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研經坊」(2024-11-23)《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2:1-13:17;賽9:6(原文9:5)及其後、賽66:7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上圖為生育後母親抱著嬰兒(圖片來自 yayimages.com)
今段《妥拉》經文(利12:1-13:17)主要記載「生育的潔淨條例」和「痲瘋的潔淨條例」,它們兩者之間有甚麼共通之處?這些條例對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2:1-13:17)
自利10章拿答和亞比戶獻上凡火而死在耶和華面前以後,耶和華提醒祭司必須懂得分辨聖與俗、潔淨與不潔淨,並把聖潔的觀念教導給以色列民(10:10-11)。接著利11-15章就記載了上帝給子民有關生活上各方面的潔淨條例,包括:飲食、生育、痲瘋、漏症等情況,好讓祭司教導他們分辨潔淨與不潔淨,並致力持守聖潔。上一段《妥拉》(利11:1-47)主要關乎「食物的潔淨條例」,今段的《妥拉》(利12:1-13:17)則開始記載有關人的潔淨條例。這個次序可說是按照上帝創世時造物的次序,先動物後是人(參創1章);從另一個角度看則是「由外到內」,先從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動物)、再到生小孩、人體表面的皮膚、最後是有關體內的血液或體液漏出而導致的不潔,可以說,這次序本身也有上帝的心意,涵蓋人在生活中會遇到的不同範疇上的不潔情況。
A. 生育的潔淨條例(利12)
X. 痲瘋的潔淨條例(利13-14)
A’. 漏症之類的潔淨條例(利15)
留意利12-15章的經文有一個倒影結構(如上),12章的生育條例(A)與15章的漏症條例(A’)平行對照,兩者都有提及月經的不潔(見12:2、15:19-25),也跟流血有關(12:3、5;15:26、28),而結構中間的13-14章則全是與痲瘋有關的。所以,今段的《妥拉》經文(12:1-13:17)涵蓋了生育及部分有關痲瘋的潔淨條例。以下是今段《妥拉》經文的內容大綱:
1. 婦人產後的潔淨條例(12:1-8)
a. 生男孩的條例(12:1-4)
b. 生女孩的條例(12:5)
c. 生男孩或女孩都相關的條例(12:6-8)
2. 痲瘋的潔淨條例(13:1-17)
a. 嚴重/急性的痲瘋(或人懷疑得了痲瘋)的條例(13:1-8)
b. 輕微/慢性的痲瘋(或人確認得了痲瘋)的條例(13:9-17)
1. 婦人產後的潔淨條例(12:1-8)
利12: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2:4 婦人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經期中一樣。她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六十六天。
12:1-5分別記載了生男孩和生女孩的不同潔淨條例和潔淨期,當中最難解的是為何生男孩的婦人是不潔淨七天,但生女孩的話則是雙倍的十四天,之後更要分別家居三十三天和六十六天?我們要知道,其實生育條例像大部分的潔淨條例一樣,經文並沒有交代背後的理念或原因,因此我們只能作合理推論和詮釋,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尊重經文有時會作出解釋,但也有沉默無言之處,甚至有可能表面上存在矛盾的地方卻正正是經文的信息所在!今段經文就是一個例子,不過筆者會先論述生男孩和生女孩的潔淨條例有哪些不同,然後在本文稍後才分享兩者為何不同的箇中意義。
