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於上帝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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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9-2-23)《撒母耳記上》20:1-42查經摘要(19)

(圖為「約拿單以射箭向大衛報信」(參《撒上》20:35-38);Unknown artist, modified from original photo

《撒上》20:1-42記述約拿單與大衛彼此起誓、結盟,及後協助大衛逃離掃羅的殺害。約拿單對盟誓的忠誠,甚至甘願犧牲自己與父親的關係,放下自己王位的繼承權等表現,都令人敬仰和讚嘆;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約拿單其實是背叛了自己的父親,與大衛串謀以謊言欺騙以色列的王掃羅!這些背叛和欺騙的行為是否有違聖經的原則?作為基督徒,我們可否做出背叛和欺騙的行為?

 

大衛向約拿單求救

上一章是關於掃羅多次嘗試殺大衛都不成功,最後親自前往拿約,結果在路上也被上帝的靈感動,自行脫去衣服受感說話了一晝一夜,以致大衛有足夠時間逃離險境。今章的開始是大衛回到約拿單那裏查問掃羅追殺自己的緣由,整章經文的內容大綱包含了一個倒影結構:

A.大衛找約拿單求救,起誓表明掃羅要殺他,約拿單不信,並答應為他打探。(20:1-4)

B.大衛建議約拿單測試掃羅的方法,並求約拿單向他施慈愛,他們往田野去。(20:5-11)

C.約拿單向大衛承諾會通知他,掃羅是否真的想殺他。(20:12-13)

D.約拿單要大衛起誓以耶和華的慈愛待他和他的家,又起誓願上帝眷顧大衛。(20:14-16)

X.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20:17上)

D’.約拿單使大衛再起誓,指示大衛躲藏等他的消息,又起誓保證他會平安。(20:17下-23)

C’.約拿單按所定之計測試掃羅,證實了他真的定意要殺死大衛。(20:24-34)

B’.約拿單再到田野,按照約定以射箭的方式來傳消息給大衛。(20:35-39)

A’.約拿單與大衛道別,彼此親嘴和哭泣,他們再次起誓然後離去。(20:40-42)

 經文一開始說大衛向約拿單查問究竟自己對他的父親掃羅做錯了甚麼,以致他要尋索自己的性命(20:1)。由於上一章掃羅曾在約拿單面前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說自己不殺大衛(19:6),所以約拿單可能因此認為父親不會對大衛下毒手,甚至真誠地以為「我父做事,無論大小,沒有不叫我知道的。怎麼獨有這事隱瞞我呢?決不如此。」(20:2)大衛於是也馬上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表明掃羅要殺自己是千真萬確的事,他離死不過一步(20:3)。在掃羅和大衛雙方都同樣指著耶和華起誓的情況下,約拿單決定要替大衛去查明真相(20:4)。

大衛建議自己在初一的王宴上缺席,求約拿單容他藏在田野,並為他向掃羅解釋,假裝說他已回伯利恆獻年祭,好看看掃羅的反應(20: 5-6)。如果掃羅為此而發怒,就證明他決意要殺害大衛(20:7)。大衛謙卑地對約拿單說自己是他的僕人,並求約拿單施恩,記念他們曾在耶和華面前結盟(18:1-4)。大衛又表明如果自己真的有罪,他情願死在約拿單手下(20:8-9)。而約拿單也表明自己信守承諾,不會加害大衛,於是他們到田野(這地方較隱密,可以讓他們安全地對話)去商討要是掃羅真的要殺大衛,約拿單可以怎樣通知他(20:10-11)。

 

約拿單的謙卑、對大衛的忠誠與愛

撒上20:12 約拿單對大衛說:「願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為證。明日約在這時候,或第三日,我探我父親的意思,若向你有好意,我豈不打發人告訴你嗎?

撒上20:13 我父親若有意害你,我不告訴你使你平平安安地走,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耶和華與你同在,如同從前與我父親同在一樣。

撒上20:14 你要照耶和華慈愛恩待我,不但我活著的時候免我死亡,

撒上20:15 就是我死後,耶和華從地上剪除你仇敵的時候,你也永不可向我家絕了恩惠

撒上20:16 於是約拿單與大衛家結盟,說:「(原文再譯)願耶和華追討大衛的仇敵![1]

撒上20:17 (新譯本)約拿單由於愛大衛,就使大衛再起誓;他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命。

這時,約拿單向大衛說出一番極為重要的話(20:12-17),當中每句幾乎都提及耶和華的名!這反映出約拿單對上帝極為尊祟,在這關鍵的時刻,他全以耶和華為根本去考量和表達自己的立場。他首先表明如果父親有意加害大衛,他必會向大衛報信(20:13)。換句話說,他情願背逆父親掃羅,也要讓大衛平平安安地離開,為了救大衛而願意與他串謀以謊話來打探掃羅的心意,這無疑是把自己放在一個危險的位置。

