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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安息日研經坊」(2024-07-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是《利未記》的起首經文,許多信徒往往覺得《利未記》的內容乏味和艱澀難明,容易在靈修或研讀這書的途中放棄,因此筆者會先簡介一下這書的重要性,然後再帶讀者進入今次查經經文的內容,並討論以下兩條問題:

1.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與《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之間有甚麼關聯?

2.  試分享今段《妥拉》的三個獻祭(及/或《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帶給我們甚麼屬靈的提醒?

 

簡介《利未記》的重要性

《利未記》是《妥拉》(《摩西五經》)的第三卷書,是位於《妥拉》中間的核心書卷,也是猶太人出生以後最先接觸的《聖經》書卷,因為其內容涵蓋了猶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條例,包括飲食、節期和聖潔等;而對基督徒來說,這書讓我們更明白基督如何成就獻祭,他怎樣透過十字架上的犧牲代贖了世人的生命,並教導人明白上帝獨特的聖潔本質。從宏觀的角度看,《摩西五經》的脈絡主要是記載人犯罪後,上帝要透過祂對亞伯拉罕有關子孫和迦南地這兩個應許將要怎樣一步步的應驗去成就祂的心意(尤其是前者),這是一個建立天國的藍圖,而《利未記》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有關上帝要怎樣塑造和建立祂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條例和吩咐!故此雖然其內容表面上看似沉悶和艱澀難明,但當中所包含的屬靈原則以至所反映的上帝本質和期盼,其實正是全本《聖經》中的屬靈瑰寶和精髓!從全書的內容來看,《利未記》緊接著《出埃及記》第40章的結束,記述在以色列民建成和豎立了會幕,並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之後,所有與會幕運作相關的條例和背後上帝對子民與祭司的要求,當中包括子民應當怎樣透過會幕與耶和華相處、怎樣與圍繞著會幕的其他上帝子民相處、怎樣明白聖潔的時間和空間的觀念、怎樣在地上活出上帝子民這個分別為聖的身分等等。可以說,如果《出埃及記》記載了會幕的「硬件」,那麼《利未記》記載的則是會幕的「軟件」,它教導上帝的子民在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和立約之後,應如何正確地維繫與上帝之間的立約關係、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去討祂的喜悅。更多有關《利未記》全書的介紹,可參考筆者另一篇綜覽《利未記》的摘要文章[1]

 

簡介利1:1-3:17

利1:1-3:17記載《利未記》中五個主要獻祭的其中三個,按以下的全書大綱是屬於第一個部分(A)「獻祭的條例」: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獻上凡火的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吃聖物情況(21-22章)

C’. 各個節期的條例(23章)

B’. 供應橄欖油與陳設餅給亞倫,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許願和獻頭生的條例(25-27章)

第一個部分(1-7章)的獻祭條例可細分為兩組經文,每組用了不同的角度記載上帝對獻祭的要求(第一組是從以色列民獻祭的角度,而第二組則是從祭司處理獻祭的角度):

I.  第一組獻祭的條例(1:1-6:7

1. 燔祭(1:1-17

2. 素祭(2:1-16

3. 平安祭(3:1-17

4. 贖罪祭(4:1-5:13)

5. 贖愆祭(5:14-6:7)

II.  第二組獻祭的條例(6:8-7:38)

1. 燔祭(6:8-13)

2. 素祭(6:14-23)

3. 贖罪祭(6:24-30)

4. 贖愆祭(7:1-10)

5. 平安祭(7:11-36)

6. 總結(7:37-38)

 

燔祭(1:1-17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吩咐他說: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供物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לִרְצֹנ֖וֹ לִפְנֵ֥י יְהוָֽה 原文重譯:為了在祂面前蒙悅納)。

「呼叫(וַיִּקְרָ֖א Vayikra)」是1:1原文中第一個詞語,也是《利未記》的希伯來書名,代表上帝要命令摩西去傳達有關運作會幕的吩咐,其中最首要的是獻祭的條例。在1:2-3的原文中,動詞「獻」和名詞「供物」高密度地出現共七次,而兩者的字根相同,意指「親近」[2],可以說,獻祭所強調的是使人能親近上帝!獻祭條例中為首的是燔祭(עֹלָ֤ה Olah,其原文的意思是「上升」,代表要把整隻祭牲全然獻上給天上的主。在燔祭的條例中,「你要吩咐以色列人」(1:2)表示這裏的對象是以色列民(後來6:8再提及燔祭條例時的對象是祭司);而「若有人」(1:2)則反映燔祭是一種「自願性」的獻祭,是完全按照獻祭者的意願,並非強制每一個子民都必須遵行的吩咐。也就是說,上帝讓祂的子民有自由去選擇是否為祂付出(或擺上)一個「代價」,為要去親近祂。另外,燔祭的條例要求獻祭者可以從自己的牲口中自行選擇,但必須是無殘疾的一頭公牛、公羊或鳥,其中1:3-9是有關獻公牛(獻祭者的貴重財產之一)作為燔祭的步驟,其中獻祭者在參與獻祭的過程中有著重要的角色和位置。

利1:4 他(單數,指:獻祭者)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贖罪(לְכַפֵּ֥ר to cover/ransom 遮蓋、代贖、代替、代表)就蒙悅納(וְנִרְצָ֥ה ל֖וֹ 或譯:好被祂悅納)

利1:5 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犢;亞倫子孫(複數)祭司(複數)的要獻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利1:6 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

利1:7 亞倫祭司的子孫(複數)要在壇上生火,把柴擺在火上。

利1:8 亞倫子孫作祭司(複數)的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9 燔祭牲的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רֵֽיחַ־נִיח֖וֹחַ 喜悅的香氣)

1:4-9記述獻燔祭的仔細步驟,就是如何把整頭公牛獻上給上帝,包括所有的肉和脂肪,為要得上帝的喜悅。而我們必須知道,肉和脂肪對古代人而言是最美味的食物,因此把整隻牛全然燒了,從人的角度來看像是有點可惜的,因為祭司和獻祭者都不可從這獻祭中留下一些給自己,然而從屬靈的角度來看,燔祭是單單為了討上帝喜悅而全然付上的獻祭!而在整個獻祭的過程中,獻祭者參與的步驟甚多,包括要親自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把牠屠宰、剝皮、切成塊等(祭司主要是協助放血、預備祭壇燒祭物等)。其中尤為重要的是「按手」這個儀式(1:4),中文翻譯指獻祭者要為自己「贖罪」,然而這翻譯未能把其原文 לְכַפֵּ֥ר lekhaper 的正確意思帶出,這個詞在本質上其實是指「遮蓋、頂替」,所以衍生出「代贖」或「贖罪」等含義。也就是說,燔祭並不關乎贖罪,這頭公牛所代表的是「遮蓋、頂替」獻祭者的意思,就是獻祭者如果想把自己獻上去親近上帝的話,按條例他現可以用一頭祭牲來代替自己去獻呈給上帝!這個重要的觀念是解讀其他經文的關鍵,因為這意味著上帝所吩咐的每一個獻祭的細節,本來都是針對著獻祭者自己的生命而言,是上帝對祂子民作為獻祭者的要求,如果我們用寓意的方式去解讀的話,便可從上帝對祭物的要求去理解當中所反映,祂對獻祭者的期望和心意(見下表):

