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聖誕,總會見到許多牧者談到耶穌出生日期的不確定性,以及認為12月25日只是借用羅馬宗教節期(暗示不應該按此日期遵守),並且指出耶穌在哪天出生都是無關重要。如此看似「屬靈」的說法,恰好與早期教會的觀點相反,而且在歷史研究的理解上並不正確。我在《踏上十架路》一書中已有專文提到這問題(「附錄:耶穌是在12月25日出生嗎?」),而在上一期Biblical Archeology Review的專文 “How December 25 Became Christmas”(Andrew McGowan, July, 13 2024,作者是耶魯神學院院長)也有論及。建議教會牧者要先弄清楚這問題的觀點,才在講壇中教導。
無疑,福音書或《使徒行傳》都沒有提到耶穌誕生的慶祝活動,而第一世紀和第二世紀的聖經外證據同樣很少。亞歷山大的俄利根(Origen of Alexandria,約165-264)甚至嘲笑羅馬慶祝生日的活動,將其斥為「異教」習俗,暗示公元二世紀之前的早期教會沒有特別的聖誕慶祝活動。基督教會的主要節慶是復活節,並且按照傳統有既定的日期。耶穌的傳道、神蹟、受難和復活,往往是公元一世紀和二世紀初基督教作家最感興趣的。
然而,到了公元二世紀末,教會信徒顯然開始更多注意耶穌的出生時間。當時教會提出了兩個主要日期的建議:西羅馬帝國的12月25日和東方的1月6日(特別是在埃及和小亞細亞) 。12月25日正是今天的主要聖誕日期,而現代亞美尼亞教會繼續在1月6日慶祝聖誕節。西方教會的聖誕雖然是12月25日,但1月6日也被設定是主顯節。留意的是,這日期的起始並不是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合法化之後,而是在之前。沒有任何理由認為,這是借用自羅馬宗教日期的結果。
最早明確提到12月25日是耶穌的生日,來自四世紀中葉的羅馬年曆,其中列出了多位基督教主教和殉道者的去世日期。其中列出的第一個日期是12月25日,標記為:natus Christus in Betleem Judeae,意即「基督誕生於猶太的伯利恆」。按此理解,當時基督徒已經接納了12月25日是基督誕生日期的說法。
現今認為這日期是借用自羅馬宗教的說法,來自認為羅馬人在十二月下旬慶祝仲冬農神節,而在公元 274 年,羅馬皇帝奧勒良 (Aurelian) 在 12 月 25 日設立了一個慶祝Sol Invictus(不可征服的太陽)誕生的節日。根據這個理論,早期基督徒故意選擇這些日期是為了鼓勵聖誕節和基督教在整個羅馬世界的傳播。
然而,這說法幾乎是沒有歷史根據的推測,而且更大的可能性是羅馬帝國故意設立一個宗教日期以對抗基督徒的大量增長。公元三世紀下半葉是基督徒在大規模迫害下,快速增長的時代(這說法似乎矛盾,卻是事實),也是羅馬政府有意識用各種方法壓制基督教的日子。事實上,在歷史文獻中,首次認為聖誕日期與羅馬宗教有關的說法,要到12世紀敘利亞學者狄奧尼修斯・巴爾-薩利比(Dionysius bar-Salibi)才提出,在早期卻完全沒有這樣的觀點。
在最早期基督徒提到聖誕節的日期(約200年)的說法,以及已知最早的慶祝活動(約250-300年),雖然都沒有確實提到日期,但明顯地完全沒有涉及異教傳統的影響。在最初幾個世紀,受迫害的基督教群體非常關心與異教宗教儀式(例如祭祀、遊戲和節日)保持距離,刻意不沾上任何關係。直到公元 303 年至 312 年羅馬皇帝對基督徒進行暴力迫害時,情況仍然如此。很難認為,在短短數十年間,基督徒會作出180度轉變,使用一個異教節日為他們信仰最重要的節期。
基督徒在12 月 25 日慶祝的做法,似乎在312年之前就已經存在了,那是在基督徒仍然受迫害的時代。當然,基督是否在12月25日出生,我們並不如復活日期般確定。然而,把這日期視為源自羅馬異教節日,卻是並不正確。反而,羅馬帝國是以一個異教節日來淹蓋聖誕節日的影響,這個可能性更大。
當然,我的意思並不是說耶穌必然是在12月25日出生,而是認為那天是羅馬宗教節日,後來由基督徒借用以取代異教節日的說法,並不合適(即使這是牧師傳道在每一個聖誕都會提到的說法),而且沒有歷史根據。基督徒守這節期的做法,顯然在羅馬帝國不再迫害教會之前就已經開始。公元4世紀的教會只是沿用以前的習俗,而當時也沒有任何基督徒提到這是源自異教節日的觀點。
如此,也涉及另一個問題:耶穌在哪天出生是否無關重要?早期教會把他們的教會傳統聚焦於復活節,而保羅也指出:「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羅14:5)顯示節期隨各人心意決定遵行的方式,但保羅跟著也講得很清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羅14:6)保羅的意思是你如此守節,隨你的個人心意而決定,但不可以批評別人,認為自己比別人優勝。我是憂心有些教導,讓領受者感到自己守節或不守節的做法,比別人更好,而這正好違反了保羅的教導。
