刑罰、為稱義的上帝子民平反;3)耶書亞(耶穌)基督作為上帝的羔羊已經作王掌權,他是信徒的盼望、出路和喜樂的來源,也是信徒學習忠心信靠上帝的榜樣;4)信徒應當喜樂和有盼望,因為上帝要在新耶路撒冷與祂的子民永遠同在!

解讀這書的三個關鍵:1)如何解讀異象的象徵和寓意:主要可分為看作「已過去或在當時快將要發生的事件」、「將來末日前發生的事件」、「沒有特定時間,純屬抽象的寓意」、「結合上述三者按經文情況而定」等方法。筆者認為既然約翰的第一寫作對象是當代的教會,那就必然與「已過去或當時快將要發生的事件」有關,但由於《啟示錄》的文體也像先知書那樣,所以也可以是一個樣式重現或預表(typology)般出現在往後和將來的歷史中,甚或可多次應驗。例如:啟13章中的獸普遍被賦予「敵基督」的概念[7],牠既可寓意當時歷史上殘暴的羅馬皇帝尼祿,但經文並無明確指明是他,所以重點並非「敵基督」是誰,而是所代表的那種敵擋上帝和迫害祂子民的人物,將有機會在往後的歷史中再度出現(例如:希特拉);2)如何解讀數字:雖然《啟示錄》的寫作語言是希臘文,但全書大量運用《希伯來聖經》的圖像和概念,反映這書的內容與作者的思維本身是非常猶太的,而希伯來文常用字母來代表數字(其實希臘文也有這情況),一般稱之為Gematria,所以書中的數字並非必然指一個實質的數值或數量,而可以是寓意或象徵其他意思。例如:「七」除了數值之外,也可以有「完全」和「屬神」的含義;3)對千禧年的立場和理解:主要分為前千禧年論(另外再分為災前被提、災中被提、災後被提等)、後千禧年論、無千禧年論,簡單的理解是「主再來」是出現在20章記載的千禧年之前、之後,還是在最後審判前根本並無實質的千禧年,它只是寓意基督第一次和第二次來臨之間的時間,即包括現在(我們在下文討論20章的時候再述)。

全書大綱及結構[8]:

I. 問候(1:1-8)

II. 異象開始(1:9-20)

III. 給七教會的信(2:1-3:22)

IV. 約翰天上的異象

A. 上帝榮耀的寶座(4:1-11)

B. 七印的書卷(5:1-6:17)

C. 十四萬四千的印記(7:1-8:1)

D. 吹響號角(8:2-11:19)

V. 羔羊的爭戰(12:1-16:21)

VI. 羔羊的得勝

A. 婦人與獸(17:1-18)

B. 巴比倫城的衰落(18:1-19:4)

C. 騎著白馬的(19:5-21)

D. 死人的復活(20:1-15)

VII. 羔羊的國度(21:1-22:5)

VIII. 結論(22:6-21)

I. 問候(1:1-8

作為書卷的開始,1:1-8除了提供書信的作者、寫作對象、如何得到啟示等資料外,也帶出了三個要點:

1)祝福的問候語:1:3指出「誦讀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時候近了。」當中「有福」的原文 μακάριος makarios 全書出現共七次,是一個重要的主題,跟《馬太福音》中主教導門徒的「八福」的「福」相同,意指「開心」!這對我們作為現代的讀者而言可能較難理解,因為這書既難明又包含許多末世的審判和人類受苦的記載,似乎與「開心」扯不上關係。然而我們必須先代入當代信徒的處境,明白他們因持守基督信仰而可能要承受各種迫害,甚至要為主殉道(見上述的「寫作背景」),我們才能更體會書中多次提及公義的審判、懲罰和降災的需要,並明白這書如何為當代信徒帶來喜樂和盼望。

2)交代寫作目的:1:4-6清楚指出信徒不應只知道基督的死讓我們從罪中得釋放,更要知道主對信徒的期望是要我們有份參與建造上帝的國度,成為祂的祭司,好讓我們能歸榮耀給天父。

3)強調基督的全能和他已掌權的事實:1:7帶出但7:13中人子駕雲升到父上帝面前得到權柄,並賽19:1和鴻1:3有關上帝將要施行審判、追討罪責的圖畫,這些描述為之後的主題內容揭開了序幕。

 

II. 異象開始(1:9-20

1:9-11交代了作者得到啟示的經過。1:12-20則承接1:7-8對基督的描述,解釋異象中主的形象(這平行但7:9、10:6中對耶和華上帝的描述),反映主基督(人子)的神性,他已經死而復活,並掌管著人的生死、陰間等,是讓人可敬可畏的(1:17-18)。其中1:20解釋了部分異象中的象徵意義,包括:七顆星是七個教會的使者,七個燈臺是七個教會等,這讓讀者明白書中的異象不能單單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而必須透過解讀當中的符號和圖像去找出其寓意。我們要知道,作者不直接說明而選擇運用符號和數字,除了因為這是天啟文學的手法,也可能是基於當時政治環境的嚴峻,因此為了讓信息得以順利廣傳,作者刻意採用一些當時讀者能夠理解的符號或暗號來暗示上帝對羅馬帝國與君王的審判。此外,異象的內容也可能牽涉未來的事件,是約翰未能透徹理解和清晰描述的,所以書中對異象的描述在本質上會帶有一定的含糊性。而這種含糊的象徵意義亦有助將信息的內容適用到不同時代的信徒群體,讓在不同年代閱讀這書的信徒也可以從這些象徵意義得出其屬靈原則和相關的應用。筆者認為若按照上述的理解,作者之所以要提及「七」教會而不是其他數目的教會,大概就是用「七」這個象徵「屬神、完全」的數字來指出這書是要寫給「所有屬神的教會」,而並非只是書中所列的七間教會。另外,用「燈臺」來代表教會也反映出早期教會就像猶太會堂那樣用金燈臺作為標記,顯示了早期信徒和教會有著濃厚的猶太背景;而燈臺的功能,正正是提醒信徒要在黑暗的世代中為主發光、作美好的見證[9]

III. 給七教會的信(2:1-3:22

如上文所述,寫給七教會的書信,其對象同樣包括所有屬上帝的教會。七封書信都有類似的特定格式和結構,包括:1)寫信的對象(七教會的名字);2)對主的描述(全部都可從之前的第1章找到平行對照);3)按照不同教會的情況而發出警告、提醒、鼓勵和勸勉的話;4)近似的結語句子「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並就個別教會的屬靈情況作出應許及警告。下表簡述其中部分重點:

七教會

屬靈上的警告和提醒(問題所在)

屬靈上的鼓勵、肯定和勸勉(應用)

以弗所

以弗所教會有勞碌愛主的表現、恨惡惡人和尼哥拉派的行為[10](2:2-3、6),但卻失落了起初的愛心(2:4)。這裏所指的愛心較大機會是指他們失去了對別人的愛、憐憫和包容。

「從哪裏墜落的,並且要悔改,做起初所做的工作」(2:5),否則主會挪去這教會的燈臺。在應用上,可理解為信徒要更多包容別人,尤其是初信主、信心軟弱的信徒,因為愛主不等於需要過分嚴苛地要求別人。

士每拿

士每拿教會遭未信主的猶太人毀謗(2:9),他們將要「遭受苦難十日」(2:10),寓意他們將要承受十分嚴重的迫害,甚至可能要為主殉道。

「你務要至死忠心」(2:10)提醒信徒其中一個信仰的考驗是我們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去效忠於主?而主認為忠心於祂的代價是有可能要信徒擺上自己的性命(另參太10:38-39)。

別迦摩

別迦摩教會中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使信徒吃祭過偶像之物,並且犯淫亂,又服從了尼哥拉派的教訓(2:14-15;另見註7)。這是關乎拜偶像的問題,尤其是追求名利、財富(瑪門)、人的榮耀等過於愛上帝。

信徒有時在逼迫中「還堅守我的名,沒有否認對我的信仰」(2:13),但卻在試探和誘惑中跌倒。這提醒我們不單單在艱難的逼迫中活出忠心的生命,也要在充滿名利、財富、享受生活的誘惑中活出對主的忠心,把主放在人生中最優先的位置。

推雅推喇

「容忍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唆我的僕人,引誘他們犯淫亂,吃祭過偶像之物。」(2:20)耶洗別作為王后,卻主導了亞哈王的施政、誘使以色列民陷入拜偶像和行不義之中,因此這裏意指信徒拜偶像的問題,也反映耶洗別所代表的權力慾的問題。而推雅推喇教會容讓這些惡行出現,對此視而不見。

推雅推喇教會正好跟以弗所教會缺乏愛心的情況相反,他們對人大愛包容(2:19),甚至接納「耶洗別」式的拜偶像、爭權奪利、多行不義等行為。他們必須悔改並確信上帝會施行報應和審判(2:23-27)。這提醒我們在愛和接納的同時,也必須建基於真理之上,不能打著愛人的旗號而得罪上帝,失去了對邪惡的敏銳力和辨識力。

撒狄

「我知道你的行為,名義上你是活的,實際上你是死的……在我上帝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3:1-2)可以說,撒狄教會的主要問題是他們習慣假冒為善,裝出屬靈的外表,為要得到人的榮耀,但他們內心的動機並非真正愛主愛人,而是只為了自己的好處。

「還有幾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3:4),反映出所有問題都並非無藥可救,但信徒必須深切反省悔改,才不致讓自己的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塗去。要知道主並不以外貌待人,而是看人的內心和動機。這提醒我們假冒為善的後果十分嚴重,甚至會失去救恩,所以必須馬上悔改,作真誠的信徒。

非拉鐵非

主對這間教會只有讚賞而沒有任何責備的話。經文指他們雖力量不大仍堅持遵守主的道(3:8),他們需要繼續持守本身所有的,免得被人奪去他們的冠冕(3:11)。

「非拉鐵非」在原文的意思是指「姊妹(或弟兄)之間的愛」,這提醒我們弟兄姊妹之間彼此相愛的重要性;另外,我們又要堅忍持守主的道,不可鬆懈,好等候主的賞賜。

老底嘉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3:15)意思是他們在主的眼中毫無用處[11],因為他們不覺得自己有問題需要改善,這是在信仰上的自滿驕傲、對個人屬靈狀態的錯判、以及不願意繼續成長的不良景況。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而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起吃飯。」(3:20)其實這節經文並非用於傳福音的,而是警告信徒不要在屬靈上不思進取,要大發熱心和悔改(3:19),謙卑地讓主進入自己的生命中作王掌權,被主帶領去不斷更新、成長和越趨成熟。

 

IV. 約翰天上的異象

A. 上帝榮耀的寶座(4:1-11

4:1-11的異象關乎天上以上帝榮耀的寶座為中心的敬拜,當中的描述可平行對照多段先知書的經文(但7:9-10、結1、賽6:2-3等)。這提醒我們敬拜的真正意思並非以信徒自己為中心,而敬拜的好與壞也並非按我們自己的感受(或是否享受)來衡量。敬拜的中心是上帝,而敬拜的重點是要叫人懂得謙卑下來,俯伏跪拜至高的上帝,把祂配得的榮耀和頌讚單單歸於祂。

B. 七印的書卷(5:1-6:17

5:1-10的描述讓我們看見天上的敬拜從上帝的寶座轉移到基督身上,他是已得勝的「被殺羔羊」,因此他配得展開七印所封的書卷(簡稱「七印」)。當中約翰因以為沒有人配展開、閱覽該書卷而大哭(5:4),這反映他在得到上帝的啟示時,十分渴慕祂的計劃可順利進行、祂的旨意可以成就(包括書中對不義的審判可被宣告出來,為稱義的信徒作出平反和伸冤等)。這提醒我們也必須像約翰那樣時刻著緊上帝的旨意、祂的救贖計劃和公義的彰顯,我們不應對祂的旨意毫不著緊甚或抗拒主的旨意成就(例如:不渴慕或不希望主那麼快來)。假如我們有這些表現,或多或少可能反映出我們正處於一種自我中心和不愛主的景況中,必須及早悔改為妙,免得審判也臨到我們身上。

5:11-6:17記述「七印」怎樣一個一個地揭開,而隨之而來的是一個接一個的災難(當中提及的「馬」在《聖經》中象徵得勝、爭戰、權威、力量等含意),包括地上的戰爭(6:2-4)、經濟不景(6:5-6)、疫症橫行(6:7-8)、大地震(6:12-14)等各類災害。而上文已論述過「七」除了代表次數,也可寓意「完全」和「出自上帝」[12]。事實上,這一切的災都建基於5:1-10所記載有關羔羊基督已作王掌權的事實;因此,這些災害都是由上帝主導,是終極審判來臨前的預告(為要提醒人早日回轉悔改),同時也是上帝子民(殉道者)得蒙祂拯救和平反的一個好開始。

C. 十四萬四千的印記(7:1-8:1

7:1-8指出在進一步降災之前,上帝希望保護祂的子民免受災害,故此天使要在祂僕人的額上蓋印。受這印記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這個數目不多,不論是歷代以色列人或外邦基督徒的數目都必定遠超過這個數目,而經文指十二個支派都是平均地每個支派12,000人,另外144又是一個平方數(12乘12),呼應著之後經文描述新耶路撒冷中的十二支派和十二門徒(21:12),也跟新耶路撒冷四方工整的描述一致[13],反映著十四萬四千大概並非按字面理解的人數。筆者估計因它與數值12、新耶路撒冷和之後14:1-4的關聯而可寓意為「地上所有的上帝子民(包括猶太信徒及外邦信徒)」。而接著的7:9-8:1是描述來自各方各國穿白衣的人,他們都站在上帝的寶座和羔羊面前,是已經「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得潔白」的上帝子民(7:9、14),他們應是已經在歷史中死去(不在地上)的上帝子民,他們正如上帝昔日拯救和恢復以色列那樣(賽49:10、25:8),也經歷了上帝的拯救和復活,現在要晝夜不斷地敬拜和事奉上帝。可以說,這段描述了所有上帝的子民,包括地上的「十四萬四千」和天上穿白衣的子民,他們都屬於上帝,都要來敬拜和事奉祂。

D. 吹響號角(8:2-11:19

8:2-9:21主要記載有七位天使逐一吹號(簡稱「七號」),吹號在《聖經》中本身有讓人注意警醒的作用(例如:聚集爭戰、有大事發生、迎見上帝或君王;參民10、王下11:14、代上15:28等)。而「七號」的開始是由於眾聖徒的祈禱(8:3-5),可以估計,信徒在地上所受的迫害到了一個地步,上帝也希望盡快回應他們的禱告,為屬自己的子民作出一定的平反。所以,上帝派天使吹號,為世人帶來災難,提醒世人要從自己的惡行中醒悟過來、謙卑悔改去敬畏上帝。留意「七號」的災難跟《出埃及記》的「十災」有許多平行之處,例如:第一位天使吹號的冰雹和火攙著血之災(8:7)是平行「十災」中的第七災(當中使冰和火兩樣不能共存的現象結合,讓人明白這只能是出於上帝的作為);第二位天使吹號的災則與「十災」中水變血之災平行;第四位天使吹號的災與「十災」中的黑暗之災平行;第五位天使吹號的災又與「十災」中的蝗災平行……另外,「七號」的災難往往只是帶來局部性的影響(8:7-11每一節提及「七號」中災難的影響,經常都是「三分之一」),這提醒人若不悔改,日後將會迎來更大的審判和刑罰。情況就如「十災」的目的,是要讓人認識耶和華是誰,並為祂的子民帶來拯救。因為假如上帝真的想要滅絕埃及地,當時的刑罰就不會止於「十災」。然而,不是所有世人都會因著受災而謙卑認識上帝,9:20-21指出有人在受災中並不服氣,不願悔改離棄拜偶像去歸向上帝,這情況就如昔日法老在承受「十災」後,仍然心剛硬一樣[14](例如:出7:4;出8:15、32;出9:7、34;出10:1;出14:4、8)。

10:1-11:19是不容易理解的兩章經文,主要記載約翰吃下小書卷和兩個見證人相關的事。首先,10:1-11記載約翰不可寫出全部的啟示,這或許是時間未到而要被隱藏起來(10:4),而「不再有時日了」(10:6)在原文上其實指「無時間了」、「不再延遲」的意思,意思是隨著審判的到臨,世人悔改的時日已越來越少。然後約翰記載天使把小書卷給自己全吃下,雖然口中甘甜如蜜,但肚子卻發苦。這「吃書卷」的圖像跟《以西結書》第三章的情況相似,但不同的是,以西結吃了書卷只覺得甘甜(並無肚苦),因為那是向以色列家宣講被擄仍可悔改,帶有盼望的信息。而相比之下,這裏約翰感到肚苦,可能是暗示當時的情況比被擄後可悔改回歸上帝的情況更不妙,當時人可以悔改回轉的機會已變得越來越渺茫。無論如何,天使要約翰吃下小書卷後向許多民族、邦國、語言、君王再說預言,這與接著的11:1-19所記載兩位上帝的見證人的情況相似,他們也要給全地的人見證上帝的作為。當中經文的描述多處引用或暗示《希伯來聖經》的圖像[15],例如:「外邦人將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兩個見證人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當中所提及的三年半歲月,跟但9:27描述外邦人怎樣在「一七之半」殘害猶太人的苦況有關,可以說,「三年半」在《聖經》裏可寓意猶太人要承受信仰上的迫害,他們將要面臨失去敬拜上帝甚至上帝子民身分的危機;另外,作者也暗示兩個見證人能行像摩西與以利亞所行的神蹟(11:6),他們倆與無底坑裏上來的獸交戰後,就如主基督一樣因著所作的見證而被殺(11:7)。然而,死亡並非他們的結局,因為他們會像主基督一樣經歷復活,駕著雲升上了天,成了地上所有信徒讀者(包括我們)的榜樣和盼望!11:13指有一個城的人受災,當中在大地震中倖存的人因恐懼而歸榮耀給上帝,有學者指這可能是寓意猶太人悔改信主的情況[16]。而當第七位天使吹號時,則宣告世上的國都已成為上帝和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這既是審判死人的時候,也是祂每一個僕人、先知、聖徒及敬畏祂名的人得賞賜的時候。(11:15-18)這時,天上的聖所開了,在上帝的聖所中,祂的約櫃出現了。(11:19)這裏像是19-21章的一個縮影和預吿,揭示上帝將要完成新耶路撒冷並與屬祂的人永遠同在。

V. 羔羊的爭戰(12:1-16:21)

12:1記載「天上出現了一個大兆頭:有一個婦人身披太陽,腳踏月亮,頭戴十二顆星的冠冕」,12章的異象簡單而言是關於「羔羊的降生」(我們可與太2章平行對照來讀),不過生羔羊的婦人並非馬利亞,而是「真正歸向上帝的猶太人」(參12:17及作者利用《希伯來聖經》中婦人的比喻[17];另參12:1與創37:9-10約瑟的夢的關聯)。她被一條大紅龍所迫害,這大紅龍(象徵撒旦、魔鬼;見12:9、20:2)要吞吃婦人所生的孩子(或寓意為大希律家族對基督出生時的迫害;參太2),牠的七頭十角與羔羊有七個角的描述成了一個對比(5:6)。而12:6所指的一千二百六十天(又是三年半的圖像)繼續暗示「上帝的子民被迫害」的艱苦處境(我們或可理解為早期門徒所受的迫害)。不過,經文的重點並非子民的苦況,而是他們在迫害中有「上帝給她預備地方」,強調上帝一直在保守看顧屬祂的子民(另參12:14-16有關異象中上帝拯救婦人的描述)。

12:7-11大概是從屬靈的角度來述說天上的爭戰,指出「羔羊被殺」(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反而成了他的得勝,就是除了打敗撒但,也帶領其他信徒得勝!而12:12-13:5主要記載上帝怎樣在患難中看顧祂的子民,其中13:1-3的獸可理解為當時羅馬帝國的政權(參但7:3-4、24的四國)。我們要知道經文描述的野獸(豹、熊、獅子等)在現代人眼中大多只在動物園裏看見,而且一般都已變得溫馴,甚至可能是瀕臨絕種,需要人類保育的;可是在古代世界中,野獸是代表著兇殘、是對人的生命帶來威脅的象徵。而作者的描述可能是要讓信徒讀者知道當時的羅馬帝國政權像結合了過去歷代帝國殘害上帝子民的手段。另外,四獸的景象其實正好與寶座和四活物(5:6)形成強烈的對比,讓讀者明白到這是上帝和祂仇敵正邪勢不兩立的對決。而13:4指出「誰能比這隻獸,誰能與牠交戰呢?」可對比著昔日以色列民過紅海時所唱的摩西之歌中「誰能像你?」這句話,估計當時獸對上帝百姓的攻擊可比喻為羅馬皇帝尼祿對基督徒的殘害。而13:3記載獸的其中一個角受了致命傷,但那傷卻醫好了,有說法指這可能是當時有關「尼祿復活」的傳說,當時的人認為尼祿未有死去並會從東方回歸云云[18]。事實上,這種人物「重生、復活」的概念在古代並不罕見,就是福音書中也曾提過施洗約翰是那要來的以利亞、耶穌是那位要來的先知,或被認為是已復活的施洗約翰等等。無論如何,「尼祿復活」之說其實跟「羔羊死而復活」的記載成了另一個強烈的對比,繼續指出了上帝與邪惡的對立!接著13:6-10提醒聖徒要在被這獸迫害之中保持忍耐和信心,而13:11-18提到再有另一隻獸出來迷惑地上的人,和要人敬拜之前的獸的像,筆者認為這可理解為羅馬帝國對信徒的另一波迫害,13:11-18更反映在尼祿死後若干年可能有一位像他一樣的羅馬皇帝冒起和迫害信徒,這獸甚至有可能是寓意指《啟示錄》成書年代的羅馬皇帝豆米仙。無論如何,13:16-18記載非信徒的右手和額上都有獸的印記,或要有這獸的數目 666 才能買賣。而「右手和額上的印記」或許可對比著猶太人帶在右手臂上和額上的經匣(象徵著願意順服上帝的話;見申6:4-9、11:18;出13:16),又對比著聖靈的印記(包含順服聖靈、屬於上帝的意思),對比之下,獸的印記就代表了不順服上帝、真理和聖靈的意思。而 666 若用希伯來字母的數值(Gematria)解讀,可得出 נרון קסר(neron qesar)即「尼祿・凱撒」的意思(筆者認為這解讀可取,因為據說後來有希臘文手抄本是寫 616 而非 666,這是為了配合拉丁文 Nero Caesar 中缺少字末 n 的串法(希伯來文字母 nun 正代表了數值50,而666減去50就是616),反映抄寫的人深明這數字代表著尼祿的理解)[19]。無論如何,作者透過這段是要讓讀者知道邪惡的勢力要把自己打造成如上帝一樣的形象,並想表現到自己有能力去對付上帝和祂的子民,而面對這嚴峻的逼迫,子民必須在艱難中堅心依靠上帝。

14.1-20延續正邪的立場及其結果的對比。首先14:1-6用十四萬四千來到錫安山歌唱來描述「敬拜上帝的人」,他們的敬拜是要宣告上帝公義的審判將臨,並要傳福音叫人用生命去敬拜創造天地的上帝,把榮耀歸給祂;14:13-14又記載在主裏死去的人有福,因為主將要拿著鋒利的鐮刀去審判惡人(參但7:13-14、太13:30);另一方面,14:7-11及15-19用《聖經》中上帝審判的圖畫,包括:喝烈怒之酒的大巴比倫傾覆(賽21:9)、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賽21:9)、伸出你的鐮刀來收割和醡酒池等(珥3:13;另參太13:30)。可以說,作者在正邪的對比中進一步預示邪惡的勢力將不會有好的下場,藉此鼓勵遵守上帝命令和堅信基督真道的聖徒要有耐心等候審判的臨到。(14:12)

15:1-16:21主要關乎「七碗」的七種災難,經文一開始說明勝過了那獸和獸像的人將要讚美上帝,歌頌祂道路的公義和真實(15:2-4;另參16:5-7所記災與災之間天使也是這樣去歌頌上帝)。故此,我們不應懼怕上帝在《啟示錄》所記載的這些災害,反而要明白當時的信徒會因著上帝公義且符合真理的審判而感恩與歡欣。15:7-8說明「七碗」的災難源自上帝(而不是撒旦的能力),當時天上的聖所充滿了上帝的榮耀和權能而來的煙,可以說,「七碗」既是上帝的審判,也是上帝得榮耀的時刻。接著16:1-21對這些災作出描述,它們像之前「七號」的災害那樣都可與「十災」平行對照,例如:瘡災(16:2、11)、水變血之災(16:3-4)、黑暗之災(16:8-10)、蛙災(16:13)、冰雹之災(16:21)等。昔日上帝是怎樣透過「十災」擊打埃及地去彰顯祂的榮耀和能力,這裏上帝的降災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為要向世人發出最後的警告,讓他們懂得謙卑、回轉悔改並歸向祂。可惜,經文指世人在受災後卻褻瀆天上的上帝,並沒有為他們的行為悔改。(16:11)其中16:4指三個鬼魔要聚集眾王到「哈米吉多頓」(「哈米吉多頓」是音譯,希伯來文直譯可指「米吉多山」或「米吉多土丘」),估計作者在這裏是利用「米吉多」平原一帶正是《聖經》中大規模爭戰的戰場(例如,參士5:19、王下23:29等),來象徵有些惡勢力想要與上帝的勢力決一死戰,然而這只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按照之前和之後有關上帝審判的經文記載可見,他們根本就毫無能力與上帝作出任何角力或爭戰,而只是單方面被上帝審判和責罰。

VI. 羔羊的得勝

A. 婦人與獸(17:1-18

17章主要用「大淫婦」的圖像來比喻當時羅馬帝國敵擋和誘惑上帝子民的情況(留意17:9指女人坐在七座山上,正好跟羅馬城建在七座山之上的傳統一致)。當中女人騎著朱紅的獸,該獸的描述跟先前12-13章的大紅龍和獸相若,包括七頭十角和遍體有褻瀆的名號(17:3-4;另見12:3、13:1、5-6),這又再一次對比著羔羊有七個角的描述(5:6)。另外,作者描述「大淫婦」穿著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作妝飾,手拿著金杯,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亂的污穢(17:4),額上寫著「大巴比倫」(17:5),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的人的血(17:6)。如果「獸」是用作寓意羅馬帝國政權的兇殘,威脅著信徒的性命,那麼「大淫婦」可能寓意羅馬帝國在信仰、文化和日常生活中社會對信徒的逼迫和誘惑。我們要留意作者用「大淫婦」和「巴比倫」的圖像來比喻羅馬帝國必然有其深意:1)「大淫婦」的形容正好對比著12章代表上帝子民的婦人(12:1-17)和之後的「羔羊的妻」(21:9),而「巴比倫」則對比著之後21-22章記述的新耶路撒冷;2)作者透過當代信徒讀者熟悉的《聖經》歷史和觀念去表達異象的意思,例如《聖經》中巴比倫帝國正是燒毀聖殿、讓猶大亡國、欺壓猶太人、讓他們被擄去的帝國,這殘暴的政權正好平行對照當時羅馬帝國在公元70年前後對猶太人的殘害、對聖殿的摧毁、欺壓猶太人向他們納重稅、使他們成為奴隸及流散海外等惡行;3)《希伯來聖經》中有不少篇幅描述巴比倫和上帝對巴比倫的審判(例如《耶利米書》50:40-51:64;另外經外文獻《西卜神諭》5:434-446也有類似的記載)。作者看來是利用了當中的描述,讓信徒讀者確信上帝的公義審判必將臨到,就是昔日祂怎樣審判巴比倫,將來祂也必怎樣審判殘害信徒的羅馬帝國[20]

B. 巴比倫城的衰落(18:1-19:4

18章繼續用巴比倫城比喻為羅馬,透過「巴比倫傾覆」的描述來預言「羅馬帝國的傾覆」。當中作者描述巴比倫(寓意羅馬)為鬼魔的住處,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18:2),象徵著追求奢華和享受(18:3),並喜歡自我誇耀(18:7),這些屬於世界的惡念和行徑都將會被審判,所以上帝呼籲祂的子民要懂得離開,免得在她的罪中有份(18:4、10)。其中18:11-14反映當時許多物質財富都湧進那城,可見當時的世界經濟已被部分富有的羅馬人操控,但18:15-20指出當上帝的審判臨到時,經濟會一落千丈,商人會叫苦連天,而她們過去的成功和財富也將化為烏有。可以說,對比永恆的新耶路撒冷,羅馬在地上的成功和榮耀其實十分短暫。這提醒所有信徒讀者,我們的資源、金錢、力量是否投放在永恆的國度裏?還是我們跟那些追求名利和人的榮耀的世人沒有兩樣?

18:21續指天使對巴比倫(寓意羅馬)的審判,就如把一塊大磨石扔在海裏之後必然沉沒一樣,她的一切將會消逝和變成過去。由於這城的不義,上帝為祂的僕人伸冤,追討這大淫婦的罪孽,這時天上再次響起讚美和敬拜上帝的聲音(18:24-19:4)。這提醒我們平時用詩歌敬拜上帝時大多都只是讚美祂的愛,而沒有特別歌頌上帝的審判、祂所施行公義的平反、會對付撒旦的權勢等等。

C. 騎著白馬的(19:5-21

19:5-21主要是關於「主再來」和「羔羊婚宴」的描述。隨著上文提及上帝對羅馬的審判及天上的敬拜,19:5-10記載有聲音宣告上帝作王了,又同時帶出「羔羊的婚期到了」和「赴羔羊婚宴的人有福了」等慶祝婚姻的圖像,寓意基督與上帝子民的關係會隨著上帝對邪惡的審判而再進一步加深和親密。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要好好預備自己迎見主面,不要敬拜錯誤的對象(參19:10)。19:11-16描述基督騎著白馬再來的情景,他就如詩2:9和賽11:4所預言那樣要審判列國,成就「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身分。接著的19:17-21記載基督怎樣懲罰那獸和一切的仇敵,雖然那獸和地上的君王和他們的軍隊都聚集,想要與白馬騎士和他的軍隊(基督的力量)對戰(19:19),但這計劃會全然失敗,一切有獸印、拜偶像的假先知也和獸一起被擒拿,然後活生生地被扔進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在永恆中受苦。(19:20-21)可以說,獸和邪惡勢力的計謀與上帝的計劃又成了一個對比,獸的計劃終必失敗,而上帝的計劃(審判及拯救)必然成就!

D. 死人的復活(20:1-15

20章主要關乎「千禧年」中撒旦會被天使關在無底坑中一千年之久,然後被釋放出來再迷惑列國後才最終被扔進硫磺的火湖裏永遠受刑,並且在白色的大寶座面前,已死的人要復活過來,和活著的人一同按照各人的行為接受審判,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同樣被扔進火湖裏,也就是上帝對邪惡終極的審判。筆者在本文開始時簡介過有關「千禧年」的不同理論(前千禧年、後千禧年、無千禧年),這些理論其實都各自有其不足之處,例如:前千禧年論認為主再來是發生在千禧年之前,這是按照19-20章的次序,但卻難以合理地解釋為何在主再來之後仍有人可以在千禧年間悔改、信主、撒旦再被釋放出來迷惑列國等;後千禧年論看千禧年間主的國度被建立後他才會再來,這樣會把19-20章的次序刻意倒轉來解讀;至於無千禧年論看現在已經在千禧年之中(兩次主降臨之間),這會難以合理地解釋為何在這千禧年期間撒旦既然已被關在無底坑裏不可再迷惑人,但現實是世上仍有許多邪惡的事(例如:上世紀的世界大戰、大屠殺等),明顯世上仍充斥著撒旦迷惑人心的伎倆。事實上,沒有一套千禧年論能完全合理、合乎邏輯地解讀20章與其他《聖經》經文對末世的論述。筆者認為20章這段關於撒旦被關押後又被釋放去迷惑人,然後才被扔進火湖裏的記載是將來的事,本身是難以想像和有一定的含糊性,暫時都難以會有很確切的解釋,更何況要整合這理解與主再來的時序?但若按照這書中許多圖像的象徵性寓意解讀方法,筆者認為或可考慮把「千禧年」看為是一個比喻,而並非實質一千年的時間或主兩次到來之間的歷史時間,按照《聖經》中「主看千年如一日」的觀念,「千禧年」或許是象徵一個「主的日子」,寓意著在這終極審判日的到臨,當中撒旦代表著一種被上帝關押後仍死性不改、繼續想要迷惑人的邪惡勢力,以致上帝把牠扔進火湖裏,這是最合理和公義的判決。無論如何,「千禧年」在全本《聖經》中只有這裏幾節經文提及,本身其意思亦有一定含糊性,我們不應對此過份解讀去強行滿足某一套特定的理論,也不應該因著與其他信徒的看法不同而不和。畢竟若按照猶太人的思維,上帝本就容許《聖經》中有隱秘的事,我們應當尊重上帝讓「千禧年」有著一定的含糊性。另外,《啟示錄》中其實並沒有經文清楚提及或支持災前、災中、災後被提等說法(那主要是根據帖前4:17和符類福音中太24章、可13章、路21章等的解讀而得出的其中一種對末世論的解說)。事實上,即使我們不確定千禧年和被提的細節也不要緊,因為更重要的是經文讓我們確信上帝必然會掌權和得勝,基督必會再來,撒旦和跟隨牠的人也必受到公義的審判和刑罰,所以只要我們在有生之年能做好上帝忠心的僕人、活好生命的見證、按真理去愛主愛人、建立主的國度,那就已經很不錯了。

VII. 羔羊的國度(21:1-22:5

21:1-22:5主要描述「新天新地」的出現,「新耶路撒冷」的降臨,也就是「羔羊的妻」,將要與主進入永遠的同在中。「新天新地」是《希伯來聖經》中已有的觀念(參賽65-66章),是以色列民在被擄、回歸及重建聖殿後,有主更新一切以致可歡喜快樂的景況。作者借用這圖像讓讀者明白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過後,生命冊上有其名字的上帝子民將會沉浸在美好如婚禮的歡樂和華美的景況中。這是《希伯來聖經》中彌賽亞國度全面實現的時刻(參賽11章等),也是上帝給予仍在地上為祂受苦的信徒的終極盼望。我們要留意,經文宣告「上帝的帳幕在人間!祂要和子民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21:3)上帝與祂子民永遠同在與邪惡受到審判(21:8)是同時出現的。而拿著七個金碗、盛滿末後七種災禍的天使,同時也會領約翰去觀看羔羊的妻子,就是從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也就是說,我們上帝的公義審判與祂的憐憫拯救是一個銀幣的兩面,是必然共存和同時發生的,我們作為信徒,不應期望以為可以同時維持得罪上帝又同時得蒙主愛的景況!我們必須願意悔改、放下自我,讓主能在我們的生命中真正作王掌權。而21:11-22:5對新耶路撒冷的描述,也是建基於《希伯來聖經》的圖像(參出28:17-21;賽54:11-12),成就書中開首1:4-6所記「上帝的子民要成為上帝國度的祭司!」這個全書的目的,並且是恢復(甚至擴展了)伊甸園的圖像(22:1-2;參創2、結47、耶17:8、詩1等),當中上帝的僕人都要起來事奉他,並有著上帝的榮耀光照。這些描述在在都提醒我們,今天所勞碌的是建造自己地上的基業還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我們是在事奉自己還是事奉上帝?我們不願意讓上帝光照和只想享受著從人而來的榮耀,還是嚮往著上帝的光照和祂能得榮耀呢?

VIII. 結論(22:6-21

最後的結語除了是約翰對讀者的祝福(22:21),也是全書最後的提醒。其中「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22:7)提醒我們真正有福的人是立志遵行主吩咐的人;另外,我們不要弄錯敬拜的對像(22:8-9)、要宣揚主的道而不去攔阻(22:10-11)、要行義和自潔、遠離惡行和虛謊的事(22:12-15)、不妄自加減真理的話並渴望主耶書亞(耶穌)的再來!(22:16-20)

結語:讓主的再來成為我們一生的盼望

《啟示錄》全書的內容涵蓋昔日上帝針對七教會的屬靈情況而作出的提醒、勸勉、鼓勵和應許,這同時也是向所有世代的教會和每一位信徒讀者發出的提醒和祝福。書中反映在約翰的年代作信徒認真跟隨主的確十分不容易,所以主藉約翰把天上的異象和末後的事記載下來,讓信徒在面對現實的艱苦中,仍然確信上帝是坐在寶座上掌權,祂將會為忠心信靠祂的子民帶來拯救。祂透過七印、七號、七碗所降的災,叫人懂得謙卑認識祂,並明白末後將會有終極的審判,懲罰撒旦以及除掉所有跟隨牠、行惡和不義的人。作者又透過獸、大淫婦、巴比倫的描述和比喻,去與羔羊、羔羊的妻、新耶路撒冷城作出強烈的正邪對比,提醒信徒讀者在蒙恩信主後,就不應站錯邊,在世俗的洪流中迷失方向,追隨了大淫婦、巴比倫。我們要知道上帝的計劃必然成就,而書中正邪的對比最終有著截然不同的結局,所以我們倘若不想被扔進火湖裏,並希望在新天新地中永遠與上帝同在,那就必須好好地活出與救恩相稱的屬靈生命,透過這書所揭示的異象,檢視和校正今天我們的屬靈生命。

事實上,雖然這書的內容表面上艱澀難明,但主透過約翰給予信徒讀者的信息、應用和提醒即使對現今的我們來說仍然是十分清晰和適切的,包括:

1. 我們可從給七教會的信,反省自身的屬靈狀況有沒有出現與那些教會相似的屬靈問題?我們既認定自己是已信主得救,就不可繼續行主所不喜悅的惡事,或不對主開放自己的生命,我們反而要致力活出與基督信仰匹配、聖潔和忠誠的生命,好好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

2. 我們可從天上的敬拜反思自己有否真正地敬拜主。我們敬拜不是為要滿足自己的需要,或以自己的感受去評斷敬拜的好壞等,而是要以上帝為中心去敬拜祂,學會降伏在主面前去事奉祂,為要讓主喜悅和得榮耀。

3 我們可從天使降災的經過校正自己面對逼迫和苦難的心態。我們應該懼怕、敬畏的是上帝而不是災難,我們情願因為自己的罪受災,還是接受可能因信主而來的逼迫但卻在主裏有永恆的盼望?

4. 我們是敬拜獸,還是敬拜羔羊?我們在生活中是常常帶著獸的印記(不願意順服上帝),還是聖靈的印記(願意順服上帝)?

5. 我們的生命像「大淫婦」那樣得罪上帝,還是像「基督的新婦、羔羊的妻」想要討上帝的喜悅?

6. 我們在致力建造巴比倫(想要自誇、得人的榮耀,就如巴別塔那樣[21])?還是在建造新耶路撒冷(讓主得榮耀)?

7. 我們的目標是作主忠心的見證人、作祂國度的建造者、盼望主的再來、渴望自己有份去事奉祂、敬拜祂?還是不願意參與事奉、不認為在上帝裏的永恆價值比我們今生的成就更為重要?我們要知道將來在「新天新地」中,所有在上帝和羔羊寶座前的僕人都樂意事奉祂,我們應當為此好好準備自己。

最後,書中七次提及「有福(happy)」(1:3、14:13、16:15、19:9、20:6、22:7、22:14)去勉勵信徒讀者要堅持遵行主的吩咐、忠心於主、保持在主裏的盼望。雖然現今的信徒許多也活在較舒適安逸的環境,甚少因信仰而受逼迫,因此未必對這書的應許和安慰感到雀躍,或不是十分期待主快來等等(其實這並不健康,因為提後3:12提醒我們「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將受迫害。」)我們要知道世界上仍有許多地方的基督徒會因為信仰而面對艱難和逼迫(特別在回教的國家),他們需要得到從主而來的鼓勵和安慰,而我們需要學習為他們代求,體貼主的心意。另外,所有信徒都必會在人生中經歷疾病、被傷害、痛苦、死亡和流淚的時候,然而我們要知道主的再來將會終結這一切,主的再來是我們的盼望。我們要知道,今天所謂的安逸生活或人間的痛苦其實都是短暫的,因為這個世界必會過去和更新,上帝終必會完成祂國度的建造,祂的旨意也將必成全,我們也將有一天要迎見主的面、向主交帳。所以,求聖靈幫助我們透過《啟示錄》明白主的計劃和心意,明白祂對我們在世的期望,努力活出忠心的見證和順服主的生命,作上帝國度的祭司,積極參與建造祂的國度(1:4-6),將來可以滿有祝福和盼望地迎接主的再來,讓主的再來成為我們一生的盼望。阿們。


[1] 根據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的Against Heresies 2.22.5以及其他多位早期教父的說法。

[2] 保羅書信的作者提及保羅自己是基督耶穌的僕人(羅1:1、腓1:1),但也更多提及他的使徒身分(加1:1、林前1:1、林後1:1、弗1:1、西1:1、提前1:1、提後1:1)。

[3] 不少學者認為《啟示錄》的作者並非使徒約翰,而是另一位約翰(這名字在第一世紀十分普遍),換句話說,若《啟示錄》的作者是使徒約翰的話,那麼《約翰福音》可能是由另一位作者所寫。

[4] 致七教會的書信及早期的教會書信普遍被認為是傳閱式的書信(參西4:16),七教會也同位於小亞細亞(現今土耳其西部),估計書信會在眾教會間傳閱,而地理上老底嘉、歌羅西和希拉坡里十分接近,估計致老底嘉的書信極可能也傳給歌羅西和希拉坡里等教會。

[5] 拔摩是Patmos的音譯,位於現今土耳其以西,屬於希臘的一個島嶼。

[6] John Bowker, The Complete Bible Handbook: An Illustrated Companion, 458, 468-9.

[7] 雖然「敵基督」這詞在《啟示錄》中並無出現,但正如「受膏者(基督)」是上帝在地上的一個正義代表,13章的獸也普遍被理解為12章的龍(撒旦、魔鬼;見12:9)在地上的一個邪惡代表,因而被賦予了「敵基督」的概念。

[8]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83.

[9] 金燈臺是漆黑一片的會幕聖所中,唯一一件可發光的物件,照亮聖所,讓祭司可在其中事奉。

[10] 經文沒有清楚交代尼哥拉有甚麼問題,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的著作中(Praescr. Haer. 33)指他們與諾斯底主義有關。另外「尼哥拉」的希臘文Νικολαϊτῶν 或可分拆為νῖκος nikos(意思:勝利)與λαός laos(意思:人民)去理解,帶有人們追求勝利成功的含意(或可看為像現今的成功神學那樣),這理解可吻合後來2:15提及有關別迦摩教會跟隨巴蘭而出現的拜偶像、追逐名利等問題。

[11] 老底嘉附近的歌羅西有一個天然的冷水泉可供途經的商旅飲用,而附近的希拉玻里則有溫泉水可供醫療美顏之用。因此,這兩個城鎮都各有用處;但位於兩者之間的老底嘉則既沒有冷水也沒有暖水,估計作者是利用了當地的地理環境作為比喻,指出老底嘉因著他們的驕傲和自滿以致在屬靈上毫無用處(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見3:16)。

[12] 留意「七印、七號、七碗」用上「七」的數值,除了次數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也寓意著「完全」和「出自上帝」的意思。因為第七位天使吹號的日子,上帝的奧祕就要成全了(10:7);而第七位天把碗傾倒,就有大聲音從聖所的寶座上出來,說「成了」(16:17)。

[13] 21:16-17指「城是四方的,長寬一樣。而天使用蘆葦量那城,共有一萬二千斯他迪,長、寬、高都是一樣。他又量了城牆,按著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這除了與十四萬四千的數值平行,正方體的形狀也跟至聖所的格式一致,代表著上帝的同在。

[14] 有關法老心硬的解釋,請參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8:20-9:35、賽34:11-35:4查經摘要: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15] 引用或暗示《希伯來聖經》的例子包括:用蘆葦量殿(11:1平行結40),可寓意將要建設或修造聖殿;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11:4平行亞2-4章有關約書亞和所羅巴伯的記載),可寓意上帝大大使用的受膏者,將要帶來重建和復興;他們的口噴火(11:5平行耶5:14、23:29),代表用上帝的道去對付仇敵。

[16] 參Crag. S. Keener,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 Revelation.

[17] 參考賽54:1、62:5、66:7-10、彌4:9-10、5:3等用婦人去比喻上帝的百姓、猶太人、錫安等。

[18] 參Crag. S. Keener,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 Revelation.

[19] 參 Eli Lizorkin-Eyzenberg, Pinchas Shir, Hebrew Insights from Revelation (Jewish Studies for Christians), 16.

[20] 當中巴比倫與羅馬的平行,例如:建造在河道之上(幼發拉底河對照台伯河Tiber),而上帝會為自己平反(耶51:24)、她將要被火焚燒(耶51:30、58)、要把石頭投入河中寓意必然會沉沒等(耶51:63-64),則可用來表達上帝將要怎樣審判羅馬(見16:12「第六位天使把碗傾倒在大幼發拉底河上」的平行)。

[21] 「巴比倫」和「巴別」在原文其實是同一個詞 בָּבֶל baval,可以說,「巴別」是《聖經》翻譯者在創11章中自行創建的詞彙,其實更好的翻譯是沿用「巴比倫」。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猶大書》:保守自己的靈命去迎見主面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猶大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簡介《猶大書》

書名:猶大書,希臘文ΙΟΥΔΑ ΕΠΙΣΤΟΛΗ,意思是「猶大的書信」。

作者:猶大(1:1),他普遍被認為跟雅各一樣同為耶書亞(耶穌)的兄弟(見可6:3),並相信他是在耶書亞復活後才信主,及後與其他門徒一起為主作見證(參徒1:14;可3:21;約7:5)。如果他真的跟《雅各書》的作者一樣同為耶書亞的弟弟,那麼他也應該同樣在最初期的教會中擔當著相當重要的領導位置,並對早期的信徒群體有一定的影響力。

對象:難以確定,但估計是在以色列一帶的猶太信徒,而不是散居的外邦信徒。這是由於1:1提及雅各是他的兄弟,而這位雅各必然廣為人知(早期教會中雅各正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參徒12:17、15:13)。另外,書信的內容反映讀者對《希伯來聖經》(或稱《舊約聖經》)及當時的經外猶太文獻十分熟悉(例如:《以諾一書》、《摩西的遺訓》Testament of Moses[1]),所以這書信應該不是寫給外邦信徒的。

成書日期:約公元65-67年間。如果作者是耶書亞、雅各的兄弟,那麼他在公元50-100年間可能仍然在世;此外如果《彼得後書》的作者是彼得(約在公元65-67殉道/或在這期間成書),而《彼得後書》引用了《猶大書》的內容(因為兩者的內容和主題有許多相似之處),那麼《猶大書》很可能是寫於公元65-67年之間。

寫作目的:主要提醒信徒讀者要防備一些混入在他們的信徒群體裏的不敬虔者,因為這些人行事暗昧、放縱、自高,他們的不虔誠、對情慾的放縱、對真理的歪曲,或會影響到信徒讀者的靈命,使他們離開真理、失去救恩。

書卷特色:

1.  具有一般書信的格式結構(自我介紹、問候、內容、結語、祝福);但讀者只能憑藉書信的內容去推測收信對象的身分,以及他們所面對的情況與問題。

2.  只有一章,它的內容與主題都跟《彼得後書》相近,兩者都是針對當時信徒群體中一些相似的問題(見下表有關兩書的部分平行經文對照)。

《彼得後書》

《猶大書》

彼後2:6 既然上帝判決了所多瑪和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鑒戒,

猶7 同樣,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鎮的人也跟著他們一樣犯淫亂,隨從逆性的情慾,以致遭受永不熄滅之火的懲罰,作為眾人的鑒戒。

猶15 要審判眾人,證實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

彼後2:10 尤其那些隨從肉體、放縱污穢的情慾、藐視主的權威的人更是如此。他們膽大任性,無懼地毀謗眾尊榮者

猶8 照樣,這些做夢的人也污穢身體,輕慢掌權者,毀謗眾尊榮者。

猶16 這些人喜出怨言,責怪他人,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說誇大的話,為自己的利益諂媚人。

猶18 他們曾對你們說過,末世必有好嘲弄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彼後2:11 就是天使,雖然力量權能更大,在對他們宣告從主來的審判的時候還不用毀謗的話。

猶9 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譴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

彼後2:12 但這些人好像沒有理性的牲畜,生來就是要被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也遭遇敗壞, 

猶10 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與那些沒有理性的牲畜一樣,只做本性所知道的事,敗壞了自己。

彼後2:15 他們離棄了正路⋯⋯隨從比珥的兒子巴蘭的路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的工錢的人,

猶11 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走該隱的道路,又為財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

彼後2:13 為所行的不義受不義的工錢。他們喜愛白晝狂歡,他們已被玷污,又有瑕疵,正與你們一同歡宴,以自己的詭詐為樂。彼後2:17   這些人是無水的泉源,是狂風催逼的霧氣有漆黑的幽暗為他們存留。

猶12 這樣的人是你們愛筵上的污點;他們無所懼怕地同你們宴樂,彷彿牧人只顧餵飽自己。他們是無雨的浮雲被風飄蕩;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猶13 是海裏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是流蕩的星,有漆黑的幽暗永遠為他們保留著。

3.  由於這書信的內容及主題都與《彼得後書》相近,而如果作者是耶書亞的兄弟猶大,那麼他在早期教會的地位甚高,因此估計較大機會是《彼得後書》的作者參考了《猶大書》的內容寫成,只是撇除了《猶大書》當中的許多猶太釋經元素(因為兩者的寫作對象的背景不同)。

4.  多處出現 Pesher 的猶太釋經手法。這手法是把經文昔日的意思指向對於當時情況的即時應驗,死海古卷中就使用了這種釋經手法(另參徒4:25-26)[2];另外,全書頻繁地引用《希伯來聖經》或借用其圖像概念,例如5-16節中就引用了多段五經及先知書的內容,或以類似的字眼來做比喻。 

 

全書大綱及結構[3]

I. 問候(1-2)

II. 有關對信仰有問題者的警告(3-4)

III. 對不虔誠者的審判(5-16)

IV. 信徒的盼望(17-23)

V. 結語(24-25)

另外,筆者認為全書也有以下的倒影結構,可幫助我們理解這書。

A. 自我介紹、問候和祝福(1-2)

B. 對信徒讀者的提醒,要為真道竭力奮鬥(3-4)

C. 《希伯來聖經》中從前先知的話(5-11)

X. 防備偷偷進入信徒群體的不虔誠者,要知道他們的結局(12-16)

C’. 主耶穌基督之使徒從前所說的話(17-19)

B’. 對信徒讀者的提醒,要在真道上造就自己(20-23)

A’. 結語、盼望和祝福(24-25)

 

I. 問候(1-2

1 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兄弟猶大,寫信給那些被召、在父上帝裏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

2 願憐憫、平安、慈愛多多加給你們!

第1-2節是這封書信的問候語,也是全書的前言,當中包括了作者和寫作對象(信徒讀者)的背景資料。而從上述的倒影結構可見,1-2節與24-25節的結語、盼望和祝福成了平行和首尾呼應,兩者同樣表達出這封書信是為了信徒讀者的好處而寫,並祈願信徒讀者都要透過主耶穌得蒙保守和祝福。

 

II. 有關對信仰有問題者的警告(3-4

猶3 親愛的,我一直很迫切地想要寫信給你們,論到我們同享的救恩,但我覺得有必要現在就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給聖徒的真道竭力奮鬥

猶4 因為有些人1)偷偷地進來,就是早就被判定受懲罰的2)不虔誠的人,他們3)把我們上帝的恩典變為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4)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第3-4節道出了全書的寫作目的,指出一些信仰有問題的人混入他們的群體中,這些人行事暗昧、放縱、自高,他們的不虔誠和對真理的歪曲有可能影響信徒讀者的靈命,甚至致使他們離開救恩。那些信仰有問題的人可能不是單單指一類人,而是在信仰上出了不同類型問題的人,他們的問題特徵包括:1)偷偷地混入信徒群體當中,即行事並不光明正大;2)不虔誠,會使信徒的靈命走下坡;3)將上帝的恩典變為放縱情慾的機會,使信徒失去其聖潔的身分;4)不認耶穌基督為獨一的主,即已等於是異端邪說的問題了。故此,《猶大書》的主旨是要教導、提醒和勸喻信徒懂得分辨和保守自己不要沾染這些屬靈的問題。

 

III. 對不虔誠者的審判(5-16

猶5 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從前[4]只一次就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1,後來卻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

猶6 至於那些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2,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子的審判。

第5節指出信徒讀者對作者將要論述的內容,就是他們當中出現一些有屬靈問題的信徒或假教師滲透在其群體的情況已經知悉,所以作者看似十分了解和認識這班信徒讀者的背景和現況。而這節雖然在文本上有難解的地方(見註2),但大致的意思仍然十分清晰。當中「那些不信的滅絕了」就是指出埃及後以色列民死在曠野的問題,他們是第一代經歷過救恩的上帝子民,但卻因為「不信」,意思是不忠心、信仰不堅定,以致被上帝審判和重罰。第6節「至於那些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可理解為「墮落的天使」。按照經外文獻《以諾一書》6-19章的記載,這些天使本是「守望者」(The Watchers),但卻背叛上帝而遭到上帝的審判和責罰。下半節指「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子的審判」,在《彼得後書》2:4和《以諾一書》10:11-15都可找到平行的記載,反映新約正典仍未確立之前,《以諾一書》是早期教會所熟悉和接受的。而《以諾一書》之所以解釋「墮落的天使被上帝審判」,是因為《創世記》6:1-6經文本身的意思也有許多難解之處,因此自古以來的聖經讀者會對這段經文及「墮落的天使」加以想像和解釋。而《以諾一書》的說法看來是當時第一世紀猶太人當中一種流行的說法和理解,以致《彼得後書》和《猶大書》的作者也有引用這書的內容。可以說,《以諾一書》雖然不是我們的聖經正典,但也有很高的參考價值。無論如何,作者透過第5和6節的表述,指出:1)屬地的:以色列民因為不信而沒有被饒恕並死在曠野;2)屬天的:天使因為不忠也沒有得到上帝的寬容,他們也要經歷審判。我們由此可推論作者的意思是,當時的信徒讀者在經歷過救恩之後,同樣也會因為他們的不信、不忠而失去救恩,未能通過審判!所以,作者力勸讀者要小心提防自己失腳,要保守自己的信心堅定地穩住在主的身上。這對現今的信徒來說亦然,不要以為作了一個決志的禱告就等同完成了信仰中最大的目標,之後的一切都屬次要,其實決志只是信仰的一個開始,往後無論任何時刻,我們的目標都是要忠心信靠主,一生不斷地活出對主的忠心和委身!

猶7 同樣,所多瑪、蛾摩拉【3和周圍城鎮的人也跟著他們一樣犯淫亂,隨從逆性的情慾,以致遭受永不熄滅之火的懲罰,作為眾人的鑒戒。(引用創19:4-11)

猶8 照樣,這些做夢的人也污穢身體,輕慢掌權者,毀謗眾尊榮者。

第7節引用的「所多瑪、蛾摩拉」是繼「出埃及地的百姓」和「墮落的天使」後第三批作者指出要被上帝審判和刑罰的聖經人物。「所多瑪、蛾摩拉」所代表的不單是他們當中的同性戀問題,更關乎他們放縱要和天使行淫的問題(在聖潔上並不相配)!(見創19:5)這剛好是與第6節「墮落的天使」相似的問題。(參創6:2「上帝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作者在這裏頻繁地引用《希伯來聖經》的猶太解經手法去指出無論是哪種情況,上帝都沒有饒恕他們,而是會追究、審判和責罰。故此第8節提及的「這些做夢的人」也必然會有相同的下場。這班「做夢的人」按上下文大概就是第4節所指的,那些偷偷滲進信徒群體的不虔誠者,他們可能以為自己可取代使徒的位置以至主藉著使徒而帶出的教導和吩咐(參17節)。

猶9 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譴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另參亞3:2 ……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

猶10 但這些人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與那些沒有理性的牲畜一樣,只做本性所知道的事,敗壞了自己。

第9節「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故事背景可能來自經外文獻《摩西的遺訓》(或稱《摩西升天記》,見註1),但學者指現存的資料只有不完整的拉丁手稿[5],故此我們難以得知這句話的真正背景和細節,不過相信當時的信徒讀者對有關的猶太傳統說法相當清楚(聖經中其他有關天使長米迦勒與魔鬼勢力的對壘,例如:啟12:7)。無論如何,作者用了猶太釋經當中「輕與重」(Qal Va-Homer)的手法去解釋第10節的「這些人(即第8節指的『做夢的人』)」做法過分。就是連天使長面對著魔鬼(墮落的天使)尚且沒有放肆,更何況這班攪擾信徒群體的人,竟然毀謗地位比他們更高的主的僕人、使徒。這些人散播歪理,反映出他們的態度嚴重不對,極為自高自大。

猶11 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走該隱的道路【1,又為財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2,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3】。

猶12 這樣的人是你們愛筵上的污點;他們無所懼怕地同你們宴樂(另參彼後2:13彷彿牧人只顧餵飽自己。他們是無雨的浮雲,被風飄蕩;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

猶13 是海裏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是流蕩的星,有漆黑的幽暗永遠為他們保留著。

第11節再次頻繁地引用《希伯來聖經》,透過創4章、民22章(可延伸至民25章及31:8、16;另參彼後2:12-17的平行引用)以及民16章所記載的三個問題人物作為例子,說明「他們」(即上文的「這些人」)同樣有類似的屬靈問題:

1.  該隱的問題(創4):他獻祭給上帝但並非真正想上帝喜悅,而是討自己的喜悅、滿足個人想被上帝看重的意欲,所以他沒有因為上帝喜悅兄弟所獻的祭而高興,也沒有被上帝的話語提醒和引導自己悔改歸正,反而被惱恨和滿足自我的私慾主導自己的言行導致行出大惡。

2.  巴蘭的錯謬(民22):他沒有因為上帝的提醒而堅決地拒絕財利的誘惑,反而只想討自己的喜悅,寄望上帝或會改變心意去滿足他個人對財富的追求,以致走了違反上帝心意的路徑。也就是說,他愛財利多於想討上帝的喜悅、滿足上帝的旨意或順服祂的話。

3.  可拉的背叛(民16): 他不服上帝大大使用摩西和亞倫,把他們放在比自己大的崗位上,並想透過事奉的成就去討自己的喜悅、滿足個人對權力慾的追求。可以說,他愛受人愛戴多於上帝喜悅自己,也不甘於上帝所賜予的位分、安排和帶領。

總的來說,作者再運用了三個聖經人物的例子,去指出這班攪擾信徒群體的人同樣有著利用信仰去滿足自我、貪財、貪權的問題,而他們的結果就如12-13節所描述或比喻的那樣(同樣充滿了《希伯來聖經》的圖像和字眼[6]),最終將會徹底敗壞。

猶14 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來臨,

猶15 要審判眾人,證實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的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的話。」

猶16 這些人喜出怨言,責怪他人,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說誇大的話,為自己的利益諂媚人。

第14節「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是《以諾一書》書名所偽指的作者以諾,這人與上帝同行三百年後被接了升天(創5:22-24),而由於《聖經》本身沒有交代太多他的背景,因此自兩約之間開始,《聖經》讀者對這人感到既神秘也屬靈地位超然,故此對他的事蹟有較多的揣測和說法,因而出現了《以諾一書》以及其他偽名以諾的早期猶太著作。而《猶大書》14-15節明顯引用了《以諾一書》1:9,指出書中那些不敬虔的做夢者會在指責人的時候誇大其詞,又會對某些人阿諛奉承,為的只是自己的利益。而就著他們的罪惡,《猶大書》的作者引用《以諾一書》當時十分流行的觀念和理解,指出主必定會審判和刑罰他們的不義。

 

IV. 信徒的盼望(17-23

猶17 親愛的,至於你們,要記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使徒從前所說的話

猶18 他們曾對你們說過,末世必有好嘲弄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猶19 這就是那些好結黨分派、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

17節作者提醒信徒讀者不要聽這些不敬虔者的話,而是要謹記「使徒從前所說的話」。我們可從其他新約書信中看到一些與18-19節平行的經文,估計它們大概就是當時所流傳的使徒的話,例如:

林前1:12 我的意思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 ;「我是屬亞波羅的」 ;「我是屬磯法的」 ;「我是屬基督的。」(見整段:林前1:10-12、11:18)

帖後2:3 不要讓任何人用甚麼法子欺騙你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叛教的事,並有那不法的人,那沉淪之子出現。

雅4:1 你們中間的衝突是哪裏來的?爭執是哪裏來的?不是從你們肢體中交戰著的私慾來的嗎?

雅4:2 你們貪戀,得不著就殺人;你們嫉妒,不能得手就起爭執和衝突;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從使徒一早就已經提及相關的教導可見,上帝早已預先透過使徒把屬靈的提醒賜予信徒讀者們(就像預先給人打了預防針一樣),好使他們有能力去辨識和抵擋這些對信徒群體造成的擾害。

猶20 親愛的,至於你們,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藉著聖靈禱告,

猶21 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進入永生。

猶22 有些人【1心中猶疑,你們要憐憫他們;

猶23 有些人【2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3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污染的衣服也要厭惡。

第20-23節是作者對信徒讀者怎樣防備和保守自己靈命的一段重要提醒。留意20節指的「造就自己」是指向同一節的「你們」,所以並非指一些「個人的得著造就」,而是指要以整個「信仰群體」的好處為目標!並要信徒藉著「聖靈禱告」,意思是他們的禱告要按照上帝的心意和引導,而不應跟隨自己的個人喜好和想法去祈求。21-23節三次提及「有些人」,也就是指信徒群體中包含了多種不同類型問題的人:第一類信心弱小,需要其他信徒的憐憫和鼓勵;第二類需要「從火中搶出來」。其中「火」的意思在傳統上可被理解為審判[7],也就是說如果不理會他們的話,他們將會因著自己的罪而要受審判和刑罰;第三類是受了不敬虔的人的影響以致在情慾中不潔的人,作者提醒信徒讀者要心存敬畏地厭惡他們的罪惡,但同時也要對他們心存憐憫,想法子救拔他們離開罪惡。現今信徒在遇到有問題或靈命不好的人時,大多的反應可能是「避之則吉」或「事不關己」,但作者的教導卻看似有點矛盾,他既要信徒讀者保守自己的靈命、防備他們,但同時也要在警醒和厭惡中對這類人施行憐憫和拯救!作為跟隨基督的信徒,我們的確要有智慧去分辨、面對和抵擋邪惡,並同時有責任以憐憫的心腸去搭救那些軟弱跌倒的肢體,好讓上帝的旨意和基督的樣式能夠透過我們的身上彰顯出來,榮耀上帝。 

 

V. 結語(24-25

猶24 願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使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

猶25 我們的救主獨一的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享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從萬古以前,到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第24-25節是書信最後的祝福語、勸喻和期盼,提醒信徒讀者要努力不失腳、保守自己聖潔無瑕,預備好自己有一天將要見主的面。其中24節提醒我們雖然要努力保守自己的靈命,但同時要知道真正能保守我們的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我們的救主,祂是獨一的上帝!祂有能力扭轉主耶穌基督的景況,轉化他在地上所受的逼迫和痛苦,最終因著他的信心和忠心得享榮耀、威嚴、能力、權柄,所以我們作為信徒也應當以他為榜樣,忠心信靠上帝去抵擋不敬虔的歪風與教導。

 

結語:保守自己的靈命去迎見主面

《猶大書》只有一章共25節,但全書都充滿著對《希伯來聖經》和經外文獻(尤其是《以諾一書》)的引用和猶太解經。這書猶太味道濃厚,相信作者和當代的讀者都十分熟悉《希伯來聖經》並第一世紀的猶太傳統。

猶1 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弟兄猶大,寫信給那被召、在父神裡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τηρέω tereo[8]的人。

猶6 至於那些不守(τηρέω tereo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子的審判。

猶13 是海裏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是流蕩的星,有漆黑的幽暗永遠為他們保留著(τηρέω tereo

猶21 保守(τηρέω tereo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猶24 那能保守你們不(φυλάσσω phulasso[9]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

在主題上全書多處用了「保守」和「保留」一詞,表示信徒如果不好好保守自己、不肯被主保守自己的信仰和靈命(順服主的話語和提醒),就會跟不敬虔的人一樣,將會有審判的結局「保留」給他們。這些不敬虔的做夢者,正是作者在全書中提醒信徒讀者要特別小心的有問題人士,他們靈命的問題包括了這些特徵:1)行事不光明磊落、不虔誠,濫用恩典、放縱情慾、不認主(4節);2)污穢身體、自高自大、輕慢及毀謗主的僕人、使徒(8節);3)喜歡宴樂,彷彿牧人只顧餵飽自己(12節);4)喜出怨言,責怪他人,隨情慾而行,說話誇張失實,為自己的利益;5)好結黨分派、屬乎血氣,就如沒有聖靈的人(16節)。作者就著這些問題,引用了多段《希伯來聖經》的經文力勸信徒讀者要常常保守自己的靈命,不要沾染這些人的問題:不忠心、不聽從主、拒絕上帝的主權、利用信仰去追求個人滿足、貪財、貪權,或出現行事暗味、自高、分黨派(小圈子的團契)、放縱、只顧自己等的情況,以致最終和這些人一樣被主審判和責罰。

其實,上述的這些問題對當今的信徒也同樣帶來提醒。我們不要因為曾作過一個決志禱告就不再認真信靠主,以為不用保守自己的靈命,甚至放縱自己也不會受主的審判和刑罰!求聖靈幫助我們努力過聖潔的生活、不斷更新自己的靈命,學會回轉悔改去活出主的樣式,好叫上帝能喜悅我們。另外,作者又提醒我們,在厭惡罪惡之餘,也要懂得憐憫信心軟弱的人,要想法子幫助他們離開受審判的惡果,而不是為求自保而不顧念其他人的需要。要知道,我們的主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我們應當活出主的教導,帶著謹慎敬畏的心去顧念一些不可愛、甚至跌入罪惡中的人,為他們禱告守望。求聖靈幫助我們,賜智慧、勇氣和愛心去行事待人!阿們。


[1] 或稱為 《摩西升天記》Assumption of Moses

[2] 《猶大書》的Pesher猶太釋經,例如是8-10節對5-7節的成就。就是昔日出現在出埃及的百姓、墮落的天使和所多瑪、蛾摩拉的問題(5-7節),出現在當時信徒讀者的信仰群體中一班不敬虔者的身上,作者指他們的結局將會一樣,遭到上帝的審判和刑罰(8-10節)。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80.

[4] 第5節的「主」字有手抄本的難題,原文可以是Ἰησοῦς Iesous(按NA28)或κύριος kurios(按NA27 & UBS),較新近的譯本(例如:環球聖經譯本)按照NA28譯作「耶穌」,但大部分中英文譯本原用「主」。如果按上下文來看,用「κύριος」翻譯為「主」是較合理的,代表著主耶和華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審判天使以至所多瑪、蛾摩拉等;但如果按lectio difficilior的文本鑑定原則而採納「Ἰησοῦς」則難以解釋「耶穌怎樣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不過即使用「Ἰησοῦς」也不一定要翻譯為「耶穌」,更貼近上下文和歷史背景的譯文相信是「約書亞」(參LXX)。

[5] 參Amy Jill, Jewish Annotated NT(2nd edition)對猶9的解釋。

[6] 留意作者用了多段《希伯來聖經》的經文來形容及比喻「這些人」的問題,例如:「彷彿牧人只顧餵飽自己」(參結34:2、8、10);「是無雨的浮雲」(箴25:14);「是海裏的狂浪,湧出自己可恥的沫子來」(參賽57:20)。

[7] 「火」在聖經的傳統上一般被理解為審判的意思(參賽66:16、結16:31、30:14、但7:10、何7:7、摩7:4、太5:22中「地獄的火」、來10:27、彼後3:7、啟18:8等等)。《米示拿》(m.Ed 2:10)更指出惡人要在Gehenna(可理解為地獄或地獄的火)中受12個月的審判。

[8] 參字典L&N: to cause to continue, to retain, to keep。

[9] 參字典L&N: to make a distinct effort to keep oneself from doing something, to be careful not to,也就是說,這跟之前的τηρέω tereo用法不同,是「保守~免於……」或「免受……影響」的意思。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約翰一、二、三書》: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

 

《約翰一書》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書名

約翰一書,希臘文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ΠΡΩΤΗ,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一)」

約翰二書,希臘文 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ΔΕΥΤΕΡΑ,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二)」

約翰三書,希臘文 ΙΩΑΝΝΟΥ ΕΠΙΣΤΟΛΗ ΤΡΙΤΗ ,意思是「約翰的書信(第三)」

作者

這三封書信都沒有指明作者的身分。《約翰一書》是完全匿名的,而在《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中,作者自稱為「長老」(見約二1;約三1)。教會傳統認為這三封書信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是主耶書亞(主耶穌)所揀選的十二使徒之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兄弟;而近代學者中有人認為這些書信可能是由約翰的門徒根據約翰(從聖靈默示而來)的教導寫下的。

寫作對象

主要是小亞細亞一帶的教會

「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約二1;或指教會並會中的信眾)

該猶(約三1)

書信性質

傳閱的牧函

可能是與《約翰一書》一同傳閱的書信

給該猶的私人書信

寫作地點

以弗所

成書日期

約公元一世紀末

 

書信的寫作目的

《約翰一書》的內容像是一篇教牧文章,目的是為要闡明基督信仰,以及讓信徒確信只要他們有上帝的兒子就有永生,並警告和指導信徒讀者有關否認耶穌基督以肉身降臨的錯誤教導(2:26;3:7;4:2-3)。當時有假先知(4:1、4;也可理解為「假教師」)認為神聖的上帝不可能取了人類邪惡敗壞的肉身來到世上,這種錯誤的教導在早期基督教歷史中廣為人知,被稱為「幻影說」(Docetism,來自希臘語 δοκέω dokeō,意思是「似乎」或「顯現」),這種教義認為基督只是顯現為人,在世上只是像個幻影般存在,而非真正的道成肉身。[1]《約翰二書》旨在吩咐弟兄姊妹要彼此相愛,並警告教會不要接待假教師。而《約翰三書》是一封寫給該猶的私人信件,請求他接待低米丟和他的同工,並指出一位教會領袖丟特腓的惡行。作者呼籲該猶不要效法惡,而要效法善。

書信之間的關聯

大多數學者都同意,這三封書信是由同一位作者所寫。《約翰一書》在主題、風格和詞彙選擇上都與《約翰二書》十分相似,它們也是《新約聖經》中唯一使用「敵基督」(ἀντίχριστος antichristos)一詞的書卷(見約一2:18、22,4:3;約二7);而從《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的內容所見,它們均由一位長老所寫(見約二1;約三1),這兩封書信的寫作風格、主題與結構亦非常近似(詳見下表),並同樣提及有關接待的主題。儘管《約翰一書》傳統上被視為一封書信,但它缺乏了典型書信的特徵(例如作者與收信人的身分,開首問安以及結束問候),有學者推斷《約翰二書》是《約翰一書》的附帶信件,並在小亞細亞的教會中一起流傳。早期教父如愛任紐,就在他的著作中同時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好像它們是屬於同一個來源。[2]《約翰二書》的收信人在信中被隱喻為「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應是指使徒約翰所監督的基督信仰群體,這個措詞可能是作者刻意使用的暗語,特別是在宗教迫害的情況下,用作保護信徒免受潛在的危險。

《約翰二書》與《約翰三書》在主題與結構上的相似之處: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真理和愛(1-3節)

出於真理的愛(1節)

遵行真理(4節)

按真理而行(2-4節)

彼此相愛(5-6節)

因愛接待弟兄(5-8節)

有人不持守真理(7-9節)

有人不接待/不愛弟兄(9-10節)

不要與惡有份(10-11節)

不要效法惡(11-12節)

結束問安(12-13節)

結束問安(13-15節)

 

《約翰一書》大綱[3]

I. 在光中行走

A. 問候(1:1-4)

B. 認自己的罪(1:5-2:2)

C. 遵行上帝的話(2:3-17)

D. 提防假教師(2:18-19)

E. 與主聯合(2:20-29)

II. 在愛中行走

A. 愛上帝(3:1-10)

B. 彼此相愛(3:11-24)

III. 在真理中行走(4:1-21)

IV. 在信心中行走(5:1-21)

 

《約翰一書》綜覽

這封書信對於當代信徒具有相當的重要性。在新約歷史的這段時期,隨著越來越多外邦信徒加入教會並接受耶書亞(耶穌)為彌賽亞,他們也帶來了許多源自希羅哲學的思想,他們當中有些人開始教導一些以前沒有人聽過的東西,挑戰使徒約翰在傳道之初所教導的內容,而其中一些想法更扭曲了耶穌基督的本質。因此約翰在信中一再重複使用這句話——要把你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所聽見的道存在心裏(2:7,24;3:11)。隨著使徒們的殉道與離世,教會已逐漸由非使徒身分的第二代信徒所領導,他們沒有見過在世的主耶穌。也就是說,在越來越少與主有第一身接觸和生活的見證人、異端學說在教會中流傳、新約正典還未形成之間的夾縫時間裏,約翰的書信有著呼籲信徒要持守使徒所宣揚有關主耶穌的正統觀念與基督信仰的核心的重要作用。當中所提及的主題仍然與當今的教會與信徒群體密切相關。

《約翰一書》的結構與保羅書信不同,保羅書信通常是以線性論證的,即保羅對於他想闡述的不同論點會有系統地以邏輯推論的方式去作出表述。而《約翰一書》則更側重主題,而由於不同主題當中存在關聯,因此作者是以循環式的思維去表達他的論述。這種不斷重複並強調幾個重要主題的手法,能透過累積的效果,讓讀者的焦點和記憶集中在作者想要闡述的數個交織的主題上。

《約翰一書》的整體內容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四個主題:

1. 應對假教導

這封書信的開首把重點放在「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並他所傳的福音,上帝要把永生賜給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約翰強調這「生命之道」是使徒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並所宣揚的(1:1-3)。他在信中對這一點的重複強調(4:2,5:6-8)是為了駁斥假教師所主張的一些當時流行的錯誤教導,他們認為神聖的基督並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2:22-23,4:3)。他們相信,上帝是完美和神聖的,肉體和物質世界則是敗壞的,因此上帝與人所處的這個受造的世界是分開的。這與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相違背。耶穌基督降生為人,是要為世人的罪作為贖罪祭(見2:2;3:5,16;4:10),就是用他的血洗淨人一切的罪(1:7),由此顯明上帝對人的愛,並毀滅魔鬼的作為(3:8)。那些假教師否認道成肉身的真實性,抵觸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因為若然基督沒有真正取了人的樣式,那麼他就不能擔當我們的罪,他所獻的贖罪祭也就不會有效了。因此約翰必須駁斥這種幻影論,以及由此萌生的不道德行為以及對罪的錯誤觀念,因為這種二元的觀念致使他們認為人的靈與肉身是分開的,他們相信即使肉身犯罪,也不會影響靈魂的得救。故此,約翰希望藉這封信讓他的信徒讀者相信耶書亞(耶穌)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以肉身降臨,並且他不是單單藉著水來的,也是藉著血來的[4](5:6-8);約翰同時也斥責這些假教師的不道德行為,以及糾正他們所傳這種錯謬的觀念,這就是為甚麼他在信中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1:8)若一個人說自己與上帝有交通,與上帝親近,卻仍然在黑暗中行走,在行事為人上仍舊得罪上帝、得罪人,只體貼一己的私慾,這只是自欺欺人,是說謊話,不實行真理了(1:6)。

2. 罪的嚴重性

除了應對假教導之外,《約翰一書》中也強調罪的嚴重性。約翰說:「凡住在他(基督)裏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3:6)「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所生的。」(3:9)乍看之下,信徒也許會心生恐懼,因為我們必須承認,即使只是偶爾,基督徒也是會犯罪的。這些經文看來跟我們真實的屬靈經驗不符。然而,如上一點所述,約翰這樣說一方面是要駁斥那些假教師的說法;但另一方面,也是要指出信徒犯罪並非出於我們在主裏的新生命。因為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1:5),我們宣稱自己屬於上帝,但同時在黑暗中行走就是說謊的,然而我們沒有必要假裝自己完美無瑕,並要承認我們都曾犯罪,得罪了上帝。正因基督徒仍偶爾會犯罪,便很容易忽視罪的嚴重性,並容許自己在同一件事上重覆地得罪上帝。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9)他勸戒信徒:「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1)我們若犯了罪,就必須認罪,並靠主的力量去克服罪。當我們與上帝的生命和性情有份,就會竭力離開罪,從上帝所生的不會對罪感到麻木、甚或享受罪中之樂,因為這與上帝聖潔的屬性不符,我們不會再安於活在罪中的生活。當我們還活在世上的日子,仍是會經歷聖靈和肉體的不斷相爭。這也是信徒成聖的過程。我們或許會偶爾犯罪跌倒,但我們生命的傾向並不是持續地犯罪,而是要懂得遠離罪惡並走向上帝。這可以從信徒是否活出已悔改的生活、他們對其他信徒的愛、以及他們在治死生命中的罪的過程中,是否不斷在個人的聖潔上取得進步便可見。因此,在成聖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自己愈來愈少被罪所捆綁,並愈來愈多活出對人的愛。這樣,我們便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兒女,並與天父上帝與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共享團契。

3. 得救的確據

《約翰一書》一直在回答一個問題,就是信徒如何得知自己已經得救呢?其實這封書信有一個非常主要的目的,就正如在5:13所寫的:「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希望讓那些信奉主耶穌基督的信徒讀者可以放心,因為他們已經得救並且有永生。在這封信中,約翰運用了很多不同的對比去讓讀者判別自己得救的確據。他對比那些行在光明中的人與那些行在黑暗中的人(1:6-7)、對比那些自稱無罪的人與那些承認自己的罪的人(1:8-10);然後他對比遵守上帝誡命的人和不遵守上帝誡命的人(2:3-6)、對比愛弟兄的人和恨弟兄的人(2:9-11;3:11-15;4:7-21);接著他又對比愛世界的人和不愛世界的人(2:15-17)、對比行義的人和犯罪的人(3:1-10);最後,他對比那些信上帝的人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以及那些擁有上帝兒子的人和那些沒有上帝兒子的人(5:10-12)。透過對比的方式,約翰也解釋了信徒如何辨別假教師或「敵基督者」。「敵基督者」是那些否認耶穌是基督的人,與那些宣認耶穌是基督的人形成鮮明對比(2:22-23);「敵基督者」也是那些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而來」的人,與承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人相反(4:2-3)。約翰說這些人已經從他們中間出去,不再與他們同在(2:18-19)。在這一系列的對比中,約翰一再強調「從此我們就知道了」(2:3;3:16;3:24;4:6,13;5:2),他的目的是為了讓信徒讀者能按照他所說的,去辨別假教師和正確判斷自己的信仰,並知道與確信自己有永生。

4. 彼此相愛的命令

《約翰一書》另一個重要的主題是愛,這在第 3-4 章中特別強調,而這主題也貫穿著整封書信。約翰說,遵守主道的人,愛上帝的心在他裏面達到完全(2:5);住在光明中的人愛弟兄(2:10)。約翰堅持愛天父與愛世界是不兼容的(2:15)。此外,由於上帝對我們的愛,我們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3:1)。彼此相愛是基督徒的特徵,也是上帝住在我們裏面之證據(3:11-24)。我們要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4:7)。約翰告訴他的信徒讀者,他們的愛是建立在上帝的愛之上。上帝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以此彰顯祂對我們的愛(4:8-10);因為祂是如此愛我們,所以我們也要彼此相愛(4:11-12)。住在愛裏面就是住在上帝裏面,因為上帝就是愛(4:16)。最後,約翰解釋說,對上帝的愛與彼此的仇恨是不相容的,愛上帝的人也必須愛他的弟兄,因為不愛他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4:20-21)。一個人可以聲稱自己愛上帝,但卻沒有愛的舉止,約翰完全拒絕這種自欺的信仰觀。因為重要的不僅是口裏說「愛上帝」,而是我們有否以實際的方式去活出上帝的愛。上帝就是愛,凡有愛的都是由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而生的(4:7,5:1)。我們對他人的愛,就是我們愛上帝的記號,也是我們從上帝所生的明證。

 

《約翰二書》大綱[5]

I. 問候(1-3)

II. 上帝的命令(4-6)

III. 防備假教師(7-11)

IV. 結語(12-13)

 

《約翰二書》綜覽

這封信是由一位長老寫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從字眼上來看,收信人可能是一位基督徒女士,然而,信中的內容更適合教會的會眾,而不是個別的信徒婦女,因此更大可能是指向教會以及其中的會眾。在希臘文中,「教會」(ἐκκλησία ekklésia)一字是一個陰性名詞,因此當作者試圖將教會擬人地表達時,很自然地就會把教會擬人化為一位女士(「夫人」的希臘文κυρίᾳ kuria有「女戶主」的意思,或可理解為基督的新婦)。雖然我們目前尚未能確定作者的意圖是否因教會面臨迫害時的一種掩飾,但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而當我們將這個開頭與第13節的結尾「你那蒙揀選的姊妹的兒女」進行比對時,那裏同樣沒有提及任何個人名字,以致「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以及她那「蒙揀選的姊妹的兒女」更傾向被理解為指身處不同地方的信徒群體的隱喻。

《約翰二書》延續了與《約翰一書》兩個相同的主題——彼此相愛(4-6節)與防備假教師(7-11節)。《約翰二書》不像《約翰一書》那樣詳細地闡述有關愛的主題,但它特別強調一點,就是「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5節;另見約一2:7)作者在這裏是要提醒信徒讀者,他要求他們所作的並非一些新的事,而是「從起初就有的」命令,他提醒信徒要謹守耶穌基督對門徒的命令,而這個命令跟《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中的教導也是一致的(參約13:34;利19:18)。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作者跟敵基督所傳講的完全相反,那些敵基督正正就是在信徒間傳講一些新的概念,他們可能宣稱自己有來自聖靈的啟示,然後向他們傳講一些新的思想和教導;然而,那些教導並沒有任何的根基,既沒有《希伯來聖經》的支持,也不符合耶穌基督與使徒們所教導的。因此,作者強調,「凡越過基督的教導而不持守的,就沒有上帝;凡持守這教導的,就有父又有子」(9節),任何聲稱來自上帝的啟示都不可能與基督的教導相違背。

我們從這封信得以瞥見一些早期教會的情況,不同的教師會到不同的地方宣教或宣講上帝的信息,因此當地的信徒群體需要知道他們可以信任誰、可以接待誰。從教會早期開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理就受到了攻擊,那些敵基督「不宣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7節)。在約翰的教導中,我們應該彼此相愛,特別是看見弟兄姊妹有需要的時候,就應該盡力去幫助他們,為他們提供食物、住所或其他任何的需要(見約一3:17-18)。但基督徒是否需要接待所有自稱基督徒或屬靈教師的人呢?

上文提到,《約翰二書》很可能是《約翰一書》的一封附帶信件,它提供了《約翰一書》所缺乏的個人講話,並延續了《約翰一書》中的一些重要主題。此外,《約翰二書》禁止教會接待那些離開了作者教會的假教師(敵基督者;見約一2:19、4:6及約二10)。因此,這封信的目的是透過向假教師關閉接待之門,阻止他們在基督教群體中繼續散播假教導和製造混亂,從而保護教會免受一些違反聖經真理教導的侵害。

「真理」是整封信的一個重點,在頭4節便出現了5次之多[6]。作者著緊他的信徒讀者要認識真理、真理要住在他們裏面、他們要遵行真理。愛固然重要,然而從經文所見,約翰所說的愛並不脫離真理而獨立存在的,在1節中,作者指收信人是他「真心所愛的」,其原文ἀγαπῶ ἐν ἀληθείᾳ所指的是「在真理中所愛的」(love in truth;另見約三1),並且那從父上帝和他兒子耶穌基督而來的恩惠、憐憫、平安是「在真理和愛中」與信徒同在的(3節)。因此,「真理」和「愛」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兩者密不可分。在約翰的書信中,「真理」和「愛」甚至可以說是存在一種彼此定義的關係,例如:遵行真理就是愛上帝(約一2:4-5);愛弟兄就是出於真理(約一3:18-19);這就是愛,就是照祂的命令行事(約二6)。因此,這封簡短的書信提醒信徒,任何缺乏真理的愛都不是真正的愛。在愛的前題下,信徒還需要明白並持守真理。信徒在強調愛之餘,也需要擁有屬靈的分辨力;基督徒不只是待人友善的人,我們的愛也不是盲目的,而是從真理出發的,所以我們必須認識上帝,熟悉祂的話語,明白祂的屬性、性情、喜惡、並祂對信徒的吩咐和期望,並且永遠不要以犧牲真理作為代價去愛人,縱容了罪惡和傷害其他弟兄姊妹的惡行,更不要無知地為假教師提供平台或任何形式上的支持,因為這會為信徒群體帶來禍害。

 

《約翰三書》大綱[7]

I. 問候(1)

II. 該猶(2-8)

III. 丟特腓與低米丟(9-12)

IV. 結語(13-15)

 

《約翰三書》綜覽

這是《新約聖經》中最短的書卷,只有不到二百個希臘字,它也是唯一沒有直接提到耶穌的新約書卷。《約翰三書》是一封請求收信人該猶接待低米丟的信。《約翰三書》跟《約翰二書》相似的是,兩者都跟接待相關,並且都提及真理與愛的主題。希羅世界的人在出門時需要依賴那些願意敞開家門的人的接待。因此,客旅通常會攜帶可信賴人士的介紹信,將客旅介紹給目的地的親友或熟人,使他們能夠安心地接待那些對他們來說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人。同樣,隨著教會在不同的城鎮和村莊中擴展,加上周圍文化對基督徒的敵意越來越大,作為教師或那些需要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服事的基督徒能夠得到弟兄姊妹的信任與接待是十分重要的。

《約翰三書》是寫給該猶的,從信中看,他似乎是會眾中的一位領袖。作者在信首稱讚他對真理的忠誠,因為他按著真理而行(3節),作者這樣說是基於那些作客旅的弟兄為該猶所做的見證,該猶曾經在他們有需要時向他們提供款待,弟兄們就在教會面前證實了該猶的愛(5-6節)。事實上,這封短信至少有兩個目的。首先,這是一封給低米丟的推薦信,低米丟是一位被差派出去的基督的工人,他在該地區工作期間需要當地信徒的接待。其次,作者顯然是嘗試撥亂反正,減低丟特腓對教會產生的負面影響。丟特腓是一位信徒領袖,作者譴責他好作領袖,喜歡主張自己的權力,拒絕接受使徒的權威,又散播關於作者的虛假謠言,並且拒絕接待作者所支持或差派的那些真正的信徒同工,甚至將那些願意接待的人逐出教會(9-10節)[8]。相反,作者讚揚低米丟行善,並且他得到許多人的認可,就是「眾人」、「真理」和「我們」都給他作見證[9]。事實上,在丟特腓拒絕接待弟兄的事件發生後,低米丟以及他的同工願意被差遣,為「基督的名出外」(7節),到一個不知自己會否被接納的地方實在不容易。因此作者讚揚低米丟行善,並且勉勵該猶「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11節),他期望該猶能抵住丟特腓所帶來的壓力去作出正確的決定,以對得起上帝的方式為低米丟並他的同工送行(6節)。而「對得起上帝」,所指的就是要效法上帝的仁慈,以及祂對人的慷慨。

剛才提到這封信同樣涉及有關愛與真理的主題,就如該猶按真理而行去接待弟兄就證實了他的愛。然而,即使是信徒,也很可能被現代社會對於愛的定義所誤導,而將之視為一種情感,是一個抽象且模糊的概念。然而,符合《聖經》的愛不是一種情感,而是一種正確對待他人的態度,並以行動積極回應別人的需要。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0章就曾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去教導甚麼是愛鄰如己,因此基督徒的愛並不限於主內的弟兄姊妹或所愛的人,也延伸至一切有需要的陌生人,甚至是那些被我們定義為敵人的人。簡而言之,愛就是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看見自己的責任。而丟特腓的行為就成為了一個反面的例子,這個人好作領袖、喜歡為首,從他所作的事,可見他是一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他自恃在教會所得的權位,不但用惡言攻擊主的僕人,而且也不接受任何與自己持相反意見的人,他運用自己的職權去排除異己,攻擊那些正在活出愛與真理的人。而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其實正正跟耶穌基督為人捨己的那份愛背道而馳。主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如果在《約翰二書》中,作者擔心信徒愛得太廣,甚至會包容假教師;這裏作者所指出的是有些人不懂得愛,他們即使在教會中位高權重或擁有再多的屬靈知識也不是出於真理,因為他們的生命中沒有活出耶書亞的生命榜樣,特別是祂對人那份捨己的愛。

 

結語: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作為新約正典的權威書籍,它們的主題是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正確信仰、對罪的正確態度、對上帝和對他人的愛。對於今天的教會和基督徒來說,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這三封書信都各自有其重點;另一方面,它們也有許多相似的地方。《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均強烈反對錯誤的教導,並呼籲信徒之間要彼此相愛,《約翰一書》在很大程度上是敦促信徒要真正認識上帝的愛,並對永生有充分的把握;至於《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則同樣地從接待的主題帶出真理與愛的關係。

真理和愛的主題貫穿著這三封書信,這兩者密不可分。我們要謹慎,不要本著愛的名義去作不合乎真理的事情,也不要以真理的名義去滿足一己私心,而不懂得去愛人如己。我們要不是同時站在真理和愛的一邊,就是兩邊都偏離。真理和愛不但是我們信仰的重要根基,也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所彰顯的生命榜樣,主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14:6)主捨身為世人的罪釘身在十字架上,將上帝的愛向我們顯明。盼望主這份在真理中的愛繼續激勵我們,使我們懂得定睛於主,效法祂,在真理中彼此相愛,以活出基督生命的樣式去敬拜這位愛我們的上帝!阿們。


[1] R.C. Sproul, eds.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30596.

[2] 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的著作《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約公元180年),其中三段文字直接引用《約翰一書》和《約翰二書》。《反異端》1.16.3 引述《約翰二書》11 節,其中愛任紐補充說,這封信是由主的門徒約翰所寫的,他也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反異端》3.16.5引自《約翰一書》2:18-19,21-22,《反異端》3.16.8引自《約翰二書》7-8,內容與《約翰一書》4:1-3和5:1相近。這都是愛任紐反對諾斯底教派論點的部分內容。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69.

[4] 耶穌的身分是透過祂的洗禮(「水」)和受難(「血」)來判別的。有些假教師否認耶穌的本質是神性的。根據這種觀點,耶穌只是個普通人,在洗禮時接受了基督的靈和特殊的恩賜,但他仍然是個凡人,死在十字架上的並不是真正的聖子,而是一個在許多方面展現出上帝的人。約翰不同意這種觀點。耶穌的神聖地位不僅僅是在祂受洗時所授予的,而是從一開始,他就源於上帝,他與上帝的關係是獨一無二的,儘管他降生成為了完全的人。因此,耶穌降臨,是體現並揭示了上帝的臨在,不僅在他領受聖靈的洗禮時,而且在他死在十字架上時也是如此。上帝藉祂的兒子承擔了人類罪惡的懲罰。這就是聖靈所見證的福音真理(5:6)。參Robert Yarbrough, “1 John,” in Hebrews to Revelation, vol. 4 of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205.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76.

[6] 「真理」(ἀλήθεια alétheia)出現在約二1(x2;有譯作「真心」)、2、3、4。

[7]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78.

[8] 關於丟特腓有一點要留意的是,在經文中作者沒有將他形容為「敵基督者」,甚至沒有提過丟特腓曾經接待假教師,若然丟特腓在任何形式上與那些敵基督有關連的話,作者不可能在信中隻字不提。因此,丟特腓的問題應與《約翰一書》與《約翰二書》所提到的假教師不同。至於為何他不接納作者以及他的同工,經文沒有給予我們更多資訊,然而從他好作領袖的特質可推斷,他並不認同作者的使徒權威,並想在教會中展示其個人領導權。

[9] 這裏反映了書信的猶太元素,因為不可單憑一個人的見證,總要憑兩三個證人才作準。見申19:15;太18:16:林後13:1;提前5:19等。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後書》:信徒應當要怎樣預備主的再來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後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聖彼得大教堂前的聖彼得雕像 – 羅馬,義大利 – 梵蒂岡城(來自 Yayimages)

簡介《彼得後書》

書名:彼得後書,希臘文ΠΕΤΡΟΥ ΕΠΙΣΤΟΛΗ ΔΕΥΤΕΡΑ,意思是「彼得的書信(第二)」[1]

作者:使徒西門.彼得;但有不少意見認為作者不是他本人,因為前書和後書在主題、希臘文的用詞、寫作風格、引用經文的手法上都不太一致。然而由於代筆在古代書信中很普遍(例如:羅16:22),加上彼得可能用了不同的代筆去寫下前書和後書,甚至過程或許不是按照彼得的口述逐字地謄寫,而是代筆透過彼得提供的主題及要點寫成,之後再讓他過目修改,所以雖然兩封書信在用詞和風格上未必一致,但也不能否定它們都是聖靈感動使徒彼得去向當時信徒發出的信息。

對象:第一世紀的外邦信徒,並像前書那樣主要寫給散居在現今土耳其北部一帶的外邦信徒。[2]

成書日期、地點:約公元60-65年間;寫於前書和彼得殉道之間。前書的成書日期在公元60年前後(見《彼得前書》的摘要簡介[3]),雖然後書跟前書一樣未有反映尼祿對基督徒的嚴峻迫害,但彼得在後書中暗示自己將要離世(見1:13-15),而彼得約在公元65-67年間殉道,所以估計這書大概寫於公元60-65年間。寫作地點與前書一樣,仍舊在羅馬。

寫作背景:上一封書信《彼得前書》主要教導信徒如何面對和克服信仰上的逼迫,而隨著基督徒所受到的逼迫不斷增加,但主再來的應許仍未出現,以致有假教師和好譏誚的聲音出現,提出了一些與使徒和《希伯來聖經》不符、否定主再來施行審判等的教導,故此作者再寫第二封書信去作出回應。另外,由於作者預計自己快將離世,所以他也盼望對信徒作出最後的教導和勸勉。

寫作目的:提醒外邦信徒讀者要讓自己的靈命不斷成長,建立出應有的屬靈品格和美德,並要明辨真理,作者也指出一些假教師和好譏誚的人在教導上的謬誤,澄清主再來和末世審判的真確性。

寫作特色:

1. 這信可算是彼得殉道離世前對信徒的遺言(1:13-15);

2. 內容強調使徒的權柄(3:2);

3. 這信與《猶大書》的主題和內容接近,尤其是第二章的內容與《猶大書》出現不少平行的地方,可以說這信在撇除了《猶大書》對經外文獻的引用及猶太釋經的部分之後,餘下的信息和用詞上大致相同。故此有說法指《猶大書》的作者是根據《彼得後書》的內容而寫成的,理由是使徒彼得較知名、是信徒熟悉的大人物;不過,近代學者則較多認為情況剛好相反,是使徒彼得運用了《猶大書》的內容而寫成《彼得後書》的,理由是對當代的信徒來說,《猶大書》的作者猶大是耶書亞(耶穌)的親兄弟,他在早期教會的地位可與小雅各(主的另一個親兄弟)相約,在當時更為信徒所認識和敬重。無論如何,我們可從兩封書信的平行,理解到當代信徒的處境以及他們正在面對的困難和挑戰;

4. 這信沒有像《彼得前書》那樣用「經上說」去引用《希伯來聖經》、解釋耶書亞的身分、資格以及他怎樣成就經文之類,而是直接用片語去帶出《希伯來聖經》的記載,例如:「太古憑上帝的話有了天,並由水而出和藉著水而成的地」(3:5)、「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3:8);

5. 比《彼得前書》更多與希臘世界的觀念平行,例如:1:6-7所列出的品格並非信徒所獨有,也是希臘世界所重視的一些美德。

 

全書大綱

I. 信仰的確據

1. 問候(1:1-2)

2. 在信心上要長出的品格(1:3-11)

3. 他榮美的見證人(1:12-21)

II. 要小心假教師(2:1-22)

III. 主的日子

1. 末世的譏誚者(3:1-10)

2. 新天新地(3:11-18)


I. 信仰的確據

1. 問候(1:1-2

彼後1:1 耶穌基督的僕人(δοῦλος bond-servant)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

彼後1:2 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上帝和我們的主耶穌,多多加給你們!

彼前1: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些被揀選,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人,

1:1-2是這封書信的問候語,也是全書的前言,說明了作者自己和收信對象的身分。相比彼前1:1,彼後1:1加入了「僕人」的描述和使用全名「西門.彼得」去介紹作者自己,這與書中假教師的不實身分形成對比,突顯作者才是基督的真正僕人,同時強調自己作為使徒的身分資格。另外,可能因為這信也算是作者臨離世前對信徒的遺言(1:13-15),所以內容情詞迫切,並要清楚交代自己的身分,以防備任何誤以為作者不是他本人的情況。當中1:1作者用這句話「因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去描述收信的信徒,一方面說明作者當時之所以能夠有信心,所靠的其實跟收信的外邦信徒一樣,全是建基於上帝和主基督的義(而不是他自己的身分或本事),可見作者放下自己的使徒身段,顯出一份與平信徒看齊的謙卑。而1:2的祝福,是提醒信徒在信主之後,仍然必須透過繼續認識上帝和與主建立更深的關係,好得著從上而來更多的恩惠和平安!

2. 在信心上要長出的品格(1:3-11

1:3-11主要指出上帝已經給予信徒充足的屬靈能力和應許,能有離惡行善的能力,因此信徒應該要有目標地在屬靈的品格上不斷叫自己成長和進步!

彼後1:5 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努力。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

彼後1:6 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

彼後1:7 有了虔敬,又要加上(φιλαδελφία philadelphia)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ἀγάπη agape)眾人的心。

當中的1:5-7列出從有信心起始,屬靈品格將可以怎樣持續地進步的每一個階段[4],最終達至「愛弟兄的心」和「愛眾人的心」,這裏的原文其實是用了兩個不同的「愛」字(中文直譯為「有了愛,再加上愛」),其中前者的「愛」 φιλαδελφία philadelphia 的確可理解為「愛弟兄」,而後者的「愛」 ἀγάπη agape 則指一份願意犧牲、無條件的愛(也就是主基督對我們的愛)。如果從福音書的記載回顧彼得的生平,這份 ἀγάπη agape 的愛正好是主在復活之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參約21:15-17)當中首兩次向彼得提問和期望他要有的那份「愛」,而彼得也期盼信徒同樣要以生發出這種「愛」為目標。1:8-11用了正反的說法多次強調信徒必須要有「這幾樣(就是1:5-7所列的屬靈品格)」,好讓我們不至於懶散不結果子,懂得真正從過去的罪中得潔淨,使自己的蒙召和被選堅定不移,豐豐富富地進入「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度」裏。也就是說,我們信主雖然是單靠「恩典」和「信心」而不是靠行為,但我們必須刻意地讓自己的靈命持續不斷地成長,直至活出像基督那份願意犧牲的愛為止,否則就有可能動搖我們的屬靈身分和召命!可惜基督教的群體容易高舉「因信稱義」而看輕生命因信心而必須要有的改變,情況就如擁有15年免費教育的香港學生,他們無須靠好成績(好行為)才得以繼續有書讀,但這不等於可以放任自己不溫習、不做功課、不考試升班,因為這樣等同失去了學生本身的身分和使命。同樣地,我們既然有了信徒的身分,就必須要致力朝著靈命成長和進步的方向邁進。

3. 他榮美的見證人(1:12-21

1:12-15指即使信徒讀者已經知道了這些事(上文列出的屬靈品格和不斷成長的需要),作者認為仍然必須常常提醒他們,甚至因著他快將離世(「脫離這帳棚」;見1:13-15),所以更要盡心竭力地強調這些事的重要性。他在教導靈命要成長的信息之後,在1:16-21強調使徒和先知都是這些事的見證人,也就是指他們的信息可靠,信徒讀者必須看重這些來自上帝的話!

