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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講座「耶穌時代的猶太世界II」

一年一度的公開聖經講座又來了,今年我們會為大家分享「耶穌時代的猶太世界II」。歡迎大家踴躍報名,並分享轉載!😃🙏

日期:12月16日(六)

時間下午7:30-9:30

地點:中華基督教會灣仔堂

詳情及報名請按此。

中文聖經譯本連結

我們繼「會幕圖解」、「節期圖解」、「聖經年表」等聖經資源工具,又製作了一個「中文聖經譯本連結表」網頁,讓弟兄姊妹可以按書卷直接前往開啟想閱讀的中文聖經譯本(18個)。詳情請按此前往。

感謝連結表的作者和製造網頁的弟兄!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查經錄影(出11-20章剛已上載!)

我們正陸續把全部過往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教導錄影,經整理後加入「會員專區」的一個錄影專頁內,讓大家可以免費學習和重溫。之前推出了《出埃及記》查經系列1-10章的多段查經錄影,我們剛也上載了11-20章的錄影,歡迎大家登入「會員專區」的「錄影重溫」一欄學習!願主祝福使用!😊

前往錄影專頁請按此

出32:15-33:23、撒下22:10-33: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

「安息日研經坊」(2022-10-1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2:15-33:23、撒下22:10-33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摔碎法版 by James Tissot (1836 – 1902) in publ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出32:15-33:23)是關於摩西懲罰拜金牛犢的子民,以及求上帝親自帶領子民往應許之地。試討論:

1. 摩西怎樣以他與上帝的關係,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2. 上帝對摩西的回應讓我們看見上帝悅納怎樣的代求?

 

32:15-33:23大綱

承接上一段記載摩西在山上領受上帝的法版時,山下的子民卻造了金牛犢及敬拜它,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上帝本欲把子民除滅,另外興起摩西成為大國取而代之,但因著摩西的求情而沒有即時降災給子民,但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已破壞。今段經文就記載摩西下山處理金牛犢事件所引起的後果,經文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摩西摔碎法版及殺拜偶像者(32:15-35)

2. 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離開西奈山(33:1-6)

3. 摩西的會幕(33:7-11)

4. 摩西要求上帝同行(33:12-23)

 

摩西摔碎法版及殺拜偶像者(32:15-35

出32:15 摩西轉身下山,手裏拿著兩塊法版。這版的兩面都寫著字,正面背面都有字。

出32:16 版是上帝的工作,字是上帝寫的字,刻在版上。

出32:17 約書亞一聽見百姓呼喊的聲音,就對摩西說:「在營裏有戰爭的聲音。」

出32:18 摩西說:「這不是打勝仗的聲音,也不是打敗仗的聲音,我聽見的是歌唱的聲音。」

出32:19 摩西走近營前,看見牛犢,又看見人在跳舞,就發烈怒,把兩塊版從手中扔到山下摔碎了。

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焦點就是那兩塊法版,它的正面和背面都寫著字,意味著它已經寫滿了字,沒有人能再在上面寫字,又強調它是「上帝的工作,是上帝寫的字」,都是要指出它完全來自上帝,是神聖的、獨一的。法版所寫的是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是祂與子民立約的內容,是上帝吩咐摩西要去教導子民遵守的(24:12)。當摩西下山看見子民在拜金牛犢時,就確定他們已經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因為不論他們造金牛犢出來是把它當作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又或是把它當作別的偶像,都是違背了十誡的第一和第二誡 (20:20-24),而摩西把兩塊版摔碎就如同是現今的人把契約撕碎,代表上帝與子民之間所立的約已毀掉。

出32:20 他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

出32:21 摩西對亞倫說:「這百姓向你做了甚麼呢?你竟使他們陷入大罪中!」

出32:22 亞倫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

出32:23 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

出32:24 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就出來了。」

出32:25 摩西見百姓放肆,因亞倫縱容他們,使這事成了敵人的笑柄,

摩西首先要找出罪魁禍首並作懲罰,他命令人去做四個動作:「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得粉碎,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32:20)在《申命記》關於這事的平行經文裏,提到摩西「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申9:21)指出金牛犢的灰塵是撒在溪水裏,意味著所有以色列人都要喝。《塔木德》經(b.Abodah Zarah 44a)認為這做法跟《民數記》5:12-31的〈疑妻行淫〉條例相似,原因之一是當中有很多元素是相同的(在水中混和一些被詛咒過的灰,要那可能對丈夫不忠的妻子喝),原因之二是兩者都是針對姦淫的罪(在《聖經》裏,拜偶像往往比喻作犯姦淫)[1]。這條例的特別之處是上帝會親自作審判,並向人顯明喝「苦水」的人是否有犯姦淫。而從之後的經文說有三千人因這事而被殺(32:28)也支持《塔木德》經對此的看法,大概是那三千人在喝了水之後有不尋常的反應,以致摩西知道他們犯了拜偶像甚至是淫亂的罪[2]

接著摩西向亞倫興師問罪,但亞倫並不承認自己有錯,反而把責任推卸在百姓身上,他說百姓是向惡的,他只不過說了一句:「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然後把百姓交給他的金環扔在火中,那牛犢就出來了(32:24)。讀者從上一段經文就知道亞倫在這事上的參與又豈止這些,他做了一個模子,把百姓交出來的金環鑄成一頭牛犢,又在牛犢面前築壇,並且宣告:「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32:4-5)這就等同是把那牛犢當作是耶和華。經文雖然沒有記載摩西對亞倫這番言辭的反應,只說「摩西見百姓放肆,因亞倫縱容他們……」(32:25)但足以說明亞倫在這事上責無旁貸(另參申9:20)。亞倫這番言辭除了反映他為了自保而不惜扭曲事實之外,他更把自己與百姓劃清界線,完全沒有作為領袖的那份承擔,這與之後摩西把自己與百姓連在一起,多番在上帝面前為百姓代求,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

出32:26 就站在營門前,說:「凡屬耶和華的人,都到我這裏來!」於是利未人都聚集到他那裏。

出32:27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佩在腰間,從這門到那門,來回走遍全營,各人要殺自己的弟兄、鄰舍和親人。』」

出32:28 利未人遵照摩西的話做了。那一天百姓中倒下的約有三千人。

出32:29 摩西說:「今天你們要奉獻自己來事奉耶和華,因為各人犧牲自己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今天賜福給你們。」

這段描述摩西要殺掉那些犯了拜偶像的罪的人,他在營門前呼召,說:「凡屬耶和華的人,都到我這裏來!」但只有利未人(也就是摩西和亞倫所屬的支派)聚集到他那裏。於是摩西吩咐他們去執行這個任務,特別強調即使那些是他們的摯親,都不能放過,這是一個不容易的任務,需要他們在履行職責時,不能有半點私心或包庇,否則就會影響整個群體的利益,而最後他們都做到了,當日被殺的有三千人,而這事也確立了利未人的祭司職份。摩西的這句話:「今天你們要奉獻自己來事奉耶和華,……」(32:29)當中「你們要奉獻自己」在原文的直譯是「放在你們手中」(參NET Bible 註釋),描繪出他們手裏放有祭物的圖畫,這跟之前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授職禮時的用語相似:「……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29:9;原文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這段經文既指出祭司是一班被分別出來、專為上帝服役的群體,也是一份需要放下自我、付上代價的職份。

出32:30 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裏去,或許可以為你們贖罪。」

出32:31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造了金的神明。

出32:32 現在,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

出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出32: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出32:35 耶和華降災與百姓,因為他們和亞倫一起造了牛犢。

上一段記載到摩西在山上為子民求情,僅僅阻止了上帝把所有子民即時除滅,現在縱然摩西把當中拜偶像的三千人殺掉,也並不代表上帝會赦免子民造金牛犢的罪並再次悅納他們,故此摩西為這事著急,決定再回到上帝那裏,希望能為子民贖罪。他對上帝說:「求你赦免他們的罪;不然,就把我從你所寫的冊上除名。」(32:32)[3]在古代近東,特別是美索不達米亞一帶的社會,都存在著一種觀念,就是神明會把人類的行為記錄在冊子上,這冊子一般分為兩類,分別是「命運冊」或「生命冊」[4],摩西這裏指的應該是後者。言下之意,摩西願意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但上帝的回覆是:「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32:33)指出人若得罪了上帝,那後果就只能由他本人來承擔,沒有人能以自己的性命去贖別人的性命,即使摩西是一位被上帝所重用的人也不能。

接著32:34-35記載上帝吩咐摩西起行,帶領百姓到祂所指示的地方,祂會派使者在他們前面引路。上帝之前也曾提到祂要差遣使者在子民前面(23:20-22),但在那裏提到這位使者時,是說他要保護子民並為子民打敗敵人,但這裏再次提到使者,則是帶著上帝要懲罰子民的意思,因為上帝將不會親自帶領子民。言下之意,上帝本來要子民建造會幕,好讓祂住在子民中間的這計劃也不用進行了,原因之一,當法版已被摔碎,那用作放法版的約櫃已無物可放,而上帝也不會臨到約櫃上面的施恩座與子民說話,所以整個會幕已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原因之二,上帝仍未赦免子民造金牛犢的罪(32:34),這罪使上帝與子民之間有阻隔,以致上帝不會藉著會幕住在他們中間。上帝之所以不再親自帶領子民前行,可以說是在回應子民決意造一個神明在他們前面引路(32:1),之前是子民拒絕了上帝作他們的帶領,現在上帝就「順應」他們的心意,不再帶領他們了。這讓我們看見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已經破壞,而接著的經文就讓我們看見摩西怎樣為修補這關係而努力。

 

上帝吩咐以色列民離開西奈山(33:1-6

出3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去,離開這裏,你和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百姓要上到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之地去;我曾對他們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出33:2 我要差遣使者在你前面,把迦南人、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趕出

出33:3 那流奶與蜜之地。但我不與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免得我在路上把你們滅絕。」

出33:4 百姓一聽見這壞的信息,他們就悲哀,沒有人佩戴首飾。

出33: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對以色列人說:『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若在你們中間一起上去,只一瞬間,就必把你們滅絕。現在把你們身上的首飾摘下來,我好知道該怎樣處置你們。』」

出33:6 以色列人離開何烈山以後,就把身上的首飾摘下來。

以色列民造金牛犢這事,很明顯是違背了他們與上帝所立的約,本不配再承受約裏的那應許之地,但上帝因著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仍把那地賜給他們的後裔。上帝現在吩咐摩西離開西奈山前往迦南地,祂會差遣使者在他們前面把那地的人趕走,自己卻不會與他們同去。如上所述,原因是子民的罪破壞了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但這裏再敘述了另一個原因,上帝兩次說子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33:3、5),祂不與子民同去其實是免得祂在路上時,會一瞬間把他們滅絕,言下之意,上帝顧念他們,不想親手滅絕他們。當子民知道上帝不與他們同去就悲哀,不再佩戴首飾,這應該是與他們曾用首飾(耳環)來造金牛犢有關,而上帝也是這樣吩咐他們把首飾摘下。這一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這邊廂是上帝仍然信實於祂與以色列先祖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以色列民,那邊廂是子民為造金牛犢的罪而悔過,那麼上帝與子民之間的關係是否已無法修補?接著的經文給了我們答案,當中關鍵的人物就是摩西。

 

摩西的會幕(33:7-11

出33:7 摩西拿一個帳棚(אֹ֜הֶל ’ohel)支搭在營外,離營有一段距離,他稱這帳棚為會幕(א֣הֶל מוֹעֵ֑ד’ohel mo‘ed)。凡求問耶和華的,就到營外的會幕那裏去。

出33:8 當摩西出營到會幕去的時候,百姓就都起來,各人站在自己帳棚的門口,望著摩西,直到他進了會幕。

出33:9 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就降下來,停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就與摩西說話。

出33:10 眾百姓看見雲柱停在會幕的門前,就都起來,各人在自己帳棚的門口下拜。

出33:11 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摩西回到營裏去,他的年輕助手嫩的兒子約書亞卻沒有離開會幕。

造金牛犢的罪造成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阻隔,以致上帝不再親臨子民的營中,於是摩西在營外搭了一個帳棚(הָאֹ֜הֶל ’ohel),稱之為「會幕」(א֣הֶל מוֹעֵ֑ד’ohel mo‘ed),這會幕有別於後來以色列民為上帝建造的那個「帳幕」(מִּשְׁכָּ֔ן mishkān )(25:9)。每當摩西出營往這會幕時,百姓就各在自己的帳棚門口站立,當摩西進會幕時,上帝的雲柱就降在會幕門前,與摩西說話,這時百姓就各在自己的帳棚門口下拜。這段經文一方面突顯出上帝不直接在子民中間,而以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傳話給子民,另一方面又突顯出摩西那非一般的地位,因為按照古代近東的觀念,沒有人可以看見神的面而又能存活(參3:6),然而摩西卻不單能與上帝面對面說話,其親密程度更有如是朋友在說話。這段的最後一節提到當摩西回到營裏去時,約書亞(而不是祭司)就會守著會幕,大概是防範有人誤闖,為自己招禍。摩西這個在營外的「會幕」看似取代了那個本來要建造在營中的上帝的「帳幕」,上帝現在接納以這種間接的方式「帶領子民」往應許之地,但摩西知道這其實並不是上帝本來的心意,而接著的經文就是關於摩西怎樣為百姓代求,希望上帝能回心轉意。

 

摩西要求上帝同行(33:12-23

出33:12 摩西對耶和華說:「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יָדַע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

出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יָדַע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出33:14 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

出33:15 摩西說:「你若不親自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裏領上去。

出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出33:1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摩西先引述上帝說過的話:「將這百姓領上去」,然後說上帝還未說明祂要差派誰,其實是在暗示:「既然祢還未決定差派誰,可否由祢親自去?」之後摩西再引述上帝曾說過:「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既然如此,摩西現在就求上帝親自把祂的道指示他,而不是由那個使者,最後摩西求上帝顧念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對於摩西的請求,上帝應允說:「我必親自去,讓你安心。」(33:14)但上帝說這是因著摩西的緣故,對以色列民隻字不提。摩西知道上帝仍未赦免子民,於是把自己與百姓連在一起,兩次用「我和你的百姓」(33:16)去請求上帝讓百姓也能在上帝眼前蒙恩,而唯一的途徑就是上帝親自與他們同去,好叫人得知以色列民與地上的萬民是有分別的(33:16)。上帝再次應允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意味著上帝會因摩西的緣故,讓以色列民在祂眼前蒙恩,上帝會與子民同去。

出33:18 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出33:19 耶和華說:「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טוּבִי֙),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21 耶和華說:「看哪,靠近我這裏有個地方,你可以站在這磐石上。

出33:22 當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掌遮掩你,等我過去,

出33:23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可以看見我的背,卻看不到我的面。」

摩西請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既是想更深的認識上帝,也是希望知道怎樣去榮耀上帝,把上帝當得的榮耀歸給祂。上帝的回答是:「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33:19)上帝說祂要顯示祂的「美善」(טוּב tuv),猶太學者指出這個詞語與立約有關,因為在古代近東的條約,在結尾時都會用「美善」(טוּב tuv)這個法律術語,寓意立約雙方有著一份友好和睦的關係。[5]而接著上帝說祂要在摩西面前「經過」,也使人聯想到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也是從「肉塊中經過」(創15:17),這些都是在暗示上帝會與子民再次立約。而上帝說祂要在摩西面前宣告祂的名,正因為這名字包含著祂那憐憫和公義的屬性(34:6;在下一段經文有更多敘述),也與摩西請求祂赦免百姓是有關的。上帝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是在說明祂會按著祂的性情及主權去恩待和憐憫以色列民,也意味著祂答允了摩西的請求,讓百姓也能在祂的眼前蒙恩。上帝又願意向摩西顯出祂的榮耀,但說明摩西不能見祂的面,否則不能存活。上帝會讓摩西看見祂部分的榮耀,而不是全部,但這已反映出摩西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再被提升,這與上帝之後藉著摩西再與子民立約以及讓子民建會幕是息息相關的。

 

《先知書選段》撒下22:10-3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撒下22:10 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黑雲在他腳下。

撒下22:11 他乘坐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密雲為四圍的行宮。

撒下22:13 因他發出光輝,火炭都燒著了。

撒下22:14 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撒下22:15 他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發出閃電,擊潰他們。

撒下22:16 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顯現,大地的根基也暴露。

撒下22:17 他從高天伸手抓住我,把我從大水中拉上來。

撒下22:18 他救我脫離我的強敵,脫離那些恨我的人,因為他們比我強盛。

撒下22:19 我遭遇災難的日子,他們來攻擊我;但耶和華是我的倚靠。

撒下22:20 他領我到寬闊之處,他救拔我,因他喜愛我。

撒下22:21 耶和華必按我的公義報答我,按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

撒下22:22 因為我遵守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撒下22:23 他的一切典章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

撒下22:24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持守自己遠離罪孽。

撒下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在他眼前按我的清潔賞賜我。

撒下22:26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善待他;

撒下22:27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歪曲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撒下22:28 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但你的眼目察看高傲的人,使他們降卑。

撒下22:29 耶和華啊,你是我的燈;耶和華必照明我的黑暗。

撒下22:30 我藉著你衝入敵軍,藉著我的上帝跳過城牆。

撒下22:31 至於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純淨的。凡投靠他的,他就作他們的盾牌。

撒下22:32 除了耶和華,誰是上帝呢?除了我們的上帝,誰是磐石呢?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堅固的保障,他為我開完全的路。

今段經文是在《撒母耳記下》大綱裏的最後一段(21-24章)[6],是大衛當政時的一個附錄,當中包含一個倒影結構:

A. 饑荒

B. 勇士名單

C. 大衛頌歌及最後之言

B’. 勇士名單

A’. 瘟疫

這結構的中間部分(C)就是今段經文的所在,是大衛的一篇頌歌,這首頌歌的第一節是它的標題:「當耶和華救大衛脫離所有仇敵和掃羅之手的日子,他用這詩的歌詞向耶和華說話。」說明了大衛經歷過耶和華的拯救之後而向上帝感恩。今段經文大致可分作三段,當中的重點如下:

1. 上帝的怒氣發動,祂親自降臨,風雲為祂的僕役,天地都要震動(撒下22:10-16)

2. 上帝以大能施行拯救,按義人當得的去賞賜他(撒下22:17-25 )

3. 人要認識上帝的性情,祂會按人的行為去報應人,呼籲人要倚靠上帝(撒下22:26-33)

 

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兩個較為突出的共同主題,分別是:上帝的臨在以及祂會按人所當得的去對待人,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32:15-33:23

撒下22:10-33

1.     上帝親自降臨,經文用擬人法去描述祂的行動,情境是可敬可畏的:

出33:20 他又說:「只是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沒有人看見我還可以存活。」

出33:22 當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縫裏,用我的手掌遮掩你,等我過去,

出33:23 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掌收回,你就可以看見我的背,卻看不到我的面。」

撒下22:10 他使天下垂,親自降臨;黑雲在他腳下。

撒下22:11 他乘坐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

撒下22:12 他以黑暗和聚集的水、天空的密雲為四圍的行宮

撒下22:13 因他發出光輝,火炭都燒著了

撒下22:14 耶和華在天上打雷;至高者發出聲音

撒下22:15 他射出箭來,使仇敵四散;發出閃電,擊潰他們。

撒下22:16 耶和華的斥責一發,鼻孔的氣一出,海底就顯現,大地的根基也暴露

2.     上帝按人所當得的去對待人,祂以自己的主權去向人作懲罰或施憐憫

出32:33 耶和華對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把他從我的冊上除去。

出32:34 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看哪,我的使者必在你的前面引路。到了該懲罰的時候,我必懲罰他們的罪。」

出33:19 耶和華說:「我要顯示我一切的美善,在你面前經過,並要在你面前宣告耶和華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撒下22:26 慈愛的人,你以慈愛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善待他

撒下22:27 清潔的人,你以清潔待他;歪曲的人,你以彎曲待他

 

此外,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字眼,相關的經文列表如下:

共同字眼

32:15-33:23

撒下22:10-33

路/道

דֶּרֶךְ derekh

出33:3 那流奶與蜜之地。但我不與你們上去,因為你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免得我在路(דֶּרֶךְ上把你們滅絕。」

出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דֶּרֶךְ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撒下22:22 因為我遵守耶和華的道(דֶּרֶךְ,未曾作惡離開我的上帝。

撒下22:31 至於上帝,他的道(דֶּרֶךְ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純淨的。凡投靠他的,他就作他們的盾牌。

撒下22:33 上帝是我堅固的保障,他為我開完全的路(דֶּרֶךְ

在~眼前

עֵינַיִם בְּ

出 33:12 摩西對耶和華說:「看,你曾對我說:『將這百姓領上去』;卻沒有讓我知道你要差派誰與我同去。你還說:『我按你的名認識你,你也在我眼前蒙了恩。』

出 33:13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並在你眼前蒙恩。求你顧念這國是你的子民。」

出 33:16 現在,人如何得知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前蒙恩呢?豈不是因為你與我們同去,使我和你的百姓與地面上的萬民有分別嗎?」

出 33:17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所說的這件事,我也會去做,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

撒下 22:25 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在他眼前按我的清潔賞賜我。

 

摩西怎樣以他與上帝的關係,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今段經文描述摩西為子民向上帝作出三次請求,我們會從他請求的內容和上帝的回應,去看看摩西怎樣站在子民的前面,請求上帝與子民同行。

以色列民造金牛犢這事大大的得罪了上帝,以致上帝發怒甚至要把他們全部滅絕,另興起摩西成為大國取而代之,只是因著摩西的求情而沒有執行,可見摩西的屬靈生命以至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都遠高於百姓,他在上帝眼前是蒙恩的,但摩西卻沒有以這特別的身份去為自己謀好處,而是代子民到上帝面前請求,希望能修復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讓上帝再次與子民同行。

摩西首先請求上帝赦免子民的罪,他願意付上自己的性命為代價去贖子民的罪,但上帝說祂會追討人自己所犯的罪,別人不能代贖,上帝會在祂所定的時候,向犯罪的人施行懲罰。上帝既沒有取走摩西的性命,也沒有即時懲罰子民,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寬容,這也給了摩西機會繼續代求。

然後摩西請求上帝親自帶領子民,而不是差派一個使者帶領他們,他又求上帝能顧念以色列民是祂的百姓。摩西以自己在上帝眼前蒙恩的這個「優勢」去求上帝,這就好比一個家庭中有兩兄弟,弟弟因為頑劣闖下彌天大禍,父母生氣至極,打算不再管他,找個長輩代替自己照顧他便罷了,當父母在盛怒之際,只有哥哥能去到父母面前為弟弟求情,哥哥請求父母看在自己與弟弟有骨肉之情的份上,原諒弟弟,並接納弟弟如同接納他一樣,畢竟弟弟也是父母的親兒子啊。摩西這個請求上帝答應了,上帝說祂會親自去,而不是差派使者代替祂,上帝雖然沒有提到祂已完全赦免子民,但這已經是邁向修復上帝與子民之間關係的重要一步。

最後摩西請求上帝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表面上看這像是他個人的請求,但從經文的脈絡去理解,摩西應該仍然是在為子民求上帝的赦免,他仍然以自己在上帝眼前蒙恩的這個特殊位置,去代表子民向上帝請求。承接著他之前求上帝:1)將祂的指示他;2)使他可以認識祂;現在再求上帝 3)顯出祂的榮耀給他看,都是希望為子民造金牛犢這事上所犯的罪作補救,因為當子民在山下造金牛犢時,上帝對他們的責備是:「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不行上帝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不認識上帝),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歸給祂)』」(32:8)也就是說,摩西雖然都是在用「我」去求,其實這些請求都是為了子民,希望子民以後不要重蹈覆轍,能走在上帝所吩咐的道上,能更深認識上帝,也能知道怎樣去榮耀上帝,這些請求都是最正面和最有效的途徑讓子民不再犯拜偶像的罪,要讓子民保守自己分別為聖、屬於上帝的這身份,以至上帝喜悅住在他們的中間。

 

上帝對摩西的回應讓我們看見上帝悅納怎樣的代求?

雖然摩西請求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被上帝拒絕,但摩西求上帝親自與子同去卻是蒙上帝應允。箇中的原因大概可以歸納為:

1) 摩西是一個忠於上帝,也忠於子民的領袖,就如《希伯來書》3:2所說:「他向指派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向上帝的全家盡忠一樣。」上帝讓摩西在祂的眼前蒙恩,是要藉著他去帶領子民進入祂的應許之地。當子民得罪上帝,幾乎失去了上帝的應許,摩西就站在子民的前面,到上帝那裏為他們代求,他不但願意以自己性命換取上帝赦免子民,又把自己與子民連在一起,請求上帝讓子民在祂眼前蒙恩,就如同他在上帝眼前蒙恩一樣。而上帝也說明祂願意親自與子民同去的確是因為摩西在祂的眼前蒙恩。

2) 摩西是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摩西之前在山上四十晝夜,從上帝那裏領受建造會幕的指示,他很清楚知道上帝的心意是要住在子民中間,所以他是按著上帝的心意請求上帝親自與他們同去,因為只有上帝在他們中間,才能真的使人知道以色列民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這也正是上帝的心意(19:5)。當摩西的請求與上帝的心意一致時,上帝就願意應允。

 

結語:按著上帝的心意為子民代求

從《出埃及記》第3章記載上帝呼召摩西到今段經文,摩西一直是子民中的重要領袖,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作子民與上帝立約的中保,又肩負把上帝的律法和誡命教導他們的責任,今段經文更讓我們看見摩西是子民的代求者,他不惜以自己的性命去為子民贖罪,就如同是一個牧人為保護自己的羊群而不惜冒生命危險,這與昔日上帝呼召摩西去帶領子民出埃及時,他那份諸多推搪的表現已不可同日而語。雖然上帝拒絕摩西以性命為子民贖罪,但摩西這份希望上帝赦免子民的罪的迫切心腸,使我們聯想到主耶書亞(耶穌)曾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主耶書亞也是因著愛人而願意犧牲自己去為世人贖罪,只有他能以無罪的生命去背負世人的罪,成為一個完美的贖罪祭為上帝悅納,叫每一個信他的人得以從罪的捆綁中得著拯救。

以色列民雖然已經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又與上帝立了約,但他們的心思意念仍未擺脫埃及人那種拜偶像的文化,以致造了金牛犢,把它當作上帝來跪拜,違背了與上帝所立的約,褻瀆了上帝的名,玷污了自己屬於上帝的聖潔身份,以致上帝不願意在子民中間。摩西知道上帝顧念這班子民,也信實於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要把應許之地賜給子民,於是摩西情詞迫切的代求,請求上帝回心轉意,再次與子民同在,可見摩西作為立約的中保,他的角色並不是終止在立約儀式完結的那一刻,而是繼續擔當著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他非常著緊子民與上帝的關係,所以當子民犯罪,導致他們與上帝有阻隔,摩西就請求上帝施憐憫,重新接納子民。而主耶書亞復活升天之後,現今已在上帝的右邊,也同樣成為信徒的代求者(羅8:34),就像他在受難前為彼得禱告一樣(路22:32),要叫他的信徒不致於因軟弱而跌倒,能在信仰的路上站穩,得著上帝呼召我們時要賜給我們的屬靈產業。

《聖經》裏有很多上帝所使用的僕人,例如:以斯拉(拉10:6)、耶利米(耶9:1)、但以理(但9:2-4),都是子民的代禱者,當子民因犯罪而與上帝有阻隔時,他們就懇切地為子民禱告。這值得我們反思,自己是否著緊信仰群體與上帝的關係,當看見有肢體因軟弱而跌倒,甚至是犯罪沉淪時,會否有摩西和耶書亞一樣的心腸,為他們在上帝面前禱告代求,求上主施恩憐憫,叫他們不致在信仰上繼續失腳,能回轉悔改,以致在主裏再次蒙上帝悅納?盼望今段經文成為我們的提醒,要知道我們各人都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既是互為肢體,就好應彼此建立扶持,也為有需要的肢體代求,好叫我們每一個的生命都蒙主悅納,叫上帝能得著祂當得的榮耀。最後,以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2:26 的教導,彼此勸勉。

林前12:26「假如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假如一個肢體得光榮,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1]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Exodus. (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Philadelphia, 1991), 207。

[2] 出32:6 的「吃喝」指狂歡作樂(32:19),「玩耍」原文可指性事,暗示當時可能出現淫亂的行為。當日異教儀式大都滲有淫褻敗德之事,埃及人的祭祀儀式也不例外,以色列人加以模仿。(參出32:6註腳,《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

[3] 在《申命記》9:17-25記載關於這事的平行經文裏,有提及摩西因為子民惹上帝發怒,於是「就像從前一樣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沒有喝水。」(申9:25)這四十晝夜的禁食估計是摩西在營外自己所支搭的帳棚裏進行的,他在那裏禁食,向上帝作出這個禱告。參 Depths of the Torah (FFOZ, USA, 2017), 792。

[4]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261.

[5]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 Exodus. 214。

[6] 參本機構網上文章《撒母耳記下》:〈讓主耶書亞作我們一生的王〉https://bmy.org.hk/?p=16958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研經及釋經文章:為何要有信心?

研經及釋經文章:為何要有信心?(作者:瞬霧)

來11:1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新》)

這節有兩個常見的解釋。第一個是:「信心就是所盼望之事的實體,是還看不見之事的明證。」(《環》)這很難明白。比如我盼望基督再來;那是將來一件具體的事,發生於世上,那才是那件事的實體;信心怎會是那件事的實體?第二個常見解釋是:「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現修》)這很合理,是講主觀感受。

原來還有第三個解釋。原文譯作「實體」或「把握」的詞,在古代文件也可以指「產權證書」,例如房契。我如果擁有房契就等於擁有房子,房契保證我擁有房子。因此,這句可以譯作「信心是我們所盼望之事的保證和未見之事的憑據。」(《當聖》)擁有對神的信心就是擁有一個「保證」,保證會得到神將會給信徒的永恆產業[1]

下一節的原文有希臘文γὰρ(gar)「原因是」。為甚麼說「信心」是所望之事的保證?原因是「古時候的人就是因為對上帝有信心,才受到上帝的稱讚。」(來11:2《簡明聖經》)神喜歡、稱許有信心的人,所以必定會按祂的時間和心意去報償他們。因為「沒有信,就不可能蒙神喜悅,……必須……相信祂報償那些尋求祂的人。」(來11:6《中文標準譯本》)信心不是「自動」帶來所信所望的美事;能有這個效果,理由是神喜歡信心,神想要的是人對祂有信心,所以祂必定使他們如願以償,就是得到永恆基業(來9:15)[2]

下文繼續提到神的稱許:「亞伯……藉著這信心,他被神稱許為義人」(11:4《新》);「因著信,以諾……已獲得稱許,討得神喜歡了」(11:5《新漢》)⋯⋯結束這章的時候,11:39說「所有這些人都藉著信心得了稱許」(《環》),讓整章經文首尾呼應,顯示重點,甚至可能是這章的主旨。

我們之所以要對神有信心,主要不因為這是很好的屬靈操練,也不是因為有助渡過難關,而使因為最重要的原因:神喜歡信心!因此聖經表明祂會以永恆裡的報償來鼓勵我們!


[1] Craig R. Koester, Hebrew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 36,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472-73.

[2] Koester, Hebrews, 473.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2022.11.5《出埃及記》及猶太文化提問

2022年11月5日(六)的安息日研經坊,將會安排特別分享聚會,當日Herbert老師會解答一些弟兄姊妹提出的「《出埃及記》及猶太文化提問」。聚會將會實體與網上同步進行,歡迎大家參加,詳情請按此

出31:1-32:14;賽43:7-21:你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9-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1:1-32:14;賽43:7-2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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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而以色列民就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試比較兩者的不同。

2. 上帝在金牛犢事件中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見出32:9),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是指以色列民哪方面的問題)?

 

31:1-32:14簡介

今段《妥拉》經文以建立會幕的工匠是如何被上帝使用,去結束過去幾段有關建造會幕、其器具及相關用品的描述,最後以安息日作為立約記號結束整個西奈山的立約儀式,可是摩西將要預備下山之時,以色列民就在山下造了金牛犢來敬拜,惹上帝發怒,幸得摩西立時為百姓求情,上帝才不致即時降災滅絕他們。從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金牛犢事件引發出往後好幾段《妥拉》經文有關摩西怎樣處理這事的記載,是餘下《出埃及記》經文的重要背景。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31:1-11)

2. 以「守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31:12-18)

3. 造金牛犢(32:1-6)

4. 耶和華要發怒,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32:7-14)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31:1–11

出3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1:2 「你看,我已經題名召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

出31:3 我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出31:4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

出31:5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的工。

出31:6 看哪,我委派(נָתַ֣תִּי I put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

出31:7 就是會幕、法櫃和其上的櫃蓋、會幕中一切的器具、

出31:8 供桌和供桌的器具、純金的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香壇、

出31:9 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與盆座、

出31:10 供祭司職分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

出31:11 以及膏油和聖所用的芬芳的香。他們都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去做。

31:1-11主要介紹負責建造會幕的工匠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怎樣被上帝使用去建造會幕的工程。比撒列屬猶大支派,他的爺爺戶珥(原文的意思可能解作「白色」[1])就是在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中,與亞倫一同托著摩西的手的重要領袖(17:12),之後在摩西上了西奈山時他又與亞倫一同為長老處理訴訟(24:14),可算是當時摩西的助手之一。而比撒列的父親名叫烏利(原文的意思是「我的光」),比撒列的名字原文 בְּצַלְאֵ֛ל  bᵉtsalʾēl 則可解作in the shadow of God、「有上帝的影子」、「在上帝蔭庇之下」等意思,可見經文對比撒列的介紹十分正面。上帝要用祂的靈充滿他,讓他能夠有智慧、聰明、知識和能力按照上帝的心意去設計會幕的物件、用品和衣服,以致實現上帝要在子民中間建立會幕的心意。他的同工亞何利亞伯屬但支派,他的名字原文 אָהֳלִיאָ֞ב ʾoh-lı̂ʾāv 可解作the tent of [divine] father或作「天父的帳棚」,而亞何利亞伯的父親亞希撒抹,其名字原文 אֲחִֽיסָמָךְ֙ ʾăchı̂s̱āmākh可解作「一位支持我的弟兄」,同樣也是十分正面的介紹,經文甚至說他已經很有智慧,而耶和華要再加添給他(31:6)。31:11強調他們都要照耶和華吩咐的一切去作成會幕的工作,可見人被上帝的靈充滿(「聖靈充滿」),最正確的理解是那人能夠有智慧去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作成祂的工!也就是說,「聖靈充滿」並非關乎一些神秘奇幻的經歷或感覺,而是當人願意完全地順服上帝的旨意、渴望上帝得滿足,以至被上帝使用,有能力做到靠自己未必能成的事,最終叫上帝的心意能成就。我們從聖經歷史中也見到不少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物是這樣的(例如:約瑟、七十個長老、多位士師和先知、司提反等等),因此我們不要誤以為「聖靈充滿」是關乎滿足人的肉身需要或個人慾望。另外,值得讀者留意的是「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31:6)這句話,它不但支持上述對「上帝的靈充滿」或「聖靈充滿」的解釋,更指出人若有智慧(就是人敬畏、順服上帝以致被祂的靈充滿),上帝就會越發賜智慧和能力給這人,可見這是一個叫人的屬靈生命不斷提升的循環和進程,並以人先願意順服、樂意聽從上帝的話去行事作為起步點。事實上,主耶書亞(耶穌)也曾說過類似的教導:「凡有的,還要給他,讓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13:12),他在這天國的比喻中所指的,正是關乎人若願意順服上帝的道、渴慕上帝的旨意實現,那人就必能更明白上帝的心意。總的而言,聖靈充滿的原則是人先要有智慧,意思是敬畏上帝、願意順服祂、被上帝的靈引導去「作成祂的工作」,然後那人就能更大經歷上帝的靈的充滿、帶領和使用,以致屬靈生命不斷提升!這是建造會幕工程的原則,上帝要使用那些願意順服祂並有智慧的人去作成祂的工和心意。

 

以「守安息日」為立約的記號(31:12–18

出31:12 耶和華對摩西說:

出31:13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שַׁבָּת,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

出31:14 你們要守安息日(שַׁבָּת,以它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被處死;凡在這日做工的,那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出31:15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שַׁבָּת֛וֹן安息(שַׁבָּת)聖日。凡在安息日(שַׁבָּת做工的,必被處死。』

出31:16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שַׁבָּת,世世代代守安息日(שַׁבָּת為永遠的約。

出31:17 這是我和以色列人之間永遠的記號,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就安息(שָׁבַ֖ת舒暢。」

出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31:12-18再次記載安息日的條例(之前已經在16、20、23章都分別提過),並強調這是耶和華與子民世世代代的立約記號,好叫遵守的子民能夠從萬民中分別出來[2]。違反安息日的後果十分嚴重,那人要從百姓中被剪除,意思是百姓要用石頭打死那人。而31:17特別重提安息日的典故源自上帝的創造,筆者認為這是要提醒子民兩方面:1)他們要像上帝創造時那樣第七天安息,也就是必須按照上帝所定的時間來行事,跟隨上帝的步伐去作工和停工;2)人若不願意在安息日停工安息,某程度反映那人以為能夠成功或成事,都是靠賴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不明白一切事情最終能成事、在上帝眼中被看為美、且有永恆的意義和價值,其實全在於那位創造天地萬有的上帝而不在於人自己!筆者的意思並非提議人無須努力工作,而是在盡力作工之餘,也必須知道誰在掌權、確立和衡量我們手所作的工。透過守安息日的吩咐,我們能學習與上帝同步,跟隨祂的時間和心意而行,這並非叫人死守律法地單單守著工作和停工的時間,而是要懂得體貼和順服上帝的旨意和步伐,知道與上帝同步和同工的重要性!而對以色列民來說,這更加是他們與上帝立約的記號,不尊重安息日就等於藐視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

 

造金牛犢(32:1–6

出32:1 百姓見摩西遲遲不下山,就聚集到亞倫那裏,對他說:「起來!為我們造神明,在我們前面引路,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我們不知道他遭遇了甚麼事。」

出32:2 亞倫對他們說:「你們去摘下你們妻子、兒女耳上的金環,拿來給我。」

出32:3 眾百姓就摘下他們耳上的金環,拿來給亞倫。

出32:4 亞倫從他們手裏接過來,用模子塑造它,把它鑄成一頭牛犢。他們就說:「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出32:5 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亞倫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32:6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樂。

32:1-6記載金牛犢事件的起因源於以色列民未及等到摩西回來,就要自行建造一個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明,作為他們可以敬拜的對象,而亞倫就為他們安排明天用金牛犢「敬拜耶和華」、「向耶和華守節」,當時百姓又獻祭又吃喝玩樂,不亦樂乎。雖然鑄造金牛犢名義上同樣是記念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的耶和華,但這違反早前上帝對以色列民頒布的十誡(十件事)中不可拜偶像、為自己雕刻偶像的第二誡(第二件事)[3],當時上帝頒布十誡後更重複有關不可為祂製造偶像的吩咐(20:22-23)。他們看來早已把多次向耶和華恭敬地承諾的話「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19:8、24:3、24:7) 忘記得一乾二淨,像是從來也沒有經歷和上帝在西奈山立過約一樣。不過,整件事最讓人費解的,莫過於亞倫不但沒有勸阻以色列民自立神明的惡行,反而像是積極地配合他們的想法,去滿足他們想造金牛犢的需要。猶太拉比們對此為亞倫作出多個辯解,主要關乎他因為未能阻止百姓,就唯有盡量減低事情的影響,他盡辦法拖延,希望能趕及摩西回來平息事件。拉比為他說的好話包括:(1)他為子民造金牛犢而不讓子民自己建造(他負責的話就可以慢慢地進行);(2)他吩咐百姓要從他們的妻子及兒女收集金銀(這做法可能會遭到他們的妻子和兒女的不滿和阻撓,導致造金牛犢的延誤);(3)即使造了金牛犢仍不立時慶祝而刻意延至明天才守節(盡量拖延多一天)等等。拉比Rashi更指出經文往後因為已再沒有提及戶珥(比撒列的爺爺)的出現,所以估計當時戶珥因曾極力勸阻百姓而被他們殺掉,亞倫見狀於是馬上想辦法拖延自救,盼望能等到摩西回來以平息洶湧的民情[4]。這些拉比的見解雖然像是在經文沒有記載之處「加油加醋」,但這些看法並非毫無根據,因為後來當亞倫向摩西解釋「你知道這百姓,他們是向惡的」(32:22),那時摩西並沒有否認百姓的確有這問題,加上耶和華由此至終並沒有責怪亞倫,甚至祂告訴摩西山下發生了金牛犢事件時也是說「百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32:8),也就是說上帝明白金牛犢並非為亞倫所鑄造。當然,我們不能把拉比的解釋看為經文的一部分,但他們豐富的想像力確實能為經文加添色彩,為亞倫當時莫名其妙的表現作出了合理的解釋,讓我們對當時的情況有更深入的思考。

最後32:6指以色列民違背了耶和華的吩咐卻仍然十分快樂滿足,可見他們要造金牛犢,本身最想達到的目的並非敬拜耶和華上帝,而是透過金牛犢為自己帶來安全感、滿足自己想有一個領袖可跟隨的這個需要。他們不理會真正的領袖是誰、也不介意他們敬拜的對象是否正確,更不用說他們會否關心耶和華的想法和感受。他們最終要敬拜的其實是自己,金牛犢純粹是他們滿足自己的一種途徑和工具而已。可以說,以色列民其實未真正預備好與耶和華立約,讓自己作祂的子民、讓耶和華作他們的上帝,與他們同在和帶領他們前往應許地。

值得一提的是,從上帝在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以至上帝的榮光充滿建成的會幕(24:15-40:38),整段記載的大綱有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見下方)。結構的首尾部份都是關乎建造會幕,而中間的核心部份就是從今段《妥拉》經文開始的金牛犢事件,以及所引發的摩西為子民代求、耶和華寬恕他們並再度帶領他們等記載。明白這個文學結構,能幫助我們掌握作者對事情的鋪排和記載,理解造會幕和造金牛犢兩件事在整卷《出埃及記》裏的位置及其信息。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5:1-3)

D’. 獻禮物給會幕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製作祭司的衣服(36:8-39:2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2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耶和華要發怒,摩西為以色列民代求(32:7–14

出32:7 耶和華吩咐摩西:「下去吧,因為你從埃及領上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

出32:8 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出32:9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看這百姓,看哪,他們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出32:10 現在,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滅絕他們,但我要使你成為大國。

出32:11 摩西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1)這百姓是你用大能大力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32:12 2)為甚麼讓埃及人說:『他領他們出去,是要降災禍給他們,在山中把他們殺了,將他們從地上除滅』呢?求你回心轉意,不發你的烈怒,不降災禍給你的百姓。

出32: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3)你曾向他們指著自己起誓說:『我必使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要將所應許的這全地賜給你們的後裔,讓他們永遠承受為業。』」

出32:14 於是耶和華改變心意,不把所說的災禍降給他的百姓。

32:7-14記載耶和華告知摩西百姓鑄牛犢來跪拜並對此發怒。耶和華與摩西分享自己的感受,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也就是說金牛犢是他們明知故犯的罪,而並非不小心或無意的過失!耶和華本想滅絕他們,但摩西為百姓求情,以致上帝改變心意,沒有立即降災給他們。摩西在求情時說出三個原因,當中所包含的邏輯如下:1)百姓是上帝用大能帶上來的,言下之意是上帝既然降災懲罰埃及讓他們可離開埃及,現在降災給他們豈不表示「出埃及」一事是上帝的失誤?上帝沒有理由與自己過去所行的自相矛盾;2)降災的話就會在埃及人面前失去本來對上帝的敬重和明白,因為他們會因此誤以為上帝對自己和百姓其實沒有兩樣,分別只是在埃及地祂對付埃及人,離開埃及後祂就對付以色列民,甚至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被滅絕,下場比埃及人更坎坷,所以上帝不應降災;3)上帝曾指著自己向以色列民起誓應許他們能得迦南地,並且後裔繁多,就是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不會落空,所以如今降災殺害以色列民豈不是有違上帝的誓言和信實嗎?可以說,摩西的求情並非因為以色列民不值得懲罰,而是上帝不值得因為懲罰子民而失信、失去別人對祂的認識和敬畏。摩西的求情十分成功,因為他是站在上帝的角度、用上帝除公義以外的憐憫性情、並為著上帝的名和榮耀而說的。

 

《先知書選段》賽43:7-21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3: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 

賽43:8 你要將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

賽43: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萬民會合。他們當中誰能說明,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讓他們帶來見證,顯明他們有理,看是否聽見的人會說:「果然是真的。」

賽43:10 你們是我的見證,是我所揀選的僕人,為了要使你們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任何被造的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3:11 我,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

賽43:12 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沒有外族的神明在你們中間。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是上帝。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3:13 自有日子以來,我就是上帝,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的手。我要行事,誰能逆轉呢?

賽43:14 耶和華——你們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因你們的緣故,我已派遣人到巴比倫去;要使迦勒底人都如難民,坐自己素來宴樂的船下來。

賽43:15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聖者,是創造以色列的,是你們的君王。

賽43:16 [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使他們仆倒,不再起來,使他們滅沒,好像熄滅之燈火的耶和華如此說:

賽43:18 「你們不要追念從前的事,也不要思想古時的事。

賽43:19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

賽43:20 野地的走獸要尊敬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尊敬我。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賽43:21 這百姓是我為自己造的,為要述說我的美德。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賽42-55章)[5],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而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主要說明上帝要扭轉子民的景況,他們從前是眼瞎耳聾之民(賽43:8),但耶和華要重新賦予他們新的身分與職能、意義和價值!因為耶和華是那位為了自己的榮耀而樂意創造、塑造和成事的上帝(賽43:7),祂必定拯救以色列民從被擄中回歸,成為那位創造他們的上帝的見證人(賽43:12)。賽43:16-19像回想昔日過紅海出埃及擊敗法老軍兵的記述,表明上帝同樣能以大能拯救以色列民,不但如此,上帝甚至要做一件新事(賽43:19),就是「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像沒有可能的情況都因著上帝的大能而得以實現。祂要帶領百姓脫離被擄的景況(身體與屬靈上),成為上帝親自再造的子民,能夠述說祂的美德。(賽43:21)總的而言,整段《先知書選段》關乎上帝會重新建造和塑造這群被擄回歸的百姓,讓他們有新的使命,就是能見證祂和榮耀祂。下表嘗試列出一些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在原文字眼上平行的關聯:

關聯

《妥拉》出31:1-32:14

《先知書選段》賽43:7-21

做、造(עָשָׂה āsāh

出31:4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לַעֲשׂ֛וֹת各物,

出31:5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לַעֲשׂ֖וֹת各樣的工。

賽43:7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做成的(עֲשִׂיתִֽי。」

出來

יָצָא yātsāʾ

出32:11 摩西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說:「耶和華啊,你為甚麼向你的百姓發烈怒呢?這百姓是你用大能大力的手從埃及地領出來的(הוֹצֵ֙אתָ֙

出32:12 為甚麼讓埃及人說:『他領他們出去(הֽוֹצִיא,是要降災禍給他們,在山中把他們殺了,將他們從地上除滅』呢?求你回心轉意,不發你的烈怒,不降災禍給你的百姓。

賽43:8 你要將有眼卻瞎、有耳卻聾的民都帶出來(הוֹצִ֥יא

賽43: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מּוֹצִ֥יא,使他們仆倒,不再起來,使他們滅沒,好像熄滅之燈火的耶和華如此說:

道、道路(דֶּרֶךְ derekh

出32:8 他們這麼快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הַדֶּ֙רֶךְ֙,為自己鑄了一頭牛犢,向它跪拜,向它獻祭,說:『以色列啊,這就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明。』」

賽43:16-17 那在滄海中開道(הַדֶּ֙רֶךְ֙,在大水中開路,  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 ⋯⋯

賽43:19 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דֶּ֔רֶךְ,在沙漠開江河。

給、賜下、委派(נָתַן nāthan

出31:6 看哪,我委派(נָתַ֣תִּי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與他同工。凡心裏有智慧的,我更要賜給(נָתַ֣תִּי他們智慧的心,能做我所吩咐你的一切,

出31:18 耶和華在西奈山和摩西說完了話,就把兩塊法版交給(וַיִּתֵּ֣ן他,是上帝用指頭寫的石版。

出32:13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並且我要將所應許的這全地賜給(אֶתֵּן֙你們的後裔,讓他們永遠承受為業。』」

賽43:9 任憑萬國聚集,任憑萬民會合。他們當中誰能說明,並將先前的事指示我們呢?讓他們帶來(יִתְּנ֤וּ見證,顯明他們有理,⋯⋯

賽43:16 [16-17] 在滄海中開(נּוֹתֵ֥ן道,在大水中開路, 使戰車、馬匹、軍兵、勇士一同出來⋯⋯

賽43:20 野地的走獸要尊敬我,野狗和鴕鳥也必尊敬我。因我使曠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賜給(נָתַ֨תִּי我的百姓、我的選民喝。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而以色列民就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試比較兩者的不同。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所有的物件,和以色列民委派亞倫去建造金牛犢,兩者同樣關乎建造,然而明顯地前者是按照著上帝的心意、為祂所喜悅,而後者則是違背上帝、得罪祂、為祂所討厭和震怒的工程。下表嘗試列出兩者的不同:

對照

上帝委派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出31

以色列民委派亞倫(出32

上帝 vs. 以色列民

上帝:要人全然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祂的居所,為要住在子民中間

以色列民:按照自己的意願和慾望去建造一個代替上帝的形象,讓自己得滿足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 vs. 亞倫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順服上帝,讓上帝的靈充滿,以致有聰明智慧明白上帝的心意,能全部按照祂的心意去建造會幕及所有的物件

亞倫:在群眾的壓力下,被百姓追求滿足自己的想法和慾望所逼使而成,不但沒有上帝眼中的智慧或聰明,更是違背上帝的心意(十誡或十件事)

會幕 vs. 金牛犢

會幕(和所有的物件):「上帝的同在」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而作成,反映著順服上帝和尊敬祂的心

金牛犢:反映上帝的吩咐和感受可被無視,最重要的並非祂是否喜悅或真正地同在,而是能夠過著開心滿足的信仰生活

獻禮物 vs. 獻金環

獻禮物(見出25:2):按上帝的吩咐去甘心樂意奉獻

收集金環:帶著自己的動機、滿足自己的目的去獻上耳上的金環

透過比較兩者,我們可反省自己是怎樣經營與上帝的關係?我們參與的宗教活動、在當中事奉、所花上的時間、精神以至所建立的人際關係等等,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和慾望嗎?就像金牛犢那樣表面上是敬拜上帝,但實質我們並非想順服祂而只是在利用上帝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我們想建立的是按照上帝心意而造成的會幕,而不是像金牛犢那樣的假耶和華宗教信仰(筆者曾寫過另一篇相關的文章論述金牛犢事件為「仿耶和華信仰」[6]),我們就要學習不再常常求上帝滿足我們的需要,而是在生活中不斷學習為主而活、調整自己的動機和目的去敬拜上帝、以順服祂的教導和帶領為首要,而不是看滿足自己的需要為首要(正如主耶書亞教導門徒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一樣;見太6:33)、時刻願意活出討祂喜悅的生命!造會幕和造金牛犢最終的分別是前者能被上帝大大使用並讓人經歷上帝的同在(這才應該是我們最大的滿足和喜樂);而後者則只是建立一個沒有永恆價值的宗教生活習慣(雖然表明上像可滿足自己的慾望),這不但得罪上帝、惹祂的怒氣,更不能經歷到上帝的同在,甚至隨時面臨上帝的降災,成為可咒詛的人。

 

上帝在金牛犢事件中指以色列民是「硬著頸項」(見出32:9),祂所指的是甚麼意思(是指以色列民哪方面的問題)?

「硬著頸項」在整卷《出埃及記》裏共出現四次(32:9、33:3、33:5、34:9),全部都環繞著今次的金牛犢事件!CBL原文詞典指這句片語包含了重複地拒絕順服上帝的意思[7]

尼9:16 「『但我們的祖先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徒7:41 那時,他們造了一個牛犢,又拿祭物獻給那像,為自己手所做的工作歡躍。

徒7:51 「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哪,時常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

徒7:52 先知中有哪一個不是受你們祖宗的迫害呢?他們把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成了那義者的出賣者和兇手了。

尼希米後來在其書中解釋「硬著頸項」,指這包含了人的自大驕傲(尼9:16)、背叛(尼9:17)和拒絕聽從上帝(尼9:29)等元素。而《使徒行傳》對金牛犢事件的解釋(徒7:41-53),也表示他們不單止是不願意去跟從,更是要「對抗上帝的心意」!也就是明知故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而人之所以會如此堅持要敵擋上帝,筆者認為是因為人心裏有了自己的議程(Agenda)和慾望想要達成,而當這些議程和慾望高過人對上帝的敬畏和順服,人就會不惜得罪上帝也要設法滿足自己。可以說,「硬著頸項」的描述說明當時以色列民沒有真正地讓上帝作上帝,並真心地願意被上帝塑造去成為祂心目中想要的子民。

 

結語:你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

今段《妥拉》的經文結構簡單明快,並明顯地顯示了兩種截然不同、彼此對立的建造工程:一個是被上帝的靈充滿去建造會幕以及當中的物品和器具的人物例子,另一個則是被自己的慾望和惶恐所佔據,一心只想透過造金牛犢去滿足自己需要的工程。雖然上帝期望與祂的子民立約(以安息日為記),但他們看來只有少部分人(例如今次提及的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是敬畏和順服上帝,願意被祂使用,被祂的話和聖靈去引導和塑造成為上帝所喜悅的子民。而大部分的以色列民其實仍未準備好進入與上帝立約的關係,以致自行造了金牛犢和節期去進行敬拜,表面上說是敬拜上帝,但實質上與拜偶像無異,他們是在塑造一個自己想要的上帝去滿足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隨著自己的慾望敬拜自己。幸得當時摩西為他們向耶和華求情,才不致上帝立時降災毀滅他們,然而這事件就引發之後好幾章經文有關摩西請求上帝再次帶領他們的記載。金牛犢事件是《出埃及記》後半部記載的一個重要轉捩點,也是《出埃及記》中以色列民的一個最大的污點。當我們比較會幕的建造與金牛犢的建造,不禁提醒我們正在與上帝建立一種怎樣的信仰關係,到底我們是在被上帝塑造,還是你在塑造自己的上帝?上帝的存在是為要滿足我們的需要,還是我們的存在是為了見證上帝的榮耀?求聖靈幫助和提醒我們甘願被上帝去塑造我們的生命,為祂建造正確的工程,好讓我們在信仰上所作的一切,都能被上帝使用、有永恆價值、可蒙上帝喜悅,讓更多人也經歷上帝的同在。阿們。

 


[1] 參但7:9;斯1:6、8:15。

[2] 一星期七天的循環未必是以色列民獨有,但守安息日的做法就沒有任何其他民族會如此,所以這能把子民從萬民中分別為聖出來歸於上帝。

[3] 有關第二誡(第二件事)「不可拜偶像」的吩咐,是上帝在西奈山降臨向著以色列民宣講的,見出20:4-6。而對於以色列民造金牛犢來敬拜耶和華是否拜偶像,保羅的話「也不要拜偶像(εἰδωλολάτραι idolaters),像他們中有些人曾經拜過。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樂。』」(林前10:7)清楚說明了造金牛犢是拜偶像的行徑。

[4] Sh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An In-depth Journey into the Weekly Parsha-Shmot (Gefen, Jerusalem 2008), 278-281.

[5]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6] 參本機構的文章 五旬節:從「金牛犢」事件反思現今的基督教信仰

[7]Complete Biblical Library (Hebrew dictionary) entry עֹ֖רֶף ꜥōreph「頸項」一詞的用法解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30:1-38、瑪1:11-2:7:事奉心態的省察

「安息日研經坊」(2022-9-1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30:1-38、瑪1:11-2:7(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0:1-38)提及香壇、贖罪的銀子、洗濯盆、聖膏油以及香的做法,它們對於祭司在會幕中的事奉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作為事奉者來說又有甚麼提醒?

