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有理的子民與放下身段的領袖

分享至你的:

「安息日研經坊」(2018-11-17)《撒母耳記上》8:1-22查經摘要(7

(圖為鐵器時期別是巴考古遺跡,估計只有200-400人居住。它有「盟誓的井」之意,在先祖時期已被多次提及,例如創21:31;26:23-33。它在公元前701年被亞述王西拿基立摧毀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以色列民要求立王,上帝一方面不贊成,另一方面卻吩咐撒母耳依從子民的要求。我們應該怎樣理解這個矛盾?

 

撒上8:1-22大綱

A.  撒母耳年老時立了兩個兒子作士師,但他們不行他的道(8:1-3)

B.  以色列的長老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王(8:4-5)

C.  就以色列民立王的要求,撒母耳的反應(8:6)

D.  就以色列民立王的要求,耶和華的回應(8:7-9)

E.  耶和華藉撒母耳警告以色列民,將來的王會怎樣管轄他們(8:10-18)

F.  以色列民仍然堅持立王(8:19-20)

G.  耶和華吩咐撒母耳依從以色列民立王的意願(8:21-22)

 

立王的要求其實合情合理

今段經文是關於以色列民對政制改革的要求。他們希望以色列由士師制度改為君王制度,「要像列國一樣」(8:5、20),這句話驟眼看來並不屬靈,再加上,耶和華對這個要求的評語是「他們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8:7)就讓我們更肯定這個要求在耶和華眼中是不好的。但令人費解的是,上帝為甚麼不拒絕他們的要求,反而再三囑咐撒母耳要依從他們立王的意願(8:7、9、22)?當我們仔細分析,會發現以色列民這個要求其實合情合理,以下是他們可持的理據:

1)撒母耳已經年老(8:1),需要找人接續他作領袖去帶領百姓;

2)撒母耳雖然立了兩個兒子作士師,然而他們不但沒有盡士師應有的責任,在以色列中施行公義的審判,反而「不行他(撒母耳)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8:3)。他們跟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樣,以權謀私。我們可以把他們和以利兩個兒子作比較(表1):

領袖/父親

以利(參撒上2

撒母耳(參撒上8

兒子的數目

兩個兒子

兩個兒子

兒子的職分

祭司

士師

職分的委任

按著上帝的律法去委任(他們是亞倫的後裔)

過去的士師都是由上帝興起的,但這次是由父親委任的

事奉地點

與父親一同在示羅事奉

跟父親的事奉地點不同,兒子在別是巴。而別是巴位於當時以色列的南端(參3:20),從考古發現估計當時人口不多,他們兩人一同前往當地任士師,大概並非是撒母耳的意願。

惡行

把子民獻給耶和華的祭物中最美好的部分肆意奪去

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

父親的回應

只作勸喻,但不懲罰或阻止

經文沒有提及撒母耳是否得悉兒子的惡行或嘗試阻止,但估計由於撒母耳年紀老邁、又離他們很遠,所以他多數時間都只留在老家拉瑪作士師,而未有即時前往當地跟進兩個兒子的問題[1]

以色列民的回應

私下批評(「風聲」傳到以利耳中)

向撒母耳反映,並公開要求立王

上帝的回應

要審判以利家

經文沒有提及[2]

3)在以利之前的大部分士師都在屬靈方面有缺失[3],現在連撒母耳的兩個士師兒子都同樣敗壞,難怪百姓會認為「士師制度」已無實際成效,有必要革新為「君王制度」;

4)以色列的長老表明子民要「有王治理我們」(8:20),「治理」的原文שָׁפַט 應翻譯作「審判」,反映子民對公義、審判的渴求。而當時某些列國的君王也會像士師那樣施行審判[4],所以當下一代的士師已經腐敗時,他們會認為用君王來取代士師的角色,可以解決審判上的需要;

5)以色列民長期受外敵侵襲[5],因此極需要有軍事領袖來保護他們的家園和財產。過往的士師只會在以色列受襲時才出來抗敵,角色較為被動,但君王則是整體以色列民的代表,可以主動地為百姓作軍事上的籌劃,例如:增加軍力、打造兵器或修建城牆等,因此,以色列民會認為君王比士師更優勝;

6)而最重要的是,「立王」並沒有違反摩西律法的規定,反而是有章可循,因為上帝曾在《申命記》裏吩咐:「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申17:14-15)因此他們立王的要求,可以說是完全合乎摩西律法的指引;

7)從申17:14「像四圍的國一樣」可見,我們不應認定以色列民提出「要像列國一樣」(8:5、20)這要求必然是基於他們不屬靈,或只是出於羨慕別國的制度而想仿傚。另外,《士師記》曾不只一次提到「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6],以色列民可能會認為「士師制度」並未能改善以色列民的屬靈情況,而按《申命記》的指引去立王也許是以色列的一個轉機。