首先,經文提及的潔淨時間,本身在《聖經》中有其典故。例如:「七天」是創世的時間,是上帝完成造物的工並安息的一個完滿週期,故此以七天定為一個完滿的潔淨期可算合理,何況生育本身也是上帝的工作,自古以來人都無法控制或安排生男孩或生女孩,也無法掌握孩子將會在哪天出生(就算剖腹生子孩子也有可能提早出生)。至於家居三十三天,則估計是刻意在七天之後,把整個不潔淨期延長至四十天,因為「四十天」在《聖經》也曾在多處出現過,也是另一個完滿的週期。例如:挪亞時代上帝降雨整整四十天(參創7:4、12、17),代表著一個完滿的審判時間;摩西上西奈山四十天領受律法(參出24:18、34:28),同時以色列民要在山下默默等候,也代表著一個鍛鍊人等候上帝降下旨意的完滿時間;另外以色列民本來只需經歷四十天的曠野試煉就可進入迦南地,但可惜由於他們叛逆不肯前進(參民13-14章),導致一天罰一年而成了曠野飄蕩的四十年(參民14:34),還有歌利亞罵陣四十天(參撒上17:16)、尼尼微城四十天後要傾覆(拿3:4)等,可以說,「四十天」是一個完滿的試煉或訓練週期,要人謙卑、依靠上帝,而經過這個艱苦的週期後,人將可進入一個新的境況,就如主耶書亞(主耶穌)在曠野四十天受魔鬼試探後(參太4:2)正式開始他的公開傳道一樣。另一方面,在上帝的創造裏,婦人在生孩子後不潔淨並要家居一段時間本身也有其實際的需要,因為婦人在生產過後需時排淨體內的惡露與類似月經時所流的分泌和血,而婦人在家居期間不能外出打水、買賣、作工等,甚至因為不潔的狀態而需要減少接觸其他物品,也就是說,婦人在產後有機會真正地休息下來,不用勞苦做工。因此,四十天的不潔淨期,同時也可理解為一個婦人在經歷了艱苦的生產過程後俗稱「坐月」的身體休養期,好作產後的調理,為讓身體完全康復過來。而第八天要為男孩進行割禮,這一方面表明所生的男孩在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裏有份,另一方面代表著男孩經過了七天(創世的週期)後確認為可存活、健康的孩子,是可獻上給上帝的兒子[1];至於生女孩的不潔淨期為何是生男孩的雙倍,有拉比估計這是因為生女孩的話她日後也會同樣有月經或因生育而帶來雙倍的不潔,這解釋看似合理,但筆者認為這種不潔本是上帝創造的定律和安排,並非因人的罪過所致,所以更合理的理解可能是,如果我們看四十天為婦人休養的產假、不用勞動的一種福利的話,那麼生女孩子可得雙倍或許是為要補償所生的女孩不能像男孩那樣可以行割禮,以及不能在產業上像男孩那樣有繼承權,也就是說,這是對婦人作出的一份體貼的補償和安慰。無論如何,經文沒有明說的地方,我們不宜過多揣測,而這段的經文重點所在會於稍後說明。
利12:6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
利12:7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
利12:8 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12:6-8指出婦人在不潔後可以透過獻祭再次親近上帝,我們的主耶書亞(主耶穌)在出生時他的父母馬利亞和約瑟也曾這樣按條例上耶路撒冷獻祭(參路2:21-24),當時他們獻的是兩隻鳥,反映上帝選擇讓他在平民百姓的階層出生,雖然家境、能力不足,但卻可以十分敬虔(參12:8)。另外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夫妻的生育並不涉及犯罪,甚至更可說是有份參與成就上帝在《創世記》所定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心意(參創1:28、9:1)。所以,我們要知道這裏所指的「贖罪祭」、「為她贖罪」等描述其實並非真的指要除掉罪惡,而是禮儀上除掉不潔的動作而已。事實上,「贖罪」的原文意思很闊,除了贖罪,也包括遮蓋、頂替等意思,在這裏可理解為讓祭牲承擔了獻祭者的不潔,好讓獻祭者再次成為潔淨,得以親近上帝。
2. 痲瘋的潔淨條例(13:1-17)
利13:1 耶和華吩咐摩西和亞倫說:
利13:2 「人身上的皮膚若腫脹,或發疹,或有斑點,可能成為痲瘋的災病,就要把他帶到亞倫祭司或亞倫的一個作祭司的子孫那裏。
利13:3 祭司要檢查(רָאָה;意思:見、see)他身上皮膚的患處,若患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入身上皮膚內,這就是痲瘋的災病。祭司檢查後,要宣佈他為不潔淨。
