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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25:14-34;賽24:2-11、賽52:3及其後:從禧年的條例明白上帝子民要贖回的產業

 「安息日研經坊」(2025-10-25)《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 25:14-34;賽24:2-11、賽52:3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米吉多的考古遺跡;©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今段《妥拉》經文(利25:14-34)記載了禧年條例中,子民要得回本來屬於自己的產業。試討論以下問題:
1. 以色列民仍未得地為業,為甚麼要在當時制定禧年的產業條例?
2. 禧年的產業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25:14-34

今段《妥拉》經文(25:14-34)的主題延續上一段經文結束時提及的禧年條例。在前文中,筆者提到禧年是建基於安息年的原則,叫人的生命中沒有虧欠,享受上帝使地自動供應人一切的所需,並讓人在禧年中取回原本屬於自己的產業。而今次經文主要聚焦在禧年條例中有關產業的處理問題,內容主要分為兩大段落:

1. 禧年的產業條例中有關田地的吩咐(25:14-28)

2. 禧年的產業條例中有關房屋的吩咐(25:29-34)



1. 禧年的產業條例中有關田地的吩咐(25:14-28

利25:14 無論你賣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利25:15 你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要按照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

利25:16 年數越多,價錢就越高;年數越少,價錢就越低,因為他賣給你的是收成的數量。

利25: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的上帝,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5:14-17延續上文有關田地產業的問題,主要提醒子民如何計算田地的價值。從經文所見,這是根據田地在到達禧年、物歸原主之前的收成來衡量。其中經文兩次提及「彼此不可虧負」,反映禧年的產業條例是為了保障人而設立的。要知道,當時田地之所以要進行買賣,主要不是為了賺錢牟利,而是為了幫助別人。情況就如約瑟的故事中,他讓埃及人在飢荒時透過變賣自己的地業給法老,從而換取糧食,得以存活。不過我們必須問一個問題:當時以色列民仍未得迦南地為業,為何上帝要如此詳細地頒布這些買賣地業的規範和原則?最直接的答案,可能是透過給予未來的條例去讓以色列民相信日後他們必定能夠「得地為業」,因為既然他們在未進入迦南地之前就已經要預先學習日後怎樣處理地業,說明「得地為業」是將來必然會發生的事情。不過,筆者認為,除了這個簡單直接的答案,上帝如此詳細地給予條例的安排,想必還有更深層的用意(下文再述)。

利25: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行它們,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לָבֶֽטַחfor trust, security

利25:19 地必出產果實,你們可以吃飽,在那地上安然居住(לָבֶ֖טַח

利25:20 你們若說:『看哪,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農作物,我們吃甚麼呢?』

利25:21 我必在第六年發令賜福給你們,地就長出三年的農作物來。

利25:22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וּזְרַעְתֶּ֗ם 撒種),也要吃陳糧;等到第九年農作物收成的時候,你們還有陳糧吃。」

25:18-22繼續指出,上帝會大大賜福那些遵行祂的律例、謹守祂的典章的人。順服上帝的人會經歷祂奇妙的供應,從而建立出對祂的信賴和依靠!25:18-19兩次提及「安然居住」,其原文 לָבֶ֖טַח 的意思不單包含「平安」(Shalom)的意涵,更強調「安全、保障」(Security),就是讓子民可以放心相信上帝、感到安全。25:20-22用反問句指出子民無需為自己收藏農作物,因為上帝會奇妙地在禧年前後的三年多時間,自動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然而,上帝為何要讓祂的子民經歷這種不勞苦也得著供應的情況?這樣的安排有甚麼目的?

創2:9 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土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知善惡的樹。

創2:16 耶和華上帝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
⋯⋯

創3:17 又對亞當說:「……土地必因你的緣故受詛咒;你必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

創3:18 土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五穀菜蔬。

創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直到你歸了土地……

筆者認為,禧年的設立是要讓子民實實在在地體會不用勞苦也能得吃的經歷,使他們彷彿回到昔日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尚未犯罪前的美好世界。當時,上帝使地自然出產,人無需辛苦耕種、灌溉或栽植,就能隨手得吃;他們甚至可以和上帝處於一個毫無阻隔的園子裏,隨時親密地對話、坦然無懼地相處。可惜,因為當時人的錯誤選擇,背叛了上帝,導致這個美好的景況遭到破壞。所以,禧年的安排,就是為要使人可以嚐一嚐伊甸園的美好時刻,明白這本是上帝對人的心意,祂希望每一代的子民都嚮往和追求這樣的一個目標!

