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 以賽亞書40-66章

《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40-66章:上帝的子民應怎樣面對受苦和逆境?

「安息日研經坊」(2021-5-8)《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40-66章(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 Wadi Qilt flash flood with waterfall, photo credit: BiblePlaces.com

今次我們會綜覽《以賽亞書》40-66章,並討論以下兩條問題:

  1. 《以賽亞書》40-66章記載上帝勸喻子民「回歸以色列地重建耶路撒冷」。試討論這主題跟《摩西五經》中的哪些事件有關?

  2. 《以賽亞書》40-66章所指的受苦僕人是以色列還是主耶書亞(耶穌)?這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以賽亞書》40-66

上一篇《以賽亞書》1-39章的摘要已為《以賽亞書》全書作了簡介[1],所以這次只就40-66章作綜覽。《以賽亞書》39章到40章的背景已經從南國猶大覆亡之前的希西家時期(公元前第八世紀),直接跳到猶大亡國被擄後期與回歸的早期(公元前六世紀)。而內容是先知對在巴比倫和波斯帝國的統治下生活的以色列民的講論,內容是安慰和勸喻他們不要放棄,要明白上帝的旨意是帶領他們回歸以色列地,重建耶路撒冷和恢復聖殿的敬拜。當中上帝又說明是祂興起波斯王居魯士(或譯古列)去讓他們回歸以色列地,為要子民理解並學習在受苦中仍然要依靠祂。對比以敘述為主的1-39章,40-66章則運用了更多希伯來詩歌的體裁,並有四首普遍被學者認為是「僕人之歌」的記述(42:1-4、49:1-6、50:4-7、52:13-53:12);語調就從較嚴厲的警告和審判的講論,變為更語重深長和帶著憐恤的安慰、勸喻和應許的話。上回已經解釋過有關《以賽亞書》的作者是誰這問題(見註1),我們大概可稱40-66章為第二以賽亞的作品(或再細分40-55章為第二以賽亞;56-66章為第三以賽亞)。以下的大綱沿用上回所參考的猶太研讀本聖經[2]

I. 審判與感恩

a. 審判猶大和耶路撒冷(1:1-5:30)

b. 上主呼召以賽亞(6:1-13)

c. 以馬內利(7:1-12:6)

II. 列國的問題(13:1-27:13)

III. 六禍(28:1-35:10)

IV. 與希西家相關的事件(36:1-39:8)

V. 神蹟的拯救(40:1-48:22)

VI. 受苦僕人

a. 僕人的使命(49:1-52:15)

b. 僕人的犧牲(53:1-12)

c. 僕人的拯救應許(54:1-59:21)

VII. 新天新地(60:1-66:24)

 

綜覽《以賽亞書》40-66

A. 神蹟的拯救(40-48章)

賽40:1 你們的上帝說:「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נַחֲמ֥וּ נַחֲמ֖וּ עַמִּ֑י

賽40:2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向它宣告,它的戰爭已結束,它的罪孽已赦免;它為自己一切的罪,已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 

賽40:3有聲音呼喊著:「要在曠野為耶和華預備道路,在沙漠為我們的上帝修直大道。

賽40:4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陡峭的要變為平坦,崎嶇的必成為平原。

賽40:5 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肉之軀的都一同看見,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第二以賽亞一開始就道出信息的重點,就是要安慰被擄中的子民(40:1),讓他們明白他們的罪孽已被赦免,因他們已經加倍被罰(40:2),這是過於他們當受的。這段以詩歌的平行句指出上帝要帶領他們回歸,就在「曠野」和「沙漠」那樣的艱難處境中,他們要預備好跟隨上帝的帶領,走耶和華的道路(40:3-4),因為上帝沒有放棄子民,祂要向他們彰顯自己的榮耀。

賽40:6 有聲音說:「你喊叫吧!」我說:「我喊叫甚麼呢?」凡有血肉之軀的盡都如草,  他的一切榮美像野地的花。

賽40:7 耶和華吹一口氣,草就枯乾,花也凋謝。百姓誠然是草;

