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書亞(耶穌)曾經在會堂裏唸以賽亞書:「主的靈在我身上, 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然後他宣告:「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4:18-19、21)試討論禧年的屬靈意義以及耶書亞怎樣成就上帝的禧年。
「你要計算七個安息年,就是七七年。這便為你成了七個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25:8-10)
禧年是上帝所定的一個很獨特的日子,它從第七個安息年(即「七七年」)的贖罪日開始計算,而七和七七這些數字又使人聯想到安息日和七七節。筆者發現禧年與這四個聖日或節期有著共同元素。所以,在掌握禧年的屬靈意義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一下這四個聖日或節期的一些屬靈意義。
上帝用六日完成了創造之工,祂最先分別為聖的是時間──第七日(參創2:3)。祂頒布十誡時,把「守安息日」定為其中一誡(參出20:8-11),更說這是祂與子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參出31:13)。猶太傳統視十誡為上帝與子民的婚約,而安息日則是那枚婚戒,證明上帝與子民有立約的關係[1]。所以,人在這一天要停止工作,記念上帝是他們的創造主,學習放下自己的主權,以致能進入祂的安息,這安息是指一份人與上帝、與創造物真正和諧的關係。
安息年的主角是地,人在六年可耕種地,但在第七年要停止(參利25:2-5)。至於一整年不耕種而會引起的糧食問題,上帝的應許是:「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三年的土產。」(25:21)安息年是要記念上帝是地的主人,祂雖然把地賜給人耕種,但叫地長出土產、產量多少全是祂的主權[2]。在這一年,人與地沒有耕者與被耕的關係,人不需要耕種,地也會自然長出足夠的食物供人所需。換句話說,人要明白一切勞碌得來的成果其實都掌握在上帝的手裏,學習放下為自己爭取所需的這觀念,以致能進入另一種安息,這安息是指一份人與地的和諧關係。
七七節是從逾越節開始算的,逾越節的月份是大麥成熟的日子[3],在逾越節後的安息日次日,開始數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就是七七節(共五十日,故又稱「五旬節」),這時則是小麥成熟、開始收割的日子(故又稱「收割節」),人要在這日把首批小麥獻給耶和華(參民28:26)。
逾越節是記念上帝把以色列民從一個被奴役的埃及地,拯救到祂的應許之地,而逾越節後的安息日次日(「首份收成」[4]的日子)和七七節則分別是記念上帝的子民在應許地的兩次麥子收割,中間相隔五十天。這三個節期都在春季,既要記念上帝是救贖主,也要記念是祂讓人在應許之地得享收成,人要為此歡慶和感恩。
上帝吩咐人建造會幕,又設立祭司制度,為的是要提供一個渠道讓人可以親近祂。但人的生命難免會因為沾染不潔或軟弱而得罪上帝,於是,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祭司要獻上規定的祭,百姓也要刻苦己心。在這一天,上帝要免去人過去一切的罪(參利16:29-30)。贖罪日的意義是要記念上帝是賜生命的主,也是把人的生命贖回來的主,祂讓人可以再次親近祂。
這些聖日或節期的屬靈意義都有兩個共同主題:第一,宣示上帝的身分和主權;第二,上帝對人的祝福並救贖工作。而禧年可以說是匯聚了兩者的屬靈意義。
宣示上帝的身分和主權 | 上帝對人的祝福及救贖工作 | |
安息日 | 上帝是創造主:祂賜生命給創造物。 | 七日一次,人學習停止工作,讓上帝的主權在自己的生命中彰顯,享受一份與上帝及創造物的和諧關係。 |
安息年 | 上帝是地的主人:祂有權把地給人耕種,也有權讓地自長食物。 | 七年一次,人學習停止耕種,讓上帝的主權在地土彰顯,而人則去享受一份與地的和諧關係。 |
七七節 | 上帝是救贖主:祂把人從不自由的地方拯救到應許之地。 | 每年春季的收割節期,人在上帝的應許之地有收成。 |
贖罪日 | 上帝是救贖主:祂把人的生命從罪中贖回來。 | 一年一次,人能藉獻祭及向上帝悔改,罪得以被赦免,可以再次親近上帝。 |
禧年 | 上帝是人的救贖主,也是地的主人:祂先把人的罪(債)赦免,然後把人放回屬於祂的地上。 | 五十年一次,人能重新取回因罪(債)而失去的地業或身分,回復自由,也歸回上帝原本賜給他的地土。 |
「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利25:9-10)
禧年除了結集上述四個聖日或節期的屬靈意義之外,還有一個非常突出的元素,就是──人得自由(見上表「禧年」一行)。上帝藉禧年再次宣示祂是以色列民的救贖主(參利25:17、38、55),又是地的主人(參利25:23),祂不單把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地拯救了出來,即使到了應許之地,祂還要救以色列民脫離因債務而受到的轄制,包括:人因窮困而賣了自己的地或住宅,甚至自賣為奴。上帝吩咐買主要在禧年把債務一筆鈎銷,讓人回復自由身,歸回自己的地和家。
上帝作為地的主人,祂容許人買賣地業,但這些交易要在這個禧年的期限下運作,包括:1) 在估量地或住宅的價值時,要以禧年所剩的年數作出公正的估量,買賣雙方「彼此不可虧負」(參利25:13-18);2) 雖然買主把弟兄的地或住宅買下,但賣主或其親屬、利未人均有權在期限內或隨時贖回地業(參利25:24-33);3) 雖然買主把弟兄買下為僕人,但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參利25:43、46、53)。
