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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中秋節快樂!住棚節蒙恩!

今年9月29日是中秋節,同日傍晚開始也是聖經所記的住棚節。祝願大家佳節平安,與家人共聚美好時光,榮耀歸主!

另外,歡迎大家重溫我們在網上的猶太節期教導錄影文章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作者:Herbert Chan

利23:27 「但是,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刻苦己心,並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利23:28 在這一日,任何工都不可做;因為這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

利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3:30 凡在這一日做任何工的,我必將他從百姓中除滅。

利23:31 任何工你們都不可做。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23:32 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贖罪日(יוֹם כִּפֻּר Yom Kippur;字面意思是「遮蓋之日」)是《利未記》23章記載的七個耶和華節期之一,對上帝的子民來說這是全年最嚴肅的一天,因為按猶太人的傳統這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日子。上帝吩咐子民在這日(從七月初九傍晚至初十傍晚)要「刻苦己心」(利23:27、29、32),這在猶太人的傳統中被理解為要禁食、自潔、禁戒房事等等,好讓自己的生命能通過審判,名字能被寫在生命冊上而不會被塗抹。他們甚至從七月初一的吹角節(猶太新年)開始,一連十天檢視自己生命裏的罪,並為過去一年得罪了上帝和得罪人的事而認罪悔改,以實際行動去作出賠償、與人修補關係,好讓自己能在贖罪日的審判中安然渡過,並可在之後的住棚節中大家一同歡慶[1]。可以說,在以色列民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之後(每年透過逾越節去記念這事),上帝仍然認為祂的子民需要每年有一個生命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處理對上帝及對人的虧欠,好讓他們最終能帶著無愧的心去慶祝與上帝同在。

另一方面,《利未記》16章記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都會進入至聖所為上帝的子民贖罪。《希伯來書》9:1-14解釋這為未完全的贖罪儀式,並指動物的祭只能讓人想起罪來,唯有透過基督的流血犧牲,才一次過完成了永遠的贖罪(來9:12)。這讓信徒知道,我們對自己屬靈生命的自省和悔改之所以能夠蒙上帝悅納,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可取之處去配得這份恩典,而全是因著基督無條件的愛和憐憫,以他自己的血遮蓋我們的罪,藉著他一次過永遠的贖罪,使我們的認罪悔改能夠真正經歷到一份有效的救恩。

《約翰福音》7-8章記載了主耶穌在地上過住棚節的事蹟,其中約8:1-11看來是一段加插的故事[2],當中記載了一段耶穌向人施憐憫,同時也給人自省和悔改的機會,讓我們可以反思贖罪日的屬靈意義。

約8:1 耶穌卻到橄欖山去。

約8:2 清早,他又回到聖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導他們。

約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犯姦淫時被捉的女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約8:4 然後對耶穌說:「老師,這女人是正在犯姦淫的時候被捉到的。

約8:5 摩西在律法書上命令我們把這樣的女人用石頭打死。那麼,你怎麼說呢?」

約8: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要抓到控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

約8:8 於是他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

約8:9 他們聽見這話,從老的開始,一個一個都走開了,只剩下耶穌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間的女人。

約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嗎?」

約8:11 她說:「主啊,沒有。」 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這故事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把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為要試探他。這些人指按照摩西的律法理應把婦人用石頭打死(參利20:10;申22:22、24),可是耶穌一直以來在地上的事工都並非要對人施行審判,而是對人施行憐憫和寬恕,讓人有機會回轉悔改歸向上帝,信靠他是上帝派來的彌賽亞(例如,第五章記載耶穌醫好了一個估計是瘸腿或癱瘓的人,然後第六章記載他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第九章則記載他醫好了一個天生瞎眼的人,到第十一章更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等等;另參太9:13)。所以,要是耶穌表示不審判這個婦人的話,就代表他違反摩西的律法,但如果他同意按摩西的律法去打死這個犯罪的婦人,他就有違自己過去一直以來憐憫人的處事手法,並且與試探他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沒有分別了。

表面上耶穌落入了兩難之間,但其實摩西的律法清楚說明犯了這罪是理應把那男人和女人一同治死的,而不是單單審判女人,而且既然有證有據,他們的做法應該立刻審理那個男人和女人,而不是特意把那個女人帶到耶穌面前問他該怎樣處理,可見這些人的目的根本不是要執行摩西的律法,而是心存詭詐,想要試探耶穌。而經文記載拉比耶穌有智慧地回應:「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這讓當時的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離開,沒有人敢定婦人的罪,而耶穌最終也饒恕了這個婦人,並吩咐她不要再犯罪。這做法反映出耶穌有非一般的智慧,他不但化解了一個被誣陷的危機,將一個強行要他定罪的個案交給現場所有人去審理,更在公義和憐憫中取了一個平衡:他一方面公允地認為摩西的律法並不應用於當時的情況(也就是說他並無違反摩西的律法),另一方面也提醒婦人不要再犯罪(他反對人犯罪),就是給了她一次悔改的機會,又同時提醒在場所有的人都要自省自己的生命,明白自己也有需要悔改和被憐憫!

其中作者兩次提到耶穌在「地上寫字」(約8:6、8),這是個令人費解的描述,讀者往往把焦點放在耶穌在地上到底寫了甚麼。有人或會建議說耶穌在地上寫十誡(例如:不可作假見證,用以提醒試探他的人),情況就如耶和華昔日把十誡寫在法版上一樣,不過由於經文並無交代他寫了甚麼,所以筆者認為讀者不宜自行猜測,反而關鍵更可能是「寫在地上」的這個動作。為了解開這段經文的意思,筆者找遍整本《希伯來聖經》,發現只有一處地方記載過這個動作,其上下文就是《耶利米書》17:9-13。

耶17:9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10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考驗人肺腑的,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

耶17: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凡離棄你的必蒙羞。離我而去的,他們必被寫在地裏,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和修版》)

《耶利米書》這裏的記載指出,雖然當時猶大國的百姓心懷詭詐,但上帝鑒察和識透他們的內心,並會把他們「寫在地裏」(另參《新譯本》「寫在沙土上」)。筆者認為,《約翰福音》的作者特意兩次記載耶穌在地上寫字,可能是要使讀者從耶穌的這個動作去聯想《耶利米書》17章的這段經文。當中「人心詭詐」的情況正好用來描述那些設局要試探耶穌的人,而「上帝鑒察人心」和「把他們寫在地上」,也正好顯示出主耶穌怎樣以智慧回應他們的試探,說明耶穌不但知道他們內心的詭計,提醒他們正在離棄「活水的泉源」[3],而且暗示他自己就是上帝!

結語:感恩我們的主耶穌成就了贖罪日,他沒有大義凜然地行使審判人的權柄,而是以愛和憐憫去替人贖罪,讓人與天父得以親近。所以贖罪日雖然是一個嚴肅的日子,提醒人要認真自省和認罪悔改,但同時也是一個讓我們記念主對人施憐憫和贖罪的日子。求聖靈特別透過這個節期提醒我們,在經歷過救恩之後也不要忘記主是鑒察人心的,謹記自省和認罪悔改的重要性,學會不要再犯罪得罪主,好叫我們在成聖的路上能夠活出與主基督的救恩相稱的生命。阿們。



[1] 參筆者在本網站的另一篇有關住棚節的文章〈「住棚節」的屬靈意義和應用〉

[2]雖然筆者相信約7:53-8:11是耶穌的一個真實故事,但這段經文在「文本鑑定」上存有爭議,主要是它並沒有出現在《約翰福音》最早期和最好的手抄本中,另外也有些手抄本把這段經文放在不同的位置,甚至是把它放在另一卷福音書裏。

[3] 「活水的泉源」在《希伯來聖經》中往往代表著耶和華自己(參耶2:13、7:13;詩36:9;賽12:3),而耶穌在住棚節最大之日,表明了他自己就是那個活水的泉源(見約7: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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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耶和華節期、猶太節期、《聖經》中節期的相關文章:

《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現時腓立比的遺跡;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腓立比書》

書名:腓立比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ΙΠΠΗΣΙΟΥΣ,意思是「致腓立比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見1:1)。

對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以及諸位監督和執事[1]」(1:1),他們主要為外邦信徒[2]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保羅在信中多次提及自己「在捆鎖中」(如1:7、13-14、17),大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被囚期間所寫的[3]

書信的目的:保羅寫這封信的部分原因是為了感謝腓立比信徒持續不斷的支持(見4:10-20)。他在信中亦交代將會差派提摩太到訪腓立比,好讓自己能知道他們的事而心裏得著安慰(2:19);此外,他也告訴腓立比信徒他必須差以巴弗提回去腓立比,並吩咐他們要尊重以巴弗提這樣的人,因他為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2:25-30)。而保羅在羅馬的監管下寫這封信時,也擔心腓立比教會很可能面臨進一步的迫害(1:30;有關保羅較早前在腓立比所受的迫害,參徒16:22-23;帖前 2:2),因此他敦促信徒要合一,以及繼續為福音共同努力(1:27;2:2、14),因為腓立比教會的信徒都愛保羅,但他們彼此之間並不和睦(4:2-3)。保羅還在信中警告要提防那些鼓吹他們受割禮的假教師(3:2-21),又鼓勵他們無論遭遇怎樣的事情,都要靠主喜樂(3:1;4:4)。

 

保羅時代的腓立比

腓立比是馬其頓的一座重要城市,位於從東部省份通往羅馬的主要公路——埃格納提亞大道(Via Egnatia)上,它的位置所在是其繁榮和具有政治重要性的主要原因。而作為馬其頓黃金產區的一座著名城市,腓立比有著令人自豪的歷史;這座城市最初以亞歷山大大帝的父親馬其頓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Macedon)的名字命名,公元前 42 年被建立為羅馬殖民地,後來易名為猶流·奧古斯都·腓立比殖民地(Colonia Julia Augusta Philippensis)。一些來自軍團的退伍軍人及其後裔定居在腓立比,致使腓立比發展成為一個享有尊嚴和特權的城市,它的最高榮譽之一是 ius Italicum,意味腓立比是受到羅馬法律而非地方法律所管轄,在這城市的公民享有與羅馬公民同等的權利和法律特權[4]

 

腓立比教會的建立

腓立比教會是由保羅和他的同工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按《使徒行傳》16章所記,保羅在特羅亞回應馬其頓的異象來到腓立比,並確信上帝呼召他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徒16:10)。在腓立比最先信主的是敬畏上帝的女商人呂底亞一家(徒16:13-15),後來保羅被囚時也把福音傳給一個羅馬獄警並他所有的家人(徒16:25-34)。顯然最初在腓立比信主的人數不是很多,而信中提及的革利免、友阿蝶和循都基是否在此時信主並不能確定。但重要的是,腓立比是保羅在歐洲佈道的首站,腓立比教會的建立標誌著保羅從有不少猶太人口的地方(例如小亞細亞的城市)開始把基督的福音帶到一些主要為外邦人和異教徒的城市。

 

全書大綱

以下是《腓立比書》的大綱,整封書信的脈絡呈現一個倒影結構,而位於全書的中心位置是以基督的榜樣作為主題的一首讚美詩:

A. 開首問安(1:1-2)

B. 感謝與代禱(1:3-11)

C. 保羅的榜樣(1:12-26)

D. 勉勵腓立比信徒(1:27-2:5)

X. 基督的榜樣(2:6-11)

D’. 勉勵腓立比信徒(2:12-18)

C’.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B’. 勸勉與感謝(4:1-20)

A’. 結束祝福(4:21-23)

 

《腓立比書》綜覽

問安與感謝(1:1-11

在書信的開首,保羅自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1:1),而往後的內容將帶出信徒該如何作主的僕人,這是整封書信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在1:3-11,保羅表達他的感恩(3-6節)、他對腓立比信徒的愛和想念(7-8節)以及他為腓立比教會的禱告(9-11節)。保羅每次為他們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的,因為自他把基督的福音傳給他們以來,他們就一直是他傳福音的伙伴(1:3-5)。而在保羅為腓立比信徒的禱告中,他期望看到他們在兩方面的成長:1)他們對基督和對彼此的愛;2)他們屬靈知識的增長,以致他們能分辨是非,在基督的日子作真誠無可指責的人。保羅深信那在腓立比信徒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1:6),保羅在這裏表明自己對上帝的信心,也藉此鼓勵腓立比的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穩,因為既然上帝已在他們的生命中開展了祂的工作,就必不撇下他們,上帝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最終會在基督再來的日子完成。(另見3:20-21)

保羅的榜樣(1:12-26

腓立比教會與保羅有著緊密的關係,當他們得知保羅被囚後便籌措金錢,並差派以巴弗提去供給保羅的需要。因此,保羅在表達感恩之後,便向關心他的腓立比信徒交代自己的情況。保羅在第12-18節首先報告了福音的進展,接著在第19-26節報告了他的個人狀況及其對腓立比教會的影響。雖說保羅是在交代自己的情況,但是他並沒有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反之,他唯一的關注點是自己被囚對福音和教會的影響。

腓1:12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advancement, progress),

腓1:13 以致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我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的;

腓1:14 而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都因我受的捆鎖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無所懼怕地傳道。

         ……

腓1:25 既然我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留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一起存留,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又喜樂,

保羅說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進一步推進了福音的傳播,不但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他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一些主內的弟兄更因保羅被囚而越發放膽傳道。這段以相同的關鍵詞作為開始和結束,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 這個詞在第12節中被翻譯為「興旺」,在第25節譯作「長進」;保羅報告了福音在他所到之處的進展,並預期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腓立比教會當中。在保羅的眼中,儘管他的個人自由受到束縛,但基督的福音卻不受攔阻。他的事奉態度在以下這一番話中盡顯無遺:「無論是生是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但是,我在肉身活著,若能有工作的成果,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1:20-22)保羅認為自己若死了就能夠與基督同在,這對他而言是好得無比的,可是繼續活著則能夠使他的工作有成果,這讓他處於兩難之中,可見不論生死,保羅的眼光始終專注在基督和教會身上,並不以自己的性命為念。他鼓勵腓立比的信徒效法他,就是即使身處患難中,非但不要後退,反要在推進福音和靈命上都要繼續取得進步。

保羅勸勉信徒要以基督為榜樣(1:27-2:18

2:6-11的讚美詩是這個段落甚或可謂是整封書信的中心。這首早期的詩歌提及到基督的永存和神性、他的道成肉身和死亡、以及他的崇高和主權。然而,這首詩明顯不是脫離整封書信的框架或上文下理而獨立存在的,那麼在整段經文中保羅想藉這首詩表達的重點是甚麼呢?從書信的脈絡來看,整個段落其實始於1:27,也就是這首詩出現的前題,當時保羅勸勉腓立比信徒:「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這段首先出現了一系列關於合一的勸告(1:27-2:4),然後保羅向他們展示了基督的榜樣(2:6-11);因此,信徒如何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並信徒合一的關鍵,就是要以基督的心為心,以他的態度與行動作為效法的對象。

這首被後人稱為「基督之歌」(The Christ Poem)的讚美詩可以簡單分為兩個部分:基督的降卑(6-8節)和基督的高升(9-11節)。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

腓2:7 反倒虛己(ἑαυτὸν ἐκένωσεν;emptied himself),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

腓2:8 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首詩的前半部分描述了上帝兒子的選擇與行動。他即使與上帝同等,卻不堅持抓住一切本屬於他的神聖特權,反而主動倒空了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自己、順服至死,最終被釘死在象徵羞辱的十字架上。這裏的描述與《以賽亞書》52:13-53:12所記一首有關受苦僕人的詩歌十分相似,在《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詩歌是以一個神諭開始,其中上主宣布他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他必被高升,高舉,升到至高之處」(賽52:13;與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平行),接著描述這位僕人為上帝百姓的罪而受苦,「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賽53:7-8;與基督謙卑、受苦至死的奴僕形象平行)因此,「基督之歌」與《以賽亞書》這首詩反映出相同的觀念——上帝的僕人本應處高位,卻因順服上帝的旨意落至極卑微的境地,他被不認識他的人貶低、蔑視、最終被殺害。而在《以賽亞書》這首詩的結束部分,就提到這位義僕最後因順服而被上帝高升,上帝宣告「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賽53:12)。而在「基督之歌」的後半部分,也同樣描述到基督的高升:

腓2:9 所以上帝把他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highly exalted),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2:10 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眾膝都要跪下,

腓2:11 眾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歸榮耀給父上帝。

2:6-8有關基督降卑的三節經文是上帝兒子的行動,而從第9節開始,天父上帝因著耶穌基督的順服而採取行動:因耶穌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捨去自己的性命,降到最卑微的地方,天父就把他升至最高、最榮耀之處,以此表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保羅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獨特的動詞來描述這種高升,「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 huperupsōsen)的意思是「超級提升」,它是一個被動詞,表明是天父對耶穌所做的。雖然經文沒有提及復活的字眼,但保羅用了這個非常有力的動詞,去全面描述基督耶穌的高升——就是從十字架到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配得一切頌讚、敬拜與尊榮!

