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就今段經文的內容,從新約聖經裏找出跟耶書亞或其門徒的教導與之互相呼應的地方。
今段經文結束了摩西在約旦河邊對以色列民作出的第二篇臨別教導(申5至26章),也就是摩西向子民重申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的最後一段[1]。內容主要包括以色列民在應許地安居樂業之後,要履行的三項信仰儀式:1)獻上初熟的土產;2)十一奉獻;3)在基利心山上宣告祝福和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
第一項儀式是「獻上初熟的土產」,與此同時,子民要宣告上帝怎樣成就了祂對列祖的應許並帶領他們承受應許之地。用現今的術語,就是要他們「講見證」,述說上帝怎樣使他們的民族壯大,並從寄居的奴隸變成擁有自己地土的民族(26:5-9)。筆者嘗試扼要地指出經文所顯示的「上帝的作為」。
經文:過去的以色列民 | 經文:上帝怎樣改變以色列民 | 上帝的作為 |
申26:5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他人口稀少。 | 申26:5……下到埃及寄居,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 | 把以色列民從微小變成強大 |
申26:6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 | 申26:7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上帝,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 | 顧念以色列民 |
申26:7……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 | 申26:8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 拯救以色列民 |
申26:5……下到埃及寄居……。 | 申26:9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 | 賜地業給以色列民 |
從上表可見,以色列民除了要宣認上帝在歷史裏為他們所作的一切事之外,還要藉著獻上初熟之物這實質行動,來具體地見證上帝已經實現了祂對列祖的應許。
第二項儀式是「十一奉獻」[2],但這並非指每年從田產所得取十分之一的一般奉獻(參14:22),而是三年一次的特別奉獻。這個「十一奉獻」的目的,是為了關顧在他們中間無份無業的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等有需要的階層(參14:27-29;26:12-13),好讓他們也能為著上帝的應許實現而一同歡呼感恩!如上表所述,耶和華在過去向子民大施慈愛和憐憫,子民現在也當學效上帝,在應許地關顧和憐憫有需要的人,藉此反映上帝的性情。
第三項儀式是「在基利心山上宣告祝福,在以巴路山上宣告咒詛」。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均位於以色列中間的山脊地帶,是兩座非常靠近的山,在它們之間是示劍城(基利心山位於南面,而以巴路山則位於北面)。示劍城就是亞伯拉罕初到迦南地,首次築壇獻祭給耶和華的地方。那時耶和華向他顯現並應許把這地賜給他的後裔(參創12:6-7)。所以,上帝吩咐子民在這兩座山上作宣告,是別具意義(及後約書亞帶領子民完成此事,參書8:33)。當日的儀式是把十二個支派分開兩半,各有六個支派,分別在兩座山上宣告祝福和咒詛,這是子民身體力行去表達他們與上帝立約的關係並作出認信,申明他們當中聽命的子民會經歷上帝的祝福,而不聽命的則會經歷咒詛(參申28)。
從這三項儀式可見,上帝對子民進入應許地之後的信念和行為有一定的期望和要求,當他們宣認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時,不但憑口述,還要切實遵行上帝對他們的吩咐,用行動表明他們與上帝那份立約的關係(參26:17-18),而上帝對往後每一代子民的要求也是相同的(參29:15、30:2等)。
我們在《新約聖經》裏可以找到一些耶書亞或其門徒的教導,是與今段經文互相呼應的。筆者嘗試列舉五個例子作論述:
1)申26:2,10「初熟的土產」
林前15:20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林前15:23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雅1:18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啟14:4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羔羊無論往哪裏去,他們都跟隨他。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上帝和羔羊。
《新約聖經》清楚指出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就是「初熟的果子」(參林前15:20、23),另外,早期跟隨他的門徒也會被稱為「初熟的果子」(參雅1:18;啟14:4)。「初熟的果子」這個觀念源自「最先收割的一捆穀物」[3],象徵著隨之而來會有更多的收成。隨著耶書亞的升天和他對門徒的差遣(參徒1:8-9),上帝期待將有大批人會歸信耶書亞,進入天國。這個情況就發生在使徒行傳第二章所記載的五旬節(豐收的季節)。當時,在聖靈的工作下,彼得的講道引領了三千人歸信主耶書亞。而接著的經文就仔細地描寫這些「初熟的果子」(信徒)的生命改變,包括有七方面:1)受洗(徒2:41);2)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2:42);3)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2:42);4)凡物公用(徒2:44);5)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徒2:45);6)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徒2:46);7)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徒2:47)。換句話說,這些「初熟的果子」都以行動和在生活習慣上的改變來表達他們的信仰。
2)申26:12「每三年取十分一之土產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
「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無地無業的)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申26:12)
如上文所述,這裏的十一奉獻並非一般的每年奉獻,而是三年一次特別用作關顧和憐憫有需要之人的奉獻。我們從福音書的記載,看到耶書亞怎樣在地上行神蹟、治病、趕鬼、使死人復活等,全都是他對人憐憫的作為。筆者再另外舉一個耶書亞的教導為例:「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36-40)這個教導正是要求我們每一個耶書亞的信徒,都要以具體的行動來活出信仰,就是去關顧那些卑微和無助的人(另見雅各書的教導,要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參雅1:27),讓他們藉著我們的言行嚐到天父的愛和憐憫。
