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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 (第111期) 月訊經已刊登

《何西阿書》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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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字天書」:一本沒有文字,卻改變無數生命的福音工具

「無字天書」:一本沒有文字,卻改變無數生命的福音工具(作者:蔡錦圖)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上週與在加拿大一個博士生討論其論文題目,涉及清末的基督教佈道工具。我提到晚清「無字天書」的影響,討論完之後,我呆望著那幅清末傳教士街頭佈道的圖,想像昔日的光景。

「無字天書」的起源,一般追溯到19世紀英國浸信會牧師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1866年1月11日,司布真在一場向孤兒講道的聚會中,以《詩篇》51:7「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為主題,嘗試用顏色來幫助孩子理解福音。他沒有依賴複雜的神學語言,而是用簡單的色彩,將救恩的信息具體化。

這個看似簡單的創意,後來發展成為「無字天書」(也就是今天常見的「五色珠」或類似方法的始源)。由於司布真與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關係密切,也影響中國內地會的佈道方式,讓這方式在中國廣泛使用。

「無字天書」通常由幾種純色組成,每一種顏色代表一個福音要點,例如:

這些顏色本身不說話,但卻成為講述福音的「視覺語言」。「無字天書」最大的特點,是它不依賴文字。因此,它特別適合兒童事工、文盲或識字有限的人群、跨文化宣教(語言不同的地區)。它讓福音不再受限於語言、教育程度或文化差異,而是以最簡單直接的方式被理解。

  這一點,在中國教會的處境中尤其明顯。早期宣教士進入中國時,面對大量未受教育、無法閱讀文字的群體,「無字天書」成為一種極具智慧的回應。它讓福音不再依賴識字能力,而是透過簡單的視覺符號進入人的理解。即使在資源匱乏或環境受限制的情況下,這樣的方式仍然能夠持續發揮影響,使人認識最核心的信息:人有罪,但神已經在基督裡預備了救恩。

  然而,「無字天書」的意義並不只在於它的實用性。它更像是一個提醒,讓我們重新思考福音本身的本質。當所有形式、語言與神學包裝都被拿掉之後,福音是否仍然清晰?我們是否仍然能夠用最簡單的方式,述說那關於罪、救贖與新生命的故事?

  或許,這本「沒有文字的書」正告訴我們:福音從來不是複雜的,只是我們常常把它講得太複雜。當它回到最基本的樣貌時,反而更接近它原本的力量。

[題外話:我認為司布真是浸信會歷史上最偉大的牧師。他在16歲已經在他鄉村地區任傳道,首次上台講道時才17歲。他沒上過大學,但讀經和寫作都十分勤力(約翰衛斯理和司布真是我見過最勤力的傳道人)。1854年他以20歲之齡開始在倫敦事奉。在他離世前,教會人數超過15,000人。他的教會由於人數眾多,擴建成可坐5000人,因此要有多堂崇拜。聽聞當時主日在倫敦,馬車以載客去司布真教堂為招徠。不過,由於教堂在二戰期間被德軍轟炸,重建後規模比之前細小,而且人數再沒有昔日的多。我在倫敦到過他的都城會幕(Metropolitan Tabernacle)教會參觀,在還沒有音響設備的年代,很難想像他是如何聲如洪鐘地每週對著成千上萬人講道!]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蔡錦圖宣教士2026年5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五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馬太福音》第二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至 YouTube 頻道

《馬太福音》系列的第二章的查經錄影經已上載至我們的 YouTube 頻道,歡迎你前往瀏覽收看、點讚、留言和分享。如果你想重溫其他查經錄影,請登入「會員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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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門宣言:在動盪時代中持守信仰的見證

巴門宣言:在動盪時代中持守信仰的見證(作者:蔡錦圖)

[上圖是巴特為《巴門宣言》撰寫的手稿。我在德國某城參觀有關巴特的展覽時,見過他的手稿,但這份文稿好像只有圖片。記得小型展館只有我一個人,一個駐場的女士走過來與我閒聊巴特。]

在前陣子教授神學課程的教會論時,略為提到在巴特(Karl Barth)主導下的《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以在巴門發表為名,那是位於伍珀塔爾(Wuppertal)的小區;正式名稱是「關於德國福音教會當前處境的神學宣言」 “Theologische Erklärung zur gegenwärtigen Lage der Deutschen Evangelischen Kirche”)。在上課之後,找回手上的德語著作(其中一本是我在德國Amazon的舊書中買的,為戰後的出版)。我一直想為《巴門宣言》的歷史和意義寫本書或拍段片,現今未有機會,寫段文章以補遺憾。


(一)教會在納粹政權下的宣告

在1934年的德國,教會面對一個極為嚴峻的處境。納粹政權上台後,一群自稱「德國基督徒」(Deutsche Christen,在歷史語境中,它是特指支持納粹、並試圖將納粹意識形態與基督教結合的一個教會運動)的人,將國家意識形態帶入教會,甚至逐步控制整個教會體制。教會不再只是傳講福音的群體,而開始成為國家權力的一部分。在那樣的時代,教會需要回答一個極其根本的問題:我們究竟是屬於基督,還是屬於國家。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巴門宣言》誕生了。這份宣言由巴特撰寫,另有Hans Asmussen 和 Thomas Breit等人。然而,《巴門宣言》並不是某一位神學家的個人立場,而是教會在危機之中共同作出的信仰告白。它的核心信息十分清晰:教會只能聽從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教會的講台、教導與生命,不可以由任何政治力量、文化潮流或民族情感所取代或操控。


(二)《巴門宣言》的內容

從內容與結構來看,《巴門宣言》並不是一篇長篇論文,而是一份具有明確神學架構的信仰宣告。整體可分為三個部分:首先,它描述當時德國教會所面對的危機,指出教會已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嚴重影響。其次,它說明發表宣言的目的,強調並非要分裂教會,而是呼籲教會回到真正的信仰基礎。最後,也是最核心的部分,是由六條命題組成的神學宣告。


以下是這六條命題(有關內容是翻譯的大意):

第一命題(These 1):耶穌基督,正如聖經所見證的,是神唯一的道;我們在生與死中都當聽從、信靠並順服祂。我們拒絕這種錯誤教導:認為教會除了這唯一的神之道之外,還可以承認其他事件、權勢、人物或真理作為神的啟示。

第二命題(These 2):正如耶穌基督是神赦免我們一切罪的保證,祂同樣也是對我們整個生命的主權要求。我們拒絕這種錯誤教導:認為人生命中有某些領域不屬於基督,而屬於其他主宰。

第三命題(These 3):教會是弟兄姊妹的群體,基督藉著聖靈,在道與聖禮中親自作為主臨在其中。我們拒絕這種錯誤教導:認為教會可以隨意調整其信息與制度,以迎合當時的思想潮流或政治觀念。

第四命題(These 4):教會中的各種職分,不是為了建立統治,而是為了服事整個群體。我們拒絕這種錯誤教導:認為教會可以設立擁有統治權力的領袖。

第五命題(These 5):聖經教導我們,國家按神的安排,其職責是維護公義與和平。我們拒絕這種錯誤教導:認為國家可以成為人類生活的全面與最終秩序。我們也拒絕:教會可以取代國家的角色與職能。

第六命題(These 6):教會的使命,是向萬民宣講神在基督裡白白的恩典。我們拒絕這種錯誤教導:認為教會可以把福音用來服務任何人為的目的或計劃。

《巴門宣言》的每一條命題都以聖經經文為起點,先正面宣認真理,然後清楚指出並拒絕錯誤的教導。這六條命題涵蓋了幾個重要主題,包括基督是唯一的神之道、信徒全人屬於基督、教會的本質與使命、教會中權柄的性質,以及教會與國家的關係。整份宣言的特色,是不只說明「我們相信什麼」,同時也明確指出「我們拒絕什麼」,因此具有強烈的認信性質。


(三)核心信息:唯獨基督

《巴門宣言》最震撼的地方,不只是它所說的內容,而是它在那個處境中所作出的選擇。在一個充滿壓力與危險的時代,這些信徒並沒有選擇妥協,也沒有用模糊的語言保護自己,而是清楚地說出「不」。這個「不」,其實是對基督更深的「是」。

當今天在教會中思想這段歷史時,我常常會問一個問題:我們是否真的明白,教會是誰的教會。很多時候,我們不一定會像當年的德國教會那樣面對極權政治的壓迫,但我們同樣會面對另一種更隱微的試探。我們可能會追求影響力,渴望被社會認同,或者不知不覺地讓某些文化價值、政治立場,甚至成功的標準,進入教會,並逐漸塑造我們對信仰的理解。

這些事情本身未必是錯的,但問題在於,當它們慢慢取代基督成為中心時,教會就會失去它最根本的身份。


(四)一個持續的提醒

《巴門宣言》提醒我們,教會之所以是教會,不在於它是否強大、是否有影響力,而在於它是否忠於基督。教會的權柄不是來自任何制度或地位,而是來自神的道。當教會開始依附權力,它就很容易失去說真話的能力;當教會害怕失去地位,它就可能不再忠於福音。

這也讓我重新思考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教會不是要逃避世界,但也不能被世界同化。教會存在於世界之中,卻必須持守一個更高的忠誠,就是對基督的忠誠。這種張力,是教會無法避免的,也是教會真正的見證所在。

回望《巴門宣言》,我們大概會覺得那是一段遙遠的歷史(畢竟已近百年前,而且是在遙遠的德國),但其實它所提出的問題,從來沒有過去。每一個時代的教會,都需要重新回答:我們是否仍然只聽從基督的聲音。

或許,我們今天不需要寫出另一份《巴門宣言》,但我們仍然需要在各種具體的處境中,作出同樣的選擇。當教會願意再次以基督為唯一的主,它就能在任何時代中,保持清晰與自由,並成為一個真正見證神國的群體。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以西結書》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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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6章1-34節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馬太福音》系列第6章1-34節的查經錄影,經已上載至「會員專區」的「錄影重溫(粵語)」裏面。如果你想重溫相關的查經,歡迎你登入「會員專區」觀看或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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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災的神學思考

十災的神學思考(作者:蔡錦圖)

(閱讀一些文章時,隨手整理的一些想法。)

《出埃及記》中的「十災」,是整本聖經中最震撼、也最令人深思的敘事之一。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向法老要求離開時,法老一再拒絕。於是,上帝降下十個災禍,直到最後「擊殺長子」,才迫使法老放人。

然而,這段故事不只是關於神蹟,更是一個充滿層次的文本。歷世歷代的學者與讀者,都嘗試回答一個問題:這十災,到底應該怎樣理解?

(1) 十災的傳統解讀

首先,有人從「自然現象」的角度來看十災。這種觀點認為,某些災禍其實並不陌生,例如冰雹、蝗蟲,甚至河水變紅,都可以在自然界中找到某種對應。有人甚至提出一條連鎖反應的解釋:尼羅河因泥沙或藻類變紅,導致魚死亡;魚的腐敗迫使青蛙離開水中;青蛙死亡後,滋生虱子與蒼蠅;疾病進一步蔓延至牲畜與人身上。接下來,氣候異常帶來冰雹、蝗災與沙塵暴般的黑暗。

這種解釋的優點,是讓人看見經文並非完全脫離現實世界。但同時,它也無法解釋所有細節,尤其是「黑暗」與「長子之死」這類帶有強烈象徵意味的災禍。因此,單純的自然解釋,往往只能觸及現象,卻無法觸及經文真正想傳達的意義。

另一種常見的理解,是把十災看作對埃及神明的審判。聖經本身在《民數記》33章就提到,上帝藉這些災禍「審判埃及的神」。因此,有學者嘗試將每一災與埃及神祇對應起來:尼羅河變血挑戰河神,青蛙對應生育女神,黑暗挑戰太陽神,而長子之死則直接動搖法老本身的神性地位。

這種觀點提醒我們,十災不只是自然災害,更是信仰與權力的對抗,是耶和華與埃及帝國宗教之間的衝突。然而,這種解釋也並非毫無問題,因為並非每一災都能清楚對應某一位神明,而且不同時期的埃及宗教本身也相當複雜(出埃及是在公元前15世紀或13世紀,所處王朝不同,其實連王朝的宗教神明也有分別)。因此,這種理解雖然抓住了重要的一面,卻未必能完全涵蓋整個敘事的深層結構。

(2) 十災與創造秩序的對照整理

美國猶太大學聖經西北閃米特語系教授Ziony Zevit提出另一層的理解(更詳細的討論參 “The Priestly Redac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e Plague Narrative in Exodus,” Jewish Quarterly Review 66 (1976) 193–211; “Three Ways to Look at the Ten Plagues,” in Bible Review, June 1990),從《創世記》的角度來看十災。他認為,當我們細讀經文,會發現十災並非隨機發生,而是有意識地「對應」創造的秩序。水變成血、生物失控、動物死亡、植物被毀、光被黑暗吞沒——這一切,彷彿是在一步步拆解神在創世記中所建立的世界。這個觀點,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1. 第一災:水變血

對照概念:水的聚集/海的創造被逆轉。《出埃及記》7:19 提到埃及一切「聚集的水」(mikveh)變成血;這個字同時出現在《創世記 》1:10,用來描述神將水聚集、稱為「海」。因此,第一災對應的是創造中水域秩序的建立,而災禍則顯示神不但能創造,也能改變受造物本身的性質。原本維持生命的水,如今成為死亡的記號。

2. 第二災:青蛙

對照概念:水中生物的滋生。青蛙從河、渠、池中上來,覆滿全地,呼應《創世記》1:20:「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但這裡不是祝福性的生機,而是失控的繁衍。因此,第二災對照的是水中生命的創造,卻以反創造的方式出現。

3. 第三災:虱子(或蚊蚋)

對照概念:地上爬行之物。虱子從地上的塵土而出(出 8:12–13),對應《創世記》1:24 中地上所生出的各樣活物,特別是地上爬行之物。這一災顯示:地不再只出產受管理的生命,而是產生令人厭惡、無法控制之物。

4. 第四災:蒼蠅

對照概念:飛鳥/飛行生物充滿空間。蒼蠅對應《創世記》1:22 所說飛行的活物增多。然而在埃及,這些飛行生物不是受造秩序中的美善充滿,而是侵擾、污染、混亂的充滿。這一災特別呈現出一個反轉:本來人應治理受造界,如今受造物反過來壓制人。

5. 第五災:畜疫

對照概念:動物本為人而設,卻被奪去。這一災臨到牲畜,不臨到以色列人。按文中理解,這可聯想到《創世記》2:18–20,動物被造與人的生活和治理密切相關。因此,第五災對照的是人在受造界中的治理權。如今,那些本來在人管理下的牲畜被除去,表示人的權柄被撤回。

6. 第六災:瘡災

對照概念:潔淨秩序被破壞/人自身成為不潔。這一災不容易直接放進創造對照的模式中,因此較可能從潔淨與不潔的角度理解。瘡使人禮儀上不潔,也羞辱了自認純潔高貴的埃及宗教體系。所以,第六災可整理為:人的身體秩序與宗教潔淨觀念被擊潰。

7. 第七災:冰雹

對照概念:植物與地的出產開始被摧毀。冰雹擊打田間的樹木、菜蔬和作物,開始系統性破壞大地的出產。這對應《創世記》第三日所建立的植物生長秩序(創 1:11–12)。若說創造使地長出青草、結種子的菜蔬、結果子的樹,那麼冰雹就是對這一秩序的第一次大規模打擊。

8. 第八災:蝗災

對照概念:植物被完全被吞滅。蝗蟲把冰雹所剩下的一切吃盡,令全地「沒有一點青的」。這是對第三日創造秩序更徹底的逆轉:地不再出產生命,而成為荒蕪之地。若第七災是破壞開始,第八災就是完成毀滅。

9. 第九災:黑暗

對照概念:光暗分離被撤銷,世界回到創造前的混沌邊緣。這不是普通的沒光,而是「可摸的黑暗」。光暗交替停止,白晝秩序崩潰。這直接對應《創世記》第一日神將光暗分開(創 1:4–5)。因此,第九災的核心是:神暫時撤回第一日所建立的光明秩序,使埃及回到近似未完成創造前的狀態。

10. 第十災:擊殺長子

對照概念:人的生命被擊打/創造高峰被逆轉。《創世記》1:26 將人的創造放在極重要的位置,人按神形像被造。但在第十災,神不是賜生命,而是擊打人的生命,先是長子,隨後在紅海事件中整個埃及軍隊覆亡。所以這一災對照的是:人的受造尊榮被反向撤銷。創造的高峰,如今成為審判的焦點。


(3) 從秩序回到混沌:埃及承受的逆創造

如果說《創世記》描述的是神如何使世界從混沌走向秩序,那麼十災所呈現的,正是相反的方向:從秩序回到混沌。

這也讓我們理解,為什麼是「十災」。《創世記》中,神透過十次「說話」創造世界:

1.「要有光。」(創 1:3)

2.「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創 1:6)

3.「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創 1:9)

4.「地要發生青草、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創 1:11)

5.「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創 1:14)

6.「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創 1:20)
7.「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創 1:24)

8.「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 1:26)

9.「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 1:28)

10.「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 1:29)

《創世記》第一章常被理解為記載了神以十次「說話」創造並安排世界秩序,從「要有光」開始,到將食物賜給人類與活物為止,藉此顯明世界乃是藉著神有秩序、有效能的話語而被建立。而在《出埃及記》中,神透過十個災禍「拆解」埃及的世界。

最終,這些災禍真正影響的,其實不是埃及人,而是以色列人。正如經文所說,以色列人因看見神在埃及所行的大事,就敬畏祂,也信祂。換句話說,十災不只是為了讓人離開埃及,更是為了讓一個民族開始認識神。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利 26:3-46;賽1:19:祝福與詛咒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5-11-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 26:3-46;賽1:19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6:3-46)接近全書的尾聲,指出聽從和不聽從上帝的福與禍。試討論這段經文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
26:3-46

今段《妥拉》經文(利26:3-46)主要記載上帝頒布祝福與詛咒,內容可分七個段落。當中祝福的內容明顯比詛咒的內容為少:

1.若遵守誡命必蒙福(26:3-13)

2.若不聽從上帝必受禍(26:14-17)

3.若還不聽從要受罰七倍(26:18-20)

4.若與上帝作對要受罰七倍(26:21-22)

5.若還不肯受管教要受罰七倍(26:23-26)

6.若還不聽從上帝、與祂作對,後果極為悲慘(26:27-39

7.唯一的出路,是上帝繼續信實守約(26:40-46)

面對這樣的一段經文,我會先帶大家看看為何上帝要在《利未記》結束前頒布祝福與詛咒?另一方面也探討一下,為何詛咒的篇幅較祝福的長得多?最後我會論述這段經文對我們而言有甚麼屬靈意義。


要處理第一個問題,我們先要明白古近東立約條文的特徵。以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為例,在結尾部份一般都會出現「祝福與詛咒」的條文,這是為要說明遵守或違背該約的後果。因此,《利未記》在臨近結束前出現「祝福與詛咒」的記載也實屬正常,並正好反映從《出埃及記》20章的十誡開始,到之後的會幕條例、獻祭條例、潔淨條例、節期條例等,一直延續至《利未記》26章這裏為止,都包含在上帝與以色列民所立的西奈之約裏面。


另外,《利未記》26章的「祝福與詛咒」是西奈之約中一個較短的版本,較長的版本則記載於《申命記》28章,其內容與篇幅跟《利未記》26章大致相同,並同樣是詛咒的篇幅比祝福要長得多。若參考《漢謨拉比法典》,有學者指其祝福與詛咒的比例大概為16比280,可見詛咒的篇幅遠超過祝福的情況,在古代立約文獻中其實也屬常見現象。


最後,在進入討論今段《妥拉》經文之前我們必須知道三點:1)「祝福與詛咒」的對象並非一些不信上帝的外邦人或異教徒,而是那些曾經歷過上帝拯救出埃及、並在西奈山向上帝承諾願意作祂子民的人(出19:3-8)。他們是自願起誓作耶和華上帝的子民,所以才會有西奈之約的出現;2)《聖經》裏的「立約」並不像現今商業交易的合約,可隨時按自己的需要而選擇性取消或修改,而是更近似神聖的婚盟誓約,是出於忠誠的愛和渴望維繫與上帝的關係,才訂下的終身承諾;3)西奈之約(包括今段《妥拉》經文)是為了維繫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並以安息日作為立約的記號(出31:13;結20:12、20),反映今段「祝福與詛咒」的經文仍然與上一段有關禧年的經文息息相關,目的同樣是要領人返回伊甸園那種上帝與人同在的美好景況(正如基路伯把守伊甸園入口的意象,也在西奈之約的會幕設計中再次出現[1])。


1. 若遵守誡命必蒙福(
26:3-13

利26:3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實行它們,

利26:4 我必按時降雨給你們,使地長出農作物,田野的樹結出果實。

利26:5 你們打穀物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播種的時候。你們要吃糧食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利26:6 我要賜平安在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使你們地上的惡獸消滅,刀劍必不穿越你們的地。