利13:4 若這人身上的皮膚有白斑,看起來並沒有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這病人隔離七天。
利13:5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災病在祭司眼前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擴散,要將他再隔離七天。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利13:7 他給祭司檢查宣佈為潔淨後,疹子若在皮膚上大大擴散,他就要再給祭司檢查。
利13:8 祭司要檢查,看哪,疹子若在皮膚上擴散了,祭司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是痲瘋病。
13-14章是關於「痲瘋的潔淨條例」,大部分學者都認為《聖經》裏的「痲瘋(צָרַע tsaraʿ)」與現今的痲瘋病(Hansen’s disease)並不相同,現今的痲瘋病問題在於皮膚的神經線失去知覺,但《利未記》13-14章所指的「痲瘋」涉及更廣泛的皮膚病問題,甚至後來的經文更指「痲瘋」會出現在衣服和房屋上(這當然與神經無關)。無論如何,為方便討論,文章仍源用「痲瘋」一詞。而按照另外兩段有關「痲瘋」的經文,我們可以對「痲瘋」有更清晰和立體的理解:
出4:5 為了要使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曾向你顯現了。」
出4:6 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進懷裏。」他就把手放進懷裏。當他把手抽出來,看哪,手竟然長了痲瘋,像雪一樣白。
出4:7 耶和華說:「把手放回懷裏——他就把手放回懷裏。當他把手從懷裏再抽出來,看哪,手復原了,與全身的肉一樣——
出4:8 倘若他們不信你,也不聽第一個神蹟的聲音,他們會信第二個神蹟的聲音。
出4:5-8的背景是有關耶和華差遣摩西到埃及去見法老的吩咐,而摩西因為怕自己不被人認受所以上帝就賜予他行神蹟的能力。第一個神蹟是手中的杖可以變蛇然後再變回原狀,而第二個神蹟就是讓他的手長出像雪一樣白的痲瘋之後,再馬上復原。患痲瘋後又能醫好既然能作為一個神蹟,說明痲瘋在古代人的觀念中是無人能醫的一種疾病,只有上帝才有能力使患者得醫治。因此「痲瘋」可代表著一個上帝出手作工的記號或證據。
民12:9 耶和華向他們怒氣發作,就離開了。
民12:10 當雲彩從帳幕上離開時,看哪,米利暗長了痲瘋,像雪那麼白。亞倫轉向米利暗,看哪,她長了痲瘋。
民12:11 亞倫對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因我們犯罪,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
民12:12 求你不要使她像那一出母腹、肉已侵蝕了一半的死胎。」
民12:13 於是摩西哀求耶和華說:「上帝啊,求你醫治她!」
民12:14 耶和華對摩西說:「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嗎?現在要把她隔離在營外七天,然後才領她回來。」
民12:9-14的背景是摩西的兄姊米利暗和亞倫想要挑戰摩西的權威而指控他娶了古實女子為妻這件事。當中上帝因為米利暗攻擊摩西而降下痲瘋的災病給她,最後摩西為她求情,她才得以痊癒。因此「痲瘋」在這段經文同樣代表著上帝行事作工的一個明證,甚至是以一種審判的方式去指出米利暗的生命出現了問題、犯了罪、提醒她要馬上謙卑悔改的一個記號。此外,經文指「像那一出母腹、肉已侵蝕了一半的死胎」(12:12)進一步說明「痲瘋」這種皮膚病問題可導致人的皮肉潰爛,也就是一種步向死亡的情況。總括而言,「患痲瘋」和「痲瘋得醫治」都只能是上帝的作為,只有祂才能辦到,所以這是上帝給人的一個記號,分別用來指出人的生命出現了問題,和人已經得蒙祂的寬恕及再次接納[2]。而痲瘋使人不潔,是不可親近上帝的,但醫治後就再次得潔淨可返回上帝和子民的中間。另外,類似米利暗的情況也出現在以利沙的故事中他的僕人基哈西身上。基哈西因為暗自向乃縵索求禮物而得了本來在乃縵身上的痲瘋(王下5:21-27),相反乃縵因著他的謙卑而認識耶和華,從痲瘋中得了醫治,他更悔改、立志單單敬拜上帝。(王下5:10-18)
