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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二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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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地反思」課程,現已接受報名

為讓弟兄姊妹認識聖經的猶太文化背景,包括:語言(Language)、歷史地理(Land)和猶太文獻(Literature),過去我們已先後推出了三個希伯來文網上自學課程及舉辦相關的聖經講座,現在我們推出這個名為「聖經反思」的免費網上自學課程,希望鼓勵弟兄姊妹對聖地有更多的明白,認識聖經的歷史地理、聖經考古、相關的聖經解釋,從而作出基督信仰上的屬靈反思,與主建立更親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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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圖宣教士2026年1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十一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利24:1-25:13、何14:6(原文14:7)及其後、耶11:16及其後:活在永生上帝的面前

「安息日研經坊」(2025-9-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4:1-25:13、何14:6(原文14:7)及其後、耶11:16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以色列博物館內的一座猶太會堂,其宗藏經櫃上的希伯來文寫著「要知道你站在誰的面前」;©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妥拉》經文(利24:1-25:13)記載了會幕裏點燈和換餅的吩咐、一宗褻瀆聖名而被治死的案件,以及安息年與禧年的條例。試討論:1)為甚麼要記載這宗被治死的案件?2)整段經文的不同記載之間有甚麼共通的主題?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4:1-25:13

今段《妥拉》經文(24:1-25:13)是接著23章的七個耶和華的節期之後所記的一些零碎的內容,包括:會幕運作的內容(點燈、換餅)、全書的第二件死亡事件(第一件為第10章亞倫兩個兒子之死),以及安息年與禧年的條例等。我們可把這些內容大致分為以下五段:

1. 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4:1-4)

2. 安息日換餅的吩咐(24:5-9)

3. 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10-23)

4. 安息年的條例(25:1-7)

5. 禧年的條例(25:8-13)

 

1. 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4:1-4

利24:1 耶和華吩咐(וַיְדַבֵּ֥ר;說話)摩西說:

利24:2「你要吩咐(צַ֞ו;命令 imper.以色列人,把那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תָּמִֽיד點著。

利24:3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照管這燈。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חֻקַּ֥ת

利24:4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經常照管純金燈臺上的燈。」

在利23章的耶和華節期條例之後,24:1-4記載了會幕裏的點燈條例。首先,24:1和24:2都出現的「吩咐」,其原文並不相同,前者是「說話」;而後者是「命令」,屬於上帝命令子民必須遵行的條例。另外,24:1-4的用詞,包括「吩咐」、「命令」、「經常」和「定例」等,都跟早前6-7章有關祭司職責所用的詞彙十分相似,形成文學結構上的平行。例如,24:2中「經常」一詞(原文 תָּמִֽיד tamid)亦見於「壇上的火要不斷(תָּמִ֑יד tamid燒著」(6:13;原文6:6)和「如他們經常(תָּמִ֑יד tamid獻的素祭」(6:20;原文6:13)。這些條例都是在教導祭司們應當怎樣恆常地營運會幕的事務。因此,當我們讀到24章時自然會提出一個問題:為甚麼作者(或編者)不把這些與會幕運作相關的條例一併放在6-7章,而要獨特地放在24章?筆者認為,這樣的安排反映出24章的這些條例在本質和功能上必然跟6-7章的獻祭條例有所不同!早前6-7章的內容主要關乎祭司的職責和福利,但24章提到「要祭司命令以色列民把點燈的橄欖油常常帶到會幕」的這個行動,其重點是涉及子民的參與,讓祭司與子民一同協調、彼此配搭事奉,作成會幕的工作。而這項獨特的條例和餘下四段經文也有著一個共通的主題(下文再述)。

 

2. 安息日換餅的吩咐(24:5–9

利24:5「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個用十分之二伊法。

利24:6 要把餅排成兩行,每行六個,供在耶和華面前的純金桌子上。

利24:7 再把純乳香撒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利24:8 每個安息日,亞倫要把餅不間斷地(תָּמִ֑יד供在耶和華面前(לִפְנֵ֥י יְהוָ֖ה)。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約(בְּרִ֥ית

利24:9 這餅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他們要在聖處吃這餅,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餅是至聖的,歸給他作永遠當得的份。」

24:5指子民除了定期要向祭司供應點燈的橄欖油,以維持會幕的運作之外,也要每星期向祭司供應細麵(幼細的麵粉),用以製作供桌上的餅(即陳設餅)。每個餅的分量為十分之二伊法(約4.6公斤),因此餅的體積其實頗大(外形可能像一個披薩那樣),大概可供給一個祭司兩日的食用[1]。24:7-8特別提及這些餅是用作紀念,就是透過把這些餅和供桌上的酒常常放在耶和華面前(參出25:29、37:16;民4:7),並每逢安息日更換,以紀念祂與子民所立的永約。由於古近東和聖經中的立約儀式,往往涉及立約雙方一同吃喝結交,所以24:9所描述的獻祭和祭司吃餅的行動,可代表著上帝和祂的子民每星期都記念雙方所立的西奈之約。簡單來說,整段24:1-9所記的,是祭司與子民同心協力地確保會幕的運作可以持續下去,藉此維繫與延續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3. 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10-23

利24: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有一日他出去,到以色列人中。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裏爭吵。

利24:11 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的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24:12 他們把這人收押在監裏,等候耶和華指示的話。

利24:13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4:14 「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凡聽見的人都要把手放在他頭上,全會眾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24:15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凡詛咒上帝的,必要擔當自己的罪。

利24:16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的時候必被處死。

利24:17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利24: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利24:19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

利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利24: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利24:22 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都依照同一條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4:23 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了。

這件褻瀆上帝名字事件的開始,首先強調涉事人的身分:他只有母親是以色列人,父親則是埃及人(24:10),使這人的身分與在群體中的存在本身就帶有模糊性與張力。經文進一步指「有一日他出去,到以色列人中。」更反映出這人本身並非生活在以色列民的群體當中,為後續的衝突埋下伏筆。然後經文記載他和一個以色列人爭吵,並褻瀆了聖名(上帝的名[2])。這行為說明這個身分存疑的人,不但沒有敬畏上帝和愛鄰舍,甚至竟然不把上帝當一回事,情況十分惡劣!經文沒有記載這名褻瀆者的名字,但就記載了其母親與公公的名字分別為「示羅密(שְׁלֹמִ֥ית)」(帶有「平安」之意)和「底伯利(דִּבְרִ֖י)」(可解作「我的話」)。前者的意思較為正面,後者則較為中性(若「我的話」是指人的話語,則可能暗示自我中心,就如褻瀆聖名的人的情況;若指「上帝的話」,則具有敬虔意味)。無論如何,這人與以色列人爭吵和褻瀆聖名的行為與「平安」和「上帝的話」完全相違,他並沒有因其半個以色列民的身分而承傳敬畏上帝、愛神愛人的屬靈品格。經文刻意記載以色列民把他收監,等候耶和華的指示,這一細節恰恰相反地展現了以色列民對上帝判語的尊重,與這人的褻瀆行為形成了強烈的對比!而我們從上帝的審判可見[3],祂強調「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最終命令把此人帶到營外,要全會眾用石頭打死他。這反映出褻瀆上帝之名的罪行,如同對上帝的攻擊甚或「謀殺」,因它否定了整個以色列民族存在的根基,所以全以色列民必須一同治死他,把這惡從他們中間除掉。最後,經文記載「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了」,再次凸顯以色列民對上帝話語的順服和尊敬。

 

4. 安息年的條例(25:1-7

利25:1 耶和華在西奈山吩咐摩西說:

利25: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地的時候,地要休耕,向耶和華守安息。

利25:3 你們六年要耕種田地,六年要修整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利25:4 第七年,地要守完全安息的安息年,就是向耶和華守安息。你們不可耕種田地,也不可修整葡萄園。

利25:5 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莊稼,也不可摘取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上的葡萄。這年,地要完全安息。

利25:6 地在安息年所長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奴僕、使女、雇工,以及寄居在你那裏的外人作食物。

利25:7 所有的出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獸作食物。」

25章像是回到了早前23章耶和華節期的吩咐,彷彿在延續有關「聖潔時間」的主題。不過,由於有24章的案件分隔,所以我們應該把25章的安息年和禧年的條例視為獨立的主題,而非耶和華節期的延伸,並重新探索其意義。時至今日,仍有部分以色列民按字面遵守安息年,停止農地上的耕種,並在農地上展示一塊「正在守安息年,不會耕種」的掛布。安息年的原理其實跟安息日的安排相仿,人在工作六年後在第七年安息,為上帝停下為自己而活的工作,把時間分別出來為上帝而活。近年也有牧者或信徒嘗試守安息年,例如暫停日常事奉或工作,為了上帝而去進修神學、探訪宣教士或親身前往宣教工場參與事奉等等。無論做法如何,這跟耶和華節期中的「聖潔時間」主題仍有一個重大的差別,就是安息年的時間長達一整年,所以人必須對上帝心存極大的信靠,就是即使放下全年的收入、讓地裏的出產給有需要的人取用、不為自己的利益和前途憂慮,仍願意選擇這條信靠之路,憑信心去倚靠上帝在未來一整年的供應!

 

5. 禧年的條例(25:8-13

利25:8「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個七年。這就成為你的七個安息年,一共四十九年。

利25:9 七月初十,你要大聲吹角;這是贖罪日,你要在全地吹角。

利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各人要歸回自己的家。

利25:11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你們不可耕種,不可收割自然生長的莊稼,也不可摘取沒有修剪的葡萄樹上的葡萄。

利25:12 因為這是禧年,是你們的聖年;你們要吃地中自然生長的農作物。

利25:13「這禧年,你們各人的產業要歸還自己。

最後,25:8-13開始記載禧年的條例(下一段《妥拉》仍會延續這個主題)。根據25:8,禧年是每五十年一次,建基於七個安息年的周期(共四十九年)之後獨特的一年時間。可以說,禧年像是一個「超級安息年」,期間子民像安息年那樣不可作勞碌的工,也同樣要憑信心倚靠上帝的供應、不為自己而活。而安息年和禧年的分別,在於禧年更可讓子民贖回本來屬於自己的產業!也就是說,無論因甚麼原因而失去了地業(例如因窮困而賣地、或因敗仗而被佔領土地等),都能在禧年因著上帝的恩典而重獲祂起初所分配的那一份產業(當然,這條例要到《約書亞記》完成分地後才適用)。然而,這是預先給每個以色列民知道,他們每個人一生中都有一次「翻身」的機會。人即使在面對困苦、被欺壓,仍然可以因著禧年的到來而經歷一次人生的逆轉、平反與重新開始。因此,禧年對許多困苦的人來說是上帝大能的拯救,讓人從絕望的厄運中被扭轉過來,讓人生可以有一次重頭再來的機會!禧年的原文 יוֹבֵל yovel是「羊角」的意思,大概跟禧年是從每五十年的七月初十(即贖罪日)開始有關。這日除了是祭司要為全以色列民贖罪獻祭的重要日子,也是一個要大聲吹角,向所有以色列民宣告禧年的到來,宣告上帝對人施恩、拯救和釋放的大日子。總結今段《妥拉》中的安息年和禧年條例,都共同呼召人回到不用勞碌工作也得到糊口、完全倚靠上帝而活的生命狀態。這不禁讓人想起伊甸園的美好景況,也就是說,安息年和禧年是一個讓人嚐一嚐回到伊甸園的安排,使人得以稍為體會不用勞苦地為做工便能得吃,並能專注於與上帝建立親密關係、經歷祂同在的美好時光。

 

《先知書選段》(何14:6及其後、耶11:16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何14:6 他的嫩枝必延伸,他的榮華如橄欖樹,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何14:7 曾住在他蔭下的必歸回,使五穀生長,他們要發旺如葡萄樹,他的名氣如黎巴嫩的酒。

何14:8 以法蓮說:「我與偶像有何相干?」我應允他,顧念他:我如青翠的松樹,你的果實從我而來。

何14:9 智慧人必明白這些事,聰明人必知道這一切。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行在其中,罪人卻在其上跌倒。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何西阿書》14:6及其後。何14章是全書的結束,其主題為呼籲以色列民回轉與悔改、離棄虛假的偶像與惡行,因為上帝應許要醫治他們的背逆、愛他們和賜他們力量等,並以樹木生長的圖像象徵他們必然得著新的生命、穩固與保護。在主題上,何14:6及其後的經文提及上帝對人的顧念(14:8)和祂對罪人的審判(14:9),這都與今段《妥拉》中上帝透過安息年和禧年看顧人,和審判褻瀆聖名的事件成了平行。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4:1-25:13)

《先知書選段》(何14:6[7*]及其後)

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利25:6 地在安息年所長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奴僕、使女、雇工,以及寄居(תוֹשָׁ֣ב在你那裏的外人作食物。

利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יֹשְׁבֶ֑י宣告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各人的產業要歸還(שׁוּב自己,各人要歸回(שׁוּב自己的家。

何14:6   他的嫩枝必延伸,  他的榮華如橄欖樹(זַיִת,  香氣如黎巴嫩的香柏樹。

何14:7   曾住(יָשַׁב在他蔭下的必歸回(שׁוּב,使五穀生長,  他們要發旺如葡萄樹,  他的名氣如黎巴嫩的酒。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巨響點火在其上,枝子就折斷了。

耶11: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來自《耶利米書》11:16及其後。耶11章的內容主要關乎揭露南國猶大違背與神立的盟約、因猶大的城鎮和耶路撒冷居民的不忠與偶像崇拜而招致神的審判(耶11:1-13),其中也同時包含著耶和華向百姓宣告責備(耶11:14-17),並描繪了先知受迫害的現實與神為約伸張公義的決心(耶11:18-23)。在主題上這與今段《妥拉》經文中褻瀆上帝聖名的以色列婦人兒子最終得到上帝頒佈「以眼還眼」的審判是個平行。而在原文的詞彙上,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4:1-25:13

《先知書選段》(耶11:16及其後)

利24:2 「你要吩咐以色列(יִשְׂרָאֵ֗ל人,把那搗成的純橄欖(זַיִת油拿來給你,用以點燈,使燈經常點著。

利24:11 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詛咒,褻瀆了聖名(שֵׁם。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裏。他的母親名(שֵׁם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24:16 褻瀆耶和華名(שֵׁם的,必被處死;全會眾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聖名(שֵׁם的時候必被處死。

利24:19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עָשָׂה,也要照樣向他做(עָשָׂה

利24:23 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詛咒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עָשׂ֔וּ了。

利25:10 你們要以第五十年為聖年,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קָרָא自由。這是你們的禧年⋯⋯

耶11:16 從前耶和華給你起(קָרָא)名(שֵׁם叫青橄欖樹(זַיִת,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一聲巨響點火在其上,枝子就折斷了。

耶11:17 「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給你,是因以色列(יִשְׂרָאֵ֜ל家和猶大家行(עָשׂ֥וּ惡。他們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試討論:1)為甚麼要記載這宗被治死的案件?2)整段經文的不同記載之間有甚麼共通的主題?

1)按照經文的敘述和用詞,這宗被治死的案件強調一個身分模糊且沒有融入以色列群體的人,往往缺乏對上帝應有的敬畏和尊崇,容易出現褻瀆上帝聖名、與其他以色列民產生衝突的情況。從上帝的判詞和要求可見,所有子民都要參與除掉對祂不敬的人。因此,我們可理解為上帝要藉此塑造子民群體的共同價值觀、清晰的上帝子民身分認同,以及一致敬畏和尊崇上帝的立場。可以說,上帝要子民清楚知道祂是他們的王(出15:18),當中絕不能容許有一些像現今流行的尊重彼此不同、大愛包容、模稜兩可地看待上帝的立場和態度!在古代得罪王的結果往往會被判死刑,而按照上帝的判詞,褻瀆上帝的罪惡就是等於「謀殺」祂一樣,因為這是意圖摧毀人對上帝應有的尊重和順服,破壞整個群體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因此,《利未記》記載這案件的目的,是要讓無論外人或子民,既然進入上帝子民的群體,就必須懂得尊崇上帝——這位住在他們中間的王!對今天的我們來說,如果我們自稱為上帝的子民、並有聖靈的同在,就必須認清「祂是王」的這個身分,並承認祂是當得我們全然的敬畏與尊崇。我們不可再以為信仰是可有可無、無需太認真看待的事。反之,我們應當時刻對上帝心存莫大的敬畏,並透過我們的言行、心志和每一個決定,務必讓上帝常常得著祂當得的尊榮!

2)整段經文分為五個部分,表面上彼此獨立無關,但其實它們之間有著一個重要的共通點。首先,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4:1-4)關乎會幕裏的燈是否時刻亮著,而這意味著上帝住在其中(正如家裏有人才會點燈一樣)。換句話說,子民和祭司持續供應和準備點燈的油,就是要讓整個群體意識到:上帝一直住在他們的會幕中!而安息日換餅的吩咐(24:5-9),同樣是代表著上帝時刻都活在他們當中(所以才需要每星期按時換餅),並透過每星期的獻祭和吃餅去記念和維繫這份立約的關係(就如一個家庭定期開飯可代表著這個家裏是有人和關係的存在)!可以說,這兩段條例的經文,都深深地表達出子民與祭司必須時刻意識到上帝是真實地與他們同在,並且就住在他們中間。至於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10-23)就如上文已論述的那樣,強調子民必須時刻敬畏上帝,以祂為王。相反,當有人不把上帝視為真實同在的主,或不把上帝當一回事,就會很容易出現褻瀆上帝的情況(正如這案件所示)!所以,這段經文同樣跟是否確信上帝是真實地住在子民中間有關。最後,安息年(25:1-7)和禧年(25:8-13)的條例,更加是對信心的深度考驗。因為遵行這些條例意味著一整年(如果是禧年的話甚至是數年)都不為自己的生活和利益打算,不計較自己地裏的出產多少,而是單單憑著信心倚靠上帝的供應去生活。所以,假如不是真確地深信上帝的同在和信實的看顧,根本就沒有人可活出這樣的條例!所以,今段《妥拉》的五段經文表面上看似毫不相干,但其實它們都指向人必須要當上帝是一回事、要深信上帝的真實存在,祂時刻都住在子民中間。

 

結語:活在永生上帝的面前

今段《妥拉》經文(利24:1-25:13)包含了五段記載:1)純橄欖油和點燈的條例、2)安息日換餅的吩咐、3)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4)安息年的條例、5)禧年的條例。它們每一段都看似互不相干,然而透過上述對經文的詳細分析和拆解,我們可以看到全部經文都指向同一個重要的核心:「要時刻意識到上帝就住在我們中間,我們是活在永生上帝的面前!」

今天為何我們中間會有人繼續不斷放縱自己得罪上帝?為何會有人視參與教會聚會是可有可無?為何會有人出席聚會時經常遲到早退?這些景況豈不都在反映出信徒沒有把上帝當一回事、沒有當上帝真實存在、或在參與聚會時沒有當上帝是整個聚會的主角?我們既然相信上帝已經透過主耶穌拯救了我們,並賜下了聖靈的同在,我們就必須時刻警醒,知道自己是活在永恆主的面前,祂是我們生命中的王,我們必須常常對這位王發出一份深深的敬意和尊崇!盼望透過今段《妥拉》經文所記載的條例和故事,能讓我們更深體會到上帝是一位已經進入我們生命裏的君王,以致我們每一個屬於祂的子民,都應當時刻對主心存一份極大的敬畏和尊崇!阿們。


[1] Jacob Milgrom, Leviticus, Anchor Bible Commentary.

[2] 十誡中第三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20:7),並沒有清楚指出犯罪的刑罰。而且這裏的問題是褻瀆上帝,情況比妄稱應更為嚴重,所以子民要另外等候上帝的判刑。

[3] 這人的母親源自「但」支派,而「但(דָּן)」的意思正正就是「審判」。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聖經講座 (網上)「隱藏的上帝,顯明的拯救——從普珥節看信仰的另一種臨在」

感恩下個月我們將會有機構顧問蔡錦圖博士主講普珥節聖經講座(網上):「隱藏的上帝,顯明的拯救——從普珥節看信仰的另一種臨在」。聚會日期是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於香港時間下午5-7時,即英國時間早上9-11時在網上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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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講座的登入連結,將於報名後經確認電郵發送。

《馬太福音》第一章查經錄影經已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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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講座「死海古卷∙聖經∙主耶穌」(新約研究)的錄影已加入中文字幕

我們最近已經為「死海古卷、聖經、主耶穌」聖經講座的第二部分錄影「新約聖經研究」加入中文字幕,歡迎大家分享給不諳粵語的弟兄姊妹。至於第一節的錄影字幕,我們仍在製作中,完成後我們會再通知大家。以下是講座的錄影連結!

