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26:12-35 記載上帝賜福以撒,使他強盛並在迦南地平安居住。試討論:以撒是怎樣傳承上帝向他父親亞伯拉罕所賜的福?
創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創 26:13 他就發達,日漸昌盛;成了大富翁。
創 26:14 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創 26:15 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בְּאֵרֹ֗ת ʾbe’erot)﹝複數﹞,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創 26:16 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今段經文是承接上一段(26:1-11)的背景:「那地有了饑荒,不是亞伯拉罕的時候曾有過的那次饑荒,以撒就到基拉耳,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裏去。」(26:1)「那地」指的是尼革夫(Negev;意思是「南地」)(24:62),這地極為乾旱,每年的雨量只有300毫米,估計當時的饑荒跟雨量不足有關。以撒因饑荒而去到基拉耳,上帝在那裏第一次向他顯現並對他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一切的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又要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26:2-5)
上帝吩咐以撒「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要寄居在這地。」可見當時以撒打算下埃及去逃避饑荒,卻因上帝的吩咐就打消這個念頭,遵照上帝的指示住在基拉耳(26:6),當時這地由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所管轄。創26章所載的就是以撒在這地寄居時與非利士人之間發生的矛盾事件,上一段提到以撒為保自身安全而訛稱利百加是他妹妹,最後被亞比米勒識穿;今段則是關於以撒在這地昌盛而招非利士人嫉妒甚至欺壓,以致他要不斷遷移去避開那些衝突。這一切的事件都跟上帝祝福以撒有關,而以撒在今章裏的表現將是本文要論述的重點。
經文一開始說「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26:12)我們雖然不肯定當以撒耕種時,是否仍是饑荒之年,但有百倍的收成則無疑是個神蹟,經文也直截了當地說這是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以撒。接著的一節經文,《和修本》用的三個形容詞「發達」、「昌盛」和「大富翁」(26:13)在原文都是同一個字根 גָּדַל(gadal),意思是「壯大、強大」,強調的是在上帝賜福之下,以撒越來越富強,而他的富強又是眾人所能看見的,因為他擁有許多的牛羊和僕人。以撒作為一個寄居者,竟然比當地的非利士人更昌盛,這就招來了非利士人的嫉妒,他們為要壓制以撒,就把亞伯拉罕在世時所挖的井全都用土塞住,好斷絕以撒耕種所需的水源。按道理,亞比米勒應該為以撒伸張公義,因為亞比米勒曾命令眾百姓說:「凡侵犯這個人,或他妻子的,必要把他處死。」(26:11)然而,亞比米勒不但沒有懲罰那些涉事的非利士人,反倒要求以撒「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可見亞比米勒也認同以撒的強盛已威脅到他的國民,為免以撒影響他的管治,他的解決方案是要以撒離開。
創 26:17 以撒就離開那裏,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裏。
創 26:18 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所挖的水井,在亞伯拉罕死後,都被非利士人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把井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取的名為它們命名。
創 26:19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就在那裏得了一口活水井。
創 26:20 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相爭,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עֵ֔שֶׂק ‘Esek),因為他們和他相爭(עָשַׂק ʿasaq)。
創 26:21 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相爭,以撒就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 שִׂטְנָֽה Sitnah)。
