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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sha B’Av(聖殿被毀日)的屬靈意義:拆毀是為了建造

Tisha B’Av(聖殿被毀日)的屬靈意義:拆毀是為了建造(作者:Herbert Chan)

Tisha B’Av (תִּשְׁעָה בְּאָב)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猶太曆埃波月(即五月)九日」(一般在西曆七至八月間),這日又被稱為「聖殿被毀日」。雖然《聖經》並沒有指出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期,但其背景與《聖經》的事件和歷史息息相關。按照早期猶太傳統(參《米示拿》〈Taanit〉 4章6節),歷史上以色列人曾多次在這一日經歷極度悲慘的事件[1],包括:

1. 子民不能進入應許地:在「十二探子」的事件中(見民13-14章),由於當時大部分從埃及出來的以色列民人都反對進入迦南地,所以最終上帝在這日判罰第一代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在曠野漂流40年,不能進入迦南地。直到整個以色列民的這一個世代都逝世後,迦勒、約書亞二人和第二代的以色列民才能進入迦南地。

2. 第一個聖殿被毀:因著南國猶大拜偶像、社會上的不公義、不信靠上帝等惡行,上帝在公元前586年的這日的前後,容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入耶路撒冷,焚燒聖殿(所羅門的聖殿),使南國猶大覆亡(參王下25章8節、耶52章10節

3. 第二個聖殿被毀:因著猶太人對羅馬帝國管治的仇恨、在自己人中的分化等,在公元70年這日,羅馬帝國的提多將軍攻入耶路撒冷,焚燒聖殿(大希律的聖殿),並勞役和放逐猶太人。(見可13章2節及符類福音平行經文)

4. 鎮壓巴柯巴(Bar Kokhba)的起義:在公元135年的這日,羅馬帝國平定了由猶太首領巴柯巴所帶領的猶太人起義,屠殺了超過500,000名猶太人。當時有許多未信主的猶太人看巴柯巴為彌賽亞,以為上帝會藉他帶領猶太人推翻羅馬政權,然而這次的起義以失敗告終,猶太人陷入了更大的苦難。

5. 耶路撒冷被夷為平地:在公元二世紀的「哈德良(Hadrian)之戰」後,有一位羅馬將領為要追殺猶太革命餘黨,策動在這日把耶路撒冷聖殿的地基翻起、將耶路撒冷夷為平地。最終耶路撒冷遭重建,並曾被改名為艾莉亞·卡皮托利娜(Aelia Capitolina)

Tisha B’Av (聖殿被毀日)是猶太人在全年中最哀傷的日子。猶太人在傳統上會在這日讀《耶利米哀歌》、禁食等。雖然作為外邦信徒的我們在過去未必看重這個日子,但發生在這日的猶太人歷史及其傳統,卻能讓我們更認識上帝。祂有憐憫子民的時候,也有嚴厲管教子民的一面,所以我們在信靠主、感謝祂和愛祂的同時,也必須存著一顆敬畏的心。

在這日,我們可透過研讀《耶利米哀歌》(以至《民數記》13-14章)[2],去反思違背上帝心意的嚴重後果,檢視自己的生命,立志悔改回轉,並記念為何主耶穌曾說要拆毀當時的聖殿,然後要用自己的性命在三日內重建(參《約翰福音》2章13-22節)。我們要知道,上帝是那位會拆毀和建造的上帝,就如《耶利米書》1章10節 記載「祂要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上帝拆毀聖殿的目的是為了再建造,而這原則同樣適用於我們的屬靈生命和信仰群體!但願我們都帶著敬畏的心,主動去順服聖靈和《聖經》的提醒,讓主拆毀和除去我們生命中不合乎祂心意的部分,而不是等到上帝嚴厲審判之日才去悔改,且要早日成為順服的兒女,被修造成上帝所喜悅的屬靈聖殿(參林後6章16-18節、弗2章19-22節、彼前2章3-5節等),時刻有著祂的同在,從今時直到永遠。阿們!



