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地為耶書亞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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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7-9-16)馬可福音14:27-72摘要(22)真實地為耶書亞做見證(作者:Ada Lui)

圖為今天的萬國教堂旁的橄欖園,可理解為「客西馬尼」;©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週研讀的經文是《馬可福音》14:27-72,大綱如下:

  1. 耶書亞(耶穌)預言彼得不認主(14:27-31)

  2. 耶書亞在客西馬尼禱告(14:32-42)

  3. 耶書亞被捕(14:43-50)

  4. 逃走的少年人(14:51-52)

  5. 耶書亞在公會裏受審(14:53-65)

  6. 彼得三次不認主(14:66-72)

 

第一部分(經文分享)

耶書亞(耶穌)與門徒吃完了逾越節的晚餐,就往橄欖山去,在路上耶書亞對門徒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14:27-28)耶書亞引用的經文來自《撒迦利亞書》13:7「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這裏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撒迦利亞書》的「撃打」在原文是第二身的命令語氣,但耶書亞卻把這個動詞改為第一身,變成是耶和華親自撃打[1];第二,耶和華稱呼這個牧人為「我的同伴」,「同伴」(עָמִית‘amit;夥伴、同胞)這個詞在《撒迦利亞書》出現,是指一個在本質上與上帝合一的人,這個人或許在上帝神聖的本質上有分,又或者他本身就有神聖的特質,所以上帝的這個同伴不可能是一個凡人[2]。耶書亞以這節經文暗示他的彌賽亞身分,也預言了當他被害時,門徒會全部離他而去。但耶書亞接著說,當他復活之後,會比門徒先往加利利去。加利利是耶穌事工的起始點(參1:9),也是門徒被呼召的地方(參1:16-17),當門徒在耶書亞被害而四散之後,耶書亞會比門徒先到加利利,為要重新建立他們,也就是要在那裏把一切事情恢復過來。[3]

對於耶書亞的預言,眾門徒都不以為然,彼得更揚言自己絕不會離棄耶書亞,但耶書亞對彼得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裏,雞叫兩遍以先[4],你要三次不認我。」(14:30)彼得對自己充滿信心,再次強調自己不會不認耶書亞,他甚至願意與耶書亞同死,所有門徒都是這樣說。

之後,他們來到一個地方叫「客西馬尼」[5],耶書亞對門徒說:「你們坐在這裏,等我禱告。」於是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他就驚恐起來,極其難過,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警醒。」(14:32-34)經文以「驚恐起來」、「極其難過」、「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來形容耶書亞當時的心情,這讓我們看到耶書亞絕對是一個「人」,在面對即將臨到的苦難,他跟一般人一樣極度脆弱,非常痛苦。

耶書亞俯伏在地,禱告說:「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14:35-36)耶書亞重複地呼喊「阿爸!」、「父啊!」,表達出他向天父禱告的那份逼切。耶書亞的禱告顯出他內心的掙扎,他求天父「將這杯撤去」,到底這杯是指甚麼?在《舊約聖經》裏,杯常常被比喻為耶和華的忿怒[6]。所以,這杯不單是指耶書亞肉身的死亡[7],還加上「上帝的忿怒」、被上帝離棄、跟祂完全隔絕;這才能解釋為甚麼耶書亞會如此驚恐及憂傷!對於打從在母腹開始,一直到那時刻都在靈裏與上帝合一的耶書亞來說,要他與上帝分離是叫他最感痛苦的。但耶書亞的禱告讓我們知道,縱使他怎樣不願意跟上帝分開,他還是求上帝「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試想,那天晚上,耶書亞已經知道即將發生的事:先是被猶大出賣,然後被捉拿,門徒四散,接著彼得三次不認他,就連上帝也要離棄他,耶書亞要經歷的痛苦是我們難以想像的。

