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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多書》查經摘要(作者:Florence Tsang

圖為克里特島

 

簡介《提多書》

書名:提多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ΤΟΝ,意思是「致提多」。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多(1:4)。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在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期間他有機會進行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因此兩封書信的成書日期相近,估計《提多書》的成書日期約為公元 63-65 年間。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哥林多。保羅這封書信看來是在他把提多留在克里特之後不久,可能是在馬其頓寫成,也可能是在前往尼哥坡里[1]期間,途經哥林多時所寫,其時西納律師和亞波羅或許也在那裏(3:13;另參林前16:12)並正要前往克里特,於是保羅寫了這信託他們帶給提多,並約提多到尼哥坡里見面(3:12-13)。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吩咐提多要在克里特各城的教會設立長老,提醒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要成為信徒的好榜樣。保羅也給予提多權威性的支持去執行他的職責,最後交代要為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並在亞提馬或推基古來到克里特時,趕緊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多指引,教導會眾過敬虔的生活,特別注重信徒要以和平及溫柔待人,在教會內外都要避免虛妄無益的爭辯,且要學習熱心行善。

 

保羅與提多的關係

提多是希臘人,是保羅最早帶領信主的人之一。《使徒行傳》裏並沒有提到提多,但他的名字在保羅書信中多次出現,讓我們從中可以認識他。保羅稱提多是在共同信仰上作他的真兒子(多1:4)、是他的弟兄(林後2:13)、夥伴,並為服事哥林多信徒作他的同工(林後8:23)、與自己同感一靈,有同一步伐(林後12:18)、是其他信徒的榜樣(多2:7)。提多曾隨保羅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他雖然信主卻沒有受割禮,成為了保羅論證外邦人信主不需先受割禮,而是因信稱義的重要例子(見加2:3-5)。當哥林多教會發生嚴重問題時,提多受保羅差派帶了一封嚴厲的信前往,後來他將哥林多教會悔改的好消息帶回給保羅,使保羅得到很大的安慰(林後7:5-8、13-14);他亦曾自願協助保羅所推動為耶路撒冷聖徒的募捐行動(林後8:6),並將捐贈的事情辦妥。估計保羅在羅馬被囚獲釋後,與提多一同到克里特島傳教並建立教會,保羅後來把提多留在克里特幫助管理那裏的教會,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估計提多之後按照保羅所吩咐,在尼哥坡里與他會面(多3:12)。而在保羅最後的日子,經文記載提多在撻馬太[2]

 

全書大綱

《提多書》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部分[3]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

A. 問候(1:1-4)

B. 作教會領袖的資格(1:5-16)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

A. 順服執政掌權的(3:1-8)

B. 遠避愚拙的辯論(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提多書》綜覽

I. 對教會領袖的指示(1:1-16

在信的開首,保羅清楚提到他作為上帝的僕人以及耶穌基督的使徒,有責任使上帝的選民信從與認識合乎敬虔的真理(1:1)。「信從真理」與「敬虔」可以說是一體兩面,因為當一個信徒信從了真理,就自然會生發敬虔的生命,並透過他的言行表現出來。這也是整封書信的一個重要主題。

多1:5 我從前把你留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多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受約束,就可以設立。

多1:7 監督既然是上帝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自負、不暴躁、不酗酒、不好鬥、不貪財;

多1:8 卻要樂意接待外人、好善、克己、正直、聖潔、節制,

多1:9 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克里特是位於地中海的一個大島,在愛琴海南面,它目前是屬於希臘的海島,但在保羅的時代,它是由羅馬帝國所管轄。徒27章提到保羅在凱撒利亞被押解到羅馬的途中,就曾路經此島(徒27:13-26),但沒有久留。當保羅在羅馬被釋放以後,估計他與提多來到克里特傳道,並在各城建立教會。及後保羅離開克里特,就把提多留在那裏,吩咐他要將沒有辦完的事都辦妥,在各城設立長老。在1:6-9,保羅列明了作長老/監督的條件,在《新約聖經》中,「長老」和「監督」的職責相同,因此二詞有時會互換使用[4]。這裏列明的條件跟《提摩太前書》3章基本上一致,同樣有關於道德上的要求,也要善於教導,就是把健全的教導去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

說到克里特人的特質,保羅引用了一個本地的先知所說的話:「克里特人常說謊話,是惡獸,貪吃懶做。」[5](1:12)又說這見證是真的,保羅提醒提多要因著克里特人這些與上帝信實無偽的屬性(1:2指上帝是「無謊言的上帝」)並與真道違背的特質,而去嚴厲地責備他們,使他們在信仰上健全(1:13)。至於他們需要健全教導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在克里特有些信主的猶太人鼓吹外邦信徒必先要奉行割禮和遵行一些猶太教禮儀才能得救(1:10;另參加2:4),也有人傳播無稽的傳說神話(1:14),或強調從律法而來的義或家譜等(3:9),保羅認為「這些人的口必須堵住,因為他們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導的事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1:11)

II. 對會眾生活的指示(2:1-15

對比那些敗壞人的假教師,保羅希望提多可以成為信徒的榜樣,不但他所說的要合乎健全的教導,也要凡事處處顯出自己是好行為的榜樣(2:1、7)。保羅吩咐提多要針對不同年齡、性別和社會地位的信徒,包括:老年人、年長的婦女、年輕的婦女、年輕人和僕人,在不同的範疇對他們作出相關的勸勉。隨著信徒的年齡與性別的不同,以及社會地位的高低,他們所面對的問題與挑戰也不盡相同;因此,在教會中需要區別不同的群體去作出相對應的教導與關懷。

多2:11 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多2:12 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

多2:13 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多2:14 他為我們的緣故捨己,為了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

多2:15 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

由於克里特的信徒群體在充滿謊言、敗壞的世俗環境下被建立起來,因此信徒特別需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2:12),保羅清楚說明克里特的信徒該這樣行的原因,是因為上帝救贖的恩典,以及等候主再來的盼望;這盼望是超越今生的,能叫人在已然與未然之間,輕看短暫的世俗情慾,靠著主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中清醒地生活,等候我們所盼望的福樂和主再來時榮耀的顯現。

保羅囑咐提多「這些事你要講明,要充分運用你的職權勸勉人,責備人。不要讓任何人輕看你。」(2:15)勸勉和責備是兩個互補的面向,提多需要以健全的教導作為信徒言行的基礎,同時也伴隨著更困難的任務,即運用職權進行責備,以糾正信徒一些錯誤的行為。保羅特別提醒提多不要讓人輕看他,事實上,克里特教會的情況對提多來說確實特別不容易,尤其是那裏有一些奉行割禮的假教師在教會中興風作浪,而提多並沒有受割禮,因此保羅希望鼓勵他,讓他有信心去完成所交托給他的使命。

III. 對社會生活的指示(3:1-11

多3: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執政的、掌權的,要服從,預備行各樣善事。

多3:2 不要毀謗,不要爭吵,要和氣,對眾人總要顯出溫柔。

保羅吩咐提多要提醒克里特人去順服執政掌權的。在當時,克里特島人以叛逆而聞名,保羅認為有需要特別提醒他們,這樣福音就不會被用作滿足任何政治目的之工具;而那些執政的、掌權的都在上帝的掌管之內,最後他們也將因行義或不義而受審判[6]。事實上,對保羅來說,順服絕非一種消極的生活方式,而是帶有目的性,就是要信徒在這樣的環境中「預備行各樣善事」(3:1),並且對眾人顯出溫柔;只是,倘若這順服是與上帝的教導相違背,信徒必先順從上帝而不是順從人(參徒5:29)。

3:3-8保羅重述人在得到上帝的救恩前活在罪中的困境,就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然而上帝將祂的恩慈和慈愛向世人顯明,藉著重生的洗拯救了我們,洗淨了人的罪孽,並在聖靈中使我們得著新生命,成為應許的繼承人,這不是靠著我們的行為,而是靠著祂自己的憐憫。故此,整個信徒群體,就是那些被聖靈更新、委身於上帝的人都應積極地行善——這都是美好且對人有益的。(3:8)至於那些以不必要的爭論導致分裂和擾亂教會的人,保羅首先提醒提多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而那些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後就要拒絕跟他們來往。(3:9-11)

IV. 結束的指示(3:12-15

在書信的最後,保羅敦促提多要盡一切努力前往尼哥坡里與他一起過冬。保羅可能利用冬天的時間重新整合他的宣教事工。他的計劃是派亞提馬(《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及)或推基古(曾被保羅差派到以弗所和歌羅西;見弗6:21-22;西4:7-8)代替提多到克里特,而提多則前往尼哥坡里與保羅會面。保羅也吩咐提多要給西納律師和亞波羅送行,讓他們沒有缺乏,他們都是保羅重要的同工,提多要接待他們並提供資源,使他們為之後的旅程作好裝備。透過接待的行為,克里特的信徒也可以學習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主多結果子,在教會所領受的使命中發揮一己功用。

