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 研經及釋經

研經及釋經文章:誰是「永在的父」?

誰是「永在的父」?(作者:Herbert Chan

賽9:6[1]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賽9:6是聖誕節常被引用的經文,並一般被理解為與「主耶穌」有關(這位嬰孩就是預表著他);作為信徒,這個理解並無不妥,然而下半節中指他會被稱為「永在的父」則讓人難以理解!因為如果這是在預表「主耶穌」,那麼他應該是「聖子」而不是「聖父」,為何「聖子」突然會變成「永在的父」,我們應該如何解讀這一節的意思呢?

首先,賽9章的上下文的背景是關於公元前八世紀亞述大軍對南國猶大的威脅,這是上主對子民的管教,好讓上帝的子民學會倚靠「祂的同在」(「以馬內利」),並真正敬畏上帝而不是害怕地上的危難(參賽8:7-8、13)。而第9章是描述上帝子民在面臨敵人的大軍壓境、戰雲密佈時,作為猶大國的王、大衛的子孫應宣告上帝才是子民的盼望,祂才是真正的拯救者!

而賽9:6中「為⋯⋯而生」所用的動詞其實是「被動式」(Passive),所以這節的主語(subject)是「一嬰孩」,意思是「有一嬰孩要被生下來」(參賽7:14有關「以馬內利」的應許)。而下半節「他名稱為」的原文 וַיִּקְרָ֨א שְׁמ֜וֹ 其實包含了兩個「他」,第一個是動詞(男性第三身單數),意思是「(他)稱」וַיִּקְרָ֨א,第二個是名詞「他名」שְׁמ֜וֹ詞尾的物主代詞(possessive pronoun)「他」,其中最關鍵的動詞「(他)稱」וַיִּקְרָ֨א 並非「被動式」,所以這句的正確翻譯應為「的名為⋯⋯」[2]而不是「他名稱為」!也就是說,「祂稱」這個動詞是承接著上半節的主語(subject)「嬰孩」,這嬰孩(耶穌)將要稱「祂的名(指天父的名)」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所以筆者估計,把「有一嬰孩」理解為預表主耶穌並無問題,問題是翻譯者可能有強烈的個人意願自動認定了下半節必然是指著「主耶穌」,並習慣以希臘式思維[3],用靜態的描述去列出受膏者的銜頭。假如我們用希伯來式思維[4]去解讀的話,就會更著眼於「受膏者的行動」,並嚴謹地按照希伯來文的文法去翻譯,就能領悟出作者是在描述「受膏者將要稱呼膏立他的那位為『父』」的這個行動!

詩89:26 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上帝,是拯救我的磐石。』

事實上,如果我們參考詩89這篇彌賽亞詩篇,會發現賽9:6的情況也在這裏出現。詩89:20-27記載上帝要膏立大衛的子孫成為受膏者,而這位受膏者要稱呼膏立他的上帝為「父」、「上帝」與「磐石」(詩89:26)。

過去我們一直把「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理所當然地直接認定是指主耶穌的銜頭,忽略了這是主耶穌稱呼天父的行動!而這稱呼的行動表明了主耶穌就是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他才是那位真正能在人的危難和困苦中帶來拯救的「大衛的子孫」!事實上,我們不難在福音書中找到耶穌稱呼天父為「我父」的經文(例如:太7:21、12:50、15:13),這正是賽9:6和詩89:26等預表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大衛子孫)的應有表現和行動的相關經文。盼望透過學習希伯來式思維以及相關的猶太文化背景,我們能離開一些對金句經文的誤解,更好明白和掌握經文的真意。


[1] 賽9:6在《希伯來聖經》是賽9:5。

[2] 類似賽9:6的原文格式和文法在《聖經》中都會翻譯為「(某人)稱(某某)為……」或「(某人)叫(某某)的名為⋯⋯」,例如:創4:17、16:11、25:25,出17:5、賽7:14等等。

[3] 希臘式思維著重靜態的描述、屬性,講求哲學定義、分類、系統化和單一理解,較為刻板和冰冷;相比之下,希伯來式思維則著重動態的描述、功能性,情感的表達較豐富,鼓勵多元性和兼容性。兩者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而是不同的思維模式和處理手法,但《聖經》本身是猶太人的著作,希伯來式思維對解經有其一定的重要性。

[4] 見註腳3。更多有關「希伯來式思維」的明白,可參考本機構2023年的「基督教信仰的希伯來根源」講座內容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研經及釋經文章:信心不足

研經及釋經文章:信心不足(作者:瞬霧)

圖:撒拉偷聽和暗笑(by James Tissot)

創15:3-6亞伯蘭因信稱義,是在以下這個情景(《環》)。請細讀,看他信了甚麼。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這人不是你的繼承人,你親生的才是你的繼承人。」耶和華領他到外面去,說:「你向天觀看,數點繁星,看你能不能數清有多少。」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這樣。」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

「你親生的」──沒有說是年老不育的莎萊(《和合本》:撒萊)生的!這時候,亞伯蘭信自己會有親生兒子成就主的應許,但他可能想的是,也許要等日後莎萊死了,自己另娶的時候,才可以有親生子,成就上帝的這個應許。在這番對話裡,神沒有要求亞伯蘭信那更難信的事(經過莎萊生子)。之後就發生了莎萊建議他納妾的事,妾侍生了以實瑪利。

再之後,神把這件更難以置信的事告訴亞伯拉罕(創17:15-21《環》):「你的妻子莎萊……我必定從她賜給你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的反應不是立即相信,而是立即暗笑,心中反駁:「一百歲的男人還能得子嗎?莎拉(《和合本》: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他回答神說:「但願以實瑪利能在祢面前活著!」

