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 信仰神學反思

「屬靈操練」的反思(下)

「屬靈操練」的反思(下)作者:Herbert Chan

上文提到「屬靈操練」並非指坊間的「靈修操練」,而是要建立一種討上帝喜悅的生活方式和習慣,使自己能敬虔度日。這並非是推行禁慾主義,否定上帝給予人各種美好和值得感恩的事物的價值和意義,而是要學會刻意地不去放縱自己,明白自己有屬於上帝的聖徒身分,有著事奉主、見證主的使命和責任!

提前4:7 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

相對於敬虔上的操練,提前4:7提醒我們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也就是要懂得避開一些對屬靈生命無益,甚至導人迷信,離開真理的言論。可以說,「屬靈操練」也包括了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免受邪惡的污染。(另參箴4:23)

提前4:8 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

保羅鼓勵提摩太這樣做的結果,原來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未來的生命的應許」我想應該不難理解,大概可指永生的盼望(參提前4:10)、建立一份與主永遠同在的親密關係,甚至將來見主面時有祂的賞賜等等。可是,「現今的應許」又是指甚麼呢?經文雖然沒有清楚指出應許的內容,但從《提前》第四章整章的上下文來看,保羅正在教導提摩太應當怎樣作好執事的角色,也就是要作好主基督的僕人、活出敬虔的榜樣、專注講解聖經,為要造就信徒的生命。因此,筆者估計「現今的應許」是指提摩太能透過「屬靈操練」去有效地事奉和帶領所服侍的會眾!也就是說,「屬靈操練」並非單單為了個人屬靈生命的提升,也是為了更多人的生命能夠得到造就,讓基督的身體得以建立。

今天,在基督教群體裏的領袖正在怎樣帶領信徒?是靠不斷在人前炫耀自己的優越(包括:知識、經驗、能力、名利等)、利用語言「偽」術和心理手段去操控那些單純的平信徒去順從自己、教授一些專為滿足信徒所需的「秘訣」等?保羅提醒提摩太,領袖的領導力都並非這些,而是能夠「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4:12),就是一種敬虔的生命表現和榜樣!(當中「清潔」並非指衛生,其希臘原文ἁγνεία hagneı́a 可理解為道德與品格上的純潔,參Louw & Nida 希臘文詞典)。

農曆年將至,筆者希望自己這年能在「屬靈操練」上有所進步,培養更敬虔和討主喜悅的生活習慣,並同時希望:在言語上學會更謹慎和勇敢、在行為上更多榮神益人、在愛心上更多包容別人和犧牲自己、在信心上更多禱告依靠上帝、在清潔上待人更真誠及有智慧。盼主悅納、願主賜福、求主幫助!如本文對你有提醒,也鼓勵你在主面前立志過更敬虔的生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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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靈操練」的反思(上)

「屬靈操練」的反思(上)作者:Herbert Chan

筆者有一次到某神學院上課時,講者在課堂期間指出坊間的「靈修課程」很有問題,認為教導人靈修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或行為上的操練去拉近自己與天父之間的距離是個謬誤。講者指出我們親近天父並非要靠很長的禱告或說出指定語句(magic word)才能蒙天父垂聽,或逼使祂有所反應。我們在靈修時親近天父,應該像孩子到父親的跟前傾心吐意那樣,是直接、自然、坦然無懼的,而並非要經過特定的培訓或操練,必須要以某種方式才能叫父親聆聽孩子的心聲。當時,講者更直指依納爵靈修課程、靜觀靈修等「屬靈操練」的方法不妥,認為所謂的「操練」並不符合《聖經》的原則,人不能靠操練禱告去讓自己變得更屬靈云云……。筆者感到講者在分享時,情緒雖然有點過激,但其說法也不無道理,然而,「屬靈操練」是否真的不存在?這讓筆者細嚼思量了好一段時間。

筆者後來想到,雖然「靈修操練」未必符合《聖經》中的神學觀,但保羅教導提摩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說明了「屬靈操練」的重要性,但當中所指的操練卻是另一回事。

提前4:7 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

提前4:8 因操練(γυμνάζω gumnazo)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

提前4:7-8指這種「屬靈操練」就像是每天做運動鍛鍊自己的身體那樣(這也是「操練」的希臘原文 γυμνάζω gumnazo 本來的意思),只是「操練」的不是個人體魄,而是自己的屬靈生命,讓自己習慣過更「敬虔」的生活。經文並不是指要用某種特定的操練方法,而是要在生活上作出改變,習慣成為一個敬虔度日的人。

最近筆者自己也在「屬靈操練」上有了更多的體會,就是當嘗試改善自己的時間分配,讓自己更專注於主時,能深深感受到主喜悅人敬虔渡日的那份喜樂!原來上帝是期望我們在敬畏、順服和著緊祂的旨意上每天都努力進步的,祂喜悅我們活出一個更愛主和愛鄰舍、更熱心事奉、更委身和更願意犧牲自己去成就天國的人生!故此,盼望在新一年的開始,我們都一同立志:要為主盡心竭力,在黑暗和艱難的時代中,在各自的崗位上為主的道而奮鬥,更加積極為主發光發亮、作美好的見證!願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在操練敬虔的同時,使我們得到鼓勵,可更深地經歷主那份信實的愛,與主有著一份更親密的關係,嚐到操練敬虔的喜樂。阿們!(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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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猶太人」後記:從「反猶主義」到「過分親猶」的危機

「先是猶太人」後記:從「反猶主義」到「過分親猶」的危機(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節期時的耶路撒冷舊城哭牆;Image by MoneyforCoffee from Pixabay)

「反猶主義」(Anti-Semitism)在人類的歷史中不斷出現,難得看見有部分基督徒漸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而開始接納和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既關心猶太宣教工作,也從猶太文化認識基督教信仰。但可惜的是,基督徒的取向往往容易走向兩極化,當一邊廂有很多基督徒不理會「先是猶太人」的教導甚至是「反猶」的時候,另一邊廂卻有基督徒過度崇尚猶太信仰文化,盲目地高舉猶太人,有些甚至為了能夠與猶太人和諧共融,而提出了猶太人不一定要接受耶穌才能得著救恩的說法等。其中一個值得關注的「過分親猶」例子就是2015年12月梵蒂岡發表的一篇有關天主教徒與猶太人之間的關係的言論。[1]

該言論大體上表達出一份對猶太人的深切尊重,並反思天主教過去歷史裏的「反猶」問題,當中的內容大部分符合「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這本來是可取和值得欣賞的。可是,在言論的第五部分第36段有關神學反思的申述中(見註1),卻提出了「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救恩」的說法,並認為這是一個合理、卻只是無法解釋的奧秘。這個說法對正統猶太教當然歡迎不過,因為這意味著基督徒應該停止向猶太人進行任何形式的傳福音工作。[2]這套言論的邏輯是,基督徒雖然看救恩之路只有一條(也就是藉著相信耶穌為基督),但是猶太人即使不循著這條路也不會被排除在救恩之外,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而出的(約4:22),而且上帝也沒有放棄他們(羅9至11章),所以就得出「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的救恩」這種令人費解的結論。該言論引用《羅馬書》11:29「因為上帝的恩賜和選召是不會撤回的」,去表達上帝既然會信實地對待猶太人,那麼即使猶太人不承認耶穌為基督,最終也能得著救恩。它繼而引用《羅馬書》11:33「深哉,上帝的豐富、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作旁證,認為保羅也因著「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的救恩」這個奧秘而感歎。之後在第六部分第40段關於向猶太人宣教的指引裏,更吩咐信徒不要進行任何形式的猶太宣教工作或支持相關的機構,因為這是上帝自己的工作,加上我們不能以慣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方式帶領他們信主,所以作為信徒只需要在猶太人面前做好自己的見證就可以了。[3]

這樣的言論表面上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但其實混雜了極大的謬誤,並且走向另一個極端。筆者嘗試指出當中存在的一些謬誤,並藉此探討「過度崇猶」或「過分親猶」的問題。

 

1. 邏輯上的謬誤

雖然救恩的確是從猶太人而出(約4:22),上帝也確實沒有放棄他們(羅9至11章),但是這不足以得出「他們不相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的結論。原因之一是,上帝不放棄猶太人,也可以是指祂會用某種方法、在某個時間空間裏,信實地使猶太人接受耶穌為彌賽亞,而並非指他們不需要接受耶穌。其二,我們的確難以用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方式帶領猶太人信主,但也不等同於他們不需要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因為傳福音的方式不止一種,所以該言論單是在邏輯上已存有不少謬誤。

 

2. 釋經上的謬誤

該言論是從解釋《聖經》經文而得出「他們不相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的結論。然而,這個結論明顯有違其他《聖經》經文的教導,犯了釋經原則上的錯誤。

約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太 15:24 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約翰福音》14:6指出在耶穌道成肉身以後,人只有藉著他,才能真實地與天父建立關係,沒有其他途徑。尤其是,耶穌這句說話是對著他的「猶太裔」門徒說的,所以該言論認為猶太人不用相信耶穌也能到天父那裏去,簡直就是廢掉了耶穌的教導,把耶穌當做說謊的。該言論同時把《馬太福音》15:24記載到耶穌說自己是奉天父差遣到以色列家的這個立場給推翻了;相反的是,耶穌在《馬太福音》這一節所講的,正正是要在外邦人面前表明自己把向猶太人傳福音的工作放在一個優先的位置(筆者在〈先是猶太人〉(中)一文中已經解釋過這段經文[4])。如果耶穌的立場是要先向猶太人傳講天國福音的話,那麼也可以說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其實更需要主耶穌以及他的天國福音!因此,該言論從釋經所得的「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上帝的救恩」這個結論,明顯地違背其他《聖經》經文的意思(甚至是徹底相反了主耶穌自己的教導和榜樣)!這並不符合以經解經的原則,是釋經上的一種謬誤。

不但如此,這個結論既與主耶穌自己的教導背道而馳,就會顯得耶穌並不信實,那麼該言論的釋經結論其實是推翻了它本身所建基於「上帝是信實的」這個立論基礎[5]

羅11:25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11:26 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一切不虔不敬。」

……

羅 11:30 你們從前不順服上帝,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憫。

羅 11:31 同樣,他們現在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憫,現在也就蒙憐憫。

羅 11:32 因為上帝把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中,為的是要憐憫眾人。

羅 11:33 深哉,上帝的豐富、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此外,該言論又認為「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也能得著救恩」,就是保羅在《羅馬書》11:25所指並在11:33所頌讚的奧秘,這是另一個釋經上的謬誤。首先,雖然保羅的確是因為看見了上帝偉大的救贖計劃而發出讚歎,但是保羅所說的奧秘,從上下文來看明顯是指上帝竟然透過猶太人的不順服,來憐憫那些本來不順服的外邦人(羅11:30),讓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不順服中需要得到上帝的憐憫(羅11:31-32),而並非像該言論所指的「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也能得著救恩」(經文從來也沒有明示或暗示過)。第二,保羅在這裏之所以描述為一個奧秘,是因為上帝的救贖計劃現在已經清晰地被揭示出來了!這個計劃是偉大的,是令人讚歎的,而不是像「猶太人不需承認基督也能得著救恩」的說法那樣是讓人無法理解的。第三,保羅所指的奧秘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樣需要上帝的憐憫,按《以弗所書》2章所說,耶穌基督「使雙方合而為一」(弗2:14),雙方藉著祂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因此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必須藉著主耶穌才得以進到父面前(弗2:16-18),而並非「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綜合以上各點,該「親猶」的言論在處理經文和釋經上都充滿謬誤,它所謂按《聖經》經文而得出的結論和教導,本身就違背了《聖經》的意思,甚至是相反了主耶穌自己的教導。

