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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5:25-16:34;結16:9及其後、賽60:15及其後、賽4:4及其後:你可為主獻上和捨棄甚麼?

「安息日研經坊」(2025-3-22)《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5:25-16:34;結16:9及其後、賽60:15及其後、賽4:4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5:25-16:34)主要記載血漏的潔淨條例以及贖罪日的儀式。這些內容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你會怎樣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5:25-16:34

今段《妥拉》經文(利15:25-16:34)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記載血漏的潔淨條例;而第二部分記載贖罪日的條例,包括祭司需要進行的多項儀式及對以色列民的要求和吩咐,贖罪日是猶太人每年一度的節日,也是他們全年中最為嚴肅的日子[1]。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大綱結構:

1.  血漏的不潔(女人異常情況下的不潔)(15:25-30)

2.  總結利15章的潔淨條例(15:31-33)

3.  祭司在贖罪日的職務(16:1-10)

4.  贖罪日的會幕儀式(16:11-28)

5.  贖罪日對會眾的要求(16:29-31)

6.  總結贖罪日的儀式(16:32-34)

      

1.  血漏的不潔(女人異常情況下的不潔)(15:25-30

利15:25 「女人若在經期之外仍然流血多日,或是經期過長,她在流血的一切日子都不潔淨,和她在經期的日子不潔淨一樣。

利15:26 在流血的日子,她所躺的床、所坐的任何東西都不潔淨,和在月經期間不潔淨一樣。

利15:27 凡摸這些東西的,就不潔淨;他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28 這女人的血漏若痊癒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潔淨。

利15:29 第八天,她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祭司那裏。

利15:30 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祭司要因這女人血漏的不潔淨,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

上一段《妥拉》有關漏症、遺精和月經的經文,連同今段血漏的潔淨條例都是記載以色列民中男性和女性分別從生殖器官流出液體的一些潔淨條例。而今次有關血漏的經文是整個利15章潔淨條例的第四種情況,也是最後一種情況,屬女人在月經異常情況下的不潔,與同屬異常情況的男性漏症的不潔是個平行[2]。血漏所指的並不是一般流血不止的情況,而是經期以外生殖器官仍不停地流血的問題。女性的血漏跟男性的漏症情況一樣,都會造成長期的不潔(猶太拉比歸咎為受罰的情況[3]),期間雖然無需像痲瘋那樣給祭司檢查,但經文同樣沒有說明如何得醫治,故可理解為只能靠著上帝方能治好的不潔情況。漏症和血漏的潔淨期同樣是在痊癒之後才開始自行計算七天的(參15:13、28),這比女性月經的不潔時期(從月經第一天開始計算七天)更長(參15:19)。血漏患者的長期不潔不但讓她們無法到會幕獻祭,也往往讓她們失去正常的社交生活,迫使她們成為社會中的邊緣人和低下階層(例如太9章所記的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

 

2.  總結利15章的潔淨條例(15:31-33

利15:31 「你們要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不潔淨隔離,免得他們玷污我在他們中間的帳幕,因自己的不潔淨死亡。」

利15:32 這條例是為漏症患者或遺精而不潔淨者,

利15:33 女人經期的不潔,男女患漏症,以及男人與不潔淨女人同寢而立的。

利15章的潔淨條例全部都關乎人從生殖器官流出液體以致造成不潔(包括漏症、遺精、月經,以及今段經文記載的血漏),筆者認為這些條例可以帶出三個屬靈的提醒:

a.  首先,人的不潔本身就提醒著上帝的子民要明白自己作為人就會受限制,因為子民不是神,他們與神不是同等的。子民不能在不潔淨的狀態下隨意走到聖潔的上帝面前,因此我們必須對上帝常存一份謙卑與敬畏的心,知道祂永遠在我們之上;我們如果要親近祂,就必須按照祂的吩咐去保持自己的聖潔身分,維持在一個與祂的聖潔匹配的潔淨狀態。

b.  利15章中的全部情況都與人的生殖器官有關,說明人的不潔違背「生養眾多」這個上帝對人的吩咐和心意,也就是說,不潔的問題除了導致人不能親近上帝,也使人不能達成祂的旨意和計劃。

c.  不潔淨可分為正常和不正常(異常)兩大類,這提醒我們雖然人間中也會有正常的不潔出現(如遺精、月經),但不要讓「正常」的不潔變成了長期的不潔(「不正常」的情況)。我們必須在自己不潔之時,懂得謙卑地祈求上帝的醫治,好讓我們的生命能從不潔中變回潔淨,以致可以活出作為上帝子民的生命,可以去親近上帝和事奉祂。

最後,總結11-15章的七類不潔淨條例(包括食物、生育、痲瘋、漏症、遺精、月經和血漏),它們涉及「從外到內」的不潔,提醒子民從外在的行為到內心,都要時刻按上帝的教導去過聖潔的生活。上帝的子民一方面既要知道任何人都有可能出現不潔的情況而不要自誇或自卑,另一方面又要懂得自潔和信靠上帝去經歷祂的醫治,好讓自己能保持著上帝所期望的聖潔、能夠從不潔淨中返回上帝的群體裏再次親近祂。而感恩的是,今天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已經有大祭司主耶書亞(主耶穌)拯救和潔淨我們,好使我們能帶著聖潔的身分到達上帝的面前(參來10:19-22)。

 

3.  祭司在贖罪日的職務(16:1-10

利16:1 亞倫的兩個兒子靠近耶和華面前,死了。他們死後,耶和華吩咐摩西;

利16: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吩咐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入聖所的幔子內、到櫃蓋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在櫃蓋上的雲中顯現。

利16:3 亞倫進聖所要帶這些:一頭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利16:4 他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禮冠;這些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上聖服。