在2:10-11,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45:23「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其中「我」所指的是主耶和華;而在賽45:20-25,耶和華宣告自己的獨特性,強調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神,那些人手所造的偶像完全不可與祂比擬。因此,當保羅將這段經文的觀念納入「基督之歌」並宣告「耶穌基督是主」,就表達了耶穌是上帝,他擁有榮耀的身分與地位,值得所有受造物的敬拜。這個表述同時是讓當時身處羅馬社會文化的基督徒明白他們需要確知的事實,因為羅馬帝國不時將統治者封神,於是凱撒就有了「神的兒子」(divi filius)之稱,是所有臣民的主;而「耶穌基督是主」就正正表明了凱撒並非真正的主,耶穌基督才是崇高的上帝之子,他的權柄凌駕於凱撒並地上一切的掌權者。

而在「基督之歌」之後,2:12-18是另一個勸勉的段落。這個簡短的部分總結了2:5-11的實際含義,並補充了從1:27開始的整個勸勉的段落。保羅勸勉腓立比的信徒要「恐懼戰兢完成你們自己得救的事」(2:12),所指的不是他們要靠自己得救,而是他們要謹慎自己如何在上帝的救恩中過活,就是必須緊記他們的召命,並細心思考該做的事情。若說此前的讚美詩是作上帝僕人的最高榜樣,這裏保羅期望腓立比的信徒按基督所展現的那份謙卑順服的生命而活,因為以基督的心為心不能只停留在心思意念的層面,也要竭力地將之實踐,讓整個信仰群體能夠因「以基督的心為心」而達致合一,並且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就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2:15-16),得以成就主的美意,使保羅和腓立比的信徒能夠一同喜樂。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接著保羅告訴腓立比教會,他計劃差派一位值得信賴的伙伴——提摩太作為他的代表到腓立比去。當時保羅正在監獄裏,將要面臨審判甚至可能會被處決,他說只要一看出自己的事怎樣了結,就會馬上差提摩太去(2:23),而提摩太會停留一段時間並為保羅帶來教會的消息。與此同時,保羅差派以巴弗提回腓立比,他原先被腓立比教會派去服事保羅,但期間卻病重至幾乎要死,保羅相信讓康復的以巴弗提歸回可以消除教會的憂慮。

而面對那些鼓吹外邦信徒行割禮的假教師,保羅雖然可靠肉體誇口,但他的價值觀和心態都已經因為基督而徹底改變,他說:「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3:8),他不像那些假教師那樣認為自己能靠行律法以至完全;反之,他沒有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而是仍要竭力追求,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見3:13-14)

在這個段落,保羅以提摩太、以巴弗提並自己的生命見證作為信徒的榜樣。他稱讚提摩太是「經得起考驗的」(2:22),又說以巴弗提「為做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幾乎至死」(2:30),而他自己則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3:8)。他們效法基督的生命,以基督的心為心,並確實地將基督順服捨己的生命實踐出來。在這個段落的結尾,保羅談到信徒要為主擺上自己的緣由與盼望:「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住在腓立比的居民都盼望羅馬皇帝來訪,而作為天上的國民,腓立比的信徒應比此更為盼望他們的王——耶穌基督的再來。

勸勉、感謝與祝福(4:1-23

保羅在提到基督的榜樣,以及提摩太、以巴弗提並他自己的榜樣後,在這最後一章,保羅呼籲腓立比信徒要靠主站立得穩,又對他們作出幾方面的勸勉:他勸友阿蝶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又吩咐腓立比信徒要幫助這兩位姊妹(4:2-3);要靠主常常喜樂(4:4);彼此謙讓(4:5);並效法保羅的榜樣去活出真正基督徒的生命(4:8-9)。

最後保羅再次感謝腓立比教會通過以巴弗提帶來的饋贈。保羅感謝他們的慷慨,並稱讚他們是唯一照顧他經濟需要的教會(4:15;另見林後11:8-9)。保羅提及自己雖有經歷卑賤與缺乏的時候,然而那些經歷都成為了他的老師,讓他學會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

在書信結束的祝福中,保羅刻意對腓立比信徒說「特別在凱撒家裏的人問候你們」(4:22;另見1:13),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福音並沒有因為保羅的入獄而受到阻礙,福音已經傳到了凱撒尼祿的府邸。在全書的最後一節,保羅祝福腓立比信徒「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這強調信徒需要在靈裏經歷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與同在,這是一切外在的患難所不能阻隔的!

 

《腓立比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謙卑作僕人

這封書信的中心是2:6-11的「基督之歌」裏所展現的基督的心:他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倒空自己、甘願放下自己的權利,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以至於死。主在世時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因為愛,他甘願謙卑作眾人的僕人,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吩咐信徒要對準和效法的就是耶穌基督這份謙卑作僕人的生命。事實上,謙卑在古羅馬文化中並非一種美德,他們重視的是個人的榮耀與名譽,因此「謙卑」會被當時的人視為軟弱的表現,是屬於社會底層的人以及奴隸的特質。而基督耶穌的心、他的意念,是一個僕人的意念。一個真正懂得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上帝面前謙卑作僕人的人,他的生命是與基督聯合,並且能夠和其他決心跟從主的人意志相同、愛心相同、有一致的心思、一致的想法。而惟有當耶穌的生命故事成為信徒自己的故事的時候,信徒之間一切的紛爭與敵對都能得到解決,從而成為一個真正同心合意的群體,他們會一同蒙恩,一同為福音受苦和爭戰,雖一同勞苦卻也一同喜樂(見1:7、29-30;2:18;4:3等)。

我們的文化跟古羅馬不同,謙卑在中國傳統是一種美德,以致很多人的直線思維會認為謙卑就是等於謙遜有禮、待人溫和、必恭必敬,諸如此類。但事實上,謙謙君子與謙卑的僕人是兩碼子的事情。有些信徒習慣在人前自貶,覺得自己甚麼都不配和不足,這也不是真正的謙卑。魯益師(C. S. Lewis)在他的書中曾說:「真正的謙卑不是輕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我們要思想,每當我們說要學效基督的謙卑,我們仍是以中國傳統的看法,還是我們從《聖經》的教導去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耶穌基督「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8),我們是否真的願意以基督的心為心,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去作僕人,甚至有為主和別人的益處而受苦的心志呢?

2. 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

腓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 ἐν οὐρανοῖς;citizenship in heavens),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腓1:27 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不過你們作公民、總要對得起基督的福音」,《呂振中譯本》),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

當保羅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公民;3:20)時,他特意使用了πολίτευμα(公民)這個詞,這跟1:27的「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公民生活)是同源詞,他這樣說並非要加增信徒對死後到天上去的期盼,而是強調在天上掌權的主耶穌基督有一天會從天上再來,我們今生都要為此竭力擺上,活出與這個身分和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如前文所說,腓立比是位於希臘地區的羅馬帝國殖民地,腓立比的居民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這是他們引以為傲的事情,作為羅馬帝國的殖民地,腓立比也是一個向其他地區展示羅馬價值的地方。而當耶穌基督的福音臨到,就向人揭示了一個真正不會朽壞的國度、那位擁有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的主、以及屬於他的國民。保羅提醒腓立比的信徒,比起他們的羅馬公民身分更寶貴的是天國公民的身分。因此,他們的行事為人、生活方式和態度,都應活出天國公民的樣式,無論如何都不要妥協對耶穌的忠誠,並做好準備去拒絕參加君王崇拜和其他異教的活動儀式,即使面對逼迫也要跟隨他們的彌賽亞走上受苦的道路;同時他們亦有責任積極地透過他們的生命與言行,去向其他人展示天國的價值觀,讓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事實上,伴隨著公民身分的,除了權利,還有公民責任。今天,當我們想起自己信徒的身分,會是滿腦子關於將來上天堂的期盼?還是我們重視今生在地上要怎樣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生命,盡我們的責任去向人傳遞天國的價值觀?

3. 靠主喜樂

在閱讀《腓立比書》時,不難發現整封書信都洋溢著喜樂和感恩之情,當時保羅身陷囹圄,他多次提及自己正受捆鎖(例如:1:7、13-14、17等),將迎來的審判也未知是生是死,這在世人的眼中根本沒有甚麼好喜樂的;而腓立比教會也正面對外在的逼迫,對內也有同工不和的情況(4:2-3),保羅仍勉勵他們要靠主喜樂(3:1;4:4),可見喜樂並不受外在環境所影響。那麼,這喜樂到底是怎樣的喜樂呢?或許我們可從保羅的個人生命見證看出一些端倪:保羅雖被囚,卻仍能在獄中繼續為主作見證,他就為基督被傳開而喜樂(1:12-18);保羅也為到自己能為主擺上而喜樂,因他最在乎的並非自己的生死(1:20-21),而是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白跑和徒勞,若他所做的能堅立信徒對主的信心,他就是被澆獻在其上也是喜樂(2:16-17);他的喜樂也來自於腓立比信徒同心興旺福音(1:4-5;2:2)、他們靈命的成長(1:25-26;4:1)、並他們對自己的關懷(4:10),可以說,腓立比的信徒對基督持續的忠心成為了保羅的喜樂,也是他辛勤工作的冠冕。由此可見,保羅的關注點從來不在自己,而真正的喜樂從來都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論保羅正處於怎樣的景況,他生命的焦點仍然沒有改變,就是基督的福音要被廣傳,以及教會弟兄姊妹的生命要得造就和成長。

最重要的是,信徒喜樂的源頭是來自與上帝的關係。「靠主喜樂」(χαίρετε ἐν κυρίῳ chairete en Kyriō)直譯為「在主裏喜樂」,喜樂不是一種表面上的快樂或愉悅,而是單單因著我們的生命「在主裏面」就能喜樂!保羅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並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得以在他裏面(3:8-9),值得深思的是,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到底是因著上帝的祝福和賜予而歡喜快樂?還是能夠單單因著認識那位創造天地萬物、又愛我們的主,並且得以在他裏面,生命就有滿足的喜樂呢?(參詩16:8-11)

 

結語: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腓立比書》是一封充滿喜樂與感恩的書信,我們從中能看見保羅與腓立比教會那份在主裏親密的團契,它也向我們展示了基督的生命榜樣,以及保羅、提摩太、以巴弗提的生命見證,他們都是以基督的心為心的明證,就是在一切的艱難中仍能抱持喜樂的心,為主、為他人謙卑地作僕人,完全地擺上自己。

謙卑作主的僕人、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靠主喜樂,都是這封書信給腓立比教會以至每一位信徒的重要提醒。面對前路生死未卜,保羅寫了這封書信去勉勵腓立比教會,希望幫助和鼓勵信徒在一切的患難與艱難的環境下仍能站立得穩,能夠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所以,不論我們今天面對的是順境或逆境,又或是面對世俗價值觀的挑戰和誘惑,都要堅定地這樣行事為人: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要有作僕人受苦的心志;認定自己是屬天上的國民,珍視這個身分並承擔起天上國民的身分和責任;即使在患難中仍能在主裏喜樂,展現基督徒那份帶有復活盼望的生命力量!求主幫助我們的行事為人能與祂恩典的福音相稱,讓我們也像保羅般深信,那在我們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阿們。


[1] 監督可以是指行省或地方官員,這裏應是指教會中的領導人,而執事是僕人的常用術語,在屬靈上意指事奉上帝的人。因此,這些人負責收集、管理和分配資金,腓立比教會中的某些人很可能以這種身份發揮作用。畢竟,腓立比教會一直對保羅的宣教使命給予支持,供給他的需用(4:10-20)。

[2] 保羅每逢到達一個新的城市總是先到猶太會堂向自己的同胞傳講福音,然而腓立比卻沒有足夠的猶太人來建立猶太會堂(徒16:12-13),因此腓立比教會的構成主要應為外邦信徒。

[3] 一些學者認為保羅的「監獄書信」(《以弗所書》、《腓利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可能是在以弗所或凱撒利亞被拘留期間所寫的。雖然1:13中翻譯為「御營全軍」的短語可能適用於總督的住所,但4:22中提到凱撒的家證實它更可能是指駐紮於羅馬周圍的禁衛軍(參徒28:16)。參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14.

[4] 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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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位於羅馬的聖保羅教堂聖壇上的壁畫;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羅馬書》

書名:羅馬書,希臘文 ΠΡΟΣ ΡΩΜΑΙΟΥΣ,意思是「致羅馬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

對象:羅馬教會的信徒(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但估計以外邦信徒為主)。

成書日期:約公元56年冬天至57年春天期間[1]

成書地點:估計在哥林多(大概寫於保羅的第三次宣教之旅)。

寫作背景:第一世紀早期的羅馬教會已同時包括有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公元49年羅馬王克勞第(或譯革老丢;Claudius)下令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羅馬(徒18:2),到公元54年他死後上任的羅馬王尼祿才讓猶太人回流當地,這讓羅馬教會在這段期間變成由外邦信徒主導,回流後的猶太信徒自然變成教會裏的少數和弱勢。而隨著福音在外邦人中廣傳,猶太信徒在教會中的地位越見微小。故此,保羅在《羅馬書》當中特別強調了猶太人的重要地位和他們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角色(1:16-17、9-11章)。

特色和中心思想:保羅書信可分為兩大類:寫給教會(信徒群體)和寫給個人。其中寫給教會的書信,其收信對象往往都是由保羅親自建立,或曾到訪過然後再寫信去鼓勵、教導和提醒的。但《羅馬書》是個例外,因為保羅在寫這封書信時仍未到訪過當地,羅馬教會明顯並非保羅所建立的(學者大多認為是《使徒行傳》第2章所記載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事件中,有信主的猶太人把福音帶回羅馬而建立的)。然而,《羅馬書》是13封保羅書信中最長的一封,並且清楚記載保羅有用代筆去寫這封書信(16:22),反映保羅十分重視這封書信的內容信息和所要達到的效果。而學者普遍認為《羅馬書》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核心信息就是「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這個詞在《羅馬書》中出現了多達9次,是所有保羅書信當中最為明顯的,從書信一開始保羅就介紹自己作為使徒,是奉派傳上帝的福音(1:1),並指出這福音的本質和目的,它就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6)。然後,整封書信的內容都圍繞著福音的內容以及對信徒的屬靈意義作出詳細的講解,在書信結束的15-16章保羅更表明自己正計劃把福音傳到西班牙,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他的傳福音工作,可見福音這個主題貫徹整封書信。另外我們要留意的是,四福音書只記載了一些有關耶書亞(耶穌)的生平事蹟,包括他的出生、神蹟、教導、死亡、復活和升天等「福音」的歷史性資料,但為何這些資料是個「福音」,這是個怎樣的「福音」,它有甚麼重要的屬靈意義,為世人帶來甚麼深遠的影響,為何世人都需要這福音,耶書亞(耶穌)如何透過他的犧牲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而信徒在得救後應當如何自處等等,福音書都並沒有清楚地解釋出來,信徒是需要透過保羅書信(尤其是《羅馬書》)對福音的演繹和講解才能掌握和應用在信仰生活中。難怪《羅馬書》成為歷世歷代的教會與神學家非常看重和花上許多精力去鑽研及解釋的聖經書卷,事實上這封書信在歷史上對基督教信仰和神學觀有著舉足輕重和深遠的影響。不過,無論《羅馬書》的神學內容何等豐富,我們也必須知道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並非在寫教義或信條,而是在寫一封信給教會,因此我們在理解《羅馬書》時也必須從書信的本質去明白保羅的信息、他對教會的提醒及當中的屬靈意義。

寫作原因/目的:從《羅馬書》獨特的歷史背景、書信特色和福音性的中心思想,我們可推斷保羅寫《羅馬書》大概會有幾個可能的原因:

1. 保羅在過去宣教傳道的日子中屢次遭到不信主的猶太人攻擊,所以他有必要介紹自己,說明自己的信仰立場、正確的福音觀念等。

2. 保羅將要把外邦教會的捐獻帶到耶路撒冷去幫助猶太信徒,而他會否遭到不測或攔阻也是未知之數,所以他蒙召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盡責任把純正的福音信仰清楚地教導給他未能前往探望的羅馬教會。