對祭物的要求:

寓意上帝對獻祭者(本來的祭物)的期望:

1. 無殘疾的(1:3)

聖潔、沒有罪污或惡念的

2. 被屠宰(1:5)

甘願為上帝擺上自己的性命

3. 被剝皮(1:6)

除掉看似敬虔的宗教外表

4. 被切成塊(1:6)

除掉肉體、破碎自我中心的生命

5. 被全然獻上(1:7-8)

不留下任何的好處給自己、單單為了上帝而不為自己的利益

6. 內臟要用水洗淨(1:9)

內心的意念、動機都是潔淨的、純全的

7. 小腿要用水洗淨(1:9)

外在的行為都是潔淨、無可指責的

利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1:11 他要在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宰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1:12 他要把燔祭牲切成塊,祭司就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13 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獻上,全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接著1:10-13是有關子民獻羊為燔祭的條例,就是獻祭者除了獻公牛外,也可獻公綿羊或山羊。獻羊的條例大致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並且必須獻無殘疾的,以及要全然燒給上帝,不可保留一點祭肉供祭司或獻祭者自己食用。對比獻公牛的條例,獻公羊的條例中額外提及了宰殺羊的位置要在壇的北面,筆者估計這大概是考慮到獻祭的數量和祭牲的體型大小等實際考量而言的[3]。而由於獻公羊為燔祭的要求和步驟都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我們可以看兩者的屬靈意義和原則為一致,就是無論是獻公牛或公羊,也同樣在耶和華的眼中被看為「馨香的火祭」,是上帝眼中看為可喜悅的獻祭。

利1:14 「人獻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雛鴿為他的供物。

利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斷牠的頭,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1:16 又要把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丟在壇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1:17 他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祭司要把牠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最後1:14-17記載獻燔祭的另一個選項是獻鳥,並且跟獻牛、羊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和全然獻呈的,步驟也大致相同。其中「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1:16)與洗淨公牛、公羊的內臟是個平行(1:9、13),較為不同的只是要「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1:17)。有猶太拉比對此解釋,由於獻祭的祭壇甚大(見上圖),假如把燔祭的鳥像牛、羊那樣切成塊的話就會變得太過零碎而不好看,甚至在實際操作上鳥的碎肉由於體積太小,會難以留在祭壇上被火燒,碎肉很可能會掉進柴火中成了祭壇的燃料,所以拉比認為只須撕開鳥的身體就已符合把生命破碎的原則。無論如何,獻鳥為燔祭的屬靈意義和原則跟獻牛、羊是一致的,並且都在上帝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1:17)然而,獻鳥的成本遠比獻牛、羊的為低(因為鳥甚至可靠捕獲而得;參民11:32),所以我們可以由此推論,上帝希望就算子民中經濟能力較低的人(參5:7、11),只要他想獻燔祭去親近祂的話,這人也絕不會被上帝拒諸於門外。可以說,不論上帝的子民能為祂擺上的能力和財力是多是少、他們是屬於哪一個社會階層,只要他們是單單為了親近上帝、不是為自己謀求任何的益處,那麼他們懷著正確的動機而作的全然呈獻,都能得蒙上帝的悅納。

 

素祭(2:1-16

利2:1「若有人(נֶ֗פֶשׁ nephesh;意思:性命)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利2: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滿滿的一把,又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把這些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4 「若獻爐中烤的素祭為供物,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抹了油的無酵薄餅。

利2:5 若以鐵盤上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

利2:6 分成小塊,澆上油;這是素祭。

利2:7 若以煎鍋煎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利2:8 要把這樣做成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拿給祭司,祭司要帶到壇前。

利2: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因為你們不可把任何的酵或蜜燒了,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12 你們可以把這些獻給耶和華當作初熟的供物但是不可獻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祭。

利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中,不可缺少你與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加鹽獻上。

利2:14 「你若獻初熟之物給耶和華為素祭,就要獻在火中烘過的新麥穗,就是磨碎的新穀物,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2:15 你要加上油和乳香;這是素祭。

利2:16 祭司要把供物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磨碎的新穀物和一些油,以及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素祭(מִנְחָה֙ Minchah條例(2:1-16)的對象同樣是以色列民,並且是自願性的。當中主要的供物「細麵」,意思是指十分幼細的麵粉。子民可以隨心意獻未煮過的(但要加上油和乳香混合;2:1-3)、爐中烤的(2:4)、以鐵盤上的(2:5-6)、以煎鍋煎的(2:7)素祭給上帝。而無論是哪一種烹調方法,祭司都只需把素祭的一部分作為紀念,用火燒在祭壇上獻呈給上帝,其餘剩下則全部留給祭司食用。經文強調這是至聖的(2:3、10),反映素祭像燔祭一樣完全歸於上帝,是子民不可用作自己食用的,必須全然獻上。所以,獻素祭對子民來說像燔祭一樣同樣沒有任何利益或好處可言,但對祭司而言,這是供應他們日常飲食所需的途徑之一。可以說,子民給上帝的擺上供養了事奉祂的僕人,以維持會幕的運作。這原則就如現今信徒奉獻給上帝,讓祂的家有糧,好供應教牧同工的需要,讓他們得以專注事奉上帝(另參尼13:10-11;林前9:13-14)。

留意上帝對素祭的要求,是要無酵和不帶蜜的細麵(2:11)。猶太拉比對此有幾個解釋,包括:加添酵或蜜可能會影響細麵的品質、本身細麵裏帶酵或蜜則可能代表原材料已開始腐爛,也有說法指這可能跟獻祭給偶像的供物有關。筆者認為除了這些解釋之外,本身有酵和帶蜜的東西不利於保存,甚至可能與祭司的聖潔要求有關,不適合給祭司作為食物(10:10-13),故此不宜用素祭的名義獻給上帝。無論如何,獻細麵本身成本極低,每一個以色列民只要願意就可辦到,但上帝卻對此有要求,子民應當尊重和順服而行,就是在最小的事上也要討上帝的喜悅。經文又指,萬一細麵帶了酵或蜜,子民雖然不能用作素祭用火燒給上帝,但仍可作為初熟的供物來獻呈給上帝(2:12、14-16;另參23:14)。另外,素祭的細麵必須用鹽調和,經文提到這是子民與上帝「立約的鹽」(2:13),而從往後的經文可見,鹽在《聖經》中寓意著與上帝立約的永恆性(參民18:19、代後13:3),表示子民願意透過素祭去和上帝建立和維繫一份恆久的關係。另外由於剩餘的素祭是供祭司食用的,所以筆者認為在素祭裏加入鹽作調味和保質也是合適的(另參太5:13)。最後,只要子民按照素祭的條例去親近上帝,這在上帝的眼中也跟燔祭一樣被看為「馨香的火祭」,能得蒙祂的喜悅。