暗笑,神是在意的,下一章經文敘述莎拉首次聽見這消息時,用了不少筆墨鋪陳這點(創18:9-15《環》)。「『那時你妻子莎拉就會有一個兒子!』……當時,……莎拉的月經也停了。莎拉心裡暗笑,想道:『我已經衰老,還能有喜事嗎?何況我的主也老了。』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莎拉為甚麼暗笑,想道「我已經老了,難道真的會生育嗎?」……』莎拉害怕起來,就否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你確實笑了。』」這次亞伯拉罕沒笑,可見他已經相信了上帝將要他的妻子莎拉為他生子,成就祂的應許。後來到第廿二章,他更因為相信神,甚至順服地願意獻這應許所得的兒子為燔祭。

原來就連我們敬仰的信心之父,他的信心也曾經歷過進步、提升。而更可貴的是,我們看見神沒有因為亞伯拉罕在第十七章裡信心不足的反應,而收回在之前第十五章給他「因信稱義」的地位。

「信心微小的人哪!為甚麼怯懦呢?」(太8:26《環》)

「信心微小的人啊,為甚麼懷疑呢?」(太14:31《新漢》)

「我信!但我信心不足,求祢幫助我!」(可9:24《當譯》)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研經及釋經文章:為何要有信心?

研經及釋經文章:為何要有信心?(作者:瞬霧)

來11:1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新》)

這節有兩個常見的解釋。第一個是:「信心就是所盼望之事的實體,是還看不見之事的明證。」(《環》)這很難明白。比如我盼望基督再來;那是將來一件具體的事,發生於世上,那才是那件事的實體;信心怎會是那件事的實體?第二個常見解釋是:「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現修》)這很合理,是講主觀感受。

原來還有第三個解釋。原文譯作「實體」或「把握」的詞,在古代文件也可以指「產權證書」,例如房契。我如果擁有房契就等於擁有房子,房契保證我擁有房子。因此,這句可以譯作「信心是我們所盼望之事的保證和未見之事的憑據。」(《當聖》)擁有對神的信心就是擁有一個「保證」,保證會得到神將會給信徒的永恆產業[1]

下一節的原文有希臘文γὰρ(gar)「原因是」。為甚麼說「信心」是所望之事的保證?原因是「古時候的人就是因為對上帝有信心,才受到上帝的稱讚。」(來11:2《簡明聖經》)神喜歡、稱許有信心的人,所以必定會按祂的時間和心意去報償他們。因為「沒有信,就不可能蒙神喜悅,……必須……相信祂報償那些尋求祂的人。」(來11:6《中文標準譯本》)信心不是「自動」帶來所信所望的美事;能有這個效果,理由是神喜歡信心,神想要的是人對祂有信心,所以祂必定使他們如願以償,就是得到永恆基業(來9:15)[2]

下文繼續提到神的稱許:「亞伯……藉著這信心,他被神稱許為義人」(11:4《新》);「因著信,以諾……已獲得稱許,討得神喜歡了」(11:5《新漢》)⋯⋯結束這章的時候,11:39說「所有這些人都藉著信心得了稱許」(《環》),讓整章經文首尾呼應,顯示重點,甚至可能是這章的主旨。

我們之所以要對神有信心,主要不因為這是很好的屬靈操練,也不是因為有助渡過難關,而使因為最重要的原因:神喜歡信心!因此聖經表明祂會以永恆裡的報償來鼓勵我們!


[1] Craig R. Koester, Hebrew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vol. 36, Anchor Yale Bible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472-73.

[2] Koester, Hebrews, 473.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研經及釋經文章:深信

研經及釋經文章:深信(作者:瞬霧)

羅8: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者,是現在的事,是未來的事,

羅8:39是權勢,是高處,是深淵,還是別的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新漢》)

句首的「我深信」領著兩節長句;句末是基督的愛。「我深信」和「基督的愛」一頭一尾,籠罩中間的一切,包括掌權者等等,前後包抄,完全勝利!「基督的愛」多麼有威力,而「我深信」又多麼重要!中間的那些是甚麼東西?怎樣有可能影響我們對神的看法,以致不覺得神愛我們?

  • 死亡──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肉身生命終止,不能再工作、事奉、發揮所長,追求或享受任何友誼、任何東西。

  • 生、生活、現在的事──忙碌疲累,漫長忍耐,活著會經歷的種種失敗,家庭問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 天使──例如撒但的差役攻擊保羅(林後12:7)。

  • 掌權者、權勢──可能指靈界或地上的[1]。靈界的掌權者會攻擊我們,煩擾我們,導致我們要跟牠們鬥爭,不得安寧(弗6:12)。

  • 未來的事──看不透的將來。覺得前途灰暗,未來不會有自己理想中的日子。難以鋪路走向想要的未來。環境、道德等種種怵目驚心的趨勢,可能使人覺得未來很可怕。世界未來的災難。

  • 高處、深淵、別的任何受造物──「高處、深淵」的意思是「從空間的角度涵蓋整個受造世界」(《環球聖經譯本》註)。蝙蝠、病毒、作惡的人,任何會害慘我們的受造物,以及所導致的蝴蝶效應、深遠傷害,都有可能影響我們對神的感受和看法。

以上涵蓋了人生大部分煎熬折磨。而「我確信」和「基督的愛」包圍這一切,擊敗這一切!這一切都不能使神停止愛我們,不能取消神藉基督對我們顯出的愛!(另參羅8:35)


[1] Ben Witherington III,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A Socio-Rhetorical Commentary.


其他「研經及釋經」文章(請按標題打開):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