3. 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已經在地中海東邊一帶傳道,他正計劃傳道至西班牙(當時外邦世界的盡頭),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有份支持和參與他的宣教事工。

4. 羅馬城是當時羅馬帝國的中心,是福音廣傳的重要樞紐,具有戰略性地位,所以保羅希望與羅馬教會加強聯繫,更好傳揚福音和聖經真理。

5. 當基督信仰越來越由外邦信徒所主導,教會越來越外邦化,外邦信徒有必要學懂尊重猶太人,認識以色列在上帝的計劃和祂心目中的位置,所以保羅要特別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觀念。

6. 隨著教會外邦化,加上猶太人曾因為克勞第的命令而離開了羅馬(徒18:2),所以猶太信徒在尼祿時期返回羅馬後可能成為教會裏弱勢的一群,因此保羅有必要強調「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

7. 保羅寫信給其他教會往往牽涉弟兄姊妹之間的不和與分黨分派的問題,而羅馬教會出現的情況可能更關乎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之間的關係,所以保羅有必要就雙方之間的應有關係作出講解。

全書的分段和大綱:《羅馬書》的內容十分豐富,既廣且深,需要同時從幾個層面去理解。首先是上文所述的福音性中心思想,然後可分為理解「福音」的兩大重點或向度:前部分1-8章主要關乎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縱向),而後部分9-16章則主要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橫向),並可分為四大段落(見下表),當中每一個段落都有其主題:

經文:

1-4章

5-8章

9-11章

12-16章

主題:

因信稱義

成聖的生命

不信主的以色列民

彼此相愛和造就

鑰句: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定會死;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就必存活。

羅8:14 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羅11:25-2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15:2 我們各人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

羅15:3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重點:

福音的個人性:與上帝的關係(縱向)

福音的普世性:與人的關係(橫向)

這四大段落可算是《羅馬書》全書的大綱,平均每三章為一個大段落。另外也有學者嘗試把《羅馬書》細分為八個小段[2],以下筆者就嘗試按這八個小段綜覽《羅馬書》。而讀者要掌握好這書的信息,必須在理解每個小段內容的同時,不忘所讀的經文是屬於兩大段落和四大分段的哪一個,好理解經文在福音的縱向和橫向以及四大主題中所起的作用:

I. 介紹(1:1-17)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VI. 為恩典辯護(6:1-7:25)

V. 聖靈的工作(8:1-39)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羅馬書》綜覽

I. 介紹(1:1-17

羅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蒙召為使徒,奉派傳上帝的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

羅1:2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羅1:3 [3-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神聖的靈說,因從死人中復活,用大能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

羅1:5 我們從他蒙恩受了使徒的職分,為他的名在萬國中使人因信而順服(ὑπακοὴν πίστεως obedience of faith

……

羅1:14 無論是希臘人、未開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羅1:15 所以願意盡我的力量把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一開始保羅介紹自己是使徒,為的是要傳上帝的「福音」(1:1),而如上文(特色和中心思想)所述,「解釋福音」是保羅《羅馬書》的寫作重點。讀者可能容易傾向以保羅書信的希羅世界背景去理解「福音」的意思(包括羅馬王帝繼任人的出生、羅馬王的登基、他在戰事中得勝等的消息),然而保羅解釋,他所表述的「福音」觀念主要是來自《希伯來聖經》中的應許(1:2),並關乎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1:3-4)!保羅又強調,他領受這使徒的職分就是為要讓萬民都能因為這福音而信以至順服(1:5)。可以說,「福音」並非只關乎今天在傳福音時人「決志」的一刻,而是從信主一刻開始直到信徒完全地順服主的整趟信仰旅程。耶書亞的犧牲並非為要得著我們的一個決志禱告,而是要讓我們可以一生跟隨他成為上帝的兒女。

接著保羅表明希望這福音也臨到羅馬的教會,並向當中的信徒問安,表達他希望前往當地探訪他們(1:6-13)。因為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認為自己未能前往當地講解福音是對他們的虧欠(1:14-15)。

羅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δικαιοσύνη dikaiosune本於信,以至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faithfulness, i.e. a process。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16-17是整卷《羅馬書》的重要鑰匙,概括了全書的信息,說明了「福音」的:1)普世性、2)猶太性、3)顯明了上帝的公義。保羅更引用《哈巴谷書》2:4指出「義人必因信得生」的真理去表明福音讓人可因信稱義是紮根於《希伯來聖經》的,並且「本於信,以至於信」反映這個福音並非只關乎決志的一刻(某個時間點),更是要讓人不斷更新改變,成為忠於上帝的人[3]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接著,《羅馬書》第一章餘下的部分主要是指出外邦人拜偶像的罪。雖然他們不像猶太人那樣有律法的指引,但上帝已經給了他們能力可從上帝創造的大自然和祂給予的良知中作出判斷(1:19-20)。而問題是,即使他們相信有耶和華神的存在,但他們往往同時敬拜其他神明和受造之物,並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單單歸於祂(1:21)。他們的這個情況不蒙上帝所悅納,未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無可指摘),故此他們都需要福音。在第二章,保羅轉用代名詞「你」,估計是指猶太人。保羅在此指出他們雖然已經認識耶和華,但卻靠著律法誇口,以至得罪上帝。這讓傳統上的基督教大多誤以為猶太人要靠著行律法得救,但其實他們並非這樣,他們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先祖已經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本來就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無須像外邦人那樣「要經歷得救,認識上帝」,所以他們一直以來只關注在得救後應當如何活出上帝的教導(律法,或稱「妥拉」Torah),並以此誇口。而保羅則要指出他們不能靠著律法所建立的宗教信仰去真正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猶太人根本不可能完全地靠自己去滿足律法的要求(2:23)。故此,保羅指他們的情況其實也像外邦人拜偶像一樣,不能討上帝的喜悅,因此並無資格評斷外邦人的問題。由此可見,保羅在第一、二章嘗試把所有人(外邦人、猶太人)都圈在罪中,指出他們都需要福音,因為他們不能從審判中自救,都需要從上帝而來的義!

羅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2:29 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

另外,2:28-29的中英文翻譯本大多都不準確,往往讓外邦信徒錯解以為自己信主就是屬靈的猶太人、真猶太人,而原本的猶太人靠肉身的割禮,則是假的。其實,2:28-29中原文從來都沒有「真」這個字出現,那只是翻譯者為了讓讀者容易理解才自行加入的,加上讀者往往以為自己的信仰就是最正宗的,所以可能就會出現肉身行割禮的猶太人是假猶太人的看法,並認為他們現在都已經被信主的外邦信徒所取代,以至在歷世歷代基督教信仰中重複出現反猶主義和取代主義[4]。如果我們把中英文聖經譯本中的「真、real、true」等形容詞全部移除並慢慢地仔細來讀經文,雖然字面意思不太通順,但會更清楚地看見保羅由始至終都單單在談論猶太人如何做一個真實和真真正正蒙上帝所悅納的猶太人,當中從無任何提及外邦人之處。所以,保羅在1:16-17、2:9-10先後多次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5],強調雖然福音在外邦地方比以色列地更為興旺,外邦信徒也成為了教會的主流群體,但上帝並沒有撇棄猶太人,反而特別揀選了他們去傳承祂的聖言(3:2),之後保羅在9-11章更詳細解釋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殊角色。無論如何,保羅要指出的是不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在罪惡之下(3:9),就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另見保羅所引用的詩5:9、10:7、14:2-4、53:2、4等),即使猶太人與外邦人相比下,猶太人有律法,但律法的作用只能叫人知罪(3:20),並不能使他們自救。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ἱλαστήριον place of sacrifice,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保羅其實在用一種「先指出問題,再提供解決方案」的手法在教導,所以在指出了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不能自救的問題之後,他就在第三章的結尾帶出了上帝所用的「因信稱義」解決方案。而雖然他指出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3:23),但感恩的是他也同時指出「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3:24)他解釋「上帝的義[6]」要從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這有《希伯來聖經》為證的(3:21),就是藉著上帝所應許要來的基督(彌賽亞)加給人(3:22)[7]!透過基督的犧牲去為人贖罪,使人有可能達至上帝所要求的公義,以至人只要信靠基督就能在上帝面前稱義(3:25)。按照這個結論,保羅繼而指出,因此其實沒有人可在上帝面前誇口,因為所有人都只能靠著耶書亞(耶穌)基督來稱義,這個使人稱義的「福音」不但對猶太人有效,也對外邦人有效(3:30)。

羅4:13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信而得的義。

保羅在第四章繼續用亞伯拉罕作為例子,表明這個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上帝在亞伯拉罕還未受割禮以先(創17章),祂已經因著亞伯拉罕的信而稱他為義(創15:8)。保羅的邏輯是以亞伯拉罕是上帝所定的先例和標準,既然先祖也不是靠律法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作為後人的我們,也必然不是靠著律法稱義,而是單單因信稱義。當中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是建基於他的信(創15章),然後這份信靠的關係是在後來透過割禮(創17章)的律法儀式去確立的,那麼行律法也只不過是確立人對上帝的信心,真正的稱義仍然是來自人對上帝的信靠。

羅5:1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

……

羅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

保羅在第五章進一步解釋何謂「稱義」,就是我們既在上帝面前蒙祂悅納,也就在關係上已經與上帝和好,不再像從前拜偶像,落在犯罪得罪上帝的境況中!保羅表明上帝讓我們能夠稱義,並沒有附加任何靠行為而得的外在條件,這是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已經白白地賜給我們的一份恩典(5:8)。保羅在5:9更暗示「因信稱義」的身分並不單單關乎信主一刻的改變,也關乎末後審判的日子中我們在上帝面前不被定罪。我們或可用「already but not yet」[8]的觀念來理解,就是在信主的一刻我們便開始「因信稱義、與上帝和好」,接著我們需要持續一生不斷地信靠著主去度日,一直等到有一天我們再見主的面。

羅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

保羅再進一步提醒我們,當我們還作上帝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以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ζωῇlife;生命)得救了(5:10)。他其實在用一個早期猶太釋經的原則「輕與重」(Kal wa-Homer)來作出教導,指主基督的死亡既然於我們有益,那麼主的生命豈不更是對我們帶來祝福?耶書亞一生所活的榜樣更值得我們去效法和跟隨,藉此我們能更貼近上帝自己,因而人生活得更滿足喜樂(5:11),而他死後會復活升天的生命甚至更是我們可永遠與上帝同在的盼望,以至就算要為真理受逼迫時我們仍能喜樂。可以說,假如有信徒今天並不喜樂,也許是我們只接受了主為我們死,但卻沒有認真追隨那位活著的主,以他的生命和教導為榜樣去生活,行在上帝的旨意中,與上帝建立甜蜜美好的關係,並可能對永生與上帝在永恆中的同在並沒有太大的嚮往或期盼。接著,保羅在第五章結尾用了亞當和耶書亞基督來作對比,解釋為何我們能因著主基督一個人就能稱義、與上帝和好,得著永生。保羅用亞當做例子,指出我們本來都像他那樣,是個罪人,都會像他那樣因著罪的緣故經歷肉身的死亡,毫無盼望;而既然我們會重複亞當的情況,那麼同樣地我們也會因信耶書亞(耶穌)基督而像重複他的生命那樣,能夠得以與天父親近!也就是說,我們必然可因信基督而成為蒙恩的人,並因著上帝的義而得著永生(5:15-21),這一切我們原本是不配得的,但感恩藉著主基督我們就得蒙天父的悅納和永生了。

IV. 為恩典辯護(6:1-7:25

羅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保羅在第六章更多講解信徒在接受了「因信稱義」的福音之後應當如何生活,就是要過成聖,不再繼續活在罪中的新生活!他指出我們信主後持續的犯罪並不會使主的恩典顯多(6:1)。我們在信主後應當看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6:6),所以要立志順服上帝,不再隨從自己的私慾而活。因為我們怎樣與主的死聯合,將來也必與主的復活聯合!(6:5)保羅解釋信徒在信主前是罪的奴僕,而信主後就成了義的奴僕、上帝的奴僕(6:19),所以我們要好好把自己這個新生命獻給主,以至成聖(因為上帝本是聖潔的)。他說明「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6:23)也就是說,犯罪其實與信主的生命並不匹配,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要致力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過成聖的新生活,預備將來要承受永生,並從信主開始就要好好地學習作上帝的奴僕去事奉祂。

羅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保羅在第七章特意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說話(7:1),幫助他們明白律法對人的約束已經因著信靠基督的緣故得以解除,情況就如婦人因丈夫離世而可以再嫁一樣。所以他們在信主後不應再想著可靠著行律法(妥拉)去得上帝的喜悅,而是只靠著基督!保羅解釋這並非否定了律法的重要性,更指律法其實是屬靈的、是聖的、是義的、是善的(7:12、14、16),但它的功用和角色並非要讓人稱義或成聖,而是要讓人知罪,明白自己是怎樣得罪了上帝,為何在基督以外不能得蒙上帝的喜悅,彰顯出人不能靠自己去達致和滿足上帝的目標,並最終知道罪的結果會帶來死亡(7:7-8)。其中保羅曾用自己作例子,指自己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的」(7:14)。而學者間對於保羅所指的這個狀態是說他在未信主前、信主初時還是在已信主一段時間後存有不同的意見。筆者傾向理解這為保羅在大馬色信主前的自己,因為保羅之後在7:25指出靠著主是可得勝屬肉體和罪的軟弱的。而當時未信主的保羅是個敬虔的猶太教徒,會致力行善,所以他指「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7:18),估計是指他當時未有能力完全活出上帝眼中的美善。不過,這對現今信徒來說,可能更多是反映在我們信主後的屬靈軟弱狀態,以至間中會未能立志行善,得罪了上帝。不過無論如何,保羅既然指要「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7:25)所以我們即使信主後也仍可求主幫助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去悔改重新過成聖的生活。

V. 聖靈的工作(8:1-39

保羅在第八章首先解釋聖靈在我們成聖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指出聖靈有三個功能:

1)聖靈使我們從「罪」和「死」的律法中釋放出來,讓妥拉要求的義能夠在我們身上實現出來!保羅指出有兩種人:隨從聖靈的人和屬肉體的人,前者是在耶穌基督裏的不被定罪(8:1),是被聖靈的律從罪和死的定律中釋放出來(8:2),真正實現律法(妥拉)所要求的義,會體貼聖靈、隨從聖靈行事(8:4-5);後者則是體貼肉體的,與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的妥拉,不能蒙上帝悅納(8:5-8)。而最終兩者的結局是生與死的分別!(8:6),所以聖靈是信主後繼續帶領我們活出真理,離開罪惡和死亡的幫助者。

2)保羅指聖靈就是那使主耶書亞(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的靈(8:11),而聖靈既使基督復活過來,也會同樣地使我們信靠基督的人並領受了聖靈的人在將來復活過來!(8:12-13)

3)保羅指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8:14),也就是說聖靈印證我們有「上帝兒女」這個重要的身分!