 

3. 相反主耶穌旨意的謬誤

除了上述《約翰福音》14:6和《馬太福音》15:24反映出該言論相反了耶穌的教導外,筆者想再用一段經文,去指出耶穌在世時對在他以後的猶太人有甚麼意願和旨意。

太23:37「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裏來的人。我多少次想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但是你們不願意。

太23:38 看吧,你們的家要被廢棄成為荒蕪。

太23:39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絕不會再見到我,直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馬太福音》23章這段經文提到耶穌當時因為渴望猶太人回轉歸向他,曾經多次招聚他們。他預言耶路撒冷被毀,並以母雞招聚小雞到翅膀底下的圖畫來比喻自己對他們的愛和關切,只是猶太人不願意接受他(太23:37)。然而即使猶太人拒絕了耶穌,耶穌對他們的期望並沒有因此而改變,他仍然希望他們能夠回轉歸向自己。《馬太福音》23:39「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句話在《馬太福音》21:9也出現過,這是當時以色列民引用《詩篇》118:25-26「耶和華啊,求你拯救!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順利!奉耶和華的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從耶和華的殿中為你們祝福!」去表達他們對耶穌這位彌賽亞進入耶路撒冷作王的一份歡迎和渴求[6]。《馬太福音》21:9他們向耶穌喊叫「和散那!」正是《詩篇》118:25「求你拯救!」的意思(原文 הוֹשִׁ֘יעָ֥ה נָּ֑א hoshi‘ah na’的音譯)。而「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是引用了《詩篇》118:26作為口號去表達他們對耶穌的渴求。所以耶穌指出,除非有一天猶太人再次歡迎他來到,並且向他發出呼求,否則他們是不會再見到主面的。所以「接受耶穌」(甚至是「呼求」耶穌的拯救)是猶太人與主耶穌再次相遇的必經階段。這是主耶穌親自定出的條件!我們絕不能(也沒有權)妄自把這個條件降低為猶太人可以對主耶穌抱著一種可有可無的態度。因此,該言論所指「猶太人不需承認耶穌基督也能得著救恩」的說法是一廂情願的理論,這種主張實際上完全相反了主耶穌的旨意。

 

4. 宣教觀的謬誤

「先是猶太人」的教導意味著我們要特別尊敬和重視猶太民族,在宣教上需要看重他們的特殊身分和優先位置[7],而表面上該言論與「先是猶太人」所教導那份尊重猶太人的態度是一致的,可是它骨子裏卻沒有包含「先是猶太人」的教導中要看重猶太福音工作的元素!它提倡猶太人信主是上帝的工作,我們既然不能用慣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手法去傳福音給猶太人,就不應該繼續參與任何形式的猶太福音工作和支持相關的機構,並主張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的生命見證就足夠了。這是何等大的謬誤!

首先,尊重猶太人是基督徒的本分和應持的《聖經》立場,但盲目地高舉猶太人導致「過度崇猶」或「過分親猶」其實也是十分危險的。外邦信徒尊重猶太人,最重要是謙卑自己,不要以為自己比猶太人更配得上帝子民的身分,但我們不能走向極端,以致輕看了《聖經》的原則和主耶穌的吩咐。假如我們真的認為猶太人信主全然是上帝的工作(其實不論任何人信主,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信主本身都是上帝的工作,或稱為聖靈的工作),那麼我們就更應該尊重上帝自有祂的方法來帶領猶太人歸主,而不是靠我們扭曲《聖經》的教導去強行遷就猶太人,以迎合他們期望的方法去降低《聖經》對救恩的要求。我們也不應因為猶太人對基督教傳福音的手法反感,就發出一些猶太人不需接受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的信息,試圖使他們對基督教改觀或吸引他們的領袖伸出友誼之手。這種「過分親猶」的手段本身有違《聖經》真理也並不真誠,是犯了向猶太人作假見證的罪。

而且,雖然「我們不能用慣常向外邦人傳福音的手法去傳福音給猶太人」,但是這不代表我們從此以後就不再需要向猶太人傳福音。關鍵反而是我們有否因應猶太人的獨特身分而用獨特的方法來向他們傳福音!例如,即使我們未必可以主動地向他們派單張和傳講福音信息,我們卻可以主動地跟猶太人建立友誼,與他們建立一種互相尊重和信任的關係,再找機會跟他們分享自己經歷上帝的見證,甚至提醒他們在上帝眼中有獨特的身分,與他們一起討論《聖經》,為的是提供機會讓他們發問有關耶穌和彌賽亞的問題,從而進入討論福音的內容。另外,我們也可考慮前往以色列當地的宣教機構作義工,服侍有需要的猶太弱勢社群,探訪那些年老的大屠殺生還者。而在這一切的猶太福音工作的預備上,我們最好也能在希伯來語、《聖經》的整全明白、猶太人的歷史和傳統文化等各方面深入學習,不斷裝備自己,以致有一天當有猶太朋友問我們心裏盼望的緣由時,我們能夠準備好作出適切的回應,被上帝使用去向猶太人作見證。

另外,無論何時,我們都應當做好自己的生命見證,這本來就是基督徒被呼召當做的事。而做好自己的生命見證雖然也不是容易,但這都只不過是所有福音工作的基本要求。正如以上所述,耶穌對猶太的福音工作是放在優先位置的,筆者在另一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就曾指出耶穌在世時已經向猶太人傳福音了,這本來就是他事奉的一部分,是早在他復活後頒布大使命以先的(見註7的連結)。所以該言論提倡「不參與和支持任何猶太福音的工作」的說法明顯有違耶穌的吩咐和榜樣,否定了耶穌在世的事奉!或許我們認為自己在向猶太人傳福音的事上很難做到些甚麼,但是其實我們也可以先多了解信主猶太群體(Messianic Jews)的文化、神學思想以及他們的猶太福音工作,以作支持。畢竟猶太人向自己同胞傳福音,在語言、文化和思想上,都比我們這些「屬靈後輩」的外邦信徒優勝。

 

結語

「先是猶太人」的教導是要我們外邦基督徒尊重猶太人、不再反猶、主動關心他們的需要。然而,這並非是要我們好像梵蒂岡的言論那樣地「過分親猶」,以致認為猶太人不需要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這種說法謬誤重重,完全違反了《聖經》真理。我們不應該盲目地為了討好猶太人而提出這種違反《聖經》和基督教救恩觀的妥協方案。同時,我們也不應該跟隨該言論的建議,以為因著以往傳福音的方法不奏效或因為猶太人反感,就索性不再向他們傳福音。其實,「反猶」和這種「過分親猶」的情況同樣違反了「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這兩個極端都離開了《聖經》的真理、敵擋主耶穌希望猶太人歸向祂的旨意。前者往往是傳統福音派的現況,後者則較容易發生在比較開放的靈恩派教會裏。

耶書亞研經中心作為教導外邦基督徒回歸猶太信仰根源的事工,筆者和同工們當然不希望看見這兩個極端的出現。而兩者中較令人苦惱和擔心的,相信不是「反猶」情況的持續,而是看到「過分親猶」的極端現象在某些團體或教會中出現。因為猶太信仰是基督教的根源,它有著比基督教歷史更悠久的《聖經》教導、更豐富的神學討論和文化傳統。對於「反猶」的信徒,他們無論如何總不能否定認識猶太信仰文化有助他們更深入地明白《聖經》;但對於另一些缺乏辨識能力的信徒,他們先是受深厚的猶太信仰文化吸引,然後開始對猶太教產生濃厚的興趣,如果他們本身對主耶穌的信靠不夠堅定和對《聖經》不夠熟悉,就很容易變成這類「過分親猶」的信徒,完全向猶太信仰傾斜,最終認同猶太人不需要信耶穌也能得著救恩,甚或輕視基督教信仰和《新約聖經》,嚴重者甚至會離開基督教信仰,加入猶太教。這都是支持和教導「先是猶太人」的老師們最不想看到的,而這個潛在的危機也是「先是猶太人」這教導的困難所在,讓支持「反猶主義」的人士更固執地走另一個極端。但願主保守「先是猶太人」的教導能夠有效地改變現時教會普遍「反猶」的局面,同時又不至於讓信徒誤解「先是猶太人」的教導,以致從「反猶主義」的極端走向「過分親猶」的另一個極端!


[1] 相關言論的原稿於2015年在梵蒂岡網站公開發表,但現時已被改為登入後才可閱覽:https://www.vatican.va/roman_curia/pontifical_councils/chrstuni/relations-jews-docs/rc_pc_chrstuni_doc_20151210_ebraismo-nostra-aetate_en.html#5._The_universality_of_salvation_in_Jesus_Christ_and_God%92s_unrevoked_covenant_with_Israel;有其他網站文章或書籍也曾引用和討論該言論的內容,例如Vladimir Latinovic (ed.), Gerard Mannion(ed.), Jason Welle O.F.M. (ed.), Catholicism Engaging Other Faiths: Vatican II and its Impact (Pathways for Ecumenical and Interreligious Dialogue), (Palgrave Macmillan, 2018), 67.