 

《提多書》的主題與思考

  1. 為真道作見證:《提多書》第一章的主要內容是有關在克里特各城設立長老和監督,其一是為了教會的管理和運作,其二,經文提到設立長老和監督的迫切性,是由於克里特的會眾當中有些假教師去擾亂信徒對真理的明白。而教會領袖其中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要捍衛真理,並抵擋異端邪說,以免錯誤的教導滲入教會以致影響整個信仰群體。保羅特別指明所設立的人要「堅守合乎教義的可靠之道,就能將健全的教導勸勉人,又能駁倒爭辯的人。」因此從第一章的經文,可見為真道作見證的重要性。在《提多書》的背景,克里特教會的信徒於教會內外都面對不少挑戰,對內有假教師錯謬的教義,對外亦有文化惡習的污染,而正正因為克里特的信徒在這種墮落的文化環境下被建立,作為教會領袖,也就是作為上帝的管家的,除了要透過健全的教導去幫助弟兄姊妹明白上帝的心意,也要留心文化環境之於信徒的影響,從而教導他們如何在身處的環境中活出一個合上帝心意的生命。此外,對於作教會領袖的資格,固之然要明白且堅守真理(1:9),然而,比此更先提及的是一個人的生命質素與品行,甚至在一開始就提到他必須要無可指責(1:6-8),也就是作領袖的,必先要有好的生命見證,方可承托和見證所傳講的真理,以作為其他人的榜樣。今時今日在教會當中,我們對傳道同工和教會的領袖、長執有甚麼期望呢?我們會認為更重要的是他們致力傳揚和捍衛真道,還是我們更著緊他們要有領袖的個人魅力、管理能力、學歷專業或社會經驗?我們會否更為重視教會的外在發展(建築物擴建、人數增長等),多於真理的傳遞以及弟兄姊妹的生命建立和成長?這都是我們值得去深思的。

  2. 用生命作見證:在第二章一開始,保羅對提多說:「至於你,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健全的教導。」(2:1)意思是提多所講的,必須是要與純正教義一致的教導。而保羅在接下來的2:2-10,他沒有選擇吩咐信徒要讀經和祈禱之類的靈性操練(這些固然十分重要),反而開始提及不同的人,包括男女老幼,也包括僕人,並指到他們要如何在自己的身份與家庭崗位上,也就是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去活出一個好的見證。事實上,健全的教導所帶出的敬虔的生命,所指向的不是每星期一次的崇拜或團契活動,而是我們的日常生活,那裏才是信仰真正的試驗場。其實為主作好的見證,或說聖潔生活的操練,可以有兩方面的作用:第一就是信徒要做好自己的本份,讓他人看見基督徒與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以致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而第二方面,是同樣重要的另一個面向,就是2:5、8所說的,「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讓人說不出我們有甚麼不好而自覺羞愧」。因著敬虔並不能與日常生活分割開來,我們該思考的是,我們有沒有把所聽的道活現在我們的生活中,而非「聽道是一回事,生活又是一另回事」。在《提多書》第二章,保羅刻意提及僕人也有其責任,在當時的羅馬社會中,僕人是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他們甚至只被視為其主人的財產,而倘若社會上最卑微的人也有能力去裝飾福音,就是連最不自由的人也能在主裏自由地以敬虔的生活去榮耀上帝的時候;那麼,每一個信徒也不能逃避見證上帝的責任,因為上帝呼召每一個聽信福音的人,都要透過自己每天的言行去實踐上帝的道,反映出上帝的良善。除此之外,信徒也要留神,我們除了要有好的見證外,也要致力避免落入一些失見證的處境,免得上帝的道被毀謗,把還沒認識上帝的人攔在教會的大門之外。

  3. 向世界作見證:第三章的重點,是教會如何回應身處的社會以至這個世界,也就是如何跟社會與非信徒互動相處,這不單單關乎個人,更是整個基督徒群體在社會當中的見證。在3:1-2,保羅吩咐信徒要順服執政的、掌權的,也要與人和睦,不要爭吵,總要對眾人顯出溫柔。簡單的兩節經文卻談何容易?它困難的地方在於,這個世界往往充斥著許多的不公不義,我們周遭的人,大部分也是專愛自己,心裏沒有上帝,面對這種種我們如何時刻保持良善呢?這裏經文提醒我們一個事實,就是「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作各樣私慾和宴樂的奴隸,在惡毒、嫉妒中度日,是可恨的,而且彼此相恨。」(3:3;另見弗2:3)今天,當我們對別人作出批判時,往往忘記了我們從前也是如此無知與悖逆,只是耶書亞(耶穌)照他的憐憫拯救了我們,使我們獲得聖靈的澆灌成為上帝的後嗣。所以,基督徒放棄自己的權益,選擇溫柔待人背後的原因,既是在效法基督,也是理解到自己原沒有比其他人善良,我們也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既然上帝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洗淨我們的罪,又藉聖靈更新我們,賜我們新生命,我們該做的不是看不起他人,而是要學效上帝那份憐憫人的心腸,熱心行善,把愛帶到軟弱和有需要的人當中,以愛去回應這份救贖之恩。第三章的重點是行善、接待並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棄絕一切無謂的辯論,在教會內外都不要與人爭吵。以世俗的眼光看,總要與人和氣,聽上去好像是一種逃避或怯懦的表現;然而,保羅這樣吩咐,其實是叫信徒將氣力放在正確的地方,很多時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爭辯是毫無意義的,因此除非關乎基督信仰的核心真理,否則我們應當先專注在更重要的事情,例如供應宣教所需,多一點支持前線宣教的工作,好使福音能夠順利被廣傳開去。

 

結語:以敬虔生活見證主道

《提多書》2:11-13可以說是帶出了這封書信所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過克己、正直、敬虔的生活,等候福樂的盼望,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這封書信強調信徒要有好行為,要過敬虔的生活,也要熱心行善,這都是建基於上帝救贖的恩典。基督的福音不是一套理論,不是人靠言語就能完美闡述的,而是生命之道,是人的整個生命藉著聖靈的重生與塑造,以致我們可以用行為去尊崇和活現上主的真道。因此,《提多書》不單是有關牧會的教導,而是更為根本的東西,也就是為主作見證——這是信徒的責任,也是教會在地上的角色:1)在這個彎曲悖謬的世代,竭力捍衛真道,抵擋異端邪說,並教導人健全的道理,建立主的門徒;2)活出生命見證,在日常生活中讓人看見上帝的良善;3)教會群體在身處的社會以至世界中,熱心行善,幫助有迫切需要的人,為社區帶來祝福,讓更多人被吸引去認識那位美善的上帝。

在末世的日子,人會專愛自己,不愛上帝,人的愛心也會漸漸冷淡,然而,在黑暗中豈不是更需要光;在這樣的世代中豈不是更需要我們去為主作見證嗎?因上帝救贖的恩典,並主再來的盼望,願我們都堅守並傳揚真道,在每天生活中作好見證,也熱心回應社會,用真理和愛關顧人身心靈的需要,讓未信的人在教會、在我們身上看得見福音的美,以致我們得以凡事顯出完美的忠誠,好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2:10)阿們。


[1] 尼哥玻里(Nicopolis;《和合本》譯「尼哥波立」)是希臘亞該亞省西邊亞底亞岸邊(Adriatic coast)的一座小城。

[2] 撻馬太(另見提後4:10)就是利哩古省(羅15:18),現克羅埃西亞。

[3] The Complete Jewish Study Bible, (Hendrickson Publishers Marketing, 2016), 1721.

[4] 參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註10。

[5] 引文的來源有爭議。有認為是出自克諾索斯(Knossos)詩人卡利馬科斯(Callimachus)所寫的一首讚美宙斯的詩,但由於卡利馬科斯引用了埃庇米尼得斯(Epimenides)的詩,埃庇米尼得斯是公元前六世紀的克里特詩人和宗教人物,相傳有預言的能力,故此有認為保羅所說的先知應為埃庇米尼得斯。在他的詩中,他指責「克里特人是常說謊者,惡獸,閒著的肚子」(The Cretans, always liars, evil beasts, idle bellies),因為他們編造了一個神話說宙斯已死並為他建造了一座墳墓。卡利馬科斯甚至更將克里特人說宙斯死在克里特島的這個謊言再加以擴展,聲稱他出生在島上而不是阿卡迪亞大陸(mainland in Arcadia),這使克里特人在希臘人中臭名昭著,並形成克里特人就是騙子這個刻板形象。參 Hutson R. Christopher,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Paideia Commentaries on the New Testament; ed. Mikeal C. Parsons and Charles H. Talbert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19), 220-222.