接著,保羅提醒讀者不但要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將來更可有極大的榮耀,以至即使現在作為信徒要受苦也不足介意。(8:18)他指出這是上帝所預定的、不能被改變的事實,而上帝既為了我們所有相信的人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甚至捨去,就更加會把萬物和祂的兒子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8:32)就是地上一切的困難、艱苦、逼迫甚至死亡,都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8:39)所以作為信徒、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不要為地上短暫的困苦而埋怨或失去信心,並要定睛仰望上帝,信得過祂既然在過去信實地成就了這一切,將來祂也必同樣信實地成就祂的應許。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第九章開始進入《羅馬書》的後半部分,關乎福音中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係和相處。保羅曾在書信的開始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觀念和教導,提醒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不可對猶太人自高,和要知道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別位置。可是,不信的猶太人又如何,外邦信徒應當怎樣看待他們呢?保羅在9-11章正是要處理這個獨特的問題。首先,保羅表達猶太人對主耶書亞(耶穌)的拒絕讓他自己極度難過,甚至他情願與基督分離也恨不得他們能夠認識主(9:2-3)(筆者認為如果他也那麼愛猶太人,那麼我們主耶書亞必然更甚;參太23:37-39),所以接著保羅指出猶太人的位置十分特別,上帝賜他們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的頒佈、敬拜的禮儀、應許甚至列祖和基督的血統也是從他們而出。(9:4-5)而由於他們的身分那麼特殊,所以即使他們不信主,上帝仍未有即時撇棄他們(就如昔日亡國被擄一樣,上帝也在日後安排回歸重返耶路撒冷)!另外,保羅指出不是所有猶太人都是應許作上帝兒子的,就如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才是應許的兒子一樣(9:8)。保羅在9:9-18引用多段《希伯來聖經》去解釋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去揀選誰是應許的後裔!其中較多引用自《摩西五經》[9],這讓較熟悉《摩西五經》的信徒可從中理解昔日上帝的本質和屬性,將會如何在祂的普世救贖計劃中同樣地彰顯:就是上帝掌管因果,並有絕對的主權去安排事情的發生,以及何時發生、怎樣發生,以至可合理地解釋為何上帝可使用猶太人的不信以至福音可臨到外邦人,為何祂可讓外邦人也得蒙憐憫,為何祂願意忍耐等候猶太人的回轉悔改,仍不完全拒絕不信主的猶太人等等。事實上,我們毫無資格去批評或論斷上帝行事的主權和安排,就如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把我造成這樣呢?」(9:20引用 賽29:16、45:9-11)而「這器皿也就是我們這些蒙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召來的。」就是9:24引用了賽64:8去清楚指出上帝如何憐憫猶太人和外邦人。而我們作為外邦信徒,本來不算是子民的,只是像領養一樣成了上帝子民的一份子[10],就應當感恩,不應輕看信主猶太信徒和其餘仍未信主的猶太人。

保羅繼續解釋猶太人未能得救是因為他們並非真正地信靠上帝。他們只顧著如何妥當地行出妥拉,所以雖然他們有熱心(就如未信主之前的保羅一樣),但卻未有正確地解讀妥拉的真意。而「律法的總結(τέλος endgoal就是基督」(10:4)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為「基督的到來」等同律法已經失效、過時或完結,但其實經文只是在說人不能靠律法稱義,而並非指律法有問題或失效!這誤解導致未信主的猶太人與認為妥拉已經不再重要的外邦信徒出現越來越大的鴻溝。無論如何,保羅指出昔日律法其實離那些出了埃及不久的以色列人不遠(意思是很容易遵行的),而這個情況同樣也適用於他們從信靠耶書亞而得來的義,他們不應以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因為一切都是憑信心,而不是靠他們自己的能力!(10:5-8引用利18:5、申30:11-14)。保羅在10:11-21繼續多次引用《先知書》和《詩篇》指出猶太人不信基督的問題,是源自於他們的自我、自高、不願思考、不認真追求上帝等等。然而,即使他們對主基督如此決絕,上帝卻使用了他們的不信去讓外邦人得著福音,藉此最終可激起他們嫉妒的心,為的仍然是要祝福他們!(11:1-11)

羅11:15 如果他們被丟棄,世界因而得以與上帝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就是從死人中復生嗎?

羅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保羅借用原生的橄欖枝如何被截後讓野橄欖枝得以插上的圖像去比喻:外邦人得以加入成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也就不應自高地輕看猶太人。他指這其實是個奧秘,就是當中仍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但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11:25-26)正如本文一開始指出「福音」有著縱向和橫向的角度,當保羅在3-8章用微觀的個人角度去解釋福音,那麼9-11章所涉及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討論,就是他用宏觀的普世角度去解釋福音和上帝的救贖計劃了。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11章的結束指出不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其實都蒙了上帝的憐憫,因為萬物本來就是屬於祂的,若不是上帝的允許,我們的生命本來就不存在,也不配得享用萬物,所以既然我們能夠成為上帝子民的一份子,就應當把自己的生命獻上,好好為上帝而活,就如一個「活的獻祭」那樣(12:1-2)!我們必須要留意自己的心思意念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錯誤地效法了世界的價值觀,所以我們必須刻意更新自己,好體會上帝美善的心意!(12:3)留意12-13章的內容是較為一般性(或普遍性)的教導,是給所有主內信徒的提醒,包括:信徒要彼此相愛(12:10)、在患難中要忍耐(12:12)、不要以惡報惡(12:17)、愛成全了律法(13:8-10)等,這些教導其實與主耶書亞在福音書所記載的教導和主題有共通性,難怪保羅最後提醒信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3:14;另參15:5、林前11:1),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叫我們外表上裝作基督的模樣,而是我們既帶著基督徒的身分,就要效法基督的生命,好讓別人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自己。

對比12-13章,14-15章的內容明顯較針對羅馬教會的情況和需要,當中特別提及要接納和看顧「信心軟弱的人」。從整卷書的上下文以及這段所涉及的飲食、守日子等問題來看(14:5-6),估計這裏的教導是關乎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之間的關係問題,彼此之間的不合一甚至紛爭!基本上保羅是教導信徒必須互相尊重,彼此都按照所領受的信心而行,因為自己要親自向主交代!(14:12;留意這信心並非指信主的心,而是關於衡量甚麼才是正確的信仰行為;例如一些禮儀上的形式、守主日與守安息日的安排)。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務要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14:19),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對方得益處,得造就(15:2)。筆者認為這教導至今仍然有效並且是十分重要的提醒,提醒我們不要對別人論斷而多於說一些造就別人的話!而對羅馬教會來說,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要彼此同心,一同效法基督,榮耀上帝和讚美祂,因為這一切本來就是上帝的計劃和心意!(15:5-9)到15章結束時,保羅指外邦信徒要感恩自己有份與猶太人一同讚美上帝(15:10-13),甚至保羅自己也為自己可服侍外邦人而感恩和滿足(15:16)。他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把福音傳到當時的地極西班牙。(而羅馬教會的合一,將有助於支持他的宣教事工!)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保羅在分享了他的傳道事工需要和要到西班牙的計劃之後,最後在16章問候了許多羅馬教會的信徒,當中約有二十多人。為首的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非比,學者一般估計是她替保羅把《羅馬書》帶給羅馬的教會,並強調她素來幫助許多人,包括保羅自己(16:1)。這表揚或有提醒羅馬教會之意,讓他們也留意要同樣地接待和幫助主內的同工,預備他們日後可支持和幫助保羅到西班牙宣教。而從這個問候的名單,我們可注意幾點:

1)保羅雖然在寫這信時仍未去過羅馬,但卻能問候許多人。當中有他在過去的宣教旅程中認識的一些相信是來自羅馬教會的信徒(例如:百基拉和亞居拉,見16:3、徒18:2),這印證和反映上文早前提及到猶太信徒被趕離羅馬後回流到當地的情況。

2)保羅提及「家中的教會」(16:5),反映羅馬的教會(和其他早期教會)是以「家庭教會」的模式來運作,並以家中作為信徒聚會點。

3)保羅在問候多人時並非一連串不間斷地提及他們的名字,而是一組一組地問候的,這或可反映各組名單有可能來自不同的家庭聚會點,甚至是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群組。

4)16:7提及一位女信徒的名字叫猶尼亞(Ἰουνίαν)。保羅稱她為使徒,但這當然不是說她的重要性可與我們所熟悉的十二使徒看齊,不過由於保羅最先提及了女執事非比(16:1),後來又提及了其他女信徒(16:15),反映女性在早期教會絕非少數,而且地位不低!這種女性自主的情況在古代的世界裏(不論是當時的羅馬帝國文化或猶太文化中)並不容易,反映基督信仰對男女地位和當時的社會價值觀都帶來顛覆性的影響,讓更多人的生命價值在上帝的教導中得以被提升。最後,也許這也是福音的一種果效,讓我們可藉此貫通全書中「福音」的這個中心思想。

 

《羅馬書》提醒我們在信主後多了哪些身分或角色?這些身分或角色代表著甚麼屬靈意義?

1. 義人、亞伯拉罕的後裔

《羅馬書》第四章(尤其是4:13、16-17)提醒我們既效法亞伯拉罕那樣相信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而我們既成了義人,就已經與上帝和好,得蒙祂的悅納了!這全然是上帝的恩典,因為我們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努力而得救,也不能透過守律法、宗教的行為、個人的優點或過人之處去賺取救恩。而我們既然是無力自救,就更要感恩上帝讓祂的愛子基督耶書亞(耶穌)幫助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使我們能夠因信稱義,得以親近上帝並蒙祂悅納。

2. 上帝的奴僕(或義的奴僕)

《羅馬書》第六章(尤其是6:16-22)提醒我們不要再隨從肉體、私慾、體貼人意和活在罪中,而是要學會順服上帝(就是作祂的奴僕),在祂和人前活出坦然無懼的生命,凡事都盡力按主的心意而活、討祂喜悅!記得「僕人的眼睛仰望主人的手而行事」(參詩123:2),我們的眼睛也應當如此仰望主,跟隨主的步伐和帶領,留心服侍主和聆聽主的聲音,不再偏行己路。

3. 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屬聖靈、屬基督的人

《羅馬書》第八章(尤其是8:1-2、38-39的首尾呼應)提醒我們是「在基督裏的人」,是屬於聖靈的、屬於基督的(8:9)。而我們的生命既然屬於主,罪和死的權勢就不能勝過我們了,我們已從罪和死的律(Torah 妥拉)中被釋放,不再受指控,並且不會與上帝的愛隔絕!(8:39)

4. 上帝的兒女、上帝的後嗣

《羅馬書》第八章另外又提醒我們,願意被上帝的靈引導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可稱呼祂為「阿爸,父!」(8:14-15)我們不但有上帝兒女的身分(8:16),更是和基督一同作上帝的後嗣。就是如果我們願意和他一同受苦,將來也必與他一同得榮耀。(另參9:25-26)

5. 我們是受造的、得榮耀的器皿

《羅馬書》第九章(尤其是9:19-24)提醒我們是受造的,保羅引用多處《希伯來聖經》的經文解釋我們是上帝所造的器皿,並沒有資格去批評上帝的計劃和安排,並提醒我們都是蒙上帝所召,為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9:23-24)

6. 野橄欖(接上去的枝子)、屬靈的後輩

《羅馬書》第十一章提醒我們作為外邦人只是插枝加入上帝子民的群體裏,本來就不屬於原有的橄欖枝。所以即使有猶太人未信主,我們也不可自誇,不可對「屬靈前輩(猶太人)」驕傲,要知道我們作為外邦信徒其實虧欠了猶太人,我們要知道自己只是後來因為他們的不信才能加入成為子民的群體,所以要明白到自己的不配,對他們而言是「屬靈的後輩」(這跟第一、二章的「先是猶太人」主題相關)。而假如上帝有一天全然接納他們,我們也應當為此而高興,一同頌讚祂。

7. 獻祭者(獻上自己為活祭!)

《羅馬書》第十一章的結束提醒一切本是屬於上帝、來自上帝的,所以我們要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何等渺小和不配。因此十二章一開始就提醒我們在信主後並不是在等待死後上天堂(像以為自己是主人一樣在等別人去服侍自己),而是應當為成為活祭,為上帝獻上自己的生命去事奉祂、按祂的旨意而行。換句話說,我們生命的用途,本不是為了滿足自己和別人的期望而存在,而是為了滿足上帝!我們按主的心意、聖經的真理而活,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希望有份去將榮耀歸給祂!

8. 主內的弟兄(姊妹)、別人的鄰舍

《羅馬書》第十二章除了開始勸喻信徒要獻上自己為活祭(愛上帝),也提醒我們要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殷勤款待(愛鄰舍)。又在十五章再次提醒我們要懂得分擔不堅強的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15:1-2)

9. 福音(傳道、宣教)的支持者

《羅馬書》第十五和十六章提醒羅馬教會日後要為保羅送行,支持他的傳道和宣教工作,又要接待他所差派的非比。也就是說,保羅在提醒信徒有責任參與支持福音的工作,可守望、幫助、接待傳天國福音的使者、為上帝國度正在努力的人。事實上,我們要懂得為有人把曾經把福音傳給我們而心存感恩,以至學會使自己在天國的事工上、在傳道的工作上有份!

 

結語: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保羅透過《羅馬書》向羅馬教會清晰講解了福音的內容、福音的作用以及作為信徒應當怎樣回應這個福音,活出與福音相稱的生命。《羅馬書》一至八章是關乎人如何能修補與上帝的關係,保羅從個人的角度說明每一個人(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得罪了上帝,都需要福音,並解釋了上帝如何透過基督為人贖罪,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透過信靠基督而與上帝和好,學習作上帝的僕人和成聖,被聖靈引導,得著永生以及上帝兒女的身分;而《羅馬書》九至十六章則教導人如何活出福音所修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先從宏觀普世的角度解說外邦信徒與猶太人的關係,如何一同在上帝的國度裏有份,所以作為外邦信徒,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未信主的猶太人、信主的猶太人以及其他外邦信徒。保羅又提醒我們要看重福音的工作,讓自己有份參與在福音的事工上。

透過《羅馬書》,保羅不但把福音的屬靈意義和果效清楚解釋出來,也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因信主而有了多個新的身分。這些身分包含著上帝對我們的期望和屬靈意義,例如:我們作「上帝的兒女」就要學會被上帝的靈引導而活,要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作「上帝的奴僕」就要學會不再隨從肉體的私慾、要學會忠心順服上帝;而作「獻祭者」就要明白我們的生命不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活的,而是為要滿足主、討上帝的喜悅。事實上,福音並非只關乎我們決志的一刻,而是關乎我們整個人生如何活出與上帝應有的關係,在信主後如何被福音感化和改變,活出福音所賦予的新身分和新生命,成為傳福音、為主作見證、榮耀主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不但因著福音與上帝和好,也樂意獻上自己的生命作活祭,學會心意更新而變化,明瞭上帝的心意,順服聖靈的引導,在天國的福音工作上有份,預備好自己要在永恆裏與主同在。阿們。

 


[1] 參曾思瀚著,吳瑩宜譯,《傳到地極: 羅馬書初探》,頁12。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604。

[3] 「信心」的觀念在《聖經》中並非頭腦上對某種觀念的相信,其希伯來文往往用作指一個人的忠心、堅定、站穩。

[4]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5]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兩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6] 「上帝的義」可指幾個意思,包括:上帝是公義的(形容上帝的屬性)、上帝的公義(屬於他的)、上帝帶給人的公義等等。

[7]「信耶穌基督」(3:22)的原文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按文法其實是直接翻譯為「耶穌基督的信實(忠信、忠心)」,不過大部分譯本和學者大多按上文下理而採用了objective genitive的理解,以至翻譯為「信耶穌基督」。

[8] 「already but not yet」的說法,一般在神學上用於指從基督死後升天開始,末世已經(already)開始了,但還未(not yet)完成或結束,要等到基督的再來才為末世帶來終結,而這個「開始了但仍在過程中未完成」的特性,筆者認為也適用於「因信稱義」的情況,因為保羅在5:9應許信徒在末後將會免受上帝憤怒的審判。

[9] 例如:9:9引用了創18:10;9:12-13引用了創25:23、瑪1:2;9:15引用了出33:19;9:17-18引用了出14:4等等。

[10] 「領養」在羅馬的文化中十分普遍,就是羅馬帝國時期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也是被領養才能得到其王位的資格。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後書》: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哥林多下城(背景為上城)。相片來源:Herbert Chan/ 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哥林多後書》

書名:哥林多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B’,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和全亞該亞的信徒(1: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57年。

成書地點:不確定,可能在馬其頓。

寫作背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他將到訪哥林多教會,並為此差了提摩太前去(林前 16:5-10)。而從《哥林多後書》所述,保羅的確到訪了哥林多教會,但那是一次「悲傷的探訪」(2:1),他也因此沒有如約再到訪哥林多教會,取而代之的,是含淚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信(2:4、9,7:8;這信現已失傳),並差派提多把信送去。後來,保羅想從提多那裏知道那信的果效,就到特羅亞想與提多見面,卻沒有遇上(2:12-13),於是他前往馬其頓去,最終與提多見了面,得知那封信收到了好的回應,便大得安慰。於是保羅再寫了這封《哥林多後書》,既為重整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要以此對抗那些挑戰他使徒職事的人。是以當中保羅較多描述到他的生平和事奉,並強調他的使徒職份和權柄,信中流露出豐富的情感,相比於他的其他書信,《哥林多後書》可以說是最具保羅個人特色的一封信,也可以說是保羅最不帶神學與教理的一封書信。

