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週研讀的經文是馬可福音6:1-34,大綱如下:
a. 耶書亞(耶穌)在自己家鄉被拒(6:1-6)
b. 耶書亞差遣十二門徒(6:7-13)
x. 希律王殺害施洗約翰(6:14-29)
b’. 門徒向耶書亞匯報(6:30-32)
a’. 耶書亞憐憫群眾,因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6:33-34)
馬可福音第六章的開始是關於耶書亞在自己的家鄉被拒(參6:1-6)。在他對眾人說的話語中,這句尤為突出:「大凡先知,除了本地、親屬、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6:4)當中包含了兩個信息。第一個是,耶書亞的確是一位先知。「但別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正像先知中的一位。』」(6:15)。從馬可一直以來對耶書亞的神蹟、教導及其影響力的描述,我們大概能推論出耶書亞就是摩西對以色列民所說的,將會有一位先知興起像他(參申18:18),而耶書亞在地上的事奉正正成就了以色列民對「先知式彌賽亞」的期盼 [1]。
第二個信息是,真正的先知在自己家鄉是不受歡迎的。從耶書亞家鄉的人所提出的六個疑問可見(參6:2-3),他們並沒有否認耶書亞的能力和所行的神蹟,只是當衡量到他的出身和背景時,就不相信其能力和權柄是來自上帝。這跟之前在第四至五章記載到耶書亞所行的多個神蹟,其能力和權柄都是來自上帝[2],形成了一個強烈的對比。此外,馬可(和馬太)沒有像路加那樣指明當時的地點是拿撒勒,而只是說「自己的家鄉」(6:1),這正好強調了耶書亞作為先知,他「在家鄉」是不受歡迎的情況。或許這就是為甚麼馬可沒有提及地點的原因。
接著耶書亞差遣十二門徒兩個兩個地出去傳道,並賜他們趕鬼及醫治的權柄(參6:7-13)。然而在耶書亞對門徒的吩咐裏,有兩個叫人費解的問題:第一,為甚麼要囑咐他們,除了柺杖和穿鞋外,不要攜帶一些生活上基本需要的東西?(參6:8-9)究其原因,筆者認為其一是耶書亞要門徒在事奉時只依靠上帝的供應;其二是十二門徒的杖可象徵古時以色列十二支派首領的杖,代表著帶領以色列民的權柄(參民17)。而在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前,「帶杖和穿鞋」也正好是上帝給他們的吩咐 [3]。所以,耶書亞的這個吩咐讓人聯想到門徒就像十二支派的首領,帶領著以色列民出埃及一樣,目的也是要讓整個以色列家得救,及後有分於建立上帝的國。
第二個叫人費解的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理解6:11「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這句話。普遍的解釋是門徒已經盡了他們的傳道責任,所以門徒向那些拒絕聽他們的人,跺下腳上的塵土,是要表明這些人與上帝的國無分,又或他們的不信與門徒無關云云,然而這個解釋與耶書亞的事奉本質不相符[4]。學者Joshua N. Tilton解釋在第一世紀的猶太社會,接待客旅極為普遍,而主人家首先會做的是用水給客旅洗腳。所以接待門徒,為他們洗腳,這習俗跟是否接受門徒的信息無必然關係(但如果門徒到訪的那一家人根本不願意接待門徒,那就連聽門徒講信息的機會都沒有了)[5]。因此當門徒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是表示他們的腳並沒有被洗,也意味著那家人連最基本接待客旅的禮數也欠奉。所以,筆者認為耶書亞是要讓門徒知道,即使門徒被賦予權柄去傳道,甚至行神蹟,也不代表他們必然會一帆風順,不會被人拒諸門外;事實上,他們無可避免地會遇到跟耶書亞一樣的情況,遭人拒絕(參6:4)。
6:7-30記載門徒向耶書亞匯報他們的傳道經歷,中間卻加插了希律王(希律安提帕)殺害施洗約翰的敘事(參6:14-29),很明顯,馬可想藉這兩件事帶出一些信息 [6]。施洗約翰因直指希律王娶了其兄弟之妻希羅底是不合法的而遭監禁,希羅底也因此懷恨在心而伺機想要殺他(參6:17-19),雖然希律王對施洗約翰(以及耶書亞)存有好感或忌諱,不想殺他(參6:14、16、20)[7],但最終還是礙於面子,把施洗約翰殺了(參6:21-28)。
經文6:30第一次把門徒稱為「使徒」,表明他們是耶書亞的使者,帶著耶書亞所賜的權柄、信息和使命去傳道,可見門徒的角色和身分已經從一個學習和跟隨者,晉升為一個天國的事奉者。6:31描述「來往的人多」(原文οἱ ἐρχόμενοι καὶ οἱ ὑπάγοντες πολλοί,意思是“the coming and the going are many”),可能是要反映門徒當時的事奉非常成功,所以有許多人知道他們,又不斷有人來找他們幫助,以致他們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參3:20;6:31-33)。
為甚麼要在門徒傳道的記述中間加插希律王殺害施洗約翰的事件?