回到今段的《妥拉》經文,13:1-8一開始記載有關較嚴重(或急性)的痲瘋病情況,而接著的13:9-17是較輕微(或稱慢性)的情況。首先我們看13:1-8,並留意當中「檢查」一詞的原文(רָאָה ra’ah)在這八節中合共出現了七次,其意思是「看見」,反映祭司可以做的其實很有限,就是只能作出判斷和宣告,他並沒有能力去醫治人的痲瘋病或左右患者何時痊癒的結果。這些都是上帝的工作,祭司只能按照上帝吩咐的條例,透過檢查患者是否仍有痲瘋的記號去判斷是否已得潔淨、是否合適去親近上帝、或要遷到營外隔離等(所以當主耶書亞【主耶穌】在四福音書中能夠醫好痲瘋病人,證明他必然就是上帝自己,因為他能夠做到只有上帝才能做到的事)。而祭司和患者在檢查的過程中,每次都要等上七天的時間(上文已說明這寓意著一個上帝完工的週期)。這不及今天我們如果患上新冠肺炎後可每天自行檢測那樣方便,而是需要人有耐性地等候七天的週期完結再進行檢查的,無人能確實知道患者在七天後的情況,人只能謙卑地依靠和等候上帝的幫助。
利13:9 「人若得了痲瘋的災病,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那裏。
利13:10 祭司要檢查,看哪,若皮膚有白色腫塊,使毛變白,腫塊裏有嫩的新長的肉,
利13:11 這就是他身上皮膚慢性的痲瘋病。祭司要宣佈他為不潔淨,不必將他隔離,因為他已是不潔淨了。【1】
利13:12 若痲瘋在皮膚四處擴散,長滿在患災病之人的皮膚上,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利13:13 祭司就要檢查,看哪,若這病人全身已長滿了痲瘋,就要宣佈他為潔淨;他全身都變白了,他是潔淨的。【2】
利13:14 但他身上一旦出現新長的肉,就不潔淨了。
利13:15 祭司一見新長的肉,就要宣佈他為不潔淨。新長的肉是不潔淨的,這就是痲瘋病。【3】
利13:16 新長的肉若變白了,他就要到祭司那裏。
利13:17 祭司要檢查,看哪,患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宣佈那患災病的人為潔淨,他就潔淨了。【4】
13:9-17記載有關較輕微或稱慢性的痲瘋病,是過去已確診但再復發的情況。而祭司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判斷是否真的再次出現痲瘋病,並靠上述括號【】內的四個準則(或理解為上帝所給的記號)去判斷。主要的原則關乎是否有擴散跡象,生出了跟本來不同顏色的皮膚,有的話就等於皮膚病的情況再度出現而需要定為痲瘋病、不潔淨。而其中最令人費解的就是第二種情況【2】:「若這病人全身已長滿了痲瘋,就要宣佈他為潔淨;他全身都變白了,他是潔淨的。」可以說,絕大部分的痲瘋情況都屬不潔(皮膚出現了不同顏色),但唯獨全身都患了痲瘋卻又可看為潔淨!這是一種獨特的情況,可理解為因為全白(皮膚沒有出現不同顏色)而失去了原本可用作判斷為不潔的痲瘋記號。這種特殊的情況或許可讓我們明白一個屬靈意義,就是上帝從沒有放棄患痲瘋的人,即使全身大部分皮膚都已患了痲瘋,但上帝仍然給予人一絲盼望、讓人仍有出路(情況就如罪惡滔天的人上帝仍然給他們存留一個回轉悔改的希望)。可是,只要一旦出現「新長的肉」(13:14),也就是皮膚顏色的不同(記號再次出現),患者則變回不潔淨的狀態。這叫患者既不要輕易因為痲瘋的情況越來越嚴重而自暴自棄、放棄依靠上帝,同時也不要因為一時的潔淨就馬上驕傲自滿,因為不潔淨的情況或會隨時再次臨到,人沒有能隨時隨地親近上帝的絕對把握,只能在主前謙卑自己,等候得潔淨、能再次親近主的日子。
《先知書選段》(賽9:6【原文9:5】及其後、賽66:7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
賽9:7 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賽9:8 主向雅各家發出言語,主的話臨到以色列家。
