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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2:29-51,賽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筆者:Ada Lui

圖為法老承受第十災;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今段經文是關於上帝向埃及施行殺長子之災並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當中敘述了「逾越節的條例」(出 12:43-49)。試討論: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殺長子之災 12:29-32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בְּכוֹרbekhor,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原文是「法老的長子」(בְּכוֹר】,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בְּכוֹר,以及一切頭生的(בְּכוֹר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到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因著這災,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在 12:29譯作「頭生的」或「長子」( בְּכוֹרbekhor)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這節共出現了四次,非常顯眼。在古代近東社會,長子在家中有著重要地位,他是眾兄弟之首,又是家庭的繼承人(承受兩份產業),要肩負領導家庭的責任,所以擊殺長子是對整個家庭的致命打擊。這災發生在半夜,上至最高位的法老,下至最卑微的囚犯,其長子都無一倖免,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埃及人在夜間起來(有突然之意),無不因這突如其來的災禍而哀哭呼號。

這災使人聯想到法老之前曾兩次下令要殺死希伯來人的男孩(1:16、22),現在上帝像是要追討他的罪而作出懲罰。此外,上帝也是藉這災去擊打埃及的偶像,因為祂曾說:「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12:12)埃及的神明眾多[1],甚至連法老的長子也被視為神明。這兩節經文反映出,不管是人是動物,是尊是卑,其生命存留或終結的時間,都在那掌權生命的上帝手裏。上帝向埃及施行的十災以殺長子之災為終點,而人從這十災中可得出的結論是,只有上帝是那位掌管萬有的神,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屬於祂,只有祂才是獨一的真神,其他那些人奉為神明的實屬虛無,人在祂面前要懂得謙卑和敬畏。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就在當夜,法老終於知道自己根本沒有與上帝討價還價的籌碼,就召了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起來!」(有催迫之意),他願意無條件地「照你們所說的」(說了兩次),也就是「讓所有以色列民帶著他們的牲畜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他們的上帝獻祭」(5:3,8:27),法老要求他們:「為我祝福」,指的是當他們在曠野向上帝獻祭時,要為他祝福,這與法老之前曾說要放他們走,並要他們為他向上帝祈禱的要求相似(8:28,9:28)。由此可見,直到目前為止,法老都只是讓他們往曠野去向上帝獻祭,並沒有打算要放他們永遠離開埃及。而以色列民真真正正的「出埃及」、脫離法老的權勢是在過了紅海之後,這在第14章時才提及。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3-39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 חָזַקchazaq)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把揉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以及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接著場景轉移到埃及的平民百姓那裏,他們催促( חָזַקchazaq)以色列民趕快離開。有趣的是,「催促」這個字與之前形容法老的心「剛硬」( חָזַקchazaq[2]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都關乎強烈的意欲。也就是說,之前法老堅持不讓以色列民走,現在埃及人堅持要以色列民走。而且當以色列民向他們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時,埃及人都照做了,就正如上帝所說的那樣發生(3:22,11:2)。經文說這是因為「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意味著以色列民不是以一副卑躬屈膝,乞求討好的樣子離開,而且經文說「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掠奪」這字讓人想到當爭戰結束時,勝方會把敗方的財物掠奪一空的情景(就如大衛戰勝非利士人,就奪走他們的一切財物。撒上30:17-20)。而上帝與法老之戰,始於當上帝差派摩西去見法老,對他說「放我的百姓走」(5:1)被拒之後,上帝就向埃及施行了九個災,法老雖然連連敗陣,卻仍不肯服從這個命令,直到殺長子之災臨到,法老才終於承認自己不敵上帝,不得不放以色列民走。上帝既戰勝了法老,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走分給祂的子民。

經文又特別提到「百姓就拿著沒有發酵的生麵」(12:34),「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是沒有發酵的;因為他們被催促離開埃及,不能耽延,就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12:39)強調以色列民由於被催促離開埃及,沒有帶走任何食物,更來不及把生麵發酵做餅,只帶走了還沒有發酵的生麵,在路上把它烤成無酵餅作食物,這就成為他們上路時惟一的食物。這與上帝吩咐他們在逾越節之後要守無酵節(一連七日要吃無酵餅;12:14-20)相符。在聖經的觀念裏,「酵」往往代表「罪」[3],但這裏的「酵」可寓意指以色列民從前受埃及文化影響而有的思維,上帝不要子民帶著「舊有的思想和價值觀」(舊酵),而是要像一團沒有發酵的新麵團,由上帝重新捏造,意味著一個全新的、只屬於上帝的民族將要從他們離開埃及那刻誕生。

一直以來,學者就以色列民出埃及時的人數作過不少討論,其中一個論點是關於「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12:37)所提的「六十萬」是否實數,要是以這個數目去推算,連同婦女和孩童,當時的人數約有二百萬左右,但以色列民聚居的歌珊地是否能容納得下這麼多人實在叫人存疑,所以有一些看法認為當時的人口其實只有數千或數萬[4];另一個論點是關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12:40)所提的「四百三十年」的計算方法[5],猶太拉比Rashi 指由雅各全家下埃及至摩西的年期只有二百一十年[6],人數也不會有二百萬那麼多。然而按《民數記》所載,第一次的人口普查,不包括利未人,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有「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名」(民1:46),這應該是個準確的紀錄,更何況上帝祝福以色列,使「以色列人生養眾多,繁衍昌盛,極其強盛,遍滿了那地」(1:7,另參 1:12)。所以,「步行的男人約六十萬」也是一個可以接納的數目。

 