約拿單能這樣忠誠於大衛,原因全是他看見耶和華對大衛的揀選並與大衛同在。自大衛打敗巨人歌利亞的事件開始,約拿單就清楚知道,上帝已經離開了自己的父親,並揀選了大衛作為帶領以色列民的領袖,所以雖然他身為王子,也願意放下自己王位的繼承權去與大衛結盟(18:1-4)。而從他對大衛說「願耶和華與你同在,如同從前與我父親同在一樣」(20:13)的這番話可見,他清楚知悉上帝已經離開了他的父親掃羅,改為與大衛同在並要使用大衛,所以他選擇採取與上帝一致的立場,堅守自己與大衛的盟誓,愛大衛如同自己的性命!

約拿單對上帝和大衛的愛,正是整章經文的核心(也反映在大綱的倒影結構中),他活出了聖經中最大的誡命:「全心、全性、全力去愛上帝」並且「愛人如己」[2]值得我們留意的是,在約拿單向大衛懇求的一席話中,他兩次提及חֶ֥סֶד Chesed這個詞(20:14的「慈愛」和20:15的「恩惠」兩個詞在希伯來原文都是חֶ֥סֶד Chesed,意思指一份「盟誓裏的恩慈」,而英文往往翻譯為loving kindness)[3]最初本來是大衛求約拿單向他「施恩」(同樣是חֶ֙סֶד֙ Chesed這個詞;20:8),但由於約拿單深信耶和華的旨意,以致他謙卑自己,反過來兩次向大衛求「חֶ֙סֶד֙ Chesed」。約拿單所看到的,不是眼前自己貴為王子的身份與落難的大衛之間的懸殊,而是耶和華必然會從地上剪除大衛的仇敵(包括掃羅)的屬靈現實,所以他能斷言「願耶和華追討大衛的仇敵!」(參註1)換句話說,他深信大衛在上帝的眷顧下必然會安然無恙,大衛必會成為一國之君。因此他反過來在大衛面前謙卑自己,求大衛在自己還活的時候要以耶和華的慈愛待他,而在他死後也不要對他的後代斷絕恩惠(20:14-15,我們從《撒下》9章的確看見大衛守約眷顧約拿單的後代[4])。

 

約拿單背叛了自己的父親掃羅

約拿單採納了大衛的建議,指示大衛要在以色磐石那裏等候三日[5],待他到來並以射箭給他報信(20:18-20)。接著經文記載的事情果然如大衛所估計的一樣,掃羅因大衛沒有出席王宴而向約拿單大大發怒:「你這頑梗背逆之婦人所生的,我豈不知道你喜悅耶西的兒子,自取羞辱,以致你母親露體蒙羞嗎?」(20:30)。約拿單按所定的藉口說大衛要到伯利恆獻祭而不能出席王宴[6],然而這個解釋即時就被掃羅識穿了!他知道那是約拿單給大衛逃離他追殺的藉口,所以大衛與約拿單的確是串謀以謊話欺騙了掃羅。

掃羅又對約拿單說:「耶西的兒子若在世間活著,你和你的國位必站立不住。現在你要打發人去,將他捉拿交給我;他是該死的。 」(20:31)可見掃羅深明約拿單放過大衛的後果,大衛若存活就會威脅到自己現在以及約拿單將來的王位。他認為約拿單理應輔助他去鞏固他正在建立的王國,並繼承他的王位,延續他的王朝。可是,掃羅不但感到大衛要與他為敵,他作為一個父親,就連自己的兒子約拿單也不站在自己那方,可算十分失敗。約拿單的行事和態度,反映他把耶和華的旨意置於他與掃羅的父子關係之上。以今天的術語去形容,約拿單不惜背上「勾結外界勢力、顛覆國家政權」這些罪名,也要堅守他對大衛的忠誠。

約拿單知道了掃羅決意要殺大衛之後,就因父親羞辱大衛而為大衛愁煩(20:33-34)。次日他按照原定計劃帶著童子往田野去,情形就如平常出外狩獵一樣(他不單獨前往而是與童子同去,可避免掃羅懷疑他去見大衛)。在他到達了以色磐石後,他就把箭射在童子的前方並大聲喊叫:「箭不是在你前頭嗎?」、「速速地去,不要遲延!」(20:37-38)就這樣,他成功地瞞過了童子,向大衛通報他需要逃離的信息(20:39)。