賽40:8 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我們上帝的話永遠立定。 

賽40:9 報好信息的錫安哪,要登高山;報好信息的耶路撒冷啊,要極力揚聲。揚聲不要懼怕,對猶大的城鎮說:「看哪,你們的上帝!」

先知的講論同時也道出被擄的人的心聲,他們認為自己沒有盼望和出路,其血肉之軀就如花草一樣轉眼消逝(40:6)。其實被擄受苦的人有這份失望的心情是絕對可以理解的,就如我們在經歷苦難或不順境,也可能曾質疑上帝是否真實存在、上帝是否看顧作為子民的自己等等。不過先知繼續指出,如果單用人的眼光來看,百姓的生命的確誠然如花草般脆弱和短暫,但只要靠著上帝永恆不變的話語,就能有堅定的信念和盼望!(40:7-8)而這就是好消息(或福音),因為上帝表明祂要帶領被擄的子民回歸,用行動來作他們的王、他們的上帝,祂也要眷顧和重建耶路撒冷(錫安)。而在《新約聖經》中,福音書的作者引用這個好消息來指天國近了,意思就是上帝要來作王掌權,祂的國度現要臨到,所以子民要馬上悔改回轉歸向祂!(參可1:3-4及其平行經文)

賽 40:26 你們要向上舉目,看是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它們,一一稱其名,以他的權能和他的大能大力,使它們一個都不缺。 

賽 40:27 雅各啊,你為何說,以色列啊,你為何言,「我的道路向耶和華隱藏,我的冤屈上帝並不查問」 ?

賽 40:28 你豈不曾知道嗎?你豈未曾聽見嗎?永在的上帝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他不疲乏,也不困倦;  他的智慧無法測度。

……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先知勸喻子民要仰望上帝,因為祂是萬有的創造者,意思是祂既然有能力創造,就必然有能力扭轉和改變一切,因此上帝可以超乎他們的想像去帶領他們回歸,成就祂的旨意(40:26)。但子民當時仍然心存疑惑、灰心喪志,認為上帝不再理會他們的冤屈和苦情(40:27),所以先知續指,上帝並非不知道,反而是他們不知道上帝其實有多大的能力,不理解上帝可以讓神蹟出現,扭轉他們的景況。先知指,只要他們一心願意順服等候耶和華的帶領,就必定能重新得力,甚至如上帝那樣有能力、不疲乏(留意40:28和40:31的平行)。可以說,當時以色列民因被擄的經歷而失意,並不明白上帝要他們回歸重建耶路撒冷這美意。

賽 41:2 東方興起一人(也就是 Cyrus 居魯士/古列),憑公義召他來到腳前?將列國交給他,使他管轄列王,把他們如灰塵交與他的刀,如風吹的碎秸交與他的弓?

……

賽 41:8 惟你以色列,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

賽 41:9 你是我從地極領來,從地角召來的,我對你說:「你是我的僕人;我揀選你,並不棄絕你。」  

上帝要子民相信他,等待神蹟出現,就是祂所興起東方的波斯王居魯士(古列)(41:2、45:13、46:11;上帝甚至稱他為牧人和受膏者;44:28、45:1)會容讓他們從亡國被擄中回歸重建耶路撒冷。考古的發現支持居魯士讓以色列民回歸的說法[3],不過《聖經》要強調的卻不是居魯士如何厲害、對俘虜有憐憫,或是有能力去建立和管治波斯帝國等等,而是表明居魯士也只不過是上帝所命定和所膏立(分別為聖)去使用的人,為要成就祂的旨意而已。所以,經文的重點仍然是要說服被擄的以色列民要明白和順服上帝的心意,從而願意信靠、聽從和配合祂的工作。為此,上帝提及他們是「我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等親愛的話來勸喻他們(41:8),而且強調唯有以色列民才是祂的僕人,是祂所揀選和不會棄絕的(41:8-9)。祂安撫被擄的子民不要懼怕前路,要明白上帝要召他們回歸的心意其實是為他們好,祂會樂意按公義去扶持他們。可以說,我們熟悉的這句鼓勵人心的金句「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上帝。我必堅固你,幫助你,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41:10)從上下文所指的意思,是上帝帶領人所要走的路雖然看似困難,但祂希望人能放心去信靠和跟隨祂。

