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中的耶書亞:從聖經人物的信、望、愛看耶書亞的救贖(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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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中的耶書亞:從聖經人物的信、望、愛看耶書亞的救贖(上篇)(作者:Ada Lui)

圖為小麥田,而《路得記》的背景就是收割小麥的季節;©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五旬節與《路得記》的關係

五旬節是猶太人三大節日之一,屬於猶太人的春季節期,是開始收割小麥的日子[1]。在猶太人的傳統裏,五旬節是記念上帝在西奈山賜下妥拉(תּוֹרָה; Torah)[2],但對基督徒來說,這個節期還有更多意義,例如:記念上帝賜下聖靈[3]。按現今會堂的傳統,猶太人在慶祝這個節期時,會誦讀《路得記》,主要原因是這卷書的故事發生在收割季節(西曆的3-6月)並與大衛有關[4]。在內容上,這卷書是關於一個外邦女子自願接受耶和華為自己的上帝。所以,在五旬節記念上帝賜下妥拉時,誦讀這卷有關接受上帝的書卷就很合適了。

 

簡介《路得記》

《路得記》是關於一個摩押女子路得接受耶和華並歸信猶太教的故事;但同時是一個關於「忠誠與慈愛」(חֶ֫סֶד; chesed[5]的故事;也是一個關於盼望得著「救贖」(גְּאֻלָּה;ge’ullah[6]的故事,指的既是親族之間的救贖,也是上帝向人施行救贖。而《路得記》正勾劃出「忠誠與慈愛」與「救贖」兩者之間的關係。

《路得記》這個故事雖然只有短短四章,內容卻非常精彩,書中人物性格鮮明,情節峰迴路轉,所涉範疇除了有信仰,也有人倫、道德、親情及宗族情,三個主角人物的互動更是環環緊扣,叫人不禁要一氣呵成地讀完,卻又得重讀,再三細味當中的許多細節。作者對拿俄米、路得、波阿斯這三位人物的描述都是經過精心鋪排,內裏蘊含著深意。筆者嘗試從經文所塑造的這三個人物去看看他們生命中的「信」[7]、「望」和「愛」,並探尋內裏的信息怎樣跟耶書亞的救贖息息相關。

 

拿俄米的「望」

經文一開始就說以色列地有飢荒,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離開了猶大的伯利恆去到摩押地寄居,卻一住就是十年。期間以利米勒和他的兩個兒子都死了,經此巨變,拿俄米決定歸回猶大,而推動她回去的原因還有:「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1:6)十年前拿俄米是被動地跟著丈夫離開,現在她主動地做了一個「歸回」(שׁוּב;shuv[8]的決定。在聖經裏,「歸回」這個詞有著「回轉、悔改」的意思,而整個故事就是從拿俄米的回轉、悔改而揭開序幕的。

拿俄米看自己喪夫喪子的遭遇是因為耶和華「攻擊」及「降禍」與她,叫她「受了大苦」(參1:13、20、21),她對自己返回猶大之後的生活並不樂觀,因為在當時的社會,她這樣的一個寡婦,幾乎可以說是沒有出路、完全絕望的(參1:21)。除了她自己,她兩個兒子所娶的摩押女子俄珥巴和路得也都成為寡婦。當拿俄米起程回猶大,兩位媳婦送行,她打發她們回摩押地另覓夫婿,但她們都捨不得離開她,經過拿俄米一番理據充分的說詞,俄珥巴最後與拿俄米親嘴而別;但路得卻不為所動,起誓跟隨婆婆返回猶大(下文再詳述)。路得此舉不單出乎拿俄米的意料之外,更讓讀者不得不把兩個媳婦作對比,俄珥巴選擇返回摩押地是一個合情合理的決定,無人能置喙;相反,路得的決定卻等於是把自己的終身幸福都賠上了,為的只是要照顧一個無依無靠的婆婆,怎不叫人為之動容呢?

拿俄米回到伯利恆後,未有任何為生計打算的安排,反而是路得主動地提出要到田間拾取麥穗,而拿俄米也只是一副聽天由命的態度。直至路得從麥田回來,告訴她波阿斯怎樣的恩待她,拿俄米仿佛從一個絕望的境地看到一線曙光,因為波阿斯正是她丈夫本族的人,是她的一個贖業至親[9](參2:20)。

拿俄米的一生裏有兩次重要的認知,一是看見上主眷顧自己的百姓(1:6),二是看見波阿斯這位贖業至親。前者驅使她歸回猶大,後者致使她吩咐路得到禾場找波阿斯。這兩個行動的結果是,路得因此而來到猶大,及後更嫁給了波阿斯。可以說,《路得記》這個故事得以發展下去,全因著拿俄米對上帝、對救贖的一份盼望!