 

平安祭(3:1-9

利3:1 「人獻平安祭為供物,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5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著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3:6 「人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為供物,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

利3:7 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16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肪都是耶和華的。

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平安祭(זֶ֥בַח שְׁלָמִ֖ים Zevach Shelamim的原文是由兩個字合成的,意思分別是「祭牲(זֶ֥בַח Zevach)」和「平安(שְׁלָמִ֖ים Shelamim)」,寓意透過一頭祭牲與上帝保持一份完好的關係。它跟燔祭和素祭一樣,也是自願性的(3:1、5、7)。獻平安祭的條例要求和步驟(3:1-17),跟獻燔祭的情況相約,當中只有三個明顯的不同:1)公或母的牛、綿羊或山羊,獻祭者也可以獻上;2)不能像燔祭那樣獻鳥[4];3)內臟和脂肪像燔祭那樣要獻給上帝,但祭牲的肉則可以留給祭司和獻祭者食用(3:16-17)。這在猶太人的觀念裏,就如立約後雙方共同吃喝一樣,代表著彼此間有和好的關係(另參出24:11),所以平安祭代表著子民與上帝共享祭物,記念透過立約所建立的一份完好的關係。而獻平安祭跟獻燔祭和素祭一樣,只要按照條例的吩咐而行,則同樣可在耶和華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3:5、16)。

總括而言,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都是自願性的,是上帝提供給子民可怎樣親近祂的渠道。只要子民按照當中的條例去獻祭,無論是不求回報地全然獻上最貴重的公牛、其次的公羊、或較低成本的鳥等作為燔祭,還是更便宜的細麵為素祭,甚或是希望透過獻祭同時得肉可吃的平安祭,只要獻祭者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所獻的祭就能被上帝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

 

《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與《妥拉》利1:1-3:17的關聯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有三段經文,以下筆者會嘗試從每段的主題和原文用詞上找出一些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1. 彌6:9-7:8

彌6:9-7:8緊接著我們熟悉的金句「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8下),內容是指責當時南國猶大在亡國被擄之前充滿罪惡的景況。當時的社會充滿不公不義、殘暴、謊言和詭詐(彌6:10-12),甚至有流人血和出賣自己兄弟的事件(彌6:16、7:2),而當權者善於作惡和以權謀私(彌7:3),導致連自己的密友和家裏的人都變得不可信(彌7:5-6)。整個社會都處於崩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碎的景況,以致上帝要向他們發出怒氣和施行審判。這與今段《妥拉》經文南轅北轍,如果用對照的角度來看,當中所描述有關上帝子民的惡行和怎樣引發上帝怒氣的圖畫,則剛好相反了《妥拉》所描述有關上帝的子民可如何親近上帝、討上帝喜悅的圖畫。而《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之間更明顯的關聯,看來主要在於兩者在原文所用的字眼(這也是早期拉比經常使用的解經手法)。以這段為例,兩段經文的內容和主題雖然看似無關,但原文中共同出現的重要字眼卻不少,而且《先知書選段》起首的一節也包括了《利未記》 經文起首所用的動詞 וַיִּקְרָ֖א Vayikra。下表是兩段經文在原文上幾個主要的關聯: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6:9-7:8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彌6:9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יִקְרָ֔א⋯⋯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תֹאכֵֽל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彌6:14 你要吃(תֹאכַל֙,卻吃不飽,你的肚子(בְּקִרְבֶּ֑ךָ;字根קרב仍是空空。你必被挪去,不得逃脫;如有逃脫的,我必交給刀劍。

利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שֶׁ֔מֶן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彌6:15 你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שֶׁ֔מֶן抹身;⋯⋯

利1:2 「⋯⋯你們中間若有人(אָדָ֗ם要獻⋯⋯利1:5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獻上血(דָּ֔ם),血(דָּ֤ם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彌7:2 地上的虔誠人滅盡了,人世(אָדָ֖ם間已無正直的人;他們都埋伏,為要流人的血(דָמִ֣ים⋯⋯

2. 賽48:12-49:3

賽48:12-49:3位於「第二以賽亞」[5](賽40-55章)的部份,就是南國猶大已經亡國,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之後,他們身處當地而領受從上帝而來的安慰與盼望的信息。這段經文記載上帝選召祂的子民(賽48:12、13、15;49:1)、要與他們接近(賽48:26)、重新肯定他們是自己僕人的身分(賽48:20、49:3)。明顯地,《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主題(獻祭與回歸)都關乎上帝的子民得以親近祂,同樣是十分正面的圖畫。而這兩段經文在原文中出現的共同字眼也可作為關聯,詳見下表: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מְקֹרָא)⋯⋯賽48:13 ⋯⋯我一召喚(קֹרֵ֥א),天地就⋯⋯賽48:15 ⋯⋯我選召(קְרָאתִ֑י)他,領他來⋯⋯賽49:1 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קְרָא)我⋯⋯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48:12-49:3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

賽48:16 你們要接近(קִרְב֧וּ;字根קר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

利1:3 ⋯⋯耶和華面前(לִפְנֵ֥י)蒙悅納。

賽48:19 ⋯⋯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לְּפָנָֽי⋯⋯

3. 賽43:21及其後

賽43:21及其後的經文,同樣是位於「第二以賽亞」(賽40-55章)的部份,預言日後上帝要饒恕和接納祂的子民,並指他們即使未有獻祭(賽43:23),上帝亦已經接納了他們。即使他們未有為祂獻祭,祂為了自己的緣故(忠於與子民的立約關係)而主動饒恕了子民的罪惡(賽43:25),情況就如父母無條件地饒恕得罪了自己的兒女,重新接納他們一樣。可以說,從主題上《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都關乎上帝對子民的悅納和親近,而且這段《先知書選段》經文的原文用詞明顯與燔祭、素祭和平安祭有關,詳見下表:

《妥拉》(利1:1-3:17

《先知書選段》(彌43:21及其後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賽43: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קָרָ֖אתָ⋯⋯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הָעֹלָ֑ה,⋯⋯利2:1 「若有人獻素祭מִנְחָה֙)為供物給⋯⋯利3:1 「人獻平安祭(זֶ֥בַח為供物,⋯⋯

賽43:23 你並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獻給我做燔祭(עָלָה,也沒有用牲祭(זָבַח尊敬我;我未曾因素祭(מִנְחָה使你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結語: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在會幕建成後,上帝教導以色列民可怎樣按照祂的心意,透過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這三種獻祭去親近祂。這三個祭都屬自願性質,是以色列民完全有自由可選擇性地獻上的。不過,有關這三種獻祭的要求和吩咐略有不同,也代表著不同的屬靈意義(見下表):

獻祭(經文)

性質

處理及結果

屬靈意義

燔祭(公牛、公羊、鳥)(利1:1-17)

自願性

全然獻上,不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全然獻上自己,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單單希望討上帝的喜悅,這樣的話,無論獻祭者的能力以致所獻上的是多是少,都同樣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等地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素祭(細麵:未煮的、已煮的都可)(利2:1-16)

自願性

部分獻上,祭司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細麵為供物,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並希望祝福上帝的僕人,使他們得吃,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平安祭(牛、羊)(利3:1-17)

自願性

部分獻上,祭司及獻祭者可吃,蒙主悅納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平安祭的供物,為要保持與上帝完好的立約關係,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並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按照本文對這三種獻祭的論述,筆者建議有以下幾個屬靈的提醒可作參考:

1. 獻祭的條例是上帝在會幕建成後最首先的吩咐,其重點在於「親近祂」,是關乎子民可怎樣到上帝面前經歷祂的同在、與祂建立和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然而,今天我們願意花時間去親近主嗎?我們放在祂身上的時間反映著祂對我們的重要性。雖然這是自願性的吩咐,但上帝既然最先提出這些吩咐,自然是希望我們願意付代價、把我們的時間分別為聖去親近祂!事實上,獻祭的條例是具體的、需要用行動去表明的,就如任何一段親密關係都必須用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建立和維繫一樣。既然我們所信的上帝是真實的、祂也是拯救我們的主,我們就應當付出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親近祂,甚至是關掉手機和放下一切影響著這份關係的東西和習慣等,為要表明我們看重與上帝的關係,願意努力去建立和維繫這份關係,討祂的喜悅。

2. 從燔祭和素祭的不同供物種類可見,不同的經濟能力、各個社會階層的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和能力付代價去親近上帝。所以,只要是甘心樂意,願意順服上帝,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能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祂渴望和我們每一個人親近,建立親密的關係!

3. 從燔祭條例的按手儀式可見,獻祭原本所要擺上的是獻祭者自己的生命,條例中對祭牲的要求和步驟,本來就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期望。所以,正如燔祭中祭牲是要無殘疾、除掉外皮、肉體被破碎、內臟和腿要被洗淨那樣,上帝也期望我們以純全的動機、破碎自我和肉體私慾的心志、以潔淨的內心和言行來到上帝面前親近祂,為要討祂的喜悅!可惜,筆者過去曾聽過有信徒想把家中不要的、自己嫌棄的東西送給教會使用,以為不要浪費,這在資源短缺的國家或許還說得過去,但我們要小心這種思維背後所反映的理念,就是只想把最好的留給自己,而不是真正愛上帝,想把最好的獻給祂。這種表面上樂於捐獻的「獻祭」但實際上只愛自己的想法,就如《瑪拉基書》提及一些祭司的問題,當時他們把有殘疾的獻給上帝(瑪1:8),讓主感到被藐視和厭惡。所以,盼望我們都願意盡力把自己最好的擺上給主,就是把我們整個生命,包括我們的才幹、資源和時間都獻給主用,千萬不要等到自己年老,把大半生的精神心力都消耗在自己身上後,才說願意事奉主。總而言之,燔祭的條例提醒我們來到主的面前,不應只想上帝像神燈一樣滿足自己的需要、成就自己的禱告;相反,我們如果能夠帶著單單討上帝喜悅的動機和想法去敬拜祂、親近祂,深信主必喜悅。

4. 從獻燔祭的要求和步驟可見,親近上帝的條件是必須透過流血和犧牲無殘疾的完美生命才能達成,而祭牲本是代表獻祭者自己的,但獻祭者本就無法靠自己或祭牲而變得完美無瑕,所以地上的這些獻祭只是短暫的影兒,好讓我們明白基督為何要代我們去犧牲自己的性命,以及祂為何可以一次過地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來10:1、14),把我們完完全全地帶到上帝跟前,得以真正地與祂親近,直到永遠。我們必須為此感恩,並用具體的行動去回應!

羅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誠如《羅馬書》11:36-12:1的提醒,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的好處本就來自上帝,基督也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把我們帶到上帝的面前,而他所留下的美好榜樣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就是甘願擺上自己的生命去親近上帝、事奉祂,這本是上帝對我們的期望、是我們的本分和可讓祂感到喜悅的事!求聖靈幫助我們願意更多擺上自己去事奉祂、見證祂、成為祂所喜悅的活祭!

5. 獻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一個主要的不同在於結果是誰可以吃祭物:燔祭是全然只給上帝、素祭的話是給上帝和祭司、平安祭的話則是上帝、祭司和獻祭者三方都有份。不知我們最想獻的祭是哪一種呢?可能我們當中有人最想獻的祭就是平安祭,因為它使我們在屬靈上可親近上帝的同時,物質上又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實質好處!但獻祭的次序提醒我們,燔祭排在首位可代表著上帝最喜悅的祭,因為它代表獻祭者和祭司所做的都不為求任何的回報。我們應該更多學習獻燔祭,就是親近上帝的過程(例如禱告、靈修讀經、參加聚會、參與事奉等)並不是為求任何的回報和好處,而是單單希望與主親近,討祂的喜悅。

6. 承接上述第5點,由於三個獻祭都是自願性的,所以獻祭者的而且確可以只獻平安祭去透過每次的獻祭以獲取一些可吃肉的好處。從次序上來看,這雖然可能不及燔祭和素祭般討上帝喜悅,但經文告訴我們,即便如此上帝仍然會看這為「馨香的火祭」(3:5),也就是說,上帝明知我們有私心、帶著為自己利益的動機去親近祂,祂也願意接納我們!筆者在研經的時候看到這裏不禁被聖靈感動而流淚,因為想到過去的自己和許多弟兄姊妹的屬靈景況:那種為了滿足自己的動機而去參與聚會、去事奉、希望在人前得榮耀的想法⋯⋯然而主知道這樣的我們,仍然無條件地接納了我們,容讓我們去親近祂、事奉祂,就如第三段《先知書選段》賽43:5中提到即使子民沒有為祂獻上甚麼,然而祂因著自己的信實就無條件地接納了祂的百姓。求主幫助我們,縱然我們昔日曾帶著不純全的動機去事奉祂、親近祂,但今後我們要知道主最喜悅的獻祭,是我們不再為自己的利益和好處所獻的祭,就是我們親近主、為主擺上禱告、奉獻和事奉,都不是為要在人前得人的讚賞和榮耀(另參太6:1及其後),而是學習單單討主的喜悅!