利25:23「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利25: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要准許人有權將地贖回(גָּאַל gāʾal

利25:25「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利25:26 若沒有人能為他贖回,他的手頭漸漸寬裕,能夠贖回

利25:27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

利25:28 若他手頭的財力不夠贖回,所賣的地就要留在買主的手裏,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歸還賣主。

25:23提到「地不可以賣斷,因為地是我的」,這說明「地」的真正主人是上帝,地不是人的最終依歸,上帝才是。祂讓子民在祂面前作客旅、作寄居的,暫時保管祂所賜的地。所以,上帝給子民的地就如伊甸園的縮影,是子民要好好管理和守護的屬靈禮物(參創2:15)。當子民因為生活困難而不得不變賣上帝所賜給他們的地時,他們仍要懂得著緊這地,日後一旦有能力,就要馬上嘗試贖回,甚至主動幫助其他親人贖回。如果到了禧年,人仍然未能靠自己贖回的話,上帝也會按祂的心意使地歸回原主。然而,這樣的吩咐並非讓人怠慢不管;相反,它強調人要努力、盡力贖回上帝給人的地。也就是說,地是象徵上帝與祂子民之間親密關係的一份信物,即使有一天禧年來到上帝會幫人贖回,但人也應在自己能力所及之時,早日贖回上帝所賜的產業。

 

2. 禧年產業條例中有關房屋的吩咐(25:29-34

利25:29 「人若賣城牆內的住宅,賣了以後,一整年內他有權贖回;這是他可以贖回的期限。

利25:30 若他在一整年內不贖回,這有牆之城的房屋就確定永歸買主,直到世世代代;在禧年也不必歸還。

利25:31 但周圍無城牆之村莊的房屋,要看為鄉下的田地,可以贖回;到了禧年就要歸還。

利25:32 至於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鎮,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他們城鎮中的房屋。

利25:33 在所得為業的城鎮,利未人若賣了房屋,又不贖回,到了禧年仍要歸還原主,因為利未人城鎮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利25:34 但是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不可賣的,因為這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25:29-34繼續論述禧年的產業條例,而主題從土地轉到房屋。面對這段經文,我們大概最需要問的就是以下三個問題:

1)為甚麼賣了有牆之城的房屋就要在一年內贖回,否則會永久失去,就是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25:29-30)?

2)為甚麼利未人在賣了房屋之後若不贖回,同樣會永久失去,並歸回本來所屬的以色列民原主的名下(25:32-33)?

3)為甚麼利未人各城郊外之地是他們永遠的產業而不可賣(也就是說,利未人的房屋可能會永遠失去,但田地卻永遠不會)?

這些問題十分難解,因為之前我們一直以為禧年是一張王牌,讓所有的產業都必然可物歸原主,然而這些條例卻告訴我們竟然會有例外,有些情況就是連到了禧年也無法扭轉的!而且經文只吩咐子民要照樣做,但就未有清晰地解釋背後的原因。筆者認為要理解這段經文,我們必須從這些條例本身的做法去解讀背後的屬靈原則和思維邏輯。首先,這些條例告訴我們,不是所有種類的產業都會在禧年被歸還,所以子民必須清楚知道「產業」原來具有不同性質,而不同類型的產業在禧年中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例如城牆之內的房屋和郊外的田地,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產業,前者即使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後者卻可以歸回原主。這個跟產業種類相關的問題,讓我們先看完整段經文,包括與利未人相關的條例,在下文再進一步分析。

至於利未人的產業,也有類似的情況,要理解以上的產業條例,我們要先知道利未人產業的來源:

書18:7 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得地業,因為耶和華祭司的職分就是他們的產業。迦得支派、呂便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在約旦河東得了地業,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給他們的。」

⋯⋯

書21:3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的指示,從自己的地業中,把這些城鎮和城鎮的郊外給了利未人。

書21:4 哥轄族抽了籤。利未人中亞倫祭司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抽籤得了十三座城。

⋯⋯

書21:11 把猶大山區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祖先。

……

書21:41 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個,還有城的郊外。

按照《約書亞記》的分地安排,利未人本來並無產業,因為祭司的職分本身就是上帝賜給他們的產業(書18:7)。不過,上帝也按照他們的實際需要,從十二支派的土地中抽出其中四十八座城,連同城的郊野供給他們居住。所以,他們其實也跟其他以色列民一樣有著一些產業,可以滿足生活上的基本所需。然而,由於這些城鎮本質上並不屬於利未人,所以如果他們把所住的房子賣了又不贖回,就不可能在禧年取回,因為產業本是屬於分得該地的支派而不是他們的。不同的是,城鎮四圍的郊野在性質上是屬於可耕作、有出產之田地,是上帝用以供應他們日常生活所需的來源,所以就連買賣也不可。這讓我們進一步知道產業的本質,是與原初的歸屬、上帝的安排,和它是否有供應基本生活所需的功能等有關(下文會指出這些因素如何幫助我們解開上述的難題)。

 

