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賽亞身分與門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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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7-7-22)《馬可福音》9:14-50摘要(14)彌賽亞身分與門徒意義(作者:Ada Lui)

(圖為馬可9:42提及的大磨石,攝於迦百農;©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週研讀的經文是《馬可福音》9:14-50,大綱如下:

  1. 治好被鬼附的孩子(9:14-29)

  2. 耶書亞第二次預言受難和復活(9:30-32)

  3. 門徒爭論誰為大(9:33-37)

  4. 「不敵擋我們就是幫助我們」(9:38-41)

  5. 罪的誘惑(9:42-50)

 

第一部分(經文分享)

9:14-29記載耶書亞(耶穌)治好了一個被鬼附的孩子,比起馬太和路加的平行經文,馬可用了接近多一倍的篇幅去描述這件事[1],包括鬼怎樣折磨這個孩子以及耶書亞與那個父親的對話,當中更有一些叫人費解的描述(有關當時的門徒未能把鬼趕出去的原因),所以在馬可的敘事底下大概還有另一層想要表達的信息。

登山變像之後,耶書亞和三個門徒回到其他門徒那裏,見有許多人圍著他們,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耶書亞就問群眾在辯論甚麼。群眾中有一位回答說:「夫子,我帶了我的兒子到你這裏來,他被啞巴鬼附著。無論在哪裏,鬼捉弄他,把他摔倒,他就口中流沫,咬牙切齒,身體枯乾。我請過你的門徒把鬼趕出去,他們卻是不能。」耶書亞說:「唉!不信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來吧。」(9:14-19)「不信的世代」指的既是當時在場的群眾、文士和門徒,也是指之前曾見證耶書亞行神蹟卻又不信的人。對於他們的不信,耶書亞表達出一份極度的無奈和迫切。

門徒這次不能把鬼趕出去,實在叫人不解,因為耶書亞之前已經給了門徒權柄趕鬼,門徒也的確曾成功地趕鬼及治病[2](這也許是當時眾人討論的議題之一)。而之前有關趕鬼的記載,都沒有提及鬼能夠被趕出是基於人有信心[3];之前只有一些關於治病的記載,提及到人得醫治是因著那人的信心[4]

這個孩子的徵狀像是癲癇病(參太17:15),但據他父親說,兒子是被啞巴鬼所附,而鬼又多次把他扔在火裏、水裏,要滅他,可見他不單單是患病。耶書亞問那個父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9:21)之後耶書亞斥責那污鬼,說:「你這聾啞的鬼,我吩咐你從他裏頭出來,再不要進去!」(9:25)到底這孩子是患病呢?還是被鬼附?當我們再仔細閱讀這段趕鬼的經文,就會發現馬可用了很多跟之前耶書亞治病及趕鬼時類似的描述來形容今次這件事,像是耶書亞過去在加利利事奉的一個精華,作為他的天國事工的一個階段性總結。也就是說,這一切的事工仍未能令那個世代的大部分猶太人相信他,以致耶書亞在這裏評斷那是一個「不信的世代!」

 

段趕鬼的描述

之前類似的描述

1

9:18「身體枯乾」

3:3「枯乾一隻手的人」

2

9:20「鬼便叫他重重地抽瘋」

9:26「使孩子大大地抽了一陣瘋」

1:26「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瘋」

3

9:22「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裏、水裏,要滅他。」

5:5「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兩處經文都描述到鬼使被附的人作出危害自己性命的舉動)。

4

9:27「但耶穌拉著他的手,扶他起來,他就站起來了。」

5:41「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

5

9:25「你這聾啞的鬼」

耶書亞曾醫好一個聾啞的人。(參7:32-35)

6

9:26「孩子好像死了一般,以致眾人多半說:『他是死了。』」

睚魯的女兒因病重死了,耶書亞卻說她只是睡了。(參5:39)

7

這個父親為了被鬼附的兒子來求門徒和耶書亞醫治。(參9:17-27)

睚魯為了病重的女兒(參5:22-24;35-43)和敘利腓尼基婦人為了被鬼附的女兒,也都來求耶書亞醫治。(參7:25-30)

