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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9:23-20:27、賽65:22及其後:分別為聖,不要被主篩走!

「安息日研經坊」(2025-6-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9:23-20:27、賽65:22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9:23-20:27)主要記載上帝吩咐子民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19章)以及在道德和宗教的層面也要分別為聖(20章),這些明白對現今的信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和提醒?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9:23-20:27

上回提到《利未記》19章是全書的核心,它夾在18和20章之間形成一個鮮明的文學倒影結構:

A.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利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愛人如己的教導(利19章)

A’.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等條例的刑罰(利20章)

今次我們查考的《妥拉》經文(利19:23-20:27)承接上一段的查經(利19:1-22),繼續討論作為《利未記》核心的第19章,以及內容跟前一段18章可作平行對照的20章,全段經文都關乎「聖潔」的道德倫理層面,談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上次的查經中,筆者提過利19章有兩次記載「愛人如己」這條金科玉律(19:18、19:34),所以是經文的一大重點主題。另外也提過,整個利19章有兩種分段方法,並在上一次查經中採用了第一種分段方法論述19:1-22,指出上主教導子民要活出聖潔的生命,其實涉及子民待人處事的方式,包括他們需要按照上帝的性情去憐憫貧窮人、要施行公平的審判、不要陷害人,以及正確地處理別人對自己的傷害等等(詳情可參閱上一次的摘要[1])。這次筆者會沿用第一種分段方式論述餘下的19:23-37中有關聖潔的條例,然後再根據第二種分段方法:第一段(19:1-10)、第二段(19:11-18)、第三段(19:19-31)、第四段(19:32-37),去指出這手法能為整個19章帶出甚麼屬靈意義。

 

19章餘下有關聖潔的條例(19:23-37

利19:23「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的果樹,就要把所結的果子當作不潔淨的(וַעֲרַלְתֶּ֥ם עָרְלָת֖וֹ;原文意思:uncircumcised foreskin 未受割禮);三年之內,你們要把它視為不潔淨(עֲרֵלִ֖ים;原文意思:uncircumcised 未受割禮),是不可吃的。

利19:24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是聖的,用以讚美耶和華。

利19:25 第五年,你們就可以吃樹上的果子,使樹給你們結出更多的果子。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23-25是獨特的經文,論及將來進入迦南地後的吩咐,當中要求子民要看首三年內所種植而得的果子為不潔淨,不可以吃。當中「不潔淨」在原文的意思為「未受割禮」(見上引文),意思是與上帝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無關、包含不能蒙上帝悅納的意思。而到了第四年所收的果子,才可以用作讚美耶和華,到第五年的才可以吃。那麼關鍵的問題是,為何首三年的果子不能吃用,到底這些果子出了甚麼問題?有解經書指出,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往往都要在生出來後過一段時間才合適作為祭物去獻給上帝,例如男嬰要在出生後第八天才進行割禮(代表歸給上帝)、牲畜也是在出生後第八天才可被用作獻祭(見創17:12、出22:30)[2]。除了上述理由,筆者認為還有另一個原因,按照經文的上下文來看,這可能與「地」仍屬不潔淨有關,原因是「地」會因迦南人的犯罪而受詛咒(情況就如亞當、該隱等犯罪後,「地」也因而受詛咒一樣;見創3:17-18、4:11)。此外,以色列民在進入迦南地後,仍需時逐步趕出剩餘的迦南人,所以將果子定為三年後才可獻給上帝,而非首年即蒙悅納,也算是合理的安排。至於第五年才能吃的規定,則可理解為要先將果子獻給上帝,然後才讓人享用的合理安排。

利19:26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食物。不可占卜,也不可觀星象。

利19:27 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不可損壞。

利19:28 不可為死人割劃自己的身體,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19:26「不可吃帶血的食物」在早前17章已提及(見17:10-14),而「不可占卜,也不可觀星象」則明顯與外邦的拜偶像文化有關;至於19:27-28的「不可剃頭、剃鬍鬚的周圍」以及「不可割劃自己的身體」等,則可理解為跟當時外邦人的舉哀儀式(參耶16:6)或跟偶像崇拜有關(參王上18:28),都是有損上帝子民聖潔身分的做法。

利19:29 「不可侮辱你的女兒,使她淪為娼妓,免得這地行淫亂,地就充滿了邪惡。

利19:30 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利19:31 「不可轉向招魂的,也不可求問行巫術的,免得被他們玷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29-31表明以色列民在行為上不可像當時拜偶像的外邦人那樣道德淪喪,容讓「地」充滿著行淫、邪惡和得罪上帝的景況(參創6章所描述人類罪大惡極的平行景況),其中19:30重提要「守安息日」,這是耶和華上帝與子民立約的記號(見出31:13),是當時古代世界中唯獨以色列民才會遵守的生活方式,這把他們從萬民中分民為聖。可以說,整段19:26-31都教導子民在日常生活和外在的言行中,怎樣透過一種與世人不一樣的生活方式去活出聖潔。

利19:32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要尊敬老人;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利19:33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的地上和你同住,不可欺負他。

利19:34 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19:35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用不公正的度量衡。

利19:36 你們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法碼、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

