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研經坊」(2020-6-2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創25:19-26:11;賽65:23-66:8)查經摘要(23)
圖為「以掃為紅豆湯出賣長子的名分」;by James Tissot, Photographer: John Parnell, Photo © The Jewish Museum, New York
作者在今段《妥拉》經文中刻意描述了很多以撒與亞伯拉罕的平行之處的用意是甚麼?以掃和雅各在今段經文中的表現給了我們甚麼屬靈的提醒?
創25:19-26:11的大綱和簡介
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
1. 以撒的後代(25:19-26)
i. 以撒娶利百加(25:19-20)
ii. 以撒和利百加的祈求(25:21-23)
iii. 以撒兩個兒子出生(25:24-26)
2. 以掃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25:27-34)
3. 以撒在非利士地(26:1-11)
i. 上帝在基拉耳向以撒作出應許(26:1-6)
ii. 以撒稱他的妻子利百加為妹妹(26:7-8)
iii. 亞比米勒斥責以撒(26:9-11)
創25章的上半部分(25:1-18)主要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死,以及他從基土拉和夏甲所得的子孫;而下半部分,亦即是今段《妥拉》經文開始,便正式轉到以撒的故事。今段經文交代了以撒兩個兒子的出生,又提及以掃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的故事。在創26章,以撒因饑荒而去到基拉耳,就是非利士王亞比米勒那裏,創26:1-11主要描述一件事,就是以撒因害怕基拉耳人而稱利百加為自己的妹妹,亞比米勒識穿後便因此而責備他。
《創世記》的故事到了25章,以色列三位很重要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已分別出場。有一點需要留意的是,25章和26章的經文並非按時序去記述:25:7-8記載亞伯拉罕的死,事實上以掃和雅各出生時亞伯拉罕仍然在生[1];而26章描述以撒在非利士地所發生的事,當時他兩個兒子還沒有出生。作者先記載亞伯拉罕的死,緊接記載以撒的後代(以掃和雅各出生),就是標誌著亞伯拉罕故事的結束,並將故事的重心轉到以撒身上。今段經文以「這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תּוֹלְדֹ֥ת toledot;或譯『世代』)」(25:19)作為開始,這是《創世記》所記載的第八個世代[2]。而每逢提及某人的 תּוֹלְדֹ֥ת toledot,往往是包括那人的子孫的故事,就如之前以亞伯拉罕為主角,但會涉及以撒的記載(例如22章),今段經文雖然提及以撒的תּוֹלְדֹ֥ת toledot,但也是雅各生平的開始。尤其《創世記》中關於以撒的記載,多是融合在亞伯拉罕和雅各的故事之中, 只有26章是唯一一章以以撒作為主要人物的篇章。而從有關以撒的記載來看,他的經歷以及所做的事都跟他的父親亞伯拉罕非常相似。
以撒的後代(25:19-26)
經文一開始說到「這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亞伯拉罕生以撒。」(25:19)這跟創25:1-2、12描述亞伯拉罕其他子孫時明顯不同,之前記述那些子孫是「基土拉所生的」和「埃及人夏甲所生的」,而今段卻以「亞伯拉罕所生的」去形容以撒!就正如之前上帝對亞伯拉罕所說「你本身所生的才會繼承你」(15:4)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21:12),因此縱使亞伯拉罕當時已擁有不少子孫,然而只有以撒才是亞伯拉罕唯一的繼承人;這代表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也主要是透過以撒和他的後裔繼續傳承下去。
在創24章,我們看見利百加符合了亞伯拉罕的僕人所提出的一切條件(24:14),萬料不到她竟然和撒拉一樣都是不生育的。撒拉由不能夠生育直到可以生子,經文用了很多篇章去描述整個過程,甚至可以說亞伯拉罕的故事都是圍繞著這件事去推進的;相反在以撒的故事,利百加由不能生育到懷孕,經文只是用了一節去交代:「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25:21)雖然上帝應允以撒為他妻子的祈求,使她可以懷孕,但從以撒娶利百加時年四十歲(25:20),兩個孩子出生時以撒六十歲(25:26)來看,他們的禱告足足等了近二十年才終於得到子嗣。
創25:22 胎兒們( הַבָּנִים֙ha-banim;the sons)在她腹中彼此相爭(וַיִּתְרֹֽצֲצ֤וּ vayitrotsetsu;oppress, crush),她就說:「若是如此,我為甚麼會這樣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