 

30:1-38分段大綱

1. 香壇(30:1-10)

2. 贖罪的銀子(30:11-16)

3. 洗濯盆(30:17-21)

4. 聖膏油(30:22-33)

5. 香的做法(30:34-38)

 

引言:為何到今章才提及香壇與洗濯盆?

若從會幕中各樣器具的位置來看,或許我們會疑問,為何要到今章才提到香壇和洗濯盆?為甚麼香壇不與金燈台、供桌的段落放在一塊兒(它們同樣是放在會幕聖所裏的物件),而洗濯盆又不與院子的祭壇一併提及呢?在《出埃及記》的大綱分段中,28至30章可視為一個段落,當中的內容是有關祭司的事奉,並與他們職責相關的一些指示。[1]拉比Nahmanides在今章中也觀察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經文「刻意推遲提及,直至對會幕、當中的器具,以及有關獻祭的描述結束時,上帝說『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29:43-45)此後才提及香壇,因為當上帝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才有需要為到上主的同在去建造燒香的祭壇。」[2]可以說,《聖經》並非純粹按擺放位置去列出一份帳幕裏的物件清單,而是有目的地按它們的功能和應用去記載。同樣地,除了香壇,今章有關洗濯盆的描述中也提到祭司在靠近上帝前需要注意的事情,並且今章很多內容都與祭司的職責與他們事奉時要留心的事項相關,因此今章的內容被置於有關祭司聖職禮的吩咐之後交代也是可以理解的。

 

香壇(30:1-10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30:2 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譯:金牙邊】。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5 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這幾節說明了香壇的尺寸和做法,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一肘約46 厘米,因此香壇的整體面積並不算大。香壇的外觀和院子的銅壇近似,兩者都是正方形,也同樣有四個翹角。不同的是,院子裏的祭壇的外層是包銅的,而香壇則是包上純金,並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金邊亦可譯作「金牙邊」,就是在壇頂四圍的裝飾邊,拉比Rashi認為壇四圍的金邊是象徵著大祭司的冠冕。[3]另外,院子的銅壇是中空的,這也跟香壇不同,因為經文在第3節提到「壇的上面」,所以香壇的頂是密封的,供祭司在上面燒香。而香壇與大多數的會幕器具一樣,都有環和用來抬壇的槓,讓以色列民在曠野中前行時可作搬運之用。

在提到香壇的位置時,經文說「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櫃蓋」(30:6),香壇需要被置於正中,正正對著約櫃和施恩座。經文屢次提及法櫃,也就是強調香壇十分接近那代表上帝寶座以及祂同在的法櫃,而燒香則是象徵與榮耀的上帝相遇[4]。祭司要在每早晨整理燈,以及黃昏點燈的時候燒香[5](30:7-8),正如燈要經常點著,會幕的聖所裏都要經常被香的香氣所充滿。而每年一次,就是在贖罪日的時候,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祭牲的血灑在壇的角上,為壇贖罪[6]。經文形容「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30:10),「神聖」是指「分別出來」,這壇是至聖的,意思是除了燒香,這壇不能用作別的用途,也不能在其上燒別樣的香。

香壇在古近東向來是宗教禮儀的標準器具,香在燃燒時會散發香氣,將貴重的香獻給上帝被視為是尊崇上帝、討祂喜悅的敬拜方式。《聖經》中也有將燒香視為上帝子民禱告的象徵,例如大衛在《詩篇》141:2中說:「願我的禱告像香一樣呈到你面前」,而《啟示錄》8:3-4也描述了一幅類似的圖畫:「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香的煙霧向上升,與人的禱告達至上帝面前有著相似的象徵形象。另外,燒香也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遮蓋保護那些進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例如《利未記》16:13提及到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贖罪的銀子(30:11-16

出30: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2「你數點以色列人,計算人頭時,被數的每一個人要把他生命的贖價獻給耶和華,免得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

出30:13 每一個被數的人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付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出30:14 每一個被數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出30:15 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都要獻半舍客勒給耶和華,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出30:16 你要向以色列人收這贖罪的銀子,用在會幕的事工。這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首先,這裏所說的數點跟《民數記》1章所記載的數點未必指著同一件事。按38:25-28,會中被數的人所獻的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也用作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也就是在會幕建造當中一些需要用銀的地方。而《民數記》1章的數點是在會幕完工之後發生的,因為按民1:1-3所記,上帝是在會幕裏吩咐摩西去數點百姓。

顯然,這裏提到數點人口可能會招致耶和華不悅(見30:12),因為這也許反映出對上帝缺乏完全的信任而想自己掌握實況(參撒下24章),或將上帝的子民看為是自己的,並將他們納為己用(正如人一般只會數點屬於自己的東西)。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屬於上帝的,被數的人需要將生命的贖價獻給上帝,以避免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這半舍客勒的銀子主要有兩個目的:為每個人贖罪和支持會幕的事工。贖罪銀表明人需要被贖,必須有某種東西代替,以遮蓋人在上帝眼中的不聖潔。「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所有人必須支付相同的金額強調了人在上帝面前的基本價值。半舍客勒是一個小數目[7],可說是屬於象徵式的,顯示出在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同等。銀子收集起來,會用作會幕的事工,每個人平等地作出一個標準的貢獻,既不超過也不減少,象徵著不論人的財富地位,會幕也是平等地屬於每一個以色列人,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同樣自豪地知道自己在會幕的建造上有所貢獻。

 

洗濯盆(30:17-21

出30: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

出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洗濯盆是院子的器具,位於會幕和祭壇的中間,它的位置充分闡明了它的用途,就是讓祭司在進入會幕事奉、或接近祭壇獻祭進行聖禮儀式之前用來清潔手腳,使祭司可以在一個潔淨的狀態下前去事奉。其實上帝對於祭司洗濯的規定並不複雜,它既不需甚麼事前的準備工夫,也沒有很多步驟要遵守,就只是單單用水洗手洗腳,但經文分別兩次提到祭司事奉前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30:20、21),可見這項規定雖然簡單,卻是需要非常嚴格地執行。

關於洗濯盆的做法只有一節經文(18節),當中說明了它所用的物料、功用和位置。另按38:8所記,洗濯盆和盆座所用的銅是由一些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成的。特別的是,整段有關洗濯盆的經文竟完全沒有提到它的尺寸,到底為甚麼上帝對洗濯盆的大小沒有任何實質的規定呢?據《巴比倫塔木德》所記,洗濯盆必須可以容納足夠清洗四名祭司的水[8]。當然,這只是猶太聖賢的推斷,但它無疑指出了一個重點──「足夠的水」。銅盆有多大,其實是視乎有多少事奉的祭司,因此經文對銅盆的大小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當以色列人做銅盆的時候,就要確保它所盛載的水量必須足夠讓所有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

 

聖膏油(30:22-33

膏油以及香的製作都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香料,事實上,在25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時,就有一個建造會幕的原材料清單,當中已提及到要有「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只是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所要的是哪幾種香料。在古代,香料可算是一些較為貴重和罕有的物品,在35:27-28就提到這些香料是由以色列當中的眾官長所獻上的。這聖膏油是橄欖油與四種上等的香料複合而成,而這幾節經文就非常仔細地描述每種香料的份量:

出30:23「你要取上等的香料,就是五百舍客勒流質的沒藥、二百五十香肉桂、二百五十香菖蒲,

出30:24 和五百桂皮,都按照聖所的舍客勒;再取一欣橄欖油,

出30:25 以做香的方法調和製成聖膏油,它就成為聖膏油。

「五百舍客勒」約5.67公斤,而香料的總用量是150舍客勒,則約17公斤,而「一欣」橄欖油約為3.5公升。也就是說,大約17公斤的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在比例上來看,這配方是要萃取大量香料的香味去製成很少的膏油,所有香味都被濃縮在橄欖油中。

上帝吩咐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也要用油膏亞倫和他的兒子。(30:26-30)不論是會幕器具或是祭司,當他們被聖膏油所膏,都是被分別為聖,歸上帝之用。而「凡觸摸它們的都成為聖」(29節;whatever touches them shall be consecrated【JPS譯本】),就是指到觸摸這些器具的人,他們整個生命都是獻給上帝的,因此人必須先分別為聖才有資格去觸摸這些器具,其他人不應該隨意觸碰,以免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價。

出30:3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世世代代以這油為我的聖膏油。

出30:32 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

出30:33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除上帝所指定的人外,這聖膏油不可用於其他人身上,人亦不可隨意按這配方去配製同樣的膏油。以色列人要尊重聖膏油,以它為聖,而違背上帝吩咐的後果,就是要從百姓中剪除。

 

香的做法(30:34-38

出30:3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 נָטָ֤ףnataf;stacte)、施喜列( שְׁחֵ֙לֶת֙ shechelet;onycha)、喜利比拿( חֶלְבְּנָ֔הchelbenah ;galbanum),這些香料再加純乳香,每樣都要相同的分量。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又神聖的香。

出30:36 要取一點這香,搗成細的粉,放在會幕中的法櫃前,就是我和你相會的地方。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30:37 你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

出30:38 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都是原文的譯音,「拿他弗」的原文字根有「滴落」之意,有人認為它是蘇合香,即一種從沒藥萃取的精華;「施喜列」可能是一種指甲型的海螺所提煉出來的香料, 而「喜利比拿」估計為白松香,是一種從植物提取的樹脂。[9]這三種都是罕見的香料,其製作方法經已失傳。乳香與上述三種香料不同,它可以單獨使用,而它被稱為「乳香」的原因,是因為燃燒時會散發出白煙,亦有指到在香中添加鹽(35節),可以提高燃燒的速度。就像聖膏油一樣,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任何人如果將香用作其他用途,同樣要從百姓中剪除。

 

《先知書選段》瑪1:11-2:7與出30:1-38的關聯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瑪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書中共有六次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爭論[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第二次爭論(瑪1:6-2:9),內容是有關上帝指責祭司的罪。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瑪1:13 你們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瑪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群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首節經文,上帝強調祂的名必被尊為大,人要奉祂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接著就是上帝對當時祭司的指控,指責他們竟認為上帝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並嫌棄祭司的工作煩瑣。可見他們的事奉心態十分隨便,覺得祭司的工作是令人厭煩的。上帝說祂的名應當要被尊為大,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褻瀆和藐視祂的名。因此上帝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1:13-14)上帝明言祂不會悅納這些祭司所獻的祭物,因他們根本不願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只是敷衍了事,獻上的祭物固然不合標準,然而事奉心態上的偏差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源。

瑪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這段提及若然祭司不肯聽警告的話,上帝會對他們作出審判(瑪2:1-9),他們的福分會變為詛咒,並且被免職,與上帝再沒有關係。可見祭司藐視耶和華的名的結果是,他們會在眾人面前被上帝藐視和貶低。瑪2:7指「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祭司理應是上帝的使者,應該作為上帝知識的守護者和指導者。但是瑪拉基時代的祭司不再與上帝同行,他們偏離了正道,不再使許多人脫離罪孽。相反,他們使許多人因他們的指導或缺乏指導而跌倒,破壞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都提及到祭司以及他們的工作,今次選段的首節提到「燒香」,這跟今章《妥拉》一開始的香壇是一個明顯的平行。而雖然今段《妥拉》提及的是一些與祭司相關的指示,而《瑪拉基書》則有關上帝責備祭司的罪,但兩者同樣表達出上帝對於祭司是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祭司要聽上帝的說話,要將祂的誡命放在心上,並按著上帝的心意事奉。而這兩段經文同樣帶出當祭司藐視上帝的誡命時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之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字眼上的平行去作為兩者的聯繫(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瑪1:11-2:7

《妥拉》(出30:1-38

燒 [香] (מֻקְטָ֥ר muqtar / מִקְטַ֣ר miqtar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מֻקְטָ֥ר muqtar;burn incense, make smoke),(מֻגָּ֛שׁ muggash;brought here, offered)潔淨的(טְהוֹרָ֑ה tehorah;pure)供物(מִנְחָ֣ה minchah;offering),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מִקְטַ֣ר miqtar;burn, place of burning)香的壇,

獻 / 走近 (נָגַשׁ nagash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בְגִשְׁתָּ֤ם begishtam;when they draw near)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潔淨 / 純淨 (טָה֗וֹר tahor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טָה֗וֹר tahor;pure)金……。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טָה֥וֹר tahor;pure)又神聖的香。

供物 / 素祭(מִנְחָ֣ה minchah

出30:9 在這壇上不可燒別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מִנְחָ֣ה minchah;grain offering),也不可獻澆酒祭。

供桌(שֻׁלְחָן shulchan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出30:27 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

後裔(זֶ֣רַע zera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נָשָׂא nasa)出去,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抬(נָשָׂא nasa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壇。

出30:12「你數點תִשָּׂ֞א אֶת־רֹ֥אשׁ tissa et rosh;you take a census)以色列人……。

 

今段《妥拉》經文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以及對事奉者的提醒

《出埃及記》由28章開始到30章,都是上帝對於祭司的一些相關指示。而今段經文(30章)承接上一章的祭司就職禮,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有關祭司就職後的一些補充說明,是上帝要求事奉祂的祭司要留心注意的一些事項。以下筆者嘗試從今章經文的分段去和大家思考每個部分對於祭司在會幕中事奉的重要性,並藉此去反思這對今天我們作為事奉上帝的人來說的屬靈提醒。

1. 香壇

香壇是會幕聖所裏最接近約櫃的器具,而獻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事奉,除祭司外,人不能隨隨便便地到上帝面前燒香。[11]上文提及香的煙雲有遮蓋保護的作用,以免人因為太靠近上帝的榮耀而有生命危險,今段提到香壇的時候就特別提及,一年一次大祭司需要在贖罪日的時候為壇贖罪(30:10),按《利未記》16:17所記,當大祭司進聖所贖罪的時候,任何人包括祭司都不可以進入會幕,直至大祭司為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由此可見,在一般情況下,祭司雖然可以在靠近上帝約櫃的金香壇上燒香,但同時他們亦需要謹記這並非必然,他們要清楚知道自己之於上帝的聖潔原是不配的。

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有著祭司的位分(彼前2:5),而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討主喜悅、尊崇上帝的敬拜,我們得以藉著讚美去尊崇、藉著禱告去親近上帝,其實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著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主耶書亞(耶穌),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實上,銅祭壇和金香壇同樣指向耶書亞的工作。院子裏的祭壇指向基督在地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洗淨我們的罪;金壇則指向耶書亞被高舉,就好像香壇上的金牙邊所象徵的冠冕,他成為了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且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7:25)因此,「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來10:21-22)就正如今段《瑪拉基書》所說,我們的上帝是大君王,所以當我們前去事奉時,必須要保持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出聖潔,而既知自己原是不配,就要時刻以敬畏和謹慎的心去事奉和敬拜主。

2. 贖罪的銀子

贖罪銀對於會幕事奉當中的重要性是,上帝吩咐所收的銀子要用在會幕的事工;而被數的人,都是被上帝所贖的子民,是屬於上帝的,他們和這些銀子一樣,都是被用於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當祭司站在會幕中事奉的時候,他們雖然身穿代表著尊貴華美的聖衣,但祭司並非高人一等:首先,經文強調「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象徵每一個人都是平等地被上帝記念;其次,祭司所事奉的地方,就是會幕,是由以色列民奉獻的基礎所建成的,祭司的工作可能比其他人辛苦與煩瑣(就像《瑪拉基書》中的祭司所認為的),但他們不應只看見自己的付出,也要看見其他人的付出,因為儘管不同人的出身、地位、才能都有所分別,然而他們對會幕的建造都有所付出,而他們的生命都是同等地被上帝記念。

這裏對於我們作為事奉者的提醒是,倘若我們作為一個帶領者,不論事奉範圍的大小(是帶領大批會眾的牧者傳道,抑或是小組組長),我們都需要看見每一位信徒都是屬於上帝的,他們並不是屬於某個機構、某個事工,更不是屬於自己。上帝的子民不是可給人用來建立自己的王國,而是建立上帝的國度,上帝對於每一個屬祂的人都有祂的計劃,都有他們在建立上帝的國度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即便我們事奉的工作有多辛苦和煩瑣,都千萬不可自高,因為每一次的事奉都絕非一個人的功勞,而是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的參與和幫忙才能成就的。

3. 洗濯盆

上帝吩咐當祭司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這個吩咐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十分明顯,就是讓他們先潔淨自己再到上帝面前事奉。上文提及經文沒有特別訂明洗濯盆的大小,但是洗濯盆所盛載的水必須足夠讓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而經文兩次提到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可見忽視這個要求的嚴重性。因此祭司要明白的是,單單在場履行事奉的職責是不足夠的,為了履行事奉的職責而做好準備,先潔淨自己是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洗濯盆是一個讓人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相關器具,它的存在提醒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在親近上帝的事情上不可粗心大意,必須先潔淨自己方可上前事奉。

洗濯盆的水象徵主的道,例如《約翰福音》15:3,主耶書亞跟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而在《以弗所書》5:25-27就提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我們有時候會否太趕急地衝到會幕中或祭壇前呢?作為信徒,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要事奉上帝的,然而我們要記得上帝所吩咐的次序。先到洗濯盆潔淨自己,這是祭司在事奉前先要做好的事情。因此,我們需要注重內心的潔淨,要曉得我們的生命要先被上帝的話語改變、更新、充滿。洗濯盆是用銅做的,婦女們將她們的銅鏡獻上去製作洗濯盆,鏡子顯出污垢,其實上帝的話語也是一面鏡子,在上帝的道面前,我們的罪就暴露出來了。我們都需要認罪,需要被潔淨。除非我們被主的話洗淨,否則上帝不會悅納我們的敬拜和事奉,因此我們要記得先讓主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才近前獻上上帝悅納的祭。

4. 聖膏油

被聖膏油所膏抹的就代表著分別為聖,為主所用。它之於祭司的重要性是,它好像一個印記,證明他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上帝警告:「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30:32-33)將油倒在別人身上,是代表著一種與上帝聖潔不匹配的情況。單單有膏油的香氣,只是表面上的,上帝的揀選不是由人去決定,聖膏油是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製造的,它只能夠用於上帝所訂明的目的,就是將上帝所要的,不論是人或物件都分別出來歸祂所用。

這對事奉者的提醒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雖然沒有被聖膏油所抹,但我們都是被聖靈所膏抹的,就如《以弗所書》1:13 所言:「在基督裏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既然我們的生命是被分別為聖,就要活出合乎上帝要求、匹配祭司身分的聖潔生命,以致我們能夠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見提後2:21)

5. 香

香是由貴重的香料所製成的,它和點燈的油一樣,屬於每日的消耗品,也就是意味著,祭司需要每天為所燒的香預備,天天帶著上帝指定的香,到香壇面前去敬拜上帝、與祂相近。上帝吩咐人「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指的是所有做出來的香都是屬於上帝,不可以私自留下一些給自己。他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而如果有人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就是將本應單單屬於上帝的東西用來取悅自己,上帝特別去指出這個問題,或可說是預先對人作出警告,就知道這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試探。

這對於事奉者的反思是,香壇象徵著到上帝面前的敬拜,若然上帝對香有指定的要求,上帝對敬拜亦同樣,在《約翰福音》4:23-24,耶書亞對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他。」人不可以試圖用香來取悅自己或他人,敬拜也是同樣,我們要用心靈、透過真理去敬拜上帝,不能因為想吸引人去教會而嘗試使敬拜成為取悅人的工具。敬拜上主亦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崇拜後的吃喝玩樂、或認識新朋友等而參與崇拜;帶領敬拜的人更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的口才、美妙的歌喉等而站在人前事奉。敬拜從來都不是討好自己的行為,我們不要落入這些試探當中。上帝要求的香必須是純淨的,最輕微的污染都會令到香有雜質,我們都要好好檢視自己敬拜的心,是不是單單為了與上帝親近,並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

 

結語:事奉心態的省察

今章的內容包括與會幕建造及其儀式有關的補充說明,它被編排在有關祭司聖職禮後出現,是因著今章內容與祭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可說是上帝對祭司在承接聖職後,即正式事奉之先的一些重要的提醒。基於上帝聖潔的本質,祂很看重祭司必須以合乎上帝聖潔標準的方式去親近和事奉祂,在這一切的吩咐中或許我們會看見上帝的嚴厲,但當換個角度,我們也同樣看見上帝對事奉祂的人的著緊:祭司在會幕聖所中事奉,稍一不慎就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上帝一再的提醒,就是希望確保一切能按祂的標準而行,以免事奉祂的祭司因犯錯而死亡。

雖說「信徒皆祭司」,但在今天教會當中,事奉的人往往會存著不同的心態,當中有很多竭力忠心於上帝的人,也有一些與上帝的聖潔標準有很大落差的事奉者。我們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我想重要的是,我們的眼目不應專注在其他人身上,也不應以其他人的行為表現去作為自己的指標,因為不是你與某人相同就等於好,或不比某人差就等於達標,真正的標準總是在上帝那裏的。我們有耶書亞(耶穌)作為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又藉著他的道得以潔淨,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奉,已經是很大的福份。在今段《瑪拉基書》當中,上帝說祭司是祂的使者,祂期待他們懂得教導別人敬拜上帝,並引導人與上帝和好。盼望今章經文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藉此去檢視和省察自己的事奉心態,願我們懂得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帝的僕人和使者,並在上帝面前所獻上的祭都蒙主悅納。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779.

[2] 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4992.

[3]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paragraph 4997.

[4] 同註2。

[5] 出30:7-8這兩節經文從表面上看好像指定了亞倫負責燒香,然而事實上一般祭司也照管燒香的工作(正如點燈工作是由亞倫和他的兒子負責;27:21;另見代上6:49),這裏只提及亞倫,或者是指首次燒香的工作是由他負責,而往後則由他和他的子孫共同承擔。

[6] 在《利未記》16章提及到贖罪日的時候,經文說:「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利16:16)大祭司「亞倫每年一次要為壇的四個翹角贖罪。他每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的血為壇贖罪,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出30:10)。因著會幕是在以色列人當中,而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會使會幕不潔,因此一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要用血將會幕的約櫃、香壇和祭壇等進行潔淨禮儀,以致可以重新將潔淨的壇奉獻給上主。(參利16:14-18)。

[7] 舍客勒(shekel)和季拉(gerah)均為重量單位,而季拉是最細的單位。如經文所說,一舍客勒等如二十季拉。季拉大概是0.6克,半舍客勒就是十季拉,即約6克,大概是當時的人一日的工資。

[8]B. Zevachim 19b

[9]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199.

[10] 參本機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瑪拉基書》的查經摘要〈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11] 《利未記》10:1-2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按耶和華的吩咐燒香而擅自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而在《歷代志下》26:16-21,猶大王烏西雅因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敗壞,他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耶和華就降災於他,使他的額頭長出痲瘋,烏西雅患痲瘋直到死的那日,一生住在隔離的行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住棚節 Sukkot 2022

今日10月9日(星期日)黃昏開始就是猶太人一連七天的住棚節(猶太曆5783),在此祝福大家住棚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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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日 Yom Kippur 2022

從10月4日黃昏開始到10月5日黃昏,按猶太曆法是今年的贖罪日(Yom Kippur)。這提醒我們要為自己的罪回轉悔改,歸向上帝!又願意與人建立復和的關係。求主憐憫、饒恕我們,並給予我們饒恕別人的力量,讓我們的名字都能繼續被記在生命冊上!

而如要查詢有關節期的圖表,可按此,要閱覽有關猶太節期的文章,可按此;而要觀看教導錄影的話,則可按此登入「會員專區」裏的專頁。

 

研經及釋經文章:深信

研經及釋經文章:深信(作者:瞬霧)

羅8: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者,是現在的事,是未來的事,

羅8:39是權勢,是高處,是深淵,還是別的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新漢》)

句首的「我深信」領著兩節長句;句末是基督的愛。「我深信」和「基督的愛」一頭一尾,籠罩中間的一切,包括掌權者等等,前後包抄,完全勝利!「基督的愛」多麼有威力,而「我深信」又多麼重要!中間的那些是甚麼東西?怎樣有可能影響我們對神的看法,以致不覺得神愛我們?

  • 死亡──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肉身生命終止,不能再工作、事奉、發揮所長,追求或享受任何友誼、任何東西。

  • 生、生活、現在的事──忙碌疲累,漫長忍耐,活著會經歷的種種失敗,家庭問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 天使──例如撒但的差役攻擊保羅(林後12:7)。

  • 掌權者、權勢──可能指靈界或地上的[1]。靈界的掌權者會攻擊我們,煩擾我們,導致我們要跟牠們鬥爭,不得安寧(弗6:12)。

  • 未來的事──看不透的將來。覺得前途灰暗,未來不會有自己理想中的日子。難以鋪路走向想要的未來。環境、道德等種種怵目驚心的趨勢,可能使人覺得未來很可怕。世界未來的災難。

  • 高處、深淵、別的任何受造物──「高處、深淵」的意思是「從空間的角度涵蓋整個受造世界」(《環球聖經譯本》註)。蝙蝠、病毒、作惡的人,任何會害慘我們的受造物,以及所導致的蝴蝶效應、深遠傷害,都有可能影響我們對神的感受和看法。

以上涵蓋了人生大部分煎熬折磨。而「我確信」和「基督的愛」包圍這一切,擊敗這一切!這一切都不能使神停止愛我們,不能取消神藉基督對我們顯出的愛!(另參羅8:35)


[1] Ben Witherington III,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住棚節、猶太節期教導錄影2022

今年10月9日(星期日)黃昏開始是猶太的住棚節(猶太曆5783),Herbert老師在過去的一個住棚節教導錄影經已上載,歡迎大家登入「會員專區」學習和重溫!😊

出29:1-46、賽61:6-62:5: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9:1-46、賽61:6-62:5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授聖職給亞倫 “Moses Calls Aaron to the Ministry,” by Harry Anderson

今段《妥拉》經文(出 29:1-46)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試討論:

1.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

2. 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29:1-46大綱

第25至28章記載關於上帝對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而今段《妥拉》經文則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反映在他們進入會幕供職之前,上帝對他們的要求,這與他們日後在運作和照管會幕時要具備的心態是息息相關的。經文內容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2.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3.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4.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這部分是今段《妥拉》經文中最長的一段,描述整個授職禮的過程,當中著墨最多的是獻祭事宜。

出29:1 「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קָדַשׁ qadash,作事奉我的祭司時要做的事:取一頭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出29:2 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這些餅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出29:3 這些餅要裝在一個籃子裏,用籃子帶來(קָרַב qarav,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出29:4 要亞倫和他兒子到(קָרַב qarav會幕的門口,用水洗他們。

出29:5 要拿服裝,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以及以弗得,又帶上胸袋,束上以弗得精緻的帶子。

出29:6 要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將聖冕加在禮冠上,

出29:7 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מָשַׁח mashach他。

出29:8 要他的兒子來(קָרַב qarav,給他們穿上內袍。

出 29:9 要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祭司的職分。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1]

經文一開始就說明了這個授職禮的目的,就是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為聖」(לְקַדֵּ֥שׁ;to set apart),好作事奉上帝的祭司。要怎樣把他們分別為聖?包括首先要獻上上帝所指定的祭。29:1-3是關於授職禮要準備的祭物,包括:三隻祭牲,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參29:14)和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作為燔祭,一隻作為平安祭;參29:18、28);三種無酵餅(作為搖祭,參29:24):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要放在一個籃子裏(雖然是三種餅,卻同在一個籃子裏)。要把所有祭牲和無酵餅都「帶來」(תַּקְרִיב taq’riv),也就是要使牠們來到會幕前準備被獻上,接著就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也同樣要被「帶來」」(תַּקְרִיב taq’riv),意味著他們也將要像祭物那樣被獻上。事實上,在整個獻祭的儀式裏,很多處理祭物的程序是與處理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程序是類似的,而負責授職禮的人就是摩西。

出 29:4-9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授職前的準備。第一,要用水把全身都洗淨,這是一個潔淨禮儀,與他們日後在會幕事奉時要用洗濯盆的水洗手和腳是不同的(參出40:31-32);第二,要穿上衣服,亞倫和他的兒子都要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但亞倫作為大祭司,還要穿上外袍、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胸袋,而頭上要戴著有聖冕的禮冠,就是要有那個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出28:36-37)。要知道,頭是人最重要的部位,支配著他整個人,在頭上戴著這個「我是屬於上帝的」標記,既表明他是上帝的代表或僕人,也表明他會絕對服從上帝;第三,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去膏他,在《希伯來聖經》裏,只有三種聖職是人需要被膏抹才能承接的,就是大祭司,君王和先知[2]。膏油代表的是由上而來的能力,意味著受膏的人有上帝的同在和能力,能使那人完成所託付的職事,而「受膏者」這個詞在原文的音譯,其實就是我們較熟悉的「彌賽亞」(מָשִׁ֣יחַ mashiach;anointed one)[3]。接著的29:9強調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祭司這職份是出於上帝的命定,其職份在受膏後就已被確立,要成為永遠的定例,不能更改。

出29:10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出29: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宰這公牛。

出29:12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把其餘的血全倒在壇的底座上。

出29:13 要把所有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都燒在壇上。

出29:14 只是公牛的肉、皮、糞都要在營外用火焚燒;這牛是贖罪祭。

出29:10-28是描述三隻祭牲被獻上的過程,其共通點是,祭牲在被宰殺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牠們的頭上(29:10、15、19),按手這動作大概可理解為「代表自己」,表示他認同這隻動物代替他自己,意味著本來要獻上的是他本人,但現在這隻將要被獻上的祭牲就是代替他而要被獻上。在授職禮中第一個要被獻上的祭就是贖罪祭,要把公牛宰殺,牠的血要抹在壇的四角,剩下的血要倒在壇腳。血有潔淨的功能(29:36,另參結 43:20),這個壇由上至下整個都被血所潔淨(就如同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水把全身潔淨),代表這壇已被分別出來,成為會幕裏一件屬於上帝的器具,可以供上帝使用[4]。牛的脂油(被視為是動物最好的部分)和腎(是內臟中最重的)要全燒在壇上,至於牛的肉、皮、糞(被玷污的部分)則要燒在營外。《利未記》1-5章詳細記載了五個祭的條例及功能。簡單而言,贖罪祭的功能是以祭牲替獻祭者贖罪,反映出祭司在進入事奉之前,先要解決的問題是他的罪,他的罪被祭牲的血所贖以致蒙上帝赦免之後,他才能為上帝所用。

出29:15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16 你要宰這羊,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出29:17 再把羊切成肉塊,洗淨內臟和腿,連肉塊和頭放在一處。

出29: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עֹלָה ʿolah,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第二個祭是把公綿羊獻為燔祭,牠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周圍,羊的血和內臟要全燒在壇上。事實上,「燔祭」(עֹלָה ʿol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那幅圖畫就是當整個祭物被放在壇上焚燒淨盡,就會化為一縷縷輕烟向上升,象徵全然地、毫無保留地獻呈給上帝,而燔祭是上帝看為馨香的(原文有使人舒暢之意),是祂所喜悅的。

出29:19 「你要把第二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20 你要宰這羊,取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上,然後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出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了。

出29:22 「你要取這羊的脂肪,肥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這是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

出29:23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

出29:24 把它們都放在亞倫的手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出29:25 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燔祭上,一起燒在壇上,作為耶和華面前馨香之氣;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出29:26 「你要取亞倫聖職禮所獻公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份就是你的。

出29: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聖職禮獻公綿羊時所搖的、所舉的,你要使它們分別為聖,是歸給亞倫和他兒子的。

出29:28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因為這是舉祭,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第三個祭是把另一隻公綿羊獻為平安祭,這隻公綿羊的血要抹在亞倫和他兒子身上的三個部位: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腳趾,這是他們穿上祭司衣服之後外露的三個部位[5],右耳垂代表要聽從上帝的話,右手大拇指代表要做上帝吩咐的事,右腳大腳趾代表要行上帝指示的路,其餘的血則要灑在壇的周圍。另外,他們的衣服也要彈上一些膏油和壇上的血,使衣服也都成為聖,象徵他們整個人由上而下都被膏油和血所「遮蓋」,他們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要按著祂的吩咐去事奉。

之前那隻被獻為燔祭的公綿羊,與這隻被獻為平安祭的公綿羊,兩者在處理方面有所不同,前者要全燒在壇上,單單歸於上帝,後者的肉和脂肪在燒之前,某些指定的部分是會分給祭司的,這些指定部分在燒之前要經過一個搖祭或舉祭的儀式[6],代表祭牲本是獻給上帝的,但上帝悅納了那祭物之後,再把它的某些指定部分賜給人。由於這個授職禮在完成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還未能用祭司的身分去供職,所以那本來是分給祭司的部分:胸和右腿(胸要經過搖祭、右腿要經過舉祭)就分給承擔起今次授職禮的祭司工作的摩西,日後當亞倫和他的兒子成為祭司,就可分得祭司那應得的部分。此外,之前在29:2所提的那三種無酵餅,要各取一個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手上,其意義跟他們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相似(也是表示「代表自己」),之後要把它們與祭牲的脂肪、腎放在壇上與燔祭一同焚燒。

出29:29 「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出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聖衣七天。

出29:31 「你要拿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在聖處煮牠的肉。

出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29:33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出29:34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若有剩餘留到早晨,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因為這是聖物。

這一段是為祭司的授職禮作補充,29:29-30交代整套大祭司的衣服的傳承,往後亞倫的子孫在承接大祭司的職份時也要穿上這套衣服,並要在會幕裏供職時穿這衣服七天。29:31-34是交代那些分給祭司的食物的規定,公綿羊的肉要在聖處裏煮,要與籃子裏的無酵餅在會幕的門口吃,既不可分給別人,也不可留到早晨,原因是這些食物都是至聖的,是特別為授職禮而獻的,不能把它們視作一般的食物,所以只能在聖處及只有祭司才可以吃。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出 29: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授聖職禮七天。

出 29:36 為了贖罪,每天要獻一頭公牛為贖罪祭。你要為祭壇贖罪,使壇潔淨,並要用膏抹壇,使壇成為聖。

出 29:37 要為壇贖罪七天,使壇成為聖,壇就成為至聖。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

除上述的三個祭之外,在授職禮的七天裏,每天都要獻一頭公牛作為贖罪祭,要用牛的血和油去抹壇,把壇潔淨並使它成聖(就像在 29:21 亞倫和他的兒子也要彈上膏油和壇上的血,好使他們被潔淨和成聖)。最後的那一句「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容易使人覺得「成聖」像是會因觸摸而被「傳染」(就如同人觸摸了不潔之物就變成不潔那樣),但這似乎太「輕易」,跟成聖的高要求有點不吻合。學者 S. R. Driver的看法筆者認為可供讀者參考,他指出這一句的意思是「任何接觸到壇的物件就成聖,必要留在聖所內為耶和華所用。任何接觸到壇的人同樣成聖,不能回到世俗,他要被獻予神,任憑神處置。」[7]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出29:38 「這是你要獻在壇上的:每天不可間斷地獻兩隻一歲的羔羊;

出29:39 早晨獻第一隻羔羊,黃昏獻第二隻羔羊。

出29:40 獻第一隻羔羊時,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一伊法(2公升)細麵,調和四分之一欣(1公升)搗成的油,再獻四分之一欣(1公升)酒作澆酒祭。

出29:41 黃昏你獻第二隻羔羊,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澆酒祭獻上,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這一段列出祭司每天要獻的祭,他們要在每天的早晨及黃昏各獻一隻羔羊,要與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上,這兩個祭的目的是要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也就是單單為要討上帝喜悅而獻的祭。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出29:42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作為你們世世代代經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說話。

出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出29:44 我要使會幕和祭壇分別為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

出29: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當記載完祭司的授職禮之後,這一段再次敘述會幕的功能,就是人可以藉著獻祭去到上帝那裏去親近祂,而上帝要在會幕那裏與人相會並要向人說話,會幕因著有上帝榮耀的臨在而成為聖。這正重申了為甚麼上帝要使會幕和祭壇、以及在裏面供職的祭司成聖的原因,因為上帝是聖潔的,凡屬於祂的和事奉祂的,也都要成為聖潔,好與上帝的聖潔匹配。而今段《妥拉》經文以29:45-46作為結束實在饒有深意,這兩節經文指出了由《出埃及記》一開始記載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一直到上帝吩咐他們造會幕,又設立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把會幕和祭司分別為聖,這一切都是為了這一個目的,就是上帝要住在他們中間,祂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

 

《先知書選段》賽61:6-62:5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 ʾakal ; eat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kavodglory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kavod。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賽62:5 年輕人怎樣娶童女,你的百姓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因新娘而喜樂,你的上帝也要如此以你為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主題是上帝應許要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又應許子民必能回歸聖城,他們要因此而歡欣喜樂。賽61章是關於彌賽亞的來臨和工作,以及他將會帶來的景象。賽61:6-11提到當彌賽亞的時代來臨,上帝的百姓要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雖然今段《妥拉》經文講述只有亞倫和他的子孫可以作祭司,但這與出19:6提到上帝要以色列民成為「祭司的國度」是吻合的。賽61:6又提到當上帝的百姓都成為祭司時,他們將能「享用」(原文意思是「吃」)列邦向上帝獻呈的財富,也能承受他們的「財富」(原文意思是「榮耀」),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能從獻給上帝的祭物中分到某些指定可吃的部分,是一個聯繫。

賽61:7-11提到將來以色列會得到雙倍的產業(意味著在列邦中,以色列就如同是上帝的長子,可得到長子的雙分祝福),那時萬民都要承認以色列是蒙耶和華賜福的。賽 61:10 以衣服去比喻上帝的拯救和公義,人要像穿衣服那樣「穿上(意思是經歷到)」上帝的拯救和公義,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要穿上上帝所指定的衣服去承接聖職又是一個聯繫。賽62:1-5是關於上帝要讓列邦看見祂的公義和榮耀,並且祂要帶來更新和改變,包括:以色列會有一個新的名字,從前被撇棄的、荒蕪的,上帝要重新悅納她,使她再次歸於上帝,上帝也要像新郎喜悅新娘那樣喜悅以色列,並要與以色列同住。這與今段《妥拉》最後提到上帝要藉會幕住在子民的中間,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又是一個聯繫。

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相同字眼

29:1-46

61:6-62:5

祭司

כֹּהֵן kohen

 

 

 

 

 

אָכַל ʾakal

出 29:1「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時要做的事:……

出 29:44 ……,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

出 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כֹּהֵן的,……。

出 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אָכַל 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 29:33 他們要吃(אָכַל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外人不可吃(אָכַל,……。

出 29:34 ……,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אָכַל,因為這是聖物。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ן)」,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בֶּגֶד beged

 

 

מְעִיל  mʿiyl

出 29:5 要拿服裝(בֶּגֶד,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מְעִיל,……。

出 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上;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都成為聖了。

出 29:29「亞倫的聖衣(בֶּגֶד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賽 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榮耀

כָּבוֹד  kavod

出 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כָּבוֹד成為聖。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賽 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今段經文的首尾都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要被分別為聖,為的是要作事奉上帝的祭司(29:1、44),這正說明了授職禮的目的是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專屬上帝所用,就如同是會幕裏那些器具一樣,好叫整個會幕能按著上帝的心意去運作。而在授職禮的過程裏的一些重點讓我們看見,作為一個事奉上帝的祭司,一方面要保持自己能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履行職務。筆者嘗試把當中的一些重點及屬靈提醒概述為以下四點。

1. 以水洗身,被油膏抹

在承接聖職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先用水把自己洗淨。這是一個外在的潔淨禮儀,但指向的卻是內心的潔淨,也就是要把那些污穢的、上帝所不喜悅的心思意念除去。而作大祭司的就要被膏油所抹,這是代表他身上有一份上帝特別的同在與能力[8],為要使他能完成上帝給他的使命──帶領眾祭司和子民藉著獻祭親近上帝。「以水洗身」這個潔淨禮儀與「浸禮」的意義相似,在《新約聖經》有更具體的含意:當一個人察覺自己的生命有罪,不蒙上帝悅納,而他願意悔改回轉,就會主動進行浸禮去表明他決定離開罪,藉此盼望生命能被更新,並能蒙上帝悅納,《聖經》稱這個舉動為「悔罪的洗禮」(例如可1:4)[9]。主耶書亞(耶穌)的教導也常常指出上帝所要求的潔淨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心的(太23:25,路11:39),而能洗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得到潔淨的,就惟有靠聽從上帝的道(約15:3)。這是祭司進入事奉前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帶著清潔的內心進入事奉,這值得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有常常檢視自己的心思意念是否與上帝所教導的一致?又是否常常以上帝的話語去改變及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好叫我們能以一個無虧欠的內心去親近祂?此外,在《聖經》裏,「被油膏抹」往往寓意上帝的靈臨到一個人(賽61:1-2),使那個人得著能力去做上帝的工作(士3:10,14:19,15:14)。主耶書亞在升天之前也吩咐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臨到他們,使他們得著能力,好作他的見證人(徒1:8)。今天我們也同樣領受了聖靈,要被上帝差派去做祂所託付的事,既然如此,我們在事奉時就要緊緊跟隨聖靈的引導,也要倚靠祂的能力行事,好叫我們所做的都合乎主的心意。

2. 穿上聖衣,謙卑為僕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穿上祭司的衣服,這衣服代表了他們的身分,這身分不是他們自取的,更不是由別人推舉的,而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上帝在眾支派中獨獨選了利未支派在會幕中事奉,更命定了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祭司的身分無疑是獨特和尊貴的(尤其是大祭司的衣服只有一件),是「為榮耀、為華美」(28:2、40),然而祭司穿上的這身衣服不是要炫耀自己的與別不同,而是要記著自己是上帝的僕人,是屬於上帝的,要以謙卑的心去服事,好叫自己的行事為人要與這身衣服相稱。一般的祭司在會幕裏供職的年歲是由30到50歲(參民4:3,8:24),但大祭司則沒有明確的事奉年期,似乎是終生的,例如亞倫,他是到死時才把大祭司的職份傳給兒子以利亞撒(申10:6)。而作為被上帝所揀選在會幕裏供職的僕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全按著上帝的心意去事奉,盼望透過我們的事奉,上帝的名能被人高舉和尊崇。

3. 獻上所有,為討主悅

整個授職禮的過程共要獻上的祭包括: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除了贖罪祭之外,其他祭在描述到結尾時都會指出這個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表明了每一個祭雖然有不同的意義和功能,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為要使祂悅納那個祭。如果說被獻上的祭牲其實是代表著那個獻祭者,那麼當人向上帝獻祭時(包括自己的時間、才幹和能力),就只能帶著一個動機,就是單單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只有當上帝悅納那個祭,那些被獻上的祭物才是真正發揮它被獻上的意義。

4. 被血潔淨,作主器皿

在授職禮的過程中,會幕的壇要被血所潔淨,好把它分別出來為主所用,同樣地,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也同樣要被血所塗抹,就如同是祭壇那樣被分別出來,為主所用。經文特別強調祭司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都要被血所塗抹,這是一幅很形象化的圖畫,指出祭司被血潔淨後的耳朵、手和腳都要被主所用,意味著他要絕對服從上帝的吩咐,專心作上帝的工作,成為一個專屬於上帝的僕人,行事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上帝的意思。

 

結語: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彼前 2:9 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祭司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份,因著上帝特別的揀選,他們要在會幕裏供職,當祭司承擔了這個職份,既要以潔淨的心去進入事奉,生命也要像被擺在祭壇上的祭牲那樣全然獻給主,按著上帝的吩咐去照管會幕及獻祭的事,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並能為祂所使用。

而在今段經文的背景下,我們再讀《彼得前書》2:9的經文,可能會有更具體的領悟。這節經文裏用了四個形容詞去形容上帝的信徒群體:「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我們每一位都是被呼召、被揀選去作上帝的僕人,是要在上帝的國度裏去事奉,這是一個何等尊貴的身分和神聖的呼召!然而更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那一節:「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被呼召去承接這個尊貴的職分,是有一個神聖的責任,就是要去傳揚上帝的美善,使別人也能認識上帝、看見上帝、經歷上帝,能得著上帝的救恩和與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以致生命從此不再活在黑暗裏,能與我們一起成為上帝國度裏的子民(和祭司),明白到上帝的拯救是為要與我們同在,並使我們成為屬祂國度的祭司。上帝昔日揀選了利未人當中的亞倫子孫去承擔祭司這個職分,但祂的心意是要使每一個屬於祂的人都能承擔這個職分,甚願我們都以生命去回應這個祭司的呼召,忠心於這個職分,為要叫上帝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實現。阿們。


[1] 「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這一句的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是很形象化地描繪出在整個授職禮的過程中所獻上的祭牲,都要先由亞倫和他兒子按手,而其他祭物也都要先放在他們手上。

[2] 用膏油膏抺君王的經文的例子:撒上 9:16, 王上 1:45,王下9:3;而膏抺先知的經文的例子:王上19:16。

[3] 彌賽亞是希伯來文 מָשִׁ֣יחַ (mashiach;Messiah)的音譯,而譯作希臘文的話就是 Χρίστος (Christos),其中文的音譯就是基督。

[4] 會幕裏的器具要被血潔淨,其中一個理解是因為那些器具的物料是由人所獻,也是由人手做的,所以要經過一個以血洗淨的潔淨禮,被分別出來,歸上帝所用。

[5] 在《利未記》也有記載到當患上大痲瘋的人在痊癒之後,要經過一個潔淨的儀式,就是「祭司要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利14:14)這儀式都是以這三個部分去代表他的全人,已被潔淨,蒙主悅納。

[6] 搖祭和舉祭這兩個字在原文的意思不太明顯,一般認為搖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水平方向,往左右或前後四個方向移動,表示祭物的部分是「拿來後歸我也歸人」。而舉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垂直上下方向移動,代表「上帝的賞賜從上賜下,再由下呈上奉獻給祂」。

[7]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漢語聖經協會,香港,2015)出29:35之註解,引自S. R. Driver, Exodus 325, 168。

[8] 撒上 9:16,16:13;賽61:1-2。

[9] 主耶書亞沒有犯罪,本不用進行這個悔罪的洗禮,然而他也到施洗約翰那裏進行浸禮,當施洗約翰嘗試阻止他時,耶書亞的回覆說:「因為我們理當這樣履行全部的義(或譯「禮」)。」(太 3:15)我們或可理解為耶書亞的意思是指,這個禮儀對於他來說,不是為了悔罪,而是他也要像祭司承接聖職時那樣,先進行潔淨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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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7:20-28:43及其先知書選段:常常點燈與祭司服飾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7:20-28:43;何14:6-8;珥1:1-14;耶11:16-12:215:15-16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祭司服飾的相片攝於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的會幕模型,來源:Bibleplaces.com

1.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祭司的衣服及其在會幕裏的供職,這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27:20-28:43簡介

承接過去幾段《妥拉》經文有關建造會幕及其器具的描述,今段《妥拉》經文開始記述會幕的其他細節,主要包括點燈用的油以及祭司的服飾。以下是經文的大綱:

1. 純橄欖油(27:20-21)

2. 大祭司的服飾(28:1-5)

3. 以弗得的製作(28:6-14)

4. 胸袋的製作(28:15-30)

5. 外袍的製作(28:31-35)

6. 禮冠、內袍和腰帶的製作(28:36-39)

7. 其餘祭司的服飾(28:40-43)

 

純橄欖油(27:20-21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27:20-21指摩西要吩咐以色列民向會幕供應「搗成的(כָּתִית kāthı̂th;意思:壓榨出來的)」純橄欖油,好用作會幕的點燈之用。這是自從25章一開始上帝吩咐子民奉獻建造會幕的物資後,再度呼籲子民要為會幕作出奉獻。而兩者不同的是,前者是一次性的奉獻,後者是長期的供應,以色列民必須為了讓會幕能長期運作下去而定期地向會幕供油。祭司要從晚上到早晨[1],常常點燈。而由於金燈檯是會幕裏唯一的光源,讓祭司得以看見而事奉。可以說,會幕的營運和祭司能否有效地事奉,並非單純是祭司或利未人的職責,以色列民也有責任和參與的職分。他們對會幕的看重、對上帝同在和親近上帝的渴慕、著緊祭司能在光中事奉以致被驅使定期為會幕供應橄欖油,是直接促成會幕的營運和祭司是否能有效地事奉。可以說,上帝是否會持續地透過會幕與子民同在,既是上帝的選擇,也必須要有以色列民和祭司的努力付出與配合才能成事。

 

大祭司的服飾(28:1-5

出28: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叫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親近你,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2 你要為你哥哥亞倫做聖衣,以示尊嚴(לְכָב֖וֹד)和華美(וּלְתִפְאָֽרֶת)。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人,為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4 所要做的是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他們要(עָשׂ֨וּ)為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做聖衣,使他們作祭司事奉我。

出28:5 要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去縫製。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的哥哥亞倫以及其家族要分別為聖,成為事奉上帝的祭司。當中亞倫作為大祭司這個事奉上帝的尊貴身分,他要穿上有尊嚴(原文是「被人尊敬、敬重」的意思)和外表上華麗、美觀的服飾。而子民中有智慧的人才可參與製作大祭司的服飾,就是能夠按照上帝的指示造出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等服飾。而所用的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等物料,也就是會幕的幔子所用的顏色和物料(見25:4、26:1等),反映他們的事奉與建造會幕的目的一致,為的是要讓子民經歷上帝的同在、與上帝得以親近。

 

以弗得的製作28:6–14

出28:6 「他們要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做以弗得(הָאֵפֹ֑ד haʾēphōdh

出28: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端,使它相連。

出28:8 以弗得的精緻帶子,要以一樣的手藝,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與以弗得接連在一起。

出28:9 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出28:10 六個名字在一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另一塊寶石上,都按照他們出生的次序。

出28:11 要以雕刻寶石的手藝,如同刻印章,把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在這兩塊寶石上,並把寶石鑲在金槽裏。

出28:12 要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紀念(זִכָּרֹ֖ן)石。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帶在兩肩上,作為紀念(לְזִכָּרֹֽן

出28:13 要用金子做兩個槽,

出28:14 再用純金打兩條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把這編成的金鏈扣在槽上。」

這段經文是有關大祭司服飾獨有的以弗得(中文「以弗得」是原文的音譯,源自動詞 אָפֵד,帶有「束緊、束上」的意思),其製作的用料反映著會幕的顏色和物料,也就是強調上帝與子民同在的重要性。另外,它要連於兩條肩帶,肩帶上各有一塊寶石,寶石上各寫著以色列兒子的名字,每塊六個名字,都是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而寫上的。它們被放在大祭司的肩頭上,上面要刻上以色列十二個兒子(十二支派)的名字,反映大祭司的事奉和職責是要肩負著上帝的子民來到上帝面前。28:10記載所刻上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是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根據《創世記》29-30章有關利亞和拉結爭競生子的記述,整個過程都是由上帝全然掌管著,控制著誰可以生子和何時生子的,甚至創30:2更記載「雅各對拉結生氣,說:『是我代替上帝使你生不出孩子的嗎?』」說明連故事裏的人物也清楚知道上帝是掌管著雅各兒子的出生次序和出自哪位母親,兒子們的出生次序全然是上帝的安排。因此,當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都要按照他們的出生次序去放在大祭司的肩頭上,看來就是要強調大祭司是肩負著讓以色列民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活這個重任。

 

胸袋的製作28:15–30

出28:15 「你要以刺繡的手藝做一個決斷的胸袋,和做以弗得的方法一樣,用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縫製。

出28:16 胸袋是正方形的,疊成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出28:17 要在上面鑲四行寶石: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出28:18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剛石;

出28: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出28: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些都要鑲在金槽中。

出28:21 這些寶石要有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如同刻印章,每一顆有自己的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出28:22 要在胸袋上用純金打鏈子,像編成的繩子一樣。

出28:23 要為胸袋做兩個金環,把這兩個環安在胸袋的兩端。

出28:24 要把那兩條編成的金鏈繫在胸袋兩端的兩個環上。

出28:25 又要把鏈子的另外兩端扣在兩個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的肩帶上。

出28:26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袋的兩端,在以弗得裏面的邊上。

出28:27 再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接縫處,在以弗得精緻帶子的上面。

出28:28 要用藍色的帶子把胸袋的環與以弗得(הָאֵפֹד֙的環繫住,使胸袋綁在以弗得(הָאֵפ֑וֹד的精緻帶子上,不致鬆脫。

出28:29 亞倫進聖所(הַקֹּ֑דֶשׁ的時候,要把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決斷胸袋帶著,放在心上,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

出28:30 又要將烏陵(הָאוּרִים֙lights)和土明(הַתֻּמִּ֔יםperfection放在決斷(הַמִּשְׁפָּ֗ט胸袋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放在心上。這樣,亞倫在耶和華面前要把以色列人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常常帶著,放在心上。」

除了肩帶,以弗得之上要繫上一個正方形,長闊各一虎口(約23釐米)大小的胸袋。這胸袋的做法與以弗得一樣,用上會幕的顏色和物料,但要疊成兩層形成一個袋子,並以刺繡的手藝編織而成,名為「決斷的胸袋」。這胸袋的上方鑲有十二顆寶石,每顆都刻有一位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2]。一般來說,石頭在《聖經》裏常用作紀念的意義,而這裏經文強調祭司來到上帝的面前是要記念以色列民,反映祭司的事奉是要常常把十二支派放在心上去記念和眷顧他們,帶著他們去親近上帝,代表著他們去事奉上帝。而如果參考《以西結書》28:13的記載「你在伊甸——上帝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剛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你的寶石有黃金的底座,手工精巧,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的。」胸袋上的寶石與這些寶石十分相近,並且經文暗示這些寶石其實是出現在伊甸園裏的,加上創2:12和啟21:18對伊甸園和新聖城耶路撒冷的描述中均提到有寶石的出現,我們就可理解這些寶石是寓意著「要放在伊甸園裏」,象徵祭司的內心是要渴想能把十二支派帶回伊甸園,與上帝建立一份親密和同在的寶貴關係。

28:22-29主要描述如何用金鏈、金環、藍色的帶子把「決斷的胸袋」緊緊地繫在以弗得上面,好叫祭司在進到耶和華面前事奉時,要時刻提醒自己其事奉的目標和目的,就是要帶領子民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至於28:30指「決斷的胸袋」裏藏有烏陵(הָאוּרִים֙;字面意思是「光明」、the lights)和土明(הַתֻּמִּ֔ים;字面意思是「完美」、the perfection[3],它們是用作求問上帝心意的物件,因此胸袋的功能和目的其實也包括了求問和彰顯上帝的心意。也就是說,祭司胸前的十二顆寶石,其實有三個意義:1)代表十二支派在上帝和祭司心目中十分寶貴;2)反映大祭司的事奉目標是要帶領子民回歸到祂在起初創造的伊甸園;3)代表著尋求上帝心意和作出決定背後的原則,是能否帶領上帝的子民返回伊甸園。也就是說,能否帶領子民與上帝建立一份毫無阻隔的親密關係,是上帝子民作決定和判斷時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

 

外袍的製作(28:31–35

出28:31 「你要做以弗得的外袍,顏色全是藍的。

出28:32 袍上方的中間要留一個領口,領口周圍的領邊要以手藝編織而成,好像鎧甲的領口,免得破裂。

出28:33 袍子下襬,就是下襬的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

紗做石榴,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出28: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在袍子下襬的周圍。

出28: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他進入聖所(הַקֹּ֜דֶשׁ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鈴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וְלֹ֥א יָמֽוּתhe shall not die  / he is not dead

除了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肩帶、胸袋等,藍色的外袍也是大祭司所獨有的服飾。經文指外袍的領口必須像鎧甲一樣整齊,以致不會破裂,以免造成不雅(這反映一般古代人的服飾領口未必有修邊,不像現代人要求那樣的講究和整齊)。而袍子的下擺繼續要有會幕用的顏色和物料做成金鈴鐺和石榴的裝飾。金鈴鐺發出的響聲在古代人的理解裏可能有驅邪的作用,但《聖經》這裏要指出的是,它們所發生的響聲讓人知道大祭司正在聖所裏事奉並仍然存活,沒有被上帝擊殺(這裏的聖所在原文帶有定冠詞,大概是指至聖所;見28:35,另參利10:1-7、16:1-2有關拿答和亞比戶的死)[4]。這代表著大祭司得蒙上帝的悅納,而按照猶太人的觀念石榴是寓意「生養眾多」的植物,反映大祭司的事奉能帶領和代表子民進到上帝的面前蒙祂的喜悅、成就上帝對「生養眾多」的心意、建立祂的國度。