利19:37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我是耶和華。」

19章的最後一段19:32-37繼續教導子民怎樣待人處事才算得上聖潔,包括尊重老年人、恩待寄居的外人、要公平地進行審判和買賣等等。其中「愛他如己」(19:34)跟上一段查經解釋過的「愛鄰如己」(19:18)是個重複的對照,在19章中起了強調的作用。上次查經論述過「愛鄰如己」在文法上有兩種合理的解釋,「如己」可以:1)用於動詞「愛」(怎樣愛自己也就怎樣愛鄰舍)或2)用於名詞「鄰舍」(鄰舍和自己一樣,所以要愛他),兩者都說得通[3]。但按照19:32-37這段的上下文,把這裏的「愛他如己」理解為後者(用於名詞上)更為合理,因為經文本身也解釋了「寄居在你們那裏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換言之,這裏帶出的提醒是,我們認為別人不值得我們愛,往往源於我們自己的驕傲自滿,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別人不像自己那樣配得上帝的悅納,然而這種自我中心的想法,其實與聖經的觀念和教導並不相符!這段經文的結尾提醒讀者「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說明聖潔的子民必須透過合乎上帝心意的待人處事,去使自己成為聖潔(就是有能力不效法世人那種驕傲自恃),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歸於上帝。

 

19章分成四大段落的屬靈教導

綜合上述對19:23-37的論述,以及上一段查經對19:1-22的闡述,我們可以發現整個19章是由一些看似十分零碎的條例所集合而成,內容涵蓋子民在日常生活中各種行事為人和怎樣待人處事的指引。乍看之下,這些條例似乎缺乏明確的中心思想、主線或脈絡。然而,這37節的經文其實可以有規律地分為十六個小段,每段均以「我是耶和華」或「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作結。如果我們把「我是耶和華」稱為A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稱為B句的話,這十六個小段可形成工整的四段排序:AAAA、BBBB、ABBA、BAAB[4]。這就是把19章分成四大段落的第二種分段方法。而筆者認為這種四段分法,可幫助讀者把經文的條例和要求按照其內容特性歸類組合成四種不同的情況(見下表):

經文的關係和特質:

個人的空間

(在自己家裏、對上帝)

公眾的場合

(對鄰舍、對別人)

內心想法、別人不容易知道的事

第一段:利 19:1-10

A A A A

第二段:利 19:11-18

B B B B (愛鄰如己)

外在行為、別人較容易知道的事

第三段:利 19:19-31

A B B A

第四段:利 19:32-37

B A A B(愛他如己)

第一種情況就是第一段(19:1-10),關乎個人的空間、內心的想法,是對個人和上帝作的,所以別人難以察覺。例如:祭肉是否吃了三天,這是子民在家裏進行的事情,別人難以得知;

第二種情況是第二段(19:11-18),關乎在公眾場合中內心的想法,是對鄰舍和別人作的,但同樣是難以察覺的。例如:心裏是否懷恨、咒罵聾子等,對對方而言都可以毫不知情;

第三種情況是第三段(19:19-31),關乎個人的空間、外在行為,相對來說較容易被人發現。例如:田地播下兩樣不同的種子、剃頭劃身、不守安息日等,都是對個人、對上帝而做的外在行為,但卻是可被人看見的;

第四種情況是第四段(19:32-37),關乎在公眾場合中的外在行為,是對鄰舍和別人的具體行動,而且容易被人察覺。例如:是否尊敬老年人、有否在白髮人面前站起來、有否用公平的法碼等。

總括來說,按照這四段經文所指向的四種情況,可見19章所反映的屬靈教導是:上帝希望祂的子民無論身處個人空間或公眾場合,從內心的想法和動機(別人不容易知道)到外在可見的言行處事(別人容易察覺和看在眼裏的),都需要分別為聖,不跟從世人的價值觀與做法,而是按照耶和華的教導、價值觀和屬靈法則而行,成為上帝眼中真真正正的聖潔子民!

 

20章的經文分段結構和內容簡介

A. 禁止子民崇拜摩洛及占卜的條例(1-6節)

B. 勉勵子民要聖潔(7-8節)

C. 禁止子民不孝及淫亂的條例(9-21節)

B’. 再次勉勵子民要聖潔(22-26節)

A’. 禁止子民占卜的條例(27節)

本文一開始提過,利20章與18章是個倒影結構,內容大致相仿和可作對照,目的是要提醒子民:「不可效法當時世界的習俗!」其中有關亂倫的問題,筆者在利18章的查經摘要中已論述過,並指出這並非純粹道德問題,也牽涉保留後裔的因素,而埃及的法老也會藉此鞏固其勢力等,更詳細的講解可參考18章的查經摘要文章[5]。以下筆者只聚焦於20章中較為獨特,與18章的不同之處:

利20: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20:2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以色列的外人,把自己兒女獻給摩洛的,必被處死;本地的百姓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20: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

利20:4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的百姓若假裝沒看見,不把他處死,

利20: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人變臉,把他和所有跟隨他與摩洛行淫的人都從百姓中剪除。

利20:6 「人若轉向招魂的和行巫術的,隨從他們行淫,我就要向這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

利20:7 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要成為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20:8 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遵行它們;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利20:9 凡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他咒罵了父母,他的血要歸在他身上

利20:10 「凡與有夫之婦行姦淫,就是與鄰舍的妻子行姦淫的,姦夫淫婦必被處死。

利20:11 人若與繼母同寢,就是露了父親的下體,二人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2 人若與媳婦同寢,二人必被處死;他們行了亂倫的事,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3 男人若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4 人若娶妻,又娶妻子的母親,這是邪惡的事;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在你們中間除去這邪惡。

利20:15 人若與獸交合,必被處死;你們也要殺死那獸。

利20:16 女人若與獸親近,與牠交合,你要把那女人和獸殺死;他們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利20:17 「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異母的,或是同母異父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20:18 若有人跟經期中的婦人同寢,露了她的下體,暴露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20:19 不可露姨母或姑母的下體,因為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利20:20 人若與叔伯之妻同寢,就露了他叔伯的下體,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必沒有子女而死。

利20:21 人若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就露了他兄弟的下體,這是不潔淨的事,他們必沒有子女。