耶書亞把門徒的「不能」跟人的「不信」拉上關係(9:18-19),而他與那個父親的對話也是環繞著這兩個主題。父親說:「你若能做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耶書亞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9:22-23)筆者認為耶書亞的回答其實帶有糾正的語氣,而較為貼切的理解應該是:「是你信不信!而不是我能不能!對於有信心的人,甚麼都可能!」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9:24)這一句的原文直譯是:「我信/幫助我/在我的不信上!」[5]也就是說這個父親心裏同時存在著「信」和「不信」兩種意念。

當耶書亞和門徒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地問耶書亞:「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他去呢?」耶書亞說:「非用禱告[6],這一類的鬼[7]總不能出來。」(9:28-29)耶書亞這個答案是指門徒不能趕鬼,是因為他們沒有禱告嗎?難道耶書亞之前差門徒出去時,沒有教導他們需要用禱告來趕鬼嗎?可是門徒之前在沒有禱告的情況下都能成功趕鬼,為甚麼這次又不能呢?耶書亞呼召門徒,差他們出去治病和趕鬼,是要門徒延續他的事工。自門徒開始跟隨耶書亞至今,他們雖然親身經歷過耶書亞所行的神蹟,然而對耶書亞卻仍是不信[8]。在《馬可福音》的記載裏,趕鬼不單只是耶書亞及門徒出於憐憫的善行,而是上帝以祂的權柄和能力去解開撒但在人身上的枷鎖和轄制[9]。鬼之所以會被趕出,靠的絕不是人的能力或方法,而是上帝的介入!由此,我們可以更明白門徒這次不能趕鬼是跟他們的不信有關。在登山變像前,門徒仍然不信耶書亞要走上釘十字架的路(但這是上帝的心意),而由於趕鬼是上帝主權的介入(同樣是出於上帝的心意),這反映出門徒未能趕鬼是因他們仍處於未完全順服上帝旨意的境況裏(參8:33),更不堪的是,門徒自以為已經擁有趕鬼的能力(從他們爭論誰為大可作佐證),而忘記了真正的能力是來自上帝。

耶書亞沒有直接回答門徒不能趕鬼的原因,而是為他們的不信提供了一條出路,就是禱告。正如那個父親禱告求主幫助一樣,他坦然承認自己的信心不足、毫無能力,於是禱告呼求那位「凡事都能」的上帝介入,去改變他的不信。這正好給了門徒一個提醒和榜樣。

回顧一直以來的記載,耶書亞在加利利一帶教導、治病、趕鬼和行神蹟,在在都彰顯出他就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然而當時的人對他的身分仍然莫衷一是,大部分人看他為眾多先知裏的一位而已(參8:28),文士甚至指他是被撒但所附(參3:22),而門徒即使能稱耶書亞為基督(彌賽亞),但仍是各自抱著自己對彌賽亞的期望,並沒有真正了解耶書亞是一位怎樣的彌賽亞。

 

第二部分(問題討論)

請就《馬可福音》9:35-50討論怎樣實踐「作耶書亞門徒的意義」。

 

第三部分(問題解答)

誠如孫寶玲博士所說:「揭示耶穌身分猶如錢幣的兩面:一面是彌賽亞/基督的身分與工作,另一面就是作門徒的意義。」[10]耶書亞向門徒啟示自己的身分之後,門徒要不是不接受,就是不明白,反映出他們根本不想接受一位受苦及被殺的基督(彌賽亞)[11],一心只想自己將來在上帝的國裏得居高位。所以,耶書亞的第一番教導(8:34-38)是向跟隨他的人解釋「門徒的意義」,而第二番教導(9:35-50)是以實例說出要怎樣實踐「門徒的意義」。

現就9:35-50的七個重點教導逐一論述:

  1. 9:35 就門徒爭論誰為大,耶書亞坐下[12],叫十二個門徒來,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用人。」耶書亞要門徒有「捨己」的精神,摒棄追求權力和高位的欲望,做一個服事別人的僕人。(對照8:34「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2. 9:36-37 耶書亞抱起一個小孩子,對他們說:「凡為我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在當時的社會,小孩子是最沒有地位的,他們要依賴別人的接納和照顧。耶書亞要門徒奉他的名主動去接納那些在社會裏無地位、被邊緣化的弱者。事實上,耶書亞也親自接納這些人,這正是天父差他來的其中一個使命[13]