7. 最後,我們要知道,世人不會敬拜上帝或向上帝獻祭,只有上帝的子民才會,所以向上帝獻祭(親近主、事奉祂)是我們與世人一個明顯的分別,也是我們怎樣使自己分別為聖的表現和見證。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更多的用時間和行動去親近祂、事奉祂、表明我們有多想親近主、願意看重與主的關係,在世上活出愛慕和敬畏上帝的生命見證!阿們。

 


[1] 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2] 留意經文一開始(1:2-3)高密度地出現七個字根均為קרב  qarav 的詞語:「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יַקְרִ֥יב)供物(קָרְבָּ֖ן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他的供物(קָרְבָּנוֹ֙若以牛為燔祭,要獻(יַקְרִיבֶ֑נּוּ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יַקְרִ֣יב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 祭壇的東邊要用作倒灰(1:16)、西邊有洗濯盆(出30:18)、南邊有上祭壇的斜坡,所以北邊是處理羊的最合理位置,而且由於獻公牛為燔祭的成本較大,估計獻羊的情況比例較多,所以指名地點也合理。

[4] 另外的不同是,燔祭可以獻鳥但平安祭則不可,這可能是由於鳥的體積太小,不適合供祭司和獻祭者分吃。

[5] 賽40-66章的歷史背景為巴比倫和波斯帝國時期,學者一般相信這是以賽亞的門徒被上帝的靈感動後(參8:16-18、50:4),按照以賽亞的教導、之前1-39章留下的信息、以及以賽亞的神學用詞和主題而寫下和編輯而成的。而由於40-66章沒有留下作者的資料,所以作者普遍被稱為「第二以賽亞」。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29:1-46、賽61:6-62:5: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安息日研經坊」(2022-8-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9:1-46、賽61:6-62:5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摩西授聖職給亞倫 “Moses Calls Aaron to the Ministry,” by Harry Anderson

今段《妥拉》經文(出 29:1-46)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試討論:

1.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

2. 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29:1-46大綱

第25至28章記載關於上帝對建造會幕和製作祭司衣冠的指示,而今段《妥拉》經文則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授職禮,反映在他們進入會幕供職之前,上帝對他們的要求,這與他們日後在運作和照管會幕時要具備的心態是息息相關的。經文內容大致可分為四部分:

1.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2.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3.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4.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祭司的授職禮(29:1-34

這部分是今段《妥拉》經文中最長的一段,描述整個授職禮的過程,當中著墨最多的是獻祭事宜。

出29:1 「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קָדַשׁ qadash,作事奉我的祭司時要做的事:取一頭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出29:2 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這些餅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出29:3 這些餅要裝在一個籃子裏,用籃子帶來(קָרַב qarav,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出29:4 要亞倫和他兒子到(קָרַב qarav會幕的門口,用水洗他們。

出29:5 要拿服裝,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以及以弗得,又帶上胸袋,束上以弗得精緻的帶子。

出29:6 要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將聖冕加在禮冠上,

出29:7 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מָשַׁח mashach他。

出29:8 要他的兒子來(קָרַב qarav,給他們穿上內袍。

出 29:9 要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祭司的職分。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1]

經文一開始就說明了這個授職禮的目的,就是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為聖」(לְקַדֵּ֥שׁ;to set apart),好作事奉上帝的祭司。要怎樣把他們分別為聖?包括首先要獻上上帝所指定的祭。29:1-3是關於授職禮要準備的祭物,包括:三隻祭牲,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參29:14)和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作為燔祭,一隻作為平安祭;參29:18、28);三種無酵餅(作為搖祭,參29:24):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要放在一個籃子裏(雖然是三種餅,卻同在一個籃子裏)。要把所有祭牲和無酵餅都「帶來」(תַּקְרִיב taq’riv),也就是要使牠們來到會幕前準備被獻上,接著就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也同樣要被「帶來」」(תַּקְרִיב taq’riv),意味著他們也將要像祭物那樣被獻上。事實上,在整個獻祭的儀式裏,很多處理祭物的程序是與處理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程序是類似的,而負責授職禮的人就是摩西。

出 29:4-9是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授職前的準備。第一,要用水把全身都洗淨,這是一個潔淨禮儀,與他們日後在會幕事奉時要用洗濯盆的水洗手和腳是不同的(參出40:31-32);第二,要穿上衣服,亞倫和他的兒子都要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但亞倫作為大祭司,還要穿上外袍、以弗得以及其上的胸袋,而頭上要戴著有聖冕的禮冠,就是要有那個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金牌(出28:36-37)。要知道,頭是人最重要的部位,支配著他整個人,在頭上戴著這個「我是屬於上帝的」標記,既表明他是上帝的代表或僕人,也表明他會絕對服從上帝;第三,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去膏他,在《希伯來聖經》裏,只有三種聖職是人需要被膏抹才能承接的,就是大祭司,君王和先知[2]。膏油代表的是由上而來的能力,意味著受膏的人有上帝的同在和能力,能使那人完成所託付的職事,而「受膏者」這個詞在原文的音譯,其實就是我們較熟悉的「彌賽亞」(מָשִׁ֣יחַ mashiach;anointed one)[3]。接著的29:9強調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祭司這職份是出於上帝的命定,其職份在受膏後就已被確立,要成為永遠的定例,不能更改。

出29:10 「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出29:11 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宰這公牛。

出29:12 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把其餘的血全倒在壇的底座上。

出29:13 要把所有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都燒在壇上。

出29:14 只是公牛的肉、皮、糞都要在營外用火焚燒;這牛是贖罪祭。

出29:10-28是描述三隻祭牲被獻上的過程,其共通點是,祭牲在被宰殺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按手在牠們的頭上(29:10、15、19),按手這動作大概可理解為「代表自己」,表示他認同這隻動物代替他自己,意味著本來要獻上的是他本人,但現在這隻將要被獻上的祭牲就是代替他而要被獻上。在授職禮中第一個要被獻上的祭就是贖罪祭,要把公牛宰殺,牠的血要抹在壇的四角,剩下的血要倒在壇腳。血有潔淨的功能(29:36,另參結 43:20),這個壇由上至下整個都被血所潔淨(就如同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水把全身潔淨),代表這壇已被分別出來,成為會幕裏一件屬於上帝的器具,可以供上帝使用[4]。牛的脂油(被視為是動物最好的部分)和腎(是內臟中最重的)要全燒在壇上,至於牛的肉、皮、糞(被玷污的部分)則要燒在營外。《利未記》1-5章詳細記載了五個祭的條例及功能。簡單而言,贖罪祭的功能是以祭牲替獻祭者贖罪,反映出祭司在進入事奉之前,先要解決的問題是他的罪,他的罪被祭牲的血所贖以致蒙上帝赦免之後,他才能為上帝所用。