綜合以上的理據,以色列民要求撒母耳(上帝的代表)為他們立王,這個要求可以說是合情合理,或許是基於這些原因,上帝雖然知道以色列民厭棄祂,卻沒有斷然拒絕他們的要求。

 

上帝警告以色列民立王的後果

雖然上帝不贊成以色列民立王,但祂卻沒有反對(8:7),只是透過撒母耳,語重心長地提醒子民立王所帶來的嚴厲後果(參8:11-18)。這讓我們體會到上帝這個處理手法背後的心腸:以色列民自列祖時代至出埃及經歷了四百年,及後的士師時期又差不多有四百年,這過程就好比是一個嬰孩逐漸長大,成為少年人。從前當以利任祭司時,以色列民只懂私下議論以利的兒子(參2:22-24),現在他們卻主動地向撒母耳指出他兩個兒子並不稱職,然後提出立王的要求,可見他們在屬靈上已經有所成長。故此,這時上帝就好像父母教導正在成長的子女一樣,不再是毫無轉圜餘地的要求以色列民服從[7],而是警告他們此時立王將為他們造成的損害,讓他們認真思量並作出正確的選擇。

上帝甚至連終極的後果「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他們」(8:18)也預告給子民,意味著若他們不聽勸告,最終必為自己錯誤的決定承擔苦果。可惜,以色列民忽視上帝的勸告,堅持自己立王的意願。我們從往後的書卷可知,他們日後的經歷正如耶和華所言,成了以色列王的僕人(「僕人」與「奴隸」的原文相同;參王上12:4-11),之後更經歷亡國和被擄,那時候「他們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他們」。

耶和華對以色列民要求立王的評語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8:7-8),事實上,以色列民一直沒有尊上帝為王,他們也曾一度想擁士師基甸為王(士8:22),只是基甸拒絕了並提醒他們說:「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士8:23)。他們對「耶和華作王」和被「耶和華管理」的意識很薄弱,即使今次耶和華詳盡地羅列出立王的壞處,他們仍不以為意,只一心以保障自己的生活和財產為念,這其實跟拜偶像的心態無異,只是把王當成一個偶像,期望從王那裏得到福祉和庇佑。

所以,雖然這個立王的要求在表面上算是合情合理,但背後的動機只不過是出於對未來的憂慮和對上帝缺乏信心,不想單單依靠上帝,以致會對祂的警告充耳不聞,甚至不在乎被上帝離棄的終極後果。由此可見,所謂合情合理的要求,其實只不過是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可以為自己作安排了,不看重上帝的勸告,厭棄上帝介入自己所選擇的生活,絲毫不為上帝的慈愛所感動。

 

對撒母耳再三囑咐

以色列民聽不進上帝的勸告,立定心意要立王,耶和華於是再三叮囑撒母耳要依從以色列民,這意味著撒母耳其實不想依從他們(參8:6,他不喜悅他們立王的要求)。撒母耳是家喻戶曉的耶和華先知(3:20-21),他所說的話一句也不落空(3:19),他懂得耶和華的心意,能帶領子民離棄偶像,單單事奉耶和華(7:4)。他又是拯救過以色列民的士師(7:12-14),畢生不辭勞苦地以上帝的真理去教導子民、審判百姓、施行公義(7:15-17)。然而,身分地位這般超然的他,在明知子民的選擇是錯的情況之下,卻仍然要按照上帝的指示去依從他們的意願,上帝為此對撒母耳再三叮囑,或許是要教導他不可因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就勉強百姓去依從,反倒要尊重他們所作的決定。對於撒母耳來說,這需要極大的謙卑和順服,他要完全放下他的屬靈位分,去俯就比自己低微的人,這真是一個不容易的功課!

現把以色列民和撒母耳在這一章所面對的考驗做對照(表2):

 

以色列民

撒母耳

面對的問題

撒母耳年紀老邁,兒子不行他的道,而且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8:1-3)。他們兩個都不是合資格的領袖。

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要求撒母耳為他們改變政制,從過去的士師制度改為君王制度(8:1-2、4)。

想法

他們認為以色列要像列國一樣,立王來管治他們、統領他們,為他們爭戰(8:20)。他們把安全感放在人身上,寄望將來的王能讓他們得到生活的保障。

從撒母耳的「不喜悅」以及上帝安慰他的話(8:6-7),可以推測他認為子民已不想他繼續作領袖(另參12:1-5),他因自己被厭棄而不喜悅(因為立王就等於削弱了他和兒子的士師職分)。

上帝的回應

「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8:8)

「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8:7)

上帝的提醒

「必徵召你們的兒子、女兒,奪取你們田地、資源等,你們自己必作僕人來服侍這位地上的王!」(8:11-17)

