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8:15-9:17 是關於洪水過後,上帝藉挪亞重建地上的秩序;賽 42:7-15、21 是描述上帝要藉彌賽亞做的事;彌 7:9及其後是敘述上帝要踐踏以色列的仇敵,讓以色列民得拯救。 挪亞出方舟後築壇獻祭,之後上帝向挪亞賜福並與他立約。試討論這兩者的聯繫並當中的屬靈意義。
今段《妥拉》經文可分為五部分,除了第二部分,每部分都是關於上帝對挪亞所說的話:
1. 上帝吩咐挪亞和他的家人從方舟出來(8:15-19)
2. 挪亞築壇獻祭,上帝決定不再以洪水毀滅人類 (8:20-22)
3. 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9:1-7)
4. 上帝與挪亞和他的後裔立約(9:8-11)
5. 上帝以彩虹為這約的記號(9:12-17)
第一部分的開始是上帝吩咐挪亞:「你同你的妻子、兒子、媳婦都要出方舟。凡與你一起有血肉的生物(חַיָּ֨ה chayyah),就是飛鳥、牲畜和地上爬的一切爬行動物,都要帶出來。牠們要在地上滋生,繁殖增多( פָר֥וּ וְרָב֖וּparu veravu)。」(8:15-17)於是挪亞就照著遵行(8:18-19)。這種「上帝說話,事情就按著上帝的話而成就」的記載模式,跟《創世記》1-2章的六日創造記載相似。此外,在這部分出現的兩個詞語「生物」和「繁殖增多」,其原文同樣也出現在第六天創造的記載裏(1:24、1:28)[1]。
可見洪水過後的地被更新,上帝要讓地回復到在第六天創造時的那個境況。現在地上再次出現人(有男有女)和一切有生命的活物,上帝給了他們同樣的吩咐,就是要在地上生養眾多。另一方面,當挪亞步出方舟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築壇獻燔祭:「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種潔淨的牲畜和各種潔淨的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8:20)。「壇」(מִזְבֵּחַ mizbeach)和「燔祭」(עֹלָה ʿolah)這兩個字都是在聖經裏第一次出現[2];換言之,挪亞是第一個為耶和華築壇的人,也是第一個把「潔淨的」[3]牲畜和飛鳥獻為燔祭給上帝的人。「燔祭」的原文直譯是「上升」,生動地描繪出當祭牲整個被燒在壇上時,煙火不斷上升時的景象。可以說,在上帝讓地能回復至祂在創世時那份美好心意的同時,挪亞也透過築壇獻祭去重新表明人活著是要對上帝尊崇。
經文接著說「耶和華聞了那馨香之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詛咒土地,因為人從幼年就心裏懷著惡念;我也不再照我曾做的毀滅一切生物了。地還存在的時候,撒種、收割、寒暑、冬夏、晝夜都永不止息。』」(8:21-22)在這裏有一個雙關語,「馨香」(נִּיחֹחַ֒ nichoach)有「使人舒暢」的意思,這個字跟「挪亞」(נֹ֛חַ noach)的原文其實只差一個字母。這叫人想起拉麥為挪亞取這名字是寄託了那個世代的人的期望:「這個兒子必使我們從工作和手中的勞苦得到安慰(נָחַם nacham)。」(5:29)然而,也正是那個世代的人讓上帝覺得「遺憾」(נָחַם nacham;或譯「後悔」,與「安慰」的原文相同,參BDB),這讓我們看到,是挪亞把上帝的「遺憾」轉成「舒暢」。於是,上帝決定「不再因人的緣故詛咒土地」,這既可指過去上帝曾因亞當違背祂的命令後而詛咒了土地(3:17),也可指上帝因著人敗壞了地,而用洪水毀滅了全地(6:13)。
現在地已回復到創世時第六天的狀況,上帝便重新定下「人與地」的關係,祂把對地的詛咒移除,人不用再「終生勞苦才能從土地得吃的」(3:17),以後他們耕種土地,地也不會不給他們效力(參4:12),他們往後的撒種和收割都能按時令進行,永不止息。
創 9:1 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
創9:2 地上一切的走獸、天空一切的飛鳥、所有爬行在土地上的和海裏一切的魚都必怕你們,畏懼你們,牠們都要交在你們手裏。
創 9:3 凡活的動物( רֶמֶשׂ remes)都可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綠色的菜蔬一樣。
創 9:4 只是帶著生命(נֶפֶשׁ nephesh)的肉,就是帶著血(דָּם dam)的,你們不可吃。
創 9:5 流你們血(דָּם dam)、害你們命的,我必向他追討;我要向一切走獸追討,向人和向人的弟兄( אָחach)追討人命。