 

禮冠、內袍和腰帶的製作(28:36–39

出28:36 「你要用純金做一面牌,如同刻印章,在上面刻『歸耶和華為聖』

出28:37 要用藍色的帶子把牌繫在禮冠上,在禮冠的正前面。

出28:38 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

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出28:39 要用細麻編織內袍,用細麻做禮冠,又以刺繡的手藝做腰帶。

在大祭司的服飾中,最後要製作的是禮冠、內袍和腰帶。其中禮冠至為重要,因為它是大祭司獨有的服飾之一。禮冠上要有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並帶在大祭司前額的正前方,公開表明大祭司自己的生命是全然屬於上帝,也就是說他不再是屬於自己,必須放下自我的一切,捨棄所有的個人意願、慾望和主權,付上自己的性命和整個人生去事奉上帝。而大祭司這樣的擺上和犧牲,是能夠為以色列民承擔他們干犯聖物的罪孽。可以說,這裏帶出一個代贖的觀念,就是大祭司既代表著以色列民歸耶和華為聖,他付上了自己的性命能換來代贖罪孽的功能。

 

其餘祭司的服飾(28:40–43

出28:40 「你要為亞倫的兒子做內袍、腰帶、頭巾,以示尊嚴(כָב֖וֹד)和華美(תִפְאָֽרֶת)。

出28:41 要把這些給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授予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8:42 要用細麻布給他們做褲子來遮掩下體,從腰間直到大腿。

出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上褲子,免得擔當罪孽而死。這要成為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其餘的祭司(就是亞倫的兒子們)也有相應的服飾,並跟大祭司一樣同樣有尊貴的事奉身分。雖然他們的服飾沒有大祭司那麼多,但經文的描述也是為了反映其尊嚴(原文是「被人尊敬、敬重」的意思)和外表上華麗、美觀,也就是說他們也同樣地要在自己的崗位中表達其事奉身分的尊貴。他們跟大祭司一樣要使自己分別為聖去事奉上帝。而祭司因為不像大祭司那樣有外袍,所以28:42-43特別提醒他們要用褲子遮掩下體,就像早前20:26所記的「你不可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那樣,在尊貴的事奉中不可容許有任何羞辱上帝的情況出現。他們既分別為聖代表以色列民去事奉和親近上帝,就必須十分小心,知道干犯了上帝的聖潔是可導致死亡的(我們從後來《利未記》10章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一事可看見這個死亡的例子)。

 

《先知書選段》何14:6-8 [原文7-9];珥1:1-14;耶11:16-12:215:15-16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今次的查經有多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經文,它們各自的歷史背景、上下文的主題、主旨等都與今段《妥拉》的經文沒有直接的關係,而它們之所以被猶太拉比連繫今段的《妥拉》經文,主要是建基於在原文裏經文出現了一些獨特而又共同的詞彙,讓讀者能夠透過這些詞彙直接聯想到今段《妥拉》經文的內容。這其實是早期猶太解經常用的其中一種方法,過去我們也曾介紹過,只是今次多段經文都明顯與《妥拉》經文的主題無關,則讓純粹倚靠相關的詞彙來聯繫的解經手法更為明顯。不過,這些詞彙在今段《妥拉》的經文裏著實有重要的意義,例如:橄欖、智慧、祭司、事奉、石榴、以色列、判斷、承擔、心腸等,在在都能提醒讀者有關今段《妥拉》經文中祭司的一身服飾以及其事奉的重點(包括其心志、責任、用性命去承擔子民等等)。筆者現以下列三個圖表列出這些詞彙如何連繫著今次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何14:7[6]及其後

橄欖

זַּ֖יִת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何14:6[7] 他的嫩枝必延伸,他的榮華如橄欖樹(זַּ֖יִת,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智慧的

חָכַם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חַכְמֵי靈所充滿的人,為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何14:9 智慧人(חָכָם֙必明白這些事,聰明人必知道這一切。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行在其中,罪人卻在其上跌倒。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珥1:1-14

給兒子;

後代;

祭司

出28:4 所要做的是胸袋、以弗得、外袍、織成的內袍、禮冠和腰帶。他們要你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לְבָנָ֖י做聖衣,使他們作祭司(כָּהַן事奉我。

出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לְדֹ֣רֹתָ֔ם永遠的定例。」

珥1:3 你們要將這事傳與子(לִבְנֵי子(וּבְנֵי傳與孫(לִבְנֵי孫(בְנֵי傳與後代(לְד֥וֹר

珥1:9 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素祭和澆酒祭,事奉耶和華的祭司(כֹּ֣הֲנִ֔ים都悲哀。

供職、事奉

שָׁרַת

出28:35 亞倫供職(שָׁרֵ֑ת的時候要穿這袍。他進入聖所到耶和華面前,以及出來的時候,袍上的鈴聲必被聽見,使他不至於死。

出28:43 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接近祭壇,在聖所供職(שָׁרֵ֣ת的時候要穿上褲子,免得擔當罪孽而死。這要成為亞倫和他後裔永遠的定例。」

珥1:9 耶和華的殿中斷絕素祭和澆酒祭,事奉(מְשָׁרְתֵ֖י耶和華的祭司都悲哀。

石榴 רִמּוֹן

出28:33 袍子下襬,就是下襬的周圍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做石榴(רִמֹּנֵי֙,周圍的石榴中間要有金鈴鐺:

出28:34 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רִמּ֔וֹן,一個金鈴鐺一個石榴(רִמּ֑וֹן,在袍子下襬的周圍。

珥1:12 葡萄樹枯乾,無花果樹衰殘,石榴樹(רִמּ֞וֹן、棕樹、蘋果樹,田野一切的樹木都枯乾;眾人的喜樂盡都消逝。

 

關聯

《妥拉》出27:20-28:43

《先知書選段》耶11:16-12:215:15-16

橄欖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8:35 亞倫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袍⋯⋯鈴聲(ק֠וֹל必被聽見⋯⋯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זַ֤יִת;這字原文在全句的起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ק֣וֹל巨響點火在其上⋯⋯

以色列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יִשְׂרָאֵ֗ל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出28:1 「你要從以色列(יִשְׂרָאֵ֖ל人中,叫你的哥哥⋯⋯

耶11: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יִשְׂרָאֵ֜ל家和猶大家行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判斷、判決、理論;

心、

心腸

出28:3 要吩咐一切心(לֵ֔ב中有智慧的⋯⋯

出28:15   「你要以刺繡的手藝做一個決斷(מִשְׁפָּט֙的胸袋⋯⋯

出28:29-30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把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帶著,放在心(לִבּ上,在耶和華面前常⋯⋯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מִּשְׁפָּ֗ט胸袋裏;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放在心(לֵ֣ב上。⋯⋯把以色列人的決斷(מִשְׁפָּט֙胸袋常常帶著,放在心(לִבּ上。」

耶11:20 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לֵ֑ב的萬軍之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得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因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耶12:1 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總是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מִשְׁפָּטִים֙ אֲדַבֵּ֣ר: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

取、拿來;

承擔、帶上、承受;名

出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לָקַח⋯⋯

出28:9 要取(לָקַח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שֵׁם

出28:12 要把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נָשָׂא,為以色列人作紀念石。亞倫要在耶和華面前把他們的名字(שֵׁם肩上,作為紀念。

耶15:15 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求你記念我,眷顧我 ⋯⋯不要把我取去(לָקַח,因你不輕易發怒,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נָשָׂא凌辱。

耶15:16 耶和華——萬軍之上帝啊,我得著你的話就把它們吃了,你的話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  因我是稱為你名下(שֵׁם的人。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祭司的衣服及其會幕裏的供職,這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雖然只是有關供應橄欖油給祭司點燈以及祭司的服飾,但背後所反映的以色列民與祭司的職責和關係,都包含著對現今信徒的屬靈提醒,筆者嘗試列出以下三個:

1. 上帝的子民不是作消費者而是供應者:會幕代表著上帝的同在,但其運作和祭司在當中的事奉並非單純是祭司的責任,以色列民也有其關鍵的責任,因為所有以色列民都務必要常常供應橄欖油給祭司去點燈,好讓祭司能在光明中事奉。而子民當中有智慧的人又要負責製作祭司的衣服,成就他們的事奉身分,彰顯事奉上帝的身分是何等尊貴。可以說,以色列民的供應和協助,反映出他們對會幕的重視(就是對上帝同在的渴慕、對親近上帝的看重)、是否願意犧牲付出去關注和支持會幕的運作,以及是否著緊祭司有足夠的油去事奉。同樣地,今天教會和信仰群體能否持續地營運、傳道同工是否有效地事奉等,同樣不是單純地建基於個別事奉者的個人領受或付出,而是必須建基於群體裏弟兄姊妹對上帝的渴慕、對事奉者的信任、支持、尊敬和關注。可以說,上帝不要祂的子民像消費者那樣去使用會幕,這對現今的弟兄姊妹來說,就是不應只想透過參與一些教會、機構或事工上的活動去獲取個人所需、滿足個人的慾望(例如:擴大自己的社交網絡、受洗加入教會去為選校加分等),而是有責任去配合、支持和尊敬群體中每一位的事奉者以至事工上的發展、有責任去造就基督的身體、與其他人一同配合去榮耀上主。

2. 以返回伊甸園為最大的目標和目的:其實不論祭司以及以色列民,都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和旨意去建造和營運會幕。按上文的論述,當中大祭司和祭司的服飾尤其反映出事奉者的身分與其相應的責任和目標,也就是要帶領子民回到伊甸園,讓子民經歷上帝的同在和與上帝的親密,並以此為準繩去事奉、做判斷和作決定。他們分別為聖去事奉,為的是要成就上帝的旨意而不是滿足自己個人或其他人的喜好和利益。同樣地,今天教會和機構的領導人(牧師、堂主任、執事等)都應該以能否有效地建立弟兄姊妹與上帝的關係為最大的考量和原則,去作出行政和屬靈上的判斷和決定,這包括計劃事工的發展、處理資源的分配等等。屬靈的事工必不能純粹以某某領導的話為依歸、以討好某些弟兄姊妹為目標、以滿足領導的個人慾望等不正確的動機去營運和發展。甚至可以說,與帶領弟兄姊妹能夠親近上帝相比,事奉的目標也不應是為了維護堂會與機構事工的自身利益和能否繼續營運下去!因為堂會和機構的存在和發展本應就是為了弟兄姊妹的好處,而不是犧牲弟兄姊妹的好處去為了堂會或機構的營運和利益。假如有一事工長期地不能帶領弟兄姊妹親近上帝或這已經不再是這事工的目標,那麼這事工其實已失去其存在的意義而可以關閉,以免浪費上帝所賜的時間和資源。

3. 「常常點燈」的重要性:上帝吩咐祭司要在會幕裏從早到晚都要常常點燈,這讓他們能常常在光明中有效地事奉上帝。也就是說,祭司們在會幕裏的事奉雖然不會被以色列民看見,但他們也必須被光照和在光明中行事。這對今天的傳道牧者而言固然重要,提醒在沒有人鑒察的情況下仍然要忠心敬虔地事奉主,並行事為人要光明正大、光明磊落。而正因為是帶著分別為聖的聖職身分去事奉上帝,祭司們就更要常常被聖靈和上帝的話語光照、提醒和引導,與外表尊嚴和華美的服飾相稱。而每位信徒其實皆是祭司(參彼前2:9),那麼這教導對我們每個人而言都同樣有效!就是我們都有祭司的身分,因著主耶書亞(耶穌)的緣故得以和上帝和好和得以親近祂,像在會幕裏事奉一樣有分見證主和事奉主,同時我們要「常常點燈」,讓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在光明中,在不被人看見時仍然被聖靈和主的話去光照和引導,好讓我們的生命能為主發光和討祂的喜悅。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今段《妥拉》一開始強調祭司們要在會幕裏常常點燈,代表著他們時刻都要確保自己在光照下事奉,而耶書亞(耶穌)不但要光照那些活在黑暗中的人(參路1:79、約8:12),他的生命更是人的光(參約1:4),能光照我們的生命(參約1:9、弗5:14、來6:4及10:32、啟22:5)。透過他的救恩、他對門徒的教導和他所活的生命榜樣,能讓我們懂得在光明中行走(參約12:35、弗5:8、羅13:12、約一1:7),能活出上帝所喜悅的生命,按著祂心意去事奉和見證,成為光明之子(參約12:36、帖前5:5)。

另外,祭司服飾所用的顏色和物料跟會幕相同,反映著上帝要與人同在的心意,而耶書亞(耶穌)作為受膏的祭司也成就著今段與祭司服侍有關的四方面描述:

1)祭司的服飾顏色和物料跟會幕一樣,他們就像可移動的會幕,其角色代表著領人歸回伊甸園。而耶書亞在世的使命以至他的死,也是要帶領我們離開罪惡的權勢,像返回伊甸園那樣去經歷上帝的同在和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

2)就如大祭司額上禮冠的金牌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那樣,耶書亞的生命也是全然為了上帝而活,他犧牲捨己去成就救恩,更完全和完美地為子民的罪代贖,讓子民能成聖和得蒙天父悅納;

3)耶書亞在《新約聖經》裏被看為是新的摩西(參太1-5章與摩西事蹟的平行、約1:17等),帶領和承擔著十二支派以至十二使徒,他是以色列民的救主,這成就了以弗得的肩帶和胸袋上的寶石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所反映的大祭司的職責,像大祭司那樣承擔和肩負著上帝子民的生命。

4)肩帶的寶石上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都是按照其出生次序而排列的,反映著「上帝的旨意」。而決斷的胸袋裏所藏的烏陵和土明,是用作彰顯「上帝的旨意」。所以兩者都是表明上帝的心意要被放在子民身上。而我們可以從耶書亞一生所宣告的話中看見他那份敬虔、高舉天父的旨意(例如主禱文)、凡事以天父的事為念的立場,成就了大祭司的這些服飾和物件。

以下列表嘗試把上述四點相關的經文列出:

祭司的衣服

耶書亞(耶穌)的成就

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

(會幕代表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

寶石和黃金(伊甸園、天上的耶路撒冷)

太1:23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

約1:18 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獨一的兒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6:68 西門.彼得回答他:「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禮冠上的金牌寫著「歸耶和華為聖」(有捨己歸與上帝和為子民贖罪的意義)

彼前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 ,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領你們到上帝面前。在肉體裏,他被治死;但在靈裏,他復活了。

來9: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肩帶上和胸牌上刻有十二支派名字的寶石

(為以色列民承擔)

太8:17 這是要應驗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話:「他代替了(ἔλαβεν elaben נָשָׂא  nasa’我們的軟弱,擔當(βαστάζω bastazō נָשָׂא nasa’了我們的疾病。」

太15:24 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徒10:36 上帝藉著耶穌基督—他是萬有的主—傳和平的福音,把這道傳給以色列人

徒13:23 從這人的後裔中,上帝已經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興起一位救主,就是耶穌。

按照十二支派的出生次序、決斷的胸袋

(強調以天父的旨意為重、單單事奉主)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太4:10 耶穌說:「撒但,退去!因為經上記著:『要拜主你的上帝,  惟獨事奉他。』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太7:21「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惟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可14:36 他說: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結語:常常點燈與祭司服飾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的經文主要記載供應橄欖油到會幕讓祭司可以點燈,以及有關製作大祭司和祭司的服飾。這些經文像之前的其他描述會幕的經文一樣,表面上平平無奇甚至難以應用,但其實每段經文背後都蘊含着重要的屬靈意義和原則,並且像影兒一樣可從主耶書亞(耶穌)身上看見他所成就的更美的圖畫。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記載祭司要在會幕裏常常點燈,這提醒我們有關以色列民要為會幕供應橄欖油的責任,以致我們要學會不作屬靈群體的消費者,而是要作供應者!另外,祭司要「常常點燈」也提醒我們每一個信徒(信徒皆祭司)要讓自己的生命、行事為人和事奉都要時刻被聖靈和上帝的話光照、提醒和引導,好讓我們能活出上帝的心意和作出緊貼祂心意的事奉。而透過對祭司服飾的論述,更讓我們明白到事奉的動機和心志必須要純正,絕不能為了一己的私利、為了討好別人、會眾,或盲目地依從某領導人的指示,而是為了成就上帝要帶領祂的子民回歸伊甸園這個目的,讓子民能經歷上帝的同在和嚐到與祂建立親密關係的好處!求聖靈幫助我們在這個黑暗的時代中要有智慧走在光明的屬靈道路上,專心去按照上帝的旨意而活和事奉,為要討主的喜悅和成就上帝對祂子民的美好心意。阿們。


[1] 「從晚上到早晨」或暗示其取自《創世記》的一日的循環,也就是完整一天的意思。

[2] 刻在寶石上的名字是哪十二個,在猶太傳統中有不同的說法,一個說法是把約瑟分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的名字而沒有了利未(因為是祭司的支派),也有說是沒有了但的支派。但另一個較貼近經文意思的說法,則原用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就是刻上的名字包括有利未、但和約瑟,卻沒有以法蓮和瑪拿西。

[3] 烏陵和土明這兩個詞在原文都是複數,估計它們並非只有一枚,而是各自都有好幾枚的。

[4] 筆者曾聽過有一個流行的教導指耶穌死後聖殿的大祭司每年都要更換一個,因為每位都在贖罪日進到至聖所時,他們外袍下擺的金鈴鐺就再沒有發出聲響,反映他們在上帝面前死掉,而他們的腳上被繫上了繩子所以他們才能被拖出至聖所。然而,這說法並無聖經的根據或古代猶太文獻的支持(包括:約瑟夫、米示拿、塔木德等),所以我們不應採納。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中秋節聖經燈謎2022(謎底)

中秋節常被引用的經文詩篇72:5,其希伯來文有甚麼特別之處?(提示:與基督有關)

答案請見附圖。鼓勵大家嘗試學習一些基本的希伯來文呀!詳情可按此。😄👍👍

出26:31-27:19、結16:10-19: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安息日研經坊」(2022-8-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26:31-27:19、結16:10-19(作者:Florence Tsang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你認為今段《妥拉》最突出的主題是甚麼?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31-27:19分段大綱

1. 幔子與門簾(26:31-37)

2. 祭壇(27:1-8)

3. 院子(27:9-19)

 

幔子與門簾(26:31-37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פָרֹ֗כֶת parokhet;veil),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金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銀座上。

出26:33 要把幔子垂掛在鉤子上,把法櫃抬進幔子內;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

出26:34 又要把櫃蓋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

出26:35 把供桌安在幔子的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帳幕的南面,和供桌相對。

今段經文的頭五節是有關幔子的做法,幔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所織成,並要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這裏幔子的原文 פָרֹ֗כֶת parokhet 是一個特定的名詞,僅用於描述至聖所前的幔子,從經文所述,它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33節),而中世紀拉比Rashi就指到這幔子是一個區隔,將上帝與這個世界分隔開來。[1]

早前在25章提及到約櫃與施恩座、供桌和燈臺的做法,而這裏就交代了這幾件器具在會幕裏的位置,當中以幔子作為一個參照點:法櫃和施恩座是在幔子裏面,而供桌和燈臺則位於幔子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南面,兩者的位置相對。

出26:36「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金鉤,又為柱子鑄造五個帶卯眼的銅座。」

這兩節描述會幕聖所入口的門簾,它的製作物料與幔子所用的相同,同樣是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成,不同的是門簾上沒有繡上基路伯。不論是幔子或門簾,上帝都吩咐要掛在包金的柱子上,柱子上同樣有金鉤,然而掛幔子的柱子是安在銀座上,而掛門簾的柱子則要安在銅座上。

 

祭壇(27:1-8

祭壇高三肘(約1.4米),長和寬都是五肘(約2.3米),壇是正方形的,在壇的四角要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整個壇是以金合歡木包銅所製成。(27:1-2)祭壇的高度雖不至於過高,但仍會使祭司在工作時構成一定困難,而由於上帝禁止人用臺階上祂的壇(見20:26),估計當時祭壇旁邊會有一道土坡,以方便祭司獻祭。[2]而祭壇的四個翹角並非裝飾之用,而是具有禮儀功能,例如獻贖罪祭時,祭司會將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參利4:25)。「角」一般被理解為力量的象徵,《聖經》中亦記載到人會緊緊抓住祭壇的角去尋求庇護,以壇作為避難所,去祈求上帝的干預和保護(參王上1:50-51、2:28),然而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典章中就提到,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上帝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見21:14)

出27:3 要做桶子(סִּֽירֹתָיו֙;its pots)來盛壇上的灰,又要做鏟子(יָעָיו֙;its shovels)、盤子(מִזְרְקֹתָ֔יו;its basins)、肉叉(מִזְלְגֹתָ֖יו;its forks)和火盆(מַחְתֹּתָ֑יו;its firepans);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4 要為壇做一個銅網,在網的四角做四個銅環,

出27:5 把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使網垂到壇的半腰。

27:3描述了很多與祭壇相關的不同器具,當中有盛灰的桶子,也有用作鏟灰的鏟子,盤子則是用來盛載祭物的血,祭司會將血灑在祭壇上,還有肉叉和盛炭的火盆,這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在原文中這些祭壇的器具直譯為「它的桶子」、「它的鏟子」、「它的盤子」、「它的肉叉」和「它的火盆」,意思是它們全是「祭壇的附屬物品」,是屬於祭壇的一部分,並且原文中這些器具都是複數詞,雖則經文沒有實質說明各樣器具的數量,但至少我們明白到各樣器具的數目都不止一個。而在祭壇中間有一個銅網,銅網要放置在壇的半腰,這樣,當祭牲放在銅網上燒的時候,空氣可以在祭牲下方流通,而灰燼亦會通過銅網落在地上。

由於祭壇是敬拜儀式中不可或缺的物件,它在會幕中出現可以說是理所當然。事實上,在還未建造會幕的時候,以色列的先祖會在不同的地方築壇敬拜耶和華上帝,特別是當上帝在某個地方向他們顯現和作出啟示,他們就在那兒築壇敬拜祂。在《出埃及記》此前的章節,就曾兩次記載摩西築壇(見17:15;24:4-5)。會幕當中的祭壇所代表的是,上帝從偶爾的顯現,轉變為在祂子民中持續地臨在,人可以透過不間斷的獻祭到主面前、與祂親近。

 

院子(27:9-19

整個院子是一個長方形的結構,院子的南邊和北邊長100肘(約46米),兩邊的做法完全一樣,就是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要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並要用銀做柱子的鉤和箍。而院子的西邊和東邊,各長50肘(約23米),是南北兩邊一半的長度。西邊的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而東邊的中間有一個長20肘的簾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所織成,製作方法和帳幕入口的簾子相同,簾子左右兩邊的帷幔各15肘,各有三根柱子,和三個帶卯眼的座。除了東邊的簾子之外,整個院子都被掛起的帷幔所覆蓋。帷幔要用銅做的橛子和繩索固定。 

在研讀有關建造會幕的經文時,我們往往會將重點放在至聖所裏的約櫃和施恩座,並會幕內外的各樣器具,反而容易忽略了有關院子的用處和重要性。院子雖位於整個會幕的最外圍,然而我們不應忘記,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並且一年只可在贖罪日時進入一次,而聖所則是只有祭司方可以進入事奉的地方,但院子卻不同,它是大部以色列民唯一可以前來親近上帝之處,他們可以將要獻給上帝的祭物帶到院子裏,因此院子作為以色列民敬拜的地方可謂十分重要。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與出26:31-27:19的關聯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

結16:11 我用首飾打扮你: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項鏈在你頸上,

結16:12 我也把環子戴在你鼻上,耳環在你耳上,華冠在你頭上。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吃的是細麵、蜂蜜和油。你也極其美貌,配登王后之位。

結16: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到列國,因我加給你榮華,使你完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6:15「只是你仗著自己美貌,又憑著你的名聲行淫。你向路人縱情淫亂,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這樣的事本不該有,以後也不該發生。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結16:19 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事情就是這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西結書》16章,經文背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前,上帝吩咐以西結先知宣講對猶大的預言,當中大部分是屬於審判的信息(結4-24章)。結16章是有關耶和華對一個不忠的妻子作出論述,事實上,在前後一連幾章經文,上帝對猶大作出了一連串的責備,當中先知以不同的比喻去宣講上帝審判的信息。而今段選段敍述了一個愛情故事,描述一個王如何將一切華美都賜給他的王后,為她準備精緻衣料,又用珍貴的首飾給她裝飾,使原來無人顧惜的女孩躍升為美麗絕倫的王后,她美貌的名聲甚至傳到列國。可是後來這個王后卻背叛了王,經文形容她「向路人縱情淫亂」,甚至將王送給她的禮物拿去造偶像。上帝藉這比喻去責備耶路撒冷(代表著南國猶大、祂的百姓)就如一個背夫行淫的妻子,耶路撒冷本是一座聖城,卻竟放棄她對耶和華的敬拜,忘記了上帝的拯救之恩,轉而敬拜外邦的神明偶像,原本尊貴的王后淪落為與妓女無異。

這個選段的頭幾節經文用了不少篇幅去描述王后的衣裳和首飾,並仔細提到它們的用料,當中不同物料的字眼都讓人很容易聯繫到今段的《妥拉》經文(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

《妥拉》(出26:31-27:19

細麻(שֵׁשׁ shesh

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刺繡
( רֹקֵֽם roqem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variegated stuff, embroidered cloth),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6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 רֹקֵֽם roqem;variegate, made by a weaver)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7:9 ……要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

出27:16 院子的門要有二十肘長的簾子,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以刺繡( רֹקֵֽם roqem)的手藝織成……

金(זָהָב  zahav

銀(כֶּסֶף kesef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座上。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鉤……。」

出27:17 院子四圍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銀子箍著,要用做柱子的鉤子,用銅做帶卯眼的座。

器具(כְּלִי keli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כְּלִי keli),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7:3 ……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19 帳幕中各樣用途的器具,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銅做。」

造(עָשָׂה ʿasah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וְעָשִׂ֣יתָ veʿasita;and you shall make)幔子……。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וְעָשִׂ֣יתָ veʿasita)五根柱子,包上金子……。

出27:1「你要用金合歡木(וְעָשִׂ֣יתָ veʿasita)祭壇,長五肘,寬五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從上表最後一列所見,兩段經文同樣出現「造」(עָשָׂה ʿasah)這字眼,然而兩者所描述的情況卻有天淵之別。兩段經文都提及到很多珍貴的物料,例如金、銀、細麻、錦繡衣裳等,在《以西結書》的選段,是描述耶路撒冷這個王后將王所贈的華美衣飾拿去做彩色丘壇,又製造偶像;相反,在今段《妥拉》當出現「造」這個字,卻都是講述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如何按照祂的心意去做會幕當中的不同部件,以致祂能住在他們中間。上帝的心意是要與祂的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不論是《以西結書》16章中比喻的王與王后,或在《出埃及記》上帝與以色列人訂立好比婚盟的西奈之約),這兩段經文本就有著相同的屬靈原則和上帝的心意,同樣表達出上帝因著對以色列人的愛,就賜給他們尊貴的位分,祂期望這些與祂立約的子民能夠按照祂所指示的樣式去敬拜和事奉祂,把所擁有的(也是上帝所賜予的)甘心樂意地為主擺上(以致祂住在他們中間),而不是把主所賜的豐盛用於祂所不喜悅的事情上(以致祂離棄他們)。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和當中的屬靈意義

今段經文提到有關幔子、門簾、院子的描述,而它們的主要功能都非常近似。如經文所說,幔子主要是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26:33);其次,帳幕的門簾也起了類似的功用,它是整個帳幕與外面的院子的一個分隔;而從經文細看有關院子的記述,事實上大部分都是與帷幔相關的經文,就是如何在東南西北四邊架起長長的帷幔,以致能夠劃分一個空間,將裏面稱之為「院子」的地方(以至整個會幕的組合結構),與外面以色列民的營分隔開來。因此非常明顯,今段經文最突出的主題是有關分隔,就是為到會幕裏不同的空間去定出界限。

這些界限向以色列人說明了兩件事:首先,上帝是聖潔的(或稱為神聖的)。這一層層的限制,正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至聖所更是難以進入(除了每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可以進入)。其實這一點,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建造會幕時對不同金屬的使用就能看見:院子裏支撐帷幔的柱子是以銅作為底座,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是用銅做,在院子裏的祭壇,以及壇的器具,均是銅做或要包上銅;在會幕聖所的入口,柱子要包金,但由於與院子接連,因此底座是銅做的;而在至聖所前,同樣要用包金的柱子,但就要用銀作為底座(在聖所和至聖所的範圍很常用金和銀,例如整個帳幕的木板和橫木都是包金的,板底下是銀座;參26:18-29);最後在至聖所裏面,那象徵著上帝寶座的約櫃和施恩座,都要以純金製成,當中不同的配件都要用純金或包金。由此可見,會幕不同地方的聖潔度(或神聖程度),某程度上可說是用了不同金屬的珍貴程度去表達。簡而言之,愈靠近約櫃和它所在的至聖所,所用的金屬就愈珍貴。

從《創世記》所見,上帝與人之間的分隔是源於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吩咐而被逐出伊甸園後,罪就成為了一道將人類與上帝隔開的屏障。人再不能像在伊甸園時那樣靠近上帝,與祂親密同在。今段《妥拉》所記載的一道道屏障,除了為祭司們履行職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隱私,也是保護整個會幕免受意外或故意的褻瀆,以及保護有意無意地誤闖會幕者的性命。這些界限的存在不斷提醒著以色列人,他們不可隨意闖到至高者的面前,因為那位在他們中間的上帝是聖潔的。

另一邊廂,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25:8)可見上帝的心意是要與人同住。「分隔」與「同住」彷彿是兩個互相矛盾的概念,然而會幕的存在與它的重重界限正正象徵著,以色列人雖然不配,但聖潔的上帝仍然願意住在他們中間,上帝願意進到祂的子民當中,與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在今段《妥拉》經文,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造祭壇,祭壇是以色列民進到院子後首先看見的東西,它所在的位置是要讓子民清楚明白,人需要透過獻祭,透過祭牲的流血犧牲,才得以接近那位聖潔的主。

總結第一條問題,今段經文當中很多描述都與分隔、定界限有關,強調的是上帝的聖潔,但同時亦讓人看見上帝對祂子民的愛,人的而且確是不配與上帝同住的,但這是上帝的心意,並且祂向祂的百姓提供了親近祂的途徑,讓他們能夠以合乎聖潔的原則去親近祂。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1)院子的門

院子的入口處只有一道簾子(מָסָךְ֙ masakh;a screen),經文將它稱之為「院子的門」(שַׁ֨עַר הֶֽחָצֵ֜ר shaʿar hechatzer;gate of the courtyard;見27:16)。整個院子的外圍全被細麻所做的帷幔所覆蓋,唯有院子的門(簾子),是要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織成,它作為一個明顯的標示,讓人知道那裏就是院子的入口處,而院子的門就是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唯一途徑。按《約翰福音》10:7-10所記:

約10:7 於是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約10:8 所有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羊卻不聽從他們。

約10:9 我就是門,如果有人藉著我進來,就必定得救,並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場。

約10:10 賊來了,不過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使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耶書亞表明他自己就是通往生命的「門」,是人「得生命/得拯救」的唯一途徑(約10:9;另見 約6:53;8:24;14:6)。所有尋求上帝的人必須靠他來到上帝面前,靠著他去與上帝親近,得以進到上帝的同在裏面。

2)祭壇

祭壇的主要功能是獻祭,藉此讓人維繫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利未記》詳細記載了上帝吩咐的各種不同獻祭,其中贖罪祭就是讓人在犯罪後仍可透過獻祭去修補與上帝的關係。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耶書亞就是上帝所設立的贖罪祭,他為人的罪獻上自己的生命,就像祭牲被獻在壇上,而憑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就得稱為義。(參羅3:23-26)這贖罪祭與普通祭司所獻的不同,如《希伯來書》所說:「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邊。」(來10:10-12)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在《希伯來書》13章更提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來13:10-12),這裏「祭壇」所指的是主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贖罪祭。而祭壇代表著接近上帝的途徑,所以耶書亞在十架上的獻祭成就了會幕裏祭壇的功能,他將生命擺上成就了所有的獻祭(例如他全然無私奉獻和擺上就成就了燔祭),而他所獻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是以他的血遮蓋那些信他的人,讓人得以親近上帝。

3)幔子

幔子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按《馬可福音》15章所記,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的一刻,聖殿中那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7-38;另見太27:50-51、路23:45)

來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幔子作為耶書亞身體的象徵,從前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耶書亞與象徵他身體的幔子在他被釘死在十字架的一刻裂為兩半,至此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通往至聖所的道路。藉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可以通過幔子,坦然進入至聖所,毫無攔阻地進到上帝的同在裏。

在《創世記》中,當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經文形容:「耶和華上帝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自此罪進入了人的生命,人與上帝便有了隔閡。而在會幕的建造指示中,院子的門(簾子)、帳幕的門簾,以及幔子,它們同樣是面向東邊,並都以精美的物料製成,就像一個標記一樣,指往上帝寶座的方向。而在幔子上所繡的基路伯,與伊甸園入口的基路伯相呼應,讓人明白這是一條重返伊甸園的道路,一個上帝與人親密同在的地方。

 

結語: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從今段《妥拉》描述有關院子的門、會幕聖所的門簾、以至分隔至聖所的幔子,我們所看見的是重重的分隔、是界限,代表人不能隨意親近那位聖潔的主,但我們卻亦看見上帝定意要與人同住的心意怎樣透過這些分隔和界限得以實現。也就是說,這些分隔既表達出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也同時指明了祂的所在,向人指示那條通往祂同在的道路。

上文簡述了主耶書亞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他是我們進到主面前的唯一途徑,因著耶書亞擺上自己的生命為人贖罪,從前分隔的道路得以重新被開通。在《約翰福音》14章,耶書亞說: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7 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就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了。」

這條道路如《希伯來書》所言,是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來10:20)。今天我們和昔日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方式不再一樣,我們不再需要以牛羊祭牲去親近主,方式雖然不同,但上帝仍然要求我們同樣要以敬畏的心去親近祂。既知道上帝是聖潔的,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要以輕率的態度來到上帝面前。而我們縱然不配,上帝因愛我們,就差派祂的兒子耶書亞作贖罪祭。主為我們擺上自己,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但我們要知道這條恩典之路並非一條捷徑,當我們行在其上,就意味著我們是與主聯合,並效法他去行在一條願意為主擺上和捨己、過聖潔生活的道路上。

盼望我們藉著今段經文可以更深切地明白到能與聖潔的上帝同住,是何等大的恩典!生活上很多事情當習慣了,就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但有主的同在實在不是我們配得的,我們必須珍惜每天可與上帝親近的時光、記念主耶書亞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明白一切都是出於祂豐盛的憐憫、慈愛和恩典而並非必然!深願我們時刻都懂得敬畏這位聖潔的上帝,並懂得怎樣以聖潔的生命去回應祂的愛。阿們。


[1] 參 《巴比倫塔木德》〈論祝福〉bt.Berakhot 18b。

[2] 《利未記》9:22記載亞倫在獻祭後「下來」,故此祭司在獻祭時應是從壇旁上去。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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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6:1-30、賽66:1-11: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

「安息日研經坊」(2022-8-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6:1-30、賽66:1-1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有關做帳幕的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這些物件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1-30簡介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談及上帝的子民要建造聖所(מִקְדָּשׁ miqdāsh並詳細記載了其中四件器具的製作內容,今段《妥拉》經文繼續講述會幕的其他建造細節。而在談論之先,筆者認為讀者必須釐清以下幾個詞彙所包含的不同觀念:

1)這裏所指的「聖所」(מִקְדָּשׁ miqdāsh;參25:8)在原文和概念上都跟會幕裏的兩間房間,也被稱為「聖所」(中文翻譯為「聖所」和「至聖所」)完全不同[1]。前者純粹指那一個上帝要子民建造的整個「聖潔的居所」,而後者則是指特定的兩個房間,我們不可混淆;

2)信徒也容易籠統地將「會幕」理解為整個要建造的聖所(מִקְדָּשׁ miqdāsh,但其實「會幕」一詞在經文中指的是當中立起來的那個「帳幕」;

3)當經文要記載這個「帳幕」的時候,它在一些中文《聖經》的譯本(例如:《和合本》、《和合本修訂版》)裏會小心地根據其原文而有時譯作帳幕(מִשְׁכָּן mishkān,有時譯作會幕(אֹֽהֶל־מוֹעֵד ’ohel mo‘ed。兩者所指的其實是同一樣東西!但前者源於動詞 שָׁכַן shākhan(意思:居住、安頓),突顯著「上帝與人同在」的意義,而後者則源於名詞 מוֹעֵד môꜥēdh (意思:約會、會面、節期)[2],強調其功能是「我(上帝)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參29:42);不過也有些中文譯本(例如:《新譯本》),則無論原文是מִשְׁכָּן mishkān 還是 אֹֽהֶל־מוֹעֵד ’ohel mo‘ed 都一致翻譯為「會幕」,這讓讀者以為兩者是一樣的,這樣讀經的時候會較為前後一致,容易理解,但就難以分辨它在不同經文中所用的原文其實並不相同。無論如何,帳幕(מִשְׁכָּן mishkān一詞在今段《妥拉》經文的短短30節中就已經出現了16次,其次數之頻密是整卷《出埃及記》中最高的一章[3]

 

帳幕和幔子(26:1-6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עָשָׂה ꜥāsāh)帳幕(מִשְׁכָּן mishkān。這些幔子要用搓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織成,並且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2 每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全部的幔子尺寸都要一樣。

出26:3 這五幅幔子要彼此相連;那五幅也彼此相連。

出26:4 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要縫藍色的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要照樣做。

出26:5 這幅幔子上要縫五十個鈕環,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上也縫五十個鈕環,環環相對。

出26:6 要做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幔子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幕。

「帳幕(亦即會幕)」的頂部和兩旁共用四層的物料作為遮蓋。26:1-6描述最底的一層是由十幅幔子所織成,每幅大小約13米x 1.8米。幔子除了用白色的細麻,也要用上藍、紫、朱紅等顏色的紗。這些顏色在古代都是最難製造、最貴重的顏色,反映著會幕的珍貴,而上面印著的基路伯圖案,就與至聖所約櫃上的基路伯一樣,也代表著這是要引領人回歸伊甸園之路(參創3:24),為要讓人得以親近上帝,經歷祂的同在。而每幅幔子都要縫上藍色的鈕環,並要做五十個金鉤讓它們彼此相連,緊扣在一起,這對遷移帳幕時要拆卸和重新組裝來說,會較為便利。

 

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26:7-14

出26:7 「你要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來作帳幕的罩棚(אֹהֶלʾōhel;帳棚 tent

出26:8 每幅幔子要長三十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十一幅幔子的尺寸都要一樣。

出26:9 要把五幅幔子連成一幅,又把六幅幔子連成一幅,這第六幅幔子要在罩棚的前面摺上去。

出26:10 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要縫五十個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縫五十個鈕環。

出26:11 要做五十個銅鉤,鉤在鈕環中,使罩棚相連成為一個。

出26:12 罩棚幔子餘下垂著的,那餘下的半幅要垂在帳幕的背面。

出26:13 罩棚的幔子兩旁所餘下的,這邊一肘,那邊一肘,要垂在帳幕的兩邊,蓋住帳幕。

出26:14 要用染紅的公羊皮做罩棚的蓋,再用精美皮料做外層的蓋。

26:7-14記載第二層物料用十一幅山羊毛織的幔子作成,每幅大小約13.8米x 1.8米,整體面積比第一層的幔子略大一點,同樣用五十個鈕環和五十個銅鉤讓每幅可以相連,形成一個罩棚。而上面的第三層和第四層則分別用公羊皮和精美皮料(《新譯本》翻譯為「海狗皮」)做成。雖然經文沒有交代尺寸,但這兩層較粗糙,相信可起保護甚至防水的作用,所以估計這兩層與下面兩層的大小應該相約,可覆蓋在其上。這四層的物料讓我們看見帳幕是必須用不同性質的物料彼此配合和連繫起來才能建造而成的。

 

木板和銀座(26:15-30

出26:15「你要用金合歡木做豎立帳幕的木板

出26:16 木板要長十肘,每塊板寬一肘半,

出26:17 每塊板有兩個榫頭可以彼此銜接。帳幕一切的都要這樣做。

出26:18 你要做帳幕的木板: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邊,要做二十塊

出26:19 在這二十塊底下要做四十個帶卯眼的銀座;兩個卯眼接連這塊上的兩個榫頭,另外兩個卯眼接連那塊上的兩個榫頭。

出26:20 帳幕的第二邊,就是北面,也要做二十塊

出26:21 和四十個帶卯眼的銀座;這塊底下有兩個卯眼,那塊底下也有兩個卯眼。

出26:22 帳幕的後面,就是西面,要做六塊板。

出26:23 帳幕後面的角落要做兩塊板。

出26:24 下端的板是成雙的,上端要連在一起,直到頂端的第一個環子;兩塊板都要這樣,做成兩個角落。

出26:25 一共有八塊板和十六個帶卯眼的銀座;這塊板底下有兩個卯眼,那塊板底下也有兩個卯眼。

出26:26   「你要用金合歡木做橫木:為帳幕這面的板做五根橫木

出26:27 為帳幕那面的板做五根橫木,又為帳幕後面,就是朝西的板做五根橫木

出26:28 板腰間的橫木,要從一頭通到另一頭。

出26:29 板要包上金子,又要做板上的金環來套橫木;橫木也要包上金子。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最後一段的經文26:15-30記載用作支撐起四層帳幕的木板、木板的基座,以及連繫木板的橫木的製作細節。首先,經文指帳幕的南邊和北邊都要做二十塊木板,每塊大小相同(約4.6米x 69厘米),並指出每塊都有兩個榫頭,配合四十個用銀造的帶卯眼的基座,讓木板可以穩固地豎立起來。而帳幕後面(西面)同樣要做類似的木板,並特別把帳幕後面的角落用兩塊木板去加固,而上端也要連著頂端帳幕的環子不讓中間有任何空隙。最後南北兩面的二十塊木板與木板之間,均需各用五根橫木把木板連在一起,這就讓帳幕的所有部件都緊緊相連,扣在一起,穩固堅定。而今段最後一節經文提醒我們,上述這些製作的細節,全是出於上帝要向人啟示的心意,目的是要讓祂的「帳幕/會幕」可以穩固地豎立起來。

 

《先知書選段》賽66:1-11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  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賽66:10 「你們所有愛慕耶路撒冷的啊,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賽66:11 使你們在她安慰的懷中吃奶得飽,盡情吸取她豐盛的榮耀,滿心喜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是《以賽亞書》的最後一章,屬於全書的第三部分(56-66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要帶領他們回歸,重建聖殿和屬靈的群體。經文一開始的賽66:1-2說明耶和華自己是創造天地的上帝,所以那真正建造聖殿的是祂而不是回歸的人,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有關建造帳幕/會幕的主題平行。接著的賽66:3-8指出有一些不看好子民能夠重建其耶和華信仰的聲音,這可能來自沒有經歷被擄而留在以色列地的餘民甚或外邦人,這些人的信仰敗壞,輕看上帝要在子民中實現的應許,所以上帝在賽66:9-11回應,祂能夠叫婦人生產,就如昔日是祂讓亞伯拉罕的妻撒拉、以撒的妻利百加、雅各的妻拉結能夠從不育變成可以生育,以致以色列國得以被建立,祂絕對有能力重新建造以色列民成為祂想要成就的屬靈群體,並表明那些與祂站在同一立場的(愛慕耶路撒冷的)人,必然會一同高興歡喜,也就是必定能經歷上帝的應許成真,從被擄的痛苦中再次感受到安慰和喜樂!可以說,透過建造聖殿的主題,上帝其實在述說屬靈群體的建造。祂表明自己可用大能去重新建造信靠祂和順服祂的屬靈子民群體,並會與這些與祂同心的人同在,讓他們經歷祂所賜的喜樂和滿足。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6:1-30

《先知書選段》賽66:1-11

做、造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עָשָׂהāsāh帳幕⋯⋯

出26:6 要做(עָשָׂהāsāh五十個金鉤,用鉤子使幔子彼此相連,成為一個帳幕。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עָשָׂהāsāh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עָשָׂהāsāh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帳幕/會幕、殿宇

出26:1 「你要用十幅幔子做帳幕(הַמִּשְׁכָּ֥ןHaMishkan。這些幔子要用搓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織成⋯⋯。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בַ֙יִת֙ bayit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הֵיכָ֑ל heykhol裏⋯⋯。

每個、

一切、

所有

出26:2 每(כָל khol幅幔子要長二十八肘,每幅幔子寬四肘,全部的幔子尺寸都要一樣。

出26:17 每(כֹ֖ל khol塊板有兩個榫頭可以彼此銜接。帳幕一切的板都要這樣做。

賽66:2 這一切(כָּל kol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כָל khol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  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0 「你們所有(כָּל־ kol愛慕耶路撒冷的啊,  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כָּל kol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指示、

看見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הָרְאֵ֖יתָ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好讓我們看見(נִרְאֶ֥ה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רָאָה֙呢?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有關做帳幕的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這些物件對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關乎「帳幕/會幕」的建造,當中的基路伯是個標記,提醒子民這是回歸伊甸園的路,就是子民再次經歷親近上帝並與祂同在的地方,而隨着以色列的歷史發展,「帳幕/會幕」的功能被聖殿所取替,包括所羅門的殿和回歸後重建的第二聖殿(及後大希律再擴建),然而聖殿的重點並非在於建築物本身,而是在於敬拜耶和華的信仰群體,在於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對上帝的信靠和順服。按《約翰福音》2:19所記,耶書亞(耶穌)在地上要拆毀當時的聖殿並他要在三日內重建,所指的並非人手所造的殿,而是指跟從他的人要被建造成屬靈的殿(參林前3:16、弗2等)。在末後新天新地的日子,他們要成為新耶路撒冷,有上帝的帳幕在其中,表明祂要成就與子民永遠同在的應許(參啟21:1-3)。所以「帳幕/會幕」的建造在《聖經》裏其實常比喻為屬靈群體的建造(例如:弗2:22、林後6:16、彼前2:5等),兩者是個平行,都是建基於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被建造,好讓上帝能住在子民中間,成就祂與子民同在的這個目的。因此,帳幕的各個部件,包括幔子、罩棚、罩棚的蓋、外層的蓋、木板和銀座等就能比喻為每一個信徒的生命,它們屬不同的物料,就如信徒都各自有不同的特質、性格、專長和恩賜。有些物料較貴重、較柔弱,而有些較粗糙、較剛強,它們雖然非常不同,但卻要彼此配合、緊扣相連,按照上帝的吩咐連成一體,會幕才能被建立起來。同樣地,每個信徒雖然都各有不同,但也必須按照上帝的心意合而為一、彼此順服、緊扣相連才能成就一個榮耀上帝、有祂住在其中的屬靈聖殿。我們從今段《妥拉》經文中多次重複和強調的字眼:「相連」、「連成一幅」、「彼此銜接」、「接連」等,可以看到這個合一的屬靈意義就是建造上帝「帳幕/會幕」的關鍵。事實上,「相連」的原文動詞 חָבַר  chāvar,其字根可以引伸出「朋友(friend)」、「同伴(companion)」、「連繫(connection)」等希伯來文詞語。當中同伴(companion;חֲבֵרִים chāvarim)在第二聖殿時期更會被理解為一同研讀和遵行上帝話語的同行者。這讓我們重新明白何謂「團契」的意義。真正的「團契」關係,並非建基於吃喝玩樂、以參與者是否開心滿足為目的,而是以同心彼此配搭、順服上帝、建造讓上帝同在的群體為目的。這讓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正在建立這樣的一種「團契」,是否立志要去成為這種「團契」的一員,並試圖去修正偏離了這個目標的「團契」,讓大家在跟從上帝和順服上帝的真理上彼此合一和相愛。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希臘文:ἐσκήνωσεν;希伯來文:וַיִּשְׁכֹּן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主耶書亞(耶穌)的降生,「住在」人的中間,本身就已經成就了「帳幕/會幕」的目的和意義(參約1:14的希臘原文或其在《七十士譯本》所對應的希伯來文,正正就是動詞 שָׁכַן shākhan【意思是居住、安頓】或支搭 אֹהֶל ʾōhel【意思是帳幕/帳棚】[5]),代表他的降生是要成就上帝與人同在的意思,就如他的另一個稱號:「以馬內利」(意思是上帝與我們同在;見賽7:14、太1:23)。而耶書亞除了自己成就今段《妥拉》經文的「帳幕/會幕」,他更延伸這個應許的成就至所有屬他的人。上文已經論述,耶書亞到來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要重新建造屬靈的聖殿,就是一群屬於上帝的信仰群體、立志每天跟隨他並順服他的門徒。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

約13:35 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7:22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

約17:23 我在他們裏面,你在我裏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合而為一,讓世人知道是你差我來的,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弗4:31 一切苦毒、憤怒、惱恨、嚷鬧、毀謗,和一切的惡毒都要從你們中間除掉

弗4:32 要仁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西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而從上述引用的多段經文所見,主對門徒的吩咐是要他們彼此切實相愛,他要一群立志順服建造上帝居所的門徒,懂得彼此接納、體諒對方的軟弱和不足,除掉當中的一切苦毒、憤怒、惱恨等,雖然別人與自己不同,但也要尊重對方和愛對方,這包括了彼此饒恕,和肯定對方同樣屬上帝,也有著建立屬靈聖殿某個位置的身分。我們可以想像,當帳幕/會幕的木板的榫頭和銀座的卯眼不能配合時,所建的帳幕就會搖晃不定,不能立穩,而要做到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建成一個堅固的帳幕/會幕,彼此就必須為配合對方而削掉多餘的部份,不容許有任何的罅隙,而這正是每個信徒畢生都要學習的功課。感謝上主!透過《先知書選段》的提醒,建造殿宇並非單靠人的能力,只要我們讓上帝在我們的身上動工,祂的大能必可成就這事!

 

結語: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

今次的《妥拉》經文關乎建造「帳幕/會幕」的幔子和木板等部件,表面上平平無奇,信徒甚至可能認為是沉悶乏味、與自己無關、已經不能應用(因為今天我們無需動手去建造一個會幕的建築物),在靈修時會迅速略過的經文。然而,這想法就會讓我們錯過今段經文的寶貴和美麗。雖然今段經文看來只關乎建造「帳幕/會幕」上的更多細節,但其實背後卻有著極深的屬靈意義和重要的屬靈原則。透過今次的查經,信徒能夠從「帳幕/會幕」的不同物料、組件之間的相連和配合,明白到自己的屬靈生命也必須願意被雕琢,與其他跟自己很不同的信徒學習互相連繫、彼此配搭、緊扣在一起,才能有分成為上帝所要建造的帳幕裏的其中一員,以致最終能按照上帝在天上的心意建成祂喜悅的屬靈居所,永遠地與祂同在。而這個過程,意味著我們要不斷努力被上帝塑造、提醒、立志改變,去學習接納跟自己不同、甚至得罪過自己的弟兄姊妹。也就是說,我們必須除掉心中對其他人的任何惡毒或埋怨、學懂原諒對方(如主饒恕和接納了自己一樣),才可一同彼此配搭去建造上帝喜悅的居所。

《聖經》裏不論是帳幕/會幕、聖殿的建築物還是屬靈的群體,從來都沒有人能單靠自己一個就能建造出來的,雖然現時是網絡的年代,但我們也必須透過不同的方式去彼此建立團契的關係和生活、一同實踐信仰,以致我們能真正成為上帝居所的一員,按著祂的心意去經歷祂的同在!但願我們都不是「獨行俠(Maverick)」,而是可以找到同心跟隨上帝的屬靈同伴,一同建立合乎上帝心意的團契,就是一個上帝喜悅的屬靈群體。假如你目前沒有團契的生活,BMY歡迎你參與我們的「安息日研經坊」,一同學習聖經、學習順服基督、彼此接納、同走天路。我們的弟兄姊妹均來自不同教會,我們也希望你有機會再次融入健康的教會生活及團契中,一同參與建立基督的身體,有力量去見證主,為主而活,經歷祂的同在。阿們。

 


[1] 會幕內的「聖所」和「至聖所」原文分別是  הַקֹּ֔דֶשׁ 和 קֹ֥דֶשׁ הַקֳּדָשִֽׁים,這與25:8的「聖所」 מִקְדָּשׁ 並不相同。

[2]《出埃及記》裏其實出現過兩個不同的「會幕」,在上帝吩咐要建的「帳幕/會幕」仍未完成之前,摩西就曾在營外支搭帳棚,並稱其為「會幕」(原文同樣是 אֹֽהֶל־מוֹעֵד),用作求問上帝(見33:7-8)。可以估計,當上帝吩咐要建的「帳幕/會幕」完工後,摩西就沒有再用自己所建的那個「會幕」了,而是改用上帝吩咐要建的那個「帳幕/會幕」。這讓我們更加肯定,「會幕」的名稱是按照其功能,而並非其外表的大小或形狀,這正好符合猶太人的思維模式。

[3] 帳幕(מִשְׁכָּן mishkān在整卷《出埃及記》出現共58次,出現最多的是在40章,共有17次,但論頻密度,則26章最高。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參《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文譯本DHNT及MHNT,均用上שָׁכַן shākhan,而ἐσκήνωσεν在《七十士譯本》裏則翻譯為שָׁכַן shākhan(例如:士5:17、8:11)或 אֹהֶל ʾōhel相關的動詞(例如:創13:12)。、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5:1-40、賽60:17-61:6、該2:8-9:耶書亞成就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心意

「安息日研經坊」(2022-7-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5:1-40、賽60:17-61:6、該2:8-9(筆者:Ada Lui

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裏的器具,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今段《妥拉》經文(出 25:1-40)是關於上帝吩咐子民要為祂造聖所,並指示會幕裏四件器具的樣式,包括:約櫃、櫃蓋、供桌、燈臺。試討論:

1. 這四件器具的功能是甚麼?

2. 主耶書亞(耶穌)怎樣成就它們的功能?