[2] https://www.timesofisrael.com/catholic-theologians-say-jews-can-be-saved-without-converting/

[3] 參 第六部分第40段 https://www.vatican.va/roman_curia/pontifical_councils/chrstuni/relations-jews-docs/rc_pc_chrstuni_doc_20151210_ebraismo-nostra-aetate_en.html#6._The_Church%92s_mandate_to_evangelize_in_relation_to_Judaism

[4]〈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5] 除非該言論認為耶穌不是上帝,但這對天主教來說理應是不可能的。

[6] 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就是希臘文「基督」的意思。「彌賽亞」在當時的以色列人中主要被認為是「大衛的子孫」這個身分,也包含他們對「君王式彌賽亞」(Kingly Messiah)的期盼。而福音書(例如文中提及的《馬太福音》21章)把當時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情景,描述為好像大衛的子孫所羅門王登基時的場景,就是要表達耶穌是被當時的以色列人看為有「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身分。

[7] 筆者在〈先是猶太人〉(上)一文中已經闡述過這個先後次序,參 〈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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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學習猶太文化、親以色列」的迷思

探討「學習猶太文化、親以色列」的迷思 (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耶路撒冷舊城哭牆前;©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聖經》的內容主要關乎以色列或猶太民族的信仰,上帝揀選了猶太人來傳遞《聖經》、啟示主耶穌(彌賽亞)和祂的救贖計劃(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1]),並且由於耶穌和早期的門徒也是猶太人,因此基督徒學習猶太文化傳統去明白《聖經》的經文和自身的基督教信仰,實在是無可厚非,甚至可以說是必須的[2]。不過,筆者曾聽過有弟兄姊妹說:「當基督徒想從猶太文化認識自己的信仰根源時,總不能對以色列現今的世俗政權漠不關心吧。」言下之意,學習猶太信仰根源是否就等於要親以色列國(pro-Israel),甚至把以色列政權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化?如果不是,那麼作為外邦基督徒,我們到底應該怎樣區分《聖經》裏的以色列(Biblical Israel)和現今的以色列國呢?我們學習猶太文化傳統時應該注意甚麼?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是所有信徒都應了解,卻又不容易有答案的,所以甚少人會討論。筆者嘗試用以下三個角度去探討。

 

1. 現今的以色列是《聖經》中的以色列的延續

首先,《聖經》記載了以色列的歷史,但以色列的歷史並不止於《聖經》的啟示,現今的以色列仍然延續著《聖經》中的以色列,所以我們必須明白兩者既有相同,也有不同之處。這是由於兩者處於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體制、並在上主的計劃裏扮演著不同的角色。

《聖經》裏的以色列在上帝的救贖計劃和歷史裏,是上帝所主導的。祂揀選這個民族,特別使用他們,順理成章地他們的歷史和文化就構成了《聖經》的主要歷史和背景。所以,我們從猶太文化入手去理解《聖經》是必要的(另見註2)。而當我們說要從猶太文化認識《聖經》和自己的信仰根源時,所指的是要回到基督教的猶太根源——《聖經》裏面古代以色列人的耶和華信仰,透過他們的風土人情、文化習俗和歷史背景等等去明白《聖經》經文的意思,這樣才能更清楚地明白上主的心意,從而作信仰生命的反思和更新。

另一方面,現今的以色列政權則主要是由人所主導(當然上帝在萬事上都必然掌權),但同時我們不能否認現今的以色列國(以及散居海外的猶太人)某程度上是《聖經》中的以色列的延續[3],所以,按照《聖經》的教導[4]我們必須相信現今的以色列在上帝的計劃裏仍然有一個位置,現今的教會不能取代它,我們如果尊重《聖經》,也就需要對這點特別留意。不但如此,現今的以色列民族也傳承了很多古代的猶太文化和習俗,例如:禮儀和節期等,都是與《聖經》有關的,可以讓我們認識和體會何謂猶太文化。因此,學習《聖經》裏的猶太文化絕對有其好處,甚至對明白《聖經》和基督教的信仰根源可說是必須的,而現今的以色列保存了不少源自《聖經》時期的文化習俗(例如:逾越節的禮儀、猶太人的會堂傳統等),都是很有意思和值得信徒認識的。

 

2. 要辨別而不能對所有猶太文化傳統照單全收

當要學習猶太的文化傳統從而理解更多《聖經》背景時,我們必須把相關的猶太文化傳統與《聖經》的原則和教導作對照,辨別當中有哪些是與《聖經》相符和對屬靈生命有幫助,哪些是不符或會影響我們的屬靈生命。以下的三個問題可以有助我們辨別:

a)是否符合《聖經》和耶穌的教導?不論是《聖經》時期的以色列民還是現今的以色列民,他們的言行都不一定符合《聖經》的教導。例如:《聖經》裏的以色列王和子民的行為常常被上帝所差派的先知所指責,斥責他們拜偶像、不行公義、依靠別國勢力而不依靠耶和華等等。而主耶穌和早期的門徒雖然都是猶太人,但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曾多次引用經文指責當時的聖殿體制如同賊窩[5]。換言之,《聖經》本身和主耶穌的教導都沒有完全認同當時的政權或以色列民的一切行徑。耶穌作為猶太人並沒有對所有由猶太傳統建立的文化、習俗和吩咐照單全收(例如他雖然有參與猶太人的會堂聚會,但同時也指責法利賽人推行的傳統;見可7:1-23及其平行經文)。因此我們在理解和學效一些猶太文化或傳統習俗時,必須要有一個慎思明辨的過程,把它與《聖經》的原則、耶穌對門徒的吩咐和教導作對照,看是否符合《聖經》的真理,免得盲目跟從(其實這也適用於其他範疇,例如:是否應以教會的名義開辦太極班、瑜伽班等活動)。

b)是否真的適合外邦信徒?《聖經》給以色列民和外邦人的教導和要求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例如:耶路撒冷的會議[6]已經表明了外邦信徒要持守的律法原則,跟猶太信徒所要持守的不同。外邦信徒不需要行割禮來成為上帝的子民。所以,我們不會因行割禮或奉行其他的猶太習俗禮儀而使自己更加屬靈!(保羅在整本《加拉太書》主要針對的就是這類問題;見相關的文章)我們在理解和學效一些猶太的傳統習俗時,要先留意其做法是否適合外邦信徒去仿效,是否會絆倒一些對此不理解的信徒或未信主的人等等。學習猶太文化(或學習任何其他與信仰有關的東西),其最終目的是要幫助我們更愛上帝和更愛鄰舍,所以凡與這個原則背道而馳的就不應該跟隨或學效了。

c)是否為信徒帶來屬靈的益處?上帝揀選了猶太民族來讓世人認識上帝和《聖經》,以致《聖經》的內容都是以猶太人的歷史和文化為主,但是猶太文化習俗的發展比《聖經》歷時更長,跨越了《聖經》啟示的時代。例如:在拉比猶太教(Rabbinic Judaism)裏發展出不少關於處理結婚和離婚的條例和原則[7],都是基於當時拉比對《聖經》的詮釋和當下的實際環境需要。這並不關乎對或錯,而是這些條例和原則並不在《聖經》的正典範圍之內,也不是為外邦信徒定出來而要我們去奉行的!因此,我們在考慮是否跟隨某些做法或學效某些內容時,要辨別其做法是否有必要和能否帶來實質的益處(例如:筆者並不建議信徒採納猶太教的神祕主義)。相反,盲目地以為學習大量的猶太教內容就是好,有可能讓信徒變得自高自大,感覺自己比其他基督徒優越,更甚者會過度抬舉猶太教的教導而眨低基督教的教導,以致離開基督教的信仰去改信猶太教,這些例子也是筆者曾遇見過的。

總括而言,我們不應該隨便把所有猶太文化習俗都一概照單全收,不加辨識地把猶太民族的教導和條例變成基督徒所要追求或奉行的文化習俗或條例。反之,我們先要好好認識猶太的文化傳統,謹慎地分辨、衡量比較,並最好先把它們用作解釋《聖經》經文和反思信仰的工具。當我們透過猶太的文化傳統認識信仰根源的同時,不應該把那些教導和價值觀等同於《聖經》的真理,甚或以此為上主的心意而去追求和遵守。

 

3. 愛猶太文化並不等同於親以色列

雖然我們須要認識猶太文化來更深明白《聖經》和尊重以色列的獨特角色,但這不代表我們就一味地親以色列國,把這個地上政權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化、屬靈化。上文提過,古代的以色列國由上帝主導,然而以色列民尚且會犯錯得罪上帝,更何況現今地上由人主導的以色列政權呢?所以明顯地我們不應該因著熱愛猶太文化和以色列,就把信仰立場變成政治立場(也就是親以色列國)。我們在學習猶太文化和尊重以色列的同時,也要懂得辨識以色列國的決策是否符合《聖經》的原則(例如:未信主的猶太人也會讀經和禱告,他們對上帝的敬虔和對經文的深入分析是值得我們敬佩和欣賞的;但例如在特拉維夫盛行的同性戀文化活動,對信徒而言則應予以否定)。

 

結語:

上主揀選了以色列民族來開始祂對人類的啟示和救贖計劃,所以認識猶太文化肯定能夠幫助基督徒認識《聖經》和信仰的根源。然而,《聖經》裏的以色列民和現今的以色列民兩者雖然有密切關係,但也不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一方面我們必須尊重和看重猶太人以及他們的文化傳統,但同時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慎思明辨,小心謹慎地學習和應用猶太的文化傳統。我們不能把所有來自猶太或以色列的文化傳統、教導、政治議題,甚至來自猶太人的意見和主張都不經過濾就照單全收。因為雖然《聖經》的本質猶太味道濃厚,但並非所有猶太文化傳統的教導和發展都合乎《聖經》!

而對外邦信徒而言更具體的應用是,我們可以接觸猶太人、跟他們建立友誼、參與猶宣事工、關心彌賽亞信徒的需要、前往以色列體驗、學習希伯來文、研讀猶太人的著作、探索以色列的文化和歷史等等,因為這些都肯定能對我們的屬靈生命帶來裨益。另外,當我們從《聖經》知道當以色列民偏離上主的心意時,上主仍然對他們有著一份鍾愛、忍耐和揀選,所以我們也需要尊重上主的揀選,並學效上主,不放棄或輕看現今的以色列民族。我們除了要對他們保持著一份特別的尊重,相信他們仍然蒙上主所愛,在上主的計劃裏仍然有一個特別的位置之外,也要隨時準備好自己能被主使用,能有份於讓他們歸向上主。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小心不要走向極端,我們對以色列的愛不應是不理性的,就是不要盲目地追求和接納所有猶太的文化和觀念,把我們的信仰變成律法化、猶太儀式化,以致變得自高自大或出現看重《舊約聖經》而看輕《新約聖經》等情況,而且我們也不應把現今以色列政權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化。事實上,在信仰的外表上加添一些猶太元素和色彩是很容易的,但如果要真正明白《聖經》經文、生命得到改變,就要下決心花時間用心學習和小心應用猶太的文化傳統,透過猶太民族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先去幫助我們明白聖經經文的意思。願我們在愛上主、愛猶太文化和愛以色列民的同時,也不要偏離《聖經》的真理。

 


[1] 這是《約翰福音》第四章所記,主耶穌在井旁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時所說的。

[2] 《聖經》的大部分內容發生在以色列地,關乎以色列的歷史,作者又絕大部分是猶太人(可能除了路加醫生),並且超過三分之二用希伯來文寫成,所以要掌握好《聖經》經文的意思,認識猶太的語言、文化、歷史背景等等是必須的。情況就如要理解中國的經典名著,就不能對中文、中華文化和中國歷史沒有認識一樣。

[3] 自亡國被擄時代開始,歷世歷代的猶太人雖然大部分時間都流離失所,活在不同帝國的統治下,可是他們並沒有從歷史中完全被滅絕。而受二次大戰的納粹大屠殺影響,更多的猶太人選擇返回以色列地並促成了現今以色列國的成立。

[4] 另參這系列的第一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5] 例如:《馬太福音》21:13。

[6] 《使徒行傳》15章。

[7] 《巴比倫塔木德》〈婚約〉。


其他信仰神學反思的文章:

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耶路撒冷客西馬尼一個園子裏的橄欖樹;©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這系列的前兩篇文章已經分別從時間次序上的「先」和優先次序上的「先」這兩方面去解釋《聖經》裏「先是猶太人」的意思,以及它對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屬靈意義。可是,為甚麼我們一直以來對「先是猶太人」都普遍是不聞不問、拒絕接受、甚至反其道而行?背後的原因可以有許多,筆者希望透過本文探討一些主要的原因,並指出如果我們漠視「先是猶太人」的觀念而可能引致的後果。

