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與主同工的僕人

分享至你的:

「安息日研經坊」(2020-5-30)《妥拉》與《先知書選段》(24:1-41;賽51:2-11王上1:1及其後)查經摘要20

圖為「亞伯拉罕的僕人遇見利百加」,參創24:17; Phillip Medhurst presents, by James Tissot c 1899;Jewish Museum New York

今段《妥拉》經文(創24:1-41)講述亞伯拉罕差派他的老僕人到他的本地本族,為兒子以撒尋找合適的女子為妻。

創24章是整本《創世記》最長的一章,共有67節。為甚麼作者不簡短地交代以撒娶了利百加,而是這麼詳細地描述「以撒娶妻」的整個經過和細節?

從今段《妥拉》經文對這位老僕人的記載,可帶給我們甚麼屬靈的啟迪和應用?

 

24章的簡介並今段《妥拉》經文(創24:1-41)的大綱

《創世記》11至25章記載了亞伯拉罕的生平,而24章可算是接近亞伯拉罕人生尾聲的記載。它的內容主要講述亞伯拉罕差派他的老僕人去尋找合適的女子,安排兒子以撒娶妻,最後,這僕人找到利百加,而她也願意隨僕人回到迦南地成為以撒的妻。這樣,從創23章撒拉的死,到今章以撒娶妻,《創世記》的焦點就從先祖亞伯拉罕和撒拉,漸漸轉移到另一位先祖以撒和他妻子利百加的身上。

創24章是《創世記》最長的一章,合共67節,這次我們會先討論上半部分(24:1-41),下半部分(24:42-67)會留待下一篇摘要文章繼續討論。以下是今段經文的大綱和倒影結構:

A. 亞伯拉罕差派家中的老僕人去安排為以撒娶妻。(24:1-4)

B. 亞伯拉罕向僕人訂明女子人選的要求,並要他起誓。(24:5-9)

C. 僕人起行,並向耶和華禱告。(24:10-14)

X. 利百加出現,正如僕人所禱告般成就。(24:15-21)

C’. 僕人向利百加問及她的父家,之後向耶和華敬拜。(24:22-27)

B’. 利百加的家人接待亞伯拉罕的僕人。(24:28-33)

A’. 亞伯拉罕的僕人複述主人要為以撒娶妻的來意。(24:34-41)

創24章的篇幅這麼長的原因,基本上是因為作者把僕人為以撒娶妻的整個經過都鉅細無遺地記錄下來:從亞伯拉罕吩咐老僕人為以撒娶妻、僕人的回應、僕人一路上的經歷、他的祈禱、利百加的出現、她所做的事、利百加的哥哥拉班請僕人進到他的家,僕人向他們複述自己的經歷,以至24章下半部分(下一篇摘要才詳細討論)所記載有關利百加和她家人得悉僕人此行的目的之後的回應、到最後她怎樣與以撒相遇等等,把原本只需以這樣一句:「亞伯拉罕派人前往自己的本地本族為以撒娶妻,最後帶來了利百加。」就能簡單交代的內容,寫成了一篇非常深入和精彩的故事。讀者自然會問,為甚麼作者要如此詳細地記載這些內容?相對其他先祖娶妻的記載,以撒娶妻的記載明顯較為詳細[1]。看來作者除了要帶出「以撒娶了妻」這個結果之外,更想透過描述當中的「過程」去傳遞他的信息!以下筆者會按照這個過程(今段的經文24:1-41)來分析和論述,嘗試找出當中的屬靈信息。

 

24章的篇幅這麼長的第一個原因:解釋耶和華的祝福

創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耶和華在一切事上בַּכֹּֽל bakol;everything or all things)都賜福(בֵּרַ֥ךְ barakh給他。