利20章與18章的議題和內容表面上雖然算很相似(因此可作平行對照),但其實兩者之間有一個十分明顯的差異,就是20章提及了違反相關條例將要承受的刑罰,這些都是 18章的記載中完全欠奉的!(筆者建議讀者不妨將這兩章並排對照閱讀,就能觀測出這個明顯的分別。)20:2指若有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本地的百姓要用石頭打死他」;但20:3又說,「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這兩者表明上看似矛盾,既然那人已經被石頭打死,又何需再從百姓中剪除?其實,這看法是假設了經文是按時間的先後次序記述,但如果我們把兩者看為平行句,就能理解它們只是用不同的角度去描述同一個刑罰,解釋了上帝要求百姓用石頭打死那罪人的原因,是由於上帝要對那人變臉和把他從百姓中剪除。另外,20:8「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遵行它們;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當中的「律例」,跟聖經中「習俗」一詞完全相同(參利18章的查經摘要;見本文註5),再次提醒上帝的子民要被上帝的教導(而非這個世界的風俗)塑造自己的生命。在20:8之後,相關的刑罰越來越嚴重,涉及二人甚至三人被同時處死、要在百姓中被剪除。可以說,整個20章的經文重點正是強調犯罪、不聽從上帝的話,後果將會極其嚴重,叫子民更加留心警醒去從世人中分別為聖,明白到效法世人風俗將會為自己帶來何等嚴重的惡果。

利20:22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חֻקָּה)典章,遵行它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利20:23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חֻקָּה。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參利18:24-28的平行)

利20: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

利20:25 你們要分辨潔淨和不潔淨的飛禽走獸;不可因我定為不潔淨的飛禽走獸,或爬行在土地上的任何生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利20: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神聖的;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作我的子民。

利20:27 「無論男女,是招魂的或行巫術的,他們必被處死。人要用石頭打死他們,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20:24-27總結整個20章,提醒子民若不遵行上帝的律例,甚至有可能導致被逐出應許地的後果!這讓子民明白到他們的人生最終只會出現兩種結果:1)承受地土,或2)受罰甚至被剪除,當中並沒有任何中間路線,可以讓子民在跟隨世俗的同時又得蒙上帝的賜福與平安。這再次提醒子民在上帝的立約關係中,有祝福和詛咒的兩極結果擺在子民面前,如要作上帝的子民,就必須努力保持聖潔,遠離罪惡與世俗的誘惑,好好等候將來要承受的祝福。

 

《先知書選段》賽65:22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65:22 並非造了給別人居住,也非栽種給別人享用;因為我百姓的日子必長久如樹木,我的選民必享受親手勞碌得來的。

賽65:23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子孫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

賽65:24 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

賽65:25 野狼必與羔羊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蛇必以塵土為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牠們都不傷人,也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今段《先知書選段》[6]的經文來自賽65:22及其後,屬於《第三以賽亞》的部分[7]。這段經文的背景涉及波斯帝國時期、以色列民回歸重建聖殿,以及有關新天新地的敘述(尤見於上文賽65:17)。而賽65:22及其下文明確指出上帝的子民將會得蒙上帝賜福,經歷彌賽亞時代的和諧和平安。這跟今段《妥拉》經文利19章中有關上帝要求子民過聖潔的生活,以及利20章中不可效法世界的習俗,而是要被上帝的教導塑造、活出祂所喜悅的生命、有分建立神的國是個平行。另外,在原文用詞上,這兩段經文也有一些共通之處(見下表):

《妥拉》(利19:23-20:27)

《先知書選段》(賽65:22及其後)

利19:23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נְטַעְתֶּם֙各樣的果樹(עֵ֣ץ,就要把所結的果子當作不潔淨的;三年之內,你們要把它視為不潔淨,是不可吃的(יֵאָכֵֽל

利20:22 「你們要謹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שֶׁ֥בֶת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賽65:22 並非造了給別人居住(יֵשֵׁ֔ב,也非栽種(יִטְּע֖וּ給別人享用(יֹאכֵ֑ל;因為我百姓的日子必長久如樹木(עֵץ֙,我的選民必享受親手勞碌得來的。

 

今段《妥拉》經文對現今的信徒來說的屬靈意義和提醒

按照上述的論述,筆者認為今段《妥拉》經文所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提醒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更清楚認識何謂「分別為聖」:原來「聖潔」包括行事為人的裏外一致、真誠待人!

上文指出把19章分為四段經文可組合出四種情況,當中的屬靈教導涵蓋子民在個人空間或公眾場合,從內心的想法到外在的行為都要分別為聖。這包括行事的純正動機、不假冒為善、不會表明友善但其實想存心害人或對人懷恨埋怨等等。對現今的信徒來說,這段教導提醒我們不能單單只在禮儀上參加聚會或聖禮,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的細節中活出上帝的真理,包括看顧有需要的人、公平待人、不驕傲自恃、裏外一致、真誠待人等等,好讓我們的生命能在黑暗的世代中為主發光。

2)更清楚認識何謂「分別為聖」:原來包括要愛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人!

之前利19:18提醒我們要「愛鄰如己」,今段《妥拉》再次提及這個主題,並進一步指出因為子民曾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人,所以他們理當憐憫恩待眼前的寄居者。在屬靈上對應現今的情況來說就是,我們跟那些自己所不喜歡的人其實同樣都是罪人,都曾被罪轄制而不能單單敬拜侍奉上帝,所以我們並沒有比任何人更優越,包括我們的仇敵!難怪主耶書亞(主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仇敵,要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因為上帝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所以我們不能只愛一些自己喜歡的人,也要學習去愛那些不可愛、甚至讓人討厭的人(參太5:45-47)。因為這樣看待人才是真正與世人不同,在世俗的行事為人和價值觀中分別為聖,成為活出真理、屬於上帝的聖潔子民。

3)更清楚認識何謂「分別為聖」:明白跟隨世界風俗是有代價的,其結局可能要從上帝國度中被剪除;相反,願意被上帝塑造的人就能承受地土!

