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有理的子民與放下身段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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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研經坊」(2018-11-17)《撒母耳記上》8:1-22查經摘要(7

(圖為鐵器時期別是巴考古遺跡,估計只有200-400人居住。它有「盟誓的井」之意,在先祖時期已被多次提及,例如創21:31;26:23-33。它在公元前701年被亞述王西拿基立摧毀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以色列民要求立王,上帝一方面不贊成,另一方面卻吩咐撒母耳依從子民的要求。我們應該怎樣理解這個矛盾?

 

撒上8:1-22大綱

  1. 撒母耳年老時立了兩個兒子作士師,但他們不行他的道(8:1-3)
  2. 以色列的長老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王(8:4-5)
  3. 就以色列民立王的要求,撒母耳的反應(8:6)
  4. 就以色列民立王的要求,耶和華的回應(8:7-9)
  5. 耶和華藉撒母耳警告以色列民,將來的王會怎樣管轄他們(8:10-18)
  6. 以色列民仍然堅持立王(8:19-20)
  7. 耶和華吩咐撒母耳依從以色列民立王的意願(8:21-22)

 

立王的要求其實合情合理

今段經文是關於以色列民對政制改革的要求。他們希望以色列由士師制度改為君王制度,「要像列國一樣」(8:5、20),這句話驟眼看來並不屬靈,再加上,耶和華對這個要求的評語是「他們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8:7)就讓我們更肯定這個要求在耶和華眼中是不好的。但令人費解的是,上帝為甚麼不拒絕他們的要求,反而再三囑咐撒母耳要依從他們立王的意願(8:7、9、22)?當我們仔細分析,會發現以色列民這個要求其實合情合理,以下是他們可持的理據:

1)撒母耳已經年老(8:1),需要找人接續他作領袖去帶領百姓;

2)撒母耳雖然立了兩個兒子作士師,然而他們不但沒有盡士師應有的責任,在以色列中施行公義的審判,反而「不行他(撒母耳)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8:3)。他們跟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樣,以權謀私。我們可以把他們和以利兩個兒子作比較(表1):

領袖/父親以利(參撒上2撒母耳(參撒上8
兒子的數目兩個兒子兩個兒子
兒子的職分祭司士師
職分的委任按著上帝的律法去委任(他們是亞倫的後裔)過去的士師都是由上帝興起的,但這次是由父親委任的
事奉地點與父親一同在示羅事奉跟父親的事奉地點不同,兒子在別是巴。而別是巴位於當時以色列的南端(參3:20),從考古發現估計當時人口不多,他們兩人一同前往當地任士師,大概並非是撒母耳的意願。
惡行把子民獻給耶和華的祭物中最美好的部分肆意奪去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
父親的回應只作勸喻,但不懲罰或阻止經文沒有提及撒母耳是否得悉兒子的惡行或嘗試阻止,但估計由於撒母耳年紀老邁、又離他們很遠,所以他多數時間都只留在老家拉瑪作士師,而未有即時前往當地跟進兩個兒子的問題[1]
以色列民的回應私下批評(「風聲」傳到以利耳中)向撒母耳反映,並公開要求立王
上帝的回應要審判以利家經文沒有提及[2]

3)在以利之前的大部分士師都在屬靈方面有缺失[3],現在連撒母耳的兩個士師兒子都同樣敗壞,難怪百姓會認為「士師制度」已無實際成效,有必要革新為「君王制度」;

4)以色列的長老表明子民要「有王治理我們」(8:20),「治理」的原文שָׁפַט 應翻譯作「審判」,反映子民對公義、審判的渴求。而當時某些列國的君王也會像士師那樣施行審判[4],所以當下一代的士師已經腐敗時,他們會認為用君王來取代士師的角色,可以解決審判上的需要;

5)以色列民長期受外敵侵襲[5],因此極需要有軍事領袖來保護他們的家園和財產。過往的士師只會在以色列受襲時才出來抗敵,角色較為被動,但君王則是整體以色列民的代表,可以主動地為百姓作軍事上的籌劃,例如:增加軍力、打造兵器或修建城牆等,因此,以色列民會認為君王比士師更優勝;

6)而最重要的是,「立王」並沒有違反摩西律法的規定,反而是有章可循,因為上帝曾在《申命記》裏吩咐:「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申17:14-15)因此他們立王的要求,可以說是完全合乎摩西律法的指引;

7)從申17:14「像四圍的國一樣」可見,我們不應認定以色列民提出「要像列國一樣」(8:5、20)這要求必然是基於他們不屬靈,或只是出於羨慕別國的制度而想仿傚。另外,《士師記》曾不只一次提到「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6],以色列民可能會認為「士師制度」並未能改善以色列民的屬靈情況,而按《申命記》的指引去立王也許是以色列的一個轉機。