約拿單把自己的「弓箭」(原文כְּלִים kelim【複數】不一定是指「弓箭」,也可以指其他「工具」、「裝備」或「武器」)交給童子先行帶回去(20:40 )。解經家一般都認為約拿單此舉是要讀者想起約拿單與大衛結盟時把自己的裝備和武器相贈的事(18:1-4),寓意他放棄自己王位的決心,但כְּלִים kelim這個詞其實沒有在該段敘述中出現;故此筆者認為這裏用כְּלִים kelim也可以有另一個意義,就是或許想讀者將之與以色列民選出掃羅作王時,他卻躲藏在器具(כְּלִים kelim)裏的情況作對比(10:22)。當時掃羅以כְּלִים kelim(器具)作為他的「安全感」,現在掃羅則把「安全感」轉移至鞏固自己的王位上,但這並非約拿單所認同或追求的「安全感」,因此當約拿單把自己的כְּלִים kelim送回,像是表達自己並不依戀掃羅所建立的王國,一種以人為力量所建立的「安全感」。他心繫於耶和華所帶領和揀選的人,把自己的性命和盼望都投放在上帝與之同在的大衛身上!最後,大衛出來與約拿單一起道別,他們彼此擁抱、痛哭和起誓(20:41-42)。

 

忠於上帝的「背叛」

其實約拿單背叛自己的父親去與大衛結盟,是否一個不道德的行為?筆者嘗試用以下幾個聖經例子,去探討一下背後的屬靈原則。

出1:15 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她們說:

出1:16 「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她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她存活。」

出1:17 但是收生婆敬畏上帝,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出1:18 埃及王召了收生婆來,說:「你們為甚麼做這事,存留男孩的性命呢?」

出1:19 收生婆對法老說:「因為希伯來婦人與埃及婦人不同;希伯來婦人本是健壯的,收生婆還沒有到,她們已經生產了。」

出1:20 上帝厚待收生婆。以色列人多起來,極其強盛。

出1:21 收生婆因為敬畏上帝,上帝便叫她們成立家室。

以上的兩個收生婆因為敬畏上帝,所以違背法老的吩咐,甘願冒著自己可能被法老懲罰的危險,也要存留男孩的性命。這讓我們看見,「背叛」並非必然是錯事,而是要視乎所背叛的對像是否一個行不義、邪惡的權勢,而動機又是否為了個人利益,還是為了敬畏上帝和愛惜人生命的緣故。

書2:3 耶利哥王打發人去見喇合說:「那來到你這裏、進了你家的人要交出來,因為他們來窺探全地。」

書2:4 女人將二人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裏來;他們是哪裏來的我卻不知道。

書2:5 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裏去我卻不知道。你們快快地去追趕,就必追上。

喇合背棄了耶利哥人去投靠耶和華,更是家喻戶曉的故事。喇合因著認識到耶和華的偉大並深知道如果自己不投靠耶和華,她的全家必定會跟耶利哥城一同滅亡。所以她毅然背叛了耶利哥王,以謊言矇騙追趕探子的人,最後救了兩名以色列的探子,她其實也跟約拿單一樣,都是冒著「叛國」的罪名去行事。喇合看得見將要發生的現實,就是當以色列民佔領耶利哥城時,她可以因著拯救探子而讓全家存活。喇合雖然背叛了耶利哥王,但她對耶和華的信心在聖經多處記載中都得到嘉許(書6:17、25;來11:31、雅2:25等)[7]她的名字甚至被列入耶書亞(耶穌)的家譜裏,成了大衛王的其中一位先祖(太1:5-6),情況就如約拿單忠於大衛,讓大衛作以色列的王,以致彌賽亞能夠成為大衛的子孫一樣!

在《新約聖經》中,最經典的「背叛」例子莫過於使徒保羅的轉變。他從原先一位逼迫上帝教會的猶太教先鋒(林前15:9),在經歷主對他的呼召後(徒9章)而變成其中一個最熱心建立教會和傳道的使徒。他有一份亮麗的「履歷」:「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5-8)然而他選擇「背叛」自己的過去,為的是要得著基督!這再一次證明,如果信徒要忠於所信的基督,就要「背叛」一些有違聖經真理、攔阻自己在信仰上成長的事!約拿單「背叛」自己的父親掃羅,全因為掃羅執意與上帝為敵,要攻擊祂的僕人大衛。因此在這個大是大非的情況下,約拿單作出了抉擇:他選擇背棄自己行不義的父親掃羅,忠誠於他所信靠的上帝和祂所揀選的大衛!

 

怎樣理解大衛和約拿單串謀欺騙掃羅?

