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文(4)תּוֹרָה Torah 命中上帝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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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文(4)תּוֹרָה Torah 妥拉— Herbert Chan

(圖為 תּוֹרָה Torah《五經》經卷;©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תּוֹרָה Torah 這個希伯來文的中文音譯普遍是「妥拉」。在意思上,狹義通常是指《摩西五經》(簡稱《五經》)或《五經》經卷(Torah Scroll);廣義則有教導和指引的意思 [1] 。因此,猶太人會把תּוֹרָה Torah引伸理解為整本《希伯來聖經》,甚至是所有的拉比文獻和傳統[2]。然而,תּוֹרָה Torah在聖經譯本裏卻大多數被意譯為「律法」(law),這大概是基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把 תּוֹרָה 翻譯為νόμος nomos的緣故[3]。但問題是,「律法」(law)這個翻譯並不能真實地反映 תּוֹרָה Torah的精義,更往往讓人對 תּוֹרָה Torah產生誤解,單在過去基督教的解經和神學上就曾引起了大量複雜的討論[4]

תּוֹרָה Torah 翻譯為「律法」是個錯誤

事實上,把 תּוֹרָה Torah 翻譯為「律法」(law)並不正確。單是 תּוֹרָה Torah最常用的狹義意思《五經》,就已經包含了大量律法以外的體裁和內容,例如:創世記和大部份出埃及記裏的記載,都是敘事文體;此外,《五經》裏也有詩歌體裁(參出15、民24、申32)、祝福與咒詛(參創49、申28、33)等「非律法性質的材料」(non-legal materials)。所以,תּוֹרָה Torah所指的《五經》固然包含「律法」,但卻不完全等同「律法」這個詞的中文語意。

另外,תּוֹרָה Torah 在廣義上有教導和指引的意思,是非常正面的。然而「律法」(law)這個字卻往往給人負面的感覺,容易使人聯想到罪犯被執法人員逮捕或在法庭上被判刑的畫面;這個詞又跟一些負面的詞語有關,例如:限制、約束、犯法、審判等;再加上,基督教就「因信稱義」的神學觀對「律法主義」所作的否定,以致這個被譯作「律法」的 תּוֹרָה Torah 就使人更加抗拒,而一般信徒甚至傳道人對 תּוֹרָה Torah也就敬而遠之。

תּוֹרָה Torah 的真正意思

在經典的十五冊《舊約神學詞典》(TDOT)裏,對תּוֹרָה Torah 的解釋包括:「教導」、「教育」、「指導」[5],這本詞典又指出 תּוֹרָה Torah的字根來自 ירה yarah,有投擲和射擊的意思[6],也就是要「命中目標」。在約伯記22:22以及箴言裏的大部分經文,תּוֹרָה Torah是用來表達「指示」或「教導」[7]。簡言之,תּוֹרָה Torah並不是「律法」(law),而是「導向」(guidance)和「指引」(instruction),功用是要引領人達到上帝所定的目標。而保羅的演釋更為具體:「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按著這個理解,研讀律法(《五經》),能夠讓我們更認識耶書亞(耶穌)!

在《五經》裏,摩西臨終前以詩歌(參申32:1-45)鄭重地勸告以色列民,要以「這律法」(הַתּוֹרָ֥ה הַזֹּֽאת this Torah)去過活!「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הַתּוֹרָ֥ה הַזֹּֽאת this Torah)上的話。因為這不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在你們過約旦河要得為業的地上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申32:46-47;另參申30:15-20)換句話說,תּוֹרָה Torah 是關於人要怎樣才能得著生命,這與耶書亞來到世上的目的和教導是一致的[8]

事實上,上帝早在西奈山已經給予以色列民 תּוֹרָה Torah ,就是要讓祂所拯救出來的子民知道怎樣去正確地和祂建立關係,活出祂所期望的屬靈生命。而以色列民透過遵行 תּוֹרָה Torah ,不但能認識到上帝的心意,更會被塑造出祂所期望的生命質素,反映出上帝的性情和形象(例如吩咐子民要愛和看顧,因為他們本身也經歷了上帝的拯救和看顧),最終的目的就是要讓萬國的人也能認識上帝、尊崇上帝(參申4:5-10)。

綜合以上的論述,筆者認為我們對 תּוֹרָה Torah這個字可以這樣理解:「上帝為了讓人活出一個『合符祂心意』的生命,而賜人的『指引』」,而這樣的生命能見證上帝、榮耀上帝。這理解肯定了 תּוֹרָה Torah 的價值和功用,也是耶書亞所表明的立場。

耶書亞(耶穌)對 תּוֹרָה Torah 的尊崇

太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太5: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太5:19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耶書亞(耶穌)以律法(《五經》)和先知(即《希伯來聖經》首兩大部份)作平行去談論,並對 תּוֹרָה Torah《五經》極為尊祟,吩咐我們要教導人去遵行它!可惜的是,今天許多基督徒卻持一個與耶書亞相反的態度,對 תּוֹרָה Torah《五經》心存輕忽甚至藐視。他們有些會認為「耶書亞已經應驗了תּוֹרָה Torah《五經》裏對彌賽亞的預言」,因此視 תּוֹרָה Torah的價值已隨著基督的到來而消失[9];再加上,基督徒不用守律法,也就認為 תּוֹרָה Torah 已經過時,它對基督徒已經沒有甚麼價值可言。然而,這個看法跟耶書亞在馬太5:17-18的立場不符,要是 תּוֹרָה Torah的功用只是為了預言彌賽亞的來臨,那為甚麼耶書亞把律法(《五經》)的價值跟天地的存留做比較?又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掉?[10] 這些輕看 תּוֹרָה Torah的理據其實都站不住腳。可以說,昔日耶書亞提醒人不要廢掉律法(《五經》),這勸告對今天的信徒仍然有效。