創 9:6 凡流人血(דָּם dam)的,他的血(דָּם dam)也必(留意原文並沒有「必」的意思,而是指「將會」,見註腳5)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創 9:7 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繁衍昌盛。」
這一部分記載到上帝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上帝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遍滿這地」。接著上帝定下的兩個秩序都跟這個吩咐有關:第一,祂為人提供了另一個食物來源,「凡活的動物」(רֶמֶשׂ remes)直譯是「爬行的活物」,現在都可以成為人的食物,但條件是「帶著生命的肉,就是帶著血的,你們不可吃。」(9:4)這很明顯是要人尊重生命,即使是動物的生命,人都不能輕視[4]。這條關於食物的誡命,讓我們想起在伊甸園時,上帝也同樣給了亞當類似的吩咐,說知善惡樹的果子是「不可吃」(2:17),上帝仍然是以「可吃」與「不可吃」的食物作為誡命去讓人表達對上帝的聽從。
第二,就是人不能互相殘殺,「流人血」這個用語是指謀殺,是人出於自己的惡念所作的殺人行動;上帝鄭重的說,不論是動物、是人、是人的弟兄,要是牠/他流了人的血,上帝都要追討!原因是,人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人如果殺了人,不單是不尊重那個人,更代表他不尊重那位按自己的形像造人的上帝,所以追討這罪的權柄在上帝的手裏[5]。
在這一段裏,「血」(דָּם dam)這個字共出現了四次,又提及「弟兄」( אָחach),都讓我們聯想到該隱殺了自己的兄弟( אָחach)亞伯,亞伯的血(דָּם dam)在地裏哀號(4:10)。當時上帝因此而懲罰該隱流離飄蕩在地上(4:12),但該隱害怕人看見他就會殺他,所以最後上帝對他說:「既然如此,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6](4:15),並給了他一個記號,免得人見到他就殺他。上帝當時既沒有追討該隱流弟兄的血的罪,也阻止了別人流他的血。現在,上帝就保護人的性命以及追討殺人者的罪,重新定下了秩序去讓人遵守,好使人明白以及不要違背上帝要「人生養眾多,好叫祂的形像遍滿地面」的心意。
創 9:8 上帝對挪亞和同他一起的兒子說:
創 9:9 「看哪,我要與你們和你們後裔立我的約(בְּרִית berit),
創 9:10 包括和你們一起所有的生物,就是飛鳥、牲畜、地上一切的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地上一切的生物。
創 9:11 我與你們立我的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這地了。」
創 9:12 上帝說:「這是我與你們,以及和你們一起的一切生物所立之永約的記號(אוֹת ʾot),直到萬代:
創 9:13 我把彩虹(קֶשֶׁת qeshet)放在雲中,這就是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創 9:14 我使雲遮地的時候,會有彩虹出現在雲中,
創 9:15 我就記念我與你們,以及各樣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約:不再有洪水氾濫去毀滅一切有血肉的了。
創 9:16 彩虹出現在雲中,我看見了,就要記念上帝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永約。」
創 9:17 上帝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立約的記號。」
上帝說祂要與挪亞和他的兒子立約,更以「彩虹」為這約的記號,使這約成為永約。「彩虹(קֶשֶׁת qeshet)」的原文其實與「弓箭」的「弓」是同一個字,象徵上帝把祂的「弓」掛了起來,放在雲中(不是向著地的),從此收起了祂對人和地的攻擊,承諾不再以洪水毀滅世界!在這一段裏「約」(בְּרִית berit)這個字共出現了七次,「記號」(אוֹת ʾot)這個字則出現了三次,可見這兩樣都是今段的重點,是上帝要人對祂所作的這個承諾堅信不移。事實上,之前「記號」曾出現在該隱身上作為一份保護,讓人看見那記號就不能殺他,現在上帝以彩虹為記號,同樣帶有保護的意思,是要讓所有人都看見上帝承諾「不再有洪水氾濫去毀滅一切有血肉的了」,也讓上帝自己看見,「就要記念上帝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永約。」(9:16)