創24章一開始提及亞伯拉罕年紀老邁,估計他當時最少已137歲(參23:1撒拉死時127歲,那麼他在23章時已經137歲了)。按他一生175歲來計算,這時亞伯拉罕已經活了約五分之四的人生,而經文指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他。當中「一切事」在原文是指「所有一切」,而動詞「賜福」的原文是《創世記》常用的字眼,不過這與創12:2「我必賜福給你」不同,12:2所用的是未完成式,指向將來的應許,而24章這裏所用的是完成式(動詞Qatal形),指的是過去一直以來,上帝都賜福給他。所以這句話既交代過去耶和華怎樣賜福給亞伯拉罕,也暗示在接下來「以撒娶妻」的事件中,他會繼續有著耶和華所賜的福。可以說,創24章以這節來開始,是要解釋「耶和華向亞伯拉罕賜福」是甚麼一回事。

如果我們稍作回顧,亞伯拉罕一直以來的人生是否都幸福美滿?按照猶太傳統,亞伯拉罕一生中經歷了十個試探[2]。從12章一開始上帝就吩咐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是第一個試探,亦是一個非常不容易的決定,因為他要毅然離開自己的親人,離開熟悉的環境,並從土地肥沃,生活相對豐足的兩河流域,遷移到水源缺乏和陌生的迦南地。過了不久他因為遇見饑荒要下到埃及避難,妻子撒萊更險些被搶去(12章下半章)。然後羅得與自己分開(13章),把自己的兒子以實瑪利趕走(21章),在第十個試探裏獻上他所愛的以撒(22章)……亞伯拉罕的一生可說是困難重重,充滿艱難和挑戰。雖然今章從他僕人的口中表明上帝賜福給主人亞伯拉罕以致他擁有許多財產(24:35),但是在上一章才記載到他失去了妻子撒拉,而且當時上帝應許所賜的地還未屬於他,以致他連埋藏妻子的墳地也只能以高價從當地人手中購入。甚至到了今章,估計他也是因為年紀老邁、行動不便而未能親自前往自己的本族去為兒子安排婚姻。可見,亞伯拉罕的一生其實並非一帆風順、事事如意。我們甚至可以想像他被周遭拜偶像的迦南人所包圍,只有自己帶領著家人敬拜和事奉耶和華。因此,從屬世的角度來看,一般人未必會認為亞伯拉罕「在一切事上」都蒙耶和華賜福!然而,上帝賜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原是要透過他去傳給萬國的(參12:2「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和12:3「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但到了22:18這句話卻變為「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所以,在亞伯拉罕的故事已經接近尾聲的時候,我們更需要弄清楚到底何謂「上帝賜福給亞伯拉罕」。筆者估計創24章以「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亞伯拉罕」來開始,是要透過這章的記載去解釋亞伯拉罕過去所經歷的祝福,以致他後裔也將要經歷的,是一種甚麼樣的祝福!

創 24:35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發達,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奴僕、婢女、駱駝和驢。

創 24:2 亞伯拉罕對他家中管理他一切產業最老的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創 24: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和地的上帝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我所居住的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創 24:4 1)你要往我的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妻。

創 24:5 僕人對他說:「如果那女子不肯跟我來到這地,我必須把你的兒子帶回到你出來的地方嗎?」

創 24:6 亞伯拉罕對他說:「2)你要謹慎,不可帶我兒子回那裏去。

創 24:7 耶和華—天上的上帝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要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妻。

