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 瘡災

利13:18-28;賽57:17及其後: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

「安息日研經坊」(2024-12-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3:18-28;賽57:1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3:18-28)繼續記載痲瘋的潔淨條例中有關皮膚長了瘡和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這與今次的《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有何關聯?這關聯可引伸出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3:18-28

自從利10章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之後,過去兩段《妥拉》經文、以至今段以及往後幾段經文(11-15章),都是有關上帝要祭司與以色列民明白上帝的聖潔本質和遵守祂對聖潔的要求。透過祭司教導子民一起遵守多項潔淨的條例,讓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上帝的兒女、聖潔的國度、屬祂的子民。其中13-14章全是有關「痲瘋的潔淨條例」,當中涉及痲瘋的不同類型和情況。這兩章經文的詳細大綱如下:

1.  痲瘋的潔淨條例(皮膚病的分辨)(13:1-46)

a.  嚴重/急性的痲瘋(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c.  皮膚長了瘡的條例(13:18-23

d.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e.  頭上或下巴的痲瘋病、疥瘡、皮膚出斑點的條例(13:29-46)

2.  痲瘋的潔淨條例(衣服發霉的分辨)(13:47-59)

3.  痲瘋的潔淨條例(得潔淨、獻祭的禮儀)(14:1-32)

4.  痲瘋的潔淨條例(將來房子發霉)(14:33-53)

5.  總結(14:54-57)

今段《妥拉》經文(13:18-28;大綱中的 c 和 d )承接著上一段有關急性和慢性痲瘋的條例,論述人的皮膚長瘡與被火燒傷這兩種局部性長痲瘋的情況。

 

1.  皮膚長瘡的條例(13:18-23

利13:18 「人身上的皮膚若長了瘡(שְׁחִ֑ין,卻已經好了(רָפָא 醫好)

利13:19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1,就要給祭司檢查。

利13:20 祭司要檢查,看哪,若災病的現象已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變白了【2,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有痲瘋的災病生在瘡中。

利13:21 祭司若檢查,看哪,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

利13:22 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3,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這是災病。

利13:23 斑點若留在原處,沒有擴散這就是瘡的疤痕,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

13:18-23指假如有以色列民發現自己的皮膚在過去曾長瘡但痊癒後有復發的跡象(就是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那人就要主動給祭司檢查清楚,好確認並作出適當的處理(確認是痲瘋的話就要隔離等候康復)。而祭司就要扮演像現今皮膚科醫生的角色,肩負診斷和分辨患者的皮膚問題是否真的屬於痲瘋的不潔問題。而正如上次查經摘要所指,祭司其實無法提供任何治療,他們只能讓患者隔離七天,等候上帝的醫治(七天是上帝創世完工的週期)[1]。過程中祭司需要從以下三方面判斷是否痲瘋不潔淨的情況:

【1】:確認皮膚是否出現了痲瘋先兆的情況(變白或白中帶紅的斑點);

【2】: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已深入皮膚、毛也變白(是的話就要定為痲瘋、宣布不潔淨);如災病沒有深入皮膚,患者則要接受七天隔離,然後再次檢查確認;

【3】:經過七天等候的日子之後,要再次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有擴散至其他的皮膚部位(是的話就要確認為痲瘋、宣布不潔淨;否則就可直接宣布為潔淨、不是痲瘋問題)。

有關長瘡(שְׁחִ֑ין shechin的問題,這裏並非《聖經》中首次出現,之前在上帝擊打埃及的時候,上帝降下的十災中就包括了瘡災:

出9:9 這灰要在埃及全地變成塵土,使埃及全地的人和牲畜身上起泡生瘡。」

出9:10 摩西和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把它撒在空中,人和牲畜的身上就起泡生瘡了。

出9:11 因為這,術士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術士和所有埃及人的身上都生了瘡。

當時的以色列民全然無恙,他們並沒有在十災中受任何的災(包括瘡災)。可以說,他們是被上帝分別出來屬於祂的子民,故此上帝沒有讓他們也跟埃及人一樣受災。因此,的出現對當時的人來說可以被理解為一種「上帝的作為」,甚至是一種「審判」,是上帝要加在法老與埃及人身上的記號,指出他們得罪了上帝,警告他們不要繼續攔阻上帝去成就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他們必須盡快謙卑自己、尊崇耶和華、讓屬上帝的子民可以離開埃及地去事奉祂。由此可見,的出現某程度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個警告和記號,提醒他們可能已得罪了上帝、步向被審判的景況,並指出假如瘡復發起來(深入皮膚、擴散等),他們就會成為不潔,將要被隔離,暫時不能親近上帝。

 

2.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13:24-28

利13:24 「人身上的皮膚若被火(אֵשׁ)燒傷,傷口新長的肉有了斑點,無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1】,

利13:25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斑點上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入皮膚內【2,這就是痲瘋長在燒傷處;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痲瘋的災病。

利13:26 若祭司檢查,看哪,斑點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

利13:27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斑點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3,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患了痲瘋的災病。

利13:28 斑點若留在原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並減輕了,它只是燒傷的腫塊,祭司要宣佈他為潔淨,這不過是燒傷後的疤痕。

13:24-28所記載的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跟剛剛皮膚長瘡的條例內容十分相似,祭司同樣要在三方面作檢查和分辨:

【1】確認皮膚被火燒傷的位置是否有變白或白中帶紅的斑點;

【2】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已深入皮膚、毛也變白(是的話祭司就要定為痲瘋、宣布患者為不潔淨);如情況沒有深入皮膚,患者則要接受七天隔離,然後再被檢查;

【3】經過七天等候的日子之後,要再次確認第一種情況【1】是否有擴散至其他的皮膚部位(是的話祭司就要定為痲瘋、宣布患者為不潔淨;否則就可直接宣布他為潔淨、不是痲瘋問題)。

除了上述三方面的檢查事項跟之前長瘡的情況幾乎完全相同,皮膚被火燒傷的情況另外也跟皮膚長瘡一樣,都有機會要被隔離七天等候上帝的醫治(見註1有關上一篇查經摘要的論述),兩者的出現也同樣可以理解為上帝的作為,甚至是來自上帝的審判:因為「皮膚被火燒傷」與「火(אֵשׁ ʾesh)」有關,而我們可以在之前《創世記》和《出埃及記》的多處記載,分別發現「降火」的現象往往也是上帝的作為和記號,有時甚至同時是一種祂施行審判的方式!