[6] Thomas C. Oden, First and Second Timothy and Titus, IBC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89), 86-87.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後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保羅羅在獄中完成書信交給推基古(弗6:21-23;另見提後4:12、西4:7);原圖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後書》

書名:提摩太後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B,意思是「致提摩太(二)」。

作者:使徒保羅(1:1)。

對象:提摩太(1:2)。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這三封書信被稱為「教牧書信」(成書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原因是它們的主要內容都是關於教會的牧養和管理。而《提摩太後書》是三封書信中最後寫成的,成書日期約在公元66-67年。

寫作背景:教會傳統指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有一段可自由傳道的時間(公元62-63年),期間他有機會作了第四次宣教旅程,可能遠至西班牙(羅15:23),也應重訪過克里特(多1:5)、哥林多(提後4:20)、米利都和特羅亞(提後4:13、20),並在這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他後來在尼哥坡里(馬其頓省)被捕,被關進監裏。被捕的原因不詳,可能是因馬其頓政府不願意基督教會擴大發展,所以把他拘捕,也可能是銅匠亞歷山大製造偶像的行業因曾受保羅的事工影響而陷害保羅(提後4:14;徒19:33),也有指這個亞歷山大就是被保羅逐出以弗所教會的人(提前1:20)。保羅第二次被關在羅馬是在地牢裏(公元 66-67年),戴上手銬腳鏈,朋友遠離他,同工幾乎找不到他(提後1:17),而保羅寫這書時自知即將離世,這書寫後不久保羅就被處決,為主殉道。[1]

寫作目的:

1. 對提摩太作出最後的教導、勉勵和安慰:a)忠於自己所領受的職事,守住所託付的真理,專心傳道和教導;b)也要忠於基督的福音,不要以為主作見證為恥,要為福音的緣故作耶書亞(耶穌)的精兵,與保羅同受苦難;c)聖潔自守,抵擋假教導,完成福音的使命。

2. 保羅的盼望:a)渴望再見到提摩太,要他盡快來(1:4,4:10、12、20);b)也帶同馬可一起來(4:11);c)帶他的物品來,包括:外衣、書籍、羊皮卷(4:13)。

提摩太的個性:有關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以及他的個性,請參《提摩太前書》的文章摘要[2]

全書大綱

《提摩太後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問候及建議(1:1-18)

二.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

A. 忍受一切(2:1-18)

B. 根基是堅固的(2:19-26)

C. 將來的艱難日子(3:1-9)

三.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

A. 相信聖經(3:10-17)

B. 傳道(4:1-8)

四. 最後的話(4:9-22)

 

. 問候及建議(1:1-18

保羅在問候語中稱自己為使徒,並指出他的使徒身份是建基於「奉上帝旨意」以及「按照基督耶穌裏所應許的生命」(1:1),而這兩樣也都是福音的重要元素:福音是上帝的拯救計劃,藉著耶書亞(耶穌)成就,要把生命賜給接受福音的人。保羅稱提摩太為親愛的兒子,並對他作出三重(恩惠、憐憫、平安)祝福,這都與他在《提摩太前書》(1:2)中的問候言辭相似。

一如保羅其他書信的風格,在問候語之後就是向上帝獻上感謝,他先提到自己「接續祖先用純潔的良心」(1:3)去事奉上帝,保羅在其他地方提到他的祖先時,往往強調他們對上帝的熱心事奉(徒22:3,羅10:2),這裏所說純潔的良心,是指他按著良心對上帝的認識而對上帝作出回應,是清白而沒有虛假的[3]。保羅傳承了祖先對上帝事奉的熱心,而提摩太(雖然他的先祖不是純猶太人)則傳承了來自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妮基的信心,保羅為此而感謝上帝。保羅說他晝夜不停地想念提摩太,每想到他的眼淚時,就急切的想要見他(1:3-4),這裏指提摩太的眼淚,大概不是因為他在事奉上遇上挫折而傷心流淚,而應該是指之前提摩太因要與保羅分開而流下不捨的眼淚,時間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羅馬被囚獲釋之後,作了第四次的宣教旅程,期間他往馬其頓去而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時候(提前1:3)。保羅想見提摩太的原因不難明白,一是知道提摩太在以弗所的事奉上面對很多艱難,所以想給予他當面的鼓勵;二是保羅知道自己離世的日子快到,所以想要在離世前見提摩太一面。在書信的結尾部分,保羅就把他的這份想念化為行動,吩咐提摩太要盡快到他那裏(4:9)。

但在提摩太來到之前,保羅也想對他作出勸勉,首先他提醒提摩太要把上帝藉著保羅的按手所給他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1:6)。在提前 4:14 保羅也有提到提摩太曾藉著眾長老的按手而領受恩賜,或許保羅與眾長老是在同一個場合一起為提摩太按手,但保羅在這裏則強調他與保羅有一份直接傳承的關係,而「如火挑旺」可理解為要「積極的去運用」,原因是:「因為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心,而是剛強、仁愛、自制的心。」(1:7)這句或會讓我們理解為有兩個靈,一個是膽怯的,一個是剛強的,上帝就把後者賜給了提摩太,但這一節其實更貼切的翻譯是:「上帝所賜的靈不會使我們膽怯,而會使我們剛強」(《現修》)。事實上,剛強和有膽量正是聖靈的特徵之一,在《使徒行傳》中就有不少記載是信徒靠著聖靈的能力而放膽傳講上帝的道(徒4:31, 9:28,14:3)。

接著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也正是與傳講上帝的福音有關,保羅說:「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靠著上帝的大能,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1:8)由此我們得知保羅正身在牢獄之中,而他被囚的原因不是犯了罪,而是因為傳福音而被捕,當中「為恥」可以理解為「不承認,放棄」(參來2:11);事實上,保羅之前也曾因傳福音而被囚,他也同樣地說沒有以福音為恥(西 4:4),沒有因著為福音受苦而不承認他的使命或放棄傳福音,反之,他願意為此而受苦,更勸勉提摩太也要有這受苦的心志。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福音的堅定信念,指出福音是上帝早在萬古之先,就定意要在基督耶穌裏把生命賜給我們,現在已藉著耶穌的死而復活把這不朽的生命彰顯了出來,這福音雖然已藉著耶穌成就,但卻需要有人去傳揚,而保羅就是為此而被上帝奉派作傳道、作使徒、作教師,所以他即使要為傳福音而受苦,也堅定地繼續他的使命,直到完成為止。「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直到那日」(1:12),「他能保全他所交託我的」在原文的意思可理解為「他能保全他所託付給我的【福音】」或「他能保全我所交託給他的【性命】」,兩個意思似乎都說得通。

然後保羅就囑咐提摩太要把他從保羅聽到的健全言論,用在基督耶穌裏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又要靠著聖靈,牢牢守住所交託給他那美好的事(1:13-14)。健全的言論就是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是合乎敬虔的教導(提前6:3),可見儘管提摩太傳承了保羅那來自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但不代表他不需付出任何努力,反之,他必需靠著內裏的聖靈,牢牢的守住所領受的真理,以此對抗那些錯謬的教導,而這也是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反覆吩咐提摩太要做的事(提前6:20)。

保羅提到他因著福音被囚而引起信徒的兩種反應,有人怕受累而離棄他,當中提到的兩個名字:腓吉路和黑摩其尼(1:15)可能是在亞細亞教會中的代表人物,但也有人不顧一切的要到羅馬尋找保羅,屢次的使保羅欣慰(或許是指向保羅提供在獄中所需的物資),他們就是曾在以弗所服事過保羅的阿尼色弗一家的人(1:16),意味著他們是提摩太所認識的,保羅以這一正一反的例子,去提醒提摩太在面對保羅被囚的事上,知道應作何選擇。

 

