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未記》6-7章有關獻祭的教導與耶書亞(耶穌)有甚麼相關之處?
2. 《利未記》8章有關承接聖職的經文跟耶書亞(耶穌)有甚麼關係?我們可以怎樣應用?
《利未記》6-7章仍然是有關五種獻祭的教導,表面上像是重複了1-5章的條例,但其實兩段經文的內容和性質都截然不同。參下面兩個列表作對照:
經文 | 獻祭的種類 | 性質 | 內容:有關祭物的處理 |
利1 | 燔祭 | 自願性 | 任何人都不可吃祭物,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 |
利2 | 素祭 | 自願性 | 祭司可吃部分祭物 |
利3 | 平安祭 | 自願性 | 祭司和獻祭者都可吃祭肉 [1] |
利4 | 贖罪祭 | 強制性 | 任何人都不可吃祭物,祭物要被帶到營外燒掉[2] |
利5 | 贖愆祭 | 強制性 | 祭司可吃部分祭物 |
經文 | 獻祭的種類 | 內容:祭物是否可以吃 | 祭司不可吃祭物的原因 | 教導(תּוֹרַה Torah「妥拉」[3]) |
利6:8-13 | 燔祭 | 誰都不可吃祭物 | 祭物全然歸上帝 | 利6:9……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זֹ֥את תּוֹרַ֖ת הָעֹלָ֑ה)…… |
利6:14-23 | 素祭 | 在某些情況下祭司不可吃祭物 | 當那個祭是為了膏立祭司而獻的[4] | 利6:14 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וְזֹ֥את תּוֹרַ֖ת הַמִּנְחָ֑ה)…… |
利6:24-30 | 贖罪祭 | 在某些情況下祭司不可吃祭物 | 當有人使百姓犯罪,或全百姓都誤犯了罪[5] | 利6:25……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זֹ֥את תּוֹרַ֖ת הַֽחַטָּ֑את)…… |
利7:1-10 | 贖愆祭 | 在某些情況下祭司不可吃祭物 | 當百姓擺上最好的[6] | 利7:1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 (וְזֹ֥את תּוֹרַ֖ת הָאָשָׁ֑ם)…… |
利7:11-34 | 平安祭 | 在某些情況下祭司和子民都不可吃祭物 | 當祭物過期或不潔[7] | 利7:11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וְזֹ֥את תּוֹרַ֖ת זֶ֣בַח הַשְּׁלָמִ֑ים)…… |
利1-5章是從獻祭者的角度去把五個祭排序,而利6-7章則是從祭司處理祭物的角度來排序,主要是關於祭司的工作和事奉的工價。祭司許多時都能吃當中的祭物,而這就像是他們從事奉中所得的利益和報償。另外,今段經文其中一個獨特之處就是每一個祭都以 תּוֹרַה(Torah)「妥拉」這個詞來開始(見上表)[8],是要向祭司(事奉者)說明每一個祭的「教導」。當中更特別提及祭司不可吃祭物的一些原因,正是要他們從事奉中學習一些重要的功課,我們從中也可看到耶書亞(耶穌)的生命和教導與之平行的地方(參下表):
獻祭的種類 | 祭司不可吃祭物的原因 | 教導(תּוֹרַה Torah):「妥拉」 | 與耶書亞(耶穌)的生命和教導的平行之處 |
燔祭 | 祭物全然歸上帝 | 1)讓祭壇的火常常燒著,寓意著無論何時,上帝都喜悅人去親近祂(參利6:11)。 |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參約15:2-8);永遠不渴(參約4:14、6:35);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參約6:51)。 |
2)祭司並沒有因處理祭物而得到任何利益,寓意事奉者不應為私利而事奉 | 不要假冒為善。(參太6、23) | ||
3)從晚上到早晨也需要更衣去倒灰,意味著即使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祭司也要過聖潔的生活,在小事上也要謹慎、忠心地服侍。(參利6:9-11) | 謙卑降世(參腓2:7-8);為門徒洗腳(參約13:14)。 | ||
素祭 | 當那個祭是為了膏立祭司而獻的 | 祭司受膏時所獻的那個祭物不能吃,寓意能得著事奉上帝的職事,比甚麼利益都更重要!(參利6:19-23) | 耶書亞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約4:32-34) |
贖罪祭 | 當有人使百姓犯罪,或全百姓都誤犯了罪 | 倘若所獻的贖罪祭是因有人使百姓犯罪或全百姓自己犯罪的話(參註腳5),其祭物就不能吃,寓意整體百姓的生命是否討上帝喜悅,比祭司自己是否能從事奉中得益更重要!(參利4) | 耶書亞……把牛羊都趕出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參約2:14-17) |
贖愆祭 | 當百姓擺上最好的 | 當百姓擺上祭物中最好的部分(脂肪和內臟等:寓意著人的內心、情感中最好的),也就是當人對上帝全然委身的擺上,這比祭司自己能從事奉中得益更重要!(參利7:3-4) |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參可12:40、路20:47) |
平安祭 | 當祭物過期或不潔 | 吃平安祭的祭物也要遵守規定,如果祭物過了期、有污穢物、不潔等就不能再吃。祭司和百姓的生命若能遵上帝的話而行,就比祭司自己能從事奉中得益更重要!(參利7:17-27) | 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參太6:6)……;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參太6:24)。 |