利26:7 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

利26:8 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在刀下。

利26:9 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立我的約。

利26:10 你們要吃儲存的陳糧,又要為新糧清理陳糧。

利26:11 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

利26:12 我要行走在你們中間,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利26:13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再作埃及人的奴僕;我曾折斷你們所負的軛,使你們挺身前行。」

26:3-13是整段「祝福與詛咒」的經文中唯一一段記載祝福的內容,指上帝的子民如果順服祂就會經歷祂的祝福。最先的祝福是降雨,原因是以色列地不像埃及地或美索不達米亞(兩河流域)那樣有源源不絕的河水供應,而是需要靠上帝降雨和露水(其次就是從雨水儲存下來的地下泉水和井水等)。接著的祝福,是跟雨水相關的農耕豐收,以及可以在地上「安然居住」。「安然居住」的原文  לָבֶ֖טַחlābéṭaḥ,意思是帶給子民安全感和信任,就是因依靠上帝而可以安心生活,無需為飲食、安全等需要而煩惱和憂慮。

留意經文中的「我必、我要」(26:4、6、9、11-12)是上帝對順服子民的承諾和應許,好讓他們可以神蹟地經歷祂的幫助和供應。例如,他們可以五個人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追趕一萬人(26:8)、生養眾多(26:9)、糧食的豐足(26:10)等。當中要帶出的重點,並非是要子民透過順服上帝去換取生活上的利益和好處,而是要子民明白,當他們願意維繫與上帝的關係並順服祂時,就能奇妙地經歷到上帝的同在。換句話說,這些生活上的祝福和豐足,其實是上帝眷顧與喜悅子民的外在標記和明證,也是上帝表達對這份關係的肯定,背後的重點是子民能夠切實地與上帝建立一份愛、信任和依靠的親密關係。

這段經文還有一個奇妙之處:有猶太拉比指出在希伯來原文中,這段祝福經文(26:3-13)的起首第一個字母和最後一個字母,正好分別是希伯來文的第一個字母 א Aleph 和最後一個字母 ת Tav(就如英文字母的 A 和 Z),彷彿在説明上帝的祝福是一種「從頭到尾、全然、完滿」的祝福。故此,雖然今段《妥拉》經文中,祝福的篇幅遠比詛咒的篇幅為短,但更重要的是這祝福確定有上帝的同在,並且是全面和完美的。

 
2. 若不聽從上帝必受禍(26:14-17

利26:14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這一切的誡命,

利26:15 厭棄我的律例,心中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了我的約,

利26:16 我就要這樣對待你們:我必使驚惶臨到你們,使你們患癆病,害熱病,以致眼睛失明,身體衰弱。你們要白白撒種,因為仇敵要吃盡你們所種的。

利26:17 我要向你們變臉,使你們敗在仇敵的面前。恨惡你們的必管轄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這段起首兩節26:14-15指出,假如子民不聽從上帝、背約的話,結果就要承受責罰,也就是之後一連五段有關詛咒的經文。第一段詛咒的經文是26:16-17,指子民背約的話就會經歷驚惶、疾病、健康衰敗、工作無果效、爭戰遭遇失敗等逆境。情況就如亞干因取了當滅的物而犯罪,導致以色列民在面對較小的艾城也戰敗而逃。這背後的根本原因,正是上帝不與他們同在,並透過他們的失敗提醒以色列民必須除掉他們中間的罪惡(參書7:1-26)。

 
3. 若還不聽從要受罰七倍(
26:18-20

利26:18 如果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利26:19 我必粉碎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你們的天堅如鐵,地硬如銅。

利26:20 你們勞力卻白費,因為你們的地沒有出產,地上的樹也不結果實。

26:18-20是第二段詛咒的經文,內容明顯是祝福經文的逆轉,背約的子民將不能得享地裏的出產,無法經歷上帝奇妙的供應。當中「懲罰」一詞的原文 לְיַסְּרָ֣ה lyrasserā́h 在希伯來文的文法中屬詞幹 Piel 的不定式,其意思不僅是指上帝要使人受罰,更帶有培養紀律、管教的含意[2]。因此,這段經文承接第一段詛咒經文(26:14-17),說明如果子民仍未因之前的詛咒而悔改回轉,便要經歷七倍「懲罰性的管教」,目的是要使他們快快醒悟和回轉。

 
4. 若與上帝作對要受罰七倍(26:21-22

利26:21 「你們行事若與我作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災禍擊打你們。

利26:22 我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奪去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26:21-22是第三段詛咒的經文,內容承接前兩段的警告,表示子民背約的情況如果持續,就會讓懲罰再加重七倍,甚至使他們失去兒女、人數減少、道路荒涼。這明顯是在逆轉上帝要子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祝福和心意,並讓子民清楚地知道,他們的生命正在敵擋上帝的計劃和心意,繼續行惡得罪上帝的後果將會十分嚴重。而這些嚴厲的懲罰,目的仍是希望引領子民回轉悔改,及早離開惡行。

 
5. 若還不肯受管教要受罰七倍(26:23-26

利26:23 「如果這樣,你們還不接受管教歸向我,行事與我作對,

利26:24 我就要行事與你們作對,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擊打你們。

利26:25 我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的背約。你們若被趕入城中,我要降瘟疫在你們中間,把你們交在仇敵手中。

利26:26 我要斷絕你們糧食的供應,使十個女人用一個烤爐給你們烤餅,按配給的定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卻吃不飽。

26:23-26是第四段詛咒的經文,並把懲罰的程度再次升級,再加重七倍擊打那些仍然執意背棄上帝的子民。當中的懲罰包括:瘟疫、交在仇敵手中、斷絕食物等等,目的是試圖逼使叛逆的子民正視自己的罪,從罪惡中醒悟過來,回轉悔改,再次依靠上帝。留意從第二段詛咒經文至今為止,已經三次提及如果子民的情況仍然持續,就會加重七倍的懲罰。那麼,為何是七倍而不是其他倍數?在《聖經》中,「七」שֶׁבַע šebaʿ 往往代表著一個來自上帝的記號,表示這並非偶然,而是出於上帝的心意;另外這原文也跟「起誓」相關,反映這些懲罰必然會臨到。另一方面,上帝所定的時間例如「安息日、安息年、禧年」的設計和關聯本身也以「七倍」為核心。所以,「七倍」的懲罰正是將上帝本來透過「安息日、安息年、禧年」等帶給子民的祝福進行一個大逆轉!「七倍」的懲罰不單單是給子民的警告和管教,更加是逆轉上帝對子民的眷顧和祝福。本來上帝賜福讓子民承受的應許地,將會因他們背約而失去。如用現今信徒的說法來比喻,就是我們認為死後本應可前往「天堂、樂園」,卻因背棄主的緣故而喪失了上天堂、進入樂園的機會。

 
6. 若還不聽從上帝、與祂作對,後果極為悲慘(26:27-39

利26:27 「如果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行事與我作對,

利26:28 我就要向你們發烈怒,行事與你們作對,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利26:29 【1】你們要吃你們兒子的肉,也要吃你們女兒的肉。

利26:30 【2】我要摧毀你們的丘壇,砍掉你們的香壇,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殘骸上。【3】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利26:31 使你們的城鎮變成廢墟,你們的眾聖所變荒涼,【4】我也不聞你們芬芳的香氣。

利26:32 【5】我要使這地變荒涼,甚至佔領這地的敵人都驚訝。

利26:33 【6】我要把你們驅散到列國中,也要拔刀追趕你們。【7】你們的地要成為荒涼,你們的城鎮要變成廢墟。

26:27-39是最後第五段詛咒的經文,也是篇幅最長的一段。其中26:27-33的內容明快緊湊,警告當上帝已經三次加重「七倍」的懲罰但子民仍不悔改,祂就會再施加七倍的懲罰,並且達到徹底性的打擊(見上引用經文中括弧的數字,每一個代表一種來自上帝的懲罰,合共七個)。說明子民若不悔改最終所招致的結果將會極為嚴重、慘不忍睹,包括要吃自己的兒女充飢、國破家亡、被仇敵追趕、被上帝厭棄等等。很可惜我們的確從後來的聖經歷史中隱約看見這些情況的出現,例如《列王紀下》6章描述有關撒瑪利亞被亞蘭圍困而出現大饑荒的記載。當中最令人心寒的一幕是一個婦人向王告狀,指另一個婦人沒有履行約定,在昨日雙方吃了自己的兒子後,卻在今日反悔不肯交出她的兒子來讓大家充飢……雖然這慘況並非上帝所樂見的,但祂也的確容許這段詛咒的預言成真。

利26:34 「當你們在敵人之地的時候,你們的地要在一切荒涼的日子重享安息;在那時候,地要休息,重享安息。

利26:35 地在一切荒涼的日子都要安息,這是你們住在其上的時候所不能得的安息。

利26:36 至於你們倖存的人,我要使他們在敵人之地心中驚慌,甚至風吹落葉的聲音也把他們嚇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雖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利26:37 雖然無人追趕,他們卻要彼此絆倒,像逃避刀劍一樣。你們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

利26:38 你們要在列國中滅亡,敵人之地要吞滅你們,

利26:39 你們倖存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在敵人之地衰殘,也要因祖先的罪孽衰殘。

26:34-39 繼續描述終極的懲罰,指出當子民背約、離棄上帝時,不但人心沒有平安,地也得不到安息。經文又警告即使有子民在這些災難中倖存,也不要心存僥倖,因為就算沒有真實的威脅出現,上帝也會讓他們的心無法安寧,就是無人追趕的情況下也會跌倒,最終必會衰殘。所以,這些七倍又七倍、越來越嚴重的懲罰,其目的並非單純要嚴懲子民,因為如果上帝的目的只是為要擊打他們的話,根本就無需逐步加重刑罰,祂只需用一次性的重罰就能使子民無力再行惡。相反,上帝漸漸地加重刑罰,反映祂的心意是不斷給予子民回轉悔改的機會,提醒他們切勿自以為是、頑梗叛逆,否則後果只會越來越嚴重。這提醒我們應當懂得在上帝仍未施行更嚴厲的管教以先,就應當及早回轉悔改,歸向上帝,學習作祂忠心順服的子民。

 
7. 唯一的出路,是上帝繼續信實守約(26:40-46

利26:40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孽和祖先的罪孽,就是背叛我,行事與我作對的過犯。

利26:41 我也行事與他們作對,把他們遣送到敵人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肯謙卑,也服了罪孽的懲罰,

利26:42 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的約,記念我與以撒的約,與亞伯拉罕的約;我也要記念這地。

利26:43 地被他們離棄,因他們不在而荒涼的時候,就要重享安息。他們服了罪孽的懲罰,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心中厭惡我的律例。

利26:44 雖然如此,當他們在敵人之地時,我卻不厭棄他們,不厭惡他們,將他們全然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利26:45 我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祖先的約;我在列國眼前曾把他們的祖先從埃及地領出來,為要作他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利26:46 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在西奈山上藉著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的。

26:40-46 是在上帝透過五段詛咒條文去多番警告子民之後,以一段帶有盼望的經文去提醒子民,無論過去他們曾怎樣得罪過上帝,只要他們願意謙卑承認自己背棄上帝的罪,並真誠地悔改的話,上帝仍然會信實守約,顧念他們和他們的地。即使他們已被趕離,失去應許之地,上帝也不會背棄祂所立的約,祂仍有能力重新帶領那些願意悔改的子民,再次作他們的上帝。由此可見,雖然詛咒經文的篇幅比祝福長好幾倍,但上帝的心腸並非真要嚴懲或惡待子民,而是希望用盡所有方法去給予子民回轉悔改的機會,挽回他們,讓他們懂得再次著緊與祂之間的關係。最後一節26:46反映,從出20章至這段「祝福與詛咒」的經文,都屬於西奈之約的內容。

最後,我們要留意今段《妥拉》經文總共用了八次「如果(אִם ʾim)」的條件式表達,去說明上帝希望透過鼓勵、管教和提醒,引導子民走正確的道路:

利26:3「你們若(אִם)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實行它們,

利26:14 「你們若(אִם ʾim)不聽從我,不遵行我這一切的誡命,

利26:15(אִם ʾim)厭棄我的律例,(אִם ʾim)心中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了我的約,

利26:18 如果(אִם ʾim)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利26:21 「你們行事若(אִם ʾim)與我作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災禍擊打你們。

利26:23 「如果(אִם ʾim)這樣,你們還不接受管教歸向我,行事與我作對,

利26:27 「如果(אִם ʾim)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行事與我作對,

「八」在《聖經》中往往有新開始、新階段的意義[3],而這八個條件式的表達,說明即使懲罰的經文篇幅較多,但上帝的目的並非真的想要子民受苦,而是藉著按照他們的處境、態度、屬靈狀況與需要去施行「祝福與詛咒」,鼓勵他們著緊與上帝的關係,並從罪的轄制和錯誤中悔改回轉,恢復與上帝之間的立約關係,就是作祂的兒女和子民的身分。由此至終,耶和華對子民來說仍然是那位守約施慈愛,滿有憐憫、恩典、包容的上帝,祂樂意給予他們認罪悔改的機會,期望他們願意從錯誤中改過自新,並有追求與上帝建立親密關係的心。


《先知書選段》(賽
1:19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賽1:19 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

賽1:20 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賽1:21 忠信的城竟然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

賽1:22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沖淡。

賽1:23 你的官長悖逆,與盜賊為伍,全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物;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呈不到他們面前。

賽1:24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唉!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

今段《先知書選段》[4]的經文來自賽1:19及其後,《以賽亞書》第一章屬於全書的開場白部分,當中1:19-20的「若聽從」和「若不聽從」的表達,明顯跟今段《妥拉》經文中的「祝福與詛咒」的條件性內容性質相似,都是按照子民對上帝的態度和選擇而決定是將會經歷的是祝福還是詛咒。而接著的經文續指,可惜因子民不肯聽從上帝的誡命、多行不義,以致要面臨審判和懲罰。事實上,大部分先知書的內容都圍繞著子民如何經歷上帝的祝福與詛咒,例如他們因為背棄上帝而要經歷亡國被擄的慘況。另外,兩段經文在原文上也有著好幾個相同的詞彙,以致拉比們可把兩段經文連繫起來(見下表):

《妥拉》(利26:3-46

《先知書選段》(賽1:19及其後)

利26:5 你們打穀物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播種的時候。你們要吃(וַאֲכַלְתֶּ֤ם糧食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בְּאַרְצְכֶֽם安然居住。

利26:15 厭棄我的律例,心中厭惡我的典章(מִשְׁפָּטַ֖י⋯⋯

利26:17 我要向你們變臉,使你們敗在仇敵(אֹיְבֵיכֶ֑ם的面前。恨惡你們的必管轄你們;無人追趕(רֹדֵ֥ף,⋯⋯

利26:21 「你們行事若與我作對,不肯(תֹאב֖וּ)聽從(לִשְׁמֹ֣עַֽ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

利26:25 我要使刀劍(חֶ֗רֶב臨到你們,報復(נֹקֶ֙מֶת֙你們的背約。你們若被趕入城中,我要降瘟疫在你們中間,把你們交在仇敵(אוֹיֵֽב手中。

利26:36 至於你們倖存的人,我要使他們在敵人(אֹיְבֵיהֶ֑ם地(בְּאַרְצֹ֖ת心中驚慌,甚至風吹落葉的聲音也把他們嚇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חֶ֛רֶב,雖無人追趕(רֹדֵֽף,卻要跌倒。

賽1:19 你們若甘心(תֹּאב֖וּ)聽從(וּשְׁמַעְתֶּ֑ם,必吃地(הָאָ֖רֶץ上的美物(תֹּאכֵֽלוּ

賽1:20 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חֶ֣רֶב)吞滅(תְּאֻכְּל֔וּ;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賽1:21 忠信的城竟然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מִשְׁפָּ֗ט,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

賽1:22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沖淡。

賽1:23 你的官長悖逆,與盜賊為伍,全都喜愛賄賂,追求(וְרֹדֵ֖ף贓物;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呈不到他們面前。

賽1:24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唉!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מֵאוֹיְב)報仇(וְאִנָּקְמָ֖ה


今段《妥拉》經文(利
26:3-46)對現今信徒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對於今段《妥拉》經文的「祝福與詛咒」,筆者提議有以下三點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1) 不要以為聽從上帝、跟隨祂的人,人生就必然要吃苦。雖然祂沒有保證我們的人生不會吃苦(參約16:33[5],但透過這段經文祂的確應許會用祝福去恩待和鼓勵那些跟隨、聽從祂的人!
筆者希望指出許多信徒怕事奉、怕成長、怕跟隨主,歸根究底都是因為想停留在安舒區、怕受苦。雖然這是人之常情,但卻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這段經文清楚說明,當上帝的子民願意跟隨祂、順服祂,祂就會賜下奇妙的祝福!當然筆者並非鼓吹「成功神學」(而上帝的賜福也未必等於我們眼中的成功和利益),但我們要知道,上帝並非要嚴厲地常常在以色列民身上找錯處和喜歡惡待懲罰他們。從祂應許子民如果聽從祂頒布的條例就能得福可見,祂是希望透過獎賞和鼓勵,而非威嚇或嚴懲,去維繫祂與子民之間的關係!因此,雖然第一段有關祝福的經文很短,但正如上文所言,從上帝而來的祝福其實是最全面和完美的,並且必然有著屬靈的意義和永恆價值,上帝希望用這吸引我們、鼓勵我們與祂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另參可10:30)

2) 立約是為了維繫關係,而不是利益交換。
雖然「祝福與詛咒」使用的「如果這樣⋯⋯就會這樣⋯⋯」看似是條件式的交換,但如果放在維繫關係這個上下文的背景中,「順服上帝」就變成並非為了要從上帝那裏得著獎賞與好處,也不是可按個人喜好或需要而變成可有可無的選項(optional),而是為了維繫一段立約關係而自然而來的意向體現和看重這份立約關係的必然責任!另一方面,我們順服上帝的原因也不應建基於懼怕懲罰,而是應當建基於愛和委身。要知道,上帝十分著緊我們與祂的關係,祂希望我們不會落入厭棄祂的話、悖逆或背約的境況,而是希望我們常常懂得在犯錯後馬上回轉悔改歸向祂,並積極追求與祂建立深厚的關係。

3) 作上帝的子民,就千萬別與祂作對。

利26:21「你們行事若與我(תֵּֽלְכ֤וּ עִמִּי֙ walk with me)作對(קְרִי qeriy,不肯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災禍擊打你們。

利26:23「如果這樣,你們還不接受管教歸向我,行事與我作對(קְרִי qeriy

利26:24 我就要行事與你們作對(קְרִי qeriy,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擊打你們。

利26:27 「如果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行事與我作對(קְרִי qeriy

利26:28 我就要向你們發烈怒,行事與你們作對(קְרִי qeriy,因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利26:40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孽和祖先的罪孽,就是背叛我,行事與我作對(קְרִי qeriy的過犯。

利26:41 我也行事與他們作對(קְרִי qeriy,把他們遣送到敵人之地。那時,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肯謙卑,也服了罪孽的懲罰,

留意今段《妥拉》經文七次重複出現「作對(原文 קְרִי qeriy)」這個詞,而這詞在整本聖經中只出現在利26章!其原文意思是「反對、對立、帶敵意」[6]。這提醒我們,既然渴慕有上帝的同在,就不要同時心底裏藏著一些想敵擋祂、不順從祂的意念和想法,就如受造物竟然投訴其創造者,或是陶土想與陶匠爭論那樣(參賽29:16、45:9-12、羅9:20)。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要謙卑順服,而不是與祂為敵。


結語:祝福與詛咒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利26:3-46)記載的一段「祝福與詛咒」內容,屬於西奈之約(從出20章至利26章)的結束部分。經文以七段條件式的條文,提醒上帝的子民若順服聽從祂,就會經歷祂最好的眷顧和完滿的祝福;相反,假如子民背約離棄祂,就會遭受上帝的懲罰,若子民持續不聽從的話,上帝的懲罰將會七倍又七倍地加重,最終將失去應許地和上帝的祝福,導致慘不忍睹的惡果。當中上帝用了五段懲罰性的經文,並在原文中用了七次「作對」的字眼,去提醒子民不要背約、與祂為敵,目的是要藉此勸喻他們犯錯後要盡早悔改回轉、歸向上帝,無論如何也千萬不要頑梗叛逆,讓自己跌入難以翻身的慘況裏。最後一段上帝鼓勵子民,只要他們認罪悔改,祂必信實守約,最終仍然有出路和盼望。由此可見,雖然整段經文中詛咒的篇幅遠遠多於祝福,但在維繫這份立約關係的背景下,上帝就如父母養育和管教兒女那樣,十分希望子民能順服聽從祂,並給予他們許多回轉的機會,好讓他們最終願意選擇歸向祂,建立更親密和美滿的關係。而從這段「祝福與詛咒」的經文中,筆者建議有三個屬靈提醒和應用:

1)不要以為聽從上帝、跟隨祂的人,人生就必然要吃苦。祂樂意用祝福去恩待和鼓勵那些跟隨、聽從祂的人!

