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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克里特島

 

簡介《提多書》

書名:提多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ΤΟΝ,意思是「致提多」。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多(1:4)。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在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期間他有機會進行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因此兩封書信的成書日期相近,估計《提多書》的成書日期約為公元 63-65 年間。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哥林多。保羅這封書信看來是在他把提多留在克里特之後不久,可能是在馬其頓寫成,也可能是在前往尼哥坡里[1]期間,途經哥林多時所寫,其時西納律師和亞波羅或許也在那裏(3:13;另參林前16:12)並正要前往克里特,於是保羅寫了這信託他們帶給提多,並約提多到尼哥坡里見面(3:12-13)。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吩咐提多要在克里特各城的教會設立長老,提醒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要成為信徒的好榜樣。保羅也給予提多權威性的支持去執行他的職責,最後交代要為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並在亞提馬或推基古來到克里特時,趕緊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多指引,教導會眾過敬虔的生活,特別注重信徒要以和平及溫柔待人,在教會內外都要避免虛妄無益的爭辯,且要學習熱心行善。

 

保羅與提多的關係

提多是希臘人,是保羅最早帶領信主的人之一。《使徒行傳》裏並沒有提到提多,但他的名字在保羅書信中多次出現,讓我們從中可以認識他。保羅稱提多是在共同信仰上作他的真兒子(多1:4)、是他的弟兄(林後2:13)、夥伴,並為服事哥林多信徒作他的同工(林後8:23)、與自己同感一靈,有同一步伐(林後12:18)、是其他信徒的榜樣(多2:7)。提多曾隨保羅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他雖然信主卻沒有受割禮,成為了保羅論證外邦人信主不需先受割禮,而是因信稱義的重要例子(見加2:3-5)。當哥林多教會發生嚴重問題時,提多受保羅差派帶了一封嚴厲的信前往,後來他將哥林多教會悔改的好消息帶回給保羅,使保羅得到很大的安慰(林後7:5-8、13-14);他亦曾自願協助保羅所推動為耶路撒冷聖徒的募捐行動(林後8:6),並將捐贈的事情辦妥。估計保羅在羅馬被囚獲釋後,與提多一同到克里特島傳教並建立教會,保羅後來把提多留在克里特幫助管理那裏的教會,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估計提多之後按照保羅所吩咐,在尼哥坡里與他會面(多3:12)。而在保羅最後的日子,經文記載提多在撻馬太[2]

 

全書大綱

《提多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3]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

A. 問候(1:1-4)

B. 作教會領袖的資格(1:5-16)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

A. 順服執政掌權的(3:1-8)

B. 遠避愚拙的辯論(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提多書》綜覽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1:1-16

在信的開首,保羅清楚提到他作為上帝的僕人以及耶穌基督的使徒,有責任使上帝的選民信從與認識合乎敬虔的真理(1:1)。「信從真理」與「敬虔」可以說是一體兩面,因為當一個信徒信從了真理,就自然會生發敬虔的生命,並透過他的言行表現出來。這也是整封書信的一個重要主題。

多1:5 我從前把你留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多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受約束,就可以設立。

多1:7 監督既然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自負、不暴躁、不酗酒、不好鬥、不貪財;

多1:8 卻要樂意接待外人、好善、克己、正直、聖潔、節制,

多1:9 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克里特是位於地中海的一個大島,在愛琴海南面,它目前是屬於希臘的海島,但在保羅的時代,它是由羅馬帝國所管轄。徒27章提到保羅在凱撒利亞被押解到羅馬的途中,就曾路經此島(徒27:13-26),但沒有久留。當保羅在羅馬被釋放以後,估計他與提多來到克里特傳道,並在各城建立教會。及後保羅離開克里特,就把提多留在那裏,吩咐他要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在各城設立長老。在1:6-9,保羅列明了作長老/監督的條件,在《新約聖經》中,「長老」和「監督」的職責相同,因此二詞有時會互換使用[4]。這裏列明的條件跟《提摩太前書》3章基本上一致,同樣有關於道德上的要求,也要善於教導,就是把健全的教導去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說到克里特人的特質,保羅引用了一個本地的先知所說的話:「克里特人常說謊話,是惡獸,貪吃懶做。」[5](1:12)又說這見證是真的,保羅提醒提多要因著克里特人這些與上帝信實無偽的屬性(1:2指上帝是「無謊言的上帝」)並與真道違背的特質,而去嚴厲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信仰上健全(1:13)。至於他們需要健全教導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在克里特有些信主的猶太人鼓吹外邦信徒必先要奉行割禮和遵行一些猶太教禮儀才能得救(1:10;另參加2:4),也有人傳播無稽的傳說神話(1:14),或強調從律法而來的義或家譜等(3:9),保羅認為「這些人的口必須堵住,因為他們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事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1:11)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對比那些敗壞人的假教師,保羅希望提多可以成為信徒的榜樣,不但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也要凡事處處顯出自己是好行為的榜樣(2:1、7)。保羅吩咐提多要針對不同年齡、性別和社會地位的信徒,包括:老年人、年長的婦女、年輕的婦女、年輕人和僕人,在不同的範疇對他們作出相關的勸勉。隨著信徒的年齡與性別的不同,以及社會地位的高低,他們所面對的問題與挑戰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教會中需要區別不同的群體去作出相對應的教導與關懷。

多2:11 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多2:12 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

多2:13 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多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多2:15 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

由於克里特的信徒群體在充滿謊言、敗壞的世俗環境下被建立起來,因此信徒特別需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2:12),保羅清楚說明克里特的信徒該這樣行的原因,是因為上帝救贖的恩典,以及等候主再來的盼望;這盼望是超越今生的,能叫人在已然與未然之間,輕看短暫的世俗情慾,靠著主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中清醒地生活,等候我們所盼望的福樂和主再來時榮耀的顯現。

保羅囑咐提多「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2:15)勸勉和責備是兩個互補的面向,提多需要以健全的教導作為信徒言行的基礎,同時也伴隨著更困難的任務,即運用職權進行責備,以糾正信徒一些錯誤的行為。保羅特別提醒提多不要讓人輕看他,事實上,克里特教會的情況對提多來說確實特別不容易,尤其是那裏有一些奉行割禮的假教師在教會中興風作浪,而提多並沒有受割禮,因此保羅希望鼓勵他,讓他有信心去完成所交托給他的使命。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3:1-11

多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要服從,預備行各樣善事。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吵,要和氣,對眾人總要顯出溫柔。

保羅吩咐提多要提醒克里特人去順服執政掌權的。在當時,克里特島人以叛逆而聞名,保羅認為有需要特別提醒他們,這樣福音就不會被用作滿足任何政治目的之工具;而那些執政的、掌權的都在上帝的掌管之內,最後他們也將因行義或不義而受審判[6]。事實上,對保羅來說,順服絕非一種消極的生活方式,而是帶有目的性,就是要信徒在這樣的環境中「預備行各樣善事」(3:1),並且對眾人顯出溫柔;只是,倘若這順服是與上帝的教導相違背,信徒必先順從上帝而不是順從人(參徒5:29)。

3:3-8保羅重述人在得到上帝的救恩前活在罪中的困境,就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然而上帝將祂的恩慈和慈愛向世人顯明,藉著重生的洗拯救了我們,洗淨了人的罪孽,並在聖靈中使我們得著新生命,成為應許的繼承人,這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靠著祂自己的憐憫。故此,整個信徒群體,就是那些被聖靈更新、委身於上帝的人都應積極地行善——這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3:8)至於那些以不必要的爭論導致分裂和擾亂教會的人,保羅首先提醒提多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而那些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後就要拒絕跟他們來往。(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在書信的最後,保羅敦促提多要盡一切努力前往尼哥坡里與他一起過冬。保羅可能利用冬天的時間重新整合他的宣教事工。他的計劃是派亞提馬(《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或推基古(曾被保羅差派到以弗所和歌羅西;見弗6:21-22;西4:7-8)代替提多到克里特,而提多則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保羅也吩咐提多要給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讓他們沒有缺乏,他們都是保羅重要的同工,提多要接待他們並提供資源,使他們為之後的旅程作好裝備。透過接待的行為,克里特的信徒也可以學習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主多結果子,在教會所領受的使命中發揮一己功用。

 

《提多書》的主題與思考

  1. 為真道作見證:《提多書》第一章的主要內容是有關在克里特各城設立長老和監督,其一是為了教會的管理和運作,其二,經文提到設立長老和監督的迫切性,是由於克里特的會眾當中有些假教師去擾亂信徒對真理的明白。而教會領袖其中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要捍衛真理,並抵擋異端邪說,以免錯誤的教導滲入教會以致影響整個信仰群體。保羅特別指明所設立的人要「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因此從第一章的經文,可見為真道作見證的重要性。在《提多書》的背景,克里特教會的信徒於教會內外都面對不少挑戰,對內有假教師錯謬的教義,對外亦有文化惡習的污染,而正正因為克里特的信徒在這種墮落的文化環境下被建立,作為教會領袖,也就是作為上帝的管家的,除了要透過健全的教導去幫助弟兄姊妹明白上帝的心意,也要留心文化環境之於信徒的影響,從而教導他們如何在身處的環境中活出一個合上帝心意的生命。此外,對於作教會領袖的資格,固之然要明白且堅守真理(1:9),然而,比此更先提及的是一個人的生命質素與品行,甚至在一開始就提到他必須要無可指責(1:6-8),也就是作領袖的,必先要有好的生命見證,方可承托和見證所傳講的真理,以作為其他人的榜樣。今時今日在教會當中,我們對傳道同工和教會的領袖、長執有甚麼期望呢?我們會認為更重要的是他們致力傳揚和捍衛真道,還是我們更著緊他們要有領袖的個人魅力、管理能力、學歷專業或社會經驗?我們會否更為重視教會的外在發展(建築物擴建、人數增長等),多於真理的傳遞以及弟兄姊妹的生命建立和成長?這都是我們值得去深思的。

  2. 用生命作見證:在第二章一開始,保羅對提多說:「至於你,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健全的教導。」(2:1)意思是提多所講的,必須是要與純正教義一致的教導。而保羅在接下來的2:2-10,他沒有選擇吩咐信徒要讀經和祈禱之類的靈性操練(這些固然十分重要),反而開始提及不同的人,包括男女老幼,也包括僕人,並指到他們要如何在自己的身份與家庭崗位上,也就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去活出一個好的見證。事實上,健全的教導所帶出的敬虔的生命,所指向的不是每星期一次的崇拜或團契活動,而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那裏才是信仰真正的試驗場。其實為主作好的見證,或說聖潔生活的操練,可以有兩方面的作用:第一就是信徒要做好自己的本份,讓他人看見基督徒與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以致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而第二方面,是同樣重要的另一個面向,就是2:5、8所說的,「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讓人說不出我們有甚麼不好而自覺羞愧」。因著敬虔並不能與日常生活分割開來,我們該思考的是,我們有沒有把所聽的道活現在我們的生活中,而非「聽道是一回事,生活又是一另回事」。在《提多書》第二章,保羅刻意提及僕人也有其責任,在當時的羅馬社會中,僕人是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他們甚至只被視為其主人的財產,而倘若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也有能力去裝飾福音,就是連最不自由的人也能在主裏自由地以敬虔的生活去榮耀上帝的時候;那麼,每一個信徒也不能逃避見證上帝的責任,因為上帝呼召每一個聽信福音的人,都要透過自己每天的言行去實踐上帝的道,反映出上帝的良善。除此之外,信徒也要留神,我們除了要有好的見證外,也要致力避免落入一些失見證的處境,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把還沒認識上帝的人攔在教會的大門之外。

  3. 向世界作見證:第三章的重點,是教會如何回應身處的社會以至這個世界,也就是如何跟社會與非信徒互動相處,這不單單關乎個人,更是整個基督徒群體在社會當中的見證。在3:1-2,保羅吩咐信徒要順服執政的、掌權的,也要與人和睦,不要爭吵,總要對眾人顯出溫柔。簡單的兩節經文卻談何容易?它困難的地方在於,這個世界往往充斥著許多的不公不義,我們周遭的人,大部分也是專愛自己,心裏沒有上帝,面對這種種我們如何時刻保持良善呢?這裏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另見弗2:3)今天,當我們對別人作出批判時,往往忘記了我們從前也是如此無知與悖逆,只是耶書亞(耶穌)照他的憐憫拯救了我們,使我們獲得聖靈的澆灌成為上帝的後嗣。所以,基督徒放棄自己的權益,選擇溫柔待人背後的原因,既是在效法基督,也是理解到自己原沒有比其他人善良,我們也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既然上帝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洗淨我們的罪,又藉聖靈更新我們,賜我們新生命,我們該做的不是看不起他人,而是要學效上帝那份憐憫人的心腸,熱心行善,把愛帶到軟弱和有需要的人當中,以愛去回應這份救贖之恩。第三章的重點是行善、接待並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棄絕一切無謂的辯論,在教會內外都不要與人爭吵。以世俗的眼光看,總要與人和氣,聽上去好像是一種逃避或怯懦的表現;然而,保羅這樣吩咐,其實是叫信徒將氣力放在正確的地方,很多時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爭辯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除非關乎基督信仰的核心真理,否則我們應當先專注在更重要的事情,例如供應宣教所需,多一點支持前線宣教的工作,好使福音能夠順利被廣傳開去。

 

結語: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提多書》2:11-13可以說是帶出了這封書信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這封書信強調信徒要有好行為,要過敬虔的生活,也要熱心行善,這都是建基於上帝救贖的恩典。基督的福音不是一套理論,不是人靠言語就能完美闡述的,而是生命之道,是人的整個生命藉著聖靈的重生與塑造,以致我們可以用行為去尊崇和活現上主的真道。因此,《提多書》不單是有關牧會的教導,而是更為根本的東西,也就是為主作見證——這是信徒的責任,也是教會在地上的角色:1)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竭力捍衛真道,抵擋異端邪說,並教導人健全的道理,建立主的門徒;2)活出生命見證,在日常生活中讓人看見上帝的良善;3)教會群體在身處的社會以至世界中,熱心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社區帶來祝福,讓更多人被吸引去認識那位美善的上帝。

在末世的日子,人會專愛自己,不愛上帝,人的愛心也會漸漸冷淡,然而,在黑暗中豈不是更需要光;在這樣的世代中豈不是更需要我們去為主作見證嗎?因上帝救贖的恩典,並主再來的盼望,願我們都堅守並傳揚真道,在每天生活中作好見證,也熱心回應社會,用真理和愛關顧人身心靈的需要,讓未信的人在教會、在我們身上看得見福音的美,以致我們得以凡事顯出完美的忠誠,好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阿們。


[1] 尼哥玻里(Nicopolis;《和合本》譯「尼哥波立」)是希臘亞該亞省西邊亞底亞岸邊(Adriatic coast)的一座小城。

[2] 撻馬太(另見提後4:10)就是利哩古省(羅15:18),現克羅埃西亞。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1.

[4] 參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註10。

[5] 引文的來源有爭議。有認為是出自克諾索斯(Knossos)詩人卡利馬科斯(Callimachus)所寫的一首讚美宙斯的詩,但由於卡利馬科斯引用了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的詩,埃庇米尼得斯是公元前六世紀的克里特詩人和宗教人物,相傳有預言的能力,故此有認為保羅所說的先知應為埃庇米尼得斯。在他的詩中,他指責「克里特人是常說謊者,惡獸,閒著的肚子」(The Cretans, always liars, evil beasts, idle bellies),因為他們編造了一個神話說宙斯已死並為他建造了一座墳墓。卡利馬科斯甚至更將克里特人說宙斯死在克里特島的這個謊言再加以擴展,聲稱他出生在島上而不是阿卡迪亞大陸(mainland in Arcadia),這使克里特人在希臘人中臭名昭著,並形成克里特人就是騙子這個刻板形象。參 Hutson R. Christopher,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9), 220-222.

[6] Thomas C. Oden,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IBC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89), 86-87.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保羅羅在獄中完成書信交給推基古(弗6:21-23;另見提後4:12、西4:7);原圖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後書》

書名:提摩太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B,意思是「致提摩太(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摩太(1:2)。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這三封書信被稱為「教牧書信」(成書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原因是它們的主要內容都是關於教會的牧養和管理。而《提摩太後書》是三封書信中最後寫成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6-67年。

寫作背景: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公元62-63年),期間他有機會作了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他後來在尼哥坡里(馬其頓省)被捕,被關進監裏。被捕的原因不詳,可能是因馬其頓政府不願意基督教會擴大發展,所以把他拘捕,也可能是銅匠亞歷山大製造偶像的行業因曾受保羅的事工影響而陷害保羅(提後4:14;徒19:33),也有指這個亞歷山大就是被保羅逐出以弗所教會的人(提前1:20)。保羅第二次被關在羅馬是在地牢裏(公元 66-67年),戴上手銬腳鏈,朋友遠離他,同工幾乎找不到他(提後1:17),而保羅寫這書時自知即將離世,這書寫後不久保羅就被處決,為主殉道。[1]

寫作目的:

1. 對提摩太作出最後的教導、勉勵和安慰:a)忠於自己所領受的職事,守住所託付的真理,專心傳道和教導;b)也要忠於基督的福音,不要以為主作見證為恥,要為福音的緣故作耶書亞(耶穌)的精兵,與保羅同受苦難;c)聖潔自守,抵擋假教導,完成福音的使命。

2. 保羅的盼望:a)渴望再見到提摩太,要他盡快來(1:4,4:10、12、20);b)也帶同馬可一起來(4:11);c)帶他的物品來,包括:外衣、書籍、羊皮卷(4:13)。

提摩太的個性:有關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以及他的個性,請參《提摩太前書》的文章摘要[2]

全書大綱

《提摩太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問候及建議(1:1-18)

二.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

A. 忍受一切(2:1-18)

B. 根基是堅固的(2:19-26)

C. 將來的艱難日子(3:1-9)

三.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

A. 相信聖經(3:10-17)

B. 傳道(4:1-8)

四. 最後的話(4:9-22)

 

. 問候及建議(1:1-18

保羅在問候語中稱自己為使徒,並指出他的使徒身份是建基於「奉上帝旨意」以及「按照基督耶穌裏所應許的生命」(1:1),而這兩樣也都是福音的重要元素:福音是上帝的拯救計劃,藉著耶書亞(耶穌)成就,要把生命賜給接受福音的人。保羅稱提摩太為親愛的兒子,並對他作出三重(恩惠、憐憫、平安)祝福,這都與他在《提摩太前書》(1:2)中的問候言辭相似。

一如保羅其他書信的風格,在問候語之後就是向上帝獻上感謝,他先提到自己「接續祖先用純潔的良心」(1:3)去事奉上帝,保羅在其他地方提到他的祖先時,往往強調他們對上帝的熱心事奉(徒22:3,羅10:2),這裏所說純潔的良心,是指他按著良心對上帝的認識而對上帝作出回應,是清白而沒有虛假的[3]。保羅傳承了祖先對上帝事奉的熱心,而提摩太(雖然他的先祖不是純猶太人)則傳承了來自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妮基的信心,保羅為此而感謝上帝。保羅說他晝夜不停地想念提摩太,每想到他的眼淚時,就急切的想要見他(1:3-4),這裏指提摩太的眼淚,大概不是因為他在事奉上遇上挫折而傷心流淚,而應該是指之前提摩太因要與保羅分開而流下不捨的眼淚,時間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羅馬被囚獲釋之後,作了第四次的宣教旅程,期間他往馬其頓去而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時候(提前1:3)。保羅想見提摩太的原因不難明白,一是知道提摩太在以弗所的事奉上面對很多艱難,所以想給予他當面的鼓勵;二是保羅知道自己離世的日子快到,所以想要在離世前見提摩太一面。在書信的結尾部分,保羅就把他的這份想念化為行動,吩咐提摩太要盡快到他那裏(4:9)。

但在提摩太來到之前,保羅也想對他作出勸勉,首先他提醒提摩太要把上帝藉著保羅的按手所給他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1:6)。在提前 4:14 保羅也有提到提摩太曾藉著眾長老的按手而領受恩賜,或許保羅與眾長老是在同一個場合一起為提摩太按手,但保羅在這裏則強調他與保羅有一份直接傳承的關係,而「如火挑旺」可理解為要「積極的去運用」,原因是:「因為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而是剛強、仁愛、自制的心。」(1:7)這句或會讓我們理解為有兩個靈,一個是膽怯的,一個是剛強的,上帝就把後者賜給了提摩太,但這一節其實更貼切的翻譯是:「上帝所賜的靈不會使我們膽怯,而會使我們剛強」(《現修》)。事實上,剛強和有膽量正是聖靈的特徵之一,在《使徒行傳》中就有不少記載是信徒靠著聖靈的能力而放膽傳講上帝的道(徒4:31, 9:28,14:3)。

接著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也正是與傳講上帝的福音有關,保羅說:「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靠著上帝的大能,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1:8)由此我們得知保羅正身在牢獄之中,而他被囚的原因不是犯了罪,而是因為傳福音而被捕,當中「為恥」可以理解為「不承認,放棄」(參來2:11);事實上,保羅之前也曾因傳福音而被囚,他也同樣地說沒有以福音為恥(西 4:4),沒有因著為福音受苦而不承認他的使命或放棄傳福音,反之,他願意為此而受苦,更勸勉提摩太也要有這受苦的心志。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福音的堅定信念,指出福音是上帝早在萬古之先,就定意要在基督耶穌裏把生命賜給我們,現在已藉著耶穌的死而復活把這不朽的生命彰顯了出來,這福音雖然已藉著耶穌成就,但卻需要有人去傳揚,而保羅就是為此而被上帝奉派作傳道、作使徒、作教師,所以他即使要為傳福音而受苦,也堅定地繼續他的使命,直到完成為止。「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1:12),「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他能保全他所託付給我的【福音】」或「他能保全我所交託給他的【性命】」,兩個意思似乎都說得通。

然後保羅就囑咐提摩太要把他從保羅聽到的健全言論,用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又要靠著聖靈,牢牢守住所交託給他那美好的事(1:13-14)。健全的言論就是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是合乎敬虔的教導(提前6:3),可見儘管提摩太傳承了保羅那來自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但不代表他不需付出任何努力,反之,他必需靠著內裏的聖靈,牢牢的守住所領受的真理,以此對抗那些錯謬的教導,而這也是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反覆吩咐提摩太要做的事(提前6:20)。

保羅提到他因著福音被囚而引起信徒的兩種反應,有人怕受累而離棄他,當中提到的兩個名字:腓吉路和黑摩其尼(1:15)可能是在亞細亞教會中的代表人物,但也有人不顧一切的要到羅馬尋找保羅,屢次的使保羅欣慰(或許是指向保羅提供在獄中所需的物資),他們就是曾在以弗所服事過保羅的阿尼色弗一家的人(1:16),意味著他們是提摩太所認識的,保羅以這一正一反的例子,去提醒提摩太在面對保羅被囚的事上,知道應作何選擇。

 

.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2:1-3:9

接著的 2:1-7 是保羅勉勵提摩太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2:1),更要把他從保羅那裏所聽見的教導,交託給那忠心而又能教導別人的人,好讓福音的真道能繼續被傳承,保羅以三種職業去闡述傳承這使命的人應有的心態:1)士兵,不讓世務(為生計而勞碌的事情)纏身;2)運動員,按規則比賽;3)農夫,辛勤務農;總的來說,就是要專心、堅持,為的是要得主的喜悅和他的賞賜。此外,也要以主耶穌基督為榜樣,他雖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卻也要經過死亡,之後才復活,成就了福音。保羅為傳這福音而受苦、被捆綁,然而福音卻不會被捆綁(2:9),且會一直傳揚下去,這份信念在保羅之前被囚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表明了出來:「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腓1:12),是以保羅願意為上帝的選民事事忍耐,為要使他們能得到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保羅在提到永遠的榮耀時,往往是要把它與當下短暫的苦難作對比(參林後4:17),保羅因著有這永遠的榮耀為盼望,就不以為福音受苦為恥,即使要為基督而死,他也確信自己必與基督同活,將來與他一同作王(「作王」也有「管理」的意思),他所持的這份信念不是基於自己的信實,而是基於主的信實,因為主基督是可信的,即使人會失信於他,但主基督永不會失信,因為他不能失信於自己(2:13;羅3:3)。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份堅定的信心去提醒眾人,要「竭力在上帝面前作一個經得起考驗、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2:15)「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的意思可理解為「引導真理的話走直路」或「使真理的話能筆直平坦」,這是要對抗當時假教師的那些世俗的空談(2:15),當中點名提到的有許米乃(這名字曾在提前 1:20 出現)和腓理徒,他們說復活的事已過去(2:17-18),使人偏離真理。這教導大概是受到當時希臘思想的影響,認為人的肉體只會朽壞而不會復活,這與保羅的教導完全背道而馳(林前15:53,腓3:21)。

面對假教師的挑戰,保羅給提摩太的建議是不可在言詞上與他們爭辯,而要在「上帝堅固的根基屹立不移」(2:19),又要知道「主認得他自己的人」,這裏是引用了《民數記》16:5提到可拉一黨的人企圖攻擊摩西那來自上主的權柄,但上主知道「誰是屬祂的」,最後主親自作出裁決把那不屬於祂的人消滅。而我們既然屬於主,當做的就是離開不義,把自己分別出來。保羅用了大戶人家有各樣的器皿這圖畫(2:20),去比喻信徒就像是上帝家的器皿,要是信徒「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必成為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2:21)保羅更提醒提摩太要「逃避年輕人的私慾」,指的除了是情慾方面的試探,也可能是年輕人的那份好勝逞強的心,容易陷入試探要與那些假教師作辯論(2:23),並吩咐提摩太要逃避任何屬乎血氣的心思,反而要與那些以純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起追求公義、信實、仁愛、和平(2:22)。保羅反覆地囑咐提摩太不要與人陷入無益的辯論中,而要切實地去活出一個聖潔敬虔的生命,這或許與提摩太的性格有關,很明顯提摩太不是一個善辯的人,保羅並沒有勉強他像自己那樣要成為一個雄辯滔滔的人(徒15:2,17:2、17,18:4、19,19:9),而是按著提摩太的性格去引導和栽培他。

至於那些受到假教導迷惑的人,保羅要提摩太用溫柔的心去勸導他們,也許上帝會給他們悔改的心,以致能明白真理,並從那些魔鬼的詭計中醒悟過來。可見保羅讓提摩太與假教師對抗的方式,並不是與他們進行激烈的交鋒,反而是用溫柔的心去教導信徒,恆心忍耐,讓上主在人的內心工作,這才是擊退敵人的最好方法。

保羅接著就提到在末世的日子,提摩太會在事奉上所遇到的挑戰,首先提到的是人心的敗壞,保羅一連提了十九項人心的敗壞之處(3:2-4),而首尾兩樣正是「專愛自己,不愛上帝」,這完全違背了《聖經》裏最大的兩條誡命:「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申6:5)和「愛鄰如己」(利19:18),保羅又指出這些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棄了敬虔的實質」(3:5),後面的一句也可譯作「背棄了使他們敬虔的能力」(《新普》),意思是他們拒絕了聖靈使人活出敬虔的能力。可見這些人並不是非信徒,而是教會內的人,對於這些人,保羅對提摩太的建議是要避開他們。

保羅說他們當中有人(也就是假教師)使人偏離真道,所使用的技倆是潛入人的家裏(不是光明正大地在教會中傳假教導),目標是那些無知的婦女,她們「被罪惡壓制」,這句可解作是被積累的罪所壓制,再加上受到自己的私慾所誘,儘管她們常常聽道,也是無法明白真理。這讓我們看見假教師的技倆之所以成功,其實也是因為人不願意離開罪惡以及放縱自己的私慾所致,這兩種罪性在當時或許是以婦女較為普遍(因女性所受的教育一般不及男性),但到今天,我們知道容易受假教導迷惑的人並不限於婦女,而是那些耽於罪和私慾的人。保羅又指出這些騙人的技倆終久會在眾人面前顯露,就如當日抵擋摩西的雅尼和佯庇一樣。這兩個名字並沒有在其他《聖經》經文出現,但相信可能是《出埃及記》中提及的那些術士(出 7:11,8:18,9:11),在上帝施行十災期間,他們嘗試以法術抵擋摩西,但最終不成功,保羅除了以此指出這些假教師最終會被揭發而「不能往前進了」(3:9《呂》)之外,也是要指出這些抵擋上帝工作的人其實從古已有之。

 

.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3:10-4:8)

保羅在提出提摩太在事奉上會遇到的挑戰之後,就指出提摩太應有的心志,與之前所述那十九種人心的敗壞相比,提摩太追隨的卻是保羅的「教導、行為、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這七樣美好的品行,保羅又特別提到他曾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遭遇過迫害和苦難,但主都把他救了出來(3:11)。保羅在這三個地方所受的迫害是發生在他第一次宣教旅程期間(提摩太應該是在那時候信主的),當時提摩太還未加入他的宣教行列,那麼為甚麼保羅要特別提到提摩太成為他同工之前所發生的事?或許我們從下一節經文可以得到提示:「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將受迫害。」(3:12)這意味著提摩太是在知道保羅因著宣教而受迫害的情況下,都願意加入保羅的宣教行列,這代表他曾經立志,願意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預料可能因此而受迫害,保羅在這裏正是要提醒提摩太當日所立的心志。

除了有這份心志,提摩太也必須要努力的在《聖經》上學習,也就是他從小就學習的「聖經」(3:15;也有譯作「聖典」,指的應該是《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因為它「能使你憑著信仰基督耶穌而有智慧,以至於得救的。」(參《呂》)指的是《聖經》蘊藏著得救的智慧,最終能使人因相信基督耶穌而得救。接著的下一句是「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指出其最終目的是「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3:17)。

4:1-8 的這一部分可以說是保羅的臨終之言,當他對提摩太說完了他在事奉上要面對的挑戰和需要持守的信念之後,保羅就以一個非常嚴肅的語氣說道:「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鄭重地勸戒你」(4:1),而這個勸戒就是「務要傳道」(4:2)。在末世的各樣艱難的日子當前,保羅要提摩太秉持的心志是:「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導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4:2)保羅沒有低估要完成這個傳道使命所要抗衡的外在艱難,因為「那時人會厭煩健全的教導,耳朵發癢」,「掩耳不聽真理」(4:3),並只會隨一己之意,聽那些想聽的教師所講的無稽的傳說(4:3-4)。儘管如此,保羅對提摩太的最後囑咐是「凡事要謹慎,忍受苦難,做傳福音的工作,盡你的職分。」(4:5)然後是保羅在臨離世之前,怎樣看自己的事奉的一番表白,當中盡見他對主的赤誠以及對死後的盼望:

提後4:6 至於我,我已經被澆獻,離世的時候到了。

提後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提後4: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保羅用了奠祭(參民 15:5)這幅圖畫去比喻自己的生命就像酒一樣快要傾倒而盡,又用了跑步的圖畫去比喻自己一直在奮力的跑步,他已快跑到盡頭了,去表明自己無負主的託付。最後的一句「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是把自己的榜樣留給提摩太,以此勉勵他也同樣要奮力地持守主的託付。

 

. 最後的話 4:9-22

最後的這一部分是保羅吩咐提摩太要趕緊到他那裏(4:5),並作的一些安排。保羅在這部分提到很多同工的名字(有些曾在他的其他書信提及),但當中好些人都不在他那裏,這使保羅更希望提摩太能來到他身邊,其中一個不在他身邊的人是底馬(西4:14,門24),他是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而離開保羅,指的也許是他以世俗的事務為念,或者是怕被保羅牽累而離棄他;有些則是被保羅差派去了其他地方,例如:革勒士去了加拉太;提多去了撻馬太(即以利哩古;羅15:19);以拉都在哥林多,特羅非摩因病而留在米利都(4:20);推基古(西4:7)去了以弗所,相信是要接手提摩太的事奉,好讓提摩太能前往保羅那裏,而當時在保羅身邊的就只有路加(西4:14,門24)。

保羅又特別吩咐提摩太要與馬可一起來,原因是「他在服事上於我有益」(4:11),馬可就是保羅和巴拿巴在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後來他因中途離開了宣教團隊(徒15:36-39),以致保羅再沒有與他一同宣教,但從《歌羅西書》4:10 可見,他與保羅曾再一起事奉,馬可甚至被使徒彼得稱呼為兒子(彼前5:13),後來更寫了《馬可福音》,是一個被上主所重用的僕人[4]。至於保羅為甚麼要提摩太與馬可一同來,筆者曾在一次課堂裏聽過一位學者[5]的分享,也想在這裏與大家分享:那位學者認為這可能與馬可曾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離開的事件有關,《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馬可為甚麼中途離開,很可能與他個人的性格或因外在的環境不順心而後退,然而因得到巴拿巴的勸導和栽培而重新走在事奉的路上,保羅或許是想提摩太從馬可的經歷中得到一些啟發,而這對於保羅來說,是對他的事工有益處的。

然後保羅就著提摩太的前來,作出一些交代的事項,包括:把他在特羅亞留給加布(可能曾經接待過保羅)的那件外衣,一些書和幾卷羊皮的書帶來(4:13),又要特別防備銅匠亞歷山大(4:14),因他曾多次害保羅,這個亞歷山大可能就是被保羅逐出信徒群體而懷恨在心的那個人(見提前 1:20),也有可能就是在以弗所製造亞底米偶像的人(見徒19:33),他的生意因保羅的傳道事工而大受影響,故向保羅報復。

保羅提到在他初次上訴時[6],沒有人來幫助他,竟都離棄了他,但他沒有怪責他們,反而為他們禱告,希望這罪不歸在他們身上(4:16),反映出保羅這第二次被囚確實讓很多信徒因怕受牽連而不敢與他聯繫,而保羅的反應就如同司提反一樣(見徒7:30),願意在離世前饒恕那些無心得罪自己的人。

保羅回想到他之前被囚時,有主站在他身邊加給他力量(見徒23:11),以致他能繼續把福音傳開,讓所有的外邦人都聽見,他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4:17),這份信念在他在獄中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有提及(腓1:12-13,18),有學者討論到「從獅子口裏救出來」是指羅馬政府刑罰犯人的方式,就是把他們扔在鬥獸場與獅子搏鬥,但也有學者認為保羅只是以獅子比喻他所受到的危險(參林前15:32),無論是哪一種,保羅是想強調主的能力以及祂要讓外邦人得聞福音的旨意必定成就。即使他現在身處獄中,他對主的信心也沒有絲毫減退,他相信主必救他脫離一切的兇惡,將來也必救他進天上的國度(4:18)。保羅的信心是跨越今世的,他相信不論是生是死,他的生命都掌管在主的手裏。

最後是保羅向以弗所教會的人致上問候,當中包括百基拉和亞居拉這對夫婦(4:19),自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哥林多認識他們之後,他們就一直是保羅的忠實同工,這裏把百基拉的名字寫在她丈夫亞居拉的名字之前,或許是反映出百基拉在事工上較亞居拉活躍。此外,保羅又叮囑提摩太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去到保羅那裏(4:21),原因可能有三個:1)因為冬天的船會停航,影響到提摩太前往羅馬;2)因為在冬天來到之前,保羅急需提摩太為他帶來禦寒的外衣;3)因為保羅預計自己可能在冬天前被定罪甚或處決。在這種種的可能性之上,也或者是保羅迫切的想要見提摩太,要把他給提摩太的指示親自對他說。這書信最後是保羅的祝願:「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惠與你們同在!」(4:22)當中第一句是對提摩太個人,第二句是對會眾的話,可見這封書信也有可能在教會中公開誦讀。

 

結語: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臨終前在獄中寫給提摩太的最後一封書信,書中盡見保羅迫切的想要把他認為是重要的勸戒留給提摩太,先是提到提摩太要忠於所領受的託付,包括:他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從祖母和母親所傳承的信心,以及從保羅所領受的教導。保羅期望提摩太既傳承了這許多的屬靈美好的事,就要牢牢地守住,也要靠著主的恩典剛強起來,作主的精兵。保羅又慎重地對提摩太說在這末世的日子,他在事奉上必然會遇上的挑戰,人心會越發敗壞,假教師也會以錯謬的教導誘惑人偏離真道。保羅給提摩太的指示是,一方面他要以溫柔和忍耐的心去教導各人,又要有受苦的心志,不論得時不得時,都務要傳道,要守住所託付的使命。保羅給了提摩太三個非常重要的信念:第一個是持守從保羅那裏所聽到的真道,也要在聖經上努力學習;第二是要以保羅為榜樣,要與他一樣有為福音受苦的心志;第三個是愛慕主耶書亞(耶穌)的顯現,以他的再來和國度為念。

從這封書信我們看見保羅要他的屬靈兒子提摩太傳承下去的,不單是他從主耶書亞所領受的純正教導,更是他那份為主盡心、盡意、盡力擺上的心志,保羅是這樣走完他的一生,他也深信當主再來時,他要從主那裏得著賞賜,而作為同樣是領受了主的託付的我們,是否也是以這樣的心志去跑我們在世的道路,去守住我們所信的真道?祈願當日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也成為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勸勉。阿們!