出29:15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16 你要宰這羊,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出29:17 再把羊切成肉塊,洗淨內臟和腿,連肉塊和頭放在一處。

出29: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עֹלָה ʿolah,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第二個祭是把公綿羊獻為燔祭,牠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周圍,羊的血和內臟要全燒在壇上。事實上,「燔祭」(עֹלָה ʿolah)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那幅圖畫就是當整個祭物被放在壇上焚燒淨盡,就會化為一縷縷輕烟向上升,象徵全然地、毫無保留地獻呈給上帝,而燔祭是上帝看為馨香的(原文有使人舒暢之意),是祂所喜悅的。

出29:19 「你要把第二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出29:20 你要宰這羊,取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上,然後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出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了。

出29:22 「你要取這羊的脂肪,肥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這是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

出29:23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

出29:24 把它們都放在亞倫的手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出29:25 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放在燔祭上,一起燒在壇上,作為耶和華面前馨香之氣;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出29:26 「你要取亞倫聖職禮所獻公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份就是你的。

出29:27 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聖職禮獻公綿羊時所搖的、所舉的,你要使它們分別為聖,是歸給亞倫和他兒子的。

出29:28 這是亞倫和他子孫憑永遠的定例從以色列人中所應得的;因為這是舉祭,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出,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第三個祭是把另一隻公綿羊獻為平安祭,這隻公綿羊的血要抹在亞倫和他兒子身上的三個部位: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腳趾,這是他們穿上祭司衣服之後外露的三個部位[5],右耳垂代表要聽從上帝的話,右手大拇指代表要做上帝吩咐的事,右腳大腳趾代表要行上帝指示的路,其餘的血則要灑在壇的周圍。另外,他們的衣服也要彈上一些膏油和壇上的血,使衣服也都成為聖,象徵他們整個人由上而下都被膏油和血所「遮蓋」,他們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要按著祂的吩咐去事奉。

之前那隻被獻為燔祭的公綿羊,與這隻被獻為平安祭的公綿羊,兩者在處理方面有所不同,前者要全燒在壇上,單單歸於上帝,後者的肉和脂肪在燒之前,某些指定的部分是會分給祭司的,這些指定部分在燒之前要經過一個搖祭或舉祭的儀式[6],代表祭牲本是獻給上帝的,但上帝悅納了那祭物之後,再把它的某些指定部分賜給人。由於這個授職禮在完成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還未能用祭司的身分去供職,所以那本來是分給祭司的部分:胸和右腿(胸要經過搖祭、右腿要經過舉祭)就分給承擔起今次授職禮的祭司工作的摩西,日後當亞倫和他的兒子成為祭司,就可分得祭司那應得的部分。此外,之前在29:2所提的那三種無酵餅,要各取一個放在亞倫和他的兒子的手上,其意義跟他們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相似(也是表示「代表自己」),之後要把它們與祭牲的脂肪、腎放在壇上與燔祭一同焚燒。

出29:29 「亞倫的聖衣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出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入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聖衣七天。

出29:31 「你要拿聖職禮所獻的公綿羊,在聖處煮牠的肉。

出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29:33 他們要吃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分別為聖。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出29:34 那聖職禮所獻的肉或餅,若有剩餘留到早晨,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因為這是聖物。

這一段是為祭司的授職禮作補充,29:29-30交代整套大祭司的衣服的傳承,往後亞倫的子孫在承接大祭司的職份時也要穿上這套衣服,並要在會幕裏供職時穿這衣服七天。29:31-34是交代那些分給祭司的食物的規定,公綿羊的肉要在聖處裏煮,要與籃子裏的無酵餅在會幕的門口吃,既不可分給別人,也不可留到早晨,原因是這些食物都是至聖的,是特別為授職禮而獻的,不能把它們視作一般的食物,所以只能在聖處及只有祭司才可以吃。

 

祭司和祭壇要成聖(29:35-37

出 29: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授聖職禮七天。

出 29:36 為了贖罪,每天要獻一頭公牛為贖罪祭。你要為祭壇贖罪,使壇潔淨,並要用膏抹壇,使壇成為聖。

出 29:37 要為壇贖罪七天,使壇成為聖,壇就成為至聖。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

除上述的三個祭之外,在授職禮的七天裏,每天都要獻一頭公牛作為贖罪祭,要用牛的血和油去抹壇,把壇潔淨並使它成聖(就像在 29:21 亞倫和他的兒子也要彈上膏油和壇上的血,好使他們被潔淨和成聖)。最後的那一句「凡觸摸壇的都成為聖」容易使人覺得「成聖」像是會因觸摸而被「傳染」(就如同人觸摸了不潔之物就變成不潔那樣),但這似乎太「輕易」,跟成聖的高要求有點不吻合。學者 S. R. Driver的看法筆者認為可供讀者參考,他指出這一句的意思是「任何接觸到壇的物件就成聖,必要留在聖所內為耶和華所用。任何接觸到壇的人同樣成聖,不能回到世俗,他要被獻予神,任憑神處置。」[7]

 

祭司每日的獻祭(29:38-41

出29:38 「這是你要獻在壇上的:每天不可間斷地獻兩隻一歲的羔羊;

出29:39 早晨獻第一隻羔羊,黃昏獻第二隻羔羊。

出29:40 獻第一隻羔羊時,要同時獻上十分之一伊法(2公升)細麵,調和四分之一欣(1公升)搗成的油,再獻四分之一欣(1公升)酒作澆酒祭。

出29:41 黃昏你獻第二隻羔羊,要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澆酒祭獻上,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這一段列出祭司每天要獻的祭,他們要在每天的早晨及黃昏各獻一隻羔羊,要與素祭和澆酒祭一同獻上,這兩個祭的目的是要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也就是單單為要討上帝喜悅而獻的祭。

 

上帝要藉著會幕住在子民中間(29:42-46

出29:42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的門口,作為你們世世代代經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說話。

出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出29:44 我要使會幕和祭壇分別為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

