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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聖經》綜覽《申命記》:愛與遵行的生命之路

「安息日研經坊」(2021-2-6)《希伯來聖經》綜覽:《申命記》(筆者:Ada Lui)

圖為摩西眺望應許地, by James Tissot(1862-1902), The Jewish Museum at New York

在《申命記》裏,摩西多次勸告以色列民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並要謹守遵行祂所吩咐的一切話。試討論:耶書亞有哪些教導也指出,人如果愛上帝(耶書亞),就必會遵行上帝的話?

 

簡介《申命記

1. 書名:《申命記》在《希伯來聖經》的書名是 דְּבָרִ֗ים Davarim,這詞取自1:1在原文起首的第二個詞,意思是「話語」【複數】。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稱這書為 deuteronomion﹝由deuteros(第二)和nomos(律法)兩個字組成﹞,意思是「律法二讀」,中譯本以此取名為《申命記》。

2. 作者和成書日期:《申命記》是《摩西五經》的第五卷,也是最後的一部分,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而成書的日期估計約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1]

3. 內容大綱:《申命記》共有34章,內容主要記載摩西在離世前對第二代以色列民的講論,並可大致分為四個部分,筆者給各部分定了一個主題:

1. 摩西第一篇講論:引言及回顧(1-4章)

2. 摩西第二篇講論:愛與遵守(5-28章)

3. 摩西第三篇講論:在應許地作見證(29-30章)

4. 摩西的預言、祝福及離世(31-34章)

 

《申命記》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申命記》這卷書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首先,在眾多《舊約聖經》中,它是《新約聖經》引用得最多經文的其中一卷書(另外兩卷是《詩篇》和《以賽亞書》);此外,主耶書亞(耶穌)在曠野三次受魔鬼試探時,都是引用《申命記》的經文(參申6:13、16、8:3;太 4:4、7、10);而代表猶太人信仰核心的禱文「聽命誦」(Shema)共有三段,第一及第二段就是申6:4-9 和11:13-21(另外一段是民15:37-41)。

《申命記》的內容雖然大部分是摩西向第二代以色列民重申上帝的律法,但他並不是一字不漏地把上帝的律法重念一遍,而是為子民過去四十年在曠野所經歷的事作總結,並就當中的一些誡命作解釋及補充,為的是要子民不要重蹈覆轍,並勸導子民要在愛裏去遵守上帝的誡命,而這正是這卷書的主題和中心思想。

 

摩西第一篇講論:引言及回顧(1-4章)

第一章的1至8節記載了這卷書的一些背景資料,包括:

時間: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後的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1:3)

地點:約旦河東的曠野,這地是在擊敗了亞摩利王和巴珊王後被以色列民佔據了(1:1、4)

人物:摩西,以色列民(1:1;第二代以色列民)

目的:要子民現在起行去得地為業(1:6-8)

為要預備他們進入迦南地,摩西說了三篇講論,而在第一篇講論(1:9-3:22)中,他先提及以下這幾件事,都是跟上帝應許要賜給他們的那地有關:

1. 摩西按支派選出領袖處理訴訟(1:9-18)

2. 十二探子窺探迦南地後,百姓因懼怕不肯進去(1:19-33)

3. 上帝懲罰第一代子民不得進入應許之地,除了迦勒和約書亞(1:34-40)

4. 百姓不聽從上帝的阻止,強行攻進亞摩利人的地,終告失敗(1:41-46)

5. 三十八年後,上帝就「地」給子民指示,祂沒有賜給子民的是:西珥山(賜給以掃的子孫為業);亞珥和亞捫人的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2:4-23)

6. 祂賜給子民的是: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的地,巴珊王噩的地(2:24-3:11)

7. 從這兩王手上所得之地已分給呂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3:12-22)

由三十八年前第一代的以色列民不肯去得地為業,到後來第二代的以色列民得到約旦河東的地,在在都證明了為他們爭戰的是耶和華(3:22),摩西以此鼓勵子民不要怕,現在就要去得地為業。

然而,摩西告誡子民,他們如果要在上帝的帶領下戰勝迦南人,關鍵是要「聽我所教導你們的律例典章,要遵行,好使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4:1)這些律例典章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它們都是耶和華當日降臨西奈山時親自賜下的,那時子民只聽到聲音,沒看見任何形像,當時那聲音成了現在的律例典章,所以他們必須謹守遵行。摩西指出這些律例典章都是公義的,而當子民遵行時,就會使他們在萬民中成為有智慧的人,因而讓列國都能認識上帝(4:6-8)。

 

摩西第二篇講論:愛與遵守(5-28章)

這是三篇講論中篇幅最長的一篇,摩西把當日所領受而傳給第一代子民的律法,現在重新向第二代子民宣講,他除了覆述上帝的律例典章之外,也加入了他的解釋和補充。筆者就當中的重點分段論述:

一. 重申十誡(5:6-21

我們之前在綜覽《出埃及記》時提及過,「十誡」在原文更準確的翻譯是「十句話」或「十件事」,它的內容像是一份約章,奠定了立約雙方──上帝與子民的關係,而當摩西重述這「十誡」時,其中的第四誡和第十誡與《出埃及記》所載的稍有不同,現以下表論述:

《出埃及記》

《申命記》

【第四誡】出 20:8-11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申 5:12-15 當守安息日為聖日,正如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休息。你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從那裏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

【第十誡】出 20:17 不可貪戀(חָמַד chamad)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חָמַד chamad)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申 5:21 不可貪戀(חָמַד  chamad)你鄰舍的妻子;也不可貪圖(אוה avah你鄰舍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按照《出埃及記》的記載,守安息日的原因是上帝在六日之內創造天地萬物,第七日就安息,所以要記念上帝是創造主;而在《申命記》,守安息日的原因是上帝以大能把子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所以要記念上帝是他們的救贖主。這兩個原因雖然不同,但其實並不相悖,反而是互相補充,因為上帝既是天地萬物的創造主,也是救贖人,使人得安息的主。至於第十誡,按《出埃及記》的記載,先是不可貪戀鄰舍的房屋,然後才是不可貪戀鄰舍的妻子;而在《申命記》,則是先説不可貪戀鄰舍的妻子,然後才說不可貪圖鄰舍的房屋,而貪圖(אוה ’avah)這個字的意思比貪戀(חָמַד chamad)更強烈,不單指貪念,更指有打算佔據。由此可見,摩西在重申上帝的誡命時,是按著子民應該更謹慎的事情排序,以作強調。

 

二. 聽命誦(申6:4-9

申 6:4 以色列啊,你要聽( שְׁמַ֖עshema‘)!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 אֶחָד ’echad)的主。

申 6:5 你要盡心( לְבָבlevav;heart)、盡性( נַפְשְׁךָ֖nefesh ; soul)、盡力(מְאֹד me’od ; very, might)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申 6:6 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心上,

申 6:7 也要殷勤教導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走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吟誦。

申 6:8 要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經匣;

申 6: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和你的城門上。

6:4 在原文是以 שְׁמַ֖ע shema‘ 這個字作開頭的,直譯作「聽命!」,意思是「要聆聽並遵行」,再一次,摩西以子民在西奈山的經歷作前題,指出子民現在要聽的正是上帝在西奈山降臨時說話的聲音,而他們要遵行的正是由那聲音所頒下的律例誡命,這位上帝是獨一的,也是他們惟一的上帝,所以子民要以全部的心思意念、全部的性命、全部的力量和所擁有的東西去愛上帝。他們既要把上帝的話記在心上,也要在坐下、起來、出外、在家都吟誦,並且還要把上帝的話教導兒女,務求把順服上帝的心志傳承給下一代。而當子民這樣行時,他們就成為屬於上帝的一群神聖的子民,也就是上帝從萬民中所分別出來的,特作祂所寶貴的子民。

與上帝立了約,又有了上帝的話語,並不代表子民會凡事順利,反而他們四十年在曠野接受了一連串的考驗,上帝的目的「是要磨煉你,考驗你,為要知道你的心如何,是否願意遵守他的誡命。」(8:2)上帝在他們經歷飢餓時,把天上的嗎哪賜給他們作食物,為的是「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8:3)以致他們在日常生活中時刻都遵行祂的道,也懂得敬畏祂。上帝管教他們如同父親管教兒女一樣,因為他們將來要得為業的應許地與他們現在所處的曠野大相逕庭,那地有河流泉源,也有豐盛的田產,包括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油和蜂蜜(8:7-8),然而那地卻是一個拜偶像的地方,他們會受試探,以為那地的富庶是由於人所拜的偶像所賜,因此他們要學會不偏離上帝,而摩西嚴嚴地囑咐他們切勿隨從外邦人拜偶像。

子民因拜偶像而得罪上帝是有例可尋的,在金牛犢的事件上,子民背棄與上帝所立的約,沒有以上帝為惟一的神,卻為自己造偶像,更妄稱那偶像是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上帝本要滅絕他們,但因著摩西的代求而饒恕了他們,與子民重新立約,經過這件事之後,上帝把利未支派分別出來,讓他們在會幕裏事奉。上帝因為愛他們的列祖,所以依然信實地以他們作自己的子民。上帝既這樣專一的愛他們,子民也應該專一地去回應上帝,摩西勸子民要使自己的心受割禮,不可再硬著頸項(10:16)。割禮是一個以色列民在肉身上的立約記號,藉此表示他們與上帝立了約,現在摩西要子民在心上行割禮,意思是要他們專心愛上帝,不可憑己意而行,以免他們徒有立約的記號,卻沒有活出約的真義。

當子民專心謹守遵行上帝的話,上帝就會在他們所得的地上,按時賜下秋雨和春雨,使地的出產能按時而出,好讓他們得飽足。換言之,他們要把從曠野所學的功課應用到將來所得的那地。在曠野時,上帝把他們所需的糧食從天而降,到了那地之後,他們仍要依靠上帝從天降下雨水,好叫他們的種植有收成;相反,要是他們不守約,轉而去拜別神,上帝就會使天閉塞不下雨,好叫子民知罪並回轉,可見他們在曠野生活的磨鍊,是為了他們將來在迦南地的生活作準備。摩西清晰地指出,守約帶來祝福,背約帶來詛咒,這是兩條截然不同的路,而為要子民謹記並懂得選擇,摩西吩咐他們到了應許之地,就要在基利心山上宣佈祝福,在以巴路山上宣佈詛咒[2]

 

. 上帝的居所,人的敬拜(申12:1-16:17

從上一段的內容我們可以看見,上帝的心意是讓人到祂的應許之地,祂要向人賜福,這早在創世時就已經向人顯明了,但人卻因違背上帝的話而失落了上帝的心意。我們可以從這一段看似是零碎的記載,找到一些與《創世記》2-4章的平行,就是在創世時人怎樣失落了上帝的心意,現在上帝又是怎樣針對人的背約而做的挽回工作(見下表)。

上帝的心意

人失落了上帝的心意(創2-4

上帝做的挽回工作(申12:1-16:17

上帝立一處讓人可以親近祂的地方

上帝在東方的伊甸園栽了一個園子,把人安置在園子裏(創2:8,15)。

上帝會在他們的支派中選擇一處作為立他名的居所,子民要在那裏求問上帝並獻祭。(申12:5-6)。

人要學習行上帝眼中看為好的事

上帝吩咐人: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可以隨意吃,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創2:16-17)

上帝吩咐人可以吃甚麼,不可吃甚麼,要他們學習不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而是必須照耶和華所吩咐和祂眼中看為正的事而行。(申12:14-25)

有聲音試探人偏離上帝的吩咐,這其實是上帝給人的考驗

在園子裏,有蛇的聲音引誘夏娃不去聽從上帝,而亞當又受妻子的聲音所試探(創3:1-6 )。

若有另一些聲音,不論是來自先知或是至親如妻兒子女,要引誘人去事奉所不認識的別神,人都不要跟隨,那其實是上帝給人的考驗(申13:1-6)

人要把自己屬血氣的慾念,放在上帝的吩咐之下

夏娃看那知善惡樹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那樹令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吃,又給亞當吃。(創3:6)

申14章把關於敬拜與飲食的條例並列,是要指出敬拜上帝的真義就是人要把自己屬血氣的傾向,都一一放在上帝的命令之下。

上帝告誡人別被惡念轄制而犯罪,因罪的極致會使人僭越上帝對生命的主權,奪取別人的性命

「罪」這個字第一次在聖經出現,是該隱在獻祭的事上生亞伯的氣,上帝於是告誡他:「你若做得不對,就伏在門前。它想要控制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上帝要該隱抑制怒氣,否則就會被惡念所支配而犯罪。然而該隱沒有聽從,把亞伯殺了,地把亞伯的血接收了,但亞伯的血仍能說話,上帝也聽到了。(創4:10-12)

申15章記載上帝對債的處理,祂為債設了一個期限,每七年一次要免債及釋奴。在聖經裏,債往往比喻為人的罪,上帝為人的負債定了一個期限,到第七年他要從債中(罪中)得釋放。

上帝宣告祂對生命有主權,牲畜中頭生的屬於他,這意味著所有動物都屬於祂。生命是屬於上帝的,即使動物死了,那代表著生命的血,人都不能吃,而是要把血倒在地裏。(申15:19-23)

人犯罪後,怎樣可再見上帝的面

當該隱殺了亞伯,上帝對他的懲罰是他要流離飄蕩在地上,該隱說這意味著他不能見上帝的面。(創4:14,16)

申16:1-17是關於人可以去到上帝那裏見祂的面,上帝吩咐以色列民一年三次要到上帝所定的地方守節:逾越節,七七節,住棚節。

 

. 上帝給人權柄,人要以公義執行上帝的話(申16:18-18:22

上帝是權柄的至高者,祂賦予人權柄去代表祂在地上執行公義,當中以審判官和官長為首,上帝要求他們在判斷時要追求公正(צֶ֥דֶק צֶ֖דֶק; tzedeq tzedeq )(16:20),不可屈枉正直,也不可接受賄賂。其他在地上有權柄的人還有君王、祭司和先知,君王要以上帝的律法去治理百姓,並要抄寫一次律法,表明自己也與子民一樣看重和遵行上帝的話;祭司是沒有產業的,他們要在所居之地事奉上帝,而先知則要代表上帝說話。

 

. 不可殺人(19:1-21:9

當上帝在地上設立了一些職份去代表祂行公義之後,祂首先要人學習怎樣在處理殺人和有人被殺的事上施行公義,這段記載可看為是「不可殺人」(更應譯作「不可謀殺」)這條誡命的擴充版。

1. 設三座庇護城,讓那些不慎殺人的人可以逃避復仇者的追殺(19:1-13)

2. 當斷案時,要有兩三個人作見證才可定人的罪(19:15-21)