 

原因一:窄的屬靈視野

第一個原因,筆者認為與現今信徒普遍視野狹窄有關。我們大多數人顧念的只是自身的需要、所屬堂會的需要,就算是熱心的信徒和教牧傳道極其量也只會關心本地基督教界的需要和屬靈情況,而不太理會外間世事,絕少去主動關心全球基督教的情況。不要說是猶太人,就連海外的外邦基督徒,例如:敘利亞的難民(當中有不少是基督徒)、在中東地區受迫害的基督徒,我們普遍是漠不關心,或視而不見。所以簡單來說,「先是猶太人」在我們外邦基督徒眼中會被視為一個「事不關己」的題目,以致我們普遍都不會察覺到這個《聖經》觀念的存在,也不會探究這個屬靈視野對我們到底有多重要。

 

原因二:提倡取代神學

第二個原因:取代神學(Replacement Theology)或替代主義(Supersessionism)提倡現今的教會已經取代了猶太人的位置,成為真正的上帝子民,這說法無疑讓外邦基督徒覺得自身的屬靈地位和形象是最正宗的,所以歷世歷代的基督徒普遍都樂意接受。而這種理論其實已經在基督教的傳統觀念裏存在了過千年[1],並且根深蒂固地影響著我們的神學思想和教會文化,以致今天信徒的意識形態和信仰實踐,都很自然地傾向輕看猶太人,甚至有「反猶」的言行。例如:我們會認為自己才是「真猶太人」或「屬靈的猶太人」,我們外邦人的信心才算是「真割禮」,才能成為「真正的亞伯拉罕後裔」等等。而當我們假設自己是「真猶太人」的話,自自然然就會在意識上把那些血統純正、但是未信主的猶太人標籤為「假猶太人」,從而帶著負面的眼光去看他們,下意識地貶低他們,抬高自己。

羅 2:28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 2:29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上帝來的。

不錯,《聖經》清楚教導人要作「真猶太人」而不是「假猶太人」。所以對那些想在表面上憑著肉身割禮[2],或透過守其他猶太條例,而讓自己變得更屬靈、更像猶太人、或信仰更正宗的外邦人而言,固然不對。[3]可是,保羅在《羅馬書》2:28至29節談及「真猶太人」的對象,並非指我們外邦基督徒,而是指猶太人本身!(所以才需要作出真假之分)從《羅馬書》2:17節「但是你,你既自稱為猶太人,倚靠律法,以上帝誇口……」開始到2:28至29節的上下文,可以看到保羅是單單向著猶太人說的。他勸導猶太的同胞不要只在乎肉身的身分和人的稱讚,更要留意自己是否真的行了「心裏的割禮」[4],就是打從心底裏真正悔改,為上帝而活。而猶太人需要行「心裏的割禮」這個觀念,事實上也並非《新約聖經》的作者最先提出的,這教導一早已經寫在《摩西五經》和《先知書》上[5],當中的對象當然不是指我們外邦基督徒,而是當時的猶太人(或以色列人)。所以,《聖經》裏「真猶太人」的意思,是指猶太人既然帶著肉身的割禮標記,就更加要行「心裏的割禮」,做一個真真正正的猶太人(情況就如我們外邦人做基督徒一樣,既是基督徒,就應該做一個真真正正的基督徒,從心裏悔改回轉,每天為主而活,被《聖經》的教導改變我們的內心,而不是單單行禮如儀,跟著基督教的文化思潮去修飾信仰的外表,徒有其表而無其實。)所以,保羅作為一個猶太人,從來沒有提出外邦基督徒才是「真猶太人」這個說法,更沒有說外邦信徒可以取代猶太人的位置,稱自己為「真猶太人」!

事實上,當我們外邦人信主之後,起初往往會以為自己手上的《聖經》是基督教獨有的,耶和華是我們基督教「擁有」的上帝,而我們就是耶和華的子民等等。這些理解從表面上來看來好像沒有甚麼錯處,可是它們並非事實的全部:例如:我們手上的《舊約聖經》,也就是耶穌所用的《聖經》[6],其實本身是猶太人的《聖經》(稱為《希伯來聖經》),我們只是採用了他們的《聖經》再加上《新約聖經》[7];而我們相信的耶和華上帝,就是猶太人信奉的上帝;另外,我們基督徒能蒙恩成為上帝子民這個身分,其實原本是猶太人獨有的。[8]也就是說,我們大部分信徒都沒有意識到,其實我們外邦基督徒是因信主耶穌,而加入了一個本來只有猶太人才信奉和敬拜的耶和華信仰裏。甚至嚴格來說,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本身其實是古代猶太教的其中一個分支,跟從耶穌的猶太門徒形成了早期的基督教,而不接納耶穌為彌賽亞的猶太人就演變為早期的拉比猶太教[9]。我們過去的神學和傳統一直以來都沒有把這些事實教給我們(甚至可以說是刻意地隱瞞,不希望信徒接觸基督教的猶太根源,認為這些並不重要)。背後的原因相信是受到取代神學影響的緣故,以致基督教自自然然把自己的身分和重要性,凌駕於《聖經》裏的猶太人和以色列。我們不知不覺把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定性為最合上帝心意、最正宗的信仰,無知地站在一塊信仰的高地上,把不信的猶太人和其他不信的外邦人看為同等,以為他們通通都在上帝的國裏無分,並以為猶太人惟有加入基督教,接受我們外邦信徒的信仰傳統,成為我們的一分子,才能得救云云。既然外邦信徒無須先成為猶太人就已經可被上帝接納的話,那麼要猶太人透過加入我們才能被上帝接納不是很荒謬嗎?其實只要他們肯悔改,相信耶穌為《希伯來聖經》所指向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就行了。[10]而奇妙地差不多在兩千年前,聖靈已經感動保羅去寫《羅馬書》,教導羅馬教會有關忽略「先是猶太人」以至「反猶」的問題,而這些教導至今仍然在向我們說話,甚至是切中基督教問題的要害。

羅 11: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戰戰兢兢。

羅 11:21上帝既然不顧惜原來的枝子,豈會顧惜你?

羅 11:22可見,上帝又恩慈又嚴厲:對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對你是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羅 11: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上帝能夠重新把他們接上去。

羅 11: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羅 11: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羅 11:26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

在《羅馬書》第十一章裏,保羅鄭重地提醒當時的羅馬教會,不信的猶太人還沒有被上帝所遺棄。他以「原本的枝子」與「野橄欖的枝子」的比喻來表達,猶太人(原本被折下來的枝子)在上帝的眼裏比我們外邦信徒其實更原本、更正宗、更容易被接到本樹上(23至24節)。而他們的不信只是時間上的問題,是暫時的,是有原因的,為要等到我們外邦信徒的數目添滿(25至26節)。因此,保羅強調我們外邦信徒(野橄欖)不要自高,卻倒要戰戰兢兢(20節)!猶太人在上帝的眼中有與別不同的身分,上帝自有方法使他們重新接上(24節),所以即使他們暫時不信,他們跟其他不信的外邦人也不可同日而語。我們不應把他們看為平庸,反而要用上帝的眼光去看他們、尊重他們獨特的身分,並且以基督的心為心,希望耶穌的猶太同胞能早日歸主。

 

原因三:「代入法」的讀經陋習

第三個原因,筆者稱它為一種「代入法」的讀經陋習。意思是當我們讀《聖經》以至應用經文時,會習以為常地把自己代入經文的角色或說話對象去理解,以為經文只是單單向我們說話,而沒有理會經文也適用於(甚至有時是只適用於)原本的對象猶太人身上[11],以致我們留意不到猶太人的獨特身分和「先是猶太人」這個觀念。不過,筆者首先要表明,「代入法」這個做法本身並非完全錯誤,因為我們外邦信徒的而且確在後來加入了猶太人的行列成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12],所以有時當我們把自己代入某些經文時,可以是合理和有益的,情況就好像我們看電影時讓自己代入主角的角色一樣,會看得更加投入。例如:把自己投入《詩篇》裏一些向耶和華頌讚的經文,會有助我們憑歌寄意,向上帝表達讚美。又例如:大使命的吩咐,我們相信耶穌不只是吩咐當時那些站在他面前的猶太門徒,而是也同樣吩咐今天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要承擔祂所託付的大使命。但「代入法」的癥結問題是,當我們習慣完全不理會經文裏原本的角色和對象,不假思索地直接把自己套進經文的角色去理解和應用時,就會養成一種陋習:潛移默化地以為《聖經》是單單為著我們外邦基督徒而寫的,沒有先理解它在歷史裏本來是指著當時的猶太人而說的。而這種「代入法」的陋習,剛好跟「取代神學」或「替代主義」的主張不謀而合,倡導外邦基督徒能取替猶太人在《聖經》和上帝眼中的位置。[13]而「代入法」最能體現在基督教的金句文化中,也就是把經文抽離其上下文和歷史背景去理解和應用,並選擇性地只會把自己代入一些祝福、應許和禱文等比較正面的經文裏,至於一些有關刑罰和詛咒的經文,我們則置之不理。[14]當我們容讓「代入法」的陋習和金句文化成為教會的文化和常規時,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會很容易偏差,變成十分自我中心,甚至出現離經背道的嚴重問題。[15]這種情況最容易發生在一些對《聖經》的認識貧乏、選擇性讀經、或帶著個人動機去解經卻沒有追求在解經上進深的信徒甚至教牧傳道身上。而當他們不去重視《聖經》經文原本想要表達的信息的時候,就不會有意識要去尊重猶太人在《聖經》當中的獨有地位與角色了。

 

原因四:立場上的誤解(一)

第四個原因,即使信徒或教牧傳道有留意到「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他們也害怕去宣揚和持守這個實實在在的《聖經》觀念。筆者估計其中一個主因是他們會誤以為(或怕別人誤會自己)持「先是猶太人」的立場就等於在政治立場上作出表態,以為「先是猶太人」就等同於「親以色列」(Pro-Israel)、支持現在的以色列政權、贊成現時以色列國的政策和做事手法等等。但其實「先是猶太人」和「親以色列」之間不是一個等號!(可參考筆者的另一篇文章,當中討論到古代以色列和現今以色列的分別,以至兩者跟我們外邦基督徒的關係。[16])在此筆者嘗試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去說明兩者的不同。例如:我們可以非常愛某個國家的人民、民族、文化和傳統,但是這不等於我們要大力支持該國的某個政黨或政策。可見,「先是猶太人」其實是一個信仰立場,而「親以色列」卻是一個政治立場,兩者並非必然等同,甚至有時可以是對立的。所以,我們可以愛猶太人,這不同時等於支持以色列政府的政策和處事手法。我們不應該混淆「先是猶太人」和「親以色列」的觀念,也不應該因為自己的某一種政治取向,而拒絕接受「先是猶太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重要觀念和提醒。

 

原因五:立場上的誤解(二)