出29: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

出29: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當記載完祭司的授職禮之後,這一段再次敘述會幕的功能,就是人可以藉著獻祭去到上帝那裏去親近祂,而上帝要在會幕那裏與人相會並要向人說話,會幕因著有上帝榮耀的臨在而成為聖。這正重申了為甚麼上帝要使會幕和祭壇、以及在裏面供職的祭司成聖的原因,因為上帝是聖潔的,凡屬於祂的和事奉祂的,也都要成為聖潔,好與上帝的聖潔匹配。而今段《妥拉》經文以29:45-46作為結束實在饒有深意,這兩節經文指出了由《出埃及記》一開始記載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一直到上帝吩咐他們造會幕,又設立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把會幕和祭司分別為聖,這一切都是為了這一個目的,就是上帝要住在他們中間,祂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

 

《先知書選段》賽61:6-62:5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 ʾakal ; eat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kavodglory

賽61:7 因為他們所受雙倍的羞辱,凌辱被稱為他們的命運,因此,他們在境內必得雙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給他們。

賽61:8 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與惡行;我要憑誠實施行報償,與我的百姓立永約。

賽61:9 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為人所知,他們的子孫在萬民中為人所識;凡看見他們的必承認他們是耶和華所賜福的後裔。

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賽61:11 地怎樣使芽長出,園子怎樣使所栽種的生長,主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公義和讚美在萬國中發出。

賽62: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安寧,直到它的公義如光輝發出,它的救恩如火把燃燒。

賽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kavod。你必得新的名字,是耶和華親口起的。

賽62: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成為華冠,在你上帝的掌上成為冠冕。

賽62:4 你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蕪的」;你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要稱為「有歸屬的」。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必歸屬於他。

賽62:5 年輕人怎樣娶童女,你的百姓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因新娘而喜樂,你的上帝也要如此以你為樂。

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以賽亞書》的最後一部分(56-66章),主題是上帝應許要重建耶路撒冷和聖殿,又應許子民必能回歸聖城,他們要因此而歡欣喜樂。賽61章是關於彌賽亞的來臨和工作,以及他將會帶來的景象。賽61:6-11提到當彌賽亞的時代來臨,上帝的百姓要被稱為「耶和華的祭司」,雖然今段《妥拉》經文講述只有亞倫和他的子孫可以作祭司,但這與出19:6提到上帝要以色列民成為「祭司的國度」是吻合的。賽61:6又提到當上帝的百姓都成為祭司時,他們將能「享用」(原文意思是「吃」)列邦向上帝獻呈的財富,也能承受他們的「財富」(原文意思是「榮耀」),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能從獻給上帝的祭物中分到某些指定可吃的部分,是一個聯繫。

賽61:7-11提到將來以色列會得到雙倍的產業(意味著在列邦中,以色列就如同是上帝的長子,可得到長子的雙分祝福),那時萬民都要承認以色列是蒙耶和華賜福的。賽 61:10 以衣服去比喻上帝的拯救和公義,人要像穿衣服那樣「穿上(意思是經歷到)」上帝的拯救和公義,這與今段《妥拉》經文提到祭司要穿上上帝所指定的衣服去承接聖職又是一個聯繫。賽62:1-5是關於上帝要讓列邦看見祂的公義和榮耀,並且祂要帶來更新和改變,包括:以色列會有一個新的名字,從前被撇棄的、荒蕪的,上帝要重新悅納她,使她再次歸於上帝,上帝也要像新郎喜悅新娘那樣喜悅以色列,並要與以色列同住。這與今段《妥拉》最後提到上帝要藉會幕住在子民的中間,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上帝的子民,又是一個聯繫。

另外,在字眼上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書選段》經文之間也有一些關聯,詳見下表:

相同字眼

29:1-46

61:6-62:5

祭司

כֹּהֵן kohen

 

 

 

 

 

אָכַל ʾakal

出 29:1「這是你使他們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時要做的事:……

出 29:44 ……,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作事奉我的祭司(כֹּהֵן

出 29:30 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כֹּהֵן的,……。

出 29:32 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的門口吃(אָכַל 這羊的肉和籃子裏的餅。

出 29:33 他們要吃(אָכַל那些用來贖罪之物,……。外人不可吃(אָכַל,……。

出 29:34 ……,就要把剩下的用火燒了,不可再吃(אָכַל,因為這是聖物。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כֹּהֵן)」,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אָכַל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

בֶּגֶד beged

 

 

מְעִיל  mʿiyl

出 29:5 要拿服裝(בֶּגֶד,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מְעִיל,……。

出 29:21 你要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上;亞倫和他的衣服(בֶּגֶד,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בֶּגֶד都成為聖了。

出 29:29「亞倫的聖衣(בֶּגֶד要傳給他的子孫,使他們在受膏和承接聖職的時候穿上。

賽 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בֶּגֶד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מְעִיל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

榮耀

כָּבוֹד  kavod

出 29:43 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כָּבוֹד成為聖。

賽 61:6 但你們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稱作「我們上帝的僕人」。你們必享用列國的財物,必承受他們的財富(כָּבוֹד

賽 62:2 列國要看見你的公義,列王要看見你的榮耀(כָּבוֹד……。

 

在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分別為聖的過程中有哪些重點?這對我們有甚麼屬靈提醒?

今段經文的首尾都提到亞倫和他的兒子要被分別為聖,為的是要作事奉上帝的祭司(29:1、44),這正說明了授職禮的目的是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專屬上帝所用,就如同是會幕裏那些器具一樣,好叫整個會幕能按著上帝的心意去運作。而在授職禮的過程裏的一些重點讓我們看見,作為一個事奉上帝的祭司,一方面要保持自己能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履行職務。筆者嘗試把當中的一些重點及屬靈提醒概述為以下四點。