創25:23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中;兩族(לְאֻמִּ֔ים le’umim;people, nations)要從你身上分立(יִפָּרֵ֑דוּ yipparedu;shall be separated)。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懷孕的過程讓利百加吃盡苦頭,因為「胎兒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胎兒們」( הַבָּנִים֙ha-banim;the sons)在原文直接指到她腹中的是兒子們,而「彼此相爭」(וַיִּתְרֹֽצֲצ֤וּ vayitrotsetsu;oppress, crush)在原文是一個非常強烈的動詞,有「打破」、「壓碎」之意[3],因此利百加之所以那麼痛苦,是因她兩個兒子在她腹中鬥個你死我活,為此她就去求問耶和華。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中;兩族要從你身上分立。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25:23)上帝在這個回應中向利百加啟示了幾件事:1)她腹中的兩個兒子會分別成為兩個國家的先祖;2)這兩個國會構成兩種不同的民,他們會彼此分開,這裏預示了即將出生的兩個兒子之間那種敵對的關係,事實上自他們在母腹之中已經開始彼此相爭。上帝早已對亞伯拉罕說「國度要從你而立,君王要從你而出」(17:6),可是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生出兩國,而他們要彼此分立卻是上帝第一次所作出的啟示;3)「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他們的相爭最終會分出高下,大的(先出生的)要服在小的(後出生的)之下[4]。
後來事情果然就如上帝所言,到了生產的日期,利百加生了一對雙胞胎(25:24)。先出生的以掃「身體帶紅( אַדְמוֹנִ֔י’admoni;ruddy),渾身有毛(שֵׂעָ֑ר se‘ar;hairy),好像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עֵשָֽׂו ‘Esav) 」[5];經文說到他「身體帶紅( אַדְמוֹנִ֔י ’admoni)」,而以掃的別名以東(אֱדֽוֹם Edom)亦有「紅」的意思。「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生,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עֲקֵ֣ב ‘eqev;heel),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יַעֲקֹ֑ב Ya‘aqov)。兩個兒子出生時,以撒六十歲。」(25:26)雅各的原文יַעֲקֹ֑ב Ya‘aqov(和腳跟的原文עֲקֵ֣ב ‘eqev的發音相似),有「願上帝保護」[6]的意思。以掃和雅各的名字不單單記錄了他們出生時的情況和特徵,也跟他們往後的經歷有所關連。
以掃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25:27-34)
創25: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צַ֖יִד tsayid;a hunter),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תָּם tam;mild, complete),常住在帳棚裏。
創25:28 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接下來的經文交代了以掃和雅各二人長大以後各自的一些特質。作為雙胞胎來說,以掃和雅各的樣貌和輪廓會有點相似,但經文卻似乎要強調二人不單止出生時的外貌明顯不相像,二人的性格更是南轅北轍,而他們所做的事、習慣和經常身處的地方也完全不同。經文形容雅各為人安靜,「安靜」(תָּם tam)在原文有「溫良」和「完全」之意,傳統上我們對於雅各的觀感都不是太正面,一般人對他的印象就是性格詭詐,然而作者想在這裏表達的是雅各的性格溫和,和以掃作為一個獵人那種喜愛殺戮的性格完全相反,加上這時的雅各未必存著詭詐之心,所以我們不宜將一般對雅各的看法直接讀入經文。
經文提及「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25:28)事實上,這兩兄弟之間的分別,不是只限於他們本身的差別,甚至連愛他們的人都不一樣,這各樣的細節都令讀者明白在以掃和雅各之間所產生那種無形的張力。以撒愛以掃的原因是因為常吃他的野味,這亦成為往後故事發展的一個伏線,因為後來當以撒想要在未死前為以掃祝福時,就吩咐他到田野去打獵並做成美味給他吃,這事亦成了雅各後來要離開別是巴的起因。相反,經文沒有特別交代利百加愛雅各的原因,但從後來利百加主動幫雅各奪去以掃的祝福,因此估計這是因為上帝之前對利百加作出的啟示,說到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5:23),以致利百加清楚知道雅各是上帝所揀選的就偏愛他。而雅各經常留在帳棚[7],與利百加的關係較為親近,從後來27章可見,雅各十分聽從利百加的話,會照著她所吩咐的去行。(參27:13-14)