第五個原因,筆者覺得有些人可能會以為主張「先是猶太人」的立場,就等同對穆斯林、巴勒斯坦人等產生歧視。事實上在這系列的上一篇文章[17]裏已經解釋過「先是猶太人」並不代表著上帝的偏愛,反而是更重的問責。「先是猶太人」代表著猶太人是外邦信徒的屬靈長輩,也意味著我們要對《聖經》真理和上帝的揀選持一份尊重和順服的態度,但我們對猶太人的額外尊敬和關心並不代表我們要放棄關愛信奉穆斯林的阿拉伯人、巴勒斯坦人,更不等於我們要對其他種族和宗教作出歧視或仇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猶太人和穆斯林之間的關係並非一定要互相對立,他們其實也可以和諧共處的。筆者在希伯來大學念書時,在校園裏就可以看見猶太學生和穆斯林學生之間的互相尊重,和在課室裏共同學習的情況;另外也曾經有教授指出,在耶路撒冷裏,其實在同一個宗教內不同派系之間出現宗教衝突的次數,遠比起不同宗教之間的衝突來得要多,只是我們在新聞報導上多數只會看到不同宗教之間所發生的摩擦而已。而正如之前第四點所指,「先是猶太人」其實並非一個政治的問題,所以處理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的衝突,政治的手段也只能帶來短暫的和平。惟有當雙方都願意謙卑自己去接受主耶穌、努力按《聖經》而活,才能達致真正恆久的和平、在主裏合一相愛。[18]所以,即使我們對穆斯林、巴勒斯坦人等特別有負擔,也不代表我們可以將「先是猶太人」這個《聖經》觀念置之不理,更不應敵視猶太人。

 

結語:基督徒不接受「先是猶太人」的嚴重後果和補救方法

因著上述的五個原因:不理外間世事的信仰文化、取代神學的根本性影響、代入法的陋習、誤以為「先是猶太人」帶政治取向、會衍生種族上的歧視問題等(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導致今天我們嚴重地忽視甚至否定「先是猶太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重要觀念。這些原因使我們外邦信徒缺乏了一份對猶太人的尊重,讓我們沒有額外地留意和關心他們,並且不願支持猶太的宣教事工,甚至使我們偏離了《聖經》的教導,出現了「反猶」的意識形態和極端運動[19]。假如我們容讓這個情況繼續惡化下去的話,會出現甚麼後果呢?早前就曾有報道指出[2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已經把多個猶太人傳統裏一些重要的遺址(例如:在希伯倫列祖亞伯拉罕和撒拉的墓、靠近伯利恆拉結的墓等等)定性為是屬於穆斯林的。這反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一些「反猶」的組織正在致力篡改猶太人的歷史,以及搶奪本來屬於他們的遺跡。該報道中有一位基督教領袖說:「基督徒應該在這事上跟猶太人一樣地不安!因為篡改猶太人的歷史和搶奪他們的遺跡,就等同是篡改了我們基督教的《聖經》,切掉了我們的屬靈根源!」該領袖進一步警告:「如果我們對這些事置之不理,假以時日,《聖經》裏有關我們主耶穌的記載也會同樣遭到竄改!事實上已經有一些巴勒斯坦人提出耶穌不是猶太人,他看來更像我們巴勒斯坦人的言論了……」單從這篇報導可知,如果我們外邦基督徒繼續對這類「反猶」的行動無動於衷,繼續不理會「先是猶太人」的話,最終我們也要負上沉重的代價,毀掉自己屬靈的根基,扭曲未來所有信徒對真理的理解。情況就好像眼見自己教會建築物的根基不斷遭人用斧頭鐵鎚去破壞而默不作聲、置之不理,甚至認為是恰當一樣,後果將會不堪設想。倘若按照《羅馬書》第十一章裏「原本的枝子」比「野橄欖的枝子」更容易接上本樹的邏輯,當橄欖樹的樹根被人砍斷時,我們這「野橄欖枝子」將會比「原本的枝子」猶太人更不堪一擊,更活不長久!因此,我們作為外邦基督徒,與猶太人一樣成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橄欖樹的一部分),無論如何我們也一定要認真面對和回應「先是猶太人」這個《聖經》觀念。而要扭轉這個局面,不單信徒要對「基督教的反猶問題」有意識和認識,傳道和教牧同工更是責無旁貸,必須要對基督教的傳統和神學中的反猶現象有深切的醒悟,接納「先是猶太人」這個來自《聖經》的重要觀念(尤其基督新教既然看重「唯獨聖經」,就更應該讓《聖經》的教導時刻更新我們對上帝和自身信仰的理解,與上帝站在同一陣線),並要刻意致力從教會的教導和文化中擺脫「取代神學」根深蒂固的影響和「代入法」的讀經陋習,把「先是猶太人」的正確《聖經》觀念積極地引進教會和信徒的信仰生活裏(例如:支持和關心猶太的福音工作,在信徒面前發出要關心和尊重猶太人的信息等等)。畢竟,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是永恆不變、守約施慈愛的上帝。所以不論我們是否尊重猶太人,祂最終都必會信實地持守祂與猶太人之間所立的永約!但如果我們繼續高傲地無視「先是猶太人」的《聖經》教導,以為上帝會站在我們這一方而不會忠於祂與猶太人之間的立約關係時,或許有一天我們就連自己作為外邦基督徒這「野橄欖」的身分也沒有把握可以保得住。

 


[1] 許多早期的教父著作都包含著反猶主義和取代主義的言論。例如,特土良(“An Answer to the Jews”)、游斯丁(“Dialogue with Trypho the Jew”)等。

[2] 肉身割禮是一種猶太人身分象徵的標記(參 創17:10-14及34:15)。

[3] 這是保羅在他其餘的書信裏,多次指責某些外邦人崇尚猶太人的另一個問題。參林前7:18-19;加5:2、5:6、6:15;腓3:2-3。

[4] 有些人會稱之為「真割禮」(true circumcision or real circumcision),這大概是在閱讀羅2:28-29和腓3:3時受到一些翻譯本(例如:和合本、和修、RSV、NASB等)的影響。然而在這些經文的希臘原文裏,其實並沒有「真」(true or real)這個字,那是翻譯本加上去的。所以嚴格來說,「真割禮」並非一個源自《聖經》文本的詞語和概念,而是翻譯者為了讀者更容易理解而加上的。

[5] 參 利26:41;耶4:4、9:25-26;結44:7-9。

[6] 參 路24:44-45。

[7] 基督新教的《舊約聖經》在內容上跟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並無分別,只是在書卷的編排上我們採用了《七十士譯本》的書卷次序。

[8] 參 羅9:25-26、11章;林後6:16;多2:14;彼前2:9-10。

[9] 也有其他非主流的猶太教分支,例如 Karaite Judaism,他們跟撒瑪利亞人一樣只接納《摩西五經》為《聖經》的正典。而拉比猶太教則看整本《希伯來聖經》為正典,但也高度重視口傳律法和其他拉比文獻。

[10] 所以今天信了主的猶太人會稱自己為「信彌賽亞的猶太人」(Messianic Jew),而不會稱自己為「基督徒」(Chrisitan),因為「基督徒」這稱號已經普遍被認為泛指外邦的信徒。

[11] 「代入法」對外邦信徒而言不能適用於每一段《聖經》經文上,尤其是《摩西五經》裏的律法條例。例如,守割禮的吩咐(創17:10-14),我們外邦信徒不需遵行、也不應隨便效法。(參《使徒行傳》15章使徒在耶路撒冷會議的議決,以及 註3。)又例如被稱為「娶寡嫂制」的安排(申 25:5-10),就是指當猶太人需要在其兄長過身後,履行迎娶兄長的妻子、照顧她以及為兄長生子留後的責任和義務。 我們只能就當時的社會背景來找出其合理的應用原則,不能按字面直接把自己代入和應用。這類經文只適用在猶太人身上,而不適用於我們外邦基督徒。

[12] 參 註8。

[13] 「代入法」的陋習跟「取代神學」的理念和實踐都很相似,也會隨「取代神學」的影響而加劇,但筆者認為在分類上「代入法」比較接近一種讀經習慣上的偏差,所以將它們分開討論。

[14] 例如,我們不會介意把自己代入《申命記》28章1-14節(關乎祝福的經文)裏上帝子民的角色來讀經,可是我們卻不會同時願意把自己也代入同一章的15-68節(有關詛咒的經文)裏。

[15]「代入法」的讀經有機會出現問題,因為它本身無需經過合理的釋經,就可以斷章取義地把自己代入一些個人喜歡的金句經文裏,好像把經文當咒語一樣按字面唸出來應用在自己身上,完全不理會上帝原本想透過該段經文要表達的意思和教導。嚴重者甚至扭曲真理,做法與異端邪說無異,但是因為這些解經謬誤的問題並非本文的重點,筆者暫不在此作更詳細的討論。

[16] 參本機構另一篇文章〈探討「學習猶太文化、親以色列」的迷思〉

[17]〈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18] 如果讀者有機會到訪以色列的教會,不難發現在一些聚會中,猶太信徒和阿拉伯信徒是絕對可以和平共處的,甚至一起事奉。例如在耶路撒冷舊城的基督堂 (Christ Church)裏。

[19] 歐洲多年以來對猶太人的杯葛運動、基督教的十字軍、二次大戰裏對600萬猶太人的種族屠殺等,都是一些外邦基督徒有分參與的「反猶」行動。

[20]http://unitedwithisrael.org/christian-group-challenges-unesco-classification-of-jewish-holy-sites-as-mus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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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作者:Herbert Chan)

(Photo by Matthew Angus on Unsplash)

上一篇文章提到「先是猶太人」裏的「先」原文是πρῶτον,這個詞可以有兩個理解:一)時間次序上的「先」;二)優先次序上的「先」。筆者已經分享過從時間次序上的「先」來理解「先是猶太人」對我們作為外邦基督徒的意義[1]。現在,讓我們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理解「先是猶太人」這句話,看看又會帶給我們甚麼啟迪?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

《羅馬書》一章16節裏的「先是猶太人」,從優先次序來看,等於是在傳福音、拯救靈魂的先後次序上,需要先著重猶太人這個群體,然後才輪到外邦人。而事實上,耶穌和保羅也持這個立場。

耶穌離開那裏,退到推羅、西頓境內。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之子,可憐我!我女兒被鬼纏得很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耶穌回答:「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幫我!」他回答:「拿孩子的餅丟給小狗吃是不妥的。」婦人說:「主啊,不錯,可是小狗也吃牠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屑。」於是耶穌回答她說:「婦人,你的信心很大!照你所要的成全你吧。」從那時起,她的女兒就好了。(太15:21-26)

上一篇文章指出耶穌在頒布大使命之前,就已經向猶太人傳福音。不但這樣,耶穌在傳福音的時候,還帶著一個優先次序(Priority),就是「我奉差遣只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耶穌的回答讓我們知道,「先是猶太人」這個優先次序,不只是他個人的意願,也是天父的心意。

