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研經坊」(2024-07-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的神學用詞和主題而寫下和編輯而成的。而由於40-66章沒有留下作者的資料,所以作者普遍被稱為「第二以賽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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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段《妥拉》經文(利5:1-6:7)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利4:1-35)繼續記載《利未記》五個祭當中的贖罪祭條例,以及記載最後的贖愆祭條例。以下是今次查經的討論問題:
1)贖罪祭和贖愆祭兩者有甚麼分別?
2)今段《妥拉》經文對你帶來甚麼屬靈的提醒?
早期拉比會以「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來為《利未記》分段,而根據這句話的出現之處,我們可將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經文再細分為I、II兩個小段[1],在上次的《妥拉》查經中我們已經討論了「贖罪祭條例 I」(4:1-35),所以今次我們會從「贖罪祭條例 II」(5:1-13)接續討論。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如下:
A. 贖罪祭條例 II(5:1-13)
B. 贖愆祭條例 I(5:14-19)
C. 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為5:20-26[2])
利5:1 「若有人犯了罪(תֶחֱטָ֗א),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נָשָׂא)他的罪孽(עָוֹן)。
利5:2 若有人摸了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野獸的不潔屍體,家畜的不潔屍體,或是群聚動物的不潔屍體,他雖不察覺,也是不潔淨,就有罪(אָשֵֽׁם)了。
利5:3 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潔之物,就是任何使人成為不潔的不潔之物,他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有罪(אָשֵֽׁם)了。
利5:4 若有人隨口發誓,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就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אָשֵׁ֖ם)了。
利5:5 當他在這其中的一件事上有罪(אָשֵׁם ʾāshēm)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חָטָ֖א),
利5:6 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אָשַׁם ʾasham),就是羊群中的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的罪贖了他。
上一段《妥拉》記載的「贖罪祭條例 I」(4:1-35)基本上是以社會階層及其影響程度去把贖罪祭分為四種情況:1)祭司、2)全會眾、3)官長、4)平民百姓;而今次「贖罪祭條例 II」(5:1-13)則是以「案例」來給予指引。當中頭四節經文就有三個案例(全部以「若有人」作句首;5:1、2、4),透過分析這三個案例的特質(按犯罪者的意圖,帶來的影響)可得出下表的結論:
主要的影響 | 蓄意的、有意圖的 | 無意的、隨意的 |
上帝/禮儀上 | 【沒有例子】 | 摸了任何不潔之物(5:2);隨口、隨意發誓(5:4;sin of commission) |
鄰舍/道德上 | 不把看見、聽見的說出來作見證(5:1;sin of omission) | 隨口、隨意發誓(5:4;sin of commission) |
從表中不同類型的案例可見,「犯罪」在本質上可以用多個不同角度來理解和對照,包括:
1)「蓄意的、有意圖的」(deliberate)或「無意的、隨意的」(unintended);
2)「禮儀上」(得罪上帝)或「道德上」(得罪鄰舍);
3)「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犯罪(sin of commission)或是「知其應為而不為」的犯罪(sin of omission)等等。
雖然不論哪種犯罪的情況在上帝的眼中都是有罪,但上帝會根據犯罪的不同情況而作出不同的吩咐。若是「無意或隨意」的犯罪,可以透過贖罪祭去除掉罪惡,讓無心之失的錯誤不會成為子民再次親近上帝的攔阻,能夠讓子民與上帝和與鄰舍和好。可是,「蓄意或有意圖」地得罪上帝和得罪人的情況均不能透過贖罪祭去解決!基本上,蓄意得罪上帝是無法被赦免和接納的,刻意犯罪的人必須承擔其後果(5:1;下文會提及這情況的解決方法)。
另一方面,在這三個例子中,除了一個是關乎禮儀上潔淨的例子(5:2),其餘兩個案例都是關於道德層面、是影響鄰舍的,這反映上帝十分看重我們怎樣與人相處,例如是否待人友善、公平,行事是否有公義和憐憫,上帝不容許得罪人的情況存在於祂的子民中間。可以說,聖潔的上帝要求子民也要聖潔,這不單單關乎子民遵行了生活上的潔淨禮儀,更包括道德和生活上的層面,就是我們的言行、待人處事、行事的動機、內心的想法等是否也符合愛上帝和愛人的原則。福音書中主耶書亞(主耶穌)就曾在門徒洗手一事上斥責一些看似敬虔的宗教領袖只洗淨了外表,但內心卻是污穢,他們即使做足了潔淨的禮儀,其生命也不能真正得蒙上帝的悅納。(參可7:20)
最後,筆者不能不提的是,「罪」除了涉及「犯了罪、無犯罪」這個「是、否」或「對、錯」的層面,同時也包含是否有「罪責、虧欠、賠償」的觀念。我們可嘗試從第一個案例理解這個觀念:有人明知真相而不發聲,這人表面上雖然甚麼都沒有做,但就等同犯了罪!我們要理解,在古代世界上並沒有監控鏡頭或科學鑑證等技術,因此只能靠人的見證和證物等來舉證,而本應可以作證卻沒有作、或是作假見證的話,很容易造成讓犯罪者逍遙法外,甚或冤枉好人的局面,這種惡行會為上帝的子民群體帶來極大的不公義、增添仇恨、醞釀復仇等的情況出現,故此經文強調這種刻意犯罪的人必不能透過贖罪祭獲得赦免,他們必須承擔其罪責!(5:1)當中所指「罪責」是甚麼意思?我們要留意在這些案例中,經文除了提及犯了「罪(חָטָא chāṯāʾ)」,也多次在條例結尾時記載「有罪(אָשֵׁם ʾāshēm)」(5:2、3、4、5)。由於中文翻譯同時用了「罪」這個字,讀者往往難以察覺兩者的分別。兩者的希伯來原文其實是兩個不同的詞語,也帶著不同的觀念:前者正是「贖罪祭(חַטָּאת chaṯṯāʾth)」的用詞,而後者則是「贖愆祭(אָשָׁם āshām)」的用語,代表有罪責要承擔、需要賠償、賠罪的意思。也就是說,「罪」導致我們與上帝分隔,並牽涉兩個層面需要解決:1)犯了錯(得罪神、人)、不潔(得罪神),而解決方法是透過遵行贖罪祭條例;2)罪責、虧欠、賠償 (得罪神、人),而解決方法是透過遵行贖愆祭條例,恰當地處理賠償和虧欠,還清罪債。所以5:1案例中的「罪責」可以理解為一個人因沒有作證所造成的惡果,是需要犯罪者去承擔的。總的來說,「罪」有兩方面是需要處理的:1)承認犯了罪;2)承擔因犯罪而造成的惡果。
利5:7 「若他的力量不夠獻一隻綿羊,就要為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獻給耶和華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利5:8 他要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先把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扭斷牠的頭,但不把鳥撕斷。
利5:9 祭司要把一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祭壇的邊上,其餘的血要倒在壇的底座上;這是贖罪祭。
利5:10 他要依照條例獻第二隻鳥為燔祭。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贖了他,他就蒙赦免。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利5:12 他要把細麵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取出滿滿的一把,作為紀念,按照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條例把它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利5:13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任何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就蒙赦免。剩下的都歸給祭司,和素祭一樣。」
5:7-13記載的正是贖罪祭條例中有關在上帝面前有了罪責、需要向上帝賠罪的問題。5:7記載贖罪祭條例中怎樣包含了贖愆祭的情況,就是如果獻祭者不夠能力承擔獻綿羊為贖罪祭的話,就可以用兩隻鳥去代替,一方面承認犯了罪(所以獻其中一鳥為贖罪祭),另一方面也要為其虧欠作出補償(要獻另一鳥為燔祭),好讓其罪得赦免。而5:11進一步指出,假如連兩隻鳥的代價也難以承擔的話,獻祭者可以用不加上油和乳香的細麵來代替兩隻鳥當作贖罪祭[3]。換句話說,上帝容許犯了罪的人去按照自己的能力來作出賠償的程度,也就是「盡力而為」地向上帝認罪、表達「賠不是」的精神,可見上帝希望所有屬祂的子民都不要因為犯了罪但無力承擔其罪責、有了愧疚或罪疚感而選擇不去親近祂!祂希望我們正確處理愧疚和虧欠,而這正是贖愆祭的目的和意義所在。
利5:1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5:15 「若有人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無意中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獻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依聖所的舍客勒所估定的銀子,作為贖愆祭。
利5:16 他要為在聖物上的疏忽賠償,另外加五分之一,把這些都交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就蒙赦免。
利5: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5:18 他要牽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祭司要為他贖他因不知道而無意中所犯的罪,他就蒙赦免。
利5:19 這是贖愆祭;因他確實得罪了耶和華。」
上一段的贖罪祭條例中我們已經討論過有關「贖罪」所包含的虧欠、罪責和作出賠償,而接著的「贖愆祭條例 I」(5:14-19)就是以案例去處理有關「無意、不察覺」(5:15、17)地得罪了上帝時,子民應當怎樣為造成的虧損作出合理的賠償。當中上帝所定的原則,是要為造成的損失額外付出五分之一的代價(即合共120%),以作補償。這樣的安排再一次反映,上帝不希望人和祂的關係中帶有虧欠、歉疚而導致人不敢面對祂、不願意親近祂等的情況出現。上帝希望祂的子民都能夠堂堂正正、沒有虧欠地來到祂的面前!
利6: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6:2 「若有人犯罪,得罪了耶和華,就是在鄰舍寄託他的東西或抵押品上行詭詐,或搶奪,或欺壓鄰舍,
利6:3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誓,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
利6: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別人寄託他的,或是他所撿到的失物,
利6:5 或是起假誓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就要立刻賠還給原主。
利6:6 他要獻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給耶和華為贖愆祭,或照你所估定的價值,給祭司作贖愆祭。
利6: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做了甚麼事,以致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在處理完有關對上帝有所虧欠、需要賠償的問題之後,「贖愆祭條例 II」(6:1-7;原文章節5:20-26,見註2)則緊接處理有關對人、對鄰舍有虧欠、需要賠償等的問題。條例 I 和 II 的分別,主要是條例 II 包括了怎樣處理「蓄意、有意」得罪人的情況(參考 6:2-3所指的罪惡:行詭詐、搶奪、欺壓鄰舍、起假誓,都不可能是不小心、或無意間犯的罪)。而賠償的方法跟條例 I 的情況相約,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即合共120%;見6:5)。換言之,在上帝子民的群體中,上帝同樣不希望人與人之間出現虧欠人、被虧欠、或被不公平對待等的情況,以致關係被破壞,或人與人之間有嫌隙,畢竟從上帝的角度來看,所有屬祂的子民彼此都是上帝家裏的人、是屬靈的親人。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亞5:3-6:14)涉及《撒迦利亞書》首八章中記載的第六至八個天啓異象和接著有關大祭司約書亞受膏的經文。《撒迦利亞書》的背景關乎南國猶大亡國被擄回歸後上帝子民的處境。有關《撒迦利亞書》的更詳細講解,可參考筆者另一篇查經摘要文章[4],以下筆者嘗試從該文中撮要部份相關的內容以討論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
亞5:3 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
亞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著我名起假誓者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亞5:3-4(以及之前的5:1-2)所記載的是《撒迦利亞書》中第六個天啓異象「飛行的書卷」(書中共有八個天啓異象)。這「飛行的書卷」記錄了審判的宣告,表達上帝要審判子民偷竊和起假誓等刻意犯的罪,就是不道德、不義的惡行,而經文強調他們必遭受審判。這異象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可提醒他們應當回應參與重建聖殿的呼召,活出與上帝領他們回歸的恩典以及與上帝子民身分相稱的生命見證,而不要刻意行惡去得罪祂和鄰舍。當中對罪的審判(偷竊、起假誓等罪)正正與今段《妥拉》中「贖愆祭條例 II」所記載有關處理刻意對鄰舍犯罪,有了虧欠、需要賠償等情況相關,兩者的主題和用詞都有著明顯的平行。
亞5:5 與我說話的天使前來,對我說:「你要舉目觀看,看那出現的是甚麼。」
亞5:6 我問:「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現的是量器。」又說:「是他們的眼目,遍行全地。」
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中。
亞5:8 天使說:「這是罪惡。」他就把婦人推進量器裏,把鉛蓋壓在量器的口上。
亞5:9 於是我舉目觀看,看哪,有兩個婦人前來,她們的翅膀中有風,翅膀如同鸛鳥的翅膀。她們把量器抬起來,懸在天地之間。
亞5:10 我問那與我說話的天使:「她們要把量器抬到哪裏去呢?」
亞5:11 他對我說:「要抬到示拿地去,為它建造房屋;等預備妥當,就把它安放在自己的臺座上。」
亞5:5-11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第七個天啓異象「量器中的婦人」。當中的圖像強調上帝察看、衡量和要「遮蓋(救贖)」子民的罪,並要最終把這量器中的婦人抬回示拿地(昔日建造巴別塔之地,也是當時子民曾被擄到的巴比倫一帶;參創11:2)。這對回歸的猶太人來說,可提醒他們要除掉過去被擄到巴比倫期間所沾染的罪行和惡習:他們除了自己回歸,也要讓罪惡「歸回當地」。可以說,上帝要被擄回歸的人重建聖殿(為了再次親近祂),不但需要他們在外表上恢復敬拜的禮儀,更要把他們內心的污穢和惡念「退還」給巴比倫。這跟今段《妥拉》中提及的贖罪祭條例和贖愆祭條例強調要贖罪、處理賠償等吩咐可作平行。
亞6:1 我又舉目觀看,看哪,有四輛馬車從兩座山的中間出來;那兩座山是銅山。
亞6:2 第一輛車套著紅馬,第二輛車套著黑馬,
亞6:3 第三輛車套著白馬,第四輛車套著帶斑點的馬,都是強壯的。
亞6:4 我就回應與我說話的天使說:「主啊,這是甚麼意思?」
亞6:5 天使回答,對我說:「這是天的四風,是從全地之主面前出來的。」
亞6:6 套著黑馬的車往北方之地去,白馬跟隨在後;有斑點的馬往南方之地去;
亞6:7 那些壯馬出來,急著要在地上巡邏。天使說:「你們只管在地上巡邏。」牠們就在地上巡邏。
亞6:8 他又呼叫我,告訴我說:「你看,往北方地去的已在北方之地使我放心。」
亞6:1-8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第八個天啓異象「四輛馬車」。馬車在《聖經》中的圖像多跟戰爭和審判有關,而由於這些馬車都是從上帝而來的,因此可理解為上帝所安排或容許的爭戰、對子民或列國的審判等。至於當中「往北方地去的」這句話如果理解為被擄回歸的猶太人所走的路徑(在巴比倫的北方正是沿著幼發拉底河上游而行的回歸路線),那麼這些爭戰和審判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子民向著上帝的方向回歸(從肉身層面到靈性層面的回歸)。
亞6:9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亞6:10 「你要拿從巴比倫歸來的被擄之人黑玳、多比雅、耶大雅所獻的,當日就要進到西番雅的兒子約西亞的家裏,
亞6:11 拿這金銀做冠冕,戴在約撒答的兒子約書亞大祭司的頭上;
亞6:12 對他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那名稱為大衛苗裔的,要在本處生長,並要建造耶和華的殿。
亞6:13 就是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承受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有一位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兩職之間籌劃和平。
亞6:14 這冠冕要歸希連、多比雅、耶大雅,和西番雅的兒子賢,放在耶和華的殿裏作為紀念。』」
亞6:9-14記載了《撒迦利亞書》中全部八個天啓異象之後「約書亞大祭司加冕」的場景。從上帝對回歸的猶太人所帶著的期望來看,回歸的重點是在於子民能否重建其屬靈生命、與上帝的關係,並透過具體地參與重建聖殿的工程來彰顯他們對上帝的渴慕、一份集體敬拜上帝的心志!而這圖像同時也寓意大衛的苗裔(受膏者)的出現(可稱為「彌賽亞的預言」),預表了最終的「聖殿敬拜」將會實現在所有上帝的子民(包括信主猶太人與外邦的信徒)對主耶書亞(主耶穌)的敬拜上。這明白跟今段《妥拉》中提及的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所要處理的罪惡和賠償等吩咐也是個平行,因為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最終目的,正是讓子民能夠從罪和虧欠中修復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是透過獻祭去刻意再次親近祂和經歷祂的同在(像在聖殿中的敬拜那樣)。
而除了《撒迦利亞書》當中有關子民回歸及重建聖殿的主題可跟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息息相關之外,這段《先知書選段》在希伯來原文上,也跟今次的《妥拉》經文有多個平行(下表列出部分)。
《妥拉》(利5:1-6:7) | 《先知書選段》(亞5:3-6:14) |
利5:1 「若有人犯了罪,就是聽見了誓言,他本來可以作證,卻不把所看見、所知道的說出來,必須擔當(נָשָׂ֥א)他的罪孽。利5:17 「若有人犯罪,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必須擔當(נָשָׂ֥א)自己的罪孽。 | 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נִשֵּׂ֑את),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中。亞6:13 就是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他要承受(יִשָּׂ֣א)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有一位祭司坐在自己的位上,兩職之間籌劃和平。 |
利5:4 若有人隨口發誓(תִשָּׁבַע֩),或出於惡意,或出於善意,這人無論在甚麼事上隨意發誓(שְׁבֻעָ֖ה),雖不察覺,但一知道⋯⋯利6:3 或是撿了失物行了詭詐,起了假(שָׁ֑קֶר)誓(נִשְׁבַּ֣ע),在人所做的任何事上犯了罪;利6:5 或是起假(שֶּׁקֶר֒)誓(יִשָּׁבַ֣ע)得來的任何東西,就要全數歸還,另外再加五分之一⋯⋯ | 亞5:3 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הַנִּ֨שְׁבָּ֔ע)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亞5:4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著我名起假(שָׁ֑קֶר)誓者(הַנִּשְׁבָּ֥ע)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
利5:11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供物,就是十分之一伊法(הָאֵפָ֛ה)細麵,獻上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 亞5:6 我問:「這是甚麼呢?」他說:「這出現的是量器(הָֽאֵיפָה֙)。」又說:「是他們的眼目,遍行全地。」亞5:7 看哪,圓形的鉛蓋被抬起來,有一個婦人坐在量器(הָאֵיפָֽה)中。 |
對比之前屬自願性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卻是上帝對子民的強制性要求,是每一個上帝子民都必須嚴格遵守的條例,而且這兩個祭的目的都是為要處理人因為犯罪而不能親近上帝,和與人的關係有了阻隔等的問題。然而,這兩個祭的性質和要處理的層面並不相同,並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分別:
1. 處理「罪」引致的不同後果:贖罪祭要處理的是人因為犯錯(得罪神、人)或違背了聖潔的要求(得罪神)而產生的後果,這關乎「有罪、不潔」和「無罪、潔淨」的狀態問題;而贖愆祭要處理的是因為犯罪而帶來的罪責、虧欠和賠償 (包括得罪神、人)等後果,涉及損害程度的問題。也就是說,贖愆祭要處理的並非「有罪」和「不潔」的問題,而是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符合公平和公義。情況就如發生了撞車之類的交通事故,除了肇事者承認有過失、接納被扣分之外,也可能要為受害者(或政府)所造成的損失、對別人物品和破壞的公物等作出相應的賠償與補償。如果比喻前者(承認有過失)為可透過贖罪祭的條例解決的話,那麼後者(賠償的部分)則要透過獻贖愆祭的條例去解決了,我們另外或可用一些案件同時包含了刑事成分(政府要控告市民)和民事成分(其他市民要提出索償的訴訟)來理解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分別。
2. 不同角度的考量和處罰程度:根據上一段《妥拉》經文的討論,贖罪祭的條例可按社會階層、對社會的影響而分為四大類,而在今段的《妥拉》經文中,則進一步參考涉及有意或無意、對上帝和對鄰舍、禮儀上和道德上等案例去處理。而對於平民情況的贖罪祭條例,可以按人的力量而寬減,讓每一個得罪上帝或得罪人的人都能承擔起祭牲的代價,確保所有人都必定有能力獻贖罪祭;但贖愆祭的情況則不能討價還價了,因為這是從受害者一方來衡量,涉及到賠償的程度是否合理和足夠、有否製造了不公平和不公義的情況,所以這不能按犯罪者的社會階層、對社會的影響力來看,而是要按實質上讓對方所遭受的損失程度來衡量。故此無論是任何人、是否有意圖,其補償都定為損失價值的120%。換句話說,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第二個分別是賠償程度和考量角度的不同,贖罪祭是按犯罪者能力的角度而言,而贖愆祭則是從受害者遭受損害的角度而言。
3. 有意和無意的動機問題:贖罪祭只適用於解決人因為無意、不小心而對上帝或對人所犯下的罪。假如是蓄意、有意圖犯罪的話,贖罪祭是不蒙悅納的,犯罪者必須先謙卑自己、認罪悔改,重新承認自己當時只因一時之過、一念之差,實在是無心之失、並非有意犯罪,才有機會得蒙悅納而不從上帝子民的群體中被除掉;而由於贖愆祭處理的主要是虧欠和賠償,所以無論是蓄意或無意地得罪了鄰舍、是否覺得自己有錯,都必須對對方作出賠償,以保障社會上的公平和公義,修補與鄰舍之間的關係,並在上帝面前沒有虧欠地面對祂和神家裏的其他子民。
透過上述對贖罪祭和贖愆祭條例的討論和對照,筆者希望讀者不但能夠從《利未記》看見兩種獻祭的分別,並且可更深入地認識「罪」的複雜本質、多重層面、上帝設立贖罪祭和贖愆祭背後的目的,以至更明白主耶書亞(主耶穌)怎樣成就了更美的贖罪祭和贖愆祭,以除掉我們的罪和我們因為犯罪而欠下的罪債。以下是從贖罪祭條例和贖愆祭條例可得出的三個屬靈提醒:
1. 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勇於面對、承擔和解決罪的問題,不能逃避: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目的都是要幫助人解決因犯罪而不能親近上帝的問題。兩個祭的條例都屬強制性,並涵蓋每一個屬上帝的子民,反映聖潔的上帝期望所有祂的子民都必須解決罪、不潔、虧欠神或人的問題。子民不應逃避罪責、對罪惡視而不見、不了了之。而上帝為了解決我們犯罪的問題,甚至讓祂的愛子主耶書亞(主耶穌)代替了我們成了完美的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一次就永遠地為我們完成了贖罪,還清了所有的虧欠、應當賠償的罪債(參來9:12-15、10:12-14)。這完全是由於上帝著緊和我們的關係,不希望我們因為罪或虧欠而遠離祂、失去祂的同在。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不要因為自己犯了罪、對上帝有所虧欠,或因為對人有虧欠和歉疚等,便反過來誤以為自己已經無可救藥,以致離開上帝、放縱自己或放棄自己的屬靈身分,不再靈修、讀經或禱告、停止出席聚會等。(來10:24-25)只可惜,今天有些信徒選擇完全地離開信徒群體,就如福音書的「浪子比喻」(路15:11-32)中小兒子起初因為誤以為自我放縱和任性是更好的人生選擇而離開了父家一樣,結果使自己的生命在歲月中不斷流逝和錯過了更美好的人生。感恩的是比喻中他最終醒悟和謙卑自己、願意回到父親的身邊,只是現實中有許多選擇離開信仰群體的人沒有「小兒子」那種謙卑、勇氣和智慧去選擇悔改回轉的路⋯⋯求主幫助我們和身邊的信徒都不要被仇敵欺騙而走進了沒有上帝的死胡同中,在黑暗中行走,以致失去了上帝兒女的身分,錯過了與主同工、作鹽作光的機會。其實,這問題也正正是昔日亞當在伊甸園吃了禁果後,選擇了逃避上帝、不去坦誠承認自己有罪的相同情況(參創3:8-23)。最終亞當被逐出上帝的伊甸園,離開了祂的親密同在,所以罪的問題並不單單因著他偷吃了禁果,更加是因為犯錯後選擇了逃避、不肯認罪承擔過錯而導致進一步破壞與上帝之間的關係。這提醒我們千萬不要再重蹈亞當的覆轍,要明白基督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已經替我們死,已經赦免了我們,挽回了我們有罪的生命和付清了罪債,我們只要接納和確信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贖罪祭和贖愆祭,並願意離惡行善、謙卑悔改、重新立志為主而活,就能重新恢復與祂的親密關係!(參羅5:8、弗1:6-8、彼前3:18)
2. 作為上帝的聖潔子民,我們不單單只在禮儀上要聖潔,也必須在道德、言行、動機上聖潔:《利未記》的條例以及五經中的其他條例,都有著塑造子民屬靈生命的特質和價值觀的作用,教導和引導子民如何成為上帝所期望的聖潔子民。在今段《妥拉》的贖愆祭條例中,不但涉及對待聖物的潔淨禮儀條例,也涉及行事為人等道德層面的規範。例如,子民不應有意或無意去損害別人的利益卻不願賠償,或做出虧欠別人、佔人家便宜等有問題的行為。
可7:20 耶穌又說:「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
雅1:27 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事實上,《新約聖經》中多處也有類似的教導,提醒信徒不應只著重信仰的外表,也要著重怎樣處事待人、在行為上的表現以及所持的動機是否純正。例如:《馬可福音》7章有關主怎樣教訓宗教領袖,指出潔淨與否並非在於有否進行洗手的禮儀,而是人的內心是否真正存著愛上帝和愛人的想法,因為「從人裏面出來的,那才玷污人」(可7:20)。另外,《雅各書》1:27也提醒我們真正的虔誠是關乎具體地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也就是一些無力自救、不能為我們的施予而作出任何回報的人。故此,我們既然要成為上帝的聖潔子民,就不應只是在信仰上做好自己,而是更要在處事待人上得蒙主的喜悅,包括:不逃避罪責、不作虧負人的事、不說謊、不作假見證、不為社會帶來不公不義等等。而假如信徒不論有心或無意地對別人造成了虧負或損失的話,都應當主動作出合理的賠償,就如福音書中撒該因著要迎接主耶書亞(主耶穌),而活出一種悔改自潔的生命,就是主動透過行動去作出超過合理的賠償(他把自己身家的一半拿去賙濟窮人,並四倍償還過去曾勒索、虧負過的人;見路19:8)。
3. 上帝看重子民是否誠實無偽,上帝的子民必須作真實的見證:上文討論5:1的案例時已提過,作假見證對古代社會造成的禍害尤其嚴重,因為這會為社會造成難以補救的不公義和冤情。可見上帝期望祂的子民需要特別著重自己的生命是否正在為真理作見證,還是相反地經常作出了失實的假見證!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子民,也就是祂的見證人,所以作為信徒的我們,必須比世人更加真誠地待人、更加誠實無偽才對,而不是假冒為善、弄虛作假、做出不實的見證等。就如《馬太福音》5:37所提及「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另外《雅各書》5:12也有類似的提醒「⋯⋯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
作為現今的信徒,我們容易傾向掩飾自己的過失、不善於坦承地認錯或主動去承擔罪責,甚至有時比起世人反而更不願意作出合理的賠償,這是由於我們:1)無需實質地遵行贖罪祭和贖愆祭的條例(因為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我們只需透過向上帝禱告、認罪悔改等相對簡單和便利的手法就能解決罪的問題,以致我們面對自己的過失時往往過於粗疏地處理;2)受著「因信稱義」的觀念影響,我們容易輕看了好行為、要努力活出真理的重要性,以致忽視了用行動主動為自己的過失作出賠償或補償的重要性;3)信徒本身容易有「已經得救」和「信仰正確」等的光環和優越感,甚至如果再自恃信主年日久遠、有屬靈地位等,那就更不容易謙卑自己和承認過失(參加2:11-12)。不錯,我們必須清楚知道主耶書亞(主耶穌)已成就救恩,還清了所有信徒因罪而帶來的虧欠和需要賠償的罪債,所以我們一方面既無需再因為自己的過失或罪疚感而遠離上帝、停止參與聚會;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知道自己跟世人同樣是個罪人,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參羅3:10、3:23)。而福音雖然是一份白白的禮物,但它背後的代價其實極大,包含著主為我們每一個人所承擔來自罪的刑罰和要賠償的罪債!所以我們應當常存一顆感恩和報恩的心,學會真誠地面對上帝和別人!讓我們的行事為人都對得起主、能好好地活祂為我們贖回的生命、預備好有一天能夠坦然無懼、不帶著虧欠地見主面。求聖靈幫助我們,將上帝不希望人因罪或罪咎感而遠離祂的心意傳揚出去,讓人得著福音的好處,修復與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叫更多人都可以因著主所成就的贖罪祭和贖愆祭而得以親近祂!阿們。
[1] 根據「耶和華吩咐摩西說」這句話在經文中出現之處(1:1、4:1、5:14、6:1、6:8⋯⋯),我們可把贖愆祭條例再分為 I 和 II ,情況就如贖罪祭條例那樣(留意1:1的「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說」雖然略有不同,但其原文基本上跟往後出現的「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相差無幾,只是先加入了「呼叫」的動作和吩咐摩西的地點而已)。
[2] 在《希伯來聖經》裏,《利未記》第五章共有26節,也就是說許多聖經翻譯本的6:1其實等於原文的5:20,如此類推,6:7等於原文聖經的5:26,也就是說今段《妥拉》在原文中其實是整個《利未記》第五章。
[3] 如果在獻上的細麵加了油和乳香的話就會跟素祭無異,但這裏是為了代替鳥去獻上贖罪祭,而並非獻素祭。
我們剛把今年10-12月的「安息日研經坊」讀經表上載,歡迎大家按時參加我們的實體與網上同步查經,和弟兄姊妹一同學習聖經、討論經文、分享見解!詳情請按「《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的《利未記》查經」。
今段《妥拉》經文(利4:1-35)主要記載《利未記》五個祭當中的贖罪祭條例,以下是今次查經的討論問題:
試分享今次的《妥拉》有關贖罪祭的經文(利4:1-35)及《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結18:4-17)帶給你甚麼屬靈的提醒?
在《利未記》一開始記載的獻祭條例中,繼上次討論過[1]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之後就是贖罪祭(4:1-5:13)。今次的《妥拉》查經我們會先查考部分贖罪祭的經文(4:1-35),經文大綱如下:
A. 受膏祭司的贖罪祭(4:1-12)
B. 全會眾的贖罪祭(4:13-21)
C. 官長的贖罪祭(4:22-26)
D. 百姓的贖罪祭(4:27-35)
利4: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無意中犯罪(תֶחֱטָ֤א),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
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יֶחֱטָ֖א),使百姓陷在罪裏,他就當為自己所犯(חָטָ֜א)的罪(חַטָּאתוֹ֩),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חַטָּאָה)。
自從「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吩咐他說」(1:1)之後,這裏記載耶和華再次「吩咐摩西說」(4:1),代表著一個新段落的開始(難怪早期拉比以此來把《妥拉》的經文分段)。第四章一開始記載的是贖罪祭的條例,其性質的確有別於之前的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最不同的是,以色列民必須「強制性」地執行有關的條例,而不像之前三種自願性的獻祭。換言之,除非你不是上帝的子民,否則子民是沒有自行選擇的餘地!留意4:2-3其中多次重複出現罪(חָטָא chataʾ)這個字,它在希伯來原文的意思和觀念是指「不中目標」,就是跟「律法(或譯:妥拉)תֹּרָה torah」是要使人命中上帝心意的意思剛好相反。「罪」帶領人離開上帝的計劃、違背祂的旨意,讓人與祂疏遠和產生隔閡。而正正因為犯罪的結果會導致人遠離上帝、不能親近祂,所以上帝必須讓祂的子民嚴肅處理,以修補和祂之間的立約關係,而方法就是透過獻贖罪祭。
利4:4 他要把公牛牽到會幕的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
利4: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那裏。
利4:6 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利4:7 又要把一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個翹角上,再把公牛其餘的血全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底座上;
利4:8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
利4:9 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
利4:10 正如從平安祭的牛身上所取的,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壇上。
利4:11 但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以及頭、腿、內臟、糞,
利4:12 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放在柴上用火焚燒。
贖罪祭可分為四種情況,而上述4:4-12記載的是第一種,就是當有一個人或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4:2-3)。這是所有犯罪的情況中最嚴重的一種,因為單單因一人的罪就已經使全會眾陷在罪裏(這樣的情況在《聖經》中最先出現就是不久之後的「拿答和亞比戶事件」,見10:1-5)。而在這種情況下,贖罪祭的條例要求犯罪的人宰殺一頭無殘疾的公牛來代贖全會眾的罪污,其獻祭的條例主要可分三部分執行:
1. 宰公牛,用血去潔淨會幕裏的幔子、香壇,並會幕外的燔祭壇(4:5-7)
首先,獻祭的祭牲是一頭無殘疾的公牛。從之前我們查考燔祭的經文時已討論過,公牛是代價最大、要求最高的獻祭祭牲[2], 而「無殘疾」更加是所有獻祭祭牲的基本要求,因為人必須把最好的獻給上帝,否則就是對上帝的不敬。至於為甚麼要灑血,並且要在會幕裏面?「灑血」在人的角度來看是難以理解的,因為這會讓上帝的居所(會幕)變得骯髒和腥臭(正如不會有人想塗污自己的家居,或使之發出惡臭⋯⋯),但如果我們反過來看或會更易明白:假如祭司或全會眾得罪上帝,但卻不灑血獻贖罪祭的話會有甚麼後果?那就是當有祭司親近上帝的時候,那祭司必定因為不潔而被上帝擊殺而死亡[3],結果會幕同樣要遭血灑!故此,獻祭者必須按手在贖罪祭的祭牲上,就是透過牲口的流血犧牲去代替獻祭者自己本來要付上的生命代價[4]。換言之,犯罪使人不潔,不能親近聖潔的上帝,所以上帝必須讓人透過贖罪祭、代贖牲口的犧牲去換來可再次親近上帝的機會,也就是使人從罪的不潔中得以重新進入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狀態。當中幔子、香壇、燔祭壇在會幕中都是讓人親近或靠近上帝的途徑(見下表):
會幕物件 | 功能(為何與親近上帝有關) | 潔淨的方法 |
幔子 | 大祭司踏入至聖所必須穿過幔子,這是面見上帝之最後一道門。 | 用祭牲的血彈幔子七次(七有完全的意思,寓意著完全的潔淨)。 |
香壇 | 在進入至聖所時大祭司必須燒香讓煙雲遮蓋自己,免被上帝擊殺。(參16:13) | 把一些血抹在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寓意整個香壇都被潔淨)。 |
燔祭壇 | 燔祭壇是燒祭物之處,藉此把祭牲、祭物獻給上帝。 | 把公牛其餘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寓意整個燔祭壇都被潔淨)。 |
2. 在燔祭壇獻上公牛的兩個腎和附近的脂肪(4:8-10)
4:9 兩次提及要把「腎」獻上給上帝,這在中文的理解上實在是無從稽考,但按照《聖經》所記載的古代猶太文化觀念,其意思是清晰可見的。
耶17:9 「人心(הַלֵּ֛ב)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לֵ֖ב),考驗人肺腑的(כְּלָי֑וֹת),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詩26:2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考驗我,熬煉我的肺腑(כִלְיוֹת)心腸(וְלִבִּֽי)。
詩139:13 我的肺腑(כִלְיֹת)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編織我。
《利未記》中「腎」的希伯來原文 כִּלְיָה kilyah 在其他經文中往往被翻譯為「肺腑」,並且經常與「心/心腸」(לֵב leb)一詞平行,兩者同樣是用來比喻人的心思意念、最深層的內心想法和動機。所以筆者估計,在贖罪祭中經文特別重複指要獻上「腎/肺腑」就是寓意人要在上帝面前獻呈一顆謙卑、回轉悔改的心,因為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參詩51:17)。
3. 把公牛的其餘部分搬到營外清潔的地方倒灰之處焚燒(4:11-12)
接著,公牛的其餘所有部分都不能在燔祭壇獻上給上帝又或是供祭司食用,它們必須被帶到營外一個清潔的倒灰之處焚燒。「營外的倒灰之處」是以色列民在生活中離開以會幕為中心最遠的地方,寓意著那是被棄絕、與上帝隔絕的意思。可以說,這寓意著贖罪祭牲的公牛代替了獻祭者去承擔所有的罪污,並要從上帝和祂的子民的關係中被除掉和棄絕。
利4:13 「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
利4:14 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
利4:15 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
利4:16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
利4:17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
利4:18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
利4:19 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
利4:20 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利4:21 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
贖罪祭的第二種情況名為「會眾的贖罪祭」(4:21),關乎全會眾一起犯罪得罪了上帝的情況,這僅次於因一人就使全會眾犯罪的第一種情況,但其影響和結果跟第一種情況是類同的,都涉及全民犯罪,不能親近上帝(這樣的情況在《聖經》中例如有「什亭行淫」的事件,見民25:1)。
由於這第二種情況的贖罪祭與第一種情況的影響性相同(全會眾犯了罪),所以其條例所要求的做法基本上跟第一類的情況完全一致,同樣是以無殘疾的公牛為祭牲,並按照上述提及過的三個程序來處理。(另參民15:22-29)
利4:22 「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利4:23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
利4:24 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
利4:25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
利4:26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贖罪祭的第三種情況關乎官長的個人犯罪,然而由於官長作為民中的領袖,其罪也可能會對部分以色列民造成一定的影響,也有可能使其他人犯罪,故此這種情況的贖罪祭按次序是排在第一和第二種情況之後(全民性影響),並在接著第四類關乎平民犯罪的情況之前。這第三種情況的贖罪祭,其條例所要求的做法並無之前第一種和第二種條例那樣嚴苛,主要只包括以下兩部分:
1. 宰公山羊,用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4:25):首先祭物的要求從最昂貴的公牛降低為公山羊(但仍然是要無殘疾的;4:23),並且不用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去潔淨幔子或香壇,只需要潔淨燔祭壇就已足夠。
2. 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4:26):不光是祭牲的「腎」和附近部位的脂油,就是整頭祭牲的所有脂油也要獻在燔祭壇上,而且這裏指要像平安祭那樣處理,意思就是祭肉是可以食用,而不需被帶到營外倒灰之處全部焚燒。不過按往後的條例可見,這情況的贖罪祭的祭肉只能供祭司食用,獻祭者是不能吃的。(6:26、29)
利4:27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
利4:28 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
利4:29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
利4:30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利4:31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利4:32 「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
利4:33 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
利4:34 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
利4:35 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最後第四種情況的贖罪祭是關乎一般以色列平民的犯罪,這是四種得罪上帝的情況中程度最輕的一種,其贖罪祭條例所要求的做法大致上跟第三種情況(官長的贖罪祭)相約,同樣不用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也不用把祭牲的多個部位帶到營外倒灰之處焚燒。而兩者主要的不同只在對祭牲的要求上,平民的贖罪祭祭牲可降低要求為無殘疾的母山羊(4:28)或母綿羊(4:32)。
可以說,從當時社會上最高階層、影響力最大的祭司,到最低階層的一般平民百姓,上帝都不希望與他們隔絕,就是要透過贖罪祭的條例,讓每一個上帝的子民都能有機會修補與祂的關係,能夠從罪中得以潔淨而可再次親近祂!
(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結18:4 看哪,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הַחֹטֵ֖את),他必定死。
結18:5「人若是公義,行公平公義的事: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
結18:7 未曾虧負人,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結18:8 未曾向人取利息,也未曾索取高利,反倒縮手不作惡,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
結18:9 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要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8:10 [10-11] 「他若生了兒子,兒子作強盜,流人的血,作父親的雖然未犯此過,兒子卻對弟兄行了以上所說的惡,在山上吃祭物,污辱鄰舍的妻;
結18:12 虧負困苦和貧窮的人,搶奪別人的物件,不歸還抵押品,卻向偶像舉目,做可憎的事;
結18:13 向人取利息,索取高利,這人豈能存活呢?他不能存活。他因做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血要歸到自己身上。
結18:14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
結18: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
結18:16 也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抵押品,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結18:17 縮手不害困苦人,未曾向人索取利息或高利;反倒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如此,他必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以西結書》的背景關乎南國猶大的亡國被擄,而今次的《先知書選段》(結18:4-17)主要指出上帝不會叫孩子承受父親的罪責,而是按一個人本身的行為去作判斷,意思就是指每一個人所犯的罪,上帝都會公義地讓當事人自己承擔!這對被擄之後的第二代子民而言是個安慰和鼓勵,因為他們並不用擔心要承受因上一代子民犯罪而要繼續承受他們所帶來的刑責,上帝會公平地按照他們的行為來作出公義的審判和保障,變相鼓勵他們只要立志悔改,活出美好的行為和見證,就能修復與上帝的關係。當中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是兩者都關乎「除掉罪惡、與上帝和好、再次親近祂」的主題,並且兩段經文在希伯來原文的用詞上都有著明顯的平行(見下表)。
《妥拉》(利4:1-35) | 《先知書選段》(結18:4-17) |
利4: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若有人(נֶ֗פֶשׁ nephesh;性命)無意中犯罪,在任何事上⋯⋯利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了罪(יֶחֱטָ֖א),使百姓陷在罪(חַטָּאת)裏,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חָטָ֜א),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חַטָּֽאת)。 | 結18:4 看哪,所有的生命(הַנְּפָשׁוֹת֙【複數】)都是屬我的;父親的生命(נֶפֶשׁ)怎樣屬我,兒子的生命(נֶפֶשׁ)也照樣屬我;然而犯罪的(הַחֹטֵ֖את)⋯⋯結18:14 「看哪,他若生了兒子,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חַטֹּ֥את),他見了,卻不照樣去做; |
利4:3 ⋯⋯他就當為自己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הִקְרִ֡יב)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4:14 他們一知道犯了罪,就要獻(הִקְרִ֨יבוּ)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牽牠到會幕前。 |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未曾污辱鄰舍的妻,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יִקְרָֽב)她; |
利4:8 又要取出這頭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מְכַסֶּ֣ה)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 | 結18:16 ⋯⋯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כִּסָּה), |
利4:13「以色列全會眾若犯了錯,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而有了罪,會眾看(עֵינֵ֖י)不出這隱藏的事; | 結18: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עֵינָי);⋯⋯ 結18: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物,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עֵינָי),⋯⋯ |
雖然表面上《利未記》的獻祭條例看似冗長乏味,與我們外邦信徒無關,但其背後所反映的屬靈意義十分豐富,並可讓我們更深刻認識和體會基督的救贖恩典。以下筆者嘗試列出七個今段經文所帶出的屬靈提醒:
1. 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面對和處理自己的罪,不能逃避。這不是自願性,而是強制性的。
設立贖罪祭的原意是為要讓屬上帝的子民不會因為無意的犯罪而破壞了和上帝的立約關係,就是當人犯罪和不潔的時候,不能走到聖潔和公義的上帝面前親近祂(因為在罪中走近祂的結果就是死亡;參10:1-2),但現在子民只要順服遵行贖罪祭的條例,就可以解決犯罪的問題,再一次親近上帝了。而贖罪祭的條例屬強制性,反映上帝十分看重子民的聖潔狀態,不容許屬祂的子民對罪惡置之不理、得罪了上帝仍然視而不見。這提醒我們既然有上帝子民的身分,就不能輕看任何得罪上帝、違背上帝心意的情況,無視罪惡或對得罪上帝不以為意等等。我們必須認真面對自身和所屬群體所犯的罪,學習快快認罪、悔改、為罪人代求,並有智慧地懂得遠離容易讓自己跌倒犯罪的誘惑和陷阱,時刻致力追求聖潔,樂於與上帝時刻保持一份和好與親密的關係,讓自己常處於一種討上帝喜悅、無愧地親近祂的屬靈狀態。
2. 贖罪祭只處理無意的犯罪:上帝不饒恕刻意得罪祂、放縱行惡的人!
經文多處指出贖罪祭所處理的全是無意、是誤犯的罪(4:2、14、22、27),也就是說,贖罪祭的條例並不適用於刻意得罪上帝的情況。換言之,明知故犯的人是不能得到上帝的寬恕或接納,祂並無提供任何簡便可行的方法去解決蓄意犯罪的問題,以致容讓祂的子民肆意得罪祂或得罪鄰舍(子民只能透過謙卑悔改,承認自己其實是一時之錯,才有機會得到上帝的接納與寬恕[5])。這提醒我們不要刻意犯罪得罪上帝、不要放縱自己、不要測試上帝願意饒恕人的底線⋯⋯雖然我們各人都有機會偶然因軟弱而被過犯所勝、因無知或在壓力底下而犯錯、不小心失腳跌倒等等,但我們切記,不要以為反正都已經犯了錯,於是索性對生命中的罪置之不理、乾脆繼續活在罪中,而不嘗試悔改回轉去尋求主的寬恕,像第一任以色列王掃羅那樣,最終被罪和惡念完全吞噬,失去了上帝的同在。盼望我們靠著聖靈的帶領和提醒,不去刻意得罪上帝,讓聖靈擔憂,而要為著愛上帝和愛鄰舍的緣故努力不去犯罪。
3. 同樣是犯罪,屬靈的領袖比地上的領袖所帶來的影響更為嚴重!
從祭牲以及贖罪祭條例的要求來看,四種贖罪祭的情況是按照其影響力來排序的。祭司作為屬靈的領袖,其犯罪的影響性自然比地上作行政或管理的官長更為嚴重。這提醒我們越高的崗位、越大的權力就會帶來越大的責任!一方面我們必須更多為在上位的人禱告,尤其是守望屬靈群體的領袖(包括牧者、傳道人、宣教士等),另一方面也要提醒我們自己,事奉主的人是要按崗位承受更大的責任、問責和罪責,我們必須認真留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白從事奉崗位而獲得的權責以及其影響性。我們要知道自己所犯的錯很可能不單單影響了自身,也會影響其他的主內肢體(例如錯誤的言行榜樣、與真理不符的教導和價值觀,會很容易教壞下一代的信徒)。所以,作屬靈領袖的,就更不可以犯罪,並要活出應有的、美好的生命見證!
4. 群眾的犯罪比個人的犯罪更為嚴重!
