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研經坊」(2019-12-7)《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創2:4-3:21、賽51:6-16查經摘要(2)(作者:Ada Lui)
(圖為命題「The Original Sin」的壁畫,攝於米蘭 Church of Saint Maurice;©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創 2:4-3:21 是關於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吩咐而要承擔後果;賽 51:6-16 則是先知呼籲子民回想上帝的拯救,並宣告上帝必讓他們歸回錫安。試討論這兩段經文在以下這方面有甚麼共通之處:
當人因違背了上帝的話語而失落了與上帝本來的關係,上帝怎樣作出拯救?
主旨及大綱
承接上一段(創1:1-2:3)經文描述到上帝以大能攻擊邪惡及混亂的權勢,把天地轉化成一個美善及有秩序的世界,讓人可以在這個美好的「地」居住。今段經文的焦點則是人的回應。上帝把人放在祂的伊甸園,定了人的職份並給予吩咐,本意是要使人與上帝及受造物有著和諧有序的關係,但因著人違背了上帝的吩咐,各種關係就都破壞了。今段經文大致可分為四個部分:
上帝造人及栽伊甸園(2:4-14)
上帝造男造女的經過(2:15-25)
人在伊甸園受考驗(3:1-13)
上帝的審判與應許(3:14-21)
上帝造人及栽伊甸園
創 2:4 這就是天地(הָאָ֖רֶץ)創造的來歷。在耶和華上帝造地(אֶ֥רֶץ)和天的時候,
創 2:5 地上(בָאָ֔רֶץ)還沒有田野的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出來,因為耶和華上帝還沒有降雨在地(הָאָ֔רֶץ)上,也沒有人耕種土地(הָֽאֲדָמָֽה)。
創 2:6 但是,有霧氣從地(הָאָ֑רֶץ)上騰,滋潤整個土地(הָֽאֲדָמָֽה)的表面。
創 2:7 耶和華上帝用地(הָ֣אֲדָמָ֔ה)上的塵土造人(הָֽאָדָ֗ם Ha-Adam),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創 2:8 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
創 2:9 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土地(הָ֣אֲדָמָ֔ה)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好作食物。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知善惡的樹。
創 2:10 有一條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裏分成四個源頭:
創 2:11 第一條名叫比遜,它環繞哈腓拉全地(אָ֔רֶץ),在那裏有金子。
創 2:12 那地(אָ֔רֶץ)的金子很好,在那裏也有珍珠和紅瑪瑙。
創 2:13 第二條河名叫基訓,它環繞古實全地(אָ֔רֶץ)。
創 2:14 第三條河名叫底格里斯,它流到亞述的東邊。第四條河就是幼發拉底。
這段經文有11節,而「地」這個字共出現了12次,可見「地」是這段的重點[1]。這個地是上帝為人建造的居住環境,也有各樣生命和活物住在其中(1:24)。而在眾多有生命的活物中,人是最獨特的,因為:
1) 上帝「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2:7)。對比其他活物[2],人除了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之外,這個「氣」(נְשָׁמָה neshamah)使人有「思考及辨別」的能力[3],可以理解上帝的話並去執行;
2) 上帝定下人的職責是「耕種土地」。「耕種」(עָבַד avad)可譯作「工作,事奉」[4],可見人與土地息息相關,地的責任是供應人食物,而人則有責任在土地上工作、事奉;
3) 上帝栽了一個園子在伊甸,然後把人放在那裏。「伊甸」(עֵדֶן Eden)的原文可解作「喜悅」或「豐盛」[5],代表上帝與人同在的美好之地。上帝所選的這個園子的特別之處是「當中有生命樹和知善惡的樹。」更有一條河,向全地四個方向流出,把美好的物質(金子和寶石)帶到全地。
在古代的神話世界都存有兩個共通信念,第一,「生命樹」象徵著生命力[6],而河流則是孕育一切生命的源頭(而《創世記》提及河流,大概是要指出生命的源頭是由上帝所賜);第二,神明都有其居所,所以人會為自己膜拜的神明建造廟宇作其居所。今段經文卻指出,當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之後,祂竟是選了人作為祂氣息(רוּחַ ruah靈)的住處(參創6:3),又在地上選定了伊甸作為祂的居所,使這個園子成為祂與人同在的地方。而當上帝把人放在這園子裏,是要人成為祂的代表去經營這地(הָאָ֖רֶץ),又與上帝建立一份互動的關係。上帝要賜福給祂所造的天地萬物的這份心意,是要透過人的參與去展現。
上帝造男造女的經過
創 2:16 耶和華上帝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
創 2:17 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
創 2:18 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創 2:19 耶和華上帝用泥土造了野地各樣的走獸和天空各樣的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動物,那就是牠的名字。