 

25:1-40的大綱

上一段《妥拉》經文的結尾是上帝與子民正式立約之後,就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律法和誡命,好去教導子民,於是摩西上山,在山上停留了四十晝夜。由25章到31章就是上帝把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告訴摩西。今段《妥拉》經文就記載到會幕裏的其中四件器具,內容大致可分為五個部分:

1. 建造會幕的指示(25:1-9)

2. 約櫃(25:10-16)

3. 櫃蓋(25:17-22)

4. 供桌(25:23-30)

5. 燈臺(25:31-40)

 

建造會幕的指示(25:1-9

出25: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25: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給我。凡甘心樂意獻給我的禮物(תְּרוּמָה terumah),你們都可以收下。

出25:3 要從他們收的禮物是:金、銀、銅,

出25:4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

出25:5 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的皮料,金合歡木,

出25:6 點燈的油,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出25:7 紅瑪瑙與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袋上。

出25:8 他們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

出25:9 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

在給予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之前,上帝先提到所需要的物料,這是祂要子民獻給祂的禮物,強調是要子民甘心樂意獻上的。「禮物」(תְּרוּמָה terumah)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解作「供物,舉祭」,這與上帝規定子民要做的什一奉獻不同,是要子民自己甘願把東西分別出來,獻給上帝作為建造聖所之用。這裏列出的物料有七類,分別是金屬、紗線、毛皮、木材、油、香料、寶石,都是一些貴重並且難得的物料(例如:紅瑪瑙是很珍貴的石,染色的紗必需先從貝類或蟲提煉出染料[1],金合歡木是一種堅硬和貴重的木材)。可見上帝要人獻上的,不是平凡無用之物,而是有價值、有用途的物品,這才能顯出人向上帝獻上禮物是出於對祂的愛和尊敬。

「聖所」( מִקְדָּשׁmiqdash)這個字包含著「聖潔」(קָדַשׁ)這個希伯來文,指的是一處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聖潔地方。上帝要人為祂造聖所,但目的卻是要住在子民的中間,而不是那個聖所裏面。也就是說,人若遵照上帝的吩咐去為祂建造一個代表著祂同在的地方,那麼上帝就會住在那些人的中間,而關鍵是人必需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做,所以接著上帝就對摩西說,要按祂所指示的樣式去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這一句話在之後的經文重複了兩次(見26:30,27:8),給人的感覺是在天上已經有一個帳幕,而當時上帝就讓摩西在山上看見那個在天上的樣式,然後吩咐他照著這個樣式去做,這個理解在《新約聖經》也有提及[2]

 

約櫃(25:10-16

出25:10「他們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25:11 你要把它裏裏外外包上純金,四圍要鑲上金邊。

出25:12 要鑄造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

出25:13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金子。

出25:14 要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出25:15 這槓要留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出25:16 要把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聖所」( מִקְדָּשׁmiqdash)裏主要有七件器具,分別是祭壇、洗濯盆、供桌、燈台、香爐、約櫃和櫃蓋(又稱施恩座),而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的四件器具,都是放在會幕的至聖所和聖所裏的。其中最先提到的是約櫃(也就是從最神聖的至聖所裏的器具開始記載),約櫃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用金合歡木所做,裏外包上純金(也就是不能有雜質),在櫃子的四腳上鑄造四個金環,給兩根同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又包上金子的槓所穿過,用作抬櫃,兩根槓要留在環內,不可抽出來。其原因大概是為免祭司在抬約櫃時觸碰到約櫃而被上帝撃殺 (參撒下6:6-7)。而在這個約櫃裏,要放上帝所賜的法版,上面所寫的是上帝與人立約的內容,是祂對子民的要求和期望。

 

櫃蓋(25:17-22

出25:17 要用純金做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25:18 要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

出25:19 這端錘出一個基路伯,那端錘出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

出25:20 二基路伯的翅膀要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要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要朝向櫃蓋。

出25:21 要把櫃蓋安在櫃的上邊,又要把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出25:22 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並要從法版之櫃的櫃蓋上,兩個基路伯的中間,將我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告訴你。」

「櫃蓋」(כַפֹּ֖רֶת kapporet;也譯作「施恩座」,取其上帝親臨赦罪施恩之意)在原文有「覆蓋、遮蓋」的意思,是放在約櫃之上的一個蓋子,兩件器具上下放在一起合成為一個密封的櫃。櫃蓋用純金所做,兩端各錘出一個基路伯,翅膀向上張開,遮住櫃蓋,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彼此相對,形成一副俯伏敬拜和侍立兩旁的姿態,兩個基路伯的中間位置代表著上帝的寶座,上帝說祂要在那裏與摩西相會,把祂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告訴他。這裏兩次提到櫃蓋(施恩座)是放在約櫃之上,像是要強調在上帝的律法之上有祂的恩典。

 

供桌(25:23-30

出25:23「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25:24 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

出25:25 供桌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邊緣,邊緣周圍要鑲上金邊。

出25:26 要為供桌做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

出25:27 環要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

出25:28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

出25:29 要用純金做桌上的盤、碟,以及澆酒祭的壺和杯。

出25:30 要把供餅擺在桌上,常在我面前。」

供桌是會幕聖所裏的器具,它跟約櫃一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再包上純金,桌的四邊也要做四個金環,給兩根同樣是用金合歡木所做又包上金子的槓所穿過,用作抬桌之用(跟約櫃不同,這裏沒有說槓要留在環內不能抽出來)。桌上要常放供餅,「供餅」(לֶ֥חֶם פָּנִ֖ים lechem panim)的原文直譯是「面餅」(Bread of the Faces),或譯作「陳設餅」、「同在餅」(Bread of the Presence),強調的是在上帝的面前或在上帝的同在裏。

 

燈臺(25:31-40

出25:31「你要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要和燈臺接連一塊。

出25:32 燈臺兩旁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

出25:33 這邊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25:34 燈臺本身要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

出25:35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25:36 花萼和枝子都要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出25:37 要做燈臺的七盞燈,燈要點燃,照亮前面。

出25:38 要用純金做燈剪和燈盤。

出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他連得純金。

出25:40 要謹慎,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另一件在會幕聖所裏的器具是燈臺(מְנוֹרָה menorah),它是用純金錘出來的一個一幹七枝的燈臺。它的形狀像是一棵樹,而它的樣式也有很多植物的形狀,例如:枝子、花萼、花瓣等。每一根枝子要有一個杯用作點燈,照亮前面,這裏強調的是七根枝子都連於一個幹。它的功能是照亮聖所,讓供職的祭司們在光中事奉。最後的一節,則是再次強調一切的器具都必需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先知書選段》60:17-61:6、該2:8-9與《妥拉》出25:1-40的關聯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代替銅,賞賜銀子代替鐵,銅代替木頭,鐵代替石頭。我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

賽60:18 你的地不再聽聞殘暴的事,境內不再聽見破壞與毀滅。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

賽60:19 白晝太陽不再作你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的上帝要成為你的榮耀。

賽60:20 你的太陽不再落下,月亮也不消失;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定要結束。

賽60:21 你的居民全是義人,永遠得地為業;他們是我栽的苗,是我手的工作,為了彰顯我的榮耀。

賽60:22 稀少的要成為大族,弱小的要變為強國。我──耶和華到了時候必速速成就這事。

賽61:1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報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捆綁的得自由;

賽61:2 宣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的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所有悲哀的人,

賽61: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油代替悲哀,讚美為衣代替憂傷的靈;稱他們為「公義樹」,是耶和華所栽植的,為要彰顯他的榮耀。

賽61:4 他們必修造久已荒涼的廢墟,建立先前淒涼之處,重修歷代荒涼之城。

賽61:5 那時,陌生人要伺候、牧放你們的羊群;外邦人必為你們耕種田地,修整你們的葡萄園。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這次的《先知書選段》有兩段經文,第一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當時的背景是上帝應許以色列民被擄後將要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和聖城,而今段經文的主題是那重建的聖殿和聖城要比之前的更好。

賽60:17-18先提到建殿的材料,包括:金子、銅、鐵、木頭、石頭,上帝要用更好的去「代替」(出現了4次)沒那麼好的。同樣地,祂也要用和平與公義去代替那些作官長和監督的,言下之意,之前的官長和監督並沒有在子民當中締造出和平與公義,以致招來上帝的審判,把耶城毀滅。這節提到上帝要用祂所揀選的物料去建造祂的聖殿,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描述上帝要子民為祂建造會幕,並要獻上所需的物料作為給祂的禮物,是一個很明顯的平行。

賽60:19-22提到上帝要光照祂的子民,這不是由太陽或月亮所發出的光,而是上帝要親自作子民的光,也要成為他們的榮耀。當上帝成就這件事時,住在城裏的都必是義人,他們都能得這地為業。這裏提到人要被上帝的光所照,這與聖所裏的燈臺的功能又是另一個平行。

賽61:1-4提到一個被上帝的靈所膏的人,他一般被認為是指以色列所期待的彌賽亞。這位彌賽亞要去到那些貧窮的、傷心的、被擄的人那裏,使他們能脫離困境和捆綁,他同樣要做一些「代替」的工作:華冠將代替灰燼,喜樂油將代替悲哀,讚美衣將代替憂傷的靈,一個理想的國度將要代替之前那荒涼的國度,目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和祂的公義。

賽61:5-6提到上帝藉著彌賽亞所建立的國度也包括了列國的人,他們也會事奉上帝並向祂獻祭,以致以色列能享用他們所獻的財物。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9 這後來的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在《哈該書》第2章,其背景是當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猶大人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第一批猶大人在所羅巴伯和約書亞的帶領下,回歸猶大開始重建聖殿,聖殿的基石於是立定,但建殿的工程卻因敵人的惡計阻撓而被迫停止足有十六年之久,直到公元前520年,上帝藉哈該先知吩咐百姓重啟建殿工程。而今段經文2:8-9 就是關於上帝指出這後來的殿將要比之前的殿更有榮耀。而從《聖經》的歷史來看,這不是指當時人手重建的第二聖殿、及後在公元前一世紀被大希律改建的那個宏偉的殿,因耶書亞(耶穌)曾斥責它已變成了賊窩(太21:13,可11:17,路19:46),而它也於公元70年被羅馬人所毀,所以這裏指的那個真正能彰顯上帝榮耀的殿,是指由耶書亞所建立的那所屬靈的上帝的殿(參約2:19)。這兩節經文提到建造聖殿的材料,與今段《妥拉》經文裏上帝提到要子民為祂獻上建造會幕所需的物料相同,都包括了金子和銀子,這成為了兩段經文之間的一個平行。

除了上述的平行之外,今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也有一些相同字詞,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詞

25:1-40

60:17-61:6

2:8-9

(זָהָב zahav

出25:11 你要把它裏裏外外包上純זָהָב,四圍要鑲上זָהָב邊。

出25:12 要鑄造四個זָהָב環,……。

出25:13 要用金合歡木做兩根槓,包上זָהָב子。

出25:17 要用純זָהָב做一個櫃蓋,……。

出25:18 要造兩個用金子זָהָב錘出的基路伯,……。

出25:24 把它包上純זָהָב,四圍鑲上זָהָב邊。

出25:25 供桌……,邊緣周圍要鑲上זָהָב邊。

出25:26 要為供桌做四個זָהָב環,……。

出25:28 做兩根槓,包上זָהָב子,……。

出25:29 要用純זָהָב做桌上的盤、碟,……。

出25:31「……用純זָהָב錘出的燈臺。……。

出25:36 ……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זָהָב錘出來的。

出25:38 要用純זָהָב做燈剪和燈盤。

出25:39 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他連得純זָהָב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זָהָב代替銅,……。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זָהָב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שֶׁמֶן shemen

出 25:6 點燈的שֶׁמֶן,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賽61:3 為錫安悲哀的人,賜華冠代替灰燼,喜樂的שֶׁמֶן代替悲哀,……。

 

會幕裏四件器具(約櫃、櫃蓋、供桌、燈臺)的功能是甚麼?主耶書亞(耶穌)怎樣成就它們的功能?

今段經文裏出現了一節在《出埃及記》裏很重要的經文:「他們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25:8),說明了建造會幕的目的是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而上帝吩咐摩西,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必需按著祂所指示的樣式去造,這就意味著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是關乎「上帝要住在子民中間」的這個目的。在《約翰福音》1:14,使徒約翰說耶書亞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當中「住」(ἐσκήνωσεν)這個字在原文就有「在帳棚中居住」的意思,這給我們看見一個平行:會幕的目的是要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而耶書亞的到來也成就了當中的這些目的,因此,既然會幕裏的一切器具都關乎這個目的,那麼主耶書亞的生命也必然具備了那些器具的功能。筆者試就今段經文裏提及的四樣器具作論述。

1. 約櫃是一個長方形的櫃子,是一個載體,它的功能就是要放上帝所賜的法版,這法版是上帝用指頭所寫(出31:18),正面背面都寫滿了字(出32:15),表明法版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人能複制,也沒有人能在上面再寫其他字,法版上所寫的十誡(或作「十件事」)就是上帝最著緊的事,是祂與子民立約的條款。這個櫃子一般被稱為「約櫃」(אֲרֹ֣ן בְּרִית;ark of covenant ; 參民10:33),然而它在今段經文出現時是被稱為「法版之櫃」(אֲרֹ֣ן הָעֵדֻ֑ת;ark of the testimony,參出25:22;中文翻譯也簡稱為「法櫃」,見26:33),直譯是「見證之櫃」,指出法版有「見證」的功能。而按著《聖經》吩咐,作見證的人至少要兩至三個(申19:15),這或許與法版有兩塊是有關聯。如上文所述,法版上所寫的是上帝對子民的要求和期望,這法版既見證了上帝與子民有立約的關係,也見證著子民承諾會遵行約裏的內容。

耶書亞「道成了肉身」,成為一個承載著上帝的道的載體。他在世時把上帝的道向人講解(太5-7章),他宣告自己是奉父的名而來,照著父所講的去講(約12:49-50),也照著父所做的去做(約5:19),完全活出一個按照天父心意而活的生命,可以說,他的生命如同是法版那樣向人展示出上帝對人的要求和期望。耶書亞又為了成就天父的救贖計劃而甘願犧牲,死於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血與人立新約,好讓那些信他又聽從他的人能成為天國的子民。

2. 櫃蓋放在約櫃之上,使這兩件器具合而成為一個。櫃蓋兩端各有一個基路伯,中間位置就是上帝臨在的地方,是整個會幕裏最聖潔和神聖的地方。只有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大祭司帶著贖罪公牛的血才可以進至聖所,祭司要取一些公牛的血,用手指彈在櫃蓋的前面七次(利16:14),為子民贖罪。正如之前所述,法版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要見證子民是否有活出上帝所要求的生命。當上帝臨到約櫃之上,上帝理應按照法版上所寫的誡命並就著人是否有持守與上帝的約而作出審判。然而因著櫃蓋上沾有贖罪祭牲的血,上帝願意赦免子民的罪。櫃蓋與約櫃讓我們看見的是審判與憐憫相遇的地方,這裏本是上帝要追討人的罪的地方,但也成為一個向人施恩的地方,上帝的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2:13)。

主耶書亞成為那個贖罪的祭牲(羅3:25,來9:12),他用自己的血塗抹我們的過犯,洗淨了我們的罪,上帝因著耶書亞所成就的贖罪祭,赦免人的罪,向人施恩。耶書亞成就了櫃蓋的功能,我們因他得以逃過將來上帝審判世人時要降下的懲罰。

3. 供桌上放有供餅,意思是「面餅」或「同在餅」,強調的是在上帝的面前或在祂的同在裏。這餅是至聖的,每個安息日,亞倫要把餅不間斷地供在上帝面前,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這餅(利24:9-8)。此外,在桌上也放有壺和杯,是與喝有關的物件,可以說,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他們的生命由上帝的糧食所餵養,並同樣代表著子民也是上帝所餵養的。而供桌讓他們在上帝的面前吃與喝,也象徵著一起共進筵席,並代表著子民是在一份立約的關係中,在建立一份長久與上帝同在的親密與和諧。

耶書亞的生命完美地活出上帝的道,父在他裏面,他也在父裏面(約14:11),耶書亞宣告他就是生命的糧,他呼籲人要吃他這生命的糧,就永遠不饑餓,並要永遠活著(約6:35、51),耶書亞說他對人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他的話要餵飽的不是人肉身的生命,而是屬靈的生命,人如果把他的話如同是糧食那樣吃進去,屬靈的生命就得著餵養,並能得著永恆的生命。耶書亞成就了供桌的功能,他叫人的屬靈生命有糧食可吃,並能與上帝有著一份和好的關係(羅5:1)。此外,《新約聖經》又記載了耶書亞與門徒吃的最後晚餐(太26:17-28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逾越節筵席,耶書亞與門徒一同吃喝,更在這次筵席裏與門徒立新約(路22:20),確立彼此的立約關係。

4. 燈臺最主要的功能是照亮聖所,使裏面供職的祭司能在光明中事奉,照管著會幕裏的工作。

耶書亞說在他裏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凡跟從他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卻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指的是他的話語能引導人走在一條光明的、上帝所喜悅的、能得著永生的道路,而不是黑暗的、上帝所不喜悅的、終致滅亡的道路。耶書亞的生命就像燈臺那樣照在人前,活在他的光中,人就能按著上帝的心意而行事為人,生命也能反照出耶書亞的生命樣式,叫人看見就把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太6:16)。

 

結語:耶書亞成就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心意

上帝是那位創天造地的上帝,整個宇宙穹蒼都是祂所造,然而祂卻要住在人中間,更吩咐人要為祂造聖所,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這件不可思議的事在按照上帝的指示下是能夠成就的,然而有兩個關鍵的條件:第一,人要甘心樂意為上帝的聖所獻上祂指定的禮物,就是人必須愛上帝、渴慕祂、尊敬祂;第二,會幕以及裏面的一切器具,都必需要按著上帝所指示的樣式去建造,就是人必須聽從祂、順服祂、遵行祂的吩咐。

今段經文記載到在至聖所及聖所裏的四件器具的樣式及功能,而耶書亞的生命正一一成就了它們的功能,使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成就。

約 14:23 耶穌回答他說:「凡愛我的人就會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耶書亞的到來成就了會幕所代表的上帝與人同在的心意,但他的身分本來就是上帝自己。我們從約14:23可以看到,他自己也像天父那樣渴望要與人同在,於是來到我們的中間,然而他也同樣提出了上述兩項關鍵的條件:1)人要愛他;2)要遵他的話而行。耶書亞應許說,人若這樣行,不單天父也會愛那人,並且他和天父會一同與那人同在,這是何等寶貴的應許啊!我們從《聖經》裏看到耶書亞自己就是這樣經歷過天父的同在,而他的生命也作了我們的榜樣:他是上帝要建造的居所的房角石(弗2:20),我們靠他就能被建造成為上帝的聖所。求聖靈幫助我們,讓上帝要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今天就應驗在我們當中。阿們!


[1] 藍色紫色來自骨螺,紅色來自胭脂蟲。

[2] 來8:5,啟21:3。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3:20-24:18、瑪3:1-6:一生付代價去持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安息日研經坊」(2022-7-1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3:20-24:18、瑪3:1-6(筆者:Ada Lui

圖:宰羊羔的一刻;Background photo from yayimages.com

今段《妥拉》(出23:20-24:18)經文記載到上帝與子民確立約書的過程。試討論:

1. 在立約儀式(出24:1-11)裏有哪些重要元素?

2. 當中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有甚麼平行?

 

23:20-24:18的大綱

承接上兩段《妥拉》經文是關於上帝在與子民立約之前,藉摩西頒佈祂的誡命和典章,今段《妥拉》經文就進入立約的敘事,內容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

1. 應許與警告(23:20-33)

2. 立約儀式(24:1-11)

3. 上帝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24:12-18)

 

應許與警告(23:20-33

出23:20「看哪,我要差遣使者(מַלְאָךְ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

出23:21 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שָׁמַע他的話。不可抗拒他,否則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我的名在他身上。

出23:22「你若真的聽從(שָׁמַע他的話,照我一切所說的去做,我就以你的仇敵為仇敵,以你的敵人為敵人。

出23:23「我的使者(מַלְאָךְ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

這裏兩次提到上帝會差祂的使者走在子民前面,帶領他們到上帝所預備的地方,然後兩次提到子民必需聽從這位使者的話,因他身上有上帝的名,若子民抗拒他就是得罪上帝,這位使者會帶領子民除滅那地的人。前者是上帝對子民的應許:祂要差使者領他們到迦南地;後者則是這個應許的條件:子民要聽從這位使者的吩咐。這裏說的使者是否就是之後帶領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的約書亞?然而在《約書亞記》5:13-15 記載到當子民進入迦南地之後,在將要攻打第一個地方耶利哥城時,有一個人出現在約書亞面前並對他說,他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說:「我主有甚麼話,請吩咐僕人吧!」接著的第六章就記載到子民怎樣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做,最後耶利哥城牆神蹟地倒塌,子民攻陷了這座堅固的城。這段敘事正好說明了上帝按著祂的應許派使者走在子民前面,而當子民遵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能戰勝那地的人。

出23:24 你不可跪拜事奉他們的神明,也不可隨從他們的習俗,卻要徹底廢除,完全打碎他們的柱像。

出23:25 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必賜福給你的糧食和水,也必從你中間除去疾病。

出23:26 你境內必沒有流產的、不生育的。我要使你享滿你年日的數目。

這裏描述的是上帝對子民的警告,當上帝帶領子民除滅迦南人,使他們住在那地時,子民不可隨從那地方的習俗去跪拜事奉他們的神明,子民不要以為那些神明能賜他們糧食和水,或能除去他們的疾病,上帝指出那位賜他們糧食和水,除去他們疾病的是上帝,只要他們專心事奉祂,上帝應許他們必能在那地享平安和長壽,但條件是他們必不能事奉那地的神明。

出23:27 凡你所到的地方,我要使那裏的眾百姓在你面前驚慌失措,又要使你所有的仇敵轉身逃跑。

出23:28 我要派瘟疫在你的前面,把希未人、迦南人、赫人從你面前趕出去。

出23:29 我不在一年之內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恐怕地會荒廢,野地的走獸增多危害你。

出23:30 我要逐漸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直到你的人數增多,承受那地為業。

出23:31 我要定你的疆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把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

出23:32 不可跟他們和他們的神明立約。

出23:33 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免得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事奉他們的神明,必成為你的圈套。」

在應許和警告過後,上帝又再一次強調祂必定讓子民進到應許之地。祂表明祂不會在一年之內把所有住在迦南地的人趕走,又解釋了為甚麼是一年,這是因為如果把所有迦南人都即時趕走而子民當時的人數又不足以佔用所有地方時,那麼野獸就會住在沒有人的地方,並且會繁殖增多,危害他們的安全。此外,上帝又已定出他們所得之地的疆界。這些論到得著應許地之後的細節,在在都是保證上帝必會按祂所定的時間和計劃成就祂對子民的應許。然後經文又再強調這個應許要實現的條件是,子民不可跟迦南的人或偶像有任何關係,不可跟他們立約。事實上,這個條件是重申十誡裏極為重要的誡命,就是子民除了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這正是上帝與子民立約之前再三強調的,子民必需對上帝忠誠,在一份立約的關係裏,不可有第三者。

 

立約儀式(24:1-11

出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出24:2 只有摩西可以接近耶和華,其他的人卻不可接近;百姓也不可和他一同上來。」

這一段記載了整個立約的儀式,頭兩節先提到立約的人物,也就是第19章所描述的,當上帝降臨西奈山時,上帝按著祂對聖潔的要求而把子民分為三個可接近祂的距離,最近的是摩西,之後是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再之後是百姓。當中只有摩西一人可以接近上帝,可以上到山上領受上帝的吩咐,而亞倫,即後來的大祭司,以及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則只能遠遠地下拜,其餘的百姓更是不可以接近。

出24:3 摩西下山,向百姓陳述耶和華一切的命令和典章。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

出24:4 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他清早起來,在山腳築了一座壇,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出24:5 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

出24:6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

出 24:7 然後,他拿起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摩西作為上帝與子民雙方的代表,帶領著子民與上帝立約。摩西先把上帝的命令(דָּבָר davar典章( מִּשְׁפָּטִ֑ים mishpatim讀給百姓聽,這裏用「命令」和「典章」形容上帝的一切吩咐,前者大概可以理解為是第20章所載的十誡,後者可以理解為是第21至23章所列的律例典章,這些上帝的話都是約的內容,子民在聽清楚了之後,都同聲回應說願意遵行約裏的一切內容。

就一般的約而言,立約方如作出了口頭承諾,就已經具有約束力,但這不是一般的約,而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民所立的約,之後一連串的儀式正反映出這約的神性和莊嚴。接著摩西把上帝的一切命令都寫下來,成為「約書」,然後築了一座壇作為獻祭之用,其建築應該是按著之前上帝的指示,用未被鑿過的石頭而建(20:25),那時還未設立祭司制度,是由年輕人負責獻祭(大概因為獻祭是花力氣的工作,故由年青人去做)。在壇上獻上的是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是把整個祭牲燒盡,代表全然呈獻給上帝,單是為了討祂的喜悅;而平安祭的祭牲的肉,獻祭者是可以吃的,代表他與上帝一份完好與和諧的關係。血代表生命,以祭牲所流的血去立約,象徵雙方是以生命去堅立這個約,血的一半被灑在壇上,這壇代表的是上帝,另一半要灑在百姓身上,但在灑血之前,摩西再把約書的內容念給百姓聽,百姓也再次同聲說他們必會遵行,於是摩西才把血灑在他們身上並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還有十二根石柱去代表十二個支派,這些石柱就如同是立約的見證人(參創31:51-52),這樣,立約儀式才正式完成。

出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出24:10 看見了(רָאָה saw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的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道,明淨如天。

出24:11 他不把手伸在以色列領袖的身上。他們瞻仰(חָזָה gazed上帝,又吃又喝。

在立約之後,那些本來只能遠遠下拜的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七十位長老,現在可以與摩西一同上去,經文描述他們「看見」上帝,又「瞻仰」上帝,反映出他們現在與上帝的距離已不像之前那麼遙遠,他們現在甚至可以在上帝面前吃喝。在古代近東社會,當立約雙方確立了彼此有立約的關係之後,會共同坐席,代表一份和平友好的關係(參創31:54)。

 

上帝吩咐摩西上山領受石版(24:12-18

出24: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裏來,就在那裏,我要將石版,就是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導他們。」

出24:13 摩西和他的助手約書亞站起來;摩西上了上帝的山。

出24:14 摩西對長老們說:「你們在這裏等我們,直到我們再回到你們這裏。看哪,亞倫和戶珥與你們同在。誰有訴訟,可以去找他們。」

出24:15 摩西上山,有雲彩把山遮蓋。

出24:16 耶和華的榮耀駐在西奈山,雲彩遮蓋了山六天,第七天他從雲中呼叫摩西。

出24:17 耶和華的榮耀在山頂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形狀如吞噬的火。

出24:18 摩西進入雲中,登上了山。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

立約儀式完成之後,上帝再命令摩西上山,祂要把律法和誡命寫在石版上賜給摩西,好使他能教導子民,這讓我們知道立約的結束是另一個階段的開始,就是子民要開始學習怎樣去奉上帝為他們獨一的上帝,以及學習履行在約裏的責任。摩西帶了他的助手約書亞一同上山,臨上山前吩咐眾長老們,如有訴訟可以找亞倫和戶珥,於是就進入了上帝的同在足有四十晝夜。在這四十天裏,摩西像是被隱藏了起來,但經文強調上帝的榮耀在山頂上,就在以色列人的眼前,是他們可以看見的,上帝的同在依然在子民中間。從之後的經文我們知道這四十天就是上帝把會幕的樣式指示摩西,祂吩咐子民要為祂建造聖所,為要住在子民的中間(出25:8)。立約奠定了上帝與子民的關係,是一份如同是新郎和新娘在定下婚約之後要住在一起的親密關係。

 

《先知書選段》3:1-6與今段《妥拉》出23:20-24:18的關聯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 מַלְאָכִ֔י malʾakhi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瑪3:2 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匠的火,如漂洗者的鹼。

瑪3:3 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人,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

瑪3:4 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瑪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那些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剝削雇工工錢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者的和不敬畏我的人。」

瑪3:6「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雅各的子孫啊,你們不致滅亡。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統治時期,波斯王居魯士因著被上帝激動而下詔書讓被擄的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然而當聖殿恢復了獻祭禮儀之後的一段日子,子民已失去了當時重建聖殿的熱忱,現在聖殿雖然有獻祭活動,也有祭司在供職,但子民其實已失去了對上帝的尊崇,不但在宗教上存著虛假,社會上也沒有彰顯上帝所要的公平和公義。這卷書記載了上帝藉先知瑪拉基與以色列民進行了六次爭論,指出祭司和百姓的罪,斥責他們蔑視上帝,欺壓貧窮。今段《先知書選段》經文屬於上帝與子民的第四次爭論(2:17-3:6),主題是關於上帝要差遣祂的使者去恢復公義。

經文的開始是上帝說祂要差遣使者在祂的前面預備道路,這很明顯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開始同樣提到上帝要差遣使者在子民前面,保護及引領他們到祂所預備的地方(出23:20)是一個平行的關聯。瑪 3:1先提到上帝那位「我的使者」會在上帝前面預備道路,之後又提到有位「立約的使者」,到底這兩位使者是同一個人,還是兩個人?在《新約聖經》裏,主耶書亞(耶穌)也曾引用《瑪拉基書》 3:1去指出施洗約翰就是那位走在前面預備道路的使者(參太11:10,可1:2,路7:27),而施洗約翰自己說將來有一位比他更大的要來到,他就是給那位解鞋帶也是不配,指的就是主耶書亞;言下之意,那位立約使者就是耶書亞了。不論瑪3:1裏所指的使者是同一人還是兩個人,他或他們的工作就是呼籲那些已違反了與上帝所立的約的子民,要重返到約裏去履行他們對上帝的尊崇以及執行社會公義,子民應該遵守上帝在約裏所吩咐的一切話,就是今段《妥拉》的重要主題,這也成為兩段經文的另一個平行的關聯。

瑪3:2-4接著描述上帝的使者要做的工作,他要像煉金的工匠那樣把利未人煉淨,好叫他們「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祭物之所以蒙悅納,與那祭物必需是按著上帝對供物的聖潔要求而獻上固然有關,但如果負責獻祭的祭司藐視上帝,生命中沒有上帝所要求的聖潔,那麼他們所獻上的也不會蒙悅納,一切的獻祭活動都只會徒勞。瑪3:5是上帝呼籲子民要悔改,否則祂的審判很快會臨到,但最後的一節瑪3:6就表明了上帝的心意並非要人滅亡,而是希望人能聽從祂的警告而悔改回轉。

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有一些相同的字眼也成為它們之間的關聯,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出23:20-24:18

瑪3:1-6

差遣

(‎שָׁלַח shalach

使者

(מַלְאָךְ malʾak

出23:20「看哪,我要差遣(‎שָׁלַח)使者(מַלְאָךְ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

出23:23「我的使者(מַלְאָךְ要走在你前面,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裏,我必將他們除滅。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שָׁלַח我的使者(מַלְאָךְ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的使者(מַלְאָךְ,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 בְּרִיתberit

出24:7 然後,他拿起約(בְּרִית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בְּרִית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瑪3:1 萬軍之耶和華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來到他的殿;立約(בְּרִית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看哪,快要來到。」

 

立約儀式(出24:1-11)裏有哪些重要元素?它們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有甚麼平行?

出 24:1-11詳細記載了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過程,這一部分我們在上文已作重點論述,現就這一段的每一節所描述的立約元素以及它們與主耶書亞(耶穌)的立約平行,用以下列表詳細論述:

經文

立約元素

與主耶書亞的立約平行

出24: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耶和華這裏來,遠遠地下拜。

出24:2 只有摩西可以接近耶和華,其他的人卻不可接近;百姓也不可和他一同上來。」

立約的雙方:上帝,百姓;

立約的中間人:摩西

立約的中間人由上帝揀選,並為百姓所接納,只有這個中間人能代表百姓去接近上帝。耶書亞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人,上帝要藉耶書亞與所有信靠他的人立新約。(路9:35,約14:6)

出24:3a 摩西下山,向百姓陳述耶和華一切的命令和典章。……

中間人的角色:他既代表百姓也代表上帝。他要到上帝那裏領受上帝的命令和典章,然後把上帝的一切命令和典章陳述給百姓聽。

耶書亞說他對以色列民所說的話都不是來自他自己,而是來自那差他的天父,天父叫他說甚麼,他就說甚麼。(約12:49-50)

出24:3b……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

當百姓聽完了上帝的命令和典章之後,同聲承諾會遵行祂的一切吩咐,表示願意進入立約的關係裏。

耶書亞把天國的道向人傳講,人若願意聽從,就表示願意進入上帝的國裏,有天國子民的身分,是屬於上帝的了。

出24:4a 摩西將耶和華一切的命令都寫下來。……

約的內容被寫在石版上(見24:12),成為「約書」。

信徒就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上帝的靈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要用生命去見證自己是已經與主立約的。(林後 3:3)

出24:4 b 他清早起來,在山腳築了一座壇,……

壇:是一個獻祭的地方,藉此讓子民親近上帝,並透過把祭牲的生命獻上,立約雙方都以自己的生命去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

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把自己如同是祭物那樣獻給上帝,讓我們得以親近祂(弗2:13),而我們也應該把身體當作是一個活祭獻給上帝。(羅12:1)

出24:4c 按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立了十二根石柱

立石柱:石有長久立定之意,可作為約的見證人,代表這約是長久有效的。

信徒有主耶書亞的同在,也有聖靈的內住,見證我們是與耶書亞立了約的。(羅8:16)

出24:5 他差派以色列的年輕人去獻燔祭,又宰牛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

立約所獻祭的是燔祭和平安祭,前者是把祭牲整個燒盡,代表全然呈獻給上帝,單單為了討祂的喜悅,後者代表人與上帝一份完好和諧的關係。

耶書亞的捨己犧牲,成為一個完美的祭,蒙上帝所悅納,藉著他所成就的救贖我們得以與上帝和好,而我們各人也應當完完全全地把自己獻上。(西1:22)

出24:6 摩西將血的一半盛在盆中,另一半灑在壇上

血代表生命:這個約是以生命被獻上而確立的,把立約的血分為兩半,一半灑在壇上(壇代表上帝)

我們的生命被耶書亞所流出的血所買贖,他是用自己的血與我們確立新約。

出24:7 然後,他拿起約書來,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我們都必遵行,也必聽從。

把另一半的血灑在百姓身上之前,百姓要再一次聽約書的內容,也再次重申會遵守這約,就像是一個誓言。

這好比在婚禮時,新郎和新娘聽證婚人宣讀盟約之後,就作出誓言,承諾會履行丈夫和妻子的責任。今天我們既有天國子民的身分,也應立志履行天國子民的責任。

出24:8 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說:「看哪!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

百姓身上帶著立約的憑據,他們是被血所潔淨的群體,在身分上正式被確立為上帝的子民,蒙祂所悅納。

信徒被耶書亞的血所潔淨,過犯被赦免,得以被稱為義,而在身分上也被確立為上帝的子民,蒙祂所悅納。(來 9:22)

出24:9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去,

出 24:10 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在他的腳下,彷彿有藍寶石鋪道,明淨如天。

立約儀式後,雙方見面,上帝讓子民中的領袖們看見祂的尊貴,卻看不見祂的形象。

耶書亞是上帝形像的完美彰顯,信徒的肉眼雖然未曾親眼見過他,但相信當主再來時,我們必得見主面。

出24:11 他不把手伸在以色列領袖的身上。他們瞻仰上帝,又吃又喝

立約儀式後的筵席:子民中的領袖們在上帝面前吃喝,享有一份與上帝和平的關係。

那些與上帝有約又忠心於祂的人,將來要赴那羔羊的筵席,享受與主永遠同在的福氣。(啟19:9)

 

結語:一生付代價去持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上帝以大能的手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然後帶領他們到曠野,在西奈山降臨顯現,為的是要與他們立約,也就是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而在立約之前,上帝藉摩西把祂的律例誡命典章告訴他們,讓他們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以及祂對子民有哪些期望和要求。上帝做了這一切一切,現在就期待著子民的意向和回應,他們是否真的願意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裏?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在立約儀式裏,子民兩次承諾會遵行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話,又以祭牲的血沾在身上作為立約的憑據,代表自己願意以付上生命去持守這個約。立約儀式裏的每個元素都反映出這個神與人所立的約是何等的莊嚴和鄭重,表明這約既已確立,立約者就要忠心於這約,矢志履行約裏的內容。

今天信徒與主耶書亞同樣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我們雖然未必能經歷過像當日西奈山那一連串立約儀式的具體儀式,但我們同樣會透過決志的禱告、洗禮的見證、委身事奉主等去回應耶書亞的捨身救贖和他對我們的呼召,並立下志向要一生跟隨他。耶書亞在世時對那些要跟隨他的人作過提醒,要他們計算跟隨他的代價,就像是人在蓋一座樓之前要「坐下來計算費用」(路14:28),而跟隨耶書亞的代價就是要像他那樣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為他擺上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們與上帝所立的是一生的約,是願意用我們整個人生去遵行祂的吩咐的承諾,我們的主耶書亞已向我們展示了祂對上帝的忠誠,他為要完成上帝的計劃而擺上自己的生命,藉著流出寶血與我們立約,但願我們也以忠誠去回應他,一生緊緊跟隨他,每天都盡心盡力去持守與他的約,求主幫助我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客西馬尼

(圖為現今位於耶路撒冷橄欖山腳傳統上認為是客西馬尼的園子;©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朗讀(粵語):

朗讀(普通話):

客西馬尼  (作者:小種子)

客西馬尼(希臘語Γεθσημανι Gethsēmani;希伯來語:גת שמנים Gat Shmanim,גת 解作「酒醡」; שמנים 解作「各種油」)位於橄欖山下的汲淪谷,是耶路撒冷一個種植了很多橄欖樹的果園,它在希伯來文的意思為「榨油器」(「油」指橄欖油),也就是把橄欖榨出油的地方。現今有兩處地方都被視為是它的故址。一是屬於天主教方濟會的萬國堂,在堂內壇前有一塊大石,相傳是耶穌禱告的地方,在堂外左邊有一個花園,園中有三棵千年以上的橄欖樹,按照史學家約瑟夫的說法,在公元70年羅馬人攻下耶路撒冷前已經把樹砍光了,可是橄欖樹的枝子砍下後又變成主幹、在同一棵母樹上再長成樹,有人認為這花園就是客西馬尼園。另一地方是在其北面,那裏有一座希臘東正教聖母墓的大教堂,在其大門右方有一條窄巷,可通往一個洞窟。窟內存有一套榨橄欖油用的榨油器具和一座水井,因此亦有人認為這地方才是真正的客西馬尼園。

《馬太福音》及《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到客西馬尼禱告(太26:36,可14:32);而《約翰福音》就將它稱為「一個園子」(約18:1),是主與門徒屢次聚集的地方(約18:2)。這裏也是耶穌被賣遭拘捕之前,最後一晚和他的門徒禱告的地方,路22:44記載當時「耶穌非常痛苦焦慮,禱告更加懇切,汗如大血點滴在地上。」橄欖須要受沉重的壓力才能壓出油,耶穌就好像橄欖要成為橄欖油,必須先被破碎,承受身心靈的煎熬,最後他選擇的不是照自己的意思,而是成全父的旨意(太26:42,可14:36,路22:42)。

「客西馬尼」對我們最大的提醒,就是耶穌願意把天父的旨意放在自己的心意之上,以致他肯承受艱難中的壓力和痛苦。今天我們願意先求天父的國和天父所要的義嗎?求主幫助我們,讓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禱告也成為我們的禱告。

出22:25[*24]-23:19、賽48:10-49:3: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安息日研經坊」(2022-7-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2:25[*24]-23:19、賽48:10-49:3(筆者:Herbert Chan

圖:活出像十字架的生命; background photo by Christian spiri from yayimage.com

1. 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2:25-23:19)和上一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出21:1-22:24),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是甚麼?

2. 今段《妥拉》經文提及了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包括:不要欺壓別人、咒罵上帝和領袖、散佈謠言、要獻頭生、公平審判、守節期等等。它們之間有沒有一個共通的主題?

 

22:25-23:19簡介

承接上帝在西奈山頒佈十誡(十件事[1])以至上一段《妥拉》經文所記的許多典章,今段經文繼續記述一些關乎以色列民群體中應有的條例和守則,好讓他們懂得如何正確地相處、在群體中處理衝突和紛爭,活出上帝所期望的生命質素,成為與上帝屬性匹配的一群子民。

 

恩待困苦人(22:25-27

出22:25 「我的子民(עַמִּ֗י ꜥamimy people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שַׂלְמָה salmāh 長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今段的條例一開始上帝就強調以色列民是「我的子民」,也就是不單讓以色列民看見自己是「屬上帝」的這個身分,也同時明白到身邊的每一個以色列民同樣都屬於上帝,大家都有同一位主在天上,因此就算要犧牲一定的自身利益,也不能欺壓在子民當中有需要的人。22:26指日落前要歸還鄰舍的外衣,這是因為曠野以至以色列地的日夜溫差都很大,晚上寒冷時必須有外衣才能保暖。其實整段22:25-27都關乎恩待困苦、有缺乏的鄰舍,而22:27更解釋其原因是「因為上帝是有恩惠的」!也就是說,以色列民既然屬於上帝,他們在待人處事時就必須反映上帝憐憫恩待人的性情,見證上帝對人的愛。

 

尊敬上帝(22:28-31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出22:30 你的牛羊也要照樣做:七天當跟著牠母親,第八天你要把牠歸給我

出22:31 「你們要分別為聖歸給我。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的肉,你們不可吃,要把它丟給狗。」

22:28指「不可毀謗上帝」,但其實「上帝」的原文 אֱלֹהִ֖ים Elohim 也常譯作「審判官(judges)[2]」,從文學上來看,這理解與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更是一個平行!而無論如何,以色列民中間的審判官和領袖同樣都是事奉上帝的人(上帝是以色列民的終極審判官和領袖),所以某程度上他們是由上帝授權去擔當審判和領導的角色,當以色列民對他們不敬其實也是反映他們對上帝不敬(參撒上8:7),故此兩個不同的翻譯也可帶出相似的警告。而這吩咐是為要在上帝的子民中建立出司法和行政的權威,讓所有以色列民都尊重上帝的律法和他們當中的領袖。22:30要求頭生的牛羊在出生後七天都跟著母親,第八天就要歸給上帝。七天的時間正好提醒以色列民上帝創造的主權,生命的出現全在乎上帝,所以要將頭生的歸給祂。這跟以色列男孩要在第八天行割禮一樣(表明自己是屬亞伯拉罕的後裔),同樣表明生命是屬於上帝,因而要歸給祂。22:29-31的條例是提醒以色列民有關如何把本身就屬於上帝的人、收成、頭生的動物(甚至自己)都應按時分別為聖去歸給上帝,不可耽延。可以說,這些條例的實行(按時謹慎地遵行祂的話),可讓以色列民表明一種發自內心真正尊重上帝是他們的主、著緊上帝想法的心態

 

公平、公義和去除仇恨的吩咐(23:1-5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出23:3 也不可在訴訟中偏袒貧寒人。

出23:4 「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迷了路,務必牽回來交給他。

出23:5 若看見恨你的人的驢被壓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他一同卸下驢的重馱

23:1-3說明上帝期望祂的子民能彰顯公平和公義,不要製造邪惡和不義,甚至要主動地去除仇恨!當中經文指出了一些容易造成不義的情況(例如:在訴訟中容易偏袒了貧寒人)作為提醒,教導我們要持平去作判斷。另外,23:4-5教導人應當如何處理與仇敵的關係,就是當仇敵有困難或需要時也不可不顧,更要主動出手相助。可見上帝不喜悅邪惡和仇恨的加增,祂期望子民能實踐「愛鄰如己」,甚至要「愛仇敵」,明白上帝看顧所有人,包括他們所愛和不愛的人。可以說,在上帝的眼中,我們其實要放下內心對別人的仇恨和敵意,甚至放棄所有可以報復的機會!上帝期望我們不要「有仇必報」,不要在上帝的國裏做出祂所厭惡的事。可以說,「愛仇敵」其實並非新約才出現的耶穌教導,而是早在《希伯來聖經》已有的教導,讓子民除去放下自我、不想尊敬上帝為主的想法,就是自私自利的惡念。

 

善待貧窮人,主張公平公正(23:6-11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אֲבְיוֹן ʾăvyôn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דְּבַר־שֶׁ֖קֶר devar-sheqer;或譯作「謊言、虛假的事/話」)。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出23:10 「六年你要耕種田地,收集地的出產。

出23:11 只是第七年你要讓地歇息,不耕不種,使你百姓中的貧窮人(אֲבְיוֹןʾăvyôn有吃的;他們吃剩的,野獸可以吃。你的葡萄園和橄欖園也要照樣辦理。

接著23:6-11主要吩咐以色列民要善待貧窮人,不能因為對方貧窮無力而剝奪了他為自己平反的機會,或是基於對自己有利而去陷害別人、製造虛假的事情或流言蜚語。他們要因著自身曾作過寄居者(在埃及地作奴僕)而懂得恩待和體恤在他們當中的寄居者。23:10-11表面上是關乎安息年的吩咐,但實際上指出了守安息年的原因(停止耕種田地),是為要讓貧窮人甚至動物也可從地裏的出產免費獲得食物充飢,就是要田地的擁有者犧牲自己本來可以得到更豐富的收成,去讓別人感受到上帝透過地的出產去供應和看顧他們。可以說,這些條例教導上帝的子民有義務放下個人的利益去憐憫和看顧貧窮人、寄居者以至那些缺乏食物供應的人和野獸,以此表明上帝是自己的主、全地的主和生命的主。

 

向上帝守安息日和守節(23:12-17

出23:12 「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也讓你使女的兒子和寄居的可以恢復精力。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出23: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חֹ֣דֶשׁ הָֽאָבִ֔יב the month of spring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出23:16 你要守收割節,收田間所種、勞碌所得初熟之物。你年底收藏田間勞碌所得時,要守收藏節。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

23:12-17關乎節期的吩咐,但跟之前有關安息年的情況一樣,重點並非要子民死守條例,而是旨在讓所有人和牲口可以歇息,不用勞苦擔重擔地過活。換句話說,以色列民不可叫自己成了其他人的主宰去奴役他們,因為他們真正的主宰是上帝。而以色列民也不可提別神的名,像是它們有甚麼能力可保守上帝的子民,這同樣是見證上帝是以色列民獨一的主。23:14-17指以色列民要一年三次向上帝守節,就是當他們在農耕豐收的日子:除酵節(就是春天的亞筆月、逾越節期間)是收取大麥的時候、收割節(後來稱為七七節或五旬節)是小麥豐收的時間、年底的收藏節(後來稱為住棚節)是其他水果、橄欖和蜜(椰棗)等豐收之時。這一方面讓以色列民懂得感謝上帝在一年裏的各種供應,也讓他們學習放下自己的收成去朝見上帝,讓每星期,以至全年都以上帝為中心去過活。

出23:18 「(1)不可將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上,(2)也不可將我節期(חַגִּ֖י My feast中祭牲的脂肪留到早晨。

出23:19 「(3)要把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帶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

今段的最後兩節經文仍然關乎上帝的節期,可看為是有關守節的附加條例(另參34:25-26),關乎獻祭或獻上禮物時要注意的四項事情(見引文的括號):1)不可將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獻給上帝,因為血寓意著生命,但酵則象徵步向腐爛敗壞的情況,我們不應在獻上生命之時容許加入朽壞的元素;2)祭牲的脂肪不可留到早晨,因為脂肪是祭牲最肥美的部分,應當毫無耽延、不予以保留、欣然地獻給上帝;3)地裏最好的初熟之物,是應當獻給上帝而不應留給自己,藉此表示對上帝的尊敬和看重;4)不可用母山羊的奶來煮牠的小山羊,有解經書指拜偶像的外邦人會把肉和奶一起煮,然後倒在樹根上讓樹木生長得更快和祈求豐收[3],故此上帝吩咐祂的子民不得效法這種拜偶像的行為。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

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的以色列啊,當聽從我:我是耶和華,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

賽48:13 我親手立了地的根基,以右手鋪張諸天;我一召喚,天地就都立定。 

賽48:14 你們都當聚集而聽,偶像之中誰曾說明這些事?耶和華愛他,他必向巴比倫成就耶和華的旨意,耶和華的膀臂也要加在迦勒底人身上。

賽48:15 我,惟有我曾說過,我選召他,領他來,他的道路必亨通。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賽48:17 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教導你,使你得益處,指引你當走的路。

賽48:18 甚願你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會如河水,你的公義如海浪,

賽48:19 你的後裔必多如海沙,你腹中所生的必多如沙粒。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剪除,也不滅絕。」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賽48:21 他引導他們經過沙漠,他們卻未嘗乾渴;他為他們使水從磐石流出,磐石裂開,水就湧出。

賽48:22 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我的名。

賽49:2 他使我的口如快刀,把我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我成為磨利的箭,把我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49:3 對我說:「你是我的僕人以色列;  我必因你得榮耀。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二部分(42-55章)[4],主要關乎上帝在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對他們的安慰、記載受苦僕人之歌和應許上帝必會帶領子民回歸。48:10-14解釋以色列民亡國被擄所受的苦是出於這位要熬煉他們的上帝!祂是以色列人的主、是全能的創造主、是獨一的真神,所以子民雖然受苦,也應當聽從祂(48:12)。48:15-20繼續解釋既然祂能讓以色列民被擄,祂就有能力帶領他們離開巴比倫、回歸以色列地並且復興,因為上帝是救贖主,是教導人的主,也是賜予應許和祝福的那位。最後48:21-49:3表明上帝會供應祂的子民,為他們施行公義和公平,會審判惡人來為他們平反,並應許會再次使用他們,透過他們去得榮耀!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目的是要鼓勵子民從沮喪和失意的流亡狀態中恢復對上帝的聽從和敬拜,願意跟隨上帝的帶領,回歸重建耶路撒冷。在主題上,這段經文強調「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而今段《妥拉》經文中表明子民應該如何愛鄰如己、圍繞上帝而活,同樣也是建基於「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這個主題上。至於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的平行關聯可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22:25-23:19

《先知書選段》賽48:10-49:3

錢、銀子

出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כֶּ֣סֶף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賽48:10 看哪,我熬煉你,卻不像熬煉銀子(כָ֑סֶף;你在苦難的火爐中,我試煉你。

別神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אֱלֹהִ֤ים אֲחֵרִים֙的名,你不可提,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8:11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做這事,我豈能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לְאַחֵ֥ר;原文雖沒有「神」字,但卻暗示了這個意思

離開、出來

出23:15 你要守除酵節,照我所吩咐你的,在亞筆月內所定的日期吃無酵餅七天,因為你是在這月離開了(יָצָ֣אתָ埃及。誰也不可空手來朝見我。

賽48:20 你們要從巴比倫出來(הוֹצִיא֖וּהָ,從迦勒底人中逃脫,以歡呼的聲音宣告,將這事傳揚到地極,說:耶和華救贖了他的僕人雅各!

耶和華是主

出23:17 所有的男丁都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הָאָדֹ֥ן ׀ יְהוָֽה

賽48:16 你們要接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萬事之始,我就在那裏。」現在,主耶和華(אֲדֹנָ֧י יְהוִ֛ה差遣了我,帶著他的靈而來。

提及、稱呼、記念

出23:13 「凡我對你們說的話,你們都要謹守。別神的名,你不可提(תַזְכִּ֔ירוּ,也不可用口說給人聽。」

賽49:1 眾海島啊,當聽從我!遠方的眾民哪,要留心聽!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我;自出母腹,他就稱呼(הִזְכִּ֥יר我的名。

 

今段(出22:25-23:19)和上一段(出21:1-22:24)《妥拉》經文的條例最大的不同之處

上帝在頒佈十誡(上帝與子民立約所關注的十件事[5])之後,從上一段到今段《妥拉》(出21-23章)賜下各種條例、典章和教導,這些都關乎如何把上帝所看重的十誡(十件事)落實執行到以色列民群體的生活中。可以說,這是兩段《妥拉》經文的共通之處,至於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下文繼續論述。

出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出21:12 「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

出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

出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

出22:1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

出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我們先看上一段的《妥拉》經文(21:1-22:24),當中主要記載上帝頒佈的一些典章和案例,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的罪行和情況去作出公平公義的判斷和判決,好叫上帝的子民能展現上帝期望的公平和公義,並藉此施行憐憫和恩典。當中的典章和案例是十誡的延伸,例如21章提到以色列民在對待奴僕時不能欺壓他們,就是在不同情況下都要善待他們,否則就要賠償,這是因為第一誡上帝所表明的身分和作為,祂也曾把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曾善待過他們;又例如以色列民中許多有關打死了人、打傷了人、偷了牛羊的案例,都跟第六誡「不可殺人」(或譯「不可謀殺」)和第八誡「不可偷盜」有關。這些典章和案例都關乎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責任、社會上的秩序和公平公義,如有人未履行則要作出賠償或被罰,可見這些條例的目的是要警告子民不可以違反,是帶警惕性、懲罰性的條例、是他們要嚴守的!相反,今段《妥拉》經文(出22:25-23:19)則完全沒有提及任何刑罰或賠償:

出22:25「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

出22:26 你果真拿了鄰舍的外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還給他;

出22:27 因為他只有這一件用來作被子,是他蔽體的衣服。他還可以拿甚麼睡覺呢?當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22:28 「不可毀謗上帝;也不可詛咒你百姓的領袖。

出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

出23:1 「不可散佈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作惡意的見證。

出23:2 不可附和群眾作惡;不可在訴訟中附和群眾歪曲公正,作歪曲的見證;

……

出23:6 「不可在貧窮人的訴訟中屈枉正直。

出23:7 當遠離誣告的事。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

出23:8 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明眼人變瞎,又能曲解義人的證詞。

出23:9 「不可欺壓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

從以上所引今段《妥拉》的經文可見,條例中雖然出現了有許多的「不可⋯…」,但都沒有提及若沒有履行這些條例時會招致的懲罰或賠償(情況就如早前十誡的內容一樣)。換句話說,今段《妥拉》的經文不包含任何刑罰,可看為是上帝在傳達祂對子民的吩咐、期望和提醒,就是上帝並非要以色列民只懂得嚴守誡命!其中最突出的例子是23:7,就連「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也沒有附帶任何刑罰或賠償的後果,但經文中卻提到子民要遵行這些條例的原因,例如:「因為我是有恩惠的」(22:27)、「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23:9)等等。可以說,今段的《妥拉》經文是要從另一個層面去教導和引導子民,去培養和塑造以色列民的生命質素。從這些沒有帶刑罰或賠償的吩咐和條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四方面的明白:

1. 子民不應只為了免責、免罰才聽從上帝的話,更應該出於愛(就是愛上帝和愛別人)!

2. 子民要明白上帝的心腸、性情和行事原則,祂並非一心只想懲罰人,祂不是個只想抓人把柄的主控官或是學校裏嚴厲的訓導主任。祂懲罰原是為了彰顯公平和公義,但祂更愛施行憐憫和恩典,就如20:5-6所指,祂更想向人施慈愛直到千代,祂希望我們學會自願去聽從和順服祂!

3. 子民應當效法上帝的性情,就是懂得如何對人施行公義和憐憫,甚至包括憐憫和恩待自己的仇敵!而這樣做的結果,就表明了上帝是所有人的主,而他們自己是無權去惡待或報應別人。

4. 這些條例在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規範他們每星期以至一年間的生活是應該如何安排和渡過(例如守安息日、安息年、一年三次守節等等),讓他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人生!

 

今段《妥拉》經文中各種不同類型的條例之間的共通主題

今段《妥拉》經文所涵蓋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不可做的」(sin of commission的情況;例如不可散佈謠言)和「應該做的」(sin of omission的情況;例如一年三次守節)的條例。當中有些內容也像重複了之前提及過的典章,例如「不可殺害無辜和義人」(23:7)其實跟「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21:12)一樣,都關乎第六誡的「不可殺人(不可謀殺)」,只是今段《妥拉》的經文嘗試從另一個角度去教導以色列民,讓他們明白到聽從上帝的吩咐、順服祂的原因和動機並不應因為怕受罰或擔心會為自己帶來損失,而是要建基於愛上帝和愛鄰舍。其實怕受罰或擔心自己損失等,都是自我為中心(Ego-centric)的表現!但上帝要子民遵行祂的話,不應建基於恐懼,而是要建基於愛,也就是以上帝為中心(Theo-centric),樂於去活現出上帝的心腸、彰顯祂的性情!以色列民與列國不同,他們要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明白上帝不單是自己的主,也是所有人的主,因此上帝的子民必須善待其他人、愛鄰舍甚至是仇敵,看見他們有需要時仍然要伸出援手,就是用犧牲的愛去表明與世人的做法明顯不同。另外,今段中一些條例提及「頭生的要歸給上帝」(22:29-30)、「子民自己也要分別為聖歸給上帝」(22:31)也正正就是要表明上帝是以色列民的主和一切生命的主。至於23:14-17有關男子要一年三次守節的經文,則更明顯地教導以色列民放下自己從農耕而來的利益,學習先去感謝上帝的供應,帶著初熟的供物朝見上帝。可以說,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範疇雖然十分廣泛,但都有著一個共同點,就是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並且子民之所以聽從和順服上帝,以及愛鄰如己,全因為他們愛上帝以致甘願作出捨己和犧牲!