如上所述,四種贖罪祭的情況是按照影響力來排序的,全體犯罪的嚴重程度和影響性遠比個人犯罪的影響程度更大。然而,現今信徒受世界的個人主義和後現代的多元包容文化影響,往往缺乏群體一同得蒙上帝悅納的觀念,就是在屬靈上我們容易往往只顧做好自己,很少理會其他信徒或其他堂會與機構。事實上,上帝看重整體信徒是否聖潔遠較我們是否獨善其身地蒙主悅納更為重要,因此我們不要只顧保全自己,覺得其他信徒的事與自己無關,其實我們都需要彼此守望和看顧(林前12:25、來10:24),學習為軟弱的人分擔痛苦和需要(林後1:7、加6:2)。我們應當更多關心信仰群體的整體屬靈情況、學習關心自己教會以外的基督教圈子、為整體信徒的問題認罪代求。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多留意自己的言行,注意會否因自己個人的罪和對人缺乏愛等等而影響了整個信徒群體,或是受多元包容的文化影響而不去指出信仰中的歪理,以致包容了其他得罪上帝的聲音和立場。求主幫助我們既要有愛群體的心,也要有智慧、真理和勇氣去判別,能對不同的情況作出適切的回應。
5. 贖罪必須透過犧牲生命才能達成,因此我們必須感謝主為我們犧牲祂自己的性命,為要救贖我們和除掉罪對我們的影響力!
無論是哪一類情況的贖罪祭,都必須透過獻上一頭無殘疾的祭牲,就是要犧牲無辜的去代替有罪的人才能達致贖罪的果效。而主耶書亞(主耶穌)的犧牲,正正就是以自己無罪的生命代替了我們有罪的生命,因此我們必須為此十分感恩,並明白主的犧牲所帶來與上帝和好的原則,是建基於贖罪祭的條例。不但如此,主耶書亞本是上帝的兒子,是更美的祭司和更美的祭物,祂的一次犧牲和獻上,就已經足以代替我們成就了這個永恆和完美的贖罪祭,以致我們能夠因著他而永遠得以親近上帝!(參來7:27、9:11-14、12:24)
6. 贖罪祭中對祭物的處理步驟,寓意我們向上帝認罪、痛悔,並以行動去表明願意棄絕罪惡!
全部四類的贖罪祭,除了都要獻上「腎」(寓意「謙卑悔改的心」),也會在會幕的物件上留下血跡,也就是每一次當有人犯罪就會留下一個記號!尤其是灑在幔子上的血,如果是祭司自己所犯的罪所致,相信每一次祭司進入會幕事奉、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面見上帝之前,都會從幔子的血跡看見、想起過去的罪污而愧疚。這提醒我們不要再犯罪,別讓這些記號越記越多、越記越深,即使上帝已饒恕和不再追究,我們也應當不去留下更多得罪祂、使祂難過的痕跡。另外,獻公牛的贖罪祭需要把全公牛帶到營外倒灰之處,這也提醒我們要棄絕、戒除所有得罪上帝、使上帝難過的事物、言行和習慣,並要用實質的行動去證明自己已悔改回轉的心。
7. 如果連祭司的罪都可以獲得上帝的赦免,更何況是平民百姓,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
今段《妥拉》經文列出了贖罪祭的四種情況,當中涵蓋所有不同社會階層的以色列民(祭司、官長、平民)和不同程度的影響性(一個人讓全體犯罪、全體一起犯罪、個人的犯罪),好讓不同的人所犯不同情況的罪(不包括蓄意的犯罪)都能透過贖罪祭得以解決,而且經文多次重複指出「必蒙赦免」(4:20、26、31、35),就是要說明上帝所定的贖罪祭條例是有效的,並涵蓋所有階層的人和處境,所以不論我們是甚麼身分、犯了甚麼程度的罪,千萬不要以為在上帝面前已經沒有出路,我們不應因為犯了罪就逃避祂、遠離祂,出現不再參與聚會等的情況。只要我們願意謙卑、認罪、悔改,上帝必定能饒恕和重新接納我們再次去親近祂的!畢竟我們主基督的贖罪祭比牲口的獻祭更美,是一次就永恆有效的。而如果連祭司犯罪尚且能得蒙上帝的寬恕,更何況是平民百姓,和我們這些外邦信徒?因此,我們必須深信上帝所定的條例是為著子民的好處,我們只要肯認罪悔改,無論過去我們犯了多少罪和多大的罪,也沒有一樣是基督的血所不能潔淨和代贖的,我們不要再因為自己過去曾犯的罪而繼續自怨自艾,被魔鬼欺騙以為我們不能再與上帝親近!
今段《妥拉》的經文列出了贖罪祭的四種情況,各種情況的條例背後加起來可反映出上帝設立贖罪祭的心意和當中的多個屬靈意義,筆者在上文列出了其中七點:1)不可對罪置之不理、視而不見,讓罪蠶食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2)不可刻意犯罪得罪上帝,因為蓄意犯罪是無法用贖罪祭來得蒙寬恕的;3)更多守望屬靈領袖並明白上帝對事奉者的要求與問責,常常帶著敬畏的心謹慎地事奉;4)不要只顧自己,也要顧及其他人和整個信仰群體可一同蒙主悅納;5)要常常為主透過犧牲自己成了我們的贖罪祭牲而感恩;6)要立志棄絕、遠離和戒掉得罪上帝的習慣和東西;7)要確信主赦罪的大能和所成就的贖罪祭,只要我們肯謙卑認罪、立志悔改回轉,沒有罪是主基督所不能代贖的。這些明白都能豐富我們對上帝心意和對基督犧牲救贖我們的認識。但最重要的,是我們不單單在頭腦上認識這些,而是既明白到贖罪祭的屬靈意義和涵蓋性反映了上帝不想人犯罪、不想我們因為罪而與祂有了阻隔的話,那麼我們也必須盡我們的努力去維持這份立約的關係,不去犯罪!求聖靈提醒我們,在我們軟弱被過犯所勝的時候,知道只要存謙卑痛悔的心去求主寬恕和立志悔改回轉,主必不輕看,但同時我們也要靠著聖靈的能力,努力過聖潔不犯罪的生活、不去放縱自己得罪祂、不去試探主愛我們的底線、不把自己放在有機會得罪主的處境裏(學習有智慧地離開)。因為我們既然作為信徒,就必須要珍惜與主的關係、學習顧及主的感受、為著愛上帝和愛鄰舍的緣故,謹言慎行,立志過不犯罪的生活!
[1]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利1:1-3:17;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你到底有多想親近主?〉
[2] 同上。
[3] 參利10:1-2以及有猶太傳統指公元30年起(耶穌死後)所有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都全部被上帝擊殺了。
[4] 見註1的文章中在解釋燔祭的經文時討論有關「按手」背後所代表的「遮蓋」的含意。
[5] 參Jacob Milgrom, Anchor Bible Commentary, Leviticus 1-16, 319(另參50、3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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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是《利未記》的起首經文,許多信徒往往覺得《利未記》的內容乏味和艱澀難明,容易在靈修或研讀這書的途中放棄,因此筆者會先簡介一下這書的重要性,然後再帶讀者進入今次查經經文的內容,並討論以下兩條問題:
1. 今段《妥拉》經文(利1:1-3:17)與《先知書選段》(彌6:9-7:8、賽48:12-49:3、43:21及其後)之間有甚麼關聯?
2. 試分享今段《妥拉》的三個獻祭(及/或《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帶給我們甚麼屬靈的提醒?
《利未記》是《妥拉》(《摩西五經》)的第三卷書,是位於《妥拉》中間的核心書卷,也是猶太人出生以後最先接觸的《聖經》書卷,因為其內容涵蓋了猶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條例,包括飲食、節期和聖潔等;而對基督徒來說,這書讓我們更明白基督如何成就獻祭,他怎樣透過十字架上的犧牲代贖了世人的生命,並教導人明白上帝獨特的聖潔本質。從宏觀的角度看,《摩西五經》的脈絡主要是記載人犯罪後,上帝要透過祂對亞伯拉罕有關子孫和迦南地這兩個應許將要怎樣一步步的應驗去成就祂的心意(尤其是前者),這是一個建立天國的藍圖,而《利未記》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有關上帝要怎樣塑造和建立祂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條例和吩咐!故此雖然其內容表面上看似沉悶和艱澀難明,但當中所包含的屬靈原則以至所反映的上帝本質和期盼,其實正是全本《聖經》中的屬靈瑰寶和精髓!從全書的內容來看,《利未記》緊接著《出埃及記》第40章的結束,記述在以色列民建成和豎立了會幕,並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之後,所有與會幕運作相關的條例和背後上帝對子民與祭司的要求,當中包括子民應當怎樣透過會幕與耶和華相處、怎樣與圍繞著會幕的其他上帝子民相處、怎樣明白聖潔的時間和空間的觀念、怎樣在地上活出上帝子民這個分別為聖的身分等等。可以說,如果《出埃及記》記載了會幕的「硬件」,那麼《利未記》記載的則是會幕的「軟件」,它教導上帝的子民在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和立約之後,應如何正確地維繫與上帝之間的立約關係、活出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去討祂的喜悅。更多有關《利未記》全書的介紹,可參考筆者另一篇綜覽《利未記》的摘要文章[1]。
利1:1-3:17記載《利未記》中五個主要獻祭的其中三個,按以下的全書大綱是屬於第一個部分(A)「獻祭的條例」:
A. 獻祭的條例(1-7章)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獻上凡火的死亡事件(8-10章)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章)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章)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並愛人如己的吩咐(19章)
E’. 不可把兒女獻給摩洛、不可行姦淫(20章)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吃聖物情況(21-22章)
C’. 各個節期的條例(23章)
B’. 供應橄欖油與陳設餅給亞倫,褻瀆聖名的死亡事件(24章)
A’. 安息年、禧年、許願和獻頭生的條例(25-27章)
第一個部分(1-7章)的獻祭條例可細分為兩組經文,每組用了不同的角度記載上帝對獻祭的要求(第一組是從以色列民獻祭的角度,而第二組則是從祭司處理獻祭的角度):
I. 第一組獻祭的條例(1:1-6:7)
1. 燔祭(1:1-17)
2. 素祭(2:1-16)
3. 平安祭(3:1-17)
4. 贖罪祭(4:1-5:13)
5. 贖愆祭(5:14-6:7)
II. 第二組獻祭的條例(6:8-7:38)
1. 燔祭(6:8-13)
2. 素祭(6:14-23)
3. 贖罪祭(6:24-30)
4. 贖愆祭(7:1-10)
5. 平安祭(7:11-36)
6. 總結(7:37-38)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吩咐他說: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供物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要獻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לִרְצֹנ֖וֹ לִפְנֵ֥י יְהוָֽה 原文重譯:為了在祂面前蒙悅納)。
「呼叫(וַיִּקְרָ֖א Vayikra)」是1:1原文中第一個詞語,也是《利未記》的希伯來書名,代表上帝要命令摩西去傳達有關運作會幕的吩咐,其中最首要的是獻祭的條例。在1:2-3的原文中,動詞「獻」和名詞「供物」高密度地出現共七次,而兩者的字根相同,意指「親近」[2],可以說,獻祭所強調的是使人能親近上帝!獻祭條例中為首的是燔祭(עֹלָ֤ה Olah),其原文的意思是「上升」,代表要把整隻祭牲全然獻上給天上的主。在燔祭的條例中,「你要吩咐以色列人」(1:2)表示這裏的對象是以色列民(後來6:8再提及燔祭條例時的對象是祭司);而「若有人」(1:2)則反映燔祭是一種「自願性」的獻祭,是完全按照獻祭者的意願,並非強制每一個子民都必須遵行的吩咐。也就是說,上帝讓祂的子民有自由去選擇是否為祂付出(或擺上)一個「代價」,為要去親近祂。另外,燔祭的條例要求獻祭者可以從自己的牲口中自行選擇,但必須是無殘疾的一頭公牛、公羊或鳥,其中1:3-9是有關獻公牛(獻祭者的貴重財產之一)作為燔祭的步驟,其中獻祭者在參與獻祭的過程中有著重要的角色和位置。
利1:4 他(單數,指:獻祭者)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為自己贖罪(לְכַפֵּ֥ר to cover/ransom 遮蓋、代贖、代替、代表),就蒙悅納(וְנִרְצָ֥ה ל֖וֹ 或譯:好被祂悅納)。
利1:5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犢;亞倫子孫(複數)作祭司(複數)的要獻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利1:6 他要剝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塊。
利1:7 亞倫祭司的子孫(複數)要在壇上生火,把柴擺在火上。
利1:8 亞倫子孫作祭司(複數)的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9 燔祭牲的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רֵֽיחַ־נִיח֖וֹחַ 喜悅的香氣)。
1:4-9記述獻燔祭的仔細步驟,就是如何把整頭公牛獻上給上帝,包括所有的肉和脂肪,為要得上帝的喜悅。而我們必須知道,肉和脂肪對古代人而言是最美味的食物,因此把整隻牛全然燒了,從人的角度來看像是有點可惜的,因為祭司和獻祭者都不可從這獻祭中留下一些給自己,然而從屬靈的角度來看,燔祭是單單為了討上帝喜悅而全然付上的獻祭!而在整個獻祭的過程中,獻祭者參與的步驟甚多,包括要親自把祭牲帶到會幕門口,把牠屠宰、剝皮、切成塊等(祭司主要是協助放血、預備祭壇燒祭物等)。其中尤為重要的是「按手」這個儀式(1:4),中文翻譯指獻祭者要為自己「贖罪」,然而這翻譯未能把其原文 לְכַפֵּ֥ר lekhaper 的正確意思帶出,這個詞在本質上其實是指「遮蓋、頂替」,所以衍生出「代贖」或「贖罪」等含義。也就是說,燔祭並不關乎贖罪,這頭公牛所代表的是「遮蓋、頂替」獻祭者的意思,就是獻祭者如果想把自己獻上去親近上帝的話,按條例他現可以用一頭祭牲來代替自己去獻呈給上帝!這個重要的觀念是解讀其他經文的關鍵,因為這意味著上帝所吩咐的每一個獻祭的細節,本來都是針對著獻祭者自己的生命而言,是上帝對祂子民作為獻祭者的要求,如果我們用寓意的方式去解讀的話,便可從上帝對祭物的要求去理解當中所反映,祂對獻祭者的期望和心意(見下表):
對祭物的要求: | 寓意上帝對獻祭者(本來的祭物)的期望: |
1. 無殘疾的(1:3) | 聖潔、沒有罪污或惡念的 |
2. 被屠宰(1:5) | 甘願為上帝擺上自己的性命 |
3. 被剝皮(1:6) | 除掉看似敬虔的宗教外表 |
4. 被切成塊(1:6) | 除掉肉體、破碎自我中心的生命 |
5. 被全然獻上(1:7-8) | 不留下任何的好處給自己、單單為了上帝而不為自己的利益 |
6. 內臟要用水洗淨(1:9) | 內心的意念、動機都是潔淨的、純全的 |
7. 小腿要用水洗淨(1:9) | 外在的行為都是潔淨、無可指責的 |
利1:10 「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羊。
利1:11 他要在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宰羊;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1:12 他要把燔祭牲切成塊,祭司就要把肉塊連頭和脂肪,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
利1:13 內臟與小腿要用水洗淨,祭司要把整隻獻上,全燒在壇上。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接著1:10-13是有關子民獻羊為燔祭的條例,就是獻祭者除了獻公牛外,也可獻公綿羊或山羊。獻羊的條例大致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並且必須獻無殘疾的,以及要全然燒給上帝,不可保留一點祭肉供祭司或獻祭者自己食用。對比獻公牛的條例,獻公羊的條例中額外提及了宰殺羊的位置要在壇的北面,筆者估計這大概是考慮到獻祭的數量和祭牲的體型大小等實際考量而言的[3]。而由於獻公羊為燔祭的要求和步驟都跟獻公牛的情況相約,我們可以看兩者的屬靈意義和原則為一致,就是無論是獻公牛或公羊,也同樣在耶和華的眼中被看為「馨香的火祭」,是上帝眼中看為可喜悅的獻祭。
利1:14 「人獻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雛鴿為他的供物。
利1:15 祭司要把鳥拿到壇前,扭斷牠的頭,把鳥燒在壇上,鳥的血要流在壇的旁邊;
利1:16 又要把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丟在壇東邊倒灰的地方。
利1:17 他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祭司要把牠擺在壇上燒著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最後1:14-17記載獻燔祭的另一個選項是獻鳥,並且跟獻牛、羊的情況相約,同樣是自願性和全然獻呈的,步驟也大致相同。其中「鳥的嗉囊和裏面的髒物除掉」(1:16)與洗淨公牛、公羊的內臟是個平行(1:9、13),較為不同的只是要「把鳥撕開,卻不可撕斷」(1:17)。有猶太拉比對此解釋,由於獻祭的祭壇甚大(見上圖),假如把燔祭的鳥像牛、羊那樣切成塊的話就會變得太過零碎而不好看,甚至在實際操作上鳥的碎肉由於體積太小,會難以留在祭壇上被火燒,碎肉很可能會掉進柴火中成了祭壇的燃料,所以拉比認為只須撕開鳥的身體就已符合把生命破碎的原則。無論如何,獻鳥為燔祭的屬靈意義和原則跟獻牛、羊是一致的,並且都在上帝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1:17)然而,獻鳥的成本遠比獻牛、羊的為低(因為鳥甚至可靠捕獲而得;參民11:32),所以我們可以由此推論,上帝希望就算子民中經濟能力較低的人(參5:7、11),只要他想獻燔祭去親近祂的話,這人也絕不會被上帝拒諸於門外。可以說,不論上帝的子民能為祂擺上的能力和財力是多是少、他們是屬於哪一個社會階層,只要他們是單單為了親近上帝、不是為自己謀求任何的益處,那麼他們懷著正確的動機而作的全然呈獻,都能得蒙上帝的悅納。
利2:1「若有人(נֶ֗פֶשׁ nephesh;意思:性命)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利2: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滿滿的一把,又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把這些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4 「若獻爐中烤的素祭為供物,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抹了油的無酵薄餅。
利2:5 若以鐵盤上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調了油的無酵細麵,
利2:6 分成小塊,澆上油;這是素祭。
利2:7 若以煎鍋煎的素祭為供物,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利2:8 要把這樣做成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拿給祭司,祭司要帶到壇前。
利2: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2: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的。
利2: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以有酵,因為你們不可把任何的酵或蜜燒了,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12 你們可以把這些獻給耶和華當作初熟的供物,但是不可獻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祭。
利2: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中,不可缺少你與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加鹽獻上。
利2:14 「你若獻初熟之物給耶和華為素祭,就要獻在火中烘過的新麥穗,就是磨碎的新穀物,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利2:15 你要加上油和乳香;這是素祭。
利2:16 祭司要把供物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磨碎的新穀物和一些油,以及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素祭(מִנְחָה֙ Minchah)條例(2:1-16)的對象同樣是以色列民,並且是自願性的。當中主要的供物「細麵」,意思是指十分幼細的麵粉。子民可以隨心意獻未煮過的(但要加上油和乳香混合;2:1-3)、爐中烤的(2:4)、以鐵盤上的(2:5-6)、以煎鍋煎的(2:7)素祭給上帝。而無論是哪一種烹調方法,祭司都只需把素祭的一部分作為紀念,用火燒在祭壇上獻呈給上帝,其餘剩下則全部留給祭司食用。經文強調這是至聖的(2:3、10),反映素祭像燔祭一樣完全歸於上帝,是子民不可用作自己食用的,必須全然獻上。所以,獻素祭對子民來說像燔祭一樣同樣沒有任何利益或好處可言,但對祭司而言,這是供應他們日常飲食所需的途徑之一。可以說,子民給上帝的擺上供養了事奉祂的僕人,以維持會幕的運作。這原則就如現今信徒奉獻給上帝,讓祂的家有糧,好供應教牧同工的需要,讓他們得以專注事奉上帝(另參尼13:10-11;林前9:13-14)。
留意上帝對素祭的要求,是要無酵和不帶蜜的細麵(2:11)。猶太拉比對此有幾個解釋,包括:加添酵或蜜可能會影響細麵的品質、本身細麵裏帶酵或蜜則可能代表原材料已開始腐爛,也有說法指這可能跟獻祭給偶像的供物有關。筆者認為除了這些解釋之外,本身有酵和帶蜜的東西不利於保存,甚至可能與祭司的聖潔要求有關,不適合給祭司作為食物(10:10-13),故此不宜用素祭的名義獻給上帝。無論如何,獻細麵本身成本極低,每一個以色列民只要願意就可辦到,但上帝卻對此有要求,子民應當尊重和順服而行,就是在最小的事上也要討上帝的喜悅。經文又指,萬一細麵帶了酵或蜜,子民雖然不能用作素祭用火燒給上帝,但仍可作為初熟的供物來獻呈給上帝(2:12、14-16;另參23:14)。另外,素祭的細麵必須用鹽調和,經文提到這是子民與上帝「立約的鹽」(2:13),而從往後的經文可見,鹽在《聖經》中寓意著與上帝立約的永恆性(參民18:19、代後13:3),表示子民願意透過素祭去和上帝建立和維繫一份恆久的關係。另外由於剩餘的素祭是供祭司食用的,所以筆者認為在素祭裏加入鹽作調味和保質也是合適的(另參太5:13)。最後,只要子民按照素祭的條例去親近上帝,這在上帝的眼中也跟燔祭一樣被看為「馨香的火祭」,能得蒙祂的喜悅。
利3:1 「人獻平安祭為供物,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5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擺在燒著火的柴上,燒在壇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利3:6 「人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為供物,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母的,要用沒有殘疾的。
利3:7 若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
⋯⋯
利3:16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所有的脂肪都是耶和華的。
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平安祭(זֶ֥בַח שְׁלָמִ֖ים Zevach Shelamim)的原文是由兩個字合成的,意思分別是「祭牲(זֶ֥בַח Zevach)」和「平安(שְׁלָמִ֖ים Shelamim)」,寓意透過一頭祭牲與上帝保持一份完好的關係。它跟燔祭和素祭一樣,也是自願性的(3:1、5、7)。獻平安祭的條例要求和步驟(3:1-17),跟獻燔祭的情況相約,當中只有三個明顯的不同:1)公或母的牛、綿羊或山羊,獻祭者也可以獻上;2)不能像燔祭那樣獻鳥[4];3)內臟和脂肪像燔祭那樣要獻給上帝,但祭牲的肉則可以留給祭司和獻祭者食用(3:16-17)。這在猶太人的觀念裏,就如立約後雙方共同吃喝一樣,代表著彼此間有和好的關係(另參出24:11),所以平安祭代表著子民與上帝共享祭物,記念透過立約所建立的一份完好的關係。而獻平安祭跟獻燔祭和素祭一樣,只要按照條例的吩咐而行,則同樣可在耶和華眼中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3:5、16)。
總括而言,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都是自願性的,是上帝提供給子民可怎樣親近祂的渠道。只要子民按照當中的條例去獻祭,無論是不求回報地全然獻上最貴重的公牛、其次的公羊、或較低成本的鳥等作為燔祭,還是更便宜的細麵為素祭,甚或是希望透過獻祭同時得肉可吃的平安祭,只要獻祭者是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所獻的祭就能被上帝看為「馨香的火祭」,得蒙祂的喜悅。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有三段經文,以下筆者會嘗試從每段的主題和原文用詞上找出一些與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有關《先知書選段》的由來,可按此參考)
1. 彌6:9-7:8
彌6:9-7:8緊接著我們熟悉的金句「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8下),內容是指責當時南國猶大在亡國被擄之前充滿罪惡的景況。當時的社會充滿不公不義、殘暴、謊言和詭詐(彌6:10-12),甚至有流人血和出賣自己兄弟的事件(彌6:16、7:2),而當權者善於作惡和以權謀私(彌7:3),導致連自己的密友和家裏的人都變得不可信(彌7:5-6)。整個社會都處於崩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碎的景況,以致上帝要向他們發出怒氣和施行審判。這與今段《妥拉》經文南轅北轍,如果用對照的角度來看,當中所描述有關上帝子民的惡行和怎樣引發上帝怒氣的圖畫,則剛好相反了《妥拉》所描述有關上帝的子民可如何親近上帝、討上帝喜悅的圖畫。而《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之間更明顯的關聯,看來主要在於兩者在原文所用的字眼(這也是早期拉比經常使用的解經手法)。以這段為例,兩段經文的內容和主題雖然看似無關,但原文中共同出現的重要字眼卻不少,而且《先知書選段》起首的一節也包括了《利未記》 經文起首所用的動詞 וַיִּקְרָ֖א Vayikra。下表是兩段經文在原文上幾個主要的關聯:
《妥拉》(利1:1-3:17) | 《先知書選段》(彌6:9-7:8) |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 彌6:9 耶和華向這城呼叫(יִקְרָ֔א)⋯⋯ |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利3:17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肪和血都不可吃(תֹאכֵֽל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彌6:14 你要吃(תֹאכַל֙),卻吃不飽,你的肚子(בְּקִרְבֶּ֑ךָ;字根קרב)仍是空空。你必被挪去,不得逃脫;如有逃脫的,我必交給刀劍。 |
利2: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獻細麵為供物,把油(שֶׁ֔מֶן)澆在上面,加上乳香, | 彌6:15 你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שֶׁ֔מֶן)抹身;⋯⋯ |
利1:2 「⋯⋯你們中間若有人(אָדָ֗ם)要獻⋯⋯利1:5 ⋯⋯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獻上血(דָּ֔ם),把血(דָּ֤ם)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 | 彌7:2 地上的虔誠人滅盡了,人世(אָדָ֖ם)間已無正直的人;他們都埋伏,為要流人的血(דָמִ֣ים)⋯⋯ |
2. 賽48:12-49:3
賽48:12-49:3位於「第二以賽亞」[5](賽40-55章)的部份,就是南國猶大已經亡國,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之後,他們身處當地而領受從上帝而來的安慰與盼望的信息。這段經文記載上帝選召祂的子民(賽48:12、13、15;49:1)、要與他們接近(賽48:26)、重新肯定他們是自己僕人的身分(賽48:20、49:3)。明顯地,《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主題(獻祭與回歸)都關乎上帝的子民得以親近祂,同樣是十分正面的圖畫。而這兩段經文在原文中出現的共同字眼也可作為關聯,詳見下表: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賽48:12 雅各——我所選召(מְקֹרָא)⋯⋯賽48:13 ⋯⋯我一召喚(קֹרֵ֥א),天地就⋯⋯賽48:15 ⋯⋯我選召(קְרָאתִ֑י)他,領他來⋯⋯賽49:1 自出母胎,耶和華就選召(קְרָא)我⋯⋯
《妥拉》(利1:1-3:17) | 《先知書選段》(彌48:12-49:3) |
利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字根קרב)供物(קָרְבָּ֖ן;字根קרב)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字根קרב)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字根קרב)。 | 賽48:16 你們要接近(קִרְב֧וּ;字根קרב)我來聽這話,我從起初就未曾在隱密之處說話,⋯⋯ |
利1:3 ⋯⋯耶和華面前(לִפְנֵ֥י)蒙悅納。 | 賽48:19 ⋯⋯他的名絕不從我面前(לְּפָנָֽי)⋯⋯ |
3. 賽43:21及其後
賽43:21及其後的經文,同樣是位於「第二以賽亞」(賽40-55章)的部份,預言日後上帝要饒恕和接納祂的子民,並指他們即使未有獻祭(賽43:23),上帝亦已經接納了他們。即使他們未有為祂獻祭,祂為了自己的緣故(忠於與子民的立約關係)而主動饒恕了子民的罪惡(賽43:25),情況就如父母無條件地饒恕得罪了自己的兒女,重新接納他們一樣。可以說,從主題上《妥拉》與這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都關乎上帝對子民的悅納和親近,而且這段《先知書選段》經文的原文用詞明顯與燔祭、素祭和平安祭有關,詳見下表:
《妥拉》(利1:1-3:17) | 《先知書選段》(彌43:21及其後) |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וַיִּקְרָ֖א)摩西⋯⋯ | 賽43:22 「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קָרָ֖אתָ)⋯⋯ |
利1:3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הָעֹלָ֑ה),⋯⋯利2:1 「若有人獻素祭(מִנְחָה֙)為供物給⋯⋯利3:1 「人獻平安祭(זֶ֥בַח)為供物,⋯⋯ | 賽43:23 你並沒有將你的羊帶來獻給我做燔祭(עָלָה),也沒有用牲祭(זָבַח)尊敬我;我未曾因素祭(מִנְחָה)使你操勞,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 |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在會幕建成後,上帝教導以色列民可怎樣按照祂的心意,透過燔祭、素祭和平安祭這三種獻祭去親近祂。這三個祭都屬自願性質,是以色列民完全有自由可選擇性地獻上的。不過,有關這三種獻祭的要求和吩咐略有不同,也代表著不同的屬靈意義(見下表):
獻祭(經文) | 性質 | 處理及結果 | 屬靈意義 |
燔祭(公牛、公羊、鳥)(利1:1-17) | 自願性 | 全然獻上,不可吃,蒙主悅納 | 如果有人願意全然獻上自己,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單單希望討上帝的喜悅,這樣的話,無論獻祭者的能力以致所獻上的是多是少,都同樣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等地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
素祭(細麵:未煮的、已煮的都可)(利2:1-16) | 自願性 | 部分獻上,祭司可吃,蒙主悅納 |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細麵為供物,為要親近上帝,不求任何利益和回報,並希望祝福上帝的僕人,使他們得吃,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能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
平安祭(牛、羊)(利3:1-17) | 自願性 | 部分獻上,祭司及獻祭者可吃,蒙主悅納 | 如果有人願意獻上平安祭的供物,為要保持與上帝完好的立約關係,這也被上帝看為馨香,並同樣在祂眼中得蒙喜悅。 |
按照本文對這三種獻祭的論述,筆者建議有以下幾個屬靈的提醒可作參考:
1. 獻祭的條例是上帝在會幕建成後最首先的吩咐,其重點在於「親近祂」,是關乎子民可怎樣到上帝面前經歷祂的同在、與祂建立和維繫一份親密的關係。然而,今天我們願意花時間去親近主嗎?我們放在祂身上的時間反映著祂對我們的重要性。雖然這是自願性的吩咐,但上帝既然最先提出這些吩咐,自然是希望我們願意付代價、把我們的時間分別為聖去親近祂!事實上,獻祭的條例是具體的、需要用行動去表明的,就如任何一段親密關係都必須用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建立和維繫一樣。既然我們所信的上帝是真實的、祂也是拯救我們的主,我們就應當付出時間和實質的行動去親近祂,甚至是關掉手機和放下一切影響著這份關係的東西和習慣等,為要表明我們看重與上帝的關係,願意努力去建立和維繫這份關係,討祂的喜悅。
2. 從燔祭和素祭的不同供物種類可見,不同的經濟能力、各個社會階層的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和能力付代價去親近上帝。所以,只要是甘心樂意,願意順服上帝,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能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祂渴望和我們每一個人親近,建立親密的關係!
3. 從燔祭條例的按手儀式可見,獻祭原本所要擺上的是獻祭者自己的生命,條例中對祭牲的要求和步驟,本來就是上帝對祂子民的期望。所以,正如燔祭中祭牲是要無殘疾、除掉外皮、肉體被破碎、內臟和腿要被洗淨那樣,上帝也期望我們以純全的動機、破碎自我和肉體私慾的心志、以潔淨的內心和言行來到上帝面前親近祂,為要討祂的喜悅!可惜,筆者過去曾聽過有信徒想把家中不要的、自己嫌棄的東西送給教會使用,以為不要浪費,這在資源短缺的國家或許還說得過去,但我們要小心這種思維背後所反映的理念,就是只想把最好的留給自己,而不是真正愛上帝,想把最好的獻給祂。這種表面上樂於捐獻的「獻祭」但實際上只愛自己的想法,就如《瑪拉基書》提及一些祭司的問題,當時他們把有殘疾的獻給上帝(瑪1:8),讓主感到被藐視和厭惡。所以,盼望我們都願意盡力把自己最好的擺上給主,就是把我們整個生命,包括我們的才幹、資源和時間都獻給主用,千萬不要等到自己年老,把大半生的精神心力都消耗在自己身上後,才說願意事奉主。總而言之,燔祭的條例提醒我們來到主的面前,不應只想上帝像神燈一樣滿足自己的需要、成就自己的禱告;相反,我們如果能夠帶著單單討上帝喜悅的動機和想法去敬拜祂、親近祂,深信主必喜悅。
4. 從獻燔祭的要求和步驟可見,親近上帝的條件是必須透過流血和犧牲無殘疾的完美生命才能達成,而祭牲本是代表獻祭者自己的,但獻祭者本就無法靠自己或祭牲而變得完美無瑕,所以地上的這些獻祭只是短暫的影兒,好讓我們明白基督為何要代我們去犧牲自己的性命,以及祂為何可以一次過地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來10:1、14),把我們完完全全地帶到上帝跟前,得以真正地與祂親近,直到永遠。我們必須為此感恩,並用具體的行動去回應!
羅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誠如《羅馬書》11:36-12:1的提醒,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的好處本就來自上帝,基督也已經為我們成就了完美的獻祭,把我們帶到上帝的面前,而他所留下的美好榜樣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就是甘願擺上自己的生命去親近上帝、事奉祂,這本是上帝對我們的期望、是我們的本分和可讓祂感到喜悅的事!求聖靈幫助我們願意更多擺上自己去事奉祂、見證祂、成為祂所喜悅的活祭!
5. 獻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其中一個主要的不同在於結果是誰可以吃祭物:燔祭是全然只給上帝、素祭的話是給上帝和祭司、平安祭的話則是上帝、祭司和獻祭者三方都有份。不知我們最想獻的祭是哪一種呢?可能我們當中有人最想獻的祭就是平安祭,因為它使我們在屬靈上可親近上帝的同時,物質上又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實質好處!但獻祭的次序提醒我們,燔祭排在首位可代表著上帝最喜悅的祭,因為它代表獻祭者和祭司所做的都不為求任何的回報。我們應該更多學習獻燔祭,就是親近上帝的過程(例如禱告、靈修讀經、參加聚會、參與事奉等)並不是為求任何的回報和好處,而是單單希望與主親近,討祂的喜悅。
6. 承接上述第5點,由於三個獻祭都是自願性的,所以獻祭者的而且確可以只獻平安祭去透過每次的獻祭以獲取一些可吃肉的好處。從次序上來看,這雖然可能不及燔祭和素祭般討上帝喜悅,但經文告訴我們,即便如此上帝仍然會看這為「馨香的火祭」(3:5),也就是說,上帝明知我們有私心、帶著為自己利益的動機去親近祂,祂也願意接納我們!筆者在研經的時候看到這裏不禁被聖靈感動而流淚,因為想到過去的自己和許多弟兄姊妹的屬靈景況:那種為了滿足自己的動機而去參與聚會、去事奉、希望在人前得榮耀的想法⋯⋯然而主知道這樣的我們,仍然無條件地接納了我們,容讓我們去親近祂、事奉祂,就如第三段《先知書選段》賽43:5中提到即使子民沒有為祂獻上甚麼,然而祂因著自己的信實就無條件地接納了祂的百姓。求主幫助我們,縱然我們昔日曾帶著不純全的動機去事奉祂、親近祂,但今後我們要知道主最喜悅的獻祭,是我們不再為自己的利益和好處所獻的祭,就是我們親近主、為主擺上禱告、奉獻和事奉,都不是為要在人前得人的讚賞和榮耀(另參太6:1及其後),而是學習單單討主的喜悅!
7. 最後,我們要知道,世人不會敬拜上帝或向上帝獻祭,只有上帝的子民才會,所以向上帝獻祭(親近主、事奉祂)是我們與世人一個明顯的分別,也是我們怎樣使自己分別為聖的表現和見證。求主幫助我們願意更多的用時間和行動去親近祂、事奉祂、表明我們有多想親近主、願意看重與主的關係,在世上活出愛慕和敬畏上帝的生命見證!阿們。
[1] 請參〈《希伯來聖經》綜覽《利未記》:與上帝聖潔匹配的生命〉。
[2] 留意經文一開始(1:2-3)高密度地出現七個字根均為קרב qarav 的詞語:「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若有人要獻(יַקְרִ֥יב)供物(קָרְבָּ֖ן)給耶和華,可以從牛群羊群中獻(תַּקְרִ֖יבוּ)牲畜為供物(קָרְבַּנְכֶֽם)。他的供物(קָרְבָּנוֹ֙)若以牛為燔祭,要獻(יַקְרִיבֶ֑נּוּ)一頭沒有殘疾的公牛,獻(יַקְרִ֣יב)在會幕的門口,他就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
[3] 祭壇的東邊要用作倒灰(1:16)、西邊有洗濯盆(出30:18)、南邊有上祭壇的斜坡,所以北邊是處理羊的最合理位置,而且由於獻公牛為燔祭的成本較大,估計獻羊的情況比例較多,所以指名地點也合理。
[4] 另外的不同是,燔祭可以獻鳥但平安祭則不可,這可能是由於鳥的體積太小,不適合供祭司和獻祭者分吃。
[5] 賽40-66章的歷史背景為巴比倫和波斯帝國時期,學者一般相信這是以賽亞的門徒被上帝的靈感動後(參8:16-18、50:4),按照以賽亞的教導、之前1-39章留下的信息、以及以賽亞的神學用詞和主題而寫下和編輯而成的。而由於40-66章沒有留下作者的資料,所以作者普遍被稱為「第二以賽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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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2-11-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7:1-38:20;王上8:9-22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出37:1-38:20)繼續記載以色列民建造會幕的工程,主要內容為會幕的各個物件、物料和部件,而這些內容其實在之前的出25-31章已經詳細記載過,那麼為何經文又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當中的細節?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參考答案可在標題「為何今段經文要如此重複地重新記載會幕的細節?」及結論找到)
今段《妥拉》經文承接著上一段有關建造會幕及收集物資的經文,講述會幕裏各樣物件、器具的製作過程,並與早前25-31章內容平行,見以下《出埃及記》24-40章的倒影結構:
A. 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奈山、摩西上山(24:15-24:18)
B. 預備製作會幕、以色列民甘心樂意奉獻禮物(25:1-8)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祭司、香壇、使祭司成聖、洗濯盆(25:9-30:21)
D. 不可自行複製聖膏油和香、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0:22-31:11)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1:12-17)
X. 金牛犢事件、摩西代求、耶和華寬恕、安息日和守節、再造法版、摩西的臉放光下山(32-34)
E’. 有關守安息日的條例(35:1-3)
D’. 獻禮物和會幕物件的製作清單、製造會幕的工匠(35:4-36:17)
C’. 製作會幕及其物件、製作祭司的衣服(36:8-39:31)
B’. 會幕和各樣物件被安設、膏抹、祭司洗手洗腳、會幕完工被立起(39:32-40:33)
A’.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會幕(40:34-38)
結構中兩段經文(25-31章、35-40章)雖然彼此平行、內容相仿,但兩者所記的性質其實並不一樣。如對比25-31章和35-40章,會明顯發現之前是上帝對摩西的吩咐,而後來的複述是有關製作的過程以至完成後的紀錄。雖然這對讀者來說仍會感到枯燥乏悶,但要知道對上帝刻意地仔細重複記載就必定有其道理。
首先,兩段經文所記的會幕物件次序並不相同(見下表):
出25-31章 | 出35-40章 |
約櫃 | 帳幕(會幕)、幔子、門簾 |
供桌 | 約櫃 |
燈臺 | 供桌 |
帳幕(會幕)、幔子、門簾 | 燈臺 |
燔祭壇 | 香壇 |
院子、簾子、帷幔 | 燔祭壇 |
祭司的服飾 | 洗濯盆 |
香壇 | 院子、簾子、帷幔 |
洗濯盆 | 祭司的服飾 |
當中25-31章的次序主要從重要性(聖潔程度)及功能性來告訴摩西,例如:先吩咐造最重要的約櫃,而最後吩咐做香壇和洗濯盆,則是按功能地提醒祭司要特別留心先潔淨後事奉的重要性,以免不潔地親近上帝而招致死亡;至於35-40章,則加入實際製作時的考量,例如:先造帳幕才造約櫃及其他物件,好讓完成約櫃及其他物件時已經可放在帳幕內而不會隨便擺放,情況就如建屋後才移進家具一樣,所以次序跟吩咐的時候不一樣。而今段《妥拉》經文主要的製作內容包括從約櫃到院子、簾子、帷幔,筆者在下文會個別討論這些物件以及與早前吩咐的對照。
出37:1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或稱「約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37:2 裏裏外外包上金子,四圍鑲上金邊。出37:3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櫃子的四腳上;
這邊兩個環,那邊兩個環。
出37:4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
出37:5 又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出37:6 他用純金做了一個櫃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37:7 他造兩個用金子錘出的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它們。
出37:8 這端一個基路伯,那端一個基路伯;從櫃蓋的兩端錘出兩個基路伯。
出37:9 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
這段經文記載約櫃按照早前25:10-22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基本上內容一致,主要的不同在於25:10是吩咐以色列民去做,而37:1則指約櫃是由他們當中有上帝的靈充滿的比撒列所造(有拉比解釋由於約櫃十分重要,所以比撒列沒有讓其他以色列民一同參與)。另外,在25章中交代了約櫃的用途、目的等(25:21-22),而37章則沒有提及,只說約櫃、櫃蓋及上面的二基路伯都已造成。留意約櫃代表著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關係,上帝不但要在其中與子民相會,而且櫃蓋的施恩座以及櫃內的法版分別反映出上帝的憐憫和審判,也就是說上帝與子民同在,同時彰顯祂的恩典和公義。
出37:10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一張供桌,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37:11 把它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邊。
出37:12 供桌的四圍各做了一掌寬的邊緣,邊緣鑲上金邊。
出37:13 他又鑄了四個金環,把環安在四個桌腳的四角上。
出37:14 環靠近邊緣,以便穿槓抬供桌。
出37:15 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包上金子,用來抬供桌。
出37:16 他又用純金做了桌上的器具,就是盤、碟,以及澆酒祭的杯和壺。
這段經文記載供桌按照早前25:23-30的吩咐而作成,而兩段經文內容幾乎完全一致,主要的不同只在於25:30的吩咐指出供桌要常放在耶和華面前。不少人會將供桌稱為「陳設餅桌」,不過其實供桌上不單只有陳設餅,也有盛酒的杯和壺,這反映要在上帝面前吃和喝,表示與上帝一份立約的關係。另外,陳設餅和酒是來自上帝供應給以色列民的糧食和出產,所以放上陳設餅和酒也表明了上帝信實的供應。
出37:17 他造一座用純金錘出的燈臺;燈臺的座、幹、杯、花萼和花瓣,都和燈臺接連一塊。
出37:18 燈臺兩旁伸出六根枝子:這邊三根,那邊三根。
出37:19 這邊的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那邊的枝子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從燈臺伸出來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37:20 燈臺本身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花萼有花瓣。
出37:21 燈臺的第一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二對枝子下面有花萼,燈臺的第三對枝子下面也有花萼;燈臺伸出的六根枝子都是如此。
出37:22 花萼和枝子都和燈臺接連一塊,全是從一塊純金錘出來的。
出37:23 他用純金做燈臺的七盞燈,以及燈剪和燈盤。
出37:24 他用一他連得的純金做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
這段經文記載金燈臺按照早前25:31-39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的內容大致相同,而兩者都沒有清楚交代金燈臺的尺寸大小,只說要用一他連得的純金造成。兩段經文的主要分別在於功能上的記述,在25章加入了「照在前面」(25:37),表明它要有效地光照在人前,以及提醒「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25:40),就是強調金燈臺雖然沒有列明尺寸,它卻是按照上帝的心意所做成的。我們要留意,會幕裏的環境漆黑一片,只有金燈臺能發光讓祭司得以在裏面事奉,會幕作為日後聖殿的藍圖,而上帝的子民是主耶書亞(耶穌)所建的屬靈的殿,所以金燈臺除了在會幕裏有照明的作用,它本身發光的特質,也寓意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要為上帝發光[1]。由於金燈臺是用一塊純金錘出來的,寓意著我們的生命必須經過雕琢才能合乎主用,就像金燈臺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被打造出特定的枝子、花和杯的數目那樣,我們的生命也要順服地被塑造成為可被主使用,為主發光的器具。
出37:25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7:26 他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
出37:27 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7:28 他又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出37:29 他按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聖膏油和芬芳的純香。
這段經文記載香壇按照早前30:1-10的吩咐而作成,但兩段經文在內容與篇幅上的分別頗大,早前的30:6-10記載了香壇要如何擺放、其用途和不能使用別樣的香等吩咐,另外37:29所製作的聖膏油和香,在之前的30:22-38有著詳細的要求,表明它們不能為了滿足自己而隨便地製作出來。這是往後較為恆常性的吩咐和運作,但今段《妥拉》裏,則主要強調這是一次性的會幕硬件製作。香壇所發出的香代表著人向上帝的禱告,而香也代表著討上帝喜悅。這提醒我們,若我們渴望親近上帝、與祂同在,我們的心思意念都必須要討主的喜悅,以致我們的禱告能達到祂的跟前。
出38:1 他用金合歡木做燔祭壇,長五肘,寬五肘,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出38:2 在壇的四角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把壇包上銅。
出38:3 他做壇的一切器具,就是桶子、鏟子、盤子、肉叉和火盆;這一切器具都是用銅做的。
出38:4 他又為壇做一個銅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垂到壇的半腰。
出38:5 他在銅網的四角上鑄了四個環,用來穿槓。
出38:6 他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銅,
出38:7 把槓穿過壇兩旁的環子,用來抬壇。他用板做壇,壇的中心是空的。
這段經文開始記載帳幕外的器具,首先的是燔祭壇,它按照早前27:1-8的吩咐而作成。兩段經文內容差異不大,主要分別只是27:8所加入的「都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做」這句話。這提醒以色列民地上的燔祭壇要完全按照上帝的啟示作成,反映出上帝對燔祭壇的看重。事實上,燔祭壇的外型巨大,使用頻密程度也高,它不單單為獻燔祭而設,也會用作其他獻祭用途(雖然燔祭是眾多獻祭中上帝最喜悅的[2])。事實上,不但祭司和利未人可以接觸到燔祭壇,所有以色列的男子也可以觸及到的,他們可為了親近上帝而帶著牲口前來,透過燔祭壇將祭物獻給上帝,這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表明人要透過生命的犧牲才能親近上帝,並表明代贖的觀念(用牲口代表人將生命獻上),這對我們明白主耶書亞(耶穌)的犧牲和救贖十分重要。
出38:8 他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是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的。
這節經文記載洗濯盆和盆座按照早前30:17-21的吩咐而作成。之前30:17-21的吩咐篇幅較多,主要交代祭司事奉前要注意洗手洗腳。雖然這次只用了一節經文交代,但卻特別提到它們是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的」,由於婦人不能進入院子的範圍,所以她們最多也只能走近會幕去親近上帝,而她們不但走近會幕,更願意犧牲自己用作裝扮的銅鏡(在古代裏這代價就如今天有女子願意奉獻所有美容化妝用品及梳妝臺),可見這裏是要表達出當時以色列婦女們的敬虔,並對比早前金牛犢事件中她們所奉上的耳環首飾,這次她們更加願意奉獻自己所擁有的東西,讓自己有分參與建造會幕的工程。
出38:9他又做院子,在南面,就是面向南方的那一邊,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一百肘。
出38:10 帷幔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1 北面的帷幔一百肘。帷幔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2 西面的帷幔五十肘。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柱子的鉤和箍都是銀的。
出38:13 院子的東面,就是面向東方的那一邊,五十肘。
出38:14 一邊的帷幔有十五肘,有三根柱子,三個帶卯眼的座。
出38:15 另一邊也一樣,院子門口左右的帷幔也有十五肘,有三根柱子,三個帶卯眼的座。
出38:16 院子四面的帷幔都是用搓的細麻做的。
出38:17 柱子帶卯眼的座是銅的,柱子的鉤和箍是銀的,柱頂是用銀包的。院子一切的柱子都是用銀子箍著的。
出38:18 院子的門簾是以刺繡的手藝,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的,長二十肘,寬也就是高五肘,與院子帷幔的高度相同。
出38:19 門簾有四根柱子,四個帶卯眼的銅座;柱子上的鉤和箍是銀的,柱頂是用銀包的。
出38:20 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四圍的橛子都是銅的。
這段經文記載整個院子按照早前27:9-19的吩咐而作成,包括當中的柱子、帷幔、門簾。院子和它們的功能,主要在於分別為聖,就是劃分一個神聖的空間,將外邦人與婦女,和在會幕事奉的祭司利未人和前往獻祭的以色列男子分隔開來。而兩段經文的描述也大致相同,主要分別在於今段《妥拉》經文加強了建成後的描述,例如:院子四面的帷幔都是用搓的細麻做的(38:16)、院子的門簾與院子帷幔的高度相同(38:18)、門簾有四根柱子,四個帶卯眼的銅座(38:19)等,這些加入的細節,或許強調了這個分別為聖的院子已經製作完成。也就是說,上帝所看重的分別為聖的觀念,得以在會幕的完成上彰顯。
王上8:9 約櫃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
王上8:11 祭司因雲彩的緣故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的殿。
王上8:12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要住在幽暗之處。
王上8:13 我的確為你建了一座雄偉的殿宇,作為你永遠居住的地方。」
王上8:14 王轉過臉來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以色列全會眾都站立。
王上8:15 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他曾說:
王上8:16 『自從那日我領我百姓以色列出埃及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一城,在那裏為我的名建造殿宇,但我揀選大衛治理我的百姓以色列。』
王上8:17 我父大衛的心意是要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殿。
王上8:18 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有心為我的名建殿,這心意是好的;
王上8:19 但你不可建殿,惟有你親生的兒子才可為我的名建殿。』
王上8:20 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
王上8:21 我也在那裏為約櫃預備一處。約櫃那裏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
王上8章主要記載以色列王大衛的子孫所羅門建成聖殿後的情境(王上8:9開始的經文也是早前另一段《妥拉》經文所對應的《先知書選段》[3]),它與今段《妥拉》的關聯主要是同樣以「約櫃」來作開始,並且提及耶和華的壇(王上8:21-22),以下是兩段經文在原文字眼上的聯繫:
關聯 | 《妥拉》出37:1-38:20 | 《先知書選段》王上8:9-22 |
約櫃(אָר֔וֹן) | 出37:1 比撒列用金合歡木做一個櫃子(הָאָרֹ֖ן),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37:5 又把槓穿過櫃旁的環,以便抬櫃。 | 王上8:9 約櫃(בָּֽאָר֔וֹן)裏沒有別的,只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放在那裏的。 王上8:21 我也在那裏為約櫃(לָֽאָר֔וֹן)預備一處。約櫃那裏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
壇(מִזְבֵּחַ) | 出37:25 他用金合歡木做香壇(מִזְבֵּחַ),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8:1 他用金合歡木做燔祭壇(מִזְבֵּחַ),長五肘,寬五肘,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מִזְבֵּחַ)前,向天舉手, |
張開、伸展、舉手(פָּרַשׂ) | 出37:9 二基路伯的翅膀向上張開(פֹּרְשֵׂ֨י),用翅膀遮住櫃蓋,臉彼此相對;基路伯的臉朝向櫃蓋。 | 王上8:2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וַיִּפְרֹ֥שׂ), |
屋(בִּית) | 出37:2 裏裏(בַּ֣יִת)外外包上金子,四圍鑲上金邊。 出37:14 環靠近邊緣,以便穿(בָּתִּים֙)槓抬供桌。 出37:27 他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了兩個金環,用來穿(בָתִּ֣ים)槓抬壇。 出38:5 他在銅網的四角上鑄了四個環,用來穿槓。 | 王上8:10 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בִּית), 王上8:20 現在耶和華實現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王位,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名建造了這殿(בִּית)。 |
出26:30 要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把帳幕豎立起來。
出27:8 要用板做壇,壇的中心是空的,都照著在山上所指示你的樣式做。」
來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他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來8:2 在聖所,就是在真帳幕裏作僕役;這帳幕是主所支搭的,不是人所支搭的。
來8:3 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上。
來8:4 他若在地上,就不用作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了。
來8:5 他們所供奉的本是天上之事的樣式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上帝警戒他,說:「要謹慎,一切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去做。」
今段《妥拉》經文雖然重述之前《出埃及記》25-30章的經文,但其實當中所闡述的會幕製作過程,卻表明了凡耶和華所吩咐的,子民都按著來遵行,使上帝在西奈山上啟示的旨意最終能夠實現在地上。《希伯來書》更解釋這為子民把天上主所支搭的帳幕實現在人間。可見雖然經文看來純粹是在重複,但其實是上帝旨意的實現和成全,這在上帝眼中看為十分寶貴,代表了子民對祂的順服、敬畏、謹慎和付出,這些子民的表現都是上帝所看重的!與此同時,對比著早前金牛犢的事件,這也是他們悔改的明證,表明他們敬拜獨一的真神耶和華,而不是其他偶像或是自己,他們已經重新順服上帝、修補了與上帝的關係,而上帝因為喜歡紀念子民作祂眼中這些看為「善」的事,因此經文的篇幅才會如此冗長。可以說,每一句有關子民順服和為著要得到上帝同在而努力製作會幕的記載,都對上帝來說是個重要的紀念,情況就如我們在人生的各個美好時刻中要拍照(打卡)留念!