3)申26:13-15「遵行上帝的每一個吩咐」
你又要在耶和華──你上帝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了耶和華──我上帝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申26:13-15)
這段經文要強調的,是子民進入應許地之後,要活出一種無可指摘的生命,要自覺對上帝沒有虧欠,甚至可以坦然地讓天父察看自己的言行。新約聖經裏也有不少類似的教導:
太5: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腓2:15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帖前2:10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上帝作見證。
帖前5:23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彼後3:14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耶書亞教導門徒要作完全的人,保羅也吩咐教會群體(已經信主的人)要成聖、無可指摘,安然見主的面。當我們信主之後,耶書亞的救恩固然已經使我們稱義,但這不代表我們已沒有責任去努力活出上主對我們的要求,也就是一份無可指摘的生命。當然,無人可以靠自己變成無可指摘,因這是一條靠著聖靈去不斷進步的成聖之路(參加3:3、5:25)。而過程中我們所付出的努力,正好見證著我們與主的關係,讓人看見主的真實。
4)申26:17-19「子民認耶和華為上帝,耶和華也認他們為子民」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上帝,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申26:17-19)
這段經文吩咐子民若宣認耶和華為自己的神,就要遵行祂的道,上帝也就會積極在這份關係裏工作(使子民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藉此表達祂喜悅與子民之間的關係。
太10:32-33「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路12:9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提後2:12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耶書亞和他的門徒也同樣教導我們要勇於宣認與主的關係。意思是我們的信仰不是一些頭腦上的信念或嘴巴上的認信,而是要透過行動去作見證,要樂意在人前表現出我們與主的關係。
5)申27:14-26「阿們」
申27:14-26是關於利未人和以色列民以啓應的方式去認信,內容與十誡(上帝與子民立約的精要)一致,以十二句話來表達子民立志過上帝所期望的聖潔生活。「十二」大概跟十二支派有關,提醒他們所有人都要活出「阿們」的生命,「阿們」在希伯來文 אָמֵֽן (Amen)其實是「相信」的意思(「阿們」只是中文的音譯),代表著願意確信上帝和祂的吩咐,宣認會憑著信心去活出真理。
在新約聖經裏,「阿們」這個詞在約翰福音中尤其特出,耶書亞多次以「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這句話來開始他的教導(「實實在在」的原文就是「阿們、阿們」)[4]。雖然我們沒有人能百分百像耶書亞那樣對聖經有真確和實在的解釋,但我們都應該以他為榜樣,致力去教導和活出聖經的真理。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上帝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5]。(啟3:14-15)
啟示錄特別描述耶書亞是「那為阿們的」(ὁ ἀμήν;ho amen),其希臘原文正是希伯來文 אָמֵֽן (Amen)的音譯。的確,耶書亞就是那位為真理、為上帝作見證的典範。所以,當我們在聚會中以啓應的方式來要求會眾說「阿們」時,不應只是用來宣告或回應講道者一些合乎自己或團體需要或想法的話,而沒有放上帝的旨意在上。因為從以上新舊約聖經的例子可見,以「阿們」來回應的人,都是立志回應上主,要成為聖潔、為真理作見證,又或要努力作主眼中看為有用的人(參註5)。
從以上五個論述裏,我們清楚看到上帝對祂子民的期望,就是要他們以行動來活出信仰,以見證來宣認我們與祂的關係!這包括:1)要像早期跟隨耶書亞(耶穌)的信徒那樣,在生活上作出明顯的改變,好展現信主後不再一樣的生命;2)要憐憫和看顧弱勢的人,用行動去反映出上帝的性情;3)努力去活出無可指摘的生命,為主作美好的見證;4)勇於活出信仰,在人前承認及見證主;5)用「阿們」去回應上主對我們的要求,就是高舉真理、聖潔、公義,表明與主建立了一份立約的關係!盼望我們每一個真心相信上帝的人,都按著聖經的教導去活出真實的信仰,讓世人能藉著我們的生命認識天父,經歷祂的愛,並會將榮耀歸於祂!阿們!
[1] 在摩西第二篇臨別的教導中,他所解釋的律法大致可分為五大類:1)申12:2-16:17主要講述上帝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並相關的信仰條例;2)申16:18-18:22講述上帝為了讓子民中間有公義而定出各種制度和職能;3)申19:1-21:9關於審理案件和在軍事方面的守則;4)申21:10-25:19是各類關於民事的誡命,例如家居生活,人命傷亡,與人相處等;5)申26:1-15主要關於獻上初熟土產和十一奉獻的儀式。參Jeffrey H. Tigay, Deuteronomy,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96), 446-9。
[2] 「十一奉獻」象徵著人對上帝的尊崇和感謝。例如聖經所記載的第一次「十一奉獻」,就是亞伯拉罕向至高上帝的祭司麥基洗德獻上十分之一(創14:20);雅各曾向上帝許願說如果能夠平平安安回來,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上帝(參創28:21-22);另外,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把所得的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祂(民18:25-28)等等。
[3] 參《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利23:10:「進入上主所賜給你們的土地後,每逢收割,要拿最先收割的一捆榖物到祭司那裏。」
[4]「實實在在」的希臘原文是 ἀμήν ἀμήν,即「阿們、阿們」。參約1:51;3:3、5、11;5:19、24、25;6:26、32、47、53;8:34、51、58;10:1、7;12:24;13:16、20、21、38;14:21;16:20、23;21:18。
[5] 從老底嘉的地理環境去看,它附近的歌羅西城有一股冰冷的泉水,在炎夏時成為可供飲用的水源,極為有用。而在不遠處的希拉波立城,也有溫泉水可以作醫療的作用。但當這兩條水源的水流至老底嘉(有考古發現這裏有引水道)時,就會變成不冷和不熱,失去了飲用或醫療的作用。所以,主吩咐老底嘉教會不應「不冷不熱」,意思就是要他們作「有用」的人。
耶書亞研經中心 版權所有 ©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