3. 與仇敵爭戰之前,要提出和平協議,對方拒絕才可攻打殺敵(20:1-20)

4. 如果有人被殺,要致力查找兇手,不讓流無辜人的血的罪歸到子民中間(21:1-9)

 

六.關於民生的誡命(21:10-25:19

若說上一段是關於不可殺人的誡命,我們大概可看這段經文所載的72條誡命[3]是關於另外的四條誡命:「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做假見證、不可貪心」,所涉的層面包括人際關係(親人至鄰舍)及生活起居(住所財產到買賣交易)。這段經文用了很多 כִּי(Ki)和 אִם(’Im)這兩個連接詞[4],它們的意思是「當」和「如果」,意味著所列舉的都是一些例子,當人實踐時要以個別處境作衡量,從而揣摩當中的原則。猶太拉比把這72條誡命歸納出五個大原則[5],筆者根據其論述整理如下:

1. 因人有向惡及向善的兩個傾向,所以有些誡命是要人勒住向惡的傾向。例子:當人想把美貌的被擄女子娶為妻時,要遵守一連串的條例,目的是要人勒住淫念(21:10-14)。

2. 有些誡命是要起警惕的作用,而未必旨在要人執行。例子:把頑梗忤逆的兒子治死,好警誡人要孝敬父母(21:18-21)。

3. 對別人要有道德責任。例子:建造房屋時,要為別人的生命安全而在屋頂圍上欄杆(22:8)。

4. 要尊重生命,包括動物。例子:要先放走母鳥,才可把雛鳥或鳥蛋取走(22:6-7)。

5. 在判斷事情上,要以上帝的善惡標準作選擇。例子:要用公平的法碼和升斗(25:13-16)。

 

. 入迦南地後要作見證(申 26-28章)

這裏所載的都是他們到了迦南要做的一些宣告或儀式,藉以記念和見證上帝信實的作為,也就是說,藉著子民對上帝的順服和宣認,表明自己就是上帝的見證人,在列國面前作上帝的代表:

1. 當他們到了迦南地時,就要把各種初熟的土產帶到上帝的居所,宣告上帝把他們帶進迦南地(26:1-10)。

2. 每三年取十分一,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視這些為聖物並按上帝的吩咐給他們(26:11-15)。

3. 當他們過了約旦河,要豎立幾塊大石頭並要把律法寫在石頭上,也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石壇,在壇上獻祭(27:1-10)。

4. 此外,他們當中的六個支派要站在基利心山上宣告祝福,另外六個支派就要在以巴路山上宣告詛咒,而百姓都要同聲說阿們(27:11-26)。

這段的結束是摩西再次勸告子民要謹守遵行上帝的一切誡命,他們就會在一切事上都蒙福;相反,要是他們不去遵行上帝的誡命,他們就會在各樣事上招禍,不但農產失收,也會有瘟疫疾病,甚至被敵人攻擊及趕散至他們不認識的國去。

 

摩西第三篇講論:重新立約(29-30章)

摩西向這第二代的子民重申,當年上帝在西奈山與子民所立的約,現在也延伸至在場的每一位,包括領袖、族長、長老、官長、男子、他們的妻子兒女、寄居的,砍柴挑水的人,都在這約裏,所以他們都要遵守在約裏的一切話。要是他們日後因背約而遭禍,他們就要回想並回轉,上帝就必會憐憫他們。最後,摩西呼天喚地的再次警誡子民,指出他們在應許之地能否存活,是關乎他們守約與否:「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已經將生與死,祝福與詛咒,擺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30:19)

 

摩西的預言祝福及離世(31-34章)

這部分像是一個附錄,記載了摩西死前的幾件事:

1. 摩西之接班人(31章):摩西交代了約書亞將接替他,帶領子民進入應許之地;並且,摩西把律法書給了祭司和眾長老。

2. 摩西之歌(32章):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把他對子民的勸告寫成一首歌吟誦給子民聽,好讓他們世世代代能記住。

3. 摩西之祝福(33章):摩西對十二支派的祝福。

4. 摩西之死(34章):摩西登上尼波山,上帝讓他看見將來子民要得之地,之後他就死在摩押地,死時一百二十歲,上帝將他葬在摩押地,但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

 

《申命記》與主耶書亞和《新約聖經》的關聯

《申命記》是《摩西五經》的最後一卷,也可以說是前四卷的註釋,是摩西總結了以色列民在曠野的四十年經歷而整理出的講論、吩咐及提醒,為的是要教導那些將會進入應許地的第二代子民,怎樣與上帝維持一份立約的關係。當中他歸納出一道最重要的誡命,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 6:4-5)而主耶書亞也指出,這是律法中的第一條誡命,也是最大,最重要的誡命(太22:37-38)。其意思顯而易見,因為當人用盡他的全人去愛上帝時,那人就會細心地聆聽上帝的吩咐,也會謹守遵行上帝的吩咐。愛與遵行就像是一個銀子的兩面,不可以切割,有愛就必然會遵守,也惟有遵行才能真正表達人對上帝的愛。

事實上,耶書亞就是一個把「愛與遵行」完全實踐出來的生命,他這樣描述自己來世上的目的:

太 5:17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

太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耶書亞說他要成全並實現律法,所指的並不是某一條律法,而是全部,他是怎樣做到的?讓我們先看「律法」這個字的意思,它的原文是תּוֹרָה  Torah,字根是ירה  yarah,意思是(向著一個目標)「投擲」,引伸出來的意思是「指引」或「教導」;也就是說,律法是上帝給人的指引和教導,而這些指引和教導所要命中的那個目標就是一個按著上帝話語而活的生命。

當耶書亞說他要成全並實現律法,意思是他的整個生命都是按照上帝在《聖經》所載的指引而行。他的生命人能看見,能觸摸,能讓人實際的知道要怎樣活出一個上帝所喜悅的生命。主耶書亞又教導人要聽從及跟隨他,因為人如果跟隨他那樣活,就是在實踐律法中最重要的誡命,在愛裏遵行上帝的話,而這人就必能得著生命。這個聽而遵行上帝話語的教導,就是耶書亞的生命之道,也正是《申命記》的核心信息。

摩西在臨別時多次勸告子民要謹守遵行上帝的律法,因為那些都是由上帝親自傳給他的,他又提到上帝會興起另一位先知像他,那時子民謹記要聽從他(申18:15、18)。到新約時期,摩西所指的另一位先知、那把人須要聽從的聲音終於出現了,就是當耶書亞登山變像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愛的。你們要聽從他!」(太17:5)事實上,耶書亞的登山寶訓,當中就有很多教導是他在摩西律法的基礎下,把律法中上帝的心意解說得更透徹,例如:[6]

太 5:21-22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但是我告訴你們:……

太 5:27-28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但是我告訴你們:……

當他把上帝的律法解明後,他要人照著他的話去行,他以一個建房子的比喻去指出,聽從與不聽從的人將有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

太 7:24 「所以,凡聽了我這些話又去做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太 7:25 風吹,雨打,水沖,撞擊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太 7:26 凡聽了我這些話而不去做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

太 7:27 風吹,雨打,水沖,撞擊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厲害。」

說到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耶書亞其實也在教導相同的東西,只是他以另一個角度去闡明那份全人的愛,就是「捨己」:

太 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太 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著生命。

耶書亞為這份捨己的愛賦予一個形象化的圖畫,就是「背十字架」。從太16:23,我們明白到,背十字架就是去「體貼上帝的心意,而不去體貼人的意思」。主耶書亞要走的,就是一條背十字架的路,他把自己的性命都放下,為的是要遵行上帝的心意。然而,好消息是,這樣捨棄自己生命的人,反而會得著一個不一樣的生命,並且會在死後復活,就像主耶書亞向門徒所應許的。當我們再細想耶書亞的這個應許時,就明白到當日摩西對子民的勸告:「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話。」(申8:3)地上的食物只能讓人的肉身生命活著,但是有另一個生命,一個永恆的屬靈生命,則是要靠著遵行上帝的話才能存活,而這就是耶書亞向我們展示的生命之道。

 

愛與遵行的生命之路

「愛與遵行」是《申命記》的中心思想,也同樣是耶書亞的核心教導,他用生命為這教導作了一個完美示範。耶書亞呼籲人跟從他,並說人如果愛他,就會遵守他的命令:

約 14:15 你們若愛我,就會遵守我的命令。

約 15:10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會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聖經》所說的愛是關乎犧牲的(另參創22),所以愛上帝是關乎人為上帝而放下自己,這既是我們遵行上帝話語的動力和表現,也是讓我們確實知道自己在上帝愛裏的明證。主耶書亞來到世上,不但要成就上帝救贖人的心意,更把律法所指向的那個上帝所喜悅的生命活出來,好讓我們都能跟隨他,凡事只以上帝的心意為念,致力以全人去活一個蒙上帝悅納的生命。昔日摩西向子民的呼籲,要他們選擇一條上帝所賜福的生命之路,同樣地,耶書亞也在呼籲他的門徒去走這條背十字架的路,是一條既要放下生命,又會得著生命的路。就讓我們都回應主的呼召,努力走上這條生命之路吧!


[1] 詳解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2] 這兩座山位於示劍城的左右兩旁,在山頭上可彼此對望。而子民在進入迦南地後,就按照摩西在這裏的吩咐,在山上宣讀律法上祝福和詛咒的話(參書8:30-35)。

[3] 拉比從《摩西五經》裏歸納出613條誡命,當中有72條是關於十誡裏的這四誡。

[4] 在今段經文裏,כִּי Ki(因為、當、如果)和אִם Im(如果)分別出現了50次和8次。

[5] 參 Salkin, Jeffrey K., Parasha‘Ki Tetze’, The JPS B’nai Mitzvah Torah Commentary (JPS Study Bible),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6] 其他例子可參《馬太福音》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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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聖經》綜覽《民數記》:在曠野磨練出上帝的精兵

「安息日研經坊」(2021-1-30)《希伯來聖經》綜覽:《民數記》(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次我們會簡介《民數記》,並思想以下問題:

1. 《民數記》與耶書亞(耶穌)和《新約聖經》有甚麼關聯?

2. 在「曠野」這個主題上,《民數記》對我們有甚麼提醒?(請先閱讀民13-14章)

 

簡介《民數記

1. 書名:《民數記》在《希伯來聖經》中的書名是 בְּמִדְבַּ֥ר Bemidbar,意思是「在曠野」,這是以民1:1的原文第五個字命名的,帶出了這卷書的主題是關於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期間所發生的事情。《民數記》(Numbers)的中英文書名是譯自《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書名Ἀριθμοί Arithmoi,意思是「數字」,此書在耶柔米(Jerome)所譯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Vulgate)中稱為Numeri,而猶太文獻《塔木德》就把這書稱為 הַפְּקוּדִים happequddim[1],意指這是《摩西五經》中一卷記錄人口數點的書。民1章與26章分別記載了以色列人的兩次數點,而這個翻譯突出了「數點」的主題,或許有人認為「數點」在整卷書當中只佔了很少篇幅,因此以「數點」作為書名並未能全面表達這卷書的主題,然而透過兩次數點,也帶出了出埃及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以色列人之間的轉變與成長。

2. 作者和成書日期:《民數記》是《摩西五經》的第四卷,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2]

3. 內容大綱:《民數記》共36章,是《出埃及記》與《利未記》的延續,當中有一些事件和律例跟前兩卷書有重複記述,如摩西豎立會幕、子民發怨言、獻祭條例等。《民數記》主要記載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的第二年到四十年間,上帝信實地帶領子民走曠野的路(西奈曠野、尋的曠野、汛的曠野、巴蘭曠野),但以色列人卻不斷悖逆上帝,並在十二探子的事件中被上帝審判,以致除了迦勒和約書亞之外,一整代人都死在曠野。出埃及四十年後,上帝帶領第二代以色列人重新出發,把他們領到摩押平原,就是進迦南地前的最後一站。《民數記》的體裁非常多元,由數點人口和羅列各類清單(例如族長的奉獻、分戰利品、分地的領袖等)、故事敘述、律法條例等看似不相關的片段集合而成,並且它們在書中交替地出現(例如不同的條例會穿插在不同的故事敘述之中),雖然細看的話可見當中的關聯,但整體而言,這卷書在結構上的複雜性會讓我們較難掌握當中的脈絡。我們可以首先從這卷書的四個地理標記,就是按以色列民在曠野中的路程分段作為框架去入手理解[3]

1. 西奈曠野(1:1-10:10

i. 第一次數點,安營與行軍次序(1:1-2:34)

ii. 職責與條例(3:1-10:10)

2. 從西奈曠野到加底斯(10:11-19:22

i. 發怨言與悖逆(10:11-16:50)

ii. 祭司與利未人的職責與條例(17:1-19:22)

3. 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20:1-22:4

4. 摩押平原(22:5-36:13

i. 巴蘭和巴勒(22:5-25:18)

ii. 第二次數點(26:1-65)

iii. 律例與提示(27:1-30:16)

iv. 征服米甸人(31:1-54)

v. 分地(32:1-36:13)

 

民數記》四個分段的中心思想

1. 西奈曠野(1:1-10:10):建立以上帝為中心的秩序

這卷書一開始就記載了第一次數點,當時以色列人安營在西奈曠野,耶和華吩咐摩西要數點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由此我們知道數點的目的是為了預備子民爭戰,而在這次數點中,二十歲以上的男丁之總人數為603,550人。有兩點我們必須留意,首先,民1:1清楚記載那是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然而,在民7:1記述摩西豎立帳幕的時候,那時是第二年正月初一(見出40:17),而民9:1-3記載子民守逾越節時是第二年正月十四日,由此可見,作者是刻意將較後發生的數點事件放在書卷的開首;第二,民1:2中上帝吩咐「要數點(⋯⋯שְׂא֗וּ אֶת־רֹאשׁ֙)」在原文的意思直譯作「把……的頭抬起」,代表上帝要子民脫離以往埃及奴隸的身分,並重新授予他們一個要為上帝爭戰的身分(1:20),從而突出《民數記》中最重要的主題,就是上帝期望在祂所建立的國度裏(參創12:2),子民的身分(和使命)就是要成為一支軍隊去為祂爭戰。

除了數點外,上帝亦安排了以色列各支派的安營與行軍次序,上帝安排每三個支派為一營,分別安營在會幕的四方,而利未人的營則位於十二支派與會幕的中間,也是分別安營在四方,摩西與亞倫的位置在東邊,即會幕的入口處。這個安營次序突顯了上帝要在曠野這個沒有限制和秩序的地方,在祂的子民當中創造秩序,是一個以會幕(上帝)為中心的秩序。而這部分也包含利未人的數點和職責、有關營內潔淨的條例等,因此以色列人不單在外讓人看來不再是一盤散沙,而是有秩序的耶和華軍隊,在內有關會幕的運作,利未各子孫所負責的崗位,以及營內潔淨的要求等,都叫人曉得上帝要求祂的子民不論內外,從個人到整個群體都要按祂的指示而行,就像行軍者要聽從長官的命令一樣。