首先,作者作為使徒的一分子,他親眼見證過主基督的威榮,當中1:17-18所指的這份「榮耀」應該就是福音書中「登山變像」的經歷(見太17:5及其平行經文),所以他自己是有力的見證人。

彼後1:19 我們有先知更確實(βεβαιότερον completely reliable 完全可靠)的信息,你們要好好地留意這信息,如同留意照耀在暗處的明燈,直等到天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升起的時候。

接著的1:19-21再指出另一種有力的見證人——舊約的先知。其中1:19「如同留意照耀在暗處的明燈,直等到天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升起的時候」這句話,往往被誤以為與民24:17「有星出於雅各」的彌賽亞應許有關。但其實這裏的晨星只是一個例子用來比喻要注視明燈在漆黑中出現的時刻,重點在於「你們要好好地留意這信息」所指的一種心態和期待。也就是說,信徒要像留意在漆黑中晨星何時會出現那樣,去等候先知的信息所提及的時機將在何時應驗。其中絕大部分先知都強調「耶和華的日子」這個上帝審判的時刻(例如珥1:15、俄15等),所以作者看來是要讀者留意「主再來的日子」的出現。可以說,這是把《希伯來聖經》(或《舊約聖經》)中所提及主耶和華的日子與主基督再來的日子作平行對照,讓信徒從《聖經》的先知啟示想到,正如先知預言耶和華的日子那樣,基督將來也必定會再來。1:20-21強調《希伯來聖經》上所記的預言(先知所說的話)不能隨自己的意思解釋,因為這些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來的上帝的話。換言之,只有使徒和先知等見證人才有資格解說(從現今的角度來看就是《新約聖經》與《舊約聖經》一同為主所作的見證),作者之所以要這樣鋪陳,無非是為了對比接著下文所提及的假先知和假教師,表示他們的教導都與《聖經》中上帝透過先知所發的信息不符,信徒要認清誰才是上帝的真正僕人,和哪些才是真正來自上帝的教導。

 

II. 要小心假教師(2:1-22

第二章開始指出假教師的問題,這是全書中十分突出的主題,並與《猶大書》有不少平行之處(兩者的平行對照會留待《猶大書》的查經摘要再討論)。首先,2:1提及從前(舊約時代)有「假先知」的出現,而當時則有「假教師」的出現,這記述的次序跟上文所記的「使徒」和「先知」成了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和對比:

A. 1:16-18 使徒(不是隨從一些捏造出來的無稽傳說;見1:16)

B. 1:19-21 舊約先知

B’. 2:1a 假先知

A’. 2:1b-3 假教師(要用捏造的言語;見2:3)

作者指出,這些假教師的特徵是行事不光明正大、不忠誠和貪心(2:1-3),信徒要留意這些並防範他們對真理之道的毀謗。而接著的2:4-8,作者用了三個《聖經》的例子去指出假教師的錯謬:a)上帝沒有寬容犯了罪的天使[5];b)上帝沒有寬容上古的世界所以用了洪水來毀滅;c)上帝判決了所多瑪和蛾摩拉。作者嘗試用這些例子去證明上帝的審判必然會出現(正如上帝在歷史裏的作為),強調上帝必然會審判不義,同時在祂的審判中拯救義人(例如拯救洪水時代的挪亞和在滅所多瑪時拯救羅得;2:6 // 猶15)。因此,我們可以估計當時假教師的教導否定了:上帝審判的必然性、上帝也會追究信徒的不義、信徒不應放縱自己等的真理之道。接著,作者再次強調上帝必然會審判不義的人(2:9),尤其是這些膽大任性、無懼地毀謗眾尊榮者的假教師,就連天使那麼有能力也不會像他們那樣膽敢說毀謗的話(2:10-11 // 猶8、9、16、18)。然後,作者比喻這些假教師為沒有理性的牲畜、跟生來就要被捉拿宰殺的一樣,不但無知,而且是敗壞別人和自己、喜歡受不義的工錢、喜愛白晝狂歡、引誘心不堅定的人、習慣性貪婪等等,而他們所走的正是假先知巴蘭之路(2:12-17 // 猶10-13)。讀者們要知道,巴蘭在《聖經》傳統中和當時猶太人的觀念裏是個不義的假先知,上帝不會聽他的禱告(參申23:5、書24:10、猶11、啟2:14)。他明知上帝已經吩咐了他不要按照當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所要求的去做(咒詛出埃及不久的以色列民),但卻仍然期望上帝或會改變心意,去讓自己可從這份受聘的差事中獲利(參民22章)。不但如此,巴蘭並沒有從這次的錯誤中悔改,他後來為摩押王巴勒獻計,在毗珥的事上透過婦女的誘惑讓以色列民陷在罪裏得罪上帝,以致上帝要用瘟疫來對付以色列民(見民31:16)。也就是說,他明知上帝的原則和行事作風,但卻想要借上帝的手去達到自己的個人目的!而作者在2:12-19中用巴蘭作為例子,除了提醒信徒不要沾染貪愛不義之財、好宴樂、滿眼淫色、習慣貪婪這些不斷滿足自我慾望的問題(2:13-15),同時也提醒信徒不要聽信假教師而犯下「明知故犯」的罪。

作者在上文提及舊約時代中既有耶和華先知為上帝說話的同時,也會有假先知的出現(用巴蘭作為例子),那麼當時的信徒同樣會有來自使徒們的教導,但也會有一些假教師的教導。所以信徒必須明辨!接著作者繼續描述這些假教師對信徒的影響:用肉體的情慾和淫蕩的事引誘那些剛信主、脫離了錯謬人生的信徒,讓他們回復昔日未信主的舊我生活,致使他們繼續活在罪中得罪上帝,又應許信徒有放縱情慾、貪婪、滿足自己利益的自由,但其實這些是叫人成了腐敗的罪的奴隸。(2:18-19)作者指出,信徒既然認識了主、知道義路和恩典,但卻選擇不努力去行的話,就會走向背棄上帝、後果不堪設想的景況。(2:20-22)簡而言之,作者提醒信徒讀者,當時假教師的教導只強調上帝的恩典,而無視祂對信徒的聖潔要求和祂會施行公義的審判,以致已信基督和經歷過主恩的信徒,有機會離棄真理之道,明知故犯地作主所憎惡的事,成為持續地得罪主、驕傲和自我的人,最終只會與假教師一起沉淪。


III. 主的日子

1. 末世的譏誚者(3:1-10

彼後3:1 親愛的,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在這兩封信裏,我都提醒你們,激發你們真誠的心,

彼後3:2 要你們記得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

彼後3:3 第一要緊的,你們要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的私慾出來譏誚,

彼後3:4 說:「他要來臨的應許在哪裏呢?因為從列祖長眠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啊!」

3:1讓我們知道這是作者的第二封信(所以被稱為《彼得後書》),並且兩封信的目的都是為要提醒信徒讀者,激發他們真誠的心。其中「激發(διεγείρω diegeiro)」一詞在原文有「攪動」的意思,也就是要讓信徒讀者從信中感到扎心、靈命有所覺悟。3:2再次提醒信徒讀者,必須謹記《聖經》的話(上帝透過先知所作的啟示),這也是領受了救主的命令的使徒所傳給他們的信息。可以說,舊約的先知與新約使徒的信息是相符並且一致的(兩者對現今的信徒來說可理解為《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教導一致)。接著,作者提醒讀者有關末世要注意的事項,當中第一要緊的是要注意有好譏誚的人出現,他們會否定主的再來和末日的審判,也就是說他們的聲音與假教師不謀而合,是鼓勵人放縱私慾、多行不義、相信犯罪也不會有後果。而他們的理由是從列祖長眠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並沒有改變。(3:4)然而,作者按照他們所說的邏輯,表明起初創造的時候旱地的確是藉著水分開而成,但挪亞時代洪水滅世的事件就還原了這個創造的秩序(這是在反駁好譏誚的人的邏輯),並表明歷史上已經有審判世界的先例。因此,正確的邏輯是,審判暫時未出現並不等於日後不會出現,因為天地的存留是按照上帝的話和時間表,但當到了不敬虔的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就會用火焚燒。(3:5-6)作者引用詩90:4提醒讀者:「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3:8)意思是上帝對時間的看法與人不一樣,所以即使人在一生的日子中沒有看見審判的出現,也不等於上帝不打算施行審判!故此,我們要懂得敬畏上帝,並知道因著祂憐憫的心腸,願意人人都有悔改回轉的機會,祂對審判的延遲其實是出於祂的寬容。(3:9)但信徒要留意,主來的時候要像賊一樣,是我們不能預知的(另參太24:32),所以信徒必須警醒和為這個日子的到來作好準備。

2. 新天新地(3:11-18

作者在第三章的起首提到,「上帝的日子」將會來臨,而在審判過後將會有「新天新地」的出現。留意「上帝的日子」和「新天新地」對信徒讀者而言並非全新的觀念,而是與舊約先知書中常提及的「耶和華的日子」以及《以賽亞書》65:17、66:22所記載的「新天新地」平行,所指向的就是上帝的審判和審判之後的彌賽亞國度。可以說,昔日耶和華上帝怎樣透過對以色列民和列國施行審判以帶來新的景象,祂也會同樣在主基督再來的日子時叫這些情況出現。而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只要致力以聖潔、敬虔度日,就能在經歷「主的日子」之後與「新天新地」永遠長存。(3:11-13)

接著的3:14-18是整封書信的結束,作者最後力勸信徒讀者:

1)既然你們等候這些事(大概是指上文所提及的末世必然會出現的主再來、審判的事),就要竭力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責,與主有著一份平安和好的關係(3:14);

2)要謹慎地研讀使徒保羅的書信,因為無學問而又不小心曲解的話,結果會自取滅亡(3:15-16;也許作者是暗示信徒不要偏頗地看因信稱義、曲解了上帝恩典,導致跟隨了假教師的教導);

3)既然你們預先知道這事(指當時有假教師、好譏誚的人出現),就當防備,免得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從自己穩定的立場上墜落。(3:17)

作者繼3:8之後,再兩度重複地用「親愛的」來稱呼信徒讀者(3:14、17),可見作者在臨離世前像父母擔心子女一樣,他擔心當時信徒的屬靈生命會出現偏差!他最後以「你們倒要在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之日。阿們!」(3:18)來作結,反映全書的首尾呼應,作者提醒信徒要注重自身靈命的成長,好防備末世假教導的氾濫。


結語:信徒應當要怎樣預備主的再來

《彼得後書》共有三章,並以「知識」和「認識」貫穿全書(1:5、6、8,2:20,3:18),提醒信徒要在正確地認識主、明白《聖經》、明辨真理上持續不斷地成長,懂得選擇走正確的屬靈道路,以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進入新天新地。第一章作者強調屬靈生命成長、成熟的進程,提醒我們要檢視自己的靈命,留意屬靈的品格有否成長、成熟,是否越來越像基督,是否與我們的屬靈身分和召命匹配。

第二章作者指正假教師的問題,提醒信徒正如舊約時代有真先知和假先知的出現,當時也有使徒的純正教導和假教師的教導,所以信徒必須明辨。他提醒信徒不要懷緬未信主前舊我的景況,因為活在貪婪、追求宴樂和滿足自我慾望的心態中,就會很容易被假教師所誘惑,而墮入明知故犯、持續地得罪上帝的景況裏。這提醒了我們,有否不斷提升自己屬靈的分辨力,包括在信仰中是否建立一種願意捨己、愛主愛人的心態,還是自我中心地只想藉上帝聽禱告去滿足自己,導致逐漸離開了真理?

最後第三章作者引用《希伯來聖經》反駁一些好譏誚的人的謬誤,力證主必然會再來施行審判和成就新天新地的應許,提醒信徒應當好好預備自己迎見主面,以聖潔、敬虔、無可指責為目標去度世上的日子。這提醒我們是否深信主必再來,並為此而準備自己見主的面。事實上,作為上帝的兒女我們只是說自己信主是不夠的(《雅各書》2:19也提醒我們鬼魔也信,且怕得發抖),所以我們要問自己怎樣過世上的日子和預備迎接主的再來,包括:我是否肯定主認識我?我信主後有好好為主努力去成長、學習愛祂、活出像主的生命嗎?我的人生在追求地上的成就和快樂,還是追求成為上帝所喜愛的兒女,靈命能持續成長,以致不斷被主使用去建立祂的國度?

筆者很感恩曾在過去工作多年的公司中建立過一個查經團契,後來離職時收到了同事的感謝卡,並看到上面寫著一句「從你身上讓我看見了主」的話。當然,對方不知道筆者的屬靈生命其實也有許多不足和軟弱,但這句話到今天仍然成為筆者的鼓勵,叫我深信努力順服聖靈、活出主的樣式、讓人從自己的言行與真理的教導上去認識主和看見主,正是迎見主面時可獻上最好的一份禮物!求主幫助、求主使用、求主悅納我們每個信徒雖不配但願意努力為主而活的擺上!阿們。



[1] 參彼後3:1「親愛的,我現在寫給你們的是第二封信。……」

[2] 如果這是彼得的第二封書信,那麼收信對象也是相同,按前書的描述,例如:「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彼前1:18)、「從前隨從外邦人【新譯:教外人】的心意,生活在淫蕩、情慾、醉酒、荒宴、狂飲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彼前4:3)可估計他們並非猶太基督徒,而是外邦信徒。詳情可參前書的摘要簡介。

[3] 見筆者上一篇文章:《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前書》:信徒要學會如何面對受苦

[4] 有學者指除了首尾的「信心」和「愛」是基督徒對上帝獨有之外,其餘的屬靈特質在希羅世界中也有類似的美德。

[5] 「犯了罪的天使」一般可理解為創6:2所指的「上帝的兒子們」,他們與人的女子結合而犯罪,讓當時的世代充滿強暴。其中兩約之間的經外文獻例如《以諾一書》10:11-15提及到他們要被審判和囚禁直至世代的末了。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前書》:信徒要學會如何面對受苦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彼得前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彼得被倒釘十字架殉道」,攝於羅馬城外的聖保祿大殿;©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彼得前書》

書名:彼得前書,希臘文ΠΕΤΡΟΥ ΕΠΙΣΤΟΛΗ ΠΡΩΤΗ,意思是「彼得的書信(前)」。

作者:使徒彼得,雖然有意見指未必一定是他本人的手筆,但也沒有充分的理據可否定彼得是這書信的作者。[1]

對象:散居於現今土耳其北部的外邦信徒[2](參1:1)。

成書日期、地點:估計約在公元 60-65 年間,寫於羅馬[3]

寫作背景:隨著基督徒外邦化,在現今土耳其北部一帶的外邦信徒於信主後在生活上都要面對不同類型的迫害,包括因為要堅守基督信仰的價值觀、拒絕敬拜羅馬皇帝等,而在社會上被邊緣化、承受教外人對基督徒的敵意,以致這些信徒對基督信仰容易失去盼望和信心。

寫作目的:教導信徒讀者其重要的屬靈身分、在主裏的盼望,並提醒他們將來要面對的審判,從而鼓勵他們要以主耶書亞(耶穌)為榜樣,學習在逼迫中堅忍、過聖潔的生活、在試煉中有喜樂。

 

全書大綱

I. 透過上帝恩典而來的榮耀

A. 問候(1:1-2)

B. 拯救的應許(1:3-21)

C. 為耶書亞(耶穌)而活(1:22-2:3)

D. 耶書亞是房角石(2:4-10)

II. 追隨耶書亞的榜樣

A. 順服政權的榜樣(2:11-25)

B. 婚姻中順服的拯救(3:1-7)

C. 愛的榜樣(3:8-22)

D. 受苦的榜樣(4:1-19)

III. 在受逼迫的日子中得安慰(5:1-11)

IV. 彼得的最後問安(5:12-14)

 

I. 透過上帝恩典而來的榮耀(1:1-2:10

A. 問候(1:1-2

彼前1: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些被揀選,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人,

彼前1:2 就是照父上帝的預知,藉著聖靈得以成聖,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賜給你們!

1:1-2是全卷書信的前言,內容提及作者、收信對象和指出這群信徒的屬靈身分。他們除了是散居多個羅馬行省的外邦信徒,更加是「被揀選」、「父上帝所預知」、「靠聖靈成聖」以致有能力「順服基督」、「蒙基督的血所灑」的上帝兒女。1:2除了是反映「三一神」觀念的經典經文,也指出了信徒擁有重要的屬靈身分,他們是得蒙主的血所灑(被拯救及分別為聖)的人,所以要以成聖和順服基督作為信仰的目標。

B. 拯救的應許(1:3-21

1:3-2:3可看為一個大段落,並以「重生」作為首尾呼應的主題(見1:3及1:23),去詳細講述信徒在「重生得救」後的身分和特質。這段落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1:3-21)說明重生得救的信徒將要得著各種的應許,例如:復活的盼望(1:3)、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4)、獲得上帝在末世顯現的救恩(1:5)。因此,他們雖然活在百般試煉中,也要明白這些困難所帶來的憂愁只是短暫的,他們作為信徒,就要有永恆的目光,為到日後的這些應許而有喜樂、盼望和信心。作者指他們的信心是需要經過考驗的,這樣就會比金子更為寶貴,可以在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作者又提醒讀者,基督透過受苦為信徒所帶來的救恩,其實老早已被舊約時代的眾先知詳細地查考過,是真實的應許,並已經傳給信徒了。(1:10-12)所以信徒必須好好預備自己去迎接基督的到來,因為基督在過去怎樣信實地到來(受苦、得榮耀;1:11),他日後也必會同樣信實地再來,帶給信徒恩惠(1:13)!因此,信徒謹記要作順服的兒女,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也就是不要再像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種放縱私慾的樣子,現在信徒不應再偏待人,而是要對上帝有信心和盼望。(1:14-21)可以說,作者提醒信徒讀者要在生命的表現上,與不信的教外人有明顯的不同(分別為聖),即使因為信主而要受苦,也不要因受苦就在生活中放縱自己,像那些不信主的人那樣。

C. 為耶書亞(耶穌)而活(1:22-2:3

1:3-2:3的第二部分(1:22-2:3)主要提醒信徒在重生後要渴慕上帝的話,就是那不會朽壞、永活常存的道,正如初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因為這樣才能讓靈命真正成長,以致得救(2:2)。這也提醒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有否讓《聖經》成為我們每日的靈糧?我們正在用甚麼來餵養自己和別人的屬靈生命,是用世俗的資訊和虛談,還是用上帝的道?

D. 耶書亞是房角石(2:4-10

2:4-10從信徒個人轉到信徒群體的層面,讓信徒看見自己在基督群體裏的角色,藉此進一步堅固他們的信心。作者以「石頭」作為鑰詞(留意這正是彼得名字的意思),密集式地串連多段《希伯來聖經》的經文去建立他的論述(這是其中一種猶太拉比常用的釋經手法)。作者首先指出基督是活石,而信徒也是活石,每個信徒都靠著基督得以聯合,被建造成屬靈的殿,成為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獻上蒙上帝悅納的屬靈祭物(2:5;另參徒4:11)。這屬靈的聖殿建基於基督這塊房角石(房角石是古時建房子時最先放置和最關鍵的首塊石頭),他是可靠的,且為信靠他的人帶來盼望(2:6引用賽28:16)、是人意想不到的拯救(2:7引用詩118:22)、同時是上帝的拯救和審判(2:8引用賽8:14),而所有的信徒都因基督這塊活石而成了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2:9引用出19:5-6)。這些描述本來只屬於被拯救出埃及的以色列民族,但作者認為這身分現已同樣適用於外邦信徒的讀者們了,並引用《何西阿書》「你們從前不是子民,現在卻成了上帝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憫,現在卻蒙了憐憫。」(2:10引用何1:10)去指出外邦信徒就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蒙了上帝憐憫。作者密集地引用《聖經》,目的是為要論證外邦信徒因上帝的憐憫也成為了上帝子民的一份子,並擁有尊貴和聖潔的身分,所以他們更加要好好去活出與這個身分匹配的生命。

 

II. 追隨耶書亞的榜樣

A. 順服政權的榜樣(2:11-25

由2:11開始,作者從講論信徒的身分和內在特質,轉移到談及屬靈生命應有的外在行為。作者特別提醒信徒要禁戒肉體的情慾(2:11)、在教外人中要品行端正,好歸榮耀給上帝(2:12)。這包括順服地上人的一切制度、君王、君王所派懲惡賞善的官員,甚至包括乖僻的制度與吩咐。(2:13-14、18)不過,我們要留意這並非指我們要一味地盲目順服地上的一切制度,當我們參考彼得和約翰在《使徒行傳》為主作見證但卻被毀謗時回應的榜樣:「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我們不能不說。」(徒4:19-20)就能更整全地結合兩段經文的意思,明白順服地上一切制度之中也有一種例外的情況,就是當地上的制度明顯地有違我們順從上帝的旨意之時,我們就只能予以拒絕(例如:涉及不可再傳福音、不可為主作見證、否認與主有關係等逼迫基督信仰的情況)。作者進一步強調順服的原則,是以基督為榜樣,並指出如果我們因行善而受苦和忍耐,這在上帝眼中看來是可讚許的(2:20)。作者引用賽53:4-6、9有關受苦僕人的經文,說明基督也是這樣忍耐地上的一切苦難去順服上帝的心意,就是被連番辱罵也不還口和忍耐到底,這正好就是信徒的榜樣(2:19-25)。我們可以想像,昔日作者(彼得)在得知主耶書亞(耶穌)要上耶路撒冷受苦被殺時,曾極力阻止他,甚至被主指責為「不體貼上帝的心意,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1-23),但現在的他已經徹底更新了,深明主當時堅持去受苦的意義和價值,並知道自己作為門徒,也有機會要在面對受苦、信仰的逼迫時效法主那樣,活出堅忍的見證。

B. 婚姻中順服的拯救(3:1-7

3:1-7轉到提及信徒的夫妻關係,並延續講論「順服」的主題。作者特別提到,即使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但也會因信主妻子的品行,而被感化過來。作者指出這種順服丈夫的做法,比起外觀上的裝飾更為美麗,可成為「撒拉的女兒」(就是像撒拉順服亞伯拉罕那樣順服自己的丈夫)[4]。(3:1-6)從這書信的背景來看,這是信徒在社會上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時仍然要順服地上制度的一個縮影。事實上,在當時羅馬帝國的世界中,一個家庭的健全和安穩會被視為帝國穩定的基礎,所以信徒不應該因為信主的緣故就隨即不再順從地上的制度,為社會帶來不必要的動盪和混亂。相反,信徒要在受苦中仍然堅持活出真理和愛,作美好的見證,就如信主的妻子在不信主的丈夫面前順服一樣(這樣或有一天她也可感化丈夫信主)。另一方面,作信主丈夫的,也必須合理地與妻子共同生活,照顧她們。(3:7)這節提到「女性是比較軟弱的器皿」大概可指女性在勞動力上不及男性般有力量,或可理解她們在社會上比男性更為脆弱,需要依靠男性才能生存,所以信主的丈夫必須好好地照顧妻子,體恤她的需要。整體而言,作者就有關夫妻當中「順服」的教導,一方面是要讓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在對待配偶上活出美好的見證,另一方面也從信徒怎樣在家庭中活出順服的見證,去表達出信徒在更闊的社會層面上,同樣要在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時學習忍耐,堅持去順服主以及地上的制度。

C. 愛的榜樣(3:8-22

3:8-22繼續是關於一些信徒在外在言行上的應用。作者教導信徒應活出「愛上帝」和「愛別人」的生命見證,包括:不要以惡報惡(3:9)、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和詭詐的話(3:10)、棄惡行善和一心與人尋求和睦(3:11),因為主看顧義人和聽他們的祈禱,但向行惡的人變臉(3:12)。作者特別提到面對苦難時,信徒有幾方面要留心、注意:

1)不要怕人的威嚇(3:14);

2)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理由,要隨時準備好怎樣答覆。(3:15)因為不信主的人可能會奇怪為何信徒可以如此包容忍耐,並因產生好奇心而想去更多認識基督的信仰;

3)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3:16)因為每當我們面對不公平的待遇時,從信仰而來的一份愛主愛人、平靜的態度正好可以見證我們所信的上帝;

4)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使那些凌辱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3:16)也就是說,我們在受苦中的忍耐可讓不信的人受良心責備而悔改。

總的來說,作為屬靈的人,信徒要害怕的是上帝,而不是人以及人的制度,同時信徒要更多包容和體恤教外人,忍耐未信主的人所作的惡行和所作所為,並用愛去感化他們,效法主基督去作美好的見證,為要讓未信主的人有機會信主得救。

彼前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上帝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彼前3:19 他藉這靈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獄裏的靈傳道(κηρύσσω kerusso),

彼前3:20 就是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彼前3:21 這水所預表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拯救你們,不是除掉肉體的污穢,而是向上帝懇求有無虧的良心。

彼前3:22 耶穌已經到天上去,在上帝的右邊,眾天使、有權柄的、有權能的都服從了他。

3:18-22可說是整本《新約聖經》中其中一段最難理解的經文,筆者嘗試在這裏較詳細地闡述這段經文的意思。3:18講述基督雖然肉身死了,但他的靈卻活著,這明顯是指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和三天後的復活,但3:19「他藉這靈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獄裏的靈傳道」這句話則十分難以理解。據學者所說,歷來主要有三種解釋:

1)早期教父普遍把「監獄裏的靈」理解為死了的人,所以把這句解作耶書亞(耶穌)死後傳福音給舊約時代那些已死的人;

2)由於神學上難以認同死人也能聽信福音(仍有悔改信主的機會),於是發展出耶書亞在未道成肉身之前的靈,透過挪亞向當時洪水時代的人傳道的說法,這理解雖然較為貼近上下文,但則與全書的信息不符;

3)最後是較多現代學者採納的解釋,就是耶書亞在復活高升在上帝右邊後,他曾向挪亞時代的墮落天使宣佈祂已得勝。這個理解除了貼近上下文有關挪亞的論述之外,也能更符合全書的信息。首先,3:19「傳道」一詞的原文 κηρύσσω kerusso 與「傳福音」慣常所用的 εὐαγγέλιον evaggelion 並不相同,這裏「傳道」一詞其實並沒有指定的內容,意思只是宣講、宣佈、發佈等行動,所以不一定指傳福音,因此不應隨意解說這是指耶書亞在死後降在陰間的這段期間所做的福音佈道工作(留意上文3:18是一次過論述他的死和復活,而3:19其實也沒有指這是發生在他的死和復活之間)。另外由於兩約之間有經外文獻提及「挪亞洪水時代天使與人的女子生子後將要一同死亡,然後被囚等候世代的末了」(見《以諾一書》10:11-15對創6章的講解)、「宣佈死人復活」(《西卜神諭》1:378、8:310)等記載,表示3:19可能是呼應著當代一些坊間既有的想法和觀念。事實上,耶書亞在復活後除了向門徒顯現,也向靈體宣佈他的得勝的這個說法,十分吻合下文3:22指「耶穌已經到天上去,在上帝的右邊,眾天使、有權柄的、有權能的都服從了他」的論述。再加上,這理解符合全書的信息,提醒信徒讀者耶書亞已經復活得勝一切,包括信徒讀者在當時地上遇到的逼迫背後所操控的一切靈界和黑暗的勢力(參弗6:12「因為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對抗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對抗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也就是說,信徒讀者必須要有信心和有盼望地面對眼前的苦難,因為他們所信的基督已經得勝一切(包括屬地和屬靈上),信徒要確信自己已經與基督同站在得勝的陣營裏。

D. 受苦的榜樣(4:1-19

彼前4:1 既然基督在肉身受苦,你們也該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已經與罪斷絕了,

彼前4:2 使你們從今以後不再隨從人的情慾,只順從上帝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4:1-19繼續教導信徒讀者應如何面對眼前的逼迫。首先,他們要以基督的受苦為榜樣(4:1),「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已經與罪斷絕了」的意思大概不是指人在受苦後就不會再犯罪,而是我們若在受苦上與基督一致,我們就必得著基督使人與罪斷絕的這份救恩。4:2是往後經文的主旨,勸告信徒不要再隨從人的情慾而活,而是要順從上帝的旨意去完成在世的人生。4:3-4進一步提醒信徒讀者不要再回到未信主之前那種放蕩、迷失、混亂、可憎的拜偶像生活中,因為這樣的人生並不能走向上帝那裏,而且信徒要知道自己有一天將要向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賬(4:5)。就是現在已經死了的信徒,因生前有福音傳給他們,就使他們的肉身雖然受審判(指肉身的死亡,或因受迫害而死),他們的靈卻可在審判中靠著上帝而存活。(4:6)之後,作者又提醒讀者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此切實相愛,不發怨言,也就是在受苦中仍然要發揮上帝所給的恩賜彼此服事,因為信徒最終的目的,是為要讓耶書亞(耶穌)基督得著榮耀!(4:7-11)而因為基督正是在受苦後才得榮耀的,所以信徒讀者也要效法他那樣在受苦中仍要堅忍,以致日後能與主一同得榮耀。只是信徒讀者要留心自己是為了甚麼緣故而受苦,他們必須不是為了自己所行的惡事(例如: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等),而是單單為了基督的名。(4:12-16)作者提醒信徒,上帝的審判將會從上帝的家開始,並唯有審判那壓制人的邪惡,拯救才能得以全面實現,所以信徒們要好好預備自己,一心行善(上帝眼中的美善),迎接這審判的來臨,好把自己的靈魂交給那位信實的造物主手中。(4:17-19)

 

III. 在受逼迫的日子中得安慰(5:1-11

5:1-11主要是作者對不同類別的信徒作出有關牧養和屬靈上的提醒與鼓勵,他自己也是在受苦中寫這書信,而不是在安逸中教導他們的(5:1)。他首先向信徒長老說話,指他們要帶著正確的動機去牧養信徒,要甘心樂意,不要為了貪財,也不要轄制信徒,並且要有好牧人的榜樣,就正如耶書亞(耶穌)自己也是這樣。如此,到了大牧人顯現的時候(這大牧人就是主耶書亞;見2:25),這些長老牧者必定會得到那永不衰殘、榮耀的冠冕。(5:4)作者又提醒較年輕的信徒要懂得謙卑(5:6),和「務要謹慎、要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咆哮的獅子,走來走去,尋找可吞吃的人。」(5:8)這嚇人的圖像讓人不寒而慄,因為仇敵的攻擊是可以致死的(這也許可平行羅馬皇帝尼祿在不久之後把拒絕否認主的基督徒餵給獅子一樣),而其中「魔鬼」一詞的原文 διάβολος diabolos 更好的翻譯為「誹謗者」,因此仇敵的攻擊可能是一些對基督徒的惡言、謊言、誣衊的話等等(當時尼祿就是把羅馬城大火的責任推卸給基督徒而展開一連串的迫害,導致彼得和保羅也是在尼祿手下殉道)。面對逼迫的來臨,作者鼓勵信徒讀者「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正在經歷這樣的苦難。」因為主已經得勝,祂也會堅固信徒,賜他們力量和建立他們。(5:9-10)

IV. 彼得的最後問安(5:12-14

最後5:12-14是結束整卷書信的問安,當中提及彼得的同工西拉,估計他同樣是保羅的同工(徒15:22-40、16:19-18:5;林後1:19;帖前1:1;帖後1:1),他是早期使徒們所熟悉的信徒領袖之一。我們從這段問安中,也可推斷彼得當時應身在羅馬(用巴比倫來暗示;見5:13和註3),並與西拉一同事奉主。

 

結語:信徒要學會如何面對受苦

《彼得前書》共有五章,是《聖經》中被看為是使徒彼得所寫的兩封書信中的其中一封(另外《馬可福音》的內容也可能是來自使徒彼得[5]),內容主要是提醒和教導外邦信徒如何面對因持守基督信仰而來的逼迫,並可總結為以下這五個重點:

  1. 信徒要明白自己有了重要的屬靈身分,是已經得蒙主的血所灑(被拯救及分別為聖)的人,這是個尊貴和聖潔的身分,所以要以成聖和順服基督作為信仰的目標,不要因為受苦就放縱自己,活像不信的人那樣。

  2. 信徒在面對逼迫時也應當盡量配合地上的制度,不要因為受苦就失去忍耐和見證主的能力,作者提醒信徒要因行善而受苦,而不要因為自己的罪和惡行而受苦、受罰,因為為主而受的苦才是在上帝眼中看為可讚許的。

  3. 信徒在當時面對的苦難所活出的生命見證,也包括在家庭和夫妻關係中,就是有不信的配偶,也要活出順服的生命見證,好叫對方也有機會從信徒的身上認識主,以致最終得救。

  4. 信徒跟隨基督,也就包括了效法基督受苦的榜樣!他正是在受苦後才得榮耀的,所以信徒讀者也要效法他那樣在受苦中仍要堅忍,以致日後也能與主一同得榮耀。

  5. 每個信徒都靠著基督而被建立成為上帝所居住的屬靈的聖殿(2:5),為要榮耀基督。所以不論是信主較久的信徒長老,還是信主不久的年輕信徒也有其職分和責任。長老要效法主那樣甘心樂意地牧養,而年輕信徒則要懂得謙卑行事,最重要是活出彼此切實相愛的生命見證。

作者透過上述五點去提醒當代信徒如何面對信仰上的試煉和逼迫,這其實同樣適用於今天的我們。雖然我們未必感受到像昔日的信徒那樣受逼迫,但相同的是,今日的信徒並非社會的主流群體,當我們認真堅守真理而活的話,必然容易被不信主的教外人(包括家人、朋友、鄰居、同事、同學等)邊緣化、標籤、扣帽子、誤解,被看為軟弱無力(所以才信主)等等。然而,主在二千年前透過彼得的教導已經提醒我們祂已得勝一切(包括地上人的權勢和天上的屬靈勢力),所以我們不應懼怕地上的勢力和壓迫,要靠著主去持守祂賜給我們的這個尊貴和聖潔的身分,不要因受苦就輕易犯罪或失見證,而是要活出有盼望的人生,並把這份永生的盼望透過患難中堅忍受苦的心志向那些未信的人作見證。要知道,基督在世的生命是上帝給每一個基督追隨者的藍本,當我們明白他甘願受苦的背後是因為有著重要的意義和價值(包括成就上帝的救贖計劃、代我們承受罪的苦果、體恤信徒在世的苦難等等),我們也要從受苦的層面效法他,在我們自身所面對的受苦中明白當中的屬靈意義和價值(包括:為了上帝和為了別人的好處),像基督那樣被塑造成為合神心意的兒女,與祂一同得榮耀。求主喜悅和加力給我們當中努力為主而活的信徒,特別是那些為主而要受苦的信徒!阿們。

 


[1] 參Karen H. Jobes, Letters to the Church: A Survey of Hebrews and the General Epistles (Zondervan, 2011),提及《彼得前書》的作者未必是使徒彼得的原因有好幾個,筆者列出其中三個:1)這書信的希臘文出色,但彼得只是來自加利利的漁夫,難以相信他能寫出這樣水平的希臘文,但其中原因可能是他找了代筆(例如他的同工西拉,見5:12),而代筆的做法即使高學歷的保羅也會採用(見羅16:22);2)書信中所指的迫害情況估計要到彼得殉道後才出現在當時土耳其北部的教會,然而彼得如果是從羅馬寫信,他有可能因看見在羅馬的基督徒已經出現被迫害的情況,以致他要預先寫信提醒及鼓勵收信人當地的教會。事實上,我們難以從書信中描述的受逼迫情況就能確定書信的年代,所以這個質疑也站不住腳;3)有聲音指書信的部分內容與保羅的教導相同(《羅馬書》、《以弗所書》),所以《彼得前書》的成書日期必定遲於這兩封保羅書信,並有可能是匿名的作者借用了保羅的材料然後偽冒彼得之名而寫的)。不過保羅的書信主要引自《希伯來聖經》,並且當中的教導也可以是來自早期使徒對基督信仰的共同理解,我們不能因著主題或個別相同的字眼就認定《彼得前書》是參照保羅的書信所寫成。

[2] 從信中對收信對象的描述,例如:「你們祖先傳下來虛妄的行為」(1:18)、「從前隨從外邦人【新譯:教外人】的心意,生活在淫蕩、情慾、醉酒、荒宴、狂飲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4:3)可估計他們並非猶太基督徒,而是外邦信徒。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徒2章),大批信了主的猶太人返回散居地,外邦信徒的出現可能是加入了這些信主猶太人所建立的教會,但也有可能是彼得曾在當地傳道而建立的信徒,只是未有在《使徒行傳》記載。無論如何,即使不是使徒彼得所傳福音建立的信徒群體,他也很可能曾經到訪當地,以致寫信提醒和預備他們應怎樣面對信仰迫害。

[3] 5:13指作者當時在巴比倫,而巴比倫早已被波斯所滅,在新約書卷中學者一般都認為巴比倫所指的是羅馬。

[4] 《聖經》中用「某某的子孫」或「某某的女兒」許多時都是指效法其生命的榜樣,例如:約8:39「他們回答耶穌:『我們的父是亞伯拉罕。』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女,就會做亞伯拉罕所做的事。』」

[5] 參本機構的《馬可福音》查經摘要文章:〈馬可福音1:1-13摘要(1)耶書亞──上帝的兒子〉。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雅各書》: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雅各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耶穌評論寡婦奉獻的場景,而雅1:27提醒我們真正的虔誠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簡介《雅各書》

書名:雅各書,希臘文ΙΑΚΩΒΟΥ ΕΠΙΣΤΟΛΗ(意思是:雅各的書信)。

作者:雅各(1:1),教會傳統相信作者為主耶書亞(主耶穌)的兄弟,他是初期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

對象:主要是散居各地的信主猶太人(1:1)。

成書日期:約公元 46-60 年間。

寫作目的:作為生活在耶路撒冷以外的猶太基督徒(1:1),《雅各書》的讀者面臨壓迫和反基督教的情緒。結果,他們陷入貧困,被富有的地主欺騙(5:1-6),被迫害者送上法庭(2:6),甚至受到其他信徒的歧視(2:1-6),並且常常缺乏足夠的食物或衣服(2:15-16)。這種困難的情況導致教會內出現了一些重大的分歧和誹謗。由於要面對各樣的艱難,他們變得以自我為中心,在行為上難以活出應有的信仰,也不關心教會中的其他人(2:14-26),而雅各寫這封信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1]

書信特色:

1. 內容非常實用,每部分都討論與信徒日常生活相關的問題。信中有關道德勸誡的比例比其他新約書卷都要高,強調信徒要活出福音的真理。

2. 對隱喻的豐富運用使讀者容易記憶,以強而有力的文字圖畫引發讀者的想像。

3. 沒有嚴謹的結構,信中大部分內容為主題式的表述。

4. 與舊約智慧文學有許多共同的特徵,使許多人稱《雅各書》為「新約箴言」。

5. 具有明顯的猶太風格,並經常引用《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信中常見與猶太來源共同的主題,例如:《妥拉》的誡命(利18;出20.13-14 || 雅2.8-11)、以色列先祖的敘事(創15.6 || 雅2.23)以及智慧傳統(箴 3.34 || 雅4.6)等。

6.《雅各書》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關注較少。馬丁路德認為《雅各書》的福音性非常弱,他將之看為屬於禾楷類別的著作。

7. 另一方面,《雅各書》卻有許多與主耶穌的教導(特別是太5-7章的「登山寶訓」;見下表)及其他新約著作相呼應的內容(例如有關主再來的主題)。

 

《雅各書》與《馬太福音》「登山寶訓」(太5-7章)的平行

《馬太福音》5-7章(登山寶訓)

《雅各書》

5:3-11 ……有福了

1:12;1:2;2:5 ……有福了

5: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4:9 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

5: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2:13 因為對那不憐憫人的,他們要受沒有憐憫的審判;憐憫勝過審判。

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5:9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

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5:11-12 「人若因我……迫害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

5:10 ……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

5:19 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

2:10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

5:21-30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 的,也說「不可殺人」……

5:22 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

1: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

5:28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1:14-15 但每一個人被誘惑是因自己的私慾牽引而被誘惑的。……

5:34-37 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不可指著地起誓……

5:12 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

1:4 你們能又完全又完整……

6:13 不叫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

1:13 人被誘惑,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誘惑」……他也不誘惑人。

6:19-21 不要為自己在地上積蓄財寶;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洞來偷。……

5:2-3 你們的財物腐爛了,你們的衣服被蟲子蛀了。你們的金銀都生銹了;這銹要證明你們的不是……你們在這末世只知道積蓄錢財。

6:24 ……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瑪門。」

4:4 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

7:1-2 ……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

2:13;4:11 評斷弟兄的人,就是……評斷律法……

7:7-11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

1:5-6  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

7:7-8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

4:2-3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7:11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

1:17 各樣美善的恩澤和各樣完美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

7:16 豈能在荊棘上摘葡萄呢?豈能在蒺藜裏摘無花果呢?

3:11-12 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

7:24 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

1:22 但是,你們要作行道的人,不要只作聽道的人……

 

全書大綱

I. 對信徒的鼓勵(1章)

II. 給信徒的建議(2-5章)

A. 愛人如己與偏待人(2:1-13)

B. 信心和行為(2:14-26)

C. 舌頭的控制(3:1-12)

D. 屬天與屬地的智慧(3:13-4:12)

E. 財富的問題(4:13-5:6)

F. 忍耐與禱告(5:7-20)

 

《雅各書》綜覽

I. 對信徒的鼓勵:書信開首(1章)

《雅各書》第1章是整卷書的基礎,當中的正文(1:2-27)觸及整封信所包含的不同主題,包括:信心、禱告、智慧、忍耐與考驗(1:2-8 || 5:7-18);富足與卑微(1:9-11 || 2:1-6;4:13-5:6);忍受試煉、人的私慾與上帝的恩賜(1:12-18 || 3:13-4:10);舌頭的運用(1:19-21 || 3:1-12;4:11-12);信心與行為、聽道與行道(1:22-27 || 2:5-26)。第1章所談及的各類型主題會在接下來的各章中展開,當中指出上帝是一切美好的賜予者和源頭,並帶出信徒應如何以屬靈的眼光看待這世界,以及該怎樣在世上行事為人。

雅各在信中首要提到的是信徒在面對試煉時的態度:「你們遭受各種試煉時,都要認為是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考驗,就生忍耐。但要讓忍耐發揮完全的功用,使你們能又完全又完整,一無所缺。」(1:2-4)事實上,雅各大部分的讀者都因持守信仰而經歷一段十分艱難的時期,當時對信徒而言最大的試煉是宗教迫害,而貧困的情況在信徒群體中亦很常見,因此雅各首先勉勵他們要明白上帝讓他們經歷這些考驗的目的。考驗能有助塑造信徒的屬靈品格,使他們的信心得以完全,並且在忍耐中學會愈發依靠上帝,若信徒能改變以往看試煉的眼光,就能夠以此為大喜樂。雅各誠然明白信徒的難處,要以屬靈的眼光和智慧去面對試煉實在談何容易,於是他續指上帝是那位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他勉勵信徒不要三心二意,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上帝必將屬天的智慧賜給他們(1:5-8),並且只要堅忍到底,主會在他們通過一切考驗的時候,因著他們愛主的心把生命的冠冕賜給他們(1:12)。雅各所強調的是,對義人的考驗是末世的特徵,他提醒信徒必須尋求上帝的智慧,且不要動搖對主的信心(留意聖經對於信心的觀念也包括忠心、忠誠、堅定等意思),因為祂很快就會來為卑微的人伸冤。

雅各在這章的最後提到聽道和行道的重要性。猶太的智慧傳統總是將智慧與律法的實踐連結起來。雅各首先勸告信徒要追求完全,及後轉向實踐的部分。在1:19-27這個段落中,雅各作出一些很實際的勸告,例如:「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1:19)、「勒住自己的舌頭」(1:26)、「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等。於雅各而言,這些都是虔誠人的特徵。一個真心敬畏上帝的人,應該會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包括自己的言語,因為從言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是否真正虔誠。而當時的孤兒寡婦除了依靠別人的接濟外,並沒有其他謀生的渠道,因此接濟這類在艱難中有需要的人,並且避免自己沾染這個世界的敗壞風俗,是真心敬畏上帝的人應有的表現。

 

II. 給信徒的建議:各個主題(2-5章)

就像《箴言》和《傳道書》,以及其他體現古代希伯來智慧的著作一樣,《雅各書》給出了有關信徒如何活出上帝智慧的勸勉。而2-5章主要涵蓋以下幾個重要主題: 

A. 愛人如己與偏待人(2:1-13

雅各將 1:19-27有關「聽道和行道」 的一般原則應用到具體的情況中。雅各首先將「不可按著外貌待人」作為「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條件(2:1),以強調接下來的內容的重要性。第2-3節提供了一個偏袒的例子:富人受到尊重,窮人受到侮辱。在古代,坐在特殊顯眼座位上的人通常比其他人優越(參太 23:6)。那些被告知要站立或坐在某人腳邊的人地位較低,有些甚至低如俘虜(參詩99:5,110:1;賽66:1)。[2] 雅各強調,真正虔誠的人不會歧視貧窮人,因為這種歧視違反了「愛鄰如己」這至尊的律法(2:8;另見利19:18;太22:37-40)。換句話說,偏袒者並沒有將所聽的道付諸實行。2:2所指的「會堂」(συναγωγή sunagōgē)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指的是猶太人學習和敬拜的場所(見太4:23;可1:21;路4:15;約6:59等),但「你們的會堂」這個特定詞更可能是指到基督徒的聚會。雅各警告讀者,教會當中絕不能存在對貧窮弟兄姊妹的歧視。偏愛富人和有權勢的人是任何社會的共同特徵,人們會給予富人榮譽和特權以換取他們的贊助和物質上的支持。雖然讀者剛被告知要「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但雅各所提出的這些具體事例表明,他們當中仍然有人接受甚至奉行差別對待貧窮人和富人的社會慣例。有時候富人會採取法庭訴訟的形式迫害基督徒,然而儘管信徒經歷過富人的壓迫,卻依然選擇學效那些壓迫者,去欺壓那些比自己更卑微的人,而不是效法他們的上帝去愛人!在2:5中,「貧窮」所指的是經濟上的缺乏。雅各提醒他的讀者,上帝樂意揀選那些在世界上無足輕重的人去承受上帝的國度與祝福。事實上,《雅各書》深受耶書亞(耶穌)教導的影響,因此雅各在寫作時很可能想起耶書亞在登山寶訓中所提及的八福,這也暗示了「貧窮」這個字的屬靈意義——上帝揀選了心靈貧窮(謙卑)的人去承受天國(見太5:3)。[3] 簡而言之,愛上帝與愛鄰如己是一切律法的總綱,違背愛的原則去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2:9)。作為上帝的兒女,信徒該學效的是上帝,而由於主並不偏待人(見徒10:34-35;弗6:9;西3:25等),所以信徒也就該按上帝愛人的原則去說話行事與待人。

B. 信心和行為(2:14-26

《雅各書》是一封非常著重基督徒行為的書信。雅各不單強調基督徒要有好的言行,他甚至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ἔργων ergōn;works),不是單因著信。」(2:24)雅各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來證明行為的必要性,這裏的「行為」一字是複數,而亞伯拉罕一生的許多行為都印證了他信心的真實。早期猶太文獻《米示拿》當中的《先賢篇》(Pirkei Avot)5:3說到,亞伯拉罕的一生經歷了十個不同的考驗[4],最後亦是最困難的一個考驗是把他所愛的獨子以撒綑綁獻在祭壇上(創22:1)。雅各把《創世記》22 章中獻以撒的敘事與先前15章的說法連結起來,即亞伯拉罕因他的信心被稱為義(創15:6),而行為是一個人信心的彰顯,獻以撒的行為顯示了亞伯拉罕信心的工作(來11:17)。雅各強調信心是與行為相輔並行,行為並不獨立於信心,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以成全的(2:22;另見1:25)。

然而,雅各提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2:24),跟保羅所提出「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羅3:28;即「因信稱義」)兩者在字眼上的矛盾使許多人感到困擾。由於保羅相信唯有信心使人稱義,而 2:14-26 則以行為為中心,因此兩者被視為是對立的。事實上,若只就單節經文的字眼來判斷,而忽視了兩位作者書信的原意以及上下文的理解,會很容易引起這些常見的誤讀。

這段經文的首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2:14)當中的「這信心」,是有人聲稱自己擁有信心,卻是一種沒有行為的信心。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雅各並非質疑信心使人稱義,他指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2:17、16),意思是這些人所聲稱的信心根本不是真正的信心!這種空洞的信心連鬼魔也有(2:19;另見申6:4;純粹在認知上承認上帝是獨一的,卻沒有順服祂)。真正的信心必定伴隨著善行;這些善行將在末日時成為信徒信心的證據。

羅10:9 你若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羅10:10 因為,人心裏信就可以稱義,口裏宣認就可以得救。

「信心」對保羅而言,是指著一個人承認「耶穌是主」,且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這不僅僅是關於相信上帝的陳述,也揭示了一種完全依靠耶穌的生活。當一個人承認耶穌基督作為生命的主,就意味著他對主的委身與完全的順服。在《加拉太書》5:5-6,保羅指出在基督裏,問題不是宗教禮儀(例如行割禮),而是透過「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對保羅來說,信心就是承認耶穌為生命的主,並且對他委身,從而活出愛人的生命。這跟《雅各書》2章的教導是一致的,「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就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要愛鄰如己』,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你們就做得很好。」(2:1、8)

另一方面,雅各與保羅所指的「行為」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雅各所指的行為是基督徒的善行,大都是基督徒於信主後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如對有需要的人伸出援手(2:15-16)、彼此認罪與代求(5:16)等;而保羅所指的是「律法的行為」(羅3:28),如行割禮、守聖日、猶太飲食條例等,保羅強調這些「律法的行為」(或理解為守律法)不能夠作為稱義的手段。正如保羅對「信心」的使用與雅各不同,他們對「行為」的使用亦按他們說話的目的而帶有不同的意思。換句話說,保羅從來沒有反對善行,亦不否認基督徒有行善的必要(提後3:15-17)。

所以很明顯,雅各與保羅所說的根本不在同一條線上,單從字眼去判斷兩者是對立的,是過度簡化經文並扭曲了作者的原意。因著雅各與保羅在不同的信徒群體中工作,他們透過書信去處理不同的問題。保羅是要外邦信徒明白,他們不需要皈依猶太教與守律法也能因著他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稱義;雅各則是幫助散居的猶太信徒不要被外邦人同化而放縱,並且在困難中仍要繼續以好的行為活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所以保羅的意思是,光是守律法不能使你得救,只有信心能使你得救;而雅各的意思是,信心必須付諸於行動,不要單單只說不做,因為一個人一生中所做的善行可以作為他信心的證據。這兩者之間沒有矛盾。可以說,信心是稱義之因,而行為是信心之果,兩者缺一不可。

看到雅各和保羅的教導之間的連續性是至關重要的。很多時候,對雅各關於「信心和行為」的教導的錯誤理解,會導致讀者認為他們二人對信心的作用和行為的功能持有截然相反的觀點。所有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包括信主猶太人,其實都將聖經誡命的履行視為源自於對上帝的信心,而不是其對立面。在猶太人看來,履行聖經誡命的目的從來不是為了將來可上天堂。遵守誡命是他們與上帝保持著一份立約關係的結果,而不是為了贏得關係。[5]

C. 舌頭的控制(3:1-12

雅各在關注個人言語習慣方面呼應了舊約智慧的教導,他強調對言論的控制是信徒特別需要注意的行為。在這段落的開始,雅各提到「我的弟兄們,不要許多人做教師,因為你們知道,我們做教師的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3:1)很明顯,教師的話比一般信徒更有影響力,若教師濫用他們的職位所賦予的發言權,將會為信徒群體帶來極大的傷害。雅各這樣說是提醒教師要承擔更嚴格的責任,他們要為影響他人而負責,所以作教師的務必要仔細斟酌自己的言辭。雖然教師無疑更需注意控制自己的舌頭,但這些提醒同時也適用於所有信徒。

雅各指出,舌頭雖然很小,卻是身體中最難完全順服主的部分。要避免言語上的過錯是很困難的,就如《便西拉智訓》19:16所言:「誰沒有用舌頭犯過罪呢?」這段經文指出言論上的過失會造成巨大的傷害,就如最小的火能點燃最大的樹林,並且不能被制伏(3:5-8),這些過失包括虛偽的話、苦毒的怨言、對人的詛咒等等(3:9-12)。然而,雅各並非希望所有信徒都害怕說話,而是強調要好好控制舌頭(3:3-4),因為言語雖能傷人,但同時也能造就人,恰當地使用言語將會彰顯出巨大的力量,為他人帶來安慰、鼓勵與祝福。

事實上,言語是一個人靈魂的外在標記。雅各以泉源與發出的水,以及樹木與所生的果子來作比喻,指出一個人所說的話能夠揭示他的內心,某程度上也是他與上帝關係的真實呈現,因為「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有關言語的指引,雅各在1章提到:「你們每一個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能實現上帝的義。」(1:19-20)如果我們願意仔細傾聽別人的意見,真正把別人的說話聽進耳朵,說話前三思而後行,慢一點開始教導、論斷、給意見,並在真正合理和罕見的情況下才發怒的話,我們將能大大避免在言語上的過失。

D. 屬天與屬地的智慧(3:13-4:12

另一個主題是有關兩種智慧的對比:一種是屬地上的;另一種是從上頭來的智慧。在這段落的起首,雅各問:「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這教導似乎是特別針對一些自以為有智慧、有見識,可能是在信徒群體中較為突出的信徒。雅各在這裏回到了這封信一開始對智慧的討論,他挑戰那些自認為明智的人去評估自己:

雅3:14 你們心裏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

雅3:15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下來的,而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

雅3:16 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

雅3:17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

雅3:18 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

要建立上帝的教會的確需要很多不同的恩賜,其中一種是聰明智慧。只是,假若一個人懷著嫉妒和自私,所做的事都以自我為中心,甚麼都想要勝過或壓倒別人,並以抬高自己為目標,最終只會為群體帶來紛爭、混亂與分裂。這一種智慧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而一個有從上頭來的智慧的人,他會有清潔的心,並且謙卑溫柔;屬天的智慧能幫助人勝過試煉,順服並活出上帝的旨意,生命結出屬靈的果子,這是一種以上帝和他人為中心的智慧,能為教會帶來持久的益處。事實上,信徒常犯的錯誤之一,是將自己的議程與上帝的議程混淆了。而一個有屬天智慧的人,必能看見其中的差異。

《雅各書》這部分集中關注信徒之間發生的爭執和衝突。嫉妒、自私、貪婪、野心和缺乏謙卑是信徒起衝突的根源(3:14、16,4:2)。當信徒嘗試詆毀或評斷其他人時,衝突會透過言語表達出來(4:11),而評斷他人是一種傲慢的表現,因為能審判的只有上帝一位(4:12)。事實上,爭執和衝突的發生,說明了信徒與上帝的關係並不牢固。另一方面,那些依靠上帝的人將靠著上帝的恩典來克服世俗的一切私慾(4:8),當人明白到上帝高舉卑微的人,使驕傲的人降卑,就會漸漸消除以往那種嫉妒和自私的心態(4:10)。

E. 財富的問題(4:13-5:6

認識到上帝掌管著人類的生活是謙卑的基本要素,那些缺乏謙卑的人總是自以為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並將他們的成功視為個人成就,卻不知道人的生命「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片刻就不見了」(4:13-17)。雖然這封信的大部分內容是針對基督徒讀者,但這裏對富足人的尖銳譴責(5:1-6)並不是針對基督徒,而是針對那些不義的教外人,他們要為義人的死而負責(5:6)。5:1-6提到富足人幾個主要的問題:第一是拼命地為自己積蓄錢財,他們不懂得知足,即使擁有再多也不會感到真正的滿足(5:2-3);第二是剝削其他人的利益,喜歡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歸為己有,有這種心態的人會在即使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都仍只關心要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5:4);第三是只顧享樂,這些人把大部分的心機和時間都投放在宴樂和個人享受,經文說他們「把自己養肥了,等候宰殺的日子」(5:5)。但是我們要明白,其實《聖經》並非譴責財富本身,因為人的富足有時也會被視為上帝的祝福(見箴10:22)。只是,富足人作為社會階級的上層,當中有些人會犯下剝削和壓迫窮人的罪行,並且生活得好像沒有上帝一樣(4:13-17),而上帝對這些人保留了嚴厲的審判。

F. 忍耐與禱告(5:7-20

上一個段落提到富足人的審判就在眼前。現在,雅各再次轉向基督徒讀者,勸告他們要忍耐,直到主再來(5:7)。這個建議讓人想起書信起初的告誡:要在試煉中忍耐(1:2-4)。正如沒有人能知道自己一年後會在哪裏(4:15),也沒有人能知道主再來的時間。然而,雅各向信徒保證,主來審判的日子近了(5:8-9),上帝的審判將會帶來真正的公義。

在試煉中受苦的信徒或許會埋怨主來得太慢了,甚至開始懷疑上帝的良善與信實。雅各以農夫耐心等候著地裏寶貴的出產作為例子(5:7),當農夫耐心地等到田地得了秋霖春雨,他們就能安心,因為他們知道所撒的種最終必定會有收成。忍耐的人雖然在百般的試煉中,但他們只要從上帝過去怎樣對待那些忍耐的人,就能預知自己的結局。約伯是在苦難中忍耐的典範,雅各舉了約伯的例子來增強信徒堅定持守信仰的決心,他們需要堅心相信主是充滿憐憫和慈悲的(5:11),祂絕不會離棄那些為祂受苦並且一直等候祂的人。

禱告是這個段落其中一個中心主題。雅各勸勉信徒要依靠上帝,不要靠自己的能力,而要把一切的情況都交托給上主。這裏所指的不單是個人的禱告,而是關乎教會領袖為有需要的肢體禱告(5:14),以至整個信徒群體之間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5:16)。雅各用以利亞作為例子,指出義人禱告的力量可以為現狀帶來改變。

「你們中間若有人受苦,他該禱告;有人喜樂,他該歌頌。」(5:13)雅各在這一節提到受苦和喜樂。事實上,人生難免會經歷痛苦,但也會經歷幸福。然而,我們在這兩種情況中都會遇上試煉:痛苦會使我們放棄對上帝的信心;安逸和富裕則會導致自滿和懶惰,使我們忘記上帝。試煉是貫穿整封書信的主題,雅各希望幫助信徒獲得真正從上而來的智慧,去應對生命中的困難與抵擋私慾的誘惑。

這封信的結尾以呼籲信徒要挽回那些偏離真理的弟兄姊妹,將他們的靈魂從死亡中救回來(5:19-20),去作為對散居的十二支派的提醒。這封信的總體結論,是勸告那些迷失真理的人恢復對上帝的信心,並在生活中活出真正的智慧,很多受苦和犯罪都發生在教會的群體當中,而其中所有信徒都有責任在人生的考驗中互相幫助與守望。

 

是甚麼攔阻我們行出上帝的道?

上述2-5章談及到很多不同的主題,如偏袒、言論、信徒群體間的衝突、財富的問題、忍耐與禱告等,雅各在這封書信當中給出了很實在的勸告,讓信徒明白該怎樣活出基督徒的生命。縱使如此,不少信徒的生命卻仍然無法活得更像基督,生命彰顯不到上帝福音的大能。那麼問題到底出在哪兒呢?其實雅各在信中已給了答案。《雅各書》主要是勸勉信徒即使在各樣的考驗之中,都要堅定去行出上帝的道。而雅各在信中提出了一個重點,一種攔阻人行道的特質:

雅1:8 三心二意(δίψυχος;double-souled, of two minds)的人 ,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搖擺不定。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δίψυχοι)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1:8和4:8兩節經文同樣提到「三心二意」(或譯「心懷二意」,在原文是同一個希臘詞),意思是指一個人有兩個靈魂、兩種思想,就是一個人不斷在兩種思想之間游移、搖擺不定。而信徒的三心二意,就正如4:4所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我們常說基督徒是在世而不屬世,事實上,我們每天都活在世界之中,被世俗的人事物所圍繞。因此,一個信徒若非專一跟從上帝,就會在上帝與世俗之間遊走,有時會靠近上帝一些,有時則更靠近世界。而三心二意是一個嚴重而且普遍的問題,因為這代表一個人對上帝並沒有完全的忠誠,他的注意力是分散的,有時他會專注於上帝,可是在另一些時候,他也會專注於世界;特別是在遇到困難和考驗的時候,就會在對上帝的信任和對地上處境的妥協之間沒有定見,因為「三心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搖擺不定。」(1:8)

要行出上帝的道,單靠一己的意志是絕對行不通的,我們需要來自上帝的恩典和智慧,上帝的話給了我們寶貴的應許:「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該求那厚賜與眾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上帝必賜給他。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也不疑惑……」(1:5-6)《雅各書》最重要的主題之一就是在試煉中堅持。基督徒的信仰會不斷受到攻擊,雅各鼓勵信徒要立場堅定,不要三心二意,而是需要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忠於上帝,並要在忍耐中堅守信仰(5:7-11)。只要一心一意地專注於上帝,不與世俗為友(4:4),我們就能靠上帝所賜的智慧去遵循祂的話語而行,活出敬虔的生命。

 

結語: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

《雅各書》是我們很喜愛的書卷,當中很多的金句相信多數信徒都能琅琅上口。然而,這封書信帶給信徒的挑戰是知易行難,就是我們明白經文的意思,但很多時候卻活不出來。這卷書的教導碰觸我們的人性,拆穿人虛假的表象,並牽扯出一些隱藏在內心的真實想法,像一面鏡子那樣赤裸地反照出我們屬靈生命的實況。這篇文章跟大家探討了信心與行為、聽道與行道的重要性,也帶出了三心二意的危險。三心二意的背後是疑惑,是面對考驗的恐懼,以及世俗的誘惑。事實上,三心二意的基督徒都認為自己是愛上帝的,只是,他們的信心是有條件的,並沒有持續的行為表現,因此當考驗臨到的時候,信心就會軟弱和後退了。可是,我們不能同時服事上帝和愛世界,我們需要的是一心一意將生命的焦點專注於主,不要搖擺不定,才能夠靠主有能力去跨過不同的考驗,在信仰的路上愈走愈穩。最後盼望以以下兩段經文跟弟兄姊妹彼此互勉:

太21:28「有一件事,你們的意見如何?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孩子,今天到葡萄園裏做工去。』

太21:29 他回答:『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太21:30 他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父親大人,我去』,卻不去。

太21:31 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照著父親的意願做了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上帝的國。

 

雅4:8 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願我們對上帝話語的學習不要只停留在聽道與研道的知識層面,而是懂得以真理的道這面鏡子去反照自己的本相,持續被上帝的話語更新和塑造我們的生命。盼望我們都一同專心求那厚賜眾人的主去賜給我們從上而來的智慧,去抵擋一切的誘惑和私慾,又求祂給我們面對困難的勇氣和信心,讓我們得以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真正活出主耶穌的教導,不再三心二意,作個聽道而行道的人。阿們!


[1] Grant R. Osborne, “James,” in James 1–2 Peter Jude Revelation, vol. 18 of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11), 6.

[2] Pheme Perkins, First and Second Peter, James, and Jude,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5), 110.

[3] Douglas J. Moo, “James,” in Hebrews to Revelation, vol. 4 of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 Clinton E. Arnol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98.

[4] 按照猶太的傳統,亞伯拉罕一生經歷了十個考驗,其中《猶太聖傳·民刑卷·先賢篇》(Pirkei Avot)5:3所記載的十個考驗分別是:1)離開家鄉和家人;2)在迦南地遇上饑荒;3)撒拉被法老帶走;4)與四王之戰;5)撒拉不育,亞伯拉罕娶夏甲;6)行割禮;7)撒拉被亞比米勒帶走;8)夏甲出走;9)趕走以實瑪利;10)綑綁以撒獻在祭壇。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50.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希伯來書》: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

「安息日研經坊」(2024)《新約聖經》綜覽:《希伯來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簡介「一般書信」

《新約聖經》中排在福音書、使徒行傳和保羅書信之後的就是「一般書信」(又稱「普通書信」或「大公書信」),這包括《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書》、《彼得後書》、《約翰一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和《猶大書》。這些書卷大多都是公元一世紀後半成書,而它們之所以被冠以「一般」或「普通」的稱號,並非因為他們的內容很一般、太普通,或較其他聖經書卷的屬靈價值和意義為低,而是因為在公元一世紀下半開始,福音的廣傳已經讓基督教的發展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的以色列地區(地中海東岸),一直傳至今日的土耳其、希臘和羅馬等地(整個地中海的沿岸一帶),以致這些「一般書信」的作者雖然心目中已有其特定的寫作對象,但基本上已不像保羅書信那樣,只針對個別的外邦城市或地區教會(例如哥林多、以弗所、加拉太),而是已經擴展至更廣泛地區的教會和信徒受眾。因此,我們難以從「一般書信」中找到類似保羅書信中單獨處理個別教會問題的針對性教導,但卻可找到在當時世代的處境下更多「一般性」和「普遍性」情況都能適用的屬靈教導。另外,「一般書信」未必像保羅書信般具備希羅時期的標準書信格式,它們當中未必會在開首中說明寫信的作者、收信的對象、寫給哪個地方教會或要問候哪些人之類,而是更像一篇講章那樣,為當代的信徒帶來屬靈上的提醒和幫助,教導他們如何面對信仰上的困難和逼迫。

 

簡介《希伯來書》

書名:希伯來書,希臘文ΠΡΟΣ ΕΒΡΑΙΟΥΣ,意思是「致希伯來的(信徒)」。

作者:不詳,但估計是保羅的宣教團隊成員之一,而且是受過教育的一位流散猶太裔信徒[1]

對象:流散的猶太裔基督徒(估計較大機會是位於意大利羅馬教會的[2]),他們已經信主有一段年日(5:12),但正面對逼迫(10:32、12:4)並某程度上對基督信仰已開始失去信心(2:1)。

成書日期:估計約在公元60年前後,學者們較多的爭議是關乎這書是寫於公元70年(聖殿被毀的時間)之前還是之後。認為是在70年後的主要是因為全書只提及會幕的圖像而沒有提及聖殿,但由於內容提及「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10:11)以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因為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至聖所作贖罪祭……」(13:10-11),所以聖殿和聖殿的獻祭理應在成書時仍未中斷,所以更可能是在70年之前成書。至於為何只提及會幕而不提及聖殿,筆者估計這主要是因為書中特意要用摩西是按照西奈山上指示的樣式造會幕來說明天上有另一個真正的會幕,所以用會幕而不是聖殿來論述,才可有效地指出主耶書亞(耶穌)所進入的是天上會幕的真像。再者,《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及「上帝的家」(有聖殿的含義)時所指的是信徒群體(見3:6「我們就是他的家了」;另參10:21),所以「上帝的家」已經用作一個屬靈聖殿的觀念,而並非指著公元70年被毀的聖殿,作者沒有必要提及獻祭等經文時又提及「上帝的家」和「聖殿」來混淆讀者的理解。另一方面,因為內容提及提摩太已經成為傳道同工之一,所以估計當時應該約在公元50多年間,而且內容提及信徒受到逼害,但仍未到流血(殉道)的地步(12:4),這讓許多學者估計,成書時間可能是羅馬皇帝尼祿執政的初至中期(約公元60年前後),當時的政權仍未對基督徒造成逼迫至死的情況。

寫作背景:在第一世紀的羅馬帝國時期,基督教並未合法,但猶太教卻是合法的宗教信仰,而從寫作對象估計是猶太裔基督徒,並且信徒正面對著逼迫(10:32、12:4),和信中提及他們可能會流失來推測(2:1),當時有部分猶太裔基督徒可能為了免受政治上的逼迫而想要放棄基督信仰,返回昔日的猶太教。畢竟他們會遊說自己會堂的聚會也同樣是敬拜上帝,表面上也跟教會的聚會差不多,但卻更為安全,生活也更有保障。然而作者卻警告走這條路的後果十分嚴重(2:3、10:29),並力勸這些信徒要堅守基督信仰,不要因受苦就離開主。

書信特色:

1)這書頻繁地引用《希伯來聖經》去解釋耶書亞(耶穌)的身分、事奉和他的工作如何成就經上所說的話。

2)透過希臘式的邏輯性論述、情感上的遊說、文學修辭技巧,結合早期的猶太釋經手法(例如:「輕與重」)、用大量舊約的圖像和希伯來式的平行句等等去傳達意思。

3)書中沒有提及作者、收信人,也沒有使用問候語,而格式和修辭技巧也不像書信,更像是講章。

4)按一些學者的見解,它所用的希臘文是《新約聖經》中最貼近古典希臘文(Classical Greek)的書卷。而由於古典希臘文的文法比新約時期的通用希臘文(Koine Greek)的文法更為精準和講究,可理解為較學術和高階的希臘文,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必然是一位擁有頗高教育水平的信徒領袖。

5)內容講解舊約與新約的關聯,書中指出舊約的猶太教只是影兒、是屬地的,基督所成就的才是真像、是屬天的,在地上的猶太教世界中的一切都指向更美的、屬天的基督的身分和他所成就的事。他作的是更美的職事、成就了更美的獻祭,而他作為完全的人,他的死帶來贖罪、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讓信徒得以親近上帝等等,為其餘的「一般書信」奠定了重要的基督信仰觀和救贖觀。

寫作原因/目的:

公元第一世紀中後期的基督徒因要承受羅馬皇帝的逼迫而極度艱難,因此估計有部分猶太裔基督徒想離開基督的信仰返回猶太教,以逃避宗教迫害(見上方的「寫作背景」)。作者透過指出耶書亞(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彌賽亞(基督)和天上的大祭司,身分比先知、天使、摩西、約書亞、舊約的祭司體制、地上的猶太教更加超然,而且他是新約的中保,已成就了《希伯來聖經》中的應許和上帝的救贖計劃,一次過為信徒完美地完成了永恆的贖罪,所以力勸當時的信徒讀者千萬不要放棄基督的信仰去走回頭路,反而要堅持到底、忠心信靠主基督,帶著盼望去克服眼前所受的苦難和逼迫。

全書大綱(參照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I.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無上(卓越)的(1:1-7:28)

A. 神的兒子高於先知(1:1-3)

B. 耶書亞優於天使(1:4-2:18)

C. 漂流的危險【第一段勸誡】(2:1-4)

D. 耶書亞優於摩西和約書亞(3:1-4:16)

E. 不信/不忠心的危險【第二段勸誡】(3:7-4:16)

F. 那位偉大的大祭司高於亞倫和眾祭司(5:1-7:28)

G.發展遲緩的危險【第三段勸誡】(5:11-6:20)

II. 耶書亞(耶穌)的工作是卓越的(8:1-10:39)

A. 他提供卓越的事奉(8:1-13)

B. 他在卓越的聖所事奉(9:1-28)

C. 他獻上了更卓越的祭物,實現了通往上帝更卓越的道路(10:1-39)

D. 故意不服從的危險【第四段勸誡】(10:25-39)

III. 我們走的路必須是卓越的(11:1-13:25)

A. 跟隨忠心信徒的腳步(11:1-40)

B. 忠心地貫徹執行(12:1-29)

C. 忽視的危險【第五段勸誡】(12:14-29)

D. 最後的註腳(13:1-25)


I.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無上(卓越)的(1:1-7:28

A. 神的兒子高於先知(1:1-3

來1:1 1)古時候,上帝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向列祖說話,

來1:2 2)末世,藉著他兒子向我們說話,又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藉著他創造宇宙。

來1:3 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大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1:1-3是這書的前言,作者把歷史分為兩個世代:(1)古時候和(2)末世[3],並且比較兩者,指出前者只有上帝的眾先知代表上帝[4],但後者卻有上帝的兒子親自到來彰顯祂自己。他是承受萬有的兒子、上帝藉他創造了宇宙(這與「智慧」平行[5])、是上帝榮耀的同在(猶太人稱之為:שְׁכִינָה shikhinah[6]),也就是說他不單單只是上帝的代言人,更是上帝自己親身出現的真像,並且他拯救了許多人,最後高升掌權,坐在至大者的右邊。可以說,這書一開始就帶出聖子耶書亞(耶穌)的神性、超然性,他本來的身分與影響力等都是昔日上帝的眾先知不能同日而語的,這也為之後解說基督替人犧牲後為何可高升坐在上帝的右邊作出鋪墊。

B. 耶書亞(耶穌)優於天使(1:4-2:18)、C. 漂流的危險(2:1-4

1:4-14是獨立的段落,當中「上帝曾對哪一個天使說」這句話分別在1:4-5和1:13-14出現,是首尾呼應的修辭手法[7]。而在這個獨立段落的整段經文中,作者用了猶太拉比的串珠式釋經手法,密集地引用多段《希伯來聖經》經文(包括詩2:7、撒下7:14、詩97:7、申32:43、詩104:4、詩45:6-7、詩102:25-27、詩110:1等),說明耶書亞的身分地位遠高於天使,例如:他是上帝的兒子(1:5)、天使都要敬拜他(1:6)、他是受膏的(1:9)、他創天造地(1:10)、他掌管了消滅天地的權柄,並且存到永遠、永不改變(1:11-12),最後上帝親自賜予他坐在自己右邊的位分,使他的仇敵作他的腳凳(1:13;引用《詩篇》110:1),也就是比天使作僕役的身分更加尊貴(1:14)。

接著的2:1-4是這書的「第一段勸誡」(全書合共有五段勸誡;見大綱),當中作者利用古代猶太人一直非常看重天使的傳統觀念作為他論證的基礎(原因是天使在傳統上被認為是上帝的使者和代言人,不聽從天使所傳的話之人都會有報應),然後作者用了早期猶太釋經中「輕與重」的手法[8],去突顯出既然天使所傳的,人尚且要聽,更何況是比天使更大的耶書亞(耶穌),他所傳的信息信徒豈不是更應該順服和聽從!

接著的2:5-9,作者繼續他嚴謹精密的論述,並改為引用詩8:4-5去解釋耶書亞本來的身分地位雖然遠高於地上和天上的上帝眾僕人(先知、天使),但他卻甘願放下這個高高在上的身分而成為人的樣式去經歷死亡,所為的就是要成就上帝的拯救計劃。作者這樣釋經的原因,是因為詩8:4「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當中的「世人」在原文其實是「人子(בֶן־אָ֝דָ֗ם ben-adam)」這個詞,所以作者就巧妙地用這一節來指向主耶書亞成就了《詩篇》8:4中的「人子(בֶן־אָ֝דָ֗ם ben-adam)」(按福音書的記載他在世時常常自稱為「人子」),並帶出他從高天降卑為人(詩8:5)。作者在2:10-18繼續解釋耶書亞要受苦的目的,是為要領許多兒子進入榮耀裏(2:10),他要親自成為血肉之軀,跟我們一樣看齊,藉此帶領只有血肉之軀、沒有任何屬靈能力的我們,透過他勝過死亡的事實得釋放,因他已代表我們去敗壞那掌管死權的魔鬼。(2:14-15)他甚至稱信徒為弟兄,願意降卑與我們建立一份同等的關係,好讓我們也一同成了上帝的兒女(2:11-13、17),在他為了我們所獻上的贖罪祭上有份。

D. 耶書亞(耶穌)優於摩西和約書亞(3:1-4:16)、E. 不信/不忠心的危險(3:7-4:16

來3:3 他比摩西配得更多的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人比房屋更尊榮;

來3:4 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是上帝。

來3:5 摩西作為僕人,向上帝的全家盡忠,為將來要談論的事作證;

來3:6 但是基督作為兒子,治理上帝的家。我們若堅持因盼望而有的膽量和誇耀,我們就是他的家了。

3:1-6繼續沿用1-2章中「僕人」和「兒子」的對比,來解釋摩西和基督在身分上的差別,好說明耶書亞比摩西更優越。由於摩西可算是猶太人在傳統上最崇高的地上領袖,而作者指耶書亞和摩西一樣盡忠(3:2),則可提升耶書亞在信徒讀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不但如此,作者續指摩西其實只不過是僕人、是上帝家的管家、是房屋的一部分而已;可是,基督作為上帝的兒子,他更加是這個房屋的建造者(3:3-4、6)!可以說,作者在這裏並非要貶低摩西,而是同時利用早期猶太釋經中「輕與重」的手法,和摩西在猶太傳統中崇高的地位作為台階,來進一步抬高基督的地位,襯托出耶書亞的超然位分。他是人生命的建造者,所以信徒更應當忠心於他,使自己能夠成為上帝家裏的一分子。

3:7-4:16是「第二段勸誡」,當中作者以「安息日」為主題把詩95篇、創2:2兩段經文串連起來(這又是另一種猶太釋經的方法)並直接套用在當時的讀者身上。作者解釋上帝期望在作完祂的一切工作之後,能停下來進入安息(參創1-2章),但昔日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因為不順服(不被上帝的話在他們的生命中完工),以致未能進入上帝為他們預備的安息裏(和上帝一同進入安息),所以作者解釋為甚麼在詩95:11中,詩人大衛指出上帝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即其實還有另一個安息存留,並指出這安息正是基督所要成就、為上帝的子民所預備的安息(另參太11:28-29)。所以,作者鼓勵信徒讀者不要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不信、不忠,並要知道上帝的道比兩刃的劍更鋒利,都能刺入、剖開,辨明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清楚知道讀者的內心是否真的想順服祂、有否叛逆的心思意念,和難處在哪裏等等。因此信徒讀者應該順服上帝,讓祂的道在我們的內心和身上作成祂的工(另參約4:34),好讓自己得以與上帝一同進入永恆的安息裏。 

F. 那位偉大的大祭司高於亞倫和眾祭司(5:1-7:28

作者在談論先知、天使、摩西之後,在5-7章便開始論述基督如何比亞倫和地上的眾祭司更卓越。其中5:1-3提及「人間揀選的大祭司」也會被軟弱所困(5:2)、要為自己和百姓獻贖罪祭(5:3)。另一方面,這段的結束經文7:26-28也有類似的表達,指出「律法所立的大祭司」每日都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和百姓的罪獻祭(7:27)、祭司本身也有弱點(7:28)。可以說,5:1-3和7:26-28又是一個首尾呼應的情況,把5-7章包裹起來,一同指向上帝的兒子耶書亞(耶穌)的大祭司身分比地上不足的祭司制度為之更美、更卓越。隨著這首尾呼應的兩段經文,5-7章本身也反映出一個倒影的經文結構:

A. 人間揀選的大祭司並不完美(5:1-3)

B. 基督由上帝而生,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作大祭司(5:4-10)

X. 第三段勸戒:發展遲緩的危險(5:11-6:20)

B’. 基督按照麥基洗德體系作大祭司比利未支派的亞倫體系更美(7:1-25)

A’. 律法所立的大祭司並不完美(7:26-28)

上文已經談過首尾呼應的A和A’,而在5:4-10(B)裏,作者首先指出基督像亞倫的祭司一樣沒有擅自取得大祭司的尊榮,而是上帝授予的,這跟地上的祭司制度相符。而由於地上的祭司必須為亞倫的後裔(要看其出生去決定是否符合祭司的資格),所以作者巧妙地同時引用兩段彌賽亞詩篇的經文:「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詩2:7)、「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永遠為祭司」(詩110:4)去表明基督是從上帝而生的(5:5),並且他像麥基洗德那樣有著超然的大祭司身分(5:6-7)。這平行了7:1-25(B’)所指,無論是基督的地位和資格,都要較亞倫的後裔作祭司的為高。當中作者所用的邏輯是:1)亞倫祭司屬利未支派本身的地位比其他支派的子民為高,因為其他支派都要向利未支派作十一奉獻(而且利未支派中的亞倫後裔作為祭司,是會為子民祝福的);2)可是利未也只不過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昔日亞伯拉罕救回姪兒羅得時,亞伯拉罕也曾向麥基洗德作十一奉獻(並得到麥基洗德的祝福),而因為當時利未仍在亞伯拉罕的腹中,所以他也有份參與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所作的十一奉獻和接受祝福;3)而由於從來也是位分高的接受別人的十一奉獻和祝福別人,因此麥基洗德的位分肯定高於亞伯拉罕,於是由此推論,基督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或體系,其位分也就高於亞伯拉罕腹中的子孫利未和利未支派中亞倫後裔的祭司體系了。

至於中間部分的5:11-6:20是這書的「第三段勸誡」,作者主要提醒信徒讀者既然已信主有一段日子,就好應該進到更成熟的地步,並早該作教師而不是仍然需要由別人來不停教授一些基本的信仰道理。他們應當具備屬靈的分辨能力,知道甚麼是上帝所喜悅和憎惡的事。這反映有部分初期教會的信徒在靈命上並不長進,他們沒有離開基督信仰的基礎,竭力進到成熟的地步。而這種仍在「吃奶」而未能成長的屬靈生命,很容易在逼迫和困難來到之時生出背棄基督返回猶太教的想法。當中作者特別勸誡這種信徒千萬不要在嚐過主恩的滋味後卻毅然撇棄基督信仰,他用田地吸收過雨水卻生出荊棘和蒺藜來作比喻,警告這樣做將必被廢棄,近於詛咒,結局就是被焚燒,後果將會不堪設想、無法挽回。(6:7-8)可以說,作者用了正反的論述和情感上的表達,來力勸信徒不要離開基督信仰,而且接受彌賽亞不只關乎信主決志的一刻,更是信徒整個人生中每時每刻都要努力不懈和不斷堅持地作出的決定,就是無論遇到多大的困難都仍然要懂得信靠基督和順服他。當然,這需要信徒透過不斷的磨練和成長,生命才能漸趨成熟和忠心。

 

小結:1-7章主要論述跟隨耶書亞(耶穌)基督的信仰比昔日的猶太教信仰更超然,因為基督比眾先知、天使、摩西、亞倫和眾祭司等更大、更值得信徒去順服和跟隨。這提醒當時的信徒讀者要認清離開基督信仰的後果將會極為嚴重和更加悲慘。相反,堅守基督信仰,緊緊跟隨基督的才是站在屬靈上得勝的一方,才能真正進入上帝為人預備的安息裏。

 

II. 耶書亞的工作是卓越的(8:1-10:39

A. 他提供卓越的事奉(8:1-13

8:1-13主要論述基督升天後進入的是天上的帳幕,他所作的獻祭必然比地上祭司所作的更美。作者利用出25:40「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記載上帝讓摩西在西奈山上看見天上的帳幕(或稱會幕[9]),並指示他要以此為藍本在地上照樣建造,以證明以色列民在地上給上帝所造的帳幕只是影兒,而真實和更美的帳幕其實是在天上。(8:5)作者續指,如果基督進入的聖所是更美的話,他達成的獻祭和事奉也就更優越,他藉此成就的約也會更美!接著,作者在8:8-11引用耶31:31-34,指「主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而現在基督所成就的正是這個「新的約」。我們要留意,作者用「新的約」並非指「舊的約」因此而變得無效或已被取替,或信徒不再需要讀《舊約聖經》,又或變相鼓勵了「反猶主義」或「取代主義」等等。因為「新約」本身並非在《新約聖經》才首次出現,它在《舊約聖經》(或稱《希伯來聖經》)中早已被提及。而且「新約」是與猶大家、以色列家所立的(不是外邦人),並且與舊的約目標一致[10],所以這新約是建基於舊有的約,兩者是相符的(見註10),並隨著以色列民歷史的進程和發展,新的約才進一步逐漸實現,而基督的到來正是要用他的血確立這新的約,讓人有能力開始從心裏順服上帝(參結11:19-20)。

B. 他在卓越的聖所事奉(9:1-28

9:1-28主要記載基督的犧牲如何成就了猶太人每年在地上的會幕進行一次的贖罪日儀式(參利16章)。作者指出地上祭司平時只能在聖所(第一層帳幕)裏事奉而不能進入至聖所(第二層帳幕),他們只能按上帝的吩咐每年在贖罪日那天才能進去,並獻上公牛的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這種每年都必需重複獻上動物的血和為自身贖罪的做法,反映地上的贖罪儀式並不能真正除罪、贖罪,是不完全的,所以只能作為一個預表(9:9)。而與這對比的是,基督作為更美的大祭司,他進入了天上更大、更全備的帳幕,就是非人手所造,也不是屬這世界的聖所裏(9:11),而且他只需進入一次,就透過自己的血無瑕疵地把自己獻給上帝(9:14),完美地成就了永遠的贖罪需要。作者再次用早期猶太釋經中的「輕與重」指出,假如地上重複地進行的贖罪儀式中所用動物的血和灰,尚且能使人成聖和潔淨,那麼更何況是基督在天上聖所所進行的、一次性、永遠有效的、透過自己的血所成就的贖罪!(9:13-14)作者再進一步指出,基督要成就這屬天的贖罪日儀式,其目的是為要成為上述新約的中保,他的血就是立約的記號(9:15-20),他藉著自己的犧牲擔當了許多人的罪,讓人能夠與天父可以真正地復和。而他將來會第二次再次顯現降臨,則與罪無關,而是為了拯救熱切等候他的人。(9:28)可以說,作者一方面論述基督的作為和怎樣成就《希伯來聖經》,另一方面透過這論述提醒信靠基督的人要耐心等候。

C. 他獻上了更卓越的祭物,實現了通往上帝更卓越的道路(10:1-39)、D. 故意不服從的危險(10:25-39

10:1-39主要解釋基督用自己作為祭物為甚麼是更美和更有效的。作者的論證主要建基於詩40:7-9所指有關「照上帝的旨意行較獻祭物更蒙上帝悅納」的教導,這首大衛的詩篇與撒母耳提醒掃羅「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的教導一致,指出上帝所要的並非祭物本身,而是獻祭者的順服!我們從其他新約書卷中不難明白基督在世所活的人生一直在致力遵行天父的旨意(參路22:42;約4:34、5:30、6:38),讓上帝的旨意成就在地,如同成就在天!(參太6:10)可以說,基督所成就的真正獻祭是他代表了我們每個信徒的生命,甘心樂意地擺上自己的生命,順服上帝的旨意以至於死,且極為羞辱地死在十字架上(腓2:8),為要擔當我們本應要承受的。這為我們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他自己的身體就是那幔子,領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進到上帝的同在裏。(10:19-20)而因著基督所成就的一切並管理著上帝的家(屬靈的聖殿),作者鼓勵信徒讀者更應當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並要堅守所宣認的指望,毫不動搖,因為應許我們的那位是信實的。(10:22-24)也就是說,主既然成就了他贖罪的工,帶領我們得以親近上帝,我們作為上帝家的一分子,就不應當再懼怕,而是可確信這個家將要屹立不倒、存到永遠,並因此而應當更好地實踐信仰、彼此相顧守望、作上帝所喜悅的工!

上述的10:21-24是較為正面的鼓勵,而接著的10:25-39則較為負面,是這書的「第四段勸誡」。當中作者引用多段經文(包括申17:2-3、32:35和哈2:3-4)指出信徒讀者應順服等候主的日子,否則後果嚴重。作者再次使用早期猶太釋經的「輕與重」手法去指出「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尚且,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更何況踐踏上帝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10:28-29)而因為上帝是信實的,祂必定讓信徒得勝的同時,也必定對祂的百姓施行公義的審判。(10:30)作者續指,上帝喜悅信徒在困難中仍然堅持信靠祂,祂並不喜歡信徒退縮畏懼(10:38),因為信徒讀者和作者自己都是「因著信心以致得著生命的人」(10:39)。這說法或許是作者以假定的修辭技巧,嘗試鼓勵信徒讀者認同他的說法,讓自己維持在作者對讀者的期望中,繼續堅持信靠基督,丟棄那些想要放棄基督信仰的念頭。

小結:8-10章主要論述耶書亞(耶穌)基督的犧牲如何成就了新的約,他用自己的血所作的獻祭和救贖是更美的,比地上猶太教重複地進行的贖罪日儀式更完全。而因為基督的犧牲代表著所有跟隨他的信徒,這讓我們能夠得以親近上帝,成為上帝家裏的一員,得蒙救贖和上帝的悅納。


III. 我們走的路必須是卓越的(11:1-13:25

A. 跟隨忠心信徒的腳步(11:1-40

整個11章是信心偉人的一張清單,也是一段「信心的歷史」,說明信徒讀者並不孤單,因為歷世歷代上帝的子民都曾受苦或被害,但他們從受苦中看見信仰的價值,所以情願受苦也堅持繼續信靠上帝。作者解釋了這些歷代偉人信心的由來,他們在地上只是客旅、寄居的(11:13),他們的盼望都不在今生今世,而是天上更美的家鄉(11:14-16),這「家鄉」可理解為他們的身分並非屬於這個地上的世界而是屬天的,他們都真實地經歷過上帝介入和參與在他們的人生中,以致他們也期待有一天與上帝永遠同住。因此11:17-29所指出的多個例子,都是關乎這些信心偉人(甚至他們的父母[11])在面對死亡威脅時如何有信心去面對,這鼓勵當時的信徒讀者就算面對死亡的威脅也要有屬天的盼望。11:30-40(尤其是11:35-38)指出這些信心偉人如何在不同的逼迫和苦難中活出了他們的信心,從而指出信心是需要人透過忍耐和等候去彰顯的,他們在困境中所活出的信心正是信徒讀者的榜樣,好叫他們也跟自己一樣活出信心,以致有份成就上帝對祂子民的計劃!

B. 忠心地貫徹執行12:1-29)、C. 忽視的危險(12:14-29

12:1-29主要是鼓勵和勸誡信徒讀者如何在信仰上活出忠心。12:1首先指出11章所羅列的信心偉人見證了他們的信仰是何等有價值,值得他們在受苦中堅忍到底。其中最偉大的「見證人」莫過於主耶書亞(耶穌)自己,他是信徒「信心的創始成終者」,這句話的意思是他忠心地完成上帝所給予的在世使命,好讓信徒的信心不但能夠「開始」也能夠「最終完成」!其中「你們就不致心灰意懶了」(12:3)大概反映當時部分信徒讀者的屬靈狀態。而作者用基督至死忠心之後被上帝高升(引用詩110:1)作為例子,鼓勵信徒讀者要忍受苦難到底,像基督那樣貫徹地執行上帝的旨意,因為當時他們所承受的仍未到流血(暗示死亡)的地步(12:4)。而其中有一些受苦也可能是出於上帝的管教,但作者的目的是藉此來表明上帝對信徒的愛,原因是天父只會管教那些真正屬祂的兒女(12:5-8;引用箴3:11-12)。然後作者再用猶太釋經的「輕與重」手法,指出地上肉身的父親尚且因為管教我們而值得我們敬重,更何況是信徒在天上的靈性之父(12:9),並指出接受管教時並不快樂,但卻能為那些經過鍛鍊的人結出平安、公義的果子。(12:11)無論如何,作者的說法是要讓正在受苦的信徒得到安慰和鼓勵,肯定他們在受苦中仍然與上帝有著一份親密的關係,並且要明白上帝在他們所承受的痛苦中仍然愛著他們,因此信徒要學會振作、修直自己的信仰之路,讓自己在跌倒中可以再次痊癒,站起來行走(12:12-13)。

12:14-29是這書的「第五段勸誡」,教導信徒讀者要活出信仰中應有的聖潔,否則不能見主的面,當中作者引用申29:18提醒信徒不要失去上帝的恩典,並講解創27:34-41提醒信徒不可像以掃那樣輕看了屬靈的福份,指這種過失將會導致無法挽救的後果。(12:14-17)另外,作者又指出過去以色列民在西奈山所經歷的(暗示以摩西為中心的耶和華信仰)最終只讓人感到恐懼,未能讓人真正親近上帝(12:18-21);相比之下,現在的信徒讀者能夠到達天上的耶路撒冷[12]。(12:22-23)而作者指基督的血比亞伯的更美(12:24),因為亞伯的死並沒有讓公義得到彰顯,為人帶來拯救和盼望,但基督的死卻帶來了人的救贖、審判與盼望。接著,作者繼續運用猶太釋經的「輕與重」手法指出「那些拒絕了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來提醒信徒不要抗拒基督的教導。(12:25)作者又引用該2:6-7指基督所建立的國度就是這個「不能震動的國」!意思是,基督的信仰是個屬天的國度,她將不會像地上的國度那樣在審判中衰落和站立不住,而是可堅固到底、存到永遠,信徒應當站在這永恆國度的一方。

D. 最後的註腳(13:1-25

13:1-25是全書的結束經文,作者在此提醒信徒讀者要怎樣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基督的信仰,活出應有的信心和忠心,這包括:要用愛心接待人(13:1-2)、尊重夫妻之間在婚姻裏的立約關係(13:3-4)、不過分倚重地上的財富和懂得知足、感恩度日等(13:5),而且要懂得靠主而活、敬畏主、不再懼怕人(13:6)。之後,作者又提醒信徒要記念傳道給他們的人,效法他們的信心,不要被種種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13:9),不要把信心建基於宗教的外表,因為基督也是像贖罪祭的祭牲被帶到營外那樣,他曾被帶到城門外受苦。這對比著地上輝煌的聖殿制度所作的獻祭,基督受苦被帶到城外受辱,才是真正在上帝眼中所悅納的獻祭!(13:10-14)這對信徒而言,宣認基督、像他那樣為信仰忍受苦難、以行善、分享的順服行動作為祭物,遠比參與地上聖殿的獻祭儀式更得蒙上帝的喜悅。(13:15-16)最後,作者提醒信徒讀者要順服那些引導他們信心的人,不要辜負他們的期望(13:17),他分享了自己的代禱需要,又祝福和問候他們(13:18-25)。從中我們可推斷信徒對象較大機會是位於意大利的信徒(參13:24),並反映作者大概是保羅的團隊中人,和提摩太同工。而且作者自己並非在舒適的景況中勸誡當時的信徒讀者,而是自己也正處於受苦和逼迫中(13:18)。可以說,作者自己先活出了一個甘願為主受苦和忠心的榜樣,再勸信徒讀者要在受苦中堅守信仰、對主有盼望!


結語: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

《希伯來書》共有十三章,是「一般書信」中最長的一封,也是論述基督身分以及他所成就的獻祭最細緻的新約書卷。雖然作者是以希臘文寫作,但他對《希伯來聖經》的頻繁引用、對彌賽亞相關經文的敏銳度和精密的論證、對猶太釋經方法的純熟運用等等,讓這書成為猶太味道濃厚,同時展示《希伯來聖經》如何預表基督的新約書卷。可以說,這書緊緊地貫徹整本《新舊約聖經》的主題,神學信息非常豐富,對信徒認識基督信仰極為重要。不但如此,作者在論述基督的同時,也展現出這些明白如何對當代信徒的內在生命和信心帶來勸誡和鼓勵,加上他對信徒的關切、對福音和生命見證的著緊等,都是令人敬佩的。筆者認為單單從這書的這些本質,就足已提醒我們要好好努力忠心於自己的信仰,並在聖經上下苦功,好掌握和更深明白上帝藏在《希伯來聖經》裏有關基督的真理,且由明白上帝的心意中漸漸生出更大的信心、對主的忠心、願意為主受苦的心志。

英文版原圖來自:Guthrie, George H.. Hebrews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Book 15, Zondervan), 30.

說到這書的內容,1-10章主要透過妥拉(摩西五經)、先知書和多篇彌賽亞詩篇的經文去論證基督的身分與作為(參上圖):他本有上帝兒子的身分(詩2)、他的謙卑降世(詩8)、他要帶信徒進入上帝的安息(詩95)、他超然的大祭司身分與事奉(詩110:4)、他以順服至死作為更美的獻祭(詩40)、他的流血犧牲成就救贖(利16、賽53)、他的高升掌權(詩110:1)、將來要再來施行審判和拯救等候他的人(詩2、賽25:9)。地上的上帝僕人、安息日、帳幕、獻祭制度等都只是天上真像的影兒,真像卻是基督,他雖然降世為人,但其實比眾先知、天使、猶太人心目中地位最崇高的領袖摩西、亞倫與他的祭司子孫、地上的帳幕以至獻祭的血和祭物都更優越。他透過自己的受苦犧牲,一次過完成了永遠的救贖,成就了屬天的祭司職事,帶領上帝子民進到天上的帳幕聖所裏,得以親近上帝,而作者的論證就是要勸誡信徒讀者要堅定所信的基督信仰,千萬別放棄基督的信仰返回昔日的猶太教當中;而11-13章,作者用歷代的信心偉人作為忠於信仰的見證者,鼓勵信徒讀者要學會堅持所信的基督信仰,因為基督信仰所建立的是不能震動的國。作者又警告信徒讀者離棄的後果極為嚴重,近乎詛咒,並同時勉勵他們基督信仰的價值是值得他們堅持到底的,因為真正的信心是必須經過受苦和考驗,也必須用生命和行動活現出來的。可以說,作者用心良苦地用了正反兩方面去鼓勵和勸誡信徒去繼續追隨基督。

總的來說,作者以多個「更美」的論述貫穿全書,帶出基督信仰如何比地上的猶太教更優越,就是對昔日的猶太信徒讀者而言,基督比他們所認知的一切都更美。這教導同樣也對今天的我們說話,我們也應當確信基督的信仰比我們人生的其餘一切都更優越、更可靠、更美,我們應當讓基督在我們人生的優先次序中永居首位!雖然《希伯來書》的第一批讀者所身處的困境與今天我們所經歷的處境不同,但全書對信心的表達和提醒在今天仍然適用:信心並非只是頭腦上的觀念,更是需要實踐出來的,就是像基督那樣,透過犧牲、付代價和在逼迫受苦中選擇至死忠心去彰顯出來的!事實上,我們的人生必然會經歷大大小小的風浪和試探,然而我們要學會看這些為煉淨對主的信心、表達對主的愛和忠心、討主喜悅的機會。今天,不論我們在何等困境中,都要知道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但願聖靈幫助我們能把下垂的手舉起來,發酸的腿挺直,修直自己跟隨主基督所要走的信仰之路,用忠誠和堅毅的心志去跟隨這位又真又活又願意犧牲自己去愛我們的主!阿們。



[1] 早期教父多認為《希伯來書》的作者是使徒保羅(包括:革利免、俄利根、奧古斯丁、耶柔米等),而且它也出現在公元二世紀的保羅書信主要手抄本P46中(排在《羅馬書》之後);可是近代學者則普遍認為作者並非保羅,主要原因是這書有好幾方面都跟保羅的書信截然不同:1)用詞、書信格式與所用的圖像;2)引用《希伯來聖經》的手法和風格(保羅書信多用「經上」,但這書卻較多用「有一處說、上帝說」等);3)這書沒有提及作者就是保羅自己;4)作者信主的經歷並不像保羅書信所指的,是他自己親身經歷主,有著主的呼召和授權去作使徒,反而指「這拯救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2:3)另一方面,歷史上提議過這些人有可能是這書的作者,包括:亞波羅、路加、革利免、西拉、腓力、司提反、猶大、提摩太、百基拉等,特土良則認為是巴拿巴(因為書中有大量的會幕圖像,而巴拿巴是利未人;見徒4:36),但這只是純粹推測,而俄利根則認為只有上帝才知道作者是誰。筆者認為作者雖然看來不是保羅,但很有可能是保羅團隊中的一位同工,因為他認識提摩太並與他同工(13:22-23),他對《希伯來聖經》和猶太拉比解經的熟練,善用希臘文的表達能力(見下文的書信特色),加上能言善辯的邏輯思維,甚至可能包含接近柏拉圖思維方式的屬天和永恆等抽象觀念,他很有機會是一名曾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受過高等教育的流散猶太裔信徒領袖,其中是亞波羅的機會較大(參徒18:24、28)。

[2] 由於內容大量引用《希伯來聖經》和使用猶太拉比式的解經,首批讀者(寫作對象)應該十分熟悉聖經和猶太的解釋手法,所以估計是猶太裔的基督徒。而13:24指有「從意大利來的人也向你們問安。」所以學者多數估計這書的寫作對象是位於意大利的猶太信徒,因為早年羅馬皇帝克勞第曾命令所有的猶太人離開羅馬,所以有機會是那些曾被逼離開羅馬(就如早年的百基拉和亞居拉),仍居留在外地未有返回羅馬的猶太基督徒問候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

[3] 「末世」一般被理解為基督復活升天後到他再來的這段期間,這包括作者當時和我們現在所身處的世代。

[4] 留意這裏所指的眾先知不單單指後來王國時期才出現的眾先知(例如:以利亞、以賽亞、耶利米等),而是也包括更早的亞伯拉罕、摩西,甚至大衛等(參創20:7、申18:15、徒2:30)。

[5] 「藉著他上帝創造了宇宙」的說法,與猶太人對「智慧」的傳統觀念相同,都是在創造宇宙以先已存在並藉此創造和建立世界(參箴8:22-23、耶10:12、51:15等)。

[6] 「上帝榮耀的同在」 שְׁכִינָה‎ shikhinah 與以色列民出埃及後所建的「帳幕」(或稱「會幕」) מִשְׁכָּן mishkan 同樣是來自希伯來文動詞 שָׁכַן Shakan,兩者都帶有居住、安設、同在的意思。

[7] 古代人因為以聽(而不是閱讀)信息為主,所以首尾呼應和重複出現的修辭手法能讓信徒聽眾知道這是個段落。

[8] 「輕與重」(Kal veHomer)的釋經邏輯是:既然較「輕」的情況尚且如此,更何況較「重」的情況。

[9] 有關帳幕、會幕、聖所等在《聖經》裏的觀念和異同,可參考本機構網站上的「會幕圖解」

[10] 舊的約雖然寫在石版上,但其目標與新的約一樣,都是希望讓人能認識上帝的心意和順服祂,與祂建立正確的關係。可惜從聖經的歷史可見,以色列民未能從舊的約中學會真正順服上帝和認識祂,並造成了許多的不義和罪惡。

[11] 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例子,除了考驗父親的信心,也考驗要面對死亡的以撒(猶太傳統上看以撒當時大概30歲,這跟耶書亞被釘十字架的年歲相約);另外摩西的出生則是考驗他父母的信心,因他們違抗當時法老的命令而把剛出生的摩西藏起來。

[12] 耶路撒冷是聖殿的所在,象徵上帝與人同在,所以「天上的耶路撒冷」可理解為子民因著以基督為中心的耶和華信仰,而得以在天上永遠與上帝同在,這對比著子民在地上的西奈山或地上耶路撒冷的聖殿所經歷的不足。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專題信息錄影:淺談《漢謨拉比法典》與《出埃及記》約書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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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及釋經文章:誰是「永在的父」?

誰是「永在的父」?(作者:Herbert Chan

賽9:6[1]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賽9:6是聖誕節常被引用的經文,並一般被理解為與「主耶穌」有關(這位嬰孩就是預表著他);作為信徒,這個理解並無不妥,然而下半節中指他會被稱為「永在的父」則讓人難以理解!因為如果這是在預表「主耶穌」,那麼他應該是「聖子」而不是「聖父」,為何「聖子」突然會變成「永在的父」,我們應該如何解讀這一節的意思呢?筆者發現這問題涉及一些進階的希伯來文文法,但會嘗試盡量簡明地解釋,讓我們先從經文的歷史背景說起。

賽9章的上下文的歷史背景是關於公元前八世紀亞述大軍對南國猶大的威脅,這是上主對子民的管教,好讓上帝的子民學會倚靠「祂的同在」(「以馬內利」),並真正敬畏上帝而不是害怕地上的危難(參賽8:7-8、13)。而第9章是描述上帝子民在面臨敵人的大軍壓境、戰雲密佈時,作為猶大國的王、大衛的子孫應宣告上帝才是子民的盼望,祂才是真正的拯救者!

留意賽9:6的上文賽9:3,雖然其句子的主語(subject)「你」是指「上帝(父神)」,但到了賽9:6,句子的主語已經變成了「嬰孩」,其中「為⋯⋯而生」所用的動詞是「被動式」(Passive),所以這節的意思其實是「有一嬰孩為我們而被生了下來」(參賽7:14等有關「以馬內利」的應許)。而下半節「他名稱為」的原文 וַיִּקְרָ֨א שְׁמ֜וֹ 其實包含了兩個「他」,第一個是動詞(男性第三身單數),意思是「(他)稱」וַיִּקְרָ֨א,第二個是名詞「他名」שְׁמ֜וֹ 詞尾的物主代詞(possessive pronoun)「他」,其中最關鍵的動詞「(他)稱」וַיִּקְרָ֨א 並非「被動式」,所以這句其實按字面意思可翻譯為「的名為⋯⋯」而不是「他名稱為」!