按照利16:1-2,我們可估計利11-15章的潔淨條例都與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有關,就是他們不恰當地進入了至聖所,以致上帝頒布了這許多的潔淨條例。而透過這些條例,上帝的子民可認識到祂的聖潔本質、祂對子民的聖潔要求,和學會如何順服謙卑地活出聖潔子民的身分。其實上帝並非希望人對祂敬而遠之,而是希望我們能按照祂對聖潔的要求去親近祂,所以在11-15章的潔淨條例之後,就有了16章的贖罪日條例,教導大祭司如何代表子民進入至聖所。當中大祭司亞倫所要穿的服飾,並非平時在聖所中事奉時所穿的大祭司聖衣,而是像舉哀時所穿的麻衣!如果大祭司的聖衣是為了彰顯上帝的榮美(參出28:2),那麼麻衣則可代表著一份謙卑、放下自己的心,這正符合贖罪日儀式的場合和氣氛。而我們的主耶書亞(主耶穌)第一次來到地上的時候,也是放下了天上的尊貴身分,穿著肉身的軀殼,謙卑地來到人的中間,為我們贖罪、施行拯救,讓我們可以到天父那裏去(約14:6)。可以說,基督第一次的來臨成就了利16章的贖罪日當中有關大祭司的記載,這也是《希伯來書》對基督的祭司職事的論述[4]

利16:5 他要從以色列會眾中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利16:6 「亞倫要把他自己贖罪祭的公牛獻上,為自己和家人贖罪;

利16:7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安置在會幕的門口。

利16:8 亞倫要為那兩隻山羊抽籤,一籤歸給耶和華,一籤歸給阿撒瀉勒

利16:9 亞倫要把那抽中歸給耶和華的山羊牽來獻為贖罪祭,

利16:10 至於抽中歸給阿撒瀉勒的山羊,卻要活著安放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然後送到曠野去,歸給阿撒瀉勒。

16:5-10記載贖罪日儀式的開始,大祭司亞倫要預備兩頭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頭公綿羊為燔祭,還有一頭公牛為祭司自己的贖罪祭。兩頭山羊要抽籤,一頭獻祭給上帝,另一頭則歸給阿撒瀉勒。抽籤這動作代表著上帝的心意在其中[5],說明贖罪日的成果不是單靠人自己的能力而成就的,更是依靠著上帝的旨意。「阿撒瀉勒」是其希伯來原文(עֲזָאזֵלʿăzāʾzēl)的音譯,拉比認為有三個可能的意思[6]:1)撒旦魔鬼、2)多石之地(根據相應的阿拉伯語字根)、3)被棄絕的羊羔(עֲזָאזֵל = 羊羔 עֲזָ + 被棄絕 אזֵל);筆者認為第一個關乎撒旦魔鬼的解釋的機會較微,因為要透過獻祭給魔鬼才能讓贖罪成事的話實在說不過去,不過如果那只是代表某種當時古代人所理解的偶像神明也說得通(見17:7);第二個有關「多石之地」的解釋可理解為曠野之地,對當時的人來說就是以色列營地以外的地方;而第三個有關「被棄絕的羊羔」的說法最為有意思,因為正如祭牲在獻祭中代表著獻祭者被獻上給上帝,那麼「被棄絕的羊羔」則可圖像化地代表以色列民的罪要透過這頭代罪羔羊被帶離以色列民的營地以外,去表明罪惡從子民當中被除掉和棄絕。傳統上,猶太人認為這羊羔會被帶到曠野的一個無人之地(16:21-22),然後在懸崖邊把那頭羊羔推下深淵,這個行動代表了罪從子民中被斷絕和無法歸回。

 

4.  贖罪日的會幕儀式(16:11-28

利16:11 「亞倫要把他自己贖罪祭的公牛獻上,為自己和家人贖罪,他要宰作自己贖罪祭的公牛。

利16:12 他要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取盛滿火炭的香爐,再拿一捧搗細的香料,把這些都帶入幔子內。

利16:13 在耶和華面前,他要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著法櫃上的蓋子,免得他死亡。

利16:14 他要取一些公牛的血,用手指彈在櫃蓋的前面,就是東面,又在櫃蓋的前面用手指彈血七次。

利16:15 「他要宰那隻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把血彈在櫃蓋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

利16:16 因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他要為聖所贖罪;因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他也要為會幕照樣做。

利16:17 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裏都不准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家人,以及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利16:18 他出來後,要到耶和華面前的祭壇那裏,為壇贖罪。他要取一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

利16:19 他也要用手指把血彈在壇上七次,使壇從以色列人的不潔淨中得以潔淨,成為聖。」

利16:20 「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以及祭壇贖罪後,就要把那隻活的公山羊牽來。

利16:21 他的雙手要按在活的山羊的頭上,承認以色列人所有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把這些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再指派一個人把牠送到曠野去。

利16:22 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那人要把羊送到曠野去。

利16:23 「亞倫要進入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裏,

利16:24 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利16:25 贖罪祭牲的脂肪要燒在壇上。

利16:26 那放走山羊歸給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可以回到營裏。

利16:27 作贖罪祭的公牛和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的血被帶入聖所贖罪之後,就要把這牛羊搬到營外,皮、肉、糞都用火焚燒。

利16:28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可以回到營裏。」

儀式中先後提到大祭司要宰公牛和山羊,並把血帶進會幕的至聖所灑血,期間要帶著香爐進入,好讓香料的煙覆蓋著法櫃上的蓋子(即施恩座),以免他死亡。可以說,贖罪日的「贖罪」儀式充滿著「遮蓋、頂替」的含義,包括剛才提及歸給阿撒瀉勒的羊要頂替子民的罪、香的煙霧要遮蓋法櫃的蓋子和進入幔子的祭司以保護他、公牛的血要灑在(遮蓋著)法櫃、公牛的生命本身也代替了祭司的性命而被獻為贖罪祭,同樣地山羊也代表著頂替了以色列民的罪而流血犧牲和被獻上。儀式中相信最少有三位祭司參與(放走山羊歸給阿撒瀉勒的祭司、進入會幕至聖所的大祭司、把贖罪祭牲帶到營外焚燒的祭司),他們全部都要洗衣服、洗身等才能得潔淨去繼續事奉。這些儀式的圖像和含義正好活生生地說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他如何帶走我們的罪、頂替我們所受的刑罰、用他的寶血遮蓋了我們不配的生命,為的是要使我們成為聖潔,能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可以親近天父。(參來4:16)