利20: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為你們的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

原來「分別為聖」既是一個過程,也是一種結果。成為上帝聖潔的子民,就是要我們刻意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不跟從世界的風俗。這個選擇所帶來的結果,不是承受上帝的刑罰,而是得著祂所賜予的應許地。這對現今的新約信徒來說,就是我們在末日的審判中不致落入地獄的火湖裏,而是可以進入天堂(或更準確地說,是在末後的新天新地、從天而降的新聖城耶路撒冷中與上帝同住;參啟21-22章)。其實,在福音書中主耶書亞(主耶穌)也曾不止一次指出這個「分別為聖」的結局:

太3:12 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穀物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

太13:24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人撒好種在田裏,

太13:25 在人睡覺的時候,他的仇敵來,把雜草撒在麥子裏就走了。

太13:26 到長苗吐穗的時候,雜草也顯出來。

太13:27 地主的僕人進前來對他說:『主人,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哪裏來的雜草呢?』

太13:28 主人回答他們:『這是仇敵做的。』僕人對他說:『你要我們去拔掉嗎?』

太13:29 主人說:『不必,恐怕拔雜草,也把麥子連根拔出來。

太13:30 讓這兩樣一起長,等到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會對收割的人說,先把雜草拔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把麥子收在我的倉裏。』

路22:31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其中太3:12提醒我們「簸箕」的功能正是用作篩選,把好的麥子留下,而無用的糠則被火滅盡,這提醒上帝的子民(包括我們)若不悔改,就會被上主篩出來,落入滅亡的結局。而太13:24-30也提醒我們,上帝在審判(收割)來臨之前,給予時間讓人悔改,但當審判真正臨到時,那些表面上看似麥子的雜草將會被拔出來燒毀,只有真正的麥子才能存留。這提醒我們不能做虛假的信徒,即名義上是基督徒、禮儀上有參與聚會,但內心和行為卻沒有被主的教導塑造和改變。最後,路22:31提醒我們,就連追隨主的使徒彼得也會有像被撒旦篩麥子一樣被篩走的風險,所以我們更要時刻警醒,認真切實地靠著聖靈和上帝的話而活,而不再被這個世界的潮流、文化和風俗去主導我們每天的生活、行事和決定。

 

結語:分別為聖,不要被主篩走!

今段《妥拉》經文指出,上帝對子民的聖潔要求其實不只是一些潔淨條例或禮儀層面上的吩咐,更是涉及子民的道德操守以至其行事為人、待人接物的範疇。這理解可能顛覆我們過去普遍對聖潔的看法,提醒我們「分別為聖」也包括在日常生活中活出與世界的做法和價值觀不同的生命,就是按照上帝的原則和價值觀去行事為人,像看顧弱勢的人、賺錢不會賺到盡、公平待人、不去懷恨埋怨、不驕傲自恃等等。其中利19章的四段經文結構指出,上帝希望祂的子民無論是在私人獨處或公眾場合,其內心的想法與動機以至外在的言行都要分別為聖,與上帝的教導相符。這也提醒信徒需要裏外一致、真誠待人,並在獨處無人知道的情況下,也選擇過聖潔的生活,不去放縱自己。而利20章雖然表面上與18章內容部分重複,但其實加入了大量有關違反條例、跟隨了世俗所帶來的懲罰,這警告子民要刻意謹慎地過聖潔的生活,才能承受上帝的賜福,否則將會迎來嚴重的惡果。這對我們作為現今的信徒來說,若我們不願意自己去分別為聖,上帝最終就會親自將我們「分別」出來,在末後審判之時,也許等待著我們的結局就是和不義的人一樣從上帝的國度中篩走、被棄絕,不能與祂一同承受永生,失去在祂國度裏的分!求聖靈幫助我們常常選擇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因為這正是一條與悔改相稱的天路,是每一個信徒都應當走的。願聖靈提醒我們懂得遠離世人所一味追求的那種滿足自我、享樂和道德敗壞的文化,幫助我們不再驕傲自恃、不再懷恨惡待人、不再表裏不一、只愛那些自己喜歡的人等等。讓我們每天都立志活出與救恩相稱的聖潔生命,在世界和上帝之間選擇被祂的話語引導,努力走那條蒙福、聖潔的永生之路!阿們。


[1] 參上一篇《妥拉》與《先知書選段》的《利未記》19:1-22查經摘要:〈「愛鄰如己」與聖潔的關係〉

[2] 參NICOT。

[3] 「愛鄰如己」的希伯來文 אָֽהַבְתָּ֥ לְרֵעֲךָ֖ כָּמ֑וֹךָ 在文法上「如己」כָּמ֑וֹךָ 可同時理解為adverbial用在動詞身上(用於 אָֽהַבְתָּ֥)或理解為nominal用在名詞身上(用於  רֵעֲךָ֖)。

[4] 參照李思敬博士的《利未記》釋義。

[5] 前一篇《利未記》18章的查經摘要:〈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6]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7] 有關《以賽亞書》分段的情況和命名,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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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19:1-22、賽4:3及其後:「愛鄰如己」與聖潔的關係

「安息日研經坊」(2025-5-2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19:1-22、賽4:3及其後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主要記載上帝吩咐子民要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對現今的信徒來說,何謂「聖潔」(按照這段經文的意思)?今段經文能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