YouTube 連結:https://youtu.be/3a7E08Oa4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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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感恩我們已順利開展製作「《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系列錄影的粵語版本以及普通話版本,並加入了中文字幕,最新上載的查經錄影是《撒母耳記上》綜覽,歡迎你前往 BMY 的 YouTube 頻道或網站的「會員專區」收看(「會員專區」專供一些未能瀏覽 YouTube 的弟兄姊妹觀看)。願主祝福使用,也歡迎你禱告記念、奉獻支持我們這個項目,並分享轉載讓更多弟兄姊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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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們會為參加所有過去參加過希伯來文課程或希伯來文營會的弟兄姊妹開辦一個「希伯來文讀經」的學習小組/團契,讓大家可以一同去練習拼讀希伯來文、操練希伯來文讀經和原文解經,增加學以致用和實戰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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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EnJx7jba8z6NK3VDA

希伯來文證書課程(詳情及報名):https://bmy.org.hk/?p=156

 

學習朗讀「主禱文」的希伯來文版(太6.9-13)

我們在今年開始新的《馬太福音》查經系列時,會在聚會中一同學習朗讀希伯來文版本的「主禱文」(太6:9-13)。新約聖經(希伯來文版)來自MHNT與DHNT版本的結合,而中文的經文則來自《和合本修訂版》。如果你想練習朗讀主禱文的希伯來文,歡迎收看。????????????
有關《馬太福音》查經聚會的詳情,請按此

尼西亞大公會議舉行的地點

尼西亞大公會議舉行的地點(作者:蔡錦圖)

(上圖顯示在尼西亞郊外被湖水淹沒的遺址,可能是最初為紀念基督教殉道者尼奧菲托斯而建的教堂。在教堂內外發現了多處沉於水中的墓葬,可能是當年埋葬聖徒之處。)

距今1700年的公元325年舉行的尼西亞大公會議,是基督教歷史上最重要的會議。現今對會議的歷史資料,主要來自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他曾以凱撒利亞主教的身份出席了這場會議。在教授神學和教會歷史時,必然會提到這次會議,因為不論是在基督論或教會體制上,這次會議都奠下深遠的影響。《尼西亞信經》的最終版本雖然是數十年後的成果,但它的基礎可以溯源至此,而延續至今。

然而,對於這次歷史性會議的很多資料,仍然缺乏確定之處。據估計,與會主教人數在250至318人之間,但實際數字不知。更重要的是,這次會議的確實地點未明,直至近年才有推測(參Biblical Archeology Review 2025年秋季刊)。

公元325年夏季召開的尼西亞公會議歷時兩個月,學者長期以來一直試圖確定尼西亞(今土耳其西北部的伊茲尼克)會議的確切地點。從優西比烏的記錄得知,最初的會議地點是在一座教堂,但在會議結束時是在君士坦丁宮殿的大廳。由於公元4世紀尼西亞唯一已知的教堂是2014年在伊茲尼克湖(Lake İznik)水下發現的巴西利卡式教堂,經過幾年的探索,估計這次會議的主要地點是在這座至今仍然埋在水中的教堂。

尼西亞的這座教堂是一座殉道教堂。在公元313年《米蘭敕令》頒布後,許多紀念殉道士的聖地都被改建為殉道教堂。尼西亞教堂紀念的是《米蘭敕令》頒布前10年於尼西亞殉道的一位名叫尼奧菲托斯(Neophytos,他的名字在希臘文中意為「新信徒」,在早期教會中是相當常見的名字,意示謙虛跟隨上帝)的年輕基督徒。

尼奧菲托斯出生於基督徒家庭。據說他自幼便展現出非凡的虔誠,行過許多神蹟,甚至使他的母親死而復生。當他10歲時(!沒有打錯字),他搬到附近的山上,在山洞裡住了五年。公元303年,在戴克里先皇帝的大迫害時期,年青的尼奧菲托斯返回尼西亞,公開譴責總督。他被扔進獅子籠,但獅子向他俯首稱臣,並未傷害他。總督勃然大怒,命令一名士兵用劍殺死他,在尼西亞城牆外的湖畔被處決。這段傳奇記載在一部10世紀的聖徒傳記集,現藏於梵蒂岡圖書館。

當《米蘭敕令》頒布後不久,在尼西亞建造了一座殉道教堂,其中主要紀念的是尼奧菲托斯。在教堂內外發現至少三十多座墓葬,而在第一次大公會議期間去世的兩位主教可能就葬於此。這座教堂是用木頭建造的,面績不大,並不奢華。故此,325年的尼西亞會議可能是在一座簡樸的教堂中進行的。這次會議的最後,地點從位於城牆外的殉道教堂轉移到位於城內的君士坦丁宮殿,或許象徵基督教在國家庇護下,成為公民生活中心的新成員。

到了4世紀下半葉,原有的木製教堂被一座大型石砌巴西利卡式教堂所取代。公元11世紀,尼西亞發生強烈地震,幾乎為這座城市帶來了徹底的破壞和毀滅。尼西亞教堂和君士坦丁宮殿受到嚴重摧毀,隨著湖水位上升,開始侵蝕教堂,持續的地震活動最終將整座建築淹沒,沉在湖水之中千年。直到近幾年,考古學終於揭開了這座教堂的秘密,以及它與基督教歷史上最具決定性事件之一的可能聯繫。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新的一年

新的一年(作者:蔡錦圖)

猶太人的新年在提斯利月(Tishri) ,也是猶太教曆的七月,通常落在公曆的9月至10月之間,是一個充滿新年、反思與節慶的重要月份,包含猶太新年(吹角節)、贖罪日和住棚節等主要節日。 然而,摩西律法把猶太新年最重要的事情,放在贖罪日上,對於喜歡冲喜的華人而言,當會感到莫名其妙。

我這兩天在倫敦,節慶氣氛濃烈,但心中總有化不掉的哀愁。早上起來,在附近漫步。手機上收到大量賀詞,當然感謝大家的祝福,然而抱歉沒有回覆,實在想不到可以說甚麼。反而這幾天在檢測將要交出的書籍文稿,其中要處理猶太人的文化節慶,讓我對於贖罪日為何設於猶太新年,深深思考。

‘’贖罪日‘’正如名稱所述,是要猶太人處理兩大問題。一是記念整個民族在過去一年的罪,這個民族在過去一年做錯了甚麼,犯了甚麼罪,都要在大祭司於這一天進入至聖所之際,坦白承認。僅此而言,已經讓人感到訝異。這不是毫無意義的用語,因為大祭司是要面臨被神殺掉的風險。在至聖所中,任何假大空的用語再沒有任何意義,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是過去一年犯了罪,就要坦白承認。

第二,贖罪日是這個民族可以謙卑向前的一步。過去一年是成是敗,因著在神面前的認罪更新,那是過去的了。做得好或做得不好,都沒有必要掛懷,前面一年是新的開始。因此,贖罪日之後是住棚節,就是讓以色列人回到曠野,重新開始。他們要記得祖先如何從曠野一無所有,開始一個新時代,如今他們也是一樣開始新的一年。

我對2026年雖然已設定了工作細節,但究竟如何,毫無把握。就像以色列人從曠野入迦南,只能憑信心往前走。

願我所有認識的友人,在未來一年經歷神的引領。即使約旦河水滔滔,都要相信神與我們同行,尤其是在可能充動盪的新一年。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2025年12月 (第106期) 月訊經已刊登

蒙召20週年的回顧與展望

陳金城 Herbert

回顧蒙召的經歷:

今年是我蒙召的二十週年,記得20年前(2005年)主在一次短宣中向我發出呼召,成了我人生的重要轉捩點。我在2003年首次前往緬甸短宣,到訪緬北時得悉有一個興建祈禱山的需要,於是回港後我便參與積極籌款,感恩很快就籌足了所需的款項,而當地亦很快就開始了相關的工程。

2005年我再次回到當地短宣,察看籌款所建的祈禱山設施,當時我懷著期待和感恩的心前往緬甸,我們的短宣隊跟著三位牧師的帶領,在短宣中到訪了這座新建的祈禱山。爬了不用一小時就上了山頂,並參觀了不同的設施,其中有一個搭建在山坡上的竹棚名為「至聖祈禱區」(見上圖)。

我們在其中唱詩讚美主,並由牧師帶領著學習操練安靜禱告、聆聽主的聲音。整個過程大概只有30分鐘,期間我在個人安靜中,隱約聽到一把溫柔的聲音,說「你來跟從我吧!」可能因為天氣炎熱、心裡煩操不安,當下我竟然不經思索,思想裏就衝口而出地回應道:「跟甚麼跟?我豈不是已經來了短宣嗎?」心中的想法一出,我頓時自責反省,問自己會為何沒有耐性、膽敢這樣說話。於是我馬上認罪悔改,求主不要責怪自己的衝動和無知,並心說:「假如真的是上帝你在向我說話,請別嫌棄我的愚蠢,好讓我可再次聽清楚你的心意。」

然後沒多久,那把柔弱的聲音再度出現,道出了全句的聖經經文「你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得人如得魚一樣!」當時我內心十分震撼,因為知道那正是主呼召使徒彼得的話(太4:19-20),當時彼得的回應是撇下一切去跟從主,然而我心想,不是真的對我說吧、我父母仍未信主啊(他們怎會諒解我要放下工作和經濟收入),而且自己的事業才稍為有點起色就要放棄?不會吧,應該不是真的⋯⋯於是,我便帶著又沉重又戰競的心情返回香港,不敢向任何人透露這事。

回港當日是星期日,當晚我腦海裏繼續被這段呼召的經歷縈繞著,於是我再三向上帝求證,問:「沒有人差遣我,我又怎能事奉主呢?」而在那段日子中,我一直按照著一個全年的讀經表來每天讀經靈修(當中每天有已編排好要讀的新舊約經文),於是我就求問主:「若然你讓我連續三天在靈修中都看見『差遣』的字眼,那才算是你真在呼召我吧!」怎料我禱告完打開聖經開始閱讀,果真給我連續三天都在靈修的經文中看見了「差遣」或英文「Send」的字眼!於是我心裏更加戰競,但仍舊想賴賬:「不會是真的啊,這樣吧,上帝,七才是算是你的數字,如果真的是你要差遣我,除非你讓我連續七天讀經都看見『差』才算!」(我心想這次應該不會發生了吧)。

當時我仍然不信,認為自己在祈禱山上可能是聽錯了上帝的聲音,並剛剛湊巧看到三處相關的經文而已。怎料,平時毫不起眼的經文,卻竟然真的一連六天都給我在靈修的不同經文中也看到「差遣」字眼的出現!當時,我害怕得在第七天早上靈修時,連聖經也不敢打開來讀,索性拖得就拖,像約拿逃往他施那樣躲避上帝的面。然而六天過去,第七天正好是主日,要回到教會崇拜,不過由於當時教會要就著新移民和極基層的信眾,所以牧師不會每週都解經講道,加上我清楚知道那天的崇拜主題只是短宣隊分享,沒有讀經講道環節,所以我就放心地回教會崇拜了。

正如我所料,詩歌敬拜之後,我們短宣隊一行人出來輪流分享了短宣的片段和感受,過程中我當然沒有透露半點呼召的經歷。可是,就在整個分享環節完結,各人都已返回座位之時,怎料牧師突然說有感動想和大家分享一節金句。當時我一聽見就心知不妙,內心不知何解猛然砰砰地跳得十分厲害,是我一生中也沒有試過的。果然,牧師拿起聖經,讀的是羅馬書10章14-15節「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告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當牧師一開始唸出經文,我的淚水已湧流而出,不能自己。

於是我下定決心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在接著的星期一懷着複雜的心情回到公司。我坐下的第一件事就是打辭職信,毅然要離開一份我很投入、熱愛、得到上司的重用、原以為自己可以做到退休的工作 。當我向上司遞出辭職信,在會面中說出了自己的經歷(見證)我的上司竟然揭開了他多年的基督徒身份,並指許久之前他也想過要事奉神(要補充一下,我的上司的外型魁梧帶殺氣,甚有電影中日本山口組大佬的黑幫味道,所以當時一聽他的分享,十分錯愕⋯⋯)。

雖然他感到可惜,但也說自己不希望像法老那樣攔阻我離開去事奉神。於是,我在處理完辭職之後,全身都感到輕鬆了不少。當下雖然我仍未知道下一步應該怎辦,但認為自己需要先找一份兼職去暫時養家同時想辦法事奉主(這是因為當時父母仍未信主,難以讓他們明白我為何要掉下工作與收入,不再供養父母的需要)。

怎料,在辭職後的第二天,人事部的董事走進我上司房間商量,然後竟然提議我留在公司裏做兼職,上班日子和時間可以任我自定,甚至更著我請兩個員工協助完成日常的工作,我真的萬萬也沒有想到事情會這樣發展!而更令我讚嘆主的奇妙作為,就是新請回來的兩個員工竟然也是基督徒(履歷上沒有寫的)。其中一位在上班不久後就向我查詢公司有沒有團契(因為我上班的時間不固定,所以也解釋了當時自己兼職的原因是為了要事奉上帝)。我感到這提問明顯有上帝的心意,於是便毅然在公司開始了查經團契,一直到我結婚、父母相繼信主、洗禮。

後來公司出現大重組,於是我在2012年離職,前往以色列進修。就是這樣,我被主呼召並經歷了一段奇幻之旅,在祂一步步的恩手帶領下,開始了裝備和事奉的路。而這段真實又深刻的過去,成了我往後事奉主的一塊重要基石。

如何一步步成為聖經老師:

我是在中學時期透過跟一位傳道人查經而決志信主的,之後我每一次的生命成長和突破,也離不開查經,就是每次都被聖經的話觸動和提醒,以致在上帝面前立志要作出更新和改變。所以,我一直深信真正能夠叫人生命成長的就只有神的話。以致我在蒙召之後,所領受的職事就是一心想成為一位能夠教導神話語、建立人生命的聖經老師!

而奇妙的是,以前的我除非要應付考試,否則對看厚厚的書和歷史、地理等科目都毫無興趣、提不起勁。但自從上帝呼召自己之後,我就有不知從何而來的動力,竟然渴慕閱讀不同的神學信仰書籍、釋經書、報讀不同神學院的課程等。買書和使用聖經軟件更不在話下,當時的我一心希望盡快裝備好自己去事奉主,就如主所教導的:「所以,你們要完全,如同你們的天父是完全的。」(太5:48)於是,當時我就如昔日保羅造帳棚那樣,開始了一方面兼職去支持自己與父母,另一方面積極實踐事奉和裝備自己,向著聖經老師的事奉邁進。

除了開始看書和上課之外,我發覺之前在教會和不同事工裏的事奉經驗其實相當重要,例如短宣、街頭報道、三福出隊、敬拜隊、帶小組、做堂委、查經和講道等等。回想起來,這些事奉的經驗和實踐成為我蒙召事奉主的重要根基,塑造了當時屬靈上仍幼嫩的我,教曉了我許多許多。例如以下的一些:

1. 短宣:讓我更多反思自己願意爲主犧牲多少、是否願意爲主跳出舒適圈、是否肯為主多受一點苦;

2. 出隊傳福音:讓我學會時刻敏銳聖靈的帶領,學習怎樣說合宜的話去關心人和引導人認識上帝;

3. 帶查經:讓我初嚐釋經與宣講神話語的艱鉅,學習磨練毅力、忍耐和等候信息等的功課;

4. 敬拜隊:讓我學習團隊合拍的精神、臨場應對與享受用詩歌親近神的歡愉;

5. 堂委的工作:讓我更多認識教會的行政運作、管理和如何承擔起僕人領袖的角色。

這些事奉主的點滴,讓我明白到要成為稱職的聖經老師,除了要熟悉聖經之外,自身的屬靈生命、好的見證和屬靈的見識也很重要。所以當我蒙召開始讀書裝備自己的時候,我其實在整合著自己過去的事奉經驗,提醒我不但要懂得接納和欣賞與我自己不同(不是聖經老師)的其他職事,並且也要懂得:1)不斷挑戰自己以致不會安於現狀、2)靠著聖靈的引導行事才能成就主的心意、3)堅毅地不停學習和提升解經與教導的能力、4)建立同心事奉上帝的團隊、5)承擔教會的需要、著緊弟兄姊妹的屬靈生命。

同時另一方面,我很感恩在過去的年日中曾遇到過不少很好的牧者、老師和屬靈前輩,他們許多都成了我蒙召事奉主路上的點點祝福、鼓勵和提點。

其中有一位影響我較深遠的,是當時在香港宣教的一位信主彌賽亞信徒 Helen Reed。她雖然是猶太人,但十分愛耶穌。後來我開始跟她學習希伯來文(她是我的啟蒙老師),又常常請教她有關屬靈和事奉的事。其中一樣最重要的,就是我從她身上明白和體會到何謂深深地愛耶穌,這是我事奉歷程中十分感恩和重要的一個突破。

在我蒙召的同一年2005年,我有幸能夠參加一個以色列學習團,明白到原來以聖地為教室去學習、從猶太文化背景和根源去認識信仰和聖經極為重要!所以,往後我多次前往以色列地以至其他聖經的地點進行學習,並最終在2012年舉家前往以色列學習。當時,我在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進修文學碩士課程,深造希伯來文和猶太人的文獻與釋經。雖然過程並不容易(如果事前我知道是那麼困難,可能會不敢申請),但感恩主為我大大開路,並賜下許多恩典和加力給我順利完成了所需的學習。

自從畢業回港後,我就不再兼職,而是全時間事奉,專注教導聖經和希伯來文,透過猶太文化背景、希伯來的根源、聖經的原文及歷史地理等去幫助人更深明白聖經、更深認識主耶穌,一同成為祂的門徒,更在2017年成立了「耶書亞研經中心」這個事工。

面對事奉的艱難和兩件最重要的事:

回想過去事奉的路,我間中也有錯敗和灰心失意的時候。記得在我蒙召初期,曾有機會在一些公開聚會中帶查經,而在其中一次聚會完結時,有弟兄走過來告訴我:「我完全聽不明白你在講甚麼!」當時我一聽,感到無地自容、懷疑人生,甚至曾有點動搖自己所走的路,問自己是否真的應該繼續教聖經。

不過,因著上帝對自己的清晰召命,和感恩有姊妹的鼓勵和提醒,所以我沒有放棄,並堅持著不斷努力改善自己。後來感恩主讓我漸漸有了一些進步(雖然仍自覺是個笨口拙舌的人),以致有機會在不同的場合中繼續分享教導神的話。到後來,我在不同的聚會的回饋中,知道聽眾能聽得清楚明白、甚至有時也很扎心。我就為事奉的成果而感恩,深知這絕不是出於自己的能力,而是主在自己身上的作為,因為離了祂,我根本就不能作甚麼。此外,主也曾多次在我感到失意時,用聖經經文來提醒和鼓勵我,例如「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祂又讓我常常記起蒙召時的經歷和經文,叫我不把焦點只放在自己身上,而是放在那位呼召我的主身上,學習接納自己的不完美、依靠主。

二十年過去,很慚愧我仍未能看到自己稱得上「得人的漁夫」。不過,我安慰自己,只要盡了力,其餘的就只需交托給主。而在反思自己可以怎樣更好地事奉下去時,我認為有兩件事情至關重要:

第一就是「毋忘呼召」。記得我在以色列裝備時,因為同時修了太多科目,所以功課和考試的壓力十分大。當時我感到很擔憂和疑惑,但感恩最終我能夠順利畢業,每日所靠的就是主的恩典和緊記著主對自己的呼召!而在往後的事奉生涯裏,主對自己的呼召也多次在我最艱難、很想放棄、感到自己很無用、甚或被人出賣、被人攻擊時,成了我重新振作站起來的力量和盾牌。最終,我明白到事奉不是為了證明自己、也不是為了討好別人,而是為了滿足主,我只需要盡力回應主的呼召就已經足夠了!

而第二件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懂得時刻讓自己保持著得力的事奉狀態,好讓自己可以持久和有效地事奉主、忠於主的召命。其實作為傳道人,除了事奉,人生還有許多不同的環節與角色需要兼顧,包括自己的家庭、健康上的需要,做好作為機構領袖、丈夫、父親、兒子、學生家長等不同的角色,就是每天都需要在事奉和生活中取得恰到好處的平衡,以致能為主做美好的見證。所以,除了學習忠心事奉主,我也會留心和學習有智慧地管理自己、重視自己的健康和屬靈生命是否處於良好的狀況。

每當我發現自己不在狀態或疲乏的時候,我會接納自己的有限和不足,並透過休息、運動、看書、服侍家人、上課和安靜,求上帝的靈再次興起和引導自己去重新得力(提醒自己耶穌在事奉後也會上山禱告、親近天父)。

而每當我發現處於較好狀態時(事奉有幹勁、有聖靈的感動、喜樂滿足之時),我就會好好把握時機更多去事奉主、求問祂的心意、按感動多寫兩篇文章、預備多點未來要做的教導內容、讀經禱告去聆聽主的聲音、計劃可以如何更好地回應主的召命等等。

此外,我也會為自己選一節經文成為事奉主的座右銘。「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獻上。」(西1:28)就是我常常用來鼓勵自己的經文,提醒我無論得時不得時,也要盡力和忠心,盡力去讓人更深認識主、走完上帝給我要走的路,成就祂給我的人生使命!

結語:

回顧這二十年,我很感恩天父的恩手不斷引導和帶領我,又供應我的一切所需,以致我從不缺乏。今天我算了一算,發現原來自己教導聖經(連講道)已超過六百多次!雖然表面上看似很多,但我發現自己其實進步得很慢,所以這也代表著主對我一直的忍耐和包容。感恩,主使用渺小和不配的我!

現在我已年過半百,不太敢期待下半場可以怎樣。但很感恩的是,事奉是一條十分精彩而滿足的路。而我能夠在順境和逆境中經歷到主的看顧、體貼和親密,體會到祂的偉大和厚愛,有機會參與天國的聖工,和同工一起事奉主,已經很滿足了。盼望在未來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日子,我仍能繼續事奉主、為祂打美好的仗、見證弟兄姊妹因祂的話而成長改變、能夠更深認識主,完成祂給我的人生召命和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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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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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23:9-44、書5:11及其後、珥3:13-21(4:13-21*):從耶和華的節期學會感恩

「安息日研經坊」(2025-9-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3:9-44、書5:11及其後、珥3:13-21(原文4:13-21)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3:9-44)承接上一段經文,繼續記載另外五個耶和華的節期:初熟日、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從今次的經文我們看到耶和華的節期有哪些共通的主題?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3:9-44

承接上一段的查經,今段《妥拉》經文(23:9-44)按照餘下五個耶和華節期可以分為以下五段:

1. 初熟日(23:9-14)

2. 七七節/五旬節(23:15-22)

3. 吹角節(23:23-25)

4. 贖罪日(23:26-32)

5. 住棚節(23:33-44)

 

1. 初熟日(23:9-14

利23:9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把初熟莊稼中的一捆拿來給祭司。

利23:11 他要把這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

利23:12 搖這捆的那一日,你們要獻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小公綿羊,給耶和華作燔祭。

利23:13 同獻的素祭是十分之二伊法調了油的細麵,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同獻的澆酒祭是四分之一欣酒。

利23:14 無論是餅,是烘熟的穀物,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直等到你們把這供物帶來獻給你們上帝的那一天,才可以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初熟日(原文 יּוֹם הַבִּכּוּרִים yom habikkurim)是以色列民進入應許之地,開始了每年農耕生活後,把莊稼中最先收成的一部分獻給耶和華上帝的日子(跟正月的逾越節和除酵節一樣,大概在每年西曆的三至四月間[1])。在這日,以色列民要獻上四種祭物:1)初熟莊稼中的一捆大麥[2]、2)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小公綿羊為燔祭、3)十分之二伊法(約4.6公斤)調了油的細麵作素祭、4)四分之一欣(約1公升)的酒作為澆酒祭。這樣,初熟日成了每年春季的重要節期,子民將地裏初次出產所得的農作物,連同肉、麵、酒一同獻給上帝。這就像是和上帝舉行一場簡單而隆重的筵席,感謝上帝將會在新一年信實地賜下祂的供應,讓子民經歷生命的豐盛和飽足。另外,主耶穌的第一次到來已成就了初熟日的意義:他死後復活升天,就像從地裏而出的初熟果子,代表著我們得蒙了天父悅納。所以我們要感恩可以透過信靠他並與他結連,就如同與基督在同一批收成中,同蒙天父悅納,叫我們的生命變得豐盛和有永恆的價值。

 

2. 七七節/五旬節23:15-22

利23: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就是獻那捆莊稼為搖祭的那日起,計算足足的七個安息日。

利23: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你們要將新的素祭獻給耶和華。

利23:17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十分之二伊法細麵,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作為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

利23:18 又要將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羔羊、一頭公牛犢、兩隻公綿羊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要和素祭和澆酒祭一同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19 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小公綿羊為平安祭。

利23:20 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莊稼做成的餅,與兩隻小公綿羊一同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些獻給耶和華的聖物是歸給祭司的。

利23:21 在這一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22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23:15所指的「安息日的次日」,其實就是上文記載的初熟日[3]。子民要從當日開始計算五十天,也就是七七節/五旬節(原文הַג שָׁבֻעֹת  chag shavuot;大概在西曆五至六月間)。這時子民要再次把「新的素祭」(十分之二伊法細麵和兩個搖祭的餅)作為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上帝。這裏所要求的「新的素祭」,是在收割大麥五十天之後,小麥莊稼中的首份收成。這時上帝的子民要放下所有日常勞動的工作和宣告聖會,就是在忙碌的生活中把時間分別出來定為聖潔,一同聚集並透過獻祭去敬拜上帝。當中的祭物包括:1)新的素祭、2)七隻一歲沒有殘疾的羔羊、3)一頭公牛犢、4)兩隻公綿羊和餅、5)澆酒祭連同1-4的祭物作為燔祭、6)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7)兩隻一歲的小公綿羊為平安祭。明顯地,五旬節的獻祭比之前初熟日的規模更為盛大,說明上帝必然會讓子民持續經歷祂豐足的供應,是子民值得感恩和慶賀的日子。而23:22特別提醒子民在自己豐足的時候,也要顧念有需要的窮人和寄居者(就是生活上有缺乏、無權勢的鄰舍)。這正是《路得記》中路得在波阿斯的田間拾取麥穗的故事背景,故此猶太傳統上會在五旬節當日讀《路得記》。另外,五旬節大概發生在逾越節的五十天之後,也就是出埃及之後到達了西奈山山腳,然後自潔三天預備領受從上帝而來的誡命、律例、典章的日子。所以,在傳統上猶太人也會在五旬節紀念上帝頒佈十誡,並在這日長時間讀經,甚至從黃昏開始就通宵達旦研讀聖經。