賽 42:1 看哪,我的僕人(עַבְדִּי֙ āvadimy servant[4],我所扶持、所揀選、心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מִשְׁפָּ֖ט 公平、公義)傳給萬邦。

賽 42:2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賽 42:3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信實將公理(מִשְׁפָּ֖ט傳開。

賽 42:4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מִשְׁפָּ֖ט;眾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第一首「僕人之歌」(42:1-4)沒有清楚說明當中的僕人是誰,但從上下文可見,上帝至今只提及過以色列(或雅各)是祂的僕人、是祂所揀選的。不過,這裏所指的僕人卻是上帝所喜悅的,並指他會把公義和公平(公理)傳給萬邦,所以一方面這不太可能是當時亡國被擄的以色列民,但另一方面這句原文的動詞是用完成式(Qatal)來表達「我的靈賜給他(נָתַ֤תִּי רוּחִי֙ עָלָ֔יו」,反映說這句話時,這人已經出現,可以估計,他或許是被擄的以色列民中一位能夠聽從和順服上帝的呼籲、帶領子民回歸的民中領袖(有可能是所羅巴伯、以斯拉),甚或是被上帝膏立使用的波斯王居魯士。無論如何,靠著上帝聖靈的引領,這僕人能夠被上帝使用帶領被擄的以色列民成就上帝的心意。

經文接著指這僕人「不喧嚷,不揚聲」(42:2),可指他不會高舉自己的主張,而「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42:3)則代表他滿有上帝的心腸,會憐憫和給予人機會。上帝更會「使他成為萬邦之光」(42:6)和「開盲人的眼,領囚犯出監獄,領坐在黑暗中的出地牢。」(42:7)這在當時對上帝失去信心的被擄子民而言,就是他們在黑暗中得到這位僕人領袖的幫助,以致可以不再留在被擄之地,能夠從黑暗中找到光明(要留意從地理上看巴比倫和波斯帝國所處的兩河流域生活會比迦南地更為豐裕,而他們也已經安頓,所以當時他們要離開回歸貧乏的錫安其實並不容易,只是如果繼續留在當地的話就是攔阻上帝成就祂的旨意,在屬靈上可說是處於黑暗)。而這些明白在耶書亞(耶穌)時代更被看為是對彌賽亞的描述,所以《馬太福音》引用以上賽42章的經文並解釋這些描述都要應驗在耶書亞(耶穌)身上(太12:18-20),指他讓當時的人從黑暗中得到光照。要留意,雖然《新約聖經》把這僕人指向主耶書亞,但第二以賽亞本身也用「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所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獻身給我的人?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不見。」(42:19-20)等描述去指出這僕人的不完美,所以如果直接把這第一首僕人之歌直接指向主耶書亞,就會有點不太合理。就此筆者建議繼續用「象徵性成就」(Typological fulfillment)的方式來理解,就是昔日這僕人曾怎樣帶領被擄的子民從屬靈的黑暗中得著光照,後來耶書亞也照樣帶領他當代活在屬靈黑暗中的人得著真理的光。換句話說,這既是指向昔日第二以賽亞年代的人物,也是指向耶書亞如何完美地成就這種「屬靈的光照」。這樣「多重成就」的理解讓兩種解釋都同時成立,沒有牴觸,就是既能不抽離第二以賽亞年代的處境以及那僕人是不完美的描述,也同時按《新約聖經》的理解應用在耶書亞身上,明白他更美地成就了這位第二以賽亞所指的上帝僕人的角色和事奉。