再三強調: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8:7、9、22)

屬靈考驗

上帝既不贊成立王,但也不完全反對,為的是:

1. 讓子民知道利弊然後自行決定,並要承擔這決定所帶來的後果。

2. 上帝給子民自由意志和選擇的權利,而且沒有否定他們的意願,是要他們學習分辨和有智慧地行出上帝的旨意。

上帝雖然認同撒母耳的判斷(不應立王)和感受(不喜悅),但仍然要他依從子民的意願,為的是:

1. 撒母耳作為領袖並不是要管轄子民,而是要按著上帝的旨意,並祂的性情來帶領他們。

2. 撒母耳要學習謙卑、放下自己的身量,不能自恃身分地位、自己比別人更屬靈或更有道理,就強迫子民順服,反倒要以上帝的吩咐為最終準繩。

 

結語

以色列民以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合情合理,就可以完全漠視上帝的勸告,不用體貼上帝的感受。在這件事上,他們其實需要學習謙卑自己,不要自以為理據充分就目空一切,堅持要上帝和別人滿足自己的訴求。此外,撒母耳要學習的同樣是謙卑自己,當面對那些在屬靈上比自己幼嫩、甚至是不認識上帝的人面前,要放下自己的屬靈位份,按著上帝的指引去服侍他們。事實上,這段經文所突顯的,正是上帝在謙卑自己,祂才是那位真正放下自己主權的王!祂雖然不認同子民在這時候立王的想法,但祂並沒有否定子民的意願,只是給他們警告,嘗試引導他們作出正確、有智慧的選擇。這讓我們聯想到祂的愛子耶書亞,也同樣是以天父為榜樣,放下自己的位份、謙卑地降世,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來完成上帝的救贖計劃!

反思今天信徒之間或因明裏暗裏的不和,引起大大小小的紛爭,甚或處理不當時而僵持不下、產生敵對的情況,這豈不都是由於我們自恃比對方更有道理、更屬靈、更有資格主導局面等心態嗎?然而,我們應當緊記上帝給我們所作的榜樣,即使自覺多麼有理、又多麼的比對方更具屬靈觸角,卻仍需要謙卑去俯就、體恤低微的人!因為真正叫人得著益處的,不是對真理的雄辯滔滔,而是人的生命能否活出基督的樣式[8]。求主幫助我們,學習保羅所說的「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3-4)盼望今天的我們不論位份高低,也能常常以謙卑束腰,存著順服上帝的心,在基督的愛中彼此服侍、也彼此建立。阿們!


[1] 經文刻意記載撒母耳的兩個兒子作士師的地點是在別是巴,那是當時以色列地最南的範圍(參3:20),而撒母耳則留在老家拉瑪(位於以色列中部的便雅憫支派屬地),兩地相距頗遠。所以這跟以利和他兩個兒子的情況不同(他們全都在示羅的會幕事奉),撒母耳未必能長途跋涉前往別是巴懲罰或阻止兩個兒子。

[2] 撒母耳大概因年老而行動不便,主要留在拉瑪作士師,而未有長途跋涉到別是巴懲罰或阻止兩個兒子。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以致經文沒有提及上帝要就撒母耳兩個兒子的惡行,作出像以利家那樣的責備或審判。其他有關上帝未有回應(或審判)撒母耳家的原因,包括撒母耳並不像以利那樣輕看上帝(2:29;3:13),另外撒母耳的兩個兒子雖然不義,但也未有像以利的兩個兒子那樣搶奪原本屬於上帝的祭物,就是獻祭中最好的部分(2:15-17、25、29)。

[3] 例如:基甸造了以弗得使百姓陷在罪裏(士8:27);耶弗他與以法蓮人自相殘殺(士12:1-6);參孫違反了拿細耳人的全部規定,他接觸死了的獅子(士14:8-9)、主動安排飲酒的機會(擺設筵席;士14:10)、受大利拉巧言誘騙而被敵人剪去頭髮(士16:19)等等。他們都只是在軍事上拯救過百姓,卻沒有真正在靈性上引領百姓歸向上帝。

[4] 在古近東世界,君王往往會施行審判,參William W. Hallo and K. Lawson Younger Jr. (eds.), COS 1.25, 1.35, 1.39, etc.

[5] 參撒上7:10、並《士師記》及《撒上》,以色列民屢遭外敵(非利士人、亞捫人等)侵擾。

[6] 參士17:6,18:1,19:1,21:25。

[7] 筆者認為這時的以色列民,大概也有一種像是年青人的心態,明明心思還不夠成熟,卻以為自己的想法可行,不喜歡接受強壓式的方案,若長輩勉強為之,只會使他們厭棄及反叛。

[8] 另見林前13:1-2「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分享至你的:
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