 

3. 吹角節(23:23-25

利23:23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24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完全安息的日子,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

利23:25 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吹角節(原文 יּוֹם הַתְּרוּעָה yom hateruah)是經過春、夏季之後,以色列民進入秋季的第一個耶和華節期。在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因受當時世代的曆法影響,吹角節成了猶太人的新年,直到現在。和其他節期一樣,子民在這一天要守安息日、放下自己的工作,並宣告聖會,一同獻多種祭給耶和華(包括每日的獻祭、每月初一的獻祭以及吹角節的獻祭[4])。另外,子民要在吹角節進行吹角,目的主要是呼求上帝、帶來警醒的作用,提醒以色列民要預備十天之後贖罪日的到來。

 

4. 贖罪日(23:26-32

利23:2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8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利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3:30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利23:31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贖罪日(原文 יוֹם הַכִּפֻּרִים yom hakippurim)在猶太曆的七月十日,是猶太傳統中全年最莊嚴神聖的日子,因為這是大祭司全年唯一一次被允許進入至聖所、最貼近上帝的日子(見16章)。當日除了祭司要為全以色列民獻祭贖罪,以色列民也必須守這日為安息日、放下勞碌的工作,並且要刻苦己心地生活。留意經文多次重覆提及要「刻苦己心」,這句話原文 וְעִנִּיתֶ֖ם אֶת־נַפְשֹׁתֵיכֶ֑ם 的意思是「你們要謙卑你們的性命!」對猶太人來說,這包括禁食、自我省察罪孽、謙卑自潔、放下慾望、禁戒房事等意思。可以說,贖罪日比平常的安息日更為嚴格,讓子民不再專注在自己的心意,而是全然仰望主耶和華對自己的悅納。筆者過去曾就贖罪日寫過一篇相關的屬靈文章[5],內容提及到更多贖罪日的猶太傳統以及與《約翰福音》8:1-11的關係,有興趣的讀者可閱覽參考。

 

5. 住棚節(23:33-44

利23:33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34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這七月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

利23:35 第一日當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利23:36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八日當守聖會,並要獻火祭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利23:37 「這是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要將火祭,就是燔祭、素祭、祭物和澆酒祭,按照每日的規定獻給耶和華。

利23:38 除此之外,還有耶和華的安息日,你們獻給耶和華的供物,一切的還願祭,和一切的甘心祭。

利23:39 「但是,從七月十五日起,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之後,要守耶和華的節期七日。第一日為要完全安息,第八日也要完全安息。

利23:40 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枝、樹葉茂密的枝條和河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

利23:41 每年你們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你們在七月裏所守的節,要成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42 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凡以色列家出生的人都要住在棚裏,

利23: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3:44 於是,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了耶和華的節期。

住棚節(原文סוכות sukkot)在猶太曆的七月十五至二十一日(大概在西曆九至十月間,間中更會與農曆的中秋節同日),猶太人會一連七天慶祝這節,並且在第八天守聖會,是猶太人全年中最興高采烈的日子。這節期正值水果豐收的時間,因此也被稱為「收藏節」(見出23:16、34:22)。在住棚節期間,以色列民主要會做三件事:1)跟其他節期一樣會守安息、放下勞碌的工作去守聖會和獻多個祭給耶和華(23:35-39);2)拿四樣植物在耶和華面前歡樂(23:40-41),以此記念耶和華的供應與看顧、賜下雨水和各樣的祝福;3)搭建棚子並住在其中,為要記念上帝在曠野與子民的同在和帶領。筆者過去曾多次教導和撰寫有關住棚節的屬靈意義的文章,讀者有需要可重溫相關的教導錄影和閱讀文章[6]

 

《先知書選段》(書5:11及其後;珥3:13-21)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書5:11 逾越節的第二日,他們吃了當地的出產,就在那一天,吃了無酵餅和烘過的穀物。

書5:12 他們吃了當地出產的第二日,嗎哪就停止了。以色列人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就吃迦南地的出產。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7]的經文來自書5:11及其後,經文的背景主要講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過了約旦河之後行割禮,他們進入迦南地吃當地的出產,在吉甲安營,預備進攻耶利哥城。在主題上,這段經文彰顯上帝信實的供應,祂在以色列民進入迦南地後開始以地的出產供應他們,這跟耶和華節期中所強調的「上帝的供應」是個平行,子民無需做勞碌的工、可以守安息日、享受上帝的同在和供應。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3:9-44

《先知書選段》(書5:11及其後)

利23:1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הָאָ֗רֶץ⋯⋯

利23:11 他要把這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מִֽמָּחֳרַת֙把這捆搖一搖。利23:14 無論是餅,是烘熟的穀物,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吃(תֹֽאכְל֗וּ⋯⋯

利23:15   「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מִמָּחֳרַ֣ת⋯⋯

利23:16 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מִֽמָּחֳרַ֤ת,共計五十天⋯⋯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שַׁבַּ֨ת שַׁבָּת֥וֹן的安息⋯⋯

利23:39   「但是,從七月十五日起,你們收藏了地(הָאָ֔רֶץ的出產之後,要守耶和華的節期七日⋯⋯

書5:11 逾越節的第二日(מִמָּֽחֳרַ֥ת,他們吃了(וַיֹּ֨אכְל֜וּ)當地(הָאָ֛רֶץ的出產,就在那一天,吃了無酵餅和烘過的穀物。

書5:12 他們吃了當地(הָאָ֔רֶץ出產的第二日,嗎哪就停止了(וַיִּשְׁבֹּ֨ת。以色列人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就吃迦南地的出產。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4 在斷定谷有許多許多的人,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了。

珥3: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珥3:16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出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珥3:17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珥3:18 在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 猶大的溪河都有水流出;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滋潤什亭谷。

珥3:19 埃及必定荒涼,以東成為荒涼的曠野,因為他們向猶大人行殘暴,又因他們在本地流無辜人的血。

珥3:20 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

珥3:21 我要免除流人血的罪,是先前未曾免除的,耶和華居住在錫安。

第二段的《先知書選段》來自《約珥書》第3章,這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第1章的蝗災警告和第2章的應許復興後,講述耶和華將再次臨到猶大,指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祂要報應列國,復興猶大。到了第3章的相關經文,內容提及一些圖像例如:莊稼熟了、醡酒池滿了(珥3:13),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珥3:18)等,都是以比喻去反映上帝奇妙的供應,情況就如耶和華節期中以色列民可以在忙碌的收割和豐收中放下自己勞碌的工去守安息,享受上帝的同在,同時學習信靠上帝的供應那樣。另外,在原文的詞彙上這段經文同樣跟《妥拉》有一些共通的詞彙,以致古代的拉比們可以用這段《先知書選段》去連繫和討論今次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23:9-44

《先知書選段》(珥3:13-21

利23:21 在這一日,你們要宣告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לְדֹרֹֽתֵיכֶֽם永遠的定例。

利23:22「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קְצִ֣יר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3:40 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枝、樹葉茂密的枝條和河(נָ֑חַל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七日。

利23:43 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יֵדְע֣וּ,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קָצִ֑יר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7 你們就知道(וִֽידַעְתֶּ֗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珥3:18 在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猶大的溪河(נַ֥חַל都有水流出;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滋潤什亭谷。

珥3:20 但猶大必存到永遠,耶路撒冷必存到萬代(לְד֥וֹר וָדֽוֹר

五個耶和華節期(初熟日、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的共通主題和屬靈提醒:

在查考上一段《妥拉》經文時,筆者已經論述過耶和華節期的七個主要共通功能(涵蓋全部節期,包括今次這五個),所以在這裏不作重複,讀者有需要可參閱該查經摘要[8]。至於今次五個耶和華節期的共通主題(除了初熟日不太明顯,其餘四個節期都有清楚提及[9]),主要包括兩點:

1)要守安息、不可作勞動的工、宣告聖會(見23:21、23:24-25、23:27-28、23:30-32)。這代表上帝要祂的子民學會放下自己的工作和議程,並要懂得為了耶和華將時間分別出來,與其他子民一同集會、親近祂、記念祂在不同日子當中的大能作為和供應;」

2)獻祭火祭。如果我們比較初熟日、七七節/五旬節、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所獻的祭,會發現所獻的祭越來越多。這反映上帝在一年裏的供應必然是源源不絕,以致子民能夠從他們的農耕收割、飼養和畜牧中不斷獻上更多祭物,以此回應祂的恩典。

換句話說,子民可以透過守耶和華的節期,去學習放下一切為生活奔波的勞碌工作,暫時停下來不為自己的利益謀算,改為用聖會和獻祭去轉向上帝,重新校正生命和眼目的焦點。這時,只要想到為何一年中子民要獻的祭會越來越多,就會明白上帝要讓子民不僅在全年經歷祂信實的供應,更要他們懂得回應祂,向祂表達感恩和謝意!「懂得感謝上帝」對子民來說其實是極為重要的屬靈功課,可培養出子民健康的屬靈生命。為了更好地道出感恩的重要性,筆者引用一段耶路撒冷基督堂牧者 Rev. David Pileggi 的教導,他說: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每天操練自律、感恩,重複地練習,因為:

a.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驕傲!

b.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覺得自己很特別,是別人虧欠了你!

c.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不原諒別人(感謝上帝原諒自己,但卻不肯原諒別人)!

d.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心懷嫉妒(感恩心懷感激,但又抱怨為何別人有一些自己沒有的東西)!

e.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充滿憂慮!

f.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帶著苦毒、埋怨、惡待他人!

g.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很容易被冒犯!

h. 你不可能同時感恩又自私、自我中心!

總結:敬虔聖潔的生活是持續操練感恩與謙卑自己的過程,承認上帝持續地為著我們一切的好處作工,以上是「感恩」的意義。

筆者認為這是對「感恩」最好不過的一種描述和教導,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懂得感恩的重要性。事實上,在這些耶和華的節期中,最核心和最值得我們認定的,就是要感謝神的拯救、供應、教導、帶領和同在!可以說,「感恩」是昔日耶和華在曠野中教導以色列民的一項重要功課,同樣也是今日我們每一個經歷過主的信徒都必須學會的屬靈功課。

 

結語:從耶和華的節期學會感恩

對信徒來說,節期的意義和目的並非讓我們有機會盡情享樂、消費、滿足自我,像世人一樣;透過上次的查經和今段《妥拉》經文(利23:9-44)主要記載五個耶和華的節期,我們可以更深刻地體會和理解節期的功能和屬靈意義,明白到節期不僅反映上帝對子民的信實供應,同時顯示祂藉著這個「屬靈的時間表」持續教導和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在探討這五個耶和華節期的共通之處時,我們得出幾個重點:要放下勞碌的工、守安息日、宣告聖會和獻祭給耶和華。表面上這幾點只是一些條例和儀式,但其背後所反映的,是提醒我們不要一生都勞碌地只為著自己而活,而是要懂得:

1. 按時放下自己的工作和議程,為了耶和華上帝而一同聚會,以此親近祂和記念祂的作為!我們不要停止聚會(另參來10:25),因為參與聚會表明我們不是以自己為中心,而是以上帝為中心去過活,透過把時間分別為聖去尊崇祂、親近祂、見證祂。

2. 每年數算上帝的作為:祂的拯救、供應、教導、帶領和同在,使我們成為常常感恩的人!

3. 明白節期是上帝子民身分的認同,這不是按時去守一些宗教儀式,而是一個讓我們操練「感恩」的機會!

透過耶和華的節期,上帝希望我們學會願意放下自己的時間和議程,專心親近祂、記念祂的作為,成為一個懂得感恩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常常把眼光專注在天父上帝和主耶穌的恩典上,學習更多數算主恩、體會如何凡事謝恩,明白感恩對屬靈生命的重要性,以致成為一個更成熟、更懂得靠主恩典而活、學會感恩以致會包容別人的人。阿們。

[1] 初熟日就是在除酵節的七天期間,首個安息日的次日。從這日開始子民要數算第一份俄梅珥(עֹמֶר omer),一直數到第五十份就是七七節/五旬節(23:16)。

[2] 由於初熟日緊接上文逾越節和除酵節的記載,所以這裏所指的莊稼,應該是以色列地在春季最先收割的大麥。

[3] 見註1;另外,留意七七節/五旬節還有其他一些容易讓人混淆的名稱:收割節(出23:16)、七七初熟節(民28:26)等。

[4] 有關吹角節的多種獻祭,可參考《民數記》29章1-6節。當日除了要獻每日既有的祭,每月初一要獻的祭,還要加上七月初一吹角節額外的素祭、公牛、公綿羊、公山羊……(當中包括素祭、澆酒祭、燔祭、贖罪祭)。

[5] https://bmy.org.hk/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6] 住棚節的錄影連結可見:https://bmy.org.hk/membercorner/猶太節期教導錄影重溫/ (需要登入「會員專區」收看,還未成為會員的可先免費登記);另外相關的文章連結請見:https://bmy.org.hk/信仰神學反思/住棚節「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7]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8] https://bmy.org.hk/如何表達我們對上主的尊重?/

[9] 雖然今段經文沒有清楚記載子民在初熟日要守安息日和聖會等要求,但由於初熟日的時間本身落在七天的除酵節期間,所以也自然被包含在逾越節和除酵節的守節儀式中,間接地成了子民需要守安息日和聖會的時間。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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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 (第105期) 月訊經已刊登

蔡錦圖宣教士2025年11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十一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在危機時代踐行使命: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反思

在危機時代踐行使命: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反思(作者:蔡錦圖)

今天終於收到香港浸信會出版社在萬里之外轉給我的著作,也是第25本拙著的真身。期待大家記念和支持。以下節錄了序言,期待微小的事奉,可以讓人更了解這兩卷寶貴的聖經書卷。

《序》
本書查考《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沿著歷史的足跡,探尋在時代洪流中,神對祂子民所賦予的使命和路向,以及這些信息對當代的意義。這兩卷位列舊約歷史書最末的書卷,注目於神對祂子民的呼召,讓他們不被利慾所誘,不為難處所困,忠於聖言的呼召。即使面對內外的囷境,他們仍然以神的話語為生命的路向。


我在構思和撰寫本書的過程中,經歷了數次修訂。在數年前,我已完成了初稿,最初的想法是以猶太人被擄歸回之後的六部經卷為題,包括《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和《以斯帖記》,以及同期三卷小先知書,探討聖經如何理解猶太人回歸的意義。然而,初稿字數已經太多,撰寫的取向也要再深思。後來,我把三卷小先知書與其他小先知書合撰成另一部著作,再重新整理了《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註釋,成為如今的樣子。


本書最初的設定不是一部注釋書,現今的撰寫方式,在某程度上是為了較詳細討論《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幾段家譜和信函的經文。這些經文彷彿枯燥無味,但我卻感到它們背後隱藏的意義,值得費心理解。


在猶太傳統中,一向認為歷史書卷是先知的著述,從神的視角理解歷史,並在時代洪流的衝擊中,反思信仰有何意義。《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提供了信仰群體在社會轉變過程的掙扎和認定,在充滿危機的時代中,重建信仰的生命和異象。在這兩卷書結束之後是先知靜默的四百年,直至新約時代來臨。可是,那不是無風無浪的平靜日子,而是充滿艱難的死蔭幽谷,卻因為神的話語所賦予的信心,讓幽暗歲月成為生命復興的良機。
我盼望,這兩卷書的信息賦予當代讀者相同的意義。


感謝香港浸信會出版社對本書的出版。本書所用的中文經文,在沒有註明的情況下,都是採用由香港聖經公會出版的《和合本修訂版》(2010)。本書的導言詳細討論近代研究對《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觀點,篇幅較多。書中主體分為八章,每章按個別段落分開註釋,然後在整章之末附上一段反省。附錄是關於尼希米時代耶路撒冷城牆的考古研究,雖然與聖經經文沒有直接關係,卻盼望讓讀者可見,這兩卷聖經的內容是有著清楚的歷史背景。


在本書撰寫的過程中,世界經歷眾多洶湧浪潮。從閱讀聖經所見,所羅巴伯、以斯拉和尼希米等人昔日經歷艱難,卻不因眼前的困境而折腰。一旦確定神的旨意,縱然有萬千危難,也不阻礙他們前進的氣魄。這樣的信心榜樣,成為神的子民往後的見證,也是在一個危機時代的祝福。期待《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信息,成為你在任何境況中持守信仰、實踐使命的鼓舞。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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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閾間神學看舊約《以斯帖記》──信仰在曖昧與邊界中的再發現

從閾間神學看舊約《以斯帖記》──信仰在曖昧與邊界中的再發現(作者:蔡錦圖)

[上圖是猶太會堂在普珥節頌讀的《以斯帖記》手抄本。]

(下文是我在某本書稿的部分撮寫,有許多讓我深思之處。鑑於我寫的書沒有多少人看,尤其是涉及複雜的概念,但那些思考一直纏在我的腦中,倒不如先拋磚引玉,略作分享。冗長沉悶之處,敬請見諒。而且,這段落會否最終出現在我的書中,尚是未知之數。)

一、當上帝「不在場」的神學省思
《以斯帖記》在整本聖經中,是一卷既熟悉又令人不安的書卷。它講述一位被擄的猶太女子以斯帖,在波斯帝國宮廷權力結構中,被擢升為王后,最終拯救民族免於滅亡的故事。在以色列歷史上,只有三次如此接近滅族的危機:出埃及之時、以斯帖之日,以及納粹德國治下。現今猶太人的節期,主要是與這三次危機得蒙解救有關。

然而,這卷書最引人注目的地方,並不是戲劇性的情節,而是——上帝的名字一次也沒有出現。這種「神隱」現象,使《以斯帖記》成為信仰的邊界文本:一方面,它敘述猶太民族的存亡;另一方面,它呈現了一種沒有明顯神蹟、沒有直接啟示、沒有先知聲音的信仰實境。

對許多現代信徒而言,這樣的處境反而更加貼近生活:我們也常身處上帝似乎沉默、現實充滿模糊與矛盾的時刻。在上帝的沉默中聆聽,可作為《以斯帖記》的詮釋起點。

文化人類學家阿諾爾德·范亨內普(Arnold van Gennep)與維克多·特納(Victor Turner)在二十世紀提出的「閾間」(liminality)概念,按此發展的「閾間神學」(Liminal Theology),或許最能詮釋二十世紀甚至二十一世妃的時代狀況,而且能讓我們更深地理解《以斯帖記》所描繪的信仰經驗:那是一種「介於秩序與混亂之間」的狀態,一種「尚未確定、卻孕育轉化」的神學空間。

二、閾間神學的視野:信仰在「過渡」中的形塑
1. 「閾間」(Liminality)的意涵
「閾」( limen)原意是「門檻」,在文化人類學中,指的是一種「過渡的中間狀態」。范亨內普在研究傳統社會的「通過儀禮」(rites of passage)時指出,人生重要轉變往往經歷三個階段:分離(separation)、閾間(limen)、重聚(incorporation)。在「閾間」階段,舊的身份已被解除,但新的身份尚未建立,人因此處於「介乎之間」的狀態。

特納進一步強調,「閾間」不只是過渡,更是一種創造性的混亂。在這期間,社會結構被暫時懸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重新被定義,新的意義有可能誕生。

這個概念引伸用於神學上,尤其是在充滿戰亂和流離的二十世紀,尤其適合。「閾間神學」(Liminal Theology)是一種在「門檻之間」思考信仰與經驗的神學,關注人與上帝、聖與俗、秩序與混沌、已知與未知之交界狀態。閾間神學指出:信仰往往不在穩定的秩序中被塑造,而是在不確定、破裂與邊界中被重構。上帝常在「門檻」之處顯明祂的作為——不是以支配者的姿態,而是以隱藏、等待、反轉的方式。

2. 以斯帖記作為「閾間文本」
按此取向,《以斯帖記》正是一卷典型的閾間文本。它發生在猶太人被擄的歷史之後,地理上遠離聖殿與應許之地,神學上遠離祭祀、律法與先知的中心。整個故事發生在「外邦帝國」的宮廷之中,猶太人身份被邊緣化、信仰的象徵被隱藏。

最近英國盛傳工黨會制定減少移民的政策,雖然一直有零星的說法謂不會影響BNO visa,但在大風向之中,誰能保證任何事情。我輩香港人從來是浮萍飄泊,九七前後沒有分別,都是天涯游子,憑著智慧和努力,勉強生存下去。然而,何處是落葉歸根之所,大概沒有誰可確定。

以斯帖自己正活在「閾間」:她既是猶太人,又被迫成為波斯王后(我在《以斯帖記》的註釋中,有足夠理由證明她被選入宮是迫於無奈);她的民族身份必須隱藏,直至危機爆發;她介於順服與抗命、恐懼與勇敢、沉默與宣告之間。這種「身份的懸置」,正是閾間經驗的典型表現。

《以斯帖記》整個敘事也呈現一種神學的閾間性:上帝不直接行神蹟,卻在人類的偶然與政治的權謀中運作。命運的反轉——從末底改被要吊死到哈曼自己上了刑架——正顯出「隱藏的天意」(hidden providence)。這種「在沉默中的作為」正是閾間神學的特徵:上帝在邊界中臨在,在缺席中顯現。

三、信仰轉化的三個階段
1. 分離:被迫進入他者的世界
《以斯帖記》的故事伊始,以斯帖被迫離開自己的家庭與民族,被帶入帝王後宮。這是她「分離」的階段:與原有身份、信仰群體分割,進入一個陌生且支配性的體系。她不再有主體地位,甚至連名字也從希伯來名「哈大沙」變為波斯名「以斯帖」(意為星辰,亦可能暗示「隱藏」)。

在整部舊約中,只有《以斯帖記》不以猶太名字,而是以外邦名字稱呼主角。這種隱藏身份,閉口封聲,絕不是自行的選擇,而是現實的無奈(我現今寫的任何文章和書籍,也要如此小心翼翼,或許可以明白一點以斯帖和末底改的心情)。

在這種狀態中,信仰似乎被壓縮成沉默。以斯帖在書中從未曾公開祈禱(這也是舊約中唯一如此的主角),也未表達宗教抗爭;但這種沉默並非不信,而是一種「在被迫的邊緣中保持可能性」的信仰姿態。

閾間神學指出:信仰有時不是大聲宣告,而是忍受模糊的過渡期。在文化與政權夾縫中的信徒,也常處於「信仰的閾間」——既要忠於信仰,又要在體制中尋找生存空間。以斯帖的沉默不是妥協,而是一種策略性的信實。

2. 閾間:面對危機的再定義
當哈曼的陰謀揭露後,以斯帖進入故事的轉折——也是她信仰的「閾間期」。她必須決定是否冒死晉見王,揭示自己的身份。末底改的勸勉是整卷書的神學核心:「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斯4章14節)