之後經文曾刻意描述波斯王居魯士是上帝所喜悅,會發命令建造耶路撒冷的那位(44:28-45:1),而經文指上帝提名召居魯士,他雖不認識祂,但上帝也加給他名號,是出於上帝的僕人雅各、祂所揀選的以色列(45:4),所以可以說,上帝所作的這一切,都是為了被擄的以色列民。祂表明要使公義和救恩臨近被擄的子民(46:13),就是要審判巴比倫的高傲和她對被擄的以色列民的無憐憫(47:1-6),並吩咐子民要從巴比倫中出來,明白這是耶和華對子民的救贖。(48:20)

總的來說,上帝安慰被擄的子民並教導他們仍然要信靠祂,他們雖然受苦,但上帝給予他們僕人的身分,讓他們可以在受苦中仍然對上帝有信心,能透過順服祂去成就祂的心意。而上帝帶領他們回歸重建的神蹟,將要透過祂興起的居魯士去實現,以及祂對巴比倫的審判而達成(48章)。 

B. 受苦僕人

i. 僕人的使命(49:1-52:15

第二首「僕人之歌」(49:1-6)續指以色列是上帝所選召的僕人(49:1、3、5、6),並指「使以色列中蒙保存的人歸回;然而此事尚小,我還要使你作萬邦之光,使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49:6)就是說上帝的目的並非單單止於子民能夠經歷拯救和回歸,而是要他們能夠被上帝大大使用去為祂作見證,讓世人認識上帝的救恩。可以說,雖然子民經歷過困苦和艱難,但這些審判和管教只是經歷上帝的過程而並非終點,上帝不是要棄絕他們而是要再次憐憫和安慰他們,並讓他們從中見證上帝拯救的大能和祂對人的憐憫看顧。不但如此,他們所經歷的拯救同樣也只是跟隨上帝的一個過程,而並非終點,所有願意順服和事奉上帝的人都是祂的僕人,可以被祂使用去發光和傳揚祂(49:13)。

第三首「僕人之歌」(50:4-7)進一步指出,作為僕人有主耶和華所賜受教者的舌頭,使他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50:4),也就是甘願吃苦去被上主使用。「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兩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侮辱我,向我吐唾沫,我並不掩面。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50:6-7)更加表明這僕人是甘願受苦、受人凌辱也堅持到底的心志,即使面對任何困難也深信上帝必會幫助自己。可以說,這裏所描述的僕人有著極為理想的僕人心態,對耶和華有極強烈的委身和信心。而在這僕人之歌前後的兩段經文50:2-3和50:9-11,所描述的內容就彷如《出埃及記》中對出埃及、十災情景的描述,反映現在順服上帝離開被擄之地回歸耶路撒冷的這事,就如昔日上帝用十災審判埃及,擊打埃及的偶像神明,好拯救自己的子民過紅海出埃及那樣,為的是要讓當時的法老和整個世界知道耶和華是何等偉大。可以說,以色列雖然受苦,但只要有受苦僕人的心志,不是為了自己的好處才去信靠上帝,就能在受苦中更體貼上帝的心意和成就祂的計劃,有機會可被上帝使用他們所受的苦去見證祂大能的拯救。

賽52:1錫安哪,興起!興起!穿上你的能力!聖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華美的衣服!因為從今以後,未受割禮、不潔淨的必不再進入你中間。

賽52:2耶路撒冷啊,抖去塵埃,起來坐在王位上!被擄的錫安哪,解開你頸上的鎖鏈! 