創 24:8 倘若那女子不肯跟你來,我叫你起的誓就與你無關了,3)只是你不可帶我的兒子回到那裏去。

創 24:9 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從24:35可見,亞伯拉罕當時已經相當富有,財產甚多,所以如果他想安享晚年,過著與兒孫同樂的「退休生活」,他大概不難在當地找到一個願意嫁入他家族的女子,讓兒子娶妻生子。可是,他卻三次強調要到自己的本地、本族、父家為兒子以撒娶妻,而不可帶兒子回去(見以上經文的標記),甚至要僕人起誓(古近東並沒有類似的起誓方式之相關記載,但有學者指把手放在主人大腿下起誓,表明了這誓的神聖和重要性,是亞伯拉罕的性命所不能廢去的[3])。亞伯拉罕之所以這樣堅持,是由於他知道上帝日後要審判埃及人和迦南人(15:13-16),加上之前他所娶的妾埃及人夏甲所引起的家庭問題(參16、21章),以及明白到和埃及人所生之子(以實瑪利)是不能真正承受他家業的(他甚至要送走自己的兒子;參21:10-12)而得出的結論。可以說,亞伯拉罕清楚明白到只有從自己的本地本族為以撒娶妻,才能合乎耶和華的心意,使他的後裔能按著上帝的應許承受那地(參12:7和24:7上帝應許賜地給他的後裔)!所以,即使亞伯拉罕已經年老,而這樣的堅持會使為兒子娶妻的安排變得麻煩和不確定(在古代遠行的風險遠較現代為高,因為古代的路更難走、又容易遇上盜賊、野獸等危險),他仍然堅持要按耶和華的心意和計劃而行。可以說,亞伯拉罕的堅持表達出他所經歷的耶和華賜福,是建基於人堅持要行在耶和華的心意和應許之中!

創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中取了十匹駱駝,他手中也帶著他主人各樣的貴重物品離開,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創 24:11 傍晚時,眾女子出來打水,他就讓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旁。

創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求你施恩(חֶסֶד chesed)給我的主人亞伯拉罕,讓我今日就遇見吧!

創 24:13 看哪,我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創 24:14 我向哪一個少女說:『請你放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她作你所選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就知道你施恩(חֶסֶד chesed)給我的主人了。

創 24:15 話還沒說完,看哪,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創 24:16 那少女容貌極其美麗,是未曾與人親近的童女。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子的水,就上來。

創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請你讓我喝你瓶子裏的一點水。」

創 24:18 少女說:「我主請喝!」 就急忙(וַתְּמַהֵ֗ר拿下瓶子托在手上,給他喝水。

創 24:19 那少女給他喝足了,又說:「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直到駱駝喝足了。」

創 24:20 她就急忙(וַתְּמַהֵ֗ר把瓶子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為所有的駱駝打了水。

創 24:21 那人定睛看著少女,一句話也不說,要知道耶和華是否使他的道路亨通。

創24:10-21主要描述亞伯拉罕的僕人到達了目的地,並怎樣經歷上帝聽了他的禱告。他遇見了利百加,也就是符合亞伯拉罕吩咐他要找的女子。從他懂得為主人打點和帶備一切娶妻所需的物品(24:10),又找到了拿鶴的城(估計應該是哈蘭[4]),並想到在黃昏之時有機會在井旁找到合適的女子,可見這僕人處事頗為精明。而24:14指這僕人在禱告中向耶和華定出了兩個條件:1)給他水喝,和2)主動提出要把水給他的駱駝喝;這兩個條件本身看來並不容易達成,因為24:21指「那人定睛看著少女,一句話也不說」(當中「一句話也不說」在原文的動詞是Hiphil使役形詞幹,這句可理解為「要按捺住使自己不作聲」,反映這僕人當時極為驚訝,難以想像這麼嚴格的條件竟然即時在他的眼前一一實現)。利百加在僕人剛禱告完就馬上出現,並完全按照他在禱告中所定的兩項條件達成,經文甚至兩次提到她當時是「急忙」地滿足僕人的要求,而且打水給僕人的十匹駱駝並讓牠們喝足[5]!(24:18-20)可見,這個神蹟的經歷是耶和華在背後掌管著整個以撒娶妻的經過,就正如這僕人所禱告一樣,祂的確在向亞伯拉罕施恩(24:14),賜給這僕人通達的道路(24:21)。另外要留意,其實這僕人在祈禱裏所定的條件並未有清楚指出打水的女子必須來自亞伯拉罕的本地、本族、父家,但作者卻特意在24:15補充了這項資料,讓讀者看到這段記載時,知道利百加正好符合了這個最重要的要求,明白整個過程中都滿有耶和華的保守!