以色列民出埃及(12:40-4212:50-51)以及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在12:40-51 有一個A-B-A’的結構: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頭尾(A 和A’)是對以色列民出埃及這事件作總結,中間的「逾越節的條例」像是一個插段,因為如果把它抽掉,也不會影響經文的脈絡和完整性。至於作者為甚麼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裏,下文再作討論。現在先論述這兩個總結。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是向耶和華守的夜,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守的夜。

……

出 12:50 以色列眾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這裏兩次提到「四百三十年」[7],都讓人想起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應驗了(創15:13),至於以色列民是在哪一年出埃及,學者有不少討論,在此不作詳述,過去較多學者認為是公元前十五世紀,但近年也有學者認為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8]。無論如何,這裏經文兩次描述到在日子滿了的那一天,以色列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從埃及地出來(12:41、51),可見以色列民出埃及時,不是落荒而逃的喪家之犬,而是萬軍之耶和華的軍隊,在上帝的帥領下昂首闊步地離開。接著兩次提到那是以色列民「要向耶和華守的夜」,指的大概是子民以後都要遵照上帝對逾越節條例的吩咐而去守節。

 

《妥拉》出12:29-51與《先知書選段》21:11-22:415;王下19:35及其後;亞14:7的關聯

《以賽亞書》 21:11-22:415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 שָׁמַרshamar)的啊,夜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夜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夜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賽 21:13 論阿拉伯的默示。底但的旅行商隊啊,你們在阿拉伯的樹林中住宿。

賽 21:14 提瑪地的居民哪,提水來迎接口渴的人,帶餅來迎接難民。

賽 21:15 他們躲避刀劍和出了鞘的刀,躲避上了弦的弓與戰爭的重災。

賽 21:16 主對我這樣說:「一年之內,按照雇工年數的算法,基達一切的繁華必歸無有。

賽 21:17 基達人中強壯弓箭手剩下的數目甚為稀少,這是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的。」

賽 22:1 論異象谷的默示。甚麼事使你們上去,全都上到屋頂呢?

賽 22:2 你這四處吶喊、大聲喧嘩的城、歡樂的邑啊,你被殺的並非被刀所殺,也不是因打仗陣亡。

賽 22:3 你所有的官長一同奔逃,不用弓箭就被捆綁;你們即使逃往遠方,也要被找到,一同被捆綁。

賽 22:4 因此我說:「不要看我,讓我痛哭吧!不要因我百姓的毀滅竭力安慰我。」

……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9],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較前的部分,屬亞述入侵的歷史背景,而內容較多關乎人的過犯會招致上帝的審判。這段經文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21:11-17)是對幾個在以色列東面的地方(度瑪、西珥【即以東】、阿拉伯、底但、提瑪、基達)作出警告和預言,作者一方面以諷刺的口吻指出他們即使有守望者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對於迫在眉睫的災難漠不關心,另一方面以哀憐的口吻描繪他們因戰爭臨到而倉皇逃難的情況,結局是那本來商旅興旺和繁華的地方都要歸於無有。第二部分(22:11-4、15)是對異象谷(即耶路撒冷)的默示,預示了當戰爭臨到時,人們將四處躲避,但卻逃不過被捆綁和刀殺,以及城被毀滅的命運,這是預言到猶大國終被巴比倫覆亡的事。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這些地方對於將有災禍臨到的警告置若罔聞,以至當災禍真的臨到時,他們才四處躲避,已是為時已晚;這就好比法老對於上帝藉摩西向他所作出的多次警告都輕忽處理,而接二連三的災禍縱然已證實上帝的警告所言非虛,法老卻依然硬著心,不肯謙卑向上帝順服,以至當殺長子之災臨到時,法老悔之已晚。

 

《列王紀下》 19:35及其後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回去,住在尼尼微。

王下 19:37 一日,他在他的神明尼斯洛廟裏叩拜,他兒子亞得米勒和沙利色用刀殺了他,然後逃到亞拉臘地;他兒子以撒‧哈頓接續他作王。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北國已亡於亞述,南國猶大獨存。當時作猶大王的是希西家,亞述王西拿基立攻取了猶大的一些堅固城後,又圍困耶路撒冷,以威嚇和羞辱的話勸希西家不要作無謂的反抗,更不要以為耶和華能拯救猶大脫離他的手。希西家於是進入聖殿禱告,求上帝拯救耶路撒冷,他的禱告蒙上帝應允,結果上帝在一夜之間擊殺了亞述軍兵十八萬五千人,西拿基立見狀就在翌日清早拔營回亞述,耶路撒冷因此脫險。這《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是,上帝對亞述軍兵的擊殺是忽然臨到的,而且是在夜間,就如同殺長子之災也是在夜間忽然臨到埃及,整個埃及地都受災,每家每戶都有人死亡。

 

《撒迦利亞書》14:7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這《先知書選段》只選了一節,它與今段《妥拉》的共同點很明顯是要強調上帝一早已經預知將會有「那一日」的出現,而殺長子之災同樣是上帝一早所預示過的(見4:23)。那天的夜間祂擊殺埃及地所有長子及頭生的牲畜,與此同時,在那一日祂拯救了以色列民出埃及。

而今段《妥拉》與三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用了一些相同的字眼,這也成為它們之間的一些連繫,現以下表列出:

連繫

 12:29-51

 21:11-22:415

王下 19:35及其後;亞 14:7

לַיְלָה laylah

 

מוּת mut

 

守望

שָׁמַרshamar

出 12:29 到了半夜לַיְלָה,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出 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לַיְלָה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מוּת人的。