2)立約是為了維繫關係,而不是利益交換。我們對主的順服應當出於我們對祂的愛!

3)既然作上帝的子民,我們就千萬別與祂作對!

透過今段《妥拉》中的祝福經文,我們要確信上帝十分希望我們得著祂的祝福,雖然這並不等於祂會滿足我們所有的想法和需要,但祂所應許的祝福必然是最美好和完滿的。而透過詛咒的經文,則提醒我們不要心存僥倖,以為間中背棄祂、暗地裏犯罪行惡會毫無後果;事實上,懲罰會層層加重,直到失去一切。唯有及早認罪悔改,我們才能有機會與主修復關係!而作為上帝的子民,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如葡萄樹與枝子,離開了主我們就不能作甚麼(參約15:5)。因此,我們必須著緊這份親密的關係,願意被祂修剪,而且不是因為有獎賞才順服,或是因為懼怕懲罰才聽從。天父渴望與我們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甚至願意犧牲祂的愛子去換取,盼望我們也願意為主作出一點點的犧牲去表達我們看重與祂的關係,並越來越懂得以愛和敬畏的心去貼近祂的心意,著緊祂的感受。阿們。

[1] 基路伯把守伊甸園的入口,反映人若要返回伊甸園就必須經過他們,而從西奈之約的內容所記,基路伯的圖像也標記在會幕門口的幔子、帳幕的幔子、約櫃之上等等,反映上帝與子民立約、吩咐他們起會幕為要住在他們中間,寓意西奈之約的目的彷如帶領子民回歸伊甸園,經歷與上帝無阻隔的同在(見創3:24;出25:18-22,26:1、31,36:8等)。

[2] 參條目 יָסַר, BDB

[3] 「八」在《聖經》中含有新開始、新階段的意義,可見於:男嬰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歸給上帝(出22:30、利12:3)、第八天祭司們完成潔淨期開始事奉(利9:1)、得潔淨後第八天進行獻祭(利14:10、23,15:14、29)、所羅門王慶祝獻聖殿之後第八天他遣散百姓(王上8:66)等等。

[4]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5] 主說過跟隨祂的人在世上會有苦難,但我們可以放心,因為祂已經勝過世界(參約16:33)。

[6] 參條目 קְרִי, BDB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耶利米書》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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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節特別聚會:希伯來文書法書籤製作

按照猶太曆法,今年的五旬節是從5月21日的黃昏至22日的黃昏。為記念這個耶和華的節期,我們將於在5月23日(六)「安息日研經坊」時段(下午3-5時)舉行五旬節特別聚會。

今次聚會的內容十分豐富,我們會一起唱希伯來文詩歌敬拜讚美、學習五旬節的猶太傳統與屬靈意義、學習希伯來文書法並最後寫在書籤上,和彼此分享禱告。

日期:5月23日(六)

時間:下午 3-5時

地點:大使命基督教會,荔枝角永康街79號創匯國際中心6樓C室(荔枝角站B1出口 OK便利店旁沿大南西街直行到永康街轉右到79號),詳細指示及地圖可按此

費用:我們會免費提供活動所需要的材料和工具,歡迎自由奉獻

報名:聚會必須報名,名額40人,現已額滿即止,繼續按此報名 或填妥最下方的表格後視作後補,請再等候我們的通知看看能否安排出席。

導師:侯慧美(Dawn Hau)、陳金城(Herbert Chan)

Dawn 現為基督教中國佈道會尖沙咀迦南堂傳道人,並研習中西書法多年,曾為 BMY 教授希伯來文書法班(初班),以及在敎會團契教導書法靈修。

Herbert 現為本中心總幹事及聖經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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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此祝大家五旬節快樂! Chag Shavuot Sam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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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40-66章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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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5章1-16節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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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嚐主愛》靈修默想材料:以慢下來的心進入上帝的愛裏(陳麗儀著)

陳麗儀(Polly)傳道轉眼間已經離開我們 6 年了,她生前致力於靈修的事奉,並服侍多間教會的肢體。她過去曾恆常地出席我們的「安息日研經坊」查經聚會,期間積極參與討論及分享她屬靈的見解。她在 2020 年初向我們提及她所寫的《嚐主愛》靈修材料,並盼望我們能代為出版。 她已於 2020 年 4 月 12 日主懷安息。為紀念她,溫馨提示大家可在我們的網站免費瀏覽使用她的遺作,亦可登入會員專區下載 PDF 版。另外,也歡迎你前往 Poll y的臉書留言悼念她:https://www.facebook.com/polly.chan.1000
 
雖然 Polly 不在我們當中,但她委身事奉的心志和遺下的屬靈瑰寶仍然在激勵和祝福著我們。盼望更多人能夠透過她的遺作親嚐主的愛!????????

《馬太福音》第一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至 YouTube 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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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25:35-26:2、賽35:3-10:讓耶和華成為人生命的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5-1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5:35-26:2、賽35:3-10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5:35-26:2)延續上一段「禧年的條例」,吩咐子民要在各種處境中,不可欺壓本國的子民(自己的弟兄),甚至要幫助他們贖回自己,並且要單單敬畏上帝。試討論今段「禧年的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
25:35-26:2

今段《妥拉》經文(25:35-26:2)延續上一段有關禧年的條例。之前我們已經看過,禧年的設立屬於節期條例的延伸部分,它建基於安息年,而安息年又建基於安息日,也就是西奈之約的記號(出31:13)。這個記號,以至會幕中基路伯的標誌,都與禧年設立的目標息息相關,就是要領人歸回伊甸園的境況,享受以耶和華為中心的生活、經歷神的同在、被塑造成為屬祂的子民。而今段經文的條例進一步揭示禧年的另一個重要主題——「讓耶和華成為人生命的主」。整段經文大致可分為以下五個段落:

1. 借貸給窮人的條例(25:35-38)

2. 贖回奴僕的條例(25:39-43)

3. 住在當中外人作奴僕的條例(25:44-46)

4. 住在當中外人作主人的條例(25:47-55)

5. 不可拜偶像、守安息日和敬畏聖所的條例(26:1-2)


1. 借貸給窮人的條例(
25:35-38

利25:35「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一同生活,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利25:36 不可向他取利息,也不可向他索取高利;要敬畏你的上帝,使你的弟兄與你一同生活。

利25:37 你不可為了利息借錢給他,也不可為了高利而借糧。

利25:38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為要把迦南地賜給你們,要作你們的上帝。

利25:35-38記載的條例,教導上帝的子民要努力讓身邊的弟兄可與自己一同生活,意思是當他們因為各種原因而導致貧窮缺乏時(在聖經時代,貧窮可以有許多原因,包括被外邦人欺壓、農作物失收、田地被破壞、財物被騙或被盜取等),作為鄰舍的我們就有責任伸出援手,過程中不可乘人之危,而是要恩待對方。25:38解釋這是因為貧窮的弟兄和我們一樣都是屬上帝的人,都一同經歷過上帝帶領出埃及的拯救,所以當他們落在困境時,我們理應伸出援手,就如上帝顧念和救贖祂的子民一樣。當位置調換,在我們有需要時,其實我們同樣也希望身邊有弟兄可以扶自己一把,讓自己不致陷入困境而無法維生的境況,仍能如常地以耶和華為自己的上帝。因此這段幫助窮人的條例,一方面是讓上帝的子民效法耶和華,活出祂顧念人的性情;另一方面是為要幫助每一個屬上帝的子民都能保持以耶和華為主的方式生活!而這本身就是禧年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使人可以嚐到伊甸園那種與上帝的親近,不會因生活的艱難而導致與上帝有所阻隔。

2. 贖回奴僕的條例(25:39-43

利25:39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你,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利25:40 他在你那裏要像雇工和寄居的,服事你直到禧年。

利25:41 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自己的家,回到他祖宗的地業去。

利25: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他們不可被賣為奴僕。

利25:43 不可苛刻管轄他,只要敬畏你的上帝。

25:39-43延續上一段關於幫助身邊貧窮弟兄的主題,但25:39看似有點奇怪,因為如果像25:35-38所說,當弟兄變作貧窮的時候已經有你出手幫助他,那麼為何他仍要賣自己為奴僕?因此,我們不應把這些條例按時序來解讀。25:35-38只是一個大原則和方向,而接著的25:39-43及其後的內容,則是進一步說明在不同處境下各種幫助貧窮弟兄的途徑。也就是說,25:39-43指出幫助可以有不同的做法,其中一種是透過讓對方有限度地出賣其時間和勞力去為自己服務和做工。這提醒我們,幫助別人並非必然等於無條件或免費地供應對方所需,而是在供給的同時,也可以要求對方有所付出,以一種互惠的方式去達成幫助對方的目的。當中禧年是上帝子民之間共同的時限,好讓落入貧窮的弟兄不會永遠被欺壓、無法翻身。這段經文提醒我們的是,無論如何幫助弟兄,也不可把他當作奴僕,叫他長久地服事自己,因為他本屬於上帝,而禧年就是上帝用作拯救子民的方式,表明子民只能屬於祂,即使他們喪失經濟能力、陷入困境,最終必然可經歷上帝的拯救,恢復不再受壓、可單單以上帝為王、為主的身分。換言之,我們幫助人的最終目的,並非像世人那樣為了從中取利、操控對方之類,而是為要讓對方可以更好地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更委身地以耶和華為他生命的主和王!而這也成為我們判斷是否應該幫助別人時可以參考的一個重要原則:到底自己提供的幫助是使對方更親近主、還是使他更遠離主?


3. 住在當中外人作奴僕的條例(
25:44-46

利25:44 至於你所要的奴僕和使女,可以來自你們四圍的列國,你們可以從他們中買奴僕和使女。

利25:45 那些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就是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利25:46 你們可以把他們遺留給你們後代的子孫,作為永遠繼承的產業;你們可以使他們作奴僕。至於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彼此不可苛刻管轄。

接著25:44-46和47-55分別是兩段關於外人,而不是以色列弟兄的情況。25:44-46指出當外人因貧窮而把自己變賣、或要投靠上帝子民的時候(可參書9:23),他們可被看為上帝子民永遠繼承的產業。經文指上帝的子民可以買外人作為奴僕,就算到了禧年,他們都不能恢復其身分。這跟上帝子民看待自己弟兄的情況截然不同。可以說,因為這些外人並未真正把耶和華看為他們的主、他們的王,所以他們可以按自身需要選擇賣斷自己。留意經文的重點並非帶領我們去思考這是否侵犯他們的主權或欺壓他們的問題,因為這可以是完全出於他們自願,而上帝子民買下他們也可能對他們提供了實際的幫助。經文的重點其實是透過外人的例子來作對比,指出上帝的子民不可這樣看待自己的弟兄,因為他們是和自己一樣承認上帝為真正的主和王,他們是屬於上帝,因此不能被賣斷。


4. 住在當中外人作主人的條例(25:47-55

利25:47「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寄居的,若手頭漸漸寬裕,你的弟兄卻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寄居的,或外人家族的一支,

利25:48 賣了以後,有權把自己贖回。他弟兄中的一位可以把他贖回。

利25:49 他的叔伯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他家族中的骨肉之親也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手頭漸漸寬裕,也可以贖回自己。

利25:50 他要跟買主計算,從賣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賣的價錢要按照年數計算,就是雇工跟買主在一起的日子。

利25:51 若剩餘的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利25:52 若到禧年只剩下幾年,就要按著年數跟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利25:53 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按年雇用的工人,買主不可苛刻管轄他。

利25:54 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仍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利25:55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領他們從埃及地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25:47-55延續上文有關牽涉外人的情況。不過,這次不是外人因貧窮而成為奴僕,而是上帝的子民因貧窮而不得不把自己賣給外人。這裏經文沒有解釋為何他們不選擇短暫地把自己賣給民中的弟兄,為他們打工直至禧年,而是涵蓋每一種可能出現的情況,表明上帝要祂的子民在不同情況下都清晰知道祂的指引。而原則十分簡單,不論上帝的子民是為同胞打工還是幫外人打工,到了禧年他們和他們的兒女都可以一同出去,不被轄制,而他們在變賣自己的期間也不可被欺壓。我們可能會好奇,為何外人也會謹守上帝的條例,到了禧年就釋放上帝的子民?這反映經文所指的情況,並非戰敗後被外邦管轄、亡國被擄等的處境,而是個別弟兄因出現經濟問題以致要暫時把自己變賣給外人,所以經文所指的外人,估計也是寄居在以色列民當中的,需要按照以色列民族的規矩行事。25:55總結全段有關以色列民和外人之間買賣為奴的規例,強調上帝的子民無論是因貧窮而變賣自己服侍同胞或外人,都只是暫時的,因為他們真正的主人是耶和華上帝,沒有人可以從上帝手中永遠奪取他們作為上帝子民的身分,因此他們不會永遠在地上為奴,而是必然會經歷上帝的救贖,恢復作為上帝子民和祂僕人的身分。


不可拜偶像、守安息日和敬畏聖所的條例(
26:1-2

利26:1 「你們不可為自己造虛無的神明,不可豎立雕刻的偶像或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放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6:2 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26:1-2表面上看似與上文的禧年條例無關,但其實兩者有密切的關係。由於上文一直強調子民是屬於上帝的,沒有人可以奪去他們作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他們也要努力贖回自己等,而最終在禧年上帝必會出手贖回他們。這反映上帝的子民是否真的以耶和華上帝為自己生命的主,正正是整段上文的核心關鍵所在。因此,26:1-2強調不要為自己製造偶像和謹守安息日,其目的就是要贖回自己的心、時間和專注力,好讓自己能夠活出以耶和華為上帝、為主、為王的生命!可以說,26:1-2是《利未記》11-25章所有關於聖潔時間和聖潔空間條例的總結,提醒這一切的條例其實都是為要讓以色列民成為更好的上帝子民,使自己可更專心一意、單單尊崇敬拜上帝,分別為聖地使自己全然地屬於祂、讓生命單單歸於祂!


《先知書選段》(賽
35:3-10)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賽35:3 你們要使軟弱的手強壯,使無力的膝蓋穩固;

賽35:4 對心裏焦急的人說:「要剛強,不要懼怕。看哪,你們的上帝要來施報,要施行極大的報應,他必來拯救你們。」

賽35:5 那時,盲人的眼必睜開,聾子的耳必開通。

賽35:6 那時,瘸子必跳躍如鹿,啞巴的舌頭必歡呼。在曠野有水噴出,在沙漠有江河湧流。

賽35:7 火熱之地要變為水池,乾渴之地要變為泉源。野狗躺臥休息之處必長出青草、蘆葦和蒲草。

賽35:8 在那裏必有一條大道,就是一條路,稱為聖路。污穢的人不得經過,是專為走路的人預備的,愚昧的人也不會迷路。

賽35:9 在那裏沒有獅子,猛獸也不經過;在那裏牠們未現蹤跡,只有救贖的民在那裏行走。

賽35:10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遠的快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

今段《先知書選段》[1]的經文來自賽35:3-10,屬於《以賽亞書》的第一部分(1-39章;又稱為《第一以賽亞》[2]),與亞述帝國的威脅、北國覆亡等背景有關。賽35章處於一段被認為是「六禍(28:1-35:10)」的段落中,主要講述希西家年代以賽亞的講論。當中經文提及了六次「禍哉!」(28:1、29:1、15、30:1、31:1、33:1),指出當時南國猶大的問題,其中最明顯的就是想與埃及結盟(30:1-2、31:1-3)。而賽35:3-10則屬於整段「六禍」的結束部分,在許多有關審判的經文之後,提及應許「回歸」這個主題,這跟今段《妥拉》(25:35-26:2)中強調子民是屬於上帝、必然會在禧年被贖回、重新歸於祂的主題形成平行。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不少連繫,以致拉比們可以用這段《先知書選段》來討論今次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25:35-26:2

《先知書選段》(賽35:3-10

利25:35 「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頭(יָד֖וֹ缺乏,你就要幫補(הֶֽחֱזַ֣קְתָּ他,使他與你一同生活,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利25:36 不可向他取利息,也不可向他索取高利;要敬畏(וְיָרֵ֖אתָ你的上帝,使你的弟兄與你一同生活。

利25:41 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וְשָׁב֙自己的家,回到他祖宗的地業去。

利25:46 你們可以把他們遺留給你們後代的子孫,作為永遠(עֹלָ֖ם繼承的產業;你們可以使他們作奴僕。至於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彼此不可苛刻管轄。

利25:47 「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寄居的,若手頭漸漸寬裕(תַשִּׂ֗יג,你的弟兄卻漸漸貧窮,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寄居的,或外人家族的一支,

利25:48 賣了以後,有權把自己贖回(גְּאֻלָּ֖ה。他弟兄中的一位可以把他贖回(יִגְאָלֶֽנּוּ

賽35:3 你們要使軟弱的手(יָדַ֣יִם)強壯(חַזְּק֖וּ,使無力的膝蓋穩固;

賽35:4 對心裏焦急的人說:「要剛強(חִזְק֖וּ,不要懼怕(תִּירָ֑אוּ。看哪,你們的上帝要來施報,要施行極大的報應,他必來拯救你們。」

⋯⋯

賽35:9 在那裏沒有獅子,猛獸也不經過;在那裏牠們未現蹤跡,只有救贖的民(גְּאוּלִֽים在那裏行走。

賽35:10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יְשֻׁב֗וּן,歌唱來到錫安;永遠的(עוֹלָ֖ם快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יַשִּׂ֔יגוּ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


今段《妥拉》經文(利
25:35-26:2)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上帝設立禧年的原意,是為要使祂的子民經歷一種返回伊甸園、享受與上帝同在、與祂和好、安息在主裏的生活。在每一個上帝子民的人生中,都能在禧年嚐一嚐全然以上帝為主、為王,不再被任何地上的主人轄制的敬拜,以致自己可以真正歸於祂!而今段經文的條例正是按照這個主題而引申出來的,當中筆者認為可以帶來以下三個屬靈意義和應用:

1. 我們有沒有被甚麼轄制著,以致不能讓上帝成為我們生命的主?
以色列民和他們的兒女即使因貧窮而被賣,但到了禧年就能一同出去,不會被永遠轄制(參25:41、54)。這預表著我們作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因著主耶書亞(主耶穌)宣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參路4:19),就是他所成就的禧年,將會永遠有效地救贖我們,把我們從罪惡、死亡和屬靈的黑暗權勢中釋放出來。然而,這一切的前提是我們必須先宣認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主!所以第一個屬靈意義和應用,就是我們在信主後要常常問自己,我們是否仍然被世界所轄制?是否仍讓自己的生命甘願被這個世界的東西(包括工作、喜好、朋友甚或是手機)所牽引和影響,以致無法全然地順服於主、讓上帝成為自己生命的主宰,並過著一種無法被上帝掌管和帶領的基督徒人生?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把生命的主權單單交給祂,而不是讓這個世界上的其他東西或權勢與主共通分享我們的生命主權。

2. 我們有沒有轄制、欺壓了別人,使他們的生命不能以上帝為主、為王?
今段經文多次強調我們不可把弟兄當作奴僕,因為他們本是屬於上帝的,上帝才是他們真正的主(參25:35、39、43、46)。所以,第二個屬靈意義和應用,就是我們會否有意無意地利用了自身的權力、地位、資源或優勢去欺壓身邊的弟兄姊妹、轄制他們的思維、甚至潛移默化地讓他們變成崇拜自己等等。這問題尤其容易出現在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具有操控傾向的領袖,他們可能有意無意地削弱弟兄姊妹的屬靈判斷力,使人把「追隨自己」視為屬靈、對主忠心的表現,從而形成個人崇拜或盲目追隨的情況。而另一種則以建立人際關係為核心、過分高舉弟兄姊妹要合群的屬靈群體,這類群體中最容易出現感情勒索的情況,讓人為了合一或保持友好關係,而失去對聖經真理的辨識能力,就是一味為了滿足其他人或群體的期望,而失去了想要滿足上帝吩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結果整個群體在無意間轄制了弟兄姊妹的信仰生活,讓他們不能真正自由地活出以耶和華為主、委身服侍上帝的人生。

3. 我們幫助別人的動機和方式,是否真正讓自己和對方進一步以上帝為主?
今段經文指出以色列民需要幫助弟兄,因為他們和自己一樣都是被上帝從埃及地救贖出來的(參25:38、55)。這提醒我們,在幫助人的時候,必須校正我們的動機,並以智慧妥善處理:1)我們幫助人不是要讓對方欠自己人情,或是期望對方有朝一日可回報自己,也不是試圖藉此貶低對方、抬高自己;2)我們幫助人時,不應使對方長期地依賴自己、建立自己的關鍵位置,甚或使自己成為對方心中的偶像或「水泡」(26:1);3)我們在幫助人的時候,必須尊重對方的想法和感受,而不應一廂情願地把自己的意見和手法強加於對方⋯⋯上述的這些情況都指出,我們幫助人的時候,其實必須有正確和良好的動機,就是一心為了要讓他們能夠更好地以耶和華為他們的主和上帝,就如今段經文所強調的,要彼此幫助、救贖、提點,好讓所有上帝的子民都能真正活出上帝僕人的身分,單單敬拜尊崇祂,因為這是上帝設立禧年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目的!


