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研經坊」(2024-09-14)《妥拉》與《先知書選段》利8:1-36;撒上2:28-31、3:5-20查經摘要(作者:Herbert Chan)
圖為摩西膏抹亞倫的情況(參利8:12)圖片來源按此
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記載有關祭司的聖職禮,試討論:
1. 今段《妥拉》經文反映上帝對祭司的事奉有甚麼要求?
2. 今段《妥拉》經文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簡介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
今段《妥拉》經文(利8:1-36)記載有關祭司的聖職禮,這是繼起首關於獻祭條例的七章經文之後的一個新段落,而按照全書的大綱這是第二部分的開始(見以下全書大綱倒影結構中的 B):
A. 獻祭的條例(1-7)
B. 祭司工作的開始和一件死亡事件(8-10)
C. 各類潔淨的條例(11-15)
D. 贖罪日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血的吩咐(16-17)
E. 不可露親人的下體、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8)
X. 有關人與人之間相處、愛人如己的吩咐(19)
E’. 不可與摩洛行淫、不可行姦淫(20)
D’. 大祭司和祭司的定例、不蒙悅納的獻祭(21-22)
C’. 各種節期的條例(23)
B’. 金燈台與陳設餅的運作,以及一件死亡事件(24)
A’. 安息年、禧年、祝福與詛咒、贖回的條例(25-27)
利8章所記載的祭司聖職禮,其儀式的吩咐和頒布其實早已在出29:1-37提及(另參出28:1-3、40-43;30:23-33;40:9-16),所以今次的《妥拉》查經主要是討論當日聖職禮的儀式是怎樣進行和完成。而在整個利8章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句話(或近似的說法[1])合共出現了七次,反映這次的聖職禮是完完全全地按照上帝的心意而行,最後亞倫和他的兒子順利地完成了聖職禮。我們按這句話出現的地方可把全章經文分為七個段落,當中呈現一個倒影結構如下:
A. 祭司與會眾到會幕門口,開始承接聖職(8:1-4)
B. 祭司經過水禮,穿上祭司聖服(8:5-9)
C. 膏抹會幕、會幕的器具與祭司(8:10-13)
X. 贖罪祭:抹血在祭壇,其餘的帶到營外(8:14-17)
C’. 再次灑血在壇的周圍,然後獻上燔祭(8:18-21)
B’. 蘸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獻素祭、搖祭(8:22-29)
A’. 祭司七天承接聖職,不可出會幕的門口(8:30-36)
A. 祭司與會眾到會幕門口,開始承接聖職(8:1-4)
利8: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利8:2 「你領亞倫和他兒子前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頭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一同帶來;
利8:3 又要召集全會眾到會幕的門口。」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的門口。
8:1-4記載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的儀式開始,他們和全會眾都要來到會幕門口。有猶太拉比指全會眾的參與是為了見證這個重要的儀式,上帝藉此要讓他們建立對亞倫和他兒子作祭司身分的一份尊重。不過拉比們更多的討論,是關乎會幕門口怎能容得下出埃及的六十多萬人(男丁)[2]?對此拉比們甚至會提出天馬行空、極具想像力的提議(例如:會幕會神奇地變大之類以致能容下以色列的全會眾)。筆者認為經文的重點並非在於此,因為經文並無交代事情是怎樣辦成的,而且只需要每個支派都派代表到會幕門口,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反而更重要和應該問的問題是:為甚麼不把這段祭司上任的記載放在吩咐祭司要怎樣獻祭的條例之前?因為一般人在上任新工作前不可能會被告知詳細的工作細節和步驟,而只會交代工作範圍之類,然而經文卻先把獻祭的條例仔細羅列(1-7章),然後才記載祭司的入職禮!筆者認為這問題背後或涉及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個是因為聖職禮的儀式中包含許多獻祭的程序,所以要先行講解獻祭的步驟,讓讀者知道摩西當時的確是按照著上帝吩咐的獻祭條例去進行按立亞倫及其兒子為祭司的聖職禮;至於第二個原因,筆者容後會再說明。而第一段經文的結束提及「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說明聖職禮的每一步都正按照著上帝的心意去開展和進行。
B. 祭司經過水禮,穿上祭司聖服(8:5-9)
利8:5 摩西對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當做的事。」
利8:6 摩西領了亞倫和他兒子前來,用水洗他們。
利8:7 他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套上外袍,加上以弗得,再束上精緻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利8:8 他又給亞倫戴上胸袋,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袋內。