《先知書選段》(賽24:2-1152:3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聯繫

賽24:2 那時,百姓如何,祭司也如何;僕人如何,主人也如何;婢女如何,主母也如何;買主如何,賣主也如何;放債的如何,借貸的也如何;債主如何,欠債的也如何。

賽24:3 地必全然空虛,盡都荒蕪,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

賽24:4 大地悲哀凋零,世界敗落衰殘,地上居高位的人也沒落了。

賽24:5 地被其上的居民所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

賽24:6 所以,詛咒吞滅大地,住在其上的都有罪;  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

賽24:7 新酒悲哀,葡萄樹凋殘,心中歡樂的都嘆息。

賽24:9 人不再飲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為苦。

賽24:10 荒涼的城拆毀了,各家關閉,無法進入。

賽24:11 有人在街上嚷著要酒喝,一切的喜樂變為昏暗,地上的歡樂全都消失。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24:2-11,屬於《第一以賽亞》(1-39章)的部分,其歷史背景包括亞述帝國的威脅、北國的覆亡等。其中賽24-27章通常被稱為「小啟示錄」,因為內容跟《啟示錄》中對末世災難與大地毀滅的描述相似(24:1-23),包括對蛇和海裏大魚的毀滅(可象徵對撒旦的審判,見27:1),代表著上帝最終會審判全地,並且戰勝所有的邪惡。而我們從今段經文所見,人犯罪會帶來詛咒的實現,就是城被拆毀、土地荒廢和走向滅亡。這與創世中「地」原本的角色形成強烈的反差,起初「地」是發揮讓人安然居住的作用與功能,如今卻讓人難以在其上繼續生活下去。在主題上,這與今段《妥拉》中禧年的主題形成鮮明對比,禧年給予人嚐一嚐伊甸園的甜美、回歸與上帝親密的美好憧憬;而賽24:2-11則展示地如何因人的罪變得荒蕪與凋零。而在原文的用詞上,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通的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5:14-34)

《先知書選段》(賽24:2-11)

利25:14 無論你賣(תִמְכְּר֤וּ)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קָנֹ֖ה)甚麼,彼此不可虧負。利25:15 你要按照禧年後的年數向鄰舍買;他要按照可收成的年數賣給你;利25:16 年數越多,價錢就越高;年數越少,價錢就越低,因為他賣給你的是收成的數量。利25:18 「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行它們,就可以在那地(הָאָ֖רֶץ)上安然居住。利25:27 就要計算賣後的年數,把剩餘年數的價錢歸還給那買主,他的地業便歸還自己。

賽24:2 那時,百姓如何,祭司也如何;僕人如何,主人也如何;婢女如何,主母也如何;買主(קּוֹנֶה֙如何,賣主(מּוֹכֵ֔ר也如何;放債的如何,借貸的也如何;債主如何,欠債的也如何。賽24:3 地(הָאָ֖רֶץ必全然空虛,盡都荒蕪,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

賽5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白白地被賣,也必不用銀子贖回。」

賽52:4 主耶和華如此說:「先前我的百姓下到埃及,在那裏寄居,末後又有亞述人欺壓他們。」

賽52:5 我的百姓既是白白地被擄,如今我在這裏做甚麼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轄制他們的人歡呼,我的名終日不斷受褻瀆,這是耶和華說的。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52:3及其後,屬於《第二以賽亞》(40-54章)的部分。《第二以賽亞》主要講述上帝的安慰及應許帶領以色列民從被擄中回歸,其中上帝在賽52章應許「錫安/耶路撒冷」不再被外邦所侵佔(52:1)。這裏的「錫安/耶路撒冷」所指的其實就是「被擄的子民」(52:2),他們原先因為自己的罪而被上帝管教,但現在他們已受苦過於所當受的。他們因著列國的欺壓,以致上帝要出手扭轉,重新確立祂與子民的關係(52:6)。當中上帝為子民「平反」的主題,跟今段《妥拉》經文中「禧年」的作用一致。而在原文的用詞上,賽52:3及其後也跟今段《妥拉》經文有以下的共通連繫(見下表):

《妥拉》(利25:14-34)

《先知書選段》(賽52:3及其後)

利25:14 無論你賣(תִמְכְּר֤וּ甚麼給鄰舍,或從鄰舍的手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利25:25 「你的弟兄若漸漸貧窮,賣了他的一些產業,他的至親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גֹֽאֲלוֹ֙

賽52: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白白地被賣(נִמְכַּרְתֶּ֑ם,也必不用銀子贖回(תִּגָּאֵֽלוּ。」

 

討論問題:1)以色列民仍未得地為業,為甚麼要在當時制定禧年的產業條例?2)禧年的產業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對於第一條問題,筆者認為上帝預先頒布禧年的產業條例,除了可讓子民知道上帝必然會成就讓他們得地為業這個應許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提醒子民,他們在尚未得迦南地為業之前,其實已經有一片屬於他們、卻仍未被贖回的「地」——那就是他們的先祖亞當所失落的「伊甸園」!當時亞當因為犯罪被趕出伊甸園,從此失去了上帝本來賜給他和他後裔可以長久生活和安居的「地」。所以,禧年條例的核心重點,就是要讓人體會贖回屬於自己的地業,人即使因貧窮或被欺壓等原因而失去地業、沒有能力贖回,最終也能夠從這些綑綁中得釋放,經歷上帝的幫助去奪回本應屬於自己的產業,這情況是一個上帝本來賜與子民「伊甸園」後,要他們努力贖回的縮影。因此,難怪經文要多次強調,子民必須努力贖回上帝所賜與他們的份,他們不單要努力為自己贖回,也要協助其他親友贖回,而且就算明知道最終上帝會幫助無力贖回的人,他們仍然要在自己能力所及之時,及早盡力為自己和別人贖回。可以說,上帝希望在子民的腦海裏植入一個「贖回與上帝親密關係」的心志,這是一份隨著亞當與夏娃犯罪而失去,卻是人最需要贖回的寶貴產業,就是那本屬於我們與天父上帝親密相交的「伊甸園」!