從經文這麼著墨去形容上帝垂聽和達成這僕人的禱告可見,作者要論述「耶和華賜福給亞伯拉罕」的意思,並非單單指祂在物質和財富上讓亞伯拉罕沒有缺乏,而是指當亞伯拉罕堅持要行祂的心意和計劃時,他(以及屬他的人)都能從中經歷到上帝信實的看顧和保守!也就是說,這福是關乎人行走在上帝的心意時所能經驗到的信仰真實,讓人得以嚐到與這位永恆和美善的上帝之間的一份親密關係,這位在天地之上的上帝原來並不高高在上,祂樂意施恩和庇佑卑微的人,這是何等寶貴的祝福啊!甚至經文所表達的已經不單是亞伯拉罕,而是他的僕人也能經歷通達的道路,這樣作者讓讀者看見上帝給予亞伯拉罕的祝福已經從他個人,延伸至他身邊那些同樣按照著上帝心意而行的人(難怪在這麼詳細的描述中作者竟然一直沒有提及這個僕人的名字,好叫讀者不要把焦點放在他個人身上)。可以說,這祝福遠超過亞伯拉罕有限的肉身,並將要傳承至他的後裔,這包括當時的以撒和以撒的後代雅各、所有以色利民,甚至也包括後來我們這些在屬靈上因信而成了亞伯拉罕子孫的人!

 

24章的篇幅這麼長的第二個原因:描述忠心的僕人

創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出一個比加重的金環,一對十舍客勒重的金手鐲,

創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我們過夜?」

創 24:24 少女說:「我是密迦為拿鶴生的兒子彼土利的女兒。」

創 24:25 又說:「我們家裏有充足的乾草和飼料,也有住宿的地方。」

創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敬拜,

創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以慈愛信實(חֶסֶד chesed)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一路引領我,直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創24章的篇幅那麼長的另一個原因(其餘的原因筆者會在下一篇摘要再交代),是由於24:1-41記載了亞伯拉罕的僕人遇到利百加這段經歷的同時,也在這些描述中反映了這個僕人的為人和特質。透過觀察經文對他的描述,筆者嘗試論述七個有關他的處事手法和特質:

  1. 首先,「我的主人」(或「我主人」)的原文 אֲדֹנִי’adoni 在今段41節經文中出現了共12次之多(其中11次是僕人稱呼亞伯拉罕,或他稱呼上帝時提及祂是自己主人的上帝)[6]。也就是說,經文不時流露出這僕人對主人的一份忠心,以及他與亞伯拉罕之間的親密關係。畢竟,他是亞伯拉罕家中管理一切產業的老僕人(24:2),可算是最有經驗與最可靠的僕人。另外,旁白也三次以「他的主人」去表達這僕人和亞伯拉罕的關係(見註6),在在都反映出這僕人常常持著一種「忠心侍奉主人」的態度,他會信實地執行亞伯拉罕的吩咐。
  2. 上文一開始就提出了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倒影結構,原因是創24章開頭有關亞伯拉罕吩咐僕人為以撒娶妻的安排,在後來的經文中再一次透過僕人的口被複述出來(可對照24:3-8與24:37-41)。經文這樣重複地記載,顯示了這僕人謹慎地傳達和宣講主人的說話,所以這些重複記載的經文更反映出這僕人的忠心!
  3. 這僕人是今段《妥拉》經文(創24:1-41)的主角,在他口中常掛著「主人」的同時,作者卻刻意隱藏他的名字。學者和猶太拉比普遍認為這僕人應該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見15:2)。以利以謝這名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我的神是幫助」,而這章的確明顯地與他經歷上帝的幫助有關,作者特意不提他的名字,除了叫讀者不把焦點專注在他個人身上,另一方面這也反映出作為僕人應有的謙卑心態:就是時刻都單單高舉主人的名,而無需要刻意叫別人記念自己的名字,好叫榮耀和尊貴都全歸於主人!
  4. 當亞伯拉罕差派僕人時,經文刻意描述僕人主動對亞伯拉罕提問,好確定主人的真正心意:「如果那女子不肯跟我來到這地,我必須把你的兒子帶回到你出來的地方嗎?」(24:5)僕人本著不擅作主張,清楚求問主人的心意,好更明白事情重要性的先後次序:就是以撒要留在應許之地,比起讓他可以成功娶妻(包括亞伯拉罕可了結自己的心願等)更為重要。因此,這僕人的忠心,可見於他認真、盡力地為主人辦好事情。
  5. 上文談及這僕人的處事頗為精明,能為主人安排好一切娶妻的物品和順利找到利百加。而且,從這僕人在祈禱裏所定的條件,也可看出他的心思細密,因為能符合這些條件的女子,必然是一個樂意接待人的人,這特質正好與他的主人亞伯拉罕相似(參18:1-5)。加上那女子若能為他的駱駝打水,她的身體應該十分健康強壯(見註5)。
  6. 這僕人千里迢迢來到,相信路途中必然會疲乏,然而他從沒有為自己的艱辛或困難而祈禱,他在禱告中卻每次都提及「施給我的主人亞伯拉罕」(24:12、14)或「以慈愛信實待我主人」(24:27)(當中「恩」和「慈愛信實」在原文同樣是 חֶסֶד chesed),可見這僕人看重主人的旨意能夠達成,過於自己的辛勞和肉身上的需要!而後來當這僕人到達了利百加的家時,拉班殷勤地招待他,把食物擺在他面前,請他吃。但他卻說「我不吃,等我把我的事情說完了再吃。」 (24:33)也再次證實了他這個美德。
  7. 亞伯拉罕曾提及「他要差遣使者(מַלְאָכוֹ֙;他的天使)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妻。」(24:7)而僕人向利百加家人複述時也提及:「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מַלְאָכ֤וֹ他的天使與你同去,使你的道路亨通,你就可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裏,為我的兒子娶妻。」(24:40)這個使者由始至終也沒有出現過[7],所以這僕人是單單信靠主人的話,和深信主人與耶和華有一份親密的關係,以致即使自己未必完全明白或體會,他也深信不疑地按主人的心意而行。可以說,這僕人有著一份不憑眼見的信心。

