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週研讀的經文是馬可福音2:1-22,大綱如下:
醫治癱子(2:1-12)
呼召利未(2:13-17)
耶書亞(耶穌)的門徒沒有禁食(2:18-22)
承接第一章結尾(1:40-45)提到耶書亞醫好了一個患大痳瘋的人,大概這件事被傳揚開並引起了耶路撒冷宗教領袖的關注,於是有文士(和法利賽人)從加利利各鄉村、猶太並耶路撒冷(路5:17)去到迦百農(約三日路程),從旁觀察耶書亞的言行和影響力。
耶書亞在一所房子裏講道,有人把一個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從屋頂縋下來放在他面前。耶書亞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2:5)。學者Robert Lindsey從第一世紀的猶太角度來看,認為「你的罪赦了」如果用希伯來文說就是 nislechu lechaa chatoteicha,《和合本》譯作「他必蒙赦免」[1]。在場的文士必然知道這句話來自利未記第4-6章,而這三章經文是關於人知道自己犯了罪,就把祭物帶到祭司面前,讓祭司為他贖罪,然後「他必蒙赦免」[2];而「赦免」這個希伯來原文是סָלַח(salach),在當時是只有上帝才有資格用的。所以,當文士聽到耶書亞說「你的罪赦了」,就在心裏議論:「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上帝以外,誰能赦罪呢?」(2:7)
對於他們心裏的議論,耶書亞主動作出回應,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2:8-10)耶書亞以「人子」自稱,是要讓人想起但以理書7:13-14:「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那位人子在天上,帶著權柄、榮耀和國度[3]。而耶書亞稱自己為人子,不單暗示自己有權柄「在天上」,現在更把赦罪的權柄彰顯「在地上」。
當時的猶太人一般看疾病或殘障為犯罪的後果(參約9:2),而當人把癱子抬到耶書亞面前,情景就像是利未記第4-6章所描述的,人犯了罪把祭物帶到祭司面前。耶書亞對癱子的處理手法是,先把癱子的罪赦了,然後吩咐他拿起褥子行走,而癱子能行走意味著罪所引致的後果被除去了。此舉證明了耶書亞能做的遠比一個祭司多,因為祭司只能代人以祭物贖罪,沒有赦罪的權柄,更沒有能力除去罪所帶給人的轄制或醫好人的疾病。
利未是一個稅吏,他坐在稅關收稅時,耶書亞主動呼召他並到他家中坐席。同席的還有其他稅吏和罪人,這叫文士和法利賽人大為詫異,就對耶書亞的門徒說:「他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嗎?」(2:16)傳統的猶太群體不會接納稅吏,更視他們為罪人,因為稅吏是一群被羅馬人僱用向同胞收稅的人 [4],他們收的稅又多於所應收的(參路 3:12-13),所以,猶太群體視稅吏與盜賊無異[5] ,不容他們於主流群體。
當時的猶太群體視稅吏為罪人。而耶書亞對稅吏的處理手法是:「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2:17)耶書亞不單呼召利未,還到他家中坐席,在聖經的觀念裏,與人共進筵席代表著一份關係和團契,耶書亞與利未一起進食,表示一份完全的接納。如果說稅吏犯罪的後果是「被猶太群體拒絕」,那麼耶書亞與他們坐席是把那後果除去了。對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非議,耶書亞的回應是:「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2:17)耶書亞形容自己是醫生,醫生有救人治病的心腸,不會計較病者的背景。
禁食在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有很多記載,在猶太群體裏,吃甚麼和不吃甚麼是很重要的事,與誰吃飯和不與誰吃飯也是有嚴格規定的。禁食是當時一種敬虔的宗教表現,法利賽人每星期禁食兩次[6],無怪乎他們會質疑:「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2:18)耶書亞並沒有否定禁食的意義,他只是指出禁食有特定的時間,並以新郎來形容自己,強調他在的時候,他的跟隨者應該歡欣,而不是禁食(參2:19-20)。
耶書亞對癱子及稅吏的處理手法、以及不遵從一些宗教傳統,都叫文士和法利賽人無法理解。在這三件事上,文士和法利賽人與耶書亞之間存在很大的分歧。試討論耶書亞怎樣以這兩個比喻去回應這個分歧?