賽52:3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白白地被賣,也必不用銀子贖回。」

賽52:4 主耶和華如此說:「先前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裏寄居,末後又有亞述人欺壓他們。」

賽52:5 我的百姓既是白白地被擄,如今我在這裏做甚麼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轄制他們的人歡呼,我的名終日不斷受褻瀆,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上帝在52章應許「錫安/耶路撒冷」不再被外邦所侵佔(52:1),這裏所指的「錫安/耶路撒冷」其實是被擄的子民(52:2),而用「錫安/耶路撒冷」來隱喻的目的,估計是要表明上帝仍然與被擄的子民同在(就像聖殿在其中一樣;52:9-11)。而祂的子民「白白被賣、白白被擄」(52:3、5),意思是他們原先因為自己的罪而被上帝管教,但現在他們已受苦過於所當受的。他們因著列國的欺壓,以致上帝要出手扭轉,重新確立祂與子民的關係(52:6)。

總的來說,上帝的僕人在受苦中對苦難有更豐富的屬靈領會,就是在受苦中不要灰心喪志,反而更要順服信靠那位公義的上帝,因為祂會為自己所面對的不公義平反,並且期望自己的僕人能夠被祂使用。而僕人要做的,是甘願透過受苦(甚至是過於應受的苦),去見證上帝的大能和拯救。

ii. 僕人的犧牲(53:1-12

第四首「僕人之歌」(52:13-53:12)記述上帝的僕人要面對極大的苦困,甚至要犧牲生命去為上帝的子民贖罪。我們可能馬上直接連繫他為主耶書亞,但如果放回在第二以賽亞的處境裏,他就是被擄的以色列民。上帝期望他們(或他們中間有領袖)能夠在極大的困難和壓力中堅持忍耐、甘願受苦去事奉上帝,也要有心志甘願犧牲自己的性命去達成上帝渴望子民回歸耶路撒冷。這解釋了被擄的以色列民作為上帝眼中的僕人要白白受苦,其意義包括了要成就上帝拯救的應許,為所有的以色列人贖罪等等。雖然回歸最終的確發生,但我們未能肯定在被擄的人當中,是否真有人能夠做到53章所指對「受苦僕人」的要求,不過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主耶書亞是那位更完美的僕人,就如《彼得前書》所指,耶書亞不但成就《以賽亞書》這段經文,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他更是我們作上帝僕人的榜樣(彼前2:21),讓我們明白怎樣去愛上帝和學習為祂所愛的人而犧牲自己,學習更多放下自己。

iii. 僕人的拯救應許(54:1-59:21

先知在54章的開始把耶路撒冷比喻為不懷孕、不生育的、被遺棄的婦人,但她竟然有了比常人更多的兒女,因此將會從悲哀變為喜樂(54:1)。因著被擄的緣故,錫安變得凋零、被藐視和棄絕,但上帝會徹底逆轉改變這情況,使荒廢變成有人居住,並且不再讓她抱愧受辱(54:3-7)。這表明上帝帶領子民回歸的應許將要實現,經文甚至形容耶路撒冷城將會有珠玉和寶石鋪砌,以表達出上帝對子民的愛就如丈夫為妻子送禮裝飾一樣(參啓21章的新聖城耶路撒冷)[5]。上帝表明祂的話絕不會徒然,以致子民必定可以經歷上帝眷顧的喜樂(55:11-12)。

到了56章經文突然把話題轉到「守安息日、獻祭、聖殿(被稱為萬民禱告的殿;56:7),並歡迎外邦人的加入被趕散的以色列(56:8)」,這表明子民回歸以色列地的耶路撒冷,恢復聖殿的敬拜,並容讓敬畏上帝的太監和外邦人也可一同敬拜上帝(56:3)[6]。而這容讓外邦人加入的觀念,更與《新約聖經》的教導相符(福音可以傳向外邦,源於徒10章的彼得與哥尼流事件)。如這類的教導,在其他《希伯來聖經》書卷並不常見,難怪《以賽亞書》極受《新約聖經》作者的歡迎,常被引用。然而,當時原本在耶路撒冷的牧人領袖在先知的筆下看來邪惡,他們的問題包括:偏行己路和人人追求自己的利益(56:11)、不記念義人(57:1)、叛逆和虛謊(57:4)、拜偶像(57:6-7)、在禁食的時候仍然追求私利、剝削為你們做苦工的人(58:3)、紛爭興訟並以兇惡的拳頭打人(58:4)等等。故此,上帝厭惡他們虛假的禁食。可以說,因著耶路撒冷當地的這些邪惡和問題,上帝的子民回歸當地後也並不代表能輕鬆地生活。不過上帝因為愛惜耶路撒冷,並不喜悅聖殿的敬拜淪為行禮如儀之舉,所以祂必會施行醫治和公義的審判,讓屬靈上飢餓和困苦的人得到憐憫和滿足,讓當中的黑暗得到光照。