約拿單以大衛回伯利恆為藉口去測試掃羅,這的確是與大衛串謀以謊言瞞騙掃羅。然而我們要留意「到伯利恆獻祭」這藉口,跟之前撒母耳要去伯利恆膏立大衛時所用的藉口一樣。

撒上16:1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 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裏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撒上16:2 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 』

經文指「到伯利恆獻祭」其實是耶和華親自為撒母耳編出來的一個藉口,為了隱瞞撒母耳去伯利恆膏立大衛的真正目的!因此,我們要明白聖經中的確出現一些個別「欺騙、隱瞞」的行為是上帝所容許,甚至是嘉許的(例如:上述的收生婆和喇合,她們都撒了謊)。當然,這並非指聖經教導人可以隨意說謊、欺騙別人,因為當我們仔細檢視這些「欺騙、瞞騙」的個別事件背後行騙者的處境和動機,就會發現他們都有一些共同點:就是他們都面對著一些與上帝為敵、不義的當權者,而他們是出於要拯救或保存人的性命而不得不作此舉動!就耶和華吩咐撒母耳以獻祭為藉口這事,嚴格來說撒母耳其實並沒有說謊,因為他畢竟也有向耶和華獻祭,只是這並非他到訪耶西家的真正目的而已。也就是說,上帝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例如:當人要履行上帝所給予的任務,祂容許受任命的人不清楚交代行事的原因,為要成就祂的工作,而這情況在耶書亞身上尤為特出。

耶書亞多次吩咐人要替他隱瞞自己的身分(太16:20、可7:32-37等),也曾有過瞞騙或誤導門徒的行為。例如:在以馬忤斯的路上耶書亞和門徒討論自己近日被殺的事(路24:13-32),他沒有即時表明自己就是他們正在討論的那人,而是一直隱瞞著自己的身分,直至他和門徒一起擘餅時才突然消失,讓門徒自行思索他所作的事。對於兩個門徒談論自己被殺的這件事,耶書亞的回應是:「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24:25-26)可見對耶書亞來說,當時最重要的並非是馬上告知門徒自己經已復活,而是要讓他們正確認識聖經、明白彌賽亞到來和被殺的真正意義!所以,耶書亞是為了門徒的屬靈生命的好處(糾正他們對彌賽亞的誤解),而暫時向他們隱瞞自己的身分。事實上,在他事工的早期,他就一直刻意隱瞞自己是「彌賽亞」、「猶太人的王」這身分,對此我們基本上可以理解為:1)他為了保護自己和門徒的性命,免受羅馬政府的威脅;2)不去滿足群眾對彌賽亞的錯誤期望;3)要按照上帝的時間表去履行所託付給他的任務等;這些「隱瞞真相」的背後原因,都是為了世人的好處、按著當時門徒和群眾的特殊情況而行的,而並非為了一些個人的利益,而且也是暫時的,耶書亞最後也有公開他的身分(可15:2;約18: 37等)。

所以總的而言,「欺騙、隱瞞」的行為並非聖經的普遍性教導(留意十誡教導我們「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8])。而就上述的例子而言,它們都有其獨特的處境,其前提也是為到他人的好處,可視為是聖經中特殊的例外情況。因此我們不可拿這些個別例子來作廣泛應用,把說謊、瞞騙的行為合理化[9]而按照上述討論的原則,大衛與約拿單串謀以謊話欺騙掃羅,其實一方面是為了從掃羅的手中救出大衛,另一方面也是阻止掃羅繼續去行不義的事,因此這是可以諒解的例外情況。

 

結語

今段經文讓我們看到約拿單與大衛結盟、起誓、他們彼此間的愛和忠誠,都是建基於把上帝放在生命中的首位。約拿單完全是以上帝的眼光去判斷當時的形勢,不以自己是王子的身分而自傲,即使當時大衛落難,他還是在大衛面前謙卑,支持上帝所使用和同在的大衛,放下自己王位的繼承權,甚至表明大衛日後要反過來祝福自己和自己的後代。他選擇不去依附那位已沒有上帝同在的父親,而選擇站在上帝的那方(大衛),甚至在父親掃羅要追殺大衛這事上,不惜犧牲自己與父親的關係,情願以性命去守護他與大衛的盟誓,情況好像耶書亞(耶穌)所教導的一樣:「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可以說,約拿單因為忠於上帝及祂所揀選的大衛,在逼不得已之時連自己的父親並以色列的王位都背棄了。