[1] 《米示拿》(Mishnah)約在公元200年成書,是第一份拉比文獻,屬早期猶太文獻之一。這文獻記載了許多早期猶太傳統,包括口傳傳統(口傳的《妥拉》),以及對《希伯來聖經》的解釋和日常生活上的應用。

[2]  《希伯來聖經》綜覽《耶利米哀歌》:上帝的信實是我們惟一的出路,另參「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摘要:〈子民的悖逆與耶書亞的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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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及釋經文章:誰是「永在的父」?

誰是「永在的父」?(作者:Herbert Chan

賽9:6[1]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賽9:6是聖誕節常被引用的經文,並一般被理解為與「主耶穌」有關(這位嬰孩就是預表著他);作為信徒,這個理解並無不妥,然而下半節中指他會被稱為「永在的父」則讓人難以理解!因為如果這是在預表「主耶穌」,那麼他應該是「聖子」而不是「聖父」,為何「聖子」突然會變成「永在的父」,我們應該如何解讀這一節的意思呢?筆者發現這問題涉及一些進階的希伯來文文法,但會嘗試盡量簡明地解釋,讓我們先從經文的歷史背景說起。

賽9章的上下文的歷史背景是關於公元前八世紀亞述大軍對南國猶大的威脅,這是上主對子民的管教,好讓上帝的子民學會倚靠「祂的同在」(「以馬內利」),並真正敬畏上帝而不是害怕地上的危難(參賽8:7-8、13)。而第9章是描述上帝子民在面臨敵人的大軍壓境、戰雲密佈時,作為猶大國的王、大衛的子孫應宣告上帝才是子民的盼望,祂才是真正的拯救者!

留意賽9:6的上文賽9:3,雖然其句子的主語(subject)「你」是指「上帝(父神)」,但到了賽9:6,句子的主語已經變成了「嬰孩」,其中「為⋯⋯而生」所用的動詞是「被動式」(Passive),所以這節的意思其實是「有一嬰孩為我們而被生了下來」(參賽7:14等有關「以馬內利」的應許)。而下半節「他名稱為」的原文 וַיִּקְרָ֨א שְׁמ֜וֹ 其實包含了兩個「他」,第一個是動詞(男性第三身單數),意思是「(他)稱」וַיִּקְרָ֨א,第二個是名詞「他名」שְׁמ֜וֹ 詞尾的物主代詞(possessive pronoun)「他」,其中最關鍵的動詞「(他)稱」וַיִּקְרָ֨א 並非「被動式」,所以這句其實按字面意思可翻譯為「的名為⋯⋯」而不是「他名稱為」!

那麼,為何許多聖經譯本都譯作「他名稱為」?這是由於「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語法本身有點含糊,有機會出現不同的解讀方法:第一種解讀方法是看句子為沒有明顯主語的情況(假設主語為「有人(אִיש)或英文用one」)[2],所以可翻譯為「有人會稱他的名為⋯⋯」或更簡潔地翻譯為「他名稱為⋯⋯」;而第二個解讀方法是繼承上半節的主語「一嬰孩」(或「有一子」)而可翻譯為「的名為」。透過研究「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語法在《聖經》中出現的情況和用法,筆者發現「稱呼(קָרָא)」這個動詞如果是用連續式(wayyiqtol [3])的話,往往代表著有明顯主語的情況[4]。例如:創3:20「那人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創16:11「你要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創19:37「給他起名叫摩押」、創25:26「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創25:26「給他起名叫呂便」以至其餘十二支派有關起名的經文等,全部都有明顯的主語,這些例子的動詞也亦是用連續式(wayyiqtol)出現的。而由於「稱呼(קָרָא)」在賽9:6裏也是在採用連續式(wayyiqtol),所以應該解讀為緊接著上半節的記述,繼續以「一嬰孩」為主語。也就是說,我們把賽9:6翻譯為「祂稱祂的名為⋯⋯」而不是「他名稱為⋯⋯」會更加合適。按上下文的理解就是:這嬰孩(受膏者)將要稱「的名(指天父的名)」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5]