創25:29 有一天,雅各熬了湯(נָזִ֑יד…יָּ֥זֶד yazed…nazid),以掃從田野回來,疲憊不堪。
創25: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死了,請你讓我吃(הַלְעִיטֵ֤נִי chal‘iteni;gulp down)這紅的,這紅的(הָאָדֹ֤ם הָאָדֹם֙ הַזֶּ֔ה ha-’adom ha-’admon hazeh;the red, this red)湯吧!」因此以掃又叫以東(אֱדֽוֹם ’Edom)。
經文形容以掃是個「獵人」(צַ֖יִד tsayid),這裏說雅各「熬了湯」(נָזִ֑יד…יָּ֥זֶד yazed…nazid),兩者在原文的讀音相近,作者刻意挑選這些發音相近的詞語,似是要引發讀者去聯想本來作為獵人的以掃,現在卻像一頭快要墮進圈套的獵物[8]。以掃剛從田野打獵回來,又饑餓又疲憊,於是向弟弟雅各討碗湯吃,好恢復體力,他說:「請你讓我吃這紅的,這紅的湯(原文沒有「湯」字)吧!」「讓我吃」(הַלְעִיטֵ֤נִי chal‘iteni;gulp down)這個動詞在《希伯來聖經》只出現過一次,有「大口吞下」的意思,這個字在後來的猶太經典裏多用來形容餵食動物,作者可能是藉此去指出以掃的行為有如動物般粗野[9]。而以掃的別名以東(אֱדֽוֹם ’Edom)有「紅」的意思,對應著他形容那湯為「這紅的,這紅的」(הָאָדֹ֤ם הָאָדֹם֙ הַזֶּ֔ה ha-’adom ha-’admon hazeh),他這樣重複地說估計是因為非常著急想要得到那紅湯,或是以重複的語句去強調那湯呈深紅色,正好合他的需要。
創25:31 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
創25:32 以掃說:「看哪,我快要死了[10],這長子的名分對我有甚麼用呢?」
創25:33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向他起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
創25:34 於是雅各把餅和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喝以後,起來走了。這樣,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
於是雅各就如他的名字那樣抓緊了眼前的機會,提出要以掃以他長子的名分去交換,而他能夠在當下即時提出這個要求,可見他並非心血來潮突然想得到長子的名分,而是應該早就有這個想法。沒料到以掃聽罷竟即時答應,但雅各亦相當謹慎,為免以掃之後反悔,便要求他起誓,而當以掃起誓後,雅各才把餅和豆湯給他。《聖經》作者鮮少在故事的敍述中對一個人作出評論,然而作者卻為這件事下了一個結論: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
長子的名分所代表的是甚麼呢?長子會比他的兄弟得到多一份財產,因為他會在將來接替他的父親成為一家之主,他有責任去管理家業和照顧家裏的人,甚至是族裏的其他人,因此他比其他兄弟需要更多資源。而在亞伯拉罕的家裏,長子的名分更是代表著那個人要繼承上帝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裏的祝福。
以撒在非利士地(26:1-11)
創26章一開始說到以撒因為遇上饑荒而到基拉耳,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11]那裏去(26:1;留意「非利士」只是後來的歷史名稱),他當時應該是想經非利士地下到水源充足的埃及[12]。經文記述上帝向他顯現,並對他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26:2-3)上帝所指示的地所指的就是以撒當時身處的基拉耳,估計當時非利士地可能也出現了乾旱和糧食不足的問題,不然以撒就不會想要下埃及,所以這個吩咐跟上帝吩咐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一樣,都是一個信心的挑戰,因此上帝應許必與以撒同在,這亦是上帝第一次向先祖作出「同在」的應許。而上帝對以撒的祝福有三個部分:「(1) 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2) 又要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 (3) 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這都跟祂給亞伯拉罕的祝福一致(參12:2-3、7)。我們要留意,這個祝福亦是在上一章以掃所輕看的長子名分所連帶著的!