創 2:20 那人就給一切牲畜、天空的飛鳥和野地各樣的走獸都起了名。只是亞當沒有找到配偶幫助他。
創 2:21 耶和華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根肋骨(צֵלָע),又在原處把肉合起來。
創 2:22 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צֵלָע)造了一個女人,帶她到那人面前。
創 2: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 2: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עֲרוּמִּ֔ים arummim),並不覺得羞恥。
上帝一方面要人妥善管理這個園子,另一方面也要維繫好各種關係,包括: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活物的關係,以及男人與女人的關係。
人與上帝的關係
伊甸園既是上帝與人同在的最美好地方,就意味著人與上帝的關係是圓好無缺的。上帝給人的責任是「耕耘(עָבַד avad「工作、事奉」)和看管(שָׁמַר shamar)」這園子(2:15-17),是一份主人與管家之間的關係!而這兩個字跟《民數記》3:8描述到利未人的工作是「看守(שָׁמַר shamar)會幕一切的器具,……辦理(עָבַד avad)帳幕的事」是相同的,再次反映出人在伊甸園的角色是僕人,而上帝作為主人,祂給人的第一個吩咐是「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2:16-17)這個吩咐包含著一個「約」的條款[7],例如:人的權利與義務(「可以」與「不可以」做的事),人若違背條款的懲罰(「必定死」)等。換言之,早在伊甸園,上帝與人已有一種像立約的關係,人既被授權去管理上帝的地,就必需遵守上帝為他所定的權限,否則須要承受後果。
人與活物的關係
上帝要為亞當找一個配偶,好幫助他共同承擔這個「耕耘和看管」的任務;於是把那些與亞當同樣是由泥土所塑造的活物(地上的走獸、天空的飛鳥)[8]帶到他面前,讓亞當為牠們起名字,但亞當卻沒有找到一個能幫助他的(2:18-20)。而為某某「起名」是一份權柄[9],只有在上的可以給在下的起名。換言之,亞當的權柄是在所有的活物之上。這為我們留下了伏線,在下一個段落出現的蛇,其實也是由亞當起名的,所以牠也是在亞當的權柄之下。
男人與女人的關係
最後,上帝決定從亞當身上取出「צֵלָע」(tzela)造了一個女人,צֵלָע(tzela)這個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邊」或「旁」[10](「肋骨」是其中一個延伸解釋),也就是由亞當的一邊甚至是一半,當女人被帶到亞當面前,亞當為她起名「女人」,反映出亞當看她不只是他的一邊或一半,而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在他身體裏面的,不能被分割開;經文特別用夫妻來形容他們的親密關係,就算是赤身露體(עֲרוּמִּ֔ים arummim),二人都不覺得羞恥。
人在伊甸園受考驗
創 3:1 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走獸更狡猾(עָרוּם arum)。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吃園中任何樹上所出的嗎?」
創 3: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
創 3:3 只是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創 3: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原文是肯定句「你們一定不死」)
創 3:5 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你們就像上帝一樣知道善惡。」
創 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那樹令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她就摘下果子吃了,又給了與她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
創 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開了,知道自己赤身露體(עֵֽירֻמִּ֖ם erummim),就編織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做成裙子。
這段經文敘述了人類墮落的原因,第一,是出於人的慾望(想要抬高自己),希望自己可以「像上帝一樣知道善惡」和「有智慧」(3:5、6),於是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第二,是因為蛇的引誘,蛇先挑起人的慾望,說人其實可以「像上帝一樣知道善惡」;繼而以謊言把上帝的話語「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2:17)歪曲成「你們一定不死!」(原文再譯3:4);再進一步讓人懷疑上帝不准人吃知善惡樹果子的動機,並非因為人吃了會死,而是上帝不想人像祂!然而,這兩個原因都離不開那個最關鍵的東西:「知善惡樹」。我們不禁要問,上帝為甚麼把那棵知善惡樹放在園子中間呢?要是沒有那棵知善惡的樹,人是否就不會犯罪[11]呢?