出 12:31 夜間לַיְלָה,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趕快離開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快死了מוּת。」

出12:42 這是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他領他們出埃及地;這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要向耶和華שָׁמַרלַיְלָה

賽 21:11 論度瑪的默示。有人聲從西珥呼喊:「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守望שָׁמַר的啊,לַיְלָה裏如何?」

賽 21:12 守望שָׁמַר者說:「早晨來到,黑לַיְלָה將臨。你們若要問,問吧,也可以回頭再來。」

王下 19:35 當לַיְלָה,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מוּת屍了。

נָכָה nakah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נָכָה

王下 19:35 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נָכָה十八萬五千人。清早有人起來,看哪,都是死屍了。

起程

נָסַע nasaʿ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程נָסַע,往疏割去。除了小孩,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王下 19:36 亞述王西拿基立就拔營נָסַע回去,住在尼尼微。

軍隊

 צִבְא֥וֹת tzivʾot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צִבְא֥וֹת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צִבְאֹתָֽ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賽 22:15 萬軍צִבְא֥וֹת之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到舍伯那宮廷總管那裏去,

יוֹם yom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יוֹם,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יוֹם,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亞 14:7 耶和華所知的那一日יוֹם,沒有白天,沒有黑夜,到了晚上仍有亮光。

 

1) 把「逾越節的條例」加插在這段經文的用意是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殺長子之災 (12:29-30)

2. 以色列民離開埃及(12:31-39)

A. 總結(12:40-42)

B. 逾越節的條例(12:43-49)

A’. 總結(12:50-51)

從結構上看,第一部分記載殺長子之災,之後就記載以色列民離開埃及,而逾越節的條例就加插在兩個總結之間。值得留意的是,第一部分的頭一節和第二部分的兩個總結都特別記載了事件發生的時間:

1. 出 12: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頭生的 ,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到關在牢裏的人的長子 ,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2A. 出 12:41 正滿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全軍從埃及地出來了。

2A.’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隊伍從埃及地領了出來。

殺長子之災發生在半夜,而就在那一夜一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經歷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結局,埃及人經歷了上帝的審判,以色列人經歷了上帝的拯救。那夜所有埃及人的長子及頭生的牲畜全都死亡,而就在那日的早上,以色列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如同是耶和華的軍隊全數離開了為奴多年的埃及地。這樣的死與生之別,關鍵就在於人是否遵行上帝這個吩咐:「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12:13)

我們從這段記載得知,當耶和華所定的日子臨到,祂要向所有人施行審判,然而,在上帝審判之先,祂已預先為人提供了一個得拯救的途徑,就是要人去守逾越節的條例,那些遵守逾越節條例的人才能得著拯救。這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逾越節,不但關乎當日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也關乎以後世世代代的人,它反映出上帝對人的拯救心意,把「逾越節的條例」記載在這裏,是要人謹記它的屬靈意義。

2)「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有哪些重點?

出12:43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4 但是你們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可以吃。

出12: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出12:46 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出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儀。

出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裏,要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先受割禮,然後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容許他守這禮儀。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羔羊。

出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當守同一個條例。」

「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環繞著那隻逾越節的羔羊,並說明兩點: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要留意,離開埃及的除了以色列人,還有「許多不同族群的人」;見12:38)。而要區別這兩類人,不是憑他們是否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憑他們有否受割禮。現把兩類人列出:

哪些人可以吃這羔羊

哪些人不可以吃這羔羊

1.     用銀子買來,又受過割禮的奴僕,他們跟亞伯拉罕雖然無血緣關係,但已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有一份如同是親屬的關係。

2.     寄居的外邦人要先受割禮才可以當他是本地人,他們跟亞伯拉罕沒有血緣關係,也不是以色列民的奴僕,但他們自願受割禮,也被接納成為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1.        外邦人

2.        寄居的

3.        雇工

4.        未受割禮的

這四類人的共通點是,都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與以色列人或許有過短暫的關係(鄰舍、僱主僱員、生意往來),但不算是以色列家的一分子。

割禮是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時對他的吩咐(創17:9-14),凡是屬亞伯拉罕的,都必須在肉身上有這個立約的記號,代表他是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的,以及他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所以,這條例的重點之一是:能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必須是已經被上帝揀選及分別出來,也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重點之二是:「應當在一個屋子裏吃,不可把肉帶到屋外,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每一個與逾越節羔羊有分的人,除了是與上帝有立約的關係之外,他們都有共同的經歷,就是他們都因宴席上這隻被宰殺羔羊的血所遮蓋而生命得以存留,以至他們能在家中與人共同分吃一隻完整的逾越節羔羊。這羊的另一個功能就是將他們招聚在一起共享宴席(這往往意味著彼此有一份和諧的關係),而這個共同的經歷也成為了他們合一的基礎。

3)「逾越節的條例」的內容重點給我們甚麼啟迪?