 

路得的「愛」

在整本《路得記》裏,路得給人的印象是溫婉賢淑,謙卑順服的,但當她的婆婆勸她回摩押地時,她說的一番話卻是那麼斬釘截鐵,叫人無法聯想這是出於一個外邦寡婦的口,當中的一字一句都直入人的心坎,激盪人的心靈,盡表她對拿俄米的愛以及矢志跟隨的決心: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1:16-17)

當拿俄米認定波阿斯是她的贖業至親,再加上他又一直恩待路得,這一切事情都讓拿俄米深信波阿斯就是她們兩人的盼望,她期待波阿斯會贖回她的家業並娶路得為妻。但是當收割季節已完,波阿斯卻仍然沒有行動,拿俄米就不得不採取主動,然而她想出來的計策,竟是叫路得在夜裏去親近波阿斯!還要路得在去之前「沐浴抹膏,換上衣服」,到了禾場之後,趁波阿斯睡著的時候,「掀開他腳上所蓋的」[10],躺臥在他那裏(參3:3-4)。這些像是帶有性暗示的舉動,大部分基督徒都會認為是有違道德,難以接受的(下文再詳解)。然而,路得對婆婆卻是徹底的順服,回答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3:5)於是,她就遵照著拿俄米的吩咐行事。

一個這樣大膽的行動,路得並不單純是為了自己的婚姻。當拿俄米想打發她回摩押地找夫家時,她都沒有聽從,可見她當時已放棄了這個念頭,即使她後來真的想再婚,也大可以找一個更年青的,正如波阿斯對她說:「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3:10)路得之所以聽從拿俄米的吩咐,完全是為了婆婆著想。因為她知道,只要她嫁給這位贖業至親,她婆婆的下半生才有依靠!是路得對拿俄米的愛,給了她一份過人的勇氣,使她拋下對自身名譽的顧忌,甘願去冒這一場險。

在作者的筆下,從來沒有把路得這個舉動跟淫亂扯上關係,反而從側面去描寫她那高貴的品性。作者先藉波阿斯的口去稱讚路得對婆婆所行的,配得耶和華的賞賜;當路得在夜裏去親近他,波阿斯不但沒有鄙視她,反而說她是個賢德的女子,配得耶和華更大的恩典(參2:10-11;3:11)。之後,作者又再藉婦女的口去讚揚路得對拿俄米的愛,當拿俄米因路得而得子嗣,婦女們都為她高興,說:「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4:15)由書卷的開始至結束,作者都非常著力去刻劃,路得對拿俄米那份無怨無悔、甘苦與共的愛。

 

波阿斯的「信」

波阿斯[11]一出場就是一個大有能力的財主,但他卻並不囂張跋扈。他對上帝很敬畏,對僕人也很客氣。他容讓窮人、甚至是外邦人在他的田裏拾取麥穗,足見他是一個謹守遵行上帝吩咐的人:「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利23:22;另參利19:9;申24:19)

他對路得這個外邦女子特別恩待,也是在遵行上帝的吩咐:「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利19:33-34)他對路得的讚揚,所用的字眼幾乎是把她跟亞伯拉罕相比:「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2:11)他對路得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2:12)作者是在一語雙關地暗示,那個在現實裏真正去賞賜路得的,其實就是波阿斯,及後路得也真的到禾場[12]找他,要投靠在他的翅膀(或譯「衣襟」,下篇再論述)下。

當波阿斯在禾場赫然發現路得躺臥在他腳旁時,他完全明白這個舉動是要他履行贖業至親的責任,但拿俄米和路得所不知道的是,有另一位贖業至親比波阿斯更近、更有資格去履行這份責任。然而,波阿斯沒有拒絕路得,反而向路得起誓要為她盡本份:「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3:13)當路得回去告訴拿俄米這件事之後,拿俄米終於明白波阿斯一直沒有採取行動的緣由,她確信波阿斯必定會信守承諾,篤定地對路得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3:18)

波阿斯的信實果然沒有讓拿俄米失望,他在翌日一早就到城門口,把十個長老和那位贖業至親聚在一起,他就像是拿俄米的發言人那樣向那位贖業至親提出,說拿俄米要把屬於丈夫的地賣給他,當那位贖業至親說願意時,波阿斯又再提出,要他把路得也娶來為妻,好為死人留名;這時,那位贖業至親就放棄了這個權利,把它給了波阿斯。於是,波阿斯最終實踐了他對路得的承諾,也履行了他對拿俄米的贖業責任。他就是一個那麼信實可靠的人。

 

結語

《路得記》這個關於救贖的故事,是由拿俄米的盼望、路得的愛和波阿斯的信實所編織而成的,故事的結尾是要帶出大衛的家譜(參4:17-22)。在猶太人的心目中,大衛是耶和華所立的王,是讓他們的國家能強大的那位。對基督徒來說,大衛的子孫──耶書亞,就是世人的彌賽亞,是成就上帝救贖計劃的那位[13]

