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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22:17-23:8、賽56:7及其後:如何表達我們對上主的尊重?

「安息日研經坊」(2025-7-26)《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22:17-23:8、賽56: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22:17-23:8)主要記載有關獻祭給上帝的祭物要求以及吩咐要守的耶和華節期(今段包括了: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1)這些條例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2)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我們是否需要守節期?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2:17-23:8

今段《妥拉》經文(22:17-23:8)承接上次有關上帝給祭司的條例,繼續記載上帝對獻祭的要求和吩咐,然後開始了一個新的主題「耶和華的節期」。全段經文大致可分為以下兩個部分:

1. 不蒙悅納的獻祭(22:17-33)

2. 耶和華的節期(安息日、逾越節、除酵節)(23:1-8)

 

1. 不蒙悅納的獻祭(22:17-33

利22: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2:18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以及以色列眾人,對他們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作燔祭,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

利22: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蒙悅納。

利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

22:19-20兩次記載「這樣你們(才/必不)蒙悅納」,反映這段經文的重點在於如何獻供物給耶和華才能得蒙祂的悅納。然而,讀者可能會問,為甚麼作者不乾脆把這些關於獻祭的條例和要求,放在較早前第1-7章那些同樣有關獻祭條例的部分?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主題上的差異。上文22章聚焦在聖物的處理、誰可以吃、誰不可以吃的問題,其關注的重點是:祭司和以色列民在獻祭過程中是否對聖物持嚴謹的態度,而不是像利1-7章那樣著重於獻祭的步驟和儀式。換句話說,這段經文的目的,是要透過記載人怎樣對待聖物和祭物,反映出人對上帝的態度。上帝所關心的並非供物的質量,而是著緊人怎樣對祂!可以說,我們看待獻祭和聖物的態度,上帝都看在眼裏。

利22:21 若有人從牛群或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健康、無任何殘疾的,才蒙悅納。

利22:22 凡瞎眼的、受傷的、斷腿的、潰爛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2:23 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來還願,就不蒙悅納。

利22:24 凡睪丸損傷,或壓碎,或破裂,或閹割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不可在你們的地上行這事。

利22:25 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也不可獻上作你們上帝的食物;因為牠們有缺陷,有殘疾,牠們必不為你們而蒙悅納。

22:21-25特別記載上帝對平安祭中還願祭和甘心祭的要求,指出怎樣的供物才得蒙祂的悅納(留意「蒙悅納」在21:21、25又再重複出現)。首先,平安祭是獻祭者在獻祭之後可與祭司同分祭肉來吃的,並且可大致分為三種:感謝祭、還願祭和甘心祭。其中感謝祭的祭肉必須當天吃而不能留到早晨,但還願祭和甘心祭的祭肉則第二天也可以吃(第三天不可),這說明上帝對感謝祭的要求在三者中最高(參7:12-18);若比較還願祭和甘心祭,它們在本質上的分別在於,還願祭是獻祭者因禱告許願得蒙耶和華的應允後,為履行所作出的承諾而獻上的(例如哈拿許願求子,後來就按承諾把所得的撒母耳獻給耶和華;見撒上1);而甘心祭則是獻祭者出於自願、有感動想獻祭給上帝(可能因牲口眾多、或單純想向上帝獻祭、甚或是子民想吃肉等等[1];另參出35:29)。按照這段的記載,上帝要求無論是獻還願祭或是甘心祭,子民都不能獻上有殘疾的祭物,否則,即使表面上是在感謝上帝或履行宗教儀式,但心底裏卻又不願付出代價,或認為上帝不配得最好的獻祭,故此子民必須獻上健康、無殘疾的供物,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不過,22:23指出上帝對還願祭和甘心祭的供物要求略有不同。如果供物的一條腿太長或太短(雖不算殘疾,但體型異常),該供物只能用於甘心祭,而不可用作還願祭。我們可以理解,因為還願祭是一種帶條件性的感恩,是獻祭者在蒙上帝應允後,為履行承諾而作出的回應,因此其獻祭標準會高於出於自願、無條件地獻上的甘心祭。無論如何,這些條例背後反映出上帝仔細察看獻祭者的心態,祂所著緊的並非供物本身,而是透過祭物所反映出獻祭者對祂的態度。上帝透過對祭物所定的要求,說明祂著緊獻祭者是否恰當地按照獻祭的儀式和嚴謹地對待供物,來表達對祂的尊崇和敬畏!