這條例讓我們看見上帝並非單單只拯救肉身上屬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也包括一切願意憑信心領受割禮而出埃及的外邦人,所以上帝早已經把拯救外邦人的計劃放在逾越節的條例裏。而我們從後來的《聖經》經文知道,割禮的重點其實並不在乎肉身或外表的禮儀,而是在乎心裏願意謙卑認罪悔改(參申10:16、30:6;耶4:4、9:25;徒7:51;羅2:29等)。

《新約聖經》向我們揭示主耶書亞(耶穌)就是上帝所預備的那隻逾越節的羔羊(參約1:29,林前5:7,彼前1:19)[10]。他如同是一個贖罪祭牲被獻給上帝,他的血遮蓋了世人的罪,包括了我們這些「心裏行了割禮」、願意悔改回轉的外邦人,使我們也跟猶太的信徒一樣得蒙上帝的赦免,不致被上帝追討罪孽,又因著信主耶書亞而同成為上帝的後嗣,與以色列民一樣有子女的名分,在上帝的國裏有分。

 

結語: 主耶書亞與我們分享他的死與生

上帝在祂所定的日子,藉著逾越節羔羊的血作為記號,把以色列人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以色列人因藏身於有記號的屋子內,就避過了長子被殺之災,更因此被拯救出埃及,從此不再活在法老的權勢下,受欺壓和迫害。從逾越節的條例可見,那隻被殺的羔羊還有後續,因為上帝吩咐子民以後每年在守逾越節時,都要有一場以吃那隻羊為主要食物的家宴,只有那些與祂有立約關係的人才可以吃,而當坐席的人共同分享那隻完整的羊時,可會思想到他們之所以被上帝免去死亡、並且得到自由的生命,都是因為眼前這隻無辜犧牲的羊?

主耶書亞就是那真正的逾越節羔羊,他與門徒進行逾越節宴席時,預言了自己即將犧牲,但他要帶出的信息不止於此,他吩咐門徒要分享他的生命(以吃餅寓意要領受他被擘開的身體,以喝葡萄汁寓意要領受他流血所立的約;參太26:26-29 及平行經文),也就是要在他的生(照上帝的心意而擺上生命)和他的死(他死而復活的生命)上都有分。

主耶書亞在世時把生命的榜樣留給我們去效法,離世前又設立聖餐要我們記念他,而他從死裏復活就成為了我們得救的憑據,而當他再來的時候,我們必能得著終極的救贖,可以在天父的國裏與他共享永恆的生命,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願意我們都堅心持守與耶書亞所立的約,也保守自己與他的生命有分,無論是生是死,總叫主耶書亞在我們的身上照常顯大(腓1:20),又願意我們這班同有救贖盼望的人,在屬上帝的群體裏,學習合一和相愛,同心等候主的再來。阿們!


[1] 據歷史資料,在古代埃及的神明多達1,500個,參ZIBBCOT, Vol 1, 196。

[2] 出7:13、22,8:19,9:12、35,10:20、27, 11:10。

[3] 參林前5:7-8, 林後5:21。

[4] 這個看法主要是針對「六十萬」這個翻譯,這個詞來自三個希伯來文 שֵׁשׁ־מֵא֨וֹת אֶ֧לֶף (即「六/百/」),譯作「千」的 אֶ֧לֶף (ʾelef)在聖經其他地方曾譯作「部隊」(民1:16)、「家」(士6:15)、「宗族」(撒上10:19),所以「六十萬」其實可以是「六百個部隊/家庭 /宗族」,那麼,由此推算出當時的人口約有幾千至幾萬。

[5] 一般《聖經》版本的出12:40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但《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的版本卻是「以色列人住在埃及與迦南共四百三十年 」,這是由以撒出生(迦南地)開始計算至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的年期。但不論是哪個版本,都讓人想起上帝曾對亞伯蘭說:「……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創15:13)

筆者參考CNET Bible對出12:40的註釋,「四百年」不一定是年期的實數,因為「四」這個數字可以是一個敘事手法,正如接著上帝對亞伯蘭說:「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這裏,……」(創15:16)也不一定是指只有四代。因為由利未到摩西其實不是四代,而可能是十代。原因之一,民3:27-28記載哥轄的後代有四個族,其中一個是暗蘭族,四個族的人數共有8,600人,平均每一個族有2,150人,所以不可能由暗蘭一個人就生出二千多人。原因之二,在代上7:20-27記載了約書亞的家譜,由以法蓮到約書亞共有十代,約書亞與摩西是同時代的人,所以由利未到摩西也可能有八至十代。學者K. A. Kitchen 在其著作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對出 6:14-25所載的利未家譜的看法是,當中提到的四個名字「利未、哥轄、暗蘭、亞倫」並不是相連的四代,而是作者用的一個敘事手法,選擇性地記載這「四代」去指:支派(利未)、宗族(哥轄)、家庭(暗蘭)、個人(亞倫和摩西)。

如果以色列民住在埃及地約有十代的話,正常來說,一個男子在20至25歲就會娶妻生子,生出下一代,那麼推算去第十代就大概是200至250年左右。在聖經的觀念裏,「四十」是一個特別的數字(參創7:4,出6:35、24:18),象徵上帝所定的一個期限,而「四百年」也有可能是「四十年」乘「十代」。總的而言,我們無法就怎樣計算四百年作出一個較肯定的答案,但至少我們可以知道,聖經作者有時會以數字作為一個敘事手法去帶出一個信息,所以有些數字或許不一定反映出一個實質數目。另外,我們肯定的是,上帝正按照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去逐步實現。

[6] Rashi 根據創15:13提到的「四百年」去計算的,並由以撒的出生開始計,他是在60歲生雅各的,而雅各下埃及時大約是130歲,那麼,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大約是210年(400年減去190年)。

[7] 有關創15:13的「四百年」與出12:40的「四百三十年」之間的三十年差距,猶太拉比解釋創15:13是在以撒出生前的三十年說的,所以四百三十年是指由上帝對亞伯拉罕作出約的應許的開始至實現的年期去計算。

[8] 參考王上 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他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第四年是公元前968年(參The Jewish Study Bible, p668),如果以此推算,以色列人出埃及就是在公元前1448年,但正如註腳5所述,「四百八十年」也不一定是個實數,而可能是一個敘述手法,為要指出「四十年」乘「十二代」。但如果用以色列民居住在埃及地有十代去計算,出埃及大約是在公元前十三世紀。

[9]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10] 另參本機構文章: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上帝所預備的逾越節羔羊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11:1-12:28、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ff:用十個行動去回應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安息日研經坊」(2022-3-1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1:1-12:28,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及其後(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caption:  The Signs on the Door, by James Tissot,  (1896-1902) in public domain

第十災與之前九災明顯不同,以色列民需要有多項行動,包括要向埃及人索取金、銀和衣服、宰殺羊羔、在門楣和門框上塗血等等。這讓我們明白出埃及的拯救包含了甚麼屬靈意義?