也就是說,雖然回歸的子民要因為順服上帝而受苦,而他們返回耶路撒冷後也因為當地領袖的問題而要面對生活的困難,可是上帝必然會出手拯救,幫助他們解決耶路撒冷當中的不義(59章),最後更應許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59:20)和子民立約。由此可見,上帝的子民按照上帝的旨意回歸耶路撒冷,但這並不代表人生從此會一帆風順,事事如意,然而經文帶出的是,當子民甘願受苦去回應上帝的帶領,雖然前面的路極為艱鉅和問題眾多,但上帝的應許必然應驗,祂必拯救自己的子民到底。

C. 新天新地(60:1-66:24

賽60:1 興起,發光!因為你(單陰;妳)的光已來到!耶和華的榮光發出照耀著你(妳)

59章結束所指的救贖主將會帶來極大的拯救,他帶著耶和華的榮光照耀耶路撒冷(60:1當中的妳指耶路撒冷),即使黑暗籠罩大地,幽暗遮蓋萬民,他也能光照一切,甚至吸引列國(60:2-3),而且有外邦人要來建立她(60:10);她的城門必時常開放,使人將列國的財物帶來歸她,他們的君王也被牽引而來(60:11),甚至上帝指耶路撒冷的居民會全部成為義人,並永遠得地為業等等。這明顯是極其誇張的說法,把耶路撒冷描寫成新天新地一樣。有關這位救贖主的描述,就是我們所熟悉的彌賽亞經文(61:1-3)所表明會帶來徹底更新、拯救和盼望的那位(參路4:18-19有關主耶書亞的成就)。這情況在《以賽亞書》的歷史處境裏難以看見,因為這與《以斯拉記》3:12所指見過先前那殿的長老的失望並不相符(另參該2:3有關聖殿從前的榮耀),因此這裏看來並非「象徵性成就」的情況,在當時並未曾發生,而是單單預言彌賽亞時代的新耶路撒冷的景況。

而上帝應許不會姑息錫安(耶路撒冷)的邪惡,他為要帶來拯救,惡人就必須被懲治,也就是必須施行公義審判,好讓人看見上帝的榮耀(62:1-2)。接著63和64章分別提及對外和對內的審判。當中以東往往代表敵對以色列的外邦勢力(63:1),以致上帝必須報仇(63:4-6),以成就對以色列的拯救(63:6-8)。而對內,祂也要處理聖城錫安的惡和祂不喜悅的事(65:11-12),最終讓祂的僕人可以歡喜快樂(65:13-14)。這時先知再次提及那完美、和諧共處的時代將要出現,就是「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的景況(65:25),這跟賽11章所記的彌賽亞時代平行。最終上帝所造的這個新天新地、祂的子民和他們的名號將要長存。

由此可見,被擄的以色列民要回歸耶路撒冷雖然要面對各類的艱苦和不如意,但他們所受的苦並不徒然,因為那是上帝拯救計劃的藍圖,表明了上帝將來要徹底地除掉邪惡和不義、拯救所有聽從祂的子民、建立永存的新天新地。

 

「回歸以色列地重建耶路撒冷」跟《摩西五經》中有關的事件

A. 出埃及:《五經》中與被擄回歸相關的事件最明顯的莫過於《出埃及記》中首15章記載,就是子民離開被轄制不能敬拜上帝的埃及地,經歷上帝的大能、十災的審判和紅海的分開而經歷神蹟般的拯救,並以應許地為目標(這也跟當年亞伯拉罕因飢荒下埃及然後回到迦南地的方向一致)。然而出埃及與子民被擄回歸有些不太相關的地方:1)出埃及的子民落在埃及地並非因為他們犯罪,但以色列民原先亡國被擄卻與他們犯罪有關;2)出埃及是成就以色列民的祖宗亞伯拉罕多年前的應許(創15章);但在以賽亞的年代,那是直接向當代被擄和回歸的以色列民作出應許;3)出埃及的時候,是子民的哀聲上達於天,但《以賽亞書》所記的被擄回歸是上帝主動提出要安慰他們的。