太6: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ἐσκήνωσεν;to pitch a tent)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
事實上,會幕的製作和建造就是「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而這也是主耶書亞(耶穌)道成肉身所帶出的信息,他要「住在」我們中間,其希臘文ἐσκήνωσεν對應的希伯來文動詞 וַיִּשְׁכֹּן 其實與《出埃及記》裏「帳幕」מִשְׁכַּן 的字根相同,表明與人同在的意思。而「上帝的旨意在地上實現」也是主耶書亞在世常常顧念和期盼的事,以致當門徒問他應當怎樣禱告時,耶書亞的回應首先就是盼望著上帝的國度臨到,並願天父的旨意能毫無攔阻地完全行在地上!(參太6:10;「主禱文」)
今段《妥拉》的經文表面上是重複記載早前上帝吩咐摩西有關建造會幕的描述和細節,這對今天無需動手製造的我們來說,或會感到這種「重複」是沒有需要的,甚至認為整段經文其實可以用一句「凡耶和華所吩咐有關會幕的建造,子民都遵行了」來代替,但作者卻非常詳細地記載每件會幕器具的製作過程和完工。因此,作為讀者的我們,必須思考為甚麼上帝看重會幕的製作過程以致要用如此長的篇幅去重複地記載。而假如我們嘗試從上帝的角度和感受作為出發點去看的話,感覺就完全不同了,因為這樣重複和篇幅冗長的記載,正正表明了子民如何仔細地按照上帝的啟示而順服地遵行,反映出他們對上帝同在的渴慕,以致積極地參與成就上帝要與子民同在的計劃,讓會幕得以按照上帝的心意而建成。對比早前金牛犢的製造是按照子民自己的意思、用作滿足自己的敬拜和付出,這些冗長的記載反而成為了他們悔改的明證,並且也在上帝的眼中看為寶貴,是值得被記念的生命表現!這提醒我們:是否著緊上帝想與人同在的心意而付諸行動?是否積極地為著上帝的旨意能夠在地上實現而參與事奉?我們是否透過仔細的順服聽命來表明我們已經悔改回轉?但願我們每個信徒都能更多體貼上主的心腸和感受,明白祂十分看重我們每一次的回轉悔改、敬畏順服、願意為主而活的立志和擺上。求聖靈幫助我們,能為上帝與更多人同在的目標而努力去見證主和事奉主!阿們。
[1] 耶書亞(耶穌)本是世界的光(參約8:12),但同時信徒也是世上的光,要在世人面前為主作見證(參太5:14)。
[2] 對比《利未記》1-7章所記的五種獻祭,燔祭是祭司和子民都不能吃,在人而言是毫無利益的,所以獻上的原因單單只是為了討上帝的喜悅,另外燔祭在原文的意思是「上升」,意思是讓祭物全然成為馨香的祭物,如煙上升給上帝。
[3] 之前出34:1-26的那段《妥拉》經文就是用王上8:9及其後來作為對應的《先知書選段》經文。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5:1-36:38、賽58:13及其後(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5:1-36:38)記載以色列民為建造會幕奉獻禮物及展開工程。35-40章這大段落跟之前25-31章上帝指示如何建造會幕有不少重複的記述。試從35-36章跟之前篇章的一些相同與不同之處,思考我們從中有何看見和學習。
1.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守安息日(35:1-3)
2. 造會幕所需的禮物與製造的物件清單(35:4-19)
3. 以色列人為會幕奉獻禮物(35:20-29)
4. 造會幕的技工(35:30-36:7)
5. 造帳幕(36:8-38)
由出35章開始到40章,是《出埃及記》最後一個段落,描述以色列民同心建造會幕的工程,以至最終上帝住在子民中間,並使祂的榮耀充滿整個會幕。這個段落中不少內容都與25-31章所記的相似和平行。當中不同的是,之前是上帝指示摩西如何建造會幕,而35-40章則是子民把上帝的吩咐實行出來,而《出埃及記》24:15-40:38有一個很清晰的倒影結構:
A. 雲彩:耶和華的榮耀停駐在西奈山(24:15-18)
B. 會幕: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建造會幕(25:1-31:11)
C. 安息日: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31:12-17)
X. 金牛犢: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山腳建造並敬拜金牛犢(32-34章)
C’. 安息日:摩西重申耶和華要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命令(35:1-3)
B’. 會幕:以色列人建造會幕(35:4-40:33)
A’. 雲彩:耶和華的榮耀停駐在會幕(40:34-38)
出35:1 摩西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遵行的事:
出35:2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奉為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的安息聖日。凡在這日做工的,要被處死。
出35:3 在安息日這一天,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
《出埃及記》35-40 章詳細描述了以色列民如何執行先前在25-31章中上帝給摩西的命令。之前的記事以安息日為結尾,本段以守安息日的吩咐開始,也就是從先前(因金牛犢事件)被打斷的地方繼續敘述,因此這時提及守安息日的命令起了一個橋樑的作用,將25-31章 與35-40章重新聯繫在一起,這意味著上帝向背道的以色列人展示祂的恩典和憐憫,因此會幕的建造得以開展,上帝亦仍然願意住在子民中間(參見 25:8;29:45)。這裏增添了禁止在安息日於住處生火的命令,很可能是指到在安息日也不可生火煮食(見16:23),而上帝在頒布十誡時就已提及守安息日的吩咐:「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奴僕、婢女、牲畜,以及你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20:10),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因著守安息日,而去迫使其他人為到自己的需要而工作。
出35:4 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話,說:
出35:5 要從你們當中拿禮物獻給耶和華;凡甘心樂意的,可以把耶和華的禮物拿來,就是金、銀、銅,
出35:6 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
出35:7 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的皮料,金合歡木,
出35:8 點燈的油,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
出35:9 紅瑪瑙與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袋上。」
出35:10 「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
出35:11 就是帳幕、帳幕的罩棚、帳幕的蓋、鉤子、豎板、橫木、柱子和帶卯眼的座,
出35:12 櫃子、櫃子的槓、櫃蓋和遮掩的幔子,
出35:13 供桌、供桌的槓、供桌一切的器具和供餅,
出35:14 燈臺、燈臺的器具、燈和點燈的油,
出35:15 香壇、壇的槓、膏油和芬芳的香,帳幕門口的門簾,
出35:16 燔祭壇、壇的銅網、壇的槓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出35:17 院子的帷幔、柱子、帶卯眼的座和院子的門簾,
出35:18 帳幕的橛子、院子的橛子和繩子,
出35:19 以及聖所事奉用的精緻禮服,亞倫祭司的聖衣和他兒子的衣服,供祭司職分用。」
摩西在交代有關建造會幕的指示之前,先告訴以色列人建造會幕所需的物料清單。35:4-9所列出的禮物清單基本上與25:1-7所記的無異,摩西忠心地將上帝的吩咐傳遞給百姓。摩西強調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凡甘心樂意的人都可以獻上。他沒有要求每個人必須要獻上最低限度的禮物,而是按上帝的指示,讓以色列民可以透過自發性的表達,去表明他們願意為會幕的建造去付出與承擔。
35:10-19這個清單內所列各樣需要製造的物件在之前的篇章亦曾提及,25-31章曾非常仔細地描述每件物件的製作細節,包括物件的大小、所用的物料、做法等等。反觀這裏摩西首先對以色列民說:「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35:10),及後一次列出要製作的所有物件,並單獨列出每件物品及其部件,以便以色列的會眾明白接下來他們將要做的是甚麼,而他們每個人亦可邊聽邊衡量在這麼龐大的工程當中,哪些部分是自己有能力回應、有感動可以去參與的。
出35:20 以色列全會眾從摩西的面前出去。
出35:21 凡心受感動(נְשָׂא֣וֹ לִבּ֑וֹ;hearts stirred, lifted him),靈被驅策(נָדְבָ֨ה רוּח֜וֹ;spirit was willing, moved)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當摩西把上帝的旨意完全地傳達給以色列民後,他們便按照所收到的指示行事。他們先退回自己的帳篷,而當再次回來時,手裏已拿著給耶和華的禮物。20-21節之間沒有多餘的描述,反映出子民並沒有甚麼顧慮或拖延,他們在聽到吩咐後便立時回應。經文形容那些「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他們的心仿似被提起、攪動,他們的靈也樂意,並推動他們作出回應,這表明子民所做的事都是發自內心,他們不但心裏樂意作出貢獻,亦馬上付諸行動。
出35:22 凡甘心樂意的,連男帶女都來了,各將金器,就是胸針、耳環、打印的戒指,和項鏈帶來,搖著金器的搖祭獻給耶和華。
出35:23 凡有藍色、紫色、朱紅色紗、細麻、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精美皮料的,都拿了來;
出35:24 凡願意獻銀和銅作禮物的,都拿禮物來獻給耶和華;凡有金合歡木可做各種用途的也都拿了來。
出35:25 凡心中有智慧,可以親手紡織的婦女,也把所紡的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都拿了來。
出35:26 凡有智慧,心裏受感動的婦女都來紡山羊毛。
出35:27 眾官長把紅瑪瑙和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與胸袋上的,都拿了來,
出35:28 又拿做香,做膏油,和點燈所需的香料和油來。
出35:29 以色列人,無論男女,凡心裏受感動的,都帶甘心祭來獻給耶和華,為要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
假若我們將23-28節所列出這些以色列民獻上的禮物,與4-9節的禮物清單去比對的時候,會發現當中並沒有任何遺漏,也就是說,造會幕所需的每一樣物品都齊備了,並且經文十分強調這些都是以色列民甘心樂意獻上的。值得留意的地方是,這裏特別記載到婦女的參與(22、25、26、29節),這也是首次提及婦女奉獻和準備建造會幕的材料。經文形容她們是「心中有智慧的」,她們不但捐獻,也動手參與紡織的工作。古時是男權社會,女性多是從屬於男性,經文強調婦女的參與,帶出了不論男女,都可以親自按個人的能力去回應上帝的吩咐,並為到會幕的建造作出貢獻。在會幕的建造中需要用到相當多的布料,因此婦女的紡織能力對建造會幕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出35:30 摩西對以色列人說:「看,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耶和華已經題名召他,
出35:31 又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出35:32 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
出35:33 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精巧的工。
出35:34 耶和華又賜給他和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能教導人的心。
出35:35 耶和華使他們的心滿有智慧,能做各樣的工,無論是雕刻的工,圖案設計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作刺繡的工,以及編織的工,他們都能勝任,也能設計圖案。」
在建造會幕的物料都準備就緒後,摩西便照耶和華的吩咐題名召猶大支派中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בְּצַלְאֵ֛ל bᵉtsalʾēl;in the shadow or image of God[1]),以及但支派中,亞希撒抹的兒子亞何利亞伯( אָהֳלִיאָ֞בʾaholı̂ʾāv;the tent of [divine] father)作他的同工。上帝要以祂的靈充滿比撒列,「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能設計圖案,用金、銀、銅製造各物,又能雕刻鑲嵌用的寶石,雕刻木頭,做各樣精巧的工。」(35:31-33)可見上帝會特別揀選一些合適的人去做帶領的工作,以色列人中不少人雖擁有不同的技能,但既然會幕是要按著上帝在山上所指示的模式去建造,帶領者唯有被上帝的靈所充滿,才可完全按照上帝的心意去行,以及有能力去完成這個重任。而今段特別提到,上帝要賜給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能教導人的心(35:34),就是讓這兩個人成為其他人的教師去監督著整項建造會幕的工程,好讓會幕能精確地按照上帝的心意去完成。許多以色列人可能具有藝術才能和精湛的工藝,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教導別人,有能力傳授所擁有的技能也是一種上帝所賜的恩賜。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不但肩負起整個工程的帶領工作,也藉著教導來讓更多以色列人能夠按著上帝的心意去參與建造會幕。
出36:1 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以及一切心裏有智慧,蒙耶和華賜智慧和聰明,懂得做聖所各樣用途之工的人,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
出36:2 摩西把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以及那些蒙耶和華賜他心裏有智慧,心受感動願意前來做工的人都召來。
出36:3 這些人就從摩西收了以色列人為建造聖所,以及聖所各用途之工而奉獻的禮物。每天早晨,百姓繼續把甘心祭(תְּרוּמָה terumah;gift, offering)拿來。
出36:4 凡有智慧能做聖所一切工的人,都各自離開他們原本的工作前來,
出36:5 對摩西說:「百姓送來的禮物很多,已經超過耶和華吩咐建造之工所需要的了。」
出36:6 摩西吩咐,他們就在營中傳令說:「無論男女,不必再為聖所的禮物做任何的工。」這樣才使百姓停止,不再拿禮物來,
出36:7 他們所有的材料已經足夠整個工程之用,而且有餘。
進到36章就是有關會幕的實際建造。造會幕的物資已齊備,工匠也有了,除了比撒列與亞何利亞伯,還有那些蒙耶和華賜他心裏有智慧,心受感動願意前來做工的人都來了。他們從摩西手裏收了會眾奉獻的禮物,就開始製作和建造的工作。36:3-7記載了一個片段:由於子民將材料日復一日地送來,遠遠超出了建造工程的所需,以致工匠不得不停下他們的工作並通知摩西。於是,摩西通過在營中傳令,讓男女都停止捐贈,並停止生產建造聖所的原料——這巧妙地展示了以色列民對耶和華的吩咐所作出的回應是如此積極,以至即使摩西下令讓百姓不再拿禮物來之後,已收集的材料仍然綽綽有餘。
最後這部分是有關製作帳幕的細節,當中包括帳幕的罩棚、帳幕的蓋、鉤子、豎板、橫木、柱子、帶卯眼的座、以及至聖所前的幔子、幔子前的金柱、以及會幕聖所前的門簾。這部分的內容大致上與26:1-37完全相同,連細節也複述得鉅細無遺。帳幕的製作在35-40章是首先提及的,這跟25章不同,因為在上帝對摩西的吩咐中,首先提及的是約櫃的製作。前段先提及約櫃,因為25-31章是以上帝角度出發,約櫃象徵上帝的同在,到了最後才提到香壇、洗濯盆,整個記述就好像是一個人如何得以靠近上帝的過程。而在這裏,先建造帳幕,是出於一個實際的建造過程,也就是要先立起帳幕,才把其他會幕的傢俱放置在其中。
《以賽亞書》58章的背景是波斯帝國統治時期,賽56-66章的主題主要是圍繞重建耶路撒冷的應許,雖然《以賽亞書》最後這幾章經文主要是帶出盼望的信息,但今段《先知書選段》的段落卻是有關上帝對子民的責備: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賽58:14 那麼,你就會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於地的高處,又要以你祖先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在58章的開首,上帝吩咐先知要「向我的百姓宣告他們的過犯,向雅各家陳述他們的罪惡。」(賽58:1)表面上,子民像是十分敬虔,經文形容「他們天天尋求我,樂意明白我的道,好像行義的國家,未離棄它的上帝的典章;他們向我求問公義的判詞,喜悅親近上帝。」(賽58:2)然而百姓禁食,上帝卻不理會。箇中的原因是,百姓在禁食的時候仍然追求私利,剝削那些為他們做苦工的人,並且起紛爭,用兇惡的拳頭打人。子民抱怨上帝冷漠待他們,卻看不見自己的問題,他們徒有一個敬虔的外表,但並沒有確實地遵行上帝的吩咐。在這樣的情況下,上帝吩咐百姓首要做的,是要以安息日為可喜樂、可尊重的,反映當時回歸的以色列民並不看重安息日的吩咐。他們需要回歸基本步,就是回轉他們的腳步,尊重安息聖日。
今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開首同樣提及到「安息日」,而兩段經文同樣強調守安息日對上帝子民的重要性。另外,《以賽亞書》58 章主要呼籲子民悔改,不要單做表面的事,而是要恢復真實的敬拜;而在今段《妥拉》中,就描述以色列民在經歷金牛犢事件之後悔改,並且重新行出上帝的吩咐去建造會幕。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今段《先知書選段》在字眼上與《妥拉》的平行也十分突出,由賽58:13-59:21,當中不少字眼都同樣出現在今段的《妥拉》經文以作為兩者的聯繫(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 《先知書選段》(賽58:13及其後) | 《妥拉》(出35:1-36:38) |
安息日(שַׁבָּת shabbat)
聖(קָדוֹשׁ qadosh) | 賽58:13 你若禁止自己的腳踐踏安息日,不在我的聖日做自己高興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尊敬這日,不走自己的道路,不求自己的喜悅,也不隨意說話; | 出35:2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你們要奉為向耶和華守完全安息的安息聖日。凡在這日做工的,要被處死。 出35:3 在安息日這一天,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 |
話/事(דָבָר davar)
| 賽59:21 耶和華說:「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 | 出35:1 摩西召集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遵行的事: 出35:4 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的話,說: |
嘴唇/邊緣(שָׂפָה safah) | 賽59:3 因你們的手掌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 | 出36:11 他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縫了藍色的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照樣做。 出36:17 他在這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縫了五十個鈕環;在另一組相連幔子的末幅邊上也縫了五十個鈕環。 |
編織(אָרַג arag)
思想/圖案(מַחֲשָׁבָה machashavah) | 賽59:5 他們孵毒蛇蛋,結蜘蛛網。凡吃這蛋的必死,蛋一打破,就孵出蛇來。 賽59: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急速流無辜者的血;他們的思想全是惡念,走過的路盡是破壞與毀滅。 | 出35:35 耶和華使他們的心滿有智慧,能做各樣的工,無論是雕刻的工,圖案設計的工,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細麻作刺繡的工,以及編織的工,他們都能勝任,也能設計圖案(מַחֲשָׁבֹֽת machashavot;artistic works)。」 |
衣服(בֶּגֶד beged) | 賽59:6 所結的網不能當衣服,無法掩蓋自己所作所為。他們的行為全是邪惡,手所做的盡都殘暴。 | 出35:21 凡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
耶和華/上帝的靈(יְהוָ֖ה רוּחַ ruach YHWH or אֱלֹהִ֑ים רוּחַ ruach Elohim )
靈(רוּחַ ruach) | 賽59:19 ……耶和華的靈催逼他自己。 賽59:21 耶和華說:「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加給你的靈……。」 | 出35:21 凡心受感動,靈被驅策的,都帶耶和華的禮物來,為要造會幕和其中一切的器具,以及縫製聖衣。 出35:31 又以上帝的靈充滿他,使他有智慧、聰明、知識,能做各樣的工, |
1. 相同之處
25-31章是上帝吩咐摩西有關建造聖所的指示,而由今段《妥拉》開始,則描繪以色列民如何按著上帝的吩咐去開始建造會幕的工程。在這兩章經文中有不少重複的部分,例如上帝要以色列人所獻的禮物清單、上帝提名召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的記述等,在在都看見摩西作為上帝旨意的傳遞者,他忠心的將上帝的指示原原本本地傳達給以色列民。
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當中最為突出而又最冗長的重複記述,必定是36:1-38所載有關造帳幕的部分。這31節經文的記述,跟26:1-37的內容幾乎完全一致[2],反映出子民對上帝話語的順從,以及上帝旨意的實現。經文並非以簡潔的記述方式,而是希望藉著一字一句的重複,向讀者展示當時以色列的百姓以最嚴謹的態度去履行上帝話語的一點一滴,就是完全按照上帝所指示的每一個細緻的步驟去執行出來。它的重要性在於,先前以色列民因為造金牛犢而差點被上帝除滅,而若然沒有摩西的代求,上帝險些就不與子民同往迦南地,又若然上帝不願意住在子民當中,他們也就沒有需要去為上帝去造會幕。後來上帝因著摩西的代求改變了心意,願意繼續與子民同去。因此,從這一段長篇的重複記載讓我們明白到,子民的完全順服,是作為經歷過上帝恩典之後的回應,他們不是像從前那樣單單口說要遵行上帝的吩咐,實際上卻背道而馳,而是實實在在地以謹慎和誠懇的心去按照上帝吩咐的每一個細節去行出來,這也是上帝要向每一個屬祂的人所展示和要他們知道的。
2. 不同之處
a)安息日
在25-31章,有關安息日的吩咐出現在整個段落的結束(31:12-17),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則在子民為會幕奉獻和正式建造會幕之前,先提及了有關守安息日的吩咐。31章提及安息日是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是一個永遠的記號(31:13、17),倘若法版是象徵著上帝和子民立約的婚書,安息日就是代表著雙方關係的婚戒那樣,它作為一個標記,標誌著以色列人是屬於上帝的子民。而35章提及守安息日的吩咐,是要叫以色列人知道是耶和華使他們分別為聖,並要將他們從列國中分別出來歸給自己。這個吩咐在建造會幕之前被強調、被重述,是要讓以色列民知道,即便是為上帝而開展的會幕工程,也不能凌駕安息日的吩咐,到了安息日的時候,他們也必須停下手上的工,要尊重上帝在他們生命中的主權,並知道自己是屬於上帝的。
這也提醒我們,在事奉之先,首先最重要的是我們的生命有否真正分別為聖去為主而活,知道耶和華是我們的主,我們的生命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祂的!而我們同時亦要懂得按祂的心意去劃分一個獨留給上帝的時間,因著祂是我們的主,我們就必須停下自己手中的工作,分別為聖單單去親近和敬拜祂。
b)召集會幕的工人
對比25-31章,35:10-19是新增的內容,當中提及摩西召集做會幕的工匠,並列明他們要製作的各樣物件。這段經文出現在以色列人要獻上的禮物清單(35:4-9)之後,35:10記載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當中凡心裏有智慧的都要來,製造一切耶和華所吩咐的。」在建造會幕的事情上,上帝所要求的並不止是物資的奉獻,事實上,每一個願意去付出自己才能的人,不論是會幕的工匠,或每一位為到會幕的任何一件傢俱、部件去擺上自己的人,哪怕只是織繩子也好,其實同樣也是一種奉獻。
從這個段落可見,奉獻其實是指向全人的奉獻,當中包括人願意擺上的資源,亦包括人所擁有的才能、時間等等。因此要參與建造一個上帝與人同在的地方,除了一些實際的物資或財物的供應,其實我們能夠親身參與其中亦同樣重要。而其實重要的並不是我們先天所擁有的是甚麼,擁有的是多或少,而是怎樣去運用上主賜予我們的資源、才能和時間,去參與建立上帝的國度。
c)以色列民的回應
至於另外一個先前篇章沒有的描述,就是35:22-29所記有關百姓回應摩西呼籲的描述。前文提及這段經文十分強調婦女的參與,分別在首尾部分兩次提到以色列民當中連男帶女都來了(22、29節),他們甘心樂意將禮物帶來,為要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25-26節經文記載那些心中有智慧的婦女,都一同來參與紡織的工作,而特別的是,緊接這兩節經文是有關眾官長為上帝獻上很多珍貴禮物的描述。在以色列整個群體當中,官長與婦女的身分地位十分懸殊,但官長的奉獻並不是比婦女所作出的奉獻更為重要,這段經文所帶出的重點是,不論地位的高低,所有以色列民都可以按感動為到會幕的建造而盡力擺上自己的一分,反映出會幕的建造是讓全民各階層都能有分參與。
建造會幕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物料,而上帝對於建造會幕的要求,其實在某程度上間接讓很多不同階層的人也有機會去參與,並且需要他們在過程中彼此配搭,彼此看見大家對會幕的參與和回應。例如官長所獻的紅瑪瑙、寶石以及其他珍貴的物品,可能大部分的以色列民都沒有,但另一邊廂,婦女的紡織能力,也是其他人不能取代的。因此,從百姓的回應,可見這項讓上帝可以住在祂子民中間的會幕建造工程,除了上述所提及的全人奉獻,也需要全民各按各職地奉獻其資源和才能,就是透過整個群體的通力合作和配搭方能成就的。
d)摩西呼籲百姓停止送禮物
36:3-7描述當那些參與造會幕的工人從摩西那裏收了以色列人為建造聖所,以及聖所各用途之工而奉獻的禮物後所發生的一段小插曲,就是百姓依然每天將禮物送來,以致摩西不得不呼籲他們停止把禮物拿來。這短短幾節的記載,讓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由上至下都有一份無私的心。首先,百姓日復日奉獻會幕的物資,他們奉獻的程度,以至渴望滿足會幕需要的心是令人震撼的。一次性的奉獻也許不太困難,但是持續不斷的奉獻,卻並非人人都能做到。至於負責造會幕的工匠,亦都本著誠實的心去作會幕的工,他們對摩西說:「百姓送來的禮物很多,已經超過耶和華吩咐建造之工所需要的了。」(36:5)可見他們所著緊的,只是百姓送來的禮物是否足夠應付會幕的工程,並沒有一人貪圖自己手中那些會眾所獻上的貴重物品。而以色列民的領袖摩西亦同樣正直且能當機立斷,他在收到工匠的匯報後就立即在營中傳令叫百姓不用再將聖所的禮物拿來。
這幾節看似簡單的描述,但其實只要任何一方存有私心,例如百姓送來的根本不足應付會幕工程的所需,又或做工的人眼見物資過剩卻不上報而將物品據為己有,甚或領袖有絲毫的貪念,就會為會幕的工程造成重重的障礙。因此從這裏的描述,可以看見以色列全會眾的目標非常清晰一致,當中並無滲雜任何的私心,他們上下一心,所為的並不是別的,就只是單單要按上帝的吩咐去建造聖所,以致上帝能夠住在他們中間。也許今天當我們渴望建造一個人能遇見上帝的事工、教會或機構,每個人甘心樂意的奉獻,以及整個群體純粹為著同一目標而共同協作努力,正正就是我們需要學習的地方。
在今段《妥拉》經文,以色列民終於開展了建造會幕的工作,而綜合35-36章與之前篇章的比對,可見以色列民要聽上帝的吩咐守安息日,並且要謹慎地完全行出上帝的吩咐,是基於他們是與上帝立約的子民。他們既為上帝的子民,渴望有上帝的同在和帶領,自然在建造會幕的這事上有著一個奉獻者和參與者的身分。奉獻,除了是全人的奉獻,亦是以色列全會眾的責任,而奉獻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著讓上帝住在子民中間,為著上帝的榮耀可以在他們當中彰顯。35-36章描繪了一幅非常美麗的圖畫,就是百姓為上帝住在他們中間而甘心樂意地奉獻與竭力擺上。
事實上,子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來自上帝的。正如今段經文所言,會幕的總工程師比撒列,以及亞何利亞伯的聰明智慧、他們的手藝、設計的能力、教導人的心,以至所有前來做工的以色列民所擁有的智慧聰明,都是上帝所賜的。因此,即使人覺得自己為上帝付出再多,都要知道人所擁有的一切其實都是源於上帝,上帝才是那位最慷慨的給予者。「比撒列」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有上帝的影子」(或解作「有上帝的形象」),上帝樂意將一切豐盛賜給祂的子民,因此要讓上帝住在我們中間,我們除了需要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也要學效上帝無私給予的性情,懂得積極主動、甘心樂意、且沒有私心地將我們的全人奉獻,因為一個甘心樂意擺上自己、無私奉獻的人的生命本就反映著主耶書亞(耶穌)道成肉身的生命,是與上帝相近的。
在今次查經中,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為建造聖所而大發熱心地奉獻和擺上,今日我們作為上帝教會的一份子,是否也響應上帝的託付,在聖靈的感動下團結起來支持和參與主的工作?我們各人走在信仰的路上想必都曾經歷過上帝的恩典與賜予,而為著建立上帝的家、為著上帝榮耀的彰顯,盼望我們的生命都能帶著感恩的心為主奉上更多,映照出上帝的形象與性情,成為一個甘心樂意地給予和分享的人!
[1] 「影子」的希伯來文 צֵל(tsel)與「形象」的希伯來文 צֶ֥לֶם(tselem)相近。事實上,影子所反映的正是一個人的形象。
[2] 兩段經文之間只有細微的差距,例如26:33-35有三節提及到會幕傢俱擺放的位置在36章並沒有出現,因為後者是以會幕的建造工程作為主軸。
我們正陸續把全部過往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教導錄影,經整理後加入「會員專區」的一個錄影專頁內,讓大家可以免費學習和重溫!早前推出了《出埃及記》查經系列1-20章的多段查經錄影,我們也剛上載了出21-30章的教導錄影,歡迎大家登入「會員專區」學習!願主祝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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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2-9-1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0:1-38、瑪1:11-2:7(作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30:1-38)提及香壇、贖罪的銀子、洗濯盆、聖膏油以及香的做法,它們對於祭司在會幕中的事奉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作為事奉者來說又有甚麼提醒?