 


[1] 參《聖經‧啟導本》(香港,海天書樓,2015),頁1839。

[2] 參本機構網頁的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3] 參馮蔭坤著《提摩太後書註釋》(香港,基道, 2021),頁55。

[4] 參本機構網頁之「新約綜覽:《馬可福音》」之文章摘要有關作者部分。

[5] Professor Claire Pfann,The University of the Holy Land 創辦人。

[6] 這裏的初次上訴到底是在保羅的第一次被囚,還是第二次被囚時?根據《使徒行傳》所載,保羅曾有五次申訴:1)耶路撒冷:在祭司長和公會面前(徒23:1-10);2)凱撒利亞:在巡撫腓力斯面前(徒24:1-21);3)凱撒利亞:在巡撫非斯都面前(徒25:6-12);4)凱撒利亞:在亞基帕王和非斯都面前(徒26:1-13);5)羅馬:第一次坐牢時提出申訴(徒28:17-22,30-31)。但經文說當時的羅馬士兵寬容對待保羅,沒有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徒24:23);及至在羅馬時,「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都接待」(徒28:30);所以不像是這裏所描述的情況,是以估計這是指保羅第二次被囚時的初次上訴。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提摩太的雕像,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 The Saint Timothy Church in The Villages,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前書》

書名:提摩太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Ά,意思是「致提摩太(一)」。

作者:使徒保羅(1:1)[1]

對象:提摩太(1:1)。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被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而《提摩太前書》是這三封信中最早寫成的,成書日期估計是在公元62-64年。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腓立比。學者估計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由羅馬向東而行,可能到訪過歌羅西教會(門1:22),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處理假教師的問題,他後來到訪馬其頓(提前1:3)和腓立比(腓 1:25,2:24),大概是在這時期寫了《提摩太前書》。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阻止假教師傳錯謬的教導;鼓勵他持守上帝的呼召和運用恩賜,維護使徒的教訓,追求和實踐敬虔的生命。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摩太指引,提示他要維持教會的紀律,教導會眾純正的道理,關顧各群體的需要,帶領會眾過敬虔端正的生活。

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

提摩太生於路司得,母親是信主的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路司得遇見提摩太,並由那時開始帶著他一同宣教。而為了方便向猶太人傳福音,保羅替他行了割禮(徒 16:1-3)。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提摩太自此成為保羅第二次和第三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徒16-20),他與保羅一同傳講福音(林後 1:19),又作為保羅的代表被差到教會處理問題(帖前 3:2,林前 4:17,腓 2:19),保羅完成第三次宣教旅程時與他一同上耶路撒冷。當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曾到訪小亞細亞的教會,他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教會事奉。從保羅的書信中反映出他們是非常親密的同工,保羅更稱他為兒子,感情更如同是父子。[2]

提摩太的個性

《使徒行傳》記載了提摩太怎樣成為保羅的同工並他們宣教的一些事蹟,至於提摩太的個性,我們從保羅的書信中可略知大概。他母親和外祖母是虔誠的信徒,提摩太自小就學習上帝的話語(提後 3:15),大家對他都稱讚有嘉(徒16:2);他遇見保羅時還很年輕(提前 4:12,提後2:22),估計不到二十歲,他的性格較為柔弱(提後 1:7,2:1),沒有自信(林前 16:10-11),身體不好(提前 5:23),從《希伯來書》13:23,我們得知他曾因傳福音而被囚 ,而根據歷史學家優西比烏(約公元260–340年)所載,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第一任主教(《教會史》3.4)。

 

全書大綱

《提摩太前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D. 領袖的資格(3:1-16)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在信的開首是保羅對提摩太的問候,保羅提到他的使徒身份是奉救主上帝和基督耶穌的命令,強調他的職份是真確的,也帶著權柄;他稱呼提摩太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除了表示他們的關係親如父子之外,也意味著在信仰上,他們有著傳承的關係。保羅稱上帝為「救主上帝」是教牧書信的特色之一,共出現了六次[3],就是強調上帝是這拯救計劃的源頭,是他藉耶書亞(耶穌)給人得救的盼望。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在進入正題的開始,保羅就說明他寫這信的主要目的,是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好囑咐某些人不可傳別的教義,保羅在這封信用「囑咐」這個詞共五次[4],有著「命令、指示」的意思,有些是他囑咐提摩太,有些是他要提摩太去囑咐別人。至於何謂「別的教義」可參考保羅之後在信中所說,凡是「不符合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以及「不合乎敬虔的教導」都是「別的教義」(6:3),可見當時以弗所教會有些假教師的教導偏離了主耶書亞的話語,而那些教導並不能栽培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就嚴重威脅到教會的本質以及信徒的信仰,是以保羅要提摩太阻止那些假教師;此外,保羅又提到當時有人喜歡談論一些無稽的傳說[5]和冗長的家譜(1:4),但這些都是空談,只會引起爭論,無助於上帝的「計劃」(οἰκοδομίαν oikodomian;在原文可解作「管理家務」或「上帝的安排」)。這計劃是要憑著信心才能明白,而不是憑著談論,而上帝的命令的目的是要人生出愛心,這愛心的背後應當是「清潔的心、無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1:5)。所以,保羅要提摩太避開這些徒勞無益的談論。

1:7-11 是針對那些假教師對律法的曲解,保羅指他們根本「不明白自己所講的是甚麼,也不知道所主張的是甚麼。」從保羅接著說「只要人善用律法,律法是好的」(1:7),估計那些假教師認為律法是不好的,是無用的,甚至是與福音相違背的,但保羅肯定律法的功用,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訂立的,而是為不法和叛逆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犯淫亂和親男色的,拐賣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任何違背健全教義的事訂立的。」(1:9-10),可見律法(以十誡為綱領)的作用既有防禦性,也有懲治性(參羅7:7),更有教育性(參加3:23),而保羅對律法的主張是照著上帝託付給他的福音說的,反映出律法與福音其實是一脈相承,事實上,這也跟主耶書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太 5:17)完全一致。

保羅接著提到自己得以事奉主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他說自己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上帝的人」(1:13),是「罪人中的罪魁」(1:15),卻蒙了上帝的憐憫,原因有兩個:第一,因為他在不信和不明白的時候迫害基督徒、侮慢上帝;第二,好讓基督耶穌在保羅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樣。這番話大概是針對那些假教師,指他們是在明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傳假教導以致褻瀆上帝,而假如他們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那麼他們就應該像保羅那樣回轉;而因著上帝有格外豐盛的恩典,祂不但沒有棄絕保羅,反而使用他去傳揚「基督耶穌到世上來是要拯救罪人」這福音信息,保羅說到這裏不禁要以一篇讚美詩(1:17)去頌讚上帝。

保羅把假教師和他自己(真教師)陳明在提摩太面前,是要勸提摩太傳承保羅從前指著他的預言所交託給他的命令,去打那美好的仗(1:18),保羅沒有說明那預言是甚麼,但估計是與他所領受的恩賜和事奉有關(參提前4:13-14),而這場仗指的就是要以純正的教導去抵擋那些假教師。保羅又指明有兩位假教師許米乃和亞歷山大已被他「交給撒但」(1:20),所指的應該是已把他們逐出信仰群體,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許米乃這個人在提後 2:17 曾提及,指他已「偏離了真理,說復活的事已過去,敗壞了好些人的信心。」保羅把自己曾怎樣抵擋假教師的做法告訴提摩太,讓他知所應付。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這一部分是關於教會的功能以及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的角色和規範。保羅指出教會在世界上的角色首要是「要為人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2:1),更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2:2);當時的信徒是在羅馬的政權下,在位的君王正是那位迫害信徒的尼祿(公元54-68年在位),這個吩咐叫人困惑,是以保羅道出箇中原因,因為這是為要讓信徒「能夠敬虔端正地過平穩寧靜的生活」(2:2),事實上,一個相對和平的環境才是有利於福音的傳播,接著保羅指出上帝「願意人人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2:4),又說耶書亞(耶穌)「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2:6),保羅強調福音是為所有人的,或許是要對抗當時一些早期的諾斯底主義思想,認為人要通過神秘的知識才可以得著救恩,只有一小撮菁英份子才可以得救;是以保羅斬釘截鐵的說人要得著救恩只有一個途徑,就是藉著耶書亞:「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2:5)

當論到在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應有的角色,保羅做了一個概括的指示:男信徒要負責禱告,他們要隨時禱告,但要以聖潔的手,不發怒,不爭論(2:8),這三樣都是讓禱告能達到上帝面前的條件(參詩24:3-4);女信徒的責任是在衣著上端莊,在頭髮飾物上要合乎體統,並且要有善行;至於誰可以教導,保羅帶著權柄說,他「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她管轄男人」(2:12),並提到亞當的受造先於夏娃,而他們之所以被逐出伊甸園正是因為女人沒有順服在這個次序之下,以致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保羅以這個詮釋作為論據,指示女人不可教導(這是指在公眾崇拜時,而不是泛指任何情況,例如:在家裏),只要事事順服地安靜學習(2:11、12)。

學者就這個指示有很多討論,最基本的討論就是,這個指引是否屬於信仰道德的層面,以致對於不同年代或不同社會文化的信徒都有絕對性的權威,而信徒應按著字面的意思去遵守;還是它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只適用於當時特定的文化處境,後來的信徒不需再按字面的意思遵守,但需要從中找出屬靈含意並實踐[6]。有學者認為這個指示是屬於後者,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女人可以禱告或講道,只是在禱告或講道時要蒙頭,作為服權柄的記號(林前 11:3-15),而保羅說「婦女應該閉口不言」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林前 14:34-35)是針對當時在公眾崇拜時說方言的問題,保羅的目的是不讓信徒受希臘偶像文化的影響,仿傚當時的靈媒(多數是女性)在領受了「神諭」後就隨意說話,以致混亂了崇拜的秩序[7],也就是說這兩句說話都有其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不一定能應用於今日的教會崇拜。但也有學者認為這個指引應該屬於前者,因為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關乎所有教會,而不是特定某一所教會或某一個文化處境。這兩種看法都各有其論點,筆者較認為學者斯托得的著作所論述的可供讀者參考,他認為當時負責教導的是在領袖的位置,所以保羅認為女人不應該佔據這樣重要的位置,不過斯托得也指:如果按著主耶書亞對作領袖的指示是「……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可10:43-44)「那麼說來,若有女人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志作領袖,又有甚麼不當呢?」 [8]

在「女人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之後的這一句「然而,女人若持守信心、愛心,又聖潔克制,就必藉著生產得救。」(2:15),但肯定兩者是相關的:大部分學者認同這裏的「得救」是指屬靈上的,而不是指婦女能順利分娩或在過程中免去了肉體上的痛楚;更不會是指婦女因生產而得著救恩,因為兩者沒有直接的關連(人是因著信而得救的),由於之前提到夏娃犯罪,這讓人聯想到夏娃犯罪之後,上帝應許人會因女人的後裔而得救,於是推測這是指人要藉耶書亞的出生而得救,但「生產」(τεκνογονίας teknogonias)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childbearing;生育」,指的是生產的「過程」,而不是「產物」,所以不是單單指有孩子「出生」,所以這推測未必能確立,筆者參考了CNET Bible 就這一節的註釋,較認同這裏指的可能是女人不應像男人那樣作教導,而是要履行女人的角色去生育,這樣就能脫離伊甸園內男女角色互換的後果,因而得救[9]

D. 領袖的資格(3:1-16

這一部分是關於怎樣甄選合資格的領袖,提到的分別是監督和執事。在新約時代,「監督」(ἐπίσκοπον episkopon)和「長老」(πρεσβυτέρος presbyteros)在職責上是相同的[10],這兩個稱呼的分別只是在於「長老」有著猶太的文化背景,而「監督」有著希臘的文化背景。保羅說若有人想作監督,這是一件好事(3:1),但要經過甄選,而條件是他「必須無可指責」,也就是要有好名聲,而「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所指的不一定是只結過一次婚(即離婚或再婚者都不合資格),而應該是指要對妻子(婚姻)忠誠,也就是不可同時有兩位或多位妻子。他也要有好品行和善於教導,沒有惡習,更要管理好自己的家(3:2-4),因為「人若不知道怎樣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3:5)他在教外也要有好名聲,「免得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羅網裏」(3:7),可見作監督的人就是上帝的管家,因此對他的要求是全方位的,無論是在家或在教會、在信徒或非信徒面前,都要以自己是監督這個職份為念,言語行為都要謹慎,免得使上帝的家蒙羞。正因為「監督」是這樣一個重要的位置,剛信主的不可擔此重任,因為「恐怕他自高自大,落在魔鬼所受的懲罰裏」(3:7);這裏提到「魔鬼的羅網」或「魔鬼所受的懲罰」是指當主再來時,他會對世人作終極的審判,那些不是屬於主的將受到魔鬼一樣的刑罰(參太 25:41)。保羅提出這樣嚴重的後果,是要讓提摩太在選擇監督的事上,千萬要慎重。

至於執事(διακόνους diakonous; 意思是「僕人」),對他的要求也與監督相似,要「沒有可責之處」(3:10),有良好的品行和在信仰上穩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如上所述,是指要對婚姻忠誠),並且管理好兒女和自己的家。而惟一與監督不同的是,保羅沒有要求執事要善於教導,因為執事的工作主要是行政方面,是監督的助手;此外,又提到女執事( γυναῖκας gunaikas[11],對她的要求是「莊重,不說閒話,有節制,凡事忠心。」(3:11)

保羅在交代完這些有關教會管理的指引後,或許擔心提摩太會感到壓力太大,於是說他會盡快到他那裏,如果他延誤了,提摩太也知道在上帝的家中該怎樣做(3:15)。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上帝的家的定義:「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3:15)所強調的是,教會是由真理所建築而成的,真理來自主耶書亞純正的話語,而負責持守真理就要靠一班教會的領袖去教導真理,杜絕假的教導,這與保羅在開始時針對假教師的問題是相呼應的。教會就是永生上帝的家,這其實是一個極偉大的奧祕,以至保羅不得不稱頌:「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3:16)這篇可能是當時已流傳的讚美詩,當中對主耶書亞的生平作了順序的描述,由他道成肉身,到聖靈藉他在地上事奉,以至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贖,從死裏復活,一直到升天,被接在榮耀裏,也強調他在每一個階段都是人、甚至是天使可作見證的事實。而教會作為上帝在地上的家,它的功能就像這首讚美詩那樣,是要向人傳揚和見證耶書亞所成就的事。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第4至6章是關於教會的牧養,而在論到怎樣牧養會眾之前,保羅先對提摩太說出在牧養上,他要面對的挑戰。第一,外在的牧養環境就是「聖靈明說,在末後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誘惑人的邪靈和鬼魔的教訓。」(4:1)「末後的時期」可以理解為由耶書亞成就救恩,開啟了彌賽亞的國度後,一直至他再來作王的這段時期,都無可避免地會有假教師的出現,事實上,主耶書亞也曾這樣預言過(太24:11)。保羅稱那些假教師為撒謊者,稱他們所傳的為「邪靈和鬼魔的教訓」(「教訓」在原文是複數),又特別指出當中的兩個假教導: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4:1),這兩樣其實都是上帝所造的,都是好的(4:4),結婚是可以的(創 2:24),各樣食物都是可以吃的(可7:19),信徒只要明白這真理又存著感恩的心領受,這兩樣就都成為聖潔了(「聖潔」在原文是被動式,即被【上帝】所潔淨),反映假教師在教導人要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才可成為聖潔(即透過基督以外的方法提升自己的聖潔程度)。這些都是違反真理的,但有些人的良心像被熱鐵烙了一般,像是失去了判別是非的心[12],就會聽信了這些教導。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些事(上面所說關於假教師的教導)提醒弟兄們,就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這裏的「執事」不是作某教會的執事,而是指每位信徒其實都是上帝的執事(僕人),就如保羅在林前 3:5 說:「我們都是上帝的執事,……照著主給各人的恩賜去做罷了。」提摩太既要在正確的教義上受栽培,也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4:7)。接著保羅勉勵提摩太要操練敬虔[13],他用了一個比喻「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4:8)在當時的希羅世界,運動和體育競賽是很普遍和受歡迎的活動,運動員為了操練身體應付賽事,都會努力不懈,更何況是信徒,豈不更應為信仰而努力不懈嗎?運動員操練好身體是為了短暫的獎賞,但信徒卻應當為「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這正是信徒勞苦所盼望的獎賞。

提摩太要面對的第二個挑戰就是他在年紀上的「不足」,所以保羅鼓勵他:「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4:12)他雖然年青,但可以在言語和行為上做好自己,不要讓年輕成為他事奉上的攔阻,他要以宣讀聖經,勸勉,教導為念(4:13)。在當時的公眾崇拜,聽道是最重要的一環(因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聖經經卷),而負責教導的人會先讀經文,然後教導和勸勉,保羅要提摩太按著上帝所給他的恩賜殷勤地去事奉,就必然會有長進,成為別人的榜樣,而當提摩太這樣去操練敬虔時,「既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4:16),指的並不是在提摩太那裏有救恩,而是指當提摩太這樣活出他的救恩,就能讓其他信徒效法他,也活出這份救恩。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這部分保羅開始就教會內各群體的牧養作出指引,首先是提摩太要對待信徒如同是自己的父母親和兄弟姊妹(5:1-2),但在對待年輕的婦女時,則要「清清潔潔地」(5:2),也就是不要心存歪念或有曖昧行為,要保持純潔的關係,可見保羅給提摩太的意見都是很實際的。接著有較多篇幅是講到寡婦,在那時代,男的往往因工作、生病或戰爭而早死,以致他們的妻子會頓失依靠,生活陷入困境,而照顧她們就成為教會的責任(參徒 6:1,雅 1:27),但在照顧寡婦這事上,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1)要分辨哪些才是真正守寡的婦人(5:5-6);2)要教導會眾去分擔照顧寡婦的責任(5:4、8),因為這既可減輕教會在經濟上的負擔,也能讓教會的資源用在真正無助的寡婦上(5:16)。

另外,保羅又指示有哪些寡婦才是合資格被登記在名冊上(估計這名冊紀錄了由教會長期照顧的寡婦),她要「年齡必須在六十歲以上,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收留外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5:9-10)這些條件都足以證明這些寡婦無論是年齡上和敬虔上,都是配得接受教會的照顧。但年輕的寡婦就不合資格,因為她們若情慾衝動,就會想嫁人,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大概是指在登記前要許願不再結婚),以致被定罪(5:11-12),所以保羅希望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免得她們懶惰,慣於挨家閒逛,好管閒事,說些不該說的話 (可能是指不正統的教導;參多1:11),甚至轉去隨從撒但(5:13-15)。

此外,也要保障長老的生計,尤其是那些勤勞講道去教導人的,因為他們是全時間事奉,沒有收入,保羅引用了《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5:18)和一句來自主耶書亞的教導:「工人得工資是應當的。」(參太 10:10)去指出長老應當得到加倍的敬奉(5:17),也就是應以報酬來敬重他們(另參林前 9:9,加6:6)。要謹慎處理控告長老的案件,要按照《申命記》17:6的原則,非有兩三個證人就不要受理(5:19),在審理案件時,要在眾人面前,以示公開公平,不可存成見或偏心(5:21);要保守自己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包括:不可急於給人行按手禮(5:22),保羅要提摩太「保守自己純潔」,接著就提到他的健康:「為了你的胃,又常患病,不要只喝水,要稍微喝點酒。」(5:23),估計這兩節的關連是提摩太在保守自己的純潔上非常謹慎,以致可能滴酒不沾(清酒、濃酒都不喝;參利 10:9),但保羅勸他可以稍微喝點酒,因酒有消毒作用,對他的腸胃有益,可見保羅對提摩太的關心,真的是如同父親對待兒子一樣。

按著提到的一群信徒是作奴隸的,對他們的牧養就是要教導他們尊敬自己的主人,即使他們的主人也是信主的,也不應該輕看他們,反更要好好地服侍他們,因為這對信徒自己也是有益處的(6:1-2;另參西 3:22)。關於牧養的指示,保羅又再次提到凡是「不符合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與合乎敬虔的教導」(6:3),都是別的教義(另參加1:6,林後 11:4),而那些假教師其實都是一些自高自大,專好爭辯的人,他們只會製造嫉妒、紛爭、毀謗、惡意猜疑,他們裝出敬虔的外表,但其實動機只是為了財利(6:4-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提到關於假教師的動機是為了財利,保羅以此叮囑提摩太,除了敬虔之外,也要有知足的心,只要有衣有食,就應該知足(6:8)。人若是貪財,就會陷入誘惑和慾望中,使自己沉淪和敗壞,甚至背離信仰(6:9-10),無怪乎保羅在此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這一部分是保羅給提摩太的個人囑咐,提醒他是「屬上帝的人」,指出他有屬天的身份,以此謹記他將來要向上帝交賬,所以他要逃避這些事(即假教師的行為和動機),「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6:11),也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直譯是「要奮力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可見保羅知道要讓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事奉,他要面對的挑戰的確不易,但保羅鼓勵提摩太要作美好的見證,他以主耶書亞也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過美好的見證去鼓勵提摩太(6:13):耶書亞曾對彼拉多說,他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他的國是將來那要來的天國,而他是天國的王,他的降生就是要為此作見證(參約18:36-37)。所以,保羅要提摩太守住這一切的命令,直到主耶穌基督顯現(6:14)。論到主的再來,保羅再次以一首讚美詩去稱頌他是獨一的權能者,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滿有尊貴和權能(6:15-16)。

最後的一段是對那些在今世富足的人的教導,提摩太要囑咐他們不要以財富自高,而要多行善事,樂於施捨,因為這是為自己的將來積存財富(6:17-18),而這才是他們真正的生命。最後保羅勸勉提摩太要持守託付,躲避世俗的空談和假冒知識的矛盾言論,並以祝福作結(6:20-21)。

 

結語: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提摩太前書》是一封關於怎樣管理和牧養教會的書信。教會是上帝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由一班信徒群體所組成,而作為領袖一方面要致力讓教會持定信仰,也就是持定主耶書亞(耶穌)純正的話語,另一方面要活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樣才有資格去好好牧養教會的各群體,讓每一個信徒都能活出蒙主悅納的生命。然而正如這書信提到,在末後的日子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些誘惑人的假教導,所以保羅勸提摩太要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和作美好的見證,直到主的再來,可見這是一場信徒必然要面對、而且要持續對抗的屬靈爭戰(或真理的競賽),保羅沒有低估當中的難度,是以他鼓勵提摩太在面對牧養上的真實困難時,既要持定信仰,也要持定永生,把眼目放在永生上帝的身上,因為祂就是我們勞苦服事的緣由和盼望。事實上,不論是保羅、提摩太、當時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以至現今我們每一個信徒,我們其實都是上帝的家的執事,同樣是被上帝託付了使命,當我們現在讀這封書信時,是否也同樣得著保羅對提摩太的提醒和鼓勵?知道我們要持定信仰,並在奮力持定信仰的同時,也要持定永生,以此為我們事奉的盼望。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這樣持守直到主的再來,也讓教會這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能屹立不動搖,叫人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有學者認為這信是他人的冒名之作,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書信中有很多「獨有」的字,並沒有出現過在保羅的其他書信,欠缺保羅慣常的用字特色;第二,書信中提到的教會結構和職位,要在第二世紀才出現;但學者對這兩個原因提出的反駁是,遣詞用字是會因應環境和收信對象的不同而有改變,而且保羅可能是口述而由他人代筆,所以不足為據;這信中提到的有關「監督」和「執事」其實早在《使徒行傳》中已有提及(徒 14:23,20:17、28),並不是要到第二世紀才出現。

[2] 從保羅的書信可見,他與提摩太有緊密的關係,例如:保羅與提摩太一同發信(帖前 1:1,帖後 1:1,林後 1:1,腓 1:1,西 1:1,門 1);又對提摩太用了一些不同的稱呼,例如:「弟兄」(帖前 3:2,林後 1:1,西 1:1,門 1 );「同工」(帖前 3:2,羅 16:21);甚至是「兒子」(林前 4:17,提前 1:2、18,提後 1:2,2:1,腓 2:22)。

[3] 提前 1:1,2:3,4:10;多 1:3,2:10,3:4。

[4] 提前1:3,4:11,5:7,6:13、17。

[5] 有學者認為有兩份古代的猶太文獻或許有助我們明白這裏所指的家譜是甚麼,一份是《禧年之書》(The Book of Jubilees;公元前135-105),另一份是《聖經古跡》(The Biblical Antiquities;公元前 70年),前者重述舊約故事,把從創世至上帝在西奈山頒授十誡的這段歷史分為各個禧年,當中提到許多名字,例如:亞當和夏娃的兒女,以諾的家庭,挪亞的祖先和後裔,以及那七十個下埃及的人的名字。後者敘述的舊約故事更詳盡,從亞當被造至掃羅王死亡為止,當中同樣加插了很多幻想式的細節。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台灣,校園,200 ),頁63。

[6] 另一個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的例子:主耶書亞吩咐門徒要彼此洗腳(約 13:14),就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為客人洗腳是當時普遍的文化(路 7:44),通常是由家主的僕人去做,是卑微的工作,耶書亞提出這個吩咐是要門徒以謙卑、作僕人的心態去彼此服事,所以,現今的信徒也不是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為信徒洗腳,而是要實踐當中的屬靈教導原則。

[7] 參新約綜覽系列之《哥林多前書》文章摘要〈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8] 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頁117。

[9]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15) 頁1873。

[10] 在《使徒行傳》14:23 所載保羅和巴拿巴「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presbyteros),禁食禱告後,把他們交託給他們所信的主。」,在徒 20:17 記載到「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presbyteros)來。」但當保羅對他們說話時,卻稱呼他們為「監督」,徒 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episkopoi),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11] 「女執事」這個字在原文是gunaikas;意思是「女人或作妻子」,是以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指執事的妻子,但由於之前提到監督時也沒有提及他們的妻子,所以難以理解為何特意要這裏在提到執事後又提到他們的妻子,況且當時也的確有女執事的例子,「我對你們推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diakonos)」(羅 16:1)。

[12] 有人認為這是指被魔鬼烙上了印記,是屬於魔鬼的。參啟14:9-11。

[13] 「敬虔」這個字在這封書信共出現了八次:提前2:1,3:16,4:7、8,6:3、5、6、11。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腓利門書》: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利門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使徒保羅寫信的圖像 by Rembrandt van Rijn c.1657 in public domain

 

簡介《腓利門書》

書名:腓利門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ΗΜΟΝΑ,意思是「致腓利門」。

作者:使徒保羅(1節)。

對象:主要收信人是腓利門,也包括亞腓亞姊妹,亞基布,以及在腓利門家裏的教會(1-2節)。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第一次被囚期間所寫[1](見1、9、10、23節)。《腓利門書》中保羅所提到的許多人物,在《歌羅西書》中同樣被提及,例如:亞基布(2節;西4:17)、阿尼西謀(10節;西4:9)、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24節;西4:10、14)和以巴弗(23節;西1:7、4:12)。這封信很可能是與《歌羅西書》在差不多時期所寫並從同一地點發出,由阿尼西謀陪同推基古把書信帶回歌羅西(參西 4:9)。

書信特色與主題:《腓利門書》是保羅書信中最短的一封,希臘文只有 335 個字。這封信不像保羅其餘的書信,它沒有明顯的教義,而更像是寫給朋友的一封信,當中充滿了愛與個人感情,也展現出他與腓利門在主內的友好關係;但這封信同時又經過精心撰寫,以達到預期的目的。書信的主題是保羅就歌羅西一間家庭教會的主人腓利門與他的奴隸阿尼西謀之間的問題,去請求腓利門憐憫並饒恕阿尼西謀對他的冒犯,並請求他接納阿尼西謀,而且要因他是主內的弟兄而視他為珍貴的家庭成員。這信是由保羅親筆所寫(19節),它使我們更接近使徒保羅的心,使我們能夠實際感受到他深切渴望使基督的愛成為信徒行為的首要準則。雖然這封信是直接寫給個人的,但它某程度上也是一封公共信件,因為其收件人也包括「你〔腓利門〕家裏的教會」(2節)。它同時包含的私人和公共特徵在保羅的著作中是獨一無二的;它不僅涉及腓利門和阿尼西謀之間的事情,而且還向信徒群體傳達保羅的信念,即教會的所有信徒都應該彼此接納和相愛。

書信的處境:關於這封信的前因到底發生了甚麼事,阿尼西謀又是否從主人家逃跑的奴隸,這封書信的內容並沒有給我們留下具體清晰的線索,以致學者間也有許多不同的推測,當中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看法:

1)傳統上認為阿尼西謀因為惹事(有說法指他甚至偷了主人的財物;見18節)而逃跑,及後跑到羅馬遇上被囚的保羅,由保羅帶領歸信基督。保羅知悉阿尼西謀的身分,就決定差他回腓利門身邊,並寫了這封信給腓利門,勸他因為信仰的緣故接納阿尼西謀,並且應許會償還阿尼西謀所虧欠他的。在當時,倘若逃奴被逮,奴隸主可以採取措施逮捕並殘酷懲罰逃跑的奴隸,甚至可以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事實上,不僅奴隸會被遣返,窩藏他的人也會受到起訴,並且被追究責任。[2]在這信中保羅絲毫沒有提及阿尼西謀的悔改,他甚至表達自己原先想要把阿尼西謀(一個逃奴)留下,這削弱了這個推斷的可信性。

2)另一個觀點是,阿尼西謀可能在某件事上得罪了主人腓利門,或與主人出現矛盾,於是特地去羅馬找主人的朋友保羅去作為中間人協助調停,以消除主人的怒氣或化解誤會,使二人得以恢復正常的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奴隸暫時離開主人家便不算為逃奴。[3]期間保羅帶領阿尼西謀歸信基督,於是這封信除了是替阿尼西謀求情,也是希望腓利門能視阿尼西謀為主內的弟兄。

3)在當時一些熟練或受過教育的男性奴隸,會經常被派去執行主人所委託的任務。因此也有看法認為阿尼西謀是被腓利門所差派去服事保羅被囚時的起居飲食,期間阿尼西謀歸信基督,而保羅寫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腓利門能讓阿尼西謀成為他宣教的同工。[4]

事實上,我們實在無法確定阿尼西謀跟他的主人腓利門之間到底出了甚麼問題,但從整封信的語調與內容推測,阿尼西謀應是在某事上得罪了他的主人腓利門,以致保羅在這封信的重點就是為他說情。所以,雖然這三個主流說法都無從確定,但若然從這個觀點出發的話,第二個推測的可能性也許會更大一點。

 

全書大綱

《腓利門書》遵循第一世紀的書信慣例,包含標準的信件開頭(1-7節)、正文(8-21節)和結論(23-25節)。全書的分段如下[5]

I. 問安(1-3)

II.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III.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IV. 結束的祝福(22-25)

 

《腓利門書》綜覽

問安(1-3

門1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δέσμιος Χριστοῦ Ἰησοῦ;直譯為「基督耶穌的囚犯」)保羅,同弟兄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

門2 亞腓亞姊妹,和我們的戰友亞基布,以及在你家裏的教會。

門3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在書信開首的問安,保羅刻意避免使用「使徒」來稱呼自己,因為這頭銜帶有權威的意味;他選擇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囚犯」,因為他不希望用使徒的權柄迫使腓利門答應他的請求。保羅曾三次於其他書信使用這個頭銜(弗3:1、4:1;提後1:8),「基督耶穌的囚犯」一詞暗示保羅因為基督耶穌作見證而被囚禁,他沒有視自己為羅馬帝國的囚犯,因他被囚並非因為犯罪,而是由於他對基督耶穌的侍奉。這封信的主要收件人是保羅親愛的同工腓利門,此外還有亞腓亞姊妹(普遍被認為是腓利門的妻子)、亞基布(參西 4:17),也有更廣泛的受眾,因為腓利門家裏的教會也包括在內(2節),這些信徒住在弗呂家的歌羅西。由於保羅當時還未曾到訪歌羅西(西2:1),而以弗所距離歌羅西相對較近,腓利門和亞基布可能是在保羅留在以弗所的時候認識他(參徒19:10)。保羅與腓利門應有密切的關聯,因為之後保羅在信中暗示,是他帶領腓利門歸信基督的(19節)。腓利門後來回到了歌羅西,成為了一個家庭教會的主人和領袖(2節),並且在信徒間帶來很多正面的影響(7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他慷慨地支持教會與信徒——也就是說,他很可能是作為教會的贊助人或捐助者(patron)的角色。這封信表面上是一封寫給腓利門的個人書信,實際上更可能是在崇拜中向信徒宣讀的。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門4 我在禱告中記念你的時候,常為你感謝我的神,

門5 因聽說你對眾聖徒的愛心,和你對主耶穌的信心。

門6 願你與人分享(κοινωνία;fellowship, partnership)信心的時候,能產生功效,讓人知道我們所行的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7 弟兄啊,由於你的愛心,我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因為眾聖徒的心從你得到舒暢

在這幾節中,保羅提到自己為腓利門禱告,當中部分內容是祈禱,部分是對腓利門行事為人的肯定。保羅的感恩是由他一再收到的報告(也許是透過以巴弗或其他人)所觸發的,即腓利門對基督的信和對他人的愛,並將這種愛以慷慨的方式表達出來(6節)。保羅聽說腓利門出於愛心的行為,也聽到眾聖徒的心如何因他的愛心而受到鼓舞,他聽到的這些消息給他帶來了極大的喜樂和安慰(7節)。相信保羅應該十分了解腓利門的性格,也對他有相當的信心,才在接下來的書信內容繼續提出請求,將腓利門的愛心行動提升到新的境界。這裏所用的詞語稍後會重複出現,例如:愛(5、7、9、16節)、禱告(22節)、分享或夥伴(17節)、良善(14節)、心(12、20節)、舒暢(20節)和弟兄(20節)等。可以說,這個感恩禱告的段落,是保羅接下來向腓利門提出請求的鋪墊。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門8 雖然我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做該做的事,

門9 可是像我這上了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門10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Ὀνήσιμον;useful)求你。

門11 從前他與你沒有益處(ἄχρηστον;useless),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εὔχρηστον;useful)。

門12 我現在打發他回到你那裏去,他是我心肝(或作「我的心腸」)。

門13 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

門14 但不知道你的意見,我不願意這樣做,好使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

8-21節是這封信的中心,到了這裏保羅開始進入正題。儘管他可以利用自己作為使徒的權威,敦促腓利門根據他的信仰做出正確的事,就是寬大地接納阿尼西謀,但保羅選擇將自己的請求建立在愛之上。保羅說阿尼西謀是他「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這顯然是指「屬靈上的兒子」,即阿尼西謀是由保羅帶領信主的。特別的是,保羅在這裏以阿尼西謀的名字去作為一個雙關語,他說:「從前他與你沒有益處(ἄχρηστον;useless),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εὔχρηστον;useful)。」(11節)而「阿尼西謀」這名字的意思正正就是「有益處」或「有用」,這在奴隸中是相當普遍的名字。11節中的「沒有益處」和「有益處」所指的或許是從前阿尼西謀與主人腓利門之間的糾紛以致他對腓利門無益,然而在他信主後,能夠代替腓利門在福音的工作上與保羅同工;不過,這裏更可能只是透過對比來強調一個重點,因此它並非一定是指向阿尼西謀從前有多沒用或得罪主人,而是強調阿尼西謀在歸信基督之後有難以取替的價值,他在信主後經歷了徹底的轉變,以致他能夠在上帝的國度中真正活出自己名字的意思。保羅雖然十分希望把阿尼西謀留下來幫助自己,但在清晰表達自己的意願後,他將這個屬靈兒子差回他主人腓利門那裏,將決定權交回給腓利門。

門15 他暫時離開你,也許是要讓你永遠得著他,

門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

門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κοινωνία;fellowship, partnership) ,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門18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算在我的賬上吧,

門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甚至你自己也虧欠我呢!