要回答這兩條問題,我們要先了解以下這幾方面:
1. 知善惡(הַדַּ֖עַת ט֥וֹב וָרָֽע da’at tov vara)樹的「知」在原文是 דַּעַת(da’at),在猶太的思想裏這並不是指頭腦上所吸收的知識或資訊,而是一種親自經歷過之後而獲取的知識、經驗和技能。換言之,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會讓人有了善惡這經歷,這經歷會留在人的生命裏,然而,擁有這種經歷過善惡的知識不等於擁有行善或拒絕惡的能力[12]。
2. 知善惡樹不是園子裏唯一的一棵樹,因園子裏其實有各式各樣的樹,在中間則同時有生命樹和知善惡樹(2:9)。上帝的吩咐是「園中各樣樹上所出的,你可以隨意吃,只是知善惡的樹所出的,你不可吃,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2:16-17)也就是說,上帝讓人自己選擇想吃的果子,包括了生命樹的果子。
3. 園子裏的生命樹和知善惡樹其實代表人在生命中的兩種選擇或結局,生命樹代表一個無盡的、永恆的生命(參3:22),知善惡樹則代表一個會終結、死亡的生命(參2:17)。上帝向人提供這兩種對生命的選擇,又警告人吃了知善惡樹所帶來的後果,正是要鼓勵人選擇永恆,禁止人選擇死亡。上帝既把管理園子的權柄賦予給人,豈不是希望人能擁有永恆的生命去管理這園子嗎?然而上帝在鼓勵人的同時,祂也必須給人有自由去作出選擇[13]。
4. 人是物質(塵土)和靈(上帝的氣息)的結合,是一個活的生命體,他裏面兼有兩種活躍的傾向(或「選擇意願」),他的生命既可以是體貼肉體,也可以是傾向屬靈;前者的終點是生命的結束(死亡),後者的終點是生命的延續(永恆)。上帝以話語指出這兩棵樹的分別,就是要教導人應該怎樣選擇,而人的責任就是相信上帝並聽從祂的話,好跟上帝的心意一致。
總的而言,人能得著生命的唯一途徑就是相信和遵從上帝,因為不遵從上帝的人必然死亡。但蛇竟把這個途徑完全說反了,更把上帝對人的美意(要把永恆的生命賜給人)歪曲成是上帝不想人像祂!但聖經說明上帝是按照祂的形像和樣式來造人(1:26-27、5:1),所以人本來就已經像上帝。但我們是否有可能變成不再像上帝?答案是可能的,就是當我們憑己意作出選擇時!我們在接著的經文就找到一個例子,當人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他們即時經歷到自己根本不「像上帝」,而是「像蛇」,作者用了一個相關語去帶出諷刺的效果:
創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開了,知道自己赤身露體(עֵֽירֻמִּ֖ם erummim),就編織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做成裙子。」
「赤身露體」(עֵֽירֻמִּ֖ם erummim)這個字跟形容蛇「狡猾」(עָרוּם arum)(3:1)是同一個字(前者是複數,後者是單數);עָרוּם(arum)除可解作「聰明」,也可解作「光滑」,亞當和夏娃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他們看見的不是自己變得更像上帝,而是「赤身露體」,像蛇一樣「光滑」!但像蛇絕不是一件光榮的事,因為人的地位原本在所有活物之上,現在人竟然像蛇,不是一件很羞恥的事嗎?事實上,上帝的話語有轉化生命的大能,當人選擇遵行祂的話,生命就會成長,越來越像祂,這就是上帝要提升人像祂的本意,但人卻選擇了用自己的方法去抬高自己,結果反而使自己掉了下來,不再像上帝!