 

結語: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

今段的《妥拉》經文承接上一段的典章和條例,繼續帶出十誡(十件事)在以色列民群體中的應用層面,被上帝塑造成為祂喜悅的子民,見證與祂有一份立約的關係。而今段經文的特別之處是各樣表面看似雜亂的條例,原來有其共通之處,就是與願意犧牲自己的利益有關,而且這些條例也像「十誡(十件事)」那樣沒有帶著任何刑罰或賠償。從上文的論述,這是為要教導上帝的子民在聽從祂的話語、愛鄰舍、守節等的動機上,都是因為愛上帝和敬畏祂,而不是為了逃避刑罰、怕受苦或對自己不利。上帝希望祂的子民不被恐懼和怕受罰去支配著自己的行事為人,因為這是「自我中心」的表現!祂希望祂的子民聽從和順服祂的原因是出於愛,一份願意犧牲捨己的愛,當中並沒有摻雜任何自私自利的元素,也不是出於對刑罰的憂慮和恐懼(參約一4:18),而唯有這樣,上帝的子民才能真正地愛祂、愛鄰舍,甚至有能力愛敵人,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為主」的生命,在地上成為上帝的有力見證。

從出20章的十誡(十件事)開始,上帝已表明自己要與以色列民立約,建立猶如婚姻的親密關係。既然是婚姻關係,丈夫對妻子的愛就甚至會願意為妻子捨己、犧牲自己性命(參弗5:25),所以主耶書亞(耶穌)為了得著我們而甘願犧牲自己性命。至於我們(教會)作為妻子的,就要去順服丈夫(主基督),這不應是出於懼怕,而是全因著愛。上帝既然透過主耶書亞(耶穌)和我們建立一份立約的親密關係,就並非要我們帶著怕受罰的擔憂去勉強地聽從和順服祂,而是期望我們甘心樂意地放下自己,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效法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去愛上帝和愛別人。當世人都是自私自利、只顧及自身利益時,我們應如何讓世人看見又真又活的上帝?從今次查經所見,當我們活出以上帝為中心、不以自己利益為先、願意為主和為別人犧牲捨己的生命時,世人就能從我們這種不一樣的言行、價值觀和待人處事,看得見上帝的獨一和真實!求聖靈幫助我們!阿們。


[1] 「十誡」在原文可理解為「十件事」,就是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所關注、看重和期望的十件事情。詳見之前的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2] אֱלֹהִ֖ים Elohim 除了可翻譯為「上帝」,也可翻譯為「神明」(例如出32:1)或「審判官」(例如出22:8-9)。

[3] Rabbi Nosson Scherman, Rabbi Meir Zlotowitz, “Misphatim” in The Weekly Midrash, 1:407.

[4] 《以賽亞書》基本上可分為三部分: 1)1-41章、2)42-55章、3)56-66章,詳見本機構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

[5] 見註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1:1-22:24;賽56:1-9、57:19、1:26:被上帝的話語所塑造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2-6-2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1:1-22:24;賽56:1-957:191:26(筆者:Ada Lui

圖為在憐憫中彰顯公平和公義

今段《妥拉》經文(出 21:1-22:24)記載了上帝的一些典章,內容是就不同罪行或不同處境的爭訟作判決。試討論這些典章怎樣建立出屬上帝群體的生命質素?

 

21:1-22:24 經文大綱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到上帝向以色列民頒布「十誡」,也就是祂所關心的「十件事」,透露出上帝期望子民能按著祂所著緊的事去與祂進入約的關係。接著的21:1-23:19是上帝定下的一連串「典章」(מִּשְׁפָּטִ֔ים mishpatim ; judgment、判斷、判決),有學者稱這段經文的內容為「約書」(引自出 24:7),當中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判例法」(或稱「決疑法」)(21:2-22:24);第二部分是命令法(22:25-23:19)。而今段《妥拉》經文是屬於第一部分的「判例法」(21:2-22:24),當中有一個倒影結構[1]

A. 以仁慈對待僕人(21:2-11)

B. 可判死刑的罪(21:12-17)

C. 不至於死罪的傷害他人身體(21:18-27)

D. 動物使人死亡或受傷(21:28-32)

E. 因意外而損失財物(21:33-36)

E’. 因偷竊而損失財物(22:1-9)

D’. 人使他人的動物死亡、受傷或失掉(22:10-15)

C’. 不至於死罪的侵犯他人身體:引誘處女(22:16-17)

B’. 可判死刑的罪(22:18-20)

A’. 以仁慈對待寄居的人、孤兒寡婦(22:21-24)

讀這段經文時有兩點要留意,第一,這些條例有很多是關於日後子民在迦南地生活時(已有田地房屋,也有農耕工商等活動)會發生的情況,反映出這些條例可能是他們在迦南地定居後,在不同時期編輯而成的,至於期間是否有參考過附近地區的一些法典[2],學者有很多討論,由於沒有一致的說法,所以在本文不作詳述。第二,這些條例有很多是用「若」(原文有時是 כִּ֤י ki,有時是אִם  im [3])去描述當出現某些處境、條件或情況時,「就著這樣的情況……,就要這樣判決……」,也就是在作判決時要考慮各條件和因素,特別是事件的後果以及涉事者的動機,到底是蓄意還是疏忽,然後定出涉事者要承擔的責任,到底是刑罰還是賠償,總的而言,要看見在這些條例背後的判決原則,而不是案例的表面情況,要知道古代社會的生活雖然與我們現今的生活完全不同,但其實當中的原則在今時今日仍然適用。現就大綱裏各個段落的重點原則略述如下。

 

以仁慈對待僕人(21:2-11

上帝立下的典章,一開始就是關於奴僕的條例,「奴僕」( עֶ֫בֶדʾeved)這個字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7次,可見其重要性;而提到「奴僕」,以色列民肯定不會陌生,因為他們過去曾長時間以這個身份在埃及地寄居,並且在一個嚴苛的主人(法老)之下受盡欺壓,全因著上帝大能的拯救他們才得以脫離這奴役的軛。這段關於奴僕的條例可分為兩部分,21:2-6是關於男僕,而21:7-11是關於女僕。

出 21: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離去。

出 21:3 他若單身來就可以單身去;他若是有妻子的,他的妻子可以同他離去。

出 21:4 若他主人給他娶了妻,妻子為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離去。

出 21:5 倘若奴僕聲明:『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離去。』

出 21: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前,再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要永遠服事主人。

在古代社會,僕人是主人的財產,一般來說,主人不會輕易放棄自己的「財產」(正如法老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一樣),但上帝卻為僕人的服事時間定下期限,當僕人服事主人六年之後,在第七年主人要讓奴僕恢復自由,反映出這份主僕關係純然掛鈎於一份工作,期限一到就各不相干。然而這份主僕關係是可以出現一個轉變的。如果僕人為主人工作期間,主人為他安排娶妻,他也生下了兒女,到了第七年,僕人本可以自由地離去(但不能帶走妻子兒女,因為那是屬於主人的財產);但如果他因為愛主人和妻子兒女,而願意放棄這個能得到自由的機會,選擇留在主人家,就要永遠服侍他的主人。這個意願要經過一個儀式,就是主人要把他帶到家的門框那裏,用錐子穿透他的耳朵,代表這個僕人永遠聽從主人,可以想像的是,他耳朵的血被印在這個家的門框上,像是個記號代表他從此是家的一份子。

出 21: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那樣離去。

出 21:8 主人若選定她歸自己,後來看不順眼,就要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對她失信,就沒有權柄把她賣給外邦人。

出 21:9 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

出 21:10 若另娶一個,她的飲食、衣服和房事不可減少。

出 21:11 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白白離去,不必付贖金。」

女僕不像男僕那樣有一個工作的年期,這裏強調主人要為女僕安排婚姻:主人可以自己娶她為妻(或作妾),也可讓兒子娶她為妻,婚後不能把她轉賣給別人,也要照顧好她的婚姻權利(飲食、衣服和房事),否則要讓她白白離開,意味著主人會失去了這個「財產」。從這段關於主人要怎樣對待奴僕的條例,我們看見上帝期望主人要以仁慈對待他的僕人,最理想的情況是主人能永遠得著他的僕人,使他們成為家裏的一份子,這份主僕關係能由原來只是短暫的基於工作的,被提升至一份永遠的、以愛為基礎的關係。

 

可判死刑的罪(21:12-17

出 21:12「打人致死的,必被處死。

出 21:13 他若不是出於預謀,而是上帝交在他手中,我就設立一個地方,讓他可以逃到那裏。

出 21:14 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被處死。

出 21:16 「誘拐人口的,無論是把人賣了,或是扣留在他手中,必被處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

這裏列出了五項要被處死的罪,包括:有預謀地打人致死、蓄意用詭計殺人、打父母、誘拐人口、咒罵父母。前兩項強調行兇者是出於預謀和蓄意,如果不是,他就可免於死罪,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中「以命抵命」(參21:23)這原則,也可以視它為「不可殺人」(第六誡)所引伸的謀殺例子和懲罰;第三項是打父母,即使父母沒有被打致死,懲罰也與謀殺罪相同,可見上帝要求人必須要「孝敬父母」(第五誡),要是有人出手打或出口咒罵那賜他生命的父母,上帝就要把那人的生命奪去;前四項都是以行動所犯的惡,後一項則是以言語所犯的惡,原來上帝視人在行為上的惡與言語上的惡是同等的,因為當人的內心有惡念,就會宣之於口,繼而付諸行動,正如主耶書亞(耶穌)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發出善來,惡人從他所存的惡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6:45)

 

不至於死罪的傷害他人身體(21:18-27

出 21:18 「人若彼此爭吵,一個用石頭或拳頭打另一個,被打的人沒有死去,卻要躺臥在床,

出 21:19 若他還能起來扶杖行走,那打他的可免處刑,卻要賠償他不能工作的損失,並要把他完全醫好。

出 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當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報應。

出 21:21 若能撐過一兩天,主人就不必受懲罰,因為那是他的財產。

出 21:22 「人若彼此打鬥,傷害有孕的婦人,以致胎兒掉了出來,隨後卻無別的傷害,那傷害她的人,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提出的,照審判官所裁定的賠償。

這段列出一些傷害人身要怎樣判決的案例。如果人直接出手或以武器(石頭、棍子)打傷人,那傷人的要支付傷者的所有損失,傷勢越嚴重,要承擔的賠償就越大,如果是主人把僕人打傷致死,那他不只損失了自己的財產,還要受罰。如果人在打鬥時,間接使第三者受傷甚至再間接地引致有人死亡(例如:孕婦受傷,胎兒掉落),那傷人的就要支付第三者所提出的賠償。這裏強調的是打傷人最終可演變成殺人罪的嚴重後果,而即使對方沒有死去,其賠償也可能很巨大,其用意很明顯就是要警告人不要輕易與人爭吵打鬥!

出 21:23 若有別的傷害,就要以命抵命,

出 21: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 21:25 以灼傷還灼傷,以損傷還損傷,以鞭打還鞭打。

出 21:26 「人若打奴僕或婢女的眼睛,毀了一隻,就要因他的眼讓他自由離去。

出 21:27 若打掉了奴僕或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讓他自由離去。」

雖說傷人的賠償額可能很大,但那必須是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這裏「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就是要把賠償額限制在一個與受傷程度對等的範圍內,免得受害人出於報復心而過度苛索(最佳的例子莫過於雅各的兒子因妹妹被示劍強姦就使計殺了全示劍城的人;參創34章)。值得留意的是,如果是主人打掉僕人(不論是男僕或女僕)的一隻眼或一顆牙,他要作的賠償是要讓僕人自由離去,這看似是「不對等」,但其實是要以此阻止主人視僕人為財產就肆意傷害他們,可見上帝視僕人為活生生的人,而不僅僅是主人的財物,因此他們也應該得到人身保障。

 

動物使人死亡或受傷(21:28-32

出 21:28 「牛若牴死男人或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免處刑。

出 21:29 倘若那牛向來是牴人的,牛的主人雖然受過警告,仍不把牠拴好,以致把男人或女人牴死,牛要用石頭打死,主人也要被處死。

出 21:30 若罰他付贖命的賠款,他就要照所罰的數目贖他的命。

出 21:31 牛若牴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這條例處理。

出 21:32 牛若牴了奴僕或婢女,就要把三十舍客勒銀子給奴僕的主人,牛要用石頭打死。

這段列出當一頭牛牴死人時其主人應負的責任,判決時要衡量主人是否做過一些防止牛牴人的措施(例如:把牠拴好),如果有,他要付出贖命的賠款,如果沒有,他就要以命抵命,而那頭牛也要用石頭打死。上帝向人追討流人血的罪,即使那流人血的是頭動物,上帝同樣要替死者追討這流血的債(參創 9:5-6)。人是按著上帝的形像所造,不論男女、孩童或僕人,上帝都看他們的生命為寶貴,我們也應該像上帝那樣看重人的生命,一方面不能奪去別人的生命,另一方面也有責任去保障別人的生命安全。

 

因意外而損失財物(21:33-36

出 21:33「人若敞開井口,或挖井不蓋住它,有牛或驢掉進井裏,

出 21:34 井的主人要拿錢賠償牲畜的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出 21:35 「人的牛若牴死鄰舍的牛,他們就要賣了那活牛,平分價錢;也要平分死牛。

出 21:36 若這牛向來是以好牴人出名的,主人竟不把牛拴好,他必要以牛賠牛,死牛卻歸自己。」

這裏指出如有牛驢牲畜掉進井裏而死,又或是被別人畜養的牛牴死,那井或那牴死人的牛的主人都要作出賠償,而賠償的程度要以井或牛的主人是否做過一些防預的措施(例如:把井蓋住、把牛拴好)為衡量,承接上一段指出人要為保障別人的生命安全而負責任,這段則把這份責任延伸至保障別人的財產安全,一個群體裏要是人人都有這份推己及人的心,就能成為一個不自私自利的群體。

 

因偷竊而損失財物(22:1-9

出 22:1「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或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出 22:2 賊挖洞,若被發現而被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

出 22:3 若太陽已經出來,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賊總要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來還他所偷的東西。

出 22:4 若發現他所偷的,無論是牛、驢,或羊,在他手中還活著,他就要加倍賠償。

這段是關於偷竊行為要作的賠償,當中提及因偷竊而引起打人致死的情況,判決時要衡量打人者是否出於自衛(「賊挖洞」是在晚上,家主在黑暗中把那賊打死屬於自衛)還是蓄意殺人(在白天賊人的容貌能被認出,家主可向他追討賠償而沒必要把他打死)。這裏讓我們看見犯了「不可偷盜」(第八誡)的例子,其懲罰或後果都可能很重的,那賊要作出幾倍的賠償,甚至要賠上自己的自由(被賣)或性命(被打死)。

出 22:5「人若在田間或葡萄園裏牧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田裏去吃,他就要拿自己田間和葡萄園裏上好的賠償。

出 22:6「若火冒出,延燒到荊棘,以致將堆積的禾捆,直立的莊稼,或田地,都燒盡了,那點火的必要賠償。

出 22:7「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東西從這人的家中被偷去,若找到了賊,賊要加倍賠償;

出 22:8 若找不到賊,這家的主人就要到審判官那裏,聲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物件。

出 22:9「關於任何侵害的案件,無論是為牛、驢、羊、衣服,或任何失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雙方就要將案件帶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償給他的鄰舍。

這段提到的財物損失是間接性或由人為疏忽所致,案例包括:人在牧放牲畜時,牲畜到了別人的田裏去吃農作物;人點火,火勢蔓延,燒盡了別人的禾捆莊稼;受託管的銀錢或物件被賊偷去;這類情況同樣是要按損失的程度去定出賠償,至於一些沒有證據的財物損失,那些案件就是交由審判官判決。當中強調的是人要為自己的過失負責,也要讓蒙受損失者得到賠償,如財物損失是被人順手牽羊所致,就要交由審判官斷案,同樣是要給雙方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不叫當中有人受虧損。

 

人使他人的動物死亡、受傷或失掉(22:10-15

出 22:10「人將驢、牛、羊,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若牲畜死亡,受了傷,或被搶走,無人看見,

出 22:11 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受託人要表明自己沒有伸手拿鄰舍的東西,原主要接受誓言,受託人不必賠償。

出 22:12 牲畜若從受託人那裏被偷去,他就要賠償原主;

出 22:13 若被野獸撕碎,受託人要帶回來作證據,被撕碎的就不必賠償。

出 22:14 「人若向鄰舍借牲畜,所借的或傷或死,原主沒有在場,借的人總要賠償。

出 22:15 若原主在場,借的人不必賠償;若是租用的,只要付租金。」

這裏提及的案例都是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財物損失,「雙方要在耶和華前起誓」意味著人要誠實地說出財物損失的因由,在作出賠償的判決時,要視乎損失程度(牲畜是死是傷),也要衡量蒙受損失者自己要付的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受託者如能證明那損失是出於自然災害(例如:牲畜被野獸撕碎),那麼物主就不應該要受託者賠償,可以說,這是一個保障僱工的條例,免得僱工因為要替僱主工作反蒙受損失。這讓筆者想起雅各為拉班牧羊時,拉班不分青紅皂白,都要求雅各賠償他的損失,使雅各在二十年間嚐盡不平等的對待:「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償的。無論是白日被偷的,或是黑夜被偷的,你都從我手中索取。」(創 31:39)這些關於賠償的判決,所牽涉的情況和要考慮的因素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要作出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其實也需要涉事者有著一份誠信和同理心。

 

不至於死罪的侵犯他人身體:引誘處女(22:16-17

出 22:16 「人若引誘沒有訂婚的處女,與她同寢,他就必須交出聘禮,娶她為妻。

出 22:17 若女子的父親堅決不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著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這裏提到的「損失」是指還未訂婚的處女失了貞操,這會使父親很難為女兒安排婚姻(在古時的社會觀念中,擁有女兒等同擁有財產,因為可憑著出嫁而為家庭帶來收益),所以那引誘女子的人必須交出聘禮作為賠償,也要娶這女子為妻;這條例的特別之處是,父親有權不把女子給那人為妻,但那人仍要為奪了處女的貞操而付出聘禮作為代價。這是要讓人知道不要以為只要肯付聘禮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賠償額之大有時並非自己可以預計的,為要勸告人不可隨意犯錯,否則招損的反而是自己。

 

可判死刑的罪(22:18-20

出 22:18「行邪術的女人,不可讓她存活。

出 22:19「凡與獸交合的,必被處死。

出 22:20「向別神獻祭,不單單獻給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如上文所述,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倒影結構,之前21:12-17(B)跟這裏22:18-20(B’)是一個對照。如果21:12-17(B)是要指出人被判死罪是因為那人消滅或貶低別人身上那上帝的形像,行為包括:謀殺、拐賣人口、咒罵父母;那麼22:18-20(B’)就是指出人被判死罪是因為那人消滅或貶低自己身上那上帝的形像,行為包括:行邪術、與獸交合、向別神獻祭。人之所以與別的動物不同,是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所以人比別的受造物尊貴,也在牠們之上,所以人不可自貶身上那上帝的形像去與獸交合(肉體的連結);上帝把祂的氣吹進人裏面,為的是要人在靈裏與祂契合,所以人不能行邪術或向別神獻祭(靈裏的連結)。

 

以仁慈對待寄居的人、孤兒寡婦(22:21-24

出 22:21「不可虧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出 22:22 不可苛待寡婦和孤兒;

出 22:23 若你確實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會聽他的呼求,

出 22: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

這裏的對象「你們」是指所有以色列人,上帝警告他們不可苛待或欺壓寄居者和寡婦孤兒,否則上帝要親自執行懲罰,殺死他們,當中提到上帝必會垂聽受欺壓者的哀聲,這與祂之前聽見以色列民因受法老欺壓而發出的哀聲所用的字眼相同(出 3:7),很明顯是要提醒他們自己也曾作過寄居者,受過法老的苛待和欺壓,理應明白受欺壓者的苦情,也應該學效上帝那樣以憐憫之心向這些人伸出援手,而不是學效法老那樣以勢欺壓他們。今段《妥拉》經文以22:21-24(A’)作為結尾,在結構上與開首的21:2-11(A)是一個對照,主題都是要子民以仁慈對待人,在在都反映出上帝期望子民因經歷過上帝的恩典也懂得以恩典待人,把從上帝所受的恩施與那些同樣需要被恩待的人身上。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關聯

賽 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 56:2 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賽 56: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賽 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 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 56: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賽 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 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賽 56:9 野地的走獸,你們都來吞吃吧!林中的野獸,你們也來吞吃!

賽 57:19 我要醫治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 1:26 我必回復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回復你的謀士,如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主要在《以賽亞書》的第三個部分(56-66章),背景是南國亡於巴比倫,子民被擄流散,上帝藉先知向子民應許拯救必臨,祂要讓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賽56:1是上帝宣告「我的救恩」和「我的公義」要臨到,這「救恩」應該是指上帝要興起波斯王,使他下詔書讓以色列民回歸耶路撒冷。接著經文就提到那時上帝要悅納外邦人(56:3、6),甚至是太監也能在上帝的殿中有份(56:3、5)。上帝又宣告說祂的殿要成為「萬民禱告的殿」(56:7),這裏大概的意思是當以色列民亡國被擄後流散於各地居住,期間有不少外邦人因此而認識耶和華並敬拜服事祂,現在上帝預言祂要使子民回歸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那些信奉耶和華的外邦人或許會擔心他們將無份於上帝的家,然而上帝在這裏作出應許:「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56:6-7)這裏說明了上帝所悅納的群體既有猶太人,也包括有外邦人,重要的是他們都尊崇上帝(愛祂的名),謹守祂的安息日(遵行祂的誡命),事奉祂(作祂的僕人),活出上帝對與祂立約的人的期望。這個重點信息也與今段《妥拉》經文要傳遞的一致,就是上帝要以祂的典章律例讓子民知道應該怎樣作出正確的判斷和判決,以致子民能展現上帝所要求的公義和憐憫,從而塑造出他們的生命質素,讓整個群體能夠蒙上帝悅納,藉此維繫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此外,在賽 57:19 提到的「平安,平安」,是要在一個真正有仁慈和公平的群體裏,人才能享有的東西,而在賽 1:26 提到的「審判官」,其角色就是要為各類訴訟作出公平和合理的判斷,好叫人能活在一個有公義的環境裏;這兩樣也都成為與今段《妥拉》重要聯繫。

而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也出現了一些相同的字眼作為兩段經文的聯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21:1-22:23

56:1-9

典章(מִּשְׁפָּטִ֔ים mishpatim

條例,公平

(מִשְׁפָּ֖ט mishpat

出21:1「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מִּשְׁפָּטִ֔ים是這樣:

出21:31 牛若牴了男孩或女孩,也要照這條例(מִשְׁפָּ֖ט處理。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מִשְׁפָּ֖ט,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拴好,謹守,

保管,看管

(שָׁמַר shamar

出21:29 ……牛的主人雖然受過警告,仍不把牠拴好(שָׁמַר……。

出21:36 ……,主人竟不把牛拴好(שָׁמַר,……。」

出22:7「人若將銀錢或物件託鄰舍保管(שָׁמַר,……;

出22:10「人將驢、牛、羊,或別的牲畜託鄰舍看管(שָׁמַר,…..

賽56:2 謹守(שָׁמַר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שָׁמַר己手不作惡,……

賽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שָׁמַר我的安息日,……,

賽56:6「……,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שָׁמַר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奴僕
( עֶ֫בֶדʾeved


(אָהֵב ʾahav

出21: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עֶ֫בֶד,……

出21:5 倘若奴僕(עֶ֫בֶד聲明:『我愛(אָהֵב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

出21: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的奴僕(עֶ֫בֶד……

出21: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עֶ֫בֶד或婢女,……。

出21:26 「人若打奴僕(עֶ֫בֶד或婢女的眼睛,……。

出21:27 若打掉了奴僕(עֶ֫בֶד或婢女的一顆牙,……。

出21:32 牛若牴了奴僕(עֶ֫בֶד或婢女,……。

賽56:6「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אָהֵב他名,作他僕人(עֶ֫בֶד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今段《妥拉》經文(出 21:1-22:24)所記載的典章怎樣建立出屬上帝群體的生命質素?

今段經文所列的典章有很多是一些案例,要教導子民懂得就不同罪行或不同處境的爭訟作出合乎上帝心意的判決。筆者在上文按著大綱的十個段落論述了在各條例背後的一些重要原則,而當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實踐這些原則時,就能夠展現出上帝所要求的公平、公義和憐憫,並讓整個民族能建立出一些生命質素或性情,得蒙上帝所悅納的。現嘗試把上文的論述歸納為以下四項。

1. 有上帝那份仁慈憐憫的

這個群體曾親身經歷過上帝的恩典,那時他們還在埃及作奴僕和寄居者,上帝垂聽他們的哀求,憐憫他們的苦情,以大能的手拯救他們,上帝期望這個群體能效法祂這份對人的憐憫,特別是那些在上位有權柄的人,要恩待對那些在他們之下的人,而善待及照顧孤苦無依的人,不叫他們陷於絕望中,則是整個群體的責任,屬於上帝的群體有責任把上帝那份恩慈憐憫的性情以行動表現出來。

2. 有上帝那份公平公正

上帝是一位公義、有罪必罰的上帝,人要是犯了該被處死的罪,即使逃到上帝的壇也不會因此獲庇蔭,但上帝是會按著罪行的嚴重程度以及涉事者的意圖而作出相應的懲罰,這些準則都反映在今段經文一連串的典章裏,當子民和審判官都按著上帝的指引去作出判決時,就能建立出一個守法和公平公義的群體。如果要讓群體中有愛,就必然要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衝突出現時,人就會各不相讓。

3. 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

今段經文有很多案例是屬於日常生活中會出現的一些事故,要就那些事故所引起的損失作出賠償的判決,有一些事故可能是蓄意,也可能純屬意外,但有一些事故其實是可以避免的。要是人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也視那人的財產為上帝所賜給他的,就不致生出奪取或傷害別人生命和財產的惡念,又願意盡力保護別人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這樣一種基於對上帝的敬畏而實踐出尊重別人的行動,必能建立出一個良善和正直的群體。

4. 建立一個承擔責任和互不虧欠的群體

在判決涉事者需要負的懲罰或賠償時,必須審視他的動機是蓄意還是無心,但即使是出於無心,也不等於那人可以免除所有責任,他仍要為自己的過失而向受損方作出應有的賠償,在遇上一些沒有真憑實據的案件時,涉事者則要在審判官面前作聲明,或到耶和華面前起誓,誠實地交代事情的原委,目的都是要為受損方取回他應得的賠償,免致受虧損;事實上,一個合理的判決不單為受損方取得公平,也讓涉事者因付上了自己應負的責任而對上帝和對人不再感到虧欠。在群體生活裏,免不了會出現爭執糾紛,要為這些訴訟作出判決,涉事者需要有一份勇於承擔責任,不叫別人受虧損的心,那麼這個群體才能有公平以及和諧。

 

結語:被上帝的話語塑造的群體

今段經文所列出的一連串典章,看似繁複瑣碎,當中列舉的案例與現今的社會情況已大相逕庭,難免讓人覺得這些條例已過時,未必能付諸實行,但當我們明白到上帝其實是要藉這些典章去教導子民在作判決時要衡量甚麼因素,從而領略到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則,就能明白到上帝要建立一個怎樣的群體。原來上帝要塑造祂的子民成為一個與祂性情匹配的群體,要懂得愛鄰如己,要本著上帝那份行公義、好憐憫的性情去尊重別人,以別人的好處和需要為己任。這樣一個以上帝為中心,與人友愛的群體,必須建基於子民切實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施行公平公義的判斷,在信仰及生活的各個層面都去展現出一個屬上帝群體應有的質素。

昔日上帝要藉著祂的典章去建立一群能反映出祂屬性的子民,今天我們的生命也同樣可以因著活出上帝的話語而被建立成一群反映上帝屬性的群體,真實活出在上帝的約裏的真義。昔日上帝以大能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向他們顯示自己的心意,今天耶書亞(耶穌)的寶血同樣拯救了我們,也透過他的教導和生命的榜樣向我們顯明了上帝的心意。願意我們這群被歸在主名下的群體,都能謹守遵行主耶書亞的一切吩咐,生命被建立為滿有基督的樣式,在地上彰顯上帝的美善和恩慈,叫人藉我們的生命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參David A. Dorsey, The Literary Structure of the Old Testament. USA, Baker Publishing Group,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99. 【多爾西著,周俞雲譯《約中之鑰:舊約文學結構》,(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p126】。

[2] 在古代西亞地區(兩河流域、地中海東岸、小亞細亞、伊朗高原)也有一些文明的習慣法,例如:公元前 2060年的《烏爾納姆(Ur-Nammu)法典》,公元前 2000年的《伊希盧納(Eshnunna)法典》,公元前 19世紀的《黑辟以示塔(Lipit Ishtar)法典》,公元前 1700年的《漢謨拉比(Hammurabi)法典》,公元前 12世紀的《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一世(Tiglath-Pileser I)法典》。

[3]「若」在原文用 כִּ֤י ki (例如:21:1;主要意思是「當/when」、「因為/because」)或 אִם im(例如:21:4;主要意思是「如果/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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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及猶太文化提問教導錄影 – 法老是誰?

今年單月份首個週六的「特別信息分享」查經聚會錄影(教導部分)將會陸續上載至「會員專區」的「錄影重溫」,今次首先上載的是「法老是誰?」(老師:Ada Lui)的查經錄影,歡迎大家登入重溫(可按此免費申請成為會員):https://bmy.org.hk/會員專區/「《出埃及記》及猶太文化提問」特別信息錄影/

型.到爆燈

作者:牛半生

 

最能破壞關係的事,想必莫過於「出賣」這行為。跟「出賣」相反的行為是甚麼呢?筆者才疏學淺,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來。最近卻有一點領會:

《馬太福音》26章1至16節,記載了大祭司和長老想要殺害耶穌,又怕群眾,所以不敢在節日時下手。加略人猶大,在這時候成為了他們的救星,用三十塊銀錢出賣耶穌,讓他們可以在沒有大班群眾的情況下捉拿他。

大祭司和猶大都是奸角,然而誰更加討厭,也不用多說吧!

耶穌每天都要面對猶大這個將來要出賣他的人,那種假裝尊敬和愛戴的嘴臉,實在不明白耶穌怎樣能熬得過去。然而在這段耶穌被出賣的高潮中(1-16節),夾在中間的7至12節,卻無端端記載了一個女人所做的事情。以為馬太要在高潮中來一個反高潮,卻是絕美夾在絕醜中。

馬利亞是筆者最喜歡的聖經人物(幾乎沒有之一)。大概因為自己是九型人格中4號仔的關係吧,「眾人皆醉我獨醒」是我們覺得最型的事情。

這個顛覆當時文化的女人,前科是不好好幫忙煮飯(見路10:40),一個女人混在男人堆中,不成體統地聆聽耶穌說話。現在又無端端用超昂貴的香膏來膏耶穌。

如果捨棄一瓶價值一年工資的真哪噠香膏都視作等閒的話,那麼被所有朋友和至親覺得浪費、愚蠢,那又如何呢?

不做別人都覺得錯誤的事,不太困難;

做別人都覺得對的事,需要一些動力;

做別人都覺得錯誤的事,若沒有十足的把握,恐怕也不會做吧!

馬利亞背負了所有人對她的誤解,甚至覺得不需要解釋,因為她知道自己所做的事值得,因為耶穌值得!

《聖經》中沒有多少人能獲得耶穌的讚賞,馬利亞卻不單被耶穌形容為「選擇了上好的福分」(路10:42),還在這裏有耶穌為她辯護。做基督徒做到這樣的境界,真是夫復何求!

《聖經》沒有說明馬利亞的動機是不是為耶穌安葬作的,可能她只是覺得心中的耶穌遠遠超過這瓶珍貴香膏的價值。但也有可能是為耶穌安葬作的,一個自己最愛的人將要赴死,她因理解和尊重他的計劃,不去阻止反而盡力送上最後的祝福,那種情操直將彼得和眾門徒遠遠比下去!

怪不得耶穌說,無論在甚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馬利亞所作的這件事。

如果「出賣」是為了利益而看輕或甚至放棄與某人的關係,那麼,馬利亞這種因為看重耶穌而完全擺上自己,完全摸到耶穌的心意,便剛好是「出賣」的相反了。

別人笑她太瘋癲,主笑他人看不穿……

型.到爆燈。

(P.S.:BMY的三位老師,噢!還有Judy,在我心目中,也是這類 「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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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9:6-20:26、賽61:6-62:4(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十誡的希伯來文縮寫

今次的《妥拉》經文(出19:6-20:26)是有關上帝頒佈十誡給祂的子民,試討論:

1. 根據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試描述上帝希望子民和祂建立一份怎樣的關係?上帝期望子民怎樣對待祂?

2.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有甚麼特別之處?

 

19:6-20:26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出埃及後第三個月到達了西奈的曠野(19:1),他們會在此停留至《民數記》10章才再起行,期間上帝向他們頒布誡命、律例、典章,與他們立約,又教導他們有關建會幕、獻祭、聖潔生活、守節及安營等條例。而今段經文主要記載上帝給以色列民頒布十誡的經過,當中經文大綱有以下的倒影結構:

A. 子民要自潔和分別為聖,不可越過或觸摸山的邊界(19:6-13)

B.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以色列民敬畏,上帝藉摩西警告他們要小心免被擊殺(19:14-25)

X. 上帝讓全以色列民聽到十誡的內容(20:1-17)

B’.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子民敬畏,以色列民因為害怕而要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20:18-21)

A’. 子民要築壇獻祭給上帝,但有小心注意之處(20:22-26)

 

子民要自潔和分別為聖,不可越過或觸摸山的邊界(19:6-13

出19:4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קֹלִ֔י qolimy voice 我的聲音),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出19:7 摩西去召了百姓中的長老來,將耶和華吩咐他的話當面告訴他們。

出19:8 百姓都同聲回答:「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一定遵行。」摩西就將百姓的話回覆耶和華。

在上一段《妥拉》經文的結束(19:4-5),上帝說如果子民願意聽祂的(原文作「聲音」)、遵守祂的約,就在萬民中作屬祂的子民,今段《妥拉》一開始就接續說他們要歸上帝成為祭司的國度,也就是在列國與上帝之間作橋樑,讓世人認識上帝。因此,上帝接下來就是要讓以色列民聽見祂的聲音並與祂立約,確立他們為自己的子民的這個身分。當中經文不厭其煩地描述摩西穿梭在上帝與子民之間作代言人,這好像一個訂婚的情境,就是上帝讓摩西作媒為祂迎娶以色列民[1]。當雙方都同意時,彼此就可以開始進入「結婚」一樣的立約儀式。

出19:9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在密雲中臨到你那裏,叫百姓在我與你說話的時候可以聽見,就可以永遠相信你了。」於是,摩西將百姓的話稟告耶和華。

出19:1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往百姓那裏去,使他們今天明天分別為聖,又叫他們洗衣服。

出19:11 第三天要預備好,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奈山。

出19:12 你要在山的周圍給百姓劃定界限,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被處死。

出19:13 不可用手碰他,要用石頭打死,或射死;無論是人是牲畜,都不可活。』到角聲拉長的時候,他們才可到山腳來。」

上帝說明儀式的進行是祂將會在密雲中臨到子民,向他們說話,好讓他們能相信上帝的話不是出自摩西自己,不是他虛構出來,而是要明白他是上帝的代言人,是上帝所立和授權的。而子民方面,他們要用三天的時間潔淨自己,分別為聖,預備進入這個莊嚴的立約儀式。留意傳統上猶太人的婚禮儀式是在一個帳幕下進行的(這傳統可從《詩篇》19篇看見[2]),因此當經文刻意指出上帝要「在密雲中(בְּעַ֣ב הֶֽעָנָן֒ thick cloud)」降臨,那麼雲彩就必然同時遮蓋了自己和地上的子民,像是雙方一同在一個「帳幕」下進行婚禮儀式一樣;另外,上帝要摩西在山的周圍劃定界線,免得他們因為輕率走近上帝而死亡,可見上帝非常看重這個儀式,祂要子民十分謹慎、存著敬畏的心,去預備自己進入這份親密的立約關係裏。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以色列民敬畏,他們要小心免被擊殺(19:14-25

出19:14 摩西下山到百姓那裏去,使他們分別為聖,他們就洗衣服。

出19:15 他對百姓說:「第三天要預備好;不可親近女人。」

出19:16到了第三天早晨,山上有雷轟(קֹלֹ֨ת qolotvoices/sound 眾聲音複數、閃電和密雲,並且角(שֹׁפָ֖ר shophar)聲(קֹ֥ל qol單數非常響亮,營中的百姓盡都戰抖。

出19:17 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見上帝,都站在山下。

出19:18 西奈山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臨山上。山的煙霧上騰,彷彿燒窯,整座山劇烈震動。

出19:19 角(הַשּׁוֹפָ֔ר hashophar)聲(ק֣וֹל qol單數越來越響,摩西說話,上帝以聲音(קֽוֹל qol單數回答他。

出19:20 耶和華降臨在西奈山頂上,耶和華召摩西上山頂,摩西就上去了。

出19: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下去警告百姓,免得他們闖過來看耶和華,就會有許多人死亡。

出19:22 那些親近耶和華的祭司也要把自己分別為聖,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יִפְרֹ֥ץ;拆毀、毀壞)他們。」

出19:23 摩西對耶和華說:「百姓不能上西奈山,因為你已經警告我們說:『要在山的周圍劃定界限,使山成聖。』」

出19:24 耶和華對他說:「下去吧,你要和亞倫一起上來;只是祭司和百姓不可闖上來到耶和華這裏,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יִפְרָץ他們。」

出19:25 於是,摩西下到百姓那裏告訴他們。

這段經文繼續描述上帝要求子民要以聖潔和敬畏的心預備三天後迎見祂。當時上帝臨在的場面十分震撼,有雷轟、角聲,整座山有火、煙及震動,可以想像當時在場的每一個以色列民都是從聽覺、視覺、嗅覺、觸覺等各感官上深深體會到上帝的臨在。其中原文「聲音(קֹ֥ל qol)」這個詞在這裏多次出現,並可分為兩種:雷轟(原文其實是「聲音」的複數)和「角聲」(「聲」在原文是單數)。筆者估計前者「眾聲音」是代表上帝的聲音,而後者的「角聲」用了單數所以是不同的聲音,估計可能是天使發出的吹角聲[3]。不過我們要留意,這些感官上震撼的經歷並非上帝自己的本體!可以說這次上帝選擇用這方式來彰顯自己,不像之前祂探訪亞伯拉罕時(見創18),可以像人一樣出現,情景也十分平靜,沒有風雲變色;另外,以利亞曾因被追殺而來到何烈山(西奈山的另一個名字),經文指當時雖然在耶和華面前有烈風大作,山崩石裂,但耶和華卻不在風中,也不在風後的地震裏(見王上19:11-12)。而上帝安排如此震撼的場面去讓在西奈山聚集的以色列民經歷,相信一方面是要子民懂得謙卑敬畏祂,另一方面是要讓他們有一個刻骨銘心的屬靈經歷,甚至可回憶起早前上帝怎樣在埃及降十災去拯救他們。19:22-24重複提及「免得耶和華忽然出來擊殺」表面上讓人感到十分可怕,但其實這警告同時表達出一份上帝對子民的愛和著緊,祂不希望子民因為未能與自己的聖潔匹配而死亡。事實上,這些嚴厲的吩咐反映上帝十分看重與子民立約一事,祂同時期望子民要知道這是他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必須十分認真謹慎,而不應存有半點懷疑、輕率或不敬的態度。

 

上帝讓全以色列民聽到十誡的內容(20:1-17

出20: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出20:2 1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20:3 2「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民16:25-55、書7:24-26)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出20:7 3「不可妄(לַשָּׁ֑וְא 錯誤、白費、徒勞)稱(נָשָׂא 提起、拿起、背負)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8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出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出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20:12 5「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20:13 6「不可殺人(תִּֿרְצָ֖ח 謀殺)

出20:14 7「不可姦淫。

出20:15 8「不可偷盜。

出20:16 9「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出20:17 10「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上帝在西奈山降臨與子民立約,而內容就是以我們熟悉的「十誡」來開始。其實「十誡」這個詞首次出現並不是在這裏的出20章,而是後來的出34章,用來描述20章這裏所提及的內容。基督徒普遍認為「十誡」是上帝要人遵守的誡命,但其實十誡(עֲשֶׂ֖רֶת הַדְּבָרִֽים 中「誡」的原文 דָּבַר dāvar是「字」或「事情」的意思,也就是指「十個字」或「十件事」!所以更好的理解應該是指上帝因為要和以色列民立約而想帶出「十樣祂看為很重要的事情」,想和子民分享、傾訴。這看法可以從「十誡」並沒有像其他法律條文般會附加任何的懲罰或賠償細節而得到支持。故此,筆者認為我們應把「十誡」理解為上帝對與祂立約的人的期望和關注的事,就是作為屬祂的子民所應持的立場、價值觀和行事為人的原則。

另外,要留意猶太人看十誡,是以20:2「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作為第一誡開始的(這跟基督新教、天主教或東正教都不同[4]),並且會把十誡分為兩組:首五誡至「孝敬父母」為止(見上述引文中括號裏的編號)屬於一組,而後五誡從「不可殺人(原文 תִּֿרְצָ֖ח 其實是『謀殺』[5]」到「不可貪戀」則屬於第二組,這是因為第一組(1-5誡)均提及耶和華的名字,而第二組(6-10誡)則沒有。這兩組分別表達出「愛上帝」和「愛鄰如己」的主題[6],而兩組各五誡均有其平行的共通之處[7],見下表:

第一至五誡

第六至十誡

共通之處

一.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這是對上帝身分的宣認)

六.不可殺人(謀殺)

謀殺是消滅了上帝在地上的形象和樣式,同樣帶有否定耶和華的意思!

二.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或事奉那些像

七.不可姦淫

姦淫與拜偶像同樣屬於不忠的情況,否定了忠誠的婚約和立約關係!

三.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就是藐視或輕率地用上帝的名字)

八.不可偷盜

上帝的名字代表了祂的性情和屬性(例如「耶和華」這名字反映其永恆不變、自有永有的屬性),所以妄稱上帝的名等於偷換了上帝的本質、心意和性情!而偷盜也反映人不滿足於上帝對自己的供應和看顧,屬於藐視上帝的情況。

四.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學習放下自己,要為上帝而停下自己的工作,為主而活)

九.不可做假見證

在古代一星期七天的時間表未必是以色列獨有的(古埃及人是一星期十天),然而安息日是以色列民獨有的,他們持守安息日就是把自己與萬民分別出來,向列國見證上帝,所以他們不守安息日的話就等同失見證!

五.當孝敬父母

十.不可貪戀

父母並非自己可以選擇的,所以不孝敬父母或貪戀別人所擁有的其實同樣反映出一種不滿上帝對自己的安排和命定!

 

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讓子民敬畏和害怕,並要摩西作為他們的代表(20:18-21

出20:18 眾百姓見雷轟(הַקּוֹלֹ֜ת haqolot;the voices 那聲音【複數】)、閃電、角(הַשֹּׁפָ֔ר the horn)聲(ק֣וֹל qol;voice/sound【單數】)、山上冒煙,百姓看見就都戰抖,遠遠站著。

出20:19 他們對摩西說:「請你向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讓上帝向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亡。」

出20:20 摩西對百姓說:「不要害怕;因為上帝降臨是要考驗你們,要你們敬畏他(יִרְאָת֛וֹ  yirʾāhto),不致犯罪。」

出20:21 於是百姓遠遠站著,但摩西卻挨近上帝所在的幽暗中。

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面對雷轟、角聲、山上冒煙就戰抖,以致不敢靠近,並對應著全段的倒影結構中頒佈十誡前西奈山出現風雲變色的現象。他們雖然希望聽從上帝的話,但由於害怕會因走近而死亡,於是請摩西代表他們回覆上帝。由此可見,摩西作為上帝和子民之間的中間人,並非單單是他個人的意願或耶和華的揀選,同時也有著子民的認同和委託。摩西為他們解釋這些現象和震撼的場面,是上帝要考驗他們,要他們懂得敬畏祂,謹慎去預備自己進入這份立約的關係,讓他們懂得為了與上帝親近,而選擇不放縱自己、不犯罪得罪上帝。

 

子民要築壇獻祭給上帝,但要小心留意(20:22-26

出20: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親自看見我從天上向你們說話了。

出20:23 你們不可為我製造偶像,不可為自己造任何金銀的神像。

出20:24 你要為我築一座土壇,在上面獻牛羊為燔祭和平安祭。凡在我叫你記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給你。

出20:25 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過的石頭,因為你在石頭上動了工具,就使壇污穢了。

出20:26 你不可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今次最後一段的經文表明當時以色列民是親身經歷上帝對自己說話的整個過程,他們親耳聽上帝所頒佈的「十誡」,感受上帝對這份彼此立約關係的看重和祂最重視的「十件事」。接著,上帝繼續告訴子民祂所關注的敬拜模式(留意這裏跟十誡一樣沒有提及任何刑罰),當中有三個重點:1)他們不可為上帝製造偶像,就是指他們不可表面上說自己敬拜上帝,但實際上卻做出只想滿足自我的拜偶像行為;2)要為上帝築壇,就是設立一些記念上帝的地點。上帝會吩咐子民要記念祂名的地方,並賜下祝福,可以說,這是十分正面和有鼓勵性的條例,子民理應期望上帝吩咐在多個地點記念祂,因為這代表他們能更多得著從上帝而來的祝福;3)築壇的原料可以是土或沒有被鑿過的石頭。明顯地上帝的審美觀並不像人那樣,祂認為最重要的是人不要加入自己的喜好和想法去敬拜祂(因為這變成了滿足人自己而不是上帝!),祂更希望的是子民謹守遵行祂的吩咐,順服尊重祂的意旨。而最後不用臺階步上壇,免得露出「下體」(原文 עֶרְוָתְךָ֖ 是指露出自己的赤身),也就是不要在敬拜獻祭的事奉中出現一些羞辱上帝、可恥、對上帝不敬的情況。筆者要再次強調,這些有關敬拜獻祭的條例和吩咐同樣沒有附帶任何刑罰,可以說,這一切都是上帝繼續在表達祂的想法和對子民的期望,就是陳明祂在這份立約關係中所關心和著緊的事情。

 

《先知書選段》賽61:6-62:4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接近《以賽亞書》的結尾部分,賽61章的開始是為人熟悉的彌賽亞應許,就是禧年來臨以致一切會重新開始,上帝要安慰人、重新修造錫安,讓她從悲哀扭轉為喜樂、得蒙悅納的日子(參賽61:1-5)。這情況在賽61:6-9繼續描述,祂會為子民平反,賜下永遠的喜樂和與他們立永約,讓列國和後人都知道上帝的眷顧和賜福。賽61:10更用婚禮的圖像去比喻上帝與子民的關係,這節之前所描述上帝對子民的應許和眷顧就如新郎對新娘的疼愛,而61:10-11就是彌賽亞對新娘表達的愛,表明主耶和華會怎樣悉心經營這段關係。最後的62:1-4再次表明上帝怎樣喜悅錫安(這裏象徵著耶路撒冷、聖殿,以致敬拜和親近上帝的一群子民),祂不會再撇棄這地。當中62:4再次用上婚姻的字詞例如「有歸屬的」,其原文 בְּעוּלָ֑ה Be‘ulah 就是婚姻的意思,而「必歸屬於他」的原文 תִּבָּעֵֽל 也有她將要結婚的意思。可以說,整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是上帝應許以色列民回歸的時候彌賽亞將帶來禧年,好讓祂與子民的關係像要結婚一樣親密和甜美。我們知道主耶書亞(耶穌)就是這位彌賽亞,他也是那位迎娶上帝子民的新郎。而這種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所要建立的親密關係,其實是始於今段《妥拉》所記載的西奈山立約。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關聯

《妥拉》出19:6-20:26

《先知書選段》賽61:6-62:4

作上帝的祭司、國民/列國

出19:6 你們要歸我作祭司(כֹּהֲנִ֖ים的國度,為神聖的國民(ג֣וֹי pl.。』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נֵ֤י」,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גּוֹיִם֙ pl.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上帝的喜惡

出20:5-6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אָהֵב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אָהֵב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אֹהֵ֣ב公平,恨惡(שֹׂנֵ֥א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上帝賜福

出20:24 你要為我築一座土壇,在上面獻牛羊為燔祭和平安祭。凡在我叫你記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裏賜福(בֵּרַ֧ךְ給你。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בֵּרַ֥ךְ的後裔。

上帝發聲、火與閃電

出20: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לַּפִּידִ֗ם、角聲、山上冒煙,百姓看見就都戰抖,遠遠站著。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כְּלַפִּ֥יד把燃燒。

 

根據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試描述上帝希望子民和祂建立一份怎樣的關係?上帝期望子民怎樣對待祂?

首先,上帝在西奈山降臨與子民立約,所建立的關係就像結婚一樣是立約的關係,而上帝對子民最基本的要求是,他們要懂得對上帝心存敬畏和尊重,並活出聖潔的生命。從上帝吩咐子民要自潔三天和不可隨便越過山的界線,反映祂要子民十分謹慎和認真地看待這份關係的建立,其嚴重程度是關乎子民的生死,而這也是古代人對立約所看重的程度。

然後,我們從「十誡」所表達的「十件事」看見上帝認為這段立約關係中最重要的事,這包括:確立祂是子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第一誡)、祂是子民生命中獨一的主(第二誡)、子民要對祂常存敬畏和尊重(第三誡)、子民要透過守安息日去按照祂的時間和心意而活(第四誡)、孝敬父母背後所代表著要尊重祂在子民生命中的安排和命定(第五誡)。這些事情都與「愛上帝」有關(有關孝敬父母屬於「愛上帝」的情況,另見註腳6);此外,上帝也著緊那些和祂有立約關係的子民彼此之間是否懂得「愛鄰如己」,這就是第六至十誡的內容總綱。而由於十誡並不帶著任何刑罰,在本質上屬於上帝的期望、指引和教導。我們由此看見,上帝不認為子民只需嚴守某些規定或條例就可以繼續過著自我滿足的人生或任性放蕩的生活,上帝所要的並不是要子民不犯法、不違反規矩而已,而是要他們明白、看重和著緊上帝所看重的事!

今段最後有關築壇的經文,說明了上帝希望人去記念祂、按祂的旨意獻祭去親近祂,而不是按自己的喜好和想法去敬拜和事奉。這些吩咐跟「十件事」同樣都不帶任何刑罰,表明上帝並不是要作一位嚴厲的「訓導主任」,或是全心要捉拿人的把柄,然後急於施行懲罰、樂見人受苦的神明,祂也不是一位強逼人去獻祭、要人死守宗教條例的上帝,更不是只要人不犯法就可讓人過著自我滿足和放蕩生活的上帝。總的而言,祂跟子民分享自己最著緊和看重的事,就如結婚前丈夫對妻子表達他認為婚後他所著緊和看重的事一樣,上帝所關心的其實是子民是否著緊祂和祂所關注的事,是否真正想作祂的子民、是否認真想與祂建立一份委身的立約關係!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有甚麼特別之處?

出20:17「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十誡」的最後一條「不可貪戀」與之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明顯有別,首先這句話在經文中出現了兩次以突顯其重要性。另外如果真的把「不貪戀」看為一條誡命來看的話,那麼為何要有第六至八誡?因為只要人「不貪戀」就不會為了利益而殺人,也不會為了滿足私慾而犯姦淫和偷盜,「十誡」就可簡化為「七誡」了。但正如上文的論述,「十誡」並非真的等於十條上帝要子民死守的誡命。我們從猶太人的角度明白他們看第一誡是關乎子民認定上帝在子民生命中的地位,是「十誡」其餘內容的根基,也就是上帝與子民關係的根本。而如果「第一誡」是「十誡」的一個開場白,那麼第十誡的「不可貪戀」就是「十誡」的一個總結,把上帝對人的要求從外在的行為推至內心!事實上,對現今的社會來說,貪心本身並不犯法,唯有當人把貪心付諸行動才算違法,因此「不可貪戀」這種只關乎內心的意念和動機是難以在現實中被定罪的,但正如上文重複強調,「十誡」其實是上帝就著祂與子民的立約關係去表達祂最關心和著緊的「十件事」,因此這最後的誡命就總結出上帝十分著緊我們的內心,而並非純粹只想我們有外在的行為而已。

太5:21 「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不可殺人』;『凡殺人的,必須受審判。』

太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廢物的,必須受議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白痴的,必須遭受地獄的火。

……

太5:27 「你們聽過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

太6:1 「你們要謹慎,不可故意在人面前表現虔誠,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事實上,主耶書亞(耶穌)在地上也是這樣教導門徒的,他在解釋律法時把重點從外在的行為移向內心,表明天父的心意並不是要人滿足宗教上的條例和人的傳統,然後讓內心維持著各種不愛上帝、不愛鄰舍、滿足一己利益和私慾、藐視上帝等邪惡的情況。他多次在與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對話中,表明不是人要去滿足宗教的禮儀和條例,例如「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不是為安息日而活(參考可2章以及其平行經文),又例如洗手不洗手並非問題的關鍵,更重要的是從口所出發自內心的意念(參太15章)、假冒為善(參太6、23章)的問題等等。因此可以說,「不可貪戀……」作為「十誡」的結束,它總結了上帝對子民的期望和心意,就是不要單單滿足宗教上的外在要求,而是必須時刻著緊與上帝所建立的關係和祂的感受!

 

結語: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今段經文是其中一段大部分基督徒都熟悉的關於「十誡」的經文,然而從普遍的信徒生命所見,不少信徒大概並不認真看重十誡的意義和教導,也不認識「十誡」其實是上帝向子民提出、表達、甚至是傾訴祂最著緊和看重的「十件事」!這十件事以及接著有關築壇的條例都不具刑罰性,反映這是上帝對與祂立約之人的要求和期望,是祂心中認為重要和所關切的事。而上帝十分看重立約的關係,也期望與祂立約的人也同樣認真謹慎去看待和進入這份關係裏,以致之前特別吩咐子民要自潔和不要隨便靠近祂。要知道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已經因著主耶書亞與我們立約的緣故,以致今天我們可以和天父有一份極為親密的立約關係。但也因此,我們也必須像上帝期望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同樣看重與上帝所建立的這份立約關係,看重上帝所關心和著緊的事情、看重祂的感受,並以這樣的態度和心志去活出十誡所反映的愛上帝和愛別人的生命。盼望透過這次查經,能再次提醒我們有否認真看待與上帝的這份立約關係?是否時常得罪祂、輕看了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和吩咐?另外,我們是否以為信仰只是一些教會或宗教所定的條例,只要我們遵守了就可以放任過自己喜歡的生活,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人生然後隨便找個位置把上帝放在其中?要知道上帝看重的不是外表,而是我們的內心、對祂的態度、行事為人的動機(是否出於愛上帝和愛人)。我們是否認真地委身於上帝、著緊祂的感受、渴慕得祂的喜悅?求聖靈幫助我們學懂不再過一些行禮如儀、只滿足宗教上別人對自己的要求和期望,而是懂得著緊與上帝的關係、看重祂的想法、著緊祂的喜惡、體貼祂的心意、認同及欣賞祂的作為,以及順服祂的命定。願主從我們對祂的愛中得著更大的尊崇(Honor)和喜悅。阿們! 