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種閾間語言:它沒有明確的神諭,只是「焉知」(who knows?)。在上帝沉默之中,人只能以不確定的信心行動。以斯帖回應:「我若死就死吧!」(斯4章16節)這句話標誌著她跨越了門檻——從被動的角色轉變為主動的行動者,從「被他者定義」變為「在信仰中自我確立」。

閾間的力量在於,人在失去確定性之時,反而更能經歷信仰的真實。我在二十多年前被確診有先天性心臟病,在死亡邊緣上徘徊,習慣了把每一天視為最後一天。然而,這二十年來卻是人生最豐盛的日子,做了比前半生多許多的事,或許正是由於不知有沒有明天,就把今天視為最重要的一刻(故此,若我在facebook有一段時間沒出現,不用擔心,我或許去了旅行,或許去了天國而已)。

以斯帖的決定,不依靠外在神蹟,而依靠在「不確定的神」中確信祂仍在。這是一種信仰的成熟,也是閾間神學最深的洞見:信仰的確定性,不在於掌握上帝的計畫,而在於在不確定中仍選擇順服。

3. 重聚:反轉與更新的神學
當《以斯帖記》故事進入高潮,上帝的「隱藏作為」終於顯露。哈曼被吊死、猶太人反敗為勝、普珥節(Purim)被設立以紀念拯救。這是「重聚」階段:新的秩序誕生,民族身份重新被確認。

然而,這個「重聚」並非回到原點(更不是猶太人回到本土),而是帶著閾間的記憶。普珥節的設立象徵一種「邊界中的喜樂」:在外邦帝國中,猶太人仍能慶祝上帝的救贖;在看似世俗的世界裡,信仰仍能找到禮讚的空間。這不是聖殿的敬拜,而是流亡者的敬拜——沒有祭壇,卻有見證;沒有顯現的神,卻有存留的信心。

從此,猶太人不再是固守在自己土地的民族。當然,他們並不是完全理解的。到了新約時代,耶穌告訴他那群猶太門徒,要從耶路撒冷去普天下,讓他們擁有一個從《以斯帖記》已建立的視覺:他們無須固守在一片土地上,而是以普世為心志。

這種「閾間的重聚」,正是信仰生活的寫照。我們活在未完成的國度中——基督已來,卻仍未完全;救恩已啟動,卻仍等待成全。我們正如以斯帖般,活在「已然/未然」之間的門檻上,見證上帝在沉默與曖昧中的恩典。
以斯帖的故事提醒我們:

當上帝沉默,信仰仍可活;
當身份模糊,忠誠仍可被見證;
當歷史混亂,恩典仍在運作。

舊約的詮釋在文學層面常被視為政治寓言或民族記憶,但在神學層面,這卷書更是對「信仰邊界」的深刻探索。它邀請我們進入那「不確定卻真實」的空間——在門檻上遇見那位一直同在的神。我們的信仰常在文化、身份與時代的邊界上被考驗:在傳統與現代之間、在信仰與制度之間、在語言與文化的轉換中。然而,正如以斯帖一樣,這些邊界不是信仰的障礙,而是恩典的場域,那麼如今身在外地的異鄉人也是如此。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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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時代的猶太世界」課程2025

各位弟兄姊妹, Herbert 老師將於11月25日、12月2日一連兩個星期二,教導「耶穌時代的猶太世界」課程。

課程會介紹耶穌時代以色列地的歷史背景、地理和文獻,示範怎樣透過這些資料更好掌握主耶穌在福音書所記的教導。課程分為兩堂,第一堂會講解耶穌時期的歷史地理、猶太群體、考古發現;第二堂會介紹當代不同的猶太文獻和釋經,例如:七十士譯本、死海古卷、約瑟夫、個別的次經和偽經、拉比文獻等。透過這個課程,期望可讓大家更深認識耶穌時代的猶太世界和主耶穌對門徒的心意。

日期:11月25日、12月2日(一連兩個星期二)

時間:晚上8:00-9:30

地點:在大埔浸信會信徒裝備中心(大埔浸信會大埔墟鄉事會坊32-38號五樓禮堂;需上落樓梯)

報名留位請按此

利22:17-23:8、賽56:7及其後:如何表達我們對上主的尊重?

「安息日研經坊」(2025-7-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2:17-23:8、賽56: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2:17-23:8)主要記載有關獻祭給上帝的祭物要求以及吩咐要守的耶和華節期(今段包括了: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1)這些條例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2)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我們是否需要守節期?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2:17-23:8

今段《妥拉》經文(22:17-23:8)承接上次有關上帝給祭司的條例,繼續記載上帝對獻祭的要求和吩咐,然後開始了一個新的主題「耶和華的節期」。全段經文大致可分為以下兩個部分:

1. 不蒙悅納的獻祭(22:17-33)

2. 耶和華的節期(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23:1-8)

 

1. 不蒙悅納的獻祭(22:17-33

利22: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2:18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以及以色列眾人,對他們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作燔祭,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

利22: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蒙悅納。

利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

22:19-20兩次記載「這樣你們(才/必不)蒙悅納」,反映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如何獻供物給耶和華才能得蒙祂的悅納。然而,讀者可能會問,為甚麼作者不乾脆把這些關於獻祭的條例和要求,放在較早前第1-7章那些同樣有關獻祭條例的部分?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主題上的差異。上文22章聚焦在聖物的處理、誰可以吃、誰不可以吃的問題,其關注的重點是:祭司和以色列民在獻祭過程中是否對聖物持嚴謹的態度,而不是像利1-7章那樣著重於獻祭的步驟和儀式。換句話說,這段經文的目的,是要透過記載人怎樣對待聖物和祭物,反映出人對上帝的態度。上帝所關心的並非供物的質量,而是著緊人怎樣對祂!可以說,我們看待獻祭和聖物的態度,上帝都看在眼裏。

利22:21 若有人從牛群或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健康、無任何殘疾的,才蒙悅納。

利22:22 凡瞎眼的、受傷的、斷腿的、潰爛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2:23 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來還願,就不蒙悅納。

利22:24 凡睪丸損傷,或壓碎,或破裂,或閹割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你們的地上行這事。

利22:25 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也不可獻上作你們上帝的食物;因為牠們有缺陷,有殘疾,牠們必不為你們而蒙悅納。

22:21-25特別記載上帝對平安祭中還願祭和甘心祭的要求,指出怎樣的供物才得蒙祂的悅納(留意「蒙悅納」在21:21、25又再重複出現)。首先,平安祭是獻祭者在獻祭之後可與祭司同分祭肉來吃的,並且可大致分為三種:感謝祭、還願祭和甘心祭。其中感謝祭的祭肉必須當天吃而不能留到早晨,但還願祭和甘心祭的祭肉則第二天也可以吃(第三天不可),這說明上帝對感謝祭的要求在三者中最高(參7:12-18);若比較還願祭和甘心祭,它們在本質上的分別在於,還願祭是獻祭者因禱告許願得蒙耶和華的應允後,為履行所作出的承諾而獻上的(例如哈拿許願求子,後來就按承諾把所得的撒母耳獻給耶和華;見撒上1);而甘心祭則是獻祭者出於自願、有感動想獻祭給上帝(可能因牲口眾多、或單純想向上帝獻祭、甚或是子民想吃肉等等[1];另參出35:29)。按照這段的記載,上帝要求無論是獻還願祭或是甘心祭,子民都不能獻上有殘疾的祭物,否則,即使表面上是在感謝上帝或履行宗教儀式,但心底裏卻又不願付出代價,或認為上帝不配得最好的獻祭,故此子民必須獻上健康、無殘疾的供物,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不過,22:23指出上帝對還願祭和甘心祭的供物要求略有不同。如果供物的一條腿太長或太短(雖不算殘疾,但體型異常),該供物只能用於甘心祭,而不可用作還願祭。我們可以理解,因為還願祭是一種帶條件性的感恩,是獻祭者在蒙上帝應允後,為履行承諾而作出的回應,因此其獻祭標準會高於出於自願、無條件地獻上的甘心祭。無論如何,這些條例背後反映出上帝仔細察看獻祭者的心態,祂所著緊的並非供物本身,而是透過祭物所反映出獻祭者對祂的態度。上帝透過對祭物所定的要求,說明祂著緊獻祭者是否恰當地按照獻祭的儀式和嚴謹地對待供物,來表達對祂的尊崇和敬畏!

利22:2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2:27 「剛出生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著牠的母親;從第八天起,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這是蒙悅納的。

利22:28 無論是牛或羊,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

利22:29 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

利22:30 要在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22:26-30主要記載有關剛出生的牛羊的獻祭條例。上帝要求牛羊要在出生後第八天才可以獻上為祭(這跟男丁在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歸給上帝的情況相同),就是讓新生的牲口被其母親乳養七天(上帝創世的完整週期),以確認牲口是否健康和健全,才在第八天獻上給上帝。22:28指「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有拉比解釋由於祭物多為雄性牲口,所以這裏指的其實是「不要同日宰殺母親與其子」[2];另一方面,古埃及和古近東並沒有類似的律法,因此估計外邦的偶像獻祭是容許隨意屠宰牲口全家,這突顯出上帝看重地上牲口的「親子關係」,並要求子民亦同樣要看重這種關係。我們若用「輕與重」(Qal wahomer)這個早期猶太釋經原則來解讀,可得出:假如地上牲口的「親子關係」尚且需要被看重,更何況是天父和祂子民之間的屬靈關係,豈不是更應該被看重和尊重。換言之,這條條例讓人明白上帝就連宰殺牲口也有嚴格的要求,那麼上帝必然期望祂的子民更要懂得份外敬畏祂和尊敬祂!

利22:31 「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利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2:33 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這段的結尾22:31-33總結了整段的重點,就是要子民懂得尊重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唯有透過遵行祂的誡命、尊祂為聖、並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祂,子民才能真正活出耶和華所期望的那份上帝與子民之間獨有的關係。

 

2. 耶和華的節期(安息日和春季節期)(23:1-8

利23章是新條例的開始,全章記載了安息日以及七個耶和華節期的吩咐(有關耶和華節期的圖表可參考本機構的製作[3])。如果從以下《利未記》全書的倒影結構來看,23章的「各種節期的條例」(C’)對應的就是11-15章的「各類潔淨的條例」(C):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一件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關乎聖潔的空間!】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21-22章)

C’. 各種節期的條例(23章)【關乎聖潔的時間!】

B’. 金燈台與陳設餅的運作,以及一件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祝福與詛咒、贖回的條例(25-27章)

早前11-15章的「各類潔淨的條例」主要關乎「聖潔的空間」,讓子民明白如何根據自身的潔淨情況,處於與其聖潔程度匹配的空間(例如:潔淨的人才可到會幕的近前來獻祭,而患大痲瘋或血漏的人不能留在營內,必須到營外接受隔離)。這些條例教導子民按照上帝的心意學習分別為聖、活出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活,從而與祂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而23章的「各種節期的條例」則關乎「聖潔的時間」,讓子民明白怎樣按照上帝的時間表和日期去管理自己的生活。透過守節,上帝的子民得以記念祂的作為、確立其子民群體的身分認同、塑造自己的屬靈生命,和教育下一代懂得以上帝為日常生活的中心。

利2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下是我的節期,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耶和華的節期。」

利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要有聖會;你們任何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當守的安息日。」

利23:4 「以下是你們要按時宣告為聖會的耶和華的節期。」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23:1-4中「節期」的原文 מוֹעֵד moed 是複數(指有多個節期),其意思是「約會」(appointed time),也就是耶和華約了子民會面、相處的時間!所以,這些節期最首要的目的,莫過於為維繫和促進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與世人對「節期」的普遍理解截然不同。許多人以為節期就是「假期」、是忙碌過後的「叉電」時間,可隨意按自己的想法去安排節目和計劃,只為了滿足個人慾望、尋求享樂、好讓自己在假期後可以繼續工作(繼續去謀求自己的利益)。其實,耶和華的節期是上帝與子民的約會、是需要安排「聖會」的時刻,那就是需要和其他子民一同聚集去親近上帝、聆聽祂的教導、敬拜和事奉祂。另外23:3又告訴我們,安息日是耶和華節期的重要基礎和核心元素。按照猶太曆法,安息日(西曆的星期六)是一個放下自己的工作,在上帝裏完全安息的日子,尤其重要的是「任何工都不可做」!拉比猶太教和現今許多猶太人會看為要在生活上嚴守許多相關的條例和限制。然而,主耶穌教導我們「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8、路6:5;在上下文中「人子」的意思只是指「人」而並非耶穌),意思是安息日的設立是為了人的需要,而非人為了滿足安息日的條例需要而活。因為安息日原先是創世時上帝工作六天後,第七天停工,分別為聖放下了祂的工作、享受祂的創造,與人建立關係。這成為了子民的榜樣,讓子民明白即使六天是為了自己和自身的利益而勞苦,第七天也要停下來,去與上帝建立關係、享受祂的同在和創造!這是人真正需要的,是上帝定下來的日子,好叫人不會一生不停地只為自己或別人而勞碌,而是懂得定期停下來親近永恆的上帝、那位賜人生命的造物主和天父。

利23: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

利23:6 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除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利23:7 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利23: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23:5-8記載了耶和華節期中主要的春季節期:逾越節和除酵節。逾越節對我們而言並不陌生,是記念耶和華用大能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日子(出12-13章),而除酵節則是為記念出埃及的過程中子民要吃無酵餅的安排而設立的。留意經文兩次重複提及「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也就是以安息日為基礎的一種安排。這在之後每一個耶和華的節期中也相仿,子民都要懂得暫時放下自己手所做的工,停下來不為自己去謀算,而是懂得回到天父的身邊,單單親近祂和為祂而活。

 

《先知書選段》(賽56: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4]的經文來自賽56:7及其後,屬於《以賽亞書》第三部分(56-66章;又稱為《第三以賽亞》[5])的起首經文。《第三以賽亞》的主題是有關上帝帶領子民回歸、重建聖殿、新天新地及彌賽亞時代。其中賽56:1-8主要記述上帝記念那些謹守祂的約和安息日的人,並應許他們將要經歷祂的帶領,得以回歸耶路撒冷,在聖殿中喜樂、獻祭和禱告等。因此,賽56:7及其後所記載上帝的子民因著上帝而聚集、獻祭的內容,在主題上與今次《妥拉》經文中關於耶和華節期要安排聖會的教導平行。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不少共通的連繫,以致拉比們可以用這段《先知書選段》來讓人想起和討論今次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22:17-23:8

《先知書選段》(賽56:7及其後)

利22:18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以及以色列(יִשְׂרָאֵ֔ל眾人,對他們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יהוָ֖ה燔祭(עֹלָֽה,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

利22: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蒙悅納(לִֽרְצֹנ

利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לְרָצ֖וֹן

利22:22 凡瞎眼的、受傷的、斷腿的、潰爛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יהוָ֑ה,不可在壇(מִּזְבֵּ֖חַ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יהוָֽה)。

利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קָדְשׁ名;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3: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下是我的節期,是你們要宣告為聖(קֹ֑דֶשׁ會的耶和華(יְהוָ֔ה的節期。」

利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要有聖(קֹ֔דֶשׁ會;你們任何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יהוָ֔ה當守的安息日。」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קָדְשׁ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עוֹלֹתֵי和祭物,在我壇(מִזְבְּח上必蒙悅納(לְרָצ֖וֹן,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יִשְׂרָאֵ֑ל的主耶和華(יְהוִ֔ה說的。」

 

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利22:17-23:8)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我們是否需要守節期?筆者認為這段經文可帶出三個重要的屬靈提醒:

利22: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1)蒙悅納(רְצֹנ;名詞)

利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2)蒙悅納(רָצ֖וֹן;名詞)

利22:21 若有人從牛群或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健康、無任何殘疾的,才3)蒙悅納(רָצ֔וֹן;名詞)

利22:23 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來還願,就不4)蒙悅納(יֵרָצֶֽה;動詞)

利22:25 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也不可獻上作你們上帝的食物;因為牠們有缺陷,有殘疾,牠們必不為你們而5)蒙悅納(יֵרָצ֖וּ;動詞)。」

利22:27 「剛出生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著牠的母親;從第八天起,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這是6)蒙悅納的(יֵרָצֶ֕ה;動詞)

利22:29 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使你們可7)蒙悅納(רְצֹנ;名詞)

1. 學會尊重、敬畏上帝:在今段《妥拉》中利22章的部分,字根 רצה 合共出現了七次(四次名詞、三次動詞;見上引文),其主要觀念為「悅納」,關乎上帝的喜悅與祂所接納的獻祭。這反映人所擺上的獻祭並不是用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就如那些拜偶像的人其實都只是在求偶像保守自己的利益),而是著緊自己怎樣才可得蒙上帝的悅納!也就是說,上帝看重的不是祭物或供物本身,而是獻祭者背後的想法、動機和態度。這跟上文22:1-16中提到祭司要謹慎處理祭物的主題一脈相承,同樣是關乎人的內心、是否著緊與上帝的關係、是否尊重祂等等。我們要記得,獻祭者所要獻上的祭物本來是自己的性命,而當獻祭者願意獻上自己時,他就可以用祭物去代替[6]。所以,當上帝要求祭物要沒有瑕疵,背後所反映的是祂要求子民「要完全」!當然,我們沒有人是完美的,因此我們很感恩主耶穌已經代替了我們成為完美的祭物,滿足了上帝對完美祭物的要求。然而,主耶穌所成就的完美祭物背後反映的是上帝期望我們要完全,所以即使我們無法透過自身的努力滿足上帝,但這不等於我們無需盡力獻上自己!因為上帝對子民所要求的,其實並非供物本身,而是獻祭者背後對祂的敬畏和尊重的態度。即使我們並不完美,祂也沒有嫌棄我們的努力擺上,反而期望我們在敬拜、事奉與親近祂的過程中,會帶著敬畏和尊敬的態度!在實際的應用上,這提醒我們是否真的把最好的東西獻給上帝?我們是否只把自己看為無用的東西捐給教會?我們是否一生只為自己奔波,直到退休才把殘生獻給上帝?我們在參與或安排聚會時,是否盡力擺上最好的自己,還是只為了「走儀式」、「走程序」、做給別人看、甚至為了自己的好處而行(如表現自己、博取認同等等)?撒母耳曾責備掃羅「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撒上15:22)這提醒我們,我們在日常中對上帝的聽從、順服和尊敬的態度,遠比只在主日崇拜時才表現出敬虔的模樣、履行所有宗教儀式、說出美麗的禱文或唱出美妙的歌聲更為重要!

2. 看重與上帝的約會:在整本《聖經》中,上帝最先分別為聖的就是時間!(創2:3)安息日是要讓人放下勞碌的工作,學習不去為自己的生活所需和利益而活,讓人好像返回伊甸園人未犯罪之前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的光景,當時人無需勞苦就已享受著上帝的同在和關係。所以,安息日的設立某程度上是要讓人嚐一嚐在永恆中享受與主同在的美好時光!就如主耶穌強調,安息日是為人而設,而不是人為安息日而勞苦的,難怪上帝使安息日成為所有耶和華節期的重要基礎,更是上帝與子民立約的記號(參出31:13-16)。今天我們活在繁忙的世代裏,如果不放下自己手所作的工,設法從自己的議程和利益中抽離,轉而專注仰望主,我們便難以真正經歷與主同在的安息、嚐到與主親密的關係。所以,我們必須學會看重安息日這個與主極為重要的約會。筆者在以色列求學期間,最深刻和懷念的,也就是每星期的安息日。因為每逢這天不但無需上課,連街市、商店、超市、巴士等都會全部關閉和暫停運作,使人得以放下日常的忙碌,單單專心去親近上帝、參與聚會、與家人相處、過一段可建立美好關係的時光!雖然離開了以色列較難守安息日,但我們仍要竭力進入上帝的安息(參來4),並更多認識安息日的精神和屬靈意義。如果讀者想嘗試在安息日將一些時間分別為聖為上帝而活、參與聚會的話,不妨考慮參與我們「安息日研經坊」的查經,讓我們一同在安息日親近上帝、思考討論祂寶貴的話語[7]

3. 懂得在屬靈上成長、成熟:對於猶太曆法上的耶和華節期,雖然今日大部分信徒都沒有刻意持守,但假如我們有機會參與守節的話,其實也是一個不錯的學習經驗和體會[8]。因為耶和華的節期有著重要的屬靈作用和功能,筆者嘗試列出以下七個有關安息日和耶和華節期的主要功能:

1. 認識、記念和數算耶和華大能的作為

2. 上帝子民身分的認同

3. 有規律地過一年的生活

4. 教育和傳承給後代

5. 維繫與耶和華立約的親密關係

6. 認識上帝的時間表(後事的影兒)[9]

7. 每年檢視自己的生命,不斷成熟和提升的循環

總的來說,我們能透過這些節期加深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甚至我們所守的主日、聖誕節、受苦節、復活節等等,其實也有異曲同工的作用。因此耶書亞研經中心不時舉辦各類節期聚會,盼望讓弟兄姊妹更深認識節期,並在其中更深認識主和經歷主!

 

結語:如何表達我們對上主的尊重?

今段《妥拉》經文(利22:17-23:8)主要記載不蒙悅納的獻祭(22:17-33)和部分耶和華的節期(23:1-8)。當中22:17-33主要指出甚麼樣的供物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這些條例背後反映出上帝期望獻祭者尊重和敬畏祂、著緊與祂的關係。而接著的23:1-8主要關乎「聖潔的時間」,透過安息日和耶和華節期中的逾越節以及除酵節,提醒上帝的子民,需要懂得定期放下勞碌的工作去親近祂、以祂為中心去過活、渴慕與祂建立更深的關係。這對我們現今的信徒而言,包括:每天的靈修時間、每星期的敬拜聚會,我們都要看為是與上帝的約會,並學會好好珍惜這些與主維繫關係的機會。因此,我們千萬別在一些「瑣碎」的時間(例如等車、去洗手間、閒著無事的時候)才去親近上帝,也不應常常爽約或遲到,以致輕看了與上帝約定的時間、藐視了主。最後,節期的設立是為要讓上帝的子民認識和記念祂的作為,並透過守節被塑造其上帝子民的身分,把對上帝的認識和尊重傳承給下一代等。而全年的節期時間表又讓我們知道在一年的循環中怎樣按著上帝的時間表而活,定期反思自己的生命有沒有隨著信主的年日增加而不斷成長、成熟、更新。雖然我們並不完美,也無法獻上完美的祭物,但我們是否盡力愛主、是否著緊與祂的關係、是否看重與祂的約會等等,祂都知道並一一看在眼裏。我們要知道上帝在乎我們內心的想法和動機,並期望我們帶著敬畏和尊敬祂的心去親近祂、事奉祂和努力擺上。因此,求聖靈幫助我們,懂得把最好的獻給主,包括我們的心思意念、時間精神和能力資源,活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教導。盼望主悅納我們對祂的敬畏、尊重和擺上,願意接納我們不完美、不配、但願意努力愛祂的這個微小生命。阿們。


[1] 利17:3-4要求以色列民不能自行宰殺牲口去煮食,而必須先要帶到上帝面前獻祭後,才能吃用。

[2] 參JPS commentary,另參申22:6。

[3] https://bmy.org.hk/聖經資源工具/節期圖解/

[4]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5] 有關《以賽亞書》分為三個部分的說法,請參另一篇有關《以賽亞書》的綜覽摘要文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有關內容大綱的論述。

[6] 參考這系列的第一篇《利未記》查經摘要:〈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7] 「安息日研經坊」是實體與網上同步進行的查經聚會,詳情請參:https://bmy.org.hk/安息日研經坊/

[8] 節期並非外邦信徒需要嚴格遵守的律法(參徒15),但我們亦可參與並在其中學習,更詳細的講解請參「學習猶太文化、猶太根源的常見問題」

[9] 其中一個理解耶和華節期的方法是關乎上帝對世界的時間表,提醒我們主耶穌第一次來臨時已經成就了逾越節和五旬節等節期(透過成為逾越節的羔羊和聖靈降臨的出現;可參《約翰福音》對耶穌的描述以及《使徒行傳》2章記載),而他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就會成就餘下的秋季節期。當然,這並非一個嚴謹的釋經結果,我們只可以此為其中一個可參考的理解(因為主耶穌第一次來臨時,也的確曾參與過地上的住棚節;見約7章)。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2025年10月 (第104期) 月訊經已刊登

《民數記》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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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對第三聖殿的迷思

基督徒對第三聖殿的迷思(作者:Herbert Chan

華人教會近年對「第三聖殿」這題目頗為關注,那麼基督徒應否支持第三聖殿的建造?作為外邦信徒,我們應該怎樣面對可能會出現的第三聖殿?以下筆者會帶大家從《聖經》中理解上帝對聖殿的看法和發展,從而回答這些問題。

從會幕到第一聖殿:上帝真的想要建造聖殿?