1. 香壇(30:1-10)
2. 贖罪的銀子(30:11-16)
3. 洗濯盆(30:17-21)
4. 聖膏油(30:22-33)
5. 香的做法(30:34-38)
若從會幕中各樣器具的位置來看,或許我們會疑問,為何要到今章才提到香壇和洗濯盆?為甚麼香壇不與金燈台、供桌的段落放在一塊兒(它們同樣是放在會幕聖所裏的物件),而洗濯盆又不與院子的祭壇一併提及呢?在《出埃及記》的大綱分段中,28至30章可視為一個段落,當中的內容是有關祭司的事奉,並與他們職責相關的一些指示。[1]拉比Nahmanides在今章中也觀察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經文「刻意推遲提及,直至對會幕、當中的器具,以及有關獻祭的描述結束時,上帝說『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作他們的上帝。』(29:43-45)此後才提及香壇,因為當上帝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才有需要為到上主的同在去建造燒香的祭壇。」[2]可以說,《聖經》並非純粹按擺放位置去列出一份帳幕裏的物件清單,而是有目的地按它們的功能和應用去記載。同樣地,除了香壇,今章有關洗濯盆的描述中也提到祭司在靠近上帝前需要注意的事情,並且今章很多內容都與祭司的職責與他們事奉時要留心的事項相關,因此今章的內容被置於有關祭司聖職禮的吩咐之後交代也是可以理解的。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出30:2 長一肘,寬一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二肘。壇的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金;又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或譯:金牙邊】。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5 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包上金子。
這幾節說明了香壇的尺寸和做法,香壇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一肘約46 厘米,因此香壇的整體面積並不算大。香壇的外觀和院子的銅壇近似,兩者都是正方形,也同樣有四個翹角。不同的是,院子裏的祭壇的外層是包銅的,而香壇則是包上純金,並要在壇的四圍鑲上金邊,金邊亦可譯作「金牙邊」,就是在壇頂四圍的裝飾邊,拉比Rashi認為壇四圍的金邊是象徵著大祭司的冠冕。[3]另外,院子的銅壇是中空的,這也跟香壇不同,因為經文在第3節提到「壇的上面」,所以香壇的頂是密封的,供祭司在上面燒香。而香壇與大多數的會幕器具一樣,都有環和用來抬壇的槓,讓以色列民在曠野中前行時可作搬運之用。
在提到香壇的位置時,經文說「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櫃蓋」(30:6),香壇需要被置於正中,正正對著約櫃和施恩座。經文屢次提及法櫃,也就是強調香壇十分接近那代表上帝寶座以及祂同在的法櫃,而燒香則是象徵與榮耀的上帝相遇[4]。祭司要在每早晨整理燈,以及黃昏點燈的時候燒香[5](30:7-8),正如燈要經常點著,會幕的聖所裏都要經常被香的香氣所充滿。而每年一次,就是在贖罪日的時候,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祭牲的血灑在壇的角上,為壇贖罪[6]。經文形容「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30:10),「神聖」是指「分別出來」,這壇是至聖的,意思是除了燒香,這壇不能用作別的用途,也不能在其上燒別樣的香。
香壇在古近東向來是宗教禮儀的標準器具,香在燃燒時會散發香氣,將貴重的香獻給上帝被視為是尊崇上帝、討祂喜悅的敬拜方式。《聖經》中也有將燒香視為上帝子民禱告的象徵,例如大衛在《詩篇》141:2中說:「願我的禱告像香一樣呈到你面前」,而《啟示錄》8:3-4也描述了一幅類似的圖畫:「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香的煙霧向上升,與人的禱告達至上帝面前有著相似的象徵形象。另外,燒香也有一個特別的功能,就是遮蓋保護那些進到上帝面前來的人,例如《利未記》16:13提及到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時候,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出30:1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2「你數點以色列人,計算人頭時,被數的每一個人要把他生命的贖價獻給耶和華,免得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
出30:13 每一個被數的人要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付半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出30:14 每一個被數的人,就是二十歲以上的,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出30:15 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都要獻半舍客勒給耶和華,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出30:16 你要向以色列人收這贖罪的銀子,用在會幕的事工。這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作你們生命的贖價。」
首先,這裏所說的數點跟《民數記》1章所記載的數點未必指著同一件事。按38:25-28,會中被數的人所獻的銀子,是用來鑄造聖所帶卯眼的座和幔子下帶卯眼的座,也用作鑄造柱子的鉤,包柱頂,以及箍著柱子,也就是在會幕建造當中一些需要用銀的地方。而《民數記》1章的數點是在會幕完工之後發生的,因為按民1:1-3所記,上帝是在會幕裏吩咐摩西去數點百姓。
顯然,這裏提到數點人口可能會招致耶和華不悅(見30:12),因為這也許反映出對上帝缺乏完全的信任而想自己掌握實況(參撒下24章),或將上帝的子民看為是自己的,並將他們納為己用(正如人一般只會數點屬於自己的東西)。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屬於上帝的,被數的人需要將生命的贖價獻給上帝,以避免災殃在數點中臨到他們。這半舍客勒的銀子主要有兩個目的:為每個人贖罪和支持會幕的事工。贖罪銀表明人需要被贖,必須有某種東西代替,以遮蓋人在上帝眼中的不聖潔。「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所有人必須支付相同的金額強調了人在上帝面前的基本價值。半舍客勒是一個小數目[7],可說是屬於象徵式的,顯示出在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同等。銀子收集起來,會用作會幕的事工,每個人平等地作出一個標準的貢獻,既不超過也不減少,象徵著不論人的財富地位,會幕也是平等地屬於每一個以色列人,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可以同樣自豪地知道自己在會幕的建造上有所貢獻。
出30:1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30:18「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來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祭壇的中間,盆裏盛水。
出30: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用這盆洗手洗腳。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洗濯盆是院子的器具,位於會幕和祭壇的中間,它的位置充分闡明了它的用途,就是讓祭司在進入會幕事奉、或接近祭壇獻祭進行聖禮儀式之前用來清潔手腳,使祭司可以在一個潔淨的狀態下前去事奉。其實上帝對於祭司洗濯的規定並不複雜,它既不需甚麼事前的準備工夫,也沒有很多步驟要遵守,就只是單單用水洗手洗腳,但經文分別兩次提到祭司事奉前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30:20、21),可見這項規定雖然簡單,卻是需要非常嚴格地執行。
關於洗濯盆的做法只有一節經文(18節),當中說明了它所用的物料、功用和位置。另按38:8所記,洗濯盆和盆座所用的銅是由一些在會幕門前事奉之婦人的銅鏡做成的。特別的是,整段有關洗濯盆的經文竟完全沒有提到它的尺寸,到底為甚麼上帝對洗濯盆的大小沒有任何實質的規定呢?據《巴比倫塔木德》所記,洗濯盆必須可以容納足夠清洗四名祭司的水[8]。當然,這只是猶太聖賢的推斷,但它無疑指出了一個重點──「足夠的水」。銅盆有多大,其實是視乎有多少事奉的祭司,因此經文對銅盆的大小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當以色列人做銅盆的時候,就要確保它所盛載的水量必須足夠讓所有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
膏油以及香的製作都需要用到很多不同的香料,事實上,在25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獻禮物時,就有一個建造會幕的原材料清單,當中已提及到要有「做膏油的香料、做香的香料」,只是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所要的是哪幾種香料。在古代,香料可算是一些較為貴重和罕有的物品,在35:27-28就提到這些香料是由以色列當中的眾官長所獻上的。這聖膏油是橄欖油與四種上等的香料複合而成,而這幾節經文就非常仔細地描述每種香料的份量:
出30:23「你要取上等的香料,就是五百舍客勒流質的沒藥、二百五十香肉桂、二百五十香菖蒲,
出30:24 和五百桂皮,都按照聖所的舍客勒;再取一欣橄欖油,
出30:25 以做香的方法調和製成聖膏油,它就成為聖膏油。
「五百舍客勒」約5.67公斤,而香料的總用量是150舍客勒,則約17公斤,而「一欣」橄欖油約為3.5公升。也就是說,大約17公斤的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在比例上來看,這配方是要萃取大量香料的香味去製成很少的膏油,所有香味都被濃縮在橄欖油中。
上帝吩咐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也要用油膏亞倫和他的兒子。(30:26-30)不論是會幕器具或是祭司,當他們被聖膏油所膏,都是被分別為聖,歸上帝之用。而「凡觸摸它們的都成為聖」(29節;whatever touches them shall be consecrated【JPS譯本】),就是指到觸摸這些器具的人,他們整個生命都是獻給上帝的,因此人必須先分別為聖才有資格去觸摸這些器具,其他人不應該隨意觸碰,以免因此而付上生命的代價。
出30:31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世世代代以這油為我的聖膏油。
出30:32 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
出30:33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除上帝所指定的人外,這聖膏油不可用於其他人身上,人亦不可隨意按這配方去配製同樣的膏油。以色列人要尊重聖膏油,以它為聖,而違背上帝吩咐的後果,就是要從百姓中剪除。
出30:34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 נָטָ֤ףnataf;stacte)、施喜列( שְׁחֵ֙לֶת֙ shechelet;onycha)、喜利比拿( חֶלְבְּנָ֔הchelbenah ;galbanum),這些香料再加純乳香,每樣都要相同的分量。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又神聖的香。
出30:36 要取一點這香,搗成細的粉,放在會幕中的法櫃前,就是我和你相會的地方。你們要以這香為至聖。
出30:37 你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
出30:38 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拿他弗、施喜列和喜利比拿都是原文的譯音,「拿他弗」的原文字根有「滴落」之意,有人認為它是蘇合香,即一種從沒藥萃取的精華;「施喜列」可能是一種指甲型的海螺所提煉出來的香料, 而「喜利比拿」估計為白松香,是一種從植物提取的樹脂。[9]這三種都是罕見的香料,其製作方法經已失傳。乳香與上述三種香料不同,它可以單獨使用,而它被稱為「乳香」的原因,是因為燃燒時會散發出白煙,亦有指到在香中添加鹽(35節),可以提高燃燒的速度。就像聖膏油一樣,這香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任何人如果將香用作其他用途,同樣要從百姓中剪除。
《瑪拉基書》的背景是在波斯帝國時期(參瑪1:8),當時部分被擄的以色列人已經歸回耶路撒冷,第二聖殿亦已重建(公元前516年),並恢復殿中獻祭的禮儀。書中共有六次耶和華和以色列人的爭論[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屬於第二次爭論(瑪1:6-2:9),內容是有關上帝指責祭司的罪。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瑪1:13 你們又說:『看哪,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你們把搶來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瑪1:14 行詭詐的人是可詛咒的!他的群畜中雖有公羊,他許了願,卻將有殘疾的獻給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首節經文,上帝強調祂的名必被尊為大,人要奉祂的名燒香,獻潔淨的供物。接著就是上帝對當時祭司的指控,指責他們竟認為上帝的供桌是可藐視的,並嫌棄祭司的工作煩瑣。可見他們的事奉心態十分隨便,覺得祭司的工作是令人厭煩的。上帝說祂的名應當要被尊為大,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褻瀆和藐視祂的名。因此上帝說:「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悅納它呢?……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1:13-14)上帝明言祂不會悅納這些祭司所獻的祭物,因他們根本不願按上帝的吩咐而行,只是敷衍了事,獻上的祭物固然不合標準,然而事奉心態上的偏差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源。
瑪2:1 現在,眾祭司啊,這誡命是給你們的。
瑪2:2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若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給我的名,我就使詛咒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為詛咒;其實我已經詛咒了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出去,
瑪2:4 你們就知道我頒這誡命給你們,使我與利未所立的約可以常存。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2:5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
瑪2:6 真實的訓誨在他口中,他的嘴唇中沒有不義。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許多人回轉離開罪孽。
瑪2:7 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
這段提及若然祭司不肯聽警告的話,上帝會對他們作出審判(瑪2:1-9),他們的福分會變為詛咒,並且被免職,與上帝再沒有關係。可見祭司藐視耶和華的名的結果是,他們會在眾人面前被上帝藐視和貶低。瑪2:7指「祭司的嘴唇當守護知識,人也當從他口中尋求訓誨」,祭司理應是上帝的使者,應該作為上帝知識的守護者和指導者。但是瑪拉基時代的祭司不再與上帝同行,他們偏離了正道,不再使許多人脫離罪孽。相反,他們使許多人因他們的指導或缺乏指導而跌倒,破壞了與耶和華的盟約。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的聯繫相當明顯。首先,兩段經文都提及到祭司以及他們的工作,今次選段的首節提到「燒香」,這跟今章《妥拉》一開始的香壇是一個明顯的平行。而雖然今段《妥拉》提及的是一些與祭司相關的指示,而《瑪拉基書》則有關上帝責備祭司的罪,但兩者同樣表達出上帝對於祭司是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祭司要聽上帝的說話,要將祂的誡命放在心上,並按著上帝的心意事奉。而這兩段經文同樣帶出當祭司藐視上帝的誡命時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除了主題上的平行之外,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字眼上的平行去作為兩者的聯繫(見下表):
共通字眼 | 《先知書選段》(瑪1:11-2:7) | 《妥拉》(出30:1-38) |
燒 [香] (מֻקְטָ֥ר muqtar / מִקְטַ֣ר miqtar) | 瑪1:11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在各處,人必奉我的名燒香(מֻקְטָ֥ר muqtar;burn incense, make smoke),獻(מֻגָּ֛שׁ muggash;brought here, offered)潔淨的(טְהוֹרָ֑ה tehorah;pure)供物(מִנְחָ֣ה minchah;offering),因為我的名在列國中必尊為大。 | 出30: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一座燒(מִקְטַ֣ר miqtar;burn, place of burning)香的壇, |
獻 / 走近 (נָגַשׁ nagash) | 出30:20 他們進會幕,或是走近(בְגִשְׁתָּ֤ם begishtam;when they draw near)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免得死亡; | |
潔淨 / 純淨 (טָה֗וֹר tahor) | 出30:3 要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圍,以及壇的四個翹角包上純(טָה֗וֹר tahor;pure)金……。 出30:35 你要用這些加上鹽,以配製香料的方法,製成純淨(טָה֥וֹר tahor;pure)又神聖的香。 | |
供物 / 素祭(מִנְחָ֣ה minchah) | 出30:9 在這壇上不可燒別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מִנְחָ֣ה minchah;grain offering),也不可獻澆酒祭。 | |
供桌(שֻׁלְחָן shulchan) | 瑪1:12 你們卻褻瀆我的名,說:『主的供桌是不潔淨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視的。』 | 出30:27 供桌和供桌的一切器具,燈臺和燈臺的器具,以及香壇、 |
後裔(זֶ֣רַע zera) | 瑪2:3 看哪,我要斥責你們的後裔,把糞抹在你們臉上,就是你們祭牲的糞。人要把你們和糞一起抬(נָשָׂא nasa)出去, | 出30: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是亞倫和他的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
抬(נָשָׂא nasa) | 出30:4 要在壇的兩個對側,金邊下面做兩個金環,用來穿槓抬壇。 出30:12「你數點(תִשָּׂ֞א אֶת־רֹ֥אשׁ tissa et rosh;you take a census)以色列人……。 |
《出埃及記》由28章開始到30章,都是上帝對於祭司的一些相關指示。而今段經文(30章)承接上一章的祭司就職禮,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有關祭司就職後的一些補充說明,是上帝要求事奉祂的祭司要留心注意的一些事項。以下筆者嘗試從今章經文的分段去和大家思考每個部分對於祭司在會幕中事奉的重要性,並藉此去反思這對今天我們作為事奉上帝的人來說的屬靈提醒。
1. 香壇
香壇是會幕聖所裏最接近約櫃的器具,而獻香是一種非常神聖的事奉,除祭司外,人不能隨隨便便地到上帝面前燒香。[11]上文提及香的煙雲有遮蓋保護的作用,以免人因為太靠近上帝的榮耀而有生命危險,今段提到香壇的時候就特別提及,一年一次大祭司需要在贖罪日的時候為壇贖罪(30:10),按《利未記》16:17所記,當大祭司進聖所贖罪的時候,任何人包括祭司都不可以進入會幕,直至大祭司為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由此可見,在一般情況下,祭司雖然可以在靠近上帝約櫃的金香壇上燒香,但同時他們亦需要謹記這並非必然,他們要清楚知道自己之於上帝的聖潔原是不配的。
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有著祭司的位分(彼前2:5),而在香壇上燒香象徵討主喜悅、尊崇上帝的敬拜,我們得以藉著讚美去尊崇、藉著禱告去親近上帝,其實都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著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主耶書亞(耶穌),我們才得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實上,銅祭壇和金香壇同樣指向耶書亞的工作。院子裏的祭壇指向基督在地上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洗淨我們的罪;金壇則指向耶書亞被高舉,就好像香壇上的金牙邊所象徵的冠冕,他成為了我們在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並且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來7:25)因此,「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那麼,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同已蒙潔淨、無虧的良心,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來10:21-22)就正如今段《瑪拉基書》所說,我們的上帝是大君王,所以當我們前去事奉時,必須要保持自己的生命時刻活出聖潔,而既知自己原是不配,就要時刻以敬畏和謹慎的心去事奉和敬拜主。
2. 贖罪的銀子
贖罪銀對於會幕事奉當中的重要性是,上帝吩咐所收的銀子要用在會幕的事工;而被數的人,都是被上帝所贖的子民,是屬於上帝的,他們和這些銀子一樣,都是被用於建立上帝的國度。因此當祭司站在會幕中事奉的時候,他們雖然身穿代表著尊貴華美的聖衣,但祭司並非高人一等:首先,經文強調「富有的不必多付,貧窮的也不可少出」,象徵每一個人都是平等地被上帝記念;其次,祭司所事奉的地方,就是會幕,是由以色列民奉獻的基礎所建成的,祭司的工作可能比其他人辛苦與煩瑣(就像《瑪拉基書》中的祭司所認為的),但他們不應只看見自己的付出,也要看見其他人的付出,因為儘管不同人的出身、地位、才能都有所分別,然而他們對會幕的建造都有所付出,而他們的生命都是同等地被上帝記念。
這裏對於我們作為事奉者的提醒是,倘若我們作為一個帶領者,不論事奉範圍的大小(是帶領大批會眾的牧者傳道,抑或是小組組長),我們都需要看見每一位信徒都是屬於上帝的,他們並不是屬於某個機構、某個事工,更不是屬於自己。上帝的子民不是可給人用來建立自己的王國,而是建立上帝的國度,上帝對於每一個屬祂的人都有祂的計劃,都有他們在建立上帝的國度中所擔當的角色。而即便我們事奉的工作有多辛苦和煩瑣,都千萬不可自高,因為每一次的事奉都絕非一個人的功勞,而是需要很多弟兄姊妹的參與和幫忙才能成就的。
3. 洗濯盆
上帝吩咐當祭司進會幕,或是走近壇前供職,獻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必須用水洗濯。這個吩咐對於祭司在會幕事奉的重要性十分明顯,就是讓他們先潔淨自己再到上帝面前事奉。上文提及經文沒有特別訂明洗濯盆的大小,但是洗濯盆所盛載的水必須足夠讓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去洗手洗腳。而經文兩次提到要用水洗濯,「免得死亡」,可見忽視這個要求的嚴重性。因此祭司要明白的是,單單在場履行事奉的職責是不足夠的,為了履行事奉的職責而做好準備,先潔淨自己是相當重要的先決條件。洗濯盆是一個讓人與上帝的聖潔匹配的相關器具,它的存在提醒所有前來事奉的祭司,在親近上帝的事情上不可粗心大意,必須先潔淨自己方可上前事奉。
洗濯盆的水象徵主的道,例如《約翰福音》15:3,主耶書亞跟門徒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潔淨了。」而在《以弗所書》5:25-27就提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缺陷,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值得我們反思的是,我們有時候會否太趕急地衝到會幕中或祭壇前呢?作為信徒,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是要事奉上帝的,然而我們要記得上帝所吩咐的次序。先到洗濯盆潔淨自己,這是祭司在事奉前先要做好的事情。因此,我們需要注重內心的潔淨,要曉得我們的生命要先被上帝的話語改變、更新、充滿。洗濯盆是用銅做的,婦女們將她們的銅鏡獻上去製作洗濯盆,鏡子顯出污垢,其實上帝的話語也是一面鏡子,在上帝的道面前,我們的罪就暴露出來了。我們都需要認罪,需要被潔淨。除非我們被主的話洗淨,否則上帝不會悅納我們的敬拜和事奉,因此我們要記得先讓主的道潔淨我們的生命,才近前獻上上帝悅納的祭。
4. 聖膏油
被聖膏油所膏抹的就代表著分別為聖,為主所用。它之於祭司的重要性是,它好像一個印記,證明他們是事奉上帝的祭司。上帝警告:「不可把這油倒在別人身上,也不可用配製這膏油的方法製成同樣的膏油。這膏油是聖的,你們要以它為聖。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30:32-33)將油倒在別人身上,是代表著一種與上帝聖潔不匹配的情況。單單有膏油的香氣,只是表面上的,上帝的揀選不是由人去決定,聖膏油是按照上帝的要求而製造的,它只能夠用於上帝所訂明的目的,就是將上帝所要的,不論是人或物件都分別出來歸祂所用。
這對事奉者的提醒是,今天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雖然沒有被聖膏油所抹,但我們都是被聖靈所膏抹的,就如《以弗所書》1:13 所言:「在基督裏你們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使你們得救的福音,你們也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既然我們的生命是被分別為聖,就要活出合乎上帝要求、匹配祭司身分的聖潔生命,以致我們能夠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見提後2:21)
5. 香
香是由貴重的香料所製成的,它和點燈的油一樣,屬於每日的消耗品,也就是意味著,祭司需要每天為所燒的香預備,天天帶著上帝指定的香,到香壇面前去敬拜上帝、與祂相近。上帝吩咐人「要以這香為聖,歸於耶和華」,指的是所有做出來的香都是屬於上帝,不可以私自留下一些給自己。他們不可用這配製的方法為自己做香,而如果有人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為要聞香味而配製同樣的香,就是將本應單單屬於上帝的東西用來取悅自己,上帝特別去指出這個問題,或可說是預先對人作出警告,就知道這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試探。
這對於事奉者的反思是,香壇象徵著到上帝面前的敬拜,若然上帝對香有指定的要求,上帝對敬拜亦同樣,在《約翰福音》4:23-24,耶書亞對撒瑪利亞婦人說:「……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上帝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原文是『真理』)敬拜他。」人不可以試圖用香來取悅自己或他人,敬拜也是同樣,我們要用心靈、透過真理去敬拜上帝,不能因為想吸引人去教會而嘗試使敬拜成為取悅人的工具。敬拜上主亦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崇拜後的吃喝玩樂、或認識新朋友等而參與崇拜;帶領敬拜的人更不是為了讓人看見自己的口才、美妙的歌喉等而站在人前事奉。敬拜從來都不是討好自己的行為,我們不要落入這些試探當中。上帝要求的香必須是純淨的,最輕微的污染都會令到香有雜質,我們都要好好檢視自己敬拜的心,是不是單單為了與上帝親近,並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
今章的內容包括與會幕建造及其儀式有關的補充說明,它被編排在有關祭司聖職禮後出現,是因著今章內容與祭司有著密切的關係,可說是上帝對祭司在承接聖職後,即正式事奉之先的一些重要的提醒。基於上帝聖潔的本質,祂很看重祭司必須以合乎上帝聖潔標準的方式去親近和事奉祂,在這一切的吩咐中或許我們會看見上帝的嚴厲,但當換個角度,我們也同樣看見上帝對事奉祂的人的著緊:祭司在會幕聖所中事奉,稍一不慎就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上帝一再的提醒,就是希望確保一切能按祂的標準而行,以免事奉祂的祭司因犯錯而死亡。
雖說「信徒皆祭司」,但在今天教會當中,事奉的人往往會存著不同的心態,當中有很多竭力忠心於上帝的人,也有一些與上帝的聖潔標準有很大落差的事奉者。我們在其中該如何自處呢?我想重要的是,我們的眼目不應專注在其他人身上,也不應以其他人的行為表現去作為自己的指標,因為不是你與某人相同就等於好,或不比某人差就等於達標,真正的標準總是在上帝那裏的。我們有耶書亞(耶穌)作為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又藉著他的道得以潔淨,可以進到上帝面前事奉,已經是很大的福份。在今段《瑪拉基書》當中,上帝說祭司是祂的使者,祂期待他們懂得教導別人敬拜上帝,並引導人與上帝和好。盼望今章經文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藉此去檢視和省察自己的事奉心態,願我們懂得如何作一個稱職的上帝的僕人和使者,並在上帝面前所獻上的祭都蒙主悅納。
[1] R.C. Sproul, ed., The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Orlando: Ligonier Ministries, 2005), paragraph 1779.
[2] 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4992.
[3]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paragraph 4997.
[4] 同註2。
[5] 出30:7-8這兩節經文從表面上看好像指定了亞倫負責燒香,然而事實上一般祭司也照管燒香的工作(正如點燈工作是由亞倫和他的兒子負責;27:21;另見代上6:49),這裏只提及亞倫,或者是指首次燒香的工作是由他負責,而往後則由他和他的子孫共同承擔。
[6] 在《利未記》16章提及到贖罪日的時候,經文說:「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利16:16)大祭司「亞倫每年一次要為壇的四個翹角贖罪。他每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的血為壇贖罪,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是至聖的。」(出30:10)。因著會幕是在以色列人當中,而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會使會幕不潔,因此一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要用血將會幕的約櫃、香壇和祭壇等進行潔淨禮儀,以致可以重新將潔淨的壇奉獻給上主。(參利16:14-18)。
[7] 舍客勒(shekel)和季拉(gerah)均為重量單位,而季拉是最細的單位。如經文所說,一舍客勒等如二十季拉。季拉大概是0.6克,半舍客勒就是十季拉,即約6克,大概是當時的人一日的工資。
[8] 參B. Zevachim 19b。
[9]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199.
[10] 參本機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瑪拉基書》的查經摘要〈真正屬主的寶貴產業〉。
[11] 《利未記》10:1-2記載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沒有按耶和華的吩咐燒香而擅自獻上凡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吞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而在《歷代志下》26:16-21,猶大王烏西雅因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敗壞,他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耶和華就降災於他,使他的額頭長出痲瘋,烏西雅患痲瘋直到死的那日,一生住在隔離的行宮裏,與耶和華的殿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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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22-8-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26:31-27:19、結16:10-19(作者:Florence Tsang)
1. 你認為今段《妥拉》最突出的主題是甚麼?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1. 幔子與門簾(26:31-37)
2. 祭壇(27:1-8)
3. 院子(27:9-19)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פָרֹ֗כֶת parokhet;veil),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金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銀座上。
出26:33 要把幔子垂掛在鉤子上,把法櫃抬進幔子內;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
出26:34 又要把櫃蓋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
出26:35 把供桌安在幔子的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帳幕的南面,和供桌相對。
今段經文的頭五節是有關幔子的做法,幔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所織成,並要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這裏幔子的原文 פָרֹ֗כֶת parokhet 是一個特定的名詞,僅用於描述至聖所前的幔子,從經文所述,它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33節),而中世紀拉比Rashi就指到這幔子是一個區隔,將上帝與這個世界分隔開來。[1]
早前在25章提及到約櫃與施恩座、供桌和燈臺的做法,而這裏就交代了這幾件器具在會幕裏的位置,當中以幔子作為一個參照點:法櫃和施恩座是在幔子裏面,而供桌和燈臺則位於幔子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南面,兩者的位置相對。
出26:36「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金鉤,又為柱子鑄造五個帶卯眼的銅座。」
這兩節描述會幕聖所入口的門簾,它的製作物料與幔子所用的相同,同樣是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成,不同的是門簾上沒有繡上基路伯。不論是幔子或門簾,上帝都吩咐要掛在包金的柱子上,柱子上同樣有金鉤,然而掛幔子的柱子是安在銀座上,而掛門簾的柱子則要安在銅座上。
祭壇高三肘(約1.4米),長和寬都是五肘(約2.3米),壇是正方形的,在壇的四角要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整個壇是以金合歡木包銅所製成。(27:1-2)祭壇的高度雖不至於過高,但仍會使祭司在工作時構成一定困難,而由於上帝禁止人用臺階上祂的壇(見20:26),估計當時祭壇旁邊會有一道土坡,以方便祭司獻祭。[2]而祭壇的四個翹角並非裝飾之用,而是具有禮儀功能,例如獻贖罪祭時,祭司會將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參利4:25)。「角」一般被理解為力量的象徵,《聖經》中亦記載到人會緊緊抓住祭壇的角去尋求庇護,以壇作為避難所,去祈求上帝的干預和保護(參王上1:50-51、2:28),然而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典章中就提到,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上帝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見21:14)
出27:3 要做桶子(סִּֽירֹתָיו֙;its pots)來盛壇上的灰,又要做鏟子(יָעָיו֙;its shovels)、盤子(מִזְרְקֹתָ֔יו;its basins)、肉叉(מִזְלְגֹתָ֖יו;its forks)和火盆(מַחְתֹּתָ֑יו;its firepans);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4 要為壇做一個銅網,在網的四角做四個銅環,
出27:5 把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使網垂到壇的半腰。
27:3描述了很多與祭壇相關的不同器具,當中有盛灰的桶子,也有用作鏟灰的鏟子,盤子則是用來盛載祭物的血,祭司會將血灑在祭壇上,還有肉叉和盛炭的火盆,這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在原文中這些祭壇的器具直譯為「它的桶子」、「它的鏟子」、「它的盤子」、「它的肉叉」和「它的火盆」,意思是它們全是「祭壇的附屬物品」,是屬於祭壇的一部分,並且原文中這些器具都是複數詞,雖則經文沒有實質說明各樣器具的數量,但至少我們明白到各樣器具的數目都不止一個。而在祭壇中間有一個銅網,銅網要放置在壇的半腰,這樣,當祭牲放在銅網上燒的時候,空氣可以在祭牲下方流通,而灰燼亦會通過銅網落在地上。
由於祭壇是敬拜儀式中不可或缺的物件,它在會幕中出現可以說是理所當然。事實上,在還未建造會幕的時候,以色列的先祖會在不同的地方築壇敬拜耶和華上帝,特別是當上帝在某個地方向他們顯現和作出啟示,他們就在那兒築壇敬拜祂。在《出埃及記》此前的章節,就曾兩次記載摩西築壇(見17:15;24:4-5)。會幕當中的祭壇所代表的是,上帝從偶爾的顯現,轉變為在祂子民中持續地臨在,人可以透過不間斷的獻祭到主面前、與祂親近。
整個院子是一個長方形的結構,院子的南邊和北邊長100肘(約46米),兩邊的做法完全一樣,就是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要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並要用銀做柱子的鉤和箍。而院子的西邊和東邊,各長50肘(約23米),是南北兩邊一半的長度。西邊的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而東邊的中間有一個長20肘的簾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所織成,製作方法和帳幕入口的簾子相同,簾子左右兩邊的帷幔各15肘,各有三根柱子,和三個帶卯眼的座。除了東邊的簾子之外,整個院子都被掛起的帷幔所覆蓋。帷幔要用銅做的橛子和繩索固定。
在研讀有關建造會幕的經文時,我們往往會將重點放在至聖所裏的約櫃和施恩座,並會幕內外的各樣器具,反而容易忽略了有關院子的用處和重要性。院子雖位於整個會幕的最外圍,然而我們不應忘記,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並且一年只可在贖罪日時進入一次,而聖所則是只有祭司方可以進入事奉的地方,但院子卻不同,它是大部以色列民唯一可以前來親近上帝之處,他們可以將要獻給上帝的祭物帶到院子裏,因此院子作為以色列民敬拜的地方可謂十分重要。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
結16:11 我用首飾打扮你: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項鏈在你頸上,
結16:12 我也把環子戴在你鼻上,耳環在你耳上,華冠在你頭上。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吃的是細麵、蜂蜜和油。你也極其美貌,配登王后之位。
結16: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到列國,因我加給你榮華,使你完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6:15「只是你仗著自己美貌,又憑著你的名聲行淫。你向路人縱情淫亂,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這樣的事本不該有,以後也不該發生。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結16:19 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事情就是這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西結書》16章,經文背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前,上帝吩咐以西結先知宣講對猶大的預言,當中大部分是屬於審判的信息(結4-24章)。結16章是有關耶和華對一個不忠的妻子作出論述,事實上,在前後一連幾章經文,上帝對猶大作出了一連串的責備,當中先知以不同的比喻去宣講上帝審判的信息。而今段選段敍述了一個愛情故事,描述一個王如何將一切華美都賜給他的王后,為她準備精緻衣料,又用珍貴的首飾給她裝飾,使原來無人顧惜的女孩躍升為美麗絕倫的王后,她美貌的名聲甚至傳到列國。可是後來這個王后卻背叛了王,經文形容她「向路人縱情淫亂」,甚至將王送給她的禮物拿去造偶像。上帝藉這比喻去責備耶路撒冷(代表著南國猶大、祂的百姓)就如一個背夫行淫的妻子,耶路撒冷本是一座聖城,卻竟放棄她對耶和華的敬拜,忘記了上帝的拯救之恩,轉而敬拜外邦的神明偶像,原本尊貴的王后淪落為與妓女無異。
這個選段的頭幾節經文用了不少篇幅去描述王后的衣裳和首飾,並仔細提到它們的用料,當中不同物料的字眼都讓人很容易聯繫到今段的《妥拉》經文(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 | 《妥拉》(出26:31-27:19) |
細麻(שֵׁשׁ shesh) 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variegated stuff, embroidered cloth),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6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 רֹקֵֽם roqem;variegate, made by a weaver)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7:9 ……要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 出27:16 院子的門要有二十肘長的簾子,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 רֹקֵֽם roqem)的手藝織成…… |
金(זָהָב zahav) 銀(כֶּסֶף kesef) |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金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銀座上。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金鉤……。」 出27:17 院子四圍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銀子箍著,要用銀做柱子的鉤子,用銅做帶卯眼的座。 |
器具(כְּלִי keli) |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כְּלִי keli),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 出27:3 ……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19 帳幕中各樣用途的器具,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銅做。」 |
造(עָשָׂה ʿasah) |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וְעָשִׂ֣יתָ veʿasita;and you shall make)幔子……。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וְעָשִׂ֣יתָ veʿasita)五根柱子,包上金子……。 出27:1「你要用金合歡木做(וְעָשִׂ֣יתָ veʿasita)祭壇,長五肘,寬五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
從上表最後一列所見,兩段經文同樣出現「造」(עָשָׂה ʿasah)這字眼,然而兩者所描述的情況卻有天淵之別。兩段經文都提及到很多珍貴的物料,例如金、銀、細麻、錦繡衣裳等,在《以西結書》的選段,是描述耶路撒冷這個王后將王所贈的華美衣飾拿去做彩色丘壇,又製造偶像;相反,在今段《妥拉》當出現「造」這個字,卻都是講述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如何按照祂的心意去做會幕當中的不同部件,以致祂能住在他們中間。上帝的心意是要與祂的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不論是《以西結書》16章中比喻的王與王后,或在《出埃及記》上帝與以色列人訂立好比婚盟的西奈之約),這兩段經文本就有著相同的屬靈原則和上帝的心意,同樣表達出上帝因著對以色列人的愛,就賜給他們尊貴的位分,祂期望這些與祂立約的子民能夠按照祂所指示的樣式去敬拜和事奉祂,把所擁有的(也是上帝所賜予的)甘心樂意地為主擺上(以致祂住在他們中間),而不是把主所賜的豐盛用於祂所不喜悅的事情上(以致祂離棄他們)。
今段經文提到有關幔子、門簾、院子的描述,而它們的主要功能都非常近似。如經文所說,幔子主要是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26:33);其次,帳幕的門簾也起了類似的功用,它是整個帳幕與外面的院子的一個分隔;而從經文細看有關院子的記述,事實上大部分都是與帷幔相關的經文,就是如何在東南西北四邊架起長長的帷幔,以致能夠劃分一個空間,將裏面稱之為「院子」的地方(以至整個會幕的組合結構),與外面以色列民的營分隔開來。因此非常明顯,今段經文最突出的主題是有關分隔,就是為到會幕裏不同的空間去定出界限。
這些界限向以色列人說明了兩件事:首先,上帝是聖潔的(或稱為神聖的)。這一層層的限制,正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至聖所更是難以進入(除了每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可以進入)。其實這一點,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建造會幕時對不同金屬的使用就能看見:院子裏支撐帷幔的柱子是以銅作為底座,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是用銅做,在院子裏的祭壇,以及壇的器具,均是銅做或要包上銅;在會幕聖所的入口,柱子要包金,但由於與院子接連,因此底座是銅做的;而在至聖所前,同樣要用包金的柱子,但就要用銀作為底座(在聖所和至聖所的範圍很常用金和銀,例如整個帳幕的木板和橫木都是包金的,板底下是銀座;參26:18-29);最後在至聖所裏面,那象徵著上帝寶座的約櫃和施恩座,都要以純金製成,當中不同的配件都要用純金或包金。由此可見,會幕不同地方的聖潔度(或神聖程度),某程度上可說是用了不同金屬的珍貴程度去表達。簡而言之,愈靠近約櫃和它所在的至聖所,所用的金屬就愈珍貴。
從《創世記》所見,上帝與人之間的分隔是源於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吩咐而被逐出伊甸園後,罪就成為了一道將人類與上帝隔開的屏障。人再不能像在伊甸園時那樣靠近上帝,與祂親密同在。今段《妥拉》所記載的一道道屏障,除了為祭司們履行職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隱私,也是保護整個會幕免受意外或故意的褻瀆,以及保護有意無意地誤闖會幕者的性命。這些界限的存在不斷提醒著以色列人,他們不可隨意闖到至高者的面前,因為那位在他們中間的上帝是聖潔的。
另一邊廂,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25:8)可見上帝的心意是要與人同住。「分隔」與「同住」彷彿是兩個互相矛盾的概念,然而會幕的存在與它的重重界限正正象徵著,以色列人雖然不配,但聖潔的上帝仍然願意住在他們中間,上帝願意進到祂的子民當中,與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在今段《妥拉》經文,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造祭壇,祭壇是以色列民進到院子後首先看見的東西,它所在的位置是要讓子民清楚明白,人需要透過獻祭,透過祭牲的流血犧牲,才得以接近那位聖潔的主。
總結第一條問題,今段經文當中很多描述都與分隔、定界限有關,強調的是上帝的聖潔,但同時亦讓人看見上帝對祂子民的愛,人的而且確是不配與上帝同住的,但這是上帝的心意,並且祂向祂的百姓提供了親近祂的途徑,讓他們能夠以合乎聖潔的原則去親近祂。
1)院子的門
院子的入口處只有一道簾子(מָסָךְ֙ masakh;a screen),經文將它稱之為「院子的門」(שַׁ֨עַר הֶֽחָצֵ֜ר shaʿar hechatzer;gate of the courtyard;見27:16)。整個院子的外圍全被細麻所做的帷幔所覆蓋,唯有院子的門(簾子),是要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織成,它作為一個明顯的標示,讓人知道那裏就是院子的入口處,而院子的門就是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唯一途徑。按《約翰福音》10:7-10所記:
約10:7 於是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約10:8 所有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羊卻不聽從他們。
約10:9 我就是門,如果有人藉著我進來,就必定得救,並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場。
約10:10 賊來了,不過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使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耶書亞表明他自己就是通往生命的「門」,是人「得生命/得拯救」的唯一途徑(約10:9;另見 約6:53;8:24;14:6)。所有尋求上帝的人必須靠他來到上帝面前,靠著他去與上帝親近,得以進到上帝的同在裏面。
2)祭壇
祭壇的主要功能是獻祭,藉此讓人維繫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利未記》詳細記載了上帝吩咐的各種不同獻祭,其中贖罪祭就是讓人在犯罪後仍可透過獻祭去修補與上帝的關係。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耶書亞就是上帝所設立的贖罪祭,他為人的罪獻上自己的生命,就像祭牲被獻在壇上,而憑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就得稱為義。(參羅3:23-26)這贖罪祭與普通祭司所獻的不同,如《希伯來書》所說:「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邊。」(來10:10-12)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在《希伯來書》13章更提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來13:10-12),這裏「祭壇」所指的是主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贖罪祭。而祭壇代表著接近上帝的途徑,所以耶書亞在十架上的獻祭成就了會幕裏祭壇的功能,他將生命擺上成就了所有的獻祭(例如他全然無私奉獻和擺上就成就了燔祭),而他所獻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是以他的血遮蓋那些信他的人,讓人得以親近上帝。
3)幔子
幔子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按《馬可福音》15章所記,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的一刻,聖殿中那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7-38;另見太27:50-51、路23:45)
來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幔子作為耶書亞身體的象徵,從前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耶書亞與象徵他身體的幔子在他被釘死在十字架的一刻裂為兩半,至此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通往至聖所的道路。藉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可以通過幔子,坦然進入至聖所,毫無攔阻地進到上帝的同在裏。
在《創世記》中,當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經文形容:「耶和華上帝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自此罪進入了人的生命,人與上帝便有了隔閡。而在會幕的建造指示中,院子的門(簾子)、帳幕的門簾,以及幔子,它們同樣是面向東邊,並都以精美的物料製成,就像一個標記一樣,指往上帝寶座的方向。而在幔子上所繡的基路伯,與伊甸園入口的基路伯相呼應,讓人明白這是一條重返伊甸園的道路,一個上帝與人親密同在的地方。
從今段《妥拉》描述有關院子的門、會幕聖所的門簾、以至分隔至聖所的幔子,我們所看見的是重重的分隔、是界限,代表人不能隨意親近那位聖潔的主,但我們卻亦看見上帝定意要與人同住的心意怎樣透過這些分隔和界限得以實現。也就是說,這些分隔既表達出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也同時指明了祂的所在,向人指示那條通往祂同在的道路。
上文簡述了主耶書亞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他是我們進到主面前的唯一途徑,因著耶書亞擺上自己的生命為人贖罪,從前分隔的道路得以重新被開通。在《約翰福音》14章,耶書亞說: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7 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就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了。」
這條道路如《希伯來書》所言,是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來10:20)。今天我們和昔日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方式不再一樣,我們不再需要以牛羊祭牲去親近主,方式雖然不同,但上帝仍然要求我們同樣要以敬畏的心去親近祂。既知道上帝是聖潔的,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要以輕率的態度來到上帝面前。而我們縱然不配,上帝因愛我們,就差派祂的兒子耶書亞作贖罪祭。主為我們擺上自己,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但我們要知道這條恩典之路並非一條捷徑,當我們行在其上,就意味著我們是與主聯合,並效法他去行在一條願意為主擺上和捨己、過聖潔生活的道路上。
盼望我們藉著今段經文可以更深切地明白到能與聖潔的上帝同住,是何等大的恩典!生活上很多事情當習慣了,就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但有主的同在實在不是我們配得的,我們必須珍惜每天可與上帝親近的時光、記念主耶書亞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明白一切都是出於祂豐盛的憐憫、慈愛和恩典而並非必然!深願我們時刻都懂得敬畏這位聖潔的上帝,並懂得怎樣以聖潔的生命去回應祂的愛。阿們。
[1] 參 《巴比倫塔木德》〈論祝福〉bt.Berakhot 18b。
[2] 《利未記》9:22記載亞倫在獻祭後「下來」,故此祭司在獻祭時應是從壇旁上去。
「安息日研經坊」(2022-6-11)《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8:1-19:5、賽33:13-22(筆者:Florence Tsang)
1. 在上帝於西奈山與以色列民立約前,今段經文特別記述摩西岳父葉特羅的到訪,當中有何用意?
2. 葉特羅給摩西提出的建議(見出18:13-27)帶給我們甚麼反思?
1. 葉特羅的探視(18:1-12)
2. 選立百姓的官長(18:13-27)
3. 立約前上帝在西奈山告訴以色列民的話(19:1-5)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出18:2 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西坡拉,就是摩西先前送回家的妻子[1],
出18:3 又帶著她的兩個兒子:一個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因為摩西說:「我在外地作了寄居者」;
出18:4 另一個名叫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因為他說:「我父親的上帝幫助我,救我脫離法老的刀。」
在一連幾章有關以色列人在曠野旅程的敘述後,出18章突然把焦點放在一個我們已經很久沒有聽過的人物──摩西的岳父葉特羅身上。經文告訴我們,他因為「聽見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18:1),就帶著他的女兒西坡拉(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孫子(即摩西的兩個兒子)革舜和以利以謝從米甸來找摩西。到目前為止,經文都著重記載以色列人的經歷,這裏卻話鋒一轉再一次談及摩西的家庭,當中強調他兩個兒子的名字,而這兩個名字的意思正好反映了摩西的個人經歷和轉變。革舜(גֵּֽרְשֹׁ֔ם Gershom;a stranger there)這個名字提醒讀者,從前摩西認為自己只可以永遠留在米甸當一個寄居者,然而那位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的上帝改寫了他的一生;而以利以謝(אֱלִיעֶ֑זֶר ʾEliʿezer;my God is help),很可能是指到從前那位要殺摩西的法老已經死了(見4:19),現在看來,當摩西回到埃及,上帝使他代表自己站在法老面前,藉他在埃及施行十災、帶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以至上帝在曠野的一切供應等,上帝在方方面面都展示出祂就是「幫助」摩西和以色列百姓的那一位。
第5節描述「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來到上帝的山,就是摩西在曠野安營的地方。」這節帶出了一個有關時序上的問題:在上一章,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的爭戰發生在利非訂(見17:8),今章就提到摩西與以色列人安營在上帝的山,而在接下來19章的開首卻說「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19:2)這樣看來,17章的經文若直接連接到19章似乎更為通順一點,再者,18章幾次提及摩西教導以色列人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6、20),而《申命記》1章在記述選立百姓的領袖之後,就緊接記載他們離開何烈山(即上帝的山/西奈山;參申1:13-19),因此不少拉比和學者都傾向認為18章是發生在上帝頒布律法之後,也就是他們離開西奈山前不久所發生的事情。那麼為甚麼18章要被編在這裏呢?這個問題會於下文再述。
出18:7 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向他下拜,親他,彼此問安,然後進入帳棚。
出18:8 摩西將耶和華為以色列的緣故向法老和埃及人所行的一切事,他們在路上遭遇的一切艱難,以及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的岳父聽。
此前經文描述葉特羅聽見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事蹟,而摩西迎接他的岳父後,就將更多的經歷都述說( וַיְסַפֵּ֤רvayesapper;told)給他聽。摩西除了述說他們所遇到的困難(如法老的追擊、沒水喝、沒有食物、以及與亞瑪力人的爭戰),也提及耶和華在這一切艱難之中如何搭救他們。「述說」這個動詞的原文 סָפַר 除了有「告知、陳述」的意思,有時也用於表達「傳揚、傳遞」的意思(見9:16、10:2)。可以說,今章透過摩西的「述說」讓一個來自米甸的祭司認識了上帝的名,而他對以色列所展現的友好態度以及對上帝的尊重,跟上一章的亞瑪力人形成了十分強烈的對比。
葉特羅對於摩西的見證可謂十分正面,他因耶和華待以色列的一切恩惠,因著上帝對他們的拯救,就非常喜樂,並且稱謝耶和華。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現在,從埃及人狂傲地對待以色列人這件事上,我知道耶和華比萬神更大。」[2](18:11)接著葉特羅向上帝獻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和他在上帝面前吃飯。(18:12)在古代近東,很多條約和協定都是由雙方在一個莊嚴的宴會當中達成的[3]。因此,這看起來更像是彼此所立的一個和約,去避免將來兩族之間發生衝突。當中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在場(並且強調是在上帝面前)就足以證明這頓飯的重要性。我們不能肯定葉特羅這位米甸祭司是否從此就單單敬拜耶和華,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當時的葉特羅是一個尊敬上帝的人,他會因著上帝拯救的作為而非常喜樂,亦讚嘆上帝的大能。
第二天,葉特羅觀察到一個讓他大惑不解的情況:摩西整天獨自坐著,而百姓從早到晚都站在他的旁邊。當葉特羅問他在做甚麼,摩西解釋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上帝。他們有事的時候,就到我這裏來,我就在雙方之間作判決;我又叫他們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18:15-16)摩西要讓百姓明白上帝所規定的事,以及上帝在這些事情的心意、教導和指引。不同的律例在應用上應該如何詮釋,若不同的人看法不一致,甚至發生爭執時,到底誰才是正確,這一切的問題,不論大小,都擺在摩西的面前。面對這麼多的百姓和需求,所有的重擔都到了摩西那兒,但經文卻形容摩西只是「獨自一人坐著」(18:14),摩西正在獨自服事一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很明顯,這不是一個可持續的情況,甚至可以說是群體中一個潛在的危機,因為這意味著很多百姓的事情都還沒有得到解決。摩西的岳父葉特羅在了解摩西所面對的處境後,就對他說:「你這樣做不好。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 נָבֹ֣ל תִּבֹּ֔ל navol tibbol;surely wear out, wither, sink),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7-18)葉特羅建議摩西去建立一個可以幫助承擔責任的審判制度,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4]( חַ֭יִלchayil;strength, army)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這些審判官可以幫助處理一些常規的問題,而最棘手的案件仍要提交給摩西。葉特羅表示摩西要繼續在上帝面前作為以色列民的代表,將難斷的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同時他亦要作為上帝的代表,以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使他們明白當行的道和當做的事,就是向以色列人表明上帝的要求,並且幫助他們將律例應用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之中。
當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當百姓的官長的,如上所說,他們必須是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葉特羅認為擁有這些質素的人可以幫忙去分擔摩西的擔子,而當被揀選的人足夠多的時候,他們就可以隨時審判百姓,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和爭論就可以在短時間內被解決與消除,百姓就可以和睦地( בְשָׁלֽוֹם beshalom;in peace)回到自己的地方,「和睦」所指的除了紛爭得到解決外,也指向人與人之間可以回復完好的關係。
葉特羅在提出建議後,就謹慎地將決定權交給上帝和摩西。接住經文記載「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他就從以色列人中選出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為百姓的領袖。這一章的結尾記載摩西給他的岳父送行,葉特羅就回到本地去了。
出19: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三個月的初一,就在那一天他們來到了西奈的曠野。
出19:2 他們從利非訂起程,來到西奈的曠野,在那裏的山下安營。
出19:3 摩西到上帝那裏,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對以色列人說:
出19: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
出19:5 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סְגֻלָּה֙ segullah;special treasure, valued property),因為全地都是我的。
這是一段我們相當熟悉,亦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是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一個前言。以色列人經歷了不少的艱難才得以離開埃及,而出埃及後亦在曠野面對很多不同的考驗,如今他們終於到達了西奈的曠野,他們將在這裏停留約十一個月的時間(參見民 10:11)。以上的經文表達了幾個重點:
1)上帝因著看顧以色列人,就以神蹟奇事去擊打埃及人,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這個為奴之家領出來。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證明了上帝的信實,而這一切以色列民都已經親眼看見了。上帝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美麗的圖象,祂形容自己就好像鷹照顧雛鷹一樣[5],將以色列背在翅膀上去保護他們,讓他們可以正式歸屬於祂。
2)上帝拯救以色列,是為了將以色列人帶到自己面前,使他們成為屬祂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屬於上帝的。「屬我的子民」原文是「我寶貴的產業/貴重的財產」,以色列人被上帝看為寶貴,當上帝說「全地都是我的」,就是指到全地的一切都是屬於主的,包括列國的百姓,然而上帝單單揀選以色列,讓他們在上帝的計劃中有著一個最特別和重要的角色。上帝曾應許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並且萬國都要因他而得福,可以說現在以色列民來到西奈山是見證著這個應許的初步應驗,上帝定意要透過建立以色列來祝福萬國。(見創12:1-3、18:18)
3)上帝賜予以色列一個特別的身分和地位,而這身分是附帶著一個條件的,就是以色列必須真的聽從上帝的話,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事實上,若然我們嘗試去感受這幾節經文的內容,你會發現這裏其實是上帝的一個自白。從上帝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經歷,帶他們離開埃及,在曠野中引領、考驗、供應他們,直到他們到達了西奈山。上帝再一次陳明自己為以色列所做的事情,以及祂對以色列的愛,從而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去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
賽33:13 你們遠方的人,當聽(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
賽33:14 錫安的罪人都懼怕,戰兢抓住不敬虔的人。我們中間有誰能與吞噬的火同住?我們中間有誰能與不滅的火共存呢?
賽33:15 那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的,
賽33:16 這人必居高處,他的保障是磐石的堡壘,必有糧食賜給他,飲水也不致斷絕。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33章,經文背景是關於亞述要攻擊猶大(賽28-39章)。在賽33章,當時猶大已走投無路,先知向上帝禱告,祈求上帝審判那些壓迫和想要毀滅猶大的敵人。14-16節是針對猶大的話,14和15節中分別提到了罪人和義人,兩者成為了一個對比。先知呼籲猶大人,雖然上帝會審判欺壓他們的人,然而他們當中的罪人都需要回轉,因為上帝在外會滅絕仇敵,然而在內,同樣會對付那些不忠不信的百姓。先知呼籲所有猶大人都要過聖潔的生活,因為上帝是義人的保障。
這幾節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可謂十分明顯,事實上,單單第13節,基本上就可以說是概括了出18章的內容。這一節提及「你們遠方的人,當聽我所做的事;你們近處的人,當承認我的大能。」在出18章的前半部分,葉特羅從米甸來,他就好像一個「遠方的人」去聽上帝所做的事;而18章的後半部分,則是有關以色列民去求問上帝,尋求明白上帝的律例和法度,他們就如那些「近處的人」,去承認上帝的大能。而這一節亦找到與今段《妥拉》在原文字眼上的平行,這一節當中的「聽(שִׁמְע֥וּ shimʿu;hear, listen)」和「我所做(עָשִׂ֑יתִי ʿasiti;I have done)」,也同樣出現在今段《妥拉》的第一節經文:
出18:1 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見( יִּשְׁמַ֞ע yishmaʿ;heard)上帝為摩西和為他百姓以色列所行( עָשָׂ֤ה ʿasah;had done)的一切事,就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埃及領了出來。
另外,賽33:15形容義人「行事公義、說話正直、憎惡欺壓所得之財、搖手不受賄賂、掩耳不聽流血的計謀、閉眼不看邪惡之事」,今段《妥拉》提到選立百姓領袖時,也提到一些與之相似的質素,就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這也是用以連繫兩段經文的平行之處。
賽33:17 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看見遼闊之地。
賽33:18 你的心必回想那些恐怖的事:「那數算的人在哪裏?秤重的人在哪裏?數點城樓的又在哪裏呢?」
賽33:19 你必不再看見那兇暴的民,他們嘴唇說艱澀的言語,難以理解;舌頭結巴,說無意義的話。
賽33:20 你要注視錫安,我們守聖節的城!你必親眼看見耶路撒冷成為安靜的居所,成為不挪移的帳幕,橛子永不拔出,繩索一根也不折斷。
賽33:21 在那裏,威嚴的耶和華對我們是寬闊的江河,其中必沒有搖槳的小船來往,也沒有巨大的船舶經過。
賽33:22 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他必拯救我們。
在這幾節經文,先知指出剛才所說那些蒙上帝拯救的義人,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而那些兇暴的民他們必不再見了。從前那些恐怖的日子,就是那些人的生命財產都備受壓榨,沒有任何保障的日子,當他們回過頭來,那些事情已經過去了,猶大也不再受外族統治。20-22節是一個充滿盼望的場景,人們會前往耶路撒冷去守節,耶路撒冷會再次成為一個安靜的居所,一個永不挪移的帳幕。她之所以可以永遠堅立,是因為上主在當中作王,耶和華就好像一條寬闊的江河,將耶路撒冷與她的敵人分隔開。而耶和華就是這地的審判官、立法者、君王,以及祂子民的拯救者。
17節提到「你必親眼看見君王的榮美」,就是平行上帝降臨西奈山並藉摩西向以色列民說話的場景。而最後一節,經文說「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為我們設立律法」(賽33:22),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就提到摩西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去判斷,並且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警戒百姓,指示他們。(18:19-20)顯示耶和華是最終審判子民的那一位,並且上帝的律法和教訓是以色列法律的源頭。經文續指「耶和華是我們的君王」,事實上,在最後的這一節,經文不斷反覆提及「耶和華」和「我們」,強調耶和華和以色列之間是有著一份關係。在出19章的頭幾節經文,正正就提到上帝要與以色列人立約,上帝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19:5)。上帝要與以色列人建立一份立約的關係,上帝要在祂的子民中作王,這就是貫穿今次《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經文的主題。
出18章可以說是摩西的岳父葉特羅的一個彙編,它不像之前的篇章一樣高潮迭起,甚至有可能不是按時序記載的。而就在上帝於西奈山頒布律法這個重要的事件之前,記述了整章跟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有關的故事,這樣的編排到底有甚麼用意呢?