最後上帝對以撒說,祂賜福給他是「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תּוֹרָה Torah妥拉)」(26:5)。這是《妥拉》第一次在《聖經》出現,而嚴格來說,當時上帝還沒有賜下律法(後來在西奈山頒佈的)。參考猶太拉比的明白,他們認為亞伯拉罕在上帝賜下律法之前就已經遵守了《妥拉》裏面的一切命令[13];然而,在《妥拉》中經常提醒以色列人要謹守上帝所吩咐的誡令和律例(例如申6:1-2), 因此《聖經》作者很有可能是以這一句以色列人非常熟悉的語句,去令他們明白遵守上帝的吩咐、誡令和律例就是要他們以亞伯拉罕的生命為榜樣,像他那樣活出一個信靠上帝、聽從上帝吩咐的生命。
創26:7 那地方的人問起他的妻子,他就說:「她是我的妹妹。」原來他害怕說「我的妻子」。他想:「或許這地方的人會因利百加殺我,因為她容貌美麗。」
創26:8 他在那裏住了一段很長的日子。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往外觀看,看哪,以撒(יִצְחָק֙ Yitschaq)在撫愛(מְצַחֵ֔ק metsacheq;laughing, playing, caressing)他的妻子利百加。
創26:9 亞比米勒召以撒來,說:「看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我的妹妹』呢?」以撒對他說:「因為我想,恐怕我會因她而死。」
創26: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百姓中有一個人幾乎要和你的妻子同寢,你就把我們陷在罪中了。」
創26:11 於是亞比米勒命令眾百姓說:「凡侵犯這個人,或他妻子的,必要把他處死。」
在今段《妥拉》的最後五節經文,說到以撒因為怕當地人會因為想搶走自己的妻子而殺他,於是就聲稱利百加是自己的妹妹。明顯這些事發生的時候,他的兩個兒子還沒有出生,不然他不可能騙過那地方的人,可是他這個謊言最後都被亞比米勒所識穿,經文說亞比米勒從窗戶往外觀看時,就看見以撒在撫愛他的妻子利百加。「以撒」(יִצְחָק֙ Yitschaq)和「撫愛」(מְצַחֵ֔ק metsacheq)是一個雙關語,兩者的字根相同,「撫愛」這個字可以解作「笑」、「嬉戲」、或「撫摸」這類親暱的舉動,有些中文譯本會理解他們當時正在玩耍,如《呂振中譯本》就將這字譯作「嬉戲」。而按文本去理解,他們當時一定有某程度上的親密接觸,以致亞比米勒才能一眼就看出利百加實在是以撒的妻子。
事實上,經文刻意屢次用「以撒的妻子」來形容利百加,彷彿不斷地諷刺以撒所說利百加為自己妹妹的謊言,最後亞比米勒更直接指出「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我的妹妹』呢?」以撒作為以色列其中一位重要的先祖,他的妻子在上帝的計劃裏面是有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身分和角色,這件事若然稍一不慎,將會影響到上帝對亞伯拉罕後裔的應許和計劃。
表面上,這個故事跟之前20章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的故事十分相似,但是在細節上亦有很多不同之處: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創 20:1-18) | 以撒與亞比米勒(創 26:1-11) |
20:2 亞伯拉罕稱他的妻子撒拉為妹妹。基拉耳王亞比米勒派人把撒拉帶走。 |
|
20:3 夜間,上帝在夢中來到亞比米勒那裏,對他說:「看哪,你要死了,因為你帶來的女人,她是有丈夫的女子!」 | 26:11 於是亞比米勒命令眾百姓說:「凡侵犯這個人,或他妻子的,必要把他處死。」
|
20:12 況且她也真是我的妹妹;她與我是同父異母的,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 26:9 亞比米勒召以撒來,說:「看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我的妹妹』呢?」以撒對他說:「因為我想,恐怕我會因她而死。」
|
20:13 當上帝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要對人說:『他是我哥哥』,這就是你以慈愛待我了。 | 26:7 那地方的人問起他的妻子,他就說:「她是我的妹妹。」原來他害怕說「我的妻子」。
|
20:14 亞比米勒把牛、羊、奴僕、婢女送給亞伯拉罕,也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給他。 20:16 他對撒拉說:「看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看哪,這要在你全家人面前遮羞,向眾人證實你是清白的。」 |
|
20:18 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懷孕。 |
|
在20章,亞比米勒向上帝解釋時說:「主啊,連公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20:4-5)而在今章,雖然亞比米勒沒有說自己是公義和心正手潔,可是他所說的話、所做的事都在在證明他真的是個心正手潔的人。因此今章所描述的亞比米勒,比他的父輩所做的更好;而相比之下,就突出了以撒在這件事上的不足之處。
《先知書選段》(賽65:23-66:8)與今段《妥拉》經文(創25:19-26:11)的聯繫
今段《先知書選段》位於《以賽亞書》三個主要分段的最後一個部分(56-66章),當時支配的帝國是波斯帝國,其中的主題是上帝應許的實現。《以賽亞書》共有66章,因此這個選段是屬於《以賽亞書》將近結尾的部分。