門20 弟兄啊,希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益處,讓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

門21 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做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在15節保羅暗示,也許阿尼西謀暫時離開腓利門,當中也有上帝的心意,因為阿尼西謀在保羅的帶領下信主,這樣他再回來時便可以與他的主人腓利門建立更永久的關係,並與他一同得享永生[6]。保羅說阿尼西謀「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16節),保羅期望腓利門在阿尼西謀回去後能夠以恩慈待他,並以另一種眼光去看這一位奴隸,要歡迎他就像歡迎一個弟兄那樣。事實上,這個要求對於腓利門來說是相當大的挑戰,因為在古時奴隸被認為是奴隸主的財產,他們之間是一個絕對的從屬關係;相反,主內的弟兄卻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因此保羅這個說法不但對腓利門,甚至對整間家庭教會的信徒都不易消化,因為這需要他們在觀念上有一個徹底的轉變和更新。保羅說阿尼西謀對他而言是一個親愛的弟兄,並且說「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16節),當中「肉身」指的是阿尼西謀的奴隸身分,「在主裏」則指到他是在基督裏的弟兄。保羅的觀點是,原先阿尼西謀作為奴隸,本就是屬於腓利門的人,現在他不但在肉身的身分上是屬於腓利門的,從屬靈的角度看,更是他永遠的弟兄!因為奴隸的地位只是暫時的,在主裏的弟兄卻是一份永恆的關係。然而,阿尼西謀過去的罪仍然不容忽視,接住保羅對腓利門說自己願意承擔阿尼西謀所虧欠他的,經文並沒有指明是甚麼,但無論如何,保羅希望能算清賬,他願意就阿尼西謀對腓利門的虧欠承擔全部責任,使他們之間的和好並不存在任何芥蒂與虧欠。保羅同時提及腓利門也是虧欠他,而腓利門欠保羅最大的恩惠,就是他在基督裏的新生命。保羅希望腓利門既受了他的恩,現在就將恩惠施予阿尼西謀。最後保羅深信腓利門必順服,並且相信他所行的必過於自己所說的。

如前文所言,這段保羅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與此前保羅為腓利門感恩禱告的段落(4-7),兩者的用詞有不少共通的地方:

為腓利門的禱告(4-7

為阿尼西謀的請求(8-21

門5 因聽說你對眾聖徒的愛心,和你對主耶穌的信心。

門7 弟兄啊,由於你的愛心,我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

門9 ……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門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

門6 願你與人分享(κοινωνία)信心的時候,能產生功效……

門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κοινωνία) ,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門6 ……讓人知道我們所行的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門14 但不知道你的意見,我不願意這樣做,好使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

門7 ……因為眾聖徒的心從你得到舒暢

門12 我現在打發他回到你那裏去,他是我心肝(或作「我的心腸」)。

門20 ……我的心在基督裏得到舒暢

保羅在前段讚揚了腓利門對其他信徒的慷慨,以及自己從他的愛心得到極大的快樂和安慰,眾聖徒的心也得到舒暢。當相同的用詞再次出現在後段的請求中,保羅的用意是希望腓利門對眾聖徒的愛心和善行能維持不變並延續到阿尼西謀的身上!保羅盼望腓利門能答應他的請求,這樣,他的心也就能像第7節的眾聖徒那樣從腓利門那裏得到舒暢(20節)。

結束的祝福(22-25

門22 此外,還請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著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回到你們那裏去。

門23 為基督耶穌與我一同坐監的以巴弗問候你。

門24 我的同工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候你。

門25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

保羅宣布他計劃在獲釋後到訪歌羅西,除了是探訪當地的信徒,也是希望可以看見腓利門的信心所產生的果效。在《歌羅西書》的結尾,我們看見保羅打發推基古到歌羅西(西4:7),並說:「我又打發一位親愛忠心的兄弟阿尼西謀同去;他也是你們那裏的人。他們要把這裏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西4:9)因此,《歌羅西書》很可能是連同《腓利門書》,由推基古(他一向是保羅的信差,參弗6:21)並在阿尼西謀的同行下,被帶到歌羅西教會與腓利門手中。縱使這封書信並沒有記錄腓利門的決定,但是從這封書信最終被保留並流傳下來,相信腓利門必然沒有辜負保羅的信任,去寬恕並接納阿尼西謀這個同屬基督的弟兄。

 

《腓利門書》所呈現的保羅

在《腓利門書》中,使徒保羅對自己有幾個不同的身分定位,也許我們可從這個切入點的幾個面向去看看信中呈現的保羅,以及思考我們可以從保羅身上學習的地方:

1. 作為屬靈長輩和領袖:保羅是初期教會的屬靈領袖,也是帶領腓利門信主的屬靈前輩。正如保羅自己所說,他可以靠著基督(他的屬靈輩份、權柄)放膽吩咐腓利門做該做的事,然而他卻對腓利門說:「寧可憑著愛心求你,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求你。」(9-10節)從這封信的結構用詞,都看見保羅是怎樣慢慢作出鋪墊、小心提出建議,希望引導腓利門作出一個正確合宜的決定。事實上,保羅要求腓利門所做的事,是需要腓利門去突破當時社會上奴隸制度的框架,並放棄自己的一些權利或利益,因此保羅並沒有選擇利用他使徒的權柄去要求或命令腓利門做任何事,他反而謙卑自己,尊重腓利門,以彼此信任的同伴關係出發、用愛心向他請求,鼓勵他在基督裏順服上帝的旨意。最終,他希望腓利門所作出的決定,他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自願(14節)。

2. 作為代求者:保羅作為一個中保的角色,他不但為阿尼西謀向腓利門提出請求,並且願意替阿尼西謀償還他的虧欠,以恢復阿尼西謀與腓利門的關係,這正是基督工作的圖畫——罪人虧欠上帝,就如同阿尼西謀虧欠腓利門,他們都需要被寬恕和接納。保羅願意透過自己付出代價來實現他們之間的和解,這與耶穌在罪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同。保羅像基督一樣,願意為弱勢的人挺身而出,並且付出雙方和好的代價。即使當時保羅正被囚,然而他沒有因著自己的困難和身處的環境而攔阻他成為一個使人和平的人。而作為一個代求者,保羅自己的生命見證亦至關重要,這也是他這次代求的關鍵,因為一個能夠展現出上帝的愛和恩典的生命,他的代求才會有足夠的說服力,而並非只有空泛的屬靈言辭卻沒有實在的生命見證。

3. 作為弟兄:這信中有不少人名出現,保羅卻獨以「親愛的[同工/弟兄]」去形容腓利門和阿尼西謀,且同樣稱呼他們為自己的弟兄(7、16、20節)。阿尼西謀雖信主不久,保羅在信中卻對腓利門說,阿尼西謀「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確實如此,何況對你呢!無論在肉身或在主裏更是如此。」(16節)阿尼西謀雖然地位卑微,但保羅視他為「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10節)、「他的心肝」(12節),他希望腓利門可以和自己一樣,視阿尼西謀為主內的弟兄,可以接納他,像接納保羅一樣(17節)。也就是說,在主裏的身分打破了世俗層面中主奴關係的身分差距,因為凡受洗歸入基督的就「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不再分為奴的自主的,不再分男的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3:28)一個在主裏同蒙主救贖恩典的群體中,人的身分地位、外在的條件環境,就不應再是衡量一個人價值的指標,因為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得救,既然如此,便沒有甚麼可自誇的,反要平等地看待所有主內的弟兄姊妹。因為教會是一個多元的群體,若主內肢體能夠既多元又有合一的團契,便能真正活出和見證基督福音的信息。

4. 作為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在這封信兩次提及自己為基督耶穌被囚(1、9節),他一直所做的福音工作,包括所受的捆鎖,都是為著基督的緣故。《腓利門書》與其他保羅書信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沒有提及耶穌基督的救恩,他的受死與復活,甚至也不像其他書信那樣有明顯的教義。雖然《腓利門書》表面看來只是使徒保羅所寫一封真摯的書信,然而它內裏所蘊藏的更像一部微型的福音書——保羅為阿尼西謀的付出,正正就是耶穌對保羅的付出!保羅原是熱心迫害教會的人,但耶穌基督接納他,為他擔起罪債,他悔改後就成為有益於上帝的人,是傳播福音最廣的初期教會領袖。而保羅作為基督耶穌的僕人,就效法主,將主做在他身上的事做在別人身上。當保羅經歷過上帝的愛和恩典後,在信中我們看見,他把阿尼西謀帶到上帝面前,促使上帝與人和好;又盡力使腓利門與阿尼西謀復和,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好。在《腓利門書》,保羅雖然沒有選擇使用很多高深的言語,但他以自己的生命、以確切的行動去展現上帝和平的福音。

 

結語: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

《腓利門書》這封短小的書信藉著保羅為阿尼西謀向腓利門代求一事,向我們傳遞一個使人和好的信息。這封書信沒有甚麼高深的言語和教義,只有保羅懇切地為人作出的代求。從這卷書我們看見的是保羅對人的謙卑、愛與尊重,他願意付出代價去為人代求,亦看見他如何平等地看待所有在主裏面的弟兄姊妹。這也是今天對我們的呼召和提醒,我們其實也就如阿尼西謀一樣,我們虧欠上帝,本身對上帝毫無益處,耶穌基督卻為我們擔當罪債,讓我們能坦然無懼地回到天父上帝那裏去,重新成為一個對上帝有益處,對天國有用的人。盼望這封書信都成為我們的提醒,使我們不要只在嘴唇上親近上帝,把屬靈的知識只停留在腦袋裏面,而是必須要把所聽的道付諸實行,在生活中把福音活出來;在這個充滿紛爭的世界去盡我們的所能,甚至不惜付出代價也要成為一個和平之子,以生命見證基督使人和好的福音,就是在未信者與上帝中間,並在信徒之間去締造和平!


[1] 《腓利門書》被普遍認為是保羅的四封「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在被囚期間所寫的。而寫作地點大多認為是羅馬,但也有其他學者(例如N. T. Wright)主張以弗所的可能性更大,而以弗所與歌羅西的距離亦較近。雖然寫作地點不能完全確定,但對我們理解這書信的影響不大。有關更多「監獄書信」寫作地點的資料討論,見《腓立比書》查經摘要註腳3《歌羅西書》查經摘要註腳1

[2] Ralph P. Martin, Ephes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IBC;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36-137.

[3] John Byron, Recent Research on Paul and Slavery (Sheffield: Sheffield Phoenix Press, 2008), 116-137.

[4] Sara C. Winter, “Paul’s Letter to Philemon”, NTS 33.1 (1987), 1-15.

[5]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5.

[6] Ralph P. Martin, Ephesians, Colossians, and Philemon, IBC;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1), 144.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以弗所書》:讓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以弗所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伊斯坦堡考古博物館存放的一塊第二聖殿時期聖殿山出土的石牆(內容見註7),保羅可能用來寓意外邦人和猶太人之間的分隔(見2:14);來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以弗所書》

書名:以弗所書,希臘文ΠΡΟΣ ΕΦΕΣΙΟΥΣ,意思是「致以弗所(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1]

對象:以以弗所為首,並當時在小亞細亞一帶(多數以外邦信徒為主)的眾教會[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0 至 62 年間。

成書地點:羅馬[3](被囚中;參 3:1、4:1、6:20)。

寫作背景:以弗所是當時羅馬行省亞細亞的首府,位於東西、南北的兩條交通要道之上,並且有港口碼頭,是當時整個地中海地區三大城市之一,人口估計達25萬以上,是個商貿、學術、娛樂及偶像崇拜都十分蓬勃的城市。以弗所是早期教會的重鎮,所以保羅在當地傳道、勸戒信徒、與猶太人辯論、行神蹟和治病等達三年之久(徒19:10-12、20:3、31)。由於主的道在當地十分興旺,許多人願意脫離拜偶像的異教生活和邪術(徒19:17-20),嚴重影響了當地跟朝拜亞底米女神相關的行業(徒19:24-29)。可以想像,當時在短時間內以弗所和附近一帶地區有許多初信主的人加入教會,以致信徒的靈命和品格極為參差,信徒的行事為人和彼此之間的關係也有待改善,而這信可能就是保羅針對著當時這些信徒的情況和教會的處境而寫的。

書信特色:

1)作者和寫作對象都具爭議,寫作目的也不容易理解(下文再討論)。

2)跟其他保羅書信中指出教會問題的情況不同,這書信中幾乎沒有提及任何教會的問題,內容較多鼓勵和讚賞。

3)傳閱的書信:保羅曾有近三年時間在以弗所傳道,但信中沒有問候個別信徒,甚至暗示有寫作對像可能不認識他(3:2),而且內容無針對個別教會的情況,加上早期可靠的手抄本並沒有「在以弗所」(1:1)[4],因此學者大多認為這是教會之間傳閱的書信,並非單獨寫給以弗所的教會。

4)內容的脈絡和用詞跟《歌羅西書》有許多相似之處,學者估計有可能《以弗所書》是以《歌羅西書》作為寫作的框架,但無論如何,從兩封書信的內容和用詞可見,它們的寫作時間十分接近。

5)較多從屬天或屬靈的角度來指導和勸告,例如:提及創世以前(1:4)、空中的掌權者和邪靈(2:2)和屬靈爭戰的教導(6:11-12)。

6)較為宏觀的教會觀,例如第二章清楚指出教會是由外邦人和猶太人組成的,其中保羅用一個「新人」的圖像指向雙方的信徒,而不像林後5:17那樣用「新造的人」的圖像指向個人。

7)經文較多同時提及三一神,例如:1:17、4:4-6。

寫作原因/目的:基於《以弗所書》的內容和特色、《使徒行傳》相關的歷史背景,我們可推斷保羅寫這書信大概有以下幾個可能的原因:

1. 由於這書信的內容較多讚賞、少責備,相信是為要鼓勵以以弗所為首,在小亞細亞一帶的信徒。

2. 教導許多初信主的外邦信徒認識基督信仰的屬靈層面、自己的屬靈身分和要榮耀上帝的使命。

3. 教導外邦信徒要致力與其他信徒和猶太信徒合一,從宏觀的角度認識基督教會的組成。

4. 教導外邦信徒認識自己能加入神家其實原是不配的,信仰上的一切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5. 勸告信徒必須靠著主離棄過去的舊我和價值觀,意識到過去拜偶像的希羅文化背後有著邪靈和魔鬼勢力,並教導信徒讀者認識屬靈爭戰和應當怎樣面對。

全書大綱:

《以弗所書》跟一些其他保羅書信的結構相似[5],可分為上下兩半:1-3章和4-6章;而詳細的分段如下[6]

I. 在耶書亞(耶穌)裏的信徒:

A. 上帝在信徒裏的工作(1:1-14)

B. 保羅的禱告(1:15-23)

C. 在耶書亞裏得生(2:1-22)

II. 保羅的事工(3:1-21)

III. 在「身體」裏的信徒(4:1-32)

IV. 在世界裏的信徒:

A. 光明的兒女(5:1-20)

B. 對於各關係的意見(5:21-6:9)

C. 穿上上帝的軍裝(6:10-18)

V. 最後的問安(6:19-24)

 

I. 在耶書亞(耶穌)裏的信徒:

A. 上帝在信徒裏的工作(1:1-14

在這書信的問候語中(1:1-2),保羅介紹自己是奉上帝的旨意作使徒,並帶著鼓勵的口吻對以弗所一帶的信徒表達讚賞和肯定(見1:1「就是在基督耶穌裏忠心的人」)。然後保羅在1:3-14教導信徒讀者要對自己的屬靈生命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這包括好幾方面:

1)信徒所擁有的屬靈身分:上帝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預定我們會得著上帝兒子的名分(1:4-5)。

2)這個屬靈的身分的目的是為要讓我們歌頌上帝的恩典和彰顯祂的榮耀(1:6)。

3)信徒能藉著上帝愛子的血得蒙救贖,並在末後的日子裏和世上所有的一切都連於上帝所預備的彌賽亞(受膏者、基督),上帝是使用他去成就祂對世人的一切心意。

4)信徒能夠藉著基督成為上帝的產業。這產業源於上帝對以色列民的應許(申32:8-9),現在外邦信徒也透過基督加入成為上帝的子民,成為上帝的份(或產業)。留意1:11「得了基業」的原文其實是被動式,意思不是我們得了基業,而是我們被得為(上帝的)基業。

5)信徒在信主後按應許會有聖靈的內住為印記,表明我們是屬於上帝的(另參羅8:16)。

6)聖靈是信徒得基業的憑據(1:14)。這才是關乎信徒將要得的基業,而信主所領受的聖靈就是一個憑據,這就如首期一樣,讓信徒確信上帝必定會按照祂的應許去賜下其他的屬靈祝福和祂永遠的同在。(另參林前1:22、5:5)

B. 保羅的禱告(1:15-23

這段經文記載保羅為當地信徒的屬靈生命得以成長而禱告。他求上帝、榮耀的父啟示讓信徒對天父有更好、更充份的認識。當中「把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賜給你們」這句所指「靈」的含義在學者間有不同見解,有些會認為是指聖靈(原文跟聖靈的用詞一樣),但也有意見認為是指人的心靈、心思意念或悟性之類(理由是既然上文1:14已清楚指出信主的人有聖靈作為憑據, 1:17就理應不是繼續求上帝賜人聖靈)。但因為經文形容這是「啟示」的靈,故此筆者認為這理應指向聖靈,因為信徒在信主後雖然領受了聖靈,卻不等於完全順服於聖靈或被聖靈充滿,所以這裏理解為聖靈仍較為恰當。也就是說,保羅禱告希望信徒能讓聖靈在他們心裏發生果效,讓他們活出上帝的智慧,明白祂的啟示和心意,好順服在其中去達成上帝對信徒的心意,讓祂得著榮耀和頌讚。另外,保羅在1:19-23繼續教導信徒更多有關屬靈的事,提醒他們要認識上帝的大能。這大能已經讓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過來,並使他勝過一切地上的、天上的、今世和來世的能力和權勢,以及一切的名號(名號可能指羅馬皇帝凱撒的名字或一些著名偶像的名字,例如:亞底米,參徒19:28、34)。

C. 在耶書亞裏得生(2:1-22

保羅在這段經文主要是提醒外邦信徒(注意2:1-2指「你們」)過去一直都犯罪得罪上帝,並解釋表面上他們是隨從了世俗,但背後其實是人的內心順服了屬靈上邪惡的權勢,隨從自己的意思和放縱私慾等問題。(2:1-4)不過,感恩的是上帝豐富的憐憫和大愛,讓信徒可以藉基督從犯罪引致死亡的景況中活過來。保羅強調這一切是完全建基於上帝的恩典,並不在乎信徒的義行,是信徒本身所不配得的,所以信徒絕不能有任何的自誇!(2:5-8)保羅更提醒外邦的信徒讀者本來就是「沒有受割禮的」,意思是外邦人本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按理是無資格承受上帝與以色列民立約而給予的祝福和應許,但現在因著基督流血犧牲的救贖,已經打破了這個隔閡,讓外邦信徒能夠與以色列民一同與上帝和好,與所有聖徒同為國民,成為上帝家裏的人。(2:9-19)當中「拆毀了中間隔絕的牆」(2:14)這句話所指的牆,我們可從聖殿範圍外的一道隔開外邦人進入的牆壁去理解(見上圖)[7],外邦人本來連聖殿的婦人院範圍也不能前往,但基督的犧牲卻讓所有信徒都能進到上帝的同在中。另外,「廢掉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2:15)在原文的意思其實並非「廢掉」了律法(妥拉),像否定了它的存在意義和價值,而是要指出基督現在「可停止」律法規條對「外邦信徒」不能親近天父的情況。這不能理解為「廢掉律法」,因為不信主的「非信徒外邦人」仍然是因著相關的律法規條而定為不潔,受限制地不能與天父親近的!可以說,相關律法的規條必須仍然確立,好表明未信主的外邦人不會無故因為律法的廢掉而突然變為聖潔和配得親近上帝,外邦人是必須透過信主,基於天父的恩典,藉基督而「獲得豁免」成為聖潔,得以親近天父的。經文強調外邦信徒其實得著了尊貴的身分,可以和猶太的信徒一同有份被建造成為上帝的殿宇、聖靈的居所。(2:20-22)可以說,保羅在第二章這裏帶出的立論和明白對解開全書來說十分關鍵,因為外邦信徒必須知道自己的不配,是怎樣蒙恩有了信徒的角色身分,以致得著可建造主基督身體的這個使命,然後才能更好地理解之後第四章所教導有關「合一」的主題。因為「合一」所需要的最首要是謙卑,這與我們是否覺得自己不配關係密切,如果我們看自己得救全是恩典,那麼我們就沒有資格不按上帝的吩咐和旨意去合一了(下文再述)。

 

II. 保羅的事工(3:1-21

保羅在這段先解釋上帝把傳這個「福音的奧祕」的職分託付了他。這「奧祕」的意思是外邦人竟然可藉著福音,在基督耶穌裏與以色列民一同成為上帝的後嗣,一同承受約中的應許。這「奧祕」對現今的信徒或許不感到怎樣,但要知道,昔日耶路撒冷聖殿仍在地上的時候,外邦人是活生生地被拒於聖殿的門外,不能親近天父,不能經歷聖靈的同在,不蒙天父垂聽其禱告,所以當時的外邦信徒應當因信主而十分感恩。而保羅說自己是「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他還賜我這恩典,讓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3:8),意思就是保羅認為自己很不配,所以十分感恩自己竟然有份被上帝使用去參與事奉,作傳福音給外邦人這個屬靈奧秘的職事(3:1-9)。筆者認為保羅是以自己作為例子,表達自己經歷過主恩之後應當怎樣回應上帝,藉此去鼓勵當時的外邦信徒,在經歷過上帝的恩典後同樣也當心存感恩地回應主,活出上帝對外邦信徒的期望,看看自己到底可以怎樣為主作見證,被主更大使用!

因此更有意思的是,這個「奧秘」不但關乎被棄絕的外邦人因著基督而得以親近上帝,而且可與猶太信徒一同成為教會被上帝使用,好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知道上帝百般的智慧!(3:10)也就是說,上帝竟然使用了那些原以為是最不配、不潔、在上帝的仇敵眼中看為已經被棄絕的外邦人,去有份成就祂的心意建立祂的國度,好顯明上帝的智慧和偉大!所以保羅勸我們作為外邦信徒,不要因眼前所受的患難而喪膽,因為能夠在苦難和壓迫中見證祂原是我們的光榮。(3:13)他又提醒信徒,既是上帝的恩典,所靠的就不是自己,而是要藉著聖靈使自己內心變得有力量和剛強起來。(3:16)留意「能夠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為要使你們充滿上帝一切的豐盛。」(3:18-19)這句話當中原文其實沒有「基督的愛」,因此所謂的「長、闊、高、深」其實也可指上帝的大能,甚至是上帝的智慧(尤其經文指這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無論如何,保羅告訴讀者,不要小看自己作為外邦信徒的這個身分,因為我們不但已經是上帝的後嗣,上帝也期望使用我們去彰顯祂的榮耀,這真的是超過我們所想所求的!(3:21)

 

III. 在「身體」裏的信徒(4:1-32

進入《以弗所書》的下半部分,保羅在第4章一改鼓勵和教導的口吻,轉為更多對信徒作出勸戒和提醒。他首先指出信徒在信主後的行事為人(περιπατῆσαι לְהִתְהַלֵּךְ要與所蒙的呼召相稱(4:1)。這個呼召可理解為信徒必須離開舊有生活習慣,活出信主後應有的生命見證,其中「行事為人」在4-6章出現多次,指屬靈上的更新轉變是由內而外,可讓人看見的生命表現和特質。對比著猶太教所注重的「哈拉卡 Halakha」律法規條,一種外在的生活規範(可藉此由外到內去塑造人的生命品格),接受了基督的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更要從內心的認罪悔改,靠著主和聖靈去達致生命的更新改變(因為人不能完全靠自己的行為及其結果去賺得上帝的喜悅)。其中保羅強調信徒彼此之間要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去包容對方,竭力活出一份合一的關係。(4:2)這份關係是聖靈所賜的,因為信徒既是蒙恩得救的罪人(保羅在第二章所帶出的重點),我們就不可自誇,反而要謹記自己的不配,帶著感恩的心去領受天父所賜的屬靈身分,好與其他信徒合一。而說到底,信徒彼此的關係,本就是建基於大家有著同一樣的盼望、同一位主、同一樣的認信、同一樣的洗禮(從內心認信到外在的儀式)、同一位天父上帝。(4:3-6)假如我們認為無需努力合一,那其實是在敵對上帝對我們的心意,否定了主基督犧牲自己所要達成的目標。接著,保羅在4:7-16指出上帝賜各信徒不同的恩賜,所以彼此必然會有所不同,但仍必須在主裏合一,他在4:8引用《詩篇》68:18(配合全詩可理解為上帝滿有大能地擊敗以色列的所有仇敵,讓所有被俘的子民完全地擄回來屬於祂自己,祂的拯救可被稱頌),去提醒信徒基督已經成就了上帝要贖回那些被罪惡俘虜的人的旨意,就是透過基督的犧牲(他曾降到地底下[8])和復活升天(升上高天),叫本來被棄絕的都可全然歸屬於上帝。所以信徒應當稱頌主,帶著感恩的心去接納彼此之間的不同恩賜,學習合一。

弗4:11 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者和教師,

弗4:12 為要裝備聖徒,做事奉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體,

4:11提到五重職事的恩賜: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者和教師,是上帝讓教會領袖要具備的恩賜,好讓他們能「裝備聖徒,做(εἰς into 進入)事奉的工作」(4:12)。讀者容易誤解這節的意思為擁有這些職事恩賜的信徒領袖才需要事奉,建立基督的身體,但其實原文的意思是裝備所有信徒「進入」事奉,一同建立起基督的身體!所以真正健康的教會和信仰群體,應當「全民皆兵」,不是讓所有工作都留待有恩賜的人做,而是未肯定自己有甚麼恩賜的信徒也需要參與,並順服於有恩賜的人的帶領,為的是要按上帝的心意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可以說,保羅在第四章提醒信徒要合一,不但為了叫信徒感謝上帝所賜的屬靈身分、對內要彼此融洽相處、對外要有好的見證,更加是為了要各盡其職、彼此配搭去同心事奉上帝,成為一個真正步向成熟、可被主使用的信徒群體。(4:13-16)要達至這地步,信徒必須被「在基督裏所學習的真理教導」去更新改變自己的生命,好讓自己懂得棄絕信主前的外邦拜偶像文化、放縱情慾和貪婪的情況。(4:17-21)

弗4:22 你們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這舊我是因私慾的迷惑而漸漸敗壞的。

弗4:23 你們要把自己的心志(πνεύματι 靈)更新(ἀνανεοῦσθαι pres.

保羅續指外邦信徒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因為這舊我會漸漸敗壞的,並要讓自己的心志更新。其中「心志」在原文其實是 πνεύματι「靈」,所以更好理解為我們的心思意念藉著聖靈得以更新,而「更新」在原文是現在式,可理解為「持續不斷地更新」的意思,這正好對比不刻意「脫去舊我」的話就會「漸漸敗壞」。也就是說,我們在信主後雖然不會即時變成一個完美的人,但最重要是有否進入一個持續不斷地更新進步的狀態,不再容讓信主前的「舊我」不斷地敗壞自己!能這樣成長的人,經文描述為會從舊有的說謊言習慣變成說誠實話,從以前不受控的憤怒變成生氣也不犯罪,從過去貪心偷竊的情況變成勤勞和待人慷慨,從昔日說壞話變成說造就人的好話等等。(4:25-29)其實信主後信徒按應許會有聖靈的內住,當我們持續犯罪敵擋上帝時聖靈未必會就此離開,但卻會因為我們的不積極、不願意改變和不長進而憂傷難過,所以保羅提醒信徒要努力地好好長進,又要有憐憫人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一樣。(4:30-32)

 

IV. 在世界裏的信徒

A. 光明的兒女(5:1-20

第五章一開始保羅勸告信徒要效法基督捨己的愛,為上帝獻上馨香的祭,也就是討上帝喜悅的付出和擺上,因為上帝對信徒有期望。(5:1-3)甚至提醒有一些罪(淫亂、拜偶像等)可讓信徒不能承受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的基業。也就是說,即使上帝預先揀選了信徒,並為信徒預備了最美好的計劃,但信徒仍然可因著自己的選擇離開上帝要祝福人的心意。(5:4-6)所以信徒必須有屬靈的分辨能力和洞察力,知道甚麼才是主喜悅的事(5:10),懂得刻意地選擇離棄那些暗昧無益的事情,甚至要有揭發惡行,活在上帝的光明中的勇氣。(5:9-14)接著,保羅繼續提醒信徒要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要為自己把握時機(原文直譯「買贖時間」),好讓我們不隨著世俗行惡;要被聖靈充滿而不是讓自己糊塗地度日;要養成時常用詩篇、靈歌等讚美主、向主感恩的習慣等。這對現今的信徒來說,尤其提醒我們更要刻意讓自己的眼、耳、心都更多專注於主和祂給我們的使命,而並非無意識地接受手提電話上來自世界的所有娛樂和資訊,浪費了主給我們的時間和精力。

B. 對於各關係的意見(5:21-6:9

談論完個人的層面後,保羅繼續教導和提醒信徒有關家庭和人際關係方面信徒可應用的屬靈原則。這包括妻子對丈夫的順服,要如同順服主那樣地甘心樂意(原文用 middle voice 反映出順服是要發自內心,而不是因為被要求所以才勉強地行),而丈夫要捨己地愛妻子,正如基督怎樣愛教會一樣。這種愛妻子的觀念在古代的希羅世界中並不存在,所以這教導對作丈夫的信徒來說是個很大的挑戰,然而正正透過這份犧牲的愛,把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活現出來,讓人從信徒身上看見基督。(5:21-33)第六章一開始繼續談到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6:2,另參十誡),而作父母的要按照主的教導和勸戒養育他們,也就是說父母絕對有責任培育子女的屬靈生命,這是來自上帝對父母的召命。另外,作僕人的和主人的,都同時因著基督的信仰而要在心態和行事為人上有所改變:作僕人的要像服侍主那樣去誠實聽地上的主人(在現今來說也可指在職場中下屬與雇主、上司的情況),而作主人的則不可惡待僕人,因為真正的主人在天上,我們要效法祂那樣不去偏待人(6:5-9),簡單而言,從這些待人處事與家人相處中的改變,外邦信徒能因著基督信仰而從當時的世俗文化和價值觀中分別出來,見證基督的愛和順服,讓人認識上帝和榮耀祂。

C. 穿上上帝的軍裝(6:10-18

弗6:10 最後,你們要靠著主,依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弗6:11 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抵擋魔鬼的詭計。

保羅最後在這書信提醒信徒有關屬靈爭戰的指引。6:10-11是整段的要點,讓我們知道主既已得勝,我們就不用靠自己,而是可靠祂的大能大力,剛強勇敢地面對屬靈的攻擊,就是在魔鬼的詭計(包括:試探、攻擊、欺騙等等)面前仍能抵擋得住(原文 ἵστημι histemi 直譯為「站立得住」)。在當時,這些攻擊來自包括:執政的羅馬帝國、當時掌權的地方勢力、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力量,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等。(6:12)這些名詞在原文都是複數,讓我們明白屬靈的攻擊可以是來自多方面和多次出現的。而我們必須要做的是要懂得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邪惡的日子出現時能抵擋仇敵、在一切攻擊過後仍然站立得住。(6:13)有關「全副軍裝」,有些看法是因為保羅正在被囚,時常看到羅馬兵,所以用這圖畫來寓意。但其實6:14-18中提及的「全副軍裝」(共七樣:真理作帶子、公義作護心鏡、和平的福音作鞋、信德作盾牌、救恩作頭盔、聖靈的寶劍、禱告)並沒有全面包括羅馬士兵的裝備(例如還有長矛、護腳氈、弓箭等),而當中很重要的「禱告」並沒有連繫於某一種裝備,加上帖前5:8也有類似的「軍裝」經文,但提及的內容與這裏的並不一致,所以這段經文的重點並不是個別武器和裝備的含意,而是以整副「軍裝」的圖畫去寓意信徒要在屬靈上有作戰的準備。如果從猶太的角度來看,保羅其實是在引用《希伯來聖經》中的圖像:

賽11:5 公義必當他(耶西的殘幹)的腰帶,信實必作他脅下的帶子。

賽49:2 他使我(受苦僕人)的口如快刀,把藏在他手蔭之下;又使成為磨利的箭,把藏在他箭袋之中;

賽59:17 他(耶和華)穿上公義為鎧甲,戴上救恩為頭盔,穿上報復為衣服,披戴熱心為外袍。

這幾節來自《以賽亞書》的經文關乎彌賽亞、受苦的僕人和上帝自己,會穿上「軍裝」去為百姓爭戰,意思是上帝和基督才是那位真正為信徒爭戰的,信徒必須緊緊靠著祂(剛才的6:10-11)才能站立得穩,而不應單靠自己的能力去勝過仇敵的詭計。

 

V. 最後的問安(6:19-24

在教導和勸告信徒過後,保羅最後吩咐信徒要為他的福音事工禱告,並指他親愛和忠心服事主的同工弟兄推基古(見徒20:4、西4:7、提後4:12、多3:12,會詳細把保羅的情況告訴他們和安慰他們,可見保羅是有著同樣為主擺上自己、愛弟兄姊妹的同工團隊一同服侍主。而保羅呼籲收信的信徒群體要為他的口才祈求,也反映出保羅是希望他們也能參與在他的團隊中,一同有分參與為上帝的國度而努力和付出。保羅為了福音的奧祕而成了帶鐵鏈(被囚)的上帝使者,而他和推基古事奉上帝的生命見證,正好回應了上帝的恩典,用愛擺上自己,成為信徒們的榜樣。

 

討論問題:保羅透過《以弗所書》要信徒對自己的屬靈生命有哪些認知和期望?

1. 屬靈的身分:要明白信主後上帝讓我們成為信徒的一份子,與猶太信徒一同成為了上帝的百姓,擁有神子民的身分(1:4-5、1:7-11、1:13)。故此我們要為此感恩,並努力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屬靈生命,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包括投身教會和信徒群體的事奉,讓榮耀歸主。(4:2-6、5:27)

2. 上帝的大能力:要明白上帝的大能遠超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統治的和一切有名號的,所以我們可放膽信靠祂、跟從祂、順服祂、見證祂,而不用恐懼人和地上的權勢!(見1:19-22)

3. 從新生命到成熟長進:要明白在屬靈上我們已經在今生得著新的生命,並有一天也要像基督那樣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一切是為要我們行出上帝看為美好的計劃,所以我們不要只顧念地上的事,就是今生的、眼前的、自己的事(2:5-10),並要致力脫去舊我,不斷讓聖靈更新自己,建立基督裏的新我,包括培養良好的品格、價值觀和生活習慣,在行事為人上活出上帝喜悅的生命,以此為馨香的祭獻給上帝。(4:17-32、5:1-3)另外,我們要立志作光明的兒女,建立屬靈的分辨和洞察力(4:14、5:6),不與行惡的人同夥,免得自己失去上帝為我們預備的基業(5:5-14)。明白我們的屬靈生命必須有根有基,不斷成長,在各方面向著基督長進,連於元首基督(3:17、4:7-16)。

4. 感恩和合一的見證:不可高傲自恃,以為自己有甚麼能力和優越的資格,要懂得存感恩的心,感謝上帝讓我們有份成為聖靈的居所,在上帝家裏有份,有著上帝的同在,而要懂得好好珍惜。(2:20-22)並且既知道自己的不配和無能力,不應嫌棄其他人,而是懂得謙卑和感恩去竭力與其他信徒(外邦的和猶太的)建立合一的關係,明白上帝在信徒群體中給了各人不同的恩賜和彼此雖然會有不同,但仍然可以在信仰上一同活出合一的見證,為的是要榮耀上帝。(2:15-16、4:1-6)

5. 剛強壯膽:要剛強壯膽為主所用!我們在不驕傲自大的同時,也不要小看自己,不要擔心自己不行,不怕去承擔信主後的身分、使命和上帝對我們的託付及期望,因為我們靠的是上帝,而上帝就是要使用軟弱、看似被隔絕的外邦信徒(你和我)去向仇敵說明祂的智慧和大能!(3:8-13)

6. 愛的見證:對上帝和與信徒之間的關係中應當活出愛(不是憑感覺的愛),這包括對人包容忍耐、不說人的壞話而只說造就人的話,效法基督捨己的愛去服侍人、為上帝擺上自己(3:17、4:2、15-16、29-32、5:1-4);而在家人的關係與工作上,信徒也應當因著信仰而活出美好的見證,讓人從我們的待人處事上看見主自己,透過我們的生命認識上帝,重現主與教會之間那份愛和順服的關係(5:21-27、6:1-9)。

7. 屬靈的爭戰:要靠主站立得穩,在遇到試探和艱難時也不致跌倒,所以要意識到我們在屬靈上必須成長和成熟到一個地步可以抵抗仇敵的攻擊,就是以靠主站立得穩為信仰的目標!(6:10-18)

 

結語:讓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

《以弗所書》雖然只有六章,但卻是保羅書信中其中一卷較難理解的書信,因為當中的內容較為抽象,並沒有像其他書信那樣透過指出教會的問題而帶出一些教導和提醒。不過,透過分析全書內容,每段所表達的重點,以及保羅在以弗所一帶讓主的道大大興旺的背景(參《使徒行傳》19-20章),我們可推斷當時信徒的數目激增和信徒之間的靈命程度會很參差,就是有許多初信主、過去深受希羅世界的拜偶像和社會文化影響的外邦信徒。他們需要對基督的信仰更深入的理解,在屬靈上有更確切的認知和方向,在行事為人上要知道怎樣活出聖徒應有的體統等,以致保羅要寫這書信去作出教導和勸戒。保羅透過《以弗所書》特別提醒外邦信徒(包括我們)在信主後有好幾方面要注意和反思的:

1)是否對自己的屬靈身分有正確的認知,明白自己已成為上帝家的一份子,可承受上帝本來只是立約應許給以色列民的祝福,並對屬靈和永恆事物有追求,願意承擔這屬靈身分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2)有否知道自己原是不配和無能力,全因上帝的恩典而被主悅納,以致懂得有感恩的心,願意順服和謙卑,和其他信徒合一,接納包容彼此的不同,願意同心合意去共建教會/屬靈的群體?

3)有否不斷讓自己的屬靈生命成長和成熟,就是對真理的掌握、屬靈的價值觀和品格、行事為人以至生活方式和習慣等由內到外,不斷地被聖靈去更新改變,讓自己漸漸脫離舊我,建立新我,甚至有能力去幫助其他信徒成長、變得成熟?

4)有否在待人處事、家庭關係、信徒群體的相交中實踐上帝的教導,甘心樂意地展現出基督那份犧牲的愛和順服?

5)在面對世俗的挑戰、仇敵的攻擊、試探和誘惑等,能否靠主站立得穩,並建立對屬靈爭戰的意識和恆常禱告的習慣?