那麼,為何許多聖經譯本都譯作「他名稱為」?這是由於「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語法本身有點含糊,有機會出現不同的解讀方法:第一種解讀方法是看句子為沒有明顯主語的情況(假設主語為「有人(אִיש)或英文用one」)[2],所以可翻譯為「有人會稱他的名為⋯⋯」或更簡潔地翻譯為「他名稱為⋯⋯」;而第二個解讀方法是繼承上半節的主語「一嬰孩」(或「有一子」)而可翻譯為「的名為」。透過研究「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語法在《聖經》中出現的情況和用法,筆者發現「稱呼(קָרָא)」這個動詞如果是用連續式(wayyiqtol [3])的話,往往代表著有明顯主語的情況[4]。例如:創3:20「那人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創16:11「你要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創19:37「給他起名叫摩押」、創25:26「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創25:26「給他起名叫呂便」以至其餘十二支派有關起名的經文等,全部都有明顯的主語,這些例子的動詞也亦是用連續式(wayyiqtol)出現的。而由於「稱呼(קָרָא)」在賽9:6裏也是在採用連續式(wayyiqtol),所以應該解讀為緊接著上半節的記述,繼續以「一嬰孩」為主語。也就是說,我們把賽9:6翻譯為「祂稱祂的名為⋯⋯」而不是「他名稱為⋯⋯」會更加合適。按上下文的理解就是:這嬰孩(受膏者)將要稱「的名(指天父的名)」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5]

我們把「有一嬰孩」理解為預表耶穌基督(受膏者)本身並無問題,但把「稱呼(קָרָא)⋯⋯名字(שֵׁם)」直接翻譯為「他名稱為」,幫耶穌加上了一連串的銜頭,則是不太嚴謹的翻譯,產生了聖子耶穌成為「永在的父」的迷思。筆者認為或許這是由於我們太快就直接認定了這句話為預表耶穌基督,並習慣用希臘式的思維來理解事物,以致直接用了靜態的描述來看賽9:6所展示的是一連串「受膏者的銜頭」。[6] 透過仔細查考希伯來文「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法在《聖經》中出現和使用的情況,並以希伯來式的思維,用動態的角度去解讀這節經文的話。[7]  我們就能更著眼於賽9:6所展現的其實是「受膏者的行動」,從而明白到聖經作者是在描述「受膏者將要稱呼膏立他的那位為『父』」的這個行動了!

詩89:26 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上帝,是拯救我的磐石。』

事實上,如果我們參考詩89這篇彌賽亞詩篇,會發現賽9:6描述的「受膏者行動」也在這裏出現。詩89:20-27記載上帝要膏立大衛的子孫成為受膏者,而這位受膏者要稱呼膏立他的上帝為「父」、「上帝」與「磐石」(詩89:26)。

過去我們一直把「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理所當然地解讀為主耶穌的銜頭,忽略了這是主耶穌稱呼天父的行動。其實「稱呼天父」的這個行動才真正地表明主耶穌是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他是那位能在人的危難和困苦中帶來拯救的「大衛的子孫」!從福音書的記載可見,我們其實不難找到一些有關耶穌稱呼天父為「我父」的經文(例如:太7:21、12:50、15:13)。這些「稱呼的行動」正是賽9:6和詩89:26等預表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大衛子孫)的應有表現和相關的應驗經文。另外值得我們特別留意的,當耶穌回答施洗約翰派人來詢問其彌賽亞身分時,他同樣是以一連串的「行動」去表明自己就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參太11:4-5;另參約14:11、4Q521 Messianic Apocalypse[8])。透過持續學習希伯來原文的文法、希伯來式的思維以及相關的猶太文化背景,我們可以解開一些的聖經難提,更準確地明白經文的真意。最後,藉著明白彌賽亞往往是以行動去表明自己的身分,提醒我們也要用實際的行動去活出跟隨基督的信仰生命,這比起表面上的身份銜頭、稱號與職位更為重要!


[1] 這裏用的是《和合本修訂版》,另外留意賽9:6在《希伯來聖經》中其實是賽9:5。

[2] 參考Joüon, Muraoka, A Grammer of Biblical Hebrew 2nd edition, 155 de。

[3] 希伯來文動詞的連續式 waw-consecutive多數分為 wayyiqtolweqatal。前者常用於連續的過去敘事,後者則多用於表達模態(modality)或未完成的表達(imperfect aspect)。

[4] 筆者發現眾多有關為人起名的聖經經文,都是當句子沒有明顯主語的情況時,其動詞 קָרָא 往往是用完成式(qatal)或未完成式(yiqtol)出現的。例如:創25:30、27:36和賽65:15等;但當句子有明顯主語時,動詞 קָרָא 就會使用waw-consecutive(wayyiqtolweqatal),去連接上文的主語來表達。例如:創16:11、19:37、25:25、32:3等。

[5] 當然,或許也有人會把「祂稱祂的名為⋯⋯」理解為「天父稱受膏者的名為」,不過這樣就不是直接按照上半節地主語「一嬰孩」(或「有一子」),而且仍然難以解釋為何作為受膏者的聖子耶穌會成了「永在的父」。

[6] 希臘式思維著重靜態的描述、屬性,講求哲學定義、分類、系統化和單一理解,較為刻板和冰冷;相比之下,希伯來式思維則著重動態的描述、功能性,情感的表達較豐富,鼓勵多元性和兼容性。兩者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而是不同的思維模式和處理手法,但《聖經》本身是猶太人的著作,希伯來式的思維對解經有其一定的重要性。

[7] 有關「希伯來式思維」的明白,可參考筆者在「基督教信仰的希伯來根源」講座的講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PqKsiD_ISY&t=3811s

[8] 參考筆者在「死海古卷 聖經 主耶穌」講座的講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a7E08Oa4ls&t=87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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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克里特島

 

簡介《提多書》

書名:提多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ΤΟΝ,意思是「致提多」。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多(1:4)。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在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期間他有機會進行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因此兩封書信的成書日期相近,估計《提多書》的成書日期約為公元 63-65 年間。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哥林多。保羅這封書信看來是在他把提多留在克里特之後不久,可能是在馬其頓寫成,也可能是在前往尼哥坡里[1]期間,途經哥林多時所寫,其時西納律師和亞波羅或許也在那裏(3:13;另參林前16:12)並正要前往克里特,於是保羅寫了這信託他們帶給提多,並約提多到尼哥坡里見面(3:12-13)。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吩咐提多要在克里特各城的教會設立長老,提醒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要成為信徒的好榜樣。保羅也給予提多權威性的支持去執行他的職責,最後交代要為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並在亞提馬或推基古來到克里特時,趕緊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多指引,教導會眾過敬虔的生活,特別注重信徒要以和平及溫柔待人,在教會內外都要避免虛妄無益的爭辯,且要學習熱心行善。

 

保羅與提多的關係

提多是希臘人,是保羅最早帶領信主的人之一。《使徒行傳》裏並沒有提到提多,但他的名字在保羅書信中多次出現,讓我們從中可以認識他。保羅稱提多是在共同信仰上作他的真兒子(多1:4)、是他的弟兄(林後2:13)、夥伴,並為服事哥林多信徒作他的同工(林後8:23)、與自己同感一靈,有同一步伐(林後12:18)、是其他信徒的榜樣(多2:7)。提多曾隨保羅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他雖然信主卻沒有受割禮,成為了保羅論證外邦人信主不需先受割禮,而是因信稱義的重要例子(見加2:3-5)。當哥林多教會發生嚴重問題時,提多受保羅差派帶了一封嚴厲的信前往,後來他將哥林多教會悔改的好消息帶回給保羅,使保羅得到很大的安慰(林後7:5-8、13-14);他亦曾自願協助保羅所推動為耶路撒冷聖徒的募捐行動(林後8:6),並將捐贈的事情辦妥。估計保羅在羅馬被囚獲釋後,與提多一同到克里特島傳教並建立教會,保羅後來把提多留在克里特幫助管理那裏的教會,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估計提多之後按照保羅所吩咐,在尼哥坡里與他會面(多3:12)。而在保羅最後的日子,經文記載提多在撻馬太[2]

 

全書大綱

《提多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3]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

A. 問候(1:1-4)

B. 作教會領袖的資格(1:5-16)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

A. 順服執政掌權的(3:1-8)

B. 遠避愚拙的辯論(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提多書》綜覽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1:1-16

在信的開首,保羅清楚提到他作為上帝的僕人以及耶穌基督的使徒,有責任使上帝的選民信從與認識合乎敬虔的真理(1:1)。「信從真理」與「敬虔」可以說是一體兩面,因為當一個信徒信從了真理,就自然會生發敬虔的生命,並透過他的言行表現出來。這也是整封書信的一個重要主題。

多1:5 我從前把你留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多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受約束,就可以設立。

多1:7 監督既然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自負、不暴躁、不酗酒、不好鬥、不貪財;

多1:8 卻要樂意接待外人、好善、克己、正直、聖潔、節制,

多1:9 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克里特是位於地中海的一個大島,在愛琴海南面,它目前是屬於希臘的海島,但在保羅的時代,它是由羅馬帝國所管轄。徒27章提到保羅在凱撒利亞被押解到羅馬的途中,就曾路經此島(徒27:13-26),但沒有久留。當保羅在羅馬被釋放以後,估計他與提多來到克里特傳道,並在各城建立教會。及後保羅離開克里特,就把提多留在那裏,吩咐他要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在各城設立長老。在1:6-9,保羅列明了作長老/監督的條件,在《新約聖經》中,「長老」和「監督」的職責相同,因此二詞有時會互換使用[4]。這裏列明的條件跟《提摩太前書》3章基本上一致,同樣有關於道德上的要求,也要善於教導,就是把健全的教導去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說到克里特人的特質,保羅引用了一個本地的先知所說的話:「克里特人常說謊話,是惡獸,貪吃懶做。」[5](1:12)又說這見證是真的,保羅提醒提多要因著克里特人這些與上帝信實無偽的屬性(1:2指上帝是「無謊言的上帝」)並與真道違背的特質,而去嚴厲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信仰上健全(1:13)。至於他們需要健全教導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在克里特有些信主的猶太人鼓吹外邦信徒必先要奉行割禮和遵行一些猶太教禮儀才能得救(1:10;另參加2:4),也有人傳播無稽的傳說神話(1:14),或強調從律法而來的義或家譜等(3:9),保羅認為「這些人的口必須堵住,因為他們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事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1:11)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對比那些敗壞人的假教師,保羅希望提多可以成為信徒的榜樣,不但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也要凡事處處顯出自己是好行為的榜樣(2:1、7)。保羅吩咐提多要針對不同年齡、性別和社會地位的信徒,包括:老年人、年長的婦女、年輕的婦女、年輕人和僕人,在不同的範疇對他們作出相關的勸勉。隨著信徒的年齡與性別的不同,以及社會地位的高低,他們所面對的問題與挑戰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教會中需要區別不同的群體去作出相對應的教導與關懷。

多2:11 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多2:12 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

多2:13 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多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多2:15 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

由於克里特的信徒群體在充滿謊言、敗壞的世俗環境下被建立起來,因此信徒特別需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2:12),保羅清楚說明克里特的信徒該這樣行的原因,是因為上帝救贖的恩典,以及等候主再來的盼望;這盼望是超越今生的,能叫人在已然與未然之間,輕看短暫的世俗情慾,靠著主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中清醒地生活,等候我們所盼望的福樂和主再來時榮耀的顯現。

保羅囑咐提多「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2:15)勸勉和責備是兩個互補的面向,提多需要以健全的教導作為信徒言行的基礎,同時也伴隨著更困難的任務,即運用職權進行責備,以糾正信徒一些錯誤的行為。保羅特別提醒提多不要讓人輕看他,事實上,克里特教會的情況對提多來說確實特別不容易,尤其是那裏有一些奉行割禮的假教師在教會中興風作浪,而提多並沒有受割禮,因此保羅希望鼓勵他,讓他有信心去完成所交托給他的使命。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3:1-11

多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要服從,預備行各樣善事。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吵,要和氣,對眾人總要顯出溫柔。

保羅吩咐提多要提醒克里特人去順服執政掌權的。在當時,克里特島人以叛逆而聞名,保羅認為有需要特別提醒他們,這樣福音就不會被用作滿足任何政治目的之工具;而那些執政的、掌權的都在上帝的掌管之內,最後他們也將因行義或不義而受審判[6]。事實上,對保羅來說,順服絕非一種消極的生活方式,而是帶有目的性,就是要信徒在這樣的環境中「預備行各樣善事」(3:1),並且對眾人顯出溫柔;只是,倘若這順服是與上帝的教導相違背,信徒必先順從上帝而不是順從人(參徒5:29)。

3:3-8保羅重述人在得到上帝的救恩前活在罪中的困境,就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然而上帝將祂的恩慈和慈愛向世人顯明,藉著重生的洗拯救了我們,洗淨了人的罪孽,並在聖靈中使我們得著新生命,成為應許的繼承人,這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靠著祂自己的憐憫。故此,整個信徒群體,就是那些被聖靈更新、委身於上帝的人都應積極地行善——這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3:8)至於那些以不必要的爭論導致分裂和擾亂教會的人,保羅首先提醒提多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而那些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後就要拒絕跟他們來往。(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在書信的最後,保羅敦促提多要盡一切努力前往尼哥坡里與他一起過冬。保羅可能利用冬天的時間重新整合他的宣教事工。他的計劃是派亞提馬(《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或推基古(曾被保羅差派到以弗所和歌羅西;見弗6:21-22;西4:7-8)代替提多到克里特,而提多則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保羅也吩咐提多要給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讓他們沒有缺乏,他們都是保羅重要的同工,提多要接待他們並提供資源,使他們為之後的旅程作好裝備。透過接待的行為,克里特的信徒也可以學習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主多結果子,在教會所領受的使命中發揮一己功用。

 

《提多書》的主題與思考

  1. 為真道作見證:《提多書》第一章的主要內容是有關在克里特各城設立長老和監督,其一是為了教會的管理和運作,其二,經文提到設立長老和監督的迫切性,是由於克里特的會眾當中有些假教師去擾亂信徒對真理的明白。而教會領袖其中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要捍衛真理,並抵擋異端邪說,以免錯誤的教導滲入教會以致影響整個信仰群體。保羅特別指明所設立的人要「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因此從第一章的經文,可見為真道作見證的重要性。在《提多書》的背景,克里特教會的信徒於教會內外都面對不少挑戰,對內有假教師錯謬的教義,對外亦有文化惡習的污染,而正正因為克里特的信徒在這種墮落的文化環境下被建立,作為教會領袖,也就是作為上帝的管家的,除了要透過健全的教導去幫助弟兄姊妹明白上帝的心意,也要留心文化環境之於信徒的影響,從而教導他們如何在身處的環境中活出一個合上帝心意的生命。此外,對於作教會領袖的資格,固之然要明白且堅守真理(1:9),然而,比此更先提及的是一個人的生命質素與品行,甚至在一開始就提到他必須要無可指責(1:6-8),也就是作領袖的,必先要有好的生命見證,方可承托和見證所傳講的真理,以作為其他人的榜樣。今時今日在教會當中,我們對傳道同工和教會的領袖、長執有甚麼期望呢?我們會認為更重要的是他們致力傳揚和捍衛真道,還是我們更著緊他們要有領袖的個人魅力、管理能力、學歷專業或社會經驗?我們會否更為重視教會的外在發展(建築物擴建、人數增長等),多於真理的傳遞以及弟兄姊妹的生命建立和成長?這都是我們值得去深思的。

  2. 用生命作見證:在第二章一開始,保羅對提多說:「至於你,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健全的教導。」(2:1)意思是提多所講的,必須是要與純正教義一致的教導。而保羅在接下來的2:2-10,他沒有選擇吩咐信徒要讀經和祈禱之類的靈性操練(這些固然十分重要),反而開始提及不同的人,包括男女老幼,也包括僕人,並指到他們要如何在自己的身份與家庭崗位上,也就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去活出一個好的見證。事實上,健全的教導所帶出的敬虔的生命,所指向的不是每星期一次的崇拜或團契活動,而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那裏才是信仰真正的試驗場。其實為主作好的見證,或說聖潔生活的操練,可以有兩方面的作用:第一就是信徒要做好自己的本份,讓他人看見基督徒與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以致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而第二方面,是同樣重要的另一個面向,就是2:5、8所說的,「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讓人說不出我們有甚麼不好而自覺羞愧」。因著敬虔並不能與日常生活分割開來,我們該思考的是,我們有沒有把所聽的道活現在我們的生活中,而非「聽道是一回事,生活又是一另回事」。在《提多書》第二章,保羅刻意提及僕人也有其責任,在當時的羅馬社會中,僕人是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他們甚至只被視為其主人的財產,而倘若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也有能力去裝飾福音,就是連最不自由的人也能在主裏自由地以敬虔的生活去榮耀上帝的時候;那麼,每一個信徒也不能逃避見證上帝的責任,因為上帝呼召每一個聽信福音的人,都要透過自己每天的言行去實踐上帝的道,反映出上帝的良善。除此之外,信徒也要留神,我們除了要有好的見證外,也要致力避免落入一些失見證的處境,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把還沒認識上帝的人攔在教會的大門之外。

  3. 向世界作見證:第三章的重點,是教會如何回應身處的社會以至這個世界,也就是如何跟社會與非信徒互動相處,這不單單關乎個人,更是整個基督徒群體在社會當中的見證。在3:1-2,保羅吩咐信徒要順服執政的、掌權的,也要與人和睦,不要爭吵,總要對眾人顯出溫柔。簡單的兩節經文卻談何容易?它困難的地方在於,這個世界往往充斥著許多的不公不義,我們周遭的人,大部分也是專愛自己,心裏沒有上帝,面對這種種我們如何時刻保持良善呢?這裏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另見弗2:3)今天,當我們對別人作出批判時,往往忘記了我們從前也是如此無知與悖逆,只是耶書亞(耶穌)照他的憐憫拯救了我們,使我們獲得聖靈的澆灌成為上帝的後嗣。所以,基督徒放棄自己的權益,選擇溫柔待人背後的原因,既是在效法基督,也是理解到自己原沒有比其他人善良,我們也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既然上帝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洗淨我們的罪,又藉聖靈更新我們,賜我們新生命,我們該做的不是看不起他人,而是要學效上帝那份憐憫人的心腸,熱心行善,把愛帶到軟弱和有需要的人當中,以愛去回應這份救贖之恩。第三章的重點是行善、接待並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棄絕一切無謂的辯論,在教會內外都不要與人爭吵。以世俗的眼光看,總要與人和氣,聽上去好像是一種逃避或怯懦的表現;然而,保羅這樣吩咐,其實是叫信徒將氣力放在正確的地方,很多時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爭辯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除非關乎基督信仰的核心真理,否則我們應當先專注在更重要的事情,例如供應宣教所需,多一點支持前線宣教的工作,好使福音能夠順利被廣傳開去。

 

結語: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提多書》2:11-13可以說是帶出了這封書信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這封書信強調信徒要有好行為,要過敬虔的生活,也要熱心行善,這都是建基於上帝救贖的恩典。基督的福音不是一套理論,不是人靠言語就能完美闡述的,而是生命之道,是人的整個生命藉著聖靈的重生與塑造,以致我們可以用行為去尊崇和活現上主的真道。因此,《提多書》不單是有關牧會的教導,而是更為根本的東西,也就是為主作見證——這是信徒的責任,也是教會在地上的角色:1)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竭力捍衛真道,抵擋異端邪說,並教導人健全的道理,建立主的門徒;2)活出生命見證,在日常生活中讓人看見上帝的良善;3)教會群體在身處的社會以至世界中,熱心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社區帶來祝福,讓更多人被吸引去認識那位美善的上帝。

在末世的日子,人會專愛自己,不愛上帝,人的愛心也會漸漸冷淡,然而,在黑暗中豈不是更需要光;在這樣的世代中豈不是更需要我們去為主作見證嗎?因上帝救贖的恩典,並主再來的盼望,願我們都堅守並傳揚真道,在每天生活中作好見證,也熱心回應社會,用真理和愛關顧人身心靈的需要,讓未信的人在教會、在我們身上看得見福音的美,以致我們得以凡事顯出完美的忠誠,好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阿們。


[1] 尼哥玻里(Nicopolis;《和合本》譯「尼哥波立」)是希臘亞該亞省西邊亞底亞岸邊(Adriatic coast)的一座小城。

[2] 撻馬太(另見提後4:10)就是利哩古省(羅15:18),現克羅埃西亞。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1.

[4] 參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註10。

[5] 引文的來源有爭議。有認為是出自克諾索斯(Knossos)詩人卡利馬科斯(Callimachus)所寫的一首讚美宙斯的詩,但由於卡利馬科斯引用了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的詩,埃庇米尼得斯是公元前六世紀的克里特詩人和宗教人物,相傳有預言的能力,故此有認為保羅所說的先知應為埃庇米尼得斯。在他的詩中,他指責「克里特人是常說謊者,惡獸,閒著的肚子」(The Cretans, always liars, evil beasts, idle bellies),因為他們編造了一個神話說宙斯已死並為他建造了一座墳墓。卡利馬科斯甚至更將克里特人說宙斯死在克里特島的這個謊言再加以擴展,聲稱他出生在島上而不是阿卡迪亞大陸(mainland in Arcadia),這使克里特人在希臘人中臭名昭著,並形成克里特人就是騙子這個刻板形象。參 Hutson R. Christopher,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9), 220-222.

[6] Thomas C. Oden,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IBC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89), 86-87.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保羅羅在獄中完成書信交給推基古(弗6:21-23;另見提後4:12、西4:7);原圖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後書》

書名:提摩太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B,意思是「致提摩太(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摩太(1:2)。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這三封書信被稱為「教牧書信」(成書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原因是它們的主要內容都是關於教會的牧養和管理。而《提摩太後書》是三封書信中最後寫成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6-67年。

寫作背景: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公元62-63年),期間他有機會作了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他後來在尼哥坡里(馬其頓省)被捕,被關進監裏。被捕的原因不詳,可能是因馬其頓政府不願意基督教會擴大發展,所以把他拘捕,也可能是銅匠亞歷山大製造偶像的行業因曾受保羅的事工影響而陷害保羅(提後4:14;徒19:33),也有指這個亞歷山大就是被保羅逐出以弗所教會的人(提前1:20)。保羅第二次被關在羅馬是在地牢裏(公元 66-67年),戴上手銬腳鏈,朋友遠離他,同工幾乎找不到他(提後1:17),而保羅寫這書時自知即將離世,這書寫後不久保羅就被處決,為主殉道。[1]

寫作目的:

1. 對提摩太作出最後的教導、勉勵和安慰:a)忠於自己所領受的職事,守住所託付的真理,專心傳道和教導;b)也要忠於基督的福音,不要以為主作見證為恥,要為福音的緣故作耶書亞(耶穌)的精兵,與保羅同受苦難;c)聖潔自守,抵擋假教導,完成福音的使命。

2. 保羅的盼望:a)渴望再見到提摩太,要他盡快來(1:4,4:10、12、20);b)也帶同馬可一起來(4:11);c)帶他的物品來,包括:外衣、書籍、羊皮卷(4:13)。

提摩太的個性:有關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以及他的個性,請參《提摩太前書》的文章摘要[2]

全書大綱

《提摩太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問候及建議(1:1-18)

二.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

A. 忍受一切(2:1-18)

B. 根基是堅固的(2:19-26)

C. 將來的艱難日子(3:1-9)

三.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

A. 相信聖經(3:10-17)

B. 傳道(4:1-8)

四. 最後的話(4:9-22)

 

. 問候及建議(1:1-18

保羅在問候語中稱自己為使徒,並指出他的使徒身份是建基於「奉上帝旨意」以及「按照基督耶穌裏所應許的生命」(1:1),而這兩樣也都是福音的重要元素:福音是上帝的拯救計劃,藉著耶書亞(耶穌)成就,要把生命賜給接受福音的人。保羅稱提摩太為親愛的兒子,並對他作出三重(恩惠、憐憫、平安)祝福,這都與他在《提摩太前書》(1:2)中的問候言辭相似。

一如保羅其他書信的風格,在問候語之後就是向上帝獻上感謝,他先提到自己「接續祖先用純潔的良心」(1:3)去事奉上帝,保羅在其他地方提到他的祖先時,往往強調他們對上帝的熱心事奉(徒22:3,羅10:2),這裏所說純潔的良心,是指他按著良心對上帝的認識而對上帝作出回應,是清白而沒有虛假的[3]。保羅傳承了祖先對上帝事奉的熱心,而提摩太(雖然他的先祖不是純猶太人)則傳承了來自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妮基的信心,保羅為此而感謝上帝。保羅說他晝夜不停地想念提摩太,每想到他的眼淚時,就急切的想要見他(1:3-4),這裏指提摩太的眼淚,大概不是因為他在事奉上遇上挫折而傷心流淚,而應該是指之前提摩太因要與保羅分開而流下不捨的眼淚,時間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羅馬被囚獲釋之後,作了第四次的宣教旅程,期間他往馬其頓去而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時候(提前1:3)。保羅想見提摩太的原因不難明白,一是知道提摩太在以弗所的事奉上面對很多艱難,所以想給予他當面的鼓勵;二是保羅知道自己離世的日子快到,所以想要在離世前見提摩太一面。在書信的結尾部分,保羅就把他的這份想念化為行動,吩咐提摩太要盡快到他那裏(4:9)。

但在提摩太來到之前,保羅也想對他作出勸勉,首先他提醒提摩太要把上帝藉著保羅的按手所給他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1:6)。在提前 4:14 保羅也有提到提摩太曾藉著眾長老的按手而領受恩賜,或許保羅與眾長老是在同一個場合一起為提摩太按手,但保羅在這裏則強調他與保羅有一份直接傳承的關係,而「如火挑旺」可理解為要「積極的去運用」,原因是:「因為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而是剛強、仁愛、自制的心。」(1:7)這句或會讓我們理解為有兩個靈,一個是膽怯的,一個是剛強的,上帝就把後者賜給了提摩太,但這一節其實更貼切的翻譯是:「上帝所賜的靈不會使我們膽怯,而會使我們剛強」(《現修》)。事實上,剛強和有膽量正是聖靈的特徵之一,在《使徒行傳》中就有不少記載是信徒靠著聖靈的能力而放膽傳講上帝的道(徒4:31, 9:28,14:3)。

接著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也正是與傳講上帝的福音有關,保羅說:「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靠著上帝的大能,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1:8)由此我們得知保羅正身在牢獄之中,而他被囚的原因不是犯了罪,而是因為傳福音而被捕,當中「為恥」可以理解為「不承認,放棄」(參來2:11);事實上,保羅之前也曾因傳福音而被囚,他也同樣地說沒有以福音為恥(西 4:4),沒有因著為福音受苦而不承認他的使命或放棄傳福音,反之,他願意為此而受苦,更勸勉提摩太也要有這受苦的心志。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福音的堅定信念,指出福音是上帝早在萬古之先,就定意要在基督耶穌裏把生命賜給我們,現在已藉著耶穌的死而復活把這不朽的生命彰顯了出來,這福音雖然已藉著耶穌成就,但卻需要有人去傳揚,而保羅就是為此而被上帝奉派作傳道、作使徒、作教師,所以他即使要為傳福音而受苦,也堅定地繼續他的使命,直到完成為止。「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1:12),「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他能保全他所託付給我的【福音】」或「他能保全我所交託給他的【性命】」,兩個意思似乎都說得通。

然後保羅就囑咐提摩太要把他從保羅聽到的健全言論,用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又要靠著聖靈,牢牢守住所交託給他那美好的事(1:13-14)。健全的言論就是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是合乎敬虔的教導(提前6:3),可見儘管提摩太傳承了保羅那來自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但不代表他不需付出任何努力,反之,他必需靠著內裏的聖靈,牢牢的守住所領受的真理,以此對抗那些錯謬的教導,而這也是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反覆吩咐提摩太要做的事(提前6:20)。

保羅提到他因著福音被囚而引起信徒的兩種反應,有人怕受累而離棄他,當中提到的兩個名字:腓吉路和黑摩其尼(1:15)可能是在亞細亞教會中的代表人物,但也有人不顧一切的要到羅馬尋找保羅,屢次的使保羅欣慰(或許是指向保羅提供在獄中所需的物資),他們就是曾在以弗所服事過保羅的阿尼色弗一家的人(1:16),意味著他們是提摩太所認識的,保羅以這一正一反的例子,去提醒提摩太在面對保羅被囚的事上,知道應作何選擇。

 

.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2:1-3:9

接著的 2:1-7 是保羅勉勵提摩太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2:1),更要把他從保羅那裏所聽見的教導,交託給那忠心而又能教導別人的人,好讓福音的真道能繼續被傳承,保羅以三種職業去闡述傳承這使命的人應有的心態:1)士兵,不讓世務(為生計而勞碌的事情)纏身;2)運動員,按規則比賽;3)農夫,辛勤務農;總的來說,就是要專心、堅持,為的是要得主的喜悅和他的賞賜。此外,也要以主耶穌基督為榜樣,他雖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卻也要經過死亡,之後才復活,成就了福音。保羅為傳這福音而受苦、被捆綁,然而福音卻不會被捆綁(2:9),且會一直傳揚下去,這份信念在保羅之前被囚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表明了出來:「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腓1:12),是以保羅願意為上帝的選民事事忍耐,為要使他們能得到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保羅在提到永遠的榮耀時,往往是要把它與當下短暫的苦難作對比(參林後4:17),保羅因著有這永遠的榮耀為盼望,就不以為福音受苦為恥,即使要為基督而死,他也確信自己必與基督同活,將來與他一同作王(「作王」也有「管理」的意思),他所持的這份信念不是基於自己的信實,而是基於主的信實,因為主基督是可信的,即使人會失信於他,但主基督永不會失信,因為他不能失信於自己(2:13;羅3:3)。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份堅定的信心去提醒眾人,要「竭力在上帝面前作一個經得起考驗、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2:15)「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的意思可理解為「引導真理的話走直路」或「使真理的話能筆直平坦」,這是要對抗當時假教師的那些世俗的空談(2:15),當中點名提到的有許米乃(這名字曾在提前 1:20 出現)和腓理徒,他們說復活的事已過去(2:17-18),使人偏離真理。這教導大概是受到當時希臘思想的影響,認為人的肉體只會朽壞而不會復活,這與保羅的教導完全背道而馳(林前15:53,腓3:21)。

面對假教師的挑戰,保羅給提摩太的建議是不可在言詞上與他們爭辯,而要在「上帝堅固的根基屹立不移」(2:19),又要知道「主認得他自己的人」,這裏是引用了《民數記》16:5提到可拉一黨的人企圖攻擊摩西那來自上主的權柄,但上主知道「誰是屬祂的」,最後主親自作出裁決把那不屬於祂的人消滅。而我們既然屬於主,當做的就是離開不義,把自己分別出來。保羅用了大戶人家有各樣的器皿這圖畫(2:20),去比喻信徒就像是上帝家的器皿,要是信徒「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必成為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2:21)保羅更提醒提摩太要「逃避年輕人的私慾」,指的除了是情慾方面的試探,也可能是年輕人的那份好勝逞強的心,容易陷入試探要與那些假教師作辯論(2:23),並吩咐提摩太要逃避任何屬乎血氣的心思,反而要與那些以純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起追求公義、信實、仁愛、和平(2:22)。保羅反覆地囑咐提摩太不要與人陷入無益的辯論中,而要切實地去活出一個聖潔敬虔的生命,這或許與提摩太的性格有關,很明顯提摩太不是一個善辯的人,保羅並沒有勉強他像自己那樣要成為一個雄辯滔滔的人(徒15:2,17:2、17,18:4、19,19:9),而是按著提摩太的性格去引導和栽培他。

至於那些受到假教導迷惑的人,保羅要提摩太用溫柔的心去勸導他們,也許上帝會給他們悔改的心,以致能明白真理,並從那些魔鬼的詭計中醒悟過來。可見保羅讓提摩太與假教師對抗的方式,並不是與他們進行激烈的交鋒,反而是用溫柔的心去教導信徒,恆心忍耐,讓上主在人的內心工作,這才是擊退敵人的最好方法。

保羅接著就提到在末世的日子,提摩太會在事奉上所遇到的挑戰,首先提到的是人心的敗壞,保羅一連提了十九項人心的敗壞之處(3:2-4),而首尾兩樣正是「專愛自己,不愛上帝」,這完全違背了《聖經》裏最大的兩條誡命:「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申6:5)和「愛鄰如己」(利19:18),保羅又指出這些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棄了敬虔的實質」(3:5),後面的一句也可譯作「背棄了使他們敬虔的能力」(《新普》),意思是他們拒絕了聖靈使人活出敬虔的能力。可見這些人並不是非信徒,而是教會內的人,對於這些人,保羅對提摩太的建議是要避開他們。

保羅說他們當中有人(也就是假教師)使人偏離真道,所使用的技倆是潛入人的家裏(不是光明正大地在教會中傳假教導),目標是那些無知的婦女,她們「被罪惡壓制」,這句可解作是被積累的罪所壓制,再加上受到自己的私慾所誘,儘管她們常常聽道,也是無法明白真理。這讓我們看見假教師的技倆之所以成功,其實也是因為人不願意離開罪惡以及放縱自己的私慾所致,這兩種罪性在當時或許是以婦女較為普遍(因女性所受的教育一般不及男性),但到今天,我們知道容易受假教導迷惑的人並不限於婦女,而是那些耽於罪和私慾的人。保羅又指出這些騙人的技倆終久會在眾人面前顯露,就如當日抵擋摩西的雅尼和佯庇一樣。這兩個名字並沒有在其他《聖經》經文出現,但相信可能是《出埃及記》中提及的那些術士(出 7:11,8:18,9:11),在上帝施行十災期間,他們嘗試以法術抵擋摩西,但最終不成功,保羅除了以此指出這些假教師最終會被揭發而「不能往前進了」(3:9《呂》)之外,也是要指出這些抵擋上帝工作的人其實從古已有之。

 

.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3:10-4:8)

保羅在提出提摩太在事奉上會遇到的挑戰之後,就指出提摩太應有的心志,與之前所述那十九種人心的敗壞相比,提摩太追隨的卻是保羅的「教導、行為、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這七樣美好的品行,保羅又特別提到他曾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遭遇過迫害和苦難,但主都把他救了出來(3:11)。保羅在這三個地方所受的迫害是發生在他第一次宣教旅程期間(提摩太應該是在那時候信主的),當時提摩太還未加入他的宣教行列,那麼為甚麼保羅要特別提到提摩太成為他同工之前所發生的事?或許我們從下一節經文可以得到提示:「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將受迫害。」(3:12)這意味著提摩太是在知道保羅因著宣教而受迫害的情況下,都願意加入保羅的宣教行列,這代表他曾經立志,願意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預料可能因此而受迫害,保羅在這裏正是要提醒提摩太當日所立的心志。

除了有這份心志,提摩太也必須要努力的在《聖經》上學習,也就是他從小就學習的「聖經」(3:15;也有譯作「聖典」,指的應該是《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因為它「能使你憑著信仰基督耶穌而有智慧,以至於得救的。」(參《呂》)指的是《聖經》蘊藏著得救的智慧,最終能使人因相信基督耶穌而得救。接著的下一句是「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指出其最終目的是「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3:17)。

4:1-8 的這一部分可以說是保羅的臨終之言,當他對提摩太說完了他在事奉上要面對的挑戰和需要持守的信念之後,保羅就以一個非常嚴肅的語氣說道:「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鄭重地勸戒你」(4:1),而這個勸戒就是「務要傳道」(4:2)。在末世的各樣艱難的日子當前,保羅要提摩太秉持的心志是:「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導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4:2)保羅沒有低估要完成這個傳道使命所要抗衡的外在艱難,因為「那時人會厭煩健全的教導,耳朵發癢」,「掩耳不聽真理」(4:3),並只會隨一己之意,聽那些想聽的教師所講的無稽的傳說(4:3-4)。儘管如此,保羅對提摩太的最後囑咐是「凡事要謹慎,忍受苦難,做傳福音的工作,盡你的職分。」(4:5)然後是保羅在臨離世之前,怎樣看自己的事奉的一番表白,當中盡見他對主的赤誠以及對死後的盼望:

提後4:6 至於我,我已經被澆獻,離世的時候到了。

提後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提後4: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保羅用了奠祭(參民 15:5)這幅圖畫去比喻自己的生命就像酒一樣快要傾倒而盡,又用了跑步的圖畫去比喻自己一直在奮力的跑步,他已快跑到盡頭了,去表明自己無負主的託付。最後的一句「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是把自己的榜樣留給提摩太,以此勉勵他也同樣要奮力地持守主的託付。

 

. 最後的話 4:9-22

最後的這一部分是保羅吩咐提摩太要趕緊到他那裏(4:9),並作的一些安排。保羅在這部分提到很多同工的名字(有些曾在他的其他書信提及),但當中好些人都不在他那裏,這使保羅更希望提摩太能來到他身邊,其中一個不在他身邊的人是底馬(西4:14,門24),他是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而離開保羅,指的也許是他以世俗的事務為念,或者是怕被保羅牽累而離棄他;有些則是被保羅差派去了其他地方,例如:革勒士去了加拉太;提多去了撻馬太(即以利哩古;羅15:19);以拉都在哥林多,特羅非摩因病而留在米利都(4:20);推基古(西4:7)去了以弗所,相信是要接手提摩太的事奉,好讓提摩太能前往保羅那裏,而當時在保羅身邊的就只有路加(西4:14,門24)。

保羅又特別吩咐提摩太要與馬可一起來,原因是「他在服事上於我有益」(4:11),馬可就是保羅和巴拿巴在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後來他因中途離開了宣教團隊(徒15:36-39),以致保羅再沒有與他一同宣教,但從《歌羅西書》4:10 可見,他與保羅曾再一起事奉,馬可甚至被使徒彼得稱呼為兒子(彼前5:13),後來更寫了《馬可福音》,是一個被上主所重用的僕人[4]。至於保羅為甚麼要提摩太與馬可一同來,筆者曾在一次課堂裏聽過一位學者[5]的分享,也想在這裏與大家分享:那位學者認為這可能與馬可曾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離開的事件有關,《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馬可為甚麼中途離開,很可能與他個人的性格或因外在的環境不順心而後退,然而因得到巴拿巴的勸導和栽培而重新走在事奉的路上,保羅或許是想提摩太從馬可的經歷中得到一些啟發,而這對於保羅來說,是對他的事工有益處的。

然後保羅就著提摩太的前來,作出一些交代的事項,包括:把他在特羅亞留給加布(可能曾經接待過保羅)的那件外衣,一些書和幾卷羊皮的書帶來(4:13),又要特別防備銅匠亞歷山大(4:14),因他曾多次害保羅,這個亞歷山大可能就是被保羅逐出信徒群體而懷恨在心的那個人(見提前 1:20),也有可能就是在以弗所製造亞底米偶像的人(見徒19:33),他的生意因保羅的傳道事工而大受影響,故向保羅報復。

保羅提到在他初次上訴時[6],沒有人來幫助他,竟都離棄了他,但他沒有怪責他們,反而為他們禱告,希望這罪不歸在他們身上(4:16),反映出保羅這第二次被囚確實讓很多信徒因怕受牽連而不敢與他聯繫,而保羅的反應就如同司提反一樣(見徒7:30),願意在離世前饒恕那些無心得罪自己的人。

保羅回想到他之前被囚時,有主站在他身邊加給他力量(見徒23:11),以致他能繼續把福音傳開,讓所有的外邦人都聽見,他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4:17),這份信念在他在獄中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有提及(腓1:12-13,18),有學者討論到「從獅子口裏救出來」是指羅馬政府刑罰犯人的方式,就是把他們扔在鬥獸場與獅子搏鬥,但也有學者認為保羅只是以獅子比喻他所受到的危險(參林前15:32),無論是哪一種,保羅是想強調主的能力以及祂要讓外邦人得聞福音的旨意必定成就。即使他現在身處獄中,他對主的信心也沒有絲毫減退,他相信主必救他脫離一切的兇惡,將來也必救他進天上的國度(4:18)。保羅的信心是跨越今世的,他相信不論是生是死,他的生命都掌管在主的手裏。

最後是保羅向以弗所教會的人致上問候,當中包括百基拉和亞居拉這對夫婦(4:19),自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哥林多認識他們之後,他們就一直是保羅的忠實同工,這裏把百基拉的名字寫在她丈夫亞居拉的名字之前,或許是反映出百基拉在事工上較亞居拉活躍。此外,保羅又叮囑提摩太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去到保羅那裏(4:21),原因可能有三個:1)因為冬天的船會停航,影響到提摩太前往羅馬;2)因為在冬天來到之前,保羅急需提摩太為他帶來禦寒的外衣;3)因為保羅預計自己可能在冬天前被定罪甚或處決。在這種種的可能性之上,也或者是保羅迫切的想要見提摩太,要把他給提摩太的指示親自對他說。這書信最後是保羅的祝願:「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惠與你們同在!」(4:22)當中第一句是對提摩太個人,第二句是對會眾的話,可見這封書信也有可能在教會中公開誦讀。

 

結語: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臨終前在獄中寫給提摩太的最後一封書信,書中盡見保羅迫切的想要把他認為是重要的勸戒留給提摩太,先是提到提摩太要忠於所領受的託付,包括:他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從祖母和母親所傳承的信心,以及從保羅所領受的教導。保羅期望提摩太既傳承了這許多的屬靈美好的事,就要牢牢地守住,也要靠著主的恩典剛強起來,作主的精兵。保羅又慎重地對提摩太說在這末世的日子,他在事奉上必然會遇上的挑戰,人心會越發敗壞,假教師也會以錯謬的教導誘惑人偏離真道。保羅給提摩太的指示是,一方面他要以溫柔和忍耐的心去教導各人,又要有受苦的心志,不論得時不得時,都務要傳道,要守住所託付的使命。保羅給了提摩太三個非常重要的信念:第一個是持守從保羅那裏所聽到的真道,也要在聖經上努力學習;第二是要以保羅為榜樣,要與他一樣有為福音受苦的心志;第三個是愛慕主耶書亞(耶穌)的顯現,以他的再來和國度為念。

從這封書信我們看見保羅要他的屬靈兒子提摩太傳承下去的,不單是他從主耶書亞所領受的純正教導,更是他那份為主盡心、盡意、盡力擺上的心志,保羅是這樣走完他的一生,他也深信當主再來時,他要從主那裏得著賞賜,而作為同樣是領受了主的託付的我們,是否也是以這樣的心志去跑我們在世的道路,去守住我們所信的真道?祈願當日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也成為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勸勉。阿們!


[1] 參《聖經‧啟導本》(香港,海天書樓,2015),頁1839。

[2] 參本機構網頁的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3] 參馮蔭坤著《提摩太後書註釋》(香港,基道, 2021),頁55。

[4] 參本機構網頁之「新約綜覽:《馬可福音》」之文章摘要有關作者部分。

[5] Professor Claire Pfann,The University of the Holy Land 創辦人。

[6] 這裏的初次上訴到底是在保羅的第一次被囚,還是第二次被囚時?根據《使徒行傳》所載,保羅曾有五次申訴:1)耶路撒冷:在祭司長和公會面前(徒23:1-10);2)凱撒利亞:在巡撫腓力斯面前(徒24:1-21);3)凱撒利亞:在巡撫非斯都面前(徒25:6-12);4)凱撒利亞:在亞基帕王和非斯都面前(徒26:1-13);5)羅馬:第一次坐牢時提出申訴(徒28:17-22,30-31)。但經文說當時的羅馬士兵寬容對待保羅,沒有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徒24:23);及至在羅馬時,「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都接待」(徒28:30);所以不像是這裏所描述的情況,是以估計這是指保羅第二次被囚時的初次上訴。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從《巴勒斯坦回憶錄》一書反思「愛仇敵」

作者:Caleb

最近看了一本書名叫《巴勒斯坦回憶錄》,作者是一個巴勒斯坦人,內容是他將近數十年其對家族及個人的所見所聞所歷所思所想記錄下來。雖然筆者未能全部認同書中的說法和立場,但也希望和大家分享當中所得著的點滴,特別是對「愛仇敵」的反思。

從書內第一部份關於作者母親的基督徒家族、生平和原生家庭經歷的描述,可充份看見作者對母親的尊敬、讚美和感恩之情,以及一個作為巴勒斯坦原居民的基督信徒,對過去幾十年以巴衝突的回應及自處。

由於有基督信仰,其母經歷戰亂、貧乏、受壓迫和摯愛親人不幸被殺,仍然活出愛的生命,這成為遇到她的人和家族的祝福。喪夫的她在傷痛、打擊、流淚中,仍選擇花盡餘生全力去保護她的七個孩子,在他們面前拒絕將丈夫的死歸咎任何人,為的不只是要孩子們免受飢餓和貧窮,更重要的是要保護他們一生免被仇恨和報復的惡念所纏。這位母親用其一生去堅守她的信念,保持良善對待身邊任何一個人,包括那些欺負她一家的士兵及可能是殺害他丈夫的猶太人。她一家也感恩遇到不少願意祝福幫助她一家的人,而七個孩子最終也如她所願在充滿基督的愛中長大成人,成家立室,兒孫滿堂。

除此之外,書內也分享這個巴勒斯坦基督徒母親靠著神的保守一次又一次地跨過多個難關,例如:在戰亂期間,以色列人曾多次以不同手段,去恐嚇當時在伯利恆居住的巴勒斯坦原居民,他們大多因恐懼放棄家園,逃往約旦或其他地方,被以色列人白白霸佔了其家園。但當中也有基督信徒因默想主話而得著信心,於是安心留在伯利恆家園,沒有中詭計。又有一次一家被誤會是猶太人,一家人已經橫列成一排面向牆壁等待被槍斃,這位母親在生死邊緣之際,鼓起勇氣轉身,面向那用槍頭指向自己的士兵,以流利的阿拉伯語背出一句《可蘭經》的經文,救了整家人免被槍斃。她在多次生與死的艱難抉擇中,一次又一次的選擇了合神心意的道路。

一位寂寂無名的母親,卻是一家人的救命恩人和令人一生敬重的家族長輩,靠著神活出不一樣的豐盛人生,以生命影響生命,成為自己家族成員和多人的祝福,歸榮耀給天父上帝。

至於書內第二部份是作者作為一位巴勒斯坦退休牧者,以個人經歷、所見所聞、歷史、政治、傳媒報導、神學信仰等不同角度去分析及分享,務求讓讀者更深入了解一些鮮為人知的實況,為巴勒斯坦人多年被欺壓、歧視、標籤和肆意作虛構之報導作澄清,也為讓人了解以色列國並非完全單純無辜,但其實作者只是單方面指責以色列的不是,卻未有持平地檢討巴勒斯坦一方的自身問題,無論如何,作者盼望大家能夠對雙方人民都產生憐憫之心,為聖地早日結束多年衝突代求,成為神在地上所使用的和平之子,使人和睦的人。

「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做嗎?你們若只請你弟兄的安,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做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馬太福音 5:43-48 )

「各位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但如此,「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 12:19-21 )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3:16-17 )

筆者從該書和上述的經文所作的反思是:論到愛仇敵,為迫害我們的禱告,對於心中無神屬血氣的人來說,就算看到了如雲彩一樣多的美好見證,也讀過聽過聖經裏耶穌的教導,也是不明白、不順從、不相信這是從神而來給世人的屬天智慧和祝福。即使他們不是受逼害的第一身當事人,而只是作為旁觀者,看見或聽聞有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也已經挑起了他們的仇恨和暴力的罪性了,那種最原始靠暴力去回應和解決問題的天性,促使他們加入了互相攻擊報復的惡性循環陣營裏,陷入互相傷害的邪惡中,致使更多無辜的人受痛苦。人只有謙卑順服向神禱告,平伏怒氣和創傷,才有可能尋求更合神心意的出路,活出美好見證,聖靈也可以在人心工作去除人內心的惡念⋯⋯況且現今世代邪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只有神才能識透,旁觀者若屬血氣衝動回應,更易被那詭詐者利用作傷害無辜者的打手,製造更多的不公不義。

在《新約聖經》裏,不難看到使徒們時常彼此勸勉,這可作為我們的榜樣,他們被惡待時,仍能為仇敵代求(例如:徒7:59-60、提後4:16等),求神不要將罪歸在他們身上,因為使徒很清楚明白,人多行不義,必咎由自取,神不偏待人,所以,使徒有憐憫世人的生命,明白到對於這些得罪他們的人,他們需要有義人為其禱告,祈求他們早日回轉悔改,獲赦罪的平安和永生的盼望(路1:77-79),否則,日子愈久只有造成人間更大的傷害和邪惡,沒完沒了。

我們都沒有可以完全改變別人的能力,每個人只有自己願意,生命才能被神徹底更新改變,然後活出愛仇敵的教導。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願意被神更新改變你的心思意念嗎?你願意有耶穌基督那份憐憫世人的心腸嗎?你願意成聖變得完全以致有能力行各樣善事,成為自己和別人的祝福嗎?你願意成為如雲彩般的見證人之一嗎?願神保守你和你一家在這個紛亂多變的世代中,仍然安穩在神的恩典和美好的旨意當中,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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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提摩太的雕像,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 The Saint Timothy Church in The Villages,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前書》

書名:提摩太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Ά,意思是「致提摩太(一)」。

作者:使徒保羅(1:1)[1]

對象:提摩太(1:1)。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被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而《提摩太前書》是這三封信中最早寫成的,成書日期估計是在公元62-64年。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腓立比。學者估計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由羅馬向東而行,可能到訪過歌羅西教會(門1:22),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處理假教師的問題,他後來到訪馬其頓(提前1:3)和腓立比(腓 1:25,2:24),大概是在這時期寫了《提摩太前書》。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阻止假教師傳錯謬的教導;鼓勵他持守上帝的呼召和運用恩賜,維護使徒的教訓,追求和實踐敬虔的生命。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摩太指引,提示他要維持教會的紀律,教導會眾純正的道理,關顧各群體的需要,帶領會眾過敬虔端正的生活。

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

提摩太生於路司得,母親是信主的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路司得遇見提摩太,並由那時開始帶著他一同宣教。而為了方便向猶太人傳福音,保羅替他行了割禮(徒 16:1-3)。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提摩太自此成為保羅第二次和第三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徒16-20),他與保羅一同傳講福音(林後 1:19),又作為保羅的代表被差到教會處理問題(帖前 3:2,林前 4:17,腓 2:19),保羅完成第三次宣教旅程時與他一同上耶路撒冷。當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曾到訪小亞細亞的教會,他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教會事奉。從保羅的書信中反映出他們是非常親密的同工,保羅更稱他為兒子,感情更如同是父子。[2]

提摩太的個性

《使徒行傳》記載了提摩太怎樣成為保羅的同工並他們宣教的一些事蹟,至於提摩太的個性,我們從保羅的書信中可略知大概。他母親和外祖母是虔誠的信徒,提摩太自小就學習上帝的話語(提後 3:15),大家對他都稱讚有嘉(徒16:2);他遇見保羅時還很年輕(提前 4:12,提後2:22),估計不到二十歲,他的性格較為柔弱(提後 1:7,2:1),沒有自信(林前 16:10-11),身體不好(提前 5:23),從《希伯來書》13:23,我們得知他曾因傳福音而被囚 ,而根據歷史學家優西比烏(約公元260–340年)所載,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第一任主教(《教會史》3.4)。

 

全書大綱

《提摩太前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D. 領袖的資格(3:1-16)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在信的開首是保羅對提摩太的問候,保羅提到他的使徒身份是奉救主上帝和基督耶穌的命令,強調他的職份是真確的,也帶著權柄;他稱呼提摩太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除了表示他們的關係親如父子之外,也意味著在信仰上,他們有著傳承的關係。保羅稱上帝為「救主上帝」是教牧書信的特色之一,共出現了六次[3],就是強調上帝是這拯救計劃的源頭,是他藉耶書亞(耶穌)給人得救的盼望。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在進入正題的開始,保羅就說明他寫這信的主要目的,是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好囑咐某些人不可傳別的教義,保羅在這封信用「囑咐」這個詞共五次[4],有著「命令、指示」的意思,有些是他囑咐提摩太,有些是他要提摩太去囑咐別人。至於何謂「別的教義」可參考保羅之後在信中所說,凡是「不符合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以及「不合乎敬虔的教導」都是「別的教義」(6:3),可見當時以弗所教會有些假教師的教導偏離了主耶書亞的話語,而那些教導並不能栽培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就嚴重威脅到教會的本質以及信徒的信仰,是以保羅要提摩太阻止那些假教師;此外,保羅又提到當時有人喜歡談論一些無稽的傳說[5]和冗長的家譜(1:4),但這些都是空談,只會引起爭論,無助於上帝的「計劃」(οἰκοδομίαν oikodomian;在原文可解作「管理家務」或「上帝的安排」)。這計劃是要憑著信心才能明白,而不是憑著談論,而上帝的命令的目的是要人生出愛心,這愛心的背後應當是「清潔的心、無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1:5)。所以,保羅要提摩太避開這些徒勞無益的談論。

1:7-11 是針對那些假教師對律法的曲解,保羅指他們根本「不明白自己所講的是甚麼,也不知道所主張的是甚麼。」從保羅接著說「只要人善用律法,律法是好的」(1:7),估計那些假教師認為律法是不好的,是無用的,甚至是與福音相違背的,但保羅肯定律法的功用,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訂立的,而是為不法和叛逆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犯淫亂和親男色的,拐賣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任何違背健全教義的事訂立的。」(1:9-10),可見律法(以十誡為綱領)的作用既有防禦性,也有懲治性(參羅7:7),更有教育性(參加3:23),而保羅對律法的主張是照著上帝託付給他的福音說的,反映出律法與福音其實是一脈相承,事實上,這也跟主耶書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太 5:17)完全一致。

保羅接著提到自己得以事奉主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他說自己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上帝的人」(1:13),是「罪人中的罪魁」(1:15),卻蒙了上帝的憐憫,原因有兩個:第一,因為他在不信和不明白的時候迫害基督徒、侮慢上帝;第二,好讓基督耶穌在保羅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樣。這番話大概是針對那些假教師,指他們是在明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傳假教導以致褻瀆上帝,而假如他們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那麼他們就應該像保羅那樣回轉;而因著上帝有格外豐盛的恩典,祂不但沒有棄絕保羅,反而使用他去傳揚「基督耶穌到世上來是要拯救罪人」這福音信息,保羅說到這裏不禁要以一篇讚美詩(1:17)去頌讚上帝。

保羅把假教師和他自己(真教師)陳明在提摩太面前,是要勸提摩太傳承保羅從前指著他的預言所交託給他的命令,去打那美好的仗(1:18),保羅沒有說明那預言是甚麼,但估計是與他所領受的恩賜和事奉有關(參提前4:13-14),而這場仗指的就是要以純正的教導去抵擋那些假教師。保羅又指明有兩位假教師許米乃和亞歷山大已被他「交給撒但」(1:20),所指的應該是已把他們逐出信仰群體,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許米乃這個人在提後 2:17 曾提及,指他已「偏離了真理,說復活的事已過去,敗壞了好些人的信心。」保羅把自己曾怎樣抵擋假教師的做法告訴提摩太,讓他知所應付。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這一部分是關於教會的功能以及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的角色和規範。保羅指出教會在世界上的角色首要是「要為人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2:1),更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2:2);當時的信徒是在羅馬的政權下,在位的君王正是那位迫害信徒的尼祿(公元54-68年在位),這個吩咐叫人困惑,是以保羅道出箇中原因,因為這是為要讓信徒「能夠敬虔端正地過平穩寧靜的生活」(2:2),事實上,一個相對和平的環境才是有利於福音的傳播,接著保羅指出上帝「願意人人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2:4),又說耶書亞(耶穌)「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2:6),保羅強調福音是為所有人的,或許是要對抗當時一些早期的諾斯底主義思想,認為人要通過神秘的知識才可以得著救恩,只有一小撮菁英份子才可以得救;是以保羅斬釘截鐵的說人要得著救恩只有一個途徑,就是藉著耶書亞:「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2:5)

當論到在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應有的角色,保羅做了一個概括的指示:男信徒要負責禱告,他們要隨時禱告,但要以聖潔的手,不發怒,不爭論(2:8),這三樣都是讓禱告能達到上帝面前的條件(參詩24:3-4);女信徒的責任是在衣著上端莊,在頭髮飾物上要合乎體統,並且要有善行;至於誰可以教導,保羅帶著權柄說,他「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她管轄男人」(2:12),並提到亞當的受造先於夏娃,而他們之所以被逐出伊甸園正是因為女人沒有順服在這個次序之下,以致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保羅以這個詮釋作為論據,指示女人不可教導(這是指在公眾崇拜時,而不是泛指任何情況,例如:在家裏),只要事事順服地安靜學習(2:11、12)。

學者就這個指示有很多討論,最基本的討論就是,這個指引是否屬於信仰道德的層面,以致對於不同年代或不同社會文化的信徒都有絕對性的權威,而信徒應按著字面的意思去遵守;還是它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只適用於當時特定的文化處境,後來的信徒不需再按字面的意思遵守,但需要從中找出屬靈含意並實踐[6]。有學者認為這個指示是屬於後者,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女人可以禱告或講道,只是在禱告或講道時要蒙頭,作為服權柄的記號(林前 11:3-15),而保羅說「婦女應該閉口不言」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林前 14:34-35)是針對當時在公眾崇拜時說方言的問題,保羅的目的是不讓信徒受希臘偶像文化的影響,仿傚當時的靈媒(多數是女性)在領受了「神諭」後就隨意說話,以致混亂了崇拜的秩序[7],也就是說這兩句說話都有其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不一定能應用於今日的教會崇拜。但也有學者認為這個指引應該屬於前者,因為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關乎所有教會,而不是特定某一所教會或某一個文化處境。這兩種看法都各有其論點,筆者較認為學者斯托得的著作所論述的可供讀者參考,他認為當時負責教導的是在領袖的位置,所以保羅認為女人不應該佔據這樣重要的位置,不過斯托得也指:如果按著主耶書亞對作領袖的指示是「……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可10:43-44)「那麼說來,若有女人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志作領袖,又有甚麼不當呢?」 [8]

在「女人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之後的這一句「然而,女人若持守信心、愛心,又聖潔克制,就必藉著生產得救。」(2:15),但肯定兩者是相關的:大部分學者認同這裏的「得救」是指屬靈上的,而不是指婦女能順利分娩或在過程中免去了肉體上的痛楚;更不會是指婦女因生產而得著救恩,因為兩者沒有直接的關連(人是因著信而得救的),由於之前提到夏娃犯罪,這讓人聯想到夏娃犯罪之後,上帝應許人會因女人的後裔而得救,於是推測這是指人要藉耶書亞的出生而得救,但「生產」(τεκνογονίας teknogonias)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childbearing;生育」,指的是生產的「過程」,而不是「產物」,所以不是單單指有孩子「出生」,所以這推測未必能確立,筆者參考了CNET Bible 就這一節的註釋,較認同這裏指的可能是女人不應像男人那樣作教導,而是要履行女人的角色去生育,這樣就能脫離伊甸園內男女角色互換的後果,因而得救[9]

D. 領袖的資格(3:1-16

這一部分是關於怎樣甄選合資格的領袖,提到的分別是監督和執事。在新約時代,「監督」(ἐπίσκοπον episkopon)和「長老」(πρεσβυτέρος presbyteros)在職責上是相同的[10],這兩個稱呼的分別只是在於「長老」有著猶太的文化背景,而「監督」有著希臘的文化背景。保羅說若有人想作監督,這是一件好事(3:1),但要經過甄選,而條件是他「必須無可指責」,也就是要有好名聲,而「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所指的不一定是只結過一次婚(即離婚或再婚者都不合資格),而應該是指要對妻子(婚姻)忠誠,也就是不可同時有兩位或多位妻子。他也要有好品行和善於教導,沒有惡習,更要管理好自己的家(3:2-4),因為「人若不知道怎樣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3:5)他在教外也要有好名聲,「免得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羅網裏」(3:7),可見作監督的人就是上帝的管家,因此對他的要求是全方位的,無論是在家或在教會、在信徒或非信徒面前,都要以自己是監督這個職份為念,言語行為都要謹慎,免得使上帝的家蒙羞。正因為「監督」是這樣一個重要的位置,剛信主的不可擔此重任,因為「恐怕他自高自大,落在魔鬼所受的懲罰裏」(3:7);這裏提到「魔鬼的羅網」或「魔鬼所受的懲罰」是指當主再來時,他會對世人作終極的審判,那些不是屬於主的將受到魔鬼一樣的刑罰(參太 25:41)。保羅提出這樣嚴重的後果,是要讓提摩太在選擇監督的事上,千萬要慎重。

至於執事(διακόνους diakonous; 意思是「僕人」),對他的要求也與監督相似,要「沒有可責之處」(3:10),有良好的品行和在信仰上穩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如上所述,是指要對婚姻忠誠),並且管理好兒女和自己的家。而惟一與監督不同的是,保羅沒有要求執事要善於教導,因為執事的工作主要是行政方面,是監督的助手;此外,又提到女執事( γυναῖκας gunaikas[11],對她的要求是「莊重,不說閒話,有節制,凡事忠心。」(3:11)

保羅在交代完這些有關教會管理的指引後,或許擔心提摩太會感到壓力太大,於是說他會盡快到他那裏,如果他延誤了,提摩太也知道在上帝的家中該怎樣做(3:15)。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上帝的家的定義:「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3:15)所強調的是,教會是由真理所建築而成的,真理來自主耶書亞純正的話語,而負責持守真理就要靠一班教會的領袖去教導真理,杜絕假的教導,這與保羅在開始時針對假教師的問題是相呼應的。教會就是永生上帝的家,這其實是一個極偉大的奧祕,以至保羅不得不稱頌:「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3:16)這篇可能是當時已流傳的讚美詩,當中對主耶書亞的生平作了順序的描述,由他道成肉身,到聖靈藉他在地上事奉,以至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贖,從死裏復活,一直到升天,被接在榮耀裏,也強調他在每一個階段都是人、甚至是天使可作見證的事實。而教會作為上帝在地上的家,它的功能就像這首讚美詩那樣,是要向人傳揚和見證耶書亞所成就的事。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第4至6章是關於教會的牧養,而在論到怎樣牧養會眾之前,保羅先對提摩太說出在牧養上,他要面對的挑戰。第一,外在的牧養環境就是「聖靈明說,在末後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誘惑人的邪靈和鬼魔的教訓。」(4:1)「末後的時期」可以理解為由耶書亞成就救恩,開啟了彌賽亞的國度後,一直至他再來作王的這段時期,都無可避免地會有假教師的出現,事實上,主耶書亞也曾這樣預言過(太24:11)。保羅稱那些假教師為撒謊者,稱他們所傳的為「邪靈和鬼魔的教訓」(「教訓」在原文是複數),又特別指出當中的兩個假教導: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4:1),這兩樣其實都是上帝所造的,都是好的(4:4),結婚是可以的(創 2:24),各樣食物都是可以吃的(可7:19),信徒只要明白這真理又存著感恩的心領受,這兩樣就都成為聖潔了(「聖潔」在原文是被動式,即被【上帝】所潔淨),反映假教師在教導人要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才可成為聖潔(即透過基督以外的方法提升自己的聖潔程度)。這些都是違反真理的,但有些人的良心像被熱鐵烙了一般,像是失去了判別是非的心[12],就會聽信了這些教導。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些事(上面所說關於假教師的教導)提醒弟兄們,就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這裏的「執事」不是作某教會的執事,而是指每位信徒其實都是上帝的執事(僕人),就如保羅在林前 3:5 說:「我們都是上帝的執事,……照著主給各人的恩賜去做罷了。」提摩太既要在正確的教義上受栽培,也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4:7)。接著保羅勉勵提摩太要操練敬虔[13],他用了一個比喻「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4:8)在當時的希羅世界,運動和體育競賽是很普遍和受歡迎的活動,運動員為了操練身體應付賽事,都會努力不懈,更何況是信徒,豈不更應為信仰而努力不懈嗎?運動員操練好身體是為了短暫的獎賞,但信徒卻應當為「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這正是信徒勞苦所盼望的獎賞。

提摩太要面對的第二個挑戰就是他在年紀上的「不足」,所以保羅鼓勵他:「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4:12)他雖然年青,但可以在言語和行為上做好自己,不要讓年輕成為他事奉上的攔阻,他要以宣讀聖經,勸勉,教導為念(4:13)。在當時的公眾崇拜,聽道是最重要的一環(因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聖經經卷),而負責教導的人會先讀經文,然後教導和勸勉,保羅要提摩太按著上帝所給他的恩賜殷勤地去事奉,就必然會有長進,成為別人的榜樣,而當提摩太這樣去操練敬虔時,「既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4:16),指的並不是在提摩太那裏有救恩,而是指當提摩太這樣活出他的救恩,就能讓其他信徒效法他,也活出這份救恩。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這部分保羅開始就教會內各群體的牧養作出指引,首先是提摩太要對待信徒如同是自己的父母親和兄弟姊妹(5:1-2),但在對待年輕的婦女時,則要「清清潔潔地」(5:2),也就是不要心存歪念或有曖昧行為,要保持純潔的關係,可見保羅給提摩太的意見都是很實際的。接著有較多篇幅是講到寡婦,在那時代,男的往往因工作、生病或戰爭而早死,以致他們的妻子會頓失依靠,生活陷入困境,而照顧她們就成為教會的責任(參徒 6:1,雅 1:27),但在照顧寡婦這事上,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1)要分辨哪些才是真正守寡的婦人(5:5-6);2)要教導會眾去分擔照顧寡婦的責任(5:4、8),因為這既可減輕教會在經濟上的負擔,也能讓教會的資源用在真正無助的寡婦上(5:16)。

另外,保羅又指示有哪些寡婦才是合資格被登記在名冊上(估計這名冊紀錄了由教會長期照顧的寡婦),她要「年齡必須在六十歲以上,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收留外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5:9-10)這些條件都足以證明這些寡婦無論是年齡上和敬虔上,都是配得接受教會的照顧。但年輕的寡婦就不合資格,因為她們若情慾衝動,就會想嫁人,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大概是指在登記前要許願不再結婚),以致被定罪(5:11-12),所以保羅希望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免得她們懶惰,慣於挨家閒逛,好管閒事,說些不該說的話 (可能是指不正統的教導;參多1:11),甚至轉去隨從撒但(5:13-15)。

此外,也要保障長老的生計,尤其是那些勤勞講道去教導人的,因為他們是全時間事奉,沒有收入,保羅引用了《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5:18)和一句來自主耶書亞的教導:「工人得工資是應當的。」(參太 10:10)去指出長老應當得到加倍的敬奉(5:17),也就是應以報酬來敬重他們(另參林前 9:9,加6:6)。要謹慎處理控告長老的案件,要按照《申命記》17:6的原則,非有兩三個證人就不要受理(5:19),在審理案件時,要在眾人面前,以示公開公平,不可存成見或偏心(5:21);要保守自己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包括:不可急於給人行按手禮(5:22),保羅要提摩太「保守自己純潔」,接著就提到他的健康:「為了你的胃,又常患病,不要只喝水,要稍微喝點酒。」(5:23),估計這兩節的關連是提摩太在保守自己的純潔上非常謹慎,以致可能滴酒不沾(清酒、濃酒都不喝;參利 10:9),但保羅勸他可以稍微喝點酒,因酒有消毒作用,對他的腸胃有益,可見保羅對提摩太的關心,真的是如同父親對待兒子一樣。

按著提到的一群信徒是作奴隸的,對他們的牧養就是要教導他們尊敬自己的主人,即使他們的主人也是信主的,也不應該輕看他們,反更要好好地服侍他們,因為這對信徒自己也是有益處的(6:1-2;另參西 3:22)。關於牧養的指示,保羅又再次提到凡是「不符合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與合乎敬虔的教導」(6:3),都是別的教義(另參加1:6,林後 11:4),而那些假教師其實都是一些自高自大,專好爭辯的人,他們只會製造嫉妒、紛爭、毀謗、惡意猜疑,他們裝出敬虔的外表,但其實動機只是為了財利(6:4-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提到關於假教師的動機是為了財利,保羅以此叮囑提摩太,除了敬虔之外,也要有知足的心,只要有衣有食,就應該知足(6:8)。人若是貪財,就會陷入誘惑和慾望中,使自己沉淪和敗壞,甚至背離信仰(6:9-10),無怪乎保羅在此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這一部分是保羅給提摩太的個人囑咐,提醒他是「屬上帝的人」,指出他有屬天的身份,以此謹記他將來要向上帝交賬,所以他要逃避這些事(即假教師的行為和動機),「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6:11),也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直譯是「要奮力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可見保羅知道要讓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事奉,他要面對的挑戰的確不易,但保羅鼓勵提摩太要作美好的見證,他以主耶書亞也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過美好的見證去鼓勵提摩太(6:13):耶書亞曾對彼拉多說,他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他的國是將來那要來的天國,而他是天國的王,他的降生就是要為此作見證(參約18:36-37)。所以,保羅要提摩太守住這一切的命令,直到主耶穌基督顯現(6:14)。論到主的再來,保羅再次以一首讚美詩去稱頌他是獨一的權能者,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滿有尊貴和權能(6:15-16)。

最後的一段是對那些在今世富足的人的教導,提摩太要囑咐他們不要以財富自高,而要多行善事,樂於施捨,因為這是為自己的將來積存財富(6:17-18),而這才是他們真正的生命。最後保羅勸勉提摩太要持守託付,躲避世俗的空談和假冒知識的矛盾言論,並以祝福作結(6:20-21)。

 

結語: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提摩太前書》是一封關於怎樣管理和牧養教會的書信。教會是上帝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由一班信徒群體所組成,而作為領袖一方面要致力讓教會持定信仰,也就是持定主耶書亞(耶穌)純正的話語,另一方面要活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樣才有資格去好好牧養教會的各群體,讓每一個信徒都能活出蒙主悅納的生命。然而正如這書信提到,在末後的日子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些誘惑人的假教導,所以保羅勸提摩太要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和作美好的見證,直到主的再來,可見這是一場信徒必然要面對、而且要持續對抗的屬靈爭戰(或真理的競賽),保羅沒有低估當中的難度,是以他鼓勵提摩太在面對牧養上的真實困難時,既要持定信仰,也要持定永生,把眼目放在永生上帝的身上,因為祂就是我們勞苦服事的緣由和盼望。事實上,不論是保羅、提摩太、當時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以至現今我們每一個信徒,我們其實都是上帝的家的執事,同樣是被上帝託付了使命,當我們現在讀這封書信時,是否也同樣得著保羅對提摩太的提醒和鼓勵?知道我們要持定信仰,並在奮力持定信仰的同時,也要持定永生,以此為我們事奉的盼望。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這樣持守直到主的再來,也讓教會這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能屹立不動搖,叫人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有學者認為這信是他人的冒名之作,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書信中有很多「獨有」的字,並沒有出現過在保羅的其他書信,欠缺保羅慣常的用字特色;第二,書信中提到的教會結構和職位,要在第二世紀才出現;但學者對這兩個原因提出的反駁是,遣詞用字是會因應環境和收信對象的不同而有改變,而且保羅可能是口述而由他人代筆,所以不足為據;這信中提到的有關「監督」和「執事」其實早在《使徒行傳》中已有提及(徒 14:23,20:17、28),並不是要到第二世紀才出現。

[2] 從保羅的書信可見,他與提摩太有緊密的關係,例如:保羅與提摩太一同發信(帖前 1:1,帖後 1:1,林後 1:1,腓 1:1,西 1:1,門 1);又對提摩太用了一些不同的稱呼,例如:「弟兄」(帖前 3:2,林後 1:1,西 1:1,門 1 );「同工」(帖前 3:2,羅 16:21);甚至是「兒子」(林前 4:17,提前 1:2、18,提後 1:2,2:1,腓 2:22)。

[3] 提前 1:1,2:3,4:10;多 1:3,2:10,3:4。

[4] 提前1:3,4:11,5:7,6:13、17。

[5] 有學者認為有兩份古代的猶太文獻或許有助我們明白這裏所指的家譜是甚麼,一份是《禧年之書》(The Book of Jubilees;公元前135-105),另一份是《聖經古跡》(The Biblical Antiquities;公元前 70年),前者重述舊約故事,把從創世至上帝在西奈山頒授十誡的這段歷史分為各個禧年,當中提到許多名字,例如:亞當和夏娃的兒女,以諾的家庭,挪亞的祖先和後裔,以及那七十個下埃及的人的名字。後者敘述的舊約故事更詳盡,從亞當被造至掃羅王死亡為止,當中同樣加插了很多幻想式的細節。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台灣,校園,200 ),頁63。

[6] 另一個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的例子:主耶書亞吩咐門徒要彼此洗腳(約 13:14),就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為客人洗腳是當時普遍的文化(路 7:44),通常是由家主的僕人去做,是卑微的工作,耶書亞提出這個吩咐是要門徒以謙卑、作僕人的心態去彼此服事,所以,現今的信徒也不是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為信徒洗腳,而是要實踐當中的屬靈教導原則。

[7] 參新約綜覽系列之《哥林多前書》文章摘要〈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8] 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頁117。

[9]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15) 頁1873。

[10] 在《使徒行傳》14:23 所載保羅和巴拿巴「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presbyteros),禁食禱告後,把他們交託給他們所信的主。」,在徒 20:17 記載到「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presbyteros)來。」但當保羅對他們說話時,卻稱呼他們為「監督」,徒 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episkopoi),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11] 「女執事」這個字在原文是gunaikas;意思是「女人或作妻子」,是以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指執事的妻子,但由於之前提到監督時也沒有提及他們的妻子,所以難以理解為何特意要這裏在提到執事後又提到他們的妻子,況且當時也的確有女執事的例子,「我對你們推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diakonos)」(羅 16:1)。

[12] 有人認為這是指被魔鬼烙上了印記,是屬於魔鬼的。參啟14:9-11。

[13] 「敬虔」這個字在這封書信共出現了八次:提前2:1,3:16,4:7、8,6:3、5、6、11。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從接待猶太人到祈禱的反思

(圖為站在哭牆前面的一名女子)

朗讀(粵語):

朗讀(普通話):

從接待猶太人到祈禱的反思(作者:Caleb)

近日有機會接待一位到香港工幹的猶太女士,她分享到國家被恐怖襲擊,每日也擔心在以色列的親友因戰火受害,又因身邊認識的年輕人在還未真正活過人生的日子就已去世而難過,沮喪因政見不同而要失去交往多年的阿拉伯朋友,目睹自己的同胞被親巴勒斯坦人士的歧視、拒絕甚至受到生命的威脅而求救無援等。她感到好無助,不知道如何面對,每晚也睡不好……。

聖經裏不止一次提及以色列,也明示在上帝對世人的拯救計劃裏,猶太人有重要的位置,上帝的眼目和愛一直都沒有離開過猶太人。雖然該女士頭腦上明白也知道這事實,但她在這水深火熱的情況下,卻不懂如何透過祈禱去尋求上帝的心意和幫助。我們感恩當晚有機會讓她知道基督徒也會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禱告,並帶領她一起禱告,一起同心祈求上帝的幫助。甚願她能早日重新與上帝建立關係,成為她人生路上及時的幫助。而其實在基督徒中,也有不少人是從不或絕少向上帝祈禱的,他們往往也未能經歷上帝在他們生活裏的真實。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來4:16)

祈禱是人與上帝最直接的溝通方法,這可以是純分享、求助、感謝、讚美、求問、代求,但最重要的就是我們願意親近祂、依靠祂,坦誠地向祂傾心吐意。而心裏無上帝的人不會祈禱求助或感恩,因為他們相信人定勝天,他們靠自己的能力和方法去克服困境,捱不了或走歪了是常態,僥幸捱得過卻巳七勞八損,慘不忍睹,也不會去感謝上帝白白賜給他們的天賦能力去走過困境。他們不知道,憐憫世人的上帝往往在困境中會為人開一條出路,使人經歷上帝的拯救和恩典,也透過屬上帝的人去為他們代求和祝福,讓他們可經歷上帝的真實。事實上,人謙卑領受了耶穌基督賜下的聖靈後,即使人不懂得為自己祈求,聖靈也會觸動人心去祈禱,並親自以說不出的嘆息為人祈求(參羅8:26)。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愈親密,愈多交流分享,也愈認識對方的喜惡,愈想討對方的喜悦。因為愛上帝而自發向上帝祈禱的人,就是在邀請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中帶領我們,使自己經歷與上帝同在的體驗,也越來越明白上帝的心意,生命越來越榮神益人,成為美好的見證。說自己是信上帝但不常祈禱的人,則名存實亡,如夫妻冷戰或朋友鬧翻、拒絕對話導致彼此關係破裂,恍如未信主前的生活,其實是沒有讓上帝與他同行,以致靈命毫無長進。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一起為上帝賜給我們有祈禱的權柄而感恩,祈求我們戒掉用一種指示上帝,像是拜黃大仙式的禱告,學習坦然無懼地去到祂面前,以謙卑受教的心向天父發出心底裏的渴慕和呼求,以致能被上帝打開那屬天的眼界,學懂更貼近祂的心意,有上帝與我們同行走那永生的道路,從今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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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腓利門書》: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利門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使徒保羅寫信的圖像 by Rembrandt van Rijn c.1657 in public domain

 

簡介《腓利門書》

書名:腓利門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ΗΜΟΝΑ,意思是「致腓利門」。

作者:使徒保羅(1節)。

對象:主要收信人是腓利門,也包括亞腓亞姊妹,亞基布,以及在腓利門家裏的教會(1-2節)。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第一次被囚期間所寫[1](見1、9、10、23節)。《腓利門書》中保羅所提到的許多人物,在《歌羅西書》中同樣被提及,例如:亞基布(2節;西4:17)、阿尼西謀(10節;西4:9)、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24節;西4:10、14)和以巴弗(23節;西1:7、4:12)。這封信很可能是與《歌羅西書》在差不多時期所寫並從同一地點發出,由阿尼西謀陪同推基古把書信帶回歌羅西(參西 4:9)。

書信特色與主題:《腓利門書》是保羅書信中最短的一封,希臘文只有 335 個字。這封信不像保羅其餘的書信,它沒有明顯的教義,而更像是寫給朋友的一封信,當中充滿了愛與個人感情,也展現出他與腓利門在主內的友好關係;但這封信同時又經過精心撰寫,以達到預期的目的。書信的主題是保羅就歌羅西一間家庭教會的主人腓利門與他的奴隸阿尼西謀之間的問題,去請求腓利門憐憫並饒恕阿尼西謀對他的冒犯,並請求他接納阿尼西謀,而且要因他是主內的弟兄而視他為珍貴的家庭成員。這信是由保羅親筆所寫(19節),它使我們更接近使徒保羅的心,使我們能夠實際感受到他深切渴望使基督的愛成為信徒行為的首要準則。雖然這封信是直接寫給個人的,但它某程度上也是一封公共信件,因為其收件人也包括「你〔腓利門〕家裏的教會」(2節)。它同時包含的私人和公共特徵在保羅的著作中是獨一無二的;它不僅涉及腓利門和阿尼西謀之間的事情,而且還向信徒群體傳達保羅的信念,即教會的所有信徒都應該彼此接納和相愛。

書信的處境:關於這封信的前因到底發生了甚麼事,阿尼西謀又是否從主人家逃跑的奴隸,這封書信的內容並沒有給我們留下具體清晰的線索,以致學者間也有許多不同的推測,當中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看法:

1)傳統上認為阿尼西謀因為惹事(有說法指他甚至偷了主人的財物;見18節)而逃跑,及後跑到羅馬遇上被囚的保羅,由保羅帶領歸信基督。保羅知悉阿尼西謀的身分,就決定差他回腓利門身邊,並寫了這封信給腓利門,勸他因為信仰的緣故接納阿尼西謀,並且應許會償還阿尼西謀所虧欠他的。在當時,倘若逃奴被逮,奴隸主可以採取措施逮捕並殘酷懲罰逃跑的奴隸,甚至可以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事實上,不僅奴隸會被遣返,窩藏他的人也會受到起訴,並且被追究責任。[2]在這信中保羅絲毫沒有提及阿尼西謀的悔改,他甚至表達自己原先想要把阿尼西謀(一個逃奴)留下,這削弱了這個推斷的可信性。

2)另一個觀點是,阿尼西謀可能在某件事上得罪了主人腓利門,或與主人出現矛盾,於是特地去羅馬找主人的朋友保羅去作為中間人協助調停,以消除主人的怒氣或化解誤會,使二人得以恢復正常的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奴隸暫時離開主人家便不算為逃奴。[3]期間保羅帶領阿尼西謀歸信基督,於是這封信除了是替阿尼西謀求情,也是希望腓利門能視阿尼西謀為主內的弟兄。

3)在當時一些熟練或受過教育的男性奴隸,會經常被派去執行主人所委託的任務。因此也有看法認為阿尼西謀是被腓利門所差派去服事保羅被囚時的起居飲食,期間阿尼西謀歸信基督,而保羅寫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腓利門能讓阿尼西謀成為他宣教的同工。[4]

事實上,我們實在無法確定阿尼西謀跟他的主人腓利門之間到底出了甚麼問題,但從整封信的語調與內容推測,阿尼西謀應是在某事上得罪了他的主人腓利門,以致保羅在這封信的重點就是為他說情。所以,雖然這三個主流說法都無從確定,但若然從這個觀點出發的話,第二個推測的可能性也許會更大一點。

 

全書大綱

《腓利門書》遵循第一世紀的書信慣例,包含標準的信件開頭(1-7節)、正文(8-21節)和結論(23-25節)。全書的分段如下[5]

I. 問安(1-3)

II.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III.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IV. 結束的祝福(22-25)

 

《腓利門書》綜覽

問安(1-3

門1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δέσμιος Χριστοῦ Ἰησοῦ;直譯為「基督耶穌的囚犯」)保羅,同弟兄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

門2 亞腓亞姊妹,和我們的戰友亞基布,以及在你家裏的教會。

門3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在書信開首的問安,保羅刻意避免使用「使徒」來稱呼自己,因為這頭銜帶有權威的意味;他選擇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囚犯」,因為他不希望用使徒的權柄迫使腓利門答應他的請求。保羅曾三次於其他書信使用這個頭銜(弗3:1、4:1;提後1:8),「基督耶穌的囚犯」一詞暗示保羅因為基督耶穌作見證而被囚禁,他沒有視自己為羅馬帝國的囚犯,因他被囚並非因為犯罪,而是由於他對基督耶穌的侍奉。這封信的主要收件人是保羅親愛的同工腓利門,此外還有亞腓亞姊妹(普遍被認為是腓利門的妻子)、亞基布(參西 4:17),也有更廣泛的受眾,因為腓利門家裏的教會也包括在內(2節),這些信徒住在弗呂家的歌羅西。由於保羅當時還未曾到訪歌羅西(西2:1),而以弗所距離歌羅西相對較近,腓利門和亞基布可能是在保羅留在以弗所的時候認識他(參徒19:10)。保羅與腓利門應有密切的關聯,因為之後保羅在信中暗示,是他帶領腓利門歸信基督的(19節)。腓利門後來回到了歌羅西,成為了一個家庭教會的主人和領袖(2節),並且在信徒間帶來很多正面的影響(7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他慷慨地支持教會與信徒——也就是說,他很可能是作為教會的贊助人或捐助者(patron)的角色。這封信表面上是一封寫給腓利門的個人書信,實際上更可能是在崇拜中向信徒宣讀的。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門4 我在禱告中記念你的時候,常為你感謝我的神,

門5 因聽說你對眾聖徒的愛心,和你對主耶穌的信心。

門6 願你與人分享(κοινωνία;fellowship, partnership)信心的時候,能產生功效,讓人知道我們所行的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7 弟兄啊,由於你的愛心,我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因為眾聖徒的心從你得到舒暢

在這幾節中,保羅提到自己為腓利門禱告,當中部分內容是祈禱,部分是對腓利門行事為人的肯定。保羅的感恩是由他一再收到的報告(也許是透過以巴弗或其他人)所觸發的,即腓利門對基督的信和對他人的愛,並將這種愛以慷慨的方式表達出來(6節)。保羅聽說腓利門出於愛心的行為,也聽到眾聖徒的心如何因他的愛心而受到鼓舞,他聽到的這些消息給他帶來了極大的喜樂和安慰(7節)。相信保羅應該十分了解腓利門的性格,也對他有相當的信心,才在接下來的書信內容繼續提出請求,將腓利門的愛心行動提升到新的境界。這裏所用的詞語稍後會重複出現,例如:愛(5、7、9、16節)、禱告(22節)、分享或夥伴(17節)、良善(14節)、心(12、20節)、舒暢(20節)和弟兄(20節)等。可以說,這個感恩禱告的段落,是保羅接下來向腓利門提出請求的鋪墊。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門8 雖然我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做該做的事,

門9 可是像我這上了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門10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Ὀνήσιμον;useful)求你。

門11 從前他與你沒有益處(ἄχρηστον;useless),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εὔχρηστον;useful)。

門12 我現在打發他回到你那裏去,他是我心肝(或作「我的心腸」)。

門13 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

門14 但不知道你的意見,我不願意這樣做,好使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

8-21節是這封信的中心,到了這裏保羅開始進入正題。儘管他可以利用自己作為使徒的權威,敦促腓利門根據他的信仰做出正確的事,就是寬大地接納阿尼西謀,但保羅選擇將自己的請求建立在愛之上。保羅說阿尼西謀是他「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這顯然是指「屬靈上的兒子」,即阿尼西謀是由保羅帶領信主的。特別的是,保羅在這裏以阿尼西謀的名字去作為一個雙關語,他說:「從前他與你沒有益處(ἄχρηστον;useless),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εὔχρηστον;useful)。」(11節)而「阿尼西謀」這名字的意思正正就是「有益處」或「有用」,這在奴隸中是相當普遍的名字。11節中的「沒有益處」和「有益處」所指的或許是從前阿尼西謀與主人腓利門之間的糾紛以致他對腓利門無益,然而在他信主後,能夠代替腓利門在福音的工作上與保羅同工;不過,這裏更可能只是透過對比來強調一個重點,因此它並非一定是指向阿尼西謀從前有多沒用或得罪主人,而是強調阿尼西謀在歸信基督之後有難以取替的價值,他在信主後經歷了徹底的轉變,以致他能夠在上帝的國度中真正活出自己名字的意思。保羅雖然十分希望把阿尼西謀留下來幫助自己,但在清晰表達自己的意願後,他將這個屬靈兒子差回他主人腓利門那裏,將決定權交回給腓利門。

門15 他暫時離開你,也許是要讓你永遠得著他,

門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

門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κοινωνία;fellowship, partnership) ,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門18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算在我的賬上吧,

門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甚至你自己也虧欠我呢!

門20 弟兄啊,希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益處,讓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

門21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做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在15節保羅暗示,也許阿尼西謀暫時離開腓利門,當中也有上帝的心意,因為阿尼西謀在保羅的帶領下信主,這樣他再回來時便可以與他的主人腓利門建立更永久的關係,並與他一同得享永生[6]。保羅說阿尼西謀「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16節),保羅期望腓利門在阿尼西謀回去後能夠以恩慈待他,並以另一種眼光去看這一位奴隸,要歡迎他就像歡迎一個弟兄那樣。事實上,這個要求對於腓利門來說是相當大的挑戰,因為在古時奴隸被認為是奴隸主的財產,他們之間是一個絕對的從屬關係;相反,主內的弟兄卻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因此保羅這個說法不但對腓利門,甚至對整間家庭教會的信徒都不易消化,因為這需要他們在觀念上有一個徹底的轉變和更新。保羅說阿尼西謀對他而言是一個親愛的弟兄,並且說「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16節),當中「肉身」指的是阿尼西謀的奴隸身分,「在主裏」則指到他是在基督裏的弟兄。保羅的觀點是,原先阿尼西謀作為奴隸,本就是屬於腓利門的人,現在他不但在肉身的身分上是屬於腓利門的,從屬靈的角度看,更是他永遠的弟兄!因為奴隸的地位只是暫時的,在主裏的弟兄卻是一份永恆的關係。然而,阿尼西謀過去的罪仍然不容忽視,接住保羅對腓利門說自己願意承擔阿尼西謀所虧欠他的,經文並沒有指明是甚麼,但無論如何,保羅希望能算清賬,他願意就阿尼西謀對腓利門的虧欠承擔全部責任,使他們之間的和好並不存在任何芥蒂與虧欠。保羅同時提及腓利門也是虧欠他,而腓利門欠保羅最大的恩惠,就是他在基督裏的新生命。保羅希望腓利門既受了他的恩,現在就將恩惠施予阿尼西謀。最後保羅深信腓利門必順服,並且相信他所行的必過於自己所說的。

如前文所言,這段保羅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與此前保羅為腓利門感恩禱告的段落(4-7),兩者的用詞有不少共通的地方: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門5 因聽說你對眾聖徒的愛心,和你對主耶穌的信心。

門7 弟兄啊,由於你的愛心,我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

門9 ……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門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

門6 願你與人分享(κοινωνία)信心的時候,能產生功效……

門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κοινωνία) ,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門6 ……讓人知道我們所行的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14 但不知道你的意見,我不願意這樣做,好使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

門7 ……因為眾聖徒的心從你得到舒暢

門12 我現在打發他回到你那裏去,他是我心肝(或作「我的心腸」)。

門20 ……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

保羅在前段讚揚了腓利門對其他信徒的慷慨,以及自己從他的愛心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眾聖徒的心也得到舒暢。當相同的用詞再次出現在後段的請求中,保羅的用意是希望腓利門對眾聖徒的愛心和善行能維持不變並延續到阿尼西謀的身上!保羅盼望腓利門能答應他的請求,這樣,他的心也就能像第7節的眾聖徒那樣從腓利門那裏得到舒暢(20節)。

結束的祝福(22-25

門22 此外,還請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著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回到你們那裏去。

門23 為基督耶穌與我一同坐監的以巴弗問候你。

門24 我的同工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候你。

門25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

保羅宣布他計劃在獲釋後到訪歌羅西,除了是探訪當地的信徒,也是希望可以看見腓利門的信心所產生的果效。在《歌羅西書》的結尾,我們看見保羅打發推基古到歌羅西(西4:7),並說:「我又打發一位親愛忠心的兄弟阿尼西謀同去;他也是你們那裏的人。他們要把這裏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西4:9)因此,《歌羅西書》很可能是連同《腓利門書》,由推基古(他一向是保羅的信差,參弗6:21)並在阿尼西謀的同行下,被帶到歌羅西教會與腓利門手中。縱使這封書信並沒有記錄腓利門的決定,但是從這封書信最終被保留並流傳下來,相信腓利門必然沒有辜負保羅的信任,去寬恕並接納阿尼西謀這個同屬基督的弟兄。

 

《腓利門書》所呈現的保羅

在《腓利門書》中,使徒保羅對自己有幾個不同的身分定位,也許我們可從這個切入點的幾個面向去看看信中呈現的保羅,以及思考我們可以從保羅身上學習的地方:

1. 作為屬靈長輩和領袖:保羅是初期教會的屬靈領袖,也是帶領腓利門信主的屬靈前輩。正如保羅自己所說,他可以靠著基督(他的屬靈輩份、權柄)放膽吩咐腓利門做該做的事,然而他卻對腓利門說:「寧可憑著愛心求你,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求你。」(9-10節)從這封信的結構用詞,都看見保羅是怎樣慢慢作出鋪墊、小心提出建議,希望引導腓利門作出一個正確合宜的決定。事實上,保羅要求腓利門所做的事,是需要腓利門去突破當時社會上奴隸制度的框架,並放棄自己的一些權利或利益,因此保羅並沒有選擇利用他使徒的權柄去要求或命令腓利門做任何事,他反而謙卑自己,尊重腓利門,以彼此信任的同伴關係出發、用愛心向他請求,鼓勵他在基督裏順服上帝的旨意。最終,他希望腓利門所作出的決定,他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14節)。

2. 作為代求者:保羅作為一個中保的角色,他不但為阿尼西謀向腓利門提出請求,並且願意替阿尼西謀償還他的虧欠,以恢復阿尼西謀與腓利門的關係,這正是基督工作的圖畫——罪人虧欠上帝,就如同阿尼西謀虧欠腓利門,他們都需要被寬恕和接納。保羅願意透過自己付出代價來實現他們之間的和解,這與耶穌在罪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同。保羅像基督一樣,願意為弱勢的人挺身而出,並且付出雙方和好的代價。即使當時保羅正被囚,然而他沒有因著自己的困難和身處的環境而攔阻他成為一個使人和平的人。而作為一個代求者,保羅自己的生命見證亦至關重要,這也是他這次代求的關鍵,因為一個能夠展現出上帝的愛和恩典的生命,他的代求才會有足夠的說服力,而並非只有空泛的屬靈言辭卻沒有實在的生命見證。

3. 作為弟兄:這信中有不少人名出現,保羅卻獨以「親愛的[同工/弟兄]」去形容腓利門和阿尼西謀,且同樣稱呼他們為自己的弟兄(7、16、20節)。阿尼西謀雖信主不久,保羅在信中卻對腓利門說,阿尼西謀「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16節)阿尼西謀雖然地位卑微,但保羅視他為「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10節)、「他的心肝」(12節),他希望腓利門可以和自己一樣,視阿尼西謀為主內的弟兄,可以接納他,像接納保羅一樣(17節)。也就是說,在主裏的身分打破了世俗層面中主奴關係的身分差距,因為凡受洗歸入基督的就「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3:28)一個在主裏同蒙主救贖恩典的群體中,人的身分地位、外在的條件環境,就不應再是衡量一個人價值的指標,因為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得救,既然如此,便沒有甚麼可自誇的,反要平等地看待所有主內的弟兄姊妹。因為教會是一個多元的群體,若主內肢體能夠既多元又有合一的團契,便能真正活出和見證基督福音的信息。

4. 作為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在這封信兩次提及自己為基督耶穌被囚(1、9節),他一直所做的福音工作,包括所受的捆鎖,都是為著基督的緣故。《腓利門書》與其他保羅書信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沒有提及耶穌基督的救恩,他的受死與復活,甚至也不像其他書信那樣有明顯的教義。雖然《腓利門書》表面看來只是使徒保羅所寫一封真摯的書信,然而它內裏所蘊藏的更像一部微型的福音書——保羅為阿尼西謀的付出,正正就是耶穌對保羅的付出!保羅原是熱心迫害教會的人,但耶穌基督接納他,為他擔起罪債,他悔改後就成為有益於上帝的人,是傳播福音最廣的初期教會領袖。而保羅作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就效法主,將主做在他身上的事做在別人身上。當保羅經歷過上帝的愛和恩典後,在信中我們看見,他把阿尼西謀帶到上帝面前,促使上帝與人和好;又盡力使腓利門與阿尼西謀復和,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好。在《腓利門書》,保羅雖然沒有選擇使用很多高深的言語,但他以自己的生命、以確切的行動去展現上帝和平的福音。

 

結語: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

《腓利門書》這封短小的書信藉著保羅為阿尼西謀向腓利門代求一事,向我們傳遞一個使人和好的信息。這封書信沒有甚麼高深的言語和教義,只有保羅懇切地為人作出的代求。從這卷書我們看見的是保羅對人的謙卑、愛與尊重,他願意付出代價去為人代求,亦看見他如何平等地看待所有在主裏面的弟兄姊妹。這也是今天對我們的呼召和提醒,我們其實也就如阿尼西謀一樣,我們虧欠上帝,本身對上帝毫無益處,耶穌基督卻為我們擔當罪債,讓我們能坦然無懼地回到天父上帝那裏去,重新成為一個對上帝有益處,對天國有用的人。盼望這封書信都成為我們的提醒,使我們不要只在嘴唇上親近上帝,把屬靈的知識只停留在腦袋裏面,而是必須要把所聽的道付諸實行,在生活中把福音活出來;在這個充滿紛爭的世界去盡我們的所能,甚至不惜付出代價也要成為一個和平之子,以生命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就是在未信者與上帝中間,並在信徒之間去締造和平!


[1] 《腓利門書》被普遍認為是保羅的四封「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在被囚期間所寫的。而寫作地點大多認為是羅馬,但也有其他學者(例如N. T. Wright)主張以弗所的可能性更大,而以弗所與歌羅西的距離亦較近。雖然寫作地點不能完全確定,但對我們理解這書信的影響不大。有關更多「監獄書信」寫作地點的資料討論,見《腓立比書》查經摘要註腳3《歌羅西書》查經摘要註腳1

[2] Ralph P. Martin, Ephes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IBC;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36-137.

[3] John Byron, Recent Research on Paul and Slavery (Sheffield: Sheffield Phoenix Press, 2008), 116-137.

[4] Sara C. Winter, “Paul’s Letter to Philemon”, NTS 33.1 (1987), 1-15.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5.