《利未記》19章位於全書的核心,並夾在18和20章的中間,形成一個鮮明的文學倒影結構:

A.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利18章)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愛人如己的教導(利19章)

A’.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等條例的刑罰(利20章)

18-20章之前的內容主要涉及「聖潔」的禮儀層面,而這三章經文則著重「聖潔」的道德倫理層面,內容主要關乎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當中利19章更兩次提及與最大誡命並列的「愛人如己」這條金科玉律(19:18、19:34)。整個利19章有兩種分段的方法,第一種是分為兩段:1)主題(19:1-2)、2)詳細吩咐(19:3-37);而第二種則分為四小段:第一段(19:1-10)、第二段(19:11-18)、第三段(19:19-31)、第四段(19:32-37)。筆者會留待下一次查經摘要,連同19章餘下的經文(19:23-37)才一併論述第二種分段方法所帶出的屬靈意義和應用。由於這次只研讀19:1-22,因此會採用第一種分段方法來論述。

 

1.  主題(19:1-2

利19: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19:2 「你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

19:1-2指出,上帝這次所要吩咐的對象是「以色列全會眾」,這跟以往只是「吩咐以色列人」的情況不同(例如:1:2、4:2等,只針對以色列的成年男性,他們作為家人的代表),而是包括了男、女、老、幼,就是以色列的全體百姓都必須留心聽從的吩咐。而這個吩咐是:你們要成為「聖潔」(קָדוֹשׁ qadosh)!其背後有兩個重要原因:1)耶和華是「聖潔」的(「神聖」與「聖潔」的原文同樣是 קָדוֹשׁ qadosh);2)耶和華是以色列民的上帝(言下之意祂不是別人的上帝)。也就是說,以色列民要像耶和華、他們的天父上帝那樣,要與祂一致和匹配,要反映出祂「聖潔」的屬性和特質,而這就是整個19章的主旨。

 

2.  詳細吩咐(19:3-2223-37將留待下次摘要論述)

利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利19:4 你們不可轉向虛無的神明,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承接19:1-2,19:3-4和餘下的經文繼續以類似「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的宣告去強調上帝與子民的關係,而這段關係是透過他們怎樣活出「聖潔」的生活去確立的,也就是分別為聖,與周遭外邦人不同的生活方式。當中上帝吩咐子民要孝敬父母、不可拜別神和不可造偶像(19:3-4),這些都是十誡曾提及的內容,屬立約的一部分(留意十誡也是「全會眾」一同聽見的;參出19:18-21)。也就是說,孝敬父母與不拜別神(單單敬拜上帝)的行徑能讓子民在當代的世人中顯得與別不同,從他們當中分別出來成為上帝聖潔的子民。

利19:5 「你們宰殺祭牲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使你們可蒙悅納。

利19:6 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要用火焚燒。

利19:7 第三天若再吃,這祭物是不潔淨的,必不蒙悅納。

利19:8 吃的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這人必從百姓中剪除。

利19:9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

利19:10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葡萄,也不可拾取葡萄園中掉落的葡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5-8主要關乎獻平安祭所得的祭肉作為子民食物的相關吩咐。雖然早前7:11-18已經提及過有關內容,這裏再次重提的目的,是要讓子民知道這做法能使他們分別為聖(19:2),歸屬上帝。事實上,若有人把祭肉留到第三天才吃,祭肉就有可能會變質腐壞,有違那位賜生命的聖潔上帝的本質,然而若人仍然堅持照吃的話,就是為了自己可以吃肉的利益而犧牲了上帝子民的聖潔特質了!

接著19:9-10轉到另一個話題,指收割莊稼和摘葡萄時不可取盡,要留下一點兒給窮人和寄居的。這情況也是《路得記》的背景,路得就是因著拾取波阿斯麥田餘下的莊稼,最終與他結合而有了大衛和大衛的子孫耶穌的出現。而這屬靈原則如應用在今天的話,簡單來說就是「賺錢不應賺盡」,就是在賺錢的同時也要顧念貧窮和有需要的人,向他們施憐憫!這待人處事的做法關乎子民活出聖潔的特質。而綜合19:5-8和19:9-10兩段經文的吩咐,反映上帝要求子民不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愛上帝和愛鄰舍,因為這關乎他們是否活出與聖潔身分相符的生命見證。

利19:11 「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

利19:12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19:11-12與十誡裏的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妄稱上帝的名等誡命有關,都是西奈之約的立約內容。這裏提醒以色列民既然有著上帝子民的身分、帶著上帝的名義行事,就必須在言行上與上帝的性情、作風和真理的本質相符!其中,筆者認為說謊話是上帝子民最容易犯的過失,尤其在面對壓力和困難時,一個小小的謊言往往看似是最舒適、最輕易的解決方法(就如彼得三次不認主)。但這裏提醒我們,作為上帝的聖潔子民,就要努力持守誠實無偽、犯錯時要有坦率承認的心志。另外,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也提醒我們不可打著基督教、上帝和耶穌的名號或旗幟,而作出與祂本性和教導相違的行徑,例如利用弟兄姊妹的關係和信任去騙取利益、性侵、偽裝造假等褻瀆上帝的惡行。

利19:13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

利19:14 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盲人面前。你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上文提到19:18的「愛鄰如己」被視為《聖經》中的金科玉律,當中的「鄰」一詞在《利未記》中首次在19:13以「鄰舍(רֵעַ)」出現(意指身邊週遭的任何人)。從這裏開始提及「鄰舍」,明顯成了「愛鄰如己」的上下文背景,豐富我們對這金科玉律的理解。而19:13-14這兩節經文指出的情況,都是針對人認為自己比鄰舍更優越、更有權柄和能力就可以欺負對方而訂立的條例。這裏的屬靈原則是要提醒子民,不可效法世人的驕傲與橫蠻,不可自以為比鄰舍更強就可肆意欺負對方;相反,要知道在大家之上有著同一位上帝!所以,作為信徒我們不可恃勢凌人、以權謀私、陷害別人或透過突顯鄰舍的弱點,踩低別人來抬高自己等等,因為這些都是有違聖潔子民身分的惡行。