在現今的聖誕節日中,縱然世俗有眾多不合乎聖經的做法,但基督徒的回應並非放棄這節日,任由世間亂用,而是回到聖經,按照聖經的教導遵行。二千年來無數敬虔的信徒如此行,我們也是在同一路上而已。
(圖片及原文來自作者的臉書帖文,承蒙允准轉載)
誰是「永在的父」?(作者:Herbert Chan)
賽9:6[1]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賽9:6是聖誕節常被引用的經文,並一般被理解為與「主耶穌」有關(這位嬰孩就是預表著他);作為信徒,這個理解並無不妥,然而下半節中指他會被稱為「永在的父」則讓人難以理解!因為如果這是在預表「主耶穌」,那麼他應該是「聖子」而不是「聖父」,為何「聖子」突然會變成「永在的父」,我們應該如何解讀這一節的意思呢?筆者發現這問題涉及一些進階的希伯來文文法,但會嘗試盡量簡明地解釋,讓我們先從經文的歷史背景說起。
賽9章的上下文的歷史背景是關於公元前八世紀亞述大軍對南國猶大的威脅,這是上主對子民的管教,好讓上帝的子民學會倚靠「祂的同在」(「以馬內利」),並真正敬畏上帝而不是害怕地上的危難(參賽8:7-8、13)。而第9章是描述上帝子民在面臨敵人的大軍壓境、戰雲密佈時,作為猶大國的王、大衛的子孫應宣告上帝才是子民的盼望,祂才是真正的拯救者!
留意賽9:6的上文賽9:3,雖然其句子的主語(subject)「你」是指「上帝(父神)」,但到了賽9:6,句子的主語已經變成了「嬰孩」,其中「為⋯⋯而生」所用的動詞是「被動式」(Passive),所以這節的意思其實是「有一嬰孩為我們而被生了下來」(參賽7:14等有關「以馬內利」的應許)。而下半節「他名稱為」的原文 וַיִּקְרָ֨א שְׁמ֜וֹ 其實包含了兩個「他」,第一個是動詞(男性第三身單數),意思是「(他)稱」וַיִּקְרָ֨א,第二個是名詞「他名」שְׁמ֜וֹ 詞尾的物主代詞(possessive pronoun)「他」,其中最關鍵的動詞「(他)稱」וַיִּקְרָ֨א 並非「被動式」,所以這句其實按字面意思可翻譯為「祂稱祂的名為⋯⋯」而不是「他名稱為」!
那麼,為何許多聖經譯本都譯作「他名稱為」?這是由於「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語法本身有點含糊,有機會出現不同的解讀方法:第一種解讀方法是看句子為沒有明顯主語的情況(假設主語為「有人(אִיש)或英文用one」)[2],所以可翻譯為「有人會稱他的名為⋯⋯」或更簡潔地翻譯為「他名稱為⋯⋯」;而第二個解讀方法是繼承上半節的主語「一嬰孩」(或「有一子」)而可翻譯為「祂稱祂的名為」。透過研究「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語法在《聖經》中出現的情況和用法,筆者發現「稱呼(קָרָא)」這個動詞如果是用連續式(wayyiqtol [3])的話,往往代表著有明顯主語的情況[4]。例如:創3:20「那人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創16:11「你要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創19:37「給他起名叫摩押」、創25:26「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創25:26「給他起名叫呂便」以至其餘十二支派有關起名的經文等,全部都有明顯的主語,這些例子的動詞也亦是用連續式(wayyiqtol)出現的。而由於「稱呼(קָרָא)」在賽9:6裏也是在採用連續式(wayyiqtol),所以應該解讀為緊接著上半節的記述,繼續以「一嬰孩」為主語。也就是說,我們把賽9:6翻譯為「祂稱祂的名為⋯⋯」而不是「他名稱為⋯⋯」會更加合適。按上下文的理解就是:這嬰孩(受膏者)將要稱「祂的名(指天父的名)」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5]
我們把「有一嬰孩」理解為預表耶穌基督(受膏者)本身並無問題,但把「稱呼(קָרָא)⋯⋯名字(שֵׁם)」直接翻譯為「他名稱為」,幫耶穌加上了一連串的銜頭,則是不太嚴謹的翻譯,產生了聖子耶穌成為「永在的父」的迷思。筆者認為或許這是由於我們太快就直接認定了這句話為預表耶穌基督,並習慣用希臘式的思維來理解事物,以致直接用了靜態的描述來看賽9:6所展示的是一連串「受膏者的銜頭」。[6] 透過仔細查考希伯來文「稱呼(קָרָא)⋯⋯名字(שֵׁם)」這句法在《聖經》中出現和使用的情況,並以希伯來式的思維,用動態的角度去解讀這節經文的話。[7] 我們就能更著眼於賽9:6所展現的其實是「受膏者的行動」,從而明白到聖經作者是在描述「受膏者將要稱呼膏立他的那位為『父』」的這個行動了!