[6] Ralph P. Martin, Ephes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IBC;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44.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以弗所書》:讓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以弗所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伊斯坦堡考古博物館存放的一塊第二聖殿時期聖殿山出土的石牆(內容見註7),保羅可能用來寓意外邦人和猶太人之間的分隔(見2:14);來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以弗所書》

書名:以弗所書,希臘文ΠΡΟΣ ΕΦΕΣΙΟΥΣ,意思是「致以弗所(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1]

對象:以以弗所為首,並當時在小亞細亞一帶(多數以外邦信徒為主)的眾教會[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0 至 62 年間。

成書地點:羅馬[3](被囚中;參 3:1、4:1、6:20)。

寫作背景:以弗所是當時羅馬行省亞細亞的首府,位於東西、南北的兩條交通要道之上,並且有港口碼頭,是當時整個地中海地區三大城市之一,人口估計達25萬以上,是個商貿、學術、娛樂及偶像崇拜都十分蓬勃的城市。以弗所是早期教會的重鎮,所以保羅在當地傳道、勸戒信徒、與猶太人辯論、行神蹟和治病等達三年之久(徒19:10-12、20:3、31)。由於主的道在當地十分興旺,許多人願意脫離拜偶像的異教生活和邪術(徒19:17-20),嚴重影響了當地跟朝拜亞底米女神相關的行業(徒19:24-29)。可以想像,當時在短時間內以弗所和附近一帶地區有許多初信主的人加入教會,以致信徒的靈命和品格極為參差,信徒的行事為人和彼此之間的關係也有待改善,而這信可能就是保羅針對著當時這些信徒的情況和教會的處境而寫的。

書信特色:

1)作者和寫作對象都具爭議,寫作目的也不容易理解(下文再討論)。

2)跟其他保羅書信中指出教會問題的情況不同,這書信中幾乎沒有提及任何教會的問題,內容較多鼓勵和讚賞。

3)傳閱的書信:保羅曾有近三年時間在以弗所傳道,但信中沒有問候個別信徒,甚至暗示有寫作對像可能不認識他(3:2),而且內容無針對個別教會的情況,加上早期可靠的手抄本並沒有「在以弗所」(1:1)[4],因此學者大多認為這是教會之間傳閱的書信,並非單獨寫給以弗所的教會。

4)內容的脈絡和用詞跟《歌羅西書》有許多相似之處,學者估計有可能《以弗所書》是以《歌羅西書》作為寫作的框架,但無論如何,從兩封書信的內容和用詞可見,它們的寫作時間十分接近。

5)較多從屬天或屬靈的角度來指導和勸告,例如:提及創世以前(1:4)、空中的掌權者和邪靈(2:2)和屬靈爭戰的教導(6:11-12)。

6)較為宏觀的教會觀,例如第二章清楚指出教會是由外邦人和猶太人組成的,其中保羅用一個「新人」的圖像指向雙方的信徒,而不像林後5:17那樣用「新造的人」的圖像指向個人。

7)經文較多同時提及三一神,例如:1:17、4:4-6。

寫作原因/目的:基於《以弗所書》的內容和特色、《使徒行傳》相關的歷史背景,我們可推斷保羅寫這書信大概有以下幾個可能的原因:

1. 由於這書信的內容較多讚賞、少責備,相信是為要鼓勵以以弗所為首,在小亞細亞一帶的信徒。

2. 教導許多初信主的外邦信徒認識基督信仰的屬靈層面、自己的屬靈身分和要榮耀上帝的使命。

3. 教導外邦信徒要致力與其他信徒和猶太信徒合一,從宏觀的角度認識基督教會的組成。

4. 教導外邦信徒認識自己能加入神家其實原是不配的,信仰上的一切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5. 勸告信徒必須靠著主離棄過去的舊我和價值觀,意識到過去拜偶像的希羅文化背後有著邪靈和魔鬼勢力,並教導信徒讀者認識屬靈爭戰和應當怎樣面對。

全書大綱:

《以弗所書》跟一些其他保羅書信的結構相似[5],可分為上下兩半:1-3章和4-6章;而詳細的分段如下[6]

I. 在耶書亞(耶穌)裏的信徒:

A. 上帝在信徒裏的工作(1:1-14)

B. 保羅的禱告(1:15-23)

C. 在耶書亞裏得生(2:1-22)

II. 保羅的事工(3:1-21)

III. 在「身體」裏的信徒(4:1-32)

IV. 在世界裏的信徒:

A. 光明的兒女(5:1-20)

B. 對於各關係的意見(5:21-6:9)

C. 穿上上帝的軍裝(6:10-18)

V. 最後的問安(6:19-24)

I. 在耶書亞(耶穌)裏的信徒:

A. 上帝在信徒裏的工作(1:1-14

在這書信的問候語中(1:1-2),保羅介紹自己是奉上帝的旨意作使徒,並帶著鼓勵的口吻對以弗所一帶的信徒表達讚賞和肯定(見1:1「就是在基督耶穌裏忠心的人」)。然後保羅在1:3-14教導信徒讀者要對自己的屬靈生命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這包括好幾方面:

1)信徒所擁有的屬靈身分:上帝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預定我們會得著上帝兒子的名分(1:4-5)。

2)這個屬靈的身分的目的是為要讓我們歌頌上帝的恩典和彰顯祂的榮耀(1:6)。

3)信徒能藉著上帝愛子的血得蒙救贖,並在末後的日子裏和世上所有的一切都連於上帝所預備的彌賽亞(受膏者、基督),上帝是使用他去成就祂對世人的一切心意。

4)信徒能夠藉著基督成為上帝的產業。這產業源於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應許(申32:8-9),現在外邦信徒也透過基督加入成為上帝的子民,成為上帝的份(或產業)。留意1:11「得了基業」的原文其實是被動式,意思不是我們得了基業,而是我們被得為(上帝的)基業。

5)信徒在信主後按應許會有聖靈的內住為印記,表明我們是屬於上帝的(另參羅8:16)。

6)聖靈是信徒得基業的憑據(1:14)。這才是關乎信徒將要得的基業,而信主所領受的聖靈就是一個憑據,這就如首期一樣,讓信徒確信上帝必定會按照祂的應許去賜下其他的屬靈祝福和祂永遠的同在。(另參林後1:22、5:5)

B. 保羅的禱告(1:15-23

這段經文記載保羅為當地信徒的屬靈生命得以成長而禱告。他求上帝、榮耀的父啟示讓信徒對天父有更好、更充份的認識。當中「把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賜給你們」這句所指「靈」的含義在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有些會認為是指聖靈(原文跟聖靈的用詞一樣),但也有意見認為是指人的心靈、心思意念或悟性之類(理由是既然上文1:14已清楚指出信主的人有聖靈作為憑據, 1:17就理應不是繼續求上帝賜人聖靈)。但因為經文形容這是「啟示」的靈,故此筆者認為這理應指向聖靈,因為信徒在信主後雖然領受了聖靈,卻不等於完全順服於聖靈或被聖靈充滿,所以這裏理解為聖靈仍較為恰當。也就是說,保羅禱告希望信徒能讓聖靈在他們心裏發生果效,讓他們活出上帝的智慧,明白祂的啟示和心意,好順服在其中去達成上帝對信徒的心意,讓祂得著榮耀和頌讚。另外,保羅在1:19-23繼續教導信徒更多有關屬靈的事,提醒他們要認識上帝的大能。這大能已經讓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過來,並使他勝過一切地上的、天上的、今世和來世的能力和權勢,以及一切的名號(名號可能指羅馬皇帝凱撒的名字或一些著名偶像的名字,例如:亞底米,參徒19:28、34)。

C. 在耶書亞裏得生(2:1-22

保羅在這段經文主要是提醒外邦信徒(注意2:1-2指「你們」)過去一直都犯罪得罪上帝,並解釋表面上他們是隨從了世俗,但背後其實是人的內心順服了屬靈上邪惡的權勢,隨從自己的意思和放縱私慾等問題。(2:1-4)不過,感恩的是上帝豐富的憐憫和大愛,讓信徒可以藉基督從犯罪引致死亡的景況中活過來。保羅強調這一切是完全建基於上帝的恩典,並不在乎信徒的義行,是信徒本身所不配得的,所以信徒絕不能有任何的自誇!(2:5-8)保羅更提醒外邦的信徒讀者本來就是「沒有受割禮的」,意思是外邦人本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按理是無資格承受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而給予的祝福和應許,但現在因著基督流血犧牲的救贖,已經打破了這個隔閡,讓外邦信徒能夠與以色列民一同與上帝和好,與所有聖徒同為國民,成為上帝家裏的人。(2:9-19)當中「拆毀了中間隔絕的牆」(2:14)這句話所指的牆,我們可從聖殿範圍外的一道隔開外邦人進入的牆壁去理解(見上圖)[7],外邦人本來連聖殿的婦人院範圍也不能前往,但基督的犧牲卻讓所有信徒都能進到上帝的同在中。另外,「廢掉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2:15)在原文的意思其實並非「廢掉」了律法(妥拉),像否定了它的存在意義和價值,而是要指出基督現在「可停止」律法規條對「外邦信徒」不能親近天父的情況。這不能理解為「廢掉律法」,因為不信主的「非信徒外邦人」仍然是因著相關的律法規條而定為不潔,受限制地不能與天父親近的!可以說,相關律法的規條必須仍然確立,好表明未信主的外邦人不會無故因為律法的廢掉而突然變為聖潔和配得親近上帝,外邦人是必須透過信主,基於天父的恩典,藉基督而「獲得豁免」成為聖潔,得以親近天父的。經文強調外邦信徒其實得著了尊貴的身分,可以和猶太的信徒一同有份被建造成為上帝的殿宇、聖靈的居所。(2:20-22)可以說,保羅在第二章這裏帶出的立論和明白對解開全書來說十分關鍵,因為外邦信徒必須知道自己的不配,是怎樣蒙恩有了信徒的角色身分,以致得著可建造主基督身體的這個使命,然後才能更好地理解之後第四章所教導有關「合一」的主題。因為「合一」所需要的最首要是謙卑,這與我們是否覺得自己不配關係密切,如果我們看自己得救全是恩典,那麼我們就沒有資格不按上帝的吩咐和旨意去合一了(下文再述)。

II. 保羅的事工(3:1-21

保羅在這段先解釋上帝把傳這個「福音的奧祕」的職分託付了他。這「奧祕」的意思是外邦人竟然可藉著福音,在基督耶穌裏與以色列民一同成為上帝的後嗣,一同承受約中的應許。這「奧祕」對現今的信徒或許不感到怎樣,但要知道,昔日耶路撒冷聖殿仍在地上的時候,外邦人是活生生地被拒於聖殿的門外,不能親近天父,不能經歷聖靈的同在,不蒙天父垂聽其禱告,所以當時的外邦信徒應當因信主而十分感恩。而保羅說自己是「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他還賜我這恩典,讓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3:8),意思就是保羅認為自己很不配,所以十分感恩自己竟然有份被上帝使用去參與事奉,作傳福音給外邦人這個屬靈奧秘的職事(3:1-9)。筆者認為保羅是以自己作為例子,表達自己經歷過主恩之後應當怎樣回應上帝,藉此去鼓勵當時的外邦信徒,在經歷過上帝的恩典後同樣也當心存感恩地回應主,活出上帝對外邦信徒的期望,看看自己到底可以怎樣為主作見證,被主更大使用!

因此更有意思的是,這個「奧秘」不但關乎被棄絕的外邦人因著基督而得以親近上帝,而且可與猶太信徒一同成為教會被上帝使用,好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知道上帝百般的智慧!(3:10)也就是說,上帝竟然使用了那些原以為是最不配、不潔、在上帝的仇敵眼中看為已經被棄絕的外邦人,去有份成就祂的心意建立祂的國度,好顯明上帝的智慧和偉大!所以保羅勸我們作為外邦信徒,不要因眼前所受的患難而喪膽,因為能夠在苦難和壓迫中見證祂原是我們的光榮。(3:13)他又提醒信徒,既是上帝的恩典,所靠的就不是自己,而是要藉著聖靈使自己內心變得有力量和剛強起來。(3:16)留意「能夠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為要使你們充滿上帝一切的豐盛。」(3:18-19)這句話當中原文其實沒有「基督的愛」,因此所謂的「長、闊、高、深」其實也可指上帝的大能,甚至是上帝的智慧(尤其經文指這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無論如何,保羅告訴讀者,不要小看自己作為外邦信徒的這個身分,因為我們不但已經是上帝的後嗣,上帝也期望使用我們去彰顯祂的榮耀,這真的是超過我們所想所求的!(3:21)

III. 在「身體」裏的信徒(4:1-32

進入《以弗所書》的下半部分,保羅在第4章一改鼓勵和教導的口吻,轉為更多對信徒作出勸戒和提醒。他首先指出信徒在信主後的行事為人(περιπατῆσαι לְהִתְהַלֵּךְ要與所蒙的呼召相稱(4:1)。這個呼召可理解為信徒必須離開舊有生活習慣,活出信主後應有的生命見證,其中「行事為人」在4-6章出現多次,指屬靈上的更新轉變是由內而外,可讓人看見的生命表現和特質。對比著猶太教所注重的「哈拉卡 Halakha」律法規條,一種外在的生活規範(可藉此由外到內去塑造人的生命品格),接受了基督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更要從內心的認罪悔改,靠著主和聖靈去達致生命的更新改變(因為人不能完全靠自己的行為及其結果去賺得上帝的喜悅)。其中保羅強調信徒彼此之間要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去包容對方,竭力活出一份合一的關係。(4:2)這份關係是聖靈所賜的,因為信徒既是蒙恩得救的罪人(保羅在第二章所帶出的重點),我們就不可自誇,反而要謹記自己的不配,帶著感恩的心去領受天父所賜的屬靈身分,好與其他信徒合一。而說到底,信徒彼此的關係,本就是建基於大家有著同一樣的盼望、同一位主、同一樣的認信、同一樣的洗禮(從內心認信到外在的儀式)、同一位天父上帝。(4:3-6)假如我們認為無需努力合一,那其實是在敵對上帝對我們的心意,否定了主基督犧牲自己所要達成的目標。接著,保羅在4:7-16指出上帝賜各信徒不同的恩賜,所以彼此必然會有所不同,但仍必須在主裏合一,他在4:8引用《詩篇》68:18(配合全詩可理解為上帝滿有大能地擊敗以色列的所有仇敵,讓所有被俘的子民完全地擄回來屬於祂自己,祂的拯救可被稱頌),去提醒信徒基督已經成就了上帝要贖回那些被罪惡俘虜的人的旨意,就是透過基督的犧牲(他曾降到地底下[8])和復活升天(升上高天),叫本來被棄絕的都可全然歸屬於上帝。所以信徒應當稱頌主,帶著感恩的心去接納彼此之間的不同恩賜,學習合一。

弗4: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

弗4:12 為要裝備聖徒,做事奉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體,

4:11提到五重職事的恩賜: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者和教師,是上帝讓教會領袖要具備的恩賜,好讓他們能「裝備聖徒,做(εἰς into 進入)事奉的工作」(4:12)。讀者容易誤解這節的意思為擁有這些職事恩賜的信徒領袖才需要事奉,建立基督的身體,但其實原文的意思是裝備所有信徒「進入」事奉,一同建立起基督的身體!所以真正健康的教會和信仰群體,應當「全民皆兵」,不是讓所有工作都留待有恩賜的人做,而是未肯定自己有甚麼恩賜的信徒也需要參與,並順服於有恩賜的人的帶領,為的是要按上帝的心意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可以說,保羅在第四章提醒信徒要合一,不但為了叫信徒感謝上帝所賜的屬靈身分、對內要彼此融洽相處、對外要有好的見證,更加是為了要各盡其職、彼此配搭去同心事奉上帝,成為一個真正步向成熟、可被主使用的信徒群體。(4:13-16)要達至這地步,信徒必須被「在基督裏所學習的真理教導」去更新改變自己的生命,好讓自己懂得棄絕信主前的外邦拜偶像文化、放縱情慾和貪婪的情況。(4:17-21)

弗4:22 你們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這舊我是因私慾的迷惑而漸漸敗壞的。

弗4:23 你們要把自己的心志(πνεύματι 靈)更新(ἀνανεοῦσθαι pres.

保羅續指外邦信徒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因為這舊我會漸漸敗壞的,並要讓自己的心志更新。其中「心志」在原文其實是 πνεύματι「靈」,所以更好理解為我們的心思意念藉著聖靈得以更新,而「更新」在原文是現在式,可理解為「持續不斷地更新」的意思,這正好對比不刻意「脫去舊我」的話就會「漸漸敗壞」。也就是說,我們在信主後雖然不會即時變成一個完美的人,但最重要是有否進入一個持續不斷地更新進步的狀態,不再容讓信主前的「舊我」不斷地敗壞自己!能這樣成長的人,經文描述為會從舊有的說謊言習慣變成說誠實話,從以前不受控的憤怒變成生氣也不犯罪,從過去貪心偷竊的情況變成勤勞和待人慷慨,從昔日說壞話變成說造就人的好話等等。(4:25-29)其實信主後信徒按應許會有聖靈的內住,當我們持續犯罪敵擋上帝時聖靈未必會就此離開,但卻會因為我們的不積極、不願意改變和不長進而憂傷難過,所以保羅提醒信徒要努力地好好長進,又要有憐憫人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一樣。(4:30-32)

IV. 在世界裏的信徒

A. 光明的兒女(5:1-20

第五章一開始保羅勸告信徒要效法基督捨己的愛,為上帝獻上馨香的祭,也就是討上帝喜悅的付出和擺上,因為上帝對信徒有期望。(5:1-3)甚至提醒有一些罪(淫亂、拜偶像等)可讓信徒不能承受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的基業。也就是說,即使上帝預先揀選了信徒,並為信徒預備了最美好的計劃,但信徒仍然可因著自己的選擇離開上帝要祝福人的心意。(5:4-6)所以信徒必須有屬靈的分辨能力和洞察力,知道甚麼才是主喜悅的事(5:10),懂得刻意地選擇離棄那些暗昧無益的事情,甚至要有揭發惡行,活在上帝的光明中的勇氣。(5:9-14)接著,保羅繼續提醒信徒要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要為自己把握時機(原文直譯「買贖時間」),好讓我們不隨著世俗行惡;要被聖靈充滿而不是讓自己糊塗地度日;要養成時常用詩篇、靈歌等讚美主、向主感恩的習慣等。這對現今的信徒來說,尤其提醒我們更要刻意讓自己的眼、耳、心都更多專注於主和祂給我們的使命,而並非無意識地接受手提電話上來自世界的所有娛樂和資訊,浪費了主給我們的時間和精力。

B. 對於各關係的意見(5:21-6:9

談論完個人的層面後,保羅繼續教導和提醒信徒有關家庭和人際關係方面信徒可應用的屬靈原則。這包括妻子對丈夫的順服,要如同順服主那樣地甘心樂意(原文用 middle voice 反映出順服是要發自內心,而不是因為被要求所以才勉強地行),而丈夫要捨己地愛妻子,正如基督怎樣愛教會一樣。這種愛妻子的觀念在古代的希羅世界中並不存在,所以這教導對作丈夫的信徒來說是個很大的挑戰,然而正正透過這份犧牲的愛,把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活現出來,讓人從信徒身上看見基督。(5:21-33)第六章一開始繼續談到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6:2,另參十誡),而作父母的要按照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也就是說父母絕對有責任培育子女的屬靈生命,這是來自上帝對父母的召命。另外,作僕人的和主人的,都同時因著基督的信仰而要在心態和行事為人上有所改變:作僕人的要像服侍主那樣去誠實聽地上的主人(在現今來說也可指在職場中下屬與雇主、上司的情況),而作主人的則不可惡待僕人,因為真正的主人在天上,我們要效法祂那樣不去偏待人(6:5-9),簡單而言,從這些待人處事與家人相處中的改變,外邦信徒能因著基督信仰而從當時的世俗文化和價值觀中分別出來,見證基督的愛和順服,讓人認識上帝和榮耀祂。

C. 穿上上帝的軍裝(6:10-18

弗6:10 最後,你們要靠著主,依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弗6:11 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抵擋魔鬼的詭計。

保羅最後在這書信提醒信徒有關屬靈爭戰的指引。6:10-11是整段的要點,讓我們知道主既已得勝,我們就不用靠自己,而是可靠祂的大能大力,剛強勇敢地面對屬靈的攻擊,就是在魔鬼的詭計(包括:試探、攻擊、欺騙等等)面前仍能抵擋得住(原文 ἵστημι histemi 直譯為「站立得住」)。在當時,這些攻擊來自包括:執政的羅馬帝國、當時掌權的地方勢力、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力量,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等。(6:12)這些名詞在原文都是複數,讓我們明白屬靈的攻擊可以是來自多方面和多次出現的。而我們必須要做的是要懂得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邪惡的日子出現時能抵擋仇敵、在一切攻擊過後仍然站立得住。(6:13)有關「全副軍裝」,有些看法是因為保羅正在被囚,時常看到羅馬兵,所以用這圖畫來寓意。但其實6:14-18中提及的「全副軍裝」(共七樣:真理作帶子、公義作護心鏡、和平的福音作鞋、信德作盾牌、救恩作頭盔、聖靈的寶劍、禱告)並沒有全面包括羅馬士兵的裝備(例如還有長矛、護腳氈、弓箭等),而當中很重要的「禱告」並沒有連繫於某一種裝備,加上帖前5:8也有類似的「軍裝」經文,但提及的內容與這裏的並不一致,所以這段經文的重點並不是個別武器和裝備的含意,而是以整副「軍裝」的圖畫去寓意信徒要在屬靈上有作戰的準備。如果從猶太的角度來看,保羅其實是在引用《希伯來聖經》中的圖像:

賽11:5 公義必當他(耶西的殘幹)的腰帶,信實必作他脅下的帶子。

賽49:2 他使我(受苦僕人)的口如快刀,把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成為磨利的箭,把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59:17 他(耶和華)穿上公義為鎧甲,戴上救恩為頭盔,穿上報復為衣服,披戴熱心為外袍。

這幾節來自《以賽亞書》的經文關乎彌賽亞、受苦的僕人和上帝自己,會穿上「軍裝」去為百姓爭戰,意思是上帝和基督才是那位真正為信徒爭戰的,信徒必須緊緊靠著祂(剛才的6:10-11)才能站立得穩,而不應單靠自己的能力去勝過仇敵的詭計。

V. 最後的問安(6:19-24

在教導和勸告信徒過後,保羅最後吩咐信徒要為他的福音事工禱告,並指他親愛和忠心服事主的同工弟兄推基古(見徒20:4、西4:7、提後4:12、多3:12,會詳細把保羅的情況告訴他們和安慰他們,可見保羅是有著同樣為主擺上自己、愛弟兄姊妹的同工團隊一同服侍主。而保羅呼籲收信的信徒群體要為他的口才祈求,也反映出保羅是希望他們也能參與在他的團隊中,一同有分參與為上帝的國度而努力和付出。保羅為了福音的奧祕而成了帶鐵鏈(被囚)的上帝使者,而他和推基古事奉上帝的生命見證,正好回應了上帝的恩典,用愛擺上自己,成為信徒們的榜樣。

討論問題:保羅透過《以弗所書》要信徒對自己的屬靈生命有哪些認知和期望?

1. 屬靈的身分:要明白信主後上帝讓我們成為信徒的一份子,與猶太信徒一同成為了上帝的百姓,擁有神子民的身分(1:4-5、1:7-11、1:13)。故此我們要為此感恩,並努力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屬靈生命,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包括投身教會和信徒群體的事奉,讓榮耀歸主。(4:2-6、5:27)

2. 上帝的大能力:要明白上帝的大能遠超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統治的和一切有名號的,所以我們可放膽信靠祂、跟從祂、順服祂、見證祂,而不用恐懼人和地上的權勢!(見1:19-22)

3. 從新生命到成熟長進:要明白在屬靈上我們已經在今生得著新的生命,並有一天也要像基督那樣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一切是為要我們行出上帝看為美好的計劃,所以我們不要只顧念地上的事,就是今生的、眼前的、自己的事(2:5-10),並要致力脫去舊我,不斷讓聖靈更新自己,建立基督裏的新我,包括培養良好的品格、價值觀和生活習慣,在行事為人上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以此為馨香的祭獻給上帝。(4:17-32、5:1-3)另外,我們要立志作光明的兒女,建立屬靈的分辨和洞察力(4:14、5:6),不與行惡的人同夥,免得自己失去上帝為我們預備的基業(5:5-14)。明白我們的屬靈生命必須有根有基,不斷成長,在各方面向著基督長進,連於元首基督(3:17、4:7-16)。

4. 感恩和合一的見證:不可高傲自恃,以為自己有甚麼能力和優越的資格,要懂得存感恩的心,感謝上帝讓我們有份成為聖靈的居所,在上帝家裏有份,有著上帝的同在,而要懂得好好珍惜。(2:20-22)並且既知道自己的不配和無能力,不應嫌棄其他人,而是懂得謙卑和感恩去竭力與其他信徒(外邦的和猶太的)建立合一的關係,明白上帝在信徒群體中給了各人不同的恩賜和彼此雖然會有不同,但仍然可以在信仰上一同活出合一的見證,為的是要榮耀上帝。(2:15-16、4:1-6)

5. 剛強壯膽:要剛強壯膽為主所用!我們在不驕傲自大的同時,也不要小看自己,不要擔心自己不行,不怕去承擔信主後的身分、使命和上帝對我們的託付及期望,因為我們靠的是上帝,而上帝就是要使用軟弱、看似被隔絕的外邦信徒(你和我)去向仇敵說明祂的智慧和大能!(3:8-13)

6. 愛的見證:對上帝和與信徒之間的關係中應當活出愛(不是憑感覺的愛),這包括對人包容忍耐、不說人的壞話而只說造就人的話,效法基督捨己的愛去服侍人、為上帝擺上自己(3:17、4:2、15-16、29-32、5:1-4);而在家人的關係與工作上,信徒也應當因著信仰而活出美好的見證,讓人從我們的待人處事上看見主自己,透過我們的生命認識上帝,重現主與教會之間那份愛和順服的關係(5:21-27、6:1-9)。

7. 屬靈的爭戰:要靠主站立得穩,在遇到試探和艱難時也不致跌倒,所以要意識到我們在屬靈上必須成長和成熟到一個地步可以抵抗仇敵的攻擊,就是以靠主站立得穩為信仰的目標!(6:10-18)

 

結語:讓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

《以弗所書》雖然只有六章,但卻是保羅書信中其中一卷較難理解的書信,因為當中的內容較為抽象,並沒有像其他書信那樣透過指出教會的問題而帶出一些教導和提醒。不過,透過分析全書內容,每段所表達的重點,以及保羅在以弗所一帶讓主的道大大興旺的背景(參《使徒行傳》19-20章),我們可推斷當時信徒的數目激增和信徒之間的靈命程度會很參差,就是有許多初信主、過去深受希羅世界的拜偶像和社會文化影響的外邦信徒。他們需要對基督的信仰更深入的理解,在屬靈上有更確切的認知和方向,在行事為人上要知道怎樣活出聖徒應有的體統等,以致保羅要寫這書信去作出教導和勸戒。保羅透過《以弗所書》特別提醒外邦信徒(包括我們)在信主後有好幾方面要注意和反思的:

1)是否對自己的屬靈身分有正確的認知,明白自己已成為上帝家的一份子,可承受上帝本來只是立約應許給以色列民的祝福,並對屬靈和永恆事物有追求,願意承擔這屬靈身分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2)有否知道自己原是不配和無能力,全因上帝的恩典而被主悅納,以致懂得有感恩的心,願意順服和謙卑,和其他信徒合一,接納包容彼此的不同,願意同心合意去共建教會/屬靈的群體?

3)有否不斷讓自己的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就是對真理的掌握、屬靈的價值觀和品格、行事為人以至生活方式和習慣等由內到外,不斷地被聖靈去更新改變,讓自己漸漸脫離舊我,建立新我,甚至有能力去幫助其他信徒成長、變得成熟?

4)有否在待人處事、家庭關係、信徒群體的相交中實踐上帝的教導,甘心樂意地展現出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和順服?

5)在面對世俗的挑戰、仇敵的攻擊、試探和誘惑等,能否靠主站立得穩,並建立對屬靈爭戰的意識和恆常禱告的習慣?

總的來說,保羅透過《以弗所書》讓信徒明白在信主後要成為一個成熟、討主喜悅、有用的信徒,要明白主的心意並順服在其中,甚至可建立其他人的生命,建立基督的身體。求聖靈透過這文章摘要也同樣提醒我們,懂得不時去檢視自己的屬靈生命,明白上帝的心意和祂對我們有很大的期望,希望我們的屬靈生命願意不斷地成長和成熟,向世人見證上帝的愛和智慧,讓祂得著更大的榮耀和頌讚!阿們。


[1] 這書信的作者是否使徒保羅在學術上存在爭議,有學者認為真正的作者可能是保羅的門徒或其他冒名者寫的。

[2] 最早期和主要的手抄本(包括公元二世紀的保羅書信主要手抄本P46、公元四世紀的西奈抄本等)的1:1其實並沒有「在以弗所」的字眼,所以大部分學者認為這信並非單獨寫給以弗所教會,而是一封給當地一帶教會傳閱的書信(就算只是以弗所當地的教會也是家庭教會的模式,所以一定不止一間教會)。另外,有學者估計可能就是寫給老底嘉的那封信(見西4:16),但對此我們無法肯定。無論如何,歌羅西鄰近《啟示錄》的七教會,所以《以弗所書》是寫給以弗所一帶的眾教會也十分合理,或許後來的聖經抄本按照這個理解而補上了「在以弗所」的字眼。

[3] 《以弗所書》被普遍認為是保羅的四封「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在被囚期間所寫的。而寫作地點大多認為是羅馬,但也有其他學者(例如N. T. Wright)相信是以弗所,也有個別意見認為是凱撒利亞等。雖然寫作地點不能完全確定,但對我們理解這書信的影響不大。有關更多「監獄書信」寫作地點的資料討論,見《腓立比書》查經摘要註腳3《歌羅西書》查經摘要註腳1

[4] 見註腳2。

[5] 一些保羅書信是可分為上下兩大部分的,例如《羅馬書》可分為1-8章和9-16章,《帖撒羅尼迦前書》可分為1-3章和4-5章等。

[6]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p1678。

[7] 在考古上這道石牆的部份殘骸被發掘了出來,其中一塊石放在伊斯坦堡的考古博物館裏展示(見上圖),上面的內容寫著外邦人不能進入,否則死了要後果自負。

[8] 原文其實不太清楚指是地底下的,所以也有學者認為純粹指基督的降生而已,但筆者認為如果理解為從死裏復活的話,可更能配合「透過十字架擊敗仇敵」和「升上高天」的意思。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歌羅西書》: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歌羅西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歌羅西古城的土丘;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歌羅西書》

書名:歌羅西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ΛΟΣΣΑΕΙΣ,意思是「致歌羅西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1:1,4:18)。

對象:歌羅西教會(1:2)以及附近地區──老底嘉的信徒(4:16)。

成書日期:《歌羅西書》是保羅在被囚時所寫的(4:4、18),對於被囚的地點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傳統較主流的看法認為是在羅馬(徒 28:30),近年也有建議主張是在以弗所。[1]由於學者間各有論據,是以我們難以確定這書的成書地點,但這並不影響這書要傳遞的信息。

成書日期:如這信是寫於羅馬,成書日期大約是公元 60-62年;如這信是寫於以弗所,那麼成書日期大約是公元 53-55年。

保羅時期的歌羅西:歌羅西位於羅馬統治下的亞細亞省內的弗呂家地區,距離以弗所約 200公里。它與鄰近的老底嘉和希拉坡里(4:13)均位於里古斯河谷(Lycus Valley),水源充足。這城昔日處於撒狄和以弗所大道的交匯點,成為弗呂家的重鎮。但在新約時代,其重要性已被西邊的老底嘉和希拉坡里所取代。這裏的居民大多是弗呂家和希臘人,但也有猶太人,而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應以外邦人佔多數。(參1:21、27)

歌羅西教會的建立: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留在以弗所約有三年時間(徒 19:10),期間歌羅西人以巴弗歸主(1:7),把福音帶到歌羅西。這教會不是由保羅親自建立的,但他認識這教會的一些人,也從他們得知這教會正受到異端邪說的威脅,所以雖然這不是由保羅建立的教會,他也感到有責任要寫信去教導這教會的信徒,又讓他們把這信給附近老底嘉教會的信徒閱讀(4:16)。

寫作背景:書信的內容反映,歌羅西教會的信徒看來當時正受著一些異端邪說所影響,保羅沒有說明這些學說的詳情,但從字裏行間的敘述大概可歸納為兩類:1)追求神秘宗教和深奧的哲學,認為上帝的智慧和豐盛遍佈宇宙之間,祂藉天使及星宿控制人的命運,所以人需要敬拜天使和星宿才能得救,又認為萬物皆有靈,而耶書亞(耶穌)只是諸靈之一;2)提倡人要過禁慾克己的生活,以及嚴守(猶太的)禮儀、飲食和節期等規條,以獲得高超的屬靈體驗和豐盛生命。[2]

 

全書大綱

《歌羅西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

A. 為歌羅西信徒的信心而感恩(1:1-12)

B. 耶書亞所作成的事(1:13-29)

二. 在耶書亞裏站立得穩

A. 在他裏面行事(2:1-15)

B. 避開律法主義(2:16-23)

C. 活在彌賽亞耶書亞裏(3:1-4:6)

三. 個人信息(4:7-18)

 

歌羅西書》綜覽

一. 耶書亞是至高1:1-29

在開首的問候語,保羅稱讚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是聖徒,是在基督裏忠心的(1:2),並且為他們對基督耶穌的信心、對眾聖徒有的愛心而感謝父上帝,並指出他們之所以有這些屬靈的美德,是基於他們從前所聽見的福音。他強調這福音是真理的道,是自從他們聽見那日起,就已經真正知道了甚麼是上帝的恩惠。這福音是他們從以巴弗那裏學到的,而保羅和傳福音給他們的以巴弗都是基督的忠心僕役,也就是說他們都忠於上帝和這個福音的真理。整個引言(1:1-8)在在都是要提醒信徒,他們從前所聽見的福音才是真確的,才是真正來自基督的僕人的,這暗示其他與這福音不同的道理都是錯謬的,可見保羅在書信一開始就已在為他接著要指出的那些異端邪說問題鋪路。

接著保羅講到他為他們禱告的事,包括:「願你們滿有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真正知道上帝的旨意,好使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對上帝的認識更有長進。願你們從他榮耀的權能中,得以在一切事上力上加力,好使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1:9-11)這祈求的重點是希望他們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能真正知道上帝的旨意,對上帝有真正的認識,以致凡事蒙他喜悅,也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這說法反映出保羅恐怕他們受了一些假教導的迷惑,以致對上帝有錯誤的認識,生命既不蒙主喜悅(針對異端邪說的禍害),也失去了喜樂的心(針對盲目遵守規條的禍害)。

接著的一段,保羅把焦點由上帝轉到祂的兒子耶書亞(耶穌)。1:12-14 論到上帝藉耶書亞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移到祂愛子的國裏,我們在祂的愛子裏得蒙救贖,罪得赦免。「愛子的國」在《新約聖經》裏只在這裏出現過,可見保羅特別要強調耶書亞是上帝獨一的愛子,有著崇高及無可比擬的身分,而接著1:15-20 就是一篇基督讚美詩(The Christ Hymn),這詩相信在當時已經流傳,全詩在原文可分為兩段,分別是1:15-18上和1:18下-20,每段均有四節。

第一段先說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這讓我們想起上帝創造亞當時,也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去造的(創 1:26-27),但耶書亞不是上帝的創造[3],他是上帝本質的形像(參來 1:3),是上帝榮耀的彰顯,與上帝是同尊同榮的。而接著保羅提到他「是首生的」(或譯「長子」),可以理解為耶書亞是首先從上帝而出的,如同是上帝的長子,能繼承上帝的一切,在位份上他比一切受造物都大;之後保羅提到的是耶書亞與受造物的關係,原來整個受造的世界,包括那看不見的屬靈世界,「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權位的、統治的,或是執政的、掌權的」(1:16),都是「在他裏面造的」、「藉著他造的」、「為著他造的」(In him, through him and for him),而且萬有都是「靠他而存在的」,全都是要指出上帝藉著耶書亞創造萬有,耶書亞是萬有之首。

第二段的開始就提到「他是身體(教會)的頭,他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好讓他在萬有中居首位。」(1:18)這裏提到教會是他的身體,教會就是一群屬於上帝的信眾,而耶書亞就是這個群體的元首,這裏的「首生者」是指當耶書亞按著上帝的救贖計劃而受死,之後從死亡中復活,成為第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人,他戰勝了死亡,就為萬物展開(如同是創造)了一個新的世界,一個屬於上帝愛子的國度。上帝又「使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1:19),上帝「藉著他,使萬有與自己和好,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促成了和平」(1:20)。這首詩是以兩個不同的向度去描述耶書亞的所是和所作:第一段指出耶書亞是創造主,上帝藉著他創造萬物,他是萬有之首;第二段指出他是救贖主,上帝藉著他使萬有與自己和好,他在萬有中居首位。全詩高舉主耶書亞的地位過於宇宙的萬物,他也有著上帝一切的豐盛,而這兩點正是保羅要攻擊異端邪說的重要論據。

保羅希望藉這篇詩讓信徒知道基督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的地位遠超過一切在地上或天上的掌權者,然而保羅也知道要信徒完全明白這件事,會遇上一些攔阻,其中一個是因為他們在未信主之前「心思上與他【上帝】為敵,行為邪惡」(1:21)。而即使他們在信主後,仍然很容易受到過去舊有的心思和觀念所影響,所以保羅提醒信徒,他們現在已經藉基督與上帝和好,就應棄絕那些與上帝為敵的心思意念,讓自己「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無可指責。」(1:22)更要「持守信仰,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動搖」(1:23),免得離開了福音的盼望。

由於信徒在接受福音之後,心思意念仍然有待更新和成熟,在信仰的路上也會受到很多考驗和挑戰(包括假教導的威脅),所以保羅說他作為這福音的僕役,是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1:24)保羅指的並不是基督為成就救恩所受的苦難有不足之處,以致需要保羅在肉身上再多受一些苦難去補足,而是指他自己要按著上帝對他的呼召向人傳講福音,好使不論猶太或外邦人都能接受主耶書亞,認識福音。可是在當時外邦的世界裏,信徒在信主後仍然有機會受到錯誤的教導所迷惑,而為了引導信徒在正確的真理上成長,保羅就要把上帝的道傳得完滿,而他也因此而受到很多艱難和迫害,包括從猶太領袖、假信徒和政治上的攻擊,讓他飽受肉身之苦(參林後 11:23-28;徒9:15-16),而在保羅看來,他為傳講福音真理所盡上的努力和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他「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

保羅說他在傳揚上帝的道上不辭勞苦,為的是要把這道傳得完滿,這道以前一直是隱藏的奧祕,但現在已向聖徒顯明:「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得榮耀的盼望。」(1:27)保羅要把這道傳得完滿,不單是要讓人得以聽聞福音,也要讓人在接受福音之後,在生命裏滿有基督的樣式,也以基督為人生的盼望。然而這之間要做的傳道功夫可以說是艱鉅的,是以保羅為此盡心竭力,也目標清晰:「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獻上。」(1:28)

二. 在耶書亞裏站立得穩(2:1-4:6

對於一群不是由他親自建立、也沒有見過面的信徒,包括在歌羅西和老底嘉的信徒(2:1、5),保羅致力要教導他們「深知上帝的奧祕,就是基督,在他裏面蘊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2:2-3),免得他們被一些假教導所迷惑,保羅指出在他們當中「有人用花言巧語」(2:4),「有人用他的哲學和虛空的廢話」(2:8),有人「照人間的傳統和世上粗淺的學說」(2:8)企圖把信徒擄去。保羅沒有說明這些假教導的具體內容是甚麼,但相信是跟一些深奧的宇宙知識有關,而「粗淺的學說」的原文是στοιχεῖον stoicheion,可以指「宇宙的基本元素」、「自然界的靈體」、「世間的基礎原理」,大概是當時有人把宇宙的星宿或靈體高舉過於基督,又追求一些世俗的哲學或神秘的知識[4],以求提升個人的屬靈經歷或獲取豐盛的生命。針對這兩種假教導,保羅斬釘截鐵的說惟獨基督在一切之上,並且所有的豐盛都在他裏面,而信徒也早已在基督的豐盛裏面,「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他裏面也已經成為豐盛。他是所有執政掌權者的元首。」(2:9-10)

接著的一段保羅就指出,信徒對於怎樣才能獲取豐盛生命的一些謬誤,針對的是有人提倡要嚴守一些猶太的禮儀、節期和飲食規條,作為潔淨心靈和克制肉體情慾的途徑,甚至有人認為要參與對天使的敬拜(2:18)才是對上帝的敬拜。保羅指出其實信徒早已在基督裏「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而是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基督的割禮。」(2:11)這是指當信徒接受水禮的那一刻,他們就已經表明自己是與基督一同埋葬,從前那個未受割禮的肉體已經死了,而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拯救,上帝已經赦免了我們的過犯,也撤去在律例上那些束縛我們的「字據」(指的是那些人因違犯律法而要被定罪的懲罰)。所以信徒已無需再以嚴守飲食、節期或安息日,透過守律法去克制肉體的情慾。保羅指這些律例規條「原是未來的事的影子,真體卻是屬基督的」(2:17),而且那些人以自己能遵守這些律例規條(有更高超的屬靈生命)而自高自大,他們其實已經離開了元首基督;而信徒的生命要能成長並成熟,靠的不是這些外表上的「修行」,而是要靠連於元首基督,就是要與主建立一份正確和親密的關係,生命才能得到滋養並成長。所以,保羅教導信徒,不要追求世俗的學說和規條,像是未信主之前那樣生活在世俗中。因為那些世俗的規條只是人的命令和教導,「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毫無功效。」(2:23)

保羅在第一和第二章的重點是教導信徒要分辨真假信仰,既論述到基督的至高無上以及豐盛,又揭開假教導的虛偽和騙人的技倆,可以說是以一種被動的方式去抵擋異端邪說。而由第三章開始,保羅就教導信徒要在真道上「生根建造,信心堅固」(2:7),也就是要在生活中切實的活出基督復活的生命,可以說是以一種主動的方式去抵擋異端邪說。這些教導包括在心思意念上「要思考上面的(即屬靈的)事,不要思考地上的事」(3:2),在行為上要靠著基督「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3:5)「要棄絕這一切的事,就是惱恨、憤怒、惡毒、毀謗和口中污穢的言語。」(3:8)保羅要信徒除掉在未信主之前的那些敗壞的心思和行為,如同是脫去舊的衣服(「舊人」),也要穿上「新人」,因為「這新人照著造他的主的形像在知識上不斷地更新」(3:10)。

保羅先從信徒的個人生命需要被更新,進而談到整個信仰群體應有的信念和行為,首先談到的是這個信仰群體不再「分希臘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未開化的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3:11),也就是不要再以種族、文化或社會地位去區分主內的信徒,因為他們都一同是在基督之內,蒙召成為一個身體,成為「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這個屬於主的身體有著主的生命質素:「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3:12),而信徒之間相處應有的態度是: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以愛心行事,以基督所賜的和平在心裏作主,也要存感謝的心(3:13、15)。

至於信徒在公眾崇拜時的模式和原則,保羅給的指引是:「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以感恩的心歌頌上帝。你們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3:16-17)至於在信徒的人際關係上(家庭及工作),保羅給的指引是要在主裏做合宜和蒙主喜悅的事,例如: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作父親不要惹兒女生氣,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主人,要心存誠實敬畏主。總的而言,「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3:23);因為信徒不論在家庭中是甚麼位份,在職場中是主人或僕人,都要知道大家同屬一位主人,他就是在天上的主基督,他是公正的,也不偏待人,他必要按人自己所作的去賞賜或報應各人。可以說,信徒在信主之後有一套比遵守律例和禮儀更高的原則,就是要讓基督在我們生命中的各個範疇作主,以活出他的生命為我們盡力的目標。

當保羅作出了這一連串的教導及指引之後,他對信徒作出最後的提醒就是「你們要恆切禱告,在禱告中警醒感恩。」(4:2)因為信徒要活出一個蒙主喜悅的生命,靠的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要依靠主,藉著禱告,信徒常與主保持一份親密的關係,也會蒙主加力,心裏對主的感恩也會加增。保羅又希望信徒能為他禱告,求主能讓他繼續傳揚上帝的這奧祕(因為他正在被囚之中),事實上,記念為主傳道的人就是記念主的事工,所以保羅也希望信徒與他一同分擔這傳福音事工的需要。

至於與外人相處的態度,保羅勸勉信徒要把握時機,要用智慧與人交往,言談也要溫和(4:5-6)。這是在提醒信徒即使在未信主的人面前,他們同樣要隨時準備好做恰當的事和說恰當的話。也就是說,原來要活出基督的生命,不是在知識的層面靠知道多一些抽象或深奧的學說,而是在個人信仰方面要敬虔,以至到信徒群體方面怎樣待人處事,甚至到與非信徒接觸的方面,透過信徒的一言一行,切實地活出一個在主基督裏應有的生命見證。

三. 個人信息(4:7-18

在書信的末後,保羅提到與他一同忠心作主工的弟兄以及一些相關的安排。他先提到他會打發推基古和阿尼西謀到他們那裏,把保羅的情況告訴他們;之後他又提到三位猶太人,分別是與他一同坐牢的亞里達古,與他同工的馬可(他是巴拿巴的表弟,可見保羅已接納他,再沒有因他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期間離開而彼此有嫌隙)和耶數;接著他再提到三位外邦信徒,他們是以巴弗、醫生路加和底馬。這些記述反映出保羅的同工團隊也是一個不分種族、不分社會地位的一個群體,當中包括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也有曾為奴的阿尼西謀(參門16),有社會地位較高的醫生路加。最後保羅吩咐歌羅西的信徒,要「宣讀了這書信,也要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宣讀;你們也要宣讀從老底嘉轉來的書信。[5]」可見保羅雖然在獄中,但在傳揚上帝的道這事上,他沒有片刻停過下來,即使不是由他親自建立的教會,他也是那麼盡心的要把真道教導信徒,免得他們被異端迷惑。他又勸勉他們要在真道上信心堅固,行事為人都要以基督為中心,單是保羅對主的這份忠心,已深深值得我們每一個信徒去效法。

 

結語: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群體

《歌羅西書》的重點是教導信徒要分辨真假信仰,並要在真道上生根建造,凡事連於元首基督,當中的關鍵就是要對基督有真確的認識,透過1:15-20 的基督讚美詩,保羅指出上帝藉耶書亞創造萬物,也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使萬物與自己和好,反映出耶書亞有著無比尊榮的地位,上帝一切的豐盛也都在他裏面,所以基督是萬有之首,也是教會之首,這是我們的信仰核心,也是我們屬靈生命的根基,是我們要持守的真理,是以我們必須站穩在這個信念之上,就不致被異端邪說所搖動。

除了要對基督要有堅定不移的信心,信徒還需要活出一個與基督一同死亡和一同復活的生命,指的是我們要脫下舊有的那些敗壞的心思意念,並穿上新的屬於基督性情的心思意念,這些內在的生命質素是可以在實際的生活中表現出來的,包括在各種人際關係和處境上,信徒群體都應該讓人看見他們是一群被上帝分別出來的聖潔群體,而這正是上帝呼召我們的目的,要我們成為一體,以基督為我們的元首,這個群體包括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也不再以種族、文化、社會地位去區分,信徒在基督裏都同歸於一。

而「在基督裏」不單是信徒個人屬靈生命成長的根基,也是整個信仰群體蒙召的依歸,上帝藉耶書亞創造了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存在就彰顯出上帝的能力和榮美,而上帝藉耶書亞建立了他的身體(教會),這個身體的存在同樣要彰顯出上帝的能力和榮美,上帝願意把他的豐盛居於基督裏,而我們也因著在基督裏而同享了這份豐盛,這是何等尊榮的一份呼召!甚願每一個信徒對基督都有真正的認識,也因著對基督的認識,而能在基督裏活出一個榮耀上帝的生命。阿們。


[1] 認為這信是寫於羅馬的理據:原因是信中提到「……與我一同坐牢的亞里達古問候你們。」(4:10)而亞里達古正是與保羅一同去羅馬的其中一位同工(徒 27:2),此外,《歌羅西書》與《腓利門書》應該是同時期所寫,因信中提到的阿尼西謀(4:9)來自歌羅西,他本是腓利門的一個奴隸(門1:10),逃離後跟在獄中的保羅交往,估計保羅當時被軟禁在羅馬時,仍有自由可接待和牧養阿尼西謀。而認為這信是寫於以弗所的理據:雖然《使徒行傳》並沒有提到保羅在以弗所被囚,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曾提及他「在亞細亞遭遇苦難」(林後 1:8),以弗所是亞細亞省的首府,保羅曾在那裏宣教有三年多的時間(徒 19:10、20:31),期間他或有可能曾被囚禁,他也曾提過自己「坐過更多次監牢」(林後 11:23),而且亞里達古也是保羅在亞細亞宣教時的同工之一(徒 19:29)。此外,阿尼西謀離開歌羅西之後,他在羅馬那麼遠的地方遇見保羅的機會較低,所以也有可能是去較近的以弗所。

[2]  參《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頁1799。

[3] 學者認為當時歌羅西教會的信徒受到異端的威脅包括:貶低了耶書亞的屬性和位格,把他視為是諸靈之一,在上帝之下,這與在公元後四世紀初所出現的亞流主義(Arianism)的思想相似,這派根據「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主張基督是受造的,次於上帝。亞流主義最後被判為異端,教會也因此確立了基督與父上帝同尊同榮的三一教義,之後進一步帶來基督具有完全神性與完全人性的教義。

[4] 有學者估計保羅所指的假教導可能就是一些與初期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有關的思想,這派宣稱能提供關於神的神秘知識,認為聖經中的神──世界的創造主──是一位次等的神。物質世界本身就是邪惡的,因此其創造主屬較低級的神明。諾斯底主義中的救主,不是要來為人贖罪,而是要帶來有關人類「真正的」神性源頭的知識,把人從無知和物質世界的桎梏中解脫出來。(參《聖經•考古研讀版 — 大公書信及啓示錄》,67頁。)

[5] 有學者猜測這封由老底嘉轉來的書信可能就是《以弗所書》,但因為無法確定,讀者也只能視它為一封已失傳的信件。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作者:Herbert Chan

利23: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8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利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3:30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利23:31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贖罪日(יוֹם כִּפֻּר Yom Kippur;字面意思是「遮蓋之日」)是《利未記》23章記載的七個耶和華節期之一,對上帝的子民來說這是全年最嚴肅的一天,因為按猶太人的傳統這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日子。上帝吩咐子民在這日(從七月初九傍晚至初十傍晚)要「刻苦己心」(利23:27、29、32),這在猶太人的傳統中被理解為要禁食、自潔、禁戒房事等等,好讓自己的生命能通過審判,名字能被寫在生命冊上而不會被塗抹。他們甚至從七月初一的吹角節(猶太新年)開始,一連十天檢視自己生命裏的罪,並為過去一年得罪了上帝和得罪人的事而認罪悔改,以實際行動去作出賠償、與人修補關係,好讓自己能在贖罪日的審判中安然渡過,並可在之後的住棚節中大家一同歡慶[1]。可以說,在以色列民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之後(每年透過逾越節去記念這事),上帝仍然認為祂的子民需要每年有一個生命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處理對上帝及對人的虧欠,好讓他們最終能帶著無愧的心去慶祝與上帝同在。

另一方面,《利未記》16章記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都會進入至聖所為上帝的子民贖罪。《希伯來書》9:1-14解釋這為未完全的贖罪儀式,並指動物的祭只能讓人想起罪來,唯有透過基督的流血犧牲,才一次過完成了永遠的贖罪(來9:12)。這讓信徒知道,我們對自己屬靈生命的自省和悔改之所以能夠蒙上帝悅納,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可取之處去配得這份恩典,而全是因著基督無條件的愛和憐憫,以他自己的血遮蓋我們的罪,藉著他一次過永遠的贖罪,使我們的認罪悔改能夠真正經歷到一份有效的救恩。

《約翰福音》7-8章記載主耶穌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預備過住棚節的事蹟,換句話說當時正值是贖罪日的時候。其中約8:1-11看來是一段加插的故事[2],當中記載了一段耶穌向人施憐憫,同時也給人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反思贖罪日的屬靈意義。

約8:1 耶穌卻到橄欖山去。

約8:2 清早,他又回到聖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約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8:4 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女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捉到的。

約8:5 摩西在律法書上命令我們把這樣的女人用石頭打死。那麼,你怎麼說呢?」

約8: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抓到控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約8:8 於是他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9 他們聽見這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都走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間的女人。

約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

約8:11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這故事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為要試探他。這些人指按照摩西的律法理應把婦人用石頭打死(參利20:10;申22:22、24),可是耶穌一直以來在地上的事工都並非要對人施行審判,而是對人施行憐憫和寬恕,讓人有機會回轉悔改歸向上帝,信靠他是上帝派來的彌賽亞(例如,第五章記載耶穌醫好了一個估計是瘸腿或癱瘓的人,然後第六章記載他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第九章則記載他醫好了一個天生瞎眼的人,到第十一章更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等等;另參太9:13)。所以,要是耶穌表示不審判這個婦人的話,就代表他違反摩西的律法,但如果他同意按摩西的律法去打死這個犯罪的婦人,他就有違自己過去一直以來憐憫人的處事手法,並且與試探他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沒有分別了。

表面上耶穌落入了兩難之間,但其實摩西的律法清楚說明犯了這罪是理應把那男人和女人一同治死的,而不是單單審判女人,而且既然有證有據,他們的做法應該立刻審理那個男人和女人,而不是特意把那個女人帶到耶穌面前問他該怎樣處理,可見這些人的目的根本不是要執行摩西的律法,而是心存詭詐,想要試探耶穌。而經文記載拉比耶穌有智慧地回應:「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這讓當時的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離開,沒有人敢定婦人的罪,而耶穌最終也饒恕了這個婦人,並吩咐她不要再犯罪。這做法反映出耶穌有非一般的智慧,他不但化解了一個被誣陷的危機,將一個強行要他定罪的個案交給現場所有人去審理,更在公義和憐憫中取了一個平衡:他一方面公允地認為摩西的律法並不應用於當時的情況(也就是說他並無違反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也提醒婦人不要再犯罪(他反對人犯罪),就是給了她一次悔改的機會,又同時提醒在場所有的人都要自省自己的生命,明白自己也有需要悔改和被憐憫!

其中作者兩次提到耶穌在「地上寫字」(約8:6、8),這是個令人費解的描述,讀者往往把焦點放在耶穌在地上到底寫了甚麼。有人或會建議說耶穌在地上寫十誡(例如:不可作假見證,用以提醒試探他的人),情況就如耶和華昔日把十誡寫在法版上一樣,不過由於經文並無交代他寫了甚麼,所以筆者認為讀者不宜自行猜測,反而關鍵更可能是「寫在地上」的這個動作。為了解開這段經文的意思,筆者找遍整本《希伯來聖經》,發現只有一處地方記載過這個動作,其上下文就是《耶利米書》17:9-13。

耶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考驗人肺腑的,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

耶17: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蒙羞。離我而去的,他們必被寫在地裏,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和修版》)

《耶利米書》這裏的記載指出,雖然當時猶大國的百姓心懷詭詐,但上帝鑒察和識透他們的內心,並會把他們「寫在地裏」(另參《新譯本》「寫在沙土上」)。筆者認為,《約翰福音》的作者特意兩次記載耶穌在地上寫字,可能是要使讀者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去聯想《耶利米書》17章的這段經文。當中「人心詭詐」的情況正好用來描述那些設局要試探耶穌的人,而「上帝鑒察人心」和「把他們寫在地上」,也正好顯示出主耶穌怎樣以智慧回應他們的試探,說明耶穌不但知道他們內心的詭計,提醒他們正在離棄「活水的泉源」[3],而且暗示他自己就是上帝!

結語:感恩我們的主耶穌成就了贖罪日,他沒有大義凜然地行使審判人的權柄,而是以愛和憐憫去替人贖罪,讓人與天父得以親近。所以贖罪日雖然是一個嚴肅的日子,提醒人要認真自省和認罪悔改,但同時也是一個讓我們記念主對人施憐憫和贖罪的日子。求聖靈特別透過這個節期提醒我們,在經歷過救恩之後也不要忘記主是鑒察人心的,謹記自省和認罪悔改的重要性,學會不要再犯罪得罪主,好叫我們在成聖的路上能夠活出與主基督的救恩相稱的生命。阿們。

 


[1] 參筆者在本網站的另一篇有關住棚節的文章〈「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2]雖然筆者相信約7:53-8:11是耶穌的一個真實故事,但這段經文在「文本鑑定」上存有爭議,主要是它並沒有出現在《約翰福音》最早期和最好的手抄本中,另外也有些手抄本把這段經文放在不同的位置,甚至是把它放在另一卷福音書裏。另外,這故事有機會未必按時序記載,有可能它發生在約7章的住棚節事件之前,與贖罪日有關。

[3] 「活水的泉源」在《希伯來聖經》中往往代表著耶和華自己(參耶2:13、7:13;詩36:9;賽12:3),而耶穌在住棚節最大之日,表明了他自己就是那個活水的泉源(見約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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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耶和華節期、猶太節期、《聖經》中節期的相關文章:

《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現時腓立比的遺跡;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腓立比書》

書名:腓立比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ΙΠΠΗΣΙΟΥΣ,意思是「致腓立比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見1:1)。

對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以及諸位監督和執事[1]」(1:1),他們主要為外邦信徒[2]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保羅在信中多次提及自己「在捆鎖中」(如1:7、13-14、17),大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被囚期間所寫的[3]

書信的目的:保羅寫這封信的部分原因是為了感謝腓立比信徒持續不斷的支持(見4:10-20)。他在信中亦交代將會差派提摩太到訪腓立比,好讓自己能知道他們的事而心裏得著安慰(2:19);此外,他也告訴腓立比信徒他必須差以巴弗提回去腓立比,並吩咐他們要尊重以巴弗提這樣的人,因他為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2:25-30)。而保羅在羅馬的監管下寫這封信時,也擔心腓立比教會很可能面臨進一步的迫害(1:30;有關保羅較早前在腓立比所受的迫害,參徒16:22-23;帖前 2:2),因此他敦促信徒要合一,以及繼續為福音共同努力(1:27;2:2、14),因為腓立比教會的信徒都愛保羅,但他們彼此之間並不和睦(4:2-3)。保羅還在信中警告要提防那些鼓吹他們受割禮的假教師(3:2-21),又鼓勵他們無論遭遇怎樣的事情,都要靠主喜樂(3:1;4:4)。

 

保羅時代的腓立比

腓立比是馬其頓的一座重要城市,位於從東部省份通往羅馬的主要公路——埃格納提亞大道(Via Egnatia)上,它的位置所在是其繁榮和具有政治重要性的主要原因。而作為馬其頓黃金產區的一座著名城市,腓立比有著令人自豪的歷史;這座城市最初以亞歷山大大帝的父親馬其頓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Macedon)的名字命名,公元前 42 年被建立為羅馬殖民地,後來易名為猶流·奧古斯都·腓立比殖民地(Colonia Julia Augusta Philippensis)。一些來自軍團的退伍軍人及其後裔定居在腓立比,致使腓立比發展成為一個享有尊嚴和特權的城市,它的最高榮譽之一是 ius Italicum,意味腓立比是受到羅馬法律而非地方法律所管轄,在這城市的公民享有與羅馬公民同等的權利和法律特權[4]

 

腓立比教會的建立

腓立比教會是由保羅和他的同工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按《使徒行傳》16章所記,保羅在特羅亞回應馬其頓的異象來到腓立比,並確信上帝呼召他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徒16:10)。在腓立比最先信主的是敬畏上帝的女商人呂底亞一家(徒16:13-15),後來保羅被囚時也把福音傳給一個羅馬獄警並他所有的家人(徒16:25-34)。顯然最初在腓立比信主的人數不是很多,而信中提及的革利免、友阿蝶和循都基是否在此時信主並不能確定。但重要的是,腓立比是保羅在歐洲佈道的首站,腓立比教會的建立標誌著保羅從有不少猶太人口的地方(例如小亞細亞的城市)開始把基督的福音帶到一些主要為外邦人和異教徒的城市。

 

全書大綱

以下是《腓立比書》的大綱,整封書信的脈絡呈現一個倒影結構,而位於全書的中心位置是以基督的榜樣作為主題的一首讚美詩:

A. 開首問安(1:1-2)

B. 感謝與代禱(1:3-11)

C. 保羅的榜樣(1:12-26)

D. 勉勵腓立比信徒(1:27-2:5)

X. 基督的榜樣(2:6-11)

D’. 勉勵腓立比信徒(2:12-18)

C’.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B’. 勸勉與感謝(4:1-20)

A’. 結束祝福(4:21-23)

 

《腓立比書》綜覽

問安與感謝(1:1-11

在書信的開首,保羅自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1:1),而往後的內容將帶出信徒該如何作主的僕人,這是整封書信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在1:3-11,保羅表達他的感恩(3-6節)、他對腓立比信徒的愛和想念(7-8節)以及他為腓立比教會的禱告(9-11節)。保羅每次為他們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的,因為自他把基督的福音傳給他們以來,他們就一直是他傳福音的伙伴(1:3-5)。而在保羅為腓立比信徒的禱告中,他期望看到他們在兩方面的成長:1)他們對基督和對彼此的愛;2)他們屬靈知識的增長,以致他們能分辨是非,在基督的日子作真誠無可指責的人。保羅深信那在腓立比信徒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1:6),保羅在這裏表明自己對上帝的信心,也藉此鼓勵腓立比的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穩,因為既然上帝已在他們的生命中開展了祂的工作,就必不撇下他們,上帝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最終會在基督再來的日子完成。(另見3:20-21)

保羅的榜樣(1:12-26

腓立比教會與保羅有著緊密的關係,當他們得知保羅被囚後便籌措金錢,並差派以巴弗提去供給保羅的需要。因此,保羅在表達感恩之後,便向關心他的腓立比信徒交代自己的情況。保羅在第12-18節首先報告了福音的進展,接著在第19-26節報告了他的個人狀況及其對腓立比教會的影響。雖說保羅是在交代自己的情況,但是他並沒有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反之,他唯一的關注點是自己被囚對福音和教會的影響。

腓1:12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advancement, progress),

腓1:13 以致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我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的;

腓1:14 而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都因我受的捆鎖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無所懼怕地傳道。

         ……

腓1:25 既然我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留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一起存留,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又喜樂,

保羅說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進一步推進了福音的傳播,不但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他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一些主內的弟兄更因保羅被囚而越發放膽傳道。這段以相同的關鍵詞作為開始和結束,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 這個詞在第12節中被翻譯為「興旺」,在第25節譯作「長進」;保羅報告了福音在他所到之處的進展,並預期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腓立比教會當中。在保羅的眼中,儘管他的個人自由受到束縛,但基督的福音卻不受攔阻。他的事奉態度在以下這一番話中盡顯無遺:「無論是生是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但是,我在肉身活著,若能有工作的成果,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1:20-22)保羅認為自己若死了就能夠與基督同在,這對他而言是好得無比的,可是繼續活著則能夠使他的工作有成果,這讓他處於兩難之中,可見不論生死,保羅的眼光始終專注在基督和教會身上,並不以自己的性命為念。他鼓勵腓立比的信徒效法他,就是即使身處患難中,非但不要後退,反要在推進福音和靈命上都要繼續取得進步。

保羅勸勉信徒要以基督為榜樣(1:27-2:18

2:6-11的讚美詩是這個段落甚或可謂是整封書信的中心。這首早期的詩歌提及到基督的永存和神性、他的道成肉身和死亡、以及他的崇高和主權。然而,這首詩明顯不是脫離整封書信的框架或上文下理而獨立存在的,那麼在整段經文中保羅想藉這首詩表達的重點是甚麼呢?從書信的脈絡來看,整個段落其實始於1:27,也就是這首詩出現的前題,當時保羅勸勉腓立比信徒:「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這段首先出現了一系列關於合一的勸告(1:27-2:4),然後保羅向他們展示了基督的榜樣(2:6-11);因此,信徒如何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並信徒合一的關鍵,就是要以基督的心為心,以他的態度與行動作為效法的對象。

這首被後人稱為「基督之歌」(The Christ Poem)的讚美詩可以簡單分為兩個部分:基督的降卑(6-8節)和基督的高升(9-11節)。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

腓2:7 反倒虛己(ἑαυτὸν ἐκένωσεν;emptied himself),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

腓2:8 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首詩的前半部分描述了上帝兒子的選擇與行動。他即使與上帝同等,卻不堅持抓住一切本屬於他的神聖特權,反而主動倒空了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自己、順服至死,最終被釘死在象徵羞辱的十字架上。這裏的描述與《以賽亞書》52:13-53:12所記一首有關受苦僕人的詩歌十分相似,在《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詩歌是以一個神諭開始,其中上主宣布他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他必被高升,高舉,升到至高之處」(賽52:13;與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平行),接著描述這位僕人為上帝百姓的罪而受苦,「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賽53:7-8;與基督謙卑、受苦至死的奴僕形象平行)因此,「基督之歌」與《以賽亞書》這首詩反映出相同的觀念——上帝的僕人本應處高位,卻因順服上帝的旨意落至極卑微的境地,他被不認識他的人貶低、蔑視、最終被殺害。而在《以賽亞書》這首詩的結束部分,就提到這位義僕最後因順服而被上帝高升,上帝宣告「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賽53:12)。而在「基督之歌」的後半部分,也同樣描述到基督的高升:

腓2:9 所以上帝把他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highly exalted),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2:10 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眾膝都要跪下,

腓2:11 眾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歸榮耀給父上帝。

2:6-8有關基督降卑的三節經文是上帝兒子的行動,而從第9節開始,天父上帝因著耶穌基督的順服而採取行動:因耶穌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捨去自己的性命,降到最卑微的地方,天父就把他升至最高、最榮耀之處,以此表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保羅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獨特的動詞來描述這種高升,「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 huperupsōsen)的意思是「超級提升」,它是一個被動詞,表明是天父對耶穌所做的。雖然經文沒有提及復活的字眼,但保羅用了這個非常有力的動詞,去全面描述基督耶穌的高升——就是從十字架到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配得一切頌讚、敬拜與尊榮!

在2:10-11,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45:23「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其中「我」所指的是主耶和華;而在賽45:20-25,耶和華宣告自己的獨特性,強調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神,那些人手所造的偶像完全不可與祂比擬。因此,當保羅將這段經文的觀念納入「基督之歌」並宣告「耶穌基督是主」,就表達了耶穌是上帝,他擁有榮耀的身分與地位,值得所有受造物的敬拜。這個表述同時是讓當時身處羅馬社會文化的基督徒明白他們需要確知的事實,因為羅馬帝國不時將統治者封神,於是凱撒就有了「神的兒子」(divi filius)之稱,是所有臣民的主;而「耶穌基督是主」就正正表明了凱撒並非真正的主,耶穌基督才是崇高的上帝之子,他的權柄凌駕於凱撒並地上一切的掌權者。

而在「基督之歌」之後,2:12-18是另一個勸勉的段落。這個簡短的部分總結了2:5-11的實際含義,並補充了從1:27開始的整個勸勉的段落。保羅勸勉腓立比的信徒要「恐懼戰兢完成你們自己得救的事」(2:12),所指的不是他們要靠自己得救,而是他們要謹慎自己如何在上帝的救恩中過活,就是必須緊記他們的召命,並細心思考該做的事情。若說此前的讚美詩是作上帝僕人的最高榜樣,這裏保羅期望腓立比的信徒按基督所展現的那份謙卑順服的生命而活,因為以基督的心為心不能只停留在心思意念的層面,也要竭力地將之實踐,讓整個信仰群體能夠因「以基督的心為心」而達致合一,並且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就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2:15-16),得以成就主的美意,使保羅和腓立比的信徒能夠一同喜樂。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接著保羅告訴腓立比教會,他計劃差派一位值得信賴的伙伴——提摩太作為他的代表到腓立比去。當時保羅正在監獄裏,將要面臨審判甚至可能會被處決,他說只要一看出自己的事怎樣了結,就會馬上差提摩太去(2:23),而提摩太會停留一段時間並為保羅帶來教會的消息。與此同時,保羅差派以巴弗提回腓立比,他原先被腓立比教會派去服事保羅,但期間卻病重至幾乎要死,保羅相信讓康復的以巴弗提歸回可以消除教會的憂慮。

而面對那些鼓吹外邦信徒行割禮的假教師,保羅雖然可靠肉體誇口,但他的價值觀和心態都已經因為基督而徹底改變,他說:「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3:8),他不像那些假教師那樣認為自己能靠行律法以至完全;反之,他沒有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而是仍要竭力追求,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見3:13-14)

在這個段落,保羅以提摩太、以巴弗提並自己的生命見證作為信徒的榜樣。他稱讚提摩太是「經得起考驗的」(2:22),又說以巴弗提「為做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幾乎至死」(2:30),而他自己則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3:8)。他們效法基督的生命,以基督的心為心,並確實地將基督順服捨己的生命實踐出來。在這個段落的結尾,保羅談到信徒要為主擺上自己的緣由與盼望:「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住在腓立比的居民都盼望羅馬皇帝來訪,而作為天上的國民,腓立比的信徒應比此更為盼望他們的王——耶穌基督的再來。

勸勉、感謝與祝福(4:1-23

保羅在提到基督的榜樣,以及提摩太、以巴弗提並他自己的榜樣後,在這最後一章,保羅呼籲腓立比信徒要靠主站立得穩,又對他們作出幾方面的勸勉:他勸友阿蝶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又吩咐腓立比信徒要幫助這兩位姊妹(4:2-3);要靠主常常喜樂(4:4);彼此謙讓(4:5);並效法保羅的榜樣去活出真正基督徒的生命(4:8-9)。

最後保羅再次感謝腓立比教會通過以巴弗提帶來的饋贈。保羅感謝他們的慷慨,並稱讚他們是唯一照顧他經濟需要的教會(4:15;另見林後11:8-9)。保羅提及自己雖有經歷卑賤與缺乏的時候,然而那些經歷都成為了他的老師,讓他學會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

在書信結束的祝福中,保羅刻意對腓立比信徒說「特別在凱撒家裏的人問候你們」(4:22;另見1:13),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福音並沒有因為保羅的入獄而受到阻礙,福音已經傳到了凱撒尼祿的府邸。在全書的最後一節,保羅祝福腓立比信徒「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這強調信徒需要在靈裏經歷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與同在,這是一切外在的患難所不能阻隔的!

 

《腓立比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謙卑作僕人

這封書信的中心是2:6-11的「基督之歌」裏所展現的基督的心:他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倒空自己、甘願放下自己的權利,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以至於死。主在世時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因為愛,他甘願謙卑作眾人的僕人,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吩咐信徒要對準和效法的就是耶穌基督這份謙卑作僕人的生命。事實上,謙卑在古羅馬文化中並非一種美德,他們重視的是個人的榮耀與名譽,因此「謙卑」會被當時的人視為軟弱的表現,是屬於社會底層的人以及奴隸的特質。而基督耶穌的心、他的意念,是一個僕人的意念。一個真正懂得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上帝面前謙卑作僕人的人,他的生命是與基督聯合,並且能夠和其他決心跟從主的人意志相同、愛心相同、有一致的心思、一致的想法。而惟有當耶穌的生命故事成為信徒自己的故事的時候,信徒之間一切的紛爭與敵對都能得到解決,從而成為一個真正同心合意的群體,他們會一同蒙恩,一同為福音受苦和爭戰,雖一同勞苦卻也一同喜樂(見1:7、29-30;2:18;4:3等)。

我們的文化跟古羅馬不同,謙卑在中國傳統是一種美德,以致很多人的直線思維會認為謙卑就是等於謙遜有禮、待人溫和、必恭必敬,諸如此類。但事實上,謙謙君子與謙卑的僕人是兩碼子的事情。有些信徒習慣在人前自貶,覺得自己甚麼都不配和不足,這也不是真正的謙卑。魯益師(C. S. Lewis)在他的書中曾說:「真正的謙卑不是輕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我們要思想,每當我們說要學效基督的謙卑,我們仍是以中國傳統的看法,還是我們從《聖經》的教導去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耶穌基督「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8),我們是否真的願意以基督的心為心,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去作僕人,甚至有為主和別人的益處而受苦的心志呢?

2. 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

腓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 ἐν οὐρανοῖς;citizenship in heavens),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腓1:27 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不過你們作公民、總要對得起基督的福音」,《呂振中譯本》),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

當保羅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公民;3:20)時,他特意使用了πολίτευμα(公民)這個詞,這跟1:27的「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公民生活)是同源詞,他這樣說並非要加增信徒對死後到天上去的期盼,而是強調在天上掌權的主耶穌基督有一天會從天上再來,我們今生都要為此竭力擺上,活出與這個身分和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如前文所說,腓立比是位於希臘地區的羅馬帝國殖民地,腓立比的居民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這是他們引以為傲的事情,作為羅馬帝國的殖民地,腓立比也是一個向其他地區展示羅馬價值的地方。而當耶穌基督的福音臨到,就向人揭示了一個真正不會朽壞的國度、那位擁有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的主、以及屬於他的國民。保羅提醒腓立比的信徒,比起他們的羅馬公民身分更寶貴的是天國公民的身分。因此,他們的行事為人、生活方式和態度,都應活出天國公民的樣式,無論如何都不要妥協對耶穌的忠誠,並做好準備去拒絕參加君王崇拜和其他異教的活動儀式,即使面對逼迫也要跟隨他們的彌賽亞走上受苦的道路;同時他們亦有責任積極地透過他們的生命與言行,去向其他人展示天國的價值觀,讓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事實上,伴隨著公民身分的,除了權利,還有公民責任。今天,當我們想起自己信徒的身分,會是滿腦子關於將來上天堂的期盼?還是我們重視今生在地上要怎樣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生命,盡我們的責任去向人傳遞天國的價值觀?

3. 靠主喜樂

在閱讀《腓立比書》時,不難發現整封書信都洋溢著喜樂和感恩之情,當時保羅身陷囹圄,他多次提及自己正受捆鎖(例如:1:7、13-14、17等),將迎來的審判也未知是生是死,這在世人的眼中根本沒有甚麼好喜樂的;而腓立比教會也正面對外在的逼迫,對內也有同工不和的情況(4:2-3),保羅仍勉勵他們要靠主喜樂(3:1;4:4),可見喜樂並不受外在環境所影響。那麼,這喜樂到底是怎樣的喜樂呢?或許我們可從保羅的個人生命見證看出一些端倪:保羅雖被囚,卻仍能在獄中繼續為主作見證,他就為基督被傳開而喜樂(1:12-18);保羅也為到自己能為主擺上而喜樂,因他最在乎的並非自己的生死(1:20-21),而是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白跑和徒勞,若他所做的能堅立信徒對主的信心,他就是被澆獻在其上也是喜樂(2:16-17);他的喜樂也來自於腓立比信徒同心興旺福音(1:4-5;2:2)、他們靈命的成長(1:25-26;4:1)、並他們對自己的關懷(4:10),可以說,腓立比的信徒對基督持續的忠心成為了保羅的喜樂,也是他辛勤工作的冠冕。由此可見,保羅的關注點從來不在自己,而真正的喜樂從來都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論保羅正處於怎樣的景況,他生命的焦點仍然沒有改變,就是基督的福音要被廣傳,以及教會弟兄姊妹的生命要得造就和成長。

最重要的是,信徒喜樂的源頭是來自與上帝的關係。「靠主喜樂」(χαίρετε ἐν κυρίῳ chairete en Kyriō)直譯為「在主裏喜樂」,喜樂不是一種表面上的快樂或愉悅,而是單單因著我們的生命「在主裏面」就能喜樂!保羅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並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得以在他裏面(3:8-9),值得深思的是,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到底是因著上帝的祝福和賜予而歡喜快樂?還是能夠單單因著認識那位創造天地萬物、又愛我們的主,並且得以在他裏面,生命就有滿足的喜樂呢?(參詩16:8-11)

 

結語: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腓立比書》是一封充滿喜樂與感恩的書信,我們從中能看見保羅與腓立比教會那份在主裏親密的團契,它也向我們展示了基督的生命榜樣,以及保羅、提摩太、以巴弗提的生命見證,他們都是以基督的心為心的明證,就是在一切的艱難中仍能抱持喜樂的心,為主、為他人謙卑地作僕人,完全地擺上自己。

謙卑作主的僕人、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靠主喜樂,都是這封書信給腓立比教會以至每一位信徒的重要提醒。面對前路生死未卜,保羅寫了這封書信去勉勵腓立比教會,希望幫助和鼓勵信徒在一切的患難與艱難的環境下仍能站立得穩,能夠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所以,不論我們今天面對的是順境或逆境,又或是面對世俗價值觀的挑戰和誘惑,都要堅定地這樣行事為人: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要有作僕人受苦的心志;認定自己是屬天上的國民,珍視這個身分並承擔起天上國民的身分和責任;即使在患難中仍能在主裏喜樂,展現基督徒那份帶有復活盼望的生命力量!求主幫助我們的行事為人能與祂恩典的福音相稱,讓我們也像保羅般深信,那在我們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阿們。


[1] 監督可以是指行省或地方官員,這裏應是指教會中的領導人,而執事是僕人的常用術語,在屬靈上意指事奉上帝的人。因此,這些人負責收集、管理和分配資金,腓立比教會中的某些人很可能以這種身份發揮作用。畢竟,腓立比教會一直對保羅的宣教使命給予支持,供給他的需用(4:10-20)。

[2] 保羅每逢到達一個新的城市總是先到猶太會堂向自己的同胞傳講福音,然而腓立比卻沒有足夠的猶太人來建立猶太會堂(徒16:12-13),因此腓立比教會的構成主要應為外邦信徒。

[3] 一些學者認為保羅的「監獄書信」(《以弗所書》、《腓利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可能是在以弗所或凱撒利亞被拘留期間所寫的。雖然1:13中翻譯為「御營全軍」的短語可能適用於總督的住所,但4:22中提到凱撒的家證實它更可能是指駐紮於羅馬周圍的禁衛軍(參徒28:16)。參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14.

[4] 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40.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位於羅馬的聖保羅教堂聖壇上的壁畫;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羅馬書》

書名:羅馬書,希臘文 ΠΡΟΣ ΡΩΜΑΙΟΥΣ,意思是「致羅馬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

對象:羅馬教會的信徒(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但估計以外邦信徒為主)。

成書日期:約公元56年冬天至57年春天期間[1]

成書地點:估計在哥林多(大概寫於保羅的第三次宣教之旅)。

寫作背景:第一世紀早期的羅馬教會已同時包括有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公元49年羅馬王克勞第(或譯革老丢;Claudius)下令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羅馬(徒18:2),到公元54年他死後上任的羅馬王尼祿才讓猶太人回流當地,這讓羅馬教會在這段期間變成由外邦信徒主導,回流後的猶太信徒自然變成教會裏的少數和弱勢。而隨著福音在外邦人中廣傳,猶太信徒在教會中的地位越見微小。故此,保羅在《羅馬書》當中特別強調了猶太人的重要地位和他們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角色(1:16-17、9-11章)。

特色和中心思想:保羅書信可分為兩大類:寫給教會(信徒群體)和寫給個人。其中寫給教會的書信,其收信對象往往都是由保羅親自建立,或曾到訪過然後再寫信去鼓勵、教導和提醒的。但《羅馬書》是個例外,因為保羅在寫這封書信時仍未到訪過當地,羅馬教會明顯並非保羅所建立的(學者大多認為是《使徒行傳》第2章所記載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事件中,有信主的猶太人把福音帶回羅馬而建立的)。然而,《羅馬書》是13封保羅書信中最長的一封,並且清楚記載保羅有用代筆去寫這封書信(16:22),反映保羅十分重視這封書信的內容信息和所要達到的效果。而學者普遍認為《羅馬書》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核心信息就是「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這個詞在《羅馬書》中出現了多達9次,是所有保羅書信當中最為明顯的,從書信一開始保羅就介紹自己作為使徒,是奉派傳上帝的福音(1:1),並指出這福音的本質和目的,它就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6)。然後,整封書信的內容都圍繞著福音的內容以及對信徒的屬靈意義作出詳細的講解,在書信結束的15-16章保羅更表明自己正計劃把福音傳到西班牙,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他的傳福音工作,可見福音這個主題貫徹整封書信。另外我們要留意的是,四福音書只記載了一些有關耶書亞(耶穌)的生平事蹟,包括他的出生、神蹟、教導、死亡、復活和升天等「福音」的歷史性資料,但為何這些資料是個「福音」,這是個怎樣的「福音」,它有甚麼重要的屬靈意義,為世人帶來甚麼深遠的影響,為何世人都需要這福音,耶書亞(耶穌)如何透過他的犧牲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而信徒在得救後應當如何自處等等,福音書都並沒有清楚地解釋出來,信徒是需要透過保羅書信(尤其是《羅馬書》)對福音的演繹和講解才能掌握和應用在信仰生活中。難怪《羅馬書》成為歷世歷代的教會與神學家非常看重和花上許多精力去鑽研及解釋的聖經書卷,事實上這封書信在歷史上對基督教信仰和神學觀有著舉足輕重和深遠的影響。不過,無論《羅馬書》的神學內容何等豐富,我們也必須知道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並非在寫教義或信條,而是在寫一封信給教會,因此我們在理解《羅馬書》時也必須從書信的本質去明白保羅的信息、他對教會的提醒及當中的屬靈意義。

寫作原因/目的:從《羅馬書》獨特的歷史背景、書信特色和福音性的中心思想,我們可推斷保羅寫《羅馬書》大概會有幾個可能的原因:

1. 保羅在過去宣教傳道的日子中屢次遭到不信主的猶太人攻擊,所以他有必要介紹自己,說明自己的信仰立場、正確的福音觀念等。

2. 保羅將要把外邦教會的捐獻帶到耶路撒冷去幫助猶太信徒,而他會否遭到不測或攔阻也是未知之數,所以他蒙召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盡責任把純正的福音信仰清楚地教導給他未能前往探望的羅馬教會。

3. 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已經在地中海東邊一帶傳道,他正計劃傳道至西班牙(當時外邦世界的盡頭),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有份支持和參與他的宣教事工。

4. 羅馬城是當時羅馬帝國的中心,是福音廣傳的重要樞紐,具有戰略性地位,所以保羅希望與羅馬教會加強聯繫,更好傳揚福音和聖經真理。

5. 當基督信仰越來越由外邦信徒所主導,教會越來越外邦化,外邦信徒有必要學懂尊重猶太人,認識以色列在上帝的計劃和祂心目中的位置,所以保羅要特別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觀念。

6. 隨著教會外邦化,加上猶太人曾因為克勞第的命令而離開了羅馬(徒18:2),所以猶太信徒在尼祿時期返回羅馬後可能成為教會裏弱勢的一群,因此保羅有必要強調「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

7. 保羅寫信給其他教會往往牽涉弟兄姊妹之間的不和與分黨分派的問題,而羅馬教會出現的情況可能更關乎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之間的關係,所以保羅有必要就雙方之間的應有關係作出講解。

全書的分段和大綱:《羅馬書》的內容十分豐富,既廣且深,需要同時從幾個層面去理解。首先是上文所述的福音性中心思想,然後可分為理解「福音」的兩大重點或向度:前部分1-8章主要關乎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縱向),而後部分9-16章則主要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橫向),並可分為四大段落(見下表),當中每一個段落都有其主題:

經文:

1-4章

5-8章

9-11章

12-16章

主題:

因信稱義

成聖的生命

不信主的以色列民

彼此相愛和造就

鑰句: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定會死;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就必存活。

羅8:14 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羅11:25-2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15:2 我們各人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

羅15:3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重點:

福音的個人性:與上帝的關係(縱向)

福音的普世性:與人的關係(橫向)

這四大段落可算是《羅馬書》全書的大綱,平均每三章為一個大段落。另外也有學者嘗試把《羅馬書》細分為八個小段[2],以下筆者就嘗試按這八個小段綜覽《羅馬書》。而讀者要掌握好這書的信息,必須在理解每個小段內容的同時,不忘所讀的經文是屬於兩大段落和四大分段的哪一個,好理解經文在福音的縱向和橫向以及四大主題中所起的作用:

I. 介紹(1:1-17)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VI. 為恩典辯護(6:1-7:25)

V. 聖靈的工作(8:1-39)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羅馬書》綜覽

I. 介紹(1:1-17

羅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蒙召為使徒,奉派傳上帝的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

羅1:2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羅1:3 [3-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神聖的靈說,因從死人中復活,用大能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

羅1:5 我們從他蒙恩受了使徒的職分,為他的名在萬國中使人因信而順服(ὑπακοὴν πίστεως obedience of faith

……

羅1:14 無論是希臘人、未開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羅1:15 所以願意盡我的力量把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一開始保羅介紹自己是使徒,為的是要傳上帝的「福音」(1:1),而如上文(特色和中心思想)所述,「解釋福音」是保羅《羅馬書》的寫作重點。讀者可能容易傾向以保羅書信的希羅世界背景去理解「福音」的意思(包括羅馬王帝繼任人的出生、羅馬王的登基、他在戰事中得勝等的消息),然而保羅解釋,他所表述的「福音」觀念主要是來自《希伯來聖經》中的應許(1:2),並關乎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1:3-4)!保羅又強調,他領受這使徒的職分就是為要讓萬民都能因為這福音而信以至順服(1:5)。可以說,「福音」並非只關乎今天在傳福音時人「決志」的一刻,而是從信主一刻開始直到信徒完全地順服主的整趟信仰旅程。耶書亞的犧牲並非為要得著我們的一個決志禱告,而是要讓我們可以一生跟隨他成為上帝的兒女。

接著保羅表明希望這福音也臨到羅馬的教會,並向當中的信徒問安,表達他希望前往當地探訪他們(1:6-13)。因為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認為自己未能前往當地講解福音是對他們的虧欠(1:14-15)。

羅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δικαιοσύνη dikaiosune本於信,以至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faithfulness, i.e. a process。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16-17是整卷《羅馬書》的重要鑰匙,概括了全書的信息,說明了「福音」的:1)普世性、2)猶太性、3)顯明了上帝的公義。保羅更引用《哈巴谷書》2:4指出「義人必因信得生」的真理去表明福音讓人可因信稱義是紮根於《希伯來聖經》的,並且「本於信,以至於信」反映這個福音並非只關乎決志的一刻(某個時間點),更是要讓人不斷更新改變,成為忠於上帝的人[3]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接著,《羅馬書》第一章餘下的部分主要是指出外邦人拜偶像的罪。雖然他們不像猶太人那樣有律法的指引,但上帝已經給了他們能力可從上帝創造的大自然和祂給予的良知中作出判斷(1:19-20)。而問題是,即使他們相信有耶和華神的存在,但他們往往同時敬拜其他神明和受造之物,並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單單歸於祂(1:21)。他們的這個情況不蒙上帝所悅納,未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無可指摘),故此他們都需要福音。在第二章,保羅轉用代名詞「你」,估計是指猶太人。保羅在此指出他們雖然已經認識耶和華,但卻靠著律法誇口,以至得罪上帝。這讓傳統上的基督教大多誤以為猶太人要靠著行律法得救,但其實他們並非這樣,他們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先祖已經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本來就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無須像外邦人那樣「要經歷得救,認識上帝」,所以他們一直以來只關注在得救後應當如何活出上帝的教導(律法,或稱「妥拉」Torah),並以此誇口。而保羅則要指出他們不能靠著律法所建立的宗教信仰去真正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猶太人根本不可能完全地靠自己去滿足律法的要求(2:23)。故此,保羅指他們的情況其實也像外邦人拜偶像一樣,不能討上帝的喜悅,因此並無資格評斷外邦人的問題。由此可見,保羅在第一、二章嘗試把所有人(外邦人、猶太人)都圈在罪中,指出他們都需要福音,因為他們不能從審判中自救,都需要從上帝而來的義!

羅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2:29 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

另外,2:28-29的中英文翻譯本大多都不準確,往往讓外邦信徒錯解以為自己信主就是屬靈的猶太人、真猶太人,而原本的猶太人靠肉身的割禮,則是假的。其實,2:28-29中原文從來都沒有「真」這個字出現,那只是翻譯者為了讓讀者容易理解才自行加入的,加上讀者往往以為自己的信仰就是最正宗的,所以可能就會出現肉身行割禮的猶太人是假猶太人的看法,並認為他們現在都已經被信主的外邦信徒所取代,以至在歷世歷代基督教信仰中重複出現反猶主義和取代主義[4]。如果我們把中英文聖經譯本中的「真、real、true」等形容詞全部移除並慢慢地仔細來讀經文,雖然字面意思不太通順,但會更清楚地看見保羅由始至終都單單在談論猶太人如何做一個真實和真真正正蒙上帝所悅納的猶太人,當中從無任何提及外邦人之處。所以,保羅在1:16-17、2:9-10先後多次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5],強調雖然福音在外邦地方比以色列地更為興旺,外邦信徒也成為了教會的主流群體,但上帝並沒有撇棄猶太人,反而特別揀選了他們去傳承祂的聖言(3:2),之後保羅在9-11章更詳細解釋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殊角色。無論如何,保羅要指出的是不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在罪惡之下(3:9),就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另見保羅所引用的詩5:9、10:7、14:2-4、53:2、4等),即使猶太人與外邦人相比下,猶太人有律法,但律法的作用只能叫人知罪(3:20),並不能使他們自救。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ἱλαστήριον place of sacrifice,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保羅其實在用一種「先指出問題,再提供解決方案」的手法在教導,所以在指出了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不能自救的問題之後,他就在第三章的結尾帶出了上帝所用的「因信稱義」解決方案。而雖然他指出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3:23),但感恩的是他也同時指出「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3:24)他解釋「上帝的義[6]」要從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這有《希伯來聖經》為證的(3:21),就是藉著上帝所應許要來的基督(彌賽亞)加給人(3:22)[7]!透過基督的犧牲去為人贖罪,使人有可能達至上帝所要求的公義,以至人只要信靠基督就能在上帝面前稱義(3:25)。按照這個結論,保羅繼而指出,因此其實沒有人可在上帝面前誇口,因為所有人都只能靠著耶書亞(耶穌)基督來稱義,這個使人稱義的「福音」不但對猶太人有效,也對外邦人有效(3:30)。

羅4:13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信而得的義。

保羅在第四章繼續用亞伯拉罕作為例子,表明這個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上帝在亞伯拉罕還未受割禮以先(創17章),祂已經因著亞伯拉罕的信而稱他為義(創15:8)。保羅的邏輯是以亞伯拉罕是上帝所定的先例和標準,既然先祖也不是靠律法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作為後人的我們,也必然不是靠著律法稱義,而是單單因信稱義。當中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是建基於他的信(創15章),然後這份信靠的關係是在後來透過割禮(創17章)的律法儀式去確立的,那麼行律法也只不過是確立人對上帝的信心,真正的稱義仍然是來自人對上帝的信靠。

羅5:1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

……

羅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

保羅在第五章進一步解釋何謂「稱義」,就是我們既在上帝面前蒙祂悅納,也就在關係上已經與上帝和好,不再像從前拜偶像,落在犯罪得罪上帝的境況中!保羅表明上帝讓我們能夠稱義,並沒有附加任何靠行為而得的外在條件,這是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已經白白地賜給我們的一份恩典(5:8)。保羅在5:9更暗示「因信稱義」的身分並不單單關乎信主一刻的改變,也關乎末後審判的日子中我們在上帝面前不被定罪。我們或可用「already but not yet」[8]的觀念來理解,就是在信主的一刻我們便開始「因信稱義、與上帝和好」,接著我們需要持續一生不斷地信靠著主去度日,一直等到有一天我們再見主的面。

羅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

保羅再進一步提醒我們,當我們還作上帝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以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ζωῇlife;生命)得救了(5:10)。他其實在用一個早期猶太釋經的原則「輕與重」(Kal wa-Homer)來作出教導,指主基督的死亡既然於我們有益,那麼主的生命豈不更是對我們帶來祝福?耶書亞一生所活的榜樣更值得我們去效法和跟隨,藉此我們能更貼近上帝自己,因而人生活得更滿足喜樂(5:11),而他死後會復活升天的生命甚至更是我們可永遠與上帝同在的盼望,以至就算要為真理受逼迫時我們仍能喜樂。可以說,假如有信徒今天並不喜樂,也許是我們只接受了主為我們死,但卻沒有認真追隨那位活著的主,以他的生命和教導為榜樣去生活,行在上帝的旨意中,與上帝建立甜蜜美好的關係,並可能對永生與上帝在永恆中的同在並沒有太大的嚮往或期盼。接著,保羅在第五章結尾用了亞當和耶書亞基督來作對比,解釋為何我們能因著主基督一個人就能稱義、與上帝和好,得著永生。保羅用亞當做例子,指出我們本來都像他那樣,是個罪人,都會像他那樣因著罪的緣故經歷肉身的死亡,毫無盼望;而既然我們會重複亞當的情況,那麼同樣地我們也會因信耶書亞(耶穌)基督而像重複他的生命那樣,能夠得以與天父親近!也就是說,我們必然可因信基督而成為蒙恩的人,並因著上帝的義而得著永生(5:15-21),這一切我們原本是不配得的,但感恩藉著主基督我們就得蒙天父的悅納和永生了。

IV. 為恩典辯護(6:1-7:25

羅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保羅在第六章更多講解信徒在接受了「因信稱義」的福音之後應當如何生活,就是要過成聖,不再繼續活在罪中的新生活!他指出我們信主後持續的犯罪並不會使主的恩典顯多(6:1)。我們在信主後應當看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6:6),所以要立志順服上帝,不再隨從自己的私慾而活。因為我們怎樣與主的死聯合,將來也必與主的復活聯合!(6:5)保羅解釋信徒在信主前是罪的奴僕,而信主後就成了義的奴僕、上帝的奴僕(6:19),所以我們要好好把自己這個新生命獻給主,以至成聖(因為上帝本是聖潔的)。他說明「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6:23)也就是說,犯罪其實與信主的生命並不匹配,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要致力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過成聖的新生活,預備將來要承受永生,並從信主開始就要好好地學習作上帝的奴僕去事奉祂。

羅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保羅在第七章特意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說話(7:1),幫助他們明白律法對人的約束已經因著信靠基督的緣故得以解除,情況就如婦人因丈夫離世而可以再嫁一樣。所以他們在信主後不應再想著可靠著行律法(妥拉)去得上帝的喜悅,而是只靠著基督!保羅解釋這並非否定了律法的重要性,更指律法其實是屬靈的、是聖的、是義的、是善的(7:12、14、16),但它的功用和角色並非要讓人稱義或成聖,而是要讓人知罪,明白自己是怎樣得罪了上帝,為何在基督以外不能得蒙上帝的喜悅,彰顯出人不能靠自己去達致和滿足上帝的目標,並最終知道罪的結果會帶來死亡(7:7-8)。其中保羅曾用自己作例子,指自己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的」(7:14)。而學者間對於保羅所指的這個狀態是說他在未信主前、信主初時還是在已信主一段時間後存有不同的意見。筆者傾向理解這為保羅在大馬色信主前的自己,因為保羅之後在7:25指出靠著主是可得勝屬肉體和罪的軟弱的。而當時未信主的保羅是個敬虔的猶太教徒,會致力行善,所以他指「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7:18),估計是指他當時未有能力完全活出上帝眼中的美善。不過,這對現今信徒來說,可能更多是反映在我們信主後的屬靈軟弱狀態,以至間中會未能立志行善,得罪了上帝。不過無論如何,保羅既然指要「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7:25)所以我們即使信主後也仍可求主幫助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去悔改重新過成聖的生活。

V. 聖靈的工作(8:1-39

保羅在第八章首先解釋聖靈在我們成聖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指出聖靈有三個功能:

1)聖靈使我們從「罪」和「死」的律法中釋放出來,讓妥拉要求的義能夠在我們身上實現出來!保羅指出有兩種人:隨從聖靈的人和屬肉體的人,前者是在耶穌基督裏的不被定罪(8:1),是被聖靈的律從罪和死的定律中釋放出來(8:2),真正實現律法(妥拉)所要求的義,會體貼聖靈、隨從聖靈行事(8:4-5);後者則是體貼肉體的,與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的妥拉,不能蒙上帝悅納(8:5-8)。而最終兩者的結局是生與死的分別!(8:6),所以聖靈是信主後繼續帶領我們活出真理,離開罪惡和死亡的幫助者。

2)保羅指聖靈就是那使主耶書亞(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的靈(8:11),而聖靈既使基督復活過來,也會同樣地使我們信靠基督的人並領受了聖靈的人在將來復活過來!(8:12-13)

3)保羅指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8:14),也就是說聖靈印證我們有「上帝兒女」這個重要的身分!

接著,保羅提醒讀者不但要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將來更可有極大的榮耀,以至即使現在作為信徒要受苦也不足介意。(8:18)他指出這是上帝所預定的、不能被改變的事實,而上帝既為了我們所有相信的人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甚至捨去,就更加會把萬物和祂的兒子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8:32)就是地上一切的困難、艱苦、逼迫甚至死亡,都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8:39)所以作為信徒、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不要為地上短暫的困苦而埋怨或失去信心,並要定睛仰望上帝,信得過祂既然在過去信實地成就了這一切,將來祂也必同樣信實地成就祂的應許。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第九章開始進入《羅馬書》的後半部分,關乎福音中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係和相處。保羅曾在書信的開始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觀念和教導,提醒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不可對猶太人自高,和要知道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別位置。可是,不信的猶太人又如何,外邦信徒應當怎樣看待他們呢?保羅在9-11章正是要處理這個獨特的問題。首先,保羅表達猶太人對主耶書亞(耶穌)的拒絕讓他自己極度難過,甚至他情願與基督分離也恨不得他們能夠認識主(9:2-3)(筆者認為如果他也那麼愛猶太人,那麼我們主耶書亞必然更甚;參太23:37-39),所以接著保羅指出猶太人的位置十分特別,上帝賜他們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的頒佈、敬拜的禮儀、應許甚至列祖和基督的血統也是從他們而出。(9:4-5)而由於他們的身分那麼特殊,所以即使他們不信主,上帝仍未有即時撇棄他們(就如昔日亡國被擄一樣,上帝也在日後安排回歸重返耶路撒冷)!另外,保羅指出不是所有猶太人都是應許作上帝兒子的,就如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才是應許的兒子一樣(9:8)。保羅在9:9-18引用多段《希伯來聖經》去解釋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去揀選誰是應許的後裔!其中較多引用自《摩西五經》[9],這讓較熟悉《摩西五經》的信徒可從中理解昔日上帝的本質和屬性,將會如何在祂的普世救贖計劃中同樣地彰顯:就是上帝掌管因果,並有絕對的主權去安排事情的發生,以及何時發生、怎樣發生,以至可合理地解釋為何上帝可使用猶太人的不信以至福音可臨到外邦人,為何祂可讓外邦人也得蒙憐憫,為何祂願意忍耐等候猶太人的回轉悔改,仍不完全拒絕不信主的猶太人等等。事實上,我們毫無資格去批評或論斷上帝行事的主權和安排,就如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把我造成這樣呢?」(9:20引用 賽29:16、45:9-11)而「這器皿也就是我們這些蒙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召來的。」就是9:24引用了賽64:8去清楚指出上帝如何憐憫猶太人和外邦人。而我們作為外邦信徒,本來不算是子民的,只是像領養一樣成了上帝子民的一份子[10],就應當感恩,不應輕看信主猶太信徒和其餘仍未信主的猶太人。

保羅繼續解釋猶太人未能得救是因為他們並非真正地信靠上帝。他們只顧著如何妥當地行出妥拉,所以雖然他們有熱心(就如未信主之前的保羅一樣),但卻未有正確地解讀妥拉的真意。而「律法的總結(τέλος endgoal就是基督」(10:4)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為「基督的到來」等同律法已經失效、過時或完結,但其實經文只是在說人不能靠律法稱義,而並非指律法有問題或失效!這誤解導致未信主的猶太人與認為妥拉已經不再重要的外邦信徒出現越來越大的鴻溝。無論如何,保羅指出昔日律法其實離那些出了埃及不久的以色列人不遠(意思是很容易遵行的),而這個情況同樣也適用於他們從信靠耶書亞而得來的義,他們不應以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因為一切都是憑信心,而不是靠他們自己的能力!(10:5-8引用利18:5、申30:11-14)。保羅在10:11-21繼續多次引用《先知書》和《詩篇》指出猶太人不信基督的問題,是源自於他們的自我、自高、不願思考、不認真追求上帝等等。然而,即使他們對主基督如此決絕,上帝卻使用了他們的不信去讓外邦人得著福音,藉此最終可激起他們嫉妒的心,為的仍然是要祝福他們!(11:1-11)

羅11:15 如果他們被丟棄,世界因而得以與上帝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就是從死人中復生嗎?

羅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保羅借用原生的橄欖枝如何被截後讓野橄欖枝得以插上的圖像去比喻:外邦人得以加入成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也就不應自高地輕看猶太人。他指這其實是個奧秘,就是當中仍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但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11:25-26)正如本文一開始指出「福音」有著縱向和橫向的角度,當保羅在3-8章用微觀的個人角度去解釋福音,那麼9-11章所涉及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討論,就是他用宏觀的普世角度去解釋福音和上帝的救贖計劃了。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11章的結束指出不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其實都蒙了上帝的憐憫,因為萬物本來就是屬於祂的,若不是上帝的允許,我們的生命本來就不存在,也不配得享用萬物,所以既然我們能夠成為上帝子民的一份子,就應當把自己的生命獻上,好好為上帝而活,就如一個「活的獻祭」那樣(12:1-2)!我們必須要留意自己的心思意念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錯誤地效法了世界的價值觀,所以我們必須刻意更新自己,好體會上帝美善的心意!(12:3)留意12-13章的內容是較為一般性(或普遍性)的教導,是給所有主內信徒的提醒,包括:信徒要彼此相愛(12:10)、在患難中要忍耐(12:12)、不要以惡報惡(12:17)、愛成全了律法(13:8-10)等,這些教導其實與主耶書亞在福音書所記載的教導和主題有共通性,難怪保羅最後提醒信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3:14;另參15:5、林前11:1),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叫我們外表上裝作基督的模樣,而是我們既帶著基督徒的身分,就要效法基督的生命,好讓別人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自己。

對比12-13章,14-15章的內容明顯較針對羅馬教會的情況和需要,當中特別提及要接納和看顧「信心軟弱的人」。從整卷書的上下文以及這段所涉及的飲食、守日子等問題來看(14:5-6),估計這裏的教導是關乎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之間的關係問題,彼此之間的不合一甚至紛爭!基本上保羅是教導信徒必須互相尊重,彼此都按照所領受的信心而行,因為自己要親自向主交代!(14:12;留意這信心並非指信主的心,而是關於衡量甚麼才是正確的信仰行為;例如一些禮儀上的形式、守主日與守安息日的安排)。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務要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14:19),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對方得益處,得造就(15:2)。筆者認為這教導至今仍然有效並且是十分重要的提醒,提醒我們不要對別人論斷而多於說一些造就別人的話!而對羅馬教會來說,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要彼此同心,一同效法基督,榮耀上帝和讚美祂,因為這一切本來就是上帝的計劃和心意!(15:5-9)到15章結束時,保羅指外邦信徒要感恩自己有份與猶太人一同讚美上帝(15:10-13),甚至保羅自己也為自己可服侍外邦人而感恩和滿足(15:16)。他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把福音傳到當時的地極西班牙。(而羅馬教會的合一,將有助於支持他的宣教事工!)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保羅在分享了他的傳道事工需要和要到西班牙的計劃之後,最後在16章問候了許多羅馬教會的信徒,當中約有二十多人。為首的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非比,學者一般估計是她替保羅把《羅馬書》帶給羅馬的教會,並強調她素來幫助許多人,包括保羅自己(16:1)。這表揚或有提醒羅馬教會之意,讓他們也留意要同樣地接待和幫助主內的同工,預備他們日後可支持和幫助保羅到西班牙宣教。而從這個問候的名單,我們可注意幾點:

1)保羅雖然在寫這信時仍未去過羅馬,但卻能問候許多人。當中有他在過去的宣教旅程中認識的一些相信是來自羅馬教會的信徒(例如:百基拉和亞居拉,見16:3、徒18:2),這印證和反映上文早前提及到猶太信徒被趕離羅馬後回流到當地的情況。

2)保羅提及「家中的教會」(16:5),反映羅馬的教會(和其他早期教會)是以「家庭教會」的模式來運作,並以家中作為信徒聚會點。

3)保羅在問候多人時並非一連串不間斷地提及他們的名字,而是一組一組地問候的,這或可反映各組名單有可能來自不同的家庭聚會點,甚至是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群組。

4)16:7提及一位女信徒的名字叫猶尼亞(Ἰουνίαν)。保羅稱她為使徒,但這當然不是說她的重要性可與我們所熟悉的十二使徒看齊,不過由於保羅最先提及了女執事非比(16:1),後來又提及了其他女信徒(16:15),反映女性在早期教會絕非少數,而且地位不低!這種女性自主的情況在古代的世界裏(不論是當時的羅馬帝國文化或猶太文化中)並不容易,反映基督信仰對男女地位和當時的社會價值觀都帶來顛覆性的影響,讓更多人的生命價值在上帝的教導中得以被提升。最後,也許這也是福音的一種果效,讓我們可藉此貫通全書中「福音」的這個中心思想。

 

《羅馬書》提醒我們在信主後多了哪些身分或角色?這些身分或角色代表著甚麼屬靈意義?

1. 義人、亞伯拉罕的後裔

《羅馬書》第四章(尤其是4:13、16-17)提醒我們既效法亞伯拉罕那樣相信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而我們既成了義人,就已經與上帝和好,得蒙祂的悅納了!這全然是上帝的恩典,因為我們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努力而得救,也不能透過守律法、宗教的行為、個人的優點或過人之處去賺取救恩。而我們既然是無力自救,就更要感恩上帝讓祂的愛子基督耶書亞(耶穌)幫助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使我們能夠因信稱義,得以親近上帝並蒙祂悅納。

2. 上帝的奴僕(或義的奴僕)

《羅馬書》第六章(尤其是6:16-22)提醒我們不要再隨從肉體、私慾、體貼人意和活在罪中,而是要學會順服上帝(就是作祂的奴僕),在祂和人前活出坦然無懼的生命,凡事都盡力按主的心意而活、討祂喜悅!記得「僕人的眼睛仰望主人的手而行事」(參詩123:2),我們的眼睛也應當如此仰望主,跟隨主的步伐和帶領,留心服侍主和聆聽主的聲音,不再偏行己路。

3. 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屬聖靈、屬基督的人

《羅馬書》第八章(尤其是8:1-2、38-39的首尾呼應)提醒我們是「在基督裏的人」,是屬於聖靈的、屬於基督的(8:9)。而我們的生命既然屬於主,罪和死的權勢就不能勝過我們了,我們已從罪和死的律(Torah 妥拉)中被釋放,不再受指控,並且不會與上帝的愛隔絕!(8:39)

4. 上帝的兒女、上帝的後嗣

《羅馬書》第八章另外又提醒我們,願意被上帝的靈引導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可稱呼祂為「阿爸,父!」(8:14-15)我們不但有上帝兒女的身分(8:16),更是和基督一同作上帝的後嗣。就是如果我們願意和他一同受苦,將來也必與他一同得榮耀。(另參9:25-26)

5. 我們是受造的、得榮耀的器皿

《羅馬書》第九章(尤其是9:19-24)提醒我們是受造的,保羅引用多處《希伯來聖經》的經文解釋我們是上帝所造的器皿,並沒有資格去批評上帝的計劃和安排,並提醒我們都是蒙上帝所召,為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9:23-24)

6. 野橄欖(接上去的枝子)、屬靈的後輩

《羅馬書》第十一章提醒我們作為外邦人只是插枝加入上帝子民的群體裏,本來就不屬於原有的橄欖枝。所以即使有猶太人未信主,我們也不可自誇,不可對「屬靈前輩(猶太人)」驕傲,要知道我們作為外邦信徒其實虧欠了猶太人,我們要知道自己只是後來因為他們的不信才能加入成為子民的群體,所以要明白到自己的不配,對他們而言是「屬靈的後輩」(這跟第一、二章的「先是猶太人」主題相關)。而假如上帝有一天全然接納他們,我們也應當為此而高興,一同頌讚祂。

7. 獻祭者(獻上自己為活祭!)