創 26:22 以撒離開那裏,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再為這井相爭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 רְחֹב֔וֹתRehvoth)。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興旺。」
以撒雖然已經很強盛,但對於亞比米勒的要求或曾作出的承諾,他並沒有與之爭辯,只順從地放棄了他在那地所建立的家業(農田及房舍),去到基拉耳谷支搭帳棚,開始了遊牧的生活。以撒現在要面對的問題是為他的牛羊尋找水源,因為「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所挖的水井,在亞伯拉罕死後,都被非利士人塞住了。」(26:18)亞伯拉罕在世時挖了不少水井,也一一為它們命名,此舉既是宣示那些井屬他所有,也意味著他的子孫能繼承那些井。但明顯地非利士人不希望他的子孫繼續使用那些井,於是在他死後就把井塞住。而以撒對於父親所挖的井,不論是位置或名字都很清楚,於是他「重新把井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取的名為它們命名。」
以撒的僕人成功地挖出第一口水井,按道理,這井的使用權應該屬於以撒,但基拉耳的牧人卻與他的牧人爭奪這井。他們不但不承認那口井屬於以撒,更強說「這水是我們的。」(26:20)以撒並沒有據理力爭,只是給那井起名叫埃色(עֵ֔שֶׂק Esek),意思是「相爭」(עָשַׂק ʿasaq),以記念他的遭遇。之後,他的僕人又挖出另一口井,那地的人又再來與他們相爭,以撒同樣地為井起名,這次是「西提拿」(שִׂטְנָֽה Sitnah),意思是「反對」。為免與當地的人起紛爭,以撒放棄了那兩口井,到另一個地方再挖井。這次沒有人與他相爭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 רְחֹב֔וֹת Rehvoth),意思是「寬闊之地」,是記念「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興旺。」
我們從這段描述可歸納出三個重點:
創 26:23 以撒從那裏上別是巴去。
創 26: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上帝。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也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增多。」
創 26:25 以撒就在那裏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在那裏支搭帳棚;他的僕人就在那裏挖了一口井。
經文沒有說明以撒到別是巴的原因,然而從上帝再次向他顯現並所說的話去推測,以撒對於寄居的生活或有憂慮,於是上帝一方面在安慰他,要他安心在這裏居住,因為上帝必與他同在,並賜福給他;另一方面是要向以撒重申,上帝對他父親所作的應許必會應驗在他身上,這彷彿是對以撒之前所作出的忍讓給予肯定;而上帝這裏用「僕人」去形容亞伯拉罕,像是在強調亞伯拉罕為服事上帝而作出的犧牲,上帝會記念,正如現在以撒因為遵行上帝的吩咐而在這裏受欺壓,上帝同樣會記念一樣。
接著「以撒就在那裏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在那裏支搭帳棚;他的僕人就在那裏挖了一口井。」(26:25)這是以撒第一次為上帝築壇,當中的元素跟他父親亞伯拉罕為上帝築壇的一些記載類似:
以撒築壇這舉動惟一與父親不同的是,亞伯拉罕並沒有在別是巴築壇,而是在那裏挖了一口井,並在與亞比米勒立約之後,為井起名為別是巴(意思是「盟誓之井」;參創21:22-31),又栽了一棵樹作為他與亞比米勒立約的證據。而以撒在這裏築壇,並在這裏挖井(或許是在亞伯拉罕之前那口井的位置),都意味著他將會在別是巴住下來。
創 26:26 亞比米勒同他的顧問亞戶撒和他軍隊的元帥非各,從基拉耳來到以撒那裏。
創 26:27 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趕我離開你們,為甚麼又到我這裏來呢?」
創 26:28 他們說:「我們明明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因此就說,讓我們雙方彼此起誓,我們跟你立約,
創 26:29 使你不加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侵犯你,素來善待你,並且送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
創 26:30 以撒為他們擺設宴席,他們就一起吃喝。
創 26: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שָׂבַע shava‘)。以撒送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去了。
創 26:32 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把挖井的消息告訴他,說:「我們得到水了。」
創 26:33 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 שִׁבְעָ֑הShiv‘ah),因此那城名叫別是巴( בְּאֵ֣ר שֶׁ֔בַע Be’er Sheva),直到今日。