這些條例都是建基於上帝所說:「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利25:55)所以,每個以色列民都同有一個主人,就是救贖他們的上帝。在上帝的眼裏,他們都是弟兄,身分都是一樣的[5]!因此,人如果擁有財富,不但不可以藉此來壓榨弟兄,反而有責任在弟兄貧窮或缺乏時幫補他;借錢或借糧給弟兄時,也不可取利或多要(參25:35-38)。
在禧年時,上帝要人重獲自由並把他們放回祂的地上,這個意象讓我們想起:「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2:8、15)那時人根本不用耕種,因為「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創2:9)但是因著人犯了罪,人與上帝的關係破壞了,人被逐出了伊甸園;人與地的關係也破壞了,人失去了對地的管理權,從此要「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參創3:17)所以,禧年其實是伊甸園的一個縮影,讓人再次嚐到上帝創世時的心意,就是人能重返上帝的同在,住在上帝所賜的地上,不用自己勞苦耕種就能飽足,回到像在伊甸園時的美好生活。但我們知道,這個創世的心意如要再現,就要先解決人的罪,而耶書亞正是為此而來到地上。
當日耶書亞(耶穌)在會堂裏誦讀這段經文:「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6]然後宣告:「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4:21)禧年的目的是要人從罪和債中得自由,而能夠把罪和債免去的,就只有上帝。耶書亞誦讀這經文,一方面是表明他是上帝所膏抹的[7],另一方面是在宣告他的使命,他要把人從貧窮、被擄、瞎眼、受壓制的境況釋放出來。
在《聖經》裏,往往用「債」去比喻「罪」[8],因為罪跟債一樣,會令人失去自由,成為被壓制的奴僕。耶書亞在地上的許多事工,例如:治病、趕鬼、赦罪,都是要釋放人的生命,免去人的罪債,這正正是禧年的核心內容。他的工作是要讓人明白禧年的真正意義,也仿佛嚐到原本在伊甸園的美好景況。這跟他宣告「天國近了」的意義相同,就是:上帝要作王了,祂要把世界修復過來,摧毀罪的權勢,把人從罪的轄制中釋放,讓人重拾上帝兒女的身分,生命再次服在祂的主權下,得享上帝為人預備的安息。
上帝藉耶書亞在地上的事工所彰顯的,既是祂對人的救贖,也是建立天國的工作。上帝要人徹底脫離罪的捆綁,是透過耶書亞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以他的血作為世人生命的贖價,把那攔阻人到祂面前的障礙完全移除,使人得以回到祂的同在裏;此外,祂又使耶書亞從死裏復活,賦予他權柄把永恆的生命賜給那些屬他的人,使人活出一個由上帝掌權的生命。耶書亞的確是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他為禧年的來臨揭開了序幕,向那些願意悔改回轉、把生命交給上帝掌管的人,發出邀請:「來吧!到我這裏來,因為這是上帝悅納人的日子。」
當我們說自己是蒙恩得救的人,其實是在表示我們的生命已經屬於另一個國度,這個國度會像禧年一樣來臨。然而,我們要怎樣準備迎接禧年的來臨呢?正如上文所述,當上帝免去人的債,祂也要求祂的子民免去別人的債;當上帝憐憫人、向人施恩,祂也要求祂的子民去幫助有需要的人。這是我們現今在地上就能夠實踐的。而耶書亞(耶穌)的生命也為我們留下了榜樣,要我們效法他,活出一份得釋放、饒恕人的生命!
盼望我們都能活出所信的,以行動表明我們是主的僕人,也忠心管理上帝所賜給我們的資源,以生命的見證把人帶領歸回他們的創造主。阿們!
[1] 參本機構網頁之安息日研經坊文章〈出埃及記18:1-20:26問題討論摘要〉。
[2] 事實上,在上帝供應嗎哪的事上,子民已有類似的經歷,就是在第六日可以拾取雙倍的嗎哪,但在第七日的安息日,嗎哪就不會再有。(參出16:4-5、22-27)
[3] 逾越節是猶太曆的正月14日,即西曆的三/四月份。
[4]一般人會認為這日是「初熟日」,但其實經文並沒有清晰地為這個日子命名;但在民數記28:26提及七七節時,所用的希伯來文是 יוֹם הַבִּכּוּרִ֗ים (字面意思是「初熟日」)。所以,如果真的要為這個日子命名,筆者建議用「首份收成」 הַקָּצִיר֙ רֵאשִׁית 的日子,較為貼切。
[5] 「弟兄」的希伯來文是אָח,這個字在利25章共出現了10次,在25:14、35、36、39、47、48各出現了一次,在25:25、46各出現了兩次。
[6] 這段經文其實來自賽61:1-2及58:6,但耶書亞沒有完全照讀,而是選取這兩段經文裏的某些節數。當他讀到「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就停下,沒有接著讀下一句「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
[7] 當中的經文(參註6)滿有「彌賽亞」(即「受膏者」)的預言和「彌賽亞時代」(Messianic Era)的意味。
[8] 例如:太6:2;18:21-35;路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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