利8:9 他把禮冠戴在亞倫的頭上,禮冠前面安上金牌,成為聖冕,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5-9記載祭司到達會幕後第一個聖職禮的程序,就是經過水洗的潔淨禮儀,然後穿上聖服。當中8:6提到「用水洗他們」的原文 וַיִּרְחַ֥ץ אֹתָ֖ם בַּמָּֽיִם 直譯為「在水裏洗他們」,情況像現今的浸禮,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透過潔淨自己進入一個新的身分,並穿上祭司的聖衣。這一方面是確立他們新的祭司身分,另一方面也提醒他們和會眾,生命必須經過潔淨、成聖,才配得上祭司的身分去事奉上帝。最後這段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指摩西按照上帝的心意去潔淨眾祭司。
C. 膏抹會幕、會幕的器具與祭司(8:10-13)
利8:10 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們成為聖。(參出30:23-29;40:9-11的吩咐)
利8:11 他又用膏油在祭壇上彈了七次,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以及洗濯盆和盆座,使它們成為聖。
利8:12 他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為聖。
利8:13 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裹上頭巾,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0-13記載祭司在水洗和穿上祭司的服飾衣服後,要再透過膏抹的程序,去分別為聖讓祭司單單歸給上帝。而祭司衣服的顏色是跟會幕帳篷和幔子的顏色一致,反映他們也成為了會幕的一部分,這時他們再與其他會幕的器具一同經過膏抹的儀式去分別為聖(另可參詩133篇對亞倫受膏的描述),可以說,祭司與會幕(以及往後的聖殿)其實密不可分,是相連的一部分。所以祭司的屬靈生命狀態如何,跟會幕和聖殿能否有效地發揮其功能是息息相關的(參考福音書中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最後,這段經文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證明摩西完全地按照上帝的心意行事,也代表著亞倫和他兒子完全地順服遵行,願意領受祭司的職事。
X. 贖罪祭:抹血在祭壇,其餘的帶到營外(8:14-17)
利8:14 他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
利8:16 摩西把內臟所有的脂肪和肝上的網油,以及兩個腎與腎上的脂肪取出,都燒在壇上。
利8:17 至於公牛,連皮帶肉和糞,他都用火燒在營外,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4-17記載亞倫和他兒子在聖職禮中最先要獻的就是贖罪祭。我們按照早前利4章的記載,可以得知祭司的贖罪祭應該是要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的聖所裏去灑的,但這裏並無提及,摩西只要把公牛連皮帶肉和糞帶到營外用火燒掉就已經足夠。筆者估計這裏是個例外的情況,因為祭司並非真的犯了罪,以致需要像利4章所教導的要把血帶進會幕去灑的潔淨之禮,而只需像其他贖罪祭的情況那樣,把血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和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便可。另外,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8:14),提醒他們本來要獻上的是他們自己的性命,而現在是公牛頂替了他們,這讓他們先從中明白祭牲流血犧牲和代贖的觀念,就是上帝透過犧牲無辜生命去救贖的這份恩典。最後,這段同樣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說明上帝要透過摩西使祂對祭司的旨意和期望得以繼續實現。
C’. 再次灑血在壇的周圍,然後獻上燔祭(8:18-21)
利8:18 他把燔祭的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8:19 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
利8:20 把羊切成塊,把頭和肉塊,以及脂肪拿去燒,
利8:21 他用水洗了內臟和腿之後,就把全羊燒在壇上,作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18-21(C’)對應著之前經文結構(C)的部分有關用油膏抹器具和祭司的記述,這裏主要記載祭司獻上燔祭的過程。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把那代表他們自己的公綿羊全然獻給上帝,這反映祭司的生命必須先經過潔淨、分別為聖和贖罪之後,才能像現在獻燔祭那樣全然地獻上,成為馨香、討上帝喜悅的燔祭。可以說,祭司的職事所要求的就正如燔祭一樣,是要全然地獻呈自己,不能為自己有任何的保留,為的是單單討上帝的喜悅。最後經文再次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指出上帝的旨意繼續在祭司聖職禮中進一步地成全。
B’. 蘸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獻素祭、搖祭(8:22-29)
利8:22 他又牽來第二隻公綿羊,就是聖職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8:23 就宰了羊。摩西把一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