另外,縱然使徒保羅稱自己為「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可是按《使徒行傳》的記載[2],他和他團隊的一貫作風都是每逢到達一個地方時,就馬上到當地猶太人的會堂裏去傳福音、辯論上帝的道,而並沒有刻意地走到只有外邦人聚集的異教神廟裏去傳。當然這跟他本身是猶太人的身分息息相關,但是這樣的安排也可以說是跟耶穌的做法相同,就是在傳福音的優先次序上把猶太人放在一個較優先的位置。事實上,保羅在《羅馬書》裏明確表示他甚至為了自己的同胞猶太人,而願意與基督分離(羅9:3;10:1)。所以猶太人在保羅心目中的優先位置是不容置疑的。

因此我們初步的結論是: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其首要的應用就是叫我們要看重猶太人,特別是在傳福音和宣教工作的優先次序上。我們不能只向外邦列國傳福音、差短宣隊,而不參與猶宣的工作。相反,我們應該把猶宣的工作放在外邦列國的福音工作之先,才符合《聖經》的原則。畢竟在聖經 ﹝甚至是猶太人的「口傳律法」(Oral Torah)﹞ 裏,沒有別的民族比猶太人更清晰地被點名記載是必然得救的。[3]如果我們要認真跟隨主耶穌、仿效基督的樣式、尊重上帝的計劃和心意,那麼我們愛猶太人的心志就必不可少。或許我們過去對猶太人未必生發過任何感情,但是我們需要漸漸地培養對猶太民族的興趣,好體貼上帝在這民族身上的心意。

另一方面,有些人(特別是一些鄙視猶太人的外邦信徒)單從字面來看「先是猶太人」,會以為「優先」的意思是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更優越、尊貴、蒙上帝所愛,一廂情願地以為上帝偏愛猶太人,所以就越發討厭他們,否定他們蒙揀選的身分。然而,《聖經》的講法並非如此。其實「先是猶太人」(Ἰουδαίῳ τε πρῶτον)這句話在《聖經》裏總共出現了三次,除了已經討論過的《羅馬書》一章16節外,另外兩次是在《羅馬書》的二章9節和10節。

羅2:6 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就有永生報償他們;

羅2:8 但是那些自私自利、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人,就有惱恨、憤怒報應他們。

羅2:9 他要把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2:10 卻把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2:11 因為上帝不偏待人。

從《羅馬書》2:9-10的上下文來看,保羅特別提醒我們一點,就是上帝並沒有偏愛猶太人!祂會按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6),保羅又強調上帝是不偏待人的(2:11)。所以在種族上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更卓越、更尊貴、更蒙上帝所愛等等的想法,並不合乎《聖經》(另參羅3:9-12)。那麼「先是猶太人」在這裏是甚麼意思呢?從2:7-10可以看到猶太人屬優先,是指他們在接受獎賞和刑罰方面,要為上帝付上更大的代價去肩負一個比外邦人更重要的崗位和責任,所以在他們有機會得到更大獎賞的同時,也要承受更重的問責(Accountability)。就好像在一所學校裏,風紀和班長被授予特權管理其他學生的秩序,他們盡忠職守固然會得到老師的嘉許;但是如果他們明知故犯,不守規矩,就會罪加一等,承受更重的刑罰。而猶太人就好像這個比喻裏的「風紀」或「班長」的角色,他們在上帝的計劃裏被委派去擔任一個比外邦人更重要(即更大責任)的崗位,包括持守上帝的吩咐,叫世人知道普天下有一位獨一的真神[4],負責傳遞和保存上帝的話語(羅3:2),帶出彌賽亞主耶穌(羅9:5),以致我們外邦人都有機會認識上帝和祂的兒子而得著救恩,成為上帝子民的一分子(羅8:16-17)。因此,從優先次序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的話,第二個意思是指上帝對猶太人的要求和問責,比外邦人更嚴厲!這正正是由於猶太人是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屬靈長輩,所以理應受更嚴厲的問責。

我們中間有些人可能會很羨慕被揀選,以致渴望成為「上帝的選民」,然而不少猶太人卻寧願:「請不要選我」,這是因為他們清楚知道「上帝的選民」意味著更大的責任,而不是擁有甚麼特權和優待。由此可見,從優先次序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可以有另一個應用,就是明白何謂「蒙上帝揀選」。我們一想到「蒙上帝揀選」,很容易會傾向理解為「更蒙福、更蒙恩、更蒙上帝所愛」,卻忽略了其實這等於被委派了一個更重要的身分及隨之而來的責任和代價。很可惜這種偏差的想法已經在我們基督教裏帶來了不良影響。例如,某些基督徒信主(蒙上帝揀選)之後,並沒有想過自己作為「基督徒」,就有需要為這個身分而付上代價和承擔責任,甚至認為我們既然不是靠行為得救,那麼任何在信仰裏所作的人為努力都是不必要或可有可無的[5],以致不少基督徒在信主後就沒有認真付代價去成長,也沒有從困難中使自己變得更成熟,對教會也沒有承擔。更甚的是,有一些信主後參與事奉的人(不論是平信徒或全職的傳道同工),喜歡從事奉中滿足自己,追求更多的權力、名氣、滿足個人的慾望,或是只把事奉當作一份工作只為了賺錢謀生(參提前6:3-5;多1:10-11;彼後2:1-3),而沒有看重自身的事奉崗位所附帶的責任和影響力。這些人往往不願意向主、向會眾,或向其他同工團隊問責,及後東窗事發,事態已經極其嚴重,讓主的名蒙羞(從近年見報的眾多基督徒以至教牧的醜聞,就可以得知)。另外,這類不願向人問責的事奉者,往往在犯事後就會把自己的事奉往績一一羅列出來,為的是要求法官減刑,逃避刑罰,而不是承認自己既嚴重地得罪了上主、辜負了教內眾多弟兄姊妹的信任和期望,並傷害了基督的名,為自己罪行的影響比非信徒所犯的更深遠,以致心懷歉疚地要求法官加重刑罰,藉此展現基督徒事奉者應有的問責精神。其實,「蒙上帝揀選」背後是一分問責的精神,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二章9至10節裏「先是猶太人」所包含的意思!只可惜,在現今基督徒的圈子裏,問責精神彷彿已經蕩然無存了。

總結,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一方面反映出向猶太人宣教的重要性和優先次序,這是保羅、主耶穌和天父所持的一致立場,也是現今大部分教會在宣教事工上有待校正的立場。另一方面,從優先次序上的「先」來看「先是猶太人」也反映出屬靈上「問責」的重要性。正因為猶太人是我們外邦基督徒的屬靈前輩,所以需要承受更大的問責。當逃避問責、好高騖遠而又不願意承擔責任的文化瀰漫在我們外邦信徒圈子的時候,我們不但缺少了一份屬靈後輩對前輩「猶太人」應有的尊敬和關愛,就連自己的信仰恐怕也會頻頻失腳,讓主的名不斷蒙羞。(待續)

 


[1] 見上篇〈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2] 《使徒行傳》 13:5;14:1;17:1-2 等。

[3] 關於猶太人或以色列人得救的經文,參《以賽亞書》59:20-60:3、《詩篇》14:7、53:6、《羅馬書》11:26、《啟示錄》7:4-10、21:12,以及猶太人的口傳傳統《米示拿》〈公會〉10:1(m.Sanhedrin 10:1)。而《羅馬書》1:16「……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裏的「希臘人」在上一篇文章已經提過是普遍理解為外邦人,並不是單指希臘民族。

[4] 見《申命記》4:5-8、6:4-5。另外《申命記》在4:6-10和6:6-9繼續提及他們需要傳遞對上帝的敬畏給他們的下一代和身邊的人,包括要遵守和教導上帝的吩咐等。

[5] 《聖經》的教導並非如此,我們信主後是需要努力順服基督、按聖靈而行的,這是主耶穌和保羅的吩咐(參 太7:21-27、林後10:5、加5:16、弗5:24、西1:10、2: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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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先是猶太人):屬靈的前輩和恩人   (作者:Herbert Chan)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終結。」(太28:18-20)

我們作為外邦的基督徒,在推動宣教、向萬國萬民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會引用這段被喻為是「大使命」的經文作為支持。遵行「大使命」固然重要,但若然我們只把這「大使命」當作金句和口號來用,而沒有把它放回《馬太福音》的脈絡裏來看時,我們在傳福音的優先次序上便很容易將每一個國家和每一個民族都看為同等重要。這段「大使命」的經文記錄在《馬太福音》最後的部分,是耶穌在被釘死復活以後對門徒作出的吩咐,然而傳福音的使命卻並非從這一刻才開始的!

《馬太福音》4:23、9:35、11:5、24:14、26:13等以及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都指出耶穌在被釘死之先,已經在傳福音了。[1] 而當時耶穌傳福音的對象正是以色列民(即猶太人)。換句話說,今天我們在傳福音的對象上,往往會不經意地把猶太人與列國的外邦人看為同等,忽略了猶太人在《聖經》裏面是有一個獨特的優先位置。而使徒保羅就把「先是猶太人」這個重要的觀念寫在《羅馬書》裏,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要特別留意這點。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1:16)

「先是猶太人」的希臘原文是Ἰουδαίῳ τε πρῶτον。當中πρῶτον是「先」的意思。而「後是希臘人」的希臘原文καὶ Ἕλληνι 裏其實並沒有「後」的意思,那是中文的《聖經》翻譯把καὶ(意思是「和」、「以及」)翻譯成「後」去表達經文中「先後次序」的意思,這樣的翻譯把猶太人應有的「先」正確地強調出來。至於「希臘人」,就是代表著外邦人。那麼,「先是猶太人」是甚麼意思呢?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先」具有甚麼特別的意義呢?這正是筆者想要分享的。

πρῶτον這個詞在希臘文裏跟中文的「先」一樣,通常可被理解為兩個意思:一)表達時間次序的「先」。就是按照時間發生的先後次序,好像排隊一樣,先來的會排在前面;二)表達優先次序的「先」。這好比在銀行裏有為尊貴客戶專設的櫃位,即使遲來了,尊貴客戶也可以比先來的普通客戶優先得到服務。而這兩個不同的意思其實同樣可以用作理解《羅馬書》1:16所表達的概念。篇幅所限,筆者在這裏先討論「先是猶太人」的第一個「先」的意思(時間次序的「先」),而「先」的第二個意思(優先次序的「先」)會留在下一篇文章分享。

從時間次序來看「先是猶太人」,是指福音的廣傳是先從猶太人開始的。《使徒行傳》1:8「……並要在(1)耶路撒冷、(2)猶太全地和(3)撒馬利亞,(4)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就反映出福音本身是先從猶太人的信仰中心耶路撒冷開始,再一步步地傳到外邦,直到地極(從1到4)。另一方面,耶穌本身是猶太人,他揀選的十二個使徒也全都是猶太人。因此,傳福音當然是從猶太人開始的,而這班猶太人甚至是《馬太福音》28:18-20中耶穌把「大使命」所交托的對象。這意味著猶太人無論是在聽聞福音上,或是被上帝差遣去把福音傳開上,從時間次序來看都比我們外邦人更早,更「先」。