馬可刻意記載「但別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正像先知中的一位。』希律聽見卻說:『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6:15-16),其重要性是甚麼?
耶穌吩咐門徒要暗暗地到曠野,看來是要避開群眾(6:31),然而耶穌及後卻主動出去接觸他們(6:34),這是否前後矛盾?可以怎樣應用 6:30-34?
今段經文的一個重要主題是「先知」[8],從耶書亞對他家鄉的人所說的話,他已間接表明自己是一位先知(參6:4、15)。當門徒所做的事工跟耶書亞一樣時(參6:12-13),就意味著他們已傳承了耶書亞那份先知的職事。另外,施洗約翰也是一位先知[9],他因指出希律王和希羅底的罪而殉道(參6:18-19)。由此可見,先知不一定是受人愛戴的,正如耶書亞不受「自己家鄉」的人歡迎一樣。同樣地,門徒即使能行神蹟,也有機會遭人拒絕(參6:4-6;11-13),正如施洗約翰也是因履行先知的職事而最終被殺害(參6:27)。事實上,《聖經》的歷史也證明,真正忠心事奉上帝的先知往往沒有好下場。因此,馬可在門徒傳道的經歷中加插了施洗約翰被殺一事,明顯是要提醒讀者,當時耶書亞的門徒是要帶著先知的身分去事奉,但不要以為他們必然會受歡迎或得到認同,反之,門徒的事奉有機會被人拒絕,甚至會因此殉道。從希律王礙於面子而寧願殺害施洗約翰一事可見,地位越高的人,就會越著緊自己的面子和榮耀,也因此越容易犯錯,做出一些不公義的事,包括對付那些勇於指出他們問題的先知。
6:15-16的記載有三個重點:第一,耶書亞不但暗示自己先知的身分,連群眾也認同他是先知;第二,經文刻意提及以利亞,是要讀者把施洗約翰被殺的事件與以利亞的故事(參王上16-21)做對照。以下列出兩件事的幾個平行之處 [10]:
相關的平行 | 列王記上 16-21 | 馬可福音 6:14-29 |
地理位置 | 北國以色列 | 以色列北部加利利一帶 |
王(被王后操控行惡) | 亞哈 | 希律安提帕 |
王后(殺耶和華的先知) | 耶洗別 | 希羅底 |
王與王后的罪與淫亂有關 | 拜偶像(巴力) | 犯姦淫(希律王娶了兄弟之妻希羅底) |
先知(指出王與王后的罪) | 以利亞(別人說耶書亞像他) | 施洗約翰(希律說耶書亞像他) |
透過對照以利亞與施洗約翰的平行記載,以及有人認為耶書亞是以利亞的這個講法(參6:15),馬可把施洗約翰被害和耶書亞之後的受難緊密地連繫起來,預示了耶書亞以至門徒同樣會為義受逼迫;第三,6:14及6:16都是關於希律王認為施洗約翰有異能、並且會復活,而儘管他對施洗約翰這位先知有好感(參6:20),但最後還是把他殺了,更何況那些對先知懷著敵意的人?他們也必定會更積極地加害於先知。換言之,馬可這樣記載,是要暗示耶書亞的事奉將會使他與宗教人士產生衝突,他也因而走上了一條會被置於死地的路。
耶書亞吩咐門徒要暗暗地到曠野,原本是想避開群眾,然而耶書亞及後又主動出去接觸他們(參6:31、34),這看似矛盾,但原因是耶書亞看見有許多的人之後,就改變了主意,「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6:34)。「憐憫」(希臘原文σπλαγχνίζομαι)與人的心腸肺腑有關,與這個詞對應的希伯來文 רַחֲמִים 可理解為一種發自內心向人施予同情、慈愛和寬容的表現[11]。「如同羊沒有牧人」引自民數記27:15-17「……立一個人治理會眾,可以在他們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導他們,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這表明以色列民需要一位顧念他們、以他們的好處為首去帶領他們的領袖,而不是那些為一己利益而去搾取羊群的壞牧人(參結 34:8)。約翰福音10:11記載到耶書亞說自己是個好牧人,會為羊捨命。所以,6:34是耶書亞向門徒指出服事群眾的應有心態,就是要憐憫他們,甚至願意為他們捨命。
另外,6:31-32兩次提及耶書亞要門徒暗暗地往曠野去歇一歇,從表面上看,這固然是指在忙碌過後他和門徒都需要休息。然而要留意的是,曠野是無人居住之地,既是耶書亞受試探的地方(參1:12-13),也是施洗約翰帶出天國事工的起始點(參1:3-4)。耶書亞要門徒到曠野休息,除了讓他們的身體歇息之外,也是讓他們能遠離群眾,親近上帝,有機會重新思考天國的事工,免得他們的職事被提升為「使徒」之後,會被那種飄飄然的感覺或自我膨漲的心態所影響,而忘記了上帝原本的心意和對他們的召命。