總的來說,保羅透過《以弗所書》讓信徒明白在信主後要成為一個成熟、討主喜悅、有用的信徒,要明白主的心意並順服在其中,甚至可建立其他人的生命,建立基督的身體。求聖靈透過這文章摘要也同樣提醒我們,懂得不時去檢視自己的屬靈生命,明白上帝的心意和祂對我們有很大的期望,希望我們的屬靈生命願意不斷地成長和成熟,向世人見證上帝的愛和智慧,讓祂得著更大的榮耀和頌讚!阿們。

 


[1] 這書信的作者是否使徒保羅在學術上存在爭議,有學者認為真正的作者可能是保羅的門徒或其他冒名者寫的。

[2] 最早期和主要的手抄本(包括公元二世紀的保羅書信主要手抄本P46、公元四世紀的西奈抄本等)的1:1其實並沒有「在以弗所」的字眼,所以大部分學者認為這信並非單獨寫給以弗所教會,而是一封給當地一帶教會傳閱的書信(就算只是以弗所當地的教會也是家庭教會的模式,所以一定不止一間教會)。另外,有學者估計可能就是寫給老底嘉的那封信(見西4:16),但對此我們無法肯定。無論如何,歌羅西鄰近《啟示錄》的七教會,所以《以弗所書》是寫給以弗所一帶的眾教會也十分合理,或許後來的聖經抄本按照這個理解而補上了「在以弗所」的字眼。

[3] 《以弗所書》被普遍認為是保羅的四封「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在被囚期間所寫的。而寫作地點大多認為是羅馬,但也有其他學者(例如N. T. Wright)相信是以弗所,也有個別意見認為是凱撒利亞等。雖然寫作地點不能完全確定,但對我們理解這書信的影響不大。有關更多「監獄書信」寫作地點的資料討論,見《腓立比書》查經摘要註腳3《歌羅西書》查經摘要註腳1

[4] 見註腳2。

[5] 一些保羅書信是可分為上下兩大部分的,例如《羅馬書》可分為1-8章和9-16章,《帖撒羅尼迦前書》可分為1-3章和4-5章等。

[6]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p1678。

[7] 在考古上這道石牆的部份殘骸被發掘了出來,其中一塊石放在伊斯坦堡的考古博物館裏展示(見上圖),上面的內容寫著外邦人不能進入,否則死了要後果自負。

[8] 原文其實不太清楚指是地底下的,所以也有學者認為純粹指基督的降生而已,但筆者認為如果理解為從死裏復活的話,可更能配合「透過十字架擊敗仇敵」和「升上高天」的意思。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歌羅西書》: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群體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歌羅西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歌羅西古城的土丘;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歌羅西書》

書名:歌羅西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ΛΟΣΣΑΕΙΣ,意思是「致歌羅西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1:1,4:18)。

對象:歌羅西教會(1:2)以及附近地區──老底嘉的信徒(4:16)。

成書日期:《歌羅西書》是保羅在被囚時所寫的(4:4、18),對於被囚的地點學者有不同的看法,傳統較主流的看法認為是在羅馬(徒 28:30),近年也有建議主張是在以弗所。[1]由於學者間各有論據,是以我們難以確定這書的成書地點,但這並不影響這書要傳遞的信息。

成書日期:如這信是寫於羅馬,成書日期大約是公元 60-62年;如這信是寫於以弗所,那麼成書日期大約是公元 53-55年。

保羅時期的歌羅西:歌羅西位於羅馬統治下的亞細亞省內的弗呂家地區,距離以弗所約 200公里。它與鄰近的老底嘉和希拉坡里(4:13)均位於里古斯河谷(Lycus Valley),水源充足。這城昔日處於撒狄和以弗所大道的交匯點,成為弗呂家的重鎮。但在新約時代,其重要性已被西邊的老底嘉和希拉坡里所取代。這裏的居民大多是弗呂家和希臘人,但也有猶太人,而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應以外邦人佔多數。(參1:21、27)

歌羅西教會的建立: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留在以弗所約有三年時間(徒 19:10),期間歌羅西人以巴弗歸主(1:7),把福音帶到歌羅西。這教會不是由保羅親自建立的,但他認識這教會的一些人,也從他們得知這教會正受到異端邪說的威脅,所以雖然這不是由保羅建立的教會,他也感到有責任要寫信去教導這教會的信徒,又讓他們把這信給附近老底嘉教會的信徒閱讀(4:16)。

寫作背景:書信的內容反映,歌羅西教會的信徒看來當時正受著一些異端邪說所影響,保羅沒有說明這些學說的詳情,但從字裏行間的敘述大概可歸納為兩類:1)追求神秘宗教和深奧的哲學,認為上帝的智慧和豐盛遍佈宇宙之間,祂藉天使及星宿控制人的命運,所以人需要敬拜天使和星宿才能得救,又認為萬物皆有靈,而耶書亞(耶穌)只是諸靈之一;2)提倡人要過禁慾克己的生活,以及嚴守(猶太的)禮儀、飲食和節期等規條,以獲得高超的屬靈體驗和豐盛生命。[2]

 

全書大綱

《歌羅西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耶書亞(耶穌)是至高

A. 為歌羅西信徒的信心而感恩(1:1-12)

B. 耶書亞所作成的事(1:13-29)

二. 在耶書亞裏站立得穩

A. 在他裏面行事(2:1-15)

B. 避開律法主義(2:16-23)

C. 活在彌賽亞耶書亞裏(3:1-4:6)

三. 個人信息(4:7-18)

 

歌羅西書》綜覽

一. 耶書亞是至高1:1-29

在開首的問候語,保羅稱讚歌羅西教會的信徒是聖徒,是在基督裏忠心的(1:2),並且為他們對基督耶穌的信心、對眾聖徒有的愛心而感謝父上帝,並指出他們之所以有這些屬靈的美德,是基於他們從前所聽見的福音。他強調這福音是真理的道,是自從他們聽見那日起,就已經真正知道了甚麼是上帝的恩惠。這福音是他們從以巴弗那裏學到的,而保羅和傳福音給他們的以巴弗都是基督的忠心僕役,也就是說他們都忠於上帝和這個福音的真理。整個引言(1:1-8)在在都是要提醒信徒,他們從前所聽見的福音才是真確的,才是真正來自基督的僕人的,這暗示其他與這福音不同的道理都是錯謬的,可見保羅在書信一開始就已在為他接著要指出的那些異端邪說問題鋪路。

接著保羅講到他為他們禱告的事,包括:「願你們滿有一切屬靈的智慧和悟性,真正知道上帝的旨意,好使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對上帝的認識更有長進。願你們從他榮耀的權能中,得以在一切事上力上加力,好使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1:9-11)這祈求的重點是希望他們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能真正知道上帝的旨意,對上帝有真正的認識,以致凡事蒙他喜悅,也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這說法反映出保羅恐怕他們受了一些假教導的迷惑,以致對上帝有錯誤的認識,生命既不蒙主喜悅(針對異端邪說的禍害),也失去了喜樂的心(針對盲目遵守規條的禍害)。

接著的一段,保羅把焦點由上帝轉到祂的兒子耶書亞(耶穌)。1:12-14 論到上帝藉耶書亞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移到祂愛子的國裏,我們在祂的愛子裏得蒙救贖,罪得赦免。「愛子的國」在《新約聖經》裏只在這裏出現過,可見保羅特別要強調耶書亞是上帝獨一的愛子,有著崇高及無可比擬的身分,而接著1:15-20 就是一篇基督讚美詩(The Christ Hymn),這詩相信在當時已經流傳,全詩在原文可分為兩段,分別是1:15-18上和1:18下-20,每段均有四節。

第一段先說耶書亞是「那看不見的上帝之像」,這讓我們想起上帝創造亞當時,也是照著祂自己的形像去造的(創 1:26-27),但耶書亞不是上帝的創造[3],他是上帝本質的形像(參來 1:3),是上帝榮耀的彰顯,與上帝是同尊同榮的。而接著保羅提到他「是首生的」(或譯「長子」),可以理解為耶書亞是首先從上帝而出的,如同是上帝的長子,能繼承上帝的一切,在位份上他比一切受造物都大;之後保羅提到的是耶書亞與受造物的關係,原來整個受造的世界,包括那看不見的屬靈世界,「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權位的、統治的,或是執政的、掌權的」(1:16),都是「在他裏面造的」、「藉著他造的」、「為著他造的」(In him, through him and for him),而且萬有都是「靠他而存在的」,全都是要指出上帝藉著耶書亞創造萬有,耶書亞是萬有之首。

第二段的開始就提到「他是身體(教會)的頭,他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好讓他在萬有中居首位。」(1:18)這裏提到教會是他的身體,教會就是一群屬於上帝的信眾,而耶書亞就是這個群體的元首,這裏的「首生者」是指當耶書亞按著上帝的救贖計劃而受死,之後從死亡中復活,成為第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人,他戰勝了死亡,就為萬物展開(如同是創造)了一個新的世界,一個屬於上帝愛子的國度。上帝又「使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1:19),上帝「藉著他,使萬有與自己和好,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促成了和平」(1:20)。這首詩是以兩個不同的向度去描述耶書亞的所是和所作:第一段指出耶書亞是創造主,上帝藉著他創造萬物,他是萬有之首;第二段指出他是救贖主,上帝藉著他使萬有與自己和好,他在萬有中居首位。全詩高舉主耶書亞的地位過於宇宙的萬物,他也有著上帝一切的豐盛,而這兩點正是保羅要攻擊異端邪說的重要論據。

保羅希望藉這篇詩讓信徒知道基督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他的地位遠超過一切在地上或天上的掌權者,然而保羅也知道要信徒完全明白這件事,會遇上一些攔阻,其中一個是因為他們在未信主之前「心思上與他【上帝】為敵,行為邪惡」(1:21)。而即使他們在信主後,仍然很容易受到過去舊有的心思和觀念所影響,所以保羅提醒信徒,他們現在已經藉基督與上帝和好,就應棄絕那些與上帝為敵的心思意念,讓自己「成為聖潔,沒有瑕疵,無可指責。」(1:22)更要「持守信仰,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動搖」(1:23),免得離開了福音的盼望。

由於信徒在接受福音之後,心思意念仍然有待更新和成熟,在信仰的路上也會受到很多考驗和挑戰(包括假教導的威脅),所以保羅說他作為這福音的僕役,是要「在自己的肉身上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1:24)保羅指的並不是基督為成就救恩所受的苦難有不足之處,以致需要保羅在肉身上再多受一些苦難去補足,而是指他自己要按著上帝對他的呼召向人傳講福音,好使不論猶太或外邦人都能接受主耶書亞,認識福音。可是在當時外邦的世界裏,信徒在信主後仍然有機會受到錯誤的教導所迷惑,而為了引導信徒在正確的真理上成長,保羅就要把上帝的道傳得完滿,而他也因此而受到很多艱難和迫害,包括從猶太領袖、假信徒和政治上的攻擊,讓他飽受肉身之苦(參林後 11:23-28;徒9:15-16),而在保羅看來,他為傳講福音真理所盡上的努力和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他「補滿基督未盡的苦難。」

保羅說他在傳揚上帝的道上不辭勞苦,為的是要把這道傳得完滿,這道以前一直是隱藏的奧祕,但現在已向聖徒顯明:「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得榮耀的盼望。」(1:27)保羅要把這道傳得完滿,不單是要讓人得以聽聞福音,也要讓人在接受福音之後,在生命裏滿有基督的樣式,也以基督為人生的盼望。然而這之間要做的傳道功夫可以說是艱鉅的,是以保羅為此盡心竭力,也目標清晰:「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地獻上。」(1:28)

二. 在耶書亞裏站立得穩(2:1-4:6

對於一群不是由他親自建立、也沒有見過面的信徒,包括在歌羅西和老底嘉的信徒(2:1、5),保羅致力要教導他們「深知上帝的奧祕,就是基督,在他裏面蘊藏著一切智慧和知識。」(2:2-3),免得他們被一些假教導所迷惑,保羅指出在他們當中「有人用花言巧語」(2:4),「有人用他的哲學和虛空的廢話」(2:8),有人「照人間的傳統和世上粗淺的學說」(2:8)企圖把信徒擄去。保羅沒有說明這些假教導的具體內容是甚麼,但相信是跟一些深奧的宇宙知識有關,而「粗淺的學說」的原文是στοιχεῖον stoicheion,可以指「宇宙的基本元素」、「自然界的靈體」、「世間的基礎原理」,大概是當時有人把宇宙的星宿或靈體高舉過於基督,又追求一些世俗的哲學或神秘的知識[4],以求提升個人的屬靈經歷或獲取豐盛的生命。針對這兩種假教導,保羅斬釘截鐵的說惟獨基督在一切之上,並且所有的豐盛都在他裏面,而信徒也早已在基督的豐盛裏面,「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你們在他裏面也已經成為豐盛。他是所有執政掌權者的元首。」(2:9-10)

接著的一段保羅就指出,信徒對於怎樣才能獲取豐盛生命的一些謬誤,針對的是有人提倡要嚴守一些猶太的禮儀、節期和飲食規條,作為潔淨心靈和克制肉體情慾的途徑,甚至有人認為要參與對天使的敬拜(2:18)才是對上帝的敬拜。保羅指出其實信徒早已在基督裏「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而是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基督的割禮。」(2:11)這是指當信徒接受水禮的那一刻,他們就已經表明自己是與基督一同埋葬,從前那個未受割禮的肉體已經死了,而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拯救,上帝已經赦免了我們的過犯,也撤去在律例上那些束縛我們的「字據」(指的是那些人因違犯律法而要被定罪的懲罰)。所以信徒已無需再以嚴守飲食、節期或安息日,透過守律法去克制肉體的情慾。保羅指這些律例規條「原是未來的事的影子,真體卻是屬基督的」(2:17),而且那些人以自己能遵守這些律例規條(有更高超的屬靈生命)而自高自大,他們其實已經離開了元首基督;而信徒的生命要能成長並成熟,靠的不是這些外表上的「修行」,而是要靠連於元首基督,就是要與主建立一份正確和親密的關係,生命才能得到滋養並成長。所以,保羅教導信徒,不要追求世俗的學說和規條,像是未信主之前那樣生活在世俗中。因為那些世俗的規條只是人的命令和教導,「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毫無功效。」(2:23)

保羅在第一和第二章的重點是教導信徒要分辨真假信仰,既論述到基督的至高無上以及豐盛,又揭開假教導的虛偽和騙人的技倆,可以說是以一種被動的方式去抵擋異端邪說。而由第三章開始,保羅就教導信徒要在真道上「生根建造,信心堅固」(2:7),也就是要在生活中切實的活出基督復活的生命,可以說是以一種主動的方式去抵擋異端邪說。這些教導包括在心思意念上「要思考上面的(即屬靈的)事,不要思考地上的事」(3:2),在行為上要靠著基督「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是拜偶像。」(3:5)「要棄絕這一切的事,就是惱恨、憤怒、惡毒、毀謗和口中污穢的言語。」(3:8)保羅要信徒除掉在未信主之前的那些敗壞的心思和行為,如同是脫去舊的衣服(「舊人」),也要穿上「新人」,因為「這新人照著造他的主的形像在知識上不斷地更新」(3:10)。

保羅先從信徒的個人生命需要被更新,進而談到整個信仰群體應有的信念和行為,首先談到的是這個信仰群體不再「分希臘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未開化的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3:11),也就是不要再以種族、文化或社會地位去區分主內的信徒,因為他們都一同是在基督之內,蒙召成為一個身體,成為「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這個屬於主的身體有著主的生命質素:「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3:12),而信徒之間相處應有的態度是: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以愛心行事,以基督所賜的和平在心裏作主,也要存感謝的心(3:13、15)。

至於信徒在公眾崇拜時的模式和原則,保羅給的指引是:「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用詩篇、讚美詩、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以感恩的心歌頌上帝。你們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上帝。」(3:16-17)至於在信徒的人際關係上(家庭及工作),保羅給的指引是要在主裏做合宜和蒙主喜悅的事,例如: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作兒女的要聽從父母,作父親不要惹兒女生氣,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主人,要心存誠實敬畏主。總的而言,「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3:23);因為信徒不論在家庭中是甚麼位份,在職場中是主人或僕人,都要知道大家同屬一位主人,他就是在天上的主基督,他是公正的,也不偏待人,他必要按人自己所作的去賞賜或報應各人。可以說,信徒在信主之後有一套比遵守律例和禮儀更高的原則,就是要讓基督在我們生命中的各個範疇作主,以活出他的生命為我們盡力的目標。

當保羅作出了這一連串的教導及指引之後,他對信徒作出最後的提醒就是「你們要恆切禱告,在禱告中警醒感恩。」(4:2)因為信徒要活出一個蒙主喜悅的生命,靠的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要依靠主,藉著禱告,信徒常與主保持一份親密的關係,也會蒙主加力,心裏對主的感恩也會加增。保羅又希望信徒能為他禱告,求主能讓他繼續傳揚上帝的這奧祕(因為他正在被囚之中),事實上,記念為主傳道的人就是記念主的事工,所以保羅也希望信徒與他一同分擔這傳福音事工的需要。

至於與外人相處的態度,保羅勸勉信徒要把握時機,要用智慧與人交往,言談也要溫和(4:5-6)。這是在提醒信徒即使在未信主的人面前,他們同樣要隨時準備好做恰當的事和說恰當的話。也就是說,原來要活出基督的生命,不是在知識的層面靠知道多一些抽象或深奧的學說,而是在個人信仰方面要敬虔,以至到信徒群體方面怎樣待人處事,甚至到與非信徒接觸的方面,透過信徒的一言一行,切實地活出一個在主基督裏應有的生命見證。

三. 個人信息(4:7-18

在書信的末後,保羅提到與他一同忠心作主工的弟兄以及一些相關的安排。他先提到他會打發推基古和阿尼西謀到他們那裏,把保羅的情況告訴他們;之後他又提到三位猶太人,分別是與他一同坐牢的亞里達古,與他同工的馬可(他是巴拿巴的表弟,可見保羅已接納他,再沒有因他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期間離開而彼此有嫌隙)和耶數;接著他再提到三位外邦信徒,他們是以巴弗、醫生路加和底馬。這些記述反映出保羅的同工團隊也是一個不分種族、不分社會地位的一個群體,當中包括有猶太人和外邦人,也有曾為奴的阿尼西謀(參門16),有社會地位較高的醫生路加。最後保羅吩咐歌羅西的信徒,要「宣讀了這書信,也要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宣讀;你們也要宣讀從老底嘉轉來的書信。[5]」可見保羅雖然在獄中,但在傳揚上帝的道這事上,他沒有片刻停過下來,即使不是由他親自建立的教會,他也是那麼盡心的要把真道教導信徒,免得他們被異端迷惑。他又勸勉他們要在真道上信心堅固,行事為人都要以基督為中心,單是保羅對主的這份忠心,已深深值得我們每一個信徒去效法。

 

結語:在基督裏同歸於一的群體

《歌羅西書》的重點是教導信徒要分辨真假信仰,並要在真道上生根建造,凡事連於元首基督,當中的關鍵就是要對基督有真確的認識,透過1:15-20 的基督讚美詩,保羅指出上帝藉耶書亞創造萬物,也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使萬物與自己和好,反映出耶書亞有著無比尊榮的地位,上帝一切的豐盛也都在他裏面,所以基督是萬有之首,也是教會之首,這是我們的信仰核心,也是我們屬靈生命的根基,是我們要持守的真理,是以我們必須站穩在這個信念之上,就不致被異端邪說所搖動。

除了要對基督要有堅定不移的信心,信徒還需要活出一個與基督一同死亡和一同復活的生命,指的是我們要脫下舊有的那些敗壞的心思意念,並穿上新的屬於基督性情的心思意念,這些內在的生命質素是可以在實際的生活中表現出來的,包括在各種人際關係和處境上,信徒群體都應該讓人看見他們是一群被上帝分別出來的聖潔群體,而這正是上帝呼召我們的目的,要我們成為一體,以基督為我們的元首,這個群體包括了猶太人和外邦人,也不再以種族、文化、社會地位去區分,信徒在基督裏都同歸於一。

而「在基督裏」不單是信徒個人屬靈生命成長的根基,也是整個信仰群體蒙召的依歸,上帝藉耶書亞創造了這個世界,這個世界的存在就彰顯出上帝的能力和榮美,而上帝藉耶書亞建立了他的身體(教會),這個身體的存在同樣要彰顯出上帝的能力和榮美,上帝願意把他的豐盛居於基督裏,而我們也因著在基督裏而同享了這份豐盛,這是何等尊榮的一份呼召!甚願每一個信徒對基督都有真正的認識,也因著對基督的認識,而能在基督裏活出一個榮耀上帝的生命。阿們。


[1] 認為這信是寫於羅馬的理據:原因是信中提到「……與我一同坐牢的亞里達古問候你們。」(4:10)而亞里達古正是與保羅一同去羅馬的其中一位同工(徒 27:2),此外,《歌羅西書》與《腓利門書》應該是同時期所寫,因信中提到的阿尼西謀(4:9)來自歌羅西,他本是腓利門的一個奴隸(門1:10),逃離後跟在獄中的保羅交往,估計保羅當時被軟禁在羅馬時,仍有自由可接待和牧養阿尼西謀。而認為這信是寫於以弗所的理據:雖然《使徒行傳》並沒有提到保羅在以弗所被囚,但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曾提及他「在亞細亞遭遇苦難」(林後 1:8),以弗所是亞細亞省的首府,保羅曾在那裏宣教有三年多的時間(徒 19:10、20:31),期間他或有可能曾被囚禁,他也曾提過自己「坐過更多次監牢」(林後 11:23),而且亞里達古也是保羅在亞細亞宣教時的同工之一(徒 19:29)。此外,阿尼西謀離開歌羅西之後,他在羅馬那麼遠的地方遇見保羅的機會較低,所以也有可能是去較近的以弗所。

[2]  參《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香港,2015),頁1799。

[3] 學者認為當時歌羅西教會的信徒受到異端的威脅包括:貶低了耶書亞的屬性和位格,把他視為是諸靈之一,在上帝之下,這與在公元後四世紀初所出現的亞流主義(Arianism)的思想相似,這派根據「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主張基督是受造的,次於上帝。亞流主義最後被判為異端,教會也因此確立了基督與父上帝同尊同榮的三一教義,之後進一步帶來基督具有完全神性與完全人性的教義。

[4] 有學者估計保羅所指的假教導可能就是一些與初期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有關的思想,這派宣稱能提供關於神的神秘知識,認為聖經中的神──世界的創造主──是一位次等的神。物質世界本身就是邪惡的,因此其創造主屬較低級的神明。諾斯底主義中的救主,不是要來為人贖罪,而是要帶來有關人類「真正的」神性源頭的知識,把人從無知和物質世界的桎梏中解脫出來。(參《聖經•考古研讀版 — 大公書信及啓示錄》,67頁。)

[5] 有學者猜測這封由老底嘉轉來的書信可能就是《以弗所書》,但因為無法確定,讀者也只能視它為一封已失傳的信件。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腓立比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現時腓立比的遺跡;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腓立比書》

書名:腓立比書,希臘文ΠΡΟΣ ΦΙΛΙΠΠΗΣΙΟΥΣ,意思是「致腓立比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見1:1)。

對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以及諸位監督和執事[1]」(1:1),他們主要為外邦信徒[2]

成書日期:約公元62年。保羅在信中多次提及自己「在捆鎖中」(如1:7、13-14、17),大多數學者認為這封信是保羅在羅馬被囚期間所寫的[3]

書信的目的:保羅寫這封信的部分原因是為了感謝腓立比信徒持續不斷的支持(見4:10-20)。他在信中亦交代將會差派提摩太到訪腓立比,好讓自己能知道他們的事而心裏得著安慰(2:19);此外,他也告訴腓立比信徒他必須差以巴弗提回去腓立比,並吩咐他們要尊重以巴弗提這樣的人,因他為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2:25-30)。而保羅在羅馬的監管下寫這封信時,也擔心腓立比教會很可能面臨進一步的迫害(1:30;有關保羅較早前在腓立比所受的迫害,參徒16:22-23;帖前 2:2),因此他敦促信徒要合一,以及繼續為福音共同努力(1:27;2:2、14),因為腓立比教會的信徒都愛保羅,但他們彼此之間並不和睦(4:2-3)。保羅還在信中警告要提防那些鼓吹他們受割禮的假教師(3:2-21),又鼓勵他們無論遭遇怎樣的事情,都要靠主喜樂(3:1;4:4)。

 

保羅時代的腓立比

腓立比是馬其頓的一座重要城市,位於從東部省份通往羅馬的主要公路——埃格納提亞大道(Via Egnatia)上,它的位置所在是其繁榮和具有政治重要性的主要原因。而作為馬其頓黃金產區的一座著名城市,腓立比有著令人自豪的歷史;這座城市最初以亞歷山大大帝的父親馬其頓王腓力二世(Philip II of Macedon)的名字命名,公元前 42 年被建立為羅馬殖民地,後來易名為猶流·奧古斯都·腓立比殖民地(Colonia Julia Augusta Philippensis)。一些來自軍團的退伍軍人及其後裔定居在腓立比,致使腓立比發展成為一個享有尊嚴和特權的城市,它的最高榮譽之一是 ius Italicum,意味腓立比是受到羅馬法律而非地方法律所管轄,在這城市的公民享有與羅馬公民同等的權利和法律特權[4]

 

腓立比教會的建立

腓立比教會是由保羅和他的同工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所建立的,按《使徒行傳》16章所記,保羅在特羅亞回應馬其頓的異象來到腓立比,並確信上帝呼召他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徒16:10)。在腓立比最先信主的是敬畏上帝的女商人呂底亞一家(徒16:13-15),後來保羅被囚時也把福音傳給一個羅馬獄警並他所有的家人(徒16:25-34)。顯然最初在腓立比信主的人數不是很多,而信中提及的革利免、友阿蝶和循都基是否在此時信主並不能確定。但重要的是,腓立比是保羅在歐洲佈道的首站,腓立比教會的建立標誌著保羅從有不少猶太人口的地方(例如小亞細亞的城市)開始把基督的福音帶到一些主要為外邦人和異教徒的城市。

 

全書大綱

以下是《腓立比書》的大綱,整封書信的脈絡呈現一個倒影結構,而位於全書的中心位置是以基督的榜樣作為主題的一首讚美詩:

A. 開首問安(1:1-2)

B. 感謝與代禱(1:3-11)

C. 保羅的榜樣(1:12-26)

D. 勉勵腓立比信徒(1:27-2:5)

X. 基督的榜樣(2:6-11)

D’. 勉勵腓立比信徒(2:12-18)

C’.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B’. 勸勉與感謝(4:1-20)

A’. 結束祝福(4:21-23)

 

《腓立比書》綜覽

問安與感謝(1:1-11

在書信的開首,保羅自稱為「基督耶穌的僕人」(1:1),而往後的內容將帶出信徒該如何作主的僕人,這是整封書信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在1:3-11,保羅表達他的感恩(3-6節)、他對腓立比信徒的愛和想念(7-8節)以及他為腓立比教會的禱告(9-11節)。保羅每次為他們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的,因為自他把基督的福音傳給他們以來,他們就一直是他傳福音的伙伴(1:3-5)。而在保羅為腓立比信徒的禱告中,他期望看到他們在兩方面的成長:1)他們對基督和對彼此的愛;2)他們屬靈知識的增長,以致他們能分辨是非,在基督的日子作真誠無可指責的人。保羅深信那在腓立比信徒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1:6),保羅在這裏表明自己對上帝的信心,也藉此鼓勵腓立比的信徒要在信仰上站穩,因為既然上帝已在他們的生命中開展了祂的工作,就必不撇下他們,上帝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最終會在基督再來的日子完成。(另見3:20-21)

保羅的榜樣(1:12-26

腓立比教會與保羅有著緊密的關係,當他們得知保羅被囚後便籌措金錢,並差派以巴弗提去供給保羅的需要。因此,保羅在表達感恩之後,便向關心他的腓立比信徒交代自己的情況。保羅在第12-18節首先報告了福音的進展,接著在第19-26節報告了他的個人狀況及其對腓立比教會的影響。雖說保羅是在交代自己的情況,但是他並沒有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反之,他唯一的關注點是自己被囚對福音和教會的影響。

腓1:12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advancement, progress),

腓1:13 以致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我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的;

腓1:14 而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都因我受的捆鎖而篤信不疑,越發放膽無所懼怕地傳道。

         ……

腓1:25 既然我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留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一起存留,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又喜樂,

保羅說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進一步推進了福音的傳播,不但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都知道他是為基督的緣故受捆鎖,一些主內的弟兄更因保羅被囚而越發放膽傳道。這段以相同的關鍵詞作為開始和結束,προκοπὴν prokopēn 這個詞在第12節中被翻譯為「興旺」,在第25節譯作「長進」;保羅報告了福音在他所到之處的進展,並預期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在腓立比教會當中。在保羅的眼中,儘管他的個人自由受到束縛,但基督的福音卻不受攔阻。他的事奉態度在以下這一番話中盡顯無遺:「無論是生是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但是,我在肉身活著,若能有工作的成果,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1:20-22)保羅認為自己若死了就能夠與基督同在,這對他而言是好得無比的,可是繼續活著則能夠使他的工作有成果,這讓他處於兩難之中,可見不論生死,保羅的眼光始終專注在基督和教會身上,並不以自己的性命為念。他鼓勵腓立比的信徒效法他,就是即使身處患難中,非但不要後退,反要在推進福音和靈命上都要繼續取得進步。

保羅勸勉信徒要以基督為榜樣(1:27-2:18

2:6-11的讚美詩是這個段落甚或可謂是整封書信的中心。這首早期的詩歌提及到基督的永存和神性、他的道成肉身和死亡、以及他的崇高和主權。然而,這首詩明顯不是脫離整封書信的框架或上文下理而獨立存在的,那麼在整段經文中保羅想藉這首詩表達的重點是甚麼呢?從書信的脈絡來看,整個段落其實始於1:27,也就是這首詩出現的前題,當時保羅勸勉腓立比信徒:「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這段首先出現了一系列關於合一的勸告(1:27-2:4),然後保羅向他們展示了基督的榜樣(2:6-11);因此,信徒如何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並信徒合一的關鍵,就是要以基督的心為心,以他的態度與行動作為效法的對象。

這首被後人稱為「基督之歌」(The Christ Poem)的讚美詩可以簡單分為兩個部分:基督的降卑(6-8節)和基督的高升(9-11節)。

腓2:6 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

腓2:7 反倒虛己(ἑαυτὸν ἐκένωσεν;emptied himself),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

腓2:8 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首詩的前半部分描述了上帝兒子的選擇與行動。他即使與上帝同等,卻不堅持抓住一切本屬於他的神聖特權,反而主動倒空了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自己、順服至死,最終被釘死在象徵羞辱的十字架上。這裏的描述與《以賽亞書》52:13-53:12所記一首有關受苦僕人的詩歌十分相似,在《以賽亞書》中,受苦僕人的詩歌是以一個神諭開始,其中上主宣布他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他必被高升,高舉,升到至高之處」(賽52:13;與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平行),接著描述這位僕人為上帝百姓的罪而受苦,「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誰能想到他的世代呢?因為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賽53:7-8;與基督謙卑、受苦至死的奴僕形象平行)因此,「基督之歌」與《以賽亞書》這首詩反映出相同的觀念——上帝的僕人本應處高位,卻因順服上帝的旨意落至極卑微的境地,他被不認識他的人貶低、蔑視、最終被殺害。而在《以賽亞書》這首詩的結束部分,就提到這位義僕最後因順服而被上帝高升,上帝宣告「要使他與位大的同份,與強盛的均分擄物」(賽53:12)。而在「基督之歌」的後半部分,也同樣描述到基督的高升:

腓2:9 所以上帝把他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highly exalted),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2:10 使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眾膝都要跪下,

腓2:11 眾口都要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歸榮耀給父上帝。

2:6-8有關基督降卑的三節經文是上帝兒子的行動,而從第9節開始,天父上帝因著耶穌基督的順服而採取行動:因耶穌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捨去自己的性命,降到最卑微的地方,天父就把他升至最高、最榮耀之處,以此表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保羅在這裏用了一個非常獨特的動詞來描述這種高升,「升為至高」(ὑπερύψωσεν huperupsōsen)的意思是「超級提升」,它是一個被動詞,表明是天父對耶穌所做的。雖然經文沒有提及復活的字眼,但保羅用了這個非常有力的動詞,去全面描述基督耶穌的高升——就是從十字架到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配得一切頌讚、敬拜與尊榮!

在2:10-11,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45:23「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其中「我」所指的是主耶和華;而在賽45:20-25,耶和華宣告自己的獨特性,強調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神,那些人手所造的偶像完全不可與祂比擬。因此,當保羅將這段經文的觀念納入「基督之歌」並宣告「耶穌基督是主」,就表達了耶穌是上帝,他擁有榮耀的身分與地位,值得所有受造物的敬拜。這個表述同時是讓當時身處羅馬社會文化的基督徒明白他們需要確知的事實,因為羅馬帝國不時將統治者封神,於是凱撒就有了「神的兒子」(divi filius)之稱,是所有臣民的主;而「耶穌基督是主」就正正表明了凱撒並非真正的主,耶穌基督才是崇高的上帝之子,他的權柄凌駕於凱撒並地上一切的掌權者。

而在「基督之歌」之後,2:12-18是另一個勸勉的段落。這個簡短的部分總結了2:5-11的實際含義,並補充了從1:27開始的整個勸勉的段落。保羅勸勉腓立比的信徒要「恐懼戰兢完成你們自己得救的事」(2:12),所指的不是他們要靠自己得救,而是他們要謹慎自己如何在上帝的救恩中過活,就是必須緊記他們的召命,並細心思考該做的事情。若說此前的讚美詩是作上帝僕人的最高榜樣,這裏保羅期望腓立比的信徒按基督所展現的那份謙卑順服的生命而活,因為以基督的心為心不能只停留在心思意念的層面,也要竭力地將之實踐,讓整個信仰群體能夠因「以基督的心為心」而達致合一,並且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就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顯明出來(2:15-16),得以成就主的美意,使保羅和腓立比的信徒能夠一同喜樂。

提摩太、以巴弗提、保羅的榜樣(2:19-3:21

接著保羅告訴腓立比教會,他計劃差派一位值得信賴的伙伴——提摩太作為他的代表到腓立比去。當時保羅正在監獄裏,將要面臨審判甚至可能會被處決,他說只要一看出自己的事怎樣了結,就會馬上差提摩太去(2:23),而提摩太會停留一段時間並為保羅帶來教會的消息。與此同時,保羅差派以巴弗提回腓立比,他原先被腓立比教會派去服事保羅,但期間卻病重至幾乎要死,保羅相信讓康復的以巴弗提歸回可以消除教會的憂慮。

而面對那些鼓吹外邦信徒行割禮的假教師,保羅雖然可靠肉體誇口,但他的價值觀和心態都已經因為基督而徹底改變,他說:「我已把萬事當作是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3:8),他不像那些假教師那樣認為自己能靠行律法以至完全;反之,他沒有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而是仍要竭力追求,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見3:13-14)

在這個段落,保羅以提摩太、以巴弗提並自己的生命見證作為信徒的榜樣。他稱讚提摩太是「經得起考驗的」(2:22),又說以巴弗提「為做基督的工作不顧性命,幾乎至死」(2:30),而他自己則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3:8)。他們效法基督的生命,以基督的心為心,並確實地將基督順服捨己的生命實踐出來。在這個段落的結尾,保羅談到信徒要為主擺上自己的緣由與盼望:「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3:20)住在腓立比的居民都盼望羅馬皇帝來訪,而作為天上的國民,腓立比的信徒應比此更為盼望他們的王——耶穌基督的再來。

勸勉、感謝與祝福(4:1-23

保羅在提到基督的榜樣,以及提摩太、以巴弗提並他自己的榜樣後,在這最後一章,保羅呼籲腓立比信徒要靠主站立得穩,又對他們作出幾方面的勸勉:他勸友阿蝶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又吩咐腓立比信徒要幫助這兩位姊妹(4:2-3);要靠主常常喜樂(4:4);彼此謙讓(4:5);並效法保羅的榜樣去活出真正基督徒的生命(4:8-9)。

最後保羅再次感謝腓立比教會通過以巴弗提帶來的饋贈。保羅感謝他們的慷慨,並稱讚他們是唯一照顧他經濟需要的教會(4:15;另見林後11:8-9)。保羅提及自己雖有經歷卑賤與缺乏的時候,然而那些經歷都成為了他的老師,讓他學會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

在書信結束的祝福中,保羅刻意對腓立比信徒說「特別在凱撒家裏的人問候你們」(4:22;另見1:13),這就非常清楚地表明,福音並沒有因為保羅的入獄而受到阻礙,福音已經傳到了凱撒尼祿的府邸。在全書的最後一節,保羅祝福腓立比信徒「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這強調信徒需要在靈裏經歷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與同在,這是一切外在的患難所不能阻隔的!

 

《腓立比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謙卑作僕人

這封書信的中心是2:6-11的「基督之歌」裏所展現的基督的心:他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他謙卑、倒空自己、甘願放下自己的權利,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以至於死。主在世時曾教導門徒:「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7-28)因為愛,他甘願謙卑作眾人的僕人,且死在十字架上。保羅吩咐信徒要對準和效法的就是耶穌基督這份謙卑作僕人的生命。事實上,謙卑在古羅馬文化中並非一種美德,他們重視的是個人的榮耀與名譽,因此「謙卑」會被當時的人視為軟弱的表現,是屬於社會底層的人以及奴隸的特質。而基督耶穌的心、他的意念,是一個僕人的意念。一個真正懂得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在上帝面前謙卑作僕人的人,他的生命是與基督聯合,並且能夠和其他決心跟從主的人意志相同、愛心相同、有一致的心思、一致的想法。而惟有當耶穌的生命故事成為信徒自己的故事的時候,信徒之間一切的紛爭與敵對都能得到解決,從而成為一個真正同心合意的群體,他們會一同蒙恩,一同為福音受苦和爭戰,雖一同勞苦卻也一同喜樂(見1:7、29-30;2:18;4:3等)。

我們的文化跟古羅馬不同,謙卑在中國傳統是一種美德,以致很多人的直線思維會認為謙卑就是等於謙遜有禮、待人溫和、必恭必敬,諸如此類。但事實上,謙謙君子與謙卑的僕人是兩碼子的事情。有些信徒習慣在人前自貶,覺得自己甚麼都不配和不足,這也不是真正的謙卑。魯益師(C. S. Lewis)在他的書中曾說:「真正的謙卑不是輕看自己,而是少看自己。」我們要思想,每當我們說要學效基督的謙卑,我們仍是以中國傳統的看法,還是我們從《聖經》的教導去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耶穌基督「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2:8),我們是否真的願意以基督的心為心,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去作僕人,甚至有為主和別人的益處而受苦的心志呢?