利22:26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2:27 「剛出生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著牠的母親;從第八天起,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這是蒙悅納的。

利22:28 無論是牛或羊,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

利22:29 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

利22:30 要在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22:26-30主要記載有關剛出生的牛羊的獻祭條例。上帝要求牛羊要在出生後第八天才可以獻上為祭(這跟男丁在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歸給上帝的情況相同),就是讓新生的牲口被其母親乳養七天(上帝創世的完整週期),以確認牲口是否健康和健全,才在第八天獻上給上帝。22:28指「不可在同一日宰牠和牠的小牛小羊」,有拉比解釋由於祭物多為雄性牲口,所以這裏指的其實是「不要同日宰殺母親與其子」[2];另一方面,古埃及和古近東並沒有類似的律法,因此估計外邦的偶像獻祭是容許隨意屠宰牲口全家,這突顯出上帝看重地上牲口的「親子關係」,並要求子民亦同樣要看重這種關係。我們若用「輕與重」(Qal wahomer)這個早期猶太釋經原則來解讀,可得出:假如地上牲口的「親子關係」尚且需要被看重,更何況是天父和祂子民之間的屬靈關係,豈不是更應該被看重和尊重。換言之,這條條例讓人明白上帝就連宰殺牲口也有嚴格的要求,那麼上帝必然期望祂的子民更要懂得份外敬畏祂和尊敬祂!

利22:31 「你們要謹守我的誡命,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利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2:33 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這段的結尾22:31-33總結了整段的重點,就是要子民懂得尊重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唯有透過遵行祂的誡命、尊祂為聖、並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祂,子民才能真正活出耶和華所期望的那份上帝與子民之間獨有的關係。

 

2. 耶和華的節期(安息日和春季節期)(23:1-8

利23章是新條例的開始,全章記載了安息日以及七個耶和華節期的吩咐(有關耶和華節期的圖表可參考本機構的製作[3])。如果從以下《利未記》全書的倒影結構來看,23章的「各種節期的條例」(C’)對應的就是11-15章的「各類潔淨的條例」(C):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一件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關乎聖潔的空間!】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21-22章)

C’. 各種節期的條例(23章)【關乎聖潔的時間!】

B’. 金燈台與陳設餅的運作,以及一件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祝福與詛咒、贖回的條例(25-27章)

早前11-15章的「各類潔淨的條例」主要關乎「聖潔的空間」,讓子民明白如何根據自身的潔淨情況,處於與其聖潔程度匹配的空間(例如:潔淨的人才可到會幕的近前來獻祭,而患大痲瘋或血漏的人不能留在營內,必須到營外接受隔離)。這些條例教導子民按照上帝的心意學習分別為聖、活出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活,從而與祂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而23章的「各種節期的條例」則關乎「聖潔的時間」,讓子民明白怎樣按照上帝的時間表和日期去管理自己的生活。透過守節,上帝的子民得以記念祂的作為、確立其子民群體的身分認同、塑造自己的屬靈生命,和教育下一代懂得以上帝為日常生活的中心。

利2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3: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下是我的節期,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耶和華的節期。」

利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要有聖會;你們任何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當守的安息日。」

利23:4 「以下是你們要按時宣告為聖會的耶和華的節期。」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23:1-4中「節期」的原文 מוֹעֵד moed 是複數(指有多個節期),其意思是「約會」(appointed time),也就是耶和華約了子民會面、相處的時間!所以,這些節期最首要的目的,莫過於為維繫和促進子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與世人對「節期」的普遍理解截然不同。許多人以為節期就是「假期」、是忙碌過後的「叉電」時間,可隨意按自己的想法去安排節目和計劃,只為了滿足個人慾望、尋求享樂、好讓自己在假期後可以繼續工作(繼續去謀求自己的利益)。其實,耶和華的節期是上帝與子民的約會、是需要安排「聖會」的時刻,那就是需要和其他子民一同聚集去親近上帝、聆聽祂的教導、敬拜和事奉祂。另外23:3又告訴我們,安息日是耶和華節期的重要基礎和核心元素。按照猶太曆法,安息日(西曆的星期六)是一個放下自己的工作,在上帝裏完全安息的日子,尤其重要的是「任何工都不可做」!拉比猶太教和現今許多猶太人會看為要在生活上嚴守許多相關的條例和限制。然而,主耶穌教導我們「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8、路6:5;在上下文中「人子」的意思只是指「人」而並非耶穌),意思是安息日的設立是為了人的需要,而非人為了滿足安息日的條例需要而活。因為安息日原先是創世時上帝工作六天後,第七天停工,分別為聖放下了祂的工作、享受祂的創造,與人建立關係。這成為了子民的榜樣,讓子民明白即使六天是為了自己和自身的利益而勞苦,第七天也要停下來,去與上帝建立關係、享受祂的同在和創造!這是人真正需要的,是上帝定下來的日子,好叫人不會一生不停地只為自己或別人而勞碌,而是懂得定期停下來親近永恆的上帝、那位賜人生命的造物主和天父。

利23:5 「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向耶和華守的逾越節。

利23:6 這月的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除酵節;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

利23:7 第一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利23:8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要有聖會,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

23:5-8記載了耶和華節期中主要的春季節期:逾越節和除酵節。逾越節對我們而言並不陌生,是記念耶和華用大能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日子(出12-13章),而除酵節則是為記念出埃及的過程中子民要吃無酵餅的安排而設立的。留意經文兩次重複提及「任何勞動的工都不可做」,也就是以安息日為基礎的一種安排。這在之後每一個耶和華的節期中也相仿,子民都要懂得暫時放下自己手所做的工,停下來不為自己去謀算,而是懂得回到天父的身邊,單單親近祂和為祂而活。