耶書亞雖然憂傷難過地禱告,但他也不忘三次來回到門徒那裏,叮囑他們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但每次耶書亞都發現他們睡著了,他又體諒地對他們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到耶書亞第三次來,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夠了,時候到了。看哪,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裏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那賣我的人近了!」(14:38、41-42)從逾越節晚餐的時候開始,耶書亞都預先告訴門徒當晚會發生的每件事,包括猶大的出賣、門徒的離棄、彼得不認他,耶書亞除了要讓門徒知道他所說的話沒有一句會落空之外,也表示出他雖然清楚知道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事,卻沒有絲毫要退縮的意思。

接著的兩節經文是《馬可福音》獨有的記載:「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書亞,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14:51-52)這是在門徒四散之後、耶書亞被審之前,加插在中間的記述。學者對這個少年人的身分提出多個說法[8],筆者傾向認為這個少年人是象徵跟隨耶書亞的門徒,原因是,馬可在描述當耶書亞預言他將要受苦和被殺時,門徒一直不理解,也不接受,以致當這事真的發生時,他們的反應很自然就是害怕得要逃跑,馬可以「少年人」的反應去總括了門徒面對耶書亞被捕時的恐懼;首先,「赤身」是強調那個少年人顧不得羞恥,也要逃跑;他所丟棄的麻布則可以理解為門徒的義(參啟19:8),意味著門徒曾經跟隨耶書亞,卻都背信棄義,沒有遵守他們的承諾說不會離棄耶書亞(參14:31);此外,「少年人」可以理解為「不成熟」,對於門徒來說,耶書亞被捉拿是個突如其來的事,他們的靈命還未成熟到可以面對這場危難,所以,馬可或許想用這個敘述來呼應之前耶書亞的預言:「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14:27;亞13:7)

耶書亞被帶到大祭司那裏,又有眾祭司長、長老、文士和大祭司都一同聚集,祭司長和全公會都在尋找見證控告耶書亞,要治死他,卻尋不著(14:55)。馬可沒有記載大祭司的名字,從馬太和約翰的平行經文[9],我們知道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10]。而就這次公會審訊耶書亞的合法性,許多學者都提出了很多論點,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1]

審訊的規定

認為審訊是不合法的理據

認為審訊未必是不合法的理據

一. 審訊時間

「死刑案件在白天審訊,判決也必須在白天宣布。」(《米示拿》〈論議會〉4.1)

《米示拿》是公元後二世紀的著作,難以完全以此肯定耶書亞時期公會的運作情況。

二. 宣佈死刑案件的時間

「極刑案件,如罪成宣判必須在翌日。審訊不可在安息日或節日前夕。」(《米示拿》〈論議會〉4.1)

同上。

三. 公會無權判死刑

a)「極刑必須得巡撫首肯。」(約瑟夫《猶太古史》20.200-202)

b)「猶太人沒有判處極刑的權。」(《耶路撒冷塔木德》〈論議會〉1.18,34; 7.24, 41)

a)「用石頭擲死、燒死、砍死、吊死去執行死刑」(《米示拿》〈論議會〉4.1;6.1-6;7.1)。

b)《耶路撒冷塔木德》是公元四世紀的著作,不能以此證明耶書亞時期公會的運作。

c)「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 18:20)

綜合以上的理據,我們不能肯定公會有沒有權判死刑,但可以肯定的是,公會審訊的地點不應在大祭司的家裏[12],而當晚公會出席的人數也不是全數[13]。可見大祭司立心要以極快的速度、用不當的程序來定耶書亞的死罪。

有些人作假見證要告耶書亞,但是他們的見證都各不相合。其中有幾個人作的假見證是:「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參考《約翰福音》的經文,耶書亞那句話是:「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他們誣蔑耶書亞說聖殿是「人手所造的」,是因為這個術語其實跟拜偶像有關[14],作假見證的人是想指控耶書亞褻瀆聖殿,而按當時的規條,「褻瀆聖殿」是死罪。