 

5  贖罪日對會眾的要求(16:29-31

利16:29 「這是你們永遠的定例:每年七月初十,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任何工都不可做。

利16:30 因為這日要為你們贖罪,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罪,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

利16:31 這日你們要守完全安息的安息日,刻苦己心;這是永遠的定例。

贖罪日除了祭司需要事奉,所有以色列民也要參與其中。按照16:29-31的記載,子民必須刻苦己心地記念這日。傳統上,猶太人會一年一次在這日禁食和主動向上帝和鄰舍求寬恕、修復彼此的關係。這是一個叫子民懂得自省、謙卑悔改、學習寬恕和接納的機會,是全年中最嚴肅的日子,好讓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沒有因罪而被隔絕。這提醒我們,即使基督已經到來成就了救贖,但我們也必須存著謙卑、願意悔改、寬恕和接納別人的態度去領受這份救恩。

 

6.  總結贖罪日的儀式(16:32-34

利16:32 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擔任聖職的祭司要贖罪,穿上細麻布衣服,就是聖衣,

利16:33 為至聖所和會幕贖罪,為祭壇贖罪,並要為祭司和會眾的全體百姓贖罪。

利16:34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於是,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做了。

昔日以色列民透過實踐贖罪日的吩咐,把上帝對聖潔和贖罪的要求及原則,用具體和圖像化的行動活現出來。過程中多位祭司必須先自潔洗身才能進行,而不論是祭司、子民、還是至聖所和會幕等,全部都要經歷贖罪和得潔淨,才能與永恆的聖潔主匹配。這說明地上的亞倫祭司制度所進行的贖罪日儀式並不完美,加上要每年都進行一次,所以並不能真正地除掉罪污。感恩我們天上的大祭司主基督已經一次過完全地成就了贖罪日的目的、功能和意義(參來9:10-15),為我們帶來永遠有效的贖罪和可蒙上帝悅納的聖潔生命。

 

《先知書選段》(結16:9及其後、賽60:15及其後、賽4:4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結16:1-2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它那些可憎的事。

結16:3 你要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的根源,你的出身,是在迦南地;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

……

結16:8 「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看哪,正是你渴慕愛情的時候,我就用我衣服的邊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立約,你就歸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結16:9 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結16:10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腳穿海狗皮鞋,用細麻布裹著你,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

結16:11 我用首飾打扮你: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項鏈在你頸上,……

第一段《先知書選段》是《以西結書》16:9及其後。結7-24章的內容主要關乎以色列家和耶路撒冷的過犯與結局,而結16章這裏主要是比喻上帝怎樣領養和扭轉子民的身分,把他們從不美麗轉變成美麗。這寓意耶和華是那位有能力扭轉子民生命的上帝,就正如今段《妥拉》所記的贖罪日儀式,是上帝安排讓子民在一年間或多或少的不潔淨狀態中可以完全被扭轉,重新一次被上帝悅納,再次可以透過獻祭去親近上帝。

賽60:15 你雖曾被拋棄,被恨惡,甚至無人經過,我卻使你有永遠的榮華,成為世世代代的喜樂。

賽60:16 你要吃列國的奶,吃列王的乳。你就知道我——耶和華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贖主,是雅各的大能者。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代替銅,賞賜銀子代替鐵,銅代替木頭,鐵代替石頭。我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

賽60:18 你的地不再聽聞殘暴的事,境內不再聽見破壞與毀滅。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稱你的門為「讚美」。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來自《以賽亞書》60章的經文,是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56-66章[7],這部分的主題關乎回歸後重建聖殿和百姓、恢復上帝榮耀等的應許)。而這段經文同樣是扭轉子民屬靈生命中的惡況、從被擄回歸中更新其身分,成為可以讚美和榮耀上帝的「城」。留意60:15-18的「城」既可實質地指耶路撒冷這地方的轉變,同時也可作為擬人法般代表著整個上帝子民的群體在屬靈上的更新改變。這轉變跟《妥拉》的贖罪日所要達到的目的和果效一致,就是更新改變子民的屬靈生命,讓他們從一切不潔中被更新、從罪污的景況中扭轉為聖潔的狀態。

賽3:26 錫安的城門必悲傷、哀號;它必荒涼,坐在地上。

賽4:1 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允許我們歸你名下,除掉我們的羞恥。」

賽4:2 在那日,耶和華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成為倖存的以色列民的驕傲和光榮。

賽4:3 [3-4] 主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

賽4:5 耶和華必在整座錫安山,在會眾之上,白天造雲,黑夜發出煙和火焰的光,因為在一切榮耀之上必有華蓋;

賽4:6 這要作為棚子,白天可以遮蔭避暑,暴風雨侵襲時,可作藏身處和避難所。

最後一段《先知書選段》是賽4:4及其後,這屬於第一以賽亞的部分[8](這部分的主題關乎耶路撒冷的罪、亞述帝國的威脅、北國覆亡等)。賽3:26-4:2為我們提供了經文的背景,就是錫安(耶路撒冷)城的悲哀、當中女子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社會上充滿了使人感到羞恥的境況。然而,耶和華的苗(有大衛的苗裔、預表基督之意)將要扭轉子民的惡和卑賤、除掉其罪污,讓人可榮耀上帝。同樣地,扭轉和更新的主題再次出現,跟今段《妥拉》提到的贖罪日的功能一致,目的是更新改變子民的屬靈生命,讓他們成為聖潔的子民。

這三段《先知書選段》在原文中都有一些可與今段《妥拉》經文產生關聯的字詞(見下表):

《妥拉》(利15:25-16:34)

《先知書選段》(結16:9、賽4:4、60:15)