第二條問題,禧年的產業條例可帶出甚麼屬靈意義?按照今段《妥拉》經文,筆者提議有以下兩個屬靈意義:首先,每一個上帝的子民都必須努力贖回屬於自己的產業,也就是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但卻因罪而失落的伊甸園。這提醒作為上帝子民的我們,今天正在努力為取得甚麼利益而活?我們的情緒因甚麼得失而被牽動?我們把最多時間、心力和資源投放在哪裏?我們是否正在為天上的永恆產業——我們的主上帝而不斷努力?

詩73:25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  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詩篇七十三篇提醒我們,我們真正能夠永遠擁有的產業就只有我們的天父、我們的神!正如一首傳統詩歌《我已被贖回》的歌詞裏提到「我已被贖回,藉著羔羊的血……」,主耶穌已經成就了禧年的救贖,把我們贖回了!既然上帝已把我們的生命贖回去歸於祂,同時我們也因著這份救恩贖回了自己的產業——天父上帝。因此使徒保羅說:「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腓3:8)這提醒我們每一個屬上帝的兒女,必須時刻記掛著上帝賜與我們,一份具有永恆價值的產業——我們與天父的關係,我們必須擁有一個「想要贖回這份產業」的心志!

第二個屬靈意義,是根據今段經文中有關房屋與田地產業的分別以及利未人產業的分別而帶出的。子民必須知道禧年條例中的產業其實分為兩大類:「可贖回的產業」和「不可贖回的產業」。城牆內的房屋屬於「不可贖回的產業」,至於城牆以外的郊野田地則是「可贖回的產業」,兩者的關鍵在於「城牆的內與外」。留意,上帝對於應許的迦南地,只吩咐子民要分地,並沒有吩咐子民要怎樣按耶和華的吩咐去蓋房子、建造城牆。而祂在曠野帶領子民的時候,子民也只需搭建簡陋的帳棚,象徵地上的生活只是短暫寄居的。因此,在城牆內蓋房子,其實是人想要為自己建立的安全感,這產業並非上帝原初計劃中所賜的!相反,城牆外的郊野田地,是按照分地而得,是上帝所賜與、是祂親自為子民防守、供應子民生活所需的產業,並透過禧年的條例叫子民一嚐無需勞苦耕種,也能得到飽足的供應!

詩127:1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正如詩篇127:1提醒我們那樣,人若試圖靠自己建立安全感(比喻為房屋、城池),最終都只是徒勞枉然,唯有上帝所給予的安全感(比喻為今段經文中的城牆外的郊野),才真正是子民可以永恆擁有的,以致在禧年時,就算子民沒有能力,上帝也會親自為他們贖回產業!而利未人的產業也如是,他們在城鎮中買賣的房子,只是上帝從其他支派的土地中借給他們居住的地方,這些自行建立於城鎮中的產業,本來就不是上帝賜與他們的,所以就算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給利未人,只能歸回原本所屬支派的名下。這跟上帝給利未人的城外郊野不同,那些城外的田地不單是他們日常經歷上帝供應的來源,更讓他們可在安息年和禧年中體會不耕種也得飽足的「伊甸園」經歷。這提醒我們,必須懂得分辨產業的本質,哪些是我們為自己而建立的、是個人追求的安全感?哪些是上帝真正賜下給我們的安全感?哪些是短暫、不可靠的?哪些是永恆、真正屬於我們的?

 

結語:從禧年的條例明白上帝子民要贖回的產業

今段《妥拉》經文(25:14-34)延續禧年的主題,集中討論產業相關的條例,而這些條例大致分為田地和房屋兩類。我們首先從以色列民在尚未得地為業以先,就已經要領受這些詳細的條例,明白到頒布這些條例的背後,除了是讓他們相信將來必可得地為業,更是為了塑造子民的屬靈生命,這包括:
1. 上帝要在祂的子民生命中植入「努力贖回產業」的概念和心志,因為每一個子民其實都失去了上帝原本賜給亞當及其後代的「伊甸園」這片土地。而「伊甸園」象徵的是子民與上帝之間的一份親密關係,是每一個真正屬祂的子民都應該渴慕擁有、希望贖回的。
2. 上帝所賜的產業是可被贖回,而且是必須被贖回的!今段經文多次提醒子民要努力贖回產業,甚至要協助其他親友去贖回。由於這份產業背後所代表的是人與上帝之間的親密關係,所以,這些條例提醒人必須著緊自己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也著緊別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並要嘗試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贖回,而並非被動地等禧年到來!這讓我們反思,今天有否努力贖回上帝賜給我們的產業,就是有否盡力和著緊去營運、維護和看重這份產業——我們與上帝的關係!
3. 帝的子民需要懂得分辨產業的種類,知道有些產業即使到了禧年也不會歸還的,那是一些不屬於上帝所賜、不是永恆屬於我們的,而是一些我們一廂情願、自己渴望去建立、帶來安全感的東西(包括房子、學歷、財富、成就、名譽等等)。然而,那真正屬於我們而且是永恆的產業和安全感——我們與天上父神的關係,我們有著緊嗎?主再來時,我們可以交賬的是我們在地上所建立的成就?還是我們愛主、忠心順服祂的心志、與上帝建立親密關係而結出的生命果子?