 

向法老宣告將要降第十災(出11:1-10

出11:1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再降一個災禍給法老和埃及,然後他必讓你們離開這裏。他放你們走的時候,一定會趕你們全都離開這裏。

出11:2 你要傳於百姓耳中,叫他們男的女的各向鄰舍索取金器銀器。

出11:3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並且摩西在埃及地,在法老臣僕和百姓眼中看為偉大。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有關上帝用第八和第九災擊打埃及,法老仍然不肯謙卑自己放以色列民離開,摩西就離開法老而去(參10:29、11:8)。之後耶和華向摩西表明祂將會再降一個災,法老就必定會放以色列民離開,並提醒他謹記要以色列民在臨走前向埃及人取些金器和銀器(11:2)。這索取的吩咐原文直譯是「男的要向鄰舍索取、女的要向鄰舍索取」。我們可能會奇怪為甚麼上帝要以色列民在出埃及時,向埃及人索取金器和銀器呢?在埃及的家家戶戶都因長子被殺而哀聲連連之時向他們索取財物,這豈不像是「趁火打劫」?但其實我們要記得早前法老曾打壓以色列民,強逼他們當奴隸,並且要滅絕他們剛出生不久的男嬰(見第1章)。所以現在上帝所作的是為以色列民討回公道,不單止要帶領他們出埃及,更要他們得到補償,以此審判法老和埃及人對他們行過的不義。而要索取金器和銀器(以及衣裳;見12:35)的原因,是因為在古埃及地,不同階層的人的衣裝和所配戴的首飾、物品也有不同,從考古的發現我們可估計這些金器和銀器指的應該就是所配戴的首飾、耳環(後來他們取了這些去造金牛犢;見32:3-4)。以色列民是上帝的長子,卻被法老奪去了身分而成了埃及人的奴隸,所以他們的身分必須被提升。所以11:3解釋以色列民離開的時候,透過他們當中男的和女的都分別向鄰舍索取金器和銀器,讓他們在埃及人的眼中被看得起。也就是說,透過第十災,以色列民的身分被抬舉,他們並非以奴隸的身分離開埃及,因此他們在經歷拯救的同時,更要明白到他們不再是法老和埃及人的奴隸,而是一群事奉上帝的百姓,埃及人甚至要向他們俯首稱臣!

出11:4 摩西說:「耶和華如此說:『約到半夜,我必出去走遍埃及。

出11:5 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

出11:6 埃及全地必有大大的哀號,這將是空前絕後的。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出11:8 你所有的這些臣僕都要下到我這裏,向我下拜說:『請你和跟從你的百姓都離開吧!』然後我才離開。」 於是,摩西氣憤憤地離開法老出去了。

摩西提醒法老上帝將要在當晚施行殺長子之災,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甚至所有頭生的牲畜都要被殺。(11:4-5)這災前所未有,全面涵蓋所有埃及的家庭,令全埃及地都發出大大的哀號(11:6)。上帝要藉此把以色列民分別出來,以色列民會安然無恙,無論是人是牲畜也不敢向他們吠叫(11:7),而法老的臣僕則要向代表著上帝的摩西下拜,請求他帶著以色列民離開。總的來說,這些描述在在想強調摩西及以色列民都必被高升和尊崇。然而法老硬著心,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於是耶和華也就繼續使他的心剛硬,正如早前祂所預言的(4:21),好讓災難可完全地降下,向埃及施行審判。

 

宣告降第十災之前對以色列民的吩咐(出12:1-10

面對第十災將要來臨,以色列民跟之前九個災的處境截然不同,之前他們無需作出任何行動,情況就如今天在看大災難的電影一樣,他們只是觀看上帝對法老和埃及人的審判。而這次第十災關乎他們要離開埃及地,上帝有一系列的吩咐要子民必須遵行。

出12:1 耶和華在埃及地對摩西和亞倫說:

出12:2 「你們(לָכֶ֖ם)要以本月為正月,【對你們來說(לָכֶ֔ם)】為一年之首。

首先以色列民要做的是改用上帝吩咐的新月曆(12:2),以當日為正月(也就是一年之首)。在古埃及人用的日曆,一個月只有三個星期,一個星期有十日,主要根據太陽和星的運轉週期;而上帝所給予的月曆則讓他們跟隨上帝創世的秩序,一個星期有七日,並根據月亮的運轉週期以初一的新月為首。這新的命令極為重要,而且是很聰明的做法,因為轉用新的月曆能有效幫助以色列民即時與埃及人的日常生活「脫鈎」,不再按照埃及人圍繞著當地紀念偶像的日子而過活,改為以記念上帝的說話和作為而活!