在一系列的條例後(5:1-6:21),接著在民6:22-27是我們很熟悉的祭司的祝福,當中提到「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向你仰臉」,就是指願上帝喜悅以色列民的生命,從而賜福、施恩、保護他們、給他們平安。最後6:27提到「他們(亞倫和他兒子)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在原文的意思是「將上帝的名字放在以色列的眾子身上」,說明當以色列人按上帝的吩咐而行,他們不單是蒙上帝喜悅和賜福的一群,而且他們的身上會帶著上帝的名字,表明他們屬於上帝、分享上帝的性情,並且可以作為上帝的代表在地上見證祂。

總括而言,《民數記》第一部分大約十章的經文,講述以色列民雖然仍然停留在西奈曠野未開始前行,然而這部分的重要性是在於上帝如何在開始整個路程之前預備祂的百姓,為他們建立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秩序,教導他們在上帝的營中不論內外都要保持聖潔和順服,而上帝會在一路上引導和記念他們。

2. 從西奈曠野到加底斯(10:11-19:22):上帝的信實與子民的背信

《民數記》的第二部分記述子民離開西奈曠野到加底斯的路程。從民10:11可見他們出發的日子是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他們隨著上帝的雲彩離開西奈曠野。經文提到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面行了三天的路程,為他們尋找安歇的地方,並且日間有耶和華的雲彩在他們上面,可見上帝在路上一直引導和看顧祂的百姓。可是這部分所記錄的大多數事件都是關於以色列民的悖逆和失敗,當中不但子民犯罪(11章),亞倫和米利暗也因嫉妒摩西而犯罪(12章),以色列中的領袖更覬覦祭司的職分而帶頭叛亂,最終地開了裂口將可拉一黨吞噬(16章)。

民13-14章記載了一件非常關鍵的事件,當時百姓來到巴蘭曠野的加低斯,就是應許之地的入口,上帝吩咐每支派要派一個人去窺探迦南地。他們窺探四十天以後就回來,當中十個探子卻報惡信並且在會眾中散佈謠言,以致以色列全會眾都埋怨上帝為何要領他們出埃及,並說要另選一個領袖帶他們回埃及。十二探子當中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有信心能攻取那地,又不斷勸說百姓,然而他們卻聽不進去。因此上帝對他們作出非常嚴厲的懲罰,就是按他們窺探迦南地的四十日,一年抵一日,他們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四十年,直到他們全都在曠野中消滅,被數點的人之中惟有迦勒和約書亞得以存活。原本在四十天以後,他們就不用再在曠野生活,得以進到上帝要賜給他們的美地,然而上帝吩咐他們前行時他們卻不願意,上帝的雲彩也就停住了,不再領他們前行,於是他們一輩子就在曠野中飄流,直到死亡為止。而第一代以色列人在曠野度過的三十八年多之間,除了可拉一黨的叛變之外,沒有多少事被記載下來,可見上帝所不喜悅的那一代,他們的事蹟是如此乏善可陳,人因著對上帝的不信和藐視,就沒有了屬靈的價值,並從上帝的故事中消失。

3. 從加底斯到摩押平原(20:1-22:4):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歷成長

到了民20章已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四十年[4], 因此20:1所說的「以色列全會眾」就有如一個轉捩點,代表新一代的以色列民準備出發進入迦南地。首先20章交代了領袖們的結局,米利暗死在加底斯、亞倫死在何珥山、摩西因在米利巴水的事件上沒有尊上帝為聖而被上帝懲罰不能進迦南地(用杖擊打磐石兩下代替吩咐磐石出水)。而這短短兩章經文多次記錄以色列人起行[5],他們從加底斯出發(20:22),最終到達摩押平原,在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安營(22:1)。驟眼看來一切像是很順利,沒有甚麼波折,然而事實卻是剛好相反,以色列人不但經歷了米利暗和亞倫的死,並且跟第一代以色列人一樣,他們因向上帝發怨言而被懲罰,上帝就派火蛇咬死了他們當中許多人。他們在前行時亦處處不順,以東王不讓他們過境、亞拉得王擄走了一些以色列人以致他們要爭戰、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同樣不讓以色列人過境,又召聚百姓去攻打他們,後來以色列人在兩場戰爭中都得勝並佔領了他們的地,可見他們在整趟路途中克服了不少困難。

第二代以色列人雖然同樣因著缺水和厭惡嗎哪而發怨言,但整體而言,他們跟第一代以色列人著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在對上帝和領袖的態度上,從亞倫死後他們為他舉哀三十天(20:29),可見亞倫在他們心目中的地位非常尊榮,並且他們雖仍會發怨言,但他們亦懂得向上帝和摩西認罪求寬恕(21:5-7);對比第一代以色列人經常違背上帝的指示,不是不肯前進就是擅作主張(見14:41-45),第二代的子民在跟以拉得王一戰中向上帝許願,懂得尋求並聽從上帝的指示(見21:2-3);而他們在作戰的態度上更明顯有別,第一代以色列人因看見敵人強悍就不願爭戰,寧願回埃及,第二代以色列人不論在對亞拉得王、亞摩利王和巴珊王的戰事當中都展現出勇氣,開始具備耶和華軍隊的質素。

4. 摩押平原(22:5-36:13):上帝著緊祂的子民,子民著緊上帝和整個群體

在最後這個大段落,以色列人安營在摩押平原,等待進入迦南地,若說第一個分段(1:1-10:10)是上帝為子民起行作預備,這段就是上帝為他們進入迦南地作最後準備。作者在這部分的開始把鏡頭一轉,從以色列人轉到以色列的敵人身上,並一連四章講述摩押王巴勒因懼怕以色列人,就聘請了一個名叫巴蘭的術士去詛咒他們(22:11)。當中耶和華的使者不但出現阻擋巴蘭,耶和華亦多次向巴蘭顯現,把話放在他口中,以致他所發出的全是祝福的說話,憑此種種可見上帝如此著緊以色列民,並且定意要向他們賜福(24:10)。事實上,摩押王聘請巴蘭詛咒以色列這件事以色列人是毫不知情的,由此可見上帝不單單是在會幕當中,也不僅是透過雲柱去帶領以色列人,祂是在他們的四圍去保護他們,就像父母保護兒女那樣周全。而以色列人卻不爭氣地中了巴蘭的詭計,與摩押和米甸的女子行淫並拜偶像,致使上帝以瘟疫懲罰他們,當中卻有一人得到上帝的稱許,非尼哈看見西緬支派中的領袖心利帶著一個米甸女子進入帳棚,就用槍刺穿了二人,瘟疫就止住了(25:8)。上帝因非尼哈為祂所發的熱心,就把平安的約賜給他,並讓他和他的後裔永遠得到祭司的職任(25:10-13)。

在巴蘭的事件後,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去為以色列人進行第二次數點,上帝再次預備祂的百姓進入迦南地,除了爭戰,這亦有助往後以色列人分配地業的安排。這次數點的總人數為601,730[6],較上次數點減少了1,820人,在《妥拉》中上帝的賜福往往跟生養眾多有關,然而過了四十年他們的人口卻沒有增多,這主要是因著以色列民的悖逆,以致一整代的人死在曠野。然而同時亦看見上帝的憐憫在其中,雖然子民悖逆上帝,但總人數卻沒有因此而大幅遞減。

在整卷《民數記》結束的部分(27:1-36:13)記載了很多不同元素的事件,當中很多是較實務性的安排和吩咐,例如上帝揀選約書亞作摩西的繼承人繼續帶領以色列人、約旦河東支派的安排、列出迦南的地界與選定將來分地的領袖等等,就是在子民即將過河之際,為著他們將來爭戰與分地等作最後準備。而在首尾部分都提及有關屬瑪拿西支派、西羅非哈女兒們的記載,27章指她們因擔心死去的父親沒有兒子繼承產業,他的名就會從族中除掉,因此請求摩西把產業分給她們。耶和華認為她們所說的有理,就吩咐摩西要把她們父親的產業傳給她們。其實西羅非哈女兒們的請求並不是為著自己個人的益處,而是希望父親的名得以在族中保存,而這個請求所說的是有關將來的事,所以亦表明了她們對上帝定必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的信心。及後在36章,瑪拿西的領袖去到摩西面前,指出若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其他支派的人,瑪拿西的產業就會因此而減少,耶和華同樣認為他們有理,於是規定所有繼承產業的女子必須嫁給同支派的人,使各支派得以守住各自的產業。而在書卷結束的時候,就記載了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了同宗族的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成為了子民的榜樣,並且在《民數記》的結尾帶出了一個正面的信息和盼望。

 

《民數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

《民數記》中有不少跟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以下會講述當中五個主要關聯,亦是從《民數記》可見有關耶書亞的預表。

 

《民數記》

主耶書亞的預表

1. 水與磐石

民20:2 會眾沒有水,就聚集反對摩西和亞倫。

民20:7-8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召集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湧出水來,水就會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民20:11 摩西舉起手來,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

約4:13-14 耶穌回答,對她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約7:37-38 ……耶穌站著,喊著說:「人若渴了,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將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林前10: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兩者的關聯: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沒有水喝時,上帝吩咐摩西在會眾眼前吩咐磐石出水,及後有許多水從磐石流出來,讓百姓有水喝去維持他們的生命,讓他們不再乾渴。根據《約翰福音》記載,在耶書亞跟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及後在住棚節的時候,耶書亞指到自己就是活水的源頭,他是救恩的泉源,他所賜的水不但使人永遠不渴,更是直湧到永生。在《哥林多前書》,當保羅提及從前以色列民在曠野喝一樣的靈水時,更直指那磐石就是基督。

2. 被人反對、上帝所揀選的大祭司,為百姓贖罪

民16:1-3 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連同呂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帶了以色列人中的二百五十個領袖,就是有名望、從會眾中選出來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聚集攻擊摩西、亞倫……

民16:47 亞倫照摩西所說的拿了香爐,跑到會眾中。看哪,瘟疫已經在百姓中開始了。他就加上香,為百姓贖罪

民17:5 我所揀選的人,他的杖必發芽。……

民17:8 ……看哪,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芽,長了花苞,開了花,也結出熟的杏子!

可8:31 從此,他教導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三天後復活。

林前15:20 其實,基督已經從死人中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來2:17 所以,他凡事應當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

來5:4-5 沒有人可擅自取得大祭司的尊榮,惟有蒙上帝所選召的才可以,像亞倫一樣。同樣,基督也沒有自取作大祭司的榮耀,而是在乎向他說話的那一位,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

兩者的關聯:可拉與以色列的一眾領袖想僭越祭司的位分,就群起反對亞倫大祭司的身分,及後亞倫拿著香爐去為他們贖罪,上帝藉著亞倫發芽的杖再次確立亞倫的確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在福音書中,主耶書亞同樣被當時的宗教領袖棄絕,最後被殺,這卻成就了上帝的心意,讓主耶書亞為人的罪而作了贖罪祭的祭牲。亞倫的杖本來已沒有生命,但上帝叫它在一夜間恢復生命力,並且結出熟的杏子;而當主在死人中復活時,就成為了初熟的果子,祂的復活和亞倫的杖一樣,都是鐵一般的印證,證明祂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

3. 潔淨與除罪

民19:2-3 「耶和華所吩咐的律法中,其中一條律例這樣說: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頭健康、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的紅母牛牽到你這裏來,交給以利亞撒祭司。他要把牛牽到營外,人就在他面前把牛宰了。

民19:9 一個潔淨的人要收母牛的灰,存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留作除污穢的水之用。這是為除罪用的

民19:11「摸了任何人死屍的,必不潔淨七天。

來9:13-14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以及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的血,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行為,好事奉那位永生的上帝。

來13:12 所以,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

西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卻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兩者的關聯:耶和華吩咐人要將一頭無殘疾、毫無瑕疵的紅母牛牽到營外宰了,然後收集紅母牛的灰去調除污穢水,為除罪之用。除污穢水是用來潔淨那些摸了死屍、人的骨頭、墳墓、或進入有死屍的帳棚的人,所以這是跟死亡有關的潔淨禮儀。紅母牛不是在祭壇上宰的祭牲,是在營外宰的;而耶書亞亦在城門外受苦和被殺,他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就能洗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除去致死的行為,得以脫離死亡的權勢。

4. 因信得生 

民21:6 耶和華派火蛇進入百姓當中去咬他們,於是以色列中死了許多百姓。

民21:9 摩西就造了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約3:14-15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

約12:32-33 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

兩者的關聯:當耶書亞和尼哥底慕說到人必須重生時,就提及摩西在曠野舉蛇的事件,他說「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那是指著他要在十架上受死。在《民數記》中,當銅蛇被舉起來,那些被火蛇咬的人一望銅蛇就可以存活,事實上銅蛇並沒有特別的醫治能力,但卻提醒人所犯的罪,從而叫人懂得謙卑悔改,當人對上帝抱有單純的信心,相信祂的吩咐,一仰望上帝就能經歷拯救和醫治。火蛇本是上帝懲罰子民的工具,而銅蛇卻成了上帝醫治信靠祂的百姓的工具;同樣地,十字架原是刑具,而當耶書亞被釘在十字架後,這十架就被轉化成為救恩的標記,讓願意謙卑悔改的人,可以透過信靠耶書亞從罪中得救。

5. 彌賽亞/以色列王

民24:17-19 我看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見他,卻不在近處。有星出於雅各,有杖從以色列興起,必打破摩押的額頭,必毀壞所有的塞特人。以東將成為產業,西珥將成為它敵人的產業;但以色列卻要得勝有一位出於雅各的,必掌大權,他要除滅城中的倖存者。」

太2:1-2 在希律作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學之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

太2:6『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統治者要從你那裏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兩者的關聯:「星」和「杖」在古代近東有君王的象徵意義,但當時以色列人還未有君王制度,所以明顯在巴蘭的預言詩歌中所說的是指到將來的事,而傳統上認為這是有關彌賽亞的預言。往後在大衛作王時,他帶領以色列擊敗四圍的列國,變得非常強盛,這強化了彌賽亞是君王的觀念。在《馬太福音》中,幾個博學之士從東方追隨他們看見的星來到耶路撒冷,要找猶太人的王,最後他們被那星一直引領到耶書亞所在的地方,他就是眾先知所記的統治者,是牧養上帝子民的彌賽亞,他帶著權柄來赦免人的罪和審判世界(太25:31-46、可2:10、約5:22-27)。

總括以上列表,我們從《民數記》可以明顯見到有關耶書亞的預表,指到他就是生命活水的泉源、是上帝親自揀選的大祭司、他要除去人的罪、潔淨人的內心、使人可以因信得生、並且他就是眾先知所記的彌賽亞,是那位帶領上帝子民得勝的君王。

 

從「曠野」反思《民數記》對我們的提醒

曠野是荒蕪之地,人很難在其中找到賴以為生的水源和糧食,它是一個人沒有辦法操控的環境,當中也存在著不少危險。《申命記》8:15就形容曠野是大而可怕的,並且當中有火蛇、蠍子、是乾旱無水之地,這正正就是《民數記》的故事所發生的場景。因此我們常以曠野來代表艱難和考驗,但同時,曠野的原文 מִדְבָּר midbar也跟「說話」的動詞 מְדַבֵּר medaber相近,因此曠野的另一面,亦代表著上帝與人說話、親近、以及同在之處。這理解讓我們明白為何眾多聖經人物(例如夏甲、摩西、大衛、以利亞等)都在曠野經歷上帝的說話,就連耶書亞也常退到曠野裏去禱告。可見,艱難和考驗在人來看是不好的,但卻能使人更加緊靠上帝、經歷上帝和願意依靠祂的話而活!