本書結構:有學者認為《哥林多後書》是一封拼湊的書信,主要原因是書信的內容缺乏統一性,例如:6:14-7:1像是來自另一封書信,插在6:1-13與7:2-4之間;而10:1-13:14可能就是保羅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但也有學者不同意,認為這是一封完整的書信,而雖然6:14-7:1 似乎與上下文不一致,但這正是保羅書信的特色之一,因他在敘述時往往會加插另一些論述,例如 2:14-7:4 就是關於使徒職份的論述;另外,這說法也認為10:1-13:14 並不像是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因為它沒有問候語,內容主要是關於保羅的個人經歷,沒有反映出他的「流淚憂愁」,而且它不是針對哥林多信徒,而是針對假使徒,更沒有提到那個需要被懲罰的人。

 

全書大綱

《哥林多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A. 彼此安慰(1:1-11)

B. 掃羅解釋並指引(1:12-2:17)

C. 掃羅的事奉特徵(3:1-7:16)

二.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三. 掃羅的權柄

A. 掃羅抵擋假教師(10:1-11:33)

B. 掃羅的異象和啟示(12:1-10)

C. 掃羅對群眾的願望(12:11-21)

D 掃羅的探訪計劃(13:1-14)

 

《哥林多後書》綜覽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在開首的問候語(1:1-3)之後,保羅首先讚頌上帝,因上帝在他們受患難時,賜下安慰,使他們能用祂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遭患難的人。這裏說的患難應該是指保羅因之前那次探訪而感到痛苦的事,及後收到提多帶來的好消息就得安慰,他得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保羅的痛苦而懊悔難過,於是他現在要再寫信給他們,好讓他們也得安慰(1:3-7)。保羅接著提到他與同工們從前在亞細亞時曾遭遇苦難[1],以為必死無疑,但上帝拯救了他們,現在保羅仍指望上帝繼續拯救他們。這意味著保羅知道不論是以前或將來,他仍會因福音的緣故而受苦難,他盼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在他受苦的事上與他分擔,也就是為他們祈禱,好使他們能得到上帝的恩賜。從這段引言可見,保羅沒有把他這次的苦難怪罪於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反倒將他們拉近自己,鼓勵他們與自己一同分擔這福音的苦難。

1:12-2:13 反映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因保羅沒有如期再訪而對他作出一些指控,包括:反覆不定、按著私慾、忽是忽非、又是又非(1:17-19);保羅先表示他是憑著上帝所賜的坦率和真誠行事,他的言語或信件也沒有隱晦難明的地方,他本來的意願是去馬其頓時先路過哥林多,然後當他從馬其頓回猶太時再多去一次哥林多(1:16),一共去兩次,為的是要他們「得加倍的益處」(1:15),但最後他只去了一次,這並不是他的本意。他又指出他與同工們所傳的耶穌基督,從沒有「又是又非」的,在基督只有一個「是」(ναί nai)的,上帝藉基督所賜的應許都是「是」的,上帝藉基督堅固他們,有聖靈在他們心裏作為憑據,所以保羅絕不是一個反覆不定的人,他之所以沒有再訪哥林多,「是為了要寬容你們」(1:23),正因為保羅之前的到訪是悲傷的,他就定意不再帶著悲傷到訪,而是憂心忡忡、眼淚汪汪地給他們寫信去解決當前的問題,那封信的目的不是要使他們悲傷,而是要考驗他們是否順從他的吩咐去責備「某人」(2:6、9;估計這就是質疑保羅使徒身份的人),保羅說如果他們赦免了那人,他也會赦免那人(2:7、10),免得撒但趁此機會破壞信徒之間的關係。

接著的 2:12-7:16 都跟保羅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有關,保羅先提到他在特羅亞時本有傳福音的機會,但因為還沒收到提多的消息就心裏不安,不再多留就往馬其頓去,保羅在 7:6 才交代他在馬其頓遇上提多,並得到安慰,中間的部分是論到他的使徒職事(2:14-5:21)以及他與哥林多教會關係的修復(6:1-7:16),反映出這兩個論述都與他要處理的問題有關,一是他們當中有人挑戰保羅的使徒職份,二是保羅要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

保羅論到他的職事之前,先論到每一位信徒都是基督馨香之氣,是獻給上帝的。而他的使徒職事則是由上帝親自任命,要在上帝面前憑著基督講道(2:17),所以保羅不像某些人要用人寫的推薦信介紹自己(暗示有人以這種方式向哥林多教會自薦),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就是他的推薦信。他們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保羅寫成,不是用筆寫,而是用上帝的靈寫,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3:3),照樣,保羅作為新約的執事,也不是按照文字上的約,而是按照聖靈的約。保羅接著講到「因為文字使人死,聖靈能使人活。」(3:6)指的是摩西從上帝那裏領受法版,下山後臉上反照著上帝的榮光,因以色列人怕看他的臉,他就用面紗把臉蒙上的這事。保羅把摩西的事奉與新約的事奉比較,指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事奉雖有榮光,卻會逐漸褪色,屬聖靈的事奉的榮光卻會長存。那屬死的、要定人罪的事奉尚且有榮光,那麽屬聖靈的、使人稱義的事奉豈不更有榮光了(3:7-11)。以色列人因心地剛硬,在讀《舊約聖經》時,那面紗還在他們心上,未被揭去,這面紗是要在基督裏才能被廢去的。「但他們的心何時歸向主,面紗就何時除去。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3:16-17)保羅藉此勸勉信徒,既然已揭去面紗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了與主有同樣的形像,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也應在這事奉上不喪膽,不行詭詐,不曲解上帝的道,要把真理顯揚,讓基督的光照進人的心裏,但那些滅亡的人因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就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但信徒要堅持事奉,因為「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為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4:7)在遭受患難或迫害時,都不要感到絕望或被撇棄,反之,「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4:11)信徒因著對基督的信心,就有復活的盼望,即使「我們外在的人日漸朽壞,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4:16)正因為信徒「不是顧念看得見的,而是顧念看不見的;原來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4:18)所以即使在等候主再來之前,死亡已經介入,信徒也能勇敢面對,因為「無論是住在身內或住在身外,我們都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5:9)而信徒之所以有這份心志,是因為被基督的愛所激勵,基督他「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所以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都是新造的人了。(5:17)上帝藉著基督使人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使命賜給信徒,這就是每一位信徒所領受的事奉。

保羅接著教導信徒不可白受上帝的恩典;在任何事上都不要給人留下毀謗的把柄,要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在各方面都要忍耐和誠實,尤其在人看來是逆境的事,在信徒看來都是能甘心承受的事。然後保羅就提到信主的與不信主的沒有相干,因為信徒是屬於上帝的子民,是永生上帝的殿,所以信徒要把自己從不信的人中間分別出來,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好蒙上帝悅納(6:17)。保羅由論述他的使徒職事,轉為勸勉每一位信徒都要堅守事奉,成為一個聖潔蒙上帝悅納的群體,這正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期望。

然後保羅回到他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那封信(7:8),那封信的措辭嚴厲,但保羅的目的不是要定他們的罪,事實上他們常在保羅的心裏,是他所牽掛的,他回想當他在馬其頓的時候,外有紛爭,內有懼怕,直到他從提多那裏得知哥林多信徒的哀慟,對他的思念和熱忱,就得安慰,也感到歡喜,那封信雖然使他們憂愁,但那是依著上帝的意思而憂愁,就生出沒有懊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這是叫保羅感到安慰的。這憂愁也衍生了一連串對他們有益的反應,包括:殷勤、辯白、憤慨、恐懼、渴望、熱忱、責罰(7:11),以至保羅可以說「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無可指責的。」這使保羅和同工們更加歡喜,他的信達到果效,而他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也修復了。

.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在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修好的基礎上,保羅現在提及關於收集奉獻的事。他先提到馬其頓眾教會的樂意捐獻,以此勸勉哥林多教會效法。馬其頓的眾教會包括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的教會,這些教會在患難中受考驗,在極度貧窮中時,仍然非常慷慨的捐獻;這些奉獻是要供給在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參林前 16:3,羅 15:26),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非常看重外邦信徒與耶路撒冷信徒群體的聯繫,常常勸勉外邦信徒要向耶路撒冷信徒作奉獻,他視外邦信徒在福音上欠了耶路撒冷信徒的債,外邦信徒既然分享耶路撒冷信徒在屬靈上的好處,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參羅 15:27)。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奉獻的方式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每人要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保留起來,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2)現在他打算差派提多把這事辦成。

保羅在提出捐獻的細節前,先提醒信徒要謹記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8:9)捐獻必需是出於真誠的愛心,才蒙悅納,保羅相信哥林多的信徒有樂捐的心,因為這意念早在一年前已經有了。奉獻的原則是「總要均勻」(8:13),也就是既不要使受助的人輕鬆,也不要使捐獻的人受累,當前是外邦信徒的富餘補耶路撒冷信徒的不足,將來耶路撒冷信徒的富餘也可以補外邦信徒的不足,正如經上所記:「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出 16:18)

除了提多,保羅還差派兩位弟兄和他同去,雖然沒提他們的名字,但強調他們的誠信都是獲得確認的,保羅在選派人收集捐款的事上非常慎重,免得被人挑剔。(8:18-23)保羅盼望哥林多的信徒務要在眾教會面前向他們顯明愛心,而保羅先差派這幾位弟兄到他們那裏,是希望他們在保羅來到之前,就把捐款預備妥當,好顯出他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9:5)。保羅不希望當他來到的時候(他或與馬其頓的人一同去),發現他們還沒有預備好,就會讓保羅對他們的誇獎落了空。

接著保羅教導關於樂捐的果效,他先引用經文「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 9:6;另參箴 11:24-25)然後教導說捐獻不是以「多」為標準,而是以「各人要隨心所願,不要為難,不要勉強,因為上帝愛樂捐的人」為標準,另外再引用經文「他施捨,賙濟貧窮;他的義行存到永遠。」(林後 9:9;另參詩112:9)指出當有人向別人施捨時,上帝回報那人是「仁義的果子」(不一定是物質或財富的加增),也就是上帝會記念他們樂捐的義行;所以我們奉獻時切勿抱持一種「投資」或「本小利大」之類的心態。最重要的是,當聖徒的缺乏得到補足時,就會對上帝有更多的感謝,因為知道這是上帝藉著信徒去供給他們,就會把榮耀歸給上帝。(9:12)

三. 掃羅的權柄

這部分保羅開始用他使徒的權柄,去抵擋在哥林多教會內有人對他的指控並作回應。有人認為保羅是憑著血氣行事,保羅的回應是「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因為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而是憑著上帝的能力,能夠攻破堅固的營壘。我們攻破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高壘,又奪回人心來順服基督。」(10:2-5)又有指控說保羅所寫的那封信是要恐嚇他們,又說「他信上的語氣既嚴厲又強硬,他本人卻軟弱無能,言語粗俗。」(10:10)保羅的回應是那些人自以為是屬基督的,但保羅教導信徒不要只看表面,如果有人說他是屬基督的,要思想保羅也是屬基督的,而且他有主所賜的權柄,為的是要造就信徒,所以不論是他在他們當中所說的話或是寫給他們的信都是一致的,他說的是怎樣,做的就是怎樣,那並不是恐嚇,而是為要造就信徒。保羅責備那些對他作指控的人是「自我推薦」,只是「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又在非由上帝所劃給他們的事工界限內誇口,指的是哥林多(亞該亞)是上帝劃給保羅的界限,他為此而勞碌,在那裏建立了教會,但他並沒有以此誇口,因為知道「要誇耀的,該誇耀主」(林後 10:17;另參耶 9:24),而且不是自己稱許的就蒙主悅納,乃是主所稱許的才蒙悅納。

這部分開始保羅像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去抵擋那些攻擊他的人,也就是那些攻擊他的人都在自誇自己是超級使徒,保羅指這樣自誇是愚蠢的,但為要讓信徒懂得分辨真假使徒,他被迫也要自誇一番,他希望哥林多信徒容忍他以這種「愚蠢」的方式作反擊。保羅表明自己的動機是出於愛他們,是以父親的心腸把他們如同貞潔的童女許配給一個丈夫──基督,所以他不容忍有人用詭詐誘惑他們,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致使他們的心偏邪,失去那對基督誠懇貞潔的心。保羅毫不含糊的說:「假如有人來,傳另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聖靈;或者接納另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接納過的」( 11:4),他們都不該容忍,但問題是他們居然容忍了!這是受了那些「超級使徒」的誘惑,那些超級使徒除了自誇之外,還以保羅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去攻擊保羅,指保羅此舉是代表不愛他們。對此保羅表白說,他把上帝的福音白白地傳給他們,從別的教會(馬其頓的教會)取了報酬而來效勞他們,他的心意是不要在自己的缺乏上連累他們[2],這全是因為保羅愛他們,而這是他認為可以自誇的地方,他絕不會因那些人的惡意攻擊而改變這份心意。保羅斥責那些攻擊他的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的使徒。」(11:14)如同撒但裝作光明的天使一樣,但他們的結局必然跟他們的行為相符。保羅提醒信徒要作聰明人,要識破那些人的詭計,要是「有人奴役你們,或侵吞你們,或壓榨你們,或侮辱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信徒千萬不可容忍。既然假使徒以肉體誇口,那麼現在保羅也要以這「愚蠢」的方式(肉體誇口)與他們比較。

保羅在11:22-33的表白其實是他的一份「履歷表」,列出了他的出生和他為福音所受過的苦難。假使徒以自己的身份自誇,說自己是希伯來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保羅說這些身份他全都有,至於他們說自己是基督的用人,保羅「自誇地說」他比他們來說更是基督的用人,因為他所受的苦比他們都多,包括:多次監牢,無數次的鞭打,被猶太人鞭打五次,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遭海難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掙扎,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人的危險,外族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勞碌困苦,常常失眠,又飢又渴,忍飢耐寒,赤身露體[3],還有為眾教會操心的事天天壓在他身上(11:23-28)。保羅的多災多難,在人看來都是不好的事,只會視之為是保羅的軟弱,不會視之為是可誇的,但保羅情願誇自己軟弱的事,而不是去誇自己有多優越,因這些「軟弱的事」正好證明他為基督所用。

接著保羅就提到一件算是值得可誇的事,就是他從主所得的異象和啟示:

林後 12:2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3 我認識的這樣的一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4 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即使這是他的個人經歷,但他是用第三身去描述的,原因他自己也說了:「恐怕有人把我看得太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太高深,就過於高抬自己,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來折磨我,免得我過於高抬自己。」(12:7)這裏沒有說明那「一根刺」是甚麼,有學者估計那可能是指身體的疾病又或者是保羅的敵人,我們不得而知。保羅因為這一根刺曾三次求主把這根刺挪開。(12:8)但主的回應是:「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12:9)以至保羅學會了不去誇自己的剛強,而情願誇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他。他也以那些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為可喜樂的事,「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12:10)可見保羅即使在「自誇」自己的超然經歷時,也深知道自己根本沒有甚麼可誇的地方,一切都是主的恩典在覆庇著他。

之後保羅總結說,自己一點都不在那些超級使徒以下,他在哥林多信徒中間,曾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他使徒的憑據,他只不過是不接受他們的報酬罷了,他以父母該為兒女積財,而不是兒女為父母積財,去說明他對哥林多教會有一份如同父親的愛。他盼望哥林多教會明白他的心腸,不要再被人蒙蔽,以為保羅是在施詭詐,用心計牢籠他們。(12:16)事實上,他或他的同工們從沒有佔過他們的便宜,他們的行事為人都是同一心靈,同一步伐的,所做的一切事都是為了造就他們。(12:17-18)最後保羅提到他要再訪哥林多教會,他希望他們能合符他的期望,在他們當中不要再有「紛爭、嫉妒、憤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動亂的事」,又或是仍有人「行污穢、淫亂、放蕩的事」而不肯悔改(12:20-21)。保羅期待教會能執行它應有的權柄,處理那些犯罪又不肯悔改的人,否則當保羅來到的時候,他絕不會寬容那些人。(13:2)他提醒信徒基督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著,既有基督在他們裏面,他們就不是軟弱的,而是大有能力的,在信仰上,他們要經得起考驗,保羅為他們的祈禱是他們能成為完全人。(13:9)保羅強調他是以主所給他的權柄去吩咐他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而不是為摧毀人。最後是保羅對信徒的問安和祝福,而祝福語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13:13)

 