耶書亞旗幟鮮明地說自己是來成全 תּוֹרָה Torah的,又囑咐人千萬不要誤會他要廢掉 תּוֹרָה Torah。作為一位猶太人,他所用的「成全」和「廢掉」這些字眼是猶太拉比們在討論聖經時會用的慣用語,意思分別是「解釋得正確」和「錯誤地解釋」[11]。由於律法是猶太人行事為人的指引,所以「解釋得正確」是指叫人得著正確的方向,以致人的生命能符合上帝的心意!這就「成全」(或「成就」)了上帝定立 תּוֹרָה Torah 的原意和目的;相反,「錯誤地解釋」則使人偏離了上帝給人的方向,以致人的生命無法符合上帝的心意,也就等於「廢掉」了上帝定立 תּוֹרָה Torah 的原意和目的。所以,耶書亞說他來是要成全律法,意思就是要把律法的真意解釋得清楚正確!不但如此,他更以自己的生命見證把 תּוֹרָה Torah  活現出來,好讓當時的人能正確認識上帝的心意、性情和本質我們要知道,昔日世人中從沒有人能完美地活出上帝所賜下的 תּוֹרָה Torah ,但透過耶書亞的解釋和他的生命見證,我們就能準確地體會上帝的心意和看見上帝了。總的而言,《聖經》和耶書亞對 תּוֹרָה Torah 的理解,都認為是對上帝子民的屬靈生命極為要緊的,可以說是在耶和華信仰中的最重要根基 ,是帶領我們認識主和更像主的生命之道!

結語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理應效法基督,像他一樣尊崇 תּוֹרָה Torah《五經》,並要正確地去理解,活出它的精義!雖然我們的確無須(也不能)透過行律法來賺取救恩,但 תּוֹרָה Torah《五經》是上帝給子民的生命指引,是引領他們認識祂和見證祂的真理。而既然這是我們信仰裏這麼一重要的根基,我們就務必要花時間去研讀它,好好學習當中的屬靈原則、神學意義和上帝藉此對子民的心意,並以此去整合對《新舊約聖經》的理解,更明白耶書亞(耶穌)是怎樣活出和成全 תּוֹרָה Torah

若想知道自己是否輕視了《五經》,或許可以問問自己,是否能完整地背誦「使徒信經」或一些《新約聖經》的金句,卻對《五經》的脈絡或主旨說不出個大概? 是的話,這已反映出我們對《五經》的態度仍有待改善。要是我們著重信條、信經或某些神學訓練過於 תּוֹרָה Torah《五經》,那麼我們的生命其實很難活出 תּוֹרָה Torah 的真義──「命中上帝對我們的心意」。

最後,即使我們認為自己已經持有最純正的信仰,又經常返教會,甚至擁有神學學位及全職事奉;但在上帝的眼裏,這一切都不等於我們已經活出祂透過《五經》所啟示的教導、價值觀、所彰顯出的上帝的性情和品格。我們若渴慕以命中了上帝的心意為人生的目標,就讓我們先效法耶書亞(耶穌)那樣尊崇 תּוֹרָה Torah,再次重視《五經》的屬靈價值和意義,認真並有系統地去研讀它[12],好叫我們透過  תּוֹרָה Torah 所要帶出的屬靈原則和教導更認識上帝,並在聖靈的引導下被塑造成更像主的生命,命中祂的心意。

盼望 תּוֹרָה Torah 這個字成為我們彼此的勉勵和目標,好叫我們每天都努力去明白和活出上主的心意!

 


[1] 參多本聖經希伯來文的字典,例如BDB、HALOT、TWOT、TDOT等。

[2] 拉比文獻裏記載了許多早期的傳統和解經,猶太人稱之為 תורה בעל-פה ,中文翻譯為「口傳律法」或「口傳妥拉」(Oral Torah)。

[3] 見TDNT 的條目νόμος, in the Greek and Hellenistic World. II, 159。

[4] 就耶書亞(耶穌)本人及保羅的神學觀怎樣理解νόμος nomos「律法」這事上,學者之間一直有很複雜的討論,參James D.G. Dunn,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Eerdmans 2008) 141。

[5] García López, “תּוֹרָה,” TDOT, 15:611。

[6] S. Wagner, “יָרָה יוֹרֶה מוֹרֶה,” TDOT, 6:330,另參 TWOT, BDB 的條目 יָרָה 。

[7] García López, “תּוֹרָה,” TDOT, 15:632。

[8] 參約5:40、20:31;約一5:12。

[9] 例如,創3:15「……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49:10「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民24:17「……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等,都是傳統上普遍被認為是與彌賽亞預言有關的《五經》經文。

[10] 參David Bivin, Understanding the Difficult Words of Jesus (Revised edition, Destiny Image Publishers, 2001) 113。

[11] Bivin, Understanding the Difficult Words of Jesus, 114.

[12] 讀者可以考慮參加本機構的安息日研經坊,及研讀上載了的「五經中的耶書亞」及「《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查經摘要,詳情可參:https://bmy.org.hk/安息日研經坊/五經中的耶書亞/https://bmy.org.hk/安息日研經坊/《妥拉》與《先知書選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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