上帝的審判與應許
創 3:8 天起了涼風,那人和他妻子聽見耶和華上帝在園中來回行走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
創 3:9 耶和華上帝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
創 3:10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就藏了起來。」
創 3:11 耶和華上帝說:「誰告訴你,你是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那樹上所出的,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嗎?」
創 3:12 那人說:「你賜給我、與我一起的女人,是她把那樹上所出的給我,我就吃了。」
創 3:13 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怎麼會做這種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創 3:14 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詛咒,比一切的牲畜和野獸更重。你必用肚子行走,終生吃土。
創 3:15 我要使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他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創 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痛苦,你生兒女時必多受痛苦。你必戀慕你丈夫,他必管轄你。」
創 3:17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你妻子的話,吃了那樹上所出的,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土地必因你的緣故受詛咒;你必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
創 3:18 土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五穀菜蔬。
創 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直到你歸了土地,因為你是從土地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回塵土。」
創 3:20 那人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創 3:21 耶和華上帝用獸皮做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
如果說伊甸園是對人的一個考驗,要試出人是否會選擇遵行上帝的話,而當人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那刻,人就在這個考驗中失敗了。然而上帝就這樣直接懲罰他們了嗎?當然不是。從上帝到園子找亞當和夏娃,又與他們對話的這一幕,我們看到人本來還是有轉機的。上帝問亞當:「莫非你吃了那樹上所出的,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嗎?」這是一個「有/沒有」的問句(Yes No question),是在給亞當一個機會去承認自己的過錯,但可惜他把自己犯錯的責任都推給女人甚至是上帝。
事實上,亞當違背了上帝的吩咐是完全責無旁貸的。第一,上帝的吩咐是直接對亞當說的,當時女人還未被造出來(2:16-18),他有責任吩咐女人一起遵守上帝的話;第二,在上帝創造的秩序裏,亞當的權柄在所有活物和女人之上,當女人與蛇對話時,亞當也在場,他竟然不指責蛇對女人的誘騙及謊言,甚至跟女人一同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完全沒有執行他的權柄和職份;第三,那個本來被亞當看為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女人,現在竟然變成是「你【上帝】賜給我、與我一起的女人,是她把那樹上所出的給我,我就吃了。」為了推卸自己的責任,亞當把女人看為是連累他犯罪的元凶了。
我們看見人違背了上帝的吩咐之後又不肯承認錯誤,就把上帝為人定下的角色都破壞了,同時也破壞了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活物的關係,以及男人與女人的關係。不但如此,人原本被安設的居所──「地」也因為人不遵守上帝的吩咐而受詛咒,從上帝對亞當和女人的審判中,我們看見上帝在創世時對他們的祝福,現在卻伴隨著咒詛了。現以下表簡述:
創世時的祝福 | 犯罪後的咒詛 |
創1:29 上帝說:「看哪,我把全地一切含種子的五穀菜蔬和一切會結果子、果子裏有種子的樹,都賜給你們;這些都可作食物。 | 創 3:17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你妻子的話,吃了那樹上所出的,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土地必因你的緣故受詛咒;你必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 創 3:18 土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五穀菜蔬。 創 3:19 你必汗流滿面才有食物可吃,直到你歸了土地,因為你是從土地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回塵土。」 • 上帝對人的祝福原是把地所出的有果子的樹,都給亞當作食物;亞當不用辛苦工作就能吃到,但現在他要汗流滿面才有可吃的食物。 |
創 1:28 上帝賜福給他們,上帝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治理它;要管理海裏的魚、天空的鳥和地上各樣活動的生物。」 | 創 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痛苦,你生兒女時必多受痛苦。你必戀慕你丈夫,他必管轄你。」 • 上帝對女人的祝福是要生養眾多,她本來不用經過懷胎的痛苦,但現在她要多受痛苦才能生孩子。 |
不過,上帝最後用獸皮做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3:21),表明雖然人違背了祂的話又不肯認錯,但祂對人的託付和憐憫仍然不變。而3:15中提及的「女人的後裔」更可理解為上帝應許將要來施行拯救與公義審判的彌賽亞。
《先知書選段》賽51:6-16的主要信息
正如上一篇摘要提到《以賽亞書》的內容大致可分為三部分:1)1-39章:警告和審判;2)40-55章:受苦中的盼望和拯救的應許;3)56-66章:重建和應許的實現。而今次的選段屬於第二部分,關乎盼望與拯救。今段經文大致可分為兩部分:
呼籲子民要回想上帝的拯救(51:6-10)
宣告上帝必讓子民歸回錫安(51:11-16)
呼籲子民要回想上帝的拯救
賽 51:6 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面的地;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破舊;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惟有我的救恩(יְשׁוּעָה yeshuah)永遠長存,我的公義(צְדָקָה tsdaqah)也不廢掉。
賽 51:7 知道公義(צֶדֶק tzeqah)、將我的訓誨(תּוֹרָה torah)存在心中的人哪,當聽從我!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因人的毀謗驚惶。
賽 51:8 因為他們必像衣服被蛀蟲蛀;像羊毛被蟲子咬。惟有我的公義(צְדָקָה tsdaqah)永遠長存,我的救恩(יְשׁוּעָה yeshuah)直到萬代。
賽 51:9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 עוּרִ֨יuri;起來,攪動),興起(עוּרִ֨י uri)!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像上古的世代一樣興起(עוּרִ֨י uri)!從前砍碎、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
賽 51:10 使海與深淵的水乾涸,在海的拉哈伯深處開路,使救贖的民走過的,不是你嗎?