《羅馬書》第十一章的結束提醒一切本是屬於上帝、來自上帝的,所以我們要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何等渺小和不配。因此十二章一開始就提醒我們在信主後並不是在等待死後上天堂(像以為自己是主人一樣在等別人去服侍自己),而是應當為成為活祭,為上帝獻上自己的生命去事奉祂、按祂的旨意而行。換句話說,我們生命的用途,本不是為了滿足自己和別人的期望而存在,而是為了滿足上帝!我們按主的心意、聖經的真理而活,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希望有份去將榮耀歸給祂!

8. 主內的弟兄(姊妹)、別人的鄰舍

《羅馬書》第十二章除了開始勸喻信徒要獻上自己為活祭(愛上帝),也提醒我們要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殷勤款待(愛鄰舍)。又在十五章再次提醒我們要懂得分擔不堅強的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15:1-2)

9. 福音(傳道、宣教)的支持者

《羅馬書》第十五和十六章提醒羅馬教會日後要為保羅送行,支持他的傳道和宣教工作,又要接待他所差派的非比。也就是說,保羅在提醒信徒有責任參與支持福音的工作,可守望、幫助、接待傳天國福音的使者、為上帝國度正在努力的人。事實上,我們要懂得為有人把曾經把福音傳給我們而心存感恩,以至學會使自己在天國的事工上、在傳道的工作上有份!

 

結語: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保羅透過《羅馬書》向羅馬教會清晰講解了福音的內容、福音的作用以及作為信徒應當怎樣回應這個福音,活出與福音相稱的生命。《羅馬書》一至八章是關乎人如何能修補與上帝的關係,保羅從個人的角度說明每一個人(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得罪了上帝,都需要福音,並解釋了上帝如何透過基督為人贖罪,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透過信靠基督而與上帝和好,學習作上帝的僕人和成聖,被聖靈引導,得著永生以及上帝兒女的身分;而《羅馬書》九至十六章則教導人如何活出福音所修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先從宏觀普世的角度解說外邦信徒與猶太人的關係,如何一同在上帝的國度裏有份,所以作為外邦信徒,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未信主的猶太人、信主的猶太人以及其他外邦信徒。保羅又提醒我們要看重福音的工作,讓自己有份參與在福音的事工上。

透過《羅馬書》,保羅不但把福音的屬靈意義和果效清楚解釋出來,也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因信主而有了多個新的身分。這些身分包含著上帝對我們的期望和屬靈意義,例如:我們作「上帝的兒女」就要學會被上帝的靈引導而活,要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作「上帝的奴僕」就要學會不再隨從肉體的私慾、要學會忠心順服上帝;而作「獻祭者」就要明白我們的生命不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活的,而是為要滿足主、討上帝的喜悅。事實上,福音並非只關乎我們決志的一刻,而是關乎我們整個人生如何活出與上帝應有的關係,在信主後如何被福音感化和改變,活出福音所賦予的新身分和新生命,成為傳福音、為主作見證、榮耀主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不但因著福音與上帝和好,也樂意獻上自己的生命作活祭,學會心意更新而變化,明瞭上帝的心意,順服聖靈的引導,在天國的福音工作上有份,預備好自己要在永恆裏與主同在。阿們。

 


[1] 參曾思瀚著,吳瑩宜譯,《傳到地極: 羅馬書初探》,頁12。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604。

[3] 「信心」的觀念在《聖經》中並非頭腦上對某種觀念的相信,其希伯來文往往用作指一個人的忠心、堅定、站穩。

[4]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5]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兩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6] 「上帝的義」可指幾個意思,包括:上帝是公義的(形容上帝的屬性)、上帝的公義(屬於他的)、上帝帶給人的公義等等。

[7]「信耶穌基督」(3:22)的原文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按文法其實是直接翻譯為「耶穌基督的信實(忠信、忠心)」,不過大部分譯本和學者大多按上文下理而採用了objective genitive的理解,以至翻譯為「信耶穌基督」。

[8] 「already but not yet」的說法,一般在神學上用於指從基督死後升天開始,末世已經(already)開始了,但還未(not yet)完成或結束,要等到基督的再來才為末世帶來終結,而這個「開始了但仍在過程中未完成」的特性,筆者認為也適用於「因信稱義」的情況,因為保羅在5:9應許信徒在末後將會免受上帝憤怒的審判。

[9] 例如:9:9引用了創18:10;9:12-13引用了創25:23、瑪1:2;9:15引用了出33:19;9:17-18引用了出14:4等等。

[10] 「領養」在羅馬的文化中十分普遍,就是羅馬帝國時期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也是被領養才能得到其王位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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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哥林多下城(背景為上城)。相片來源:Herbert Chan/ 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哥林多後書》

書名:哥林多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B’,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和全亞該亞的信徒(1: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57年。

成書地點:不確定,可能在馬其頓。

寫作背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他將到訪哥林多教會,並為此差了提摩太前去(林前 16:5-10)。而從《哥林多後書》所述,保羅的確到訪了哥林多教會,但那是一次「悲傷的探訪」(2:1),他也因此沒有如約再到訪哥林多教會,取而代之的,是含淚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信(2:4、9,7:8;這信現已失傳),並差派提多把信送去。後來,保羅想從提多那裏知道那信的果效,就到特羅亞想與提多見面,卻沒有遇上(2:12-13),於是他前往馬其頓去,最終與提多見了面,得知那封信收到了好的回應,便大得安慰。於是保羅再寫了這封《哥林多後書》,既為重整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要以此對抗那些挑戰他使徒職事的人。是以當中保羅較多描述到他的生平和事奉,並強調他的使徒職份和權柄,信中流露出豐富的情感,相比於他的其他書信,《哥林多後書》可以說是最具保羅個人特色的一封信,也可以說是保羅最不帶神學與教理的一封書信。

本書結構:有學者認為《哥林多後書》是一封拼湊的書信,主要原因是書信的內容缺乏統一性,例如:6:14-7:1像是來自另一封書信,插在6:1-13與7:2-4之間;而10:1-13:14可能就是保羅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但也有學者不同意,認為這是一封完整的書信,而雖然6:14-7:1 似乎與上下文不一致,但這正是保羅書信的特色之一,因他在敘述時往往會加插另一些論述,例如 2:14-7:4 就是關於使徒職份的論述;另外,這說法也認為10:1-13:14 並不像是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因為它沒有問候語,內容主要是關於保羅的個人經歷,沒有反映出他的「流淚憂愁」,而且它不是針對哥林多信徒,而是針對假使徒,更沒有提到那個需要被懲罰的人。

 

全書大綱

《哥林多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A. 彼此安慰(1:1-11)

B. 掃羅解釋並指引(1:12-2:17)

C. 掃羅的事奉特徵(3:1-7:16)

二.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三. 掃羅的權柄

A. 掃羅抵擋假教師(10:1-11:33)

B. 掃羅的異象和啟示(12:1-10)

C. 掃羅對群眾的願望(12:11-21)

D 掃羅的探訪計劃(13:1-14)

 

《哥林多後書》綜覽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在開首的問候語(1:1-3)之後,保羅首先讚頌上帝,因上帝在他們受患難時,賜下安慰,使他們能用祂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遭患難的人。這裏說的患難應該是指保羅因之前那次探訪而感到痛苦的事,及後收到提多帶來的好消息就得安慰,他得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保羅的痛苦而懊悔難過,於是他現在要再寫信給他們,好讓他們也得安慰(1:3-7)。保羅接著提到他與同工們從前在亞細亞時曾遭遇苦難[1],以為必死無疑,但上帝拯救了他們,現在保羅仍指望上帝繼續拯救他們。這意味著保羅知道不論是以前或將來,他仍會因福音的緣故而受苦難,他盼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在他受苦的事上與他分擔,也就是為他們祈禱,好使他們能得到上帝的恩賜。從這段引言可見,保羅沒有把他這次的苦難怪罪於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反倒將他們拉近自己,鼓勵他們與自己一同分擔這福音的苦難。

1:12-2:13 反映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因保羅沒有如期再訪而對他作出一些指控,包括:反覆不定、按著私慾、忽是忽非、又是又非(1:17-19);保羅先表示他是憑著上帝所賜的坦率和真誠行事,他的言語或信件也沒有隱晦難明的地方,他本來的意願是去馬其頓時先路過哥林多,然後當他從馬其頓回猶太時再多去一次哥林多(1:16),一共去兩次,為的是要他們「得加倍的益處」(1:15),但最後他只去了一次,這並不是他的本意。他又指出他與同工們所傳的耶穌基督,從沒有「又是又非」的,在基督只有一個「是」(ναί nai)的,上帝藉基督所賜的應許都是「是」的,上帝藉基督堅固他們,有聖靈在他們心裏作為憑據,所以保羅絕不是一個反覆不定的人,他之所以沒有再訪哥林多,「是為了要寬容你們」(1:23),正因為保羅之前的到訪是悲傷的,他就定意不再帶著悲傷到訪,而是憂心忡忡、眼淚汪汪地給他們寫信去解決當前的問題,那封信的目的不是要使他們悲傷,而是要考驗他們是否順從他的吩咐去責備「某人」(2:6、9;估計這就是質疑保羅使徒身份的人),保羅說如果他們赦免了那人,他也會赦免那人(2:7、10),免得撒但趁此機會破壞信徒之間的關係。

接著的 2:12-7:16 都跟保羅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有關,保羅先提到他在特羅亞時本有傳福音的機會,但因為還沒收到提多的消息就心裏不安,不再多留就往馬其頓去,保羅在 7:6 才交代他在馬其頓遇上提多,並得到安慰,中間的部分是論到他的使徒職事(2:14-5:21)以及他與哥林多教會關係的修復(6:1-7:16),反映出這兩個論述都與他要處理的問題有關,一是他們當中有人挑戰保羅的使徒職份,二是保羅要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

保羅論到他的職事之前,先論到每一位信徒都是基督馨香之氣,是獻給上帝的。而他的使徒職事則是由上帝親自任命,要在上帝面前憑著基督講道(2:17),所以保羅不像某些人要用人寫的推薦信介紹自己(暗示有人以這種方式向哥林多教會自薦),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就是他的推薦信。他們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保羅寫成,不是用筆寫,而是用上帝的靈寫,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3:3),照樣,保羅作為新約的執事,也不是按照文字上的約,而是按照聖靈的約。保羅接著講到「因為文字使人死,聖靈能使人活。」(3:6)指的是摩西從上帝那裏領受法版,下山後臉上反照著上帝的榮光,因以色列人怕看他的臉,他就用面紗把臉蒙上的這事。保羅把摩西的事奉與新約的事奉比較,指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事奉雖有榮光,卻會逐漸褪色,屬聖靈的事奉的榮光卻會長存。那屬死的、要定人罪的事奉尚且有榮光,那麽屬聖靈的、使人稱義的事奉豈不更有榮光了(3:7-11)。以色列人因心地剛硬,在讀《舊約聖經》時,那面紗還在他們心上,未被揭去,這面紗是要在基督裏才能被廢去的。「但他們的心何時歸向主,面紗就何時除去。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3:16-17)保羅藉此勸勉信徒,既然已揭去面紗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了與主有同樣的形像,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也應在這事奉上不喪膽,不行詭詐,不曲解上帝的道,要把真理顯揚,讓基督的光照進人的心裏,但那些滅亡的人因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就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但信徒要堅持事奉,因為「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為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4:7)在遭受患難或迫害時,都不要感到絕望或被撇棄,反之,「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4:11)信徒因著對基督的信心,就有復活的盼望,即使「我們外在的人日漸朽壞,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4:16)正因為信徒「不是顧念看得見的,而是顧念看不見的;原來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4:18)所以即使在等候主再來之前,死亡已經介入,信徒也能勇敢面對,因為「無論是住在身內或住在身外,我們都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5:9)而信徒之所以有這份心志,是因為被基督的愛所激勵,基督他「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所以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都是新造的人了。(5:17)上帝藉著基督使人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使命賜給信徒,這就是每一位信徒所領受的事奉。

保羅接著教導信徒不可白受上帝的恩典;在任何事上都不要給人留下毀謗的把柄,要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在各方面都要忍耐和誠實,尤其在人看來是逆境的事,在信徒看來都是能甘心承受的事。然後保羅就提到信主的與不信主的沒有相干,因為信徒是屬於上帝的子民,是永生上帝的殿,所以信徒要把自己從不信的人中間分別出來,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好蒙上帝悅納(6:17)。保羅由論述他的使徒職事,轉為勸勉每一位信徒都要堅守事奉,成為一個聖潔蒙上帝悅納的群體,這正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期望。

然後保羅回到他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那封信(7:8),那封信的措辭嚴厲,但保羅的目的不是要定他們的罪,事實上他們常在保羅的心裏,是他所牽掛的,他回想當他在馬其頓的時候,外有紛爭,內有懼怕,直到他從提多那裏得知哥林多信徒的哀慟,對他的思念和熱忱,就得安慰,也感到歡喜,那封信雖然使他們憂愁,但那是依著上帝的意思而憂愁,就生出沒有懊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這是叫保羅感到安慰的。這憂愁也衍生了一連串對他們有益的反應,包括:殷勤、辯白、憤慨、恐懼、渴望、熱忱、責罰(7:11),以至保羅可以說「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無可指責的。」這使保羅和同工們更加歡喜,他的信達到果效,而他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也修復了。

.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在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修好的基礎上,保羅現在提及關於收集奉獻的事。他先提到馬其頓眾教會的樂意捐獻,以此勸勉哥林多教會效法。馬其頓的眾教會包括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的教會,這些教會在患難中受考驗,在極度貧窮中時,仍然非常慷慨的捐獻;這些奉獻是要供給在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參林前 16:3,羅 15:26),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非常看重外邦信徒與耶路撒冷信徒群體的聯繫,常常勸勉外邦信徒要向耶路撒冷信徒作奉獻,他視外邦信徒在福音上欠了耶路撒冷信徒的債,外邦信徒既然分享耶路撒冷信徒在屬靈上的好處,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參羅 15:27)。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奉獻的方式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每人要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保留起來,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2)現在他打算差派提多把這事辦成。

保羅在提出捐獻的細節前,先提醒信徒要謹記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8:9)捐獻必需是出於真誠的愛心,才蒙悅納,保羅相信哥林多的信徒有樂捐的心,因為這意念早在一年前已經有了。奉獻的原則是「總要均勻」(8:13),也就是既不要使受助的人輕鬆,也不要使捐獻的人受累,當前是外邦信徒的富餘補耶路撒冷信徒的不足,將來耶路撒冷信徒的富餘也可以補外邦信徒的不足,正如經上所記:「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出 16:18)

除了提多,保羅還差派兩位弟兄和他同去,雖然沒提他們的名字,但強調他們的誠信都是獲得確認的,保羅在選派人收集捐款的事上非常慎重,免得被人挑剔。(8:18-23)保羅盼望哥林多的信徒務要在眾教會面前向他們顯明愛心,而保羅先差派這幾位弟兄到他們那裏,是希望他們在保羅來到之前,就把捐款預備妥當,好顯出他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9:5)。保羅不希望當他來到的時候(他或與馬其頓的人一同去),發現他們還沒有預備好,就會讓保羅對他們的誇獎落了空。

接著保羅教導關於樂捐的果效,他先引用經文「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 9:6;另參箴 11:24-25)然後教導說捐獻不是以「多」為標準,而是以「各人要隨心所願,不要為難,不要勉強,因為上帝愛樂捐的人」為標準,另外再引用經文「他施捨,賙濟貧窮;他的義行存到永遠。」(林後 9:9;另參詩112:9)指出當有人向別人施捨時,上帝回報那人是「仁義的果子」(不一定是物質或財富的加增),也就是上帝會記念他們樂捐的義行;所以我們奉獻時切勿抱持一種「投資」或「本小利大」之類的心態。最重要的是,當聖徒的缺乏得到補足時,就會對上帝有更多的感謝,因為知道這是上帝藉著信徒去供給他們,就會把榮耀歸給上帝。(9:12)

三. 掃羅的權柄

這部分保羅開始用他使徒的權柄,去抵擋在哥林多教會內有人對他的指控並作回應。有人認為保羅是憑著血氣行事,保羅的回應是「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因為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而是憑著上帝的能力,能夠攻破堅固的營壘。我們攻破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高壘,又奪回人心來順服基督。」(10:2-5)又有指控說保羅所寫的那封信是要恐嚇他們,又說「他信上的語氣既嚴厲又強硬,他本人卻軟弱無能,言語粗俗。」(10:10)保羅的回應是那些人自以為是屬基督的,但保羅教導信徒不要只看表面,如果有人說他是屬基督的,要思想保羅也是屬基督的,而且他有主所賜的權柄,為的是要造就信徒,所以不論是他在他們當中所說的話或是寫給他們的信都是一致的,他說的是怎樣,做的就是怎樣,那並不是恐嚇,而是為要造就信徒。保羅責備那些對他作指控的人是「自我推薦」,只是「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又在非由上帝所劃給他們的事工界限內誇口,指的是哥林多(亞該亞)是上帝劃給保羅的界限,他為此而勞碌,在那裏建立了教會,但他並沒有以此誇口,因為知道「要誇耀的,該誇耀主」(林後 10:17;另參耶 9:24),而且不是自己稱許的就蒙主悅納,乃是主所稱許的才蒙悅納。

這部分開始保羅像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去抵擋那些攻擊他的人,也就是那些攻擊他的人都在自誇自己是超級使徒,保羅指這樣自誇是愚蠢的,但為要讓信徒懂得分辨真假使徒,他被迫也要自誇一番,他希望哥林多信徒容忍他以這種「愚蠢」的方式作反擊。保羅表明自己的動機是出於愛他們,是以父親的心腸把他們如同貞潔的童女許配給一個丈夫──基督,所以他不容忍有人用詭詐誘惑他們,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致使他們的心偏邪,失去那對基督誠懇貞潔的心。保羅毫不含糊的說:「假如有人來,傳另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聖靈;或者接納另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接納過的」( 11:4),他們都不該容忍,但問題是他們居然容忍了!這是受了那些「超級使徒」的誘惑,那些超級使徒除了自誇之外,還以保羅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去攻擊保羅,指保羅此舉是代表不愛他們。對此保羅表白說,他把上帝的福音白白地傳給他們,從別的教會(馬其頓的教會)取了報酬而來效勞他們,他的心意是不要在自己的缺乏上連累他們[2],這全是因為保羅愛他們,而這是他認為可以自誇的地方,他絕不會因那些人的惡意攻擊而改變這份心意。保羅斥責那些攻擊他的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的使徒。」(11:14)如同撒但裝作光明的天使一樣,但他們的結局必然跟他們的行為相符。保羅提醒信徒要作聰明人,要識破那些人的詭計,要是「有人奴役你們,或侵吞你們,或壓榨你們,或侮辱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信徒千萬不可容忍。既然假使徒以肉體誇口,那麼現在保羅也要以這「愚蠢」的方式(肉體誇口)與他們比較。

保羅在11:22-33的表白其實是他的一份「履歷表」,列出了他的出生和他為福音所受過的苦難。假使徒以自己的身份自誇,說自己是希伯來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保羅說這些身份他全都有,至於他們說自己是基督的用人,保羅「自誇地說」他比他們來說更是基督的用人,因為他所受的苦比他們都多,包括:多次監牢,無數次的鞭打,被猶太人鞭打五次,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遭海難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掙扎,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人的危險,外族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勞碌困苦,常常失眠,又飢又渴,忍飢耐寒,赤身露體[3],還有為眾教會操心的事天天壓在他身上(11:23-28)。保羅的多災多難,在人看來都是不好的事,只會視之為是保羅的軟弱,不會視之為是可誇的,但保羅情願誇自己軟弱的事,而不是去誇自己有多優越,因這些「軟弱的事」正好證明他為基督所用。

接著保羅就提到一件算是值得可誇的事,就是他從主所得的異象和啟示:

林後 12:2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3 我認識的這樣的一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4 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即使這是他的個人經歷,但他是用第三身去描述的,原因他自己也說了:「恐怕有人把我看得太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太高深,就過於高抬自己,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來折磨我,免得我過於高抬自己。」(12:7)這裏沒有說明那「一根刺」是甚麼,有學者估計那可能是指身體的疾病又或者是保羅的敵人,我們不得而知。保羅因為這一根刺曾三次求主把這根刺挪開。(12:8)但主的回應是:「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12:9)以至保羅學會了不去誇自己的剛強,而情願誇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他。他也以那些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為可喜樂的事,「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12:10)可見保羅即使在「自誇」自己的超然經歷時,也深知道自己根本沒有甚麼可誇的地方,一切都是主的恩典在覆庇著他。

之後保羅總結說,自己一點都不在那些超級使徒以下,他在哥林多信徒中間,曾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他使徒的憑據,他只不過是不接受他們的報酬罷了,他以父母該為兒女積財,而不是兒女為父母積財,去說明他對哥林多教會有一份如同父親的愛。他盼望哥林多教會明白他的心腸,不要再被人蒙蔽,以為保羅是在施詭詐,用心計牢籠他們。(12:16)事實上,他或他的同工們從沒有佔過他們的便宜,他們的行事為人都是同一心靈,同一步伐的,所做的一切事都是為了造就他們。(12:17-18)最後保羅提到他要再訪哥林多教會,他希望他們能合符他的期望,在他們當中不要再有「紛爭、嫉妒、憤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動亂的事」,又或是仍有人「行污穢、淫亂、放蕩的事」而不肯悔改(12:20-21)。保羅期待教會能執行它應有的權柄,處理那些犯罪又不肯悔改的人,否則當保羅來到的時候,他絕不會寬容那些人。(13:2)他提醒信徒基督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著,既有基督在他們裏面,他們就不是軟弱的,而是大有能力的,在信仰上,他們要經得起考驗,保羅為他們的祈禱是他們能成為完全人。(13:9)保羅強調他是以主所給他的權柄去吩咐他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而不是為摧毀人。最後是保羅對信徒的問安和祝福,而祝福語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13:13)

 

結語: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抵擋在哥林多教會裏出現的一些假使徒,他們自恃是以色列人,靠著人寫的推薦信向哥林多這外邦教會自薦,一面憑著血氣自誇是超級使徒,一面質疑保羅的使徒職份,又以保羅沒有如期到訪哥林多而指控他又是又非,甚至以保羅沒有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而指控他對哥林多教會沒有愛。保羅在信中言明他的使徒職份是由上帝所任命,要向人傳講基督的道,是以當他論述他的使徒職份時,其核心總是基督:他靠著上帝的能力去爭戰,將人的心奪回順服基督;復活的基督成了他事奉的盼望,以至在傳揚福音的事上,他放膽無懼,把生死置之度外;基督那為人捨身的愛成為他事奉的動力,也激勵他要為基督而活。保羅一邊向哥林多教會辯明自己的使徒身份,一邊解釋他為甚麼沒有如期再訪哥林多教會,那完全是出於對他們的愛,即使沒有接受他們的報酬也完全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且保羅和同工們在他們中間的行事為人一向坦率和誠實,足以證明那些指控根本是誣蔑和歪曲事實。

保羅以這信去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藉此對信徒作教導,要分辨真假使徒,不要只看人的推薦信或輕信人的自我誇口,因為憑著血氣而有的事沒有甚麼可誇口的,反而是因著上帝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彰顯出來才值得誇口;不要容忍任何偏離福音的教導,務必持守對基督的忠心,要把一切不符合上帝心意的惡事和罪行除掉,好讓這信仰群體如同一個貞潔的童女呈獻給基督。

讀保羅的《哥林多後書》,如同在看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他的筆鋒銳利,處處攻擊敵人的要害,要揭開那些偽裝成超級使徒的假信徒的真面目,讓信徒不至落入他們的圈套而偏離真道;與此同時,這封信卻又充滿了保羅內心最真摯的剖白,字裏行間盡是他對基督忠心的愛和對信徒無私的愛。事實上,不論是抵擋假使徒或是要把信徒的心帶回基督的真道上,都不單單是保羅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信徒都有的責任,我們都應與保羅一同為要抵擋假信徒和把人的心歸向主而爭戰,雖然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遇到許多考驗,也可能要為信仰而受苦,甚至可能要付上性命為代價,但保羅提醒我們,不是憑著血氣去爭戰,而是靠著上帝的大能,他又以自己事奉的動力來勸勉信徒:

林後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林後 5: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願意以保羅是怎樣活出這兩節經文的實質與弟兄姊妹互勉,就讓基督的愛成為我們事奉的動力和心志,好使我們也能忠心於所領受的職事,又願我們的生命都散發著基督的馨香之氣,好呈獻給上帝成一個蒙悅納的祭。阿們。


[1]參考《使徒行傳》19章的記載,保羅提到的這次患難,可能是指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惹怒了那些以製造亞底米女神為營商的人,最後引致全城騷動,保羅被群眾抓住,最後有羅馬官員介入,事件才平息。

[2] 在林前9:12 保羅也有提到他本有權利從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得到養生的報酬,但他沒有用這權利,「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3] 在《使徒行傳》,路加沒有把保羅的這些經歷全記載下來,只記載了保羅在路司得時,有些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的猶太人,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保羅(徒 14:19),另外,在腓立比時,群眾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們吩咐撕開他們的衣裳,用棍子打;打了許多棍,又把他們下在監裏(徒 16:22-23)。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前書》: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合成圖片,左邊的人像是耶書亞, 右邊的人像是保羅。

 

簡介《哥林多前書》

書名:哥林多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A’,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一)」。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1:2)。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所建立的(徒 18:1),保羅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六個月的時間(徒 18:11)。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年。是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期間寫的,他當時在以弗所(16:8)。

寫作背景: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目的是要處理在哥林多教會內出現的一些問題,而他得知這些問題的消息來源主要是:

1. 保羅之前曾寫過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5:9),但這信現今已失傳;保羅在那封信曾提到「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但哥林多信徒可能對此有誤解,是以他需要在這封信作解釋;

2. 一些來自哥林多教會的人,例如:革來氏家裏的人(1:11)把哥林多教會內有紛爭的事告訴了保羅;

3. 除了革來氏家裏的人,司提法那、福徒拿都和亞該古(16:17)也可能把哥林多教會內的其他問題(例如:淫亂的事、聚會的秩序混亂)告訴了保羅;

4. 哥林多教會寫信給保羅,想知道「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7:1)這說法是否成立。以上這些原因都促成保羅寫這一封信。

全書大綱:《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

一. 需要合一

A. 引言(1:1-9)

B. 上帝的智慧是最好的(1:10-2:16)

C. 呼籲會眾合一(3:1-4:21)

二. 導致分裂的罪

A. 性方面的罪(5:1-13)

B. 信徒之間的訴訟(6:1-8)

C. 其他性方面的罪(6:9-20)

三. 生活的指引

A. 婚姻(7:1-40)

B. 耶書亞(耶穌)裏的自由(8:1-10:33)

C. 公眾崇拜(11:1-34)

D. 屬靈恩賜(12:1-14:40)

E. 死人復活(15:1-58)

四. 問安和指引(16:1-24)

 

《哥林多前書》綜覽

一.需要合一1:1-4:21

保羅雖然要以這封信處理在哥林多教會內的許多問題,例如:淫亂,結黨,混亂聖餐等,但保羅在開首的問候語仍稱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1:2),這是要提醒他們的身分是已經被分別了出來、屬於上帝,要藉著基督而成為聖潔的信徒。保羅又為上帝所賜給他們的恩賜而感恩(例如:各種口才、各樣知識)(1:5),這是要提醒他們所有的恩賜都是從上帝而來的,為的是要他們與主耶穌基督共享團契(1:9),這兩個重點奠定了保羅寫這封信的基調。

保羅首先處理的是信徒之間的紛爭,這是由於他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1:12),很明顯他們各有自己推崇的領袖,以該領袖的「優點」(口才、知識、地位)作為追隨的目標,結黨分派,彼此自誇,保羅直斥他們這樣結黨紛爭是在分裂基督(1:13),他們追求地上的智慧其實是愚拙的,因為只有基督釘十字架這事才是最有智慧的,這事在人看來愚拙,卻是上帝在彰顯祂的智慧和能力,上帝的智慧超過世人一切的智慧,上帝用人看為愚拙的事去拯救那些信的人(1:21),並要讓基督成為信徒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1:31)。所以,保羅定了主意,不靠人的智慧去吸引人跟隨耶書亞(耶穌),而只會傳講耶書亞基督並他釘十字架(1:17、18、23,2:2),因為這是上帝奧祕的智慧,是藉著耶書亞基督被釘十字架而顯明的(參弗 3:6)。保羅接著提到兩類人,屬血氣的人和屬靈的人,前者以人的智慧(或人裏面的靈)根本無法明白上帝的事,後者因著有上帝所賜的聖靈,才能明白上帝的事,可見一切都是上帝的靈的工作,信徒根本沒有任何可誇之處。

保羅指所有領袖都是上帝的「執事」(διάκονος diakonos)(3:5),意思是「僕人」,他們各照著主所給的恩賜去作工,就如同是一棵植物,保羅栽種了(原文是過去式),亞波羅澆灌了(原文是過去式),但只有上帝能使它生長(原文是進行式);而每一個信徒的生命都是上帝所建立的工作,就如同是一個工程,先有耶書亞(耶穌)作為根基,然後信徒要謹慎地在上面建造,因為當上帝所定的日子來到,人的工程就要經過像火一樣的考驗,若經得起考驗(如金銀、寶石那樣能存留),人就能得賞賜;若經不起考驗(如草木、禾秸那樣被滅毀),人就沒有賞賜,卻仍能得救(因為得救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不是出於人的工作)(3:13-15)。保羅教導他們:「而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屬上帝的。」(3:23)就是呼籲信徒要合一,不要再為追捧智慧而結黨分派,更不可以「自高自大」(這個詞語共出現了六次[1]);而相對於哥林多信徒的驕傲自大,保羅以自己的生命與之對照,保羅提到自己怎樣因著基督的緣故而被看為是愚拙,更要忍受咒罵和迫害,甚至被人看為是世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4:13)。他以父親的心腸對哥林多信徒說這番話,是希望他們受到警戒而改過,免得保羅再到他們那裏時,要帶著棍子而不是帶著慈愛溫柔的心(4:21)。

. 導致分裂的罪(5:1-6:20

接著保羅要處理他們當中淫亂的事,指的是有人收了自己的繼母(不是親生母親)(5:1),這事本身已經很嚴重,但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竟然接納這樣的事才是更嚴重的問題,這反映出哥林多信徒所持的道德觀念仍然是未信主之前的那套標準,心思意念沒有被更新,行事為人也沒有與世俗的人分別出來,保羅先訓示他們要對這個人所做的事定罪,然後把他「交給撒但,使他的肉體敗壞,好讓他的靈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5:5),意思是把他逐出信仰群體,容讓他因自己的惡行而承受肉身之苦。保羅之後教導他們要把舊有的思想,包括一切惡毒和邪惡的思想除淨,他以酵作為比喻去勸導哥林多人:「既然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為祭牲了。所以,我們來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5:7)保羅在這裏教導的是基督的死亡應該帶給信徒的果效,就是信徒要與舊日那些邪惡的意念割斷,成為一個被更新的信仰群體。有關淫亂方面的教導,保羅之前的一封信曾提過「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5:9),他澄清他的意思不是泛指這世上所有行淫亂的人,而是指那些在信徒群體內,負有弟兄之名但犯了淫亂的人,保羅的訓示是要信徒把犯這種罪的人趕出,免得這罪在群體內蔓延,就如酵使麵團發大,犯淫亂的人也會影響整個群體。

保羅在 6:1-8 處理的是關於信徒之間「彼此爭吵」的問題,從經文的內容估計這應該屬於民事性質,這爭訟的事最後告上了法庭,交由世上的法官去審理。保羅責備他們當中竟然沒有人有智慧去審理弟兄之間的爭吵,以至弟兄之間「彼此告狀」,保羅指出信徒將來不但要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何況是今生的事?(6:3)保羅接著的教導提到爭訟的事本就不應該出現,「為甚麼不情願受冤屈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6:7)信徒應當持守的原則是:寧願自己受冤屈或吃虧,也不可叫弟兄受冤枉或虧負。可見保羅在解決哥林多教會問題的同時,往往能從問題的根本去帶出一些有關維繫信仰群體的團結合一的重要原則。

保羅接著提到一些很嚴重的罪,包括: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6:9-10),犯這些罪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所以保羅提醒信徒,他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6:11)就好應與這一切的罪隔絕,保守自己聖徒的身分,而在保守自己的聖潔這個主題上,保羅特別要信徒保守自己的身體聖潔,也就是不要犯性方面的罪。保羅接著提出「凡事我都可行」(6:12)這說法應該怎樣理解,這說法或許是因當時的信徒認為自己已在信仰上有了自由,以致用「凡事我都可行」成為一個放縱肉體私慾的藉口,尤其是在口腹之慾及情慾上。保羅指出「『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上帝要使這兩樣都毀壞。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6:12-13)所以信徒務必要遠避淫行,要謹記這身體是基督用重價買來的,所以我們要用這身體來榮耀上帝。

. 生活的指引(7:1-15:58

在這一部分,保羅要處理的是哥林多信徒因所身處的異教文化而受到負面影響的問題。由於哥林多城普遍的風氣是縱慾淫逸、敬拜多神、追求榮耀,以致他們在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吃祭偶像的食物的事,以及屬靈恩賜的運用上,都出現了問題。而保羅在論述這些主題時,多會用到「關於」(περί peri)這個詞(7:1、25,8:1、4,12:1)。保羅回應哥林多教會在來信的提問(7:1),第一個主題就是男女的性關係,「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這個說法可能是保羅針對當代的末世處境(7:26、29)和哥林多信徒放縱情慾的問題而作出的教導和提醒,保羅雖然不支持禁慾主義(下文再述),但卻認為在當時的世代守獨身會較結婚為好(7:7-8、7:32、7:38、7:40),就如他自己和主耶書亞(耶穌)也是獨身一樣。另外也有學者提議,「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這個說法可能是保羅針對有信徒鑑於哥林多城的道德風氣敗壞而傾向這極端的做法,這句話近乎是禁慾主義,保羅接著說「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7:2)他自己並不贊成禁慾主義,因為禁慾既不實際,也可能有反效果,他指出要避免淫亂的事,可按需要建立合宜的性關係:已婚的人要彼此尊重配偶的身體(性需要),未婚的人若不能自制就應該結婚,已婚的人不可離開配偶(為避免自己或配偶犯姦淫)。而人如果有不信的配偶,若配偶願意與他們生活,就不可分開,要是不信的配偶選擇離開,就由得他們。總的來說,保羅並不反對婚姻(因為這也是上帝所設立的),他接著把獨身和結婚這兩者作比較,他認為對當代的哥林多信徒來說,他們和他們的兒女能夠獨身的話,會比結婚更好,不過並非必須,因為各人所領受的恩賜不同(7:7)。另外,保羅不認為禁慾的人比其他人更優越,他教導「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上帝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7:17),及後保羅補充他的個人意見是安於現狀,意思是已婚的,不要求擺脫;未婚的,也不要追求結婚。而如果能夠獨身、守寡等也是美事,因為沒有結婚的就可以為主的事掛慮,想要令主喜悅;而已婚的會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令配偶喜悅(7:33-34)。可以說,保羅就著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先是給了一般的指引,然後也容許個別信徒自行作出個人選擇,而兩者都蒙上帝所接納。

在 8:1-10:33 這部分是關於是否可以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保羅以「我們都有知識」這一句作引言,我們要留意,這裏說的知識不是泛指世上所有的知識(天文、地理、生物、科學等),而是指關於信徒是否能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這知識,這知識包括:「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上帝只有一位,沒有別的」(8:4)。按著這知識,那些所謂偶像根本是虛無的,而那些祭過偶像的食物也不會因此沾染不潔,所以有些信徒會因「有這知識」而沒有顧忌的去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保羅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不是人人都有這知識」(8:7),在信仰的群體中,信徒不能單憑知識行事,還要考慮到其他信徒是否都是這樣理解。那些沒有這知識的人,由於在信主之前已拜慣了偶像,所以即使在信主後,仍相信祭過偶像的食物是不潔的,是信徒不應該吃的,但如果他們看見有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就放膽跟其他信徒一起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他這個行動並不是按著正確的知識和信心),那麼這個信徒就會因此而被絆倒。為此,保羅的選擇是限制自己這份吃食物的自由,因著愛弟兄的緣故,保羅選擇了放棄他在吃食物方面的權利。原因是:「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8:12-13)

除此之外,保羅也選擇放棄他本來可以從哥林多信徒中得養生的報酬的權利。他指出使徒因傳福音而從信徒中得著養生的報酬本是理所當然的事,就如當兵的人、栽葡萄園的人、牧養牛羊的人,以至在聖殿供職的祭司,都可以從他們在所勞碌及服事的群體中得到養生的供應(9:14-13),保羅引用《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去詮釋上帝也顧念到事奉的人可以從群體中得到供養,所以保羅既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當然也可以從他們當中取得他的工作成果,然而他放棄了這權利,為的是要讓福音沒有攔阻地被傳開[2]。保羅說基督已經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了給他,他自己也是甘心情願承擔基督所託付給他的這責任,保羅放棄了他可以從信徒中得供養的權利,而選擇了叫人不花錢而得福音的權利。

保羅論到自己傳福音的策略就是「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贏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贏得律法以下的人。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贏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9:20-21)這不是說保羅是一個善變以及沒有原則的人,而是說他會因應對方的身分(猶太人還是外邦人)而作出與之切身相關的教導,他所做的完全是以福音對象的好處出發,為的是要讓對方因得著福音而被拯救。保羅說他為要傳福音而作出種種自我限制,他盼望得到的並不是信徒的報酬,而是要得不能朽壞的冠冕(9:25)。

在 10:1-33 這部分,保羅論到以色列民在出埃及之後,都在海裏一同受了洗,也吃了一樣的靈糧和喝了一様的靈水(保羅指當時的那磐石就是基督),卻是因為沒有自制而最後倒斃在曠野,保羅要哥林多信徒以此為鑒戒,不可重蹈他們的覆轍(貪戀惡事,拜偶像,犯姦淫,試探主,發怨言);保羅又提醒信徒要在考驗前站立得穩,而上帝是信實的,祂不會讓信徒承受無法負擔的考驗。保羅又囑咐他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10:14),因為信徒都同領了基督的血和基督的身體,所以他們不能一邊吃主的筵席,一邊吃鬼的筵席,保羅在這裏再次提到關於「吃獻過祭的食物」這主題,是要針對當時的社會因受著敬拜偶像風氣影響,許多商業和社交活動都與祭祀偶像及其筵席有關,甚至在市場內售賣的肉也可能曾經祭過偶像,是以信徒免不了會接觸到這些食物。保羅的指引是,在市場上買來的食物只管吃,「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主」(食物並不會因為祭過偶像而變為不潔,另參可7:19),要是被邀請到一個不信主的人家裏吃飯,可以吃那些食物而不用問那食物是否「獻過祭」,但如果邀請你的人對你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因為對方良心的緣故而不吃。總的而言,信徒的確因著認識耶書亞(耶穌)而有了一份自由,本是「凡事都可行」,但保羅在這份自由上加上兩個原則,就是「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10:31),「凡事都使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使他們得救。」(10:33)

在 11:1-34 這一部分是關於公開崇拜時的秩序,這意味著哥林多信徒在聚會時有混亂的情況。保羅先提到的是講道,保羅指出男女都可以講道或禱告,只是在權柄的位置上,男女並不相同,保羅引用《創世記》2:21-22 論到上帝先創造男人,然後女人從男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於上帝;是以基督的權柄在男人之上,男人的權柄在女人之上,而女人為了表示順服權柄,就應該以蒙頭作為記號,而男人為了表示他代表上帝的榮耀和形像,則不該蒙頭或留長髮,如果信徒中的男女不如此做,就是自招羞辱了。事實上,在古代社會女人蒙頭是普遍的文化,女人若不蒙頭反會被認為是行為不端正,但從保羅的這番指引去推斷,或許當時哥林多的文化是以女人不蒙頭為時尚,以男人留長頭髮為榮耀,而保羅的這番指引既要把信徒帶回聖經的教導,也要阻止信徒把社會的流行風氣帶進教會,以免信徒把自己屬上帝的身分與世俗的人混淆。

接著是關於守聖餐時出現的混亂現象,這問題甚至會導致教會的分裂。很明顯哥林多信徒在守聖餐之前,有些富有的人已經吃飽了才來,甚至是喝醉了酒才來,但有些貧窮的人則是餓著肚子而來,盼望能在守聖餐時吃得飽。保羅嚴肅地教導他們有關聖餐的意義,這聖餐是為了記念主耶書亞(耶穌)的死:

林前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是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林前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林前 11:25 飯後,他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來記念我。」

林前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到他來。

所以信徒要謹慎,聖餐不是一般的筵席,讓享用的人飲飽食醉,而是有著重大的屬靈意義,人若不去分辨去領聖餐,反會招禍而被定罪(11:30、34)。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擁有很多屬靈恩賜,但保羅要他們知道這些恩賜與偶像的那些屬靈的能力完全不同,所以他們在運用屬靈恩賜時也不可與之混淆。保羅先指出許多的恩賜其實都是由一位聖靈所賜,而聖靈的能力彰顯在各人身上,為的是要使整個信徒群體得益處。就像一個身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即使人看為軟弱或不體面的肢體,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為肢體都是互相需要;保羅特別列出當中的一些恩賜,都是上帝為教會而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醫病的恩賜,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12:28)但在這眾多的恩賜中,惟有愛是最大的恩賜,而信徒所熟悉的〈愛篇〉:

林前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林前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林前 13:8 愛是永不止息。……

所指的其實並不是男女之間的愛,而是指信徒之間在運用恩賜時,必需要以愛為出發點,這份愛有著以上具體的表現,這樣才能真正造就教會,否則即使任何高超的恩賜,如果不是帶著愛去運用,那也是毫無益處的,而且恩賜終有停止的一天,但愛卻是永不止息的。

接著保羅論到關於方言和講道這兩種恩賜,保羅沒有禁止人說方言,但他指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是造就教會。」(14:4)而其實對教會來說,用理智說五句教導人的話,會強過說萬句方言(14:19)。所以如果在聚會時有人真的想要說方言,就要有翻方言的才可以說,這樣才能造就教會。在聚會的時候,人不論是甚麼恩賜:人或有詩歌,或有教導,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方言的,在運用時的原則就是「凡事都應當造就人」(14:26)。保羅還強調,即使信徒在聚會中要說方言,也要有秩序地說,「只可有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有一個人翻出來。」(14:27)

接著保羅提到的這兩節經文「婦女應該閉口不言」(14:34)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14:35)叫我們大惑不解,甚至懷疑保羅是否在歧視女性,但從上下文去理解,就知道這與方言這個主題有關,在當時希臘拜偶像的文化中,人們往往會透過一些靈媒去領受神明的「神諭」,而這些靈媒往往都是女性,當靈媒領受了「神諭」後,就會不由自主的講說話(參徒16:16-18),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或許是受了這種異教文化影響,以致那些說方言的婦女也是這樣,不理聚會時的秩序,隨意開口說話,引起了混亂。故此,保羅並不是歧視女性,而是要把這樣的異教文化從教會中掃除,也要讓聚會在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而是叫人和諧的上帝。」(14:33)

保羅最後要處理的,是在信徒中竟然有「沒有死人復活的事」這個說法,因此保羅質問他們:「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5:12)這是要針對當時一些希臘哲學思想認為人的身體最終只會朽壞,是沒有價值的東西(參徒17:18、32),保羅強調主耶書亞從死裏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他在復活之後顯給磯法看,又顯給十二使徒看,再顯給五百多個弟兄看,這些見證人有一大半在當時還在生(15:15-16),主基督從死裏復活是福音的基礎,要是基督沒有復活,信徒所傳的就是枉然,信徒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的復活是信徒的盼望,也是保羅甘願冒死去傳揚福音的動力;基督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而在基督裏的信徒也都要像基督那樣復活。保羅解釋當信徒復活時,上帝會給我們一個復活的身體,是不會朽壞的。首先的人亞當有屬於塵土的形像,但復活的人則有屬天的形像,因會朽壞的身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只有不朽壞的身體才能承受上帝的國。最後保羅以此勸勉信徒「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你們知道,你們在主裏的勞苦不是徒然的。」(15:58)

四.問安和指引(16:1-24

在書信結束時,保羅提到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為他的再訪而作安排,他首先提到的是要為耶路撒冷的聖徒收集奉獻,要他們早些做好準備,另外他已差了提摩太比他先行,為他打點,保羅囑咐哥林多的信徒要照顧提摩太,最後又再次提醒他們「所做的一切都要憑愛心而做。」(16:14)然後以問安語作結。

 

結語: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保羅在這封書信要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多是關於他們把一些未信主之前的價值觀或做法帶進教會或個人生活,包括:不恰當的道德或性關係、高舉個人的智慧、追求世俗的榮耀、好結黨、起紛爭等等;此外,在怎樣看待祭過偶像的食物以及在運用屬靈恩賜上,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沒有以愛弟兄和造就教會為出發點,這些問題不但造成聚會和守聖餐時的秩序混亂,甚至會引致教會分裂。

保羅在這些問題上所給的指引,重點是要信徒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並要以整體信仰群體的利益為優先考慮,而保羅又強調這一切都必需要是以愛來推動,而這份愛是以基督為榜樣的,基督因著愛而甘願犧牲自己,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裏復活,成就了上帝救贖的計劃,為的是要讓信徒得著福音的好處,有著從基督而來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並且在死後有復活的盼望。

自保羅從耶書亞(耶穌)那裏負起了傳福音的使命,他就一直忠心的作基督的僕人,「人應該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執事,為上帝的奧祕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4:1-2)保羅的信息核心離不開基督被釘十字架,而他就是以基督自我犧牲的生命作為榜樣,活出一個不為自己,只為基督而活的生命,他也以自己的榜樣去勸勉哥林多信徒「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1:1)今天,保羅這個勸勉仍在我們的耳中迴盪,我們都是一群被基督的寶血所買贖,生命已屬於主的人,所以我們的心思意念,行事為人就當與世俗的人有分別,不再以舊有的觀念或價值觀去過我們的生活,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是求別人的益處,為的是要讓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能榮耀上帝。願意我們都回應保羅的呼籲:活出一個效法基督的生命。阿們!


[1] 出現「自高自大」這詞語的經文有:林前 4:18-19,5:2,8:1,13:4。

[2] 保羅沒有用這權利,他雖然沒有在信裏說明原因,但推測可能與當時的羅馬社會存著「恩庇侍從」(patron-client)這文化有關,保羅不想哥林多信徒以這種文化去看待他與信徒之間的關係,免得他的教導被左右或受攔阻,所以寧願放棄這權利。有關「恩庇侍從」可參本機構《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的查經摘要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研經及釋經文章:信心不足

研經及釋經文章:信心不足(作者:瞬霧)

圖:撒拉偷聽和暗笑(by James Tissot)

創15:3-6亞伯蘭因信稱義,是在以下這個情景(《環》)。請細讀,看他信了甚麼。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這人不是你的繼承人,你親生的才是你的繼承人。」耶和華領他到外面去,說:「你向天觀看,數點繁星,看你能不能數清有多少。」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這樣。」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你親生的」──沒有說是年老不育的莎萊(《和合本》:撒萊)生的!這時候,亞伯蘭信自己會有親生兒子成就主的應許,但他可能想的是,也許要等日後莎萊死了,自己另娶的時候,才可以有親生子,成就上帝的這個應許。在這番對話裡,神沒有要求亞伯蘭信那更難信的事(經過莎萊生子)。之後就發生了莎萊建議他納妾的事,妾侍生了以實瑪利。

再之後,神把這件更難以置信的事告訴亞伯拉罕(創17:15-21《環》):「你的妻子莎萊……我必定從她賜給你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的反應不是立即相信,而是立即暗笑,心中反駁:「一百歲的男人還能得子嗎?莎拉(《和合本》: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他回答神說:「但願以實瑪利能在祢面前活著!」

暗笑,神是在意的,下一章經文敘述莎拉首次聽見這消息時,用了不少筆墨鋪陳這點(創18:9-15《環》)。「『那時你妻子莎拉就會有一個兒子!』……當時,……莎拉的月經也停了。莎拉心裡暗笑,想道:『我已經衰老,還能有喜事嗎?何況我的主也老了。』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莎拉為甚麼暗笑,想道「我已經老了,難道真的會生育嗎?」……』莎拉害怕起來,就否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你確實笑了。』」這次亞伯拉罕沒笑,可見他已經相信了上帝將要他的妻子莎拉為他生子,成就祂的應許。後來到第廿二章,他更因為相信神,甚至順服地願意獻這應許所得的兒子為燔祭。

原來就連我們敬仰的信心之父,他的信心也曾經歷過進步、提升。而更可貴的是,我們看見神沒有因為亞伯拉罕在第十七章裡信心不足的反應,而收回在之前第十五章給他「因信稱義」的地位。

「信心微小的人哪!為甚麼怯懦呢?」(太8:26《環》)

「信心微小的人啊,為甚麼懷疑呢?」(太14:31《新漢》)

「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祢幫助我!」(可9:24《當譯》)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新約聖經》綜覽《加拉太書》:基督徒的真自由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加拉太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加拉太書》

書名:加拉太書,希臘文 ΠΡΟΣ ΓΑΛΑΤΑΣ,意思是「致加拉太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2;5:2;6:11)。

對象:加拉太的外邦信徒。保羅指明這信是寫給「加拉太的眾教會」(1:2),並有一次在信中指責他們是「無知的加拉太人」(3:1)。從內容上可見保羅的寫作對象為外邦人,因保羅形容他們「從前不認識上帝,……是給那些本來不是上帝的神明作奴隸」(4:8),並考慮接受割禮(5:3)。信中也提到是保羅將福音信息傳給他們的(4:12-20)。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 48-55 年間。這封書信的成書日期一直存在不少爭議,而當我們追蹤保羅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程時,會發現這個問題與保羅的寫作對象是誰有著密切的關係。加拉太是羅馬的一個行省,大致涵蓋小亞細亞(現今土耳其)東部地區。關於這信的收信人有兩個可能性:保羅可能是寫給居住在加拉太北部並被廣泛稱為「加拉太人」的凱爾特人(Celts)[1],也可能是寫給居住在小亞細亞中部加拉太南部的人們。保羅在他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到訪了彼西底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加拉太南部的城市)。如果這信是寫給加拉太南部的信徒,很可能是在他傳道生涯的早期,即第一次宣教旅程後不久,或大約在耶路撒冷會議期間寫信給這些教會的(徒15;見加2:11-14);持這種觀點的學者推斷這信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 48-49 年間,這樣的話,《加拉太書》就是最早的保羅書信。另一方面,若然《加拉太書》是寫給北部的加拉太人,那麼保羅可能是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建立了加拉太教會(徒16:6),並且在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經過「加拉太」(徒18:23)之後所寫的書信;持這個觀點的學者估計《加拉太書》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4-55年間。

背景:第一世紀初期教會所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當外邦信徒開始增多時,他們是否需要像猶太人那樣遵守摩西律法。有一些猶太基督徒認為一個人得救除了要相信耶書亞(耶穌),還必須謹守摩西律法,包括行割禮、守節等(4:10、5:2;另參徒15:1),他們認為唯有這樣外邦信徒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上帝的應許中有分。當時加拉太教會受到一些假教師的攪擾,引誘他們隨從別的福音(1:6),並且否認保羅的權柄,並攻擊他所傳的福音;他們聲稱保羅所傳的雖然是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卻欠了外邦人需要行律法的要求。保羅在這書信中為其使徒的權柄辯護,極力證明自己所傳的福音是來自基督直接的啟示,並非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然而他的職分也為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所認可(2:9);他也駁斥這些敵對他的猶太信徒的錯誤,說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

全書大綱:《加拉太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1. 保羅為他的事工辯護(1:1-2:21

A. 問候(1:1-5)

B. 保羅的權威(1:6-2:10)

C. 與彼得的衝突(2:11-21)

2. 保羅為恩典的福音辯護(3:1-4:11

A. 因信稱義(3:1-20)

B. 奴隸和兒子(3:21-4:11)

3. 在基督裏的自由(4:12-6:18

A. 保羅關懷加拉太人(4:12-20)

B. 兩個約(4:21-31)

C. 在耶書亞(耶穌)裏被釋放(5:1-12)

D. 自由的正確運用(5:13-26)

E. 種甚麼收甚麼(6:1-10)

F. 最後的警告和祝福(6:11-18)

在這三個分段之中,除了序言(1:1-10)和結語(6:11-18)的部分,在其餘的經文我們可以看見一些清晰的經文標示用以劃分不同的段落(見下表):

《加拉太書》分段

經文標示

保羅的個人敘述(1:11-2:21)

「你們聽說過……」(1:13)

保羅的論點(3:1-4:11)

「正如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3:6)

保羅的指示與論據(4:12-6:10)

「弟兄們,我勸你們……」(4:12)

 

《加拉太書》綜覽

I. 保羅為他的事工辯護(1:1-2:21

保羅寫這封書信的原因,是要解決加拉太教會中一個緊急的情況。當時有一些反對保羅的教師進入了這些保羅新建立的教會,並告訴他們,保羅作為次等的使徒(並非主起初所呼召的十二使徒),只給了他們一半的福音信息,他們現在需要另一半——就是他們應該受割禮,歸依猶太信仰,以成為真正在上帝聖約裏的子民。從保羅的回應反映,他們認為保羅沒有強迫加拉太人遵循妥拉是不當的,並進一步指責他是想「討人的喜歡」,滿足外邦人不想接受痛苦的割禮儀式的願望。

保羅在信中首先為自己使徒的身份和事工作出辯護。因此在這頭兩章中,我們可以找到有關保羅個人生命故事的描述,這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留下的最早記錄——關於他的轉變和他生命的早年。在書信一開始,保羅馬上回應了有關他是討好人的誹謗(1:10)。保羅描述了他年輕時對猶太信仰的熱情,並履行了他祖先的所有傳統。保羅對於猶太信仰的狂熱與執著,致使他甚至「竭力壓迫殘害上帝的教會」(1:13)。他接著說,他在猶太信仰和祖宗傳統方面比許多同輩的人更激進、更熱心(1:14)。實際上,保羅是在表達自己在對猶太信仰的熱情和實踐上,都超越了那些反對他的人,直至在前往大馬士革的途中,上帝完全改變了他。保羅談到他所傳的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而來」(1:12),這裏用的措辭讓人聯想到上帝對古時先知的呼召。保羅所表述的是,他不是那些人口中所說的次等使徒,因為他並非受耶路撒冷教會的指派,而是耶書亞(耶穌)親自委託的主要見證人,主託付他傳福音給未受割禮的人(2:7-8),並且他已在耶路撒冷會見了教會的領袖(雅各、彼得和約翰),他們也知悉主對保羅的呼召,並與他握手以示合作(2:9)。此外,他在信中亦提及當彼得在安提阿時,他如何就彼得因怕奉割禮的人(奉割禮的人即猶太人)就跟外邦人疏遠一事與他對質,保羅認為所有相信耶書亞的人,無論受割禮與否,都能在同一張桌子上吃飯,在主裏共享團契。他指出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因此行割禮與否根本無關重要,因為人不能藉著行律法去獲得上帝的義。

II. 保羅為恩典的福音辯護(3:1-4:11

在書信的中心部分,保羅開始闡明他的主張與論證。在第3章,保羅以亞伯拉罕的故事作為其論證的理據,很可能是由於他的反對者同樣以亞伯拉罕的記載去要求加拉太的外邦信徒行割禮。事實上,割禮對猶太人的意義重大,因為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規定男子必須有割禮這個記號(見創17:9-14)。在3:2-14,保羅以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去建立有關加拉太人如何領受聖靈的論證,亞伯拉罕的義是源於他的信(3:6;參創15:6),這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與他的行為無關。因此,上帝在信的基礎上,在基督裏把祝福賜給外邦人,使人能夠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3:14)。還有一點就是,當亞伯拉罕被上帝算為義時,他是未受割禮的,當時他僅有的就是對耶和華上帝的信心。保羅的論點是,只要看亞伯拉罕的生命,就能證明一個未受割禮的人同樣可以被上帝所悅納,並享受福音的義。

「這樣,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3:21)保羅接下來對這個問題作出了回應,他同時解釋了摩西律法的寶貴,以及其有限的作用(3:19-25)。他指出摩西律法從來不是作為救贖的手段,只是在以色列人還未成熟的時候,律法就與他們維持著一種監護的關係——律法是以色列人的啟蒙教師,指導他們該如何按上帝的心意而活。此外,律法還有其他作用,就是把萬物都圈在罪裏。保羅指出,一旦將律法擺在人面前,就必然會揭示人的罪。因此,律法實際上是展示了人真實的本相與墮落,同時亦揭示了人需要一位救主才能脫離罪的捆綁。

回到亞伯拉罕的故事,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有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3:8-9;引用創12:3)但顯然摩西律法不能成為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因為它本身對猶太人和外邦人進行了嚴格的區分,並且它對那些不能守全律法的猶太人進行譴責,以證明他們的罪。

加3:16 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指許多人,而是說「和你那個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保羅在這裏的論點是,那些應許[2]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這裏的「後裔」是單數而非複數,因此並不是指所有的後裔,而是指到其中一個後裔。雖然保羅很清楚,單數名詞「後裔」在文法上既可以指一個群體(集合名詞),也可以是指某一個人(3:29;另見羅4:18),然而他確認基督是上帝的應許中最終所指的那個後裔,因此其他人可以通過信仰與基督聯合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現在透過亞伯拉罕的一個後裔——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已經實現了。耶書亞為世人擺上自己的生命,是要把人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並要使亞伯拉罕的福,因著主基督臨到外邦人,使他們能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參3:13-14)保羅勸告加拉太人不要回去行守律法的道路,因為他們既有上帝兒子的靈,就已經得著了兒子的名分,不再是奴僕了。(4:6-7)

III. 在基督裏的自由(4:12-6:18

在這最後的部分,保羅對加拉太人說:「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4:12)保羅在這裏表現出對加拉太信徒那份強烈的情感和牽掛,他從之前像神學家那樣一直雄辯滔滔,轉為以一個牧者和父親的口吻向加拉太人說話。保羅希望他們回想起從前他們是如何以愛去接待保羅,保羅問他們:「你們當日的好意哪裏去了呢?那時若辦得到,你們就是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也都情願。」(4:15)不少學者推斷保羅當時正受眼疾所困,但加拉太人一點也沒有輕看和厭棄保羅,反倒接待他如同上帝的使者,甚至如同基督耶穌。保羅希望他們回轉,不要因為他把真理告訴他們,就彷彿成為了他們的仇敵。反倒是那些敵對保羅的人以虛情假意待加拉太人,不過是要讓自己受到重視,讓加拉太人跟隨他們,並接受他們所傳那些扭曲了的福音信息。

這封信的其餘部分強調新和舊、聖靈和肉體之間的區別。保羅強調儘管有些人可能希望轉回靠行律法稱義,但這將意味著回到從前未被救贖的景況,就是靠肉體行事。

加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5:5 至於我們,我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加5: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保羅提醒加拉太人「要順著聖靈而行,絕不可滿足肉體的情慾。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5:16-17)保羅在第5章把情慾那些顯而易見的事,就如淫亂、污穢、放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嫉妒、醉酒、荒宴等類(5:19-21),與聖靈的果子(καρπὸς;fruit),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5:22-23)作為對比。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所結的果子,並非一些外在的行為,而是內在生命的徹底轉化。「果子」在原文是單數名詞,因此不是指到九種不同的果子,而是一個果子的九種特質,而所有特質都理應可以在每位信徒的身上反映出來。「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5:24)保羅再次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耶書亞(耶穌)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現在信他的人就是在基督裏活著,聖靈會轉化人的生命,並讓人有能力勝過肉體的一切邪情私慾。

在第6章,保羅強調「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6:7-8)在最後一章,他從一個群體的角度重點地闡述如何活出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就是要幫助跌倒的弟兄、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不以別人誇口、要與人分享、持續地向人行善等(6:1-10)。簡而言之,一個屬主的、順聖靈而行和撒種的群體,就當在主裏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

最後在結束的時候,保羅似乎從抄寫員手中接過筆來,「你們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6:11)他親自寫下了一部分的結束語。他說自己的字比他的抄寫員更大,這可能是視力下降的一個指標。毫無疑問,保羅希望加拉太的信徒知道他有多麼重視他們,也期望他們重視這封他的親筆信。最後保羅提到自己「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6:17)。在希羅世界,奴隸通常被印上主人的標記(stigma)或名字,作為擁有權的記號,標記或疤痕也被看為忠誠的象徵[3]。與猶太信徒堅持外邦信徒應行割禮的標記相反,保羅斷言他身上的標記或傷疤,都是因著服侍基督所得來的——他第一次到達加拉太時,就受到了嚴重的迫害。那些傷口表明他與基督相像,是他作為新造的人的一部分。比起行割禮,保羅認為他身上的傷痕才算是基督徒身分的真正標記。這封信的要點,是救恩的本質與基督的救贖,這在書信的開首已清晰說明:「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1:4)因此,重要的不是受割禮或不受割禮,正如保羅在信末的提醒:「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6:15)

 

《加拉太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自由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5:1)在基督裏的自由誠然是保羅藉《加拉太書》所表述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這封書信在最基本的層面道出福音的扼要,就是「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1:4)它呼應《出埃及記》的敘述,展示了在基督的捨己和聖靈的幫助下,那些被律法咒詛或被奴役中的人如何被釋放、獲得自由。這意味著他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已經得著自由了,他們有抵抗肉體的自由,同時也有享受上帝豐富恩典的自由。進一步想,既然行割禮這事在初期教會引起了這麼大的爭論,那麼外邦信徒行割禮其實有甚麼不好呢?原因是保羅知道行割禮只是一個缺口,倘若他在這事上作出讓步,很快地外邦信徒也需要恪守其他猶太規條。因此保羅說:「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5:2)保羅不向律法主義作出絲毫的讓步,他要高舉的是上帝的恩典,因為義若是要靠著律法而得,基督就是白白死了。保羅說,信的人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20),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進一步來說,我們相信基督,並受洗歸入基督,基督就在我們裏面成形。肉體和世界及其所有的誘惑——對我們來說都應該是死的,我們也不再受其力量的奴役。

因此,我們要警惕任何扭曲福音的人,若有人認為要在「基督的救贖」以外加上任何得救的要求,就是認為上帝藉著耶書亞(耶穌)的救贖不夠「整全」,要靠某些行為去補足才能得救。若要摧毀一個人的信仰,最簡便的方式就是將福音的信息扭曲。故此,我們必須在真理上站穩,並要防備那些假裝友好,卻將一些似是而非的假教導灌輸給我們的人。時至今日,雖然我們已清晰知道外邦信徒並不需要行割禮,但有不少信徒在心底裏卻仍然有靠行為稱義的想法,就是覺得應該要做些甚麼,甚至想以自己的行為比別人好而誇口(所謂的「屬靈的驕傲」)。其實律法主義與基督裏的自由兩者並不相容,當一個人想要去靠行為的時候,就自然會落入一種奴僕的心態,以致失去在主裏理應所享有那份真正的自由。所以我們必須效法保羅,堅守純正的信仰,不要廢掉上帝的恩。

2. 身分

其次,儘管保羅在信中為著「因信稱義」極力爭辯,其實在「因信稱義」的背後,保羅所要處理的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誰是上帝的子民?我們又如何識別?保羅的回答是——「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3:28)上帝的子民是那些相信耶書亞(耶穌),被聖靈充滿和引領,並以愛行事的人。在基督裏,我們的身分超越了社會地位、性別和種族的分歧,我們既是上帝的新創造,這一切的差異都不再重要。

事實上,當時猶太信徒真正的問題,是排外的問題。除非外邦人歸依猶太信仰,否則他們不接受外邦人可以被納入為上帝的子民。這裏對我們最直接的提醒是,我們在教會中,不同的弟兄姊妹有沒有任何類型的區隔呢?智慧、學識、經濟能力、社會身分、性格以至思想模式等等的不同,會否成為人與人之間的隔閡?群體的多樣性總是很容易使群體關係變得複雜,不同的派系和小圈子之間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分歧。的確,我們與不同的弟兄姊妹不會同等地親近,然而,我們千萬不可有一種排外的心態,因為很多時教會(弟兄姊妹之間)的分裂都是由這一堵堵無形的牆去開始的。其實,教會在一個充滿懷疑和仇恨的世界當中最有力的見證,就是以純正的信仰為唯一的條件,讓人看見各類型的信徒雖然有許多的不同,但也能夠不分彼此地聚集在一起,宣布有同一位主,並以合一的方式去敬拜上帝。

3. 行為準則

《加拉太書》不僅是關於教義,也是關於如何活出豐盛的屬靈生命,以及實現這一目標的方式。因此,這封書信不僅是關乎我們相信甚麼,也是關於在我們相信之後生命中會發生甚麼事,以及應該出現哪些改變。這就是聖靈發揮作用的地方——聖靈轉化我們的心,塑造我們的生命,直至基督在我們裏面成形。聖靈既使我們獲得兒子的名分,我們就當靠祂使敬虔的美德成為一種習慣和本能。這就是新造的人。

保羅強調我們既然因信接受了聖靈,也就不應該試圖靠肉體行事。新造的人該怎樣行、活出怎樣的生命是關乎聖靈的。因此從個人層面看,順聖靈而行,就是我們現在在上帝面前行事為人的方式。剛才我們談及自由,事實上,一個真正在主裏蒙召得自由的人,即使沒有律法的約束,也不會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而是靠著聖靈與肉體對抗,治死一切情慾的事,並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結出豐盛的果子。

保羅在信中多次將愛置於話語的中心位置,並且從他的勸告中看出他對加拉太信徒不合一的關注和擔憂(5:15、20-21、26)。所以從群體的層面看,基督釋放我們,使我們得著自由,是要信徒之間用愛心互相服侍,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5:13-14)其實走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同行者。上帝希望弟兄姊妹之間可以彼此扶持,互相擔當大家的重擔,而不是相咬相吞、彼此惹氣、互相嫉妒。我們不要自以為義,因為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人總會有犯錯的時候,所以我們更要懂得謙卑,也要彼此提醒和守望,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藉著彼此相愛去成全基督的律法。其實信心的生活並非不可見的,「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意思是「藉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功效。」(5:6)我們對主耶書亞(耶穌)的信,需要藉我們對人的愛,藉著信徒在基督裏的合一去表達出來。

 

結語:基督徒的真自由

當基督的福音開始在外邦人當中被傳開,便出現了有關外邦信徒需否遵守摩西律法的爭論。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就是要把那些接受錯誤教導的信徒們帶回正確的信仰中。保羅在這書信中闡述了救恩的本質與基督的救贖,指出人稱義是藉著信,並不是靠律法的行為。這帶出了《加拉太書》當中三個重要的主題:自由、身分與行為準則。蒙召的人在基督裏得著自由,不再受摩西律法所約束;所有人能藉著信在基督裏合一,同得上帝兒女的名分;屬主的人當順著主基督的靈行事,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

早期教會所面對的處境並不容易,從這封書信可以看見加拉太教會當時所面對的內憂外患:對內有假教師傳遞一些偏差的教導,使信徒轉回去行律法,偏離基督的福音;對外也要抵抗希羅社會文化的誘惑、各種情慾的事和不同程度的逼迫。這也可能是現今教會的借鏡,偏差的教導與律法主義時至今日仍然影響著信主的群體;而教會在過去近二千年的歷史中,就因為想杜絕猶太律法主義而衍生出「反猶主義」等極端的神學觀[4]。作為一個信徒,要面對假教師的錯謬教導、世俗的虛談、多元的後現代世界和複雜的倫理關係,並在越趨嚴峻的政治壓迫以及不斷轉變的大環境中站穩、堅守自己的信仰真的毫不容易。所以,教會的弟兄姊妹作為一個信仰群體,在這一切的衝擊之下,就更應該去互相扶持和守望,在愛中彼此服侍,而不是自以為義、彼此紛爭、相咬相吞;因為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是愛上帝的自由,是與弟兄姊妹在主裏合一相愛的自由,願我們竭力保守聖靈裏的合一,彼此相愛,以成全基督的律法。


[1] 加拉太人或高盧人(該省以他們的名字命名)是來自中歐的凱爾特部落(Celtic tribes)。約在公元前三世紀,他們作為僱傭軍來到這個地方參與戰爭,最終在小亞細亞的高地中心建立了自己的王國,並於公元前25年併入羅馬行省。在保羅的時代,該行省的邊界比原來的王國要廣闊得多。

[2] 保羅在3:16中引用的話出自《創世記》13:15,及後上帝(創17:8)和亞伯拉罕(創24:7)都重申了這一點。這裏所涉及的應許是有關土地的應許。保羅通過將「應許」寫作「那些應許」去進行概括,成為一個與福音帶來的好處相關的用語。參 Peter Oakes, Galatian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5), 119.

[3] Ralph P. Martin and Julie L. Wu, “Galatians,” in Romans to Philemon, vol. 3 of ZIBBCNT-5, ed. Clinton E. Arnold;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295.

[4] 例如漠視「先是猶太人」的教導,參本機構的神學反思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後書》:「主再來」給信徒的提醒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後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位於羅馬的君士坦丁凱旋門和提多凱旋門 
 

簡介《帖撒羅尼迦後書》

書名:帖撒羅尼迦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ΘΕΣΣΑΛΟΝΙΚΕΙΣ B’,意思是「致帖撒羅尼迦的(教會/信徒)(二)」。

作者:使徒保羅。不過由於後書對「主再來」的立場好像跟前書有明顯差別(前書指主再來會像賊來的時候那樣毫無徵兆,讓人感到那是突如其來和很快會出現的事;後書則指出主再來之前將會有不法的人出現,間接地提醒讀者主再來之前仍有一段時間),以致有學者質疑後書或許不是出自保羅的手筆,而是有人冒他的名而寫的(像一些被稱為「偽經」的早期猶太文獻一樣)。不過由於後書提醒讀者要防備虛假的事(2:9),如果作者本身已在冒保羅的名作假的話,那就顯得自相矛盾,並不合理。此外,書信的文體本是針對當時信徒的問題而作出的處境性提醒(即並非在羅列一些永恆的神學觀),所以前書和後書的提醒有所不同亦不足為奇,而且兩封書信的主題其實有許多共通之處,包括:「信、望、愛」的教導、忍受信仰所帶來的逼迫、主再來、殷勤工作等,再加上書信在結束時強調這是保羅親筆寫的(3:17),所以仍以保羅為《帖撒羅尼迦後書》的作者的說法是較為可取和穩妥。

對象:帖撒羅尼迦教會,這是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途中建立的,當中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信徒。而作為當時早期的教會之一,一般相信是以家庭形式聚會的教會,同時信徒也會參與猶太會堂的聚會,學習聖經(參徒15:21)。

成書日期:公元51年,大概在前書寫了幾個月後,保羅再次寫書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

歷史背景:由於寫作時間跟前書接近,其歷史背景也相約(可參前書的查經摘要[1])。但總的來說,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的首府,當時的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都同時面對來自宗教勢力、社會制度、價值觀和政治上的衝擊。例如:猶太教的逼迫、基督信仰顛覆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界線、要擺脫依賴「恩庇侍從」(即恩主與受助者;patron-client)的制度[2]、遠離氾濫和開放的性文化、不再沉溺於各式各樣以自我為中心的娛樂和享受、對抗周圍充滿著拜偶像和崇拜羅馬君王的文化、克服基督教當時仍未有合法地位的壓力等等。因此,當時人要決定信主是一件毫不容易的人生大事,信徒必須有極大的信心和決心,才能抵受各種生活上的艱難和衝擊,靠主站立得穩。而從後書的內容可見,更多背景是保羅在寫了前書之後,因應帖撒羅尼迦教會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和狀況,保羅要再寫後書去提醒和勉勵他們。

全書大綱結構:

1. 感恩與禱告(1:1-12)

2. 不法的人(2:1-12)

3. 要在信仰中站穩(2:13-17)

4. 一個代禱要求(3:1-5)

5. 警告不作工的人(3:6-15)

6. 祝福(3:16-18)

 

《帖撒羅尼迦後書》綜覽

1. 感恩與禱告(1:1-12

帖後1:1 保羅、西拉和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我們的父上帝與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

帖後1:2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帖後1:3 弟兄們,我們該常常為你們感謝上帝,這本是合宜的;因為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增加

帖後1:4 所以,我們在上帝的各教會裏為你們誇耀,因為你們在所受的一切壓迫患難中仍牢守著耐心和信心

帖後1:5 這正是上帝公義判斷的明證,使你們配得上他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

帖後1:6 既然上帝是公義的,他必以患難報復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

帖後1:7 [7-8]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ἀποκάλυψις apokalupsis;就是「啟示、天啟」的意思),要報應那些不認識上帝和不聽從我們的主耶穌福音的人。

《帖撒羅尼迦後書》跟前書的起首相同,都是以保羅、西拉和提摩太整個團隊向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作出問候。而後書的主題承接前書,繼續提到信、愛和望三方面,其中1:3特別讚賞和肯定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們在「信心」和「愛心」上都有好的表現。然後保羅在1:4-5嘗試解釋他們的受苦是為著上帝國度的緣故,這能給予他們莫大的鼓勵和認同。1:6-7繼續解釋他們在苦難中的「盼望」是來自上帝的公義,祂必會為信徒平反和審判那些加害於他們的人,其中「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則說明這情況將會在主再來的時候發生,也就是提醒他們無論如何都要在受苦中等候和仰望主。

帖後1:9 他們要受懲罰,永遠沉淪,與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隔絕。

帖後1:10 這正是主再來,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就是要使一切信的人感到驚訝的那日子,因為你們信了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

帖後1:11 為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上帝看你們與他的呼召相配,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良善的美意和因信心所做的工作,

帖後1:12 使我們主耶穌的名,照著我們的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

1:9-12多次重複提及「榮耀」這個詞,原來主期望祂再來的時候要從那些信祂的人身上得著榮耀!換句話說,讓上帝在自己的身上得著榮耀,是上帝給每一位信徒的召命(這並非傳道者或牧者所獨有的,也不是透過某種神蹟經歷才能領受而來),所以作為信徒,我們在信主後一直到現在為止,到底有沒有好好地把榮耀歸給主?

古代羅馬世界的榮辱觀,正是鼓吹世人要建立自己的榮耀,包括透過不同方式去展現自己的力量、勇氣、在競賽中得勝、愛國的表現(對羅馬皇帝的忠誠、為國家出征打仗)、在辯論中以口才駁倒對手等等。然而,保羅卻提醒信徒在信主後:

1. 不是為展現自己的偉大或出眾,而是展現上帝的偉大和獨一無二!

2. 不是為建立個人的成就,而是用堅定的信心勝過信仰帶來的苦難!

3. 不是擁護地上的國,得人讚賞;而是追求上帝的國,把榮耀歸給祂!

4. 不是為展現自己的名聲和口才,而是在自己的軟弱上見證上帝的偉大!

可以說,這裏所教導的「把榮耀歸給主」並非單單指上帝讓自己有了出色的表現、經歷事情的成功順利、病得醫治等等的美好景況後,人可把這份成就歸功給上帝(因為這些情況在榮耀上帝的同時,也可能是在榮耀自己)。「把榮耀歸給主」其實也會包括一些情況例如:人為了上帝的國在受苦中雖沒有出路,但卻靠著主能抵受苦難、至死忠心,又或在一些個人性格和軟弱上靠著主有所突破,以致能有勇氣去面對以往單靠自己所不能面對的問題、克服恐懼,有勇氣去為上帝擺上自己等等。後者所指的這些情況其實更能單單「把榮耀歸給主」,而沒有同時也在人前展現自己的偉大和成就。而信徒的生命如果是真真正正地榮耀上帝的話,理應也會有後者所指的一些在自己的軟弱上顯出上帝完全的情況,就如主耶書亞(耶穌)為了上帝的國而甘願走上十架路一樣。

2. 不法的人(2:1-12

帖後2:1 弟兄們,關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來臨(παρουσία parousia和我們到他那裏聚集,我勸你們:

帖前2:2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蒙難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可是我們還是靠著上帝給我們的勇氣,在強烈反對中把上帝的福音傳給你們。

帖前2:3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也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帖前2:4 但上帝既然認定我們經得起考驗,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著傳講,不是要討人喜歡,而是要討那考驗我們的心的上帝喜歡。

帖後2:5 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

帖後2:6 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甚麼,為要使他到了時機才出現。

帖後2:7 因為那不法的(ἀνομίας anomias隱祕已經運作,只是現在有一個阻擋的,要等到那阻擋的被除去才會發作,

帖後2:8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出現,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以自己來臨的光輝摧毀他。

帖後2:9 這不法的人來,是靠撒但的運作,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帖後2:10 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不義的詭詐,因為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好讓他們得救。

帖後2:11 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引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帖後2: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保羅在第2章繼續談論「主再來」這個主題。其原文 παρουσία parousia 雖然本身只是「來」的意思,但由於保羅常在其書信中用這詞來指「主再來」或「主的降臨同在」,所以這詞在《聖經》中往往被理解為末世時主基督再來的情況。而παρουσία parousia 這個詞在帖前2:19、3:13、4:15、5:23已多次出現,這詞在前書反映「主再來」是突然而至,帶有一份迫切性,但帖後2:1、8、9卻指出「主再來」不會突然發生,因為會先有一位「不法的人」出現,然後主才會再來。這表面上好像是互相矛盾,但實情並非如此(筆者在上文討論作者時已曾簡單論述,這裏會再詳述當中更多的理據)。首先,我們要知道《聖經》中的書信往往都是針對收信人當下的想法和屬靈情況而寫的,而保羅在2:5告訴他們「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說明他其實之前已經在帖撒羅尼迦教會親身口述過「主再來」和「不法的人」的教導(2:5中「這些事」明顯是指2:1-4的內容)。故此,後書所出現的主張並非新提出又或是跟前書互相矛盾的,而是在互相補足和澄清!也就是說,帖撒羅尼迦教會在收到前書之後,他們忘了保羅過去在建立教會時曾經當面所作的教導,並在收到前書後對主再來的理解出現偏差(或許有人傳揚「主已經再來了!」的假消息),以致雖然保羅認為過去的口述和前書的教導本已足夠,但現在保羅要就他們的情況而再寫後書去澄清和提醒他們不要對主再來的觀念出現誤解。

另外,有關「主再來」的觀念,如果放在當時羅馬帝國的背景來理解,古羅馬的「凱旋門」建築正是一種歡迎君王或將軍打勝仗歸來的紀念石碑,那時群眾會蜂擁而至,夾道迎接他們所擁戴的得勝者凱旋歸來,為著這位尊貴人士再次親臨在他們的城中而歡呼吶喊。而當時的信徒大概也是以「凱旋門」場景的圖像來理解「主再來」,就是信徒要為主的得勝而歡呼高興,並會好好預備自己去迎接主的到來!可惜,現今的信徒大多都只著眼於目前的生活而沒有強烈的永恆觀念,但無論如何,保羅在這裏指在主再來之先,將先有一位「不法的人」出現。當中「不法」並非現今社會所理解一般的違法行為,其原文 ἀνομίας anomias 的意思其實是指「違反律法、無律法、輕看律法等」,當中律法在《聖經》裏是指「妥拉」(Torah),也就是「摩西五經」或「摩西的律法」。也就是說,這「不法的人」在本質上是一個否定或敵擋上帝以至祂教導的人,因此不少人會解讀這人為「敵基督」。而由於保羅沒有清楚說明這人是誰,讀者也難以確定,一般會認為這人是在往後出現的一個歷史人物,例如:大肆殺害基督徒的羅馬君王尼祿(Nero)、摧毀耶路撒冷聖殿的羅馬將軍提多(Titus),甚至有人可能會解讀為近代的希特拉。無論如何,經文沒有清楚說明這人是誰,相信保羅的重點並非是叫信徒去推測這人是誰,而是要人預備好自己,以致當這位「不法的人」出現時能夠有堅定的信心,靠主站立得穩!因為這個「不法的人」將會是一名「沉淪之子」(2:3),那時亦會出現一些「沉淪的人」(原文是複數;見2:10),他們並不愛真理、也不信真理,反追求不義的事,而上帝是會容讓這種人出現錯誤的想法,信從了虛謊以致被定罪。因此,如果我們沒有渴慕和追求真理的心志,就會自自然然失去明辨真理的能力而容易被迷惑,最終走向滅亡。所以,我們作為信徒必須警醒和看重上帝的話,否則我們會不進則退,漸漸遠離真理而成為那些「沉淪的人」。

3. 要在信仰中站穩(2:13-17

帖後2:13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上帝,因為他揀選你們為初熟的果子,使你們因信真道,又蒙聖靈感化成聖,得到拯救。

帖後2:14 為此,上帝藉著我們所傳的福音呼召你們,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帖後2:15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導,無論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

帖後2:16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自己,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及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上帝,

帖後2:17 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保羅在2:13指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是「上帝揀選的初熟果子」。在《新約聖經》裏,「初熟果子」較常被信徒理解為「基督」作為睡了信徒的初熟果子(見林前15:20-23),意思是像農耕果子收成時那樣,上帝悅納了基督的生命,也喜悅那些信從他的人,他們就成為那些隨著初熟果子(基督)而來其餘在果園裏待收割的果子。然而,這裏「初熟的果子」並非指基督,而是指信徒,他們因信從真道而成聖並得著救恩,這是一種可獻呈給上帝、蒙祂悅納的生命(另參羅8:23和雅1:18中「初熟的果子」同樣是指信徒)。其實保羅在這裏是故意稱他們為「初熟的果子」,以肯定他們的生命是得蒙主悅納、可呈獻給主的,並繼而堅固他們的信心,好讓他們能在困難中仍然站立得穩,對主常存盼望(2:15-17)。

4. 一個代禱要求(3:1-5

帖後3:1 末了,弟兄們,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讓主的道快快傳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

帖後3:2 也讓我們能脫離無理和邪惡人的手,因為不是人人都有信仰。

帖後3:3 但主是信實的,他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邪惡者。

帖後3:4 我們靠主對你們有信心,你們現在遵行,以後也必遵行我們所吩咐的。

帖後3:5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去愛上帝,並學基督的忍耐!

保羅在3:1-2分享自己的代禱需要,反映他不但沒有因為自己是屬靈的前輩(他建立帖撒羅尼迦教會)就不屑向後輩信徒分享他的自身困難和關切,反而更讓這班初信主的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學習多為主的道得以傳開而禱告記念,就是讓他們有分參與在福音的聖工上,一同讓上帝得榮耀。保羅在3:3-5再次肯定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過去已經懂得遵行上帝的道,藉此鼓勵他們要繼續去持守信仰。其中3:5保羅的祈禱「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去愛上帝,並學基督的忍耐!」說明作為信徒,就要學習去愛上帝和效法主基督的忍耐!

5. 警告不作工的人(3:6-15

帖後3:6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懶散,不遵守我們所傳授的教導,要遠離他。

帖後3:7 你們自己知道該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當中從未懶散過,

帖後3:8 也從未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使你們中間有人受累。

後3:9 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而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好讓你們效法我們。

帖後3:10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帖後3:11 因為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懶散,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

帖後3:12 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並勸戒這樣的人,要安分做工,自食其力。

帖後3:13 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

帖後3:14 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把他記下,不和他交往,使他自覺羞愧;

帖後3:15 但不要把他當仇人,要勸他如勸弟兄。

保羅在3:6再次重複前書曾提及過,有關信徒不努力工作的問題(見帖前2:9、4:10-12)。保羅像在前書所寫的一樣,再次以自己同時做傳道和製造帳棚維生作為榜樣(3:7-8),提醒信徒要自食其力、不可依賴別人、不要懶散不做工。而他們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相信他們出現了以下兩種主要的情況:1)誤以為主的再來快將出現,於是做事敷衍了事,沒有動力去未雨綢繆、積穀防饑;2)依賴「恩庇侍從」制度維生(見註2),而並非靠著自己努力工作所賺取得來的成果去生活。這兩種情況並非互相排斥,而是可能同時間出現在信徒當中。無論如何,保羅三番四次在這事上作出提醒,說明這情況出現在信徒之間頗為嚴重,以致保羅要教導他們不和這類人交往,好使他們自覺羞愧(3:14),保羅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這些人能夠悔改回轉(3:15)。

6. 祝福(3:16-18

帖後3:16 願賜平安(εἰρήνη eirene的主隨時隨事親自賜給你們平安(εἰρήνη eirene!願主與你們眾人同在!

帖後3:17 我——保羅親筆向你們問安。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我的筆跡就是這樣。

帖後3:18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與你們眾人同在!

保羅像前書一樣,在結束書信時再次用「平安」來祝福。筆者在前書的摘要已經討論過有關「Pax Romana 羅馬太平」的背景[3],在此不再重複,但簡而言之,「平安」並不在乎外在環境是否順利,而是建基於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是否完好無缺。當我們生命中能夠靠著主耶書亞(耶穌)而無虧欠時,就能與上帝有一份和好、平安穩妥的關係。而這正是保羅盼望信徒能夠得著的真平安。

 

結語:「主再來」給信徒的提醒

《帖撒羅尼迦後書》雖然只有三章,其中大部分內容都環繞著「主再來」這個主題。當中保羅教導的重點是「主再來」既是信徒的盼望(主將要審判不義,帶來拯救),同時也是對信徒的提醒和挑戰。信徒在等候主再來之前,必須懂得預備好自己的生命迎接主,這包括好幾方面:

1. 願意為上帝的國受苦(1:5)

2. 致力把榮耀歸給上帝(1:12)

3. 追求真理免受「不法的人」影響而變了沉淪的人(2:1-12)

4. 在真道上站立得穩(2:13-15)

5. 愛上帝和學會忍耐(3:5)

6. 親自殷勤做工,不致在主以外建立了其他的依賴(3:6-15)

要預備主再來,信徒原來是需要在那麼多方面好好努力和進步的,而要生出上述的屬靈質素,實在談何容易,甚至可以說信徒靠自己的話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然而,保羅並沒有叫信徒靠著自己的能力去達至美好的靈性、活出上述的屬靈質素,而是在提出這些屬靈質素的同時,他也清楚指出信徒是必須要靠著主的引導和聖靈的工作方能成事的:

帖後1:5 這正是上帝公義判斷的明證,使你們配得上他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上帝想塑造你、模造改變你,你願意嗎?】

帖後1:12 使我們主耶穌的名,照著我們的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上帝能透過你做甚麼嗎?】

帖後2:13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上帝,因為他揀選你們為初熟的果子,使你們因信真道,又蒙聖靈感化成聖,得到拯救。【你意識到上帝揀選了你嗎?】

帖後3:5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去愛上帝,並學基督的忍耐!【你願意被主引導嗎?】

因此對信徒來說,我們要問的問題不是自己能否做到《聖經》的要求或上帝的吩咐,而是有沒有一個屬靈上的自省能力、看到自己的不足、明白上帝是一切恩典和能力的源頭,以致我們懂得謙卑去求主和聖靈的幫助,不斷地被祂去引導成聖!深信只要我們願意立志追求真理和順服主,祂必會施恩憐憫建立我們的屬靈生命,幫助我們預備好迎接主的再來。阿們。


[1]《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有關「歷史背景」一段的內容。

[2] 簡單而言,「恩庇侍從」制度(patron-client)是一種透過免費派發福利(就如今天所謂的「蛇齋餅糭」) 而買來的政治勢力,但信徒不應怠惰而依賴這種制度維生,詳細的討論可參前書的摘要文章講解《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

[3]《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有關「望(4:13-18、5:1-11)」一段的討論。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 以造就別人的屬靈生命為使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帖撒羅尼迦的古代廣場(建於公元二世紀);©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保羅書信」

在綜覽《使徒行傳》之後,我們就進入保羅的書信系列。《新約聖經》共有27卷書,而學者們一般認為保羅寫了13封書信,因此明白保羅書信的內容對掌握新約神學觀念、保羅與教會的關係和早期基督教的發展都十分重要。這13封書信主要分為兩大類:1)寫給教會的(按時序[1]):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後書、加拉太書、哥林多前書和後書、羅馬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2)寫給個人的(按時序):腓利門書、提多書、提摩太前書和後書。除了按書信的對象分類,也可從學術上就這13封書信的作者是否保羅,和它們怎樣影響我們明白保羅神學觀分為三類(見下表[2])。

主要書信(作者為保羅)

作者確定為保羅但較次要

作者是否保羅仍有爭議

羅馬書

帖撒羅尼迦前書

以弗所書

哥林多前書

腓立比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哥林多後書

腓利門書#

歌羅西書

加拉太書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後書*

  

提多書*

*# 寫給個人(*一般稱為「教牧書信」)

保羅書信的特色:保羅書信的篇幅遠比當代的一般書信為長,其格式大多包含四個部分:1)問安;2)感恩稱讚;3)內容(教導、提醒、鼓勵);4)結尾。內容主要為處境性針對當時的教會和人的需要而寫成的,也就是說,保羅寫這些書信時並非在羅列一些教條或神學綱要,故此我們在研讀時必須理解每封書信的歷史背景,並與《使徒行傳》平行來讀(情況就如研讀《希伯來聖經》的先知書時需要同時參看《列王紀》、《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等歷史書那樣)。另外,保羅寫這些書信是採用當代的希臘文(Koine Greek),以及自古希臘時期已常用的三種修辭技巧:1)他自己的個人氣質 ethos;2)情感pathos;3)理性邏輯 logos,以加強他說話及論證的說服力,讓聽眾更易於接受和回應他的信息。這些書信包含以下的主要神學觀[3]

1. 基督成就了《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

2. 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了初熟的果子)

3. 信徒的得救確據,是靠上帝的恩典,因信稱義

4. 基督既已得勝,信徒可與基督聯合、與上帝和好、死後復活、承受永生

5. 在基督裏合而為一(猶太人與外邦人;奴隸與自由的人;男與女)

6. 末世觀:已然(Already)及未然(Not Yet)

信徒要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所以要順從聖靈而不是肉體、過聖潔的生活、有好的見證、努力傳揚主道

 

簡介《帖撒羅尼迦前書》

書名:帖撒羅尼迦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ΘΕΣΣΑΛΟΝΙΚΕΙΣ A’,意思是「致帖撒羅尼迦的(教會/信徒)(一)」。

作者:使徒保羅

對象:帖撒羅尼迦教會,這是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途中建立的。當中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信徒。而作為當時早期的教會之一,一般相信是以家庭形式聚會的教會,同時信徒也會參與猶太會堂的聚會,學習聖經(參徒15:21)。

成書日期:公元50-51年。

歷史背景:按《使徒行傳》17章記載,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途中因著異象而來到馬其頓和希臘一帶傳道(見徒16:9-10),他在帖撒羅尼迦的猶太會堂一連三個安息日甚至更長時間教導,證明主耶書亞(耶穌)就是猶太人的彌賽亞。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的首府,他在當地的傳道事工十分成功,讓不少人信主,然而當中不信主的猶太人因著保羅的顛覆性信息,而對他進行逼害。保羅因而帶著西拉和提摩太前往庇哩亞去傳道,但因為在帖撒羅尼迦未信主的猶太人繼續追趕他們,保羅唯有留下西拉和提摩太在庇哩亞,自己繼續逃往雅典。後來他們匯合,保羅差派提摩太去探望帖撒羅尼迦教會。而當保羅到了哥林多的時候,提摩太帶回有關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報告,於是保羅就寫了這書鼓勵和教導他們。(見3:1-2)

全書大綱結構

1. 保羅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

A. 問安(1:1)

B. 為他們的成長禱告(1:2-10)

2. 保羅與他們的關係(2:1-20)

3. 保羅稱讚有關他們的好報告(3:1-13)

4. 要留意主的再來

A. 為主而活(4:1-8)

B. 彼此相愛(4:9-12)

C. 彼此安慰(4:13-18)

D. 常作準備(5:1-11)

E. 榮譽與順服(5:12-22)

5. 最後的禱告和道別(5:23-28)

 

《帖撒羅尼迦前書》綜覽

1. 保羅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1:1-10

第1章主要記載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慰問、為他們感恩和禱告。當中保羅指出他們「因信心所做的工作,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堅忍」(1:3)而特別感謝父上帝。這「信、愛、望」的主題貫穿全書,成為他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主要教導。由於這是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他特別用稱讚的話鼓勵他們,例如「上帝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1:4)就用了這邏輯理性(logos)的手法去表達對他們屬靈生命的肯定,好讓他們也認定自己是蒙上帝所揀選,好努力成為主的見證人!

帖前1:5 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僅在言語,也在能力,也在聖靈和充足的確信。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裏,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

帖前1:6 你們成為效法我們,更效法主的人,因聖靈所激發的喜樂,在大患難中領受了真道,

帖前1:7 從此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的人的榜樣。

接著保羅指他自己的為人如何,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應當十分清楚,這正是透過表揚自己的生命特質(ethos)為榜樣去堅固他們的信心,而他們正是效法保羅和效法主基督(1:6),以致在面對大患難仍能夠喜樂。這裏所指的大患難,大概是因著保羅傳道而來的攻擊,之前他在腓立比的時候就已經被拉去見官(徒16:19),而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也會因為認信彌賽亞而面對各種困難和逼迫(下文再述)。因著帖撒羅尼迦教會在艱難中仍堅持信仰,保羅就誇獎和肯定他們的努力,指他們持續的生命見證,已成了當地整個馬其頓和亞該亞省的信徒榜樣。可以說,早期教會是透過一些不怕困難、願意效法主和委身的生命所建立出來的,就是不單單只有保羅自己的委身成了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的榜樣(像父母成為子女建立榜樣一樣),同樣地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也學像保羅一樣委身、為主而活,成為其他地區更多信徒的榜樣。

 2. 保羅與他們的關係(2:1-20

帖前2:2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蒙難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可是我們還是靠著上帝給我們的勇氣,在強烈反對中把上帝的福音傳給你們。

帖前2:3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也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帖前2:4 但上帝既然認定我們經得起考驗,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著傳講,不是要討人喜歡,而是要討那考驗我們的心的上帝喜歡。

……

帖前2:14 弟兄們,你們與猶太地區上帝的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的各教會,有同樣的遭遇,因為你們也受了同胞的迫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迫害一樣。[4]

帖前2:15 這些猶太人不但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們,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令上帝不悅,且與眾人為敵,

2:2以及剛才的1:6都提及因為認信基督而要承受苦難,反映認真委身的信徒必然會遇到困難和考驗。從歷史處境來看,當時的信徒會因著堅持信仰而被不信主的猶太人逼害,這包括被人否定和攻擊、被趕出會堂(2:15;另參約9:22)、被下在監裏、被鞭打、被指反羅馬君王、被父母置於死地等等(參太10:17-22)。在早期教會的信徒中,這些因基督信仰而來的逼害十分常見。而2:4指出這些考驗是上帝認為當時的信徒可承受得起,甚至可說是出於上帝,好讓他們藉此去為祂作見證,好讓人能正確認識福音,煉淨其信主的動機(不是為了討人的歡喜,而是要討上帝的喜悅)。

帖前2:6 [6-7] 我們作為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受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反而在你們當中心存溫柔,如同母親哺乳自己的孩子。

帖前2:8 既然我們這樣愛你們,不但樂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樂意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

帖前2:11 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待你們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

另外,留意保羅在2:6-11同時用了兩種修辭技巧來說話。他一方面在情感上(pathos)表明自己猶如父母般愛他們,甚至願意為他們犧牲自己的性命;另一方面,也提及自己個人品格的高尚(ethos),就是即使他可受從人而來的尊重,但他沒有追求人的榮耀。這些說法在在都加強保羅說話的說服力,讓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更能接受他的提醒和勸教,讓他們在受壓迫時保持堅定的信心。

帖前2:17 弟兄們,我們被迫暫時與你們分離,身體離開,心卻沒有;我們極力想法子,渴望見你們的面。

帖前2:18 所以我們很想到你們那裏去。——保羅有一兩次要去,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

帖前2:19 當我們的主耶穌再來,我們站在他面前的時候,我們的盼望、喜樂和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不正是你們嗎?

在修辭上,保羅在這裏再次用情感上(pathos)的手法,去表明他對他們是何等關切,表明自己十分渴望去探望他們,好讓他們知道保羅未能親自前往並非是不著緊他們。而2:19又表明他們是保羅在將來見主面時的盼望和他可誇的冠冕,則從邏輯理性(logos)上來看,更讓帖撒羅尼迦的信徒願意努力在信仰上做好自己,活出保羅對他們屬靈生命的期望!可以說,這期望跟今天我們對初信主的信徒大不相同,當時的信徒必須十分委身和敬虔,才能在面對艱難的生活、因信主而帶來的挑戰、宗教和政治的逼迫等苦難,在黑暗中為主發光。

3. 保羅稱讚有關他們的好報告(3:1-13

帖前3:1 既然我們不能再忍,就決定獨自留在雅典,

帖前3:2 於是差派我們在基督福音上作上帝同工的弟兄提摩太前去,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堅固你們,勸勉你們,

帖前3:3 免得有人被這些患難動搖。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

……

帖前3:5 為此,既然我不能再忍,就差派人去,要知道你們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誘惑人的果真誘惑了你們,以致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

帖前3:6 但是,提摩太剛從你們那裏回來,將你們信心和愛心的好消息報給我們,又說你們常常記念我們,切切想見我們,如同我們想見你們一樣。

帖前3:7 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得到鼓勵。

帖前3:8 如今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得生了。

保羅在這裏表示自己十分渴慕前往探望他們,是因為怕他們被其他人的信息所迷惑而離開信仰(3:5)。他接續指出在患難中信徒的信心是容易被動搖的,又解釋「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好讓帖撒羅尼迦的受眾知道這些困難本就在保羅的預計之內。也就是說,保羅說明他清楚知道自己願意在受苦中仍堅持傳道給他們,背後的推動力就是看見他們的信心可以增進。雖然保羅十分關心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但由於自己未能前往,所以唯有差派提摩太去探望他們。

帖前3:10 我們晝夜切切祈求要見你們的面,來補足你們信心的不足。

帖前3:11 願我們的父上帝自己和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開路到你們那裏去。

帖前3:12 又願主使你們彼此相愛的心,和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

帖前3:13 好堅固你們的心,使你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臨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成為聖潔,無可指責。阿們!

