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割禮」的屬靈意義

明白「割禮」的屬靈意義

「安息日研經坊」(2020-4-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17:1-27;耶33:25-34:512-13;賽54:10-17)查經摘要14)(作者:Ada Lui)

圖為亞伯拉罕為以實瑪利和家中的男丁行割禮  published by P. de Hondt in The Hague in 1728 / Public domain

創 17 章是關於上帝要堅立祂與亞伯蘭和他後裔的約,又預言撒萊將生子以撒,接著吩咐亞伯蘭和他的後裔行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試就這章的內容反思「約與約的記號」之屬靈意義。

 

17章的大綱

今章主要分為四個部分:

  1. 上帝與亞伯蘭和他的後裔立約(17:1-8) 

  2. 立約的記號──割禮(17:9-14)

  3. 撒萊的角色(17:15-22)

  4. 亞伯蘭遵行上帝的吩咐(17:23-27)

 

上帝與亞伯蘭立約

創 17:1 亞伯蘭九十九歲時,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你當在我面前行走(הִתְהַלֵּ֥ךְ hithallekh),作完全(תָמִֽים tamim)的人,

創 17:2 我要與你立約(בְרִיתִ֖ berit ; covenant),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經文一開始就交代亞伯蘭當時九十九歲,上一章的結尾記載夏甲為他生下以實瑪利時,他年八十六歲(參創 16:16),即兩段記載中間已相隔了十三年。上帝選擇在這時候向亞伯蘭顯現,筆者猜測可能有兩個原因:1) 撒萊的月經應該已停了(參創18:11);2) 以實瑪利已經長大,當時年約十三歲。這兩件事都可能讓亞伯蘭認定以實瑪利就是上帝應許給他的後裔(參創17:18),而上帝現在就要讓亞伯蘭知道祂所應許給他的後裔到底是誰。

上帝先說自己是「全能的上帝」(אֵ֣ל שַׁדַּ֔י El Shaddai),אֵ֣ל  El 的意思是「神」, שַׁדַּ֔י Shaddai則可解作「有能力的,使人繁盛的」[1],然後上帝要求亞伯蘭做兩件事:「在我面前行走」和「作完全的人」。有聖經譯本 [2]把前者譯作「Walk in My ways」(即「行在我的道上」)較為貼切,至於「完全」(תָמִֽים tamim)這個字,之前曾用作形容挪亞──「挪亞是個義人,在他的世代中是個完全(תָמִֽים tamim)人。挪亞與上帝同行」(創 6:9),然而這個字往後在聖經出現時,多為形容動物,譯作「沒有殘疾的」,是指獻給上帝的祭牲需具備的條件(例如:出 12:5;利 3:1)。綜合這些用法,我們可以把תָמִֽים(tamim)所指的「完全」理解為符合上帝所提出的要求,以致上帝視之為可悅納的一種「相對的完全」(以上帝的標準為依歸)。

創 17:3 亞伯蘭臉伏於地;上帝又對他說:

創 17:4 「看哪,這就是我與你立的約,你要成為多國(גוֹיִ֑ם goyim【複數】)的父。

創 17:5 從今以後,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אַבְרָ֑ם ’Avram),要叫亞伯拉罕(אַבְרָהָ֔ם ’Avraham),因為我已經立你作多國(גוֹיִ֑ם goyim)之父。

創 17:6 我必使你生養極其繁多;國度(גוֹיִ֑ם goyim)要從你而立,君王(מְלָכִ֖ים melakhim 【複數】)要從你而出。

創 17:7 我要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成為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創 17:8 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上帝。」

當亞伯蘭聽到上帝要與他立約,他就臉伏於地,反映出他的順服與期待;而上帝接著所提及的約的內容,仍是關於兩個範疇:後裔與地,只是上帝今次揭示較多的是關於他的後裔,當中的重點是:

1. 上帝說亞伯蘭要成為「多國(גוֹיִ֑ם goyim)之父」,這跟當初上帝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父家時,對他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 ג֣וֹי goy)」(創12:2)有些不同。「大國」裏的「國」在原文是單數,而「多國」在原文是複數,仿佛這是上帝現在給亞伯蘭一個新的使命;

2. 而為了配合這個新的使命,上帝要把亞伯蘭(אַבְרָ֑ם ’Avram)這個名字,意思是「被尊崇的父」,改為亞伯拉罕(אַבְרָהָ֔ם ’Avraham),意思是「多國之父」。這兩個名字是都有 אַבְ 這個希伯來文,意思是「父親」,而被改名後的亞伯拉罕,他的名字裏多了一個字母 הָ֔ Heh,也就是四個代表上帝聖名的字母 יְהוָ֜ה (Yod-Heh-Vav-Heh) 裏的一個字母(Heh出現了兩次)。就像是上帝把祂自己注入亞伯拉罕的生命裏,改變他成為真正的多國之父;

3. 上帝要使亞伯拉罕生養極其繁多,不但眾國度要從他而立,也有眾君王(מְלָכִ֖ים melakhim【複數】)要從他而出。預言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會作王;

4. 上帝不但與亞伯拉罕立約,也宣告這個約將延伸至他世世代代的後裔,是一個永約,而且上帝也要作亞伯拉罕眾後裔的上帝;

5. 至於這個約的另一個重要元素──地,上帝也會延伸至亞伯拉罕的後裔,要賜給他們永遠為業。也就是說,原本「得地為業」的應許(15:7),現在進一步啟示為「永遠為業」(17:8)。

 

立約的記號──割禮

創 17:9 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一定要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創 17:10 這就是我與你,以及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

創 17:11 你們要割去肉體的包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

創 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或是用銀子從外人買來而不是你後裔(זֶרַע zera)生的,都要在生下來的第八日受割禮。

創 17:13 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在你們肉體上成為永遠的約。

創 17:14 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從民中剪除,因他違背了我的約。」

在今段經文裏,「約」(בְרִיתִ֖ berit)及「後裔」(זֶרַע zera)這兩個字多次出現(「約」出現了13 次,「後裔」出現了 7次),可見這兩個主題在今段經文息息相關。如果說第一部分是上帝向亞伯拉罕揭示這個約的涵蓋對象(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及時限(永約),那麼第二部分就是這個約生效的條件。上帝要求亞伯拉罕的所有後裔都必須受割禮,作為肉身上一個立約的記號,這也成了以色列民世世代代的誡命(參利12:3)。從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吩咐裏,我們可以得著以下一些亮光:

1. 上帝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下的定義是:在家裏生的;或是用銀子從外人買來而不是他後裔生的。只要他們在生下來的第八日受割禮,也就算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2. 這個立約的記號(割禮)是要在肉體(男性的生殖器)上切去包皮,這個很明顯是因為這是男性繁殖下一代的器官,代表那生下來的後裔是從一個有立約記號的人而出;

3. 據古代文獻記載,割禮這個儀式在當時的迦南地和埃及地都有人在進行,所不同的是,這些外族人多是選擇在男性結婚或進入青春期時行割禮[3],然而上帝要求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生下來的第八日就要行割禮。為甚麼在第八日呢?我們從《出埃及記》的這段記載或可得著一些啟發:

出 22:29 「不可遲延獻你的莊稼、酒和油。「要將你頭生的兒子歸給我。 

出 22:30 你的牛羊也要照樣做:七天當跟著牠母親,第八天你要把牠歸給我。

上帝要求人把頭生的兒子和牛羊歸給祂,但不是在他們生下來的第一天,而是在第八天;這讓我們聯想到上帝用七日創造天地,象徵著物質世界(或肉身世界)的完整被造,而在這頭七天,人或動物都當屬他們肉身的母親,但到了第八天,他們就要歸到他們屬靈的父親,換言之,這一天才是他們屬靈生命的開始;

