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12:29-42 記載了「殺長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這兩件事是怎樣預表了耶書亞(耶穌)的犧牲和救贖?而出 12:29-42的上下文則是記載逾越節、除酵節、贖頭生的誡命,可見這些誡命都跟救贖有關,請討論這些誡命的屬靈意義。
上帝施行第十個災之前,祂吩咐摩西要以色列民自此守逾越節,並要成為他們永遠的定例(參出12:14)。出12:1-13:16記載了「殺長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過,而上下文則是上帝要以色列民守逾越節、除酵節和贖頭生的相關誡命。我們可以從這段經文的分層次敘述,看到一個扇形結構:
A. 逾越節 I(12:1-13)
B. 除酵節 I(12:14-20)
C. 逾越節 II(12:21-28)
X. 殺長子和以色列人出埃及(12:29-42)
C’. 逾越節 III(12:43-51)
B’. 除酵節 II(13:1-10)
A’. 贖頭生的 (13:11-16)
分段敘述裏有一些重複而類似的經文是這些節期或誡命的共同重點。[1]
結構中間「X」的部分是這個結構的核心,記載以色列民按照摩西的吩咐,在逾越節前夕把羊羔宰了,又拿牛膝草[2]蘸盆裏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然後留在屋內直到早晨;就在當天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長子和一切頭生的牲畜都殺盡了。法老終於讓以色列民離開,而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取了金器、銀器和衣裳,正式結束了他們在埃及地住了430年的日子。
以色列民藉逾越節羔羊的血,生命得救贖並從此脫離了埃及人奴役的軛,這正是預表耶書亞(耶穌)是那頭被殺的羔羊,使世人得救贖、脫離罪和死亡的軛。新約聖經有多處經文都指出耶書亞就是上帝所預備的羔羊,為拯救世人而捨身被殺[3]。以下幾段經文是逾越節羔羊和耶書亞受難的平行之處。
逾越節羔羊 | 耶書亞(耶穌)受難 | |
1 | 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4]。(12:3) | 耶書亞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算,日期約是在尼散月的第十日。(參太21:1-12;可 11:1-15;路 19:28-45;約 12:12-19) |
2 | 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裏取,或從山羊裏取,都可以。(12:5) | 被祭司長、長老、文士、彼拉多等人審問,都找不出他有任何罪。(參太21:23-27;27:1-2、11-14、17-26;路23:22) |
3 |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12:6) | 耶書亞在十架上死時大約是下午3時,在逾越節前夕、黃昏前時段。(參可15:33-37)[5] |
4 | 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12:7) | 耶書亞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14:24) |
5 |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12:8) | 在逾越節晚餐時,耶書亞祝謝後,擘開餅,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可 14:22) |
6 | 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12:10)[6] | 耶書亞在逾越節前夕死,並隨即被安葬入墳墓。(參可15:43-46;另參詩16:10) |
7 | 應當在一個房子裏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裏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12:46) | 「只是來到耶書亞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約19:33;另參詩34:20) |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從此要世世代代向祂守逾越節和除酵節,又詳細地指示他們守節的條例。猶太拉比從這兩個節期的經文數出了二十條誡命[7],可見它們的重要性,其中包括:在逾越節當晚要吃用火烤的羊羔、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12:8);在逾越節的頭一日要把酵從各人家中除去,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從這日開始吃無酵餅七日,稱為除酵節(參12:14-20)[8]。筆者就這兩個節期和贖頭生的誡命所包含的屬靈意義論述如下。
1. 逾越節:生命屬於上帝