透過拿俄米、路得、波阿斯這三個人物,我們學會了一個寶貴的屬靈真理:施行拯救固然是上帝的工作,然而祂會使用那些具有信、望、愛這三種美德的人,去成就祂的計劃!這三種美德並非在新約聖經成書後才成為信仰真理,而是早就植根於《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也就是耶書亞、使徒及保羅所熟悉的聖經[14]

在下篇,我們會詳細論述拿俄米的計策怎樣隱含著救贖的觀念,也會看看《路得記》怎樣揭示耶書亞的救贖。盼望我們對救贖有更深刻的理解,並更懂得在生命中活出信、望、愛的真理。


[1] 聖經多處吩咐以色列的男丁要在三大節日,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往耶和華所選定的地方朝見祂(參申16:16及其平行經文)。而猶太人的春季節期則是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五旬節。當中,五旬節又名為收割節、七七節及初熟日(參出23:16、34:22;民28:26)。

[2] 「妥拉」תּוֹרָה 的原文意思是耶和華對人的生命所作的「指引、教導」;中文聖經往往把它譯作「律法」,指的是摩西五經,當中除了有律法,也包含敘事、詩歌等其他體裁。有關上帝賜下妥拉的記載,可參出19-34章。

[3] 徒2:1-13記載聖靈在五旬節降臨。另外,有些基督徒認為春季節期象徵著彌賽亞第一次來到地上,而節期當中的屬靈預意已經成就(參約1:29;林前5:7;徒2等)。

[4] 《路得記》主要的故事背景是收割大麥的時候(參得1:22)。而路得是大衛的先祖(參得4:17),另外,按照猶太的傳統,大衛是在五旬節當日離世的。參Encyclopedia Judaica (2nd Edition), Vol. 18, 423。

[5] חֶ֫סֶד(chesed)這個希伯來文在《路得記》裏出現了3次,分別在1:8、2:20、3:10,中譯本把它譯作「恩待」。在聖經裏,這個詞常常用來表達耶和華對祂子民那份信實的憐憫和慈愛(參出15:13、34:6-7;民14:18-19;申7:9、12等)。而在《路得記》裏,חֶ֫סֶד 也同樣代表著上帝的這份性情。

[6] 「救贖」是聖經裏一個重要的觀念,從耶和華要救贖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參出6:6)及至祂吩咐子民有關「贖回」的條例(參利25和27章),都在反映這個觀念的重要性。在《路得記》裏,「救贖」的希伯來文動詞是(גָּאַל;gaal),共出現了21次;如作為名詞(גְּאֻלָּה;ge’ullah)用時,則出現了2次。可見,「救贖」是《路得記》一個十分突出和關鍵的主題。

[7]「信」所代表的「信心」,原文是 אָמַן(例如:創15:6的「信」)及 אֱמוּנָה(例如:出17:12的「穩住」),所指的不單只是頭腦上的相信,而是對一個信念所活出的忠誠(faithful)、堅定(steadfast)、確信(sure)。在聖經裏,它又可譯作「信實」(參申7:9)、「可靠」(參賽55:3)等。

[8]「歸回」(שׁוּב;shuv)在《路得記》裏共出現了15次。

[9]「贖業至親」是《呂振中》的譯法,較貼近原文的意思。本文提及這個詞時,都會選用這個譯法。

[10] 《和合本》的譯文是「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但在原文並沒有「被」這個字。《呂振中》的譯本:「掀開他腳上所蓋的」較貼近原文的意思。

[11] 2:1的「大財主」在原文的意思是「有能力和財富」。

[12] 「禾場」也就是「打穀場」,多是在一塊堅硬的平地上。以色列人在收割後,會把禾捆聚集到打穀場,以便進行兩個工序,第一個工序是把禾捆鋪在地上,以「碾禾橇」碾過,好讓穀粒脫離麥稈,由於穀粒跟糠秕(即碎稈和穀殼)混在一起;第二個工序就是用揚穀叉(即「簸箕」)把穀粒拋在空中,讓輕的糠秕被風吹走,重的穀粒留下來;當所有處理好的穀粒仍在打穀場而還未存放入穀倉時,就需要有人日夜看守。估計波阿斯那天晚上是跟僕人吃喝,慶祝收割完畢,然後在打穀場睡覺,看守收成。參林梓鳳著《聖經的詞裏人間》,頁2-12;黃天相著《路得記:恩惠的故事》,頁138-39。

[13] 參太1:1-6、9:27、15:22、20:30-31、21:15以及它們在符類福音的平行經文。

[14] 在新約聖經成書之前,保羅已經掌握信、望、愛的真理(參林前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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