那些上帝從埃及拯救出來的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他們的事被記錄下來是為了警戒我們不要重蹈覆轍。(林前10:11)上帝懲罰他們要在曠野四十年,直到他們在曠野中消滅,是源自十二探子的事件。民13章記載十二探子按照上帝的吩咐去窺探迦南地,過了四十天,他們就回來向摩西、亞倫、以及以色列全會眾報告。當中提及了好的地方,就是那地確是流奶與蜜之地,探子們不但如實陳述(13:27-29),還把果子帶回來證明他們所言非虛,然而他們也提到一些不好的地方,就是那地的百姓強悍,城鎮堅固,還有很多不同族群的人住在那裏,這帶來兩種截然不同的反應:1)十個探子和以色列會眾只看到後者,以致前進是艱難和讓人恐懼的;2)迦勒和約書亞卻看重前者,並且這是上帝的吩咐、上帝的計劃和成就上帝的應許的時機。

迦南地是上帝給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但第一代的以色列人竟因懼怕而拒絕進入應許地。上帝懲罰他們,要他們全死在曠野,是因他們的不信,他們眼中所看見的全是困難,不但如此,他們還將困難誇大,他們不信那位一直帶領他們前行的上帝是慈愛(認為上帝領他們出來是要他們倒在刀下)、信實(不信上帝會履行祂的應許)、且有大能的(不信上帝能使他們勝過強悍的迦南人),他們也就不願意付代價往前行,情願走回頭路,回到昔日作奴隸的光景。而迦勒和約書亞之所以跟他們有完全不同的反應,不是因為他們天生樂觀,而是他們對上帝有信心,確信上帝的說話必然成就,他們看見那流奶與蜜之地,知道上帝的應許就在眼前,就聽從上帝的吩咐、毫不猶豫地行上帝所指示的道路,並且他們知道上帝的同在並不等於沒有任何困難,而是因上帝與他們同在,他們足能勝過眼前所有難關。

事實上,窺探迦南地是上帝的吩咐,祂必然知道這十二個探子會看見甚麼,上帝彷彿將應許地的美好與當中的困難都鋪陳在他們眼前,為的是要考驗他們,知道他們的心如何,是否願意遵守祂的誡命(參申8:2)。然而,一整代的人跌倒了,在第一次數點中的六十多萬人,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這二人通過了考驗。總括而言,十個探子和第一代子民雖然都是耶和華編制的軍隊,但他們都沒有打勝屬靈的爭戰,不相信上帝的話必然成就,也不相信只要有上帝的帶領就能成事,他們本來可以成為成就上帝計劃的一員,但他們腦中所想的並不是上帝的話語和國度,以致當看見眼前的艱難和可怕的現實就即時選擇放棄跟隨上帝!

 

耶書亞在曠野四十天受試探

在耶書亞開始事奉之先,那時他在約旦河受了施洗約翰的洗後,就被聖靈引到曠野,四十日受魔鬼的試探。(見太4:1-11、可1:12-13、路4:1-13)魔鬼在曠野三次試探主:1)叫他把石頭變成食物;2)把天下萬國都指給他看,說若耶書亞在牠面前下拜,就把這一切權柄和榮華歸給他;3)最後更扭曲了《詩篇》91:11-12所記的話,叫他從聖殿頂跳下去,使上帝命令祂的使者托住他。當時耶書亞三次引用《妥拉》《申命記》的話去抵擋魔鬼的試探,他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申8:3)、「要拜主──你的上帝,惟獨事奉他」(申6:13)、以及「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申6:16)。

食物和試探主都是以色列民在曠野中經常跌倒的原因,而他們亦曾在曠野拜偶像事奉別神而大大得罪上帝。耶書亞作為上帝的兒子,他以上帝的道去抵擋仇敵一切的試探。從前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經歷了許多失敗,在試探中屢次跌倒,而耶書亞在還未開始傳道時,先親身示範一個怎樣的生命是合乎上帝對祂子民的期待,是一個上帝可以使用去為祂爭戰的生命。主耶書亞的生命不但被上帝的話語所充滿,並且他將遵行上帝的吩咐放在自己的需要、利益、甚至是事奉果效之上。

總的來說,第一代以色列民的失敗(原本四十天的行程)都被主耶書亞扳回來了,他勝過了四十天的曠野試探,證明他有資格領人進入應許地、為上帝爭戰得勝,並能建立上帝的國度。而耶書亞的教導、榜樣和性情也叫我們作為跟隨他的門徒,知道自己同樣是有著屬上帝軍隊的身分,於上帝的國度和計劃中有份,並能同樣地過得勝的生活!

 

結語:在曠野磨練出上帝的精兵

《民數記》是一個叫人哀歎的故事,那些耶和華曾以祂大能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且被數點作上帝軍隊的人幾近全死在曠野。在曠野的各樣考驗就像是一個行軍的訓練,軍人需經過嚴格的訓練,能夠吃苦的精兵才可以打勝仗,而愈是精銳的部隊,訓練就愈嚴格,世人的軍訓過程尚且如此,更何況是作耶和華的軍隊呢?天國從來不是一張入場卷,讓人可以輕鬆地等進場,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在曠野中雖多有困難,但它同樣是上帝與祂的子民親近的地方;曠野可以叫我們跌倒,但亦可以磨練我們的靈命成長,叫我們更加經歷上帝和依靠祂。

教會是在地上事奉和見證主、傳揚祂奇妙作為的耶和華軍隊,並有主耶書亞作我們的元首,因此我們都要按上帝所給我們的崗位,各按各職,作好自己的本份,這樣我們的身上就帶著上帝的名字,能夠真正活出天國子民的身分,在地上見證上帝,為祂爭戰。

這卷書也讓我們同時看見上帝的恩慈和嚴厲,上帝一直在路上引導和保護祂的百姓,供應他們所需,而當子民背約時,祂就對他們施行嚴厲的管教。今天上帝依然不變,我們活在世界之中,就好像活在曠野一樣,整個大環境或許充斥著各樣艱難,而我們對上帝是否有信心,就視乎我們如何詮釋當前所面對的處境和以甚麼態度去應對。我們必須從以色列人過往的失敗中學習,不要重蹈覆轍,反要向迦勒和約書亞學習,對上帝的應許抱有一份堅定不移的信心,以免在世界這曠野中兜兜轉轉,最終不能進到上帝的應許之地。願聖靈幫助我們,不單單停留在得救的階段,更是要存著無偽的信心和勇氣去過得勝的生活,一同在這世界中作主的精兵,為主打那美好的仗!阿們。


[1] 參《米示拿》〈贖罪日〉(m.Yoma)7:1、〈素祭〉(m.Menahot)4:3。

[2] 詳解可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3]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1。

[4] 民20:1記載「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百姓住在加低斯。……」,而民20:28就提到「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裏」,及後在民33:38作者補充亞倫死時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十年的五月初一。由此推斷民20章的記事距離以色列人出埃及已有四十年了。

[5] 參民20:22、21:4、10、11、12、13、16、22:1。

[6] 在十二支派中,西緬支派的人數跌幅最大,由59,300跌至22,200。在26章的數點前,民25:14記載那個與米甸女子行淫而被刺死的就是西緬的領袖心利,而當領袖都如此犯罪去得罪上帝時,或許很多屬西緬支派的人都參與在行淫和拜偶像的事件中,所以遭受瘟疫而死亡的人可能多屬西緬支派。而瑪拿西在眾支派當中人口增長最多,由32,200增至52,700,之前經文並無特別提到瑪拿西支派做了甚麼討上帝喜悅的事,然而屬瑪拿西支派的西羅非哈的女兒們,以及後來瑪拿西支派的領袖均非常著緊自己父家和整個支派的益處而向摩西求問,反映他們不是單看自己的利益,他們亦看重上帝的旨意,或許這是上帝特別賜福給瑪拿西支派的原因。mcw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1-1-23)《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作者:Herbert Chan)

今次我們會簡介《利未記》,並就以下問題作討論:

1. 試列舉《利未記》與主耶書亞(主耶穌)和《新約聖經》的關聯。

2. 試用一句話去概括《利未記》的中心思想。

 

簡介《利未記》

1. 書名:《利未記》在《希伯來聖經》的書名是 וַיִּקְרָ֖א Vayiqra,這詞源自1:1原文起首的第一個詞,意思是「祂呼叫」(指耶和華呼叫摩西)。這個動詞以Vayiqtol 完成式出現,往往是用於連貫性的敘事(本身Va就常用作表達「和、與」的意思),表示這是上卷書《出埃及記》的延續。到了後來的拉比時期,《利未記》被稱為「torat kohanim」(意思是「祭司們的教導」)[1]。另外,由於祭司屬利未支派,所以這書在希臘文也被稱為「Levitikon,意指關乎利未人的事,而中英文翻譯亦因此有了《利未記》(Leviticus)這個書名。但是,這書的內容其實更多關乎祭司和以色列人的條例,而並非以利未人或雅各的兒子利未為重點的。

2. 作者和成書日期:《利未記》是《摩西五經》的一部分,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因此也可它的成書日期在主前十五或十二世紀左右[2],不過普遍近代的學者認為摩西五經是在被擄回歸後才成書,之前一直只是口傳,從摩西至約書亞,在傳給士師、撒母耳等等。

3. 內容大綱:《利未記》有27章,是五經中最短的書卷。《利未記》的開始就是緊接著《出埃及記》結束時會幕被立起,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帳幕的情景,可以說,在會幕的「硬件」已經按照耶和華的心意順利建造完成之後,現在《利未記》要說的是有關會幕的「軟件」,就是會幕的運作要如何按耶和華的心意來進行,好讓子民能知道怎樣與耶和華相處。這書可分為三個部分:1-17章是關乎個人的條例、18-20章是人與人相處的條例、21-27章是群體的條例。全書有一個倒影結構,而「愛鄰如己」這句金科玉律就位於整卷書的中心。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獻上凡火的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吃聖物情況(21-22章)

C’. 各個節期的條例(23章)

B’. 供應橄欖油與陳設餅給亞倫,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許願和獻頭生的條例(25-27章)

 

《利未記》 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利未記》的內容主要以律法條例為主,較為明顯的敘事只有兩件,都是關於得罪了耶和華而死亡的事件(第10章亞倫兩個兒子的死和第24章一個褻瀆聖名的人被處死),難怪一般信徒對《利未記》的印象都是較為沉悶乏味,加上一般外邦信徒認為當中的條例已經過時,無必要遵守,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又已經成全了律法,所以往往看不到這卷書的價值所在。其實《利未記》雖然是《妥拉》(又稱《摩西五經》或《律法書》)中的第三卷,但它卻是猶太人一生中最先接觸和應用的《聖經》書卷,因為猶太人從小就已經開始要遵守當中的飲食條例和節期等吩咐,所以這書對他們來說十分重要;而對基督徒來說,這書其實也極為重要,因為耶書亞替我們贖罪以至他作為大祭司的身分去成為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等觀念,都是建基於《利未記》的獻祭、祭司制度等條例和教導。而我們能夠成聖蒙上帝悅納,也同樣是建基在《利未記》中有關上帝是聖潔的觀念,以及子民必須過聖潔生活等信仰要求的基礎之上。可以說,不掌握《利未記》的話,我們就難以明白耶書亞如何滿足上帝對贖罪、聖潔和敬拜的要求,也不明白節期和禧年的重要性,更忽略了耶書亞教導門徒要愛人如己這誡命就是建基於《利未記》的教導。

1. 獻祭的觀念

《利未記》的起首記載獻祭的條例(1-5章介紹以色列人所獻的五個祭,而6-7章則是祭司在這些獻祭中的職責),當中所用的動詞「獻祭」(קָרַב qarav)和名詞「供物」(קָרְבָּן qorban),在原文裏都包含親近、接近的意思[3]。可以說,獻祭的目的就是人可以藉著祭牲或供物親近上帝。而當獻祭的人把一頭公牛帶到會幕門口並按手在其上,所象徵的意義是遮蓋和頂替[4],就是指那頭公牛代替了獻祭者自己,被獻在壇上歸給上帝。這觀念讓我們明白耶書亞是如何成了一頭祭牲,代替我們的生命獻給上帝,以及提醒我們同樣要把自己當作活祭獻給上帝(參羅12:1)。以下是五個獻祭的簡介:

種類

性質

祭物的處理

屬靈意義

燔祭

自願性

不可吃,全然燒在壇上

全然獻給上帝,單單為了討祂的喜悅

素祭

自願性

祭司可吃部分祭物

必須加上與上帝立約的鹽,表達一份恆久的關係

平安祭

自願性

祭司和獻祭者都可吃祭物

象徵與上帝一同進餐,表達一份完好與和諧的關係

贖罪祭

強制性

要被帶到營外獻上

處理無意而犯的罪,是由牲口代替獻祭者承擔罪責

贖愆祭

強制性

祭司可吃部分祭物

處理賠償、罪疚感的問題,讓人不要因為有虧欠和罪疚感而不能親近上帝

在眾多獻祭中,燔祭最蒙上帝喜悅,因為它是出於自願,而不是上帝強制性的要求,燔祭要把祭牲全然燒在壇上,意思是獻祭者和祭司都不能透過獻燔祭而有肉吃(在古代裏有肉吃是種享受),所以雙方均毫無利益回報可言,為的就只是全然獻給上帝,單單討上帝喜悅。對祭司而言,他們更加要從早到晚都確保祭壇的火常常燒著(6:9、12-13),為要讓人隨時都能親近上帝,把最好的獻給祂。他們甚至在晚上也要換衣服到營外倒灰(6:10-11),可見在沒有人注意的時候,祭司仍是要過著聖潔、敬虔和謹慎的事奉生活!