當許多假見證都無法成立時,大祭司就親自問耶書亞,但耶書亞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書亞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15]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14:60-62)在馬可的記載裏,這是耶書亞第一次直接而且公開地承認他就是上帝的兒子,耶書亞又以「那權能者的右邊」(參詩110:1)和「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但7:13)來說明自己就是這兩節經文所指、帶有權柄的那位。耶書亞這樣的回答,被祭司認為是說了僭妄的話,將他定死罪,耶書亞隨即被人羞辱(參14:63-65)[16]。而當時在大祭司院子裏的彼得,也如耶書亞所預言的,在雞叫以先三次不認他(參14:66-72)。

 

第二部分(問題討論)

《馬可福音》14:53-72,敘述了以下三種不同的「見證」。請討論和比較這三種見證背後的張力或動機。

  • 耶書亞在大祭司以至全公會面前見證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基督。(真見證)

  • 大祭司、眾祭司長、文士、長老做假見證要告耶書亞,定他死罪。(假見證)

  • 彼得三次不認主,沒有見證自己是耶書亞的門徒。(不做見證)

 

第三部分(問題解答)

我們先看看「見證」這個詞,它的希臘文是μαρτυρία marturia;意思是證明、提出證據。參考使徒約翰所說,做見證的條件必須是一個人親自經歷過的:「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參約一1:1),這才是真實的見證。所以,真實的見證與那個見證人的學歷地位、聰明才智、口才自信等完全無關,只在乎那個人是否把他的所見所聞如實地說出來。

我們先把耶書亞與彼得的情況做比較,看看他們要做見證時的張力:

 

耶書亞耶穌

彼得

面對的人

大祭司,眾祭司長,長老,文士

大祭司的一個使女和一個在旁邊站著的人

被提問或指控(即:被要求做的見證是)

大祭司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14:60)

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14:61)

使女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14:67)

使女又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14:69)

旁邊站著的人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14:70)

回答

(所做的見證)

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14:62)

彼得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14:68)

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14:71)

內心的掙扎

忍受罪人加給他的傷害、凌辱、甚至殺害;最痛苦的是要與上帝分離。

耶書亞被捕,門徒四散,跟隨耶書亞時的期望破滅。

對自己的了解

「倘若可行,便叫那時候過去。」「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14:35-36)

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14:29、31)

禱告

俯伏在地禱告:「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14:35-36)

耶穌回來,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西門,你睡覺嗎?不能警醒片時嗎?(14:37)

我們再看看大祭司、文士、長老等人做假見證時背後的動機和張力。他們其實已立定心意要殺耶書亞,想藉公會的審訊定他的死罪,即使要用上假見證:

他們想殺耶書亞的原因

相關經文

他們想捉拿他,但怕群眾騷亂

耶書亞損害他們的宗教利益

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裏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裏經過;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11:15-17)

祭司長和文士聽見這話,就想法子要除滅耶穌,卻又怕他,因為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11:18)

耶書亞指責他們掠奪了屬於上帝的產業

耶書亞講了一個惡園戶的比喻。(12:1-11)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12:12)

耶書亞直斥他們的宗教偽善

「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裏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12:38-40)

 

在這三個見證之前,有耶書亞帶著門徒到客西馬尼禱告的這一幕。耶書亞自己在客西馬尼禱告,也三次叮囑門徒要警醒禱告。耶書亞重複提及「禱告」與「警醒」(13:33;14:38),可見這兩者有密切關係。門徒在當晚相繼跌倒、彼得更在危急關頭不認耶書亞。他們都沒有為耶書亞做見證,這叫我們思考到,究竟禱告與警醒、以及為耶書亞做見證有甚麼關係?