4. 割禮除了是在肉身上留下一個記號之外,它還有其他屬靈意義嗎?我們從《出埃及記》的另一段記載或可得著一些亮光:

出 4:24 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摩西,想要殺他。

出 4:25 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她兒子的包皮,碰觸摩西的腳,說:「你真是我的新郎了。」

出 4:26 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那時,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的新郎了」。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上帝呼召摩西回埃及,要他帶領以色列民離開那裏,但是當摩西在路上時,上帝竟然要殺摩西(經文沒有交代原因),這時摩西的妻子西坡拉為兒子行割禮,把包皮碰觸摩西的腳,並兩次提到摩西是「血」的新郎,而上帝也因此放了摩西。這讓我們知道割禮其實牽涉到血,而在《聖經》裏,血代表生命(利17:10-13),「血就是生命,能夠贖罪。」(利17:11)這就意味著這割禮是由血(生命)所立,而行割禮者的生命也因著流了血而在上帝面前得贖。

 

撒萊的角色

創 17:15 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她撒萊(שָׂרָ֑י Saray),她的名要叫撒拉(שָׂרָ֖ה Sarah) 。

創 17:16 我必賜福給她,也要從她賜一個兒子給你。我必賜福給撒拉,她要興起多國(גוֹיִ֔ם goyim);必有百姓的君王(מַלְכֵ֥י malkhei 【複數】)從她而出。」

創 17:17 亞伯拉罕就臉伏於地竊笑(יִּצְחָ֑ק Yitzchaq),心裏想:「一百歲的人還能有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育嗎?」

創 17:18 亞伯拉罕對上帝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

創 17:19 上帝說:「不!你妻子撒拉必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יִצְחָ֑ק Yitzchaq)。我要與他堅立我的約,成為他後裔永遠的約。

創 17:20 至於以實瑪利,我已聽見你了:看哪,我必賜福給他,使他興旺,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נְשִׂיאִם֙  nasi’im),我要使他成為大國。

創 17:21 到明年所定的時候,撒拉必為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立我的約。」

創 17:22 上帝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上帝接著對亞伯拉罕說祂要把撒萊的名字改變,由「撒萊」(שָׂרָ֑י Saray),意思是「我的公主」,改為「撒拉」(שָׂרָ֖ה Sarah),意思是「那公主」;如果說亞伯拉罕將要成為多國之父,撒拉就是那多國之母。事實上,上帝接著說的就是要賜撒拉一個兒子,這將徹底地扭轉她本來不能生育的境況。雖然她不用行割禮,但明顯上帝也介入了她的生命,而最終她也要興起多國(גוֹיִ֔ם goyim),必有百姓的君王(מַלְכֵ֥י malkhei 【複數】)從她而出。

對於上帝說要賜撒拉一個兒子,亞伯拉罕一定感到不可置信以至他笑了,因為他們二人都年老了,而且撒拉當時也應該停了月經,從亞伯拉罕對上帝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反映出,他一方面覺得以實瑪利已經是個最理想不過的後裔人選,另一方面,他也可能擔心,要是撒拉生下一個兒子,那以實瑪利將來的命運是怎樣?上帝的回答先是肯定地說,祂要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並不是以實瑪利,而是撒拉所生的兒子,並預先為這個兒子起名為以撒( יִצְחָ֑ק Yitzchaq;原文的意思就是「笑」);上帝更進一步說明那永遠的約所要堅立的對象是以撒的後裔。接著上帝談及以實瑪利,說祂也將賜福給他,「使他興旺,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要留意,「族長」(נָשִׂיא nasi’im)的原文意思是「首領」或「王子」,有別於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君王(מַלְכֵ֥י malkhei)」要從他和撒拉而出。而上帝對以實瑪利的祝福最後也都應驗了(參創25:12-18)。

 