利8:24 他領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一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腳趾上。摩西把其餘的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8:25 他把脂肪,肥尾巴、內臟所有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腎、腎上的脂肪,和右腿取下,
利8:26 再從耶和華面前那裝無酵餅的籃子中取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和一個薄餅,把這些放在脂肪和右腿上。
利8:27 他把這一切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
利8:28 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把這些祭物拿來,放在壇的燔祭上燒,這就是聖職禮中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利8:29 摩西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這是聖職禮的羊歸給摩西的一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8:22-29記載獻上聖職禮的羊以及素祭和搖祭的經過,其中較為特別的一個步驟,是要蘸羔羊的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由於右邊普遍是人較有力的一邊,在《聖經》中也往往用作代表「上帝施展的能力」(例如:出15:6「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施展能力,大顯榮耀;耶和華啊,你的右手摔碎仇敵。」和詩118:5-6中多次出現「耶和華的右手施展大能」)。因此,我們可理解這個儀式是象徵性地把血抹在祭司右邊的身體部位,就已經代表了祭司的全人。而蘸血抹「耳朵」的儀式我們可象徵性地理解為在「聽從上」需要得潔淨;而手腳的「大拇指」是用來拿東西和走路前行的關鍵部位,我們可象徵地理解為「手所作的」和「腳所行的」一切事,都要被血去潔淨和遮蓋,祭司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另外,手腳的「大拇指」除了是手腳的力量所在,也位於人體伸展後的末端位置,這與會幕中一些傢具(例如:香壇、燔祭壇)的「角」成了平行,就是祭司與會幕中有角的傢具都要一同被血去潔淨和遮蓋後才算分別為聖被上帝所用。另一方面,值得留意的是8:27所指的「他把這一切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作為搖祭。」按照《米示拿》(m. Menahot 5:6)所記,搖祭是要把祭物舉高,在耶和華面搖一搖,目的是要將祭物向上帝展示,以求祂的接納。這節經文的中文翻譯,表面上看似是亞倫和他兒子在用他們的手去施行搖祭(因為祭物在他們的手中),但我們透過仔細檢查這節經文的原文,可發現全節的動詞其實都是以陽性第三身單數呈現的,意思是這裏所有獻祭的動作其實全部都是由摩西(他)一個人所做的(如果是亞倫和他的兒子施行的話,這裏的動詞就理應為複數)。所以,這裏經文的意思其實是指當摩西把8:25-26的祭物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手上,他是把祭司們連同祭物一併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也就是說,摩西當時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也當作是搖祭祭物的一部分去處理!而後來摩西自己取得搖祭的羊胸(8:29),也同樣反映出他是當時擔當獻祭工作的那位祭司,而並非亞倫或他的兒子。故此,這聖職禮是名副其實的「獻上活祭」,讓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都成為祭物去獻呈給上帝!難怪經文先記載1-7章有關祭牲的獻祭然後才記載祭司的聖職禮,因為第8章這裏只不過是獻祭條例的延續,只不過這次的「祭物」是祭司本人而已!從這個明白可見,對應著經文結構(B)關於穿上祭司服飾的身分轉變,這裏(B’)也表達出祭司已成了活祭的這個事奉身分上的轉變。最後,這段經文同樣以「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作結,繼續強調上帝的心意是怎樣成全在祭司的聖職禮和祭司自己的身上。
A’. 祭司七天承接聖職,不可出會幕的門口(8:30-36)
利 8:30 摩西取些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以及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上,使亞倫和他的衣服,他兒子和他們的衣服都成為聖。
利 8:31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在會幕的門口把肉煮了,在那裏吃這肉和聖職禮中籃子裏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這是亞倫和他兒子當吃的。』
利 8:32 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
利 8:33 這七天,你們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直等到你們聖職禮的日子滿了,因為授予你們聖職需要七天。
利 8:34 今天所做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要做的,好為你們贖罪。