創15:17 日落天黑的時候,看哪,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創19:24 當時,耶和華把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裏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出3:2 耶和華的使者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摩西觀看,看哪,荊棘在火中焚燒,卻沒有燒燬。

出9:23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華就打雷下雹,有火降到地上;耶和華下雹在埃及地上。

上述這些提及「火」的情況都明顯是上帝的作為、神蹟的記號(創15:17、出3:2),而且當中上帝降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創19:24),以及十災中的第七災「降冰雹與火」(出9:23),都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情況,這跟《利未記》10章有關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後有火從上帝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死一樣,最終都成了悲慘的結局。而我們可以由此理解「皮膚被火燒傷」雖然不致於死,但其實已經是審判來臨前的一個重要警號和跡象!難怪它跟皮膚長瘡一樣,也屬於十災審判中的一種、是步向大痲瘋、不潔淨、不能親近上帝的一種先兆。可以說,長瘡和皮膚被火燒傷都是患者必須小心注意、不能輕忽,並希望情況不要會惡化、演變成大痲瘋的問題!

筆者嘗試用下表總結今段《妥拉》(利13:18-28)中皮膚長瘡和被火燒傷這兩條條例的平行對照:

皮膚長瘡的條例

皮膚被火燒傷的條例

利13:19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就要給祭司檢查

利13:24 「人身上的皮膚若被火燒傷,傷口新長的肉有了斑點,無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

利13:20 祭司要檢查,看哪,若災病的現象已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變白了,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有痲瘋的災病生在瘡中。

利13:25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斑點上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入皮膚內,這就是痲瘋長在燒傷處;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痲瘋的災病。

利13:21 祭司若檢查,看哪,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利13:22 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這是災病。

利13:26 若祭司檢查,看哪,斑點上沒有白毛,也沒有深入皮膚內,而且災病減輕,祭司就要將他隔離七天。利13:27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斑點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患了痲瘋的災病。

小結:皮膚長了瘡、被火燒傷本身不一定是問題(不一定代表人犯了罪,參伯2章約伯長瘡、約9章天生瞎眼的人等例子可見),但病情怎樣發展下去才是關鍵所在!而即使情況仍未深入皮膚也不能掉以輕心,因為要再等七天看看是否不會擴散才能確認和宣布為潔淨。另外,它們兩者的成因都不明(經文沒有明確交代),但兩者都可以代表是上帝的作為[2],是神蹟或上帝作工的記號,甚至也是審判來臨前的先兆,最終有可能演變成大痲瘋、不潔淨、與上帝隔絕。故此,我們可以理解兩者的出現(或復發)都是上帝給予人的一種警號或提醒,要患者必須小心留意皮膚的變化、懂得謙卑懇求上帝的醫治,並祈求皮膚的情況不會繼續惡化下去。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賽57:17 我因人貪婪的罪孽(עָוֹן,發怒擊打他;我轉臉向他發怒,他卻仍隨意背道而行。

賽57:18 我看見他的行為,要醫治他,引導他,使他和與他一同哀傷的人都得安慰。

賽57:19 我要醫治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57:20 但是惡人好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

賽57:21 我的上帝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賽57:17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主題包括:上帝帶領子民回歸、重建聖殿、新天新地及彌賽亞時代),其上下文是從賽56:9至59:15,論述以色列民在被擄回歸時,一些當時留在耶路撒冷的牧人領袖的屬靈問題和惡行。其中57:17的罪孽(原文 עָוֹן ʿavon )的意思包含一些彎曲悖謬的行徑、扭曲的思想[3],而貪婪(原文 בֶּצַע betsaʿ)涉及想佔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正是一種扭曲思想或行為的罪。然而賽57:17指即使上帝發怒,他們卻仍不當一回事。不過當上帝看見他們這樣的行為時,祂真的很想去醫治他們,期望可以讓平安臨到祂的子民中。只可惜惡人並不願意,所以上帝斷言:「惡人必不得平安!」(賽57:21)

如要提到這段《先知書選段》經文跟今段《妥拉》經文的關聯,首先跟以往的《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一樣,兩者都在原文用詞上有共通平行之處(請見下表):

《妥拉》(利13:18-28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

利13:18 「人身上的皮膚若長了瘡,卻已經好了(נִרְפָּֽא

利13:19 在長瘡之處又發腫變白,或是出現白中帶紅的斑點,就要給祭司檢查(נִרְאָ֖ה

利13:20 祭司要檢查(רָאָ֣ה,看哪,……

利13:21 祭司若檢查(יִרְא,看哪,⋯⋯

利13:25 祭司就要檢查(רָאָ֣ה,看哪,……

利13:26 若祭司檢查(יִרְא,看哪,⋯⋯

利13:27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רָא他。……

賽57:18 我看見(רָאִ֖יתִי他的行為,要醫治(וְאֶרְפָּא他,引導他,使他和與他一同哀傷的人都得安慰。

賽57:19 我要醫治(וּרְפָאתִֽי他,他要結出嘴唇的果實。平安,平安,歸給遠處和近處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從上表可見,兩者都提及以下兩個主題:

1.  上帝的醫治:利13:18中「好了」的原文就是動詞「醫治」的被動型,指人的皮膚問題曾被醫治過(上一段查經已經論述過痲瘋問題只有上帝能醫治[4]);而賽57:18、19兩次提及「醫治」則是用主動的方式,表達上帝要醫治有問題的領袖和子民。

2.  看見:今段《妥拉》經文出現了六次有關祭司要對患者作「檢查」,而「檢查」的原文其實正是「看見」,這與賽57:18「上帝看見」平行,同樣指到人的問題使他們得不到平安,需要上帝親自的介入和醫治。