聖殿的前身是會幕。其設計藍圖是根據上帝在西奈山上對摩西的吩咐建成的(出25-40章),目的是為了讓上帝可以住在子民中間(出25章8節)。它是自從人類犯罪被趕離伊甸園後,首次再讓與人可以親近上帝的一個設計[1]。雖然《摩西五經》並沒有記載上帝吩咐人把會幕建成聖殿,但就曾多次指出上帝必會選擇一個地方,讓祂的子民可在那裡獻祭給祂、向祂守節、施行審判、侍奉祂、學習律法等等(見申12章14節、16章15-16節、17章8-10節、18章6節、31章11節等)。而這個集宗教、政治和民族社會於一身的核心地方,就是後來大衛所攻取建造的耶路撒冷。當時他想為上帝建造居所,但上帝卻說明祂並不需要一個固定的居所、也從沒有給人為祂建造殿宇之類的吩咐(撒下7章5-7節)。不過,上帝最後仍然接納了大衛的建議,並讓大衛的子孫所羅門代替他去建造(撒下7章13節;代上22章8節),這成了日後主耶穌(同樣是大衛的子孫)建造屬靈殿宇的一個影兒和預表。當所羅門建成聖殿之後,上帝的榮光充滿了聖殿(王上8章11節),情況就如昔日祂的榮光充滿會幕一樣(出40章34-35節)。這反映上帝雖然無需要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中,但在人類的歷史上,祂的確曾悅納人為祂建造聖殿這建築物,並透過它表達樂意與人同在。

從第一聖殿到第二聖殿:聖殿的建築物已不再蒙上帝的喜悅

《聖經》的《歷史書》和《先知書》都記載了昔日以色列民因犯罪得罪耶和華(包括拜偶像、行不義、不看顧孤兒寡婦等問題),導致上帝興起了亞述和巴比倫圍困攻擊他們。最終,北國以色列在公元前722年亡於亞述,南國猶大也在公元前586年亡於巴比倫,而聖殿也被毀焚燒(王下25章9節;代下36章19節;賽64章11節)。直至以色列民在亡國被擄後,首批回歸耶路撒冷的領袖——所羅巴伯和祭司耶書亞再次重新建造聖殿(拉3章8節)。這聖殿一般被稱為第二聖殿,雖然其外觀遠遜於所羅門的聖殿(該2章3節;拉3章12節),但耶和華卻應許它的榮耀將會超過它之前的榮耀(該2章9節)。在後來兩約之間,聖殿曾淪陷在安堤亞古四世手中,其後馬加比家族奪回修復,並重新把它獻上給上帝[2]。不過,這次榮耀的應許未有清楚地出現。直到約公元前20年,大希律為了討好猶太人,把聖殿重建(這普遍被稱為希律的殿,但仍被理解為第二聖殿) ,而這榮耀的應許看似在門徒口中對聖殿的稱讚中可以感受得到(可13章1節;路21章5節),不過這都是表面上光鮮而已。四本《福音書》都有清楚記載耶穌責備這聖殿,包括指它腐敗、是賊窩[3],並應許要拆毀那殿,三天後把它重建起來(可14章58節;約2章11-19節)。由此可見,聖殿的建築物和相關的體制,其實只是上帝用作彰顯祂的榮耀和反映祂願意與人同在的一個工具和途徑。在其華麗外表下的腐敗,聖殿同時成了迷惑門徒、激起上帝憤怒的化身。事實上,公元70年羅馬將軍提多對第二聖殿的拆毀焚燒,就應驗了主耶穌對聖殿要被毀的宣告:「這裏將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石頭上而不被拆毀的」(可13章2節;太24章2節;路19章41-44節)。主耶穌表明要用自己的身體重建聖殿,而《新約》就有多處說明主耶穌所建造的聖殿已不再是一棟建築物,而是由主自己和祂的子民所組成(弗2章19-22節;林前3章16-17節、6章19節;林後6章16節、彼前2章5節)的屬靈的聖殿。可以說,聖殿的建築物已不再蒙上帝喜悅,它已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希伯來書》已清楚告訴我們,大祭司主耶穌已經取代了地上聖殿的獻祭,一次地成就了永遠的獻祭,讓我們得以成聖親近上帝(參考來9章11節-10章14節)。最後啟21章22節也指出「沒有看見城內有殿,因主——全能者上帝和羔羊就是城的殿」,反映上帝最終不會保留聖殿的建築物。

第三聖殿是不信主的猶太人的期盼

第二聖殿被毀後,不信主的猶太人(主要為法利賽派)建立了拉比猶太教,同時繼續因為起義的失敗而被流放離開耶路撒冷以色列地。他們在過去近二千年的流散歷史中雖然並非全然支持聖殿的重建[4],但敬虔的猶太人仍會憧憬著歷史中上帝帶領百姓回歸重建聖殿那樣,使第三聖殿被重建造起來,帶來國家的復興。事實上,在舊約亡國被擄的記載中《以西結書》40-48章詳細描述了第三聖殿的設計和異象,這能夠鼓勵當時處於被擄的猶太人,為他們帶來一個上帝仍然眷顧他們、會帶領他們回歸重建的期盼。不過,書中記載第三聖殿的設計為正方形,佔地面積比回歸時所羅巴伯重建的聖殿以至大希律所擴建的聖殿還要大[5],也就是說這第三聖殿一直未有在猶太人的歷史上出現過。而由於聖殿一向以來都是猶太人的宗教、政治和民族社會的核心,今天如果猶太人能夠把第三聖殿建造起來,將可以凝聚世界上所有流散的猶太同胞回歸以色列地,強化猶太宗教信仰的合法和合理性,有助化解不同猶太派別之間的分歧,建立他們在世界中的身分和地位等。現今推動著建造第三聖殿的猶太力量,主要來自位於耶路撒冷舊城猶太區的Temple Institute,這機構在過去30多年為了興建第三聖殿而作出全面的準備,包括製作了所有聖殿所需的器具、傢俱(祭壇、香檀、金燈台等等)、祭司的服飾,甚至訓練了祭司以及預備了用於製作除罪水的紅母牛(用作祭司的潔淨禮儀,見民19章)。可以說,他們基本上已「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他們目前最大的攔阻,莫過於耶路撒冷聖殿山(建造聖殿的所在地)的政治情況,因為現時聖殿山是伊斯蘭教的第三大聖地,仍然屹立著金頂紀念館(Dome of the Rock)與阿克薩清真寺(al-Aqsa mosque),並由約旦管理,任何試圖改變這現狀的行動,都會帶來大規模的血腥衝突和全面戰爭的危機。[6]所以,雖然有部分猶太人想要把第三聖殿建造起來,但這在短期內幾乎絕無可能。

總結:作為信主的外邦基督徒,我們應怎樣看「第三聖殿」?

耶穌雖然自己曾多次上聖殿過節,早期的門徒在主復活升天後也曾參與聖殿的宗教儀式[7],然而這只是由於他們身為猶太人,仍要繼續看重遵行上帝所頒佈的律法[8]、在未信主的猶太人面前作好的見證。但這不代表聖殿建築物的獻祭對已信主的猶太人而言有實質的功效和作用(正如上文已引用《希伯來書》說過),對我們外邦信徒而言則更加沒有必要,也不合乎《聖經》[9]。可以說,隨著耶穌基督已建立了屬靈的聖殿,聖殿建築物在地上的歷史任務經已結束,上帝已經無須透過聖殿建築物去彰顯祂自己與人的同在,也無須透過聖殿建築物的獻祭去讓人親近祂。因此,筆者認為我們雖然可以從一些聖殿的模型認識《聖經》、體會和反思主耶穌所成就的獻祭背後所付上的代價等等,但作為基督徒就絕不合適奉獻支持猶太人去建造和營運第三聖殿,也不應懷著期待參與第三聖殿獻祭儀式的想法。因為這些想法和行動會顯得我們對主耶穌用他寶血所成就的永恆有效獻祭,以至他用自己身體所建立的屬靈殿宇(教會、上帝子民的群體)不當作一回事。


[1] https://bmy.org.hk/聖經資源工具/會幕圖解/

[2] 參《馬加比一書》4章36-39節、《馬加比二書》10章、約瑟夫的《猶太古史》(Antiquities)12.7。

[3] 參太21章13節、可11章17節、路19章46節對耶7章11節的引用。

[4] 因為聖殿的重建某程度上變相確立撒都該派的地位,而錫安主義也會削弱位於流散地方的拉比勢力。

[5] 參考 https://www.chabad.org/library/article_cdo/aid/3716004/jewish/Messiah-the-Third-Temple

[6]雖然1967年以色列在六日戰爭中大勝並奪回了耶路撒冷舊城的控制權,但由於政治、宗教和國家安全的考量,當時以色列的政府決定讓約旦的伊斯蘭教的財產管理機構「瓦克夫」(Waqf,普遍稱為「伊斯蘭聖地事務部」或「阿克薩清真寺管理委員會」)繼續管理聖殿山的伊斯蘭宗教活動,而以色列則只保留了領土與治安的控制權,但就不介入宗教管理的日常運作。

[7] 彼得和約翰曾於禱告的時間上聖殿(徒3章1節)、保羅曾帶人上聖殿進行潔淨禮盒獻祭(徒21章26節),另外聖靈降臨的地點(徒2章2-5節),估計也很大機會發生在聖殿山的範圍(徒2章2節的「整座屋子」可以理解為聖殿)。

[8] 耶路撒冷會議(使15章)清楚反映信主的猶太人仍持守著律法的吩咐,但就讓外邦信徒無需像他們那樣遵守(除了四項要求)也能直接成為上帝的子民,跟他們一樣。

[9] 按照《摩西五經》記載的要求,上帝只容許猶太人和改信猶太教(受了肉身割禮)的外邦人,在潔淨過後才能參與獻祭,我們作為外邦的基督教徒不可參與,也無法進入會幕或聖殿的建築物範圍內。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2026 希伯來文體驗學習營現已開始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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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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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聖經遊戲

為慶祝今年的住棚節,我們特別製作了一些與住棚節相關的聖經電子遊戲,於10月11日(六)的住棚節特別聚會使用。我們在此分享其中一些遊戲讓大家可體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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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2025

按照猶太曆法,今年的住棚節是從10月6日中秋節黃昏開始至13日的黃昏(然後13日的黃昏至14日的黃昏就是歡慶妥拉節)。為慶祝今年的住棚節,我們將於10月11日(六)於大使命基督教會進行特別聚會,當日的聚會內容相當豐富,包括:一起學唱希伯來文詩歌、住棚節信息、參與玩我們最新設計的住棚節有獎聖經遊戲(用手機上網即可參加),也會提供小食和飲品等。誠邀你帶同朋友一起出席(首次出席我們的活動,請先按此報名)。如你想更多認識住棚節,歡迎閱覽我們的文章、節期圖解、相關的教導錄影和 YouTube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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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日 Yom Kippur 2025

按照猶太曆法(5786年),今年10月1日的黃昏到2日的黃昏就是贖罪日(יום כיפור‎ Yom Kippur)。按照猶太傳統,這是最神聖的一天,因為昔日會幕和聖殿仍在的時候大祭司就是在這日進到至聖所裏為子民灑血贖罪,這提醒我們主耶穌昔日怎樣成了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來9:7-12)!另外,按猶太傳統從吹角節到贖罪日(初一到初十)的十天裏,是上帝的子民應該為過去一年所犯的罪認罪、悔改和回轉,盼望審判人的上帝讓我們的名字不會在生命冊上被塗抹。因此,求聖靈幫助我們從罪中改過自新, 立志重新再遵主的旨意而活!

過去我們曾寫過一篇贖罪日的屬靈文章,歡迎閱讀重溫(請按此),你也可參考更多的猶太節期文章及圖表(請按此);另外,「會員專區」裏也有猶太節期教導錄影可供重溫學習(請按此)。如你從未申請成為我們的會員,歡迎按此免費申請

 

2025年9月 (第103期) 月訊經已刊登

《出埃及記》綜覽查經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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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21:1-22:16、結44:25及其後:基督徒如何看待信主後的限制?

「安息日研經坊」(2025-7-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1:1-22:16、結44:25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1:1-22:16)主要記載有關對祭司和大祭司的要求,以及他們怎樣處理以色列民給上帝的聖物。這些吩咐對作為信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1:1-22:16

在全書的倒影結構中,今段《妥拉》經文所在的21-22章正好對應著16-17章有關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和血的吩咐,全部都與祭司的工作息息相關。見以下全書倒影結構的D與D’: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一件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21-22章)

C’. 各種節期的條例(23章)

B’. 金燈台與陳設餅的運作,以及一件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祝福與詛咒、贖回的條例(25-27章)

而今段《妥拉》經文(21:1-22:16)則可以分為以下四段:

1. 對祭司的要求(21:1-9)

2. 對大祭司的要求(21:10-15)

3. 對有殘疾的祭司所附加的要求和安排(21:16-24)

4. 對不潔淨的祭司所附加的要求和安排(22:1-16)

 

1. 對祭司的要求(21:1-9)

利21: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

利21:2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兒女、兄弟、

利21:3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

利21:4 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

利21:5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邊緣,也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

利21:6 他們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他們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利21:7 「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他是歸上帝為聖的。

利21:8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獻你上帝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是神聖的。

利21: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污自己,就侮辱了父親,要用火將她焚燒。

21:1-7記載了上帝對祭司設定多個「不可(לאֹ lo[1])」的屬靈限制,反映上帝對祭司的職分有一定的嚴格要求。這些限制包括21:1-3所記,除了近親之外,祭司不可參與其他人的喪事、接觸死人,原因大致可理解為死亡與上帝賜生命的本質互相違背,祭司不應在親近和侍奉上帝的同時,又涉及與死亡相關的活動。21:4全句「祭司既然在自己百姓中為首,就不可從俗玷污自己。」在原文中其實只有五個詞(或五個片語),並且沒有「從俗」一詞,全句更簡潔的意思為「祭司在民中為首就不可使自己沾染不潔」。21:5所記的要求主要關乎祭司不可損害或破壞身體的某個部分,這些行為象徵步向死亡的狀態,同樣與上帝賜生命的本質不符,並且在《聖經》中此類行為也跟喪事、甚至拜偶像的儀式相關(參利19:28、耶16:6、王上18:28等)。緊接的21:6道出了重點所在:祭司既分別為聖歸於上帝並侍奉祂,就不可褻瀆祂的名,而要特別注重過聖潔的生活。至於21:7有關「祭司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除了關乎道德上的問題(不好的見證),更是因為祭司的後裔必須為亞倫的子孫,所以祭司不可容許自己後代的血統混雜!最後,21:8是結論性的陳述,教導祭司要基於耶和華的聖潔本質,而努力使自己成為聖潔、持守聖潔;21:9進一步補充,雖然祭司是男性的工作,但祭司的女兒(指未婚仍然在父權管轄下的情況)作為祭司家庭的一份子,其行為同樣影響祭司父親的聖潔狀態。假如她行淫玷污了自己,結果就要被火燒死,好讓不潔淨能夠從祭司的家中除掉,使祭司能保持聖潔的狀態繼續在上帝面前侍奉(情況就如拿答和亞比戶把不潔的凡火帶到上帝面前,結果被上帝燒死一樣;見10:1-2)。可以說,上帝要求祭司及其直系家屬都必須同樣地保持聖潔(另參22:11-13有關女兒仍在父家時才可吃聖物的情況)。總的來說,祭司既已分別為聖、歸屬於上帝和要到上帝面前獻上祭物,他們及其家人都必須承擔比一般以色列民更嚴格的聖潔規範,以匹配他們比其他人更親近上帝的屬靈身分[2]

 

2. 對大祭司的要求(21:10-15

利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承接聖職,穿了聖衣,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利21:11 不可挨近任何死屍,即使為了父母也不可玷污自己。

利21:12 他不可出聖所,免得褻瀆了上帝的聖所,因為在他身上有上帝的膏油為聖冕。我是耶和華。

利21:13 他要娶處女為妻。

利21:14 大祭司不可娶寡婦,被休的婦人,或被玷污的妓女為妻;他只可以娶自己百姓中的處女為妻。

利21:15 他不可在自己百姓中侮辱他的兒女,因為我是使他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承接21:1-9所記有關上帝對祭司的限制,21:10-15再進一步記載祂對大祭司的限制和要求。當中每一項對聖潔程度的要求都有所提升,包括:1)連父母(也包括其他家人[3])的喪葬也不能參與處理(這更清楚解釋了為何早前亞倫和他餘下的兒子不可處理拿答和亞比戶的屍體;見10:4-5);2)必須留在聖所裏不能出去[4];3)娶妻的話連寡婦也不可考慮,只可娶民中的處女(一般的祭司沒有這些限制或要求);4)不可在民中侮辱他的兒女。有關上帝對一般祭司和大祭司限制的不同,詳見下表對兩者作出的對照。

聖職的限制

一般祭司

大祭司

1)為親人辦理喪事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和未曾出嫁、作處女的姊妹,才可以玷污自己。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玷污自己。

2)出聖所

估計可出聖所(見註3)。

清楚表明不可出聖所。

3)娶妻

不可娶妓女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玷污的妓女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4)兒女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污自己,就侮辱了父親。

不可在民中侮辱他的兒女。

首三點上文已有解說,至於第4點:對大祭司的限制是「不可在民中侮辱他的兒女」,其意思是大祭司自己不可因不聖潔的婚姻關係以致所生下來的兒女在民眾中受到侮辱,指其身分或血統不純正等等。這對比起一般祭司的限制只針對其女兒的行為,大祭司的限制更包括對大祭司個人更直接、更嚴格的提醒和要求,以免影響後代的聖潔身分。總的而言,上帝對大祭司的聖潔要求高於一般祭司,大祭司必須比一般祭司再進一步去接受上帝所設定的限制,願意為上帝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以匹配他在上帝面前所承擔的職責。

 

3. 對有殘疾的祭司所附加的要求和安排(21:16-24

利21:1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1:17 「你吩咐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利21:18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失明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體之一過長的、

利21:19 斷腳的、斷手的、

利21:20 駝背的、侏儒的、有眼疾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睪丸壓傷的,都不可近前來。

利21:21 亞倫祭司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利21:22 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聖的,或是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利21:23 但他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挨近祭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他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1:24 於是,摩西吩咐了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及以色列眾人。

21:16-24主要記載有殘疾的祭司無須作一般祭司所要負責的獻祭工作,因為耶和華不悅納有殘疾的祭肉、不潔淨的祭物,而祭司在耶和華面前的侍奉本身就等於「獻上活祭」(即祭司自己也是祭物),因此凡有殘疾的祭司都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21:17)。然而,這些有殘疾的祭司都可以吃祭肉,繼續獲得與一般祭司相同的福利。由此可見,上帝雖然對祭司比對以色列民有著更高、更嚴格的聖潔要求,要他們在生活上承受更多的限制,但上帝並非要嚴苛地對待他們,從祂樂意憐憫和看顧有殘疾的祭司可見,上帝對祭司的嚴厲要求其實全因為祂的聖潔本質。

 

4. 對不潔淨的祭司所附加的要求和安排(22:1-16

利22: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2:2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說:你們要謹慎處理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

利22:3 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凡不潔淨,卻挨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利22:4 亞倫的後裔中,凡有痲瘋病的,或患漏症的,都不可吃聖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了那因屍體而不潔淨的東西,或遺精的人,

利22:5 或摸到任何使他不潔淨的群聚動物或使他不潔淨的人,無論那人有甚麼不潔淨,

利22:6 摸了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利22: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22:1-16主要記載有關祭司在不潔淨的狀態下的相關規定,包括患痲瘋病、漏症、摸到不潔淨的群聚動物或使他不潔淨的人等情況(22:1-7)。這一方面反映祭司雖肩負聖職,本質上仍是以色列民的一份子,他們也像一般百姓那樣會有不潔淨的時候;但另一方面,上帝對他們有更大的期待,他們既被揀選來侍奉上帝,就必須比一般百姓更加分別為聖。當祭司處於不潔狀態時,他們不可以吃聖物,就是在獻祭給耶和華的祭物中所分給祭司的食物(素祭的細麵、祭肉、初熟的果子、油等)。原因是不潔淨與殘疾不同,不潔淨屬暫時性,尤其痲瘋與漏症的情況,都可代表著上帝給予的一個標記[5],讓他們知道自己處於不蒙悅納的狀態,所以不宜吃聖物,至於其餘的不潔淨,一般到晚上用水洗身過後就可以吃聖物了。

利22:8 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免得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

利22:9 他們要遵守我的吩咐,免得因褻瀆聖物,擔當自己的罪而死。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22:8-9的吩咐「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他不可吃」其實對所有以色列民都適用,這在之前17章已經提過,我們可能會疑惑為何要在這裏再次重申。猶太拉比Nahmanides(Ramban)解釋這是承接上文的具體例子,用以提醒祭司必須小心避免因為誤吃不潔的食物而使自己變成不潔的情況出現,否則他必須嚴格地避免吃一切的聖物,直等到他完成了禮儀上用水洗身的潔淨禮,並等待太陽下山後,才可重新接觸聖物。這裏的重點在於上帝要保護祭司的性命,免得他們因為輕看了上帝對聖潔的要求、褻瀆了聖物,以致擔罪而死。

利22:10 「任何外人都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雇工,都不可吃聖物。

利22:11 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銀錢買來的人,就可以吃聖物;在他家出生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利22:12 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

利22: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又沒有後裔,她回到父家,好像年輕的時候,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