綜合以上的理據,以色列民要求撒母耳(上帝的代表)為他們立王,這個要求可以說是合情合理,或許是基於這些原因,上帝雖然知道以色列民厭棄祂,卻沒有斷然拒絕他們的要求。

 

上帝警告以色列民立王的後果

雖然上帝不贊成以色列民立王,但祂卻沒有反對(8:7),只是透過撒母耳,語重心長地提醒子民立王所帶來的嚴厲後果(參8:11-18)。這讓我們體會到上帝這個處理手法背後的心腸:以色列民自列祖時代至出埃及經歷了四百年,及後的士師時期又差不多有四百年,這過程就好比是一個嬰孩逐漸長大,成為少年人。從前當以利任祭司時,以色列民只懂私下議論以利的兒子(參2:22-24),現在他們卻主動地向撒母耳指出他兩個兒子並不稱職,然後提出立王的要求,可見他們在屬靈上已經有所成長。故此,這時上帝就好像父母教導正在成長的子女一樣,不再是毫無轉圜餘地的要求以色列民服從[7],而是警告他們此時立王將為他們造成的損害,讓他們認真思量並作出正確的選擇。

上帝甚至連終極的後果「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他們」(8:18)也預告給子民,意味著若他們不聽勸告,最終必為自己錯誤的決定承擔苦果。可惜,以色列民忽視上帝的勸告,堅持自己立王的意願。我們從往後的書卷可知,他們日後的經歷正如耶和華所言,成了以色列王的僕人(「僕人」與「奴隸」的原文相同;參王上12:4-11),之後更經歷亡國和被擄,那時候「他們哀求耶和華,耶和華卻不應允他們」。

耶和華對以色列民要求立王的評語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8:7-8),事實上,以色列民一直沒有尊上帝為王,他們也曾一度想擁士師基甸為王(士8:22),只是基甸拒絕了並提醒他們說:「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士8:23)。他們對「耶和華作王」和被「耶和華管理」的意識很薄弱,即使今次耶和華詳盡地羅列出立王的壞處,他們仍不以為意,只一心以保障自己的生活和財產為念,這其實跟拜偶像的心態無異,只是把王當成一個偶像,期望從王那裏得到福祉和庇佑。

所以,雖然這個立王的要求在表面上算是合情合理,但背後的動機只不過是出於對未來的憂慮和對上帝缺乏信心,不想單單依靠上帝,以致會對祂的警告充耳不聞,甚至不在乎被上帝離棄的終極後果。由此可見,所謂合情合理的要求,其實只不過是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可以為自己作安排了,不看重上帝的勸告,厭棄上帝介入自己所選擇的生活,絲毫不為上帝的慈愛所感動。

 

對撒母耳再三囑咐

以色列民聽不進上帝的勸告,立定心意要立王,耶和華於是再三叮囑撒母耳要依從以色列民,這意味著撒母耳其實不想依從他們(參8:6,他不喜悅他們立王的要求)。撒母耳是家喻戶曉的耶和華先知(3:20-21),他所說的話一句也不落空(3:19),他懂得耶和華的心意,能帶領子民離棄偶像,單單事奉耶和華(7:4)。他又是拯救過以色列民的士師(7:12-14),畢生不辭勞苦地以上帝的真理去教導子民、審判百姓、施行公義(7:15-17)。然而,身分地位這般超然的他,在明知子民的選擇是錯的情況之下,卻仍然要按照上帝的指示去依從他們的意願,上帝為此對撒母耳再三叮囑,或許是要教導他不可因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就勉強百姓去依從,反倒要尊重他們所作的決定。對於撒母耳來說,這需要極大的謙卑和順服,他要完全放下他的屬靈位分,去俯就比自己低微的人,這真是一個不容易的功課!

現把以色列民和撒母耳在這一章所面對的考驗做對照(表2):

 以色列民撒母耳
面對的問題撒母耳年紀老邁,兒子不行他的道,而且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8:1-3)。他們兩個都不是合資格的領袖。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要求撒母耳為他們改變政制,從過去的士師制度改為君王制度(8:1-2、4)。
想法他們認為以色列要像列國一樣,立王來管治他們、統領他們,為他們爭戰(8:20)。他們把安全感放在人身上,寄望將來的王能讓他們得到生活的保障。從撒母耳的「不喜悅」以及上帝安慰他的話(8:6-7),可以推測他認為子民已不想他繼續作領袖(另參12:1-5),他因自己被厭棄而不喜悅(因為立王就等於削弱了他和兒子的士師職分)。
上帝的回應「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8:8)「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8:7)
上帝的提醒「必徵召你們的兒子、女兒,奪取你們田地、資源等,你們自己必作僕人來服侍這位地上的王!」(8:11-17)再三強調:只管依從他們的話,為他們立王。(8:7、9、22)
屬靈考驗上帝既不贊成立王,但也不完全反對,為的是:
1. 讓子民知道利弊然後自行決定,並要承擔這決定所帶來的後果。
2. 上帝給子民自由意志和選擇的權利,而且沒有否定他們的意願,是要他們學習分辨和有智慧地行出上帝的旨意。
上帝雖然認同撒母耳的判斷(不應立王)和感受(不喜悅),但仍然要他依從子民的意願,為的是:
1. 撒母耳作為領袖並不是要管轄子民,而是要按著上帝的旨意,並祂的性情來帶領他們。
2. 撒母耳要學習謙卑、放下自己的身量,不能自恃身分地位、自己比別人更屬靈或更有道理,就強迫子民順服,反倒要以上帝的吩咐為最終準繩。