2. 拿答和亞比戶的死

8-9章主要講述祭司的聖職,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按照上帝的吩咐,分別為聖把自己像祭物一樣獻給上帝,擔起祭司的職務辦理會幕的事。當中整個程序盡顯「凡耶和華所吩咐的,他們都必遵行」的情況,反映著他們分別為聖去順服上帝的獨特身分。而上帝也十分喜悅他們把自己奉獻,以致最後上帝用火燒了祭物時,就像會幕被立起時那樣,祂的榮光向百姓顯現(9:23)。而這裏有關按立祭司供職的記載,不是單單指著現今全時間奉獻作傳道的信徒而言的,因為「眾民皆祭司」的觀念不但應用於當時的以色列民(出19:5),這對今天的平信徒來說一樣適用(彼前2:9)。

利9:24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焚燒了壇上的燔祭和脂肪;全體百姓一看見,就都歡呼,臉伏於地。

利10:1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把火放在爐裏,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利10:2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אָכַל ʾākhal;「吃」的動詞),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然而,當一切都按照上帝的吩咐進行時,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竟然在這個神聖的時刻自行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上帝面前出來把他們燒了(10:2),情況就如上帝之前接納祭司所獻的祭一樣(9:24)。可以說,上帝沒有接納他們所獻的凡火,而是吞滅了他們的生命作為獻祭,並讓百姓明白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保持對祂的敬畏和順服的心。

3. 「聖俗」的觀念和「潔與不潔」的觀念

在聖潔的上帝而言,祂與被造之物不同,祂是聖潔的。同樣,以色列民是在萬民中被上帝揀選出來作為屬祂的子民,所以也必須像祂一樣帶著聖潔的本質,從世人當中分別為聖。而上帝的子民既然要親近上帝、和祂共處,就要明白聖潔的觀念和上帝對聖潔的要求,繼而活出聖潔子民的生命。藉著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上帝重申亞倫和他的兒子必須準確分辨「聖與俗」和「潔與不潔」(10:10)。而我們必須釐清這兩個完全不同向度的觀念,不能將其混為一談。

首先,「聖俗」的觀念是關乎空間、時間、人的身分和物件的本質,往往是不會改變的。例如:上帝六天創造,第七天安息並定為聖日,那麼創造的六天屬於「俗」的時間,而上帝讓第七天與前六天不同,是分別為「聖」的時間。另外,會幕本身的設計也反映著不同聖俗空間的觀念:最聖潔(或稱最神聖)的地方是至聖所,大祭司只能一年一次在贖罪日進入;其次聖潔的是聖所,是大祭司和祭司供職的地方,其他人都不能進入;接著是會幕的院子,是利未人(祭司所屬的支派)以及以色列的男丁可以進入和獻祭的地方;然後再其次是以色列人的營,是子民和外邦人生活的地方;最後就是營外的地方,是當子民或外人患了漏症或大痲瘋等不潔之時,必須前往隔離自己的地方。

「潔與不潔」的觀念,並非指衛生上的污穢,最基本的明白是指一種上帝看為與聖潔程度是否匹配的狀態。這狀態有可能按照時間和生活上的處境而有所改變,而且多數具傳染性。例如:12章提及生育後的婦人會有一段不潔的日子,期間她們要家居隔離,並在過了潔淨的日子後,按照上帝對潔淨禮儀的吩咐到會幕門口獻祭;同樣地,患漏症的人也必須等待康復,並經過潔淨的程序才能變回潔淨的狀態,以致可再次獻祭給上帝。患漏症和患大痲瘋的人因為不潔而必須到營外隔離,患大痲瘋的人要經過祭司的檢查,在確認已經完全沒有大痲瘋之後,才可變回潔淨的狀態,再次返回營中生活。

明白到「聖與俗」和「潔與不潔」是兩個不同的向度之後,我們就要知道兩者的關係,就是聖俗的程度和潔與不潔狀態必須匹配,才能符合上帝所定對聖潔的要求。例如,聖潔的祭司雖然可以進到會幕事奉,但如果沾染了不潔,他的不潔就使他不配繼續留在會幕裏事奉,而必須離開並在潔淨後才能返回會幕繼續事奉;同樣地,以色列民平日是住在營中,但在患了漏症和大痲瘋時就成為不潔,與營地的聖俗程度不配而須到營外隔離,在潔淨後才能返回。我們要留意,「聖」和「俗」的程度不是正義和邪惡(或對與錯)之別;而同樣地,「潔淨」與「不潔」也不是乾淨和污穢之分別,而是關乎狀態與聖潔的要求是否匹配,下表簡單說明當中的關係[5]

 

聖(Holy)

俗(Common/Profane)

潔淨(Pure)

匹配

不匹配

不潔(Impure)

不匹配

匹配

從上表可見,「潔淨(Pure)」的狀態與「聖(Holy)」匹配,而「不潔(Impure)」的狀態也與「俗(Common/Profane)」的程度匹配,兩個情況都合乎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否則就是違背上帝的指示,不能滿足祂對聖潔的要求。例如,不潔的人進入聖潔程度不合適的空間(情形就如患痲瘋的人仍留在營中),或聖潔的身分卻進入世俗的空間裏(情形就如大祭司沒有脫下聖衣就直接走到營外),這些不匹配的情況違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吩咐,屬得罪上帝的行為。而拿答和亞比戶就是因為行上帝所沒有吩咐的(獻上凡火),所以他們的祭司身分就因著不順服而變成不潔,然而他們卻要進入聖所(甚或想進入至聖所)裏,這就與上帝對聖潔程度的要求並不相配,以致他們死在耶和華和眾百姓面前。

最後,《利未記》把「不潔」分為幾個範疇:飲食(11章)、生育(12章)、患大痲瘋(13-14章)、患漏症(15章)、道德和拜偶像的不潔(18、20章)。首先,上帝在11章談到的是飲食條例,這正好對應著剛才提及上帝在亞倫的兒子獻凡火時吞滅(原文是「吃」)了他們。也就是說,人在每天的飲食上透過只吃上帝眼中看為潔淨的食物,就能更切身地體會上帝是一位有要求、有喜惡,並且對子民有主權的上帝,而子民亦不可隨便拿任何東西到上帝面前就要祂照單全收(「(以火)吞吃」),他們必須尊重和順服上帝,按照祂的吩咐來獻祭親近祂!有關飲食條例的另外一個理解,就是飲食關乎人的慾望,而當以色列人在飲食上謹守遵行上帝的吩咐,也就表明了他們學習每天把自己的慾望都放在上帝的旨意之下,因此子民既然與上帝同在,就不能因為吃不潔的種類或觸摸了死的動物等而讓自己沾染不潔。至於生育、患漏症或大痲瘋的,都涉及流血、流出體液、身體腐爛等,是處於邁向死亡或生命流逝的狀態,因此與賜生命的永生上帝在本質上不符,因而視為不潔;而有關道德和拜偶像的不潔,則明顯地要子民不可受迦南文化影響,因為上帝的子民必須分別為聖,不可做那些使自己與聖潔子民身分不符的事。

4. 「愛鄰如己」的觀念

18-20章記載了許多在上帝子民之間不可行的惡事,包括道德上和拜偶像的事。而19章是《利未記》的中心部分,當中這兩句話:A)「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和B)「我是耶和華」有形式地重複出現,把19章分成了四個部分(見下表)。

經文的關係和特質

個人層面(在自己家裏、對上帝)

公眾層面(對鄰舍、對外人)

內心想法、別人不容易知道的事

利 19:1-10

呈現A A A A形式

利 19:11-18

呈現B B B B形式

外在行為、別人較容易知道的事

利 19:19-31

呈現A B B A形式

利 19:32-37

呈現B A A B形式

筆者分析這四個部分的經文所得出的結論是:不論在個人或是公眾的層面,子民的內心與外在行為都必須聖潔,討上帝的悅納!而當中包含的「愛鄰如己」的教導(19:18、19:34)在原文的意思除了可作「怎樣愛自己也要怎樣愛鄰舍」,其實按原文文法更好的解釋是「要愛鄰舍,因為他如自己一樣(都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而這就是僅次於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之後的誡命。

5. 節期和群體聖潔的觀念

《利未記》的節期中,最先提及的是「贖罪日」的執行細節(16章),指一年一次大祭司可以在當日按照上帝的吩咐進入至聖所為全以色列民贖罪。當中詳細的安排估計仍是與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有關(16:1),為要表明上帝並非不願意子民(特別是祭司)前往親近祂,只是必須明白和尊重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就是在祂的聖潔下,只能容許大祭司一人、按照祂所指定的時間(一年一天)和形式來進到祂面前。在23章,經文記載了一年裏七個耶和華的節期(原文מוֹעֵד moꜥed作「約會」),其意義都是環繞上帝在以色列民中的工作,讓子民記念祂的作為,包括出埃及的拯救、田產的供應、出埃及後住在棚內(除可指曠野中曾住帳篷,棚也可理解為上帝帶領子民的雲彩)生活等。在25章,安息年教導子民要在第七年不耕作而讓地自行出產,藉此讓子民明白真正的供應者是上帝,而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或才幹,另一方面讓子民淺嚐上主在起初創世時人怎樣在伊甸園不用工作也能得吃的美好生活,叫人知道把人帶回伊甸園不但是上帝的心意,而且上帝也有成就這事的能力。而禧年的吩咐特別讓那些賣掉了地業,甚至被迫要把自己賣給同胞作奴僕的子民,也能有一次翻身的機會,可返回上帝原先按照宗族所分配的地業,體會上帝原先在伊甸園裏讓人享有的一份自由和釋放的生命。總括而言,上帝透過各個節期,讓子民不但活出與世界不同的生活節奏、以上帝為中心、按照祂的心意和時間而活,而且更是子民群體的合一見證,透過集會和守節來表明自己是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聖潔身分。而子民能透過節期去記念耶和華在他們當中的作為、明白上帝渴慕與他們約會和親近的心、知道更多有關上帝的計劃和更多有關祂的性情等等。

另外,24章記載了一件褻瀆上帝聖名的事件,最終全體會眾都要出來一同用石頭處死那名褻瀆聖名的人。這事件反映的,是上帝不容許祂在自己的子民當中有一點兒被藐視或侮辱的情況出現,而所有人都必須看這種情況為頭等大事,每個人都有責任去除掉這惡,維持群體的聖潔和合一,而不能只獨善其身地按自己的想法去作上帝的子民,所以當時上帝要全民都參與處決那個褻瀆聖名的人。

6. 血的觀念和祭司的等次

17章教導子民不可吃血、血中有生命、血能贖罪等觀念,表明子民必須尊重生命,而贖罪也是藉著流血(生命的犧牲)來成全的(17:4、11)。另外,上帝把祭司分為大祭司和普通祭司,並對他們有不同程度的聖潔要求(20章)。簡單來說,大祭司有機會與上帝更加親近(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因此必須比普通祭司更加聖潔,遵守更嚴格的條例。例如,普通祭司不可沾染死人的不潔,除非是關乎自己的家人(也就是參與他們的喪禮),但大祭司因為要更加聖潔,以致就連自己父母的喪禮也不能參與等等,以符合上帝對大祭司的聖潔要求。

7. 參與會幕的營運、許願和奉獻首生的教導

24章記載以色列民必須把搗成的純橄欖油奉給亞倫祭司,好讓會幕的金燈台能夠持續地燃點,讓祭司可以工作(在聖所裏可照亮祭司的唯一光源就是金燈台[6])。另外,子民也要為祭司供應陳設餅,以致祭司可以在安息日時更換,並把換下來的餅作為食物。這表明上帝喜悅子民參與聖工,為會幕出一分力,共同承擔會幕的運作。另外除了獻祭,上帝也歡迎子民前來許願,不論年紀老幼和不同經濟能力的人,也能因著許願而經歷上帝聽禱告和答允等信仰體驗(27章)。最後上帝提醒子民要把初熟的出產、首生的人和牲口獻給上帝,表明他們所得的一切都源自上帝,本屬於上帝,而他們能夠後裔繁多、被拯救出埃及等等,也全然是上帝所賜予的恩典。

8. 祝福與禍患的勸勉

26章主要勸勉以色列民要順服和聽從上帝的吩咐,這樣會讓他們經歷從上帝而來的獎賞、肯定和賜福。然而,如果他們不順服上帝的吩咐,上帝就會管教他們,而且用盡各種不同的方法嘗試挽回他們,讓他們知錯和回轉悔改。經文用了特別多的篇幅提及如果子民仍不悔改,就會招致上帝更大的刑罰和管教,當中所牽涉如咒詛一樣的用語,一方面彰顯出盟約的重要性,以色列民不能背誓(他們曾在西奈山與上帝立約起誓,見出24章),另一方面也同時反映出上帝在強硬措詞背後有著一份父母的心腸,祂極希望子女能夠盡早回轉悔改,不致越來越叛逆而最終讓自己泥足深陷。

 

《利未記》與主耶書亞(主耶穌)和《新約聖經》 的關聯

《利未記》所教導的是敬拜和親近耶和華的基本原則和吩咐,當中包含許多重要的信仰觀念,例如:獻祭、祭司、贖罪和聖潔等等。因此這書與主耶書亞以及其他《新約聖經》的經文之間有著許多平行、引用甚至是成就經文的地方,筆者現把這些平行於下表列出供參考。

 

《利未記》

與主耶書亞(主耶穌)或《新約聖經》的關聯

燔祭

燔祭是全燒給耶和華的

耶書亞的全然擺上

素祭

素祭要加上立約的鹽

耶書亞的獻上確立了新約

平安祭

平安祭是獻上給上帝和供人食用

耶書亞的獻上讓人與上帝得以和好

贖罪祭

贖罪祭是為贖罪,並要獻在營外。

耶書亞為我們贖罪,被處死在城外。(來13:12)

贖愆祭

贖愆祭關乎賠償,以示沒有虧欠和清白的身分,除去歉疚。

耶書亞的赦罪使我們不致因虧欠而處於歉疚中,以致不能與天父親近。

祭司要獻祭,並把自己的生命也獻為祭

祭司不但處理祭物,他自己也成了祭物,分別為聖地獻給上帝和事奉祂。

耶書亞把自己獻上為祭(代替獻以撒的羊羔,參創22章)

來8:3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來 8:4 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羅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飲食條例

教導子民聖潔的上帝是不容許人隨便拿東西去親近祂,以為必蒙悅納。

真正能使人不潔的不是食物,而是人的內心!(可7:18-23及其平行經文、林前6:13)

生子後不潔

婦人生子後會不潔,需要經過潔淨的日子。

過了潔淨的日子,耶書亞被帶到聖殿獻上。(路2:22-24)

漏症的不潔

「人的潔淨條例」讓我們知道人是無可避免地會有不潔淨的狀態出現(例如:血漏)。

主耶書亞曾醫治患血漏的婦人,主耶書亞的救贖已經勝過一切致使我們不潔淨的因由。(太9:20-22以及其平行經文)

大痲瘋的不潔

祭司沒有能力醫治痲瘋病,只能為人作檢查和使之隔離,及協助人在潔淨後進行潔淨的禮儀和獻祭。

主耶書亞透過神蹟醫治痲瘋病人,表明了他就是上帝!他是我們親近上帝的唯一道路。(太8:1-4以及其平行經文)

不潔的後果

不能親近上帝和不能有好的信仰生活、社交生活、人際關係……

主耶書亞使我們得潔淨,被建造成屬靈的殿,又成為聖潔的祭司,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並與人建立美好的關係!(彼前2:5、2:9、來4:16)

贖罪日

利16:贖罪日的安排,是一年一次人能藉獻祭和悔改而罪得赦免,再次親近上帝,但每年都必須重新進行。

耶書亞一次獻上自己就永遠地完成了贖罪日的條例(來9-10章),讓人可以永遠經歷主的同在,而他賜下聖靈在信徒的生命內住也是一個明證。

血能贖罪

利17:血代表著生命,所以需要為上帝而流;而要除去罪和赦罪,就要流血(獻上生命)!