結語:讓耶和華成為人生命的主

今段《妥拉》經文(利25:35-26:2)延續過去的禧年條例,提醒上帝的子民必須互相幫助、扶持和守望,好讓整個信仰群體免於被轄制,得以真正活出以耶和華為上帝、為生命的主的景況!當中的條例可帶來三方面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1)我們既然經歷過主基督的救贖和釋放,就不應再被其他東西轄制,以致失去了專心順服、敬拜主的自由。我們必須奪回自己的心、時間和專注力,為了使自己得以專心跟從主、親近主、敏銳主的聲音和順服祂,好活出以上帝為主的信仰人生。

2)我們不應該有意無意地轄制其他人,這包括讓人對自己產生一種偶像式的崇拜、以感情勒索操控對方的言行、要求對方盲目聽從自己、失去對真理的分辨力、用權力欺壓對方(包括作上司的欺壓下屬、作業主的欺壓租客等情況),讓對方不能活出以耶和華為主的生命。我們要知道別人和我們一樣,都有著同一位主在天上;耶和華才是對方的主和上帝,我們不是。

3)我們幫助人的時候可彰顯上帝顧念人的性情,但同時我們必須留意自己的動機,是需要真正為了讓對方可以更好地以上帝為他們生命的主,而不是試圖藉此謀取自己的利益、抬高自己、貶低別人,或使自己成了別人的長期的依賴和偶像等等。

其實我們的主耶書亞(主耶穌)不但成就了禧年的救贖,更為我們留下了一個幫助人的榜樣。按照福音書的記載,他憐憫和醫治許多患病、殘障、被鬼附、被欺壓的人,就是那些因不潔而不能進入聖殿、難以真正活出以上帝為主、無法靠自己單單敬拜和服侍上帝的猶太同胞。但與此同時,當他的同胞經歷過他的幫助而想要擁戴他的時候,他並沒有讓別人當他為偶像般去崇拜自己。他對人的看顧、憐憫和幫助的動機和手法,全然都是為了使人恢復敬拜上帝,活出以耶和華為主的生命!所以,我們既然經歷過主的救贖和幫助,也就要效法他看顧人的榜樣,一方面樂意去憐憫身邊有需要的人,另一方面也學習有智慧並以合乎上帝心意的方式施予幫助!最終,我們憐憫和幫助人的目的,必須是為了讓對方可體會從上帝而來的愛、更專一地以上帝為生命的主,而不是藉此謀取利益或抬高自己,也不是為了使別人長期依賴自己或使自己成了別人的偶像。求聖靈幫助我們自己先活出以耶和華為上帝、為主的生命,同時也如此去幫助別人,好讓上帝能得著祂的子民,讓每一個屬祂的子民都可以真正地回歸上帝,就如禧年的意義和目的那樣。阿們。

[1]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2] 有關《以賽亞書》分為三個部分的說法,請參另一篇有關《以賽亞書》的綜覽摘要文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有關內容大綱的論述。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5786逾越節快樂!

按照猶太曆法(5786年),今年的逾越節是從4月1日的黃昏至8日的黃昏。為慶祝今年的逾越節和事工成立九週年,我們已於3月28日(六)晚上舉行逾越節筵席暨BMY九週年聚餐活動。感恩當日有一班弟兄姊妹幫手一同準備筵席,然後晚上可以一起慶祝、重溫出埃及以及主耶穌的拯救故事、數算主恩和展望事工的方向。願榮耀歸於上主!

另外,在逾越節期間,歡迎你瀏覽跟逾越節相關的文章、登入我們的「會員專區」重溫過去的逾越節教導錄影。連結如下。祝逾越節快樂!Chag Pesach Sameach!

逾越節相關文章:https://bmy.org.hk/?p=4942

逾越節相關錄影(登入後前往):https://bmy.org.hk/?p=22049

2026年3月 (第109期) 月訊經已刊登

《以賽亞書》1-39章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感恩我們已順利開展製作「《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系列錄影的粵語版本以及普通話版本,並加入了中文字幕,最新上載的查經錄影是《以賽亞書》1-39章綜覽,歡迎你前往 BMY 的 YouTube 頻道或網站的「會員專區」收看(「會員專區」專供一些未能瀏覽 YouTube 的弟兄姊妹觀看)。願主祝福使用,也歡迎你禱告記念、奉獻支持我們這個項目,並分享轉載讓更多弟兄姊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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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節筵席暨BMY九週年聚餐

按照猶太曆法(5786年),今年的逾越節是從4月1日的黃昏至8日的黃昏。為慶祝今年的逾越節和事工成立九週年,我們將於3月28日(六)晚上舉行逾越節筵席暨BMY九週年聚餐活動。故此,當日下午的「安息日研經坊」查經聚會將會暫停一次,敬請留意。有關我們的查經時間表,就參考 https://bmy.org.hk/?p=27975。逾越節將至,大家也可瀏覽我們的逾越節相關文章及登入我們的「會員專區」,重溫過去的逾越節教導錄影。

逾越節相關文章:https://bmy.org.hk/?p=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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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圖宣教士2026年3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三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馬太福音》第四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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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與波斯

伊朗與波斯(作者:蔡錦圖)

上週六(2月28日)上午我在英國主講線上《以斯帖記》講座,大概在聚會期間,伊朗領袖哈梅內伊在美國與以色列聯手發動的空襲中身亡。我跟著收到有人詢問,現今伊朗與古代波斯的關係,當時只能匆匆一答。跟著幾天「學者」習性上身,總是忍受不了用簡單回覆答一個複雜問題的缺失,以下是寫少許讓自己可以安心的回應。

我想,大家在看這幾天新聞談伊朗的政治變動。每當看到「伊朗」這個名字,都可能會問:今天的「伊朗」和聖經時代的「波斯」到底是什麼關係?

簡單說一句結論:今天的伊朗,就是古代波斯文明延續下來的國家,但中間有著漫長而複雜的變化。若要理解這件事,需要把時間稍微往回拉兩千五百年。(關於舊約時代波斯的歷史背景,我在今年出版的《以斯帖記反思》和《聖經背景縱橫行》兩書中都用了相當篇幅介紹。我不能重覆已交給出版社的文稿內容,但可以寫一些波斯在聖經時代之後的歷史發展。)

1.聖經時代的波斯

公元前六世紀,古代近東的政治格局發生了一個巨大的轉變。原本位於伊朗高原西南部的少數民族「波斯人」,在一位極具影響力的領袖帶領下迅速崛起:居魯士大帝(Cyrus the Great)。他在公元前550年左右建立了「阿契美尼德帝國」(Achaemenid Empire),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波斯帝國」。由於這帝國是與瑪代帝國合併而成,因此也稱「瑪代波斯帝國」,不過這是我們後來人的稱呼,「阿契美尼德帝國」才是當時的正名。

這個帝國的規模,在古代世界幾乎是前所未見的。它的疆域從印度河流域一路延伸到小亞細亞與埃及,控制了整個近東地區。當時的巴比倫、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都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之下(與同期的中國春秋時代相比,面積只是波斯帝國的十分之一)。

當舊約後期歷史展開時,以色列民族其實是生活在波斯帝國的政治框架裡。《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提到,波斯王允許猶太人從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以斯帖記》的故事則直接發生在波斯王宮之中。甚至在《以賽亞書》中,先知還稱呼居魯士為「耶和華的受膏者」,因為正是這位波斯皇帝頒布詔令,使被擄的猶太人得以歸回。

從歷史角度來看,波斯帝國對猶太民族的影響極為深遠。巴比倫曾經毀滅耶路撒冷,但波斯卻成為猶太人重建信仰與社群的重要背景。因此,若沒有波斯帝國的政策,我們今天熟悉的第二聖殿時期歷史,很可能會是另一個樣貌。

2.「波斯」變成「伊朗」

「波斯」(Persia)這稱呼,主要來自古代波斯人的核心地區「帕爾薩」(Pārsa)。至於「伊朗」這個名稱更加古老,源自古波斯語 Aryānām,意思大致是「亞利安人的土地」。在近代以前,西方世界習慣把這地區的國家稱為「波斯」。直到1935年,當時的伊朗國王正式要求國際社會使用「Iran」作為國名,「伊朗」才逐漸成為全球通用的名稱。不過,伊朗人所說的語言仍然是波斯語(Farsi),許多文學、詩歌與歷史傳統也可以追溯到古代波斯文明。

今天的伊朗與古代波斯之間最大的轉變,其實發生在公元7世紀。當時阿拉伯半島興起的伊斯蘭勢力迅速向外擴張,並在公元651年擊敗了最後一個古代波斯的薩珊王朝(Sasanian Empire)。從此,伊朗高原被納入伊斯蘭世界的政治版圖之中。

不過,波斯的伊斯蘭化並不是一夜之間完成的。最初的幾個世紀裡,許多波斯人仍然信奉古老的祆教(Zoroastrianism)。所謂「祆教」,又叫「拜火教」,在薩珊王朝期間(224–651)幾乎成為國教。公元3世紀,在波斯帝國出身的摩尼創建了摩尼教,後來在公元7世紀從波斯傳入中國唐代,以「光明」一字翻譯教名,也就是金庸小說《倚天屠龍記》中「明教」的前身。摩尼教在8至9世紀間活躍於中亞與蒙古草原的突厥系遊牧帝國「回鶻可汗國」(Uyghur Khaganate),曾經一度成為國教。

愈扯愈遠了。

雖然7世紀開始受伊斯蘭教的影響,但在15世紀之前,波斯是一個宗教多元、某程度上具有寬容傳統的社會。伊斯蘭教是統治階層的宗教,但其他宗教並沒有完全被消滅。到了中世紀,伊斯蘭信仰在長時間的文化融合與社會變遷中才逐漸普及。

當時的制度通常稱為「保護民制度」(dhimmi)。猶太人、基督徒以及部分祆教徒可以繼續信奉自己的宗教,只要接受穆斯林政權並繳納特定稅項。因此,在中世紀的波斯城市中,常常可以看到不同宗教社群並存。例如猶太社群在伊朗已經存在兩千多年,而亞述基督徒與祆教信徒也長期生活在同一地區。

另一方面,波斯文化在伊斯蘭世界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伊斯蘭化的波斯並不是只用阿拉伯語,而是仍然讓波斯語持續成為文學與行政語言(當地基督徒看的聖經也是波斯語),許多波斯學者、詩人與思想家也開始在伊斯蘭文明中扮演重要角色,顯示出波斯社會在思想與文化上具有相當的開放性。

當然,這種宗教多元並不等於完全平等。非穆斯林社群通常地位較低,在法律與政治上也受到限制。例如不能擔任某些政府職位,也需要繳納額外稅收。在某些政治動盪時期,宗教衝突或迫害也偶爾出現。然而,相對於16世紀之後(甚至是近半世紀)的波斯,這時期已經不錯。

3.近代伊朗

到了16世紀,發生了一個重要轉折。薩法維王朝(Safavid Empire)的建立,使伊朗正式確立以「什葉派」(Shia Islam)伊斯蘭為國家宗教,而這個宗教格局一直延續到今天。

眾人皆知,伊斯蘭教分為遜尼派(Sunni Islam)和什葉派(Shia Islam)。今天全世界伊斯蘭教徒大部分是遜尼派,只有約10–15%的穆斯林屬於什葉派。伊朗是少數以什葉派為國家宗教與政治體制的國家。

薩法維王朝是於1501年由一位名叫伊斯瑪儀一世(Ismail I)的年輕領袖建立政權的。這個王朝最重要的歷史意義,不只是重新統一了波斯地區,更做出了一個影響至今的決定:把什葉派伊斯蘭教定為國教。在此之前,波斯地區大多屬於遜尼派世界,但薩法維王朝推動宗教改革,使什葉派逐漸成為伊朗社會與政治的核心。

薩法維王朝在16、17世紀達到鼎盛時期之後,於18世紀逐漸衰落。1722年,王朝崩潰,然後進入一段動盪的時期,先後出現幾個短暫政權,直到18世紀末卡扎爾王朝(Qajar dynasty)建立新的統治。卡扎爾王朝長達一百多年,而這個時期的伊朗逐漸受到歐洲列強影響。正如同一時期的中國和印度,波斯在多次戰爭與條約之後,失去部分領土,也讓國家在政治與經濟上承受巨大壓力。到了20世紀初,伊朗社會開始出現要求改革與憲政的運動,1906年爆發了立憲革命,建立了伊朗第一個憲政體制。

1925年,軍事領袖禮薩·巴列維(Reza Shah)推翻卡扎爾王朝,建立巴列維王朝(Pahlavi dynasty)。禮薩·巴列維原來是一個波斯哥薩克旅軍官,這位軍人上位後,大力推動現代化改革,包括工業發展、教育改革與國家建設。1935年,政府正式要求國際社會使用「伊朗」(Iran)作為國名,而不再使用「波斯」。從此,「伊朗」成為現代國家的正式名稱。

然而,快速的現代化改革也帶來社會矛盾。巴列維王朝存在眾多問題,尤其是經濟發展與政治體制的不配合,必然迎來一場變動。不幸的是,伊朗這場變動是走「回頭路」。1979年,伊朗發生革命。在宗教領袖高美尼(Ruhollah Khomeini)的帶領下,巴列維王朝被推翻,伊朗建立了一個新的政治制度,並把國家名稱改為「伊斯蘭共和國」。這個制度結合了共和國政治結構與什葉派宗教權威,使宗教領袖在國家政治中擁有重要地位,也把國家帶向封閉和倒退。

以後的故事,應是讀這篇文章的人所經歷的事,而且結局尚未知曉,在此不談了。

當這場1979年的革命發生之時,我仍是中學生,對於萬里之外的變動,自然不大了了。過了多年之後,我有機會見到古波斯文的聖經,讀了一些中世紀波斯地區基督徒的故事,逐漸對這個地區多一點興趣。近年為了寫書,對於在聖經時代波斯背景更多閱讀,讓我對這個民族有更多共情。

期待戰火盡快熄滅,伊朗人民得到真正的和平與公義,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普珥節聖經講座「隱藏的上帝,顯明的拯救」的錄影經已上載

今年普珥節聖經講座「隱藏的上帝,顯明的拯救」的講座錄影經已上載至我們的網站和我們的 YouTube 頻道,歡迎你收看、重溫,下載筆記以及填寫回應表。願上帝賜福給你的學習!

網頁錄影、講座資料及下載筆記:https://bmy.org.hk/?p=28117

YouTube 錄影:https://youtu.be/t6bIucJ1k20

回應表:https://forms.gle/aJv8oBgpFTHmrURh6

猶太曆5786,普珥節快樂!

按照猶太曆法,普珥節是在每年的亞達月14日(斯9:21),也就是從今日3 月2日的黃昏到3月3日的黃昏(書珊普珥節則在3月3-4日)。我們在過去曾寫過好幾篇與普珥節相關的文章,也曾教導了幾次普珥節的信息,鼓勵大家在這期間重溫《以斯帖記》,並閱覽我們寫過的相關文章或教導錄影(可登入「會員專區」收看)。祝大家普珥節快樂!חג פורים שמח Chag Purim Sameach!

有關節期的文章,請前往:https://bmy.org.hk/?p=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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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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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第108期) 月訊經已刊登

進入另一女子的人生

進入另一女子的人生(作者:蔡錦圖)

[上圖是尚-法蘭索瓦・米勒(Jean-François Millet)的作品,畫名是《拾穗者》(Des glaneuses),完成於1857 年,現藏巴黎奧賽博物館。這是巴比松畫派(École de Barbizon)的代表作之一,描繪三位農婦在收割後的田地裡彎腰拾取麥穗,常被拿來與《路得記》中「拾穗」的背景作對照。]


《以斯帖記》和《路得記》是聖經中少數以女性名字作為書名、並以她們的行動與抉擇推動整個救恩敘事的書卷。然而,這兩位女性所處的社會位置,卻幾乎站在光譜的兩端。以斯帖身處波斯帝國權力的核心,是王后,活在宮廷的制度與危機之中;路得則來自被以色列人長久標記為「他者」的摩押,是一位喪夫、無兒無女、寄人籬下的外邦寡婦,只能靠在田間拾穗維生——用廣東話說,就是靠「執紙皮」度日。

正因如此,聖經對她們的高度肯定顯得格外震撼。這並非因為她們擁有相同的資源、地位或影響力,而是因為她們在各自極不對等的處境中,選擇了忠誠、勇氣與對他人的承擔。若說《以斯帖記》讓我們看見在權力結構中如何辨識並回應神隱而未顯的作為,那麼《路得記》則讓我們在日常生存的縫隙裡,看見慈愛(ḥesed)如何悄然改寫人的命運。

我對這兩卷書一直懷著深深的欣賞,但若要說哪一卷更貼近我近年的思考與事奉處境,則非《路得記》莫屬。這是一卷在平凡而艱難的生活選擇中,慢慢鋪展出救贖的軌跡。路得既不被忽視,也不被浪漫化,她的信心不是口號,而是一步一步走在田間,每天拾穗度日的實踐。

《路得記》固然是一卷以女性為敘事主軸的書卷,但若僅止於此,仍不足以窮盡它的神學深度。在我看來,這卷短小卻結構精緻的文本,至少在三個層面上展現出令人驚訝、甚至顛覆既有閱讀習慣的特質,也正是這些特質,使《路得記》成為一卷值得反覆細讀、並不斷重新詮釋的經典。

首先,《路得記》的主角是一位摩押女子,而摩押在舊約傳統中,向來不是一個中性的族群標記。從族源敘事、歷史衝突到律法規定,摩押長期被置於以色列群體的邊緣,甚至成為被排斥、被防備的對象。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路得記》選擇讓一位摩押人不只是進入以色列的故事,更成為救恩歷史關鍵鏈條中的一環,這本身已構成一種深刻的敘事張力。我在注釋書中,期待可以全面檢視摩押在聖經中的歷史形象,並探討《路得記》如何在不否認既有張力的前提下,重新塑造「他者」的位置。這一反思也自然引伸我對民族主義的神學省思——當民族的身分、血統與界線被過度神聖化時,信仰是否仍能容許慈愛與忠誠跨越既定的界線?