[1] 上帝在西奈山和以色列民立約,情況像婚約一樣,這在上一段的查經有關上帝與子民的婚姻關係就已埋下伏線,見〈《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8:1-19:5、賽33:13-22文章摘要: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2] 猶太人在一個帳幕下進行婚禮儀式的這個傳統可從《詩篇》19篇看見,當中19:15a「太陽如同新郎步出洞房」這句話裏「步出洞房」在原文其實是「步出帳幕」,就是剛完成婚禮儀式的意思,而有別於中國人所理解的洞房。

[3]《聖經》中記載耶和華在地上顯現時,往往會提及祂有使者隨同,例如創18-19章記載上帝和兩位使者一同探訪亞伯拉罕,其後亞伯拉罕向耶和華求情,而另外兩位使者則前往所多瑪城施行審判;又例如耶和華從荊棘火焰中向摩西說話,同時也有耶和華的使者在火中顯現(參出3:2-4)。

[4] 猶太教、基督新教、天主教和東正教對十誡每一誡的內容和次序都略有不同,本文則參考猶太教的看法。

[5] 殺人與謀殺並不相同:殺人是中性的,未必一定不對,例如為了保護平民免受傷害而殺死入侵者或犧牲自己性命可以是逼於無奈甚或是偉大的;但謀殺則是設計去陷害一個人,用詭計把對方置於死地,這不是上帝所容許的。

[6] 第五誡雖然是關於父母,與人際關係有關,但其實第六至十誡指的是沒有特定性質的其他人或鄰舍,而父母是特定的,是上帝所安排給自己的家人,加上父母的地位在其孩子之上,對他們擁有一定的權威,因此第五誡並不屬於第六至十誡所反映的「愛鄰如己」類別。

[7] 部分內容參考She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Shemot, 2:150-151。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最新圖解:從亞當到亞伯拉罕年表

繼「會幕圖解」和「節期圖解」後,我們又製作了一個《聖經》圖解:「從亞當到亞伯拉罕年表」,並加入解釋和亮光。歡迎大家下載,按需要在教導和學習上使用。按此前往。

對「《出埃及記》十誡」的屬靈得著

作者:小黑

圖為摩西與十誡;Image by Prawny from Pixabay

基督徒對於「十誡」大概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而我從BMY最近一次週六查經班(2022年6月18日)的教導中[1],對十誡有了新的體會。「十誡」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原來是「十個字」或「十件事」,是指向上帝關心的事,可以說是當祂與以色列民在西奈山立約時的心底話,就如同在新婚之夜,新郎盼望擁有一段充滿愛和圓滿的婚姻,於是告訴新娘他在乎些甚麼。

我們可以從不同層面去理解十誡,它大致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前五條誡命,論到上帝與我們的關係,第二部分是後五條誡命,是處理人應如何與他的鄰舍相處。此外,它也有一個倒置的結構:首兩誡界定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接著的三誡是關於我們要怎樣榮耀上帝;然後又是三誡,是關於人要怎樣管理或克制自己;最後的兩誡是界定我們與鄰舍的關係。而它的總綱,可以由耶穌這句話來概括:「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太22:37-40)。而我對十誡的屬靈得著,是從它的兩個部分反思而來的,現整理出以下重點跟大家分享。

前五條誡命奠定了上帝與我們的關係,而在此基礎上,上帝向人提出祂的要求與期望。

誡命

經文

個人得著

出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上帝把他們從奴役中拯救出來,因此,上帝是他們的君王,他們是上帝的臣僕。「君王與百姓」是他們這份關係的基礎。

出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上帝要求祂的百姓對祂忠誠。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或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5上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們;

上帝創造一切。祂是無限的,所有受造物都是有限的,都與祂不同,人不可將上帝與任何受造物比擬,祂不像任何我們能想像的東西。以受造物來代表上帝使上帝變得普通,是褻瀆祂,使祂蒙羞。上帝是聖潔的,人就當以祂為聖潔的,不可褻瀆祂。

出20:5下 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從父及及子,直到三、四代。

上帝是信實的上帝,祂希望我們也信實,對祂忠心。人與上帝的關係就像夫妻一般,不能容忍第三者的介入。正如先知耶利米所說:「豈有一國換了它的神明嗎?」(耶2:11)

出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上帝是我們的君王,也賜給我們誡命,順服祂是我們在這份關係裏所必須做的。(賽33:22)上帝與我們的親密關係如同是丈夫與妻子,彼此之間要有愛。(耶31:32)我們通過順服上帝來表達對祂的愛,而上帝向我們的回應是無限的愛。(約14:15、21、23-24;申6:24-25)上帝希望我們把祂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不順服上帝代表你「不愛祂」(或作「恨祂」),不接受祂作你的君王、丈夫。(申6:5;路14:26-27、33,16:13)上帝是公正的,祂不會有罪不罰,但祂的慈愛遠遠超過祂的忿怒。(出34:6-7)

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的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人既被稱為是上帝的子民,就不可因自己的惡行使上帝的名蒙羞,要活出一個與上帝的子民這身份相稱的生命。要藉著我們的生命去榮耀上帝。正如上帝所說:「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45,19:2;彼前1:15-16)

出20:8 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出20:10上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的安息日;

這條誡命的目的是甚麼?難道睡一整天,完全不工作,就算是守了安息日嗎?上帝的心意到底是甚麼?耶穌時期的法利賽人顯然不明白何謂守安息日(路6:6-11),那麼我們明白嗎?

出20:10下 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裡寄居的客旅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

安息日不是個人獨享的。這裏所列的人與你的關係是甚麼?他們都在你的權柄之下!安息日是一個集體命令,是關乎所有生物的,是上帝賜給受造物的一份禮物。每週一天的休假,你要讓為你工作的人和牲畜休息。在希伯來文中,工作與敬拜是同一個字。六天的工作,然後一天的敬拜上帝。你用上帝所賦予你的一切能力來工作並榮耀上帝。在安息日,你放下工作並與上帝相交。所以,上帝想我們在安息日「做」甚麼?就是把這一天分別出來與上帝相交,藉此與祂建立關係。(賽58:13-14)我們與上帝有兩種主要的關係:1)   父親和孩子。我們樂於與天父在一起,並想親近祂(愛上帝);2)   國王和子民。我們應尊敬我們的國王,跟祂有尊卑的距離(敬畏上帝)。要愛上帝,同時又要敬畏祂,這兩者之間存在著一份張力,但這份張力是健康的。我們會以上帝為樂,而不僅僅以祂的賞賜為樂。

出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在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守安息日的原因:記念上帝是我們的創造者,我們的主。(太12:5-8)

出20:12 要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是唯一一條誡命帶有具體應許,就是能夠長久存留在地上(利18:24-28),反映出當中的重要性。父母給我們生命,所以我們應該尊敬他們。上帝賜我們生命,我們更應尊敬上帝。但我們要怎樣榮耀上帝?就是尋求並遵行祂的旨意。(賽58:6-12)

後五條誡命講論我們與鄰舍(「鄰舍」共出現4次)的關係以及怎樣管理我們的生命。人類自墮落後就變得貪婪(「貪婪」共出現2次)與狡猾,內心充滿慾望和邪念。人因貪婪而殺人、犯姦淫、偷盜和作假見證,可以說,慾望及貪婪是一切破壞人際關係的根源(雅4:1-2)。所以,要慎防一切的貪心,耶穌說:豐盛的人生不在於家道豐富(路12:15),而是來自常與他保持連結(約6:35、40,10:10)。我們要滿足於上帝給我們各人的份(提前6:6-10)。

十誡只談論我們的行為(除了第十誡),但耶穌在登山寶訓則指出,我們不僅僅只遵守字面的規定,而是要活出上帝的心意。法利賽人一絲不苟地遵守律法,耶穌卻告訴他的門徒,要做到比法利賽人更高的標準,意思是他們必須活出上帝在律法背後的心意。(太5:20)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對待我們的鄰舍?全部律法都在「愛人如己」這句話裏面成全了(加5:14),愛並不是空談,而是要表現在行為上(約一3:16-18,4:20-21)。耶穌更把「愛鄰舍」擴展到「愛仇敵」(太5:43-45),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太7:12)。

誡命

經文

個人得著

出20:13 不可殺人。

不僅不可殺人,還要克制你的憤怒和舌頭(話語)。語言的暴力其實等同謀殺,耶穌的教導指出弟兄修復關係比獻祭更重要。(太5:21-26;雅1:19-20,3:6-10;利19:17-18)

出20:14 不可姦淫。

不但不可姦淫,更要克制自己的慾念(太5:27-30)。上帝視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為婚約,祂希望子民對祂保持忠貞(耶31:32)。上帝恨惡休妻,所以要珍惜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瑪2:13-16)

出20:15 不可偷盜。

不但不可偷盜,更不可欺騙,不可彼此說謊,要做個誠實人。(利19:11、35-36)偷(拐帶)人者要被處死。(出21:16)

出20:16 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誣告你的鄰舍等於陷害他的性命。當罪進入世界後,人就變得狡猾,所以要做個正直人,不可歪曲事實,要公正處事。(出23:1-3、6-8;利19:16)

出20:17 不可貪戀你鄰舍的房屋;不可貪戀你鄰舍的妻子、奴僕、婢女、牛驢,以及他一切所有的。

後五條誡命處理人類墮落後的邪惡傾向。儘管所有人原本都是兄弟姐妹,但我們卻彼此仇恨。我們覬覦、甚至奪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更想要管轄別人。這些罪性在《創世記》裏就已出現不少例子,都是犯了後五條誡命:I)殺人:該隱殺死亞伯;在挪亞的世代、地上充滿了暴力。II)   姦淫:上帝的兒子隨意娶人為妻;含的兒子迦南侵犯挪亞。III)偷盜:雅各偷了以掃的祝福;約瑟被他的兄弟們拐賣(偷走)。IV)作假見證:撒但對亞當、夏娃說:「你一定不會死」;亞當、夏娃變得狡猾,不承認犯罪,亞當把責任推卸給上帝及夏娃,夏娃把責任推卸給蛇。波提乏的妻子誣告約瑟。V)貪戀:亞當和夏娃想要如上帝一樣。住在示拿地的人想建一座通天的塔,並為自己立名。

這是我對十誡的領受和得著,盼望也能成為大家的祝福!


[1] 見本機構查經摘要文章〈《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9:6-20:26、賽61:6-62:4「滿足宗教的要求還是滿足上帝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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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8:1-19:5、賽33:13-22: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1)《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8:1-19:5、賽33:13-22(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傳統上從利非訂進入西奈山所經之地;Edited copy, original from Adobe Stock

1. 在上帝於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前,今段經文特別記述摩西岳父葉特羅的到訪,當中有何用意?

2. 葉特羅給摩西提出的建議(見出18:13-27)帶給我們甚麼反思?

 

18:1-19:5分段大綱

1. 葉特羅的探視(18:1-12)

2.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3.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葉特羅的探視(出18:1-12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出18:2 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西坡拉,就是摩西先前送回家的妻子[1]

出18:3 又帶著她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因為摩西說:「我在外地作了寄居者」;

出18:4 另一個名叫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因為他說:「我父親的上帝幫助我,救我脫離法老的刀。」

在一連幾章有關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的敘述後,出18章突然把焦點放在一個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聽過的人物──摩西的岳父葉特羅身上。經文告訴我們,他因為「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18:1),就帶著他的女兒西坡拉(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孫子(即摩西的兩個兒子)革舜和以利以謝從米甸來找摩西。到目前為止,經文都著重記載以色列人的經歷,這裏卻話鋒一轉再一次談及摩西的家庭,當中強調他兩個兒子的名字,而這兩個名字的意思正好反映了摩西的個人經歷和轉變。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這個名字提醒讀者,從前摩西認為自己只可以永遠留在米甸當一個寄居者,然而那位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的上帝改寫了他的一生;而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很可能是指到從前那位要殺摩西的法老已經死了(見4:19),現在看來,當摩西回到埃及,上帝使他代表自己站在法老面前,藉他在埃及施行十災、帶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以至上帝在曠野的一切供應等,上帝在方方面面都展示出祂就是「幫助」摩西和以色列百姓的那一位。

第5節描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來到上帝的山,就是摩西在曠野安營的地方。」這節帶出了一個有關時序上的問題:在上一章,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的爭戰發生在利非訂(見17:8),今章就提到摩西與以色列人安營在上帝的山,而在接下來19章的開首卻說「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19:2)這樣看來,17章的經文若直接連接到19章似乎更為通順一點,再者,18章幾次提及摩西教導以色列人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6、20),而《申命記》1章在記述選立百姓的領袖之後,就緊接記載他們離開何烈山(即上帝的山/西奈山;參申1:13-19),因此不少拉比和學者都傾向認為18章是發生在上帝頒布律法之後,也就是他們離開西奈山前不久所發生的事情。那麼為甚麼18章要被編在這裏呢?這個問題會於下文再述。

出18:7 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親他,彼此問安,然後進入帳棚。

出18:8 摩西將耶和華為以色列的緣故向法老和埃及人所行的一切事,他們在路上遭遇的一切艱難,以及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的岳父聽。

此前經文描述葉特羅聽見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事蹟,而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後,就將更多的經歷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聽。摩西除了述說他們所遇到的困難(如法老的追擊、沒水喝、沒有食物、以及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也提及耶和華在這一切艱難之中如何搭救他們。「述說」這個動詞的原文 סָפַר 除了有「告知、陳述」的意思,有時也用於表達「傳揚、傳遞」的意思(見9:16、10:2)。可以說,今章透過摩西的「述說」讓一個來自米甸的祭司認識了上帝的名,而他對以色列所展現的友好態度以及對上帝的尊重,跟上一章的亞瑪力人形成了十分強烈的對比。

葉特羅對於摩西的見證可謂十分正面,他因耶和華待以色列的一切恩惠,因著上帝對他們的拯救,就非常喜樂,並且稱謝耶和華。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現在,從埃及人狂傲地對待以色列人這件事上,我知道耶和華比萬神更大。」[2](18:11)接著葉特羅向上帝獻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和他在上帝面前吃飯。(18:12)在古代近東,很多條約和協定都是由雙方在一個莊嚴的宴會當中達成的[3]。因此,這看起來更像是彼此所立的一個和約,去避免將來兩族之間發生衝突。當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在場(並且強調是在上帝面前)就足以證明這頓飯的重要性。我們不能肯定葉特羅這位米甸祭司是否從此就單單敬拜耶和華,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當時的葉特羅是一個尊敬上帝的人,他會因著上帝拯救的作為而非常喜樂,亦讚嘆上帝的大能。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第二天,葉特羅觀察到一個讓他大惑不解的情況:摩西整天獨自坐著,而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他的旁邊。當葉特羅問他在做甚麼,摩西解釋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上帝。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裏來,我就在雙方之間作判決;我又叫他們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5-16)摩西要讓百姓明白上帝所規定的事,以及上帝在這些事情的心意、教導和指引。不同的律例在應用上應該如何詮釋,若不同的人看法不一致,甚至發生爭執時,到底誰才是正確,這一切的問題,不論大小,都擺在摩西的面前。面對這麼多的百姓和需求,所有的重擔都到了摩西那兒,但經文卻形容摩西只是「獨自一人坐著」(18:14),摩西正在獨自服事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很明顯,這不是一個可持續的情況,甚至可以說是群體中一個潛在的危機,因為這意味著很多百姓的事情都還沒有得到解決。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在了解摩西所面對的處境後,就對他說:「你這樣做不好。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 נָבֹ֣ל תִּבֹּ֔ל navol tibbol;surely wear out, wither, sink),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7-18)葉特羅建議摩西去建立一個可以幫助承擔責任的審判制度,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4]( חַ֭יִלchayil;strength, army)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這些審判官可以幫助處理一些常規的問題,而最棘手的案件仍要提交給摩西。葉特羅表示摩西要繼續在上帝面前作為以色列民的代表,將難斷的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同時他亦要作為上帝的代表,以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使他們明白當行的道和當做的事,就是向以色列人表明上帝的要求,並且幫助他們將律例應用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當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當百姓的官長的,如上所說,他們必須是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葉特羅認為擁有這些質素的人可以幫忙去分擔摩西的擔子,而當被揀選的人足夠多的時候,他們就可以隨時審判百姓,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和爭論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被解決與消除,百姓就可以和睦地( בְשָׁלֽוֹם beshalom;in peace)回到自己的地方,「和睦」所指的除了紛爭得到解決外,也指向人與人之間可以回復完好的關係。

葉特羅在提出建議後,就謹慎地將決定權交給上帝和摩西。接住經文記載「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他就從以色列人中選出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為百姓的領袖。這一章的結尾記載摩西給他的岳父送行,葉特羅就回到本地去了。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出19: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三個月的初一,就在那一天他們來到了西奈的曠野。

出19:2 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

出19:3 摩西到上帝那裏,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對以色列人說:

出19: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סְגֻלָּה֙ segullah;special treasure, valued property),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這是一段我們相當熟悉,亦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是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一個前言。以色列人經歷了不少的艱難才得以離開埃及,而出埃及後亦在曠野面對很多不同的考驗,如今他們終於到達了西奈的曠野,他們將在這裏停留約十一個月的時間(參見民 10:11)。以上的經文表達了幾個重點:

1)上帝因著看顧以色列人,就以神蹟奇事去擊打埃及人,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這個為奴之家領出來。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證明了上帝的信實,而這一切以色列民都已經親眼看見了。上帝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美麗的圖象,祂形容自己就好像鷹照顧雛鷹一樣[5],將以色列背在翅膀上去保護他們,讓他們可以正式歸屬於祂。

2)上帝拯救以色列,是為了將以色列人帶到自己面前,使他們成為屬祂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屬於上帝的。「屬我的子民」原文是「我寶貴的產業/貴重的財產」,以色列人被上帝看為寶貴,當上帝說「全地都是我的」,就是指到全地的一切都是屬於主的,包括列國的百姓,然而上帝單單揀選以色列,讓他們在上帝的計劃中有著一個最特別和重要的角色。上帝曾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並且萬國都要因他而得福,可以說現在以色列民來到西奈山是見證著這個應許的初步應驗,上帝定意要透過建立以色列來祝福萬國。(見創12:1-3、18:18)

3)上帝賜予以色列一個特別的身分和地位,而這身分是附帶著一個條件的,就是以色列必須真的聽從上帝的話,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事實上,若然我們嘗試去感受這幾節經文的內容,你會發現這裏其實是上帝的一個自白。從上帝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經歷,帶他們離開埃及,在曠野中引領、考驗、供應他們,直到他們到達了西奈山。上帝再一次陳明自己為以色列所做的事情,以及祂對以色列的愛,從而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

 

《先知書選段》賽33:13-22與出18:1-19:5的關聯

賽33:13 你們遠方的人,當(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

賽33:14 錫安的罪人都懼怕,戰兢抓住不敬虔的人。我們中間有誰能與吞噬的火同住?我們中間有誰能與不滅的火共存呢?

賽33:15 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的,

賽33:16 這人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堡壘,必有糧食賜給他,飲水也不致斷絕。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33章,經文背景是關於亞述要攻擊猶大(賽28-39章)。在賽33章,當時猶大已走投無路,先知向上帝禱告,祈求上帝審判那些壓迫和想要毀滅猶大的敵人。14-16節是針對猶大的話,14和15節中分別提到了罪人和義人,兩者成為了一個對比。先知呼籲猶大人,雖然上帝會審判欺壓他們的人,然而他們當中的罪人都需要回轉,因為上帝在外會滅絕仇敵,然而在內,同樣會對付那些不忠不信的百姓。先知呼籲所有猶大人都要過聖潔的生活,因為上帝是義人的保障。

這幾節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可謂十分明顯,事實上,單單第13節,基本上就可以說是概括了出18章的內容。這一節提及「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做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在出18章的前半部分,葉特羅從米甸來,他就好像一個「遠方的人」去聽上帝所做的事;而18章的後半部分,則是有關以色列民去求問上帝,尋求明白上帝的律例和法度,他們就如那些「近處的人」,去承認上帝的大能。而這一節亦找到與今段《妥拉》在原文字眼上的平行,這一節當中的「(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和「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也同樣出現在今段《妥拉》的第一節經文: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 יִּשְׁמַ֞ע yishmaʿ;heard)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 עָשָׂ֤ה ʿasah;had done)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另外,賽33:15形容義人「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今段《妥拉》提到選立百姓領袖時,也提到一些與之相似的質素,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這也是用以連繫兩段經文的平行之處。

賽33:17 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看見遼闊之地。

賽33:18 你的心必回想那些恐怖的事:「那數算的人在哪裏?秤重的人在哪裏?數點城樓的又在哪裏呢?」

賽33:19 你必不再看見那兇暴的民,他們嘴唇說艱澀的言語,難以理解;舌頭結巴,說無意義的話。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成為不挪移的帳幕,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賽33:21 在那裏,威嚴的耶和華對我們是寬闊的江河,其中必沒有搖槳的小船來往,也沒有巨大的船舶經過。

賽33:22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他必拯救我們。

在這幾節經文,先知指出剛才所說那些蒙上帝拯救的義人,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而那些兇暴的民他們必不再見了。從前那些恐怖的日子,就是那些人的生命財產都備受壓榨,沒有任何保障的日子,當他們回過頭來,那些事情已經過去了,猶大也不再受外族統治。20-22節是一個充滿盼望的場景,人們會前往耶路撒冷去守節,耶路撒冷會再次成為一個安靜的居所,一個永不挪移的帳幕。她之所以可以永遠堅立,是因為上主在當中作王,耶和華就好像一條寬闊的江河,將耶路撒冷與她的敵人分隔開。而耶和華就是這地的審判官、立法者、君王,以及祂子民的拯救者。

17節提到「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就是平行上帝降臨西奈山並藉摩西向以色列民說話的場景。而最後一節,經文說「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賽33:22),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就提到摩西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去判斷,並且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指示他們。(18:19-20)顯示耶和華是最終審判子民的那一位,並且上帝的律法和教訓是以色列法律的源頭。經文續指「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事實上,在最後的這一節,經文不斷反覆提及「耶和華」和「我們」,強調耶和華和以色列之間是有著一份關係。在出19章的頭幾節經文,正正就提到上帝要與以色列人立約,上帝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19:5)。上帝要與以色列人建立一份立約的關係,上帝要在祂的子民中作王,這就是貫穿今次《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經文的主題。

 

上帝與以色列立約前記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到訪的用意

出18章可以說是摩西的岳父葉特羅的一個彙編,它不像之前的篇章一樣高潮迭起,甚至有可能不是按時序記載的。而就在上帝於西奈山頒布律法這個重要的事件之前,記述了整章跟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有關的故事,這樣的編排到底有甚麼用意呢?

首先,18章就好像一個重要的樞紐一樣,將過去所發生的事,與即將發生的事連接起來。意思是,在18章的前半部分,藉著摩西對他岳父所說的話對以色列從出埃及,及至他們到達西奈山的整個經歷作出一個總結,承認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並祂在沿途的供應。而18章的後半部分,就提及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令,也就是連接著之後上帝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的記載。

事實上,當我們仔細去讀今章經文的時候,會發現18章不單單只是作為一個連接,今章內的很多細節與較早前所發生的一段記載竟出乎意料地相似。這一章的焦點由以色列民回歸到摩西的家庭,他的妻兒再次出現在讀者的眼前,特別的是,作者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葉特羅是摩西的岳父,而在今章合共27節的經文中,「岳父」一詞竟出現了13次之多![6] 經文十分強調摩西與葉特羅之間的姻親關係,而這個關係是源於《出埃及記》起初所發生的一件事件: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出2:16 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給父親的羊群喝水。

出2:17 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取水給她們的羊群喝。

出2:18 她們回到父親流珥那裏;他說:「今日你們為何這麼快就回來了呢?」

出2:19 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他甚至打水給我們的羊群喝。」

出2:20 他對女兒們說:「那人在哪裏?你們為甚麼撇下他呢?去請他來吃飯吧!」 

當細心比對的時候,我們會留意到出2章所記載的這一個故事,與18章有著不少的共通之處:

共通之處

《出埃及記》2

《出埃及記》18

米甸祭司聽了一個故事

米甸祭司的女兒們告訴父親(米甸祭司)她們所經歷的事

摩西告訴他的岳父(米甸祭司)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事

述說被拯救的故事

「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הִצִּילָ֖נוּ hitzilanu;delivered us)脫離牧羊人的手……。」(2:19 )

「……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יַּצִּלֵ֖ם yatzilem;delivered them),都述說給他的岳父聽。」(18:8)

「……他了你們脫離埃及人和法老的手,將這百姓從埃及人的手裏出來。」(18:10)

拯救者的供應 

摩西取水給羊群喝(2:17)

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供應,與水有關的包括:在瑪拉使苦水變甜、以琳的十二股水泉、在米利巴使磐石出水。(見15-17章的記載)

拯救者在席 

摩西被請去吃(לָֽחֶם lachem;2:20)

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與摩西的岳父在上帝面前(לֶ֛חֶם lechem;18:12)。

 在《出埃及記》2章,當米甸祭司聽到摩西拯救他的女兒脫離了牧羊人的手,就責備女兒們為甚麼撇下他,吩咐她們要回去找摩西,請他來吃飯,然而故事還沒有完結,因為隨後一節記載:「摩西願意和那人同住,那人就把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2:21)這裏帶出了一個拯救者與被拯救者訂立婚盟的故事。而在猶太傳統上,會將上帝降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看為上帝與以色列的婚盟。在18章,就在葉特羅跟亞倫與以色列的眾長老在上帝面前吃飯後,出現了摩西審判以色列百姓的一個段落,當時摩西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上帝。」(18:15)「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在原文也有「尋找」之意,摩西指百姓來求問上帝,他們都在尋找上帝。上帝是超然的,而人是世俗的存在,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透過祂的律法,他們想知道上帝怎樣看待他們的糾紛以及希望他們如何處理,所以,學習並遵守上帝的律法是一個讓人去了解上帝,並將上帝帶入自己的生活當中的途徑。

出3:1記述「摩西牧放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當時上帝在山上向他顯現,並且對他說:「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的確,在今段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後來到了西奈的曠野,摩西這次帶著的不再是他岳父的羊群,而是上帝的羊群──以色列民。在18章,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尋求上帝,接著上帝邀請以色列人與自己立約,成為在萬民中屬於祂的寶貴產業。

因此,18章讓我們看見,摩西與他妻子的故事,就好像上帝和以色列的縮影一樣。之前是摩西作為拯救者,而這裏,是上帝作為拯救者,所以這一章除了作為前後故事的一個連接,亦預示接下來以色列將與拯救他們的耶和華上帝進入一份有如婚盟一樣的立約關係。

 

我們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見出18:13-27)的反思

1)要以上帝為中心,非依賴任何領袖

當葉特羅得知摩西整天都坐著審判百姓,而百姓從早到晚站在摩西的旁邊,他就對摩西說:「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8;另見18:14)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的限制,即便是摩西這個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也會因應付不了百姓大量的需求而疲憊,而等候的百姓也同樣疲憊。葉特羅建議摩西的工作要由其他人去分擔,因為他獨自一人是承擔不了那麼重的事,一個人是永遠背負不了所有人的。在摩西對岳父的回答中,他兩次提及「百姓到我這裏來」(18:15-16),摩西解釋他沒有辦法,因為百姓都來找他。事實上,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卻描述了另一幅圖畫,與剛才所形容的完全相反。在19:4,上帝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鷹是獨行的鳥類,上帝以鷹將雛鷹背在翅膀上的圖畫,去表達是祂獨自背著所有以色列人,祂不會像摩西那樣「疲憊」(原文有下沉之意),反是背負著自己的百姓展翅上騰,將他們帶到自己那裏。從經文的細節,我們可以明白所有事情如果都圍繞著一個人的話,其實並非上帝的心意。因此作為信徒領袖,必須明白自己並非信徒的焦點,他所要做的事,是將人帶到上帝面前,像施洗約翰那樣將人指向主耶書亞(耶穌)。(參太3:11、約1:26-27)事實上,所有信徒包括領袖自己,都應該以上帝為中心,而所謂事奉就是要將人帶到上帝跟前,因為每個蒙上帝拯救的人,都是上帝親自背負去歸給祂自己的。而換個角度,若然我們不是一個帶領者的身分,也要謹記不要錯誤地將目光的焦點或信心都放在一些充滿魅力的領袖身上(這不論是對自己或領袖都並非好事),要記得單單仰望的永遠是我們的主耶書亞,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中心。

2)要建立事奉群體,非獨力事奉

葉特羅建議摩西:「你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又要用律例和法度警戒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做的事。你也要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的人,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18:19-21)葉特羅提醒摩西要專注在重要的事情上面。摩西的角色是要帶領以色列人,而他帶領的方式是作為上帝與以色列民的中間人,他一方面要代表上帝向人傳達上帝的律例誡命,另一方面也代表以色列民將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尋求上帝的判斷。倘若摩西試圖去滿足每一個前來找他的人的需求,他只會被龐大的工作量不斷消耗自己的精力,更嚴重的問題是,在這個情況下,他根本沒有時間去做好上帝指派他去做的事情。葉特羅提醒摩西不要再用一對一的方式去處理所有問題,而是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教導整個群體,因為當他們明白了當行的道、當做的事,就能夠學會去應用,也自然可以減少他們之間所引起的紛爭。因此,上帝國度的建立,並非一個人去服事所有人或完成所有事情,而是要讓更多人去參與其中一起服事,讓整個群體被建立成為一個服事上帝的群體,並在其中學會彼此分擔、彼此建立。

3)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非因崗位而異

從葉特羅的建議,我們看見有分為四個層次的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他吩咐摩西要選一些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去擔任這些崗位。而在他的建議中對於擔任這些不同崗位的人的要求並沒有任何區別,不是因為他只擔任十夫長而不是千夫長,就可以相應降低對其屬靈的要求。而今天在教會中有著各式各樣的事奉崗位,有些在人眼中看來是較為重要的,有些則需要處理一些較為瑣碎或後勤的事情,然而當我們從今段經文所見,作為一個事奉者,不論擔當的是甚麼崗位,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我們同樣需要敬畏上帝、遵行祂的教導、堅守真理、裏外一致、做事不為滿足自己的私利等。無論我們擔任哪一個事奉崗位,都要明白每一個在上帝的家裏事奉的人,上帝對我們的屬靈生命都同樣有要求,因為上帝對於祂的家、祂的國度,哪怕是最微細的事情,都會認真地鑒察。

 

結語:與上帝訂立委身之約

在今段《妥拉》經文,葉特羅就摩西的處境向他提出了一些建議,他對摩西說:「現在,聽我的話(שְׁמַ֤ע בְּקֹלִי֙ obey my voice),我給你出個主意……」(18:19)而我們看見他所提出的,都是從摩西以至以色列民整個群體的好處去作為考量。及後「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而上帝對以色列民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שָׁמ֤וֹעַ תִּשְׁמְעוּ֙ בְּקֹלִ֔י indeed obey my voice),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19:5)倘若葉特羅,一個外族的祭司都可以為著以色列的好處去提供一些好的指引給摩西和以色列人,更何況上帝這位全地的主呢?若然摩西願意去聽從葉特羅的建議,照他所吩咐的一切去行,那麼以色列民豈不是更應該聽從上帝的話,照祂所吩咐的一切去行呢?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這個約就好比婚約一樣,是一個委身的約,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群體所訂立的。今天我們每一個被主耶書亞所救贖,每一個真正跟從他的人,都與上帝有一份約的關係,上帝也期望我們同樣地委身於祂,而這也是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的目的。

福音是免費的、白白的,而決志信主接納救恩也可以是一瞬間的意念和決定而已,但是對上主的委身與擺上乃是一生之久,並須擺上我們整個人生作為代價,因為主也是這樣付出,給我們作了一個委身的榜樣!我們每一個信徒其實都需要在一生中不斷學習與更新自己的生命,要完全地委身於主的婚約關係,而或許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可以讓我們檢視自己此刻的事奉以及與上主的關係:

  • 首先,我們生命的焦點是否時刻都對準上帝,而不是像起初祭司的女兒把摩西撇下那樣,將我們的救贖主閒置在一處呢?

  • 倘若我們認為自己的眼目是對準上帝的,那麼我們對整個信徒群體又有沒有委身的心?是否知道自己的生命需要被建立?而在有能力的時候是否懂得去幫助和有意識地建立他人,以致弟兄姊妹可以彼此去分擔上帝家裏的工作呢?

  • 又如果我們撫心自問是樂於服侍的人,也樂意去承擔上帝家裏的工作,那麼我們有沒有著緊自己不論事奉的崗位大小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以致上帝喜悅又堅立我們手中的工作呢?

盼望以上的問題能夠幫助我們去反思自己與主的關係,提升我們為主所作的任何事奉。願我們時刻也聽主的說話,遵行祂的教導,委身於上帝,以致我們整個信徒群體、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上帝眼中都是祂寶貴的產業。


[1] 從出4:19-20,我們明確地知道當上帝吩咐摩西回埃及地時,摩西是帶著他的妻兒同去的,而後來經文卻沒有出現摩西將他們送返米甸的記述。拉比Rashi引用了一份《出埃及記》的早期猶太解經Mechilta去解釋摩西決定將他的妻兒送回米甸的決定,當中提及當亞倫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迎接摩西時,亞倫因看見摩西帶著妻兒回來就對他說,他們已經為著那些在埃及受奴役的人感到悲痛,他勸說摩西不要再增加在埃及受苦的人數了。於是亞倫說服了摩西,摩西就吩咐西坡拉帶著兒子回到父家那裏去。雖然這並非《聖經》所記,但也是一個合理的推算,摩西的確有可能為了妻兒的安全而在那個時候將他們送回米甸。

[2] 這裏的意思是埃及人因著他們對以色列的詭計所遭受的災難,就足以證明耶和華的神聖與超然。埃及人起初殺害了希伯來的男嬰,把他們丟進河裏淹死,最終埃及的大軍卻在紅海被水淹沒,他們對以色列的狂傲和詭詐最終上帝都報應在他們身上。而埃及即使有眾多神明,卻無任何一個埃及人所敬拜的偶像能保護他們脫離上帝的審判。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948.

[3] 另見創26:26-30;31:51-55。

[4] 「才能」的原文  חַ֭יִלchayil可以指到能力、軍隊、財富等,事實上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所包含的意思較中文闊,例如《箴言》31章所描述的才德婦人(אֵֽשֶׁת־חַ֭יִל ʾeshet chayil),當中「才德」在原文所用的就是這一個字,而在箴31章可見這名婦人的才德是有很多不同方面的,例如善於管理、敬畏上帝、勤勞、可靠等。而在《路得記》當中亦曾以這個字去形容路得,指到她是一個「賢德」(חַ֭יִל chayil)的女子(得3:11)。因此才能並非單單指到一個人的能力,亦包括一個人的品德和敬虔等。

[5] 另見申32:11-12。

[6] 見出18:1、2、5、6、7、8、12(x2)、14、15、17、24、27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耕牛必有其軛

作者:牛半生

 

「耕牛必有其軛」,我想大家都同意吧?

但有人說:「世人各有其軛」。不信?我就是活了半生才發現自己所背負的軛。

四十多歲,離婚已數年。會關心的朋友已經關心過了,願意陪伴的弟兄也已經陪伴過了。剩下來就是一些空頭支票:「遲些約你傾偈好嗎?幾時得閒我打電話給你?」起初還會真的看看甚麼時候最適合。後來才知道這只是「Hi and Bye」而已──像大排檔夥計叫你靚仔時千萬不要以為自己真的英俊。

一天晚上,一位不太熟絡的弟兄打電話給我。那時我沒有參與教會聚會已經數月了。一方面很感動有人會打電話來關心,另一方面又覺得很奇怪。這位弟兄平時只會誇口自己的聖經知識多麼高超,為教會多麼盡心盡力,難道私底下的他也會關心別人嗎?

「最近好嗎?工作忙嗎?」只是一些連我自己也不太關心的事情。心想,不是應該問「很久不見你聚會了,發生甚麼事情嗎?最近的心情怎樣?」

戲肉終於來了:「執事會最近開會,談到你的婚姻狀況。我們的議決是你暫時不可以擔任一些帶領性的事奉,我是代表執事會來通知你的。」

「嗯,知道了。謝謝。」

「再見。」

有甚麼所謂呢?反正我也不打算再參加聚會了,能不能事奉有甚麼分別呢?以為這通電話對自己沒有甚麼影響,但好戲卻在後頭……

接下來的好幾個星期,每到睡覺的時候,思緒就來了……

「判斷我的時候他們有先來關心一下我的情況嗎?」

「我這幾年對挽回婚姻的努力和掙扎他們知道嗎?」

「前妻已經決定再婚了,難道還要糾纏下去?」

「我已經決定不再參加聚會了,還要追加這個無謂的標籤嗎?」

「要不要改天約牧師討論一下?」

「很睏,可以停嗎?明天還要上班呢!」

轉身向左,轉身向右,換了幾十個姿勢也無法擺脫這些思緒。

星期天,到家附近的教會聚會。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甚麼?得安息?!怎樣得安息???──坐直腰背,抖擻精神,這可能是聽道幾十年來最小心的一次,生怕漏了甚麼重點。

「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崇拜後回家,我反覆思量著這幾句句子。

我是背著主耶穌的軛嗎?不是,原來我是背著教會期望的軛啊!主的樣式是怎樣的呢?柔和謙卑。對!柔和謙卑不就是重點嗎?神的兒子被判死刑時有竭力爭辯嗎?反而我被判一個無實質影響的標籤還需要甚麼澄清?我是誰?

從沒睡得像那天晚上那麼甜。原來耶穌的軛真是如此輕省的!

 

後記:幾星期之後,因為借了某弟兄的書本要還,就往舊教會跑一趟。崇拜後執事會主席走過來搭著我的肩膊說:「執事會開過會,知道你前妻已經再婚,所以解除了你不可作帶領性事奉的這個身份……」

感謝神──當然不是為了這個身份;而是祂悉心的安排。讓我認識祂的軛是何等的輕省;柔和謙卑是何等大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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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6:28-17:16、賽58:13-59:20:為永恆的生命而堅定地信靠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2-5-2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6:28-17:16,賽58:13-59:20(筆者:Ada Lui

圖為爭戰時摩西在山上舉手; original by James Tissot in pubic domain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曠野經歷的三件事:嗎哪與安息日、磐石出水、擊敗亞瑪力人。試討論這三個敘事有甚麼相同的重點?當中的屬靈意義是甚麼?

 

今段《妥拉》(出16:28-17:16)的分段大綱

1. 嗎哪與安息日(16:28-36)

2. 磐石出水(17:1-7)

3. 擊敗亞瑪力人(17:8-16)

 

嗎哪與安息日(16:28-36

出16:2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們不肯遵守我的誡令和教導,要到幾時呢?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然將安息日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就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

出16:30 於是百姓在第七天安息了。

承接第16章1-27節記載關於上帝賜下嗎哪給子民作食物以及祂對子民的吩咐,包括:每天拾取的時間、每人拾取的份量、嗎哪的保存期等。當中最重要的吩咐是,要在第六日拾取兩日的份量,在安息日不可外出拾取嗎哪,學習向上帝守安息日。而今段經文的開始,就是上帝責備子民不肯遵守祂的「誡令」(מִצְוֹתַ֖)和「教導」(תוֹרֹתָֽ),這兩個字在原文都是複數,指的除了是子民不聽上帝的吩咐,在第七天出外拾取嗎哪之外(16:27),也可以指自上帝帶領子民到曠野到現在,他們一直不肯遵守祂的誡令[1],而上帝責備子民所用的字眼「要到幾時呢?」與祂責備法老的相同(10:3),反映出子民即使經歷過上帝以大能拯救他們出埃及,又親眼見證過上帝分開紅海的神蹟,他們的心卻跟法老一樣剛硬,沒有順服上帝的誡令和教導,以至被上帝責備。

然後上帝指出子民要在安息日「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2],因為上帝要把安息日像是禮物那樣賜給子民,在這天子民不用為食物而勞動,而上帝在第六日會把兩日的食物也像禮物那樣賜給他們。這讓我們看見安息日有別於其他日子,當中的屬靈意義下文再述。

出16:31 以色列家給這食物取名叫嗎哪,它的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吃起來像和蜜的薄餅。

出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

出16: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做,把嗎哪存留作見證。

出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吃嗎哪,直到迦南地的邊境。

出16:36 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這幾節是補述一些與嗎哪相關的資料,好讓以後的以色列民知道在曠野時子民所吃的嗎哪是怎樣的。經文先交代以色列家(即以後的以色列人)給這食物取名「嗎哪」,然後是亞倫(之後被按立為首位大祭司)按照上帝的吩咐,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也就是把嗎哪放在之後建成的會幕的至聖所裏,目的是要「把嗎哪存留作見證」,好讓子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這是要見證以色列民在曠野的這四十年,上帝按時供應嗎哪給他們作食物,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可以吃地裏的出產為止(見書5:12),然而這也意味著,即使以色列民在曠野時多次悖逆上帝,不聽從祂的吩咐,上帝卻仍然是信實地供應食物給子民,沒有停止過。

 

磐石出水(17:1-7

出17:1 以色列全會眾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從汛的曠野一段一段地往前行。他們在利非訂安營,但百姓沒有水喝。

出17:2 百姓就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與我爭鬧呢?你們為甚麼試探耶和華呢?」

出17:3 百姓在那裏口渴要喝水,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以及牲畜都渴死呢?」

出17:4 摩西就呼求耶和華說:「我要怎樣對待這百姓呢?他們差一點就要拿石頭打死我了。」

這段一開始就強調以色列民是遵照著上帝的吩咐,從汛的曠野一段一段地往前行[3],最後在利非訂安營,但當發現沒有水喝時,他們就向摩西爭鬧,摩西的回應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其實不是與他爭鬧,而是在試探上帝,因為他們明知道是上帝帶領他們到利非訂的。我們由此可理解「試探上帝」的意思是,人明明知道那是出於上帝的吩咐及帶領,卻不肯順服,甚至懷疑祂的心意。在《民數記》14:22 有與「試探上帝」相關的記載,上帝責備子民說:「這些人雖然都看過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這十次試探(נָסָה nâsâh我,不聽從我的話。」這十次試探包括了子民在利非訂埋怨沒有水喝。這已是子民第三次向摩西發怨言,都是關於沒有水喝、沒有食物吃,三個敘事形成一個A-B-A’的倒影結構:

A. 15:24 在瑪拉埋怨沒水喝

B. 16:2 在汛的曠野埋怨沒食物吃

A’. 17:3 在利非訂埋怨沒水喝

摩西沒法平息百姓的爭鬧,百姓甚至想用石頭把他打死,摩西於是向上帝呼求。

出 17: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手裏拿著你先前擊打尼羅河的杖,去吧!

出 17:6 看哪,我要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水就會從磐石流出來,給百姓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做了。

上帝的回應是要摩西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要他們見證磐石出水的神蹟。經文強調那根用來擊打磐石的杖就是之前擊打尼羅河的那根,在上帝的權柄下,同一根杖既可以帶來死亡,也可以帶來生命,結果全在乎那掌管生死的上帝。這磐石的位置是在何烈,那正是上帝呼召摩西,命令他帶領子民、並應許要與他同在的地方(見3:12)。上帝對摩西說祂要在磐石那裏,站在他的面前[4],當摩西遵照上帝的吩咐用杖擊打磐石,磐石就流出水來,給百姓喝,整件事就發生在幾個長老的眼前,上帝賦予摩西行神蹟的能力,為的是要子民知道祂與摩西同在,藉此確立摩西在百姓中間的領袖地位。

出 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 מַסָּהMassah,又叫米利巴( מְרִיבָ֑ה Meribah,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裏爭鬧(רִיב riv,並且試探(נָסָה nâsâh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這節是磐石出水事件的後記,交代了利非訂後來被起名為「瑪撒」及「米利巴」,這在原文含有兩個雙關語,分別是:「瑪撒」( מַסָּהMassah)與「試探」(נָסָה nâsâh)雙關,而「米利巴」(  מְרִיבָ֑ה Meribah)則與「爭鬧」(רִיב riv)雙關。這兩個名字其實是在諷刺子民曾經因為沒有水喝而懷疑「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他們甚至與上帝所立的領袖爭鬧並試探上帝,而上帝以磐石出水這個神蹟去證明祂就在子民中間,可以說這兩個名字都見證著他們的小信。

 

擊敗亞瑪力人(17:8-16

出17:8 那時,亞瑪力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爭戰。

出17:9 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爭戰。明天我要站在山頂上,手(יָד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17:10 於是,約書亞照著摩西對他所說的話去做,和亞瑪力爭戰。摩西、亞倫和戶珥都上了山頂。

這個敘事同樣是發生在利非訂,提到亞瑪力前來要與以色列爭戰,經文沒有交代他們來攻擊以色列的原因。亞瑪力(或稱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後代(創36:12),居住在迦南地曠野一帶,他們攻擊以色列民可能是出於他們的祖先以掃對雅各的仇恨,也可能是以色列民來到曠野對他們造成威脅。不論是何原因,他們帶著惡意而來,在申25:18記載他們趁以色列民疲乏困倦時,在他們後面擊殺所有軟弱的人。這是以色列民出埃及後的第一場爭戰(之前耶和華在紅海擊敗埃及的追兵時,以色列民未有真正參與戰事),經文沒有記載上帝是否有給予他們應戰的策略,就直接描述摩西差派約書亞去選人出戰[5],而他自己就拿著上帝的杖,與亞倫和戶珥上山。那根代表著上帝權柄的杖再次出現,暗示著上帝的能力依然與摩西同在。

出17:11 摩西何時舉手(יָד,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手(יָד,亞瑪力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יָד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יָד,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יָד就穩住,直到日落。

出17:13 約書亞用刀打敗了亞瑪力和他的百姓。

這一段關於爭戰的描述圍繞著摩西那雙手,而「手」這個字在原文共出現了七次[6]。摩西高舉雙手的這個姿勢,或許是在禱告,或許是在高舉手中的杖。經文把在山上的摩西與山下的戰況連繫起來:「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就得勝。」這叫我們看見摩西雖然是上帝所立的領袖,但他也會因肉身的軟弱或疲倦而無法長期高舉雙手,需要他的兩位同伴亞倫和戶珥各扶著他的一隻手,他的雙手才得以一直「穩住」( אֱמוּנָ֖הʾemun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信心、忠心、信實」,其字根與  ‎אָמַן  ʾaman 「真實,實在」 相同)直到日落,好讓山下的約書亞最終能打敗亞瑪力。這幅「穩住」的圖畫讓我們思想到,原來爭戰得勝的秘訣不是單靠在前方打仗的士兵,在後方以忠心和堅定的信心去禱告支援作戰的士兵也極為重要,而關鍵就在於前方和後方的人都要同心,彼此扶持,讓大家都站穩在上帝裏面,倚靠祂去為子民戰勝敵人。

出17: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

出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נֵס nês)」(「耶和華是我旌旗」)。

出17:16 他說:「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上帝吩咐摩西「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正是要後代的人永遠記念這場戰爭的得勝關鍵是子民要在主裏穩住信心,不要動搖。經文結束時兩次強調那為子民爭戰的是上帝:「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正好與這個分段開首「那時,亞瑪力來到利非訂,和以色列爭戰」形成一個首尾呼應,開首是亞瑪力來要與以色列爭戰,結尾是上帝起誓說要與亞瑪力爭戰。接著提到摩西為所築的壇起名「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這句與 「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在原文又是一個雙關語,因「尼西」(נֵס nês)與「寶座」(כֵּ֣ס kes)的讀音相似[7]。這裏反覆強調這祭壇的名字(「上帝的旌旗」)以及祂要與亞瑪力人爭戰,都是要子民記住上帝會帥領他們與敵人爭戰,只要子民堅定的信靠祂,就必定能得勝。

「磐石出水」和「擊敗亞瑪力人」這兩個敘事都發生在利非訂,前者是負面的,記載了子民對上帝的不信,後者是正面的,記載了子民對上帝的信靠。這樣一負一正的記載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成了以色列民世世代代寶貴的教材,讓他們從中學習對上帝要有信心的這門功課。

 

《妥拉》出16:28-17:16與《先知書選段》58:13-59:20的關聯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賽59:1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 יָדyad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賽59: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轉臉不聽你們。

賽59:3 因你們的手掌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賽59:4 無人按公義控訴,也無人憑誠實( אֱמוּנָ֖הʾemunah辯白;卻倚靠虛妄,口說謊言,懷毒害,生罪孽。

賽59:5 他們孵毒蛇蛋,結蜘蛛網。凡吃這蛋的必死,蛋一打破,就孵出蛇來。

賽59:6 所結的網不能當衣服,無法掩蓋自己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全是邪惡,手所做的盡都殘暴。

賽59: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急速流無辜者的血;他們的思想全是惡念,走過的路盡是破壞與毀滅。

賽59:8 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無一公平。他們為自己修築彎曲的路,凡走這路的都不得平安。

賽59:9 因此,公平離我們甚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看哪,卻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在幽暗中。

賽59:10 我們用手摸牆,好像盲人,四處摸索,如同失明的人;中午時我們絆倒,如在黃昏一樣,在強壯的人中,我們好像死人一般。

賽59:11 我們全都咆哮如熊,哀鳴如鴿子;指望公平,卻得不著;指望救恩,它卻遠離。

賽59:12 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加,罪惡作證控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

賽59:13 就是悖逆,否認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上帝,口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

賽59:14 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仆倒在廣場上,正直不得進入;

賽59:15 誠實少見,離棄邪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見沒有公平,就不喜悅。

賽59:16 他見無人,竟無一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拯救他,以公義扶持他。

賽59:17 他穿上公義為鎧甲,戴上救恩為頭盔,穿上報復為衣服,披戴熱心為外袍。

賽59:18 他必按人的行為報應,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

賽59:19 在日落之處,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在日出之地,人必敬畏他的榮耀。他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賽59:20 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來到雅各族中離棄過犯的人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在《以賽亞書》這卷書的大綱裏屬第三個部分(56-66章)[8],背景是南國亡於巴比倫被擄之後,上帝興起波斯把巴比倫毀滅,祂藉先知向子民應許拯救必臨,子民要回歸並重建耶路撒冷。而賽58:13-59:20主要是關於上帝對子民的責備,指出他們徒有宗教的行為,卻沒有活出真實敬拜上帝和公平公義的生命,上帝呼籲他們要回轉,也應許祂要施行拯救。在賽58:13-59:20的分段中,當中有四個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共同重點,現簡述如下:

共同重點

58:13-59:20的分段重點

16:28-17:16對照的經文重點

尊重安息日

賽58:13-14的重點是呼籲子民要尊敬安息日視之為「可喜樂的」「可尊重的」,在安息日不做自己的事,而要以耶和華為樂。

 出16:29-30 的重點是上帝重申祂對子民的吩咐,就是在安息日子民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可外出。

人遇上困境時就會懷疑上帝是否有能力施行拯救

賽59:1-4的重點是,子民以為上帝不施行拯救是因為祂沒能力,但上帝指出這其實是因為「你們」(多次重複)沒有誠實和公義,不肯轉離自己的罪,以致上帝與他們隔絕。

出17:1-2、7的重點是百姓來到利非訂,發現沒有水喝,於是與摩西爭鬧,試探上帝,不相信上帝對他們的帶領,更懷疑上帝是否在他們中間。

人因自己的惡行而自招毀滅,沒有平安

賽59:5-8 的重點是「他們」(多次重複)因為自己的惡行而招致破壞與毀滅,得不到平安。

出17:3 百姓因為沒有水喝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他們和他們的兒女以及牲畜都必會渴死,他們與摩西爭鬧,甚至想用石頭打死他。

人因為知道自己的過犯而認罪

賽59:9-13 的重點是「我們」(多次重複)對上帝作出回應,他們知道自己活在黑暗裏全無指望,承認自己犯了罪,沒有跟隨上帝。

(沒有與之對照的經文)

上帝自己要親自施行拯救,祂要與敵人爭戰,並要得榮耀

賽59:14-20的重點是上帝在子民中看不見有公平和誠實就不喜悅,祂要以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穿上全副武裝與敵人爭戰,祂所差的救贖主會來到,全地的人都要敬畏祂。

出17:14、16的重點是上帝說祂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又說祂要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也成為它們之間的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16:28-17:16

 58:13-59:20

安息

( שַׁבָּת Shabbat

出16:29 你們看,耶和華既然將安息日שַׁבָּת賜給你們,所以第六天他就賜給你們兩天的食物,第七天各人都要留在自己的地方,不許任何人從這裏出去。」

出 16:30 於是百姓在第七天安息שָׁבַת了。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שַׁבָּת,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שַׁבָּת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אָכַל ʾakal

出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אָכַל的食物。』」

出 16:35 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入有人居住的地方;他們אָכַל嗎哪,直到迦南地的邊境。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或譯「我必使你אָכַל你祖雅各的產業」);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手/膀臂

( יָדyad

出17: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帶著以色列的幾個長老,走在百姓前面,יָד裏拿著你先前擊打尼羅河的杖,去吧!

出17:9 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爭戰。明天我要站在山頂上,יָד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17:11 摩西何時舉יָד,以色列就得勝;何時垂יָד,亞瑪力就得勝。

出17:12 但摩西的雙יָד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יָד,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יָד就穩住,直到日落。

賽59:1 看哪,耶和華的膀臂יָד並非過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

穩住/誠實

( אֱמוּנָ֖הʾemunah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 ,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אֱמוּנָ֖ה,直到日落。

賽59:4 無人按公義控訴,也無人憑誠實אֱמוּנָ֖ה辯白;卻倚靠虛妄,口說謊言,懷毒害,生罪孽。

( שֶׁ֖מֶשׁshemesh

出17:12 但摩西的雙手沉重 ,他們就搬一塊石頭來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שֶׁ֖מֶשׁ落。

賽59:19 在日落之處,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在שֶׁ֖מֶשׁ出之地,人必敬畏他的榮耀。他必如湍急的河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這三個敘事嗎哪與安息日、磐石出水、擊敗亞瑪力人)的相同重點和屬靈意義

這三個敘事有兩個相同的重點,第一,都有起名這個動作;第二,起名的目的都是要讓後世的子民永遠記念他們的先祖在曠野時,曾經歷過上帝神蹟的供應和戰勝敵人來證明祂與子民同在,現把當中的相同的重點以下表列出:

嗎哪與安息日

磐石出水

擊敗亞瑪力人

16:31 給這食物取名叫嗎哪,它的樣子像芫荽子,顏色是白的,吃起來像和蜜的薄餅。

16:32 摩西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要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留給你們的後代,使他們可以看見我領你們出埃及地的時候,在曠野所給你們吃的食物。』」

16:33 摩西對亞倫說:「你拿一個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存在耶和華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

出 16:34 耶和華怎麼吩咐摩西,亞倫就照樣做,把嗎哪存留作見證

17:7 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又叫米利巴,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裏爭鬧,並且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否在我們中間呢?