. 在患難日子時的堅持2:1-3:9

接著的 2:1-7 是保羅勉勵提摩太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2:1),更要把他從保羅那裏所聽見的教導,交託給那忠心而又能教導別人的人,好讓福音的真道能繼續被傳承,保羅以三種職業去闡述傳承這使命的人應有的心態:1)士兵,不讓世務(為生計而勞碌的事情)纏身;2)運動員,按規則比賽;3)農夫,辛勤務農;總的來說,就是要專心、堅持,為的是要得主的喜悅和他的賞賜。此外,也要以主耶穌基督為榜樣,他雖是大衛的後裔(彌賽亞),卻也要經過死亡,之後才復活,成就了福音。保羅為傳這福音而受苦、被捆綁,然而福音卻不會被捆綁(2:9),且會一直傳揚下去,這份信念在保羅之前被囚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表明了出來:「我所遭遇的事反而使福音更興旺」(腓1:12),是以保羅願意為上帝的選民事事忍耐,為要使他們能得到那在基督耶穌裏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保羅在提到永遠的榮耀時,往往是要把它與當下短暫的苦難作對比(參林後4:17),保羅因著有這永遠的榮耀為盼望,就不以為福音受苦為恥,即使要為基督而死,他也確信自己必與基督同活,將來與他一同作王(「作王」也有「管理」的意思),他所持的這份信念不是基於自己的信實,而是基於主的信實,因為主基督是可信的,即使人會失信於他,但主基督永不會失信,因為他不能失信於自己(2:13;羅3:3)。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份堅定的信心去提醒眾人,要「竭力在上帝面前作一個經得起考驗、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2:15)「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的意思可理解為「引導真理的話走直路」或「使真理的話能筆直平坦」,這是要對抗當時假教師的那些世俗的空談(2:15),當中點名提到的有許米乃(這名字曾在提前 1:20 出現)和腓理徒,他們說復活的事已過去(2:17-18),使人偏離真理。這教導大概是受到當時希臘思想的影響,認為人的肉體只會朽壞而不會復活,這與保羅的教導完全背道而馳(林前15:53,腓3:21)。

面對假教師的挑戰,保羅給提摩太的建議是不可在言詞上與他們爭辯,而要在「上帝堅固的根基屹立不移」(2:19),又要知道「主認得他自己的人」,這裏是引用了《民數記》16:5提到可拉一黨的人企圖攻擊摩西那來自上主的權柄,但上主知道「誰是屬祂的」,最後主親自作出裁決把那不屬於祂的人消滅。而我們既然屬於主,當做的就是離開不義,把自己分別出來。保羅用了大戶人家有各樣的器皿這圖畫(2:20),去比喻信徒就像是上帝家的器皿,要是信徒「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必成為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2:21)保羅更提醒提摩太要「逃避年輕人的私慾」,指的除了是情慾方面的試探,也可能是年輕人的那份好勝逞強的心,容易陷入試探要與那些假教師作辯論(2:23),並吩咐提摩太要逃避任何屬乎血氣的心思,反而要與那些以純潔的心求告主的人一起追求公義、信實、仁愛、和平(2:22)。保羅反覆地囑咐提摩太不要與人陷入無益的辯論中,而要切實地去活出一個聖潔敬虔的生命,這或許與提摩太的性格有關,很明顯提摩太不是一個善辯的人,保羅並沒有勉強他像自己那樣要成為一個雄辯滔滔的人(徒15:2,17:2、17,18:4、19,19:9),而是按著提摩太的性格去引導和栽培他。

至於那些受到假教導迷惑的人,保羅要提摩太用溫柔的心去勸導他們,也許上帝會給他們悔改的心,以致能明白真理,並從那些魔鬼的詭計中醒悟過來。可見保羅讓提摩太與假教師對抗的方式,並不是與他們進行激烈的交鋒,反而是用溫柔的心去教導信徒,恆心忍耐,讓上主在人的內心工作,這才是擊退敵人的最好方法。

保羅接著就提到在末世的日子,提摩太會在事奉上所遇到的挑戰,首先提到的是人心的敗壞,保羅一連提了十九項人心的敗壞之處(3:2-4),而首尾兩樣正是「專愛自己,不愛上帝」,這完全違背了《聖經》裏最大的兩條誡命:「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申6:5)和「愛鄰如己」(利19:18),保羅又指出這些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棄了敬虔的實質」(3:5),後面的一句也可譯作「背棄了使他們敬虔的能力」(《新普》),意思是他們拒絕了聖靈使人活出敬虔的能力。可見這些人並不是非信徒,而是教會內的人,對於這些人,保羅對提摩太的建議是要避開他們。

保羅說他們當中有人(也就是假教師)使人偏離真道,所使用的技倆是潛入人的家裏(不是光明正大地在教會中傳假教導),目標是那些無知的婦女,她們「被罪惡壓制」,這句可解作是被積累的罪所壓制,再加上受到自己的私慾所誘,儘管她們常常聽道,也是無法明白真理。這讓我們看見假教師的技倆之所以成功,其實也是因為人不願意離開罪惡以及放縱自己的私慾所致,這兩種罪性在當時或許是以婦女較為普遍(因女性所受的教育一般不及男性),但到今天,我們知道容易受假教導迷惑的人並不限於婦女,而是那些耽於罪和私慾的人。保羅又指出這些騙人的技倆終久會在眾人面前顯露,就如當日抵擋摩西的雅尼和佯庇一樣。這兩個名字並沒有在其他《聖經》經文出現,但相信可能是《出埃及記》中提及的那些術士(出 7:11,8:18,9:11),在上帝施行十災期間,他們嘗試以法術抵擋摩西,但最終不成功,保羅除了以此指出這些假教師最終會被揭發而「不能往前進了」(3:9《呂》)之外,也是要指出這些抵擋上帝工作的人其實從古已有之。

 

. 經得起考驗的工人(3:10-4:8)

保羅在提出提摩太在事奉上會遇到的挑戰之後,就指出提摩太應有的心志,與之前所述那十九種人心的敗壞相比,提摩太追隨的卻是保羅的「教導、行為、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這七樣美好的品行,保羅又特別提到他曾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遭遇過迫害和苦難,但主都把他救了出來(3:11)。保羅在這三個地方所受的迫害是發生在他第一次宣教旅程期間(提摩太應該是在那時候信主的),當時提摩太還未加入他的宣教行列,那麼為甚麼保羅要特別提到提摩太成為他同工之前所發生的事?或許我們從下一節經文可以得到提示:「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將受迫害。」(3:12)這意味著提摩太是在知道保羅因著宣教而受迫害的情況下,都願意加入保羅的宣教行列,這代表他曾經立志,願意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預料可能因此而受迫害,保羅在這裏正是要提醒提摩太當日所立的心志。

除了有這份心志,提摩太也必須要努力的在《聖經》上學習,也就是他從小就學習的「聖經」(3:15;也有譯作「聖典」,指的應該是《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因為它「能使你憑著信仰基督耶穌而有智慧,以至於得救的。」(參《呂》)指的是《聖經》蘊藏著得救的智慧,最終能使人因相信基督耶穌而得救。接著的下一句是「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指出其最終目的是「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3:17)。

4:1-8 的這一部分可以說是保羅的臨終之言,當他對提摩太說完了他在事奉上要面對的挑戰和需要持守的信念之後,保羅就以一個非常嚴肅的語氣說道:「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鄭重地勸戒你」(4:1),而這個勸戒就是「務要傳道」(4:2)。在末世的各樣艱難的日子當前,保羅要提摩太秉持的心志是:「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導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4:2)保羅沒有低估要完成這個傳道使命所要抗衡的外在艱難,因為「那時人會厭煩健全的教導,耳朵發癢」,「掩耳不聽真理」(4:3),並只會隨一己之意,聽那些想聽的教師所講的無稽的傳說(4:3-4)。儘管如此,保羅對提摩太的最後囑咐是「凡事要謹慎,忍受苦難,做傳福音的工作,盡你的職分。」(4:5)然後是保羅在臨離世之前,怎樣看自己的事奉的一番表白,當中盡見他對主的赤誠以及對死後的盼望:

提後4:6 至於我,我已經被澆獻,離世的時候到了。

提後4:7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提後4:8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保羅用了奠祭(參民 15:5)這幅圖畫去比喻自己的生命就像酒一樣快要傾倒而盡,又用了跑步的圖畫去比喻自己一直在奮力的跑步,他已快跑到盡頭了,去表明自己無負主的託付。最後的一句「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是把自己的榜樣留給提摩太,以此勉勵他也同樣要奮力地持守主的託付。

 

. 最後的話 4:9-22

最後的這一部分是保羅吩咐提摩太要趕緊到他那裏(4:5),並作的一些安排。保羅在這部分提到很多同工的名字(有些曾在他的其他書信提及),但當中好些人都不在他那裏,這使保羅更希望提摩太能來到他身邊,其中一個不在他身邊的人是底馬(西4:14,門24),他是因為貪愛現今的世界而離開保羅,指的也許是他以世俗的事務為念,或者是怕被保羅牽累而離棄他;有些則是被保羅差派去了其他地方,例如:革勒士去了加拉太;提多去了撻馬太(即以利哩古;羅15:19);以拉都在哥林多,特羅非摩因病而留在米利都(4:20);推基古(西4:7)去了以弗所,相信是要接手提摩太的事奉,好讓提摩太能前往保羅那裏,而當時在保羅身邊的就只有路加(西4:14,門24)。