明白耶書亞的血能夠潔淨我們和除罪;明白生命是要為上帝而活的!(羅3:25-26;來9:22)

道德上的潔淨

利18、20:生命被潔淨得贖,不是讓以色列民繼續犯罪,而是為要讓他們活出與迦南人不同的生命,成為聖潔、見證上帝!

耶書亞的救恩不是為要讓我們可以繼續犯罪,而是為要讓我們活出與世人不同的生命,成為聖潔、見證上帝的群體!(參羅6:12-23)

「愛鄰如己」的教導

聖潔、能見證上帝、上帝所期望的生命,是透過「愛鄰如己」的實踐去彰顯出來。

我們不應只愛那些可愛的人,也要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太5:43-48);如果我們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能愛看不見的上帝。(約一4:20)

安息日及七個節期

上帝把時間分別為聖,並設立了最基本七個與人相遇的節期。

作為猶太人,耶書亞守安息日和節期,教導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並成就節期的屬靈意義(例如他是逾越節的羔羊)。

安息年

表明上帝是地的主人:祂有權把地給人耕種,也有權讓地自長食物,供應給有需要的人,經歷創世時原先上帝無需要人耕種也能得吃。

主耶書亞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他的神蹟(例:五餅二魚)也讓人經歷供應和得吃。

禧年

上帝是救贖主,讓人五十年一次能重新取回因罪(債)而失去的地業或身分,回復自由,也歸回上帝原本賜予的地土。

主耶書亞就是能赦免罪孽,為人贖罪(債)的那位。他的犧牲,換回我們的生命和自由,使我們歸回上帝原本與我們應有的和好關係。

眷顧和管教

子民是屬於上帝的,所以上帝會供應、眷顧,並同時管教,好讓他們真正成為祂的聖潔兒女。

主耶書亞把自己賜給我們,活出上帝喜悅的兒女應有的生命榜樣,並吩咐我們跟從和效法他。

許願

子民不論財富多少都可以到祭司那裏許願,經歷上帝!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及時的幫助。

獻上頭生

子民必須把頭生的獻上,表明一切的供應都來自上帝!

主耶書亞作為長子,是初熟的果子,代表我們獻給上帝,讓我們跟他一同被上帝悅納。(羅8:29、來1:6)

 

總結: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利未記》講述了會幕如何運作,並透過各種獻祭、潔淨、贖罪、節期等條例,讓以色列民明白既然上帝住在他們中間,他們就要學習怎樣與上帝相處、怎樣與身邊的人相處、怎樣活出與世人不同的生命,就是一種與上帝聖潔的特質匹配的生命。故此,如果要用一句話概括《利未記》的中心思想的話,筆者會選「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另外,這書闡明上帝對贖罪、聖潔和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要求和準則,讓我們明白耶書亞(耶穌)怎樣用他的生命成就和滿足了這一切的要求,好使我們作為信徒,在經歷救恩之後(就如以色列民曾經歷出埃及的救恩),就要學習怎樣去親近上帝和活出一個祂期望的聖潔生活。盼望透過《利未記》的綜覽,能夠讓我們更深體會在許多繁瑣的條例背後,上帝那份著緊祂子民生命的心腸和心意,並明白保羅對信徒的教導,就是我們既然經歷過上帝的恩,就要好好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因為這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我們擺上自己去事奉主和為主而活是理所當然的!(羅12:1)就讓耶書亞在地上的生命成為我們的榜樣,讓我們學習每天都更努力去親近和順服上帝,立志要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願主耶書亞的恩典和聖靈不斷幫助我們,能活出一個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阿們。


[1] Adele Berlin and Marc Zvi Brettler, eds., The Jewish Study Bible: Second Editi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193.

[2] 詳解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3] 兩個詞在原文的字根都包含 קרב,也就是親近、接近的意思,見BDB。

[4] 1:4記載「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贖罪(לְכַפֵּ֥ר;意思是遮蓋,可引伸作代替、頂替的意思)」。

[5] 參考此書對聖俗和潔與不潔的表達:Matthew Thiessen, Jesus and the Forces of Death: The Gospels’ Portrayal of Ritual Impurity within First-Century Judaism (Baker Academic 2020), 10.

[6] 祭司自己的香爐或聖所裏的香壇雖然都是用火點燃,但點香的光源並不足以用作照明。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出埃及記》:蒙上帝拯救後,為祂建立居所

「安息日研經坊」(2021-1-16)《希伯來聖經》綜覽:《出埃及記》(筆者:Ada Lui)

試列舉《新約聖經》裏有哪些經文說明主耶書亞成就了《出埃及記》所記載的會幕功能及大祭司職份的相關經文?(參考經文主要來自《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

 

簡介《出埃及記

  1. 書名:《出埃及記》這中文書名譯自《七十士譯本》內這卷書的希臘文書名ἔξοδος ΑἰγύπτουExodos Aigyptou;簡稱Exodos),意思是「埃及的離開」(departure of Egypt),但在《希伯來聖經》裏,它的書名是שְׁמוֹת֙ Shemot,意思是「名字」【複數】,是以第一章第一節的第二個字所命名的:「出 1:1 以色列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שְׁמוֹת֙ )如下。」這卷書開首記載了雅各眾兒子的名字,而下埃及的雅各子孫共有七十人。
  2. 作者和成書日期:《出埃及記》是《摩西五經》的第二部分,傳統上認為這書的作者是摩西。成書日期大概是在主前十五世紀或是十二世紀時期[1]
  3. 大綱:《出埃及記》共有四十章,可分為三部分[2]

一) 希伯來人受奴役(1:1-12:29)

    1. 被法老壓制(1:1-22)
    2. 上帝選召摩西去拯救祂的子民(2:1-4:31)
    3. 上帝向埃及施行十災(5:1-12:29)

二) 希伯來人起行往西奈曠野(12:30-18:27)

    1.  法老降服(12:30-42)
    2. 逾越節的條例(12:43-13:22)
    3. 過紅海(14:1-15:19)
    4. 上帝供應食物和水(15:20-16:36)
    5. 百姓埋怨,摩西向上帝求問(17:1-18:27)

三) 希伯來人於西奈山(19:1-40:38)

    1. 上帝賜下妥拉(19:1-23:33)
    2. 立約(24:1-11)
    3. 建造會幕的指示(24:12-31:18)
    4. 金牛犢事件(32:1-33:23)
    5. 上帝重新立約(34:1-35)
    6. 建造會幕(35:1-40:38)

 

出埃及記》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出埃及記》有兩大主題,分別是上帝施行拯救以及與子民立約。

這卷書一開始就交代雅各家下埃及時有七十人(1:5),之後他們在埃及「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1:7),從他們出埃及時的記載可見,他們的人口單是步行的男人就約有六十萬(12:37),這叫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就要讓他「生養眾多」(創28:3),而這個人口的增長也代表他們已住在埃及四百年,因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他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但我要懲罰他們所服事的那國。」(創15:13-14)第一章就是講述法老怎樣虐待以色列人,由於以色列人數目眾多,法老覺得國家受威脅,於是要以色列人做苦工,及後更吩咐收生婆及百姓把希伯來婦女所生的男孩扔進河裏淹死,雖然如此,但以色列人仍然越發多起來。

就是在這個背景下,摩西出生了,他的父母都是利未人,她母親在他生下來後的第三個月,把他放在蒲草箱(תֵּבָה tevah[3],然後放在河裏,法老的女兒把他救起並為他起名為摩西,意思是「從水裏拉出來」(2:10)。在法老宮中長大的摩西,有一次看見一個埃及人打一個希伯來人,就把那埃及人打死,這事後來被法老知道,就想要殺摩西。摩西於是逃到米甸,在那裏娶妻生子並為岳父牧羊。而與此同時,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的哀聲達於上帝,上帝記念(זָכַר zakhar)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有一日當摩西牧羊到何烈山(即西奈山)時,上帝給他看見一個異象──一棵燒不著的荊棘(或許是以這卑微的植物去比喻以色列人,不論法老怎樣惡待他們,都不能把他們滅絕)。上帝對摩西說,祂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祂都看見、聽見和知道,現在祂要下來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到應許地,祂要打發摩西去見法老,要他將以色列民從埃及領出來。

摩西對上帝的呼召百般推辭,與上帝進行了一連串的對話,其中一個托詞就是他不知道上帝的名字,又怎樣對以色列人說是誰打發他呢?上帝對他說:「我是自有永有的」[4](3:14),又說「耶和華[5]是我的名」(3:15)。最後摩西按著上帝的指示,與哥哥亞倫一起去見法老,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但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5:1-2)於是上帝藉摩西向埃及施行十災,每一個災其實都是在擊打埃及的偶像,上帝像是透過這十災對法老所言的「耶和華是誰」作回應,彰顯出祂就是那位在眾神之上的上帝,祂掌管萬有,其他偶像無法跟祂比擬。有意思的是,第一災尼羅河水變血和第十災殺長子,正是上帝懲罰法老曾命令人把以色列男嬰扔進河裏,想要淹死他們的惡念。

上帝所施行的頭九個災,以色列民都只是旁觀的角色,但當上帝要施行殺長子之災前,上帝卻吩咐子民做一連串的事,包括:要以出埃及的那個月為正月,在第十日預備一隻無殘疾、一歲公羊羔,在第十四日的黃昏把牠宰了,羊的血要塗在門楣上,羊要用火烤,羊肉與苦菜和無酵餅同吃,吃的時候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12:11),並由那天開始吃無酵餅七天。十四日當夜上帝的滅命天使巡行埃及地,凡房屋上有羊血作記號的,上帝就越過( פֶּסַח peh´-sakh)那家人,這就是逾越節的由來,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要守的節期。

殺長子之災使法老不得不讓以色列民離開,但後來他又反悔,派士兵車馬去追以色列人,追近紅海時,上帝吩咐摩西向海伸仗,以色列人就下到海中行乾地,水在他們左右成了牆壁。以色列人看見追兵都被淹死在海裏,就敬畏耶和華,也信服摩西,這時他們已徹底地脫離了法老的權勢,摩西因著上帝施展大能去拯救子民而唱頌歌,說:「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5:18)於是,一個以上帝為王的國就這樣開展了。

但上帝的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的,因為以色列民雖然已離開埃及,不再是奴隸,有了一個新的身分,但畢竟他們在埃及已生活了四百年,心思意念還未被更新,也未懂得怎樣事奉上帝。在接著的幾章(15-17章)是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的經歷,這都是上帝給他們的考驗,好讓他們認識祂並懂得聽從祂。包括:在書珥的曠野,他們在瑪拉找不到水喝,因為水是苦的,上帝讓摩西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在汛的曠野,他們沒有食物吃,上帝讓食物(嗎哪)從天降下,要他們按量拾取;在利非訂時,他們沒水喝,上帝讓摩西擊打磐石,水從磐石流出來。及後有亞瑪力人來攻擊他們,約書亞在山下爭戰,摩西在山上禱告,亞倫和戶珥扶著他的手,最後就把亞瑪力人擊敗。藉著他們遇上的這些困難,上帝要鍛鍊他們的信心,為的是要他們專心倚靠祂,那麼他們就能從上帝那裏得到生活所需(水和食物),也能抵擋仇敵的攻擊。

當他們來到西奈曠野,上帝藉摩西告訴以色列民:「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19:4-6)上帝吩咐他們要自潔三天,三天後(約是出埃及的第五十天,也就是第一個五旬節),山上有雷轟、閃電、密雲和角聲,上帝降臨在西奈山,要與他們立約。祂吩咐摩西上山,要賜下祂的妥拉。傳統上我們稱為「十誡」的這個詞在原文是עֲשֶׂ֖רֶת הַדְּבָרִ֥ים (assert hadevarim ; the ten words or the ten things),更準確的翻譯是「十句話」或「十件事」。事實上,它的內容不只是誡命,第一句「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20:2)的用意就是奠定立約雙方的關係,讓子民知道他們與上帝是被拯救者與拯救者的關係,所以上帝有權要求他們遵守接著的九件事。可以說,這「十件事」其實是一份約章。

第21-23 章是上帝吩咐的各類條例,既有關乎個人的,也有關乎群體的,也有一些是宗教條例,全都反映出上帝的價值觀,當人去執行這些條例時,就能學習怎樣作一個屬上帝的聖潔國民。摩西領受了這些吩咐後下山向百姓陳述,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24:3、7)然後摩西築了一座壇,立了十二根石柱,獻燔祭並宰牛獻平安祭,他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把約書念給百姓聽,百姓再次說他們都必遵行,摩西就把血灑在百姓身上作為立約的憑據。那天他們瞻仰上帝,又吃又喝。這是一個人與上帝平安和諧的景象。