我們把「有一嬰孩」理解為預表耶穌基督(受膏者)本身並無問題,但把「稱呼(קָרָא)⋯⋯名字(שֵׁם)」直接翻譯為「他名稱為」,幫耶穌加上了一連串的銜頭,則是不太嚴謹的翻譯,產生了聖子耶穌成為「永在的父」的迷思。筆者認為或許這是由於我們太快就直接認定了這句話為預表耶穌基督,並習慣用希臘式的思維來理解事物,以致直接用了靜態的描述來看賽9:6所展示的是一連串「受膏者的銜頭」。[6] 透過仔細查考希伯來文「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法在《聖經》中出現和使用的情況,並以希伯來式的思維,用動態的角度去解讀這節經文的話。[7]  我們就能更著眼於賽9:6所展現的其實是「受膏者的行動」,從而明白到聖經作者是在描述「受膏者將要稱呼膏立他的那位為『父』」的這個行動了!

詩89:26 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上帝,是拯救我的磐石。』

事實上,如果我們參考詩89這篇彌賽亞詩篇,會發現賽9:6描述的「受膏者行動」也在這裏出現。詩89:20-27記載上帝要膏立大衛的子孫成為受膏者,而這位受膏者要稱呼膏立他的上帝為「父」、「上帝」與「磐石」(詩89:26)。

過去我們一直把「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理所當然地解讀為主耶穌的銜頭,忽略了這是主耶穌稱呼天父的行動。其實「稱呼天父」的這個行動才真正地表明主耶穌是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他是那位能在人的危難和困苦中帶來拯救的「大衛的子孫」!從福音書的記載可見,我們其實不難找到一些有關耶穌稱呼天父為「我父」的經文(例如:太7:21、12:50、15:13)。這些「稱呼的行動」正是賽9:6和詩89:26等預表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大衛子孫)的應有表現和相關的應驗經文。另外值得我們特別留意的,當耶穌回答施洗約翰派人來詢問其彌賽亞身分時,他同樣是以一連串的「行動」去表明自己就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參太11:4-5;另參約14:11、4Q521 Messianic Apocalypse[8])。透過持續學習希伯來原文的文法、希伯來式的思維以及相關的猶太文化背景,我們可以解開一些的聖經難提,更準確地明白經文的真意。最後,藉著明白彌賽亞往往是以行動去表明自己的身分,提醒我們也要用實際的行動去活出跟隨基督的信仰生命,這比起表面上的身份銜頭、稱號與職位更為重要!


[1] 這裏用的是《和合本修訂版》,另外留意賽9:6在《希伯來聖經》中其實是賽9:5。

[2] 參考Joüon, Muraoka, A Grammer of Biblical Hebrew 2nd edition, 155 de。

[3] 希伯來文動詞的連續式 waw-consecutive多數分為 wayyiqtolweqatal。前者常用於連續的過去敘事,後者則多用於表達模態(modality)或未完成的表達(imperfect aspect)。

[4] 筆者發現眾多有關為人起名的聖經經文,都是當句子沒有明顯主語的情況時,其動詞 קָרָא 往往是用完成式(qatal)或未完成式(yiqtol)出現的。例如:創25:30、27:36和賽65:15等;但當句子有明顯主語時,動詞 קָרָא 就會使用waw-consecutive(wayyiqtolweqatal),去連接上文的主語來表達。例如:創16:11、19:37、25:25、32:3等。

[5] 當然,或許也有人會把「祂稱祂的名為⋯⋯」理解為「天父稱受膏者的名為」,不過這樣就不是直接按照上半節地主語「一嬰孩」(或「有一子」),而且仍然難以解釋為何作為受膏者的聖子耶穌會成了「永在的父」。

[6] 希臘式思維著重靜態的描述、屬性,講求哲學定義、分類、系統化和單一理解,較為刻板和冰冷;相比之下,希伯來式思維則著重動態的描述、功能性,情感的表達較豐富,鼓勵多元性和兼容性。兩者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而是不同的思維模式和處理手法,但《聖經》本身是猶太人的著作,希伯來式的思維對解經有其一定的重要性。

[7] 有關「希伯來式思維」的明白,可參考筆者在「基督教信仰的希伯來根源」講座的講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PqKsiD_ISY&t=3811s

[8] 參考筆者在「死海古卷 聖經 主耶穌」講座的講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a7E08Oa4ls&t=87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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