雖然之前保羅多次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但從3:10-13可見,保羅像是父母那樣,按著他們的情況發出鼓勵的言語,而實情是,他們其實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我們從保羅提到自己要「補足你們信心的不足」(3:10),又願他們「彼此相愛的心,和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3:11),成為「聖潔,無可指責」(3:12)等可見。事實上,帖撒羅尼迦教會是保羅過去可能只用了三個多星期的時間所建立的,而且信徒在信主後就立即要面對許多衝擊和逼迫(除上文提及的信仰壓迫,也包括在外邦敬拜多神的文化、有違基督信仰的社會價值觀等),因此保羅認為他們的信心仍要再提升也是無可厚非的。無論如何,我們看見保羅是如何著緊信徒的生命,他以自己的生命和行事為人作為榜樣,情理兼備地教導信徒,在離開了帖撒羅尼迦教會後仍然致力用書信去鼓勵和建立當中的信徒。

 4. 要留意主的再來(4:1-5:22)

保羅在1-3章多次讚賞、教導和鼓勵帖撒羅尼迦教會之後,他在4-5章特別提醒他們要怎樣活出美好的信徒生命,預備主的再來。其中保羅特別再次從信、愛、望這三方面去提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他們應當如何預備主的日子,這在4-5章裏剛好成了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

A. 主對信徒的期望(4:1-2)【前言】

B. 為主而活(4:3-8)【信】

C. 彼此相愛(4:9-12)【愛】

D. 彼此安慰(4:13-18)【望】

D’. 常作準備(5:1-11)【望】

C’. 榮譽與順服(5:12-15)【愛】

B’. 建立屬靈的習慣(5:16-22)【信】

A’. 最後的禱告和道別(5:23-28)【結語】

 

信(4:3-85:16-22):

帖前4:3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帖前4:4 要你們各人知道怎樣用聖潔、尊貴控制自己的身體 ,

帖前4:5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

保羅首先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要保持聖潔,遠避淫行。驟眼看來,我們或會以為這所教會的信徒在信主後就出現了嚴重的淫亂行為。然而我們要知道在當時的希羅世界中,原來外邦男人盛行在妻子以外另立情婦和妃妾去滿足自己的情慾需要,甚至會按需要透過女僕、男童僕來發洩個人的慾望[5]。因此帖撒羅尼迦教會其實與其他身處外邦希羅世界的教會一樣,都必然會因為信仰而要選擇脫離一些扭曲的性文化和與信仰不符的價值觀。除了性方面的開放和氾濫之外,希羅世界也充斥着拜祭偶像、神秘主義、敬拜羅馬皇帝甚或是封神等得罪上帝的文化,這些都是信徒除了要面對猶太教的逼迫之外,其他需要勇敢面對和突破的挑戰。可以說,當時的信徒並非單單在頭腦上接受了上帝的存在,而是更要在行為和習慣上都要作出徹底的改變,就是因著認信上帝是世上唯一和獨一的真神,而選擇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因此,雖然信主在當時是無條件的,但信主後要活出對主忠誠的信仰生活(徒15),信徒是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和轉變。而要面對如此巨大的信仰衝擊,保羅在5:16-22特別提醒信徒要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這包括信徒要在患難中從主裏「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明白「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5:16-18)。而且要留心順從聖靈的感動和先知的講論(5:19-20),判斷和省察甚麼是在主眼中看為美好的事情就要堅持,而在主看為惡的事情就要努力禁戒(5:21-22)。可以說,信徒必須要憑信心去活出一種與基督信仰相稱的屬靈生命,在克服困難的同時,又要活出與信主前不一樣的生活習慣和作風,在對上帝、對人、對事上都活出美好的見證。

愛(4:9-125:12-15):

帖前4:9 有關弟兄間的手足之情(φιλαδελφίας philadelphia,音譯就是「非拉鐵非」),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上帝的教導要彼此相愛

帖前4:10 你們向全馬其頓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努力。

帖前4:11 要立志過安靜的生活,管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吩咐你們的,

帖前4:12 好使你們的行為能得外人的尊敬,同時也不依賴任何人。

保羅從4:9開始特別提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要看重「彼此相愛」(另見3:12),看重弟兄之間的關係,而「愛鄰如己」本是繼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之後最重要的第二大誡命,因此我們不難明白為何保羅要這樣去教導信徒。可是,4:11指「立志過安靜的生活,管自己的事,親手做工」則較難以理解,而且之前保羅曾說「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傳上帝的福音給你們,免得你們任何人受累。」(2:19)單就這些句子來看,我們或會誤以為帖撒羅尼迦的人本質很懶散,不願工作。但如果我們以希羅世界的背景來看,或能更清楚理解保羅這話的箇中含意。原來希羅世界的社會價值觀,是十分看重個人的知名度和社會階級,所以信徒就要脫離世人那種時常都為要表現自己、告訴別人自己何等偉大、為著自己的名聲而敲鑼打鼓等的行徑,在信主後改為學習過低調安靜的生活,不再追求來個人的榮耀,而是來自主的讚賞,把榮耀歸於主。

另外,在希羅世界中主僕的地位分明,主人的身分往往不容許他自己親手勞碌做工,而是把一切繁重的工作都讓奴隸和僕人去承擔。故此,基督信仰不但打破了當時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界線,也打破了主僕的不同階級之間的界線,一同在主裏合而為一。而除了主僕界線的問題,保羅要這樣教導也很有可能是基於當時希羅世界中的「恩庇侍從」制度(patron-client)是一種透過免費派發福利(就如今天所謂的「蛇齋餅糭」) 的利益輸送制度,這是政治家為貧苦平民提供免費糧食和物資以換取他們支持和擁戴自己的一種手段。然而信徒在信主後就應當努力親身做工,不應再依賴這種制度來過活(4:12),免得當有不信主的政治家提出一些違反信仰原則的要求時(例如要求參與祭偶像的活動),信徒就有可能因為糊口而跌倒得罪主。所以保羅教導信徒要因為愛上帝的緣故而親身做工,謹慎地不讓自己置於一個屬靈上危險的位置。也有另外一個說法,是指因為信徒以為主再來的日子已經相當接近,所以已經不用為長遠的生活著想而努力做工。無論如何,這些說法都沒有互相排斥,可以是同時出現於不同類型的信徒身上,而最重要的是保羅自己親自做了榜樣,不但努力傳道,也在日間努力造帳棚,好讓信徒不用為奉獻支持他的傳道工作而造成負累(2:9)。保羅在5:12-15繼續指,信徒在信主後必須改變他們的行事為人和作風、待人接物的態度等,包括改掉未信主前的一些自我中心、不尊重長輩、自私自利、不看顧別人、以惡報惡去待人等的想法和心態,活出信徒應有的生命。

望(4:13-185:1-11):

帖前4:13 弟兄們,至於已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帖前4:14 既然我們信耶穌死了,復活了,那些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

帖前4:15 我們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來臨的人,絕不會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

帖前4:16 因為,召集令一發,天使長的呼聲一叫,上帝的號角一吹,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帖前4:17 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會。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

帖前5:1弟兄們,關於那時候和日期,不用人寫信給你們,

帖前5:2 因為你們自己明明知道,主的日子來到會像賊在夜間突然來到一樣。

帖前5:3 人正說平安穩定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陣痛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逃脫不了。

保羅在這裏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要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和「主再來」等的觀念。學者一般相信他要特別處理這些議題,可能是由於以下三個原因:1)保羅未完成講解基督信仰就被逼要離開帖撒羅尼迦,所以要就這主題繼續講解或加以補充;2)當中可能已經出現信徒因受逼迫而殉道的情況,然而當地不少信徒對死後是否有復活仍缺乏信心和了解;3)希羅世界中大多數的信仰觀念本就認為人死如燈滅,並沒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和觀念,因此在面對死亡的威脅時特別恐懼。我們要知道,這三個原因並不是互相排斥,而是可同時成立的(這或可更具體地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無論如何,保羅強調信徒不但有復活的盼望,更因為這盼望而要好好地在今生裏就活出正確的生命,預備與主進入永恆裏。而除了在帖前4-5章這裏,保羅也在帖後和其他書信,例如林前15:51-53、西3:4、腓3:4、20-21等提及過有關「主再來」的教導。我們可能難以理解保羅的這些末世觀是從何而來,而只要我們對《聖經》稍為熟悉,其實不難理解保羅對末世、主再來和復活等的明白都是出自《希伯來聖經》。例如:「主的日子」本來就是一些舊約先知書中常提及的「耶和華的日子」的觀念,保羅把這應用在主耶書亞(耶穌)身上,指主再來時同樣會有吹角、審判惡人、為義人平反、讓死人復活等出現。情況就如一些先知書中所描述的景況(見番1:14-16、亞9:13-14、但7:13、12:1-2等),其中《但以理書》12:2特別提到「睡在地裏塵埃中的必有多人醒過來;其中有得永生的」就正正跟保羅教導主再來時在基督裏睡了的人將要復活的說法十分吻合(4:16)。另外,保羅能對基督信仰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某程度上相信是跟他所明白的口傳福音有關(參太24:30-31有關人子再來、有大聲號筒、天使召集屬於主的人等的描述)。而保羅特別要教導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認識「復活」和「主再來」,對他們來說其實是在面對患難中最大的盼望!另外,5:13指的「平安穩定」,在羅馬帝國的世界中會被認為是指凱撒大帝所建立的「Pax Romana(羅馬太平)」,就是一種羅馬帝國透過大規模的建設、經濟發展、政治鎮壓異己聲音等而變成國家強盛的景況,但這些所謂的平安其實只是地上人所建立的平安,而信徒的真正的平安、人生的依靠和穩妥只能在掌管世界的主中找到。所以,保羅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在面對末世、主再來的時候,要懂得從當時希羅世界的放蕩生活、享樂主義和所謂的「羅馬太平」中醒悟過來[6],明白真正的盼望在於主,信徒應當活出警醒謹慎的生命去預備迎見主面(5:6),就是讓自己常常處於屬靈爭戰的狀態(5:8),不要像世人那樣放縱自己。

5. 最後的禱告和道別(5:23-28

帖前5:23 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完全成聖!願你們的靈、魂、體得蒙保守,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責。

保羅在結束這書信時再次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要靠著上帝不斷努力,讓自己的屬靈生命力成為完全無可指責,預備好自己迎接主的再來。可見,保羅並沒有因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在當時仍處於初信主的階段,就不對他們抱有期望。相反,保羅期望他們成為自己在見主面時的冠冕,他們要「無可指責」地預備迎見主的再來,也就是要他們徹底離開未信主前得罪主的生活,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為要成為聖潔,並像他那樣努力活出美好的見證,成為其他人的榜樣。

 

結語:以造就別人的屬靈生命為使命

《帖撒羅尼迦前書》是保羅向他第二次宣教途中所建立的帖撒羅尼迦教會發出的第一封書信,為要鼓勵、建立和提醒他們如何活出與福音相稱的聖潔生活。其中保羅就信、愛、望三方面提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

信:學會對主忠心,建立過聖潔的習慣,不再跟隨世界的價值觀、生活模式、行事手法!

愛:要彼此相愛,不要以惡報惡,對未信主的人、信主的人(領袖、軟弱的人)要尊重和忍耐!

望:不把盼望和滿足建基於地上生活的穩妥、娛樂或世人所指的平安上,而是建基於與主的關係、上帝的應許和永恆的事情上,成為別的信徒的榜樣。

這反映早期教會在面對政治、社會價值觀和宗教文化上各式各樣的衝擊時,仍然要選擇堅持對主忠心、有力量對人關愛,在苦難中要盼望主的再來。今天,我們信主後雖然大多數人都未必會像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那樣要面對很大的信仰衝擊和艱難,然而從保羅對他們的提醒和嘉許,反映信徒在信主之後就應當快快進入屬靈爭戰的狀態,克服因信仰而來的種種壓迫和挑戰,活出聖潔的生命,甚至要效法基督,成為其他信徒的好榜樣和好見證!事實上,保羅對初信主的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已經抱有很大的期望,認為他們能效法他和效法主,能警醒謹慎地活出好的榜樣。當中不論保羅還是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他們愛主和委身的推動力都並非來自人的讚賞,而是因著想成就主的心意,並看見身邊其他信徒的生命能夠有所成長。反觀現今的教會和信徒,我們並不容易找到認真、委身、願意為主受苦的生命見證,更多的反而是一些缺乏承擔、追求世俗享樂、追求滿足個人榮耀和成就、只想從主裏得到福氣的信眾,難怪現今教會和個別信徒的生命都難以被建立起來。求主憐憫和加力給我們,叫我們既然有復活的盼望,就不要再像不信主的世人那樣只為著自己而活,而是努力為主和為著別的信徒能夠在屬靈上成長而活,努力多作主工,成為其他信徒的榜樣,就像我們從保羅和帖撒羅尼迦教會所看見的那樣,承傳著一份願意為主受苦的心志,以造就別人的屬靈生命為使命。阿們。


[1] 近代學者估計保羅最早寫的書信是《帖撒羅尼迦前書》(寫於公元50-51年),這是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途中所寫的。另一個較保守的說法是他最先寫《加拉太書》,但這說法要把其成書日期定在耶路撒冷會議對外邦人是否需要先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的決議之前(徒15章)。詳細的時序圖表可參:https://bmy.org.hk/保羅生平與保羅書信時序/

[2] 參 Douglas J. Moo, NT276 Pauline Theology (Logos Mobile Education;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 2017) 。

[3] 參Todd D. Still, Thinking through Paul: A Survey of His Life, Letters, and Theology

[4] 這節經文容易被曲解來支持「反猶主義」,但要知道當時「猶太人」這個用詞並非指所有的猶太裔人士(因為作者保羅自己也是),而是單單指當時拒絕接受彌賽亞的猶太教領袖,這情況在《約翰福音》中也常見。

[5] 參N.T. Wright, Michel F. Bird,“Portals and Parallels: Typical Greco Roman Mail Sexual Attitudes”, The New Testament in Its World (Zondervan, 2019)。

[6] 第一世紀的希羅世界中,外邦人的生活是充滿著娛樂節目和享樂主義的。我們從考古發現可見,許多城市都設有劇院、音樂廳、羅馬浴場、賽馬車場、妓院、鬥獸場以及龐貝古城中富戶人家的壁畫上所反映的宴樂文化等。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使徒行傳》:作主耶書亞忠心的見證人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使徒行傳》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簡介《使徒行傳》

書名:「使徒行傳」的希臘文是 ΠΡΑΞΕΙΣ ΑΠΟΣΤΟΛΩΝ(praxeis apostolon),意思是「眾使徒的行傳」。

作者:學者一般認同作者是路加,他是保羅的宣教同工(西4:14,提後4:11,門24),在《使徒行傳》裏有一些經文是用「我們」去指作者本人與保羅(參徒16:10-17 有關保羅的第二次宣教旅程;徒20:5-21:18 有關保羅的第三次宣教旅程;徒27:1-28:16 有關保羅的羅馬之行),可見路加的寫作資料是來自他本人的親身經歷,以及他與使徒們相處時的所見所聞。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後60-100年之間。

對象:說希臘語的外邦信徒,或是更廣泛的讀者群。

《使徒行傳》的重點主題:

1. 記載教會的誕生,以及頭三十年的教會歷史。

2. 記載了三位使徒和門徒的講論(彼得三篇:2:14-36,3:11-26,10:34-43;司提反一篇:7:1-53;保羅六篇:13:16-47,17:22-31,20:18-35,22:1-29,24:10-26,25:13-26:32)

3. 兩個宣教城市:分別是耶路撒冷(信主猶太人群體)和敘利亞安提阿(信主猶太人群體和外邦基督徒群體)。宣教運動由東至西:由耶路撒冷、猶太、撒馬利亞、至羅馬。

4. 「見證」(μάρτυς martus)這個字共出現了 15次,門徒為福音作見證是貫徹全書的主題。

5. 「聖靈」(πνεῦμα pneuma;希伯來文 רוּחַ rûacḥ ; 拉丁文 spiritus),這個字共出現了 70 次,門徒為福音作見證的這個運動是由聖靈所帶領。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關聯: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同是路加所著,可視為一卷書的上下兩集。兩卷書在序言都提到受書人是「提阿非羅」(路1:1,徒1:1;有關他的身份可參《路加福音》的文章摘要[1]),在敘事上同樣強調是由聖靈啟動並主導這場廣傳福音的運動:《路加福音》先記載耶書亞(耶穌)在加利利開展事工,並以他在耶路撒冷所成就的救贖計劃(受死,埋葬,復活)作為他在地上傳道事工的結束;而《使徒行傳》的開始則記載到門徒傳承了耶書亞的使命,把福音由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的世界一直傳到羅馬的外邦人的世界,並以此作為結束。現把兩卷書在結構上的平行列表如下:

路加福音

使徒行傳

序言:致提阿非羅(1:1-4)

序言:致提阿非羅(1:1)

聖靈降臨(1:5-2:52)

聖靈降臨(1:2-2:47)

受洗,受試探,加利利(3:1-9:50)

受洗(2:38),耶路撒冷(3:1-7:60)

由加利利到耶路撒冷(9:51-19:57)

由耶路撒冷到羅馬(8:1-28:16)

耶路撒冷(19:28-24:53)

羅馬(28:17-31)

全書大綱:

《使徒行傳》共有28章,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把它分為兩個部分,第1-12章記載關於早期的彌賽亞信徒群體的誕生,第13-28章則記載掃羅的三次宣教事工及其羅馬之旅。現就各個段落概述如下。

I. 早期的彌賽亞信徒群體

A. 信仰群體的誕生(1:1-2:47)

B. 神蹟和見證(3:1-6:7)

C. 受逼迫以致傳播信息(6:8-8:40)

D. 掃羅(保羅)歸信(9:1-31)

E. 群體增長(9:32-12:25)

II. 掃羅的事工

A. 第一次宣教旅程(13:1-14:28)

B. 耶路撒冷會議(15:1-35)

C. 第二次宣教旅程(15:36-18:22)

D. 第三次宣教旅程(18:23-21:17)

E. 掃羅(保羅)受審(21:18-26:32)

F. 赴羅馬的行程(27:1-28:31)

 

《使徒行傳》綜覽

1. 信仰群體的誕生(1:1-2:47

  • 徒1:1-11 的序言部分,一是要指出耶書亞(耶穌)在復活之後、升天之前,有四十天之久向門徒顯現,向他們證明自己是活著的,也講明上帝國的事,二是吩咐他們要領受聖靈的洗,好為他傳揚福音:「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 1:8)

  • 徒1:12-26 就記載到門徒於是聚集在耶路撒冷,同心合意地禱告。這個群體以彼得為首,他提出要選出一位使徒去補上猶大(出賣主的那個)的位分,好叫這個群體的領袖數目仍是「十二」(就像以色列有十二支派),他們最後以搖籤的方式(在聖靈未降臨之前,這是尋求主的指示的方法)選出馬提亞。

  • 徒2:1-47記載到在新約時期的第一個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情況。當時門徒聚集在一起(很可能是聖殿的範圍),忽然天上有響聲像大風吹過,有舌頭如火焰落在各人身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說起別國的話來。這個跟昔日上帝降臨西奈山的情景相似,那時有雷轟和角聲,山如燒窯冒煙(出19:16-19),猶太拉比指正值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的第五十日(也就是舊約時期的第一個五旬節),上帝在那日賜下妥拉,並與以色列民立約。現在類似的情景出現,則是上帝賜下祂的聖靈,並要以聖靈去更新祂的立約群體。當時有從散居各處(2:9-11記載了15個地方,位置是由東至西)來到過節的猶太人都不明所以,彼得於是開始他的第一篇講論(2:14-36),他引用《約珥書》2:28-32去解釋那日就是《聖經》所預言的「末後的日子」,聖靈會澆灌凡有血氣的,人會說預言、見異象、做異夢。當這個日子臨到時,「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這裏的「主」本是指耶和華,現在彼得把祂指向耶書亞(耶穌);他又引用《詩篇》16:10 和110:1去解釋耶書亞就是那不能朽壞的聖者,他已從死裏復活和升天,是上帝所立的基督。當日門徒增加了三千人,於是這個由使徒所帶領的群體日漸擴大,他們仍然會上聖殿敬拜,也會一起聚會、擘餅和用飯。

2. 神蹟和見證(3:1-6:7

  • 徒3:1-4:37記載到彼得在聖殿的一個門口(美門)醫好了一個生來瘸腿的人,叫百姓大為驚訝;彼得開始了他的第二篇講論(3:11-26),他引用《申命記》18:15去解釋那位像摩西一樣的先知就是耶書亞(耶穌),而《以賽亞書》53和《詩篇》22所指的那位受苦的僕人也是耶書亞,他雖然受害,但上帝已使他復活,是上帝藉耶書亞的名使那瘸腿的人得醫治。最後彼得呼籲百姓要悔改回轉,並相信主。這個神蹟使祭司們和撒都該人很苦惱(尤其是撒都該人,因為他們不相信死人復活),他們拿下彼得並審問他奉誰的名行這事,彼得說他們是奉那位被釘十字架、上帝卻已把他復活了的主耶書亞的名行事,並指出只有靠著耶書亞的名,人才可以得救。宗教領袖因看見門徒的膽量而驚訝,也無話可駁,就只能禁止他們再奉耶書亞的名傳道,但門徒拒絕聽從,繼續放膽講論上帝的道。當時這個群體裏的人凡物公用,甚至有人把自己的田產賣了放在使徒腳前(這可能跟當時信徒相信主很快再來,是以把自己的財產賣掉來供應信徒所需),其中一個是生在塞浦路斯的利未人,他名為約翰,又稱為巴拿巴(意思是「安慰子」)。

  • 徒5:1-42記載了亞拿尼亞和妻子撒非喇欺騙聖靈的事,他們聲稱已把賣田產的錢全數交了出來,但其實是私自留下了一部分,彼得看穿他們的謊言,也給了他們各自機會去說出真相,但他們都沒有悔過,最後立時死在使徒腳前,這件事使「全教會」和所有聽見這些事的人都非常懼怕(5:11;「教會 ekklesia」在這卷書第一次出現)。這個即時出現的審判和懲罰反映上帝在這個群體成長的初期,就要杜絕任何虛偽及輕視聖靈的行為,以免這個群體會被罪侵蝕而逐漸腐敗[2]

  • 使徒繼續傳道,又行神蹟,信主的人數也越發增多,來自宗教領袖的威迫也因而更大,他們把彼得以及其他使徒下在監裏(5:18),但主的使者在夜間領他們出了監牢,並吩咐他們要站在聖殿,把這生命的道講給百姓聽。當時議會的人想要殺他們,但因迦瑪列的一番見解就把他們打了並釋放了。於是門徒就每日在聖殿裏,傳耶書亞(耶穌)是基督的福音。可見,主的能力勝過地上的宗教權勢,聖靈的工作沒有人能攔阻。

  • 至目前為止,這個信徒群體主要仍是猶太人,但卻包含了兩個說不同語言的群體,一個是說希臘話的猶太人(來自散居地),另一個是說希伯來話的猶太人(來自以色列/猶大地)。說希臘話的猶太人因為他們的寡婦在日常的供給被忽略而向說希伯來話的猶太人發怨言,使徒於是從他們當中選了「七個有好名聲、滿有聖靈和智慧,派他們管理飯食」(6:3),這七個人都有希臘的名字,當中以司提反和腓利最為我們熟悉,這管理飯食的事並不是一般的行政工作,而是與領導能力和服侍有關(參路9:13,22:26-27)。這個內部衝突的問題得以解決,免去了群體之間的分裂,而經文在這裏再提到信徒被建立,上帝的道也興旺起來。(6:7)

3. 受逼迫以致傳播信息(6:8-8:40

  • 這個段落記載了司提反的殉道以及教會開始受到逼迫。司提反行奇事和神蹟,又以智慧和聖靈說話,在會堂裏駁倒了那些來自散居地的猶太人,他們以假見證指控司提反「侮辱神聖的地方和律法」(6:13),把他捉拿到議會受審,司提反於是講了一篇在《使徒行傳》中最長的道(7:1-53)。內容是闡述三位以色列的先祖:亞伯拉罕、約瑟和摩西都是蒙上帝揀選的人,上帝與他們同在,然而那時他們都不在以色列地,後來雖然所羅門為上帝建聖殿,但其實《聖經》早已明言「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7:49,引賽66:1-2),司提反以此指出上帝並不會受地域所限制,更不會只住在聖殿內,他又用以色列民曾抗拒上帝所立的領袖(約瑟,摩西)和拜偶像的事件(造金牛犢事件),去暗示他們拒絕了上帝所立的主彌賽亞耶書亞(耶穌基督),又把人手所建的聖殿當作是偶像來拜了。

  • 眾人因此惱怒,用石頭打司提反,司提反在死之前看見天開了,他求主耶書亞(耶穌)接收他的靈魂,又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7:60)。這些描述都與主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前所說的相似,經文最後說司提反「就長眠了」,也是指向他雖然死了,卻會與主一樣,將會復活過來。

  • 司提反殉道之後,教會開始受到大逼迫,眾門徒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8:1)。腓利把福音傳到撒瑪利亞城,在耶路撒冷的使徒於是打發彼得和約翰到那裏,讓撒瑪利亞的人也領受聖靈。聖靈又帶領腓利向一位埃塞俄比亞的太監傳福音,向他解明《以賽亞書》53章所描述的那位如羊被宰殺的人就是主耶書亞(耶穌),太監於是受洗並回到自己的地方去。這兩件事的重要性是,撒瑪利亞人和埃塞俄比亞人本來都被視為是不純正的猶太人[3],但現在都獲接納進入上帝的國。至於外邦人正式獲接納到上帝的國,則要到第10章的哥尼流事件。

4. 掃羅保羅)歸信(9:1-31

  • 司提反殉道的時候,掃羅也在場,他後來到處捉拿信徒帶回耶路撒冷(9:1-2)。在將到大馬士革的時候,被天上一道大光所照,主耶書亞(耶穌)向他顯現並吩咐他進城,掃羅的眼睛有三天看不見,當時在大馬士革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吩咐他去為掃羅禱告,又說掃羅是祂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宣揚耶書亞的名。

  • 亞拿尼亞遵主而行,為掃羅按手,他就能看見,又領受了聖靈(9:17)。掃羅自此由一個逼害信徒的人變為一個熱心傳主道的人。當時的信徒都不敢與他結交,惟有巴拿巴接待他。掃羅奉主的名傳道,與說希臘話的猶太人辯論,以致他們想要殺他,這些描述都與司提反的情況相似,所不同的是當時信徒成功地保護掃羅離開到大數。那時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都被建立,人數也逐漸增多。

5. 群體增長(9:32-12:25

  • 掃羅是主所揀選的外邦人的使徒,但天國的門要為外邦人而開,則要由拿著天國鑰匙的彼得去開啟(參太16:18-19)。那時彼得去到呂大,把一個癱瘓了八年的以尼雅治好了,之後去到約帕,叫一個患病而死的女門徒多加從死裏復活,彼得住在一個皮革匠西門的家裏時,領受了一個異象:

徒10:11 看見天開了,有一塊好像大布的東西降下,四角吊著縋在地上,

徒10:12 裏面有地上各樣四腳的走獸、爬蟲和天上的飛鳥。

徒10:13 又有聲音對他說:「彼得,起來!宰了吃。」

徒10:14 彼得卻說:「主啊,絕對不可!凡污俗和不潔淨的東西,我從來沒有吃過。」

徒10:15 第二次有聲音再對他說:「上帝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污俗的。」

  • 與此同時,一位敬畏上帝的意大利營百夫長哥尼流,當時他在凱撒利亞,也領受了異象,就派了兩個僕人和一個虔誠的兵去找彼得。彼得蒙主指示要隨他們而去,當彼得到了哥尼流的家,聽了哥尼流的經歷,就開始明白異象的目的,知道原來上帝也接納那些敬虔的外邦人。當彼得開口講論耶書亞(耶穌)的事,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如同當日五旬節的情況,彼得於是奉耶書亞的名為他們施洗。

  • 彼得到外邦人家裏吃飯為耶路撒冷的信仰群體帶來很大衝擊,因為在猶太人的觀念裏,與人一同吃飯就是一種團契和相交,但他們視外邦人為未受割禮的人,是不潔的群體(不潔之物或不潔的人不是指衛生方面,而是指在禮儀上的不潔,也就是不為上帝所接納的),所以當時的猶太信徒仍然是不會與外邦人一起吃飯的。事實上,他們對外邦人的看法就正如當日彼得領受異象時的反應一樣,認為他們是不潔的,彼得於是把他從主所領受的異象以及聖靈怎樣自發性的工作去作見證,外邦人是怎樣蒙上帝悅納向信徒講解清楚,就是上帝現在已經悅納了願意信主的外邦人,因此信徒就不可再看他們是污俗的。信徒群體於是一致接受,說:「這樣看來,上帝也賜恩給外邦人,使他們悔改得生命了。」(11:18)

  • 當時福音傳到腓尼基、塞浦路斯和安提阿(敘利亞),信主的人越發增多,耶路撒冷教會於是差巴拿巴到安提阿去。巴拿巴到了大數去找掃羅,與他一同去安提阿,在那裏足有一年的時間,而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的,而自此安提阿也成為一個把福音向外邦人廣傳的重要基地。

  • 12:1-24 記載了一個來自政治的逼害,當時希律(希律‧亞基帕一世;公元 39-44年)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第一個殉道的十二使徒之一),又把彼得囚在監裏。但有主的使者把彼得從牢房裏帶出來。經文又加插了一個敘事是關於希律之死,他穿上朝服坐在位上演講時被人稱讚他的聲音像是神,希律因沒有把榮耀歸給上帝就被蟲咬而死。這件事反映出傳福音的事工開始受到政治勢力的干預,卻沒有因此被終止,當時也還未出現大規模的政治打壓。

6. 第一次宣教旅程(13:1-14:28)(約在公元46-48年)

  • 這第二部分開始記載掃羅的宣教事工,當時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得到聖靈的吩咐:「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做的工作。」(13:2)於是他們開始了第一次宣教之旅,而他們每到一處地方,都會先到猶太人的會堂講道,有在聽道後領受福音的,也有因嫉妒而拒絕甚至毀謗他們的。有關這次宣教旅程的一些重點如下:

  • 同工:巴拿巴、掃羅、約翰‧馬可。

  • 所經地方:敘利亞(安提阿,西流基)、塞浦路斯(撒拉米,帕弗)、旁非利亞(亞大利,別加)和加拉太南部一帶,包括彼西底(安提阿)、呂高尼(以哥念,路司得,特庇)。

  • 旅程重點:保羅向彼西底的安提阿的猶太人作了第一篇講道(13:16-47)。保羅引用了《詩篇》2:7和16:10去解明耶書亞(耶穌)已從死裏復活,他就是上帝揀選的彌賽亞,又引用《哈巴谷書》1:5勸戒人要悔改。保羅在路司得醫好了一個瘸腿的人,當地的人就稱巴拿巴為宙斯,稱保羅為希耳米,想要向他們獻祭,但被他們阻止,保羅於是向當地的人講道,留意這時領袖的角色已由巴拿巴轉至保羅。當時一些猶太人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保羅,及後以為他死了就把他拖到城外。保羅和巴拿巴往特庇傳道,之後又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勉勵他們,說:「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14:22)之後回到敘利亞的安提阿。

7. 耶路撒冷會議(15:1-35)(約在公元50年)

  • 當時有幾個人從猶太來到敘利亞的安提阿,教導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照摩西的規矩受割禮,不能得救。」(15:1)這與福音的信息完全相違背,教會就差保羅、巴拿巴和他們中間的幾個人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在耶路撒冷的教會為這事辯論,於是彼得發言見證上帝賜聖靈給外邦人,正如給猶太人一樣,然後巴拿巴和保羅見證上帝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最後由雅各作定案並寫覆函:

徒15:28 因為聖靈和我們決定除了這幾件重要的事,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

徒15:29 就是禁戒偶像所玷污的東西、血和勒死的牲畜,禁戒淫亂。

  • 這覆函由保羅和巴拿巴並兩位耶路撒冷的代表(巴撒巴和西拉)帶回安提阿教會,這次會議奠定了外邦信徒不需要先成為猶太人(受割禮)才可以得著救恩,正式成為上帝的子民。這對福音向外邦人廣傳極為重要,直到今日仍然是外邦信徒群體依循的決定。

8. 第二次宣教旅程(15:36-18:22)(約在公元49-52年)

  • 保羅與巴拿巴在是否要帶馬可同行的事上有分歧(馬可之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了他們),於是二人分道揚鑣,巴拿巴帶著馬可到塞浦路斯,保羅則與西拉開始了他的第二次宣教旅程而作者路加和提摩太也由這時開始成為保羅的宣教事工。

  • 同工:西拉、提摩太、路加。

  • 所經地方:敘利亞(安提阿)、基利家、呂高尼(特庇;路司得)、亞該亞(弗呂家)、加拉太、每西亞(特羅亞)、撒摩特喇、馬其頓(尼亞坡里,腓立比,暗妃坡里,亞波羅尼亞,帖撒羅尼迦,庇哩亞)、亞該亞(雅典,哥林多,堅革哩)、亞細亞(以弗所)、巴勒斯坦 (凱撒利亞,耶路撒冷)、敘利亞(安提阿)。

  • 旅程重點:這次旅程的特別之處是,聖靈兩次不許他們前往原先打算去的地方,包括:亞細亞和庇推尼,當他們去到特羅亞的時候,保羅在異象中看見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來,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16:9)於是他們到馬其頓去。在腓立比時,保羅把一個被占卜的靈附身的使女的污靈趕走,這事導致她的主人抓住保羅和西拉,把他們帶到官長那裏,保羅和西拉被棍打並下監,但主的使者把監門全開,囚犯的鎖鏈也全部解開,獄警也因此而全家信主,保羅和西拉因都是羅馬公民的身分而最後獲釋。

  • 在帖撒羅尼迦時,他們到會堂與人辯論,被指控為是「攪亂天下的人……違背凱撒的命令,說另有一個王耶穌。」(17:6-7)他們之後去到庇哩亞,那裏的人比帖撒羅尼迦的人開明,熱心領受這道,天天查考聖經,但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去到庇哩亞煽動挑撥群眾,保羅於是逃到雅典,西拉和提摩太則留在庇哩亞。當保羅看見雅典滿城都是偶像,心裏非常難過,就在那裏的會堂與猶太人和敬畏上帝的人辯論,又與伊壁鳩魯(推崇享樂主義)和斯多亞(推崇禁慾主義)這兩派的哲學家辯論,之後保羅被邀在亞略巴古(是一處專作辯論政治和信念的地方)向希臘人講了他的第二篇長講論(17:22-31),保羅以他們有一個壇寫「獻給未識之神明」作為開場白,然後講論上帝才是創天造地的主,祂已經定了日期,叫人可以藉著信靠死而復活的主得救。但當地的人譏笑這個死人復活的信息,反而是亞略巴古的議員丟尼修信了主。

  • 在哥林多時,保羅遇上了亞居拉和他妻子百基拉,他們都是以製造帳棚為業,與保羅同業,他們後來成為保羅的同工,西拉和提摩太也來到了哥林多,保羅在那裏住了一年六個月,向猶太人證明耶書亞(耶穌)是基督。但卻遭到抗拒和毀謗,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沉默,有我與你同在,沒有人會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裏有許多屬我的人。」(18:9-10)保羅去到以弗所,把亞居拉和百基拉留在那裏,自己返回安提阿,亞居拉和百基拉在這裏遇上亞波羅,他熱心在會堂講論和教導耶書亞的事,但卻只知道約翰的洗禮,於是他們把上帝的道路給亞波羅更精確地講解。這事反映出在以弗所早有信徒,但他們可能仍未聽聞關於耶書亞的死亡和復活,以及吩咐門徒要領受聖靈的洗這些教導。

9. 第三次宣教旅程(18:23-21:17)(約在公元53-57年)

  • 同工:亞居拉、百基拉、提摩太、以拉都、該猶、亞里達古、所巴特、西公都、推基古、特羅非摩、路加、提多、所提尼。

  • 所經地方:敘利亞(安提阿)、加拉太、弗呂家、呂底亞(以弗所)、馬其頓、亞該亞(哥林多?)、馬其頓(腓立比)、特羅亞、亞朔、米推利尼、基阿、撒摩、米利都、哥士、羅底、呂家(帕大喇)、敘利亞(推羅,多利買)、凱撒利亞、耶路撒冷。

  • 旅程重點:如上所述,在以弗所的門徒只領受了約翰的洗,所以當保羅去到以弗所時,就讓那裏的門徒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他們就都領受聖靈並說方言和預言。保羅在會堂與人辯論上帝國的事,又在推喇奴的講堂天天辯論,遇上心裏剛硬不信的人,保羅就離開他們。保羅在這裏傳道有兩年之久。期間保羅行了些神蹟,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走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消除了,邪靈也出去了(19:12)。主耶書亞(耶穌)的名在以弗所被尊為大,許多行邪術的人把他們的書都拿來焚燒(書價共值五萬塊銀錢),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普遍傳開了。但保羅的事工導致那些拜亞底米女神的人生意受影響,引發了一場騷亂,當地的官員甚至要出來平亂。

  • 之後保羅決定要經過馬其頓和亞該亞,往耶路撒冷去,他在米利都時,打發人去把以弗所的長老請來,向他們說了一番語重深長的講論(20:18-35),也預知自己這次離開可能不會再與他們見面。而當保羅去到凱撒利亞住在腓利家時,先知亞迦布也預言保羅在耶路撒冷要被捆綁並交在外邦人手裏。但保羅表示「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21:13)

10.掃羅(保羅)受審(21:18-26:32

  • 這個段落描寫保羅回到耶路撒冷之後,接受了使徒雅各的建議,與四位有願在身的信徒到聖殿還願,好讓那些指控保羅「教導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守規矩」(21:21)的人站立不住。但當人在看見保羅出現在聖殿範圍,就指控他「帶了希臘人進聖殿,污穢了這聖地。」於是全城騷動,百姓要殺他,以致羅馬官兵要介入。羅馬官兵容許保羅向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申辯(22:1-29),之後保羅被帶到公會受審問,保羅看見當中有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就提出關於死人復活的這事,引致這兩派激烈爭辯,猶太人想要謀殺保羅,但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

  • 猶太人的計謀被千夫長知悉,他就把保羅押到凱撒利亞,在那裏保羅向腓力斯總督申辯(24:10-26),腓力斯為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把保羅留在監裏有兩年之久,他的職位後來由非斯都接任,保羅於是要求上訴凱撒,非斯都又安排了保羅在希律‧亞基帕面前申辯(25:13-26:32),這是保羅的第三次為主作見證,而他也將在羅馬為主作見證,正如主所說的。

11. 赴羅馬的行程(27:1-28:31)(約在公元61-62年)

  • 由於保羅要求上訴凱撒,非斯都派一個百夫長押保羅坐船往意大利,開始了這次羅馬航程,此行經歷了很多凶險,航程因風勢不順而遇上艱難,中途又遇巨風,船上眾人(276人)都以為性命難保,但有主的使者對保羅說:「保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凱撒面前;並且上帝已把安全賜給與你同船的人了。」(27:24)他們的船最後擱淺在馬耳他島,在島上,保羅被毒蛇纏手也安然無恙。在過了三個多月之後,他們到達羅馬城。

  • 保羅去到羅馬沒有馬上被審,而是住在一處租的地方,由羅馬士兵看守。因保羅根本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他在自己住處向那些來到的人繼續為上帝作見證。而這卷書就結束在:

徒28:30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都接待,

徒28:31 放膽傳講上帝的國,並教導主耶穌基督的事,沒有人禁止。

  • 這兩節仿佛為《使徒行傳》作了一個結論性的評註:自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聖靈的工作就一直沒有終止過,即使曾遇上來自宗教或政治勢力的攔阻,甚至有信徒因此殉道,但福音就是這樣由耶路撒冷一路廣傳至羅馬,而門徒也仍然放膽傳講上帝的國,教導主耶穌基督的事,不能被停止。

 

試討論在《使徒行傳》中有哪些關於司提反、彼得和保羅的敘事,是與耶書亞(耶穌)的生命和事奉的記載有平行之處?這對我們有甚麼提醒?

《使徒行傳》記載門徒傳承了主耶書亞(耶穌)的使命,把福音由耶路撒冷一直傳到地極,而我們在這卷書看到的是,門徒不但傳承了耶書亞的吩咐,他們其實也像是複製了耶書亞的生命,當中尤以司提反、彼得和保羅的敘事,在在看到他們與耶書亞生命和事奉的平行之處(在這裏主要引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經文作平行對照),現以下面三個表分別列出。

耶書亞(耶穌)

司提反

•       滿有恩惠和能力

•       行奇事和神蹟

•       跟宗教領袖(文士,法利賽人)辯論,他們卻質疑他的權柄

•       滿有智慧,駁倒眾人

徒6:8 司提反滿有恩惠和能力在民間行了大奇事和神蹟

徒6:9 當時有從稱為「自由人」會堂,並古利奈、亞歷山大會堂來的人,還有些從基利家、亞細亞來的人,起來和司提反辯論

徒6:10 司提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抵擋不住

•       宗教領袖差派人捉拿他的把柄

•       被帶到公會

•       被人以假見證指控,煽惑國民

•       登山變像

徒6:11 就收買人來說:「我們聽見他說褻瀆摩西和上帝的話。」

徒6:12 他們又煽動百姓、長老和文士,就突然來捉拿他,把他帶到議會去

徒6:13 設下假見證,說:「這個人不斷地說話,侮辱神聖的地方和律法。

徒6:14 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這地方,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矩。」

徒6:15 在議會裏坐著的人都定睛看他,見他的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

路23: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他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徒7:59 他們正用石頭打司提反的時候,他呼求說:「主耶穌啊,求你接納我的靈魂!」

路23:34 這時,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

徒7:60 然後他跪下來,大聲喊著:「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說了這話,就長眠了。

耶書亞(耶穌)

彼得

路5:17-26 治好癱子

路5:24 他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徒3:1-10 治好美門的癱子

徒9:32-35 治好在呂大的信徒以尼雅的癱瘓

徒9:34 彼得對他說:「以尼雅,耶穌基督醫好你了,起來!整理你的褥子吧。」他立刻就起來了。

路7:1-10 百夫長差人去見耶書亞,求耶書亞去救他的僕人。

徒10:1-23 百夫長哥尼流差人去見彼得,求他到他家裏。

路7:11-17 寡婦為死去的兒子哀哭,耶書亞把她的兒子復活了。

路7:14  ……耶穌說:「年輕人,我吩咐你,起來!」

路7:15 那死人就坐了起來,開始說話,

約11章 耶穌叫拉撒路復活。

徒9:36-43 眾寡婦為女門徒大比大的死哀哭,彼得把她多加復活了。

徒9:40 彼得叫她們都出去,然後跪下禱告,轉身對著屍體說:「大比大,起來!」她就睜開眼睛,看見彼得,就坐了起來。

醫病、趕鬼

徒5:15 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好讓彼得走過來的時候,或者影子投在一些人身上。

徒5:16 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靈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鎮來,他們全都得了醫治。

路22:47-71 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把耶穌拿住,帶他進大祭司的住宅。第二天在議會受審。

路22:70 他們都說:「那麼,你是上帝的兒子了?」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說我是。

徒4:1-22 祭司們、守殿官和撒都該人拿住他們,押在拘留所,第二天在亞那大祭司、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和大祭司的親族面前說話。被禁止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或教導人。

路23:1-5 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路23:3 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是你說的。」

路23:4 ……:「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徒5:17-42 大祭司的人和撒都該派的人下手拿住使徒,把他們押在公共拘留所內。但在夜間主的使者開了監門。

彼得再次站在議會前,法利賽人迦瑪列說話,彼得被釋放。

路23:6-12 彼拉多把耶穌送到希律那裏,希律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希律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裏。

徒12:3-19 希律捉拿彼得,被兩條鐵鏈鎖著,睡在兩個士兵當中。天使帶他離開監牢。

耶書亞(耶穌)

保羅

路5:17-26 治好癱子

路5:24 他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徒14:8-10 在路司得城醫好癱子

徒14:10 就大聲說:「起來!兩腳站直。」那人就跳起來,開始行走。

徒28:8-9 醫好馬耳他島上的病人

路7:11-17 寡婦為死去的兒子哀哭,耶書亞把她的兒子復活了。

路7:14  ……耶穌說:「年輕人,我吩咐你,起來!」

路7:15 那死人就坐了起來,開始說話,

約11章 耶穌叫拉撒路復活

徒20:7-12 在特羅亞,叫少年人猶推古復活

徒20:10 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慌亂,他還有氣呢!」

醫病、趕鬼

徒16:16-18 把被占卜的靈附身的使女鬼趕出

徒19:12 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走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消除了,邪靈也出去了。

路22:47-71 祭司長、守殿官和長老把耶穌拿住,帶他進大祭司的住宅。第二天在議會受審。

徒21:27-22:29 全城騷動,百姓拿住保羅想要殺他,千夫長上前拿住他,用兩條鐵鏈捆鎖,准保羅向猶太人自辯 。

徒23:1-11 第二天在議會受審

路23:1-5 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路23:4 「……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徒23:29 千夫長:「……,並沒有甚麼該死或該監禁的罪名。」

徒24:1-27 在腓力斯面前受審,把保羅留在監裏兩年。

路23: 6-12 彼拉多把耶穌送到希律那裏,希律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希律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裏。

徒25:1-12 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在非斯都面前受審;

徒25:25 非斯都:「但我查明他並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

路23:13-25 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路23:14-15 「……並沒有查出這人犯過你們控告他的任何罪;就是希律也是如此,」

路23:22 「……我並沒有查出他有甚麼該死的罪來。……。」

徒26:1-23 在希律‧亞基帕王二世面前受審

徒26:31 希律‧亞基帕王二世:「這個人並沒有犯甚麼該死該監禁的罪。」

路23:18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徒21:36 一群人跟在後面,喊著:「除掉他!」

徒22:22 眾人:「這樣的人,從地上除掉他吧!他是該死的。」

 

結語:作主耶書亞忠心的見證人

主耶書亞(耶穌)在地上時,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宣講上帝國的福音,又行神蹟、醫病、趕鬼,證實所傳的道。在他將要被釘在十字架成就救恩之前,他曾向門徒預言他們之後會遭遇的事:

路21:12 但這一切的事以前,有人要下手拿你們,迫害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並且關在監裏,又為我名的緣故拉你們到君王和統治者面前

路21:13 但這些事終必成為你們作見證的機會

路21:14 所以,你們要立定心意,不要預先考慮怎樣申辯

路21:15 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和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

路21:16 連你們的父母、兄弟、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給官府;你們中間也將有被他們害死的

路21:17 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憎恨

路21:18 然而,你們連一根頭髮也不會損失

路21:19 你們憑著堅忍,就必保全性命。」

這些《路加福音》的描述後來在《使徒行傳》都一一發生了,當中一些遭遇更成為司提反、彼得和保羅的生命寫照。然而他們的事蹟和經歷都有不同,這是因為主對他們各人有不同的呼召和帶領:

  • 司提反是最早殉道的一位信徒,然而正因著他的殉道後有更多對信徒的逼迫出現,福音就被傳到更多地方。

  • 彼得作為猶太人信徒的領袖,多次被宗教領袖威嚇和逼害,但主都一一保守他脫離危險,以致當天國的門為猶太人、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打開時,他都在場,並能為聖靈的工作向眾人作見證。

  • 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他被主呼召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為他作見證。保羅因而多次遇上生命危險,但主都一路保護他,好叫他完成每次的使命。

在傳揚福音的路上,他們的經歷和結局雖有不同,但卻都是按著主所定的心意,忠心的為主作見證,即使是要付上生命為代價也在所不惜,為我們留下了美好的生命榜樣。我們不一定會走與他們相同的足跡,但我們卻可以像他們一樣,忠心地為主作見證,不論遇上甚麼困難,都要信靠上主必然保守我們能完成祂所託付給我們的使命。最後,以《希伯來書》12:1這節經文與弟兄姊妹互勉。

來12:1 所以,既然我們有這許多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繞著我們,就該卸下各樣重擔和緊緊纏累的罪,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都成為主耶書亞的忠心見證人。阿們!

 


[1] 《新約聖經》綜覽:《路加福音》查經摘要〈耶書亞把傳揚救恩的使命託付給門徒〉

[2] 這件事又讓人聯想到《約書亞記》第7章所記亞干所犯的罪,他因違背上帝的吩咐,私下藏起從敵人奪來的東西,最後全家都被石頭打死(集體受罰)。而在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事件上,反映的是聖靈洞察人的內心,但也給人認罪悔改的機會,但如果人仍然硬著心並活在罪中,就要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

[3] 北國以色列亡於亞述,而撒瑪利亞人是猶太人與異族通婚的後裔,而在埃塞俄比亞,可能有示巴女王與所羅門王的後裔(參王上 10:13)。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約翰福音》:成為主所愛的門徒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約翰福音》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巴黎聖母大教堂的使徒像,左起:巴多羅買、西門、小雅各,安德烈、約翰和彼得(yayimages.com)

 

簡介《約翰福音》

書名:約翰福音,希臘文 ΚΑΤΑ ΙΩΑΝΝΗΝ,意思是「根據約翰」。

作者:使徒約翰,被稱為「耶穌所愛的門徒[1]」,他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的弟弟,十二使徒之一,又名半尼其,意思是「雷的兒子」(參約21:24、可3:17)。

對象:分散在外邦希臘世界的猶太人(他們正面對著猶太信仰和基督信仰之間的張力甚至衝突)。

成書日期: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後90年之後。

書卷的背景資料:

1. 語文:採用較簡單的希臘文。而1:1先以logos的希臘觀念來介紹耶書亞(耶穌)以至他的神性,同時在用詞上包含豐富的猶太文化節期、以色列歷史地理、《希伯來聖經》的內容和猶太人的觀念。

2. 基本大綱結構:可分為1-12章、13-21章前後兩部分。前部分有序言(1:1-18),而後部分也有後記(21:1-23),所以這書有兩個結尾(20:30-31、21:24-25)。

3. 與符類福音書比較:九成的內容不同,相同的神蹟只有五餅二魚和耶書亞(耶穌)在海上行走;它沒有符類福音書常見的趕鬼、登山變像等記載,也較少提及醫治的神蹟。另外它也沒有耶書亞(耶穌)的家譜、差遣門徒出去傳道、設立聖餐等的經文;它獨有的神蹟和記載則有:水變酒、拉撒路復活、幫門徒洗腳、多馬用指頭探主的肋旁等等。

4. 文學手法:包含個人對談(尼哥德慕、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與猶太人的爭論(例如:五餅二魚中指自己的肉可以吃),並前部分1-12章環繞著四個猶太人的傳統(婚禮、聖殿、猶太人的官或拉比、雅各井)和四個節期(安息日、逾越節、住棚節、獻殿節[2])。

5. 資料來源:來自約翰自己,由他所建立的門徒編寫(見註一),估計約翰或編者是知悉其他福音書的資料來源,但卻大部分都沒有使用。

6. 補充了其他福音書:《約翰福音》看似是刻意避免重複其他符類福音的內容,並加入其他資料作為補充,為要帶出其他福音書所沒有的信息,對福音的內容提出不同角度的看法和解釋。

7. 歷史評價:過去研究《約翰福音》的學者認為這福音書較主觀、表達優美但不失其歷史性,它詮釋了耶書亞(耶穌)的教導,是經過深思熟慮而編寫出來的,當中包含的神學信息豐富、精密、有深度和有層次。

全書大綱結構:

1. 上帝兒子來臨

a. 序言(1:1-18)

b. 早期事工(1:19-2:25)

2. 上帝兒子服侍

a. 法利賽人、撒瑪利亞婦人(3:1-4:42)

b. 醫治、教導、神蹟(4:43-10:42)

c. 拉撒路的復活(11:1-57)

3. 上帝兒子以死亡來拯救

a. 最後的星期(12:1-50)

b. 最後的筵席(13:1-17:26)

c. 耶書亞被捕及審訊(18:1-19:16)

d. 被釘十架及埋葬(19:17-42)

4. 上帝兒子復活過來

a. 耶書亞活著(20:1-31)

b, 耶書亞與門徒的會面(21:1-25)

以上是引自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的一個大綱供參考,而學者也常把《約翰福音》分為兩大部分:1)神蹟之書(1-12章)、2)榮耀之書(13-21章)。前者主要記載主耶書亞(耶穌)面對公眾的公開事工(Public ministry),內容主要為他與不同人士對談和施行神蹟;後者則主要圍繞著有關他的最後一個神蹟(從死裏復活),並臨死前以十二門徒為中心的對內非公開事工(Private ministry)。而兩部分所有神蹟的目的,都是為要彰顯上帝的榮耀。另外,第12章連繫著這兩部分,它為第一部分(1-12章)作結「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12:37),同時也作為第二部分的開始「逾越節前六天,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使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地方。」(12:1),帶領讀者從第一部分轉移到第二部分有關耶書亞在世最後一個星期的事蹟以及教導。

如上文所述,這福音書有序言(1:1-18)和後記(21:1-23),加上第12章作為中間的連繫,因此我們可看到當中有一個文學的倒影結構,並強調主耶書亞如何成為逾越節的羔羊[3],為拯救世人而犧牲自己:

A. 序言(1:1-18)

B. 上帝的羔羊耶書亞(耶穌)被人認識和遇見(1:19-1:36)

C. 早期事工、神蹟和衝突(1:37-11:57)

X. 上帝的羔羊耶書亞(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和受膏(12:1-50;見註3)

C’ 晚期對門徒的教導、被捕、受審訊(13:1-19:16)

B’. 上帝的羔羊耶書亞(耶穌)被釘十架、受死、埋葬、復活(19:17-20:31)

A’. 後記(21:1-25)

 

《約翰福音》的十個特色及提醒

《約翰福音》跟馬太、馬可、路加的記載,在內容和風格上都截然不同,以下筆者嘗試列舉這福音書的特色,以及可帶出的屬靈提醒。

1. 七個神蹟

i. 水變酒(2:1-12)

ii. 醫治大臣的兒子(4:46-54)

iii. 醫治畢士大池旁的病人(5:1-11)

iv. 五餅二魚(6:1-15)

v. 海面上行走(6:16-21)

vi. 醫治天生瞎眼的人(9:1-12)

vii. 拉撒路從死裏復活(11章)

《約翰福音》記載了耶書亞(耶穌)所行的七個「神蹟」(這不包括耶書亞自己從死裏復活的神蹟)[4],但約翰所用的字眼在原文的意思其實為「標記 Sign(σημεῖον semeion)」,這讓讀者明白到這些神蹟不單只有表面的意思(神蹟的敘述本身彰顯了耶書亞的神性),而是像路標那樣指向一個更深層的含意。

約20:30 耶穌在他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錄在這書上。

約20:31 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         

書卷在第一個結尾說明記載這些神蹟的目的是為要讓人相信耶書亞就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必須在壓迫中堅定地選擇認信和跟從他(當時的猶太人可能因此被家人和同胞撇棄、要離開他們的群體並斷絕來往)。這提醒我們作為信徒,信靠主並非靠追求表面上有神蹟般的經歷,更重要是能否透過認識主和經歷主而變得對主更忠心。

2. 介紹耶書亞(耶穌)的多個身分、強調他的神性

約1:1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約1:5 照在黑暗裏,黑暗卻沒有勝過

約1:25 他們就問他:「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位先知,那麼,你為甚麼施洗呢?」

約1:29 第二天,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

約1:30 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先於我,因為在我以前,他已經存在』的那一位

約1:36 他見耶穌走過,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

約1:41 他先找到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 (「彌賽亞」 翻出來就是基督。)

約1:45 腓力找到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書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約1:49 拿但業回答他說:「拉比!你是上帝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約 1:51 他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

約 6:69 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上帝的聖者。」

約 20:31 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他,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

《約翰福音》的多處經文指出耶書亞(耶穌)有多個身分和稱號,尤其是第一章,幾乎把所有《聖經》中有關他的身分和稱呼呈現出來,讓讀者更豐富地認識耶書亞的角色和功能。在序言中,作者很早已開宗明義闡明耶書亞的身分就是上帝。他並不像馬太、馬可和路加那樣強調天父和天國,而是重點地解釋耶書亞的身分和神性,繼而要使人信靠他、作他的門徒去追隨他。《約翰福音》在說明耶書亞的神性身分的同時,也解釋了他因此為當時以聖殿為主的猶太教帶來信仰上的衝突。耶書亞雖然用神蹟證明天父與自己同在、自己與天父合一的身分,然而當時的猶太教最終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勢和利益,竟然想辦法要除掉他。

3. 強調作為門徒對耶書亞(耶穌)的親身經歷

《約翰福音》與其他福音書不同的是,它特別記載了門徒或尋找真理的人怎樣與主有深刻的個人親身經歷。例如:耶書亞(耶穌)在第1章結束前與拿但業的見面和對他的呼召、在第3章記載耶書亞與尼哥德慕的個人對談、在第4章記載他與撒馬利亞婦人的個人對談,甚至最後連彼拉多也曾與耶書亞個人對談和問及真理等(見18:33-38、19:8-12)。這些《約翰福音》獨特的記載,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就必須要認真去尋找真理、與主有個人親身的經歷和與主建立個人的關係,這是作為主的門徒所應有的特質。事實上,從13-17章主對門徒的詳盡教導可見,主耶書亞十分渴望與門徒同在,建立親密的關係,就如牧羊人與羊、葡萄樹與枝子那種緊緊相連的關係。

4. 七個「我是」

約6:35 耶穌對他們說:「1)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另參6:41)

約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2)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另參9:5)

約10:7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3)我就是羊的門

約10:11 「4)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另參10:14)

約11:25 耶穌對她說:「5)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14:6 耶穌對他說:「6)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5:1 「7)我就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

耶書亞(耶穌)七次用「我是」(ἐγώ εἰμί ego eimi I AM;等同「我是自有永有」的,見出3:14)去表達自己的真正身分就是上帝。而「我是……」這公式也同時寓意及解釋其功能,例如「我是生命的糧」就是代表他是那位賜人生命和力量的主。筆者認為讀者們可細心默想主所說的每一句「我是……」,去深刻體會耶書亞的角色及其功能,如何與自己的信仰有關。

5. 詳細描述猶太文化的元素,尤其地理環境

約7:37 節期的最後一天,就是最隆重的一天,耶穌站著……

約5: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畢士大,旁邊有五個柱廊;

約19:13 彼拉多聽見這些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גַּבְּתָא height/hill,就在那裏坐堂。

《約翰福音》的另一個特色是它對猶太節期、猶太人的儀式、希伯來話、以色列地理的細緻描述,以致讀者能對第一世紀的以色列地和猶太文化傳統有更多理解。而隨著過去幾十年在耶路撒冷考古發掘越來越成熟,這書也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資料讓學者們可以跟出土的發現對照和印證(例如:畢士大池、西羅亞池的位置等)。這提醒讀者雖然《約翰福音》和《新約聖經》書卷都是以希臘文編寫,但我們不能忽視和學習希臘語文底下的希伯來意思、背後豐富的猶太文化傳統和以色列的歷史地理。

6. 聖靈以及三一神觀

約1:33 我先前不認識他,可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停留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約3:8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聲音,卻不知道是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約14:16 我要求父,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

約15:26 「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的那真理的靈,他來的時候要為我作見證。

約16:13 但真理的靈來的時候,他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且要把將要來的事向你們傳達。

雖然馬太、馬可和路加也有記載聖靈(當中路加的記載較多,但不少是一次性的個別的例子[5]),然而《約翰福音》對聖靈的記載,則為讀者提供了全新的認識和見解。例如:耶書亞(耶穌)會用聖靈去施洗(1:33),難怪他即使接續施洗約翰的天國福音事工,卻沒有像他那樣呼籲人要到約旦河受洗。另外,《約翰福音》介紹聖靈為「保惠師」(παράκλητος parakletos),意思可指一位鼓勵人的、堅固人的、中介者、安慰者或幫助者[6],為要在主耶書亞離開門徒後,幫助他們明白真理、活出真理、行在上帝的心意和道路上,有能力完成他所付託的使命。

約1:1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約10:30 我與父原為一。

約14:17 他就是真理的靈,是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他們既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

約14:20 到那日,你們就會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

約14:23 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約翰福音》讓信徒更認識三一上帝的觀念。例如:其他福音書記述耶書亞(耶穌)受洗時上帝同時以聖父、聖子、聖靈的形式出現(當聖靈降臨在聖子身上,天父的聲音指這是祂的愛子),然而這只是一個個別的場景,但《約翰福音》卻解釋了上帝是三位一體的恆常法則以及與信徒的關係。例如:1:1和10:30清楚說明耶書亞就是上帝自己(或與上帝是合一的),而14:23也解釋耶書亞在離世後會藉著聖靈讓自己和天父可繼續與門徒同在。這讓作為信徒的我們而言,能更明白到上帝是何等喜歡能與人建立團契、合一和相交的關係,並最終透過耶書亞的犧牲來達成這事,讓聖潔的上帝能夠與罪人和不潔的人最終能復和與同在。

7.「猶太人」的含義

約5:16 所以猶太人迫害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些事。

約7:1 這些事以後,耶穌周遊加利利,不願在猶太往來,因為猶太人想要殺他。

《約翰福音》常用「猶太人」來指當時的猶太教領袖(這福音書成書較晚,包含了耶書亞時期和約翰的門徒群體後期兩個歷史背景,反映寫作時期基督徒與猶太教群體之間的張力和衝突),而並非指普遍的猶太人。可惜自從教會外邦化、外邦信徒成為基督教的主流之後,外邦信徒看自身的信仰為最正宗,以致輕看猶太人有著上帝選民的身分,忘了耶書亞(耶穌)曾說「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這句話(4:22)。隨著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之後,教會在往後的歷史裏更一直傾向按字面意思去理解《約翰福音》中的「猶太人」為所有的猶太人,誤用經文去支持歷世歷代的猶太人都因釘死了主而受到詛咒的說法[7],看所有猶太人都已被上帝撇棄繼而發展出反猶主義、取代神學等等,造成歷史上許多對猶太人被殘殺和逼害的事件。我們應當知道,耶書亞和門徒本身也是猶太人,當時耶書亞指出了猶太教的聖殿問題和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取代聖殿等的說法,本質上是猶太教內的衝突,是透過對律法不同的詮釋而帶來革新猶太教信仰的說法。

8. 二元對比

《約翰福音》往往運用二元的對立觀念作比喻,例如「地上 vs. 天上」(3:12、18:36),其中「黑暗 vs. 光明」更在多段經文中表達出耶書亞(耶穌)與當時猶太教領袖的衝突和對立:

約1:5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沒有勝過光。

約3:19 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

約8: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必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12:35 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為時不多了,應該趁著有光的時候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約12:36 你們趁著有光,要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些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約12:46 我就是來到世上的光,使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

這些經文都在解釋為甚麼主耶書亞會被拒絕和殺害,並提醒門徒要作出選擇,一旦他們接納和信靠耶書亞就成為光明之子,因此不應繼續在黑暗中行走。這提醒我們必須站在光明的一方,既稱自己為主的門徒,就不要繼續活在黑暗和罪惡中,就是生命要時常被主的話、聖經的真理去光照。

9. 「水」和「血」

約2: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 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約2:9 宴會總管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的用人知道……

約3:5 耶穌回答:「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約4:10 耶穌回答她說:「你若知道上帝的恩賜,和對你說『請給我喝』的是誰,你早就會求他,他也早就會給了你活水。」

約5:7 病人回答他:「先生,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要去的時候,別人比我先下去了。」

約6:54 吃我肉、喝我的人就有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

約7:38 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將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約19:34 然而有一個士兵拿槍扎他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來。

「水」和「血」在《約翰福音》中常常出現,帶有更深的意義。例如:耶書亞(耶穌)指人要從水和聖靈而生(3:5),當中的「水」除了可理解為母腹出生之外,更可理解為悔改的洗禮以及禮儀上得潔淨的意思,好讓人能在合適的狀態裏親近上帝。不過,「水」有時也可寓意為聖靈的意思(例如:7:38)。至於「血」,耶書亞多指向自己的流血犧牲,也就是他的性命(例如6:54)。「水」和「血」提醒我們作為信徒,生命要時刻悔改、保持聖潔、以及被聖靈充滿的重要性。

10. 記載中有多層的意義、隱含的意思

《約翰福音》是一本充滿著層次的書卷,常用比喻去帶出字面意思以外的含意和寓意。例如:

約12:32 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指耶書亞被釘死甚至復活高升),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約12:35 耶穌對他們說:「光(指主自己)在你們中間為時不多了,應該趁著有光的時候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

約10:13 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暗諷猶太人的領袖是雇工】

約9:39 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使不能看見的看見,能看見的反而失明。」【暗諷猶太人的領袖是瞎眼】

有時經文更不單止有一層意思,而是包含著更深的意思。例如:

約9:11 那人回答:「有一個名叫耶穌的,他和了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到西羅亞池子(意思:被差遣的那個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9:11裏中文「西羅亞」本身是希伯來文「被差遣」的音譯,西羅亞池本身並非《新約聖經》才出現的地方(例如:見尼3: 5、賽8:6)。不過,在《約翰福音》的手筆下,「西羅亞」的含意就暗示了主耶書亞是被天父所差遣而來的。而「池子」往往也在《希伯來聖經》中被用來比喻為以色列民不依靠上帝的圖像(例如:賽8:6、耶2:13)。這裏「西羅亞池子」讓兩個含意加在一起,正好暗示當時的猶太領袖拒絕天父「所差派來的」耶書亞(耶穌),因為他們並非真心依靠上帝,就如耶2:13所指那樣他們「自行鑿出水池,滿足於羅馬授權下的聖殿體制」。可見,「西羅亞池子」只在《約翰福音》被提及,也許並非偶然,而是作者悉心安排下的一種諷刺式的表達。

約11:50 也不想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整個民族滅亡,這對你們是有利的。

另外,11:50這句話出自大祭司該亞法的口,本意是只要殺死耶書亞,總比整個猶太民族因為叛亂而引發羅馬的鎮壓,以致被羅馬人削權、威脅到他們穩定的祭司生活為佳。然而同一句話,既反映出人心的邪惡和陷害義人的惡念,但同時其實也表達了主的救恩,說明耶書亞為世人犧牲自己的心意就是為了不讓世人滅亡!可以說,我們日後讀《約翰福音》,必須細味而不能太急地讀,免得錯過了當中多重和深層的意思。

 

結語:成為主所愛的門徒

《約翰福音》是一本經過精心設計和審慎鋪排的福音書,每段記載的內容都十分精彩和充滿深意,讀者必須嘗試用多個角度去細看每一個有關主耶書亞(耶穌)的事蹟和教導,慢慢細味和欣賞經文中豐富的層次和屬靈的含意。透過上述對《約翰福音》的十個特色的簡介,盼望我們能更深反思自己是否真正地活出了耶書亞門徒的身分。例如:1)我們是否像昔日的門徒那樣曾親身與主相遇,被主更新改變,以致我們有見證可向別人分享?2)我們是否明白光明和黑暗是對立的,以致既信了主就不應繼續活在黑暗的罪中,違反真理,而是應當作光明之子,活出上帝所喜悅的生命?3)我們是否真正認識聖靈、順服聖靈、有聖靈主導著我們的生命前行?我們是否靠著聖靈去突破自己、克服自己的軟弱、事奉上帝、順服主的心意?這些問題,對真正跟從主的門徒來說,應該是要回答「是的」或「有的」。求主幫助我們能更多經歷祂、從罪惡中走向光明與真理、順服聖靈的引領、活出祂話語的豐富,成為主真正的門徒、主所愛的門徒!阿們。


[1] 約21:23-25反映使徒約翰的一班門徒,把他們所愛的老師約翰的教導編寫成《約翰福音》,可以估計「主所愛的門徒」是他們給老師約翰的稱呼(見約13:23、19:26、20:2、21:7、21:20)。

[2] 又稱修殿節或光明節,這猶太節期源於兩約之間的事件,並非《聖經》裏的。

[3]《約翰福音》特別記載了耶書亞(耶穌)經歷至少三個逾越節(學者一般用此推斷他事奉有三年多之久),作者如此重複提及「逾越節」並非偶然,而是要讀者留意耶書亞如何成為逾越節的羔羊。12:1特別提及逾越節前六天他到達了伯大尼,次日進入耶路撒冷(逾越節的羔羊在正月初十被帶進家裏;見出12:3),並且19:6特意記載耶書亞被審訊後彼拉多證明了他的無罪(羊羔是完美毫無殘疾的;見出12:5),也就是說,《約翰福音》要闡述主耶書亞成就了逾越節,他就是那頭被殺的羔羊(另參林前5:7),其犧牲並非代表他的失敗,而是成功地救贖了人離開罪惡,讓人不再被當時敗壞的猶太教聖殿及律法傳統體制所轄制,能夠真正地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

[4]  因為耶書亞從死裏復活在本質上是天父行的神蹟,而不是耶書亞自己行的,就是天父讓耶書亞復活過來並使他高升,坐著自己的右邊。

[5] 例如馬利亞受聖靈感孕(路1:35)、西面受聖靈感動(路2:25-27)等,都跟耶書亞(耶穌)或門徒沒有直接關係。

[6] 參 Strong’s dictionary: an intercessor, consoler, advocate, comforter; L&N: helper, encourager, mediator; BDAG: one who is called to someone’s aid, one who appears in another’s behalf, mediator, intercessor, helper

[7] 外邦化後的教會容易選擇性地讀經去支持自己的理解和立場,例如:看重太27:25所記當時猶太人說會承擔殺耶書亞的罪,卻輕忽了主耶書亞認為該罪只會歸在當代的猶太領袖身上,和他自己仍等待他們回轉悔改的說法(太23:26-27),以致錯誤地認定所有猶太人都已失去上帝選民的身分,他們已經被教會所取代。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路加福音》:耶書亞把傳揚救恩的使命託付給門徒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路加福音》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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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路加福音》

書名:路加福音,希臘文 ΚΑΤΑ ΛΟΥΚΑΝ,意思是「根據路加」。

作者:早期的教會傳統和教父傳統都認為作者是路加,他是保羅的宣教同工(西 4:14,提後 4:11,門 24),另也寫了《使徒行傳》,被視為是《路加福音》的下集。《使徒行傳》裏有一些經文是用「我們」去描述路加自己與保羅(徒 16:10-17,20:5-15,21:1-18,27:1-28:16)。學者一般認為路加來自敘利亞安提阿,也有學者認為路加可能是馬其頓人(徒 16:10-17)。[1]

對象:外邦信徒(也就是「敬畏上帝的人」),甚或是廣泛的讀者群。

成書日期:大部分學者認為是公元後60-100年之間。

受書人:

路 1:1 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

路 1:2 述說在我們中間所實現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

路 1:3 這些事我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我也想按著次序寫給你,

路 1:4 要讓你知道所學的道都是確實的。

「提阿非羅」(Θεόφιλε  Theophilus)這希臘文的意思是「愛上帝的人」或 「上帝的朋友」,關於「提阿非羅」是誰至今沒有定論,有的認為這名字只具象徵意義,也有人認為他是一個真實的人物。至於「大人」可以是指羅馬官員(徒 23:26,24:3,26:25),也可能是一個頭銜,指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提及受書人的原因有兩個,一是他是贊助者,承擔書卷的抄寫和流傳的費用,二是提到受書人的名字有助鞏固一個運動或地方宗教的主流地位[2]。而就《路加福音》而言,這個運動是指一群耶書亞(耶穌)的門徒,到各處傳揚耶書亞是上帝的兒子,他已從死裏復活,凡信靠他的人都可以得著救恩的這個信息。


全書大綱

《路加福音》共有24章,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把它分為四個大段落,每個段落都是以「人子」的不同層面作為敘事標題:

I. 人子的來臨(1:1-2:52)

II. 人子的服侍(3:1-19:27)

A. 施洗約翰的事工

B. 施洗、家譜、受試探

C. 醫治、教導、神蹟

 III. 人子被拒絕(19:28-23:56)

A. 最後一個星期

B. 最後晚餐和橄欖山

C. 耶書亞受審

D. 被釘死和埋葬

IV. 人子得榮耀(24:1-53)

A. 婦女去到墳墓

B. 往以馬忤斯的路上

C. 向門徒顯現

D. 升天

這個結構基本上與其他三卷福音書相同,同樣都有四個最主要的部分:1)耶書亞受洗後開始傳道;2)在加利利的事工;3)耶路撒冷之旅;4)受難的敘事。但路加有其獨有的記載,包括:耶書亞出生的事蹟以及他在童年時上聖殿的事;此外,相對於其他福音書,路加用了最多的篇幅去描述耶書亞的耶路撒冷之旅,足足有十章的經文(9:51-19:27),這旅途是由9:51的這節開始:「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他決定面向耶路撒冷走去。」耶書亞在這旅途上,一邊走一邊教導,當中有很多教導是用比喻的方式,包括我們熟悉的「好撒瑪利亞人」和「浪子」的比喻。


中心思想

學者卡森、穆爾在其著作中列舉了《路加福音》的一些貢獻[3],當中有四個貢獻筆者認為是《路加福音》的中心思想:

1. 耶書亞(耶穌)的生平是應驗了上帝在《舊約聖經》裏向以色列民的應許

馬利亞的尊主頌、撒迦利亞頌和西面頌都分別指出耶書亞的降生是因著上帝記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憐憫亞伯拉罕的後裔並向世人施行拯救(1:54-55、72,2:30-32)。路加經常用 δεῖ dei這個希臘文(意思是「這是必然的」),要指出耶書亞的降世、生活、受死和復活,都是上帝在完成祂在《舊約聖經》裏已啟示的計劃。例如:「但耶穌對他們說:『我也必須在別的城傳上帝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4:43)「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天復活。』」(9:22)「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前和你們同在時所告訴你們的話: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一切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24:44)

2. 上帝的計劃是要世人可以得著救恩

「拯救」(sōdzō)這個動詞出現的次數比其他《新約聖經》的書卷都多。例如:「人子來是要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19:10),而其他與「救恩」有關的希臘文也經常出現,例如:「救恩」(sōtēria)(1:69、71、77,19:9),「救恩」(sōtērion)(2:30,3:6),「救主」(sōtēr)( 1:47,2:11)等。

3. 上帝藉著耶書亞,親自臨到自己的百姓去拯救他們

路加經常用「今天」(11次)和「現在」(14次)指出當耶書亞去到以色列民中,正代表救恩已實實在在的臨到,而一些親身經歷耶書亞拯救而罪得赦免的人,往往是那些失喪或是在社會邊緣的人,例如:窮人、罪人、女人、稅吏和撒瑪利亞人[4]

4. 強調外族人會領受救恩

在西面頌裏已揭示上帝的拯救會臨到外邦人,「是啟示外邦人的光,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2:32)而路加記載到耶書亞的家譜時,是把他的出生追溯至亞當:「……,塞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上帝的兒子。」(3:38)意味著他不但是猶太人的救主,也是所有人的救主。


書卷特色和寫作手法

1. 大量使用比喻

《路加福音》比其他的福音書,更多的記載了耶書亞(耶穌)所講的比喻,而大部分都是集中在耶路撒冷之旅這段敘事中,參下表[5]

 

比喻

經文

 

比喻

經文

1

新舊衣服

5:36

15

客人

14:7-14

2

新舊酒袋

5:37-38

16

宴席

14:16-24

3

兩種根基

6:47-49

17

作門徒的代價

14:28-33

4

兩個債戶

7:41-43

18

迷羊

15:4-7

5

撒種

8:5-8、11-15

19

失錢

15:8-10

6

點燈

8:16-17,11:33

20

浪子

15:11-32

7

好撒瑪利亞人

10:30-37

21

不義的管家

16:1-8

8

半夜接待到訪朋友

11:5-8

22

財主與拉撒路

16:19-31

9

無知的財主

12:16-21

23

主人與僕人

17:7-10

10

儆醒的僕人

12:35-40

24

伸冤的寡婦

18:2-8

11

忠心有見識的僕人

12:42-48

25

法利賽人和稅吏

18:10-14

12

不結果的無花果樹

13:6-9

26

十錠銀子

19:12-27

13

芥菜種

13:18-19

27

兇惡的園戶

20:9-18

14

麵酵

13:20-21

28

無花果樹

21:29-32

2. 經過考察後按次序而寫

路加在書卷的開首提到當時已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而他是經過「從起頭都詳細考察」去寫這卷書的,反映出他既參考過當時已有關於耶書亞事蹟的寫作,也有他本人向見證人查證的資料,例如:關於耶書亞(耶穌)的出生和童年事蹟就可能是來自耶書亞的母親馬利亞。而「按著次序」既可以是指時間上的先後次序,也可以指按著事件主題的次序,例如:在第4章提到耶書亞進到拿撒勒會堂裏讀經,之後對那裏的人說:「你們一定會用這俗語向我說:『醫生,你醫治自己吧!我們聽見你在迦百農所做的事,也該在你自己的家鄉做吧。』」(4:23)可見耶書亞當時已在迦百農開始了事工,但路加沒有記載,而是在這事之後,才記載耶書亞下到迦百農 (4:31),接著經文才說:「但耶穌對他們說:『我也必須在別的城傳上帝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這是要按著事件的次序指出耶書亞先是在自己的家鄉拿撒勒村,用《以賽亞書》61:1-2 去宣告他的使命,但因著被拒絕,他的事工就由拿撒勒開始去到加利利一帶。

3. 唯一一個為歷史事件提供時間參考的《新約聖經》作者

路 1:5 在希律作猶太王的時候

路 2:1 在那些日子,凱撒奧古斯都降旨,叫全國人民都登記戶籍。

路 2:2 這第一次登記戶籍是在居里扭作敘利亞總督的時候行的。

路 3:1 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總督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區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

路 3:2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

從歷史的角度,這些資料為所記載的事件增加了真實性和可信性,但從屬靈的角度看,反映的是上帝在特定的時間和特定的政治環境(羅馬帝國的全盛時期)和宗教背景(亞那和該亞法作祭司的年代)去讓耶書亞(耶穌)降生,為要成就天父的心意和祂的救贖的計劃。

4. 以角色引出情節,又以情節揭示行動中的角色

路加喜歡每次用一個角色來主導情節的發展,而由一個角色轉移到下一個角色時,會先讓角色退下來騰出空間給下一個角色,有時前後兩個角色所揭示的情節會出現一些對照或張力的情況,例如:把一位在耶路撒冷聖殿侍奉的祭司撒迦利亞,與一位在拿撒勒村未出嫁的年青女子馬利亞作對比,或以施洗約翰在曠野的事奉與耶書亞走遍加利利各城的事奉作對比等。

5. 角色的逆轉

從在馬利亞的〈尊主頌〉已反映出上帝的工作是顛覆性的,指的是某些人在當下的情況在將來會出現逆轉,例如:「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他叫飢餓的飽餐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1:52-53)耶書亞(耶穌)在他的「平原佈道」(6:20-26)裏也同樣提到有福的人是那些貧窮的、飢餓的、哭泣的、被憎恨的、被拒絕和辱罵的人;相反,那些富足的、飽足的、現在歡笑的、被人認為是好的人,他們就有禍了。

6. 在耶路撒冷之旅途上(9:51-19:27),主要對三個不同的群體作教導

耶書亞(耶穌)的講論主要是對三個群體,分別是:1)群眾:「眾人」(ochlos)這個詞出現了18 次(例如:11:29);「百姓」(laos)這個詞出現了 3次(例如: 20:9);2)門徒:「耶穌對門徒說」這個句子共出現了18次(例如:10:23 「耶穌轉身私下對門徒說:……」);3)法利賽人和文士。路加往往會說明耶書亞的講論是對誰說的,也就是他會對這三個群體作出針對性的教導,他對門徒的教導會較為直接深入,對其他人則沒有那麼直接,很多時會用比喻的方式。

7. 經常出現的兩個主題

在路加的敘事裏,有幾個主題是經常被提及的,包括:有關於「仁慈和饒恕的」(例如:6:36,7:23,19:9,19:10,23:34);有關於「宴席和吃飯的」(例如:5:29,7:36,13:29,14:1、8-24,22:16);也有關於「管理錢財的」(例如:12:16-21,16:1-14,16:19-31,19:12-27)。

8. 經常提到希律 (指希律‧安提帕)

路加比其他福音書,更多的提到希律 (3:1、19,8:3,9:7、9,13:31,23:7-8),而且當中的描述不一定是負面的,例如:路 8:3 「又有希律的管家苦撒的妻子約亞拿,和蘇撒拿以及好些別的婦女,她們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使徒。」他沒有像馬太那樣記載到大希律(希律‧安提帕的父親)下令要殺兩歲以下的男孩那幅殘暴血腥的畫面(太2:16)。原因或許是路加不想冒犯當時的羅馬政權,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打壓,這個看法從路加所描述的耶書亞(耶穌)事工的情形得到支持;路加著重描述人的罪因著耶書亞的憐憫而得赦免,即使是那些身分卑微、被社會排斥的人(窮人、罪人、女人、稅吏、撒瑪利亞人)都可以蒙上帝悅納,這個群體是因著耶書亞的恩典而被招聚,它不是一個為要抗衡羅馬政權而建立的政治組織。

 9. 經常提到聖靈

路加經常提到聖靈的工作,尤其是頭三章關於施洗約翰和耶書亞(耶穌)的出生(1:15、35、41、67,2:25-27),以及耶書亞在約旦河受浸,準備開展他的公開傳道事工,在在都指出是由聖靈所主導(3:16、22),路加甚至特別指明上帝要給人的「好東西」就是「聖靈」(11:13,另參太7:11)。

10. 經常提到喜樂和讚美

路加記載到天使向人宣告施洗約翰和耶書亞(耶穌)的出生,是一個叫人喜樂的信息(1:14、44,2:10),他又特別記下了馬利亞(1:46-55)、撒迦利亞(1:68-79)和西面(2:29-32)對上帝的讚美。在書卷的結束時記載到耶書亞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後升天,之後就描述門徒「帶著極大的喜樂回耶路撒冷去」(24:52),這貫徹了路加由始至終要指出的是,上帝藉耶書亞的出生和他死而復活所成就的救恩,是一個叫人歡喜快樂的信息。

11. 經常提到禱告

路加經常提到耶書亞(耶穌)禱告,當他受了洗,禱告時天就開了(3:21),當一大群人聚集要聽他講道或醫病時,耶書亞卻退到曠野去禱告(5:15-16);在挑選十二使徒之前,他上山整夜向上帝禱告(6:12-13),他又帶著彼得、約翰、雅各上山去禱告,禱告時他就變了形像(9:28-29),而讀者最熟悉的應該是他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22:39-46)。而耶書亞也有設比喻教導人要怎樣禱告,例如:「寡婦和不義法官」(18:1-8)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18:9-14)是教導人要常常禱告和謙卑禱告等。

 

試從《路加福音》的描述,討論耶書亞(耶穌)是怎樣藉著他的教導和事工向人揭示這救恩是給所有人的?

《路加福音》的開首已指出上帝的救恩是普世性,要給所有的人:

路 2:10 那天使對他們說:「不要懼怕!看哪!因為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

路 2:30 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

路 2:31 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

路 2:32 是啟示外邦人的光,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

透過天使宣告耶書亞(耶穌)的出生,也透過西面對嬰孩耶書亞的預言,指出這救恩是為萬民所預備的,不單是為以色列民,也是為外邦人。上帝這救恩是藉著祂的獨生子耶書亞成就的,這一點也反映在當路加記載耶書亞的家譜時,是追溯至亞當(3:23),也就是全人類的祖先,而並非像馬太記載耶書亞的家譜那樣,只追溯至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太 1:1)。

在耶書亞開展事工的早期,他也親口宣告他來到地上的使命就是要向人施行拯救:

路 4:18「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看見,受壓迫的得自由,

路 4:19 宣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

耶書亞在拿撒勒的會堂讀完這段來自《以賽亞書》61:1-2的經文後,就說:「你們聽見的這段經文,今天已經應驗了。」(4:21)意思是他就是上帝的那位受膏者(彌賽亞),上帝要藉他讓人經歷到祂拯救的工作,包括:聽到福音、得到釋放和醫治,都是指向人的心靈和身體得恢復,而不是一些政治或軍事上的行動。而值得留意的是,耶書亞讀到《以賽亞書》61:2的上部分「宣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就停了下來,他沒有讀這節的下半部分「和我們的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原來當時的猶太人都期望上帝的報仇行動臨到,而報仇的對象應該是那些欺壓他們的羅馬人或外邦人,而耶書亞沒有讀出這一句更突顯出他來地上的使命是要恢復人身心靈的自由,而不是推翻羅馬政權,為猶太人帶來政治上的自由。但這樣的宣告並不符合當時在會堂裏的人的期望,於是耶書亞接著說了關於以利亞奉差往西頓的撒勒法的一個寡婦那裏,以利沙則醫好了敘利亞人乃縵的痲瘋病,預示了當猶太人拒絕接受耶書亞的救恩時,上帝的拯救將臨到外邦人。

事實上,耶書亞的事工也揭示了上帝的救恩不單是為了被揀選的以色列人,它是為所有人預備的,這救恩的對象並不取決於那個人的種族或宗教上的地位,而是取決於他是否回應耶書亞的呼召,耶書亞說:「我不是來召義人悔改,而是召罪人悔改。」(5:32)也就是即使是那些被猶太人視為是罪人,理應被排斥的人 (例如:撒瑪利亞人,見9:52-55,17:15-16;稅吏,見5:27-28),只要他們願意回應耶書亞的呼召,都能得到上帝的悅納。而在路加的筆下,不乏關於耶書亞接納罪人的敘事,其中一個記載在7:37-48,關於一個有罪的女人用眼淚洗耶書亞的腳,又用頭髮擦乾,再用香膏去抹他的腳,耶書亞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愛的多;而那少得赦免的,愛的就少。」(7:47)這個教導給我們很重要的提醒,上帝藉耶書亞所施行的救恩確實是給所有人的,既不分種族(例如:羅馬百夫長,見7:3-10),也不分階層,但得著赦罪之恩的重要元素包括:人要知道自己有罪、明白這救恩本是自己不配得的,卻因著被主的愛吸引而作出回應,去到耶書亞那裏、承認他是自己生命的主,並立志離開罪惡重新活出一個討主喜悅的生命。耶書亞悅納人這個因悔罪而回轉的行動,而上帝的救恩會藉耶書亞臨到這樣的人。

結語:耶書亞把傳揚救恩的使命託付給門徒

《路加福音》的開始已指出上帝的救恩是給所有人的,這在《舊約聖經》裏早已預示,這個救恩不單會臨到那些藉亞伯拉罕而與上帝有立約關係的以色列人,也會臨到外邦人,他們將因為接受耶書亞(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生命願意悔改回轉,而成為與耶書亞有立約關係的人,可以得著上帝這救恩。在這卷書的結束時,當耶書亞復活後向門徒顯現,再重申他所成就的救恩是給萬民的,這成為整卷書一個首尾呼應的信息:

路 24:46 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

路 24:47 並且人們要奉他的名傳悔改、使罪得赦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耶書亞把這個向人傳揚悔改回轉的信息託付了給他的門徒,而我們在路加的下一卷著作《使徒行傳》就會看見門徒怎樣傳承了耶書亞的使命,把上帝的救恩傳到地極。今日作為耶書亞信徒的我們,其實也同樣領受了這個使命,要把上帝自亙古以來為人所預備的福音信息傳揚出去。耶書亞按著上帝的心意成就了這個普世的救恩,但福音的廣傳是要藉著每一個信徒都忠於耶書亞的這個託付的。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辜負所託,又使我們都有耶書亞的那份心志,為傳揚這「悔改、使罪得赦」的福音而甘心擺上,為主所用。阿們!


[1] 參鮑維均著《路加福音》(天道書樓,香港,2008)。

[2] 參鮑維均著《路加福音》頁15。作者舉例說,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與路加是同期作者,在他的著作《斥阿皮昂》,約瑟夫提及的前著《猶太戰記》是呈獻給兩位在公元第一世紀的羅馬皇帝:維斯帕先和他的兒子提多。

[3] 卡森、穆爾(D.A. Carson, Douglas J. Moo)著 《 21世紀新約導論》(天道書樓,香港)。

[4] 相關的經文,包括:窮人(1:46-55,4:18,6:20-23,7:22,10:21-22,14:13、21-24,16:19-31,21:1-4);罪人(5:27-32,7:28、30、34 、36-50,15:1-2,19:7);女人(7:36-50,8:1-3、48,10:38-42,13:10-17,24:1-12);稅吏(3:12,5:27-30,7:29、34,15:1,18:10-13,19:1-10)等等。

[5] 參《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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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馬可福音》:是甚麼攔阻我們跟從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馬可福音》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馬可福音》

書名:馬可福音,希臘文κατὰ Μᾶρκον,意思是「根據馬可」。

作者:馬可,又稱約翰。他和母親馬利亞住在耶路撒冷,他們的家是初期教會的據點(徒12:11-12)。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徒15:37;西4:10),曾經協助巴拿巴與保羅傳道(徒12:25、13:5),但在旁非利亞離開了他們(徒13:13),《使徒行傳》沒有具體說明馬可離開的原因,但保羅認為不可接受(徒15:37-39)。後來馬可仍積極參與早期教會的宣教工作,並與彼得同工,彼得稱呼馬可為兒子(彼前5:13)。晚年的保羅讚許馬可在服事上於他有益。(提後4:11;門24)

對象:羅馬教會的信徒、外邦信徒

成書日期:早期教父對《馬可福音》的成書日期存在分歧,但普遍認為它是四福音中最早成書的。有人說這是彼得死前寫的,也有人說是他死後寫的。今天,大多數新約學者認為《馬可福音》約在公元後65-70年間成書,也有人支持是在公元後 55-65 年這個較早成書的說法。

背景:鑑於馬可對苦難的強調,這卷福音書可能與一段迫害時期有關,尤其是針對羅馬教會的迫害,這書鼓勵當地的信徒在苦難和迫害中仍要堅守信仰。當時的基督徒並不受歡迎,因為對於羅馬民族主義裏要求人要奉承和崇拜皇帝,他們拒絕遵循,因此被視為不忠誠的公民。

敍事特色:

1. 著重耶書亞(耶穌)的行動多於教導。對比其他符類福音(Synoptic Gospels),馬可重點記載耶書亞所行的神蹟,有關他的比喻和講論只佔很少篇幅。

2. 聚焦在耶書亞(耶穌)的工作多於背景,書中沒有耶書亞的家譜和有關他出生的記載。

3. 希臘語 εὐθύς euthys(「立刻」)在這本簡短的福音書中出現超過 40 次,這個詞的頻繁使用突顯了行動的迅速。早期教父們普遍認為《馬可福音》重現了彼得的講道,當翻到這卷福音書時,很容易就能看到彼得的個性——衝動、好動,非常吻合這卷福音書的特徵。[1]

4. 有很多細節的描述,令整體敘述更生動。儘管《馬可福音》只有16章,並且是四福音書中篇幅最短的,但很多時它個別的敘述卻比馬太和路加的相應記載要長,有時甚至有兩到三倍的差異。例如,有關復活葉魯的女兒和醫治經血不止的婦人的記述,馬可總共用了 22 節經文去描述,而馬太只用了 9 節經文去描述這兩件事。

5. 很多新約學者注意到《馬可福音》十分強調門徒的問題和失敗,作者對他們並沒有多少正面的描述(像是刻意省略)。有學者將《馬可福音》對門徒缺乏理解能力的描述(4:40;6:51-52;8:4、14-21;8:33;9:2-10;14:68-72)形容為「異常嚴厲」[2],而馬可批評門徒的事情在其他福音書中很多時都會被淡化[3]。如果我們接受早期教父的見證,就是馬可筆錄使徒彼得的講道[4],則可以推斷彼得在跟隨主的時候雖有令主失望的時候,甚至曾自誇(14:29),但他在晚年時已被鍛鍊至十分謙卑,像保羅那樣只誇自己的軟弱,以至當他回望昔日他帶領其他門徒跟隨主的日子,就發現當時自己和其他門徒的生命仍是相當幼嫩並有許多不足之處,所以他刻意要強調門徒(以及自己)的失敗,以便更清晰地表明作主門徒的要求。

6. 三文治式的敍事結構(Markan Sandwiches):一般由兩個故事組成的材料單元,以三文治式(三個段落)來敘述(A-B-A’),在《馬可福音》中可以識別出九個三文治式的敍事結構(3:20-35;4:1-20;5:21-43;6:7-30;11:12-21;14:1-11;14:17-31;14:53-72;15:40-16:8)。

7. 彌賽亞的秘密(Messianic Secrecy):耶書亞(耶穌)傾向隱藏自己彌賽亞(基督)的身分,而非向眾人揭示它。耶書亞命令那些知道他是上帝的兒子的污鬼閉嘴(1:24;3:11;5:7);又吩咐那些被他治癒的人不要告訴人(1:44;3:12;5:43;7:36;8:26);他拒絕法利賽人要求看神蹟的請求(8:11-12);他甚至警告他的門徒「不可對任何人說起他」(8:30)。耶書亞的目的並不是要否認自己是彌賽亞,或無限期地隱藏自己的身分,而是在他自己的時間去揭示它,其全部含義將通過他的死亡和復活變得清晰。

全書大綱:《馬可福音》全書分為四個主要部分[5],這書強調耶書亞(耶穌)作為受苦僕人的身分:

I. 有關僕人的宣告(1:1-8)

II. 僕人的服事(1:9-10:52)

A. 受浸與受試探(1:9-13)

B. 呼召門徒(1:14-20)

C. 醫治、教導、神蹟(1:21-9:1)

D. 登山變像(9:2-13)

E. 醫治、教導、神蹟(9:14-10:52)

III. 僕人的順服(11:1-15:47)

A. 最後一周(11:1-12:44)

B. 末世的徵兆(13:1-37)

C. 被膏與出賣(14:1-52)

D. 耶書亞受審(14:53-15:15)

E. 釘十架與埋葬(15:16-47)

IV. 僕人的復活(16:1-20)

 

《馬可福音》綜覽

I. 有關僕人的宣告(1:1-8

可1:1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εὐαγγελίου;gospel)的起頭。

馬可以1:1去定義整卷書的內容。「福音」(εὐαγγελίου)所指的是「好消息」。在希羅世界,「福音」可用作指向未來君王的誕生、新王登基、軍隊凱旋歸來宣布爭戰得勝的場景等。而在《舊約聖經》,當提到好信息,則與上帝作王、祂興起並向祂的子民施行拯救這些觀念相關(見賽52:7)。因此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當聽到「福音」這個詞,都會聯想到他們即將要聽到的是有關一位君王的好消息,他將會為他的人民帶來一個全新的氣象。

可1:2 正如以賽亞先知書上記著:「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要為你預備道路。

可1:3 在曠野有聲音呼喊著: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馬可一開始通過引用《以賽亞書》40:3和《瑪拉基書》3:1去介紹施洗約翰作為耶書亞(耶穌)的先行者的角色,表明耶書亞就是《舊約聖經》所應許的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他將會以大能去開展上帝的國度。

II. 僕人的服事(1:9-10:52

隨著施洗約翰被捕和入獄,耶書亞(耶穌)開始他在加利利的事工,他的開篇信息是:「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1:15)——這與施洗約翰的信息相呼應。這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耶書亞呼召門徒、行神蹟醫治、趕鬼、以及公開教導群眾。雖然耶書亞透過他的教導與所行的神蹟在人群中建立了聲望,但他事工的中心是要讓上帝在人的生命中掌權並建立門徒。在《馬可福音》1至8章有一個結構循環,其三個子部分的開始都敘述了一個關於門徒的故事,而結尾就是有關耶書亞被拒絕的小結(見下表):

耶書亞呼召/差遣門徒的記述

耶書亞被拒絕

呼召四個漁夫(1:16-20)

法利賽人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除掉耶穌,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3:1-12)

揀選十二使徒(3:13-19)

拿撒勒人厭棄耶穌(6:1-6)

耶穌差遣十二使徒(6:7-13)

法利賽人試探耶穌,耶穌就離開他們往海的對岸(8:11-13)

《馬可福音》裏一個重要的轉捩點是彼得在往凱撒利亞腓立比的路上承認耶書亞是基督(8:27-31),彼得的認信標誌著耶書亞事工的轉變。到目前為止,耶書亞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一大群人身上——他在群眾中間教導、醫治趕鬼;但由那時起,他開始集中地教導那些一直跟隨他、與他常在一起的門徒,並為他們將要面對自己的受難和死亡去作好準備。第9章的登山變像是耶書亞事工的高潮之一,它證實了彼得對耶書亞神性的承認,在十字架的屈辱和苦難之前,耶書亞向彼得、雅各和約翰彰顯自己榮耀的形象,並表示有關《舊約聖經》中有關以利亞的預言已經隨著施洗約翰的到來應驗了,藉此在自己受死前進一步建立門徒的信心。這部分的8至10章出現了另一個循環結構,在這三章經文中,耶書亞分別三次向門徒預言並預示自己將要遭遇的事情,這引發了門徒不同的反應,而耶書亞也就門徒的各種反應對他們作出相應的教導(見下表):

耶書亞三次預言自己受難和復活

門徒的反應

耶書亞的教導

8:31 從此,他教導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三天後復活。」

彼得拉著耶書亞責備他(8:32)

8:34「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9:31 因為他正教導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三天後他要復活。」

門徒爭論彼此誰最大(9:34)

9:35「若有人願意為首,他要作眾人之後,作眾人的用人。」

10:33-34 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三天後,他要復活。」

雅各和約翰要求在主的榮耀裏坐他的左右邊(10:37)

10:44「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

III. 僕人的順服(11:1-15:47

這部分詳述耶書亞榮耀地進入聖城,直至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記述。隨著主進入耶路撒冷,故事的節奏開始放慢下來:馬可用了十章去描述耶書亞公開事奉的頭兩年半,卻用了五章去小心詳細地記述耶書亞傳道的最後一周。對馬可來說,耶書亞的受苦是整卷福音書的核心主題,他以整整四分之一的篇章去特寫主在最後一周的苦難。當耶書亞進入耶路撒冷後,他直接面對祭司長、文士、長老、法利賽人、以及撒都該人的質問、試探、甚至陷害,而他公開教導的內容也轉為譴責當時敗壞的宗教領袖和體制(例如無花果樹的教導、惡園戶的比喻等),因為他們已經遠遠偏離了上帝的心意。這部分的結尾記述了最後晚餐、耶書亞被捕、彼得三次不認主,以及耶書亞受難,最終被釘死在十架上,以至安葬的記載。

在《馬可福音》的起頭,耶書亞每到一個地方,總有一大群人追隨在他身邊,但故事愈往後發展,耶書亞便愈趨孤獨,這在受難的敍事中特別明顯,他慢慢地被不同的人所離棄,這包括:從一開始就已針對他的宗教領袖(3:6);他家鄉的拿撒勒人(6:3);他最親密的門徒(14:50);彼得三次不認主(14:66-72);那些喊著要把耶書亞釘十字架的群眾(15:13)。最後在十架上,主大聲呼喊,也是馬可所記主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15:34)就在他死亡的一刻,馬可藉百夫長的口宣告:「這人真是上帝的兒子!」(15:39)馬可解釋了作為上帝計劃的一部分,應許要來的彌賽亞也同樣會遭到拒絕、被殺。馬可彷彿在糾正一些信徒的錯誤觀念,說明遭受拒絕、背十架是信徒必經的道路。這對於一個處於脅迫之下的信徒群體來說,十字架不是失敗,反而是標誌著前進和得勝的道路。

IV. 僕人的復活(16:1-20

《馬可福音》的最後一章是有關耶書亞(耶穌)復活的故事。它最後的十二節經文很可能並不屬於原作的一部分,而是後來添加上去的。最初的手稿只有前八節,它描述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撒羅米買了香料,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她們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來到墳墓,看見一個「年輕人」(天使)坐在墳墓裏,告訴她們耶書亞已經復活了,並吩咐婦女們要告訴主的門徒和彼得,他會在加利利與他們會面。天使在宣布主復活時特別提及到彼得的名字,這使彼得永遠不會忘記主是如何專門向他發出這句安慰的話。由於前八節經文中沒有提到耶書亞復活後的顯現,所以後來的編者顯然是從其他資料來源取材(例如:其他福音書和書信),並添加各種結尾以填補空白的地方。當中所添加的內容包括:耶書亞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太 28:9-10;約 20:11-18);向兩個門徒顯現(路 24:13-35);門徒奉差遣(太 28:16-20;路 24:36-49;約 20:19-23;徒 1:6-8);耶書亞升天(路 24:50-53;徒 1:9-11)。《馬可福音》16:8這個在最初手稿中的結尾到底是真的結尾、抑或是抄本的遺失或其他原因,我們無從得知,而後來添加的結尾雖並非出自馬可的手筆,但至少我們可以明白,這個結尾最終得以流傳到我們手上,它所記的內容某程度上就代表著初期教會中的共識。主耶書亞受害時,門徒雖然都跌倒並四散了,但初期教會見證主復活後向他們顯現,最終「門徒出去,到處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藉著伴隨的神蹟證實所傳的道。」(16:20)

 

《馬可福音》中門徒主要的問題以及對我們的提醒

與其他福音書相比,《馬可福音》更多強調門徒的問題。事實上,一個作主門徒的人,他的屬靈生命需要時間去建立,亦需要時間去被主改變和模造。從經文所見,主耶書亞(耶穌)所揀選的門徒,他們的生命在跟隨主的不同階段中,都有不同的不足之處。

1. 不明白、心硬

在耶書亞(耶穌)公開傳道服事的首兩年半,他的事工主要在加利利一帶,他行走於不同的地方,行神蹟醫治人,並公開教導群眾,門徒一直跟隨在他身邊見證著一切。在這個時期,經文卻經常描述門徒不明白(4:13;6:52;7:18;8:17-18、21),他們為何不明白主的教導與神蹟呢?例如在可8章,當時主耶書亞和門徒在船上,門徒忘了帶餅。耶書亞囑咐他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和希律的酵,門徒卻一直專注「餅」作為食物的物質層面,並開始因為餅而爭論起來,主就責備他們:

可8:17-18 耶穌知道了,就說:「你們為甚麼因為沒有餅就議論呢?你們還不領悟,還不明白嗎?你們的心還是愚頑(πεπωρωμένηνhardened)嗎?你們有眼睛,看不見嗎?有耳朵,聽不到嗎?也不記得嗎?

門徒不理解耶書亞的教導並他所行的神蹟,甚至沒有一人著緊主所說「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和希律的酵」的囑咐。17節指出門徒的心還是「愚頑」,其意思就是「心硬」。門徒沒意識去辨別耶書亞的身分,也不理解他所做的事情,他們遲鈍、心硬,對主的教導不敏銳。這些門徒跟從主四處奔走,卻好像只是一個表面上的、肉身上的跟從,當時他們的心仍然剛硬,他們的心只專注在自己和世界的事情上,沒有把主所著緊的事情放在心上。

事實上,主所要做的事和祂的教導對門徒來說不一定是容易理解的,但是當一個人的心沒有完全向主敞開,沒有真正去看、去聽,結果不是不明白,而是根本不能明白!因為當人滿腦子都是自己,自自然然就聽不見主的話了,甚至會將上帝的說話本末倒置,曲解祂的教導。今天作為基督徒的我們,又會否只是表面上跟從主而已?我們會不會恆常出席教會崇拜與查經聚會,但整個心思意念仍是只有自己的事情,而沒有將上帝所著緊的事情放在心上,以致我們對主的話聽了又聽卻不明白、也不領悟?