利15:27 凡摸這些東西的,就不潔淨;他要洗衣服,用水洗澡(רָחַ֥ץ,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6:4 他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禮冠;這些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רָחַ֥ץ,然後穿上聖服。

利16:24 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利16:26 那放走山羊歸給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רָחַ֥ץ,然後才可以回到營裏。

利16:28 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רָחַ֥ץ,然後才可以回到營裏。」

利16:32 那受膏接續(תַּ֣חַת他父親擔任聖職的祭司要贖罪,穿上細麻布衣服,就是聖衣,

結16:9 那時我用水洗你(וָאֶרְחָצֵ֣ךְ,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賽4:3 [3-4] 主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רָחַ֣ץ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

賽60:15 你雖(תַּ֧חַת曾被拋棄,被恨惡,甚至無人經過,我卻使你有永遠的榮華,成為世世代代的喜樂。

賽60:17 我要賞賜金子代替(תַּ֣חַת銅,賞賜銀子代替(וְתַ֤חַת鐵,銅代替(וְתַ֤חַת木頭,鐵代替(וְתַ֥חַת石頭。我要以和平為你的官長,以公義為你的監督。

 

今段《妥拉》經文對現今信徒的屬靈意義、提醒和應用

筆者嘗試從三方面去論述今段《妥拉》經文對現今信徒所帶來的一些屬靈意義、提醒和應用:

1.  血漏的不潔:血漏雖然跟正常月經的情況類似,但不同的是,月經本身是為了孕育生命提供可能性(達成上帝「生養眾多」的旨意),但血漏的出現卻並非為了生育,而是月經未能停止或經期以外無故流血的問題,是異常、長期不能發揮生育功能的惡況(難怪拉比歸咎這為犯罪後的一種懲罰,見註3)。而「血」代表著生命(參17:11),所以血漏其實是一種「生命在不斷流逝」的不潔淨(上帝不喜悅)的狀態,不但使人與上帝有了阻隔,也說明那人無法被上帝使用去成就祂要人「生養眾多」的旨意!這提醒我們要反省自己的生命中有沒有一些導致我們的屬靈生命嚴重地流逝的惡習、嗜好或事物(例如使人上癮的手機程式、社交媒體及娛樂活動等等),以致我們無法達成上帝的心意、不能專心去親近上帝、不能被祂使用去建立天國?

2.  贖罪日:贖罪日的吩咐為上帝的子民提供了一年一度的自我檢視和自潔的機會,提醒他們必須定期謙卑自省、反思己過、知道自己並不配得親近上帝,並需要真心悔改地禁食、求寬恕和與人修補關係等。這提醒現今的我們,有否定期謙卑地檢視自己與主並與鄰舍的關係?還是只是期望上帝、教會和別人去滿足自己的需要?猶太人以禁食來實踐「刻苦己心」的吩咐(另參賽58章),學習放下自己的慾望去親近上帝。這提醒我們是否願意為主禁食、為主放下自己的慾望和需要?《論語》記載「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意思是我有否每天都再三自我反省,在替別人做事有沒有盡心竭力?和朋友相處有沒有言而無信?師長傳授的道理,我有沒有好好認真實踐?如果連非基督信仰的教導也提醒人要自我檢視和自省,更何況是明白真理的信徒,豈不應該從贖罪日學會自省的能力、願意反思己過?[9]

3. 「抽籤」去歸給上帝和阿撒瀉勒:抽籤去歸給上帝和阿撒瀉勒提醒我們要按照上帝的心意(見註5)去為主擺上和奉獻,並同時也願意按照主的心意去捨棄一些祂不喜悅的人、事、物,像贖罪日的獻祭和被帶走羊羔的儀式那樣,用行動去更新自己的屬靈狀態、重新建立與主的關係!事實上,我們從決志、接受洗禮到立志事奉主,這一切不正是為了主而願意作出改變,願意為主撇下舊我,包括祂不喜悅的事,為要討祂的喜悅嗎?

 

結語:你可為主獻上和捨棄甚麼?

今段《妥拉》經文(15:25-16:34)主要記載血漏與贖罪日的條例,透過這些吩咐和儀式背後的含義,筆者認為可以帶給現今信徒三方面的屬靈提醒和應用:

1.  血漏不潔的提醒:血漏象徵著生命的流逝,這種不潔導致子民不能實踐上帝叫人「生養眾多」的吩咐。這提醒我們要檢視自己的屬靈生命,當中有沒有一些阻礙我們達成上帝心意,並讓我們的屬靈生命嚴重地流逝的東西、想法、習慣或喜好。求主幫助我們,懂得省察和醒悟,從損害自己屬靈生命、並我們與上帝的關係的境況中抽身,靠著聖靈的大能勝過主所不喜悅的轄制、惡習和罪污,成為上帝喜悅的聖潔子民。

2.  贖罪日的提醒:一年一次的贖罪日提醒我們要定期檢視自己與主、以及與人的關係,學習謙卑自己去求寬恕並與人修補關係。透過禁食的操練,讓我們學習願意為主放下自己的慾望和需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並反思主耶書亞(主耶穌)怎樣放下自己去成就贖罪日的意義。

3.「抽籤」歸給上帝和阿撒瀉勒的提醒:在檢視反省自己的生命時,我們要學習更多看重上帝的心意(看見祂國度的需要)過於只顧念自己在世的需要和喜好。願我們都立志為主擺上更多,同時也願意為主捨棄更多,特別是那些讓我們得罪主、違背上帝的主權、使我們無法作好見證、不能被主使用的東西,好讓我們能越來越得蒙主的喜悅!