利 8:35 這七天,你們要晝夜留在會幕門內,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利 8:36 於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就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8:30-36是整個聖職禮儀式的最後一部分,記載祭司們要在會幕門內逗留七天,學習煮祭肉和吃祭物等步驟(這就如立約的儀式中人要在上帝面前吃喝一樣),期間他們要學習等候、忍耐、完全順服,並要離開以色列民的群體(包括暫別自己的家人、不能與妻子同房),操練怎樣分別為聖地為上帝過這聖職禮的七天。對應著經文結構(A)有關祭司們來到耶和華會幕的門口,這裏(A’)又再重提會幕的門口(8:31、33、35),並強調他們在聖職禮的七天內都不可出這會幕的門,他們要學習保持著一個完全聖潔的狀態去擔當祭司的職事。拉比們對這段經文的討論中,有說法指亞倫和他的兒子要每天都重複今章七個段落裏提及的所有步驟,甚至更有拉比指連會幕也要每天拆掉然後再重新搭建一次[3]。經文其實沒有清楚交代實情是否這樣,但如果祭司是要熟悉整個會幕的運作和獻祭的步驟,他們要反覆地操作練習其實也不足為奇。無論如何,雖然我們無法知道他們每天重複了哪些步驟,但在這個聖職禮的最後段落,繼續記載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都得以實現了,然而之前全部都是由摩西負責的,現在最後已經交由亞倫和他的兒子等祭司們負責(8:36),他們從摩西的手中承接了祭司的職事,讓耶和華對祭司體制的心意在地上得以彰顯和實現。
《先知書選段》(撒上2:28-31、3:5-20)與今段《妥拉》的關聯
撒上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上我的祭壇,燒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
撒上2: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
撒上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確實說過,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但現在耶和華卻說,我絕不會這樣做。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撒上2:31 看哪,日子將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祖宗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
撒上3:5 他跑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沒有叫你,回去睡吧。」他就回去睡了。
撒上3:6 耶和華又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說:「我兒,我沒有叫你,回去睡吧。」
撒上3:7 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耶和華的話也未曾向他啟示。
撒上3:8 耶和華第三次再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叫我嗎?我在這裏。」以利才明白是耶和華呼喚這小孩。
撒上3:9 以利對撒母耳說:「你回去睡吧。他若再叫你,你就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母耳就回去,仍睡在原處。
撒上3:10 耶和華來站著,像前幾次呼喚:「撒母耳!撒母耳!」撒母耳說:「請說,僕人敬聽!」
撒上3:11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看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凡聽見的人都必雙耳齊鳴。
撒上3:12 我指著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必從頭到尾應驗在以利身上。
撒上3:13 我曾告訴他,我必永遠懲罰他的家,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兒子作惡,褻瀆上帝,卻不禁止他們。
撒上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就是獻祭物和供物,也永不得贖。』」
撒上3:15 撒母耳睡到天亮,就開了耶和華殿的門。撒母耳害怕,不敢將異象告訴以利。
撒上3:16 以利呼喚撒母耳說:「我兒撒母耳!」 撒母耳說:「我在這裏!」
撒上3:17 以利說:「他對你說了甚麼話,你不要向我隱瞞。你若將他對你所說的話向我隱瞞一句,願上帝重重懲罰你。」
撒上3:18 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他是耶和華,願他照他看為好的去做。」
撒上3:19 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與他同在,使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
撒上3:20 從但到別是巴,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