 

《先知書選段》(賽56: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4]的經文來自賽56:7及其後,屬於《以賽亞書》第三部分(56-66章;又稱為《第三以賽亞》[5])的起首經文。《第三以賽亞》的主題是有關上帝帶領子民回歸、重建聖殿、新天新地及彌賽亞時代。其中賽56:1-8主要記述上帝記念那些謹守祂的約和安息日的人,並應許他們將要經歷祂的帶領,得以回歸耶路撒冷,在聖殿中喜樂、獻祭和禱告等。因此,賽56:7及其後所記載上帝的子民因著上帝而聚集、獻祭的內容,在主題上與今次《妥拉》經文中關於耶和華節期要安排聖會的教導平行。而兩段經文在原文的詞彙上也有不少共通的連繫,以致拉比們可以用這段《先知書選段》來讓人想起和討論今次的《妥拉》經文(見下表):

《妥拉》(利22:17-23:8

《先知書選段》(賽56:7及其後)

利22:18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子孫,以及以色列(יִשְׂרָאֵ֔ל眾人,對他們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若要獻供物給耶和華(יהוָ֖ה燔祭(עֹלָֽה,無論是為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

利22: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蒙悅納(לִֽרְצֹנ

利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蒙悅納(לְרָצ֖וֹן

利22:22 凡瞎眼的、受傷的、斷腿的、潰爛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יהוָ֑ה,不可在壇(מִּזְבֵּ֖חַ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יהוָֽה)。

利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קָדְשׁ名;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3: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以下是我的節期,是你們要宣告為聖(קֹ֑דֶשׁ會的耶和華(יְהוָ֔ה的節期。」

利23:3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要有聖(קֹ֔דֶשׁ會;你們任何工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יהוָ֔ה當守的安息日。」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קָדְשׁ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עוֹלֹתֵי和祭物,在我壇(מִזְבְּח上必蒙悅納(לְרָצ֖וֹן,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יִשְׂרָאֵ֑ל的主耶和華(יְהוִ֔ה說的。」

 

今段《妥拉》經文的條例(利22:17-23:8)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我們是否需要守節期?筆者認為這段經文可帶出三個重要的屬靈提醒:

利22:19 就要將一頭公的,沒有殘疾的牛,或綿羊,或山羊獻上,這樣你們才1)蒙悅納(רְצֹנ;名詞)

利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樣你們必不2)蒙悅納(רָצ֖וֹן;名詞)

利22:21 若有人從牛群或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為還所許特別的願,或是甘心獻的,所獻的必須是健康、無任何殘疾的,才3)蒙悅納(רָצ֔וֹן;名詞)

利22:23 無論是公牛或小綿羊,若一條腿太長或太短,只可作甘心祭獻上;若用來還願,就不4)蒙悅納(יֵרָצֶֽה;動詞)

利22:25 從外人的手裏得到任何這類的動物,也不可獻上作你們上帝的食物;因為牠們有缺陷,有殘疾,牠們必不為你們而5)蒙悅納(יֵרָצ֖וּ;動詞)。」

利22:27 「剛出生的公牛,或綿羊,或山羊,七天當跟著牠的母親;從第八天起,可以當供物作為耶和華的火祭,這是6)蒙悅納的(יֵרָצֶ֕ה;動詞)

利22:29 你們宰殺祭牲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使你們可7)蒙悅納(רְצֹנ;名詞)

1. 學會尊重、敬畏上帝:在今段《妥拉》中利22章的部分,字根 רצה 合共出現了七次(四次名詞、三次動詞;見上引文),其主要觀念為「悅納」,關乎上帝的喜悅與祂所接納的獻祭。這反映人所擺上的獻祭並不是用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就如那些拜偶像的人其實都只是在求偶像保守自己的利益),而是著緊自己怎樣才可得蒙上帝的悅納!也就是說,上帝看重的不是祭物或供物本身,而是獻祭者背後的想法、動機和態度。這跟上文22:1-16中提到祭司要謹慎處理祭物的主題一脈相承,同樣是關乎人的內心、是否著緊與上帝的關係、是否尊重祂等等。我們要記得,獻祭者所要獻上的祭物本來是自己的性命,而當獻祭者願意獻上自己時,他就可以用祭物去代替[6]。所以,當上帝要求祭物要沒有瑕疵,背後所反映的是祂要求子民「要完全」!當然,我們沒有人是完美的,因此我們很感恩主耶穌已經代替了我們成為完美的祭物,滿足了上帝對完美祭物的要求。然而,主耶穌所成就的完美祭物背後反映的是上帝期望我們要完全,所以即使我們無法透過自身的努力滿足上帝,但這不等於我們無需盡力獻上自己!因為上帝對子民所要求的,其實並非供物本身,而是獻祭者背後對祂的敬畏和尊重的態度。即使我們並不完美,祂也沒有嫌棄我們的努力擺上,反而期望我們在敬拜、事奉與親近祂的過程中,會帶著敬畏和尊敬的態度!在實際的應用上,這提醒我們是否真的把最好的東西獻給上帝?我們是否只把自己看為無用的東西捐給教會?我們是否一生只為自己奔波,直到退休才把殘生獻給上帝?我們在參與或安排聚會時,是否盡力擺上最好的自己,還是只為了「走儀式」、「走程序」、做給別人看、甚至為了自己的好處而行(如表現自己、博取認同等等)?撒母耳曾責備掃羅「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撒上15:22)這提醒我們,我們在日常中對上帝的聽從、順服和尊敬的態度,遠比只在主日崇拜時才表現出敬虔的模樣、履行所有宗教儀式、說出美麗的禱文或唱出美妙的歌聲更為重要!