拉比透過希伯來原文的用詞把皮膚的問題與人的罪孽相提並論,建立兩段經文的關聯,說明兩者所提及的對象(病人和罪人)同樣需要被察看、醫治,才能最終得著平安,他們的皮膚問題和罪孽問題都需要被「檢查/看見」和接受「上帝的醫治」,才算在上帝眼中看為潔淨、可以親近祂。不但如此,罪是可以很抽象、表面上未必能被看見或發現,並涉及屬靈的層面;而皮膚的問題卻是具體、在外表上清晰可見,涉及的是肉身的層面。故此兩者的平行關聯,正好可讓我們從具體的皮膚問題更深入了解較抽象的罪孽問題:上文在討論今段《妥拉》經文時提到,「長瘡」和「被火燒傷」本身並非即時就判定為不潔、不能親近上帝,但它們卻是長痲瘋的先兆,其發展結果十分關鍵,因此上帝的子民其實可把它們看為一種步向被審判的警告,提醒患者必須留心注意,謙卑尋求上帝的醫治,不要出現「深入」或「擴散」的惡化情況,否則就會演變成痲瘋的問題!這情況跟今次《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形容有罪孽的情況相仿,賽57:17先指出雖然上帝已經發怒,但惡人仍肆無忌憚,之後的賽57:20-21續指他們不肯悔改,並用「翻騰的海」和「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比喻他們持續不斷地湧現惡念和行惡,以致他們無法得到平安(暗示上帝的審判終必臨到)。可以說,正如皮膚的問題有機會惡化而導致痲瘋與不潔淨,罪孽在人的屬靈生命中也可以不斷「深入」和「擴散」(不斷加劇惡化、生根發展),最後成為終日思想盡都是惡、無法停止犯罪的惡況。下表嘗試總結皮膚的問題和罪的問題之間的平行對照:

《妥拉》(利13:18-28)皮膚的問題

《先知書選段》(賽57:17及其後)罪的問題

皮膚(具體、外表、肉身層面)

屬靈生命(抽象、內裏、屬靈層面)

皮膚的長瘡或被火燒傷的問題出現、復發

罪人讓上帝發怒、不滿

皮膚問題持續「深入」、不斷「擴散」的話,最終演變成痲瘋

不肯悔改,讓罪孽持續發展,就會像翻騰的海,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最終不得平安!

痲瘋的不潔淨讓人與上帝隔絕

罪的不潔會讓人承受審判、與上帝隔絕

在《聖經》中,罪惡像皮膚問題演變為痲瘋那樣最終叫人與上帝隔絕的例子也有不少。例如,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被上帝揭發時,他們都各自推卸責任,並無悔意,即使故事結束時他們也沒有承認自己的過錯(參創3章)。假如當日他們願意馬上認罪、回轉悔改,不讓罪惡繼續發展下去的話,《聖經》也有可能會被改寫,只可惜他們並沒有自省,並堅持他們那些錯誤的歪理,以為推卸責任就真的能解決問題,最終他們被趕離伊甸園、離開上帝與人同在的園子;另一個例子,就是他們的兒子該隱殺死自己兄弟亞伯的事件。上帝其實有提醒該隱要控制怒氣的,但他卻不肯聽從或謙卑尋求上帝的幫助,反而更讓自己的情緒爆發,最後演變成不可收拾的地步,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弟弟。然而問題是之後他仍毫無悔意,甚至指上帝對他的刑罰過重,最終他要離開當地(本來可獻祭給上帝、與祂同在的地方),流離飄蕩在地上(參創4章)。總的來說,雖然人生病的原因不一定是人的罪惡所致[5],但皮膚長瘡、被火燒傷的問題,可與罪孽、惡念出現的情況平行對照,提醒我們不要讓惡念或一時之錯的罪發展至不可收拾的地步。馬丁‧路德就曾說過:「你不能阻止飛鳥在你頭上飛過,但你能阻止牠們在你的頭上築巢。」我們雖無法避免自己因軟弱而犯罪跌倒,但我們可以阻止罪孽、不合真理的思維和惡念持續停留在我們的腦海裏不斷滋生、發酵,我們可以控制不讓一次的罪過演變成慣性犯罪、持續行惡,與痲瘋的問題一樣最終與上帝隔絕!

另外,從上文的論述可見,我們要感恩的是上帝定人的罪往往都並非根據人一兩次的過失、或因一時大意、在壓力或誘惑之下不小心犯罪跌倒等情況,而是一些毫無悔意、變本加厲、有恃無恐,甚至可能是公然褻瀆上帝等的情況,也就是一些已經發展到無藥可救、死不悔改的程度,以致當上帝要施行審判時,這必然是公平公正、讓人無可抵賴、無法推諉的。因此,我們必須謹記,在我們仍然有機會回轉悔改的時候,就要救自己避免跌入不可挽救的深淵裏,就如《箴言》教導我們「不要讓你的眼睛睡覺,不可容你的眼皮打盹。要救自己,如羚羊脫離獵人的手,如鳥脫離捕鳥人的手。」(箴6:4-5)我們不要以為犯罪並無後果,而是必須及早不讓自己陷入得罪上帝、與上帝隔絕的惡況中。

 

結語:從聖經中的皮膚問題學會有意識地及早離罪

今段《妥拉》經文屬於利13-14章中有關痲瘋潔淨條例的其中一部分,主要涉及皮膚長瘡和被火燒傷這兩種情況。經文強調祭司要反覆檢查、患者要等候七天等,去確認問題並沒有演變成「深入」皮膚和「擴散」的情況。而透過拉比提供的《先知書選段》的平行經文,我們可找到皮膚問題與罪孽的平行對照,讓我們從較為具體和明顯的皮膚問題和症狀,去理解較為抽象的罪孽問題和先兆!藉此更深認識到罪的問題也可以同樣跟皮膚長瘡和被燒傷一樣,會有「深入」和「擴散」的可能,好叫我們懂得防範於未然、不要讓一小步的失誤(mistake)演變成不可挽回的大錯(error),最終導致與上帝隔絕!在應用上舉例:一位已婚的弟兄在工作上因加班而要與美貌又善解人意的女同事朝夕共處,就必須有意識地提高警覺、加以防範,包括盡量避免單獨相處、共進晚飯、更要常與太太溝通和更刻意去維繫夫妻關係、甚至想辦法轉換環境去避開一些誘惑等,好攔阻自己步向日久生情、產生歪念,一步步跌進導致婚姻破碎的陷阱中。而對於任何其他可能破壞我們與上帝關係的問題亦然,我們也必須要有意識地去識破是甚麼正在攔阻或阻隔著我們與上帝建立進一步更親密的關係,是被手機控制了自己的時間以致沒有時間靈修?還是我們只想要上帝的保守祝福而從不刻意想要去活出上帝的心意去討祂喜悅?相信每個信徒的情況和問題都不一樣,但我們自己必定是最清楚知道的。