保羅又特別吩咐提摩太要與馬可一起來,原因是「他在服事上於我有益」(4:11),馬可就是保羅和巴拿巴在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後來他因中途離開了宣教團隊(徒15:36-39),以致保羅再沒有與他一同宣教,但從《歌羅西書》4:10 可見,他與保羅曾再一起事奉,馬可甚至被使徒彼得稱呼為兒子(彼前5:13),後來更寫了《馬可福音》,是一個被上主所重用的僕人[4]。至於保羅為甚麼要提摩太與馬可一同來,筆者曾在一次課堂裏聽過一位學者[5]的分享,也想在這裏與大家分享:那位學者認為這可能與馬可曾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時離開的事件有關,《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馬可為甚麼中途離開,很可能與他個人的性格或因外在的環境不順心而後退,然而因得到巴拿巴的勸導和栽培而重新走在事奉的路上,保羅或許是想提摩太從馬可的經歷中得到一些啟發,而這對於保羅來說,是對他的事工有益處的。

然後保羅就著提摩太的前來,作出一些交代的事項,包括:把他在特羅亞留給加布(可能曾經接待過保羅)的那件外衣,一些書和幾卷羊皮的書帶來(4:13),又要特別防備銅匠亞歷山大(4:14),因他曾多次害保羅,這個亞歷山大可能就是被保羅逐出信徒群體而懷恨在心的那個人(見提前 1:20),也有可能就是在以弗所製造亞底米偶像的人(見徒19:33),他的生意因保羅的傳道事工而大受影響,故向保羅報復。

保羅提到在他初次上訴時[6],沒有人來幫助他,竟都離棄了他,但他沒有怪責他們,反而為他們禱告,希望這罪不歸在他們身上(4:16),反映出保羅這第二次被囚確實讓很多信徒因怕受牽連而不敢與他聯繫,而保羅的反應就如同司提反一樣(見徒7:30),願意在離世前饒恕那些無心得罪自己的人。

保羅回想到他之前被囚時,有主站在他身邊加給他力量(見徒23:11),以致他能繼續把福音傳開,讓所有的外邦人都聽見,他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4:17),這份信念在他在獄中時所寫的《腓立比書》也有提及(腓1:12-13,18),有學者討論到「從獅子口裏救出來」是指羅馬政府刑罰犯人的方式,就是把他們扔在鬥獸場與獅子搏鬥,但也有學者認為保羅只是以獅子比喻他所受到的危險(參林前15:32),無論是哪一種,保羅是想強調主的能力以及祂要讓外邦人得聞福音的旨意必定成就。即使他現在身處獄中,他對主的信心也沒有絲毫減退,他相信主必救他脫離一切的兇惡,將來也必救他進天上的國度(4:18)。保羅的信心是跨越今世的,他相信不論是生是死,他的生命都掌管在主的手裏。

最後是保羅向以弗所教會的人致上問候,當中包括百基拉和亞居拉這對夫婦(4:19),自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哥林多認識他們之後,他們就一直是保羅的忠實同工,這裏把百基拉的名字寫在她丈夫亞居拉的名字之前,或許是反映出百基拉在事工上較亞居拉活躍。此外,保羅又叮囑提摩太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去到保羅那裏(4:21),原因可能有三個:1)因為冬天的船會停航,影響到提摩太前往羅馬;2)因為在冬天來到之前,保羅急需提摩太為他帶來禦寒的外衣;3)因為保羅預計自己可能在冬天前被定罪甚或處決。在這種種的可能性之上,也或者是保羅迫切的想要見提摩太,要把他給提摩太的指示親自對他說。這書信最後是保羅的祝願:「願主與你的靈同在!願恩惠與你們同在!」(4:22)當中第一句是對提摩太個人,第二句是對會眾的話,可見這封書信也有可能在教會中公開誦讀。

 

結語:傳承保羅的教導以及他的心志

《提摩太後書》是保羅臨終前在獄中寫給提摩太的最後一封書信,書中盡見保羅迫切的想要把他認為是重要的勸戒留給提摩太,先是提到提摩太要忠於所領受的託付,包括:他從上帝所領受的恩賜,從祖母和母親所傳承的信心,以及從保羅所領受的教導。保羅期望提摩太既傳承了這許多的屬靈美好的事,就要牢牢地守住,也要靠著主的恩典剛強起來,作主的精兵。保羅又慎重地對提摩太說在這末世的日子,他在事奉上必然會遇上的挑戰,人心會越發敗壞,假教師也會以錯謬的教導誘惑人偏離真道。保羅給提摩太的指示是,一方面他要以溫柔和忍耐的心去教導各人,又要有受苦的心志,不論得時不得時,都務要傳道,要守住所託付的使命。保羅給了提摩太三個非常重要的信念:第一個是持守從保羅那裏所聽到的真道,也要在聖經上努力學習;第二是要以保羅為榜樣,要與他一樣有為福音受苦的心志;第三個是愛慕主耶書亞(耶穌)的顯現,以他的再來和國度為念。

從這封書信我們看見保羅要他的屬靈兒子提摩太傳承下去的,不單是他從主耶書亞所領受的純正教導,更是他那份為主盡心、盡意、盡力擺上的心志,保羅是這樣走完他的一生,他也深信當主再來時,他要從主那裏得著賞賜,而作為同樣是領受了主的託付的我們,是否也是以這樣的心志去跑我們在世的道路,去守住我們所信的真道?祈願當日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也成為我們每一位信徒的勸勉。阿們!

 


[1] 參《聖經‧啟導本》(香港,海天書樓,2015),頁1839。

[2] 參本機構網頁的新約綜覽查經系列之《提摩太前書》文章摘要〈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3] 參馮蔭坤著《提摩太後書註釋》(香港,基道, 2021),頁55。

[4] 參本機構網頁之「新約綜覽:《馬可福音》」之文章摘要有關作者部分。

[5] Professor Claire Pfann,The University of the Holy Land 創辦人。

[6] 這裏的初次上訴到底是在保羅的第一次被囚,還是第二次被囚時?根據《使徒行傳》所載,保羅曾有五次申訴:1)耶路撒冷:在祭司長和公會面前(徒23:1-10);2)凱撒利亞:在巡撫腓力斯面前(徒24:1-21);3)凱撒利亞:在巡撫非斯都面前(徒25:6-12);4)凱撒利亞:在亞基帕王和非斯都面前(徒26:1-13);5)羅馬:第一次坐牢時提出申訴(徒28:17-22,30-31)。但經文說當時的羅馬士兵寬容對待保羅,沒有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徒24:23);及至在羅馬時,「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都接待」(徒28:30);所以不像是這裏所描述的情況,是以估計這是指保羅第二次被囚時的初次上訴。

其他《新約聖經》綜覽摘要:

《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安息日研經坊」(2023)《新約聖經》綜覽:《提摩太前書》查經摘要(作者:Ada Lui

圖為:提摩太的雕像,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 The Saint Timothy Church in The Villages,來自 public domain

 

簡介《提摩太前書》

書名:提摩太前書,希臘文 ΠΡΟΣ ΤΙΜΟΘΕΟΝ Ά,意思是「致提摩太(一)」。

作者:使徒保羅(1:1)[1]

對象:提摩太(1:1)。

成書日期:《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和《提多書》被稱為「教牧書信」,因為這三封書信都是有關教會的架構和牧養,而成書日期估計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直到他再次被囚並殉道之前的這段時間所寫的,年份約在公元63-67年,而《提摩太前書》是這三封信中最早寫成的,成書日期估計是在公元62-64年。

成書地點:馬其頓或腓立比。學者估計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之後,由羅馬向東而行,可能到訪過歌羅西教會(門1:22),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處理假教師的問題,他後來到訪馬其頓(提前1:3)和腓立比(腓 1:25,2:24),大概是在這時期寫了《提摩太前書》。

寫作目的:

  1. 個人方面:勸提摩太留在以弗所,阻止假教師傳錯謬的教導;鼓勵他持守上帝的呼召和運用恩賜,維護使徒的教訓,追求和實踐敬虔的生命。

  2. 牧養方面:在設立教會領袖上給予提摩太指引,提示他要維持教會的紀律,教導會眾純正的道理,關顧各群體的需要,帶領會眾過敬虔端正的生活。

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

提摩太生於路司得,母親是信主的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時在路司得遇見提摩太,並由那時開始帶著他一同宣教。而為了方便向猶太人傳福音,保羅替他行了割禮(徒 16:1-3)。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提摩太自此成為保羅第二次和第三次宣教旅程的同工(徒16-20),他與保羅一同傳講福音(林後 1:19),又作為保羅的代表被差到教會處理問題(帖前 3:2,林前 4:17,腓 2:19),保羅完成第三次宣教旅程時與他一同上耶路撒冷。當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獲釋後曾到訪小亞細亞的教會,他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教會事奉。從保羅的書信中反映出他們是非常親密的同工,保羅更稱他為兒子,感情更如同是父子。[2]