2. 看重與上帝的約會:在整本《聖經》中,上帝最先分別為聖的就是時間!(創2:3)安息日是要讓人放下勞碌的工作,學習不去為自己的生活所需和利益而活,讓人好像返回伊甸園人未犯罪之前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的光景,當時人無需勞苦就已享受著上帝的同在和關係。所以,安息日的設立某程度上是要讓人嚐一嚐在永恆中享受與主同在的美好時光!就如主耶穌強調,安息日是為人而設,而不是人為安息日而勞苦的,難怪上帝使安息日成為所有耶和華節期的重要基礎,更是上帝與子民立約的記號(參出31:13-16)。今天我們活在繁忙的世代裏,如果不放下自己手所作的工,設法從自己的議程和利益中抽離,轉而專注仰望主,我們便難以真正經歷與主同在的安息、嚐到與主親密的關係。所以,我們必須學會看重安息日這個與主極為重要的約會。筆者在以色列求學期間,最深刻和懷念的,也就是每星期的安息日。因為每逢這天不但無需上課,連街市、商店、超市、巴士等都會全部關閉和暫停運作,使人得以放下日常的忙碌,單單專心去親近上帝、參與聚會、與家人相處、過一段可建立美好關係的時光!雖然離開了以色列較難守安息日,但我們仍要竭力進入上帝的安息(參來4),並更多認識安息日的精神和屬靈意義。如果讀者想嘗試在安息日將一些時間分別為聖為上帝而活、參與聚會的話,不妨考慮參與我們「安息日研經坊」的查經,讓我們一同在安息日親近上帝、思考討論祂寶貴的話語[7]

3. 懂得在屬靈上成長、成熟:對於猶太曆法上的耶和華節期,雖然今日大部分信徒都沒有刻意持守,但假如我們有機會參與守節的話,其實也是一個不錯的學習經驗和體會[8]。因為耶和華的節期有著重要的屬靈作用和功能,筆者嘗試列出以下七個有關安息日和耶和華節期的主要功能:

1. 認識、記念和數算耶和華大能的作為

2. 上帝子民身分的認同

3. 有規律地過一年的生活

4. 教育和傳承給後代

5. 維繫與耶和華立約的親密關係

6. 認識上帝的時間表(後事的影兒)[9]

7. 每年檢視自己的生命,不斷成熟和提升的循環

總的來說,我們能透過這些節期加深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甚至我們所守的主日、聖誕節、受苦節、復活節等等,其實也有異曲同工的作用。因此耶書亞研經中心不時舉辦各類節期聚會,盼望讓弟兄姊妹更深認識節期,並在其中更深認識主和經歷主!

 

結語:如何表達我們對上主的尊重?

今段《妥拉》經文(利22:17-23:8)主要記載不蒙悅納的獻祭(22:17-33)和部分耶和華的節期(23:1-8)。當中22:17-33主要指出甚麼樣的供物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這些條例背後反映出上帝期望獻祭者尊重和敬畏祂、著緊與祂的關係。而接著的23:1-8主要關乎「聖潔的時間」,透過安息日和耶和華節期中的逾越節以及除酵節,提醒上帝的子民,需要懂得定期放下勞碌的工作去親近祂、以祂為中心去過活、渴慕與祂建立更深的關係。這對我們現今的信徒而言,包括:每天的靈修時間、每星期的敬拜聚會,我們都要看為是與上帝的約會,並學會好好珍惜這些與主維繫關係的機會。因此,我們千萬別在一些「瑣碎」的時間(例如等車、去洗手間、閒著無事的時候)才去親近上帝,也不應常常爽約或遲到,以致輕看了與上帝約定的時間、藐視了主。最後,節期的設立是為要讓上帝的子民認識和記念祂的作為,並透過守節被塑造其上帝子民的身分,把對上帝的認識和尊重傳承給下一代等。而全年的節期時間表又讓我們知道在一年的循環中怎樣按著上帝的時間表而活,定期反思自己的生命有沒有隨著信主的年日增加而不斷成長、成熟、更新。雖然我們並不完美,也無法獻上完美的祭物,但我們是否盡力愛主、是否著緊與祂的關係、是否看重與祂的約會等等,祂都知道並一一看在眼裏。我們要知道上帝在乎我們內心的想法和動機,並期望我們帶著敬畏和尊敬祂的心去親近祂、事奉祂和努力擺上。因此,求聖靈幫助我們,懂得把最好的獻給主,包括我們的心思意念、時間精神和能力資源,活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教導。盼望主悅納我們對祂的敬畏、尊重和擺上,願意接納我們不完美、不配、但願意努力愛祂的這個微小生命。阿們。