賽 42:6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要攙扶你的手,保護你,要藉著你與百姓立約,使你成為萬邦之光,
賽 42:7 開盲人的眼,領囚犯出監獄,領坐在黑暗中的出地牢。
賽 42: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別神,也不將我所得的頌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賽 42: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尚未發生的事。
賽 42:10 航海的人和海中一切所有的,眾海島和其中的居民,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從地極讚美他。
賽 42: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鎮,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西拉的居民當歡呼,在山頂上大聲呼喊。
賽 42:12 願他們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在海島中傳揚頌讚他的話。
賽 42:13 耶和華必如勇士出征,如戰士激起憤恨,他要喊叫,大聲吶喊,擊敗他的敵人。
賽 42:14 我許久閉口不言,沉默不語;現在我要像臨產的婦人,大聲喊叫,呼吸急促而喘氣。
賽 42:15 我要使大小山岡變為荒蕪,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沙洲,使水池盡都乾涸。
……
賽 42:21 耶和華因自己的公義,樂意使律法為大為尊。
今段《先知書選段》由賽42:7開始,但我們會從42:6開始讀,好使當中的意思較為清晰。賽42章是關於上帝預言將有一位彌賽亞向以色列施行拯救,上帝除了藉這位彌賽亞與百姓(עָ֖ם;原文是單數,指以色列)立約之外,更要讓彌賽亞成為「萬邦之光」,他必會「開盲人的眼,領囚犯出監獄,領坐在黑暗中的出地牢」。而且上帝說祂的話必然會應驗,這其實是在指責當時以色列陷在拜偶像的罪裏,上帝貶斥那些偶像虛無和可憎惡,根本不能指明未來的事(參41:21-24),只有上帝才是真實可信的,祂先前所說的事不但已經成就,現在祂還要指明新事,告訴他們尚未發生的事(42:9)。而那要發生的事就是這位彌賽亞將會出現(42:1-5所指的「我的僕人」),他不單來拯救百姓、和他們立約(42:6-7),更會把上帝當得的榮耀和讚頌歸給上帝(42:8)。賽42:10-15描述到當彌賽亞來臨時,全地的人全都會高興歡呼,包括:航海的人、眾海島的居民、曠野的城鎮、基達人的村莊、西拉的居民,而且世界也將因他而發生天翻地覆的改變:大小山岡變為荒蕪,花草要枯乾;江河變為沙洲,使水池盡都乾。
彌 7:8 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仍要起來;雖坐在黑暗裏,耶和華卻作我的光。
彌 7:9 我要承受耶和華的惱怒,直到他為我辯護,為我伸冤,因我得罪了他;他要領我進入光明,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彌 7:10 那時我的仇敵看見這事就羞愧,他曾對我說:「耶和華──你的上帝在哪裏?」我必親眼見他遭報,現在,他必被踐踏,如同街上的泥土。
彌 7:11 你的城牆重修的日子到了!到那日,邊界必擴展。
彌 7:12 到那日,人必從亞述,從埃及的城鎮,從埃及到大河,從這海到那海,從這山到那山,都歸到你這裏。
彌 7:13 然而,因居民的緣故,為了他們行事的結果,這地必然荒涼。
彌迦是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與以賽亞同時代),他的信息也是關於亞述對北國的侵略並對南國的威脅。這卷書雖然也有提及以色列在政治上的危機,但更多的描述是關於當時社會上的不法和不義,以及宗教上的敗壞,當中對領袖的鞭撻最為厲害,例如:「……雅各的領袖,以色列家的官長啊,你們要聽!你們豈不知道公平嗎?你們惡善好惡,剝我百姓身上的皮,從他們的骨頭上剔肉,你們吃我百姓的肉,剝他們的皮,打斷他們的骨頭,如切塊下鍋,如釜中的肉。」(彌3:1-3)