提摩太的個性

《使徒行傳》記載了提摩太怎樣成為保羅的同工並他們宣教的一些事蹟,至於提摩太的個性,我們從保羅的書信中可略知大概。他母親和外祖母是虔誠的信徒,提摩太自小就學習上帝的話語(提後 3:15),大家對他都稱讚有嘉(徒16:2);他遇見保羅時還很年輕(提前 4:12,提後2:22),估計不到二十歲,他的性格較為柔弱(提後 1:7,2:1),沒有自信(林前 16:10-11),身體不好(提前 5:23),從《希伯來書》13:23,我們得知他曾因傳福音而被囚 ,而根據歷史學家優西比烏(約公元260–340年)所載,提摩太是以弗所的第一任主教(《教會史》3.4)。

 

全書大綱

《提摩太前書》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部分: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D. 領袖的資格(3:1-16)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一. 對領袖的指引

A. 問候(1:1-2

在信的開首是保羅對提摩太的問候,保羅提到他的使徒身份是奉救主上帝和基督耶穌的命令,強調他的職份是真確的,也帶著權柄;他稱呼提摩太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除了表示他們的關係親如父子之外,也意味著在信仰上,他們有著傳承的關係。保羅稱上帝為「救主上帝」是教牧書信的特色之一,共出現了六次[3],就是強調上帝是這拯救計劃的源頭,是他藉耶書亞(耶穌)給人得救的盼望。

B. 關於假教師的警告(1:3-20

在進入正題的開始,保羅就說明他寫這信的主要目的,是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好囑咐某些人不可傳別的教義,保羅在這封信用「囑咐」這個詞共五次[4],有著「命令、指示」的意思,有些是他囑咐提摩太,有些是他要提摩太去囑咐別人。至於何謂「別的教義」可參考保羅之後在信中所說,凡是「不符合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以及「不合乎敬虔的教導」都是「別的教義」(6:3),可見當時以弗所教會有些假教師的教導偏離了主耶書亞的話語,而那些教導並不能栽培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就嚴重威脅到教會的本質以及信徒的信仰,是以保羅要提摩太阻止那些假教師;此外,保羅又提到當時有人喜歡談論一些無稽的傳說[5]和冗長的家譜(1:4),但這些都是空談,只會引起爭論,無助於上帝的「計劃」(οἰκοδομίαν oikodomian;在原文可解作「管理家務」或「上帝的安排」)。這計劃是要憑著信心才能明白,而不是憑著談論,而上帝的命令的目的是要人生出愛心,這愛心的背後應當是「清潔的心、無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1:5)。所以,保羅要提摩太避開這些徒勞無益的談論。

1:7-11 是針對那些假教師對律法的曲解,保羅指他們根本「不明白自己所講的是甚麼,也不知道所主張的是甚麼。」從保羅接著說「只要人善用律法,律法是好的」(1:7),估計那些假教師認為律法是不好的,是無用的,甚至是與福音相違背的,但保羅肯定律法的功用,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訂立的,而是為不法和叛逆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犯淫亂和親男色的,拐賣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任何違背健全教義的事訂立的。」(1:9-10),可見律法(以十誡為綱領)的作用既有防禦性,也有懲治性(參羅7:7),更有教育性(參加3:23),而保羅對律法的主張是照著上帝託付給他的福音說的,反映出律法與福音其實是一脈相承,事實上,這也跟主耶書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太 5:17)完全一致。

保羅接著提到自己得以事奉主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他說自己從前是「褻瀆、迫害、侮慢上帝的人」(1:13),是「罪人中的罪魁」(1:15),卻蒙了上帝的憐憫,原因有兩個:第一,因為他在不信和不明白的時候迫害基督徒、侮慢上帝;第二,好讓基督耶穌在保羅身上顯明他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樣。這番話大概是針對那些假教師,指他們是在明知道的情況下仍然傳假教導以致褻瀆上帝,而假如他們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的,那麼他們就應該像保羅那樣回轉;而因著上帝有格外豐盛的恩典,祂不但沒有棄絕保羅,反而使用他去傳揚「基督耶穌到世上來是要拯救罪人」這福音信息,保羅說到這裏不禁要以一篇讚美詩(1:17)去頌讚上帝。

保羅把假教師和他自己(真教師)陳明在提摩太面前,是要勸提摩太傳承保羅從前指著他的預言所交託給他的命令,去打那美好的仗(1:18),保羅沒有說明那預言是甚麼,但估計是與他所領受的恩賜和事奉有關(參提前4:13-14),而這場仗指的就是要以純正的教導去抵擋那些假教師。保羅又指明有兩位假教師許米乃和亞歷山大已被他「交給撒但」(1:20),所指的應該是已把他們逐出信仰群體,讓他們學會不再褻瀆;許米乃這個人在提後 2:17 曾提及,指他已「偏離了真理,說復活的事已過去,敗壞了好些人的信心。」保羅把自己曾怎樣抵擋假教師的做法告訴提摩太,讓他知所應付。

C. 關於崇拜的指引(2:1-15

這一部分是關於教會的功能以及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的角色和規範。保羅指出教會在世界上的角色首要是「要為人人祈求、禱告、代求、感謝」(2:1),更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2:2);當時的信徒是在羅馬的政權下,在位的君王正是那位迫害信徒的尼祿(公元54-68年在位),這個吩咐叫人困惑,是以保羅道出箇中原因,因為這是為要讓信徒「能夠敬虔端正地過平穩寧靜的生活」(2:2),事實上,一個相對和平的環境才是有利於福音的傳播,接著保羅指出上帝「願意人人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2:4),又說耶書亞(耶穌)「獻上自己作人人的贖價」(2:6),保羅強調福音是為所有人的,或許是要對抗當時一些早期的諾斯底主義思想,認為人要通過神秘的知識才可以得著救恩,只有一小撮菁英份子才可以得救;是以保羅斬釘截鐵的說人要得著救恩只有一個途徑,就是藉著耶書亞:「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之間也只有一位中保,是成為人的基督耶穌。」(2:5)

當論到在公眾崇拜時男女信徒應有的角色,保羅做了一個概括的指示:男信徒要負責禱告,他們要隨時禱告,但要以聖潔的手,不發怒,不爭論(2:8),這三樣都是讓禱告能達到上帝面前的條件(參詩24:3-4);女信徒的責任是在衣著上端莊,在頭髮飾物上要合乎體統,並且要有善行;至於誰可以教導,保羅帶著權柄說,他「不許女人教導,也不許她管轄男人」(2:12),並提到亞當的受造先於夏娃,而他們之所以被逐出伊甸園正是因為女人沒有順服在這個次序之下,以致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保羅以這個詮釋作為論據,指示女人不可教導(這是指在公眾崇拜時,而不是泛指任何情況,例如:在家裏),只要事事順服地安靜學習(2:11、12)。

學者就這個指示有很多討論,最基本的討論就是,這個指引是否屬於信仰道德的層面,以致對於不同年代或不同社會文化的信徒都有絕對性的權威,而信徒應按著字面的意思去遵守;還是它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只適用於當時特定的文化處境,後來的信徒不需再按字面的意思遵守,但需要從中找出屬靈含意並實踐[6]。有學者認為這個指示是屬於後者,因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女人可以禱告或講道,只是在禱告或講道時要蒙頭,作為服權柄的記號(林前 11:3-15),而保羅說「婦女應該閉口不言」和「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林前 14:34-35)是針對當時在公眾崇拜時說方言的問題,保羅的目的是不讓信徒受希臘偶像文化的影響,仿傚當時的靈媒(多數是女性)在領受了「神諭」後就隨意說話,以致混亂了崇拜的秩序[7],也就是說這兩句說話都有其特定的社會文化背景,不一定能應用於今日的教會崇拜。但也有學者認為這個指引應該屬於前者,因為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關乎所有教會,而不是特定某一所教會或某一個文化處境。這兩種看法都各有其論點,筆者較認為學者斯托得的著作所論述的可供讀者參考,他認為當時負責教導的是在領袖的位置,所以保羅認為女人不應該佔據這樣重要的位置,不過斯托得也指:如果按著主耶書亞對作領袖的指示是「……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可10:43-44)「那麼說來,若有女人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志作領袖,又有甚麼不當呢?」 [8]