結語: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抵擋在哥林多教會裏出現的一些假使徒,他們自恃是以色列人,靠著人寫的推薦信向哥林多這外邦教會自薦,一面憑著血氣自誇是超級使徒,一面質疑保羅的使徒職份,又以保羅沒有如期到訪哥林多而指控他又是又非,甚至以保羅沒有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而指控他對哥林多教會沒有愛。保羅在信中言明他的使徒職份是由上帝所任命,要向人傳講基督的道,是以當他論述他的使徒職份時,其核心總是基督:他靠著上帝的能力去爭戰,將人的心奪回順服基督;復活的基督成了他事奉的盼望,以至在傳揚福音的事上,他放膽無懼,把生死置之度外;基督那為人捨身的愛成為他事奉的動力,也激勵他要為基督而活。保羅一邊向哥林多教會辯明自己的使徒身份,一邊解釋他為甚麼沒有如期再訪哥林多教會,那完全是出於對他們的愛,即使沒有接受他們的報酬也完全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且保羅和同工們在他們中間的行事為人一向坦率和誠實,足以證明那些指控根本是誣蔑和歪曲事實。

保羅以這信去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藉此對信徒作教導,要分辨真假使徒,不要只看人的推薦信或輕信人的自我誇口,因為憑著血氣而有的事沒有甚麼可誇口的,反而是因著上帝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彰顯出來才值得誇口;不要容忍任何偏離福音的教導,務必持守對基督的忠心,要把一切不符合上帝心意的惡事和罪行除掉,好讓這信仰群體如同一個貞潔的童女呈獻給基督。

讀保羅的《哥林多後書》,如同在看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他的筆鋒銳利,處處攻擊敵人的要害,要揭開那些偽裝成超級使徒的假信徒的真面目,讓信徒不至落入他們的圈套而偏離真道;與此同時,這封信卻又充滿了保羅內心最真摯的剖白,字裏行間盡是他對基督忠心的愛和對信徒無私的愛。事實上,不論是抵擋假使徒或是要把信徒的心帶回基督的真道上,都不單單是保羅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信徒都有的責任,我們都應與保羅一同為要抵擋假信徒和把人的心歸向主而爭戰,雖然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遇到許多考驗,也可能要為信仰而受苦,甚至可能要付上性命為代價,但保羅提醒我們,不是憑著血氣去爭戰,而是靠著上帝的大能,他又以自己事奉的動力來勸勉信徒:

林後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林後 5: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願意以保羅是怎樣活出這兩節經文的實質與弟兄姊妹互勉,就讓基督的愛成為我們事奉的動力和心志,好使我們也能忠心於所領受的職事,又願我們的生命都散發著基督的馨香之氣,好呈獻給上帝成一個蒙悅納的祭。阿們。


[1]參考《使徒行傳》19章的記載,保羅提到的這次患難,可能是指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惹怒了那些以製造亞底米女神為營商的人,最後引致全城騷動,保羅被群眾抓住,最後有羅馬官員介入,事件才平息。

[2] 在林前9:12 保羅也有提到他本有權利從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得到養生的報酬,但他沒有用這權利,「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3] 在《使徒行傳》,路加沒有把保羅的這些經歷全記載下來,只記載了保羅在路司得時,有些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的猶太人,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保羅(徒 14:19),另外,在腓立比時,群眾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們吩咐撕開他們的衣裳,用棍子打;打了許多棍,又把他們下在監裏(徒 16:22-23)。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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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風暴影響,9月2日(六)「安息日研經坊」(週六查經)只有網上聚會,不會實體進行。願大家在風雨中平安,靠聖靈和上帝的話得力。歡迎大家分享轉載給認識的弟兄姊妹,一同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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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週六查經(安息日研經坊)將於今年10月7日的首個週六開始改為下午3-5時進行,敬請留意。另外,我們將於10月14日起在基督教恩臨堂增設聚會點作同步網上查經和實體分組討論,地址是:新蒲崗雙喜街9號匯達商業中心1101室,可從鑽石山港鐵站A2步行數分(查看地圖可按此)。

弟兄姊妹可需要自行選擇到不同的聚會點參與聚會(首次出席的請先報名),聚會詳情及報名請按此

2023住棚節退修之旅

按照猶太曆法,今年的住棚節將於9月29日(五)傍晚開始,而由於9月30日是中秋節假期,「安息日研經坊」將會暫停一次,所以我們將提早於9月23日的「安息日研經坊」舉行住棚節特別活動。過去幾年的住棚節我們除了有信息分享,也曾舉辦過製作帳棚模型的活動,而今年我們就特意安排了一趟退修之旅,讓弟兄姊妹在大自然的環境中與主親近。退修的地點在西貢獅子會自然教育中心,活動時間為早上9:30至下午3時正,當天老師會提供一些參考經文和信仰反思問題給參加者,在大自然的空間裏靈修與反思。參加者亦可在自由時間與弟兄姊妹一同參觀中心的展覽館和多個戶外特色展區,並在茶座共進午餐和分享交流。歡迎大家報名參加,截止報名日期為9月16日,活動名額有限,報名從速。詳情及報名請見:https://forms.gle/eSV33eL5LgPBpey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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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前書》: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合成圖片,左邊的人像是耶書亞, 右邊的人像是保羅。

 

簡介《哥林多前書》

書名:哥林多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A’,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一)」。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1:2)。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所建立的(徒 18:1),保羅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六個月的時間(徒 18:11)。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年。是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期間寫的,他當時在以弗所(16:8)。

寫作背景: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目的是要處理在哥林多教會內出現的一些問題,而他得知這些問題的消息來源主要是:

1. 保羅之前曾寫過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5:9),但這信現今已失傳;保羅在那封信曾提到「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但哥林多信徒可能對此有誤解,是以他需要在這封信作解釋;

2. 一些來自哥林多教會的人,例如:革來氏家裏的人(1:11)把哥林多教會內有紛爭的事告訴了保羅;

3. 除了革來氏家裏的人,司提法那、福徒拿都和亞該古(16:17)也可能把哥林多教會內的其他問題(例如:淫亂的事、聚會的秩序混亂)告訴了保羅;

4. 哥林多教會寫信給保羅,想知道「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7:1)這說法是否成立。以上這些原因都促成保羅寫這一封信。

全書大綱:《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

一. 需要合一

A. 引言(1:1-9)

B. 上帝的智慧是最好的(1:10-2:16)

C. 呼籲會眾合一(3:1-4:21)

二. 導致分裂的罪

A. 性方面的罪(5:1-13)

B. 信徒之間的訴訟(6:1-8)

C. 其他性方面的罪(6:9-20)

三. 生活的指引

A. 婚姻(7:1-40)

B. 耶書亞(耶穌)裏的自由(8:1-10:33)

C. 公眾崇拜(11:1-34)

D. 屬靈恩賜(12:1-14:40)

E. 死人復活(15:1-58)

四. 問安和指引(16:1-24)

 

《哥林多前書》綜覽

一.需要合一1:1-4:21

保羅雖然要以這封信處理在哥林多教會內的許多問題,例如:淫亂,結黨,混亂聖餐等,但保羅在開首的問候語仍稱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1:2),這是要提醒他們的身分是已經被分別了出來、屬於上帝,要藉著基督而成為聖潔的信徒。保羅又為上帝所賜給他們的恩賜而感恩(例如:各種口才、各樣知識)(1:5),這是要提醒他們所有的恩賜都是從上帝而來的,為的是要他們與主耶穌基督共享團契(1:9),這兩個重點奠定了保羅寫這封信的基調。

保羅首先處理的是信徒之間的紛爭,這是由於他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1:12),很明顯他們各有自己推崇的領袖,以該領袖的「優點」(口才、知識、地位)作為追隨的目標,結黨分派,彼此自誇,保羅直斥他們這樣結黨紛爭是在分裂基督(1:13),他們追求地上的智慧其實是愚拙的,因為只有基督釘十字架這事才是最有智慧的,這事在人看來愚拙,卻是上帝在彰顯祂的智慧和能力,上帝的智慧超過世人一切的智慧,上帝用人看為愚拙的事去拯救那些信的人(1:21),並要讓基督成為信徒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1:31)。所以,保羅定了主意,不靠人的智慧去吸引人跟隨耶書亞(耶穌),而只會傳講耶書亞基督並他釘十字架(1:17、18、23,2:2),因為這是上帝奧祕的智慧,是藉著耶書亞基督被釘十字架而顯明的(參弗 3:6)。保羅接著提到兩類人,屬血氣的人和屬靈的人,前者以人的智慧(或人裏面的靈)根本無法明白上帝的事,後者因著有上帝所賜的聖靈,才能明白上帝的事,可見一切都是上帝的靈的工作,信徒根本沒有任何可誇之處。

保羅指所有領袖都是上帝的「執事」(διάκονος diakonos)(3:5),意思是「僕人」,他們各照著主所給的恩賜去作工,就如同是一棵植物,保羅栽種了(原文是過去式),亞波羅澆灌了(原文是過去式),但只有上帝能使它生長(原文是進行式);而每一個信徒的生命都是上帝所建立的工作,就如同是一個工程,先有耶書亞(耶穌)作為根基,然後信徒要謹慎地在上面建造,因為當上帝所定的日子來到,人的工程就要經過像火一樣的考驗,若經得起考驗(如金銀、寶石那樣能存留),人就能得賞賜;若經不起考驗(如草木、禾秸那樣被滅毀),人就沒有賞賜,卻仍能得救(因為得救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不是出於人的工作)(3:13-15)。保羅教導他們:「而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屬上帝的。」(3:23)就是呼籲信徒要合一,不要再為追捧智慧而結黨分派,更不可以「自高自大」(這個詞語共出現了六次[1]);而相對於哥林多信徒的驕傲自大,保羅以自己的生命與之對照,保羅提到自己怎樣因著基督的緣故而被看為是愚拙,更要忍受咒罵和迫害,甚至被人看為是世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4:13)。他以父親的心腸對哥林多信徒說這番話,是希望他們受到警戒而改過,免得保羅再到他們那裏時,要帶著棍子而不是帶著慈愛溫柔的心(4:21)。

. 導致分裂的罪(5:1-6:20

接著保羅要處理他們當中淫亂的事,指的是有人收了自己的繼母(不是親生母親)(5:1),這事本身已經很嚴重,但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竟然接納這樣的事才是更嚴重的問題,這反映出哥林多信徒所持的道德觀念仍然是未信主之前的那套標準,心思意念沒有被更新,行事為人也沒有與世俗的人分別出來,保羅先訓示他們要對這個人所做的事定罪,然後把他「交給撒但,使他的肉體敗壞,好讓他的靈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5:5),意思是把他逐出信仰群體,容讓他因自己的惡行而承受肉身之苦。保羅之後教導他們要把舊有的思想,包括一切惡毒和邪惡的思想除淨,他以酵作為比喻去勸導哥林多人:「既然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為祭牲了。所以,我們來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5:7)保羅在這裏教導的是基督的死亡應該帶給信徒的果效,就是信徒要與舊日那些邪惡的意念割斷,成為一個被更新的信仰群體。有關淫亂方面的教導,保羅之前的一封信曾提過「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5:9),他澄清他的意思不是泛指這世上所有行淫亂的人,而是指那些在信徒群體內,負有弟兄之名但犯了淫亂的人,保羅的訓示是要信徒把犯這種罪的人趕出,免得這罪在群體內蔓延,就如酵使麵團發大,犯淫亂的人也會影響整個群體。

保羅在 6:1-8 處理的是關於信徒之間「彼此爭吵」的問題,從經文的內容估計這應該屬於民事性質,這爭訟的事最後告上了法庭,交由世上的法官去審理。保羅責備他們當中竟然沒有人有智慧去審理弟兄之間的爭吵,以至弟兄之間「彼此告狀」,保羅指出信徒將來不但要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何況是今生的事?(6:3)保羅接著的教導提到爭訟的事本就不應該出現,「為甚麼不情願受冤屈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6:7)信徒應當持守的原則是:寧願自己受冤屈或吃虧,也不可叫弟兄受冤枉或虧負。可見保羅在解決哥林多教會問題的同時,往往能從問題的根本去帶出一些有關維繫信仰群體的團結合一的重要原則。

保羅接著提到一些很嚴重的罪,包括: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6:9-10),犯這些罪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所以保羅提醒信徒,他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6:11)就好應與這一切的罪隔絕,保守自己聖徒的身分,而在保守自己的聖潔這個主題上,保羅特別要信徒保守自己的身體聖潔,也就是不要犯性方面的罪。保羅接著提出「凡事我都可行」(6:12)這說法應該怎樣理解,這說法或許是因當時的信徒認為自己已在信仰上有了自由,以致用「凡事我都可行」成為一個放縱肉體私慾的藉口,尤其是在口腹之慾及情慾上。保羅指出「『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上帝要使這兩樣都毀壞。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6:12-13)所以信徒務必要遠避淫行,要謹記這身體是基督用重價買來的,所以我們要用這身體來榮耀上帝。

. 生活的指引(7:1-15:58

在這一部分,保羅要處理的是哥林多信徒因所身處的異教文化而受到負面影響的問題。由於哥林多城普遍的風氣是縱慾淫逸、敬拜多神、追求榮耀,以致他們在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吃祭偶像的食物的事,以及屬靈恩賜的運用上,都出現了問題。而保羅在論述這些主題時,多會用到「關於」(περί peri)這個詞(7:1、25,8:1、4,12:1)。保羅回應哥林多教會在來信的提問(7:1),第一個主題就是男女的性關係,「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這個說法可能是保羅針對當代的末世處境(7:26、29)和哥林多信徒放縱情慾的問題而作出的教導和提醒,保羅雖然不支持禁慾主義(下文再述),但卻認為在當時的世代守獨身會較結婚為好(7:7-8、7:32、7:38、7:40),就如他自己和主耶書亞(耶穌)也是獨身一樣。另外也有學者提議,「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這個說法可能是保羅針對有信徒鑑於哥林多城的道德風氣敗壞而傾向這極端的做法,這句話近乎是禁慾主義,保羅接著說「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7:2)他自己並不贊成禁慾主義,因為禁慾既不實際,也可能有反效果,他指出要避免淫亂的事,可按需要建立合宜的性關係:已婚的人要彼此尊重配偶的身體(性需要),未婚的人若不能自制就應該結婚,已婚的人不可離開配偶(為避免自己或配偶犯姦淫)。而人如果有不信的配偶,若配偶願意與他們生活,就不可分開,要是不信的配偶選擇離開,就由得他們。總的來說,保羅並不反對婚姻(因為這也是上帝所設立的),他接著把獨身和結婚這兩者作比較,他認為對當代的哥林多信徒來說,他們和他們的兒女能夠獨身的話,會比結婚更好,不過並非必須,因為各人所領受的恩賜不同(7:7)。另外,保羅不認為禁慾的人比其他人更優越,他教導「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上帝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7:17),及後保羅補充他的個人意見是安於現狀,意思是已婚的,不要求擺脫;未婚的,也不要追求結婚。而如果能夠獨身、守寡等也是美事,因為沒有結婚的就可以為主的事掛慮,想要令主喜悅;而已婚的會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令配偶喜悅(7:33-34)。可以說,保羅就著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先是給了一般的指引,然後也容許個別信徒自行作出個人選擇,而兩者都蒙上帝所接納。

在 8:1-10:33 這部分是關於是否可以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保羅以「我們都有知識」這一句作引言,我們要留意,這裏說的知識不是泛指世上所有的知識(天文、地理、生物、科學等),而是指關於信徒是否能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這知識,這知識包括:「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上帝只有一位,沒有別的」(8:4)。按著這知識,那些所謂偶像根本是虛無的,而那些祭過偶像的食物也不會因此沾染不潔,所以有些信徒會因「有這知識」而沒有顧忌的去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保羅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不是人人都有這知識」(8:7),在信仰的群體中,信徒不能單憑知識行事,還要考慮到其他信徒是否都是這樣理解。那些沒有這知識的人,由於在信主之前已拜慣了偶像,所以即使在信主後,仍相信祭過偶像的食物是不潔的,是信徒不應該吃的,但如果他們看見有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就放膽跟其他信徒一起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他這個行動並不是按著正確的知識和信心),那麼這個信徒就會因此而被絆倒。為此,保羅的選擇是限制自己這份吃食物的自由,因著愛弟兄的緣故,保羅選擇了放棄他在吃食物方面的權利。原因是:「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8:12-13)