太6:21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

主耶書亞(主耶穌)提醒我們,人是會把心思意念全放在我們認定為重要的財寶上,所以盼望透過這次的《利未記》查經,我們能夠認清甚麼才是人生中最寶貴、最值得我們竭力贖回的屬靈產業。求聖靈幫助我們把人生的目標,定於要贖回上帝所賜與的伊甸園地土上,讓我們的生命與已被主贖回的身分相稱。盼望我們一同努力,與弟兄姊妹彼此鼓勵、互勉幫助,為要贖回真正永恆屬於我們的產業——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建造我們與祂的伊甸園、永久的美好居所!阿們。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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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6:31-27:19、結16:10-19: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安息日研經坊」(2022-8-1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26:31-27:19、結16:10-19(作者:Florence Tsang

背景相片為以色列亭納國家公園內會幕模型,相片來源:Bibleplaces.com

1. 你認為今段《妥拉》最突出的主題是甚麼?當中有甚麼屬靈意義?

2.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26:31-27:19分段大綱

1. 幔子與門簾(26:31-37)

2. 祭壇(27:1-8)

3. 院子(27:9-19)

 

幔子與門簾(26:31-37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פָרֹ֗כֶת parokhet;veil),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金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金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銀座上。

出26:33 要把幔子垂掛在鉤子上,把法櫃抬進幔子內;這幔子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

出26:34 又要把櫃蓋安在至聖所內的法櫃上,

出26:35 把供桌安在幔子的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帳幕的南面,和供桌相對。

今段經文的頭五節是有關幔子的做法,幔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所織成,並要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這裏幔子的原文 פָרֹ֗כֶת parokhet 是一個特定的名詞,僅用於描述至聖所前的幔子,從經文所述,它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33節),而中世紀拉比Rashi就指到這幔子是一個區隔,將上帝與這個世界分隔開來。[1]

早前在25章提及到約櫃與施恩座、供桌和燈臺的做法,而這裏就交代了這幾件器具在會幕裏的位置,當中以幔子作為一個參照點:法櫃和施恩座是在幔子裏面,而供桌和燈臺則位於幔子外面,供桌在北面,燈臺在南面,兩者的位置相對。

出26:36「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金鉤,又為柱子鑄造五個帶卯眼的銅座。」

這兩節描述會幕聖所入口的門簾,它的製作物料與幔子所用的相同,同樣是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成,不同的是門簾上沒有繡上基路伯。不論是幔子或門簾,上帝都吩咐要掛在包金的柱子上,柱子上同樣有金鉤,然而掛幔子的柱子是安在銀座上,而掛門簾的柱子則要安在銅座上。

 

祭壇(27:1-8

祭壇高三肘(約1.4米),長和寬都是五肘(約2.3米),壇是正方形的,在壇的四角要做四個翹角,與壇接連一塊,整個壇是以金合歡木包銅所製成。(27:1-2)祭壇的高度雖不至於過高,但仍會使祭司在工作時構成一定困難,而由於上帝禁止人用臺階上祂的壇(見20:26),估計當時祭壇旁邊會有一道土坡,以方便祭司獻祭。[2]而祭壇的四個翹角並非裝飾之用,而是具有禮儀功能,例如獻贖罪祭時,祭司會將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祭壇的四個翹角上(參利4:25)。「角」一般被理解為力量的象徵,《聖經》中亦記載到人會緊緊抓住祭壇的角去尋求庇護,以壇作為避難所,去祈求上帝的干預和保護(參王上1:50-51、2:28),然而在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典章中就提到,人若蓄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上帝的壇那裏,也當把他捉去處死。(見21:14)

出27:3 要做桶子(סִּֽירֹתָיו֙;its pots)來盛壇上的灰,又要做鏟子(יָעָיו֙;its shovels)、盤子(מִזְרְקֹתָ֔יו;its basins)、肉叉(מִזְלְגֹתָ֖יו;its forks)和火盆(מַחְתֹּתָ֑יו;its firepans);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4 要為壇做一個銅網,在網的四角做四個銅環,

出27:5 把網安在壇四圍的邊的下面,使網垂到壇的半腰。

27:3描述了很多與祭壇相關的不同器具,當中有盛灰的桶子,也有用作鏟灰的鏟子,盤子則是用來盛載祭物的血,祭司會將血灑在祭壇上,還有肉叉和盛炭的火盆,這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在原文中這些祭壇的器具直譯為「它的桶子」、「它的鏟子」、「它的盤子」、「它的肉叉」和「它的火盆」,意思是它們全是「祭壇的附屬物品」,是屬於祭壇的一部分,並且原文中這些器具都是複數詞,雖則經文沒有實質說明各樣器具的數量,但至少我們明白到各樣器具的數目都不止一個。而在祭壇中間有一個銅網,銅網要放置在壇的半腰,這樣,當祭牲放在銅網上燒的時候,空氣可以在祭牲下方流通,而灰燼亦會通過銅網落在地上。