聖經既然預先看見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稱義,預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8)

保羅在《加拉太書》解釋耶和華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創12:2-3)時,甚至把傳福音在時間次序上的安排推前至《創世記》。意思是上帝從一開始已經把外邦人包括在祂的救贖計劃裏,只是時間次序上要「先」從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猶太人)開始,之「後」外邦人才透過因信稱義加入上帝的國。所以,簡單來說,猶太人其實是我們外邦信徒的屬靈長輩!事實上,從五經中可以看到耶和華一早已經要求以色列民向萬國為祂作見證(申4:6-8)。這比起保羅為主作見證早上千多年,更比今天我們為主作見證早了三千多年的時間。雖然從歷史書和先知書中可以知道以色列民為耶和華作見證不算稱職,但從時間次序來看他們始終是我們屬靈的長輩,而且他們的付出帶給我們一定的貢獻。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比別人強呢?割禮有甚麼益處呢?很多,各方面都有。首先,(1)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羅3:1-2)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2)兒子的名分、(3)榮耀、(4)諸約、(5)律法的頒布、(6)敬拜的禮儀、(7)應許都是給他們的。(8)列祖是他們的;(9)基督按肉體說也是從他們出來的。願在萬有之上的上帝被稱頌,直到永遠。阿們!(羅 9:4-5)

保羅在《羅馬書》進一步指出,猶太人不但是我們屬靈的長輩,更是我們屬靈的恩人,因為我們透過他們獲得了很多好處:

(1)上帝的話。猶太人忠心地抄寫和保存聖經,以致今天我們能夠有準確完整的聖經經文;

(2)兒子的名分,也就是猶太人跟我們分享了他們本來獨有的上帝兒女的名分;

(3)上帝榮耀的同在,猶太人稱之為Shekinah[2]

(4)上帝與人所立的諸約;[3]

(5)律法,在猶太人來看,廣義指上主所賜的生命指引和教導;

(6)禮儀,例如我們守的聖餐就是耶穌在被賣之前,以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來設立的;

(7)應許,例如耶和華應許給亞伯拉罕建立的大國和祝福(創12:2-3);

(8)列祖,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代表著我們被納為上帝所揀選的列祖的後裔;

(9)基督,就是猶太人的彌賽亞,拿撒勒人耶穌,我們的主。

除了以上保羅提出的這些由猶太人傳給我們外邦人的禮物,這兩千多年來基督教的神學研究、信仰觀念,甚至西方的文明,其實都源於猶太人領受了上主的話(例如:十誡,就是現今世界法律的參考基礎)。猶太人給我們的恩惠是實實在在的,然而我們有承認、感激和記念他們所付出的嗎?面對屬靈的長輩和恩人——猶太人,我們作為外邦人應該怎樣回應呢?

但如今我要到耶路撒冷去,供應聖徒的需要。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一些捐款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為外邦人既然分享了他們靈性上的好處,就當把肉體上的需用供給他們。(羅15:25-27)

保羅在《羅馬書》15:25-27身體力行地教導,外邦人既然從猶太人身上得著了屬靈上的好處,就應該向猶太人報恩,所以他致力把外邦信徒的捐款帶給在耶路撒冷有需要的猶太信徒。屬世的恩惠最多只帶給我們今生的益處,可是屬靈的恩惠是關乎到我們永恆的生命。古語有云「知恩圖報」、「飲水思源」,大概我們都會感謝領我們信主,或曾栽培我們、讓我們的屬靈生命成長的「屬靈長輩」,甚至我們會感謝和記念一些我們素未謀面的「屬靈長輩」,例如戴德生、馬禮遜等一眾祝福過華人信徒的人物。然而,我們中間卻很少信徒會同樣地向在屬靈上祝福過我們的猶太人存感恩、尊敬和虧欠的心。今天大部分的基督徒即使不仇視猶太人,也只是把他們與列國看齊,並沒有額外地敬重和關愛他們。即使有信徒群體或教會特別關愛猶太人,又有多少人會恆常禱告記念他們,為他們所受的不義發聲,甚至投放額外的資源在猶太的宣教事工上?我們腦裏一般都存有很多神學觀念和信念,例如「因信稱義」,「信徒死後會復活」等等,可是「先是猶太人」這個從《聖經》而來的觀念,卻很多時被我們外邦基督徒忽略了。

總括而言,「先是猶太人」其實是《聖經》裏一個實實在在的觀念。從時間次序的「先」來看,我們明白到猶太人比我們外邦人更「先」聽聞福音。甚至,猶太人在時間次序上走在我們之「先」,他們比我們外邦人更「先」認識耶和華,更「先」為上主作見證,更「先」參與傳福音的工作。換言之,猶太人是我們屬靈的前輩、長輩。保羅在《羅馬書》進一步指出,猶太人其實是我們的恩人,因為我們外邦人從他們身上獲得了很多屬靈的祝福,包括《聖經》和主耶穌等等。不信主的人也知道做人不應該忘恩負義,更何況是跟隨主的信徒呢?因此信徒不應忽視猶太人,反而更應對他們付出額外的關愛、尊重、禱告。這是現今大部分的信徒和教會所忽略的,有些信徒甚至會反其道而行去攻擊猶太人。其實《聖經》經文本身已經讓我們知道猶太人在上帝的心裏有一個獨特和重要的位置,只是過往我們甚少從這個層面去思考,或有所誤解而已。(待續)

 


[1] 耶穌所傳天國的福音,跟我們今天所傳的福音不盡相同。詳細的不同可以參考 Scot McKnight, “The King Jesus Gospel – The Original Good News Revisited”, Zondervan, Grand Rapids。事實上,「福音」或「好消息」(希伯來文 בְּשֹׂרָה)這個詞本身在《希伯來聖經》裏早已多次出現,例如撒下4:10、18:19、25-27;王上1:42;王下7:9;賽40:9、52:7、61:1等。

[2] Shekinah的例子,例如會幕被立起時上帝的榮光充滿會幕(出40:35);所羅門獻聖殿時上帝的榮光同樣充滿了聖殿(王上 8:11);使徒約翰也同樣地描述主耶穌與我們同在的榮光(約1:14)。

[3] 例如,耶和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 15:18;17:4–21);透過摩西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出 24:8;34:10;申 29:1)與大衛的約(撒下 23:5);《耶利米書》提到的新約(耶 31:3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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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節:從殺長子之災看耶和華的公義和憐憫

作者:Florence Tsang

殺長子之災與逾越節(פֶסַח Pesach)息息相關,因上帝施行殺長子之災(第十災)前向以色列民說:「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פָסַח Pasach)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出12:13)。因此當上帝擊殺埃及長子的時候,就逾越了以色列人的房屋,讓他們得以存活,逾越節亦因而得名。上帝吩咐他們要世世代代記念這事,所以逾越節就成為了猶太人三大節期之首。它的重要性在於因著上帝的拯救,以色列這個屬上帝的國度就從此而誕生,若然沒有首個逾越節的拯救,就沒有屬上帝的子民出現。

 

殺長子之災的獨特之處

從整段殺長子之災的描述可見,它與其餘九災有所不同,且有其獨特性:

  1. 早於摩西回埃及以前,上帝就已對他說:「你回到埃及去的時候,要留意將我交在你手中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任憑他的心剛硬,他必不放百姓走。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出4:21-23)可見殺長子之災不單單是十災中的其中一災,它不只是另一個用以彰顯上帝的能力、叫法老和埃及人認識上帝的手段,而是打從一開始這事已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就是如果法老不聽警告的話祂就會藉殺長子之災達成拯救以色列人的目的。

  2. 上帝說:「我要再降一個災禍(נֶ֤גַע nega;plague)」(出11:1),災禍的原文名詞 נֶ֤גַע nega,在整卷《出埃及記》中只出現了一次,之前當上帝施行九災時,經文常把它們指為上帝的神蹟(אוֹת ot)奇事(מוֹפֵת mofet)。法老曾說「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出5:2)而神蹟(אוֹת ot)在原文的意思是「記號/標記」,因此上帝所行的每一個神蹟奇事就好像上帝所印的一個標記,目的是讓法老以至埃及人知道耶和華,認識祂的大能。而最後一災的主要目的是擊打埃及,為要拯救以色列人永遠離開為奴之家。這些在原文字眼上的差異也突顯出殺長子之災與其餘九災的分別。

  3. 上帝在宣告要降最後一災時,吩咐摩西「你要傳於百姓耳中,叫他們男的女的各向鄰舍索取金器銀器。」(出11:2)這一災特別的地方在於上帝在降災前,指示摩西要向以色列人說話,而以色列人也必須信靠祂的話而行,這也是前九災所沒有發生的。

  4. 而上帝在降災以先,指示以色列人關於逾越節和除酵節的條例(出12:1-28),並且吩咐他們要世世代代記念這日,作為以色列人和他們子孫永遠的定例。(出12:14、17、24)

  5. 殺長子之災是在十災之中記載得最詳細,並且最能看見上帝公義和憐憫的屬性同時彰顯的一災(見下文)。

 

耶和華的公義和憐憫

1. 逆轉的命運

出4:22 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出4:23 我對你說過:放我的兒子走,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放他走。看哪,我要殺你頭生的兒子( בִּנְךָ֖ בְּכֹרֶֽךָbinkha bekorekha;直譯作「你的兒子,你的長子」)。』」

上帝說以色列是祂的長子,因此上帝要殺法老頭生的兒子,是因他一直不肯放以色列人走,不讓他們去事奉自己。而以上兩節經文在原文中更能看見當中的對照:上帝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而法老不肯放以色列人走,上帝就叫摩西對法老說,祂要殺「你的兒子,你的長子」。事實上,法老的罪不單單在於他不肯放以色列人走,在《出埃及記》1章,法老因為以色列人生養眾多,就叫希伯來的接生婆在接生時,把那些生下來的男嬰殺死,把所生的每一個男孩都丟到尼羅河裏去。(出1:16、22)因此法老其實是不斷地向上帝和以色列人犯罪,而上帝這時就要追討埃及一切的罪債。

除以上所述,整個殺長子的敍述非常詳盡,當中至少有三個地方都可見埃及人和以色列人的命運怎樣因著上帝的介入而被徹底逆轉:

 

埃及人如何對待以色列人

埃及人和以色列人所經歷的逆轉

哀聲

出3:7 耶和華說:「我確實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監工苦待所發的哀聲(צַעֲקָה tseaqah;cry);我確實知道他們的痛苦。

出3:9 現在,看哪,以色列人的哀聲(צַעֲקָה tseaqah;cry)達到我這裏,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

出5:15 以色列人的工頭來哀求(צָעַק tsa’aq;cry out)法老說:「為甚麼這樣待你的僕人呢?