除此之外,保羅也選擇放棄他本來可以從哥林多信徒中得養生的報酬的權利。他指出使徒因傳福音而從信徒中得著養生的報酬本是理所當然的事,就如當兵的人、栽葡萄園的人、牧養牛羊的人,以至在聖殿供職的祭司,都可以從他們在所勞碌及服事的群體中得到養生的供應(9:14-13),保羅引用《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去詮釋上帝也顧念到事奉的人可以從群體中得到供養,所以保羅既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當然也可以從他們當中取得他的工作成果,然而他放棄了這權利,為的是要讓福音沒有攔阻地被傳開[2]。保羅說基督已經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了給他,他自己也是甘心情願承擔基督所託付給他的這責任,保羅放棄了他可以從信徒中得供養的權利,而選擇了叫人不花錢而得福音的權利。

保羅論到自己傳福音的策略就是「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贏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贏得律法以下的人。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贏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9:20-21)這不是說保羅是一個善變以及沒有原則的人,而是說他會因應對方的身分(猶太人還是外邦人)而作出與之切身相關的教導,他所做的完全是以福音對象的好處出發,為的是要讓對方因得著福音而被拯救。保羅說他為要傳福音而作出種種自我限制,他盼望得到的並不是信徒的報酬,而是要得不能朽壞的冠冕(9:25)。

在 10:1-33 這部分,保羅論到以色列民在出埃及之後,都在海裏一同受了洗,也吃了一樣的靈糧和喝了一様的靈水(保羅指當時的那磐石就是基督),卻是因為沒有自制而最後倒斃在曠野,保羅要哥林多信徒以此為鑒戒,不可重蹈他們的覆轍(貪戀惡事,拜偶像,犯姦淫,試探主,發怨言);保羅又提醒信徒要在考驗前站立得穩,而上帝是信實的,祂不會讓信徒承受無法負擔的考驗。保羅又囑咐他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10:14),因為信徒都同領了基督的血和基督的身體,所以他們不能一邊吃主的筵席,一邊吃鬼的筵席,保羅在這裏再次提到關於「吃獻過祭的食物」這主題,是要針對當時的社會因受著敬拜偶像風氣影響,許多商業和社交活動都與祭祀偶像及其筵席有關,甚至在市場內售賣的肉也可能曾經祭過偶像,是以信徒免不了會接觸到這些食物。保羅的指引是,在市場上買來的食物只管吃,「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主」(食物並不會因為祭過偶像而變為不潔,另參可7:19),要是被邀請到一個不信主的人家裏吃飯,可以吃那些食物而不用問那食物是否「獻過祭」,但如果邀請你的人對你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因為對方良心的緣故而不吃。總的而言,信徒的確因著認識耶書亞(耶穌)而有了一份自由,本是「凡事都可行」,但保羅在這份自由上加上兩個原則,就是「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10:31),「凡事都使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使他們得救。」(10:33)

在 11:1-34 這一部分是關於公開崇拜時的秩序,這意味著哥林多信徒在聚會時有混亂的情況。保羅先提到的是講道,保羅指出男女都可以講道或禱告,只是在權柄的位置上,男女並不相同,保羅引用《創世記》2:21-22 論到上帝先創造男人,然後女人從男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於上帝;是以基督的權柄在男人之上,男人的權柄在女人之上,而女人為了表示順服權柄,就應該以蒙頭作為記號,而男人為了表示他代表上帝的榮耀和形像,則不該蒙頭或留長髮,如果信徒中的男女不如此做,就是自招羞辱了。事實上,在古代社會女人蒙頭是普遍的文化,女人若不蒙頭反會被認為是行為不端正,但從保羅的這番指引去推斷,或許當時哥林多的文化是以女人不蒙頭為時尚,以男人留長頭髮為榮耀,而保羅的這番指引既要把信徒帶回聖經的教導,也要阻止信徒把社會的流行風氣帶進教會,以免信徒把自己屬上帝的身分與世俗的人混淆。

接著是關於守聖餐時出現的混亂現象,這問題甚至會導致教會的分裂。很明顯哥林多信徒在守聖餐之前,有些富有的人已經吃飽了才來,甚至是喝醉了酒才來,但有些貧窮的人則是餓著肚子而來,盼望能在守聖餐時吃得飽。保羅嚴肅地教導他們有關聖餐的意義,這聖餐是為了記念主耶書亞(耶穌)的死:

林前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是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林前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林前 11:25 飯後,他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來記念我。」

林前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到他來。

所以信徒要謹慎,聖餐不是一般的筵席,讓享用的人飲飽食醉,而是有著重大的屬靈意義,人若不去分辨去領聖餐,反會招禍而被定罪(11:30、34)。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擁有很多屬靈恩賜,但保羅要他們知道這些恩賜與偶像的那些屬靈的能力完全不同,所以他們在運用屬靈恩賜時也不可與之混淆。保羅先指出許多的恩賜其實都是由一位聖靈所賜,而聖靈的能力彰顯在各人身上,為的是要使整個信徒群體得益處。就像一個身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即使人看為軟弱或不體面的肢體,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為肢體都是互相需要;保羅特別列出當中的一些恩賜,都是上帝為教會而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醫病的恩賜,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12:28)但在這眾多的恩賜中,惟有愛是最大的恩賜,而信徒所熟悉的〈愛篇〉:

林前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林前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林前 13:8 愛是永不止息。……

所指的其實並不是男女之間的愛,而是指信徒之間在運用恩賜時,必需要以愛為出發點,這份愛有著以上具體的表現,這樣才能真正造就教會,否則即使任何高超的恩賜,如果不是帶著愛去運用,那也是毫無益處的,而且恩賜終有停止的一天,但愛卻是永不止息的。

接著保羅論到關於方言和講道這兩種恩賜,保羅沒有禁止人說方言,但他指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是造就教會。」(14:4)而其實對教會來說,用理智說五句教導人的話,會強過說萬句方言(14:19)。所以如果在聚會時有人真的想要說方言,就要有翻方言的才可以說,這樣才能造就教會。在聚會的時候,人不論是甚麼恩賜:人或有詩歌,或有教導,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方言的,在運用時的原則就是「凡事都應當造就人」(14:26)。保羅還強調,即使信徒在聚會中要說方言,也要有秩序地說,「只可有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有一個人翻出來。」(14:27)

接著保羅提到的這兩節經文「婦女應該閉口不言」(14:34)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14:35)叫我們大惑不解,甚至懷疑保羅是否在歧視女性,但從上下文去理解,就知道這與方言這個主題有關,在當時希臘拜偶像的文化中,人們往往會透過一些靈媒去領受神明的「神諭」,而這些靈媒往往都是女性,當靈媒領受了「神諭」後,就會不由自主的講說話(參徒16:16-18),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或許是受了這種異教文化影響,以致那些說方言的婦女也是這樣,不理聚會時的秩序,隨意開口說話,引起了混亂。故此,保羅並不是歧視女性,而是要把這樣的異教文化從教會中掃除,也要讓聚會在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而是叫人和諧的上帝。」(14:33)

保羅最後要處理的,是在信徒中竟然有「沒有死人復活的事」這個說法,因此保羅質問他們:「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5:12)這是要針對當時一些希臘哲學思想認為人的身體最終只會朽壞,是沒有價值的東西(參徒17:18、32),保羅強調主耶書亞從死裏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他在復活之後顯給磯法看,又顯給十二使徒看,再顯給五百多個弟兄看,這些見證人有一大半在當時還在生(15:15-16),主基督從死裏復活是福音的基礎,要是基督沒有復活,信徒所傳的就是枉然,信徒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的復活是信徒的盼望,也是保羅甘願冒死去傳揚福音的動力;基督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而在基督裏的信徒也都要像基督那樣復活。保羅解釋當信徒復活時,上帝會給我們一個復活的身體,是不會朽壞的。首先的人亞當有屬於塵土的形像,但復活的人則有屬天的形像,因會朽壞的身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只有不朽壞的身體才能承受上帝的國。最後保羅以此勸勉信徒「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你們知道,你們在主裏的勞苦不是徒然的。」(15:58)

四.問安和指引(16:1-24

在書信結束時,保羅提到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為他的再訪而作安排,他首先提到的是要為耶路撒冷的聖徒收集奉獻,要他們早些做好準備,另外他已差了提摩太比他先行,為他打點,保羅囑咐哥林多的信徒要照顧提摩太,最後又再次提醒他們「所做的一切都要憑愛心而做。」(16:14)然後以問安語作結。

 

結語: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保羅在這封書信要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多是關於他們把一些未信主之前的價值觀或做法帶進教會或個人生活,包括:不恰當的道德或性關係、高舉個人的智慧、追求世俗的榮耀、好結黨、起紛爭等等;此外,在怎樣看待祭過偶像的食物以及在運用屬靈恩賜上,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沒有以愛弟兄和造就教會為出發點,這些問題不但造成聚會和守聖餐時的秩序混亂,甚至會引致教會分裂。

保羅在這些問題上所給的指引,重點是要信徒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並要以整體信仰群體的利益為優先考慮,而保羅又強調這一切都必需要是以愛來推動,而這份愛是以基督為榜樣的,基督因著愛而甘願犧牲自己,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裏復活,成就了上帝救贖的計劃,為的是要讓信徒得著福音的好處,有著從基督而來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並且在死後有復活的盼望。

自保羅從耶書亞(耶穌)那裏負起了傳福音的使命,他就一直忠心的作基督的僕人,「人應該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執事,為上帝的奧祕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4:1-2)保羅的信息核心離不開基督被釘十字架,而他就是以基督自我犧牲的生命作為榜樣,活出一個不為自己,只為基督而活的生命,他也以自己的榜樣去勸勉哥林多信徒「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1:1)今天,保羅這個勸勉仍在我們的耳中迴盪,我們都是一群被基督的寶血所買贖,生命已屬於主的人,所以我們的心思意念,行事為人就當與世俗的人有分別,不再以舊有的觀念或價值觀去過我們的生活,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是求別人的益處,為的是要讓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能榮耀上帝。願意我們都回應保羅的呼籲:活出一個效法基督的生命。阿們!


[1] 出現「自高自大」這詞語的經文有:林前 4:18-19,5:2,8:1,13:4。

[2] 保羅沒有用這權利,他雖然沒有在信裏說明原因,但推測可能與當時的羅馬社會存著「恩庇侍從」(patron-client)這文化有關,保羅不想哥林多信徒以這種文化去看待他與信徒之間的關係,免得他的教導被左右或受攔阻,所以寧願放棄這權利。有關「恩庇侍從」可參本機構《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的查經摘要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研經及釋經文章:信心不足

研經及釋經文章:信心不足(作者:瞬霧)

圖:撒拉偷聽和暗笑(by James Tissot)

創15:3-6亞伯蘭因信稱義,是在以下這個情景(《環》)。請細讀,看他信了甚麼。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這人不是你的繼承人,你親生的才是你的繼承人。」耶和華領他到外面去,說:「你向天觀看,數點繁星,看你能不能數清有多少。」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這樣。」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你親生的」──沒有說是年老不育的莎萊(《和合本》:撒萊)生的!這時候,亞伯蘭信自己會有親生兒子成就主的應許,但他可能想的是,也許要等日後莎萊死了,自己另娶的時候,才可以有親生子,成就上帝的這個應許。在這番對話裡,神沒有要求亞伯蘭信那更難信的事(經過莎萊生子)。之後就發生了莎萊建議他納妾的事,妾侍生了以實瑪利。

再之後,神把這件更難以置信的事告訴亞伯拉罕(創17:15-21《環》):「你的妻子莎萊……我必定從她賜給你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的反應不是立即相信,而是立即暗笑,心中反駁:「一百歲的男人還能得子嗎?莎拉(《和合本》: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他回答神說:「但願以實瑪利能在祢面前活著!」

暗笑,神是在意的,下一章經文敘述莎拉首次聽見這消息時,用了不少筆墨鋪陳這點(創18:9-15《環》)。「『那時你妻子莎拉就會有一個兒子!』……當時,……莎拉的月經也停了。莎拉心裡暗笑,想道:『我已經衰老,還能有喜事嗎?何況我的主也老了。』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莎拉為甚麼暗笑,想道「我已經老了,難道真的會生育嗎?」……』莎拉害怕起來,就否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你確實笑了。』」這次亞伯拉罕沒笑,可見他已經相信了上帝將要他的妻子莎拉為他生子,成就祂的應許。後來到第廿二章,他更因為相信神,甚至順服地願意獻這應許所得的兒子為燔祭。

原來就連我們敬仰的信心之父,他的信心也曾經歷過進步、提升。而更可貴的是,我們看見神沒有因為亞伯拉罕在第十七章裡信心不足的反應,而收回在之前第十五章給他「因信稱義」的地位。

「信心微小的人哪!為甚麼怯懦呢?」(太8:26《環》)

「信心微小的人啊,為甚麼懷疑呢?」(太14:31《新漢》)

「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祢幫助我!」(可9:24《當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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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加拉太書》:基督徒的真自由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加拉太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加拉太書》

書名:加拉太書,希臘文 ΠΡΟΣ ΓΑΛΑΤΑΣ,意思是「致加拉太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2;5:2;6:11)。

對象:加拉太的外邦信徒。保羅指明這信是寫給「加拉太的眾教會」(1:2),並有一次在信中指責他們是「無知的加拉太人」(3:1)。從內容上可見保羅的寫作對象為外邦人,因保羅形容他們「從前不認識上帝,……是給那些本來不是上帝的神明作奴隸」(4:8),並考慮接受割禮(5:3)。信中也提到是保羅將福音信息傳給他們的(4:12-20)。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 48-55 年間。這封書信的成書日期一直存在不少爭議,而當我們追蹤保羅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程時,會發現這個問題與保羅的寫作對象是誰有著密切的關係。加拉太是羅馬的一個行省,大致涵蓋小亞細亞(現今土耳其)東部地區。關於這信的收信人有兩個可能性:保羅可能是寫給居住在加拉太北部並被廣泛稱為「加拉太人」的凱爾特人(Celts)[1],也可能是寫給居住在小亞細亞中部加拉太南部的人們。保羅在他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到訪了彼西底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加拉太南部的城市)。如果這信是寫給加拉太南部的信徒,很可能是在他傳道生涯的早期,即第一次宣教旅程後不久,或大約在耶路撒冷會議期間寫信給這些教會的(徒15;見加2:11-14);持這種觀點的學者推斷這信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 48-49 年間,這樣的話,《加拉太書》就是最早的保羅書信。另一方面,若然《加拉太書》是寫給北部的加拉太人,那麼保羅可能是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建立了加拉太教會(徒16:6),並且在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經過「加拉太」(徒18:23)之後所寫的書信;持這個觀點的學者估計《加拉太書》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4-55年間。

背景:第一世紀初期教會所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當外邦信徒開始增多時,他們是否需要像猶太人那樣遵守摩西律法。有一些猶太基督徒認為一個人得救除了要相信耶書亞(耶穌),還必須謹守摩西律法,包括行割禮、守節等(4:10、5:2;另參徒15:1),他們認為唯有這樣外邦信徒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上帝的應許中有分。當時加拉太教會受到一些假教師的攪擾,引誘他們隨從別的福音(1:6),並且否認保羅的權柄,並攻擊他所傳的福音;他們聲稱保羅所傳的雖然是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卻欠了外邦人需要行律法的要求。保羅在這書信中為其使徒的權柄辯護,極力證明自己所傳的福音是來自基督直接的啟示,並非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然而他的職分也為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所認可(2:9);他也駁斥這些敵對他的猶太信徒的錯誤,說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

全書大綱:《加拉太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1. 保羅為他的事工辯護(1:1-2:21

A. 問候(1:1-5)

B. 保羅的權威(1:6-2:10)

C. 與彼得的衝突(2:11-21)

2. 保羅為恩典的福音辯護(3:1-4:11

A. 因信稱義(3:1-20)

B. 奴隸和兒子(3:21-4:11)

3. 在基督裏的自由(4:12-6:18

A. 保羅關懷加拉太人(4:12-20)

B. 兩個約(4:21-31)

C. 在耶書亞(耶穌)裏被釋放(5:1-12)

D. 自由的正確運用(5:13-26)

E. 種甚麼收甚麼(6:1-10)

F. 最後的警告和祝福(6:11-18)

在這三個分段之中,除了序言(1:1-10)和結語(6:11-18)的部分,在其餘的經文我們可以看見一些清晰的經文標示用以劃分不同的段落(見下表):

《加拉太書》分段

經文標示

保羅的個人敘述(1:11-2:21)

「你們聽說過……」(1:13)

保羅的論點(3:1-4:11)

「正如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3:6)

保羅的指示與論據(4:12-6:10)

「弟兄們,我勸你們……」(4:12)

 