2. 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

腓3: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 ἐν οὐρανοῖς;citizenship in heavens),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

腓1:27 最重要的是:你們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conduct yourselves, live your lives as citizens)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不過你們作公民、總要對得起基督的福音」,《呂振中譯本》),這樣,無論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都可以聽到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福音的信仰齊心努力,

當保羅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πολίτευμα;公民;3:20)時,他特意使用了πολίτευμα(公民)這個詞,這跟1:27的「行事為人」(πολιτεύεσθε;公民生活)是同源詞,他這樣說並非要加增信徒對死後到天上去的期盼,而是強調在天上掌權的主耶穌基督有一天會從天上再來,我們今生都要為此竭力擺上,活出與這個身分和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如前文所說,腓立比是位於希臘地區的羅馬帝國殖民地,腓立比的居民擁有羅馬公民的身分,這是他們引以為傲的事情,作為羅馬帝國的殖民地,腓立比也是一個向其他地區展示羅馬價值的地方。而當耶穌基督的福音臨到,就向人揭示了一個真正不會朽壞的國度、那位擁有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的主、以及屬於他的國民。保羅提醒腓立比的信徒,比起他們的羅馬公民身分更寶貴的是天國公民的身分。因此,他們的行事為人、生活方式和態度,都應活出天國公民的樣式,無論如何都不要妥協對耶穌的忠誠,並做好準備去拒絕參加君王崇拜和其他異教的活動儀式,即使面對逼迫也要跟隨他們的彌賽亞走上受苦的道路;同時他們亦有責任積極地透過他們的生命與言行,去向其他人展示天國的價值觀,讓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事實上,伴隨著公民身分的,除了權利,還有公民責任。今天,當我們想起自己信徒的身分,會是滿腦子關於將來上天堂的期盼?還是我們重視今生在地上要怎樣活出與這身分相稱的生命,盡我們的責任去向人傳遞天國的價值觀?

3. 靠主喜樂

在閱讀《腓立比書》時,不難發現整封書信都洋溢著喜樂和感恩之情,當時保羅身陷囹圄,他多次提及自己正受捆鎖(例如:1:7、13-14、17等),將迎來的審判也未知是生是死,這在世人的眼中根本沒有甚麼好喜樂的;而腓立比教會也正面對外在的逼迫,對內也有同工不和的情況(4:2-3),保羅仍勉勵他們要靠主喜樂(3:1;4:4),可見喜樂並不受外在環境所影響。那麼,這喜樂到底是怎樣的喜樂呢?或許我們可從保羅的個人生命見證看出一些端倪:保羅雖被囚,卻仍能在獄中繼續為主作見證,他就為基督被傳開而喜樂(1:12-18);保羅也為到自己能為主擺上而喜樂,因他最在乎的並非自己的生死(1:20-21),而是所做的一切是不是白跑和徒勞,若他所做的能堅立信徒對主的信心,他就是被澆獻在其上也是喜樂(2:16-17);他的喜樂也來自於腓立比信徒同心興旺福音(1:4-5;2:2)、他們靈命的成長(1:25-26;4:1)、並他們對自己的關懷(4:10),可以說,腓立比的信徒對基督持續的忠心成為了保羅的喜樂,也是他辛勤工作的冠冕。由此可見,保羅的關注點從來不在自己,而真正的喜樂從來都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論保羅正處於怎樣的景況,他生命的焦點仍然沒有改變,就是基督的福音要被廣傳,以及教會弟兄姊妹的生命要得造就和成長。

最重要的是,信徒喜樂的源頭是來自與上帝的關係。「靠主喜樂」(χαίρετε ἐν κυρίῳ chairete en Kyriō)直譯為「在主裏喜樂」,喜樂不是一種表面上的快樂或愉悅,而是單單因著我們的生命「在主裏面」就能喜樂!保羅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並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得以在他裏面(3:8-9),值得深思的是,今天作為信徒的我們到底是因著上帝的祝福和賜予而歡喜快樂?還是能夠單單因著認識那位創造天地萬物、又愛我們的主,並且得以在他裏面,生命就有滿足的喜樂呢?(參詩16:8-11)

 

結語: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

《腓立比書》是一封充滿喜樂與感恩的書信,我們從中能看見保羅與腓立比教會那份在主裏親密的團契,它也向我們展示了基督的生命榜樣,以及保羅、提摩太、以巴弗提的生命見證,他們都是以基督的心為心的明證,就是在一切的艱難中仍能抱持喜樂的心,為主、為他人謙卑地作僕人,完全地擺上自己。

謙卑作主的僕人、活出天上國民的身分、靠主喜樂,都是這封書信給腓立比教會以至每一位信徒的重要提醒。面對前路生死未卜,保羅寫了這封書信去勉勵腓立比教會,希望幫助和鼓勵信徒在一切的患難與艱難的環境下仍能站立得穩,能夠活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命。所以,不論我們今天面對的是順境或逆境,又或是面對世俗價值觀的挑戰和誘惑,都要堅定地這樣行事為人:看清基督的生命榜樣,要有作僕人受苦的心志;認定自己是屬天上的國民,珍視這個身分並承擔起天上國民的身分和責任;即使在患難中仍能在主裏喜樂,展現基督徒那份帶有復活盼望的生命力量!求主幫助我們的行事為人能與祂恩典的福音相稱,讓我們也像保羅般深信,那在我們心裏動了美好工作的,到了耶穌基督的日子必完成這工作。阿們。


[1] 監督可以是指行省或地方官員,這裏應是指教會中的領導人,而執事是僕人的常用術語,在屬靈上意指事奉上帝的人。因此,這些人負責收集、管理和分配資金,腓立比教會中的某些人很可能以這種身份發揮作用。畢竟,腓立比教會一直對保羅的宣教使命給予支持,供給他的需用(4:10-20)。

[2] 保羅每逢到達一個新的城市總是先到猶太會堂向自己的同胞傳講福音,然而腓立比卻沒有足夠的猶太人來建立猶太會堂(徒16:12-13),因此腓立比教會的構成主要應為外邦信徒。

[3] 一些學者認為保羅的「監獄書信」(《以弗所書》、《腓利門書》、《歌羅西書》、《腓立比書》)可能是在以弗所或凱撒利亞被拘留期間所寫的。雖然1:13中翻譯為「御營全軍」的短語可能適用於總督的住所,但4:22中提到凱撒的家證實它更可能是指駐紮於羅馬周圍的禁衛軍(參徒28:16)。參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14.

[4] John H. Walton and Craig S. Keener, eds., NIV Cultural Backgrounds Study Bible,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6), paragraph 15840.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羅馬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位於羅馬的聖保羅教堂聖壇上的壁畫;相片來源 ©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羅馬書》

書名:羅馬書,希臘文 ΠΡΟΣ ΡΩΜΑΙΟΥΣ,意思是「致羅馬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

對象:羅馬教會的信徒(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但估計以外邦信徒為主)。

成書日期:約公元56年冬天至57年春天期間[1]

成書地點:估計在哥林多(大概寫於保羅的第三次宣教之旅)。

寫作背景:第一世紀早期的羅馬教會已同時包括有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公元49年羅馬王克勞第(或譯革老丢;Claudius)下令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羅馬(徒18:2),到公元54年他死後上任的羅馬王尼祿才讓猶太人回流當地,這讓羅馬教會在這段期間變成由外邦信徒主導,回流後的猶太信徒自然變成教會裏的少數和弱勢。而隨著福音在外邦人中廣傳,猶太信徒在教會中的地位越見微小。故此,保羅在《羅馬書》當中特別強調了猶太人的重要地位和他們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角色(1:16-17、9-11章)。

特色和中心思想:保羅書信可分為兩大類:寫給教會(信徒群體)和寫給個人。其中寫給教會的書信,其收信對象往往都是由保羅親自建立,或曾到訪過然後再寫信去鼓勵、教導和提醒的。但《羅馬書》是個例外,因為保羅在寫這封書信時仍未到訪過當地,羅馬教會明顯並非保羅所建立的(學者大多認為是《使徒行傳》第2章所記載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事件中,有信主的猶太人把福音帶回羅馬而建立的)。然而,《羅馬書》是13封保羅書信中最長的一封,並且清楚記載保羅有用代筆去寫這封書信(16:22),反映保羅十分重視這封書信的內容信息和所要達到的效果。而學者普遍認為《羅馬書》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核心信息就是「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這個詞在《羅馬書》中出現了多達9次,是所有保羅書信當中最為明顯的,從書信一開始保羅就介紹自己作為使徒,是奉派傳上帝的福音(1:1),並指出這福音的本質和目的,它就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1:16)。然後,整封書信的內容都圍繞著福音的內容以及對信徒的屬靈意義作出詳細的講解,在書信結束的15-16章保羅更表明自己正計劃把福音傳到西班牙,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支持他的傳福音工作,可見福音這個主題貫徹整封書信。另外我們要留意的是,四福音書只記載了一些有關耶書亞(耶穌)的生平事蹟,包括他的出生、神蹟、教導、死亡、復活和升天等「福音」的歷史性資料,但為何這些資料是個「福音」,這是個怎樣的「福音」,它有甚麼重要的屬靈意義,為世人帶來甚麼深遠的影響,為何世人都需要這福音,耶書亞(耶穌)如何透過他的犧牲成就了上帝的救贖計劃,而信徒在得救後應當如何自處等等,福音書都並沒有清楚地解釋出來,信徒是需要透過保羅書信(尤其是《羅馬書》)對福音的演繹和講解才能掌握和應用在信仰生活中。難怪《羅馬書》成為歷世歷代的教會與神學家非常看重和花上許多精力去鑽研及解釋的聖經書卷,事實上這封書信在歷史上對基督教信仰和神學觀有著舉足輕重和深遠的影響。不過,無論《羅馬書》的神學內容何等豐富,我們也必須知道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並非在寫教義或信條,而是在寫一封信給教會,因此我們在理解《羅馬書》時也必須從書信的本質去明白保羅的信息、他對教會的提醒及當中的屬靈意義。

寫作原因/目的:從《羅馬書》獨特的歷史背景、書信特色和福音性的中心思想,我們可推斷保羅寫《羅馬書》大概會有幾個可能的原因:

1. 保羅在過去宣教傳道的日子中屢次遭到不信主的猶太人攻擊,所以他有必要介紹自己,說明自己的信仰立場、正確的福音觀念等。

2. 保羅將要把外邦教會的捐獻帶到耶路撒冷去幫助猶太信徒,而他會否遭到不測或攔阻也是未知之數,所以他蒙召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盡責任把純正的福音信仰清楚地教導給他未能前往探望的羅馬教會。

3. 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已經在地中海東邊一帶傳道,他正計劃傳道至西班牙(當時外邦世界的盡頭),並希望羅馬教會能有份支持和參與他的宣教事工。

4. 羅馬城是當時羅馬帝國的中心,是福音廣傳的重要樞紐,具有戰略性地位,所以保羅希望與羅馬教會加強聯繫,更好傳揚福音和聖經真理。

5. 當基督信仰越來越由外邦信徒所主導,教會越來越外邦化,外邦信徒有必要學懂尊重猶太人,認識以色列在上帝的計劃和祂心目中的位置,所以保羅要特別提倡「先是猶太人」的觀念。

6. 隨著教會外邦化,加上猶太人曾因為克勞第的命令而離開了羅馬(徒18:2),所以猶太信徒在尼祿時期返回羅馬後可能成為教會裏弱勢的一群,因此保羅有必要強調「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

7. 保羅寫信給其他教會往往牽涉弟兄姊妹之間的不和與分黨分派的問題,而羅馬教會出現的情況可能更關乎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之間的關係,所以保羅有必要就雙方之間的應有關係作出講解。

全書的分段和大綱:《羅馬書》的內容十分豐富,既廣且深,需要同時從幾個層面去理解。首先是上文所述的福音性中心思想,然後可分為理解「福音」的兩大重點或向度:前部分1-8章主要關乎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縱向),而後部分9-16章則主要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橫向),並可分為四大段落(見下表),當中每一個段落都有其主題:

經文:

1-4章

5-8章

9-11章

12-16章

主題:

因信稱義

成聖的生命

不信主的以色列民

彼此相愛和造就

鑰句: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定會死;若靠著聖靈把身體的惡行處死,就必存活。

羅8:14 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

羅11:25-26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奧祕就是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15:2 我們各人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

羅15:3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重點:

福音的個人性:與上帝的關係(縱向)

福音的普世性:與人的關係(橫向)

這四大段落可算是《羅馬書》全書的大綱,平均每三章為一個大段落。另外也有學者嘗試把《羅馬書》細分為八個小段[2],以下筆者就嘗試按這八個小段綜覽《羅馬書》。而讀者要掌握好這書的信息,必須在理解每個小段內容的同時,不忘所讀的經文是屬於兩大段落和四大分段的哪一個,好理解經文在福音的縱向和橫向以及四大主題中所起的作用:

I. 介紹(1:1-17)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VI. 為恩典辯護(6:1-7:25)

V. 聖靈的工作(8:1-39)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羅馬書》綜覽

I. 介紹(1:1-17

羅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蒙召為使徒,奉派傳上帝的福音(εὐαγγέλιον euaggelion

羅1:2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羅1:3 [3-4]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神聖的靈說,因從死人中復活,用大能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

羅1:5 我們從他蒙恩受了使徒的職分,為他的名在萬國中使人因信而順服(ὑπακοὴν πίστεως obedience of faith

……

羅1:14 無論是希臘人、未開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羅1:15 所以願意盡我的力量把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一開始保羅介紹自己是使徒,為的是要傳上帝的「福音」(1:1),而如上文(特色和中心思想)所述,「解釋福音」是保羅《羅馬書》的寫作重點。讀者可能容易傾向以保羅書信的希羅世界背景去理解「福音」的意思(包括羅馬王帝繼任人的出生、羅馬王的登基、他在戰事中得勝等的消息),然而保羅解釋,他所表述的「福音」觀念主要是來自《希伯來聖經》中的應許(1:2),並關乎主耶書亞(耶穌)如何成就(1:3-4)!保羅又強調,他領受這使徒的職分就是為要讓萬民都能因為這福音而信以至順服(1:5)。可以說,「福音」並非只關乎今天在傳福音時人「決志」的一刻,而是從信主一刻開始直到信徒完全地順服主的整趟信仰旅程。耶書亞的犧牲並非為要得著我們的一個決志禱告,而是要讓我們可以一生跟隨他成為上帝的兒女。

接著保羅表明希望這福音也臨到羅馬的教會,並向當中的信徒問安,表達他希望前往當地探訪他們(1:6-13)。因為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保羅認為自己未能前往當地講解福音是對他們的虧欠(1:14-15)。

羅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δικαιοσύνη dikaiosune本於信,以至於信(from faith to faithfaithfulness, i.e. a process。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16-17是整卷《羅馬書》的重要鑰匙,概括了全書的信息,說明了「福音」的:1)普世性、2)猶太性、3)顯明了上帝的公義。保羅更引用《哈巴谷書》2:4指出「義人必因信得生」的真理去表明福音讓人可因信稱義是紮根於《希伯來聖經》的,並且「本於信,以至於信」反映這個福音並非只關乎決志的一刻(某個時間點),更是要讓人不斷更新改變,成為忠於上帝的人[3]

II. 稱義的需要(1:18-3:20

接著,《羅馬書》第一章餘下的部分主要是指出外邦人拜偶像的罪。雖然他們不像猶太人那樣有律法的指引,但上帝已經給了他們能力可從上帝創造的大自然和祂給予的良知中作出判斷(1:19-20)。而問題是,即使他們相信有耶和華神的存在,但他們往往同時敬拜其他神明和受造之物,並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榮耀單單歸於祂(1:21)。他們的這個情況不蒙上帝所悅納,未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無可指摘),故此他們都需要福音。在第二章,保羅轉用代名詞「你」,估計是指猶太人。保羅在此指出他們雖然已經認識耶和華,但卻靠著律法誇口,以至得罪上帝。這讓傳統上的基督教大多誤以為猶太人要靠著行律法得救,但其實他們並非這樣,他們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先祖已經經歷了出埃及的拯救,本來就與上帝有一份立約的關係,無須像外邦人那樣「要經歷得救,認識上帝」,所以他們一直以來只關注在得救後應當如何活出上帝的教導(律法,或稱「妥拉」Torah),並以此誇口。而保羅則要指出他們不能靠著律法所建立的宗教信仰去真正討上帝的喜悅,因為猶太人根本不可能完全地靠自己去滿足律法的要求(2:23)。故此,保羅指他們的情況其實也像外邦人拜偶像一樣,不能討上帝的喜悅,因此並無資格評斷外邦人的問題。由此可見,保羅在第一、二章嘗試把所有人(外邦人、猶太人)都圈在罪中,指出他們都需要福音,因為他們不能從審判中自救,都需要從上帝而來的義!

羅2:28 因為外表是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表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羅2:29 惟有內心作猶太人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聖靈,不在乎儀文。這樣的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而是從神來的。

另外,2:28-29的中英文翻譯本大多都不準確,往往讓外邦信徒錯解以為自己信主就是屬靈的猶太人、真猶太人,而原本的猶太人靠肉身的割禮,則是假的。其實,2:28-29中原文從來都沒有「真」這個字出現,那只是翻譯者為了讓讀者容易理解才自行加入的,加上讀者往往以為自己的信仰就是最正宗的,所以可能就會出現肉身行割禮的猶太人是假猶太人的看法,並認為他們現在都已經被信主的外邦信徒所取代,以至在歷世歷代基督教信仰中重複出現反猶主義和取代主義[4]。如果我們把中英文聖經譯本中的「真、real、true」等形容詞全部移除並慢慢地仔細來讀經文,雖然字面意思不太通順,但會更清楚地看見保羅由始至終都單單在談論猶太人如何做一個真實和真真正正蒙上帝所悅納的猶太人,當中從無任何提及外邦人之處。所以,保羅在1:16-17、2:9-10先後多次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性[5],強調雖然福音在外邦地方比以色列地更為興旺,外邦信徒也成為了教會的主流群體,但上帝並沒有撇棄猶太人,反而特別揀選了他們去傳承祂的聖言(3:2),之後保羅在9-11章更詳細解釋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殊角色。無論如何,保羅要指出的是不論外邦人或猶太人都在罪惡之下(3:9),就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3:10;另見保羅所引用的詩5:9、10:7、14:2-4、53:2、4等),即使猶太人與外邦人相比下,猶太人有律法,但律法的作用只能叫人知罪(3:20),並不能使他們自救。

III. 稱義的禮物(3:21-5:21

羅3:25 [25-26] 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ἱλαστήριον place of sacrifice,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前所犯的罪,好使今時顯明他的義,讓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保羅其實在用一種「先指出問題,再提供解決方案」的手法在教導,所以在指出了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不能自救的問題之後,他就在第三章的結尾帶出了上帝所用的「因信稱義」解決方案。而雖然他指出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3:23),但感恩的是他也同時指出「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就白白地得稱為義。」(3:24)他解釋「上帝的義[6]」要從律法以外顯明出來,這有《希伯來聖經》為證的(3:21),就是藉著上帝所應許要來的基督(彌賽亞)加給人(3:22)[7]!透過基督的犧牲去為人贖罪,使人有可能達至上帝所要求的公義,以至人只要信靠基督就能在上帝面前稱義(3:25)。按照這個結論,保羅繼而指出,因此其實沒有人可在上帝面前誇口,因為所有人都只能靠著耶書亞(耶穌)基督來稱義,這個使人稱義的「福音」不但對猶太人有效,也對外邦人有效(3:30)。

羅4:13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著律法,而是藉著信而得的義。

保羅在第四章繼續用亞伯拉罕作為例子,表明這個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上帝在亞伯拉罕還未受割禮以先(創17章),祂已經因著亞伯拉罕的信而稱他為義(創15:8)。保羅的邏輯是以亞伯拉罕是上帝所定的先例和標準,既然先祖也不是靠律法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作為後人的我們,也必然不是靠著律法稱義,而是單單因信稱義。當中亞伯拉罕與上帝的關係是建基於他的信(創15章),然後這份信靠的關係是在後來透過割禮(創17章)的律法儀式去確立的,那麼行律法也只不過是確立人對上帝的信心,真正的稱義仍然是來自人對上帝的信靠。

羅5:1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

……

羅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羅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

保羅在第五章進一步解釋何謂「稱義」,就是我們既在上帝面前蒙祂悅納,也就在關係上已經與上帝和好,不再像從前拜偶像,落在犯罪得罪上帝的境況中!保羅表明上帝讓我們能夠稱義,並沒有附加任何靠行為而得的外在條件,這是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已經白白地賜給我們的一份恩典(5:8)。保羅在5:9更暗示「因信稱義」的身分並不單單關乎信主一刻的改變,也關乎末後審判的日子中我們在上帝面前不被定罪。我們或可用「already but not yet」[8]的觀念來理解,就是在信主的一刻我們便開始「因信稱義、與上帝和好」,接著我們需要持續一生不斷地信靠著主去度日,一直等到有一天我們再見主的面。

羅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

保羅再進一步提醒我們,當我們還作上帝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以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ζωῇlife;生命)得救了(5:10)。他其實在用一個早期猶太釋經的原則「輕與重」(Kal wa-Homer)來作出教導,指主基督的死亡既然於我們有益,那麼主的生命豈不更是對我們帶來祝福?耶書亞一生所活的榜樣更值得我們去效法和跟隨,藉此我們能更貼近上帝自己,因而人生活得更滿足喜樂(5:11),而他死後會復活升天的生命甚至更是我們可永遠與上帝同在的盼望,以至就算要為真理受逼迫時我們仍能喜樂。可以說,假如有信徒今天並不喜樂,也許是我們只接受了主為我們死,但卻沒有認真追隨那位活著的主,以他的生命和教導為榜樣去生活,行在上帝的旨意中,與上帝建立甜蜜美好的關係,並可能對永生與上帝在永恆中的同在並沒有太大的嚮往或期盼。接著,保羅在第五章結尾用了亞當和耶書亞基督來作對比,解釋為何我們能因著主基督一個人就能稱義、與上帝和好,得著永生。保羅用亞當做例子,指出我們本來都像他那樣,是個罪人,都會像他那樣因著罪的緣故經歷肉身的死亡,毫無盼望;而既然我們會重複亞當的情況,那麼同樣地我們也會因信耶書亞(耶穌)基督而像重複他的生命那樣,能夠得以與天父親近!也就是說,我們必然可因信基督而成為蒙恩的人,並因著上帝的義而得著永生(5:15-21),這一切我們原本是不配得的,但感恩藉著主基督我們就得蒙天父的悅納和永生了。

IV. 為恩典辯護(6:1-7:25

羅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保羅在第六章更多講解信徒在接受了「因信稱義」的福音之後應當如何生活,就是要過成聖,不再繼續活在罪中的新生活!他指出我們信主後持續的犯罪並不會使主的恩典顯多(6:1)。我們在信主後應當看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6:6),所以要立志順服上帝,不再隨從自己的私慾而活。因為我們怎樣與主的死聯合,將來也必與主的復活聯合!(6:5)保羅解釋信徒在信主前是罪的奴僕,而信主後就成了義的奴僕、上帝的奴僕(6:19),所以我們要好好把自己這個新生命獻給主,以至成聖(因為上帝本是聖潔的)。他說明「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6:23)也就是說,犯罪其實與信主的生命並不匹配,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要致力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過成聖的新生活,預備將來要承受永生,並從信主開始就要好好地學習作上帝的奴僕去事奉祂。

羅7:6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從律法中解脫,使我們服侍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保羅在第七章特意向羅馬教會的猶太信徒說話(7:1),幫助他們明白律法對人的約束已經因著信靠基督的緣故得以解除,情況就如婦人因丈夫離世而可以再嫁一樣。所以他們在信主後不應再想著可靠著行律法(妥拉)去得上帝的喜悅,而是只靠著基督!保羅解釋這並非否定了律法的重要性,更指律法其實是屬靈的、是聖的、是義的、是善的(7:12、14、16),但它的功用和角色並非要讓人稱義或成聖,而是要讓人知罪,明白自己是怎樣得罪了上帝,為何在基督以外不能得蒙上帝的喜悅,彰顯出人不能靠自己去達致和滿足上帝的目標,並最終知道罪的結果會帶來死亡(7:7-8)。其中保羅曾用自己作例子,指自己是「屬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的」(7:14)。而學者間對於保羅所指的這個狀態是說他在未信主前、信主初時還是在已信主一段時間後存有不同的意見。筆者傾向理解這為保羅在大馬色信主前的自己,因為保羅之後在7:25指出靠著主是可得勝屬肉體和罪的軟弱的。而當時未信主的保羅是個敬虔的猶太教徒,會致力行善,所以他指「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7:18),估計是指他當時未有能力完全活出上帝眼中的美善。不過,這對現今信徒來說,可能更多是反映在我們信主後的屬靈軟弱狀態,以至間中會未能立志行善,得罪了上帝。不過無論如何,保羅既然指要「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7:25)所以我們即使信主後也仍可求主幫助我們,靠著聖靈的幫助去悔改重新過成聖的生活。

V. 聖靈的工作(8:1-39

保羅在第八章首先解釋聖靈在我們成聖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他指出聖靈有三個功能:

1)聖靈使我們從「罪」和「死」的律法中釋放出來,讓妥拉要求的義能夠在我們身上實現出來!保羅指出有兩種人:隨從聖靈的人和屬肉體的人,前者是在耶穌基督裏的不被定罪(8:1),是被聖靈的律從罪和死的定律中釋放出來(8:2),真正實現律法(妥拉)所要求的義,會體貼聖靈、隨從聖靈行事(8:4-5);後者則是體貼肉體的,與上帝為敵,不順服上帝的妥拉,不能蒙上帝悅納(8:5-8)。而最終兩者的結局是生與死的分別!(8:6),所以聖靈是信主後繼續帶領我們活出真理,離開罪惡和死亡的幫助者。

2)保羅指聖靈就是那使主耶書亞(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的靈(8:11),而聖靈既使基督復活過來,也會同樣地使我們信靠基督的人並領受了聖靈的人在將來復活過來!(8:12-13)

3)保羅指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8:14),也就是說聖靈印證我們有「上帝兒女」這個重要的身分!

接著,保羅提醒讀者不但要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將來更可有極大的榮耀,以至即使現在作為信徒要受苦也不足介意。(8:18)他指出這是上帝所預定的、不能被改變的事實,而上帝既為了我們所有相信的人不顧惜自己的兒子,甚至捨去,就更加會把萬物和祂的兒子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8:32)就是地上一切的困難、艱苦、逼迫甚至死亡,都不能使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8:39)所以作為信徒、上帝的兒女,我們就不要為地上短暫的困苦而埋怨或失去信心,並要定睛仰望上帝,信得過祂既然在過去信實地成就了這一切,將來祂也必同樣信實地成就祂的應許。

 VI. 上帝在以色列歷史中的目的/計劃(9:1-11:36

第九章開始進入《羅馬書》的後半部分,關乎福音中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係和相處。保羅曾在書信的開始提及「先是猶太人」的重要觀念和教導,提醒羅馬教會的外邦信徒不可對猶太人自高,和要知道猶太人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的特別位置。可是,不信的猶太人又如何,外邦信徒應當怎樣看待他們呢?保羅在9-11章正是要處理這個獨特的問題。首先,保羅表達猶太人對主耶書亞(耶穌)的拒絕讓他自己極度難過,甚至他情願與基督分離也恨不得他們能夠認識主(9:2-3)(筆者認為如果他也那麼愛猶太人,那麼我們主耶書亞必然更甚;參太23:37-39),所以接著保羅指出猶太人的位置十分特別,上帝賜他們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的頒佈、敬拜的禮儀、應許甚至列祖和基督的血統也是從他們而出。(9:4-5)而由於他們的身分那麼特殊,所以即使他們不信主,上帝仍未有即時撇棄他們(就如昔日亡國被擄一樣,上帝也在日後安排回歸重返耶路撒冷)!另外,保羅指出不是所有猶太人都是應許作上帝兒子的,就如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才是應許的兒子一樣(9:8)。保羅在9:9-18引用多段《希伯來聖經》去解釋上帝有絕對的主權去揀選誰是應許的後裔!其中較多引用自《摩西五經》[9],這讓較熟悉《摩西五經》的信徒可從中理解昔日上帝的本質和屬性,將會如何在祂的普世救贖計劃中同樣地彰顯:就是上帝掌管因果,並有絕對的主權去安排事情的發生,以及何時發生、怎樣發生,以至可合理地解釋為何上帝可使用猶太人的不信以至福音可臨到外邦人,為何祂可讓外邦人也得蒙憐憫,為何祂願意忍耐等候猶太人的回轉悔改,仍不完全拒絕不信主的猶太人等等。事實上,我們毫無資格去批評或論斷上帝行事的主權和安排,就如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把我造成這樣呢?」(9:20引用 賽29:16、45:9-11)而「這器皿也就是我們這些蒙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召來的。」就是9:24引用了賽64:8去清楚指出上帝如何憐憫猶太人和外邦人。而我們作為外邦信徒,本來不算是子民的,只是像領養一樣成了上帝子民的一份子[10],就應當感恩,不應輕看信主猶太信徒和其餘仍未信主的猶太人。

保羅繼續解釋猶太人未能得救是因為他們並非真正地信靠上帝。他們只顧著如何妥當地行出妥拉,所以雖然他們有熱心(就如未信主之前的保羅一樣),但卻未有正確地解讀妥拉的真意。而「律法的總結(τέλος endgoal就是基督」(10:4)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為「基督的到來」等同律法已經失效、過時或完結,但其實經文只是在說人不能靠律法稱義,而並非指律法有問題或失效!這誤解導致未信主的猶太人與認為妥拉已經不再重要的外邦信徒出現越來越大的鴻溝。無論如何,保羅指出昔日律法其實離那些出了埃及不久的以色列人不遠(意思是很容易遵行的),而這個情況同樣也適用於他們從信靠耶書亞而得來的義,他們不應以為這對他們來說是十分困難的一件事,因為一切都是憑信心,而不是靠他們自己的能力!(10:5-8引用利18:5、申30:11-14)。保羅在10:11-21繼續多次引用《先知書》和《詩篇》指出猶太人不信基督的問題,是源自於他們的自我、自高、不願思考、不認真追求上帝等等。然而,即使他們對主基督如此決絕,上帝卻使用了他們的不信去讓外邦人得著福音,藉此最終可激起他們嫉妒的心,為的仍然是要祝福他們!(11:1-11)

羅11:15 如果他們被丟棄,世界因而得以與上帝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就是從死人中復生嗎?

羅11:24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違反自然地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些原來的枝子豈不更要接在原樹上嗎?

保羅借用原生的橄欖枝如何被截後讓野橄欖枝得以插上的圖像去比喻:外邦人得以加入成為上帝子民的身分也就不應自高地輕看猶太人。他指這其實是個奧秘,就是當中仍有一部分以色列人是硬心的,但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11:25-26)正如本文一開始指出「福音」有著縱向和橫向的角度,當保羅在3-8章用微觀的個人角度去解釋福音,那麼9-11章所涉及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討論,就是他用宏觀的普世角度去解釋福音和上帝的救贖計劃了。

VII. 信徒的正確品行(12:1-15:29

11章的結束指出不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其實都蒙了上帝的憐憫,因為萬物本來就是屬於祂的,若不是上帝的允許,我們的生命本來就不存在,也不配得享用萬物,所以既然我們能夠成為上帝子民的一份子,就應當把自己的生命獻上,好好為上帝而活,就如一個「活的獻祭」那樣(12:1-2)!我們必須要留意自己的心思意念可能在不知不覺中錯誤地效法了世界的價值觀,所以我們必須刻意更新自己,好體會上帝美善的心意!(12:3)留意12-13章的內容是較為一般性(或普遍性)的教導,是給所有主內信徒的提醒,包括:信徒要彼此相愛(12:10)、在患難中要忍耐(12:12)、不要以惡報惡(12:17)、愛成全了律法(13:8-10)等,這些教導其實與主耶書亞在福音書所記載的教導和主題有共通性,難怪保羅最後提醒信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13:14;另參15:5、林前11:1),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叫我們外表上裝作基督的模樣,而是我們既帶著基督徒的身分,就要效法基督的生命,好讓別人能從我們身上看見主自己。

對比12-13章,14-15章的內容明顯較針對羅馬教會的情況和需要,當中特別提及要接納和看顧「信心軟弱的人」。從整卷書的上下文以及這段所涉及的飲食、守日子等問題來看(14:5-6),估計這裏的教導是關乎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之間的關係問題,彼此之間的不合一甚至紛爭!基本上保羅是教導信徒必須互相尊重,彼此都按照所領受的信心而行,因為自己要親自向主交代!(14:12;留意這信心並非指信主的心,而是關於衡量甚麼才是正確的信仰行為;例如一些禮儀上的形式、守主日與守安息日的安排)。保羅提醒羅馬教會的信徒務要追求和平與彼此造就的事(14:19),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對方得益處,得造就(15:2)。筆者認為這教導至今仍然有效並且是十分重要的提醒,提醒我們不要對別人論斷而多於說一些造就別人的話!而對羅馬教會來說,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要彼此同心,一同效法基督,榮耀上帝和讚美祂,因為這一切本來就是上帝的計劃和心意!(15:5-9)到15章結束時,保羅指外邦信徒要感恩自己有份與猶太人一同讚美上帝(15:10-13),甚至保羅自己也為自己可服侍外邦人而感恩和滿足(15:16)。他作為外邦人的使徒,希望把福音傳到當時的地極西班牙。(而羅馬教會的合一,將有助於支持他的宣教事工!)

VIII. 信末的信息和問安(15:30-16:27

保羅在分享了他的傳道事工需要和要到西班牙的計劃之後,最後在16章問候了許多羅馬教會的信徒,當中約有二十多人。為首的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非比,學者一般估計是她替保羅把《羅馬書》帶給羅馬的教會,並強調她素來幫助許多人,包括保羅自己(16:1)。這表揚或有提醒羅馬教會之意,讓他們也留意要同樣地接待和幫助主內的同工,預備他們日後可支持和幫助保羅到西班牙宣教。而從這個問候的名單,我們可注意幾點:

1)保羅雖然在寫這信時仍未去過羅馬,但卻能問候許多人。當中有他在過去的宣教旅程中認識的一些相信是來自羅馬教會的信徒(例如:百基拉和亞居拉,見16:3、徒18:2),這印證和反映上文早前提及到猶太信徒被趕離羅馬後回流到當地的情況。

2)保羅提及「家中的教會」(16:5),反映羅馬的教會(和其他早期教會)是以「家庭教會」的模式來運作,並以家中作為信徒聚會點。

3)保羅在問候多人時並非一連串不間斷地提及他們的名字,而是一組一組地問候的,這或可反映各組名單有可能來自不同的家庭聚會點,甚至是不同社會階層的信徒群組。

4)16:7提及一位女信徒的名字叫猶尼亞(Ἰουνίαν)。保羅稱她為使徒,但這當然不是說她的重要性可與我們所熟悉的十二使徒看齊,不過由於保羅最先提及了女執事非比(16:1),後來又提及了其他女信徒(16:15),反映女性在早期教會絕非少數,而且地位不低!這種女性自主的情況在古代的世界裏(不論是當時的羅馬帝國文化或猶太文化中)並不容易,反映基督信仰對男女地位和當時的社會價值觀都帶來顛覆性的影響,讓更多人的生命價值在上帝的教導中得以被提升。最後,也許這也是福音的一種果效,讓我們可藉此貫通全書中「福音」的這個中心思想。

 

《羅馬書》提醒我們在信主後多了哪些身分或角色?這些身分或角色代表著甚麼屬靈意義?

1. 義人、亞伯拉罕的後裔

《羅馬書》第四章(尤其是4:13、16-17)提醒我們既效法亞伯拉罕那樣相信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而我們既成了義人,就已經與上帝和好,得蒙祂的悅納了!這全然是上帝的恩典,因為我們沒有人能靠自己的努力而得救,也不能透過守律法、宗教的行為、個人的優點或過人之處去賺取救恩。而我們既然是無力自救,就更要感恩上帝讓祂的愛子基督耶書亞(耶穌)幫助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使我們能夠因信稱義,得以親近上帝並蒙祂悅納。

2. 上帝的奴僕(或義的奴僕)

《羅馬書》第六章(尤其是6:16-22)提醒我們不要再隨從肉體、私慾、體貼人意和活在罪中,而是要學會順服上帝(就是作祂的奴僕),在祂和人前活出坦然無懼的生命,凡事都盡力按主的心意而活、討祂喜悅!記得「僕人的眼睛仰望主人的手而行事」(參詩123:2),我們的眼睛也應當如此仰望主,跟隨主的步伐和帶領,留心服侍主和聆聽主的聲音,不再偏行己路。

3. 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屬聖靈、屬基督的人

《羅馬書》第八章(尤其是8:1-2、38-39的首尾呼應)提醒我們是「在基督裏的人」,是屬於聖靈的、屬於基督的(8:9)。而我們的生命既然屬於主,罪和死的權勢就不能勝過我們了,我們已從罪和死的律(Torah 妥拉)中被釋放,不再受指控,並且不會與上帝的愛隔絕!(8:39)

4. 上帝的兒女、上帝的後嗣

《羅馬書》第八章另外又提醒我們,願意被上帝的靈引導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可稱呼祂為「阿爸,父!」(8:14-15)我們不但有上帝兒女的身分(8:16),更是和基督一同作上帝的後嗣。就是如果我們願意和他一同受苦,將來也必與他一同得榮耀。(另參9:25-26)

5. 我們是受造的、得榮耀的器皿

《羅馬書》第九章(尤其是9:19-24)提醒我們是受造的,保羅引用多處《希伯來聖經》的經文解釋我們是上帝所造的器皿,並沒有資格去批評上帝的計劃和安排,並提醒我們都是蒙上帝所召,為的是要彰顯上帝的榮耀。(9:23-24)

6. 野橄欖(接上去的枝子)、屬靈的後輩

《羅馬書》第十一章提醒我們作為外邦人只是插枝加入上帝子民的群體裏,本來就不屬於原有的橄欖枝。所以即使有猶太人未信主,我們也不可自誇,不可對「屬靈前輩(猶太人)」驕傲,要知道我們作為外邦信徒其實虧欠了猶太人,我們要知道自己只是後來因為他們的不信才能加入成為子民的群體,所以要明白到自己的不配,對他們而言是「屬靈的後輩」(這跟第一、二章的「先是猶太人」主題相關)。而假如上帝有一天全然接納他們,我們也應當為此而高興,一同頌讚祂。

7. 獻祭者(獻上自己為活祭!)