感恩主耶書亞(主耶穌)已經成就了血漏的潔淨條例和贖罪日的屬靈意義,拯救我們並使我們成為聖潔,但願聖靈繼續幫助我們活出與這聖潔身分相稱的人生,透過定期自省、學習為主獻上和為主捨棄等的功課,成為真正上帝喜悅的聖潔子民。阿們。


[1] 見16:29-31,另參本機構網站上的「節期圖解:猶太月曆裏耶和華的節期」

[2] 參上一篇查經摘要:〈漏症、遺精、月經不潔的屬靈意義和提醒〉,尤其是利15章經文大綱的倒影結構。

[3]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176。

[4] 見來4:14-5:10、9-10章及相關的《希伯來書》綜覽摘要文章〈上帝喜悅我們在困境中彰顯對主的忠心〉

[5] 在耶和華面前抽籤在《聖經》中代表按照上帝的心意而決定,例如:烏陵和土明的判斷用途(出28:30)、以色列民抽籤分地(民26:55、書19:51)、抽籤立王(撒上10:18-20)、分配聖工(代上24:3-19)、選出門徒(徒1:26)。

[6] 參Baruch A. Levine, Leviticus, The JPS Torah Commentary;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89), 102。

[7] 有關《以賽亞書》分為三個部分的說法,請參另一篇有關《以賽亞書》的綜覽摘要文章:〈從上帝的管教中學會依靠祂〉有關內容大綱的論述。

[8] 同上。

[9] 另參本機構另一篇相關的文章:〈贖罪日的屬靈意義:自省與悔改〉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利15:1-24;何6:1-9、耶17:14及其後:漏症、遺精、月經不潔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安息日研經坊」(2025-3-8)《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5:1-24;何6:1-9;耶17:14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5:1-24)主要記載漏症、遺精、月經的潔淨條例。這些條例有甚麼共通之處?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5:1-24

今段《妥拉》經文(利15:1-24)是有關漏症、遺精和月經的潔淨條例,連同下一段《妥拉》有關血漏的潔淨條例,我們就完成查考自拿答和亞比戶死後,上帝所頒布的各項潔淨條例(11-15章)。這些條例的目的是為要讓子民懂得如何分辨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參10:10),所以在漏症、遺精和月經的情況下,他們要知道自己並不能與聖潔的上帝匹配;而透過潔淨的條例,子民知道自己何時可以再次親近上帝,恢復與上帝親密的關係。另外,之前的查經摘要曾提過,利12章所記載的生育潔淨條例,與今次利15章所記的漏症等各種情況平行,都關乎有液體從身體流出而導致不潔的狀態,事實上無論是生育還是這章所列各種不潔的狀況,都與人的生殖器官有關,所以,12-15章的潔淨條例形成了一個倒影的經文大綱結構[1]

1.  生育的潔淨條例(利12)

2.  大痲瘋的潔淨條例(利13-14)

A’ 漏症等類的潔淨條例(利15)

另外,上述大綱的 A’(利15章)本身也包含著另一個倒影結構(見以下利15章的經文大綱及註1):

A.  漏症的不潔條例(男人異常情況下的不潔)(15:1-15)

B.  遺精的不潔(男人正常情況下的不潔)(15:16-18)

B’ 月經的不潔(女人正常情況下的不潔)(15:19-24)

A’ 血漏的不潔(女人異常情況下的不潔)(15:25-30)

C.  總結(15:31-33)

從這大綱可見,我們可以把15章的內容分為:男人和女人的相關潔淨條例(15:1-18和15:19-30),然後再各自分為異常(A和A’)和正常(B和B’)的情況去理解。以下筆者會按照這個分法去論述今次《妥拉》的經文(即A、B、B’三個部分)。

 

1.  漏症的不潔條例(男人異常情況下的不潔)(15:1-15)

利15:1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說:

利15:2「你們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人(אִ֣ישׁ אִ֗ישׁ身體患了漏症,他因這症就不潔淨了。

利15:3 這就是他因漏症而有的不潔淨:無論是身體流出液體,或身體已經止住不再有液體,他都是不潔淨的。

15:1-3開始介紹漏症的潔淨條例,15:2指出條例所指的是關乎以色列的男人,因為「以色列人」的原文 בְּנֵ֣י יִשְׂרָאֵ֔ל 直譯就是「以色列的眾子」,而「人」的原文 אִישׁ 直譯也可指「男人」,原文在這裏重複出現兩次,意思是「每個人」或「每個男人」。另外,「身體」的原文 בָּשַׂר 一般指「一塊肉、肉身」,另外也可用來指男性的生殖器官(見創17:11[2])。類似這種較為隱晦的理解,也見於撒上21:3-5,當時大衛為自己及同行的少年人向祭司索取食物,祭司回答說有聖餅可提供,但指出少年人必須沒有親近婦人才好。當時大衛解釋:「實在約有三日我們沒有親近婦人;我出來的時候,雖是尋常行路,少年人的器皿(כְלֵֽי還是潔淨的;何況今日不更是潔淨嗎?」這裏的「器皿(כְלֵֽי;字面意思為『器具、工具』)」其實並非指食具或飯盒之類,而是從上下文中清楚地指少年人的生殖器官!不過,中文翻譯往往未必能把經文所隱含的意思準確地翻譯出來,因此讀者必須留意經文的字面及背後意思去解讀,才能準確地理解經文的真正含意。說回《利未記》15章的潔淨條例,猶太拉比認為這裏所提及的「漏症」是指男性生殖器官不正常地流出液體的問題。[3] 事實上,如果看「漏症」並非為受傷流血不止、失禁、出汗或流口水等類的情況,而是只關乎男性生殖器官的問題可更符合上下文,因為全章其餘的經文基本上都清楚地與男性或女性的生殖器官流出液體有關,這包括似下一段有關男性遺精的情況(有中譯本翻譯為「夢遺」;15:16-17)。不過,拉比指遺精或夢遺屬正常的生理情況,可是「漏症」卻並非一般的正常生理情況,而是指身體出現了異常的問題,以致造成長期不潔的漏症。而每當讀者在這段中看到中文翻譯為「身體」的時候,就必須用「男性生殖器官」去理解經文的意思。所以,當15:3續指不論是「身體」流出液體,或「身體」已經止住不再有液體,也屬不潔淨。其意思是只要漏症患者的生殖器官曾異常地流出液體,不論是仍然在流或是已經止住了,也要看這為不潔淨 。