17:14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我要把亞瑪力的名字從天下全然塗去。」

17:15 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

出 17:16 他說:「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耶和華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爭戰。」

在嗎哪與安息日這個敘事(包括16章1-27節)裏,值得我們思想的是嗎哪的出處、保存期以及它與安息日的關係。取名為「嗎哪」的這東西,是子民在曠野時,上帝按時供應給他們的食物,這東西從天而降,既不是地裏的出產,也不用人手耕作,子民只需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在第一至第六日每天外出拾取就能有食物,肉身得著飽足。而在安息日他們不用外出拾取就可以吃在第六日所存留的嗎哪,反映出安息日有別於其他日子,上帝要把安息日作為禮物那樣賜給子民,子民在這一天是不用為食物而勞碌或憂慮的。這讓子民經歷到創世時上帝的安排,就是在創造人的時候,上帝早就為人預備了食物。那時食物從地裏而出,人不用耕種就可以有東西吃,這跟在曠野降嗎哪的情況一樣,上帝供應食物給人而人不用為食物而勞苦!然而所不同的是,嗎哪不是從地裏而出,而是從天而降,子民必須按照上帝供應嗎哪的時間去拾取才有食物可吃,也就是說,這是要鍛煉子民遵行上帝話語的心,也要學習信靠上主適時的供應。而安息日的意義是我們不用為肉身所需的食物而勞碌,因為上帝早已預備了,祂要我們信靠祂,但祂也另外為人預備了安息日這禮物,在這日人能進入上帝的安息,享受祂的同在並要以此為樂。

上帝藉摩西吩咐亞倫要用罐子裝滿一俄梅珥的嗎哪,放在日後建成的會幕的至聖所內,讓以後世代的人都記念子民在曠野的四十年,從沒有缺乏過食物,因為上帝信實地把食物供應給他們。這罐子裏的嗎哪能作為見證,就意味著它在罐子內一直沒有變壞,保存期很長,這叫我們思想到嗎哪的保存期是會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而定的:以色列民平日在曠野所吃的嗎哪可保存一天,為安息日而保存的嗎哪則可保存兩天,並且在子民進入迦南時就停止了;但那被留作紀念的嗎哪,是被隱藏在至聖所裏的,它可以一直被保存下來而不會變壞,要作為以後世代子民的一個見證。而藉著主耶書亞(耶穌)的宣告,我們知道那個被隱藏作為見證的嗎哪原來是在預表耶書亞自己。因為主耶書亞說:「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約6:51-58)耶書亞是上帝的兒子,他像嗎哪那樣從天上降下,他要把永生之道教導人,人如果信他的話,又遵照他的話語而行,像是食物那樣把他的教導吃進去,按照上帝的旨意這能讓人得著不能朽壞、永遠的生命。更多有關主耶書亞怎樣成就了嗎哪的屬靈意義,請參上一篇文章摘要[9]

在磐石出水這個敘事裏,我們看見上帝怎樣奇蹟地供應人的另一個生命所需──水。在一般自然環境下,人可以從雨水或是江河得到水,但在曠野之地,這兩樣都非常缺乏。當子民按著上帝的帶領去到利非訂,因經歷沒有水喝而向摩西發怨言時,上帝這次不是讓雨水從天降下,或是讓他們像之前在以琳那樣找到水泉,而是奇蹟地讓他們看見水竟是從磐石流出。可見上帝是不受任何環境的限制,祂帶領子民去到利非訂是要考驗他們的信心,當人因所身處的環境可能有性命之危,以致懷疑上帝是否與自己同在時,或在人以為不可能的情況下,上帝可以用大能施行拯救和供應祂的子民。我們或許會問,當日在何烈的那磐石被擊打後流出水來,使子民有水喝,但子民在曠野的四十年,他們喝的水又是從何而來?按著猶太傳統,當日那塊被擊打的磐石一直伴隨著以色列民,以致子民在曠野期間,一直有水可喝,而保羅採納了這個傳統,並指出那磐石就是主基督:「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跟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 10:4)磐石的水源源不絕的流出,供應了子民在曠野時的所需,而耶書亞說:「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我們的屬靈生命也要喝耶書亞所賜下的活水,生命才得到滋潤,結出果子,不至枯乾(參詩1:3、耶17:8、結19:10)。

在擊敗亞瑪力人這個敘事裏,我們看見這場戰爭得勝的關鍵是因為摩西的手穩住,沒有動搖。這件事之後,摩西為所築的一座壇起名「耶和華尼西」,意思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為要子民知道那使他們得勝的是上帝,而子民要做的就是要靠主站立得穩,也要同心奮勇而戰。上帝吩咐摩西「要把這事記錄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讓我們聯想到日後帶領子民進入迦南地的正是約書亞,而上帝對約書亞的應許是祂必要與他同在,要帶領他戰勝迦南地的人,但約書亞必需謹守遵行上帝的一切律法(書1:7-8),也就是讓他傳承「站穩在主的話語裏去得勝」的觀念,讓後來的子民也學會謹守遵行祂的話語,好讓他們能在進入迦南時經歷上帝帶領,在爭戰中靠主得勝。

 

結語:為永恆的生命而堅定地信靠主

以色列民的曠野之旅由上帝親自帶領,上帝以雲柱和火柱作為祂與子民同在的標記。然而在這趟旅程期間,子民著實遇上不少困難,既有糧食和水源的缺乏,又有敵人來攻擊他們。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子民在這一切的艱難中怎樣經歷上帝供應他們食物和水,見證著上帝是那位創造主,祂能供應子民的生命所需,叫他們有食物可吃和有水可喝,完全不用勞苦或憂慮,子民又經歷到上帝是為他們爭戰的那位,祂會帶領子民戰勝敵人。

子民在曠野經歷的這三件事雖然已成為了歷史,但當中所展示上帝信實的把食物和水供應給子民,以及祂得勝的作為,都在耶書亞身上全然成就,並成為每一個跟隨主的人要記念的事。主耶書亞宣告說:

約 6:57 永生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怎樣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約 6:58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不像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吃這糧的人將永遠活著

約 4:14 誰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

約 16:33 我對你們說了這些事,是要使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要有勇氣,我已經勝過世界

昔日以色列民在曠野時所吃那從天而降的嗎哪、所喝那從磐石而出的水、以及所遇上的敵人亞瑪力,都已不再存在,是短暫的,如同是個影兒,而上帝藉這三件事要指向耶書亞來時要成就的事就是那個實體,能存到永遠的。主耶書亞就是天父所賜給我們屬靈的食物和水,叫我們吃了喝了可以永遠活著,而當我們有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能有平安及能力可以勝過世上一切的挑戰和困難。願意我們的生命都有主所賜的靈糧和活水,也懂得在主裏站立得穩,持著這永生的應許,以堅忍的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12:1),阿們!


[1] 當子民過了紅海到達曠野,上帝就已經吩咐他們要遵守祂的誡令、律例、典章。「……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חֹק)、典章(מִשְׁפָּ֖ט),在那裏考驗他們。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מִצְוֹתַ֖,遵守我一切的律例(חֹק),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出15:25-26)

[2] 猶太人為要遵守這節經文的吩咐,嘗試釐定「自己的地方」所指的範圍到底是多少。他們以《民數記》量度利未人的城作為指引,「你們要往東量二千肘,往南量二千肘,往西量二千肘,往北量二千肘為邊界,以城為中心;這城鎮的郊外要歸給他們。」(民10:3)認為安息日不可越過的距離是二千肘,約1000米。

[3] 「一段一段地」的直譯是「按著站口」,詳細的地點名可參民 33:15-49。

[4] 「我要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17:6)直譯是「我會站在你面前的磐石上,在何烈 」,換言之,當摩西擊打磐石時,就如同是在擊打上帝。而有關摩西擊打磐石的事件有另一個版本,記載在民20:11-13,提到摩西擊打磐石兩次,以致上帝因此不准他進入迦南地。到底這兩個敘事是兩件發生在不同時間的事呢?還是同一件事有兩個不同的敘事角度呢?學者們未有一致意見。

[5] 這段經文是約書亞首次出場,但經文沒有介紹他的背景,我們從民13:8、16得知他來自以法蓮支派,是十二探子之一,本來的名字是何西阿(הוֹשֵׁ֥עַ   Hosea,可以是Hoshaiah 的縮寫,意思是「上主拯救」),後來被摩西改名為「約書亞」(יְהוֹשֻֽׁעַ   Joshua,意思是「祂是拯救」)。而耶書亞正是「耶穌」這名字在希伯文的音譯。

[6] 「手」共出現了七次:出17:9(1次)、11(2次)、12(3次)、16(1次)。17:16「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在原文有「手」這個字,RSV Bible 的譯本這一句是:「把放在耶和華的旌旗上」。

[7] 也有學者認為「我指著耶和華的寶座發誓」這句的「寶座」(כֵּ֣ס kes )可能是「尼西」(נֵס nês)的手抄之誤,因為兩個字在原文很似。所以有譯本會把這句的「寶座」那個字譯為「旌旗」,例如:RSV: 「把手放在耶和華的旌旗上」,CNET Bible: 「我的手在耶的旌旗上」,馮象《摩西五經》 「舉起耶和華的大旗」。

[8] 參《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內兩篇〈以賽亞書〉的摘要文章。

[9] 《出埃及記》16:4-27文章摘要〈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https://bmy.org.hk/?p=24300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2022.7.2《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

2022年7月2日(六)的安息日研經坊,將會安排特別分享聚會,主題是「《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詳情按此

出16:4-27、賽49:11-23、書24:7: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安息日研經坊」(2022-5-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6:4-27、賽49:11-23、書24:7(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嗎哪的收集(見出16:16-18) 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次的《妥拉》經文是記載上帝賜下嗎哪和有關拾取嗎哪的吩咐,試討論:

1. 上帝透過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2.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嗎哪?

 

16:4-27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在過了紅海後,來到以琳和西奈之間的汛的曠野。他們在那裏因為饑餓而埋怨上帝和摩西,情願死在埃及。這時上帝為子民供應嗎哪,並給予收取嗎哪的指示。

 

以色列民發怨言並經歷上帝的看顧(出16:4-12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出16:5 到第六天,他們預備食物,所收集的分量要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16:7 早晨,你們要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因為耶和華聽見你們向他所發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我們算甚麼,你們竟然向我們發怨言(לוּן【動詞】)呢?」

出16:8 摩西又說:「耶和華晚上必給你們肉吃,早晨必給你們食物得飽,因為耶和華已經聽見你們向他所發【怨言】(לוּן【動詞】)怨言(תְּלֻנּוֹת【名詞】)。我們算甚麼呢?你們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不是向我們發的,而是向耶和華發的。」

出16:9   摩西對亞倫說:「你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來到耶和華面前,因為他已經聽見你們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

出16: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向曠野,看哪,耶和華的榮光在雲中顯現。

出16: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6: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תְּלֻנּוֹת【名詞】)了。你要對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也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上帝帶領以色列民過了紅海後在曠野繼續帶領他們,根據16:4所記,上帝刻意安排他們這次饑餓的經歷,為的是要訓練和考驗他們要學習遵行祂的指示而活。從16:7至16:12短短幾節經文中,「怨言」這個詞的原文就出現了七次之多(見上述引文),表明作者要讀者特意留意當時以色列民的情況。而上帝並沒有怪責他們,而是要幫助他們解決這個問題,讓他們更好地「知道」耶和華(16:6、12)。「知道(יָדַע yada)」這個動詞在希伯來的觀念裏不單是指向頭腦上的認知,更是指一些透過經驗而得的理解(就如學習游泳、駕駛一樣),從體驗中掌握其要領。也就是說,上帝要透過考驗,使他們更深認識祂和明白上帝要怎樣帶領他們,並對他們的期望是甚麼。另外,經文提到耶和華的「榮耀」和耶和華的「榮光」,這兩個中文詞語在原文其實是同一個詞 כְּב֣וֹד kevod,代表著上帝彰顯祂自己,以致人懂得敬重和尊崇祂。所以,上帝在帶領他們出埃及之後,是要子民知道自己仍一直與他們同在,當他們遇到種種困難的時候就親自彰顯、看顧和供應他們的需要,好讓他們親身經歷到祂真實的同在,在處於曠野艱難的生活與上帝同在之間的一份張力中,能學習憑信心和順服上帝去克服生活上的艱難。

 

嗎哪的安排和教導(出16:13-21

出16:13 到了晚上,有鵪鶉上來,遮滿營地;早晨,營地周圍有一層露水。

出16:14 那一層露水蒸發之後,看哪,曠野的表面出現了小圓物,好像地上的薄霜一樣。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了,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說:「這是甚麼?」(מָ֣ן ה֔וּאwhat is it?摩西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出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各人要為帳棚裏的人收集,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

出16:17 以色列人就照樣去做;有的收多,有的收少。

出16:18 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都按著自己的食量收集。

出16:19 摩西對他們說:「任何人都不可以把所收的留到早晨。」

出16:20 然而他們不聽從摩西,當中有人把食物留到早晨,食物就生蟲發臭了。摩西就向他們發怒。

出16:21 他們每日早晨按著各人的食量收集;太陽一發熱,食物就融化了。

上帝為以色列民解決饑餓的問題,先是晚上供應鵪鶉讓他們充飢,再表示早上會供應嗎哪給他們當作食物。「嗎哪」是希伯來文的音譯,這名字源自以色列民問「這是甚麼?(מָ֣ן ה֔וּא man huʾ)」強調以色列民不知道這是甚麼。經文十分詳細地交代拾取嗎哪的方法,雖然這只適用於昔日在曠野的百姓,但經文仍要記載給讀者知道,因此當中必然包含十分重要的屬靈意義和教導,可反映出上帝的心意。16:16指「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但又說「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這兩句話表面上好像有矛盾之處:到底應該按照食量收集?還是規定了每人只能收集一俄梅珥的嗎哪份量?如果我們仔細看經文的話,就會知道這其實並非矛盾,而是指出去收集的人(估計以男人為主,而婦女就留在帳幕裏照顧小孩和長者)是可按食量去收集的(因為勞動量各人有異),但他們同時要為帳幕裏的人收集,而份量則要按人頭來計算,每人一俄梅珥(約兩公升)。可以說,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很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有能力、手腳敏捷的人自然會多收而出現剩餘,但動作遲緩、乏力的人卻因為收得不足而導致有缺乏的情況,造成社會上的不公平、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因此,上帝對嗎哪的吩咐如此仔細,讓我們明白祂背後的心意,首先是不要單顧自己,也要顧及別人,就是帳棚裏的人、身邊鄰舍的需要等,以致「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就是每個人都能得到足夠的食物而不致缺乏,同時也不會造成浪費食物的情況。而第二個我們可從嗎哪的供應而理解的教導,是來自16:19「任何人都不可以把所收的留到早晨。」這教導讓人不能為明天而多收嗎哪以防不時之需,因為這會讓人儲存超過一日所需的食物,而不是每天依靠上帝的供應。因此,這安排是要讓以色列民學會每一天都必須依靠上帝的供應而活,並且是每天都遵行上帝的吩咐去收集嗎哪才能得以存活和飽足。只可惜,子民中有人不聽從這話而把嗎哪留到明天,結果就生蟲發臭了。而16:21指「太陽一發熱,食物就融化了。」則帶出第三方面的教導,就是以色列民要學會珍惜和看上帝所給的食物為寶貴,一清早就要去拾取而不要耽延。這訓練子民養成習慣,每天都看重上帝所給的食物,每清早都以遵行祂的話語去開始一天的生活!

 

安息日的嗎哪安排(出16:22-27

出16:22 到第六天,他們收集了雙倍的食物,每個人二俄梅珥。會眾的官長來告訴摩西,

出16:23 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吩咐:『明天是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要煮的就煮,所剩下的都留到早晨。』」

出16:24 他們就照摩西的吩咐把剩下的留到早晨,這些食物既不發臭,裏頭也沒有生蟲。

出16:25 摩西說:「你們今天就吃這些吧!因為今天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你們在野外必找不著食物了。

出16:26 六天可以收集,第七天是安息日,這一天甚麼也沒有了。」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

上帝為了讓子民明白安息日的意義,於是就不在第七天的安息日降下嗎哪,而是安排第六天讓子民可以收取雙倍的份量,並可隨己意烹調好,留待第七天的安息日食用。目的是要讓子民在安息日不用為收集嗎哪而操勞,而是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上帝。這樣,平時本來只能存放一天,必須即日食用否則就會生蟲發臭的嗎哪,在安息日就變成可多放一天也不會變壞,可以說這跟嗎哪的本質無關,而是上帝按祂吩咐而成的神蹟,讓嗎哪按照著上帝的話和旨意而存留!而以色列民經歷這神蹟,理應感到上帝奇妙的作為,並明白人活著其實不是依靠食物,而是必須依靠上帝的話!這是有關嗎哪的安排上帶給我們的第四個教導。只可惜,當時有些子民對上帝的話存疑,在安息日仍如常到外邊去想要收取嗎哪,結果當然找不著,但這反映上帝的子民中不是全部都願意順服聽命,不是全都接受上帝對他們的試驗,反而想要試驗上帝。

而最後第五個可從嗎哪明白的屬靈教導,就是上帝透過六天降下嗎哪和第七天安息日不供應嗎哪,去讓子民恢復上帝創世時一星期是七天的秩序而活(這有別於古代埃及一星期十天的日曆)。上帝讓他們學習按照自己所定的時間來行事和過地上的日子,學會守安息日去記念上帝的作為。這安排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基礎式的訓練,可為日後賜下十誡時必須守安息日作為立約的記號作預備,並藉此在日後能進一步掌握《利未記》23章所提及的節期,就是上帝給子民每年循環的時間表。

 

《先知書選段》賽49:11-23、書24:7的關聯

賽49:11 我必在眾山開闢路徑,大道也要填高。

賽49:12 看哪,他們從遠方來;有些從北方來,有些從西方來,有些從色弗尼地來。」

賽49:13 諸天哪,應當歡呼!大地啊,應當快樂!眾山哪,應當揚聲歌唱!因為耶和華已經安慰他的百姓,他要憐憫他的困苦之民。(主題:宣告上帝看顧子民!)

賽49:14 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

賽49:15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憫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

賽49:16 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你的城牆常在我眼前。

賽49:17 建立你的勝過毀壞你的,使你荒廢的必都離你而去。

賽49:18 你舉目向四圍觀看,他們都聚集來到你這裏。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定要以他們為妝飾佩戴,帶著他們,像新娘一樣(參啟21:2。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49:19 至於你荒廢淒涼之處,並你被毀壞之地,如今居民必嫌太窄,吞滅你的必離你遙遠。

賽49:20 你要再聽見喪失子女後所生的兒女說:「這地方我居住太窄,請你給我地方居住。」

賽49:21 那時你心裏必說:「我既喪子不育,被擄,飄流在外,誰給我生了這些?誰將他們養大呢?看哪,我被撇下獨自一人時,他們都在哪裏呢?」

賽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向列國舉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兒子抱在懷中帶來,將你的女兒背在肩上扛來。

賽49: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以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書24:7 你們的祖宗哀求耶和華,他就用黑暗把你們和埃及人隔開了,又使海水衝向埃及人,淹沒他們。我在埃及所做的,你們都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住了很多日子。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40-55章的大段落,其歷史背景是以色列民在亡國被擄後上帝安慰他們並應許再次帶領他們、鼓勵他們回歸耶路撒冷和重拾對祂的信靠。留意多段《出埃及記》的經文所對應的《先知書選段》均有這個背景,因為離開埃及前往迦南地的旅途和離開巴比倫地回歸耶路撒冷的旅程兩者本身就有不少的平行之處,包括兩者都是從寄居之地前往應許地、讓上帝帶領他們、讓以色列民從被壓制的情況重新恢復其上帝子民的身分等。而賽49章則明顯有著這個主題背景,當中最有意思的是,賽49:12提及的「色弗尼」在整本《聖經》只出現一次,其原文 סִינִֽים sinim可理解為遠東、遠南之地,但在現代希伯來文裏的意思其實是「中國人」(複數)。賽49:14-15像對話一樣,表明上帝體會被擄子民的心情,他們認為上帝已經放棄他們了,於是上帝就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並強調自己不會忘記他們。而賽49:18更進一步用娶新娘的圖畫來表明上帝對以色列民堅定的盟誓和忠誠的愛。賽49:19-20指「地方不夠用」,這表面上像是嫌棄或投訴的話,但其實是暗示日後將會生出更多的兒女,就是後裔增多以致不夠地方居住,因此這其實是十分正面的表達。賽49:23表明上帝必再次帶領他們,甚至更要提升他們的地位。總的來說,上帝用了許多安慰的話,和指著自己的永生起誓,去表明祂對子民的帶領是出於好意的,希望他們能相信祂的安排,祂必定會信實地帶領他們,讓他們走出困境,並迎接美好的將來。而另一段《先知書選段》是《約書亞記》24:7,內容主要是重述出埃及過紅海時上帝怎樣聽見以色列民的哀求就對付埃及人,用海水淹沒他們等。當中的圖畫與今次的《妥拉》經文平行。而除了上述的主題和圖像上的平行之外,下表也列出了兩段經文之間一些用詞上的平行關聯:

關聯

《妥拉》出16:4-27

《先知書選段》賽49:11-23、書24:7

埃及、

曠野、

看哪!


(代表著上帝在這過程中要行神蹟)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我)哪(הִנְנִ֨י hineni,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地(מִצְרָֽיִם mitzrayim領出來的。

出16:10 亞倫正對以色列全會眾說話的時候,他們轉向曠野(מִדְבָּר  midbar看哪(וְהִנֵּה֙  vehinneh,耶和華的榮光在雲中顯現。

出16:14 那一層露水蒸發之後,看哪(וְהִנֵּ֞ה vehinneh曠野(מִּדְבָּר֙ midbar的表面出現了小圓物,好像地上的薄霜一樣。

賽49:12 看哪(הִנֵּה hinneh,他們從遠方來;有些從北方來,(看哪)有些(וְהִֽנֵּה־אֵ֙לֶּה֙從西方來,有些從色弗尼地來。」

賽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הִנֵּה hinneh,我必向列國舉手, 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兒子抱在懷中帶來,將你的女兒背在肩上扛來。

書24:7 你們的祖宗哀求耶和華,他就用黑暗把你們和埃及人隔開了,又使海水衝向埃及人,淹沒他們。我在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所做的,你們都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מִדְבָּר midbar住了很多日子。

/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出16:6 摩西和亞倫對以色列眾人說:「到了晚上,你們就知道是耶和華(וִֽידַעְתֶּ֕ם כִּ֧י יְהוָ֛ה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出16:12 「我已經聽見以色列人的怨言了。你要對他們說:『到黃昏的時候,你們要吃肉,早晨也必有食物得飽。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你們的上帝。』」

賽49:23 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他們必以臉伏地,向你下拜,並舔你腳上的塵土。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וְיָדַ֙עַתְּ֙ כִּֽי־אֲנִ֣י יְהוָ֔ה,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

 

上帝透過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帶出的屬靈意義

上文已論述嗎哪的安排和吩咐對子民的屬靈生命極為重要,因為是藉此教導子民怎樣過出埃及後的新生活,就是怎樣學會留心聽從上帝的話,活出上帝對他們的期望。當中筆者已提過有五方面的教導,現再綜合為以下三個經文主要想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1. 塑造成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成為每天都認識上帝、順服上帝、看重上帝的人!

上帝在六日為以色列民供應嗎哪,到第七天讓他們守安息日,是帶領他們回到起初創世的七天時間表,使他們徹底離開埃及的生活習慣,真正成為上帝的子民。這不但讓以色列民學習去按上帝的時間而行事,更要學習忍耐等候、珍惜上帝的供應和看重上帝的話,懂得著緊去執行祂的吩咐,讓聽命成為每天生活的習慣!子民因此明白每天能夠得以存活,所靠的其實不是食物,而是全憑遵行上帝的吩咐以及信靠上帝的帶領(另參申8:2-3),這正好可預備他們的思維和靈命,去迎接和明白日後上帝要在西奈山上賜下給他們更全備的誡命、律例、典章(見出20-24章)。

2. 上帝會在子民的路程上一直同在和看顧,但同時過程中並不是沒有艱難,這讓子民學會在張力中成長,學會真正地信靠上帝、跟隨上帝!

上帝的子民要明白,跟從上帝也是會遇到艱難困苦的,但重要的是上帝的同在和看顧並沒有因此而離開。可以說,上帝是刻意讓祂的子民同時活在一種生活與信仰的張力中去為祂作見證!學會即使在困難和壓力下,也不發怨言,而是懂得為了愛上帝和尊崇祂,選擇繼續去跟從祂、認定祂的帶領、培養堅毅和忠誠的生命。這是上帝給得救離開埃及的子民所要走的屬靈訓練之旅,為的是要讓子民的屬靈生命得以成長和成熟,可真正活出屬上帝子民應有的生命質素!

3. 學習在困難中彼此看顧、分享和忍耐,一同憑信心依靠上帝過每一天。

上帝給子民收取嗎哪的安排,讓以色列社會上各人都能夠得到照顧,讓人學習為別人付出和努力。因此上帝透過嗎哪的吩咐,可訓練子民不要在面對艱難和有壓力時只單顧自己,而是必須看顧身邊其他有需要的人,學會在自己不足之時仍然能夠為別人的生命承擔,不要因為憂慮自己明天的需要而不去分享自己所擁有的資源。另外,當上帝一直忍耐著子民的怨言,卻又不厭其煩地看顧和供應他們,那麼子民也應當學像上帝一樣忍耐,以致可謙卑自己,不再時常亂發怨言,反而更懂得忍耐、體諒別人,看顧別人的需要!最終以色列民明白到自己能夠幫助別人,並非因為自己已經擁有許多,而是因為有幫助和看顧自己的上帝的同在,就是讓所有人(包括自己)也都學習憑信心依靠上帝去過每一天!

 

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嗎哪?

約6:47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約6: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約6:49 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約6:50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使人吃了就不死。

約6:51 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

耶書亞(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他的降生本身就已經像嗎哪一樣是從天上降下。而當他說自己是真正的糧(約6:32),就更顯明嗎哪只能讓人充飢,食用它只能滿足地上生命的需要,但耶書亞的到來是要賜人永生(約6:47-51)。意思就是當人信納他和聽從他的教導而活,就能得到屬靈生命的食物和屬靈的生命,成為天國的一部分,能夠到天父那裏去。

另外,以色列民和主耶書亞(耶穌)同樣被上帝稱為自己的兒子(見出4:22-23、耶31:9、太3:17、可9:7、徒13:33、彼後1:17等),而以色列民的經歷和失敗,對比主耶書亞的得勝和教導,可讓我們再進一步明白耶書亞怎樣成就嗎哪,以及他在地上的職事和上帝兒子的身分:

以色列民

主耶書亞(耶穌)

主耶書亞的得勝、和教導和成就: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 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

出16:20 然而他們不聽從摩西,當中有人把食物留到早晨,食物就生蟲發臭了。摩西就向他們發怒。

……

出16:27 第七天,百姓中有人出去收,甚麼也找不著。

太4:1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πειράζω peirazōנָסָה nasah test, prove

……

太4:3 那試探者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叫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吧。」

太4:4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引用申8:2-3;在約旦河受洗時被上帝稱為「我的愛子」,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

耶書亞(耶穌)通過了上帝給子民的考驗:就是要靠上帝的話而活!也就是說,雖然有子民不聽從上帝的吩咐,但耶書亞卻完全地聽從和得勝,成就了上帝藉著賜嗎哪去考驗子民的目的。

出16:4 耶和華對摩西說:「看哪,我要從天降食物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

每天收集當天的分量。這樣,我就可以考驗(נָסָה nasah test, prove)他們是否遵行我的指示。

……

出16:15 以色列人看見了,不知道是甚麼,就彼此說:「這是甚麼?」(מָ֣ן ה֔וּא摩西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給你們吃的食物。

約4:32 耶穌對他們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約4:33 門徒就彼此說:「難道有人拿甚麼給他吃了嗎?」

約4:34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

……

約6:35 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絕不飢餓;信我的,永不乾渴。

……

約6:52 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耶書亞(耶穌)成就了「嗎哪」在表面不為人所理解和明白的特質,而即使其他人未必能明白和理解,他仍以遵行上帝的指示為食物、為滿足!另外,當他指自己就是從天降下來真正的「生命的糧」並叫人要吃他的時候,當時許多猶太人都不明白他說這話的意思。

出16:16 耶和華所吩咐的是這樣:『你們每個人要按自己的食量收集,各人要為帳棚裏的人收集,按照人口數每個人一俄梅珥。』」

出16:17 以色列人就照樣去做;有的收多,有的收少。

出16:18 用俄梅珥量一量,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各人都按著自己的食量收集。

太5:6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路10:27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如己。

太25:35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浪在外,你們留我住;

(上文:主禱文……)太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上文: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4 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拾取嗎哪的訓練能塑造子民的生命,例如教導子民要看顧別人、帶來社會公義、每天都學習依靠上帝等等。而耶書亞(耶穌)也教導門徒要渴慕上帝的義、愛鄰舍如同自己,看顧身邊的人,並要學習不為明天憂慮,每天都憑信心依靠上帝而活!

從上表可見,上帝昔日希望以色列民透過有關嗎哪的吩咐而培養出的生命質素,以至當中所帶出的屬靈教導,都能從耶書亞身上一一看見。他不但是真正的「嗎哪」讓人得著永生,更透過在世的生命和教導成就昔日上帝賜嗎哪所要達到的目的。其實,嗎哪是甚麼物質並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屬上帝的子民是否有藉著嗎哪的吩咐和教導而被塑造出上帝喜悅的生命質素!感謝主,我們有耶書亞作為我們的榜樣、有聖靈的幫助和提醒,好讓我們能夠因信耶書亞和跟隨他的教導而進入永生,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

 

結語:嗎哪的屬靈意義和教導

以色列民雖然肉身上離開了埃及,也擺脫了埃及的追兵,但上帝要他們成為怎樣的子民?嗎哪的供應不但解決了子民在世的需要,有關嗎哪的吩咐和教導更表明了上帝的心意和祂對子民的期望。上帝透過訓練子民收集嗎哪,塑造他們成為祂所喜悅的生命,鍛鍊出上帝子民應有的屬靈質素!就是每天憑信心依靠上帝而活,一清早起來就以留心聽從上帝的話、遵行祂的吩咐去開始每一天的生活。而即使遇到艱難、壓力和缺乏,也懂得不單顧自己,也看顧別人的需要,和別人一同依靠上帝每天的供應和帶領。這讓我們不得不讚嘆上帝奇妙的作為,以及祂充滿智慧和巧思的吩咐,祂不但沒有因子民的軟弱和埋怨而責怪他們,更為了子民屬靈生命的好處,按照他們的需要作出適切的教導和指引,幫助他們成長。但願我們也能從嗎哪的吩咐和教導中學會每天憑信心依靠主的話而活,不再只為地上的生活而勞碌,而是學習每天清早起來都存著定意要留心跟從主、聽從祂吩咐的心去開始每一天。而即使面對著艱難與壓力,也要知道上帝沒有離開我們,學會在這份張力中也不輕易埋怨和放棄,在鍛鍊的過程中生出更大的信心、忍耐和盼望(參羅5:3-5)。求主幫助我們學會嗎哪的吩咐和訓練,成為祂喜悅的兒女,活出屬上帝子民身分應有的屬靈生命質素。阿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4:15-16:3、賽65:24-66:10:如何被上帝醫治自己的屬靈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2-4-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4:15-16:3、賽65:24-66:10(筆者:Herbert Chan

圖為傳統上出埃及的路線和相關地點的相片

今段《妥拉》經文(出14:15-16:3)顯示人的哪些問題和軟弱? 我們可從中得到甚麼提醒?

 

14:15-16:3簡介

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走到紅海邊[1],那時追趕以色列民的法老軍隊已經逼近,這讓以色列民十分徬徨及驚恐,不知如何是好,便向摩西埋怨。而摩西的回應是叫以色列民不要怕,只需要看耶和華的拯救,祂必會為他們爭戰。今段經文接著記載上帝怎樣神蹟地把面前的海分開,讓以色列民經歷祂的拯救,就正如摩西所說的。以色列民為此唱歌跳舞感謝上帝,之後被上帝帶到曠野,經歷祂的試煉。這是從上一段到今段經文的倒影結構:

A. 面對法老的追兵,子民埋怨不應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14:10-14)

B. 摩西哀求上帝,上帝就把紅海分開,拯救子民和擊潰法老全軍。(14:15-31)

C. 摩西之歌:耶和華大大得勝,將法老的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15:1-13)

X. 歌唱萬民聽見就會顫抖,耶和華作王直到永遠。(15:14-18)

C’. 米利暗回應:耶和華大大得勝,將法老的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15:19-21)

B’. 摩西呼求上帝,上帝就把苦水變甜,作醫治他們的並領他們去以琳。(15:22-27)

A’. 面對饑餓,子民埋怨不應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16:1-3)

從這個結構可見,雖然以色列民為他們所經歷的神蹟而唱歌、跳舞、讚美上帝,但經文在他們的口發出讚美聲音的不久之前和幾天之後,都記載了他們對跟從上帝的不滿而口出怨言。

 

以色列民過紅海(出14:15-31

出14:1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甚麼向我哀求(צָעַק 大聲呼喊)呢?你吩咐(דַּבֵּ֥ר 說話)以色列人往前走(נָסַע 要起程!)。

出14:16 你舉手向海伸杖,把水分開。以色列人要下到海中,走在乾地上。

出14:17 看哪,我要任憑埃及人的心剛硬(再次使法老堅固自己的想法和意欲,好讓這神蹟能夠出現),他們就跟著下去。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戰車、戰車長身上得榮耀(וְאִכָּבְדָ֤ה

出14:18 我在法老和他的戰車、戰車長身上得榮耀(בְּהִכָּבְדִ֣י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出14:19 在以色列營前行走的上帝的使者移動,走到他們後面;雲也從他們的前面移動,站在他們後面。

出14:20 它來到埃及營和以色列營的中間:一邊有雲和黑暗,另一邊它照亮夜晚,整夜彼此不得接近。

出14:21 摩西向海伸手,耶和華就用強勁的東風,使海水在一夜間退去,海就成了乾地;水分開了。

出14:22 以色列人下到海中,走在乾地上,水在他們左右成了牆壁。

出14:23 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和戰車長都跟著下到海中。

出14:24 破曉時分,耶和華從雲柱、火柱中瞭望埃及的軍兵,使埃及的軍兵混亂。

出14:25 他使他們的車輪脫落,難以(בִּכְבֵדֻ֑ת前行,埃及人說:「我們從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吧!因耶和華為他們作戰,攻擊埃及了。」

從耶和華對摩西的回應可見,祂期望以色列民對祂有信心,應該繼續向前行而不是大聲呼喊。因為祂一直都帶領著他們,用雲柱和火柱引領著他們前行。上帝表達了自己的想法後,便吩咐摩西要像之前舉起手杖降十災那樣向海伸杖,藉此行神蹟,在法老和他的全軍上得榮耀。「得榮耀」在原文是「變重」的意思,這詞的原文在14:17、18、25都有出現,算是這裏的重點之一,代表上帝要徹底扭轉埃及人原本輕看祂和祂百姓的態度,要他們懂得向祂心存敬畏和謙卑。於是摩西就向海伸杖,而上帝就用東風把海水左右分開,成了牆壁,讓以色列民走在乾地上逃離埃及的追兵。雖然埃及人追趕他們和跟著下到海中,但上帝主動保護子民,使埃及的軍兵混亂,拖延著他們前行,直至他們終於知道上帝為以色列民攻擊他們,並喊叫著要逃跑。這情況猶如創世的第三日,上帝用祂的話讓水要聚在一處,露出乾地,然後上帝叫地裏生出有種子的植物。希伯來文「種子」一詞與「後裔」相同。可以說,以色列民走過紅海行乾地的圖像就如創世時那樣,只是今次海水左右分開,露出乾地後,所長出的不是植物的種子,而是屬上帝的亞伯拉罕後裔以色列民,他們都將要因這神蹟而對上帝生出更堅定的信心,正如摩西之前所說的(14:13-14、31)。

出14:2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向海伸手,使水回流到埃及人,他們的戰車和戰車長身上。」

出14:27 摩西就向海伸手,到了天亮的時候,海恢復原狀。埃及人逃避水的時候,耶和華

把他們推入海中。

出14:28 海水回流,淹沒了戰車和戰車長,以及那些跟著以色列人下到海中的法老全軍,連一個也沒有剩下。

出14:29 以色列人卻在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成了牆壁。

出14:30 那一日,耶和華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人的手。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死在海邊。

出14:31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百姓就敬畏耶和華,並且信服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

雖然埃及人已經打算放棄追趕以色列民,但上帝並沒有放過他們,祂叫摩西向海伸手讓海水回流淹沒埃及全軍。耶和華把埃及人推入海中讓他們溺斃,表面上看似殘忍,但我們要記得從前埃及王法老下令要殺害所有出生的以色列男嬰,而當接生婆沒有殺他們時,埃及的眾百姓就出手把以色列人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1:16-22)因此,上帝在這裏只是施行公義的審判,讓殺害以色列人的罪報應在埃及人自己身上,而以色列的子民像昔日的男嬰摩西一樣從水裏被救出來,經歷上帝的帶領到了曠野。我們可以想像,以上帝的能力根本無需要和法老討價還價就可以一早徹底敗壞埃及,救出自己的子民,無須讓埃及留有任何兵力去追趕以色列民,但上帝既然是公義與慈愛的那位,就一直嘗試用最低的傷害去降災,為要讓所有人認識祂和在祂面前謙卑自己。可以說,祂並沒有過分惡待埃及人,而是公義地作出審判和報應。而另一方面,上帝透過分開紅海和對付了以色列民所懼怕的埃及追兵,讓他們從此敬畏祂、信服祂和摩西。不過從14:31的表達可見,在上帝行神蹟前,他們的信心本是十分軟弱的,對上帝的尊重和敬畏也未如理想。而他們的信心透過眼所見的神蹟才漸漸地有所增加。

 

摩西之歌(出15:1-18

出15:1 那時,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唱這歌,說:「我要向耶和華歌唱,因他大大得勝,  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出15:2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他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上帝,我要讚美他;我父親的上帝,我要尊崇他。

出15:3 耶和華是戰士;耶和華是他的名。

出15:4 「法老的戰車、軍兵,他已拋在海中;法老精選的軍官都沉於紅海。

出15:5 深水淹沒他們;他們好像石頭墜到深處。

出15:6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

出15:7 你大發威嚴,摧毀了你的敵人;你發出烈怒,吞滅他們如同碎秸。

出15:8 因你鼻中的氣(i.e. anger,水就聚成堆,大水豎立如壘,海的中心深水凝結。

出15:9 仇敵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在他們身上滿足我的心願,我要拔刀,親手毀滅他們。』

出15:10 你用風一吹,海水就淹沒他們;他們像鉛沉在大水之中。

出15:11 「耶和華啊,眾神明中,誰能像你? 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出15:12 你伸出右手,地就吞滅他們。

出15:13 「你以慈愛(חֶסֶד chesed: NASB: faithfulness, JPS: love引領你所救贖的百姓;你以能力引導他們到你的聖所。

出15:14 萬民聽見就戰抖;疼痛抓住非利士的居民。(按照進入迦南地的次序:)

出15:15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摩押的英雄被戰兢抓住,迦南所有的居民都融化。

出15:16 驚駭恐懼臨到他們;耶和華啊,因你膀臂的大能,他們如石頭寂靜不動,等候你百姓過去,等候你所贖的百姓過去。

出15:17 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在你產業的山上,耶和華啊,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

出15:18 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摩西之歌所表達的是上帝怎樣彰顯大能去拯救以色列人。15:4所指的法老戰車,根據之前14:7所記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而每輛都有軍官,可以說這在當時的世界可算是極強大的軍隊。難怪15:9指埃及人胸有成竹,認為自己必能追上以色列並毀滅他們,可分得擄物去滿足自己的心願。然而摩西之歌所表達的是,這個地上最強的權勢其實絕不能與上帝匹敵,埃及的軍隊在祂面前根本就不堪一擊,甚至沒有神明可與祂相比。而上帝的偉大在於雖然祂有極大的能力,但卻用慈愛眷顧和引導一群無力和卑微的以色列民!15:13指上帝引導他們所到的聖所,估計是指西奈山以及所建立的會幕(見15:17、詩78:52),而接著記載萬民顫抖,非利士、以東、摩押、迦南所有的居民等都驚惶慌張,這事在當時還未發生,以色列民也不可能預先知道這些人的實際反應,所以大概是後來才補上的資料,又或是一種誇張的手法,內容大概只是出於以色列民的想像和推斷。不過,在文學上把這些信心十足的話放在當時剛經歷完過紅海的以色列民的口中,則表明他們當時已經從毫無信心、懼怕埃及追兵的狀態,轉眼間成了自信心膨脹,看自己為無人能敵、所向披靡的民族了。當時他們口中宣告「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5:18)應該是真誠地發自內心的表達,他們當時大概是由衷地相信上帝會以大能領他們到祂所建立的住處和聖所。(15:17)但正如上文的倒影結構所提及,從他們往後表現出對上帝的不信和埋怨,這宣告也可能純粹是一時情緒高漲而喊出來的口號,他們對上帝的信心其實並沒有增加。如此看來,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信服和敬畏都是出於過紅海的震撼,那些充滿信心的宣告只是一時的,他們對上帝其實並未真正達至持久的信靠,也還未生出能夠在困難中站穩的信心。

 

米利暗回應(出15:19-21

出15:19 法老的馬匹、戰車和戰車長下到海中,耶和華使海水回流到他們身上;以色列人卻走在海中的乾地上。

出15:20 那時,米利暗女先知,亞倫的姊姊,手裏拿著鈴鼓;眾婦女也跟她出去打鼓跳舞。

出15:21 米利暗回應他們:「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得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

這段再次記載上帝戰勝法老的軍隊的一刻,並指出當時除了有摩西帶領子民唱歌讚頌上帝的大能,米利暗也帶領婦女擊鼓跳舞,回應摩西之歌(經文只記載了首句,但歌詞跟15:1其實完全相同)。學者們會討論摩西之歌和米利暗之歌到底是否同時間進行的,或者內容是否完全一致。不論如何,重要的可能是這裏突然記載「米利暗女先知,亞倫的姊姊」的原因,像是要刻意指出在摩西以外,他的哥哥亞倫和姊姊米利暗也有其帶領的角色。甚至對比摩西,米利暗帶領婦女擊鼓跳舞,興高采烈的情況比摩西之歌有過之而無不及!不過當繼續看緊接下來經文記載有關以色列信心軟弱的問題,所得出的對照只會更突顯出以色列民信心的落差,因他們讚美和埋怨的話都出自同一張嘴。

 

從紅海到書珥的曠野(出15:22-26

出15:22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起程(נָסַע,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到水。

出15:23 到了瑪拉他們不能喝瑪拉的水,因為水是苦的;所以那地名叫瑪拉。

出15:24 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甚麼呢?」

出15:25 摩西呼求(צָעַק;見14:15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裏,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裏考驗他們。

出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於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是醫治你的耶和華(אֲנִ֥י יְהוָ֖ה רֹפְאֶֽךָ ani Adonai rophecha)。」

15:22表明摩西要領以色列人從紅海「起程」,有猶太拉比指這反映他們不太願意動身起程,暗示他們仍在懷緬剛經歷的過紅海神蹟。接著經文記載他們在書珥的曠野三天也找不到水,到了瑪拉就因為水苦不能喝而向摩西發怨言。可見,經歷了過紅海這樣的大神蹟其實也算不得甚麼,以色列民只要生活上遇上困難,就會輕易失去耐性和信心。上帝繼續體諒和憐憫他們,指示摩西把一棵樹放在水中就讓苦水變甜。祂說要為他們定律例、典章,在那裏考驗他們,而從這神蹟可見,重點並非是哪一棵樹,而是摩西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水就變甜了!所以經文雖然沒有記載這些律例、典章的內容,但我們可以理解的是,經歷神蹟在信仰中並非真的那麼重要,相反能否在困難中經得起考驗,是否仍然信靠上帝,緊守遵行祂的吩咐和教導才是重要的信仰成長關鍵。而15:26指上帝要以色列民留心聽從祂的話,就不讓祂加在埃及人身上的病臨到他們身上,帶出的是同一個信息和教導。雖然「不加災病給子民就等於醫治他們」這話難以理解,但筆者認為也許應看這為屬靈上的醫治:上帝希望子民明白,當他們留心聽從祂的話時,他們就能把生命裏的苦都變成甜,就如祂醫治了瑪拉的苦水一樣,讓人在困難中有水可喝;然而如果以色列民像埃及人那樣自高去敵擋上帝,為要滿足自我的慾望,就會像埃及人那樣得災病。所以要醫治子民的屬靈生命,其良方是關乎他們是否願意先留心聽從上帝的話,對上帝有信心和懂得謙卑,而不讓自己的困難和情緒蓋過自己對上帝的認識,並推倒以往所經歷過的上帝的信實。

 

從以琳到汛的曠野(出15:27-16:3

出15:27 他們到了以琳,在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他們就在那裏的水邊安營。

出16:1 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程,在出埃及之後第二個月十五日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汛的曠野。

出16:2 以色列全會眾在曠野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

出16:3 以色列人對他們說:「我們寧願在埃及地死在耶和華手中!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吃餅得飽。你們卻將我們領出來,到這曠野,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

接著以色列民來到以琳,那裏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樹(תְּמָרִ֑ים;椰棗樹),表示他們得到充足的水和食物的供應。而十二和七十這兩個數目可讓我們想起十二支派、下埃及的雅各家七十人(1:5),甚或後來以色列民中的七十位長老(24:1)。無論如何,這兩個數值在在都表明所有的以色列民都將會得到飽足。因此,上帝的帶領並非必然全部都是苦不堪言的經歷,祂會按時看顧和供應子民的需要。而這次「以色列全會眾從以琳起程」跟之前「摩西領他們起程」明顯有別(15:22),表示他們已經比之前有所進步,這次不會留戀著以琳不願意起程,而懂得自己繼續向前走。不過,在以琳的記載很短,沒有提及他們有任何像之前他們過紅海後唱歌、擊鼓、跳舞的表現,雖然沒有記載他們埋怨,但也沒有記載他們發出感恩的話,或多或少反映他們未有因為以琳的經歷而特別雀躍或感恩。而由於曠野的路的確艱苦,他們自離開埃及的一個月之後,就開始想念埃及有肉鍋、有餅吃的生活,甚至說情願死在當地。可以說,以色列民的屬靈生命和信心的成長,亦非一蹴而就,他們不能因一兩次的神蹟經歷,就可讓信心突飛猛進、讓靈命茁壯成長。他們必須學會長時間地在艱苦的考驗中透過留心聽從上帝的話,一步步生出對上帝的信心和信靠,學會無論順境逆境,都順服和敬畏祂。

 

《先知書選段》賽65:24-66:10的關聯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  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賽66:10 「你們所有愛慕耶路撒冷的啊,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高興;你們所有為她悲哀的啊,都要與她一同樂上加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Haftarah)屬於《以賽亞書》的結束部分,其歷史背景是以色列民被擄後回歸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而這裏經文所描繪的是更美的一個新天新地的情景。賽65:24-25對應早前賽11章描述過的彌賽亞國度,表明上帝國度完全成就、充滿平安的景象,賽66:1-2表明真正成就這事、建立祂聖所的是上帝自己而不是靠人的能力,賽66:3-4則說明上帝在成就祂國度的過程中要審判那些選擇邪惡的人,而那些因上帝話語而戰兢的人,會被惡人所輕蔑(賽66:5),但賽66:6-10提醒他們最終上帝必然會報應惡人,成就耶路撒冷的重建。當中因上帝的話語而戰兢的人是重點所在(賽66:5),他們愛慕耶路撒冷,渴慕上帝建立祂的國度、掌權和帶領他們,這些人在過去的悲哀將會被轉化為歡喜快樂(賽66:10)。他們就像《出埃及記》中剛過紅海的以色列民一樣,關鍵是在於肯聽從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就能經歷上帝的醫治,把生命中的苦都變成甜!而除了這個主題之外,下表也列出兩段經文之間一些用詞上的平行關聯:

關聯

《妥拉》出14:15-16:3

《先知書選段》賽65:24-66:10

求、吩咐 說話

出14:15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甚麼向我哀求(צָעַק呢?你吩咐(דָּבַר以色列人往前走。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קָרָא,我就應允;正說話(דָּבַר的時候,我就垂聽。

聖所殿宇聖山

出15:11 ⋯⋯誰能像你,至聖(קֹדֶשׁ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

出15:13 「你以慈愛引領你所救贖的百姓;你以能力引導他們到你的聖(קֹדֶשׁ)所(נָוֶה
出15:17 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在你產業的山(הַ֣ר上,耶和華啊,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啊,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מִקְדָּשׁ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קֹדֶשׁ)山(הַר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בַ֙יִת֙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因耶和華的話而敬畏 戰兢、

信服聽從

出14:31 以色列人看見耶和華向埃及人所施展的大能,百姓就敬畏耶和華,並且信服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
出15:14 萬民聽見就戰抖(רָגַז⋯⋯
出15:15 那時,以東的族長驚惶(בָּהַל,摩押的英雄被戰兢(רַעַד抓住,迦南所有的居民都融化。

出15:26 他說:「你若留心聽從(שָׁמַע)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側耳聽(שָׁמַע)我的誡令,遵守我一切的律例⋯⋯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戰兢(חָרַד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חָרַד的人哪,當聽(שָׁמַע他的話: 「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 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耶和華向仇敵報應,他們憑己意而行

出15:6 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אָיַב

出15:9 仇敵(אָיַב)說:『我要追趕,我要追上,我要分擄物,在他們身上滿足我的心願,我要拔刀,親手毀滅他們。』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אָיַב)施行報應的聲音!

 

今段《妥拉》經文(出14:15-16:3)顯示人的哪些問題和軟弱?

1.  沒有從過去的經歷中建立對上帝更大的信心

雖然以色列民曾經歷過十災,但對上帝並沒有生出更大的信心,當一看見法老的追兵就馬上認為自己不敵,不會想到上帝既然可以帶領他們出埃及,就必定能從埃及人的手中拯救他們到底。可以說,他們的信心只建基於眼見的現實,而未有從過去的經歷甚至今次過紅海的大神蹟中生出應有的信心。他們必須學會相信上帝的話和應許,認識上帝的信實,信心才能有所突破。

2.  法老和埃及人的驕傲

另一方面,法老和埃及人自恃擁有強大的軍隊和能力,便驕傲自大,自以為是,以為自己戰無不勝,不但可追上以色列民,更可分得擄物,滿足自己的心願。他們沒有看上帝在眼內,並沒有從過去的十災中學會謙卑和敬畏上帝。他們同樣都是以眼見的現實而誤以為自己是無敵的。

3.  以色列民的驕傲自滿

從摩西之歌的內容可見,以色列民雖經歷了上帝帶領他們過紅海的神蹟,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但在上帝仍未有出手或帶領他們到達之前,就一早預言萬民都必戰兢、列國都將必定驚惶失措。其實比起萬民與列國的反應,他們更應該明白的是上帝對他們的期望和要先學好順服忠心的功課,而不是因一時的興奮和情緒高漲就驕傲自滿地以為往後必會戰無不勝。與其因著經歷了神蹟和勝利就洋洋得意,他們更應該把這些經歷轉化為對上帝的信心和困難中站穩的能力。

4.  以色列民不明白上帝,而只想追求自我滿足

在過紅海前,以色列民因為眼見法老的追兵就認為問題太大,他們並沒有能力解決,於是就哀求上帝,但上帝叫他們不應哀求,而是前進。反映他們不明白上帝的心意、計劃和對他們的期望。上文提過當過了紅海和戰勝埃及人後,以色列民可能仍陶醉於過紅海的神蹟而不願前行,以致摩西要領他們起程(15:22)。另外,他們可以歌唱讚頌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遠,但當他們到了書珥的曠野和汛的曠野就分別為口渴和肚餓就輕易埋怨摩西和上帝,並因為埃及地有肉鍋和餅可吃,就甚至情願死在埃及。這表明他們不願意為了上帝而嚐一點苦頭,未能因為有上帝的同在和帶領而學會忍耐與等候。其實從他們的嘴巴可時而發出讚美,時而發出怨言,就反應他們純粹以經歷和情緒來主導自己的信仰和信心,這是一種自我中心、以自我滿足為生命首要的表現,如果他們仍不改善,就不能榮耀上帝,所以上帝說要他們留心聽從祂的話,好讓他們經歷上帝對他們的醫治。

 

總結:如何被上帝醫治自己的屬靈生命?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色列民因為眼前所遇到的困難(埃及的追兵),當看見別人(埃及人)比自己強大就自卑、缺乏自信、埋怨上帝和摩西,忘了上帝曾怎樣以大能施行十災拯救他們。及後當上帝帶領他們經歷過紅海的神蹟,當他們一經歷到成功和得勝,就馬上興高采烈地唱歌讚美上帝,甚至口裏宣告上帝要作王直到永遠。然而只需幾天,他們就像忘了上帝的大神蹟一樣多次埋怨上帝和摩西。可以說,過紅海的神蹟經歷和唱歌跳舞的慶祝都沒有為他們增加多少信心或讓他們的靈命變得成熟!雖然以色列民已經離開了埃及地,但他們的屬靈生命仍十分幼嫩,很容易因為眼見所見的困難(法老的追兵、苦水等)而不知所措,他們在紅海前不懂得繼續前行,而過了紅海後又懷緬著神蹟的經歷、埃及地的肉鍋、情願死在埃及也不要被上帝帶到曠野受苦等等,這些表現都反映他們的信仰仍然是十分自我中心,並不明白上帝想要考驗和提升他們的信心,就是要懂得留心聽從上帝的吩咐,知道上帝絕對有能力解決他們眼前的所有問題,甚至只要學會順服聽從上帝,按照祂的吩咐而行,就能夠經歷祂的醫治,讓生命裏的所有苦都轉變成甜!

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會否也像昔日的以色列民一樣,只要眼前出現困難就會埋怨、遇到別人在表面上比自己強就自卑;但當經歷了上帝的幫助就沾沾自喜、自我感覺良好,屬靈生命長期停留在原處,而不明白上帝期望我們從中學習和成長等等?如果我們時常有這些反應,或是嘴巴裏時而發出讚美,時而發出怨言,我們就要知道自己的生命就像昔日的以色列民那樣不成熟,必須被主改變和有所突破。我們必須從他們身上學會不單單只想追求屬靈上的快感、更多的神蹟、滿足自我的信仰經歷等[2],因為這些都不能真正提升我們的信心。上帝已經表明,祂的子民必須學會留心聽從祂的吩咐和帶領,因為這就是祂對子民的醫治方法!因此,我們要把每一次的艱苦經歷轉化為我們學習更多信靠上帝的機會和挑戰,最終可鍛煉出在困難中靠主站立得穩的能力(參羅5:3-5)。求主幫助和醫治我們的生命,讓我們不再在信仰上只想不停地追求(get)更多的自我滿足,而是要持續留心聽從主的話,在困難中學習生出(give)更大的信心和忍耐,並因為有祂的同在而活出有盼望與喜樂的人生!阿們。


[1] 紅海的原文是 יַם־סֽוּף,意思是蘆葦海。

[2] 另參主耶書亞(耶穌)教訓眾人指,在邪惡的世代求神蹟的話,那麼除了約拿的神蹟,再沒有別的神蹟給他們。(見太12:39、16:4;路11:29)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節期圖解

繼「會幕圖解」後,我們製作了一個「節期圖解」,希望成為另一個免費聖經工具資源,讓大家可以下載加入投影片裏、在教導和學習上使用。按此前往。

2022五旬節特別信息分享

今年的五旬節將於6月4日(六)黃昏開始,這是紀念上帝國度建立的日子。我們將於當日的「安息日研經坊」時段(下午5-7點)慶祝這個節期,並且會實體、網上同步進行,而 Herbert 老師屆時會為我們分享「五旬節特別信息」。

參加網上聚會,請當日下午5時正前 登入「會員專區」 裏「安息日研經坊」的Zoom會議參加;如能夠實體參加,請按此報名並留意參加實體聚會的詳情。????????

五旬節、猶太節期教導錄影

今年6月4日傍晚開始,按猶太曆法就是聖經中的五旬節。過去  Ada 老師曾教導過五旬節的信息,講解數算俄珥的意思和五旬節的屬靈意義。大家現可登入「會員專區」裏重溫這些教導的錄影。????