1. 以水洗身,被油膏抹

在承接聖職之前,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先用水把自己洗淨。這是一個外在的潔淨禮儀,但指向的卻是內心的潔淨,也就是要把那些污穢的、上帝所不喜悅的心思意念除去。而作大祭司的就要被膏油所抹,這是代表他身上有一份上帝特別的同在與能力[8],為要使他能完成上帝給他的使命──帶領眾祭司和子民藉著獻祭親近上帝。「以水洗身」這個潔淨禮儀與「浸禮」的意義相似,在《新約聖經》有更具體的含意:當一個人察覺自己的生命有罪,不蒙上帝悅納,而他願意悔改回轉,就會主動進行浸禮去表明他決定離開罪,藉此盼望生命能被更新,並能蒙上帝悅納,《聖經》稱這個舉動為「悔罪的洗禮」(例如可1:4)[9]。主耶書亞(耶穌)的教導也常常指出上帝所要求的潔淨不是外在的,而是內心的(太23:25,路11:39),而能洗淨我們的內心、使我們得到潔淨的,就惟有靠聽從上帝的道(約15:3)。這是祭司進入事奉前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帶著清潔的內心進入事奉,這值得我們反思:我們是否有常常檢視自己的心思意念是否與上帝所教導的一致?又是否常常以上帝的話語去改變及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好叫我們能以一個無虧欠的內心去親近祂?此外,在《聖經》裏,「被油膏抹」往往寓意上帝的靈臨到一個人(賽61:1-2),使那個人得著能力去做上帝的工作(士3:10,14:19,15:14)。主耶書亞在升天之前也吩咐門徒要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臨到他們,使他們得著能力,好作他的見證人(徒1:8)。今天我們也同樣領受了聖靈,要被上帝差派去做祂所託付的事,既然如此,我們在事奉時就要緊緊跟隨聖靈的引導,也要倚靠祂的能力行事,好叫我們所做的都合乎主的心意。

2. 穿上聖衣,謙卑為僕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穿上祭司的衣服,這衣服代表了他們的身分,這身分不是他們自取的,更不是由別人推舉的,而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上帝在眾支派中獨獨選了利未支派在會幕中事奉,更命定了只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以作祭司。祭司的身分無疑是獨特和尊貴的(尤其是大祭司的衣服只有一件),是「為榮耀、為華美」(28:2、40),然而祭司穿上的這身衣服不是要炫耀自己的與別不同,而是要記著自己是上帝的僕人,是屬於上帝的,要以謙卑的心去服事,好叫自己的行事為人要與這身衣服相稱。一般的祭司在會幕裏供職的年歲是由30到50歲(參民4:3,8:24),但大祭司則沒有明確的事奉年期,似乎是終生的,例如亞倫,他是到死時才把大祭司的職份傳給兒子以利亞撒(申10:6)。而作為被上帝所揀選在會幕裏供職的僕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全按著上帝的心意去事奉,盼望透過我們的事奉,上帝的名能被人高舉和尊崇。

3. 獻上所有,為討主悅

整個授職禮的過程共要獻上的祭包括: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除了贖罪祭之外,其他祭在描述到結尾時都會指出這個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表明了每一個祭雖然有不同的意義和功能,但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為要使祂悅納那個祭。如果說被獻上的祭牲其實是代表著那個獻祭者,那麼當人向上帝獻祭時(包括自己的時間、才幹和能力),就只能帶著一個動機,就是單單為了要討上帝的喜悅,只有當上帝悅納那個祭,那些被獻上的祭物才是真正發揮它被獻上的意義。

4. 被血潔淨,作主器皿

在授職禮的過程中,會幕的壇要被血所潔淨,好把它分別出來為主所用,同樣地,在會幕裏供職的祭司也同樣要被血所塗抹,就如同是祭壇那樣被分別出來,為主所用。經文特別強調祭司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腳趾都要被血所塗抹,這是一幅很形象化的圖畫,指出祭司被血潔淨後的耳朵、手和腳都要被主所用,意味著他要絕對服從上帝的吩咐,專心作上帝的工作,成為一個專屬於上帝的僕人,行事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上帝的意思。

 

結語:成為忠於上帝的祭司

彼前 2:9 不過,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祭司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份,因著上帝特別的揀選,他們要在會幕裏供職,當祭司承擔了這個職份,既要以潔淨的心去進入事奉,生命也要像被擺在祭壇上的祭牲那樣全然獻給主,按著上帝的吩咐去照管會幕及獻祭的事,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並能為祂所使用。

而在今段經文的背景下,我們再讀《彼得前書》2:9的經文,可能會有更具體的領悟。這節經文裏用了四個形容詞去形容上帝的信徒群體:「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我們每一位都是被呼召、被揀選去作上帝的僕人,是要在上帝的國度裏去事奉,這是一個何等尊貴的身分和神聖的呼召!然而更重要的,是接下來的那一節:「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被呼召去承接這個尊貴的職分,是有一個神聖的責任,就是要去傳揚上帝的美善,使別人也能認識上帝、看見上帝、經歷上帝,能得著上帝的救恩和與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以致生命從此不再活在黑暗裏,能與我們一起成為上帝國度裏的子民(和祭司),明白到上帝的拯救是為要與我們同在,並使我們成為屬祂國度的祭司。上帝昔日揀選了利未人當中的亞倫子孫去承擔祭司這個職分,但祂的心意是要使每一個屬於祂的人都能承擔這個職分,甚願我們都以生命去回應這個祭司的呼召,忠心於這個職分,為要叫上帝住在人中間的這個心意能實現。阿們。


[1] 「又要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這一句的直譯是「裝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是很形象化地描繪出在整個授職禮的過程中所獻上的祭牲,都要先由亞倫和他兒子按手,而其他祭物也都要先放在他們手上。

[2] 用膏油膏抺君王的經文的例子:撒上 9:16, 王上 1:45,王下9:3;而膏抺先知的經文的例子:王上19:16。

[3] 彌賽亞是希伯來文 מָשִׁ֣יחַ (mashiach;Messiah)的音譯,而譯作希臘文的話就是 Χρίστος (Christos),其中文的音譯就是基督。

[4] 會幕裏的器具要被血潔淨,其中一個理解是因為那些器具的物料是由人所獻,也是由人手做的,所以要經過一個以血洗淨的潔淨禮,被分別出來,歸上帝所用。

[5] 在《利未記》也有記載到當患上大痲瘋的人在痊癒之後,要經過一個潔淨的儀式,就是「祭司要取一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的人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利14:14)這儀式都是以這三個部分去代表他的全人,已被潔淨,蒙主悅納。

[6] 搖祭和舉祭這兩個字在原文的意思不太明顯,一般認為搖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水平方向,往左右或前後四個方向移動,表示祭物的部分是「拿來後歸我也歸人」。而舉祭的動作是把祭物的部分以垂直上下方向移動,代表「上帝的賞賜從上賜下,再由下呈上奉獻給祂」。

[7]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漢語聖經協會,香港,2015)出29:35之註解,引自S. R. Driver, Exodus 325, 168。

[8] 撒上 9:16,16:13;賽61:1-2。

[9] 主耶書亞沒有犯罪,本不用進行這個悔罪的洗禮,然而他也到施洗約翰那裏進行浸禮,當施洗約翰嘗試阻止他時,耶書亞的回覆說:「因為我們理當這樣履行全部的義(或譯「禮」)。」(太 3:15)我們或可理解為耶書亞的意思是指,這個禮儀對於他來說,不是為了悔罪,而是他也要像祭司承接聖職時那樣,先進行潔淨的禮儀。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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