賽65:23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由賽65:17開始,經文說將來上帝要造新天新地,隨著舊的世界過去,從前的事就不再被人記念;上帝的百姓在其中會歡喜快樂,上帝亦會因祂的百姓而快樂。21-24節說到上帝賜給祂的選民的福份,他們不再為了他人而勞碌,亦不會再被人搶奪,而是可以享受自己勞碌的結果,他們可以在上帝的國度,在上帝的城中歡欣;並且24節提到「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表明了那些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與上帝的關係非常親密。而在新天新地,連野狼和蛇都變得溫馴,萬物都和平相處,再沒有傷人害物的事情。
賽66:1 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能為我造怎樣的殿宇呢?哪裏是我安歇的地方呢?
賽66:2 這一切是我手所造的,這一切就都存在了。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這是耶和華說的。
賽66:3 「至於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心裏喜愛可憎惡的事;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回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做我眼中看為惡的事,選擇我所不喜悅的事。」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66:1-2指出全地都是上帝所造的,人手所造的殿宇根本不能容納上帝,那麼人可以怎樣去敬拜祂呢?上帝說「我所看顧的是困苦、靈裏痛悔、因我言語而戰兢的人」,上帝所喜悅的是人以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經文之前提到上帝的選民,而這裏3-4節則提到有另外一種人,他們表面上相信上帝,但第3節說「那些宰牛,殺人,獻羔羊,打斷狗頸項,獻豬血為供物,燒乳香,稱頌偶像的」,其實這些事情根本不能放在一起,可是將正確的敬拜儀式與錯誤的行為混合在一起,正是上帝所指責的那些人他們信仰生活的實況。而這一種人,他們「選擇自己的道路」和「選擇上帝所不喜悅的事」,無論上帝怎樣呼喚,他們都毫無回應,最終上帝會向他們施行審判。這一種人跟之前提及的上帝的選民似乎扯不上關係,然而經文在第5節卻形容他們為弟兄。
很明顯,今段《先知書選段》提到有兩種人,他們為弟兄,可是他們所選擇的東西並不一樣,而上帝會將這兩種人分開。這無疑會令人聯想起今段《妥拉》25章關於以掃和雅各的經文,他們二人同為弟兄(甚至是雙胞胎),卻一點都不相像,並且在將來要彼此分立。
除了內容上的共通之處,猶太拉比亦常以《先知書選段》裏一些跟《妥拉》經文相同的字眼去聯繫兩段經文,以下是《以賽亞書》這個選段與今段《創世記》經文所出現的一些相同的字眼:
相同字眼 | 《以賽亞書》65:23-66:8 | 《創世記》25:19-26:11 |
生產 (יָלַד yalad) | 賽65:23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 創25:19 這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亞伯拉罕生以撒。 創25:24 到了生產的日期,看哪,腹中是對雙胞胎。 創25:26 ……兩個兒子出生時,以撒六十歲。 |
子孫/後裔 (זֶ֜רַע zera‘) | 賽65:23 ……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 創26:3 ……因為我要將這一切的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創26:4 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又要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
祝福 (בָרַךְ barakh) | 賽65:23 ……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 創26:3 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 創26:4 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又要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
呼喚/叫 (קָרָא qara’) |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יִקְרָ֖אוּ yiqra’u;they call),我就應允……。 賽66:4 我也必選擇苦待他們,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קָרָ֙אתִי֙ qara’ti;I called),無人回應……。」 | 創25:25 先出生的身體帶紅,渾身有毛,好像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וַיִּקְרְא֥וּ vayiqre’u;so they called)以掃。 創25:26 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生,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וַיִּקְרָ֥א vayiqr’a;so was called)雅各。兩個兒子出生時,以撒六十歲。 創25:30 ……因此以掃又叫(קָרָֽא qara’;was called)以東。 |