首先,18章就好像一個重要的樞紐一樣,將過去所發生的事,與即將發生的事連接起來。意思是,在18章的前半部分,藉著摩西對他岳父所說的話對以色列從出埃及,及至他們到達西奈山的整個經歷作出一個總結,承認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並祂在沿途的供應。而18章的後半部分,就提及有關上帝的律例和法令,也就是連接著之後上帝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的記載。
事實上,當我們仔細去讀今章經文的時候,會發現18章不單單只是作為一個連接,今章內的很多細節與較早前所發生的一段記載竟出乎意料地相似。這一章的焦點由以色列民回歸到摩西的家庭,他的妻兒再次出現在讀者的眼前,特別的是,作者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們葉特羅是摩西的岳父,而在今章合共27節的經文中,「岳父」一詞竟出現了13次之多![6] 經文十分強調摩西與葉特羅之間的姻親關係,而這個關係是源於《出埃及記》起初所發生的一件事件: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出2:16 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給父親的羊群喝水。
出2:17 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取水給她們的羊群喝。
出2:18 她們回到父親流珥那裏;他說:「今日你們為何這麼快就回來了呢?」
出2:19 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他甚至打水給我們的羊群喝。」
出2:20 他對女兒們說:「那人在哪裏?你們為甚麼撇下他呢?去請他來吃飯吧!」
當細心比對的時候,我們會留意到出2章所記載的這一個故事,與18章有著不少的共通之處:
共通之處 | 《出埃及記》2章 | 《出埃及記》18章 |
米甸祭司聽了一個故事 | 米甸祭司的女兒們告訴父親(米甸祭司)她們所經歷的事 | 摩西告訴他的岳父(米甸祭司)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事 |
述說被拯救的故事 | 「有一個埃及人來救我們(הִצִּילָ֖נוּ hitzilanu;delivered us)脫離牧羊人的手……。」(2:19 ) | 「……耶和華怎樣搭救他們(יַּצִּלֵ֖ם yatzilem;delivered them),都述說給他的岳父聽。」(18:8) 「……他救了你們脫離埃及人和法老的手,將這百姓從埃及人的手裏救出來。」(18:10) |
拯救者的供應 | 摩西取水給羊群喝(2:17) | 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供應,與水有關的包括:在瑪拉使苦水變甜、以琳的十二股水泉、在米利巴使磐石出水。(見15-17章的記載) |
拯救者在席 | 摩西被請去吃飯(לָֽחֶם lachem;2:20) | 亞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都來了,與摩西的岳父在上帝面前吃飯(לֶ֛חֶם lechem;18:12)。 |
在《出埃及記》2章,當米甸祭司聽到摩西拯救他的女兒脫離了牧羊人的手,就責備女兒們為甚麼撇下他,吩咐她們要回去找摩西,請他來吃飯,然而故事還沒有完結,因為隨後一節記載:「摩西願意和那人同住,那人就把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2:21)這裏帶出了一個拯救者與被拯救者訂立婚盟的故事。而在猶太傳統上,會將上帝降臨西奈山與以色列人立約,看為上帝與以色列的婚盟。在18章,就在葉特羅跟亞倫與以色列的眾長老在上帝面前吃飯後,出現了摩西審判以色列百姓的一個段落,當時摩西說:「這是因為百姓到我這裏來求問上帝。」(18:15)「求問」(לִדְרֹ֥שׁ lidrosh;inquire, seek)在原文也有「尋找」之意,摩西指百姓來求問上帝,他們都在尋找上帝。上帝是超然的,而人是世俗的存在,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主要方式之一,是透過祂的律法,他們想知道上帝怎樣看待他們的糾紛以及希望他們如何處理,所以,學習並遵守上帝的律法是一個讓人去了解上帝,並將上帝帶入自己的生活當中的途徑。
出3:1記述「摩西牧放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當時上帝在山上向他顯現,並且對他說:「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的確,在今段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後來到了西奈的曠野,摩西這次帶著的不再是他岳父的羊群,而是上帝的羊群──以色列民。在18章,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尋求上帝,接著上帝邀請以色列人與自己立約,成為在萬民中屬於祂的寶貴產業。
因此,18章讓我們看見,摩西與他妻子的故事,就好像上帝和以色列的縮影一樣。之前是摩西作為拯救者,而這裏,是上帝作為拯救者,所以這一章除了作為前後故事的一個連接,亦預示接下來以色列將與拯救他們的耶和華上帝進入一份有如婚盟一樣的立約關係。
1)要以上帝為中心,非依賴任何領袖
當葉特羅得知摩西整天都坐著審判百姓,而百姓從早到晚站在摩西的旁邊,他就對摩西說:「你和這些與你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憊,因為這事太重,你獨自一人做不了。」(18:18;另見18:14)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人的限制,即便是摩西這個被上帝大大使用的人,也會因應付不了百姓大量的需求而疲憊,而等候的百姓也同樣疲憊。葉特羅建議摩西的工作要由其他人去分擔,因為他獨自一人是承擔不了那麼重的事,一個人是永遠背負不了所有人的。在摩西對岳父的回答中,他兩次提及「百姓到我這裏來」(18:15-16),摩西解釋他沒有辦法,因為百姓都來找他。事實上,在今段《妥拉》經文裏面卻描述了另一幅圖畫,與剛才所形容的完全相反。在19:4,上帝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鷹是獨行的鳥類,上帝以鷹將雛鷹背在翅膀上的圖畫,去表達是祂獨自背著所有以色列人,祂不會像摩西那樣「疲憊」(原文有下沉之意),反是背負著自己的百姓展翅上騰,將他們帶到自己那裏。從經文的細節,我們可以明白所有事情如果都圍繞著一個人的話,其實並非上帝的心意。因此作為信徒領袖,必須明白自己並非信徒的焦點,他所要做的事,是將人帶到上帝面前,像施洗約翰那樣將人指向主耶書亞(耶穌)。(參太3:11、約1:26-27)事實上,所有信徒包括領袖自己,都應該以上帝為中心,而所謂事奉就是要將人帶到上帝跟前,因為每個蒙上帝拯救的人,都是上帝親自背負去歸給祂自己的。而換個角度,若然我們不是一個帶領者的身分,也要謹記不要錯誤地將目光的焦點或信心都放在一些充滿魅力的領袖身上(這不論是對自己或領袖都並非好事),要記得單單仰望的永遠是我們的主耶書亞,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中心。
2)要建立事奉群體,非獨力事奉
葉特羅建議摩西:「你要代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事件帶到上帝那裏,又要用律例和法度警戒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做的事。你也要從百姓中選出有才能的人,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18:19-21)葉特羅提醒摩西要專注在重要的事情上面。摩西的角色是要帶領以色列人,而他帶領的方式是作為上帝與以色列民的中間人,他一方面要代表上帝向人傳達上帝的律例誡命,另一方面也代表以色列民將事情帶到上帝面前,尋求上帝的判斷。倘若摩西試圖去滿足每一個前來找他的人的需求,他只會被龐大的工作量不斷消耗自己的精力,更嚴重的問題是,在這個情況下,他根本沒有時間去做好上帝指派他去做的事情。葉特羅提醒摩西不要再用一對一的方式去處理所有問題,而是要用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去教導整個群體,因為當他們明白了當行的道、當做的事,就能夠學會去應用,也自然可以減少他們之間所引起的紛爭。因此,上帝國度的建立,並非一個人去服事所有人或完成所有事情,而是要讓更多人去參與其中一起服事,讓整個群體被建立成為一個服事上帝的群體,並在其中學會彼此分擔、彼此建立。
3)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非因崗位而異
從葉特羅的建議,我們看見有分為四個層次的官長: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和十夫長。他吩咐摩西要選一些有才能的人,是敬畏上帝、誠實可靠、恨惡不義之財的人去擔任這些崗位。而在他的建議中對於擔任這些不同崗位的人的要求並沒有任何區別,不是因為他只擔任十夫長而不是千夫長,就可以相應降低對其屬靈的要求。而今天在教會中有著各式各樣的事奉崗位,有些在人眼中看來是較為重要的,有些則需要處理一些較為瑣碎或後勤的事情,然而當我們從今段經文所見,作為一個事奉者,不論擔當的是甚麼崗位,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我們同樣需要敬畏上帝、遵行祂的教導、堅守真理、裏外一致、做事不為滿足自己的私利等。無論我們擔任哪一個事奉崗位,都要明白每一個在上帝的家裏事奉的人,上帝對我們的屬靈生命都同樣有要求,因為上帝對於祂的家、祂的國度,哪怕是最微細的事情,都會認真地鑒察。
在今段《妥拉》經文,葉特羅就摩西的處境向他提出了一些建議,他對摩西說:「現在,聽我的話(שְׁמַ֤ע בְּקֹלִי֙ obey my voice),我給你出個主意……」(18:19)而我們看見他所提出的,都是從摩西以至以色列民整個群體的好處去作為考量。及後「摩西聽了他岳父的話,照著他所說的一切去做。」(18:24)而上帝對以色列民說:「如今你們若真的聽從我的話(שָׁמ֤וֹעַ תִּשְׁמְעוּ֙ בְּקֹלִ֔י indeed obey my voice),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19:5)倘若葉特羅,一個外族的祭司都可以為著以色列的好處去提供一些好的指引給摩西和以色列人,更何況上帝這位全地的主呢?若然摩西願意去聽從葉特羅的建議,照他所吩咐的一切去行,那麼以色列民豈不是更應該聽從上帝的話,照祂所吩咐的一切去行呢?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邀請他們與自己立約,這個約就好比婚約一樣,是一個委身的約,是上帝與整個以色列群體所訂立的。今天我們每一個被主耶書亞所救贖,每一個真正跟從他的人,都與上帝有一份約的關係,上帝也期望我們同樣地委身於祂,而這也是上帝拯救子民出埃及的目的。
福音是免費的、白白的,而決志信主接納救恩也可以是一瞬間的意念和決定而已,但是對上主的委身與擺上乃是一生之久,並須擺上我們整個人生作為代價,因為主也是這樣付出,給我們作了一個委身的榜樣!我們每一個信徒其實都需要在一生中不斷學習與更新自己的生命,要完全地委身於主的婚約關係,而或許從葉特羅給摩西的建議,可以讓我們檢視自己此刻的事奉以及與上主的關係:
首先,我們生命的焦點是否時刻都對準上帝,而不是像起初祭司的女兒把摩西撇下那樣,將我們的救贖主閒置在一處呢?
倘若我們認為自己的眼目是對準上帝的,那麼我們對整個信徒群體又有沒有委身的心?是否知道自己的生命需要被建立?而在有能力的時候是否懂得去幫助和有意識地建立他人,以致弟兄姊妹可以彼此去分擔上帝家裏的工作呢?
又如果我們撫心自問是樂於服侍的人,也樂意去承擔上帝家裏的工作,那麼我們有沒有著緊自己不論事奉的崗位大小都要有美好的屬靈質素,以致上帝喜悅又堅立我們手中的工作呢?
盼望以上的問題能夠幫助我們去反思自己與主的關係,提升我們為主所作的任何事奉。願我們時刻也聽主的說話,遵行祂的教導,委身於上帝,以致我們整個信徒群體、每一位弟兄姊妹在上帝眼中都是祂寶貴的產業。
[1] 從出4:19-20,我們明確地知道當上帝吩咐摩西回埃及地時,摩西是帶著他的妻兒同去的,而後來經文卻沒有出現摩西將他們送返米甸的記述。拉比Rashi引用了一份《出埃及記》的早期猶太解經Mechilta去解釋摩西決定將他的妻兒送回米甸的決定,當中提及當亞倫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迎接摩西時,亞倫因看見摩西帶著妻兒回來就對他說,他們已經為著那些在埃及受奴役的人感到悲痛,他勸說摩西不要再增加在埃及受苦的人數了。於是亞倫說服了摩西,摩西就吩咐西坡拉帶著兒子回到父家那裏去。雖然這並非《聖經》所記,但也是一個合理的推算,摩西的確有可能為了妻兒的安全而在那個時候將他們送回米甸。
[2] 這裏的意思是埃及人因著他們對以色列的詭計所遭受的災難,就足以證明耶和華的神聖與超然。埃及人起初殺害了希伯來的男嬰,把他們丟進河裏淹死,最終埃及的大軍卻在紅海被水淹沒,他們對以色列的狂傲和詭詐最終上帝都報應在他們身上。而埃及即使有眾多神明,卻無任何一個埃及人所敬拜的偶像能保護他們脫離上帝的審判。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948.
[3] 另見創26:26-30;31:51-55。
[4] 「才能」的原文 חַ֭יִלchayil可以指到能力、軍隊、財富等,事實上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所包含的意思較中文闊,例如《箴言》31章所描述的才德婦人(אֵֽשֶׁת־חַ֭יִל ʾeshet chayil),當中「才德」在原文所用的就是這一個字,而在箴31章可見這名婦人的才德是有很多不同方面的,例如善於管理、敬畏上帝、勤勞、可靠等。而在《路得記》當中亦曾以這個字去形容路得,指到她是一個「賢德」(חַ֭יִל chayil)的女子(得3:11)。因此才能並非單單指到一個人的能力,亦包括一個人的品德和敬虔等。
[5] 另見申32:11-12。
[6] 見出18:1、2、5、6、7、8、12(x2)、14、15、17、24、27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3:17-14:14,賽45:13及其後(筆者:Ada Lui)
今段經文(出13:17-14:14)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後,上帝帶領他們到紅海邊,在那裏被埃及的軍兵追上。試討論:從今段經文的敘述去認識上帝的帶領以及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1. 上帝帶領子民到紅海邊(13:17-18)
2. 帶著約瑟的骸骨(13:19)
3.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帶領子民(13:20-22)
4. 上帝指示子民在何處安營(14:1-4)
5. 法老的軍兵追趕(14:5-9)
6. 以色列人懼怕和埋怨(14:10-14)
上一段《妥拉》經文第12章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第13章的開始則關於除酵節和獻頭生的條例(13:1-16),而今段《妥拉》經文是接續記載子民出了埃及之後的事。
出13:17法老放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路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出13:18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著兵器上去。
開始的這句「法老放( שָׁלַחshalach)百姓走」可謂來之不易,最初上帝要求法老「放(שָׁלַח shalach)我的百姓走」(5:1)被拒,接著上帝向埃及降下十災,並以最後一災的殺長子之災使這個要求最終實現,子民被放走後隨即開始了他們的曠野之旅,而這個旅程將由上帝親自帶領。上一章記載子民由蘭塞起程,行到疏割(12:37)。事實上,要進入迦南地最快的路線是沿著地中海岸而行,經文稱這條路線為「非利士人之地」[1],步行時間約需八至十天,但這條路沿途有多個埃及駐兵的堡壘,要是以色列民走這條路,就必然會受到埃及的軍兵或那地居民的攻擊,而結局也必然如上帝所說的:「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可以說,上帝顧念到百姓的信心軟弱而帶領他們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2]。經文描述以色列民都「帶著兵器」(חֲמֻשִׁ֛ים chamushim),這個字在原文也可譯作「列陣、五十人一隊」,強調的是他們步行的陣形如同是軍隊,也間接反映出那帶領著他們的上帝是軍隊的元帥。
出13:19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人鄭重地起誓,對他們說:「上帝必定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一起帶上去。」
這裏差不多是一字不漏地引述約瑟臨終時要以色列子孫所起的誓(創50:25),其重要性有二:第一,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起帶走,是履行了以色列民對約瑟的承諾,表明約瑟相信上帝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一事必不落空。事實上,當上帝呼召摩西時就已經吩咐他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祂要眷顧以色列民(3:16),而「眷顧」指的就是救他們出埃及,並領他們到祂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創50:24);第二,雅各在臨終前立了約瑟為他的長子(創48章),而這副「以色列長子」的骸骨由這時開始一直伴隨著他們,直到他們進入迦南地,把骸骨安葬在示劍(書24:32),可以說,約瑟的骸骨就像是上帝應許他們進入迦南地的一個眼見的憑證。
出13:20他們從疏割起程,在曠野邊上的以倘安營。
出13:21耶和華走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
出13:22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
這段描述上帝怎樣在曠野引領以色列民的路,祂日間用雲柱(在炎熱的氣溫下提供遮蔭)、夜間則用火柱(在寒冷時為他們提供溫暖)走在他們的前面,雲柱和火柱代表著上帝的臨在[3],讓他們清楚感受到上帝真實的同在。而這裏提及的兩個地方名:「疏割」( סֻכּוֹתsukkot)在原文的意思是「棚、蔭庇」,而「以倘」(אֵתָ֔ם Etham)在原文的意思是「碉堡、與他們同在、他們的犁頭(在前頭開路)」,也像是指出上帝在路途上對子民的保護和無微不至。
出14: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4:2「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
出14:3以色列人這樣做,法老必說:『他們在此地迷了路,曠野把他們困住了。』
出14:4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以色列人照樣做了。
這段是描述上帝運用了軍事策略要使法老的追兵全然潰敗,祂指示子民不要繼續往東面的曠野走,而是要轉向北面,並要在巴力‧洗分前面,靠近海邊的位置安營。之前摩西曾對法老說他們要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獻祭(見8:27),這樣的轉折必然會使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時間超過三天,而上帝也預言當法老知悉後,會以為以色列民仍未走到曠野是因為迷了路,正是追趕他們的大好機會。經文說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就是上帝要讓法老隨己意採取軍事行動,為的是要「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這指的正是之後上帝將要行神蹟把紅海的水分開,使子民行乾地,又要使海水回流,使法老的軍兵戰車被淹沒(14:26-31),表明祂有能力看顧和帶領自己的百姓安全離開,並預示了上帝將在這場與法老的爭戰中大獲全勝[4]。
出14:5有人報告埃及王說:「百姓逃跑了!」法老和他的臣僕對百姓改變了心意,說:「我們放以色列人走,不再服事我們,我們怎麼會做這種事呢?」
出14:6法老就預備戰車,帶領他的軍兵同去,
出14:7他帶了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
出14:8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 「以舉起的手」)出去了。
出14:9埃及人追趕他們,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戰車長,與軍兵就在海邊上,靠近比‧哈希錄,在巴力‧洗分的前面,在他們安營的地方追上了。
從法老的反應可見,即使經歷了上帝所降的十災,他仍然不承認以色列民是屬於上帝而不是屬於他,仍然視以色列民為自己的奴隸,並為要取回這些免費的勞工而不惜再與上帝正面交鋒,這次他親自率兵出戰,仗著的是他擁有當時最精銳的軍備,就是「六百輛特選的戰車和埃及所有的戰車,每輛都有軍官[5]」,他以為這樣的軍力必定得勝無疑。而當法老的馬匹、戰車、戰車長,在巴力‧洗分追上以色列民時,以色列民是「抬起頭來」(בְּיָ֥ד רָמָֽה;原文直譯是「以舉起的手」),仍然是出埃及時那副沒有懼怕的神態,當然也沒有絲毫作戰的準備,這様懸殊的形勢叫人不期然屏息以待,要知道事情的發展將會怎樣。
出14:10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
出14:11他們對摩西說:「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
出14:12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
出14:13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怕,要站穩,看( רָאָהraʾah)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רָאָה)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רָאָה)了。
出14:14 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
當以色列民看見法老的追兵逼近,就非常懼怕,向上帝哀求。以色列民上一次向上帝哀求是他們在埃及做苦工時(2:23),現在哀求則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將命喪於法老之手,然而他們的懼怕和向上帝的哀求,很快就變成對摩西的埋怨。從他們的話語中反映出他們曾向摩西表示他們寧願留在埃及繼續當奴隸,也不想要得到自由離開埃及。雖然之前的經文沒有記載他們曾這樣對摩西說(參5:21,6:9),但我們由此得知他們視離開埃及這事是出於摩西的意思,甚至是由摩西所成就的,對於上帝怎樣用大能的手向埃及施行十災並最終拯救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忘記得一乾二淨。
同樣是面對前無去路,後有追兵的危急關頭,摩西卻沒有因此而懼怕,雖然被子民無理地埋怨,他卻能臨危不亂,並以信心的宣告去穩住以色列民的心。他對子民所說的話裏一共三次提到「看」( רָאָהraʾah)這個字,正是要子民不要只看眼前法老追兵的逼近,而是要看上帝將要怎樣施行拯救,雖然眼前法老的軍力好像很強大,但是上帝的能力更大,上帝必要為他們爭戰,所以他們不用懼怕,要安靜等候上帝的工作。我們從摩西身上看見他對上帝的信心,摩西知道雖然上帝已拯救他們離開埃及,但他們在進入迦南地的旅途上仍然需要繼續仰望上帝的拯救。摩西這樣的勸告將是以色列民在往後的曠野之旅一直要學習的功課。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陰性詞,指「耶路撒冷」】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賽 45:15 救主──以色列的上帝啊,你誠然是隱藏自己的上帝。
賽 45:16 製造偶像的都要抱愧蒙羞,他們要一同歸於慚愧。
賽 45:17 惟有以色列必蒙耶和華拯救,得永遠的救恩。你們必不蒙羞,也不抱愧,直到永世無盡。
賽 45:18 耶和華如此說,他創造諸天,他是上帝;他造了地,形成它,堅固它,並非創造它為荒涼,而是要給人居住:「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的。
賽 45:19 我不在隱密黑暗之地說話,也沒有對雅各的後裔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華所講的是公義,所說的是正直。」
今段《先知書選段》我們會看賽45:13-19,經文的背景是當時南國已亡於巴比倫,猶大子民被擄走,上帝藉先知應許子民祂會興起波斯王居魯士,說:「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 שָׁלַחshalach)我被擄的民。」這件事在猶大人被擄七十年之後果然應驗,那時波斯把巴比倫滅了之後,波斯王居魯士下詔讓猶大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拉1:1-2)。先知又預言說當這件事成就,人就會知道上帝真的是在以色列民的中間,只有祂能向以色列施行拯救,其他一切人所倚靠的偶像全然無用。經文又強調上帝是創天造地的那位,祂沒有把自己隱藏起來,人能藉祂所說的話語尋見祂。
這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經文有兩個明顯的平行。第一,昔日上帝以大能的手把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地的埃及釋放出來,現在上帝要興起波斯王居魯士,把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釋放,讓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第二,昔日上帝藉著把紅海分開這神蹟,讓人知道祂是那位掌管萬有的上帝,祂以大能拯救以色列脫離法老的威脅,現在上帝也要向猶大人施行拯救,使他們回到祂的應許之地。另外,這兩段經文用了很多相同的字眼,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相同字眼 | 出 13:17-14:14 | 賽 45:13及其後 |
放( שָׁלַח shalach)、 路(דֶּרֶךְ derekh) | 出 13:17 法老放( שָׁלַח shalach)百姓走的時候,非利士人之地的路(דֶּרֶךְ derekh)雖近,上帝卻不領他們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 | 賽 45:13 我憑公義興起居魯士,又要修直他一切的道路(דֶּרֶךְ derekh)。他必建造我的城,釋放(שָׁלַח shalach)我被擄的民,不為工價,也不為獎賞。」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 | 出 13:18 上帝領百姓繞道而行,走曠野的路到紅海。以色列人出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地,都帶著兵器上去。另參出 13:17,14:4-5,7-13。 |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מִצְרַ֥יִם Mitzrayim)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
走(הָלַךְ halak) | 出 13:21 耶和華走(הָלַךְ halakh) 在他們前面,日間用雲柱引領他們的路,夜間用火柱照亮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הָלַךְ halakh)。 | 賽 45:14 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的出產和古實的貨物必歸你 ;身量高大的西巴人,他們必過來歸你,為你所有。他們必帶著鎖鏈過來跟隨(הָלַךְ halakh)你,向你下拜,祈求你說:『上帝真是在你中間,再沒有別的,沒有別的上帝。』」 |
今段經文有很多敘事都讓我們看見,上帝是怎樣帶領子民走那條進入迦南的道路,從中也讓我們看見子民要學習的功課。現把有關這方面的敘述經文和當中的反思以列點簡述如下:
一. 上帝對子民的帶領
1. 「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13:17)
上帝知道子民在路上會遇到甚麼困難,更知道他們是否能承受那些困難,所以有時祂不一定帶子民走最便捷的路,而是帶他們走祂認為好的路,為的是要他們能繼續向前走,不致因困難而後退。
2. 「日間的雲柱,夜間的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13:22)
上帝以雲柱和火柱彰顯祂自己,讓子民親眼看見祂的同在,知道祂一直走在他們的前面作引領著,這也代表著不論白日或黑夜,或是路途有多艱險,上帝都會作他們的盾牌和保護。
3. 「你吩咐以色列人轉回,要在比‧哈希錄前面,密奪和海的中間,巴力‧洗分的前面安營。你們要在對面,靠近海邊安營。」(14:2)
上帝帶領子民走的每一個地點,背後都有祂的計劃和美意,祂之所以不讓子民直接走向目的地,而要在一些地方停留(有些地方甚至是以偶像命名),是要開展祂奇妙的救贖計劃,過程中也要讓子民經歷到祂智慧的帶領和大能的拯救,在每個地點有所經歷,成為有上帝同行的回憶。
4. 「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 ,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3)
上帝不一定把祂將要做的事全盤告知子民甚或是領袖,為的是要試驗出他們真實的心思意念,更重要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要他們以信靠的心去等待上帝的工作,學習屬靈的功課。
5. 「我要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他要追趕他們。我必在法老和他全軍身上得榮耀,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4)
上帝與敵人爭戰,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要從敵人手中把子民拯救出來,另一方面也是為要使自己得榮耀,也就是要叫所有人,不論是祂的子民或敵人,都知道祂的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沒有一個權力能與之匹敵,以致懂得在祂面前存敬畏謙卑的心。
二. 子民要學習的功課
1. 「耶和華任憑埃及王法老的心剛硬,他就追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卻抬起頭來出去了。」(14:8)
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沒有阻止他出兵去追趕以色列人,上帝既是萬軍之耶和華,祂的子民也就是軍隊,只是子民所靠的不是精銳的武器,而是以軍隊的陣形去聽命於上帝。
2. 「難道埃及沒有墳地,你要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讓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總比死在曠野好。」(14:11-12)
上帝既拯救子民離開為奴之地,又給予他們上帝子民的身分,子民就不應留戀以前的身分和生活,更不可因眼前的困難而埋怨,以為過往的生活會比上帝所應許的好,子民要學習擺脫舊有的為奴心態,並要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一心一意的信靠上帝,跟隨祂的帶領。
3. 「法老逼近的時候,以色列人舉目,看哪,埃及人追來了,就非常懼怕,以色列人向耶和華哀求。」「不要怕,要站穩,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拯救,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耶和華必為你們爭戰,你們要安靜!」(14:10,13-14)
子民要學習以屬靈的眼睛看事情,不要因眼前敵人的強大而懼怕,要記住上帝曾以大能的手擊敗法老,拯救他們脫離了法老的轄制,現在上帝也必定會救他們脫離法老的威脅,子民要堅信上帝的心意是拯救他們而不是要他們滅亡,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懼怕凌駕在上帝的心意之上,要學習在危難中以信靠的心仰望上帝的拯救。
自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的那一刻開始,上帝就親自帶領著他們,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把他們領進祂應許的迦南地,然而這條路不是一天就能走完的,更不會是平坦易行,反而是崎嶇不平,路上更會遇到許多艱難和考驗,但上帝是他們的元帥,會把他們漸漸訓練成祂的軍隊去靠著祂得勝在世上的困難和挑戰。上帝沒有把路上所有障礙都移除(雖然祂能夠這樣做),而是要子民去面對這些挑戰,為的是要鍛鍊他們的信心,也讓他們在艱難中見證祂的大能並經歷到祂的同在和保護。
當子民在埃及為奴時,他們沒有自由去服事上帝,現在他們已不再是法老的奴隸,他們有了一個新的身分,就是「上帝的子民」。因此,他們要以這個身分去以敬拜和服事上帝,也要學習以這個身分去跟隨祂和靠祂在世上過得勝的生活。而上帝要帶領他們走的,不是一條屬世的道路,這就意味著他們不能再以舊有的那套屬世思想去走這條路,而必須要在凡事仰望上帝的指引和適時的幫助。同樣,今天我們既蒙了主的救贖,就要相信上帝必會親自引領我們走這條屬天的道路,也必然拯救我們到底,並會帶領我們前進和訓練我們。我們不一定需要知道上帝將要做的事的每一個細節,因為上帝已把最重要的──「祂的同在」(聖靈保惠師)永遠給了我們(參約14:16),這比一切我們所見所知的更可靠!就是「祂的同在」讓我們能夠有信心面對可見或未知的困難,學習在風浪中學會平靜安穩地入睡(參可4:38),有勇氣去宣揚祂已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參彼前2:9)。最後,願以主耶書亞(耶穌)的一段教導與讀者互勉:
約 12: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我們蒙主耶書亞拯救之後,就要服事他、效法他。他要求那些服事他的人要跟隨他,無論他在哪裏,我們也在哪裏,謹遵他的吩咐而行,好叫我們時刻都不偏離他的腳蹤。求聖靈時刻提醒我們,把主耶書亞的這個吩咐放在心上,每天跟隨他的帶領去走這條屬天的道路。阿們。
[1] 這是一條由埃及的三角洲進入迦南地的軍用道路,是穿越新月沃土到巴比倫的古代主要道路,被稱為Ways of Horus(荷魯斯之路)或 Via Maris(沿海之路),可能是在法老塞提一世(Seti I;公元前1312-1289)和蘭塞二世(Rameses II;公元前1290-1224)時代已築好,沿途有多個堡壘,由埃及軍隊守衛。經文稱這條路為「非利士人之地」或許是一個「時代錯置」(Anachronism),即把後來才有的名稱寫在早於它出現之前。非利士人估計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紀由革哩底(克里特島)來到這裏居住而學者估計以色列民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或十五世紀出埃及。大概以色列民出埃及時居住在那裏的不一定是非利士人而可能是其他民族的人。
[2] 「红海」在原文是 יַם־ס֑וּף(yam suf),意思是「蘆葦海」,有學者認為以色列民所過的「海」可能是蘇伊士灣(Isthmus of Suez)流向地中海所經的其中一個在埃及三角洲附近的湖泊或沼澤,因長滿蘆葦或蒲草而被名為「蘆葦海」。當時過海的以色列民人數眾多,如果用一日的時間過一個湖會比過紅海較為合理,然而那個湖的深度是否足以淹沒後來法老的軍兵戰車也叫人存疑。而對於以色列民過海的位置到底是在「蘆葦海」還是「红海」,學者至今沒有一致定論。
[3] 在《出埃及記》裏,上帝常以火和雲彰顯祂的臨在。上帝以火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3:2,19:18,24:17,40:38;上帝以雲或雲柱來彰顯自己的經文有:19:9、16,24:15-18,33:9-10,40:34-38。
[4] 值得留意的是,這裏提到的幾個地方名,都是與軍事或偶像有關。「比‧哈希錄」(Pi-Hahiroth)的意思是「哈特拉之廟」或「運河的出口」;「密奪」(Migdol)的意思是「守望塔」;「巴力‧洗分」(Baal-Zephon)的意思是「北山之主」。上帝故意要子民經過這些地方,其用意或許是要子民知道,在面對軍事或偶像的勢力,上帝都有足夠的能力保護他們,而且上帝要粉碎這些權勢,因為祂的能力遠比任何軍事或偶像的勢力大。
[5] 「每輛都有軍官」也可譯作「每輛都有第三人」,當時的戰車一般只能站兩人,一個人負責駕馭馬車,另一個則負責作戰,如果能站三個人,那就表示車上有兩個人能作戰,可見這六百輛戰車的戰鬥力有多強。
因應防疫限制放寬,「安息日研經坊」將於6月4日恢復實體聚會(網上Zoom同步進行),地點是香港基督教會活石堂(九龍堂)(旺角道50-56新旺樓3樓),時間是下午5至7時。首次出席實體聚會必須報名(請按此https://forms.gle/nCR7DMAv42Fx9NBV8),而進入宗教處所需要使用疫苗通行證,敬請弟兄姊妹留意。按照猶太月曆,當日(6月4日)黃昏開始就是五旬節,屆時Herbert 老師會分享有關五旬節的特別信息,希望到時見到大家。不論是實體或網上,我們都歡迎大家參與,一同討論和學習聖經,也求主賜我們有美好的相交!有關更多的查經聚會的詳情及安排,請按此。
「安息日研經坊」(2022-4-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3:1-16、賽46:3-13(筆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出13:1-16)所記載的條例對以色列人來說有甚麼重要性?這對我們又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在經歷殺長子之災後,法老終於放棄抵抗,把以色列人趕離埃及地。以色列人一離開埃及,上帝就吩咐他們要將所有的長子分別為聖歸給祂,又吩咐將來當他們進入迦南地時,要每年守除酵節,在七天內將所有的酵從他們的生活中完全除去,又要把頭生的獻給上帝。每年在這時候,以色列人要將上帝救贖他們的故事向他們的孩子講述。這些條例要在他們手上作記號,在額上作紀念,以提醒他們要永遠記得耶和華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以及他們對上帝的承諾。
出13: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13:2「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
上一段《妥拉》的結尾提到「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12:51)今段有關頭生的要分別為聖的吩咐,就是緊接著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記載,因此這個吩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以及逾越節是密切相關的。對比著「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在上一章上帝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12:12,另見12:29)。在逾越節的晚上,以色列人聽了上帝的吩咐去宰羔羊,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因此上帝擊打埃及地的時候,就逾越了他們所在的房子,沒有在他們身上施行毀滅,由於以色列的頭生得以存活,自此他們的生命要歸給那位逾越他們的上帝。「凡頭生的」在原文是指「打開每一個子宮的頭生」,也就是所有從母腹中頭胎所生的,不論是人是牲畜,都是屬於上帝的。
出13:3 摩西對百姓說:「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בֵּ֣ית עֲבָדִ֔ים beit ʿavadim;house of slavery)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領出來。有酵之物都不可吃。
出13:4 亞筆月的這一日你們走出來了。
出13:5 將來耶和華領你進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祖宗起誓應許給你的那流奶與蜜之地,那時你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 עֲבֹדָ֥הʿavodah;service)。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當他們進入應許地的時候,要在這一個月守這禮儀。特別的地方是,對上帝守的「禮儀」(עֲבֹדָ֥ה ʿavodah;5節)與服侍法老而「為奴」(עֲבָדִ֔ים ʿavadim;3節)在原文所用的都源自同一個動詞 עָבַד ʿavad,意思是事奉、服侍、工作、敬拜。由此可見,重點並不在於以色列人是否要服侍,而是他們服侍的對象是誰!上帝將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為的是要使他們不再作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讓他們可以事奉自己。上帝在以色列人甫離開埃及就跟他們提到將來在迦南地的日子,像是在給他們信心,強調自己必會信實地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
第6節提到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後,他們要在亞筆月守這禮儀,吃無酵餅七日。有關為甚麼要吃七天這個問題,猶太聖賢在拉比文獻《出埃及記詳解》Shemot Rabbah 19:7指到這是對應著以色列人從出埃及的那一日,直到他們過紅海的日子。儘管以色列人在逾越節的頭一天離開埃及,但他們後來被埃及人追趕,直到七天後過紅海、埃及的全軍被海淹沒後,他們才徹底脫離了埃及的權勢。於是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每年要吃無酵餅七日作為記念。
事實上,有關除酵節的吩咐在上一章已提及:「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12:15)雖然13章跟12章看似是重複的記述,但這裏也提供了新的細節,在第8節,經文說:「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樣做是因為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做的事。』」以色列人被指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並守這禮儀的時候,要向他們的兒子解釋這麼做的原因,也就是要向他們的下一代去重述出埃及的故事。上帝吩咐「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בֵּ֣ין עֵינֶ֔יךָ ben ʿenekha;意思是「兩眼之間」)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所以你每年要按著日期守這條例。」(13:9-10)
出13:11「當耶和華照他向你和你祖宗所起的誓將你領進迦南人之地,把那地賜給你的時候,
出13:12 你要將一切頭生的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耶和華;你牲畜中頭生的,公的都歸耶和華。
出13:13 然而,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羔羊贖回( פָדָה padah;redeem);若不贖( פָדָה padah)牠,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你兒子中的長子都要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4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就說:『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13:15 那時法老固執,不肯放我們走,耶和華就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殺了。因此,我把一切頭生的公的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卻將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 פָדָה padah)。
出13:16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12節所用「獻給」( וְהַעֲבַרְתָּ֥ vehaʿavarta;you shall pass over)一字在原文一般理解為「越過、經過」,跟12:23「逾越」的原文相同,那裏提及當耶和華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就必逾越(וְעָבַ֣ר veʿavar;pass over)那門,不進入以色列人的家施行擊殺。因此就好像滅命者逾越以色列的長子一樣,當以色列進到上帝所賜的迦南地,他們就要將他們的長子,包括牲畜當中的頭生,都「獻給(pass over to)」耶和華。而12和13節就指明這個吩咐只限公的牲畜,以及頭生的兒子。
這個小段出現了四次「贖回」或「贖出來」的字眼(原文同為 פָדָה padah),「贖」的概念在古代近東主要涉及欠債人向債權人償還所欠的款項。而這個概念在出 13章明顯是跟第十災相關,意思是當耶和華殺死了埃及所有的長子,包括人和牲畜,並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以色列人頭生的兒子和牲畜的擁有權就被轉移給上帝。驢子因不能用作獻祭,以色列人就要從上帝那裏把牠贖回[1]。以色列人也要將他們所有頭生的兒子贖出來,這裏並沒有指明贖回長子的方式,然而在《民數記》18:16,就訂明人要付五舍客勒銀子將長子贖回。
今段《妥拉》的最後一節經文提到「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經匣,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因此這裏有關獻頭生的吩咐,連同之前除酵節的吩咐,就成為了以色列人手上的記號,以及他們眼中的紀念和提醒,所指的是上帝的吩咐和教導要好像寫在手上和額上一樣,是一個深刻且永久的提醒[2]。以色列人在被擄時期後漸漸發展出一個傳統,他們會將 תְּפִלִּין tefillin(即兩個皮製的經匣),一個綁在左手(較接近心臟的位置),另一個綁在額頭上,兩個經匣都分別放了以下四段經文,包括:出13:1-10、13:11-16、申6:4-9以及申11:13-21。傳統上成年的猶太男子會在工作日的晨禱時佩戴。而猶太人透過這個外在的儀式,去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記念,提醒自己與上主的連繫,因此要在自己的所思所想,以及所做的事情上都致力去事奉上帝。
賽46:3 雅各家,以色列家所有的餘民哪,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抱,自出母胎(רָֽחַם racham;womb)便由我來背,你們都要聽從我。
賽46:4 直到你們年老,我不改變;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扶持。我已造你,就必背你;我必抱你,也必拯救。
賽46:5 你們將誰與我相比,與我相等,將誰與我相較,使我們相似呢?
賽46:6 他們從錢囊中倒出金子,用天平秤出銀子,雇銀匠造成神像,他們又俯伏,又叩拜。
賽46:7 他們抬起神像,扛在肩上,安置在定處,使它站立,不離本位;人呼求它,它卻不回答,也無法救人脫離災難。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第一節出現「母胎」(רָֽחַם racham;直譯作「子宮」) 一字,這字的原文在今段《妥拉》一開始提及「凡頭生的」(כָל־בְּכ֜וֹר פֶּ֤טֶר כָּל־רֶ֙חֶם֙ khal-bekhor peter kal-rechem;all firstborn which opens every womb)時候就已出現,是兩段經文當中一個非常明顯的關聯。
在賽46:3-5,上帝闡述自己與巴比倫的偶像的不同之處。偶像需要人去抬,又成為牲畜的重馱,上帝跟這些偶像不一樣,祂不需要人抬,也不需要人去背負,祂表明自己才是一直背著以色列的那一位,並且是自他們出母胎,直到年老髮白,祂都一直保護與眷顧。6-7節指出人們用金銀造神像,對它們俯伏叩拜,可以得到甚麼呢?到頭來當人遭遇患難,這些假神根本不能夠回答人的呼求,更沒有能力救人脫離災難。《以賽亞書》這幾節透過上帝與偶像的對比,去突出耶和華是滿有大能的上帝,它跟今段《妥拉》的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表述上帝以祂的大能去拯救那些屬祂的子民,正如今段《妥拉》多次強調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賽46:8 你們當記得(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事,立定心意。叛逆的人哪,要留心思想。
賽46:9 要追念(זִכְרוּ zikhru;remember)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的;我是上帝,沒有能與我相比的。
賽46:10 我從起初就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便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賽46:11 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就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做成。
賽46:12 你們這些心中頑固、遠離公義的人,要聽從我。
賽46:13 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它已不遠。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
在賽46:8-13,上帝提醒以色列的餘民要記得上帝是懷抱他們的那一位,當他們回顧歷史,就會知道祂是上帝,上帝明言有關以色列民的前景,以及對巴比倫的計劃和籌算都必成就。11節的鷙鳥所指的應是波斯王古列(或譯「塞魯士」/「居魯士」),這裏經文表達出上帝的審判和公義經已臨近,以色列家可以展望將來,就是上帝應許向以色列民彰顯榮耀、施拯救的日子。
這幾節跟今段《妥拉》的關聯亦相當明顯,因為兩段經文的其中一個重要主題都是「記念」。賽46:8-9分別提到「記得」和「追念」(在原文皆為 זִכְרוּ zikhru;remember),這字在今段《妥拉》亦兩次出現,分別是出13:3提到摩西吩咐百姓要記念(זָכ֞וֹר zakhor;remember)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和出13:9提及除酵節的條例時亦說這要「在你額上作紀念( זִכָּרוֹן֙zikkaron)」。
這段《以賽亞書》表達上帝是獨一的,沒有甚麼能與祂相比。上帝超越巴比倫,祂要使用古列去征服他們,從而釋放祂的子民,因此以色列人要對上帝所應許的將來有盼望。這跟《出埃及記》的平行之處,在於上帝超越埃及,祂使用十災去擊打埃及地,因此在出13章,我們看見以色列民終於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而上帝亦同樣要他們去展望將來進入迦南地的日子。因此其實兩段經文除了同樣提到要記念上帝所做的事,亦表達出上帝的權柄和能力超越一切世上的勢力,祂能使這些地上權勢釋放自己的子民,使他們對未來存有盼望。
1. 身分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上帝說:「頭生的要分別為聖歸我;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13:2)就是宣告祂對以色列所有頭生的擁有權。而這個吩咐跟殺長子之災有直接的關聯,因為上帝擊殺了埃及一切頭生的,包括人和牲畜,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的房屋。因此藉著將頭生的分別出來歸給上帝,是要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記得第十災所發生的事,並且知道就像今段經文所強調的,是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13:3、9、14、16)。
出4:22『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
從一開始,上帝已清楚表明祂要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要在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的目的,是因為祂視以色列為祂的兒子,祂的長子,上帝要帶他們離開埃及,使他們可以事奉自己。而早於十災開始以先,上帝曾吩咐摩西對以色列的百姓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6:7)因此,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的第一個重要性,是有關他們的身分。當他們離開埃及之後,就能真正地事奉上帝,重新恢復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他們不再是埃及人的奴隸,而是被分別出來屬於上帝的群體,他們所事奉的就單單只有耶和華──那位以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
2. 責任
今段《妥拉》所記的條例,表明了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就是表明當以色列人脫離舊有的身分、成為屬上帝的子民後應盡的責任。
i)除酵
出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
出13:6 你要吃無酵餅七日,在第七日要向耶和華守節。
出13:7 這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在你的全境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並且在全境之內不可見有酵之物,也不可見酵母。除酵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也是以色列人的責任,他們要在逾越節之後七日除去他們生活中所有的酵。酵母是用來使麵團發酵的物質,很少的酵已可令到整個麵團膨脹,因此無酵餅是象徵當以色列人離開的時候,他們不可以帶走埃及的文化、生活模式、特別是異教風俗,他們不可再被埃及拜偶像的風俗文化所污染和影響;另外,製作無酵餅是無需等候麵團膨脹的,就好像他們離開埃及時一樣,需要迅速地離開,不可耽延,更不可眷戀。他們要從一切舊有的生活方式中去分別出來,將自己歸給上帝。
出13:9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教導常在你口中,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從埃及領出來。
當以色列人從舊有的生命分別出來後,耶和華的教導要常在他們口中,也就是說當以色列人脫離了舊有那種不討上帝喜悅的生命,就要以上帝的教導作為行事為人和生活的準則,他們的生命要被上帝的教導、指引和吩咐所充滿。這原則泛指所有上帝的教導,包括當時出埃及的相關吩咐以及日後在西奈山祂要頒佈給子民的誡命。
ii)獻頭生
因著上帝撃殺長子的時候逾越了以色列各家的門,以致他們的長子得以存活,並且所有以色列人都得以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地。因此他們透過將頭生獻上,去表明自己將生命的主權歸給上帝。在猶太拉比文獻Sefer HaChinukh(Book of Education)18:2中,當提及到獻頭生的誡命時,就指到這個誡命是要讓人記得上帝殺死埃及的頭生,並且將以色列拯救出來的偉大神蹟,從而知道自己所有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除了上帝以祂的慈愛所賜給我們的一切,人在世上一無所有。而當一個人看見另一個人付出那麼多的努力,卻在獲得頭生的一刻,清空了自己對頭生的擁有權,將他所愛、所珍重的交到創造者的手裏,他就能夠明白原來一切都是屬於造物主的。這個理解闡述了這條誡命的重點,就是表明上帝對於以色列人的主權,以色列人要知道他們所擁有的一切其實並不屬於自己。以色列人藉著將頭生、這個首個出生的新生命獻給上帝,就是要藉著這個禮儀去表明上帝是生命的賜予者,並且承認上帝在以色列人身上、以至他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有絕對的擁有權。
iii)記念
不論是除酵節或獻頭生的條例,上帝都吩咐他們要將這些禮儀「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經匣」(13:9、16),因此當他們記念並行出上帝吩咐的時候,就好像一個記號那樣,表明並提醒他們是一個聖潔並且屬上帝的群體。而今段經文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是上帝很多時都提及將來,祂指明以色列人要向他們的兒子講解這些禮儀背後的意義,也就是要他們再一次去複述出埃及的故事,解說是禮儀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即使他們的兒子問或不問,他們都有責任去指導他們去明白,這亦是上帝在埃及施行十災的其中一個目的:
出10: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因我使他硬著心,也使他臣僕硬著心,為要在他們中間顯出我的這些神蹟來,
出10:2 並要叫你將我嚴厲對付埃及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行的神蹟,傳於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事實上,吃無酵餅與獻頭生,都跟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那一個晚上直接相關:從吃無酵餅,以色列人會記得當時他們離開埃及的匆忙;從獻頭生,他們也就記得自己現在得以自由事奉上帝,是因著上帝殺死了埃及的長子。因此上帝的吩咐,就好像要他們每年將出埃及的情景重演一次。而這兩個吩咐同樣牽涉到以色列的新一代,上帝的目的是要讓祂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不止停留在這一代,記念的吩咐除了是以色列人去提醒自己之外,他們亦有責任將其成為一種跨代的救贖經歷,小朋友參與在每個儀式的時候,就是將新一代融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場景之中。上帝所關心的不是單純一個禮儀上的責任,而是要確保救贖的經歷對每個時代的每個以色列人來說都是一個活生生的事實,是與他們有關,與他們有分。
長子(或「頭生」)是今段的一個重點,長子有著獨特的身分,因他是眾兄弟之首,也擁有家族的繼承權,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以色列作為上帝的長子,他們被分別出來,就有責任去繼承上帝的教導和吩咐,並且不斷續地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至於今段經文對我們的意義,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長子」與耶書亞(耶穌)的關聯。《新約聖經》形容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希伯來書》也提到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他為長子,是上帝引領他進入世界的(參來1:3-6)。作為長子,他活出一個完全聖潔的生命,他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來7:26),同時他將自己的生命完全獻上,為要成就上帝的旨意,正如《提摩太前書》2:6所說:「他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在適當的時候這事已經證實了。」
羅8:28 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羅8:29 因為他所預知的人,他也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榜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我們每一個被主所贖、在主裏面蒙揀選、被呼召的人,都是被呼召去效法耶書亞這位長子的榜樣。因此我們雖作為外邦信徒,然而在今段《妥拉》經文的屬靈意義上,上帝對一切屬祂的子民的要求是一致的。當我們擁有屬上帝子民的身分,就同樣伴隨著以下的責任:
1. 成為聖潔的群體:上帝對於除酵的要求非常嚴謹,並且「凡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12:19)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也就跟當時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樣,需要離開舊有那種得罪上帝的生活方式,將自己從世界中分別出來。「酵」普遍被認為代表罪惡,因此除酵的吩咐也提醒了我們要常常檢視生命中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在《新約聖經》中,當以除酵作為比喻時更多是指著聖徒群體中的問題,例如:《馬太福音》16:11-12記載耶書亞教導門徒要「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所指的是一些不正確的教訓;而在《哥林多前書》5:7提到「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當時保羅指責教會中有人犯了淫亂,要把邪惡的人趕出去。事實上,所有屬上帝的人就像一個麵團,是一體的,弟兄姊妹之間需要彼此負責,亦會互相影響,所以除了個人生命的檢視,我們也要著緊整個群體的聖潔,例如要防備一些不正確的教導,不要容讓它像麵團中的酵那樣在教會中存留、發酵,以致引誘人偏離上帝的教導,而信徒群體中若有人行了得罪上帝的事,亦千萬不要忽視問題的存在,要有智慧地認真處理。我們既然被呼召成為聖潔的群體,當看見問題時就要盡一切努力去幫助弟兄姊妹改正,而自己就更不可知而不改,甚至明知故犯,去做出損害教會聖潔的事情,以致成為上帝恨不得從教會中除去的酵!雖然主已經赦免了那些信靠祂的人的罪,但不代表我們仍可繼續犯罪得罪上帝,因此我們作為信徒真的不可以掉以輕心,而是要清楚明白上帝對祂子民的要求,必須在聖靈的幫助下將我們的生命以及群體中的酵除去,不斷成聖,得蒙上帝的喜悅。
2. 獻上自己,為主而活:上帝擊殺埃及的長子,卻逾越了以色列人所在、那些以血作為記號的房子,上帝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目的是為要將他們歸給自己。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就是蒙耶書亞的血所灑的人(彼前1:2),我們藉著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我們是上帝以重價買來的,因此當我們接受耶書亞作為生命的主的那一刻,我們生命的主權就不再在我們手中。我們既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的生命就是屬於上帝的,因此「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羅14:8)耶書亞體貼上帝的旨意,將自己完全獻上去成就上帝的計劃,我們若效法他的生命,就同樣要把自己的生命獻上,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活祭,每天都為主而活。(參羅12:1-2)
3. 記念主的救贖與傳承: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記念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那一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而除酵以及獻頭生的條例,都是再一次去重塑當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個晚上,上帝吩咐他們要將這個救贖的經歷去傳承給他們的下一代。耶書亞在受害以先,在逾越節筵席當中設立聖餐,吩咐門徒要記念他捨棄了自己的身體,並且以他的血與人立新約。現在當我們每一次守聖餐時,都彷彿將我們帶回昔日主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的場景,聖餐成為了信徒群體的一個共同經歷和記憶,昔日主成就的救恩時至今天也與每一個願意信靠和跟隨他的人有分。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將出埃及的經歷一代又一代的傳承下去,而當日主設立聖餐,傳給他的門徒,門徒又傳給初期教會,再傳承至一代又一代的信徒,直到今天。因此我們不應讓上帝的救恩只停留在自己的層面就滿足,而是需要殷勤地去教導我們的下一代去認識上帝,每一位信徒都需要為到天國的擴展而努力,引領更多未認識上帝的人去認識上主,讓主救贖我們的事成為更多人的共同經歷,讓上帝的群體可以一代又一代地傳承下去,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從獻頭生以及除酵節的條例,可見以色列人隨著離開埃及而恢復真正作為上帝子民這個身分,並且肩負伴隨著這個身分而來的責任。當我們從這段經文去反思的時候,會發現當中所提及的其實就是我們信仰的基礎:屬上帝兒女這個身分,代表著我們的生命是屬於主的,我們被分別出來為的是要事奉上帝,而不是再作罪的奴僕。上帝確實對屬祂的子民有所要求,就是要我們將酵除去,不再體貼肉體,在個人和群體的層面上都要活出聖潔!而耶書亞既代贖了我們,他也就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我們就要效法他,活出聖潔的生命,將自己擺上成為活祭,又要永遠記念上主的拯救,並且將這個吩咐傳承下去。
以色列人將上帝對他們的這些吩咐放在手上作記號,放在額上作記念。今天我們又有否同樣在我們的所思所想、一言一行去遵行上帝的教導,讓祂的話語時刻充滿我們?弗4:1指到「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要與你們所蒙的呼召相稱。」當有人在基督裏面,他就是從罪的奴役中被呼召出來成為上帝聖約中的子民,他的行為理應要反映出他的身分。盼望我們都能真正活出與這個身分相稱的生命,行事為人都蒙主喜悅!