 

結語

以色列民以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合情合理,就可以完全漠視上帝的勸告,不用體貼上帝的感受。在這件事上,他們其實需要學習謙卑自己,不要自以為理據充分就目空一切,堅持要上帝和別人滿足自己的訴求。此外,撒母耳要學習的同樣是謙卑自己,當面對那些在屬靈上比自己幼嫩、甚至是不認識上帝的人面前,要放下自己的屬靈位份,按著上帝的指引去服侍他們。事實上,這段經文所突顯的,正是上帝在謙卑自己,祂才是那位真正放下自己主權的王!祂雖然不認同子民在這時候立王的想法,但祂並沒有否定子民的意願,只是給他們警告,嘗試引導他們作出正確、有智慧的選擇。這讓我們聯想到祂的愛子耶書亞,也同樣是以天父為榜樣,放下自己的位份、謙卑地降世,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來完成上帝的救贖計劃!

反思今天信徒之間或因明裏暗裏的不和,引起大大小小的紛爭,甚或處理不當時而僵持不下、產生敵對的情況,這豈不都是由於我們自恃比對方更有道理、更屬靈、更有資格主導局面等心態嗎?然而,我們應當緊記上帝給我們所作的榜樣,即使自覺多麼有理、又多麼的比對方更具屬靈觸角,卻仍需要謙卑去俯就、體恤低微的人!因為真正叫人得著益處的,不是對真理的雄辯滔滔,而是人的生命能否活出基督的樣式[8]。求主幫助我們,學習保羅所說的「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3-4)盼望今天的我們不論位份高低,也能常常以謙卑束腰,存著順服上帝的心,在基督的愛中彼此服侍、也彼此建立。阿們!

 


[1] 經文刻意記載撒母耳的兩個兒子作士師的地點是在別是巴,那是當時以色列地最南的範圍(參3:20),而撒母耳則留在老家拉瑪(位於以色列中部的便雅憫支派屬地),兩地相距頗遠。所以這跟以利和他兩個兒子的情況不同(他們全都在示羅的會幕事奉),撒母耳未必能長途跋涉前往別是巴懲罰或阻止兩個兒子。

[2] 撒母耳大概因年老而行動不便,主要留在拉瑪作士師,而未有長途跋涉到別是巴懲罰或阻止兩個兒子。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以致經文沒有提及上帝要就撒母耳兩個兒子的惡行,作出像以利家那樣的責備或審判。其他有關上帝未有回應(或審判)撒母耳家的原因,包括撒母耳並不像以利那樣輕看上帝(2:29;3:13),另外撒母耳的兩個兒子雖然不義,但也未有像以利的兩個兒子那樣搶奪原本屬於上帝的祭物,就是獻祭中最好的部分(2:15-17、25、29)。

[3] 例如:基甸造了以弗得使百姓陷在罪裏(士8:27);耶弗他與以法蓮人自相殘殺(士12:1-6);參孫違反了拿細耳人的全部規定,他接觸死了的獅子(士14:8-9)、主動安排飲酒的機會(擺設筵席;士14:10)、受大利拉巧言誘騙而被敵人剪去頭髮(士16:19)等等。他們都只是在軍事上拯救過百姓,卻沒有真正在靈性上引領百姓歸向上帝。

[4] 在古近東世界,君王往往會施行審判,參William W. Hallo and K. Lawson Younger Jr. (eds.), COS 1.25, 1.35, 1.39, etc.

[5] 參撒上7:10、並《士師記》及《撒上》,以色列民屢遭外敵(非利士人、亞捫人等)侵擾。

[6] 參士17:6,18:1,19:1,21:25。

[7] 筆者認為這時的以色列民,大概也有一種像是年青人的心態,明明心思還不夠成熟,卻以為自己的想法可行,不喜歡接受強壓式的方案,若長輩勉強為之,只會使他們厭棄及反叛。

[8] 另見林前13:1-2「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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