在迎向新一年的時候,祈願我們都檢視自己過去一年的屬靈生命、為明年立志、定下目標,在新一年裏學會及早意識自己的屬靈健康是否已經出了症狀或警號(許多時上帝會提醒我們的),並要懂得及早離惡行善!就是當我們的心思意念和做法跟《聖經》的真理出現偏差時,求主幫助我們有意識地及早讓自己不去犯罪得罪主、懂得馬上停止行惡、拒絕誘惑、在犯罪的邊緣中救回自己,不叫聖靈持續擔憂和失望;而另一方面,我們同時也要深信即使我們偶然犯罪跌倒,耶和華仍然是那位滿有豐盛的慈愛、願意接納我們回轉悔改的天父上帝,祂不會因為我們一時跌倒就馬上責打審判,而是願意給予我們足夠回轉悔改的機會,並期望我們漸漸學會刻意追求聖潔、有意識地及早離罪,使自己的靈命不斷更新成長,成為渴慕時刻與祂親近的兒女。阿們。


[1]上一篇利12:1-13:17的查經摘要〈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2] 瘡的出現不是患者可以自行控制的(可能由於身體抵抗力降低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而被火燒傷很大機會是因為意外,不是患者預先安排計劃的,而因為兩者都與十災相關,可說是十災的「迷你版」,故此也可說是上帝的作為與記號,或是祂容許出現的皮膚問題。

[3] 參TLOT、TWOT等希伯來文神學詞典。

[4] 見註1。

[5] 例如:伯2章約伯的例子、約9章天生瞎眼的人的例子(詳見上一篇查經摘要的論述)。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出8:20-9:35、賽34:11-35:4: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2-2-19)《妥拉》與《先知書選段》8:20-9:35、賽34:11-35:4(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第五災的蠅災的情境;by James Tissot, in public domain

十災中多次提及法老的「心剛硬」(例如:出9:35)、「硬著心」(例如8:32、9:7、9:34),所以不放以色列民離開。然而經文也提及「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出9:12;原文是「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如果上帝定意讓法老的心剛硬,那麼法老豈不是沒有自由意志去行事,上帝的降災豈不是對他不公平,不讓他有悔改的機會嗎?我們可以怎樣理解這情況,我們可從中明白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前言:十災並非單純打擊偶像,而是針對法老

承接上一段《妥拉》經文記載十災的首三災,今段繼續記載第四至七災(蠅災、牲畜瘟疫之災、瘡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的經過。上帝施行十災的目的表面上似是針對埃及地的偶像(12:12),但這理解其實並不完全。因為埃及地的偶像眾多,數目不只十個,而且許多災只維持一段短時間(像颱風一樣來去急速),也非毀滅性的徹底破壞,所以如果是為了打擊偶像的話這些情況並不合理。另一方面,學者都認為偶像與災之間沒有清晰的關聯[1],例如:水變血之災就可牽涉多位神明,包括牛神Hapi(或稱Apis)的尼羅河神明、尼羅河的女神Isis、羊神或稱為尼羅河的守護神Khnum等。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閱讀整段有關十災的經文,會發現每一個災主要是圍繞著耶和華藉摩西所作的行動怎樣為法老帶來不同程度的威脅以及法老的回應,而並非在強調打擊某個偶像。因此,我們的重點應放在經文怎樣描述法老的問題、他對上帝的態度和回應,和上帝針對法老的回應而作出的行動等。

 

第四災:蠅災(出8:20-32

出8:20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看哪,法老來到水邊,你就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Let My people go,好事奉我。

出8:21 你若不放我的百姓走,看哪,我要派(שָׁלַח shalach成群的蒼蠅到你、你臣僕和你百姓身上,進你的宮殿;埃及人的房屋和他們所住的地都要滿了成群的蒼蠅。

出8:22 那一日,我必把我百姓所住的歌珊地分別出來,使那裏沒有成群的蒼蠅,好叫你知道我——耶和華是在全地之中。

出8:23 我要施行救贖,區隔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明天必有這神蹟。』」

出8:24 耶和華就這樣做了。大群的蒼蠅進入法老的宮殿和他臣僕的房屋;在埃及全地,地就因這成群的蒼蠅毀壞了。

三災過後,耶和華再次吩咐摩西去見法老,要求他放以色列民離開,否則就降下第四災的蠅災。這描述跟第一災相仿,同樣是摩西在清早警告法老,反映出十災並非隨意,而是有計劃並精心安排的循環,表明上帝在反覆地給予法老警告和刑罰。這一災出現了上帝著名的一句命令:「我的百姓走(Let My people go)!」(8:20;原文在8:16),當中所用的動詞 שָׁלַח shalach 與祂要「派(שָׁלַח shalach」成群的蒼蠅到埃及的動詞是相同的。這讓我們看見,上帝「放」蠅災,是對應著法老的「不肯放」以色列民離開。上帝表明祂必定能把祂的百姓分別出來,祂要使埃及地遭受成群蒼蠅的毀壞,但以色列民那裏卻平安無事。(8:24)也就是說,即使法老不肯讓上帝的子民跟埃及地「分開」,上帝也能就地作出這項「分開」的工作,要向法老表明上帝有能力掌管全地,包括法老以為在掌管的埃及地。假如法老繼續不肯「分開」以色列民和埃及地,在上帝的掌權下,祂就會敗壞以色列民所住周圍的埃及地去拯救自己的子民,這後果對法老來說,相信會比他放以色列民離開更差。

出8:25 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去,在此地向你們的上帝獻祭。」

出8:26 摩西說:「這樣做是不妥的,因為我們要獻給耶和華——我們上帝的祭物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看哪,我們在埃及人眼前獻他們所厭惡的,他們豈不拿石頭打死我們嗎?