[1] 驢在當時的家庭中是很普遍會擁有的動物,牠會被用作騎乘工具,又可以用作運載物品和農產品。因驢不能被獻為祭,於是驢的頭生,以色列人需要用一隻羔羊去贖回。如果驢的主人不願意贖回,就要打斷牠的頸項,一般的做法是使用斧頭從驢的後方擊打,而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避免流血以致好像將不潔淨的動物作為祭牲的模樣。驢的主人不願意將驢贖回的原因,有可能是驢生下來的時候較為瘦弱,或是那個家庭不需要多一頭驢,又或是因為羔羊對家庭來說比驢更有價值。總而言之,雖然驢的主人可以自行決定贖或不贖,但他們最終的決定都要按照上帝的吩咐去完成。
[2] 這吩咐類似《箴言》6:20-21:「要遵守你父親的命令,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要常掛在你心上,繫在你頸項上。」又如《雅歌》8:6:「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參Michael Carasik, Exodus, The Commentators’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2005), paragraph 2036.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筆者:Ada Lui)
今段經文是關於上帝向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並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當中敘述了「逾越節的條例」(出 12:43-49)。試討論: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בְּכוֹרbekhor),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原文是「法老的長子」(בְּכוֹר)】,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בְּכוֹר),以及一切頭生的(בְּכוֹר)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到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因著這災,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 12:29譯作「頭生的」或「長子」( בְּכוֹרbekhor)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這節共出現了四次,非常顯眼。在古代近東社會,長子在家中有著重要地位,他是眾兄弟之首,又是家庭的繼承人(承受兩份產業),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所以擊殺長子是對整個家庭的致命打擊。這災發生在半夜,上至最高位的法老,下至最卑微的囚犯,其長子都無一倖免,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埃及人在夜間起來(有突然之意),無不因這突如其來的災禍而哀哭呼號。
這災使人聯想到法老之前曾兩次下令要殺死希伯來人的男孩(1:16、22),現在上帝像是要追討他的罪而作出懲罰。此外,上帝也是藉這災去擊打埃及的偶像,因為祂曾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12:12)埃及的神明眾多[1],甚至連法老的長子也被視為神明。這兩節經文反映出,不管是人是動物,是尊是卑,其生命存留或終結的時間,都在那掌權生命的上帝手裏。上帝向埃及施行的十災以殺長子之災為終點,而人從這十災中可得出的結論是,只有上帝是那位掌管萬有的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只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其他那些人奉為神明的實屬虛無,人在祂面前要懂得謙卑和敬畏。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就在當夜,法老終於知道自己根本沒有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召了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起來!」(有催迫之意),他願意無條件地「照你們所說的」(說了兩次),也就是「讓所有以色列民帶著他們的牲畜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獻祭」(5:3,8:27),法老要求他們:「為我祝福」,指的是當他們在曠野向上帝獻祭時,要為他祝福,這與法老之前曾說要放他們走,並要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的要求相似(8:28,9:28)。由此可見,直到目前為止,法老都只是讓他們往曠野去向上帝獻祭,並沒有打算要放他們永遠離開埃及。而以色列民真真正正的「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是在過了紅海之後,這在第14章時才提及。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 חָזַקchazaq)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揉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以及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接著場景轉移到埃及的平民百姓那裏,他們催促( חָזַקchazaq)以色列民趕快離開。有趣的是,「催促」這個字與之前形容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2]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都關乎強烈的意欲。也就是說,之前法老堅持不讓以色列民走,現在埃及人堅持要以色列民走。而且當以色列民向他們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時,埃及人都照做了,就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發生(3:22,11:2)。經文說這是因為「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意味著以色列民不是以一副卑躬屈膝,乞求討好的樣子離開,而且經文說「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掠奪」這字讓人想到當爭戰結束時,勝方會把敗方的財物掠奪一空的情景(就如大衛戰勝非利士人,就奪走他們的一切財物。撒上30:17-20)。而上帝與法老之戰,始於當上帝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對他說「放我的百姓走」(5:1)被拒之後,上帝就向埃及施行了九個災,法老雖然連連敗陣,卻仍不肯服從這個命令,直到殺長子之災臨到,法老才終於承認自己不敵上帝,不得不放以色列民走。上帝既戰勝了法老,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走分給祂的子民。
經文又特別提到「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12:34),「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12:39)強調以色列民由於被催促離開埃及,沒有帶走任何食物,更來不及把生麵發酵做餅,只帶走了還沒有發酵的生麵,在路上把它烤成無酵餅作食物,這就成為他們上路時惟一的食物。這與上帝吩咐他們在逾越節之後要守無酵節(一連七日要吃無酵餅;12:14-20)相符。在聖經的觀念裏,「酵」往往代表「罪」[3],但這裏的「酵」可寓意指以色列民從前受埃及文化影響而有的思維,上帝不要子民帶著「舊有的思想和價值觀」(舊酵),而是要像一團沒有發酵的新麵團,由上帝重新捏造,意味著一個全新的、只屬於上帝的民族將要從他們離開埃及那刻誕生。
一直以來,學者就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人數作過不少討論,其中一個論點是關於「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12:37)所提的「六十萬」是否實數,要是以這個數目去推算,連同婦女和孩童,當時的人數約有二百萬左右,但以色列民聚居的歌珊地是否能容納得下這麼多人實在叫人存疑,所以有一些看法認為當時的人口其實只有數千或數萬[4];另一個論點是關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12:40)所提的「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方法[5],猶太拉比Rashi 指由雅各全家下埃及至摩西的年期只有二百一十年[6],人數也不會有二百萬那麼多。然而按《民數記》所載,第一次的人口普查,不包括利未人,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民1:46),這應該是個準確的紀錄,更何況上帝祝福以色列,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另參 1:12)。所以,「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也是一個可以接納的數目。
在12:40-51 有一個A-B-A’的結構: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頭尾(A 和A’)是對以色列民出埃及這事件作總結,中間的「逾越節的條例」像是一個插段,因為如果把它抽掉,也不會影響經文的脈絡和完整性。至於作者為甚麼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裏,下文再作討論。現在先論述這兩個總結。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的夜,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的夜。
……
出 12:50 以色列眾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這裏兩次提到「四百三十年」[7],都讓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了(創15:13),至於以色列民是在哪一年出埃及,學者有不少討論,在此不作詳述,過去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前十五世紀,但近年也有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8]。無論如何,這裏經文兩次描述到在日子滿了的那一天,以色列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地出來(12:41、51),可見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不是落荒而逃的喪家之犬,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軍隊,在上帝的帥領下昂首闊步地離開。接著兩次提到那是以色列民「要向耶和華守的夜」,指的大概是子民以後都要遵照上帝對逾越節條例的吩咐而去守節。
《以賽亞書》 21:11-22:4、15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 שָׁמַרshamar)的啊,夜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賽 21:13 論阿拉伯的默示。底但的旅行商隊啊,你們在阿拉伯的樹林中住宿。
賽 21:14 提瑪地的居民哪,提水來迎接口渴的人,帶餅來迎接難民。
賽 21:15 他們躲避刀劍和出了鞘的刀,躲避上了弦的弓與戰爭的重災。
賽 21:16 主對我這樣說:「一年之內,按照雇工年數的算法,基達一切的繁華必歸無有。
賽 21:17 基達人中強壯弓箭手剩下的數目甚為稀少,這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的。」
賽 22:1 論異象谷的默示。甚麼事使你們上去,全都上到屋頂呢?
賽 22:2 你這四處吶喊、大聲喧嘩的城、歡樂的邑啊,你被殺的並非被刀所殺,也不是因打仗陣亡。
賽 22:3 你所有的官長一同奔逃,不用弓箭就被捆綁;你們即使逃往遠方,也要被找到,一同被捆綁。
賽 22:4 因此我說:「不要看我,讓我痛哭吧!不要因我百姓的毀滅竭力安慰我。」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前的部分,屬亞述入侵的歷史背景,而內容較多關乎人的過犯會招致上帝的審判。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21:11-17)是對幾個在以色列東面的地方(度瑪、西珥【即以東】、阿拉伯、底但、提瑪、基達)作出警告和預言,作者一方面以諷刺的口吻指出他們即使有守望者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對於迫在眉睫的災難漠不關心,另一方面以哀憐的口吻描繪他們因戰爭臨到而倉皇逃難的情況,結局是那本來商旅興旺和繁華的地方都要歸於無有。第二部分(22:11-4、15)是對異象谷(即耶路撒冷)的默示,預示了當戰爭臨到時,人們將四處躲避,但卻逃不過被捆綁和刀殺,以及城被毀滅的命運,這是預言到猶大國終被巴比倫覆亡的事。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這些地方對於將有災禍臨到的警告置若罔聞,以至當災禍真的臨到時,他們才四處躲避,已是為時已晚;這就好比法老對於上帝藉摩西向他所作出的多次警告都輕忽處理,而接二連三的災禍縱然已證實上帝的警告所言非虛,法老卻依然硬著心,不肯謙卑向上帝順服,以至當殺長子之災臨到時,法老悔之已晚。
《列王紀下》 19:35及其後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王下 19:37 一日,他在他的神明尼斯洛廟裏叩拜,他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色用刀殺了他,然後逃到亞拉臘地;他兒子以撒‧哈頓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北國已亡於亞述,南國猶大獨存。當時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亞述王西拿基立攻取了猶大的一些堅固城後,又圍困耶路撒冷,以威嚇和羞辱的話勸希西家不要作無謂的反抗,更不要以為耶和華能拯救猶大脫離他的手。希西家於是進入聖殿禱告,求上帝拯救耶路撒冷,他的禱告蒙上帝應允,結果上帝在一夜之間擊殺了亞述軍兵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見狀就在翌日清早拔營回亞述,耶路撒冷因此脫險。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上帝對亞述軍兵的擊殺是忽然臨到的,而且是在夜間,就如同殺長子之災也是在夜間忽然臨到埃及,整個埃及地都受災,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
《撒迦利亞書》14:7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這《先知書選段》只選了一節,它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很明顯是要強調上帝一早已經預知將會有「那一日」的出現,而殺長子之災同樣是上帝一早所預示過的(見4:23)。那天的夜間祂擊殺埃及地所有長子及頭生的牲畜,與此同時,在那一日祂拯救了以色列民出埃及。
而今段《妥拉》與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這也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 出 12:29-51 | 賽 21:11-22:4、15; 王下 19:35及其後;亞 14:7 |
夜 (לַיְלָה laylah)
死 (מוּת mut)
守望 (שָׁמַרshamar) | 出 12:29 到了半夜(לַיְלָה),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לַיְלָה)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מוּת)人的。 出 12:31 夜間(לַיְלָה),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מוּת)。」 出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שָׁמַר)的夜(לַיְלָה),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שָׁמַר)的夜(לַיְלָה)。 |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שָׁמַר)的啊,夜(לַיְלָה)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לַיְלָה)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לַיְלָה)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王下 19:35 當夜(לַיְלָה),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מוּת)屍了。 |
殺 (נָכָה nakah) |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נָכָה)。 |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נָכָה)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了。 |
起程 (נָסַע nasaʿ) |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נָסַע),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נָסַע)回去,住在尼尼微。 |
軍隊 (צִבְא֥וֹת tzivʾot) |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
日(יוֹם yom) |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יוֹם),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יוֹם),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יוֹם),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殺長子之災 (12:29-30)
2.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1-39)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從結構上看,第一部分記載殺長子之災,之後就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而逾越節的條例就加插在兩個總結之間。值得留意的是,第一部分的頭一節和第二部分的兩個總結都特別記載了事件發生的時間:
1.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 ,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2A.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2A.’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殺長子之災發生在半夜,而就在那一夜一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埃及人經歷了上帝的審判,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的拯救。那夜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全都死亡,而就在那日的早上,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全數離開了為奴多年的埃及地。這樣的死與生之別,關鍵就在於人是否遵行上帝這個吩咐:「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12:13)
我們從這段記載得知,當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臨到,祂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然而,在上帝審判之先,祂已預先為人提供了一個得拯救的途徑,就是要人去守逾越節的條例,那些遵守逾越節條例的人才能得著拯救。這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逾越節,不但關乎當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也關乎以後世世代代的人,它反映出上帝對人的拯救心意,把「逾越節的條例」記載在這裏,是要人謹記它的屬靈意義。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出12:4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4 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
出12: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出12:46 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環繞著那隻逾越節的羔羊,並說明兩點: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要留意,離開埃及的除了以色列人,還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見12:38)。而要區別這兩類人,不是憑他們是否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憑他們有否受割禮。現把兩類人列出:
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 | 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 |
1. 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他們跟亞伯拉罕雖然無血緣關係,但已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有一份如同是親屬的關係。 2. 寄居的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他們跟亞伯拉罕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以色列民的奴僕,但他們自願受割禮,也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 1. 外邦人 2. 寄居的 3. 雇工 4. 未受割禮的 這四類人的共通點是,都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或許有過短暫的關係(鄰舍、僱主僱員、生意往來),但不算是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
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他的吩咐(創17:9-14),凡是屬亞伯拉罕的,都必須在肉身上有這個立約的記號,代表他是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的,以及他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所以,這條例的重點之一是:能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必須是已經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也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重點之二是:「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每一個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除了是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之外,他們都有共同的經歷,就是他們都因宴席上這隻被宰殺羔羊的血所遮蓋而生命得以存留,以至他們能在家中與人共同分吃一隻完整的逾越節羔羊。這羊的另一個功能就是將他們招聚在一起共享宴席(這往往意味著彼此有一份和諧的關係),而這個共同的經歷也成為了他們合一的基礎。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這條例讓我們看見上帝並非單單只拯救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也包括一切願意憑信心領受割禮而出埃及的外邦人,所以上帝早已經把拯救外邦人的計劃放在逾越節的條例裏。而我們從後來的《聖經》經文知道,割禮的重點其實並不在乎肉身或外表的禮儀,而是在乎心裏願意謙卑認罪悔改(參申10:16、30:6;耶4:4、9:25;徒7:51;羅2:29等)。
《新約聖經》向我們揭示主耶書亞(耶穌)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隻逾越節的羔羊(參約1:29,林前5:7,彼前1:19)[10]。他如同是一個贖罪祭牲被獻給上帝,他的血遮蓋了世人的罪,包括了我們這些「心裏行了割禮」、願意悔改回轉的外邦人,使我們也跟猶太的信徒一樣得蒙上帝的赦免,不致被上帝追討罪孽,又因著信主耶書亞而同成為上帝的後嗣,與以色列民一樣有子女的名分,在上帝的國裏有分。
上帝在祂所定的日子,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作為記號,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因藏身於有記號的屋子內,就避過了長子被殺之災,更因此被拯救出埃及,從此不再活在法老的權勢下,受欺壓和迫害。從逾越節的條例可見,那隻被殺的羔羊還有後續,因為上帝吩咐子民以後每年在守逾越節時,都要有一場以吃那隻羊為主要食物的家宴,只有那些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才可以吃,而當坐席的人共同分享那隻完整的羊時,可會思想到他們之所以被上帝免去死亡、並且得到自由的生命,都是因為眼前這隻無辜犧牲的羊?
主耶書亞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與門徒進行逾越節宴席時,預言了自己即將犧牲,但他要帶出的信息不止於此,他吩咐門徒要分享他的生命(以吃餅寓意要領受他被擘開的身體,以喝葡萄汁寓意要領受他流血所立的約;參太26:26-29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要在他的生(照上帝的心意而擺上生命)和他的死(他死而復活的生命)上都有分。
主耶書亞在世時把生命的榜樣留給我們去效法,離世前又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他,而他從死裏復活就成為了我們得救的憑據,而當他再來的時候,我們必能得著終極的救贖,可以在天父的國裏與他共享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願意我們都堅心持守與耶書亞所立的約,也保守自己與他的生命有分,無論是生是死,總叫主耶書亞在我們的身上照常顯大(腓1:20),又願意我們這班同有救贖盼望的人,在屬上帝的群體裏,學習合一和相愛,同心等候主的再來。阿們!
[1] 據歷史資料,在古代埃及的神明多達1,500個,參ZIBBCOT, Vol 1, 196。
[2] 出7:13、22,8:19,9:12、35,10:20、27, 11:10。
[3] 參林前5:7-8, 林後5:21。
[4] 這個看法主要是針對「六十萬」這個翻譯,這個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 שֵׁשׁ־מֵא֨וֹת אֶ֧לֶף (即「六/百/千」),譯作「千」的 אֶ֧לֶף (ʾelef)在聖經其他地方曾譯作「部隊」(民1:16)、「家」(士6:15)、「宗族」(撒上10:19),所以「六十萬」其實可以是「六百個部隊/家庭 /宗族」,那麼,由此推算出當時的人口約有幾千至幾萬。
[5] 一般《聖經》版本的出12:40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的版本卻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與迦南共四百三十年 」,這是由以撒出生(迦南地)開始計算至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的年期。但不論是哪個版本,都讓人想起上帝曾對亞伯蘭說:「……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筆者參考CNET Bible對出12:40的註釋,「四百年」不一定是年期的實數,因為「四」這個數字可以是一個敘事手法,正如接著上帝對亞伯蘭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創15:16)也不一定是指只有四代。因為由利未到摩西其實不是四代,而可能是十代。原因之一,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四個族的人數共有8,600人,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人,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就生出二千多人。原因之二,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由利未到摩西也可能有八至十代。學者K. A. Kitchen 在其著作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對出 6:14-25所載的利未家譜的看法是,當中提到的四個名字「利未、哥轄、暗蘭、亞倫」並不是相連的四代,而是作者用的一個敘事手法,選擇性地記載這「四代」去指:支派(利未)、宗族(哥轄)、家庭(暗蘭)、個人(亞倫和摩西)。
如果以色列民住在埃及地約有十代的話,正常來說,一個男子在20至25歲就會娶妻生子,生出下一代,那麼推算去第十代就大概是200至250年左右。在聖經的觀念裏,「四十」是一個特別的數字(參創7:4,出6:35、24:18),象徵上帝所定的一個期限,而「四百年」也有可能是「四十年」乘「十代」。總的而言,我們無法就怎樣計算四百年作出一個較肯定的答案,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聖經作者有時會以數字作為一個敘事手法去帶出一個信息,所以有些數字或許不一定反映出一個實質數目。另外,我們肯定的是,上帝正按照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去逐步實現。
[6] Rashi 根據創15:13提到的「四百年」去計算的,並由以撒的出生開始計,他是在60歲生雅各的,而雅各下埃及時大約是130歲,那麼,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大約是210年(400年減去190年)。
[7] 有關創15:13的「四百年」與出12:40的「四百三十年」之間的三十年差距,猶太拉比解釋創15:13是在以撒出生前的三十年說的,所以四百三十年是指由上帝對亞伯拉罕作出約的應許的開始至實現的年期去計算。
[8] 參考王上 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第四年是公元前968年(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p668),如果以此推算,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8年,但正如註腳5所述,「四百八十年」也不一定是個實數,而可能是一個敘述手法,為要指出「四十年」乘「十二代」。但如果用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有十代去計算,出埃及大約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10] 另參本機構文章: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安息日研經坊」(2022-2-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7:8-8:19、珥2:30-3:16(或18) (筆者:Florence Tsang)
今段《妥拉》經文(出7:8-8:19)描述耶和華藉摩西和亞倫在埃及施行了三個災(水變血、蛙災、蚊災),然而法老仍然心裏剛硬,不肯放以色列人離開。那麼,耶和華施行這三災的目的是甚麼?
由今段《妥拉》經文開始,《出埃及記》的故事會進入我們稱為「十災」的敘述。《詩篇》78:12、43提及十災的場景在瑣安田,它位於下埃及(Lower Egypt)尼羅河三角洲東部、蘭塞地的北邊。十災中的頭九災明顯呈現出一個結構,順次序每三個災為一個循環,每個循環都有共通點,而每個循環裏的首災、次災和第三災也有共通點,詳見下表[1]:
第一個循環 (一、二、三) | 第二個循環 (四、五、六) | 第三個循環 (七、八、九) | 共通點 | |
循環的首災 (一、四、七) | 第一災: 水變血(7:14-25) | 第四災: 蠅災(8:20-32) | 第七災: 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 警告的時間:早上(7:15-16、8:20、9:13)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7:16、8:21、9:13) |
循環的次災(二、五、八) | 第二災: 蛙災(8:1-15) | 第五災: 牲畜瘟疫之災(9:1-7) | 第八災: 蝗災(10:1-20) | 警告的情景:進去見法老……(8:1、9:1、10:1)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8:1、9:1、10:3-4) |
循環的第三災(三、六、九) | 第三災: 虱災/蚊災(8:16-19) | 第六災: 瘡災(9:8-12) | 第九災: 黑暗之災(10:21-29) | 警告:沒有警告 要求:沒有要求 |
每個循環都各自有其共通點 | 藉亞倫伸杖(7:20;8:6、17) | 沒有藉任何物件,直接降災 (8:24;9:6、10) | 藉摩西伸杖(9:23;10:13、22) |
頭九個災既按照上帝所定的模式發生,人就能清晰知道這些災禍並非隨機發生的自然災害。另外,十災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埃及的打擊是一直往上遞增的,最後第十災殺長子之災就是最致命的一撃,其後法老直接放所有以色列人走,甚至埃及人也催促他們離開那地。十災無疑是上帝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方法,然而,對於上帝來說,單單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根本用不著施行十災的,祂大可一開始就以殺長子之災來迫使法老降服。而從經文所記,上帝施行十災是為要達致以下幾個主要目的:1)向埃及和以色列表明耶和華超乎萬神和人類(7:5;9:14-16;10:2;15:11),讓上帝的名傳遍全地(9:16);2)區隔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展示上帝以大能保護祂的子民(8:22-23;9:3-4;10:22-23;12:12-13);3)對埃及的審判,以此說服法老讓以色列人離開(8:2、21;11:1;12:12、31-33;另參民33:4);4)為要作以色列人的上帝,使他們將上帝救贖他們的事蹟傳給子孫後代,使以色列世世代代都認識和跟隨耶和華(6:7;10:2;12:42)。
上一個分段的結尾7:1-7提及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進到法老面前,叫他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然而,上帝也說,法老必不聽從他們,而上帝會嚴厲地懲罰埃及,在其中多行神蹟奇事。到了今段,摩西和亞倫到了法老那裏,法老就要求他們行一件奇事作為證據,以證明他們確實是耶和華的使者。事實上,這一事件是接下來上帝降災的序幕,它有著跟最初幾災相似的模式:上帝的奇事(7:10),埃及術士複製亞倫所行的(7:11-12),以及法老的心剛硬(7:13)。
亞倫在法老面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杖丟在法老面前,杖就變成了蛇。接著法老也召了智慧人和行邪術的人來,這些埃及術士也用邪術(בְּלַהֲטֵיהֶ֖ם belahateihem;by their spells / secret arts)照樣做。(7:10-11)「邪術」的希伯來文字根l-w-t有「包裹、遮蓋」的意思,這個名詞的意思是「保密的東西」,有可能是暗示術士所行的是靠一些類似掩眼法的技巧[2]。「邪術」的使用跟亞倫動作的簡單性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亞倫並沒有使用任何邪術,他只單單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做,將杖丟在法老面前。而經文的重點並不是杖的變化,而是亞倫的杖吞了(בָּלַע balaꜥ;swallow)術士的杖。「吞了」的原文בָּלַע balaꜥ,在《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兩次,另一次是出現在15章的摩西之歌:「耶和華啊,眾神明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你伸出右手,地就吞滅(בָּלַע balaꜥ)他們。」(15:11-12)這裏說到上帝伸出右手,埃及的軍隊就被吞滅。因此雖然接下來的十災表面上看來好像是上帝與法老的一場拉鋸戰,但其實7:12的經文已經暗示了在十災之先,埃及敗仗的大局已定。埃及重要的蛇神瓦吉特(Wadjit)是下埃及的保護神,她通常被描繪成一條豎立準備發動攻擊的眼鏡蛇──稱為Uraeus。蛇又往往是埃及皇室的象徵,裝飾在埃及法老的頭飾上方,對於古埃及人來說,蛇的形象可保護國王,亦彰顯法老的力量和威脅性。[3]因此亞倫的杖吞了術士的杖(蛇),就是要讓法老明白耶和華的主權在他之上,但是他心裏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話,於是上帝開始以災禍去擊打埃及。
上帝告訴摩西明天早晨法老會到水邊,吩咐摩西到尼羅河邊去迎見他,並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差派我到你這裏,說:放我的百姓走,到曠野事奉我。看哪,到如今你還是不聽。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要用我手裏的杖擊打尼羅河中的水,水就變成血(דָּ֣ם dam;blood);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河裏的魚必死,河也要發臭,埃及人就厭惡(נִלְא֣וּ nilʾu;will loathe, will not be able)喝這河裏的水。」(7:16-18)在這之前,摩西已經兩次去見法老,然而法老依然心硬,不肯聽上帝藉摩西和亞倫所傳講的信息,亦不肯放以色列人走,於是今次上帝差派摩西直接宣告降災,而第一災更是與法老當時身處的尼羅河有關。
17節「血」的希伯來文名詞 דָּ֣ם dam其實亦可解作血紅色,如《約珥書》2:31,當中提到「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דָּ֣ם dam)」,這裏並非照字面所指月亮會變為血,而是指到月亮的顏色會變成像血一樣紅。關於水變血,有學者推斷尼羅河可能因著從河的源頭沖刷而來的紅土沉積物以及當中的一些藻類植物而令到河水變色,這些物質亦擾亂了河水的氧氣平衡,以致魚類因缺氧而大量死亡[4]。不過,即使水變血有可能是指到尼羅河的污染,也不能夠否定這是上帝的作為,因為不論在時間上(隨著亞倫舉杖而發生)、污染的強度和所影響的範圍,都表明了這是出於上帝的超自然作為。因著上帝擊打尼羅河,水被嚴重污染,河裏的魚死了,河也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喝河裏的水。
從古至今,尼羅河一直是埃及的命脈。在古代或現代,埃及都十分依賴其水源,每年尼羅河氾濫的日子,河水的水位上升會為周圍的田地提供肥沃的土壤和重要的水源。沒有尼羅河,繁華的埃及地將與附近的沙漠一樣貧瘠。因此埃及有很多的神明都跟尼羅河有關。7:21特別提到「河也臭了」,這是值得留意的。在古埃及文學中,就有一首讚頌尼羅河的頌歌(Hymn to the Nile),其中提到尼羅河是「食物的供應者、有豐足的供給、是一切美好的創造者、威嚴之主、帶著芬芳的甜美」[5],可以想像當埃及人看到他們所稱頌的美麗的尼羅河,這條生命之源竟然變成了血紅色的河流、河中滿佈魚的屍體、並充滿惡臭,心中必然泛起一份恐懼與震撼。
然而,經文形容埃及的術士也用邪術照樣做了,而當法老看見術士照樣做的時候,就轉身回宮,並不把這事放在心上。(7:22-23)不過,埃及百姓可不像法老那麼輕鬆,他們「沿著尼羅河邊挖掘,要找水喝,因為他們不能喝河裏的水」(7:24)。由此可見法老不但性格高傲,並且只要事情對自己沒有切身的影響,他根本不放在心上,亦不關心自己百姓的困苦。
到了第8章,耶和華吩咐摩西去警告法老:「看哪,我必以青蛙之災擊打你的疆土。尼羅河要滋生青蛙;這青蛙要上來進你的宮殿和你的臥房,上你的床榻,進你臣僕的房屋,上你百姓的身上,進你的爐灶和你的揉麵盆。這些青蛙要跳上你、你百姓和你眾臣僕的身上。」(8:2-4)上帝吩咐摩西說的這番話,當中所有人和物件都是以「你的」來形容,意即這些人和物都是與法老相關的,上帝甚至說青蛙會跳到法老身上,因此他不能再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亞倫按上帝藉摩西所吩咐的,伸出手裏的杖在江、河、池塘上,把青蛙帶上埃及地,以致青蛙遮滿了地面。亞倫所做的動作其實與上一災無異,他同樣是伸出杖在眾水之上,而這個動作所帶來的是甚麼災害完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和旨意。這次術士亦照樣用他們的邪術將青蛙從水中帶上來。在埃及的眾神明中有一位有著青蛙頭人身的女神赫克特(Heqet),她被視為復活和生育的象徵。人們還認為赫克特會幫助婦女順利分娩。青蛙在古埃及是被膜拜的偶像,是埃及人不能隨意殺死的神聖動物之一。[6]
蛙災嚴重地影響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包括法老在內,所以即使術士能照樣行,法老亦因青蛙的攪擾而召摩西和亞倫來,說:「請你們祈求耶和華使這些青蛙離開我和我的百姓,我就讓這百姓去向耶和華獻祭。」(8:8)摩西回答法老:「悉聽尊便[7],告訴我何時為你、你臣僕和你的百姓祈求,使青蛙被剪除,離開你和你的宮殿,只留在尼羅河裏。」(8:9)奇怪的是,法老選擇的時間是「明天」而並非「現在」,對此經文沒有提供確切的解釋,多數學者認為「明天」意味著「盡快」,認為法老不相信摩西能在短時間內讓覆蓋整個埃及地的青蛙在短時間內自行消失。[8]然而,這看來也像是在測試摩西的話的準確性,以及摩西所代表的耶和華的真實性。[9]耶和華聽了摩西的請求,就在所定的時間讓那些遍滿埃及地的青蛙都死了。可是法老見到災禍舒緩,便又再硬著心,背棄自己的諾言,不肯放以色列人走。
出8:16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伸出你的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在埃及全地變成蚊子(כִנִּ֖ם khinnim;gnats)。』」
出8:17 他們就照樣做了。亞倫伸出他手裏的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人和牲畜身上就有了蚊子;埃及全地的塵土都變成蚊子了。
出8:18 術士也用邪術要照樣產生蚊子,卻做不成。於是人和牲畜的身上都有了蚊子。
出8:19 術士對法老說:「這是上帝的手指。」法老心裏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當法老違背他的承諾後,第三災毫無預警地臨到埃及。這災在《和修本》被譯為「蚊災」,亦有其他中文譯本譯為「虱災」(如《和合本》、《新譯本》)。從原文上未能肯定所指的昆蟲品種,有學者指這可能是指一種體積非常細小的蚊,它會叮咬人的皮膚造成刺痛,甚至會爬進眼睛和鼻子[10]。經文說全地的塵土都變成蚊子,這是一個驚人的數量,蚊子與塵埃一樣,既細小又能充滿整個空間,讓埃及人避無可避。在上一災青蛙入侵了埃及人的家園,到了這一災,蚊子則折磨他們的身體。埃及術士的邪術在此再起不了作用,即使之前他們表面上看似能複製亞倫所做的事情,然而他們不能將塵土變成蚊子。他們對法老說:「這是上帝的手指。」意味著他們曉得這事是源於在人之上的神聖力量,並非他們所靠的邪術或神秘的技倆所能行的。而因著術士的失敗,在往後的災禍之中,法老再沒有召喚他們。過了三災後,法老的心仍然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話,亦不肯放以色列人走。然而這個結果上帝早已預示,經文已明言這一切就「正如耶和華所說的」。(8:19)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約珥書》,約珥是南國猶大的先知,有學者估計他可能是在約阿施作猶大王時期(主前835-796)的先知。這書的主題包括:耶和華的日子、以色列民要回歸等[11]。
珥2:30「我要在天上地下顯出奇事(מֽוֹפְתִ֔ים mophetim;wonders),有血(דָּ֣ם dam;blood),有火,有煙柱。
珥2:31 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דָּ֣ם dam;blood),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其中一個常見的關聯是兩者在字眼上的平行,這幾節經文提及耶和華的日子[12]臨到前的徵兆。珥2:30一開始說上帝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又提及「月亮要變為血」(珥2:31),從頭幾節已能明顯地看見它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平行,因為今段《妥拉》一開始就提及耶和華跟摩西和亞倫說,法老會吩咐他們行一件奇事(מוֹפֵ֑ת mophet),並且第一災正正就是水變血(דָּ֣ם dam;見7:17、19、20、21)。因此《約珥書》這段經文和今段《妥拉》的第一個聯繫就是兩者所採用的一些共通詞彙(例如:奇事、血),並且兩者都與上帝要施行奇事有關。
珥3:1「看哪,在那些日子,到那個時候,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
珥3:2 我要聚集萬民,帶他們下到約沙法谷(עֵ֖מֶק יְהֽוֹשָׁפָ֑ט ʿemeq Jehoshaphat;「約沙法」在原文的意思是「耶和華審判」)去,在那裏我要為我百姓,我產業以色列的緣故,向萬民施行審判(שָׁפַט shaphat;judge);因為他們把我的百姓分散到列國,瓜分了我的土地,
珥3:3 為我的百姓抽籤,以男孩換取妓女,為喝酒賣掉女孩。
……
珥3:6 並將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疆界。
珥3:7 看哪,我必激發他們離開你們把他們賣去的地方,又必使報應歸到你們頭上。
「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珥3:1)在原文可譯作「從苦境中轉回」,所指的並非以色列從巴比倫歸回,而是最終上帝審判列國,以色列得贖的日子。而「約沙法」在原文有「耶和華審判」之意,上帝要因著祂的百姓以色列的緣故,聚集萬民到約沙法谷去施行審判,因為以色列的仇敵用極不人道的方式去對待以色列民,他們將上帝的子民當成物品,把他們賣了以換取自己的享樂(以男孩換取妓女,為喝酒賣掉女孩)。
而上帝把祂子民的事看為自己的事,即便以色列的仇敵把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賣給希臘人,使他們遠離自己的疆界,但上帝必定會激發他們離開被賣到的地方,又使報應歸到以色列的仇敵頭上。這個畫面跟《出埃及記》十分相似,因法老和埃及人同樣以不人道的方式去勞役以色列人,並且不容許他們離開埃及這個不屬他們之地。從今段《妥拉》所記的三災,可見上帝開始了祂對埃及的審判,為要使祂的百姓能夠離開埃及。因此這個選段和今段《妥拉》的第二個關聯,就是兩者同樣指到上帝要透過施行審判去為子民討回公道,又要使他們離開不屬於自己的疆界,並且從苦境中轉回。
珥3:9 當在列國中宣告:預備打仗,激發勇士,使所有戰士上前來。
……
珥3:12 列國都當興起,上到約沙法谷(עֵ֖מֶק יְהֽוֹשָׁפָ֑ט ʿemeq Jehoshaphat);因為我必坐在那裏,審判(שָׁפַט shaphat;judge)四圍的列國。
珥3:13 揮鐮刀吧!因為莊稼熟了;來踩踏吧!因為醡酒池滿了。酒池已經滿溢,因為他們的罪惡甚大。
珥3:14 在斷定谷( מֶק הֶֽחָר֑וּץ ʿemeq hecharutz;valley of decision)有許多許多的人,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谷( מֶק הֶֽחָר֑וּץ ʿemeq hecharutz)了。
3:9-14描述到一場激烈的戰事,這是列國與上帝作戰的畫面。13節經文所提到的「莊稼熟了」、「醡酒池滿了」,均指到審判的時候到了,因為敵人的罪已經滿溢。而「約沙法谷」、「審判」這些字眼再次出現,「斷定谷」的意思亦與之相近,指到上帝要作出判決。從《出埃及記》的經文,我們看見經過幾次的談判,法老依然心硬,於是在今段經文上帝開始降災,自然界的力量就好像上帝的軍隊一樣,去對埃及的罪作出審判。因此第三個關聯就是兩段經文同樣帶出上帝要作戰,因審判的時候已到,上帝要宣判並執行祂的判決。
珥3:15 日月昏暗,星宿無光。
珥3:16 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出聲,天地就震動。耶和華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
珥3:17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 אֱלֹ֣הֵיכֶ֔ם),我住在錫安──我的聖山。耶路撒冷必成為聖;陌生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最後這幾節經文提及在上帝審判之日,日月昏暗,星宿無光,天地都要震動。然而,上帝要保守祂的子民,作他們的避難所和保障。如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וִֽידַעְתֶּ֗ם כִּ֣י אֲנִ֤י יְהוָה֙ אֱלֹ֣הֵיכֶ֔ם)。在今段《妥拉》經文中亦有類似的片語,例如7:17「這樣,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תֵּדַ֔ע כִּ֖י אֲנִ֣י יְהוָ֑ה),以及8:10「為要叫你知道沒有像耶和華我們上帝的」(תֵּדַ֔ע כִּי־אֵ֖ין כַּיהוָ֥ה אֱלֹהֵֽינוּ)。事實上,今段經文選自《約珥書》,而約珥 יוֹאֵלYoʾel在原文的意思,正正就是「耶和華是神」。因此兩段經文的最後一個關聯,就是兩者同樣指到上帝要在審判中彰顯自己,讓人知道祂是上帝。
1. 叫法老和術士承認耶和華上帝的存在
認識上帝的第一步,首先是要承認祂的存在。在出5章,當摩西和亞倫第一次見法老,並藉上帝的名要求他放以色列人去曠野守節的時候,法老當時的回應是:「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5:2)埃及是一個信奉多神的國家,各式各樣的神明法老都聽聞過,就是沒有聽過耶和華,也不知道祂是否真的存在,後來他加重以色列人的苦工,正因為他認為摩西提出的要求只不過是以色列人偷懶的藉口。在蛙災的記述中,法老請摩西和亞倫向耶和華祈求,使青蛙離開他和他百姓(8:8),這是法老首次承認耶和華的存在。而當上帝以蚊災擊打埃及,術士說:「這是上帝的手指。」(8:19)在經歷頭兩災後,即使摩西和亞倫沒有對蚊災作出警告,術士也察覺並認知到埃及當時所經歷的災難,是出自上帝的手。
2. 彰顯上帝是創造主
尼羅河在埃及被視為生命之源,而青蛙是生命和生育的象徵。「尼羅河要滋生(שָׁרַ֣ץ sharatz;swarm, multiply)青蛙」(8:3)中「滋生」一詞在《聖經》中首次出現是在《創世記》1:20,那裏提及「水要滋生(יִּשְׁרְצ֛וּ yishrtzu;swarm)眾多有生命之物……」,那是一幅上帝創世時的圖象。因此頭兩災表明了不論是尼羅河豐富的天然資源,或是青蛙驚人的繁衍能力,兩者本身都不是生命的給予者,唯有耶和華上帝才是那位賜予生命、使生命繁衍的創造主。到了第三災,上帝吩咐摩西讓亞倫「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עָפָר֙ ʿaphar;dust)在埃及全地變成蚊子。」這再一次將讀者帶回《創世記》,創2:7描述「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עָפָר֙ ʿaphar)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事實上,在頭兩災,埃及術士表面上好像可以複製亞倫所行的奇事,然而第一災只是形態上的轉換(水變血),而第二災就是將青蛙從水中帶上來,但第三災的性質完全不同,因為第三災是將地上的塵土變成活物,不論術士所用的是甚麼邪術,都清楚顯示他們沒有從塵土創造生命的力量。因此,藉著這三災,耶和華上帝表明自己是宇宙中唯一的生命賜予者,世上一切萬物,不論是人、動植物,一切生命都源於祂。
3. 顯明上帝掌管萬有,祂的能力在法老、術士並埃及眾神明之上
表面看來,這三災只是為埃及人帶來了一些不便與不適,並沒有很大的破壞性,甚至在頭兩災的描述中,術士也可以照樣行,彷彿上帝的能力在第三災才真正顯明。然而,事實絕非如此,在頭兩災術士所做的實際上並沒有展現他們的能力,相反,只是顯出他們的無能,他們為埃及地帶來更多的血和青蛙而不是把情況逆轉,豈非只是加重埃及人所承受的災害麼?他們若要對抗上帝,就應該將血變回水、將青蛙趕回尼羅河,然而他們卻沒有將埃及從災難中拯救出來的能力。因此從第一災開始,就可見他們並沒有能力去抵擋耶和華對埃及的攻擊。而從法老的請求與讓步,可見他清晰知道能夠使青蛙離開的就只有耶和華。另外,每個埃及神明所管轄的範圍是特定和有限的,天空有天空的神,地有地的神,每個範疇都由一個或多個神明所掌管。而水變血、蛙災、蚊災,分別涉及生態系統的三個部分:水、地和空氣(地上的空間),因此單單從頭三災,就可見上帝對於每個範疇和空間的主權,祂的能力是埃及眾神明不能比擬的,就正如摩西所言,「沒有像耶和華我們上帝的」(8:10)。
如上所述,上帝透過頭三災去彰顯祂的屬性和能力,然而或許我們仍有疑問,為何上帝不選擇一些埃及術士複製不了的災害,這不是更能彰顯祂的能力嗎?水變血作為上帝選定的第一災,這對以色列人而言應該並不陌生,因為在摩西見以色列長老之先,上帝給摩西權能去行三個神蹟,當中最後一個正正就是水變血:「倘若他們不信這兩個神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尼羅河裏取些水,倒在乾的地上。你從尼羅河裏所取的水必在乾地上變成血。」(4:9)水變血到底有甚麼意義,以致以色列人即使不信前兩個神蹟,也能因它而信耶和華的確眷顧以色列人,並鑒察他們的困苦呢?(見4:31)在《出埃及記》1章,提到因以色列人愈發增多,埃及人就因他們愁煩,於是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1:22)因此尼羅河對於以色列來說,並非像埃及人所相信的生命之源,而是以色列整個民族所遭受的無理對待,是他們那些被無故謀殺的嬰孩所埋葬之處。而埃及人謀殺的罪證都被尼羅河所掩蓋了。在《次經》《所羅門智訓》11:6-7提到:「敵人到常流的河中取水,卻取了濃血而驚惶萬分。敵人因下令殺戮嬰兒而受懲罰……」這裏解釋水變血並非單單為要擊打埃及神明和彰顯上帝的能力,它亦代表著上帝真正知道以色列人內心所承受的痛苦,並且就像今段《先知書選段》的信息,上帝要開始祂的審判,為祂的子民討回公道。
事實上,第二災亦相仿,「尼羅河要滋生(שָׁרַ֣ץ sharatz)青蛙」(8:3)中「滋生」一詞的原文在《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兩次,它正好與1:7提到以色列人繁衍(יִּשְׁרְצ֛וּ yishrtzu)一詞相同,起了平行對照的作用。以色列人的繁衍昌盛原是上帝的賜福,然而法老竟因他們人數眾多,就在以色列人並沒有對埃及造成任何實質威脅的情況下,竟然派監工管轄和勞役他們。可以說,上帝刻意降下蛙災,正是因為青蛙是生育、繁衍的象徵,而這理解可再一次提醒當時的人和讀者,法老早前下令當希伯來婦人臨盆時要殺死男嬰,把他們丟在尼羅河裏肆意殺害,而停止他們繼續繁衍在上帝的眼中是嚴重的惡行。也就是說,上帝透過祂所行的災,去回應以色列民被害的苦難。
因此埃及的術士雖然能複製頭兩災,但它們所傳遞的信息,除了展示上帝的大能,亦帶出了上帝是那位眷顧祂子民的上帝,上帝與法老不同,祂不會眼白白看著自己的子民受苦而置身事外,上帝確實知道子民的痛苦,並且會追討埃及壓迫和殺害以色列人的罪行,為以色列人平反,讓他們能夠對上帝生出更大的信心。
十災對於我們理解上帝如何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這個為奴之家十分重要,因為上帝往往透過祂的作為彰顯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上帝藉著頭三災讓法老和術士不得不承認祂的存在,祂也藉這些災去彰顯自己是那位創造主,並顯明祂統管萬有,祂的權能在法老、術士並埃及的眾神明之上。而這位超然的上帝,雖然是高高在上、滿有大能,但卻同時是一位眷顧自己百姓、會用大能為他們討回公道的主。正如上帝在荊棘裏的火焰中向摩西顯現的時候,祂說自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因著上帝的信實,以及祂和子民那一份立約的關係,祂眷顧以色列人在埃及的遭遇,以大能的手將祂的子民從埃及的困苦中拯救出來。事實上,當時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識仍十分有限,對祂的信心也很薄弱,而上帝就透過祂的作為讓祂的子民能夠更深認識自己,知道祂是那位自有永有、信實可靠的上帝。
縱然我們今天沒有經歷當時以色列人所面對的困苦,但面對現今世界的種種我們也難免容易有憂心、惶恐和無力的時候,或許也會有看不清上帝作為的感覺,然而今段經文的信息正正邀請我們再一次去確信上帝是我們可以全然信靠的那一位,即使出埃及的故事離我們很遙遠,但上帝的拯救工作並沒有改變,祂在過去、今天、將來都是一樣的,祂仍是那位大能的創造主,祂有能力改變一切,同時又眷顧我們每一位屬祂的子民,與我們同行。盼望我們都能更多尋求認識祂,在艱難的日子中更多信靠和仰望祂,相信祂必能引領我們走出人生的每一個幽谷。
[1]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
[2] 時至今天,弄蛇術仍然存在,而這種技藝在古埃及相當普遍。弄蛇術的表演者會於蛇頭下方的神經位置施加強大的壓力,以致蛇出現緊張性僵硬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蛇會呈現出棒狀的外觀,甚至可以被其他人觸摸,而當它被丟在地時,所受到的震動就會讓牠重新回復正常的狀態。參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37.