立約之後,上帝要摩西上山,把那由祂寫上律法和誡命的石版賜給摩西,使他教導子民。摩西在山上共四十晝夜,這期間上帝給摩西建造會幕的指示,祂要子民為祂造聖所,為的是「使我住在他們中間。」(25:8)而這會幕( מִשְׁכָּן mishkan;意思是「居所」)和其中一切器具,都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摩西的樣式去做,換言之,摩西當時在山上的確看見一個會幕,以致他能吩咐子民照樣去做。這會幕分為三部分:院子、聖所和至聖所。院子四周是帷幔,內裏有祭壇、洗濯盆和聖所;聖所內有陳設餅桌子、燈台、香壇和至聖所;聖所和至聖所之間有一幅幔子隔開,至聖所內有約櫃,櫃上有一個蓋(施恩座)。整個會幕的設計像是要把上帝隱藏起來,使祂既在子民中間,卻又與子民保持一段距離,藉這會幕子民得以親近上帝,又不至於因生命不潔而被擊殺。

上帝又給了摩西關於做祭司袍的指示,所用的物料很多都與造會幕所用的相同,兩者不同的是,會幕把上帝隱藏起來,但祭司袍使穿上的人有華美,這卻是外顯的。此外,會幕與祭司袍的共通點是,兩者都是流動的,會幕的設計是可以拆卸和組裝的,讓上帝可以隨己意在子民中間活動,而大祭司也能按上帝的心意,在子民與上帝之間作中保。

當上帝在山上給摩西指示時,山下的百姓卻是等摩西等得不耐煩,他們叫亞倫為他們造一個神明。亞倫就用他們交出來的金環鑄了一頭牛犢,百姓把那牛犢視為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在牛犢面前築壇、守節、獻燔祭和平安祭,吃喝玩樂。諷刺的是,這一連串的動作跟他們與上帝立約時的儀式相同。上帝知道這事就發烈怒,祂本要滅絕他們,使摩西取而代之,成為大國。但摩西為子民求情,求上帝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上帝才改變心意,不降災給百姓。

當摩西下山看見他們的情況,憤怒得把手中的兩塊版摔碎,把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成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又吩咐那願意站在他那邊的利未人,去把當中的三千人殺了。之後,摩西又回到耶和華那裏為百姓求情,摩西甚至願意自己的名從上帝的冊上被除,以換取上帝赦免他們的罪,因著他的求情,上帝本來說只派使者帶領他們,後來改變心意,願意親自帶領他們上去。可見這時的摩西已跟之前那蒙上帝呼召而多番推搪的摩西不同,現在的摩西深深明白上帝的心腸,也因此而成為百姓與上帝之間的一個忠信的中保和代求者。

於是上帝與子民再立約,祂吩咐摩西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再次上山,同樣也是四十晝夜,上帝把那十句話寫在版上。在接著幾章(35-40章)是摩西把建造會幕和祭司袍的指示告知以色列民,並委派上帝指定的兩位心裏有上帝的靈、聰明和智慧的人──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做製作會幕的帶領者。經文多次說其餘獻禮物或參與協助製作會幕的人,都要是心受感動和靈被驅策的去做上帝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最後會幕建成,在第二年的正月帳幕被立起,那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這可以說是《出埃及記》的高峰,說明當人完全遵照上帝的吩咐行事,並且甘心樂意的獻上自己的所有,上帝就會住在子民中間。以色列民在曠野的日子裏,上帝藉著會幕在他們中間作帶領:白天,上帝的雲彩在帳幕上,黑夜,就有火在雲彩中。而當雲彩從帳幕升上去,以色列人就起程前行;雲彩若不升上去,他們就不起程。就是這樣,曠野的日子讓他們學習過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

綜合以上而言,《出埃及記》的中心思想是上帝拯救,為要使百姓成為祂的國民,建立一個祂與人同在的居所。這需要摩西的領導和子民的順服,就如主耶書亞在我們身上施行的拯救和帶領,而我們也要不斷地順服他。

 

《出埃及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及《新約聖經》的關聯

主耶書亞是新的摩西(主的拯救是新的出埃及)

《出埃及記》的主要領袖是摩西,他代表上帝施行十災、帶領子民離開埃及、頒佈十誡並與子民立約,讓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然後建立會幕,讓上帝可以住在他們中間。《新約聖經》中的耶書亞也同樣像摩西那樣(學者常稱「新摩西」)帶領十二門徒,在地上施行許多神蹟奇事,傳揚和建立上帝的國。他教導門徒的「登山寶訓」就如昔日摩西在西奈山所頒佈的十誡那樣。另外,摩西在西奈山上四十天之久以及他在曠野四十年等等的事蹟,也可以在耶書亞身上看見,耶書亞就是新的摩西,為信他的人帶來一個新的出埃及,為要脫離罪惡權勢,正如昔日以色列民要脫離法老的權勢一樣。

 

主耶書亞是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出埃及記》的一個重要主題是上帝拯救子民離開埃及,而當中描述得特別詳細的,就是逾越節的羔羊,上帝吩咐子民要把羔羊的血塗在門框作記號,那麼他們就能避過上帝的擊殺。換言之,子民是被羔羊的血所覆蓋,生命是被羔羊的血所贖回來的。

在《新約聖經》裏有多處經文記載主耶書亞就是那隻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是為了贖我們的罪而被殺的(參約1:29、林前 5:7、彼前1:19、啟5:6)。我們從《出埃及記》有關逾越節的記載以及在四福書裏有關耶書亞受難的記載,可以找出兩者的平行,現以下表列出:

 逾越節羔羊耶書亞的受難
1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出 12:3)耶書亞騎驢進入耶路撒冷,進入聖殿。(太 21:1-12;可 11:1-15;路 19:28-45;約 12:12-19)
2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出 12:5)受祭司長、長老、文士、彼拉多等人審問,找不出他有任何罪。(太 21:23,27:1-2、11-14、17-26;路 23:22)
3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出 12:6)耶書亞在十架上死時約是下午3時(逾越節前夕、黃昏前時段)(可 15:33-34)
4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 12:7)耶書亞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 14:24)
5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出 12:8)在逾越節晚餐時,耶書亞祝謝後,擘開餅,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可 14:22)
6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出 12:10)耶書亞在逾越節前夕死,並隨即被安葬入墳墓。(可 15:43-46;詩 16:10)
7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裏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 12:46)「只是來到耶書亞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約 19:33;詩 34:20)

 

主耶書亞成就了會幕的功能及大祭司的職份

《出埃及記》的另一個主題,就是上帝要與人立約並要住在子民中間,而要達致這個目的,是透過會幕以及在裏面供職的祭司,當中大祭司就是那關鍵人物,只有他能代表百姓去到上帝的同在,也就是至聖所,約櫃的所在(參利16章)。在《新約聖經》裏,也有一些經文說明了主耶書亞成就了會幕的功能及大祭司的職份(參考的經文主要來自《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現把重點及相關經文列出:

《出埃及記》的主題《新約聖經》的經文主耶書亞所成就的
地上的會幕是天上會幕的影兒來 8:2 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來 8:5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主耶書亞在天上那真會幕裏供職,這帳幕不是由人支搭的,而是由主所支搭的。事實上,地上由人所建的會幕只是影兒,為要反映那在天上真正的會幕。
上帝與人的同在來 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 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約 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主耶書亞為我們開通了進入至聖所的路,他把隔開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除去,藉著他,人可以直接去到上帝那裏,正如主自己宣告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 14:6)他成就了會幕的目的,就是上帝要住在子民的中間。
大祭司冠冕所代表的榮耀來 2:9 惟獨見那成為暫時比天使微小的耶穌,因為受了死的痛苦,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好使他因著上帝的恩,為人人經歷了死亡。
來 2:17 所以,他凡事應當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贖罪祭。
主耶書亞為要作我們的大祭司,先成為一個與我們同有血肉之軀的人,為我們承受死亡的痛苦,之後得著尊貴榮耀為冠冕(參大祭司的冠冕;出28:36-38),他的事奉蒙上帝所悅納,成為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
摩西是子民的中保來 8:6 如今耶穌已經得了更優越的事奉,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來 9: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主耶書亞以自己的血與我們立新約,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
西奈之約來 8:6 如今耶穌已經得了更優越的事奉,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約14:2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另參加4:22-26)
藉這更美之約,主耶書亞要賜我們更美的應許,這應許不是給我們地上的迦南地為業,而是賜給我們在天父那裏有永恆的居處。

此外,會幕的器具其實都是在反映耶書亞的生命特質。現列舉一些主要物件作例子並簡述:

會幕的物件主耶書亞所成就的
約櫃的施恩座(櫃子的櫃蓋; כַפֹּ֖רֶת)原文字根的意思是「遮蓋」。約櫃本是上帝與人相遇的地方,而主耶書亞就是我們通往天父唯一的道路(約14:6)。約櫃上的櫃蓋像是上帝的寶座,當人想到聖潔的上帝面前,他必需先解決自己的罪,而大祭司的職份就是要代表子民,一年一次把祭牲的血彈在櫃蓋上,為子民贖罪(參利16:14-15)。而耶書亞就是我們的大祭司,他是用自己的血為我們贖罪,使我們能進到父的同在裏。
約櫃內的法版(עֵדֻ֔ת),原文意思是「見證」。如上文所述,法版上所寫的「十件事」,是上帝與子民的約章,在這份立約的關係下,人要遵守上帝的吩咐。而當人活出上帝的話語,生命就會反映出上帝的屬性,成為祂在地上的見證人。主耶書亞成就了新約,他所領受的是從上而來的,並在地上為所領受的作見證,他是上帝的見證人,為真理作見證。(參約3:31-34、18:37)
約櫃內的嗎哪上帝吩咐摩西把一俄梅珥的嗎哪裝在罐子裏,作為上帝在曠野時賜給他們食物的見證,這罐後來放在約櫃裏。主耶書亞說他就是那從天上降下的真嗎哪,他是人生命的糧,使吃了的人永遠活著。(參約6:48-51)
香壇香在《聖經》裏往往寓意祈禱(詩141:2、路1:10、啟5:8、8:3-4),而主耶書亞復活後,他在上帝的右邊替信徒祈求。(羅8:34)
陳設餅桌子(供桌)在聖經裏,吃餅往往比喻「相交」以及「雙方有立約關係」(參創31:51-54;出24:11)。耶書亞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糧」(參約 6:48),他也以自己的血與我們立了新約,藉著他,我們得以與上帝相交,也得以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金燈臺聖所全被罩棚的幔子覆蓋,不透光,裏面的金燈臺成為惟一的光源,這金燈臺照亮聖所,要長期燃點,使祭司能在裏面供職。主耶書亞就是那真光,能照亮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光中事奉上帝。(參約1:1-4,8:12)
洗濯盆祭司進入會幕供職之前,要先用銅盆裏的水洗手和腳,以示他們是分別出來的,蒙上帝所使用。主耶書亞以他的道洗淨我們,使我們的心思意念被更新,不再體貼人的意思,而是體貼天父的意思,隨從上帝的心意去事奉。(參約13:5、15:3、17:17;弗5:26-27)
祭壇祭壇的功能是把祭物獻給上帝,也讓祭司可以吃,但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來13:10)。主耶書亞在城外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結語: 蒙上帝拯救後,為祂建立居所

《出埃及記》向我們展示的,是上帝要與人同在的心意,這份心意與祂在創世時把人放在伊甸園裏的目的相同。但因著先祖犯罪,人被逐出伊甸園,人從此與上帝隔開了。我們從《出埃及記》看見上帝怎樣延續祂的這心意。祂以大能把以色列人從為奴的埃及地拯救出來,給了他們一個新的身分和使命,就是要作上帝國度裏的祭司,是從全地分別出來,專屬於上帝的國民。然而,有了這個身分之後,子民就要甘心樂意建立一個上帝同在的居所(25:8),按照祂的吩咐,把天上的會幕建立在地上,而不是建立一個滿足自我的金牛犢敬拜。求主幫助我們學習這個順服的功課,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維持一份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我們既然因信主耶書亞,得以活在這份與上帝立約的關係裏,就不要忘記主救贖的恩典,要致力經營與上帝的關係,也就是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會幕」並在裏面供職,這包括學習敬畏上帝,遵照祂的話語而行,放下自己那些不蒙祂喜悅的心思意念,過一個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當人常存這份順服的心志,上帝就喜悅住在我們當中,作我們的帶領。阿們!


[1] 詳解可參上一篇《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的文章摘要。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70。

[3] 這字與上帝吩咐挪亞做的那艘「方舟」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參創6:14。

[4] 原文是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ehyeh asher ehyeh ; I shall be which I shall be),意思是「我就是我」(或稱「我是」),可解作「我是以前的我,我是現在的我,我是將來的我。」

[5] 耶和華(יְהוָֹה Yhwh)在原文是四個希伯來字母,猶太人為表對上帝的尊敬,不會直接讀出祂的名字,所以真正讀音已失傳,而當經文出現這個字時,他們會讀 Adonai (「上主」)或Hashem(「那名字」)。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上帝的三個重要屬性

「安息日研經坊」(2021-1-9)《希伯來聖經》綜覽:《創世記》(筆者:Herbert Chan)

今次我們會簡介《創世記》,而討論問題是:試列舉《創世記》與主耶書亞(耶穌)和《新約聖經》的關聯。

 

簡介《摩西五經》/《妥拉》(Torah

按照猶太人的傳統,《希伯來聖經》(Tanak)分為三大部分:《妥拉》、《先知書》和《著作》(或稱《聖卷》)。當中《妥拉》在這裏的意思是指《摩西五經》或稱《摩西的律法》[1],也就是今天我們《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這五卷書。不過,留意《摩西五經》原屬一卷,並分為多個分段用作研讀之用[2],只是後來被分為五卷。這每卷書也有它們各自的主題,而今次我們會分享第一卷:《創世記》。

 

簡介《創世記》

1. 書名:

《希伯來聖經》中每卷書的書名大部分是用該書起首的一個重要的詞語來命名的。而《創世記》的希伯來書名是 בְּרֵאשִׁית Bereshit,也就是中文翻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中「起初」這個詞。然而我們往往假設了 בְּרֵאשִׁית Bereshit是指時間的起點(英文是In the beginning,…),但其實按希伯來原文的文法(名詞construct), 起初是指創造工程的首階段,而並不是清楚地記錄時間的起點。所以1:1可看為是一句開場白「當起初上帝創造天地」(英文是In the beginning of…)!也就是說,以下的經文是在說明上帝怎樣開始祂的創造。這明白符合古代猶太人的創世觀,就是世界並非從無到有(留意水和地本已存在,見1:2),而是關乎上帝怎樣轉化當時的狀態[3],所以我們應把重點放在上帝如何創造、祂的性情和屬性等,而並非以被造物為焦點。另外,《創世記》的中文書名強調上帝對世界的創造,然而創世的記載只佔整個書卷的頭兩章,更多篇幅是關乎上帝要與人建立關係;至於英文書名Genesis則譯自拉丁文,源自希臘文γένεσις  genesis,這個字在《舊約聖經》希臘文七十士譯本(LXX)所對應的希伯來文就是 תּוֹלֵדוֹתtoledot(見於2:4、5:1、10:1等),意思是:根源、來歷、後代、世代。這個希伯來文在《創世記》多次出現,是當中一個重要的詞語,甚至可用作大綱(見下文);可以說,תּוֹלֵדוֹת toledot這個字提綱挈領地指出《創世記》解釋了一切人、事、物的根源、來歷、後代和世代。