其次,《路得記》是整本聖經中唯一一卷以完整敘事篇幅,具體呈現「親屬救贖者」(gōʾēl)制度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運作的書卷。這並非一條廣為人知、也非經常被實踐的律法條例,甚至在其他經文中多半僅以零星方式被提及。然而,《路得記》卻以一整卷書的敘事,耐心描繪這條律法如何在具體處境中被理解、協商、實踐,並最終成為修補破碎生命的工具。透過這樣的敘事安排,律法不再只是抽象的規範,而是承載慈愛、責任與公共倫理的結構。本書嘗試提出許多人對法律的錯誤理解,並不符合聖經的精神,而且指出,《路得記》所呈現的,才是律法的核心意義——不是排除,而是保護;不是壓迫,而是為弱者保留生存與未來的可能。

第三,與不少從單一女性主義視角出發、強調女性自主與男性角色退場的詮釋不同,我認為《路得記》更致力於描繪一種兩性互相影響、彼此回應、共同形塑合宜人生的圖像。路得的主動、拿俄米的洞察、波阿斯的克制與承擔,並非彼此競逐敘事主導權,而是在一連串互動中,藉著家庭的相互支持,逐步生成一條通往救贖的道路。《路得記》既沒有浪漫化任何一方,也沒有將救恩簡化為單一性別的勝利敘事;相反,它呈現的是一種關係性的智慧——在人與人之間,在性別角色的互補與張力中,生命得以被承接,未來得以被開啟。

正是在這至少三個層面的交織之中,《路得記》展現出其持久的神學吸引力。它不以宏大的神蹟震撼讀者,卻在族群邊界、律法實踐與日常關係之中,緩慢而堅定地指向一種更深層的救贖想像。這也是我持續被這卷書吸引,並願意投入心力加以注釋與反思的原因。

我期待在今年下半年能完成《路得記》的注釋寫作,也盼望在研究摩押的歷史與聖經敘事的過程中,更深入思考「被排除者」如何在神的救恩故事中重新被定位。或許,《路得記》最深的力量,不在於它給出快速的答案,而在於它邀請我們重新學習:在邊緣之地,在看似微不足道的選擇中,信仰如何仍然活著,並且持續生成救恩的可能。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馬太福音》第三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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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25:14-34;賽24:2-11、賽52:3及其後:從禧年的條例明白上帝子民要贖回的產業

 「安息日研經坊」(2025-10-2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 25:14-34;賽24:2-11、賽52:3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米吉多的考古遺跡;©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妥拉》經文(利25:14-34)記載了禧年條例中,子民要得回本來屬於自己的產業。試討論以下問題:
1. 以色列民仍未得地為業,為甚麼要在當時制定禧年的產業條例?
2. 禧年的產業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5:14-34

今段《妥拉》經文(25:14-34)的主題延續上一段經文結束時提及的禧年條例。在前文中,筆者提到禧年是建基於安息年的原則,叫人的生命中沒有虧欠,享受上帝使地自動供應人一切的所需,並讓人在禧年中取回原本屬於自己的產業。而今次經文主要聚焦在禧年條例中有關產業的處理問題,內容主要分為兩大段落:

1. 禧年的產業條例中有關田地的吩咐(25:14-28)

2. 禧年的產業條例中有關房屋的吩咐(25:29-34)



1. 禧年的產業條例中有關田地的吩咐(25:14-28

利25:14 無論你賣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利25:15 你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要按照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

利25:16 年數越多,價錢就越高;年數越少,價錢就越低,因為他賣給你的是收成的數量。

利25: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5:14-17延續上文有關田地產業的問題,主要提醒子民如何計算田地的價值。從經文所見,這是根據田地在到達禧年、物歸原主之前的收成來衡量。其中經文兩次提及「彼此不可虧負」,反映禧年的產業條例是為了保障人而設立的。要知道,當時田地之所以要進行買賣,主要不是為了賺錢牟利,而是為了幫助別人。情況就如約瑟的故事中,他讓埃及人在飢荒時透過變賣自己的地業給法老,從而換取糧食,得以存活。不過我們必須問一個問題:當時以色列民仍未得迦南地為業,為何上帝要如此詳細地頒布這些買賣地業的規範和原則?最直接的答案,可能是透過給予未來的條例去讓以色列民相信日後他們必定能夠「得地為業」,因為既然他們在未進入迦南地之前就已經要預先學習日後怎樣處理地業,說明「得地為業」是將來必然會發生的事情。不過,筆者認為,除了這個簡單直接的答案,上帝如此詳細地給予條例的安排,想必還有更深層的用意(下文再述)。

利25: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行它們,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לָבֶֽטַחfor trust, security

利25:19 地必出產果實,你們可以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לָבֶ֖טַח

利25:20 你們若說:『看哪,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農作物,我們吃甚麼呢?』

利25:21 我必在第六年發令賜福給你們,地就長出三年的農作物來。

利25:22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וּזְרַעְתֶּ֗ם 撒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農作物收成的時候,你們還有陳糧吃。」

25:18-22繼續指出,上帝會大大賜福那些遵行祂的律例、謹守祂的典章的人。順服上帝的人會經歷祂奇妙的供應,從而建立出對祂的信賴和依靠!25:18-19兩次提及「安然居住」,其原文 לָבֶ֖טַח 的意思不單包含「平安」(Shalom)的意涵,更強調「安全、保障」(Security),就是讓子民可以放心相信上帝、感到安全。25:20-22用反問句指出子民無需為自己收藏農作物,因為上帝會奇妙地在禧年前後的三年多時間,自動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然而,上帝為何要讓祂的子民經歷這種不勞苦也得著供應的情況?這樣的安排有甚麼目的?

創2:9 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土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知善惡的樹。

創2:16 耶和華上帝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
⋯⋯

創3:17 又對亞當說:「……土地必因你的緣故受詛咒;你必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

創3:18 土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五穀菜蔬。

創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直到你歸了土地……

筆者認為,禧年的設立是要讓子民實實在在地體會不用勞苦也能得吃的經歷,使他們彷彿回到昔日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尚未犯罪前的美好世界。當時,上帝使地自然出產,人無需辛苦耕種、灌溉或栽植,就能隨手得吃;他們甚至可以和上帝處於一個毫無阻隔的園子裏,隨時親密地對話、坦然無懼地相處。可惜,因為當時人的錯誤選擇,背叛了上帝,導致這個美好的景況遭到破壞。所以,禧年的安排,就是為要使人可以嚐一嚐伊甸園的美好時刻,明白這本是上帝對人的心意,祂希望每一代的子民都嚮往和追求這樣的一個目標!

利25:23「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利25: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要准許人有權將地贖回(גָּאַל gāʾal

利25:25「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利25:26 若沒有人能為他贖回,他的手頭漸漸寬裕,能夠贖回

利25:27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

利25:28 若他手頭的財力不夠贖回,所賣的地就要留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歸還賣主。

25:23提到「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這說明「地」的真正主人是上帝,地不是人的最終依歸,上帝才是。祂讓子民在祂面前作客旅、作寄居的,暫時保管祂所賜的地。所以,上帝給子民的地就如伊甸園的縮影,是子民要好好管理和守護的屬靈禮物(參創2:15)。當子民因為生活困難而不得不變賣上帝所賜給他們的地時,他們仍要懂得著緊這地,日後一旦有能力,就要馬上嘗試贖回,甚至主動幫助其他親人贖回。如果到了禧年,人仍然未能靠自己贖回的話,上帝也會按祂的心意使地歸回原主。然而,這樣的吩咐並非讓人怠慢不管;相反,它強調人要努力、盡力贖回上帝給人的地。也就是說,地是象徵上帝與祂子民之間親密關係的一份信物,即使有一天禧年來到上帝會幫人贖回,但人也應在自己能力所及之時,早日贖回上帝所賜的產業。

 

2. 禧年產業條例中有關房屋的吩咐(25:29-34

利25:29 「人若賣城牆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整年內他有權贖回;這是他可以贖回的期限。

利25:30 若他在一整年內不贖回,這有牆之城的房屋就確定永歸買主,直到世世代代;在禧年也不必歸還。

利25:31 但周圍無城牆之村莊的房屋,要看為鄉下的田地,可以贖回;到了禧年就要歸還。

利25:32 至於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鎮,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他們城鎮中的房屋。

利25:33 在所得為業的城鎮,利未人若賣了房屋,又不贖回,到了禧年仍要歸還原主,因為利未人城鎮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利25:34 但是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不可賣的,因為這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25:29-34繼續論述禧年的產業條例,而主題從土地轉到房屋。面對這段經文,我們大概最需要問的就是以下三個問題:

1)為甚麼賣了有牆之城的房屋就要在一年內贖回,否則會永久失去,就是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25:29-30)?

2)為甚麼利未人在賣了房屋之後若不贖回,同樣會永久失去,並歸回本來所屬的以色列民原主的名下(25:32-33)?

3)為甚麼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他們永遠的產業而不可賣(也就是說,利未人的房屋可能會永遠失去,但田地卻永遠不會)?

這些問題十分難解,因為之前我們一直以為禧年是一張王牌,讓所有的產業都必然可物歸原主,然而這些條例卻告訴我們竟然會有例外,有些情況就是連到了禧年也無法扭轉的!而且經文只吩咐子民要照樣做,但就未有清晰地解釋背後的原因。筆者認為要理解這段經文,我們必須從這些條例本身的做法去解讀背後的屬靈原則和思維邏輯。首先,這些條例告訴我們,不是所有種類的產業都會在禧年被歸還,所以子民必須清楚知道「產業」原來具有不同性質,而不同類型的產業在禧年中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例如城牆之內的房屋和郊外的田地,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產業,前者即使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後者卻可以歸回原主。這個跟產業種類相關的問題,讓我們先看完整段經文,包括與利未人相關的條例,在下文再進一步分析。

至於利未人的產業,也有類似的情況,要理解以上的產業條例,我們要先知道利未人產業的來源:

書18:7 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得地業,因為耶和華祭司的職分就是他們的產業。迦得支派、呂便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在約旦河東得了地業,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給他們的。」

⋯⋯

書21:3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的指示,從自己的地業中,把這些城鎮和城鎮的郊外給了利未人。

書21:4 哥轄族抽了籤。利未人中亞倫祭司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抽籤得了十三座城。

⋯⋯

書21:11 把猶大山區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祖先。

……

書21:41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個,還有城的郊外。

按照《約書亞記》的分地安排,利未人本來並無產業,因為祭司的職分本身就是上帝賜給他們的產業(書18:7)。不過,上帝也按照他們的實際需要,從十二支派的土地中抽出其中四十八座城,連同城的郊野供給他們居住。所以,他們其實也跟其他以色列民一樣有著一些產業,可以滿足生活上的基本所需。然而,由於這些城鎮本質上並不屬於利未人,所以如果他們把所住的房子賣了又不贖回,就不可能在禧年取回,因為產業本是屬於分得該地的支派而不是他們的。不同的是,城鎮四圍的郊野在性質上是屬於可耕作、有出產之田地,是上帝用以供應他們日常生活所需的來源,所以就連買賣也不可。這讓我們進一步知道產業的本質,是與原初的歸屬、上帝的安排,和它是否有供應基本生活所需的功能等有關(下文會指出這些因素如何幫助我們解開上述的難題)。

 

《先知書選段》(賽24:2-1152:3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賽24:2 那時,百姓如何,祭司也如何;僕人如何,主人也如何;婢女如何,主母也如何;買主如何,賣主也如何;放債的如何,借貸的也如何;債主如何,欠債的也如何。

賽24:3 地必全然空虛,盡都荒蕪,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

賽24:4 大地悲哀凋零,世界敗落衰殘,地上居高位的人也沒落了。

賽24:5 地被其上的居民所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

賽24:6 所以,詛咒吞滅大地,住在其上的都有罪;  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

賽24:7 新酒悲哀,葡萄樹凋殘,心中歡樂的都嘆息。

賽24:9 人不再飲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為苦。

賽24:10 荒涼的城拆毀了,各家關閉,無法進入。

賽24:11 有人在街上嚷著要酒喝,一切的喜樂變為昏暗,地上的歡樂全都消失。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24:2-11,屬於《第一以賽亞》(1-39章)的部分,其歷史背景包括亞述帝國的威脅、北國的覆亡等。其中賽24-27章通常被稱為「小啟示錄」,因為內容跟《啟示錄》中對末世災難與大地毀滅的描述相似(24:1-23),包括對蛇和海裏大魚的毀滅(可象徵對撒旦的審判,見27:1),代表著上帝最終會審判全地,並且戰勝所有的邪惡。而我們從今段經文所見,人犯罪會帶來詛咒的實現,就是城被拆毀、土地荒廢和走向滅亡。這與創世中「地」原本的角色形成強烈的反差,起初「地」是發揮讓人安然居住的作用與功能,如今卻讓人難以在其上繼續生活下去。在主題上,這與今段《妥拉》中禧年的主題形成鮮明對比,禧年給予人嚐一嚐伊甸園的甜美、回歸與上帝親密的美好憧憬;而賽24:2-11則展示地如何因人的罪變得荒蕪與凋零。而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5:14-34)

《先知書選段》(賽24:2-11)

利25:14 無論你賣(תִמְכְּר֤וּ)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קָנֹ֖ה)甚麼,彼此不可虧負。利25:15 你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要按照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利25:16 年數越多,價錢就越高;年數越少,價錢就越低,因為他賣給你的是收成的數量。利25: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行它們,就可以在那地(הָאָ֖רֶץ)上安然居住。利25:27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

賽24:2 那時,百姓如何,祭司也如何;僕人如何,主人也如何;婢女如何,主母也如何;買主(קּוֹנֶה֙如何,賣主(מּוֹכֵ֔ר也如何;放債的如何,借貸的也如何;債主如何,欠債的也如何。賽24:3 地(הָאָ֖רֶץ必全然空虛,盡都荒蕪,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

賽5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白白地被賣,也必不用銀子贖回。」

賽52:4 主耶和華如此說:「先前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裏寄居,末後又有亞述人欺壓他們。」

賽52:5 我的百姓既是白白地被擄,如今我在這裏做甚麼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轄制他們的人歡呼,我的名終日不斷受褻瀆,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52:3及其後,屬於《第二以賽亞》(40-54章)的部分。《第二以賽亞》主要講述上帝的安慰及應許帶領以色列民從被擄中回歸,其中上帝在賽52章應許「錫安/耶路撒冷」不再被外邦所侵佔(52:1)。這裏的「錫安/耶路撒冷」所指的其實就是「被擄的子民」(52:2),他們原先因為自己的罪而被上帝管教,但現在他們已受苦過於所當受的。他們因著列國的欺壓,以致上帝要出手扭轉,重新確立祂與子民的關係(52:6)。當中上帝為子民「平反」的主題,跟今段《妥拉》經文中「禧年」的作用一致。而在原文的用詞上,賽52:3及其後也跟今段《妥拉》經文有以下的共通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5:14-34)

《先知書選段》(賽52:3及其後)

利25:14 無論你賣(תִמְכְּר֤וּ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利25:25 「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גֹֽאֲלוֹ֙

賽5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白白地被賣(נִמְכַּרְתֶּ֑ם,也必不用銀子贖回(תִּגָּאֵֽלוּ。」

 

討論問題:1)以色列民仍未得地為業,為甚麼要在當時制定禧年的產業條例?2)禧年的產業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對於第一條問題,筆者認為上帝預先頒布禧年的產業條例,除了可讓子民知道上帝必然會成就讓他們得地為業這個應許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提醒子民,他們在尚未得迦南地為業之前,其實已經有一片屬於他們、卻仍未被贖回的「地」——那就是他們的先祖亞當所失落的「伊甸園」!當時亞當因為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從此失去了上帝本來賜給他和他後裔可以長久生活和安居的「地」。所以,禧年條例的核心重點,就是要讓人體會贖回屬於自己的地業,人即使因貧窮或被欺壓等原因而失去地業、沒有能力贖回,最終也能夠從這些綑綁中得釋放,經歷上帝的幫助去奪回本應屬於自己的產業,這情況是一個上帝本來賜與子民「伊甸園」後,要他們努力贖回的縮影。因此,難怪經文要多次強調,子民必須努力贖回上帝所賜與他們的份,他們不單要努力為自己贖回,也要協助其他親友贖回,而且就算明知道最終上帝會幫助無力贖回的人,他們仍然要在自己能力所及之時,及早盡力為自己和別人贖回。可以說,上帝希望在子民的腦海裏植入一個「贖回與上帝親密關係」的心志,這是一份隨著亞當與夏娃犯罪而失去,卻是人最需要贖回的寶貴產業,就是那本屬於我們與天父上帝親密相交的「伊甸園」!

第二條問題,禧年的產業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按照今段《妥拉》經文,筆者提議有以下兩個屬靈意義:首先,每一個上帝的子民都必須努力贖回屬於自己的產業,也就是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但卻因罪而失落的伊甸園。這提醒作為上帝子民的我們,今天正在努力為取得甚麼利益而活?我們的情緒因甚麼得失而被牽動?我們把最多時間、心力和資源投放在哪裏?我們是否正在為天上的永恆產業——我們的主上帝而不斷努力?

詩73:25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  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詩篇七十三篇提醒我們,我們真正能夠永遠擁有的產業就只有我們的天父、我們的神!正如一首傳統詩歌《我已被贖回》的歌詞裏提到「我已被贖回,藉著羔羊的血……」,主耶穌已經成就了禧年的救贖,把我們贖回了!既然上帝已把我們的生命贖回去歸於祂,同時我們也因著這份救恩贖回了自己的產業——天父上帝。因此使徒保羅說:「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3:8)這提醒我們每一個屬上帝的兒女,必須時刻記掛著上帝賜與我們,一份具有永恆價值的產業——我們與天父的關係,我們必須擁有一個「想要贖回這份產業」的心志!

第二個屬靈意義,是根據今段經文中有關房屋與田地產業的分別以及利未人產業的分別而帶出的。子民必須知道禧年條例中的產業其實分為兩大類:「可贖回的產業」和「不可贖回的產業」。城牆內的房屋屬於「不可贖回的產業」,至於城牆以外的郊野田地則是「可贖回的產業」,兩者的關鍵在於「城牆的內與外」。留意,上帝對於應許的迦南地,只吩咐子民要分地,並沒有吩咐子民要怎樣按耶和華的吩咐去蓋房子、建造城牆。而祂在曠野帶領子民的時候,子民也只需搭建簡陋的帳棚,象徵地上的生活只是短暫寄居的。因此,在城牆內蓋房子,其實是人想要為自己建立的安全感,這產業並非上帝原初計劃中所賜的!相反,城牆外的郊野田地,是按照分地而得,是上帝所賜與、是祂親自為子民防守、供應子民生活所需的產業,並透過禧年的條例叫子民一嚐無需勞苦耕種,也能得到飽足的供應!

詩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正如詩篇127:1提醒我們那樣,人若試圖靠自己建立安全感(比喻為房屋、城池),最終都只是徒勞枉然,唯有上帝所給予的安全感(比喻為今段經文中的城牆外的郊野),才真正是子民可以永恆擁有的,以致在禧年時,就算子民沒有能力,上帝也會親自為他們贖回產業!而利未人的產業也如是,他們在城鎮中買賣的房子,只是上帝從其他支派的土地中借給他們居住的地方,這些自行建立於城鎮中的產業,本來就不是上帝賜與他們的,所以就算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給利未人,只能歸回原本所屬支派的名下。這跟上帝給利未人的城外郊野不同,那些城外的田地不單是他們日常經歷上帝供應的來源,更讓他們可在安息年和禧年中體會不耕種也得飽足的「伊甸園」經歷。這提醒我們,必須懂得分辨產業的本質,哪些是我們為自己而建立的、是個人追求的安全感?哪些是上帝真正賜下給我們的安全感?哪些是短暫、不可靠的?哪些是永恆、真正屬於我們的?

 

結語:從禧年的條例明白上帝子民要贖回的產業

今段《妥拉》經文(25:14-34)延續禧年的主題,集中討論產業相關的條例,而這些條例大致分為田地和房屋兩類。我們首先從以色列民在尚未得地為業以先,就已經要領受這些詳細的條例,明白到頒布這些條例的背後,除了是讓他們相信將來必可得地為業,更是為了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這包括:
1. 上帝要在祂的子民生命中植入「努力贖回產業」的概念和心志,因為每一個子民其實都失去了上帝原本賜給亞當及其後代的「伊甸園」這片土地。而「伊甸園」象徵的是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一份親密關係,是每一個真正屬祂的子民都應該渴慕擁有、希望贖回的。
2. 上帝所賜的產業是可被贖回,而且是必須被贖回的!今段經文多次提醒子民要努力贖回產業,甚至要協助其他親友去贖回。由於這份產業背後所代表的是人與上帝之間的親密關係,所以,這些條例提醒人必須著緊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也著緊別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並要嘗試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贖回,而並非被動地等禧年到來!這讓我們反思,今天有否努力贖回上帝賜給我們的產業,就是有否盡力和著緊去營運、維護和看重這份產業——我們與上帝的關係!
3. 帝的子民需要懂得分辨產業的種類,知道有些產業即使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的,那是一些不屬於上帝所賜、不是永恆屬於我們的,而是一些我們一廂情願、自己渴望去建立、帶來安全感的東西(包括房子、學歷、財富、成就、名譽等等)。然而,那真正屬於我們而且是永恆的產業和安全感——我們與天上父神的關係,我們有著緊嗎?主再來時,我們可以交賬的是我們在地上所建立的成就?還是我們愛主、忠心順服祂的心志、與上帝建立親密關係而結出的生命果子?