[3] Bruce Wells,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88.
[4] Nahum M. Sarna, Exod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1), 38-39.
[5] James B. Pritchard, e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s Relating to the Old Testament, 272.
[6] Davis, John J.,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1), 100.
[7] 「悉聽尊便」(הִתְפָּאֵ֣ר עָלַי֒ hitppaʾer ʿalay)原文直譯的意思是「在我身上你可以有這樣的榮耀」,即是對於除去青蛙的時間,摩西會聽從法老的決定。事實上,這也反映出摩西對上帝的信心,雖然他的回答並非出於上帝的指示,但他相信上帝會聽他的祈求,以顯示這是真正來自上帝的神蹟。
[8] John N. Oswalt,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vol. 1 of CBC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8), 343.
[9] 法老顯然很在意摩西的話的準確性,像是在往後第五災瘟災之後,當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法老第一時間做的不是差派人去視察埃及的災情,而是派人去看以色列人的牲畜是否一隻都沒有死(參9:7),彷彿只要死了一隻屬以色列人的牲畜,就能否定耶和華的存在或其能力。
[10] Keil and Delitzsch. The Pentateuch,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483.
[11] 有關《約珥書》的簡介,可參看《希伯來聖經》綜覽系列《約珥書》的文章摘要〈在末世中信徒要持守的品行〉。
[12] 「耶和華的日子」在《約珥書》共出現了五次(珥1:15,2:1,2:11,2:31,3:14),是書中一個重要的主題。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前的其中一個徵兆是天象的變異──「太陽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珥2:31),這個描述和《啟示錄》6章所描述的相似,因此這個日子所指的很可能是《啟示錄》作者所形容的末世大災難,解釋這現象為上帝向人作最後審判前所出現的徵兆。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6:2-7:7,賽42:8-21、52:6及其後(筆者:Ada Lui)
今段經文敘述了上帝對摩西的幾次吩咐,當中反映出摩西在面對甚麼考驗?這對我們又有甚麼提醒?
上一個《妥拉》分段敘述摩西按著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要法老放子民去曠野向上帝守節,結局是法老非但不答應,反而加重了以色列民的苦工,以致子民抱怨摩西和亞倫。摩西於是到上帝那裏訴苦。今段經文一開始就是上帝給摩西的回答:「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至於我的名耶和華,我未曾讓他們知道(יָדַע yada)。」(6:2-3)אֵ֣ל שַׁדָּ֑י El Shaddai這個名字的確實意思不能肯定,中譯本多數譯作「全能的上帝」,這翻譯算合理。有學者指 שַׁדָּ֑י Shaddai的字根代表女性乳房,與生育有關,而生育在古代人眼中是人不能掌握的事情,只能靠神明保佑。因為先祖們的妻子都有不育的問題,上帝卻扭轉了她們不育的情況,甚至使他們的後代蒙福成為大國,就反映出上帝大能的作為。另外,如果這個字是強調上帝對先祖們在約裏的賜福[1],尤其是要使他們生養眾多,那麼 אֵ֣ל שַׁדָּ֑י El Shaddai亦可譯作「全福的上帝」。
至於耶和華這個名字在《創世記》也出現過,上帝也曾以這個名字向列祖說話[2],所以,上帝說列祖未曾「知道」這名字,並不是指他們未曾聽過,而是他們還未真正明白這名字的含義(「知道」的希伯來文 יָדַע yad‘a 可指一份在經驗過後的認識)。也就是說,列祖未曾經歷過耶和華這名字所代表的能力和屬性:上帝與列祖所立的約裏有關地和後裔的應許都要在將來才應驗,所以必需等到上帝履行祂對列祖的應許時,祂才能讓他們的後裔經歷到耶和華這名字所代表的能力和屬性[3]。至於耶和華這名字的詳細論述可參考之前的文章摘要[4]。
出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除去(וְהוֹצֵאתִי vehotzeti)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我要】救(וְהִצַּלְתִּי vehitzalti)你們脫離他們的奴役。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藉嚴厲的懲罰救贖(וְגָאַלְתִּי vegaalti)你們。
出6:7 我要以(וְלָקַחְתִּ֨י velaqachti)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ידַעְתֶּ֗ם ydaʿtem)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出6:8 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地,我要領你們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
至於上帝要以色列民怎樣經歷祂的名字,上帝接著就說出祂要做的四個動作,都是以祂自己為主語去執行的,包括:1)祂要除去他們的勞役,2)拯救他們脫離奴役,3)救贖他們,4)以他們為自己的子民。全都是關於上帝要拯救子民離開法老的壓制,並預示祂將要與子民立約。而當子民經歷過這一切之後,他們就會知道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祂就是那位曾與他們的列祖立約的耶和華,現在要按著約裏的應許把他們帶進迦南地。然而當摩西把上帝要做的事告訴以色列人,他們卻因苦工心裏愁煩而不肯聽摩西的話(6:9;另參出5:19-21)。
這一段經文有三個部分,頭尾分別是上帝與摩西的對話,中間的一個插段是關於亞倫的家譜,而整段敘事又有一個倒影結構在當中:
A. 摩西(6:10-12)
出6:10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出6:12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 「 ……我這不會講話的……
B. 摩西和亞倫(6:13)
出6:13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
X. 家譜(6:14-26)
出6:14 以色列人族長的名字如下:
出6:26 這就是曾聽見耶和華說……的亞倫和摩西,
B’. 摩西和亞倫(6:27)
出6:27 ……對埃及王法老說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的,也是這摩西和亞倫。
A.’ 摩西(6:28-30)
出6:28 當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說話的時候,
出6:30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 ……我是不會講話的……
頭尾(A和A’)是摩西與上帝的兩段對話,都是關於當上帝吩咐摩西要對法老說祂所吩咐的話和摩西的回應說自己是不會講話的,在中間(B和B’)則是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的話,而核心部分(X)則是一個插段,記載了以色列人族長的族譜,但並非全部十二支派,只記載了雅各的大兒子呂便,二兒子西緬和三兒子利未這三個支派,所以重點是帶出利未家族的記載,即亞倫和摩西的家族,當中又以記載大祭司亞倫的家譜最為詳盡。而貫穿這個結構的是耶和華對他們兩個人的吩咐:要去對法老說上帝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6:13,26,27)。摩西對於這個吩咐的回應是兩次說:「我是不會講話的」(6:12,30),而亞倫之所以出現正是與摩西這個回應有關。
「不會講話的」在原文直譯是「未受割禮的嘴唇」[5],這跟之前上帝呼召摩西時,摩西推辭說自己是「拙口笨舌」(原文直譯是「重口重舌」;出4:10)的不同,之前是指他認為自己不善辭令,是能力上的不足。現在摩西說自己的嘴唇「未受割禮」,所指的大概不是肉身的能力,而是思想上或心理上看自己不夠資格,認為自己根本不能說服法老和子民去聽他,也有學者認為摩西覺得自己的嘴唇是不潔淨的,根本不配作上帝話語的出口[6]。由於摩西對自己沒有信心,上帝於是揀選他的哥哥亞倫去協助他,後來亞倫成為了以色列的大祭司,中間的插段就記載了大祭司的家譜,當中特別提到一些資料:1)利未、哥轄、暗蘭這三代人的歲數,暗蘭是亞倫和摩西的父親,意味著亞倫和摩西是第四代,這使人想起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曾提到他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四百年,直到第四代就必回到迦南地(創15:13-16)[7];2)記載暗蘭、亞倫、以利亞撒的妻子的身分和來歷[8],反映以色列對大祭司的婚姻有嚴格的要求。這部分的敘事給我們看見,摩西因著法老和子民都不肯聽他而失去信心,認為自己已不能再代表上帝到法老面前說話,上帝對此並沒有責備他,反而揀選了亞倫去協助他,可見上帝體恤人的小信,祂會堅立祂所呼召的人,為他預備協助者,好讓那人能完成上帝所託付的使命。
上部分是上帝使摩西和亞倫共同肩負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責任,而這一段則是關於上帝界定他們二人的角色和分工。上帝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像上帝(אֱלֹהִ֖ים ʾelohim)一樣,你的哥哥亞倫是你的代言人( נָבִיאnaviʾ;prophet)。」(7:1)。這個表述是與法老自視為神明作了一個對比,假如法老是神,那麼摩西在他面前就如同上帝一樣,而在摩西之下就是他的代言人亞倫,就正如在法老之下有他的臣僕一樣。這個陣勢就如同是兩軍現在要正式上陣對決,上帝現在派摩西和亞倫上戰場,上帝自己在背後帥領他們,祂要摩西做的是:「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讓以色列人離開他的地。」(7:2)接著上帝又說:「我要使法老的心固執,我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法老必不聽從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צִבְאֹתַ֜),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我伸手攻擊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3-5)上帝在這場爭戰開始之前,就已經把法老的反應、祂將要怎樣對付他、以及最終的結果,都一一預先告訴了摩西。而重點是這場戰事的結局是上帝必定能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而子民也必因此而知道祂就是耶和華。
如果說上一次摩西去見法老是上帝先以和平的方式勸對方投降的話,那麼現在就因著法老的拒絕,上帝要正式與法老開戰!而上帝用軍隊(צִבְאֹתַ֜)這個字去形容以色列民,更進一步突顯出祂現在就像是王那樣帶領子民去打這一場仗。這部分的結束是「摩西和亞倫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的去做了。」(7:6)表示摩西和亞倫現在就領受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這也為上帝開始攻擊埃及和拯救以色列民揭開序幕。
賽42: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賽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尚未發生的事。
賽42:10 航海的人和海中一切所有的,眾海島和其中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
賽42: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鎮,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大聲呼喊。
賽42:12 願他們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頌讚他的話。
賽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他的敵人。
賽42:14 我許久閉口不言,沉默不語;現在我要像臨產的婦人,大聲喊叫,呼吸急促而喘氣。
賽42:15 我要使大小山岡變為荒蕪,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沙洲,使水池盡都乾涸。
賽42:16 我要引導盲人行他們所不認識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的路; 我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
賽42:17 但那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明」;這種人要退後,大大蒙羞。
賽42: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得以看見!
賽42:19 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誰比我所差遣的使者耳聾呢?誰瞎眼像那獻身給我的人?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賽42:20 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不見。
賽42:21 耶和華因自己的公義,樂意使律法為大為尊。
……
賽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出埃及記》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今段《先知書選段》的內容是關於在猶大亡國被擄之後,上帝向子民應許祂必有拯救的作為,祂應許要作新事,那時不論在曠野或海島的人都要認識祂是耶和華,也必把榮耀頌讚歸給祂。上帝要如勇士爭戰,把敵人擊敗,祂要彰顯能力,使人知道雕刻的偶像是虛浮的,那些倚靠人手鑄造的偶像的人必要羞愧。上帝要開通祂僕人的耳,讓他們能聽見,也要開他們的眼,使他們能看見,上帝要引導他們行所不認識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的路,為的是要使祂的公義和律法被尊為大。
拉比選了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來對應《妥拉》的經文,大概是因為兩段經文之間有著一些關聯的重要字眼(見下表):
連繫 | 出 6:2-7:7 | 賽 42:8-21、52:6及其後 |
「我是耶和華」 (אֲנִ֥י יְהוָֽה) | 出6:2 上帝吩咐摩西,對他說:「我是耶和華 (אֲנִ֥י יְהוָֽה)。…… 出6:6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אֲנִ֥י יְהוָֽה);…… 「我是耶和華」共出現六次(6:2、6、7、8、29,7:5) | 賽42:8 我是耶和華(אֲנִ֥י יְהוָֽה),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
知道 / 認識(יָדַע) | 出6:3 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至於我的名耶和華,我未曾讓他們知道(יָדַע)。 出 6:7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我除去埃及人加給你們的勞役,你們就知道(יָדַע)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出 7:5 我伸手攻擊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יָדַע)我是耶和華。」 | 賽42:16 我要引導盲人行他們所不認識(יָדַע)的道,引領他們走他們未曾走過(יָדַע)的路;我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 賽 52:6 因此,我的百姓必認識(יָדַע)我的名;在那日,他們必知道說這話的就是我。看哪,是我!」 |
聽 (שָׁמַע) | 出 6:5 我聽見(שָׁמַע)以色列人被埃及人奴役的哀聲,我就記念我的約。 出 6:9 摩西把這話告訴以色列人,但是他們因心裏愁煩,又因苦工,就不肯聽(שָׁמַע)摩西的話。 出 6:12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以色列人尚且不聽(שָׁמַע)我,法老怎麼會聽(שָׁמַע)我這不會講話的人呢?」 出 6:30 摩西在耶和華面前說:「看哪,我是不會講話的人,法老怎麼會聽(שָׁמַע)我呢?」 出 7:4 法老必不聽從(שָׁמַע)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 賽 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聽】(שָׁמַע)尚未發生的事。 賽 42:18 你們這耳聾的,聽吧(שָׁמַע)!你們這眼瞎的,看吧,使你們得以看見! 賽 42:20 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耳朵開通卻聽(שָׁמַע)不見。 |
「戰爭」 的場景 | 出 6:26 這就是曾聽見耶和華說「把以色列人按著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亞倫和摩西, 出 7:4 法老必不聽從你們,因此我要伸手嚴厲地懲罰埃及,把我的軍隊(צִבְאֹתַ֜),就是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出 7:5 我伸手攻擊(עַל ; over, against)埃及,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賽 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עַל)他的敵人。 |
今段經文共敘述了四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第一次記載在6:2-9,在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裏,兩次強調「我是耶和華」,上帝告訴摩西祂要讓子民知道這名字的意思,就是要他們經歷祂的能力和屬性,然後就吩咐摩西去見子民,說上帝要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並要以他們為自己的子民,也要按著祂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應許把他們領進應許之地。然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向子民說話,子民因法老所加諸的苦工而不肯聽。我們可以想像摩西有多麼的灰心喪志,他處於上帝與子民之間,這邊廂是他領受了上帝的吩咐要向子民說話,那邊廂是子民根本不肯聽他代上帝所說的話。面對這個局面,他要怎樣才能繼續他的使命呢?
第二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記載在6:10-12。這個吩咐是上帝再次要摩西向法老說要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摩西的回應是以色列人尚且不肯聽他,更何況是法老呢?摩西說自己是個不會講話的人,反映出摩西因著過去的挫敗,就不敢相信自己有能力(口才)可以代表上帝向法老說話。第三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記載在6:28-30,這次吩咐與第二次相似,都是上帝吩咐摩西去見法老,對法老說上帝要說的一切話。摩西的反應同樣是說自己不是一個會講話的人,他不相信法老會聽自己所說的話。
對於摩西認為自己沒有能力使法老聽他,上帝並沒有反駁,反映某程度上上帝也認同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法老的而且確不會聽他。可是,這不代表由於法老不聽他,上帝就不用摩西再去碰壁,上帝依然要摩西去見法老,只是揀選了他的哥哥亞倫去協助他,讓他們兩個人一同去見法老。第四次上帝對摩西的吩咐記載在7:1-6,這次上帝給摩西的吩咐仍然是要他代表自己去見法老,向法老說上帝所吩咐的話,而亞倫則會成為摩西的代言人,而這次摩西再沒有以自己的口才不足為由而推辭,而是照著上帝的吩咐去做。
由上帝在西奈山呼召摩西,那時他多番推辭,到他按照上帝的吩咐去見法老和向子民說話卻無功而回,以致對自己沒有信心而不願承擔使命,直到後來順服於上帝的吩咐,摩西其實是經歷了一次被考驗的過程,這考驗是要他放下對自己能力的衡量和對外在勝算的判斷,把信心放在上帝的身上,而不是法老的回應上,他要單單因著這是出於上帝的吩咐就順服遵行。畢竟,上帝正正是使用了法老對摩西的拒絕,去證明了法老的固執以及祂對法老施行審判的理據。可見,事情的不如意,也可以是成就上帝的心意和上帝拯救計劃的一部分。
當一個被上帝呼召的人,按著上帝的吩咐向人說話,得到的結果卻是無人肯聽,的確會叫人感到氣餒,也自必然沒有信心再繼續做上帝所吩咐的事。但事實上,這樣的例子在先知中屢見不鮮。而我們較為熟悉的有耶利米和以賽亞。當上帝呼召耶利米時,耶利米說:「我不知道怎麼說,因為我年輕。」(耶 1:6)但上帝並沒有因此收回祂對耶利米的呼召,祂對耶利米說:「不要說『我年輕』,因為我差遣你到誰那裏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說甚麼話,你都要說。」(耶 1:7)可見上帝對一個人作出呼召是出於祂主權的揀選,由不得人拒絕,即使那人自覺能力不足,上帝都不會撤回祂的呼召,最終耶利米都要按著上帝的吩咐去說話,至於是否有人肯聽他,與他的被召沒有必然的關係,因為上帝的吩咐是一回事,事情的結果又是另一回事。
用以賽亞為例,上帝在呼召他時,甚至已預先告訴他,他所說的話不會有人肯聽:「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了又聽,卻不明白;看了又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油脂,耳朵發沉,眼睛昏花;恐怕他們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就得醫治。」(賽 6:9-10)主耶書亞(耶穌)也曾引用這節經文去指責他那個時代的人就與以賽亞時代的人一樣,即使聽到有人在傳來自上帝的信息,也不願意回轉接受上帝所指示的那條路。可見,上帝要先知忠於他們的呼召,卻並沒有保證他們的事奉必然有預期的果效。
我們或許會問:既然人不肯聽,上帝為甚麼仍然要派先知去對人說話呢?這是以結果作為前題,去斷定是否值得向人說上帝所吩咐的話。然而,這不是《聖經》給我們的教導,相反,我們從《聖經》所見到的卻是:雖然人不肯聽,上帝仍然堅持差派先知到子民中間代表祂說話,我們可有看出上帝的心腸?這就好比為人父母的,知道子女有頑劣的行徑,就必然會開聲勸導,即使他們未必願意聽,父母也不會停止勸說的工作,總盼望子女們能把自己的話語聽進去。
事實上,我們作為主耶書亞的門徒,也同樣是被主差派,去到人群當中,把主所吩咐我們的,都教導別人遵守(太 28:20)。我們大可以有心理準備,昔日在先知和主耶書亞的時代發生的事,在今天也會發生,就是人依然會拒絕來自上帝的話語,人的心因著不認識上帝,耳朵和眼睛向上帝都是關閉的。我們同樣會遇上摩西當時的考驗,會因著別人不聽自己代上帝所說的話而灰心,甚至質疑自己的呼召。然而,今段經文給我們的提醒是,上帝要差遣祂的僕人代表祂去傳講祂的話語,我們這群蒙差遣的人都需要經得起考驗,要學習當我們傳揚真道時,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和口才,而是要靠我們裏面的聖靈,她會讓我們有力量去遵行上帝的吩咐,即使人的反應或外在環境會叫我們氣餒,情況可能就像摩西被法老拒絕一樣,我們要記住這叫人難受的經歷其實是成就上帝計劃的一個關鍵部分,最終能促成上帝對埃及的審判和對以色列民的拯救,情況又如主耶書亞被人拒絕、被釘在十字架一樣,過程雖然要受苦,但由於耶書亞的忠心、忍耐和順服,卻成就了上帝對人的救恩!求主幫助我們堅定於上帝的託付,不論事情是否順利都忠心地憑著信心去遵行祂吩咐,為的是要讓人都得知上帝拯救的大能和祂對人的愛和憐憫。阿們。
[1] 參創17:1-2,28:3,35:11。
[2] 參創15:7,28:13。
[3] 參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Exodus (JPS Society, New York, 1991), 31。
[4]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5] 「割禮」本是指那些屬亞伯拉罕的男性子孫在生殖器上作一個記號,以此表明他們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創17章),而「未受割禮」則是指那些不在約裏的外邦人。在聖經也有用「未受割禮」來指人的心和耳,指的是他們沒有聽從和遵行上帝的誡命。(耶6:10,9:26)
[6]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186。把「未受割禮的嘴唇」的意思看為是嘴唇不潔,這使人想起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上帝時,說:「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賽6:5),指的是當人來到上帝的面前,自然會看見自己的不堪,也不配被上帝使用。
[7] 但也有學者對這第四代的算法質疑,認為由利未到摩西和亞倫之間至少有十代,理據是,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這四個族的總人數是8600,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生出二千多人。此外,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而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很可能由利未到摩西至少有八至十代。
[8] 暗蘭娶的是他父親的妹妹約基別,也是來自利未支派;亞倫娶的是亞米拿達的女兒,拿順的妹妹以利沙巴,她是來自猶大支派的(參民1:7)。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娶的是普鐵的一個女兒,普鐵的支派則不詳。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安息日研經坊」(2022-1-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4:18-6:1、賽55:12-56:7(或8) (筆者:Herbert Chan)
為甚麼當摩西願意順服上帝返回埃及帶領子民離開,但事情卻很快就變得不順利(法老拒絕他、以色列民埋怨他)?這會否跟他只向法老要求讓以色列民去守節、他們只須走三天路程去獻祭(出5:1、3)等疑似的謊話有關?
出4:18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對他說:「請你讓我回埃及我同胞(אַחַ֣י;原文是『我的兄弟們』)那裏,看他們還在不在。」葉特羅對摩西說:「平平安安地(לְשָׁלֽוֹם leshalom;在原文『平安』其實只出現一次)去吧!」
出4:19 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那些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
出4:20 摩西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讓他們騎上驢,回埃及地去。摩西手裏拿著上帝的杖。
出4:2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去的時候,要留意將我交在你手中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見註3),他必不放百姓走。
出4:22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בְּנִ֥י;[單數]),我的長子(בְכֹרִ֖י;[單數])。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בְּנִי֙;[單數])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 בִּנְךָ֖ בְּכֹרֶֽךָ;你的兒子,你的長子;[單數])。』」
上一個《妥拉》分段(Torah Portion)交代了摩西的蒙召經過,並且最終願意回應上帝返回埃及地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今段經文承接上文,記載摩西辭別岳父葉特羅[1],希望得到許可讓自己離開。上帝對摩西的吩咐是要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但摩西對岳父所說的話只簡化成一句「看他們還在不在」,這讓葉特羅放心讓他上路(4:18)。上帝又在米甸提示摩西,那些尋索他命的人都死了(4:19),所以當時摩西就安心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出發(一個兒子是之前已記載過的革舜,見2:22;另一個是後來才提及的以利以謝,見18:4)。於是摩西帶著象徵上帝的權柄和同在的杖出發(4:20),這一切的描述,在在都表示摩西十分順利地離開了米甸地,啟程返回埃及地。
不過,這時上帝向摩西表明此行必不順利,即使摩西在法老面前行出上帝藉他的手所行的一切奇事(就是上一段經文提及的三個神蹟標記[2]),法老的心將會剛硬[3],不讓以色列民離開。上帝宣告「以色列是我的兒子(בְּנִי֙ beni),是我的長子(בְכֹרִ֖י bekori)」,這表明了以色列民在上帝眼中的重要地位和身分。而上帝指示摩西向法老說「放我的兒子(בְּנִי֙;兒子在原文是單數)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בִּנְךָ֖ בְּכֹרֶֽךָ;你的兒子,你的長子;兩者同樣是單數)。」則說明了事奉上帝的重要性。如果用「以牙還牙」的對等原則來理解的話,攔阻上帝的兒子去事奉祂,後果等同要賠上自己兒子的性命。可見,上帝眼中看自己的兒子未能事奉祂其實與死了無異!反映出上帝期望祂的兒女事奉祂,也只有樂意事奉上帝的人才配得稱為祂真正的兒女。「上帝的兒女」並非只是一個稱呼或角色,更代表著人願意活出一個事奉上帝的生命!
出4:24 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摩西,想要殺他。
出4:25 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她兒子的包皮,碰觸摩西的腳,說:「你真是我血的新郎了。」
出4:26 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那時,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的新郎了」 。
這段經文十分難以理解,因為當摩西終於願意順服上帝回埃及時,這時上帝竟然在路上想要殺他,在道理上說不過去。如果這段經文出現在之前摩西推搪上帝之時,或許較為合理。筆者過去曾聽過有教導指,這是以上帝想殺摩西這件事跟法老欺壓以色列民的處境作為平行,並用西坡拉與摩西有婚約關係,去平行以色列民與上帝有立約關係,目的是要把摩西放在以色列當時受欺壓和渴望被拯救的位置中,讓他體會以色列民被法老欺壓的苦況,並生出渴望妻子西坡拉拯救自己的心情,就如以色列民渴望上帝拯救他們那樣(見下圖)。
這是利用經文的元素去帶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本已不錯,但筆者在今次查考中再發現這解釋仍有不足之處。主要是這解釋未有反映經文本身所突顯有關「割禮」和「新郎」的意義(這兩個詞語在短短三節經文中各出現了兩次),而且摩西並非不能體恤他同胞的苦況,他向岳父表明自己此行的目的就是去看望他們(見4:18,當中「同胞」一詞原文作「兄弟」)。過去他也曾多次表現出一種為被欺壓的人抱打不平的個性[4],因此如果說這段記載的目的是為了要把摩西放在以色列民被欺壓的位置去體恤他們的話似乎說服力不足。
筆者從一些拉比的討論中發現,他們主要從西坡拉的回應來理解,並指出摩西未有為其兒子行割禮是耶和華想要殺他的主因[5]。而從這個觀點入手的話,筆者認為可以有一個更合理的解釋:的確,作者在短短三節經文中指出當西坡拉一知道上帝想殺摩西時,就有能力立即解決這場危機,反映出她完全知道問題的關鍵就是「摩西未有為兒子行割禮!」當中「兒子」(4:25)一詞在原文是單數,可以推斷摩西之前大概有為大兒子革舜行割禮,但當小兒子以利以謝出生時就未有為他進行割禮。也就是說,摩西在米甸日子久了,漸漸忽略了割禮記號背後是象徵上帝與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的立約關係。我們要留意割禮其實並非以色列民獨有,在埃及和古近東本已普遍,摩西不可能對割禮毫不知情,甚至應該明白其重要性,但他竟然沒有為小兒子行割禮,於是他的妻子西坡拉即時為摩西彌補過失,為小兒子行割禮(她大概從摩西得知割禮對以色列民的意義),以致上帝放過摩西。而當她割下兒子的包皮並放在摩西腳前,是宣告摩西是自己血的新郎(代表與自己有一種生死相連的婚約關係),向上帝表明了她看重摩西與自己的立約關係,也代表摩西表明他們一家是看重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立約關係,以致當上帝看見她的悔改和為摩西的代求就止息了怒氣。換句話說,摩西並非對割禮一無所知,卻是輕看了它在上帝眼中的重要性!他需要像西坡拉那樣悔改並再次看重子民與上帝的立約記號,才能勝任去作為上帝的代表去拯救及帶領以色列民。我們必須理解,當上帝派遣摩西帶領自己的子民出埃及,並介紹自己為「他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見3:16),祂是在宣揚自己與以色列民的先祖以至他們的後代之間有一份立約的關係,這同時是保證摩西必定能夠成功帶領子民出埃及的根本性原因。祂是那個會堅定在自己的約裏,並信實地成就祂所應許的耶和華上帝[6]。而摩西作為上帝的代表,肩負著帶領子民出埃及的重大使命,他須要說服以色列民、法老、埃及人甚至首先是他自己有關上帝看重對約的應許。所以當他出發返回埃及卻仍然不察覺自己的問題時,其實是輕看上帝所看重的與子民立約的關係[7],這在上帝眼中完全不能接受。可以說,摩西雖然蒙上帝召命,但他必須努力讓自己與這呼召相符!而這段經文就是摩西返回埃及地所遇到的第一個困難,而困難的出現是由於他沒有體貼耶和華的心意,只看見自己是笨口拙舌的,卻未有看重讓他完成使命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並建基於祂與子民的立約關係上。
出4:27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 他就去,在上帝的山遇見摩西,就親他。
出4:28 摩西將耶和華差派他所說的話和吩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出4:29 摩西和亞倫就去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
出4:30 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出4:31 百姓就信了。他們聽見耶和華眷顧以色列人,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敬拜。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已經抵達埃及面對以色列民,在途中他遇到哥哥亞倫。當時亞倫估計在埃及地一聽到上帝的召命就立刻上路前往曠野去迎接摩西,這一方面對照出摩西起初回應上帝的呼召時的那份遲疑,另一方面也讓摩西(以及讀者)看見上帝會安排人手和資源去作成祂的工。這非單靠摩西的個人能力可以開展的,而且上帝是按照著摩西的需要去配合和幫助他,反映上帝的信實、對事奉者的體恤和看顧。摩西將上帝對他所說的話告訴亞倫,經文就記載亞倫按照摩西的吩咐而行,這繼續強調了亞倫對上帝以至對弟弟摩西的順服和信任!他們在百姓面前述說了上帝要眷顧他們的話,又行了上帝所吩咐的神蹟,經文說百姓就這樣信了,並且低頭下拜(情況有點像今天有新朋友在福音聚會上聽過見證後,明白了上帝對人的愛和所行的奇事,就願意相信上帝一樣)。而這樣的信心可以說是薄弱的,並主要建基於自己被愛的良好感覺和符合自己利益的情況。我們在不久的下文裏,很快就會看見以色列民因為遭遇艱難就馬上埋怨摩西,質疑他是否來自上帝。可以說,這時百姓對上帝的信心和認識仍然非常有限,下文再詳述。
出5:1 後來,摩西和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放我的百姓走,好讓他們在曠野向我守節。』」
出5:2 法老說:「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和亞倫與法老的首次會面和交手。值得留意的是摩西向法老提出的請求,竟然降格為單單帶以色列民到曠野去守節、獻祭,彷彿只是讓以色列民從奴隸的生活中休假三天,而並非真的向法老要求讓他帶領百姓全然離去(“Let My people go!”)。這做法是否代表摩西存心欺騙法老,甚或是他的信心不足以致不敢提出本來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要求?
猶太拉比對此問題也有不少討論[8]。有些拉比指摩西不是說謊,而是要證明和突顯法老的頑固;也有另一些拉比指上帝原本的吩咐的確是要摩西向法老要求讓子民走三天的路程去獻祭(參3:18),所以在十災過後,法老讓以色列民離開時也一直以為他們只是暫時離去,直至有人向法老匯報說他們逃跑了才恍然大悟去追趕他們(參14:5-6),這說法指對付法老這種人即使上帝欺騙他也不為過;最後也有拉比提出,這說法是從百姓的角度來考量,擔心他們未能接受這突如其來的徹底改變,所以只說到曠野三天,不是要求他們即時全然地改變生活習慣和模式。參考這些拉比的講法後,筆者建議另一個新的理解:首先正如有些拉比所言,摩西只是按上帝的吩咐而說,並非向法老說謊,而上帝早知道法老不會答應(4:21-23),所以用更低的要求去突顯他的頑固!而這其實是猶太人常用的一種稱為「Qal Va’Homer(輕與重)」的解經方法,主耶書亞(耶穌)也常用[9],若然法老連這麼低的一個要求都不願意應允,就足以證明要法老放以色列民全然離去根本是天方夜譚,並突顯之後上帝審判法老、向埃及地施行十災的合理性。與此同時,筆者認為以色列民和摩西都誤以為上帝遲遲不出手(參5:21-23),表面上像是容讓法老去加重苦工惡待百姓,但如果從上帝顧念以色列民的角度來看,祂其實就是顧及了百姓的信心與受苦的情況才指示摩西提出一個較為簡單的要求。意思是:假如摩西提出的要求是要以色列民全然離去的話,法老不但不會答應,亦會再對以色列民加重苦工,大概會比不給他們草但又要他們交足數造磚這個刑罰更為嚴厲!也就是說,以色列民在出埃及之前的日子將會更艱辛,這樣他們對上帝和摩西就更沒有信心了。無論如何,摩西並非存心欺騙法老,但提出更低的要求既是要顯明法老的心硬,證明審判他有合理依據,也為了確保以色列民不致承受法老更重的苦待。因此,摩西所遇上的不順利,完全跟是否欺騙法老無關,而是由於法老不認識耶和華(5:2),他的心剛硬讓摩西不順利,但卻促成上帝用十災去介紹自己讓世人認識祂的大能和法老的無能。
出5:4 埃及王對他們說:「摩西、亞倫!你們為甚麼叫百姓不做工呢?去,服你們的勞役吧!」
出5:5 他又說:「看哪,這地的以色列人如今這麼多,你們竟然叫他們歇下勞役!」
出5:6 當天,法老吩咐監工和工頭說:
出5:7 「你們不可照以前一樣提供草給百姓做磚,要叫他們自己去撿草。
出5:8 他們平時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才呼求說:『讓我們去向我們的上帝獻祭。』
出5:9 你們要把更重的工作加在這些人身上,使他們在其中勞碌,不去理會謊言。」
因著法老對上帝的不認識,他不但拒絕了摩西的要求,更命令監工和工頭加重他們的苦工(仍舊要他們造出磚的相同數量,但卻不提供草;見5:7-8)。他指控以色列民去向上帝獻祭只是個藉口,為的是偷懶(5:8),這反映他不但對人毫無憐憫可言,更認為上帝沒有能力動搖他的霸權管治。其實古代人一般都懼怕神明會帶來刑罰,所以一般都採取「寧可信其有」的妥協態度,但法老卻完全無視摩西向他作出上帝會降災的警告(「⋯⋯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見5:3),也不理會不提供草的結果可能最終導致減少磚的產量(受損的其實是埃及的利益),加上經文詳細描述法老安排人加倍惡待以色列民的過程和對話,在在就是要突顯出他毫不尊重上帝,反映他說「我不認識耶和華是誰」這句話所表示的意思,就是他的的確確不把上帝放在眼內,他看自己比上帝更大和更有能力。
出5:10 監工和工頭出來對百姓說:「法老這樣說:『我不給你們草,
出5:11 你們自己在哪裏能找到草,就往哪裏去找吧!但你們的工作一點也不可減少。』」
出5:12 於是,百姓分散在埃及全地,撿碎秸當草用。
出5:13 監工催逼他們,說:「你們每天要做完一天的工,與先前有草一樣。」
出5:14 法老的監工擊打他們所派的以色列工頭,說:「為甚麼昨天和今天你們沒有按照以前做磚的數目,完成你們的工作呢?」
出5:15 以色列人的工頭來哀求法老說:「為甚麼這樣待你的僕人呢?
出5:16 監工不把草給僕人,並且對我們說:『做磚吧!』看哪,你僕人挨了打,其實是你百姓的錯。」
出5:17 法老卻說:「懶惰,你們真是懶惰!所以你們說:『讓我們去向耶和華獻祭吧。』
出5:18 現在,去做工吧!草是不會給你們,磚卻要如數交納。」
出5:19 以色列人的工頭聽見「你們每天做磚的工作一點也不可減少」 ,就知道惹上禍了。
出5:20 他們離開法老出來,正遇見摩西和亞倫站在那裏等候他們,
出5:21 就向他們說:「願耶和華鑒察你們,施行判斷,因為你們使我們在法老和他臣僕面前有了臭名,把刀遞在他們手中來殺我們。」
這段經文主要記載以色列人得悉法老要加重他們的苦工後的反應。雖然他們之前聽到摩西和亞倫的話和看過他們的神蹟後就信了上帝甚至低頭敬拜,但明顯地他們並不明白信上帝是甚麼一回事,以致這時他們屈服於法老,分散在埃及全地撿碎秸當草用,對法老的惡待逆來順受,不察覺同時敬拜上帝和順服法老是個嚴重的失信。事實上,上帝本來就吩咐摩西和百姓的長老一同前往向法老要求離去的(3:18),但摩西見法老的時候卻不見百姓的長老或其他以色列人的工頭出現,某程度上經文已在暗示他們不想違抗法老的旨意。而他們並不是沒有向法老說話的渠道,因為接著他們向法老哀求,但只是表明自己樂意繼續服侍他,表明自己的忠誠和無辜(5:15-16)。這反映出只要情況還能應付得過去,當時的以色列民仍然甘於服侍法老,甚至當法老指出他們要求向耶和華獻祭是他們受苦的因由,他們的反應是反過來指責摩西和亞倫,認為他們所代表的上帝是不應讓他們在法老面前受苦,以色列民並沒有向法老和摩西表明與上帝的關係。這反映出他們並不知道敬拜耶和華比服侍法老重要,某程度上他們在上帝和法老兩者中選擇了後者,認為這是最容易解決面前艱難的方法,讓自己的生活可以好過一些。明顯地,以色列民並未真正認識上帝以及何謂相信祂和敬拜祂,他們不知道與上帝有立約關係,是等於自己也必須把上帝放在一切之上,好去維繫這段關係,單單事奉上帝。
出5:22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說:「主啊,你為甚麼苦待這百姓呢?為甚麼差派我呢?
出5:23 自從我到法老那裏,奉你的名說話,他就苦待這百姓,你卻一點也沒有拯救你的百姓。」(摩西抱怨上帝差派自己、抱怨上帝沒有讓他經歷順利……)
出6:1 耶和華對摩西說:「現在你必看見我向法老所行的事,使他因我大能的手放以色列人走,因我大能的手把他們趕出他的地。」
這段經文記載摩西返回上帝那裏,抱怨他已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但一切都並不順利,反映他以為事奉上帝、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一切都會盡如人意,然而其實上帝一早已經向他預告過會經歷不順利(4:21)。從上文所見,摩西不順利的原因其實主要是由於法老和以色列民對上帝的不認識、不順服,甚至是不同程度的藐視和敵擋!但從這段和之前上帝想要殺他的記載可見,其實摩西自己也同樣,他在經歷上帝的顯現、蒙召和神蹟後,也仍然對上帝沒有充分的認識,並因為所遇到的挫折而抱怨上帝不出手,不明白上帝的作為和問題的所在,可以說,連摩西也必須要更深地認識上帝。
賽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為甚麼要這樣宣告??)出來(תֵצֵ֔אוּ),平平安安(וּבְשָׁל֖וֹם)蒙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賽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以證明離開巴比倫地 “the Babylonian Exodus”是美好的!)
賽56:1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賽56:2 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賽56:3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將我和他的子民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看哪,我是枯樹。」
賽56:4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選擇我旨意,持守我約的太監,
賽56:5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紀念碑,有名號(יָ֣ד וָשֵׁ֔ם Yad VaShem),勝過有兒有女;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賽56:6 「那些與耶和華聯合,事奉他,愛他名,作他僕人的外邦人,凡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賽56:8 我還要召集更多的人歸併到這些被召集的人中。這是召集被趕散的以色列人的主耶和華說的。」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10],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後的部分,與以色列民離開巴比倫地回歸耶路撒冷的吩咐和應許有關。讀者要知道猶太人被擄回歸的記載與出埃及的記載必然會有某些平行之處(都是離開異邦回到上帝所賜的應許地),因此相關的先知書經文常被用作研讀《妥拉》的經文。而拉比特別選了今段《以賽亞書》的經文來對應《妥拉》的經文,大概就是因為兩段經文之間有著一些關聯的重要字眼(見下表):
關聯 | 《妥拉》出4:18-6:1 | 《先知書選段》賽55:12-56:8 |
平平安安地離去/出去的平行 | 出4:18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對他說:「請你讓我回埃及我同胞那裏,看他們還在不在。」葉特羅對摩西說:「平平安安(לְשָׁלֽוֹם)地去吧!(לֵ֥ךְ)」 | 賽55:12 你們必歡歡喜喜出來(תֵצֵ֔אוּ),平平安安(וּבְשָׁל֖וֹם)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歡呼,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 |
上帝的記號(神蹟/證據) | 出4:28 摩西將耶和華差派他所說的話和吩咐他所行的神蹟(אֹתֹ֖ת)都告訴了亞倫。 出4:30 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אֹתֹ֖ת), | 賽55:13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不磨滅的證據(א֥וֹת)。 |
向上帝獻祭 |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נִזְבְּחָה֙),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出5:8 他們平時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才呼求說:『讓我們去向我們的上帝獻祭(נִזְבְּחָ֥ה)。』 出5:17 法老卻說:「懶惰,你們真是懶惰!所以你們說:『讓我們去向耶和華獻祭(נִזְבְּחָ֥ה)吧。』 | 賽56:7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的禱告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祭物(וְזִבְחֵיהֶ֛ם),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摩西願意事奉上帝後返回埃及地所遇上的波折。他首先經歷上帝想要殺他,接著是法老拒絕了他帶領子民到曠野去獻祭給耶和華的請求,法老更因而加重以色列民的苦工導致以色列民也埋怨他。這不禁讓我們發問「是甚麼攔阻了上帝的旨意?」「為甚麼上帝的命令和吩咐不能像祂創造時那樣全然成就?」而今段經文就透過摩西所經歷的不順利去回答了這個問題。首先,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但仍然不順利,反映出即使上帝的旨意要在地上執行,過程中都會出現許多攔阻,參與其中的事奉者甚至會遇到極大的挫敗、痛苦和壓力。而這些不順利和攔阻背後的原因,包括:摩西自己對上帝與子民的立約關係的不看重、法老在摩西面前(在上帝面前)的自高自大、以色列民不明白何謂真正信奉上帝等等。換句話說,世人(包括我們自己)對上帝的不認識、不順服和藐視,正是攔阻上帝的旨意成就、祂事工的開展和天國的實現的主要原因!因此,為了讓上帝的國度實現、祂的旨意要成就,世人和我們都必須不斷認識上帝,學會順服祂和尊崇祂。而今段經文的記述可讓我們更多認識上帝的地方包括:
1)在上帝眼中不事奉祂的人與死了無異,所以只有樂意事奉上帝的人才配得稱為祂的兒女;
2)上帝拯救我們,是建基於祂與我們的立約關係。我們不能只要求祂拯救我們、事事順著我們的要求、一切以滿足自己為依歸,而不去努力維繫這段關係;
3)我們的信心不能單單只停留在相信上帝是否真實存在,而必須不斷進深去認識祂,並要滿足於與祂維繫著一份親密的關係、一份立約的委身關係,這是一種每天都把祂放在自己生命中首位的生活模式;
4)我們既有了上帝的呼召和吩咐,就要付出努力和回應,讓自己稱職地配得上蒙召的崗位;
5)不要再單單根據事情是否順利,去判斷上帝是否真實、是否出於上帝的心意,反而更要反思自己是否有真正認識上帝、體貼上帝的心意和順服祂的旨意;
6)雖然事奉上帝的過程絕不容易,但上帝仍在全然掌權,並會按時看顧和供應事奉者的需要;
7)拯救所帶來的「自由」不是為了讓我們自己作主,想怎樣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想法去生活就怎樣過活,認為對自己有利時才選擇去順服上帝、聽從祂的旨意;而是讓我們有能力和自由去順服上帝,即使面對艱難和壓迫也可以堅持活出真理,選擇不被世界和罪去轄制、攔阻我們去敬拜主和事奉祂。
求聖靈幫助我們不斷更深認識主,並學習從自己做起,努力順服上帝,尊主為大,做好生命見證,傳揚主道,讓世人認識祂,最終讓祂的旨意和國度能透過你和我的生命毫無攔阻地實現在這個世代中!阿們。
[1] 葉特羅並非之前提及過的流珥,他才是摩西的真正岳父。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註3。
[2]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以主耶書亞的順服為我們的榜樣〉。
[3] 「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原文 וַאֲנִי֙ אֲחַזֵּ֣ק אֶת־לִבּ֔וֹ 甚至應翻譯為「但我將會使他心硬」。我們可理解為上帝要透過使法老的心剛硬去讓他堅定在自己的決定中,好讓他能經歷全部十災,真正地認識祂的大能和自己的卑微。
[4] 參2:11-14、16-17等。
[5] Shmuel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An In-depth Journey into the Weekly Parsha- Shmot (Gefen, Jerusalem 2008), 32
[6] 參上一篇查經摘要。當中有解釋上帝稱自己為「我是自有永有」,是代表著祂信實長存,永恆不變的本質。因此祂會堅立祂與子民所立的約,並實現祂的應許。
[7] 上帝要施行拯救是因為記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見2:24。
[8] Goldin, Unlocking the Torah Text, 21-25.