出12:3 你們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各人要按著家庭取羔羊,一家一隻羔羊。

出12:4 若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羔羊,就要按照人數和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要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

出12:5 你們要從綿羊或山羊中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羔羊,

出12:6 要把牠留到本月十四日;那日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羔羊宰了。

出12:7 他們要取一些血,塗在他們吃羔羊的房屋兩邊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出12:8 當晚要吃羔羊的肉;要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

出12:9 不可吃生的,或用水煮的,要把羔羊連頭帶腿和內臟用火烤了吃。

出12:10 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

出12:11 你們要這樣吃羔羊: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

出12:12 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我要對埃及所有的神明施行審判。我是耶和華。

出12:13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按照上帝所定的行事曆,以色列民需要在本月初十取一隻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留到本月十四,然後全會眾都要宰來吃,經歷上帝的逾越(12:13)。當中以色列民吃羔羊的過程和塗羊血的步驟,最基本可以讓以色列民明白以下四方面:

1) 要選擇作上帝的子民:他們改用新的月曆,本身已表明不再過埃及地的舊有生活,而是立志按照上帝的吩咐和時間而行。而且殺羊這個行動本身,也是埃及人所厭惡的(因為羊在古埃及人眼中是當地其中一個神明[1];另參創46:34、出8:26),只有相信上帝的人才會殺羊。所以當以色列民要殺羊來吃,就已經表明自己下決心只敬拜和聽從上帝而不是埃及人的偶像。

2) 救贖的含義:上帝對他們的拯救是跟犧牲一隻完美無瑕、無辜的小羔羊有關。而羊羔的血要塗在門楣和門框上,去讓他們免受殺長子之災的審判。

3) 要懂得珍惜和記念:首先吃這隻羔羊並非為了享樂,因為他們必須按每人的食量來估算羔羊,吃不完就要與隔壁的鄰舍同分,仍然吃不完就要把剩下的燒掉,不能留到明天繼續享用或帶在路上。而且他們要把羔羊與無酵餅和苦菜一起吃(無酵餅和苦菜明顯不是可口美味的),再加上他們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快快地吃」,在在都說明吃的時候要感受到一定的狼狽。也就是說,這經歷要讓他們明白當晚與其他晚上的不同,為要懂得珍惜和記念這次拯救,記著留在埃及地未能事奉上帝,是一種勞役和痛苦的人生,所以要趕快離開,真正活出上帝子民的身分去事奉祂。

4) 不要留戀埃及:除了他們要快快地吃這次逾越節的筵席,表明他們要趕緊離開,不應留戀當地。而他們也要把羔羊燒來吃,這做法跟脫離埃及人的飲食文化有關,他們後來在曠野回憶起埃及地的肉鍋,就埋怨上帝的帶領(16:3),說明這時要他們把羔羊燒來吃,以至吃無酵餅和苦菜等,就是想子民不再掛念在埃及地的飲食。

 

吩咐子民記念逾越節和除酵節(出12:14-20

出12:14 「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

出12:15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第一日到第七日,任何吃有酵之物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出12:16 第一日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

出12:18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出12:19 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出12:20 任何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吃無酵餅。」

以色列民不但要執行上帝的吩咐,也要在日後記念這次出埃及的拯救。上帝吩咐他們要記念這救贖的日子,並守除酵節七日,吃無酵餅七日和在各家中除掉所有的有酵之物。「酵」(粵音可讀「教」或「烤」)傳統上被認為代表罪惡(另外猶太人也會用酵比喻為對埃及的留戀),所以當每次以色列民記念出埃及的拯救時,都要用除酵的儀節來提醒並檢視自己有沒有得罪上帝的地方(像留在埃及不能敬拜上帝的情況),以至對罪的留戀(像對埃及地生活的眷戀)等都要除掉。而新約時期耶書亞(耶穌)來到世上犧牲自己去救贖我們,他就作了逾越節的羔羊成就了出埃及的救贖(見林前5:7),因此我們每次記念他的拯救時,也應該好好檢視自己的生命有沒有犯罪得罪主以及處於仍然留戀罪惡的境況。他透過逾越節的筵席與門徒立約(我們今天稱之為聖餐),也就提醒我們既然已經與主立約作他救贖的子民,就應該把舊酵除淨(見林前5:7),就是求主對付我們的舊我、罪和對罪的依戀等。

 

子民用牛膝草來塗血和把逾越節條例傳給兒女(出12:21-28

出12:21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為家人取羔羊,把逾越的羔羊宰了。

出12:22 要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裏的血,把盆裏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直到早晨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家裏的門。

出12:23 因為耶和華要走遍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施行擊殺。

出12:24 你們要守這命令,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出12:25 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儀。

出12:26 你們的兒女對你們說:『這禮儀是甚麼意思呢?』

出12:27 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物。當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他逾越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 於是百姓低頭敬拜。

出12:28 以色列人就去做;他們照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的去做了。

之前的經文是上帝對摩西就殺長子的安排和吩咐,這時經文緊接著講述摩西對以色列民的吩咐。他們要用牛膝草蘸盆裏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然後一家人要藏在家裏不可出去,好讓上帝一見門上的血,就逾越他們,不會像擊殺埃及人的長子那樣擊殺他們。牛膝草在《聖經》往往被喻為最卑微的植物,而且根部的穿透力極強以致會抓緊泥土,故此以色列民必須用利刀割斷牛膝草才能拿去塗血,這讓以色列民從牛膝草看到自己的情況,同樣是卑微和牢牢地抓著埃及地,他們要經歷出埃及的拯救,就必須與埃及地的生活和文化一刀兩斷,不再依戀過去服侍法老和拜偶像的日子[2]。另一方面,上帝要子民把這命令傳給子孫。12:24的「這命令」在原文是單數,可籠統指整個有關逾越節的吩咐,但12:25提及「守這禮儀(הָעֲבֹדָ֥ה ha’avaodah)」在原文的意思是「這項工作」,同樣是單數,則較大機會指著上文有關用牛膝草來塗血的吩咐,因為下文也的確表明當中的意思是有關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他逾越了以色列民的家庭。無論如何,子民不但自己要經歷這次救恩,也被吩咐要傳揚給自己的子孫,教導他們明白上帝救贖的經過和當中的意義。可以說,以色列民在第十災的殺長子之災跟之前所經歷的九個災有著極大的分別,他們必須有所行動去表明自己信靠和聽從上帝的吩咐,明白上帝逾越他們、拯救他們的意義,以及有責任去傳承給下一代。