利22:14 若有人誤吃了聖物,要把聖物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利22: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利22:16 免得他們因吃聖物而自取罪孽。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22:10-16進一步把吃聖物的限制和要求,延伸至祭司的近親家人,原因是祭司所獲得的聖物(食物)是他侍奉耶和華所得的福利,亦是他給予家人生活所需的供應。因此,祭司的家人也因著祭司的侍奉和福利而需要謹慎處理聖物,不能誤吃。這反映出,祭司所要持守的聖潔,不單單只是他自己個人的事,也涉及整個家庭。總的來說,上帝要祭司以十分謹慎的態度去處理祂的聖物,包括誰可以吃、誰不可以吃,讓他們常常處於一種謹慎和檢視能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狀態中。最後22:16總結,因為祭司是上帝所分別為聖的,所以他們和他們的家人都不可以為了「吃」的緣故而得罪上帝,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先知書選段》(結44:25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結44:25 祭司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和未出嫁的姊妹使自己不潔淨。

結44:26 他潔淨之後,他們必須再為他計算七天。

……

結44:31 無論是鳥是獸,凡自然死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今段《先知書選段》[6]的經文來自結44:25及其後,屬於《以西結書》40-48章的部分。這段《以西結書》經文的背景關乎在亡國被擄中應許第三聖殿(彌賽亞聖殿)和聖城的建造,並以子民將可分地為業作結。當中結44章提及這聖殿中侍奉上帝的利未人、聖物、祭司如何聖潔地侍奉上帝,這在主題上與今段《妥拉》經文(21:1-22:16)有著共通之處,尤其結44:25與利21:1-3明顯平行對照。而在原文的用詞上,這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同的用詞(見下表):

《妥拉》(利21:1-22:16

《先知書選段》(結44:25及其後)

利21: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對他們說:祭司不可為自己百姓中的死人玷污自己(יִטַּמָּ֖א

利21:2 除非是他的骨肉之親,他的父母(לְאִמּ֣וֹ וּלְאָבִ֔יו)、兒女(וְלִבְנ֥וֹ וּלְבִתּ֖וֹ)、兄弟(וּלְאָחִֽיו)、

利21:3 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וְלַאֲחֹת֤וֹ),因她是至親,才可以玷污自己(יִטַּמָּֽא

利22:8 自然死去的(נְבֵלָ֧ה野獸撕裂的(וּטְרֵפָ֛ה他不可吃(לֹ֥א יֹאכְל֖וּ,免得玷污自己(לְטָמְאָה。我是耶和華。

結44:25 祭司不可挨近死屍使自己不潔淨(לְטָמְאָ֑ה,只可為父親(לְאָ֡ב)、母親(לְאֵם)、兒子(לְבֵ֨ן)、女兒(לְבַ֜ת)、兄弟(לְאָ֗ח)和未出嫁的姊妹(לְאָח֛וֹת)使自己不潔淨。

結44:31 無論是鳥是獸,凡自然死去的(נְבֵלָה֙或是被撕裂的(וּטְרֵפָ֔ה,祭司都不可吃(לֹ֥א יֹאכְל֖וּ。」

 

今段《妥拉》經文對現今我們作為信徒來說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按照上文的論述,筆者認為今段《妥拉》經文可帶出最少以下兩方面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1)侍奉的崗位與「聖潔」成正比,責任越大,聖潔的要求就越高!透過對比上帝對祭司和大祭司的限制與要求,大祭司所受的限制明顯比祭司更多、更嚴格(當然,祭司所受的限制也比以一般以色列民更嚴格,而以色列民也比寄居在以色列民中的外邦人更嚴格)。因此,越接近上帝、侍奉的崗位和職位越高,上帝對其聖潔的要求也就越高、越嚴格。對現今的信徒來說,這提醒我們越想要親近上帝、越想要被上帝使用,我們就越要努力去過討主喜悅的生活、持守聖潔,以匹配我們所承擔的崗位與責任。因為我們的侍奉是否有果效、能否被主使用,並不建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地上的權位,而是取決於上帝的心意,以及祂是否喜悅我們的生命。因此,我們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按照《聖經》的教導、常常聆聽聖靈的聲音與帶領、過聖潔討主喜悅的生活,成為流通的管子,以成就主的心意。

2)聖物比祭司和大祭司更重要,所以要以謹慎、謙卑和尊敬的態度看待屬上帝的聖物!由於大祭司和祭司也有機會沾染不潔,進而處於不潔淨的狀態,所以他們也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被禁止吃聖物,這包括祭司患上痲瘋、漏症,或因直系家屬誤吃聖物而間接影響了祭司自身的聖潔狀態。故此,屬於上帝的祭物和聖物本身的聖潔程度,其實比起大祭司和祭司更高!作祭司的不可自高,而是必須更謹慎地處理祭物,以免因一時輕率而褻瀆上帝。這一原則提醒現今的信徒,尤其是侍奉人員與傳道同工,不要自我中心地把自己的屬靈位分與侍奉崗位看得過高,卻輕看了屬於上帝的聖物!而聖物除了相等於現今會眾所獻給上帝的金錢奉獻(其中部分成為傳道同工的薪金與福利),也可延伸至弟兄姊妹為上帝所擺上的侍奉心志、付出的服侍與勞苦、分別為聖的聚會時間等等,我們必須以謹慎和崇敬的態度看待所有屬於上帝的聖物,以及我們從這些聖物中所得著的一切,並把這份謹慎的態度教導和傳給弟兄姊妹。

 

結語:基督徒如何看待信主後的限制?

基督徒在信主後往往因為《聖經》的教導、教會的文化傳統、未信主的人對自己的期望,而不時感到受約束、受限制。有時在不願受限、甚至跌倒犯罪後又會感到自責,覺得自己不夠好、不配被上帝使用等等⋯⋯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看待作信徒和侍奉主所帶來的限制?今段《妥拉》經文對比上帝對祭司與大祭司的限制和要求,清楚指出「責任越大,越要聖潔」的原則和觀念,而所謂的聖潔,往往是在生活的決定和安排上願意因著上帝的心意而接受某些限制和約束。所以今次這段經文可有助我們學習應該怎樣看待因著信主、侍奉主隨之而來所要承受的限制。

首先,我們既然信了主、接受了救恩,被主接納成為天國的子民,就理應活出與這個身分相稱的聖潔生活,所以這些基於屬靈身分上的限制本是正常、健康、合乎上帝心意的生命表現。而當我們渴望再進一步地參與侍奉、想要更大地被主使用的話,我們甚至要學像大祭司比祭司過更聖潔的生活那樣,願意為了上帝和祂所愛的弟兄姊妹的緣故,甘願接受更多、更大的限制與約束,使我們的生命與聖潔的位分相稱。而在信主與侍奉主的過程中,雖然我們有時難免會對這些限制和約束感到壓力、不情願和無力,但想深一層,這反映的其實是我們對上帝的愛不夠、對人的愛也未完全。就如婚姻中的忠誠,夫妻之間的限制其實並非束縛,而是愛的表現,若婚姻中出現了第三者,問題往往不在於限制本身,而是源於不夠愛對方而只想滿足自己。因此,隨著我們信主、跟從主、侍奉主的年日增加,我們愛上帝和愛鄰如己的心也應不斷增長,這樣才是健康的屬靈生命!很可惜今天許多信徒一信主後,認為自己已得到得救的確據,就不再努力學習成為一個愛主的人,就是不願意按照自己可付出的程度、能力和位分,越來越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去愛主,學習為主放下自己、為天國捨己等等。事實上,救恩雖然是白白得來,但如果我們要愛上帝、渴望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就必然需要付出時間、精神與資源去維繫(這對任何一種關係也適用)。所以,我們要常常問自己一個主問彼得三次的問題:「我們愛主比這些更深嗎?」(約21:15-17)我們是否願意盡力謙卑、謹慎地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不跟隨世俗的文化習俗與價值觀,為要成為聖潔、合乎主用的器皿(參提後2:21),去成就上帝的心意、討祂的喜悅?要知道,我們所信的主耶書亞(主耶穌)自己也是這樣甘願受限、降卑來到世人的中間,為了愛天父和世人的緣故,甘心犧牲自己去行出天父的心意、成就救恩、建立天國。而他對天父的敬畏、謹慎、順服和捨己的態度,正是昔日祭司以及今日我們每一個信徒(留意我們也是君尊的祭司,見彼前2:9)侍奉主、過聖潔生活的榜樣。這並非一份苦差,而是一條通往與天父親密關係的道路,是我們可從主身上看見、可期待、也可真實經歷的屬靈旅程!但願我們一方面努力持守上帝給予我們這個聖潔子民與君尊祭司的身分,同時也確信我們所侍奉的上帝,是那位樂意憐憫看顧我們、也樂意使用我們且渴望與我們建立親密關係的天父。求聖靈幫助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學習謹慎自守、持守聖潔,讓人從我們的生命中看見上帝的聖潔、公義和憐憫,也看見我們與天父之間那份親密、可羨慕的關係。阿們。


[1] 「不可」的原文用 לאֹ lo 而不是 אַל ʾal 反映上帝對祭司的規範並非當下短暫性或處境性的限制,而是持久的禁命。

[2] 另參10:1-2所記「耶和華要在親近祂的人中間顯為聖」的教導。

[3]「孝敬父母」是十誡的第五誡,是最先關乎對待人的誡命,也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參出20:12及弗6:2-3),然而如果連自己父母的喪葬也不能參與,更何況是沒有在十誡中提及的其他家人,他們的喪事自然更不可參與了。

[4] 經文中雖然沒有清楚記載對祭司的限制中是否容許他們離開聖所,但從1-7章及16章的獻祭和贖罪日的經文可見,一般的祭司要負責到營外倒灰、帶走歸阿撒瀉勒的羊等等,反映他們在侍奉過程中有需要按情況離開聖所。

[5] 參之前利12:1-13:17的查經摘要,題為〈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6]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蔡錦圖宣教士2025年9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九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猶太新年(5786)及聖經的秋季節期

按照猶太曆法,今年的猶太新年(5786)與聖經的秋季節期(利23章)是在9月22日(一)的黃昏開始,分別有吹角節(23/9)、贖罪日(2/10)和住棚節(7-14/10)。歡迎大家瀏覽我們的節期文章、節期圖解和節期教導錄影,另外也鼓勵你參與我們今年的住棚節特別聚會!聚會將於10月11日(六)於大使命基督教會進行,當日聚會的內容豐富,包括:一起學唱希伯來文詩歌、學習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參與聖經遊戲等等。請大家切勿錯過,並歡迎你帶同朋友一起出席(首次出席我們的活動,請先按此報名)。在此祝願大家與主耶穌有美好和甜蜜的一年!Shanah Tovah Umetukah!

住棚節特別聚會及查經聚會時間表:https://bmy.org.hk/?p=5662 (首次出席我們的活動,請先報名)

節期圖解及文章:https://bmy.org.hk/?p=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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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Tekhelet

藍色Tekhelet(作者:蔡錦圖)

這兩天在寫稿時,意外地見到一些聖地考古的文章討論在聖經的「藍色」,於是心思去了別處。我自小是對「藍色」著迷的人,可惜才疏學淺,現今才知道舊約時代的「藍色」有如此多學問。請容許我做一下「文抄公」,把一些資料整合。當然,以下的敘述太過瑣碎,不會見於我的書中,所以在此寫得詳細一點。

《民數記》15:38 的「藍色」(תְּכֵלֶת, tekhelet)在舊約中出現了49次,全部涉及衣飾的顏色。《民數記》這段經文描述以色列人在衣服邊上縫繸子,並在邊上的繸子釘一條藍色帶子。Tekhelet 這個詞在希伯來文中是指一種特殊的藍色,通常認為是天藍色,並且多次出現在摩西律法與祭司服裝的規定中。

倘若了解古代顏色製造技術,就知道藍色得來不易,尤其是天藍色。在中國就有類似的例子。古詩云:「雨過天青雲破處,這般顏色做將來」,據傳這兩句話是五代後周世宗柴榮為燒製柴窯瓷器所下達的指令,描繪了雨後雲散天開時的天色,要求工匠以此為標準,燒製出「雨過天青」的顏色。北宋汝窯瓷器的釉色,以天藍色為最高標準,成為中國瓷器的頂峰。明瓷和乾隆之前的清瓷勉強達標,以後都無法再造出來(今天以六位數字買天藍色古瓷器,若不是被人騙了,就不可能是頂級貨,大家都是去大英博物館看看算了)。

《民數記》15:38-40對於藍色的運用是有要求的:「你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他們世世代代要在衣服邊上縫繸子,並在邊上的繸子釘一條藍色(תְּכֵלֶת, Tekhelet)帶子。你們要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它就記起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並且遵行,不隨從自己內心和眼目的情慾而跟著行淫。這樣,你們就必記得並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歸你們的神。」此處,tekhelet 被用作經文服飾裝飾的顏色,具有提醒敬畏神、遵守律法的象徵意義。

Tekhelet 也用於祭司的聖衣與會幕的裝飾。《出埃及記》28:31-33 指定用 tekhelet 與紫色、紅色線織成以利亞撒所穿的亞倫祭司內袍邊緣,象徵神聖和尊榮。它的選用,可能源於其稀有性和珍貴性。

聖經考古學者的問題是, tekhelet 實際上是怎樣的顏色?我看的多篇論文都是討論這問題。藍色的織物在古代地中海地區廣泛穿著和交易,但到了羅馬時期,只有皇帝才能穿著 tekhelet。到了公元七世紀,隨著伊斯蘭世界征服黎凡特,tekhelet 的來源和製造方法,從此失傳。

如此經過千多年,直至一個世紀前,以色列的著名猶太拉比以撒·赫爾佐格(Isaac Herzog)在其論文中詳細研究了 tekhelet,認為《聖經》的藍色是一種明亮的天藍色。它的製造方法是源自一種名為「骨螺」(Murex trunculus)的海螺的分泌物,這種海螺以產生骨螺染料而聞名。幾十年後,化學家奧托·埃爾斯納(Otto Elsner)證明,骨螺染料確實可以透過在染色過程中將海螺分泌物暴露於紫外線下,而產生天藍色。

現今學者普遍認為,古代工匠將「骨螺」的螺肉煮沸或浸泡,萃取出紫藍色的液體,經過曝曬與化學變化後,可呈現深藍或淡藍色,這就是聖經中所稱的 tekhelet。由於在古代,這類染料十分稀有,製作過程繁複,使得這種顏色在祭司服飾、會幕織物以及貴族服裝上象徵神聖、權威與地位。

近年考古學家在以色列及周邊地區的古代遺址中,發現了與 tekhelet 染料相關的實物證據。例如,在海法附近的古代港口遺址出土了 Murex 螺殼及染料殘留物,這些證據顯示,在古代以色列已經有系統化的螺染產業。此外,在以色列北部的馬撒大、迦薩和亞喀巴地區,也曾發現染料加工痕跡,佐證 tekhelet 不僅存在於祭司與宗教用途,也在貿易和日常生活中被珍視。

古代猶太教的拉比文獻如《米示拿》(Mishnah, Menachot 11:9)詳細記載了 tekhelet 的取得方法與織物應用規範,說明這種染料被嚴格控制,用於製作聖衣、經文緣飾與會幕帷幕。這也與聖經經文(如民15:38-39、出28:31-33)所提的用途相呼應。

那麼,我們今天有機會見到 tekhelet 的顏色嗎?

其實不難,因為以色列國旗的藍色就是 tekhelet 的顏色。國旗上的藍色條紋和六角星(大衛之星)採用的是藍色,就是象徵聖經中 tekhelet 的意涵。

現今在以色列,按照考古推測的古法, 生產用骨螺染料染色的藍色線。猶太教徒祈禱時披肩上的藍色線,讓他們在聯想到大海、天空和上帝的聖座。

藍色,只有在上帝的聖言之下,才是優美和有意義的。

(原文及圖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聖經講座「希伯來書10章對詩篇40篇的引用」錄影(中文字幕版)

今年年初我們和恩福神學院合辦了一個聖經講座「《新約聖經》對《希伯來聖經》的引用」,早前我們已經把第二節的教導錄影加入中文字幕,我們今日也剛把彭家業牧師博士教導的第一節「希伯來書10章對詩篇40篇的引用」加入了中文字幕。歡迎大家收看及分享給不諳粵語的弟兄姊妹。以下是講座的錄影連結!

YouTube 連結:https://youtu.be/EM0c3ZQ0Y1M

網頁版:https://bmy.org.hk/?p=26854

《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系列錄影(粵語及普通話版)

感謝主!我們最近順利開展製作「《希伯來聖經》綜覽」查經系列錄影的粵語(附中文字幕)版本以及普通話版本。我們會陸續把錄影上載至 BMY 的 YouTube 頻道以及網站的「會員專區」(可供一些未能瀏覽 YouTube 的弟兄姊妹觀看)。目前我們已完成了簡介及創世記至以賽亞書40-66章的錄影製作,並正處理其餘五經的錄影。願主祝福使用,也歡迎你禱告記念、奉獻支持我們這個項目,並分享轉載讓更多弟兄姊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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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 (第102期) 月訊經已刊登

永遠懷念同工Dick

作者:陳金城夫婦

感謝父神的帶領感動阿Dick在一年幾前開始在BMY事奉成為同工,和我們一起事奉。Dick為人成熟穩重、待人友善、做事低調可靠的作風,漸漸為BMY衆兄弟姊妹所熟悉,亦成為事工上的得力幫手⋯⋯

一年多的時間雖然不算很長,但我們幾乎每天都在聯繫、有信息交流,並且每星期都一起為事工和彼此的需要禱告守望,又一起商討大大小小的機構活動和事務,我們已經看Dick為我們一位同心為天國努力、共同進退的好兄弟、好戰友。他謹慎處事、冷靜應對問題、仰望上主的單純信心,都成了大家的榜樣。而Dick自己亦享受BMY的查經聚會、活動統籌和行政工作,甚至和我們分享他在自己教會的事奉裡更投入用心和有魄力,他太太也表示看見Dick在BMY事奉後整個人愈來愈開心、找到事奉主的價值和滿足感⋯⋯

八月初Dick突然在家中暈倒昏迷,幾日後被父神接走主懷安息了⋯⋯相信這對Dick自己、對其家人親友、對其教會和BMY的弟兄姊妹、甚至每個認識他的人都感到意料之外⋯⋯因為Dick年紀不算很大,平時也只是小病小痛,沒有什麼嚴重病患,也生活簡單和懂得注重健康。他曾分享正打算今年年尾完成執事任期後看看怎樣在教會繼續幫手參與事奉,而他在離開前也是不斷地忙於BMY的事奉,是一個有遠見、懂部署、對基督的身體有承擔、忠心事奉主的僕人⋯⋯

回想Dick在 BMY的參與,他不但是負責行政的同工、也是BMY查經的網上主持、組長團契和聖經導師訓練班的統籌、住棚節營會和機構八周年紀念營會的領隊、我們的屬靈禱伴⋯⋯當中Dick所展現的謙和有禮,相信大家和他的相交中已一點一滴累積到不少主內的情誼,大家對他的離開都有不同程度的不捨和傷感⋯⋯感恩父神讓大家在阿Dick人生在世最後的日子能夠在BMY相遇相知、彼此祝福,見證他蒙神喜悅忠心又良善的僕人生命。祈盼將來有日在天家再重聚!願主賜福大家,並讓我們一同透過《聖經》提摩太後書4章6至8節懷念同工Dick。

至於我,我已經被澆獻,離世的時候到了。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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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9:23-20:27、賽65:22及其後:分別為聖,不要被主篩走!

「安息日研經坊」(2025-6-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9:23-20:27、賽65:22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9:23-20:27)主要記載上帝吩咐子民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19章)以及在道德和宗教的層面也要分別為聖(20章),這些明白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9:23-20:27

上回提到《利未記》19章是全書的核心,它夾在18和20章之間形成一個鮮明的文學倒影結構:

A.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利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愛人如己的教導(利19章)

A’.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等條例的刑罰(利20章)

今次我們查考的《妥拉》經文(利19:23-20:27)承接上一段的查經(利19:1-22),繼續討論作為《利未記》核心的第19章,以及內容跟前一段18章可作平行對照的20章,全段經文都關乎「聖潔」的道德倫理層面,談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上次的查經中,筆者提過利19章有兩次記載「愛人如己」這條金科玉律(19:18、19:34),所以是經文的一大重點主題。另外也提過,整個利19章有兩種分段方法,並在上一次查經中採用了第一種分段方法論述19:1-22,指出上主教導子民要活出聖潔的生命,其實涉及子民待人處事的方式,包括他們需要按照上帝的性情去憐憫貧窮人、要施行公平的審判、不要陷害人,以及正確地處理別人對自己的傷害等等(詳情可參閱上一次的摘要[1])。這次筆者會沿用第一種分段方式論述餘下的19:23-37中有關聖潔的條例,然後再根據第二種分段方法:第一段(19:1-10)、第二段(19:11-18)、第三段(19:19-31)、第四段(19:32-37),去指出這手法能為整個19章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19章餘下有關聖潔的條例(19:23-37

利19:23「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的果樹,就要把所結的果子當作不潔淨的(וַעֲרַלְתֶּ֥ם עָרְלָת֖וֹ;原文意思:uncircumcised foreskin 未受割禮);三年之內,你們要把它視為不潔淨(עֲרֵלִ֖ים;原文意思:uncircumcised 未受割禮),是不可吃的。

利19:24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是聖的,用以讚美耶和華。

利19:25 第五年,你們就可以吃樹上的果子,使樹給你們結出更多的果子。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23-25是獨特的經文,論及將來進入迦南地後的吩咐,當中要求子民要看首三年內所種植而得的果子為不潔淨,不可以吃。當中「不潔淨」在原文的意思為「未受割禮」(見上引文),意思是與上帝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無關、包含不能蒙上帝悅納的意思。而到了第四年所收的果子,才可以用作讚美耶和華,到第五年的才可以吃。那麼關鍵的問題是,為何首三年的果子不能吃用,到底這些果子出了甚麼問題?有解經書指出,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往往都要在生出來後過一段時間才合適作為祭物去獻給上帝,例如男嬰要在出生後第八天才進行割禮(代表歸給上帝)、牲畜也是在出生後第八天才可被用作獻祭(見創17:12、出22:30)[2]。除了上述理由,筆者認為還有另一個原因,按照經文的上下文來看,這可能與「地」仍屬不潔淨有關,原因是「地」會因迦南人的犯罪而受詛咒(情況就如亞當、該隱等犯罪後,「地」也因而受詛咒一樣;見創3:17-18、4:11)。此外,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地後,仍需時逐步趕出剩餘的迦南人,所以將果子定為三年後才可獻給上帝,而非首年即蒙悅納,也算是合理的安排。至於第五年才能吃的規定,則可理解為要先將果子獻給上帝,然後才讓人享用的合理安排。

利19:26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食物。不可占卜,也不可觀星象。

利19:27 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不可損壞。

利19:28 不可為死人割劃自己的身體,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19:26「不可吃帶血的食物」在早前17章已提及(見17:10-14),而「不可占卜,也不可觀星象」則明顯與外邦的拜偶像文化有關;至於19:27-28的「不可剃頭、剃鬍鬚的周圍」以及「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等,則可理解為跟當時外邦人的舉哀儀式(參耶16:6)或跟偶像崇拜有關(參王上18:28),都是有損上帝子民聖潔身分的做法。

利19:29 「不可侮辱你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這地行淫亂,地就充滿了邪惡。

利19:30 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利19:31 「不可轉向招魂的,也不可求問行巫術的,免得被他們玷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29-31表明以色列民在行為上不可像當時拜偶像的外邦人那樣道德淪喪,容讓「地」充滿著行淫、邪惡和得罪上帝的景況(參創6章所描述人類罪大惡極的平行景況),其中19:30重提要「守安息日」,這是耶和華上帝與子民立約的記號(見出31:13),是當時古代世界中唯獨以色列民才會遵守的生活方式,這把他們從萬民中分民為聖。可以說,整段19:26-31都教導子民在日常生活和外在的言行中,怎樣透過一種與世人不一樣的生活方式去活出聖潔。