利15:4 那患漏症的人所躺的床都不潔淨,所坐的任何東西也不潔淨。

利15:5 凡摸他床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6 人坐了漏症患者坐過的東西,他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7 人摸了漏症患者,他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8 若漏症患者吐唾沫在潔淨的人身上,這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9 漏症患者所騎的任何鞍子也不潔淨。

利15:10 凡摸了他坐過的任何東西,必不潔淨到晚上;拿了這些東西的,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11 漏症患者若沒有用水沖洗他的手,無論摸了誰,誰就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12 漏症患者所摸的瓦器必要打破;他所摸的一切木器必要用水沖洗。

15:4-12主要指出漏症患者可透過多種途徑把「不潔」傳染給其他人,包括觸摸、吐唾沫、接觸患者曾觸碰的物品等等,顯示出不潔的傳染性極高。而為了防止不潔的傳染,二次感染不潔的人也需要洗衣服和洗澡,以除掉不潔。15:12提到瓦器,瓦器在古代以色列民中十分常用,包括用於盛載祭肉。由於瓦器的材質容易被液體滲透,難以徹底清潔,故此在沾染不潔後,瓦器必須被打破以防止有人再次使用而沾染不潔[4]。無論如何,這段經文提醒我們不潔很容易被傳開,所以上帝的子民不能視而不見,而是更要積極應對,中斷不潔的傳播鏈,保持上帝子民群體的聖潔。

利15:13 「漏症患者的漏症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要洗衣服,用清水洗身,就潔淨了。

利15:14 第八天,他要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來到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把鳥交給祭司。

利15:15 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祭司要因這人所患的漏症,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15:13-15主要指出漏症痊癒者的潔淨條例。經文沒有交代患者為何出現漏症和如何得到醫治,情況就如痲瘋一樣,屬成因不明,然而一旦出現不潔的話,那人就不能去獻祭親近上帝。我們可理解這為屬上帝允許甚至是祂給予的不潔狀態。有猶太拉比更認為漏症像痲瘋一樣,也是上帝賜下「犯了罪的」標記和只有祂才可醫治的。也就是說,上帝讓那人處於不潔,好讓他知道自己當時並不適合親近上帝。那人必須在等待上帝醫治的不潔期間,學習謙卑自省,祈求上帝施恩幫助。無論如何,這段經文的重點是,患者在痊癒後仍然可透過獻祭(生命的犧牲)去恢復和確立他與上帝的關係和上帝子民的身分,回復昔日如常參與在上帝子民群體中的生活。

 

2.  遺精的不潔(男人正常情況下的不潔)(15:16-18

利15:16 「人若遺精,他要用水洗全身,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17 無論是衣服或皮革,若沾染了精液,要用水洗淨,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18 女人,若有男人與她同寢,沾染了精液,二人要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15:16-18記載男人遺精(或譯「夢遺」)的不潔條例,在15章的經文分段中屬於男性正常的不潔情況。跟漏症一樣,經文沒有解釋不潔的因由,但由於精子是從生殖器官排出的,本是用於成就上帝「生養眾多」的心意,所以我們或可理解遺精的問題為有違上帝想要人「生養眾多」的心意,因而被祂定為不潔。不過,遺精後得潔淨的程序比起漏症的情況可謂簡單得多,當事人只需要自行用水洗澡,等到晚上即可,過程無需祭司檢查或覆檢。可以說,日常的不潔誰人也會出現,但子民必須學會自潔,就是懂得自律地跟進改善、除掉不潔,使自己可以返回潔淨的狀態。

 

3.  月經的不潔(女人正常情況下的不潔)(15:19-24

利15:19 「女人月經期間,有血從體內流出,她必不潔淨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20 在不潔淨期間,女人所躺的東西都不潔淨,所坐的任何東西也不潔淨。

利15:21 凡摸她床的,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22 凡摸她坐過的東西的,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23 不論是床,或她坐過的東西,人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

利15:24 男人若和這女人同寢,沾了她的不潔淨,就不潔淨七天,所躺的床也都不潔淨。

15:19-24主要記載月經不潔淨的條例。月經本身在許多文化中也被看為不潔,但在第15章的經文分段中,月經屬於女性正常的不潔情況[5],即使經文同樣沒有明確解釋為何月經會不潔,我們也可看月經與遺精的不潔情況是個平行(大綱中的B和B’)。兩者同樣是從生殖器官排出的液體,並且月經的出現也像遺精那樣,可理解為因未被用於成就上帝要人「生養眾多」的心意就排出體外,所以被上帝定為不潔;另外,血在《聖經》的觀念中是帶有生命的[6],所以月經也屬於「生命流逝」的情況,這與上帝賜人生命的本質相悖,因此被視為不潔。無論如何,有別於男人遺精的不潔,女人月經會有更長時間的不潔,就是七天的不潔淨期而不是一天。這個「七天」的不潔淨期是從一有月經的時候開始計算,期間女人會因此減少社交和工作(因為不潔也可透過接觸其他東西而傳染開去),所以雖然月經的不潔期更長,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是對女性的看顧。最後,男人若與這女人同寢也會沾染不潔,而不潔的時間跟女人七天的不潔淨期相同。

 

《先知書選段》(何6:1-9、耶17:14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及其屬靈意義

何6:1 來,我們歸向耶和華吧!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יִרְפָּאֵ֑נוּ;打傷我們,也必包紮。

何6:2 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

何6:3 我們要認識,要追求認識耶和華。他如黎明必然出現,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霖,像滋潤土地的春雨。

何6:4 以法蓮哪,我可以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以向你怎樣做呢?因為你們的慈愛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露水。

何6:5 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們,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對你的審判如光發出。

何6:6 我喜愛慈愛,不喜愛祭物;喜愛人認識上帝,勝於燔祭。 

何6:7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那裏向我行詭詐。

何6:8 基列是作惡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何6:9 成群的祭司如強盜埋伏等候,在示劍的路上殺戮,行了邪惡。