在「女人受騙,陷在過犯裏」(2:13-14)之後的這一句「然而,女人若持守信心、愛心,又聖潔克制,就必藉著生產得救。」(2:15),但肯定兩者是相關的:大部分學者認同這裏的「得救」是指屬靈上的,而不是指婦女能順利分娩或在過程中免去了肉體上的痛楚;更不會是指婦女因生產而得著救恩,因為兩者沒有直接的關連(人是因著信而得救的),由於之前提到夏娃犯罪,這讓人聯想到夏娃犯罪之後,上帝應許人會因女人的後裔而得救,於是推測這是指人要藉耶書亞的出生而得救,但「生產」(τεκνογονίας teknogonias)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childbearing;生育」,指的是生產的「過程」,而不是「產物」,所以不是單單指有孩子「出生」,所以這推測未必能確立,筆者參考了CNET Bible 就這一節的註釋,較認同這裏指的可能是女人不應像男人那樣作教導,而是要履行女人的角色去生育,這樣就能脫離伊甸園內男女角色互換的後果,因而得救[9]

D. 領袖的資格(3:1-16

這一部分是關於怎樣甄選合資格的領袖,提到的分別是監督和執事。在新約時代,「監督」(ἐπίσκοπον episkopon)和「長老」(πρεσβυτέρος presbyteros)在職責上是相同的[10],這兩個稱呼的分別只是在於「長老」有著猶太的文化背景,而「監督」有著希臘的文化背景。保羅說若有人想作監督,這是一件好事(3:1),但要經過甄選,而條件是他「必須無可指責」,也就是要有好名聲,而「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所指的不一定是只結過一次婚(即離婚或再婚者都不合資格),而應該是指要對妻子(婚姻)忠誠,也就是不可同時有兩位或多位妻子。他也要有好品行和善於教導,沒有惡習,更要管理好自己的家(3:2-4),因為「人若不知道怎樣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3:5)他在教外也要有好名聲,「免得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羅網裏」(3:7),可見作監督的人就是上帝的管家,因此對他的要求是全方位的,無論是在家或在教會、在信徒或非信徒面前,都要以自己是監督這個職份為念,言語行為都要謹慎,免得使上帝的家蒙羞。正因為「監督」是這樣一個重要的位置,剛信主的不可擔此重任,因為「恐怕他自高自大,落在魔鬼所受的懲罰裏」(3:7);這裏提到「魔鬼的羅網」或「魔鬼所受的懲罰」是指當主再來時,他會對世人作終極的審判,那些不是屬於主的將受到魔鬼一樣的刑罰(參太 25:41)。保羅提出這樣嚴重的後果,是要讓提摩太在選擇監督的事上,千萬要慎重。

至於執事(διακόνους diakonous; 意思是「僕人」),對他的要求也與監督相似,要「沒有可責之處」(3:10),有良好的品行和在信仰上穩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如上所述,是指要對婚姻忠誠),並且管理好兒女和自己的家。而惟一與監督不同的是,保羅沒有要求執事要善於教導,因為執事的工作主要是行政方面,是監督的助手;此外,又提到女執事( γυναῖκας gunaikas[11],對她的要求是「莊重,不說閒話,有節制,凡事忠心。」(3:11)

保羅在交代完這些有關教會管理的指引後,或許擔心提摩太會感到壓力太大,於是說他會盡快到他那裏,如果他延誤了,提摩太也知道在上帝的家中該怎樣做(3:15)。接著保羅就說出他對上帝的家的定義:「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3:15)所強調的是,教會是由真理所建築而成的,真理來自主耶書亞純正的話語,而負責持守真理就要靠一班教會的領袖去教導真理,杜絕假的教導,這與保羅在開始時針對假教師的問題是相呼應的。教會就是永生上帝的家,這其實是一個極偉大的奧祕,以至保羅不得不稱頌:「上帝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3:16)這篇可能是當時已流傳的讚美詩,當中對主耶書亞的生平作了順序的描述,由他道成肉身,到聖靈藉他在地上事奉,以至他在十字架上成就救贖,從死裏復活,一直到升天,被接在榮耀裏,也強調他在每一個階段都是人、甚至是天使可作見證的事實。而教會作為上帝在地上的家,它的功能就像這首讚美詩那樣,是要向人傳揚和見證耶書亞所成就的事。

二. 對事工的建議

A. 更多關於假教師的警告(4:1-16

第4至6章是關於教會的牧養,而在論到怎樣牧養會眾之前,保羅先對提摩太說出在牧養上,他要面對的挑戰。第一,外在的牧養環境就是「聖靈明說,在末後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誘惑人的邪靈和鬼魔的教訓。」(4:1)「末後的時期」可以理解為由耶書亞成就救恩,開啟了彌賽亞的國度後,一直至他再來作王的這段時期,都無可避免地會有假教師的出現,事實上,主耶書亞也曾這樣預言過(太24:11)。保羅稱那些假教師為撒謊者,稱他們所傳的為「邪靈和鬼魔的教訓」(「教訓」在原文是複數),又特別指出當中的兩個假教導: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4:1),這兩樣其實都是上帝所造的,都是好的(4:4),結婚是可以的(創 2:24),各樣食物都是可以吃的(可7:19),信徒只要明白這真理又存著感恩的心領受,這兩樣就都成為聖潔了(「聖潔」在原文是被動式,即被【上帝】所潔淨),反映假教師在教導人要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才可成為聖潔(即透過基督以外的方法提升自己的聖潔程度)。這些都是違反真理的,但有些人的良心像被熱鐵烙了一般,像是失去了判別是非的心[12],就會聽信了這些教導。

保羅要提摩太把這些事(上面所說關於假教師的教導)提醒弟兄們,就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這裏的「執事」不是作某教會的執事,而是指每位信徒其實都是上帝的執事(僕人),就如保羅在林前 3:5 說:「我們都是上帝的執事,……照著主給各人的恩賜去做罷了。」提摩太既要在正確的教義上受栽培,也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的無稽傳說(4:7)。接著保羅勉勵提摩太要操練敬虔[13],他用了一個比喻「因操練身體有些益處;但敬虔在各方面都有益,它有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4:8)在當時的希羅世界,運動和體育競賽是很普遍和受歡迎的活動,運動員為了操練身體應付賽事,都會努力不懈,更何況是信徒,豈不更應為信仰而努力不懈嗎?運動員操練好身體是為了短暫的獎賞,但信徒卻應當為「現今和未來的生命的應許」,這正是信徒勞苦所盼望的獎賞。

提摩太要面對的第二個挑戰就是他在年紀上的「不足」,所以保羅鼓勵他:「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4:12)他雖然年青,但可以在言語和行為上做好自己,不要讓年輕成為他事奉上的攔阻,他要以宣讀聖經,勸勉,教導為念(4:13)。在當時的公眾崇拜,聽道是最重要的一環(因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聖經經卷),而負責教導的人會先讀經文,然後教導和勸勉,保羅要提摩太按著上帝所給他的恩賜殷勤地去事奉,就必然會有長進,成為別人的榜樣,而當提摩太這樣去操練敬虔時,「既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4:16),指的並不是在提摩太那裏有救恩,而是指當提摩太這樣活出他的救恩,就能讓其他信徒效法他,也活出這份救恩。

B. 幫助教會內的各群眾(5:1-6:5

這部分保羅開始就教會內各群體的牧養作出指引,首先是提摩太要對待信徒如同是自己的父母親和兄弟姊妹(5:1-2),但在對待年輕的婦女時,則要「清清潔潔地」(5:2),也就是不要心存歪念或有曖昧行為,要保持純潔的關係,可見保羅給提摩太的意見都是很實際的。接著有較多篇幅是講到寡婦,在那時代,男的往往因工作、生病或戰爭而早死,以致他們的妻子會頓失依靠,生活陷入困境,而照顧她們就成為教會的責任(參徒 6:1,雅 1:27),但在照顧寡婦這事上,保羅給提摩太的指引是:1)要分辨哪些才是真正守寡的婦人(5:5-6);2)要教導會眾去分擔照顧寡婦的責任(5:4、8),因為這既可減輕教會在經濟上的負擔,也能讓教會的資源用在真正無助的寡婦上(5:16)。

另外,保羅又指示有哪些寡婦才是合資格被登記在名冊上(估計這名冊紀錄了由教會長期照顧的寡婦),她要「年齡必須在六十歲以上,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收留外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5:9-10)這些條件都足以證明這些寡婦無論是年齡上和敬虔上,都是配得接受教會的照顧。但年輕的寡婦就不合資格,因為她們若情慾衝動,就會想嫁人,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大概是指在登記前要許願不再結婚),以致被定罪(5:11-12),所以保羅希望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免得她們懶惰,慣於挨家閒逛,好管閒事,說些不該說的話 (可能是指不正統的教導;參多1:11),甚至轉去隨從撒但(5:13-15)。