出8:27 我們要遵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我們的,往曠野去,走三天路程,向他獻祭。」

出8:28 法老說:「我可以放你們走,在曠野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獻祭,只是不可走得太遠。你們要為我祈禱。」

出8:29 摩西說:「看哪,我要從你這裏出去祈求耶和華,使成群的蒼蠅明天離開法老、法老的臣僕和法老的百姓;法老卻不可再欺騙,不讓百姓去向耶和華獻祭。」

出8:30 於是摩西離開法老,去祈求耶和華。

出8:31 耶和華就照摩西的請求去做,使成群的蒼蠅離開法老、他的臣僕和他的百姓,一隻也沒有留下。

出8:32 但這一次法老又硬著(כָּבֵד kavedHiph: made heavy, honored心,不放百姓走。

法老的回應是他批准以色列民在埃及地獻祭給他們的上帝(8:25),可見他沒有完全按照上帝的要求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反映出他不接受上帝擁有全地的主權,仍以為自己有能力在埃及掌權,某程度上也是在試探耶和華的底線,認為自己未必一定要完全地順服上帝所有的要求。而摩西的回答指出百姓獻給上帝的祭物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甚至會用石頭打死他們(8:26)。這大概是由於百姓所要獻的祭物主要為牛和羊,而這些卻是埃及人所奉為神明的偶像[2]。這提供了其中一個上帝要求以色列民必須離開埃及而不能讓百姓在那裏敬拜祂的原因,因為敬拜上帝與埃及人的信仰互相抵觸,兩者不能兼容。最後法老表面上批准他們可以離開,但卻說「只是不可走得太遠。你們要為我祈禱。」(8:28)這繼續反映法老並不是完全地妥協或謙卑,他仍然想堅持自己的某些意思而行。摩西又提醒法老不可再欺騙,也反映法老一向是出爾反爾,言而無信。果然,當耶和華按照摩西的請求去使蒼蠅徹底地離開後,法老又硬著心不放百姓走。(8:31-32)其中「硬著(כָּבֵד kaved」跟之前7:13提及「法老心裏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並非完全一樣的。那裏「剛硬(חָזַק chazaq」一詞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堅定不移,表明法老不會改變主意;而這裏「硬著(כָּבֵד kaved心」的動詞在原文是使役型,意指「使內心變得沉重和榮耀」,而由於古代人的觀念往往認為人是用心去思考(而不是用腦袋),所以這話可理解為,法老堅持要看重自己的想法和榮耀,以致不願作出改變!這把之前「心裏剛硬」進一步加以解釋了法老不聽從耶和華的原因,雖然他經歷過上帝擊打的災,但仍不願意改變。可以說,法老對上帝的頑梗和對抗已變得越來越嚴重了。

 

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9:1-7

出9:1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9:2 你若不肯放他們走,仍要強留他們,

出9:3 看哪,耶和華的手必以嚴重的瘟疫加在你田間的牲畜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和羊群的身上。

出9:4 耶和華卻要分別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凡屬以色列人的,一隻都不死。』」

出9:5 耶和華就設定時間,說:「明天耶和華必在此地行這事。」

出9:6 第二天,耶和華行了這事。埃及的牲畜全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一隻都沒有死。

出9:7 法老派人去,看哪,以色列人的牲畜連一隻都沒有死。可是法老硬著心,不放百姓走。

這次上帝施行第五災的牲畜瘟疫之災,再次要求法老放祂的子民離開。這災跟第二災一樣也是吩咐摩西要進到法老那裏作出警告和提出要求,並且這災只發生在埃及人的牲畜身上,而以色列人則再次安然無恙。這反映上帝繼續向法老表明祂有能力分開以色列人和埃及人,就是即使法老不肯讓祂的子民離開埃及,上帝也能就地進行拯救的工作,透過單單審判埃及人去救出自己的子民。而這災的最特別之處,在於經文描述法老看來不太相信災情竟然只選擇性地擊殺埃及人的牲畜而以色列人的牲畜卻會安然無恙(9:7),所以就派人去察看。這反映比起第四災法老無須安排人去察看,這次他更感受到上帝的災所帶來的痛苦,以及埃及人與以色列人的確是有分別的。當法老察看過後發現事情果真如此,但仍卻像第四災時那樣繼續「硬著(כָּבֵד kaved心」不肯在上帝面前謙卑,也就說明,就算法老看到實情也仍不悔改,反映他的心越來越剛硬,並堅持要敵擋上帝的旨意。

 

第六災:瘡災(9:8-12

出9:8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你們從爐裏滿滿捧出爐灰,摩西要在法老眼前把它撒在空中。

出9:9 這灰要在埃及全地變成塵土,使埃及全地的人和牲畜身上起泡生瘡。」

出9:10摩西和亞倫取了爐灰,站在法老面前。摩西把它撒在空中,人和牲畜的身上就起泡生瘡了。

出9:11 因為這瘡,術士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術士和所有埃及人的身上都生了瘡。

出9:12 但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不聽摩西和亞倫,正如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

接著經文記載上帝吩咐摩西施行第六災的瘡災,跟之前第三災的情況相仿,上帝並沒有向法老發出任何警告或要求就直接降災。而今次這災比起之前的更為嚴重,因為已經不單止影響牲畜,更禍及人的身體,甚至這災連埃及的術士和所有埃及人也站立不住。不過,這次經文不再指法老心裏剛硬或硬著心,而是指「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剛硬」(這是《和修本》的翻譯,但原文的意思的確是「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3])這句話在神學上十分難以理解,因為如果是上帝刻意使法老的心剛硬,以致他不聽從摩西和亞倫提出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要求,那麼責任豈不是不在法老身上,而是在使他的心剛硬的耶和華?如果我們單看這句話的確看似可引伸出這個想法,但其實這句話並非在《出埃及記》中首次出現,也並非最後一次。所以,還是先讓我們了解今段的餘下經文,然後才再作討論。

 

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出9:13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清早起來,站在法老面前,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上帝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

出9:14 因為這一次我要使一切的災禍臨到你自己,你臣僕和你百姓的身上,為要叫你知道在全地沒有像我的。

出9:15 現在,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就會從地上除滅了。

出9:16 然而,我讓你存活,是為了要使你看見我的大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全地。