如前所述,這裏曾是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的地方(參創21:22-31),這次亞比米勒主動來到別是巴找以撒為的也是要與他立約,他帶同顧問[1]亞戶撒和元帥非各而來,可見他很看重此行的任務。以撒不明他們的來意,開口就指責他們對自己的不友善(恨他及趕他離開)。他們說明了此行的原因及目的:「我們明明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因此就說,讓我們雙方彼此起誓,我們跟你立約,使你不加害我們。」(26:28-29上)經文沒有解釋他們為甚麼說希望以撒不加害他們,因為以撒一直都是採取退讓的態度,他們那麼迫切的想要跟以撒立和平之約,估計是在害怕背後那位與以撒同在的上帝。他們為自己說好話,說「正如我們未曾侵犯你,素來善待你,並且送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26:29下)這當然不是事實的全部,因為他們沒有提及把亞伯拉罕在世時所挖的井全被塞住的事。無論如何,重點是他們非常肯定以撒是上帝所賜福的,以至他們不得不為此而要與以撒立約,免得以撒在壯大後會進一步對他們構成更大的威脅,甚或害怕上帝追討他們對以撒的虧欠而降災與他們。
他們提出的要求應該使以撒出乎意料,甚至欣喜,接著「以撒為他們擺設宴席,他們就一起吃喝。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שָׂבַע shava‘)。以撒送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去了。」就在那一天,以撒的僕人成功地挖出井水,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 שִׁבְעָ֑הShiv‘ah),意思是「起誓」,而那城的名字就叫別是巴( בְּאֵ֣ר שֶׁ֔בַע Be’er Sheva),即意思是「盟誓之井」。這一連串發生在別是巴的事,彷彿是在回應上帝第二次向以撒顯現時所說的話,也就是祂必使以撒在這地平安而居,上帝之前怎樣使亞比米勒主動與亞伯拉罕立和平之約,現在也讓亞比米勒主動與以撒立和平之約,以至他們以後能和平共處,而以撒所挖的那口井有活水,也為以撒在別是巴住下來提供了水源。
創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和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創 26:35 她們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
創26章是關於上帝要向以撒堅立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內容大部分是描述以撒在迦南地寄居的事件。最後這兩節提到以掃娶了兩個迦南女子為妻則是關於以撒的後裔,這是承接創25章記載以掃輕看了自己長子的名分,為一碗豆湯就起誓把長子的名分賣了給弟弟雅各;現在提及他的婚姻,也是從側面去描述他輕看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因為以掃必然知道祖父亞伯拉罕在為父親以撒娶妻的事上,怎樣堅決不讓以撒娶迦南女子為妻。現在以掃這樣輕率地娶了兩個迦南女子,正是為之後關於以撒的哪個後裔能繼承亞伯拉罕之約裏的祝福留下伏線。
今次選段的經文有兩個主要信息:
賽 62:8 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說:「我必不再將你的五穀給仇敵作食物,外邦人也必不再喝你勞碌得來的新酒。
賽 62:9 惟有那收割的要吃,並讚美耶和華;那儲藏葡萄的要在我聖所院內喝。」
賽 62:10 你們當從門經過,經過,預備百姓的路。你們要修築,修築大道,清除石頭,為萬民豎立大旗。
賽 62:11 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你們要對錫安說:「看哪,你的拯救者已來到。看哪,他的賞賜在他那裏,他的報償在他面前。」
賽 62:12 人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救贖的民」,你也必稱為「受眷顧的」,為「不被撇棄的城」。
今段經文開始說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聖經》經常以上帝的膀臂等同於祂大能的拯救[2]。而上帝的拯救行動就是差派一位拯救者到以色列,然而在這位拯救者來臨之前,上帝要求子民要先預備好,包括修築大道和清除石頭,指的不是實質的路,而是以此比喻人的內心;賽40:3-5用了類似的語言說:「有聲音呼喊著:『要在曠野為耶和華預備道路,在沙漠為我們的上帝修直大道。』」這呼喊的聲音是要喚醒人的心,勸告人要把內心那些拒絕上帝工作的障礙物挪開,這樣子民才能看見那位拯救者,藉著這位拯救者,上帝要與子民和好,再次稱他們為「聖民」、「耶和華救贖的民」、「受眷顧的」和「不被撇棄的城」。
賽 63:1 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穿紅衣服,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向前邁進的是誰呢?就是我,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的。
賽 63:2 你為何以紅色裝扮?你的衣服為何像踹醡酒池的人呢?