利19:15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רֵעַ

利19: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我是耶和華。

19:15-16這段繼續提到應如何正確對待鄰舍,包括審判的時候不可偏袒窮人或有權勢的人,不可搬弄是非等等,反映作為上帝的子民應該秉公行義、不按外貌待人、不以自己的利益來施行審判,要彰顯祂的公義、不作出傷害鄰舍的行徑等等。這提醒我們作為信徒,要留意自己有否存在表裏不一、待人不公等問題,而當出現利益衝突時,我們是否懂得不作審判、懂得避席等。我們也不應表面對人示好,但背地裏卻說對方閒話,搬弄是非,或許有時我們以為只跟密友分享就無傷大雅,但卻忘了自己的密友也會有其他密友,以致無意中繼續在背後說人壞話,行了「邪惡的舌頭(lashon hara[1]」的罪。

利19:17 「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要指摘你的鄰舍(רֵעַ,免得因他承擔罪過。

利19: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你要愛鄰(רֵעַ如己。我是耶和華。

19:17-18這段是「愛鄰如己」的重點經文,它兩次提及鄰舍(רֵעַ,說明如何看待鄰舍是經文的核心教導所在。「愛鄰如己」按照其希伯來原文 וְאָֽהַבְתָּ֥ לְרֵעֲךָ֖ כָּמ֑וֹךָ ve’ahavta lerei‘acha kamocha 其實同時可以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是以動詞「你要愛」 וְאָֽהַבְתָּ֥ ve’ahavta 來理解「如己」 כָּמ֑וֹךָ kamocha,意思就如普遍的理解那樣:你怎樣善待自己,也就要怎樣善待別人;而第二個意思就是以名詞「你的鄰舍」לְרֵעֲךָ֖ 來理解「如己」כָּמ֑וֹךָ kamocha,意思是我們的鄰舍跟我們一樣(大家都有同一位上帝、都有上帝的形象、同樣得罪上帝、需要救恩和赦罪等等),所以我們要愛對方。這兩個意思在原文的文法上都完全合理,如果參考下一段的查經經文19:34「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那麼以名詞作對比的理解(即第二個解釋)甚至可能更合理。而歷世歷代的拉比和解經家,也曾就這兩個可能的理解各持不同意見[2]。而在這兩節經文中,其中有三句的意思相近:1)不可心裏恨你的弟兄;2)不可報仇;3)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其實中文翻譯中「埋怨」一詞十分貼切,其意思並非指人口中所發的怨言,而是口裏不說,但卻把怨恨埋藏在心底裏。這三句話都指向當我們與鄰舍不和的時候,千萬不要表面上裝作無問題,但心裏卻記仇、埋藏怨恨、甚至渴望對方遭遇失敗和報應、心存幸災樂禍的念頭等。相反,經文提醒我們「要指摘你的鄰舍(רֵעַ,免得因他承擔罪過」,就是教導上帝的子民必須好好處理內心被鄰舍傷害所產生的怨恨和報復心態:我們要麼就原諒對方、不再懷恨;要麼就坦誠地跟對方談談,表達自己所受的傷害,盼望對方道歉以致彼此可以和好。這樣,我們才能避免因為鄰舍的過犯導致自己心裏懷恨,得罪上帝。因此,原來「愛鄰如己」在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中,最重要的意思是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仇恨,以及與人修補破裂的關係。當世人用「有仇不報非君子;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等說法去將報復行為合理化的時候,上帝的子民就要懂得分辨這並非聖經的立場和教導。所以,如果我們不希望在屬靈群體中有弟兄姊妹心裏不滿自己,但表明上卻裝作若無其事甚至故作友善,背地裏卻暗暗希望我們會遭報或失敗,那麼我們自己也不應該這樣對待身邊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學習「愛鄰如己」在這裏的教導,認真處理受傷後內心的不滿情緒,謹慎處理人際衝突,好叫自己不與世人一樣懷恨在心,真正成為上帝喜悅的聖潔子民。

利19:19 「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不可使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不可在你的田地播下兩樣的種子;也不可穿兩種原料做成的衣服。

利19:20 「若有人與女子同寢交合,而她是婢女,許配了丈夫,尚未被贖或得自由,就要受到懲罰,卻不可把他們處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利19:21 男的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門口。

利19:22 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所犯的罪贖罪,他所犯的罪就必蒙赦免。

19:19的吩咐明顯跟普遍世人容許不同種類和物料混合的行事方式截然不同,這些吩咐的做法本身並不關乎道德對錯,而是帶出上帝的子民要懂得從世人的處事方式中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歸向上帝。我們可能奇怪為何經文竟然提出這些瑣碎的要求,難道上帝要人按照律法的字面意思來做足這幾樣,不穿多種物料所合成,如混合棉與聚酯纖維的衣服等,祂才滿意?當然不是!若套用猶太的釋經原則「輕與重」(qal vehomer)來解讀,就是假如連對人來說毫不重要的衣著物料,尚且在上帝眼中有著「聖潔」的重要性,更何況是我們日常的待人處事、行事為人,豈不在上帝眼中有著更重要的「聖潔」觀念?意思是難道上帝關心的是衣著物料嗎?當然不是,而是用這來突顯出上帝對我們過聖潔生活的看重和著緊!因此,這提醒我們不可效法世俗的手法去行事和賺取利益。世人或會使牲畜與異類交配去產生更能賺錢的品種、在田地播下兩樣的種子使獲利翻倍,但屬上帝的子民不應因為利益而效法世俗的投資賺錢方法和工作模式,以免在世人的生活習慣和價值觀中逐漸迷失,失去上帝子民獨有的聖潔身分。