由於祭壇是敬拜儀式中不可或缺的物件,它在會幕中出現可以說是理所當然。事實上,在還未建造會幕的時候,以色列的先祖會在不同的地方築壇敬拜耶和華上帝,特別是當上帝在某個地方向他們顯現和作出啟示,他們就在那兒築壇敬拜祂。在《出埃及記》此前的章節,就曾兩次記載摩西築壇(見17:15;24:4-5)。會幕當中的祭壇所代表的是,上帝從偶爾的顯現,轉變為在祂子民中持續地臨在,人可以透過不間斷的獻祭到主面前、與祂親近。

 

院子(27:9-19

整個院子是一個長方形的結構,院子的南邊和北邊長100肘(約46米),兩邊的做法完全一樣,就是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要有二十根柱子,二十個帶卯眼的銅座,並要用銀做柱子的鉤和箍。而院子的西邊和東邊,各長50肘(約23米),是南北兩邊一半的長度。西邊的帷幔有十根柱子,十個帶卯眼的座。而東邊的中間有一個長20肘的簾子,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所織成,製作方法和帳幕入口的簾子相同,簾子左右兩邊的帷幔各15肘,各有三根柱子,和三個帶卯眼的座。除了東邊的簾子之外,整個院子都被掛起的帷幔所覆蓋。帷幔要用銅做的橛子和繩索固定。 

在研讀有關建造會幕的經文時,我們往往會將重點放在至聖所裏的約櫃和施恩座,並會幕內外的各樣器具,反而容易忽略了有關院子的用處和重要性。院子雖位於整個會幕的最外圍,然而我們不應忘記,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並且一年只可在贖罪日時進入一次,而聖所則是只有祭司方可以進入事奉的地方,但院子卻不同,它是大部以色列民唯一可以前來親近上帝之處,他們可以將要獻給上帝的祭物帶到院子裏,因此院子作為以色列民敬拜的地方可謂十分重要。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與出26:31-27:19的關聯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

結16:11 我用首飾打扮你: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項鏈在你頸上,

結16:12 我也把環子戴在你鼻上,耳環在你耳上,華冠在你頭上。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吃的是細麵、蜂蜜和油。你也極其美貌,配登王后之位。

結16: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到列國,因我加給你榮華,使你完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6:15「只是你仗著自己美貌,又憑著你的名聲行淫。你向路人縱情淫亂,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這樣的事本不該有,以後也不該發生。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結16:19 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事情就是這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西結書》16章,經文背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前,上帝吩咐以西結先知宣講對猶大的預言,當中大部分是屬於審判的信息(結4-24章)。結16章是有關耶和華對一個不忠的妻子作出論述,事實上,在前後一連幾章經文,上帝對猶大作出了一連串的責備,當中先知以不同的比喻去宣講上帝審判的信息。而今段選段敍述了一個愛情故事,描述一個王如何將一切華美都賜給他的王后,為她準備精緻衣料,又用珍貴的首飾給她裝飾,使原來無人顧惜的女孩躍升為美麗絕倫的王后,她美貌的名聲甚至傳到列國。可是後來這個王后卻背叛了王,經文形容她「向路人縱情淫亂」,甚至將王送給她的禮物拿去造偶像。上帝藉這比喻去責備耶路撒冷(代表著南國猶大、祂的百姓)就如一個背夫行淫的妻子,耶路撒冷本是一座聖城,卻竟放棄她對耶和華的敬拜,忘記了上帝的拯救之恩,轉而敬拜外邦的神明偶像,原本尊貴的王后淪落為與妓女無異。

這個選段的頭幾節經文用了不少篇幅去描述王后的衣裳和首飾,並仔細提到它們的用料,當中不同物料的字眼都讓人很容易聯繫到今段的《妥拉》經文(詳見下表):

共通字眼

《先知書選段》(結16:10-19

《妥拉》(出26:31-27:19

細麻(שֵׁשׁ shesh

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刺繡
( רֹקֵֽם roqem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variegated stuff, embroidered cloth),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以及錦繡衣裳( רִקְמָה riqmah)……。

結16:18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

( רִקְמָה riqmah)為它們披上,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織幔子,以刺繡的手藝繡上基路伯。

出26:36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 רֹקֵֽם roqem;variegate, made by a weaver)的手藝為帳幕織門簾。

出27:9 ……要用搓的細麻做院子的帷幔……

出27:16 院子的門要有二十肘長的簾子,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以刺繡( רֹקֵֽם roqem)的手藝織成……

金(זָהָב  zahav

銀(כֶּסֶף kesef

結16: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首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2 要把幔子掛在四根包的金合歡木柱子上,柱子有鉤,並且安在四個帶卯眼的座上。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做五根柱子,包上金子。柱子有鉤……。」

出27:17 院子四圍一切的柱子都要用銀子箍著,要用做柱子的鉤子,用銅做帶卯眼的座。

器具(כְּלִי keli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כְּלִי keli),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7:3 ……壇上一切的器具都要用銅做。

出27:19 帳幕中各樣用途的器具,以及帳幕一切的橛子和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要用銅做。」

造(עָשָׂה ʿasah

結16:16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在其上行淫……。

結16:17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與它們行淫;

出26:31 「你要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וְעָשִׂ֣יתָ veʿasita;and you shall make)幔子……。