綜合以上對僕人的論述,他可說是一位忠心、謙卑、認真、盡責、精明、看主人的旨意過於自己的需要、有信心的僕人。可是,這僕人真的完美嗎?答案其實不然。

 

老僕人的不完美

從經文的描述,我們最少可以看到這僕人有兩個不完美的地方:

創 24:14 我向哪一個少女說:『請你放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她作你所選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就知道你施恩給我的主人了。」

這僕人按當時的處境和情況去定出合適的條件,為主人求問上帝的心意,這做法本身未必有錯,但是他在祈禱裏所定的條件,卻竟然沒有包含主人曾向他表明那個最重要的元素:那女子必須是來自亞伯拉罕的本地、本族、父家!這個重大的失誤其實可以非常嚴重,因為假如他遇見了一位願意把水給他和他的駱駝,但卻不符合主人要求的女子的話,他就有機會鑄成大錯!他背後失誤的原因我們無從得知,有可能是由於當時他一時情急、口渴疲乏,或是按當時的某種領受而冒失開口禱告,但無論如何,要感恩的是上主的恩手在背後保守了他所遇見的女子(利百加)果真是來自亞伯拉罕的本地、本族、父家(24:15),否則他就有可能因為自己的過失而不知如何繼續履行主人的吩咐了。

創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出一個比加重的金環,一對十舍客勒重的金手鐲,

創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我們過夜?」

不但如此,之後當利百加真的按這僕人的祈禱那樣滿足了所定的條件,這僕人竟然沒有第一時間確認利百加是誰的女兒,而是先行把禮物[8]送給她![9]當然,我們可以把這說成是僕人的信心,但就處事謹慎而言,這僕人其實有點輕重不分。不過,他幸得耶和華的保守,所遇見的利百加剛好是來自亞伯拉罕的本族,否則他就有可能白白送錯本應留給以撒妻子的禮物了。所以,從這兩件冒失的處事可見,如果不是信實的耶和華施恩給亞伯拉罕的話,單靠這僕人的能力,其實以撒娶妻一事驚險百出。這個僕人雖然盡心竭力,但其實真正的功勞要歸給上帝!