留意要先登入「會員專區」才能收看(可按此免費申請成為會員):https://bmy.org.hk/會員專區/猶太節期教導錄影重溫/

出13:17-14:14、賽45:13及其後:跟隨主的帶領走屬天的路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3:17-14:14,賽45:13及其後(筆者:Ada Lui

圖為 「古代埃及的軍兵與戰車」, 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經文(出13:17-14:14)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到紅海邊,在那裏被埃及的軍兵追上。試討論: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今段《妥拉》(出13:17-14:14)的分段大綱

1.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2.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3.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4.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5.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6.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上一段《妥拉》經文第12章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第13章的開始則關於除酵節和獻頭生的條例(13:1-16),而今段《妥拉》經文是接續記載子民出了埃及之後的事。

出13:17法老放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路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出13:18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開始的這句「法老( שָׁלַחshalach)百姓走」可謂來之不易,最初上帝要求法老「(שָׁלַח shalach)我的百姓走」(5:1)被拒,接著上帝向埃及降下十災,並以最後一災的殺長子之災使這個要求最終實現,子民被放走後隨即開始了他們的曠野之旅,而這個旅程將由上帝親自帶領。上一章記載子民由蘭塞起程,行到疏割(12:37)。事實上,要進入迦南地最快的路線是沿著地中海岸而行,經文稱這條路線為「非利士人之地」[1],步行時間約需八至十天,但這條路沿途有多個埃及駐兵的堡壘,要是以色列民走這條路,就必然會受到埃及的軍兵或那地居民的攻擊,而結局也必然如上帝所說的:「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可以說,上帝顧念到百姓的信心軟弱而帶領他們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2]。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都「帶著兵器」(חֲמֻשִׁ֛ים chamushim),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譯作「列陣、五十人一隊」,強調的是他們步行的陣形如同是軍隊,也間接反映出那帶領著他們的上帝是軍隊的元帥。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出13:19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人鄭重地起誓,對他們說:「上帝必定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一起帶上去。」

這裏差不多是一字不漏地引述約瑟臨終時要以色列子孫所起的誓(創50:25),其重要性有二:第一,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是履行了以色列民對約瑟的承諾,表明約瑟相信上帝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一事必不落空。事實上,當上帝呼召摩西時就已經吩咐他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祂要眷顧以色列民(3:16),而「眷顧」指的就是救他們出埃及,並領他們到祂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創50:24);第二,雅各在臨終前立了約瑟為他的長子(創48章),而這副「以色列長子」的骸骨由這時開始一直伴隨著他們,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把骸骨安葬在示劍(書24:32),可以說,約瑟的骸骨就像是上帝應許他們進入迦南地的一個眼見的憑證。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出13:20他們從疏割起程,在曠野邊上的以倘安營。

出13:21耶和華走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出13:22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這段描述上帝怎樣在曠野引領以色列民的路,祂日間用雲柱(在炎熱的氣溫下提供遮蔭)、夜間則用火柱(在寒冷時為他們提供溫暖)走在他們的前面,雲柱和火柱代表著上帝的臨在[3],讓他們清楚感受到上帝真實的同在。而這裏提及的兩個地方名:「疏割」( סֻכּוֹתsukkot)在原文的意思是「棚、蔭庇」,而「以倘」(אֵתָ֔ם Etham)在原文的意思是「碉堡、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在前頭開路)」,也像是指出上帝在路途上對子民的保護和無微不至。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出14: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4:2「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

出14:3以色列人這樣做,法老必說:『他們在此地迷了路,曠野把他們困住了。』

出14:4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照樣做了。

這段是描述上帝運用了軍事策略要使法老的追兵全然潰敗,祂指示子民不要繼續往東面的曠野走,而是要轉向北面,並要在巴力‧洗分前面,靠近海邊的位置安營。之前摩西曾對法老說他們要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獻祭(見8:27),這樣的轉折必然會使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時間超過三天,而上帝也預言當法老知悉後,會以為以色列民仍未走到曠野是因為迷了路,正是追趕他們的大好機會。經文說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就是上帝要讓法老隨己意採取軍事行動,為的是要「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這指的正是之後上帝將要行神蹟把紅海的水分開,使子民行乾地,又要使海水回流,使法老的軍兵戰車被淹沒(14:26-31),表明祂有能力看顧和帶領自己的百姓安全離開,並預示了上帝將在這場與法老的爭戰中大獲全勝[4]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出14:5有人報告埃及王說:「百姓逃跑了!」法老和他的臣僕對百姓改變了心意,說:「我們放以色列人走,不再服事我們,我們怎麼會做這種事呢?」

出14:6法老就預備戰車,帶領他的軍兵同去,

出14:7他帶了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

出14:8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 「以舉起的手」)出去了。

出14:9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戰車長,與軍兵就在海邊上,靠近比‧哈希錄,在巴力‧洗分的前面,在他們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從法老的反應可見,即使經歷了上帝所降的十災,他仍然不承認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而不是屬於他,仍然視以色列民為自己的奴隸,並為要取回這些免費的勞工而不惜再與上帝正面交鋒,這次他親自率兵出戰,仗著的是他擁有當時最精銳的軍備,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5]」,他以為這樣的軍力必定得勝無疑。而當法老的馬匹、戰車、戰車長,在巴力‧洗分追上以色列民時,以色列民是「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原文直譯是「以舉起的手」),仍然是出埃及時那副沒有懼怕的神態,當然也沒有絲毫作戰的準備,這様懸殊的形勢叫人不期然屏息以待,要知道事情的發展將會怎樣。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出14:10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

出14:11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

出14:12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

出14:13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怕,要站穩,看( רָאָהraʾah)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רָאָה)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רָאָה)了。

出14:14 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

當以色列民看見法老的追兵逼近,就非常懼怕,向上帝哀求。以色列民上一次向上帝哀求是他們在埃及做苦工時(2:23),現在哀求則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將命喪於法老之手,然而他們的懼怕和向上帝的哀求,很快就變成對摩西的埋怨。從他們的話語中反映出他們曾向摩西表示他們寧願留在埃及繼續當奴隸,也不想要得到自由離開埃及。雖然之前的經文沒有記載他們曾這樣對摩西說(參5:21,6:9),但我們由此得知他們視離開埃及這事是出於摩西的意思,甚至是由摩西所成就的,對於上帝怎樣用大能的手向埃及施行十災並最終拯救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忘記得一乾二淨。

同樣是面對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危急關頭,摩西卻沒有因此而懼怕,雖然被子民無理地埋怨,他卻能臨危不亂,並以信心的宣告去穩住以色列民的心。他對子民所說的話裏一共三次提到「看」( רָאָהraʾah)這個字,正是要子民不要只看眼前法老追兵的逼近,而是要看上帝將要怎樣施行拯救,雖然眼前法老的軍力好像很強大,但是上帝的能力更大,上帝必要為他們爭戰,所以他們不用懼怕,要安靜等候上帝的工作。我們從摩西身上看見他對上帝的信心,摩西知道雖然上帝已拯救他們離開埃及,但他們在進入迦南地的旅途上仍然需要繼續仰望上帝的拯救。摩西這樣的勸告將是以色列民在往後的曠野之旅一直要學習的功課。

 

《妥拉》出13:17-14:14與《先知書選段》45:13及其後的關聯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陰性詞,指「耶路撒冷」】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賽 45:15 救主──以色列的上帝啊,你誠然是隱藏自己的上帝。

賽 45:16 製造偶像的都要抱愧蒙羞,他們要一同歸於慚愧。

賽 45:17 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

賽 45:18 耶和華如此說,他創造諸天,他是上帝;他造了地,形成它,堅固它,並非創造它為荒涼,而是要給人居住:「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的。

賽 45:19 我不在隱密黑暗之地說話,也沒有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華所講的是公義,所說的是正直。」

今段《先知書選段》我們會看賽45:13-19,經文的背景是當時南國已亡於巴比倫,猶大子民被擄走,上帝藉先知應許子民祂會興起波斯王居魯士,說:「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 שָׁלַחshalach)我被擄的民。」這件事在猶大人被擄七十年之後果然應驗,那時波斯把巴比倫滅了之後,波斯王居魯士下詔讓猶大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拉1:1-2)。先知又預言說當這件事成就,人就會知道上帝真的是在以色列民的中間,只有祂能向以色列施行拯救,其他一切人所倚靠的偶像全然無用。經文又強調上帝是創天造地的那位,祂沒有把自己隱藏起來,人能藉祂所說的話語尋見祂。

這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有兩個明顯的平行。第一,昔日上帝以大能的手把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地的埃及釋放出來,現在上帝要興起波斯王居魯士,把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釋放,讓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第二,昔日上帝藉著把紅海分開這神蹟,讓人知道祂是那位掌管萬有的上帝,祂以大能拯救以色列脫離法老的威脅,現在上帝也要向猶大人施行拯救,使他們回到祂的應許之地。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很多相同的字眼,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13:17-14:14

 45:13及其後

放( שָׁלַח shalach)、

路(דֶּרֶךְ derekh

出 13:17 法老( שָׁלַח shalach)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דֶּרֶךְ derekh)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דֶּרֶךְ derekh)。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שָׁלַח shalach)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

出 13:18 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地,都帶著兵器上去。另參出 13:17,14:4-5,7-13。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走(הָלַךְ halak

出 13:21 耶和華(הָלַךְ halakh

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הָלַךְ halakh)。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הָלַךְ halakh)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今段經文有很多敘事都讓我們看見,上帝是怎樣帶領子民走那條進入迦南的道路,從中也讓我們看見子民要學習的功課。現把有關這方面的敘述經文和當中的反思以列點簡述如下:

一. 上帝對子民的帶領

1. 「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13:17

上帝知道子民在路上會遇到甚麼困難,更知道他們是否能承受那些困難,所以有時祂不一定帶子民走最便捷的路,而是帶他們走祂認為好的路,為的是要他們能繼續向前走,不致因困難而後退。

2. 「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13:22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彰顯祂自己,讓子民親眼看見祂的同在,知道祂一直走在他們的前面作引領著,這也代表著不論白日或黑夜,或是路途有多艱險,上帝都會作他們的盾牌和保護。

3. 「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14:2

上帝帶領子民走的每一個地點,背後都有祂的計劃和美意,祂之所以不讓子民直接走向目的地,而要在一些地方停留(有些地方甚至是以偶像命名),是要開展祂奇妙的救贖計劃,過程中也要讓子民經歷到祂智慧的帶領和大能的拯救,在每個地點有所經歷,成為有上帝同行的回憶。

4. 「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 ,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3

上帝不一定把祂將要做的事全盤告知子民甚或是領袖,為的是要試驗出他們真實的心思意念,更重要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要他們以信靠的心去等待上帝的工作,學習屬靈的功課。

5. 「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4

上帝與敵人爭戰,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要從敵人手中把子民拯救出來,另一方面也是為要使自己得榮耀,也就是要叫所有人,不論是祂的子民或敵人,都知道祂的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沒有一個權力能與之匹敵,以致懂得在祂面前存敬畏謙卑的心。

二. 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1. 「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出去了。」14:8

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沒有阻止他出兵去追趕以色列人,上帝既是萬軍之耶和華,祂的子民也就是軍隊,只是子民所靠的不是精銳的武器,而是以軍隊的陣形去聽命於上帝。

2. 「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14:11-12

上帝既拯救子民離開為奴之地,又給予他們上帝子民的身分,子民就不應留戀以前的身分和生活,更不可因眼前的困難而埋怨,以為過往的生活會比上帝所應許的好,子民要學習擺脫舊有的為奴心態,並要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一心一意的信靠上帝,跟隨祂的帶領。

3. 「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013-14

子民要學習以屬靈的眼睛看事情,不要因眼前敵人的強大而懼怕,要記住上帝曾以大能的手擊敗法老,拯救他們脫離了法老的轄制,現在上帝也必定會救他們脫離法老的威脅,子民要堅信上帝的心意是拯救他們而不是要他們滅亡,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懼怕凌駕在上帝的心意之上,要學習在危難中以信靠的心仰望上帝的拯救。

 

結語:跟隨主的帶領走屬天的路

自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那一刻開始,上帝就親自帶領著他們,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把他們領進祂應許的迦南地,然而這條路不是一天就能走完的,更不會是平坦易行,反而是崎嶇不平,路上更會遇到許多艱難和考驗,但上帝是他們的元帥,會把他們漸漸訓練成祂的軍隊去靠著祂得勝在世上的困難和挑戰。上帝沒有把路上所有障礙都移除(雖然祂能夠這樣做),而是要子民去面對這些挑戰,為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也讓他們在艱難中見證祂的大能並經歷到祂的同在和保護。

當子民在埃及為奴時,他們沒有自由去服事上帝,現在他們已不再是法老的奴隸,他們有了一個新的身分,就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他們要以這個身分去以敬拜和服事上帝,也要學習以這個身分去跟隨祂和靠祂在世上過得勝的生活。而上帝要帶領他們走的,不是一條屬世的道路,這就意味著他們不能再以舊有的那套屬世思想去走這條路,而必須要在凡事仰望上帝的指引和適時的幫助。同樣,今天我們既蒙了主的救贖,就要相信上帝必會親自引領我們走這條屬天的道路,也必然拯救我們到底,並會帶領我們前進和訓練我們。我們不一定需要知道上帝將要做的事的每一個細節,因為上帝已把最重要的──「祂的同在」(聖靈保惠師)永遠給了我們(參約14:16),這比一切我們所見所知的更可靠!就是「祂的同在」讓我們能夠有信心面對可見或未知的困難,學習在風浪中學會平靜安穩地入睡(參可4:38),有勇氣去宣揚祂已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參彼前2:9)。最後,願以主耶書亞(耶穌)的一段教導與讀者互勉:

約 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我們蒙主耶書亞拯救之後,就要服事他、效法他。他要求那些服事他的人要跟隨他,無論他在哪裏,我們也在哪裏,謹遵他的吩咐而行,好叫我們時刻都不偏離他的腳蹤。求聖靈時刻提醒我們,把主耶書亞的這個吩咐放在心上,每天跟隨他的帶領去走這條屬天的道路。阿們。


[1] 這是一條由埃及的三角洲進入迦南地的軍用道路,是穿越新月沃土到巴比倫的古代主要道路,被稱為Ways of Horus(荷魯斯之路)或 Via Maris(沿海之路),可能是在法老塞提一世(Seti I;公元前1312-1289)和蘭塞二世(Rameses II;公元前1290-1224)時代已築好,沿途有多個堡壘,由埃及軍隊守衛。經文稱這條路為「非利士人之地」或許是一個「時代錯置」(Anachronism),即把後來才有的名稱寫在早於它出現之前。非利士人估計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紀由革哩底(克里特島)來到這裏居住而學者估計以色列民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或十五世紀出埃及。大概以色列民出埃及時居住在那裏的不一定是非利士人而可能是其他民族的人。

[2] 「红海」在原文是  יַם־ס֑וּף(yam suf),意思是「蘆葦海」,有學者認為以色列民所過的「海」可能是蘇伊士灣(Isthmus of Suez)流向地中海所經的其中一個在埃及三角洲附近的湖泊或沼澤,因長滿蘆葦或蒲草而被名為「蘆葦海」。當時過海的以色列民人數眾多,如果用一日的時間過一個湖會比過紅海較為合理,然而那個湖的深度是否足以淹沒後來法老的軍兵戰車也叫人存疑。而對於以色列民過海的位置到底是在「蘆葦海」還是「红海」,學者至今沒有一致定論。

[3] 在《出埃及記》裏,上帝常以火和雲彰顯祂的臨在。上帝以火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3:2,19:18,24:17,40:38;上帝以雲或雲柱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19:9、16,24:15-18,33:9-10,40:34-38。

[4] 值得留意的是,這裏提到的幾個地方名,都是與軍事或偶像有關。「比‧哈希錄」(Pi-Hahiroth)的意思是「哈特拉之廟」或「運河的出口」;「密奪」(Migdol)的意思是「守望塔」;「巴力‧洗分」(Baal-Zephon)的意思是「北山之主」。上帝故意要子民經過這些地方,其用意或許是要子民知道,在面對軍事或偶像的勢力,上帝都有足夠的能力保護他們,而且上帝要粉碎這些權勢,因為祂的能力遠比任何軍事或偶像的勢力大。

[5] 「每輛都有軍官」也可譯作「每輛都有第三人」,當時的戰車一般只能站兩人,一個人負責駕馭馬車,另一個則負責作戰,如果能站三個人,那就表示車上有兩個人能作戰,可見這六百輛戰車的戰鬥力有多強。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安息日研經坊」網上實體同步查經 6月4日開始!

因應防疫限制放寬,「安息日研經坊」將於6月4日恢復實體聚會(網上Zoom同步進行),地點是香港基督教會活石堂(九龍堂)(旺角道50-56新旺樓3樓),時間是下午5至7時。首次出席實體聚會必須報名(請按此https://forms.gle/nCR7DMAv42Fx9NBV8,而進入宗教處所需要使用疫苗通行證,敬請弟兄姊妹留意。按照猶太月曆,當日(6月4日)黃昏開始就是五旬節,屆時Herbert 老師會分享有關五旬節的特別信息,希望到時見到大家。不論是實體或網上,我們都歡迎大家參與,一同討論和學習聖經,也求主賜我們有美好的相交!有關更多的查經聚會的詳情及安排,請按此

操練敬虔

作者:貝詩

抱著低音結他,戴上耳筒,拍子機「嘀㗳嘀㗳」的聲音傳到耳中,左右手隨即跟著節拍按壓和撥動弦線,即使只是四個小節,在來來回回彈了數十遍後,似乎仍無寸進。指頭已經酸軟,心頭更是氣餒。深呼吸一口,把拍子機調到極慢的速度,再重新一句、一句的再彈,然後一丁點、一丁點的加快……

因為已經報了考試,沒有退路,才迫使我硬著頭皮對抗重複和沉悶,日復一日在看似沒有進展的泥沼中掙扎……然後不知哪天,我發現自己的指頭磨出了繭,彈奏時雙手的動作變靈活了!拍子機也不經不覺越調越快!更奇怪的是,練習似乎不再是重擔,而是每天期待的日程。雖然彈奏的與理想的效果還有好一段距離,但這還是頭一趟我經驗到一點一滴的累積所帶來的蛻變!千錘百鍊的道理無人不懂,但原來惟有投放足夠的時間去親身經歷,才會真正開竅。

「因為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操練敬虔,凡事有益,享有今生和來世的應許。」(提前4:8)而我想不到從練習樂器的「操練」,也能帶來屬靈生命的頓悟。

這陣子我覺得自己跟上帝的關係有時更像工作伙伴:我盡責地作好上帝給我的崗位,卻無法感受與衪的親近。自知不太對勁,在一次教會退修活動中,我默默地向上帝呼求:「我們可以有一段更新的關係嗎?」聖靈卻借助我練習樂器的經驗,提醒我更新要從操練出來。

操練不是一蹴而成,而是逐漸蛻變;操練不是明白,而是內化;操練不是一次得著,而是持續擁有;操練不是只求達標,而是追求更好;操練不是拾級而上,而是逆水行舟。這種種明白,都提醒我日後要怎樣操練敬虔,去更新自己與上帝的關係。

決定操練敬虔是一刻的事,但操練之路卻需要一輩子去努力。以往我也有過不少信誓旦旦的立志,或是因為忙碌,或是因為沉悶,或是因為未看見果效,最終都隨著時間而消逝。聖靈比我自己更了解我,也明知這些情況還是會出現,所以這次的提醒,也包括如何面對失敗:既然樂器因有考試的目標不得不練,即使中間停止過,甚至退步了,重新上路追回就是了!

我知道只要在敬虔上操練,只要與上帝親近,生命才能自然而然的結出果子。在一切還未發生之前,願以此記下期待,盼望有一天我再檢視自己的生命時,能發現像指頭的繭、靈活的手、期待練習的心一樣的蛻變。最終在主面前的那場考試,比現在我所報考的一切都真實和重要,在這前提下,我們的操練都必須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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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3:1-16、賽46:3-13: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責任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3:1-16、賽46:3-13(筆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猶太人用的經匣(Tefillin),見出13:9、16;Re-worked Adobe Stock photo

今段《妥拉》(出13:1-16)所記載的條例對以色列人來說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又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13:1-16簡介

在經歷殺長子之災後,法老終於放棄抵抗,把以色列人趕離埃及地。以色列人一離開埃及,上帝就吩咐他們要將所有的長子分別為聖歸給祂,又吩咐將來當他們進入迦南地時,要每年守除酵節,在七天內將所有的酵從他們的生活中完全除去,又要把頭生的獻給上帝。每年在這時候,以色列人要將上帝救贖他們的故事向他們的孩子講述。這些條例要在他們手上作記號,在額上作紀念,以提醒他們要永遠記得耶和華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以及他們對上帝的承諾。

 

頭生的分別為聖(出13:1-2

出1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3:2「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

上一段《妥拉》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今段有關頭生的要分別為聖的吩咐,就是緊接著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記載,因此這個吩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以及逾越節是密切相關的。對比著「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在上一章上帝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12:12,另見12:29)。在逾越節的晚上,以色列人聽了上帝的吩咐去宰羔羊,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因此上帝擊打埃及地的時候,就逾越了他們所在的房子,沒有在他們身上施行毀滅,由於以色列的頭生得以存活,自此他們的生命要歸給那位逾越他們的上帝。「凡頭生的」在原文是指「打開每一個子宮的頭生」,也就是所有從母腹中頭胎所生的,不論是人是牲畜,都是屬於上帝的。

 

除酵節的條例(出13:3-10

出13:3 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בֵּ֣ית עֲבָדִ֔ים beit ʿavadim;house of slavery)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領出來。有酵之物都不可吃。

出13:4 亞筆月的這一日你們走出來了。

出13:5 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祖宗起誓應許給你的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 עֲבֹדָ֥הʿavodah;service)。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當他們進入應許地的時候,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特別的地方是,對上帝守的「禮儀」(עֲבֹדָ֥ה ʿavodah;5節)與服侍法老而「為奴」(עֲבָדִ֔ים ʿavadim;3節)在原文所用的都源自同一個動詞 עָבַד ʿavad,意思是事奉、服侍、工作、敬拜。由此可見,重點並不在於以色列人是否要服侍,而是他們服侍的對象是誰!上帝將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為的是要使他們不再作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讓他們可以事奉自己。上帝在以色列人甫離開埃及就跟他們提到將來在迦南地的日子,像是在給他們信心,強調自己必會信實地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

第6節提到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他們要在亞筆月守這禮儀,吃無酵餅七日。有關為甚麼要吃七天這個問題,猶太聖賢在拉比文獻《出埃及記詳解》Shemot Rabbah 19:7指到這是對應著以色列人從出埃及的那一日,直到他們過紅海的日子。儘管以色列人在逾越節的頭一天離開埃及,但他們後來被埃及人追趕,直到七天後過紅海、埃及的全軍被海淹沒後,他們才徹底脫離了埃及的權勢。於是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每年要吃無酵餅七日作為記念。

事實上,有關除酵節的吩咐在上一章已提及:「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12:15)雖然13章跟12章看似是重複的記述,但這裏也提供了新的細節,在第8節,經文說:「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樣做是因為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做的事。』」以色列人被指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並守這禮儀的時候,要向他們的兒子解釋這麼做的原因,也就是要向他們的下一代去重述出埃及的故事。上帝吩咐「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בֵּ֣ין עֵינֶ֔יךָ ben ʿenekha;意思是「兩眼之間」)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條例。」(13:9-10)

 

頭生的獻給上帝(出13:11-16

出13:11「當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把那地賜給你的時候,

出13:12 你要將一切頭生的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耶和華;你牲畜中頭生的,公的都歸耶和華。

出13:13 然而,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羔羊贖回( פָדָה padah;redeem);若不( פָדָה padah)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你兒子中的長子都要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4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13:15 那時法老固執,不肯放我們走,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卻將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6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12節所用「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一字在原文一般理解為「越過、經過」,跟12:23「逾越」的原文相同,那裏提及當耶和華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就必逾越(וְעָבַ֣ר veʿavar;pass over)那門,不進入以色列人的家施行擊殺。因此就好像滅命者逾越以色列的長子一樣,當以色列進到上帝所賜的迦南地,他們就要將他們的長子,包括牲畜當中的頭生,都「獻給(pass over to)」耶和華。而12和13節就指明這個吩咐只限公的牲畜,以及頭生的兒子。

這個小段出現了四次「贖回」或「贖出來」的字眼(原文同為  פָדָה padah),「贖」的概念在古代近東主要涉及欠債人向債權人償還所欠的款項。而這個概念在出 13章明顯是跟第十災相關,意思是當耶和華殺死了埃及所有的長子,包括人和牲畜,並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以色列人頭生的兒子和牲畜的擁有權就被轉移給上帝。驢子因不能用作獻祭,以色列人就要從上帝那裏把牠贖回[1]。以色列人也要將他們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這裏並沒有指明贖回長子的方式,然而在《民數記》18:16,就訂明人要付五舍客勒銀子將長子贖回。

今段《妥拉》的最後一節經文提到「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因此這裏有關獻頭生的吩咐,連同之前除酵節的吩咐,就成為了以色列人手上的記號,以及他們眼中的紀念和提醒,所指的是上帝的吩咐和教導要好像寫在手上和額上一樣,是一個深刻且永久的提醒[2]。以色列人在被擄時期後漸漸發展出一個傳統,他們會將 תְּפִלִּין tefillin(即兩個皮製的經匣),一個綁在左手(較接近心臟的位置),另一個綁在額頭上,兩個經匣都分別放了以下四段經文,包括:出13:1-10、13:11-16、申6:4-9以及申11:13-21。傳統上成年的猶太男子會在工作日的晨禱時佩戴。而猶太人透過這個外在的儀式,去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記念,提醒自己與上主的連繫,因此要在自己的所思所想,以及所做的事情上都致力去事奉上帝。

 

《先知書選段》賽46:3-13與出13:1-16的關聯

賽46:3 雅各家,以色列家所有的餘民哪,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抱,自出母胎(רָֽחַם racham;womb)便由我來背,你們都要聽從我。

賽46:4 直到你們年老,我不改變;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扶持。我已造你,就必背你;我必抱你,也必拯救

賽46:5 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相等,將誰與我相較,使我們相似呢?

賽46:6 他們從錢囊中倒出金子,用天平秤出銀子,雇銀匠造成神像,他們又俯伏,又叩拜。

賽46:7 他們抬起神像,扛在肩上,安置在定處,使它站立,不離本位;人呼求它,它卻不回答,也無法救人脫離災難。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第一節出現「母胎」(רָֽחַם racham;直譯作「子宮」) 一字,這字的原文在今段《妥拉》一開始提及「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時候就已出現,是兩段經文當中一個非常明顯的關聯。

在賽46:3-5,上帝闡述自己與巴比倫的偶像的不同之處。偶像需要人去抬,又成為牲畜的重馱,上帝跟這些偶像不一樣,祂不需要人抬,也不需要人去背負,祂表明自己才是一直背著以色列的那一位,並且是自他們出母胎,直到年老髮白,祂都一直保護與眷顧。6-7節指出人們用金銀造神像,對它們俯伏叩拜,可以得到甚麼呢?到頭來當人遭遇患難,這些假神根本不能夠回答人的呼求,更沒有能力救人脫離災難。《以賽亞書》這幾節透過上帝與偶像的對比,去突出耶和華是滿有大能的上帝,它跟今段《妥拉》的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表述上帝以祂的大能去拯救那些屬祂的子民,正如今段《妥拉》多次強調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賽46:8 你們當記得(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事,立定心意。叛逆的人哪,要留心思想。

賽46:9 要追念(זִכְרוּ zikhru;remember)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的;我是上帝,沒有能與我相比的。

賽46:10 我從起初就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便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賽46:11 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就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做成。

賽46:12 你們這些心中頑固、遠離公義的人,要聽從我。

賽46:13 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它已不遠。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

在賽46:8-13,上帝提醒以色列的餘民要記得上帝是懷抱他們的那一位,當他們回顧歷史,就會知道祂是上帝,上帝明言有關以色列民的前景,以及對巴比倫的計劃和籌算都必成就。11節的鷙鳥所指的應是波斯王古列(或譯「塞魯士」/「居魯士」),這裏經文表達出上帝的審判和公義經已臨近,以色列家可以展望將來,就是上帝應許向以色列民彰顯榮耀、施拯救的日子。

這幾節跟今段《妥拉》的關聯亦相當明顯,因為兩段經文的其中一個重要主題都是「記念」。賽46:8-9分別提到「記得」和「追念」(在原文皆為 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字在今段《妥拉》亦兩次出現,分別是出13:3提到摩西吩咐百姓要記念(זָכ֞וֹר zakhor;remember)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和出13:9提及除酵節的條例時亦說這要「在你額上作紀念( זִכָּרוֹן֙zikkaron)」。

這段《以賽亞書》表達上帝是獨一的,沒有甚麼能與祂相比。上帝超越巴比倫,祂要使用古列去征服他們,從而釋放祂的子民,因此以色列人要對上帝所應許的將來有盼望。這跟《出埃及記》的平行之處,在於上帝超越埃及,祂使用十災去擊打埃及地,因此在出13章,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終於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而上帝亦同樣要他們去展望將來進入迦南地的日子。因此其實兩段經文除了同樣提到要記念上帝所做的事,亦表達出上帝的權柄和能力超越一切世上的勢力,祂能使這些地上權勢釋放自己的子民,使他們對未來存有盼望。

 

除酵與獻頭生的條例對以色列人的重要性

1. 身分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上帝說:「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13:2)就是宣告祂對以色列所有頭生的擁有權。而這個吩咐跟殺長子之災有直接的關聯,因為上帝擊殺了埃及一切頭生的,包括人和牲畜,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的房屋。因此藉著將頭生的分別出來歸給上帝,是要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記得第十災所發生的事,並且知道就像今段經文所強調的,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出4:22『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

從一開始,上帝已清楚表明祂要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要在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的目的,是因為祂視以色列為祂的兒子,祂的長子,上帝要帶他們離開埃及,使他們可以事奉自己。而早於十災開始以先,上帝曾吩咐摩西對以色列的百姓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6:7)因此,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的第一個重要性,是有關他們的身分。當他們離開埃及之後,就能真正地事奉上帝,重新恢復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他們不再是埃及人的奴隸,而是被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群體,他們所事奉的就單單只有耶和華──那位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

2. 責任

今段《妥拉》所記的條例,表明了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就是表明當以色列人脫離舊有的身分、成為屬上帝的子民後應盡的責任。

i)除酵

出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13:7 這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在你的全境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並且在全境之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除酵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是以色列人的責任,他們要在逾越節之後七日除去他們生活中所有的酵。酵母是用來使麵團發酵的物質,很少的酵已可令到整個麵團膨脹,因此無酵餅是象徵當以色列人離開的時候,他們不可以帶走埃及的文化、生活模式、特別是異教風俗,他們不可再被埃及拜偶像的風俗文化所污染和影響;另外,製作無酵餅是無需等候麵團膨脹的,就好像他們離開埃及時一樣,需要迅速地離開,不可耽延,更不可眷戀。他們要從一切舊有的生活方式中去分別出來,將自己歸給上帝。

出13:9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當以色列人從舊有的生命分別出來後,耶和華的教導要常在他們口中,也就是說當以色列人脫離了舊有那種不討上帝喜悅的生命,就要以上帝的教導作為行事為人和生活的準則,他們的生命要被上帝的教導、指引和吩咐所充滿。這原則泛指所有上帝的教導,包括當時出埃及的相關吩咐以及日後在西奈山祂要頒佈給子民的誡命。

ii)獻頭生

因著上帝撃殺長子的時候逾越了以色列各家的門,以致他們的長子得以存活,並且所有以色列人都得以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地。因此他們透過將頭生獻上,去表明自己將生命的主權歸給上帝。在猶太拉比文獻Sefer HaChinukhBook of Education)18:2中,當提及到獻頭生的誡命時,就指到這個誡命是要讓人記得上帝殺死埃及的頭生,並且將以色列拯救出來的偉大神蹟,從而知道自己所有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除了上帝以祂的慈愛所賜給我們的一切,人在世上一無所有。而當一個人看見另一個人付出那麼多的努力,卻在獲得頭生的一刻,清空了自己對頭生的擁有權,將他所愛、所珍重的交到創造者的手裏,他就能夠明白原來一切都是屬於造物主的。這個理解闡述了這條誡命的重點,就是表明上帝對於以色列人的主權,以色列人要知道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其實並不屬於自己。以色列人藉著將頭生、這個首個出生的新生命獻給上帝,就是要藉著這個禮儀去表明上帝是生命的賜予者,並且承認上帝在以色列人身上、以至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有絕對的擁有權。

iii)記念

不論是除酵節或獻頭生的條例,上帝都吩咐他們要將這些禮儀「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經匣」(13:9、16),因此當他們記念並行出上帝吩咐的時候,就好像一個記號那樣,表明並提醒他們是一個聖潔並且屬上帝的群體。而今段經文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是上帝很多時都提及將來,祂指明以色列人要向他們的兒子講解這些禮儀背後的意義,也就是要他們再一次去複述出埃及的故事,解說是禮儀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即使他們的兒子問或不問,他們都有責任去指導他們去明白,這亦是上帝在埃及施行十災的其中一個目的:

出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事實上,吃無酵餅與獻頭生,都跟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那一個晚上直接相關:從吃無酵餅,以色列人會記得當時他們離開埃及的匆忙;從獻頭生,他們也就記得自己現在得以自由事奉上帝,是因著上帝殺死了埃及的長子。因此上帝的吩咐,就好像要他們每年將出埃及的情景重演一次。而這兩個吩咐同樣牽涉到以色列的新一代,上帝的目的是要讓祂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不止停留在這一代,記念的吩咐除了是以色列人去提醒自己之外,他們亦有責任將其成為一種跨代的救贖經歷,小朋友參與在每個儀式的時候,就是將新一代融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場景之中。上帝所關心的不是單純一個禮儀上的責任,而是要確保救贖的經歷對每個時代的每個以色列人來說都是一個活生生的事實,是與他們有關,與他們有分。

 

今段經文對我們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長子(或「頭生」)是今段的一個重點,長子有著獨特的身分,因他是眾兄弟之首,也擁有家族的繼承權,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以色列作為上帝的長子,他們被分別出來,就有責任去繼承上帝的教導和吩咐,並且不斷續地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至於今段經文對我們的意義,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長子」與耶書亞(耶穌)的關聯。《新約聖經》形容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希伯來書》也提到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他為長子,是上帝引領他進入世界的(參來1:3-6)。作為長子,他活出一個完全聖潔的生命,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7:26),同時他將自己的生命完全獻上,為要成就上帝的旨意,正如《提摩太前書》2:6所說:「他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在適當的時候這事已經證實了。」

羅8:28 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8:29 因為他所預知的人,他也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榜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我們每一個被主所贖、在主裏面蒙揀選、被呼召的人,都是被呼召去效法耶書亞這位長子的榜樣。因此我們雖作為外邦信徒,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的屬靈意義上,上帝對一切屬祂的子民的要求是一致的。當我們擁有屬上帝子民的身分,就同樣伴隨著以下的責任:

1. 成為聖潔的群體:上帝對於除酵的要求非常嚴謹,並且「凡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12:19)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也就跟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樣,需要離開舊有那種得罪上帝的生活方式,將自己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酵」普遍被認為代表罪惡,因此除酵的吩咐也提醒了我們要常常檢視生命中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在《新約聖經》中,當以除酵作為比喻時更多是指著聖徒群體中的問題,例如:《馬太福音》16:11-12記載耶書亞教導門徒要「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所指的是一些不正確的教訓;而在《哥林多前書》5:7提到「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當時保羅指責教會中有人犯了淫亂,要把邪惡的人趕出去。事實上,所有屬上帝的人就像一個麵團,是一體的,弟兄姊妹之間需要彼此負責,亦會互相影響,所以除了個人生命的檢視,我們也要著緊整個群體的聖潔,例如要防備一些不正確的教導,不要容讓它像麵團中的酵那樣在教會中存留、發酵,以致引誘人偏離上帝的教導,而信徒群體中若有人行了得罪上帝的事,亦千萬不要忽視問題的存在,要有智慧地認真處理。我們既然被呼召成為聖潔的群體,當看見問題時就要盡一切努力去幫助弟兄姊妹改正,而自己就更不可知而不改,甚至明知故犯,去做出損害教會聖潔的事情,以致成為上帝恨不得從教會中除去的酵!雖然主已經赦免了那些信靠祂的人的罪,但不代表我們仍可繼續犯罪得罪上帝,因此我們作為信徒真的不可以掉以輕心,而是要清楚明白上帝對祂子民的要求,必須在聖靈的幫助下將我們的生命以及群體中的酵除去,不斷成聖,得蒙上帝的喜悅。

2. 獻上自己,為主而活:上帝擊殺埃及的長子,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那些以血作為記號的房子,上帝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目的是為要將他們歸給自己。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就是蒙耶書亞的血所灑的人(彼前1:2),我們藉著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我們是上帝以重價買來的,因此當我們接受耶書亞作為生命的主的那一刻,我們生命的主權就不再在我們手中。我們既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的生命就是屬於上帝的,因此「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羅14:8)耶書亞體貼上帝的旨意,將自己完全獻上去成就上帝的計劃,我們若效法他的生命,就同樣要把自己的生命獻上,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活祭,每天都為主而活。(參羅12:1-2)

3. 記念主的救贖與傳承: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記念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而除酵以及獻頭生的條例,都是再一次去重塑當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個晚上,上帝吩咐他們要將這個救贖的經歷去傳承給他們的下一代。耶書亞在受害以先,在逾越節筵席當中設立聖餐,吩咐門徒要記念他捨棄了自己的身體,並且以他的血與人立新約。現在當我們每一次守聖餐時,都彷彿將我們帶回昔日主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的場景,聖餐成為了信徒群體的一個共同經歷和記憶,昔日主成就的救恩時至今天也與每一個願意信靠和跟隨他的人有分。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將出埃及的經歷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而當日主設立聖餐,傳給他的門徒,門徒又傳給初期教會,再傳承至一代又一代的信徒,直到今天。因此我們不應讓上帝的救恩只停留在自己的層面就滿足,而是需要殷勤地去教導我們的下一代去認識上帝,每一位信徒都需要為到天國的擴展而努力,引領更多未認識上帝的人去認識上主,讓主救贖我們的事成為更多人的共同經歷,讓上帝的群體可以一代又一代地傳承下去,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結語:上帝子民的身分和責任

從獻頭生以及除酵節的條例,可見以色列人隨著離開埃及而恢復真正作為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並且肩負伴隨著這個身分而來的責任。當我們從這段經文去反思的時候,會發現當中所提及的其實就是我們信仰的基礎:屬上帝兒女這個身分,代表著我們的生命是屬於主的,我們被分別出來為的是要事奉上帝,而不是再作罪的奴僕。上帝確實對屬祂的子民有所要求,就是要我們將酵除去,不再體貼肉體,在個人和群體的層面上都要活出聖潔!而耶書亞既代贖了我們,他也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我們就要效法他,活出聖潔的生命,將自己擺上成為活祭,又要永遠記念上主的拯救,並且將這個吩咐傳承下去。

以色列人將上帝對他們的這些吩咐放在手上作記號,放在額上作記念。今天我們又有否同樣在我們的所思所想、一言一行去遵行上帝的教導,讓祂的話語時刻充滿我們?弗4:1指到「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當有人在基督裏面,他就是從罪的奴役中被呼召出來成為上帝聖約中的子民,他的行為理應要反映出他的身分。盼望我們都能真正活出與這個身分相稱的生命,行事為人都蒙主喜悅!

 


[1] 驢在當時的家庭中是很普遍會擁有的動物,牠會被用作騎乘工具,又可以用作運載物品和農產品。因驢不能被獻為祭,於是驢的頭生,以色列人需要用一隻羔羊去贖回。如果驢的主人不願意贖回,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一般的做法是使用斧頭從驢的後方擊打,而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避免流血以致好像將不潔淨的動物作為祭牲的模樣。驢的主人不願意將驢贖回的原因,有可能是驢生下來的時候較為瘦弱,或是那個家庭不需要多一頭驢,又或是因為羔羊對家庭來說比驢更有價值。總而言之,雖然驢的主人可以自行決定贖或不贖,但他們最終的決定都要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完成。

[2] 這吩咐類似《箴言》6:20-21:「要遵守你父親的命令,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要常掛在你心上,繫在你頸項上。」又如《雅歌》8:6:「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036.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2022.5.7《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

2022年5月7日(六)的安息日研經坊,將會安排特別分享聚會,主題是「《出埃及記》查經及猶太文化的提問」,詳情按此

出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筆者:Ada Lui

圖為法老承受第十災;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是關於上帝向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並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當中敘述了「逾越節的條例」(出 12:43-49)。試討論: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殺長子之災 12:29-32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בְּכוֹרbekhor,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原文是「法老的長子」(בְּכוֹר】,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בְּכוֹר,以及一切頭生的(בְּכוֹר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到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因著這災,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 12:29譯作「頭生的」或「長子」( בְּכוֹרbekhor)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這節共出現了四次,非常顯眼。在古代近東社會,長子在家中有著重要地位,他是眾兄弟之首,又是家庭的繼承人(承受兩份產業),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所以擊殺長子是對整個家庭的致命打擊。這災發生在半夜,上至最高位的法老,下至最卑微的囚犯,其長子都無一倖免,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埃及人在夜間起來(有突然之意),無不因這突如其來的災禍而哀哭呼號。

這災使人聯想到法老之前曾兩次下令要殺死希伯來人的男孩(1:16、22),現在上帝像是要追討他的罪而作出懲罰。此外,上帝也是藉這災去擊打埃及的偶像,因為祂曾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12:12)埃及的神明眾多[1],甚至連法老的長子也被視為神明。這兩節經文反映出,不管是人是動物,是尊是卑,其生命存留或終結的時間,都在那掌權生命的上帝手裏。上帝向埃及施行的十災以殺長子之災為終點,而人從這十災中可得出的結論是,只有上帝是那位掌管萬有的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只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其他那些人奉為神明的實屬虛無,人在祂面前要懂得謙卑和敬畏。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就在當夜,法老終於知道自己根本沒有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召了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起來!」(有催迫之意),他願意無條件地「照你們所說的」(說了兩次),也就是「讓所有以色列民帶著他們的牲畜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獻祭」(5:3,8:27),法老要求他們:「為我祝福」,指的是當他們在曠野向上帝獻祭時,要為他祝福,這與法老之前曾說要放他們走,並要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的要求相似(8:28,9:28)。由此可見,直到目前為止,法老都只是讓他們往曠野去向上帝獻祭,並沒有打算要放他們永遠離開埃及。而以色列民真真正正的「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是在過了紅海之後,這在第14章時才提及。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3-39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 חָזַקchazaq)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揉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以及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接著場景轉移到埃及的平民百姓那裏,他們催促( חָזַקchazaq)以色列民趕快離開。有趣的是,「催促」這個字與之前形容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2]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都關乎強烈的意欲。也就是說,之前法老堅持不讓以色列民走,現在埃及人堅持要以色列民走。而且當以色列民向他們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時,埃及人都照做了,就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發生(3:22,11:2)。經文說這是因為「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意味著以色列民不是以一副卑躬屈膝,乞求討好的樣子離開,而且經文說「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掠奪」這字讓人想到當爭戰結束時,勝方會把敗方的財物掠奪一空的情景(就如大衛戰勝非利士人,就奪走他們的一切財物。撒上30:17-20)。而上帝與法老之戰,始於當上帝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對他說「放我的百姓走」(5:1)被拒之後,上帝就向埃及施行了九個災,法老雖然連連敗陣,卻仍不肯服從這個命令,直到殺長子之災臨到,法老才終於承認自己不敵上帝,不得不放以色列民走。上帝既戰勝了法老,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走分給祂的子民。

經文又特別提到「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12:34),「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12:39)強調以色列民由於被催促離開埃及,沒有帶走任何食物,更來不及把生麵發酵做餅,只帶走了還沒有發酵的生麵,在路上把它烤成無酵餅作食物,這就成為他們上路時惟一的食物。這與上帝吩咐他們在逾越節之後要守無酵節(一連七日要吃無酵餅;12:14-20)相符。在聖經的觀念裏,「酵」往往代表「罪」[3],但這裏的「酵」可寓意指以色列民從前受埃及文化影響而有的思維,上帝不要子民帶著「舊有的思想和價值觀」(舊酵),而是要像一團沒有發酵的新麵團,由上帝重新捏造,意味著一個全新的、只屬於上帝的民族將要從他們離開埃及那刻誕生。

一直以來,學者就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人數作過不少討論,其中一個論點是關於「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12:37)所提的「六十萬」是否實數,要是以這個數目去推算,連同婦女和孩童,當時的人數約有二百萬左右,但以色列民聚居的歌珊地是否能容納得下這麼多人實在叫人存疑,所以有一些看法認為當時的人口其實只有數千或數萬[4];另一個論點是關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12:40)所提的「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方法[5],猶太拉比Rashi 指由雅各全家下埃及至摩西的年期只有二百一十年[6],人數也不會有二百萬那麼多。然而按《民數記》所載,第一次的人口普查,不包括利未人,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民1:46),這應該是個準確的紀錄,更何況上帝祝福以色列,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另參 1:12)。所以,「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也是一個可以接納的數目。

 

以色列民出埃及(12:40-4212:50-51)以及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在12:40-51 有一個A-B-A’的結構: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頭尾(A 和A’)是對以色列民出埃及這事件作總結,中間的「逾越節的條例」像是一個插段,因為如果把它抽掉,也不會影響經文的脈絡和完整性。至於作者為甚麼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裏,下文再作討論。現在先論述這兩個總結。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的夜,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的夜。

……

出 12:50 以色列眾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這裏兩次提到「四百三十年」[7],都讓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了(創15:13),至於以色列民是在哪一年出埃及,學者有不少討論,在此不作詳述,過去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前十五世紀,但近年也有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8]。無論如何,這裏經文兩次描述到在日子滿了的那一天,以色列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地出來(12:41、51),可見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不是落荒而逃的喪家之犬,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軍隊,在上帝的帥領下昂首闊步地離開。接著兩次提到那是以色列民「要向耶和華守的夜」,指的大概是子民以後都要遵照上帝對逾越節條例的吩咐而去守節。

 

《妥拉》出12:29-51與《先知書選段》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的關聯

《以賽亞書》 21:11-22:415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 שָׁמַרshamar)的啊,夜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賽 21:13 論阿拉伯的默示。底但的旅行商隊啊,你們在阿拉伯的樹林中住宿。

賽 21:14 提瑪地的居民哪,提水來迎接口渴的人,帶餅來迎接難民。

賽 21:15 他們躲避刀劍和出了鞘的刀,躲避上了弦的弓與戰爭的重災。

賽 21:16 主對我這樣說:「一年之內,按照雇工年數的算法,基達一切的繁華必歸無有。

賽 21:17 基達人中強壯弓箭手剩下的數目甚為稀少,這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的。」

賽 22:1 論異象谷的默示。甚麼事使你們上去,全都上到屋頂呢?

賽 22:2 你這四處吶喊、大聲喧嘩的城、歡樂的邑啊,你被殺的並非被刀所殺,也不是因打仗陣亡。

賽 22:3 你所有的官長一同奔逃,不用弓箭就被捆綁;你們即使逃往遠方,也要被找到,一同被捆綁。

賽 22:4 因此我說:「不要看我,讓我痛哭吧!不要因我百姓的毀滅竭力安慰我。」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前的部分,屬亞述入侵的歷史背景,而內容較多關乎人的過犯會招致上帝的審判。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21:11-17)是對幾個在以色列東面的地方(度瑪、西珥【即以東】、阿拉伯、底但、提瑪、基達)作出警告和預言,作者一方面以諷刺的口吻指出他們即使有守望者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對於迫在眉睫的災難漠不關心,另一方面以哀憐的口吻描繪他們因戰爭臨到而倉皇逃難的情況,結局是那本來商旅興旺和繁華的地方都要歸於無有。第二部分(22:11-4、15)是對異象谷(即耶路撒冷)的默示,預示了當戰爭臨到時,人們將四處躲避,但卻逃不過被捆綁和刀殺,以及城被毀滅的命運,這是預言到猶大國終被巴比倫覆亡的事。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這些地方對於將有災禍臨到的警告置若罔聞,以至當災禍真的臨到時,他們才四處躲避,已是為時已晚;這就好比法老對於上帝藉摩西向他所作出的多次警告都輕忽處理,而接二連三的災禍縱然已證實上帝的警告所言非虛,法老卻依然硬著心,不肯謙卑向上帝順服,以至當殺長子之災臨到時,法老悔之已晚。

 

《列王紀下》 19:35及其後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王下 19:37 一日,他在他的神明尼斯洛廟裏叩拜,他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色用刀殺了他,然後逃到亞拉臘地;他兒子以撒‧哈頓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北國已亡於亞述,南國猶大獨存。當時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亞述王西拿基立攻取了猶大的一些堅固城後,又圍困耶路撒冷,以威嚇和羞辱的話勸希西家不要作無謂的反抗,更不要以為耶和華能拯救猶大脫離他的手。希西家於是進入聖殿禱告,求上帝拯救耶路撒冷,他的禱告蒙上帝應允,結果上帝在一夜之間擊殺了亞述軍兵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見狀就在翌日清早拔營回亞述,耶路撒冷因此脫險。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上帝對亞述軍兵的擊殺是忽然臨到的,而且是在夜間,就如同殺長子之災也是在夜間忽然臨到埃及,整個埃及地都受災,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

 

《撒迦利亞書》14:7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這《先知書選段》只選了一節,它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很明顯是要強調上帝一早已經預知將會有「那一日」的出現,而殺長子之災同樣是上帝一早所預示過的(見4:23)。那天的夜間祂擊殺埃及地所有長子及頭生的牲畜,與此同時,在那一日祂拯救了以色列民出埃及。

而今段《妥拉》與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這也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2:29-51

 21:11-22:415

王下 19:35及其後;亞 14:7

לַיְלָה laylah

 

מוּת mut

 

守望

שָׁמַרshamar

出 12:29 到了半夜לַיְלָה,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לַיְלָה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מוּת人的。

出 12:31 夜間לַיְלָה,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מוּת。」

出12:42 這是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לַיְלָה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王下 19:35 當לַיְלָה,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מוּת屍了。

נָכָה nakah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נָכָה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נָכָה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了。

起程

נָסַע nasaʿ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נָסַע,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נָסַע回去,住在尼尼微。

軍隊

 צִבְא֥וֹת tzivʾot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יוֹם yom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יוֹם,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יוֹם,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יוֹם,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殺長子之災 (12:29-30)

2.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1-39)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從結構上看,第一部分記載殺長子之災,之後就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而逾越節的條例就加插在兩個總結之間。值得留意的是,第一部分的頭一節和第二部分的兩個總結都特別記載了事件發生的時間:

1.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 ,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2A.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2A.’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殺長子之災發生在半夜,而就在那一夜一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埃及人經歷了上帝的審判,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的拯救。那夜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全都死亡,而就在那日的早上,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全數離開了為奴多年的埃及地。這樣的死與生之別,關鍵就在於人是否遵行上帝這個吩咐:「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12:13)

我們從這段記載得知,當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臨到,祂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然而,在上帝審判之先,祂已預先為人提供了一個得拯救的途徑,就是要人去守逾越節的條例,那些遵守逾越節條例的人才能得著拯救。這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逾越節,不但關乎當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也關乎以後世世代代的人,它反映出上帝對人的拯救心意,把「逾越節的條例」記載在這裏,是要人謹記它的屬靈意義。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出12:4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4 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

出12: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出12:46 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環繞著那隻逾越節的羔羊,並說明兩點: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要留意,離開埃及的除了以色列人,還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見12:38)。而要區別這兩類人,不是憑他們是否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憑他們有否受割禮。現把兩類人列出:

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

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

1.     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他們跟亞伯拉罕雖然無血緣關係,但已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有一份如同是親屬的關係。

2.     寄居的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他們跟亞伯拉罕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以色列民的奴僕,但他們自願受割禮,也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1.        外邦人

2.        寄居的

3.        雇工

4.        未受割禮的

這四類人的共通點是,都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或許有過短暫的關係(鄰舍、僱主僱員、生意往來),但不算是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他的吩咐(創17:9-14),凡是屬亞伯拉罕的,都必須在肉身上有這個立約的記號,代表他是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的,以及他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所以,這條例的重點之一是:能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必須是已經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也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重點之二是:「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每一個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除了是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之外,他們都有共同的經歷,就是他們都因宴席上這隻被宰殺羔羊的血所遮蓋而生命得以存留,以至他們能在家中與人共同分吃一隻完整的逾越節羔羊。這羊的另一個功能就是將他們招聚在一起共享宴席(這往往意味著彼此有一份和諧的關係),而這個共同的經歷也成為了他們合一的基礎。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這條例讓我們看見上帝並非單單只拯救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也包括一切願意憑信心領受割禮而出埃及的外邦人,所以上帝早已經把拯救外邦人的計劃放在逾越節的條例裏。而我們從後來的《聖經》經文知道,割禮的重點其實並不在乎肉身或外表的禮儀,而是在乎心裏願意謙卑認罪悔改(參申10:16、30:6;耶4:4、9:25;徒7:51;羅2:29等)。

《新約聖經》向我們揭示主耶書亞(耶穌)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隻逾越節的羔羊(參約1:29,林前5:7,彼前1:19)[10]。他如同是一個贖罪祭牲被獻給上帝,他的血遮蓋了世人的罪,包括了我們這些「心裏行了割禮」、願意悔改回轉的外邦人,使我們也跟猶太的信徒一樣得蒙上帝的赦免,不致被上帝追討罪孽,又因著信主耶書亞而同成為上帝的後嗣,與以色列民一樣有子女的名分,在上帝的國裏有分。

 

結語: 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上帝在祂所定的日子,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作為記號,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因藏身於有記號的屋子內,就避過了長子被殺之災,更因此被拯救出埃及,從此不再活在法老的權勢下,受欺壓和迫害。從逾越節的條例可見,那隻被殺的羔羊還有後續,因為上帝吩咐子民以後每年在守逾越節時,都要有一場以吃那隻羊為主要食物的家宴,只有那些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才可以吃,而當坐席的人共同分享那隻完整的羊時,可會思想到他們之所以被上帝免去死亡、並且得到自由的生命,都是因為眼前這隻無辜犧牲的羊?

主耶書亞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與門徒進行逾越節宴席時,預言了自己即將犧牲,但他要帶出的信息不止於此,他吩咐門徒要分享他的生命(以吃餅寓意要領受他被擘開的身體,以喝葡萄汁寓意要領受他流血所立的約;參太26:26-29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要在他的生(照上帝的心意而擺上生命)和他的死(他死而復活的生命)上都有分。

主耶書亞在世時把生命的榜樣留給我們去效法,離世前又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他,而他從死裏復活就成為了我們得救的憑據,而當他再來的時候,我們必能得著終極的救贖,可以在天父的國裏與他共享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願意我們都堅心持守與耶書亞所立的約,也保守自己與他的生命有分,無論是生是死,總叫主耶書亞在我們的身上照常顯大(腓1:20),又願意我們這班同有救贖盼望的人,在屬上帝的群體裏,學習合一和相愛,同心等候主的再來。阿們!


[1] 據歷史資料,在古代埃及的神明多達1,500個,參ZIBBCOT, Vol 1, 196。

[2] 出7:13、22,8:19,9:12、35,10:20、27, 11:10。

[3] 參林前5:7-8, 林後5:21。

[4] 這個看法主要是針對「六十萬」這個翻譯,這個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 שֵׁשׁ־מֵא֨וֹת אֶ֧לֶף (即「六/百/」),譯作「千」的 אֶ֧לֶף (ʾelef)在聖經其他地方曾譯作「部隊」(民1:16)、「家」(士6:15)、「宗族」(撒上10:19),所以「六十萬」其實可以是「六百個部隊/家庭 /宗族」,那麼,由此推算出當時的人口約有幾千至幾萬。

[5] 一般《聖經》版本的出12:40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的版本卻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與迦南共四百三十年 」,這是由以撒出生(迦南地)開始計算至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的年期。但不論是哪個版本,都讓人想起上帝曾對亞伯蘭說:「……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筆者參考CNET Bible對出12:40的註釋,「四百年」不一定是年期的實數,因為「四」這個數字可以是一個敘事手法,正如接著上帝對亞伯蘭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創15:16)也不一定是指只有四代。因為由利未到摩西其實不是四代,而可能是十代。原因之一,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四個族的人數共有8,600人,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人,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就生出二千多人。原因之二,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由利未到摩西也可能有八至十代。學者K. A. Kitchen 在其著作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對出 6:14-25所載的利未家譜的看法是,當中提到的四個名字「利未、哥轄、暗蘭、亞倫」並不是相連的四代,而是作者用的一個敘事手法,選擇性地記載這「四代」去指:支派(利未)、宗族(哥轄)、家庭(暗蘭)、個人(亞倫和摩西)。

如果以色列民住在埃及地約有十代的話,正常來說,一個男子在20至25歲就會娶妻生子,生出下一代,那麼推算去第十代就大概是200至250年左右。在聖經的觀念裏,「四十」是一個特別的數字(參創7:4,出6:35、24:18),象徵上帝所定的一個期限,而「四百年」也有可能是「四十年」乘「十代」。總的而言,我們無法就怎樣計算四百年作出一個較肯定的答案,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聖經作者有時會以數字作為一個敘事手法去帶出一個信息,所以有些數字或許不一定反映出一個實質數目。另外,我們肯定的是,上帝正按照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去逐步實現。

[6] Rashi 根據創15:13提到的「四百年」去計算的,並由以撒的出生開始計,他是在60歲生雅各的,而雅各下埃及時大約是130歲,那麼,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大約是210年(400年減去190年)。

[7] 有關創15:13的「四百年」與出12:40的「四百三十年」之間的三十年差距,猶太拉比解釋創15:13是在以撒出生前的三十年說的,所以四百三十年是指由上帝對亞伯拉罕作出約的應許的開始至實現的年期去計算。

[8] 參考王上 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第四年是公元前968年(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p668),如果以此推算,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8年,但正如註腳5所述,「四百八十年」也不一定是個實數,而可能是一個敘述手法,為要指出「四十年」乘「十二代」。但如果用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有十代去計算,出埃及大約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10] 另參本機構文章: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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