[1] 利17:3-4要求以色列民不能自行宰殺牲口去煮食,而必須先要帶到上帝面前獻祭後,才能吃用。

[2] 參JPS commentary,另參申22:6。

[3] https://bmy.org.hk/聖經資源工具/節期圖解/

[4]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5] 有關《以賽亞書》分為三個部分的說法,請參另一篇有關《以賽亞書》的綜覽摘要文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有關內容大綱的論述。

[6] 參考這系列的第一篇《利未記》查經摘要:〈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7] 「安息日研經坊」是實體與網上同步進行的查經聚會,詳情請參:https://bmy.org.hk/安息日研經坊/

[8] 節期並非外邦信徒需要嚴格遵守的律法(參徒15),但我們亦可參與並在其中學習,更詳細的講解請參「學習猶太文化、猶太根源的常見問題」

[9] 其中一個理解耶和華節期的方法是關乎上帝對世界的時間表,提醒我們主耶穌第一次來臨時已經成就了逾越節和五旬節等節期(透過成為逾越節的羔羊和聖靈降臨的出現;可參《約翰福音》對耶穌的描述以及《使徒行傳》2章記載),而他第二次再來的時候,就會成就餘下的秋季節期。當然,這並非一個嚴謹的釋經結果,我們只可以此為其中一個可參考的理解(因為主耶穌第一次來臨時,也的確曾參與過地上的住棚節;見約7章)。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聖經短片:簡介住棚節的帳棚

住棚節是三大耶和華節期之一(參利23章、申16:16等),按照《聖經》的記載和猶太曆法,住棚節是從農曆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今年陽曆10月16日黃昏開始至10月23日黃昏)。住棚節的其中一個傳統就是搭建帳棚,這影片為大家簡單介紹住棚節帳棚的屬靈意義,並祝福大家住棚節快樂!חג סוכות שמח Chag Sukkot Sam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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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圖解:耶和華的節期圖解(朗讀功能)

過去我們為讓大家更深認識猶太月曆裏的耶和華節期,我們早前製作了「節期」的聖經圖表,並簡介節期及其屬靈意義。最近Herbert更新了其內容並加入了朗讀功能,希望藉此讓大家可以更好地聆聽「耶和華節期」的屬靈意義。前往圖解可按此

2023 中秋節快樂!住棚節蒙恩!

今年9月29日是中秋節,同日傍晚開始也是聖經所記的住棚節。祝願大家佳節平安,與家人共聚美好時光,榮耀歸主!

另外,歡迎大家重溫我們在網上的猶太節期教導錄影文章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作者:Herbert Chan

利23: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8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利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3:30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利23:31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贖罪日(יוֹם כִּפֻּר Yom Kippur;字面意思是「遮蓋之日」)是《利未記》23章記載的七個耶和華節期之一,對上帝的子民來說這是全年最嚴肅的一天,因為按猶太人的傳統這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日子。上帝吩咐子民在這日(從七月初九傍晚至初十傍晚)要「刻苦己心」(利23:27、29、32),這在猶太人的傳統中被理解為要禁食、自潔、禁戒房事等等,好讓自己的生命能通過審判,名字能被寫在生命冊上而不會被塗抹。他們甚至從七月初一的吹角節(猶太新年)開始,一連十天檢視自己生命裏的罪,並為過去一年得罪了上帝和得罪人的事而認罪悔改,以實際行動去作出賠償、與人修補關係,好讓自己能在贖罪日的審判中安然渡過,並可在之後的住棚節中大家一同歡慶[1]。可以說,在以色列民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之後(每年透過逾越節去記念這事),上帝仍然認為祂的子民需要每年有一個生命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處理對上帝及對人的虧欠,好讓他們最終能帶著無愧的心去慶祝與上帝同在。

另一方面,《利未記》16章記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都會進入至聖所為上帝的子民贖罪。《希伯來書》9:1-14解釋這為未完全的贖罪儀式,並指動物的祭只能讓人想起罪來,唯有透過基督的流血犧牲,才一次過完成了永遠的贖罪(來9:12)。這讓信徒知道,我們對自己屬靈生命的自省和悔改之所以能夠蒙上帝悅納,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可取之處去配得這份恩典,而全是因著基督無條件的愛和憐憫,以他自己的血遮蓋我們的罪,藉著他一次過永遠的贖罪,使我們的認罪悔改能夠真正經歷到一份有效的救恩。

《約翰福音》7-8章記載主耶穌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預備過住棚節的事蹟,換句話說當時正值是贖罪日的時候。其中約8:1-11看來是一段加插的故事[2],當中記載了一段耶穌向人施憐憫,同時也給人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反思贖罪日的屬靈意義。