《利未記》8章的內容主要是關於按立亞倫和他兒子承接祭司的聖職。經文的結構如下:
A. 有關會幕門口、彈膏油在壇上七次、膏抹會幕和亞倫(8:1-13)
B. 贖罪祭、蘸血抹在壇上四角(8:14-17)
X. 燔祭:把羊切成塊子、洗臟腑和腿、全然獻上(8:18-21)
B’. 平安祭、蘸血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8:22-29)
A’. 有關會幕門口、七天晝夜住在會幕門口、彈血和膏油在祭司的衣服上(8:30-36)
這段經文的主角看似是亞倫和他的兒子,但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摩西出現的次數其實更多!經文裏大部分動詞的主語都是摩西,都是跟他膏立亞倫和亞倫的兒子有關,過程中摩西要獻上三個祭:贖罪祭(B)、燔祭(X)和平安祭(B’),可見摩西是以一個祭司的身分去按立亞倫和他兒子去承接祭司的職事。換句話說,摩西當時的事奉是在以色列人傳統的祭司體制以外,他不是亞倫的後裔,但卻是上帝的大祭司。而他這個獨特的身分,正好與聖經裏的麥基洗德和耶書亞一致,都是在亞倫血統所屬的祭司體制以外:
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上帝的祭司。(創14:18)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上帝的兒子耶書亞,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4:14-5:6)
《希伯來書》引用《詩篇》110:4「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去解釋耶書亞與麥基洗德的情況一樣,雖然不是亞倫的後裔,但卻是上帝的大祭司。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書亞‧彌賽亞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 (彼前2:5)
耶書亞(耶穌)不但是我們的大祭司,他也使我們得以承接祭司的職分。彼得前書2:9引用出埃及記19:5-6「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來說明每一個跟隨耶書亞的人都好像昔日的以色列民一樣,既是上帝的百姓,就被分別為聖作上帝的祭司,事奉上帝,向祂獻祭(參羅11:36-12:1)。因此,利未記8章表面上好像與我們無關,但其實是「後事的影兒」,預表著耶書亞怎樣使他的跟隨者來到耶和華面前成為上帝的祭司,參下表有關摩西和耶書亞的平行。
相關經文 | 利未記8(另參出19:4-6) | 來4:14-5:6、彼前2:5 |
亞倫體制以外的大祭司 | 摩西 | 耶書亞 |
預備祭司去承接聖職 | 膏抹亞倫和他的兒子作祭司,又讓以色列民在列國面前成為君尊的祭司。 | 使每一個跟隨他的人都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他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 |
祭司是一個有尊榮的職事,是被揀選出來作上帝與人之間的橋樑。從耶和華的吩咐中,我們看到祭司在事奉時,不能著眼於個人利益,而是要遵照上帝的旨意,把子民帶到上帝的面前,並要教導他們怎樣獻上蒙祂所悅納的祭,使子民與上帝有良好的關係。而耶書亞(耶穌)的生命和教導,同樣是在給我們指引和榜樣,使我們懂得怎樣活出一個上帝所悅納的生命。
耶書亞(耶穌)又像摩西按立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聖職作祭司那樣,把祭司的職事傳了給跟隨他的人。我們因而得以在上帝面前成為聖潔的祭司,這是何等尊貴的職事啊!但願我們都甘願承接祭司的職事,被主潔淨和使用、常住在他的裏面,也為他結出更多的果子[9]。
[1] 除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外(參利3:3-5)。
[2] 要把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並頭、腿、臟、腑、糞,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潔淨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燒在柴上。(參利4:8-12)
[3] תּוֹרַה(Torah)「妥拉」往往在中文聖經中被翻譯成「律法」(和合本的利未記6-7章把這個詞譯作「條例」),然而原文的意思是指上帝對人的「教導、指引」。「妥拉」也常用作指「摩西五經」,而當中除了律法,還包含其他不同類型的敘事、吩咐和條例等。
[4] 參利6:19-23。
[5] 利6:30 指明若將血帶進聖所贖罪的話,其肉就不能吃。而需要將血帶進聖所贖罪的情況,就是當有人或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參4:3-6),又或是以色列全會眾若誤犯了錯(參4:13-17)。
[6] 參利7:3-4。
[7] 參利7:17-27。
[8] תּוֹרַה(Torah)「妥拉」在利未記首次出現就是在第6-7章有關獻祭的條例。這個詞共出現了7次(另外兩次是7:7和7:37)。在猶太式解經裏,當一個詞高密度地出現7次,就算是一個標記,而這樣工整地出現,更表明這是一個重點的信息。
[9] 參約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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