B. 亞伯拉罕、利百加、雅各:其實《創世記》的幾位先祖和先祖母都有從兩河流域前往迦南地的信心經歷。先是亞伯拉罕首次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的信心之旅(創12章),然後是利百加憑信心跟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前往迦南地嫁給以撒(創24章)。不過跟出埃及的情況一樣,兩者都並非因犯罪以致住在當地。最後是雅各從拉班那裏歸回,他的確是因得罪了哥哥以掃因而被逼逃往哈蘭(情況有點像得罪了上帝而要被擄一樣),而他也因著信服上帝的帶領,成家立業後就歸回應許地(創27:42-28:5;31:11-18)。

C. 伊甸園:這本來是讓人與上帝同在和永遠活著的樂土(創3:22),但因為人的罪而導致他們被上帝驅逐出去。而猶太人有一個觀念稱為“Tikkun Olam”(字面意思是「修復世界」),首次出現在早期拉比文獻的米示拿(m.Gittin 4.2)。雖然現代的猶太人會對此有各種不同的理解(例如:改善人權、民主、自由、福利等等),但回到《聖經》的角度來看,它的意思就是回歸伊甸園,即回到昔日人沒有犯罪之前,那種可與上帝親密同在的完好關係裏。如果以色列民的亡國被擄就如昔日亞當夏娃因罪而被驅逐出伊甸園的話,那麼以色列民的回歸就如他們回歸伊甸園的情況了,而這需靠賴我們的主耶書亞所成就的救恩才能達至。

 

受苦僕人是以色列還是主耶書亞(耶穌)?這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誠如上文多處論述,按照《以賽亞書》的上下文,我們較應解釋這僕人為上帝所揀選和喜愛的「以色列」[7]。而無論這「以色列」是指以色列民的整體、子民中被上帝使用的某位領袖、或是上帝心目中對以色列民作為僕人的理想期望,許多有關這個僕人的講論都可以從「象徵性成就」的理解來看,就是這些經文會再次應驗在主耶書亞身上。而不同的只是,耶書亞是那位完美的僕人。無論如何,「受苦的僕人」提醒我們不要只著眼於自己所受的苦和不愉快的感受,更要明白上帝可以怎樣更大地使用自己和讓所經歷到的困難變得更有意義(例如可以安慰那些與自己同樣受苦的人)。

另外,從第二以賽亞的講論,我們可以清楚理解上帝對祂僕人的期望,就是要有甘願受苦、犧牲去被上帝使用的心志,勇於為其他上帝子民而擔當,並帶領子民去成就和活出上帝的心意。這提醒我們如果要被主使用,就要有願意為主受苦的心理準備。而對被擄回歸的以色列民而言,他們順服上帝的旨意回歸耶路撒冷,作上帝的僕人,並不等於他們到達耶路撒冷後就會毫無困難。這提醒我們願意順服作主的僕人去聽從祂,並非為了個人的順境或好處,意思就是我們對上帝的順服,是建基於祂是上帝,我們是僕人,而不是出於功利的心態去計算自己是否得益。這情況就如以賽亞蒙召被差遣的時候,明知道百姓是心蒙油脂,耳朵發沉,但仍然願意事奉上帝,傳講上帝的話,直到城鎮荒涼,無人居住為止(6:10-11)。以賽亞的事奉未必會為他帶來甚麼成就、滿足和順利(甚至帶來痛苦與失望),然而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就樂意甘願踏上事奉的路。而主耶書亞也沒有兩樣,他在客西馬尼的禱告就是求父拿走苦杯,但不要按照他自己的意思,要按天父的意思。

 

結語:上帝的子民應怎樣面對受苦和逆境?