詩89:26 他要稱呼我說:『你是我的父,是我的上帝,是拯救我的磐石。』
事實上,如果我們參考詩89這篇彌賽亞詩篇,會發現賽9:6描述的「受膏者行動」也在這裏出現。詩89:20-27記載上帝要膏立大衛的子孫成為受膏者,而這位受膏者要稱呼膏立他的上帝為「父」、「上帝」與「磐石」(詩89:26)。
過去我們一直把「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理所當然地解讀為主耶穌的銜頭,忽略了這是主耶穌稱呼天父的行動。其實「稱呼天父」的這個行動才真正地表明主耶穌是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他是那位能在人的危難和困苦中帶來拯救的「大衛的子孫」!從福音書的記載可見,我們其實不難找到一些有關耶穌稱呼天父為「我父」的經文(例如:太7:21、12:50、15:13)。這些「稱呼的行動」正是賽9:6和詩89:26等預表上帝所膏立的受膏者(大衛子孫)的應有表現和相關的應驗經文。另外值得我們特別留意的,當耶穌回答施洗約翰派人來詢問其彌賽亞身分時,他同樣是以一連串的「行動」去表明自己就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參太11:4-5;另參約14:11、4Q521 Messianic Apocalypse[8])。透過持續學習希伯來原文的文法、希伯來式的思維以及相關的猶太文化背景,我們可以解開一些的聖經難提,更準確地明白經文的真意。最後,藉著明白彌賽亞往往是以行動去表明自己的身分,提醒我們也要用實際的行動去活出跟隨基督的信仰生命,這比起表面上的身份銜頭、稱號與職位更為重要!
[1] 這裏用的是《和合本修訂版》,另外留意賽9:6在《希伯來聖經》中其實是賽9:5。
[2] 參考Joüon, Muraoka, A Grammer of Biblical Hebrew 2nd edition, 155 de。
[3] 希伯來文動詞的連續式 waw-consecutive多數分為 wayyiqtol 和 weqatal。前者常用於連續的過去敘事,後者則多用於表達模態(modality)或未完成的表達(imperfect aspect)。
[4] 筆者發現眾多有關為人起名的聖經經文,都是當句子沒有明顯主語的情況時,其動詞 קָרָא 往往是用完成式(qatal)或未完成式(yiqtol)出現的。例如:創25:30、27:36和賽65:15等;但當句子有明顯主語時,動詞 קָרָא 就會使用waw-consecutive(wayyiqtol 或 weqatal),去連接上文的主語來表達。例如:創16:11、19:37、25:25、32:3等。
[5] 當然,或許也有人會把「祂稱祂的名為⋯⋯」理解為「天父稱受膏者的名為」,不過這樣就不是直接按照上半節地主語「一嬰孩」(或「有一子」),而且仍然難以解釋為何作為受膏者的聖子耶穌會成了「永在的父」。
[6] 希臘式思維著重靜態的描述、屬性,講求哲學定義、分類、系統化和單一理解,較為刻板和冰冷;相比之下,希伯來式思維則著重動態的描述、功能性,情感的表達較豐富,鼓勵多元性和兼容性。兩者本身沒有對錯之分,而是不同的思維模式和處理手法,但《聖經》本身是猶太人的著作,希伯來式的思維對解經有其一定的重要性。
[7] 有關「希伯來式思維」的明白,可參考筆者在「基督教信仰的希伯來根源」講座的講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PqKsiD_ISY&t=3811s。
[8] 參考筆者在「死海古卷 聖經 主耶穌」講座的講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a7E08Oa4ls&t=870s。
耶書亞研經中心 版權所有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