耶和華在埃及地告訴摩西、亞倫要以色列民在離開埃及前宰殺羊羔,而羔羊的血就是以色列民得救的記號(參上表)。因為當晚耶和華巡行埃及擊殺埃及人,祂看見以色列民所住的房屋上有血的記號時,就會越過[9]他們去。這表示他們是屬於耶和華的,跟衪有約的關係。要是他們所住的房屋沒有這個記號,他們的長子也會像埃及人的長子一樣被撃殺(參12:23)。逾越節前夕被宰的羊羔揭開了耶和華救贖以色列民的序幕;而耶書亞(耶穌)在逾越節的筵席中,也是用血(杯)來啟動他即將要犧牲自己來成就救贖,他拿起杯來祝謝了,然後遞給門徒喝,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14:23-24)這血要成為門徒得救的記號,也表明他們跟耶書亞有約的關係。由此可知,耶書亞的犧牲成為贖價,使我們脫離死亡,得著自由和復活的生命。這份救恩是從死亡(或代贖)開始的,這血也表示我們這本來有罪的生命是耶書亞用他的生命贖回來的,從此,我們的生命就屬於他。
2. 除酵節:謙卑與受苦的心志
「酵」在新約聖經裏一般可以解作「罪」或「假冒為善」[10],所以,「無酵餅」有「無罪」的意思。而在申命記16:3則稱「無酵餅」為「困苦餅」,是記念以色列民「急忙出了埃及地」。「無酵餅」的另一個意思,在今段經文裏共出現了兩次。當以色列民離開埃及時,「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原沒有發起。」(12:34、39)在新約聖經提及「酵」時,也強調它能使全團「發起來」這特性[11]。有猶太學者對「酵」解釋為:「代表自我和驕傲,是導致麵團膨脹的元素,使那麵團失去了原來的樣子。」[12]所以,「無酵餅」有「不自高自大」、「謙卑自己」的意思。猶太人守除酵節時,會用燈及羽毛,仔細地搜索家中每個角落,除掉任何隱藏在家裏暗處的酵。拉比就這個舉動的教導是,當人小心翼翼地檢視自己的家裏有沒有酵時,其實他是在上帝面前檢視自己的內心有沒有罪[13]。
要不是耶書亞的犧牲,我們不可能得著這份救恩,所以,我們這些得救的人根本沒甚麼值得誇口,凡領受了救恩的,都當一直存著謙卑的心,正如保羅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 2:8-9)
耶書亞在最後晚餐時拿起的餅就是無酵餅,他祝謝了就把餅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可14:22)耶書亞以無酵餅比喻自己的身體,這表明耶書亞為著拯救我們所抱的一份受苦心志。事實上,無酵餅的特點和形狀也在反映耶書亞的受難。
無酵餅 | 耶書亞(耶穌)的受難 |
「無酵」有「無罪」的意思 | 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參林後5:21) |
在焗製前要在麵團上劃上條紋 | 耶書亞被羅馬兵丁鞭打,他的身體被劃出血痕。(參約19:1) |
在焗製前要在麵團上扎孔,讓空氣流出 | 耶書亞的手和腳被釘釘穿,肋旁又被槍扎穿。(參約19:18、34;另參亞12:10) |
「無酵」有「謙卑自己」的意思 | 耶書亞是上帝的獨生愛子,卻倒空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他的身體就像無酵餅那樣被擘開。他完美地演繹了甚麼是真正的謙卑。(參腓2:6-8) |
3. 贖頭生的:不可再硬著頸項
逾越節的另一個相關誡命是關於贖頭生的(包括人和公牲畜),在逾越節的那個晚上,門楣上和門框上羔羊的血就像是耶和華所定的生命贖價,以色列民一切頭生的因這血而不致失去性命,現在耶和華宣布他們一切頭生的都屬於祂,將來他們去到迦南地時,要「把一切頭生的公牲畜獻給耶和華為祭,但將頭生的兒子都贖出來。」(13:5)至於怎樣贖出頭生的兒子,在民3:41就記載了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揀選利未人歸我,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所有頭生的牲畜。」
今段有關贖頭生的經文特別指出:「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凡頭生的驢,你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牠的頸項。凡你兒子中頭生的都要贖出來。」(13:1、13)在聖經裏,驢往往用來比喻以色列國[14],是上帝的僕人;而驢的贖價是羊羔,同樣是在預表以色列國是由耶書亞贖回的。然而,在舊約聖經的記載裏,經文常常描述以色列民為「硬著頸項的百姓」[15],屢次叛逆耶和華,他們就如同是那些既不認識上帝、又不在救恩裏的人,所以上帝對他們的懲罰是「要打折牠的頸項」,是針對他們「硬著頸項」的罪。我們可以視這節經文為上帝在預言日後以色列民怎樣叛逆祂,也可以視那些「硬著頸項」的人不配得著這個救恩。這跟吃無酵餅的意義剛好相反,吃無酵餅是要那些蒙拯救的人在上帝面前謙卑、順服上帝的旨意,但「硬著頸項」的人則跟上帝的旨意相違背。
逾越節是預表耶書亞(耶穌)的「十字架」救恩,當中的屬靈意義豐富無比,也蘊含著很重要的「代贖」觀念。這個「代贖」觀念早隱藏於亞伯拉罕獻以撒一事上[16],藉亞伯拉罕給以撒的回答:「我兒,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創22:8)經文是在預言上帝親自預備了一頭要被獻上作為燔祭的羊羔,也就是祂的獨生愛子耶書亞。
始祖亞當犯罪後,人就落入了罪的網羅裏,不能自救;上帝預備了救恩,就是以祂兒子的生命作為贖價,把我們這被罪綑綁及必死的生命贖回來。這救恩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我們毫無功勞可言,「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 1:18-19)面對這莫大的救恩,誰還是「自高自大」或「硬著頸項」的,豈能不招來上帝的憤怒呢?