《以賽亞書》40-66章記載上帝怎樣安慰亡國被擄的以色列民,當時他們大概因為亡國而對上帝失去信心和盼望,但上帝勸喻他們不要因為所受的苦而放棄和不再信靠祂。就是即使受苦也要明白上帝的心意和繼續順服祂,在不如意中仍然願意作上主的僕人,為有分去成就祂要帶領子民回歸重建耶路撒冷的計劃而滿足。可以說,上帝在教導自己的子民怎樣在受苦中自處、找回自己的身分角色和召命、明白上帝的公義(包括對子民的管教和為子民多受的苦作平反),並且不再是因為追求順利才去信靠主、也不是為了有好處而去事奉主,而是單單因為祂就是上帝。另外,子民需要學習以上帝的角度去看所承受的痛苦,明白受苦中更多的屬靈意義,以致可在苦難中見證上帝和被祂使用。而從上帝安慰被擄的以色列民來看,今日我們即使被主管教,上帝也從來沒有放棄我們,祂只是要讓我們在管教過後可再次被祂興起和使用。所以我們不應氣餒和只著眼於自己面前所受的痛苦,反而更要從苦難中學會順服、明白可怎樣在痛苦中仍然見證上帝,再次得蒙祂的喜悅,成為上帝可以使用的僕人。

以下是40-66章經文大綱的倒影結構:

A. 安慰,安慰我的百姓(40:1-31)

B. 將來的的審判(41:1-29)

C. 耶和華僕人的角色(42:1-25)

D. 以色列蒙救贖,脫離巴比倫的手(43:1-45:25)

E. 對巴比倫的審判(46:1-47:15)

F. 以色列的獲釋放與歡欣(48:1-52:12)

X1. 受苦的僕人(52:13-53:12

X2. 耶路撒冷被重新建立(54:1-17

F’. 呼籲百姓信靠神(55:1-13)

E’. 外邦人加入神的家庭(56:1-8)

D’. 概述以色列的罪(56:9-57:21)

C’. 呼籲百姓要真正行義(58:1-14)

B’. 以色列的罪與神的拯救(59:1-21)

A’. 神復興的高潮(60:1-66:24)

從結構的中央位置可見,「受苦的僕人」與「耶路撒冷被重新建立」既重要也相關。事實上,如果沒有甘願受苦回歸的僕人以色列民,就不可能出現耶路撒冷的重建。同樣,沒有主耶書亞的犧牲,也不能建立天上的耶路撒冷,去讓我們得著上帝永遠的同在。求主幫助我們能以主耶書亞為榜樣,不是單在安逸中才可以信靠和事奉上帝,而是可以為上帝和別人去作受苦的僕人,樂意作出更多和更大的承擔,就是懂得從天父的角度去看見苦難中的意義,在困境中仍堅持順服主,作祂喜悅的僕人,為要有分成就祂的旨意。


[1]《以賽亞書》1-39章的綜覽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482。

[3] 考古出土的居魯士(古列)圓柱/銘筒(Cyrus Cylinder)記載公元前539年他使巴比倫亡國,並宣布重建巴比倫城的政策,包括讓人回歸敬拜自己信奉的神明。

[4] 名詞「僕人」的屬性雖然是「單陽」(masculine singular),但不一定指一個人,也可是一個集合名詞(collective noun)用於表示整體以色列民,這就如經文互通地用「雅各」和「以色列」來指以色列民的整體。

[5] 《以賽亞書》常用婦人來比喻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參49:14-26;50:1-3),這與教會是基督的新婦這個比喻平行。

[6] 原本太監和外邦人都不准進入耶和華的會。(見民18:4、7;申23:1-3)。

[7] 例如參41:8、41:9、42:1、42:19、43:10、44:1-2、44:21、45:4、48:20、49:3、63:17等。

其他「《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摘要: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