我們先從「客西馬尼」這個詞開始理解,它原文Gethsemane(希臘文Γεθσημανὶ,希伯來文 גַּת־שְׁמָנֵי)的意思是把橄欖果實的外面部分壓扁,好讓裏面最有價值的油被壓榨出來[17]。而耶書亞在客西馬尼的禱告就像是橄欖被壓的過程,他被即將臨到的事情壓得「極其難過」、「幾乎要死」,但在禱告中,他說出自己內心的意念,也求上帝取走不合祂心意的事,只需留下符合上帝心意的事,耶書亞藉禱告學會對上帝絕對的順服,也讓他有能力面對這場苦難(參來5:7-8)。

我們再看看「禱告」這個詞,它的希伯來文名詞是tefilah(תפלה),而動詞 התפלל 則屬於反身動詞(reflexive verb),也就是那個動作的受詞是自己。而它的字根是pallel(פלל),有「審察」的意思[18]。所以,禱告其中一個最重要的作用,是使禱告者審察自己的內心!當一個人來到上帝面前禱告,知道了自己對上帝的虧欠,從而願意放下自己那些不蒙上帝悅納的意念,順服在上帝的旨意下。可以說,耶書亞在客西馬尼的禱告完美演繹了禱告的真義,以至禱告到最後,他的意念跟上帝是相同的。

我們可以說彼得的跌倒、三次不認主,是由於他太過自信,想靠個人的意志為耶書亞站穩;但是按路加的平行經文,耶書亞說有另一股屬靈力量想把彼得扯走:「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原來一個人能夠為耶書亞站立得穩或做見證,靠的不是那個人有多屬靈,或有多強的意志力,而是因為耶書亞一直在為我們代求。

彼得對耶書亞的愛毋庸置疑,否則他不會跟著耶書亞到大祭司的院子,對於他三次不認耶書亞,又未能警醒禱告,耶書亞沒有太多的責備,而是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14:38)耶書亞看透門徒的內心,只是門徒還未察覺自己的軟弱,當他們的信仰要受考驗時,耶書亞提醒他們要警醒禱告,才能抵擋撒但的控制。對於那些好像彼得一樣,內心其實是愛主的人,耶書亞絕對會挽回他們。相反,大祭司、眾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內心所充斥的都是自己的權力慾,為要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惜設計陷害無辜。他們跟猶大都屬於同類人,是甘願被撒但得著的人。對於那些內心並沒有讓上帝掌管的人,他們所謂的見證並不真實。

 

《馬可福音》14:27-72的總結

上帝的殿被稱為萬國禱告的殿,但自公元70年聖殿被毀之後,地上就再無聖殿、也再無祭司,然而《希伯來書》告訴我們:「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上帝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來5:7-10)今天這位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替我們代求。(參來8:1;羅8:34)

作為耶書亞的門徒,我們都應矢志為耶書亞做見證,但我們是否有好好地操練禱告?禱告不是一個口號,而是一種生命被淬煉的過程,它將我們的意念提昇、貼近天父的意念,最後讓上帝的旨意成為我們的旨意。耶書亞在客西馬尼說的這句話:「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是我們禱告的基礎,我們不僅要跟上帝建立一份親密的關係,也要相信祂凡事都能,所有事情都必按祂的心意而成就。我們之所以能為耶書亞做見證,靠的正是上帝的能力和主耶書亞的代求。願一切榮耀都歸給天父上帝,阿們。

 


[1] 孫寶玲,《馬可福音:福音之始》,頁451。

[2] Charles Lee Feinberg, God Remembers (New York, NY: American Board Missions to the Jews, 1965), 245-246.