亞伯蘭遵行上帝的吩咐

創 17:23 在那一天,亞伯拉罕遵照上帝所說的,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所有的男丁,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或是用銀子買來的,都行了割禮。

創 17:24 亞伯拉罕受割禮時,年九十九歲。

創 17:25 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時,年十三歲。

創 17:26 在那一天,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

創 17:27 家裏所有的男人,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或是用銀子從外人買來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割禮」( מוּלmuwl)這個字在今段經文裏共出現了十一次,顯然是一個重點。這部分強調的是,在上帝吩咐亞伯拉罕要為他家裏的男丁行割禮的那一天(17:23、26),亞伯拉罕就遵照上帝所說的「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所有的男丁,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或是用銀子買來的,都行了割禮。」(17:23)

 

《先知書選段》(33:25-34:512-13;賽54:10-17)的重點並與創17章的聯繫

從《耶利米書》選段的頭兩節,我們不難看到它與創17章的聯繫,因「後裔」(זֶרַע zera)這個字重複地出現:

耶 33:25 耶和華如此說:除非我沒有立白日黑夜之約,也未曾安排天和地的定例,

耶 33:26 否則我不會棄絕雅各的後裔(זֶרַע zera和我僕人大衛的後裔,使大衛的後裔(זֶרַע不再治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זֶרַע。我必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也必憐憫他們。」

早在《耶利米書》25章,上帝已宣布了祂對猶大的悖逆所作的審判,就是要興起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去把猶大傾覆並把以色列人擄走(參耶25:1-17);然而,來到第33及34章,上帝卻堅定地宣告說祂不會棄絕雅各的後裔(即以色列民),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也就是,上帝與他們的三位先祖立了約,這約正是在創17章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永約所奠定的,之後又再與以撒、雅各和大衛堅立。正如上文所述,這約的內容是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並把迦南地賜給他們永遠為業(17:7-8)。但當立約的子民(《耶利米書》針對的是猶大的子民)背棄了上帝,上帝也必然要他們承受背約的懲罰,於是讓他們的國被巴比倫所滅亡,城被傾覆,他們也會被擄到巴比倫去(參耶34:1-5)。雖然如此,但這個約並未廢除,上帝透過先知宣告,當以色列民被擄之後,祂仍然會履行在這個約裏的應許,把他們帶回應許之地。

所以,在今段《先知書選段》的《以賽亞書》54:10-17就提及上帝會怎樣履行祂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大衛所立的約,就是要把以色列民帶回應許之地。

賽 54:10 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בְּרִית berit也不遷移;這是憐憫你的耶和華說的。

賽 54:11 你這受困苦、被暴風捲走、不得憐憫的城,看哪,我必以灰泥來做你的石頭,以藍寶石立你的根基,

賽 54:12 又以紅寶石造你的女牆,以晶瑩的珠玉造你的城門,以珍貴的寶石造你四圍的邊界。

賽 54:13 你的兒女都要領受耶和華的教導,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

賽 54:14 你必因公義( צְדָקָה tsedaqah得堅立,必遠離欺壓,毫不懼怕;你必遠離驚嚇,驚嚇必不臨近你。

賽 54:15若有人攻擊你,這非出於我;凡攻擊你的,必因你仆倒。

賽 54:16 看哪,我造了那吹炭火、打造合用兵器的鐵匠;我也造了那殘害人、行毀滅的人。

賽 54:17 凡為攻擊你而造的兵器必無效用;在審判時興起用口舌攻擊你的,你必駁倒他。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 צְדָקָה tsedaqah;這是耶和華說的。

在這個約底下,上帝要為以色列民,用各樣珍貴的寶石重建城牆和邊界。然而,上帝要重建的不單是外在的建築物,祂更要建立以色列民內在的生命,要讓他們「領受耶和華的教導」,這樣他們就會經歷到上帝與列祖所立的約實在是一個賜人平安的約(54:10、13);只要他們相信這個約必然會按照上帝的應許成就,他們不但不會受敵人攻擊,更會得著從上帝而來的義,這義是指上帝會為祂的子民伸張「公義」,審判他們的敵人。