此外,也要保障長老的生計,尤其是那些勤勞講道去教導人的,因為他們是全時間事奉,沒有收入,保羅引用了《申命記》25:4:「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5:18)和一句來自主耶書亞的教導:「工人得工資是應當的。」(參太 10:10)去指出長老應當得到加倍的敬奉(5:17),也就是應以報酬來敬重他們(另參林前 9:9,加6:6)。要謹慎處理控告長老的案件,要按照《申命記》17:6的原則,非有兩三個證人就不要受理(5:19),在審理案件時,要在眾人面前,以示公開公平,不可存成見或偏心(5:21);要保守自己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份,包括:不可急於給人行按手禮(5:22),保羅要提摩太「保守自己純潔」,接著就提到他的健康:「為了你的胃,又常患病,不要只喝水,要稍微喝點酒。」(5:23),估計這兩節的關連是提摩太在保守自己的純潔上非常謹慎,以致可能滴酒不沾(清酒、濃酒都不喝;參利 10:9),但保羅勸他可以稍微喝點酒,因酒有消毒作用,對他的腸胃有益,可見保羅對提摩太的關心,真的是如同父親對待兒子一樣。

按著提到的一群信徒是作奴隸的,對他們的牧養就是要教導他們尊敬自己的主人,即使他們的主人也是信主的,也不應該輕看他們,反更要好好地服侍他們,因為這對信徒自己也是有益處的(6:1-2;另參西 3:22)。關於牧養的指示,保羅又再次提到凡是「不符合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語與合乎敬虔的教導」(6:3),都是別的教義(另參加1:6,林後 11:4),而那些假教師其實都是一些自高自大,專好爭辯的人,他們只會製造嫉妒、紛爭、毀謗、惡意猜疑,他們裝出敬虔的外表,但其實動機只是為了財利(6:4-5)。

C. 活出敬虔的生命(6:6-10

提到關於假教師的動機是為了財利,保羅以此叮囑提摩太,除了敬虔之外,也要有知足的心,只要有衣有食,就應該知足(6:8)。人若是貪財,就會陷入誘惑和慾望中,使自己沉淪和敗壞,甚至背離信仰(6:9-10),無怪乎保羅在此指出「貪財是萬惡之根」(6:10)。

三. 最後指引(6:11-21

這一部分是保羅給提摩太的個人囑咐,提醒他是「屬上帝的人」,指出他有屬天的身份,以此謹記他將來要向上帝交賬,所以他要逃避這些事(即假教師的行為和動機),「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6:11),也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直譯是「要奮力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可見保羅知道要讓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事奉,他要面對的挑戰的確不易,但保羅鼓勵提摩太要作美好的見證,他以主耶書亞也在本丟‧彼拉多面前作過美好的見證去鼓勵提摩太(6:13):耶書亞曾對彼拉多說,他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他的國是將來那要來的天國,而他是天國的王,他的降生就是要為此作見證(參約18:36-37)。所以,保羅要提摩太守住這一切的命令,直到主耶穌基督顯現(6:14)。論到主的再來,保羅再次以一首讚美詩去稱頌他是獨一的權能者,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滿有尊貴和權能(6:15-16)。

最後的一段是對那些在今世富足的人的教導,提摩太要囑咐他們不要以財富自高,而要多行善事,樂於施捨,因為這是為自己的將來積存財富(6:17-18),而這才是他們真正的生命。最後保羅勸勉提摩太要持守託付,躲避世俗的空談和假冒知識的矛盾言論,並以祝福作結(6:20-21)。

 

結語:持定信仰,以永生為盼望

《提摩太前書》是一封關於怎樣管理和牧養教會的書信。教會是上帝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由一班信徒群體所組成,而作為領袖一方面要致力讓教會持定信仰,也就是持定主耶書亞(耶穌)純正的話語,另一方面要活出一個敬虔的生命,這樣才有資格去好好牧養教會的各群體,讓每一個信徒都能活出蒙主悅納的生命。然而正如這書信提到,在末後的日子必有人離棄信仰,去聽信那些誘惑人的假教導,所以保羅勸提摩太要為信仰作美好的奮鬥和作美好的見證,直到主的再來,可見這是一場信徒必然要面對、而且要持續對抗的屬靈爭戰(或真理的競賽),保羅沒有低估當中的難度,是以他鼓勵提摩太在面對牧養上的真實困難時,既要持定信仰,也要持定永生,把眼目放在永生上帝的身上,因為祂就是我們勞苦服事的緣由和盼望。事實上,不論是保羅、提摩太、當時以弗所教會的領袖,以至現今我們每一個信徒,我們其實都是上帝的家的執事,同樣是被上帝託付了使命,當我們現在讀這封書信時,是否也同樣得著保羅對提摩太的提醒和鼓勵?知道我們要持定信仰,並在奮力持定信仰的同時,也要持定永生,以此為我們事奉的盼望。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這樣持守直到主的再來,也讓教會這真理的柱石和根基能屹立不動搖,叫人把榮耀歸給上帝。阿們。


[1] 有學者認為這信是他人的冒名之作,原因主要有兩個:第一,書信中有很多「獨有」的字,並沒有出現過在保羅的其他書信,欠缺保羅慣常的用字特色;第二,書信中提到的教會結構和職位,要在第二世紀才出現;但學者對這兩個原因提出的反駁是,遣詞用字是會因應環境和收信對象的不同而有改變,而且保羅可能是口述而由他人代筆,所以不足為據;這信中提到的有關「監督」和「執事」其實早在《使徒行傳》中已有提及(徒 14:23,20:17、28),並不是要到第二世紀才出現。

[2] 從保羅的書信可見,他與提摩太有緊密的關係,例如:保羅與提摩太一同發信(帖前 1:1,帖後 1:1,林後 1:1,腓 1:1,西 1:1,門 1);又對提摩太用了一些不同的稱呼,例如:「弟兄」(帖前 3:2,林後 1:1,西 1:1,門 1 );「同工」(帖前 3:2,羅 16:21);甚至是「兒子」(林前 4:17,提前 1:2、18,提後 1:2,2:1,腓 2:22)。

[3] 提前 1:1,2:3,4:10;多 1:3,2:10,3:4。

[4] 提前1:3,4:11,5:7,6:13、17。

[5] 有學者認為有兩份古代的猶太文獻或許有助我們明白這裏所指的家譜是甚麼,一份是《禧年之書》(The Book of Jubilees;公元前135-105),另一份是《聖經古跡》(The Biblical Antiquities;公元前 70年),前者重述舊約故事,把從創世至上帝在西奈山頒授十誡的這段歷史分為各個禧年,當中提到許多名字,例如:亞當和夏娃的兒女,以諾的家庭,挪亞的祖先和後裔,以及那七十個下埃及的人的名字。後者敘述的舊約故事更詳盡,從亞當被造至掃羅王死亡為止,當中同樣加插了很多幻想式的細節。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台灣,校園,200 ),頁63。

[6] 另一個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的例子:主耶書亞吩咐門徒要彼此洗腳(約 13:14),就是屬於社會文化的層面的吩咐。為客人洗腳是當時普遍的文化(路 7:44),通常是由家主的僕人去做,是卑微的工作,耶書亞提出這個吩咐是要門徒以謙卑、作僕人的心態去彼此服事,所以,現今的信徒也不是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為信徒洗腳,而是要實踐當中的屬靈教導原則。

[7] 參新約綜覽系列之《哥林多前書》文章摘要〈像保羅一樣去效法基督〉

[8] 參斯托得 John R. W. Stott著《提摩太前書,提多書》,頁117。

[9] 參《聖經‧和合本‧研讀本》(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15) 頁1873。

[10] 在《使徒行傳》14:23 所載保羅和巴拿巴「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presbyteros),禁食禱告後,把他們交託給他們所信的主。」,在徒 20:17 記載到「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presbyteros)來。」但當保羅對他們說話時,卻稱呼他們為「監督」,徒 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episkopoi),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11] 「女執事」這個字在原文是gunaikas;意思是「女人或作妻子」,是以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指執事的妻子,但由於之前提到監督時也沒有提及他們的妻子,所以難以理解為何特意要這裏在提到執事後又提到他們的妻子,況且當時也的確有女執事的例子,「我對你們推薦我們的姊妹非比,她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執事(diakonos)」(羅 16:1)。

[12] 有人認為這是指被魔鬼烙上了印記,是屬於魔鬼的。參啟14:9-11。

[13] 「敬虔」這個字在這封書信共出現了八次:提前2:1,3:16,4:7、8,6:3、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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