  3. 9:38-40 約翰見有人奉耶書亞的名趕鬼,就禁止那個人,「因為他不跟從我們。」但耶書亞說:「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人奉我名行異能,反倒輕易毀謗我。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14]門徒的舉動反映出他們的自我和獨大的心態,但耶書亞要他們也去接納那些不在他們的群體裏面,卻也參與擴展天國的人。

  4. 9:41-42 「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15]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裏。」耶書亞要門徒看重他們是「屬基督」和「信耶書亞的」這個身分,因為如果有人因著他們這個身分而善待他們,即使所作的是多麼微不足道(以一杯水來比喻),上帝也會記念,而且會為他們去賞賜那些人;相反,如果有人要絆倒他們的信心,就算只是輕微的程度(以使一個小子跌倒來比喻)上帝也必定會記念並使那人得報應。所以,門徒要把自己的順境或逆境都交託給上帝。

  5. 9:43-48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裏去。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裏。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16]。」耶書亞明顯是用了誇張的手法,要人寧願砍下自己的手、腳或挖掉眼睛,都不要去犯罪[17]!因為犯罪的後果極其嚴重,能使人落地獄[18](另見註16)。這裏把「永生」[19]跟「上帝的國」平行,是要門徒不要追求地上短暫的罪中之樂,而要渴慕上帝那永恆的生命。(對照8:3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6. 9:49 「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火同時帶有煉淨和毀滅的功能,而鹽有保存食物持久不變的功效[20],但也可跟受罰、受破壞的情況有關[21]。這句話在上下文中,應指一種持久的刑罰。

  7. 9:50 「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這一節的句式跟8:36-37「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22],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正好是個平行,以鹽該有的味道來比喻生命該有的特質。當耶書亞說:「你們裏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是指門徒應該活出生命中美好的特質,要彼此和睦、不要再爭誰為大了!馬太和路加的平行經文更指鹽失去了鹹味這特質的結果就是被丟棄、毫無用處(太5:13;路14:34-35),來比喻他們要持守門徒應有的生命特質。

 

《馬可福音》9:14-50的總結

耶書亞正結束他在加利利的事奉,並向著耶路撒冷的十架之路進發了,這意味著他將踏入他在地上使命的最後階段。耶書亞迫切地想讓門徒知道那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事,自彼得承認他是基督之後,耶書亞隨即告訴他們自己將要被殺並且在第三天復活。

耶書亞對當時的世代十分失望,包括門徒,他們是耶書亞在地上的見證人,耶書亞所傳揚的天國福音要靠門徒來傳承。然而,門徒對耶書亞的神子身分和天國的價值觀仍然有很多誤解,耶書亞兩次教導有關作他門徒的真正意義,就是要門徒認識天國的價值觀跟他們所持的不同。耶書亞把一些抽象的概念,例如:捨己、喪掉生命、救了生命、不爭為大、看顧弱勢等,用具體的事例來向門徒說明。簡單來說,天國的價值觀其實是一個高舉上帝和服事人為本質的生命,不追求高位或別人的稱羡。這個生命會摒棄犯罪的意念、持守上帝的道,也會與人和睦,甘願為了天國而放下自己的所有。

要活出天國的價值觀,門徒就需要在生命中做一個轉向的動作。情況就如耶書亞責備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撒但」的意思是「敵對者」,當耶書亞轉過身來,就是要彼得做一個轉向,不要再堅持自己對彌賽亞的期望,不可作耶書亞的敵對者,而是要走在耶書亞的背後,跟耶書亞走相同的方向,步拉比耶書亞的後塵!

當時的門徒或許還未知道耶書亞的受死和復活是上帝整個救贖計劃的一部分,所以不願意放下自己既有的屬世思維和價值觀。但今天我們既然已經知道了上帝的救贖計劃,也成為這個計劃的一分子,我們就好應該聽從耶書亞當日的吩咐,在生命裏做這個轉向──就是「不體貼自己的意思,只體貼上帝的意思」!求主幫助、更新我們的生命,使我們每天都能更貼近祂的心意!