約拿單在屬靈上的遠見、情操以及他以耶和華的心意為念的生命實屬難得!我們可從他的屬靈生命看到,真正要忠心、忠誠於上帝,原來包含著「背叛」的元素,也就是要勇於去背棄那些與上帝為敵、行不義,或是攔阻自己履行上帝召命的人和事。我們惟有勇於這樣去選擇,才能真正稱得上是忠誠於上帝。因為上帝曾說自己愛雅各、恨惡以掃(瑪1:2-3;羅9:13),這意味著上帝的性情中也是有愛和恨的,所以背叛本身不一定是錯的,而是要視乎我們所背叛的是誰,是否因著要站在上帝的一方而去背棄祂所恨惡的、與祂敵對的人和事!盼望我們能明白,真正的「愛」是包含「恨」的元素,如果我們不願意恨惡上帝所恨惡的事,我們說到底其實並未能真心去愛上帝!當我們看見那些行不義、敵擋上帝的權勢、罪的轄制、引我們偏離上帝的人和事,我們就需要如約拿單一樣,有勇氣作出背叛和拒絕再參與其中的決定,所為的不是自己的好處,而是要忠於上帝和祂的教導!

最後,筆者建議在判斷是否作「背叛、欺騙」這類具爭議性的決定時,應以聖經的最大誡命為原則去檢視,就是所行的是否愛上帝、愛別人的表現,所為的是否對基督身體的好處,而不是謀求或維護個人的利益。而如果對怎樣做決定有所疑惑,最好去尋求其他屬靈前輩的印證和支持。求主賜我們智慧和勇氣,去愛上帝所愛、恨上帝所恨的,毅然去站在上帝所站的一方。阿們。

 


[1] 20:16在《和合本》譯作「……願耶和華藉大衛的仇敵追討背約的罪。」但這句的原文וּבִקֵּ֣שׁ יְהוָ֔ה מִיַּ֖ד אֹיְבֵ֥י דָוִֽד其實沒有「背約」二字,其字面的意思是:「願耶和華追討自大衛仇敵的手」,而「手」在聖經裏可理解為「所作的工、參與、手法等等」,因此筆者直接翻譯為「願耶和華追討大衛的仇敵!」

[2]這是耶書亞所認同的最大的誡命(參太22:35-40;可12:28-31),所表達的就是《申命記》6:5和《利未記》 19:18所記的教導。

[3]大衛和約拿單兩人之間的「愛」(20:17三次提及)是發展自對耶和華的看重、彼此間在盟誓裏對對方的恩慈,以致為了這份盟誓而願意犧牲自己性命的一種忠誠,而不是一些從經文表面意思而胡亂解讀、脫離了上文下理而強說為同性戀的講法。

[4]《撒下》9章,大衛在約拿單死後恩待他的兒子米非波設。

[5] 20:19的「以色」是希伯來文אָֽזֶל的音譯,是「消逝、逝去」的意思。隨著經文的發展,也許寓意掃羅的「王國」快將消逝,又或寓意大衛要消失於掃羅的眼前,逃避他的追殺。

[6] 20:27掃羅問:「耶西的兒子為何昨日、今日沒有來吃飯( אֶל־הַלָּֽחֶם el-HaLechem 呢?」「來吃飯」的原文直譯是「來(吃)麵包」,這跟約拿單的回答:「大衛切求我容他往伯利恆去(עַד־בֵּ֥ית לָֽחֶם ad-Beit Lechem)」裏的「往伯利恆」(往「麵包之家」)形成有趣的對比,就是大衛不要掃羅的麵包,而要上帝所喜悅的麵包(在麵包之家獻祭)!

[7]耶利哥城位處上帝要審判的迦南地(參創15:16-21),是上帝吩咐以色列民要攻佔的地方。所以喇合「背叛」那跟上帝敵對的一方,改為歸向上帝,便在聖經中備受嘉許。

[8]參出20:16;申5:20、19:15-19。要留意「不可作假見證」這誡命也有其特定的應用原則,就是「不可陷害人」。因此,聖經所容許的個別「欺騙、隱瞞」情況,也是被規範在不損害他人為原則的前提下,參Michael S. Heiser, BI162 Problems in Bible Interpretation: Difficult Passages II (Logos Mobile Education; Bellingham, WA : Lexham Press, 2017)。

[9]留意今天有邪教組織或異端,正是將這些在聖經中個別的例子扭曲為普遍性的教導,要參與者把所有非自己組織的人視為外人(包括自己的家人和親友),因此可以隨意瞞騙他們自己對組織的參與和投入。但是,這種「欺騙、隱瞞」的做法跟本文所提及的個別聖經例子有著完全不同的處境和行騙動機,其情況既不是遭到不義權勢的打壓、也不涉及保護他人的性命或惠及他人的利益。反而是有損參與者跟家人和親友的關係,做法極其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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