賽 63:3 我獨自踹醡酒池,萬民中並無一人與我同在。我發怒,將他們踹下,發烈怒將他們踐踏。他們的血濺在我的衣服上,玷污了我一切的衣裳。
賽 63:4 因為報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贖我民之年已經來到。
賽 63:5 我仰望,見無人幫助;我詫異,竟無人扶持。因此,我的膀臂為我施行拯救;我的烈怒將我扶持。
賽 63:6 我發怒,踹下眾民;發烈怒,使他們喝醉,又將他們的血倒在地上。
賽 63:7 我要照耶和華一切所賜給我們的,並他憑憐憫與豐盛的慈愛所賜給以色列家的大恩,述說他的慈愛和美德。
當先知預言上帝的拯救要來臨時,往往同時會預言上帝要審判以色列的敵人。在這段經文裏,上帝要為以色列報仇而向之發怒的對象是以東。經文很生動地描繪上帝要踐踏以東,以致他們的血濺紅了上帝的衣服,讓上帝看似穿了一件紅衣服(63:3)。經文這樣重複地提到紅色,是因為「以東」在原文跟「紅色」近似[3]。事實上,以東就是以掃(25:30),本應要服侍雅各(25:23),但卻跟列國一樣成了以色列人的仇敵以致上帝審判他(63:4-7;另參34:5;俄1:1-21)。後來在拉比釋經的傳統裏,更往往把以東象徵著羅馬和基督教對以色列的欺壓。[4]
聯繫 | 《創世記》 26:12-35 | 《以賽亞書》62:8-63:7 |
上帝既起誓,就必成全 | 創 26: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שָׂבַע shava‘)。以撒送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去了。 | 賽 62:8 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נִשְׁבַּ֧ע nishba‘)說:…… |
上帝賜福人的耕作 | 創 26:12 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 賽 62:8-9 ……「我必不再將你的五穀給仇敵作食物,外邦人也必不再喝你勞碌得來的新酒。惟有那收割的要吃,並讚美耶和華;那儲藏葡萄的要在我聖所院內喝。」 |
提及以掃/以東 | 創 26: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和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 賽 63:1 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穿紅衣服,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向前邁進的是誰呢?就是我,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的。 |
今段妥拉經文記載以撒做了一些與他父親相似的事,我們很自然就會把他們所做的事做比較,但在比較之前,我們不妨先比較他們從上帝所領受的祝福和吩咐:
相同之處 | 對以撒的祝福 | 對亞伯拉罕的祝福 |
吩咐:住/往上帝所指示的地 | 創 26: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 創12: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
上帝要賜福給他們:把地給他們的後裔 | 創 26:3 你要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一切的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 創 12:2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要使別人得福。 創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創 12:7 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
使他們的後裔增多
承受祝福的條件:聽從上帝的吩咐 | 創 26:4 我要使你的後裔增多,好像天上的星,又要將這一切的地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創 26:5 因為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誡令、律例和教導。」 | 創 22:16 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沒有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的獨子,我指著自己起誓: 創 22:17 我必多多賜福給你,我必使你的後裔大大增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得仇敵的城門, 創 22:18 並且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