今次的《先知書選段》來自《撒母耳記上》第二和三章的經文。當中描述以利家作為祭司的家族卻褻瀆了上帝,其中以利的兩個兒子把上帝百姓所獻的美好祭物拿去養肥自己,而作為父親的祭司以利,知道兒子的問題卻不加以阻止,以致當時的祭司體制以至會幕的運作出現了一個藐視上帝、不尊重祂的惡況。對比之下,撒母耳這名字在原文的意思是「你們要聽從上帝![4]」,而經文多次記載他怎樣聽見並跟隨上帝的聲音,最終長大後有耶和華的同在,祂使撒母耳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這些情況都沒有在祭司以利和他兒子的身上出現,說明與以利家相比,撒母耳更能貼近上帝和可被上帝使用。諷刺的是,以利一家雖然穿著祭司的服飾,但卻沒有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旨意和期望,相反本來不在祭司體制內的撒母耳,卻在當時充當了祭司的角色與功能,成為上帝大大使用的僕人。這與今段《妥拉》所記的祭司聖職禮成了平行,提醒讀者祭司最重要的並非表面上有了祭司的名銜,而是實質上有否活出順服和尊崇上帝的生命!另外,兩段經文在原文裏有不少平行用詞,可讓拉比把它們連繫起來(下表列出部分):
《妥拉》(利8:1-36) | 《先知書選段》(撒上2:28-31、3:5-20) |
利8:7 他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套上外袍,加上以弗得(אֵפוֹד),再束上精緻的帶子,把以弗得繫在他身上。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מִזְבֵּחַ)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מִזְבֵּחַ)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מִזְבֵּחַ)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 利8:16 摩西把內臟所有的脂肪和肝上的網油,以及兩個腎與腎上的脂肪取出,都燒(קָטַר)在壇上。 | 撒上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上我的祭壇(מִזְבֵּחַ),燒(קָטַר)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אֵפ֖וֹד)嗎?我不是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 |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צָוָה)做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的門口。 利8:5 摩西對會眾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צָוָה)當做的事。」 | 撒上2: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צָוָה)獻在我居所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百姓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都拿去養肥你們自己呢?』 |
利8:15 就宰了公牛。摩西取了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周圍的四個翹角上,使壇潔淨,再把其餘的血倒在壇的底座上,使壇成為聖,為壇贖罪(כָּפַר)。 | 撒上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以利家的罪孽,就是獻祭物和供物,也永不得贖(כָּפַר)。』」 |
今段《妥拉》經文中,上帝對祭司的事奉有甚麼要求?對我們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
利8:4 摩西就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
利8: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13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17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21 ……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8:29 ……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 8:36 ……亞倫和他的兒子就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今段《妥拉》經文的祭司聖職禮七次提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或類似的表達;見以上所列的經文和註1),強調作為上帝的祭司,最重要的首要條件是要懂得完全地順服聽從上帝的吩咐、尊崇祂、敬畏祂!這是由起初願意來到耶和華面前、讓生命得以潔淨、穿上祭司的服飾、受膏(分別為聖)、贖罪,再學習甘願全然擺上自己,最後學會為聖職而忍耐、等候和堅持,讓自己保持在聖潔的狀態中持續得蒙上帝的悅納和使用。而在整個過程中,祭司明白到要為百姓獻祭和處理祭物的話,他們就先要甘願成為活祭(放下自我),才有資格去擔當起祭司的職事(教導別人順服、處理別人的獻祭)。上帝對祭司所要求的順服和聽從,是包括他們要知道自己是百姓的榜樣、要敏銳和體貼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期望等等。祭司甚至不單止是「祭物」,他們也是「祭壇」!他們的身體也像祭壇的翹角那樣要被塗血,反映他們的生命要與會幕融為一體(他們的服飾也跟會幕的顏色一致),發揮會幕的功能:一同成為子民親近上帝的途徑,並讓子民看見上帝與他們同在。可以說,祭司要像會幕那樣被建成、行事為人都要分別為聖,順服地完全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這樣才能有效地像「祭壇」一樣供人前來獻呈祭物,讓人能透過其生命得以親近上帝,維繫上帝和子民的關係!