出26:37 要用金合歡木為簾子(וְעָשִׂ֣יתָ veʿasita)五根柱子,包上金子……。

出27:1「你要用金合歡木(וְעָשִׂ֣יתָ veʿasita)祭壇,長五肘,寬五肘,這壇是正方形的,高三肘。

 從上表最後一列所見,兩段經文同樣出現「造」(עָשָׂה ʿasah)這字眼,然而兩者所描述的情況卻有天淵之別。兩段經文都提及到很多珍貴的物料,例如金、銀、細麻、錦繡衣裳等,在《以西結書》的選段,是描述耶路撒冷這個王后將王所贈的華美衣飾拿去做彩色丘壇,又製造偶像;相反,在今段《妥拉》當出現「造」這個字,卻都是講述上帝指示以色列人如何按照祂的心意去做會幕當中的不同部件,以致祂能住在他們中間。上帝的心意是要與祂的子民建立親密的關係(不論是《以西結書》16章中比喻的王與王后,或在《出埃及記》上帝與以色列人訂立好比婚盟的西奈之約),這兩段經文本就有著相同的屬靈原則和上帝的心意,同樣表達出上帝因著對以色列人的愛,就賜給他們尊貴的位分,祂期望這些與祂立約的子民能夠按照祂所指示的樣式去敬拜和事奉祂,把所擁有的(也是上帝所賜予的)甘心樂意地為主擺上(以致祂住在他們中間),而不是把主所賜的豐盛用於祂所不喜悅的事情上(以致祂離棄他們)。

 

今段《妥拉》經文的主題和當中的屬靈意義

今段經文提到有關幔子、門簾、院子的描述,而它們的主要功能都非常近似。如經文所說,幔子主要是要「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26:33);其次,帳幕的門簾也起了類似的功用,它是整個帳幕與外面的院子的一個分隔;而從經文細看有關院子的記述,事實上大部分都是與帷幔相關的經文,就是如何在東南西北四邊架起長長的帷幔,以致能夠劃分一個空間,將裏面稱之為「院子」的地方(以至整個會幕的組合結構),與外面以色列民的營分隔開來。因此非常明顯,今段經文最突出的主題是有關分隔,就是為到會幕裏不同的空間去定出界限。

這些界限向以色列人說明了兩件事:首先,上帝是聖潔的(或稱為神聖的)。這一層層的限制,正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至聖所更是難以進入(除了每年一次大祭司在贖罪日可以進入)。其實這一點,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建造會幕時對不同金屬的使用就能看見:院子裏支撐帷幔的柱子是以銅作為底座,院子裏一切的橛子都是用銅做,在院子裏的祭壇,以及壇的器具,均是銅做或要包上銅;在會幕聖所的入口,柱子要包金,但由於與院子接連,因此底座是銅做的;而在至聖所前,同樣要用包金的柱子,但就要用銀作為底座(在聖所和至聖所的範圍很常用金和銀,例如整個帳幕的木板和橫木都是包金的,板底下是銀座;參26:18-29);最後在至聖所裏面,那象徵著上帝寶座的約櫃和施恩座,都要以純金製成,當中不同的配件都要用純金或包金。由此可見,會幕不同地方的聖潔度(或神聖程度),某程度上可說是用了不同金屬的珍貴程度去表達。簡而言之,愈靠近約櫃和它所在的至聖所,所用的金屬就愈珍貴。

從《創世記》所見,上帝與人之間的分隔是源於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吩咐而被逐出伊甸園後,罪就成為了一道將人類與上帝隔開的屏障。人再不能像在伊甸園時那樣靠近上帝,與祂親密同在。今段《妥拉》所記載的一道道屏障,除了為祭司們履行職責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隱私,也是保護整個會幕免受意外或故意的褻瀆,以及保護有意無意地誤闖會幕者的性命。這些界限的存在不斷提醒著以色列人,他們不可隨意闖到至高者的面前,因為那位在他們中間的上帝是聖潔的。

另一邊廂,從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為我造聖所,使我住在他們中間。你們要按照我指示你的,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照樣去做。」(25:8)可見上帝的心意是要與人同住。「分隔」與「同住」彷彿是兩個互相矛盾的概念,然而會幕的存在與它的重重界限正正象徵著,以色列人雖然不配,但聖潔的上帝仍然願意住在他們中間,上帝願意進到祂的子民當中,與他們建立親密的關係。在今段《妥拉》經文,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造祭壇,祭壇是以色列民進到院子後首先看見的東西,它所在的位置是要讓子民清楚明白,人需要透過獻祭,透過祭牲的流血犧牲,才得以接近那位聖潔的主。

總結第一條問題,今段經文當中很多描述都與分隔、定界限有關,強調的是上帝的聖潔,但同時亦讓人看見上帝對祂子民的愛,人的而且確是不配與上帝同住的,但這是上帝的心意,並且祂向祂的百姓提供了親近祂的途徑,讓他們能夠以合乎聖潔的原則去親近祂。

 

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今段《妥拉》經文?