名 (שֵׁם shem)
| 賽66:5 ……「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שְׁמִי֙ shemi;my name)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彰顯榮耀,好讓我們看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終究是他們! | 創25:25 先出生的身體帶紅,渾身有毛,好像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שְׁמ֖וֹ shemo;his name)叫以掃。 創25:26 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生,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שְׁמ֖וֹ shemo;his name)叫雅各。兩個兒子出生時,以撒六十歲。 |
弟兄 (אָח ’ach)
| 賽66:5 ……「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 | 創25:26 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生,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 |
聽 (שָׁמַע shama‘) | 賽66:5 你們因耶和華言語而戰兢的人哪,當聽他的話…… | 創26:5 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 |
聲音 (קוֹל qol) | 賽66:6 「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來自殿裏!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 | 創26:5 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קֹלִ֑י qoli;my voice),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 |
國 (גּוֹי goy) |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גּ֖וֹי goy;nation)豈能一時而產? | 創25:23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גוֹיִם֙ goyim;nations)在你腹中……。 創26:4 ……地上的萬國(גּוֹיֵ֥י goye;nations)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
以撒與亞伯拉罕的平行之處
從今段《妥拉》經文的描述可見,以撒所到之處、所遇到的人、所經歷的事,都跟他父親亞伯拉罕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1)妻子不育(參11:30);(2)年老得子(參21:2、5);(3)上帝沒有揀選長子(參21:12);(4)遇上饑荒(參12:10);(5)下埃及(參12:11);(6)上帝所指示的地方(參12:1);(7)寄居在基拉耳(參12:10、20:1);(8)上帝應許賜福(參12:2-3、15:5、17:3-8、22:15-18);(9)妻子的容貌美麗(參12:11, 14);(10)稱自己的妻子為妹妹(參12:12-13、20:2);(11)被亞比米勒質問(參20:9-10)。
這許多的平行並不尋常,作者像是要讓讀者看見以撒的生命不斷地重覆或模仿著亞伯拉罕一生的經歷,然而上帝要提醒以撒的是,祂要賜福給他的原因,是基於要「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26:3),「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26:5)。因此,上帝對以撒的看顧和保守並非建基於以撒能夠仿效亞伯拉罕的經歷:從今段經文可見,上帝過去怎樣使亞伯拉罕從不生育的撒拉得到後裔,也照樣使以撒從不生育的利百加得到後裔;上帝怎樣賜福給亞伯拉罕,祂亦照樣賜福給以撒;上帝怎樣在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面前保護亞伯拉罕,也照樣在亞比米勒面前保護以撒;經文刻意告訴讀者以撒和利百加在那裏住了一段很長的日子,但仍然安然無羔,最後亞比米勒更向眾百姓下令以保他們的安全,這一切明顯都是因著以撒有上帝的同在和保護。以撒在今段的表現實在稱不上完美,然而上帝的賜福並非基於以撒的行為,而是基於上帝正在信實地履行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
從以撒和亞伯拉罕的平行,可見以撒雖然是那位應許之子,他要去延續亞伯拉罕的生命,但是他無須原封不動地跟隨亞伯拉罕所做的每一件事,因為上帝所要求的,不是要他完全地複製亞伯拉罕表面上所做過或所說過的一切;以撒要延續亞伯拉罕的生命,不需要跟隨他在遇到饑荒時就下埃及,亦不需要在寄居之地跟別人說利百加是自己的妹妹,乃是要學習亞伯拉罕那份信靠上帝,聽從祂吩咐的心志!而最終,他也就會像亞伯拉罕一樣,因著他的順服而得到祝福,經歷上帝的應許成真!