2. 世界的價值觀

自從彼得在往凱撒利亞腓立比的路上明確地說出主耶書亞(耶穌)的身分開始,耶書亞就更多聚焦在門徒身上,他希望教導他們明白自己是一位怎樣的彌賽亞,並且要在這個明白之上去建立他們。然而每一次當耶書亞預言自己將要受許多的苦,並且要被棄絕、被殺,三天後復活之後,門徒的反應(彼得責備主、門徒彼此爭論誰為大、雅各和約翰求榮耀的座位)總讓人感覺他們好像沒有聽見主的話似的。這突顯了耶書亞與門徒之間的矛盾——耶書亞一邊強調自己要受苦,另一邊廂門徒所關心的卻是尊榮與身分地位。事實上,門徒的三次回應在內容與細節上雖然各有不同,但所反映的卻是同一問題,就是他們都自動略過了主話語中所強調的受苦的部分。他們盼著耶書亞作為彌賽亞身分所帶來的國家復興與個人榮耀,但在他們的心裏面卻沒有付代價的部分。他們不能接受耶書亞要受苦難,也不願意接受必須受苦去跟從他。耶書亞教導門徒,他作王的方式與世上的價值觀並不一樣,因為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而作為他的門徒,都同樣要捨己,背起自己的十架去跟從他。

當時在猶太人的觀念,會將一個人的豐足視為上帝喜悅和賜福的象徵。今天很多信徒仍抱持這樣的想法,當事情順利就會視為上帝祝福,當事情稍有攔阻就會認為是被惡者攻擊。人性化地看,誰不希望被上帝賜福、事事順利呢?我們都曉得主為我們這些罪人犧牲了,事實上,不是只有耶書亞背十架,主教導每一個跟從他的人都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去跟從他。而背十架並不是指我們要面對一些個人生活上所遇到的困難,這不是背十架,因為背十架不是為自己,而是為著主,為著上帝的國度、祂的福音,為著持守天國的價值觀而擺上自己,且願意為此去受苦和犧牲,這在於跟從主的人是必經之路,不會因為我們不願意就可以按己意略過的。耶書亞挑戰門徒,天國的價值觀跟世界的價值觀並不一樣,若然我們盼望將來在主的榮耀裏有分,就必須先在他的受苦中有分,就是背起自己的十架,緊緊地跟在主後面。

3. 恐懼和軟弱

在《馬可福音》最後的部分,描述到耶書亞(耶穌)在耶路撒冷受難,他被人捉拿、審判、釘死在十架上。在耶書亞前往客西馬尼園之前,他對門徒說:「你們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14:27)但彼得卻信誓旦旦地說自己不會跌倒,且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絕不會不認你。」所有的門徒都是這樣說。(14:31)但主卻預言彼得將要三次不認主。當耶書亞被捉拿的時候,門徒都四散逃走了,彼得亦在大祭司的院子裏三次否認自己是主的門徒。我們看見彼得和其餘的門徒口頭上都說願意與主同死,願意為了跟從主而付代價,相信他們當時並非為了敷衍而隨口說說的,只是面對當下的情景,他們都因懼怕而退後了。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當主看見彼得、雅各和約翰睡著了,就對彼得說:「總要警醒禱告,免得陷入試探。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14:38)事實上,人的本質是軟弱的,門徒雖說願意與主同死,轉過頭卻不認主、逃跑,不是因為他們信口開河,也不是因為他們心靈不願意,而是因為人靠肉體的話必然會軟弱的。可惜門徒當時沒有警醒,沒有依靠上帝去勝過自己的軟弱。

這裏提醒我們,在平安無事的日子,要保持敬虔的外貌、並口裏嚷嚷說要為主擺上說來也實在沒多難,若非真正面對試煉的時候,我們都不知自己的內心如何。主預言門徒會跌倒,這也是人面對恐懼的正常反應,可是想要單憑自己勝過恐懼,這樣我們能有勝算嗎?在客西馬尼園,主耶書亞在驚恐的時候,他選擇了禱告,他選擇依靠上帝。我們不要將信心和恐懼放在兩個對立面,有信心的人並不等於不會恐懼,因為一個人必定會有軟弱的時候,但是當人在面對恐懼和無力時,他仍選擇去相信上帝、依靠祂去克服面前的恐懼,繼續堅持行出上帝的心意和教導,這就是信心了。整卷《馬可福音》是向面對試煉和苦難的信徒說話,鼓勵他們要對上帝有信心。在馬可原先的結尾提到,婦女們聽到主復活的消息,卻沒有親眼看見主,這跟今天我們的情況也相類似,面對不確定的未來,我們會選擇以恐懼還是信心去回應呢?我們又能否勇敢地傳揚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呢?

 

結語:是甚麼攔阻我們跟從主?

《馬可福音》對耶書亞(耶穌)事工的概述已成為追踪他生平的基本結構。它強調耶書亞以受苦僕人的身分去實現《舊約聖經》中有關彌賽亞(基督)的應許。耶書亞通過被釘死在羞辱的十架上並從死亡中復活,有力地開創了上帝的國度。這卷福音書與當時羅馬帝國所投射的權力形像大相徑庭,它以耶書亞作為人子付出代價高昂的犧牲來定義他的榮耀,如經文所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5)

僕人耶書亞是一個榜樣,他教我們看見如何在一個拒絕上帝差遣而來之人的世界中與上帝同行。這書也出現了有關門徒訓練的要求(10:35-45),與其他任何福音書相比,馬可毫不掩飾地講述了門徒一再失敗的故事,門徒真的有很多方面需要成長——我們生命的本相也如是。昔日攔阻他們專心跟從主的絆腳石:心硬、世界的價值觀、恐懼和軟弱等,今天也同樣在挑戰我們,左右著我們去遵行主的心意,使我們容易偏離或失腳。《馬可福音》藉著門徒的失敗,表明了作主門徒的標準非常高。這個標準並不會因他們所要面對的困難而降低,特別在初代教會所面對的逼迫,決心跟從主絕對是生死尤關的決定,堅守信仰的人隨時會因為跟從主而犧牲。今天我們身處的時代背景與初代教會要面對的困難不盡相同,但主對跟從他的人的要求仍是一致的,我們千萬不要被撒旦的謊言所欺騙,認為可以自行降低作主門徒的標準。耶書亞來並不是坐在地上的寶座上,等著一大群的僕人去侍候他。他來是成為眾人的僕人,更重要的是,他是眾人的救主。正如耶書亞所遭遇的那樣,作主門徒就代表著以耶書亞為效法的對象,以僕人的身分來定義自己,即使跌倒也不要因此而丟失信心,並在諸般的艱難中仍然與上帝同行,竭力為主作見證!或許我們今天仍有令主失望的地方,唯願主的愛不斷重新激勵我們,又求聖靈光照、幫助我們,讓我們聽得明、看得見,並得以靠主去勝過我們一切的恐懼和軟弱,學會真正地天天背起自己的十架跟從主。阿們!


[1] R. Earle, “Mark, Gospel of.,” ZEB, 4:84.

[2] David E. Garland, A Theology of Mark’s Gospel: Good News about Jesus the Messiah, the Son of God.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Mich: Zondervan, 2015), 388-437.

[3] Darrell L. Bock, “The Gospel of Mark,” in Matthew Mark, vol. 11 of CBC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5), 393.

[4] Ecclesiastical History 6.14.6-7; Against Heresies 3.1.1–2.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439.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馬太福音》:《馬太福音》成就《希伯來聖經》的四種模式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馬太福音》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的背景為羅馬 San Giovanni in Laterano 裏的聖馬太像(來自yayimage)

簡介《馬太福音》

書名:馬太福音,希臘文 ΚΑΤΑ ΜΑΘΘΑΙΟΝ,意思是「根據馬太」。

作者:馬太,十二使徒之一,又名利未(參太9:9、10:3;可2:14、路5:27)。

對象:猶太人,尤其是對敘利亞.安提阿的猶太人。

成書日期: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後80-100年間。

書卷特色:

1. 連於《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作為《新約聖經》的第一卷書,《馬太福音》是連接《希伯來聖經》和《新約聖經》的橋樑。它接續《希伯來聖經》的最後一卷《歷代志》(或《舊約聖經》的最後一卷《瑪拉基書》)[1],以家譜和多種表達手法去表明所記的內容是《希伯來聖經》的成就(fulfillment)。

2. 用詞精煉:例如對醫治會堂主管女兒的記載,馬可用了300多個希臘字,馬太只用了150多個。

3. 基督論:指出耶書亞(耶穌)的多重身分,包括:彌賽亞、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教會的主等等。

4. 注重門徒訓練:全書包含許多塑造「信仰群體」的教導,因此這書有《門徒手冊》之稱。

5. 教會的建立:馬太其中一段獨特的內容,是提及主耶書亞建立「教會( ἐκκλησία ekklesia) 」 於磐石上(見太16章有關彼得的認信)。

6. 以馬內利(Immanuel):除了第1章提及之外,第28章的大使命也應許上帝(耶穌)常與門徒同在,可說是首尾呼應的文學手法。

7. 大使命:全書以主耶書亞向門徒頒布大使命作結(太28:18-20),強調門徒要出去為主作見證。但有別於其他福音書,馬太對於耶書亞和門徒傳道的記載,往往是強調要先傳福音給以色列家的迷羊,也就是猶太人,傳給萬民的立場只出現在結尾。另外,「大使命」一詞往往被片面理解為領人決志信主的一種福音佈道活動,但其實按經文的意思,核心的關鍵是「建立主的門徒」。如用進餐來比喻的話,領人決志信主只是大使命的一道「前菜」,甚至只能算是領人入座而未真正開始進餐,所以大使命的重點在於訓練門徒,包括教導人遵守耶書亞對《希伯來聖經》的教導和效法他所活出的榜樣。最後,由於其他福音書沒有像馬太那樣強調「教會」、「門徒訓練」、「大使命」等主題,所以這書特別受到歷世的教會歡迎和重視。

猶太特色:

1. 多位早期的教父都指出《馬太福音》是用希伯來文寫成的(後來譯成希臘文)[2]。事實上,有一些經文的用語屬於希伯來文的慣用語,只能用希伯來文才能解明[3]。可是,較早期的手抄本仍是希臘文的,而最早發現的希伯來文手抄本則要到中世紀才有[4]

2. 深深紮根於《希伯來聖經》的傳統和經文,因此兩者之間有大量的連繫,馬太引用經文的情況有54次,平行的經文則有262次(參UBS GNT)。

3. 第1至7章清楚指出耶書亞為「新摩西」(他是末後要來的先知,為要帶領和建立上帝的子民)。

4. 大量使用「應驗公式」,例如「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去說明主耶書亞成就了《希伯來聖經》。第5章記載他說自己成全了《律法》/《妥拉》而並非廢掉,這點尤其重要[5]

5. 傳福音的優先次序:強調只可傳福音給以色列家的迷羊,反映上帝的救贖計劃在歷史中有優先性(先向猶太人),而最後門徒從大使命也明白福音要延伸至普世性的拯救(萬民、外邦人)。

6. 多處指出當時猶太宗教的信仰問題和領袖的腐敗(特別是第23章的「七禍」講論),這大概是針對猶太信徒在信主後要怎樣面對舊有的猶太傳統與聖殿體制時內心的掙扎和需要。

7. 馬太喜歡運用數字去帶出意思(這是猶太人的其中一種傳統做法[6]):

a. 猶太人用字母代表數值的做法稱為 Gematria(希伯來字母代碼),例如:א=1, ב=2, ג=3,…י=10, כ=20,ל=30,…ק=100, ר=200,ש=300, ת=400,因此每一個希伯來文字都有其數值意義(例如《希伯來聖經》的章節也是用字母來代表的)。

b. 耶穌家譜中「十四代」寓意著「大衛的子孫」,這是因為大衛的名字按希伯來文數值正是14(דוד=4+6+4)。

c. 「十二門徒」平行對應「十二支派」,因此耶書亞建立的十二門徒,就有建立新以色列的含義。[7]

d. 數目「五」的出現(暗示與《摩西五經》/《妥拉》的聯繫和重要性)[8]

e. 數目「七」的出現(表達完美/極致/完整性、上帝的神性)[9]


全書大綱及其屬靈意義:

《馬太福音》全書擁有一個五段的文學結構,首尾部分則有前言和結語(如果包括前言和結語就有七段)。前言部分(太1-2)主要記載耶書亞(耶穌)的家譜和出生,他是以一個「新摩西」的身分出現;而結語部分(太26-28)主要記載他被出賣、被嘲弄受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和最後復活高升。至於中間的內容可分為五段,每一段可再分為前後兩個部分:前部分是耶書亞的行動、後部分是耶書亞的教導,並最後以公式句「耶穌說完了……」來作為段落的結束。為甚麼是「五段」?因為猶太人看「五」與《妥拉 Torah》(《摩西五經》)有關,也就是說馬太要高舉《妥拉》的重要性,甚至在暗示他所寫的福音書就是耶書亞對《摩西五經》的解釋。

段落

耶書亞(耶穌)的行動

耶書亞(耶穌)的教導

段落結束的標記

1

受洗、受試探、呼召門徒(太3-4)

登山寶訓(太5-7)

太7:28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

2

醫治人及饒恕人的罪(太8-9)

差遣十二門徒去傳道(太10)

太11:1 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裏,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3

人不能分辨上帝國度的爭議(太11-12)

天國的比喻(太13)

太13:53 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就離開那裏,

4

耶穌及其門徒要面對的敵意和威脅(太14-17)

天國裏信徒的生活守則(太18)

太19:1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

5

衝突的升溫(太19-23)

末世的講論(太24-25)

太26:1 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從這個五段大綱結構可見,耶書亞(耶穌)所建立的門徒須要有以下的五種屬靈特質:

 

耶書亞(耶穌)的教導

耶書亞(耶穌)所要建立的門徒(或對門徒的要求)

1

登山寶訓(太5-7)

一:要活出天國的生命質素和品格

2

差遣十二門徒去傳道(太10)

二:著重差傳、傳道、傳福音

3

天國的比喻(太13)

三:願意聽從主的教導,並為天國付代價和犧牲

4

天國裏信徒的生活守則(太18)

四:成為彼此接納饒恕、互相守望支持的信仰群體

5

末世的講論(太24-25)

五:仰望和信靠主、期待主的再來、有復活的盼望等

另外,這個五段大綱的前後兩個部分,全是記載耶書亞「先行動,後教導」。這提醒我們作為主的門徒,教導和傳道(大使命的吩咐)固然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教導和傳道以先,必須要有好的言行和生命的見證,然後我們才能正確而有效地把主的教導傳予別人!事實上,對比《約翰福音》指「耶穌是世上的光」(約9:5、12:46),《馬太福音》更強調「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也就是指我們要用生命的言行去見證我們所信的主:透過活出主所吩咐的言行、待人處事的原則、態度和屬靈的價值觀等,去見證主的真實、偉大和他教導的寶貴。《馬太福音》尤其強調我們要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以至可把榮耀歸於天父(太5:16),而不是像當時許多的宗教領袖一樣,假冒為善地只作了表面的宗教禮儀,但卻失去了敬虔的實意。


《馬太福音》中有多少種成就應驗《希伯來聖經》的模式?

《馬太福音》是《四福音書》中引用或成就《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最多的一本。有時馬太會用特定的公式句去說明主耶書亞的成就和應驗,但有時卻用其他形式來表達。簡而言之,筆者認為馬太運用了最少四種模式(手法)去記載耶書亞成就/應驗《希伯來聖經》,現逐一討論:

第一種模式:馬太透過鋪排有關耶書亞(耶穌)的敘事脈絡、選用特定的字彙和圖像所象徵的意義,去成就猶太人對《希伯來聖經》產生的彌賽亞觀念和期待。這種模式無須引用某段經文,而是按著猶太人對《希伯來聖經》的認識和彌賽亞的明白來寫的。這模式特別描寫耶書亞就是大衛的子孫、猶太人之王等彌賽亞的身分,有時亦會引用或暗示他是上帝的兒子(以色列民)、上帝喜悅的僕人(新摩西)。例如以下的經文:

太1:1 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

太2:2「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 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

太2:16 希律……差人將伯利恆城裏和四境所有的男孩,根據他向博學之士仔細查問到的時間,凡兩歲以內的,都殺盡了。(暗示耶書亞就是新摩西:他出生時被大希律追殺的描述明顯地平行了昔日摩西被法老和埃及人追殺的記載,當中大希律和法老都是外邦君王,並要敵擋耶和華所差來的)

太4:3 那試探者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叫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吧。」

太10:5 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寓意要建立新的十二支派,由雅各十二個兒子而來的十二支派要被更新)

馬太使用的這種成就《聖經》的模式,是透過文學手法所描述出來的觀念和圖像,去表明耶書亞(耶穌)的身分或計劃。他對耶書亞成就「新摩西」這個角色的記載尤其突出,雖然他筆下沒有直接地寫「耶書亞(耶穌)就是新摩西」,但他用猶太人對摩西所認知的《聖經》觀念和形象入手,從耶書亞和摩西二人的許多平行事蹟(例如他們二人在出生時都被外邦君王追殺、後來都出了埃及、在曠野有40天的經歷、又上了一座山上頒布吩咐和教導等),在在都讓熟悉《聖經》的猶太讀者心領神會,知道馬太所描繪的耶書亞正是那位應許要來帶領以色列民的末後先知,是新的摩西。

第二種:馬太透過記載耶書亞(耶穌)完美地解釋、教導和活出《妥拉》(摩西五經 律法),成就律法的真義。這包括在登山寶訓中耶書亞五次用「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只是我告訴你們…⋯」的手法去解釋摩西的律法(主要為十誡),並之後在不同記述中透過刻意的教導和指出當時的一些謬誤,去更新門徒和當時的猶太人對安息日、潔淨條例等的理解,指出天父的心意。例如有以下的經文:

太5: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

太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太5: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太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太5: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太5:33 「你們又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太5:34 但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寶座。

太5:43 「你們聽過有話說:『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太5:44 但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

太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太12:8 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太15:3 耶穌回答他們:「你們為甚麼因你們的傳統而違反上帝的誡命呢?

太15:4 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須處死。』

太15:5 你們倒說:『無論誰對父母說:我所當供奉你的已經作了奉獻,

太15:6 就可以不孝敬他的父親。』這就是你們藉著傳統,廢了上帝的話

馬太所使用的這種模式,基本上闡明耶書亞作為一位拉比是如何解經的。耶書亞就摩西的律法作出準確的解釋和應用,讓人明白律法和條例的正意、天父的心意和當時宗教的謬誤所在。這提醒我們必須十分熟悉《聖經》、明白經文的出處和當時世人的謬誤所在,以至我們能夠認出耶書亞的解釋在針對甚麼、有甚麼特別之處、他的話對當時的人帶來甚麼信仰衝擊。而透過馬太所描寫有關耶書亞的教導,讓我們知道當時的世代太過高舉人的傳統、遵守律法是為了滿足條文的表面要求、假冒為善地建立人自己的榮耀、忽視天父的心意和對其他人沒有憐憫等等。不過,馬太筆下的耶書亞不單止教導律法,他更活出和成就《妥拉》(律法)。耶書亞突破和顛覆了當時對不潔的人的限制(例如:他所接觸的罪人、醫治患病的人、叫死人復活等,都是突破因不潔而不蒙上帝悅納、不能上聖殿親近天父、要與其他潔淨的人保持距離等的問題),他的到來能真正地解決人與上帝之間的阻隔,甚至他所行的神蹟奇事說明了自己就是耶和華上帝的身分[10]。可以說,耶書亞的教導帶著來自天父本身的權柄和能力,門徒能清楚地認信[11]和正確學習這位拉比的教導,真正地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

第三種模式:從救贖的神學觀來看,耶書亞(耶穌)必然為我們擔當了《妥拉》(律法;也是上帝與子民立約關係)中對罪的刑責,承受因人作惡犯罪而來的苦果,滿足了上帝對公義的要求,為我們帶來了救贖。而馬太也有直接和間接地表達了這些明白,指出耶書亞履行了《妥拉》(律法)對罪所帶來的刑罰要求,為我們承擔了罪所帶來的痛苦。

申21:22 「人若犯了死罪被處死,你把他掛在木頭上,(這解釋了上帝容許無辜的耶書亞被釘死的原因)

太8:17 這是要應驗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話:「他代替了我們的軟弱,擔當了我們的疾病。」

太26:31 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

亞1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興起攻擊我的牧人,攻擊我的同伴吧!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我必反手攻擊那微小的。

太27:3 這時,出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銀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

亞11:13 耶和華對我說:「把它丟給窯戶。那是他們對我所估定的好價錢!」我就取這三十塊銀錢,在耶和華的殿中將它丟給窯戶。(估計在引用耶19:1-13)

這種成就《希伯來聖經》的模式解釋了為甚麼耶書亞作為上帝自己卻要承受許多的苦、要無辜地被藐視、被出賣、被害和被釘十字架等。可以說,耶書亞是透過擺上他整個義人的生命去作為贖價,成就《希伯來聖經》中上帝對義的要求。

第四種模式:直接或間接地指出耶書亞(耶穌)應驗、成就《希伯來聖經》的經文(甚至是經文中的一個子句或片語),是《馬太福音》的特色之一。馬太有時會明顯地交代引用經文的出處,甚至用公式句去清楚說明,但有時對於某些成就的情況,對不熟悉《聖經》的信徒來說並不明顯。以下是這個模式的部分經文例子,筆者也盡量把引用的經文放在括號裏:

太1: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引用賽7:14)

太3:17 這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愛的。」(引用詩2:7、創22:2、賽42:1等)

太2:6 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引用彌5:2)

太2:15 住在那裏,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引用何11:1)

太2:23 他們到了一座城,名叫拿撒勒,就住在那裏。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的話:「他將稱為拿撒勒人。」(可能與賽11:1的枝子、士13:5的拿細耳人有關)

太3:3 這人就是以賽亞先知所說的:「在曠野有聲音呼喊著: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引用賽40:3)

太12:18-20 「看哪,我所揀選的僕人,我所親愛,心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直到他使公理得勝。(引用賽42:1-3)

太13:35 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的話:「我要開口說比喻,說出從創世以來所隱藏的事。」(引用詩78:2)

太21:4 這事發生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的話

太21:5 「要對錫安的兒女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謙和地騎著驢,騎著小驢—驢的駒子。」(引用亞9:9、賽62:11)

太26:54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發生的話怎麼應驗呢?」(無明顯引用經文)

太26:56 但這整件事的發生,是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 那時,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無明顯引用經文)

我們可以留意到,馬太常常採用特定的公式句(例如: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應驗先知書上的話)去指出主耶書亞成就《希伯來聖經》。當中有一些成就的經文是十分明顯的,例如「我從埃及召我的兒子出來」就是用「同類型成就」(typological fulfillment)[12]的方式去成就《何西阿書》11:1;又例如太2:6指耶書亞(耶穌)生於伯利恆,這正是因為猶太人心目中最偉大的君王大衛是生於伯利恆,以致他們產生出一種對彌賽亞大衛的子孫必然是出於伯利恆的期待,並認為《彌迦書》5:2是指著彌賽亞而言的應許。不過我們要知道,馬太也會帶出一些表面上跟《希伯來聖經》看似不明顯的成就,作為外邦信徒,我們要像古代的猶太人那樣熟悉《聖經》才能領會馬太使用這種手法的用意。例如太2:2記載東方的智者(或作術士)因為看見「猶太人之王」的星而特來拜他。其實天上出現一顆明亮之星在許多古代文化中都會被理解為一位君王的誕生,但星星對現代人來說大概更多只會聯想到聖誕樹上的擺設而已。但對於猶太人而言,按照《希伯來聖經》所記,這星的而且確可代表著「猶太人之王」彌賽亞的出現:

民24:17 我看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見他,卻不在近處。有星出於雅各,有杖從以色列興起,必打破摩押的額頭,必毀壞所有的塞特人。」

民24章是耶和華要巴蘭先知作出的神諭,當中「有星出於雅各,有杖從以色列興起」(民24:17)是希伯來詩歌的平行體,代表著以色列將會有一位君王、掌權者的出現,他將要毀壞那些攻擊以色列的外邦人(當時巴蘭受雇於摩押王巴勒咒詛以色列民不成,所以這段神諭特別提及要對付摩押)。對不信主的猶太人來說會認為這君王是歷史中的大衛,但對相信彌賽亞的信徒來說,自然認為是指向主耶書亞(耶穌)。最後,筆者要指出馬太也曾使用公式句但卻不明顯地成就《希伯來聖經》。例如太26:56用了公式句「是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而沒有清楚說明「話」的內容或出自哪位先知。筆者估計這在福音書的尾聲出現,是要整體地指耶書亞(耶穌)被出賣的整件事正在成就《先知書》中所講論受苦的僕人、以色列民被擄等有關的主題(另參太26:54)。


結語:《馬太福音》成就《希伯來聖經》的四種模式

《馬太福音》是一本精心鋪排、充滿猶太色彩和緊密地連於《希伯來聖經》的書卷。它特別強調耶書亞(耶穌)是大衛的子孫、猶太人的王,是那位正確地解明和活出《妥拉》(摩西五經或律法)的彌賽亞。書中的內文結構明顯分為五段,帶出了高舉《妥拉》的重要性。而當中每一段都以耶書亞是「先行動、後教導」來記述,提醒信徒讀者要有效傳揚上帝的道,就必須先要有好的生命見證和言行,這與全書內文所帶出的建立教會、門徒訓練、大使命等主題十分吻合。

《馬太福音》較其他福音書更多引用和連繫《希伯來聖經》,說明耶書亞作為彌賽亞,是成就《聖經》和符合猶太傳統上對彌賽亞的期望。書中包含最少四種耶書亞(耶穌)成就《希伯來聖經》的模式:1)敘事上的脈絡鋪排、2)教導和活出《妥拉》、3)救贖的神學觀、4)引用經文成就《聖經》中對彌賽亞的應許。可以說,馬太透過對《希伯來聖經》的引用和連繫,豐富地說明主耶書亞(耶穌)是完全及完美地成就《希伯來聖經》中的彌賽亞預言與應許,他是最符合猶太人期待的彌賽亞,也是最有資格的彌賽亞。馬太使用的表達方式和成就經文的手法雖然多變,但對於熟悉《希伯來聖經》的猶太讀者而言仍然是顯而易見的,所以作為外邦信徒的讀者,我們就必須十分熟悉《希伯來聖經》才能跟得上猶太人與猶太人(作者與對象)之間的說話。事實上,《希伯來聖經》是耶書亞的《聖經》,也是早期門徒的《聖經》,他們藉此傳揚天國的福音,並明白耶書亞如何成就上帝的心意,所以今天的信徒也應該進深認識《希伯來聖經》和猶太人的文化[13],以致明白《馬太福音》以及如何向猶太人分享信仰、建立門徒。求聖靈引導我們在上帝的話語上不斷成長,建立良好的讀經習慣,甚至學習原文、學會背誦和正確引用經文(主在面對撒但試探時也能隨時活用經文)、成為「知」道、「行」道、「研」道的信徒。但願我們的生命、言行、敬虔的態度和對主的渴慕能成為美好的見證,讓榮耀歸予天父。阿們。


[1] 對於《歷代志》中復興大衛王朝和聖殿敬拜的主題,《馬太福音》表明主耶書亞(耶穌)將要建立的是天國和屬靈的聖殿。如果我們從基督教《舊約聖經》作結的《瑪拉基書》與《馬太福音》的連繫來看,那麼福音書開始提及的施洗約翰則成就了應許要來的以利亞(瑪4:5-6)。

[2] 早期的教父例如有優西比烏引述的帕皮亞(公元後二世紀)、愛任紐與耶柔米等。

[3] 例如筆者曾在一個聖經講座中提及的希伯來慣用語:https://youtu.be/auqQGjaR7yw?t=5663

[4] 參考https://www.baslibrary.org/bible-review/2/4/3

[5] 從猶太的角度理解,「成全」的意思是正確地解開經文的意思,以至能讓人正確活出經文的本意;相反「廢掉」就是錯解了經文的意思,廢去了經文本想達至的效果。(參Jerusalem Perspective的教導)

[6] 用數值去解釋某些經文的意思屬於一種獨特的猶太解經,後來更發展成猶太神秘主義常用的解釋方法。然而這已經過了《聖經》的啟示時期,所以雖然《聖經》曾使用過數值解經,但這並非主流或常用的做法,現代信徒隨便使用或將其普及化往往會錯解經文和造成混亂,筆者建議信徒們只宜知道其存在,卻不宜深究或使用。

[7] 留意,雖然耶書亞所建立的門徒群體有新以色列的含義,但這不應理解為「反猶」,因為當時他所建立的門徒本來全都是猶太人,外邦信徒的人數雖然後來逐漸增多並成為這群體的大多數,但身分上仍然是後來才加入猶太的信徒群體。

[8] 《馬太福音》中「五」的例子:「耶穌家譜」記載「五」個女子(家譜裏的四位女子再加馬利亞;「耶穌的出生」記載「五」段成就/應驗《希伯來聖經》的經文;「登山寶訓」解釋「五」段【不可xxx】的律法條例;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十個童女中,有五個愚拙、五個聰明等等;全書分五段(敘事+教導)並以「耶穌說完了這些話」來完結。

[9] 《馬太福音》中「七」的例子:七個更惡的鬼(邪惡的世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剩下的零碎裝滿了七個筐子;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弟兄七人中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的記載;23章的「七禍」等。

[10]  因為許多神蹟如醫治大痲風、死人復活等只有上帝才能辦到。而即使是《希伯來聖經》行神蹟最多、最偉大的摩西和以利亞等先知,他們所行的神蹟程度也遠遠不及耶書亞所行的。

[11] 門徒能在敬拜上帝的同時聽從耶書亞,又明白到自己並沒有犯拜偶像的罪,所以門徒清楚知道耶書亞就是上帝。

[12] 同一個情況或形式在歷史中曾出現過,現在又再一次在耶書亞身上出現。例如以何11:1指歷史中以色列民出了埃及為例,太2:15指耶書亞與以色列民同樣是上帝的兒子,現在也出了埃及,並解釋這為何11:1所指的情況再次出現。

[13]按此參考本機構網頁的《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文章,以及按此認識猶太文化的學習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出39:33-40:38;賽33:20-34:8:我們是否在建造上帝所喜悅的工程?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9:33-40:38;賽33:20-34:8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caption: 雲彩在會幕的帳幕上;修改自creative common會幕圖

今段《妥拉》經文(出39:33-40:38)主要記載製作會幕及其物品的工序已經全部完成,並進入最後的組裝及分別為聖被上帝使用的階段,最終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試討論:

1. 今段《妥拉》經文與《創世記》1-2章的創造記述有哪些平行之處?

2. 出40:34-38記載耶和華的榮光(或作榮耀)充滿會幕,這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39:33-40:38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是《出埃及記》的最後一段,記載當所有關於會幕及其器具的製作均已完成後,以色列民就把所有會幕的部件都帶到摩西面前分別為聖、開始組裝,而在完成組裝後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這在《出埃及記》24-40章的文學倒影結構中屬於B’和A’的部分: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 (35:1-3)

D’. 獻禮物給會幕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製作祭司的衣服(36:18-39:3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3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以色列人把帳幕運到摩西那裏(39:33-43

出39:33 他們把帳幕運到摩西那裏,帳幕和帳幕的一切器具,就是鉤、板、橫木、柱子、帶卯眼的座,

出39:34 染紅公羊皮的蓋、精美皮料的蓋、遮掩的幔子,

出39:35 法櫃、櫃的槓、櫃蓋,

出39:36 供桌、供桌的一切器具、供餅,

出39:37 純金的燈臺、擺列的燈、燈臺的一切器具、點燈的油,

出39:38 金壇、膏油、芬芳的香、帳幕的門簾,

出39:39 銅壇、壇的銅網、壇的槓、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出39:40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院子的門簾、繩子、橛子,帳幕,就是會幕使用的一切器具,

出39:41 以及聖所事奉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供祭司職分用。

出39:42 這一切工作都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做的。

出39:43 摩西看見這一切的工,看哪,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就照樣做了,摩西就為他們祝福。

這段記載以色列民完成製作會幕及其器具後,就逐一把每件會幕的物件運到摩西面前。經文詳細而重複地提及每件部件,彷彿上帝在數算著子民用心的製作和擺上,享受著子民對祂順服的成果。39:42再次強調這一切工作都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做的(之前39:32已經記載過),表明這次的建造工程跟造金牛犢截然不同,是完全出於子民對上帝的聽從和順服、他們對摩西的謙卑和尊敬,以及認定他作為上帝的代表去帶領子民的領袖身分。而摩西看見這一切,也認同和接納他們為上帝所作的付出,因而祝福他們所作的工,看為是可蒙耶和華悅納的。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40:1-15

出40: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40:2 「正月初一,你要立起會幕的帳幕,

出40:3 把法櫃安放在裏面,用幔子將櫃遮掩。

出40:4 把供桌搬進去,擺設桌上的器具。又把燈臺搬進去,點上燈。

出40:5 把金香壇安在法櫃前,掛上帳幕的門簾。

出40:6 把燔祭壇安在會幕的帳幕門前。

出40:7 把洗濯盆安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裏盛水。

出40:8 又要在院子周圍支起帷幔,把院子的門簾掛上。

40:9 你要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帳幕和一切器具分別為聖,就都成為聖。

40:10 又要抹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使壇分別為聖,壇就成為至聖。

40:11 要抹洗濯盆和盆座,使盆分別為聖。

40:12 你要帶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用水洗身。

40:13 要給亞倫穿上聖衣,又膏他,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40:14 又要帶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出40:15 你怎樣膏他們的父親,也要照樣膏他們,使他們成為事奉我的祭司。他們受了膏,就必世世代代永遠得祭司的職分。」

這段經文記載的正好是當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第二年的正月初一,那時耶和華吩咐摩西要把會幕的帳幕立起來。我們可從經文刻意提及「正月初一」而聯想這句片語的首次出現,正是昔日挪亞六百歲那年洪水降臨後,他六百零一歲正月初一的時候地上的水都乾了[1]。這意味著一切都將會有一個新的開始,因此會幕的建成也寓意著子民與上帝的關係將要進入一個新階段,這包括之後《利未記》所要記載的獻祭和守節等敬拜的信仰生活。而當會幕在組裝後就要從內到外,把所有的物件和器具都一一以抹膏油的方式來分別為聖(40:9-11),與此同時,在會幕裏事奉的祭司(亞倫及其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亦同樣要分別為聖去為上帝所用。而祭司的職分也從這裏開始被確立為亞倫的後裔去負責。這一切的安排,都是為要成就耶和華藉會幕與子民同在的心意。(參出25:8)

 

會幕完工被立起40:16-34

出40:16 摩西這樣做了;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照樣做了。

出40:17   第二年正月初一,帳幕就立起來。

出40:18 摩西支起帳幕,安上帶卯眼的座,安上板,穿上橫木,立起柱子。

出40:19 他在帳幕的上面搭上罩棚,把罩棚外層的蓋子蓋在其上,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出40:20 他把法版放在櫃裏,把槓穿在櫃的兩旁,把櫃蓋安在櫃上。

出40:21 把櫃抬進帳幕,掛上遮掩櫃的幔子,把法櫃遮蓋了,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2 他把供桌安在會幕內,在帳幕的北邊,幔子的外面。

出40:23 把餅擺設在供桌上,在耶和華面前,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4 他把燈臺安在會幕內,在帳幕的南邊,供桌的對面,

出40:25 並在耶和華面前點燈,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6 他把金壇安在會幕內,幔子的前面,

出40:27 又在壇上燒芬芳的香,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28 他又掛上帳幕的門簾。

出40:29 在會幕的帳幕門口安設燔祭壇,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30 他又把洗濯盆安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以便洗濯。

出40:31 摩西和亞倫,以及亞倫的兒子用這盆洗手洗腳。(摩西先洗,祭司們則在按立之後)

出40:32 他們進會幕或走近壇的時候,就都洗濯,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40:33 他在帳幕和祭壇的四圍支起院子的帷幔,把院子的門簾掛上。這樣,摩西就做完了工。

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כָּבוֹד;或作榮耀)充滿了帳幕。

承接著上一段有關耶和華吩咐摩西怎樣立起會幕和分別為聖,這段經文則說明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摩西也都照樣做了。當中經文再次仔細地記載會幕的各個物件都是按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被擺放在會幕的適當位置。可見上帝不但看重子民的順服,也十分看重領袖對祂的順服。如果之前25-38章的重點是「耶和華怎樣吩咐以色列民去建造會幕以色列民就怎樣按照祂的吩咐去遵行」,那麼39-40章這裏的重點則是「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去立起會幕摩西就怎樣按照祂的吩咐去遵行了」。可以說,整個會幕的工程得以順利完成,讓上帝得以住在子民中間,所靠的不單單是子民或領袖摩西個人的努力或成功,而是雙方都同樣要順服上帝。上帝心目中的「成功」,並非領袖個人或個別子民的成功(這與英雄主義剛好相反),而是全體所有人的成功,就是一同順服並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一同去成就祂的心意!也唯有這樣,才能讓上帝的榮耀得以大大彰顯。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出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40:35 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出40:36 每逢雲彩從帳幕升上去,以色列人就起程前行;

出40:37 雲彩若不升上去,他們就不起程,直等到雲彩升上去。

出40:38 在他們所行的路上,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白天,耶和華的雲彩在帳幕上,黑夜,有火在雲彩中。

這段經文記載雲彩遮蓋著會幕,耶和華彰顯祂的榮耀。這個情境之前也曾出現過,當時雲彩遮蓋著西奈山,耶和華的榮耀駐於山上(24:15-18),祂呼叫摩西上山,摩西進入雲中四十晝夜,領受有關建造會幕的吩咐。可以說,現在耶和華的榮耀再次出現,並且是已經從西奈山上轉移到地上的會幕。這幅上帝榮耀降臨的圖畫,平行了主耶書亞(耶穌)的降世(下文再述)。從耶和華的榮耀充滿會幕來看,可見上帝悅納了子民和他們對祂的敬拜和事奉!因為這一切是建基於上帝的心意,是照著上帝的吩咐而建成(這對比早前他們造金牛犢時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或期望而把上帝投影出來的)。最後按40:36-38所記,會幕的建成並非為了讓以色列民長駐在西奈山的山腳而無須再前進,相反,會幕的建成開展了上帝和子民關係的新一頁,往後子民仍要繼續恆常地仰望著上帝雲彩的帶領、按照耶和華的吩咐而行、以祂為中心去敬拜和事奉,在前路上不斷學習與上帝同行和與祂同步,在面對艱難中學會依靠祂的帶領、看顧和同在!

 

《先知書選段》賽33:20-34:8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成為不挪移的帳幕,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賽33:21 在那裏,威嚴的耶和華對我們是寬闊的江河,其中必沒有搖槳的小船來往,也沒有巨大的船舶經過。

賽33:22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他必拯救我們。

賽33:23 船上的繩索鬆開,不能穩住桅杆,也無法揚起船帆。那時許多擄物被瓜分,連瘸腿的也能奪走掠物。

賽33:24 城內的居民無人說:「我病了」;城裏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蒙赦免。

賽34:1 列國啊,要近前來聽!萬民哪,要側耳而聽!全地和其上所充滿的,世界和其中所出的,都應當聽!

賽34:2 因為耶和華向列國發怒,向他們的全軍發烈怒,要將他們滅盡,任人殺戮。

賽34:3 被殺的人必被拋棄,屍首臭氣上騰,諸山為他們的血所融化。

賽34:4 天上萬象都要朽壞,天被捲起,有如書卷,其上的萬象盡都衰殘;如葡萄樹的葉子凋落,又如無花果樹枯萎一樣。

賽34:5因為我的刀在天上將要顯現;看哪,這刀臨到以東和我所詛咒的民,要施行審判。

賽34:6 耶和華的刀沾滿了血,是用油脂和羔羊、公山羊的血,並公綿羊腎上的油脂滋潤的;  因為在波斯拉有祭物獻給耶和華,在以東地有大屠殺。

賽34:7 野牛與他們一起倒下,牛犢和壯牛也一同倒下。他們的地被血染遍,他們的塵土因油脂肥潤。

賽34:8 這是耶和華報仇之日,為錫安伸冤的報應之年。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2],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的前半部分,內容較多提及人的過犯而招致上帝的審判。賽33-34章的內容是關於耶和華要審判錫安和對列國發烈怒,但也會看顧當中謙卑敬虔的居民。這段經文的內容和歷史背景其實都與今段《妥拉》沒有明顯關係,但相同的是上帝在兩段經文裏都作出了激烈的反應和行動:在賽33-34記載耶和華要執行祂的審判,祂的刀要大大殺戮和報仇;而出39-40章這裏則記載上帝的榮光從西奈山上轉移到會幕。雖然兩段經文的意思和氣氛大相逕庭,但同樣地都說明了上帝的性情,並且在原文中有一些相同的字眼可把兩者聯繫起來的(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39:33-40:38

《先知書選段》賽33:20-34:8

繩、橛子、帳幕/會幕

出39:40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院子的門簾、繩子(מֵיתָרָ֖יו橛子(יתֵדֹתֶ֑יהָ帳幕(הַמִּשְׁכָּ֖ן,就是會幕(אֹ֥הֶל מוֹעֵֽד使用的一切器具ﺀ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מֽוֹעֲד的城! 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נָוֶ֣ה,成為不挪移的帳幕(אֹ֤הֶל橛子(יְתֵֽדֹתָיו֙永不拔出,繩索(חֲבָלָ֖יו一根也不折斷。

搭上、揚起(spread

出40:19 他在帳幕的上面搭上(פָּרַשׂ罩棚,把罩棚外層的蓋子蓋在其上,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賽33:23 船上的繩索鬆開,不能穩住桅杆,也無法揚起(פָּרַשׂ船帆。那時許多擄物被瓜分,連瘸腿的也能奪走掠物。

充滿了、沾滿了

出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מָלֵ֖א帳幕。

出40:35 摩西不能進會幕,因為雲彩停在其上,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מָלֵ֖א帳幕。

賽34:6 耶和華的刀沾滿了(מָלְאָ֥ה血,是用油脂和羔羊、公山羊的血,並公綿羊腎上的油脂滋潤的;因為在波斯拉有祭物獻給耶和華,在以東地有大屠殺。

 

今段《妥拉》經文與《創世記》1-2章的創造記述有哪些平行之處?

兩段經文其實有許多平行之處,但筆者認為以下四個是最突出和重要的(見下表):

平行

《創世記》1-2章有關創世的記述

今段《妥拉》出39:33-40:38

祝福

上帝賜福:創1:22 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要繁殖增多,充滿在海的水裏;飛鳥也要在地上增多。」

摩西祝福:出39:43 摩西看見這一切的工,看哪,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就照樣做了,摩西就為他們祝福。

上帝說話,事就這樣成了!

創1:3 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1:9 上帝說:「天下面的水要聚集在一處,使乾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創1:30 至於地上一切的走獸、天空一切的飛鳥⋯⋯有生命的動物,我把綠色植物賜給牠們作食物。」 事就這樣成了。

出39:43 摩西看見這一切的工,看哪,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就照樣做了,摩西就為他們祝福。出40:16 摩西這樣做了;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照樣做了。

分別為聖

時間:創2:3 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將它分別為聖,因為在這日,上帝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創造的工。

地方/空間/祭司:出40:9 你要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帳幕和一切器具分別為聖,就都成為聖。出40:13 要給亞倫穿上聖衣,又膏他,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上帝的臨在/與人的同在

上帝在伊甸園與人同在:創2:8 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創3:8 天起了涼風,那人和他妻子聽見耶和華上帝在園中來回行走的聲音⋯⋯

上帝用雲彩遮蓋會幕並降臨其中:出40:34 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從上表可見,伊甸園和會幕本身關係密切,建造會幕的目的本是讓上帝能與祂的子民同在,這跟伊甸園作為一處上帝與人親密無間的地方的情況相同。因此可以說,會幕的建成和立起,是代表著人正在向著回歸伊甸園、恢復上帝在創世時與人有美好親密關係的方向邁進。

 

40:34-38記載耶和華的榮光(或作榮耀)充滿會幕,這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從上文對會幕及伊甸園的比較和論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

  1. 「會幕」是「伊甸園」的投影,會幕的出現是繼伊甸園之後首個讓上帝從天上臨到地上與人同在的地方,代表著人可以再次與上帝親近。它的建成代表著「回歸伊甸園」在望!

  2. 「會幕」和「伊甸園」不同的是:「伊甸園」是上帝所建的,而「會幕」(和之後的「聖殿」、「屬靈的殿」)卻是有子民和領袖參與共建,並建基於他們對上帝的順服和聽從,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建造「祂的居所」,所以會幕和聖殿會有上帝榮光的彰顯[3],代表祂悅納了人為祂而建的這個居所,並會藉此與人同住!

  3. 上帝的榮光(或作榮耀)彰顯,是建基於上帝原先的心意和計劃(帶領人到上帝跟前,認識祂和順服祂,與上帝建立關係),我們絕不能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或滿足個人的利益而去開拓某某事工,然後宣揚自己有著上帝的同在和可藉此榮耀上帝云云。我們必須透過順服和聽從上帝的心意來作成上帝的工作!

主耶書亞(耶穌)到來的目的本就跟會幕是個平行,同樣地是讓人能夠經歷上帝與人的親密和同在[4],並為要領人回歸最初上帝設立伊甸園的心意,就是祂要與人毫無攔阻地永遠在一起。不但如此,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上帝的榮耀從西奈山轉移至山腳的會幕,這個從「天上」降在「地上」的圖像,也可具體地從耶書亞的身上看見: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耶書亞的降生與上帝的榮光從西奈山降在會幕一樣,都反映著祂這份甘願放下自己的謙卑心志,為要與子民同在。耶書亞的到來為要讓人都能親近天父,而他自己的生命本就是上帝所喜悅和通往天父的唯一道路(參約14:6)。另外,耶書亞同時也跟今段《妥拉》經文的摩西有著平行。按照多處《新約聖經》的經文所記,耶書亞自己就常常以天父的旨意為念(例如:太7:21、12:50;路2:49或主禱文所表達對天父國度的看重等等),這與今段《妥拉》所強調凡摩西所作的每件事「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出40:16-33)也是一個平行。摩西作為上帝子民的領袖必須要完全地順服上帝的生命來帶領百姓,而我們也可藉著耶書亞對天父的順服(例如:他在客西馬尼的禱告、在保羅書信和《希伯來書》中也提及他的順服[5])明白如何成就上帝的心意和計劃。可以說,耶書亞不但成就了會幕的功能,也活出了順服的榜樣,讓我們知道應當以順服的生命去與上帝同行,而作為屬靈的領袖,順服則更為重要。

 

結語:我們是否在建造上帝所喜悅的工程?

今段《妥拉》的經文(出39:33-40:38)主要記載會幕的建成,上帝的榮光充滿會幕。我們可從中明白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能夠達成、上帝的榮耀得以彰顯,有幾點十分重要:

  • 當會幕的一切都全然按照上帝的心意而做,上帝就會十分喜悅和願意彰顯祂的榮耀!

  • 這不單建基於子民的順服,也建基於領袖摩西的順服!

  • 會幕的建成和分別為聖來用作敬拜,都是按照伊甸園的設計,符合上帝起初的心意!

  • 建會幕只是一個開始,子民仍要繼續不斷順服上帝來經歷祂的看顧、帶領、同在和同行!

透過會幕的建造、立起、上帝榮耀的充滿(祂的悅納與同在),讓我們反思自己手所作的工、所建造的工程、所建立的成就和榮耀是否都符合上帝的心意?我們如果希望能得主的悅納、有祂的同在、能彰顯出祂的榮耀,我們就必須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更多以天父的旨意為念、持著一種時刻都去順服和聽從祂的心志,正如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就讓我們活著不再是為建立自己的成就和榮耀,而是為要建立天父喜悅的居所,讓更多的人能透過我們的生命看見主自己、可以親近主和經歷主!但願耶書亞(耶穌)昔日常常「以天父的旨意為念」的想法、「先求天父的國度降臨」的禱告、「不要照自己的意思而要照天父的意思成全」的心志,透過祂所賜的聖靈常常提醒和幫助我們,好叫我們的生命以至我們手所作的工,都能得蒙天父的喜悅,有分成就祂的計劃和心意。阿們!

 


[1] 參創7:6、8:13。

[2]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3]伊甸園沒有上帝的榮光彰顯,因為它本就由上帝所建,是讓祂自己與人毫無攔阻地同在的地方,祂無需透過彰顯榮光來表明祂在那裏或那裏是否祂所悅納(伊甸園在原文的意思就是「喜悅的園子」)。

[4] 《聖經》中多處經文指耶書亞是要讓人看見天父、認識天父、親近天父,例如:約5:19、14:6、14:9、羅5:8等。

[5] 例如:腓2:8、來5:8等。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8:21-39:32;耶30:18-31:8:為主擺上好讓人能與主同在並榮耀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8:21-39:32;耶30:18-31:8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今段《妥拉》經文描述到祭司的聖衣是怎樣製造出來的(39:1-32),當中七次提到「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39:1、5、7、21、26、29、31)。試討論:

1. 在製造祭司的聖衣的過程中,這句話不斷出現是要帶出甚麼信息?

2. 這給我們甚麼屬靈功課?

 

點算幕所用的金屬(出38:21-31

出38:21 這是帳幕,就是法櫃帳幕中物件的總數(פְקוּדֵ֤י pequdey),是照摩西的吩咐,亞倫祭司的兒子以他瑪經手,利未人數點的(פֻּקַּ֖ד puqqad )。

出38:22 凡耶和華吩咐摩西的,都是由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去做的;

出38:23 與他同工的有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他是雕刻師,也是設計師,又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的刺繡師。

這裏記載當帳幕建造後,摩西吩咐亞倫的兒子以他瑪和利未人去數點帳幕中物件的總數,「數點」這個動詞的原文字典型是פָּקַד paqad,字義很廣,可以解作:眷顧、到訪、集合、任命、懲罰等[1],這個字在今段經文出現了好幾次,有時用作動詞,解作「數點」或「被數的」,有時用作名詞,解作「總數」。猶太拉比認為摩西要人數點物件的總數,目的不是懷疑有人在建造帳幕的過程中侵吞了物資,而是為了提高透明度,為領袖立下榜樣,要給所有人都知道每一樣奉獻出來的物料都用在建造帳幕上,並且沒有絲毫的物料是被視為無用的。這裏再次提到被上帝揀選去負責建造會幕的人是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又特別強調亞何利亞伯是雕刻師、設計師、刺繡師,這三樣手藝對製造祭司的聖衣尤其重要。

出38:24 為聖所一切工作用的金子,就是所奉獻的金子,按聖所的舍客勒,一共是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

出38:25 會中被數的( פְּקוּדֵ֥יpequdey)人所獻的銀子,按聖所的舍客勒,一共是一百他連得,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

出38:26 凡曾被數的(הַפְּקֻדִ֗ים hapedudim),就是二十歲以上的人,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按聖所的舍客勒,每人半舍客勒,就是一比加。

出38:27 一百他連得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用一百他連得鑄造一百個帶卯眼的座,每個帶卯眼的座一他連得。

出38:28 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是用來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

這是一份數點的清單,首先記載的是金子,也就是由最貴重的金屬開始,金子的數目是二十九他連得七百三十舍客勒(一他連得等於三千舍客勒),是用於製造至聖所和聖所內的器具。接著記載的是銀子,數目是一百他連得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這些銀子是由指定的奉獻(屬「贖罪銀」,參出30:11-16)而來[2],是向每一個二十歲以上的人,各收取半舍客勒的銀子;這些銀子用於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總共一百個,每個重一他連得),以及鑄造柱子的鉤,用作包柱頂和箍著柱子。

這份數點帳幕的清單裏面包含了數點以色列民的數目,很巧妙地把那些要被用於建造聖所的物料與全體以色列民聯繫起來,意味著那些物料代表著以色列民的付出和參與。當中的一個例子是,以色列民所獻的銀與銀座的聯繫,一個銀座有兩個卯眼(即凹槽;參26:19),用途是讓豎板下的兩個榫插進去,使豎板能直立並其他豎板連成一幅牆;一百個銀座共用了一百個他連得的銀,即三十萬舍客勒,來自六十萬人各獻上的半個舍客勒;而銀鉤則用於包柱頂和箍柱子,用途是固定並與其他柱子並排連接,銀鉤共用了一千七百七十五舍客勒,來自三千五百五十人各獻上的半個舍客勒。可見子民所獻的銀子現在都成為建造帳幕的重要銜接組件,讓各組件能支搭出一個立體的建築物。這裏三次強調金子和銀子的重量都必需「按聖所的舍客勒」(不能按各人自己的重量標準),為要確保每個人所獻上的重量都是一致的、同等的,不會出現誰比誰所獻的重些或輕些。

出38:29 所奉獻的銅共有七十他連得,二千四百舍客勒。

出38:30 這些銅是用來做會幕門口帶卯眼的座,銅壇、壇的銅網和壇的一切器具,

出38:31 院子四圍帶卯眼的座和院子門口帶卯眼的座,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所有的橛子。

最後記載的是銅的數目,共有七十他連得二千四百舍客勒,銅是用在製造會幕的外圍部分,也就是會幕門口和院子的物件,包括:銅座、銅壇、壇的銅網、壇的一切器具和橛子等。這份數點的清單詳細地列出以色列民所奉獻的金屬數量,而最重要的是,也列出了它們的用途,讓子民知道他們所奉獻的物料現在已成為帳幕的一部分。

 

製造祭司的聖衣(出39:1-32

出39:1 他們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縫製精緻的禮服,在聖所用以供職;他們為亞倫做聖衣,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這裏先提到一件用三種顏色,即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縫製的禮服(בִגְדֵי־שְׂרָ֖ד bigdey serad),猶太拉比Rashi認為這應該不是指祭司的聖衣,因為祭司的聖衣是有五種顏色的(必定有金子的成分),而是應該指當約櫃要搬運時,用作覆蓋約櫃的那幅布(參民4:8)。然後就提到要為亞倫做聖衣(בִּגְדֵ֤י הַקֹּ֨דֶשׁ֙ bigdey haqodesh),這段關於製造祭司的聖衣與出28:1-43的記載相似,比較兩段經文後能找出當中的一些不同之處[3],而最明顯的是,「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七次[4]。「七」在《聖經》裏是個完整的數字,代表上帝的工作,也讓人聯想到上帝用六日創造了這個世界,第七日安息,為的是要讓人在祂的創造中安息,也享受與祂的同在;現在祂要人為祭司製造聖衣,則是要讓祭司穿上,當中七次出現這句說話,似乎也是一個記號,要讓人知道這也是上帝在工作,而且是與人能跟上帝同在有關(有關這一點,下文再詳細論述)。

出39:2 以弗得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做的。

出39:3 他們把金子錘成薄片,剪成細線,與藍色、紫色、朱紅色紗,以刺繡的手藝織在一起。

出39:4 他們又為以弗得做兩條相連的肩帶,接連在以弗得的兩端。

出39:5 以弗得的精緻帶子以一樣的手藝,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與以弗得接連在一起,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出39:6 他們琢出兩塊紅瑪瑙,鑲在金槽裏,如同刻印章,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出39:7 他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祭司的聖衣有兩個部分,分別是以弗得和胸袋,這裏先提到「以弗得」(הָאֵפֹ֑ד),這個希伯來文字來自一個動詞  אָפֵד (ʾāphēdh ),意思是「穿上、綁定、穩固」。以弗得是由五種顏色,即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白色)所織成的一幅布,金色是來自把金子錘成薄片,剪成細線而成,又要用相同的五種物料做出兩條肩帶和一條帶子(類似腰帶)與以弗得相連。接著提到要用兩塊紅瑪瑙,上面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作紀念,然後把它們各鑲在一個金槽裏,放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

出 39:8 胸袋是以刺繡的手藝,如同以弗得的做法,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

出39:9 胸袋是正方形的,他們把它做成兩層,這兩層各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出39:10 他們在上面鑲四行寶石: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出39:11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剛石;

出39:12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出39:13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些都鑲在金槽中。

出39:14 這些寶石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這段記載到胸袋的製造,其做法跟以弗得相同,也是由五種顏色的線織成一幅布,要有兩層(裏面放烏陵和土明;參28:30),經文強調胸袋是正方形的,上面要鑲四行寶石,每行有三顆寶石,共十二顆,每顆刻上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胸袋的設計與至聖所有些相似,因至聖所也是正方形的(10肘乘10肘),而四行寶石又跟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四根柱子的設計相似(在柱子掛上幔子用作隔開聖所與至聖所;出26:32)。

出39:15 他們在胸袋上用純金打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

出39:16 他們又做了兩個金槽和兩個金環,把這兩個環安在胸袋的兩端。

出39:17 他們把那兩條編成的金鏈繫在胸袋兩端的兩個環上,

出39:18 又把鏈子的另外兩端扣在兩個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

出39:19 他們做了兩個金環,安在胸袋的兩端,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出39:20 又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接縫處,在精緻帶子的上面。

出39:21 他們用藍色的帶子把胸袋的環與以弗得的環繫住,使胸袋綁在以弗得精緻的帶子上,不致鬆脫,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這段是關於怎樣把胸袋與以弗得接連起來,這些接連的組件包括:金鏈、金槽、金環、藍色帶子;胸袋上面兩端各有金環,要用金鏈繫上,接連以弗得肩帶的兩個金槽;胸袋下面兩端也各有金環,要用藍色帶子繫在以弗得的帶子上的金環,這樣胸袋就綁上了以弗得,「不致鬆脫」(39:21),以弗得和胸袋這兩個部分現在緊緊地連在一起,成為一件可供祭司穿上的衣服。

出39:22 以弗得的外袍是以編織的手藝做的,顏色全是藍的。

出39:23 袍上方的中間留了一個領口,領口的周圍織出領邊,好像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出39:24 他們在袍子下襬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做石榴,

出39:25 又用純金鑄了鈴鐺,把鈴鐺釘在石榴中間,袍子下襬周圍的石榴中間:

出39:26 一個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下襬的周圍,用以供職,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接著提到的是外袍,它是編織而成的,顏色是全藍色,領口要像鎧甲,不致破裂,下襬要有四種顏色,即藍色、紫色、朱紅色紗、搓的細麻做成的石榴,另有金色的鈴鐺(由純金所鑄),石榴與鈴鐺一對一對的在外袍的下襬。

出39:27 他們用編織的工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做細麻布內袍、

出39:28 細麻布禮冠、細麻布精緻頭巾,和搓的細麻布褲子,

出39:29 又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做腰帶,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之後是一般祭司的內袍,是用細麻布編織而成,另用細麻布製造出禮冠、頭巾和褲子,可見一般祭司的衣服是白色的,只有腰帶有四種顏色,即藍色、紫色、朱紅色紗、搓的細麻刺繡而成(沒有金子的成分)。很明顯,大祭司的聖衣比一般祭司的衣服要華美和尊貴得多。

出39:30 他們用純金做一面聖冠上的牌,如同刻印章,在上面寫著「歸耶和華為聖」,

出39:31 又用藍色的帶子把牌繫在禮冠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至於大祭司的聖冠,就要用純金做一塊牌子,上面刻有「歸耶和華為聖」,再用藍色帶子把牌子繫在禮冠上,給大祭司戴在頭上。最後,今段經文以這一節結束:「會幕的帳幕一切的工程就這樣做完了。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都照樣做了。」(39:32)指出整個建造會幕的工程,包括在裏面供職的祭司的穿戴,都全部製造完成,並再一次強調全部物件都是照著上帝所吩咐摩西的話而做出來的。

 

《先知書選段》耶30:18-31:8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耶利米書》全書共有52章,大概可分為四部分,其主題分別是:一. 預言審判來臨(1-33章);二. 審判臨到(34-45章);三. 論列國的信息(46-51章);四. 附錄:耶路撒冷淪陷(52章)。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耶30:18-31:8)在第一部分的最後一段,是關於上帝宣告祂在施行審判之後,將會有復興臨到以色列。現把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分為三個小段作論述。

耶30:1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אָהֳלֵ֣י ʾohel)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 (מִשְׁכְּנֹתָ֖י mishkenotay)。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廢墟上,宮殿也必照樣有人居住。

耶30:19 必有感謝和歡樂的聲音從其中發出,我使他們增多,不致減少;使他們尊榮,不致卑微。

耶30:20 他們的兒女必如往昔;他們的會眾堅立在我面前;凡欺壓他們的,我必懲罰(פָ֣קַדְתִּ֔י paqadtiy)。

耶30:21 他們的君王是他們自己的人,掌權的必出自他們。我要使他接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敢放膽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0:22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上帝藉耶利米預言南國必亡於巴比倫,耶路撒冷城會被摧毀,子民則會被擄走,但上帝也預言當審判過後,祂要讓子民回歸,重建聖城,那時子民必感謝和歡樂,上帝隨之會懲罰那些曾欺壓子民的人,祂也應許子民將有自己的王,而上帝最終的心意就是要以色列民作祂的子民,祂要作他們的上帝。

耶30:23 看哪,耶和華的憤怒如暴風已經發出;是掃滅的暴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

耶30:24 耶和華的烈怒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定的成就了,實現了;末後的日子你們就會明白。

耶31:1 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上帝,他們必作我的子民。」

耶31:2 耶和華如此說:「從刀劍生還的百姓在曠野蒙恩;以色列尋找安歇之處。」

耶31:3 耶和華從遠方向我顯現:「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耶31:4 少女以色列啊,我要再建立你,你就得以建立;你必再拿起手鼓,隨著歡樂的舞者而出。

耶31:5 你必在撒瑪利亞的山上栽葡萄園,栽種的人栽種,而且享用。

這一段描述到上帝向惡人發烈怒,祂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祂的心意完全成就;上帝又宣告祂要以永遠的愛愛以色列,並要建立她;當以色列被建立時,子民就要歡樂跳舞,並明白到上帝並沒有撇棄他們。

耶31:6 日子將到,守望的人必在以法蓮山上呼叫:「起來吧!我們要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那裏去。」

耶31:7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為雅各歡樂歌唱,為萬國中為首的歡呼。當傳揚,頌讚說:『耶和華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以色列的餘民。』

耶31:8 看哪,我必將他們從北方之地領來,從地極召集而來;同他們來的有盲人、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群結隊回到這裏。

這一段是描述當上帝所定的日子來臨,祂就要施行拯救,既要拯救祂的百姓,也要從地極召集人來歸祂,使那些分散的、軟弱的,甚至是盲人、瘸子、孕婦都要歸到上帝的耶路撒冷城,那時萬民必歡呼,頌讚上帝的偉大。

從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可見,以色列民雖然曾因犯罪離棄上帝,以致招來上帝的審判,但上帝對子民的愛是不變的,祂在審判之後,必要重新接納子民並要重建他們,並要再次作他們的上帝,而子民也要回歸聖城,再次作上帝的子民。這與今段《妥拉》經文(出38:21-39:31)的聯繫就是,子民也曾因為犯了拜金牛犢的罪而招致上帝的憤怒,甚至要滅絕他們,不再與他們同行,最後因著摩西的求情,上帝才再次接納子民,也讓他們為祂建造帳幕,於是就有了今段《妥拉》經文所見的結果,就是建造帳幕的工程全部完成,象徵著上帝將要住在子民中間,祂要作他們的上帝,而以色列民則要作上帝的子民,這正是兩段經文的共同主題。

此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的字詞,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38:21-39:32

30:18-31:8

帳幕

מִּשְׁכָּן֙ mishkan

會幕

 אֹ֣הֶל מוֹעֵ֔ד ʾohel moʿed

出38:21 這是帳幕(מִּשְׁכָּן֙,就是法櫃帳幕(מִשְׁכַּ֣ן中物件的總數,……。

出38:30 這些銅是用來做會幕(אֹ֣הֶל מוֹעֵ֔ד門口帶卯眼的座,……,

出38:31 ……,以及帳幕(מִּשְׁכָּן֙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所有的橛子。

出39:32 會幕的帳幕(מִשְׁכַּ֖ן אֹ֣הֶל מוֹעֵ֑ד一切的工程就這樣做完了……。

耶30:18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雅各被擄去的帳棚(אָהֳלֵ֣י歸回,也必顧惜他的住處(מִשְׁכְּנֹתָ֖י。城必建造在原有的廢墟上,宮殿也必照樣有人居住。

以色列

יִשְׂרָאֵֽל

出39:6 他們琢出兩塊紅瑪瑙,鑲在金槽裏,如同刻印章,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出39:7 ……他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

出39:14 這些寶石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耶31:1 耶和華說:「那時,我必作以色列各家的上帝,他們必作我的子民。」

耶31:2 耶和華如此說:「從刀劍生還的百姓在曠野蒙恩;以色列尋找安歇之處。」

耶31:4 少女以色列啊,我要再建立你……。

耶31:7 耶和華如此說:「……當傳揚,頌讚說:『耶和華啊,求你拯救你的百姓,拯救以色列的餘民。』

 

在製造祭司的聖衣的過程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不斷出現所要帶出的信息和當中的屬靈功課

今段經文詳細地描述各樣物料是怎樣經過加工,然後與其他物料連接,過程中最主要有兩個步驟,物料先是要被錘剪、琢刻、編織(視乎物料屬於甚麼性質),成為一件可用的小組件,之後要與其他小組件連接起來,成為六個大組件。筆者把它分為六個大組件,是因為在每個大組件製造完成後,都出現像這一句話「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仿佛是個劃分的標記。現把祭司的聖衣的製造過程的各個步驟,以下表列出重點:

 

組件

物料

錘剪、琢刻、編織/配搭

接連

1

 

以弗得

肩帶

帶子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把五種線織在一起

ž 把兩條肩帶接連以弗得

ž 把精緻帶子與以弗得接在一起

 

ž 把金子錘成薄片

ž 剪成細線

 

39:5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2

 

兩塊

紅瑪瑙

紅瑪瑙

ž 琢出兩塊紅瑪瑙

ž 在紅瑪瑙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ž 鑲在兩個金槽裏

ž 把兩塊紅瑪瑙安在以弗得兩條肩帶上

 

ž 做成金槽

 
 

39:7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3

 

 

 

胸袋

(兩層)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把五種線織在一起

ž 兩條金鏈(上下兩端)

ž 繫在以弗得兩條肩帶的兩個金槽

ž 繫在胸袋左右的兩個金環

十二塊寶石

寶石

ž 在十二塊寶石上各刻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

ž  鑲在金槽裏(四行)

兩條金鏈

兩個金槽

六個金環

藍色帶子

  

ž 藍色的帶子(上下兩端)

ž 繫在胸袋左右的兩個金環

ž 繫在以弗得精緻帶子兩邊的兩個金環

 

ž 把金子錘成薄片

ž 剪成細線

ž 編成鏈

ž 做成金槽

ž 做成金環

 
 

39:21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4

 

 

外袍

藍色

ž 編織外袍

ž 織出領邊

 

石榴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把四種線織在一起

ž 把鈴鐺釘在石榴中間

ž 袍子下襬周圍的石榴中間

鈴鐺

ž 鑄

 
 

39:26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5

 

內袍

禮冠

頭巾

褲子

細麻布

ž 編織內袍

ž 搓(細麻)

 

腰帶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

ž 染色(藍、紫、朱紅)

ž 搓(細麻)

ž 刺繡

 
 

39:2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6

 

聖冠

ž 刻上「歸耶和華為聖」

 

藍色帶子

  

ž 把牌繫在禮冠上

 

39:31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祭司的聖衣所需的物料包括:金子(金屬),紗線(染成藍色、紫色、朱紅色)和細麻,和貴重的石頭,都是以色列民甘心樂意獻給上帝的禮物(出25:2)。它們不論價值多少,都同樣蒙上帝悅納,然而這些物料其實只能算是「原始物料」(raw materials),未能馬上就用得上,必需要經過加工和配搭,才能成為一件合乎上帝心意的祭司衣服,當中的關鍵就是要由一些被上帝的靈所充滿的人去負責設計和製造,他們就是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上帝使他們「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出31:3)。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祭司的聖衣的整個製造過程大概是怎樣的,設計師首先要有一幅製造藍圖,而那幅藍圖已由上帝親自指示了摩西,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包括祭司的聖衣,都必需按著上帝的指示而做(出 25:9)。在面對一大批從以色列民奉獻而來的物料,負責製造的人要知道物料要用在哪個部分,要被製成一個怎樣的組件,也要因應不同物料的特質,用合適的工具去加工(錘剪、琢刻、編織、刺繡),使它成為合用的尺寸和形狀,也要計算不同顏色的比例和分佈,在過程中,製造的人固然要運用個人的手藝,但更重要的是要靠上帝的靈去引導,以致他所做的每一個組件都是按照著上帝的要求,也反映出上帝的心意。而當每一個大組件製造完成後,經文都出現「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意味著上帝的靈正在與人同工,以致人能把上帝的意念變為實物,以致一件「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祭司聖衣能製造完成。

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包括祭司的聖衣都是按著上帝的指示而造成的,當中我們不難發現帳幕和祭司的聖衣的設計有些相似之處:祭司的聖衣是由以弗得和胸袋這兩個部分連接而成的一件衣服,而帳幕也是由聖所和至聖所這兩個部分所組成的。上帝吩咐子民為祂造聖所,為要住在他們中間(出25:8),而代表著上帝同在的帳幕,當中最神聖、最尊貴的部分就是至聖所,但這部分是被隔開和隱藏的,子民既不能看見也不能直接靠近(連大祭司也只是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才能進入至聖所),然而藉著在聖所裏供職的大祭司,上帝的這個心意就可以實現。

聖衣的每一個組件都有金子的成分,是要人看見它的「尊嚴和華美」(出 28:2),而最觸目的就是祭司的禮冠,上面的金牌刻有「歸耶和華為聖」,這叫所有人知道,穿上了祭司的聖衣的大祭司,他的這份尊嚴和華美並不屬於他本人,而是屬於他所事奉的耶和華,而當祭司按照上帝的吩咐,代表以色列民把禮物獻給上帝,子民就能藉著祭司的事奉親近上帝,也與上帝保持著一份關係。可以說,當帳幕和祭司的聖衣都按著上帝吩咐的樣式製造完成後,上帝要住在子民中間的這心意終於落實了。

 

結語:為主擺上好讓人能與主同在並榮耀祂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祭司的聖衣是怎樣製造出來的,先要有子民甘心樂意的奉獻,然後有一些被上帝的靈所充滿的巧匠,他們會把那些代表著子民的物料,按照著上帝所指示的樣式,去作成上帝要他們做的事,過程中他們既要按照上帝已吩咐的話,也要隨時受聖靈的引導去把每一個物料加工和連接,以致一件合乎上帝心意的聖衣能製造完成,供大祭司供職所用,也使會幕的功能可以開展。

今天我們不用去製造祭司的聖衣,卻能從它的製造過程中學習到寶貴的屬靈功課。祭司的聖衣的製造過程所反映的是,上帝的心意是透過子民的甘心獻上,並由上帝的靈與人同工而成就的,目的是要讓上帝可以住在子中間並得榮耀(這個上帝的榮耀充滿聖所的場景,在下一段經文將會呈現)。而我們都是一群被耶書亞(耶穌)所拯救,有著天國子民身分的人,上帝的心意是要把我們建立成為一個屬於祂的群體,以致祂能住在我們中間,並藉著我們的生命彰顯祂的美善和信實,好叫人能把榮耀歸給祂,並也被吸引成為耶書亞的跟隨者,使上帝的國度不斷擴展。然而,說我們要被建立成為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生命能彰顯祂的屬性,我們就要甘心樂意獻上自己的生命,心思意念和行為都要被耶書亞的話語所潔淨和修剪(參約15:2-3),好成為一件合乎主用的器皿(參提後2:20)。聖靈會按著祂所賜予各人的恩賜(參羅12:4-6),把我們放在不同的崗位,學習與其他信徒彼此服事,在事奉的過程中,我們都要受聖靈的引導,要為著與肢體有更好的配搭而放下那些不符合群體益處的意念,好叫基督的身體能漸漸增長(弗 4:16),讓天父因此而得榮耀(約15:3)。

我們查考《出埃及記》已近尾聲,也看見上帝向人顯明祂要住在人的中間這心意一直不變,現在是我們回應的時候了。我們是否願意以生命去回應上帝的這份心意?是否願意學效主耶書亞的生命樣式,甘心獻上生命,按著上帝的心意而活,為的是要讓我們手所作的工也能像主耶書亞所作的那樣,讓更多人經歷上帝的同在,也讓更多人一同把榮耀歸給祂!求上帝的國度能透過我們的擺上早日降臨於地上。阿們!


[1] 參考本機構網上文章〈希伯來文(3)פָּקַד Paqad 因著緊而有所行動〉

[2] 1他連得等如3,000舍客勒,是建基於出38:25-26記載建造會幕的銀子總數(100他連得、1,775舍客勒,即共301,775舍客勒﹝100他連得x 3000﹞+1,775舍客勒),這銀子的總數正是被數的人數(603,550人)的一半。這裏記載「被數的」的人數603,550正與民1:46所載第一次普查的數目相同。

[3] 把兩段經文(出 28:1-43和 39:1-32)比較後得出的一些異同如下:1)出 28 沒有序言,出 39:1 是序言;2)39章的敘述焦點是聖衣製造的順序,而不是用途,39:3也補充了做金線的資料;3)出 28 多次提到「決斷的胸袋」及其功用,但出 39 並沒有提到;4)出 28 亞倫的名字出現了16次,出 39 亞倫的名字只出現了 3次;5)出 28 摩西的名字沒有出現,出 39 摩西的名字出現多次。

[4] 出39:1、5、 7、21、26、29、 3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屬靈操練」的反思(下)

「屬靈操練」的反思(下)作者:Herbert Chan

上文提到「屬靈操練」並非指坊間的「靈修操練」,而是要建立一種討上帝喜悅的生活方式和習慣,使自己能敬虔度日。這並非是推行禁慾主義,否定上帝給予人各種美好和值得感恩的事物的價值和意義,而是要學會刻意地不去放縱自己,明白自己有屬於上帝的聖徒身分,有著事奉主、見證主的使命和責任!

提前4章7節 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

相對於敬虔上的操練,提前4章7節提醒我們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也就是要懂得避開一些對屬靈生命無益,甚至導人迷信,離開真理的言論。可以說,「屬靈操練」也包括了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免受邪惡的污染。(另參箴4章23節)

提前4章8節 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

保羅鼓勵提摩太這樣做的結果,原來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未來的生命的應許」我想應該不難理解,大概可指永生的盼望(參提前4章10節)、建立一份與主永遠同在的親密關係,甚至將來見主面時有祂的賞賜等等。可是,「現今的應許」又是指甚麼呢?經文雖然沒有清楚指出應許的內容,但從《提前》第四章整章的上下文來看,保羅正在教導提摩太應當怎樣作好執事的角色,也就是要作好主基督的僕人、活出敬虔的榜樣、專注講解聖經,為要造就信徒的生命。因此,筆者估計「現今的應許」是指提摩太能透過「屬靈操練」去有效地事奉和帶領所服侍的會眾!也就是說,「屬靈操練」並非單單為了個人屬靈生命的提升,也是為了更多人的生命能夠得到造就,讓基督的身體得以建立。

今天,在基督教群體裏的領袖正在怎樣帶領信徒?是靠不斷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優越(包括:知識、經驗、能力、名利等)、利用語言「偽」術和心理手段去操控那些單純的平信徒去順從自己、教授一些專為滿足信徒所需的「秘訣」等?保羅提醒提摩太,領袖的領導力都並非這些,而是能夠「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章12節),就是一種敬虔的生命表現和榜樣!(當中「清潔」並非指衛生,其希臘原文ἁγνεία hagneı́a 可理解為道德與品格上的純潔,參Louw & Nida 希臘文詞典)。

農曆年將至,筆者希望自己這年能在「屬靈操練」上有所進步,培養更敬虔和討主喜悅的生活習慣,並同時希望:在言語上學會更謹慎和勇敢、在行為上更多榮神益人、在愛心上更多包容別人和犧牲自己、在信心上更多禱告依靠上帝、在清潔上待人更真誠及有智慧。盼主悅納、願主賜福、求主幫助!如本文對你有提醒,也鼓勵你在主面前立志過更敬虔的生活。阿們。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屬靈操練」的反思(上)

「屬靈操練」的反思(上)作者:Herbert Chan

筆者有一次到某神學院上課時,講者在課堂期間指出坊間的「靈修課程」很有問題,認為教導人靈修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或行為上的操練去拉近自己與天父之間的距離是個謬誤。講者指出我們親近天父並非要靠很長的禱告或說出指定語句(magic word)才能蒙天父垂聽,或逼使祂有所反應。我們在靈修時親近天父,應該像孩子到父親的跟前傾心吐意那樣,是直接、自然、坦然無懼的,而並非要經過特定的培訓或操練,必須要以某種方式才能叫父親聆聽孩子的心聲。當時,講者更直指依納爵靈修課程、靜觀靈修等「屬靈操練」的方法不妥,認為所謂的「操練」並不符合《聖經》的原則,人不能靠操練禱告去讓自己變得更屬靈云云……。筆者感到講者在分享時,情緒雖然有點過激,但其說法也不無道理,然而,「屬靈操練」是否真的不存在?這讓筆者細嚼思量了好一段時間。

筆者後來想到,雖然「靈修操練」未必符合《聖經》中的神學觀,但保羅教導提摩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說明了「屬靈操練」的重要性,但當中所指的操練卻是另一回事。

提前4章7節 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

提前4章8節 因操練(γυμνάζω gumnazo)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

提前4章7-8節指這種「屬靈操練」就像是每天做運動鍛鍊自己的身體那樣(這也是「操練」的希臘原文 γυμνάζω gumnazo 本來的意思),只是「操練」的不是個人體魄,而是自己的屬靈生命,讓自己習慣過更「敬虔」的生活。經文並不是指要用某種特定的操練方法,而是要在生活上作出改變,習慣成為一個敬虔度日的人。

最近筆者自己也在「屬靈操練」上有了更多的體會,就是當嘗試改善自己的時間分配,讓自己更專注於主時,能深深感受到主喜悅人敬虔渡日的那份喜樂!原來上帝是期望我們在敬畏、順服和著緊祂的旨意上每天都努力進步的,祂喜悅我們活出一個更愛主和愛鄰舍、更熱心事奉、更委身和更願意犧牲自己去成就天國的人生!故此,盼望在新一年的開始,我們都一同立志:要為主盡心竭力,在黑暗和艱難的時代中,在各自的崗位上為主的道而奮鬥,更加積極為主發光發亮、作美好的見證!願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在操練敬虔的同時,使我們得到鼓勵,可更深地經歷主那份信實的愛,與主有著一份更親密的關係,嚐到操練敬虔的喜樂。阿們!(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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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37:1-38:20、王上8:9-22:從上帝的角度看會幕的建造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7:1-38:20;王上8:9-22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1:1實體會幕的手機「打卡」相片;©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妥拉》經文(出37:1-38:20)繼續記載以色列民建造會幕的工程,主要內容為會幕的各個物件、物料和部件,而這些內容其實在之前的出25-31章已經詳細記載過,那麼為何經文又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當中的細節?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參考答案可在標題「為何今段經文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會幕的細節?」及結論找到

 

37:1-38:20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承接著上一段有關建造會幕及收集物資的經文,講述會幕裏各樣物件、器具的製作過程,並與早前25-31章內容平行,見以下《出埃及記》24-40章的倒影結構: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5:1-3)

D’. 獻禮物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製作祭司的衣服(36:8-39:3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3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結構中兩段經文(25-31、35-40章)雖然彼此平行、內容相仿,但兩者所記的性質其實並不一樣。如對比25-31章和35-40章,會明顯發現之前是上帝對摩西的吩咐,而後來的複述是有關製作的過程以至完成後的紀錄。雖然這對讀者來說仍會感到枯燥乏悶,但要知道對上帝刻意地仔細重複記載就必定有其道理。

首先,兩段經文所記的會幕物件次序並不相同(見下表):

25-31

35-40

約櫃

帳幕(會幕)、幔子、門簾

供桌

約櫃

燈臺

供桌

帳幕(會幕)、幔子、門簾

燈臺

燔祭壇

香壇

院子、簾子、帷幔

燔祭壇

祭司的服飾

洗濯盆

香壇

院子、簾子、帷幔

洗濯盆

祭司的服飾

當中25-31章的次序主要從重要性(聖潔程度)及功能性來告訴摩西,例如:先吩咐造最重要的約櫃,而最後吩咐做香壇和洗濯盆,則是按功能地提醒祭司要特別留心先潔淨後事奉的重要性,以免不潔地親近上帝而招致死亡;至於35-40章,則加入實際製作時的考量,例如:先造帳幕才造約櫃及其他物件,好讓完成約櫃及其他物件時已經可放在帳幕內而不會隨便擺放,情況就如建屋後才移進家具一樣,所以次序跟吩咐的時候不一樣。而今段《妥拉》經文主要的製作內容包括從約櫃到院子、簾子、帷幔,筆者在下文會個別討論這些物件以及與早前吩咐的對照。

 

約櫃製作完成(37:1-9

出37:1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或稱「約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37:2 裏裏外外包上金子,四圍鑲上金邊。出37:3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

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

出37:4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

出37:5 又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出37:6 他用純金做了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37:7 他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

出37:8 這端一個基路伯,那端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

出37:9 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

這段經文記載約櫃按照早前25:10-22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基本上內容一致,主要的不同在於25:10是吩咐以色列民去做,而37:1則指約櫃是由他們當中有上帝的靈充滿的比撒列所造(有拉比解釋由於約櫃十分重要,所以比撒列沒有讓其他以色列民一同參與)。另外,在25章中交代了約櫃的用途、目的等(25:21-22),而37章則沒有提及,只說約櫃、櫃蓋及上面的二基路伯都已造成。留意約櫃代表著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關係,上帝不但要在其中與子民相會,而且櫃蓋的施恩座以及櫃內的法版分別反映出上帝的憐憫和審判,也就是說上帝與子民同在,同時彰顯祂的恩典和公義。

 

供桌製作完成(37:10-16

出37:10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37:11 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

出37:12 供桌的四圍各做了一掌寬的邊緣,邊緣鑲上金邊。

出37:13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

出37:14 環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

出37:15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

出37:16 他又用純金做了桌上的器具,就是盤、碟,以及澆酒祭的杯和壺。

這段經文記載供桌按照早前25:23-30的吩咐而作成,而兩段經文內容幾乎完全一致,主要的不同只在於25:30的吩咐指出供桌要常放在耶和華面前。不少人會將供桌稱為「陳設餅桌」,不過其實供桌上不單只有陳設餅,也有盛酒的杯和壺,這反映要在上帝面前吃和喝,表示與上帝一份立約的關係。另外,陳設餅和酒是來自上帝供應給以色列民的糧食和出產,所以放上陳設餅和酒也表明了上帝信實的供應。

 

金燈臺製作完成(37:17-24

出37:17 他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和燈臺接連一塊。

出37:18 燈臺兩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

出37:19 這邊的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的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37:20 燈臺本身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

出37:21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37:22 花萼和枝子都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出37:23 他用純金做燈臺的七盞燈,以及燈剪和燈盤。

出37:24 他用一他連得的純金做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

這段經文記載金燈臺按照早前25:31-39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的內容大致相同,而兩者都沒有清楚交代金燈臺的尺寸大小,只說要用一他連得的純金造成。兩段經文的主要分別在於功能上的記述,在25章加入了「照在前面」(25:37),表明它要有效地光照在人前,以及提醒「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25:40),就是強調金燈臺雖然沒有列明尺寸,它卻是按照上帝的心意所做成的。我們要留意,會幕裏的環境漆黑一片,只有金燈臺能發光讓祭司得以在裏面事奉,會幕作為日後聖殿的藍圖,而上帝的子民是主耶書亞(耶穌)所建的屬靈的殿,所以金燈臺除了在會幕裏有照明的作用,它本身發光的特質,也寓意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要為上帝發光[1]。由於金燈臺是用一塊純金錘出來的,寓意著我們的生命必須經過雕琢才能合乎主用,就像金燈臺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被打造出特定的枝子、花和杯的數目那樣,我們的生命也要順服地被塑造成為可被主使用,為主發光的器具。

 

香壇製作完成(37:25-29

出37:25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7:26 他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

出37:27 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7:28 他又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出37:29 他按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聖膏油和芬芳的純香。

這段經文記載香壇按照早前30:1-10的吩咐而作成,但兩段經文在內容與篇幅上的分別頗大,早前的30:6-10記載了香壇要如何擺放、其用途和不能使用別樣的香等吩咐,另外37:29所製作的聖膏油和香,在之前的30:22-38有著詳細的要求,表明它們不能為了滿足自己而隨便地製作出來。這是往後較為恆常性的吩咐和運作,但今段《妥拉》裏,則主要強調這是一次性的會幕硬件製作。香壇所發出的香代表著人向上帝的禱告,而香也代表著討上帝喜悅。這提醒我們,若我們渴望親近上帝、與祂同在,我們的心思意念都必須要討主的喜悅,以致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祂的跟前。

 

燔祭壇製作完成(38:1-7

出38:1 他用金合歡木做燔祭壇,長五肘,寬五肘,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出38:2 在壇的四角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把壇包上銅。

出38:3 他做壇的一切器具,就是桶子、鏟子、盤子、肉叉和火盆;這一切器具都是用銅做的。

出38:4 他又為壇做一個銅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垂到壇的半腰。

出38:5 他在銅網的四角上鑄了四個環,用來穿槓。

出38:6 他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銅,

出38:7 把槓穿過壇兩旁的環子,用來抬壇。他用板做壇,壇的中心是空的。

這段經文開始記載帳幕外的器具,首先的是燔祭壇,它按照早前27:1-8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內容差異不大,主要分別只是27:8所加入的「都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做」這句話。這提醒以色列民地上的燔祭壇要完全按照上帝的啟示作成,反映出上帝對燔祭壇的看重。事實上,燔祭壇的外型巨大,使用頻密程度也高,它不單單為獻燔祭而設,也會用作其他獻祭用途(雖然燔祭是眾多獻祭中上帝最喜悅的[2])。事實上,不但祭司和利未人可以接觸到燔祭壇,所有以色列的男子也可以觸及到的,他們可為了親近上帝而帶著牲口前來,透過燔祭壇將祭物獻給上帝,這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表明人要透過生命的犧牲才能親近上帝,並表明代贖的觀念(用牲口代表人將生命獻上),這對我們明白主耶書亞(耶穌)的犧牲和救贖十分重要。

 

洗濯盆和盆座製作完成(38:8

出38:8 他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是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的。

這節經文記載洗濯盆和盆座按照早前30:17-21的吩咐而作成。之前30:17-21的吩咐篇幅較多,主要交代祭司事奉前要注意洗手洗腳。雖然這次只用了一節經文交代,但卻特別提到它們是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的」,由於婦人不能進入院子的範圍,所以她們最多也只能走近會幕去親近上帝,而她們不但走近會幕,更願意犧牲自己用作裝扮的銅鏡(在古代裏這代價就如今天有女子願意奉獻所有美容化妝用品及梳妝臺),可見這裏是要表達出當時以色列婦女們的敬虔,並對比早前金牛犢事件中她們所奉上的耳環首飾,這次她們更加願意奉獻自己所擁有的東西,讓自己有分參與建造會幕的工程。

 

院子製作完成(38:9-20

出38:9他又做院子,在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邊,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一百肘。

出38:10 帷幔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1 北面的帷幔一百肘。帷幔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2 西面的帷幔五十肘。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3 院子的東面,就是面向東方的那一邊,五十肘。

出38:14 一邊的帷幔有十五肘,有三根柱子,三個帶卯眼的座。

出38:15 另一邊也一樣,院子門口左右的帷幔也有十五肘,有三根柱子,三個帶卯眼的座。

出38:16 院子四面的帷幔都是用搓的細麻做的。

出38:17 柱子帶卯眼的座是銅的,柱子的鉤和箍是銀的,柱頂是用銀包的。院子一切的柱子都是用銀子箍著的。

出38:18 院子的門簾是以刺繡的手藝,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的,長二十肘,寬也就是高五肘,與院子帷幔的高度相同。

出38:19 門簾有四根柱子,四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上的鉤和箍是銀的,柱頂是用銀包的。

出38:20 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的橛子都是銅的。

這段經文記載整個院子按照早前27:9-19的吩咐而作成,包括當中的柱子、帷幔、門簾。院子和它們的功能,主要在於分別為聖,就是劃分一個神聖的空間,將外邦人與婦女,和在會幕事奉的祭司利未人和前往獻祭的以色列男子分隔開來。而兩段經文的描述也大致相同,主要分別在於今段《妥拉》經文加強了建成後的描述,例如:院子四面的帷幔都是用搓的細麻做的(38:16)、院子的門簾與院子帷幔的高度相同(38:18)、門簾有四根柱子,四個帶卯眼的銅座(38:19)等,這些加入的細節,或許強調了這個分別為聖的院子已經製作完成。也就是說,上帝所看重的分別為聖的觀念,得以在會幕的完成上彰顯。

 

《先知書選段》王上8:9-22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

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王上8:12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要住在幽暗之處。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地方。」

王上8:14 王轉過臉來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以色列全會眾都站立。

王上8:15 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他曾說:

王上8:16 『自從那日我領我百姓以色列出埃及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一城,在那裏為我的名建造殿宇,但我揀選大衛治理我的百姓以色列。』

王上8:17 我父大衛的心意是要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殿。

王上8:18 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有心為我的名建殿,這心意是好的;

王上8:19 但你不可建殿,惟有你親生的兒子才可為我的名建殿。』

王上8:20 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

王上8:21 我也在那裏為約櫃預備一處。約櫃那裏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

王上8章主要記載以色列王大衛的子孫所羅門建成聖殿後的情境(王上8:9開始的經文也是早前另一段《妥拉》經文所對應的《先知書選段》[3]),它與今段《妥拉》的關聯主要是同樣以「約櫃」來作開始,並且提及耶和華的壇(王上8:21-22),以下是兩段經文在原文字眼上的聯繫:

關聯

《妥拉》出37:1-38:20

《先知書選段》王上8:9-22

約櫃(אָר֔וֹן

出37:1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הָאָרֹ֖ן,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37:5 又把槓穿過旁的環,以便抬

王上8:9 約櫃(בָּֽאָר֔וֹן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21 我也在那裏為約櫃(לָֽאָר֔וֹן預備一處。約櫃那裏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壇(מִזְבֵּחַ

出37:25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מִזְבֵּחַ,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8:1 他用金合歡木做燔祭壇(מִזְבֵּחַ,長五肘,寬五肘,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מִזְבֵּחַ前,向天舉手,

張開、伸展、舉手(פָּרַשׂ

出37:9 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פֹּרְשֵׂ֨י,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וַיִּפְרֹ֥שׂ

屋(בִּית

出37:2 裏裏(בַּ֣יִת外外包上金子,四圍鑲上金邊。

出37:14 環靠近邊緣,以便穿(בָּתִּים֙槓抬供桌。

出37:27 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בָתִּ֣ים槓抬壇。

出38:5 他在銅網的四角上鑄了四個環,用來穿槓。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בִּית

王上8:20 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בִּית

 

為何今段經文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會幕的細節?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出27:8 要用板做壇,壇的中心是空的,都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做。」

來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他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來8:2 在聖所,就是在真帳幕裏作僕役;這帳幕是主所支搭的,不是人所支搭的。

來8:3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上。

來8:4 他若在地上,就不用作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了。

來8:5 他們所供奉的本是天上之事的樣式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上帝警戒他,說:「要謹慎,一切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今段《妥拉》經文雖然重述之前《出埃及記》25-30章的經文,但其實當中所闡述的會幕製作過程,卻表明了凡耶和華所吩咐的,子民都按著來遵行,使上帝在西奈山上啟示的旨意最終能夠實現在地上。《希伯來書》更解釋這為子民把天上主所支搭的帳幕實現在人間。可見雖然經文看來純粹是在重複,但其實是上帝旨意的實現和成全,這在上帝眼中看為十分寶貴,代表了子民對祂的順服、敬畏、謹慎和付出,這些子民的表現都是上帝所看重的!與此同時,對比著早前金牛犢的事件,這也是他們悔改的明證,表明他們敬拜獨一的真神耶和華,而不是其他偶像或是自己,他們已經重新順服上帝、修補了與上帝的關係,而上帝因為喜歡紀念子民作祂眼中這些看為「善」的事,因此經文的篇幅才會如此冗長。可以說,每一句有關子民順服和為著要得到上帝同在而努力製作會幕的記載,都對上帝來說是個重要的紀念,情況就如我們在人生的各個美好時刻中要拍照(打卡)留念!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ἐσκήνωσενto pitch a tent)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事實上,會幕的製作和建造就是「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而這也是主耶書亞(耶穌)道成肉身所帶出的信息,他要「住在」我們中間,其希臘文ἐσκήνωσεν對應的希伯來文動詞 וַיִּשְׁכֹּן  其實與《出埃及記》裏「帳幕」מִשְׁכַּן 的字根相同,表明與人同在的意思。而「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也是主耶書亞在世常常顧念和期盼的事,以致當門徒問他應當怎樣禱告時,耶書亞的回應首先就是盼望著上帝的國度臨到,並願天父的旨意能毫無攔阻地完全行在地上!(參太6:10;「主禱文」)

 

結語:從上帝的角度看會幕的建造

今段《妥拉》的經文表面上是重複記載早前上帝吩咐摩西有關建造會幕的描述和細節,這對今天無需動手製造的我們來說,或會感到這種「重複」是沒有需要的,甚至認為整段經文其實可以用一句「凡耶和華所吩咐有關會幕的建造,子民都遵行了」來代替,但作者卻非常詳細地記載每件會幕器具的製作過程和完工。因此,作為讀者的我們,必須思考為甚麼上帝看重會幕的製作過程以致要用如此長的篇幅去重複地記載。而假如我們嘗試從上帝的角度和感受作為出發點去看的話,感覺就完全不同了,因為這樣重複和篇幅冗長的記載,正正表明了子民如何仔細地按照上帝的啟示而順服地遵行,反映出他們對上帝同在的渴慕,以致積極地參與成就上帝要與子民同在的計劃,讓會幕得以按照上帝的心意而建成。對比早前金牛犢的製造是按照子民自己的意思、用作滿足自己的敬拜和付出,這些冗長的記載反而成為了他們悔改的明證,並且也在上帝的眼中看為寶貴,是值得被記念的生命表現!這提醒我們:是否著緊上帝想與人同在的心意而付諸行動?是否積極地為著上帝的旨意能夠在地上實現而參與事奉?我們是否透過仔細的順服聽命來表明我們已經悔改回轉?但願我們每個信徒都能更多體貼上主的心腸和感受,明白祂十分看重我們每一次的回轉悔改、敬畏順服、願意為主而活的立志和擺上。求聖靈幫助我們,能為上帝與更多人同在的目標而努力去見證主和事奉主!阿們。

 


[1] 耶書亞(耶穌)本是世界的光(參約8:12),但同時信徒也是世上的光,要在世人面前為主作見證(參太5:14)。

[2] 對比《利未記》1-7章所記的五種獻祭,燔祭是祭司和子民都不能吃,在人而言是毫無利益的,所以獻上的原因單單只是為了討上帝的喜悅,另外燔祭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意思是讓祭物全然成為馨香的祭物,如煙上升給上帝。

[3] 之前出34:1-26的那段《妥拉》經文就是用王上8:9及其後來作為對應的《先知書選段》經文。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5:1-36:38、賽58:13及其後:為上帝的同在而竭力擺上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5:1-36:38、賽58:13及其後(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會幕建造工程以及製作的器具 by 1728 Gerard Hoe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出35:1-36:38)記載以色列民為建造會幕奉獻禮物及展開工程。35-40章這大段落跟之前25-31章上帝指示如何建造會幕有不少重複的記述。試從35-36章跟之前篇章的一些相同與不同之處,思考我們從中有何看見和學習。

 

35:1-36:38分段大綱

1.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35:1-3)

2. 造會幕所需的禮物與製造的物件清單(35:4-19)

3. 以色列人為會幕奉獻禮物(35:20-29)

4. 造會幕的技工(35:30-36:7)

5. 造帳幕(36:8-38)

由出35章開始到40章,是《出埃及記》最後一個段落,描述以色列民同心建造會幕的工程,以至最終上帝住在子民中間,並使祂的榮耀充滿整個會幕。這個段落中不少內容都與25-31章所記的相似和平行。當中不同的是,之前是上帝指示摩西如何建造會幕,而35-40章則是子民把上帝的吩咐實行出來,而《出埃及記》24:15-40:38有一個很清晰的倒影結構:

A. 雲彩:耶和華的榮耀停駐在西奈山(24:15-18)

B. 會幕: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建造會幕(25:1-31:11)

C. 安息日: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31:12-17)

X. 金牛犢: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山腳建造並敬拜金牛犢(32-34章)

C’. 安息日:摩西重申耶和華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命令(35:1-3)

B’. 會幕:以色列人建造會幕(35:4-40:33)

A’. 雲彩:耶和華的榮耀停駐在會幕(40:34-38)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35:1-3

出35:1 摩西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遵行的事:

出35:2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奉為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的安息聖日。凡在這日做工的,要被處死。

出35:3 在安息日這一天,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

《出埃及記》35-40 章詳細描述了以色列民如何執行先前在25-31章中上帝給摩西的命令。之前的記事以安息日為結尾,本段以守安息日的吩咐開始,也就是從先前(因金牛犢事件)被打斷的地方繼續敘述,因此這時提及守安息日的命令起了一個橋樑的作用,將25-31章 與35-40章重新聯繫在一起,這意味著上帝向背道的以色列人展示祂的恩典和憐憫,因此會幕的建造得以開展,上帝亦仍然願意住在子民中間(參見 25:8;29:45)。這裏增添了禁止在安息日於住處生火的命令,很可能是指到在安息日也不可生火煮食(見16:23),而上帝在頒布十誡時就已提及守安息日的吩咐:「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20:10),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因著守安息日,而去迫使其他人為到自己的需要而工作。

 

造會幕所需的禮物與製造的物件清單(35:4-19

出35:4 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話,說:

出35:5 要從你們當中拿禮物獻給耶和華;凡甘心樂意的,可以把耶和華的禮物拿來,就是金、銀、銅,

出35:6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

出35:7 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的皮料,金合歡木,

出35:8 點燈的油,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出35:9 紅瑪瑙與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袋上。」

出35:10 「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

出35:11 就是帳幕、帳幕的罩棚、帳幕的蓋、鉤子、豎板、橫木、柱子和帶卯眼的座,

出35:12 櫃子、櫃子的槓、櫃蓋和遮掩的幔子,

出35:13 供桌、供桌的槓、供桌一切的器具和供餅,

出35:14 燈臺、燈臺的器具、燈和點燈的油,

出35:15 香壇、壇的槓、膏油和芬芳的香,帳幕門口的門簾,

出35:16 燔祭壇、壇的銅網、壇的槓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出35:17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和院子的門簾,

出35:18 帳幕的橛子、院子的橛子和繩子,

出35:19 以及聖所事奉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供祭司職分用。」

摩西在交代有關建造會幕的指示之前,先告訴以色列人建造會幕所需的物料清單。35:4-9所列出的禮物清單基本上與25:1-7所記的無異,摩西忠心地將上帝的吩咐傳遞給百姓。摩西強調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凡甘心樂意的人都可以獻上。他沒有要求每個人必須要獻上最低限度的禮物,而是按上帝的指示,讓以色列民可以透過自發性的表達,去表明他們願意為會幕的建造去付出與承擔。

35:10-19這個清單內所列各樣需要製造的物件在之前的篇章亦曾提及,25-31章曾非常仔細地描述每件物件的製作細節,包括物件的大小、所用的物料、做法等等。反觀這裏摩西首先對以色列民說:「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35:10),及後一次列出要製作的所有物件,並單獨列出每件物品及其部件,以便以色列的會眾明白接下來他們將要做的是甚麼,而他們每個人亦可邊聽邊衡量在這麼龐大的工程當中,哪些部分是自己有能力回應、有感動可以去參與的。

 

以色列人為會幕奉獻禮物(35:20-29

出35:20 以色列全會眾從摩西的面前出去。

出35:21 凡心受感動(נְשָׂא֣וֹ לִבּ֑וֹ;hearts stirred, lifted him),靈被驅策(נָדְבָ֨ה רוּח֜וֹ;spirit was willing, moved)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當摩西把上帝的旨意完全地傳達給以色列民後,他們便按照所收到的指示行事。他們先退回自己的帳篷,而當再次回來時,手裏已拿著給耶和華的禮物。20-21節之間沒有多餘的描述,反映出子民並沒有甚麼顧慮或拖延,他們在聽到吩咐後便立時回應。經文形容那些「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他們的心仿似被提起、攪動,他們的靈也樂意,並推動他們作出回應,這表明子民所做的事都是發自內心,他們不但心裏樂意作出貢獻,亦馬上付諸行動。

出35:22 凡甘心樂意的,連男帶女都來了,各將金器,就是胸針、耳環、打印的戒指,和項鏈帶來,搖著金器的搖祭獻給耶和華。

出35:23 凡有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皮料的,都拿了來;

出35:24 凡願意獻銀和銅作禮物的,都拿禮物來獻給耶和華;凡有金合歡木可做各種用途的也都拿了來。

出35:25 凡心中有智慧,可以親手紡織的婦女,也把所紡的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都拿了來。

出35:26 凡有智慧,心裏受感動的婦女都來紡山羊毛。

出35:27 眾官長把紅瑪瑙和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與胸袋上的,都拿了來,

出35:28 又拿做香,做膏油,和點燈所需的香料和油來。

出35:29 以色列人,無論男女,凡心裏受感動的,都帶甘心祭來獻給耶和華,為要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

假若我們將23-28節所列出這些以色列民獻上的禮物,與4-9節的禮物清單去比對的時候,會發現當中並沒有任何遺漏,也就是說,造會幕所需的每一樣物品都齊備了,並且經文十分強調這些都是以色列民甘心樂意獻上的。值得留意的地方是,這裏特別記載到婦女的參與(22、25、26、29節),這也是首次提及婦女奉獻和準備建造會幕的材料。經文形容她們是「心中有智慧的」,她們不但捐獻,也動手參與紡織的工作。古時是男權社會,女性多是從屬於男性,經文強調婦女的參與,帶出了不論男女,都可以親自按個人的能力去回應上帝的吩咐,並為到會幕的建造作出貢獻。在會幕的建造中需要用到相當多的布料,因此婦女的紡織能力對建造會幕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造會幕的技工(35:30-36:7

出35:30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看,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耶和華已經題名召他,

出35:31 又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出35:32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

出35:33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精巧的工。

出35:34 耶和華又賜給他和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能教導人的心。

出35:35 耶和華使他們的心滿有智慧,能做各樣的工,無論是雕刻的工,圖案設計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作刺繡的工,以及編織的工,他們都能勝任,也能設計圖案。」

在建造會幕的物料都準備就緒後,摩西便照耶和華的吩咐題名召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בְּצַלְאֵ֛ל  bᵉtsalʾēl;in the shadow or image of God[1]),以及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 אָהֳלִיאָ֞בʾaholı̂ʾāv;the tent of [divine] father)作他的同工。上帝要以祂的靈充滿比撒列,「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精巧的工。」(35:31-33)可見上帝會特別揀選一些合適的人去做帶領的工作,以色列人中不少人雖擁有不同的技能,但既然會幕是要按著上帝在山上所指示的模式去建造,帶領者唯有被上帝的靈所充滿,才可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去行,以及有能力去完成這個重任。而今段特別提到,上帝要賜給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能教導人的心(35:34),就是讓這兩個人成為其他人的教師去監督著整項建造會幕的工程,好讓會幕能精確地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完成。許多以色列人可能具有藝術才能和精湛的工藝,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教導別人,有能力傳授所擁有的技能也是一種上帝所賜的恩賜。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不但肩負起整個工程的帶領工作,也藉著教導來讓更多以色列人能夠按著上帝的心意去參與建造會幕。

出36:1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以及一切心裏有智慧,蒙耶和華賜智慧和聰明,懂得做聖所各樣用途之工的人,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

出36:2 摩西把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以及那些蒙耶和華賜他心裏有智慧,心受感動願意前來做工的人都召來。

出36:3 這些人就從摩西收了以色列人為建造聖所,以及聖所各用途之工而奉獻的禮物。每天早晨,百姓繼續把甘心祭(תְּרוּמָה terumah;gift, offering)拿來。

出36:4 凡有智慧能做聖所一切工的人,都各自離開他們原本的工作前來

出36:5 對摩西說:「百姓送來的禮物很多,已經超過耶和華吩咐建造之工所需要的了。

出36:6 摩西吩咐,他們就在營中傳令說:「無論男女,不必再為聖所的禮物做任何的工。」這樣才使百姓停止,不再拿禮物來,

出36:7 他們所有的材料已經足夠整個工程之用,而且有餘。

進到36章就是有關會幕的實際建造。造會幕的物資已齊備,工匠也有了,除了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還有那些蒙耶和華賜他心裏有智慧,心受感動願意前來做工的人都來了。他們從摩西手裏收了會眾奉獻的禮物,就開始製作和建造的工作。36:3-7記載了一個片段:由於子民將材料日復一日地送來,遠遠超出了建造工程的所需,以致工匠不得不停下他們的工作並通知摩西。於是,摩西通過在營中傳令,讓男女都停止捐贈,並停止生產建造聖所的原料——這巧妙地展示了以色列民對耶和華的吩咐所作出的回應是如此積極,以至即使摩西下令讓百姓不再拿禮物來之後,已收集的材料仍然綽綽有餘。

 

造帳幕(36:8-38

最後這部分是有關製作帳幕的細節,當中包括帳幕的罩棚、帳幕的蓋、鉤子、豎板、橫木、柱子、帶卯眼的座、以及至聖所前的幔子、幔子前的金柱、以及會幕聖所前的門簾。這部分的內容大致上與26:1-37完全相同,連細節也複述得鉅細無遺。帳幕的製作在35-40章是首先提及的,這跟25章不同,因為在上帝對摩西的吩咐中,首先提及的是約櫃的製作。前段先提及約櫃,因為25-31章是以上帝角度出發,約櫃象徵上帝的同在,到了最後才提到香壇、洗濯盆,整個記述就好像是一個人如何得以靠近上帝的過程。而在這裏,先建造帳幕,是出於一個實際的建造過程,也就是要先立起帳幕,才把其他會幕的傢俱放置在其中。

 

《先知書選段》賽58:13及其後與出35:1-36:38的關聯

《以賽亞書》58章的背景是波斯帝國統治時期,賽56-66章的主題主要是圍繞重建耶路撒冷的應許,雖然《以賽亞書》最後這幾章經文主要是帶出盼望的信息,但今段《先知書選段》的段落卻是有關上帝對子民的責備: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在58章的開首,上帝吩咐先知要「向我的百姓宣告他們的過犯,向雅各家陳述他們的罪惡。」(賽58:1)表面上,子民像是十分敬虔,經文形容「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義的國家,未離棄它的上帝的典章;他們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詞,喜悅親近上帝。」(賽58:2)然而百姓禁食,上帝卻不理會。箇中的原因是,百姓在禁食的時候仍然追求私利,剝削那些為他們做苦工的人,並且起紛爭,用兇惡的拳頭打人。子民抱怨上帝冷漠待他們,卻看不見自己的問題,他們徒有一個敬虔的外表,但並沒有確實地遵行上帝的吩咐。在這樣的情況下,上帝吩咐百姓首要做的,是要以安息日為可喜樂、可尊重的,反映當時回歸的以色列民並不看重安息日的吩咐。他們需要回歸基本步,就是回轉他們的腳步,尊重安息聖日。

今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開首同樣提及到「安息日」,而兩段經文同樣強調守安息日對上帝子民的重要性。另外,《以賽亞書》58 章主要呼籲子民悔改,不要單做表面的事,而是要恢復真實的敬拜;而在今段《妥拉》中,就描述以色列民在經歷金牛犢事件之後悔改,並且重新行出上帝的吩咐去建造會幕。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今段《先知書選段》在字眼上與《妥拉》的平行也十分突出,由賽58:13-59:21,當中不少字眼都同樣出現在今段的《妥拉》經文以作為兩者的聯繫(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賽58:13及其後)

《妥拉》(出35:1-36:38

安息日(שַׁבָּת shabbat

 

聖(קָדוֹשׁ qadosh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出35:2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奉為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安息聖日。凡在這日做工的,要被處死。

出35:3 在安息日這一天,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

話/事(דָבָר davar

 

賽59:21 耶和華說:「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

出35:1 摩西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遵行的

出35:4 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說:

嘴唇/邊緣(שָׂפָה safah

賽59:3 因你們的手掌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出36:11 他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縫了藍色的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照樣做。

出36:17 他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縫了五十個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縫了五十個鈕環。

編織(אָרַג arag

 

思想/圖案(מַחֲשָׁבָה machashavah

賽59:5 他們孵毒蛇蛋,蜘蛛網。凡吃這蛋的必死,蛋一打破,就孵出蛇來。

賽59: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急速流無辜者的血;他們的思想全是惡,走過的路盡是破壞與毀滅。

出35:35 耶和華使他們的心滿有智慧,能做各樣的工,無論是雕刻的工,圖案設計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作刺繡的工,以及編織的工,他們都能勝任,也能設計圖案(מַחֲשָׁבֹֽת machashavot;artistic works)。」

衣服(בֶּגֶד beged

賽59:6 所結的網不能當衣服,無法掩蓋自己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全是邪惡,手所做的盡都殘暴。

出35:21 凡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

耶和華/上帝的靈(יְהוָ֖ה רוּחַ ruach YHWH or אֱלֹהִ֑ים רוּחַ ruach Elohim

 

靈(רוּחַ ruach

賽59:19 ……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賽59:21 耶和華說:「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

出35:21 凡心受感動,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出35:31 又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今段《妥拉》經文(35-36章)與之前篇章(25-31章)的異同與反思

1. 相同之處

25-31章是上帝吩咐摩西有關建造聖所的指示,而由今段《妥拉》開始,則描繪以色列民如何按著上帝的吩咐去開始建造會幕的工程。在這兩章經文中有不少重複的部分,例如上帝要以色列人所獻的禮物清單、上帝提名召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的記述等,在在都看見摩西作為上帝旨意的傳遞者,他忠心的將上帝的指示原原本本地傳達給以色列民。

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當中最為突出而又最冗長的重複記述,必定是36:1-38所載有關造帳幕的部分。這31節經文的記述,跟26:1-37的內容幾乎完全一致[2],反映出子民對上帝話語的順從,以及上帝旨意的實現。經文並非以簡潔的記述方式,而是希望藉著一字一句的重複,向讀者展示當時以色列的百姓以最嚴謹的態度去履行上帝話語的一點一滴,就是完全按照上帝所指示的每一個細緻的步驟去執行出來。它的重要性在於,先前以色列民因為造金牛犢而差點被上帝除滅,而若然沒有摩西的代求,上帝險些就不與子民同往迦南地,又若然上帝不願意住在子民當中,他們也就沒有需要去為上帝去造會幕。後來上帝因著摩西的代求改變了心意,願意繼續與子民同去。因此,從這一段長篇的重複記載讓我們明白到,子民的完全順服,是作為經歷過上帝恩典之後的回應,他們不是像從前那樣單單口說要遵行上帝的吩咐,實際上卻背道而馳,而是實實在在地以謹慎和誠懇的心去按照上帝吩咐的每一個細節去行出來,這也是上帝要向每一個屬祂的人所展示和要他們知道的。

2. 不同之處

a)安息日

在25-31章,有關安息日的吩咐出現在整個段落的結束(31:12-17),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則在子民為會幕奉獻和正式建造會幕之前,先提及了有關守安息日的吩咐。31章提及安息日是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是一個永遠的記號(31:13、17),倘若法版是象徵著上帝和子民立約的婚書,安息日就是代表著雙方關係的婚戒那樣,它作為一個標記,標誌著以色列人是屬於上帝的子民。而35章提及守安息日的吩咐,是要叫以色列人知道是耶和華使他們分別為聖,並要將他們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歸給自己。這個吩咐在建造會幕之前被強調、被重述,是要讓以色列民知道,即便是為上帝而開展的會幕工程,也不能凌駕安息日的吩咐,到了安息日的時候,他們也必須停下手上的工,要尊重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主權,並知道自己是屬於上帝的。

這也提醒我們,在事奉之先,首先最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有否真正分別為聖去為主而活,知道耶和華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生命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祂的!而我們同時亦要懂得按祂的心意去劃分一個獨留給上帝的時間,因著祂是我們的主,我們就必須停下自己手中的工作,分別為聖單單去親近和敬拜祂。

b)召集會幕的工人

對比25-31章,35:10-19是新增的內容,當中提及摩西召集做會幕的工匠,並列明他們要製作的各樣物件。這段經文出現在以色列人要獻上的禮物清單(35:4-9)之後,35:10記載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在建造會幕的事情上,上帝所要求的並不止是物資的奉獻,事實上,每一個願意去付出自己才能的人,不論是會幕的工匠,或每一位為到會幕的任何一件傢俱、部件去擺上自己的人,哪怕只是織繩子也好,其實同樣也是一種奉獻。

從這個段落可見,奉獻其實是指向全人的奉獻,當中包括人願意擺上的資源,亦包括人所擁有的才能、時間等等。因此要參與建造一個上帝與人同在的地方,除了一些實際的物資或財物的供應,其實我們能夠親身參與其中亦同樣重要。而其實重要的並不是我們先天所擁有的是甚麼,擁有的是多或少,而是怎樣去運用上主賜予我們的資源、才能和時間,去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c)以色列民的回應

至於另外一個先前篇章沒有的描述,就是35:22-29所記有關百姓回應摩西呼籲的描述。前文提及這段經文十分強調婦女的參與,分別在首尾部分兩次提到以色列民當中連男帶女都來了(22、29節),他們甘心樂意將禮物帶來,為要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25-26節經文記載那些心中有智慧的婦女,都一同來參與紡織的工作,而特別的是,緊接這兩節經文是有關眾官長為上帝獻上很多珍貴禮物的描述。在以色列整個群體當中,官長與婦女的身分地位十分懸殊,但官長的奉獻並不是比婦女所作出的奉獻更為重要,這段經文所帶出的重點是,不論地位的高低,所有以色列民都可以按感動為到會幕的建造而盡力擺上自己的一分,反映出會幕的建造是讓全民各階層都能有分參與。

建造會幕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物料,而上帝對於建造會幕的要求,其實在某程度上間接讓很多不同階層的人也有機會去參與,並且需要他們在過程中彼此配搭,彼此看見大家對會幕的參與和回應。例如官長所獻的紅瑪瑙、寶石以及其他珍貴的物品,可能大部分的以色列民都沒有,但另一邊廂,婦女的紡織能力,也是其他人不能取代的。因此,從百姓的回應,可見這項讓上帝可以住在祂子民中間的會幕建造工程,除了上述所提及的全人奉獻,也需要全民各按各職地奉獻其資源和才能,就是透過整個群體的通力合作和配搭方能成就的。

d)摩西呼籲百姓停止送禮物

36:3-7描述當那些參與造會幕的工人從摩西那裏收了以色列人為建造聖所,以及聖所各用途之工而奉獻的禮物後所發生的一段小插曲,就是百姓依然每天將禮物送來,以致摩西不得不呼籲他們停止把禮物拿來。這短短幾節的記載,讓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由上至下都有一份無私的心。首先,百姓日復日奉獻會幕的物資,他們奉獻的程度,以至渴望滿足會幕需要的心是令人震撼的。一次性的奉獻也許不太困難,但是持續不斷的奉獻,卻並非人人都能做到。至於負責造會幕的工匠,亦都本著誠實的心去作會幕的工,他們對摩西說:「百姓送來的禮物很多,已經超過耶和華吩咐建造之工所需要的了。」(36:5)可見他們所著緊的,只是百姓送來的禮物是否足夠應付會幕的工程,並沒有一人貪圖自己手中那些會眾所獻上的貴重物品。而以色列民的領袖摩西亦同樣正直且能當機立斷,他在收到工匠的匯報後就立即在營中傳令叫百姓不用再將聖所的禮物拿來。

這幾節看似簡單的描述,但其實只要任何一方存有私心,例如百姓送來的根本不足應付會幕工程的所需,又或做工的人眼見物資過剩卻不上報而將物品據為己有,甚或領袖有絲毫的貪念,就會為會幕的工程造成重重的障礙。因此從這裏的描述,可以看見以色列全會眾的目標非常清晰一致,當中並無滲雜任何的私心,他們上下一心,所為的並不是別的,就只是單單要按上帝的吩咐去建造聖所,以致上帝能夠住在他們中間。也許今天當我們渴望建造一個人能遇見上帝的事工、教會或機構,每個人甘心樂意的奉獻,以及整個群體純粹為著同一目標而共同協作努力,正正就是我們需要學習的地方。

 

結語:為上帝的同在而竭力擺上

在今段《妥拉》經文,以色列民終於開展了建造會幕的工作,而綜合35-36章與之前篇章的比對,可見以色列民要聽上帝的吩咐守安息日,並且要謹慎地完全行出上帝的吩咐,是基於他們是與上帝立約的子民。他們既為上帝的子民,渴望有上帝的同在和帶領,自然在建造會幕的這事上有著一個奉獻者和參與者的身分。奉獻,除了是全人的奉獻,亦是以色列全會眾的責任,而奉獻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著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為著上帝的榮耀可以在他們當中彰顯。35-36章描繪了一幅非常美麗的圖畫,就是百姓為上帝住在他們中間而甘心樂意地奉獻與竭力擺上。

事實上,子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上帝的。正如今段經文所言,會幕的總工程師比撒列,以及亞何利亞伯的聰明智慧、他們的手藝、設計的能力、教導人的心,以至所有前來做工的以色列民所擁有的智慧聰明,都是上帝所賜的。因此,即使人覺得自己為上帝付出再多,都要知道人所擁有的一切其實都是源於上帝,上帝才是那位最慷慨的給予者。「比撒列」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有上帝的影子」(或解作「有上帝的形象」),上帝樂意將一切豐盛賜給祂的子民,因此要讓上帝住在我們中間,我們除了需要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也要學效上帝無私給予的性情,懂得積極主動、甘心樂意、且沒有私心地將我們的全人奉獻,因為一個甘心樂意擺上自己、無私奉獻的人的生命本就反映著主耶書亞(耶穌)道成肉身的生命,是與上帝相近的。

在今次查經中,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為建造聖所而大發熱心地奉獻和擺上,今日我們作為上帝教會的一份子,是否也響應上帝的託付,在聖靈的感動下團結起來支持和參與主的工作?我們各人走在信仰的路上想必都曾經歷過上帝的恩典與賜予,而為著建立上帝的家、為著上帝榮耀的彰顯,盼望我們的生命都能帶著感恩的心為主奉上更多,映照出上帝的形象與性情,成為一個甘心樂意地給予和分享的人!