19:20-22主要關乎主人與婢女同寢交合可能出現不聖潔的問題,這對現今讀者來說是較難理解的概念,但原則上也跟19:19相仿,都是關乎做法是否與聖潔子民的身分相稱。猶太拉比認為當中所指的「婢女」只能解作迦南人的婢女[3],並且主人是在不知道她與希伯來的男僕有婚約的情況下與她交合,所以他們二人才不用處死,原因在於她當時尚未得贖、並非自由人、仍然屬於其主人。然而「不處死」不等於上帝認同和接納此行為,因為這做法與子民的聖潔身分不符,因此那以色列人仍然要表明自己這樣做是得罪和虧欠了上帝,並且要透過獻贖愆祭以表歉疚,並從罪中悔改。

 

《先知書選段》賽4:3及其後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賽3:25 你的男丁必倒在刀下,你的勇士必死在陣上。

賽3:26 錫安的城門必悲傷、哀號;它必荒涼,坐在地上。

賽4:1 在那日,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說:「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允許我們歸你名下,除掉我們的羞恥。」

賽4:2 在那日,耶和華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成為倖存的以色列民的驕傲和光榮。

賽4:3 [3-4] 主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

賽4:5 耶和華必在整座錫安山,在會眾之上,白天造雲,黑夜發出煙和火焰的光,因為在一切榮耀之上必有華蓋;

今段《先知書選段》[4]的經文來自賽4:3及其後,屬於《第一以賽亞》的部分[5],內容涉及亞述帝國威脅南北國的歷史背景。當時亞述帝國對南北國的攻擊和威脅,其實源自上帝子民的罪惡,以致上帝十分失望,從而發出警告和施行審判去帶來拯救和改變。而賽4:3的上文第三章就是關乎上帝預言耶路撒冷(錫安)經歷審判後所要承受的荒涼,耶和華上帝將要透過祂的苗裔(即受膏者;賽4:2)去扭轉逆境、帶來盼望。賽4:3及其後的經文延續這個描述,指上主要以公平的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的罪,就是把罪惡的不潔重新轉化為聖潔。這對上帝子民有聖潔要求的主題跟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相近。而在原文用詞上,賽4:3-5也跟今段《妥拉》的經文有著平行對照,讓猶太拉比可將其視為今段《妥拉》的《先知書選段》(見下表):

《妥拉》(利19:1-22

《先知書選段》(賽4:3及其後)

利19:2 「你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קָד֔וֹשׁ

利19:6 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若有剩(וְהַנּוֹתָר֙到第三天,就要用火(אֵ֖שׁ焚燒。

利19:15 「你們審判(מִּשְׁפָּ֔ט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

利19:16 不可在百姓中到處搬弄是非,不可陷害鄰舍的性命(דַּ֣ם。我是耶和華。

賽4:3 [3-4] 主以公平的(מִשְׁפָּ֖ט靈和焚燒的靈洗淨錫安居民的污穢,又除淨在耶路撒冷流人血(דְּמֵ֥י的罪。那時,剩(וְהַנּוֹתָר֙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קָד֖וֹשׁ

賽4:5 耶和華必在整座錫安山,在會眾之上,白天造雲,黑夜發出煙和火焰(אֵ֥שׁ的光,因為在一切榮耀之上必有華蓋;

 

對現今的信徒來說,何謂「聖潔」(按照這段經文的意思)?今段《妥拉》經文(利19:1-22)能對信徒帶出甚麼屬靈意義和應用?

透過上述對利19:1-22的論述,這些「聖潔」條例背後的原則不但對當代以色列民有著具體的教導和應用,就是對現今的上帝子民、主的信徒來說,也在原則上有著共通的意義和提醒。筆者嘗試指出當中的三個重點:

1.  屬靈身分的定義

今段《妥拉》的開始,19:1-2指出子民要跟上帝一樣,有聖潔的屬性,這是屬於上帝的特徵和標記,也是子民屬靈身分的重要定義,不單是針對當代的每一個以色列民,也同樣適用於現今的每一個信徒,一個也不例外!今天不少信徒雖然明白信主是成為基督徒的關鍵,但他們確認身分的方式可能靠的是洗禮證、教會會友資格、或與知名牧者的關係等。然而,在永恆的上帝面前真正可以確立我們身分的,正正是我們是否活出因信靠主而持守的聖潔生命,這包括表明自己屬於祂、順服祂的教導、甘願為了祂而放棄自己所追求的世俗好處,並選擇活出與世界有所不同、不跟隨世人價值觀和行事方式的生命。也就是說,如果「聖潔」是上帝最獨特的身分屬性,那麼這也是信徒最獨特的特質,是確認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和身分的重要屬性!感謝神,主耶書亞(主耶穌)不但拯救了我們,更使我們成聖得以親近天父。但願我們持續在主的引導和聖經的教導下,成為聖潔,得蒙主的悅納。

2.  「聖潔」 讓上帝的子民反映祂的性情

「聖潔」除了有禮儀的層面,也涉及道德操守的層面,包括活出上帝待人處事的性情和原則,例如按照今段《妥拉》裏的吩咐就是:不恃勢凌人、不單顧自己的事情、凡事不是先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是先看重上帝的想法,顧念他人的需要等等。可以說,這些條例背後的原則是讓上帝的子民反映出上帝的性情、彰顯祂的公平、公義、恩待和憐憫人的特質,要整個群體一同活出聖潔的生命,讓世人從我們的身上看見那位眼不能見的聖潔上帝!