[3] 「加利利」的希臘文Galilee來自Galil這個希伯來文,是形容詞,也是個名詞,由גלל(galal)這個動詞衍生而來,意思是滾動一些東西,或把那東西滾走。這個詞在《聖經》裏的具體圖畫是,一個人把自己旋轉或滾動至上主那裏,意思是把自己交託上主、信靠祂。參詩22:8,37:5;箴16:3。

[4] 古時的希伯來人把夜間的時間(從日落到日出)分為三更,第一更是晚更:6-10pm;第二更是中更:10pm-2:30am;第三更是早更:2:30-6am。羅馬人卻將全夜分成四更,猶太人後來採用了四更法。第一更:6-9pm。半夜為第二更:9-12pm。雞叫為第三更:12pm-3am。早晨為第四更:3-6am。彼得第一次不認主的時候,雞就叫了第一遍,大約是12pm-1am。到他第三次不認主的時候,雞又叫了第二遍,大約是在3am(參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5]「客西馬尼」的意思是「壓油器」,希臘文Gethsemane來自兩個希伯來文Gat(壓榨)和Shmanim(油)。在《約翰福音》的平行經文說是個園子(參約18:1)。馬可說這是一個地方,有釋經家說這很可能是一個類似洞穴的地方,裏面放有壓油器,冬天橄欖收割時會在這裏壓榨橄欖油,夏天時則可作倉庫。洞穴的地點在橄欖園的附近。參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1:288。

[6] 例如:賽51:17;耶25:15-16。

[7] 原因:(1)耶書亞就是上帝所預備的羔羊,為承擔世人的罪而要被犧牲(參約1:29;啟13:8),耶書亞不可能祈求上帝取消這個救贖的計劃;(2)耶書亞道成了肉身,有了這副身軀他才能死亡,要是不用死亡,那耶書亞成為肉身就失去了本應要成就的意義了;(3)耶書亞也多次預言自己會被殺(參8:31;9:31;10:33-34),要是他求天父免他不死,他就成了假先知。參Arnold  G. Fruchtenbaum, “Yeshua, The life of Messiah from a Messianic Jewish Perspective”, (Ariel Ministries), 3:471。

[8] 學者對少年人的身分作了這些揣測,但都欠缺說服力:1)是作者馬可本人。但是根據早期教父帕皮亞(Papias)所指,馬可是彼得的同伴,是後來才成為門徒的;2)有認為那少年逃跑跟這節經文相似:「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摩 2:16)但跟馬可想表達的,似乎扯不上關係;3)坊間曾流傳說有一卷著作,名為《馬可的神秘福音》(The Secret Gospel of Mark),裏面描述那個少年在復活之後,披著麻布來探訪耶穌,誰知剛遇上耶書亞被捉拿,於是就赤身逃走了。但因這卷著作的真實性備受質疑,也就無從證實這個說法;4)他可能是可16:5的那個少年人,「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但是這個少年人明顯是個天使,不符合14章那段的上下文;5)少年人象徵耶書亞逃離死亡、剩下麻布、猶如復活場景中的空墳墓(約20:6-7;路24:12)。同樣,這也並不符合14章那段的上下文。參孫寶玲,《馬可福音:福音之始》,頁459-461。

[9] 參太26:57;約18:13-14、24。

[10] 該亞法屬於撒都該派,與法利賽派不合,這也解釋了為甚麼這個審訊沒有法利賽派的人,因為該亞法不想公會提出的證據,被法利賽派的人反對。

[11]《馬可福音:福音之始》,頁469-470。另參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1: 291。

[12] 按規矩,公會開會的地點應該在聖殿內院的「鑿切石室」(Chamber of Hewn Stone)。

[13] 出席今次公會審訊並沒有法利賽派的人,其中一個代表就是尼哥德慕。

[14] 參詩135:15;耶 10:3。

[15] 留意大祭司和耶書亞各以「那當稱頌者」和「那權能者的」這委婉語來稱呼上帝,是避免犯了十誡裏「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罪。

[16] 有學者說這些僕役很可能是外邦人,若然,那就是應驗了耶書亞的預言:「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可10:33)

[17] 當壓榨過程完畢後,渣滓將無用,而橄欖油則可以作不同用途,最純正的橄欖油會用在聖殿燃點燈台,而其他油會用作點家用油燈、煮食油或藥用油。

[18] 參BDB及www.chabad.org, “The meaning of prayer”。


《馬可福音》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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