《彌迦書》的大綱可分為三個部分:一)審判與拯救(1:2-2:13);二)沉淪與被高舉(3-5章);三)黑暗中的盼望(6-7章)。今次《先知書選段》的「7:9及其後」屬於第三部分,而我們會論述7:8-13。這段的重點是「救恩的應許」,先知以子民的角度宣告說,上帝必要踐踏以色列的仇敵,為他們伸冤,子民承認自己因為得罪上帝而被審判,但上帝對以色列的拯救必會來臨,那時上帝必「領我進入光明,我必得見他的公義。」(7:9)而當那拯救的日子,也就是彌賽亞來臨時,城牆也必然會被重建,到時以色列周邊的大國,例如亞述和埃及也都要歸向上帝。而接著的7:14-20 是《彌迦書》的最後一段,是一首救恩之歌,先知讚頌上帝是那位會赦免罪孽、喜愛施恩的上帝,祂轉回憐憫以色列,把他們的罪投於深海,帶出上帝與子民復和的景象。
創 8:15-9:17 有很大篇幅是描述上帝向挪亞的賜福以及與他立約;在猶太人的觀念裏,上帝與挪亞所立的約是關乎全人類的,包括外邦人。據《塔木德》記載,猶太拉比因此從這個約裏歸納出七條律例是外邦人須要遵守的[7],這有別於上帝與猶太人所立的西奈之約(裏面有613條誡命)。現把這七條律例列出如下[8]:
今次這兩段《先知書選段》都有提及外邦人,《以賽亞書》提到彌賽亞將要作外邦人的光,而《以賽亞書》和《彌迦書》都提到當上帝藉彌賽亞向以色列施行拯救時,全地的人都要歡欣,並要讚頌上帝的作為。所以筆者推測,這大概是拉比認為這兩段《先知書選段》與《妥拉》今段經文裏提及的挪亞之約有關聯的原因。
挪亞在今段《妥拉》經文雖然沒有說話,但他為耶和華築壇,以及把各種潔淨的活物獻給耶和華為燔祭,著實繞有深意,筆者試論述當中主要的三個屬靈意義:
1. 祭壇:成為人親近或敬拜上帝的途徑
創世時,上帝把亞當和夏娃安置在祂所栽的伊甸園,是一處祂與人親近的地方。但自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之後,經文再沒有記載人可以藉甚麼途徑去親近或敬拜上帝[9]。但挪亞現在主動地為上帝築壇,在壇上所獻的祭又蒙上帝悅納。以致日後祭壇就成為了人可以親近或敬拜上帝的途徑。
2. 獻祭:以上帝所喜悅的為敬拜的準則
挪亞的獻祭,在個人層面上,當然是為了他一家人的得救而感恩;但在更廣泛的層面上,也有著為整個世界贖罪的意義;正因為人所犯的罪極大,導致洪水前的世代和地都受到上帝審判。然而,最重要的是,挪亞所獻上的都是上帝看為潔淨的(喜悅的)祭牲。換言之,即使獻祭的理由或動機有多純正,人必需先看重上帝的心意,而不是自己的心意,這才是一個蒙上帝悅納的獻祭。
3. 意義:藉著獻祭,人與上帝與回復了和諧的關係
上帝因著悅納了挪亞所獻的燔祭,以致想要向人施恩。雖然人過去曾使上帝十分憂傷,上帝也曾後悔造人,然而上帝出於祂對人的憐憫,仍然希望與人有持續的親密關係。這從上帝與挪亞所立的永約,就反映出上帝的這份憐憫人的心腸。
上帝悅納了挪亞的祭,並要藉他賜福給以後的人,上帝跟他立約說以後不再用洪水毀滅世界,但其實人以後仍然會作惡得罪上帝,那麼上帝要怎樣重建祂與人的關係呢?我們從今段經文看見了原來上帝要以立約去建立和確保祂與人之間的關係,因此從8:21-9:7這段記載中我們可學習到一些約的元素,是之後當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以及與以色列民立約時都會出現的,現以下表列出:
元素 | 挪亞之約 | 亞伯拉罕之約 | 西奈之約 | |
1 | 祭壇 | 主動為上帝築壇(8:20) | 主動為上帝築壇(創 12:7、8,13:4、18) | 上帝命令子民用金合歡木造祭壇(出 27:1),把它放在會幕的帳幕門前(出 40:6) |
2 | 祭物 | 各種潔淨的牲畜和飛鳥(8:20) | 獻兒子以撒(創 22:9) | 上帝定下獻祭的條例(利 1-5章) |
3 | 賜福:繁衍 | 生養眾多(9:1、7) | 後裔增多(創 22:17) | 以色列要成為大國(申 4:6) |
4 | 賜福:食物 | 凡不帶血的動物都可作食物(9:3) | 至高神的大祭司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祝福亞伯拉罕(創14:18-19) | 食物條例:只能吃潔淨的動物(利 11章) |
5 | 誡命 | 不可殺人;不可吃血;流人血的將被處死;尊重上帝的形像。(9:4-6) | 創 18:19 「我揀選他,為要叫他命令他的子孫和後代家屬遵行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使耶和華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實現了。」(上帝要藉亞伯拉罕去傳遞祂的道/誡命) | 十誡(出 20:1-17) |
6 | 記號 | 彩虹(9:13) | 割禮(創17:10) | 安息日(出20:8) |