《何西阿書》一般被認為是在公元前八世紀,北國亡國(公元前721年)之前40至50年期間成書的。其中何6:1-3相信是上帝在指責子民的問題前,祂引用昔日何西阿先知曾勸喻子民的話,他指出由於上帝對人的憐憫和醫治,所以勸子民要及早歸向祂、認識祂、經歷祂對人生命的滋潤和祝福。可惜,何6:4指出子民對上帝的愛像雲霧一樣轉眼即逝,以致上帝要審判他們。接著何6:6-9繼續用多幅圖像去解釋為何上帝要對子民如此嚴厲,其中何6:9指出竟然連祭司也變成強盜一樣!而「示劍的路上殺戮」則可讓讀者想起《創世記》中屠殺所有示劍城男子的不公義(參創34章)。可以說,當時北國的罪惡滔天,以致上帝不能不出手去懲治和審判他們的罪惡。而這段經文在原文字眼上與今段《妥拉》沒有明顯的關聯,但從主題上看,這裏子民的屬靈問題(背約、行詭詐、埋伏等等)跟利15章所記的漏症等情況一樣,都涉及較隱藏的不潔問題,都需要上帝的醫治和潔淨。

耶17:14 耶和華啊,求你醫治我(רְפָאֵ֤נִי),我就痊癒(וְאֵ֣רָפֵ֔א),拯救我(הוֹשִׁיעֵ֖נִי),我便得救(וְאִוָּשֵׁ֑עָה);因你是我所讚美的。

耶17:15 看哪,他們對我說:「耶和華的話在哪裏呢?讓它應驗吧!」

耶17:16 至於我,我並沒有逃避作牧人跟隨你,也沒有想望那災殃的日子;這是你所知道的。我嘴唇所出的都在你面前。

耶17:17 不要使我因你驚恐;災禍來臨時,你是我的避難所。

耶17:18 願那些迫害我的蒙羞,卻不要使我蒙羞;使他們驚惶,卻不要使我驚惶;願災禍的日子臨到他們,以加倍的毀壞毀壞他們。 

耶17:14及其後論述南國猶大的屬靈問題,上帝的子民藐視祂的話(耶17:15)、迫害祂的僕人(耶17:16-18)、行惡與毀壞(耶17:18);而這段經文跟之前的何6:1-9一樣,在原文用詞上,除了「耶和華」幾乎沒有其他具意義的詞彙可與今次的《妥拉》經文連繫,但從意思上來看,當中所論述的問題也跟利15章所記載的漏症等問題一樣,都需要得到耶和華的醫治。

 

今段《妥拉》經文(漏症、遺精、月經的潔淨條例)的共通之處及對現今信徒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筆者認為漏症、遺精、月經的不潔情況最少有三個共通之處,這些共通之處能使今段《妥拉》經文對現今的信徒帶來一些屬靈意義和提醒:

1.  漏症、遺精、月經不潔的共通之處(一):本來是建立後代的,卻變成生命的流逝:首先,漏症、遺精、月經(以及下一段《妥拉》經文記載的血漏)的不潔情況,都是與男性和女性的生殖器官相關,就是本來關乎生育、成就上帝「生養眾多」的旨意,但漏症、遺精、月經(及血漏)都讓人無法發揮生育下一代的功能及使命,有違上帝的旨意。而且對患者來說,從身體流出液體,也是一種生命流逝的狀況,有違賜人生命的上帝本質。因此,漏症、遺精、月經(和血漏)屬於不潔的狀況,並可寓意自己的屬靈生命處於流逝、無法履行上帝的吩咐、無法被主使用的狀況!這是一種不敬虔度日、不愛上帝的狀態,情況就如《先知書選段》(何6:4-9、耶17:15及17:18)所提及那樣,對上帝的愛像雲霧般轉眼即逝、又如本來是祭司卻成了強盜一樣,背棄了上帝的心意,甚至是背地裏行詭詐、背約、埋伏等意念歹毒的問題。對現今的信徒來說,這可能涉及我們喜歡浪費光陰、虛耗精神在世俗的事情和玩樂上而不愛上帝、常常抗拒聖靈的提醒,甚至可能是偏行詭詐、讓內心萌生惡念、嫉妒或仇恨等較為內在的屬靈問題。事實上,每一個信徒的情況不盡相同,我們必須檢視自己,明白是甚麼攔阻自己去順服上帝、堅定地愛上帝?是甚麼使自己不能敬虔、損害自己的屬靈狀況、使自己不能有效地正面影響別人、不能被上帝使用去建立祂的國度等等。我們必須省察自己,讓聖靈引導內心返回正路、悔改歸主、靠著聖靈和上帝的話,再次順服真理、奔走天路。

2.  漏症、遺精、月經不潔的共通之處(二):這些狀況都是很個人、隱藏、難以啟齒,而且全部都無需祭司檢查確認是否已得潔淨,所以更必須透過自律、勇於自我改善,以免不斷影響自己和別人的屬靈生命:漏症、遺精、月經(和血漏)都跟痲瘋的不潔非常不同,這些情況都與身體的私密部位有關,而且雖然漏症、遺精、月經(和血漏)都會把不潔傳染給其他人,但經文本身沒有要求患者要經祭司檢查,確認是否仍然不潔還是已經得潔淨之類。因此患者是已得潔淨還是仍然不潔,全部都是靠患者的自行審斷,以及自律地跟進處理,以免影響其他的上帝子民。可以說,上帝並沒有要求所有人都要公開其難以啟齒的罪污,但祂並非要包容問題,而是在尊重和信任祂子民的情況下,期望子民懂得自行跟進、自律自省、自我改善去離開祂不喜悅的罪、不要讓問題持續惡化下去,影響自己的靈命甚至傳染給別人,讓更多人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和親近祂。這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我們作為上帝屬靈的子民,祂同樣期望我們懂得為了自己與祂的關係,以及為到神家著想,而懂得主動自發、積極去跟進自己的不潔問題,及早除掉生命中一些隱藏、不為人知的壞習慣和上帝討厭的罪,好讓我們不致傳染更多人,影響神的家(昔日是會幕與以色列的民族、今日則更包括了外邦的教會、屬靈群體)。上帝期望我們有能力去自我管理屬靈生命的健康、持守著主所賜的聖潔生命、不讓不潔和罪污傳染給別人,以致影響神的家!