這一段出現了不少詩歌的平行體句式[14],當中詞語有同義平行的作用,例如:「救恩」與「公義」(51:6、8),「公義」與「訓誨」(51:7),就是要強調上帝的救恩、公義、訓誨是永遠長存、永不廢掉、直到萬代,甚至以「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破舊」(51:6)[15],去對比上帝的救恩、公義、訓誨永恆不變。經文斬釘截鐵地說上帝要拯救人的心意必然發生,而值得我們留意的是,上帝的救恩與祂的公義和訓誨是並列的。換言之,當上帝要作出拯救的行動時,祂的公義和訓誨也必然出現!
對於以色列民來說,上帝會拯救他們的最有力證明,莫過於上帝救他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家,在紅海走過乾地的經歷。今段經文巧妙地把以色列民過紅海的經歷跟上帝在古時(創世)攻擊大海的作為結合起來,「拉哈伯」是神話故事裏的大海怪[16],它既代表大海的黑暗和邪惡,也代表地上的權勢(法老)。先知提及這個以色列民共同的觀念,一方面是呼籲子民要牢記上帝曾經作過的大能拯救,另一方面是要指出「耶和華的膀臂」現在也要作出相同的拯救[17]。
經文一連用了三次「興起」(עוּרִ֨י uri;起來,攪動)去描述上帝(或「耶和華的膀臂」)將要做的事(51:9),這個字有「撲擊、震懾」的意思,它跟申 32:11中形容鷹怎樣「攪動」(עוּרִ֨י uri)巢窩」那個動作一樣,其平行句:在雛鷹上面「飛翔」(יְרַחֵ֑ף yeracheph),與創 1:2 中說到上帝的靈「運行」(מְרַחֶ֖פֶת merachephet)在水面上所用的正是同一個動詞。在創1章裏「運行」(מְרַחֶ֖פֶת merachephet)這詞表明上帝要爭戰,把一個本來混亂和無意義的情況轉化過來[18],在《以賽亞書》這裏同樣表明上帝會主動攻擊祂子民的仇敵,去拯救祂的百姓。
宣告上帝必讓子民歸回錫安
賽 51:11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恆的喜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
賽 51:12 我,惟有我是安慰你們的。你是誰,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生命如草的世人,
賽 51:13 卻忘記鋪張諸天、立定地基、造你的耶和華?你因欺壓者圖謀毀滅所發的暴怒,終日害怕,其實那欺壓者的暴怒在哪裏呢?
賽 51:14 被擄的即將得釋放,不至於死而下入地府,也不致缺乏食物。
賽 51:15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攪動大海,使海中的波浪澎湃,萬軍之耶和華是我的名。
賽 51:16 我已將我的話放在你口中,用我的手影遮蔽你,為要安定諸天,立定地基,並對錫安說:「你是我的百姓。」
上帝宣告祂必會救贖子民歸回錫安(51:11、16),錫安代表著耶路撒冷城[19],是聖殿的所在地,也就是上帝與子民同在的居所。上帝要把子民帶回祂的居所,又稱他們為「自己的百姓」,正是要恢復在創世時上帝對人的心意,祂要與人再次維繫著一份親密的關係,而這就是救恩的核心意義。如上所述,當上帝的救恩出現時,祂的公義和訓誨也必然會出現。我們從51:13、15看見,當上帝的公義臨到,祂要對付那些欺壓者(子民的敵人),釋放那些被擄者;與此同時,上帝的訓誨也會臨到,祂要把安慰和話語放在子民的口中,用祂的手影去遮蔽他們(可解作:子民在上帝大能的蔭庇下受到保護)。(51:16)
這段《先知書選段》的三個重點:救恩、公義、訓誨,成為與今段《創世記》經文的連繫,兩者之間有以下平行之處:
創2:4-3:21 | 賽51:6-16 | |