今次第一段《先知書選段》中賽9:6是信徒十分熟悉的聖誕節聖經金句,預言彌賽亞的降生。筆者過去曾寫過一篇釋經文章解釋信徒普遍對這節經文的錯誤理解,釐清誰才是經文中的「永在的父」,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又是如何成就這個彌賽亞的預言,故此筆者不在此重複分享,讀者有興趣可以閱讀該文[3]。而這段先知書經文在主題上明顯跟「生孩子」有關,因此拉比可把它與今段《妥拉》經文建立關聯。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民豈能一時而產?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第二段《先知書選段》的經文來自賽66:7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和《以賽亞書》的最後一章,背景與聖殿敬拜的恢復、新天新地、彌賽亞時代來臨有關,指出在上帝沒有難成的事,祂必然會按自己的意旨重新再「生出」祂的國和子民,祂的計劃與心意必然能成就。因此,66:7-9的主題同樣也跟「生孩子」有關,可跟今段《妥拉》經文建立關聯。而在原文用詞上,兩段《先知書選段》與今段《妥拉》經文的平行關聯請見下表:
《妥拉》(利12:1-13:17) | 《先知書選段》(賽9:6及其後、66:7及其後) |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יָלְדָ֖ה)男孩(זָכָ֑ר),就不潔淨七天⋯⋯ 利12:5 她若生(תֵלֵ֔ד)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經期中一樣。她產後流血的潔淨⋯⋯ 利12:6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בֵן֮)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בֶּן־)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בְּנֵ֣י)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 利12:7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יֹּלֶ֔דֶת)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 利12:8 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בְּנֵ֣י)鴿⋯⋯ 利13:2 「人身上的皮膚若腫脹,或發疹,或有斑點,可能成為痲瘋 的災病,就要把他帶到亞倫祭司或亞倫的一個作祭司的子孫(בָּנָ֖י)那裏。 | 賽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יֻלַּד);有一子(בֵּ֚ן)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 賽66:7 「錫安未曾陣痛就生產(יָלָ֑דָה),疼痛尚未來到,就生出男孩(זָכָֽר)。 賽66:8 國豈能一日而生(יִוָּ֥לֵֽד)?民豈能一時而產(יָלְדָ֥ה)?但錫安一陣痛就生下兒女(בָּנֶֽי),這樣的事有誰聽見,有誰看見呢? 賽66:9 耶和華說:我使人臨產,豈不讓她生產(אוֹלִ֖יד)呢?你的上帝說:我使人生產(הַמּוֹלִ֛יד),難道還讓她關閉不生嗎? |
「生育的潔淨條例」和「痲瘋的潔淨條例」之間有甚麼共通之處?這些條例對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筆者認為這兩段條例的經文主要有三個共通點,而這些共通點正包含著經文的屬靈意義和對我們的提醒:
1. 兩者都跟「醫療、身體要時間康復」有關,要隔離七天或七天的倍數!