約8:1 耶穌卻到橄欖山去。

約8:2 清早,他又回到聖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約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8:4 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女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捉到的。

約8:5 摩西在律法書上命令我們把這樣的女人用石頭打死。那麼,你怎麼說呢?」

約8: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抓到控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約8:8 於是他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9 他們聽見這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都走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間的女人。

約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

約8:11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這故事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為要試探他。這些人指按照摩西的律法理應把婦人用石頭打死(參利20:10;申22:22、24),可是耶穌一直以來在地上的事工都並非要對人施行審判,而是對人施行憐憫和寬恕,讓人有機會回轉悔改歸向上帝,信靠他是上帝派來的彌賽亞(例如,第五章記載耶穌醫好了一個估計是瘸腿或癱瘓的人,然後第六章記載他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第九章則記載他醫好了一個天生瞎眼的人,到第十一章更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等等;另參太9:13)。所以,要是耶穌表示不審判這個婦人的話,就代表他違反摩西的律法,但如果他同意按摩西的律法去打死這個犯罪的婦人,他就有違自己過去一直以來憐憫人的處事手法,並且與試探他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沒有分別了。

表面上耶穌落入了兩難之間,但其實摩西的律法清楚說明犯了這罪是理應把那男人和女人一同治死的,而不是單單審判女人,而且既然有證有據,他們的做法應該立刻審理那個男人和女人,而不是特意把那個女人帶到耶穌面前問他該怎樣處理,可見這些人的目的根本不是要執行摩西的律法,而是心存詭詐,想要試探耶穌。而經文記載拉比耶穌有智慧地回應:「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這讓當時的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離開,沒有人敢定婦人的罪,而耶穌最終也饒恕了這個婦人,並吩咐她不要再犯罪。這做法反映出耶穌有非一般的智慧,他不但化解了一個被誣陷的危機,將一個強行要他定罪的個案交給現場所有人去審理,更在公義和憐憫中取了一個平衡:他一方面公允地認為摩西的律法並不應用於當時的情況(也就是說他並無違反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也提醒婦人不要再犯罪(他反對人犯罪),就是給了她一次悔改的機會,又同時提醒在場所有的人都要自省自己的生命,明白自己也有需要悔改和被憐憫!

其中作者兩次提到耶穌在「地上寫字」(約8:6、8),這是個令人費解的描述,讀者往往把焦點放在耶穌在地上到底寫了甚麼。有人或會建議說耶穌在地上寫十誡(例如:不可作假見證,用以提醒試探他的人),情況就如耶和華昔日把十誡寫在法版上一樣,不過由於經文並無交代他寫了甚麼,所以筆者認為讀者不宜自行猜測,反而關鍵更可能是「寫在地上」的這個動作。為了解開這段經文的意思,筆者找遍整本《希伯來聖經》,發現只有一處地方記載過這個動作,其上下文就是《耶利米書》17:9-13。

耶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考驗人肺腑的,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

耶17: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蒙羞。離我而去的,他們必被寫在地裏,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和修版》)

《耶利米書》這裏的記載指出,雖然當時猶大國的百姓心懷詭詐,但上帝鑒察和識透他們的內心,並會把他們「寫在地裏」(另參《新譯本》「寫在沙土上」)。筆者認為,《約翰福音》的作者特意兩次記載耶穌在地上寫字,可能是要使讀者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去聯想《耶利米書》17章的這段經文。當中「人心詭詐」的情況正好用來描述那些設局要試探耶穌的人,而「上帝鑒察人心」和「把他們寫在地上」,也正好顯示出主耶穌怎樣以智慧回應他們的試探,說明耶穌不但知道他們內心的詭計,提醒他們正在離棄「活水的泉源」[3],而且暗示他自己就是上帝!

結語:感恩我們的主耶穌成就了贖罪日,他沒有大義凜然地行使審判人的權柄,而是以愛和憐憫去替人贖罪,讓人與天父得以親近。所以贖罪日雖然是一個嚴肅的日子,提醒人要認真自省和認罪悔改,但同時也是一個讓我們記念主對人施憐憫和贖罪的日子。求聖靈特別透過這個節期提醒我們,在經歷過救恩之後也不要忘記主是鑒察人心的,謹記自省和認罪悔改的重要性,學會不要再犯罪得罪主,好叫我們在成聖的路上能夠活出與主基督的救恩相稱的生命。阿們。

 


[1] 參筆者在本網站的另一篇有關住棚節的文章〈「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2]雖然筆者相信約7:53-8:11是耶穌的一個真實故事,但這段經文在「文本鑑定」上存有爭議,主要是它並沒有出現在《約翰福音》最早期和最好的手抄本中,另外也有些手抄本把這段經文放在不同的位置,甚至是把它放在另一卷福音書裏。另外,這故事有機會未必按時序記載,有可能它發生在約7章的住棚節事件之前,與贖罪日有關。

[3] 「活水的泉源」在《希伯來聖經》中往往代表著耶和華自己(參耶2:13、7:13;詩36:9;賽12:3),而耶穌在住棚節最大之日,表明了他自己就是那個活水的泉源(見約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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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4「律法」(申31:9-13)