2. 作者和成書日期:

《創世記》作為《摩西五經》的一部分,傳統上這書的作者就是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摩西。然而有學者批判《摩西五經》的成書日期應該是在被擄回歸後,所以作者並不是摩西。但由於「律法書是源自摩西」這個觀念本身也得到《舊約聖經》或《新約聖經》的經文支持(尤其來自主耶書亞的話;另外拉比猶太教也持相同立場)[4],所以即使《五經》未必完全是出自摩西的手筆(例如:申34章有關摩西的死),但其內容是來自摩西的這個傳統假設,本身也包含在《聖經》的啟示當中,因此把《摩西五經》看為是摩西所寫是符合聖經立場的。至於《創世記》的內容早於摩西出生以先,學者則認為那是透過先祖的口傳和泥板的記載(特別是洪水事件之前的事蹟)流傳至摩西,最終他把整個《摩西五經》的內容寫下給上帝的子民(另參出24:3-7頒佈律法和子民立約的記載)。而由於大部分學者認為摩西大概是主前15世紀或是12世紀時期的人物(主要根據出埃及的日子估計),所以這些年期也理所當然地成了《摩西五經》的成書日期。

3. 大綱:

《創世記》共有50章,一般分為1-11章和12-50章兩部分,以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到迦南地作分界線。第一部分主要記載從創造到洪水過後再創造的事蹟,而第二部分主要關乎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位先祖的故事以及其後代的經歷。當中我們看見上帝對人的應許一步步地實現,而上帝要建立的大國雛形也隨著整個雅各家下埃及而開始出現。最後經文以雅各祝福十二支派的先祖,與約瑟死在埃及地作結,這成了緊接著的《出埃及記》的背景。另外,《創世記》裏明確地有11次出現אֵ֣לֶּה תוֹלְד֧וֹת Eleh Toledot這個片語(英文意思是 “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5],以致《創世記》可被分為12個段落,我們也可以此來入手分段,理解每個「世代」的故事。而猶太人傳統以來會把《妥拉》分段(稱為Parasha 或複數Parashot)用作研讀,有關這方面更多的資料可參考本機構相關的網頁[6]

 

《創世記》 的主題及中心思想

《創世記》第一部分(1-11章)主要講述上帝的創造、與人的關係、人的犯罪、上帝後悔造人以致要用洪水審判滅世、方舟的拯救、挪亞的七十個後裔(列國的觀念)和巴別塔所代表的人的驕傲自我,以及他拉的後裔亞伯拉罕這個人物的出現;而第二部分(12-50章)則主要講述上帝怎樣透過呼召亞伯拉罕前往迦南地,讓他活出一個與世人不一樣的信心生命,就是在面對現實的各樣艱難中仍然深信上帝的應許(包括地和子孫)都必定會實現。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將要成為大國,而他的每一個後裔都要學習這份信心的功課,同樣活出信靠上帝和跟從祂心意的生命。當中筆者認為這50章的經文中有一些中心思想和觀念是尤其重要的:

1. 對比古近東神話傳說中對創造世界的說法(例如:世界是要由多個神明創造出來、神明因為厭惡人類太嘈吵而想用洪水毀滅他們、對人沒有憐憫等),上帝才是那位真正大能的創造者!這些神話與《創世記》的對比可讓人明白上帝與其他所謂的神明之不同:上帝對人有愛和憐憫(例如祂勸該隱要克勝罪惡,在該隱殺人後仍用印記保護他的性命),祂會看顧人(例如夏甲的後代不是應許之子,但上帝也特意在曠野尋找和保守她),同時也是公義的上帝(例如用洪水的審判全地但同時用方舟拯救),祂的作為是為了人的好處而不是要欺壓人,強迫人降服。換句話說,上帝透過《創世記》的記載,首次介紹自己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祂有甚麼屬性、性情和心意。

2. 上帝創造的目的是希望與人建立美好的親密關係。祂用人能夠明白的圖像「伊甸園」(原文意思是「喜悅的園子」)來表達這份美好的關係,當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園後,祂為人的罪惡提供的一條出路就是「應許的後裔」(3:15),讓人有得救和回到「伊甸園」的盼望。我們也可從《啟示錄》的經文一瞥「伊甸園」這個願景(見下表與《新約聖經》的平行)。

3. 由於上帝是真正的創造者和一切的來源,因此祂絕對有能力掌權、改變和成就。祂能預告將來、扭轉任何處境、施行審判和拯救、對付人的犯罪問題、審判邪惡,並再創造出一個美好的世界。上帝是全能的這個觀念極為重要,因為祂是絕對掌權的那位,所以能叫我們在面對任何困境,包括歷史中以色列民亡國被擄的絕境,以至今天我們面對地上不義的權勢和罪惡的網羅,都能確信祂可以徹底改變、扭轉和解決,可對祂的拯救常存盼望,並深信祂的心意最終必定能成就,我們有望回歸伊甸園,享受與祂永遠同住的美好境況。

4. 上帝決定創造秩序、定律、善惡,並且宣告了何謂祝福與咒詛,就是當人選擇聽從或違反上帝心意時所承受的不同結果。因此上帝會對世界施行審判和拯救,並且透過祂怎樣建立人的生命、家庭、國家民族和後代等,讓人明白上帝所定的價值觀、計劃和對人的期望。

5. 從先祖的故事反映上帝的揀選和立約的重要性,展現上帝信實的屬性!祂會堅定地達成祂的應許和對人的祝福,即使人受著各種限制或受惡人所影響(例如各先祖妻子的不育情況、約瑟的痛苦遭遇等),但祂的應許仍必不會落空。

6. 在人與上帝建立關係的過程中,人必須活出信心的生命。當中所指的信心,並非單單「相信上帝存在」,而是懂得「信靠祂的話」,包括祂的應許、吩咐和教導等。而當人按照上帝的話和心意而行,就能經歷到祂應許的實現、祂的看顧、拯救和祝福。

7. 明白何謂蒙福的人生:就是無論人處於甚麼境況,也選擇順服上帝的話並活出祂的心意,這能讓人有分參與在祂的計劃中,成為祂所喜悅和可以使用的人。

 

《創世記》與主耶書亞(耶穌)或《新約聖經》的關聯

《創世記》作為整本《聖經》的起首書卷,它包含了許多首次出現的觀念,例如:創造、夫妻關係、罪、立約、審判、拯救、應許、祝福等等。當中我們能夠找到一些《新約聖經》所引用、嘗試解釋,又或是平行對應、成就應許的經文。下表是一些較為重要的關聯:

主題

《創世記》

與主耶書亞或《新約聖經》的關聯

創造天地

創 1:1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

啟 21:1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

安息日

創 2:2 到第七日,上帝已經完成了造物之工,就在第七日安息了,歇了他所做一切的工。

可 2:27 他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來 4:11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了不順從而跌倒了。

人有上帝的樣式

創 1:27 上帝就照著他的形像創造人,照著上帝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另參5:1)

太 22:21 他們說:「是凱撒的。」 於是耶穌說:「這樣,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

路 6:36 你們要仁慈,像你們的父是仁慈的。」

亞當(起初的與末後的)

創 2:7 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林前 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生命的人」;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婚姻、夫妻關係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啟 21: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伊甸園、生命樹

創 2:8-9 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土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知善惡的樹。

啟 22: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應許的後裔

創 3:15 我要使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他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羅 16:20 那賜平安的上帝快要把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同在!

亞伯作為無辜義人的例子

創 4:25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塞特,說:「上帝給我立了另一個子嗣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太 23:35 如此,地上所有義人流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挪亞和他的日子、

上帝對世界的審判

創 7:1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看你在我面前是個義人。

創 9:15 我就記念我與你們,以及各樣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約:不再有洪水氾濫去毀滅一切有血肉的了。

太 24:37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來臨也要怎樣。

彼後 3:6 藉著水,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而消滅了。彼後 3:7 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上帝的話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麥基洗德(利未支派以外的祭司)

創 14:18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

創 14:19 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至高的上帝、天地的主賜福給亞伯蘭!

來 7:11 那麼,如果百姓藉著利未人的祭司職任能達到完全──因為百姓是在這職分下領受律法的──為甚麼還需要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另外興起一位祭司,而不按照亞倫的體系呢?

亞伯拉罕對上帝話語(約和應許)的信心:因信稱義

創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

羅 4:2-3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

加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 。

加 3:7 所以,你們知道:有信心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加 3:29 既然你們屬於基督,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亞伯拉罕的約

創 17:4 「看哪,這就是我與你立的約,你要成為多國的父。

創 17:7 我要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為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加 3:17 我是這麼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

加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割禮
(亞伯拉罕之約的記號)

創 17:9 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一定要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創 17:10 這就是我與你,以及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

羅 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 2:29 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上帝來的。

獻以撒(1):

亞伯拉罕的信心

創 22:2 上帝說:「你要帶你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獨子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創 22:10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

來 11:17 因著信,亞伯拉罕被考驗的時候把以撒獻上,這就是那領受了應許的人甘心把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來 11:19 他認為上帝甚至能使人從死人中復活,意味著他得回了他的兒子。

獻以撒(2):

愛子的犧牲

創 22:16 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沒有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的獨子,我指著自己起誓:

創 22:17 我必多多賜福給你,我必使你的後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得仇敵的城門,

創 22:18 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羅8:32 上帝既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他,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來 9:15 為此,基督作了新約的中保;因為他的死,贖了人在第一個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使蒙召的人能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來 9:28 同樣,基督既然一次獻上,擔當了許多人的罪,將來要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而是為了拯救熱切等候他的人。

(昔日亞伯拉罕願意犧牲愛子,最後被天使叫停了,但主耶穌在十架上的犧牲,天父卻沒有派天使叫停,為要成就祂對人的拯救,這份犧牲表達了祂對人最大的愛。)

以掃的問題

創 25:34 於是雅各把餅和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喝以後,起來走了。這樣,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

創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和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羅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來 12:16 免得有人淫亂,或不敬虔如以掃,他因一點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上帝的使者上去下來

創 28:12 他做夢,看哪,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頂端直伸到天;看哪,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

約 1:51 他又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來。」

以色列國是上帝應許建立國度的樣板

創 12:2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創 32:28 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上帝與人較力,都得了勝。」

徒 1:6 他們聚集的時候,問耶穌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

約瑟被賣、受苦下監、被高升,最後被上帝使用去拯救全地

創 37:28 那時,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裏經過,就把約瑟從坑裏拉上來。他們以二十塊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

創 39:20 約瑟的主人把他抓起來,關在監獄裏,就是王的囚犯被關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裏坐牢。創45:7 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在世上存留餘種,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性命。

太 26:2 「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出賣,釘在十字架上。」

徒 7:9 「先祖嫉妒約瑟,把他賣到埃及去,上帝卻與他同在,

羅 4:25 耶穌被出賣,是為我們的過犯;他復活,是為使我們稱義。

猶大是獅子

創49:9 猶大是隻小獅子;我兒啊,你捕獲了獵物就上去。他蹲伏,他躺臥,如公獅,又如母獅,誰敢惹他呢?

啟5:5 長老中有一位對我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個印。」

權杖必不離猶大

創 49:10 權杖必不離猶大,統治者的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要歸順他。

路 1:32 他將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先大衛的王位給他。

小驢拴在葡萄樹上

創 49:11 猶大把小驢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拴在佳美的葡萄樹上。他在葡萄酒中洗衣服,在葡萄汁中洗長袍。

可 11:2 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一進去的時候會看見一匹驢駒拴在那裏,是從來沒有人騎過的,把牠解開,牽來。

 

結語:上帝的三個重要屬性

《創世記》是整本《聖經》的起首書卷,它介紹了上帝的屬性、展示了祂的作為、祂對人的心意和期望,也奠定了許多聖經觀念和價值觀,成為往後《聖經》書卷的依據、根基和歷史背景等。當中上帝有三個屬性筆者認為尤其重要:就是祂的美善、祂的大能和祂的信實。對上帝子民來說,這三者缺一不可,因為如果上帝並不美善,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變得毫無意義和盼望;而如果上帝的能力不足,那麼無論祂如何美善也未必能扭轉改變問題和困境;最後如果上帝並不信實,朝令夕改,那麼我們便會對祂日後是否仍像過去那樣對人存愛和美善毫無把握,不能活出有信心和盼望的生命。感謝上帝!祂透過《創世記》彰顯了自己是美善、大能和信實的那位,以致我們可以放心信靠祂和依靠祂的話而活,在任何困境中都能每天活出盼望的生命!上帝既掌管著萬有,同時著緊我們的生命,祂透過主耶書亞(耶穌)的犧牲帶領我們回歸「伊甸園」,與祂重建美好的關係。願主繼續透過祂的話帶領我們認識真理,又願我們各人都效法《創世記》裏的信心偉人(來11:1-22),去建立一份信靠祂和與祂同行的關係,經歷祂的美善、大能和信實!


[1] 這是對《妥拉》(Torah)的狹義明白;另外《妥拉》(Torah)一詞在原文有教導、指引的意思,其目標是為要引領人活出上主的心意,所以在廣義上,猶太人認為這是關乎所有猶太典籍的教導,包括《米示拿》(Mishnah)、《塔木德》(Talmud)等。參本機構聖經原文學習的文章: 〈希伯來文(4)torah-命中上帝的心意〉

[2] 參本機構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系列簡介

[3] 參本機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1):〈求上帝「創造」(轉化)我們的生命!〉

[4] 尼8:1、13:1、代下25:4、可12:26、路24:27、約5:46、7:19等。另參拉比文獻: 《米示拿》〈先賢集〉m.Avot 1:1 、〈贖罪日〉m.Yoma 3.8、4.2、6.2等。

[5] 11個אֵ֣לֶּה תוֹלְד֧וֹת  Eleh Toledot 分別出現在2:4、6:9、10:1、10:32、11:10、11:27、25:12、25:19、36:1、36:9、37:2。

[6]猶太人分段讀《妥拉》的傳統,分為三年制和一年制。三年制讀經的背景可參本機構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系列簡介;而有關一年制讀經的背景可參本機構的「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簡介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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