[1] 「影子」的希伯來文 צֵל(tsel)與「形象」的希伯來文 צֶ֥לֶם(tselem)相近。事實上,影子所反映的正是一個人的形象。

[2] 兩段經文之間只有細微的差距,例如26:33-35有三節提及到會幕傢俱擺放的位置在36章並沒有出現,因為後者是以會幕的建造工程作為主軸。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4:27-35、耶31:32-39: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以至人能認識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2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4:27-35、耶31:32-39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今段《妥拉》經文(出 34:27-35)是關於摩西重新領受法版,回到子民中把上帝的話傳給他們。試討論今段經文有關摩西的描述跟耶書亞(耶穌)有哪些平行之處?

 

34:27-35大綱

1. 上帝藉摩西重寫法版,再次立約(34:27-28)

2. 摩西臉上的皮膚發光(34:29-30)

3. 摩西跟會眾說話(34:31-33)

4. 摩西的面紗(34:34-35)

 

上帝藉摩西重寫法版,再次立約(34:27-28

出34:2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הַדְּבָרִ֣ים hadevarim)寫上,因為我按這話(הַדְּבָרִ֣ים hadevarim)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出34:28 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他把這約的話,那十條誡命(עֲשֶׂ֖רֶת הַדְּבָרִֽים ʿaseret hadevarim),寫在版上。

這段一開始的焦點就是法版,這裏說是上帝吩咐摩西把祂的話寫在版上,於是摩西就把約的話寫在版上,這表達就像之前「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24:4),然而34:1卻說是由上帝去寫:「我要把你摔碎的那版上先前所寫的字,寫在這版上。」(34:1)這表達就像上帝第一次把法版交給摩西時,指出「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31:18)當上帝再次賜下法版時,上面的字到底是由上帝親自寫還是由摩西寫,經文的描述則顯得有點含糊,但能確定的是這樣的描述突顯了在上帝與子民再次立約的事上,摩西的角色舉足輕重。此外,經文又描述到摩西在上帝那裏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這期間他與上帝同在,領受上帝的話並把它寫下來,肉身的需要似乎已不再是一回事,而事實上,這已是《聖經》第三次提到摩西四十晝夜禁食[1],在在都顯出摩西的屬靈生命被提升至一個新的高度,而當讀者接著讀到摩西的臉竟能反照出上帝的榮光就會覺得順理成章了。

在這短短的兩節裏,中文譯作「這些話」、「這話」、「誡命」在原文其實都是 הַדְּבָרִ֣ים (hadevarim)這個字,並指出法版上的字都是出自上帝,是上帝要藉這些話與以色列立約。值得留意的是,「十誡」(עֲשֶׂ֖רֶת הַדְּבָרִֽים ʿaseret hadevarim ; the ten words/things;原文是「十句話」或「十件事」)在《聖經》裏第一次出現就是34:28,而我們一般較熟悉的十誡經文是在出20章,但那裏其實沒有用「十誡」這個詞,而是用「這一切的話」(הַדְּבָרִ֥ים הָאֵ֖לֶּה hadevarim haʾelleh;these words/things)(20:1)。那麼現在寫在法版上的是否就是出20章所指的那十誡?然而34:27是緊接著上一段記載到上帝要再與子民立約,而34:11-26就是一連串的誡命,當中的重點是警戒子民不可拜偶像、要守節期以及關於獻祭的一些規定[2],都是針對子民在犯了拜金牛犢的罪之後,上帝要子民謹守的事,這些誡命與出20章所列的十誡不盡相同。無論如何,這次在法版上重寫的內容,就是上帝與子民再次立約的憑據,與第一次立約時的意義一樣,並無二致。

 

摩西臉上的皮膚發光(34:29-30

出34:29 摩西下西奈山。摩西從山上下來的時候,手裏拿著兩塊法版。摩西不知道自己臉上的皮膚因耶和華和他說話而發光(קָרַ֛ן qaran)。

出34:30 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看哪,他臉上的皮膚發光(קָרַ֛ן qaran),他們就怕靠近他。

這裏描述摩西拿著兩塊法版從山上下來時,他臉上的皮膚發光,經文說明這是因為「耶和華和他說話」所致,「發光」(קָרַ֛ן qaran)這個字的原文與另一個譯作「角」(קֶרֶן qeren[3]的字是可互通的,所以也可理解為摩西臉上的光像角一樣地照射出來[4]。這似乎是要表明摩西在經歷了與上帝的親密共處後,在他臉上留下了一個從上帝而來的印記,以致摩西提升為一個有著神性的人(而從米索不達米亞的藝術作品中也可看見,「角」普遍象徵著神性)。而這也能解釋之前兩節看似是矛盾的經文: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11 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

正如經文所述,沒有人能有像摩西那樣的經歷而仍然能存活,摩西像是一個被上帝「轉化」了的人,他臉上所發的光正是他「神性」的記號。[5]可以肯定的是,摩西在子民中不但是一個全民的領袖,也是一個能反照出上帝榮光的人,拉比更形容「摩西的相貌如太陽的光輝,又如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6],這叫看見摩西臉光的亞倫和以色列眾人都害怕,之前經文提到子民害怕是當上帝在西奈山降臨時(20:18),經文像是要把子民害怕摩西與他們害怕上帝的記述去作為一個平行。

 

摩西跟會眾說話(34:31-33

出34:31 摩西叫他們來,亞倫和會眾的官長回到他那裏,摩西就跟他們說話。

出34:32 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

出34:33 摩西跟他們說完了話,就用面紗蒙上臉。

經文說摩西並不知道自己的臉發光,他或許是看見子民不敢靠近自己才知道。摩西下山的首要責任就是要把上帝的一切話傳給他們,於是他把子民叫來,先是向亞倫和會眾的官長,然後是以色列眾人。當摩西傳達完了上帝的話,就去處理自己臉上發光的問題,他用面紗把臉蒙上,把自己的榮光遮蔽,以免子民不敢靠近他。

 

摩西的面紗(34:34-35

出34:34 但摩西進到耶和華面前與他說話的時候,就把面紗(מַסְוֶֽה)揭下,直到出來。摩西出來,將所吩咐他的話告訴以色列人。

出34:35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臉,他臉上的皮膚發光(ֹקָרַ֔ן ע֖ור)。摩西就用面紗(מַסְוֶֽה)蒙上臉,直到他進去與耶和華說話才揭下。

自此,摩西與以色列人說話時,就用面紗蒙面,遮蔽自己臉上的光,但當他與上帝說話時,就會揭下面紗。可見自金牛犢事件後,摩西與子民之間的距離遠了,但卻與上帝更親密,甚至摩西的臉上能反照出上帝的榮光,可見摩西的生命越來越像上帝,能反映祂的屬性。現在上帝藉著摩西把祂的話傳達給子民,只是子民在領受這些話時,是要隔著一層面紗。有學者認為這面紗使人聯想到在聖所裏,那幅把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26:33),在幔子後面就是約櫃和施恩座,也就是上帝臨在與子民會面的地方。[7]上帝把自己隱藏在幔子的後面,藉這樣的方式住在子民的中間。現在,摩西同樣是以這樣的方式,把自己臉上的榮光隱藏在面紗的後面,藉此子民就能走近自己,而他就能把上帝的話傳給他們。

 

《先知書選段》耶31:32-39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耶31:31「看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2 這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3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5 耶和華使太陽白晝發光,按定例使月亮和星辰照耀黑夜,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澎湃,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耶31:36「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才會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7 耶和華如此說:「若有人能測量上面的天,探索下面地的根基,我才會因以色列後裔所做的一切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8 看哪,日子將到,這城必為耶和華而造,從哈楠業樓(「神已眷顧」)直到角門。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9 丈量的繩子要往外拉出,直到迦立山,又轉到歌亞;

《耶利米書》主要提出三個議題,都是針對當代猶大君王和子民的屬靈問題,包括:1)拜偶像、依靠別國的勢力而不依靠上帝;2)社會上有不公義、欺壓孤兒寡婦、流無辜人的血、以權謀私和貪污等情況;3)利用宗教的外表去掩飾內裏邪惡的虛假行徑。而耶利米就著這些問題所作的信息也有三個重點:1)警告:猶大已經毀約,必須馬上悔改;2)審判:如不悔改就會招致審判,上帝會使用列邦施行審判;3)盼望:在審判過後仍有盼望,猶大日後將復興及得以重建[8]

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就是關乎盼望的信息,上帝應許祂「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的約」(耶31:31)。「新約」這個詞首次在《聖經》出現時,它的立約對象不是外邦信徒,而是猶太人,而約的內容仍然是上帝的律法,只是書寫的方式有不同,上帝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31:33)當這個新約啟動時,會帶來一連串復興的景象,包括:子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上帝,上帝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會棄絕以色列民,祂更要建立以色列國,重建耶路撒冷城。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三個較為突出的共同主題。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主題

34:27-35

31:32-39

與以色列民更新所立的約

出34:2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耶31:33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皮膚」(ע֥וֹרʿor)與「光」(א֑וֹר ʾor)在原文的讀音相同;「發光」(קָרַ֛ן qaran

出34:29 ……。摩西不知道自己臉上的皮膚(ע֥וֹר因耶和華和他說話而發光(קָרַ֛ן

出34:30 ……他臉上的皮膚(ע֥וֹר)發光(קָרַ֛ן,他們就怕靠近他。

出34:35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臉,他臉上的皮膚(ע֥וֹר)發光(קָרַ֛ן。……

耶31:35 耶和華使太陽白晝發光(א֑וֹר,按定例使月亮和星辰照耀(א֑וֹר黑夜,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澎湃,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

此外,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字眼,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相同字眼

34:27-35

31:32-39

כָּתַב katav

בְּרִית berit

出34:2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כָּתַב上,因為我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בְּרִית。」

出34:28 摩西在耶和華那裏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他把這約(בְּרִית的話,那十條誡命,寫(כָּתַב在版上。

耶31:32 這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בְּרִית。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בְּרִית。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31:33 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בְּרִית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כָּתַב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耶和華說的。

知道/認識

יָדַע yadaʿ

出34:29 摩西下西奈山。摩西從山上下來的時候,手裏拿著兩塊法版。摩西不知道(יָדַע自己臉上的皮膚因耶和華和他說話而發光。

耶31: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弟兄說:『你該認識(יָדַע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必認識(יָדַע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得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經文有關摩西的描述跟耶書亞(耶穌)有哪些平行之處?

在《新約聖經》裏,我們不難找到耶書亞(耶穌)與摩西的生平和事蹟的一些平行之處,耶書亞往往被描繪為是一個「新摩西」,又或者耶書亞就是摩西所預言的那位將來要被興起像他一樣的先知(申18:18),而單是在今段經文,我們就可以看見四個有關兩者的平行之處。

1. 登山變像,帶著上帝的榮光

摩西從山上下來之後,他的臉因上帝和他說話而發光(34:29),而耶書亞在山上,也是「變了形像,他的臉明亮如太陽,衣裳潔白如光」(太 17:2)。所不同的是,摩西臉上的榮光是他透過親近上帝而沾染的,會「逐漸褪色」(林後3:7),但耶書亞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約1:14),是來自他本身就是上帝的身分,是永恆的,不會消退(啟1:16)。

2. 上帝藉著他與子民立約

上帝再賜下法版,要按著法版上的話與摩西和以色列人立約(34:27),而耶書亞與門徒在逾越節的筵席上,也以自己的血與門徒立新約。所不同的是,摩西所領受那立約的話是寫在石版上,而耶書亞與人所立的約的話是寫在人的心版上 (林後3:3),這約「不是文字上的約,而是聖靈的約;因為文字使人死,聖靈能使人活」(林後3:6)。聖靈住在人的心裏,使人能明白耶書亞的教導(約14:26),讓人能夠從心裏去遵行他的話。

3. 上帝藉著他對子民說話

摩西從山上下來,把上帝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以色列民;而耶書亞來到地上,也是把上帝要說的話對以色列人說,他並應許父要因他的名差聖靈來,把他對門徒所說的一切話教導他們(約14:26)。所不同的是,摩西隔著面紗與子民說話,意味著子民不能直接看見上帝的榮光,而如果面紗的阻隔可比喻為阻隔著上帝和人的聖殿幔子的話,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時,「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15:38),幔子的裂開就如耶書亞的身體已獻為祭,以致這條阻隔子民直接進入上帝的路得以開通(來10:20)。也就是說,復活的耶書亞已經打破了阻隔,讓上帝可以透過聖靈在我們的內心直接與我們說話。

4. 第二次再來

摩西帶著上帝與子民立約的法版,下山回到子民當中的這個情境已是第二次出現。摩西第一次帶著法版下山時,因見子民拜金牛犢就把手上的法版摔碎,今段經文描述摩西再次帶著上帝與子民立約的法版,回到子民的當中。耶書亞也預言他會再來,而且是「駕著天上的雲來臨」(太26:64)。耶書亞第一次來到地上時,他傳講救恩,當時他在十字架上捨身,成就了救恩。他雖然死了,卻已復活過來,將來他也必會再來,到時他就要執掌王權,審判全地,並要建立一個永恆的國度,直到永永遠遠。

 

結語: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以至人能認識祂

由上帝呼召摩西開始,上帝一直使用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帶領以色列民,當以色列民離開了埃及去到曠野,上帝降臨西奈山要與子民立約,這時摩西就成為上帝與子民之間的立約中保,上帝藉摩西把立約的話語賜給子民。然而,當子民拜金牛犢背棄了上帝的約,導致上帝與子民的關係破裂,這時摩西就成為子民的代求者,他認識上帝的慈愛和信實,也明白上帝憐惜百姓的心腸,以致他的代求最後能蒙上帝悅納。事實上,我們從摩西在這種種事情上的表現,可以看見他已不只是一位出色的領袖,他越來越認識上帝,有著一份與上帝一樣的心腸,他盼望上帝能作子民的上帝,也盼望子民能作上帝的子民。

今段經文描述到摩西與上帝的關係更為親密,上帝會隨時臨到他那裏與他說話,摩西則可以面對面與上帝說話而安然無恙,他甚至因與上帝說話而在臉上反照出上帝的榮光。雖然摩西下山時用面紗把臉蒙上,隱藏了這份榮光,讓百姓能走近他去聽上帝要藉摩西傳給他們的話,但毫無疑問,百姓必能從摩西身上看見屬於上帝的「神性」,而上帝就是這樣藉著摩西在子民中作帶領。上帝要透過摩西成就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民。摩西預表了耶書亞(耶穌)的出現:耶書亞是上帝的獨生兒子,他與天父本為一,有著親密無間的關係,他更「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3),然而當他降卑來到世上時,卻是取了人的樣式,走在以色列民的中間,要把上帝的話語教導他們,指引他們建立上帝的國,他又捨身成為贖罪祭,為人的罪付上贖價。今天,我們已被他買贖過來屬於他,得著永恆的生命,成為上帝的子民,然而我們的生命是否越來越像我們的天父?

摩西和耶書亞都與上帝都有著親密的關係,他們的生命都被祂的話語所充滿,也都按著祂的心意把話語教導祂的子民,讓人看見他們就如同看見上帝一樣,這是透過他們日積月累親近天父而建立出來的。今天我們既然已蒙了耶書亞的拯救,是否也在學效他們,常常保持著與上帝的親密關係?每天都讓上帝的話語光照及塑造我們,以致我們的心思意念、行事為人,都能展現出耶書亞的樣式?但願我們的生命能發出上帝的光,叫人被吸引去進一步認識祂,好讓更多人也能走在這條得救之路上,一同成為天國的子民,讓上帝得到祂當得的榮耀和稱頌。最後,願以《詩篇》67:1-3與弟兄姊妹互勉。

詩 67:1 願上帝憐憫我們,賜福給我們,使他的臉向我們發光,

詩 67:2 好讓全地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

詩 67:3 上帝啊,願萬民稱謝你!願萬民都稱謝你!


[1] 從《出埃及記》及《申命記》綜合出摩西曾有三次的四十晝夜禁食,第一次是他上山領受法版時(出24:18),第二次是當子民犯了拜金牛犢的罪,他為子民代求時 (申9:9),第三次是他再次上山領受法版時(出34:28)。

[2] 參上篇文章摘要〈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3]  參創22:13「亞伯拉罕舉目觀看,看哪,一隻公綿羊兩角(קֶרֶן qeren纏在灌木叢中。亞伯拉罕就去牽了那隻公綿羊,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另參哈 3:4「他的輝煌如同日光,從他手裏發出光芒(קֶרֶן qeren,那裏隱藏他的能力。」

[4] 希臘文的《亞居拉譯本》(Aquila)和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Vulgate)把這個字直譯為「生出了角」,以致有些藝術品會把摩西描繪為頭上長出了角,最著名的就是米高安哲羅(Michelangelo)所雕塑的摩西像。

[5] 參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 (Grand Rapids, Michigan) p.263。

[6]Deuteronomy Rabbah 11:10

[7] 參Robert Alter,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 W.W. Norton & Co. , New York, 2004),  513。

[8] 參本機構文章摘要《希伯來聖經》綜覽:《耶利米書》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4:1-26;王上8:9及其後: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4:1-26;王上8:9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1. 出34:10提及上帝會行「奇妙的事」,這是指甚麼?

2. 今段《妥拉》經文當中出34:10-26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34:1-26簡介

在金牛犢事件後,今段《妥拉》經文承接上一段經文的結束,繼續記載有關摩西為以色列民向耶和華代求,最終耶和華立約表明祂會重新帶領以色列民。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耶和華命摩西再造石版(34:1-4)

2. 耶和華宣告祂的名(34:5-9)

3. 耶和華宣告要和子民立約並行奇事(34:10-26)

a. 不可與上帝要趕出的人立約或為自己鑄造神像(34:11-17)

b. 要守除酵節並讓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34:18-20)

c. 要守安息日以及其他吩咐(34:21-26)

 

耶和華命摩西再造石版(34:1-4

出3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我要把你摔碎的那版上先前所寫的字,寫在這版上。

出34:2 明日早晨,你要預備好了,上西奈山,在山頂那裏站在我面前。

出34:3 誰也不可和你上去,整座山都不可見到人,也不可有羊群牛群在山下吃草。」

出34:4 摩西就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他清晨起來,遵照耶和華吩咐他的,上西奈山去,手裏拿著兩塊石版。

34章一開始記載耶和華吩咐摩西要再造法版,代表祂願意饒恕之前以色列民在金牛犢事件所犯的罪,並要完成「西奈山之約」餘下的最後環節:領受立約的法版。當時摩西仍然是在營外他自己所建的會幕裏向上帝求情的,而最終上帝應允了摩西,吩咐他第二天要再次帶著法版上山讓祂重新寫上之前摔碎了的法版上所寫過的字。這些描述意味著,上帝與子民的立約及其內容都將會維持不變。34:3提到上帝吩咐這次誰也不准和摩西上山,這比早前19章和24章上帝降臨西奈山時的要求更為嚴謹[1]。而值得留意的是,法版是在摔碎後第三天再造的(參32:30及34:2),換句話說,除了主耶書亞(耶穌)是死後第三天復活之外,法版也是經歷了「死後第三天復活」的情況(另參約拿在魚腹中三日三夜的經歷;拿1:17),這是上帝重新帶領祂子民的一個新開始!

 

耶和華宣告祂的名34:5-9

出34:5 耶和華在雲中降臨,與摩西一同站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名。

出34:6 耶和華在他面前經過,宣告:「耶和華,耶和華,有憐憫,有恩惠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和信實(חֶ֥סֶד וֶאֱמֶֽת Chesed VeEmet;『信實』的原文作『真理』)

出34:7 為千代的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懲罰人的罪,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34:8 摩西急忙俯伏在地敬拜,

出34:9 說:「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主在我們中間同行。雖然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接納我們為你的產業。」

34:5記載耶和華在雲中降臨,情況與19:19-20和20:18、21描述「全山冒煙」的情況平行,是一種令人戰慄和敬畏的場境。34:6-7記載耶和華宣告自己的名(包含祂的本質和屬性),祂既有豐盛的「慈愛」(在立約關係中一份堅定不移的愛和忠貞)和「真理」(真確、正確的本質),同時也是公平公義、不偏不倚、 勢必為罪追究到底的審判官。當中上帝所選的用詞例如「慈愛」、「懲罰」、「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等,都與之前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有關,反映上帝是因應子民在金牛犢事件上拜偶像的罪來說的。當時,子民宣告自己所造的金牛犢就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那位耶和華,現在上帝親自宣告自己的名,也就是說祂才是真正拯救以色列民和帶領他們的那位!另外,我們要留意,這段經文是在回應之前33:18-19記載摩西求上帝彰顯祂的榮耀一事。「榮耀」一詞在原文包含著「被看重、被尊崇」的意思,而上帝指「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33:19),就彰顯出上帝那份至高無上的主權。所以摩西懇求若自己能在上帝面前蒙恩,希望祂能再次赦免他和百姓,接納他們為上帝的產業。可以說,現在上帝宣告自己的名,也就應允了摩西,表明祂已經饒恕了以色列民在金牛犢事件上所犯 的罪。所以當摩西聽見上帝宣告自己的名時,就急忙俯伏在地敬拜,表明對上帝的尊崇,感謝祂的帶領。不過,饒恕和接納子民,不等於金牛犢事件就可以當作從沒發生過,上帝現在特意提醒子民有關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的吩咐,就是要他們明白日後要怎樣繼續與祂同行。

 

耶和華宣告要和子民立約並行奇事(34:10-26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要在你眾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34:10表明耶和華要與子民立約,意思自然是表明祂將會帶領子民和接納他們,然而上帝這時仍指以色列民為「你(摩西)的百姓」而不是「我(耶和華)的百姓」,這表述跟之前摩西求情時說「我和你(上帝)的百姓」(33:16)仍不一樣,上帝在用詞上好像仍未接納百姓。筆者估計這個矛盾,反映出上帝既接納了百姓又同時指百姓不屬自己而是摩西的,就是要摩西作「中保」的角色去代表上帝帶領子民,意思是「子民若屬摩西,他們也就屬上帝了」的意思。而上帝再次接納子民,與他們再次立約的時候,特別重提了一些祂認為最重要的事。

a. 不可與上帝要趕出的人立約或為自己鑄造神像(34:11-17

出34:11 「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看哪,我要從你面前趕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出34:12 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要去那地的居民立約,免得他們成為你中間的圈套。

出34:13 你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斷他們的亞舍拉。

出34:14 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上帝,他的名是忌邪者。

出34:15 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立約,因為他們隨從自己的神明行淫;祭他們神明的時候,有人邀請你參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

出34:16 你為你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因著隨從她們的神明行淫,就引誘你的兒子也隨從她們的神明行淫。

出34:17 「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34:11-17表明耶和華要以色列民與那些在應許地的人完全分別出來,免得沾染他們拜偶像的風氣、以致對祂不忠、惹祂發怒。這比之前頒布十誡時更清楚地羅列一些不可拜偶像所指的細節,包括要主動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不可參加他們祭神明的活動等,反映上帝知道子民有多容易落入這些圈套,不想他們日後會在金牛犢的事件上重蹈覆轍。

b. 要守除酵節並讓頭生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34:18-20

出34:18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亞筆月內出了埃及。

出34:19 「凡頭生的都是我的;無論是牛是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都要分別出來。

出34:20 頭生的驢可以用羔羊代贖。若不贖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沒有人可以空手來朝見我。」

34:18-20再次提醒子民要守除酵節、吃無酵餅,並指這是源自他們被救贖出埃及一事,因此他們的生命要分別為聖歸於上帝。上帝在眾多節日中,特別提及除酵節是因為這節關乎要檢視和除淨自己和家庭中的「酵」,反映子民既然被拯救出埃及,他們就要明白自己的生命已經被上帝所贖,是屬於祂的,他們的行事為人、所持的觀念,都要與「被救贖」的身分相稱。以色列民若屬上帝、是祂的產業,他們就必須透過守除酵節(包括吃無酵餅)去紀念離開埃及時要作的自潔行動,並要把頭生的獻上,好表明自己的生命來自上帝、是要分別為聖、歸在祂的名下!

c. 要守安息日以及其他吩咐(34:21-26

出34:21「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即使在耕種或收割的時候也要安息。

出34:22 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要守七七節,又要在年底守收藏節。

出34:23 你所有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出34:24 我要從你面前趕走列國,擴張你的疆界。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見耶和華——你上帝的時候,必沒有人貪圖你的地。

出34:25 「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逾越節的祭牲也不可留到早晨。

出34:26 土地裏上好的初熟之物要奉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34:21重提守安息日的吩咐,因為這是上帝與子民在西奈山立約的記號(31:15-17)。另外,以色列中所有的男子不但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上帝更提醒他們不要因為要朝見祂而擔心自己的地土,這本應是進入迦南地之後才需要執行的吩咐和可能出現的顧慮,但上帝看來想預早讓子民知道祂的心意和安排,這可能是因為之前在金牛犢事件中,子民因為等不到摩西下山而自把自為去造牛犢,在憂慮中完全把上帝的吩咐拋諸腦後,所以上帝透過這些吩咐可讓以色列民知道:1)他們必定能得著應許地;2)他們需要毫無顧慮、毫無保留地謹守遵行上帝的吩咐,過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一年三次朝見祂。至於34:25-26當中都是有關守節和敬拜上帝時要注意的一些要點:

1) 不可把血、有酵之物獻上,就是不要跟隨這些敬拜外邦偶像的行徑。

2) 逾越節的祭牲不可留到早晨,就是在紀念上帝拯救他們出埃及時,羔羊的完全犧牲是為要買贖他們的生命,他們不可把這視為滿足自己肚腹的機會。

3) 要把土地所出上好的初熟之物奉給上帝,表明上帝是看顧子民的供應者,子民要先懂得感謝上帝,並把最好的獻給祂,表明上帝是在自己的生命中居於首位。

4) 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這吩咐較難理解,現今的猶太人引伸其應用為不可一同吃或一同處理肉類和奶類的食物。但有拉比估計這做法原先是外邦人依靠偶像的行徑,藉此增加種植的出產,所以按此理解的話,這吩咐是表明上帝是供應者,子民應當信靠上帝,而不應因為擔心出產便效法了外邦拜偶像的行徑去增加農作物的出產。

總結34:11-26的立約內容:34:11-17主要關乎「不可拜偶像」,34:12-20主要關乎「明白生命屬誰」,而34:21-26則主要關乎「要以上帝為中心去度日和生活」。這些吩咐都是針對著子民之前拜金牛犢的問題而作出,是上帝願意再次帶領子民和接納他們成為自己產業時,祂對子民的重要提醒。

 

《先知書選段》王上8:9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

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王上8:12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要住在幽暗之處。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地方。」

王上8:14 王轉過臉來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以色列全會眾都站立。

王上8章主要記載以色列王大衛的子孫所羅門建成聖殿之後的情境。其中8:9以「法版」為題開始談及當時聖殿建造完成時,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上帝的榮光充滿聖殿,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形容「耶和華在雲中降臨」(34:5),以及子民在今段《妥拉》與上帝重新立約後,最終建成會幕以致上帝的榮光充滿平行。而字眼上,王上8:9-14明顯跟今段《妥拉》經文有不少重複出現的詞彙,詳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34:1-26

《先知書選段》王上8:9及其後

兩塊石版(שְׁנֵי לֻחֹת אֲבָנִים)、摩西(מֹשֶׁה)、西奈山/何烈山、出埃及地

出34:1 耶和華對摩西(מֹשֶׁ֔ה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שְׁנֵֽי־לֻחֹ֥ת אֲבָנִ֖ים,和先前的一樣;我要把你摔碎的那版上先前所寫的字,寫在這版上。出34:4 摩西(מֹשֶׁ֤ה就鑿出兩塊石版(שְׁנֵֽי־לֻחֹ֨ת אֲבָנִ֜ים,和先前的一樣。他清晨起來,遵照耶和華吩咐他的,上西奈山去,手裏拿著兩塊石版(שְׁנֵ֖י לֻחֹ֥ת אֲבָנִֽים。出34:8 摩西(מֹשֶׁ֑ה急忙俯伏在地敬拜,出34:18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亞筆月內出了埃及(יָצָ֖אתָ מִמִּצְרָֽיִם)。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שְׁנֵי֙ לֻח֣וֹת הָאֲבָנִ֔ים,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בְּצֵאתָ֖ם מֵאֶ֥רֶץ מִצְרָֽיִם,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מֹשֶׁ֖ה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雲、雲彩(ֶעָנָן

出34:5 耶和華在雲(עָנָ֔ן中降臨,與摩西一同站在那裏,宣告耶和華的名。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עָנָ֥ן充滿耶和華的殿,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עָנָ֑ן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立約( כֹּרֵת בְּרִית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 כֹּרֵ֣ת ְרִית֒ ,要在你眾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כָּרַ֤ת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耶和華的殿(בֵּית יְהוָה

出34:26 土地裏上好的初熟之物要奉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בֵּ֖ית יְהוָ֣ה。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בֵּ֥ית יְהוָֽה,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בֵּ֥ית יְהוָֽה)。

同在、居住(יָשַׁב

出34:12 你要謹慎,不可與你所要去那地的居民(יוֹשֵׁ֣ב הָאָ֔רֶץ)立約,免得他們成為你中間的圈套。出34:15 你不可與那地的居民(יוֹשֵׁ֣ב הָאָ֑רֶץ立約,因為他們隨從自己的神明行淫;祭他們神明的時候,有人邀請你參加,你就會吃他的祭物。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לְשִׁבְתְּךָ֖地方。」

 

34:10提及上帝會行「奇妙的事」,這是指甚麼?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要在你眾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נִפְלָאֹ֔ת nifla’ot,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出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נִפְלֵ֙ינוּ֙ nifleinu嗎?」

對於34:10所指的「奇妙的事」,猶太拉比Rashi及Rashbam注意到這個詞在原文跟33:16提到與萬民「有分別」(兩個詞發音相似)是個迴響(echo),並指「奇妙的事」就是上帝把子民從地上的萬民中分別出來![2] 我們現嘗試把這個明白放在上下文中來檢視:

出34:8 摩西急忙俯伏在地敬拜,

出34:9 說:「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1)求主在我們中間同行。雖然這是硬著頸項的百姓,2)求你赦免我們的罪孽和罪惡,(3)接納我們為你的產業。

出34:10 耶和華說:「看哪,我要立約,要在你眾百姓(כָּֽל־עַמְּךָ֙ 意指所有屬於摩西的人)面前奇妙的事(נִפְלָאֹ֔ת pl.是在全地萬國中未曾做過的。你周圍的萬民要看見我藉著你所行,耶和華可畏懼的作為。

出34:11「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謹守。看哪,我要從你面前趕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從34:10的上文34:8-9可見,當時上帝答應了摩西的請求,並要透過立約來堅定自己再次帶領以色列民的意願,饒恕他們和接納他們為自己的子民(按照本文先前的論述,這是藉著摩西作為中保去接納了他們),也就是從萬民中揀選了以色列民成為祂的產業(34:9;另參19:5)讓以色列民分別為聖歸給祂;而從34:10的下文34:11可見,上帝表明自己要趕出亞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34:11之後的經文上帝繼續吩咐他們不可與這些被趕出來的人立約,可見上帝一方面會把以色列民從迦南地的人中分別出來,另一方面祂也要求以色列民自己要懂得分別為聖,把自己的生命歸給上帝!這就正如整段34:10-26的立約內容所指的,他們的生命是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歸於上帝,所以被提醒去為上帝守節、一年三次朝見上帝、把頭生和初熟的奉給上帝、不效法或沾染外邦人的拜偶像行徑及習俗等等。可以說,拉比對34:10「奇妙的事」的理解符合經文上下文的脈絡。一位聖潔的上帝竟然願意拯救一班不潔的子民,樂意與他們同在並帶領他們,這本身就是一件「奇妙的事」!這讓我們明白到雖然耶和華是那位滿有大能和主權的上帝,但祂原來很樂意施慈愛和接納祂的子民,並因著摩西這個中保的緣故,饒恕了子民所犯的金牛犢的罪,重新立約和再次帶領他們,接納他們為自己的產業。

 

今段《妥拉》經文當中出34:10-26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34:10-26主要記載上帝答應了摩西的請求,並與子民立約再次帶領他們。我們可從中找到以下幾個屬靈意義:

1. 中保的重要性:上帝應允了摩西的請求,祂會與子民同行、赦免他們的罪孽、讓他們成為自己的子民。這讓我們明白到即使我們犯罪得罪了上帝,也並非絕望而沒有出路的。昔日上帝透過摩西這個中保去饒恕和再次接納以色列民成為自己的產業;同樣地,今天我們也能藉著主耶書亞作為我們和天父之間的中保,好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去到祂的面前[3]

2. 立約的重要性:昔日上帝重新帶領子民和接納他們為自己的產業,是透過立約這個極為重要的儀式(當時是以安息日為記號),藉此確立自己與子民之間的關係;而我們的中保主耶書亞同樣用他的血來與信靠他的人立約,好讓我們藉著他的犧牲而肯定自己的罪得到赦免[4],成為被救贖的上帝子民。

3. 恢復上帝的計劃:上帝與子民立約,並宣告自己的名去再次帶領他們,是意味著祂要繼續進行之前所應許的計劃,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我的使者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見23:23);而我們作為主耶書亞的信徒,也必須明白自己有份參與在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中。上帝可以使用我們,像祂使用摩西和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去完成祂的計劃。

4. 奇妙的事(נִפְלָאֹ֔ת):從上文的論述,我們明白到奇妙的事是關乎上帝要使子民「分別為聖」歸給祂,祂沒有嫌棄子民,並願意施慈愛去接納他們。不過奇妙的事並非單方面上帝的作為,這同時也是上帝要子民參與達成的事,也就是子民既然要跟從上帝、成為屬祂的子民,就要活出應有的分別為聖的生命,就是順服聖靈、效法基督的生命,而不是按照世俗的價值觀和手法去行事為人。我們並要留意經文中「奇妙的事」(נִפְלָאֹ֔ת nifla’ot)在原文是複數的,也就是說,「分別為聖」並非一次性的,在主拯救了我們之後,我們是需要在一生中不斷去重複活現這個「分別為聖」的生命!

 

結語: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奇妙的事」

今段《妥拉》經文是上一段在金牛犢事件後摩西為以色列民求情的延續,上帝讓摩西再造法版,並答應摩西會饒恕子民。祂要與子民立約,好叫祂再次帶領他們和接納他們為自己的產業的決定不會改變,而摩西就要在他們之間作中保去代表上帝帶領他們。可以說,今段經文裏中保的觀念十分突出,而對基督徒來說,耶書亞就如摩西是以色列民的中保一樣,他成了我們的中保,讓我們從罪惡和過犯中得以被上帝接納和帶領,成為上帝的產業。我們雖然有主基督作我們的中保,但我們作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並非一個靜態的描述,而是一個活出「與地上萬民有分別的」身分!昔日上帝要在子民中行「奇妙的事」,把他們分別為聖歸於祂,並針對著他們拜金牛犢的過犯吩咐他們日後要怎樣活出分別為聖、與上帝子民相稱的身分。換句話說,「分別為聖」並非單方面是上帝的工作,也是屬祂子民的責任和義務。事實上,「奇妙的事」(分別為聖的工作)並非單數而是複數的,這提醒我們經歷主的拯救、被分別為聖屬於祂,這並非一次性就能完成的工作,我們必須時刻警醒、立志努力去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不再只用屬世的想法來行事、要以聖經的教導和屬靈的價值觀來作決定等等。這「奇妙的事」既是上帝的作為,也是我們信靠主時應有的生命表現、配合主的心意而活的人生道路,好讓世人能夠從我們的不配但又奇妙的生命中去認識上帝、看見祂的榮耀!求聖靈提醒我們應當如何度日,如何分配時間和好好珍惜在世的日子去為主而活,立志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但願我們每個信徒都願意讓上帝在我們生命中行出「奇妙的事」,真正成為上帝的子民和產業,最終可承受祂所賜給我們的應許地!阿們。

 


[1] 19:24記載當時亞倫也一起上來,而24:9則記載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2]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Philadelphia), 217.

[3] 有關「到天父那裏」的經文可參約14:6、來4:16、10:19-23;而有關「耶書亞(耶穌)是中保」的經文可參提前2:5、來7:22、8:6、9:15、12:24、約一2:1等。

[4] 參太26:28、可14:24、路22:20、林前11:25、來9:15、20、12:24。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2:15-33:23、撒下22:10-33: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1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2:15-33:23、撒下22:10-33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摔碎法版 by James Tissot (1836 – 1902) in 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出32:15-33:23)是關於摩西懲罰拜金牛犢的子民,以及求上帝親自帶領子民往應許之地。試討論:

1. 摩西怎樣以他與上帝的關係,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2. 上帝對摩西的回應讓我們看見上帝悅納怎樣的代求?

 

32:15-33:23大綱

承接上一段記載摩西在山上領受上帝的法版時,山下的子民卻造了金牛犢及敬拜它,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上帝本欲把子民除滅,另外興起摩西成為大國取而代之,但因著摩西的求情而沒有即時降災給子民,但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已破壞。今段經文就記載摩西下山處理金牛犢事件所引起的後果,經文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摩西摔碎法版及殺拜偶像者(32:15-35)

2. 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離開西奈山(33:1-6)

3. 摩西的會幕(33:7-11)

4. 摩西要求上帝同行(33:12-23)

 

摩西摔碎法版及殺拜偶像者(32:15-35

出32:15 摩西轉身下山,手裏拿著兩塊法版。這版的兩面都寫著字,正面背面都有字。

出32:16 版是上帝的工作,字是上帝寫的字,刻在版上。

出32:17 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裏有戰爭的聲音。」

出32:18 摩西說:「這不是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打敗仗的聲音,我聽見的是歌唱的聲音。」

出32:19 摩西走近營前,看見牛犢,又看見人在跳舞,就發烈怒,把兩塊版從手中扔到山下摔碎了。

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焦點就是那兩塊法版,它的正面和背面都寫著字,意味著它已經寫滿了字,沒有人能再在上面寫字,又強調它是「上帝的工作,是上帝寫的字」,都是要指出它完全來自上帝,是神聖的、獨一的。法版所寫的是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是祂與子民立約的內容,是上帝吩咐摩西要去教導子民遵守的(24:12)。當摩西下山看見子民在拜金牛犢時,就確定他們已經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因為不論他們造金牛犢出來是把它當作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又或是把它當作別的偶像,都是違背了十誡的第一和第二誡 (20:20-24),而摩西把兩塊版摔碎就如同是現今的人把契約撕碎,代表上帝與子民之間所立的約已毀掉。

出32:20 他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出32:21 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做了甚麼呢?你竟使他們陷入大罪中!」

出32:22 亞倫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

出32:23 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

出32:24 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就出來了。」

出32:25 摩西見百姓放肆,因亞倫縱容他們,使這事成了敵人的笑柄,

摩西首先要找出罪魁禍首並作懲罰,他命令人去做四個動作:「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得粉碎,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32:20)在《申命記》關於這事的平行經文裏,提到摩西「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申9:21)指出金牛犢的灰塵是撒在溪水裏,意味著所有以色列人都要喝。《塔木德》經(b.Abodah Zarah 44a)認為這做法跟《民數記》5:12-31的〈疑妻行淫〉條例相似,原因之一是當中有很多元素是相同的(在水中混和一些被詛咒過的灰,要那可能對丈夫不忠的妻子喝),原因之二是兩者都是針對姦淫的罪(在《聖經》裏,拜偶像往往比喻作犯姦淫)[1]。這條例的特別之處是上帝會親自作審判,並向人顯明喝「苦水」的人是否有犯姦淫。而從之後的經文說有三千人因這事而被殺(32:28)也支持《塔木德》經對此的看法,大概是那三千人在喝了水之後有不尋常的反應,以致摩西知道他們犯了拜偶像甚至是淫亂的罪[2]

接著摩西向亞倫興師問罪,但亞倫並不承認自己有錯,反而把責任推卸在百姓身上,他說百姓是向惡的,他只不過說了一句:「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然後把百姓交給他的金環扔在火中,那牛犢就出來了(32:24)。讀者從上一段經文就知道亞倫在這事上的參與又豈止這些,他做了一個模子,把百姓交出來的金環鑄成一頭牛犢,又在牛犢面前築壇,並且宣告:「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32:4-5)這就等同是把那牛犢當作是耶和華。經文雖然沒有記載摩西對亞倫這番言辭的反應,只說「摩西見百姓放肆,因亞倫縱容他們……」(32:25)但足以說明亞倫在這事上責無旁貸(另參申9:20)。亞倫這番言辭除了反映他為了自保而不惜扭曲事實之外,他更把自己與百姓劃清界線,完全沒有作為領袖的那份承擔,這與之後摩西把自己與百姓連在一起,多番在上帝面前為百姓代求,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

出32:26 就站在營門前,說:「凡屬耶和華的人,都到我這裏來!」於是利未人都聚集到他那裏。

出32:27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佩在腰間,從這門到那門,來回走遍全營,各人要殺自己的弟兄、鄰舍和親人。』」

出32:28 利未人遵照摩西的話做了。那一天百姓中倒下的約有三千人。

出32:29 摩西說:「今天你們要奉獻自己來事奉耶和華,因為各人犧牲自己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今天賜福給你們。」

這段描述摩西要殺掉那些犯了拜偶像的罪的人,他在營門前呼召,說:「凡屬耶和華的人,都到我這裏來!」但只有利未人(也就是摩西和亞倫所屬的支派)聚集到他那裏。於是摩西吩咐他們去執行這個任務,特別強調即使那些是他們的摯親,都不能放過,這是一個不容易的任務,需要他們在履行職責時,不能有半點私心或包庇,否則就會影響整個群體的利益,而最後他們都做到了,當日被殺的有三千人,而這事也確立了利未人的祭司職份。摩西的這句話:「今天你們要奉獻自己來事奉耶和華,……」(32:29)當中「你們要奉獻自己」在原文的直譯是「放在你們手中」(參NET Bible 註釋),描繪出他們手裏放有祭物的圖畫,這跟之前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授職禮時的用語相似:「……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29:9;原文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這段經文既指出祭司是一班被分別出來、專為上帝服役的群體,也是一份需要放下自我、付上代價的職份。

出32:30 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裏去,或許可以為你們贖罪。」

出32:31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造了金的神明。

出32:32 現在,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

出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出32: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出32:35 耶和華降災與百姓,因為他們和亞倫一起造了牛犢。

上一段記載到摩西在山上為子民求情,僅僅阻止了上帝把所有子民即時除滅,現在縱然摩西把當中拜偶像的三千人殺掉,也並不代表上帝會赦免子民造金牛犢的罪並再次悅納他們,故此摩西為這事著急,決定再回到上帝那裏,希望能為子民贖罪。他對上帝說:「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32:32)[3]在古代近東,特別是美索不達米亞一帶的社會,都存在著一種觀念,就是神明會把人類的行為記錄在冊子上,這冊子一般分為兩類,分別是「命運冊」或「生命冊」[4],摩西這裏指的應該是後者。言下之意,摩西願意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但上帝的回覆是:「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32:33)指出人若得罪了上帝,那後果就只能由他本人來承擔,沒有人能以自己的性命去贖別人的性命,即使摩西是一位被上帝所重用的人也不能。

接著32:34-35記載上帝吩咐摩西起行,帶領百姓到祂所指示的地方,祂會派使者在他們前面引路。上帝之前也曾提到祂要差遣使者在子民前面(23:20-22),但在那裏提到這位使者時,是說他要保護子民並為子民打敗敵人,但這裏再次提到使者,則是帶著上帝要懲罰子民的意思,因為上帝將不會親自帶領子民。言下之意,上帝本來要子民建造會幕,好讓祂住在子民中間的這計劃也不用進行了,原因之一,當法版已被摔碎,那用作放法版的約櫃已無物可放,而上帝也不會臨到約櫃上面的施恩座與子民說話,所以整個會幕已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原因之二,上帝仍未赦免子民造金牛犢的罪(32:34),這罪使上帝與子民之間有阻隔,以致上帝不會藉著會幕住在他們中間。上帝之所以不再親自帶領子民前行,可以說是在回應子民決意造一個神明在他們前面引路(32:1),之前是子民拒絕了上帝作他們的帶領,現在上帝就「順應」他們的心意,不再帶領他們了。這讓我們看見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已經破壞,而接著的經文就讓我們看見摩西怎樣為修補這關係而努力。

 

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離開西奈山(33:1-6

出3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去,離開這裏,你和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百姓要上到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之地去;我曾對他們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出33:2 我要差遣使者在你前面,把迦南人、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趕出

出33:3 那流奶與蜜之地。但我不與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免得我在路上把你們滅絕。」

出33:4 百姓一聽見這壞的信息,他們就悲哀,沒有人佩戴首飾。

出33: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對以色列人說:『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在你們中間一起上去,只一瞬間,就必把你們滅絕。現在把你們身上的首飾摘下來,我好知道該怎樣處置你們。』」

出33:6 以色列人離開何烈山以後,就把身上的首飾摘下來。

以色列民造金牛犢這事,很明顯是違背了他們與上帝所立的約,本不配再承受約裏的那應許之地,但上帝因著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仍把那地賜給他們的後裔。上帝現在吩咐摩西離開西奈山前往迦南地,祂會差遣使者在他們前面把那地的人趕走,自己卻不會與他們同去。如上所述,原因是子民的罪破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但這裏再敘述了另一個原因,上帝兩次說子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33:3、5),祂不與子民同去其實是免得祂在路上時,會一瞬間把他們滅絕,言下之意,上帝顧念他們,不想親手滅絕他們。當子民知道上帝不與他們同去就悲哀,不再佩戴首飾,這應該是與他們曾用首飾(耳環)來造金牛犢有關,而上帝也是這樣吩咐他們把首飾摘下。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這邊廂是上帝仍然信實於祂與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民,那邊廂是子民為造金牛犢的罪而悔過,那麼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是否已無法修補?接著的經文給了我們答案,當中關鍵的人物就是摩西。

 

摩西的會幕(33:7-11

出33:7 摩西拿一個帳棚(אֹ֜הֶל ’ohel)支搭在營外,離營有一段距離,他稱這帳棚為會幕(א֣הֶל מוֹעֵ֑ד’ohel mo‘ed)。凡求問耶和華的,就到營外的會幕那裏去。

出33:8 當摩西出營到會幕去的時候,百姓就都起來,各人站在自己帳棚的門口,望著摩西,直到他進了會幕。

出33:9 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就降下來,停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就與摩西說話。

出33:10 眾百姓看見雲柱停在會幕的門前,就都起來,各人在自己帳棚的門口下拜。

出33:11 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摩西回到營裏去,他的年輕助手嫩的兒子約書亞卻沒有離開會幕。

造金牛犢的罪造成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阻隔,以致上帝不再親臨子民的營中,於是摩西在營外搭了一個帳棚(הָאֹ֜הֶל ’ohel),稱之為「會幕」(א֣הֶל מוֹעֵ֑ד’ohel mo‘ed),這會幕有別於後來以色列民為上帝建造的那個「帳幕」(מִּשְׁכָּ֔ן mishkān )(25:9)。每當摩西出營往這會幕時,百姓就各在自己的帳棚門口站立,當摩西進會幕時,上帝的雲柱就降在會幕門前,與摩西說話,這時百姓就各在自己的帳棚門口下拜。這段經文一方面突顯出上帝不直接在子民中間,而以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傳話給子民,另一方面又突顯出摩西那非一般的地位,因為按照古代近東的觀念,沒有人可以看見神的面而又能存活(參3:6),然而摩西卻不單能與上帝面對面說話,其親密程度更有如是朋友在說話。這段的最後一節提到當摩西回到營裏去時,約書亞(而不是祭司)就會守著會幕,大概是防範有人誤闖,為自己招禍。摩西這個在營外的「會幕」看似取代了那個本來要建造在營中的上帝的「帳幕」,上帝現在接納以這種間接的方式「帶領子民」往應許之地,但摩西知道這其實並不是上帝本來的心意,而接著的經文就是關於摩西怎樣為百姓代求,希望上帝能回心轉意。

 

摩西要求上帝同行(33:12-23

出33:12 摩西對耶和華說:「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יָדַע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

出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יָדַע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出33:14 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

出33:15 摩西說:「你若不親自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裏領上去。

出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出33:1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摩西先引述上帝說過的話:「將這百姓領上去」,然後說上帝還未說明祂要差派誰,其實是在暗示:「既然祢還未決定差派誰,可否由祢親自去?」之後摩西再引述上帝曾說過:「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既然如此,摩西現在就求上帝親自把祂的道指示他,而不是由那個使者,最後摩西求上帝顧念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對於摩西的請求,上帝應允說:「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33:14)但上帝說這是因著摩西的緣故,對以色列民隻字不提。摩西知道上帝仍未赦免子民,於是把自己與百姓連在一起,兩次用「我和你的百姓」(33:16)去請求上帝讓百姓也能在上帝眼前蒙恩,而唯一的途徑就是上帝親自與他們同去,好叫人得知以色列民與地上的萬民是有分別的(33:16)。上帝再次應允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意味著上帝會因摩西的緣故,讓以色列民在祂眼前蒙恩,上帝會與子民同去。

出33:18 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出33:19 耶和華說:「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טוּבִי֙),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21 耶和華說:「看哪,靠近我這裏有個地方,你可以站在這磐石上。

出33:22 當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掌遮掩你,等我過去,

出33:23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可以看見我的背,卻看不到我的面。」

摩西請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既是想更深的認識上帝,也是希望知道怎樣去榮耀上帝,把上帝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上帝的回答是:「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33:19)上帝說祂要顯示祂的「美善」(טוּב tuv),猶太學者指出這個詞語與立約有關,因為在古代近東的條約,在結尾時都會用「美善」(טוּב tuv)這個法律術語,寓意立約雙方有著一份友好和睦的關係。[5]而接著上帝說祂要在摩西面前「經過」,也使人聯想到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也是從「肉塊中經過」(創15:17),這些都是在暗示上帝會與子民再次立約。而上帝說祂要在摩西面前宣告祂的名,正因為這名字包含著祂那憐憫和公義的屬性(34:6;在下一段經文有更多敘述),也與摩西請求祂赦免百姓是有關的。上帝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是在說明祂會按著祂的性情及主權去恩待和憐憫以色列民,也意味著祂答允了摩西的請求,讓百姓也能在祂的眼前蒙恩。上帝又願意向摩西顯出祂的榮耀,但說明摩西不能見祂的面,否則不能存活。上帝會讓摩西看見祂部分的榮耀,而不是全部,但這已反映出摩西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再被提升,這與上帝之後藉著摩西再與子民立約以及讓子民建會幕是息息相關的。

 

《先知書選段》撒下22:10-3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撒下22:10 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黑雲在他腳下。

撒下22:11 他乘坐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密雲為四圍的行宮。

撒下22:13 因他發出光輝,火炭都燒著了。

撒下22:14 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撒下22:15 他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發出閃電,擊潰他們。

撒下22:16 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顯現,大地的根基也暴露。

撒下22:17 他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撒下22:18 他救我脫離我的強敵,脫離那些恨我的人,因為他們比我強盛。

撒下22:19 我遭遇災難的日子,他們來攻擊我;但耶和華是我的倚靠。

撒下22:20 他領我到寬闊之處,他救拔我,因他喜愛我。

撒下22:21 耶和華必按我的公義報答我,按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

撒下22:22 因為我遵守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撒下22:23 他的一切典章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

撒下22:24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持守自己遠離罪孽。

撒下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在他眼前按我的清潔賞賜我。

撒下22:26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善待他;

撒下22:27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歪曲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撒下22:28 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但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們降卑。

撒下22:29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燈;耶和華必照明我的黑暗。

撒下22:30 我藉著你衝入敵軍,藉著我的上帝跳過城牆。

撒下22:31 至於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純淨的。凡投靠他的,他就作他們的盾牌。

撒下22:32 除了耶和華,誰是上帝呢?除了我們的上帝,誰是磐石呢?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堅固的保障,他為我開完全的路。

今段經文是在《撒母耳記下》大綱裏的最後一段(21-24章)[6],是大衛當政時的一個附錄,當中包含一個倒影結構:

A. 饑荒

B. 勇士名單

C. 大衛頌歌及最後之言

B’. 勇士名單

A’. 瘟疫

這結構的中間部分(C)就是今段經文的所在,是大衛的一篇頌歌,這首頌歌的第一節是它的標題:「當耶和華救大衛脫離所有仇敵和掃羅之手的日子,他用這詩的歌詞向耶和華說話。」說明了大衛經歷過耶和華的拯救之後而向上帝感恩。今段經文大致可分作三段,當中的重點如下:

1. 上帝的怒氣發動,祂親自降臨,風雲為祂的僕役,天地都要震動(撒下22:10-16)

2. 上帝以大能施行拯救,按義人當得的去賞賜他(撒下22:17-25 )

3. 人要認識上帝的性情,祂會按人的行為去報應人,呼籲人要倚靠上帝(撒下22:26-33)

 

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兩個較為突出的共同主題,分別是:上帝的臨在以及祂會按人所當得的去對待人,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32:15-33:23

撒下22:10-33

1.     上帝親自降臨,經文用擬人法去描述祂的行動,情境是可敬可畏的: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22 當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掌遮掩你,等我過去,

出33:23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可以看見我的背,卻看不到我的面。」

撒下22:10 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黑雲在他腳下。

撒下22:11 他乘坐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密雲為四圍的行宮

撒下22:13 因他發出光輝,火炭都燒著了

撒下22:14 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撒下22:15 他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發出閃電,擊潰他們。

撒下22:16 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顯現,大地的根基也暴露

2.     上帝按人所當得的去對待人,祂以自己的主權去向人作懲罰或施憐憫

出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出32: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出33:19 耶和華說:「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撒下22:26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善待他

撒下22:27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歪曲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此外,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字眼,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共同字眼

32:15-33:23

撒下22:10-33

路/道

דֶּרֶךְ derekh

出33:3 那流奶與蜜之地。但我不與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免得我在路(דֶּרֶךְ上把你們滅絕。」

出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דֶּרֶךְ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撒下22:22 因為我遵守耶和華的道(דֶּרֶךְ,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撒下22:31 至於上帝,他的道(דֶּרֶךְ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純淨的。凡投靠他的,他就作他們的盾牌。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堅固的保障,他為我開完全的路(דֶּרֶךְ

在~眼前

עֵינַיִם בְּ

出 33:12 摩西對耶和華說:「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

出 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出 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出 33:1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撒下 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在他眼前按我的清潔賞賜我。

 

摩西怎樣以他與上帝的關係,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今段經文描述摩西為子民向上帝作出三次請求,我們會從他請求的內容和上帝的回應,去看看摩西怎樣站在子民的前面,請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以色列民造金牛犢這事大大的得罪了上帝,以致上帝發怒甚至要把他們全部滅絕,另興起摩西成為大國取而代之,只是因著摩西的求情而沒有執行,可見摩西的屬靈生命以至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都遠高於百姓,他在上帝眼前是蒙恩的,但摩西卻沒有以這特別的身份去為自己謀好處,而是代子民到上帝面前請求,希望能修復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讓上帝再次與子民同行。

摩西首先請求上帝赦免子民的罪,他願意付上自己的性命為代價去贖子民的罪,但上帝說祂會追討人自己所犯的罪,別人不能代贖,上帝會在祂所定的時候,向犯罪的人施行懲罰。上帝既沒有取走摩西的性命,也沒有即時懲罰子民,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寬容,這也給了摩西機會繼續代求。

然後摩西請求上帝親自帶領子民,而不是差派一個使者帶領他們,他又求上帝能顧念以色列民是祂的百姓。摩西以自己在上帝眼前蒙恩的這個「優勢」去求上帝,這就好比一個家庭中有兩兄弟,弟弟因為頑劣闖下彌天大禍,父母生氣至極,打算不再管他,找個長輩代替自己照顧他便罷了,當父母在盛怒之際,只有哥哥能去到父母面前為弟弟求情,哥哥請求父母看在自己與弟弟有骨肉之情的份上,原諒弟弟,並接納弟弟如同接納他一樣,畢竟弟弟也是父母的親兒子啊。摩西這個請求上帝答應了,上帝說祂會親自去,而不是差派使者代替祂,上帝雖然沒有提到祂已完全赦免子民,但這已經是邁向修復上帝與子民之間關係的重要一步。

最後摩西請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表面上看這像是他個人的請求,但從經文的脈絡去理解,摩西應該仍然是在為子民求上帝的赦免,他仍然以自己在上帝眼前蒙恩的這個特殊位置,去代表子民向上帝請求。承接著他之前求上帝:1)將祂的指示他;2)使他可以認識祂;現在再求上帝 3)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都是希望為子民造金牛犢這事上所犯的罪作補救,因為當子民在山下造金牛犢時,上帝對他們的責備是:「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不行上帝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不認識上帝),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歸給祂)』」(32:8)也就是說,摩西雖然都是在用「我」去求,其實這些請求都是為了子民,希望子民以後不要重蹈覆轍,能走在上帝所吩咐的道上,能更深認識上帝,也能知道怎樣去榮耀上帝,這些請求都是最正面和最有效的途徑讓子民不再犯拜偶像的罪,要讓子民保守自己分別為聖、屬於上帝的這身份,以至上帝喜悅住在他們的中間。

 

上帝對摩西的回應讓我們看見上帝悅納怎樣的代求?

雖然摩西請求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被上帝拒絕,但摩西求上帝親自與子同去卻是蒙上帝應允。箇中的原因大概可以歸納為:

1) 摩西是一個忠於上帝,也忠於子民的領袖,就如《希伯來書》3:2所說:「他向指派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向上帝的全家盡忠一樣。」上帝讓摩西在祂的眼前蒙恩,是要藉著他去帶領子民進入祂的應許之地。當子民得罪上帝,幾乎失去了上帝的應許,摩西就站在子民的前面,到上帝那裏為他們代求,他不但願意以自己性命換取上帝赦免子民,又把自己與子民連在一起,請求上帝讓子民在祂眼前蒙恩,就如同他在上帝眼前蒙恩一樣。而上帝也說明祂願意親自與子民同去的確是因為摩西在祂的眼前蒙恩。

2) 摩西是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摩西之前在山上四十晝夜,從上帝那裏領受建造會幕的指示,他很清楚知道上帝的心意是要住在子民中間,所以他是按著上帝的心意請求上帝親自與他們同去,因為只有上帝在他們中間,才能真的使人知道以色列民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這也正是上帝的心意(19:5)。當摩西的請求與上帝的心意一致時,上帝就願意應允。

 

結語: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

從《出埃及記》第3章記載上帝呼召摩西到今段經文,摩西一直是子民中的重要領袖,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作子民與上帝立約的中保,又肩負把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教導他們的責任,今段經文更讓我們看見摩西是子民的代求者,他不惜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就如同是一個牧人為保護自己的羊群而不惜冒生命危險,這與昔日上帝呼召摩西去帶領子民出埃及時,他那份諸多推搪的表現已不可同日而語。雖然上帝拒絕摩西以性命為子民贖罪,但摩西這份希望上帝赦免子民的罪的迫切心腸,使我們聯想到主耶書亞(耶穌)曾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主耶書亞也是因著愛人而願意犧牲自己去為世人贖罪,只有他能以無罪的生命去背負世人的罪,成為一個完美的贖罪祭為上帝悅納,叫每一個信他的人得以從罪的捆綁中得著拯救。

以色列民雖然已經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又與上帝立了約,但他們的心思意念仍未擺脫埃及人那種拜偶像的文化,以致造了金牛犢,把它當作上帝來跪拜,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褻瀆了上帝的名,玷污了自己屬於上帝的聖潔身份,以致上帝不願意在子民中間。摩西知道上帝顧念這班子民,也信實於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子民,於是摩西情詞迫切的代求,請求上帝回心轉意,再次與子民同在,可見摩西作為立約的中保,他的角色並不是終止在立約儀式完結的那一刻,而是繼續擔當著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他非常著緊子民與上帝的關係,所以當子民犯罪,導致他們與上帝有阻隔,摩西就請求上帝施憐憫,重新接納子民。而主耶書亞復活升天之後,現今已在上帝的右邊,也同樣成為信徒的代求者(羅8:34),就像他在受難前為彼得禱告一樣(路22:32),要叫他的信徒不致於因軟弱而跌倒,能在信仰的路上站穩,得著上帝呼召我們時要賜給我們的屬靈產業。

《聖經》裏有很多上帝所使用的僕人,例如:以斯拉(拉10:6)、耶利米(耶9:1)、但以理(但9:2-4),都是子民的代禱者,當子民因犯罪而與上帝有阻隔時,他們就懇切地為子民禱告。這值得我們反思,自己是否著緊信仰群體與上帝的關係,當看見有肢體因軟弱而跌倒,甚至是犯罪沉淪時,會否有摩西和耶書亞一樣的心腸,為他們在上帝面前禱告代求,求上主施恩憐憫,叫他們不致在信仰上繼續失腳,能回轉悔改,以致在主裏再次蒙上帝悅納?盼望今段經文成為我們的提醒,要知道我們各人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既是互為肢體,就好應彼此建立扶持,也為有需要的肢體代求,好叫我們每一個的生命都蒙主悅納,叫上帝能得著祂當得的榮耀。最後,以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26 的教導,彼此勸勉。

林前12:26「假如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假如一個肢體得光榮,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Exodus. (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Philadelphia, 1991), 207。

[2] 出32:6 的「吃喝」指狂歡作樂(32:19),「玩耍」原文可指性事,暗示當時可能出現淫亂的行為。當日異教儀式大都滲有淫褻敗德之事,埃及人的祭祀儀式也不例外,以色列人加以模仿。(參出32:6註腳,《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

[3] 在《申命記》9:17-25記載關於這事的平行經文裏,有提及摩西因為子民惹上帝發怒,於是「就像從前一樣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沒有喝水。」(申9:25)這四十晝夜的禁食估計是摩西在營外自己所支搭的帳棚裏進行的,他在那裏禁食,向上帝作出這個禱告。參 Depths of the Torah (FFOZ, USA, 2017), 792。

[4]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261.

[5]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 Exodus. 214。

[6] 參本機構網上文章《撒母耳記下》:〈讓主耶書亞作我們一生的王〉https://bmy.org.hk/?p=16958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研經及釋經文章:為何要有信心?

研經及釋經文章:為何要有信心?(作者:瞬霧)

來11:1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新》)

這節有兩個常見的解釋。第一個是:「信心就是所盼望之事的實體,是還看不見之事的明證。」(《環》)這很難明白。比如我盼望基督再來;那是將來一件具體的事,發生於世上,那才是那件事的實體;信心怎會是那件事的實體?第二個常見解釋是:「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現修》)這很合理,是講主觀感受。

原來還有第三個解釋。原文譯作「實體」或「把握」的詞,在古代文件也可以指「產權證書」,例如房契。我如果擁有房契就等於擁有房子,房契保證我擁有房子。因此,這句可以譯作「信心是我們所盼望之事的保證和未見之事的憑據。」(《當聖》)擁有對神的信心就是擁有一個「保證」,保證會得到神將會給信徒的永恆產業[1]

下一節的原文有希臘文γὰρ(gar)「原因是」。為甚麼說「信心」是所望之事的保證?原因是「古時候的人就是因為對上帝有信心,才受到上帝的稱讚。」(來11:2《簡明聖經》)神喜歡、稱許有信心的人,所以必定會按祂的時間和心意去報償他們。因為「沒有信,就不可能蒙神喜悅,……必須……相信祂報償那些尋求祂的人。」(來11:6《中文標準譯本》)信心不是「自動」帶來所信所望的美事;能有這個效果,理由是神喜歡信心,神想要的是人對祂有信心,所以祂必定使他們如願以償,就是得到永恆基業(來9:15)[2]

下文繼續提到神的稱許:「亞伯……藉著這信心,他被神稱許為義人」(11:4《新》);「因著信,以諾……已獲得稱許,討得神喜歡了」(11:5《新漢》)⋯⋯結束這章的時候,11:39說「所有這些人都藉著信心得了稱許」(《環》),讓整章經文首尾呼應,顯示重點,甚至可能是這章的主旨。

我們之所以要對神有信心,主要不因為這是很好的屬靈操練,也不是因為有助渡過難關,而使因為最重要的原因:神喜歡信心!因此聖經表明祂會以永恆裡的報償來鼓勵我們!


[1] Craig R. Koester, Hebrew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 36,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472-73.

[2] Koester, Hebrews,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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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31:1-32:14;賽43:7-21:你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9-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1:1-32:14;賽43:7-2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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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而以色列民就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試比較兩者的不同。

2. 上帝在金牛犢事件中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見出32:9),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是指以色列民哪方面的問題)?

 

31:1-32:14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以建立會幕的工匠是如何被上帝使用,去結束過去幾段有關建造會幕、其器具及相關用品的描述,最後以安息日作為立約記號結束整個西奈山的立約儀式,可是摩西將要預備下山之時,以色列民就在山下造了金牛犢來敬拜,惹上帝發怒,幸得摩西立時為百姓求情,上帝才不致即時降災滅絕他們。從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金牛犢事件引發出往後好幾段《妥拉》經文有關摩西怎樣處理這事的記載,是餘下《出埃及記》經文的重要背景。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31:1-11)

2. 以「守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31:12-18)

3. 造金牛犢(32:1-6)

4. 耶和華要發怒,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32:7-14)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31:1–11

出3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1:2 「你看,我已經題名召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

出31:3 我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出31:4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

出31:5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的工。

出31:6 看哪,我委派(נָתַ֣תִּי I put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

出31:7 就是會幕、法櫃和其上的櫃蓋、會幕中一切的器具、

出31:8 供桌和供桌的器具、純金的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香壇、

出31:9 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與盆座、

出31:10 供祭司職分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

出31:11 以及膏油和聖所用的芬芳的香。他們都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去做。

31:1-11主要介紹負責建造會幕的工匠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怎樣被上帝使用去建造會幕的工程。比撒列屬猶大支派,他的爺爺戶珥(原文的意思可能解作「白色」[1])就是在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中,與亞倫一同托著摩西的手的重要領袖(17:12),之後在摩西上了西奈山時他又與亞倫一同為長老處理訴訟(24:14),可算是當時摩西的助手之一。而比撒列的父親名叫烏利(原文的意思是「我的光」),比撒列的名字原文 בְּצַלְאֵ֛ל  bᵉtsalʾēl 則可解作in the shadow of God、「有上帝的影子」、「在上帝蔭庇之下」等意思,可見經文對比撒列的介紹十分正面。上帝要用祂的靈充滿他,讓他能夠有智慧、聰明、知識和能力按照上帝的心意去設計會幕的物件、用品和衣服,以致實現上帝要在子民中間建立會幕的心意。他的同工亞何利亞伯屬但支派,他的名字原文 אָהֳלִיאָ֞ב ʾoh-lı̂ʾāv 可解作the tent of [divine] father或作「天父的帳棚」,而亞何利亞伯的父親亞希撒抹,其名字原文 אֲחִֽיסָמָךְ֙ ʾăchı̂s̱āmākh可解作「一位支持我的弟兄」,同樣也是十分正面的介紹,經文甚至說他已經很有智慧,而耶和華要再加添給他(31:6)。31:11強調他們都要照耶和華吩咐的一切去作成會幕的工作,可見人被上帝的靈充滿(「聖靈充滿」),最正確的理解是那人能夠有智慧去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作成祂的工!也就是說,「聖靈充滿」並非關乎一些神秘奇幻的經歷或感覺,而是當人願意完全地順服上帝的旨意、渴望上帝得滿足,以至被上帝使用,有能力做到靠自己未必能成的事,最終叫上帝的心意能成就。我們從聖經歷史中也見到不少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物是這樣的(例如:約瑟、七十個長老、多位士師和先知、司提反等等),因此我們不要誤以為「聖靈充滿」是關乎滿足人的肉身需要或個人慾望。另外,值得讀者留意的是「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31:6)這句話,它不但支持上述對「上帝的靈充滿」或「聖靈充滿」的解釋,更指出人若有智慧(就是人敬畏、順服上帝以致被祂的靈充滿),上帝就會越發賜智慧和能力給這人,可見這是一個叫人的屬靈生命不斷提升的循環和進程,並以人先願意順服、樂意聽從上帝的話去行事作為起步點。事實上,主耶書亞(耶穌)也曾說過類似的教導:「凡有的,還要給他,讓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13:12),他在這天國的比喻中所指的,正是關乎人若願意順服上帝的道、渴慕上帝的旨意實現,那人就必能更明白上帝的心意。總的而言,聖靈充滿的原則是人先要有智慧,意思是敬畏上帝、願意順服祂、被上帝的靈引導去「作成祂的工作」,然後那人就能更大經歷上帝的靈的充滿、帶領和使用,以致屬靈生命不斷提升!這是建造會幕工程的原則,上帝要使用那些願意順服祂並有智慧的人去作成祂的工和心意。

 

以「守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31:12–18

出31:12 耶和華對摩西說:

出31:1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שַׁבָּת,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

出31:14 你們要守安息日(שַׁבָּת,以它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被處死;凡在這日做工的,那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出31:15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שַׁבָּת֛וֹן安息(שַׁבָּת)聖日。凡在安息日(שַׁבָּת做工的,必被處死。』

出31:16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שַׁבָּת,世世代代守安息日(שַׁבָּת為永遠的約。

出31:17 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記號,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就安息(שָׁבַ֖ת舒暢。」

出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31:12-18再次記載安息日的條例(之前已經在16、20、23章都分別提過),並強調這是耶和華與子民世世代代的立約記號,好叫遵守的子民能夠從萬民中分別出來[2]。違反安息日的後果十分嚴重,那人要從百姓中被剪除,意思是百姓要用石頭打死那人。而31:17特別重提安息日的典故源自上帝的創造,筆者認為這是要提醒子民兩方面:1)他們要像上帝創造時那樣第七天安息,也就是必須按照上帝所定的時間來行事,跟隨上帝的步伐去作工和停工;2)人若不願意在安息日停工安息,某程度反映那人以為能夠成功或成事,都是靠賴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不明白一切事情最終能成事、在上帝眼中被看為美、且有永恆的意義和價值,其實全在於那位創造天地萬有的上帝而不在於人自己!筆者的意思並非提議人無須努力工作,而是在盡力作工之餘,也必須知道誰在掌權、確立和衡量我們手所作的工。透過守安息日的吩咐,我們能學習與上帝同步,跟隨祂的時間和心意而行,這並非叫人死守律法地單單守著工作和停工的時間,而是要懂得體貼和順服上帝的旨意和步伐,知道與上帝同步和同工的重要性!而對以色列民來說,這更加是他們與上帝立約的記號,不尊重安息日就等於藐視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造金牛犢(32:1–6

出32:1 百姓見摩西遲遲不下山,就聚集到亞倫那裏,對他說:「起來!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

出32:2 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

出32:3 眾百姓就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

出32:4 亞倫從他們手裏接過來,用模子塑造它,把它鑄成一頭牛犢。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出32:5 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亞倫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32:6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樂。

32:1-6記載金牛犢事件的起因源於以色列民未及等到摩西回來,就要自行建造一個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明,作為他們可以敬拜的對象,而亞倫就為他們安排明天用金牛犢「敬拜耶和華」、「向耶和華守節」,當時百姓又獻祭又吃喝玩樂,不亦樂乎。雖然鑄造金牛犢名義上同樣是記念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的耶和華,但這違反早前上帝對以色列民頒布的十誡(十件事)中不可拜偶像、為自己雕刻偶像的第二誡(第二件事)[3],當時上帝頒布十誡後更重複有關不可為祂製造偶像的吩咐(20:22-23)。他們看來早已把多次向耶和華恭敬地承諾的話「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19:8、24:3、24:7) 忘記得一乾二淨,像是從來也沒有經歷和上帝在西奈山立過約一樣。不過,整件事最讓人費解的,莫過於亞倫不但沒有勸阻以色列民自立神明的惡行,反而像是積極地配合他們的想法,去滿足他們想造金牛犢的需要。猶太拉比們對此為亞倫作出多個辯解,主要關乎他因為未能阻止百姓,就唯有盡量減低事情的影響,他盡辦法拖延,希望能趕及摩西回來平息事件。拉比為他說的好話包括:(1)他為子民造金牛犢而不讓子民自己建造(他負責的話就可以慢慢地進行);(2)他吩咐百姓要從他們的妻子及兒女收集金銀(這做法可能會遭到他們的妻子和兒女的不滿和阻撓,導致造金牛犢的延誤);(3)即使造了金牛犢仍不立時慶祝而刻意延至明天才守節(盡量拖延多一天)等等。拉比Rashi更指出經文往後因為已再沒有提及戶珥(比撒列的爺爺)的出現,所以估計當時戶珥因曾極力勸阻百姓而被他們殺掉,亞倫見狀於是馬上想辦法拖延自救,盼望能等到摩西回來以平息洶湧的民情[4]。這些拉比的見解雖然像是在經文沒有記載之處「加油加醋」,但這些看法並非毫無根據,因為後來當亞倫向摩西解釋「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32:22),那時摩西並沒有否認百姓的確有這問題,加上耶和華由此至終並沒有責怪亞倫,甚至祂告訴摩西山下發生了金牛犢事件時也是說「百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32:8),也就是說上帝明白金牛犢並非為亞倫所鑄造。當然,我們不能把拉比的解釋看為經文的一部分,但他們豐富的想像力確實能為經文加添色彩,為亞倫當時莫名其妙的表現作出了合理的解釋,讓我們對當時的情況有更深入的思考。

最後32:6指以色列民違背了耶和華的吩咐卻仍然十分快樂滿足,可見他們要造金牛犢,本身最想達到的目的並非敬拜耶和華上帝,而是透過金牛犢為自己帶來安全感、滿足自己想有一個領袖可跟隨的這個需要。他們不理會真正的領袖是誰、也不介意他們敬拜的對象是否正確,更不用說他們會否關心耶和華的想法和感受。他們最終要敬拜的其實是自己,金牛犢純粹是他們滿足自己的一種途徑和工具而已。可以說,以色列民其實未真正預備好與耶和華立約,讓自己作祂的子民、讓耶和華作他們的上帝,與他們同在和帶領他們前往應許地。

值得一提的是,從上帝在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以至上帝的榮光充滿建成的會幕(24:15-40:38),整段記載的大綱有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見下方)。結構的首尾部份都是關乎建造會幕,而中間的核心部份就是從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金牛犢事件,以及所引發的摩西為子民代求、耶和華寬恕他們並再度帶領他們等記載。明白這個文學結構,能幫助我們掌握作者對事情的鋪排和記載,理解造會幕和造金牛犢兩件事在整卷《出埃及記》裏的位置及其信息。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5:1-3)

D’. 獻禮物給會幕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製作祭司的衣服(36:8-39:2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2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耶和華要發怒,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32:7–14

出32:7 耶和華吩咐摩西:「下去吧,因為你從埃及領上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

出32:8 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出32:9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看哪,他們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出32:10 現在,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滅絕他們,但我要使你成為大國。

出32:11 摩西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1)這百姓是你用大能大力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32:12 2)為甚麼讓埃及人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災禍給他們,在山中把他們殺了,將他們從地上除滅』呢?求你回心轉意,不發你的烈怒,不降災禍給你的百姓。

出32: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3)你曾向他們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要將所應許的這全地賜給你們的後裔,讓他們永遠承受為業。』」

出32:14 於是耶和華改變心意,不把所說的災禍降給他的百姓。

32:7-14記載耶和華告知摩西百姓鑄牛犢來跪拜並對此發怒。耶和華與摩西分享自己的感受,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也就是說金牛犢是他們明知故犯的罪,而並非不小心或無意的過失!耶和華本想滅絕他們,但摩西為百姓求情,以致上帝改變心意,沒有立即降災給他們。摩西在求情時說出三個原因,當中所包含的邏輯如下:1)百姓是上帝用大能帶上來的,言下之意是上帝既然降災懲罰埃及讓他們可離開埃及,現在降災給他們豈不表示「出埃及」一事是上帝的失誤?上帝沒有理由與自己過去所行的自相矛盾;2)降災的話就會在埃及人面前失去本來對上帝的敬重和明白,因為他們會因此誤以為上帝對自己和百姓其實沒有兩樣,分別只是在埃及地祂對付埃及人,離開埃及後祂就對付以色列民,甚至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被滅絕,下場比埃及人更坎坷,所以上帝不應降災;3)上帝曾指著自己向以色列民起誓應許他們能得迦南地,並且後裔繁多,就是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會落空,所以如今降災殺害以色列民豈不是有違上帝的誓言和信實嗎?可以說,摩西的求情並非因為以色列民不值得懲罰,而是上帝不值得因為懲罰子民而失信、失去別人對祂的認識和敬畏。摩西的求情十分成功,因為他是站在上帝的角度、用上帝除公義以外的憐憫性情、並為著上帝的名和榮耀而說的。

 

《先知書選段》賽43:7-21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3: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 

賽43:8 你要將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

賽43: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萬民會合。他們當中誰能說明,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讓他們帶來見證,顯明他們有理,看是否聽見的人會說:「果然是真的。」

賽43:10 你們是我的見證,是我所揀選的僕人,為了要使你們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任何被造的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3:11 我,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賽43: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沒有外族的神明在你們中間。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是上帝。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3:13 自有日子以來,我就是上帝,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的手。我要行事,誰能逆轉呢?

賽43:14 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你們的緣故,我已派遣人到巴比倫去;要使迦勒底人都如難民,坐自己素來宴樂的船下來。

賽43:1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賽43:16 [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使他們仆倒,不再起來,使他們滅沒,好像熄滅之燈火的耶和華如此說:

賽43:18 「你們不要追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賽43:19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賽43:20 野地的走獸要尊敬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尊敬我。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賽43:21 這百姓是我為自己造的,為要述說我的美德。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賽42-55章)[5],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而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主要說明上帝要扭轉子民的景況,他們從前是眼瞎耳聾之民(賽43:8),但耶和華要重新賦予他們新的身分與職能、意義和價值!因為耶和華是那位為了自己的榮耀而樂意創造、塑造和成事的上帝(賽43:7),祂必定拯救以色列民從被擄中回歸,成為那位創造他們的上帝的見證人(賽43:12)。賽43:16-19像回想昔日過紅海出埃及擊敗法老軍兵的記述,表明上帝同樣能以大能拯救以色列民,不但如此,上帝甚至要做一件新事(賽43:19),就是「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像沒有可能的情況都因著上帝的大能而得以實現。祂要帶領百姓脫離被擄的景況(身體與屬靈上),成為上帝親自再造的子民,能夠述說祂的美德。(賽43:21)總的而言,整段《先知書選段》關乎上帝會重新建造和塑造這群被擄回歸的百姓,讓他們有新的使命,就是能見證祂和榮耀祂。下表嘗試列出一些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在原文字眼上平行的關聯:

關聯

《妥拉》出31:1-32:14

《先知書選段》賽43:7-21

做、造(עָשָׂה āsāh

出31:4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לַעֲשׂ֛וֹת各物,

出31:5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לַעֲשׂ֖וֹת各樣的工。

賽43: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עֲשִׂיתִֽי。」

出來

יָצָא yātsāʾ

出32:11 摩西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能大力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הוֹצֵ֙אתָ֙

出32:12 為甚麼讓埃及人說:『他領他們出去(הֽוֹצִיא,是要降災禍給他們,在山中把他們殺了,將他們從地上除滅』呢?求你回心轉意,不發你的烈怒,不降災禍給你的百姓。

賽43:8 你要將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הוֹצִ֥יא

賽43: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מּוֹצִ֥יא,使他們仆倒,不再起來,使他們滅沒,好像熄滅之燈火的耶和華如此說:

道、道路(דֶּרֶךְ derekh

出32:8 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הַדֶּ֙רֶךְ֙,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賽43: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הַדֶּ֙רֶךְ֙,在大水中開路,  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 ⋯⋯

賽43:19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דֶּ֔רֶךְ,在沙漠開江河。

給、賜下、委派(נָתַן nāthan

出31:6 看哪,我委派(נָתַ֣תִּי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נָתַ֣תִּי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

出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וַיִּתֵּ֣ן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出32: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要將所應許的這全地賜給(אֶתֵּן֙你們的後裔,讓他們永遠承受為業。』」

賽43: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萬民會合。他們當中誰能說明,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讓他們帶來(יִתְּנ֤וּ見證,顯明他們有理,⋯⋯

賽43:16 [16-17] 在滄海中開(נּוֹתֵ֥ן道,在大水中開路, 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

賽43:20 野地的走獸要尊敬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尊敬我。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נָתַ֨תִּי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而以色列民就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試比較兩者的不同。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和以色列民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兩者同樣關乎建造,然而明顯地前者是按照著上帝的心意、為祂所喜悅,而後者則是違背上帝、得罪祂、為祂所討厭和震怒的工程。下表嘗試列出兩者的不同:

對照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出31

以色列民委派亞倫(出32

上帝 vs. 以色列民

上帝:要人全然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祂的居所,為要住在子民中間

以色列民: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慾望去建造一個代替上帝的形象,讓自己得滿足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 vs. 亞倫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順服上帝,讓上帝的靈充滿,以致有聰明智慧明白上帝的心意,能全部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會幕及所有的物件

亞倫:在群眾的壓力下,被百姓追求滿足自己的想法和慾望所逼使而成,不但沒有上帝眼中的智慧或聰明,更是違背上帝的心意(十誡或十件事)

會幕 vs. 金牛犢

會幕(和所有的物件):「上帝的同在」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而作成,反映著順服上帝和尊敬祂的心

金牛犢:反映上帝的吩咐和感受可被無視,最重要的並非祂是否喜悅或真正地同在,而是能夠過著開心滿足的信仰生活

獻禮物 vs. 獻金環

獻禮物(見出25:2):按上帝的吩咐去甘心樂意奉獻

收集金環:帶著自己的動機、滿足自己的目的去獻上耳上的金環

透過比較兩者,我們可反省自己是怎樣經營與上帝的關係?我們參與的宗教活動、在當中事奉、所花上的時間、精神以至所建立的人際關係等等,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和慾望嗎?就像金牛犢那樣表面上是敬拜上帝,但實質我們並非想順服祂而只是在利用上帝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我們想建立的是按照上帝心意而造成的會幕,而不是像金牛犢那樣的假耶和華宗教信仰(筆者曾寫過另一篇相關的文章論述金牛犢事件為「仿耶和華信仰」[6]),我們就要學習不再常常求上帝滿足我們的需要,而是在生活中不斷學習為主而活、調整自己的動機和目的去敬拜上帝、以順服祂的教導和帶領為首要,而不是看滿足自己的需要為首要(正如主耶書亞教導門徒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一樣;見太6:33)、時刻願意活出討祂喜悅的生命!造會幕和造金牛犢最終的分別是前者能被上帝大大使用並讓人經歷上帝的同在(這才應該是我們最大的滿足和喜樂);而後者則只是建立一個沒有永恆價值的宗教生活習慣(雖然表明上像可滿足自己的慾望),這不但得罪上帝、惹祂的怒氣,更不能經歷到上帝的同在,甚至隨時面臨上帝的降災,成為可咒詛的人。

 

上帝在金牛犢事件中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見出32:9),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是指以色列民哪方面的問題)?

「硬著頸項」在整卷《出埃及記》裏共出現四次(32:9、33:3、33:5、34:9),全部都環繞著今次的金牛犢事件!CBL原文詞典指這句片語包含了重複地拒絕順服上帝的意思[7]

尼9:16 「『但我們的祖先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徒7:41 那時,他們造了一個牛犢,又拿祭物獻給那像,為自己手所做的工作歡躍。

徒7:51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哪,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徒7:52 先知中有哪一個不是受你們祖宗的迫害呢?他們把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成了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兇手了。

尼希米後來在其書中解釋「硬著頸項」,指這包含了人的自大驕傲(尼9:16)、背叛(尼9:17)和拒絕聽從上帝(尼9:29)等元素。而《使徒行傳》對金牛犢事件的解釋(徒7:41-53),也表示他們不單止是不願意去跟從,更是要「對抗上帝的心意」!也就是明知故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而人之所以會如此堅持要敵擋上帝,筆者認為是因為人心裏有了自己的議程(Agenda)和慾望想要達成,而當這些議程和慾望高過人對上帝的敬畏和順服,人就會不惜得罪上帝也要設法滿足自己。可以說,「硬著頸項」的描述說明當時以色列民沒有真正地讓上帝作上帝,並真心地願意被上帝塑造去成為祂心目中想要的子民。

 

結語:你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

今段《妥拉》的經文結構簡單明快,並明顯地顯示了兩種截然不同、彼此對立的建造工程:一個是被上帝的靈充滿去建造會幕以及當中的物品和器具的人物例子,另一個則是被自己的慾望和惶恐所佔據,一心只想透過造金牛犢去滿足自己需要的工程。雖然上帝期望與祂的子民立約(以安息日為記),但他們看來只有少部分人(例如今次提及的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敬畏和順服上帝,願意被祂使用,被祂的話和聖靈去引導和塑造成為上帝所喜悅的子民。而大部分的以色列民其實仍未準備好進入與上帝立約的關係,以致自行造了金牛犢和節期去進行敬拜,表面上說是敬拜上帝,但實質上與拜偶像無異,他們是在塑造一個自己想要的上帝去滿足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隨著自己的慾望敬拜自己。幸得當時摩西為他們向耶和華求情,才不致上帝立時降災毀滅他們,然而這事件就引發之後好幾章經文有關摩西請求上帝再次帶領他們的記載。金牛犢事件是《出埃及記》後半部記載的一個重要轉捩點,也是《出埃及記》中以色列民的一個最大的污點。當我們比較會幕的建造與金牛犢的建造,不禁提醒我們正在與上帝建立一種怎樣的信仰關係,到底我們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上帝的存在是為要滿足我們的需要,還是我們的存在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榮耀?求聖靈幫助和提醒我們甘願被上帝去塑造我們的生命,為祂建造正確的工程,好讓我們在信仰上所作的一切,都能被上帝使用、有永恆價值、可蒙上帝喜悅,讓更多人也經歷上帝的同在。阿們。

 


[1] 參但7:9;斯1:6、8:15。

[2] 一星期七天的循環未必是以色列民獨有,但守安息日的做法就沒有任何其他民族會如此,所以這能把子民從萬民中分別為聖出來歸於上帝。

[3] 有關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的吩咐,是上帝在西奈山降臨向著以色列民宣講的,見出20:4-6。而對於以色列民造金牛犢來敬拜耶和華是否拜偶像,保羅的話「也不要拜偶像(εἰδωλολάτραι idolaters),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拜過。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樂。』」(林前10:7)清楚說明了造金牛犢是拜偶像的行徑。

[4] Sh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An In-depth Journey into the Weekly Parsha-Shmot (Gefen, Jerusalem 2008), 278-281.

[5]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6] 參本機構的文章 五旬節:從「金牛犢」事件反思現今的基督教信仰

[7]Complete Biblical Library (Hebrew dictionary) entry עֹ֖רֶף ꜥōreph「頸項」一詞的用法解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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