生育 | 痲瘋 |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 利13:4 若這人身上的皮膚有白斑,看起來並沒有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這病人隔離七天。利13:5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災病在祭司眼前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擴散,要將他再隔離七天。 |
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 |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
兩段經文都關乎「醫療、身體需要時間去康復」,反映出人類脆弱的本質。也就是說,人非上帝,也非聖人,無論貧富高低,我們每個人也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沾染不潔,或因身體軟弱而生病。故此,我們必須謙卑,不可自高或自以為是!即使「生孩子」是按照上帝要人「生養眾多」的旨意而行,但原來在執行上帝心意的過程中,人也有可能導致自己沾染不潔!這提醒我們,即使自己正在事奉主、作聖工,也必須謙卑自己,不可輕看軟弱的人和貧窮人,也不要因自覺做得不錯就不可一世,以為自己沒有軟弱、得罪上帝的時刻。要明白人本來就不完美、不配得上帝的救恩,是無用的僕人(參路17:10);另外,「痲瘋」是上帝在聖經時代給予人的一種記號,提醒人正處於不宜親近上帝,需要祈求祂的醫治、赦免或幫助的情況。這提醒現今的我們,上帝也可能會用我們明白的方式提醒我們、給予我們一些記號,為要指出我們的不是、提醒和引領我們重新謙卑自己去依靠祂和善待他人,好叫自己的生命最終能得蒙祂的悅納(在祂眼中看為潔淨)!
2. 兩者都是上帝的工作,都與「人生無常、不受自己控制、人的有限、要等候上帝」有關!
生育 | 痲瘋 |
利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婦人若懷孕生男孩,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期間不潔淨一樣。(見15:19-25) 利12:3 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 利12:4 婦人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三十三天。 她潔淨的日子未滿,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入聖所。 利12:5 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 像經期中一樣。她產後流血的潔淨,要家居六十六天。 | 利13:4 若這人身上的皮膚有白斑,看起來並沒有深入皮膚內,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這病人隔離七天。 利13:5 第七天,祭司要檢查他,看哪,若災病在祭司眼前止住了,沒有在皮膚上擴散,要將他再隔離七天。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
生孩子本來就是上帝的工作,生男、生女、何時出生等,就是到了科技發達的今天也不是我們可以完全掌控的,所以孩子未出生前根本沒有人可準確預計不潔淨日子的長短(經文不去交代為何生男和生女的不潔日子不同,筆者認為正正因為那不是重點所在,重點是要突顯人無法控制掌握人生)。同樣,「得了痲瘋和痲瘋能得醫治」也是上帝的作為(祭司只能檢查和宣布結果),是人所無法控制的,不潔淨的時間長短跟生育的情況一樣,同樣是人不能預先知道或掌控的,患者要經過多少個七天後才能被定為潔淨,這完全是上帝的決定和旨意。可以說,這讓聖經時代的人知道自己無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和將來,所以必須學會放手、依靠上帝、等候上帝。這同樣提醒我們,能夠控制人生的就只有上帝,而不是我們自己。我們必須明白人生不一定可按照自己的心意去發展和成就,我們不能要求事事完美、凡事都必須根據我們的計劃和旨意去成就。所以,我們必須尊重和看重上帝的旨意和計劃,好好配合,懂得仰望上帝、感恩和依靠祂,趁著我們還有機會的時候(像仍潔淨時可親近上帝那樣)就要好好地活出上帝的心意、事奉祂、親近祂!
3. 兩者都使人出現不潔淨的時期,讓人惦記和珍惜可親近上帝的日子,並知道將有一天可變回潔淨的狀態,仍可到上帝面前獻祭、親近祂!