以掃和雅各的真正分別
從經文的描述,以掃較為好動,他善於打獵,常在田野;而雅各則相對安靜,常住在帳棚裏。(25:27)特別的是經文非常仔細地描述他們出生時的情況,經文形容以掃「身體帶紅,渾身有毛,好像皮衣」,這全都是關於他的外貌特徵,而作者卻只是以一個動作去形容雅各,就是「他的手抓住以掃的腳跟」。(25:25-26)有學者就二人出生的經文作出了獨特的見解,他說經文形容以掃身體帶紅、渾身有毛,這所有都屬於靜態的描述;而雅各則是動態的,因為他抓住了以掃的腳跟。而當故事一直發展下去的時候,他們二人的生命所展現出來的特質,都跟出生的情況相約。[14]
單單就以掃賣長子名分這一件事,其實可以看出他們二人都非常主動,他們各自都有想要即時得到的東西,只是他們想要得到的並不相同。以掃想要雅各所熬的湯;而雅各想要的,是以掃長子的名分,就算以掃表明可以交換,他仍然要求以掃去起誓,由此可見雅各對於長子名分背後所代表的東西(包括上帝與亞伯拉罕的約中的祝福)所展現出的渴求。儘管雅各的行為並非完全的,但他並沒有欺騙以掃,而只是明明地向以掃提出自己的要求,他知道甚麼才是值得擁有並且一心追求。
諷刺的是,在這個段落裏面,起初只是提到雅各熬了「湯」,之後以掃請求雅各把「這紅的、這紅的」給他,直到最後才揭曉原來以掃以這麼寶貴的長子名分所換來的只是「豆湯」!事實上,當以掃答應雅各的時候,他還不知道自己換來的是甚麼。最後經文在原文連續以四個動詞:「然後他吃」(וַיֹּ֣אכַל vayo’khal;then he ate)、「然後他喝」(וַיֵּ֔שְׁתְּ vayeshet;and drank)、「然後他起來」(וַיָּ֖קָם vayakam;and arose),「然後他走了」(וַיֵּלַ֑ךְ vayelakh;and went)去強調當時以掃完全是被個人的慾望而非屬靈的事物所驅動的,他得到了想要的湯,就急速地進食,在肚腹得到滿足後馬上就走了,他之前對雅各說他「快要死了」,事實上他離死亡還差得遠。所以表面上,以掃是動態的(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是靜態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但是在屬靈的事上,他們卻完全相反,以掃完全是靜態的,他根本毫不在意,至少當時對他來說,長子的名分並不及豆湯來得重要;而雅各的生命卻是動態的,他知道重要的是甚麼,就抓緊眼前的機會一心想要取得長子的名分。其實每個人都有一種主動性,我們看見以掃的精力和主動性是用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和肚腹上面;而雅各的精力和主動性則是用在爭取屬靈的福份上面。
結語:兩個重要的屬靈特質
從今段《妥拉》經文,我們知道上帝的揀選是出於祂的旨意(「大的要服事小的」,參25:23、羅9:11-12),然而,今段經文也讓我們明白一個蒙上帝揀選的人,需要活出兩個非常重要的特質。
「聽從上帝的話」:上帝應許賜福給以撒的時候對他說「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這一句話不單是對以撒說,也是對今天被主所揀選的我們說。從以撒和亞伯拉罕的平行之處,我們得知以撒要效法的是亞伯拉罕的信心,而不是亞伯拉罕的經歷;是上帝的吩咐,而不是亞伯拉罕說過的話。因此,我們要認真反思我們應當跟從或聽從的是甚麼呢?或許我們聽過不少屬靈偉人的故事,身邊也有很多屬靈領袖的好榜樣,然而我們要知道,一個人就算多麼屬靈、他怎樣被上帝去大大使用,我們也不是人們去哪兒我們就去哪兒、人們做甚麼我們就跟著做甚麼,我們要效法的並非表面上的相似度,因為上帝對每一個人都有祂獨特的計劃和心意,我們所要學習的是他們的生命所流露出來那份對上帝堅定不移的信心和順服!