《羅馬書》第十一章的結束提醒一切本是屬於上帝、來自上帝的,所以我們要知道自己的生命是何等渺小和不配。因此十二章一開始就提醒我們在信主後並不是在等待死後上天堂(像以為自己是主人一樣在等別人去服侍自己),而是應當為成為活祭,為上帝獻上自己的生命去事奉祂、按祂的旨意而行。換句話說,我們生命的用途,本不是為了滿足自己和別人的期望而存在,而是為了滿足上帝!我們按主的心意、聖經的真理而活,為的是要討上帝的喜悅,希望有份去將榮耀歸給祂!

8. 主內的弟兄(姊妹)、別人的鄰舍

《羅馬書》第十二章除了開始勸喻信徒要獻上自己為活祭(愛上帝),也提醒我們要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殷勤款待(愛鄰舍)。又在十五章再次提醒我們要懂得分擔不堅強的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15:1-2)

9. 福音(傳道、宣教)的支持者

《羅馬書》第十五和十六章提醒羅馬教會日後要為保羅送行,支持他的傳道和宣教工作,又要接待他所差派的非比。也就是說,保羅在提醒信徒有責任參與支持福音的工作,可守望、幫助、接待傳天國福音的使者、為上帝國度正在努力的人。事實上,我們要懂得為有人把曾經把福音傳給我們而心存感恩,以至學會使自己在天國的事工上、在傳道的工作上有份!

 

結語:認識福音、獻上活祭

保羅透過《羅馬書》向羅馬教會清晰講解了福音的內容、福音的作用以及作為信徒應當怎樣回應這個福音,活出與福音相稱的生命。《羅馬書》一至八章是關乎人如何能修補與上帝的關係,保羅從個人的角度說明每一個人(包括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得罪了上帝,都需要福音,並解釋了上帝如何透過基督為人贖罪,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透過信靠基督而與上帝和好,學習作上帝的僕人和成聖,被聖靈引導,得著永生以及上帝兒女的身分;而《羅馬書》九至十六章則教導人如何活出福音所修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他先從宏觀普世的角度解說外邦信徒與猶太人的關係,如何一同在上帝的國度裏有份,所以作為外邦信徒,我們應當如何對待未信主的猶太人、信主的猶太人以及其他外邦信徒。保羅又提醒我們要看重福音的工作,讓自己有份參與在福音的事工上。

透過《羅馬書》,保羅不但把福音的屬靈意義和果效清楚解釋出來,也提醒我們作為信徒因信主而有了多個新的身分。這些身分包含著上帝對我們的期望和屬靈意義,例如:我們作「上帝的兒女」就要學會被上帝的靈引導而活,要與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作「上帝的奴僕」就要學會不再隨從肉體的私慾、要學會忠心順服上帝;而作「獻祭者」就要明白我們的生命不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活的,而是為要滿足主、討上帝的喜悅。事實上,福音並非只關乎我們決志的一刻,而是關乎我們整個人生如何活出與上帝應有的關係,在信主後如何被福音感化和改變,活出福音所賦予的新身分和新生命,成為傳福音、為主作見證、榮耀主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不但因著福音與上帝和好,也樂意獻上自己的生命作活祭,學會心意更新而變化,明瞭上帝的心意,順服聖靈的引導,在天國的福音工作上有份,預備好自己要在永恆裏與主同在。阿們。

 


[1] 參曾思瀚著,吳瑩宜譯,《傳到地極: 羅馬書初探》,頁12。

[2]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604。

[3] 「信心」的觀念在《聖經》中並非頭腦上對某種觀念的相信,其希伯來文往往用作指一個人的忠心、堅定、站穩。

[4]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5] 參筆者在本機構刊登的兩篇文章:〈先是猶太人(上):屬靈的前輩和恩人〉〈先是猶太人(中):不是優越,而是問責〉

[6] 「上帝的義」可指幾個意思,包括:上帝是公義的(形容上帝的屬性)、上帝的公義(屬於他的)、上帝帶給人的公義等等。

[7]「信耶穌基督」(3:22)的原文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按文法其實是直接翻譯為「耶穌基督的信實(忠信、忠心)」,不過大部分譯本和學者大多按上文下理而採用了objective genitive的理解,以至翻譯為「信耶穌基督」。

[8] 「already but not yet」的說法,一般在神學上用於指從基督死後升天開始,末世已經(already)開始了,但還未(not yet)完成或結束,要等到基督的再來才為末世帶來終結,而這個「開始了但仍在過程中未完成」的特性,筆者認為也適用於「因信稱義」的情況,因為保羅在5:9應許信徒在末後將會免受上帝憤怒的審判。

[9] 例如:9:9引用了創18:10;9:12-13引用了創25:23、瑪1:2;9:15引用了出33:19;9:17-18引用了出14:4等等。

[10] 「領養」在羅馬的文化中十分普遍,就是羅馬帝國時期第一任皇帝奧古斯都也是被領養才能得到其王位的資格。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後書》: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哥林多下城(背景為上城)。相片來源:Herbert Chan/ 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哥林多後書》

書名:哥林多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B’,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和全亞該亞的信徒(1:2)。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57年。

成書地點:不確定,可能在馬其頓。

寫作背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他將到訪哥林多教會,並為此差了提摩太前去(林前 16:5-10)。而從《哥林多後書》所述,保羅的確到訪了哥林多教會,但那是一次「悲傷的探訪」(2:1),他也因此沒有如約再到訪哥林多教會,取而代之的,是含淚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信(2:4、9,7:8;這信現已失傳),並差派提多把信送去。後來,保羅想從提多那裏知道那信的果效,就到特羅亞想與提多見面,卻沒有遇上(2:12-13),於是他前往馬其頓去,最終與提多見了面,得知那封信收到了好的回應,便大得安慰。於是保羅再寫了這封《哥林多後書》,既為重整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要以此對抗那些挑戰他使徒職事的人。是以當中保羅較多描述到他的生平和事奉,並強調他的使徒職份和權柄,信中流露出豐富的情感,相比於他的其他書信,《哥林多後書》可以說是最具保羅個人特色的一封信,也可以說是保羅最不帶神學與教理的一封書信。

本書結構:有學者認為《哥林多後書》是一封拼湊的書信,主要原因是書信的內容缺乏統一性,例如:6:14-7:1像是來自另一封書信,插在6:1-13與7:2-4之間;而10:1-13:14可能就是保羅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但也有學者不同意,認為這是一封完整的書信,而雖然6:14-7:1 似乎與上下文不一致,但這正是保羅書信的特色之一,因他在敘述時往往會加插另一些論述,例如 2:14-7:4 就是關於使徒職份的論述;另外,這說法也認為10:1-13:14 並不像是那封流淚所寫的書信,因為它沒有問候語,內容主要是關於保羅的個人經歷,沒有反映出他的「流淚憂愁」,而且它不是針對哥林多信徒,而是針對假使徒,更沒有提到那個需要被懲罰的人。

 

全書大綱

《哥林多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A. 彼此安慰(1:1-11)

B. 掃羅解釋並指引(1:12-2:17)

C. 掃羅的事奉特徵(3:1-7:16)

二.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三. 掃羅的權柄

A. 掃羅抵擋假教師(10:1-11:33)

B. 掃羅的異象和啟示(12:1-10)

C. 掃羅對群眾的願望(12:11-21)

D 掃羅的探訪計劃(13:1-14)

 

《哥林多後書》綜覽

一. 掃羅的使徒職事

在開首的問候語(1:1-3)之後,保羅首先讚頌上帝,因上帝在他們受患難時,賜下安慰,使他們能用祂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些遭患難的人。這裏說的患難應該是指保羅因之前那次探訪而感到痛苦的事,及後收到提多帶來的好消息就得安慰,他得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因保羅的痛苦而懊悔難過,於是他現在要再寫信給他們,好讓他們也得安慰(1:3-7)。保羅接著提到他與同工們從前在亞細亞時曾遭遇苦難[1],以為必死無疑,但上帝拯救了他們,現在保羅仍指望上帝繼續拯救他們。這意味著保羅知道不論是以前或將來,他仍會因福音的緣故而受苦難,他盼望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在他受苦的事上與他分擔,也就是為他們祈禱,好使他們能得到上帝的恩賜。從這段引言可見,保羅沒有把他這次的苦難怪罪於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反倒將他們拉近自己,鼓勵他們與自己一同分擔這福音的苦難。

1:12-2:13 反映出哥林多教會中有人因保羅沒有如期再訪而對他作出一些指控,包括:反覆不定、按著私慾、忽是忽非、又是又非(1:17-19);保羅先表示他是憑著上帝所賜的坦率和真誠行事,他的言語或信件也沒有隱晦難明的地方,他本來的意願是去馬其頓時先路過哥林多,然後當他從馬其頓回猶太時再多去一次哥林多(1:16),一共去兩次,為的是要他們「得加倍的益處」(1:15),但最後他只去了一次,這並不是他的本意。他又指出他與同工們所傳的耶穌基督,從沒有「又是又非」的,在基督只有一個「是」(ναί nai)的,上帝藉基督所賜的應許都是「是」的,上帝藉基督堅固他們,有聖靈在他們心裏作為憑據,所以保羅絕不是一個反覆不定的人,他之所以沒有再訪哥林多,「是為了要寬容你們」(1:23),正因為保羅之前的到訪是悲傷的,他就定意不再帶著悲傷到訪,而是憂心忡忡、眼淚汪汪地給他們寫信去解決當前的問題,那封信的目的不是要使他們悲傷,而是要考驗他們是否順從他的吩咐去責備「某人」(2:6、9;估計這就是質疑保羅使徒身份的人),保羅說如果他們赦免了那人,他也會赦免那人(2:7、10),免得撒但趁此機會破壞信徒之間的關係。

接著的 2:12-7:16 都跟保羅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有關,保羅先提到他在特羅亞時本有傳福音的機會,但因為還沒收到提多的消息就心裏不安,不再多留就往馬其頓去,保羅在 7:6 才交代他在馬其頓遇上提多,並得到安慰,中間的部分是論到他的使徒職事(2:14-5:21)以及他與哥林多教會關係的修復(6:1-7:16),反映出這兩個論述都與他要處理的問題有關,一是他們當中有人挑戰保羅的使徒職份,二是保羅要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的關係。

保羅論到他的職事之前,先論到每一位信徒都是基督馨香之氣,是獻給上帝的。而他的使徒職事則是由上帝親自任命,要在上帝面前憑著基督講道(2:17),所以保羅不像某些人要用人寫的推薦信介紹自己(暗示有人以這種方式向哥林多教會自薦),因為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就是他的推薦信。他們是基督的書信,藉著保羅寫成,不是用筆寫,而是用上帝的靈寫,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版上(3:3),照樣,保羅作為新約的執事,也不是按照文字上的約,而是按照聖靈的約。保羅接著講到「因為文字使人死,聖靈能使人活。」(3:6)指的是摩西從上帝那裏領受法版,下山後臉上反照著上帝的榮光,因以色列人怕看他的臉,他就用面紗把臉蒙上的這事。保羅把摩西的事奉與新約的事奉比較,指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事奉雖有榮光,卻會逐漸褪色,屬聖靈的事奉的榮光卻會長存。那屬死的、要定人罪的事奉尚且有榮光,那麽屬聖靈的、使人稱義的事奉豈不更有榮光了(3:7-11)。以色列人因心地剛硬,在讀《舊約聖經》時,那面紗還在他們心上,未被揭去,這面紗是要在基督裏才能被廢去的。「但他們的心何時歸向主,面紗就何時除去。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3:16-17)保羅藉此勸勉信徒,既然已揭去面紗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了與主有同樣的形像,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也應在這事奉上不喪膽,不行詭詐,不曲解上帝的道,要把真理顯揚,讓基督的光照進人的心裏,但那些滅亡的人因被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就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但信徒要堅持事奉,因為「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為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4:7)在遭受患難或迫害時,都不要感到絕望或被撇棄,反之,「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在我們身上顯明。」(4:11)信徒因著對基督的信心,就有復活的盼望,即使「我們外在的人日漸朽壞,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4:16)正因為信徒「不是顧念看得見的,而是顧念看不見的;原來看得見的是暫時的,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4:18)所以即使在等候主再來之前,死亡已經介入,信徒也能勇敢面對,因為「無論是住在身內或住在身外,我們都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5:9)而信徒之所以有這份心志,是因為被基督的愛所激勵,基督他「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5:14-15)所以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都是新造的人了。(5:17)上帝藉著基督使人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使命賜給信徒,這就是每一位信徒所領受的事奉。

保羅接著教導信徒不可白受上帝的恩典;在任何事上都不要給人留下毀謗的把柄,要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在各方面都要忍耐和誠實,尤其在人看來是逆境的事,在信徒看來都是能甘心承受的事。然後保羅就提到信主的與不信主的沒有相干,因為信徒是屬於上帝的子民,是永生上帝的殿,所以信徒要把自己從不信的人中間分別出來,除去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好蒙上帝悅納(6:17)。保羅由論述他的使徒職事,轉為勸勉每一位信徒都要堅守事奉,成為一個聖潔蒙上帝悅納的群體,這正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期望。

然後保羅回到他之前寫給哥林多教會的那封信(7:8),那封信的措辭嚴厲,但保羅的目的不是要定他們的罪,事實上他們常在保羅的心裏,是他所牽掛的,他回想當他在馬其頓的時候,外有紛爭,內有懼怕,直到他從提多那裏得知哥林多信徒的哀慟,對他的思念和熱忱,就得安慰,也感到歡喜,那封信雖然使他們憂愁,但那是依著上帝的意思而憂愁,就生出沒有懊悔的悔改來,以致得救,這是叫保羅感到安慰的。這憂愁也衍生了一連串對他們有益的反應,包括:殷勤、辯白、憤慨、恐懼、渴望、熱忱、責罰(7:11),以至保羅可以說「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無可指責的。」這使保羅和同工們更加歡喜,他的信達到果效,而他與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也修復了。

. 為馬其頓會眾作奉獻(8:1-9:15

在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關係修好的基礎上,保羅現在提及關於收集奉獻的事。他先提到馬其頓眾教會的樂意捐獻,以此勸勉哥林多教會效法。馬其頓的眾教會包括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的教會,這些教會在患難中受考驗,在極度貧窮中時,仍然非常慷慨的捐獻;這些奉獻是要供給在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參林前 16:3,羅 15:26),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非常看重外邦信徒與耶路撒冷信徒群體的聯繫,常常勸勉外邦信徒要向耶路撒冷信徒作奉獻,他視外邦信徒在福音上欠了耶路撒冷信徒的債,外邦信徒既然分享耶路撒冷信徒在屬靈上的好處,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參羅 15:27)。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曾提及奉獻的方式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每人要照自己的收入抽出若干,保留起來,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2)現在他打算差派提多把這事辦成。

保羅在提出捐獻的細節前,先提醒信徒要謹記基督的恩典,「他本是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好使你們因他的貧窮而成為富足。」(8:9)捐獻必需是出於真誠的愛心,才蒙悅納,保羅相信哥林多的信徒有樂捐的心,因為這意念早在一年前已經有了。奉獻的原則是「總要均勻」(8:13),也就是既不要使受助的人輕鬆,也不要使捐獻的人受累,當前是外邦信徒的富餘補耶路撒冷信徒的不足,將來耶路撒冷信徒的富餘也可以補外邦信徒的不足,正如經上所記:「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出 16:18)

除了提多,保羅還差派兩位弟兄和他同去,雖然沒提他們的名字,但強調他們的誠信都是獲得確認的,保羅在選派人收集捐款的事上非常慎重,免得被人挑剔。(8:18-23)保羅盼望哥林多的信徒務要在眾教會面前向他們顯明愛心,而保羅先差派這幾位弟兄到他們那裏,是希望他們在保羅來到之前,就把捐款預備妥當,好顯出他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9:5)。保羅不希望當他來到的時候(他或與馬其頓的人一同去),發現他們還沒有預備好,就會讓保羅對他們的誇獎落了空。

接著保羅教導關於樂捐的果效,他先引用經文「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林後 9:6;另參箴 11:24-25)然後教導說捐獻不是以「多」為標準,而是以「各人要隨心所願,不要為難,不要勉強,因為上帝愛樂捐的人」為標準,另外再引用經文「他施捨,賙濟貧窮;他的義行存到永遠。」(林後 9:9;另參詩112:9)指出當有人向別人施捨時,上帝回報那人是「仁義的果子」(不一定是物質或財富的加增),也就是上帝會記念他們樂捐的義行;所以我們奉獻時切勿抱持一種「投資」或「本小利大」之類的心態。最重要的是,當聖徒的缺乏得到補足時,就會對上帝有更多的感謝,因為知道這是上帝藉著信徒去供給他們,就會把榮耀歸給上帝。(9:12)

三. 掃羅的權柄

這部分保羅開始用他使徒的權柄,去抵擋在哥林多教會內有人對他的指控並作回應。有人認為保羅是憑著血氣行事,保羅的回應是「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因為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而是憑著上帝的能力,能夠攻破堅固的營壘。我們攻破各樣的計謀,和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高壘,又奪回人心來順服基督。」(10:2-5)又有指控說保羅所寫的那封信是要恐嚇他們,又說「他信上的語氣既嚴厲又強硬,他本人卻軟弱無能,言語粗俗。」(10:10)保羅的回應是那些人自以為是屬基督的,但保羅教導信徒不要只看表面,如果有人說他是屬基督的,要思想保羅也是屬基督的,而且他有主所賜的權柄,為的是要造就信徒,所以不論是他在他們當中所說的話或是寫給他們的信都是一致的,他說的是怎樣,做的就是怎樣,那並不是恐嚇,而是為要造就信徒。保羅責備那些對他作指控的人是「自我推薦」,只是「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又在非由上帝所劃給他們的事工界限內誇口,指的是哥林多(亞該亞)是上帝劃給保羅的界限,他為此而勞碌,在那裏建立了教會,但他並沒有以此誇口,因為知道「要誇耀的,該誇耀主」(林後 10:17;另參耶 9:24),而且不是自己稱許的就蒙主悅納,乃是主所稱許的才蒙悅納。

這部分開始保羅像是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去抵擋那些攻擊他的人,也就是那些攻擊他的人都在自誇自己是超級使徒,保羅指這樣自誇是愚蠢的,但為要讓信徒懂得分辨真假使徒,他被迫也要自誇一番,他希望哥林多信徒容忍他以這種「愚蠢」的方式作反擊。保羅表明自己的動機是出於愛他們,是以父親的心腸把他們如同貞潔的童女許配給一個丈夫──基督,所以他不容忍有人用詭詐誘惑他們,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致使他們的心偏邪,失去那對基督誠懇貞潔的心。保羅毫不含糊的說:「假如有人來,傳另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聖靈;或者接納另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接納過的」( 11:4),他們都不該容忍,但問題是他們居然容忍了!這是受了那些「超級使徒」的誘惑,那些超級使徒除了自誇之外,還以保羅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去攻擊保羅,指保羅此舉是代表不愛他們。對此保羅表白說,他把上帝的福音白白地傳給他們,從別的教會(馬其頓的教會)取了報酬而來效勞他們,他的心意是不要在自己的缺乏上連累他們[2],這全是因為保羅愛他們,而這是他認為可以自誇的地方,他絕不會因那些人的惡意攻擊而改變這份心意。保羅斥責那些攻擊他的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的使徒。」(11:14)如同撒但裝作光明的天使一樣,但他們的結局必然跟他們的行為相符。保羅提醒信徒要作聰明人,要識破那些人的詭計,要是「有人奴役你們,或侵吞你們,或壓榨你們,或侮辱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信徒千萬不可容忍。既然假使徒以肉體誇口,那麼現在保羅也要以這「愚蠢」的方式(肉體誇口)與他們比較。

保羅在11:22-33的表白其實是他的一份「履歷表」,列出了他的出生和他為福音所受過的苦難。假使徒以自己的身份自誇,說自己是希伯來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保羅說這些身份他全都有,至於他們說自己是基督的用人,保羅「自誇地說」他比他們來說更是基督的用人,因為他所受的苦比他們都多,包括:多次監牢,無數次的鞭打,被猶太人鞭打五次,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遭海難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掙扎,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人的危險,外族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勞碌困苦,常常失眠,又飢又渴,忍飢耐寒,赤身露體[3],還有為眾教會操心的事天天壓在他身上(11:23-28)。保羅的多災多難,在人看來都是不好的事,只會視之為是保羅的軟弱,不會視之為是可誇的,但保羅情願誇自己軟弱的事,而不是去誇自己有多優越,因這些「軟弱的事」正好證明他為基督所用。

接著保羅就提到一件算是值得可誇的事,就是他從主所得的異象和啟示:

林後 12:2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3 我認識的這樣的一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

林後 12:4 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即使這是他的個人經歷,但他是用第三身去描述的,原因他自己也說了:「恐怕有人把我看得太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太高深,就過於高抬自己,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來折磨我,免得我過於高抬自己。」(12:7)這裏沒有說明那「一根刺」是甚麼,有學者估計那可能是指身體的疾病又或者是保羅的敵人,我們不得而知。保羅因為這一根刺曾三次求主把這根刺挪開。(12:8)但主的回應是:「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12:9)以至保羅學會了不去誇自己的剛強,而情願誇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他。他也以那些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困苦為可喜樂的事,「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12:10)可見保羅即使在「自誇」自己的超然經歷時,也深知道自己根本沒有甚麼可誇的地方,一切都是主的恩典在覆庇著他。

之後保羅總結說,自己一點都不在那些超級使徒以下,他在哥林多信徒中間,曾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他使徒的憑據,他只不過是不接受他們的報酬罷了,他以父母該為兒女積財,而不是兒女為父母積財,去說明他對哥林多教會有一份如同父親的愛。他盼望哥林多教會明白他的心腸,不要再被人蒙蔽,以為保羅是在施詭詐,用心計牢籠他們。(12:16)事實上,他或他的同工們從沒有佔過他們的便宜,他們的行事為人都是同一心靈,同一步伐的,所做的一切事都是為了造就他們。(12:17-18)最後保羅提到他要再訪哥林多教會,他希望他們能合符他的期望,在他們當中不要再有「紛爭、嫉妒、憤怒、自私、毀謗、讒言、狂傲、動亂的事」,又或是仍有人「行污穢、淫亂、放蕩的事」而不肯悔改(12:20-21)。保羅期待教會能執行它應有的權柄,處理那些犯罪又不肯悔改的人,否則當保羅來到的時候,他絕不會寬容那些人。(13:2)他提醒信徒基督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上帝的大能仍然活著,既有基督在他們裏面,他們就不是軟弱的,而是大有能力的,在信仰上,他們要經得起考驗,保羅為他們的祈禱是他們能成為完全人。(13:9)保羅強調他是以主所給他的權柄去吩咐他們,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而不是為摧毀人。最後是保羅對信徒的問安和祝福,而祝福語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13:13)

 

結語:基督的愛激勵著保羅的事奉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抵擋在哥林多教會裏出現的一些假使徒,他們自恃是以色列人,靠著人寫的推薦信向哥林多這外邦教會自薦,一面憑著血氣自誇是超級使徒,一面質疑保羅的使徒職份,又以保羅沒有如期到訪哥林多而指控他又是又非,甚至以保羅沒有接受哥林多教會的報酬而指控他對哥林多教會沒有愛。保羅在信中言明他的使徒職份是由上帝所任命,要向人傳講基督的道,是以當他論述他的使徒職份時,其核心總是基督:他靠著上帝的能力去爭戰,將人的心奪回順服基督;復活的基督成了他事奉的盼望,以至在傳揚福音的事上,他放膽無懼,把生死置之度外;基督那為人捨身的愛成為他事奉的動力,也激勵他要為基督而活。保羅一邊向哥林多教會辯明自己的使徒身份,一邊解釋他為甚麼沒有如期再訪哥林多教會,那完全是出於對他們的愛,即使沒有接受他們的報酬也完全是為了他們的好處,而且保羅和同工們在他們中間的行事為人一向坦率和誠實,足以證明那些指控根本是誣蔑和歪曲事實。

保羅以這信去修復他與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關係,也藉此對信徒作教導,要分辨真假使徒,不要只看人的推薦信或輕信人的自我誇口,因為憑著血氣而有的事沒有甚麼可誇口的,反而是因著上帝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彰顯出來才值得誇口;不要容忍任何偏離福音的教導,務必持守對基督的忠心,要把一切不符合上帝心意的惡事和罪行除掉,好讓這信仰群體如同一個貞潔的童女呈獻給基督。

讀保羅的《哥林多後書》,如同在看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他的筆鋒銳利,處處攻擊敵人的要害,要揭開那些偽裝成超級使徒的假信徒的真面目,讓信徒不至落入他們的圈套而偏離真道;與此同時,這封信卻又充滿了保羅內心最真摯的剖白,字裏行間盡是他對基督忠心的愛和對信徒無私的愛。事實上,不論是抵擋假使徒或是要把信徒的心帶回基督的真道上,都不單單是保羅的責任,而是每一個信徒都有的責任,我們都應與保羅一同為要抵擋假信徒和把人的心歸向主而爭戰,雖然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會遇到許多考驗,也可能要為信仰而受苦,甚至可能要付上性命為代價,但保羅提醒我們,不是憑著血氣去爭戰,而是靠著上帝的大能,他又以自己事奉的動力來勸勉信徒:

林後 5: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這樣斷定,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林後 5: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願意以保羅是怎樣活出這兩節經文的實質與弟兄姊妹互勉,就讓基督的愛成為我們事奉的動力和心志,好使我們也能忠心於所領受的職事,又願我們的生命都散發著基督的馨香之氣,好呈獻給上帝成一個蒙悅納的祭。阿們。


[1]參考《使徒行傳》19章的記載,保羅提到的這次患難,可能是指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時,惹怒了那些以製造亞底米女神為營商的人,最後引致全城騷動,保羅被群眾抓住,最後有羅馬官員介入,事件才平息。

[2] 在林前9:12 保羅也有提到他本有權利從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得到養生的報酬,但他沒有用這權利,「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3] 在《使徒行傳》,路加沒有把保羅的這些經歷全記載下來,只記載了保羅在路司得時,有些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的猶太人,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保羅(徒 14:19),另外,在腓立比時,群眾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們吩咐撕開他們的衣裳,用棍子打;打了許多棍,又把他們下在監裏(徒 16:22-23)。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前書》: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哥林多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合成圖片,左邊的人像是耶書亞, 右邊的人像是保羅。

 

簡介《哥林多前書》

書名:哥林多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ΚΟΡΙΝΘΙΟΥΣ A’,意思是「致哥林多的(教會/信徒)(一)」。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1:2)。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所建立的(徒 18:1),保羅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六個月的時間(徒 18:11)。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5年。是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期間寫的,他當時在以弗所(16:8)。

寫作背景: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目的是要處理在哥林多教會內出現的一些問題,而他得知這些問題的消息來源主要是:

1. 保羅之前曾寫過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5:9),但這信現今已失傳;保羅在那封信曾提到「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但哥林多信徒可能對此有誤解,是以他需要在這封信作解釋;

2. 一些來自哥林多教會的人,例如:革來氏家裏的人(1:11)把哥林多教會內有紛爭的事告訴了保羅;

3. 除了革來氏家裏的人,司提法那、福徒拿都和亞該古(16:17)也可能把哥林多教會內的其他問題(例如:淫亂的事、聚會的秩序混亂)告訴了保羅;

4. 哥林多教會寫信給保羅,想知道「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7:1)這說法是否成立。以上這些原因都促成保羅寫這一封信。

全書大綱:《哥林多前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

一. 需要合一

A. 引言(1:1-9)

B. 上帝的智慧是最好的(1:10-2:16)

C. 呼籲會眾合一(3:1-4:21)

二. 導致分裂的罪

A. 性方面的罪(5:1-13)

B. 信徒之間的訴訟(6:1-8)

C. 其他性方面的罪(6:9-20)

三. 生活的指引

A. 婚姻(7:1-40)

B. 耶書亞(耶穌)裏的自由(8:1-10:33)

C. 公眾崇拜(11:1-34)

D. 屬靈恩賜(12:1-14:40)

E. 死人復活(15:1-58)

四. 問安和指引(16:1-24)

 

《哥林多前書》綜覽

一.需要合一1:1-4:21

保羅雖然要以這封信處理在哥林多教會內的許多問題,例如:淫亂,結黨,混亂聖餐等,但保羅在開首的問候語仍稱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1:2),這是要提醒他們的身分是已經被分別了出來、屬於上帝,要藉著基督而成為聖潔的信徒。保羅又為上帝所賜給他們的恩賜而感恩(例如:各種口才、各樣知識)(1:5),這是要提醒他們所有的恩賜都是從上帝而來的,為的是要他們與主耶穌基督共享團契(1:9),這兩個重點奠定了保羅寫這封信的基調。

保羅首先處理的是信徒之間的紛爭,這是由於他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1:12),很明顯他們各有自己推崇的領袖,以該領袖的「優點」(口才、知識、地位)作為追隨的目標,結黨分派,彼此自誇,保羅直斥他們這樣結黨紛爭是在分裂基督(1:13),他們追求地上的智慧其實是愚拙的,因為只有基督釘十字架這事才是最有智慧的,這事在人看來愚拙,卻是上帝在彰顯祂的智慧和能力,上帝的智慧超過世人一切的智慧,上帝用人看為愚拙的事去拯救那些信的人(1:21),並要讓基督成為信徒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1:31)。所以,保羅定了主意,不靠人的智慧去吸引人跟隨耶書亞(耶穌),而只會傳講耶書亞基督並他釘十字架(1:17、18、23,2:2),因為這是上帝奧祕的智慧,是藉著耶書亞基督被釘十字架而顯明的(參弗 3:6)。保羅接著提到兩類人,屬血氣的人和屬靈的人,前者以人的智慧(或人裏面的靈)根本無法明白上帝的事,後者因著有上帝所賜的聖靈,才能明白上帝的事,可見一切都是上帝的靈的工作,信徒根本沒有任何可誇之處。

保羅指所有領袖都是上帝的「執事」(διάκονος diakonos)(3:5),意思是「僕人」,他們各照著主所給的恩賜去作工,就如同是一棵植物,保羅栽種了(原文是過去式),亞波羅澆灌了(原文是過去式),但只有上帝能使它生長(原文是進行式);而每一個信徒的生命都是上帝所建立的工作,就如同是一個工程,先有耶書亞(耶穌)作為根基,然後信徒要謹慎地在上面建造,因為當上帝所定的日子來到,人的工程就要經過像火一樣的考驗,若經得起考驗(如金銀、寶石那樣能存留),人就能得賞賜;若經不起考驗(如草木、禾秸那樣被滅毀),人就沒有賞賜,卻仍能得救(因為得救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不是出於人的工作)(3:13-15)。保羅教導他們:「而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屬上帝的。」(3:23)就是呼籲信徒要合一,不要再為追捧智慧而結黨分派,更不可以「自高自大」(這個詞語共出現了六次[1]);而相對於哥林多信徒的驕傲自大,保羅以自己的生命與之對照,保羅提到自己怎樣因著基督的緣故而被看為是愚拙,更要忍受咒罵和迫害,甚至被人看為是世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4:13)。他以父親的心腸對哥林多信徒說這番話,是希望他們受到警戒而改過,免得保羅再到他們那裏時,要帶著棍子而不是帶著慈愛溫柔的心(4:21)。

. 導致分裂的罪(5:1-6:20

接著保羅要處理他們當中淫亂的事,指的是有人收了自己的繼母(不是親生母親)(5:1),這事本身已經很嚴重,但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竟然接納這樣的事才是更嚴重的問題,這反映出哥林多信徒所持的道德觀念仍然是未信主之前的那套標準,心思意念沒有被更新,行事為人也沒有與世俗的人分別出來,保羅先訓示他們要對這個人所做的事定罪,然後把他「交給撒但,使他的肉體敗壞,好讓他的靈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5:5),意思是把他逐出信仰群體,容讓他因自己的惡行而承受肉身之苦。保羅之後教導他們要把舊有的思想,包括一切惡毒和邪惡的思想除淨,他以酵作為比喻去勸導哥林多人:「既然你們是無酵的麵,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為祭牲了。所以,我們來守這節,不可用舊酵,就是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潔真實的無酵餅。」(5:7)保羅在這裏教導的是基督的死亡應該帶給信徒的果效,就是信徒要與舊日那些邪惡的意念割斷,成為一個被更新的信仰群體。有關淫亂方面的教導,保羅之前的一封信曾提過「不可與淫亂的人交往」(5:9),他澄清他的意思不是泛指這世上所有行淫亂的人,而是指那些在信徒群體內,負有弟兄之名但犯了淫亂的人,保羅的訓示是要信徒把犯這種罪的人趕出,免得這罪在群體內蔓延,就如酵使麵團發大,犯淫亂的人也會影響整個群體。

保羅在 6:1-8 處理的是關於信徒之間「彼此爭吵」的問題,從經文的內容估計這應該屬於民事性質,這爭訟的事最後告上了法庭,交由世上的法官去審理。保羅責備他們當中竟然沒有人有智慧去審理弟兄之間的爭吵,以至弟兄之間「彼此告狀」,保羅指出信徒將來不但要審判世界,甚至要審判天使,何況是今生的事?(6:3)保羅接著的教導提到爭訟的事本就不應該出現,「為甚麼不情願受冤屈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6:7)信徒應當持守的原則是:寧願自己受冤屈或吃虧,也不可叫弟兄受冤枉或虧負。可見保羅在解決哥林多教會問題的同時,往往能從問題的根本去帶出一些有關維繫信仰群體的團結合一的重要原則。

保羅接著提到一些很嚴重的罪,包括: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6:9-10),犯這些罪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所以保羅提醒信徒,他們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6:11)就好應與這一切的罪隔絕,保守自己聖徒的身分,而在保守自己的聖潔這個主題上,保羅特別要信徒保守自己的身體聖潔,也就是不要犯性方面的罪。保羅接著提出「凡事我都可行」(6:12)這說法應該怎樣理解,這說法或許是因當時的信徒認為自己已在信仰上有了自由,以致用「凡事我都可行」成為一個放縱肉體私慾的藉口,尤其是在口腹之慾及情慾上。保羅指出「『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上帝要使這兩樣都毀壞。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6:12-13)所以信徒務必要遠避淫行,要謹記這身體是基督用重價買來的,所以我們要用這身體來榮耀上帝。

. 生活的指引(7:1-15:58

在這一部分,保羅要處理的是哥林多信徒因所身處的異教文化而受到負面影響的問題。由於哥林多城普遍的風氣是縱慾淫逸、敬拜多神、追求榮耀,以致他們在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吃祭偶像的食物的事,以及屬靈恩賜的運用上,都出現了問題。而保羅在論述這些主題時,多會用到「關於」(περί peri)這個詞(7:1、25,8:1、4,12:1)。保羅回應哥林多教會在來信的提問(7:1),第一個主題就是男女的性關係,「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這個說法可能是保羅針對當代的末世處境(7:26、29)和哥林多信徒放縱情慾的問題而作出的教導和提醒,保羅雖然不支持禁慾主義(下文再述),但卻認為在當時的世代守獨身會較結婚為好(7:7-8、7:32、7:38、7:40),就如他自己和主耶書亞(耶穌)也是獨身一樣。另外也有學者提議,「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這個說法可能是保羅針對有信徒鑑於哥林多城的道德風氣敗壞而傾向這極端的做法,這句話近乎是禁慾主義,保羅接著說「但為了避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7:2)他自己並不贊成禁慾主義,因為禁慾既不實際,也可能有反效果,他指出要避免淫亂的事,可按需要建立合宜的性關係:已婚的人要彼此尊重配偶的身體(性需要),未婚的人若不能自制就應該結婚,已婚的人不可離開配偶(為避免自己或配偶犯姦淫)。而人如果有不信的配偶,若配偶願意與他們生活,就不可分開,要是不信的配偶選擇離開,就由得他們。總的來說,保羅並不反對婚姻(因為這也是上帝所設立的),他接著把獨身和結婚這兩者作比較,他認為對當代的哥林多信徒來說,他們和他們的兒女能夠獨身的話,會比結婚更好,不過並非必須,因為各人所領受的恩賜不同(7:7)。另外,保羅不認為禁慾的人比其他人更優越,他教導「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恩賜和上帝所召各人的情況生活」(7:17),及後保羅補充他的個人意見是安於現狀,意思是已婚的,不要求擺脫;未婚的,也不要追求結婚。而如果能夠獨身、守寡等也是美事,因為沒有結婚的就可以為主的事掛慮,想要令主喜悅;而已婚的會為世上的事掛慮,想要令配偶喜悅(7:33-34)。可以說,保羅就著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先是給了一般的指引,然後也容許個別信徒自行作出個人選擇,而兩者都蒙上帝所接納。

在 8:1-10:33 這部分是關於是否可以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保羅以「我們都有知識」這一句作引言,我們要留意,這裏說的知識不是泛指世上所有的知識(天文、地理、生物、科學等),而是指關於信徒是否能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這知識,這知識包括:「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上帝只有一位,沒有別的」(8:4)。按著這知識,那些所謂偶像根本是虛無的,而那些祭過偶像的食物也不會因此沾染不潔,所以有些信徒會因「有這知識」而沒有顧忌的去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保羅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不是人人都有這知識」(8:7),在信仰的群體中,信徒不能單憑知識行事,還要考慮到其他信徒是否都是這樣理解。那些沒有這知識的人,由於在信主之前已拜慣了偶像,所以即使在信主後,仍相信祭過偶像的食物是不潔的,是信徒不應該吃的,但如果他們看見有信徒吃祭過偶像的食物,就放膽跟其他信徒一起吃祭過偶像的食物(但他這個行動並不是按著正確的知識和信心),那麼這個信徒就會因此而被絆倒。為此,保羅的選擇是限制自己這份吃食物的自由,因著愛弟兄的緣故,保羅選擇了放棄他在吃食物方面的權利。原因是:「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8:12-13)