太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主耶書亞(主耶穌)提醒我們,人是會把心思意念全放在我們認定為重要的財寶上,所以盼望透過這次的《利未記》查經,我們能夠認清甚麼才是人生中最寶貴、最值得我們竭力贖回的屬靈產業。求聖靈幫助我們把人生的目標,定於要贖回上帝所賜與的伊甸園地土上,讓我們的生命與已被主贖回的身分相稱。盼望我們一同努力,與弟兄姊妹彼此鼓勵、互勉幫助,為要贖回真正永恆屬於我們的產業——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建造我們與祂的伊甸園、永久的美好居所!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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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景教碑上稱「大秦」?——一種文明對等的歷史想像

為何景教碑上稱「大秦」?——一種文明對等的歷史想像(作者:蔡錦圖)

 (上圖的景教碑覆制品是我二十多年前在德國Sankt Augustin華裔學志辦公室所拍的。想起已主懷安息的馬力克(Roman Malek)神父,當時正在我拍這幅相片的身旁。) 


在唐代《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唐建中二年,781 年)中,許多人都知道「大秦」這用語不是指中國,但有時卻誤解是唯一指東羅馬帝國。景教教士來自敘利亞,當時已被伊斯蘭教攻佔百年,怎會說自己是來自東羅馬帝國?而且,這用語雖是指稱當時的外地,但說「大秦」兩字完全與中國秦朝無關,也不完全正確。近百年許多學者已把這問題處理,例如余英時、牟復禮(Frederick W. Mote)或畢漢思(Hans Bielenstein),我在此做少許資料整合。

首先簡單解說景教的「大秦」二字。

在唐代的「大秦」一詞,並非指中國本身,也非精確對應某一特定歷史時期的羅馬或拜占庭政權,而是唐代中國對基督信仰所來自之西方文明世界的傳統稱呼。

在漢代古書中,已用「大秦」一語指外國。根據《後漢書・西域傳》的記載,「大秦國一名犁鞬,在安息西數千里」。「安息」指的是帕提亞帝國(Parthian Empire),其核心地區大致位於今日的伊朗高原一帶,包括伊朗、部分伊拉克與中亞地區,而「大秦」在更西之地。史書明言:「其人民皆長大平正,有似中國,故謂之大秦。」此處清楚揭示了命名的理由:因其文明形態被認為「類似中國」,因此被稱為「秦」;又因其位於極西,故加以「大」字以示尊崇。

在漢代中國的世界觀中,「秦」不僅是一個已亡的王朝名稱,更是一種高度凝縮的文明符號。(若不明白,可以看看《尋秦記》小說,清楚說明秦可以亡六國是因為有新的動力,包括趙小盤與穿越時空的項少龍。我未看過古天樂的電影,看完後會把小說與電影比較,寫一篇文章。)秦始皇完成天下一統,建立高度制度化的帝國體系,使「秦」成為「普世秩序、法律與中央集權」的象徵。當中國透過絲綢之路,從商人與中亞轉述中得知,在遙遠的西方也存在一個疆域遼闊、城市發達、法律完備、物產豐富的強盛國度時,最自然的理解方式,便是將其視為「西方之秦」。

因此,「大秦」的稱呼並不建立在精確的地理或政治認知之上(漢代人不一定清楚在西方有個羅馬帝國),而是源於一種以自身文明為尺度的對稱式世界理解。正如中國位居天下之東,西方也必有一個與之對等的文明中心(張騫兩次出使西域是要開拓前往西方之路)。這種命名方式,反映的是漢代中國對「天下秩序」的想像,而非現代意義下的國際關係知識。

到了唐代,中國學者已經知道「拂菻」(即羅馬拜占庭帝國,經亞美尼亞語的Hrom和波斯語的From/Furum轉音),在《舊唐書》《新唐書》都有「拂菻」條目,並知道其都城、與阿拉伯(大食)的戰爭。然而,在《景教碑》中,沒有用「拂菻」,而是刻意使用「大秦寺」、「大秦國」、「大秦景教」。這說明「大秦」在此不是地理新知,而是一個宗教—文明標籤。在唐代這個廣納百川的時代,對於來自西方的世界是有相當的認知(這一點在以後中國的所有朝代都做不到)。

《景教碑》的碑文開宗明義即言:「大秦國有景教,流行中國。」此處的「大秦國」也非地理測繪意義上的國名,而是指景教所出之文明母體,即以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基督教世界為核心、名義上屬於東羅馬(拜占庭)文化圈的基督信仰傳統。

然而,當時敘利亞並不屬於東羅馬(拜占庭)帝國,而是由伊斯蘭政權統治,先後經過倭馬亞王朝(661–750)和阿拔斯王朝(750–1258)的統治。唐代史籍普遍使用「拂菻」指稱拜占庭帝國,但《景教碑》的碑文仍刻意沿用「大秦」,顯示該詞在宗教語境中已脫離單純的政治指涉,而成為一種文明與宗教來源的象徵性標籤。碑文又稱景教經典為「大秦寺所傳經法」,並追溯其教義根源,顯示「大秦」在此不僅標示地理來源,更承載了宗教正統性的宣告功能。

「大秦」的譯法也暗示了另一含義。自漢代以來,「秦」已在中國文化中轉化為「一統天下、法度完備、具有普世秩序之帝國文明」的象徵。那麼,將基督信仰之來源稱為「大秦」,實際是在表明此教出自一個可與中國文明對等、歷史悠久且制度成熟的世界,而非蠻夷異端。正如《景教碑》的碑文以高度中國化的語言描述其教義與歷史,整個命名策略反映了景教在唐代中國所採取的文化翻譯與自我定位方式。透過「大秦」這一熟悉且尊崇的文明符號,使基督信仰得以被理解為「來自西方之正大文明」,從而在多元宗教並存的帝國秩序中取得文化可理解性與政治可接受性。

換言之,《景教碑》的「大秦」用語,實際上融合了不同時期、不同來源的資訊。它既包含羅馬帝國的物質文明印象,也混合了經由波斯與中亞世界轉述而來的理想化描述。僅是這兩字的翻譯,已不是隨便使用,而是有複雜的考慮。故此,當我們理解時,也別要隨便云云。

最後一句,這篇文章是源於在網上見到某機構的宣傳用語有誤之處,雖然它引用了我在《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解釋景教的一段,但那只是簡略的敘述。歷史資料要十分謹慎地整理,學者字斟句酌,都是為了避免引起誤解而已。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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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圖宣教士2026年1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十一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利24:1-25:13、何14:6(原文14:7)及其後、耶11:16及其後:活在永生上帝的面前

「安息日研經坊」(2025-9-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4:1-25:13、何14:6(原文14:7)及其後、耶11:16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以色列博物館內的一座猶太會堂,其宗藏經櫃上的希伯來文寫著「要知道你站在誰的面前」;©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妥拉》經文(利24:1-25:13)記載了會幕裏點燈和換餅的吩咐、一宗褻瀆聖名而被治死的案件,以及安息年與禧年的條例。試討論:1)為甚麼要記載這宗被治死的案件?2)整段經文的不同記載之間有甚麼共通的主題?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4:1-25:13

今段《妥拉》經文(24:1-25:13)是接著23章的七個耶和華的節期之後所記的一些零碎的內容,包括:會幕運作的內容(點燈、換餅)、全書的第二件死亡事件(第一件為第10章亞倫兩個兒子之死),以及安息年與禧年的條例等。我們可把這些內容大致分為以下五段:

1. 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4:1-4)

2. 安息日換餅的吩咐(24:5-9)

3. 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10-23)

4. 安息年的條例(25:1-7)

5. 禧年的條例(25:8-13)

 

1. 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4:1-4

利24:1 耶和華吩咐(וַיְדַבֵּ֥ר;說話)摩西說:

利24:2「你要吩咐(צַ֞ו;命令 imper.以色列人,把那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תָּמִֽיד點著。

利24:3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חֻקַּ֥ת

利24:4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經常照管純金燈臺上的燈。」

在利23章的耶和華節期條例之後,24:1-4記載了會幕裏的點燈條例。首先,24:1和24:2都出現的「吩咐」,其原文並不相同,前者是「說話」;而後者是「命令」,屬於上帝命令子民必須遵行的條例。另外,24:1-4的用詞,包括「吩咐」、「命令」、「經常」和「定例」等,都跟早前6-7章有關祭司職責所用的詞彙十分相似,形成文學結構上的平行。例如,24:2中「經常」一詞(原文 תָּמִֽיד tamid)亦見於「壇上的火要不斷(תָּמִ֑יד tamid燒著」(6:13;原文6:6)和「如他們經常(תָּמִ֑יד tamid獻的素祭」(6:20;原文6:13)。這些條例都是在教導祭司們應當怎樣恆常地營運會幕的事務。因此,當我們讀到24章時自然會提出一個問題:為甚麼作者(或編者)不把這些與會幕運作相關的條例一併放在6-7章,而要獨特地放在24章?筆者認為,這樣的安排反映出24章的這些條例在本質和功能上必然跟6-7章的獻祭條例有所不同!早前6-7章的內容主要關乎祭司的職責和福利,但24章提到「要祭司命令以色列民把點燈的橄欖油常常帶到會幕」的這個行動,其重點是涉及子民的參與,讓祭司與子民一同協調、彼此配搭事奉,作成會幕的工作。而這項獨特的條例和餘下四段經文也有著一個共通的主題(下文再述)。

 

2. 安息日換餅的吩咐(24:5–9

利24:5「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個用十分之二伊法。

利24:6 要把餅排成兩行,每行六個,供在耶和華面前的純金桌子上。

利24:7 再把純乳香撒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利24:8 每個安息日,亞倫要把餅不間斷地(תָּמִ֑יד供在耶和華面前(לִפְנֵ֥י יְהוָ֖ה)。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約(בְּרִ֥ית

利24:9 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這餅,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餅是至聖的,歸給他作永遠當得的份。」

24:5指子民除了定期要向祭司供應點燈的橄欖油,以維持會幕的運作之外,也要每星期向祭司供應細麵(幼細的麵粉),用以製作供桌上的餅(即陳設餅)。每個餅的分量為十分之二伊法(約4.6公斤),因此餅的體積其實頗大(外形可能像一個披薩那樣),大概可供給一個祭司兩日的食用[1]。24:7-8特別提及這些餅是用作紀念,就是透過把這些餅和供桌上的酒常常放在耶和華面前(參出25:29、37:16;民4:7),並每逢安息日更換,以紀念祂與子民所立的永約。由於古近東和聖經中的立約儀式,往往涉及立約雙方一同吃喝結交,所以24:9所描述的獻祭和祭司吃餅的行動,可代表著上帝和祂的子民每星期都記念雙方所立的西奈之約。簡單來說,整段24:1-9所記的,是祭司與子民同心協力地確保會幕的運作可以持續下去,藉此維繫與延續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3. 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10-23

利24: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有一日他出去,到以色列人中。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吵。

利24:11 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的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24:12 他們把這人收押在監裏,等候耶和華指示的話。

利24:13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4:14 「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凡聽見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24:15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凡詛咒上帝的,必要擔當自己的罪。

利24:16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利24:17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利24: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利24:19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

利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利24: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利24:22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條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4:23 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了。

這件褻瀆上帝名字事件的開始,首先強調涉事人的身分:他只有母親是以色列人,父親則是埃及人(24:10),使這人的身分與在群體中的存在本身就帶有模糊性與張力。經文進一步指「有一日他出去,到以色列人中。」更反映出這人本身並非生活在以色列民的群體當中,為後續的衝突埋下伏筆。然後經文記載他和一個以色列人爭吵,並褻瀆了聖名(上帝的名[2])。這行為說明這個身分存疑的人,不但沒有敬畏上帝和愛鄰舍,甚至竟然不把上帝當一回事,情況十分惡劣!經文沒有記載這名褻瀆者的名字,但就記載了其母親與公公的名字分別為「示羅密(שְׁלֹמִ֥ית)」(帶有「平安」之意)和「底伯利(דִּבְרִ֖י)」(可解作「我的話」)。前者的意思較為正面,後者則較為中性(若「我的話」是指人的話語,則可能暗示自我中心,就如褻瀆聖名的人的情況;若指「上帝的話」,則具有敬虔意味)。無論如何,這人與以色列人爭吵和褻瀆聖名的行為與「平安」和「上帝的話」完全相違,他並沒有因其半個以色列民的身分而承傳敬畏上帝、愛神愛人的屬靈品格。經文刻意記載以色列民把他收監,等候耶和華的指示,這一細節恰恰相反地展現了以色列民對上帝判語的尊重,與這人的褻瀆行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而我們從上帝的審判可見[3],祂強調「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最終命令把此人帶到營外,要全會眾用石頭打死他。這反映出褻瀆上帝之名的罪行,如同對上帝的攻擊甚或「謀殺」,因它否定了整個以色列民族存在的根基,所以全以色列民必須一同治死他,把這惡從他們中間除掉。最後,經文記載「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了」,再次凸顯以色列民對上帝話語的順服和尊敬。

 

4. 安息年的條例(25:1-7

利25:1 耶和華在西奈山吩咐摩西說:

利25: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要休耕,向耶和華守安息。

利25:3 你們六年要耕種田地,六年要修整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利25:4 第七年,地要守完全安息的安息年,就是向耶和華守安息。你們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整葡萄園。

利25:5 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莊稼,也不可摘取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上的葡萄。這年,地要完全安息。

利25:6 地在安息年所長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奴僕、使女、雇工,以及寄居在你那裏的外人作食物。

利25:7 所有的出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作食物。」

25章像是回到了早前23章耶和華節期的吩咐,彷彿在延續有關「聖潔時間」的主題。不過,由於有24章的案件分隔,所以我們應該把25章的安息年和禧年的條例視為獨立的主題,而非耶和華節期的延伸,並重新探索其意義。時至今日,仍有部分以色列民按字面遵守安息年,停止農地上的耕種,並在農地上展示一塊「正在守安息年,不會耕種」的掛布。安息年的原理其實跟安息日的安排相仿,人在工作六年後在第七年安息,為上帝停下為自己而活的工作,把時間分別出來為上帝而活。近年也有牧者或信徒嘗試守安息年,例如暫停日常事奉或工作,為了上帝而去進修神學、探訪宣教士或親身前往宣教工場參與事奉等等。無論做法如何,這跟耶和華節期中的「聖潔時間」主題仍有一個重大的差別,就是安息年的時間長達一整年,所以人必須對上帝心存極大的信靠,就是即使放下全年的收入、讓地裏的出產給有需要的人取用、不為自己的利益和前途憂慮,仍願意選擇這條信靠之路,憑信心去倚靠上帝在未來一整年的供應!

 

5. 禧年的條例(25:8-13

利25:8「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個七年。這就成為你的七個安息年,一共四十九年。

利25:9 七月初十,你要大聲吹角;這是贖罪日,你要在全地吹角。

利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家。

利25:11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你們不可耕種,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莊稼,也不可摘取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上的葡萄。

利25:12 因為這是禧年,是你們的聖年;你們要吃地中自然生長的農作物。

利25:13「這禧年,你們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

最後,25:8-13開始記載禧年的條例(下一段《妥拉》仍會延續這個主題)。根據25:8,禧年是每五十年一次,建基於七個安息年的周期(共四十九年)之後獨特的一年時間。可以說,禧年像是一個「超級安息年」,期間子民像安息年那樣不可作勞碌的工,也同樣要憑信心倚靠上帝的供應、不為自己而活。而安息年和禧年的分別,在於禧年更可讓子民贖回本來屬於自己的產業!也就是說,無論因甚麼原因而失去了地業(例如因窮困而賣地、或因敗仗而被佔領土地等),都能在禧年因著上帝的恩典而重獲祂起初所分配的那一份產業(當然,這條例要到《約書亞記》完成分地後才適用)。然而,這是預先給每個以色列民知道,他們每個人一生中都有一次「翻身」的機會。人即使在面對困苦、被欺壓,仍然可以因著禧年的到來而經歷一次人生的逆轉、平反與重新開始。因此,禧年對許多困苦的人來說是上帝大能的拯救,讓人從絕望的厄運中被扭轉過來,讓人生可以有一次重頭再來的機會!禧年的原文 יוֹבֵל yovel是「羊角」的意思,大概跟禧年是從每五十年的七月初十(即贖罪日)開始有關。這日除了是祭司要為全以色列民贖罪獻祭的重要日子,也是一個要大聲吹角,向所有以色列民宣告禧年的到來,宣告上帝對人施恩、拯救和釋放的大日子。總結今段《妥拉》中的安息年和禧年條例,都共同呼召人回到不用勞碌工作也得到糊口、完全倚靠上帝而活的生命狀態。這不禁讓人想起伊甸園的美好景況,也就是說,安息年和禧年是一個讓人嚐一嚐回到伊甸園的安排,使人得以稍為體會不用勞苦地為做工便能得吃,並能專注於與上帝建立親密關係、經歷祂同在的美好時光。

 

《先知書選段》(何14:6及其後、耶11:16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何14:6 他的嫩枝必延伸,他的榮華如橄欖樹,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何14:7 曾住在他蔭下的必歸回,使五穀生長,他們要發旺如葡萄樹,他的名氣如黎巴嫩的酒。

何14:8 以法蓮說:「我與偶像有何相干?」我應允他,顧念他:我如青翠的松樹,你的果實從我而來。

何14:9 智慧人必明白這些事,聰明人必知道這一切。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行在其中,罪人卻在其上跌倒。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何西阿書》14:6及其後。何14章是全書的結束,其主題為呼籲以色列民回轉與悔改、離棄虛假的偶像與惡行,因為上帝應許要醫治他們的背逆、愛他們和賜他們力量等,並以樹木生長的圖像象徵他們必然得著新的生命、穩固與保護。在主題上,何14:6及其後的經文提及上帝對人的顧念(14:8)和祂對罪人的審判(14:9),這都與今段《妥拉》中上帝透過安息年和禧年看顧人,和審判褻瀆聖名的事件成了平行。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4:1-25:13)

《先知書選段》(何14:6[7*]及其後)

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利25:6 地在安息年所長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奴僕、使女、雇工,以及寄居(תוֹשָׁ֣ב在你那裏的外人作食物。

利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יֹשְׁבֶ֑י宣告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各人的產業要歸還(שׁוּב自己,各人要歸回(שׁוּב自己的家。

何14:6   他的嫩枝必延伸,  他的榮華如橄欖樹(זַיִת,  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何14:7   曾住(יָשַׁב在他蔭下的必歸回(שׁוּב,使五穀生長,  他們要發旺如葡萄樹,  他的名氣如黎巴嫩的酒。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巨響點火在其上,枝子就折斷了。

耶11: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來自《耶利米書》11:16及其後。耶11章的內容主要關乎揭露南國猶大違背與神立的盟約、因猶大的城鎮和耶路撒冷居民的不忠與偶像崇拜而招致神的審判(耶11:1-13),其中也同時包含著耶和華向百姓宣告責備(耶11:14-17),並描繪了先知受迫害的現實與神為約伸張公義的決心(耶11:18-23)。在主題上這與今段《妥拉》經文中褻瀆上帝聖名的以色列婦人兒子最終得到上帝頒佈「以眼還眼」的審判是個平行。而在原文的詞彙上,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4:1-25:13

《先知書選段》(耶11:16及其後)

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יִשְׂרָאֵ֗ל人,把那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利24:11 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שֵׁם。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的母親名(שֵׁם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24:16 褻瀆耶和華名(שֵׁם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שֵׁם的時候必被處死。

利24:19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עָשָׂה,也要照樣向他做(עָשָׂה

利24:23 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עָשׂ֔וּ了。

利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קָרָא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קָרָא)名(שֵׁם叫青橄欖樹(זַיִת,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巨響點火在其上,枝子就折斷了。

耶11:17 「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יִשְׂרָאֵ֜ל家和猶大家行(עָשׂ֥וּ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試討論:1)為甚麼要記載這宗被治死的案件?2)整段經文的不同記載之間有甚麼共通的主題?

1)按照經文的敘述和用詞,這宗被治死的案件強調一個身分模糊且沒有融入以色列群體的人,往往缺乏對上帝應有的敬畏和尊崇,容易出現褻瀆上帝聖名、與其他以色列民產生衝突的情況。從上帝的判詞和要求可見,所有子民都要參與除掉對祂不敬的人。因此,我們可理解為上帝要藉此塑造子民群體的共同價值觀、清晰的上帝子民身分認同,以及一致敬畏和尊崇上帝的立場。可以說,上帝要子民清楚知道祂是他們的王(出15:18),當中絕不能容許有一些像現今流行的尊重彼此不同、大愛包容、模稜兩可地看待上帝的立場和態度!在古代得罪王的結果往往會被判死刑,而按照上帝的判詞,褻瀆上帝的罪惡就是等於「謀殺」祂一樣,因為這是意圖摧毀人對上帝應有的尊重和順服,破壞整個群體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因此,《利未記》記載這案件的目的,是要讓無論外人或子民,既然進入上帝子民的群體,就必須懂得尊崇上帝——這位住在他們中間的王!對今天的我們來說,如果我們自稱為上帝的子民、並有聖靈的同在,就必須認清「祂是王」的這個身分,並承認祂是當得我們全然的敬畏與尊崇。我們不可再以為信仰是可有可無、無需太認真看待的事。反之,我們應當時刻對上帝心存莫大的敬畏,並透過我們的言行、心志和每一個決定,務必讓上帝常常得著祂當得的尊榮!