 

《先知書選段》(賽51:2-11;王上1:1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經文(創24:1-41)的聯繫

《先知書選段》經文:王上1:1及其後《妥拉》經文:創24:1-41

王上 1:1 大衛王年紀老邁(זָקֵ֔ן בָּ֖א בַּיָּמִ֑ים,雖然蓋著外袍,仍不夠暖和。

王上 1:2 臣僕(עֲבָדָ֗יו對他說:「不如為我主(לאדֹנִ֤י我王找一個年輕的(בְתוּלָ֔ה betulah)少女(נַעֲרָ֣ה,侍立在王面前,照顧王,睡在王的懷中,好使我主我王得暖。」

王上 1:3 於是他們在以色列全境尋找美貌的少女,找到了一個書念女子亞比煞,帶到王那裏。

王上 1:4 這少女(נַּעֲרָ֖ה)極其美貌(יָפָ֣ה עַד־מְאֹ֑ד,她照顧王,伺候王,王卻沒有與她親近。

創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זָקֵ֔ן בָּ֖א בַּיָּמִ֑ים,耶和華在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他。

創24:2 亞伯拉罕對他家中管理他一切產業最老的僕人(עַבְדּוֹ֙說:「把你的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

創 24:14 我向哪一個少女(נַּעֲרָ֗說:『請你放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她作你所選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就知道你施恩給我的主人了。」

創 24:16 那少女(נַּעֲרָ֗容貌極其美麗(טֹבַ֤ת מַרְאֶה֙ מְאֹ֔ד,是未曾與人親近的童女(בְּתוּלָ֕ה betulah)。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子的水,就上來。

《列王記》的開始正值大衛晚年,後來他傳位給所羅門。當中王上1:1及其後的經文,在主題上其實與今段《妥拉》經文(創24:1-41)沒有直接關係。不過,在字眼上,創24:1的「年紀老邁(זָקֵ֔ן בָּ֖א בַּיָּמִ֑ים」剛好也在王上1:1出現,前者是指亞伯拉罕,後者是指大衛。加上兩者其後的內容都是由僕人為主人尋找美貌的少女有關,經文當中也出現幾個相同的字眼(見上表[10]),難怪猶太拉比會引用王上1:1來討論今段《妥拉》(創24:1-41)的內容。

賽 51:2 要追想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和生你們的撒拉;因為我選召亞伯拉罕時,他只有一個人,但我賜福給他,使他增多。

賽 51:3 耶和華已經安慰錫安,安慰了錫安一切的廢墟,使曠野如伊甸,使沙漠像耶和華的園子;其中必有歡喜、快樂、感謝,和歌唱的聲音。

……

賽 51:9 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像上古的世代一樣興起!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魚的,不是你嗎?

賽 51:10 使海與深淵的水乾涸,在海的深處開路,使救贖的民走過的,不是你嗎?

賽 51:11 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恆的喜樂必歸到他們頭上。他們必得著歡喜快樂,憂傷嘆息盡都逃避。

另一段《先知書選段》經文(賽51:2-11)是以詩歌體裁寫成的,內容除了「亞伯拉罕」這名字也出現在今段《妥拉》經文(創24:1-41)之外,兩段經文在原文字眼上其實並沒有明顯的連繫。不過,賽51:2吩咐子民要追想上帝召先祖亞伯拉罕之時,也就是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事;而賽51:10是要百姓回想「出埃及」的圖畫,加上賽51:11「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也明顯表達上帝希望祂的百姓肯返回祂所應許的以色列地。因此在主題上,賽51章有關上帝鼓勵百姓從巴比倫歸回錫安,其場景跟創24章僕人所要辦理的事十分相似:如果我們把賽51章的上帝和祂的百姓比喻為新郎和新婦的話,這就與創24章僕人要把以撒的妻帶回迦南地這事,形成了一個平行對照(見下表):

比喻《先知書選段》經文(賽51:2-11《妥拉》經文(創24:1-41
促成者作者/上帝/《以賽亞書》裏上帝的僕人[11]亞伯拉罕的僕人
新郎上帝以撒
新婦百姓以撒的妻/利百加
目標/任務把百姓從巴比倫帶回以色列地把利百加從哈蘭帶回迦南地