那麼,我們這些領受了這救恩的,又當怎樣活出這被贖的生命呢?或者,我們可以用保羅的勸勉為總結:「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林後4:10-11)既知道我們的「生」是因著耶書亞的「死」,我們就當常常帶著這個「生與死」的印記,像耶書亞那樣謙卑順服,把自己當作是活祭獻呈給上帝,盡心、盡性、盡力地事奉祂,好叫我們配得這份恩典,又叫祂榮耀的名得著稱讚。
[1] 把逾越節、除酵節、贖頭生的誡命各分段經文做對比,可以找出節期的四個共同重點:1) 要把它作為手上的記號(參13:9;13:16);2) 節期是屬於耶和華的,也就是說,這些節期不單是猶太人要守,連外邦信徒也應該向耶和華守(參13:5;13:12-13);3) 守節期時是要把上帝在埃及所行的告訴子孫(參12:26-27;13:8;13:14);4) 要記念上帝曾用大能的手拯救以色列民(參13:3;13:9;13:14;13:16)。
[2] 有關用牛膝草塗羊血的屬靈意義,可參本網頁釋經文章〈從牛膝草看拯救〉。
[3] 參約1:29、36;林前5:7;彼前1:19;啟5:6、12、7:14、12:11。另參舊約聖經,賽53:7。
[4] 「本月」是指在公曆的3、4月之間,稱為「亞筆月」(Aviv)(參出13:4),又名「穗月」;以色列民被巴比倫擄之後,沿用巴比倫的稱呼,把這月名稱為「尼散月」(Nisan)。
[5] 有關耶書亞的死亡時間,可參本網頁〈馬可福音討論問題摘要〉(23)。
[6] 逾越節所獻上的羔羊,牠的肉是可以吃的,這跟平安祭的條例相似。參利 7:15「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7] 拉比在舊約聖經裏數出613條誡命,248條是正面(Do;「要行」)的誡命,365條是負面的(Do not;「不可行」)的誡命,而從出12:1-13:16,就數出了一共20條,9條是正面的(12:3、6、8、15、18;13:2、8;13:13﹝有兩條﹞),11條是負面的(12:9、10、19、20、43、45;12:46﹝有兩條﹞;12:48;13:3、7)。Depths of the Torah(FFOZ, 2017), 569。
[8] 「無酵餅」( מַצּ֣וֹת, matzah. Unleavened bread)、「酵」(שְּׂאֹ֖ר , se’or. Leaven)和「有酵之餅」(חָמֵ֗ץ , chametz. Leavened bread)是三樣不同的東西。「無酵餅」是一種扁平的餅,用麵粉混和水以高溫焗熟,沒有經過任何發酵過程;「酵」是一團含有大量酵母菌(yeast)的生麵,把酵搓進一個新的麵團裏就能加速那個麵團發酵;「有酵之餅」的原文是「已變酸、已發酵」的意思,可以指食物(麵、餅)或飲料,這個字並不等於是「鬆軟」【的麵包】。
[9] 「越過」的希伯來原文是( פֶּסַח, peh´-sakhr),成為這個節期「逾越節」名稱的由來,希伯來文是Pesach。
[10] 參路12:1;太16:6、11;可8:15;林前5:8。
[11] 參太13:33;路13:21;林前5:6;加 5:9。
[12] 參Moshe Avraham Kempinski, “Accessing Inner Joy : Insights into the Biblical Festivals”, (Shorashim of the Old City Publications, 2012), 35。另參林前5:8。
[13] Depths of the Torah(FFOZ, 2017), 551。
[14] 驢是動物中的僕役,跟僕人的角色相似。參賽1:3;亞9:9。另參創22:3、49:11;出4:20。
[15] 參出32:9、33:3、5、34:9;申9:6、13。
[16]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上他獨生兒子以撒作為燔祭,當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吩咐,要殺以撒的時候,天使阻止了他,最後亞伯拉罕獻上一頭公羊代替了以撒。這事既證明了亞伯拉罕因著對上帝的愛而有的信心行動,也反映出以撒因著對父親的順服而甘願犧牲自己(參創22:1-18)。該段的詳細內容可參本網頁〈創世記18:1-22:24的討論問題摘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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