可2:21「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可2:22「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
(新布還未「縮水」,要是縫在舊衣服上,當洗衣服的時候,新布就會把舊衣服扯破;新酒仍在發酵過程中,然而舊皮袋已失去彈性,要是把新酒倒進去,舊皮袋就會被撐破。)
醫治癱子和呼召利未這兩件事都是發生在當耶書亞教導群眾時(參2:2、13),而這兩件事發生後,文士和法利賽人隨即以耶書亞的門徒沒有禁食為由去問耶書亞為甚麼他的門徒不禁食。很明顯,文士和法利賽人在這三件事上,並不認同耶書亞的教導以及他對宗教規條的態度。耶書亞用了兩個比喻去回應,這兩個比喻其實是在說同一件事,就是「新」、「舊」不相容。我們不應太快就作結論說:耶書亞指他的教導是「新」的,而法利賽人的教導是「舊」的。事實上,耶書亞的教導和法利賽人的教導同樣來自希伯來聖經,所不同的,是他們在解經方面的根據點。
耶書亞在教導時,常常引用當時的人所熟悉的希伯來聖經經文(即都是舊的,不是新的),但他的教導(以及由事工作引伸的教導)往往是要把經文裏的精意帶出,例如:醫治癱子的事就跟利未記第4至6、 21章有關;但法利賽人的教導則是依循猶太拉比在主前的幾百年期間,從摩西五經裏的613條誡命所發展出來的規條和傳統,例如:要視稅吏如同強盜和罪人[7]、禁食[8]、洗手[9]等,當中只高舉了外表的虔誠而忽略了希伯來聖經所看重的,其實是人內心的真誠和對人要有愛和憐憫等等。所以法利賽人的教導只是不斷地加重人在信仰上的重擔[10],與上帝的心意背道而馳。因此,這兩個比喻裏所指的「新」與「舊」是關乎人的思維以至於解經的向度。我們可以從可2:17在馬太福音的平行經文(太9:9-13)看到更清晰的演繹。
太9:9耶穌從那裏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太9:10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
太9:11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
太9:12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太9:13:『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耶書亞引述的經文來自何西阿書6:6:「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是當時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應該熟悉的,耶書亞要他們去揣摩經文的意思,就意味著他們根本不明白這節經文的精意,而他們之所以不明白,正是因為他們缺乏了一個「新」的心思意念,他們只懂得用「舊」的思維去解釋聖經、守著古人所定的規條,就以為自己已經在遵守上帝的話語,完全失去了上帝那份憐憫人的心腸。所以,耶書亞勸告他們要放下「舊」的思維,用「新」的思維,再去深思及細察耶書亞所行的一切事,就會明白他是來自上帝的,所言所行更符合律法和聖經。
在耶書亞事奉的初期,他已經指出他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導是截然不同的。耶書亞在解明希伯來聖經,也活出希伯來聖經所指向的一個生命,他以「人子」、「醫生」、「新郎」自居,去憐憫和接納那些活在罪中、需要被拯救的人;然而法利賽人只看重律法表面的意思,定出一套標準去界定甚麼人犯罪、甚麼人敬虔,以此把人作出高低之分。
耶書亞教我們不要以這套標準去把人分類(免得我們只著眼外表上的敬虔和宗教上的成就,又專好跟人比較,變得自大或自卑),反而要分辨哪些教導是從上帝而來,哪些教導是人曲解了上帝的話語!要能分辨這兩種教導,我們就要常常處於一個謙卑、願意開放的態度,讓自己被上主和聖經去更新及改正(參提後3:16-17),不落入盲目高舉某人的釋經權威或自持自己的解經最高人一等的危機裏。而其中最重要的一個訣竅就是要看耶書亞這個人的生命,因為一個真正按著上帝教導而生活的人,他必然是一個對人有憐憫、又願意接納與自己不同的人。願我們都以耶書亞在地上所活出的生命為目標,並以祂的生命去分辨哪些才是符合真理的教導和傳道者。阿們!
[1] nislechu lechaa chatoteicha的希伯來文是 נסלחו לך חטאיך。參Robert L Lindsey, Jesus Rabbi & Lord, 50。
[2] 利4:20、26、31、35;5:10、13、16、18;6:7。
[3] 有關「人子」的觀念,從希伯來聖經的五經到先知書(以西結書、但以理書),以至兩約之間的文獻(尤其是以諾一書)都不斷在演變中。而耶書亞引用的「人子」許多時都跟較後期的明白(但以理書7章、以諾一書62章)相近,提及「人子」是坐在寶座上有權柄和榮耀的那位。
[4] Darrell L Bock, Luke: Volume 1:1-1-9:50, 71.
[5] Gedaliah Alon, The Jews in Their Land in the Talmudic Age, 15.
[6] 參路 18:12、《米示拿》〈論齋戒〉(m.Taanit) 1-4及〈以斯帖經卷〉(m.Megilla) 3:6、《十二使徒遺訓》Did. 8:1。
[7] 《米示拿》m.Hagiga3:6。
[8] 參註6。
[9] 參可7:1-5,以及相關的〈馬可福音7:1-37摘要〉https://bmy.org.hk/?page_id=1145。
[10]參路11:46、太11:30。
耶書亞研經中心 版權所有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