救恩 | 現代基督徒對救恩的觀念,多理解為是從罪裏被救出來,但《創世記》1-2章給我們看見更整全的救恩觀念,就是人要在上帝的居所裏按著祂所定的職份去事奉祂,經營與上帝及受造物之間一份和諧的關係。雖然人犯了錯,上帝仍然給予他們有認錯和回轉悔改的機會(只可惜當時人選擇了推卸責任)。而應許「女人的後裔」會出現,可理解為一個彌賽亞預言,日後將要成就「救恩」,把人帶回上帝的伊甸園裏。 | 雖然上帝的子民因背約而被擄,離開了上帝的應許之地,但上帝仍然顧念祂與以色列所立的約,要救贖子民歸回耶路撒冷──聖殿所在之地(也就是祂的同在),為的是要恢復祂與子民的關係,好讓他們能再事奉祂、親近祂。這原是上帝在創世時的心意,縱然人因違背了上帝的話而失落了祂這份心意,但上帝仍然要為子民施行拯救,就是天地都消失了,祂的救恩卻永遠長存。 |
公義 | 上帝因著蛇欺騙女人的行為而預言必追討蛇的罪,當祂要施行公義時,祂就要對付女人的仇敵──蛇,那時蛇的後裔雖然會傷女人後裔的腳跟,但女人的後裔卻會傷蛇的後裔的頭。 | 上帝應許祂的膀臂必會施行公義,祂要粉碎一切黑暗和邪惡的勢力,又會對付那些欺壓子民的人和釋放那些被擄者。可見上帝的公義是有兩方面的,祂既懲罰有罪的人,同時也為受壓迫者伸冤。 |
訓誨 | 當上帝審判亞當時,對他說:「你既聽從你妻子的話,吃了那樹上所出的,就是我吩咐你不可吃的,……。」亞當之所以失落了與上帝的關係,是因為他沒有聽從上帝的吩咐,而聽從了女人的吩咐。以致上帝宣佈他的結局是「你本是塵土,仍要歸回塵土」。可見不斷選擇去聽從上帝的話語是人維繫與上帝關係的關鍵,這是一條生命之路。 | 上帝向子民肯定地宣告祂的救恩、公義和訓誨是永遠長存、不會廢掉以及直到萬代的。這固然是上帝要做的事,但子民呢?子民要怎樣回應?51:7給了我們答案:「知道公義、將我的訓誨存在心中的人哪,當聽從我!……」先知呼籲子民要把上帝的話語存在心中,他們當聽從上帝!可見,上帝要子民回歸,最重要的就是他們要懂得去選擇聽從祂的話,這是一條回歸上帝同在的生命之路。 |
結語:遵行上帝的話是一種選擇
從《創世記》一開始直到今段的3:6,我們看見上帝的話語都是毫無例外地成就,天地萬物都是按照上帝的心意而運行。但在今章伊甸園的那一幕讓我們看見,當上帝以祂的話語去引導人選擇走生命的道路時,人卻因著自己的私慾而選擇了違背上帝的話,以致上帝的心意沒有在人的身上成就,死亡也因此而進入了世界(2:17)。
從女人與蛇的對話裏,我們看見女人聽過上帝的吩咐(應該是亞當告訴她的)、知道那個吩咐的意思、甚至能覆述給蛇聽,但這一切都無助於她遵守上帝的話。上帝把話語給人,是要求人去「聽從」,這是女人和亞當都沒有做到的。及後當上帝給他們機會去認錯時,他們都沒有真誠地在上帝面前悔過,因而正式失去了管理伊甸園的職份。
雖然亞當和夏娃失落了上帝對人的託付,但這不代表上帝從此就放棄了祂對人的心意。從聖經故事之後的發展,我們看見上帝一直在尋找一個堅守上帝話語的人去延續祂的心意。上帝找到了亞伯拉罕這個關鍵的人物,雖然從他而出的以色列民仍未能貫徹遵行上帝的吩咐,但上帝對人的救恩仍然沒有改變,上帝昔日透過以賽亞吩咐子民要聽從祂的話,及後更應驗了祂要藉亞伯拉罕的子孫(參太1:1、加3:16),就是今段所提及女人的「後裔」(3:15)、祂所立的彌賽亞主耶書亞(耶穌)去成就上帝對人的救贖計劃。
如要討論上帝怎樣作出拯救?又或者上帝是怎樣藉耶書亞作出拯救?從今段經文我們可以作一個邏輯性的結論:如果人是因為沒有遵守上帝的話語而失去了上帝的救恩,那麼很自然地,要重獲這個救恩,當然就是要透過遵行上帝的話。耶書亞為我們完美示範了何謂遵行上帝的話,而藉著信靠和跟隨主耶書亞,就能得著這永生之道,可以歸回上帝的同在裏。上一段經文的主題是上帝的創造,而今段經文的主題是關於人對上帝的回應,當日亞當選擇了不遵行上帝的吩咐,也不肯認錯,以致喪失了那個永生的途徑,今天,我們又會怎樣選擇呢?但願我們都不會再被那惡者的謊言、自己的私慾、對上帝的不信任所牽動,而是像彼得那樣,堅定地去回答耶書亞的提問:「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約6:68)
[1] 在這段經文裏「地」的希伯來原文有兩個,分別是אֶרֶץ(eretz)和אֲדָמָה(adamah),可簡單地理解為:אֶ֥רֶץ(eretz)是指相對於天的那個地; אֲדָמָֽה(adamah)則是指地這物質。「地」אֶ֥רֶץ(eretz)在創1章一直是指創世第六天人類所生活的空間;而 אֲדָמָֽה(adamah)主要是指泥土、塵土,用來造出「亞當」אָדָם(adam)。另參2:4、2:7。