 

「約與約的記號」之屬靈意義

今章經文提到的「約」、「後裔」、「割禮」都是很重要的主題,甚至可以說是貫穿了整本聖經裏關於上帝怎樣與人維繫關係的基本元素,而這些主題的內容和範圍正正就在今章奠下了基礎,其影響所及不單是舊約時期的亞伯拉罕後裔,也與我們新約時期的信徒息息相關。現試就約以及約的記號論述兩者的屬靈意義,筆者認為有以下五點:

一.  這個記號由亞伯拉罕開始,由他的後裔傳承,成為一個屬上帝群體的獨特象徵

在今段經文裏,原文一句話中包括了「你」和「你的後裔(זַרְעֲךָ֧  zar‘acha」這情況共出現了五次[4],強調這個記號不單是亞伯拉罕與上帝立約的象徵,也是亞伯拉罕世世代代的後裔與上帝立約的象徵。換言之,這是一個屬於上帝的群體所擁有的共同記號。往後的以色列民更會以「受割禮的」這個身分自居並引以為傲,他們又會以「未受割禮的」去形容那些外邦人,言詞往往帶有貶義(參出12:48;撒上17:26 )。可見,這個記號是一個群體的共同象徵,也賦予這個群體一個獨特的身分,他們擁有共同的價值觀和信念,以亞伯拉罕為先祖,也以上帝為他們的上帝,並且共同領受上帝在約裏對他們的吩咐。

二.   記號的實質意義:一個新的屬靈生命和使命

這個在肉身上所作的記號,除了讓人有了一個屬於該群體的身分之外,其實也讓他領受了一個屬於他個人的新的使命。如上文所述,上帝要求嬰孩在生下來的第八日行割禮,寓意這個人屬肉體的生命已在頭七天結束,而在第八天,這個人要歸他屬靈的天父上帝,仿佛是上帝在第八天把他生了下來,從此他有了一個新的身分和使命。事實上,在今章裏亞伯蘭和撒萊都被上帝改了名字,在聖經裏,名字往往代表一個人的性格或使命,當上帝分別為他們二人改了名字,正反映出他們在上帝國度裏有新的使命:一個要作多國之父,另一個要作多國之母。透過這兩位先祖,他們的後裔同樣在行了割禮之後,也領受了一個新的屬靈生命和使命。

三. 記號是要提醒人守約

上帝讓人在肉身上有一個立約的標記,然而這個標記是隱藏的(被衣物掩蓋),別人不會看見,只有那個受了割禮的人才知道自己身上帶著這個記號,所以標記的存在不是要向人炫耀自己的身分,而是要提醒人去緊記自己的屬靈身分。在這個身分底下,他必須履行在約裏上帝對他的吩咐,就是須要在心志上常常警醒謹守,存謙卑的心去與上帝同行。要是那個人有了肉身上的記號,卻沒有心存謙卑、敬畏及跟隨主的心,那麼這個記號對他來說也是毫無意義。

四. 以割禮為記號,象徵要除去肉體的罪性和屬血氣的自我

割禮是在男性的生殖器上切去包皮,也就是切去一個人肉體的一部分,而在屬靈層面上,是寓意要把生命裏那些屬肉體的罪性和屬血氣的自我除掉;事實上,當摩西在臨終時對以色列民的訓誨裏,就說出了割禮的屬靈意義:「耶和華──你的上帝要使你的心和你後裔的心受割禮,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申 30:6;另參耶9:25-26;結44:7-9)摩西要子民為內心行割禮,指的正是他們要除掉那些不信服和不敬畏上帝的意念,也要盡心盡性愛祂,聽從及遵行祂的話,可見割禮指向的不單是在肉身上的一個記號,更重要的是有一個守約的心志。