除此之外,保羅也選擇放棄他本來可以從哥林多信徒中得養生的報酬的權利。他指出使徒因傳福音而從信徒中得著養生的報酬本是理所當然的事,就如當兵的人、栽葡萄園的人、牧養牛羊的人,以至在聖殿供職的祭司,都可以從他們在所勞碌及服事的群體中得到養生的供應(9:14-13),保羅引用《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去詮釋上帝也顧念到事奉的人可以從群體中得到供養,所以保羅既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當然也可以從他們當中取得他的工作成果,然而他放棄了這權利,為的是要讓福音沒有攔阻地被傳開[2]。保羅說基督已經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了給他,他自己也是甘心情願承擔基督所託付給他的這責任,保羅放棄了他可以從信徒中得供養的權利,而選擇了叫人不花錢而得福音的權利。

保羅論到自己傳福音的策略就是「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贏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贏得律法以下的人。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贏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9:20-21)這不是說保羅是一個善變以及沒有原則的人,而是說他會因應對方的身分(猶太人還是外邦人)而作出與之切身相關的教導,他所做的完全是以福音對象的好處出發,為的是要讓對方因得著福音而被拯救。保羅說他為要傳福音而作出種種自我限制,他盼望得到的並不是信徒的報酬,而是要得不能朽壞的冠冕(9:25)。

在 10:1-33 這部分,保羅論到以色列民在出埃及之後,都在海裏一同受了洗,也吃了一樣的靈糧和喝了一様的靈水(保羅指當時的那磐石就是基督),卻是因為沒有自制而最後倒斃在曠野,保羅要哥林多信徒以此為鑒戒,不可重蹈他們的覆轍(貪戀惡事,拜偶像,犯姦淫,試探主,發怨言);保羅又提醒信徒要在考驗前站立得穩,而上帝是信實的,祂不會讓信徒承受無法負擔的考驗。保羅又囑咐他們要遠避拜偶像的事(10:14),因為信徒都同領了基督的血和基督的身體,所以他們不能一邊吃主的筵席,一邊吃鬼的筵席,保羅在這裏再次提到關於「吃獻過祭的食物」這主題,是要針對當時的社會因受著敬拜偶像風氣影響,許多商業和社交活動都與祭祀偶像及其筵席有關,甚至在市場內售賣的肉也可能曾經祭過偶像,是以信徒免不了會接觸到這些食物。保羅的指引是,在市場上買來的食物只管吃,「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於主」(食物並不會因為祭過偶像而變為不潔,另參可7:19),要是被邀請到一個不信主的人家裏吃飯,可以吃那些食物而不用問那食物是否「獻過祭」,但如果邀請你的人對你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因為對方良心的緣故而不吃。總的而言,信徒的確因著認識耶書亞(耶穌)而有了一份自由,本是「凡事都可行」,但保羅在這份自由上加上兩個原則,就是「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10:31),「凡事都使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使他們得救。」(10:33)

在 11:1-34 這一部分是關於公開崇拜時的秩序,這意味著哥林多信徒在聚會時有混亂的情況。保羅先提到的是講道,保羅指出男女都可以講道或禱告,只是在權柄的位置上,男女並不相同,保羅引用《創世記》2:21-22 論到上帝先創造男人,然後女人從男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於上帝;是以基督的權柄在男人之上,男人的權柄在女人之上,而女人為了表示順服權柄,就應該以蒙頭作為記號,而男人為了表示他代表上帝的榮耀和形像,則不該蒙頭或留長髮,如果信徒中的男女不如此做,就是自招羞辱了。事實上,在古代社會女人蒙頭是普遍的文化,女人若不蒙頭反會被認為是行為不端正,但從保羅的這番指引去推斷,或許當時哥林多的文化是以女人不蒙頭為時尚,以男人留長頭髮為榮耀,而保羅的這番指引既要把信徒帶回聖經的教導,也要阻止信徒把社會的流行風氣帶進教會,以免信徒把自己屬上帝的身分與世俗的人混淆。

接著是關於守聖餐時出現的混亂現象,這問題甚至會導致教會的分裂。很明顯哥林多信徒在守聖餐之前,有些富有的人已經吃飽了才來,甚至是喝醉了酒才來,但有些貧窮的人則是餓著肚子而來,盼望能在守聖餐時吃得飽。保羅嚴肅地教導他們有關聖餐的意義,這聖餐是為了記念主耶書亞(耶穌)的死:

林前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是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林前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林前 11:25 飯後,他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來記念我。」

林前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到他來。

所以信徒要謹慎,聖餐不是一般的筵席,讓享用的人飲飽食醉,而是有著重大的屬靈意義,人若不去分辨去領聖餐,反會招禍而被定罪(11:30、34)。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擁有很多屬靈恩賜,但保羅要他們知道這些恩賜與偶像的那些屬靈的能力完全不同,所以他們在運用屬靈恩賜時也不可與之混淆。保羅先指出許多的恩賜其實都是由一位聖靈所賜,而聖靈的能力彰顯在各人身上,為的是要使整個信徒群體得益處。就像一個身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即使人看為軟弱或不體面的肢體,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為肢體都是互相需要;保羅特別列出當中的一些恩賜,都是上帝為教會而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醫病的恩賜,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12:28)但在這眾多的恩賜中,惟有愛是最大的恩賜,而信徒所熟悉的〈愛篇〉:

林前 13:4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林前 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林前 13:6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林前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林前 13:8 愛是永不止息。……

所指的其實並不是男女之間的愛,而是指信徒之間在運用恩賜時,必需要以愛為出發點,這份愛有著以上具體的表現,這樣才能真正造就教會,否則即使任何高超的恩賜,如果不是帶著愛去運用,那也是毫無益處的,而且恩賜終有停止的一天,但愛卻是永不止息的。

接著保羅論到關於方言和講道這兩種恩賜,保羅沒有禁止人說方言,但他指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是造就教會。」(14:4)而其實對教會來說,用理智說五句教導人的話,會強過說萬句方言(14:19)。所以如果在聚會時有人真的想要說方言,就要有翻方言的才可以說,這樣才能造就教會。在聚會的時候,人不論是甚麼恩賜:人或有詩歌,或有教導,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方言的,在運用時的原則就是「凡事都應當造就人」(14:26)。保羅還強調,即使信徒在聚會中要說方言,也要有秩序地說,「只可有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有一個人翻出來。」(14:27)

接著保羅提到的這兩節經文「婦女應該閉口不言」(14:34)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14:35)叫我們大惑不解,甚至懷疑保羅是否在歧視女性,但從上下文去理解,就知道這與方言這個主題有關,在當時希臘拜偶像的文化中,人們往往會透過一些靈媒去領受神明的「神諭」,而這些靈媒往往都是女性,當靈媒領受了「神諭」後,就會不由自主的講說話(參徒16:16-18),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或許是受了這種異教文化影響,以致那些說方言的婦女也是這樣,不理聚會時的秩序,隨意開口說話,引起了混亂。故此,保羅並不是歧視女性,而是要把這樣的異教文化從教會中掃除,也要讓聚會在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而是叫人和諧的上帝。」(14:33)

保羅最後要處理的,是在信徒中竟然有「沒有死人復活的事」這個說法,因此保羅質問他們:「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15:12)這是要針對當時一些希臘哲學思想認為人的身體最終只會朽壞,是沒有價值的東西(參徒17:18、32),保羅強調主耶書亞從死裏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他在復活之後顯給磯法看,又顯給十二使徒看,再顯給五百多個弟兄看,這些見證人有一大半在當時還在生(15:15-16),主基督從死裏復活是福音的基礎,要是基督沒有復活,信徒所傳的就是枉然,信徒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的復活是信徒的盼望,也是保羅甘願冒死去傳揚福音的動力;基督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而在基督裏的信徒也都要像基督那樣復活。保羅解釋當信徒復活時,上帝會給我們一個復活的身體,是不會朽壞的。首先的人亞當有屬於塵土的形像,但復活的人則有屬天的形像,因會朽壞的身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只有不朽壞的身體才能承受上帝的國。最後保羅以此勸勉信徒「務要堅固,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你們知道,你們在主裏的勞苦不是徒然的。」(15:58)

四.問安和指引(16:1-24

在書信結束時,保羅提到要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為他的再訪而作安排,他首先提到的是要為耶路撒冷的聖徒收集奉獻,要他們早些做好準備,另外他已差了提摩太比他先行,為他打點,保羅囑咐哥林多的信徒要照顧提摩太,最後又再次提醒他們「所做的一切都要憑愛心而做。」(16:14)然後以問安語作結。

 

結語: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保羅在這封書信要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多是關於他們把一些未信主之前的價值觀或做法帶進教會或個人生活,包括:不恰當的道德或性關係、高舉個人的智慧、追求世俗的榮耀、好結黨、起紛爭等等;此外,在怎樣看待祭過偶像的食物以及在運用屬靈恩賜上,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沒有以愛弟兄和造就教會為出發點,這些問題不但造成聚會和守聖餐時的秩序混亂,甚至會引致教會分裂。

保羅在這些問題上所給的指引,重點是要信徒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並要以整體信仰群體的利益為優先考慮,而保羅又強調這一切都必需要是以愛來推動,而這份愛是以基督為榜樣的,基督因著愛而甘願犧牲自己,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裏復活,成就了上帝救贖的計劃,為的是要讓信徒得著福音的好處,有著從基督而來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並且在死後有復活的盼望。

自保羅從耶書亞(耶穌)那裏負起了傳福音的使命,他就一直忠心的作基督的僕人,「人應該把我們看為基督的執事,為上帝的奧祕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忠心。」(4:1-2)保羅的信息核心離不開基督被釘十字架,而他就是以基督自我犧牲的生命作為榜樣,活出一個不為自己,只為基督而活的生命,他也以自己的榜樣去勸勉哥林多信徒「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11:1)今天,保羅這個勸勉仍在我們的耳中迴盪,我們都是一群被基督的寶血所買贖,生命已屬於主的人,所以我們的心思意念,行事為人就當與世俗的人有分別,不再以舊有的觀念或價值觀去過我們的生活,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是求別人的益處,為的是要讓教會、這個基督的身體,能榮耀上帝。願意我們都回應保羅的呼籲:活出一個效法基督的生命。阿們!


[1] 出現「自高自大」這詞語的經文有:林前 4:18-19,5:2,8:1,13:4。

[2] 保羅沒有用這權利,他雖然沒有在信裏說明原因,但推測可能與當時的羅馬社會存著「恩庇侍從」(patron-client)這文化有關,保羅不想哥林多信徒以這種文化去看待他與信徒之間的關係,免得他的教導被左右或受攔阻,所以寧願放棄這權利。有關「恩庇侍從」可參本機構《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的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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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加拉太書》:基督徒的真自由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加拉太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簡介《加拉太書》

書名:加拉太書,希臘文 ΠΡΟΣ ΓΑΛΑΤΑΣ,意思是「致加拉太的(教會/信徒)」。

作者:使徒保羅(參1:1-2;5:2;6:11)。

對象:加拉太的外邦信徒。保羅指明這信是寫給「加拉太的眾教會」(1:2),並有一次在信中指責他們是「無知的加拉太人」(3:1)。從內容上可見保羅的寫作對象為外邦人,因保羅形容他們「從前不認識上帝,……是給那些本來不是上帝的神明作奴隸」(4:8),並考慮接受割禮(5:3)。信中也提到是保羅將福音信息傳給他們的(4:12-20)。

成書日期:約在公元 48-55 年間。這封書信的成書日期一直存在不少爭議,而當我們追蹤保羅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程時,會發現這個問題與保羅的寫作對象是誰有著密切的關係。加拉太是羅馬的一個行省,大致涵蓋小亞細亞(現今土耳其)東部地區。關於這信的收信人有兩個可能性:保羅可能是寫給居住在加拉太北部並被廣泛稱為「加拉太人」的凱爾特人(Celts)[1],也可能是寫給居住在小亞細亞中部加拉太南部的人們。保羅在他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到訪了彼西底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加拉太南部的城市)。如果這信是寫給加拉太南部的信徒,很可能是在他傳道生涯的早期,即第一次宣教旅程後不久,或大約在耶路撒冷會議期間寫信給這些教會的(徒15;見加2:11-14);持這種觀點的學者推斷這信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 48-49 年間,這樣的話,《加拉太書》就是最早的保羅書信。另一方面,若然《加拉太書》是寫給北部的加拉太人,那麼保羅可能是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程中建立了加拉太教會(徒16:6),並且在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經過「加拉太」(徒18:23)之後所寫的書信;持這個觀點的學者估計《加拉太書》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54-55年間。

背景:第一世紀初期教會所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當外邦信徒開始增多時,他們是否需要像猶太人那樣遵守摩西律法。有一些猶太基督徒認為一個人得救除了要相信耶書亞(耶穌),還必須謹守摩西律法,包括行割禮、守節等(4:10、5:2;另參徒15:1),他們認為唯有這樣外邦信徒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上帝的應許中有分。當時加拉太教會受到一些假教師的攪擾,引誘他們隨從別的福音(1:6),並且否認保羅的權柄,並攻擊他所傳的福音;他們聲稱保羅所傳的雖然是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卻欠了外邦人需要行律法的要求。保羅在這書信中為其使徒的權柄辯護,極力證明自己所傳的福音是來自基督直接的啟示,並非來自耶路撒冷的使徒,然而他的職分也為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所認可(2:9);他也駁斥這些敵對他的猶太信徒的錯誤,說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

全書大綱:《加拉太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1. 保羅為他的事工辯護(1:1-2:21

A. 問候(1:1-5)

B. 保羅的權威(1:6-2:10)

C. 與彼得的衝突(2:11-21)

2. 保羅為恩典的福音辯護(3:1-4:11

A. 因信稱義(3:1-20)

B. 奴隸和兒子(3:21-4:11)

3. 在基督裏的自由(4:12-6:18

A. 保羅關懷加拉太人(4:12-20)

B. 兩個約(4:21-31)

C. 在耶書亞(耶穌)裏被釋放(5:1-12)

D. 自由的正確運用(5:13-26)

E. 種甚麼收甚麼(6:1-10)

F. 最後的警告和祝福(6:11-18)

在這三個分段之中,除了序言(1:1-10)和結語(6:11-18)的部分,在其餘的經文我們可以看見一些清晰的經文標示用以劃分不同的段落(見下表):

《加拉太書》分段

經文標示

保羅的個人敘述(1:11-2:21)

「你們聽說過……」(1:13)

保羅的論點(3:1-4:11)

「正如亞伯拉罕『信了上帝,這就算他為義』。」(3:6)

保羅的指示與論據(4:12-6:10)

「弟兄們,我勸你們……」(4:12)

 

《加拉太書》綜覽

I. 保羅為他的事工辯護(1:1-2:21

保羅寫這封書信的原因,是要解決加拉太教會中一個緊急的情況。當時有一些反對保羅的教師進入了這些保羅新建立的教會,並告訴他們,保羅作為次等的使徒(並非主起初所呼召的十二使徒),只給了他們一半的福音信息,他們現在需要另一半——就是他們應該受割禮,歸依猶太信仰,以成為真正在上帝聖約裏的子民。從保羅的回應反映,他們認為保羅沒有強迫加拉太人遵循妥拉是不當的,並進一步指責他是想「討人的喜歡」,滿足外邦人不想接受痛苦的割禮儀式的願望。

保羅在信中首先為自己使徒的身份和事工作出辯護。因此在這頭兩章中,我們可以找到有關保羅個人生命故事的描述,這是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留下的最早記錄——關於他的轉變和他生命的早年。在書信一開始,保羅馬上回應了有關他是討好人的誹謗(1:10)。保羅描述了他年輕時對猶太信仰的熱情,並履行了他祖先的所有傳統。保羅對於猶太信仰的狂熱與執著,致使他甚至「竭力壓迫殘害上帝的教會」(1:13)。他接著說,他在猶太信仰和祖宗傳統方面比許多同輩的人更激進、更熱心(1:14)。實際上,保羅是在表達自己在對猶太信仰的熱情和實踐上,都超越了那些反對他的人,直至在前往大馬士革的途中,上帝完全改變了他。保羅談到他所傳的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而來」(1:12),這裏用的措辭讓人聯想到上帝對古時先知的呼召。保羅所表述的是,他不是那些人口中所說的次等使徒,因為他並非受耶路撒冷教會的指派,而是耶書亞(耶穌)親自委託的主要見證人,主託付他傳福音給未受割禮的人(2:7-8),並且他已在耶路撒冷會見了教會的領袖(雅各、彼得和約翰),他們也知悉主對保羅的呼召,並與他握手以示合作(2:9)。此外,他在信中亦提及當彼得在安提阿時,他如何就彼得因怕奉割禮的人(奉割禮的人即猶太人)就跟外邦人疏遠一事與他對質,保羅認為所有相信耶書亞的人,無論受割禮與否,都能在同一張桌子上吃飯,在主裏共享團契。他指出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因此行割禮與否根本無關重要,因為人不能藉著行律法去獲得上帝的義。

II. 保羅為恩典的福音辯護(3:1-4:11

在書信的中心部分,保羅開始闡明他的主張與論證。在第3章,保羅以亞伯拉罕的故事作為其論證的理據,很可能是由於他的反對者同樣以亞伯拉罕的記載去要求加拉太的外邦信徒行割禮。事實上,割禮對猶太人的意義重大,因為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規定男子必須有割禮這個記號(見創17:9-14)。在3:2-14,保羅以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祝福去建立有關加拉太人如何領受聖靈的論證,亞伯拉罕的義是源於他的信(3:6;參創15:6),這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與他的行為無關。因此,上帝在信的基礎上,在基督裏把祝福賜給外邦人,使人能夠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3:14)。還有一點就是,當亞伯拉罕被上帝算為義時,他是未受割禮的,當時他僅有的就是對耶和華上帝的信心。保羅的論點是,只要看亞伯拉罕的生命,就能證明一個未受割禮的人同樣可以被上帝所悅納,並享受福音的義。

「這樣,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3:21)保羅接下來對這個問題作出了回應,他同時解釋了摩西律法的寶貴,以及其有限的作用(3:19-25)。他指出摩西律法從來不是作為救贖的手段,只是在以色列人還未成熟的時候,律法就與他們維持著一種監護的關係——律法是以色列人的啟蒙教師,指導他們該如何按上帝的心意而活。此外,律法還有其他作用,就是把萬物都圈在罪裏。保羅指出,一旦將律法擺在人面前,就必然會揭示人的罪。因此,律法實際上是展示了人真實的本相與墮落,同時亦揭示了人需要一位救主才能脫離罪的捆綁。

回到亞伯拉罕的故事,上帝應許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有信心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3:8-9;引用創12:3)但顯然摩西律法不能成為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因為它本身對猶太人和外邦人進行了嚴格的區分,並且它對那些不能守全律法的猶太人進行譴責,以證明他們的罪。

加3:16 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指許多人,而是說「和你那個後裔」,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保羅在這裏的論點是,那些應許[2]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這裏的「後裔」是單數而非複數,因此並不是指所有的後裔,而是指到其中一個後裔。雖然保羅很清楚,單數名詞「後裔」在文法上既可以指一個群體(集合名詞),也可以是指某一個人(3:29;另見羅4:18),然而他確認基督是上帝的應許中最終所指的那個後裔,因此其他人可以通過信仰與基督聯合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現在透過亞伯拉罕的一個後裔——耶書亞彌賽亞(耶穌基督)已經實現了。耶書亞為世人擺上自己的生命,是要把人從律法的詛咒中贖出來,並要使亞伯拉罕的福,因著主基督臨到外邦人,使他們能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參3:13-14)保羅勸告加拉太人不要回去行守律法的道路,因為他們既有上帝兒子的靈,就已經得著了兒子的名分,不再是奴僕了。(4:6-7)

III. 在基督裏的自由(4:12-6:18

在這最後的部分,保羅對加拉太人說:「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4:12)保羅在這裏表現出對加拉太信徒那份強烈的情感和牽掛,他從之前像神學家那樣一直雄辯滔滔,轉為以一個牧者和父親的口吻向加拉太人說話。保羅希望他們回想起從前他們是如何以愛去接待保羅,保羅問他們:「你們當日的好意哪裏去了呢?那時若辦得到,你們就是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也都情願。」(4:15)不少學者推斷保羅當時正受眼疾所困,但加拉太人一點也沒有輕看和厭棄保羅,反倒接待他如同上帝的使者,甚至如同基督耶穌。保羅希望他們回轉,不要因為他把真理告訴他們,就彷彿成為了他們的仇敵。反倒是那些敵對保羅的人以虛情假意待加拉太人,不過是要讓自己受到重視,讓加拉太人跟隨他們,並接受他們所傳那些扭曲了的福音信息。

這封信的其餘部分強調新和舊、聖靈和肉體之間的區別。保羅強調儘管有些人可能希望轉回靠行律法稱義,但這將意味著回到從前未被救贖的景況,就是靠肉體行事。

加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加5:5 至於我們,我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加5: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保羅提醒加拉太人「要順著聖靈而行,絕不可滿足肉體的情慾。因為肉體的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肉體相爭,這兩個彼此敵對,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5:16-17)保羅在第5章把情慾那些顯而易見的事,就如淫亂、污穢、放蕩、拜偶像、行邪術、仇恨、紛爭、忌恨、憤怒、自私、分派、結黨、嫉妒、醉酒、荒宴等類(5:19-21),與聖靈的果子(καρπὸς;fruit),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5:22-23)作為對比。聖靈在我們生命中所結的果子,並非一些外在的行為,而是內在生命的徹底轉化。「果子」在原文是單數名詞,因此不是指到九種不同的果子,而是一個果子的九種特質,而所有特質都理應可以在每位信徒的身上反映出來。「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與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5:24)保羅再次提醒加拉太的信徒,耶書亞(耶穌)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現在信他的人就是在基督裏活著,聖靈會轉化人的生命,並讓人有能力勝過肉體的一切邪情私慾。

在第6章,保羅強調「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6:7-8)在最後一章,他從一個群體的角度重點地闡述如何活出在基督裏的新生命,就是要幫助跌倒的弟兄、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不以別人誇口、要與人分享、持續地向人行善等(6:1-10)。簡而言之,一個屬主的、順聖靈而行和撒種的群體,就當在主裏活出彼此相愛的生命。

最後在結束的時候,保羅似乎從抄寫員手中接過筆來,「你們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6:11)他親自寫下了一部分的結束語。他說自己的字比他的抄寫員更大,這可能是視力下降的一個指標。毫無疑問,保羅希望加拉太的信徒知道他有多麼重視他們,也期望他們重視這封他的親筆信。最後保羅提到自己「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6:17)。在希羅世界,奴隸通常被印上主人的標記(stigma)或名字,作為擁有權的記號,標記或疤痕也被看為忠誠的象徵[3]。與猶太信徒堅持外邦信徒應行割禮的標記相反,保羅斷言他身上的標記或傷疤,都是因著服侍基督所得來的——他第一次到達加拉太時,就受到了嚴重的迫害。那些傷口表明他與基督相像,是他作為新造的人的一部分。比起行割禮,保羅認為他身上的傷痕才算是基督徒身分的真正標記。這封信的要點,是救恩的本質與基督的救贖,這在書信的開首已清晰說明:「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1:4)因此,重要的不是受割禮或不受割禮,正如保羅在信末的提醒:「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6:15)

 

《加拉太書》的主題與思考

1. 自由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5:1)在基督裏的自由誠然是保羅藉《加拉太書》所表述其中一個重要的主題。這封書信在最基本的層面道出福音的扼要,就是「基督照我們父上帝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現今這罪惡的世代。」(1:4)它呼應《出埃及記》的敘述,展示了在基督的捨己和聖靈的幫助下,那些被律法咒詛或被奴役中的人如何被釋放、獲得自由。這意味著他們作為上帝的子民,已經得著自由了,他們有抵抗肉體的自由,同時也有享受上帝豐富恩典的自由。進一步想,既然行割禮這事在初期教會引起了這麼大的爭論,那麼外邦信徒行割禮其實有甚麼不好呢?原因是保羅知道行割禮只是一個缺口,倘若他在這事上作出讓步,很快地外邦信徒也需要恪守其他猶太規條。因此保羅說:「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5:2)保羅不向律法主義作出絲毫的讓步,他要高舉的是上帝的恩典,因為義若是要靠著律法而得,基督就是白白死了。保羅說,信的人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2:20),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進一步來說,我們相信基督,並受洗歸入基督,基督就在我們裏面成形。肉體和世界及其所有的誘惑——對我們來說都應該是死的,我們也不再受其力量的奴役。

因此,我們要警惕任何扭曲福音的人,若有人認為要在「基督的救贖」以外加上任何得救的要求,就是認為上帝藉著耶書亞(耶穌)的救贖不夠「整全」,要靠某些行為去補足才能得救。若要摧毀一個人的信仰,最簡便的方式就是將福音的信息扭曲。故此,我們必須在真理上站穩,並要防備那些假裝友好,卻將一些似是而非的假教導灌輸給我們的人。時至今日,雖然我們已清晰知道外邦信徒並不需要行割禮,但有不少信徒在心底裏卻仍然有靠行為稱義的想法,就是覺得應該要做些甚麼,甚至想以自己的行為比別人好而誇口(所謂的「屬靈的驕傲」)。其實律法主義與基督裏的自由兩者並不相容,當一個人想要去靠行為的時候,就自然會落入一種奴僕的心態,以致失去在主裏理應所享有那份真正的自由。所以我們必須效法保羅,堅守純正的信仰,不要廢掉上帝的恩。

2. 身分

其次,儘管保羅在信中為著「因信稱義」極力爭辯,其實在「因信稱義」的背後,保羅所要處理的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誰是上帝的子民?我們又如何識別?保羅的回答是——「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3:28)上帝的子民是那些相信耶書亞(耶穌),被聖靈充滿和引領,並以愛行事的人。在基督裏,我們的身分超越了社會地位、性別和種族的分歧,我們既是上帝的新創造,這一切的差異都不再重要。

事實上,當時猶太信徒真正的問題,是排外的問題。除非外邦人歸依猶太信仰,否則他們不接受外邦人可以被納入為上帝的子民。這裏對我們最直接的提醒是,我們在教會中,不同的弟兄姊妹有沒有任何類型的區隔呢?智慧、學識、經濟能力、社會身分、性格以至思想模式等等的不同,會否成為人與人之間的隔閡?群體的多樣性總是很容易使群體關係變得複雜,不同的派系和小圈子之間可能存在著巨大的分歧。的確,我們與不同的弟兄姊妹不會同等地親近,然而,我們千萬不可有一種排外的心態,因為很多時教會(弟兄姊妹之間)的分裂都是由這一堵堵無形的牆去開始的。其實,教會在一個充滿懷疑和仇恨的世界當中最有力的見證,就是以純正的信仰為唯一的條件,讓人看見各類型的信徒雖然有許多的不同,但也能夠不分彼此地聚集在一起,宣布有同一位主,並以合一的方式去敬拜上帝。

3. 行為準則

《加拉太書》不僅是關於教義,也是關於如何活出豐盛的屬靈生命,以及實現這一目標的方式。因此,這封書信不僅是關乎我們相信甚麼,也是關於在我們相信之後生命中會發生甚麼事,以及應該出現哪些改變。這就是聖靈發揮作用的地方——聖靈轉化我們的心,塑造我們的生命,直至基督在我們裏面成形。聖靈既使我們獲得兒子的名分,我們就當靠祂使敬虔的美德成為一種習慣和本能。這就是新造的人。

保羅強調我們既然因信接受了聖靈,也就不應該試圖靠肉體行事。新造的人該怎樣行、活出怎樣的生命是關乎聖靈的。因此從個人層面看,順聖靈而行,就是我們現在在上帝面前行事為人的方式。剛才我們談及自由,事實上,一個真正在主裏蒙召得自由的人,即使沒有律法的約束,也不會把這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而是靠著聖靈與肉體對抗,治死一切情慾的事,並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結出豐盛的果子。

保羅在信中多次將愛置於話語的中心位置,並且從他的勸告中看出他對加拉太信徒不合一的關注和擔憂(5:15、20-21、26)。所以從群體的層面看,基督釋放我們,使我們得著自由,是要信徒之間用愛心互相服侍,因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愛鄰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5:13-14)其實走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同行者。上帝希望弟兄姊妹之間可以彼此扶持,互相擔當大家的重擔,而不是相咬相吞、彼此惹氣、互相嫉妒。我們不要自以為義,因為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人總會有犯錯的時候,所以我們更要懂得謙卑,也要彼此提醒和守望,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藉著彼此相愛去成全基督的律法。其實信心的生活並非不可見的,「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意思是「藉愛表達出來的信」)才有功效。」(5:6)我們對主耶書亞(耶穌)的信,需要藉我們對人的愛,藉著信徒在基督裏的合一去表達出來。

 

結語:基督徒的真自由

當基督的福音開始在外邦人當中被傳開,便出現了有關外邦信徒需否遵守摩西律法的爭論。保羅寫《加拉太書》的目的,就是要把那些接受錯誤教導的信徒們帶回正確的信仰中。保羅在這書信中闡述了救恩的本質與基督的救贖,指出人稱義是藉著信,並不是靠律法的行為。這帶出了《加拉太書》當中三個重要的主題:自由、身分與行為準則。蒙召的人在基督裏得著自由,不再受摩西律法所約束;所有人能藉著信在基督裏合一,同得上帝兒女的名分;屬主的人當順著主基督的靈行事,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

早期教會所面對的處境並不容易,從這封書信可以看見加拉太教會當時所面對的內憂外患:對內有假教師傳遞一些偏差的教導,使信徒轉回去行律法,偏離基督的福音;對外也要抵抗希羅社會文化的誘惑、各種情慾的事和不同程度的逼迫。這也可能是現今教會的借鏡,偏差的教導與律法主義時至今日仍然影響著信主的群體;而教會在過去近二千年的歷史中,就因為想杜絕猶太律法主義而衍生出「反猶主義」等極端的神學觀[4]。作為一個信徒,要面對假教師的錯謬教導、世俗的虛談、多元的後現代世界和複雜的倫理關係,並在越趨嚴峻的政治壓迫以及不斷轉變的大環境中站穩、堅守自己的信仰真的毫不容易。所以,教會的弟兄姊妹作為一個信仰群體,在這一切的衝擊之下,就更應該去互相扶持和守望,在愛中彼此服侍,而不是自以為義、彼此紛爭、相咬相吞;因為我們蒙召所得的自由,是愛上帝的自由,是與弟兄姊妹在主裏合一相愛的自由,願我們竭力保守聖靈裏的合一,彼此相愛,以成全基督的律法。


[1] 加拉太人或高盧人(該省以他們的名字命名)是來自中歐的凱爾特部落(Celtic tribes)。約在公元前三世紀,他們作為僱傭軍來到這個地方參與戰爭,最終在小亞細亞的高地中心建立了自己的王國,並於公元前25年併入羅馬行省。在保羅的時代,該行省的邊界比原來的王國要廣闊得多。

[2] 保羅在3:16中引用的話出自《創世記》13:15,及後上帝(創17:8)和亞伯拉罕(創24:7)都重申了這一點。這裏所涉及的應許是有關土地的應許。保羅通過將「應許」寫作「那些應許」去進行概括,成為一個與福音帶來的好處相關的用語。參 Peter Oakes, Galatian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5), 119.

[3] Ralph P. Martin and Julie L. Wu, “Galatians,” in Romans to Philemon, vol. 3 of ZIBBCNT-5, ed. Clinton E. Arnold; Accordance electronic ed. 5 vol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2), 295.

[4] 例如漠視「先是猶太人」的教導,參本機構的神學反思文章:〈先是猶太人(下):基督徒漠視「先是猶太人」的原因及其後果〉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後書》:「主再來」給信徒的提醒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後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位於羅馬的君士坦丁凱旋門和提多凱旋門 
 

簡介《帖撒羅尼迦後書》

書名:帖撒羅尼迦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ΘΕΣΣΑΛΟΝΙΚΕΙΣ B’,意思是「致帖撒羅尼迦的(教會/信徒)(二)」。

作者:使徒保羅。不過由於後書對「主再來」的立場好像跟前書有明顯差別(前書指主再來會像賊來的時候那樣毫無徵兆,讓人感到那是突如其來和很快會出現的事;後書則指出主再來之前將會有不法的人出現,間接地提醒讀者主再來之前仍有一段時間),以致有學者質疑後書或許不是出自保羅的手筆,而是有人冒他的名而寫的(像一些被稱為「偽經」的早期猶太文獻一樣)。不過由於後書提醒讀者要防備虛假的事(2:9),如果作者本身已在冒保羅的名作假的話,那就顯得自相矛盾,並不合理。此外,書信的文體本是針對當時信徒的問題而作出的處境性提醒(即並非在羅列一些永恆的神學觀),所以前書和後書的提醒有所不同亦不足為奇,而且兩封書信的主題其實有許多共通之處,包括:「信、望、愛」的教導、忍受信仰所帶來的逼迫、主再來、殷勤工作等,再加上書信在結束時強調這是保羅親筆寫的(3:17),所以仍以保羅為《帖撒羅尼迦後書》的作者的說法是較為可取和穩妥。

對象:帖撒羅尼迦教會,這是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途中建立的,當中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信徒。而作為當時早期的教會之一,一般相信是以家庭形式聚會的教會,同時信徒也會參與猶太會堂的聚會,學習聖經(參徒15:21)。

成書日期:公元51年,大概在前書寫了幾個月後,保羅再次寫書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

歷史背景:由於寫作時間跟前書接近,其歷史背景也相約(可參前書的查經摘要[1])。但總的來說,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的首府,當時的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都同時面對來自宗教勢力、社會制度、價值觀和政治上的衝擊。例如:猶太教的逼迫、基督信仰顛覆了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界線、要擺脫依賴「恩庇侍從」(即恩主與受助者;patron-client)的制度[2]、遠離氾濫和開放的性文化、不再沉溺於各式各樣以自我為中心的娛樂和享受、對抗周圍充滿著拜偶像和崇拜羅馬君王的文化、克服基督教當時仍未有合法地位的壓力等等。因此,當時人要決定信主是一件毫不容易的人生大事,信徒必須有極大的信心和決心,才能抵受各種生活上的艱難和衝擊,靠主站立得穩。而從後書的內容可見,更多背景是保羅在寫了前書之後,因應帖撒羅尼迦教會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和狀況,保羅要再寫後書去提醒和勉勵他們。

全書大綱結構:

1. 感恩與禱告(1:1-12)

2. 不法的人(2:1-12)

3. 要在信仰中站穩(2:13-17)

4. 一個代禱要求(3:1-5)

5. 警告不作工的人(3:6-15)

6. 祝福(3:16-18)

 

《帖撒羅尼迦後書》綜覽

1. 感恩與禱告(1:1-12

帖後1:1 保羅、西拉和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我們的父上帝與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

帖後1:2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帖後1:3 弟兄們,我們該常常為你們感謝上帝,這本是合宜的;因為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增加

帖後1:4 所以,我們在上帝的各教會裏為你們誇耀,因為你們在所受的一切壓迫患難中仍牢守著耐心和信心

帖後1:5 這正是上帝公義判斷的明證,使你們配得上他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

帖後1:6 既然上帝是公義的,他必以患難報復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

帖後1:7 [7-8]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ἀποκάλυψις apokalupsis;就是「啟示、天啟」的意思),要報應那些不認識上帝和不聽從我們的主耶穌福音的人。

《帖撒羅尼迦後書》跟前書的起首相同,都是以保羅、西拉和提摩太整個團隊向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作出問候。而後書的主題承接前書,繼續提到信、愛和望三方面,其中1:3特別讚賞和肯定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們在「信心」和「愛心」上都有好的表現。然後保羅在1:4-5嘗試解釋他們的受苦是為著上帝國度的緣故,這能給予他們莫大的鼓勵和認同。1:6-7繼續解釋他們在苦難中的「盼望」是來自上帝的公義,祂必會為信徒平反和審判那些加害於他們的人,其中「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則說明這情況將會在主再來的時候發生,也就是提醒他們無論如何都要在受苦中等候和仰望主。

帖後1:9 他們要受懲罰,永遠沉淪,與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隔絕。

帖後1:10 這正是主再來,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就是要使一切信的人感到驚訝的那日子,因為你們信了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

帖後1:11 為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上帝看你們與他的呼召相配,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良善的美意和因信心所做的工作,

帖後1:12 使我們主耶穌的名,照著我們的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

1:9-12多次重複提及「榮耀」這個詞,原來主期望祂再來的時候要從那些信祂的人身上得著榮耀!換句話說,讓上帝在自己的身上得著榮耀,是上帝給每一位信徒的召命(這並非傳道者或牧者所獨有的,也不是透過某種神蹟經歷才能領受而來),所以作為信徒,我們在信主後一直到現在為止,到底有沒有好好地把榮耀歸給主?

古代羅馬世界的榮辱觀,正是鼓吹世人要建立自己的榮耀,包括透過不同方式去展現自己的力量、勇氣、在競賽中得勝、愛國的表現(對羅馬皇帝的忠誠、為國家出征打仗)、在辯論中以口才駁倒對手等等。然而,保羅卻提醒信徒在信主後:

1. 不是為展現自己的偉大或出眾,而是展現上帝的偉大和獨一無二!

2. 不是為建立個人的成就,而是用堅定的信心勝過信仰帶來的苦難!

3. 不是擁護地上的國,得人讚賞;而是追求上帝的國,把榮耀歸給祂!

4. 不是為展現自己的名聲和口才,而是在自己的軟弱上見證上帝的偉大!