[2] 創2:7「有靈的活人」(נֶפֶשׁ חַיָּה nefesh chayyah)在原文並沒有「人」這個字,意思是「活的生命/靈;living being/ soul」,同一個詞語也用來指地上各樣的「動物」( נֶפֶשׁ חַיָּהliving being/soul)(2:19)。
[3] 參伯32:8「其實,是人裏面的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上帝的氣息就是上帝的靈,使人能思考、辨別並作決定。
[4] 參民3:7-8「他們要替他,又替全會眾,在會幕前執行任務,辦理(עָבַד avod)帳幕的事。他們要看守會幕一切的器具,為以色列人執行任務,辦理(עָבַד avod)帳幕的事。」這個字在《出埃及記》也多次在出現,多是譯作「事奉」,例如:出8:1「……你要到法老那裏,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放我的百姓走,好事奉(עָבַד avod)我。』」
[5] 參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Zondervan, Grand Rapids, 2009), 1:27。
[6] 參Walton, ZIBBCOT , 1:28。
[7] 何6: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בְּרִית berit),在那裏向我行詭詐。」可見早在伊甸園,上帝與人就有一份立約的關係。
[8] 參註腳1。
[9] 例如:上帝為光暗起名(1:5),亞當為天空的飛鳥和野地各樣的走獸起名(2:20)。
[10] צֵלָע(tzela)這個希伯來文在《出埃及記》記載會幕的製作時多次出現,有用在帳幕的某一「面」(例如:出36:25、31、32)或約櫃或香壇的某一「旁」(例如:出37:5,38:7)。
[11] 「罪」這個詞在聖經首次出現其實是在創4章,然而基督教對原罪的理解卻是指人吃了知善惡樹的果子這件事。在這裏「犯罪」的意思是指人違背了上帝的吩咐。
[12] 參Arnold G. Fruchtenbaum, Ariel Commentary: The Book of Genesis, (Ariel Ministries, 2014), 77。另參創4:1「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יָדַע),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同房」的原文יָדַע(yada)跟דַּעַת(da’at)同字根,直譯是「那人『知』他妻子夏娃」,指的不是頭腦上對夏娃的知識,而是「經驗了夏娃」,意味著與她同房。
[13] 如果上帝沒有給予人絕對自由的選擇權,人則沒有真正地選擇走生命樹的道路。假如人在完全的自由下,仍然選擇不去吃知善惡樹的果子,那麼知善惡樹的存在就正好見證著人對上帝的愛、信靠和聽從,表達了選擇上帝的話(生命之路)的一份堅持。
[14] 平行體(parallelism)是一種詩歌體裁的寫作手法,這種手法是在一節的開始時說明一件事,然後在這節的後半部分往往以同義或相反的平行句去重複表達同一個意思,或表達完全相反的意思。
[15]這跟耶書亞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太5:18)是完全一致的。
[16] 「拉哈伯」也出現在賽30:7,詩87:4,89:10。
[17] 「耶和華的膀臂」是上帝大能的意思,可寓意為祂將要差來的彌賽亞;另參賽40:10,48:14,50:2,51:5、9,53:1,59:1、16,62:8,63:5、12等提及上帝會積極行動的經文。
[18] 參上一篇查經摘要創1:1-2:3、賽65:17-25〈求上帝「創造」(轉化)我們的生命〉。
[19] 撒下5:7,詩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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