五.   記號的重要性(指的是心的割禮):進入新的國度的憑證

今段經文兩次提到「國度要從你而立,君王要從你而出。」意味著上帝的群體將來會成為一個國,而且會有君王管治他們,然而在創 17:14說:「 不受割禮的男子都必從民中剪除,因他違背了我的約。」可見割禮是進入群體的一個標記,有這個記號的人能夠被上帝興起,在建立上主的國度裏有分,至於那些沒有這個記號的,將要從群體中被剪除。

綜合以上所述的五點,這個割禮的記號是指一份守約的心志,並一個常存謙卑敬畏主的心,而有這個心志的人才真正是屬於這個群體,也真正是上帝國度裏的一分子。

 

結語:明白「割禮」的屬靈意義

在《新約聖經》裏,有不少經文記載到那些自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的猶太人,行事為人卻是與亞伯拉罕一生所活出的那份對上帝的信靠和順服背道而馳(太3:9,路16:24;約8:39)。他們恃著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理所當然的覺得自己有超然的屬靈身分,又以宗教地位自高,只徒然地守著一些外在的宗教禮儀和規定,卻沒有一顆對上帝謙卑以及對人憐憫的心,以致被(施洗約翰及主耶書亞)指責為沒有悔改回轉的心,他們雖然在肉身上有一個受割禮的記號,但其實他們的心未受割禮,對上帝仍是「硬著頸項 」(參徒7:51)。

我們這班在新約裏的信徒,雖然已不須要跟猶太人一樣在肉身上受割禮,帶著一個肉身的立約記號(參徒15章 ),然而我們仍然必須受屬靈的割禮。保羅在《羅馬書》和《歌羅西書》把這個屬靈的割禮等同於今天信徒所行的浸禮,並闡述了其屬靈意義:

羅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羅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只顧滿足肉體,去放縱私慾。

西 2:11 你們也在他裏面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而是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基督的割禮

西 2:12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禮上,因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的神的作為跟他一同復活。

西 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卻赦免了你們一切的過犯,使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上帝要人在第八天受割禮,在屬靈層面上,這個人已經跟舊有的那個屬肉體的自己告別,用保羅的語言,就是「在肉體中死了」,我們在受過這個非人手所行的割禮(浸禮)之後,就是我們屬靈生命的開始,所以我們須要「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以致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然而我們須要謹記,單單受洗這個記號不能使我們遷至上帝愛子的國度,我們還須要抱持主耶書亞的價值觀和信念,領受祂的吩咐,並且藉著聖靈的幫助除去自己生命中的罪性和屬血氣的部分,實踐上帝賦予我們各人的屬靈身分和使命,這樣才是真正活出這個記號背後所代表著的意義。

當我們活出這個新的生命,我們才有著進入上帝國度的憑證,而我們將要進入的並不是一個地上的國度(迦南地),而是上帝要賜給主耶書亞的永恆國度(參西1:12-13)。盼望我們都為此盡心竭力,為得著這份賞賜而活出新生的樣式,又願榮耀權柄都歸給我們天父上帝。阿們!

 


[1] 希伯來文 שַׁדַּ֔י(Shaddai)這個字的詞源可能來自阿卡德語(Akkadian)的 Shaddu,解作「乳房」,是嬰孩從母親得著養份和能力的重要來源,可引伸出「有能力的、使人繁盛的」的意思,就是跟下一代的成長和繁盛有關。上帝用這個字來介紹自己,接著祂說自己要作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上帝(17:7-8),很明顯是跟祂要使當時沒有孩子的亞伯拉罕得著極多的後裔有關。

[2] New JPS譯本。

[3] John H. 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Vol 1 (Zondervan, Grand Rapids, 2009) 89.

[4] 創17:7(x2)、8、9和10(這節的原文較特別,作「…我與你們之間和你的後裔之間…」)。


《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安息日研經坊):

關於作者

Ada Lui author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