1)院子的門

院子的入口處只有一道簾子(מָסָךְ֙ masakh;a screen),經文將它稱之為「院子的門」(שַׁ֨עַר הֶֽחָצֵ֜ר shaʿar hechatzer;gate of the courtyard;見27:16)。整個院子的外圍全被細麻所做的帷幔所覆蓋,唯有院子的門(簾子),是要以藍色、紫色、朱紅色紗,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手藝織成,它作為一個明顯的標示,讓人知道那裏就是院子的入口處,而院子的門就是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唯一途徑。按《約翰福音》10:7-10所記:

約10:7 於是耶穌又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約10:8 所有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羊卻不聽從他們。

約10:9 我就是門,如果有人藉著我進來,就必定得救,並且可以出、可以入,也可以找到草場。

約10:10 賊來了,不過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使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耶書亞表明他自己就是通往生命的「門」,是人「得生命/得拯救」的唯一途徑(約10:9;另見 約6:53;8:24;14:6)。所有尋求上帝的人必須靠他來到上帝面前,靠著他去與上帝親近,得以進到上帝的同在裏面。

2)祭壇

祭壇的主要功能是獻祭,藉此讓人維繫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利未記》詳細記載了上帝吩咐的各種不同獻祭,其中贖罪祭就是讓人在犯罪後仍可透過獻祭去修補與上帝的關係。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耶書亞就是上帝所設立的贖罪祭,他為人的罪獻上自己的生命,就像祭牲被獻在壇上,而憑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就得稱為義。(參羅3:23-26)這贖罪祭與普通祭司所獻的不同,如《希伯來書》所說:「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坐在上帝的右邊。」(來10:10-12)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

在《希伯來書》13章更提及「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會幕中供職的人無權可吃的……耶穌也在城門外受苦,為要用自己的血使百姓成聖」(來13:10-12),這裏「祭壇」所指的是主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所獻的贖罪祭。而祭壇代表著接近上帝的途徑,所以耶書亞在十架上的獻祭成就了會幕裏祭壇的功能,他將生命擺上成就了所有的獻祭(例如他全然無私奉獻和擺上就成就了燔祭),而他所獻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是以他的血遮蓋那些信他的人,讓人得以親近上帝。

3)幔子

幔子的主要功用是將聖所和至聖所隔開,按《馬可福音》15章所記,當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斷氣的一刻,聖殿中那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15:37-38;另見太27:50-51、路23:45)

來10:19 所以,弟兄們,既然我們靠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來10:20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幔子作為耶書亞身體的象徵,從前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耶書亞與象徵他身體的幔子在他被釘死在十字架的一刻裂為兩半,至此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通往至聖所的道路。藉著耶書亞的血,信他的人可以通過幔子,坦然進入至聖所,毫無攔阻地進到上帝的同在裏。

在《創世記》中,當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後,經文形容:「耶和華上帝把那人趕出去,就在伊甸園東邊安設基路伯和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自此罪進入了人的生命,人與上帝便有了隔閡。而在會幕的建造指示中,院子的門(簾子)、帳幕的門簾,以及幔子,它們同樣是面向東邊,並都以精美的物料製成,就像一個標記一樣,指往上帝寶座的方向。而在幔子上所繡的基路伯,與伊甸園入口的基路伯相呼應,讓人明白這是一條重返伊甸園的道路,一個上帝與人親密同在的地方。

 

結語:上帝與人的分隔與同住

從今段《妥拉》描述有關院子的門、會幕聖所的門簾、以至分隔至聖所的幔子,我們所看見的是重重的分隔、是界限,代表人不能隨意親近那位聖潔的主,但我們卻亦看見上帝定意要與人同住的心意怎樣透過這些分隔和界限得以實現。也就是說,這些分隔既表達出上帝對聖潔的要求,也同時指明了祂的所在,向人指示那條通往祂同在的道路。

上文簡述了主耶書亞如何成就今段的《妥拉》經文,他是我們進到主面前的唯一途徑,因著耶書亞擺上自己的生命為人贖罪,從前分隔的道路得以重新被開通。在《約翰福音》14章,耶書亞說:

約14:6 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約14:7 既然你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就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了。」

這條道路如《希伯來書》所言,是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來10:20)。今天我們和昔日以色列人親近上帝的方式不再一樣,我們不再需要以牛羊祭牲去親近主,方式雖然不同,但上帝仍然要求我們同樣要以敬畏的心去親近祂。既知道上帝是聖潔的,我們就必須謹慎,不要以輕率的態度來到上帝面前。而我們縱然不配,上帝因愛我們,就差派祂的兒子耶書亞作贖罪祭。主為我們擺上自己,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但我們要知道這條恩典之路並非一條捷徑,當我們行在其上,就意味著我們是與主聯合,並效法他去行在一條願意為主擺上和捨己、過聖潔生活的道路上。

盼望我們藉著今段經文可以更深切地明白到能與聖潔的上帝同住,是何等大的恩典!生活上很多事情當習慣了,就會認為是理所當然,但有主的同在實在不是我們配得的,我們必須珍惜每天可與上帝親近的時光、記念主耶書亞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明白一切都是出於祂豐盛的憐憫、慈愛和恩典而並非必然!深願我們時刻都懂得敬畏這位聖潔的上帝,並懂得怎樣以聖潔的生命去回應祂的愛。阿們。


[1] 參 《巴比倫塔木德》〈論祝福〉bt.Berakhot 18b。

[2] 《利未記》9:22記載亞倫在獻祭後「下來」,故此祭司在獻祭時應是從壇旁上去。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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