另外,筆者發現今段《妥拉》經文有一個特別之處,就是整個利8章的「祭司聖職禮」的記載中,竟然一次也沒有提及「祭司」一詞!(經文只記載「亞倫和他的兒子」)反映祭司之所以能成為祭司,最重要的其實並非這個銜頭、穿著的服飾這些外在的東西,而是生命是否真正順服上帝、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期望和祂對聖潔的要求!情況就如《先知書選段》所記的撒母耳那樣,他雖然並非來自祭司的家族,但他的行動和一生順服的生命,使他成為了上帝重用的僕人,成就了祭司的職事。這提醒我們作為上帝在萬民中的「君尊祭司[5]」,最需要追求的並非甚麼名銜,而是學習讓自己變得更順服上帝和活出祭司的功能、有意識地自潔、分別為聖、為人代求、努力讓自己的心思意念維持在上帝喜悅的聖潔中!而如果我們甘願放下自己的旨意,願意成為活祭去事奉主,深信最終每一個信徒也能成為「祭壇」一樣,讓未認識主的世人也可透過自己的生命去認識主和親近祂!
結語:成為上帝喜悅的祭司
今次的《妥拉》查經,讓我們看見《利未記》8章所記有關祭司的聖職禮儀式,是怎樣根據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一切要求而一一實現。當中亞倫和他的兒子按照著上帝的心意、符合上帝對聖潔的要求和期望、在上帝所喜悅的聖潔狀態中被確立成為了第一代的祭司。這讓往後歷世歷代的祭司可以以此作為參考的榜樣,明白上帝對祭司的要求和期望,知道怎樣才能真正成為祂喜悅的祭司。這包括要懂得完全順服上帝的心意、讓自己的生命得潔淨,和甘願獻呈自己給上帝去使用!而摩西作為當時的祭司,他先把亞倫和他的兒子獻為活祭,讓他們成為祭物和會幕的一部分,得蒙上帝的悅納,以致可成為稱職的祭司,甚至像祭壇一樣可以讓子民透過他們的生命去親近祂。這反映出作為祭司,其順服的心志甚至是要甘願犧牲放下自己的生命、為上帝擺上成為活祭,才能成為上帝可以真正使用的祭司!而主耶書亞(主耶穌)就是我們最完全的祭司榜樣,他正如昔日摩西那樣,在亞倫的祭司體制以外作了大祭司,摩西怎樣把亞倫和他兒子獻上為活祭,照樣主耶書亞也希望把我們每一位有著「君尊祭司」身分的信徒,都在上帝面前擺上成為活祭!他帶領我們親近上帝、事奉上帝,他不但是我們的榜樣,也是成就我們作為祭司身分的關鍵!最後,「祭司」一詞竟然在整段《妥拉》經文中一次也沒有出現過,這提醒我們每一位想要事奉上帝的「君尊祭司」,不要只在乎外表上的銜頭、資格、身分和地位,而是更看重自己有否在功能上真正活出上帝對祭司的期望和要求,發揮祭司應有的功能和影響力,讓上帝的子民能夠透過我們的生命去真正看見祂、認識祂、親近祂、經歷祂的同在。求聖靈幫助我們每一個,都能在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和屬靈群體(例如:教會、團契)中有效地活出祭司的職分,成為祂喜悅和重用的「君尊祭司」!阿們。
[1] 按照和修版翻譯,利8章中「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出現了五次(第9、13、17、22、29節),另外有兩次是近似的說法,出現在全章的首尾,分別是「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做了」(8:4)和「做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8:36),以致全章可分為七段經文,每段都以這句話來作結。
[2] Rabbi Moshe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The Book of Vayikra (Bnei Yakov Publications 2021), 59-61.
[3] Weissman, The Midrash Says, Vayikra, 62.
[4] 撒母耳的原文 שְׁמוּאֵל shᵉmûʾēl可理解為動詞命令句「你們要聽!(שִׁמְעוּ)」和「神(אֵל)」合併而成的意思。
[5] 參考引用出19:5-6的彼前2:9,主期望每一位信徒(包括猶太和外邦的信徒)都有君尊祭司的身分,詳細解釋可參考上一次利6:8(6:1)-7:38的查經摘要:〈「信徒皆祭司」的屬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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