 


[1] 《馬太福音》(17:14-21)有8節,共133個字;《路加福音》(9:37-43)有7節,共136字;《馬可福音》(9:14-29)有16節,共255個字【指希臘文】。參孫寶玲著,《馬可福音:福音之始》,頁253。

[2] 參可3:15;6:13。

[3] 有關敘利腓尼基婦人的女兒被鬼附得醫治的記載,也沒有直接提及那個婦人的信心(參7:25-30)。

[4] 參可2:5;5:34;5:36。

[5] 希臘原文「Πιστεύω βοήθει μου τῇ ἀπιστίᾳ」的英文直譯是「I believe/help/my/unbelief」。

[6]有古卷在這裏加了「禁食」兩字,應該是後期加上的,可能是因為後期的人要趕鬼時,都會禱告並禁食。但是按耶書亞在可2:19所說:「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因此「禁食」這詞可能是後來被人加上去,來對趕鬼的做法加以解釋。

[7]原文沒有「鬼」這個字,這句可譯作:「……總不能趕他出去」。

[8] 參可4:40;另參8:17有關耶穌責備門徒愚頑。

[9]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259。另參1:23-37;3:22-27;5:2-15。

[10] 孫寶玲著,《馬可福音:福音之始》,頁284。

[11] 參本機構上載之〈馬可福音摘要13〉註腳8。

[12] 形容「耶穌坐下」的經文,在《馬可福音》裏只有三次(參9:35;12:41;13:3),而當耶書亞坐下來的時候,他隨之而來的教導都極為重要。

[13] 參1:40-41;2:16-17。

[14] 這使人聯想到《民數記》11:16-30的記載,當時耶和華把祂降在摩西身上的靈分給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後來約書亞發現在那七十位長老當中有兩個人沒有依照指示站在會幕的四圍,而是在營裏說預言,於是約書亞要求摩西禁止他們,當時摩西回答說:「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嗎?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祂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民11:29)至於那些奉耶書亞的名趕鬼的是甚麼人,有學者推測他們很可能是施洗約翰的門徒,但因為馬可沒有說明,我們也就不得而知了。

[15] 當時耶書亞和門徒在迦百農,那裏是一個漁村。考古學家在這個地方發現很多磨石。磨石是當時用來磨麵粉的工具,有些磨石非常大,要用驢子來拉動。耶書亞以誇張的手法指出,要是人使信他的人跌倒,就要承受很嚴重的後果。

[16] 9:48「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引用了《以賽亞書》66:24「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來形容地獄,指到惡人被懲治的下場。

[17] 拉比認為手(手淫)和腳(是男性生殖器的委婉語)都會犯性方面的罪,而眼睛則會使人犯貪婪、吝嗇和嫉妒的罪(參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261)。耶穌也教導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也是指眼睛會使人犯性方面的罪。

[18]「地獄」(γέενναν;geennan;hell)源自「欣嫩谷」的希伯來文(Ge-hinnom),那是一處焚燒垃圾和廢置物的地方。在亞哈斯和瑪拿西時期,這裏成為祭祀外邦神祗摩洛的地方,甚至會舉行「獻子」儀式(參王下16:3;21:6)。這地方逐漸被喻為是懲罰不義之人的地方。

[19]「永生」(ζωή;zōḗ;life),原文雖然沒有「永遠」,但這裏「生命」的意思包括今世在肉身裏的生命,並肉身死後仍然不滅的屬靈生命。這生命是來自上帝,也因信靠祂而存留,是上帝把祂自己這份永恆的生命賜了給人。

[20] 《利未記》2: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上帝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鹽用來醃祭物以保存它免於腐壞,由此引申鹽有「防止變質」的功能;而用鹽來形容約,是指約的恆久性。

[21] 創19:26;士9:45。

[22] 「生命」(ψυχὴν;psyches;soul)指靈魂,也就是人的心思、感情及意志,而在希伯來的觀念裏指「性命」。


《馬可福音》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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