出11:6 埃及全地必有大大的哀號(צַעֲקָה tseaqah;cry),這將是空前絕後的。

出12:30 法老和他眾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都在夜間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大的哀號(צַעֲקָה tseaqah;cry),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人的。

◆ 上帝使以色列的哀聲變為埃及人的哀號;法老不聽以色列的哀求,埃及人哀號時也無人回應。

財物

創15:13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別人的地,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虐待他們四百年

出1:13 埃及人嚴厲地強迫以色列人做工

出1:14 使他們因苦工而生活痛苦;無論是和泥,是做磚,是做田間各樣的工,一切的工埃及人都嚴厲地對待他們

創15:14 但我要懲罰他們所服事的那國,以後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出11:2 你要傳於百姓耳中,叫他們男的女的各向鄰舍索取金器銀器。」

出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去做,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12:36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埃及人就給了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掠奪了埃及人

◆ 埃及人苦待和肆意剝削以色列人,上帝使以色列人掠奪埃及人的財物,這既是對埃及人的懲罰,也是為祂子民所作的苦工討回應得的工價。

僕人

出5:1 後來,摩西和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放我的百姓走,好讓他們在曠野向我守節。』」

出5:2 法老說:「耶和華是誰,要我聽他的話,讓以色列人去?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放以色列人走!」

出5:3 他們說:「希伯來人的上帝已向我們顯現了。求你讓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向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獻祭,免得他用瘟疫、刀劍攻擊我們。」

出5:4 埃及王對他們說:「摩西、亞倫!你們為甚麼叫百姓不做工呢?去,服你們的勞役吧!」

出11:3 耶和華使埃及人看得起他的百姓,並且摩西在埃及地,在法老臣僕和百姓眼中看為偉大

出11:8 你所有的這些臣僕都要下到我這裏,向我下拜說:『請你和跟從你的百姓都離開吧!』然後我才離開。」於是,摩西氣憤憤地離開法老出去了。

出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和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都離開我的百姓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12:32 照你們所說的,連羊群牛群也帶走,也為我祝福吧!」

◆ 埃及人使上帝的僕人變為自己的奴僕,不讓他們事奉他們的主;上帝就使摩西在埃及地,在法老臣僕和百姓眼中看為偉大,法老的所有的臣僕要向他下拜,又使埃及人看得起以色列人。最後當法老趕以色列人離開時,他要求摩西和亞倫為他祝福,向來只有位份大的為位份小的祝福(參來7:7),所以在當時甚至連法老都將自己的身分置於摩西和亞倫之下。

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命運的逆轉,讓我們看見上帝的公義和憐憫在同時間彰顯,上帝因著憐憫祂的長子以色列,就在埃及地施行公義的審判,去為祂的子民伸冤。

2. 審判的出路

出11:5 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到推磨的婢女所生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

出11:6 埃及全地必有大大的哀號,這將是空前絕後的。

出11:7 至於以色列人中,無論是人是牲畜,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吠叫,使你們知道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

上帝說當祂降這一災時,就使埃及人知道「耶和華區別埃及和以色列」,奇怪的是,他們不是已經知道了嗎?例如在蠅災時,上帝就把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分別出來,使那裏沒有成群的蒼蠅(出8:22);在瘟災中,上帝甚至把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的牲畜都區別出來,使以色列人的牲畜一隻都不死(出9:4);雹災亦沒有臨到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出9:26);在黑暗之災,當黑暗籠罩埃及地三天時,以色列人住的地方卻有光(出10:23)。這次耶和華再說祂要區別埃及和以色列,這和之前到底有沒有甚麼不同呢?

出12:13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逾越你們。我擊打埃及地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施行毀滅。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作記號,換句話說,假如他們不信上帝的話,沒有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這災同樣會臨到他們身上,就像臨到埃及人身上一樣。殺長子之災和之前的災禍不同,上帝不再使用受造物和自然的力量,上帝說祂要親自走遍埃及,並擊殺埃及地一切頭生的。(出11:4-5)而當公義的上帝親臨去施行審判的時候,即使是以色列人,都沒有一個在上帝面前是完全和無罪的。上帝因著憐憫以色列人,就吩咐他們在祂親臨埃及之前作好準備,按照祂所吩咐的去宰羔羊,並且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和門框上,意思不是上帝或滅命的天使不靠這個記號就不能分別埃及人和以色列人,而是這血的記號代表著審判經已臨到這一家,已經有羊羔代替他們的長子犧牲了。所以上帝這次區別埃及和以色列的方式跟之前不同,之前以色列人並不需要做任何事,而這次上帝預先吩咐以色列人要按照祂所吩咐的去行,因為上帝的審判覆蓋埃及全地,包括以色列人身處的歌珊地,以色列人要在當中得救存活,全在乎他們的聽命,與羔羊的血。

由此可見,上帝在審判前將一條出路留給祂的子民,上帝不單是要將以色列人區分出來,準確來說,是子民要對祂有信心,並且要因著這份信心而作出行動去把自己區分出來,讓羔羊的血成為他們的遮蓋,以致上帝擊殺的時候,一見這血,就逾越他們。

 

「你們要記念這日」

出12:14 「你們要記念這日,世世代代守這日為耶和華的節日,作為你們永遠的定例。」

從前以色列人受埃及人嚴厲的對待,被迫做苦(עֲבֹדָ֥ה avodah;參出1:14),而上帝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之前,就吩咐他們將來要世世代代去守逾越節的禮儀(עֲבֹדָ֥ה avodah;參出12:25)。「工」和「禮儀」的原文同樣是עֲבֹדָ֥ה avodah,這意味著因上帝大能的拯救,以色列人手所作的工,所服事的對象不再是埃及人,而是上帝。事實上,自上帝呼召摩西開始,直至殺長子之災之前,上帝已多次吩咐摩西對法老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我」(見出4:23、7:16、8:1、8:20、9:1、9:13、10:3),當中事奉的原文עָבַד avad正正就是עֲבֹדָ֥ה avodah的動詞,可見上帝的拯救是有一個非常清晰的目的,就是讓祂的子民可以事奉祂。

「記念」在希伯來的思維中並不是靜態的默想,而是會因著記念而有所行動,就好像當上帝聽見以色列人的哀聲,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把他們拯救出來一樣。(出2:24)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記念這日,我們可以見到當中有一個轉化的進程:他們從做苦(עֲבֹדָ֥ה avodah),到經歷拯救後要守禮儀(עֲבֹדָ֥ה avodah),進而帶出拯救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以色列人得以事奉(עָבַד avad)上帝。

 

「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上文提到「災禍」的原文名詞 נֶ֤גַע nega在整卷《出埃及記》只出現了一次,就是上帝親自去擊打埃及,而這個名詞在《希伯來聖經》當中與主耶書亞最為相關的,筆者認為是在以下這段我們非常熟悉的經文:

賽53:5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賽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賽53:7 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賽53: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נֶ֤גַע nega;被擊打)。

賽53章提到有一位受苦的僕人,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像羔羊被牽去宰殺,為人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נֶ֤גַע nega;被擊打)。現在我們明白這裏所指的受苦的僕人就是主耶書亞。上帝是公義的,我們眾罪人都沒有辦法逃離祂的審判和刑罰,但因著祂豐盛的憐憫,就為我們預備了一條出路,那就是主耶書亞的生命,他像逾越節的羔羊一樣被牽去宰殺,上帝使我們眾人的過犯和罪孽都歸在他身上,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四福音書裏都分別記載到在主被殺以先,他與門徒一同吃逾越節的宴席,當中《路加福音》這樣說:

路22:14 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們也和他同坐。

路22:15 耶穌對他們說:「我非常渴望在受害以前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宴席

路22:16 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宴席,直到它實現在上帝的國裏。」

路22:17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杯,大家分著喝。

路22:18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上帝的國來到。」

路22:19 他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路22:20 飯後他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為你們流出來的

經文中提到有杯、有餅,但卻沒有提及逾越節的羔羊,因此有學者質疑最後晚餐到底是否一場逾越節的筵席,然而這是建基於沒有認信耶書亞就是為我們生命代贖的那頭逾越節羔羊(林前5:7)。事實上,耶書亞親自說明這是逾越節的宴席(路22:15),而福音書的作者雖然沒有提到這個宴席當中的所有細節,但卻更加突顯出主耶書亞就是上帝所預備、在所定的時間被殺、為要替人贖罪的上帝的羔羊(約1:29、36)。耶書亞在受死以先吩咐門徒要記念他,他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所指的不單單是他們往後要守這個禮儀,更是指他怎樣為人捨命,門徒都同樣要跟隨,他們都要如此行,作為記念主的方式。而主以自己的血與人立新約,使一切信靠他、聽從他吩咐的人都可以有上帝羔羊的寶血作為一個記號,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作為遮蓋。

保羅在《羅馬書》提到:

羅6: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隸,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

羅6:22 但如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使他們脫離埃及的奴役,為的是要使他們可以得著自由,專心去事奉主。而保羅則提醒我們,對比著之前我們作為罪的奴僕,將要死在罪中,現在我們既然已從罪裏得釋放,就須要選擇事奉上帝和永生的結局,就是「作上帝的奴僕,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

 

逾越節的反思

上帝是公義的主:祂會為祂的子民伸冤,為他們討回公道,然而正正因著上帝是全然公義的主,當祂要親自來到世上作審判的時候,根本沒有一個人可以在祂面前站立得住。昔日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聽從祂所指示的去做,以致祂審判埃及的時候,就逾越他們。而上帝所要求的聽從是完全的,並且是即時的聽從,因此對於上帝的吩咐,我們不要選擇性地聽從,或自行選擇甚麼時候遵行,而是要完全並即時按照祂的吩咐而行,這就是我們信心的明證,好讓基督的寶血可以成為我們的遮蓋。

上帝同時是那位聽子民呼求、憐憫人的主:上主憐憫以色列人,將他們救贖出來,祂的目的不是把他們帶到曠野,然後放歸自然,任他們自生自滅。相反,上帝對祂子民的生命早已有全盤的計劃,上帝要以色列人成為祂的國民,讓他們可以心無旁騖地事奉祂。今天當我們反思自己的生命時,我們是誰的奴僕呢?我們仍然是罪的奴僕麼?還是成了人的奴僕,每天將我們的全副心力都放在屬世的事情上面?上帝藉耶書亞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使我們得著自由的生命,而這份上帝賜給我們的自由,為的是要使我們得以專心事奉上帝。我們要謹記我們的生命是上帝以重價買來的,因此我們要以上帝為獨一的主,並且以祂為我們生命的首位和重心。

最後,今天我們如何記念耶書亞呢?是行禮如儀?不斷悔罪?還是天天捨己?在教會中我們會以領聖餐去記念主,然而我們要提醒自己,不要把它變為一件公式化的事,不要因為重複地做著同一件事,就忘記了它本身的意義。而記念主的時候,先省察自己的生命固然十分重要,但我們是停留在一個不斷悔罪的循環呢?還是我們可以告訴上帝,祢所吩咐的我都有照樣去行呢?其實記念並不是一件週期性的事情,因為每當我們願意為主捨己,我們就是在記念他救贖的恩典,記念不是靜態的思想,而是動態的轉化,當我們記念耶書亞,就效法祂的捨己,並且以事奉上帝為我們的目標。

盼望我們都一同以主所喜悅的方式去記念他,就是以一個完全順服的生命,以上帝為我們獨一的主,天天跟隨主耶書亞的腳蹤,在愛中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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