作者:瞬霧  (圖片來自yayimages)

摩西吩咐他們說:「每七年的最後一年,在豁免年指定的日期——在住棚節,全以色列來到耶和華你的神揀選的地方朝見祂的時候,你要在全以色列面前,在他們耳中宣讀這律法。你要召集人民,包括男人、女人、小孩,以及你城裡的寄居者,讓他們可以聽見和學習,好叫他們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恪守遵行這律法的一切話……」申31:10-12(環)

七年一次,全體人民在住棚節一起聆聽和學習妥拉,藉此學習敬畏神。這個全民學妥拉的行動,大家帶著甚麼心情參加?神規定這要在「豁免年」舉行,就是「取消債務那一年」(現修)。「在每七年的末一年,你們要豁免債戶的債務。……因為上主親自宣布了債務的豁免。」(申15:1-2現修)主耶穌教我們求神「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和),把「免債」的意思延伸到指寬恕別人的得罪虧負。全民為主的緣故互相免了債,彼此饒恕了,無債一身輕,會非常快樂!信耶穌的人因為耶穌的犧牲贖罪而得到更大的無條件免除罪債,領受莫大的恩典;住棚節提醒我們要懷著這心情來聽律法!

在豁免年,奴隸也得釋放:「如果有以色列同胞,無論男女,賣身作你們的奴隸,已服事你們六年,到了第七年,你們必須釋放他,讓他自由。……你們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主—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所以我今天這樣命令你們。」(申15:12-15現修)剛脫離奴隸生涯的人,以久違了的自由身分來參與全民學妥拉,豈不是特別振奮!而我們的自由身分不是久違的,是信主後就常有的,不過仍要記著是主救了我們脫離罪,不再作罪的奴隸(羅6:6),我們也帶著這得救、自由的身分學習守律法、敬畏主。

住棚節還紀念神保護我們走過曠野,慶祝收藏物產,歡喜盼望末日後神完全掌權。

七年一次的隆重盛會裡,全民一起在多重特別歡暢興奮的心情之中聆聽學習主的訓誨,培養敬畏神的心,效果會怎樣?我不知道,因為沒試過!想來十分震撼!我們有生之年可以試到嗎?如果沒有人會真的按細節舉辦,我們可以用較小的規模嚐到和感受嗎?可以懷著這些免了債、得釋放、慶祝、盼望的心情來學習遵行主的吩咐嗎?


簡稱:

和=《和合本》

現修=《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環=《環球聖經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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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3「盡情歡樂」(申16:15)

作者:瞬霧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你要在耶和華揀選的地方,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天,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會在你一切土產上和你手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你就可以盡情歡樂。(環)

不慶祝住棚節會很可惜,因為是「盡情歡樂」的節期!《呂振中譯本》作「你就要痛痛快快地歡樂」;猶太出版社英譯本作「你應該要沒有別的,只有歡樂」[1]。原文是「只有歡樂」或「真的歡樂」。語氣可以解作「可以」或「應該要」。

第一層意義:原來因為神在我的出產和工作上賜福給我,我就可以盡情歡樂,就應該要完全快樂!不必計較有沒有人喜歡我、我是不是健康、生活順利。在住棚節,我點算過去一年的事奉成果,歡喜感謝神的賜福。此外,經文說「賜福給你」,而不是「賜福你做的事」。神藉著這些事奉賜福了我!

然而,過節時看新聞仍然看見到處有戰爭、暴力、不義、瘟疫……這樣,過住棚節時我可以無視別人的痛苦,單單因為自己今年的收成就完全歡樂嗎?談不上「完全」!

住棚節的第二層可能意義能解決這個問題。住棚節也許預表末世之後的完美結局[2],證據是:《撒迦利亞書》14:16預言將來「列國中所有剩下的人,要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和修);末日之後有「不可勝數的一大群人,他們來自所有的國家、部落、人民和語言群體,都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裡拿著棕棗樹枝」(啟7:9環);棕棗樹枝是慶祝住棚節用到的(利23:40)。末日之後基督完全作王的時日當然「只有歡樂」!「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 不再有死亡, 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痛苦。」(啟21:4和修)

那麼,我每年的出產和工作都應該貢獻於基督的王國;看見世上持續的災難,要對將來基督的王國有盼望;這樣我在世上住棚節的「盡情歡樂」才可以跟末日之後的「盡情歡樂」有聯繫,我在世上殘缺的年月裡慶祝住棚節的心情才可以沾染將來基督王國完全實現的完美住棚節歡欣。


簡稱:

和修=《和合本修訂版》

環=《環球聖經譯本》

[1]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Tanakh 1985: “you shall have nothing but joy.”