出9:17 可是你仍然向我的百姓自高自大,不放他們走。

出9:18 看哪,明天大約這時候,我必使大量的冰雹降下,這是從埃及立國直到如今沒有出現過的。

出9:19 現在,你要派人把你的牲畜和你田間一切所有的帶去躲避;任何在田間,無論是人是牲畜沒有回到屋內的,冰雹必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必死。』」

出9:20 法老的臣僕中,懼怕耶和華這話的,就讓他的奴僕和牲畜逃進屋裏。

出9:21 但那不把耶和華這話放在心上的,就把他的奴僕和牲畜留在田裏。

出9:2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出你的手,使冰雹降在埃及全地,降在埃及地的人和牲畜身上,以及田間各樣菜蔬上。」

出9:23 摩西向天伸杖,耶和華就打雷下雹,有火降到地上;耶和華下雹在埃及地上。

出9:24 那時,有雹,也有火在雹中閃爍,極其嚴重;自從埃及立國以來,全地沒有像這樣的。

出9:25 在埃及全地,冰雹擊打田間所有的人和牲畜,擊打一切的菜蔬,也打壞了田間一切的樹木。

出9:26 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

出9:27 法老差派人去召摩西和亞倫來,對他們說:「這一次我犯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

出9:28 請你們祈求耶和華,因上帝的雷轟和冰雹已經夠了。我要放你們走,你們不用再留下來了。」

出9:29 摩西對他說:「我一出城就向耶和華舉起雙手;雷必止住,也不再有冰雹,叫你知道地是屬於耶和華的。

出9:30 至於你和你的臣僕,我知道你們仍然不敬畏耶和華上帝。」

出9:31 那時,亞麻和大麥被摧毀了,因為大麥已經吐穗,亞麻也開了花。

出9:32 只是小麥和粗麥沒有被摧毀,因為它們還沒有長成。

出9:33 摩西離開法老出了城,向耶和華舉起雙手,雷和雹就止住,雨也不再下在地上了。

出9:34 法老見雨、雹、雷止住,又再犯罪;他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

出9:35 法老的心剛硬,不放以色列人走,正如耶和華藉著摩西所說的。

第七災的冰雹與火攙雜之災是十災中經文描述得最為詳細的,多達23節。它跟第一災和第四災一樣是有關摩西在清早對法老提出要求和災難的警告,而9:14表明這災要使一切的災禍(כָּל־מַגֵּפֹתַי֙)臨到法老、他的臣僕和他的百姓身上,為要叫法老知道在全地也沒有像耶和華的,表明這災的威力和禍害極為嚴重,是自埃及立國以來全地也從沒有試過的。的確,這災所打擊的不單單關乎植物或動物,而是同時針對了所有植物、動物和人等多個層面。程度上也由過去只影響環境、叫動物死去、埃及人身上長瘡等表面上的傷害程度,提升至首次使埃及人死亡。可見第七災跟以往的六個災明顯不同,擊打的範圍和程度都更為嚴厲,並為之後上帝殺長子的第十災作出了某程度的預示和警告。雖然這災的災情十分嚴重,不過9:15「我若伸手用瘟疫攻擊你和你的百姓,你就會從地上除滅了」則指出,耶和華其實已經對法老和埃及人存有恩慈,並不是想把他們完全毀滅 。

除了災情特別嚴重之外,這災還有另外兩個特別之處。首先是冰雹中會有火閃爍,反映這並非一般可解釋的極端天氣現象,而是上帝的親自作為,神蹟地把冰雹與火兩樣並不相容(甚至是完全對立)的現象放在一起,這災就像留下了自己的簽署(signature)一樣,只可能是出自上帝的手!而把兩樣不相容的情況放在一起,也彷彿在暗示這正正是法老不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情況,法老和埃及人其實跟敬拜上帝的人並不匹配,堅持要把敬拜上帝的人留在埃及,結果只會招致埃及地的嚴重敗壞;第二個特別之處,是這次上帝從降災中提出了一條出路,就是所有留心聽從上帝的警告,留在室內的人與牲畜其實可以避過一劫,讓災難只降在不敬畏上帝的人身上。這是之前六個災所沒有的,而且所破壞的農作物中,經文刻意指出災情未有波及小麥和粗麥(9:32),也就是說在災禍中上帝仍然給予一線生機。因此這災要帶出的信息是,不聽從上帝的結果極為嚴重,甚至是生與死的分別!但如果有埃及人肯謙卑聽從上帝的吩咐,其實仍有出路。這在某程度上預示日後殺長子之災的吩咐中,肯聽從耶和華的人其實或有機會逃過一劫。

 

《先知書選段》:賽34:11-54與出8:20-9:35的關聯

賽34:11 鵜鶘、豪豬要得它為業,貓頭鷹、烏鴉要住在其間。耶和華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石垂線,拉在以東之上

賽34:12 人必宣稱那裏沒有王國,它的貴族和所有領袖都歸於無有。

賽34:13 以東的宮殿要長出荊棘,城堡要生長蒺藜和刺草;成為野狗的住處,鴕鳥的居所。

賽34:14 野獸要和土狼相遇,山羊鬼魔要與同伴對唱,莉莉絲必在那裏棲身,為自己尋找安歇之處。

賽34:15 箭頭蛇要在那裏做窩,下蛋,孵蛋,並招聚幼蛇在其保護之下;鷂鷹也與伴侶聚集在那裏。

賽34:16 你們要查考並誦讀耶和華的書;這些現象必然存在, 沒有一樣動物缺少伴侶。因為是他,藉著我的口吩咐,他的靈將牠們聚集。

賽34:17 他為牠們抽籤,親手用準繩為牠們分地;直到牠們永遠得地為業,世世代代住在其間。

賽35:1 曠野和乾旱之地必然歡喜,沙漠也必快樂;又如玫瑰綻放,

賽35:2 朵朵繁茂,其樂融融,而且歡呼。黎巴嫩的榮耀,並迦密與沙崙的華美,必賜給它。  人要看見耶和華的榮耀,看見我們上帝的榮美。

賽35:3 你們要使軟弱的手強壯,  使無力的膝蓋穩固;