由於這兩段經文在圖像和地理上都出現平行,因此估計拉比可透過賽51:2-11來連繫和研讀今段的《妥拉》經文。雖然王上1:1及其後的經文在字眼上與創24:1-41較多平行,但以經文的主題和屬靈教導上來看,賽51:2-11則更為重要和相關,因為是講求百姓信靠上帝的話語和應許而作出回應。

 

結語:作與主同工的僕人

創24章是整本《創世記》中最長的一章,它的內容主要是記載「以撒娶妻」的經過,當中上半部分的經文(1-41節)較多描述亞伯拉罕的僕人怎樣經歷上帝施恩而遇見利百加,以及最後向利百加的家人提親。作者用了較多的篇幅來描述這段記載中不同人物的一舉一動、他們的想法、禱告、對話和反應,讓原本可用一句話就能交代的娶妻經過,卻變成一個精心鋪排、詳細描述和充滿屬靈意義的故事。

作者以「耶和華在一切的事上都賜福給亞伯拉罕」來開始這一章,帶出「上帝賜福亞伯拉罕」這個話題,並以以撒娶妻的故事闡明何謂「上帝的賜福」!事實上,在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後,上帝已表明萬國不單要透過亞伯拉罕而得到祝福(12:3),更要透過他的子孫而得福(22:18)。也就是說,往後《創世記》的經文將會關乎上帝的應許和祝福怎樣承傳下去,所以作者的確有必要為「上帝的賜福」加以解釋。而當時亞伯拉罕已經非常富有,所以假如「耶和華賜福」是指地上的財富、人生的成就或安逸的生活等等的話,那麼他大可為自己的兒子在迦南地安排娶妻生子,務求盡快過著兒孫同樂、安享晚年的簡樸生活。然而按今段經文所記,亞伯拉罕堅決不走這條較容易的路(甚至要他的僕人起誓),為的是要確保兒子以撒所娶的妻是來自自己的本地、本族、父家,好叫最終他的後裔可以按照上帝的應許承受迦南地為業(12:7、24:7)!的而且確,整個「以撒娶妻」的事件之所以會出現(以及創24章的篇幅會這麼長)正是源於亞伯拉罕內心一份要謹守遵行上帝心意的堅持!因此,筆者相信作者透過創24章的記載,細緻地描繪出一個神蹟傳奇的經歷來解釋何謂「上帝的賜福」,說明上帝的賜福並非單單指物質上的富有和安逸的生活,更是指著屬靈上的祝福:就是當人願意堅持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那人就必會在不能靠自己掌握的人生路途中常常經歷上帝的施恩保守(正如亞伯拉罕的僕人所經歷的神蹟一樣)!可以說,天地的主十分樂意與人建立一份親密和互動的關係,並讓人有機會與祂同工去成就祂的旨意和計劃,而這就是真正從上帝而來的賜福了!

在創24:1-41裏,這份屬天的祝福特別透過今次經文的主角(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展現了出來。作者刻意隱藏這僕人的名字,一方面表達出忠心事主的人根本無須刻意讓人知道和記念自己之外,另一方面亦讓每個屬上帝的人也能代入他的角色,體會上帝怎樣奇妙地與人同工,也學效這個僕人那樣信靠主人的話、那樣看重主的心意過於自己肉身的需要等。甚至能明白到,雖然我們的生命並不完美,但只要我們願意忠心、盡力去按主的旨意而行,祂的恩典是足夠的、祂的幫助也是隨時的!換言之,只要我們抓緊上帝的賜福,堅持遵主的旨意而行,祂就能使用我們這些平凡和不配的人去成就祂的心意和祂永恆的救贖計劃!而如果「以撒娶妻」可比喻為「基督娶新婦」(留意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記載中,以撒與主耶書亞有許多平行之處[12]),那麼今章經文中的僕人角色,正好提醒我們需要致力為「基督娶新婦」這事而努力,就是為上帝能喜悅祂的子民而盡心竭力地事奉,而樂意的參與和忠心的服事必會為我們帶來上帝真正的賜福!