[9] 例如「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他豈不更要把好東西賜給求他的人嗎?」(太7:11)就是「輕與重」的表達,這是主耶書亞常用來突顯問題所在的講解手法(另見太6:26、路12:26等)。
[10]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安息日研經坊」(2022-1-1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3:1-4:17;賽40:11-19、31查經摘要(2)(筆者:Ada Lui)
從上帝向摩西顯現及差遣他的敘事裏,反映出上帝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經文的開首是介紹摩西的身分,他是為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牧羊的牧羊人,這樣的開場白似是在預示他的身分將從今段開始改變,摩西將變成一個為他列祖的上帝耶和華牧養以色列民的領袖。這個改變發生在某一天,當摩西領著羊群往曠野,去到上帝的山,也就是何烈山[1],耶和華的使者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荊棘在火中並沒有被燒燬,這吸引了摩西的注意,當他轉過身去觀看時,上帝從荊棘[2]裏呼叫他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裏。」[3](3:4)上帝叫摩西不要靠近,並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所站的地方是聖地。
上帝對摩西介紹自己說:「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4](3:6)摩西因為怕看上帝就蒙上臉。然後上帝就說出他向摩西顯現的原因:「我確實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監工苦待所發的哀聲;我確實知道他們的痛苦。」(3:7)上帝稱以色列民為祂的百姓,又強調祂看見、聽見、知道他們的痛苦,這些字眼跟2:24-25所描述的相似,當中2:24 就提到上帝因著他們所受的痛苦而將會採取行動,而那行動就是祂「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3:8)這意味著上帝要執行祂與以色列三位列祖所立的約,當中的兩個重點是: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受虐之地,並要領他們到迦南地,就是祂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的地(參創15:13-21)。而上帝的拯救計劃就是差遣摩西到埃及:「現在,你去,我要差派你到法老那裏,把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3:10)
當摩西聽到上帝要給他這個任務,他一連作出五次推辭,而上帝也逐次作出回應。這五段對話既反映出摩西心裏所想的和他的掙扎,也表明了上帝非常認識摩西,認定摩西是祂所要差派並必定會完成任務的人。現就摩西的五次推辭逐一論述:
1. 第一次推辭:
出 3:11 摩西對上帝說:「我是甚麼人,竟能去見法老,把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上帝要摩西回到埃及,自然會使他想起自己離開埃及的原因。那時他為救同胞而打死一個埃及人,又調停兩個正在打架的同胞,他本以為以色列民必明白是上帝藉他搭救他們(參徒7:25),誰知換來的卻是同胞的拒絕甚至告發他:「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一樣嗎?」(出2:14)這使摩西知道以色列民並不認同他的身分及好意(更不用說法老和那埃及人死者的家屬會追殺他;參2:15、4:19),以致他決定逃命到米甸,而這多年來在曠野的生活也可能使他認為其實以色列民並未準備好(或配得)被上帝拯救離開埃及。
上帝對摩西說:「我必與你同在。」(3:12上)這是要指出重要的不是摩西是誰,而是他是由誰所差派,上帝應許與他同在,這是要肯定摩西現在已被上帝立為祂的代表,被差到子民當中。上帝給摩西的另一個憑據[5]──「你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3:12下)這話則是在確保他這次必能把子民帶領出來,並會在這山上事奉祂,這或許是要回應摩西懷疑以色列民是否已準備好被上帝拯救的想法。這個憑據所指向的,是上帝命定要做的事,這與以色列民是否準備好(或是否配得)沒有必然關係。
2. 第二次推辭:
出 3:13 摩西對上帝說:「看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對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摩西既然要代表上帝到子民中間,但他除了知道上帝是自己父親的上帝,是以色列民列祖的上帝之外,就對上帝一無所知,所以他希望知道上帝的名字。而在古代社會,一個神明的名字往往可代表那位神的屬性和能力,所以當摩西問上帝的名字時,其實是想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3:14),《和修》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 eheyeh asher eheyeh)的這個名字,在原文是三個希伯來文字,第一個和第三個字都是 אֶֽהְיֶ֖ה eheyeh ,這是動詞 הַיָּה hayah(「是,存有」;to be)未完成式的第一身單數,意思是「我是」或「我將是」(I AM/I WILL BE)。而第二個字 אֲשֶׁ֣ר asher是一個指示代詞,意思是「就是那個」(that/which),所以 אֶֽהְיֶ֖ה אֲשֶׁ֣ר אֶֽהְיֶ֖ה eheyeh asher eheyeh 的直譯是「我是那我是/我將會是那我將會是的」(I AM who I AM/I WILL BE what I WILL BE)。所以「我是」或「我將是」並不是一個名字(「耶和華」才是),上帝是在說明祂是那位信實長存、永不改變的,祂在過去、現在、將來都如是,祂的作為與祂的屬性一致,也就是說,人能從祂過去的作為去知道祂是誰、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或祂的名字是甚麼)。
接著上帝就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יְהוָֹה YHVH)──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3:15)可以說,אֶֽהְיֶ֖ה eheyeh(我是/我將是)是在解釋「耶和華」這名字的含意,這兩個字在原文都與 היה 相關,可算是雙關語(wordplay),古代的希伯來人必然會留意到兩者之間的聯繫[6]。這名字就成為上帝獨一無二的名字,猶太人因著敬畏上帝而不會隨意唸上帝的名字(為遵守十誡的第四誡,參出20:7),所以每次看到這個名字時,都會讀Adonai(「上主」又或是HaShem「那名字」,有些英文譯本會以LORD表示)。這名字要強調的是上帝是信實不變的,祂與以色列的三位列祖立了約,就必會按著約的內容去拯救以色列民離開埃及,並把應許之地賜給他們。
接著上帝吩咐摩西去召集以色列的長老,並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פָּקֹ֤ד פָּקַ֙דְתִּי֙ paqod paqadti),眷顧你們在埃及的遭遇。」(3:16)上帝又說:「他們必聽你的話」(3:18上)。有學者推測這番話之所以能對以色列的長老起作用,是因為這會使他們想起約瑟臨終前所說的話:「上帝必定眷顧你們(פָּקֹ֨ד יִפְקֹ֤ד paqod yifqod),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帶上去。」(創50:25)所以當摩西帶著這個信息來到他們當中時,就會叫他們相信現在是上帝「眷顧」他們的時候了。
上帝又吩咐摩西要和以色列的長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向我們顯現,現在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3:18下)這個要求明顯與上帝要拯救以色列民永久離開埃及的心意不符,那麼上帝為甚麼要摩西這樣對法老說呢?我們或許可以從接著上帝對摩西所說的話推測出原因:「我知道若不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不會放你們走」(3:19),意味著即使是這個不算過份的要求,法老也不會答應。上帝又告訴摩西:「我必伸出我的手,在埃及施行我一切的神蹟,擊打這地,然後,他才放你們走。」(3:20)這是指上帝之後要在埃及施行十災,好懲罰他們苦待以色列民;上帝也把最後的結果告訴摩西:「我必使埃及人看得起你們,你們離開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每一個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以及寄居在她家裏的女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掠奪了埃及人。」(3:21-22)這也是上帝曾對亞伯拉罕預言過的(參創15:14)。
3. 第三次推辭:
出 4:1 摩西回答說:「看哪!他們不會信我,也不會聽我的話,因為他們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摩西認為以色列的長老和法老都不會相信上帝要藉他所說的那些話,甚至他們會認為上帝根本沒有向他顯現。於是上帝給摩西行神蹟的能力,好使他能向人證明上帝的確向他顯現過,上帝讓摩西有能力行三個神蹟。第一個神蹟是摩西手裏的杖當丟在地上時,杖就變成一條蛇,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拿住蛇的尾巴時,牠就在摩西的手中變回杖(4:2-5)。第二個神蹟是當摩西把手放進懷裏然後抽出來時,他的手就長了痲瘋,像雪一樣白。而當摩西按照上帝的吩咐把手放回懷裏再抽出來時,手就復原了,與全身的肉一樣(4:6-7)。第三個神蹟沒有即時行出來,因為上帝說當摩西行完了第一和第二個神蹟後,他們都還不信,也不聽他的話,摩西就要從尼羅河裏取些水倒在乾的地上,所取的水在乾地上會變成血(4:8-9)。所以,這個神蹟要在埃及才能施行。
這三個神蹟其實都跟之後摩西與亞倫去見法老時所行的神蹟相關,第一個神蹟是使杖變蛇,埃及的術士用邪術也能照做,「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成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7:12),這就證明上帝的能力比法老的術士大。第二個神蹟與痲瘋有關,我們從《利未記》13-14章所記載的痲瘋病條例得知,這病其實是上帝放在人肉身上的一個外在標記,使人得知自己當時的狀態不蒙上帝喜悅,必需趕緊按上帝指示的方法處理,所以,這標記的作用是要使人知道自己是否蒙上帝悅納。而之後當上帝藉摩西向埃及施行十災,大部分的災都只是發生在埃及人或他們的牲畜上[7],以色列民則沒有受災,可見這些災就像痲瘋一樣,能叫人分辨出誰是蒙上帝悅納的,誰是不蒙上帝悅納的。而第三個神蹟是使尼羅河的水變血,尼羅河被埃及人視為是生命之河,也就成為他們膜拜的偶像之一,而使尼羅河的水變血是上帝直接擊打埃及所信奉的神明。總的來說,上帝要藉摩西向法老所行的神蹟都是要證明祂的能力在法老之上。
4. 第四次推辭:
出 4:10 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求求你,我並不是一個能言善道的人,以前這樣,就是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因為我是拙口笨舌的。」
當之前的三個推辭都被上帝駁回之後,摩西轉而說自己是「拙口笨舌的」(原文直譯是「重口重舌),意思是他的口才不足,但上帝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應當說的。」(4:11-12)人的口才是來自上帝,不單是口才,就連其他能力其實都出於上帝,上帝說祂會賜摩西口才,指教他應當說的,上帝指出祂有能力克服摩西的不足。
5. 第五次推辭:
出 4:13 摩西說:「主啊,求求你,你要藉著誰的手,就差派誰去吧!」
摩西最後的推辭就是直接說自己不願意被差派,求上帝差派其他人。上帝這次的回應是帶著怒氣地說:「你不是有一個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個能言善道的人。看哪,他正出來迎接你。他一見到你,心裏就歡喜。你要跟他說話,把話放在他的口裏,我要賜你口才,也要賜他口才,又要教你們做當做的事。他要替你向百姓說話;他要當你的口,你要當他的上帝。」(參4:14-16)學者從上帝的回覆中推測,上帝知道摩西認為自己的哥哥亞倫比他更適合,原因可能是:
1)當時亞倫已身在埃及,甚至可能已經是以色列民中的一位領袖,以至當摩西回埃及後,亞倫就與他一起去召集以色列的眾長老(參4:27、29);
2)亞倫的口才比摩西好,而上帝也說亞倫是個能言善道的人;
3)亞倫是摩西的哥哥,輩分比他高,要是上帝立摩西作上帝的代表,地位在亞倫之上,恐怕亞倫會生氣。但上帝回答說亞倫不但不會生氣,反而是「心裏就歡喜」。
現在上帝要讓亞倫成為摩西的幫助(關於上帝對亞倫的呼召記載,見4:27),又定下了他們二人的角色:摩西從上帝領受話語並向亞倫說話,而亞倫則把從摩西所聽到的話,告訴百姓。今段經文是以上帝對摩西的一個吩咐作結:「你手裏要拿這杖,用它來行神蹟。」(4:17)這樣,上帝正式否決了摩西的推辭,摩西也開啟了他被差派的使命,這根杖將作為他被上帝賦予權柄的象徵。
賽 40:11 他要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胸懷,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
賽 40:12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稱岡陵呢?
賽 40:1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賽 40:14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以公平的路指示他,將知識傳授與他,又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
賽 40:15 看哪,列國都像水桶裏的一滴,又如天平上的微塵;看哪,他舉起眾海島,好像舉起極微小之物。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賽 40:19 至於偶像,匠人鑄造它,銀匠用金子包裹它,又為它鑄造銀鏈。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概和主題信息可參考上一篇文章摘要[8]。今段《妥拉》經文與《先知選段》經文的連繫以下表列出:
《妥拉》出3:1-4:17 | 《先知書選段》賽40:11-19、31 |
出 3:1 摩西牧放(רֹעֶ֛ה)他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的羊群,他領羊群往曠野的那一邊去,到了上帝的山,就是何烈山。 | 賽 40:11 他要像牧人(רֹעֶה֙ )牧養(יִרְעֶ֔ה)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抱在胸懷,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 |
連繫 1):同樣出現「牧放」(רֹעֶ֛ה ro‘eh)這個字。 當摩西被上帝呼召時,他是為岳父牧羊的人,之後變成為上帝牧養以色列民的領袖,代表著上帝去帶領他們,又以上帝的話語教導他們。賽 40:11 也提到上帝自己如同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那樣,去招聚祂的子民,並要憐恤和引領他們。 | |
出 3:14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 出 3:15 上帝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差派我到你們這裏來。』這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稱號,直到萬代。 | 賽 40:12 誰曾用手心量諸水,……? 賽 40:13 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 賽 40:14 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 賽 40:15 看哪,列國都像水桶裏的一滴,…… 賽 40:16 黎巴嫩不夠當柴燒,其中的走獸也不夠作燔祭。 賽 40:17 列國在他面前如同不存在,在他看來微不足道,只是虛空。 賽 40:18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甚麼形像與他相較呢? 賽 40:19 至於偶像,匠人鑄造它,銀匠用金子包裹它,又為它鑄造銀鏈。 |
連繫 2):同樣指到上帝是無可比擬的,祂的知識和能力超乎萬有。 出 3:14-15出現了上帝那獨有的名字「耶和華」,這名字代表著祂信實長存、永不改變的屬性,是祂使一切事物存有,無一人或事物能與祂相比。賽40:12-19共用了四個問句去強調上帝的知識和能力在一切之上,地上列國和偶像在祂面前如同無有,上帝是至高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與祂相比。 | |
出 3:8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到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 賽 40:31 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 |
連繫 3):上帝要帶領子民往上,到那美好與寬闊之地。 出 3:8提到上帝要「領他們從那地上來,到美好與寬闊之地,」這是一幅以色列民要往上、去到更好、更闊之境的圖畫,這與賽40:31以鷹展翅向上,到遼闊的天空的圖畫相似。事實上,上帝也是用鷹那高飛的姿態去比喻自己把子民帶離埃及:「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你們來歸我。」(出19:4)或許是這幅相似的圖畫使賽40:31聯繫上今段經文。 |
由上帝向摩西顯現、對摩西說祂要差遣他去見法老,為要把以色列民帶離埃及到應許之地,到上帝一一回應摩西的推託之辭,都讓我們看見祂是一位怎樣的上帝。現用以下列點略述。
1. 上帝是信實的。祂按照自己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把以色列民帶離埃及,要領他們到祂應許要給亞伯拉罕後裔的迦南地(3:8)
2. 上帝會認同人的痛苦並作出拯救。祂視以色列人為自己的百姓,祂看見他們所受的困苦,聽見他們所發的哀聲,也知道他們的痛苦(3:7),因此祂要眷顧他們並採取行動(3:16)。
3. 上帝會差派人去成就祂的拯救計劃。祂差派摩西到法老那裏,讓摩西作為祂的代表去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3:10)
4. 上帝認識祂要差派的人。祂知道要被差派的人內心的想法和掙扎,也就會幫助那所差的人去勝過自己的軟弱,應許會與他同在,賦予他能力去完成使命,並會派人去協助他。(3:12-4:16)
5. 上帝的能力在法老之上。上帝知道法老不會輕易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所以上帝要以祂的手擊打埃及,然後法老就會放他們走。(3:20)
6. 上帝要抬舉祂的子民並補償他們曾受的勞苦。上帝不但要使埃及人看得起以色列民,更要使子民在離開前向從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3:21-22)
7. 上帝要與祂的百姓建立關係。上帝按著祂與以色列三位列祖所立的約把子民從埃及地拯救出來,目的是要他們事奉祂。(3:12)
摩西被呼召時是一位為岳父牧放羊群的牧羊人,他不像雅各那樣以雇工的身分為岳父拉班牧羊,當積累了自己的家產後就另立門戶;摩西一直牧養屬於岳父的羊群,並沒有自己的家產。當上帝差遣他回埃及見法老,把屬於上帝的子民拯救出來並帶領他們到應許之地,從此摩西就成了一個為上帝牧養子民的牧者,他把子民帶到上帝面前與上帝立約,又把上帝藉他所賜下的話語教導子民,然而他在領受這個差事時並非像亞倫那樣歡歡喜喜地馬上就接受,而是諸多推搪,只看見自己的不足,不明白差遣自己的那位是「自有永有」的大能者,他必須依靠的是上帝而並非自己的本事!賽40:11又表明上帝像牧人那樣牧養自己的百姓,而我們知道祂像差派摩西那樣,最終差派了自己的愛子主耶書亞(耶穌)降世為人,擔當為上帝牧養子民的角色:
約10: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10:12 雇工不是牧人,羊不是他自己的,他一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群逃跑;狼抓住羊,把牠們趕散。
約10:13 雇工逃走,因為他是雇工,對羊毫不關心。
約10: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約10: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約10:16 我另外有羊,不屬這圈裏的,我必須領牠們來,牠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
約10:17 為此,我父愛我,因為我把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約10:18 沒有人奪去我的命,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捨棄,也有權再取回。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
約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牠們,牠們也跟從我。
約10:28 並且,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主耶書亞這番話正說明他並非一名雇工,而是那位愛人的牧者,他會不惜以性命去愛護他的羊群。他又提到自己與羊群互相認識,這份親密的關係是以羊群既會聽他的聲音,又會跟從他作為標記的。留意約10:16指「既有圈內的羊,也有圈外的羊」可理解為屬於主的,不單只有猶太人,也有我們這群外邦的信徒。主耶書亞要引領屬他的羊群得永生,叫他們永不滅亡。而主耶書亞是怎樣引領他的羊群的呢?可 6:34給了我們提示:
可 6:34 耶穌出來,見有一大群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開始教導他們許多事。
正如當日摩西以上帝的話語去引領以色列民,今天主耶書亞同樣是以上帝的話語去教導我們,使我們走在一條通往天父的道路上(參約 14:6)。兩者所不同的是,今段經文中的摩西對於上帝的差遣顯得相當不情願,而耶書亞則打從一開始就甘願犧牲自己去愛要拯救的人。我們既有主耶書亞作為我們靈魂的牧人(彼前2:25),豈不是應該聽從他的聲音,跟從他的教導,而不是偏行己路,如同迷路的羊?求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都全心全意地跟從耶書亞,不只是聽他的教導,更樂意以他順服的榜樣去事奉上帝,體驗主要賜給我們永恆和豐盛的生命。阿們。
[1] 「何烈」(Horeb)在原文的意思是「曠野、荒地」,而何烈山後來被稱為西奈山(何烈山可能是指一條山脈,而西奈山則是指一座山)。何烈山這裏被稱為是「上帝的山」大概是因為當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到了曠野,上帝再次降臨在這座山與子民立約,因而被這樣稱呼。當摩西初次去到何烈山時,那時它並不是甚麼神聖之地,然而因著上帝曾在那裏降臨,它在以色列人的歷史裏就成了一處神聖之地。而上帝在火中顯現,在往後也有類似的描述。例如:上帝在火中降臨西奈山(出 19:18);當以色列民在曠野時,祂日間以火柱引領他們(出13:21-22)。
[2] 「荊棘」( סְנֶה; seneh)這字的希伯來文讀音與「西奈」( סִינָ֑י; Sinai)的希伯來文讀音相似,可能是一個雙關語(wordplay)。
[3] 亞伯拉罕和雅各之前也曾以「我在這裏(הִנֵּֽנִי;hinneni)」來回應上帝的呼喚(參創 22:1,31:11)。
[4] 「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個稱呼在今段經文共出現了四次(出3:6、15、16,4:5),而這個對上帝的稱呼在往後的經文裏也多處被使用,反映出上帝與以色列人的三位列祖有一份獨特的關係,尤其指立約的關係。
[5]「憑據」(אוֹת ; 也可譯作「記號」)一般是指一個已出現的、可見的物件或現象,如果以這個定義去理解,上帝這裏所說的憑據或許是指摩西所看見的那棵沒有被燒燬的荊棘這異象,這異象似在寓意不論法老怎樣苦待以色列民,甚至要滅絕他們,都沒有成功,因為上帝在他們水深火熱時保守著他們。但從3:12 這句所示,在「憑據」這個字後面的是:「你把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上帝。」所以,這個「憑據」更可能是指一個還未發生、但快將發生的事──以色列民被成功地拯救出埃及,並要被帶到西奈山與上帝立約。
[6]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9), 176.
[7] 例如:蛙災、蚊災、蠅災、瘟災、瘡災、雹災、蝗災、黑暗之災。參出8-10章。
[8]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安息日研經坊」(2022-1-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出1:1-2:25、賽27:6-13 (筆者:Herbert Chan)
試討論有甚麼主題可串連《出埃及記》的第1章和第2章?
猶太人傳統上稱《出埃及記》的書名為 שְׁמוֹת֙ Shemot,這是根據1:1出現了「名字」(שְׁמוֹת֙ Shemot)這詞。同時,猶太人把《妥拉》(摩西五經)分段來研讀的時候,也是用Shemot這名稱來代表以出1:1為起首的這段經文。《摩西五經》原是一卷,所以《出埃及記》是緊接著《創世記》的結束去記載。當時以色列人已經在埃及地寄居,他們生養眾多,新的埃及王法老欺壓他們,甚至殺害他們的男嬰。摩西在出生後神蹟地被藏了三個月,及後被法老的女兒從尼羅河救起,先交由摩西的母親乳養,之後返回法老的女兒身邊作她的兒子。所以他沒有像其他希伯來人那樣做苦工,但有一天當他看見自己的同胞被埃及人欺負時,就出手殺了一名埃及人。他為此逃亡至米甸地並認識了西坡拉,之後娶她並生子,寄居在當地。本段的結束記載耶和華垂聽了以色列人因苦工所發的哀聲,祂看顧和知道他們的苦況。
出1:1 以色列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שְׁמוֹת֙ shemot;names【複數】)如下:
出1:2 呂便、西緬、利未、猶大、
出1:3 以薩迦、西布倫、便雅憫、
出1:4 但、拿弗他利、迦得、亞設。
出1:5 凡從雅各生的,共有七十人。那時,約瑟已經在埃及。
出1:6 約瑟和他所有的兄弟,以及那一代的人都死了。
出1:7 然而,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
1:1-6指雅各和他十一個兒子並他們的家眷,連同已經在埃及的約瑟,共有七十個後裔已經下了埃及。70這個數目,可讓讀者想起創十章所記挪亞和三個兒子共有70個後裔,所以在猶太傳統上,70代表著全地的所有國度。而以色列在埃及的子孫共70人,則可能暗示上帝對亞伯拉罕要作「多國之父」的應許(創17:5)正在一步步地實現。1:6-7表示雖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世代已經過去,但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這重複的描述,首先說明這是出於上帝的賜福(參《創世記》最起初上帝對受造物所說賜福的話,見創1:22、28),繼而表明了上帝昔日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你向天觀看,去數星星,你能數得清嗎?』 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另參17:6)也將應驗[1]。也就是說,上帝的確信實地在成就祂對先祖的應許,並且在子民所寄居的埃及地看顧他們,使他們繁盛。
1:8指有一個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興起,也就是說這王沒有記念昔日約瑟以至他所信奉的耶和華曾怎樣拯救埃及以至當時的全地而懂得感恩和崇敬。他反而因為看見以色列人數眾多而且強盛,於是就害怕起來。1:10經文刻意透露他的擔憂:「恐怕他們增多起來,將來若有戰爭,他們就聯合我們的仇敵來攻擊我們,然後離開這地去了。」不過埃及其實是當時古代世界的一大強國,他的想法可能有點杞人憂天,而且他沒有想過要和以色列人合作,讓他們成為埃及的幫助,相反卻無中生有地產生一股敵意,為保自己的地位就欺壓他們,安排用勞役苦待他們,可以說,這是史上最先出現的「反猶主義」。不過,1:12表示「可是越苦待他們,他們就越發增多,更加繁衍,埃及人就因以色列人愁煩。」顯示上帝的恩典和賜福神蹟地不斷臨到祂的子民,祂的應許並不會因為法老用政策惡待以色列民而失去。換句話說,祂讓自己百姓生養眾多的旨意並沒有因為地上權勢的攔阻而告終,反而更是堅定,這暗示了耶和華與埃及王法老之間的角力正在開始。
出1:15 埃及王又對希伯來的接生婆,一個名叫施弗拉,另一個名叫普阿的說:
出1:16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接生,臨盆的時候要注意,若是男的,就把他殺了,若是女的,就讓她活。」
出1:17 但是接生婆敬畏上帝(וַתִּירֶ֤אןָ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 在這卷書中首次提及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去做,卻讓男孩活著。
出1:18 埃及王召了接生婆來,對她們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讓男孩活著呢?」
出1:19 接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健壯,接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出1:20 上帝恩待接生婆;以色列人增多起來,極其強盛。
出1:21 接生婆因為敬畏上帝(וַיְהִ֕י כִּֽי־יָֽרְא֥וּ הַֽמְיַלְּדֹ֖ת אֶת־הָאֱלֹהִ֑ים),上帝就叫她們成立家室。
出1:22 法老吩咐他的眾百姓說:「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
埃及王見惡待以色列民不能遏止他們生養眾多的情況,於是命令兩個希伯來的接生婆把出生的男嬰殺掉[2]。細心一想的話這安排可能有點不智,因為站在埃及利益的角度而言,他理應保留男的去為自己做奴隸而殺掉女嬰才對,這不但能有效降低以色列民的生育率,同時確保了埃及有足夠的勞動力以至經濟發展。
另外,讀者必須留意的是經文對兩名接生婆的重視。這書的起首提及「名字」一詞,但到之後第二章為止,作者似乎是刻意地一直沒有提及那些更應該出現的名字(例如:法老、法老的女兒、摩西的姊姊和父母等),反而記載了接生婆的名字為施弗拉(שִׁפְרָה ; 意思是:美麗、清澈)和普阿(פּוּעָה;意思不詳,可能是法老 פַּרְעֹה 的雙關語,因為兩者的子音【字母】完全相同),可見她們在經文中的重要性!她們的名字或許是暗諷當時法老的計劃愚蠢,看不清屬靈的實況。而經文之所以要記載這兩個接生婆的名字,是因為她們敬畏上帝(經文兩次重複提及,見1:17、21)。她們在面對地上君王的壓迫也能處變不驚,用智慧的回應確保了以色列民和自己的性命(參1:18-19),結果上帝恩待她們,讓她們可以成立家室,這可以理解為因為她們順應了上帝要子民生養眾多的旨意,並抗拒了埃及王的命令,以致上帝特意眷顧和獎勵她們。(1:20-21)不過,法老並未就此罷休,他吩咐他的眾百姓把以色列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讓所有的女孩存活。(1:22)法老這些想要殺掉以色列男嬰的手段,日後將要在第十災(殺長子之災)中被上帝報應。
出2:1 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
出2:2 那女人懷孕,生了一個兒子,見(וַתֵּ֤רֶא;and she saw)他俊美(ט֣וֹב tov;good, kind, beautiful),就把他藏了三個月,
出2:3 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תֵּבָה tevah),抹上柏油和樹脂,將孩子放在裏面,把箱子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葦中。
出2:4 孩子的姊姊遠遠站著,要知道他究竟會怎樣。
在以色列男嬰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經文交代摩西的出生,指他來自以色列的利未支派。經文說他出生時他母親見他「俊美」,這個詞在原文的意思是「好」(ט֣וֹב tov),由於之前的動詞是「看見」,難怪中譯本會把它翻譯為外表上「好看」。但這會出現一個問題,因為如果他母親把他藏起來的原因只是因為他外表俊美的話,那麼假如這嬰孩的外表不俊美,那豈不是代表她會放棄摩西?所以,有猶太學者解釋摩西的母親見他為「好」的意思,並非指其外表,而是他十分乖巧,懂得在適當的時候安靜下來,不會發出哭聲,以致容易被收藏,所以他母親才可把他藏了三個月。直到他實在難以繼續收藏時,就把他放在蒲草箱,擱在尼羅河邊的蘆葦中,而他的姊姊就遠遠站著,要知道將會有甚麼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弟弟身上。
「蒲草箱」一詞的原文是 תֵּבָה tevah,跟挪亞所造的「方舟」的原文相同,這詞在整本《聖經》中只出現在這兩件事件,所以它在這裏再次出現自然會讓人想起方舟的拯救功能,因而可預計嬰孩摩西在 תֵּבָה tevah裏最終必然會經歷得救。果然,當法老的女兒在尼羅河洗澡時發現了這箱,便命令她的侍女把箱拿過來給她。這時,摩西就哭了起來(當中哭的原文動詞 בֹּכֶ֑ה bokheh以分詞的時態出現,可以指持續不停地哭的意思),以致法老的女兒頓生憐憫之心,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2:6)經文沒有交代法老的女兒是否知道父王要殺死所有希伯來的男嬰,但即使她知道,也可以理解為她知道已經有大量的希伯來男嬰被殺,而面前卻剛好有一個活生生哭著的希伯來男嬰餘下,便難以下手,反而憐憫了他。無論如何,摩西的姊姊立刻出現並建議找一個希伯來的婦人來作奶媽,替她乳養這孩子,而法老的女兒也馬上同意,甚至願意給工錢,反映她對摩西的憐愛。就這樣,摩西神蹟地藉著法老女兒的手被救起了,而且被他的姊姊奇妙地帶回與他的母親團聚。這記載再一次諷刺法老的計劃何等失敗,並反映上帝在以色列民陷入困境中仍然掌權和可以施行拯救。當摩西長大後,他母親就把他送回法老女兒那裏,讓他成了她的兒子,而法老的女兒因為從水裏拾起他,於是便給他起名為摩西。(2:10)因此,摩西應該是一個埃及名字,意指從水裏「拉上來」,這也預示了日後上帝將要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原文作蘆葦海)。
這段記載摩西在長大後知道了自己的希伯來血統並自己的同胞怎樣被埃及人苦待。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正在打一個希伯來人,他因為看不過眼,就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出手打死了那個埃及人。他原以為這事沒有人知道,怎料第二天他在調停兩個希伯來人打架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殺人一事經已曝光,而他因為怕被法老追殺,於是就離開埃及,逃到米甸地去。讀者要留意經文刻意記載摩西看見那兩個希伯來人打架時,主動向「較凶惡的」那個說話,顯示他已經是第二次主動想去維護被欺壓的希伯來同胞。也就是說,他對拯救被欺壓的同胞有著一份使命感!可是,由於他只用了自己的方法,憑血氣行事,結果闖了禍而逃離埃及,以致未能真正為同胞做到甚麼。最後,摩西來到米甸的井旁,這使讀者聯想起《創世記》中以色列先祖一些在井旁的經歷,例如利百加在井旁為亞伯拉罕的僕人及其駱駝打水、雅各在井旁為拉結打水等等,可以說「井旁」的場景,預示了摩西將要娶得妻子,並建立家庭。
摩西來到米甸地的一個井旁,他抱打不平的個性再度展現。當時有米甸的祭司的七個女兒正在讓父親的羊喝水,有一些牧羊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就馬上出手幫助她們,取水給他們的羊群喝。(2:16-17)因著這事,她們的父親流珥[3]說要留著摩西,而經文刻意讓那些女兒重述摩西對她們的幫助,強調摩西「救了她們脫離了牧羊人的手」。(2:18-20)最終,摩西願意留下,並娶了流珥的其中一個女兒西坡拉為妻,又生了一個孩子名叫革舜(גֵּרְשֹׁ֑ם gershom;原文的字面意思可指「住在那裏」),摩西稱自己「在外地作了寄居者」(2:21-22),或暗示他仍然心繫著埃及的同胞。
出2:23 過了許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嘆息哀求;他們因苦工所發出的哀聲達於上帝。
出2:24 上帝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זָכַר zakhar)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出2:25 上帝看顧(רָאָה;原文的動詞常譯作「看見」)以色列人,上帝是知道的。
最後,這段經文以當年的法老死去作為背景(2:23),暗示了一個轉機的出現,就是摩西不用再害怕返回埃及地。而以色列人仍然在做苦工,以致上帝記念祂與先祖的約,當中「記念」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並非指靜態的「想起」或「想念」等意思,而是帶有「因顧念而有所行動」的動態信息[4],這預示上帝會因著顧念而有所行動,祂將要出手拯救以色列民。而經文重複地用上帝看顧自己的子民、知道他們的苦情作結(2:24-25),也強調了上帝在以色列民身上行事。當中「看顧」的原文是看見,並可理解為因看見而有所行動,就如昔日「耶和華以勒」的典故(以勒在原文是「看見」的意思,代表上帝因為「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而為他預備了一頭燔祭的山羊去代替以撒;見創22:11-14)。所以,如果用猶太拉比常用的「輕與重」解經手法,我們可以明白:就連摩西一個只靠自己能力行事的罪犯,都願意出手拯救被欺壓的人,更何況那位聖潔無瑕、充滿慈愛,並曾與以色列民的先祖立約的上帝,祂豈不會出手拯救自己的子民?可以說,總括這兩章而言,作者不但介紹了摩西的出場,也表達出上帝是那位祝福和顧念自己子民的神,祂在法老欺壓自己的子民中成就了祂的旨意和對摩西的拯救,而祂也將要繼續對自己被苦待的子民施行拯救。
賽27:6 將來雅各(יַֽעֲקֹ֔ב)要(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扎根,以色列(יִשְׂרָאֵ֑ל)要發芽開花,果實遍滿(וּמָלְא֥וּ)地面。
賽27:7 耶和華擊打以色列,豈像擊打那些擊打他們的人嗎?以色列被殺戮,豈像其他人所遭遇的殺戮嗎?
賽27:8 你驅趕他們,放逐他們,與他們相爭。在颳東風的日子,他以暴風趕逐他們。
賽27:9 所以,雅各的罪孽藉此得赦免,除罪的效果盡在乎此;他使祭壇的石頭變為粉碎的石灰,使亞舍拉和香壇不再立起。
賽27:10 因為堅固的城變為荒涼,成了被撇棄的居所,像曠野一樣;牛犢在那裏吃草,在那裏躺臥,吃盡其中的樹枝。
賽27:11 它的枝條一枯乾,就被折斷,婦女用以點火燃燒。因為這百姓蒙昧無知,所以,造他們的必不憐憫他們,造成他們的也不施恩給他們。
賽27:12 到那日,以色列人哪,耶和華必像人打樹拾果一般,從大河的支流,直到埃及的溪谷,將你們一一收集。
賽27:13 當那日,號角大響;在亞述地將亡的,與被趕散至埃及地的,都要前來,在耶路撒冷聖山上敬拜耶和華。
《以賽亞書》有66章之多,內容背景跨越北國以色列和亞蘭國對南國猶大的威脅、北國覆亡、亞述對猶大的威脅、南國猶大亡國被擄後來自上帝的安慰,以致上帝應許以色列民回歸重建耶路撒冷等。當中第27章以「到那日」來開始,預示著未來的景況,經文的內容主要預告審判,但也包含一些盼望的經節。賽27:6表達了上帝期待雅各日後將要開花結果、遍滿地面的圖畫。賽27:7-9繼續說明上帝豈會像以色列的敵人那樣去擊打她,祂雖然驅趕她,但最終必會赦免罪責。不過這說明了以色列必須經歷審判和刑罰。而在北國覆亡的陰霾下,賽27:10所指的堅固城表面上看似指撒馬利亞,但由於下文賽27:13指向被擄回歸返回耶路撒冷敬拜上帝,所以也可能是指南國耶路撒冷,就是被毀後將會得到上帝的眷顧,祂的子民從亞述地到埃及地一一被收集起來,回到聖山敬拜的預言。(賽27:10-13)猶太拉比之所以用賽27:6-13作為《先知書選段》去平行出1-2章的《妥拉》經文,主要因為兩段經文在原文上明顯找到不少共同出現和意思平行的用字和圖像(見下表)。這種串連手法是早期猶太釋經中常用的一種重要手法。
連繫 | 《妥拉》出1:1-2:25 | 《先知書選段》賽27:6-13 |
共同出現的詞彙,相同的對象和圖像 | 出1:1 以色列(יִשְׂרָאֵ֔ל)的眾兒子各帶著家眷,和雅各(יַעֲקֹ֔ב)一同來到(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埃及,他們的名字如下: 出1:7 然而,以色列(יִשְׂרָאֵ֗ל)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וַתִּמָּלֵ֥א)那地。 | 賽27:6 將來雅各(יַֽעֲקֹ֔ב)要扎(הַבָּאִ֖ים haba’im;the coming)根,以色列(יִשְׂרָאֵ֑ל)要發芽開花,果實遍滿(וּמָלְא֥וּ)地面。 |
共同出現的詞彙,但對象和情況不同 | 出2:11 過了一段日子,摩西長大了,他出去到他同胞那裏,看見他們的勞役。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打(נָכָה)他的同胞,一個希伯來人。 出2:12 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נָכָה)死了,藏在沙土裏。 出2:13 第二天他出去,看哪,有兩個希伯來人在打架,他就對那兇惡的人說:「你為甚麼打(נָכָה)你同族的人呢?」 出2:14 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領袖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הָרַג)我,像殺(הָרַג)那埃及人一樣嗎?」 摩西就懼怕,說:「這事一定是讓人知道了。」 出2:15 法老聽見這事,就設法要殺(הָרַג)摩西。於是摩西逃走,躲避法老,到了米甸地,坐在井旁。 | 賽27:7 耶和華擊打(נָכָה)以色列,豈像擊打(נָכָה)那些擊打(נָכָה)他們的人嗎?以色列被殺戮(הָרַג),豈像其他人所遭遇的殺戮(הָרַג)嗎? |
在現場的查經討論中,弟兄姊妹提出了不少有關《出埃及記》第1和2章的有趣聯繫。例如,兩章都出現不同的「女人」作為關鍵的人物:第一章有接生婆,而第二章有法老的女兒、摩西的姊姊和母親等。不過作者只提及了接生婆的名字,卻沒有提及摩西的姊姊和母親的名字。而且第1章也提及了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第2章又提及了西坡拉的父親流珥的名字,他們也不算是無關痛癢的,所以用「女人」為主題的話,關聯性不算太強。另外一個建議是「水」:第1章法老嘗試把以色列男嬰丟到尼羅河裏去,而第2章則有摩西被放在蒲草箱裏擱在尼羅河的蘆葦中,並接著有摩西在井旁為打水的米甸女子抱不平的記述,因此以「水」作為串連兩章的主題也是說得通的,甚至「成立家室」亦然(第1章關乎接生婆,而第2章關乎摩西),不過筆者想有另外一些建議。
第一章在開始時記載上帝祝福眷顧以色列民,讓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而結束時則提及祂記念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約,祂看顧和知道以色列民的苦況和需要,這可算是本段的一個首尾呼應。當中上帝祝福接生婆,讓她們可以建立家室,同時也看顧摩西,讓他神蹟地經歷拯救,在在都反映出上帝對人的一份「看顧和愛」;而摩西也是這樣,他為了救被欺壓的希伯來同胞而殺了一個埃及人,並嘗試介入調停兩個正在打架的同胞。即使逃到米甸地,他也會為素未謀面的米甸女子抱打不平,出手幫助;另外,甚至法老的女兒也因為摩西不斷地哭而施憐憫,反映出她對希伯來嬰孩的一份「看顧和愛」。可見「看顧和愛」這個主題充滿著這兩章的經文,不論是上帝和人,都是因著顧念人的需要而作出幫助、施恩憐憫。
另外,筆者認為「害怕、敬畏、恐懼」是另一個串聯這兩章經文的重要主題。首先,法老之所以欺壓以色列民,全因為他沒有安全感,才對以色列民的人數激增和強盛感到害怕;而接生婆則因為敬畏上帝過於害怕法老,所以上帝祝福她們;另外就是摩西,他恐怕被人知道自己犯罪,所以「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2:12)以為這樣可以掩人耳目。怎料他殺人的行為被揭發,他就因為懼怕被法老追殺而逃到米甸地。其實,法老的恐懼沒有為他帶來平安,而摩西怕所犯的罪被人知道,以及他畏罪潛逃等,都是不健康的恐懼心態,這與真理不符。但另一方面,接生婆對上帝的敬畏,卻是一份害怕自己會得罪上帝、不想自己攔阻上帝心意的一份愛上帝的心情,這是健康,並且蒙上帝悅納與賜福的想法!所以筆者認為最能串連這兩章經文的,就是「看顧和愛」和「害怕、敬畏、恐懼」這兩個主題,它們促成了不同人物作出不同的選擇、行動和回應,帶出了《出埃及記》首兩章的故事發展。
《出埃及記》第一章緊接著《創世記》的記載,見證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應許的實現。祂讓以色列的後裔大大增多,即使他們被法老苦待和殺害,上帝仍然看顧並記念與先祖所立的約。而第二章記載上帝神蹟地拯救了嬰孩摩西,預備了他的生命去成就祂對以色列民的拯救計劃,他長大後分別為自己的同胞,以致不認識的米甸女子抱打不平。摩西有著一份要對被欺壓的人出手相助的心志,而且他在埃及法老宮中長大,對埃及十分認識,又因為逃亡而有過一次出埃及的經歷,並在米甸的曠野生活了一段日子,他所經歷的種種正好預備了他成為日後以色列民的拯救者和領袖。
而《出埃及記》首兩章經文中,都充滿著上帝和不同人物所表達對人的一份「看顧和愛」,這並非靜態的一個想法或意念,而是會付諸行動的。與此同時,這兩章經文又記載不同人因為「恐懼、敬畏、害怕」而作出的行動和回應。這兩個主題在今段經文中交織出現,而它們仍然催使現今的我們去反思:是甚麼主導著我們今天所做的每一個決定和行動?我們是像法老一樣缺乏安全感,被無形的恐懼(例如對疫情或將來的擔憂)去主導著自己的生活?我們像摩西那樣怕被人知道自己的過犯,又或是害怕被上帝懲罰自己?還是我們會因為對上帝心存敬畏和著緊,願意時刻因著愛上帝而憐憫和看顧有需要的人?
林後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
來13:6 所以,我們可以勇敢地說:「主是我的幫助,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彼前5:7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
盼望我們都懂得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明白是甚麼在推動著自己的行事為人,作出每天的決定。就如上述引用的經文,健康的屬靈生命應該是被基督的愛激勵著而活的生命(參林後5:14)!而我們所作的決定和行事為人,都不應是出於懼怕人或面前的環境、對將來的擔憂等等(參來13:6、彼前5:7;另參太6:34、腓4:6),而是建基於我們想更多敬畏上帝、對祂的愛並對別人的看顧和憐憫。求聖靈提醒和幫助我們,以愛上帝和愛人去成為我們行事為人背後的動機和動力!阿們。
[1] 讀者要記得之前在《創世記》所有先祖都有生育上的困難,他們都是因著上帝才有後裔的,而古代人亦看生育為整個民族的頭等大事,雖然人不能控制,但相信神明在背後掌管。
[2] 拉比間有討論到兩個接生婆怎能為全以色列民安排接生的問題,而有拉比解釋,二人大概是全以色列接生婆的兩位領袖,代表著其他接生婆。當然,這純粹是拉比的想像,經文並沒有交代,而人數也並非這段經文的重點所在。
[3] 留意這裏指她們的父親名字是「流珥」,但之後又再提及摩西的岳父名字是「葉特羅」。拉比Rashi解釋,其實「父親」一詞在原文可以理解為「祖父」甚至「曾祖父」等而未必一定指父親,所以應該葉特羅才是她們的父親,而流珥大概是她們的祖父。
[4] 參本機構聖經原文學習文章〈希伯來文(2)זָכַר Zakhar 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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