 

《妥拉》出11:1-12:28與《先知書選段》彌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的關聯

彌7:15 我要顯奇事給他們看,好像出埃及地的時候一樣

彌7:16 列國看見,雖大有勢力仍覺慚愧;他們必用手摀口,掩耳不聽。

彌7:17 他們要舔土如蛇,又如地上爬行的動物,戰戰兢兢離開他們的營寨;他們必畏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也必因你而害怕。 

彌7:18 有哪一個神明像你,赦免罪孽,饒恕(עֹבֵ֣ר;越過或穿過)他產業中餘民的罪過?  他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彌7:19 他必轉回憐憫我們,把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你必將他們一切的罪投於深海。

彌7:20 你必按古時向我們列祖起誓的話,以信實待雅各,向亞伯拉罕施慈愛。

《彌迦書》是公元前八世紀上帝透過彌迦提醒南國猶大要早日回轉悔改歸向上帝的信息。其中這段關於他們在被擄回歸的時候,將會好像子民出埃及時,埃及會震驚和被審判,當時的列國也必畏懼和謙卑。而被擄回歸的子民會經歷上帝的憐憫和寬恕,正如今段《妥拉》的記載一樣,上帝將要透過殺長子之災把以色列民分別出來,透過羔羊的血拯救他們的性命,並帶領他們脫離法老的轄制和奴隸的身分。

鴻1: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識那些投靠他的人;

《那鴻書》是關於上帝宣告尼尼微將被審判和滅亡,這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種安慰(就如先知那鴻這名字代表著「安慰」的意思)。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平行,因為上帝也就是要透過殺長子之災來審判法老和埃及人,同時以色列民要透過這次殺長子的經過去表明自己信靠上帝,遵行祂對於逾越節的吩咐,就能得到生命的保障。

該2: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些時候,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乾地。

該2: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8 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9 這後來的殿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該2:10 大流士王第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耶和華的話臨到哈該先知,說:

該2:11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向祭司請教律法,說:

該2:12 『看哪,若有人用衣服的邊兜聖肉,這衣服的邊接觸了餅,或湯,或酒,或油,或別的食物,這些是否成為聖呢?』」 祭司回答說:「不。」

該2:13 哈該又說:「若有人因摸屍體染了不潔淨,然後接觸任何東西,這東西就變為不潔淨嗎?」 祭司回答說:「必不潔淨。」

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在我面前這民如此,這國也是如此;他們手裏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那裏所獻的都不潔淨。

該2:15 「現在,你們心裏要想一想,從今日起,耶和華的殿還沒有一塊石頭放在石頭上的情況。

該2:23 萬軍之耶和華說:撒拉鐵的兒子我僕人所羅巴伯啊,這是耶和華說的,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哈該書》的信息是要鼓勵被擄歸回的百姓重建聖殿,完成他們歸回耶路撒冷的使命。該2:7特別提及「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這跟今段《妥拉》以色列民要向埃及人取金器和銀器一事平行。而《哈該書》所強調的建造聖殿,寓意著上帝的同在和子民對祂的敬拜和事奉,這跟今段《妥拉》中以色列民要選擇作上帝的子民去敬拜、事奉祂,經歷祂的帶領和同在呼應。而該2:11、14則教導以色列民對律法的實踐,離開不潔的景況,這跟今段《妥拉》中以色列民要遵行上帝有關逾越節的吩咐、除酵和與埃及地一刀兩斷平行。

賽6:13 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然而如同大樹與橡樹,雖被砍伐,殘幹卻仍存留,聖潔的苗裔是它的殘幹。」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是《以賽亞書》6:13及其後。《以賽亞書》第六章講述上帝呼召以賽亞傳道,但子民並不聽從以致必遭審判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當時「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也就是到了慘絕人寰的苦況,不過最後「聖潔的苗裔是它的殘幹」則說明仍有一絲希望。這情況或可理解為上帝審判埃及地,殺他們的長子,讓埃及地發出大大的哀號,沒有一家不死人的情況。而盼望只能透過上帝的僕人摩西找到,也就是有關對以色列民要如何渡過逾越節的吩咐。

而除了上述各《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經文在意思上的平行,兩者之間在一些用詞和主題上也有關聯之處,以致猶太拉比會把它們串連起來。(見下表)

關聯之處

《妥拉》(11:1-12:28

《先知書選段》(7:15-20;鴻1:7;該2:6-1523;賽6:13及其後)

離開埃及地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הַיּ֣וֹם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מֵאֶ֣רֶץ מִצְרָ֑יִם)領出來(הוֹצֵ֥אתִי。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立為永遠的定例。

彌7:15 我要顯奇事給他們看,好像出(צֵאת)埃及地(מֵאֶ֣רֶץ מִצְרָ֑יִם的時候一樣(כִּימֵ֥י;like the days of)。