賽35:4 對心裏焦急的人說:  「要剛強,不要懼怕。  看哪,你們的上帝要來施報,  要施行極大的報應,  他必來拯救你們。」

有關《以賽亞書》的內容大綱和主題信息可參考第一篇文章摘要裏的簡介[4],而今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屬於《以賽亞書》的前半部分,內容較多提及人的過犯怎樣招致上帝的審判。賽34:11指出上帝必將空虛的準繩、混沌的石垂線(大概是用於量度)拉在以東身上,代表著上帝要從她身上計算她的空虛和混沌的程度而進行審判。以東是以掃的後代,有著屬血氣、屬世的象徵意義,而且她喜歡建立自己的王國,不愛追求屬靈的事。上帝說要讓她的住處成了那些被上帝定為不潔淨的動物的棲身之地,賽34:12-15又繼續描述以東會怎樣失去其領袖地位和變成荒廢,賽34:16-17再用上「永遠得地為業」諷刺地表達以東要世世代代活在自己的王國中,不斷地過著沒有上帝的荒廢生活;反之,賽35:1-4完全換了另一幅圖畫,十分正面地描述以色列民怎樣因為有上帝的帶領而喜樂地回歸,把本來的曠野和乾旱之地都變成了美麗的花園!結果是上帝的子民能夠看見祂的榮美、得力和強壯起來,而且有上帝安慰和應許給他們報復和拯救。換句話說,以色列和以東將會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有上帝的同在和沒有祂同在的情況是天淵之別。

猶太拉比選了這段先知書的經文與今段的《妥拉》平行,最明顯的是在處境上,上帝審判以東可以與《出埃及記》中上帝使法老和埃及人受災作平行,而這裏以色列人喜樂地回歸、蒙上帝悅納,則與十災中以色列民的安然無恙,有著上帝的拯救和眷顧也是一個平行。另外,在字眼上也出現不少平行之處(詳見下表),反映拉比對《先知書選段》的精心挑選:

(可點擊放大下表)

 

應如何理解「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和這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1. 猶太拉比的解釋:

「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表面上是讓法老失去了自由意志去行善,這在神學上的確不容易解釋,而過去猶太的拉比早已討論過這問題,並有以下幾個相當有見地的看法:

a)法老和埃及人欺壓以色列民的罪其實必須先被審判和受罰,才算得上合理和公義。故此耶和華必須剛硬法老的心,讓他承受十災所帶來的所有審判,這對被迫害了四百年的以色列民來說才算為真正的公平。(拉比Abravanel)

b)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其實是要讓法老更有「自由意志去抵抗上帝」,因為如果法老純粹只是因為怕受罰或承受不了災難,而決定放以色列民離開的話,那麼他就不是真誠地悔改、真正謙卑自己去順服上帝了。故此,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是要讓他有能力去堅持抵受十災的打擊,以致他能不單單因為受災才放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拉比Sforno)

c)法老持續不悔改的情況可導致他漸漸失去悔改的機會。也就是說,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反映當上帝已經多次勸喻和警告他無效之後,就會讓他再沒悔改的機會,只能承受因犯罪而來的刑罰。(拉比Shimon ben Lakish)另一個接近的說法,是當有人犯了極其嚴重或大量的過犯後,上帝是可以不給予他悔改離開邪惡的機會。(拉比Rambam)

2. 從文學的角度理解:

除了參考拉比的理解,我們也可從十災的文學解構和上下文的角度去解釋「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在過去的查經中我們已經提出過下表的十災循環[5],而這次我們再加入「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的出現情況。就讓我們先理解十災的循環,並以此作為背景去理解這問題。

 

第一個循環:

一、二、三災

第二個循環:

四、五、六災

第三個循環:

七、八、九災

共通點

循環的首災:一、四、七災

第一災:水變血(7:14-25)

第四災:蠅災(8:20-32)

第七災:冰雹與火攙雜之災(9:13-35)

警告的時間:早上(7:15-16、8:20、9:13);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7:16、8:21、9:13)

循環的次災:二、五、八災

第二災:蛙災(8:1-15)

第五災:牲畜瘟疫之災(9:1-7)

第八災:蝗災(10:1-20)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警告的情景:進去見法老……(8:1、9:1、10:1)

摩西的要求:容我的百姓去……(8:1、9:1、10:3-4)

循環的第三災:三、六、九災

第三災:虱災/蚊災(8:16-19)

第六災:瘡災(9:8-12)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第九災:黑暗之災(10:21-29)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警告:沒有警告

要求:沒有要求

每個循環都各自有其共通點

藉亞倫伸杖(7:20;8:6、17)

沒有藉任何物件,直接降災 (8:24;9:6、10)

藉摩西伸杖(9:23;10:13、22)

 

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

沒有,這代表法老有三次悔改的機會。

一次,這代表法老有兩次悔改的機會。

兩次,這代表法老有一次悔改的機會。

 

透過圖表中的循環和每個循環的首災、次災和第三個災之間的共同之處,我們可以發現十災其實發出了以下的信息:

1) 上帝的行事並不混亂,而是合理和有序的!

2) 每一個災其實都代表著上帝一次又一次地給予法老機會去認識上帝和謙卑悔改!

3) 上帝的降災大多數都非即時性,這讓法老有充分時間去思考和悔改聽從上帝!

4) 上帝嘗試在不同時間(循環中的首災均發生在早上,其餘的可能在下午及傍晚)、用各種方式(亞倫伸杖、直接降災、摩西伸杖)去喚醒法老,要他在自己面前謙卑和完全地聽命!

5) 十災的嚴重程度是漸漸增加的,到了第七災才首次出現有埃及人死亡的情況,反映上帝正在一步步勸喻和教導法老,不及早回轉悔改的話,是會遭遇比之前更嚴重的後果。

6) 從十災中法老多次使自己的心剛硬,反映上帝給予法老真正的自由和選擇機會,甚至容忍著法老出爾反爾、三番四次地進行欺騙(8:29)!