利19:32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要尊敬老人;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利19:33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的地上和你同住,不可欺負他。

利19:34 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19:35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用不公正的度量衡。

利19:36 你們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法碼、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

利19:37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19章的最後一段19:32-37繼續教導子民怎樣待人處事才算得上聖潔,包括尊重老年人、恩待寄居的外人、要公平地進行審判和買賣等等。其中「愛他如己」(19:34)跟上一段查經解釋過的「愛鄰如己」(19:18)是個重複的對照,在19章中起了強調的作用。上次查經論述過「愛鄰如己」在文法上有兩種合理的解釋,「如己」可以:1)用於動詞「愛」(怎樣愛自己也就怎樣愛鄰舍)或2)用於名詞「鄰舍」(鄰舍和自己一樣,所以要愛他),兩者都說得通[3]。但按照19:32-37這段的上下文,把這裏的「愛他如己」理解為後者(用於名詞上)更為合理,因為經文本身也解釋了「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換言之,這裏帶出的提醒是,我們認為別人不值得我們愛,往往源於我們自己的驕傲自滿,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別人不像自己那樣配得上帝的悅納,然而這種自我中心的想法,其實與聖經的觀念和教導並不相符!這段經文的結尾提醒讀者「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說明聖潔的子民必須透過合乎上帝心意的待人處事,去使自己成為聖潔(就是有能力不效法世人那種驕傲自恃),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歸於上帝。

 

19章分成四大段落的屬靈教導

綜合上述對19:23-37的論述,以及上一段查經對19:1-22的闡述,我們可以發現整個19章是由一些看似十分零碎的條例所集合而成,內容涵蓋子民在日常生活中各種行事為人和怎樣待人處事的指引。乍看之下,這些條例似乎缺乏明確的中心思想、主線或脈絡。然而,這37節的經文其實可以有規律地分為十六個小段,每段均以「我是耶和華」或「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作結。如果我們把「我是耶和華」稱為A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稱為B句的話,這十六個小段可形成工整的四段排序:AAAA、BBBB、ABBA、BAAB[4]。這就是把19章分成四大段落的第二種分段方法。而筆者認為這種四段分法,可幫助讀者把經文的條例和要求按照其內容特性歸類組合成四種不同的情況(見下表):

經文的關係和特質:

個人的空間

(在自己家裏、對上帝)

公眾的場合

(對鄰舍、對別人)

內心想法、別人不容易知道的事

第一段:利 19:1-10

A A A A

第二段:利 19:11-18

B B B B (愛鄰如己)

外在行為、別人較容易知道的事

第三段:利 19:19-31

A B B A

第四段:利 19:32-37

B A A B(愛他如己)

第一種情況就是第一段(19:1-10),關乎個人的空間、內心的想法,是對個人和上帝作的,所以別人難以察覺。例如:祭肉是否吃了三天,這是子民在家裏進行的事情,別人難以得知;

第二種情況是第二段(19:11-18),關乎在公眾場合中內心的想法,是對鄰舍和別人作的,但同樣是難以察覺的。例如:心裏是否懷恨、咒罵聾子等,對對方而言都可以毫不知情;

第三種情況是第三段(19:19-31),關乎個人的空間、外在行為,相對來說較容易被人發現。例如:田地播下兩樣不同的種子、剃頭劃身、不守安息日等,都是對個人、對上帝而做的外在行為,但卻是可被人看見的;

第四種情況是第四段(19:32-37),關乎在公眾場合中的外在行為,是對鄰舍和別人的具體行動,而且容易被人察覺。例如:是否尊敬老年人、有否在白髮人面前站起來、有否用公平的法碼等。

總括來說,按照這四段經文所指向的四種情況,可見19章所反映的屬靈教導是:上帝希望祂的子民無論身處個人空間或公眾場合,從內心的想法和動機(別人不容易知道)到外在可見的言行處事(別人容易察覺和看在眼裏的),都需要分別為聖,不跟從世人的價值觀與做法,而是按照耶和華的教導、價值觀和屬靈法則而行,成為上帝眼中真真正正的聖潔子民!

 

20章的經文分段結構和內容簡介

A. 禁止子民崇拜摩洛及占卜的條例(1-6節)

B. 勉勵子民要聖潔(7-8節)

C. 禁止子民不孝及淫亂的條例(9-21節)

B’. 再次勉勵子民要聖潔(22-26節)

A’. 禁止子民占卜的條例(27節)

本文一開始提過,利20章與18章是個倒影結構,內容大致相仿和可作對照,目的是要提醒子民:「不可效法當時世界的習俗!」其中有關亂倫的問題,筆者在利18章的查經摘要中已論述過,並指出這並非純粹道德問題,也牽涉保留後裔的因素,而埃及的法老也會藉此鞏固其勢力等,更詳細的講解可參考18章的查經摘要文章[5]。以下筆者只聚焦於20章中較為獨特,與18章的不同之處:

利20: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0:2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以色列的外人,把自己兒女獻給摩洛的,必被處死;本地的百姓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20: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

利20:4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的百姓若假裝沒看見,不把他處死,

利20: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人變臉,把他和所有跟隨他與摩洛行淫的人都從百姓中剪除。

利20:6 「人若轉向招魂的和行巫術的,隨從他們行淫,我就要向這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

利20:7 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要成為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0:8 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遵行它們;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0:9 凡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他咒罵了父母,他的血要歸在他身上

利20:10 「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姦夫淫婦必被處死。

利20:11 人若與繼母同寢,就是露了父親的下體,二人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2 人若與媳婦同寢,二人必被處死;他們行了亂倫的事,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3 男人若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4 人若娶妻,又娶妻子的母親,這是邪惡的事;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在你們中間除去這邪惡。

利20:15 人若與獸交合,必被處死;你們也要殺死那獸。

利20:16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交合,你要把那女人和獸殺死;他們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7 「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異母的,或是同母異父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20:18 若有人跟經期中的婦人同寢,露了她的下體,暴露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0:19 不可露姨母或姑母的下體,因為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20:20 人若與叔伯之妻同寢,就露了他叔伯的下體,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必沒有子女而死。

利20:21 人若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就露了他兄弟的下體,這是不潔淨的事,他們必沒有子女。

利20章與18章的議題和內容表面上雖然算很相似(因此可作平行對照),但其實兩者之間有一個十分明顯的差異,就是20章提及了違反相關條例將要承受的刑罰,這些都是 18章的記載中完全欠奉的!(筆者建議讀者不妨將這兩章並排對照閱讀,就能觀測出這個明顯的分別。)20:2指若有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本地的百姓要用石頭打死他」;但20:3又說,「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這兩者表明上看似矛盾,既然那人已經被石頭打死,又何需再從百姓中剪除?其實,這看法是假設了經文是按時間的先後次序記述,但如果我們把兩者看為平行句,就能理解它們只是用不同的角度去描述同一個刑罰,解釋了上帝要求百姓用石頭打死那罪人的原因,是由於上帝要對那人變臉和把他從百姓中剪除。另外,20:8「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遵行它們;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當中的「律例」,跟聖經中「習俗」一詞完全相同(參利18章的查經摘要;見本文註5),再次提醒上帝的子民要被上帝的教導(而非這個世界的風俗)塑造自己的生命。在20:8之後,相關的刑罰越來越嚴重,涉及二人甚至三人被同時處死、要在百姓中被剪除。可以說,整個20章的經文重點正是強調犯罪、不聽從上帝的話,後果將會極其嚴重,叫子民更加留心警醒去從世人中分別為聖,明白到效法世人風俗將會為自己帶來何等嚴重的惡果。

利20:22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חֻקָּה)典章,遵行它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利20: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חֻקָּה。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參利18:24-28的平行)

利20: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

利20:25 你們要分辨潔淨和不潔淨的飛禽走獸;不可因我定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或爬行在土地上的任何生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利20: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神聖的;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我的子民。

利20:27 「無論男女,是招魂的或行巫術的,他們必被處死。人要用石頭打死他們,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20:24-27總結整個20章,提醒子民若不遵行上帝的律例,甚至有可能導致被逐出應許地的後果!這讓子民明白到他們的人生最終只會出現兩種結果:1)承受地土,或2)受罰甚至被剪除,當中並沒有任何中間路線,可以讓子民在跟隨世俗的同時又得蒙上帝的賜福與平安。這再次提醒子民在上帝的立約關係中,有祝福和詛咒的兩極結果擺在子民面前,如要作上帝的子民,就必須努力保持聖潔,遠離罪惡與世俗的誘惑,好好等候將來要承受的祝福。

 

《先知書選段》賽65:22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5:22 並非造了給別人居住,也非栽種給別人享用;因為我百姓的日子必長久如樹木,我的選民必享受親手勞碌得來的。

賽65:23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6]的經文來自賽65:22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7]。這段經文的背景涉及波斯帝國時期、以色列民回歸重建聖殿,以及有關新天新地的敘述(尤見於上文賽65:17)。而賽65:22及其下文明確指出上帝的子民將會得蒙上帝賜福,經歷彌賽亞時代的和諧和平安。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利19章中有關上帝要求子民過聖潔的生活,以及利20章中不可效法世界的習俗,而是要被上帝的教導塑造、活出祂所喜悅的生命、有分建立神的國是個平行。另外,在原文用詞上,這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通之處(見下表):

《妥拉》(利19:23-20:27)

《先知書選段》(賽65:22及其後)

利19:23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נְטַעְתֶּם֙各樣的果樹(עֵ֣ץ,就要把所結的果子當作不潔淨的;三年之內,你們要把它視為不潔淨,是不可吃的(יֵאָכֵֽל

利20:22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שֶׁ֥בֶת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賽65:22 並非造了給別人居住(יֵשֵׁ֔ב,也非栽種(יִטְּע֖וּ給別人享用(יֹאכֵ֑ל;因為我百姓的日子必長久如樹木(עֵץ֙,我的選民必享受親手勞碌得來的。

 

今段《妥拉》經文對現今的信徒來說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按照上述的論述,筆者認為今段《妥拉》經文所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提醒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更清楚認識何謂「分別為聖」:原來「聖潔」包括行事為人的裏外一致、真誠待人!

上文指出把19章分為四段經文可組合出四種情況,當中的屬靈教導涵蓋子民在個人空間或公眾場合,從內心的想法到外在的行為都要分別為聖。這包括行事的純正動機、不假冒為善、不會表明友善但其實想存心害人或對人懷恨埋怨等等。對現今的信徒來說,這段教導提醒我們不能單單只在禮儀上參加聚會或聖禮,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的細節中活出上帝的真理,包括看顧有需要的人、公平待人、不驕傲自恃、裏外一致、真誠待人等等,好讓我們的生命能在黑暗的世代中為主發光。

2)更清楚認識何謂「分別為聖」:原來包括要愛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人!

之前利19:18提醒我們要「愛鄰如己」,今段《妥拉》再次提及這個主題,並進一步指出因為子民曾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人,所以他們理當憐憫恩待眼前的寄居者。在屬靈上對應現今的情況來說就是,我們跟那些自己所不喜歡的人其實同樣都是罪人,都曾被罪轄制而不能單單敬拜侍奉上帝,所以我們並沒有比任何人更優越,包括我們的仇敵!難怪主耶書亞(主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仇敵,要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因為上帝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我們不能只愛一些自己喜歡的人,也要學習去愛那些不可愛、甚至讓人討厭的人(參太5:45-47)。因為這樣看待人才是真正與世人不同,在世俗的行事為人和價值觀中分別為聖,成為活出真理、屬於上帝的聖潔子民。

3)更清楚認識何謂「分別為聖」:明白跟隨世界風俗是有代價的,其結局可能要從上帝國度中被剪除;相反,願意被上帝塑造的人就能承受地土!

利20: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

原來「分別為聖」既是一個過程,也是一種結果。成為上帝聖潔的子民,就是要我們刻意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不跟從世界的風俗。這個選擇所帶來的結果,不是承受上帝的刑罰,而是得著祂所賜予的應許地。這對現今的新約信徒來說,就是我們在末日的審判中不致落入地獄的火湖裏,而是可以進入天堂(或更準確地說,是在末後的新天新地、從天而降的新聖城耶路撒冷中與上帝同住;參啟21-22章)。其實,在福音書中主耶書亞(主耶穌)也曾不止一次指出這個「分別為聖」的結局:

太3:12 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穀物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

太13:24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人撒好種在田裏,

太13:25 在人睡覺的時候,他的仇敵來,把雜草撒在麥子裏就走了。

太13:26 到長苗吐穗的時候,雜草也顯出來。

太13:27 地主的僕人進前來對他說:『主人,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哪裏來的雜草呢?』

太13:28 主人回答他們:『這是仇敵做的。』僕人對他說:『你要我們去拔掉嗎?』

太13:29 主人說:『不必,恐怕拔雜草,也把麥子連根拔出來。

太13:30 讓這兩樣一起長,等到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會對收割的人說,先把雜草拔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把麥子收在我的倉裏。』

路22:31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其中太3:12提醒我們「簸箕」的功能正是用作篩選,把好的麥子留下,而無用的糠則被火滅盡,這提醒上帝的子民(包括我們)若不悔改,就會被上主篩出來,落入滅亡的結局。而太13:24-30也提醒我們,上帝在審判(收割)來臨之前,給予時間讓人悔改,但當審判真正臨到時,那些表面上看似麥子的雜草將會被拔出來燒毀,只有真正的麥子才能存留。這提醒我們不能做虛假的信徒,即名義上是基督徒、禮儀上有參與聚會,但內心和行為卻沒有被主的教導塑造和改變。最後,路22:31提醒我們,就連追隨主的使徒彼得也會有像被撒旦篩麥子一樣被篩走的風險,所以我們更要時刻警醒,認真切實地靠著聖靈和上帝的話而活,而不再被這個世界的潮流、文化和風俗去主導我們每天的生活、行事和決定。

 

結語:分別為聖,不要被主篩走!

今段《妥拉》經文指出,上帝對子民的聖潔要求其實不只是一些潔淨條例或禮儀層面上的吩咐,更是涉及子民的道德操守以至其行事為人、待人接物的範疇。這理解可能顛覆我們過去普遍對聖潔的看法,提醒我們「分別為聖」也包括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與世界的做法和價值觀不同的生命,就是按照上帝的原則和價值觀去行事為人,像看顧弱勢的人、賺錢不會賺到盡、公平待人、不去懷恨埋怨、不驕傲自恃等等。其中利19章的四段經文結構指出,上帝希望祂的子民無論是在私人獨處或公眾場合,其內心的想法與動機以至外在的言行都要分別為聖,與上帝的教導相符。這也提醒信徒需要裏外一致、真誠待人,並在獨處無人知道的情況下,也選擇過聖潔的生活,不去放縱自己。而利20章雖然表面上與18章內容部分重複,但其實加入了大量有關違反條例、跟隨了世俗所帶來的懲罰,這警告子民要刻意謹慎地過聖潔的生活,才能承受上帝的賜福,否則將會迎來嚴重的惡果。這對我們作為現今的信徒來說,若我們不願意自己去分別為聖,上帝最終就會親自將我們「分別」出來,在末後審判之時,也許等待著我們的結局就是和不義的人一樣從上帝的國度中篩走、被棄絕,不能與祂一同承受永生,失去在祂國度裏的分!求聖靈幫助我們常常選擇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因為這正是一條與悔改相稱的天路,是每一個信徒都應當走的。願聖靈提醒我們懂得遠離世人所一味追求的那種滿足自我、享樂和道德敗壞的文化,幫助我們不再驕傲自恃、不再懷恨惡待人、不再表裏不一、只愛那些自己喜歡的人等等。讓我們每天都立志活出與救恩相稱的聖潔生命,在世界和上帝之間選擇被祂的話語引導,努力走那條蒙福、聖潔的永生之路!阿們。


[1] 參上一篇《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利未記》19:1-22查經摘要:〈「愛鄰如己」與聖潔的關係〉

[2] 參NICOT。

[3] 「愛鄰如己」的希伯來文 אָֽהַבְתָּ֥ לְרֵעֲךָ֖ כָּמ֑וֹךָ 在文法上「如己」כָּמ֑וֹךָ 可同時理解為adverbial用在動詞身上(用於 אָֽהַבְתָּ֥)或理解為nominal用在名詞身上(用於  רֵעֲךָ֖)。

[4] 參照李思敬博士的《利未記》釋義。

[5] 前一篇《利未記》18章的查經摘要:〈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6]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7] 有關《以賽亞書》分段的情況和命名,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蔡錦圖宣教士2025年8月代禱信

蔡錦圖博士現為本機構的顧問,目前他是香港浸信會差會駐德國宣教士,與太太及兒子一家於德國宣教事奉,牧養當地的信徒。這是他最後一封在浸差恩光匯侍奉發出的代禱信。詳情請按此前往蔡錦圖宣教士的通訊專頁瀏覽他在八月份的最新代禱信

 

Tisha B’Av(聖殿被毀日)2025

按照猶太曆法,今日(8月3日)是「聖殿被毀日」 Tisha B’Av (תִּשְׁעָה בְּאָב;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猶太曆埃波月(即五月)九日」)。去年 Herbert 老師寫了一篇有關這節期的屬靈文章,今日再次刊登和大家分享,可按此閱覽:https://bmy.org.hk/?p=26461

聖經講座「淺談馬太福音對《希伯來聖經》的使用」錄影(中文字幕版)

今年年初我們和恩福神學院合辦了一個聖經講座「《新約聖經》對《希伯來聖經》的引用」,我們已經把 Herbert 老師 主講的第二節錄影部分「淺談馬太福音對《希伯來聖經》的使用」加入了中文字幕,歡迎大家分享給不諳粵語的弟兄姊妹。至於第一節的錄影字幕,我們仍在製作中,完成後我們會再通知大家。以下是講座的錄影連結!

YouTube 連結:https://youtu.be/9P3F_7fPoq8

網頁版:https://bmy.org.hk/?p=26854

2025年7月 (第101期) 月訊經已刊登

利19:1-22、賽4:3及其後:「愛鄰如己」與聖潔的關係

「安息日研經坊」(2025-5-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9:1-22、賽4:3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主要記載上帝吩咐子民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對現今的信徒來說,何謂「聖潔」(按照這段經文的意思)?今段經文能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

《利未記》19章位於全書的核心,並夾在18和20章的中間,形成一個鮮明的文學倒影結構:

A.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利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愛人如己的教導(利19章)

A’.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等條例的刑罰(利20章)

18-20章之前的內容主要涉及「聖潔」的禮儀層面,而這三章經文則著重「聖潔」的道德倫理層面,內容主要關乎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當中利19章更兩次提及與最大誡命並列的「愛人如己」這條金科玉律(19:18、19:34)。整個利19章有兩種分段的方法,第一種是分為兩段:1)主題(19:1-2)、2)詳細吩咐(19:3-37);而第二種則分為四小段:第一段(19:1-10)、第二段(19:11-18)、第三段(19:19-31)、第四段(19:32-37)。筆者會留待下一次查經摘要,連同19章餘下的經文(19:23-37)才一併論述第二種分段方法所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應用。由於這次只研讀19:1-22,因此會採用第一種分段方法來論述。

 

1.  主題(19:1-2

利19: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19:2 「你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

19:1-2指出,上帝這次所要吩咐的對象是「以色列全會眾」,這跟以往只是「吩咐以色列人」的情況不同(例如:1:2、4:2等,只針對以色列的成年男性,他們作為家人的代表),而是包括了男、女、老、幼,就是以色列的全體百姓都必須留心聽從的吩咐。而這個吩咐是:你們要成為「聖潔」(קָדוֹשׁ qadosh)!其背後有兩個重要原因:1)耶和華是「聖潔」的(「神聖」與「聖潔」的原文同樣是 קָדוֹשׁ qadosh);2)耶和華是以色列民的上帝(言下之意祂不是別人的上帝)。也就是說,以色列民要像耶和華、他們的天父上帝那樣,要與祂一致和匹配,要反映出祂「聖潔」的屬性和特質,而這就是整個19章的主旨。

 

2.  詳細吩咐(19:3-2223-37將留待下次摘要論述)

利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19:4 你們不可轉向虛無的神明,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承接19:1-2,19:3-4和餘下的經文繼續以類似「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的宣告去強調上帝與子民的關係,而這段關係是透過他們怎樣活出「聖潔」的生活去確立的,也就是分別為聖,與周遭外邦人不同的生活方式。當中上帝吩咐子民要孝敬父母、不可拜別神和不可造偶像(19:3-4),這些都是十誡曾提及的內容,屬立約的一部分(留意十誡也是「全會眾」一同聽見的;參出19:18-21)。也就是說,孝敬父母與不拜別神(單單敬拜上帝)的行徑能讓子民在當代的世人中顯得與別不同,從他們當中分別出來成為上帝聖潔的子民。

利19:5 「你們宰殺祭牲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

利19:6 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要用火焚燒。

利19:7 第三天若再吃,這祭物是不潔淨的,必不蒙悅納。

利19:8 吃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這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19:9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

利19:10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葡萄,也不可拾取葡萄園中掉落的葡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5-8主要關乎獻平安祭所得的祭肉作為子民食物的相關吩咐。雖然早前7:11-18已經提及過有關內容,這裏再次重提的目的,是要讓子民知道這做法能使他們分別為聖(19:2),歸屬上帝。事實上,若有人把祭肉留到第三天才吃,祭肉就有可能會變質腐壞,有違那位賜生命的聖潔上帝的本質,然而若人仍然堅持照吃的話,就是為了自己可以吃肉的利益而犧牲了上帝子民的聖潔特質了!