在今段經文裏,馬可以「先知」為主線,巧妙地把耶書亞被拒、門徒事奉成功的經歷、以及施洗約翰被殺的記載放在一起,是要提醒信徒在事奉時,不應以成功和受人歡迎為目標,而是要像耶書亞一樣懷著一顆憐憫他人和捨己之心,忠心地完成上主的召命。當事奉者的地位越高、成就越大的時候,事奉者的心態很容易會變質和偏差,例如:傾向把成就歸功於自己的能力、不斷追求名利等等。耶書亞給門徒和讀者一個很好的榜樣,就是在事奉成功和受人追捧時,反而要退下來,往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重新思考上主所賜下的異象,並鑒察我們事奉的真正動機。盼望我們也緊記,事奉時不忘要歇息得力,好校正事奉的心志,繼續做蒙上主喜悅的事工。
[1] 彌賽亞的觀念普遍包含三個角色:君王式彌賽亞(The Kingly Messiah)、祭司式彌賽亞(The Priestly Messiah)、先知式彌賽亞(The Prophetic Messiah)。耶書亞在地上的事奉是,向人指出悔改的需要、傳「天國」(上帝作王掌權)的信息、行神蹟和建立門徒,這跟以利亞的事蹟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是成就了「先知式彌賽亞」。而耶書亞在十字架上受死、為世人贖罪,則成就了「祭司式彌賽亞」。至於耶書亞作為大衛的子孫,本身已符合了「君王式彌賽亞」的身分,四福音書記載他受死前最後一週進入耶路撒冷的經過,正正跟羅門王(大衛的子孫)被膏立時的過程做對照。當耶書亞復活升天之後,他坐在榮耀的寶座上作王掌權則更清楚地表明他的「君王式彌賽亞」身分。
[2] 馬可福音4-5章記載了四件神蹟:1)平靜風浪、2)趕鬼入豬群、3)醫治患血漏婦人、4)管會堂女兒的復活,分別彰顯出耶書亞的身分是:1)創造天地的主、2)掌管靈界和地上政權的主、3)賜人新生命的主、4)勝過死亡的主。
[3] 出12:11:「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另參David E. Garland, A Theology of Mark’s Gospel: Good News about Jesus the Messiah, the Son of \God, (Zondervan 2015), 127。
[4] 這個解釋跟耶書亞致力要接納一些當時在猶太主流社會被排擠的罪人、妓女、稅吏的做法背道而馳,也跟耶書亞奉差遣來是要尋找以色列家的迷羊這些記載不符(參太10:6、15:24)。
[5] Joshua N. Tilton, “Shake the Dust from Your Feet”/ What Did the Apostles’ Action Signify?” in JerusalemPerspective.com.
[6] 這種ABA(筆者稱之為「三文治」式)的文學結構是馬可福音的特色之一。之前有一段關於耶書亞醫治血漏婦人的記載,也是插在管會堂女兒事件中間(參可5:22-43),馬可也是要讀者把兩件事件放在一起作比較。
[7] 希律無意殺施洗約翰,反而是敬畏他、想保護他、甚至樂意聽他等等。
[8] 「先知」這個詞在整卷馬可福音裏只出現了七次,然而單單在這段經文已經出現了三次。
[9] 參太11:12-14;14:5;可11:32。
[10] 參 David M. Hoffeditz, “Femme Fatale Redux: Intertextual Connection to the Elijah/Jezebel Narratives in Mark 6:14–29.” Bulletin for Biblical Research 15 (2005), p.199-221.
[11] σπλαγχνίζομαι(G5072)這個詞在 《七十士譯本》的舊約書卷裏沒有出現過,但在《瑪加比二書》6:8中出現過一次,指獻祭或祭物。這詞跟σπλάγχνον(G5073)有關,參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中解釋「here the corresponding Heb. term is רַחֲמִים H8171, a pl. noun meaning “mercy,” but which orig. referred also to the entr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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