2)整段經文分為五個部分,表面上彼此獨立無關,但其實它們之間有著一個重要的共通點。首先,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4:1-4)關乎會幕裏的燈是否時刻亮著,而這意味著上帝住在其中(正如家裏有人才會點燈一樣)。換句話說,子民和祭司持續供應和準備點燈的油,就是要讓整個群體意識到:上帝一直住在他們的會幕中!而安息日換餅的吩咐(24:5-9),同樣是代表著上帝時刻都活在他們當中(所以才需要每星期按時換餅),並透過每星期的獻祭和吃餅去記念和維繫這份立約的關係(就如一個家庭定期開飯可代表著這個家裏是有人和關係的存在)!可以說,這兩段條例的經文,都深深地表達出子民與祭司必須時刻意識到上帝是真實地與他們同在,並且就住在他們中間。至於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10-23)就如上文已論述的那樣,強調子民必須時刻敬畏上帝,以祂為王。相反,當有人不把上帝視為真實同在的主,或不把上帝當一回事,就會很容易出現褻瀆上帝的情況(正如這案件所示)!所以,這段經文同樣跟是否確信上帝是真實地住在子民中間有關。最後,安息年(25:1-7)和禧年(25:8-13)的條例,更加是對信心的深度考驗。因為遵行這些條例意味著一整年(如果是禧年的話甚至是數年)都不為自己的生活和利益打算,不計較自己地裏的出產多少,而是單單憑著信心倚靠上帝的供應去生活。所以,假如不是真確地深信上帝的同在和信實的看顧,根本就沒有人可活出這樣的條例!所以,今段《妥拉》的五段經文表面上看似毫不相干,但其實它們都指向人必須要當上帝是一回事、要深信上帝的真實存在,祂時刻都住在子民中間。

 

結語:活在永生上帝的面前

今段《妥拉》經文(利24:1-25:13)包含了五段記載:1)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安息日換餅的吩咐、3)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4)安息年的條例、5)禧年的條例。它們每一段都看似互不相干,然而透過上述對經文的詳細分析和拆解,我們可以看到全部經文都指向同一個重要的核心:「要時刻意識到上帝就住在我們中間,我們是活在永生上帝的面前!」

今天為何我們中間會有人繼續不斷放縱自己得罪上帝?為何會有人視參與教會聚會是可有可無?為何會有人出席聚會時經常遲到早退?這些景況豈不都在反映出信徒沒有把上帝當一回事、沒有當上帝真實存在、或在參與聚會時沒有當上帝是整個聚會的主角?我們既然相信上帝已經透過主耶穌拯救了我們,並賜下了聖靈的同在,我們就必須時刻警醒,知道自己是活在永恆主的面前,祂是我們生命中的王,我們必須常常對這位王發出一份深深的敬意和尊崇!盼望透過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載的條例和故事,能讓我們更深體會到上帝是一位已經進入我們生命裏的君王,以致我們每一個屬於祂的子民,都應當時刻對主心存一份極大的敬畏和尊崇!阿們。


[1] Jacob Milgrom, Leviticus, Anchor Bible Commentary.

[2] 十誡中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20:7),並沒有清楚指出犯罪的刑罰。而且這裏的問題是褻瀆上帝,情況比妄稱應更為嚴重,所以子民要另外等候上帝的判刑。

[3] 這人的母親源自「但」支派,而「但(דָּן)」的意思正正就是「審判」。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聖經講座 (網上)「隱藏的上帝,顯明的拯救——從普珥節看信仰的另一種臨在」

感恩下個月我們將會有機構顧問蔡錦圖博士主講普珥節聖經講座(網上):「隱藏的上帝,顯明的拯救——從普珥節看信仰的另一種臨在」。聚會日期是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於香港時間下午5-7時,即英國時間早上9-11時在網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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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一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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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講座「死海古卷∙聖經∙主耶穌」(新約研究)的錄影已加入中文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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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朗讀「主禱文」的希伯來文版(太6.9-13)

我們在今年開始新的《馬太福音》查經系列時,會在聚會中一同學習朗讀希伯來文版本的「主禱文」(太6:9-13)。新約聖經(希伯來文版)來自MHNT與DHNT版本的結合,而中文的經文則來自《和合本修訂版》。如果你想練習朗讀主禱文的希伯來文,歡迎收看。????????????
有關《馬太福音》查經聚會的詳情,請按此

尼西亞大公會議舉行的地點

尼西亞大公會議舉行的地點(作者:蔡錦圖)

(上圖顯示在尼西亞郊外被湖水淹沒的遺址,可能是最初為紀念基督教殉道者尼奧菲托斯而建的教堂。在教堂內外發現了多處沉於水中的墓葬,可能是當年埋葬聖徒之處。)

距今1700年的公元325年舉行的尼西亞大公會議,是基督教歷史上最重要的會議。現今對會議的歷史資料,主要來自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他曾以凱撒利亞主教的身份出席了這場會議。在教授神學和教會歷史時,必然會提到這次會議,因為不論是在基督論或教會體制上,這次會議都奠下深遠的影響。《尼西亞信經》的最終版本雖然是數十年後的成果,但它的基礎可以溯源至此,而延續至今。

然而,對於這次歷史性會議的很多資料,仍然缺乏確定之處。據估計,與會主教人數在250至318人之間,但實際數字不知。更重要的是,這次會議的確實地點未明,直至近年才有推測(參Biblical Archeology Review 2025年秋季刊)。

公元325年夏季召開的尼西亞公會議歷時兩個月,學者長期以來一直試圖確定尼西亞(今土耳其西北部的伊茲尼克)會議的確切地點。從優西比烏的記錄得知,最初的會議地點是在一座教堂,但在會議結束時是在君士坦丁宮殿的大廳。由於公元4世紀尼西亞唯一已知的教堂是2014年在伊茲尼克湖(Lake İznik)水下發現的巴西利卡式教堂,經過幾年的探索,估計這次會議的主要地點是在這座至今仍然埋在水中的教堂。

尼西亞的這座教堂是一座殉道教堂。在公元313年《米蘭敕令》頒布後,許多紀念殉道士的聖地都被改建為殉道教堂。尼西亞教堂紀念的是《米蘭敕令》頒布前10年於尼西亞殉道的一位名叫尼奧菲托斯(Neophytos,他的名字在希臘文中意為「新信徒」,在早期教會中是相當常見的名字,意示謙虛跟隨上帝)的年輕基督徒。

尼奧菲托斯出生於基督徒家庭。據說他自幼便展現出非凡的虔誠,行過許多神蹟,甚至使他的母親死而復生。當他10歲時(!沒有打錯字),他搬到附近的山上,在山洞裡住了五年。公元303年,在戴克里先皇帝的大迫害時期,年青的尼奧菲托斯返回尼西亞,公開譴責總督。他被扔進獅子籠,但獅子向他俯首稱臣,並未傷害他。總督勃然大怒,命令一名士兵用劍殺死他,在尼西亞城牆外的湖畔被處決。這段傳奇記載在一部10世紀的聖徒傳記集,現藏於梵蒂岡圖書館。

當《米蘭敕令》頒布後不久,在尼西亞建造了一座殉道教堂,其中主要紀念的是尼奧菲托斯。在教堂內外發現至少三十多座墓葬,而在第一次大公會議期間去世的兩位主教可能就葬於此。這座教堂是用木頭建造的,面績不大,並不奢華。故此,325年的尼西亞會議可能是在一座簡樸的教堂中進行的。這次會議的最後,地點從位於城牆外的殉道教堂轉移到位於城內的君士坦丁宮殿,或許象徵基督教在國家庇護下,成為公民生活中心的新成員。

到了4世紀下半葉,原有的木製教堂被一座大型石砌巴西利卡式教堂所取代。公元11世紀,尼西亞發生強烈地震,幾乎為這座城市帶來了徹底的破壞和毀滅。尼西亞教堂和君士坦丁宮殿受到嚴重摧毀,隨著湖水位上升,開始侵蝕教堂,持續的地震活動最終將整座建築淹沒,沉在湖水之中千年。直到近幾年,考古學終於揭開了這座教堂的秘密,以及它與基督教歷史上最具決定性事件之一的可能聯繫。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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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

新的一年(作者:蔡錦圖)

猶太人的新年在提斯利月(Tishri) ,也是猶太教曆的七月,通常落在公曆的9月至10月之間,是一個充滿新年、反思與節慶的重要月份,包含猶太新年(吹角節)、贖罪日和住棚節等主要節日。 然而,摩西律法把猶太新年最重要的事情,放在贖罪日上,對於喜歡冲喜的華人而言,當會感到莫名其妙。

我這兩天在倫敦,節慶氣氛濃烈,但心中總有化不掉的哀愁。早上起來,在附近漫步。手機上收到大量賀詞,當然感謝大家的祝福,然而抱歉沒有回覆,實在想不到可以說甚麼。反而這幾天在檢測將要交出的書籍文稿,其中要處理猶太人的文化節慶,讓我對於贖罪日為何設於猶太新年,深深思考。

‘’贖罪日‘’正如名稱所述,是要猶太人處理兩大問題。一是記念整個民族在過去一年的罪,這個民族在過去一年做錯了甚麼,犯了甚麼罪,都要在大祭司於這一天進入至聖所之際,坦白承認。僅此而言,已經讓人感到訝異。這不是毫無意義的用語,因為大祭司是要面臨被神殺掉的風險。在至聖所中,任何假大空的用語再沒有任何意義,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是過去一年犯了罪,就要坦白承認。

第二,贖罪日是這個民族可以謙卑向前的一步。過去一年是成是敗,因著在神面前的認罪更新,那是過去的了。做得好或做得不好,都沒有必要掛懷,前面一年是新的開始。因此,贖罪日之後是住棚節,就是讓以色列人回到曠野,重新開始。他們要記得祖先如何從曠野一無所有,開始一個新時代,如今他們也是一樣開始新的一年。

我對2026年雖然已設定了工作細節,但究竟如何,毫無把握。就像以色列人從曠野入迦南,只能憑信心往前走。

願我所有認識的友人,在未來一年經歷神的引領。即使約旦河水滔滔,都要相信神與我們同行,尤其是在可能充動盪的新一年。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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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 (第106期) 月訊經已刊登

蒙召20週年的回顧與展望

陳金城 Herbert

回顧蒙召的經歷:

今年是我蒙召的20週年,記得20年前(2005年)主在一次短宣中向我發出呼召,成了我人生的重要轉捩點。我在2003年首次前往緬甸短宣,到訪緬北時得悉有一個興建祈禱山的需要,於是回港後我便參與積極籌款,感恩很快就籌足了所需的款項,而當地亦很快就開始了相關的工程。

2005年我再次回到當地短宣,察看籌款所建的祈禱山設施,當時我懷著期待和感恩的心前往緬甸,我們的短宣隊跟著三位牧師的帶領,在短宣中到訪了這座新建的祈禱山。爬了不用一小時就上了山頂,並參觀了不同的設施,其中有一個搭建在山坡上的竹棚名為「至聖祈禱區」(見上圖)。

我們在其中唱詩讚美主,並由牧師帶領著學習操練安靜禱告、聆聽主的聲音。整個過程大概只有30分鐘,期間我在個人安靜中,隱約聽到一把溫柔的聲音,說「你來跟從我吧!」可能因為天氣炎熱、心裡煩操不安,當下我竟然不經思索,思想裏就衝口而出地回應道:「跟甚麼跟?我豈不是已經來了短宣嗎?」心中的想法一出,我頓時自責反省,問自己會為何沒有耐性、膽敢這樣說話。於是我馬上認罪悔改,求主不要責怪自己的衝動和無知,並心說:「假如真的是上帝你在向我說話,請別嫌棄我的愚蠢,好讓我可再次聽清楚祂的心意。」

然後沒多久,那把柔弱的聲音再度出現,道出了全句的聖經經文「你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得人如得魚一樣!」當時我內心十分震撼,因為知道那正是主呼召使徒彼得的話(太4:19-20),當時彼得的回應是撇下一切去跟從主,然而我心想,不是真的對我說吧、我父母仍未信主啊(他們怎會諒解我要放下工作和經濟收入),而且自己的事業才稍為有點起色就要放棄?不會吧,應該不是真的⋯⋯於是,我便帶著又沉重又戰競的心情返回香港,不敢向任何人透露這事。

回港當日是星期日,當晚我腦海裏繼續被這段呼召的經歷縈繞著,於是我再三向上帝求證,問:「沒有人差遣我,我又怎能事奉主呢?」而在那段日子中,我一直按照著一個全年的讀經表來每天讀經靈修(當中每天有已編排好要讀的新舊約經文),於是我就求問主:「若然你讓我連續三天在靈修中都看見『差遣』的字眼,那才算是你真在呼召我吧!」怎料我禱告完打開聖經開始閱讀,果真給我連續三天都在靈修的經文中看見了「差遣」或英文「Send」的字眼!於是我心裏更加戰競,但仍舊想賴賬:「不會是真的啊,這樣吧,上帝,七才是算是你的數字,如果真的是你要差遣我,除非你讓我連續七天讀經都看見『差』才算!」(我心想這次應該不會發生了吧)。

當時我仍然不信,認為自己在祈禱山上可能是聽錯了上帝的聲音,並剛剛湊巧看到三處相關的經文而已。怎料,平時毫不起眼的經文,卻竟然真的一連六天都給我在靈修的不同經文中也看到「差遣」字眼的出現!當時,我害怕得在第七天早上靈修時,連聖經也不敢打開來讀,索性拖得就拖,像約拿逃往他施那樣躲避上帝的面。然而六天過去,第七天正好是主日,要回到教會崇拜,不過由於當時教會要就著新移民和極基層的信眾,所以牧師不會每週都解經講道,加上我清楚知道那天的崇拜主題只是短宣隊分享,沒有讀經講道環節,所以我就放心地回教會崇拜了。

正如我所料,詩歌敬拜之後,我們短宣隊一行人出來輪流分享了短宣的片段和感受,過程中我當然沒有透露半點呼召的經歷。可是,就在整個分享環節完結,各人都已返回座位之時,怎料牧師突然說有感動想和大家分享一節金句。當時我一聽見就心知不妙,內心不知何解猛然砰砰地跳得十分厲害,是我一生中也沒有試過的。果然,牧師拿起聖經,讀的是羅馬書10章14-15節「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告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當牧師一開始唸出經文,我的淚水已湧流而出,不能自己。

於是我下定決心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在接著的星期一懷着複雜的心情回到公司。我坐下的第一件事就是打辭職信,毅然要離開一份我很投入、熱愛、得到上司的重用、原以為自己可以做到退休的工作 。當我向上司遞出辭職信,在會面中說出了自己的經歷(見證)我的上司竟然揭開了他多年的基督徒身份,並指許久之前他也想過要事奉神(要補充一下,我的上司的外型魁梧帶殺氣,甚有電影中日本山口組大佬的黑幫味道,所以當時一聽他的分享,十分錯愕⋯⋯)。

雖然他感到可惜,但也說自己不希望像法老那樣攔阻我離開去事奉神。於是,我在處理完辭職之後,全身都感到輕鬆了不少。當下雖然我仍未知道下一步應該怎辦,但認為自己需要先找一份兼職去暫時養家同時想辦法事奉主(這是因為當時父母仍未信主,難以讓他們明白我為何要掉下工作與收入,不再供養父母的需要)。

怎料,在辭職後的第二天,人事部的董事走進我上司房間商量,然後竟然提議我留在公司裏做兼職,上班日子和時間可以任我自定,甚至更著我請兩個員工協助完成日常的工作,我真的萬萬也沒有想到事情會這樣發展!而更令我讚嘆主的奇妙作為,就是新請回來的兩個員工竟然也是基督徒(履歷上沒有寫的)。其中一位在上班不久後就向我查詢公司有沒有團契(因為我上班的時間不固定,所以也解釋了當時自己兼職的原因是為了要事奉上帝)。我感到這提問明顯有上帝的心意,於是便毅然在公司開始了查經團契,一直到我結婚、父母相繼信主、洗禮。

後來公司出現大重組,於是我在2012年離職,前往以色列進修。就是這樣,我被主呼召並經歷了一段奇幻之旅,在祂一步步的恩手帶領下,開始了裝備和事奉的路。而這段真實又深刻的過去,成了我往後事奉主的一塊重要基石。

如何一步步成為聖經老師:

我是在中學時期透過跟一位傳道人查經而決志信主的,之後我每一次的生命成長和突破,也離不開查經,就是每次都被聖經的話觸動和提醒,以致在上帝面前立志要作出更新和改變。所以,我一直深信真正能夠叫人生命成長的就只有神的話。以致我在蒙召之後,所領受的職事就是一心想成為一位能夠教導神話語、建立人生命的聖經老師!

而奇妙的是,以前的我除非要應付考試,否則對看厚厚的書和歷史、地理等科目都毫無興趣、提不起勁。但自從上帝呼召自己之後,我就有不知從何而來的動力,竟然渴慕閱讀不同的神學信仰書籍、釋經書、報讀不同神學院的課程等。買書和使用聖經軟件更不在話下,當時的我一心希望盡快裝備好自己去事奉主,就如主所教導的:「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太5:48)於是,當時我就如昔日保羅造帳棚那樣,開始了一方面兼職去支持自己與父母,另一方面積極實踐事奉和裝備自己,向著聖經老師的事奉邁進。

除了開始看書和上課之外,我發覺之前在教會和不同事工裏的事奉經驗其實相當重要,例如短宣、街頭報道、三福出隊、敬拜隊、帶小組、做堂委、查經和講道等等。回想起來,這些事奉的經驗和實踐成為我蒙召事奉主的重要根基,塑造了當時屬靈上仍幼嫩的我,教曉了我許多許多。例如以下的一些:

1. 短宣:讓我更多反思自己願意爲主犧牲多少、是否願意爲主跳出舒適圈、是否肯為主多受一點苦;

2. 出隊傳福音:讓我學會時刻敏銳聖靈的帶領,學習怎樣說合宜的話去關心人和引導人認識上帝;

3. 帶查經:讓我初嚐釋經與宣講神話語的艱鉅,學習磨練毅力、忍耐和等候信息等的功課;

4. 敬拜隊:讓我學習團隊合拍的精神、臨場應對與享受用詩歌親近神的歡愉;

5. 堂委的工作:讓我更多認識教會的行政運作、管理和如何承擔起僕人領袖的角色。

這些事奉主的點滴,讓我明白到要成為稱職的聖經老師,除了要熟悉聖經之外,自身的屬靈生命、好的見證和屬靈的見識也很重要。所以當我蒙召開始讀書裝備自己的時候,我其實在整合著自己過去的事奉經驗,提醒我不但要懂得接納和欣賞與我自己不同(不是聖經老師)的其他職事,並且也要懂得:1)不斷挑戰自己以致不會安於現狀、2)靠著聖靈的引導行事才能成就主的心意、3)堅毅地不停學習和提升解經與教導的能力、4)建立同心事奉上帝的團隊、5)承擔教會的需要、著緊弟兄姊妹的屬靈生命。

同時另一方面,我很感恩在過去的年日中曾遇到過不少很好的牧者、老師和屬靈前輩,他們許多都成了我蒙召事奉主路上的點點祝福、鼓勵和提點。

其中有一位影響我較深遠的,是當時在香港宣教的一位信主彌賽亞信徒 Helen Reed。她雖然是猶太人,但十分愛耶穌。後來我開始跟她學習希伯來文(她是我的啟蒙老師),又常常請教她有關屬靈和事奉的事。其中一樣最重要的,就是我從她身上明白和體會到何謂深深地愛耶穌,這是我事奉歷程中十分感恩和重要的一個突破。

在我蒙召的同一年2005年,我有幸能夠參加一個以色列學習團,明白到原來以聖地為教室去學習、從猶太文化背景和根源去認識信仰和聖經極為重要!所以,往後我多次前往以色列地以至其他聖經的地點進行學習,並最終在2012年舉家前往以色列學習。當時,我在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進修文學碩士課程,深造希伯來文和猶太人的文獻與釋經。雖然過程並不容易(如果事前我知道是那麼困難,可能會不敢申請),但感恩主為我大大開路,並賜下許多恩典和加力給我順利完成了所需的學習。

自從畢業回港後,我就不再兼職,而是全時間事奉,專注教導聖經和希伯來文,透過猶太文化背景、希伯來的根源、聖經的原文及歷史地理等去幫助人更深明白聖經、更深認識主耶穌,一同成為祂的門徒,更在2017年成立了「耶書亞研經中心」這個事工。

面對事奉的艱難和兩件最重要的事:

回想過去事奉的路,我間中也有錯敗和灰心失意的時候。記得在我蒙召初期,曾有機會在一些公開聚會中帶查經,而在其中一次聚會完結時,有弟兄走過來告訴我:「我完全聽不明白你在講甚麼!」當時我一聽,感到無地自容、懷疑人生,甚至曾有點動搖自己所走的路,問自己是否真的應該繼續教聖經。

不過,因著上帝對自己的清晰召命,和感恩有姊妹的鼓勵和提醒,所以我沒有放棄,並堅持著不斷努力改善自己。後來感恩主讓我漸漸有了一些進步(雖然仍自覺是個笨口拙舌的人),以致有機會在不同的場合中繼續分享教導神的話。到後來,我在不同的聚會的回饋中,知道聽眾能聽得清楚明白、甚至有時也很扎心。我就為事奉的成果而感恩,深知這絕不是出於自己的能力,而是主在自己身上的作為,因為離了祂,我根本就不能作甚麼。此外,主也曾多次在我感到失意時,用聖經經文來提醒和鼓勵我,例如「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祂又讓我常常記起蒙召時的經歷和經文,叫我不把焦點只放在自己身上,而是放在那位呼召我的主身上,學習接納自己的不完美、依靠主。

二十年過去,很慚愧我仍未能看到自己稱得上「得人的漁夫」。不過,我安慰自己,只要盡了力,其餘的就只需交托給主。而在反思自己可以怎樣更好地事奉下去時,我認為有兩件事情至關重要:

第一就是「毋忘呼召」。記得我在以色列裝備時,因為同時修了太多科目,所以功課和考試的壓力十分大。當時我感到很擔憂和疑惑,但感恩最終我能夠順利畢業,每日所靠的就是主的恩典和緊記著主對自己的呼召!而在往後的事奉生涯裏,主對自己的呼召也多次在我最艱難、很想放棄、感到自己很無用、甚或被人出賣、被人攻擊時,成了我重新振作站起來的力量和盾牌。最終,我明白到事奉不是為了證明自己、也不是為了討好別人,而是為了滿足主,我只需要盡力回應主的呼召就已經足夠了!