接著19:9-10轉到另一個話題,指收割莊稼和摘葡萄時不可取盡,要留下一點兒給窮人和寄居的。這情況也是《路得記》的背景,路得就是因著拾取波阿斯麥田餘下的莊稼,最終與他結合而有了大衛和大衛的子孫耶穌的出現。而這屬靈原則如應用在今天的話,簡單來說就是「賺錢不應賺盡」,就是在賺錢的同時也要顧念貧窮和有需要的人,向他們施憐憫!這待人處事的做法關乎子民活出聖潔的特質。而綜合19:5-8和19:9-10兩段經文的吩咐,反映上帝要求子民不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愛上帝和愛鄰舍,因為這關乎他們是否活出與聖潔身分相符的生命見證。

利19:11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

利19:12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19:11-12與十誡裏的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妄稱上帝的名等誡命有關,都是西奈之約的立約內容。這裏提醒以色列民既然有著上帝子民的身分、帶著上帝的名義行事,就必須在言行上與上帝的性情、作風和真理的本質相符!其中,筆者認為說謊話是上帝子民最容易犯的過失,尤其在面對壓力和困難時,一個小小的謊言往往看似是最舒適、最輕易的解決方法(就如彼得三次不認主)。但這裏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聖潔子民,就要努力持守誠實無偽、犯錯時要有坦率承認的心志。另外,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也提醒我們不可打著基督教、上帝和耶穌的名號或旗幟,而作出與祂本性和教導相違的行徑,例如利用弟兄姊妹的關係和信任去騙取利益、性侵、偽裝造假等褻瀆上帝的惡行。

利19:13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

利19:14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盲人面前。你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上文提到19:18的「愛鄰如己」被視為《聖經》中的金科玉律,當中的「鄰」一詞在《利未記》中首次在19:13以「鄰舍(רֵעַ)」出現(意指身邊週遭的任何人)。從這裏開始提及「鄰舍」,明顯成了「愛鄰如己」的上下文背景,豐富我們對這金科玉律的理解。而19:13-14這兩節經文指出的情況,都是針對人認為自己比鄰舍更優越、更有權柄和能力就可以欺負對方而訂立的條例。這裏的屬靈原則是要提醒子民,不可效法世人的驕傲與橫蠻,不可自以為比鄰舍更強就可肆意欺負對方;相反,要知道在大家之上有著同一位上帝!所以,作為信徒我們不可恃勢凌人、以權謀私、陷害別人或透過突顯鄰舍的弱點,踩低別人來抬高自己等等,因為這些都是有違聖潔子民身分的惡行。

利19:15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רֵעַ

利19: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我是耶和華。

19:15-16這段繼續提到應如何正確對待鄰舍,包括審判的時候不可偏袒窮人或有權勢的人,不可搬弄是非等等,反映作為上帝的子民應該秉公行義、不按外貌待人、不以自己的利益來施行審判,要彰顯祂的公義、不作出傷害鄰舍的行徑等等。這提醒我們作為信徒,要留意自己有否存在表裏不一、待人不公等問題,而當出現利益衝突時,我們是否懂得不作審判、懂得避席等。我們也不應表面對人示好,但背地裏卻說對方閒話,搬弄是非,或許有時我們以為只跟密友分享就無傷大雅,但卻忘了自己的密友也會有其他密友,以致無意中繼續在背後說人壞話,行了「邪惡的舌頭(lashon hara[1]」的罪。

利19:17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要指摘你的鄰舍(רֵעַ,免得因他承擔罪過。

利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רֵעַ如己。我是耶和華。

19:17-18這段是「愛鄰如己」的重點經文,它兩次提及鄰舍(רֵעַ,說明如何看待鄰舍是經文的核心教導所在。「愛鄰如己」按照其希伯來原文 וְאָֽהַבְתָּ֥ לְרֵעֲךָ֖ כָּמ֑וֹךָ ve’ahavta lerei‘acha kamocha 其實同時可以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是以動詞「你要愛」 וְאָֽהַבְתָּ֥ ve’ahavta 來理解「如己」 כָּמ֑וֹךָ kamocha,意思就如普遍的理解那樣:你怎樣善待自己,也就要怎樣善待別人;而第二個意思就是以名詞「你的鄰舍」לְרֵעֲךָ֖ 來理解「如己」כָּמ֑וֹךָ kamocha,意思是我們的鄰舍跟我們一樣(大家都有同一位上帝、都有上帝的形象、同樣得罪上帝、需要救恩和赦罪等等),所以我們要愛對方。這兩個意思在原文的文法上都完全合理,如果參考下一段的查經經文19:34「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那麼以名詞作對比的理解(即第二個解釋)甚至可能更合理。而歷世歷代的拉比和解經家,也曾就這兩個可能的理解各持不同意見[2]。而在這兩節經文中,其中有三句的意思相近:1)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2)不可報仇;3)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其實中文翻譯中「埋怨」一詞十分貼切,其意思並非指人口中所發的怨言,而是口裏不說,但卻把怨恨埋藏在心底裏。這三句話都指向當我們與鄰舍不和的時候,千萬不要表面上裝作無問題,但心裏卻記仇、埋藏怨恨、甚至渴望對方遭遇失敗和報應、心存幸災樂禍的念頭等。相反,經文提醒我們「要指摘你的鄰舍(רֵעַ,免得因他承擔罪過」,就是教導上帝的子民必須好好處理內心被鄰舍傷害所產生的怨恨和報復心態:我們要麼就原諒對方、不再懷恨;要麼就坦誠地跟對方談談,表達自己所受的傷害,盼望對方道歉以致彼此可以和好。這樣,我們才能避免因為鄰舍的過犯導致自己心裏懷恨,得罪上帝。因此,原來「愛鄰如己」在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中,最重要的意思是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仇恨,以及與人修補破裂的關係。當世人用「有仇不報非君子;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等說法去將報復行為合理化的時候,上帝的子民就要懂得分辨這並非聖經的立場和教導。所以,如果我們不希望在屬靈群體中有弟兄姊妹心裏不滿自己,但表明上卻裝作若無其事甚至故作友善,背地裏卻暗暗希望我們會遭報或失敗,那麼我們自己也不應該這樣對待身邊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學習「愛鄰如己」在這裏的教導,認真處理受傷後內心的不滿情緒,謹慎處理人際衝突,好叫自己不與世人一樣懷恨在心,真正成為上帝喜悅的聖潔子民。

利19:19 「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不可使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不可在你的田地播下兩樣的種子;也不可穿兩種原料做成的衣服。

利19:20 「若有人與女子同寢交合,而她是婢女,許配了丈夫,尚未被贖或得自由,就要受到懲罰,卻不可把他們處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利19:21 男的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

利19:22 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所犯的罪贖罪,他所犯的罪就必蒙赦免。

19:19的吩咐明顯跟普遍世人容許不同種類和物料混合的行事方式截然不同,這些吩咐的做法本身並不關乎道德對錯,而是帶出上帝的子民要懂得從世人的處事方式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歸向上帝。我們可能奇怪為何經文竟然提出這些瑣碎的要求,難道上帝要人按照律法的字面意思來做足這幾樣,不穿多種物料所合成,如混合棉與聚酯纖維的衣服等,祂才滿意?當然不是!若套用猶太的釋經原則「輕與重」(qal vehomer)來解讀,就是假如連對人來說毫不重要的衣著物料,尚且在上帝眼中有著「聖潔」的重要性,更何況是我們日常的待人處事、行事為人,豈不在上帝眼中有著更重要的「聖潔」觀念?意思是難道上帝關心的是衣著物料嗎?當然不是,而是用這來突顯出上帝對我們過聖潔生活的看重和著緊!因此,這提醒我們不可效法世俗的手法去行事和賺取利益。世人或會使牲畜與異類交配去產生更能賺錢的品種、在田地播下兩樣的種子使獲利翻倍,但屬上帝的子民不應因為利益而效法世俗的投資賺錢方法和工作模式,以免在世人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中逐漸迷失,失去上帝子民獨有的聖潔身分。

19:20-22主要關乎主人與婢女同寢交合可能出現不聖潔的問題,這對現今讀者來說是較難理解的概念,但原則上也跟19:19相仿,都是關乎做法是否與聖潔子民的身分相稱。猶太拉比認為當中所指的「婢女」只能解作迦南人的婢女[3],並且主人是在不知道她與希伯來的男僕有婚約的情況下與她交合,所以他們二人才不用處死,原因在於她當時尚未得贖、並非自由人、仍然屬於其主人。然而「不處死」不等於上帝認同和接納此行為,因為這做法與子民的聖潔身分不符,因此那以色列人仍然要表明自己這樣做是得罪和虧欠了上帝,並且要透過獻贖愆祭以表歉疚,並從罪中悔改。

 

《先知書選段》賽4:3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3:25 你的男丁必倒在刀下,你的勇士必死在陣上。

賽3:26 錫安的城門必悲傷、哀號;它必荒涼,坐在地上。

賽4:1 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允許我們歸你名下,除掉我們的羞恥。」

賽4:2 在那日,耶和華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成為倖存的以色列民的驕傲和光榮。

賽4:3 [3-4] 主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

賽4:5 耶和華必在整座錫安山,在會眾之上,白天造雲,黑夜發出煙和火焰的光,因為在一切榮耀之上必有華蓋;

今段《先知書選段》[4]的經文來自賽4:3及其後,屬於《第一以賽亞》的部分[5],內容涉及亞述帝國威脅南北國的歷史背景。當時亞述帝國對南北國的攻擊和威脅,其實源自上帝子民的罪惡,以致上帝十分失望,從而發出警告和施行審判去帶來拯救和改變。而賽4:3的上文第三章就是關乎上帝預言耶路撒冷(錫安)經歷審判後所要承受的荒涼,耶和華上帝將要透過祂的苗裔(即受膏者;賽4:2)去扭轉逆境、帶來盼望。賽4:3及其後的經文延續這個描述,指上主要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就是把罪惡的不潔重新轉化為聖潔。這對上帝子民有聖潔要求的主題跟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相近。而在原文用詞上,賽4:3-5也跟今段《妥拉》的經文有著平行對照,讓猶太拉比可將其視為今段《妥拉》的《先知書選段》(見下表):

《妥拉》(利19:1-22

《先知書選段》(賽4:3及其後)

利19:2 「你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קָד֔וֹשׁ

利19:6 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若有剩(וְהַנּוֹתָר֙到第三天,就要用火(אֵ֖שׁ焚燒。

利19:15 「你們審判(מִּשְׁפָּ֔ט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

利19: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דַּ֣ם。我是耶和華。

賽4:3 [3-4] 主以公平的(מִשְׁפָּ֖ט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דְּמֵ֥י的罪。那時,剩(וְהַנּוֹתָר֙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קָד֖וֹשׁ

賽4:5 耶和華必在整座錫安山,在會眾之上,白天造雲,黑夜發出煙和火焰(אֵ֥שׁ的光,因為在一切榮耀之上必有華蓋;

 

對現今的信徒來說,何謂「聖潔」(按照這段經文的意思)?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能對信徒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透過上述對利19:1-22的論述,這些「聖潔」條例背後的原則不但對當代以色列民有著具體的教導和應用,就是對現今的上帝子民、主的信徒來說,也在原則上有著共通的意義和提醒。筆者嘗試指出當中的三個重點:

1.  屬靈身分的定義

今段《妥拉》的開始,19:1-2指出子民要跟上帝一樣,有聖潔的屬性,這是屬於上帝的特徵和標記,也是子民屬靈身分的重要定義,不單是針對當代的每一個以色列民,也同樣適用於現今的每一個信徒,一個也不例外!今天不少信徒雖然明白信主是成為基督徒的關鍵,但他們確認身分的方式可能靠的是洗禮證、教會會友資格、或與知名牧者的關係等。然而,在永恆的上帝面前真正可以確立我們身分的,正正是我們是否活出因信靠主而持守的聖潔生命,這包括表明自己屬於祂、順服祂的教導、甘願為了祂而放棄自己所追求的世俗好處,並選擇活出與世界有所不同、不跟隨世人價值觀和行事方式的生命。也就是說,如果「聖潔」是上帝最獨特的身分屬性,那麼這也是信徒最獨特的特質,是確認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和身分的重要屬性!感謝神,主耶書亞(主耶穌)不但拯救了我們,更使我們成聖得以親近天父。但願我們持續在主的引導和聖經的教導下,成為聖潔,得蒙主的悅納。

2.  「聖潔」 讓上帝的子民反映祂的性情

「聖潔」除了有禮儀的層面,也涉及道德操守的層面,包括活出上帝待人處事的性情和原則,例如按照今段《妥拉》裏的吩咐就是:不恃勢凌人、不單顧自己的事情、凡事不是先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是先看重上帝的想法,顧念他人的需要等等。可以說,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則是讓上帝的子民反映出上帝的性情、彰顯祂的公平、公義、恩待和憐憫人的特質,要整個群體一同活出聖潔的生命,讓世人從我們的身上看見那位眼不能見的聖潔上帝!

3.  「聖潔」包括我們怎樣處理與人的衝突和不和

筆者在上文已詳細闡述過「愛鄰如己」(19:18)按照其上文下理的正確意思,在此不再重複。而對於現今的我們來說,當身邊的弟兄姊妹對自己不好的時候,我們怎樣處理實在需要從上帝而來的智慧:按照今段經文的教導就是弟兄姊妹之間不可心裏懷恨!要麼我們學習饒恕對方,求主賜給我們力量,用主饒恕自己所經歷的愛同樣地饒恕並接納對方;要麼我們要有勇氣和智慧想辦法跟對方好好談談,不要因為逃避或不作為而在心裏埋怨懷恨、在對方背後搬弄是非、在屬靈群體中製造嫌隙和散播仇恨,因為這樣不但得罪上帝和別人,未能解決問題之餘,更使自己陷入煩惱與不安,日後更要面對上帝的審判,多麼的不智!

西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太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太5:24 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

太5:25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

太5:26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事實上,上述的《新約聖經》經文也明顯帶出相同的屬靈原則,教導信徒要學會饒恕人,懂得與得罪自己的人處理彼此之間的紛爭與不和。雖然現今的社會極其複雜、混雜著各種看似有理的說法、裝作光明天使的正義旗號,導致人與人之間容易產生不同的立場甚至撕裂,危及教會的健康甚或存亡。然而,如果我們在屬靈群體中真正明白和實踐「愛鄰如己」這個重要的教導,讓弟兄姊妹確信一切製造埋怨和仇恨的立場都是罪、都不蒙主的悅納、都是屬地會過去的,甚至會被上帝審判的話,那麼任何弟兄姊妹之間所持的敵對立場,都不值得我們用自己的生命去持守。總的而言,主不希望地上有更多的邪惡和仇恨,有時一些極端複雜、難分清對錯的情況,正是要讓我們懂得謙卑、放下自己,交給掌管永恆和真正公平的上帝去作終極的審判。但願我們懂得讓人與人之間的仇恨都在十字架上一筆勾銷,並藉此讓我們成為聖潔,活出與世人不一樣的處事方式。

 

結語:「愛鄰如己」與聖潔的關係

簡單來說,「聖潔」就是要活出與世人不同,同時貼近上帝心意的生活,這不但牽涉宗教禮儀的層面,也包括道德和待人處事的層面。今段《妥拉》經文的重點在於後者,它清楚地指出上帝的子民應當怎樣行事為人才稱得上與聖潔的上帝匹配,並與祂有真正的關係。筆者總結這段《妥拉》經文中有關「聖潔」的三個重點教導和應用:1)「聖潔」是上帝子民的身分特質,那麼我們是否願意為主活出聖潔、分別為聖的生活,以表明自己是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2)「聖潔」包括用上帝的性情和方式去憐憫身邊有需要的人,而不應加害於人。我們作為信徒要謙卑地參與各樣服侍,如義工、代禱、捐獻、探訪病患者、協助貧窮人等,並嘗試經常操練。我們這樣做為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為要彰顯上帝的性情,讓人經歷上帝的愛、看見上帝的榮耀,這些行徑正正可讓我們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歸給上帝,並可將榮耀歸於祂;3)「聖潔」也表現在我們如何處理人際衝突的態度上,就是當世人常說「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這種傾向製造仇恨、敵意甚至心懷惡毒的時候,我們懂得因著主對我們的饒恕而學會饒恕對方,或是主動與對方談談、積極尋求和好的結果,好讓自己不會心裏懷恨、埋藏怨毒、甚或在背後抹黑、散播是非。要知道我們努力與鄰舍和好、化解怨恨(有時可能只是一場誤會)的做法其實也是一種聖潔的表現!但願聖靈提醒我們,知道對人心裏懷恨、心存報復和歹毒、不願意尋求和解等等都是屬世、不認識主的人在面對衝突時的慣常回應,而我們既然是信主、認識上帝的話,那就不可效法和跟隨世俗的價值觀和處事方式,好讓我們能真正成為主的門徒、上帝的聖潔子民,能反映上帝愛人的性情,彰顯祂的聖潔和美善。阿們。


[1] 猶太人稱這背後論斷人的罪惡為「邪惡的舌頭」,《聖經》中可見於民12章有關米利暗對摩西的污衊。更多的論述,請參筆者早前另一篇查經摘要:〈痲瘋痊癒者得潔淨條例的屬靈意義〉

[2] 早期拉比希列看「如己」是形容動詞「愛」去解釋(即你怎樣愛自己),這理解跟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佩希塔譯本一致;但著名拉比Malbim(馬爾彌)則看「如己」是形容名詞「鄰舍」並解釋:既然我們都屬於整體的一部分,你應該去愛那些與你相似的人;而他爾根(Targum)則保持模糊,就如原文一樣。

[3]The Midrash Says, Vayikra, 269。

[4]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5] 有關《以賽亞書》分段的情況和命名,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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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主!我們又有機會與新的教會合作,舉行查經聚會!從今日(2025年7月12日)開始,我們將會把「安息日研經坊」在九龍活石堂的查經聚會點,改為位於荔枝角的大使命基督教會。一方面我們感謝九龍活石堂過去三年對我們的祝福,另一方面我們也期盼透過新的聚會點祝福更多弟兄姊妹!「安息日研經坊」的另一個聚會點:基督教恩臨堂將會維持不變,而網上查經也會繼續如常進行。歡迎大家選擇合適你的聚會點或線上方式,參與我們的查經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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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拉比與基督教釋經學者對於舊約《以斯帖記》詮釋的差異

猶太拉比與基督教釋經學者對於舊約《以斯帖記》詮釋的差異(作者:蔡錦圖)

在最近兩個月,深深陷在思考舊約《以斯帖記》的詮釋中,尤其這卷書是在聖經中唯一敘述猶太民送在外邦生活中面臨危機的敘事書卷(《但以理書》只提到但以理及少數友人,而《以西結書》沒有任何敘事)。猶太拉比傳統對這卷書的註釋,遠比基督教更多。剛剛看完美國女猶太學者Adele Berlin在2023年以八十高齡論《以斯帖記》的作品(列於JPS Bible Commentary,這是我期待有生之年可以看完的釋經系列之一),讓我深思良多。

以往在閱讀經文之際,我曾寫了數萬字《以斯帖記》的心得。我一直對這卷書甚有興趣,只是作為一個男性,是否真的可以明白在猶太歷史上這個傳奇女子,抱有懷疑。近來閱讀猶太《他勒目》(Talmud)稱以斯帖為「先知」,並認為這卷書具有永恆的價值(Megillah 14a),甚感好奇。中世紀猶太人把以斯帖與摩西同等,認為他們都是神揀選來拯救猶太人的器皿。猶太人如此尊崇以斯帖,大概是不少基督徒的意料之外。近代許多研究聖經和基督教文化的著作,也提及不少關於本書對當今時代的意義,尤其是關於性別和族群,以及面臨重大時代危機的問題,也是較少見於其他書卷。

當我們比較猶太拉比與基督教釋經學者對舊約《以斯帖記》的註釋與詮釋,可以看出兩者在理解方式、神學焦點與歷史觀點上的顯著差異。這些差異不僅反映出不同的宗教信仰傳統,也揭示了《以斯帖記》本身作為一部極具解釋空間的經典,其豐富的詮釋潛力。

 

(一)

眾多週知,《以斯帖記》最引人注目的特點是經文中完全未提到「神」的名字。對此,猶太拉比的傳統傾向將此視為神的「隱藏臨在」(hester panim,即神「掩面」),認為雖然神未明顯顯現,卻在事件背後默默引導。《以斯帖記》有甚多經文的版本(在我撰寫這卷書的註釋中,期待可以討論這問題),大多涉及對於「神」在整件事情的位置。拉比文獻如《他勒目》與《米大示經》(Midrash Esther)指出,整個《以斯帖記》的轉折與拯救,其實正是神在歷史中的介入,只是不以神蹟方式顯現。

相較之下,基督教釋經學者往往對神的隱藏更敏感,並將之與信仰生活中的「沉默時刻」連結。在改教時期,馬丁·路德曾質疑該書的正典地位,因其缺乏明確的神學內容。然而,當代許多基督教學者則從《以斯帖記》中看見神如何在看似偶然的人事安排中實現其旨意,並強調信徒應在信仰黑夜中堅守信靠。

神的「隱藏臨在」是基督教神學其中一個關鍵課題,尤其是在世道邪惡,公義消失的時代。對於群體而言,信仰精神有何意義,在《以斯帖記》中成為一個極需詢問的課題。

 

(二)

《以斯帖記》的第二個問題較為敏感,涉及民族身分的救贖主題。我在自己以往的著作中,曾經一再提出,認為某一民族有別於其他民族的想法,都是不合乎聖經的教導,而且必然出現邪惡。然而,《以斯帖記》卻似乎是在宣揚猶太民族的獨特之處。那麼,如何看待這卷書的敘事?

在猶太傳統中,《以斯帖記》是一部強烈關乎猶太民族生存與身分的書卷。普珥節(Purim)的設立正是為了紀念以斯帖與末底改如何拯救猶太人免於滅族,並慶賀神透過人類行動保護祂的選民。拉比詮釋強調,這是猶太人在被擄與流亡中得以延續的希望象徵,也提供後世猶太人在歷史中經歷苦難時的靈性資源。

我認為,這就是關鍵所在。當一個民族面臨存亡的危機(正如猶太人面對滅族的可能),不論是文化或種族上,強調自身傳統以抗衡侵蝕,這是絕對可以擁有的權利。然而,這卻不可以成為國家侵略別人的藉口,以彰顯自己民族的「強大」。

對此,基督教釋經學者從整本聖經的救贖歷史角度出發,將《以斯帖記》放入上帝救贖計劃之中。例如,有學者指出,《以斯帖記》中的拯救雖為民族性的,但最終目的仍是保護彌賽亞血統的延續,從而讓基督的降生成為可能。這種基督論的詮釋傾向,將經文與整體救恩史連結,與猶太拉比的民族存續焦點構成對比。

 

(三)

《以斯帖記》的第三個問題,涉及這卷書的人物塑造與倫理反思。猶太拉比文獻對以斯帖和末底改的角色賦予高度正面評價,甚至將以斯帖視為女性英雄與智慧象徵,她的順從與勇敢成為信仰與民族的典範。拉比詮釋中亦常對書中反派哈曼的邪惡作出深層描寫,並藉此闡述反猶主義的歷史與神學根源。

基督教詮釋則對以斯帖的角色,抱持較多角度的反思。有些學者讚賞她的勇氣與策略,視她為信心與行動並重的典範;也有研究指出,《以斯帖記》的政治與道德灰色地帶(如權謀、報復性屠殺等)值得省思,並促使現代讀者探問信仰與權力的關係。

這樣的倫理神學視角,在猶太傳統中相對較少。然而,這也許是在現今時代中,經常涉及的複雜問題,包括政治倫理的規範。《以斯帖記》的敘事,以一段在聖經中罕見的宮廷鬥爭為主軸,顯示神在權力背後的掌管,其中有相當多可供反思之處。

 

(四)

最後一個問題,涉及這卷書的文學與神學結構的重點。在猶太傳統中,《以斯帖記》經常以其希伯來文之對稱結構與記憶形式為研究焦點,特別是用於普珥節的誦讀與敘事藝術。拉比註釋重視其中的語言遊戲、重複,結構與敘事對稱,視之為神學與文化傳承的工具。

基督教學術界在現代文學批評方法影響下,亦高度關注《以斯帖記》的敘事策略,特別是「逆轉」(reversal)的主題——從亡族之危轉為勝敵之喜,並進一步探討其中隱含的神學訊息:神如何使卑微升高,使驕傲者敗落。這樣的神學「逆轉」,與十字架神學有某些相通之處。

這一點,也讓我在思考《以斯帖記》時,從十字架神學的角度作出探討(而這也是猶太神學與基督教神學的關鍵分別)。兩者同樣是在「逆轉」,把從生存至死亡的單一方向,轉變成為從死亡中重生的「逆轉」,從而賦予個人與民族的新生命。

(圖片及原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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