生育 | 痲瘋 |
利12:6 「潔淨的日子滿了,無論生兒子或女兒,她要把一隻一歲的羔羊作燔祭,一隻雛鴿或一隻斑鳩作贖罪祭,帶到會幕的門口交給祭司。 利12:7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 利12:8 婦人的能力若不足,無法獻一隻羔羊,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 | 利13:6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再檢查他。看哪,若災病減輕,沒有在皮膚上擴散,祭司就要宣佈他為潔淨,因為他患的不過是疹子。那人要洗自己的衣服,就潔淨了。 利13:17 祭司要檢查(רָאָה),看哪,患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宣佈那患災病的人為潔淨,他就潔淨了。 利14:10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小公羊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母羊,以及作為素祭的十分之三伊法調了油的細麵和一羅革的油。 利14:11 宣佈潔淨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連同這些東西,安置在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 |
雖然13:1-17未有提及痲瘋得潔淨之後患者可如何再次親近上帝(這將在之後的14章提及),但生育和痲瘋都使人處於不潔淨、不能親近上帝的境況裏,這情況就如人犯罪後與上帝隔絕,會出現悔疚自責的感受,一方面讓人萌生記掛從前前往會幕親近上帝的日子,另一方面同時也提醒上帝的子民要有盼望,確信終有一天可以再次到達上帝的面前親近祂。這讓我們明白,主耶書亞(主耶穌)一次過所成就的贖罪祭,不但洗淨我們生命中的罪污,也一併除掉我們的不潔,讓我們在他的聖潔中有分,能夠藉著他進到父神面前,得蒙悅納,他是我們因為犯罪而感到歉疚自責時唯一的盼望和出路!同時,這提醒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致力追求聖潔、活出討上帝喜悅的生命。事實上,當以色列民遵守潔淨的條例時,本身就是把一個「自己是否適合去親近上帝」的問題或考慮深深植入到他們的生命中,讓他們無時無刻都要留意和提醒自己要珍惜潔淨、可以親近上帝的日子。所以這也提醒我們,上帝是期望我們時刻注意自己是否處於聖潔的狀態中去討祂的喜悅,我們要學會留心不去放縱自己,不讓自己沾染不潔,而是常常努力保持在聖潔的狀態中,珍惜與上帝的親密關係!
結語:上帝透過潔淨條例在我們的生命中植入的屬靈提醒
今段《妥拉》經文主要記載上帝吩咐以色列民要遵守的生育潔淨條例和部分痲瘋的潔淨條例。這些雖然表面上是與現今信徒風馬牛不相及的記載,甚至許多是理由含糊、讓人難以理解的做法,但背後反映出上帝其實是要在祂子民的生命中植入三個重要的提醒:
1)我們並非上帝、也非聖人,每個人都有不潔和不配親近上帝的時刻,這提醒我們必須謙卑自己、不可自高去輕看別人;
2)沒有人能掌控自己的人生,我們必須學會放手、不再執著要成就自己的旨意,而是懂得依靠上帝、感恩和珍惜人生,把握機會去配合和參與在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中;
3)我們應當盡力保持自己處於聖潔、得蒙主喜悅的狀態中,並以能否維持或會否影響自己與主的關係來作為行事為人和作決定的指標。
綜合上述三點,潔淨的條例提醒我們要意識到自己的限制和不足,所以就要懂得著緊上帝所期望的聖潔,要趁著自己仍有機會的時候,就要珍惜和持守聖潔、過敬虔度日、常常事主的生命。就如以下幾節新約經文的提醒:
路9:60 耶穌對他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講上帝的國。」
約9:4 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差我來的那位的工;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
來3:13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腸剛硬了。
求主幫助我們珍惜祂所賜的救恩和聖潔的生命,學習更多從能否討主喜悅、能否有助建立與主的關係、能夠保持自己的聖潔狀態等作為我們每天行事為人和做人生決定的考量。當我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和人生並非自己可以掌控時,就更要在自己仍有能力的範圍內,在有健康、精神和時間的時候,好好努力報答上帝的厚恩,趁著我們衰敗的日子仍未來臨之前,追求聖潔的生活、努力維繫與主的關係、把最好的自己獻上給主去事奉主、傳揚福音、建立天國、討主的喜悅!阿們。
[1] Rabbi Moshe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Bnei Yakov Publications 2021), 116.
[2] 「人生病是犯罪的一種結果或暗示人曾犯罪的一個記號」這個觀念普遍是《聖經》裏人對災病的理解,例如:約伯的三個朋友對他的誤解、門徒問耶穌天生瞎眼的人是由於他犯罪還是他父母犯罪等等也能說明這個普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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