而第二件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懂得時刻讓自己保持著得力的事奉狀態,好讓自己可以持久和有效地事奉主、忠於主的召命。其實作為傳道人,除了事奉,人生還有許多不同的環節與角色需要兼顧,包括自己的家庭、健康上的需要,做好作為機構領袖、丈夫、父親、兒子、學生家長等不同的角色,就是每天都需要在事奉和生活中取得恰到好處的平衡,以致能為主做美好的見證。所以,除了學習忠心事奉主,我也會留心和學習有智慧地管理自己、重視自己的健康和屬靈生命是否處於良好的狀況。

每當我發現自己不在狀態或疲乏的時候,我會接納自己的有限和不足,並透過休息、運動、看書、服侍家人、上課和安靜,求上帝的靈再次興起和引導自己去重新得力(提醒自己耶穌在事奉後也會上山禱告、親近天父)。

而每當我發現處於較好狀態時(事奉有幹勁、有聖靈的感動、喜樂滿足之時),我就會好好把握時機更多去事奉主、求問祂的心意、按感動多寫兩篇文章、預備多點未來要做的教導內容、讀經禱告去聆聽主的聲音、計劃可以如何更好地回應主的召命等等。

此外,我也會為自己選一節經文成為事奉主的座右銘。「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獻上。」(西1:28)就是我常常用來鼓勵自己的經文,提醒我無論得時不得時,也要盡力和忠心,盡力去讓人更深認識主、走完上帝給我要走的路,成就祂給我的人生使命!

結語:

回顧這20年,我很感恩天父的恩手不斷引導和帶領我,又供應我的一切所需,以致我從不缺乏。今天我算了一算,發現原來自己教導聖經(連講道)已超過六百多次!雖然表面上看似很多,但我發現自己其實進步得很慢,所以這也代表著主對我一直的忍耐和包容。感恩,主使用渺小和不配的我!

現在我已年過半百,不太敢期待下半場可以怎樣。但很感恩的是,事奉是一條十分精彩而滿足的路。而我能夠在順境和逆境中經歷到主的看顧、體貼和親密,體會到祂的偉大和厚愛,有機會參與天國的聖工,和同工一起事奉主,已經很滿足了。盼望在未來20年甚至更長的日子,我仍能繼續事奉主、為祂打美好的仗、見證弟兄姊妹因祂的話而成長改變、能夠更深認識主,完成祂給我的人生召命和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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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23:9-44、書5:11及其後、珥3:13-21(4:13-21*):從耶和華的節期學會感恩

「安息日研經坊」(2025-9-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3:9-44、書5:11及其後、珥3:13-21(原文4:13-2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3:9-44)承接上一段經文,繼續記載另外五個耶和華的節期:初熟日、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從今次的經文我們看到耶和華的節期有哪些共通的主題?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3:9-44

承接上一段的查經,今段《妥拉》經文(23:9-44)按照餘下五個耶和華節期可以分為以下五段:

1. 初熟日(23:9-14)

2. 七七節/五旬節(23:15-22)

3. 吹角節(23:23-25)

4. 贖罪日(23:26-32)

5. 住棚節(23:33-44)

 

1. 初熟日(23:9-14

利23:9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把初熟莊稼中的一捆拿來給祭司。

利23:11 他要把這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利23:12 搖這捆的那一日,你們要獻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小公綿羊,給耶和華作燔祭。

利23:13 同獻的素祭是十分之二伊法調了油的細麵,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同獻的澆酒祭是四分之一欣酒。

利23:14 無論是餅,是烘熟的穀物,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你們把這供物帶來獻給你們上帝的那一天,才可以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初熟日(原文 יּוֹם הַבִּכּוּרִים yom habikkurim)是以色列民進入應許之地,開始了每年農耕生活後,把莊稼中最先收成的一部分獻給耶和華上帝的日子(跟正月的逾越節和除酵節一樣,大概在每年西曆的三至四月間[1])。在這日,以色列民要獻上四種祭物:1)初熟莊稼中的一捆大麥[2]、2)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小公綿羊為燔祭、3)十分之二伊法(約4.6公斤)調了油的細麵作素祭、4)四分之一欣(約1公升)的酒作為澆酒祭。這樣,初熟日成了每年春季的重要節期,子民將地裏初次出產所得的農作物,連同肉、麵、酒一同獻給上帝。這就像是和上帝舉行一場簡單而隆重的筵席,感謝上帝將會在新一年信實地賜下祂的供應,讓子民經歷生命的豐盛和飽足。另外,主耶穌的第一次到來已成就了初熟日的意義:他死後復活升天,就像從地裏而出的初熟果子,代表著我們得蒙了天父悅納。所以我們要感恩可以透過信靠他並與他結連,就如同與基督在同一批收成中,同蒙天父悅納,叫我們的生命變得豐盛和有永恆的價值。

 

2. 七七節/五旬節23:15-22

利23: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就是獻那捆莊稼為搖祭的那日起,計算足足的七個安息日。

利23: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你們要將新的素祭獻給耶和華。

利23: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十分之二伊法細麵,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作為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利23:18 又要將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羔羊、一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要和素祭和澆酒祭一同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19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小公綿羊為平安祭。

利23:20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莊稼做成的餅,與兩隻小公綿羊一同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些獻給耶和華的聖物是歸給祭司的。

利23:21 在這一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22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23:15所指的「安息日的次日」,其實就是上文記載的初熟日[3]。子民要從當日開始計算五十天,也就是七七節/五旬節(原文הַג שָׁבֻעֹת  chag shavuot;大概在西曆五至六月間)。這時子民要再次把「新的素祭」(十分之二伊法細麵和兩個搖祭的餅)作為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上帝。這裏所要求的「新的素祭」,是在收割大麥五十天之後,小麥莊稼中的首份收成。這時上帝的子民要放下所有日常勞動的工作和宣告聖會,就是在忙碌的生活中把時間分別出來定為聖潔,一同聚集並透過獻祭去敬拜上帝。當中的祭物包括:1)新的素祭、2)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羔羊、3)一頭公牛犢、4)兩隻公綿羊和餅、5)澆酒祭連同1-4的祭物作為燔祭、6)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7)兩隻一歲的小公綿羊為平安祭。明顯地,五旬節的獻祭比之前初熟日的規模更為盛大,說明上帝必然會讓子民持續經歷祂豐足的供應,是子民值得感恩和慶賀的日子。而23:22特別提醒子民在自己豐足的時候,也要顧念有需要的窮人和寄居者(就是生活上有缺乏、無權勢的鄰舍)。這正是《路得記》中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拾取麥穗的故事背景,故此猶太傳統上會在五旬節當日讀《路得記》。另外,五旬節大概發生在逾越節的五十天之後,也就是出埃及之後到達了西奈山山腳,然後自潔三天預備領受從上帝而來的誡命、律例、典章的日子。所以,在傳統上猶太人也會在五旬節紀念上帝頒佈十誡,並在這日長時間讀經,甚至從黃昏開始就通宵達旦研讀聖經。

 

3. 吹角節(23:23-25

利23:23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24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完全安息的日子,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利23:25 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吹角節(原文 יּוֹם הַתְּרוּעָה yom hateruah)是經過春、夏季之後,以色列民進入秋季的第一個耶和華節期。在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因受當時世代的曆法影響,吹角節成了猶太人的新年,直到現在。和其他節期一樣,子民在這一天要守安息日、放下自己的工作,並宣告聖會,一同獻多種祭給耶和華(包括每日的獻祭、每月初一的獻祭以及吹角節的獻祭[4])。另外,子民要在吹角節進行吹角,目的主要是呼求上帝、帶來警醒的作用,提醒以色列民要預備十天之後贖罪日的到來。

 

4. 贖罪日(23:26-32

利23:2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8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利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3:30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利23:31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贖罪日(原文 יוֹם הַכִּפֻּרִים yom hakippurim)在猶太曆的七月十日,是猶太傳統中全年最莊嚴神聖的日子,因為這是大祭司全年唯一一次被允許進入至聖所、最貼近上帝的日子(見16章)。當日除了祭司要為全以色列民獻祭贖罪,以色列民也必須守這日為安息日、放下勞碌的工作,並且要刻苦己心地生活。留意經文多次重覆提及要「刻苦己心」,這句話原文 וְעִנִּיתֶ֖ם אֶת־נַפְשֹׁתֵיכֶ֑ם 的意思是「你們要謙卑你們的性命!」對猶太人來說,這包括禁食、自我省察罪孽、謙卑自潔、放下慾望、禁戒房事等意思。可以說,贖罪日比平常的安息日更為嚴格,讓子民不再專注在自己的心意,而是全然仰望主耶和華對自己的悅納。筆者過去曾就贖罪日寫過一篇相關的屬靈文章[5],內容提及到更多贖罪日的猶太傳統以及與《約翰福音》8:1-11的關係,有興趣的讀者可閱覽參考。

 

5. 住棚節(23:33-44

利23:33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34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

利23:35 第一日當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利23:36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八日當守聖會,並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利23:37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就是燔祭、素祭、祭物和澆酒祭,按照每日的規定獻給耶和華。

利23:38 除此之外,還有耶和華的安息日,你們獻給耶和華的供物,一切的還願祭,和一切的甘心祭。

利23:39 「但是,從七月十五日起,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之後,要守耶和華的節期七日。第一日為要完全安息,第八日也要完全安息。

利23:40 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枝、樹葉茂密的枝條和河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

利23:41 每年你們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你們在七月裏所守的節,要成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42 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凡以色列家出生的人都要住在棚裏,

利23: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3:44 於是,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了耶和華的節期。

住棚節(原文סוכות sukkot)在猶太曆的七月十五至二十一日(大概在西曆九至十月間,間中更會與農曆的中秋節同日),猶太人會一連七天慶祝這節,並且在第八天守聖會,是猶太人全年中最興高采烈的日子。這節期正值水果豐收的時間,因此也被稱為「收藏節」(見出23:16、34:22)。在住棚節期間,以色列民主要會做三件事:1)跟其他節期一樣會守安息、放下勞碌的工作去守聖會和獻多個祭給耶和華(23:35-39);2)拿四樣植物在耶和華面前歡樂(23:40-41),以此記念耶和華的供應與看顧、賜下雨水和各樣的祝福;3)搭建棚子並住在其中,為要記念上帝在曠野與子民的同在和帶領。筆者過去曾多次教導和撰寫有關住棚節的屬靈意義的文章,讀者有需要可重溫相關的教導錄影和閱讀文章[6]

 

《先知書選段》(書5:11及其後;珥3:13-21)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書5:11 逾越節的第二日,他們吃了當地的出產,就在那一天,吃了無酵餅和烘過的穀物。

書5:12 他們吃了當地出產的第二日,嗎哪就停止了。以色列人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就吃迦南地的出產。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7]的經文來自書5:11及其後,經文的背景主要講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過了約旦河之後行割禮,他們進入迦南地吃當地的出產,在吉甲安營,預備進攻耶利哥城。在主題上,這段經文彰顯上帝信實的供應,祂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後開始以地的出產供應他們,這跟耶和華節期中所強調的「上帝的供應」是個平行,子民無需做勞碌的工、可以守安息日、享受上帝的同在和供應。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3:9-44

《先知書選段》(書5:11及其後)

利23: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הָאָ֗רֶץ⋯⋯

利23:11 他要把這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מִֽמָּחֳרַת֙把這捆搖一搖。利23:14 無論是餅,是烘熟的穀物,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תֹֽאכְל֗וּ⋯⋯

利23: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מִמָּחֳרַ֣ת⋯⋯

利23: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מִֽמָּחֳרַ֤ת,共計五十天⋯⋯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שַׁבַּ֨ת שַׁבָּת֥וֹן的安息⋯⋯

利23:39   「但是,從七月十五日起,你們收藏了地(הָאָ֔רֶץ的出產之後,要守耶和華的節期七日⋯⋯

書5:11 逾越節的第二日(מִמָּֽחֳרַ֥ת,他們吃了(וַיֹּ֨אכְל֜וּ)當地(הָאָ֛רֶץ的出產,就在那一天,吃了無酵餅和烘過的穀物。

書5:12 他們吃了當地(הָאָ֔רֶץ出產的第二日,嗎哪就停止了(וַיִּשְׁבֹּ֨ת。以色列人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就吃迦南地的出產。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4 在斷定谷有許多許多的人,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了。

珥3: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珥3:16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出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珥3:17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珥3:18 在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 猶大的溪河都有水流出;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滋潤什亭谷。

珥3:19 埃及必定荒涼,以東成為荒涼的曠野,因為他們向猶大人行殘暴,又因他們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

珥3:20 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

珥3:21 我要免除流人血的罪,是先前未曾免除的,耶和華居住在錫安。

第二段的《先知書選段》來自《約珥書》第3章,這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第1章的蝗災警告和第2章的應許復興後,講述耶和華將再次臨到猶大,指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祂要報應列國,復興猶大。到了第3章的相關經文,內容提及一些圖像例如:莊稼熟了、醡酒池滿了(珥3:13),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珥3:18)等,都是以比喻去反映上帝奇妙的供應,情況就如耶和華節期中以色列民可以在忙碌的收割和豐收中放下自己勞碌的工去守安息,享受上帝的同在,同時學習信靠上帝的供應那樣。另外,在原文的詞彙上這段經文同樣跟《妥拉》有一些共通的詞彙,以致古代的拉比們可以用這段《先知書選段》去連繫和討論今次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23:9-44

《先知書選段》(珥3:13-21

利23:21 在這一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לְדֹרֹֽתֵיכֶֽם永遠的定例。

利23:22「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קְצִ֣יר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3:40 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枝、樹葉茂密的枝條和河(נָ֑חַל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

利23: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יֵדְע֣וּ,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קָצִ֑יר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7 你們就知道(וִֽידַעְתֶּ֗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珥3:18 在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猶大的溪河(נַ֥חַל都有水流出;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滋潤什亭谷。

珥3:20 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לְד֥וֹר וָדֽוֹר

五個耶和華節期(初熟日、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的共通主題和屬靈提醒:

在查考上一段《妥拉》經文時,筆者已經論述過耶和華節期的七個主要共通功能(涵蓋全部節期,包括今次這五個),所以在這裏不作重複,讀者有需要可參閱該查經摘要[8]。至於今次五個耶和華節期的共通主題(除了初熟日不太明顯,其餘四個節期都有清楚提及[9]),主要包括兩點:

1)要守安息、不可作勞動的工、宣告聖會(見23:21、23:24-25、23:27-28、23:30-32)。這代表上帝要祂的子民學會放下自己的工作和議程,並要懂得為了耶和華將時間分別出來,與其他子民一同集會、親近祂、記念祂在不同日子當中的大能作為和供應;」

2)獻祭火祭。如果我們比較初熟日、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所獻的祭,會發現所獻的祭越來越多。這反映上帝在一年裏的供應必然是源源不絕,以致子民能夠從他們的農耕收割、飼養和畜牧中不斷獻上更多祭物,以此回應祂的恩典。

換句話說,子民可以透過守耶和華的節期,去學習放下一切為生活奔波的勞碌工作,暫時停下來不為自己的利益謀算,改為用聖會和獻祭去轉向上帝,重新校正生命和眼目的焦點。這時,只要想到為何一年中子民要獻的祭會越來越多,就會明白上帝要讓子民不僅在全年經歷祂信實的供應,更要他們懂得回應祂,向祂表達感恩和謝意!「懂得感謝上帝」對子民來說其實是極為重要的屬靈功課,可培養出子民健康的屬靈生命。為了更好地道出感恩的重要性,筆者引用一段耶路撒冷基督堂牧者 Rev. David Pileggi 的教導,他說: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每天操練自律、感恩,重複地練習,因為:

a.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驕傲!

b.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覺得自己很特別,是別人虧欠了你!

c.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不原諒別人(感謝上帝原諒自己,但卻不肯原諒別人)!

d.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心懷嫉妒(感恩心懷感激,但又抱怨為何別人有一些自己沒有的東西)!

e.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充滿憂慮!

f.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帶著苦毒、埋怨、惡待他人!

g.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很容易被冒犯!

h.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自私、自我中心!

總結:敬虔聖潔的生活是持續操練感恩與謙卑自己的過程,承認上帝持續地為著我們一切的好處作工,以上是「感恩」的意義。

筆者認為這是對「感恩」最好不過的一種描述和教導,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懂得感恩的重要性。事實上,在這些耶和華的節期中,最核心和最值得我們認定的,就是要感謝神的拯救、供應、教導、帶領和同在!可以說,「感恩」是昔日耶和華在曠野中教導以色列民的一項重要功課,同樣也是今日我們每一個經歷過主的信徒都必須學會的屬靈功課。

 

結語:從耶和華的節期學會感恩

對信徒來說,節期的意義和目的並非讓我們有機會盡情享樂、消費、滿足自我,像世人一樣;透過上次的查經和今段《妥拉》經文(利23:9-44)主要記載五個耶和華的節期,我們可以更深刻地體會和理解節期的功能和屬靈意義,明白到節期不僅反映上帝對子民的信實供應,同時顯示祂藉著這個「屬靈的時間表」持續教導和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在探討這五個耶和華節期的共通之處時,我們得出幾個重點:要放下勞碌的工、守安息日、宣告聖會和獻祭給耶和華。表面上這幾點只是一些條例和儀式,但其背後所反映的,是提醒我們不要一生都勞碌地只為著自己而活,而是要懂得:

1. 按時放下自己的工作和議程,為了耶和華上帝而一同聚會,以此親近祂和記念祂的作為!我們不要停止聚會(另參來10:25),因為參與聚會表明我們不是以自己為中心,而是以上帝為中心去過活,透過把時間分別為聖去尊崇祂、親近祂、見證祂。

2. 每年數算上帝的作為:祂的拯救、供應、教導、帶領和同在,使我們成為常常感恩的人!

3. 明白節期是上帝子民身分的認同,這不是按時去守一些宗教儀式,而是一個讓我們操練「感恩」的機會!

透過耶和華的節期,上帝希望我們學會願意放下自己的時間和議程,專心親近祂、記念祂的作為,成為一個懂得感恩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常常把眼光專注在天父上帝和主耶穌的恩典上,學習更多數算主恩、體會如何凡事謝恩,明白感恩對屬靈生命的重要性,以致成為一個更成熟、更懂得靠主恩典而活、學會感恩以致會包容別人的人。阿們。

[1] 初熟日就是在除酵節的七天期間,首個安息日的次日。從這日開始子民要數算第一份俄梅珥(עֹמֶר omer),一直數到第五十份就是七七節/五旬節(23:16)。

[2] 由於初熟日緊接上文逾越節和除酵節的記載,所以這裏所指的莊稼,應該是以色列地在春季最先收割的大麥。

[3] 見註1;另外,留意七七節/五旬節還有其他一些容易讓人混淆的名稱:收割節(出23:16)、七七初熟節(民28:26)等。

[4] 有關吹角節的多種獻祭,可參考《民數記》29章1-6節。當日除了要獻每日既有的祭,每月初一要獻的祭,還要加上七月初一吹角節額外的素祭、公牛、公綿羊、公山羊……(當中包括素祭、澆酒祭、燔祭、贖罪祭)。

[5] https://bmy.org.hk/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6] 住棚節的錄影連結可見:https://bmy.org.hk/membercorner/猶太節期教導錄影重溫/ (需要登入「會員專區」收看,還未成為會員的可先免費登記);另外相關的文章連結請見:https://bmy.org.hk/信仰神學反思/住棚節「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7]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8] https://bmy.org.hk/如何表達我們對上主的尊重?/

[9] 雖然今段經文沒有清楚記載子民在初熟日要守安息日和聖會等要求,但由於初熟日的時間本身落在七天的除酵節期間,所以也自然被包含在逾越節和除酵節的守節儀式中,間接地成了子民需要守安息日和聖會的時間。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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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獻殿節/修殿節的文章:〈從修殿節反思基督教事工的光照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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