今天我們在屬靈上因著對主耶書亞的信靠可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參加3:9),而主耶書亞曾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女,就會做亞伯拉罕所做的事。」(約8:39)。盼望我們都能效法亞伯拉罕和這位僕人,明白何謂真正耶和華的賜福,明白主對我們的期望和大愛,祂是何等渴慕要與我們共建一份親密的關係甚至彼此同工!縱使我們也有犯錯和軟弱的時候,願主接納我們,幫助我們重新得力,堅持行出祂的吩咐,像這位僕人一樣成為上主眼中雖不完美但卻是忠心的僕人!阿們。

 


[1] 參考列祖娶妻的經文,亞伯蘭娶撒萊只用了短短一句話來交代(參創11:29);雅各娶利亞和他所愛的拉結,過程中加插了拉班騙雅各的經過,最多也只用了16節(參創29:15-30),可是今章以撒娶妻的記載,就用了共67節之多。

[2] 參《米示拿》〈先賢集〉(m.Avot)5:3。另外,有關十個試探的詳細描述,可參Umberto Moshe David Cassuto,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Genesis: Part II From Noah to Abraham (Varda Books 2012), 294-6。

[3] John H. Walton, “Genesis,” in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vol. 1 of ZIBBCOT, ed. John H. Walton;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100.

[4] 拿鶴應該是指亞伯拉罕的兄弟(而不是他的祖父拿鶴),而他拉和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並沒有提及拿鶴有跟隨他們一同前往哈蘭,可能他後來還是去了哈蘭(或有和他拉同行但經文未有清楚交代)。因為後來利百加讓兒子雅各逃難到自己的父家時,目的地正是哈蘭(參27:43)。

[5] 讓十匹駱駝都能喝足,利百加大概要到井旁打水一百次才行。這反映她不單非常好客,而且身體也十分強壯。

[6] 「我的主人」出現在24:12(x2)、14、18、27(x3)、35、36(x2)、37和38;而「他的主人」則出現在24:9、10(x2)。

[7] 留意有上帝使者到訪,這本身未必一定是好事。例如,夏甲遇到耶和華的使者,那是因為她做得不好(以下犯上),而需要回轉並再次伏在主母撒拉的手下(16:9)。又例如,羅得所接待的使者,就是帶著查看所多瑪的罪和施行審判的目的而來(18:20-22、19:15)。不過,上帝的使者也可以是為了祝福或幫助而來的(18:10、21:17-20)。

[8] 雖然一個比加重的金環大約只有5-6克,估計可能是鼻環或耳環,而一對十舍客勒重的金手鐲可能約重115克(參NET Bible notes),並不算十分貴重,但僕人在不知道利百加是誰的女兒前就先行送禮,做法不夠小心謹慎。

[9] 拉比們對這事所發生的先後次序持有不同意見,有些認為後來僕人複述事件時的次序才是合理(創24:47),但筆者認為這既然是作者或編者在經文留下來的次序,便應該按照文本來解釋,而及後創24:47的複述估計有另外的作用(在下一篇摘要再討論)。參Rabbi Meir Zlotowitz,  Bereshit/Genesi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a Commentary Anthologized from Talmudic, Midrashic, and Rabbinic Sources  (2nd  edition, ArtScroll, Mesorah 2009), 1:921。

[10] 例如:僕人、少女、年輕的/童女、美貌等都在這兩段經文中出現。不過,留意有部分字詞在原文上不是完全一致,例如《王上》1:4的「美貌」原文是יָפָ֣ה yaphah ,但在《創世記》24:16的「美麗」原文則是 טֹבַ֤ת tovat

[11] 賽51章並沒有出現「僕人」這個字眼,但這段經文屬於「第二以賽亞」(賽40-55章),當中不時提及上帝的僕人。

[12] 在創22章中以撒和耶書亞的平行,參本機構的查經文章〈五經中的耶書亞:亞伯拉罕獻以撒〉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分享至你的: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