整個洪水事件來到今段可算是告一段落,人因著罪大惡極以致上帝要用洪水把一整個世代的人都毀滅,只留下了挪亞一家八口,讓他們這個地上繼續繁衍;然而,洪水雖然洗淨了地,卻未能洗淨人的內心,人的惡念仍然存在,上帝要怎樣重新把善的意念放在人的心裏呢?我們從今段經文看見上帝選擇與人建立和維繫關係的方式是透過立約:在約裏定下祂的誡命,好讓人明白祂的心意,指引人走當走的路,同時,上帝與人的關係也因著這份約而得以維繫。上帝以彩虹為記,應許不再用洪水滅世,意味著祂願意延後對人的審判,好叫人知道即使他們在犯罪或違約之後,仍有悔改回轉的機會。
上帝把自己綑綁在一份約的關係裏,為的是要向人賜福,即使人仍有惡念而且不能自救,但只要我們願意悔改,就仍然可以藉耶書亞(耶穌)完成了上帝在約裏對我們的要求,以致讓自己與上帝的關係得以保存。事實上,耶書亞對我們的救贖就好像上帝對挪亞一家的救贖一樣[對挪亞一家八口的拯救正正就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的影兒]。上帝拯救了挪亞一家,是要藉著挪亞把祂在創世時對人的心意延續下去;而上帝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這心意,是因為人是照祂的形像所造的,所以祂仍然要使用人去執行祂的使命,以及彰顯祂的榮耀。這份心意從亙古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改變。
今天耶書亞已拯救了我們,也同樣邀請我們繼續去傳承上帝這份對人的心意和對人憐憫的心腸,我們有體會並珍惜這份救恩嗎?我們是否都願意把祂這份心意傳承下去,讓每一位上帝的子民都能彰顯祂的形像和樣式?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失落了上帝由創世至今一直看重的這個託付,切實活出耶書亞的生命樣式,把榮耀歸給天父,阿們。
[1] 「繁殖增多」的原文 פָר֥וּ וְרָב֖וּparu veravu 也出現在第五天的創造記載(1:22),但兩者同時出現,則只在第六天的創造記載:生命之物 נֶ֤פֶשׁ חַיָּה֙ nephesh chayyah(1:24)和生養眾多 פְּר֥וּ וּרְב֛וּ peru urevu(1:28)。
[2] 創4章記載該隱和亞伯獻供物給耶和華,那裏既沒有提及祭壇,也沒有提及燔祭,只提到「供物」(מִנְחָה minchah),意思是「禮物」。
[3] 「潔淨的」(טָהוֹר ṭāhôr)指的不是衛生方面的潔淨,而是指上帝看為是「悅納的」。據學者估計,當時在方舟裏的動物約有35,000-70,000隻,其中「潔淨的」動物種類為數不少,所以估計挪亞這個獻祭的舉動用了不少時間。另參本系列的第五篇(創6:9-7:24)摘要〈承受那從信而來的義〉。
[4] 在聖經的觀念裏,「血」往往代表著「生命」。(參利17:11、14、申12:23、撒下23:17、約6:53等)
[5] 創9:6「凡流人血(דָּם dam)的,他的血(דָּם dam)也必被人所流」,在原文沒有「必」這個字,「流人血」的動詞 יִשָּׁפֵ֑ךְ yishafekh有「將會」的意思,所以這裏應該是指人在殺了人之後,將會面臨遭人報復殺害的可能,然而,真正追討殺人者的罪的權柄是在上帝的手裏(9:5)。
[6] 該隱的後代拉麥後來把上帝這個對該隱的保護的判詞,套用在自己身上,而且把它改為「……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的,必遭報七十七倍。」(4:24)可見人完全不尊重上帝才是那位對人的生命有主權的,以為可以按照自己的標準去作出報復行動。
[7] 參 Babylonian Talmud, Avodah Zarah 64b。
[8] 值得留意的是,在新約時期當福音傳到外邦時,使徒要面對的問題是外邦人接受了耶穌(當時是猶太信仰的一個分支)為彌賽亞之後,是否需要恪守《妥拉》(即摩西五經)全部的誡命,包括男人要行割禮;最後使徒在耶路撒冷開會後決定,外邦人不用成為猶太人,也不用全守《妥拉》律法,只要守三條誡命:不可拜偶像,不可殺人,不可姦淫(徒15:29);而這三條誡命其實也出現在挪亞的七條律例裏。
[9] 即使之前的經文曾經提及,在以挪士的時候,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4:26);另外有以諾與上帝同行(5:22, 24),但似乎這些都是個別的事件,不是一個可被遵循去親近或敬拜上帝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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