走遍、逾越

出12:12 因為那夜我要走遍(וְעָבַרְתִּ֣י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

出12:23 因為耶和華要走遍(וְעָבַ֣ר埃及,施行擊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兩邊的門框上,耶和華就必逾越(וּפָסַ֤ח那門,不讓滅命者進你們的家⋯⋯

彌7:18 有哪一個神明像你,赦免罪孽,饒恕(וְעֹבֵ֣ר他產業中餘民的罪過?他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知道、認識耶和華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תֵּֽדְע֔וּן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鴻1:7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識(וְיֹדֵ֖עַ那些投靠他的人;

上帝的軍隊;

帶走金、銀、珍寶

出12:17 你們要守除酵節,因為我在這一日把你們的軍隊(צִבְאוֹתֵיכֶ֖ם從埃及地領出來⋯⋯

出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該2:6 萬軍(צְבָא֔וֹת之耶和華如此說:過些時候,我必再一次震動天地、滄海與乾地。

該2:7 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我就使這殿充滿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著緊潔淨、

聖潔的重要性

出12:16 第一日當有聖(קֹ֔דֶשׁ會,第七日也當有聖(קֹ֔דֶשׁ會。在這兩日,任何工作都不可做,只能預備各人的食物,這是惟一可做的工作。

該2:14 於是哈該說:「耶和華說,在我面前這民如此,這國也是如此;他們手裏的各樣工作都是如此;他們在那裏所獻的都不潔淨(טָמֵ֥א。」

賽6:13 國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然而如同大樹與橡樹,雖被砍伐,殘幹卻仍存留,聖潔(קֹ֖דֶשׁ的苗裔是它的殘幹。」

 

結語:用十個行動去回應上帝對自己的拯救

今次上帝宣告的第十災殺長子之災,一方面既是要實現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見創15:13),另一方面也是要落實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的計劃。而以色列民跟先前九個災截然不同,他們必須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才能經歷這次的拯救。上帝期望透過他們的行動,不單帶領他們在肉身上離開埃及,也在靈性上幫助他們離開埃及舊有的生活習慣、文化和思維。當中每個吩咐都有相關的屬靈意義,有助他們離開在埃及為奴的身分,成為事奉上帝的子民:

1) 透過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作為賠償(3:22、11:3),他們用具體的行動去表明自己和兒女的身分本是屬於上帝,所以要取回在埃及地作苦工的工價。這意味著他們可藉此否定過去作為埃及人奴隸的身分。

2) 透過新的月曆學會脫離舊有的埃及生活,改為跟隨上帝的時間和按照上帝的吩咐來行事,並從此要守耶和華的節期去記念上帝的作為,就是按照這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和時間表去確立自己是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

3) 透過殺羔羊明白必須有無辜的生命作出犧牲才能帶來拯救和新的生命,他們要為此感恩。同時,因為羊是埃及的偶像,殺羔羊的舉動也宣告自己已經背棄埃及人的生活,改為聽從上帝,就是用具體的行動去把自己與埃及人分別出來,單單敬拜上帝。

4) 透過估算人數和食量,與鄰舍分享羔羊,表明救恩並非只顧自己的事情,而是也要顧念鄰舍一同得救,彼此分享。

5) 透過吃羔羊的安排明白要懂得珍惜上帝的救恩,這並非為了自己的享樂(不把羔羊留到第二日享用),明白埃及地是勞苦之地(吃無酵餅和苦菜),不應留戀舊有的生活,必須趕快離開(快快地吃)。

6) 透過用牛膝草在門楣和門框塗羊血明白經歷這次拯救的同時,明白自己也必須與埃及地一刀兩斷,不再緊緊地依附著埃及地。

7) 透過吃無酵餅和除酵的吩咐,以色列民要學會除掉舊有的埃及地生活,就是他們的舊我。

8) 透過緊緊跟從上帝的吩咐,留在家裏到天亮,有分參與這次第十災殺長子的過程,明白與上帝同工和聽從祂吩咐的重要性。

9) 透過守逾越節和除酵節,有聖會和不可做工,以色列民要放下自我,記念上帝的作為。

10) 透過深刻體會整個過程並教導下一代,明白要把這次的拯救並隨之而來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傳承下去給自己後代的重要性。

可以說,上帝用十災的行動讓以色列民經歷出埃及的救恩,與此同時,祂也期望祂的子民可用像上述的十個行動去宣告自己選擇離開舊有的生活,表明自己是信靠上帝、屬於上帝、要事奉上帝,並且把拯救背後的屬靈意義和上帝子民的身分傳承給下一代。而這些教導和屬靈意義也提醒我們,既然經歷了主耶書亞(耶穌)的救恩,就應該用更多具體的行動去把自己從世界和舊我的生活模式中分別出來,離開不能敬拜事奉上帝的屬靈景況,好好活出見證主的生命!就是要學會按照上帝的時間和吩咐來行事、珍惜和感激祂對我們的拯救和吩咐(祂的話語)、不再留戀舊我和罪惡、懂得為上帝而活、記念和傳揚上帝的作為、傳承屬靈的身分和教導給下一代等等,活出真正敬拜和事奉上帝的生命。主啊!感謝祢昔日曾用聖靈和神蹟拯救我們離開黑暗,能夠認信祢是我們的救主,懇求祢也透過聖靈的感動,給我們每一個都有力量用更多的行動去活出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努力在世人面前見證祢的作為!阿們。


[1]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eiden and Grand Rapid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29.

[2] 參作者另一篇文章〈逾越節:從牛膝草看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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