從上表可見,上帝要賜給他們的福份是相同的,就是要把這地給他們的後裔,以及使他們的後裔增多。至於怎樣承受這個祝福,條件也是相同的,就是要聽從上帝的吩咐。但要留意的是,上帝給他們二人的吩咐是不相同的,上帝給亞伯拉罕的吩咐是:「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給以撒的吩咐卻是:「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要寄居在這地。」換言之,以撒從上帝所領受的吩咐是不要離開迦南地,遇到任何困難也必須留在那裏過寄居的生活。而從上文的論述我們可以作結論說,以撒為要持守上帝給他的吩咐,即使在那地遇上那麼多惡意的對待和挫折,他仍然堅心忍耐地在迦南寄居;當上帝再次向他顯現時,就是要給予以撒持守上帝吩咐的肯定,這也意味著以撒配得傳承上帝要賜給亞伯拉罕的福。
創26章的另一個重要主題是:以撒做父親所做的事,包括:
我們或許會以負面的角度去看以撒所做的某些事,認為他是在「抄襲」父親所做的事,但就以撒聽從上帝而留在應許地和挖井這些事上,作者其實是以正面的角度去描寫以撒的!「以撒就重新把井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取的名為它們命名。」(26:18)反映出以撒很清楚父親之前挖井的位置,而當那些井被土塞住,他其實可以在別的位置挖井,但他卻堅持去選擇把父親所挖的井重新挖出來,又沿用父親為井所起的名字,這明顯展現出他對父親的尊重以及想傳承父親工作的那份心意,可以說,以撒沒有打算傳揚自己,而是想把父親的工作延續下去。
事實上,經文多次提到以撒挖井,最後都能挖出活水,這既代表以撒相信他能把父親那些被塞住的井重新挖出來的這份信念是正確的,也代表著上帝之前怎樣在挖井的事上祝福亞伯拉罕,現在也同樣祝福以撒,讓他得到活水以供應他在迦南地居住的需要。
以撒的生命彷彿與井結下不解之緣,除了今章記載他因所挖的井被佔據而要不斷挖井之外,之前經文也說到他住在庇耳‧拉海‧萊附近(24:62,25:11),「庇耳‧拉海‧萊」的意思是「『看見我的永活者』之井」(16:14);而他的妻子利百加也是因到井旁打水而遇上亞伯拉罕所差來為以撒尋找妻子的僕人,利百加也是因從井打水給僕人和他的駱駝而印證了她就是上帝為以撒準備的妻子(24:13-21)。
井最主要的功能是甚麼呢?井其實是一個渠道或一條流通的管子,把兩端連接起來,使地底下隱藏的水,藉著打水器具就能帶到地面供應人的需要。當經文把以撒與井的關係描述得這樣密切,作者是否希望讀者把以撒與井的功能聯繫起來?正如井的角色是把地底下的水送給地上的人,以撒其實也在扮演著同一個角色,他把上帝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傳給屬於亞伯拉罕的後裔,那祝福的源頭固然來自上帝,但過程卻必需經過一個中間的渠道,以至那祝福才能遍及所有人。
在三位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當中,只有以撒一個人從沒有離開迦南地,他活了一百八十歲,終其一生都是在迦南地過著寄居的生活;換言之,以撒一生都在持守著上帝要他留在應許地的吩咐。在《創世記》記載關於以撒的經文,大部分都是以「亞伯拉罕的兒子」或「雅各的父親」的身分去描述他,只有26章是描述他個人的經歷,而內容則是環繞著他做了父親亞伯拉罕所做過的事。如果我們以井作為一個連接兩端的角色去看以撒,那麼我們或可作結論說,這時的以撒的確成功演繹了這個井的角色,他像父親那樣聽從了上帝對他的吩咐留在應許地,把上帝給他父親亞伯拉罕的祝福傳承給下一代,他的使命不是去超越父親,而是忠心地去做父親做過的事。
主耶書亞(耶穌)曾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他才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 5:19)這節經文強調的是兒子以行動去表達對父親的尊重,兒子所做的一切其實都是父曾做過的。我們既都是天國的子民,有上帝兒女的名分,我們是否有在做天父所做的事?我們有否因著對上帝的尊重而盡心地去遵行上帝的吩咐,以致上帝能藉著我們的順服把祝福傳給其他人?以撒雖然不像他父親亞伯拉罕或兒子雅各那樣,在屬靈的路上那樣波折重重,更沒有驚天動地的屬靈經歷,卻他一直在自己的崗位上活出一份對上帝堅定不移的信。盼望以撒的這份信心也能傳承給我們,阿們!
[1] 「顧問」在原文可解作「同伴」,《新漢語》把「顧問」譯作「朋友」。
[2] 「上帝大能的膀臂』一般指祂拯救子民出埃及一事,例如:出6:6、15:16;申5:15;王下17:36等。在《以賽亞書》,這也像出埃及那樣指祂用大能審判外邦,救出自己的子民,例如:賽40:10,51:9。
[3] 以東的原文是אֱדוֹם ʾĕdom,而紅色的原文是אָדֹם adom。
[4] Michael Fishbane, The JPS Bible Commentary Haftarah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Philadelphia 2002),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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