可以說,這裏所教導的「把榮耀歸給主」並非單單指上帝讓自己有了出色的表現、經歷事情的成功順利、病得醫治等等的美好景況後,人可把這份成就歸功給上帝(因為這些情況在榮耀上帝的同時,也可能是在榮耀自己)。「把榮耀歸給主」其實也會包括一些情況例如:人為了上帝的國在受苦中雖沒有出路,但卻靠著主能抵受苦難、至死忠心,又或在一些個人性格和軟弱上靠著主有所突破,以致能有勇氣去面對以往單靠自己所不能面對的問題、克服恐懼,有勇氣去為上帝擺上自己等等。後者所指的這些情況其實更能單單「把榮耀歸給主」,而沒有同時也在人前展現自己的偉大和成就。而信徒的生命如果是真真正正地榮耀上帝的話,理應也會有後者所指的一些在自己的軟弱上顯出上帝完全的情況,就如主耶書亞(耶穌)為了上帝的國而甘願走上十架路一樣。

2. 不法的人(2:1-12

帖後2:1 弟兄們,關於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來臨(παρουσία parousia和我們到他那裏聚集,我勸你們:

帖前2:2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蒙難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可是我們還是靠著上帝給我們的勇氣,在強烈反對中把上帝的福音傳給你們。

帖前2:3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也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帖前2:4 但上帝既然認定我們經得起考驗,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著傳講,不是要討人喜歡,而是要討那考驗我們的心的上帝喜歡。

帖後2:5 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

帖後2:6 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甚麼,為要使他到了時機才出現。

帖後2:7 因為那不法的(ἀνομίας anomias隱祕已經運作,只是現在有一個阻擋的,要等到那阻擋的被除去才會發作,

帖後2:8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出現,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以自己來臨的光輝摧毀他。

帖後2:9 這不法的人來,是靠撒但的運作,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帖後2:10 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不義的詭詐,因為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好讓他們得救。

帖後2:11 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引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帖後2: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保羅在第2章繼續談論「主再來」這個主題。其原文 παρουσία parousia 雖然本身只是「來」的意思,但由於保羅常在其書信中用這詞來指「主再來」或「主的降臨同在」,所以這詞在《聖經》中往往被理解為末世時主基督再來的情況。而παρουσία parousia 這個詞在帖前2:19、3:13、4:15、5:23已多次出現,這詞在前書反映「主再來」是突然而至,帶有一份迫切性,但帖後2:1、8、9卻指出「主再來」不會突然發生,因為會先有一位「不法的人」出現,然後主才會再來。這表面上好像是互相矛盾,但實情並非如此(筆者在上文討論作者時已曾簡單論述,這裏會再詳述當中更多的理據)。首先,我們要知道《聖經》中的書信往往都是針對收信人當下的想法和屬靈情況而寫的,而保羅在2:5告訴他們「我還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說明他其實之前已經在帖撒羅尼迦教會親身口述過「主再來」和「不法的人」的教導(2:5中「這些事」明顯是指2:1-4的內容)。故此,後書所出現的主張並非新提出又或是跟前書互相矛盾的,而是在互相補足和澄清!也就是說,帖撒羅尼迦教會在收到前書之後,他們忘了保羅過去在建立教會時曾經當面所作的教導,並在收到前書後對主再來的理解出現偏差(或許有人傳揚「主已經再來了!」的假消息),以致雖然保羅認為過去的口述和前書的教導本已足夠,但現在保羅要就他們的情況而再寫後書去澄清和提醒他們不要對主再來的觀念出現誤解。

另外,有關「主再來」的觀念,如果放在當時羅馬帝國的背景來理解,古羅馬的「凱旋門」建築正是一種歡迎君王或將軍打勝仗歸來的紀念石碑,那時群眾會蜂擁而至,夾道迎接他們所擁戴的得勝者凱旋歸來,為著這位尊貴人士再次親臨在他們的城中而歡呼吶喊。而當時的信徒大概也是以「凱旋門」場景的圖像來理解「主再來」,就是信徒要為主的得勝而歡呼高興,並會好好預備自己去迎接主的到來!可惜,現今的信徒大多都只著眼於目前的生活而沒有強烈的永恆觀念,但無論如何,保羅在這裏指在主再來之先,將先有一位「不法的人」出現。當中「不法」並非現今社會所理解一般的違法行為,其原文 ἀνομίας anomias 的意思其實是指「違反律法、無律法、輕看律法等」,當中律法在《聖經》裏是指「妥拉」(Torah),也就是「摩西五經」或「摩西的律法」。也就是說,這「不法的人」在本質上是一個否定或敵擋上帝以至祂教導的人,因此不少人會解讀這人為「敵基督」。而由於保羅沒有清楚說明這人是誰,讀者也難以確定,一般會認為這人是在往後出現的一個歷史人物,例如:大肆殺害基督徒的羅馬君王尼祿(Nero)、摧毀耶路撒冷聖殿的羅馬將軍提多(Titus),甚至有人可能會解讀為近代的希特拉。無論如何,經文沒有清楚說明這人是誰,相信保羅的重點並非是叫信徒去推測這人是誰,而是要人預備好自己,以致當這位「不法的人」出現時能夠有堅定的信心,靠主站立得穩!因為這個「不法的人」將會是一名「沉淪之子」(2:3),那時亦會出現一些「沉淪的人」(原文是複數;見2:10),他們並不愛真理、也不信真理,反追求不義的事,而上帝是會容讓這種人出現錯誤的想法,信從了虛謊以致被定罪。因此,如果我們沒有渴慕和追求真理的心志,就會自自然然失去明辨真理的能力而容易被迷惑,最終走向滅亡。所以,我們作為信徒必須警醒和看重上帝的話,否則我們會不進則退,漸漸遠離真理而成為那些「沉淪的人」。

3. 要在信仰中站穩(2:13-17

帖後2:13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上帝,因為他揀選你們為初熟的果子,使你們因信真道,又蒙聖靈感化成聖,得到拯救。

帖後2:14 為此,上帝藉著我們所傳的福音呼召你們,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帖後2:15 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導,無論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

帖後2:16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自己,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及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上帝,

帖後2:17 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保羅在2:13指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是「上帝揀選的初熟果子」。在《新約聖經》裏,「初熟果子」較常被信徒理解為「基督」作為睡了信徒的初熟果子(見林前15:20-23),意思是像農耕果子收成時那樣,上帝悅納了基督的生命,也喜悅那些信從他的人,他們就成為那些隨著初熟果子(基督)而來其餘在果園裏待收割的果子。然而,這裏「初熟的果子」並非指基督,而是指信徒,他們因信從真道而成聖並得著救恩,這是一種可獻呈給上帝、蒙祂悅納的生命(另參羅8:23和雅1:18中「初熟的果子」同樣是指信徒)。其實保羅在這裏是故意稱他們為「初熟的果子」,以肯定他們的生命是得蒙主悅納、可呈獻給主的,並繼而堅固他們的信心,好讓他們能在困難中仍然站立得穩,對主常存盼望(2:15-17)。

4. 一個代禱要求(3:1-5

帖後3:1 末了,弟兄們,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讓主的道快快傳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

帖後3:2 也讓我們能脫離無理和邪惡人的手,因為不是人人都有信仰。

帖後3:3 但主是信實的,他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邪惡者。

帖後3:4 我們靠主對你們有信心,你們現在遵行,以後也必遵行我們所吩咐的。

帖後3:5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去愛上帝,並學基督的忍耐!

保羅在3:1-2分享自己的代禱需要,反映他不但沒有因為自己是屬靈的前輩(他建立帖撒羅尼迦教會)就不屑向後輩信徒分享他的自身困難和關切,反而更讓這班初信主的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學習多為主的道得以傳開而禱告記念,就是讓他們有分參與在福音的聖工上,一同讓上帝得榮耀。保羅在3:3-5再次肯定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過去已經懂得遵行上帝的道,藉此鼓勵他們要繼續去持守信仰。其中3:5保羅的祈禱「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去愛上帝,並學基督的忍耐!」說明作為信徒,就要學習去愛上帝和效法主基督的忍耐!

5. 警告不作工的人(3:6-15

帖後3:6 弟兄們,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懶散,不遵守我們所傳授的教導,要遠離他。

帖後3:7 你們自己知道該怎樣效法我們。因為我們在你們當中從未懶散過,

帖後3:8 也從未白吃人的飯,倒是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免得使你們中間有人受累。

後3:9 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而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好讓你們效法我們。

帖後3:10 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

帖後3:11 因為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懶散,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

帖後3:12 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並勸戒這樣的人,要安分做工,自食其力。

帖後3:13 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

帖後3:14 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把他記下,不和他交往,使他自覺羞愧;

帖後3:15 但不要把他當仇人,要勸他如勸弟兄。

保羅在3:6再次重複前書曾提及過,有關信徒不努力工作的問題(見帖前2:9、4:10-12)。保羅像在前書所寫的一樣,再次以自己同時做傳道和製造帳棚維生作為榜樣(3:7-8),提醒信徒要自食其力、不可依賴別人、不要懶散不做工。而他們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相信他們出現了以下兩種主要的情況:1)誤以為主的再來快將出現,於是做事敷衍了事,沒有動力去未雨綢繆、積穀防饑;2)依賴「恩庇侍從」制度維生(見註2),而並非靠著自己努力工作所賺取得來的成果去生活。這兩種情況並非互相排斥,而是可能同時間出現在信徒當中。無論如何,保羅三番四次在這事上作出提醒,說明這情況出現在信徒之間頗為嚴重,以致保羅要教導他們不和這類人交往,好使他們自覺羞愧(3:14),保羅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這些人能夠悔改回轉(3:15)。

6. 祝福(3:16-18

帖後3:16 願賜平安(εἰρήνη eirene的主隨時隨事親自賜給你們平安(εἰρήνη eirene!願主與你們眾人同在!

帖後3:17 我——保羅親筆向你們問安。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我的筆跡就是這樣。

帖後3:18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惠與你們眾人同在!

保羅像前書一樣,在結束書信時再次用「平安」來祝福。筆者在前書的摘要已經討論過有關「Pax Romana 羅馬太平」的背景[3],在此不再重複,但簡而言之,「平安」並不在乎外在環境是否順利,而是建基於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是否完好無缺。當我們生命中能夠靠著主耶書亞(耶穌)而無虧欠時,就能與上帝有一份和好、平安穩妥的關係。而這正是保羅盼望信徒能夠得著的真平安。

 

結語:「主再來」給信徒的提醒

《帖撒羅尼迦後書》雖然只有三章,其中大部分內容都環繞著「主再來」這個主題。當中保羅教導的重點是「主再來」既是信徒的盼望(主將要審判不義,帶來拯救),同時也是對信徒的提醒和挑戰。信徒在等候主再來之前,必須懂得預備好自己的生命迎接主,這包括好幾方面:

1. 願意為上帝的國受苦(1:5)

2. 致力把榮耀歸給上帝(1:12)

3. 追求真理免受「不法的人」影響而變了沉淪的人(2:1-12)

4. 在真道上站立得穩(2:13-15)

5. 愛上帝和學會忍耐(3:5)

6. 親自殷勤做工,不致在主以外建立了其他的依賴(3:6-15)

要預備主再來,信徒原來是需要在那麼多方面好好努力和進步的,而要生出上述的屬靈質素,實在談何容易,甚至可以說信徒靠自己的話根本就不可能做到。然而,保羅並沒有叫信徒靠著自己的能力去達至美好的靈性、活出上述的屬靈質素,而是在提出這些屬靈質素的同時,他也清楚指出信徒是必須要靠著主的引導和聖靈的工作方能成事的:

帖後1:5 這正是上帝公義判斷的明證,使你們配得上他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上帝想塑造你、模造改變你,你願意嗎?】

帖後1:12 使我們主耶穌的名,照著我們的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恩,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上帝能透過你做甚麼嗎?】

帖後2:13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上帝,因為他揀選你們為初熟的果子,使你們因信真道,又蒙聖靈感化成聖,得到拯救。【你意識到上帝揀選了你嗎?】

帖後3:5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去愛上帝,並學基督的忍耐!【你願意被主引導嗎?】

因此對信徒來說,我們要問的問題不是自己能否做到《聖經》的要求或上帝的吩咐,而是有沒有一個屬靈上的自省能力、看到自己的不足、明白上帝是一切恩典和能力的源頭,以致我們懂得謙卑去求主和聖靈的幫助,不斷地被祂去引導成聖!深信只要我們願意立志追求真理和順服主,祂必會施恩憐憫建立我們的屬靈生命,幫助我們預備好迎接主的再來。阿們。


[1]《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有關「歷史背景」一段的內容。

[2] 簡單而言,「恩庇侍從」制度(patron-client)是一種透過免費派發福利(就如今天所謂的「蛇齋餅糭」) 而買來的政治勢力,但信徒不應怠惰而依賴這種制度維生,詳細的討論可參前書的摘要文章講解《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

[3]《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有關「望(4:13-18、5:1-11)」一段的討論。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 以造就別人的屬靈生命為使命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帖撒羅尼迦前書》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帖撒羅尼迦的古代廣場(建於公元二世紀);© Herbert Chan/Beit Midrash Yeshua

 

簡介「保羅書信」

在綜覽《使徒行傳》之後,我們就進入保羅的書信系列。《新約聖經》共有27卷書,而學者們一般認為保羅寫了13封書信,因此明白保羅書信的內容對掌握新約神學觀念、保羅與教會的關係和早期基督教的發展都十分重要。這13封書信主要分為兩大類:1)寫給教會的(按時序[1]):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後書、加拉太書、哥林多前書和後書、羅馬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2)寫給個人的(按時序):腓利門書、提多書、提摩太前書和後書。除了按書信的對象分類,也可從學術上就這13封書信的作者是否保羅,和它們怎樣影響我們明白保羅神學觀分為三類(見下表[2])。

主要書信(作者為保羅)

作者確定為保羅但較次要

作者是否保羅仍有爭議

羅馬書

帖撒羅尼迦前書

以弗所書

哥林多前書

腓立比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哥林多後書

腓利門書#

歌羅西書

加拉太書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後書*

  

提多書*

*# 寫給個人(*一般稱為「教牧書信」)

保羅書信的特色:保羅書信的篇幅遠比當代的一般書信為長,其格式大多包含四個部分:1)問安;2)感恩稱讚;3)內容(教導、提醒、鼓勵);4)結尾。內容主要為處境性針對當時的教會和人的需要而寫成的,也就是說,保羅寫這些書信時並非在羅列一些教條或神學綱要,故此我們在研讀時必須理解每封書信的歷史背景,並與《使徒行傳》平行來讀(情況就如研讀《希伯來聖經》的先知書時需要同時參看《列王紀》、《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等歷史書那樣)。另外,保羅寫這些書信是採用當代的希臘文(Koine Greek),以及自古希臘時期已常用的三種修辭技巧:1)他自己的個人氣質 ethos;2)情感pathos;3)理性邏輯 logos,以加強他說話及論證的說服力,讓聽眾更易於接受和回應他的信息。這些書信包含以下的主要神學觀[3]

1. 基督成就了《希伯來聖經》(舊約聖經)

2. 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了初熟的果子)

3. 信徒的得救確據,是靠上帝的恩典,因信稱義

4. 基督既已得勝,信徒可與基督聯合、與上帝和好、死後復活、承受永生

5. 在基督裏合而為一(猶太人與外邦人;奴隸與自由的人;男與女)

6. 末世觀:已然(Already)及未然(Not Yet)

信徒要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所以要順從聖靈而不是肉體、過聖潔的生活、有好的見證、努力傳揚主道

 

簡介《帖撒羅尼迦前書》

書名:帖撒羅尼迦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ΘΕΣΣΑΛΟΝΙΚΕΙΣ A’,意思是「致帖撒羅尼迦的(教會/信徒)(一)」。

作者:使徒保羅

對象:帖撒羅尼迦教會,這是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途中建立的。當中包含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信徒。而作為當時早期的教會之一,一般相信是以家庭形式聚會的教會,同時信徒也會參與猶太會堂的聚會,學習聖經(參徒15:21)。

成書日期:公元50-51年。

歷史背景:按《使徒行傳》17章記載,保羅在他的第二次宣教旅途中因著異象而來到馬其頓和希臘一帶傳道(見徒16:9-10),他在帖撒羅尼迦的猶太會堂一連三個安息日甚至更長時間教導,證明主耶書亞(耶穌)就是猶太人的彌賽亞。帖撒羅尼迦是馬其頓的首府,他在當地的傳道事工十分成功,讓不少人信主,然而當中不信主的猶太人因著保羅的顛覆性信息,而對他進行逼害。保羅因而帶著西拉和提摩太前往庇哩亞去傳道,但因為在帖撒羅尼迦未信主的猶太人繼續追趕他們,保羅唯有留下西拉和提摩太在庇哩亞,自己繼續逃往雅典。後來他們匯合,保羅差派提摩太去探望帖撒羅尼迦教會。而當保羅到了哥林多的時候,提摩太帶回有關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報告,於是保羅就寫了這書鼓勵和教導他們。(見3:1-2)

全書大綱結構

1. 保羅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

A. 問安(1:1)

B. 為他們的成長禱告(1:2-10)

2. 保羅與他們的關係(2:1-20)

3. 保羅稱讚有關他們的好報告(3:1-13)

4. 要留意主的再來

A. 為主而活(4:1-8)

B. 彼此相愛(4:9-12)

C. 彼此安慰(4:13-18)

D. 常作準備(5:1-11)

E. 榮譽與順服(5:12-22)

5. 最後的禱告和道別(5:23-28)

 

《帖撒羅尼迦前書》綜覽

1. 保羅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1:1-10

第1章主要記載保羅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慰問、為他們感恩和禱告。當中保羅指出他們「因信心所做的工作,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堅忍」(1:3)而特別感謝父上帝。這「信、愛、望」的主題貫穿全書,成為他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主要教導。由於這是保羅所建立的教會,他特別用稱讚的話鼓勵他們,例如「上帝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1:4)就用了這邏輯理性(logos)的手法去表達對他們屬靈生命的肯定,好讓他們也認定自己是蒙上帝所揀選,好努力成為主的見證人!

帖前1:5 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僅在言語,也在能力,也在聖靈和充足的確信。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裏,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

帖前1:6 你們成為效法我們,更效法主的人,因聖靈所激發的喜樂,在大患難中領受了真道,

帖前1:7 從此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的人的榜樣。

接著保羅指他自己的為人如何,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應當十分清楚,這正是透過表揚自己的生命特質(ethos)為榜樣去堅固他們的信心,而他們正是效法保羅和效法主基督(1:6),以致在面對大患難仍能夠喜樂。這裏所指的大患難,大概是因著保羅傳道而來的攻擊,之前他在腓立比的時候就已經被拉去見官(徒16:19),而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也會因為認信彌賽亞而面對各種困難和逼迫(下文再述)。因著帖撒羅尼迦教會在艱難中仍堅持信仰,保羅就誇獎和肯定他們的努力,指他們持續的生命見證,已成了當地整個馬其頓和亞該亞省的信徒榜樣。可以說,早期教會是透過一些不怕困難、願意效法主和委身的生命所建立出來的,就是不單單只有保羅自己的委身成了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的榜樣(像父母成為子女建立榜樣一樣),同樣地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也學像保羅一樣委身、為主而活,成為其他地區更多信徒的榜樣。

 2. 保羅與他們的關係(2:1-20

帖前2:2 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蒙難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可是我們還是靠著上帝給我們的勇氣,在強烈反對中把上帝的福音傳給你們。

帖前2:3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也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帖前2:4 但上帝既然認定我們經得起考驗,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著傳講,不是要討人喜歡,而是要討那考驗我們的心的上帝喜歡。

……

帖前2:14 弟兄們,你們與猶太地區上帝的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的各教會,有同樣的遭遇,因為你們也受了同胞的迫害,像他們受了猶太人的迫害一樣。[4]

帖前2:15 這些猶太人不但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們,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令上帝不悅,且與眾人為敵,

2:2以及剛才的1:6都提及因為認信基督而要承受苦難,反映認真委身的信徒必然會遇到困難和考驗。從歷史處境來看,當時的信徒會因著堅持信仰而被不信主的猶太人逼害,這包括被人否定和攻擊、被趕出會堂(2:15;另參約9:22)、被下在監裏、被鞭打、被指反羅馬君王、被父母置於死地等等(參太10:17-22)。在早期教會的信徒中,這些因基督信仰而來的逼害十分常見。而2:4指出這些考驗是上帝認為當時的信徒可承受得起,甚至可說是出於上帝,好讓他們藉此去為祂作見證,好讓人能正確認識福音,煉淨其信主的動機(不是為了討人的歡喜,而是要討上帝的喜悅)。

帖前2:6 [6-7] 我們作為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受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反而在你們當中心存溫柔,如同母親哺乳自己的孩子。

帖前2:8 既然我們這樣愛你們,不但樂意將上帝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樂意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

帖前2:11 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待你們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

另外,留意保羅在2:6-11同時用了兩種修辭技巧來說話。他一方面在情感上(pathos)表明自己猶如父母般愛他們,甚至願意為他們犧牲自己的性命;另一方面,也提及自己個人品格的高尚(ethos),就是即使他可受從人而來的尊重,但他沒有追求人的榮耀。這些說法在在都加強保羅說話的說服力,讓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更能接受他的提醒和勸教,讓他們在受壓迫時保持堅定的信心。

帖前2:17 弟兄們,我們被迫暫時與你們分離,身體離開,心卻沒有;我們極力想法子,渴望見你們的面。

帖前2:18 所以我們很想到你們那裏去。——保羅有一兩次要去,只是撒但阻擋了我們。

帖前2:19 當我們的主耶穌再來,我們站在他面前的時候,我們的盼望、喜樂和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不正是你們嗎?

在修辭上,保羅在這裏再次用情感上(pathos)的手法,去表明他對他們是何等關切,表明自己十分渴望去探望他們,好讓他們知道保羅未能親自前往並非是不著緊他們。而2:19又表明他們是保羅在將來見主面時的盼望和他可誇的冠冕,則從邏輯理性(logos)上來看,更讓帖撒羅尼迦的信徒願意努力在信仰上做好自己,活出保羅對他們屬靈生命的期望!可以說,這期望跟今天我們對初信主的信徒大不相同,當時的信徒必須十分委身和敬虔,才能在面對艱難的生活、因信主而帶來的挑戰、宗教和政治的逼迫等苦難,在黑暗中為主發光。

3. 保羅稱讚有關他們的好報告(3:1-13

帖前3:1 既然我們不能再忍,就決定獨自留在雅典,

帖前3:2 於是差派我們在基督福音上作上帝同工的弟兄提摩太前去,在你們所信的道上堅固你們,勸勉你們,

帖前3:3 免得有人被這些患難動搖。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

……

帖前3:5 為此,既然我不能再忍,就差派人去,要知道你們的信心如何,恐怕那誘惑人的果真誘惑了你們,以致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

帖前3:6 但是,提摩太剛從你們那裏回來,將你們信心和愛心的好消息報給我們,又說你們常常記念我們,切切想見我們,如同我們想見你們一樣。

帖前3:7 所以,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得到鼓勵。

帖前3:8 如今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得生了。

保羅在這裏表示自己十分渴慕前往探望他們,是因為怕他們被其他人的信息所迷惑而離開信仰(3:5)。他接續指出在患難中信徒的信心是容易被動搖的,又解釋「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好讓帖撒羅尼迦的受眾知道這些困難本就在保羅的預計之內。也就是說,保羅說明他清楚知道自己願意在受苦中仍堅持傳道給他們,背後的推動力就是看見他們的信心可以增進。雖然保羅十分關心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但由於自己未能前往,所以唯有差派提摩太去探望他們。

帖前3:10 我們晝夜切切祈求要見你們的面,來補足你們信心的不足。

帖前3:11 願我們的父上帝自己和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開路到你們那裏去。

帖前3:12 又願主使你們彼此相愛的心,和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

帖前3:13 好堅固你們的心,使你們在我們的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臨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成為聖潔,無可指責。阿們!

雖然之前保羅多次稱讚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心,但從3:10-13可見,保羅像是父母那樣,按著他們的情況發出鼓勵的言語,而實情是,他們其實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我們從保羅提到自己要「補足你們信心的不足」(3:10),又願他們「彼此相愛的心,和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3:11),成為「聖潔,無可指責」(3:12)等可見。事實上,帖撒羅尼迦教會是保羅過去可能只用了三個多星期的時間所建立的,而且信徒在信主後就立即要面對許多衝擊和逼迫(除上文提及的信仰壓迫,也包括在外邦敬拜多神的文化、有違基督信仰的社會價值觀等),因此保羅認為他們的信心仍要再提升也是無可厚非的。無論如何,我們看見保羅是如何著緊信徒的生命,他以自己的生命和行事為人作為榜樣,情理兼備地教導信徒,在離開了帖撒羅尼迦教會後仍然致力用書信去鼓勵和建立當中的信徒。

 4. 要留意主的再來(4:1-5:22)

保羅在1-3章多次讚賞、教導和鼓勵帖撒羅尼迦教會之後,他在4-5章特別提醒他們要怎樣活出美好的信徒生命,預備主的再來。其中保羅特別再次從信、愛、望這三方面去提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他們應當如何預備主的日子,這在4-5章裏剛好成了一個文學上的倒影結構:

A. 主對信徒的期望(4:1-2)【前言】

B. 為主而活(4:3-8)【信】

C. 彼此相愛(4:9-12)【愛】

D. 彼此安慰(4:13-18)【望】

D’. 常作準備(5:1-11)【望】

C’. 榮譽與順服(5:12-15)【愛】

B’. 建立屬靈的習慣(5:16-22)【信】

A’. 最後的禱告和道別(5:23-28)【結語】

 

信(4:3-85:16-22):

帖前4:3 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帖前4:4 要你們各人知道怎樣用聖潔、尊貴控制自己的身體 ,

帖前4:5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

保羅首先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要保持聖潔,遠避淫行。驟眼看來,我們或會以為這所教會的信徒在信主後就出現了嚴重的淫亂行為。然而我們要知道在當時的希羅世界中,原來外邦男人盛行在妻子以外另立情婦和妃妾去滿足自己的情慾需要,甚至會按需要透過女僕、男童僕來發洩個人的慾望[5]。因此帖撒羅尼迦教會其實與其他身處外邦希羅世界的教會一樣,都必然會因為信仰而要選擇脫離一些扭曲的性文化和與信仰不符的價值觀。除了性方面的開放和氾濫之外,希羅世界也充斥着拜祭偶像、神秘主義、敬拜羅馬皇帝甚或是封神等得罪上帝的文化,這些都是信徒除了要面對猶太教的逼迫之外,其他需要勇敢面對和突破的挑戰。可以說,當時的信徒並非單單在頭腦上接受了上帝的存在,而是更要在行為和習慣上都要作出徹底的改變,就是因著認信上帝是世上唯一和獨一的真神,而選擇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因此,雖然信主在當時是無條件的,但信主後要活出對主忠誠的信仰生活(徒15),信徒是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和轉變。而要面對如此巨大的信仰衝擊,保羅在5:16-22特別提醒信徒要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這包括信徒要在患難中從主裏「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明白「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5:16-18)。而且要留心順從聖靈的感動和先知的講論(5:19-20),判斷和省察甚麼是在主眼中看為美好的事情就要堅持,而在主看為惡的事情就要努力禁戒(5:21-22)。可以說,信徒必須要憑信心去活出一種與基督信仰相稱的屬靈生命,在克服困難的同時,又要活出與信主前不一樣的生活習慣和作風,在對上帝、對人、對事上都活出美好的見證。

愛(4:9-125:12-15):

帖前4:9 有關弟兄間的手足之情(φιλαδελφίας philadelphia,音譯就是「非拉鐵非」),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上帝的教導要彼此相愛

帖前4:10 你們向全馬其頓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努力。

帖前4:11 要立志過安靜的生活,管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吩咐你們的,

帖前4:12 好使你們的行為能得外人的尊敬,同時也不依賴任何人。

保羅從4:9開始特別提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要看重「彼此相愛」(另見3:12),看重弟兄之間的關係,而「愛鄰如己」本是繼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之後最重要的第二大誡命,因此我們不難明白為何保羅要這樣去教導信徒。可是,4:11指「立志過安靜的生活,管自己的事,親手做工」則較難以理解,而且之前保羅曾說「弟兄們,你們記念我們的辛苦勞碌,晝夜做工,傳上帝的福音給你們,免得你們任何人受累。」(2:19)單就這些句子來看,我們或會誤以為帖撒羅尼迦的人本質很懶散,不願工作。但如果我們以希羅世界的背景來看,或能更清楚理解保羅這話的箇中含意。原來希羅世界的社會價值觀,是十分看重個人的知名度和社會階級,所以信徒就要脫離世人那種時常都為要表現自己、告訴別人自己何等偉大、為著自己的名聲而敲鑼打鼓等的行徑,在信主後改為學習過低調安靜的生活,不再追求來個人的榮耀,而是來自主的讚賞,把榮耀歸於主。

另外,在希羅世界中主僕的地位分明,主人的身分往往不容許他自己親手勞碌做工,而是把一切繁重的工作都讓奴隸和僕人去承擔。故此,基督信仰不但打破了當時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界線,也打破了主僕的不同階級之間的界線,一同在主裏合而為一。而除了主僕界線的問題,保羅要這樣教導也很有可能是基於當時希羅世界中的「恩庇侍從」制度(patron-client)是一種透過免費派發福利(就如今天所謂的「蛇齋餅糭」) 的利益輸送制度,這是政治家為貧苦平民提供免費糧食和物資以換取他們支持和擁戴自己的一種手段。然而信徒在信主後就應當努力親身做工,不應再依賴這種制度來過活(4:12),免得當有不信主的政治家提出一些違反信仰原則的要求時(例如要求參與祭偶像的活動),信徒就有可能因為糊口而跌倒得罪主。所以保羅教導信徒要因為愛上帝的緣故而親身做工,謹慎地不讓自己置於一個屬靈上危險的位置。也有另外一個說法,是指因為信徒以為主再來的日子已經相當接近,所以已經不用為長遠的生活著想而努力做工。無論如何,這些說法都沒有互相排斥,可以是同時出現於不同類型的信徒身上,而最重要的是保羅自己親自做了榜樣,不但努力傳道,也在日間努力造帳棚,好讓信徒不用為奉獻支持他的傳道工作而造成負累(2:9)。保羅在5:12-15繼續指,信徒在信主後必須改變他們的行事為人和作風、待人接物的態度等,包括改掉未信主前的一些自我中心、不尊重長輩、自私自利、不看顧別人、以惡報惡去待人等的想法和心態,活出信徒應有的生命。

望(4:13-185:1-11):

帖前4:13 弟兄們,至於已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帖前4:14 既然我們信耶穌死了,復活了,那些已經在耶穌裏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

帖前4:15 我們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來臨的人,絕不會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

帖前4:16 因為,召集令一發,天使長的呼聲一叫,上帝的號角一吹,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帖前4:17 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會。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

帖前5:1弟兄們,關於那時候和日期,不用人寫信給你們,

帖前5:2 因為你們自己明明知道,主的日子來到會像賊在夜間突然來到一樣。

帖前5:3 人正說平安穩定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陣痛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逃脫不了。

保羅在這裏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要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和「主再來」等的觀念。學者一般相信他要特別處理這些議題,可能是由於以下三個原因:1)保羅未完成講解基督信仰就被逼要離開帖撒羅尼迦,所以要就這主題繼續講解或加以補充;2)當中可能已經出現信徒因受逼迫而殉道的情況,然而當地不少信徒對死後是否有復活仍缺乏信心和了解;3)希羅世界中大多數的信仰觀念本就認為人死如燈滅,並沒有死後復活的盼望和觀念,因此在面對死亡的威脅時特別恐懼。我們要知道,這三個原因並不是互相排斥,而是可同時成立的(這或可更具體地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無論如何,保羅強調信徒不但有復活的盼望,更因為這盼望而要好好地在今生裏就活出正確的生命,預備與主進入永恆裏。而除了在帖前4-5章這裏,保羅也在帖後和其他書信,例如林前15:51-53、西3:4、腓3:4、20-21等提及過有關「主再來」的教導。我們可能難以理解保羅的這些末世觀是從何而來,而只要我們對《聖經》稍為熟悉,其實不難理解保羅對末世、主再來和復活等的明白都是出自《希伯來聖經》。例如:「主的日子」本來就是一些舊約先知書中常提及的「耶和華的日子」的觀念,保羅把這應用在主耶書亞(耶穌)身上,指主再來時同樣會有吹角、審判惡人、為義人平反、讓死人復活等出現。情況就如一些先知書中所描述的景況(見番1:14-16、亞9:13-14、但7:13、12:1-2等),其中《但以理書》12:2特別提到「睡在地裏塵埃中的必有多人醒過來;其中有得永生的」就正正跟保羅教導主再來時在基督裏睡了的人將要復活的說法十分吻合(4:16)。另外,保羅能對基督信仰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某程度上相信是跟他所明白的口傳福音有關(參太24:30-31有關人子再來、有大聲號筒、天使召集屬於主的人等的描述)。而保羅特別要教導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認識「復活」和「主再來」,對他們來說其實是在面對患難中最大的盼望!另外,5:13指的「平安穩定」,在羅馬帝國的世界中會被認為是指凱撒大帝所建立的「Pax Romana(羅馬太平)」,就是一種羅馬帝國透過大規模的建設、經濟發展、政治鎮壓異己聲音等而變成國家強盛的景況,但這些所謂的平安其實只是地上人所建立的平安,而信徒的真正的平安、人生的依靠和穩妥只能在掌管世界的主中找到。所以,保羅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在面對末世、主再來的時候,要懂得從當時希羅世界的放蕩生活、享樂主義和所謂的「羅馬太平」中醒悟過來[6],明白真正的盼望在於主,信徒應當活出警醒謹慎的生命去預備迎見主面(5:6),就是讓自己常常處於屬靈爭戰的狀態(5:8),不要像世人那樣放縱自己。

5. 最後的禱告和道別(5:23-28

帖前5:23 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完全成聖!願你們的靈、魂、體得蒙保守,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責。

保羅在結束這書信時再次提醒帖撒羅尼迦教會要靠著上帝不斷努力,讓自己的屬靈生命力成為完全無可指責,預備好自己迎接主的再來。可見,保羅並沒有因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在當時仍處於初信主的階段,就不對他們抱有期望。相反,保羅期望他們成為自己在見主面時的冠冕,他們要「無可指責」地預備迎見主的再來,也就是要他們徹底離開未信主前得罪主的生活,建立良好的屬靈習慣,為要成為聖潔,並像他那樣努力活出美好的見證,成為其他人的榜樣。

 

結語:以造就別人的屬靈生命為使命

《帖撒羅尼迦前書》是保羅向他第二次宣教途中所建立的帖撒羅尼迦教會發出的第一封書信,為要鼓勵、建立和提醒他們如何活出與福音相稱的聖潔生活。其中保羅就信、愛、望三方面提醒帖撒羅尼迦的信徒:

信:學會對主忠心,建立過聖潔的習慣,不再跟隨世界的價值觀、生活模式、行事手法!

愛:要彼此相愛,不要以惡報惡,對未信主的人、信主的人(領袖、軟弱的人)要尊重和忍耐!

望:不把盼望和滿足建基於地上生活的穩妥、娛樂或世人所指的平安上,而是建基於與主的關係、上帝的應許和永恆的事情上,成為別的信徒的榜樣。

這反映早期教會在面對政治、社會價值觀和宗教文化上各式各樣的衝擊時,仍然要選擇堅持對主忠心、有力量對人關愛,在苦難中要盼望主的再來。今天,我們信主後雖然大多數人都未必會像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那樣要面對很大的信仰衝擊和艱難,然而從保羅對他們的提醒和嘉許,反映信徒在信主之後就應當快快進入屬靈爭戰的狀態,克服因信仰而來的種種壓迫和挑戰,活出聖潔的生命,甚至要效法基督,成為其他信徒的好榜樣和好見證!事實上,保羅對初信主的帖撒羅尼迦教會信徒已經抱有很大的期望,認為他們能效法他和效法主,能警醒謹慎地活出好的榜樣。當中不論保羅還是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他們愛主和委身的推動力都並非來自人的讚賞,而是因著想成就主的心意,並看見身邊其他信徒的生命能夠有所成長。反觀現今的教會和信徒,我們並不容易找到認真、委身、願意為主受苦的生命見證,更多的反而是一些缺乏承擔、追求世俗享樂、追求滿足個人榮耀和成就、只想從主裏得到福氣的信眾,難怪現今教會和個別信徒的生命都難以被建立起來。求主憐憫和加力給我們,叫我們既然有復活的盼望,就不要再像不信主的世人那樣只為著自己而活,而是努力為主和為著別的信徒能夠在屬靈上成長而活,努力多作主工,成為其他信徒的榜樣,就像我們從保羅和帖撒羅尼迦教會所看見的那樣,承傳著一份願意為主受苦的心志,以造就別人的屬靈生命為使命。阿們。


[1] 近代學者估計保羅最早寫的書信是《帖撒羅尼迦前書》(寫於公元50-51年),這是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途中所寫的。另一個較保守的說法是他最先寫《加拉太書》,但這說法要把其成書日期定在耶路撒冷會議對外邦人是否需要先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的決議之前(徒15章)。詳細的時序圖表可參:https://bmy.org.hk/保羅生平與保羅書信時序/

[2] 參 Douglas J. Moo, NT276 Pauline Theology (Logos Mobile Education; Bellingham, WA: Lexham Press, 2017) 。

[3] 參Todd D. Still, Thinking through Paul: A Survey of His Life, Letters, and Theology

[4] 這節經文容易被曲解來支持「反猶主義」,但要知道當時「猶太人」這個用詞並非指所有的猶太裔人士(因為作者保羅自己也是),而是單單指當時拒絕接受彌賽亞的猶太教領袖,這情況在《約翰福音》中也常見。

[5] 參N.T. Wright, Michel F. Bird,“Portals and Parallels: Typical Greco Roman Mail Sexual Attitudes”, The New Testament in Its World (Zondervan, 2019)。

[6] 第一世紀的希羅世界中,外邦人的生活是充滿著娛樂節目和享樂主義的。我們從考古發現可見,許多城市都設有劇院、音樂廳、羅馬浴場、賽馬車場、妓院、鬥獸場以及龐貝古城中富戶人家的壁畫上所反映的宴樂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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