7) 時間上明顯是法老先多次使自己的心剛硬或硬著心,才招致上帝要多次使他的心剛硬。

當我們以上述十災的結構、循環和豐富的信息作為背景,並加入拉比的解釋,就可更好地理解「耶和華剛硬法老的心」以及其應用了:

1) 這並非一次性的偶然動作,而是早在十災之前已經給摩西預言將會出現的情況(4:21)。所以我們不應斷章取義地單單讀這一句話來理解,而是必須放在原先上帝表明要拯救以色列民的原因和背景裏。加上拉比的見解,反映這公義的彰顯,平反之前以色列民被欺壓和殺害的不義,讓我們明白伸冤在主,主必報應的觀念(參結25:12、羅12:19、來10:30等)。

2) 這在整個十災的過程中有系統地多次重複出現,因此這並非不理性的作為,而是經過上帝精心鋪排,並可用理性和有系統地理解,讓人認識上帝的行事原則。

3) 這並非出於上帝因法老不服而一時衝動或意氣用事的行為,而是十分有條理和可預計的結果。可以說,上帝有些時候像是要刻意讓人知道是祂的作為,只是法老不肯承認上帝是全地的主這個身分而已!

4) 上帝施行十災的主要目的,本身就並非為了打擊埃及,而是要把屬上帝的人分別出來(8:23)。所以上帝雖然打擊埃及,但卻沒有一次性地滅絕全部的農作物,讓當地仍有出產糧食的機會(9:32)。而且第七災又讓敬畏聽從祂的人可以逃過一劫,可以說,這種種的情況反映出上帝其實在施行十災打擊法老和埃及的同時,也不斷地對他們施憐憫!「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其實不是上帝無情的作為,而是在充滿憐憫和在顧念人的背景下進行的。假如創天造地的上帝真的要滅絕法老和所有埃及人去讓自己的子民離開,祂其實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而無須一直拖延和忍耐,讓法老有回轉悔改的機會(9:15)。

5) 對於拉比指上帝會因應人犯罪的情況而減少讓人可悔改的機會,我們的確可從十災的循環中看到:在首三災的第一個循環中,耶和華並沒有使法老的心剛硬,他仍然有三次悔改的機會;到了第二個循環(第四、五、六災),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一次,代表法老悔改的機會只有兩次;而到了第三個循環(第七、八、九災),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了兩次,所以法老悔改的機會就只餘下一次;到了第十災的時候上帝就不再給予機會,而是直接殺了他的長子和所有埃及人的長子。事實上,期望上帝對人的罪惡無動於衷,人隨時都可選擇悔改與否,這想法並不合理。我們反而要透過上帝原來是可以按祂的心意去使法老的心剛硬、減少他悔改的機會,而明白我們不應以為永遠都擁有無限的機會可以回轉悔改,從而學會珍惜和把握每一次上帝饒恕自己的機會,為祂而活!

 

結語: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屬靈意義

今段查經的經文多次提及法老硬著心不讓上帝的子民離去,導致上帝要親自出手去分開他們。所以我們從今段經文可得出的第一個屬靈提醒是:在我們的生命中是否仍有一些明知上帝不喜悅但卻不想放棄、遠離、分開的人、事、物?昔日以色列民不能留在埃及地敬拜,今天我們經歷過上帝拯救的人同樣不能停留在過去的犯罪境況中敬拜上帝,因為兩者並不相容。求主幫助我們懂得對祂所不喜悅的情況作出「斷、捨、離」,學會「分別為聖」的功課!

另外,如果我們單從表面看十災的自然災害,或會認為上帝十分殘忍和暴力(尤其在今段的《妥拉》經文所記載的第七災會導致人命傷亡的結果)。但從今段經文的開始,我們就已經可意識到十災的主要目的並非為要打擊埃及,而是要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分開!而經過了上述對十災的結構、當中的循環、上帝使法老的心剛硬的出現情況等詳細探討,我們更進一步發現十災所帶來的大自然災害,其實是要反映上帝是那位滿有能力的創造主,但同時祂也是滿有憐憫的大能者!因為在十災的過程中祂不斷對法老和埃及人忍耐和留手,而且並不是一次性地擊倒反抗祂旨意的人,而是給予了法老多次的機會,精心安排用不同的方式去讓他認識自己的大能,以致有機會能學會謙卑和敬畏祂。只可惜,法老的驕傲讓他並沒有因為上帝的神蹟和越來越嚴重的災情而謙卑下來,反而心裏剛硬地敵擋上帝,最終連悔改的機會都不斷地減少了。而從以上對「上帝剛硬了法老的心」的論述,我們明白到人其實並不可以隨時隨地隨己意掌握每一個悔改的機會,所以我們必須珍惜上帝給我們赦罪的恩典,把握每一次仍可回轉悔改的時機,好好地學會忠心聽命於上帝,順服聖靈。求主不但拯救我們,更幫助我們學會順服祂的功課,這不是由於我們害怕或想逃避主的刑罰,而是全因為我們對主的愛和敬畏,祂是我們的拯救主和大能者!阿們。


[1] Bruce Wells, “Exodu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97.

[2]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eiden and Grand Rapids: 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 &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99), 71.

[3]《和修本》的翻譯某程度上是想帶出:是法老先要把自己的心剛硬,然後上帝才容讓他維持狀態的這個先後次序,以致在神學上並不會引伸出是上帝先主動使法老犯罪的問題,而可解讀為純屬是法老個人的錯。但其實按照希伯來文的文法來看,耶和華的確是行使「剛硬」的主語而法老的心就是直接的受詞,加上動詞「剛硬(וַיְחַזֵּ֤ק)」的詞幹屬Piel,則更帶有強烈或刻意的意思,因此這句其實更應該翻譯為「耶和華剛硬了法老的心」或維持像《和合本》那樣用「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

[4] 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系列(出1:1-2:25、賽27:6-13)查經摘要〈為自己的靈命和動機把脈〉內文「《先知書選段》賽27:6-13與出1:1-2:25的關聯」的段落。

[5] 參本機構《五經中的耶書亞》查經系列(《出埃及記》6:2-9:35)文章摘要(14):〈何謂真正認識耶和華〉,以及上一段的查經摘要文章〈十災中首三災所彰顯出的上帝屬性〉對十災的簡介。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出埃及記》系列查經摘要: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