《加拉太書》綜覽

I. 保羅為他的事工辯護(1:1-2:21

保羅寫這封書信的原因,是要解決加拉太教會中一個緊急的情況。當時有一些反對保羅的教師進入了這些保羅新建立的教會,並告訴他們,保羅作為次等的使徒(並非主起初所呼召的十二使徒),只給了他們一半的福音信息,他們現在需要另一半——就是他們應該受割禮,歸依猶太信仰,以成為真正在上帝聖約裏的子民。從保羅的回應反映,他們認為保羅沒有強迫加拉太人遵循妥拉是不當的,並進一步指責他是想「討人的喜歡」,滿足外邦人不想接受痛苦的割禮儀式的願望。

保羅在信中首先為自己使徒的身份和事工作出辯護。因此在這頭兩章中,我們可以找到有關保羅個人生命故事的描述,這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留下的最早記錄——關於他的轉變和他生命的早年。在書信一開始,保羅馬上回應了有關他是討好人的誹謗(1:10)。保羅描述了他年輕時對猶太信仰的熱情,並履行了他祖先的所有傳統。保羅對於猶太信仰的狂熱與執著,致使他甚至「竭力壓迫殘害上帝的教會」(1:13)。他接著說,他在猶太信仰和祖宗傳統方面比許多同輩的人更激進、更熱心(1:14)。實際上,保羅是在表達自己在對猶太信仰的熱情和實踐上,都超越了那些反對他的人,直至在前往大馬士革的途中,上帝完全改變了他。保羅談到他所傳的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而來」(1:12),這裏用的措辭讓人聯想到上帝對古時先知的呼召。保羅所表述的是,他不是那些人口中所說的次等使徒,因為他並非受耶路撒冷教會的指派,而是耶書亞(耶穌)親自委託的主要見證人,主託付他傳福音給未受割禮的人(2:7-8),並且他已在耶路撒冷會見了教會的領袖(雅各、彼得和約翰),他們也知悉主對保羅的呼召,並與他握手以示合作(2:9)。此外,他在信中亦提及當彼得在安提阿時,他如何就彼得因怕奉割禮的人(奉割禮的人即猶太人)就跟外邦人疏遠一事與他對質,保羅認為所有相信耶書亞的人,無論受割禮與否,都能在同一張桌子上吃飯,在主裏共享團契。他指出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因此行割禮與否根本無關重要,因為人不能藉著行律法去獲得上帝的義。

II. 保羅為恩典的福音辯護(3:1-4:11

在書信的中心部分,保羅開始闡明他的主張與論證。在第3章,保羅以亞伯拉罕的故事作為其論證的理據,很可能是由於他的反對者同樣以亞伯拉罕的記載去要求加拉太的外邦信徒行割禮。事實上,割禮對猶太人的意義重大,因為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規定男子必須有割禮這個記號(見創17:9-14)。在3:2-14,保羅以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去建立有關加拉太人如何領受聖靈的論證,亞伯拉罕的義是源於他的信(3:6;參創15:6),這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與他的行為無關。因此,上帝在信的基礎上,在基督裏把祝福賜給外邦人,使人能夠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3:14)。還有一點就是,當亞伯拉罕被上帝算為義時,他是未受割禮的,當時他僅有的就是對耶和華上帝的信心。保羅的論點是,只要看亞伯拉罕的生命,就能證明一個未受割禮的人同樣可以被上帝所悅納,並享受福音的義。

「這樣,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3:21)保羅接下來對這個問題作出了回應,他同時解釋了摩西律法的寶貴,以及其有限的作用(3:19-25)。他指出摩西律法從來不是作為救贖的手段,只是在以色列人還未成熟的時候,律法就與他們維持著一種監護的關係——律法是以色列人的啟蒙教師,指導他們該如何按上帝的心意而活。此外,律法還有其他作用,就是把萬物都圈在罪裏。保羅指出,一旦將律法擺在人面前,就必然會揭示人的罪。因此,律法實際上是展示了人真實的本相與墮落,同時亦揭示了人需要一位救主才能脫離罪的捆綁。

回到亞伯拉罕的故事,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有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3:8-9;引用創12:3)但顯然摩西律法不能成為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因為它本身對猶太人和外邦人進行了嚴格的區分,並且它對那些不能守全律法的猶太人進行譴責,以證明他們的罪。

加3:16 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指許多人,而是說「和你那個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保羅在這裏的論點是,那些應許[2]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這裏的「後裔」是單數而非複數,因此並不是指所有的後裔,而是指到其中一個後裔。雖然保羅很清楚,單數名詞「後裔」在文法上既可以指一個群體(集合名詞),也可以是指某一個人(3:29;另見羅4:18),然而他確認基督是上帝的應許中最終所指的那個後裔,因此其他人可以通過信仰與基督聯合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現在透過亞伯拉罕的一個後裔——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已經實現了。耶書亞為世人擺上自己的生命,是要把人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並要使亞伯拉罕的福,因著主基督臨到外邦人,使他們能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參3:13-14)保羅勸告加拉太人不要回去行守律法的道路,因為他們既有上帝兒子的靈,就已經得著了兒子的名分,不再是奴僕了。(4:6-7)

III. 在基督裏的自由(4:12-6:18

在這最後的部分,保羅對加拉太人說:「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4:12)保羅在這裏表現出對加拉太信徒那份強烈的情感和牽掛,他從之前像神學家那樣一直雄辯滔滔,轉為以一個牧者和父親的口吻向加拉太人說話。保羅希望他們回想起從前他們是如何以愛去接待保羅,保羅問他們:「你們當日的好意哪裏去了呢?那時若辦得到,你們就是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也都情願。」(4:15)不少學者推斷保羅當時正受眼疾所困,但加拉太人一點也沒有輕看和厭棄保羅,反倒接待他如同上帝的使者,甚至如同基督耶穌。保羅希望他們回轉,不要因為他把真理告訴他們,就彷彿成為了他們的仇敵。反倒是那些敵對保羅的人以虛情假意待加拉太人,不過是要讓自己受到重視,讓加拉太人跟隨他們,並接受他們所傳那些扭曲了的福音信息。

這封信的其餘部分強調新和舊、聖靈和肉體之間的區別。保羅強調儘管有些人可能希望轉回靠行律法稱義,但這將意味著回到從前未被救贖的景況,就是靠肉體行事。

加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5:5 至於我們,我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加5: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保羅提醒加拉太人「要順著聖靈而行,絕不可滿足肉體的情慾。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5:16-17)保羅在第5章把情慾那些顯而易見的事,就如淫亂、污穢、放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嫉妒、醉酒、荒宴等類(5:19-21),與聖靈的果子(καρπὸς;fruit),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5:22-23)作為對比。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所結的果子,並非一些外在的行為,而是內在生命的徹底轉化。「果子」在原文是單數名詞,因此不是指到九種不同的果子,而是一個果子的九種特質,而所有特質都理應可以在每位信徒的身上反映出來。「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5:24)保羅再次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耶書亞(耶穌)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現在信他的人就是在基督裏活著,聖靈會轉化人的生命,並讓人有能力勝過肉體的一切邪情私慾。

在第6章,保羅強調「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6:7-8)在最後一章,他從一個群體的角度重點地闡述如何活出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就是要幫助跌倒的弟兄、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不以別人誇口、要與人分享、持續地向人行善等(6:1-10)。簡而言之,一個屬主的、順聖靈而行和撒種的群體,就當在主裏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

最後在結束的時候,保羅似乎從抄寫員手中接過筆來,「你們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6:11)他親自寫下了一部分的結束語。他說自己的字比他的抄寫員更大,這可能是視力下降的一個指標。毫無疑問,保羅希望加拉太的信徒知道他有多麼重視他們,也期望他們重視這封他的親筆信。最後保羅提到自己「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6:17)。在希羅世界,奴隸通常被印上主人的標記(stigma)或名字,作為擁有權的記號,標記或疤痕也被看為忠誠的象徵[3]。與猶太信徒堅持外邦信徒應行割禮的標記相反,保羅斷言他身上的標記或傷疤,都是因著服侍基督所得來的——他第一次到達加拉太時,就受到了嚴重的迫害。那些傷口表明他與基督相像,是他作為新造的人的一部分。比起行割禮,保羅認為他身上的傷痕才算是基督徒身分的真正標記。這封信的要點,是救恩的本質與基督的救贖,這在書信的開首已清晰說明:「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1:4)因此,重要的不是受割禮或不受割禮,正如保羅在信末的提醒:「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6:15)

 

《加拉太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自由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5:1)在基督裏的自由誠然是保羅藉《加拉太書》所表述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這封書信在最基本的層面道出福音的扼要,就是「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1:4)它呼應《出埃及記》的敘述,展示了在基督的捨己和聖靈的幫助下,那些被律法咒詛或被奴役中的人如何被釋放、獲得自由。這意味著他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已經得著自由了,他們有抵抗肉體的自由,同時也有享受上帝豐富恩典的自由。進一步想,既然行割禮這事在初期教會引起了這麼大的爭論,那麼外邦信徒行割禮其實有甚麼不好呢?原因是保羅知道行割禮只是一個缺口,倘若他在這事上作出讓步,很快地外邦信徒也需要恪守其他猶太規條。因此保羅說:「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5:2)保羅不向律法主義作出絲毫的讓步,他要高舉的是上帝的恩典,因為義若是要靠著律法而得,基督就是白白死了。保羅說,信的人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20),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進一步來說,我們相信基督,並受洗歸入基督,基督就在我們裏面成形。肉體和世界及其所有的誘惑——對我們來說都應該是死的,我們也不再受其力量的奴役。

因此,我們要警惕任何扭曲福音的人,若有人認為要在「基督的救贖」以外加上任何得救的要求,就是認為上帝藉著耶書亞(耶穌)的救贖不夠「整全」,要靠某些行為去補足才能得救。若要摧毀一個人的信仰,最簡便的方式就是將福音的信息扭曲。故此,我們必須在真理上站穩,並要防備那些假裝友好,卻將一些似是而非的假教導灌輸給我們的人。時至今日,雖然我們已清晰知道外邦信徒並不需要行割禮,但有不少信徒在心底裏卻仍然有靠行為稱義的想法,就是覺得應該要做些甚麼,甚至想以自己的行為比別人好而誇口(所謂的「屬靈的驕傲」)。其實律法主義與基督裏的自由兩者並不相容,當一個人想要去靠行為的時候,就自然會落入一種奴僕的心態,以致失去在主裏理應所享有那份真正的自由。所以我們必須效法保羅,堅守純正的信仰,不要廢掉上帝的恩。

2. 身分

其次,儘管保羅在信中為著「因信稱義」極力爭辯,其實在「因信稱義」的背後,保羅所要處理的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誰是上帝的子民?我們又如何識別?保羅的回答是——「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3:28)上帝的子民是那些相信耶書亞(耶穌),被聖靈充滿和引領,並以愛行事的人。在基督裏,我們的身分超越了社會地位、性別和種族的分歧,我們既是上帝的新創造,這一切的差異都不再重要。

事實上,當時猶太信徒真正的問題,是排外的問題。除非外邦人歸依猶太信仰,否則他們不接受外邦人可以被納入為上帝的子民。這裏對我們最直接的提醒是,我們在教會中,不同的弟兄姊妹有沒有任何類型的區隔呢?智慧、學識、經濟能力、社會身分、性格以至思想模式等等的不同,會否成為人與人之間的隔閡?群體的多樣性總是很容易使群體關係變得複雜,不同的派系和小圈子之間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分歧。的確,我們與不同的弟兄姊妹不會同等地親近,然而,我們千萬不可有一種排外的心態,因為很多時教會(弟兄姊妹之間)的分裂都是由這一堵堵無形的牆去開始的。其實,教會在一個充滿懷疑和仇恨的世界當中最有力的見證,就是以純正的信仰為唯一的條件,讓人看見各類型的信徒雖然有許多的不同,但也能夠不分彼此地聚集在一起,宣布有同一位主,並以合一的方式去敬拜上帝。

3. 行為準則

《加拉太書》不僅是關於教義,也是關於如何活出豐盛的屬靈生命,以及實現這一目標的方式。因此,這封書信不僅是關乎我們相信甚麼,也是關於在我們相信之後生命中會發生甚麼事,以及應該出現哪些改變。這就是聖靈發揮作用的地方——聖靈轉化我們的心,塑造我們的生命,直至基督在我們裏面成形。聖靈既使我們獲得兒子的名分,我們就當靠祂使敬虔的美德成為一種習慣和本能。這就是新造的人。

保羅強調我們既然因信接受了聖靈,也就不應該試圖靠肉體行事。新造的人該怎樣行、活出怎樣的生命是關乎聖靈的。因此從個人層面看,順聖靈而行,就是我們現在在上帝面前行事為人的方式。剛才我們談及自由,事實上,一個真正在主裏蒙召得自由的人,即使沒有律法的約束,也不會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而是靠著聖靈與肉體對抗,治死一切情慾的事,並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結出豐盛的果子。

保羅在信中多次將愛置於話語的中心位置,並且從他的勸告中看出他對加拉太信徒不合一的關注和擔憂(5:15、20-21、26)。所以從群體的層面看,基督釋放我們,使我們得著自由,是要信徒之間用愛心互相服侍,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5:13-14)其實走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同行者。上帝希望弟兄姊妹之間可以彼此扶持,互相擔當大家的重擔,而不是相咬相吞、彼此惹氣、互相嫉妒。我們不要自以為義,因為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人總會有犯錯的時候,所以我們更要懂得謙卑,也要彼此提醒和守望,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藉著彼此相愛去成全基督的律法。其實信心的生活並非不可見的,「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意思是「藉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功效。」(5:6)我們對主耶書亞(耶穌)的信,需要藉我們對人的愛,藉著信徒在基督裏的合一去表達出來。

 

結語:基督徒的真自由

當基督的福音開始在外邦人當中被傳開,便出現了有關外邦信徒需否遵守摩西律法的爭論。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就是要把那些接受錯誤教導的信徒們帶回正確的信仰中。保羅在這書信中闡述了救恩的本質與基督的救贖,指出人稱義是藉著信,並不是靠律法的行為。這帶出了《加拉太書》當中三個重要的主題:自由、身分與行為準則。蒙召的人在基督裏得著自由,不再受摩西律法所約束;所有人能藉著信在基督裏合一,同得上帝兒女的名分;屬主的人當順著主基督的靈行事,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

早期教會所面對的處境並不容易,從這封書信可以看見加拉太教會當時所面對的內憂外患:對內有假教師傳遞一些偏差的教導,使信徒轉回去行律法,偏離基督的福音;對外也要抵抗希羅社會文化的誘惑、各種情慾的事和不同程度的逼迫。這也可能是現今教會的借鏡,偏差的教導與律法主義時至今日仍然影響著信主的群體;而教會在過去近二千年的歷史中,就因為想杜絕猶太律法主義而衍生出「反猶主義」等極端的神學觀[4]。作為一個信徒,要面對假教師的錯謬教導、世俗的虛談、多元的後現代世界和複雜的倫理關係,並在越趨嚴峻的政治壓迫以及不斷轉變的大環境中站穩、堅守自己的信仰真的毫不容易。所以,教會的弟兄姊妹作為一個信仰群體,在這一切的衝擊之下,就更應該去互相扶持和守望,在愛中彼此服侍,而不是自以為義、彼此紛爭、相咬相吞;因為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是愛上帝的自由,是與弟兄姊妹在主裏合一相愛的自由,願我們竭力保守聖靈裏的合一,彼此相愛,以成全基督的律法。


[1] 加拉太人或高盧人(該省以他們的名字命名)是來自中歐的凱爾特部落(Celtic tribes)。約在公元前三世紀,他們作為僱傭軍來到這個地方參與戰爭,最終在小亞細亞的高地中心建立了自己的王國,並於公元前25年併入羅馬行省。在保羅的時代,該行省的邊界比原來的王國要廣闊得多。

[2] 保羅在3:16中引用的話出自《創世記》13:15,及後上帝(創17:8)和亞伯拉罕(創24:7)都重申了這一點。這裏所涉及的應許是有關土地的應許。保羅通過將「應許」寫作「那些應許」去進行概括,成為一個與福音帶來的好處相關的用語。參 Peter Oakes, Galatian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5), 119.

[3] Ralph P. Martin and Julie L. Wu, “Galatians,” in Romans to Philemon, vol. 3 of ZIBBCNT-5, ed. Clinton E. Arnold;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295.

[4] 例如漠視「先是猶太人」的教導,參本機構的神學反思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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