3.  「聖潔」包括我們怎樣處理與人的衝突和不和

筆者在上文已詳細闡述過「愛鄰如己」(19:18)按照其上文下理的正確意思,在此不再重複。而對於現今的我們來說,當身邊的弟兄姊妹對自己不好的時候,我們怎樣處理實在需要從上帝而來的智慧:按照今段經文的教導就是弟兄姊妹之間不可心裏懷恨!要麼我們學習饒恕對方,求主賜給我們力量,用主饒恕自己所經歷的愛同樣地饒恕並接納對方;要麼我們要有勇氣和智慧想辦法跟對方好好談談,不要因為逃避或不作為而在心裏埋怨懷恨、在對方背後搬弄是非、在屬靈群體中製造嫌隙和散播仇恨,因為這樣不但得罪上帝和別人,未能解決問題之餘,更使自己陷入煩惱與不安,日後更要面對上帝的審判,多麼的不智!

西3:13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容忍,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太5: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

太5:24 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

太5:25 你同告你的冤家還在路上,就要趕快與他講和,免得他把你送交給法官,法官交給警衛,你就下在監裏了。

太5:26 我實在告訴你,就是有一個大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事實上,上述的《新約聖經》經文也明顯帶出相同的屬靈原則,教導信徒要學會饒恕人,懂得與得罪自己的人處理彼此之間的紛爭與不和。雖然現今的社會極其複雜、混雜著各種看似有理的說法、裝作光明天使的正義旗號,導致人與人之間容易產生不同的立場甚至撕裂,危及教會的健康甚或存亡。然而,如果我們在屬靈群體中真正明白和實踐「愛鄰如己」這個重要的教導,讓弟兄姊妹確信一切製造埋怨和仇恨的立場都是罪、都不蒙主的悅納、都是屬地會過去的,甚至會被上帝審判的話,那麼任何弟兄姊妹之間所持的敵對立場,都不值得我們用自己的生命去持守。總的而言,主不希望地上有更多的邪惡和仇恨,有時一些極端複雜、難分清對錯的情況,正是要讓我們懂得謙卑、放下自己,交給掌管永恆和真正公平的上帝去作終極的審判。但願我們懂得讓人與人之間的仇恨都在十字架上一筆勾銷,並藉此讓我們成為聖潔,活出與世人不一樣的處事方式。

 

結語:「愛鄰如己」與聖潔的關係

簡單來說,「聖潔」就是要活出與世人不同,同時貼近上帝心意的生活,這不但牽涉宗教禮儀的層面,也包括道德和待人處事的層面。今段《妥拉》經文的重點在於後者,它清楚地指出上帝的子民應當怎樣行事為人才稱得上與聖潔的上帝匹配,並與祂有真正的關係。筆者總結這段《妥拉》經文中有關「聖潔」的三個重點教導和應用:1)「聖潔」是上帝子民的身分特質,那麼我們是否願意為主活出聖潔、分別為聖的生活,以表明自己是屬上帝子民的這個身分?2)「聖潔」包括用上帝的性情和方式去憐憫身邊有需要的人,而不應加害於人。我們作為信徒要謙卑地參與各樣服侍,如義工、代禱、捐獻、探訪病患者、協助貧窮人等,並嘗試經常操練。我們這樣做為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是為要彰顯上帝的性情,讓人經歷上帝的愛、看見上帝的榮耀,這些行徑正正可讓我們從世人中分別出來歸給上帝,並可將榮耀歸於祂;3)「聖潔」也表現在我們如何處理人際衝突的態度上,就是當世人常說「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這種傾向製造仇恨、敵意甚至心懷惡毒的時候,我們懂得因著主對我們的饒恕而學會饒恕對方,或是主動與對方談談、積極尋求和好的結果,好讓自己不會心裏懷恨、埋藏怨毒、甚或在背後抹黑、散播是非。要知道我們努力與鄰舍和好、化解怨恨(有時可能只是一場誤會)的做法其實也是一種聖潔的表現!但願聖靈提醒我們,知道對人心裏懷恨、心存報復和歹毒、不願意尋求和解等等都是屬世、不認識主的人在面對衝突時的慣常回應,而我們既然是信主、認識上帝的話,那就不可效法和跟隨世俗的價值觀和處事方式,好讓我們能真正成為主的門徒、上帝的聖潔子民,能反映上帝愛人的性情,彰顯祂的聖潔和美善。阿們。


[1] 猶太人稱這背後論斷人的罪惡為「邪惡的舌頭」,《聖經》中可見於民12章有關米利暗對摩西的污衊。更多的論述,請參筆者早前另一篇查經摘要:〈痲瘋痊癒者得潔淨條例的屬靈意義〉

[2] 早期拉比希列看「如己」是形容動詞「愛」去解釋(即你怎樣愛自己),這理解跟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和佩希塔譯本一致;但著名拉比Malbim(馬爾彌)則看「如己」是形容名詞「鄰舍」並解釋:既然我們都屬於整體的一部分,你應該去愛那些與你相似的人;而他爾根(Targum)則保持模糊,就如原文一樣。

[3]The Midrash Says, Vayikra, 269。

[4] 有關《先知書選段》(Haftarah)的典故,請按此參考《妥拉》與《先知書選段》查經摘要文章的簡介

[5] 有關《以賽亞書》分段的情況和命名,請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希伯來聖經》綜覽《以賽亞書》1-39章〉

其他《妥拉》與《先知書選段》之《利未記》系列查經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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