3.  漏症、遺精、月經不潔的共通之處(三):這些條例雖然全部都是要讓人可以重新得潔淨、親近上帝,然而正如不潔可分為日常(短期)與異常(長期),這提醒我們不要讓小問題惡化、由短期的不潔演變為長期的不潔:正如上文所述,漏症、遺精、月經(和血漏)分為正常(短期)和異常(長期),而且各有不同長短的潔淨期:遺精不潔一天、月經不潔七天、漏症(和血漏)並無固定期限,必須等到上帝醫治後,再經過七天的潔淨期才真正恢復潔淨的狀態。那麼正常的不潔(遺精和月經)本身可反映出人非上帝、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不潔的時候和情況,故此我們也必須學會包容和體恤別人(和自己)的不潔與軟弱;至於長期的不潔淨(漏症、血漏),由於只能靠上帝得潔淨,我們可按猶太拉比的理解看這為上帝要加給不潔者的一種標記(情況跟痲瘋相似),提醒那人要檢視和改善自己的屬靈問題(可能涉及性方面的罪或與隱藏的問題有關,如壞習慣)。那麼對現今的信徒來說,這提醒我們不要讓正常、短暫、偶爾才出現的不潔,演變為更嚴重的異常和長期的不潔!就如遺精本來只是正常的不潔,但如果因為犯罪而演變成長期和異常的漏症問題,或是正常的月經演變為長期的血漏問題,那就是屬靈狀況的惡化。而假如我們長期處於這些不潔的情況而沒有改善,最終有可能會永遠與上帝隔絕!因此,我們的生命裏假如有上帝不喜悅的問題或罪惡,就要及早悔改、盡快離開、尋求主的醫治和得潔淨,免得變成長期的不潔、在永恆中與上帝分開,不能再次親近祂!

 

結語:漏症、遺精、月經不潔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今段《妥拉》經文(15:1-24)(以至下一段的《妥拉》經文)屬於11-15章潔淨條例的最後部分,主要涉及漏症、遺精、月經的不潔情況及潔淨條例。透過論述它們(以及血漏)的共通之處,筆者建議可以帶給現今信徒三方面的屬靈提醒:

1.  每個人都要反思是甚麼攔阻自己去順服上帝、愛上帝、使自己不敬虔、損害自己的屬靈狀況、使自己不能有效地正面影響別人、無法被上帝使用等等;我們必須省察自己、自我改善。提後2:20-21提醒我們「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之用的,有作為卑賤之用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必成為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也就是說,在上帝的家中有金器、銀器、木器、瓦器等不同材質的器具,但只要是潔淨的話就能被主使用(包括瓦器!),情況就如我們去茶樓用膳前不時都會先用熱開水洗一洗筷子和碗碟,即便碗筷是金的,但假如是骯髒的話,我們也不會用它們來用膳一樣。所以,我們無需與別人比較,因為只要在上帝面前自潔,不論何種材質,在上帝眼中也會被看為寶貴,可被祂使用。

2.  有時不潔屬於一些很個人、較隱藏、難以啟齒的問題。上帝體恤我們,所以沒有要求我們公開讓別人(包括祭司)查看(其實我們有一位大祭司主耶穌在天上,是歡迎我們向他傾訴的),但祂期望我們不要不理會這些問題,而是更要懂得自發、自律地跟進處理和改善,以免影響自己和別人的靈命、損害神的家。

3.  我們不要讓短暫、正常會出現的不潔演變成長期和異常的不潔、讓不能親近上帝的日子不斷延長,最終有可能導致永遠與上帝隔絕!

太5: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被扔進地獄。

太5:30 若是你的右手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中的一部分,也不讓整個身體下地獄。」

太18:6「凡使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

羅14: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使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是善的。

上帝期望祂的子民懂得及早離開罪惡,所以主耶書亞(主耶穌)在上述的一段登山寶訓(太5:29-30)中用誇張的說法提醒人千萬要遠離罪惡,免得自己最終也被棄絕了!而太18:6、羅14:21也提醒我們在神的家中使人跌倒的情況也如此,假如我們讓不潔蔓延給其他人、絆倒人,上帝也會為了保護祂的家而棄絕那人!因此,願聖靈提醒我們不要因為自己的屬靈問題暫時無人知道、屬人之常情,於是便放縱自己繼續去犯罪,不尋求改善、不去竭力追求過聖潔的生活。我們要知道不理會短暫的不潔和罪污最終有機會演變成長期的不潔和難以擺脫的罪,最終或會與上帝永遠地隔絕!求主幫助我們懂得自省、自律和自潔,靠著聖靈的大能讓我們的屬靈生命能與主賜下的救恩和聖潔相稱,可以成為聖潔、合乎主用的器皿,可以蒙主悅納、被主使用,並可在永恆中與聖潔的主一直同在。阿們。


[1] 《聖經》內容常用倒影結構的方式來編排,這是由於古代人用口傳為主,倒影結構可有助記憶及流傳上帝的吩咐。

[2] 上帝吩咐亞伯拉罕要他及其後代行割禮時,指要割去「肉體的包皮」,當中「肉體」的原文就是 בְּשַׂ֣ר,而這裏並非指任何的地方,而是明顯指男性的生殖器官。

[3]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172-3。

[4] 參之前的《利未記》6:8-7:38查經摘要〈「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中對6:24-30的討論

[5] 可對照之前《利未記》12:1-13:17的查經摘要〈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生育與月經都屬於女性正常的不潔情況。

[6] 參創9:4、利17:11和17:14、申12:23等。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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