今段《先知書選段》兩次提到上帝的選民是會因上帝的言語而戰兢的人(賽66:2、5),我們有沒有思考過上帝言語的份量在我們的生命中到底有多重呢?我們又會否有時候對於上帝的話語感到麻木呢?我們是不是會為上帝的言語而戰兢的人呢?事實上,有時我們會不自覺地跟從了一些固有的說法、傳統、甚至是自己根深柢固的思想,但是這一切都不能取代上帝的話語。我們必須將自己的焦點較正,並且向上帝的話語開放,要定睛於上帝和遵行祂的吩咐,並且在生命當中不斷尋求上主的帶領。
「渴求屬靈的事」:以掃和雅各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生命和生活態度,值得我們從中反思我們將自己的精力、心思意念和主動性,是放在屬世的事情、還是屬天的事情上面?我們對屬靈的事的渴求到底是動態還是靜態的呢?《希伯來書》12:15-16提到「要謹慎,免得有人失去了上帝的恩典……或不敬虔如以掃,他因一點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今段《先知書選段》提到在末後的新天新地有兩種人,一種稱之為「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賽65:23),而另一種是「選擇自己的道路」的人。倘若我們渴求屬天的福份,渴求將來可以稱之為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就必須對屬靈的事保持著一份主動性,以致我們在信仰的路上不至於停滯不前,反倒要不斷成長。當日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經文形容他是「不敬虔」的人,今日我們作為屬上帝的兒女,要以以掃作為鑑戒,要懂得看重我們上帝兒女這個寶貴的名分,不要因屬世的事情或一時的慾望而作出妥協!
「聽從上帝的話」和「渴求屬靈的事」,是蒙上帝揀選的人的基本特質。雖然我們並不完全,有時又會顯得軟弱,特別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我們很容易就會像以撒那樣,面對當前的環境就因害怕而忘記了上帝應許與我們同在。但是只要我們擁有這兩個特質,上帝就可以透過祂的說話、透過我們對祂的渴求繼續去塑造我們的屬靈生命,令我們成為更蒙祂喜悅的兒女!
[1] 亞伯拉罕活了175年,他100歲生以撒,以撒的兒子們出生時以撒60歲,亞伯拉罕當時約160歲。
[2] תּוֹלְדֹ֥ת toledot(「後代」或「世代」)在《創世記》中是一個重要的字眼,它可以幫助讀者明白《創世記》的結構和故事的發展。創2:4提到「天地創造的來歷(תּוֹלְדֹ֥ת toledot)」,而在往後的篇章有「亞當的後代」(5:1)、「挪亞的後代」(6:9)、「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的後代」(10:1)、「閃的後代」(11:10)、「他拉的後代」(11:27)、「以實瑪利的後代」(25:12),而今段的「以撒的後代」(25:19),就是《創世記》當中所記載的第八個世代。
[3] 參士9:53;詩74:14。
[4] 大的是先出生的以掃,而小的是雅各。從以色列的歷史看,以掃的後代以東人比雅各的後代以色列人更早立國(參創36:31);而到大衛統治全以色列的時候,他在全以東都設立軍營,那時以東人臣服在以色列之下。(參撒下8:13-14)
[5] 以掃的名字עֵשָֽׂו Esav在原文的讀音跟「多毛的」(שֵׂעָ֑ר se‘ar)相似,並且跟他的後代以東人所住的西珥(שֵׂעִ֖יר Seir)發音亦相近,參創32:3。
[6] Nahum M. Sarna, Genesi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89), 180.
[7] 經文說雅各常住在帳棚裏,所指的不是他賦閒在家終日無所事事,而是暗示雅各像他祖父和父親,以畜牧為業,因「住帳棚」與「牧養牲畜」相連(創4:20)。參鄺炳釗著,《天道聖經詮釋:創世記(卷三)》, 314。
[8] Allen Ross, “Genesis,” in Genesis Exodus, vol. 1 of CBC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8), 157.
[9] Nahum M. Sarna, Genesi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89), 182.
[10] 以掃指自己「快要死了」,他也許是誇大了當時自己的需求,又或是指到他始終都要死,若是這樣,長子的名分也沒有任何意義。
[11] 這個亞比米勒並非在創20 章亞伯拉罕所遇見的那一個,「亞比米勒」估計是基拉耳當地(後來被稱為非利士地)王的一個稱號,而不是他的名字,就如法老是一個稱號,而非埃及王的名字一樣。
[12] 根據《出埃及記》13章所載,非利士人之地離埃及很近,所以法老放百姓走的時候,上帝就不領以色列人從那裏走,因為上帝說:「恐怕百姓遇見戰爭就後悔,轉回埃及去。」(出13:17)
[13] 參《米示拿》〈婚律篇〉(m. Kiddushin)4.14。
[14] Allen Ross, “Genesis,” in Genesis Exodus, vol. 1 of CBC (Carol Stream: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8), 156.
關於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