[2] David H. Stern, 1992, Jewish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larksville,  MD: Jewish New Testament Publications,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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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2「別人」(申16:13-14)

作者:瞬霧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你從碾禾場和榨池收藏了出產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天。你和你的兒女、男女奴僕,以及你城裡的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要在你這節期中歡樂。(環)

住棚節的一個意義是為全年的農作物收成感恩和慶祝,我們都知道。但是原來聖經要求有收成的人幫助沒有收成的人也能在這個節期歡樂七天!在上述經文裡,「你」擁有碾禾場和榨池。「碾禾」是「用牛拉著鑲了尖石的木板在硬地上繞圈走,把穀粒割離麥稈」(《環球聖經譯本》太3:12註),硬地就是碾禾場。榨池「通常指酒榨池,也可指油榨池」(《環球聖經譯本》民18:27註),放葡萄進去榨葡萄汁釀酒,放橄欖進去榨油。「你」在住棚節讓家人奴僕放假、感恩、吃喝慶祝。

上述經文裡的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都沒有耕地、葡萄園、橄欖園,到住棚節的時候沒有任何農產可以收藏。

利未人沒有農地:「因為以色列人應納的十分之一,……我賜給了利未人作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之中,他們不可有產業。」(民18:24環)「耶和華把利未支派區別出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侍奉祂,……所以利未人沒有和其他支派一起分得產業;耶和華自己就是他的產業。」(申10:8-9環)利未人也許對應今天只靠信徒的金錢奉獻來維生的事奉人員。

寄居者沒有農地,因為在以色列境內,只有以色列的子孫才按著支派分到地業。孤兒寡婦可能因為貧窮而把亡父或亡夫的地賣了(參利25:23-28)。這些人平日靠撿拾別人農地裡遺漏的禾捆、橄欖、葡萄維生(申24:19-21)。

住棚節,人人在棚子裡掛了七彩繽紛的水果,擺了滿桌麵包、葡萄酒,吃喝慶祝,事奉者、寄居者、孤兒寡婦、窮人只能旁觀嗎?神當然不會忽略他們!神吩咐了有農地的人為這些人設想,讓他們也歡樂七天。

明年的住棚節之前,我們可不可以預先籌劃怎樣跟資源較少的人同樂,分享我們從神得來的收成(金錢、食物)、歡樂(敬拜、聚會、宴會),也同時講解住棚節的意義,讓我們大家一同經歷住棚節的歡樂七天?


簡稱:

環=《環球聖經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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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棚節1「棚子」(利23:42-43)

作者:瞬霧  (圖片由作者提供)

你們要在棚裡住七天,所有以色列本族人都要住在棚裡,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經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環)

住棚節的「棚」用樹枝搭成:「律法上記載……要在七月的節期中,住在棚裡……把橄欖樹枝、油木樹枝、番石榴枝、棕樹枝和樹葉繁茂大樹的枝子帶回來,照著律法所寫的搭棚。』」(尼8:14-15新)然而以色列人在曠野住帳幕(ohel,例如見出33:8),不是棚子(sukkah);帳幕用布或動物皮搭成[1]。為甚麼神說祂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經使他們住在棚裡?我聽過不同的解釋,以下是其中一個,很有意思。

在曠野裡,神曾經使以色列人住在祂的雲彩裡,雲彩籠罩、包圍、保護他們;這節所說的「棚子」,其實比喻這雲彩。主後第二世紀的猶太傳統已經出現這個解釋[2]。可能的根據是甚麼?先要說明一下:我們大家常說,住棚節暫住棚子,是為了經歷不安全,倚靠神。樹枝搭的棚,無法抵擋火燒、水沖、風吹,門窗沒法上鎖,不能防禦野獸、盜賊!對城巿人來說簡直等於露宿街頭,很危險!但是很弔詭,希伯來文「棚子」也有引申義指保護!原因是古代人用樹枝搭棚子的「目的是保護人和動物免受雨打日曬」。因此,sukkah的一個引申義是「神給子民的保護」[3]。「耶和華會在錫安山整個地方之上、在錫安的各個聚會之上,日間造雲和煙,夜間造煌煌烈焰;的確,在每個榮耀者之上會有蔭庇,有一個棚子,日間讓人遮蔭抵禦炎熱,也作避難所和藏身處,讓人躲避狂風暴雨。」(賽4:5-6環)《以賽亞書》4:5說日間煙雲、夜間烈焰,分明引用神在曠野引領保護以色列人的典故。

雲是水氣,怎能保護人?真是跟用「棚子」來比喻保護一樣弔詭。這保護的真諦不在於銅牆鐵壁、金錢勢力,而在於「雲柱」所代表的:神同在(申31:15)、領路(出13:21)、對子民說話(詩99:7)。這些就是神的保護!耶穌同在、領路、說話,是保護我們的棚子和雲彩(太17:4-5)!


簡稱:

環=《環球聖經譯本》

新=《聖經新譯本》

[1] Reiner de Blois ed., 2000-2021,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 “אֹהֶל”. United Bible Societies. https://semanticdictionary.org/semdic.php?databaseType=SDBH&language=en

[2] Targum Onkelos Leviticus 23:43; Sifra, Emor 17:11; b.Sukkah 11b.

[3] de Blois ed., Semantic Dictionary of Biblical Hebrew, “סֻכָּ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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